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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5-11 18:02:32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1.西周:世卿世禄(嫡长子继承制)

2.春秋战国:举荐、奖励军功,军功爵制(各国变法)

3.秦朝:朝廷任命

4.两汉:察举(主要)、征辟

东汉豪强地主把持地方舆论,成为官宦世家

5.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

门阀世族控制,朝廷无法选拔真才实学之士

6.隋开科举,唐健全,宋完善,沿用至清末1906 -1300余年

7.明清:科举制走向僵化

①八股取士,命题局限于四书五经,束缚思想

②不求经世致用,阻碍科技进步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体制:

产生根源:1.经济根源:封建自然经济的发展需要

2.政治根源:维护阶级专政、国家统一的需要

3.理论条件:法家中央集权和法治思想

演变过程:

1.秦朝创立皇帝和中央集权体

2.汉承秦制,巩固中央集权

3.隋唐三省六部制,完善中央集权

4.宋文官体制,元行省制,加强中央集权

5.明内阁制、清军机处,强化皇权

①唐初一道旨意主要包含了哪些人的意见?

②唐初政治制度的特点是什么?这种特点的产生主要取决于什么?

③实质上是哪两种权威之间的冲突?结局说明了什么?

④唐初君主的权利受到哪些方面的制约?结合我国封建制度的政治制度特点谈谈你对这一现象的认识。

①包括了皇帝和三公大臣的综合意见。

②特点是皇权之下的民主制。取决于皇帝的个人品质和唐政权建立的历史背景。

③皇权与法律权威之间的冲突。结局说明法律的权威占据上风。

④唐初君主权力受到大臣们和法律的制约。

特点:与封建制度的产生同步(有别于西欧封建社会)

皇权至上、权力高度集中(核心)

存在两对基本矛盾(中央与地方;君权与相权)

带有浓厚的人治色彩,并借助神权、文化专制来巩固

趋势:不断改革中央和地方机构,削弱相权、地方割据势力,强化皇权、加强中央集权

加强对人们的思想控制

历史作用(评价)

积极:①有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②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生产活动,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③在统一的社会环境下,有利于民族大融合,有利于各地区经济、文化的交流、发展和提高,使我国古代人民创造了领先于世界的古代文明。

消极:①君主专制易形成暴政统治和导致腐败现象的出现,成为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②在思想方面独尊一家箝制了人们的思想,出现了万马齐喑的可悲局面。

③在明清时期,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

概括地说,在封建社会前期,其积极作用是主要的;封建社会后期,其消极作用逐渐

增大,尤其是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进一步强化,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在中国迈向近代社会进程中的历史危害尤为严重。

推荐第2篇:教学设计——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教学设计——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人教版历史必修一第一单元第三课

主讲人: 罗永艳

教学准备:

(一)、教学目标

1、知识与能力:识记世官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理解科举制的影响;

2、过程与方法:通过史料、填表、探究等方法,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情感与价值态度:通过古代选官制度的学习,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尊重知识和人才。

(二)教学重难点及依据

(1)重点:世官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

(2)难点:选官制度的影响

教法

学情分析:我们说只有了解了学情方可实现以学定教。本课的授课对象是高二学生,他们思想活跃,兴趣广泛,理性思维的能力有较大提高;在教学实际中,通过高一对必修Ⅰ的学习,他们对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应该有所了解,但掌握不好,理解不一定透彻。因此,本课主要采用讲述法、分析法、情景再现法、问题探究法。这样,既符合学生的心理发展特征,也利于培养和提高其历史思维能力。

学法

在学法指导上注重以学生为中心,指导学生在课前预习、自主学习、合作探究过程中的学习方法,借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探究问题等各种能力。

教学设计与过程

教学设计:根据我校开展的“优质教学”行动研究课题,我确定了“高中历史自主学习教学模式的研究”课题,本课的教学设计主要是围绕这一课题及校情学情来设计的,分六步进行。第一:备:即备好课,做好课前准备;第二:提:即前一节告诉学生本节教学目标、重难点并提出问题,要求学生认真阅读教材相关内容及上网查材料;第三:查,即学生带着问题阅读教材、查材料、上网,解决问题;第四:议,即在教学中学生回答布置的问题,并对疑难问题进行探讨;第五:测,即做练习,理解本专题内容,使知识得到巩固;第六:小结,即总结本课知识,使学生对所学知识系统化。

导入: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随国家的诞生而诞生,它的产生为政治服务,也和政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一样,经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是选拔人才的制度。历代选官制度的内容也十分广泛,包括多种选官途径,但是每一历史时期,总有一两种选官途径处于主导地位,它们对政治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是这一时期选官制度的主要代表形式。

提问:大家回忆前面学习的内容,历史上我国古代选官制度,萌芽于何时?(原始社会末期的禅让制),教师补充:它的正式形成,则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事情。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选官制度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大阶段。即:世官制、察举

1 制和科举制三个时代。

一、古代选官制度的萌芽

在原始氏族社会里,部落以及部落联盟的首领是经过集体协商和民主选举产生的。当时由于生产力水平很低,人们只能依靠共同劳动来维持生存,而且生产工具和劳动所获都归集体所有,大家共尽义务,享有同等权利,所以这时还没有作为统治者的“官”也没有作为被统治者“民”。部落首领只是部落事务的管理者。中国古代黄帝和尧舜禹相“禅让”的传说,具体的反映了当时的选拔人才的情况。

二、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

禹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王朝夏朝,死后,其子启破坏了禅让制度。《礼记?礼运》记述了当时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官制。这里的“大人”,旧注释为“诸侯”,实际还包括官吏,而“世及”之法不仅仅是诸侯的传位原则,同时也是官吏的任用规程。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

提问:周世官制的特点是怎样的?(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那些担任王室和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在继承权位之前必须接受国学的教育,然后便受封为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

事实上,封建制度确立以前的“世卿世禄”制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并不能称之为真正的选官制度,就是因为“选”这个字并没有能够体现出来。因而,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真正的发展时期应该在春秋战国以后。

(一)、商鞅变法的军功爵制

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历史一个社会大变革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王室衰微,诸侯的争霸和兼并战争打破了传统的分封制的安排,“礼崩乐坏”、旧的宗法制度,世官制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壤。一些大国出于争霸斗争的需要,唯贤唯功的新选官制渐建立,世官制由此告终。

例如:秦国的商鞅变法中废除了世官制,开始按军功受爵,打破了贵族的世官制度。

(二)、两汉的察举制

秦汉是我国古代出现的空前大一统时期。秦始皇首创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中央设有三公九卿,地方有郡守和县令,这一系列官员的产生是由皇帝直接任免,皇帝通过掌握官吏任免权而控制了中央和地方的人事大权,皇帝任免的官吏都是他信任的大臣,间接地把权力集中到皇帝手中。

汉朝建立后,随着国家的统一和强大,幅员辽阔,自然需要大批官吏。众多的官员显然需要相对稳定的选官制度。汉朝首创了察举制度。察举即选举,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用官吏的最主要途径。汉武帝以前,是察举制产生,确立时期。察举制初期以“乡举里选”为依据,注重乡里舆论对某位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此外皇帝还征召才能之士,令官吏陪同入京,授予官职。汉武帝以后则是察举制的规范发展时期,按郡国人口率察举,每岁举孝廉,秀才两科,即岁举性科目。察举制的确立和实施,对当时统治人才的选拔、任用以及社会的安定,均产生了重要的作用。 东汉以后,察举制度日趋腐朽,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大族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东汉中期以后,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局面。东汉末,由于天下丧乱,人士流移,考详无地。察举制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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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

三国时期,曹操为了发展自己的势力,采用“唯才是举”的用人政策,曹丕当政时延续了曹操时的用人政策,并且又为了更好的选拔人才,创立了“九品中正制”,并一直贯穿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具体做法是:中央选择“贤有识鉴”的官员兼任本州的中正官,察访士人,评列九品,作为授官的依据;中正评定士人,家世、才能并重。曹魏后期,尤其到了晋朝,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选拔人才的途径。由于中正官一职为世家大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选官任人主要看门第家世,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等级森严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是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加速了魏晋以来士族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隋唐之间发生了祸及天下的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战争,在战争中士族和门阀势力衰落,中小地主逐渐兴起,九品中正制遂为新兴的科举制所取代。

(四)、隋唐元明清时期的科举制

科举制在中国实行了1300年左右,其形式和内容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的变化 。 科举制,产生于隋 完善于唐 发展于北宋 衰落于明清

概况:

1、产生:

①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 ②隋炀帝时,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2、完善:

①唐朝继承和完善科举制度。

②贞观年间,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 ③武则天时,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

④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地位,后成定制。

3、发展:

北宋的科举制比唐朝有了进一步发展,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严格科举考试程序,录取权由皇帝直接掌握,殿试成为定制。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科目。实行糊名制,防止考官舞弊;录取名额比唐朝大大增加。北宋的科举制可以说是公开考试,公平竞争,公正录取,扩大了北宋的统治基础。

两宋时建立的少数民族政权辽、夏、金,以及宋之后蒙古人建立的元朝,也都无一例外的延用了科举制度。

4、成熟和衰落:

①明朝沿袭了前代科举取士制度。为严厉控制士人的思想,科举试卷仅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而且只准用程、朱理学的观点,不许发挥个人见解;答卷的文体,有严格的规定,分八个部分,称为“八股文”。其严重地束缚了人们的思想。

②1905年,清政府废除了科举制度。 ·评价:(学生合作讨论)

(多媒体显示)积极作用:冲破了世家大族垄断仕途的局面,扩大了官吏来源,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促进了教育和文化事业的发展。

教师讲解:科举制在开创之初的隋唐之际起了很大的积极作用:开放考试,吸收了不少寒士的进入政权,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基础,改变了封建前期世族门阀把持朝政的局面;广大庶族地主通过科举入仕做官,给封建政权注入了生机和活力;选拔官吏从此有了文化知识水平的客观依据,有利于形成高素质的文官队伍;读书、考试、做官三者联系,把权位和学识结合起来,

3 营造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刻苦勤奋读书的氛围;促进了文学的繁荣,如唐以诗赋取士,促进唐诗的繁荣。

(多媒体显示)消极作用:①明清实行八股取士,严重束缚士人的思想,脱离实际的学风盛行。

②清末科举制度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是导致近代中国自然科学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

③科举制度不利于知识创新,更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

教师讲解:科举制使选拔官吏的方法,从当时世界范围来看,无疑是十分先进的。但随着中央集权政治的高度发展,明清的科举完全笼罩在封建文化专制主义之下。明清 “八股取士”实质上是一种文化专制,这严重禁锢了士人的思想,极大地束缚了知识分子的创造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是中国近代落后于西方的文化因素。

清末戊戌变法改革科举制,废八股,改试策论。直到1905年,在中国古代选官史上存在了近一千三百年的科举制,最终被废除。

小结: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时期,从奴隶制国家夏朝的建立,到清朝末年“科举制”的废除止,在中国历史上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最重要的典章制度之一,是中国古代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

合作探究及拓展:共有三个问题:一是如何评价科举考试的作用?二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变化的规律?三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应吸取的历史教训?通过思考、讨论完成,突破难点。

课后反思:新课程改革要求要转变教学方式,提倡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探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本教学设计就是在这一精神的指导下设计而成的,本人认为有以下几点可取的地方:在教学过程中使用多媒体教学,既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又能增加课的容量,使知识更加系统,有利于理解教材内容;同时采用自主学习、合作探究的方式,既能深化课堂教学、突破难点,又能培养学生合作探究的能力。而培养学生探究问题、解决问题应该是历史教学的本质所在;当然,在教学实践中还存在不足,如对学生引导、启发还不够,探究问题给学生的时间还短,对课件的处理不够好等。

推荐第3篇:中国古代教育机构和选士制度

中国古代教育机构和选士制度

据历史文献记载,中国古代教育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传说中的伏羲、神农、黄帝、尧舜、禹时代。最初的教育与生产劳动密切相关,传说中的伏羲、神农、黄帝、尧、舜、禹等都亲自教育人民如何劳动和生存。黄帝的妻子还教人们养蚕织衣服。下面按照时代先后介绍古代教育机构和选士制度:

(一)夏商周

夏、商、周三代,开始有了专门的教育机构。据古籍记载,早在夏朝,就有了学校。西周时,学校分国学(国家官学)乡学(地方官学)。天子所设大学叫“辟雍”(商周时是中央高等学府又是祭祀场所),各诸侯国所设大学叫“泮宫”(学校前半环雨水而得名,西周时代由于各种学校前建筑水池而得名,这种学校建筑形势曾为后代王朝所采用明清两代还在泮宫供奉孔子遗像供书生参拜)。一般说来,只有贵族子弟才能入国学,平民子弟只能入乡学。奴隶子女没有入学资格。当时的教学内容有:礼、乐、射、御、书、数六艺。

(二)春秋战国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贵族社会制度的崩溃,赖以生存的官学一度衰落。社会对新型文化的教育需要为私学的产生创造了契机。当时产生了一批学识渊博、充满智慧的私学大师。如孔子、孟子、墨子、荀子等,不仅在《论语》、《孟子》、《墨子》《荀子》等典籍中记载了大量的教育资料,还出现了象《礼记·学记》《礼记·大学》《荀子·劝学》等教育专著。当时,孔子提出“有教无类”的主张,广收门徒,只要能交纳“束”(干肉)履行入学礼节,不问来者出身贵贱,一律施教。因此,他创设的私学规模愈来愈大。有“弟子三千,贤士七十有二”之美称。春秋战国时私学的发达使学校教育开始走上官学、私学并存的二元化轨道。

(三)汉代

汉代管学分为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两类。中央官学主要是太学(太学时最早的官办大学,汉代太学取代了商周似的辟雍。西汉的辟雍仅保留祭祀功能)。地方官学识军郭学校,西汉时期的太学规模宏大,档次较高。汉武帝元朔五年开创太学,设在京师长安的西北城郊,规模相当可观。太学作为中国当时最高学府,与西方的雅典大学、亚历山大尼亚大学等同为世界上最古老的高等学校。太学的教师是五经博士,博士中的领袖叫仆射,学生叫“博士弟子”。西汉平帝元始四年为太学扩建校舍,能容纳万人。东汉太学学生最盛时曾达三万多人。在洛阳有汉太学遗址,另外汉代的私学也很发达,又压倒官学之势,学生人数远远超过太学。汉代凡未从政或罢官还乡或得不到博士机会的经学大师都从事私人讲学,收徒教授,人数之多曾达数百,乃至上千人。如东汉有名经师马融教养诸生,常有千数。就连西汉著名经师大儒董仲舒晚年谢官以后,都在家专门收徒著书讲学。汉代不管上官学还是上私学,都以儒家经典为教材,而且不管官学还是私学毕业,都可以求官。

(四)魏晋南北朝

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不息,使官学处于时兴时废、若有若无的状态。但总的来说还是中央官学与地方官学并存的。一般说来,这个时期的官学是衰颓的,只有个别朝代或个别地区的地方学校短期内比较发达。晋代中央学制分为国子学和太学两种,前者限五品以上贵族子弟入学,后者为平民子弟所设。南北朝时期,学校教育以北朝为盛,北魏太学也设五经博士,学生为州郡所派。南朝宋文帝时,在京师设立四学:儒学、史学、玄学、文学,史称“四学制”打破了儒学一统教育的状况,这对后世专科学校的设立及分科教学制度的发展具有开创意义。

汉代的选士制度实行察举制,察举至就是选拔的意思。汉高祖以来既有选举士人举措。汉文帝二年,下诏选士,对各地选上来的士人,经过测试加以任用。汉武帝时,初选考外,又有察举孝廉等举措。孝廉每年察举一次,中选以后,不必考试就可以委任以官。所谓举孝廉,本是选拔官吏的两种科目名。孝,指孝子;廉,指廉洁之士。汉武帝元光元年初,下令各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后来合称为孝廉。汉代的察举结果主要有孝廉、贤良方正、茂才(秀才)。如董仲舒以贤良方正的身份任官职,汉末曹操在二十岁石被地方举

为孝廉,后来当了洛阳北部尉。察举制本是选拔推举孝子廉洁之士的制度。但到了东汉末年也出现了假冒作伪,走后门等现象。这种制度与*期间推荐工农兵学员上大学有相似之处。另外,孝廉中也有假冒的,如有人为了赢得“孝”之名声竟然割下自己腿上的肉给父母吃;有人爬在冰河上,等冰融化了从冰下捕鱼给父母吃。可是一旦被举为孝廉很快就原型毕露了。民间有“举孝廉,父别居”的说法,当了孝廉就不跟父母住一起了。

魏晋南北朝的选士制度,除了察举孝廉、贤良方士、秀才仍沿两汉旧制外,又增添了“九品中正制”。曹魏时期,曹操曾下达“求贤令人”提倡“唯才是举”。他的儿子曹丕(魏文帝)开始实行“九品选人法”。就是推选各州士人按才能分别评定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即九等),每十万人举一人,政府按等选用,授以官职。魏文帝后,中正官任用世族豪门担任,所以为世族豪门的子弟开放,一般平民不得进入士流。从此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门阀制度,这一制度实行了近400年。隋文帝时废除此制,改行科举制。

总之,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为保证世族特权而定的官吏选拔制度,九品实际上是门第高低的标志,成了世族地主操纵政权的工具。

(五)隋唐

唐代的教育十分繁荣,学校教育达到了新的高峰。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完备的学制体系。中央设国子监,国子监具有双重性质,即是大学,又是教育行政管理机构(教育部兼大学),下设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律学等,此外还有弘文馆崇文官等等。通称“六学二馆”。地方官学、府州县学和专门学校也很发达。唐代出现了律学、书学、算学、医药学、兽医学、天文学、音乐学等专业学校。比如医学又分为医、针、按摩三个专业,医学专业包括体疗(内科)、疮肿(外科)、少小(儿科)、耳目口齿(五官)、角法(拔火罐)五科。针学专业学针灸,按摩专业学按摩治病和正骨术。由于大唐教育先进,吸引了大量周边各国的留学生,比如日本来过十三批留学生,学习经史、法律、礼制、文学、医学等中国文化。当时的大唐长安成为东西方各国文化教育交流的中心。

