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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1:01:08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民政局承诺书

民政局局长承诺书

民政工作面对千家万户,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将我们的工作做得更细致、更完善,现对社会和群众作出郑重承诺:

一、实行政务公开制

来我局办理的所有事项要做到“三公开”:即办事程序、内容公开,准入审查条件公开,处理意见结果公开。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上访事项,更要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各股室和下属单位的制度、管理和办理办法统一上墙,让群众一目了然,同时接受群众监督。

二、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

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强化服务意识,热情接待好每个服务对象,做到谁接待谁负责。对来我局进行政策咨询、办理事项或上访的人员,第一接待人必须热情接待、询问,办理事项属于职责范围的要主动承担“首办”责任,对界定困难或手续不全、不符合条件的要依政策耐心解释、说明,一次性告知;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主动把办事人员 介绍到有权办理的岗位和窗口,不得推诿、扯皮。对重大上访

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社会负面影响。

三、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

凡来我局办理各类事项的,各股室和下属单位按自己的特点制定出相应的承诺期限。手续齐备的要当即予以办理;手续不全不能办理的,一次性告知,下次来时给予办理。对一般上访事件要在一周内给予书面答复,请示领导和上级部门后在一月内予以答复。对办理低保等事项的,在收到基层申报材料后一月内将审核结果告知基层部门或当事人。

四、实行一次讲清制

所有咨询问题和申办材料一次讲清,不能办理或不符合条件的依据政策给予解答。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

建立健全效能监督机制,对接待不热情、态度不端正、损坏民政形象或延误办事时机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不依法行政以及对执行上级决策不力、不按时限办结事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职,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

民政局副局长承诺书

民政工作面对千家万户,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将我们的工作做得更细致、更完善,现对社会和群众作出郑重承诺:

一、实行政务公开制

来我局办理的所有事项要做到“三公开”:即办事程序、内容公开,准入审查条件公开,处理意见结果公开。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上访事项,更要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各股室和下属单位的制度、管理和办理办法统一上墙,让群众一目了然,同时接受群众监督。

二、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

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强化服务意识,热情接待好每个服务对象,做到谁接待谁负责。对来我局进行政策咨询、办理事项或上访的人员,第一接待人必须热情接待、询问,办理事项属于职责范围的要主动承担“首办”责任,对界定困难或手续不全、不符合条件的要依政策耐心解释、说明,一次性告知;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主动把办事人员 介绍到有权办理的岗位和窗口,不得推诿、扯皮。对重大上访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并积极采

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社会负面影响。

三、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

凡来我局办理各类事项的,各股室和下属单位按自己的特点制定出相应的承诺期限。手续齐备的要当即予以办理;手续不全不能办理的,一次性告知,下次来时给予办理。对一般上访事件要在一周内给予书面答复,请示领导和上级部门后在一月内予以答复。对办理低保等事项的,在收到基层申报材料后一月内将审核结果告知基层部门或当事人。

四、实行一次讲清制

所有咨询问题和申办材料一次讲清,不能办理或不符合条件的依据政策给予解答。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

建立健全效能监督机制,对接待不热情、态度不端正、损坏民政形象或延误办事时机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不依法行政以及对执行上级决策不力、不按时限办结事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职,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

民政局科员承诺书

民政工作面对千家万户,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将我们的工作做得更细致、更完善,现对社会和群众作出郑重承诺:

一、实行政务公开制

来我局办理的所有事项要做到“三公开”:即办事程序、内容公开,准入审查条件公开,处理意见结果公开。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上访事项,更要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各股室和下属单位的制度、管理和办理办法统一上墙,让群众一目了然,同时接受群众监督。

二、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

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强化服务意识,热情接待好每个服务对象,做到谁接待谁负责。对来我局进行政策咨询、办理事项或上访的人员,第一接待人必须热情接待、询问,办理事项属于职责范围的要主动承担“首办”责任,对界定困难或手续不全、不符合条件的要依政策耐心解释、说明,一次性告知;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主动把办事人员 介绍到有权办理的岗位和窗口,不得推诿、扯皮。对重大上访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并积极采

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社会负面影响。

三、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

凡来我局办理各类事项的,各股室和下属单位按自己的特点制定出相应的承诺期限。手续齐备的要当即予以办理;手续不全不能办理的,一次性告知,下次来时给予办理。对一般上访事件要在一周内给予书面答复,请示领导和上级部门后在一月内予以答复。对办理低保等事项的,在收到基层申报材料后一月内将审核结果告知基层部门或当事人。

四、实行一次讲清制

所有咨询问题和申办材料一次讲清,不能办理或不符合条件的依据政策给予解答。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

建立健全效能监督机制,对接待不热情、态度不端正、损坏民政形象或延误办事时机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不依法行政以及对执行上级决策不力、不按时限办结事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职,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

推荐第2篇:民政局公开承诺书

一、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政策,从2009年1月份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为平均每人每月13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平均每人每月45元,城市低保金发放标准为月发放,农村低保金发放标准为季度发放,发放方式全部为银行卡化发放。办理程序为城乡困难群众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进行审查后,报各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审批办理时限为即报、即核查、即审批,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扎实做好救灾工作,做到查灾及时,报灾准确,救灾工作时限为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查灾、核灾、报灾、救灾,并及时下拨救灾款物,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住所、不受冻。

三、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拨转各类优抚资金。对乡镇上报的伤残评定材料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上报、审查、审批工作。伤残评定审批程序为伤残对象书面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上报所需的相关办理材料,乡镇民政办公室初申和审查后,报市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审批工作。公务员之家: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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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压缩审批时限,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地名命名、更名审批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程序为登记对象执相关办理书面材料到市民政局进行申报,市民政局经过法定审验程序后,给予注册办理登记,办理过程中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

五、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实行随到随办立等可取问责制,办理程序为凡符合条件和相关要求的登记对象,执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照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收费标准为每对9元。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坚决做到婚姻登记不乱收费、不搭车收费。

六、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民政部门的规范化管理,对来办理相关事务的群众进行政策解答、领办、帮办,实行首问责任制,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推荐第3篇:民政局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公开承诺书

根据作风“五查”教育活动查找出来存在服务服务效率还不够高、执行力还不够高等实际问题,我代表市民政局,就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做好服务,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积极创建“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窗口”,认真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审批事项政务公开承诺服务制度,明晰指引,简化手续,规范流程,做到热情耐心,依法行政,对符合行政审批事项条件的,按承诺时限办结。

二、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两区引领两化”战略目标为主线,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重点推动“县(市)改区、镇改街和村改居”工作,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

三、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全力办好2013年市政府“养老助困”惠民实事。积极全面提高低保补贴和五保供养标准。积极资助敬老院建设。积极推进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建设。全面完成市儿童福利院工程建设,今年底前要投入使用,同时,逐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积极筹备成立市复退军人管理服务中心,构建复退军人服务管理层级机构,努力帮助复退军人解决生活、医疗、就业、住房、教育等实际困难。通过以上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我市城乡综合性社会救助和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四、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落实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严格自律,廉洁从政。

以上承诺,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监督投诉电话:xxx。

推荐第4篇: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公开服务承诺书

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公开服务承诺书

1、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2、切实履行职能。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促进“双拥”共建。确保城镇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任务的完成。

3、竭诚做好服务。在各项业务办理中,能办理的事务及时办理,对不属于本科业务范围、一时不具备条件或政策不允许的,也将给予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和服务引导。

4、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

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服务承诺书

一、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的依据、权限、范围、程序和办理时限,做到以人为本,依法行政。

二、认真履行职责。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增强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办理和指导各种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三、竭诚做好服务。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云南省行

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工作中坚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服务周到,热忱为人民群众和全州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服务。

四、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新闻媒体或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职能、服务承诺等内容。

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公开服务承诺书

1、制定和实施社会救助政策。根据上级政策精神和全县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及时调整社会救助政策。

2、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按照社会救助政策规定,落实责任,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

3、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督促检查。加强对乡镇工作的检查指导,重点对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等救助对象的审定、标准执行、规范管理等环节进行督促检查。

4、强化社会救助资金监管。与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强化对救助资金的有效监管,确保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坚持社会化发放,确保各类救助对象及时足额领到救助金。

5、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理念,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做好社会救助信访工作,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一次性告知。在“鹰潭政务网”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办理程序和政策法规依据。

二、限时办结。一是对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的,在收到全部有效文件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筹备的决定;对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筹备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内容完备的,在收到全部有效文件15个工作日内准予登记,发给登记证书。二是对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在收到全部有效文件3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登记证书。三是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变更、注销的,在收到全部有效文件15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注销或者不予变更、注销的决定。

三、文明服务。坚持文明用语,微笑服务,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四、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纪律,清正廉洁,不吃、拿、卡、要。

推荐第5篇:民政局

离婚登记须知

★本婚姻登记处的管辖范围

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离婚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离婚;

2、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3、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不属于下列情形: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离婚登记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集体户口需提供本人户口卡原件,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户口簿上注明的婚姻状况应与本人的婚姻状况一致);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一式三份)

4、大一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

1、办理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填写一份《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3、申请离婚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办理婚姻登记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星期六:上午8:30-11:30

(星期三下午业务学习,不对外办公)

(元旦、五

一、中秋、十一全天对外办公)

咨询预约电话:96020222

办公电话:81379313

投诉电话:81377331

地址:荔湾区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

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婚姻登记处地图:

http://mediafarm4.ucomo.com/photo_optimaize_image/97/67/6370c322-c291-4bae-80ca-f3b7eedd5c5d.jpg

推荐第6篇:民政局

民政局-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至是全国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实施时段。根据县“五五”普法会议精神及上级有关要求和部署,认真分析—“四五”普法工作中的得失,总结“四五”普法典型经验基础上,经过认真分析研究,认真部署“五五”普法工作,在工作中继续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为先导,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为重任

,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目标,狠抓发动,突出重点,注重依法治理,加大力度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了人们的法制观念,从而促进了社会稳定,推进了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

也为创建“平安社区”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五五”普法的基本情况、主要措施及成效

我局“五五”普法工作自启动以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

六、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始终坚持围绕中心和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启动“五五”普法工作。一是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两位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日常办事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设立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落实。二是及时制定规划。按照县委宣传部、县委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县司法局的有关要求,根据《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县民政局五五普法工作规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确保了“五五”普法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重点地宣传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一是参与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要位置,利用全县每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平台,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宣传专项活动,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宣传与公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了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二是扎实开展“一法一条例”宣传活动。为做好“九.九”重阳敬老节,我局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悬挂张贴法制宣传标语1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营造良好的奥运氛围。三是积极开展维护社会稳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全县法制宣传月平台,深入全县各乡镇、难民管理区开展维护社会稳定法制宣传,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维权、合理反映诉求的意识,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20余场(次),张贴法制宣传标语7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10万余人(次)。

(三)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为切实加强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力度,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经贸局、民政局、农业局、教育局、司法局、依法治县办等部门分别制定了全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青少年学生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意见,推动了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的全面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面,坚持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公务员学法用法方面,县委组织部、党校把干部学法纳入计划,把《依法行政》、《预防职务犯罪》、《突发事件应对法》纳入培训内容。合工作实际,抓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如县政府法制办邀请律师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以《依法行政》、《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培训,参训人员50人。

(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情况。为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根据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司法局、依法治县办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实施意见》,对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指导思想、学习内容和基本要求作了明确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局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干部法律培训考试考核等制度。自以来,共组织领导干部采取逢会学法25期,分别学习了《宪法》、《依法行政》、《预防职务犯罪》、《反腐倡廉知识》、《突发事件应对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瑶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瑶族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的能力。

(五)普法经费落实情况。“五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投入到“五五”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共21万元,其中

:伍仟元(5000.00),肆仟元(4000.00),陆千元(6000.00),截至目前叁万元(30000.00)。

(六)制定执行普法规划情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每年召开“五五”普法工作会议,对普法工作进行全面的部署,把“五五”普法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并组织开展了“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通过中期督导检查

,比较全面掌握了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总结了经验,表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查清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目标与任务的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五年来,虽然我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也是检查验收年,我们会继续加大普法力度,改进不足,吸取经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普法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

推荐第7篇:民政局.

