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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组织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5-29 21:02:48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党组织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

组织生活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密切党员与支部联 系、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性的一项重要措施。 党支部组织生活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并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定期开展,一般是两个星期一次。党小组组织生活应按党支部要求进行。组织生活内容应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由支部委员会进行计划安排,决定活动内容和形式,并由组织委员负责实施。

组织生活的内容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决议和指示,并且认真贯彻执行;传达本支部的决议和有关的决定,要求全体党员共同执行;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现阶段国际国内大事;听取各位党员的思想汇报和学习心得,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听取党员对党支部建设的 意见和建议,并对合理的意见予以采纳;适当组织党员开展思想性和娱乐性相结合的活动,以丰富支部的组织生活。组织生活的形式应该灵活多样。

组织生活要有规范的记录。每位党员必须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并如实记录,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二)学习教育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党员要自觉学习和阅读党的有关文件和刊物,及时了解时事政治,并以每月一篇思想汇报的形式向支部汇报学习情况。党支部要利用党员组织生活会的时间有重点的进行学习和教育。

(三)思想汇报制度

党员应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汇报时应以提高党性为出发点,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思想汇报的内容包括自己近期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上取得的进步和存在的不足,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等。思想汇报分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

口头思想汇报主要通过党组织生活会,组织委员应做好记录。

书面思想汇报应定期上交,由党小组负责人收齐,再交由组织委员统一归档以供查阅。组织委员应定期整理思想汇报,并将情况记入《学生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登记本》。

(四)党员评议制度

每个学期末支部举行“党员评议活动”,对党员一个学期来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 进行总结和评议。评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党员四个层次,分别予以奖惩,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以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评议程序为:

1、个人自评

党员对自己在本学期内的思想、学习、军政训练、生活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填写“党 员评议表”中“个人自评”一栏,并注明个人自评等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按时上交支部有关负责人。

2、小组互评

全体党员以小组为单位,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听取其他党员的意见,同时也向其他党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这个互评的基础上,由小组长填

写“党员评议表”中“小组互评”一栏,并注明小组互评等级,按时上交支部有关负责人。

3、支部总评

支部委员会审核评议表,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党员作出鉴定意见和评定等级。向全

体党员宣布评议结果,将有关材料归档。对评定为“差”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思想引导,促使其进步。

(五)党员奖惩制度

1、党员奖惩制度是党支部加强党员管理和教育的必要手段,是党支部建设的重要环 节。党员的奖惩教育贯穿于党支部建设的各项工作之中,党支部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2、党支部除要按照学校要求及时上报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外,在日常工作中还应加强 对先进事迹的宣传,采取支部大会等形式进行表彰表扬,树立党员学习的榜样。

4、对违反纪律的党员,党支部要严肃批评,通过党员谈话、支部大会通报、上报党总 支、上报党委等各种形式,严格党员管理。

(六)组织发展制度

1、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

学生党支部的组织发展工作必须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后备军官 教育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内容要求执行。坚持“个别吸收”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坚持团支部推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提高效益,慎重发展,坚持以发展的眼光来正确评价重点发展对象的入党条件,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先进青年集体的代表。

2、发展党员的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和拥护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谋私利,不求享受。

(2)思想素质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对党的历史、现状以及党的基本知识有全面的认识。 (3)入党动机纯正。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坚持为人民服务,坚持吃苦在先,享受在后。

(4)积极靠拢组织。经常主动地向组织如实汇报思想,大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递 交申请书满一年,并且党校毕业。

(5)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态度端正,专业知识牢固,学习成绩良好。

(6)社会工作积极。工作态度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乐于服务同学,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精神。

(7)群众基础好。密切联系群众,与同学相处融洽,群众基础具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8)生活作风严谨。遵守学校纪律和社会规范,组织观念、集体观念较强,在集体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3、发展党员程序

(1)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参加党章学习小组成绩优良,表现突出;

(3)经党章学习小组、团支部、团委推荐,并经学生党支部同意,进入党校学习; (4)党校毕业并且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一年后,经团委推荐,并经学生党支部大会通过, 列为重点对象;

(5)征求群众意见,进行团支部评议,填写《重点发展对象考察表》; (6)填写入党志愿书; (7)召开入党通表大会;

(8)由学院党委指派专人与自愿者谈话,报学院党委审批; (9)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10)将学校党委审批意见转达发本人并通报全院; (11)参加宣誓仪式;

(12)通表满一年后,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 (13)召开转正通表大会;

(14)报学院党委、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15)将学校党委审批意见转达发本人并通报全院。

(七)党费收缴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必须按期按额亲自交纳党费,学生交纳标准为1元/年,教工按工资标准2%交纳,不得提前或拖欠交费。组织委员应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及时收取, 对连续六个月无故拖欠党费的党员要报党组织按党章予以处理。 其程序如下:

1、每个党员于每月5日自觉将党费交于组织委员处。

2、组织委员对已交党费的“党费证”立册。

(八)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由组织委员统一管理。支部设立《学生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登记本》,内容包括申请入党时间、党校毕业时间、通表时间、转正时间、向组织汇报思想情况、民主评议等。

每位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都设立一个档案袋,入党申请书、书面思想汇报等分别装进个人的档案袋中,供支部查阅。

档案应每半个学期整理一次,且妥善保管。

三、具体工作思路

1、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首先要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选好党支部书记。建立一个有战斗力的支部集体,让党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负责,能联系群众,能深入学生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受到支部党员拥戴的党员教师或学生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这是党支部建设的关键。

其次,加强马列主义理论学习,提高支部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倚赖于每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赖于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大学生党员由于年龄小,党龄短,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础知识明显缺乏,因此学生党支部要经常性地把加强学生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的教育作为加强党支部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

另外,要严格党内生活,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能。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抓好民主评议党员环节。

2、建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使培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好的机制是管理工作成功的重要保证。高校学生具有周期性流动的重要特点,因此,不稳定因素较强,党员的数量和质量也受到影响,所以只有建立和完善良好的工作机制,才能保证所发展的党员的质量,保持大学生入党工作的连续性,也才能保证大学生周期性流动而不使学生党员数量大起大落。

1)队伍建设环节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固本强基”有关文件指示,在保证党员质量的前提下,2005-2006年学年末,在校本科生党员比例力争达到13%。为建设我们的队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根据学生特点抓“三早”。

在校大学生各年级特点不同,特别是低年级学生,在政治方面,大多数学生未脱尽中学的幼稚和单纯,但他们政治热情高,上进心强,可塑性大,因而他们在思想政治上有待于党组织逐步教育引导。根据低年级学生进校时间短的特点,要着力抓启发性教育,由“坐等上门,变主动登门”。我们从一年级开始,在培养教育工作中紧紧抓住“三早”,即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在新生入学后,利用“党课”,讲党的基础知识,对新生进行积极引导,举办系列讲座,介绍党史,讲解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巨大作用,阐明大学生的历史地位和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初步规划大学生成才的必要途径,启发学生正确认识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不断改进培养方法,积极探索新路子。

首先,要重视在低年级学生中进行培养教育,做到早选苗、早培养、早发展。

第二,把培养、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目标,把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作为一项目标进行考核。各支部定期分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不断调整充实,并指定专人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经常在一起交流思想,鼓励并帮助其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第三,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讨论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入党宣誓仪式,参加优秀党员报告会以及党内组织的一些有教育意义的活动,使学生受到党内生活的实际教育。

第四,在学习和工作中给他们压担子,如担任学生干部,分配给一定的社会工作,组织其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等,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在实践中提高政治觉悟,增加知识和才干,逐步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产生新的飞跃,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信心。

第五,坚持分层次培养。从新生一入校门,就主动对他们进行教育引导,帮助他们在班组建立学马列、学党章小组。同时,提供学习场地、学习资料,保证学习效果。

(3)做好“推优”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我们按照上级有关“推优”工作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推优”工作制度和程序,把“推优”工作列入团支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布置发展党员工作时,对“推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支部要支持和指导本部门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帮助团组织解决“推优”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学院党委在审批学生团员入党时,没有推荐材料不予审批,确保了党员质量。在党团组织共同努力下,“推优”工作成为培养、发现政治素质好,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青年的重要渠道,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学生党员的主要来源。

2)教育、培养环节

(1)组织学习党章。党章是为实现党的纲领所制定的根本法规,是党赖以建立的准则,是党的思想的结晶。学生的入党思想基础一定要紧紧围绕抓住党章这一根本。因此,我们积极组织广大同学学习党章,掌握基础知识,为培养积极分子打下基础。

(2)开展“主题教育”。每学期开学,党支部都强调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并作为发展党员和教育管理党员的一项中心任务来抓,提出坚持一个信仰即信仰马列主义的口号,同时要求积极分子写心得和思想汇报,并把思想汇报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发展党员的一个考察细节。

(3)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在革命活动纪念日或重大活动纪念日进行演讲、征文、歌咏比赛,瞻仰烈士陵园等,使积极分子在活动中受到强烈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坚定对党的信念。

(4)党课学习班。为了让有入党意愿的同学了解党的有关知识,了解党的历史,关注时事,使他们能走近党,了解党,端正自己的入党动机,同时也有助于预备党员和党员增强党性。每个月一次的常规活动,学习的内容充实,形式多样,结合时政,全部由大一预备党员授课,不仅对听课的同学,对授课的同学也是一种学习和提高的过程。

3)考察、发展环节

一味的着眼于“数量”,而忽略了“质量”显然是行不通的。要坚持标准,严把入口关,这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一环。我们根据上级部门对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明确指示,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总结我们在发展学生党员中的一些经验,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程序。我们坚持做到“六不发展”原则,即,未被列入发展对象的不发展;不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的不发展;未经入党前培训,对党的基本知识不了解的不发展;政治素质不高,学习退步,模范作用不突出的不发展;未经考察、政审的不发展;入党材料不齐全的不发展。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我院发展党员和提高新党员质量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在具体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中,坚持党章规定的标准,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既不搞突击发展又反对形式主义,严格组织发展程序,严格手续和审查考核办法。

3、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和考察

青年大学生入党后,如果党支部不重视和注意对其进行严格而深入细致的培养教育,他们就有可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思想上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可以“松一口气”的松懈思想;实际行动中产生较入党前积极主动性有所下降,进取心有所减退,前进动力不足,前进方向不明,组织纪律观念不强,学习、工作生活各方面自我要求不严等消极现象,从而不仅起不到学生党员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而且可能在广大同学中产生较坏的负面影响,削弱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影响党的形象,给支部工作带来被动局面。同时由于大学生党员的年龄较小,思想尚未完全成熟,“三观”尚未完全成熟定型,可塑性很强,因此,学生党支部充分重视和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继续教育和培养,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增强党性修养,在各方面自觉以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起到先锋模范的突出作用。我们认为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从几个方面下功夫。

1)重视学习,坚定信仰。学习理论的目的是提高政治水平,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辨别是非的能力。

2)严格要求,明确方向。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对青年大学生党员要制定严格的标准来规范和约束,使他们明确自己肩负的使命,明确奋斗目标。

3)树立良好形象。学生党员和广大同学朝夕相处,广大同学往往通过他们的表现了解认识党组织,他们的形象影响着广大同学对党的认同度、信任度。因此,必须引导和教育学生党员时刻重视树立良好的自我形象。

4)提高实践能力,可适当分配学生党员做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使他们在工作实践中经受锻炼,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作用发挥情况

先锋带头作用,关键时刻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大家平时应该多交流,注意人文关怀,营造一个好的集体氛围,让同学们都觉得自己是有人关怀的、是有组织的。这些就要靠支部委员用心去做了,从小事做起,真心为大家做事。