在选士制度方面,隋唐时期创立影响以后历代乃至现在的科举考试制度,隋文帝时废除自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实行推介的方法选拔官吏,隋炀帝时实行考进士选官吏。唐代取士之法,主要有“生徒法”、“贡举法”、“制举法”。从京师中央官学和地方学校中选在校里成绩优秀者,选入京师尚书礼部受试叫“生徒法”,成人先试于州县,及格后再送至京师复试叫“贡举法”。所谓“制举法”,是特种考试,让全国考试中最优秀的状元在京师殿廷应试,以选拔非常之才。武则天时,又兴“武举”。武则天曾亲自出马,在殿前考试武状元,为以后考试状元的制度奠定了基础。唐代科举制度在不同的时期,其科目设置也不尽相同。比较流行的是秀才(试方略五道)、金石(试时务策五道等),又有书法、算学、诸史、诗歌等。 时代教育机构选士制度

夏商周国学、乡学

春秋战国官学、私学、如辟雍、泮学

汉代中央、地方、私学、如太学察举制(孝廉、贤良方正、茂才

魏晋南北朝中央、地方、如国子学、太学九品中正制

隋唐中央、地方、如六学二馆科举考试制

宋元中央、地方科举考试制(元中断)

明清中央、地方、如国子监科举考试制(乡试、会试、殿试)

(六)宋元

宋代,基本沿袭唐代学校体制,中央在京师设有国子监及贵族学校,地方则设有府州县学。值得一提的是民办学校“书院”。书院名称的出现始于唐代,但唐代的书院多为藏书教书之地,或私人治学隐居之地。真正具有聚徒讲学性质的书院起源于南唐时期的庐山国学,即著名的庐山白鹭洞书院。北宋初年,讲学之风勃起,书院成为著名学者授徒讲学,培养人才之地。当时著名的书院有江西庐山的白鹭洞书院、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河南登封的嵩阳书院等。南宋书院的兴盛时期。

据统计,宋代共建书院173所,南宋占136所。南宋书院建立了一套严密的组织制度。在教学上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对后来的书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是教学活动与学术研究相结合。

二是教学实行“开放”政策,学生可不受学派的限制,允许学生中途易师。

三是建立“讲会”制度,不同学派的学者可以往来讲学,进行学术交流,使不同的思想出现在同一书院的讲坛上,体现了一定的(争鸣)精神。在选士制度上,宋代仍沿袭唐代的科举考试制度。但元代中断科举考试八十余年。

顺着书院这个话题我们接着介绍元明清三代书院的简况。元代中断科举考试八十余年,教育上成就不大。元代的书院有民办、官办、民办官助等多种形式。元代书院多选址于山林名胜之地。便于与世隔绝,自由讲学。明清两代,书院教育仍有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明代书院达1500所以上。但是明朝中后期相继出现了四次摧毁书院的破坏性行为。最严重的一次是在天启五年(1625年)发生对东林党的大残杀。当时宦官魏忠贤不仅残酷杀害东林党人,而且下令“摧毁天下书院,首及东林”。另一方面,自元代至清末,官方对书院控制日趋严重,加强了财政,思想上的监督。允许书院推荐学生参加科举考试,使官学、书院、科举逐步一体化。书院失去了宋代书院的本来特色。清雍正十一年,清政府下令创办书院,至此,书院开始从幽静的山林项中心城市发展,各省相继建立了书院,直隶保定的莲池书院便建于此时。

(七)明清

明代学校,中央有国子监及宗学(贵族学校),地方各级学校也很齐全,府州县学及专门学校已发展到1700余所。学校体制已相当完备。特别需要介绍的使明清两代的蒙学(也称乡校、村学、小学)。蒙学教材多是字书,最著名的《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古文观止》、《唐诗三百首》流传广泛,影响很大。据说,前几年联合国教科文基金会组织已经把《三字经》列为世界儿童道德启蒙丛书之一,可见其影响之广。

明清两代的选士制度:仍实行科举考试,考试程序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种。乡试选在京城和各省城举行的一次考试。乡试考中者为举人,第一名为解元。如果能够中举,从此可以迈入仕途,并有声名于乡里。《儒林外史》中范进中的就是举人。但他中举后发了疯。会试:每三年在京城举行会试,各省的举人都可以应考。会试第一名为会元。殿试:可以看作是会试后的复试。会试之后又皇帝对会试录取者亲自在殿廷策问的考试,称殿试,殿试第一名称状元。所谓连中三元,就是指乡试的第一名解元,会试第一名会元,殿试第一名状元。明清科举考试的内容,一般有三大类:第一类是经义,出题限于四书五经,(四书是宋代朱熹规定的《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五经是《诗》《书》《礼》《易》《春秋》)。文体要用八股。第二类是诏告律令,即应用文,公文之类的写作;第三类是经史时务策,即针对历史或现实事物发表看法提出对策。清光绪三十一年明令废除了科举。自隋唐至清光绪31年,科举制度实行了1300多年。科举制有利也有弊,其优缺点见教材193页。

推荐第4篇:古代中国选官制度检讨与启示

古代中国选官制度检讨与启示

【摘要】:自三代至明清, 古代中国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选官制度体系, 大致分为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阶段, 每一个阶段都对中国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通过对古代中国选官制度的检讨, 总结其参考价值和历史教训, 对我国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征途中选人用人有所启示。

【关键词】:古代中国选官制度参考价值历史教训

选官制度亦曰仕进制度, 乃国家选拔官吏之程序规章。中兴以人才为本, “得人者昌, 失贤者亡” , 故历代对官吏的选拔考核极为重视。自三代至明清, 古代中国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选官制度体系。检讨审视, 认真总结, 探经验, 寻教训, 悟启示, 当是今人该做的事情。

一、古代中国选官制度概览

选官自有国家始, 苏东坡说:“三代以上出于学, 战国至秦出于客, 汉以后出于郡县吏, 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 隋唐至今出于科举。”概述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几个发展阶段。我国古代选官制度, 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 军事民主制”时期的禅让制, 正式形成则是进入阶级社会之后。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 选官制度的发展, 大致可分三个大阶段, 即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时代。

1、三代: 世卿世禄制。夏、商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建立和初步发展时期。据《礼记礼运篇》记载, 当时诸侯传位和官吏任用, 均是“ 世及以为礼”, 即实行世卿世禄制, 又名世官制。在这种制度下, 公门有公, 卿门有卿, 贱有常辱, 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 罚亦不能戒其怠惰。西周时世官制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 受封的各级封君按嫡长子继承制原则代代相袭, 既占有封地, 也世袭官职。这种世卿世禄制, 与后代的选贤任能有本质上的差别。尽管当时也有选贤任能的现象, 比如商汤重用伊尹、文王起用姜尚等等, 但未能从根本上打破世卿世禄制的基本原则,仅是个别“破格”现象而已。

2、春秋: 选贤任能渐成风尚。春秋时, 社会开始大变革, 出于争霸斗争的需要, 一些大国突破世官制的框架重用贤能。如齐桓公重用与他有一箭之仇的管仲, 秦穆公重用五张羊皮换来的百里奚,楚庄王任用“ 鄙人”孙叔敖, 吴王阖闾重用楚国亡臣伍子胥, 越王勾践重用范蠡文种等等。整个春秋时期, 选贤任能不绝于书。但仍属“ 伯乐相马”式的人治方式, 仅对世卿世禄制形成了一些冲击,并未规范化、制度化。

3、战国: 广泛推行军功制和养士制。战国乃“古今一大变革之会” , 社会变革剧烈, 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的确立, 唯功唯贤的新选官制度逐步建立起来, 因军功授和“ 以客出仕”是战国最风行的仕进途径。

军功制是以功选官。魏李悝变法, 规定“ 食有劳而禄有功” 。秦商鞅设二十等爵以赏军功, 明确规定:“宗族非有功, 论不得为属籍” , “利禄官爵未出于兵, 无有异施也。”

养士制即豢养一批具有特殊知识或技能的士人, 以为己用。“士”在战国时期已经成为在政治上具有重大影响和作为的社会群体, 是当时新型职业官员的重要来源。“齐有孟尝, 赵有平原, 楚有春申, 魏有信陵。此四君者, 皆明智而

忠信, 宽厚而爱人, 尊贤而重士”, 即属个人养士。亦有政府直接建立的养士机构, 如齐之稷下学宫即为一例。

4、汉代: 察举制。从汉文帝到汉武帝, 建立了察举制, 此后, 察举制就成为汉代最重要的选官制度。具体做法,就是根据国家的不同需要, 由中央政府的三公九卿和地方政府的郡国守相向皇帝推荐能够担任官职的人才。就两汉来看, 察举有两大类: 一是定期常举, 一般每年一次, 在年终随着“上计”进行, 具体科目有孝廉、茂才等; 一是不定期特举, 由皇帝根据实际需要随时下诏指定科目和人选要求, 具体科目有贤良方正、贤良文学等。两汉之察举, 以孝廉最多, 故亦有以“举孝廉”指代整个察举制之说。察举孝廉的标准有四: 一是德行高妙, 志节清白; 二是学通行修, 熟知经书; 三是明习法令, 善于决狱; 四是头脑清楚, 才干出众。凡是地方举荐上来的孝廉, 一般先在中央担任郎官, 经过官场上的见习和初步锻炼, 再根据对其实际能力的考察任命实职。

5、魏晋南北朝: 九品中正制。东汉末, 由于天下丧乱, 人士流移, 考详无地, 魏王曹丕纳陈群之谏实行九品中正制。这实际上是一种发展了的察举制, 它规定在地方州郡分别设立大小中正, 负责以九个等级品评本地区的士人, 依此授官、升降。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 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和才能并重, 但自曹魏末年之后, 中正官一般由士族出身的官员担任, 发展到西晋主要看门第和家世,以至出现了“ 上品无寒门, 下品无势族”的现象。因其堕落为世家大族垄断官吏选拔、培养私家势力、维系政治特权的工具, 故必然随着士族门阀制度的衰落而消亡。

6、隋唐至明清: 科举制。科举制是我国封建社会最重要的选官制度, 始创于隋, 完善于唐, 发展于北宋, 衰落于明清。

隋唐之际科举制创立完善, 意义非凡。一是改变了前代选官制度中权力下移之弊, 适应中央集权需要, 把官吏选拔彻底收归中央。所以唐太宗有“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之说。二是扩展了统治集团的社会基础, 为中小地主乃至平民开辟了入仕的途径。“朝为田舍郎, 暮登天子堂” 的希望, 吸引了莘莘学子的毕生精力, 使之“老死于文场而无所恨”。三是将教育制度与选官制度结合为一,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官僚队伍的知识化, 从文化层次上保证了社会思想与统治思想的高度融合。四是促进了文学特别是唐诗的繁荣。

世官制是奴隶社会具有标志意义的选官制度, 察举制和科举制分别是封建社会前期和中后期具有标志意义的选官制度。当然, 标志意义的选官制度并不等于唯一的选官制度, 特别是随着国家机器的日益复杂, 官僚机构的日益完善, 统治者总是采取多种途径来选用官吏, 以达到政治上的平衡。在世官制时代, 大夫以上的高级官员实行世族世官, 而大夫以下的低级官吏皆出自“乡举里选”。在察举制时代, 察举固然是选官制度的主体, 但除此之外, 比较典型的仕途还有征辟、太学生、任子等。科举制时代, 科举无疑是最重要的选官途径, 但科举之外, 还有学校试、封荫、吏道、荐擢等多种选官途径。

二、古代中国选官制度的启示与参考价值

回溯可知, 自三代到明清, 选官制度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从世界范围来看,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显然独具特色, 其系统、完整、严密与历史悠久, 堪称世界之最, 有很多启示和参考价值可供今人借鉴,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考选。“ 考选”即通过考试选拔人才, 这是人类经过长期摸索探求之后

做出的最佳选择。考选制度, 应该是也必须是包含着这几种基本精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量才使用、内行管理。我国科举时代的考试, 基本上体现了这些原则——尽管存在着极大的不彻底性。由此带来的重大社会效应之一, 便是产生了所谓的社会流动——主要指社会下层人物进入统治阶层。这种社会流动有利于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有利于扩大封建统治基础。同时, 科举制时代的考试又是多层次的, 这不仅对于保证选取人才的可靠性、正确性与客观性起着积极作用, 而且对于“ 任人唯亲”的用人路线也有一种抑制作用。此外, 实行考选, 对提高封建官员的素质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2、多途选拔。我国古代选拔官吏, 无论察举、科举, 其选用人才的途径都是多种多样的。即使在世官制时代, 亦有“ 乡举里选”作为世官的补充。古代选官之所以要多渠道, 目的在于保持社会各种势力的政治平衡。每一个时代的各种仕途, 又有主次之分, 有一种仕途居主导地位, 其它多种仕途与主导仕途共同构成该时代选官制度的总体。具体地说, 世官制时代, 主导仕途为世官, 其它仕途主要是乡举里选; 察举制时代, 主导仕途为察举, 其它仕途有任子、军功、辟除、荐举、征召、太学生、吏道等; 科举制时代, 主导仕途为科举, 其它仕途有学校试、荐举、补荫、吏道等。这种多渠道、分主次的选官模式, 有利于调动社会各层次的积极性, 做到多方参与、人尽其才。

3、德才兼备。中国古代历史上曾经存在各种选用人才的标准—— 或以血统、或以军功、或以赀财、或以德行、或以才干, 但其总趋势则是倾向于德才兼备。仅以表面上看起来纯粹以才学取人的科举而言, 实际上德行的因素无处不有,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科举制度对应试人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凡娼、优、隶皂、罪户子弟, 均不得参加考试。换言之, 只有封建统治者认为符合德行条件的人才能应试。二是科举考试全被封建道德说教所充斥, 它制约应试者不能不就范于封建统治者的德行要求。尽管“德才兼备”有其特定的时代内涵, 与当今所讲的德才兼备有本质区别。但从原则上着眼, 古今之理是相通的。

4、保密。我国古代科举考试保密制度的全面建立, 始于北宋。具体做法有三: 一是锁院制度。即一经任命为知贡举(即考官)的官员必须立即锁宿, 在大约五十天左右的锁院期间, 不得回家, 不准见亲友或与院外臣僚交往。后来, 负责各类发解试的考官也需与知贡举一样锁宿。这实际是采用隔离法达到保密的目的。二是封弥制度。“ 封弥”又作“ 弥封”, 亦称“ 糊名”, 即把试卷封起来,糊去举子试卷上的姓名、乡贯以及初考官所定的等级。大凡封弥官不评卷, 评卷官不知姓名。三是誉录制度。所谓“誊录”, 就是抄写试卷。举子的亲笔试卷称真卷, 誉录后送归封弥官存档; 誉录的卷子称草卷, 送给考官评阅。誊录与封弥合称弥封誊录制。这些保密制度在后世的科举考试中, 一直沿用下来, 至今有些重要考试中仍予采用。

三、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中应汲取的历史教训

我国古代选官制度不仅有着许多宝贵的参考价值, 而且从中亦可吸取不少有益的历史教训。

1、要扭转读书做官论的一元价值观。选官制度给中国古代社会带来的最大影响, 莫过于由它所造成的畸形发展的读书做官论和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我国历史上, 把读书和做官相连结的思想出现很早。“ 学古入官, 议事以制, 政乃不迷”, “学而优则仕”是这方面的集大成性的总结。世官制以后的各种占主导地位的选官制度,基本上都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制定, 并为实现这一思想而服务,

而科举制对这一思想的贯彻是最全面最彻底的。科举制下读书的目的更加一元化,那就是做官。社会上一切以官为中心, 以官为转移, 有官便有一切, 失官便失一切。随着科举制向成熟阶段的发展, 读书做官的道路日益凝固, 与之同时俱来的官本位思想也日益严重化。这是一条沉重的历史教训。

2、要克服知行不

一、学用脱节的弊端。中国古代的统治者, 为了维持皇权的“万世一系”和宗法等级社会的长治久安, 特别重视以明人伦为核心的道德伦常教育, 并使之与选官制度相结合, 而儒家的经典, 则是实施这种教育的基本教材。诚然, 在古代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 为适应不同的政治需要, 治才教育的重点有所变化, 内容也有所增益, 但不管如何变化、增益, 这种教育总体上存在一个致命的弱点, 就是知行不

一、学用脱节, 重才学轻实际能力。由于治才教育与选官制度紧密相关, 所以古代的官吏选拔也就不能不具有这一弱点。明清两代, 由于科举制、八股文的强化, 知行不

一、学用脱节的距离被扩展到了极致, 轻视实际能力的弊端, 亦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这一历史教训, 值得我们认真记取。

3、要建立既重选拔更重管理的规范化机制。古代中国不惟重选官, 在官吏管理上也积累了很多经验。如夏时“三载考功, 五年政定” , 商汤创设“三有宅考绩法”, 西周“以八法治官府”、“以六计课群吏”, 周王采取巡守、述职、派员监督、不定期派员到地方巡访等, 战国实行“ 上计”制度, 汉代进行考课, 唐朝制定考课法对各级官吏实行全面考课, 宋代有磨戡、历纸、京察、大计, 明清有考满、考察制度, 等等。但也存在着严重的重选拔轻管理的流弊, 以致钻营请托、结党营私、弄虚作假之风盛行, 科场舞弊、请托监临、官场腐败现象日益滋生, 吟诗作文尚可、为民解忧乏才的庸官、懒官史不绝书。因此, 建立一种既重选拔更重管理的规范化机制乃吏治建设中要常抓不懈的一项重大课题!