民政局7月份工作总结及8月份工作计划

7月份民政局工作总结如下:

一、低保工作:

1、为227户482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16379元。

2、为我区3名“五七工”发放7月份老年生活补贴660元。

3、为我区一名艾滋病儿童发放生活保障金600元。

4、完成7月低保、五七工报表报市局。

5、完成2010年民政事业统计软件的7月报表及低保台帐报市局。

6、完成财政局低保7月报表。

7、将财政局低保

4、

5、6月份(二季度报表)报财政局。

8、将1-6月低保减免人员名单报闭路电视。

二、双拥工作:

1、积极开展自治区双拥模范区创建工作

自治区双拥模范区创建工作是我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和任务的落实,制定并印发了《白碱滩区创建“自治区双拥模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调整白碱滩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对双拥创建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

2、认真贯彻落实《军人优待抚恤条例》 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军人优待抚恤条例》, 按时足额为我区两名优抚对象社会化发放定期抚恤金1027元。

3、认真做好八一建军节期间双拥工作

(1)对2010年伤残抚恤金、烈士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定期抚恤金、原8023部队2010年涉核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金、2008年、2009年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情况进行了统计,并做好发放工作,全面落实好优抚政策。

(2)为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双拥工作,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形势,结合我区创建自治区双拥模范区工作目标,制定并印发了《白碱滩区2010年庆祝八一建军节活动方案》,对节日期间双拥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以进一步促进我区创建自治区双拥模范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社区建设工作:

1、做好社区换届选举各项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大会已于6月底全部结束,对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各项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

2、积极开展市级和谐社区创建工作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创建市级和谐社区有关工作的要求,对我区申报创建市级和谐社区的五新、沁苑等社区创建情况进行了了解,要求各社区对照创建标准对工作进行认真的自检自查,认真开展好创建工作。

3、积极开展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工作

今年,我区全面启动了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为确保实现创建目标,根据《白碱滩区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近期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印发白碱滩区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将创建工作层层落实到位。

四、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1、引领新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双拥模范区创建工作

7月16日召集了我区五家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了会议,对我区创建自治区双拥模范区工作进行了宣传动员,鼓励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之中,为我区创建活动添资增彩。

五、婚姻登记工作:

1、从6月17日至7月18日结婚登记35对(初婚:47人、再婚:23人、复婚:4对、相同民族结婚:33对、不同民族结婚:2对)、离婚登记16对、补办结婚登记24人、补办离婚登记0人。

2、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8人。

3、发放婚检卡58人。

4、出具查询档案(离婚协议书)2人。

5、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6人。

6、输入了2010年结婚登记档案案卷目录35对、录入2010年结婚登记档案目录70人、打印档案封面35件。

7、输入了2010年离婚登记档案案卷目录16对、录入2010年离婚登记档案目录32人、打印档案封面16件。

8、输入了2010年补领结婚登记档案案卷目录12对、录入2010年补办结婚登记档案目录24人、打印档案封面12件。

9、输入了2010年补领离婚登记档案案卷目录0对、录入2010年补办结婚登记档案目录0人、打印档案封面0件。

六、福利企业工作:

1、拟写《白碱滩区福利企业整改通告》,在克拉玛依日报进行登报。

3、市民政局参加福利企业软件系统培训。

4、完成我区2009年福利企业情况统计表报市局。

七、老龄工作: 老龄办重点工作:

1、拟定转发文件2份(新老龄办发„2010‟35号文件和克老龄办„2010‟6号文件)与街道,并、安照文件要求组织活动,并将活动信息及时上报有关单位、部门。

2、报送市老龄办关于白碱滩区第七期简报。

3、为白碱滩区90岁老人发放生活补贴。

4、完善白碱滩区老龄办年鉴资料。

5、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工作职能。为老服务中心基础工作:

1、6月30日白碱滩区为老服务中心正式运行典礼圆满结束。正式运行以来,入住老人不断增加,以入住(托)工作流程为依据,相互监督严格操作。

2、为更好的开展为老服务中心工作,特申请办理白碱滩区为老服务中心《收费许可证》,以此为收费标准,同时做好为老服务中心日托老人的收费调整、安抚工作及全托老人入住的收费宣传工作(为老服务中心日托老人11人,全托老人34人,共45人)。

3、督促为老服务中心第四期的基础设施到位。

4、市物价局对白碱滩区为老服务中心物价标准全面审核。

5、做好志愿活动的联络、拍摄、报道工作。

6、参加克拉玛依市老龄办工作例会。

7、迎接市民政局和上海专家调研组为老服务中心。

8、完成为老服务中心第三期志愿活动简报,并发至相关单位、部门。

9、拟定为老服务中心各部门职能的考核、考评细则。

10、做好为老服务中心的参观、咨询、入住工作。

11、开好常规工作会议,加强各部门业务培训。

八、地名工作:

1、办理街路门牌证20个,出证明7份,咨询9人。

2、根据市地名办要求,开始编写《克拉玛依地名志》中的-白碱滩区概况、街道办事处内容、居委会内容、小区内容、道路名称及内容。

3、对地名2002-2003照片档案进行补缺,现场照相,将洗出的照片补充到档案册,送交档案馆。

4、两次为发改委修改《白碱滩卫星影像图》。

5、对2009年8月—2010年6月的零散门牌进行清理,完成“关于制作门牌的申请”,经领导同意,发送美达公司制作。

九、关工工作:

1、完成我区上半年关工工作总结和工作信息的收集报市关工委。

2、完成我区关工委0

8、0

9、201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上半年关工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区文明办。

3、市关工委来我区检查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工作,做好协调工作。

4、收集整理街道上报的暑期五老讲师团活动运行表。

5、完成我区“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计划的申报表及活动方案报市关工委。

6、完成区关工委办公室1号文件的制定、修改、印制。

7、组织召开关工工作活动日会议,做会务工作。

8、完成我区关工统计表上报市关工委。

9、做好为五老讲师团提供普法相关资料工作。

十、其他工作:

1、每周五完成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及下周工作计划报政府办和监察局。

2、完成我局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报政府法制办。

3、与市福利院、三环路派出所民警联系有关办理弃婴事件的后续处理事宜。

4、订阅《新中国民政事业》丛书。

5、参加了支部组织的大农业“庆七一〃党旗飘扬”主题实践活动。

6、参加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7、完成我局全国保密承诺书签订人员知识竞赛试卷交保密办。

8、完成白碱滩区民政局为政务公开指南提供相关资料报政府办。

9、参加白碱滩区巡警大队授棋仪式。

10、参加民办非企业督察评估工作会议。

11、完成向解放军学习的心得和笔记并上交宣传部。

12、完成我局纠风工作上半年总结报监察局。

13、参加了文明城区复检反馈协调会。

14、完成作图软件对贯标流程图的制作报贯标办。

15、参加为老服务中心开业正式运行典礼。

16、完成文明城区复检材料的收集报文明办。

17、完成了规范化文件的报备工作。

18、完成公益性活动记录本意见征集整理现已着手印制。

19、完成我局值班表的汇总报安监局。20、完成我局IP地址统计表报政府办。

21、完成我局效能监察呈报表的重新选题立项报监察局。

22、完成我局跨越式发展任务分解表的相关内容报政府办。

23、完成我局“每月学一法”活动信息和“规范低保公益活动信息”报道,并上报市局。

24、参加财政局组织的资产培训会议。

25、完成我局“双语”人才统计表报区信访局。

26、参加我局“每月学一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考试。

27、完成了我局非税收入执收单位自查情况表报财政局。

28、参加质量管理体系工作会议。

29、修改质量管理体系中“绩效考核目标分解文件”和“记录模板”。修改区民政局组织机构图。

30、完成我局上半年民生总结报政府办。

31、完成无障碍设施统计表的填写报送市局。

32、完成我局十二五规划意见报政府办和发改委。

下月工作计划:

低保工作:

1、审批低保,上报低保报表,做好低保人员信息录入及低保台帐录入等工作。

2、整理低保及重大疾病、基本医疗救助档案资料。社区建设工作:

1、归纳整理换届选举各项工作资料。

2、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社区建设相关培训。

3、深入社区调研,了解和指导社区特色项目的开展。

4、到试点社区了解试点社区工作的运行情况并进行协调、指导。老龄工作:

1、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工作职能。

2、开好常规工作会议,加强各部门业务培训。

3、完成白碱滩区卫生监督所下达的工作任务,尽快办理为老服务中心卫生许可证明。

4、与卫生局协调今年白碱滩区80岁老人的体检工作。

5、与卫生局、卫生服务中心协调,进一步完善为老服务补贴券的服务项目。

6、成立老年协会,拓展为老服务工作职能,尽快着手考虑白碱滩区不自立老人的照护问题。探索不自理老人的服务模式。替儿女分忧,促社会和谐。

7、认真完成上传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不断总结经验,熟练岗位职责。

8、向市老龄办上报我区“孝敬之星”先进事迹材料。

9、参加克拉玛依市老年维权工作经验交流会。双拥工作:

1、完成八一双拥工作总结并上报。

2、做好义务兵奖励金、优抚对象伤残金、定期抚恤金的发放工作。

地名工作:

1、做好出版白碱滩区《行政区划图》、《街区图》、《小区住宅分布图》、《小区分布图册》编印筹备工作。

2、对《门牌编码簿》进行现场实地校对。

3、协助市地名办编写《克拉玛依地名志》中的-白碱滩区概况、街道办事处内容、居委会内容、小区内容、道路名称及内容。

其他工作:

1、做好贯标工作。

2、完成区政府各部门和市局交办的临时任务。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推荐第8篇:六盘水市民政局提高效能优化环境服务承诺书

六盘水市民政局提高效能优化环境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全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向社会庄重承诺:

一、牢记宗旨,严格依法行政。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及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二、接受监督,加强党政务公开。及时受理群众咨询、建议、投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政务”。

三、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行政许可事项:社会团体(民非企业)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由条例规定的6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四、规范收费,公布收费标准。对保留行政事业收费一律按照物价部门核定规定收取、上缴。

五、务实为民,开展热情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六、健全监督,设立举报机构。市民政局机关效能建设投诉电话: 8229681,电子邮箱:1716956963@qq.com。

七、提高效能,加强廉政建设。做到忠于职守,廉洁勤政,依法行政,文明管理,高效服务。

八、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措施。实行事前告知制、落实首办责任制、推行效能监督制、实行责任追究制。

以上公开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推荐第9篇:民政局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根据省、市、区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就抓好2019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承诺如下:

1.全面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宗旨,坚持主动抓党建、支部书记带头抓党建、自觉抓党建;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首要责任,切实履行好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把党建工作与民政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共同发展。

2.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每月局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领悟习近平一系列讲话精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书记及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全面落实廉政建设主题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党规党纪。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检查落实,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旗帜鲜明的反对腐败,确保民政队伍建设“零发案”的目标。

4.建强组织,建硬队伍。经常性开展培训学习、以会带训,建立工作考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加强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使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更硬、服务宗旨更明、履职能力更强,使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努力构建和谐民政。

5.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做好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机关党员、干部的意见,积极抓好困难党员关爱帮扶。坚持政治标准发展党员,鼓励年轻干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参加党务干部、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习。

6.积极创建服务型党支部。区民政局党支部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在促发展、惠民生方面主动作为,秉承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服务职责明确、服务机制健全、服务效果明显,深入了解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细化帮扶措施,完善帮扶资料,做到精准帮扶,及时帮扶,主动帮扶,确保辖区民生和谐稳定。

7.加强机关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到村、社区,开展“一对一”结对扶贫济困工作,真正体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为民意识,处处心系贫困对象,加强联系社区和村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慰问活动。

8.做好新时期党建宣传工作,引导社会舆论。在做好“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的本职工作同时,注重及时有效宣传报道,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先进事迹和组织活动,随时关注事实动态,深挖典型,宣传民政工作,解读相关政策,塑造党的光辉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以上承诺通过区党建网进行公示,请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推荐第10篇:定陶县民政局

定陶县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定陶县民政局下设18个股室,即局办公室、救灾股、优抚股、安置办、社会事务股、福利股、基层政权股,婚姻登记处、烈士陵园、殡仪馆、军休所、福彩办、低保办、救助站、计财中心、民间组织监督管理局、移风易俗稽查大队、地名办。县民政局配备局长(兼局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3名。

