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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0:32:53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档案报送承诺书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承诺书

编号: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国际文化园区学生公寓4#楼

建设单位:华中师范大学项目地址:华中师范大学国际文化园区内项目工程类别:住宅工程规模:二级建筑总面积:27433.34m² 项目投资: 国拨、自筹

开工时间:2013.12.20竣工时间 2015.10.3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伟利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 15377557019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及《湖北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有关规定,向武汉市城建档案馆作如下承诺:

一、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工程项目各环节的文件材料(包括电子文件、缩微胶片和录像、照片等资料),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档案。

二、认真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接受市城建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15天内,通知市城建档案馆对竣工资料进行预验收,对预验收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回复。

四、本单位保证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及时按相关规范、标准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完整、准确、系统的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并确保全部是原件。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改正,并接受市城建档案馆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承诺单位:(章)

项目法人:责任人:

201 年月日

推荐第2篇:杭州档案移交承诺书

总第:号

编号:20—号

杭州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工程地址:

结构类型:

开工时间:

甲方: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地址:杭州市杨六堡路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

地址:

联 系 人:

邮编:移交承诺书批 文 号:施工单位:总 投 资:建筑面积:计划竣工时间:8号 85351055-61185357039 310004联系电话: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编制

第一条 承诺书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建设部令第90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17号《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市政府令154号《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杭政办发[2001]112号《关于加强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签定本承诺书。

第二条 移交范围和要求:本工程项目(包括道路、管线等)施工准备、施工及竣工三个阶段

中所形成的应当归档保管的文件材料均属移交范围。列入移交范围的竣工档案必须是原件,并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要求组卷,确保档案完整、齐全和准确。声像档案按《杭州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整理规定》(杭建办发【2008】33号)文的要求执行(可从“杭州城建档案网”“办事大厅”“政策法规”栏查阅)。

第三条 移交时间:工程竣工档案应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先行组织验收。竣工档案可以分阶

段移交,施工准备、施工阶段档案在竣工前移交。竣工验收材料及竣工决算可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移交。

第四条 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城建档案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并及时对乙方城建档案人员进行上岗培

训。根据乙方要求对工程竣工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2、收到乙方工程档案竣工验收通知后,及时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并在7个工作日内提

出档案验收整改意见。验收符合要求的,发给《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认可意见书》。

3、接收工程竣工档案后,应出具《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书》。

4、甲方可受乙方的委托对其档案资料进行组卷装订和其他综合服务。

第五条乙方承诺:

1、乙方应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城建档案工作,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

保管、整理和移交工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同时制

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集中统一管理工程竣工档案,按甲方的进馆范围和要求,做好档

案管理工作。

2、工程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乙方应提请甲方对竣工档案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

得组织正式的竣工验收。

3、工程项目因故改变、停建、缓建或档案分管领导、档案人员调动时,乙方应及时以书

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做好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乙方每半年向甲方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档案资料情况,以便甲方及时跟踪服务。

第六条违诺责任:

1、甲、乙双方对各自承诺负有法律责任,必须严格履行。

2、甲方违诺:不进行业务指导,在工程资料符合归档要求的情况下,不办理《建设工程

竣工档案认可意见书》、不出具《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书》,按照《档案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部令第90号第十三条、省政府令第217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3、乙方违诺:不通知甲方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验收,不按规定时限移交工程竣工资料,

或竣工资料不合格,按《档案法》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七十三条,建设部令第90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有关要求执行。

第七条 其他:

本工程共有管线种,分别为:

给水:管径:毫米,长刀豆文秘助手;

排水(雨水、污水):管径:毫米,长刀豆文秘助手;

燃气(煤气、天然气、液化气):高、中、低压;

电力(供电、电车、路灯):千伏,长刀豆文秘助手;

通讯(市话、长话、有线电视、各种专业通讯):孔,长刀豆文秘助手;

热力:管径:毫米,长刀豆文秘助手;

工业管道:(氢、氧、炔、石油、排渣等):管径:毫米,长刀豆文秘助手; 人防:平方米。

第八条

第九条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本《承诺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推荐第3篇:毕业生档案转出承诺书

档案转出承诺书

本人,身份证号码:,毕业于学校,专业,现因工作需要,已把《全国普通高等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改派至,现凭出具的函办理单纯转档转出,需将本人档案转至,珠海市人才中心不会为本人办理有关档案的人事关系转出手续及出具与档案相关的一切证明,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备注:①此承诺书必须由本人签名及按本人右手食指手印。 承诺人签名及手印:经办人:

本人手机 :经办人手机:日期日期 :

推荐第4篇:档案户口转移承诺书

户口转移承诺书

本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承诺在

日前将个人户口和档案转出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特此说明!