4、要建立科学、民主、严格的选官监督机制。没有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 很有可能为“合法”滥用权力创造条件和依据。所以, 尽管古代选官有较为完善的防弊措施, 但还是出现了相当多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贪污贿赂等现象, 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缺乏科学、民主、严格的监督机制。为公平、公正、合理计, 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计, 科学、民主、严格的选官监督制约机制必须建立, 否则很可能再次步入历史上人治的窠臼。

【参考文献】

[1]李观.李元宾文集项籍故里碑铭序[M ] .北京: 中华书局, 1985.

[2]王夫之.读通鉴论[M ] .北京: 中华书局, 1975.

[3]张廷玉, 等.明史 选举志[ M ]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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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官制度

1.公元前128年,汉武帝规定:“不举孝,不举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这反映出当时

A.世家大族把持地方政治 B.地方政府人才匮乏 C.孝子廉吏较少很难荐举 D.察举制度推行不力

2.隋唐以前,官府设有谱局,考定父祖官爵、门第。此后该现象逐步消失,主要原因是 A.宗法制的终结 B.察举制的完善 C.三省六部制的设立 D.科举制的推行

3.唐代公私学校通常开设的课程有《孝经》、《论语》、《礼记》、《诗》、《周礼》、《仪礼》、《易》、《尚书》、《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等。这些课程的开设 A.适应了科举考试需要 B.以研读儒学为唯一内容 C.表明统治者独尊儒术 D.反映了君主专制的强化

4. 唐代的科举考试并不严格,多数的录取并不完全倚重考卷,还要看平时的文字高下,考生的声名、影响、家世、地位等;有时甚至完全不看考卷,未曾开考,名次已定。据此可知,唐代的选官制度

A.考生名望决定结果 B.主要受制于门阀 C.未得到平民的认可 D.继承了前代的遗风

5.622-661年,通过科举进士及第的共290人,其中贞观年间年平均录取9人,水徽、显庆年间年均录取14人。而当时全国九品及以上官员约5000人左右.据此可知当时 A.进士科考最为显要 B.门荫取仕仍是主流 C.官僚制度日趋成熟 D.冗官现象极为严重

6.宋太宗淳化三年(992年),朝廷昭示:“国家开赏举之门,广收罗之路„„如工商、杂类人等奇才异行,卓然不群者,亦许解送。”这反映出宋朝的科举制度 A.取消了对应试者身份职业的限制 B.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C.是普通人进入仕途的主要途径 D.选拔官员的方式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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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皇帝制度的发展历程、主要特征

1、中国古代皇帝制度的发展历程

皇帝制度自公元前 221年秦始皇开始创立,经过历代王朝的不断发展、强化,直至1911年清宣统皇帝逊位才被彻底废除,前后历时2131年。它经历了由初创、初步完善、完善成熟、进一步发展、强化、消亡这一演变规律。在皇帝制度演变的各个时期,其特点也是各自不同的。

1)创立和初步完善

秦汉魏晋南北朝是皇帝制度从初创到初步完善的时期.在这一时期,皇帝制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神权被皇权进一步利用。秦统一六国,始皇自称“赖宗庙之灵”,汉武帝时,董仲舒发展了儒家的君权神授说,给君权披上了一层神圣而又神秘的外衣。君权与神权的结合,加强了君权不可侵犯的原则。

第二,为维护皇帝的尊严,礼乐制度被进一步强化利用。统治者大力加强礼的建设,使礼成为维持社会和政治秩序,巩固等级制度,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及权利义务的规范和准则;确立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和尊卑上下等级关系,使之成为指导立法、司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第三,皇权是在排除来自各方面的侵扰之后得以巩固的,它经历了与各方面政治势力的较量和斗争。

2)完善成熟

隋唐时期是皇帝制度的完善并成熟时期。其中隋开创重新统一的局面,皇帝制度在新的形势下得到了比较充分的发展:

第一,隋以前的尊号只有“皇帝”二字,到唐高宗李治时,群臣给他上号为“天皇”。是为上尊号之始。自此以后,逐渐确立了在皇帝生前即上尊号的制度。

第二,在庙号和陵寝方面,从唐代开始,确立了开国之主称“祖”,以后所有君主一律称“宗”的庙号制度。

第三,在符玺和诏敕方面,隋以后确立皇帝八玺制度。八玺名称不同,用处也不同。

第四,在皇位继承方面,隋唐制定了隆重的册立太子的礼仪,设置了规模庞大的东宫官署机构。

第五,后宫制度和外戚政治方面,隋唐时期的后宫嫡庶等级制度更加严格,后宫制度也臻于完备,尤其是皇后的地位在前代的基础上有进一步提高。

3)进一步发展

宋元是皇帝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时期:

第一,宋代更加严格用玺制度,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内外相互牵制,防止其中生有弊端。 第二,在宋代皇后地位更加突出,这实际上也是皇权提高的折射。

第三,在宗室制度方面,宋代对于宗室给以很高的政治和经济待遇,就是不给权力,几世以后宗室便与士庶之家基本相同了。这就从某些方面减轻了皇权受到地方宗室力量威胁的可能。

4) 加强与巩固后的成熟

明清将皇帝制度强化到了颠峰。而这一时期也是皇帝制度的消亡时期。明清两个封建王朝都极力进一步提高君主大权,从制度上保证全国统治权力高度集中。明王朝在这方面远远超过以前的各个王朝,清王朝又在明王朝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然而同时,封建社会和地主阶级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也愈益尖锐。

在皇位继承方面,皇族争夺帝位的斗争非常剧烈。在雍正帝时期,从根本上决定废除了以嫡长制为前提预立皇太子的办法,改行密建皇储的制度。

2、主要特征

1)政治结构上的平衡性(权力之间不同形式的制约) 2)传承方式上的世袭性:子孙相继

3)皇帝在全国范围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绝对的权力,皇帝是国家的代表和象征。一切规章制度的制定,一切内政外交以及和战等大政均由皇帝裁定。

4)君权神授、三纲五常(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仁、义、礼、智、信)是以皇帝制度为中心的等级制度、宗法制度、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5)全体官僚都是皇帝的臣仆,庞大的国家机构都是君主的办事机构。 6)全国的人口、资源都是皇帝拥有的财富,可以全权支配。

二、中国古代相权的发展与演变情况

综观历史,可以把相权的发展概括为:秦朝为建立时期,西汉为鼎盛时期,西汉到明朝之前为调整时期,明清为衰落期。

秦朝: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确立宰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使之成为正式官制。秦朝开始实行一相制,也曾置左右丞相。

西汉:西汉初期,宰相的权力迅速膨胀,并很快达到鼎盛时期。丞相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无所不管,与当时的皇权基本上处于平等状态。但相权和皇权之间的矛盾也开始暴露出来。相权的膨胀使皇权受到威胁,便开始受到制约。在汉武帝之时,设立“中朝”,形成“中外朝”。西汉末年,改宰相为大司徒,与大司马、大司空一起为三公,亦称三司。

东汉:东汉大体沿袭西汉之制,三公改为司徒、司空、太尉,为共同负责军政的最高长官。尚书台出现,中朝发展为一个正式的机构,导致“三公虽设,事归台阁”局面形成

隋唐:确立三省制度,中书、门下、尚书三省的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就是宰相。尚书省是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中书省是秉承皇帝意旨掌管国家机要大事、发布政令的机构,其长官称中书令。门下省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凡朝廷有军国大事,则中书出令(决策),门下封驳(审议),尚书受而行之(执行)。所以人们也简称尚书省是执行机构,中书省是决策机构,门下省是审议机构。又因尚书省下设有六部,故习称“三省六部制”。唐中叶以后,皇帝另选重臣数人,授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职衔,意即与中书、门下长官商量处理国务之官,是事实上的宰相。

宋朝:设立二府三司。二府即政事堂和枢密院,执掌文武,同为宰相之任。中书门下的长官为正宰相,亦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宰相称“参知政事”。后来参知政事与正宰相基本无差别,使正宰相事权更为分散。枢密院为国家最高军政机关。三省六部依然存在但实际上是闲职,三省长官时常不设。三司为最高财政机关。二府三司将政权军权财政分离,互相制衡,弱化相权,强化了皇权。

元代:废三省制,实行一省六部制,即废除门下省和尚书省,以中书省为政务中枢,其中设左右丞相、平章、参政等,行宰相职权。集权统治高度强化。

明朝:明初沿袭元制,设中书省左右丞相。朱元璋废丞相,使六部直隶于皇帝。明成祖时,在设立殿阁的基础上正式设立内阁。阁臣权力虽比宰相权力小得多,但人们还是习惯把阁臣看成宰相。

清朝:清代沿明制设立内阁,大学士即为宰相。雍正皇帝时,为防止内阁泄漏机密,在内廷设军机处,称为军机大臣,处决要务。至此,皇权发展到了顶峰。

三、中国古代官员选拔任用制度的变化情况 夏、商、周: 世卿世禄制

以血缘、婚姻为基础,从天子到诸侯国君,再到各国的卿大夫或士,分割了国家的所有权力。父死子承,代代相传;由于各级官员均以“食邑”为俸禄,所以世袭制度又称“世卿世禄制”。

战国、秦:军功、俸禄制

人们通过建立军功获取权位,对功臣的赏赐,以一定数量的粮食作为俸禄,以官位的高低,定俸禄的多少。军功俸禄制建立后,出现了文武分职的专职官吏。

两汉:察举制,征辟制

“察举”,又称“举荐”, 是一种由下向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由地方长官在自己管辖区內考察选拔人才,按照一定的科目和标准,向中央政府推荐(举),朝廷根据不同的需要设立各种科目,指定有关的官员担任举主(相当于主考官),经过适当的考核(举),授予相应的官职

征辟是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聘与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皇帝征聘是采取特征与聘召的方式,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的人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

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九品”指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等九级来区分人物高下。“中正”是专职品评人物的中央官员;“品”即“品状”在此制下,所有未出仕或现任官吏,都由中央评定品级,作为任用及升迁标准。

隋唐至明清:科举制

科举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实行的重要选官制度,科举的意思是分科举人,有很多科,但特别正要的是选拔官吏的进士科。它的主要依据是学习和应试成绩,其与以往选官制度的根本区别在于普通读书人均有通过科举考试而被选拔作官的机会,扩大了皇帝选拔官员的范围,同时也使选拔标准相对公平和客观。这在当时来说,是一种较为先进和公正的选官制度。

科举制的发展演变过程如下:

1、隋朝——科举制度的创立

隋炀帝“置明经、进士二科”,以“试策”取士,在中国的选举任官史上打开了新的一页,科举制度从此开创。

2、唐朝——科举制度的完善

唐代实行科举取士。唐代的科考,分为常科和制科。每年按例举行的分科考称为常科,而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则称制科。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是生徒,二为乡贡。我国最早的殿试始于唐武则天。

3、宋朝——科举制度的发展

宋朝科举考试的科目很多,宋初的科考分两级,一级为各州举行的取解考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将进士分为五等,

一、二等称及第,三等称出身,

四、五等称同出身。

4、元朝——科举制度的中落

元代的科举分为乡试、会试、御试三级,每三年一次。汉族儒生想通过科举进入仕途非常困难。使得广大知识分子前途渺茫,被迫放弃学业,以至一时“天下习儒者少”。

5、明朝——科举制度的鼎盛

明代的科举,分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进行。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又称乡闱。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国家一级考试,又称礼闱,在乡试的第二年,于京城举行。参加会试者必须为乡试中式的举人。殿试,是明代科举的最高一级考试,因考场设在皇宫内的奉天殿或文华殿,所以称为“殿试”。殿试又称廷试由皇帝亲自主持。

6、清朝——科举制度的衰落

称清代为科举制的衰弱期是很不确切的,所谓衰弱是指晚清“废科举、兴学校”时的情况。

四、近代知识分子关于晚清政治体制改革的主张及作用评价

从鸦片战争后至19世纪末中国近代思想向西方学习发展的渐进过程:开眼看世界、“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维新变法思想。这些思想从学造器物、仿行制度,先学习西方实用科技后学习社会政治学说,探求强国之路。 一)、“开眼看世界” :倡导者——林则徐、魏源 (1) 林则徐,编译出《四洲志》《各国律例》等资料。《四洲志》介绍世界三十余国的地理、历史和政情,林则徐成为近代中国开眼看世界的第一人。

(2)魏源在《四洲志》基础上,编撰出《海国图志》,阐述了“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思想。明确了向西方学习的具体内容、方法和目的。

作用评价:这促使人们开阔眼界,引导人们注意世界形势,了解世界,对当时的思想解放有重要启迪作用,对近代维新变法思想有一定的影响。 二)、“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1、代表人物: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人。

2、主张:洋务派认为“中国文武制度,事事远出西人之上,独火器乃不能及”。于是,他们提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师夷长技以自强”的思想,来改变现状。中学指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的纲常名教;西学指西方文化,主要指近代科学技术。“中学为体” , 是以中国的纲常名教作为决定国家命运的根本;“西学为用” 是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近代科技,仿效西方国家在教育、赋税、武备等方面的一些具体措施,举办洋务新政,来挽救江河日下的清王朝。

3、实践:掀起一场洋务运动 时间:19世纪60~90年代 口号:“师夷长技以自强”

内容:(前期)以“自强”为旗号,创办军事工业。(后期)以“求富”为旗号,兴办民用工业。(70年代中期开始)筹划海防,建立近代海军。 开设了一批新式学堂,派遣留学生出国。

4、作用评价:洋务运动中开设了一批近代新式学堂,培养了一批近代科技、翻译、军事人才,派遣留学生出国,使西方先进知识传播到中国,为西学在中国更广泛的传播奠定了基础,对中国教育制度的改革起促进作用,迈出了近代化的第一步。洋务派和顽固派的论争,动摇了恪守祖训的传统及纲常名教的绝对权威地位。介绍西方社会科技知识,对于促进民主思想的传播,起到了开一代风气的拓荒作用。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是地主阶级进行道路选择的前提,也就是说他们总想把西方先进的军事、经济技术来嫁接到落后的社会制度上来,这种努力是注定会失败的。 三)、早期维新思想

1、时间:产生于19世纪60年代以后,

2、代表人物有王韬、郑观应等。

3、思想主张:

a 经济上主张发展民族工商业,与外国进行商战; b 文化上主张兴办学校,学习西方自然科学知识; c 政治上主张革新,实行君主立宪制度。

4、作用评价:认识到如果向西方学习仅仅局限于“器物层次”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涉及经济流通领域、文化思想领域和政治制度领域。这是代表着一种舆论和思潮的萌发,为维新变法思想做了思想理论上的准备。局限性:一是没有完整的理论;二是没有付诸行动。 四)、维新变法思想

1、时间:19世纪90年代初。

2、主要代表人物:康有为、梁启超、严复等。

3、主张:以康有为、梁启超、严复为首的维新派开始用西方政治制度和思想来评判中国,提出了系统的理论和明确的施政纲领,要求实行君主立宪,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和文化。维新,是指提倡新事物,反对旧事物,特指政治上的改革运动。维新变法就是政治上、经济上反对旧事物,实行新法。维新思想传播的方式——开办学堂、著书立说。

康有为主张:实行君主立宪,代表作:《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

《新学伪经考》将封建统治者奉为正统的古文经典斥为伪书。这就从根本上动摇了封建统治者恪守祖训、反对变法的理论基础。《孔子改制考》中,宣称孔子是托古改制、主张变革的先师,说孔子假托古圣先王尧、舜、禹的言论来宣传自己的政治观点。

康有为借助经学的外衣,否定君主专制统治,宣传维新变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康有为的观点有力的抨击了坚持“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封建顽固势力,在社会上引起极大轰动,被称为\"思想界之大飓风\"、\"火山大喷火\"。

梁启超主张:只有变法才能图存,代表作:《变法通议》抨击封建专制制度的危害,宣传伸民权、设议院、变法图存的思想。

严复主张:用民权否定君权。 指出封建君主皆为“大盗窃国”,主张国家属于人民,王侯将相是人民的公仆。他用近代民主思想阐明民主君仆、主权在民的道理,用民权否定君权,直接动摇了君权论的基础。

4、维新思想的实践:戊戌变法(高潮)(1898年6月11日—9月21日) 维新变法思想在近代中国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5、作用评价:

(1)激发人民的爱国思想和民族精神,起到思想启蒙作用,促进人民的觉醒。是一次思想解放潮流。

(2)大大激发了人民的爱国思想和民族精神。在帝国主义侵略日益加剧,瓜分大祸迫在眉睫的紧要关头。资产阶级维新派挽救民族危机,发展资本主义而奔走呼号,并指出变法的首要目的是救亡图存。这对于激发人民的爱国思想和民族意识,起了重要作用。

(3)思想启蒙作用,促进了人民的觉醒。维新派提倡西学,兴民权,对封建专制制度和传统观念进行了冲击,促进了中国人民的觉醒,为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传播奠定了基础,具有思想解放的启蒙作用。

(4)是中国近代一次思想解放潮流。

五、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的总体看法

政治制度史就是政治制度变迁的过程与运行的内在理路。它与政治史有关,但属于政治变迁中最为内在的痕迹。制度史不是史料的简单罗列,也不是官制变化的单线条描述,它是对于过去制度变迁的一种新的诠释,呈现出历史的内在逻辑和合理性。

制度史的研究对象大体可以归纳为三类:政治组织的框架、政治文化的变迁;政治运作规则和机制的变化理路;社会权力结构的变迁。

《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本书论述了中国从前封建时代直至晚清的政治制度史。作者运用制度主义、历史主义的方法研究了这一历史时空的政治组织的构架、政治文化的变迁、政治运作的规则和机制的变化以及社会权力结构的变化理路。既勾勒了中国政治制度史的概观,又彰显了中国政治制度的特色和核心问题。 本书对先秦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政治制度发生、发展、变化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内容包括中国国家产生的途径、特征及其对后代的影响;国家元首制度的发展轨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转变的历史类型和各自特点及其转换的历史原因;政府监察制度的发生、发展及其历史沿革;历史上国家官吏管理机制,即选官制、官编制、考课制、致仕制等制度;历史上有作为的管理者的治国方法等。与其他的同类教材比较,本书更注意从政治学和历史学理论相结合角度出发,侧重在史料分析的基础上,对历史上的政治制度进行深层次的剖析并给予规律性的认识,在基础理论方面提出了一些新见解。

