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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7-26 21:09:38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司法鉴定文书示本

《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试行)说明 (2002年7月5日司法部发布司发通[2002]56号)

一、概述

(一)司法鉴定文书的概念

司法鉴定文书是司法鉴定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运用专门知识或者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定后制作的规范化文书的总称。

(二)司法鉴定文书的特征

1制作主体的特定性

司法鉴定文书必须由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制作。2制作程序的合法性

司法鉴定文书的产生过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与司法鉴定程序等有关规定。3文书内容的科学性

司法鉴定文书阐明的是自然科学现象,是对客观事实本质属性的真实记载。4文书形式的规范性

司法鉴定文书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规范制作,使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符号和文字,纸张、打印和版面符合规定的要求。

二、司法鉴定文书分类

(一)根据司法鉴定文书的性质和作用进行的分类

根据司法鉴定文书的性质和作用,司法鉴定文书可以分为司法鉴定书、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四种。其中,司法鉴定书是基本文书,其它三种文书是其派生文书。

1司法鉴定书(缩略语为“鉴”):

司法鉴定书是司法鉴定人对所委托的专门性问题得出鉴定结论后出具的鉴定文书。出具司法鉴定书的基本条件是:提供的资料系统完整,送检材料齐全,实验条件(技术方法和设备)完备,能得出鉴定结论。

2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缩略语为“检”):

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是司法鉴定人对所委托的检验对象进行检验后出具的报告书。出具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的基本条件是:通过检验特定检验对象后,不加任何分析说明,直接客观反映检查、测试所见或实验结果。3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缩略语为“证”):

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是司法鉴定人根据所委托审查的书面资料,通过分析、比较而出具的审查意见书。出具司法鉴定审查意见书的基本条件是:一般不对具体的对象进行直接的检验,而是对书面材料的一种客观审查。4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缩略语为“咨”):

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是司法鉴定人对委托咨询或者难以形成鉴定结论的专门性问题出具的分析意见书。出具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的基本条件是:因资料不完整、检材不符合条件、技术条件限制等而不能得出鉴定结论。

(二)根据司法鉴定程序进行的分类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文书可以分为鉴定文书、补充鉴定文书、复核 1

鉴定文书、重新鉴定文书四种。

1司法鉴定书:

司法鉴定书是接受委托方的初次委托后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文书。2补充鉴定书:

凡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和客体的、原鉴定项目有遗漏的、原鉴定结论不全面充分准确的,经委托方委托,可由原司法鉴定人或者其他司法鉴定人作补充鉴定,并出具补充鉴定文书。补充鉴定文书是对原司法鉴定文书的补充,要一并装订和使用。出具补充鉴定文书应注明“××鉴定补充鉴定书”。

3复核鉴定书:

凡对原鉴定结论有异议而需要委托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核的,可由司法鉴定人出具复核鉴定文书。

4重新鉴定书:

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凡不符合司法鉴定程序的、送检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原鉴定结论不科学准确的、当事人或者委托方不同意司法鉴定结论而需要委托再鉴定的,可由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司法鉴定人出具重新鉴定书。

三、司法鉴定文书制作要求

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是司法鉴定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制作质量直接影响到司法鉴定文书的使用,制作司法鉴定文书的基本要求如下:

1基本概念清楚,使用统一的专业术语。

2文字简练,用词准确,语句通顺,描述确切无误。

3使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和符号,使用国家标准简体汉字。

4内容系统全面,实事求是,分析说明逻辑性强,文体结构层次分明,论据可靠充分,结论准确无误,不允许使用有歧义的字、词、句。

5必要时应附有图表、照片、参考文献等说明性附件。

四、司法鉴定文书格式

(一)“司法鉴定书”格式

司法鉴定书一般由编号、绪言、资料(案情)摘要、检验过程、分析说明、鉴定结论、结尾、附件等部分组成。

1编号(包括机构名称、日期和编号):机构名用缩略语、年份用[]括起、编号由“专业名缩略语+司法鉴定文书性质缩略语+编号”组成。如:“××司鉴中心[20××]临鉴(检)字第×号”,并在文书的编号处加盖防伪“司法鉴定技术专用章”钢印。

2绪言: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单位;

(2)委托日期;

(3)委托事项;

(4)鉴定对象;

(5)送检材料;

(6)鉴定日期;

(7)鉴定地点。

3资料摘要:系对委托书附件(如:司法机关立案卷宗、书证复核材料、旁证材料)、口述材料(如被告人供述、当事人陈述)等的摘要。所有摘要均需注

明出处,重点摘录有助于说明鉴定(检验、书证审查、咨询)结果的内容,引用材料应客观全面。

(1)案情摘要:一般情况下都需要;

(2)病史(伤情)摘要、书证摘要:常见于法医临床学和法医病理学专业;

(3)被鉴定人概况、调查材料摘要(要制作询问笔录):常见于司法精神病学专业。

4检验过程:检验过程是司法鉴定文书的核心,其检查和测试结果直接关系到鉴定结论。

(1)检材处理和检验方法:经典方法只列方法名称,新方法须具体说明。

(2)检查和测试所见:指通过肉眼、各种技术测试方法、专用设备等,观察、检查或检测到的客观事物的真相。有关专业内容举例:

法医病理学鉴定:如尸表检验、尸体解剖、显微病理学观察、组织化学检查、病原学检查、毒物化验、物证检验、其它特殊检验等(现场勘验记录、尸体解剖记录等可以单列);

法医临床学鉴定:如体格检查、专科检查、临床辅助检查等;

法医精神病鉴定:如精神状态检查、心理测验、临床辅助检查等;法医物证鉴定:如形态分析、化学分析、仪器分析等;

法医毒物鉴定:如毒物、毒品的形态分析、化学分析、仪器分析、免疫分析等。

5分析说明:分析说明是司法鉴定文书的关键部分,是检验司法鉴定书质量好坏的标志之一。分析说明是根据上述资料摘要以及检查和测试结果,通过阐述理由和因果关系,解答鉴定(检验、书证审查、咨询)事由和有关问题,必要时应指明引用理论的出处。

6鉴定结论(检验报告、书证审查意见、咨询意见):根据客观事实检查的结果和说明之理由,得出有科学根据的结论(或意见)及其依据。

7结尾:

(1)在文书的最后签署司法鉴定人(检验报告人、书证审查意见说明人、咨询意见说明人、补充意见说明人、复核鉴定人、重新鉴定人)的技术职务,并签名。

(2)在司法鉴定人签名处加盖相应的司法鉴定章(司法鉴定检验报告章、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章、司法鉴定咨询意见章)。

(3)在司法鉴定专门机构名之后写上文书的制作日期。

8附件:包括图、照片、音像资料、退还的检材和参考文献等。

(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格式

一般不需要司法鉴定书格式中的“资料摘要和分析说明”部分。出具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的有物证检验、尸体检验、毒物检验、文件检验、影像(声纹)检验等专业。

(三)“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格式

一般不需要司法鉴定书格式中的“检验过程”部分,而重点在于分析说明。出具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有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等专业。

(四)“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格式

基本格式同“司法鉴定书”格式。

(五)其它司法鉴定文书格式

1补充鉴定文书

补充鉴定文书在司法鉴定书格式的基础上还要增加以下格式:

(1)补充鉴定说明:阐明补充鉴定理由和新的委托鉴定事由;

(2)补充资料摘要:在补充新资料摘要基础上,还要包括原鉴定书的基本内容等。

(3)再次检验过程:在补充检查、测试等基础上,还要包括原检验过程的基本内容等。

(4)补充鉴定结论:在原鉴定结论的基础上,提出补充性鉴定结论。2复核鉴定文书

复核鉴定文书在司法鉴定书格式的基础上还要增加以下格式:

(1)复核鉴定说明:阐明复核鉴定的理由和新的委托鉴定事由。

(2)复核资料摘要:在摘抄原鉴定书资料摘要的基础上,添加新的资料摘要。

(3)复核检验过程:记录重复原检验过程和或与原检验过程检材的不同处理和不同的检查和测试方法及其结果。

(4)复核鉴定分析说明:对复核结果进行分析,如与原鉴定结论或意见有不同的,要针对性地说明理由。

(5)复核鉴定结论或意见:写出鉴定结论或意见和依据。

3重新鉴定文书

基本格式同“司法鉴定书”格式。

五、司法鉴定文书纸张、字体和字号

(一)纸张

1规格:A4。

2专用纸张:首页封面用套红的鉴定文书专用纸张(根据司法鉴定文书的性质而分别选用司法鉴定书、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其余页内芯用白纸。