推荐第2篇:党组织制度

党支部工作职责

1、领导和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邓小平理论及各项方针、政策;学习法律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技能知识。

2、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执行上级党委和领导部门的决议、指示。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党内外干部、群众。维护和支持校长履行职权,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任务。

3、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落实。

4、对学校学年学期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工作安排和人事等涉及方向、政策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研究,参与决策。

5、本着党管理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和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和引导教代会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监督作用。

7、对学校少先队组织实行政治、思想、组织领导,定期讨论他们的工作,听取工作汇报,支持他们围绕党和学校中心工作,根据各组织的章程和特点,独立负责和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8、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学校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有利于加强支部建设,有利于提高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作用,为此特做如下规定:

(一) 支部党员大会

(1) 每学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一至两次,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 (2) 支部党员大会内容:

•研究贯彻上级决议及指示。 •讨论通过支部党员大会的工作报告,决议或决定。 •接收新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决定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讨论罢免不称职的支部委员。 •选举新的支部委员和出席县级以上党代会的代表。 •对学校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改革方案、工资奖金分配原则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 •党员进行思想和工作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 支部党员大会纪律原则:

•支部党员大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围绕会议中心议题,每位与会党员要认真讨论,畅所欲言,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 •到会党员应达到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决议要经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党员须准时参加大会,有事提前请假。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做好笔记。正确领会会议精神,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严守大会纪律要求。

(二) 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成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支部委员会员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日常工作。 •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 •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研究本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校实际,作出决议和决定。 •研究干部的教育、培训,讨论并参与决定副校长及中层干部的任免。 •讨论并参与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及其它重大问题决策。 •研究工会、共青团、纪检等工作。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遇到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 •支部委员会有权审议、监督书记工作。

(三) 党小组会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负责具体组织和指导党员的日常活动。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有: •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 •进行个人工作思想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分析群众思想情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组织学习。

(四) 党课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搞好党课教育要做到:

•党课以党章《准则》为基本教材,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联系本校党员思想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修养、党风党纪及理想宗旨教育。 •党课形成制度化、每学年组织二至三次。党课一般由书记、支委讲,也可由优秀党员或校外英摸、专家讲。

学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双评”工作要在上级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支部要重视“双评”工作,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支部书记亲自抓,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偏宽或偏严。

2、“双评”活动一年一次,可在半年或年终进行,时间要相对集中,方法要简便易行;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准备阶段、总结自检阶段、评议整改阶段、表彰处理阶段。要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评议内容,重点解决有倾向性的问题。

3、“双评”活动要和“争先创优”、“建功立业”等各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真正收到实效。

4、充分发扬民主,依靠广大党员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和自我净化。广开言路,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虚心接受党内外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民主评议结果和措施,要向广大党员通报。

5、要坚持实事求是,每个党员要以对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参加评议,无论是自我总结还是相互评议,无论是对党员个人还是对党组织,都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一分为二。

6、注重实效,保证质量。“双评”工作要把保证质量放在第一位。要从实际出发开展评议,抓住主要矛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真正提高觉悟,增强党性,切实解决问题,防止作表面文章及走过场。

7、要把学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贯穿评议的全过程。“双评”活动是对广大党员进行一次普遍深入的思想政治教育的良好契机。支部要及时掌握党员的思想情况,针对不同问题,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8、“双评”工作要有计划、有总结、有活动记录。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了更好地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整体优势,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促进学校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部成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三、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四、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议定重要问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五、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决定作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议坚决执行。

六、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七、支部书记对决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八、支部大会、支委会通常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

学校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为坚持和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发挥民主生活会的作用,依据《党内监督条例》,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按照规定,结合实际,组织召开好党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要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的准备,集中安排时间,以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一般一年召开一次。

三、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要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及开法,一般应提前10天左右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以得到上级组织的指导和监督。保证民主生活会有序进行。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应当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出的意见,认真自我剖析,负责任地作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要自觉地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党内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并给予指导和监督。发现支部民主生活会主题不符合要求,应当提出明确意见,要求重新召开。

五、党支部书记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高度重视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切实担负起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整改措施要具体,针对性强,要明确具体责任人,以确保民主生活会真正收到实效。

六、党支部每次民主生活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职工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党支部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支部组织生活,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监督的重要形式。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和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使每个党员都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这种组织生活会制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一种是支部委员的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究竟采取什么形式,这要以党支部的党员人数的多少而定。支部人数少,就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支部人数多,就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它与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不完全等同,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的内容很多,党员组织生活会只是其中众多内容之一。

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一般是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由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了提高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生活会的内容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

二、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支部委员作为党员,除了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外,还应作为支部委员参加所在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每个季度召开一次。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内容: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大体相同,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在会上,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揭矛盾,摆问题,查根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达到统一认识、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的要求。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召集或主持;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向上级党委汇报。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可以根据会议内容扩大到党小组长。列席会议的人员可以发言,可以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的纪律。党支部委员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委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支部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会议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三、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学习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传达和学习上级党委的文件精神,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指示和决议;

3、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努力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保持党组织及党员的先进性;

4、讨论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

5、讨论发展党员工作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等;

6、总结和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汇报党员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党风现状,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8、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四、具体要求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提高党员素质、调整党员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制度,所以要坚持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独立负责地解决好本组织内部的问题。

学校党务公开制度

为扎实推进学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分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

(一)固定公开内容:

1.各项党建制度。

2.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组成和监督电话。

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4.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参加党员数、群众代表数、评议过程以及评议处置结果等情况。

(二)定期公开内容:

1.党组织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决策、决议和措施。

2.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

3.组织党员开展集中性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情况。

4.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以及在岗履职评议情况。

5.党员受奖惩情况。

6.捐款捐物情况。

7.党员缴纳党费情况。

(三)随时公开内容:

1.发展党员情况:及时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拟被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期将满拟被转为正式党员的人选实行事前公示。

2.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推荐有关人员参加上级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初定名单等内容。

3.干部提拔、竞聘情况。

4.党代表推选的情况。

5.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

6.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

党支部以公开栏公开为主,定期更新公开的内容,以方便党员和群众查询,公开的内容逐条、逐项予以公布,并由专人负责。

三、党务公开的责任

党支部书记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支委会组织委员是党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党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在推行党务公开过程中,对不按规定执行党务公开或搞假公开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四、党务公开的监督

(一)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全程监督,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权利:督促本单位党组织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公布党务内容;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义务:向党员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单位党组织的有关决策和工作部署;及时向单位党组织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设立《党务公开登记薄》,及时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如实登记,归档备查。

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

1、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对困难党员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以老党员、离退休干部、生活困难党员、生病住院党员、家庭遭灾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病逝党员为重点,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

2、通过向上级争取一点、单位出一点等多种方式建立党内帮扶资金,用于激励、关怀和帮扶党员。

3、建立走访慰问党员制度。通过定期走访和适时走访等方式,切实开展党内“五必访谈”“三上门服务”活动。“五必访谈”是党组织在党员出现严重思想问题时必访谈;党员出现家庭纠纷时必访谈;党员生病住院时必访谈;党员发生事故后必访谈;党员出现特殊困难时必访谈。“三上门服务”是党员生病住院、有突发事情时,党组织要上门看望慰问;党员家里有临时困难或有应急事情需要帮助的,党组织要组织党员上门服务帮助;党员家庭经济困难,党组织要上门服务慰问,并通过困难补助或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等方式给予补助。

4、建立党员谈心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员制度,保证每位党员每年接受1次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谈话、谈心,及时了解党员的所思所想。同时,当党员有思想情绪时,党组织要及时派人与其谈话交流,及时疏导,保持健康心态。

5、建立党员过“政治生日”制度。在“七一”前后,组织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宣誓,畅谈入党感悟,征询党员意见和建议。

6、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对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增强党员主体意识,提高党员政治、业务素质。同时,要通过压担子、工作指导、表彰奖励等方式,积极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7、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党员选举权、被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质询权等权利,充分激发党员对支部事务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监督。

8、开展有益党员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党支部要开展党建主题活动,引导党员树立健康向上的文化追求。在“七一”等重大节日之际,党支部要通过组织歌咏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丰富党员文化生活,保持党员身心健康。

9、健全表彰奖励制度。党组织每年开展一次“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评选活动,激励党员充分发挥先进性作用。

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为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接受党内监督,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坚持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

第三条 党支部在每学期结束时或开学初,要向党员大会报告一学期来的主要工作;开学初,党支部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新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要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讨论通过。

第四条 支部工作总结要对照支部目标管理方案和支部工作计划的内容,认真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本单位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供党员审议通过。

第五条 支部新学期工作计划要根据院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和支部、党员的实际,以及支部目标管理方案的内容,认真规划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分工和日程安排。要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要发挥支部自身优势,体现支部工作的特色和创新。

第六条 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

第七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换届选举,必须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的制度。

第八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汇报本届支委会贯彻落实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

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和党支部目标管理,以及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同时,应当报告本届支部委员会党费的收缴情况。

第九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贯彻实事求是的精神,支部委员会在起草工作报告的过程中,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支部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拟出工作报告的提纲,由支部书记或另指定支部委员执笔。工作报告在正式提请支部大会讨论前,支部委员会要讨论通过。

第十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提请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

第十一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经党员讨论、党员大会通过后,应一式两份打印,一份报送上级党组织,一份留存。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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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祥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制度

第一章书记负责制

第一条 实行党委领导的书记负责制,事务所党支部是在注协党委领导下的党的基层组织,是所在机构的政治核心。党支部应与事务所的董事会、股东会一同保证对事务所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共同负责。保证、监督、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第二章党组织组建制度

第二条 事务所中有3名正式党员,应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由3-5人组成。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第三条 党支部委员会应是政治上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团结合作,开拓进取,联系群众的领导集体。应由党性强,政治业务素质好,热爱党的工作,作风正派,有敬业和奉献精神,胜任党的工作的委员组成。

第四条 党支部书记应具有较高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水平,能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革命事业心及开拓创新精神;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受党员和员工拥护的党员担任。

第三章党员发展制度

第五条 党员发展应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并做到:

一、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确保党员的质量和党组织的纯洁性;

二、必须坚持个别的原则,坚持经常性工作,不准搞突击发展和

停止发展;

三、必须严格按照入党程序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各项要求。主要根据各单位党员队伍的状况,正确制定和实施符合这一方针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注意质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四条 严格履行接收新党员的手续:

一、必须本人正式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二、必须填写入党志愿书;

三、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的介绍;

四、必须经过党支部大会的讨论通过;

五、必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六、必须举行入党宣誓。

第五条 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预备党员必须经过至少一年预备期的教育和考察。转正程序是:

一、本人提出转正申请;

二、党小组讨论后提出初步意见,供支部审查参考;

三、经支部会审核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四、报党委批准。

第四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

第六条 培养教育的方法:

一、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帮助,指出不足,使之明确努力方向;

二、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和参加短期培训班以及党组织内有教育意义的活动,引导他们对党的基本知识、党员条件、党性修养加深理解,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性观念;

三、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给他们分配一

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完成的情况,及时给予帮助和指导;

四、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要经常通过谈心等方式,了解他们,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激励他们不断进步。

第七条 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等。

第八条 培养考察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一、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每半年考察一次,考察结果要有记载,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的重要依据;

二、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工作学习情况和社会表现等。

第五章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第九条 学习时间和内容安排:

一、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学习有关文件,传达支部决议,讨论贯彻的具体措施,并做好党员发展、党员思想汇报和工作情况等工作。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和学习有关文件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讨论决定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和问题。

三、每半年上一次党课,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一系列讲话精神,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路线,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与指示,党纪党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等。