全书共分九章:第一章为“前封建时代和封建时代”,介绍了夏、商、西周封建制度的发展和更久远时代的政治制度状况;第二章为“‘官僚’帝国的时代——从春秋战国到秦汉”,介绍了春秋时期封建制度向官僚帝国时代的过渡、秦朝的法家帝国及两汉的王霸之道;第三章,贵族与皇权——三国、魏晋南北朝,介绍了这一时期的贵族政治、门阀政治、九品中正制、地方政治与行政区划的演变、军队私人化等;第四章,考试帝国——隋唐,主要介绍了隋唐的制度变迁问题,详细的阐述了三省六部制、科举制、集体宰相体制,隋唐的官僚考核制度、监察制度、兵制、地方政府体制、司法制度等内容;第五章,军阀政体——五代十国,介绍了这一时期的武化结构与缺失了文治精神的文官体系;第六章,“精致繁复的网状王国”介绍了两宋的中央行政机构、地方官制、学校制度、人事制度、兵制等;第七章,“草原帝国”向读者展示了金、元两个草原王朝的独特政治体制;第八章,绝对王权——明、清(1860年之前),介绍了中国王权高度集中时代的政治制度;第九章介绍了晚清时期中国政治制度“转型的阵痛”。

与以往有关中国政治制度史的著作和教材写作手法不同,本书以时间脉络为顺序重新梳理了中国政治制度史,对每一朝代的制度特点进行了新的解释和总结,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制度史不是史料的简单罗列,也不是官制变化的单线条描述,它是我们对于过去制度变迁的一种新的诠释,呈现出历史的内在逻辑和合理性”。

推荐第7篇:中国古代证据制度

中国古代证据制度

研究中国古代证据制度是研究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证据是诉讼的基础,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核心内容。从中国有诉讼开始,与诉讼制度相伴随的证据制度也即产生并随之不断地发展、完善乃至成熟。中国古代证据制度逐步形成于夏商周,发展于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定型与成熟于唐宋,殆于进化于元明清,最终解体于清末。与其他国家一样,我国古代的证据制度较为简单、粗疏且不成体系,在传统的法律体系中并不具备其应当具有的地位。中国古代证据主要分为口供、证人证言、书证、物证、勘验笔录、检验与鉴定、神示。中国古代法定证据制度先天不足、重视口供与刑讯逼供的采用、轻神判重人判。中国古代的证据制度按历史的发展阶段可以划分为:奴隶社会的证据制度、封建社会的证据制度。各个阶段各有其不同的特点。

一、奴隶社会的证据制度。

公元前21世纪,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夏王朝建立,从而标志着我国进入奴隶制社会时期。根据我国古代文献的记载,我国奴隶制时期三个主要王朝——夏、商、周,都建立了自己的法律制度:夏“作禹刑”,商“作汤刑”,周公制“礼”,吕侯制“吕刑”。这些法律制度对于处理犯罪事件和财产纠纷的程序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同时其中也包含了与证据制度有关的内容。我国奴隶制社会时期已经有较为完备的证据制度。在奴隶社会这一阶段,奴隶社会的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曾有过“神明裁判”的断案方法,历史传说中就有““皋陶治狱用神羊”的说法,也就是在审理疑难案件时,让被告人站在神羊面前,如果神羊用角去顶被告人,就证明被告人有罪,否则被告人就无罪。我国奴隶制时期已经实行证据裁判,诉讼中涉及的证据种类很多,有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还有勘验结果等等,其中当事人陈述是查明案情的主要证据形式,但同时也不忽略其他证据种类的证明作用。奴隶社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有:

1、神判方法适用较少、消逝较早,法官断案主要依据各种证据。

2、法官审查判断证据主要采用“察听五辞”的方法进行。

3、对疑罪的处理,遵循“疑罪唯轻”原则。

第一,夏商时期。夏商两代基本处于神权法时代,“天罚”、“神判”特色构成了司法审判制度的一大特色。夏商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十分低下,人们认识自然的能力相当有限,人们的法制指导思想以表达神权法意志为宗旨,体现出“神判”、“行天之罚”的显著特色。夏朝尚处于朴素的自然神崇拜阶段,而商朝时已由较为原始的自然神崇拜发展到将“天罚”与借占卜巫术进行“神判”相结合。夏商时代的统治者时常借助祭祀占卜活动领受神意,以“神判”的形式决定司法裁判和定罪量刑。

第二,西周时期。首先,创立了“五听”的审讯方式。所谓“五听”就是采用察言观色的方式进行审讯,进而判断受审者的供述是否属实的一种方法。一为“辞听”,即通过观察发现其言辞供述的虚假或矛盾;二是“色听”,即通过观察期面部表情的变化;三为“气听”,即通过观察其呼吸及心跳的反常表现;四是“耳听”,观察其听觉的失常之处;五是“目听”,即观察其眼神或目光的反应。在审理案件时,要善于察言观色,看说话人的神态是否从容不迫,精神是否恍惚,气息是否平和,眼睛是否有神,通过外在的表现和内在的心理活动的观察,从而揭露案件事实。“察听五辞”的判案方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一方面,以五声听狱讼,要求法官亲自坐堂问案,面对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并注意观察其表情和神色,有助于法官形成正确的判断,案件得到正确处理;另一方面,“五听”总结了审判实践中的一些有益经验,其内容中不乏正确之处。但是,“察听五辞”制度的缺陷也较为明显:一方面,“五听”过于强调司法官吏用察言观色的方法对证据和案情作出判断,具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缺乏对法官心证的客观制约;另一方面,“五听”对审理案件的法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法官必须具有较高的观察能力,才能正确适用这一方法,但这种理想状态实际上在当时是很难实现

的。过于依赖法官的个人素质,缺乏相应的制度约束,为法官主观擅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任意出入人罪提供了便利条件。这种“自由心证”式的审讯方式,是运用司法心理分析审理案件的一种尝试。与夏商时期所盛行的“天罚”、“神判”相比,是个历史进步。其次,还要收信相关证据,注意“五听”与证据材料的结合运用。在西周的诉讼审讯过程中,十分注重各种证据。原被告双方的口供及“盟诅”誓言是最重要的诉讼证据,原告与被告双方出庭时,必须在法庭上进行盟誓或对质,。另外,为了取得口供或查验虚实,往往会使用刑讯逼供手段。在口供之外,西周的诉讼审判活动也注意运用证人证言和物证、书证等其他证据。西周还对疑罪采取从轻处理或占卜的方式。

一、封建社会的证据制度。

自公元前475年中国进入漫长的封建社会,因为中国封建社会是一种封闭形态,生产力发展极度缓慢,外在表现上刑事法律多于民事法律,民刑不分诸法合体。分析封建社会的诉讼证据的特点:

1、中国封建社会的诉讼制度具有强烈地纠问式特点,表现有证据规范上即十分重视当事人口供、证人,其他证据种类较少;

2、审判的权限相当大而且充满着露骨的唯心主义,由于专制制度的原因决定了收集证据的极端野蛮性。画押是认定证据与收集证据的重心,刑讯逼供是取得证据的主要方式。

3、封建等级制度渗透进证据制度之中,体现在证言效力上。具体的表现形式:1.口供至上,定罪必须取得被告人认罪的供词。2.依法刑讯与法外用刑相互交织。3.以五声听狱讼,验诸证信,自由推断。4.诬告反坐,伪证者罚。5.疑罪唯轻,实行有罪推定。6.物证技术发展较早。总之,中国封建社会的证据制度,尽管在证据理论方面,积累、概括了一些司法实践经验,反映了某些诉讼规律,但从总体上来讲,还是以重口供和刑讯为其主要内容,因而是十分野蛮、残酷的证据制度。在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证据制度中,占主要地位的仍是法官个人决断。中国封建社会的证据制度,虽然与欧洲大陆封建社会的法定证据制度不同,但在阶级本质上则是一致的,都是维护封建专制统治的工具。

第一,秦朝时期。案件审理要经过起诉、调查、勘验等阶段。秦时称审讯为“讯狱”,秦朝处理案件的最重要的依据是口供,因此,审讯的重要目的是获得口供。秦朝把审讯制度分为上、中、败三个等级,上为口供、中为刑具、败为恐吓,秦朝在法庭上不提倡实行刑讯逼供。

第二,汉朝时期。首先,刑讯已是汉朝合法的审讯方式。汉朝时期,在审讯过程中,司法官一般首先诘问被询问人,如果诘问的方式不能取得足以定罪的证据,审判官可以进行刑讯。其次, “春秋决狱”是汉朝的一种很重要的司法方式。“春秋决议”是从客观事实出发,推究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动机、目的、故意与过失等),在综合权衡客观方面与主观方面的基础上,定人罪名、裁量刑罚。再次,儒家思想开始对司法制度有所影响。汉武帝时期确立了“亲亲得首相匿”的原则,指汉代法律所规定的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有罪应相互包庇隐瞒,不得向官府告发。孔子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也”思想在这一原则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在诉讼中一定范围内亲属之间可以相互免于出庭作证。而且,如果问事官为取证而违反此原则,使“有罪者子证其父、弟证其兄、妇证其夫、奴证其主”,问事官则“以违例坐罪”,受到刑事惩罚。

第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这个阶段盛行刑讯逼供之法,在“刑乱国用重典”的指导思想下,重枷、测罚、测立等一些刑讯逼供的酷刑得到广泛盛行。北魏孝文帝时,一些司法官员为了刑讯逼供,发明了一种重量很大的颈枷,甚至还用石头缒在犯人脖子上,直到勒入其皮肉之中。南朝梁武帝时,发明了“测罚”逼供之法,对拒不招供者采取断食饥饿的方式,以便逼取口供。陈武帝时,又发明了更加野蛮的“测立”酷刑,对受审者施加鞭打、笞捶,再强迫其戴上枷械刑具,站在一个仅能容纳两脚的圆顶土垛上,以达到逼取口供的目的。这些刑讯逼供方式,反映出司法制度的野蛮黑暗,也折射出当时复杂严峻的社会形势。

第四,唐朝时期。首先,唐朝规定了“同居相隐不为罪”的原则,唐朝在继承“亲亲的首相匿”原则的同时,将相隐的范围扩大到四代以内的亲属、部曲和奴婢。其次,唐代法律认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口供、物证和旁证。口供是最重要的。为了取得口供、唐律允许考讯,并规定了考讯的程序和要求。考讯必须是在有其他旁证,但在事实仍然不清的情况下,由主审官和其他参审官员共同决定,进行考讯。考讯只可用常行杖,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考讯间隔在20天以上;总数不得超过200,杖罪以下不得超过所犯之数。经过法定的考讯程序,当事人仍不供认的,取保防人。考讯不得适用于享有议、请、减等特权的贵族官僚,老幼笃疾和怀孕、生产的妇女等等。考讯的确体现了封建法律的野蛮性,但将其限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这也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唐朝证据制度的进步意义在于它规定了违法刑讯逼供的责任、同居相为隐的作证规则。

第五,宋朝时期。宋朝时期的证据制度比较发达。首先,宋代证据制度中发展程度高、发展成就大的是检查勘验制度。宋代时期,法律明文规定,在哪些情况下,司法人员必须检验或不必检验;规定检验必须经过报检、初检、复检三个程序;还规定检验必须做笔录;法律还明文规定检验人员的组成及其责任。宋代还相继出现了一些检验学方面的著作,如宋慈的《洗冤集录》、郑克的《折狱龟鉴》、桂万荣的,《棠阴比事》等等。在这些著作中,《洗冤集录》的贡献最大,它对法医学鉴定和现场勘验所应注意的问题做出了很详细的解释,是中国最早的一部完整的法医学专著,也是世界上第一部法医学专著,他被传到了很多国家,是古典法医学的代表之作,是中华民族对世界法律文明所做的巨大贡献。其次,书证在宋代民事诉讼活动中运用非常广泛,而契约是书证中最主要的一种,也是诉讼纷争发生时法官最希望得到的证据。

第六,明清(1840年以前)时期。明朝创立了一套会官审录制度,有:三司会审(即由司法长官刑部尚书、大理寺和都御史共同审理)、圆审(即九卿会审)、朝审(即对已决在押囚犯会官审理)等等,这些制度都有利于取证。明朝时期,出现了厂卫干预司法,这虽是明朝法制一个重要的特点,但它实际上破坏了司法。厂卫假造证据、严刑逼供,这不利于司法的公正。清朝时期(1840年以前)。清朝对刑事审判中的“尸格”(即尸检报告)、“赃证”、“失单”等证据有很多规定。而证人证言、被害人证词也是重要的证据,其中,被告人的口供是最重要一种,口供是定案的关键。清朝还规定了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不仅要验证证据的确凿性,有的还需要进行实地勘查,搜集新证据。还规定了私改证据、提供伪证者,应当予以惩罚。近代以后,随着西方的冲击和中国社会自身的新陈代谢,中国法律制度开始受西方的影响而逐步转型,传统证据制度以及与之相伴的刑讯逼供等受到猛烈批判,建立符合近代西方程序理念的证据制度的呼声越来越强烈。1905年,沈家本主持编纂《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首次将实体法与程序法分开,随后又编定刑事诉讼律草案和民事诉讼律草案,标志着传统证据制度的终结和国近代证据制度的诞生。

推荐第8篇: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一、概述

1.谈古代官制,先从“官”字说起

官,作为一个整体,历来有多种称呼和解释。“官”字在商朝的甲骨文中已经出现。西周时又称“寮”,亦作“僚”。《诗.大雅.板》中有“及尔同僚”一语,“寮”被解释为”官”《说文解字》释为“事君也”,官是为君主效命,为君主服务的。君、臣、民三者间,凡称“臣”者都可视为“官 ”,或已具备了做官资格的人。

祁隽藻(1793-1866),清代著名文人,结合自己的为官经历,在不同场合下,对“官”字作出了自己的理解:“官”者“管”也。古语说“尧舜官天下”,这个“官”字是“公有”的意思,是说尧舜的天下是天下万民的,是天下万民共有的官长。“管”是在“官”字上面加“竹”字头,是说尧舜在治理天下的时候,茅檐不翦,土阶不修,住的是草屋,门前的台阶是土砌的,日子和老百姓完全一样。只有这样,这个“官”才能变成“管”,才能够代替上天管理天下万民。

2.学习官制的重要性

(一)官制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传说从夏朝开始,就有了职官的设置。至少从商朝起,就有了确切有关职官的记载。《左传.定公五年》“职官五年正”,即以“职官”泛指众官。大约产生于战国时代的《周官》(即《周礼》),表述了“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的一套宏大的职官体系。

(二)官制是史学研究的基础

“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制度变迁则决定了社会演进的方式。因此,它是理解历史变迁的关键。”

——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

经济绩效》

(三)官制是治史的钥匙,入门的途径

3.古代官制的基本特征

(一)官是替君治民的

官为君治民,即官为君而设,这是古代官制最本质的特征。可以说,效忠皇帝、俯首帖耳、惟命是从,是古代官僚的真实写照。

“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办于上”成为为官者的不变信条;

“贞观之治”时代,唐太宗接纳谏诤以“忠君”为前提。

因此,皇帝个人的政治素养以及个性、涵养、兴趣等,对于官僚群体便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二)严密的管理机制

1.君主控制官员的选任

从乡举里选,到推荐、保举、征召、察举、九品中正,乃至科举制的推行,这其中体现了君权在选拔官员中的作用越来越强化;

2.君权控制下的管理制度

管理的核心内容是要官员牢记忠君,为君效力。如实行官员品级、俸禄制,旨在使为官者随时想到“食君之禄,死君之事”,不忘为君效忠。而考课、监察、回避、致仕等制度,则包含了君对臣严密控制的一面。

3.错综复杂的牵制关系

为防止官员擅权,历代在设官分职的基础上,大多建立起权力制约机制。自秦汉起,在皇帝之下形成了丞相总政务、太尉主兵、御史大夫掌监察的三权并立格局。魏晋至隋唐,则是三省并立,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复奏,尚书省施行,被视为古代最佳的权力制约机制。

权力制约,旨在防止大臣擅权,避免皇权旁落。这种制约机制虽然在某一时期也能起到一定作用,但往往使得官僚机构叠床架屋,冗官冗员充斥,大大降低了办事效率。

(三)设官变化的一定之规(趋势)

中国古代设官制度中有两个变化趋势:一是朝廷设官始终存在着一个由内官向外官转换的趋势,二是地方设官往往由派出的监官转换定型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

朝廷设官的转换:战国时期,各国国君的家臣、奴仆,一变而为该国的官员。汉武帝以后,为削弱相权,不断扩大内朝(中朝)的权力,提高少府属官尚书令、仆射等的地位,赋予其参决机务的职能,最终使尚书台成为中枢决策机构。

地方设官的转换:汉朝分天下为十三部(州)作为监察区,以刺史监临郡守。随着刺史事权的不断扩大,到东汉末刺史便由单纯的监察官发展为行政长官了。

(四)吏胥弄权

“阎王好见,小鬼难当”——《官场现形记》

历朝设官,皆有吏胥。汉朝公卿以掾吏起家者为数颇多。魏晋南北朝,始分流品,吏不入流,也不得与清流为伍。唐宋以下重科举,吏胥之选日轻。尽管吏胥在古代选官系统中所占地位越来越轻,但其在官场中弄权弄法之事却有增无减,甚至凌驾于官长之上,招摇纳贿,草菅人命,这是古代吏治中的一大积病。

二、官

1.官的诞生

意大利历史学家维科把历史分为三个时代,即神祇时代、英雄时代和凡人时代。所谓神祇时代就是人类的原始状态,在这个时期,官吏还不曾出现,但是权力已经产生(图腾崇拜和神话体现权力意识),而这种权力正是导致官吏产生的内在根源。

“官”是个会意字,其甲骨文字形从“宀”意为“深屋”、“覆盖”,以“宀”覆众,有治众的意思。起初,“官”本是臣吏之居所,意思是为君主和朝廷办事者的处所,或管理群众的处所。《礼记.曲礼下》中说:“在官言官,在府言府。”郑玄对“官”所做的注解是:“官谓板图文书之处。”后来,“官”这个字逐渐引申为对有政府职务人员的称呼。《说文解字》对它的解释是“官,吏事君也”,揭示的是官与君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官是隶属于君,并为君服务的。因此,《易经.系辞下》里有“百官以治”的说法。官对上为君主朝廷办事,对下管理群众,所以他的地位就处于官与民之间。

“官吏”这两个字合在一起恰好与“管理”谐音,孔颖达在给《礼记·王制》中“王者之制禄”这句话做注疏时说:“其诸侯三公以下及三公至士,总而言之,皆谓之官。官者管也,以管领为名。若指其所主,则谓之职。”一个人之所以能管领另一个人是因为他有权力。

2.官吏的动态刻画:吏自身权力的取得以及职位的升迁,针对民众实施权力的具体方式;

取得:

(一)如君主的父子相承,或权力的介入下变相地承袭父职;

(二)科举制的选拔;

官吏的罢免升迁是个复杂的问题,他既关系到君主的个人好恶,还牵涉到官吏之间的党派斗争;

官吏的权力渗透于他的语言当中,实施权力的方式往往通过语言或文字。话语成了权力的体现物,在地位有差异的人群之中,谈话总是围绕着有权力的人展开的,而没有权力的人所能充当的只不过是服从者、迎合者以及沉默的存在者。

例:《红楼梦》第十七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贾政笑道:“这一处还罢了。若能月夜坐此窗下读书„„贾政点头道:“畜生,畜生,可谓“管窥蠡测”矣。”

3.官吏的静态刻画:

(一)文官与武官文高于武武:“古来材大难为用”

(二)忠臣与奸臣

岳飞、陆游、辛弃疾、文天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爱国大于忠君;

“忠”其实是对最高权力的以身相许和绝对服从,因而,“忠”是对不平等秩序的认可,是对权力顶点的依附和崇拜。“忠”使官吏们表现为对君主的绝对顺从,长期顺从势必造成人的奴性。——《权力的旋流——中国官吏群像馆》

(三)女官

4.君、官、民

(一)君臣关系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时,孔子回答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齐景公听了非常赞同,他说:“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栗,吾得而食诸?”