(二)打印

1打印:单页、单栏。

2页边距:左右、上下边距各空2厘米(首页上边距空4厘米,左边距留出装订线)。

(三)字体和字号

1大标题:2号黑体,居中排列。

2编号:4号仿宋体,居右排列。

3文内标题:一级标题用3号黑体,段首空2字;二级标题用4号黑体,段首空2字。

4正文:4号仿宋体,两端对齐,段首空2字,行间距为15倍行高。5文内编号:用“

一、(一)、

1、(1)”表示;页号位于页面下端,居中,须连续编号。

6表格用统一的三线表,图表说明和表内文字用5号仿宋体。7附件:同正文要求。

六、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

(一)司法鉴定书示范文本

(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示范文本

(三)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示范文本

(四)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示范文本

××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书

资产评估司法鉴定

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资产评估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国家的规定和有关资料,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适用的原则,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按照法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知识简介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等地方政府颁布的工程造价定额标准,针对某一特定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竣工资料来计算和确定某一工程价值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司法会计鉴定

司法会计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司法会计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会计学的原理和方法,通过检查、计算、验证和监证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等财务状况等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税务司法鉴定

税务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税务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科学技术知识,对涉及诉讼的纳税数额等有关税收方面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与建筑工程相关的问题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其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等。

推荐第2篇:价格行政处罚文书示本15.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价格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文号)

①:

根据你(单位)的申请,本机关决定于 ②年月日时分在③对④一案进行听证,听证⑤。经本机关负责人指定,本次听证由⑥担任主持人。

请你(单位)凭本通知书准时参加听证,不按时参加听证会或者未经允许中途退出听证会的,视为放弃听证。

听证举行之前,请你(单位)向本机关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还应当一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果你(单位)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其回避。

本机关联系人:

联系 电 话:

(价格主管部门名称、印章)

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留存办案机构。

推荐第3篇:消防行政许可文书示本目录及式样

【资料】消防行政许可文书示范文本目录及式样 附件1:

消防行政许可文书示范文本目录及式样

1、不予受理消防行政许可通知书(许可法第32条)

2、消防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许可法第32条)

3、消防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许可法第32条)

4、消防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告知书(许可法第45条)

5、消防行政许可听证公告(许可法第46条)

6、消防行政许可听证权利告知书(许可法第47条)

7、消防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许可法第47条)

8、消防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许可法第48条)

9、消防行政许可听证会议记录表

10、消防行政许可听证会报告书

11、注销消防行政许可决定书(许可法第70条)

12、变更、撤回消防行政许可决定书(许可法第8条)

13、撤消消防行政许可决定书(许可法第69条)

14、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15、关于同意XXXX消防设计 的审核意见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6、关于不同意XXXX消防设计 的审核意见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7、关于XXX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之《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8、关于XXX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意见之《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9、关于同意XXXX室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20、关于不同意XXXX室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21、关于XXX室内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之《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22、关于XXX室内装修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意见之《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备注:

1、法律文书制作应统一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尺寸,即长297毫米,宽210毫米,天头(上白边)37毫米,订口(左白边)28毫米,版心尺寸156毫米×225毫米。误差不超过1毫米。

2、示范文本1至14(其中

5、

7、9和10除外)式样的法律文书一般为一式两份,一份送有关当事人,一份(有当事人或者申请人签名的)留档备查。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示范文本15至22,按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文书式样中有涉及监督电话的,应当写明总队、支队以及主管公安机关的监督电话。总队监督电话为0591-87089000。

式样1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不予受理消防行政许可通知书 公(消)行不受字[ ]第 号 (申请人名称):

年 月 日,你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事项,经审查,属于以下第 种情形:

1、该事项依法不需取得消防行政许可。

2、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请向(某公安消防机构名称)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3、你(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4、(其他不予受理理由,如申请人存在行政许可法第7

8、79条的情形)。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XXX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X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式样2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消防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编号:

(申请人名称):

年 月 日,本机关收到你申请(消防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所送的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发现你所送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具体存在如下问题:

(由经办人视材料中的情况据实详细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4款规定,请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补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行政许可申请。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式样3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消防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公(消)行受字[ ]第 号

(申请人名称):

你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决定受理你的申请。

请于 年 月 日持本通知书到 领取 (填写申请人申请相应的消防行政许可决定的律文书的名称,如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式样4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消防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告知书

编号:

(申请人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你(单位)的(行政许可项目名称)申请,依法需进入(听证、专家论证)程序,上述程序所需时间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特此告知。

联系人: 系电话: 监督电话: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式样5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消防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编号:

年 月 日,本机关收到(申请人名称)提出的(消防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的申请。因涉及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6条规定,本机关拟定于 年 月 日,公开举行听证会。

申请参加听证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写明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条件、程序及其他要求) 特此公告。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式样6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消防行政许可申请听证权利告知书

编号: (利害关系人名称):

年 月 日,本机关收到(申请人名称)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本机关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可能与他人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现将有关情况告知你(单位):

(写明许可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具体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利害关系人签名: 年 月 日

式样7 消防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时间 申请事项

申请理由 及要求

附相关材料

申请人(联系人)姓 名 电话 住 址

邮编

式样8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消防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

编号: (申请人名称):

(利害关系人名称):

关于(申请人名称)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现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在 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主持人姓名: 职务:

听证员姓名: 职务:

记录员姓名: 职务:

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凭本通知书准时出席。届时若无故缺席,视为放弃听证要求。参加听证会之前,请你(单位)做好以下准备:

1、携带身份证明和有关证据材料;

2、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3、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的,应事先告知本机关;

4、申请主持人回避的,应及时告知本机关并说明理由。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式样9 消防行政许可听证会议记录表 案由:

时 间: 地 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审理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 当事人: 参加人员: 申请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或职业: 电话: 委托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或职业: 电话: 问: 答:

当事人签字: 年 月 日 式样10 消防行政许可听证会报告书

编号: 案由

主持人 记录人 听证会基本情况摘要(详见听证会记录):

所附

主要 材料

清单 种类 证据名称 规格 数量

听证结论及处理意见:

主持人签名及时间 公安消防机构审批意见:

日 式样11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注销消防行政许可决定书

公消行注字[]第 号

(当事人名称):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取得的(消防许可事项名称),属于下列第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2、消防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的;

3、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种情形:

4、(依法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0条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单位)的 (写明消防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文书名称以及文号) 消防行政许可。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持消防行政许可有关证件到本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XXX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依法向X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当事人签名: 年 月 日 式样12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变更、撤回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

公消行变/撤字[]第 号

(当事人名称):

你(单位)取得的(消防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因下列第 项原因,本机关决定变更(或者撤回)行政许可。(变更内容附后)

1、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

2、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废止。

3、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8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变更(或撤回)你(单位)行政许可。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持消防行政许可有关证件到本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XXX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XX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当事人签名: 年 月 日

式样13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撤销消防行政许可决定书

公消行撤字[]第 号

(当事人名称):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取得的(消防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存在以下问题:

1、你(单位)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消防行政许可;;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消防行政许可决定;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消防行政许可决定;

4、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消防行政许可决定;

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你(单位)消防行政许可。请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持消防行政许可有关证件到(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XXX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XX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抄送:(作出消防行政许可决定的下级公安消防机构) 式样14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XX公消检查[]XX号

根据你单位关于XXX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在XX地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我队的消防监督员于 年 月 日对该场所(活动现场)依法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现提出以下意见: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该场所已具备开业(举办活动)的消防安全条件,同意该场所开业(举办该活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该场所不具备开业的消防安全条件,不同意该场所开业(举办该活动)。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XXX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XXXX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式样15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 ] ×公消监审字第××号

关于同意×××(工程名称)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

×××(工程名称),位于×××(工程地址),层数××层,××××(各单体每层的使用性质),建筑高度××米,建筑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m2),属××××(建筑类别: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多层民用建筑、单层厂房、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多层库房、高层库房,厂房、库房应写明生产或储存火灾危险性类别)。由××单位报送的该工程的建筑、水、电(暖通、工艺)等有关施工设计(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桩基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经我X队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及规定进行消防设计审核,认为该工程消防设计基本合格。但以下问题应当补充完善设计:

一、总平:×××(存在问题),违反×××(规范名称、版本号及条文号,例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第X条),设计应依据此条作出修改;

二、建筑防火:(同上);

三、消防给水:(同上);

四、电气防火:(同上);

五、防排烟及暖通:(同上);

六、燃油\燃气:(同上);

七、灭火器配置:(同上)。

八、本工程的建筑内部二次装修应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及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并报我×队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注:公共建筑及厂房、仓库选用此条);

九、本工程的自动消防设施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消防工程施工资质。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自动消防设施的专题会审(注:有自动消防设施选用此条款);

十、工程选用消防产品的品牌和消防设施施工企业,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确定(注:有消防产品及消防工程的选用此条款)。

一、此次审核的图纸如需变动消防设计,应当重新申报。

以上问题和意见,请建设、设计单位认真修改并在施工中予以落实 。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月×日

主送: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抄送: ××建设局、××规划局(办)、××消防×队