定陶县民政局班子分工情况

聂志刚,党组书记、局 长,主持全面工作

赵广宇,党组成员、副局长,基层政权股、社会事务股、殡仪馆、移风易俗稽查大队

贾瑞兴,党组成员、副局长,办公室、婚姻登记处、福利股

苏冠祥,党组成员、副局长,优抚股、安置办、烈士陵园、军休所

白汉亮,党组成员、主任科员,低保办、福彩中心

刘方金,党组成员,民管办、救灾股、地名办

董钊己,双拥办主任、计财中心主任,双拥办,计财中心。

陈 醒,双拥办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双拥办,办公室。

主要职能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机关党务、政务及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宣传、调研、信访、档案、会务、保卫和机关行政后勤工作。

二、优抚股

1、负责全县优待抚恤和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工作;

2、负责全县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

3、负责复退军人等有关人员伤残等级评定的审核呈报工作;

4、审核呈报县级以上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5、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呈报工作;

6、优抚对象的来信来访;

三、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1、负责全县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

2、指导全县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工作。

四、救灾股

1、拟订全县救灾工作政策;

2、组织、协调救灾工作;

3、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

4、承办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和发布工作;

5、储备救灾物资、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

6、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灾民生活救助;

7、组织和指导全县救灾捐赠;

8、拟订减灾规划,承担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9、负责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指导乡镇敬老院建设与管理

五、福利股

1、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2、指导全县社会福利机构建设。

3、负责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核、报批、监管工作。

4、负责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六、社会事务股

1、负责全县殡葬改革。

2、负责全县经营性公墓的审核、申报工作。

3、收养登记。

4、指导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基层政权股

1、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意见、建议;

2、拟订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八、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

1、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调查、审批。

2、负责全县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的调查、审批。

九、移风易俗稽查大队

1、红白事大操大办的查处。

2、殡改违法现象查处。

十、地名管理办公室

1、研究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

2、负责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和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

3、组织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工作。

4、承办县际及临县地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5、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全县街道的命名、更名,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负责本县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一、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1、电脑福利彩票发行、销售与宣传。

2、维护、维修彩票投注机。

3、发行与销售即开型福利彩票。

二、民间组织监督管理办公室

1、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年度检查和管理。

2、查处民间非法组织

三、烈士陵园

1、烈士褒扬。

2、纪念设施的维修和管理。

3、烈士事迹的编纂和整理。

4、陵园园区绿化美化。

四、婚姻登记处

1、办理结婚和离婚登记手续。

2、《婚姻法》的宣传。

五、殡仪馆

县内殡仪服务。

十六、救助站

做好县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

十七、计财中心

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负责组织工作;负责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各乡镇民政事业费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八、军休所

负责军地双方上级职能部门审核认定的军休干部接收安置手续移交,配合部队做好军休干部的接收进所工作。

第11篇:民政局首问负责制

民政局首问负责制

第一条首问负责制是指我局接待来人、来电、来信、来访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当给予服务对象必要的指引、介绍或答疑等服务,使之最为迅速、简便地得到满意服务的工作制度。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的主要内容:

1、为服务对象提供我局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领导工作分工、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各股室及股室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的咨询服务。

2、为服务对象提供我局各审批事项的咨询服务。

3、为服务对象提供我局受理的来文、来电、来信、来访以及加盖公章等服务事项的咨询服务。

4、为服务对象提供我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执法事项的咨询服务。

5、为服务对象提供民政工作政策规定的咨询服务。

6、为服务对象提供我局职责范围内其他事项的咨询服务。

7、为服务对象提供对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的举报、投诉服务。

第三条首问负责制的工作规范:

首问负责人应当为服务对象提供有礼、有节、热情、周到的服务,做好承接事项的接待、办理和衔接工作。

1、接待服务对象要采取耐心细致的态度,问清服务对象的情况和要求,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及时全面地进行解答;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属我局职责范围的事项,要引领办事人到有关科室、事业单位。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事项,要向办事人解释清楚,并请其与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接听电话要轻声细语地与来电人进行交流,全面细致地回答问题、介绍情况。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耐心解答;不属

于自己职责范围属我局职责范围的事项,要将我局有关股室、事业单位的电话号码告知来电人。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事项,要向来电人解释清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接到信函后,对来信人的要求要按规定办理,并将结果及时回复来信人。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属我局职责范围的事项,要在接到信函的第一时间将信函转交有关科室、事业单位;不能办理的,及时将原因告知来信人。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事项,要在接到信函当日内将信函转交市政府办公室并通知来信人。

第四条首问负责制的工作要求:

首问负责制要求局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我局工作职责和办事程序,熟悉我局领导及科室、事业单位人员的岗位职责;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职业道德意识,规范文明服务用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做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第12篇:凉山州民政局

凉山州民政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2009年,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根据国务院和省、州各级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具体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科室的目标考核,与民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凉府发„2007‟34号)文件精神,详细列出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根据•条例‣要求,编制了•凉山州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凉山州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凉山州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凉山州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凉山州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凉山州民政局政府信息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做到了有章可循、责任明确、较好

地发挥了政府信息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服务的功能。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工作,针对去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局办公室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做好牵头工作,各科室必须相互配合,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梳理、填报、审核工作,各分管局长要对分管科室公开的政府信息签字同意,局办公室要对科室公开的政府信息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将实施“民政民生工程”作为主要公开内容,加大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全程公开慈善总会收受募捐情况,加大全州民政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反映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相关信息。累计到2009年12月31日,凉山州民政局共计公开信息767条,2009年公开37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我局尚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09年,局机关各科室共受理群众电话咨询500多人次。州长公开热线中共收到的来件,全部办结。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又经常性的工作。虽然,我们在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出了一点成绩,但与州政府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些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实践,努力工作,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日

第13篇:民政局见闻

民政局见闻

漂流瓶

这是我第二次到民政局去,当我在上午11:00的时候到达, 门早已关了。下午2点,我就早早在那等候了,门没开。不多时人越来越多了,估计有好几十个吧。来此的人有两种情况:办结婚证或离婚证。

门终于开了,等候的人们一拥而进,我随之进去。

办结婚证和离婚证窗口不在一处,定眼看去:离婚的人是那么多,结婚的人却是那么少。感谢上天给我的安慰!

来到我所需的窗口,看看《离婚须知》才发现我的手续不全。离婚的人向办事员咨询着。来这里离婚的人,是经过双方协商后才来的,于是就要有离婚协议。可他们什么手续都有,就是离婚协议写的不符合要求,他们无助和盲目。我把我的离婚协议给他们做个参照。他们很高兴,离婚的人都显得是那么的心平气和。夫妻双方在此时才是在齐心协力去办一件事,很难得。这件事他们都心甘情愿去做,做完了,也许就是一种解脱吧。

在看看办结婚处的人吧,唧唧喳喳的,但愿他们没被爱冲昏头脑。他们高兴,为了这证书。证书又能说明什么呢?我不懂,真的不懂。

我现在才真正觉得《围城》中的那句话的真谛:婚姻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有的人想出来。

但愿他们的婚姻是美满幸福的!

有许多人曾经追求的爱情在时间面前却显的那么苍白无力; 有许多人曾经追求的浪漫在婚姻面前又能算些什么呢?

世间的事谁能说的准,猜的透,也许不久的将来,他们也会和我一样,也许他们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我此时没什么言语了,什么也不用想,什么也不用做。愿天下人都能如愿以偿。 该来的总会来,该走的无法挽留。时间能检验一切。

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那只是说说而已。现实生活中谁人能做到?除非是圣人,可惜我们都不是。

海誓山盟的爱情不存在,轰轰烈烈的爱情不长久,平平淡淡的婚姻才是真! 该来的总会来,该走的无法挽留。时间能检验一切.

第14篇:民政局工作总结

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也是自治州建州年大庆之年,为全面贯彻自治州提出的借大庆之年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号召,自治州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州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各项规定及各项民政政策,时刻牢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提高了干部队伍素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使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都有了大的转变,使民政工作的整体效能明显提高,为自治州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恪守为民之责,扎实推进各项民政业务工作全面发展

(一)积极有效地开展了救灾救济工作。

年我州虽然没有发生大的自然灾害,但大雪、洪水、大风等小灾不断,给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较大损失。全州三县一市受灾人口达.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公顷,成灾面积公顷,绝收面积公顷,造成全年缺粮人口.万人。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我们根据各县(市)的实际情况,及时安排下拨春荒救灾救济款万元。为保证救灾救济款做到专款专用,全部及时发放到灾民和困难群众手中,切实发挥救灾救济款的作用,我们组成工作组,对全州救灾救济款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

为确保突发性灾害发生后紧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迅速、及时、准确地完成灾民救济工作任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我局结合有关文件精神和自治州实际,制定出台了《自治州自然灾害灾民生活救济工作应急预案》。《预案》明确了自然灾害灾民生活救济的基本方针。成立了自治州民政局救灾应急领导小组。

在全州范围内对农村五保对象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并于月份开始,对全州现有的五保户户,人实施了定期定量生活补助,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日趋规范

年,我们根据自治州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自治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强化了属地管理、分级审批,规范化管理等工作,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并针对各阶段工作特点,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工作。一是制订下发了《年度低保工作量化考核标准》。从严格执行低保政策、建立低保工作机构、实现档案规范化管理等八个方面对低保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和办事纪律进行了量化。二是加强了低保档案规范化建设。月份,我们举办了低保档案规范化管理培训班,对各县(市)的低保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各县(市)的低保档案巳全部按照自治区的要求进行了完善和规范,并得到了自治区低保调研组的高度评价。三是采取低保户定期报到制,定期不定期组织参加公益性劳动或活动。四是严格执行三榜公布制度,坚持谁审核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五是低保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将保障金封闭在专户一条线中,单独运行,置于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之下,确保专款专用。六是乌恰、阿克陶县分别结合实际,对低保人员实行了分类施保。主要是将需要救助的家庭按成员类别分为a、b、c三类,在管理上,对以上分类人员结合其自身情况,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七是乌恰县民政局出台了城市低保举报奖励制度,并成立了《乌恰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公开举报热线电话,接受全县人民的监督。

目前,全州纳入城市低保户,人,全年下拨低保金万元,人均月保障补助.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为保障自治州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

大力支持健康快车项目,收到良好效果。共完成批例免费手术治疗,没有出现任何医疗差错、事故。同时对全州残疾儿童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对名孤残儿童进行了免费体检,落实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孤儿名并于月日先期选送名孤残儿童赴乌市接受免费手术治疗。

(三)、扎实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

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年我们把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工作纳入了民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思想教育、扶持生产、社会优待、国家抚恤、依法保障”和“各得其所,妥善安置”的方针,及时研究解决拥军优属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协助某省军区、自治区民政厅调研组,完成我州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调研。二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安排,完成我州第五批计划安置的名军队离退休干部交接工作。三是妥善解决多起军人*事件,由于部分退伍军人工作没有得到及时安置,*事件不断发生,共处理来访、*件次,均使他们得到了满意答复。四是为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进疆周年,热情讴歌自治区双拥工作取得的伟大成就,开展了为大型纪实报

告文学集《双拥情怀洒天山》征稿活动。五是我局被评为自治州年大庆“双拥”工作先进集体。六是积极开展了春节、古尔邦节、八.一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活动,认真听取了部队官兵的意见和建议。七是年月,在乌鲁木齐召开的自治区双拥工作会议上,我州乌恰县托云乡荣获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荣誉称号,阿图什市吐尔地.乌斯曼荣获自治区爱国拥军模此文来源于文秘