《逸周书·官人解》:“君臣之间,观其忠惠。”也就是说君臣之间要看君是否有惠于臣,臣是否忠诚于君。

张养浩在《庙堂忠告》中直接提醒在上者说:“天子之职,莫重择相;宰相之职,莫重用贤。”那些有作为的皇帝大多严于律己,勤于国事重视选拔人才。古人云“不忍欺在德,不能欺在明,不敢欺在威”。面对一个德威兼备、政治清明的皇帝,做臣子的既不忍欺,也不能欺,更不敢欺。

反例:宦官专权,明英宗被俘

面对清明或昏庸的皇帝,大多官吏习惯于以忠心待之,其典型表达出自《水浒传》中的宋江:“宁可朝廷负我,我忠心不负朝廷。”(第一百二十回) 反例:曹操:“宁教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个人意识的觉醒

(二)官民关系

作为权力的主体,包括皇帝在内的官吏在官民关系中处于主动地位,而实施仁政的权力主体理所当然地会受到人民的拥戴,推行暴政的权力主体最终难免落个被推翻的结局。所以,官民关系和谐与否首先取决于官吏对民众的态度,这一态度也决定了国力的兴盛与否。

例:“载舟覆舟”论形象揭示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

孟德斯鸠的总结:“中国在历史上有过„关闭在同样的深宫里了。”

尽管官民可以转化,但这并不曾消除官民之间的鲜明界限,这种始终存在的鲜明界限强化的是权力的威严,他使官吏鲜明地意识到自己是手握大权的人,民众在认同官吏权力的基础上对他们既敬畏又羡慕。——《群像馆》

例:“这些个中老爷的„才是正经!”——《儒林外史》第三回

在见官时,民众往往表现出温顺和服从,英国人对中国平民见官时的情景描绘:“派出的士兵带回来一些搜罗来的可怜虫,他们趴在地上回答问题。”

民众希望直接管理他们的官是清官,因而他们视清官为保护神。 例:包拯

三、制

1.首先,要讲一代制度,必先精通一代人事。

制度是死的,人事是活的,死的制度不能完全配合上活的人事,制度随人事改变而改变;

第二,任何一项制度决不是孤立存在的;

第三,制度虽勒定成文,其实还是跟着人事随时有变动;

第四,某一项制度之逐渐创始而臻于成熟,在当时必有种人事需要,逐渐在酝酿;又必有种种用意,来创设此制度;

第五,任何一制度,决不会有利而无弊,也不会绝对有弊而无利;

第六,我们讨论一项制度,固然该重视其“时代性”,同时又该重视其“地域性”;

第七,说到历史的特殊性,则必牵连深入到全部文化史。

中国历代政治的趋势:

第一,中央政府有逐步集权的倾向;

第二,可以说中国历史上的传统政治,已造成了社会各阶层一天天地趋向于

平等;

第三,长治久安,是人人希望的。可是在这种情形下的知识分子,至多也只

能维持三代;

第四,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相沿日久,一天天地繁密化;

西方:重人,重事实中国:重制度制度越繁密,人才越拘束 明末黄梨洲:“有治人,无法治”

2.官制的种类:

宰相制度

中央官制与官吏职能;

地方官制与官吏职能;

官吏选拔任用制度;

官吏管理制度(任用、考核、监察、俸禄、政仕与付缴);

官吏的待遇制度

主要参考文献:

中国古代官制概论

中国古代官员与创新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钱穆著

权力的旋流——中国官吏群像馆

中国官僚政治研究王亚男著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价值研究李承、宋新天著

清代官德丛谈李文海

推荐第9篇:中国古代军事制度

中国古代的军事制度

一、先秦兵制

先秦时期普遍实行征兵制。西周春秋时代,军事制度与宗族政治相辅相成。春秋晚期,随着宗族政治的逐渐崩溃,建立在宗族体制上的贵族军队也在不断分裂瓦解。郡县征兵的现象,在春秋时期已渐露端倪。征兵的对象扩大到郡县的编户齐民,使各国军队的数量空前增加。战国时代,为了适应频繁激烈的兼并战争,各国还建立了常备兵制度。常备兵以战争为专职,经过严格考选和训练。魏国的常备兵称为“武卒”,入选者可免除全家的赋税徭役。齐国的常备兵称为“技击”,斩获敌人一个首级给予黄金一锱(八两)的奖赏。秦国的常备兵称为“锐士”,立功者重赏,有过者受罚,赏罚严明。

二、秦汉军制

秦统一全国后,征兵制被推行到全国各地。当时以郡县为单位征兵,兵丁约占总人口的十分之一。士兵基本上都是以徭役的形式征发而来的。秦代兵役制规定:男子到了二十三岁就要服兵役,一生中要当两次兵:一次参加警卫部队,叫做“正卒”,守卫都城咸阳,期限为一年;一次参加戍边部队,叫做“戍卒”,守卫边疆,期限也是一年。此外,还要在本县、本郡服兵役一个月,称为“更卒”。但由于秦代战争较为频繁,男子的兵役负担实际上比兵役制规定的负担要重。据《睡虎地秦墓竹简》等考古资料,不少男子在二十岁之前就已经当兵,参军的次数也不止三次,只要在当兵的年龄范围之内,随时都有可能被征调当兵。这种兵役制度体现了秦代“穷武极诈”的传统。

汉承秦制,规定男子二十岁就要在官府登记,按照三年耕一年储的原则当兵,二十三岁至五十六岁为当兵年龄。在适龄期间,每年农闲都要接受军事训练。每人一生要服两次兵役:一次在地方,称“正卒”;一次在边疆或京师,称“戍卒”或“卫士”。汉武帝时,加强宫廷禁卫军的力量。选择英勇善战的“六郡良家子”组成羽林、期门二军。另将羽林军中所养孤儿组成军队,称羽林孤儿。公元前111年,汉武帝将禁卫军分为八支,每支七百人,由八个校尉率领,八校尉为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这支军队后来成为西汉的主力军队。

三、魏晋南北朝军制

三国时出现了世兵制,父子相继为兵。世兵不属郡县,由军府统一管理,称作“士家”、“军户”。北朝时期军事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西魏时宇文泰在大统九年(543)创立府兵制度。西魏末年府兵由六个柱国大将军率领,每个柱国下设两个大将军,每个大将军下又设两个开府将军,共二十四军。当时府兵不属郡县,只管打仗,不纳赋税。

四、隋唐军制

隋朝继续实行府兵制。隋文帝规定:府兵一面在州县落籍,耕种田地,“一与同民”;一方面仍保留军籍,轮番宿卫,从而使府兵制与均田制进一步结合起来。唐朝改进府兵制度。府兵制的组织机构大体沿袭隋朝,十二卫仍为最高领导机关。而基层组织则由隋时鹰扬府改为折冲府。全国共有折冲府640多个,其中关中地区就有261个,形成了内重外轻的军事布局。折冲府下又有团、旅、队、火等。府兵由均田农民中的丁壮充任,定期宿卫京师或戍守边防。不服役时则从事农耕,农闲则进行军事训练。府兵的征调要由中央兵部下发兵符,经与地方军政长官对勘相合以后,才能成行。遇有战事,则命将以出,战事结束,则兵散于府,将归于朝,免除了将帅专兵之弊。唐代府兵制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寓兵于农”,兵农合一。从均田农民中点兵,兵源较为保证;资粮甲杖自备,把部分军需品转嫁于民,减少了封建国家的开支。第二,中央十二卫督率各府,军府又相对集中在关中地区,京城地区拥兵二十六万,占全部兵力的3倍,形成朝廷“居重驭轻”之势。第三,战士平时有训练,保证了战斗力。有事“命将以出”,事毕“兵散于府,将归于朝”,将帅难以吏兵跋扈。这些特点表明:府兵制有强化中央集权的性质。

唐朝中期,开始实行募兵制。唐朝的府兵制是以农民受田为前提,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之上的。唐高宗至玄宗统治时期,土地兼并加剧,赋役滋重,大批农民破产或逃亡,均田制逐渐废弛。随着均田制的废弛,府兵制也逐渐破坏;逃亡农民自不待言,破产农民亦无法承担自备甲杖的负担,于是,兵源成了大问题。另一方面,府兵制本身流弊日增,此时府兵受到了种种奴役,也加速了府兵制的崩溃。开元十一年(723)卫士涣散,朝廷开始实行募兵制,后改称“彍骑”。开元二十五年(737),以募兵代府兵戍边,称“长征健儿”。天宝八年(749),各折冲府已无兵可调,朝廷只好下令停发鱼符敕书,府兵制正式废止。

五、宋元军制

宋代军制主要是募兵制。当时有四种部队:禁军、厢兵、蕃兵和乡兵。禁军是皇帝亲兵,驻守京师,兼备征讨,是正规军。厢兵是各州募集的地方军,不能作战,只服杂役。蕃兵是招募的西北少数民族士兵,屯戍边疆。乡兵多为当地征发,用以防守地方。蒙古时期实行部落兵制,男子十五以上,七十以下全部当兵。元朝军队有四种:由蒙古人组建蒙古军和由最先归附的西北诸族组建探马赤军是元朝的主力部分。此外还有“汉军”和“南军”。

六、明清兵制

明代在军事上制定“卫所”制度。将全国军队编为卫所军和京卫军。卫所军的来源

有四:一从征;二归附;三谪发;四垛集。府县各卫归各省都指挥使司管辖,各都司又归统于五军都督府。京都的卫军则为四十八卫军(后增到七十二卫)、三千营和神机营,合称“京军三大营”。五军都督府负责军队的训练与管理。有战事则由兵部秉皇帝之意征调,派将军统领出征;事成后各归本位。

八旗制度在建立初期,兼有军事、行政和生产三方面的职能,是与当时满族社会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入关后,满族统治阶级利用八旗制度加强对各族人民的控制,其生产意义日趋缩小。以军事组织言,八旗军队与绿营兵构成清代统治工具。以行政机构言,八旗各级衙署与州县系统并存。直至清末,凡八旗成员统称“旗人”,与州县所属“民人”以不同形式受清统治者役使。绿营兵是八旗兵的补充。清代军制,汉兵用绿旗,称绿营兵或流旗兵。兵种分马兵、步兵,沿江海之地又设水师。在京师简为巡捕营,隶属步军统领。在各省都有督检、抚检、提检等,检下设协,由副将统领;协下设营,由参将等分别统领,营下设汛,由千总、把总分别统领。绿营兵额,时有增减,一般在六十万人左右。

推荐第10篇:中国古代监察制度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

一、监察组织与机构

1.秦朝

•秦朝首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先河。秦朝的监察官吏称为御史,其长官为御史大夫,位高权重,其职权:一是掌法令,监督法律和法令的实施;二是对违法官吏进行弹劾;三是参与重大案件的审判活动。

–2.汉朝

•汉承秦制,中央设御史大夫,汉代的地方监察机关主要有:

–(1) 司隶校尉,其职“掌察举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

–(2)州刺史。汉武帝时,把全国分为十三州部,每个州部设部刺史一人,为地方固定的监察官。刺史规定“以六条问事”。

–3.魏晋隋唐

魏晋时期,中央三大法司基本形成,其中御史台是中央监察机构。唐代在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分别由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若干人组成。

此外,唐代将全国分为十道(玄宗开元间增为十五道),每道设一名监察御史。称为巡按使。 –4.宋朝

•宋朝监察机关的权力进一步扩大。首先,弹劾的范围扩大了。其次,允许御史“风闻弹人”而不一定要有实据。

•宋代对地方官员的监察也比唐代严密。州、府、军、监均有通制官,职责是监察州县官吏。 –5.元朝

•元朝建立了严密的监察体制:

–(1)监察机关的地位明显提高;(2)监察机构进一步充实;(3)元朝还制定了一系列监察法规。

–6.明朝

•洪武十五年(1382),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又称“风宪衙门”,由此建立了空前庞大的监察机构。增设13道监察御史110人,分掌京师和地方监察工作。建立了监察御史出使巡按地方的制度。

•明代还创立了负有独立监察权的六科给事中组织。负责监察六部官吏。

•7.清朝

•清朝将六科并入都察院,使监察机构一体化。

–8.清末

•清末监察机构并无变动,光绪十八年修订公布了《钦定台规》,确定了行政监察的基本纲要,类似监察法总则,其后修订颁布的《都察院则例》,类似监察法的分则。

•南京国民政府设置了专门的监察院,作为中央五大机关之一,对官员行使监察权。

二、监察权与司法权的关系

–在中国古代,从机构设置来看,监察机构和司法机构始终是分立的,从中央到地方二者各有系统,中央御史台,明代改为都察院,作为最高监察机关,而大理寺、刑部分别作为最高审判机关和复核机关,三者合称“中央三法司”,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兼理司法,地方监察机构直接隶属中央,与地方行政互不统属;从权力职责看,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监察机关始终是司法机关的监察主体,对司法机关行使着监督权。

第11篇:中国古代宦官制度

中国古代宦官制度

中国封建社会里皇宫中专用宦官侍奉皇帝及其家族的制度。它是中国封建专制制度的特有产物。历史上多次发生宦官专权、干预朝政,对中国封建社会政治有重要影响。

沿革 宦官指经过阉割,失去正常性能力后进入皇宫侍奉皇帝及其家族的男性官员,此后亦用以泛指宦者。宦官来源不一,有自宫,因罪被宫,进贡,拐卖、挑选后被强行阉割而成等。史书上对宦官称谓很多,如以曾经阉割称为阉宦、刑臣,以任职宫中称为内侍、中官,以官职称为军容、太监,以服饰称为貂,尊之为公公,贬之为宦孽等。

宦官制度始于周代,《周礼》中对带有各种职衔的宦官的人数、职掌已有明确记载。这时宦官人数不多,是家臣的一部分,主要担负看守宫门、传达命令、侍奉起居等杂役,地位低贱。但由于宦官侍君侧,容易得到君王的宠信,能对君王施加某些影响,甚至参与政治。春秋战国时,齐竖刁、宋伊戾等个别宦官开始挤入统治者的行列,参与政治活动。秦汉时,随着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宦官制度也在强化,对宦官的任使已越出宫内范围,正式进入政治领域。秦朝宦官赵高任中丞相,势力足以总揽朝政,策动废立。汉朝宦官担任的中书谒者令、中常侍均拥有丞相之实权。但从制度上来说,宦官仍属少府,要受到大臣的监督。东汉以后,内官职属全部由宦官担任,宦官可以和廷臣同样享有俸禄、食邑、食租。从此宦官正式有了自己的权力体系,成为一种特殊的、干预国家政治的势力。“宦官”一词亦正式见于《后汉书》。和帝以后,幼帝频更,母后临朝,导致外戚、宦官轮流执政。在权力斗争中,宦官集团得胜,出现五人同日封侯,十常侍势力遍于各州郡,禁军亦为其把持的局面。

魏晋以后,接受前代的教训,历代对宦官干政均有严格限制,但都由于没有触动宦官制度而终成空文。唐朝自玄宗以后,宦官可裁决一般政事,监军、统兵出征。安史之乱后,宦官担任的枢密使可代替皇帝裁决政务,宦官还出任兵部尚书、观军容使,统领神策军,充当节度使等,宦官典军成为定制。其势力的强大,以致唐朝后期从肃宗到昭宗十三帝,无一不是宦官所立。真所谓“万机之与夺任情,九重之废立由己”。皇帝与官僚联合反宦官的斗争,“二王八司马事件”、“甘露之变”均以朝官惨败而告终。宋朝童贯掌兵权20年,有“媪相”之称。元朝的侍卫制度虽不利于宦官窃权,但仍有宦官插手废立。