四、每年召开一次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前段学习与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会后将会议情况向上级党委做书面报告。每位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学习和过组织生活,有事必须提前请假。此外,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召开有关会议。

五、学习的主要形式: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坚持业余时间学习为主和面灌输学习及寓教于乐相结合。

第六章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第十条 事务所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党的任何一级组织、任何党员都无权剥夺;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党员享有特权。

第十一条 党员应当正确行使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同时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力,不得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

第七章党员定期报告制度

第十二条 党员要定期(每半年)向党支部报告自己工作、思想、学习的情况,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第十三条 党员外出时间较长的,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等情况,以增强党组织对党员的了解以及党性观念。

第十四条 党支部在开展党建工作中,要定期了解、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抓好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八章 党费收缴及使用制度

第十五条 党费收缴,各党支部的党员每月向党支部缴纳一次。

党支部每季统一交给党委。(特殊情况,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交一次党费)

第十六条 交纳党费比例: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不好确定每月固定收入的,参照档案工资交纳。档案工资具体包括:职务工资、津贴标准、职务津贴和各种津贴四项内容。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党委对生活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党支部报党委,经党委会研究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并给予相应帮助。

第十七条 党费使用:用于每年度表彰先进的支出;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费用支出;用于各支部、党员购买学习资料;救助特困党员;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开支项目。

每年向党委和支部党员书面通报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情况。 第十八条 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九章定期听取党员职工意见制度

第十九条 各支部应定期组织全体党员过组织生活活动,广泛听取党员对党建工作的意见。

第二十条 定期听取一次支部和党员的意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沟通,广泛听取意见,不继完善党建工作的各项制度,使党建工作在形式、方法、内容上与大家取得一致共识,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党建工作。

第二十一条 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各种教育活动。

一、教育内容: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现代科技知识教育。

二、教育的基本方法和形式:经常性教育、“三会一课”、集中性党员教育、党员的自我教育等。

第十章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制度

第二十二条 公示对象为拟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正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第二十三条 拟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在行业党委将发展对象预案批复后,党支部大会召开前,应对拟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第二十四条 公示内容有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时间、职务,申请入党和被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及发展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入党介绍人姓名、职务,检举人的权利和义务、举报电话和受理人、公示期限。

第二十五条 公示范围一般为事务所全体员工。由党支部采取会议公布、公告或网上公示等形式,将公示内容公布于众。

第十一章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制度

第二十六条 党员因工作调动、成立新的党组织及其他原因,经事务所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的组织关系。

第二十七条 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写清党员的姓名、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由本事务所去何单位以及党费交至何时,要注明党员的性别、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在本市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限一般为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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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门的主要职责

[ 作者:佚名转贴自:本站原创点击数:1039更新时间:2006-6-20]

组织部门是各级党委的办事机构,是党委在组织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参谋。它的主要职责是:(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指示、决议,调查研究制定组织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提出实施党的组织路线的具体措施,经党委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2)检查督促下级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组织生活的情况,总结介绍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向同级党委作出报告。(3)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搞好干部管理,加强干部的考

察、了解、培训及审查工作,合理调配和使用干部。(4)在党委领导下,按照“四化”要求,积极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调整、配备、建设各级领导班子。(5)配合老干部部门,做好离休、退休干部的管理、安置和照顾工作。(6)搞好党员教育和管理,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的整顿和建设。(7)负责干部统计和党员统计,管理干部档案、秘书档案,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做好党员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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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章规定的一项重要组织制度,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一项有力措施,是统一党员思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组织形式和方法。

为了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使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加强党员党性锻炼,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规定、报告、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讨论本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和准则,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党性修养。

(三)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和党性分析,检查党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以及完成支部交办任务的情况。

(四)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准则、党内各项制度以及上次民主生活会所制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讨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对犯有错误的党员和违法乱纪的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和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组织党员开展“争先创优”、先进性教育活动。

(六)组织民主生活会,定期进行党性分析,检查本人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现实表现,找出存在问题及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内团结和思想统一。

(七)定期分析群众思想,关心群众生活,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八)讨论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教育、考察入党对象的措施,讨论预备党员按期转正。

(九)评选推荐优秀党员,对不合格党员区分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十)经常性开展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和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活动。

二、参加组织生活的对象

本支部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及教育的需要,可吸纳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外群众代表列席。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这是党支部活动的主要形式和最基本的生活制度,也是加强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定期召开好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

2、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工作计划等;(2)审查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4)评定合格党员,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臵不合格党员;(5)选举支委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委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6)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臵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

3、支部党员大会的时间。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二)支委会

1、支委会是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基层领导班子。支委会是党内生活的重要内容。

2、支委会内容。(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2)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3)研究党支部建设包括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纪律检查等党建工作。(4)研究本单位改革和发展等重大部署及实施方案。(5)研究党员的奖惩。(6)研究工会、共青团等方面的工作。

3、支委会时间。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员和非党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列席,听取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好党小组会,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

2、党小组会的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2)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工作、学习以及生活等方面的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根据实际,向党员分配、布臵工作。(4)讨论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制定贯彻措施。(5)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6)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党员鉴定,评选优秀党员。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及不合格党员的处臵。(7)分析周围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

3、党小组会的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次数。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支部大会和党小组会全年不少于4次。

(四)党课教育

1、党课是党支部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2、党课内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中心任务、党风党纪、国内外形势等。

3、党课时间。基层支部自行上党课,每年不少于二次。支部要制定好党课计划,讲课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到每位党员,提高到课率。

4、党课形式。可采取请老师讲课、领导讲课、重点发言、电化教育、考试测验等形式,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以取得良好成效。

四、组织生活会的要求

(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不断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党支部要教育党员臵身于党组织之内,过严格的组织生活,自觉地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才能够有效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经受党性锻炼,不断发扬成绩,纠正不足,做好工作,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二)要坚持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坚持原则,敞开胸怀,坦诚相见,严格要求自己。要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达到教育党员、激励党员、整顿队伍的目的。同时要防止把组织生活会开成单纯研究或布臵工作的会议。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双重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中,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出现,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四)对于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可根据他们的身体状况,适当组织有关会议和活动。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建设委员会党组织谈心制度

开展谈心活动,是营造和谐氛围,调动同事之间相互团结、交流沟通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健全、规范各级党组织谈心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范围

(一)党支部成员与党员、群众;

(二)党员与党员;

(三)党员与群众。

(四)支部班子成员之间

二、谈心目的

(一)沟通思想,通过交换党内外意见和建议,增进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和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的了解和团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三)接受监督,每位党员应高标准严要求,时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做各项工作的模范;

(四)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进本单位本部门工作。

三、谈心内容

(一)征求群众对党支部工作和党员的意见;

(二)党员、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思想观念、行为方法、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

(四)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或挫折,组织予以关心、帮助解决。

四、谈心方式

以民主评议党员和党的组织生活为契机,采用党员民主生活会、座谈会、个别谈心等多种形式开展党支部成员与党员、群众,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活动。

五、谈心要求

(一)谈心活动开展前,党支部要提前做出安排,应根据谈话类型及谈心对象的不同选择谈心形式,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对党员开展谈心活动提出要求或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

(二)党支部成员与每位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和支部班子成员间每年开展谈心活动不少于1次,党员谈心人数不少于5人。根据党员、群众思想工作需要,可视情况随时开展谈心活动。

(三)党支部要确保每位党员在谈心活动中的数量和质量,对谈心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的意见,应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四)党支部应建立谈心工作台帐,将年度谈心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存档备查。

建设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根据中央《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

3、坚持个人评与组织评、党员评与群众评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情况。

2、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完成各项任务,工作中努力创一流业绩的情况。

3、增强组织观念,积极参加党的各项活动的情况。

4、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情况。

5、遵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廉洁自律的情况。

6、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等。

7、认真履行党员权利、义务和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三、民主评议的对象及时间

民主评议以本单位在职正式党员为主。民主评议党员通常每年一次,一般在每年的12月至次年1月间进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

1、组织动员。民主评议党员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党支部根据安排,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动员。

2、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党课教育,切实增强党员主动听取意见、查找自身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自觉性。

3、开展谈心活动,充分征求意见。党支部要以召开群众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征求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同时,党支部书记与党员、群众,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征求意见。每位党员谈心人数不少于5人。

4、反馈意见,制定措施。支部要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认真的梳理,并向每位党员反馈。每位党员根据本人全年思想、工作及履行党员义务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党章》和建委党员先进性标准,结合群众提出的意见,检查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在本单位重大改革或面临困难时的现实表现,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5、民主评议与测评。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进行评议,分析材料为基础进行自我剖析;党员相互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放民主测评表,进行无记名评议。

6、组织定格,公示结果。支部委员会根据自评、互评、群众评议,进行综合分析,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提出每位党员初步定格意见,提请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7、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处臵不合格党员。

五、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

1、各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每位党员都要积极地接受党员和群众的评议,正确对待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2、各支部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征求党内、党外意见,民主评议时,对党员要求要严;在民主测评前,对党员和群众代表要提出“公正、无私、负责”的要求;在落实整改上要求真务实。

建设委员会基层领导班子

重大问题议事制度

一、为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规范基层领导班子议事内容、议事程序,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集体观念、民主观念、群众观念,增强班子团结,进一步提升基层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水平和议事效率,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基层领导班子是指基层单位党的委员会。

三、基层党委委员会,由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不是党员的基层单位行政正、副职领导除研究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纪律检查、党内奖惩和自身建设等党建工作外,应列席党委会。

四、党委会议事内容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贯彻上级的文件、指示和厅党组的决定。

(三)本单位全局性的工作安排和改革发展等重大部署及实施方案。

(四)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任免、调配、考察、奖惩等重大问题。

(五)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纪律检查和自身建设等党建工作。

(六)本单位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共青团、工会等群众组织的有关工作。

(七)人员调进或调出。

(八)需要党委会研究的其它问题。

五、党委会议事程序

党委会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根据需要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问题,可随时召开。

党委会讨论决定问题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的要求,集体研究决定问题,其一般程序是:

(一)会前准备。会前由书记或副书记提出议题,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准备意见或方案;提前将开会的时间、地点、议题、要求等事项通知各位委员;委员根据会议要求,做好参会准备。

(二)召开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后,主持人应讲明议题和讨论要求,并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三)展开讨论。党委会在讨论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但不得搞临时动议。

(四)适时归纳。会议主持人在各位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后,要及时归纳各方的意见,并提出拟表决的建议内容。

(五)形成决定。如议题需要形成决定,党委会一般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

(六)明确分工。会议决定形成后,主持人对决定做出的工作事项要进行分工,做到责任到人。

(七)宣布闭会。党委会议题进行完毕后,由主持人宣布休会。会后,对讨论决定的问题,除不宜公开的内容外,要按规定向全体党员传达,接受党员的监督。

六、党委和支部会议事原则

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原则。议事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问题遇有分歧时,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讨论中如对问题争论较大,且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表决;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三)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任何委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决议一旦形成,所有成员在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不得有与决定相违背的言行;不允许任何人实行个人专断或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四)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相结合的原则。凡属于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借个人分工负责而擅做主张,自行其事;已经决定的事项,委员应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独立负责地处理好个人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应事无巨细都要集体讨论。

(五)党委会保密的原则。除会议要求向党员、群众传达或征求意见外,与会人员在会议讨论期间或决定未正式公布前,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会议讨论的情况。

建设委员会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制度

为了有效地保证基层党务工作者接受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教育,增强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素质,达到知与行相统一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方法与原则

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主要采用集中读书、专题辅导等方法进行,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党性锻炼相结合、学习与思考相结合的原则。