申请人:年

月 日

推荐第5篇: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承诺书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承诺书

编号:

报建编号:

项目名称:德成香奈·长江国际5#、6#、7#楼建设单位:湖北瑞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地址:武昌区徐家棚团结路9号项目工程类别:住宅小区工程规模:建筑总面积:46570.33m2项目投资额:55281500万元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洪18627983008施工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张晋15927124077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及《湖北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有关规定,向武汉市城建档案馆作如下承诺:

一、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工程项目各环节的文件材料(包括电子文件、缩微胶片和录像、照片等资料),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档案。

二、认真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接受市城建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15天内,通知市城建档案馆对竣工资料进行预验收,对预验收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回复。

四、本单位保证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及时按相关规范、标准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完整、准确、系统的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并确保全部是原件。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改正,并接受市城建档案馆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法人(签名):责任人(签名):

时间:年月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建设单位留存一份、施工许可受理窗口留存一份。

推荐第6篇:档案内容真实性填报承诺书专题

档案内容真实性填报承诺书

兰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城关分所:

贵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医疗服务机构 建立建全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我单位派人在贵所学习后拿回了贵所绘制的电子版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表格,单位研究后指定(专人)同志负责建档上报工作,对档案内容真实性的制作上报由单位的领导同志和单位负责医疗机构管理的部门的同志对档案内容进行了审核把关后并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同志审阅同意后,现报送贵所审查。对档案内容的真实性我单位可以保证,对在档案内容中如有虚假文件、资料、图片、制度、预案、报告、卫生设施、专间等我单位愿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档案整理填报人签名:

分管饮用水卫生安全的领导在对档案审查把关后的签名: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审阅档案真实性后确认的签名: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日期:年月日

推荐第7篇:《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承诺书

附件

2017年度《徐州市建筑业企业

信用管理档案》承诺书

1、《施工合同》签订30日内,保证到徐州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处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获奖、受到处罚30日内,保证到徐州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处办理有关资料登记手续。

3、保证及时登录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网、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日常通知等管理信息。

4、自觉接受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不弄虚作假,坚守诚信。

5、保证此证只限本企业使用,绝不涂改、伪造、出借或转让。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自愿交回2017年度《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不再领取2018年度《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署):

承诺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1-

推荐第8篇: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修订版)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修订版)

工程名称:批文号: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工程地址:总投资: 结构类型:建筑面积: 甲方名称:宁波市城建档案馆 地址: 宁皮市长春路4号

联系电话:87302712邮编:315010 乙方名称: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邮编:

第一条 承诺书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令第90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省政府第114号《浙江省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签订本承诺书。

第二条 移交范围和要求:

移交本项目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及墙外工程(含道路、管线等)所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列入移交范围的竣工档案应是原件,并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要求组卷,确保档案完整、齐全和准确。

第三条 移交时间:工程竣工档案应在工程项目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移交,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移交的,经甲方同意,可适当推迟移交日期,最迟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四条 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城建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负责对乙方档案管理人员和工程竣工档案形成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2、收到乙方工程档案验收通知后,及时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档案验收整改意见,预验收符合要求的发给《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工程竣工档案审核合格后发给《建设工程档案验

收合格证》。

3、移交工程竣工档案时,应出具《城建档案移交书》。

4、甲方可受乙方的委托对其档案进行组卷装订和其他综合服务,收费可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乙方承诺:

1、乙方应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城建档案工作,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整理,按移交的要求做好移交工作。

2、工程项目正式竣工验收时,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对工程竣工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不符合要求,不组织正工竣工验收。

3、因故改变或停建缓建项目,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好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

第六条 违诺责任:

1、甲、乙双方对各自承诺负有法律责任,必须严格履行。

2、甲方违诺:不进行业务指导,不参加竣工验收,在工程资料符合归档要求情况下,不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不出具《城建档案移交书》,按照《档案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部令第90号第十三条、省政府第114号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处理。

3、乙方违诺:不通知甲方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预验收,不按规定时期移交工程竣工资料,或竣工资料不合格,按《档案法》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建设部令第90号第十四条、省政府令第114号第十一条执行。

第七条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9篇:一岗双责承诺书(汉东综合档案)