114网范个人荣誉称号,并受到了表彰奖励。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进一步巩固

今年基层政权建设的重点是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阿图什市、阿克陶县两个农区县市已接近尾声,乌恰县、阿合奇县两个牧区县也已做出了安排部署,全部工作将于明年月底结束。各县市对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都非常重视,相继召开了专门会议、举办了培训班,做出了周密安排部署,有力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社区建设,更好地发挥社区服务职能,推动社区建设在全州深入开展。落实星光计划投资万元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及老年活动场所建设,逐步解决我州部分社区无办公场所问题,把我州的社区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月日至日,举办了社区建设业务培训班。三县一市一场民政部门和个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共多人参加了培训。在两天的时间里,进行了社区建设业务讲座并进行了座谈讨论。组织参加培训的人员参观了阿图什市社区居委会。听取了阿图什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经验介绍。参加培训的人员普遍反映这次培训受益非浅,对今后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妥善处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加强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自治州实际,制定出台了《应对行政区域界线纠纷应急预案》。明确处理行政区域界线纠纷应在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成立了处置应对因行政区域界线纠纷引发的各类突发偶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明确按照有利于各族人民的团结,有利于国家的统一管理,有利于保护、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兼顾当地双方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实事求是,互谅互让的原则,妥善处置因行政区域界线纠纷引发的突发、偶发事件。今年以来因边界纠纷引发的较为严重的突发事件起,我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领有关工作人员多次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做好调解工作,并多次与喀什地区有关人员进行协调,力求维护事发地的社会稳定,由于工作及时、到位,较好解决了纠纷,平息了纠纷双方矛盾和不稳定情绪,有效防止了大规模群众性械斗事件的发生,为纠纷双方群众生产、生活创造了一个安定的环境,为维护自治州的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今年对开展乡镇行政界线勘定工作进行了安排。月日,召开了乡镇行政界线勘定工作协调会,自治州副州长帕尔哈提.吐尔地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州、县市主管民政领导及民政局局长、自治州勘界办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月日,再次举办了乡镇行政界线勘定工作培训班。邀请具有多年勘界经验的喀什地区勘界办阿吉同志主讲,来自三县一市民政、畜牧、草原、土地管理等部门主管勘界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多人参加了培训,目前,这项工作各项县市都在积极开展中。

(五)、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婚姻、收养登记作为一项传统的民政工作和重要的社会事务管理,关系到各族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家庭幸福稳定,关系到社会文明进步,一直受到自治州党委和人民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今年,我们把解决乱收费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各级婚姻登记机关适应形势变化,实现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社会公共服务的转变,强化服务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增强法制观念,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同时,我们根据群众举报,查处婚姻登记员乱收费一起。六月份,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州婚姻登记机关的收费开展了专项清理整顿,彻底清除了借婚姻登记搭车收费和乱收费的不良行为,减轻了群众负担,提高了婚姻登记合格率。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婚姻登记条例》及相关政策宣传教育活动。

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

我州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依法加强对社团组织的监管,上半年对我州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认真核实,从严把关,顺利完成了社团的年检工作。现在我州共有社团个。通过年检合格社团有个,限期整改个。通过年检加强了社会团体的依法管理,为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本着“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创新思路,开拓进取、强化管理,有力地推动了彩票发行工作。全年销售福利彩票万元,超额成了任务,为自治州募集到公益金.万元。

殡葬改革工作

殡葬改革工作取得突破性发展。殡葬改革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其它地州相比,自治州殡葬改革工作已经滞后,成为全疆唯一没有殡仪馆的地州。为改变这种不利局面,经多方努力,使我州殡仪馆建设取得关键突破。计划在阿图什先期建设一座汉族殡仪馆,初步确定在已自然形成的汉族墓地,国道以北由东分区农场向西米至国道与帕米尔路交叉处北侧,距国道米约亩地,其中公墓占地亩,殡仪馆占地亩。目前,全部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计划明年建成汉族殡仪馆并投入使用。

(六)、老龄工作机构进一步健全,积极发挥作用

自治州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基本建立健全,理顺了工作关系,明确了职责任务,核定了编制,充实了人员,保证了老龄工作的正常开展。一年来老龄办认真履行职责,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工作目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切实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一市三县利用“星光计划”资金全部建成了星光老年之家,三年来投入万元。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扎实到位。

加强思想教育,筑牢道德防线。一是抓好“三个”学习,筑牢思想基础。抓好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局党组利用党组中心学习组、机关学习日、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先后组织深入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两个条例》、《州党委书记王新怀同志和州纪检委书记王国新同志在自治州纪检工作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州纪检委印发的各种工作要点、规定、制度及民政厅下发的民政系统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等有关材料,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经常性的党性教育、反腐倡廉教育,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都有了明显提高,从思想上筑起了牢固的道德防线,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抓好先进典型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了王洋湖、吴登云等先进人物事迹电教片等。抓好党规党纪和各项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学习。主要学习了党章、党纪、政纪条规,宪法、两个条例等。二是从领导同志做起,抓好示范。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章、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身体力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认真落实“四项改革、四项制度、三公开”,严格遵循“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带头严格执行规定不走样。要求部下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要求禁止的,自已首先不做,以实际行动当好群众表率。一年来,局班子成员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检查工作中坚持吃工作餐,拒绝超标准接待,既坚持了原则,又为基层减轻了负担,为全州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做出了表率,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抓班子建设,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认真贯彻了一把手负总责,一把手抓两手的精神。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协调,各科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明确责任,各司其责。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制原则,我们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层层分解,并与各县市民政局、本局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齐抓共管,共同推动我州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迈上新台阶。三是民政廉政两手抓,建立了双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在民政工作和廉政责任目标考核中,把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作为重要内容,作为无弹性的硬指标,并明确规定凡是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违反廉政责任规定的,一经查实后,本年度公务员考核、评选先进、入党提干一律取消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民政业务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一道,贯穿于民政工作全过程,始终做到“四个一起、四个坚持”。即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与民政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总结;坚持每个月向纪检部门汇报一次;坚持每个季度检查一次,坚持每半年总结一次,坚持年终结合岗位目标进行考核。四是注重发挥纪检员作用。为了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不流于形式,我们在办公室设专职纪检员一名,保持纪检工作的经常性和连续性,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警钟常鸣。纪检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多次随局领导和有关科室深入基层检查基层廉政建设情况,定期通报,及时提醒,防患于未然。五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监督。局党组充分发扬民主,完善了民主集中制、党组会议制度和党组议事制度等,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利进行监督与约束,局班子成员更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定期不定期向全局干部职工公开重大事项、决策和财务开支情况。坚持元以上开支由集体研究决定,在用人问题上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效地防止了腐败的滋生。

健全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腐败。民政部门掌管着低保、救灾、优待抚恤等多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经费的管理使用,从制度上完善,从自我约束上保证,在使用中才能做到“铁面无私、客观公正”。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根据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局党组结合自身实际,从全局工作出发,建立和完善党了组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好的制度约束人,管理人。在去年建立起的一整套完整、科学的工作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及时修改和完善了《领导干部离任经济审计制》、《过错责任追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制定下发了《民政系统严肃党纪不准》,适时充实了有关内容和条款,明确了各级各类人员的廉政责任,强化制度的约束力。二是严格执行诫免谈话制度。根据州纪检委的要求对科级干部进行了定期廉政谈话,并由专人负责记录谈话内容。

围绕民政业务,抓好专项执法监察。充分发挥纪检组的作用,围绕民政业务,开展经常性监督和有针对性专项执法检查,自治区民政厅在全疆推广学习我州民政工作的务实作风。一是多次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县乡、街道低保户家中检查低保工作。今年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哈拉峻乡原副乡长依沙白克,在管理低保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把自己不符合条件的亲戚朋友等都纳入了低保,经核实,共违规领取低保金元;劳动就业农场三名工作人员,有工资也领取低保金,共违规领取低保金元。发现这一情况后,我局立即召开领导班子成员碰头会商讨处理办法并责成阿图什市民政局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纪检部门通报情况,严肃处理,及时挽回损失。二是年月,局纪检组一行人对阿图什市婚姻登记工作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了今年以来领取婚姻证件人员的档案、婚姻登记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服务承诺上墙情况。并对部分领取婚姻证件人员进行了走访调查,认真听取了群众意见。及时纠正了阿图什市民政局在婚姻登记中的一些不规范行为并要求阿图什市民政局尽快将服务承诺上墙,立即停止旧的收费标准,按新的标准收费,并出据正规的收费凭证,退还自新的收费标准之日起办理的婚姻登记中多收的费用。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承诺服务”活动存在着开展不平衡,落实不到位,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经费困难,一些重点、难点工作改革的力度还不够大,步子不够快,没有实质性的突破等。

四、年工作设想

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五次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为目标,依法管理社会行政事务,推进民政工作法制化、民政事业社会化进程。努力实现有效的社会救助、广泛的基层民主、牢固的军民团结,与时俱进,奋发图强,努力开创自治州民政工作新局面。

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

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重点是基本法律法规、基本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工作责任心和管理水平。

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公开执法依据和工作程序,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认真做好查灾、报灾、救灾工作,保证救灾救济工作顺利有效实施。

积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

全面落实社区建设各项任务。

完成全州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广泛开展“双拥”光荣传统的宣传教育,加强对乌恰县和阿图什市创建模范城(县)活动的指导,推动双拥工作向纵深发展。

全面落实五保户定编定量工作任务。每年拿出万元,对名“五保户”实施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确保农村“五保户”基本生活。

完成对全州范围内敬老院进行改扩建、维修、撤并、新建工作,全面完善院内生活设施,改善老年人居住质量。

力争完成殡仪馆建设一期计划,并启动二期计划,认真解决目前乱埋乱葬,乱占土地的状况。

新建一所较高规格的儿童福利院,并投资万元对全州现有儿童福利院进行维修、扩建,努力保证我州孤儿们的生活和入学,并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加强调研,完善制度,成立自治州慈善总会,规范自治州慈善事业,推动慈善事业的全面发展。

深化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公益资金管理力度,切实发挥公益资金的作用。

推动农村医疗救助工作逐步完善和规范,切实发挥积极的救助作用。

第15篇:民政局总结

礼民发„2009‟ 号

礼县民政局

关于2009年民政工作总结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

今年以来,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亲情关怀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民政工作,高度重视和解决民生问题,以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以全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重点,开拓创新,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用,有效地保障 1 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民政工作呈现出新的亮点,实现新的突破,圆满完成民政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

(一)灾情概况,2009年,我县区域内不同程度地遭受了干旱、冰雹以及暴雨灾害,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较大的损失。据统计,全县受灾范围达29个乡镇、317个村、1109个组,受灾人口23096户107466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6.266万亩,成灾面积15.6472万亩,绝收面积4.2152万亩。因灾共造成农业直接经济损失3715.83万元。其中因干旱受灾16987户78144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3.2万亩,全部成灾,绝收面积4.1万亩,造成饮水困难人口4.5万人,饮水困难大牲畜8500头,因旱灾造成全县农业直接经济损失3199.6万元。因5月19日14时23分、6月5日18时50分在我县白河、桥头、草坪、沙金、三峪及洮坪、罗坝等7个乡镇发生的风雹灾害,造成6109户29322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3.066万亩,成灾面积2.4472万亩,绝收面积1152亩。造成农业直接经济损失516.23万元。

(二)积极做好困难群众生活救济工作。

一是及时下拨城乡困难群众春节期间一次性生活补贴 2 资金。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下拨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精神,为妥善安排春节期间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下拨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791.264万元,其中农村低保对象生活补贴资金636.76万元(14854户63676人,每人100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补贴资金22.94万元(2115户2294人,每人100元),农村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贴资金27.14万元(优抚对象1357人,每人200元),城市低保对象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104.37万元(低保对象4170户6958人,每人150元),农村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资金540元(老党员3人,每人180元)。

二是积极开展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慰问活动。县委办、政府办下发《关于2009年春节期间开展慰问活动的通知》,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优抚对象、残疾人、城市低保对象,于1月10日至春节前进行了慰问,每户发给慰问金200元、棉被1床,每个乡镇慰问5户困难群众,共150户,计慰问金3万元。

三是向全县29个乡镇下拨冬令、春荒口粮救济款280万元,其中冬令口粮救助款130万元,春荒口粮救助款150万元。口粮款的分配中,坚持向灾区、连灾乡、贫困乡倾斜的分配办法,做到了分类安排,保证重点。共解决了1.162

3 万户5.23万人冬令、春荒期间的生活困难,扎实细致地做好了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三)认真完成农村居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我县共有重建户26190户,维修户37226户。其中70村3897户属于整村搬迁,54村6553户属于整村就地重建,15740户属于零星重建。截止今年10月底,26190户重建户中,已竣工25026户,竣工率95.6%,入住17392户,占竣工户数的69.5%;未竣工重建户中,已建成主体工程573户,正在粉刷和安装门窗的591户;维修任务于2008年底已全面完成。