二、对象及选派

1、组织党务干部培训。根据委系统各党支部情况和机关党委的安排,每年适时组织1—2次培训。

2、选派党务干部培训。根据直机关工委的培训安排,结合本单位党务工作的实际,选派党务干部参加。

三、培训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党的基本知识。包括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纲领、党的组织原则、党的纪律、党的优良作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

3、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4、领导科学及基层党务干部必备的素质等。

5、其它有关党务工作知识。

四、培训规定

(一)培训期间不准无故旷课,不准迟到早退。

(二)培训结束前要进行考试,撰写理论(心得)文章。

(三)建立学习培训登记。建立党员学习培训登记表,设立学习培训卡片,对参加培训的党务干部的学习情况归总存档。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局机关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一)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二)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三)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四)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五)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六)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七)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八)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三条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第四条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第五条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第六条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第七条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建委机关党委副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书记审阅。

第八条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第九条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第十条机关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第十一条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如有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向负责人反映。如正确意见未被采纳,可以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建设委员会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为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好上级党委关于进一步促进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要求,实现“五好党支部”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新党章》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强,团结协作,开拓进取,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完成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二、培养锻炼一支信念坚定,廉洁勤政,作风良好的党员队伍,在带领职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起模范表率作用。

三、坚持“三会一课”、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监督。

四、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方针,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加大在优秀业务骨干和收费一线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不断地为党组织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达到改善机构、增强战斗力的目标。

五、紧紧围绕单位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协助行政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本单位工作取得显著业绩。

六、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培养造就一支“四有”职工队伍,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职工,充分尊重职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同时多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得到职工的信任。

建设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为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管理,树立党的优良形象,根据党的组织工作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每年度在上级组织部门和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的活动。

三、全体党员在民主评议党员的过程中,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自觉理清思想、检查言行、找准问题,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勇于剖析自己,并写出书面材料。

四、采取互评,召开座谈会,民主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委、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五、支委会对党内外的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党委会报告。

六、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由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过党委会议讨论通过,报上级组织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七、经民主评议不合格的党员,支部应区别对待,提出妥善处理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并报党委批准。

八、党委、支部要切实加强对本项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责任,详细制定计划,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九、民主评议分评议党委、支部及党员三个层次进行。

十、民主评议在党员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召集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分别评议,听取意见。党委、支部对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要认真研究,做出答复。

十一、民主评议党员可与年终评优结合起来,按照新时期党员的标准,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来评议,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建委机关党委工作制度

一、为了更好地发挥机关党委在建委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党员的领导,保证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和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特依照《党章》制定本制度。

二、机关党委是带领全体党员在加快发展经济建设和城镇建设工作中发挥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是本单位党组织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党委工作的开展遵循自觉、共建、互补和服务的原则。

四、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六大会议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党章》为依据,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基层政权建设的战略高度出发,提升全体党员的整体素质,扩大党在企业工作中的覆盖面,发挥企业党组织在工作中的导向作用、决策参谋作用、组织保证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党的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

五、党委的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发展经济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围绕党员和群众在工作和生活、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针对单位内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

六、党委的工作目的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真正把党的温暖送到党员和职工的心坎上。

七、党委的工作目标是:经过不断努力,按照“强化纵向,拓展横向,整体提升,全面发展”的要求,形成党建工作的新格局,不断取得党建工作的新成绩。

八、党员的重点发展对象是:事企业单位、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优秀青年学生。

九、党委成员在讨论、研究工作时,享有平等的权力,没有职位高低和社会地位的差别,共同议事,平等协商。

十、党委的议事活动一般为每个季度举行一次,并逐渐形成例会的形式,也可因工作需要适时举行。

十一、本制度如与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为准。

建设委员会党员管理制度

一、对建设系统党员的管理,做到“十坚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坚持按级分层次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等一致的原则、坚持统筹管理的原则、坚持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规范性原则、坚持激励性原则、坚持效益原则、坚持开拓创新原则。

二、及时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做好统计调查工作;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三、进行争先创优活动。在本组织内开展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定期考核及评比表彰。

四、民主评议党员和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

五、多进行党委、党支部组织生活。

六、加强宣传,多进行党的先进性及廉政教育,创办党刊,鼓励党员踊跃投稿。

七、接转好“出”“进”党员的组织关系数。凡是在出入建设系统的党员,要及时把党组织关系转到支部。

八、掌握党费的标准,明确党费上缴的规定并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按时上缴到上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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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建设制度

一、党委会议制度

(一)党委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增加次数或推迟召开。

(二)党委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

2、部署中心工作及阶段性重点工作。

3、探讨推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收集经济发展、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需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研究的其他事宜。

二、党员大会制度

(一)党员大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如遇特殊情况可增加次数。

(二)党员大会的主要议题: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工)委的决议、要求,制定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组织观看电教片,开展党员电化教育。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需要提交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的其他事宜。

三、各党支部会议制度

(一)各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

以增加召开支委会的次数。

(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1、检查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党委部署的工作及落实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

2、安排和总结本月的工作,围绕重要工作的完成做出决议。

3、讨论研究本支部党员的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

4、分析党员、预备党员、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和发挥作用的情况,制定帮促计划。

(三)参加支部委员会会议的委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

四、党小组会制度

(一)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应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情况和任务,可增加次数或推迟召开。

(二)党小组会的内容要根据党委和支部的安排、布置和工作需要来确定,主要事项是:

1、学习党内文件,传达支部及党委、党支部大会的决议和要求,讨论研究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2、根据党的任务和上级的布置,讨论党小组的工作以及党员应该承担和完成的工作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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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支部委员既要按时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生活会,也要定期参加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班子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的主要程序是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召开事宜;组织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评议党员是党支部对党员在一个时期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遵守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

(二)民主评议党员在党委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一般一年开展一次。

(三)民主评议的内容要对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检查党员工作,把党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完成党的工作任务、维护党的大局等内容作为评议的重点。

(四)民主评议一般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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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人民的利益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党支部实行违纪追究应严格按照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执行。

十一、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以及党支部向党委请示汇报的制度。党委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党委还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十二、集体领导制度

党支部要建立和完善有关的议事规则、表决制度和分工负责制,真正做到在集体领导下,事事有人管,人人负专责。党委书记和委员要定期向党委委员会报告工作,党委委员会要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十三、党内统计制度

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主要包括党员统计和党组织统计。党支部必须认真做好党员统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工作规定》要求,派专人负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党员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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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活动制度

一、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一)“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主要内容是围绕单位的中心工作,学习文件,汇报思想,分析形势,商讨对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党支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四次。主要内容是总结报告支部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等重大问题。

(四)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讨论和研究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情况、发展新党员等。

(五)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章》为主。同时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精神,了解国际形势的新动向,国内改革的新变化,省、市工作的新进展。党课可采取听专家报告、领导报告、专题讲座与看电教片等多种形式进行。

二、积极开展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可分为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小组民主生活会两种形式。

(二)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委及支部成员除参加本级民主生活会外,还要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三)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真正实现畅所欲言,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要有记录。党员对单位工作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要上报局党委。

三、完善党员学习制度

每月第三周周五为党支部学习活动日。各小组亦相应确定组织学习活动日,并扩大职工参加学习范围。学习活动可采用集中与自学相结合,讨论和交流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各支部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

四、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制度

党委和党支部都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

原则。对单位或党内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必须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的原则,经过集体讨论,由会议做出决定。全体党员要认真执行组织决定,严格组织原则,不得各行其是。

五、落实培养考察积极分子制度

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和培养、教育、考察积极分子的措施;每季度要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

核、鉴定;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进行帮助、培养。积极分子调动,应将其情况和材料及时转入新单位。

六、认真执行《党费缴纳、管理和使用规定》

党支部要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党费缴纳工作;每半年向局党委上缴一次,党委要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党费的管理和上解工作。

武警锡林浩特市中队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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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党组织主要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班级党小组的战斗堡垒作用,认真履行党组织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党小组下列工作制度。

一、党小组会议制度

(一) 党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班级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各个党小组成员必 须到会,不得缺席;有特殊原因的需写请假条,写明缺席原因,书面形式向党小组组长请假。

(二)定期召开党小组会议大会,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会议内容包括:党小组成员思想汇报、近期活动安排、集中学习、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精神,总结和部署工作。

(三) 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主要议题是:学习党的针政策;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讨论工作总结,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

(四) 党小组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坚持少数服从我数,由集体作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二、党小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党小组成员进行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势任务、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宣传选进典型,引导党员、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调动小组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党员队伍。

(二)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教育疏导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坚持思想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鲜明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每月分析

一、二次党小组成员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经常总结交流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

三、党小组学习制度

(一)制定学习计划。班级党小组组员的要定期进行理论学习,主要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每月进行一次,一般与党小组会议同日进行。确定学习指导思想和目的;安排学习内容,提出学习方法和要求。每位中心组成员也都要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

(二)严格学习考勤。中心组成员必须坚持参加集中学习,保证自我学习,因事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者,要向党小组组长书面请假。

(三)党小组学习要有详实的记录。要对学习时间、内容、出勤情况等认真进行记录。

(四)党小组成员要认真做好集中学习和自学笔记。

(五)秘书负责对学习事宜进行周密安排。通知学习时间、学习目的,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负责学习笔记的检查和论文收集。

四、奖惩制度

“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每月评选一次,评选出在党小组活动中积极、表现优秀的预备党员,并予以表彰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对于经常不参加党小组活动、活动中表现不积极主动或对党小组分配的任务没有按质按量完成的成员,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一定的惩罚:大会批评、检讨自省、交予上级党支部处理等。若发现思想倾向错误的成员,党小组应及时组织教育纠正,情节严重直接交上级党支部处理。

五、活动经费报告制度

每月的党小组会议上,党小组组长向各位组员报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六、工作分配制度

班级党小组的各项活动,每个成员必须积极参加;会议及活动记录、资料整理人员及时整理好相关资料,交给党小组组长。

七、监督制度

(一)依据《党章》和有关制定,实施对党小组成员的监督。主要监督他们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严格地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职权,勤政廉洁。

(二)坚持和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广泛开展谈心活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克服缺点,改进工作。

(三)加强党风党纪教育,严肃查处党员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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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活动制度

为了加强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的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织活动由党支部组织。

二、落实党员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组织1次党课、组织1次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三、党组织活动内容

对党员进行党的理论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传达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审议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接纳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奖惩;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提高党员素质。

四、党组织活动的基本要求

1、党员必须参加党组织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员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必须先向党支部请假。

2、党支部要有党组织活动记录,对活动时间、内容等予以详细记录。

3、党组织活动必须注重实效,活动前要通知每一个党员做好准备、提高活动的质量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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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党支部会议和党小组会议。

2、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要有开会的图片资料,并将会议记录以照片的形式记录下来,每月三十日之前将这两张照片交党委副书记处。

3、每季度党务、政务公开。

民主生活会制度

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上半年在7月底前,下半年在次年的元月底前。

2、主要内容: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命令、指示和党组织决定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换意见,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进工作。

第11篇:党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组织生活会制度第一条 党组织的生活会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内容包括: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讨论有关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第二条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必须加强教育,健全制度,注重效果,勤于督查。

第三条 坚持“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制度要不断改进内容和方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第四条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听取和审查党的基层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支部党员大会根据会议内容和需要可以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第五条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研究支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第六条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内容有:组织党员学习;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对支部工作提出建议;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第七条 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授课人可由支部的党员干部承担,也可请上级党委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

第八条 每年七·一前后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举办茶话会、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纪念党的生日的活动,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增强党员的荣誉感、自豪感,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九条 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主要包括: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生活会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 思想汇报是党员和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沟通和求得帮助、指导的一种方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可分为党员日常思想汇报、外出流动党员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转正思想汇报等。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支部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个人思想状况和打算、建议等。流动党员每半年汇报一次,其他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汇报一次,党支部应严肃负责地听取汇报,针对不同情况给予指导帮助。