汉东公司综合档案及政工专责“一岗双责”

二零一一年六月

汉东公司综合档案及政工专责“一岗双责”承诺书

公为私。

9、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注重自身修养,不抹牌赌博、不从

我作为综合档案及政工专责,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

员领导干部廉沽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

干规定»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

要求,在全综合部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郑重承诺如下:

1、积极参与党风廉政教育,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培养“干事、干净”廉洁从业理念,从源头治腐,筑牢思想防线。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扎扎实实

干好本职工作,做到诚实守信和廉洁自律。

3、严格执行公司《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及时收集和整理

公司文书、科技、经营合同及廉政档案资料。

4、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旗帜鲜明,实事求是

地按程序反映廉政问题,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5、不以权谋私,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不利用工作之便为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认真执行新闻采访报批制

度,把握宣传尺度,有效控制舆情发生。

7、坚决抵制商业贿赂,不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财物。

8、坚持实事求是,不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假公济私、化

承诺人: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推荐第10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介绍信、申请书、承诺书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介绍信

兹介绍(单位)同志前往你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事宜,请予以接洽。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淮安市招投标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示

(存根联 )编号:

本(部门管理)江苏炎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将于2012年8月1日在县(市、区)涟水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四期工程(保障性住房四期)项目中开展工作。根据《关于在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的要求,需向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科)查询江苏炎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谭亚兵(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经办人:批准人批准日期: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淮安市招投标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示

(查询联) 编号: 涟水县人民检察院:

本(部门管理)江苏炎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将于2012年8月1在县(市、区)涟水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四期工程(保障性住房四期)项目中开展工作。根据《关于在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要求,现向你院查询江苏炎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谭亚兵(个人、单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查询部门、单位(印):江苏炎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印)

年月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

涟水县人民检察院:

涟水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四期工程(保障性住房四期)工程相关工程投标工作需要,向你院申请查询江苏炎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谭亚兵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经查询发现被查询的单位(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对查询结果的利用作出如下承诺:查询的结果仅用于申请的正当事项;保密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公开、不发布;不利用查询结果进行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查询结果,谋取单位或者个人的私利。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个人)负责。

查询结果的处置情况,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查询的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承诺单位:江苏炎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印)

承诺单位经办人:(签印)

年月日

第11篇:托管户口、档案毕业生婚育状况承诺书

托管户口、档案毕业生婚育状况承诺书

本人系﹍﹍﹍﹍﹍﹍﹍﹍﹍﹍﹍﹍﹍(填写毕业院校名称)﹍﹍﹍年﹍﹍﹍月(填写毕业时间)毕业生。

身份证号码:﹍﹍﹍﹍﹍﹍﹍﹍﹍﹍﹍。性别:﹍﹍﹍。 自﹍﹍﹍年﹍﹍﹍月(填写托管起始日期)至﹍﹍﹍年﹍﹍﹍月止(填写办事日期),本人婚育状况符合下列第﹍﹍﹍项。

一、本人未婚未育;

二、本人初婚未育无抱养(小孩还没出生);

结婚证字号:﹍﹍﹍﹍﹍﹍﹍﹍﹍﹍﹍

爱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三、本人初婚初育(小孩已经出生);

结婚证字号:﹍﹍﹍﹍﹍﹍﹍﹍﹍﹍﹍

生育证编号:﹍﹍﹍﹍﹍﹍﹍﹍﹍﹍﹍

爱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本人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

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日期)

(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生育证复印件(未生育者可不提供此件)

2、单位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无工作单位者由现居住地街道居委会开具婚育状况证明).

第12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

***人民检察院: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将于近日开展***************项目投标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规定,需向贵检察院查询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对查询结果的利用作出如下承诺:查询的结果仅用于申请的正当事项;保密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公开、不发布;不利用查询结果进行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查询结果,谋取单位或者个人的私利。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负责。

承诺单位: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年*月*日

第13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优秀)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

ХХХХХ人民检察院:

因工作需要,向你院申请查询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事宜。经查询发现被查询的单位(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对查询结果的利用作出如下承诺:查询的结果仅用于申请的正当事项;保密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公开、不发布;不利用查询结果进行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查询结果,谋取单位或者个人的私利。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个人)负责。

查询结果的处置情况,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查询的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承诺单位(个人):(签印)承诺单位经办人:(签印)

年月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编号:

ХХХХХ人民检察院:

单位(个人)将于年月日在县(市、区)开展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查询部门、单位:(印)个人签名:

年月日

(联系人:联系方式:)

第14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定稿]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

宿迁市人民检察院:

因 本公司参加投标业务工作需要,向你院申请查询 我单位及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等事宜。现对查询结果的利用作出如下承诺:查询结果仅用于申请书所述的事项;保密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公开、不发布;不利用查询结果进行买卖、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查询结果,谋取单位或者个人不正当利益。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将由我单位负责。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第15篇:广州入户暂不办理档案承诺书(一式两份) (版)

暂不办理个人档案或同意调出函承诺书

一、本人刘倩,由于原档案单位未给本人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原档案单位不能开具同意调出函,因此本人在提交相关材料时无法提供同意调出函。

二、本人承诺:没有违反国家有关人才流动规定、没有存在刑事犯罪或经济纠纷等问题。

三、本人承诺:严格按照广州市的相关规定申办身份认定、编制申请、工资定级调整、职称评定、工龄计算、人员流动、社会保险、与档案有关的相关证明的出具等事项,承担因暂不办理人事档案和同意调出函,或无法补齐相关资料而产生的一切问题和责任。

本人签名: 日期

第16篇:档案

中共临夏州委组织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委组织部,州委各部委,州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进一步规范全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责任感

干部档案工作是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环节。干部人事档案是反映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学识水平、工作实绩的真实记录,是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在新的形势下,干部档案作为全面反映干部情况的基本凭证和重要依据的作用没有变,干部档案工作不能削弱和淡化,只能加强和改进。近年来,我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不断规范,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然存在档案材料收集不及时不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与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干部个人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档案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查阅和移交等工作制度,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要求。

二、进一步明确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范围

根据中组部干部档案材料归档规定,以下材料都应及时收集。

1、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2、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3、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4、考察、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5、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6、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7、培训材料: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等材料。

8、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

9、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10、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被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评选为专业拔尖人才的材料;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绩材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11、政审材料:上级批复、审查(复查、甄别)结论、调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情况说明材料;撤销原审查结论的材料;各类政审表。

12、更改(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上级批复;计算连续工龄审批材料等。

13、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整党工作、党员登记工作中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意见,党员登记表,党支部不予登记或缓期登记的决定、上级组织意见;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材料;退党、自行脱党材料;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的有关审批材料;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

(3)加入或退出民主党派的材料。

14、表彰奖励材料: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予以表彰、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先进人物登记(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撤销奖励的有关材料等。

15、涉纪涉法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复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检查、交待及情况说明材料;解除(变更、撤销)处分的材料;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没收违法所得、收缴非法财物、追缴违法所得等的行政处理决定等。

16、招录、聘用材料:录(聘)用审批(备案)表;选调生登记表及审批材料,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取消录用、解聘材料。

17、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及相应考察材料;干部试用期满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干部调动审批材料;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登记(推荐)表;授予(晋升)军(警)衔、海关关衔、法官和检察官等级审批表;军人转业(复员)审批表;退(离)休审批表等材料。

18、辞职、辞退、罢免材料:自愿辞职、引咎辞职的个人申请、同意辞职决定等材料,责令辞职的决定,对责令辞职决定不服的申诉材料、复议决定;辞退公务员审批表、辞退决定材料;罢免材料。

19、工资、待遇材料: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工资档案,工资变动(套改)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或工资变动登记表,工资停发(恢复)通知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材料;解决待遇问题的审批材料。

20、出国(境)材料: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在国(境)外表现情况或鉴定等材料;外国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21、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委员当选通知或证明材料,委员简历;代表登记表等。

22、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录用体检表,反映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材料。

23、治丧材料:生平,非正常死亡调查报告等材料。

24、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工作材料: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单;干部人事档案有关情况说明等材料。

25、其他材料: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公务员申诉处理决定书(再申诉处理决定书、复核决定),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等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三、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填报、移交工作

1、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收集联络员制度。根据《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和工作需要,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主动收集档案材料和送交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要从秘书科(办公室)工作人员中固定专人收集和送交干部档案材料,确定的人员名单于11月30日前报州委组织部信息管理中心(见附表)。

2、干部档案材料报送要完整、及时。联络员应注重审查有无缺失材料,尤其是干部任免审批表、工资表、年度考核表以及相应的奖励材料等。年度考核表、奖励审批表、工资表必须在第二年的3月份以前全部归档;干部任免审批表必须在任免文件下发后的1月内归档;入党材料必须在转正后的1个月内存入本人档案。凡缺失档案材料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档案材料。各单位增加的档案材料,要在档案材料形成后的15天内,由联络员按档案材料的转递规定送交管档单位。干部档案材料缺失而又催交不补,或新增档案材料不按时报送的单位,州委组织部在档案材料未全部补齐期间,拒绝对该单位提供干部档案和干部信息查(借)阅服务。