(四)全力帮助特困重建户恢复重建

我县自然条件差,大部分重建户都居住在高寒阴湿、边远、半山干旱地区,经济相对落后,在26190户农村居民住房重建户中有713户是农村特困户,为了认真落实《陇南市2009年农村特困群众灾后重建实施意见》,2009年7月,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相应措施,并针对特困重建户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政策上倾斜,资金上扶持。根据特困重建户的具体困难,我县在国家原有每户补助2万元的基础上,2009年7月,由市县筹措下拨了142.6万元农村特困重建户补助资金 4 (其中市拨帮建补助资金61.6万元,县“5.12”救灾捐赠资金81万元),每户增加补助资金2000元。同时,按照国家政策为部分有偿还能力的特困户提供了2至3万元不等的国家贴息贷款,有效缓解了特困家庭的重建资金困难。

二是采取领导、部门和邻里相帮的办法。在领导和部门帮建方面,由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每人帮建30户;市人大、政协副职领导每人帮建20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正职领导每人帮建20户;副县级领导每人帮建10户;县直单位各帮建10户,做到了责任到人,目标明确。在邻里相帮方面,乡(镇)村两级组织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家庭劳力富裕户和村里的能人大户投工投劳,对特困户进行帮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现在,群众为特困重建户共帮工达15237个。

三是广泛开展社会捐助活动。今年九月,县委办、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开展为全县农村特困户捐赠建房资金活动的通知》,在全县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居民中广泛开展了给灾区“献爱心”捐助活动。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捐款捐物,共捐赠资金132.3087万元,已全部发放到特困重建户手中。目前,713户特困户重建任务全面完成,并已全部入住,入

5 住率100%。

二、城乡低保工作成效显著

(一)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今年,县政府把“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为落实省、市关于提高城市低保标准10%、农村低保扩面的通知精神,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每人138元/月提高到每人152 元/月,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每人540元/年提高到每人600元/年。2009年有城市低保对象4681户,8500人,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842.05万元(其中省拨689万元,市拨30万元,县列412.4万元)。城市低保资金发放标准的提高和及时发放,有效保障了城市低保家庭的生活。在农村低保方面,我县把年人均收入低于728元的农村困难家庭作为低保对象,把农村特困户,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家庭作为保障重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的方式,严格按程序将最贫困、最急需救助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今年我县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0245户37033人,共为全县农村低保对象26956户100709人发放全年农村低保金6042.54万元(其中省拨4782万元,市拨127.4万元,县列40万元)。

(二)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抓好三所中心敬老院和五 6 保家园的建设工作。

首先,我县根据省、市通知精神,及时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补助水平,年人均供养标准由去年1400元标准基础上提高到1600元。2009年有五保对象2115户2294人,全年共发放五保供养金335.336万元(其中省拨229万元,市拨30.5万元,县列60万元)。其次,我县在29乡镇共新建五保家园338个,(其中在建137个,竣工201个。)房屋总间数2921间,建筑总面积47187.6平方米,总投资2610.633万元;其余810户五保户属个人建房,总投资1619.367万元;目前,全县568个村实现了五保家园及五保户建房的全覆盖。再次,我县积极申请项目,得到北京市政府的捐赠和省慈善总会的援建资金共230万元(北京市政府捐赠150万元,省慈善总会援建80万元,其中已到位56万元。)修建了(盐官镇、祁山乡、雷坝乡)三所各项服务功能、设施齐全的高标准中心敬老院。其中、新建祁山乡中心敬老院投资80万元,占地面积2亩,二层砖混结构楼房,建筑面积为595.72平方米;新建盐官镇中心敬老院投资80万元,占地面积1亩,三层砖混结构楼房,建筑面积为612平方米; 新建雷坝乡中心敬老院投资70万元,占地面积1亩,二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459.81平方米。

(三)积极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今年,我县不断完 7 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和制度,积极实施医疗救助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在城市医疗救助工作中,今年为全县37名救助对象支付医疗救助金30.343万元,为7449名城市低保对象(

一、二类人员)拨付医疗保险代缴费14.898万元。在农村医疗救助工作中,2009年为全县患大病、重病的3476名农民发放医疗救助金324.5万元(其中省拨资金 万元,县列资金 万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治病难的问题,遏制了城乡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发生。

三、全面落实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按时足额落实优抚金。全县共发放城镇义务兵优待金6人,发放资金9.4万元,发放农村义务兵优待金142人,发放资金40.9784万元;发放在乡老复员军人495人,发放资金123.92万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7人,发放资金2.1万元;“三属”人员67人,发放资金307.332万元,参战、参核退役人员629人,发放资金109.446万元;

二是认真开展重点优抚对象清查核实和优抚保障资金使用管理检查工作。为了解决对优抚对象家庭情况掌握不准、管理不到位、在册领取抚恤金(补助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重点清查有无不符合政策冒领、虚领的现象。通过清查核实,全县因病死亡自然减员有3人,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贪污等现象,国家优抚政策和各类人员补助标准得到全面 8 落实。

三是做好退伍军人维稳工作。今年“国庆”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重大节日,我县重点做好了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全面加强监控重点对象,及时收集信息,采取措施化解。截止目前,我县未出现退伍军人非正常越级进京上访或集体上访事件。

四是深入开展军(警)民春节慰问活动。在新年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县四大班子领导带队、县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慰问了县武装部、武警中队和消防大队,共送慰问金4.9万元,并召开议军会议,研究部署支援部队建设的具体事宜。

五是积极做好接收安臵退伍军人工作。今年全县共接收退役士兵 人,其中符合城镇退役士兵 人,转业士官 人,农村籍退役士兵 人。为 名农村籍退伍军人发放优待金40.9784万元,优待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计每人3000元。截止11月25日,我县已安臵城镇退役士兵 人,其中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 人;发放一次性安臵补偿金 万元;发放 名城镇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低保生活补助 万元。

六是全面落实残疾军人医疗保险。今年,我县为农村37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继续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向县社保 9 局拨付37名残疾军人医疗保险基金4.79224万元,每人1295.2元。

四、认真做好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一)、及时修建了救助工作管理站。以前,我县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虽然有工作机构、也有编制,但无办公场所和设施、工作难度很大,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儿童救助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我局积极向省民政厅争取投资资金40万元,修建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管理站。新建救助工作管理站总占地面积为0.5亩,二层砖混结构,建筑总面积为295.97平方米,房屋上下两层共15间,其中宿舍12间,餐厅1间,厨房1间,厕所1间,并配套有围墙、大门、花栏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管理站的建成,为我县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为今后做好我县救助工作打下了建设基础。

(二)、根据流浪乞讨人员的需要进行无偿救助。我们实施的救助对象主要为城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即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乡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主要从下列五方面进行救助:一是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二是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三是对有突发急病的,及时 10 送医院救治;四是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五是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方便。今年“国庆”期间,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主动救助和积极管理,共接收各类救助人员68人次,出用车辆42台次,巡视街道34次,主动告知、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16人,圆满完成 “国庆”期间救助管理工作。今年1-12月,我县救助管理站共接待求助人员386人次。

五、加强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我们一贯注重对原有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与年检工作,促使其履行章程,并依法开展各类经济社会活动,为构建和谐礼县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认真贯彻《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行婚姻登记员资格认证制度,促进了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年内全县准予结婚登记 对,离婚登记 对。

此外,村级组织建设、老龄、计划生育、民政统计、政务信息及信访等民政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六、2010年民政工作打算

2010年的民政工作,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题,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民政工作全局,牢固树立民政为民的核心理念,坚持“以民为本, 11 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坚持“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工作职责,着眼于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创新,着眼于促进社会公平、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推进全县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认真做好灾情和救灾信息报送工作,密切掌握各种自然灾害情报信息,强化值班制度,确保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信息,认真做好灾情的统计、核查、上报工作,在灾情稳定后及时组织力量核查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

2、全面掌握灾民生活困难情况,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把灾民妥善安臵和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济结合起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灾情发生后,使灾民在24小时内得到有效救助,确保做到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比较牢固的临时住所、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医治;使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3、切实搞好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抓好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做好城乡低保与五保供养工作,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完善救助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权益。

4.进一步完善灾害应急管理体制,提高重大自然应急响应能力。

12 5.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着力构建管理有效、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城乡社区。

6.不断加强双拥优抚安臵工作,积极开展双拥创建活动,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深化退役士兵安臵改革,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全面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

7.大力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步伐,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创建活动,发展社会慈善事业,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的有效办法和途径。

8.强化民间组织、区划地名、婚姻登记和边界管理工作,提升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9.不断推进民政部门自身建设,努力建设奋发有为、顽强拼搏,乐于奉献的民政干部队伍。特此报告

二00九年十二月二日

主题词:民政 2009年 工作总结 报告 抄报:市民政局。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县委王常委、政府李县长。 礼县民政局 2009年12月2日印发

第16篇:民政局工作总结

垣曲县民政局 二〇一一年工作总结

201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

五、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紧紧围绕“重民生,促发展、保稳定”工作主线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落实县十三次党代会和县“两会”精神,团结进取,务实创新,扎实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不断推进民政事业转型跨越发展。

一、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切实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011年,我县民政系统立足保民生,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工作,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城乡低保工作。一是提高标准,加大保障力度。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为了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我局从元月份将城市低保线由210元/月提高到235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月人均提高22元,使农村低保月保障标准最高达到97元。春节前,向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了每人15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计145.92万元,向农村低保对象发放每人1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112.78万元。

1-10月向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每人每月30元的价格临时补贴286.64万元,向农村低保对象发放每人每月20元价格临时补贴234.58万元。二是严格程序,认真年审。根据今年下半年将进行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实际,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干扰,我局将往年在下半年进行的农村低保年审,提前到上半年进行,为此专门下发《关于做好二0一一年度城乡低保对象年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乡镇和村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做好提名、评议、公示等工作,并要求在村委会进行农村低保评议时,乡镇包片领导或包村干部要到场监督,确保评议的公平公正。同时,为了改变以往农村低保“保人不保户”和“撒胡椒面”平均等不良现象,在农村低保年审通知中,我局对农村低保对象整户享受的比例做了专门的规定,计划用三年时间彻底扭转“保人不保户”和“撒胡椒面”平均等不良现象。年审后,我县农村低保对象共有7711户11765人,整户享受的比例从年审前的23.32%提高到现在的56.14%,使农村低保更好的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在城市低保的年审中,我局指导乡镇民政办和社区认真执行城市低保申报的听证、公示等制度,同时邀请纪检、财政等部门参与到城市低保的年审中,以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公平公正。

目前,我县城市低保对象为3993户9960人,月人均184.5

元,保障比例为13.2%,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金2118.94万余元,生活补贴和1-10月临时价格补贴432.56万余元,共计2551.5万余元。我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7971户12036人,月人均92元,占农业人口的7.3%,今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1273.8万余元,生活补贴和1-10月临时价格补贴347.62万余元,合计1621.16万元。

2、救灾救济工作。我县是自然灾害多发县,今年以来,我县春夏之际遭受严重的旱灾,9月上中旬,半月之内我县连续遭受3次强降雨极端天气袭击。全县累计降雨量平均达到319mm,毛家等地区达到350多mm,总体强度为50年一遇。为了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灾前,我们提早安排部署抗灾救灾工作;灾害发生时,我们认真分析灾情发展趋势,研究抗灾救灾工作措施,并下拨帐篷、面粉、被褥等救灾物资,积极救灾;灾后,我们积极报灾核灾,国庆节假日期间,我们抽调人员组成五个工作组对各乡镇上报的因灾倒塌损坏的民房民窑逐村逐户进行了核查。通过认真核查,我县因雨倒塌民房民窑1264户、2965间、倒塌居民住房1112户、2412间,漏水和受损房屋2163户、5889间。核灾后我局及时把受灾情况上报上级民政部门,争取上级部门在救灾资金和物资方面的倾斜和支持,目前,上级已向我县下拨塌房塌窑救灾资金185万元。

春节前,我局将下拨救灾资金,并把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活动接受的捐赠款用于救助灾民和困难群众。