第十一条 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活动,相互沟通思想,交流情况,化解矛盾,增进团结。谈心要以诚相见,讲究方式,善选时机,找准问题。党支部每年要组织每位党员至少开展一次谈心活动。可以采取集体谈心,也可以个别谈心。

第十二条 党员鉴定是党组织对党员或党员对自己所作的书面评定,一般根据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年终总结、民主评议以及党员职务变动进行。党员鉴定分自我鉴定和组织鉴定两种,鉴定归入党员档案。

第12篇:党组织生活制度

党组织生活制度

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等有关规定和局党组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会议”包括党员大会、支委会、政治理论学习会议、党员民主生活会。

每个党员都必须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一、党员大会

1、党员大会由中心全体党员参加,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确因特殊情况书记不能主持时,应事先委托其他支委主持。

2、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可根据支部的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

3、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传达上级党组织指示,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委布置的任务;

(2)讨论并通过支部年度工作计划;

(3)听取和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

(4)党员行政领导干部通报业务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

(5)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向党员提出在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

(7)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8)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问题;

(9)提出奖惩党员的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10)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问题。

4、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先由支委会提出意见,经充分讨论后再进行表决,支部党员大会表决时,须由半数以上应到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才能做出决议或决定。

5、会后要形成会议纪要。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一般由全体支委参加,如有必要,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科级以上干部参加。

2、支部委员会每月下旬召开一次,可根据支部的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开会的具体时间。

3、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

(2)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法;

(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

(4)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

(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问题;

(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

(7)对支部近期活动做出安排。

3、支部组织委员应将支委会的内容提前通知支部成员,并要求做好准备,保证支委会的质量。

4、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三、政治理论学习会议

1、政治理论学习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可吸收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中层干部以上人员参加。

2、政治理论学习会议每月安排一次,可根据支部的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开会的具体时间。

3、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

(1)党的基本理论学习;

(2)党的理想信念学习;

(3)党的宗旨学习;

(4)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学习;

(5)党纪党规学习;

(6)党员标准学习;

(7)党员的道德规范和法律意识学习;

(8)形势任务学习等。

4、政治理论学习要联系中心支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突出党性和思想性,讲求针对性和有效性,力求把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结合起来。

5、政治理论学习可以请理论专家、英模人物、优秀党员讲课,也可以结合主题实践活动开展。

6、所有人员要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并积极参加讨论,加深理解。

四、党员民主生活会

1、党员民主生活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确因特殊情况书记不能主持时,应事先委托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民主生活会由全体党员参加,邀请局直属机关党委同志参加,也可视情况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上旬召开一次,可根据支部的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开会的具体时间。

3、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每个党员都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4、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当前形势、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同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开展谈心活动,为解决存在的问题创造良好的气氛和条件。

5、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对照《党章》、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中心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检查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3)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全体党员一般不得缺席。因故缺席的人员必须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应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7、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应于会后及时报送上级主管党组织。

8、支部宣传委员负责记录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活动的时间、地点、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及原因、主持人、活动内容等均要详细记录。

9、党员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10、会后要形成会议纪要。

第13篇:基层党组织制度

基层党组织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

1.正常情况下,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结合形势和任务有针对性地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联系工作实际总结经验教训;向党员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群众意见,讨论决定党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2.党员每学期参加一次支部民主生活会。党员联系个人思想、学习、工作和支部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弄清是非,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

3.党委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有明确的主题写出发言提纲,联系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今后改正措施。

4.党员公出或学习离开单位半个月以上,超过三人就要建立临时党小组,并按要求过组织生活,以便监督和教育党员更好地发挥作用。返回单位后,要自觉地及时向所在支部或小组做汇报。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5.要注重效果,提高党组织生活会质量。支部委员会对党的组织生活会内容事先要认真研究,每次会议有一个中心议题,并在会前通知,使党员做好准备。增强党的生活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1.各总支、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必须有明确的主题,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认真做好准备,发言提纲。

3.民主生活会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据此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会上要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要有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4.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党员要贯彻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5.民主生活会的关键在于能否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必须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思想性、原则性、战斗性,并以此来维护党内的团结统一。

三、党员学习制度

1.党员必须积极自觉地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文化、文化、经济、法律及业务知识。

2.自觉坚持每周三的政治学习制度,做到自觉参加、认真记录,积极发言、理论联系实际、言行一致。

3.党员个人还要结合党的中心工作和国内外的重大事件,随时随地自觉学习,关心时势政治,主动宣传和教育群众。

4.学习在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解决问题,并认真总结心得拟定体会文章。

四、联系群众制度

1.党员要自觉地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责任、有义务协助党组织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听取意见,协助基层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2.每个党员干部都要交党外朋友,特别要与民主党派同志肝胆相照、互帮互学,共同进步。

3.深入班级,在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党员的作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五、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培训制度

1.每学期调整一次积极分子队伍,分层次专人负责考核,对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

2.各总支、支部都要建立积极分子考核档案。

3.重点积极分子要接受业余党校的系统培训,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路线教育,参加有益的实践活动,不断提高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

4.组织积极分子参加校内外重大活动,组织他们谈体会,并及时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

5.各总支、支部要给积极分子加任务,压担子,给他们创造锻炼提高的机会。

6.各总支、支部每学期讲评一次党外积极分子,肯定成绩,指出缺

第14篇:党组织发展党员制度

党组织发展党员制度

一、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书、自传、个人小结、思想汇报、培训证书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

三、单位党组织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参加一些党的活动,分配一定的工作,让他们经受锻炼和考验。

四、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单位党组织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五、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单位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六、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没有经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发展入党。

七、单位党组织要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

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八、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在单位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是否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单位党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的主要内容是: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培养联系人等。公示期间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反映、举报的接待和受理工作。公示期满后,要把公示情况及反映问题的调查结果,在单位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切实把好发展新党员的入口关。

九、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预备党员因各种问题被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对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等,追究培养教育、考察谈话、核实问题、讨论审批等环节的领导或工作责任。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失职、渎职、搞不正之风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视事实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发展新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单位党组织,不能评为先进党组织;问题严重的要责承相关单位党组织班子进行整改。

第15篇:学校党组织各种制度

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党员活动室是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反映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阵地。为搞好党员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活动室的管理由支部负责,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

二、党员活动室的一切设施要登记造册,派专人进行管理;

三、活动室每周一至周五下午固定开放,其他时间需使用活动室时,须征得办公室同意方可使用,并实行申请人负责制。活动室使用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

四、活动室所配备的所有物品,应妥善使用,用后按原样摆放好,不得随意外借,如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五、室内报刊杂志阅后请放回原处,未经同意不得携带外出;借用书刊需按规定办理手续;

六、活动室内严禁大声喧哗、吃零食、乱扔脏物等,使用后要及时清理打扫,保持整洁。

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活动时间。党支部每月一般组织党员活动一次,每次活动一般不少于半天。党员活动日要相对固定。

二、活动对象。除按规定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外,所有党员、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本支部的党员活动。要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各基层党支部的党员活动率要保持在85%以上。

三、活动内容。党日活动主要内容与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相同,还可根据党的中心工作、本单位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重大问题确定活动内容。每次活动应有

一、二个重点。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注意解决实际问题。

四、活动形式。党员活动以本支部为主,也应积极参加上级党委召开的党员大会。党日活动可集中学习或过民主生活,可组织外出学习参观,也可落实党员责任区、为群众办实事;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可组织观看党员电化教育片,也可邀请先进模范人物和有关专家作专题报告,等等。要根据内容确定形式,把党员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生动性有机结合起来,吸引党员自觉参加活动,提高活动的成效。

五、要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四个有”。即: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必备的电教设备、有齐全的台帐记录、有扎实的指导督查措施。

六、要如实记载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党员出勤率等情况。要将每个党员参加活动情况填入《党员证》。党日活动的台帐要有专人记录、保管。要把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 发展党员制度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二、认真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三、重点吸收基层工作第一线、业务骨干和青年中的优秀分子入党。支持和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履行入党手续。

五、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化建设,坚持培训制、考核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等。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建立党员外出请假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有关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执行。党员因事外出一个月以内的,向党小组长请假,超过一个月的,向支部书记请假,并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外出期间的思想、作风、学习、工作等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要建立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及时寄发材料,搞好跟踪教育工作。

二、认真执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组织生活,按规定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对外出党员要抓住法定节日和传统节日返乡等有利时机,举办培训班或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加强对外出党员的教育管理。

四、外来党员(未能转移组织关系的)要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组织生活和按规定交纳党费。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一、充分利用党课教育,抓好党员的学习。党支部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学习,通过教

育学习,提高广大党员的理论政策水平、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学习内容是:

1、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中央、盛市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以及重要部署。

3、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定,重要措施和重大活动安排。

4、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特别是普法工作中要求学习的法律、法规。

5、相关的业务知识和其他需要安排的学习内容。

二、认真落实和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员培训工作。积极安排、高效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的培训、调训任务。认真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全年不少于2次。

三、抓好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的学习、教育和培养。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特别对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认识,做好发展党员过程中对新党员和其他党员的学习、教育和培训。

四、继续抓好党章的再学习。结合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抓好我局党员队伍对新党章的再学习,强化党员的先进性意识,继续抓好党员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队伍的头脑。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个别同志存在模范作用不明显、对党的知识了解多掌握少等问题,使党员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和认识得到深化。

五、利用党内生活日,抓好党员经常性学习培训。要坚持党支部每月、党小组每周讲评教育制度,利用组织生活会和放映电化教学资料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原则,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 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为进一步密切党员同群众的联系,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务和内容

1.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制度和网络,构建党群互动的平台,及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中去,使党员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党在基层组织的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

2.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各党支部负责本支部工作范围内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民主党派、党外人士以及困难职工等人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二、形式和方法 由党支部在党员个人提名报请的基础上确定联系和服务对象1—3人。联系和服务对象名单报党总支备案。

1.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可采取面对面交流、走访慰问、电话沟通、短信互动、网络共享、工作指导、集体活动等方式。

2.党员每个月至少与联系服务对象联系一次,按季度向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情况(特殊情况及时汇报),支部不能解决的,要向党委汇报。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归纳梳理, 从解决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入手,从群众最盼的事情抓起,从群众最怨的事情改起,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检查和考核

1.党支部要定期听取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每半年一次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做得好的党员给予表扬,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党员给予批评教 育。

2.党委每年对各党支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把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情况列入党员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与提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 党员承诺制度

为转变党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塑造党员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要求,推行党员承诺制度。

1、按要求把承诺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公开向全体员工作出承诺,在党员、群众的共同监督下组织实施。

2、承诺范围:全体党员均在承诺范围之内。

3、承诺内容:

(1)岗位承诺。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自己的学习、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实现手段,对加强自身建设、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承诺。

(2)实事承诺。党员积极发扬先进性与责任意识,在年度内至少做一至二件实事,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所承诺的实事必须经过努力可以达到,必须具有明确的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以求考核公平、公正。

4、考核: (1)每位党员自党员承诺制实施之日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上述的承诺内容提出细化方案和实现手段,并按照所做承诺执行。年终要进行评比总结,找出不足,积累经验。

(2)推行党员承诺制,以一年为一个周期。为使承诺真正有效,每年7~9月间召开党员承诺制推进会,对前阶段的承诺效果进行检查。

(3)期末,对党员承诺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评比采用个人自评、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项。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结合,对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