3、干部档案材料信息填写要真实、规范。干部履历表、自传及年度考核表要有填表人签字、审查机关印章并签署意见。《干部任免审批表》要逐项认真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内容要准确无误。“三龄一历”填写要准确、客观。出生年月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以档案中记载年龄信息形成时间最早的有效材料为准;参加工作年月以入伍时间、毕业分配、公务员录用时间为准;入党年月以支部大会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日期为准。“学历学位”要正确区别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填写准确完整。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16K规格的办公用纸,材料左边应留出2—2.5厘米装订边, 文字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

4、干部档案要及时转递、移交。州委组织部管理州管县级干部、州直单位科级干部、“六大机关”公务员及上述退休干部的档案。干部档案要按照管理职责和权限及时转递、移交。

四、进一步严肃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纪律

1、严守保密制度。组织人事(政工)干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做好干部档案的保密工作,防止泄露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和丢失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尤其不得涂改、伪造干部档案中的原始内容,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2、严守查档规定。凡查阅干部档案,查阅单位应派两名中共正式党员,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共同查阅;查阅单位事先应填写好《查(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得仅凭介绍信查阅干部档案;查阅者要严格遵守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折叠、抽取、撤换档案材料,不准泄露和擅自向外单位公布档案内容;干部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借的,应在表中说明理由,经部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并限期归还,不得转借、复制或交无关人员翻阅。任何个人不得查阅和借用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档案。

3、严守档案转递规定。档案管理部门转递干部人事档案,要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携带。对个人携带档案的,档案管理部门应拒绝接收。对违反转递规定,造成档案丢失或发生抽取、涂改、更换档案材料等问题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

中共临夏州委组织部 2010年11月5日

第17篇:档案

大学生档案管理的一些内容

作者: renjiackie 发表日期: 2009-05-15 22:36 复制链接

案对大家来说是既熟悉又陌生,说熟悉是因为人人都知道自己有一份档案材料,而且都知道其在计划经济时代有着重要的作用;说陌生是因为很少有人清楚他自己的档案材料里面究竟有些什么,加上档案的保密性质,许多人都没有见过自己的档案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档案是指过去核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而大学毕业生的档案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被录取的大学生在毕业时的档案材料 , 它主要包括了该毕业生的高考成绩、在大学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表现情况、受到的奖励或处罚、家庭状况等内容。这是大学毕业生的学籍档案,大学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到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该毕业生的学籍档案就成了人事档案,它需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取得报到证。那么毕业时还没有确定工作,没有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的档案应该怎么办呢?

国家教育部、人事部、公安部和劳动保障部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用人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根据对毕业生申请保留户口、档案两年的政策精神,我们可以得知这一政策在北京市的具体执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简称国办 19 号文件)的相关精神规定,在毕业离校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延长择业期(不包括打算考研和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从当年 7 月 1 日起,延长期限为两年。两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接受手续齐备的毕业生,学校为其办理相关毕业手续。其具体做法是:

• 当年毕业离校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京外生源毕业生须向学校申请,将其户口和档案主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保留在学校。北京生源毕业生毕业时应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其档案由学校统一转至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

• 户口和档案保存在学校的京外生源毕业生,应当与学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其户口和学校保存的最长期限为两年。

• 毕业生档案在校保存期间,两年内可以免交档案保管费用,但毕业生应当接受学校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协议到期后,毕业生应当自行将档案和户口迁出。逾期不办理或不与学校联系的,学校将其户口和档案迁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 根据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京外生源毕业生留京时间截止到当年的 12 月底;对于超过上述期限在北京市落实工作单位的京外生源毕业生,由录取单位按照《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 的暂行办法》办理人才引进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派遣手续。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到全校统一派遣时仍未落实用人单位的京外生源毕业生,其本人需要向学校提出申请,将其户口、档案等关系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保留在学校两年继续落实就业单位(打算出国、考研的毕业生不能申请将其户口、档案等关系保留在学校)。毕业生在委托学校保管其户口档案期间,可以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招聘活动,但与学校已经无隶属关系。