式样16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 ]×公消监审不字第××号

关于不同意×××(工程名称)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

×××(工程名称),位于×××(工程地址),层数××层,××××(各单体每层的使用性质),建筑高度××米,建筑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m2),属××××(建筑类别: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多层民用建筑、单层厂房、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多层库房、高层库房,厂房、库房应写明生产或储存火灾危险性类别)。由××单位报送的该工程的建筑、水、电(暖通、工艺)等有关施工设计(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桩基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经本×队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及规定进行设计消防审核,认为该工程的消防设计不合格,应进行修改后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核。 主要存在问题:

一、总平:×××(存在问题),违反×××(规范名称、版本号及条文号,例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第X条),现依据此条××××(提出修改意见);

二、建筑防火:(同上);

三、消防给水:(同上);

四、电气防火:(同上);

五、防排烟及暖通:(同上);

六、燃油\燃气:(同上);

七、灭火器配置:(同上);

如不服本审核决定,可在接到本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向XXX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X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月×日

主送: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抄送: ××建设局、××规划局(办)、××消防×队

式样17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公消监验字第××号

关于×××(工程名称)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

×××(工程名称),位于×××(工程地址),层数××层,××××(各单体每层的设计使用功能),建筑高度××米,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属××××(建筑类别: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多层民用建筑、单层厂房、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多层库房、高层库房,厂房、库房应写明生产或储存火灾危险性类别)。×年×月×日由××单位(建设单位全称)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我队工程技术人员对该工程进行消防竣工验收。经过现场抽查、测试,认为该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基本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和[ ] ×公消监审字第×号审核意见书的要求,消防验收基本合格。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月×日

主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抄送:××建委、××规划局(办)、××消防×队

式样18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公消监验不字第××号

关于×××(工程名称)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意见

×××(工程名称),位于×××(工程地址),层数××层,××××(各单体每层的设计使用功能),建筑高度××米,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属××××(建筑类别: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多层民用建筑、单层厂房、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多层库房、高层库房,厂房、库房应写明生产或储存火灾危险性类别)。×年×月×日由××单位(建设单位全称)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我队工程技术人员对该工程进行消防竣工验收。经过现场抽查、测试,认为该工程未达到消防要求,验收不合格。该工程应整改后重新申请消防验收。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问题1:依据审核意见及技术规范的条文指出问题所在,应×××(整改意见);

2、问题2„„(同1);以上问题,请建设、设计、施工单位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申请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经消防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在此期间,建设单位应采取消防措施,保证工程消防安全,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如不服本验收决定,可在接到本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向XXX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X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月×日

主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抄送:××建委、××规划局、××消防×队

式样19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 ]×公消监审(装)字第××号

关于同意×××(工程名称)室内装修工程 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

×××(装修工程名称),位于×××(工程地址,应注明主体建筑工程是否经消防验收合格),属××××(建筑类别: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多层民用建筑、单层建筑、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多层库房、高层库房等),装修面积×××m2,装修层数×层,×××(工程所在各单体每层原设计的使用性质),×××(装修工程各单体每层现使用性质)。由××(建设单位)报送该工程室内装修设计施工图及有关资料经我X队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规定进行装修设计消防审核,认为该工程消防设计基本合格。但以下问题应当补充完善设计:

一、总平设计:×××(存在问题),违反×××(规范名称、版本号及条文号),现依据此条××××(提出修改意见);

二、建筑防火分隔及装修材料:(同上);

三、消防给水:(同上);

四、电气防火:(同上);

五、防排烟及暖通:(同上);

六、燃气\燃油:(同上);

七、灭火器配置:(同上);

八、××物业管理处(或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装修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业主和施工单位认真落实本意见书,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九、本工程选用的消防产品的品牌和消防设施施工企业,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确定(注:有消防产品及消防工程的选用此条款)。

十、此审核的图纸如需变动消防设计,应当重新申报。

以上问题和意见,请建设、设计单位认真修改并在施工中予以落实 。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月×日

主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抄送:××物业管理处

式样20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 ]×公消监审(装)不字第××号

关于不同意×××(工程名称)室内装修工程

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

×××(装修工程名称),位于×××(工程地址,应注明主体建筑工程是否经消防验收合格),属××××(建筑类别: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多层民用建筑、单层建筑、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多层库房、高层库房等),装修面积×××m2,装修层数×层,×××(工程所在各单体每层原设计的使用性质),×××(装修工程各单体每层现使用性质)。由××单位报送该工程室内装修设计施工图及有关资料经我X队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规定进行装修设计消防审核,认为该工程的室内装修消防设计不合格。该工程消防设计应进行修改后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主要存在问题:

一、总平布置:×××(存在问题),违反×××(规范名称、版本号及条文号),现依据此条××××(提出修改意见);

二、建筑防火及装修材料:(同上);

三、消防给水:(同上);

四、电气防火:(同上);

五、防排烟及暖通:(同上);

六、燃气\燃油:(同上);

七、灭火器配置:(同上)。

如不服本审核决定,可在接到本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向XXX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X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月×日

主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抄送:××物业管理处

式样21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公消监验(装)字第××号

关于×××(工程名称)室内装修工程 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

×××(装修工程名称),位于×××(工程地址),属××××(建筑类别: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建设高度超过100m米注明是超高层民用建筑、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多层民用建筑、单层建筑、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多层库房、高层库房等),装修部位建筑面积×××m2,层数××层,××××(各单体每层的使用性质,厂房、库房应写明生产或储存火灾危险性类别)。×年×月×日由××单位(建设单位全称)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我队工程技术人员对该工程进行消防竣工验收。经过现场抽查、测试,认为该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基本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和[ ]×公消监审(装)字第×号审核意见书(如复验项目应增加:[ ]×公消监验(装)不字第××号验收意见书)的要求,消防验收基本合格。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

××年×月×日

主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抄送:××物业管理处

式样22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公消监验(装)不字第××号

关于×××(工程名称)室内装修工程 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意见

×××(工程名称),位于×××(工程地址),属××××(建筑类别: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多层民用建筑、单层建筑、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多层库房、高层库房等),装修部位建筑面积×××m2,层数××层,××××(各单体每层的使用性质,厂房、库房应写明生产或储存火灾危险性类别)。×年×月×日由××单位(建设单位全称)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我队工程技术人员对该工程进行消防竣工验收。经过现场抽查、测试,认为该工程未达到消防要求,消防验收不合格。该工程应整改后重新申请消防验收。 存在的主要问题:

1、问题1:依据审核意见及技术规范的条文指出问题所在,应×××(整改意见);

2、问题2„„(同1)。如不服本验收决定,可在接到本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向XX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X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月×日

主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抄送:××物业管理处 附件2:

消 防 验 收 记 录 表

工程名称 验收时间

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制

单项 子项 内容和方法 抽查部位

不合格情况 结论

子项 单项 消防部门验收人员 签字 总平面 布

局 防 火间 距 实测与相邻建筑的最小距离

消防车道 查看形式、实测宽度、净高、登高操作面 建 筑 类 别 场 所

置 火灾危险性类别、耐火等级 核对是否符合消防设计

钢结构 实测钢结构防火涂料厚度、防火涂料受火后发泡情况

特殊场所设置 核对是否符合消防设计 建 筑 防

爆 泄压面积 核对是否符合消防设计

结构形式 核对是否符合消防设计 防 火 分

隔 防火墙 核对位置、检查墙体材料和完整性

防火卷帘 核对位置、查验合格证明、手动控制装置

防火门 查验合格证明,核对位置、开启方向,检查闭门设施

管道井 检查封堵情况 内 部 装 修 及 防 火 材

料 吊顶 查看构造,核对消防设计

墙面 同上

地面 同上

风管等保温材料 核对消防设计 安 全 疏

散 疏散出口 数量、距离、宽度核对消防设计,检查门的形式、开启方向、闭门设施和指示标志(按总层数的30%抽查,每层的所有出口均应检查)

疏散楼梯间 数量、形式(敞开、封闭、防烟、室外)、墙体、宽度、首层分隔核对消防设计,检查门形式、开启方向、闭门设施、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按总层数的30%抽查,每层的所有楼梯间均应检查) 单 项 子项 内 容 抽查部位 不合格情况 结论

子项 单项 消防部门验收人员 签字 灭 火 器 配

置 选 型 检查型号与火灾类别匹配情况

布 置 查看数量、距离、位置 消防验收综合评定结论:

单位类别 单位名称 参加验收人员签字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消防机构

注:

1、本表中“核对”是将现场情况与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对照;“实测”是指借助仪器、工具测量;“查看”是指直观检查; “检查”是指测试与核查。

2、经办人员应对现场验收情况负责。单 项 子项 内 容 抽查部位

不合格情况 结论

子项 单项 消防部门验收人员 签字 安 全 疏 散 与 消 防

梯 前室 墙体、面积、防烟形式(正压、自然)核对消防设计,检查门的形式、开启方向、闭门设施,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火栓(按总层数的30%抽查,每层的所有前室均应检查)