今年,我局共下拨救灾面粉32.5万公斤合款91万元,下拨救灾款88.1万元,下拨棉衣235套,被褥576床,棉大衣77件。

3、医疗救助工作。我们坚持救急解难、惠民利民原则,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衔接,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全年共投入66.36万元资金,资助各类救助对象12000余人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同时认真执行《垣曲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积极救助城乡患大病困难群众,全年共救助城市患大病困难群众68人,发放城市医疗救助金34.7万余元;救助农村患大病困难群众843人,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248万余元。

4、五保供养工作。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加大五保供养工作力度,做到了“一落实、两提高”。即:落实了应保尽保,对全县五保对象进行了一次全面复核,使全县纳保对象新增345人,达到972人。提高了五保供养标准,使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年人均保障标准由2010年的1640元和2000元,分别提高到2000元和2500元,全年为972名五保对象发放五保供养金197.3万、一次性生活补贴7.27万元和1-10月临时价格补贴26.2万元,共计230.77万余元。提

高了集中供养比例,王茅镇敬老院建成投入使用,使全县乡镇敬老院数达到8所,集中供养人口全年新增了105人,达到272人,集中供养率达到28%,仍居于全市首位。我县的五保集中供养工作在全市现场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中国社会报》6月24日头版头条全文进行了刊载。

列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毛家镇敬老院建设,因为资金等原因,今年只进行了选址、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计划2012年正式实施。

4、慈善互助工作。今年,县慈善总会从“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活动接受的慈善资金中拿出27.5万元,救助困难群众876户。秋季大学生开学前,县慈善总会募集善款69.8万元,从接受的其他善款中又拿出10万元,共计79.8万元,用于开展“爱心助学”活动,资助贫困大学生215名。目前,县慈善总会在开展的“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活动中已接受全县152个单位7027名干部职工的捐款100.54万元,其中,五龙集团和国泰公司各捐款30万元,这些资金将在2012年春节前用于救助困难群众和受灾群众。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成立了专职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落实了交通工具,使这项工作得以正常化运行。

今年以来,我局加强了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

尤其是社会救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代表全市接受省厅专项资金交叉检查,以及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多次资金检查,县局又组织专门力量对乡镇、村各种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的保证了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切实推进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

1、积极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断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今年4月、5月份我局分别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扫尾有关工作的通知》(垣村办发„2011‟2号)、《关于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垣村发„2011‟1号)文件,要求各乡(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检查指导,努力做好“难点村”的治理扫尾工作,有效巩固和扩大“难点村”治理成果,同时,进一步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自查评估工作,逐步建立起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2、依法有序做好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一是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前的稳定工作。针对换届选举容易引发农村社会不稳定的问题,我们加强了村务公开的指导力度,使群众想知道、想了解的村务,能及时知道和了解,从而化解了群众的误会和矛

盾。同时,印发了《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前村情民意的调查提纲》,要求各乡镇结合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做好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全面掌握选举前村干部、村民的思想动态和选举中可能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选举中易出现的“难点村”等情况,并根据实际问题制定出针对性强的相应措施。二是全面启动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省、市第九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动员会召开之后,我县也于11月9日召开了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动员会和培训会,全面启动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中我们重点做好抓调查摸底,掌握难点重点;抓组织领导,强化各级责任;抓方案制定,明确操作规程;抓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抓骨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抓督查指导,确保顺利推进;抓换届纪律,净化选举风气;抓来信来访,维护换届稳定等“八个方面工作”。为了确保换届选举秩序,我们还认真推行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正式竞选人或候选人遵规守纪承诺制度,集体谈话和与重点对象个别谈话制度,重点、难点村换届选举工作全程影像记录制度等“五项制度。

截至目前,188个村全部完成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产生出新一届村委主任、副主任、委员共736名。新一届村委主任共188人,其中党员165人,连选连任95人,女性3

人,大学生村干部1人;村委会副主任共223人,其中党员128人,连选连任91人,女性36人,大学生村干部18人;村委委员共325人,其中党员209人,连选连任133人,女性161人,大学生村干部20人;村支“两委”交叉任职209人。新产生村委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2岁,其中党员502名,占68.2%;妇女干部200名,占27.1%。这次村委换届选民登记总人数为116163人,占农业人口的72.2%,实际参选人数105040人,参选率达到90.4%。

3、开展和谐社区工作。我县社区工作虽有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做指导,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使我县社区工作滞后于社会进步的需要。尽管存在许多问题,在城市社区建设中,我们指导城市社区工作由管理向服务转变,强调社区在社会中的和谐稳定作用,强化社区工作的服务职能,尽可能的发挥社区在和谐稳定中的作用,更好的服务于群众。

三、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切实维护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是按时按标准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贴、价格临时补贴等优抚资金,共计456万余元。二是热心帮助优抚对象解决临时生活困难,建立了困难优抚对象统计台帐,为解决607名优抚对象的生活难、住房难、医

疗难问题,发放“解三难”资金26.85万元。三是积极开展节日慰问活动,春节期间,慰问走访武警、消防、武装部等驻垣部队和老红军、伤残军人、重点优抚对象等,并给他们送去慰问品。四是积极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培训。根据有关培训退役士兵的政策,把6名退役士兵送到省市有关单位进行就业和技能培训,极大的拓宽了退役士兵的就业渠道。五是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采取安置和办理自谋职业办法,安置2010年城镇退役士兵和往年未安置人员共37人。六是维修烈士纪念建筑物。我局按照烈士纪念建筑物维修三年规划,清明前,建设完成了蒲掌乡“革命烈士纪念碑”。同时,还下拨资金2.5万元支持历山镇、皋落乡做好上年度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扫尾工程。七是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的普查。按照民政部的《关于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的通知》,我局认真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的普查,全面完成了我县的烈士纪念设施的普查,并汇总录入到到全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信息系统。经普查我县共有烈士纪念碑(亭)12处,烈士墓地152个308人,其中,有姓名的烈士墓地175个,无姓名的烈士墓地133个。八是做好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登记工作。全县登记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410人,其中,60岁以上354人,59岁59人,已全部上报市局审批。九是做好军休干部的服务工作。积极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等各种待

遇,对军休干部进行身体检查和服务,使军休干部安度晚年。

四、做好事务管理服务,切实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一是婚姻登记工作不断推进行风建设。我局在方便群众办理婚登业务、热情服务上下功夫,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2月,婚姻登记处作为全省婚姻登记单位中唯一一家被民政部表彰为首批“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3月,婚姻登记处被省民政厅命名为“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六月份,婚姻登记处接受了省民政厅纪检组长游炜带队的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回访,得到省厅领导的好评。截至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2179对,离婚登记330对,登记合格率100%。二是做好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加强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围绕规范有序的要求,对新社会组织进行了认真年检,注销5个社会团体,新审批了8个民办非企业,增强了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目前,在我局登记的新社会组织共计39个,其中,社会团体23个,民办非企业16个。三是积极申报福利设施建设项目。我局向上级积极申报了殡仪馆、福利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毛家湾镇敬老院建设和解峪、华峰、历山敬老院扩建,以及资助民办向阳敬老院建设项目等。四是进行了孤儿认定工作。我局对全县75名孤儿进行了认真的入户调查和认定工作,并按照规定为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共计27万元。五是做好界线勘定、地名数据库等

工作。我局牵头做好我县和夏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对地名数据库中的属性文件和图形文件做好关联。同时,对新版的政区图和城区图做好校对、审核工作。六是做好殡仪馆前期准备工作。殡仪馆建设是广大人民群众极为关心的福利设施,已办好土地、环评等手续,已完成城建规划、勘测等工作。目前,请具有甲级设计资质的运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进行详细建筑设计,计划2012年开工建设。七是支持福利企业工作,联合税务部门做好福利企业年检,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有1家企业被省厅批准为福利企业,使我县福利企业达到5家。八是做好乡镇地名设标。按照有关地名设标工作的安排,由我局出资,统一规格、统一制作,在全县11个乡镇设立地名标志22块。九是依法有序开展收养登记等各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五、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民政工作服务水平一是加强了民政工作力量。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为我局充实了4名工作人员,使我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达到33人。同时,增设了3个业务股室,并对各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调整明确。二是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选聘了中层干部。10个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中,除军休所外,全部采用公开竞争的办法选聘负责人,为形成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广纳群贤、人

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做了有益的探索。三是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党建工作不断加强,我局党支部在全县庆祝建党90周年暨创先争优表彰大会上被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四是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农廉工作和行风建设等。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全县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开展“整风肃纪、创优环境”为主题的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和各项警示教育活动,提高了民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廉洁自律能力,牢固树立了民政部门亲民、爱民、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我局多次代表全县接受上级的党风廉政建设、农廉工作、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日前,县纪委还组织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在我局召开了农廉工作观摩会。

回顾一年来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社会福利服务滞后,福利服务设施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城乡社区建设力度不够,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社区服务水平不高;三是基层民政干部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培训工作不到位,民政工作基础设施和工作力量还很薄弱;四是民政业务规范化程度不高,有待于加大力度继续提高。

六、2012年工作打算

1、深化社会救助工作,切实履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职能。

城乡低保工作要下功夫提高管理水平,搞好年度审核,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要重点解决救助办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逐步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减免优惠政策。五保供养工作要做好新申报对象的审核认定、完善手续和资料,加强敬老院内部管理、提高集中供养率。救灾救济工作要加快救灾应急体系建设,开展灾害应急演练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要深入研究救助工作方法,确保救助工作正常化开展。孤儿救助工作要核定对象,完善相关救助资料。

2、强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履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建设的职能。

做好换届选举后的移交、培训等工作,保障新任村委会正常运转。按照县委、县政府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意见》,尽快理顺社区体制,使社区专职管理机构和社区自治组织能够正常运行。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配合组织部门深入推进“四议两公开”,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深入推进阳光农廉建设。

3、提高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水平,切实履行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的职能。

全面做好优待抚恤政策落实工作,要加大烈士褒扬工作力度,稳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强化军休安置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对驻垣军事单位的帮扶工作,切实为困难官兵排忧解难。

4、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切实履行维护和保障特殊群体权益的职能。

要研究制定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措施,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切实加强对现有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做好毛家镇敬老院建设和福利服务中心项目申报工作,达到开工条件。认真做好孤残儿童和残疾人的福利保障工作,切实搞好福利企业管理工作,加快发展慈善事业。

5、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切实履行管理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

要继续抓好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婚姻登记收养服务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县婚姻登记、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及地名信息化建设,完善县城街路牌的设置及维护管理工作,开展乡镇村地名标志的设置,继续完善符合标准化要求的地名数据库,提高区划地名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积极配合省市勘界部门完成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任

务。加大殡葬管理力度,以改善殡葬服务环境和建设服务设施为重点,做好殡仪馆项目建设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第17篇:民政局简介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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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8更新时间:2007年03月07日

番禺区民政局是主管番禺区民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社会事务科、优抚科、基层政权建设科、社会福利救济科,附设安置办,下设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婚姻登记处、殡葬管理所、社区建设指导中心、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救助管理站、社会福利院、殡仪馆、祥和永久陵园等十个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广州市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全区救灾工作,掌握灾情,管理、接收拨发救灾物资和国内外救灾捐赠的款物,并检查、监督使用情况,开展救灾改革,指导灾区生产自救。

三、主管城乡社会救济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城乡社会困难户最低生活保障线等制度,贯彻落实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政策、标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贫困户的扶持解困工作。指导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和社区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监督实施社会福利生产扶持保护政策,指导全区城乡社会福利企业的兴办、管理和发展。

五、主管拥军优属、战地支前、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贯彻和实施国家、省、广州市优抚对象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优待抚恤标准、办法;负责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以及烈士墓碑的管理;负责区“双拥”办的日常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办理支援老区建设的日常事务,指导扶持老区的生产和经济建设。

七、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以及部队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及其管理工作。

八、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城乡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

九、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工作,承办镇街办事处、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名称变更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组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树桩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十、负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批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全区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主管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和弃婴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办理市桥、桥南、大石、沙湾等镇街的国内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业务。

十三、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城市环境治理工作。

十四、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五、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丧葬习俗的改革。

