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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0:29:38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承诺书

周口市工商局: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向贵局申请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现本人郑重作出承诺: 设立的唯一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也保证今后不再以自然人身份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月日

推荐第2篇: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承诺书

本人向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设立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现本人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是本人以自然人身份设立的唯一

一个一人有限责公司,并保证今后在该一人公司存续期间不再以自然人身份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公司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之外。若违反本承诺,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推荐第3篇:武汉公司一人独资有限公司承诺书

书面决定

根据《 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武汉市伊境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于2014年4月8日就公司的有关事宜作出如下决定:

一、股东制定了《武汉市伊境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二、决定向科权为公司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续连任;

三、决定王长英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四、决定向科权为公司经理,负责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武汉市伊境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股东(签字):向科权

2014年4月8日

推荐第4篇:3月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承诺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本人拟单独投资设立 ******** 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现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有限公司是本人以自然人身份单独投资设立的唯一一家一人有限公司,并保证今后不再以自然人身份再单独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股东签字)

201 年月日

推荐第5篇: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一个自然人独资)

承 诺 书

根据《公司法》关于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本人向贵局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未在登记机关以本人名义申请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现申请的******有限公司为本人投资设立的唯一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对所做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

二〇一四年*月*日

推荐第6篇:一人公司承诺书

[仅供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参考]

有限公司,一家一人有限公司,不再成立其他一人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 本人承诺在在中国境内只成立深圳市凡人投资控股

推荐第7篇:一人公司法人承诺书

一人公司法人承诺书

不同性质的公司承诺书会有所不一样,那么一人公司法人承诺书是怎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人公司法人承诺书范文,欢迎阅读借鉴!

一人公司法人承诺书

xxx工商局:

拟设立的 由 一人出资组建,注册资金 万,住所在 ,股东决定于 二0 年 月 日前以货币出资并一次性缴足,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名为 ,设监事一名为 。董事监事由股东任命。

股东承诺并保证:仅此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公司财产独立于 个人财产之外,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若违反本承诺,愿意按照公司法等法侓、法规承担相应的法侓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企业法人承诺书

本人 ,性别:女,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系屏南县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屏南县 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为 同志向屏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信用社借款 万元提供担保,月利率 ‰。如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本人愿意承担经济连带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

XX年 月 日

法人承诺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姓名)(身份证号)参加(项目名称、编号、标段或包)投标活动并做出如下承诺:

1、我公司参加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承诺真实投标,承诺不围标串标,承诺不弄虚作假、造假用假。

2、我公司提交的承诺真实、有效。

3、我公司拟派(执业资格证等)承诺真实、有效。承诺上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真实、有效。

4、我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系由公司基本账户汇出,号: ,承诺真实、有效。

5、我公司中标后,承诺履行人、及其他人员)在(该项目)竣工(完成)前不参加其他项目投标活动。

6、我公司如若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放弃中标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期限至(该项目)竣工(完成)。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本人向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设立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现本人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XXX有限公司是本人以自然人身份设立的唯一一个一人有限责公司,并保证今后在该一人公司存续期间不再以自然人身份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公司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之外。若违反本承诺,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一人公司承诺书

XXX有限公司,一家一人有限公司,不再成立其他一人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推荐第8篇:一人公司承诺书

一人公司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中国境内只成立XXX有限公司一家一人有限公司,不再成立其他一人有限公司,不再成立其他一人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二〇〇八年月日

推荐第9篇:一人公司承诺书

一人公司承诺书

XXX工商局:

拟设立的由一人出资组建,注册资金万,住所在,股东决定于 二0年月日前以货币出资并一次性缴足,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名为,设监事一名为。董事监事由股东任命。

股东承诺并保证:仅此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之外,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若违反本承诺,愿意按照公司法等法侓、法规承担相应的法侓责任。

承诺人:

年月日

推荐第10篇:一人公司承诺书

[仅供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参考]

承诺书

有限公司,一家一人有限公司,不再成立其他一人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月日 本人承诺在在中国境内只成立深圳市凡人投资控股

第11篇:一人公司承诺书

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承诺只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为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人:

年月日

第12篇:一人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样本

(注:括号内及斜体部分为提示内容,定稿时请删除相关内容,空格及打×部分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章程适用于一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公司。)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市区(县、市)路号。

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五条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股东制定,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实行一次性出资。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公司由一个法人(自然人)股东投资:

(如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则表述如下:)

股东:(请填写法人股东全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住所:

共出资万元,其中以方式出资万元、……,在年月日前一次足额缴纳。

(如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则表述如下:)