明朝皇权空前膨胀,宦官制度发展到顶点,其机构的庞杂,人员的冗滥,为史上仅见。司礼监掌印太监“权如元辅”;秉笔太监可代皇帝批,实权凌驾于内阁首辅之上。明朝后期,阁臣被任命后要先去拜见司礼大。掌管东厂的司礼监太监“权如总宪”,东厂作为“朝廷心腹”,可以侦察王府以下臣民。明朝灭亡前夕,城防大权全部由宦官掌握,终至开门迎降。但是,明代宦官未构成对皇权的威胁,显赫的宦官如“立皇帝”刘瑾、“九千岁”魏忠贤,其命运仍操纵在皇帝手里。

清代宦官制度比较严格,规定不准领军,奏事一律改姓王等,使宦官不能形成自

己的权力系统。宦官干政的程度已远逊于前朝。

历代宦官机构设置 宦官员额在各朝均无严格的限制,其统属、机构设置、职掌,历代繁简不一。早在西周就有宦官,时称巷伯、司宫、寺人等。战国赵有宦者令,秦有监。秦汉时有宦者令,属少府。东汉以后,由宦官担任的职务有:中常侍、小黄门、黄门令、黄门、画室、玉堂、丙等署长、中黄门冗从仆射,中黄门及掖庭、永巷、御府、祠祀、钩盾等令。皇后官属大长秋以下,太后官属长信、长乐少府,全部用宦官,属少府。南朝梁宦官属大长秋。北齐有长秋寺掌诸宫阁;又有中侍中省,置中侍中、中常侍。隋、唐、宋朝均有内侍省。隋朝内侍省设内侍、内常侍等,领内尚食、掖庭、宫闱、奚官、内仆、内府等局。大业三年 (607),改内侍省为长秋监,参用士人。唐朝内侍省又称内侍监、司宫台、北司,全部用宦者,设监、少监、内侍等,下属掖庭、宫闱、奚官、内仆、内府等局。宋朝于内侍省外增置更为亲近的人入内内侍省,称前后省。南宋时合并为入内内侍省,职名有都都知、都知等。官称有内客省、延福宫等使。元丰改制改为通侍、正侍等大夫。辽内省有内省使、副使等。内侍省有黄门令、内谒者等。金朝内侍省隶属宣徽院,有中常侍等。元朝宦官掌于侍正府,有侍正、同知等。明朝宦官总数最多时达到10万,宦官机构有二十四衙门,即司礼等十二监,惜薪等四司,兵仗等八局;另有内府供用诸库,甲字等十库,御酒、御药等房,盔甲、安民等厂,提督东、西厂,京营。二十四衙门的太监还常被派充任外地守备、织造、镇守、市舶、监督仓场、诸陵神宫监,以及监军、采办、粮税、矿税、关隘等使。清朝初年曾沿用明制,省并为十三衙门,后裁撤,以敬事房(又称宫殿监办事处)办理宫内一切事务,隶属内务府。宦官以总管太监、首领太监为首。

产生的原因和特点 中国封建君主集权制的产生以及封建专制主义的长期延续,是宦官制度得以在中国封建社会充分发展的根本原因。主要特点是:

① 宦官制度是封建君主专制政治的必然产物。在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下,皇位实行宗法世袭制。帝王设立宦官的主要和直接的目的,是为了既有人侍奉自己和众多的后妃等皇室成员,又要确保自己家天下血统的纯洁性。皇帝时刻防范臣下不忠,担心皇位被篡,深居宫禁,成为孤家寡人,而宦官近侍皇帝左右,直接听命于他。他们没有社会地位,没有后代,必然紧紧依附于皇权,不会成为皇权的威胁。故宦官在历史上的乱政虽曾引起不少君臣警惕,但宦官制度却与封建王朝相始终。

② 宦官专权是皇权的异化,皇权的旁落。皇帝独揽大权,如随侍君侧的宦官操纵皇帝,便控制了国家的政柄。历史上,宦官专权往往出现于皇帝昏庸、幼主临朝、母后主政之时。随着封建专制主义走向顶峰,宦官专政的程度和危害也越来越加深。秦汉时宦官主要是掌握政权,唐朝以后进一步控制军权,明朝则从中央到地方、军政刑财狱无所不包。宦官专权与统治阶级内部斗争激化密切相关。它往往促使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更加尖锐剧烈,导致或加速农民起义的爆发,使旧王朝更快覆亡。

③ 宦官专政是中国封建社会最黑暗的政治之一。宦官生理畸形,总要最大限度地攫取权力和财富,以取得心理平衡;宦官社会地位低下,宦官制度等级森严,在充满利害倾轧的环境中,宦官要卑屈以固宠,一旦得势,则以残害臣民作为补偿;宦官缺乏儒学的熏陶,只知仗势求个人眼前之利,不顾国家长治久安;他们是皇帝的奴才,

不受监察,他们擅权往往比官僚擅权为祸更烈。

④ 宦官制度比其他政治制度有更大的弹性,宦官职务的考核、升降、俸禄待遇、职掌虽有一般规定,实际上并未严格遵行。宦官虽然有官品,实际上只是大大小小的家奴,除极少数宫外有第宅,年老被恩准退休外,大多数均衣食于内庭,终身供职。生杀予夺一任君主的喜怒,往往成为宫廷派系斗争的牺牲品。

第12篇: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一、概述

1.谈古代官制,先从“官”字说起

官,作为一个整体,历来有多种称呼和解释。“官”字在商朝的甲骨文中已经出现。西周时又称“寮”,亦作“僚”。《诗.大雅.板》中有“及尔同僚”一语,“寮”被解释为”官”《说文解字》释为“事君也”,官是为君主效命,为君主服务的。君、臣、民三者间,凡称“臣”者都可视为“官 ”,或已具备了做官资格的人。

祁隽藻(1793-1866),清代著名文人,结合自己的为官经历,在不同场合下,对“官”字作出了自己的理解:“官”者“管”也。古语说“尧舜官天下”,这个“官”字是“公有”的意思,是说尧舜的天下是天下万民的,是天下万民共有的官长。“管”是在“官”字上面加“竹”字头,是说尧舜在治理天下的时候,茅檐不翦,土阶不修,住的是草屋,门前的台阶是土砌的,日子和老百姓完全一样。只有这样,这个“官”才能变成“管”,才能够代替上天管理天下万民。

2.学习官制的重要性

(一)官制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传说从夏朝开始,就有了职官的设置。至少从商朝起,就有了确切有关职官的记载。《左传.定公五年》“职官五年正”,即以“职官”泛指众官。大约产生于战国时代的《周官》(即《周礼》),表述了“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的一套宏大的职官体系。

(二)官制是史学研究的基础

“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制度变迁则决定了社会演进的方式。因此,它是理解历史变迁的关键。”

——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

经济绩效》

(三)官制是治史的钥匙,入门的途径

3.古代官制的基本特征

(一)官是替君治民的

官为君治民,即官为君而设,这是古代官制最本质的特征。可以说,效忠皇帝、俯首帖耳、惟命是从,是古代官僚的真实写照。

“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办于上”成为为官者的不变信条;

“贞观之治”时代,唐太宗接纳谏诤以“忠君”为前提。

因此,皇帝个人的政治素养以及个性、涵养、兴趣等,对于官僚群体便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二)严密的管理机制

1.君主控制官员的选任

从乡举里选,到推荐、保举、征召、察举、九品中正,乃至科举制的推行,这其中体现了君权在选拔官员中的作用越来越强化;

2.君权控制下的管理制度

管理的核心内容是要官员牢记忠君,为君效力。如实行官员品级、俸禄制,旨在使为官者随时想到“食君之禄,死君之事”,不忘为君效忠。而考课、监察、回避、致仕等制度,则包含了君对臣严密控制的一面。

3.错综复杂的牵制关系

为防止官员擅权,历代在设官分职的基础上,大多建立起权力制约机制。自秦汉起,在皇帝之下形成了丞相总政务、太尉主兵、御史大夫掌监察的三权并立格局。魏晋至隋唐,则是三省并立,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复奏,尚书省施行,被视为古代最佳的权力制约机制。

权力制约,旨在防止大臣擅权,避免皇权旁落。这种制约机制虽然在某一时期也能起到一定作用,但往往使得官僚机构叠床架屋,冗官冗员充斥,大大降低了办事效率。

(三)设官变化的一定之规(趋势)

中国古代设官制度中有两个变化趋势:一是朝廷设官始终存在着一个由内官向外官转换的趋势,二是地方设官往往由派出的监官转换定型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

朝廷设官的转换:战国时期,各国国君的家臣、奴仆,一变而为该国的官员。汉武帝以后,为削弱相权,不断扩大内朝(中朝)的权力,提高少府属官尚书令、仆射等的地位,赋予其参决机务的职能,最终使尚书台成为中枢决策机构。

地方设官的转换:汉朝分天下为十三部(州)作为监察区,以刺史监临郡守。随着刺史事权的不断扩大,到东汉末刺史便由单纯的监察官发展为行政长官了。

(四)吏胥弄权

“阎王好见,小鬼难当”——《官场现形记》

历朝设官,皆有吏胥。汉朝公卿以掾吏起家者为数颇多。魏晋南北朝,始分流品,吏不入流,也不得与清流为伍。唐宋以下重科举,吏胥之选日轻。尽管吏胥在古代选官系统中所占地位越来越轻,但其在官场中弄权弄法之事却有增无减,甚至凌驾于官长之上,招摇纳贿,草菅人命,这是古代吏治中的一大积病。

二、官

1.官的诞生

意大利历史学家维科把历史分为三个时代,即神祇时代、英雄时代和凡人时代。所谓神祇时代就是人类的原始状态,在这个时期,官吏还不曾出现,但是权力已经产生(图腾崇拜和神话体现权力意识),而这种权力正是导致官吏产生的内在根源。

“官”是个会意字,其甲骨文字形从“宀”意为“深屋”、“覆盖”,以“宀”覆众,有治众的意思。起初,“官”本是臣吏之居所,意思是为君主和朝廷办事者的处所,或管理群众的处所。《礼记.曲礼下》中说:“在官言官,在府言府。”郑玄对“官”所做的注解是:“官谓板图文书之处。”后来,“官”这个字逐渐引申为对有政府职务人员的称呼。《说文解字》对它的解释是“官,吏事君也”,揭示的是官与君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官是隶属于君,并为君服务的。因此,《易经.系辞下》里有“百官以治”的说法。官对上为君主朝廷办事,对下管理群众,所以他的地位就处于官与民之间。

“官吏”这两个字合在一起恰好与“管理”谐音,孔颖达在给《礼记·王制》中“王者之制禄”这句话做注疏时说:“其诸侯三公以下及三公至士,总而言之,皆谓之官。官者管也,以管领为名。若指其所主,则谓之职。”一个人之所以能管领另一个人是因为他有权力。

2.官吏的动态刻画:吏自身权力的取得以及职位的升迁,针对民众实施权力的具体方式;

取得:

(一)如君主的父子相承,或权力的介入下变相地承袭父职;

(二)科举制的选拔;

官吏的罢免升迁是个复杂的问题,他既关系到君主的个人好恶,还牵涉到官吏之间的党派斗争;

官吏的权力渗透于他的语言当中,实施权力的方式往往通过语言或文字。话语成了权力的体现物,在地位有差异的人群之中,谈话总是围绕着有权力的人展开的,而没有权力的人所能充当的只不过是服从者、迎合者以及沉默的存在者。

例:《红楼梦》第十七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贾政笑道:“这一处还罢了。若能月夜坐此窗下读书„„贾政点头道:“畜生,畜生,可谓“管窥蠡测”矣。”

3.官吏的静态刻画:

(一)文官与武官文高于武武:“古来材大难为用”

(二)忠臣与奸臣

岳飞、陆游、辛弃疾、文天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爱国大于忠君;

“忠”其实是对最高权力的以身相许和绝对服从,因而,“忠”是对不平等秩序的认可,是对权力顶点的依附和崇拜。“忠”使官吏们表现为对君主的绝对顺从,长期顺从势必造成人的奴性。——《权力的旋流——中国官吏群像馆》

(三)女官

4.君、官、民

(一)君臣关系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时,孔子回答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齐景公听了非常赞同,他说:“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栗,吾得而食诸?”

《逸周书·官人解》:“君臣之间,观其忠惠。”也就是说君臣之间要看君是否有惠于臣,臣是否忠诚于君。

张养浩在《庙堂忠告》中直接提醒在上者说:“天子之职,莫重择相;宰相之职,莫重用贤。”那些有作为的皇帝大多严于律己,勤于国事重视选拔人才。古人云“不忍欺在德,不能欺在明,不敢欺在威”。面对一个德威兼备、政治清明的皇帝,做臣子的既不忍欺,也不能欺,更不敢欺。

反例:宦官专权,明英宗被俘

面对清明或昏庸的皇帝,大多官吏习惯于以忠心待之,其典型表达出自《水浒传》中的宋江:“宁可朝廷负我,我忠心不负朝廷。”(第一百二十回) 反例:曹操:“宁教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个人意识的觉醒

(二)官民关系

作为权力的主体,包括皇帝在内的官吏在官民关系中处于主动地位,而实施仁政的权力主体理所当然地会受到人民的拥戴,推行暴政的权力主体最终难免落个被推翻的结局。所以,官民关系和谐与否首先取决于官吏对民众的态度,这一态度也决定了国力的兴盛与否。

例:“载舟覆舟”论形象揭示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

孟德斯鸠的总结:“中国在历史上有过„关闭在同样的深宫里了。”

尽管官民可以转化,但这并不曾消除官民之间的鲜明界限,这种始终存在的鲜明界限强化的是权力的威严,他使官吏鲜明地意识到自己是手握大权的人,民众在认同官吏权力的基础上对他们既敬畏又羡慕。——《群像馆》

例:“这些个中老爷的„才是正经!”——《儒林外史》第三回

在见官时,民众往往表现出温顺和服从,英国人对中国平民见官时的情景描绘:“派出的士兵带回来一些搜罗来的可怜虫,他们趴在地上回答问题。”

民众希望直接管理他们的官是清官,因而他们视清官为保护神。 例:包拯

三、制

1.首先,要讲一代制度,必先精通一代人事。

制度是死的,人事是活的,死的制度不能完全配合上活的人事,制度随人事改变而改变;

第二,任何一项制度决不是孤立存在的;

第三,制度虽勒定成文,其实还是跟着人事随时有变动;

第四,某一项制度之逐渐创始而臻于成熟,在当时必有种人事需要,逐渐在酝酿;又必有种种用意,来创设此制度;

第五,任何一制度,决不会有利而无弊,也不会绝对有弊而无利;

第六,我们讨论一项制度,固然该重视其“时代性”,同时又该重视其“地域性”;

第七,说到历史的特殊性,则必牵连深入到全部文化史。

中国历代政治的趋势:

第一,中央政府有逐步集权的倾向;

第二,可以说中国历史上的传统政治,已造成了社会各阶层一天天地趋向于

平等;

第三,长治久安,是人人希望的。可是在这种情形下的知识分子,至多也只

能维持三代;

第四,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相沿日久,一天天地繁密化;

西方:重人,重事实中国:重制度制度越繁密,人才越拘束 明末黄梨洲:“有治人,无法治”

2.官制的种类:

宰相制度

中央官制与官吏职能;

地方官制与官吏职能;

官吏选拔任用制度;

官吏管理制度(任用、考核、监察、俸禄、政仕与付缴);

官吏的待遇制度

主要参考文献:

中国古代官制概论

中国古代官员与创新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钱穆著

权力的旋流——中国官吏群像馆

中国官僚政治研究王亚男著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价值研究李承、宋新天著

清代官德丛谈李文海

第13篇:中国古代回避制度

古代回避制度

原因:夏、商、周三代,血缘关系是权力分配的根本原则,国家政权掌握在宗族势力手中。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变革,政治上的血缘关系受到极大冲击。世袭贵族中有的腐败无能,一些诸侯国有作为的君主,大胆任用无血缘关系的贤能志士担任国家要职,对宗族王室人员则加以限制。如秦孝公任用商鞅实施变法,明文规定宗室人员如果没有军功,就要从宗室中除名,任职受到限制,这就是回避制度的萌芽。两汉时期,回避制度正式产生。可见回避制度的产生与宗法制是密切相关的。

任官回避制度草创于西汉时期。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刘彻,以其深邃的政治洞察力,敏锐地意识到了异地为官对维护中央集权,对防止裙带关系滋生、抑制盘根错节的地方势力的重要意

1.起源:东汉桓帝时期,中国第一个关于任官回避的成文法规“三互法”正式出台,就是“婚姻之家”和“两州之士”不得“对相监临”。以东汉官吏史弼为例,他本应出任山阳太守,但是他的妻子娘家,恰好在山阳辖内,于是史弼上书自陈应回避,被调任为平原相。

2.发展:宋代被细化为籍贯回避、亲属回避、职务回避以及科举回避四类。(1)亲属回避,就是亲属不得在同一地区、同一部门供职。

(2)籍贯回避,也叫地区回避,即官员不得在本籍任职,所以古人云:“千里去做官。” (3)职务回避,始自唐代,规定凡职责相连或监临检察的官职,亲族内均需实行职务回避。如宰相的儿子不能为谏官。

(4)考试回避,即在科举考试中,主考官与考生有师生关系或亲属关系的,都要回避。

3.顶峰:明清时期的回避制度更加严格。明朝规定“南人官北,北人官南”,只要想做官,就只能穿越半个中国。清朝法律略有缓和,只规定不得本省为官。一旦为官,便要拿着身份证明,到五百里之外的地方上任,称为“避籍”。这种避籍也存在一些问题。官员远赴他乡,异地为官,对于任职地的风俗很难事先了解,也可能会出现语言不通的现象,官吏治理必然存在困难。然而通过这样的办法,使官吏孑然一身,在辖地举目无亲,避免过多的社会关系造出人情网。