5、监督与保障:设置党员评议箱,接受群众的各项建议和意见,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保持和维护承诺制的严肃性。加强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及岗位技能和相关的知识教育,增强党员服务意识和责任感,以确保兑现承诺。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讨论研究和决定党支部日常工作,贯彻上级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三、党小组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学习时事政治,结合实际,讨论党员联系户情况,传达贯彻党支部的批示和决定。

四、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采取培训、辅导、参观等形式,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方针政策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有关知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评议党员要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办法对党员进行评议。评议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主要步骤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发动

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学习,使广大党员明确党员评议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党员参加评议工 作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民主评议

1、党员自评。党员对照年度目标和评议细则,对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书面汇报,开展自我批评,并自评得分。

2、党员互评。以党小组或党支部为单位,由党员互相进行评议,认真开展批评,给出互评得分。

3、群众参评。选择熟悉情况和有代表性的党外同志,对每个党员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测评。

4、组织评定。党支部首先给每个党员评定一个分数,然后按照自评分的20%、互评分的30%、群众参评分的20%、支部评定分的30%综合得出每个党员的得分,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在70分~89分的为合格,得分在60分~69分的为基本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三阶段:表彰和处置

1、经过评定确定的优秀党员,可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其材料存于个人档案,并作为提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2、对评定出来的合格党员,各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表扬。

3、经过评定确定的基本合格党员,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谈话、结对帮教、发劝告通知书等形式加强教育管理,制订整改措施。连续三年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第三年按不合格党员处理。

4、对不合格的党员,采取适当的组织措施进行处置。党支部创先争优制度

1、在党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种有效形式,有利于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使党员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2、党支部要带领和组织全体党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搞好支部自身建设,坚持各项制度,保证各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向先进党支部学习,努力用先进党支部的条件衡量支部的各项工作。

3、教育全体党员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先进典型名副其实。

5、“创先争优”活动每年开展一次,按照上级党组织安排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起进行。党委议事规则

建立党委(党组)议事规则,是保证党委(党组)实行集体领导,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的制度保障。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就以下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党委(党组)议事所坚持的原则。党委(党组)会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出席,班子成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对会议的议题和意见或建议,可以在会议召开前提出。会议应坚持集体决定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重大问题的表决制原则。建立会议纪要,指定专人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缺席班子成员的姓名、会议议题、班子成员对议题发表的意见和议题表决结果。

2、议事的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的具体措施,单位的重要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重大项目,干部的职务任免和提名,党的建设和党务工作中

的重要问题,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等。

3、议事程序。会议的议题一般由党委(党组)书记提出,班子成员也可向党委(党组)书记建议提出需要提交党委(党组)会议事的有关问题。党委(党组)书记应将会议召开日期、时间、议题、参加对象提前告诉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分管班子成员应在党委(党组)会前就有关议题作好充分准备。会议上每个班子成员应就会议议题充分发表意见,每一议题讨论后即行表决。

4、会议决议、决定的实施和检查。党委(党组)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按分工负责制的原则,由党委(党组)书记或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领导和职能单位负责贯彻落实。执行人或执行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执行决定、决议时,应及时向书记汇报。书记认为情况特殊,可提议党委(党组)复议。但在没有改变原决定之前,必须按原决定执行。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委员要检查了解党委(党组)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对党委(党组)讨论决定的事项,被指定负责贯彻执行的有关领导应在下次会上对贯彻执行情况作出简要汇报。党务办公室负责协助党委(党组)领导抓好决议、决定的督查落实。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过好党内组织生活,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的情况;

2、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委班子团结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排忧解难的情况;

5、保证和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三、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思想性和原则性。要严肃认真地对待群众反映的意见,每个同志都要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围绕议题进行认真检查、总结经验教训,达到统一认识,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

1、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根据上级部门的专题要求、领导班子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会议的议题要集中,每次重点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召开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会议做好准备。

2、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与议题应提前3至5天告知出席人员。

3、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因故请假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并委托他人代为宣读,同时还需向其本人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六、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必要时也可吸收其他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七、民主生活会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民主生活会的内容适于向各党支部或党员及党外人士通报的,应及时通报。

3、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应特别予以重视,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

以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管党责任制 党组书记职责

1、党组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规划指导本单位党建工作,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以上党组委员工作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专题汇报不少于两次,及时研究解决全单位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要身体力行,加强指导,使党建工作成为名符其实的“一把手工程”。

2、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定期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注重干部队伍的培养和教育、推荐和使用。

3、健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规定,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建立和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重大问题按程序由集体讨论决定或实行票决制,同时注重听取群团组织和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民主、科学决策。

4、按规定组织召开好单位党组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5、带头执行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至少联系两个不同类型的党建工作联系点,通过建立联系点,全面掌握全县党建工作状况,并用点上经验指导全面工作。

6、抓好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督促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组分管副书记

1、单位党组分管副书记是单位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部署、指导全单位党建工作,主持制定全单位党建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和监督抓好党在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三个文明建设及各项制度的实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

4、坚持贯彻党在新时期选拨任用干部的“四化”方针,切实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和教育,制定并落实后备干部培养计划。

5、抓好党建工作联系点,加强调查研究,每年定期对全单位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的整改意见。党组纪检组长

1、严格执行各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廉洁自律。

2、坚决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

3、认真开展纠风之乱,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4、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

5、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做好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党组成员

1、不论分管什么工作都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建工作渗透到分

管工作的全过程。

2、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每人每年要拿出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到联系点,摸实情、出实招,运用点上的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

3、抓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点,重点研究、重点指导、重点突破。班子成员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监督管理,本着关心干部、爱护干部、锻炼干部、推进工作的目的,根据中央、盛地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定期调整制度。班子成员分工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

第三条班子主要领导负责统筹全局,不分管具体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分工,原则上应保持业务上的相互监督。

第四条不断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制度。重大事项,特别是关于人、财、物等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条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制。表态发言结束,由主要领导综合各位班子成员民主表态的意见作出结论发言。 第六条 班子成员进行分工调整时,应对调整前所分工管理的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对今后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1、每半年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对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考核情况纳入党员干部年终考核内容。

2、考核采取日常考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检查以经常性深入基层明查暗访为主,发现问题通过及时指出、下发整改通知书等形式解决。

3、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进行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严重却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领导班子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机关党委将根据年终考核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逐项打分并进行综合排名。对综合排名处于末名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 五议

村民建议

1、收集需要解决的村级发展和民生等问题.

2、书面形式向村\"两委\"提建议.党支部提议

1、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

2、进行科学论证,制定初步方案。

3、支部委员会讨论表决,形成提议意见。

4、解释未采纳意见、书面形式存档。

“两委”会商议

1、两委成员充分讨论论证,修改完善方 案,可邀镇干部、相关专家参加。

2、“两委”表决形成商议意见。

3、做好持不同意见同志工作,书面存档。党员大会审议

1、会前三天发方案给党员酝酿。

2、召开2/3以上党员参加的大会,讨论审议方案。

3、表决方案,到会半数以上党员同意形成审议意见。

4、修改方案,深入宣传动员,书面存档。

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1、党支部领导,村委会主持,符合法 律规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

2、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

3、表决,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形成决议。

4、作好记录书面存档。五公开

提议事项公开提议事项在提交“两委”商议前3天在公开 栏公开。

审议程序公开将审议、决议的议事方法、流程等在公开栏 公开。

决议结果公开决议通过的事项和决议结果在公开栏公开。 实施方案公开 决议形成的方案通过印发和张榜等方式进 一步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办理结果公开 决议事项的实施结果及时公开并接受党员 群众评议。

第16篇: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

关于组建基层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为了加强公司制度建设,健全公司内部民主管理,加强公司内部监督,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上级要求,在公司内部组建民主生活会。六月开始实施。

1、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民主生活会主要是围绕贯彻执行公司的战略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团结进取,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走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员工的情况及其他重要问题,结合领导班子成员的自身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参加民主生活会人员

采取推荐选拔的办法,选取各线别优秀员工。比例为20:1,由制造部、品保部提供人员名单,根据会议内容和实际需要,可适当确定列席人员。

3、召开会议的要求:

基层员工的民主生活会每半月进行一次,原则上各参会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应安排时间进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召开的,要及时向组织人员说明情况,并及时进行补开。

4、民主生活会要把握以下环节:

1 、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民主生活会召开前,主要组织人员应确定开会时间和主要议题,并提前将会议议题上报相关领导,待同意后,再把会议时间和议题通知参加会议的每个成员。 组织人员在会前,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司内部员工意见,并将意见整理归纳后在生活会上予以通报,并提出整改措施,给员工答复。组织人员与员工之间要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做好引导工作。

2 、参加会议的成员应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围绕会议主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实事求是地指出各自的缺点和不足,分清是非,提高认识,严以律已,宽以待人。管理人员,要增强民主意识,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依靠自身的力量解决员工内部的矛盾和问题。列席人员可以对管理人员及其它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3、要针对生活会上检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在适当的时间范围内向领导和员工通报,接受广大员工监督。

5、民主生活会的检查与考核

各部门经理和主管在必要时也应参加基层民主生活会。公司高层应每半年检查、调阅一次基层民主生活会记录,对基层员工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予以通报。

第17篇: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制度.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制度汇编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 引导企业 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应承担的社会义务。

二、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 提出意见和建议, 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

三、加强党员和职工群众政治理论学习, 全面提高党员和职工的思想素质和 文化、业务知识水平。

四、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 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培育壮大入党积极分子 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做好党员、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四有”职工队伍,推进企业精 神文明建设。

六、根据国家政策和《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保障职工在安全生产、劳 动保护、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正当权益, 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协调企 业各方面的关系。

七、对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实行领导,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充分 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八、为企业排忧解难,协助他们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大胆开展工作,促进企 业健康发展。

九、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任期目标责任制度

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 及时制订任期目标, 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 确保 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一、必须把加强党建工作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 凡每届支部改选后, 要及时 制定党建工作目标,每年要制定具体党建工作实施计划。

二、党建工作目标及年度计划的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建设、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支部自身建设和实现本单位工作目标的具体措施等内 容。既要体现出共

性目标,还要明确每名党员的个性目标,并以此为标准加强对党员的考核。

三、在目标的制定上, 要围绕经济工作的任务确定党建工作的目标。 目标具 体、可操作性强。

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 可同党日活动结合进行。 支部大会由 书记或副书记召集主持, 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 数时,会议才能召

开。支部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 研究确定本支部的 重大问题。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支委会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时, 会议才能召开。 会 议的主要内容是研

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意见, 提出和确定本支部的工作及有关 事项等。

三、党小组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 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 记录,向支部汇报。

四、党课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也可根 据形势的需要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党课的方式可灵活多样。

党日活动制度

一、坚持党员每月有活动的制度。原则上每月十日为党员活动日 (遇有重大 事项或节假日可临时变动,活动日应尽量不安排其它活动和党员出差。

二、党员活动日主要是召开支部大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上党课等, 活动的形式和方法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努力提高活动质量。

三、在每次活动前, 应认真准备, 对参加活动的人员、时间、形式、内容等, 要做详细的记载。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把发展党员的 重点放在企业生产经营、科技骨干和一线优秀工人。 党建工作指导员要认真履行 职责,有计划地做

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

二、立足于培养教育,把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与加强职工教育结合起来。工会、共 青团、妇联组织做好推荐优秀职工、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党员对象的工作。 非公有 制企业党组织

发展党员, 必须由上一级党委审批。 对外地员工要求入党的, 一般应在企业连续 工作两年以上。

三、坚持公示制,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公示。确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 发展对象材料报区委组织部内审前,以及预备 党员转正都要进行公示,做到选 苗、培养、考察、审批、转正“五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 7天。

四、落实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具体明确党组织、培养联系人、考察人、组 织员和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党员联系职工制度