十六、承办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区政府东副楼二楼邮政编码:511400

电话:84693442 84693443

传真:84693452

第18篇:民政局工作总结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局党组领导班子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认真实施民生工程,重点工作创新突破,整体工作发展良好,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工作述职如下:

一、坚持依法行政,促进民政工作健康高效运行

一是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在具体工作中,经常组织全局同志认真学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尤其是与依法行政密切相关的法律规范,使我们的具体行政行为,依照法律、法规进行。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定岗定责。局领导与业务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层层分解责任,要求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法规透明、行政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示、行政行为合法,确保民政各项政策、法规在全市得到依法严格的执行

三是重视和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律及业务培训学习。不断壮大民政执法队伍,组织干部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民政法规、综合法律知识及业务培训,目前,我局已有12人取得执法证,进一步增强了民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举办3期全市民政系统干部培训班,安排科室人员轮流讲解岗位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全网员讲授,全员听课,以讲促学,学以致用,使每个民政干部全面了解掌握民政工作基本政策和法规。

四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一年来,我们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各级领导对民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改进民政工作的大事来抓,从局领导、局机关科室到直属事业单位均建立了办理责任制,并强化三个意识:一是法制意识,把宣传、贯彻《文成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二是责任意识,把“人民代表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我们办理工作的标准;三是创新意识,力求在办理措施上有新的加强,在办理方法上有新的改进,在办理质量上有新的提高。同时,一把手亲自参加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2011年,我局共办理人大议案或建议6 件,并及时给予回复,代表对回复意见较为满意;对2件不符合政策的建议案均进行了政策宣传解释。此外,对于人大代表的来访、来信,我们都做到热情接待、答复,或及时批转有关科室处理,尽可能帮助解决问题。

二、切实履行职责,推进民政各项工作长足发展

(一)民生工程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城乡低保工作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截止2011年底,全市低保对象达到8031户11102人,全年共发放低保金1105万元。积极稳妥地做好低保提标工作,城镇低保标准由220元提高到248元,农村低保标准由140元提高到150元,城镇和农村低保对象月均补差分别达到129元和85元,分别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2%和56.7%。 2011年,针对物价上涨情况,还三次发放物价补贴410万元,城镇和农村低保人员物价补贴分别达到410元和255元,有效缓解了因物价上涨给低保家庭带来的生活影响。此外,低保家庭教育、医疗、住房以及法律援助等有序开展。

二是困难人员医疗实现了零起点救助。修订出台了《文成市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对低保对象等城乡困难群众实行零起点救助,做到与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无缝衔接。2011年,市财政按人均6.6元标准安排医疗救助资金220万元,除资助五保户、低保户及重点优抚对象参合资金21.4万元外,还向1500名大病患者救助182.4万元,人均救助金额达到1200多元,使全市低保等特殊困难群体看病不再难。

三是优待抚恤政策得到全面落实。认真贯彻落实《自然增长机制》,调整抚恤优待标准,全年增加支出52.86万元。一年来,全市共下发各类抚恤优待金679.53万元,保障了1312名重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同时,认真做好烈士褒扬工作,为潘志林等本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革命烈士子女实行定期抚恤。继续做好参战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工作,给部分漏报参战退役人员实行定补。解决残疾军人医疗难问题,将25名在乡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

(二)重点工作有新的突破

一是“避灾工程”建设保障了灾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对全市321个避灾点进行挂牌的基础上,2011年,再次投入21万元,购置床或席子、毛巾毯、应急灯及食品等物资,重点加强了37个地质灾害点避灾中心设施配备,进一步增强了我市自然灾害防御能力。目前,全市321个避灾点在多次防台抗台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累计安置灾民3万多人次。

二是“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项目进展顺利。下拨27万元,建成了龙川乡横山村、双桂乡双垟包村等20家星光老年之家,为农村(社区

三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率先全市完成。积极稳妥组织了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市384个行政村全部成功并率先完成换届选举。换届选举成功率、选民参选率、妇女干部比率分别达到100%、88.4%和19.77%,是历届最好的一次。

四是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进一步规范。2011年,我局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作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健全规范“三个三”为目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市已有357个建制村达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要求,占全市建制村总数的92.97%,圆满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各项事业建设齐头并进

一是五保供养政策得到落实。全市共建有敬老院18所,床位数498张。目前,全市共有农村对象490人,其中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440人,集中供养率达89.8%,全年共发放供养金170万元。

二是灾民紧急救援工作体系不断完善,救灾能力得到提高。2011年先后遭受雪灾和8号、13号台风,全市共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8513 人。下拨救灾捐赠74.87万元,完成XX年年度546户倒房重建和14个水毁工程项目;下拨XX年度春荒救济款64万元,发放救助卡2018张,救助灾民6536人;下发冬救棉被2200套,解决2200名灾民缺被困难。同时,还安排资金54.4万元,慰问和临时救济困难群众1082人;发放救济款14.3万元、救济大米5吨、救济棉被256套,帮助104户火灾户渡过难关。此外,我局还联合市慈善总会开展了向四川地震灾区捐赠活动,共募集捐赠款600多万元,其中市民政局募集256万元。

三是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有效开展。自1984年以来,首次出版了文成市行政区划图,《文成市地名总体规划(XX-2020年)》正在修改中,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目前,全市4个乡镇的部分地名标志达到国标化设置,共设置门牌6000多个,办理门牌证6000多份;32个乡镇完成路牌标志设置,共设置287个标准路牌;并命名道路555条。

四是双拥工作深入人心。2011年,我们开展了以办实事、解三难为主题的拥军优属活动,全市军政军民关系更加巩固。组织开展节日慰问工作,安排资金38万元走访慰问重点和生活困难优抚对象;为驻文部队送上价值5万元的慰问品及16万元的慰问金,增强了军政鱼水之情。积极开展“关爱功臣”活动,安排资金40.1万元,解决了部分优抚对象医疗、住房和生活困难。同时,还组织了部分复员军人到省荣军医院疗养,社会反响良好。

五是殡葬改革不断深化。至12月底,全市共治理“一沿三区”视线范围内私坟1220座,治理率达到36%;建成生态墓地25座,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9.8%。同时,积极做好了市城丧事集中办理试点的筹备工作。配合开展了超期停尸专项清理行动,全年火化遗体2248具,火化率达100%。与此同时,老龄工作、退役士兵安置、慈善事业、民间组织管理、婚姻登记、城乡社区建设以及百丈漈库区遗留问题处理等各项工作都得到了加强。

三、加强廉政建设,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委的工作要求,通过抓党风廉政教育的经常化、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完善和落实、抓监督的进一步深入、抓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加强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

1、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精心部署,严格要求。局党组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一是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要求上来。二是及时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研究制定《文成市民政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明确局班子成员不仅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实到各项民政工作中,形成齐抓共管机制。

3、紧紧围绕民政业务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和按制度议事决策,重要问题如重大政策出台、经费分配方案、重要工作计划等,都提交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按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做出决定。在干部问题上,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办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保证了各项民政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加强民政信访工作。我们把妥善处理解决信访问题作为促进我市民政工作健康和谐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关注民生信访,解决民生问题。一年来,共办理信访件104件,其中市领导批示件28件,上级批转件70件,群众来信6件;接待群众来访648人次。没有出现集体上访事件,来信来访办结率100%,息访率99%,群众满意率达99%以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民政工作事关我市“三个文成”建设,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民政工作也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民政部门的每个同志肩负着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光荣职责。面对繁杂琐碎的民政工作任务,我们应该说,做到了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但是民政部门任重道远,在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和问题,如:“一沿三区”视线范围内“青山白化”治理工作力度还不够;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缓慢;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依然薄弱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指导和帮助下,进一步更新理念、克服困难、振奋精神,努力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为“三个文成”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19篇:民政局工作总结

三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全体班子成员团结一致,积极带领全县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第十一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打造精品、争创一流工作为目标,全县民政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成果显著。三年来,连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综合考核先进单位,被市民政局评为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洛阳市双拥模范县五连冠”、“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抓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质业务水平

为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要求,三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把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工作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有组织、有计划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学习中,能够密切联系民政工作的实际,学习和讨论相结合,在学习中提高认识,在讨论中统一思想,有效地促进了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二是着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组织学习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政策观念、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三是针对各个不同岗位的实际,加强业务培训,举办了电脑知识培训班,进行了业务知识专题讲座,造就了一支熟悉政策法律、精通业务知识、爱岗敬业、服务群众的较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

二、抓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

三年来,我局的班子建设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深化思想教育、作风教育和廉政教育。一是从领导班子成员入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班子成员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和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能以身作则,做出表率。三是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重大事项上做到了集体讨论决定。班子内部团结、关系融洽,凝聚力强,工作中能互相支持,协调一致,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四是狠抓纪律作风教育,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五是认真开展了党性党风教育,着重解决在遵守纪律、党性修养、工作责任心、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班子成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三、抓精神文明创建,树立良好民政形象

三年以来,我们积极开展了市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经过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XX年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XX年年被省爱卫会命名为“省级卫生单位”,2010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在创建活动中,我们一是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教育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干部职工热爱嵩县、热爱服务对象的观念,自觉珍惜和维护民政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二是抓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职工政策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按照年度和季度学习计划组织实施,由分管领导组织人员对具体学习方式、时间安排、学习记录、检查考核等逐项进行落实,保证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狠抓窗口形象工程。教育全体职工树立“人人是窗口、人人是形象”观念,树立“爱岗敬业、争先创优、乐于奉献”的精神,以实际行动赢得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塑造“廉洁高效、求实创新”的部门形象。四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XX年以来,投资60万余元,对机关各股室的桌椅进行了更新,全部配备了电脑、空调,建立了局域网,实现了无纸化办公。筹建了低保、婚姻登记两个服务大厅,改善了办公环境,方便了人民群众,两个大厅节假日照常上班,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服务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同时,我局还建立了图书阅览室、荣誉室,购置了乒乓球、羽毛球、象棋等文体娱乐器械,活跃职工文化生活。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和机关办公、卫生条件得到了极大地改善,增强了凝聚力、战斗力和团结协作精神,从而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抓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我们紧紧围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以公开、便民、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在三年来的工作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目标责任的贯彻落实。一是强化廉政教育,做到重在教育、防范在先。开展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活动,制定了《嵩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意见》,制作了廉政宣传专栏,组织观看了党风廉政教育电教片。二是强化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要求,分解落实到每个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领导班子分工紧密挂钩,使班子成员人人肩上有责任,身上有压力。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加强对城乡低保、救灾、五保、优抚等民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坚持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四是公开办事程序,重新完善了政务公开内容。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反腐倡廉的重要内容。把民政工作的业务项目和办事程序公开上墙,以利于广大群众监督。五是向社会公开了举报、投诉、监督电话,加大了政务公开的透明度,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有利于相关单位和群众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五、抓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民政工作职责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

认真贯彻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建立了城市分类施保和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动态管理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居民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保障面逐年扩大,保障标准逐年提高。

1、城市低保工作。保障人数由XX年的5100人增加到目前的7100人,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13.4%。保障标准由原来的140元提高到160元,人均补差由70元提高到95元。按照社会化发放渠道按月及时足额兑现,三年来向上争取低保资金共计1415.5万元,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42.9万元。有力的保障了城市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实现了应保尽保。XX年年被市民政局评为全市低保工作先进单位。

2、农村低保工作。保障人数由XX年的13320人增加到目前的20338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4.1%;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0元提高到40元,按照社会化发放渠道按月及时足额兑现,三年来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117.8万元。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3、补充医疗保险及大病医前救助工作。三年来,共投入资金692.07万元,为全县城乡低保、五保、优抚对象等各类困难群体72959人次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三年来,对3163名困难群众实施了补充医疗救助,理赔金额247.55万元,对584名大病患者进行了大病医前救助,救助金额67.18万元。补充医疗保险及大病医前救助制度的建立,使全县城乡困难群众有病能够得到及时的医治,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4)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本着尊重人权、自愿受助、开放管理、依法救助原则,几年来,共对320名流浪乞讨人员给予了及时救助。

(二)救灾救济工作成效显著

1、制定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工作规程不断完善。落实了救灾工作责任制,建立了灾民自救、部门包保、社会互助、政府救助的救灾工作机制,提高了社会化、科学化救灾能力和水平。