影响:在中国封建社会,尽管回避制度不能完全制止营私舞弊行为, 也杜绝不了腐败,但对于防止和克服亲属关系对国家政权管理的干预, 对防范朋党、澄清吏治起了重要作用,对于当前世界各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原创试题训练:

1.西汉初年,高祖刘邦错误地吸取秦国灭亡的教训,恢复分封制, 不久发生了“七国之乱”,刘氏诸王谋叛。对此西汉政府明文规定:河东、河内、河南三郡文武长官不得由王室成员担任。这项规定主要打击了

A.地方官员结党营私

B.中央王室专权

C.河东、河内、河南三郡文武长官

D.官场中的宗法血缘关系 2.如果为中国古代史上的清官做一个排行榜,那么包拯包大人无疑名列前茅。特别是他大义灭亲痛斩自己的亲侄儿包勉的故事更是家喻户晓。但大多数历史学者多认为包公斩侄应为传说,不是历史史实。下列宋朝实行的制度或规定中,最能支持上面历史学者观点的是 A.回避制度

B.死刑需报请中央复审核准

C.知州“三岁一易”

D.科举制度

3.(北宋时)有一次, 宰相让自己的儿子负责鼓院工作,鼓院就是掌管受理臣民奏章的部门。当时有一个叫滕元发的谏官对宋神宗说:“不能这样。”宋神宗说:“鼓院不过是上传下达的部门而已,与政事有什么相干?”滕元发说:“鼓院是个关键部门,在用人上应该注意回避。假如有人控告宰相,他的儿子要是作弊怎么办?”宋神宗醒悟过来,最终没有让宰相的儿子掌管鼓院。这个故事所讲的主要是回避制度当中的 A.亲属回避

B.籍贯回避

C.职务回避

D.考试回避

4.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 国家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该规定和中国古代实行的制度中类似的是 A.刺史制度

B.回避制度

C.三省六部制

D.科举制度 参考答案: 1.D

2.A。

3.C。此题A项有一定的迷惑性,但只要弄清楚亲属回避和职务回避的不同概念,然后由材料“鼓院不过是上传下达的部门而已,与政事有什么相干?”“鼓院是个关键部门,在用人上应该注意回避。假如有人控告宰相,他的儿子要是作弊怎么办?”便可做出判断。 4.B。

第14篇:山官制度

人类历史上独特的“山官”制度

时间:2009-05-21 17:16来源:孔雀之乡网作者:秩名 责任编辑:孔雀之乡

核心阅读:在景颇族山官制社会中,人们被划分成三种等级,即官种、百姓和奴隶。三大等级之间壁垒森严。等级的划分主要基于血统,而非财产。 ......在景颇族山官制社会中,人们被划分成三种等级,即官种、百姓和奴隶。三大等级之间壁垒森严。等级的划分主要基于血统,而非财产。

“山官”一词是汉称,景颇语叫“督瓦”,专指官种等级中当权的首领。其职位一般由幼子继承。“贡萨德拉”(景颇习惯法)规定,山官必须由出身贵族的木日、勒佗、勒排、恩孔、木然等姓担任,只有这五姓的山官才是正宗山官。百姓不得使用“早”、“扎”、“南”等贵族尊称。贵族官种一般实行等级内婚制,不与百姓通婚。未当权的贵族官种免除对山官的一切特殊负担。山官对外代表辖区,对内是最高统治者,有委派和撤换村寨头人及收取百姓贡赋的特权。百姓每年要服4至6天的“官工”(无偿劳役),为官家干种地、收割、砍柴、建屋等杂活;百姓杀牛祭鬼或猎获野兽时,必须送一条后腿给山官;山官举行大祭典时,百姓要交米、酒、钱、布、蛋、鸡、猪、牛等物。山官有接待官员、保护百姓,并为群众调解纠纷等职责。山官辖区之间通常以山岭、河沟、道路、山谷等为界。每个辖区有一至几十个村寨。每个山官在自己的辖区内独立行政,不受其他山官干涉。但在某些重大问题上,大山官对小山官有一定的号召力。1950年前,德宏地区有数百个山官,其中木然、勒排、恩孔三姓的山官居多。每个山官都建立了完整的统治机构,最高权力机关是“督荣”,即山官衙门。山官是最高长官,下设总管、董萨(巫师)、戛督(地官)、管(片长)、寨头、司朗(百姓长老)、偏督(军事长)、恩道(杂差)。

景颇族一些山官正式受封于中央王朝,始于明永乐五年,据《天启滇志卷三十属夷》载:1407年赐封早章为茶山长官司,1408年设麻里长官司。至清代,景颇族山官仍不断自愿归附中央王朝。山官在政治上臣属土司,每年还要向土司进贡。

山官制度是景颇族社会由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符合于社会发展规律的政治形式。它始于军事民主制时期的“瓦乾”时代,经历了近千年的漫长发展阶段。由于景颇山官的统治压迫,自19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初,德宏景颇族地区爆发了群众性的反抗山官制度的斗争。如盈江支丹山、铜壁关等地经过长期的武装斗争,大部分村寨的起义都获得了胜利,推翻了山官统治,废除了山官制度,建立了新的政治制度——“古姆朗”。在这个新制度下,废除了血统等级观念,土地归各户私有,头人由各寨自选,头人没有特权,政务由寨头召集长老共同商议。“古姆朗”起义严重打击了山官制度,其影响深远。至1956年,山官制度终于走到了历史的尽头。

第15篇:选厂制度

尾矿库(坝)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尾矿库管理规定》。

2、尾矿库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

上岗作业。

3、制定本企业尾矿库垮坝、漫顶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预案演练。

4、建立尾矿库工程档案,做好长期档案管理,尤其应当做好尾矿库隐蔽工程的档案管理。

5、运行中的尾矿库,未经技术论证和批准,不得对下列事项进行变更:

(1) 筑坝方式; (2) 坝型、坝外坡坡比、最终堆积标高和最终坝轴线的位置;坝

体防渗、排渗及反滤层的设置; (3) 排洪系统的形式、布置及尺寸;(4) 设计以外的

尾矿、废料或者废水进库等。

6、当尾矿库安全度被确定为非正常库时,应当分别采取以下措施:

(1) 尾矿库安全被确定为危库或者出现严重险情威胁尾矿库时,应当停产,进行抢 险,并向上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2) 尾矿库安全度被确定为险库时,应当 在限定的时间内消除险情;(3) 尾矿库安全被确定为险库时,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按照 正常库标准进行整治,消除事故隐患上。

7、尾矿库出现下列险情之一时,应当立即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启动

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抢险救援,防止险情扩大,同时疏散下游居民,避免人员伤亡。

(1) 坝体出现严重的管涌、流土等现象,威胁坝体安全(2) 坝体出现严重裂缝、坍

塌和滑动迹象,有垮坝危险(3)库内水位超过限制的最高洪水位,有洪水漫顶危险;(4) 在用排水井倒塌或者排水管(洞)坍塌堵塞,丧失或者减少排洪能力 (5) 其他危及尾 矿库安全险情。

8、尾矿坝滩顶高程要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收要求,筑坝要有足够的安全

标高、沉积干滩长度和下游坝面坡度。

9、要做好尾矿库水位控制与防汛工作,在满足回收前提下,尽量降低库水位,确保坝体

安全,汛期前,要明确防汛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值班、巡查等制度,组建防洪抢险

队伍,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期水情和气象预报情况,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10、要定期对尾矿坝进行安全检查,尾矿坝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坝的轮廓尺寸、变形、裂

缝、滑坡和渗透。

11、对尾矿库要加强观察、当坝面局部隆起、塌陷、流土、管涌、渗水或渗水变浑时,应

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严格控制库水位,确保抗震设计要求的安全滩长,满足地震条件下坝体稳定的要求。

13、尾矿库的尾矿坝,外坡面采用黄土覆盖,种草、植树防止扬沙,保护环境,坝内采用

分散放矿的矿浆湿润滩面防止扬尘。

14、禁止在尾矿库(坝)周围挖沙、取土或从事破坏尾矿库(坝)体的作业。

15、排放物要达到国家标准,化验员每2小时对尾矿化验一次,保证排放物符合国家标准。

16、矿渣堆放要按计划进行,当矿渣堆放到计划面积和高度时,要推平覆土植被种树。

17、对影响矿区交通运输的矿渣堆放要筑坝保护,取土覆盖,种花、种草、植树、美化环境。

尾矿库(坝)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尾矿库管理规定》。

2、尾矿库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

上岗作业。

3、制定本企业尾矿库垮坝、漫顶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预案演练。

4、建立尾矿库工程档案,做好长期档案管理,尤其应当做好尾矿库隐蔽工程的档案管理。

5、运行中的尾矿库,未经技术论证和批准,不得对下列事项进行变更:

(1) 筑坝方式; (2) 坝型、坝外坡坡比、最终堆积标高和最终坝轴线的位置;坝

体防渗、排渗及反滤层的设置; (3) 排洪系统的形式、布置及尺寸;(4) 设计以外的

尾矿、废料或者废水进库等。

6、当尾矿库安全度被确定为非正常库时,应当分别采取以下措施:

(1) 尾矿库安全被确定为危库或者出现严重险情威胁尾矿库时,应当停产,进行抢 险,并向上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2) 尾矿库安全度被确定为险库时,应当 在限定的时间内消除险情;(3) 尾矿库安全被确定为险库时,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按照 正常库标准进行整治,消除事故隐患上。

7、尾矿库出现下列险情之一时,应当立即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启动

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抢险救援,防止险情扩大,同时疏散下游居民,避免人员伤亡。

(1) 坝体出现严重的管涌、流土等现象,威胁坝体安全(2) 坝体出现严重裂缝、坍

塌和滑动迹象,有垮坝危险(3)库内水位超过限制的最高洪水位,有洪水漫顶危险;(4) 在用排水井倒塌或者排水管(洞)坍塌堵塞,丧失或者减少排洪能力 (5) 其他危及尾 矿库安全险情。

8、尾矿坝滩顶高程要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收要求,筑坝要有足够的安全

标高、沉积干滩长度和下游坝面坡度。

9、要做好尾矿库水位控制与防汛工作,在满足回收前提下,尽量降低库水位,确保坝体

安全,汛期前,要明确防汛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值班、巡查等制度,组建防洪抢险

队伍,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期水情和气象预报情况,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10、要定期对尾矿坝进行安全检查,尾矿坝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坝的轮廓尺寸、变形、裂

缝、滑坡和渗透。

11、对尾矿库要加强观察、当坝面局部隆起、塌陷、流土、管涌、渗水或渗水变浑时,应

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严格控制库水位,确保抗震设计要求的安全滩长,满足地震条件下坝体稳定的要求。

13、尾矿库的尾矿坝,外坡面采用黄土覆盖,种草、植树防止扬沙,保护环境,坝内采用

分散放矿的矿浆湿润滩面防止扬尘。

14、禁止在尾矿库(坝)周围挖沙、取土或从事破坏尾矿库(坝)体的作业。

15、排放物要达到国家标准,化验员每2小时对尾矿化验一次,保证排放物符合国家标准。

16、矿渣堆放要按计划进行,当矿渣堆放到计划面积和高度时,要推平覆土植被种树。

17、对影响矿区交通运输的矿渣堆放要筑坝保护,取土覆盖,种花、种草、植树、美化环境。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1、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为尾矿库,尾矿库一旦失事将造成生命和财产的具大损失,因此必须对尾矿库实行24小时监控。专职安全员每日要对尾矿库进行一次检查,班组安全员要做到每班三次检查,厂部每月26号要组织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为确保尾矿库的安全运营,每年要对尾矿库进行一次风险分析评价。

3、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尾矿库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

4、建立健全尾矿库安全档案,对每日尾矿库的运营情况都要登记建档。

5、制定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检验和评估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

6、建立实时的监控预警系统,对危险源对象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

7、对重大隐患要实行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8、在落实隐患整改任务时,坚持“四不准”原则,个人能解决的不能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能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能推给厂部,隐患整改完毕后,必须进行复查以确保安全。

9、对单位无能为力进行事故隐患整改的,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采取措施。必要时,要停止隐患的 所在区域的一切作业。

10、负责下隐患通知书者,在接到返回通知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复查验收。当隐患整改不彻底时,必须通知受检单位重新进行整改,直到达到安全状态。

11、凡查出隐患不按时整改或因整改不彻底而造成事故时,要根据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凡发生生产事故,各单位应立即将真实情况向厂部汇报,不得隐瞒和不报,重大事故必须在30分钟内,一般事故必须在当班内向矿部汇报。

2、发生一般伤害事故,现场作业人员要报告班组长,班组长报告车间主任,车间主任应立即派人为作者治疗,根据伤害程度,决定工伤休息。

3、一般重伤事故,现场作业人员要立即报告班组长,班组长报告车间主任,车间主任报告矿领导,厂领导要立即组织现场救治。

4、发生多人重伤事故及死亡事故,现场作业人员要立即 报告班组长,班组长立即报告车间主任,车间主任报告厂领导,厂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控制事故,避免事故扩大,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不得隐瞒不 报、拖延不报、谎报。

5、重大生产事故,分管副厂长必须在三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分析并写出书面报告(原因分析、采取措施及处理意见)报厂长。

6、安全管理部门、当班值班领导对重大生产事故要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恢复生产,五日内安全管理部门提出事故处理意见,报生产副厂长审批。

7、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厂长要根据生产事故的情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生产事故进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根据事故损失程度,对责任者按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理。

8、安全管理部门要查清事故原因,建立事故档案。

9、厂长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教育广大职工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安全生产。

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厂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审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检查并考核同级别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主持召开安委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8、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到主管局汇报制度;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矿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破碎工安全规程

1、开车前检查工作场地有无妨碍开车和不安全因素,设备系统是否良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松动和齐全。

2、破碎机在运转中要经常检查各部螺丝的紧固、三角带的松紧及磨损,油泵工作状态(油量、油压及油量等情况),并注意电机温度和影响。

3、开车前发出信号,然后按开车顺序进行开车。

4、信号不明或联系不通,禁止开停车。

5、破碎机咬矿时,附近禁止站闲人,岗位人员要防止操作 中碎石飞出打伤。

6、设备在运转过程中,严禁进行检查、修理、调整,或清扫工作,必要时应停车进行。

7、设备在运转中不准用手扶摸或身体接触传动部分,也不准跨越皮带运输机。

8、开、停车和检查修理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牌制度。

9、如要对破碎机或矿仓进行处理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绳,并要系得牢固,要联系好,设专人站岗警戒。

10、当粗破碎机卡了大块,需要用吊车进行,吊大块处理 时,必须在下去的人员把大块捆好,上来到安全地点后,方可起吊。

11、夜间作业时,必须有良好的照明设施。

12、保持电气设备干燥与清洁,禁止用手和潮湿物接触电 气设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不许自行处理。

13、当设备系统上无负荷停车,停车时应先发出信号,按停车顺序停车。

皮带工安全规程

1、皮带机在开前应对传动装置、防护装置、电气部分作检查。

2、开、停车和检修时应严格执行工作牌制度。

3、皮带在运行中不允许更换托辊,并不得清扫检查,加油,皮带架子上的矿石,须利用停车时间处理。

4、禁止靠近、跨越、乘坐皮带和用皮带搬运物品,当皮带自动起不来或打滑时严禁用脚蹬、踩或用手推拉、压杠子等办法处理。

5、较正皮带位置和松紧时,必须停车进 行,皮带走偏时,禁止用手或工具去 改进走偏。

6、在皮带附近走动时,必须扎紧袖口,扣 好衣扣,防止皮带运转部分绞缠衣袖。

7、不许用手和潮湿物接触电气设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找电工或班长,不许自行处理。

8、发现上料口堵塞时禁止下到料仓捅料。

磁选机及磁聚器安全 操 作 规 程

1、检查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各部螺丝是否松动。脱水槽、磁选机底箱及各部水管有无杂物堵塞,传动部分周围有无人在工作或障碍物。

2、按规定顺序开、停车。

3、经常注意磁选机圆桶内有无异常音响, 磁块是否脱落,以便及时排除。

4、经常注意脱水机排矿管,磁选机底箱有无漏矿泥现象。以便及时排除。

5、严禁往电气设备上浇水。

6、禁止用手或湿物接触设备,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干燥,当发生故障时,必须找电工处理,不得自行处理。

计重员岗位职责

一、自觉履行治理超载法律法规,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精通本职业务。

二、上班要佩戴上岗证,认真检查计量设备,保障计量器具精确度。

三、车辆称重前要按照本企业开具的单据,认真审检车辆号牌号码、车辆轴数,一经确认车、证相符,车辆与计重设备就位,方可计重。

四、计重结果如车货总质量超出单据要求(超载限值)责成车 辆卸载后,重新计重,直至符合超载限值。

五、对计重结果符合装载限值内车辆,必须将车辆号牌号码计重结果等如实记入台帐,并出具票单。

六、单据信息和计算机保存的数据必须相符。

七、发现单据与车辆结构不相符等疑点,不得计重,并及时如实上报。

八、廉洁自律,不得徇私舞弊协同车主弄虚作假,伪造票据。

九、妥善保管台账、票据等,忠于职守,认真做好交接班。

十、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第16篇:7月12日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试题君之每日一题君高考历史一轮复习含解析

2017年7月12日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高考频度:★★★★☆ 难易程度:★★★★☆

(2016年新课标全国卷Ⅱ)两汉实行州郡推荐,朝廷考试任用的察举制;经魏晋九品中正制,至隋唐演变为自由投考,差额录用的科举制,科举制更有利于 A.选拔最优秀的官吏 B.鉴别官员道德水平C.排除世家子弟入仕 D.提升社会文化水平【参考答案】D 【解题必备】中国古代选官、用官制度的变化

1.先秦:世官制。

1 世官制,又称世卿世禄制,是先秦时期在选官用人方面所实行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 2.汉朝:实行察举制。

(1)含义:一种由下而上推荐人才为官的制度。

(2)途径:郡国每年举荐孝、廉各一人,孝廉成为士大夫做官的主要途径。 3.魏晋南北朝:采取九品中正制。

(1)含义:一种由品评官评定人才优劣,然后授官的制度。九品即划分人才优劣的九个等级,中正是品评官,负责评定人才等级,由世家大族担任。

(2)途径:世家大族子弟依靠门第即可步入仕途;真正有才学但出身低微的人,很难出任高官。 (3)衰落:随着世家大族的没落,依靠门第选官无法继续下去,隋朝时,隋文帝废除九品正中制。

②它把读书、考试与做官紧密联系起来,有利于打破特权垄断、扩大官吏人才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

③中央政府掌握了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 ④这一制度为历朝沿用,影响深远。

著名学者工学泰指出,“士大夫”的含义在唐宋之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唐朝及其以前,“士大夫”中的“大夫”和“士”是贵族的两个阶层,宋代之后的“士大夫”的含义是“文人士大夫”,是普通民众中的精英。唐宋之际“士大夫”含义的变化是由于 A.科举制的发展和完善 B.重文轻武政策的实行 C.商品经济发展的推动

2 D.理学对文化大力推崇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察举制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以“孝”“廉”为重要标准,孝、廉有“孝子廉吏”的意思。“孝”是指孝敬父母;“廉”是指清廉勤政。“孝廉”出身的官吏,更被认为是“正途”“清流”,很被看重。

——《互动百科》

材料二 唐代的科举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吏,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进士考时务策和诗赋、文章,明经考时务策与经义)。

——《百度百科》

材料三 “科举不停,学校不广,士心既莫能坚定,民智复无由大开,求其进化日新也难矣。故欲补救时艰,必自推广学校始,而欲推广学校,必自先停科举始。”

——张之洞《张文襄公全集·奏稿》

材料四 教育是国家的主要防御力量。

——埃德蒙·伯克(英国近代政治家)

(1)根据材料

一、二,从人才选拔的角度分析二者有何不同,以及对当时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影响。(2)根据材料三,指出清末废除科举制度的历史背景。 (3)联系上述材料,如何理解埃德蒙·伯克的名言?