消防电梯 检查迫降首层功能、火灾状态下的操作功能和轿厢内电话,查看电梯井排水设施

封闭避难层(间) 检查围护结构完整性、门、防烟设施、楼梯错位、应急广播、应急照明、消防电梯、消火栓、消防专用电话等,核对消防设计

疏散走道 宽度、装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排烟设施核对消防设计(按总层数的30%抽查,每层的所有疏散走道均应检查) 消 防 水

源 天然水源 查看江河湖泊取水设施(码头、取水井)、消防车道

消防水池 核对消防设计

市政

供水管道 查看进水管数量 室 外

消 火

栓 设置位置 核对消防设计,检查标志(全部检查)

数量 核对消防设计 室 内 消 火 栓 系

统 消防水箱 核对消防设计

消火栓 检查位置、配件、标志

管网 查验施工水压记录

接合器 检查位置、数量、标志(全部)

消防泵 检查泵数量、吸水管数量、标志牌、电源切换功能;主备泵启、停1-3次;消控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主备泵故障切换1次

系统功能 在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消防泵远程启动、现场启动、主备泵切换,水泵接合器供水,实测栓口静压、动压

单 项 子项 内 容 抽查部位 不合格情况 结论

子项 单项 消防部门验收人员 签字 自 动 喷 水 灭 火

统 管 网 查验管网施工水压试验、冲洗记录,管道接头施工情况

水 泵 检查数量、吸水管数量、标志牌、电源切换

喷 头

检查布置、选型、安装形式

接 合 器 检查位置、数量、标志

湿式系统功能 在最不力点末端试水装置放水、观察水流指器、报警阀、水力警铃、水泵的工作情况,查看放水前后压力表变化情况,控制室启停水泵、主备泵自动切换;水泵接合器加压供水。

干试系统功能 关闭报警阀后的截门,控制末端排气阀打开,再恢复后,系统充气装置启动;在报警阀处打开试验阀门,检查报警阀和消防泵工作情况

水幕、雨淋、水雾、预作用系统功能 关闭报警阀后的阀门,报警联动预作用阀或电磁阀打开,检查报警阀和消防泵工作情况。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统 探 测 器 检查布置、选型

手动报警按钮 检查布置

应急广播 检查扬声器布置,广播开启、分层控制功能

消防电话 检查布置、通话

消防

控制室 检查备电切换、打印、显示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器功能试验(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应急照明、对外出口、外线电话

报警系统功能 对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抽检,检查有关联动设备的动作情况和反馈信号。(试验数量: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抽查) 单 项 子项 内 容 抽查部位 不合格情况 结论

子项 单项 消防部门验收人员 签字 排 烟

统 排烟口 检查布置、选型

自然排烟 窗口位置、面积、开启方式

风 机 检查电源切换、中心控制启停,标志牌、排烟防火阀位置(数量:全部)

系统功能 报警联动,查看排烟阀开启、风机启动情况,实测风口气流方向和风速,查看中控室反馈信号(按安装总数的10%-20%抽验) 机 械 加 压 送 风 系

统 风口 检查布置、选型

风机 检查电源切换、中心控制启停,标志牌(数量:全部)

系统功能 报警联动,查看送风阀开启、风机启动情况,实测风口气流方向、风速和楼梯间、前室的风压,查看中控室反馈信号(按安装总数的10%-20%抽验) 气 体 灭 火

统 喷 头 查看布置情况、选型

贮瓶设施 查看灭火剂种类、贮气量、压力(数量:全部)

防护区 查看门、窗、阀的封闭情况,防护区出口处的声光报警和手动启停装置

系统功能 人工启停和切断试验1-3次;与固定灭火设备联动控制的其它设备试验1-3次;抽一个防护区进行喷放实验.泡 沫 灭 火 系

统 系统组成 核对消防设计

消防泵 检查电源切换、启停情况

水源 核对消防设计 消 防 电

源 电源 核查数量,电源切换1-3次

备用

发电机 核对消防设计,进行启动试验1-3次

附件3: 建筑工程选用消防产品登记表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工程名称 填表时间: 名称 型号规格 号 备注

数量 生产单位 销售单位证书[注]或型式检验报告编

推荐第4篇:司法鉴定文书示本一××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

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一

××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

(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司法鉴定文书类别的标题:一般2号或者小1号宋体,加黑,居中排列)

司法鉴定许可证号:000000000 (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号:3号仿宋体,居中排列)

(2号宋体,加黑,居中排列)

1、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司法鉴定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方式、方法和步骤,遵守和采用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

3、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非法干预。

4、使用本鉴定文书应当保持其完整性和严肃性。

(声明内容:3号仿宋体)

地址:× ×市× ×路× ×号(邮政编码: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司法鉴定机构的地址及联系电话:4号仿宋体)

共 页 第

页 标题(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小2号黑体,居中排列)

编号××司法鉴定中心[200×]×鉴字第×号

(编号:包括司法鉴定机构缩略名、年份、专业缩略语、文书性质缩略语及序号;年份、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方括号“[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5号宋体,居右排列。编号处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钢印)

一、基本情况(3号黑体)

委托人:××××(二级标题:4号黑体,段首空2字)

(文内4号仿宋体,两端对齐,段首空2字,行间距一般为1.5倍。日期、数字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1.”等顺序排列。下同)

委托鉴定事项: 受理日期: 鉴定材料: 鉴定日期: 鉴定地点: 在场人员: 被鉴定人:

二、检案摘要

三、检验过程

四、分析说明

页 第

五、鉴定意见

六、落款

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 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专用章)

二○○×年×月×日

(文书制作日期:用简体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居右排列。

日期处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

说明:

1、本司法鉴定意见书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作为骑缝章。

2、司法鉴定意见书中需要添加附件的,须在鉴定意见后列出详细目录。

3、法鉴定意见书中需要解释的内容,可以在正文的落款后另加附注予以说明。(附注为4号仿宋体)

推荐第5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示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示范文本

一、收件证明

( )第 号-收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了您(单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报□传真□当面方式提出要求获取

的申请。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月 日

填写说明:

1、在文书右上角处的横线上填写单位简称,在括号内填写制作文书的年份,在随后的短横线上填写文书编号(以下同);

2、完整填写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以下同)。

1

二、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

( )第 号-非申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您(单位)于 年 月 日以□电子邮件□信函□电报□传真□当面方式提交的有关

的材料已经收到,见《收件证明》

( )第 号-收。

经查,您(单位)提交的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要求,本单位不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出答复。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月 日

2

三、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所指政府信息告知书

( )第 号-非信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您(单位)于 年 月 日以□电子邮件□信函□电报□传真□当面方式提交的有关

的材料已经收到,见《收件证明》 ( )第 号-收。

经查,您(单位)提交的材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指的政府信息的范畴。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月 日

3

四、延期答复(提供政府信息)告知书

( )第 号-延答(提)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了您(单位)获取

的申请,见《收件证明》 ( )第 号-收。

现由于 的原因,本单位无法在 年 月 日前

□ □ 作出答复 提供政府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单位将延期至 年 月 日前

□ □ 作出答复 提供政府信息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月 日

填写说明:

1、在横线上填写正当理由的具体内容;

2、延长期限不能超过15个工作日。

4

五、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 )第 号-公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了您(单位)获取 的申请,见《收件证明》 ( )第 号-收。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可公开的政府信息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

(一)项的规定,本单位将通过以下形式提供该政府信息: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其他方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单位将向您(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到 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本单位将在您(单位)办妥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向您(单位)提供该政府信息。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按照申请人的要求或者实际情况,在“□”内打钩选择政府信息提供形式;

2、完整填写办理缴费手续的地址(以下同);

3、如果提供的政府信息不产生费用,则将有关收费的内容从告知书中删去(以下同)。

5

六、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 )第 号-部公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了您(单位)获取 的申请,见《收件证明》 ( )第 号-收。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的

可以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

(一)项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单位将通过以下形式提供该政府信息: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其他方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单位将向您(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到 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本单位将在您(单位)办妥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向您(单位)提供该政府信息。

另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有关 的政府信息:

□属于国家秘密

□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的

□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

6 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有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四款和第二十一条第

(二)项的规定,本单位对该部分信息不予公开。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东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按照申请人的要求或者实际情况,在“□”内打钩选择政府信息提供形式;

2、在“□”内打钩选择部门公开的原因,在“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后的横线上填写法律、法规的完整名称和具体适用条款。

7

七、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 )第 号-不公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了您(单位)获取 的申请,见《收件证明》 ( )第 号-收。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 □属于国家秘密

□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的

□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有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四款和第二十一条第

(二)项的规定,对于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本单位不予公开。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泰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8

八、非本单位掌握政府信息告知书

( )第 号-非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了您(单位)获取 的申请,具体见《收件证明》 ( )第 号-收。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单位的掌握范围。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

(三)项的规定,予以告知。建议您向

咨询,联系方式为 。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月 日

填写说明:

能够确定信息掌握单位的,则完整填写掌握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反之,则从告知书中删去。

9

九、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 )第 号-不存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了您(单位)获取 的申请,见《收件证明》 ( )第 号-收。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存在。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

(三)项的规定,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0

十、补正申请告知书

( )第 号-补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了您(单位)获取的 申请,见《收件证明》 ( )第 号-收。

经查,本单位无法按照您(单位)对申请获取信息的内容描述确定相应的政府信息。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

(四)项的规定,请您(单位)在 年 月 日前□更正□补充申请。

自本单位作出本告知书之日起至收到您(单位)□更正□补充申请之日止的期间,不计入本单位作出答复的期限。逾期不补正的,本单位将按照您(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申请进行处理。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1

十一、第三方意见征询单

( )第

号-意征单

(被征询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详情参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由于其申请的政府信息

□属于您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您单位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属于您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您的个人隐私权遭受不当侵害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特向您(单位)征询是否同意提供该政府信息的意见,并将意见邮寄至: 。(邮政编码: )。

如果您(单位)在收到本征询单之后5个工作日内未作出答复,则视为您(单位)不同意提供上述信息。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或申请内容摘要 2.第三方意见征询回执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完整填写被征询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2、完整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

3、完整填写反馈本征询单的地址和邮政编码。

12

十二、第三方意见征询回执

(单位名称) :

本人(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第三方意见征询单)。经研究,本人(单位)认为 。因此:

□同意提供申请人 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

□同意部分提供申请人 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具体是

□不同意提供申请人 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

特此告知。

(个人或单位盖章)

月 日

13

推荐第6篇:司法鉴定文书示(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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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2017年最新版)

一、概述

(一)司法鉴定文书的概念

司法鉴定文书是司法鉴定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 件和程序,运用专门知识或者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定后制作的规范化文书的总称。

(二)司法鉴定文书的特征

1?制作主体的特定性

司法鉴定文书必须由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制作。

2?制作程序的合法性

司法鉴定文书的产生过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与司法鉴定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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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定。

3?文书内容的科学性

司法鉴定文书阐明的是自然科学现象,是对客观事实本质属性的真实记载。

4?文书形式的规范性

司法鉴定文书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规范制作,使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符号和文字,纸张、打印和版面符合规定的要求。

二、司法鉴定文书分类

(一)根据司法鉴定文书的性质和作用进行的分类

根据司法鉴定文书的性质和作用,司法鉴定文书可以分为司法鉴定书、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四种。其中,司法鉴定书是基本文书,其它三种文书是其派生文书。

1?司法鉴定书(缩略语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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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书是司法鉴定人对所委托的专门性问题得出鉴定结论后出具的鉴定文书。出具司法鉴定书的基本条 件是:提供的资料系统完整,送检材料齐全,实验条 件(技术方法和设备)完备,能得出鉴定结论。

2?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缩略语为“检”):

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是司法鉴定人对所委托的检验对象进行检验后出具的报告书。出具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的基本条 件是:通过检验特定检验对象后,不加任何分析说明,直接客观反映检查、测试所见或实验结果。

3?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缩略语为“证”):

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是司法鉴定人根据所委托审查的书面资料,通过分析、比较而出具的审查意见书。出具司法鉴定审查意见书的基本条 件是:一般不对具体的对象进行直接的检验,而是对书面材料的一种客观审查。

4?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缩略语为“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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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是司法鉴定人对委托咨询或者难以形成鉴定结论的专门性问题出具的分析意见书。出具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的基本条 件是:因资料不完整、检材不符合条 件、技术条 件限制等而不能得出鉴定结论。

(二)根据司法鉴定程序进行的分类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文书可以分为鉴定文书、补充鉴定文书、复核鉴定文书、重新鉴定文书四种。

1?司法鉴定书:

司法鉴定书是接受委托方的初次委托后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文书。

2?补充鉴定书:

凡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和客体的、原鉴定项目有遗漏的、原鉴定结论不全面充分准确的,经委托方委托,可由原司法鉴定人或者其他司法鉴定人作补充鉴定,并出具补充鉴定文书。补充鉴定文书是对原司法鉴定文书的补充,要一并装订和使用。出具补充鉴定文书应注明“××鉴定补充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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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复核鉴定书:

凡对原鉴定结论有异议而需要委托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核的,可由司法鉴定人出具复核鉴定文书。

4?重新鉴定书:

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凡不符合司法鉴定程序的、送检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原鉴定结论不科学准确的、当事人或者委托方不同意司法鉴定结论而需要委托再鉴定的,可由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司法鉴定人出具重新鉴定书。

三、司法鉴定文书制作要求

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是司法鉴定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制作质量直接影响到司法鉴定文书的使用,制作司法鉴定文书的基本要求如下:

1?基本概念清楚,使用统一的专业术语。

2?文字简练,用词准确,语句通顺,描述确切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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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和符号,使用国家标准简体汉字。

4?内容系统全面,实事求是,分析说明逻辑性强,文体结构层次分明,论据可靠充分,结论准确无误,不允许使用有歧义的字、词、句。

5?必要时应附有图表、照片、参考文献等说明性附件。

四、司法鉴定文书格式

(一)“司法鉴定书”格式

司法鉴定书一般由编号、绪言、资料(案情)摘要、检验过程、分析说明、鉴定结论、结尾、附件等部分组成。

1?编号(包括机构名称、日期和编号):机构名用缩略语、年份用括起、编号由“专业名缩略语+司法鉴定文书性质缩略语+编号”组成。如:“××司鉴中心临鉴(检)字第×号”,并在文书的编号处加盖防伪“司法鉴定技术专用章”钢印。

2?绪言: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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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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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举报信示本

举报信

市人民检察院:

为了打击经济犯罪,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现将我门了解的ΧΧ的犯罪事实,举报如下:

被举报人:(基本情况)

事实与证据:

(写明被举报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此致

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

举报人:

年 月 日

动产赠与合同

赠与人 (以下简称甲方)、受赠人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赠与图书事宜订本合同,其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以下图书赠与乙方:

1 全套 卷 册 出版社发行

2全套 卷 册 书店发行

第二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图书交付予乙方。

第三条 乙方将受赠的图书陈设于乙方协会的阅览室,并委托管理员,提供会员阅览,保管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乙方若未能履约、或善尽保管的义务时,甲方可撤销合同。

第五条 乙方如欲解散协会,则对所受赠图书的处理须遵照甲方的指示。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

受赠人(乙方):

年 月 日

.

推荐第8篇:申请书示本

申请书示范文本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的工程设计方案审

批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

年龄:

性别: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移动手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事项:

事实和理由:

附:有关材料

申请人(盖章)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的工程设计方案

审批流程图

推荐第9篇:合同示本

孝昌县工商局积极广示范文本 挑战“霸王条款”

孝昌县工商局联合基层工商所展开了多次“霸王条款专项整治”,同时也推广了多个合同示范文本。

所谓的合同示范文本,就是由国家或省相关部门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编撰的某行业、某种交易的合同文本,条款详细并合乎法律规定,最大程度杜绝了合同条款偏向某一方的情况。对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都设立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推荐第10篇:示本:承诺书

承诺书1

(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申请人(承诺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申请中国储能大厦建设项目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时,其他条件符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的情况下,谨在此作出以下承诺:

一、关于拆迁工程

申请人承诺在申请本项行政许可的施工范围内不存在拆迁工程。

二、关于申请项目不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

依据《关于下放城中村改造工程管理权限的通知》(深建字[2005]6号),城中村改造项目应在区建设局报建。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对“城中村”定义: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及继受单位保留使用的非农建设用地的地域范围内的建成区域。

申请人承诺该项目不属于上述城中村改造项目。

三、关于装饰装修工程及改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准文件

申请人已对照《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项行政许可申请施工内容进行认真自查。

申请人承诺在本项行政许可申请施工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及改扩建工程,不涉及改变建筑物位置、立面、层数、使用功能、建筑结构等确需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无需重新取得深圳市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其他核准文件。

申请人承诺在本项行政许可申请施工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及改扩建工程不涉及其他产权单位的公用部分。

四、关于同一项目免于重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本次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下列证明材料已在中国储能大厦建设项目工程的施工许可申请时提交,申请人承诺下列证明材料未发生变化,并申请免于重复提交:

(一)监理合同

(二)施工总承包合同

(三)地下管线查询结果

(四)项目立项文件

五、关于工程施工和监理依法可选择直接发包方式

(一) 申请人已对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08]86号)和《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的相关规定,本工程属于下列第 3种情形,工程施工依法可选择直接发包方式:

1、国有资金投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且工程总造价在人民币二千万元以下的;

2、国有资金投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3、全部由外商或者私人投资的;

4、外商或者私人投资控股的;

5、外商或者私人投资累计超过50%且国有资金投资不占主导地位的。

(二)申请人已对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08]86号)和《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本工程属于下列第 2种情形,工程监理依法可选择直接发包方式:

1、监理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下且工程总造价在人民币二千万元以下的;

2、全部由外商或者私人投资的;

3、外商或者私人投资控股的;

4、外商或者私人投资累计超过50%且国有资金投资不占主导地位的。

六、关于申请复工登记免于重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本次申请复工登记的下列证明材料已在本工程申领施工许可时提交,申请人承诺下列证明材料未发生变化,并申请免于重复提交:

(一)

(二)

(三)

七、关于补齐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并保证通过节能审查

本次申请工程属于绿色通道工程,根据建筑节能设计抽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度,申请办理除建筑节能审查外的其它手续。申请人承诺在本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后五个工作日内补齐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并保证通过行政许可决定机关的节能审查。

八、关于土石方、基坑支护、软基处理、边坡支护工程申请施工

申请人承诺本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已通过规划部门审批,本次申请工程的施工图纸已设计完成,并已依法通过审图机构的审查。

九、关于土石方外运

申请人承诺在申请本项行政许可的施工范围内不含土石方外运事宜。

十、关于法律责任

申请人对上述承诺内容确认无误。如上述承诺内容不属实或申请人未按时履行承诺,行政许可决定机关有权依法撤销已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申请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本申请人在未获得行政许可决定机关核准的情况下已从事本行政许可事项下的施工活动,行政许可决定机关可按无证施工依法予以处罚。

谨此承诺。

申请人(承诺人):

年月日

第11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示本(简)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示范文本

一、收件证明

( )第

号-收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单位于

日收到了您(单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报□传真□当面方式提出要求获得

的申请。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填写说明:

1、在文书右上角处的横线上填写单位简称,在括号内填写制作文书的年份,在随后的短横线上填写文书编号(以下同);

2、完整填写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以下同)。

二、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查,您(单位)提交的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要求,本单位不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出答复。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三、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所指政府信息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查,您(单位)提交的材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指的政府信息的范畴。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四、延期答复(提供政府信息)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现由于

的原因,本单位无法在

日前

□作出答复 □提供政府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单位将延期至

日前

□作出答复 □提供政府信息 特此告知。

填写说明:

1、在横线上填写正当理由的具体内容;

2、延长期限不能超过15个工作日。

五、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年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可公开的政府信息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

(一)项的规定,本单位将通过以下形式提供该政府信息: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其他方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单位将向您(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到

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本单位将在您(单位)办妥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向您(单位)提供该政府信息。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填写说明:

1、按照申请人的要求或者实际情况,在“□”内打钩选择政府信息提供形式;

2、完整填写办理缴费手续的地址(以下同);

3、如果提供政府信息不产生费用,则将有关收费的内容从告知书中删去(以下同)。

六、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的

可以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

(一)项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单位将通过以下形式提供该政府信息: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其他形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单位将向您(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到

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本单位将在您(单位)办妥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向您(单位)提供该政府信息。

另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有关

的政府信息:

□属于国家秘密

□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

□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有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四款和第二十一条第

(二)项的规定,本单位对该部分信息不予公开。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天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宜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填写说明:

1、按照申请人的要求或者实际情况,在“□”内打钩选择政府信息提供形式;

2、在“□”内打钩选择部分公开的原因,在“有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后的横线上填写法律、法规的完整名称和具体适用条款。

七、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

□属于国家秘密

□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

□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有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四款和第二十一条第

(二)项的规定,对于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本单位不予公开。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天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宜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八、非本单位掌握政府信息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单位的掌握范围。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

(三)项的规定,予以告知。建议您向

咨询,联系方式为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填写说明:

能够确定信息掌握单位的,则完整填写掌握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反之,则从告知书中删去。

九、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存在。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

(三)项的规定。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十、补正申请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查,本单位无法按照您(单位)对申请获取信息的内容描述确定相应的政府信息。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

(四)项的规定,请您(单位)在

日前□更改□补充申请。

自本单位作出本告知书之日起至收到您(单位)□更改□补充申请之日止的期间,不计入本单位作出答复的期限。逾期不补正的,本单位将按照您(单位)于

日提出的申请进行处理。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十一、第三方意见征询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由于您申请的政府信息:

□属于第三方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第三方商业秘密被泄漏

□属于第三方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第三方个人隐私权遭受不当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需要征询第三方的意见,请等待。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十二、第三方意见征询同意公开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征询第三方意见,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第三方同意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单位将通过以下形式提供该政府信息: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其他方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单位将向您(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到

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本单位将在您(单位)办妥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向您(单位)提供该政府信息。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十三、第三方意见征询不同意公开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征询第三方意见,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第三方不同意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于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本单位不予公开。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天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宜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十四、第三方意见征询同意部分公开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征询第三方意见,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第三方同意部分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单位将通过以下形式提供该政府信息: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其他方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单位将向您(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到

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本单位将在您(单位)办妥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向您(单位)提供该政府信息。

另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有关

的政府信息:

□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单位对该部分信息不予公开。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天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宜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十五、第三方意见征询单

(被征询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单位于

日收到 (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详情参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由于其申请的政府信息

□属于您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您单位商业秘密被泄漏的

□属于您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您的个人隐私权遭受不当侵害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特向您(单位)征询是否同意提供该政府信息的意见,并将意见邮寄至: 。 (邮政编码: )。

如果您(单位)在收到本征询单之后5个工作日内未作出答复,则视为您(单位)不同意提供上述信息。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或申请内容摘要

2.第三方意见征询回执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完整填写被征询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2、完整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

3、完整填写反馈本征询单的地址和邮政编码。

十六、第三方意见征询回执

(单位名称) :

本人(单位)于

日收到了《第三方意见征询单》。经研究,本人(单位)认为

。因此:

□同意提供申请人

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

□同意部分提供申请人

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具体是

□不同意提供申请人

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 特此告知。

(个人或单位盖章)

第12篇:监察执法文书

韶山市环境保护局

现场环境监察记录

受现场监察的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事方法人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环境检察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记录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现场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察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我们是韶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单位实施

现场检查。经现场勘察核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以下环保法律法规(划“√”)的相关规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9.《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0.《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 □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1.《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2.《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要求你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文书一是两份,须加盖环保部门公章,交当事人一份,存档一份。

被检查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第13篇:执法文书1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整改复查意见书

()安监管复查字﹝﹞第()号:

本机关于年月日作出了的决定[(安监管)字﹝ ﹞第()号],经对你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如下意见:。

被复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签名):证号:证号:*************************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由管委会备案,一份交被复查单位,一份上报县安监局。

第14篇:执法文书培训

浅谈四种常用执法文书的规范填写

安委办:曲洁

简介

一、执法文书的基本说明

二、常用执法文书的规范填写使用

三、小结

行政执法,是指在实现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得到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目的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行为既包括抽象的行政行为,也包括具体的行政行为。

莱州市安监局行政执法程序

一、执法文书的基本说明

我们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基本环节: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档案资料、实施现场检查、询问了解情况、记录检查J 情况、反馈问题意见。

于局长将其总结为一听、二查、三看、四问、五评议、六反馈。

(一)定义:

执法文书,通俗讲就是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按照其法定职责,依照其法定程序,用于执法活动的书面文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是国家安监总局根据( (安全生产法》 和((行政处罚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的。

(二)背景:

2002 年,原国家安监局制定了第一版执法文书,共22 种文书;2006 年,国家安监总局经过修改完善,重新制定了第二版执法文书,自2007 年1 月1 日起使用,使用至今。本套执法文书共有36 种。适用于除煤矿安全监察和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监管以外的各类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

(三)种类

36 种执法文书,贯穿监督检查、隐患和违法行为查处、事故调查处理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按照程序,可大体分为七大类。

.第一类,立案文书立案审批表.第二类,调查取证文书1、现场检查记录2、询问通知书3、询问笔录4、勘验笔录5、抽样取证凭证6、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7、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9、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10、鉴定委托书

.第三类,告知及听证文书1、行政处罚告知书2、听证告知书

3、听证会通知书

4、听证笔录

5、听证会报告书

6、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第五类,审查决定文书1、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2、案件处理呈批表3、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4、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5、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6、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7、案件移送审批表8、案件移送书

.第六类,送达执行文书1、文书送达回执2、强制执行申请书3、罚款催缴通知书4、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5、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第四类,整改复查及强制措施文书1、责令改正指令书

2、整改复查意见书

3、强制措施决定书

.第七类,结案归档文书1、结案审批表2、案卷首页3、卷内目录 文书模板2

二、常用执法文书的规范填写使用

(一)共性栏目的填写方法

(二)现场检查记录

(三)责令改正指令书、强制措施决定书

(四)整改复查意见书

1.被检查单位--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全称;

2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厂长或经理;

3 .检查场所--被检查的具体场所、查看地点的具体方位和具体地点; 4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签名)--现场检查人员亲笔签名:

5 .文书文号:

(地区简称)+安监管+文书类别+[ 年份](中队编号--文书序号)号,

例:莱安监管责改字[2009 ]第[01 一001 ]号莱安监管强措字[2009 ]第[01 一001 ]号莱安监管复查字[2009 ]第[01 一001 ]号

6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一要盖行政机关公章,不得使用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印章;

7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

(二)现场检查记录

1、定义及适用

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现场进行检查时所做的书面记录。通俗讲,就是检查过程的记实。它是我们日常执法过程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书之一,能够体现执法人员的工作量。一是日常检查时要填写,二是调查事故时要填写。可以这样理解,只要到生产经营单位去检查(日常检查、举报查处、事故调查),均要填写检查记录。

3、注意事项

( 1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字进行修改的,应用横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对外使用的文书做出修改的,应在改动处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按手印。( 2 )文书栏目,应逐项填写,不得有空项。填写内容,应简明、准确、完整。

( 3 )客观真实性原则。① 没有亲眼看到的不能记;② 分析判断的不能记;③ 群众举报的不能记;④ 管理相对人所讲的内容不能记。

( 4 )检查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进行,并在笔录上签字。笔录应交当事人阅读或向其宣读。

4、现场检查记录图片1 图片2

上面两个现场检查记录中存在的问题:

1、地址记录不完整;

2、检查场所记录不详细;

3、记录完毕后没有封底;

4、涂改处未按手印;

5、记录出现空项,必要栏目未填写。

(三)责令改正指令书、强制措施决定书1、定义及适用

责令改正指令书,是对生产经营单位(个人)违法行为、事故隐患提出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的指令性文书。

强制措施决定书,是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或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查封或者扣押的文书。

以上责令整改指令书、强制措施决定书存在的问题:

1、文书编号错误;

2、没有封底或封底方式错误;

3、单位名称未填写全称;

4、所用法律依据不足。

(四)整改复查意见书

1、定义及适用

整改复查意见书,是对责令改正指令书或强制措施决定书所指出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意见的文书。

三、小结

3、责令改正指令书注意事项

( 1 )必须明确复查意见与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停产停业时所涉及的问题相对应。

( 2 )必须明确复查意见仅限于复查当日现场状况。( 3 )复查意见表述忌绝对,不宜直接表述为“整改完毕”,除强制措施的复查意见外,忌出现“同意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字样。

行政执法文书具有以下特点:

(1)程式性——经常性的行政执法使行政执法文书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形式,主要体现在结构固定和用语固定两个方面。

(2)规范性——执法文书的写作内容都有相应的规范性要求。不仅各个部分总体上有规范性要求,而且,其中每一部分的内容,也有相应的规范性要求。

(3)约束性——行政执法文书是为具体实施法律而制作的,因而具有非常明显的法律约束性。

(4)连环性 ——各个系统或系列的执法文书自成体系,按一定的程序形成的执法文书之间具有一种承接关系,前一文书往往司以引出后一文书,而后一文书则是以前一文书作为基础的。

谢谢大家!

祝同志们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第15篇:食品经营许可制度(食品销售示本)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和培训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 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 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 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 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淡色工作服,不能佩带首饰、假发、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离开工作岗位时, 要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工作服及工作帽应经常换洗, 保持清洁、干净。

4、必须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常洗澡、换衣、修剪指甲、洗发,做到 个人仪表整洁。

5、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嚼中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食 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6、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凡是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7、食品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组织单位参与食品经营的员工开展食品安全的培训活动,做到培训有计划(培训计划书),召开有记录(签到表、影像资料),每年培训不得少于 40 个小时。

8、食品安全培训应当重点围绕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日

常经营的各种规范制度开展。

9、从业人健康证在有效期止 30 日前办理新的健康证明。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认真制定、落实、检查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到位,协助本单位法人、负责人做好日常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工作。

2、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 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食品进货关。

3、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 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 的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4、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 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5、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 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 全的工作岗位;

6、积极配合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 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

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江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并定期对本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试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相关岗位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的,应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 清洗消毒制度和维护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

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 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

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

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 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二、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要求

1、采购

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

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

采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QS 标志。 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运输

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

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食品卫生 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 损伤。

3、散装的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4.验收

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经营单位应设立验收机构。食品应根据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或双方制定的合同(协议)进行验收。

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 建立进货和验收记录,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 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信息。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 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

5、贮存

应建立食品贮存制度。贮存管理人员应熟悉制度要求和各类食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贮存场所应建在地势较高,干燥,交通方便的地区,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 持规定的距离。

贮存食品的场所应保持清洁,定期清刷,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不应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应有充足的自然光线或人工照明,亮度应能满足工作需要。

食品常温贮存的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空气清新。 食品贮存仓库和货架的设计应满足食品卫生要求,在食品贮存区域,不同类别食品应进行适 当的物理隔离。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应在 10cm 以上。

具有强烈挥发性气味和腥味的食品,要求不同冷藏温度的食品,需经特殊处理的食品,容易 交叉污染的食品应专库储存,不应混放。

上架食品应分类贮存。

贮存的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贮存有温度要求食品的场所应有降温或调节温度的设施。贮存冷却物和冻结物的冷藏间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 GB 50072 的规定

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库存食品的质量和 数量,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6、销售

应建立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人员在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

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场所。营业场所应布局合理,与生活等区域分开。

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施设备。食品销售有温度要求的应配备销售冷冻 食品必备的冷藏库(柜)、冷冻(库)柜等设施设备。 销售场所应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的设施设备。照明设备安装在食品的正上方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与食品表面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无毒、无害或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表面平滑且可 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质制造。

销售场所应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和清洁,冷藏、冷冻库(柜)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清除 异味,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

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应按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进行控制,超出温度、湿度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

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销售的食品应分类上架摆放或垫离,不应落地码放。

上架销售的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 使用期。

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应延长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不应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

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以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并记录。 应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食品的基本情况。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经营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 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二、食品经营者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置,对病人进行救治,防止事故扩大。

三、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要在 2 小时内向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 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

四、食品经营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当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 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或专门人员负责处理消费者对食品的投诉,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 食品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2、确定受理后,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包括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 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 要求等相关内容。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3、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调查人员首先应将消费者投诉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的,耐心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4、对于投诉事件,工作人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 负责人请示,待负责人做出决定后再作处理。

5、消费者直接投诉到消费者协会的,负责人应积极配合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五、食品经营者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单位名称:

食品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单位地址: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示意图由企业自行绘制,应标明室内各功能区域面积、用途、设施名称和位置

单位名称:

食品经营仓库平面布局图

单位地址: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示意图由企业自行绘制,应标明室内各功能区域面积、用途、设施名称和位置

可参考的工具设备清单*

一、经营场所

排风扇;洗手池;卫生间;客用卫生间;更衣室;带盖垃圾桶; 防虫灯;灭鼠器;保鲜柜;冰箱、冰柜;、冷库;食品货架;食品 柜台;收款机;紫外线灯;食品快速检测箱;食品快速检测室; 不锈钢散装(预包装)食品托盘;木质散装(预包装)食品斗; 打包机;封口机;电子称;用于网络销售的计算机、打印机,包

装机。

二、经营仓库

排风扇;洗手池;卫生间;客用卫生间;更衣室;带盖垃圾桶; 防虫灯;灭鼠器;保鲜柜;冰箱、冰柜;冷库;食品货架;食品 柜台;收款机;紫外线灯;食品快速检测箱;食品快速检测室; 不锈钢散装(预包装)食品托盘;塑料食品托架;铁质食品货柜; 木质散装(预包装)食品斗;打包机;封口机;电子称;不安全 食品暂存健 康 证 粘 贴 处*

第16篇:0507 (定稿) 社团监事会制度示本

社会团体监事会制度示范文本

第一条 社会团体监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机构,监督社会团体的活动,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条 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

全体监事应选举一名监事任监事长。

第三条 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与理事(理事单位)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不得任监事。

监事不得从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中产生。

第四条 监事或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或监事会年度工作;

(二)监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程序;

(三)检查社会团体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四)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纠正损害协会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可委托其他监事召集和主持。经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可以临时召开监事会。

监事列席社会团体涉及重大事项会议的,且明显觉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符,应提议召开监事会。

监事会的选举和表决,实行一监事一票制,每一监事就一项表决事项享有一票的表决权。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结束后,须在当日形成会议决议。 监事长应组织全体参会监事在会议决议上签字,并在决议形成后3日内向业务主管单位【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备案】,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1 本规定、业务主管单位或登记管理机关对监事会会议有关事项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监事会的会议决议,根据本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10日内。必须通报至全体会员,并在“辽宁省社会组织网”上公布。

第八条 社会团体应参照本规定制定、修改监事会的相应制度,并报业务主管单位【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核准】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九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执行。

第17篇:协会章程示本

协会章程示范文本

(征求意见稿)

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省政府《关于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6‟57号)等法规政策,制订此章程范本。