1、每位党员联系 1-2名职工,帮助职工学理论、学知识、学技能,适应形势, 提高素质。

2、经常了解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情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 作、生活中的问题,使其感觉到党的温暖,不断改善党群关系。

3、对积极要求入党的同志,要帮助他们学好党章,提高对党的认识,并及 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好发展前的培养工作。

党组织开展活动制度

党组织的活动要严格按照 《党章》 和有关规定开展。 在活动形式上要体现企 业特点,坚持“业余、小型、灵活、实效”的原则,把党组织的活动与生产经营 活动结合起来; 在活动时间上, 坚持班上与班下相结合, 除了必须集中的重要活 动外, 尽可能少占或不占生产经营时间, 多利用空隙时间、节假日和企业停工停 产时间开展活动; 在活动内容上, 坚持与生产经营相结合, 要把党内学习教育活 动与企业文化活动、管理活动和党员牵头组织的技术攻关、产品销售等活动结合 起来。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自身 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 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其他主要问题。

二、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民主生活会由全体委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及要 求, 可扩大到中层干部党员参加。 党员民主生活会以支部或以党小组召开, 全体 党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和要求可吸收部分建党对象参加。

三、根据形势、任务和上级的要求,结合领导班子建设方面的实际情况,确 定民主生活会主题。 党员领导干部应深入基层, 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每个同 志都要进行自我总

结,准备好发言提纲,主要领导要同班子成员进行谈心,交换意见,并向上级组 织报告会议的议题及时间。 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领导干部, 要将发言提 纲留下,在会上书面发言。

四、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每位成员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交流思想、总 结经验教训, 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表扬会; 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 不回避 矛盾,真正达到触及思想,接受教育,增进团结的目的。

五、召开民主生活会必须认真做好记录,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上级 纪委和党组织报告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或根据上级要求报送会议记录。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可同年终总结、“争先创优”等工作结合 进行,时间可相对集中。

二、民主评议的内容按照中央提出的五个方面,重点突出:坚定共产主义信 念,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顾全大局、清正廉洁;联系群 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严守组织纪律, 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

三、评议的方法:一是深入动员,明确要求;二是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开 展评议; 三是对照标准, 搞好个人总结并自我认格; 四是召开评议会, 初定格次; 五是支委会根据 党内外评议意见,分析综合,评定格次,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的主 要情况;六是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七是帮助党员制定整改措施。

四、民主评议党员要严格坚持党员标准,正确掌握政策界限,确保民主评议 党员工作的质量。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 各级党组织要进行总结和检查验收, 并书面报上级党组织。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按时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 2、党组织要及时足额将党费上缴上级党委。

3、党组织要每年要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4、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党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出党员及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外出前必

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员 外出回来后,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工作、学习的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 过好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应提出明确要求。

二、党员离开本地区,外出时间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外出地点固定 的需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到外出所在地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时间超过六个 月的要转出组织关系。临时性、间断性外出或外出地点不固定的党员,应参加所 在支部的活动。

三、党支部要关心长期在外党员的学习、工作情况,要及时把党课教材、学 习材料寄送到党员手中,并适时通报党组织近期重大活动情况。

四、在非公企业中工作六个月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及时把党员组织关系转到 企业或企业所在党组织,不能转移组织关系的,和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 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活动。 “党员责任区”制度

一、以生产班组、行政科室为单位,建立“党员责任区”。

二、每个党员针对各自责任区的实际,做好思想工作,搞好生产经营活动。

三、“党员责任区”活动的考核和党员目标管理考核有机结合,年终进行检查考 核、评比表彰。

第18篇: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制度

学习考核制度

1、党支部中心理论组考核。班子成员每月集中学习1次,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笔记每年不少于2千字,每年至少撰写2篇心得体会(2000字以上)。

2、党员干部考核。坚持每周一学习制度,理论学习笔记字数2千字以上,心得体会和论文不少于2篇以上。每季度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检查通报。

3、百分制考核。对于不能完成学习任务的党员和干部,每缺一项年终考核扣1分;累计扣分超过10分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第19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度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度

为加强我队党员学习,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经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学习管理制度:

一、主要原则

1、求真务实、学以致用。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运用科学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创新载体、形式多样。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积极拓展学习的内容、途径、渠道,不断创新组织学习的思路、办法、载体和机制,提高学习效果。

二、学习制度

1、党员集中学习由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

2、集中学习时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需请假,应由本人写出书面请假条,经组织批准后存档,作为考勤依据。

3、未请假而不参加学习的,要在下次集中学习会上向全体成员说明情况;无正当理由,党组织要对其提出批评。

4、每次集中学习,要围绕专题,结合实际,进行有目的、有重点地学习讨论。

5、学习中要做好笔记,笔记本要妥善保管。

6、个人自学每天不少于半小时,每月精读一本书。

第20篇: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

财政局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教育,强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党章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内涵,力求取得明显实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党员干部竞争力,促进财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学习教育内容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十八大精神;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财政法律法规、专业技能等业务知识。

三、学习教育形式

(一) 集中培训:利用党员大会、机关学习例会、专题报告、观看录像、上党课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培训。集中培训以政治理论、党的知识、内外形势、廉政教育等为主要内容,全年一般安排8次。同时,为检验培训效果,将选择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主题,组织1-2次试卷测验。

(二)主题讨论:确定一个主题,组织开展主题讨论活动。主题讨论活动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工作部署或围绕财政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确定主题,全年一般安排1-2次。

(三)参观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到有关学习教育基地、先进

1 单位等参观学习,现场接受教育。参观学习以爱国主义、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示范教育等为主要内容,全年一般安排1-2次。

(四)继续教育。支部支持和鼓励党员参加各类学历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凡经单位同意参加以上学习教育活动,要保证学员必要的复习考试时间,并按照有关标准足额兑现教育补助金。

(五) 业余自学。由党员个人利用业余时间自行安排学习,经常性地加强对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以及其他各类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党员业余自学全年一般不少于20学时。

四、学习教育管理

(一) 党员学习教育工作由党支部统一管理。每年3月内支部要对全年党员学习教育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年度党员学习教育计划。结合上级党组织有关安排,可对学习教育计划进行适时调整,下达阶段性学习具体安排。

(二)各类集中培训、专题讨论、参观学习由支部统一组织实施,一般由支部书记或指定专人主持;分组学习或分组活动由各党小组长具体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及业余自学由党员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三) 建立党员学习教育考勤制度。支部或党小组集中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党员不得无故缺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学习培训纪律。如因紧急公务、休假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学习时,必须向支部领导请假,事后通过自学等形式补课。凡全年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活动超过3次者,年内不得评为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

(四) 支部建立党员学习教育记录和台帐,并为每个党员发

2 放统一的学习记录本,要求党员认真做好集中学习和自学笔记。同时,支部要对每个党员学习笔记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党员个人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五) 支部建立学习调研制度。每年结合形势需要和行业思想政治研究会的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治研究和基层调研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每年完成3-4篇政研论文、思想动态分析或调研报告。

财政局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使民主生活会制度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民主生活会是指党支部组织的领导班子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班子成员的思想实际,着重检查、总结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的情况;

(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端正党风的情况;

(三)实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情况;

(四)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五)围绕中心任务,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真抓实干,事业发展的情况;

(六)其他重要问题。

每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由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内容不宜过多,应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

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两次,时间一般安排6和11月份。如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要经上级党委同意。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一)会前准备

一是确定主题,制定方案。根据旗机关党委旗委组织部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在此基础上,制定年度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行文通知应到会人员做好准备。民主生活会时间确定后,提前10天向旗机关党委报送方案。

二是组织学习,提高认识。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理论学习。学习以自学为主,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准备。

三是深入调研,征求意见。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安排专人,通过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广泛听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由办公室整理后报主要负责人;对领导干部个人的意见,由支部主要负责人会前如实反馈给班子成员;如有重要问题要向上级职能部门报告。

四是撰写发言提纲。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所提意见,认真准备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领导成员个人发言提纲。重点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廉洁自律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五是开展谈心活动。主要负责人要同班子成员进行思想上的沟通,开展谈心活动,以此增进了解,互相帮助,消除疑虑,加强团结。谈心活动原则上指定办公室专人记录。

六是自查整改情况。领导班子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形成整改方案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通报。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

一是班子主要负责人通报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整改落

5 实情况;

二是班子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查找问题及不足,提出初步整改措施;

三是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在思想观念、能力素质、党性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差距,开展自我批评;

四是班子成员开展相互批评;

五是列席人员代表发言,提出意见及建议;六是出席民主生活会的上级领导讲话; 七是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总结发言。

(三)会后工作

一是签字确认记录。民主生活会要指定专人认真全面地做好会议记录,尽量采取详细记录法,力争真实,准确,不能随意增删、更改,重要内容要避免遗漏。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要经领导班子成员签字确认。

二是上报书面材料。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写出民主生活会综合情况报告,在会后15天内连同民主生活会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领导班子整改方案、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一并报送上级党组织。

三是相关情况通报。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群众意见的反馈,对相关问题的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的说明等。

四、工作要求

(一)党支部要把开好民主生活会作为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充分重视,精心组织。支部书记是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学习,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其他同志。

(二)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通过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开展互相批评,要坚持实事求是,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对群众提出的意见,正确的要诚恳接受并切实改正;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要实事求是地做出说明。

(三)民主生活会原则上不许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同志,其发言提纲可由有关同志在会上代为宣读,会后要及时向本人转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

(四)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整改措施要开展经常性的检查落实工作。一是自我检查;二是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检查;三是请群众监督检查。本次民主生活会要解决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要作为下一次民主生活会的一个议题,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

财政局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融为一体,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本支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党员目的

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的有效形式和方法。主要是通过教育、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党员在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推动机关科学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通过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民主评议范围

财政局支部所属全体党员。

三、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具有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政策;是否模范地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改革和发展的有关举措,勇于开拓,积极进取,不怕困难,不怕挫折。

(二)是否能做到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是否维护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三)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四)是否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有关文件的学习,是否廉洁自律,奉公守法,在日常业务工作中,是否以权谋私、是否疏忽职守、贪赃枉法,是否纪律松弛、思想涣散,是否

8 意志衰退、斗志软弱,是否遵章守纪、恪尽职守等。

(五)是否能刻苦学习,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努力创建一流的成绩。

(六)党员干部是否能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职工积极做本职工作,所在部门工作业绩、工作目标考核名列前茅,业绩突出。

(七)是否能在危急的时刻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决同危害人民、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作斗争。

四、评议的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支部为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七一”前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一并进行。民主评议的工作,按照合格、基本合格、基本不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认格、评格、审格、定格的方式有步骤地进行。

一是学习教育。结合当前形势,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重要理论及中央、自治区、重要会议精神,对党员进行理想宗旨、党风党纪教育和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要讲求实效。

二是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写出书面总结。党员自我总结时,特别要检查对推进本职工作的认识、态度和行动,既肯定成绩、又找出差距,明确今后努力方向,提出改正措施。

三是民主评议。采取召开党支部会的方式进行。在党员个人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在党内开展互相评议。评议中,要实事求是、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注意与人为善,讲究批评方法,突出评议效果。同时,要指定专人作好评议发言记录。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

9 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好的党员,由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表彰。对基本不合格的党员,要继续帮助教育,限期改正。对明显不具备党员条件的,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给予劝退或除名,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

五、对不合格党员的认定与处理

1.标准。不履行党员义务、消极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私自外出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笃信宗教,参加宗教组织或宗教活动;不坚持组织原则,煽动、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甚至提出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符的要求,张贴大小字报,聚会、游行,无理纠缠;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模范带头作用,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

2.程序。

(1)掌握、核实事实材料; (2)党组织提出处理意见; (3)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4)党委审批;