2.【答案】(1)不同:察举制,内容上以品德为主(或以孝廉为主),方式上自下而上推荐人才结合考察、考核等综合性因素;科举制,内容上以才学为主,方式上以考试为主。

影响:汉代,倡导社会讲究伦理道德,但是后来走向了片面化、极端化;唐代,强化了社会上读书的风气,但也增强了读书的功利性。

3 (2)民族危机日益加深;西学的传播和影响;近代工业发展,社会需要大批新式人才;清政府面临统治危机,以教育改革(新政)笼络民心;八股取士的僵化等。

(3)教育的发展是人才培养的前提;优秀的人才是国家强盛的基础;人才选拔的模式不能僵化,应与时俱进。

第(2)问,从清朝末年民族危机加深、西学的影响、近代工业的发展及文化和教育的状况来分析。 第(3)问,根据材料从教育与人才培养、国家的兴盛等方面来分析。

4

第17篇:中国古代官德问题 继续教育考试答案

中国古代官德问题

92分

 1.“( )”是通过克制欲望、端正心态来进行修身。(单选题3分)分

o o o o

得分:3A.格物至知 B.诚心正意 C.修身齐家 D.治国平天下

 2.西汉时期,从汉文帝、汉景帝开始积累,到汉武帝执政的54年,创造了中国封建社会的( )。(单选题3分)o o o o

得分:3分

A.第一次辉煌 B.第二次辉煌 C.第三次辉煌 D.第四次辉煌

 3.古人认为“治家”是“( )”的预演。(单选题3分)o o o o

得分:3分

A.修身 B.齐家 C.治国 D.平天下

 4.古人非常注重( )美德,认为它是社会的缩影。(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o o o A.学堂 B.部落 C.组织 D.家庭

 5.( )就是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品德修养。(单选题3分)o o o o

得分:3分

A.齐家 B.正心 C.修身 D.律己

 6.( )是孔门传授心法,里面所包含的是儒家最精微的道理。(单选题3分)分:3分

o o o o

得A.《大学》 B.《中庸》 C.《论语》 D.《孟子》

 7.“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出自( )。(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o o o A.《大学》 B.《中庸》 C.《论语》 D.《孟子》  8.按照朱子的排序是首《大学》,次《论语》,再《孟子》,最后为( )。(单选题3分)o o o o 得分:3分

A.《诗经》 B.《中庸》 C.《史记》 D.《周易》

 9.( )是心中最终能修养得充满智慧,拥有很高的品行。(单选题3分)3分

o o o o

得分:A.内圣 B.外王 C.修身 D.治国

 10.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当( )。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单选题3分)o o o o

得分:3分

A.重视历史 B.割断历史 C.文化自觉 D.批判继承

 11.以下各项出自《大学》的是( )。(多选题4分)o o o

得分:4分

A.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 B.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 C.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o D.君子之道,淡而不厌,简而文,温而理,知远之近,知风之自,知微之显,可以入德矣。

 12.“外王”的具体要求是( )。(多选题4分)o o o o

得分:4分

A.修身 B.治国 C.齐家 D.平天下

 13.“三严三实”从( )等方面,论述了新情势下作风建设的新内涵,是对作风建设发出的新的动员令。(多选题4分)o o o o

得分:4分

A.锤炼党性 B.用权为民 C.为政清廉 D.公道正直

 14.在本课中“诚”可以理解为( )。(多选题4分)o o o o

得分:0分

A.“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 B.“真实无妄,笃实无虚” C.“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 D.“始终如一,一生不变”

 15.( )是逻辑递进、环环相扣的过程。(多选题4分)o o

得分:4分

A.修身 B.齐家 o o C.治国 D.平天下

 16.《大学》中对平天下提出( )的法宝。(多选题4分)o o o o

得分:0分

A.德本财末 B.宽容纳贤 C.清正廉洁 D.民心向背

 17.“内圣”的具体要求是( )。(多选题4分)o o o o

得分:4分

A.格物 B.致知 C.修身 D.养性

 18.官德为什么受到我们的高度重视呢?( )(多选题4分)o o o o

得分:4分

A.官德直接关系到国家政权的安危 B.官德直接关系到社会风气的好坏。 C.官德直接关系到百姓的生活 D.官德直接关系到党的信誉

 19.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3月9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提出的“三严”是指( )。(多选题4分)o o

得分:4分

A.严以修身 B.严以用权 o o C.严以律己 D.严以执法

 20.学习传统官德应注意( )的问题。(多选题4分)o o o o

得分:4分

A.要用唯物史观辩证剖析中国古代的官场文化 B.传统官德生成的制度环境与当代中国的制度创新

C.在深度本土化与高度国际化的循环互动中建构当代中国官德 D.完全避免与传统文化接触,直接运用西方文化

 21.官德建设不能在深度本土化高度国际化的循环互动当中建构起来。(判断题3分)o o 得分:3分

正确 错误

 2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迅猛发展,世界对中国的认识和看法也发生重大变化。(判断题3分)o o

得分:3分

正确 错误

 23.所谓上行而下效,领导者的品质与修养不仅关系到执政效果,更关系到社会风气。(判断题3分)o o

得分:3分

正确 错误

 24.首先要做一个有才华的人,然后才能谈为政、谈做官。(判断题3分)3分

o

得分:正确 o

 错误

25.儒家强调领导干部求道首先要求道贵正,然后要求道贵精,最后求道贵恒。(判断题3分)o o 得分:3分

正确 错误

 26.孔子认为拥有政治权威的政府官员必须注重个人品质和修养,使行为符合道德标准。(判断题3分)o o

得分:3分

正确 错误

 27.人性的修养与做人便是弘扬人性中善的一面,压制住恶的一面。(判断题3分)得分:3分

o o 正确 错误

 28.今天干部修养要吸收借鉴古代官德。(判断题3分)o o

得分:3分

正确 错误

 29.儒家思想的伦理政治观,把伦理道德和政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不仅改变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看待政治问题的角度,也对中国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判断题3分)o o 得分:3分

正确 错误  30.今天的政府官员,不应对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的基本常识有所了解。(判断题3分)o o 得分:3分

正确 错误

第18篇:中国古代官德 主讲人:刘余莉

中国古代官德 主讲人:刘余莉

主讲人简介

刘余莉,女,汉族,1973年1月生,内蒙古赤峰人。中央党校哲学部教授、博导。主要研究方向:中国传统文化及当代价值,尤其是先秦儒家伦理与当代西方美德伦理,对心理学、伦理学也有着深刻而独到的见解。在英国牛津A&HCI期刊)和 The Journal of Applied Philosophy 等国际著名学术期刊和文集中发表英文论文7篇。在国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其作品曾获“全国优秀青年读物一等奖”以及国家“五个一” 工程奖。

课程简介

提高公务员道德素质,对我国全体公务员进行职业道德轮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项重要举措。2011年10月,国家公务员局发布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国家行政学院音像出版社根据《大纲》的培训要求,出版了这套培训教材。该系列讲座凝聚了专家们多年的教学和科研成果,整合了古今中外道德教育和建设的经验教训,是一部很好的培训教材。

在本课程中,中央党校哲学部刘余莉教授从修身、爱民、纳谏、尊贤四个方面对中国古代官德文化做了简要地阐述。

课程时长124分钟(61.63) 制作时间2012年2月

提纲

前言:官员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修身:齐家治国之本

1.戒贪

2.惩忿

3.改过

二、爱民:为官理政之要

三、纳谏:过消福臻之道

四、尊贤:子孝臣忠之因

第19篇:中国古代官德 主讲人:刘余莉

中国古代官德 主讲人:刘余莉

主讲人简介

刘余莉,女,汉族,1973年1月生,内蒙古赤峰人。中央党校哲学部教授、博导。主要研究方向:中国传统文化及当代价值,尤其是先秦儒家伦理与当代西方美德伦理,对心理学、伦理学也有着深刻而独到的见解。在英国牛津A&HCI期刊)和 The Journal of Applied Philosophy 等国际著名学术期刊和文集中发表英文论文7篇。在国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其作品曾获“全国优秀青年读物一等奖”以及国家“五个一” 工程奖。

课程简介

提高公务员道德素质,对我国全体公务员进行职业道德轮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项重要举措。2011年10月,国家公务员局发布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国家行政学院音像出版社根据《大纲》的培训要求,出版了这套培训教材。该系列讲座凝聚了专家们多年的教学和科研成果,整合了古今中外道德教育和建设的经验教训,是一部很好的培训教材。

在本课程中,中央党校哲学部刘余莉教授从修身、爱民、纳谏、尊贤四个方面对中国古代官德文化做了简要地阐述。

课程时长124分钟(61.63) 制作时间2012年2月

提纲

前言:官员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修身:齐家治国之本

1.戒贪

2.惩忿

3.改过

二、爱民:为官理政之要

三、纳谏:过消福臻之道

四、尊贤:子孝臣忠之因

第20篇: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制度

第一单元 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制度

一、了解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基本内容

1、分封制

(1)概念:分封制又叫封邦建国,周王将宗族姻亲和功臣分派到各地,广建封国,各诸侯国必须承认周王的权威,承担各种义务。即所谓的“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2)目的:巩固统治。

(3)分封对象:同姓亲族是分封的主体,还分封功臣、姻亲、殷商降族; (4)作用:①周人的势力范围扩大;②确立了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巩固了统治;

③分封制使西周贵族集团形成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

2、宗法制

(1)目的: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2)内容:周王、诸侯还是卿大夫、士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度(宗法制的核心)。嫡长子为大宗,其他嫡长子的其他兄弟(次子、庶子)为小宗。大宗与小宗的关系是相对的。如诸侯对于周王为小宗,但在本国为大宗。

(3)作用:①确立了一整套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度,保障各级贵族能够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②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国”和“家”密切的结合在一起。

3、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带有浓厚的部族色彩

二、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及其影响。

1、中央集权制度的基本特征:权力的高度集中

2、中央集权制度内容:

(1)皇帝制度:①皇权至上,大权总揽;②“家天下”的皇位继承制。

(2)中央官制—三公九卿制:三公指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御史大夫(掌管律令、图籍,并负责监察百官)、太尉(协助皇帝管理军务)

(3)地方官制—废分封,置郡县(郡守和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免。县以下有乡、里等基层机构)

3、影响:

彻底打破了传统的贵族分封制,奠定了中国古代大一统王朝制度的基础,对此后2000多年的中国政治与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三、列举从汉到明清政治制度演变的史实.

1、汉武帝集权:

①建立中朝②设置刺史—代表中央监察地方。③实行推恩令—解决了诸侯国问题。

2、唐朝三省六部制:

(1)结构:①三省——中书省(起草诏令)、尚书省(负责执行)、门下省(封驳审议)

②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2)作用:提高了办事效率; 相权一分为三,有利于加强皇权。

3、宋初强化中央集权的措施(要注意分割相权、与削弱地方权力两方面) (1)措施:

①收精兵:原则是统兵权与调兵权分离,三衙(统兵)、枢密院(调兵)。 ②削实权:在中央把相权一分为三(设枢密院分割宰相的军权;设中书门下作为宰相的办公机构,用参知政事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财权);在地方上州郡直属中央,州郡长官之下设通判,派文臣出任州郡长官。 ③制钱谷:由转运使把地方财赋运到中央。使地方失去割据的财政基础 (2)影响:加强了中央集权,改变了唐末以来藩镇割据的局面。 造成了“冗官”、“冗兵”、“冗费”的国家财政危机。 4元朝:元朝废三省,实行一省制,即中书省。

5、明朝: 废除丞相,相权、皇权合而为一,专制皇权发展到高峰

明朝设立内阁:明太祖设殿阁大学士,明成祖正式设内阁。仅备顾问,不参与决策

6、清朝设立军机处: ①时间:雍正年间

②原因:处理西北紧急军务

③职权:处理军务,参与处理内政外交、制定军政大计、审理重大案件。只跪奏笔录

④影响:提高了行政效率;军国大事皆由皇帝裁决,专制皇权高度发展。军机处的设立,是专制皇权高度发展的重要标志。

四、说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

权力高度集中,地方权力不断消弱、中央权力不断加强;君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分散削弱。

五、明清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积极影响:①有利于多民族国家的统

一、巩固。②有利于社会安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③为康乾盛世的出现提供政治保障

消极影响:①君主专制,决策具有个人独断和随意性的特点,容易出现暴政;②官吏惟上是从,助长官场因循守旧之风;③造成官僚机构的膨胀,官僚主义、贪污盛行;④造成个人自然权利的流失,近代民主共和制度的建立缺乏社会基础,妨碍社会进步等。

历史必修一复习要点(政治文明史二) 第二单元 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政治制度

一、了解希腊自然地理环境和希腊城邦制度对希腊文明的影响,认识西方民主政治产生条件。

1、西方民主政治产生的历史条件 ①多山、多港、多岛的地理环境

②希腊城邦小国寡民(古代历史条件下,民主政治的前提);

③多山、多港、多岛的环境促成希腊商品经济发达和海外活动频繁,使希腊人较早接受平等、民主观念。

2、希腊城邦的主要特征是:小国寡民,各邦长期独立自治

3、希腊城邦中流行的政体是:贵族制、民主制

二、知道雅典民主政治的主要内容,认识民主政治对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意义。

1、民主政治演变过程: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

贵族制与君主制的不同:是集体领导;实行平等协商、少数服从多数的法治原则;实行任期制和选举制

民主制的确立:梭伦改革,将国家引上民主的轨道;克里斯提尼改革——最终确立(陶片放逐法)

2、雅典民主政治的基本特点:人民主权和轮番而治

3、体现:(雅典民主政治机构的组成)

①公民大会: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审议并决定一切国家大事;最重要的程序――就某项事务展开辩论。

②五百人议事会:公民大会的附属机构,负责为大会准备提案;两次公民大会闭会期间,议事会是最高权力的代表,负责监督行政官员落实大会决议。 ③民众法庭:日常司法机关。最大限度保持公正,避免行贿舞弊现象的发生

4、雅典民主制的得失: 积极意义:

(1)雅典民主为人类提供了一种集体管理的新形式,创造出法制基础上的差额选举制、任期制、议会制、比例代表制等民主运作方式,这一伟大创举为后世民主政治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2)政治决策通过多数人的认真讨论,会使问题考虑的更全面。

(3)公职人员由多数人选举产生,使公职人员对社会负责,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减少了以权谋私的可能性。 (4)推动思想文化的发展:

局限性:(1)与现代民主不同,只是公民群体的民主,而非公民,如外邦移民、奴隶和妇女,都没有享受民主权利;(2)雅典民主是男性为中心的民主。

3、古希腊城邦政体主要特征:小国寡民,各邦长期独立自治;城邦公民享有较充分的政治权利。最流行的政体:贵族制和民主制(划分依据:根据城邦公民享有权力的多少)。

三、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

1、《十二铜表法》:

意义:①罗马共和国第一部成文法典,是罗马法的渊源。

②《十二铜表法》的条款虽然没有给平民带来多少好处,但法典的编篡仍是平民的胜利,因为有民成文法就得按律判决和量刑,贵族不能像过去那样任意解释习惯法。

2、查士丁尼法典/即《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新敕》,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完备阶段。

3、罗马法的影响:

①成为维系东罗马帝国统治的有效工具。

②以《十二铜表法》为开端,《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为总结的罗马法,是世界上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备,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的古代法律。 今天继承的罗马法法律制度、原则:①陪审制度②保护人制度即律师制度③“没有告诉人就没有法官”,即“不告不理”原则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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