股东:(请填写自然人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共出资万元,其中以方式出资万元、……,在年月日前一次足额缴纳。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

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股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对本章程第十二条所列职权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

则删除本项)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年(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

第十七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职权。

第十八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人(可以设一至二名,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委派产生(章程也可规定其他产生方式)。

(如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则第二十条的表述如下: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人,由职工代表担任,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第六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二十二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也可另作规定,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也可不作规定,如不作规定的,则删除本章)。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还是经理担任,公司章程要明确)担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原件一式份,其中股东持一份,送公司登记机关一份,验资机构一份,公司留存份。

有限公司股东

法人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13篇:一人有限公司新章程

贵州**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一人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需经行政许可的项目,应依法向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自变更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522**********6543

第十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认缴出资额XX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方式为货币,于公司成立之日起X年内缴足。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缴付出资,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

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任命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查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股东作出上述事项的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股东任命。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或者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任命或者解聘,任期三年。

第十七条 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任命,任期三年。

第十九条监事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任命产生,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委派连任。

第二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八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内申请变更登记。

股东因转让股权而引起公司类型变更的,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四条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营业期限:长期。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公司延长营业期限须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六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因前款第(一)、

(二)、

(四)、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清算组成员由股东决定。

第二十七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八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二十九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报经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并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决定。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书面决定。

第三十一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股东制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股东签名:

年月日

第14篇: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公司)

注意:本示范文本不得手工填写,打印时应当删除文本中红色字体部分。

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决定样本:开业

股东决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做出决定如下:

一、通过《上海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

二、任命______________为公司第一届执行董事。

三、聘任______________为公司经理。

四、任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公司第一届监事。

五、同意设立上海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并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股东(签字、盖章)

—————————————————————————————————— 注:①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不设经理的此款取消。

②不设监事会的,设1-2名监事。董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15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书

承诺书

根据《公司法》关于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本人特向贵局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未在登记机关以本人的名义申请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现申请的有限公司为本人投资设立的唯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对所做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年月日

第16篇:承诺书(一人承诺书变更范本)

承诺书

本人现因股权转让成为艺人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的股东,本人承诺未曾成立其他一人有限公司,并严格遵守《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因违法承诺和有关法律法规而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

第17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书

申请人设立自然人投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书

申请人及公司投资人承诺:本人已学习及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本人在此承诺,在申请此公司之前,从未在任何地方申请设立过任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有隐瞒事实,由此发生的一切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申请人签字:

公司投资人签字:

年月日

第18篇:一人有限公司增资股东会决定

有限公司

股东决定

公司股东于2014年6月19日就公司以下事宜作出决定:

1、公司注册资本从10万元人民币增至500万元人民币,此次增资额为490万元,由xxx出资49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

变更后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为:

Xxx出资500万,其中出资时间月出资方式:货币; 万元,出资时间 年 月 日,出资方式:货币; 万元,出资时间 年 月 日,出资方式:货币。

2、同意公司章程修正案。

全体股东(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

本公司盖章:

年月日

注:会议决议事项:(1)通过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2)选举公司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3)董事、执行董事、监事发生变动的,在通过选举新任董事、执行董事、监事决议的同时还应通过免去原董事、执行董事、监事的决议;(4)决定担任上述人员的任职期限;

(5)依照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由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

另: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和监事。

第19篇:一人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股东会决议

一人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材料示范文本

注意:加“”及斜体文字为解释语言,不必打印。

此为格式样本,仅作参考,具体依实际情况打印。

XXXXXX有限公司

首次股东决定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于XXX年XXX月XXX日做出如下决定:

1、决定(任命或委派)XXX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2、决定(任命或委派)XXX担任公司的监事,任期三年;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本人承诺,在国内只投资设立这家一人有限公司。本公司不投 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这条针对股东是自然人的,法人股东不需 要打印)

如公司成立董事会、监事会,则应作如下表述:

1、决定成立公司董事会,决定(任命或委派)XXX、XXX、XXX为公司董事,任期三年;

2、决定成立公司监事会,决定(任命或委派)XXX、XXX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3、职工代表监事待公司成立后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公(这条仅用于公司成立前未选举出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4、本人承诺,在国内只投资设立这家一人有限公司。本公司不投 (这条针对股东是自然人的,法人股东不需 要打印)

股东签字(盖章):

此处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XXX年XX月XX日

第20篇:版公司变更(一人有限公司)

滨州×××××有限公司

股东决定

××××年××月××日,滨州××××××有限公司决定:

1、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公司地址、经营期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由原来的××××××××× 变更为现在的××××××××××××。

2、通过修改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上述决议符合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股东盖章(签字):

年月日

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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