(5)宣布党委审批意见。

3.处理原则。对虽然属于不合格党员,但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行动的,给予限期改正,时限1 年;对既不合格又不虚心接受党组织批评教育、不愿意改正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按照组织程序予以除名。

党员谈心制度

为增进党内团结,加强党组织与党员间的沟通和了解,不断提高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谈心提醒的事情要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2.坚持教育经常化的原则。通过经常谈心提醒,警醒党员常思党纪、常修党性、常省不足。

3.坚持灵活互动的原则。党员领导干部可以找普通党员谈心,普通党员也可以找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心的方式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做到灵活多样。

二、谈心提醒方式

1.集体提醒。对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或普遍性、共有性的问题,可由党组或支部书记利用支部大会、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会等开展集体谈心活动,对全体党员进行提醒。

2.小型座谈。对涉及部分党员或在部分领域比较突出的问题,可由分管领导或支部指定专人召开小型座谈会,对部分党员及群众开展谈心活动,掌握思想动态,了解真实情况,探索改进措施。

3.集体面谈。对有批次的涉及考察、转正、晋级等相关事项的干部员工,可由党组书记、分管领导或支部书记等组织集体面谈,进行鼓励提醒教育,并提出相关要求和希望。

4.单独谈心。领导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要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加强沟通,促进交流,增进团结。

5.个别谈话。党员干部或员工出现职务晋升、岗位调整、长期外出、思想波动、困难及矛盾、群众有不良反映等情况,领导成员或支部要指定专人主动对其进行个别谈话。

11 6.被动访谈。党员个人或群众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找党员领导干部或其他党员谈心。对于党员个人或群众发起的谈心,党员领导干部或有关负责人要热情、耐心,做好交流沟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要求

1.集体提醒、小型座谈、集体面谈等由党组织根据队伍情况灵活安排;单独谈心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其中,党员领导干部之间、领导干部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谈心每年至少1次;个别谈话根据党员干部或员工实际情况及时进行。

2.谈心活动原则上要求记录。其中,集体提醒内容不需单独记录,只需要在相应支部大会、学习、组织生活会等记录中反映;小型座谈、集体面谈、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谈心活动,由政工科专人记录;领导干部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心由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记录;有关个别谈话、被动访谈可根据谈话内容重要程度指定专人或协商记录。

3.谈心记录要谈话人、被谈话人、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及时交政工科存档。

4.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要突出一个“真”字,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以利于沟通思想,增进理解,加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方式,是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保证。为使“三会一课”更具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2.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每年4次,按季度或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

3.党员大会主要内容:学习、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决议;定期听取、讨论、审查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并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计划;讨论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讨论和决定支部其它重大问题。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按照党章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局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支部委员会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对支部全体党员负责,同时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

2.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

13 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支部委员会原则上每月1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

3.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的主要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和部署;如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各项经营管理目标任务完成;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党员工作;选拔(推荐)干部及党员奖惩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党支部自身建设的问题等。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而是党支部从有利于党员开展党内活动的实际出发建立的一种形式。党小组会是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一种最经常、最普遍的方式。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原则上每年6次,每2月或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结合局实际,各党小组会议可与党员组织生活时间统一安排,但需要在内容和记录上进行整合。

3.党小组长会议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以及每个党员应当完成的任务;听取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酝酿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问题;评选优秀党员和讨论违纪党员的处理问题;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的代表候选人等。

四、党课

1.党课是以上课讲授的形式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是支部对党员和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的重要方式。

2.党课原则上每年1-2次,采取外邀教师授课或由本单位党组成员、支部书记上课。

14 3.党课的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常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反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有关文件;根据支部情况编写的针对性党课教材等。

五、严格管理

1.“三会一课”要指定专人作好记录,所有痕迹资料必须保持完整。其中,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课由支部组织委员或支部指定专人记录;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或指定专人记录。

2.严格考勤制度。每次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上党课都要签到,并要求参加人员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召集人请假。对于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或不遵守会场纪律等行为,纳入当月绩效考核扣分。

发展党员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切实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发展党员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二条

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政治审查,把有一定政治觉悟、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工作业绩突出的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发展党员要以“一线、一流、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大专以上。

第三条

发展党员要注重理论培训,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参加旗机关党委组织的集中培训,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书面测试。未经培训或测试成绩较低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条

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团组织推荐。

第五条

发展党员要认真落实谈话制。被党支部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支部书记要进行谈话,了解其对党的基本知识、根本宗旨、基本路线的掌握情况。被吸收为预备党员后,局党支部要确定专人同本人再进行谈话。

第六条

发展党员要严格进行预审。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对重点发展对象,党支部要形成严肃的综合政审材料,报旗直机关党委预审。

16 第七条 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吸收发展对象入党、预备党员转正前要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凡未经公示,或虽经公示但未呈报公示结果,或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作出调查结论的,不能进入下一工作程序。

第八条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阶段工作程序: 1.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组织委员代表党支部接收申请书,并造册登记;党支部负责人15日内与申请人谈话,对其提出鼓励和要求。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申请人经党小组或团组织(限共青团和青年)推荐、支委会研究同意后,对没有异议的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并参加党支部的有关活动,按要求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支部进行一次思想汇报;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党支部每半年对其进行一次考察。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一年。

第九条 发展对象阶段工作程序:

1.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并指定专人谈话。

2.集中培训:参加区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书面测试,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3、政治审查: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并形成综合政审材料。

17 4.确定入党介绍人:由培养联系人或由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5.上报预审:党支部把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及考察情况、综合政审等材料报区直机关党工委审查合格。

第十条 接收预备党员阶段工作程序:

1.填写《入党志愿书》:下发《入党志愿书》,由支部和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

2.审查及公示:召开支部委员会,对《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确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并对发展对象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3、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召开;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

大会主要程序:⑴ 申请人读《入党志愿书》;⑵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和对其培养教育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⑶支委会报告综合审议及发展公示情况;⑷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⑸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对讨论中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解释说明;⑹ 无记名投票表决作出决定(表决时申请人不必离场);⑺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4.上报审批:将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集中培训材料、综合政审材料、支部大会决议、思想汇报等材料报旗直机关党委审批。

5.上级组织谈话:按旗机关党委通知要求,参加上级党委指定专人谈话。

6.基层党委审批:旗直机关党委三个月内集体讨论审批,并将结果报送党支部,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第十一条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阶段工作程序:

18 1.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区直机关党工委组织进行,由支部通知新吸收入党的预备党员准时参加。如上级党委未组织仪式,党支部也可组织自行进行。

2.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把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接受党组织一年预备期的教育和考察。党支部要定期听取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党小组长或介绍人每季度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3.提交转正申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主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并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进一步说明对党的认识,汇报入党后履行党员义务和权利、争做合格党员当面的情况,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等。

4.支部讨论审查: 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提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党支部在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后,召开支部委员会进行讨论,决定是否同意按期转正。

5.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召开;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

大会主要议程:⑴ 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⑵ 党小组介绍预备期间的主要情况并发表意见;⑶ 支委会介绍考察情况,并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⑷与会党员讨论、发表意见;⑸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对讨论中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解释说明;⑹ 无记名投票表决作出决定(表决时申请人不必离场);⑺ 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6.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支部大会决议。7.上报审批:将入党申请、《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预备党员考察登记簿》、考察材料、支部大会决议等材料报旗机关党委审批。

19 8.基层党委审批:区直机关党工委三个月内集体讨论审批,并将结果报送党支部,在支部委员会上宣布。

9.材料归档:将入党申请、《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综合政审、思想汇报、教育考察材料等交政工科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第十二条

发展党员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以下情形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党组织和责任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对有关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对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1.伪造入党材料的;

2.未满18周岁发展为党员的;3.发展前没有按规定进行考察的; 4.发展前没有按规定进行培训的;

5.本人未递交入党申请书或转正申请书而被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的;

6.本人未参加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党员大会而被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的;

7.新发展的党员没有入党介绍人或入党介绍人不如实反映情况的;

8.上级党组织没有派人与新发展的党员进行谈话的;9.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公示的;

10.新发展党员的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填写内容等严重失实的;

11.无特殊原因超过三个月审批的;12.违反其他规定的。

党务公开制度

20 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建工作更上新台阶,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区局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党务公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党建工作目标计划及考核考评情况;

2.党组织机构变动情况;党组织及党员隶属关系变动情况等。 3.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4.党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包括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意见征集、会后整改措施及其落实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等。

5.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干部任前公示、竞争上岗等情况。

6.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7.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8.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9.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10.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党员大会通报。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党建目标计划及完成情

21 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员考评考核、组织发展党员、执行上级党组织有关重大决议事项等进行通报。

2.公开告知形式。将干部任前公示、竞争上岗情况、党员组织发展、创先争优评比等情况通过公示栏张贴等形式进行公开告知。

3.会议学习传达。利用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对有关党内文件进行学习传达。

4.网站信息公开。利用内部网站设立党建工作专栏,对有关内容实行网上公开。

四、党务公开有关规定

1.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等定期公开方式, 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3.党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4.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支委会审核批准。

5.党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6.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如有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向支部或政工科反映。党支部应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意见或建议。

党员纪律处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教育党员遵纪守法,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区局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2 第二条

对违纪的党员,党组织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党员,包括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给予违纪的正式党员党纪处分有四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开除党籍;

给予违纪的预备党员处理有两种: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第四条

区局正式党员出现违纪行为,按企业纪律、奖惩制度相关规定,应给予行政处分的,亦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具体的党纪处分主要有以下情况:

1.应给予警告行政处分的,以及出现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对错误有深刻认识,按企业相关规定免予行政处分的,给予党内通报批评。

2.应给予记过行政处分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应给予记大过行政处分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应给予降级、撤职行政处分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本人没有党内职务可撤销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5.应给予留用察看行政处分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受留党察看处分的人员,党内职务自然撤消,留党察看期间不得担任党内任何职务。

6.应给予开除行政处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受开除党籍处分的人员,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第五条

对违纪正式党员的党纪处分,应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按照权限逐级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具体程序主要有:

1.党支部指定专人(至少2人)对正式党员的违纪行为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听取本人说明情况;根据事实和有关规定,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2.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违纪的正式党员作出违纪事件的陈述和认识,支委会通报其违纪行为调查核实情况及初步处理建议,大会讨论决定处理意见。

23 3.支部大会通过处分决定后,将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同违纪的正式党员见面,本人在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党支部把材料归档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如涉及支部正副书记、支部委员党纪处分的,或一般党员开除党籍处分的,要按审批程序报上级党组织批复后,再进行处分决定与本人见面、签字归档工作。

第六条 区局预备党员出现违纪行为,按企业纪律、奖惩制度相关规定,应给予行政处分的,亦应给予相应的党内处理。 具体的党内处理主要有以下情况:

1.给予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的,一律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2.出现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对错误有深刻认识,按区局纪律管理相关规定,可免予行政处分的,预备期满时,一般应延长预备期一年。

第七条 对违纪的预备党员是否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具体程序主要有:

1.党支部指定专人(至少2人)对预备党员的违纪行为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听取本人说明情况;根据事实和有关规定,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2.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听取支委会对预备党员违纪行为调查核实的情况和初步处理意见,讨论决定处理意见。违纪的预备党员应出席会议。

3.支部大会通过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定后,将处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与预备党员见面,本人在处理决定上签署意见,党支部将材料归档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八条

对正式党员做出党纪处分和对预备党员做出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九条

受党纪处分的正式党员和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预备党员,本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党组织提出申诉,党支部必须负责处理或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条

本制度由区局党支部负责解释。

24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25

党的组织制度
《党的组织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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