全国各地区实行毕业生申请保留户档两年政策的具体办法与北京市的大体一样,但由于各地的具体情况有差异,因此在执行这一政策的具体过程中也会有差异。具体的执行办法各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都有相应的规定,毕业生可以向所在学校的就业指导部门咨询。

目前在高校毕业生中流行着一种档案无用的观点,认为现在时市场经济体制了,用人制度日趋灵活,用人单位看中的是劳动者的能力,档案已经失去了其往日的重要作用。因此,不少毕业生在毕业的时候根本不关心自己档案的去向,有的把档案留在学校就不管了,有的换工作的时候不调档案把档案留在原单位不管,有的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档案在哪里。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我国的人事档案偏重静态性的资料描述,注重历史性和过去时的描述,不能很好的反映动态的个人能力和信誉。 2、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用工形式多样,许多用人单位在录用和管理员工的时候并不看中档案。 3、目前我国高校毕业生大都是自谋职业,部分毕业生在毕业的时候还没有落实工作单位,就把档案留在学校,在找到工作之后或是因为已经身在外地或是因为忘记等原因,没有再回学校办理档案移转手续。 4、毕业生在就业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要离开原来的单位,往往涉及到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交纳违约金,许多人因为不想缴纳这笔违约金就在未经过原单位同意的情况下,跳槽去了另一个单位。而有的用人单位因为员工没有交纳违约金而不为其办理档案移转手续,扣押其档案。时间一长,跳槽的员工觉得没有档案也没有什么影响,也就不再关心自己的档案关系了。 5、还有人因为存档费太高而又没有觉得档案有什么作用而对档案置之不理。

但实际上档案是不是真的对毕业生没有用了呢?回答是否定的。档案对于一个人来说并非可有可无,它作为记录个人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内容的文件材料,发挥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毕业生将要面对的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出国、考研等有关证明,都会用到档案。丢了档案可能会给自己将来的工作生活带来麻烦。例如已经毕业工作三年的 A 的档案就一直自己拿着没往单位交,在单位评职称时因其档案缺失未能参评。 B 与北京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准许她的户口迁至北京。当她返回原学校所在地办理调动手续时,发现自己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还是学生档案。这意味着她不能办理调动。 C 购买了一套新房,在银行办理房贷时要求出具贷款人的户口证明,然而在弃档多年后,他却怎么也想不起自己的户籍档案现在何处。

专家出招

高校毕业生在毕业的时候对自己的档案应当重视,不应对其不管不顾,在面对档案关系转移时需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对于已经确定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首先要弄清楚自己未来工作单位的性质,确切的说要确定签约单位是否有人事管理权。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它们或它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他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档案。其次在向学校上报档案转寄地址的时候一定要准确清楚,并及时地确认自己的档案是否寄到。

对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来说,如果选择把档案关系转回生源地,需要注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部门报到,办理人事档案的相关手续,否则就会被认为是弃档。如果选择把档案暂时留在学校,要及时地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照学校的要求签订《高校应届未就业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协议书》。在找到工作之后记得把档案关系从学校迁出,以免给以后的工作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18篇:档案

辞职(退)人员干部身份接转

一、办理对象

1、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辞职(退)人员已到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三资“企业工作的;

2、自辞职(退)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二、所需材料

1、国家公务员辞职人员应提供人事档案、《国家公务员辞职人员审批表》;企事业单位辞职人员应提供人事档案、《辞职申请表》(一式四份)。

2、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接收函。

三、办理程序

1、将所需材料送人才中心档案管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核;

2、中心工作人员向用人单位出具《辞职(退)人员工作介绍信》(一式三份)、《辞职(退)人员干部身份证明书》(一式三份)(人才中心留存一份、本人一份、档案内保存一份);

3、对档案委托人才中心保管的,将有关材料归入档案,双方签订《武汉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管理委托合同书》。

四、办理时限

符合政策并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五、咨询电话:027-82835095 82770370

出具各类人事证明

1、持本人身份证、《武汉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委托合同书》/《武汉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管理委托合同书》到服务窗口,经工作人员核查档案信息后可出具有关于档案的存档证明、考试推荐、政审证明、档案回执。

2、有关公证证明 持本人身份证、《武汉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委托合同书》/《武汉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管理委托合同书》、毕业证、学位证、户口可到服务窗口,经工作人员核查档案后可出具与档案有关的学历、学位、出生、亲属关系公证证明。