二、此章程范本,旨在为行业协会制订章程提供范例。行业协会制订章程,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涉及的全部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内容作适当的补充和细化。行文可作适当的调整。

三、【】中的文字为制定要求,不写入正式的章程文本;( )中的文字在不表示序号的情况下为可选择项,两者选其一;“×××”表示为空白处,可自行使用文字填充。

四、行业协会制订章程,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五、行业协会据此范本制订的章程,须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方能生效。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经核准的章程为据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本会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会的名称为××××××【行业协会名称形式一般为“行政区划+业务领域+后缀”,后缀使用“行业协会”或“行业商会”字样。】,简称为×××。本会英文译名为××××××,缩写为×××。

第三条 本会是依法由×××【行政区划,如浙江省】境内从事×××行业的企业、个体工商业者及相关经济组织为实现共同意愿而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行政机关名称】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厅(局)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设在浙江省××市××县【协会住所宜仅写到县、市为止】。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宗旨是:××××××××××,××××××××××××××,××××××××××××。【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的基本原则,不危害国家统

一、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尊重社会道德,维护公序良俗。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表述必须明确、具体】:

(一)××××××××××××;(二)××××××××××××; (三)××××××××××××; ……

( )××××××××××××。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本省(市、县、区)境内从事×××行业的企业、个体工商业者及相关经济组织,可自愿申请加入本会,成为本会会员。

本会仅在×××境内发展会员,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入会申请。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属本行业的企业、事业、科研、社团等组织;(三)有加入本会、为行业服务的意愿; ……

( )××××××××××××。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 )××××××××××××; ……

( )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的权力和承担的义务一律平等。 第十二条 会员充分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参加本会活动;(二)选举和被选举权、表决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

( )××××××××××××。 第十三条 会员应自觉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议; (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 )××××××××××××。

第十四条 本会会员不得利用在经营规模、市场份额等方面的优势,侵害其他会员和相关经济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

证件。拒不交回的,由本会宣告作废。

未经许可,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连续一年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经理事会确认,本会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六条 会员存在违反章程的行为,由理事会提出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或情节严重的,经理事会提交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七条 本会建立完整的会员名册,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八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会员代表)组成,其议事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会员总数不足200个的设会员大会,逾200个的设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数应在会员总数的1/5—1/3之间。】

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决定和调整本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三)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未设会员代表大会的,不列入】,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选举办法,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及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秘

书长由理事会聘任的,不列入】、监事长【未设监事会的,不列入】;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制定和修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六)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其他专项报告;

(七)受理会员的投诉和意见、建议,改变或撤销理事会的不当决定;

(八)决定本会的解散、分立、合并和终止等事宜;( )××××××××××××; ……

(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经半数以上理事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会员(会员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

第二十条 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不得来自同一单位;秘书长为专职。

第二十上条 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须经会员(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但对第十八条第(一)、(三)、(六)、(八)事项作出决议,应当经会员(或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第二十二条 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年(最长不超过

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决定秘书长的聘任或解聘【秘书长选举产生的,此项不列入】;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 )××××××××××××; ……

(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组成人员应为奇数,理事数最多不得超过会员(会员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理事可连选连任。理事会会议

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全体理事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秘书长列席理事会。【此款适用于聘任的秘书长】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决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七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可连选连任。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四条第

一、

三、

五、

六、

七、

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数为奇数,总数最多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 【理事总数超过50个的,可设立常务理事会。行业协会不设常务理事会的,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不列入】

第二十八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常务理事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九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秘书长列席常务理事会。【此款适用于聘任的秘书长】 第三十条 本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较好;(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其中秘书长为专职,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 )××××××××××××。

第三十条 本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二条 本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聘任的秘书长不受限,不列入】任期×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情况特殊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三条 理事长(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因情况特殊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担任。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 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未设常务理事会的,不列入。下同】;

(二)督促检查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提名秘书长聘任人选,提交理事会决定【秘书长为选举产生的,此款不列入】;

(五)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 第三十五条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会开展日常业务活动,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 )××××××××××××; ……

(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六条 本会设监事×名(监事会,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理事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由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监事数3名以上的,应设立监事会】

监事会(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工作。

(二)监督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财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有权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部门报告。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接受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第三十七条 本会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对所议事项均作会议纪要,并向全体会员公告。未作纪要并公告的,视为无效。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八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

( )××××××××××××;

……

( )其他合法收入。

本会各项收入的情况,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税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会费按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制定的标准收取。会费标准并报同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四十条 本会依法接受社会捐赠,并按捐赠人意愿使用捐赠财物。捐赠人可向本会查询有关财物的管理、使用情况。

第四十一条 本会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本会的任何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会员均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二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国家关于会计制度的其他规定,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本会严格会计监管,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三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和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构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五条 本会理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六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等由理事会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本会与聘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七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提交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八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九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五十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五十一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除清算外的其它活动。

第五十二条 本会在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

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本会即行终止。

第五十三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五十四条 表决通过。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六条 之日起生效。

第八章 附则

本章程经×年×月×日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厅(局)核准14

第18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示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1.2.3.4.5.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卫生岗位责任制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药店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药店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 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药店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药店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门店、仓库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药店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跟踪改正措施。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设施的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四、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六、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药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在店内存档,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打喷嚏。

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卫生岗位责任制

一、食品贮存方法:

1、低温贮存

1)冷藏贮存:0℃至10℃条件下贮存 2)冷冻贮存:0℃至-29℃条件下贮存

2、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二、食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昆虫。

4、冷藏冰箱温度控制在0℃-10℃。

三、食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食品购进、销售登记制度。按购进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1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门店及仓库卫生要定期打扫。

6、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和有异味的食品。

第19篇:合同示本目录

合同示范文本目录

第一编财产转让合同

第一章买卖合同

第一节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一、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二、销售合同

三、订货合同

四、印刷品订货合同

五、水泥购销

六、建材订货

七、供应电

八、化肥

九、五金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15种) 房地产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商品房购销商品房预售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12种)

第二章互易合同

一、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二、建设工程拆迁房屋合同

三、中外补偿贸易合同

四、补偿贸易购销

第三章技术转让合同

一、技术、

二、国际技术

三、国际专有技术

四、转让技术秘密和补偿贸易合作生产合同 第二编权利使用许可合同

第一章租赁合同

第一节财产租赁合同(7种)

第二节 房屋租赁合同(2种)

第三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种)

第四节 国际租赁合同

第五节 融资租赁和租赁经营合同

第二章 知识产权使用许可合同

一、图书约稿合同

二、图书出版

三、图书自费出版

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五、国际专利技术许可合同

六、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七、国际商标使用许可

八、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合同

第三编劳务合同

第一章委托合同

一、租赁委托

二、财产信托

三、委托销售

四、房地产代理销售

五、委托物业管理

六、工程建设监理委托

七、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八、委托培训合同

九、诉讼代理委托合同(A B)十

一、授权委托书

二、委托培育良种合同十

三、杂志邮发委托合同十

四、广告发布委托合同(A B)十

六、国际商业代理合同十

七、国际商务总代理协议书

八、国际销售代理协议书

九、国际合资代理协议书二

十、中外项目委托合同

第二章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第三章 承揽合同

第一节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十一种)

第二节加工承揽合同

第三节 技术开发承揽合同

第四章 服务合同

一、技术服务合同

二、国际技术服务合同

三、旅游合同

第五章 咨询合同

一、技术咨询 二建设工程技术咨询 三聘请经济与法律顾问合同

第六章 运输合同(货物 航空 包机 水路 包船)

第七章 劳动合同

第八章 仓储保管合同

第四编合伙、联营合同

1、合伙

2、联营(A B C)

5、合伙型联营合同

6、房地产联合开发合同

7、中外合资经营(A B C D)

8、中外合作经营合同

第五编行政性承包、经营、征用合同

第一章农业承包经营合同

1、土地联产经营承包合同

2、树苗栽培承包合同

3、林业承包合同

4、山林防护管理

5、果园经营管理

6、农村副业经营承包

7、鱼塘经营承包

8、畜牧饲养承包

第二章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1、企业招标承包经营合同

2、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章程

3、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第三章土地征用合同

第六编保险合同

第一章财产保险合同(17种)

第二章人寿保险合同

一、人身保险个人投保单(一 二)人寿保险合同条款(15条)

第20篇:宁波劳动合同示本

用人单位名称:

劳动者姓名:

使 用 说 明

一、甲乙双方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书。合同内容应协商一致后填写,合同中的空栏,必须填写清楚,不须填写的空栏请打上“/”。本合同中的选择项目,只能选择一项填入确定的空格中。

三、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本人签名(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印章方为有效。

四、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在“其它事项的约定”中列明,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五、本合同请用黑墨水或蓝黑墨水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所在地址:

所有制性质: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家庭(身份证)地址:

现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a.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从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

b.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月 日起至符合法定终止时间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从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

c.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或负责人签名(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制度
《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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