人事档案转进

一、办理对象

1.具有武汉常住户籍的流动人员 2.我中心人事代理单位员工

二、所需材料

个人委托: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单位委托:代理单位开具的存档介绍信。

三、办理程序

1、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到市人才中心档案管理窗口开具调档函;

2、申请人填写《干部调动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调出(入)单位及调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市人才中心档案窗口签署\"同意调入代管\"意见并加盖档案管理章,开具商调函;

3、本人持《干部调动登记表》、商调函到原工作单位办理人事档案转出手续,开具《干部调动介绍信》、《工资转移证》,档案材料必须密封;

4、人才中心档案管理窗口人员审核档案,填写《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登记表》;

5、双方签订《武汉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管理委托合同书》,并将《干部调动登记表》、《干部调动介绍信》、《工资转移证》归档。注意:对于无人事关系档案托管无需填写干部调动登记表。

四、办理时限

符合政策并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五、咨询电话:027-82835095 82770370

人事档案查(借)阅

办理对象

人事档案委托人才中心保管的人员。

档案查阅

查档者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到市人才中心档案服务窗口办理查阅档案手续,我中心可根据人事档案中实际情况开具存档、政审、同意报考证明。 档案借阅

1、借出档案:借档者持单位借档函、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到市人才中心档案服务窗口签订《档案借阅协议》,办理档案借出手续;

2、档案归还:在规定时间内借档者将档案及时归还,档案必须经借档单位密封,市人才中心档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核查档案后办理解除借阅协议。

查(借)阅须知

1、查阅、借用人事档案,需出具单位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介绍信、查阅人身份证、提供被查阅人的姓名、存档合同;

2、查阅单位原则上应派中共党员两人以上查阅代理人员档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市人才中心档案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

3、任何人不得查阅、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或以个人名义查阅、借用其他人员的档案;

4、查阅、借用人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不准折卷、撕页或在档案中记笔记、批语和涂改,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5、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需从人事档案中取证的,应请示档案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 办理时限

符合政策并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咨询电话:027-82835095 82770370

人事档案转出

一、办理对象

档案人事关系委托人才中心保管的人员。

二、所需材料

1、档案调出证明

(1)、接收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调档函

(2)、应届毕业生生和派遣时间未满一年的人员改派到外地,需出具派往外地工作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录取通知书(针对研究生入学和专升本)

(4)、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文件

2、与我中心签订的档案托管合同书原件

3、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持委托人书写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代理单位集体存档人员持原单位同意调出的介绍信;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身份证、相关档案转出证明、档案托管合同书等材料到档案管理窗口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2、市人才中心根据存档人员情况和档案转入方要求出具相应的材料并转出档案;

3、对签订人事关系管理合同的人员,出具《干部调动介绍信》、《工资转移单》,办理人事关系转出手续。

注意:对于转出无人事关系档案按办理程序

1、2步进行办理

四、办理时限

符合政策并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五、咨询电话:027-82835095 82770370

第19篇:档案

金土完小2016下半年

档案室工作总结

一、档案室的设立及发展

由于学校档案从教导处分离出来并由专人管理,学校在使用文件资料方面就比过去快捷了许多,节省了许多时间,提高了办公的效率。

二、档案的入库管理

现在档案的管理正逐步走上正规化、科学化,因此学校的档案在选择入库时,要经过认真的选择,按要求进行整理。各部室、各教研组、备课组以及政教处和教导处把一学期下来的资料文件进行整理,注明时间和类别,然后由其负责人交到档案室。档案管理员按照类别逐一将其和上一学年的资料放在一起,然后将本年度的资料汇编成电子类档案。

四、档案室的管理和应用

学校档案资料查阅管理方面,设立了表册,由专任领导进行审批同意,方可进行查阅。自从档案室独立出来,学校的课题研究、教育局进行的“双高双普”、“创佳评差”等重大活动,档案室都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通过档案室的规划发展,与以前相比确实取得了一定的长进和成就,但是和上级教育局、档案局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档案材料中的文字,书写用笔尚未统一,格式不够规范,材料收集中的科学性、规范化等问题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如何运用现代化设备,参加档案管理,为教育、教学服务,还有待于继续深入完善,使档案管理工作尽快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

陈永强 2010年12月30日

第20篇: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帐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照片、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总裁办机要室负责主体档案的管理,并对相关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公司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实行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即公司文书档案由总裁办机要室集中统一管理,人事、财务等档案分别在相应部门管理,以便于及时利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条总裁办机要室负责公司档案的管理,其任务是:

1、搜集、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公司的文书档案。

2、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3、进行档案鉴定。

4、进行档案统计。

5、认真学习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档案工作理论、技术和业务知识,掌握归档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文件点收、整理

1、承办部门在文件办理完毕5个工作日内,须将一份完整的文件及《文件处理意见会签单》原件送至机要室归档。

2、中文横写或外文文件要以左方装订为原则;文件如有褶皱、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况,应先补整、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划一。

第六条归档资料的范围

1、集团与有关单位来往信件、各种协议、合同等。

2、公司会议原始记录、纪要和决定(包括发布的通知、通报、机构调整、任免、奖惩以及全公司的规章制度)。

3、公司制订的计划、统计、预决算、工作总结等。

4、公司主持召开的各种专业会议形成的领导讲话、文件和会议总结纪要。

5、国际交流和合作企业来往文件、协议、报告、和会议纪要等文件材料。

6、公司各部门发文。

7、相关工程图纸、凭证、技术资料和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8、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重要的工作经验材料。

9、外单位直接发给公司各部门的抄送信件。

10、出国学习、考察和谈判人员回国后,应把外商或对方提交的各种资料主动交档案室归档。

第七条声像档案归档

1、各部门、个人在相关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照片、录像、录音带等,在活动结束15个工作日内,均应移交档案室归档。

2、向档案室移交的照片,应包括底片、照片与文字说明,文字说明应包括时间、地点、内容、摄影者等。

3、向档案室移交的录像、录音带应是原版,并贴上文字说明。

第八条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按照自然形成、保存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

2、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

3、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要确定保管期限,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4、归档文件要依目次号顺利以活页方式装订于向类别的档案夹内,并视实际需要使用“见出纸”注明目次号码,以便翻阅。

5、全部案卷组成后,要对案卷作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然后逐卷登记,填写案卷目录。

第九条保存期限

1、永久性保存

(1)上级主管机关部门直接针对公司(主送)的有关重大问题,需要贯彻执行的批复、批转、调查报告等文件材料;

(2)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集团工作时的讲话、照片、录像等重要文件材料;

(3)主要职能活动、年度和年度以上重要问题的总结、专题报告。

(4)采购合同、协议;

(5)工程项目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记录;

(6)集团与外单位签订合同、协议;

(7)设备台账。

(8)总裁会议讲话、公文批复和相关会议纪要;

(9)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0)施工图会审记录单;

(11)销售合同评审记录;

(12)销售合同更改记录表;

(13)销售合同(协议)台账。

2、长期(15年以上)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意见书保存70年;

(2)设计更改通知书保存70年;

(3)校审(验证)记录单保存70年;

3、短期(15年以下)

(1)管理评审报告保存10年;

(2)内部审核报告保存6年;

(3)纠正或改进项目实施及监督检查表保存10年;

(4)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一览表保存5年;

(5)服务要求评审表保存5年;

(6)物业接管计划表保存5年;

(7)物业接管验收内容及状况保存15年;

(8)住户入住初验问题处理清单保存10年。

(9)新生报名登记表保存10年;

(10)新生录取通知书保存5年;

(11)录取新生审批表保存5年。

第十条档案借阅

1、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调阅档案只限在档案室查阅,不能带出,必须带出

档案室查阅的,要经总裁办主任批准。

2、借阅时间一般档案最长不超过一天,密级档案最长不超过半天。

3、借档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划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档案。

4、借档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须经总裁办主任批准。

5、借阅的档案应与经办业务有关,如借阅与经办业务无关之案件,须经总裁办主任批准。

6、档案归还时,经档案管理人员核查无误后,档案即归入档案夹。

第十一条档卷清理

1、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擦试档案架,保存档案清理,做好防潮、防污染、防火、防鼠、防虫害、防强光等工作。按规定要求每年清理一次档案,已到保存期限者,确定存销与否。对销毁文件应登记造册,按相关程序予以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2、保管期限届满的文件中,部分经核定仍有保存参考价值者,可保存3年。

3、根据文书档案管理要求,按照材料齐全的原则,于第二年清理归档,并于六月底前立卷归档完毕。

第四章处罚条例

第十二条下列行为之一,据情节轻重,给予500-3000元罚款,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公司档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摘抄公司档案;

3、涂改、伪造档案;

4、未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的档案管理者;

5、档案管理人员在公共场所谈论保密文件的内容;

6、未按手续就借阅、外带者(档案管理者同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0一四年六月八日

档案承诺书
《档案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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