2、及时查灾报灾。每次自然灾害发生后,我们都按照《河南省灾害应急救助规程》的要求,做到快速反应,迅速出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灾区第一线,调查了解灾情,收集灾情资料和数据,并通过文字、报表和网络及时向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及时为领导决策救灾工作提了供强有力依据。

3、妥善安排灾民生活。三年来,累计下拨救灾款561.5万元、面粉30万斤,对全县38500户次、68426人次进行了生活救助;投入冬衣被加工款165万元,加工救灾棉被10500条、棉衣9000套,向上争取棉被2150条、衣物4600件,及时下拨灾区,解决了23680名缺衣少被困难;下拨灾民建房款102万元,帮助灾区178户因灾倒房灾民建房348间;下拨危房改造资金212.4万元,对全县165户困难群众草房、土窑洞、危土坯房进行了全面改建。使灾民和困难群众的衣、食、住、医得到了充分保障。

(三)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

1、集中供养率逐年增加。全县共有五保对象2833人。根据上级逐年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的通知精神,三年来,我们不断改善敬老院办院条件,积极动员散养五保老人入院居住,集中供养率逐年增加,供养人数由XX年的567人增加到1133人。达到了五保对象总人数的40%。

2、五保供养标准不断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XX年的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8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996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100元。三年来共发放五保供养金1033.8万元。有效地保障了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3、敬老院建设工作富有成效。XX年—2010年,向上争取资金580万元,总投资1061万元,对全县16所敬老院进行了全面改、扩建,改、扩建后,16所敬老院占地面积由原来的51亩,扩大到90亩,建筑面积由扩建前的14990平方米,增加到23191平方米,住房间数由原来的507间增加到902间,住房结构由原来的土木、砖混结构变成现在的楼房,敬老院面貌焕然一新,住房条件和标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省、市有关领导对我县的敬老院建设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

4、工作人员及经费得到落实。随着五保供养标准的不断提高和集敬老院的硬件建设的逐步到位、服务功能和集中供养人员的不断增加,从2010年开始,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洛政〔2010〕58号)文件规定的7:1比例配备到位,全县共配备工作人员121人(其

第20篇:民政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大建设、大发展、大跨越”的发展主基调,抓重点,促难点,在克服了特大雪灾和手足口病疫情等不利因素的基础上,使整体民政工作呈现出和谐、统筹发展的较好态势。

一、xxxx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生产救灾

1、春荒救助。针对去年特大洪涝和特大雪灾的双重影响,为有效保障灾区群众安全度过春荒,我局认真核实、核定荒情,编制春荒救助方案,落实《灾民救助卡》制度,及时发放春荒救济款179万元,保障了3.77万缺粮群众安度春荒。

2、雪灾重建。围绕雪灾恢复重建,及时制定《xx县xxxx年雪灾建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1000份《雪灾倒房恢复重建明白纸》,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倒房重建到户档案,县财政足额配套50万元建房资金。截至6月12日,全县391户建房对象全部竣工入住,共建房847间,353万余元建房补助款也全部拨付到位。其中五保户76户、135间,低保户37户、84间,相对贫困户278户、628间。

3、抗震救灾。四川汶川地区发生8.0级特大地震灾害后,按照省、市要求和县委、县政府部署,我局和县红十字会及时向社会发出倡议,并与县公益自愿者联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抗震救灾募捐义卖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切实保护捐赠人、救灾捐赠受赠人和灾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我县共累计接受抗震救灾捐款622万余元,现已全部汇往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专户。

4、应急救助。7月23日午后14时左右,我县润河、慎城等10个乡镇遭受到强龙卷风灾害袭击, 灾害共造成17034亩在地农作物受灾,1800亩绝收,15600人受灾,因灾倒塌房屋94户、228间,全县直接经济损失960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305万元。灾害发生后,我县第一时间即组织相关部门深入灾区一线,开展灾情核查,指导生产自救,并对倒房灾民逐户进行了登记备案,及时建立《因灾倒房台帐》,确保灾区群众生活安定。

(二)民生工程

1、农村低保。全面启动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年人均437元;并将新核定的7086户、12602名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860元的农村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年人均补差执行177元标准。我县现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8064户、53867人,占全县农业总人口的3.8%。县财政已足额落实配套460万元,现已打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814万元。

2、五保供养。全县现有农村五保户16440人,今年已及时取消了400名已经自然减员的五保户供养资格,完成了新增五保户的申报审批。分散供养标准执行年人均1200元,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年人均1500元,现已拨付五保供养资金1479.6万元。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县政府十件实事)。我县今年计划新建敬老院15所,需资金767万元,县财政已预算300万元。现首批开工的14所敬老院已有5所竣工,其余争取10月底完面竣工。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把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的决定(县政府十件实事),我局已组织人员对全县农村敬老院的现有管理人员状况进行了调查摸底,为开展此项工作奠定了基础。

3、医疗救助。今年省已拨我县医疗救助金453万元,县配套30万元。现已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483万元,为57736名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和百岁老人代缴了57.74万元的参合金。截至目前,共救助城市医疗救助对象254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8.19万元。农村医疗救助对象1798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71.67万元。

4、艾滋救助。目前共有各类涉艾人员17人,至9月底,已发放生活救助金1.56万元。

5、退伍安置。今年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485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146人。从6月2日安置工作启动,现已为94名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办理了自谋职业手续或为垂直单位子女办理安置手续,累计发放自谋职业金741万元。我县自谋职业补助标准今年再创新高,服役2年的可领取到5万元,服役10年以上的高达12万元,在全国县级城市名列前茅。同时,为16名垂直管理单位的内部子女办理了安置手续。将全县485名退役士兵的资料全部录入电脑,建立退役士兵两用人才信息库,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就业培训、用工信息、职业介绍等服务,扶持退役士兵就业。

6、离职补贴。我县现有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对象1682名,县财政预算资金123.096万元。补贴标准已由原来月补贴40元、50元分别提高到70元、80元,已打卡发放固定补贴金84.75万元。全县有43名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按照每人每月50元(优抚对象)和80元的标准,全年共发放生活补贴资金3.264万元。xxxx年度生活补贴全部打卡发放到位。

7、城市低保。我县现有城市低保对象7067户、14574人,保障面8%。保障标准颍城月人均165元,其他乡镇145元;月人均补差84元,现已发放城市低保金1409万元。

8、老龄事业。(县政府十件实事)认真落实百岁老人优抚政策,全县52名百岁老人月人均100元的生活优待金及时兑现,已发放3.12万元。共办理老年优待证646个,其中60-69岁的342个,70岁以上的304个。

(三)基层政权

1、村级换届。在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我县305个村(居委会)选举完成率100%。其中:一次选举成功率95%;参选率91%,高于上届25个百分点;应选村干部1220人,实选1122名,当选率92%;当选委员平均年龄42岁,比上届降低2岁;有290名村委会主任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95%,比上届提高25个百分点,以上几项指标不同程度高于上届。认真做好村级换届扫尾工作,建立健全了工作档案,及时对村级班子进行交接,完善了村规民约,抓好稳定信访,安排制定村级发展规划,组织进行了检查验收。

2、社区建设。认真开展了社区普查,摸清了社区现状。据统计,全县47个社区居委会,共有专职人员266人,社区办公用房面积9377平方米,24个社区办公用房紧张,18个社区租用房办公;在慎城、谢桥两乡镇选择3个社区开展了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及时下拨了10万元省拨社区建设资金解决了慎城镇颍河社区的办公用房问题。认真做好村改社区的调研工作,对鲁口镇鲁口村改社区进行调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鲁口镇鲁口村改社区的工作。

3、村务公开。为了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县委、县政府以颍办发[xxxx]5号文件向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转发了《中共阜阳市委办公室、阜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阜办发[xxxx]8号)。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级民主决策制度,确保农民群众对村内大事的决策权;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确保农民群众的参与权;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强化村务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和加强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确保群众的监督权。

(四)优待抚恤

我县共有重点优抚对象5823人,其中:残疾人员521人,烈属、牺牲、病故军人遗属213人,在乡老复员军人1393人(包括全市唯一退伍老红军1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644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1052人。截至目前,共打卡发放各类抚恤补助款933.812万元。

1、“两参”人员待遇落实情况。在县人武部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经过努力,我县参战、参试人员身份认定工作基本完成,共认定1052人。一是妥善解决了237名原8023部队参试人员问题,并为29名人员完成了补评残审批,补发了残疾抚恤金;按照《xx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规定,为47名企业的8023部队退役人员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全部由民政部门解决。二是主动为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如8365部队退役人员进行体检,对于一些家居农村有特殊困难的,采取农村低保和临时救济相结合,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其中:为21名患有严重疾病的进行了临时救助,发放救助款4200元。今年又对141名家庭有特殊困难的进行了临时救助,发放救助金70500元。三是按照中央七部委两个17号及劳社部28号文件要求,我局与劳动部门互通信息、积极配合,帮助他们办理医保和养老保险。截至目前,已为120名转业志愿兵、复员士官办理养老保险,其中的4人办理了医疗保险;为60名对越自卫反击战退役军人办理了养老保险,其中5人参加医疗保险;为47名8023部队退役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四是制定出台了《xx县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管理办法》。

2、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情况。为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我县于去年制定出台了《xx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将在乡复员军人、在乡三属、在乡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纳入医疗补助范围。到今年10月份,共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医疗补助金105.964万元,其中:为1077名重点优抚对象解决门诊医疗补助金37.332万元,为215名患危重疾病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金30.556万元;为优抚对象中的特困户解决临时医疗补助金6万元。

3、八一期间优待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已完成全县优待人员审核工作,并及时发文到县财政局。今年我县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提高到2200元,其中驻西藏士兵家庭优待标准增加一倍,4400元,优待面100%;在乡复员军人按照1100元优待标准执行,优待面100%;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待面和残疾军人优待面也已达到100%,远远超过省市标准。同时,今年我局又及时将部分“两参”人员纳入到八一优待范围。

4、做好企业军转干部。我县共有企业军转干部78名,我们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金,并将身患危重疾病的人员及时纳入到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范围,解决他们看病难的问题。

5、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做好涉军群体稳定工作十分重要,我局已经安排有关股室时刻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掌控他们的行动方向,排查部分涉军群体重点联系人名单,实行责任包保,落实具体责任人。目前,我县原8023及其它“两参”人员是维稳重点,特别是去年开展参战、参试人员调查摸底、身份认定工作以来,这部分人情绪波动很大,身份认定之外的人员,由最初的希望到后来的失望,心理不平衡,给维稳增加难度。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及时排查出各个参试部队牵头人,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采取多与他们交流沟通、叙家常、谈心的方式,做好思想工作。由于措施得力,避免了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针对前段时间周边县市有越战退伍军人相互串联越级上访问题,及时应对,积极与我县曾参加85年老山、者阴山战役部队退役人员联系,针对他们提出要求,耐心说服、疏导,使他们不受其它县市战友蛊惑,没有参与到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中去。

(五)殡葬改革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严明殡改工作纪律的通知》,把殡改工作摆上重要议程。我局积极开展了殡改宣传活动,推进乡镇公益性墓地建设,净化了丧葬环境,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减免了五保户、困难户等贫困对象的火化费用,投入50万元完善了殡仪馆设施建设。全县共火化遗体3045具,完成年火化率21.8%;已建设公益性墓地5个,在建2个;清理取缔棺木生产销售窝点5处,销毁棺木60口。

(六)社会管理

1、地名区划。根据国家民政部要求,完成60多项地名数据资料的筹集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县直各单位数据采集工作正在协调中。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并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同时,认真开展边界线联检,按时、按质完成年度任务。加强对界桩的管理和维护,做好界线其他标志物及有关地物、地貌变化情况的修测工作。

2、婚姻登记。严抓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共办理结婚登记11213例、离婚登记296例、收养登记9例,登记合格率达100%。

3、社团管理。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对全县61个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进行了年审,进一步规范了民间组织管理。同时,新审批民间组织13个,其中社会团体8个,民办非企业4个。

(七)福利事业

我县现有福利彩票销售投注站49个,共完成各类福彩销售880万元。按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福彩宗旨,我局将福彩公益金全部用于了乡镇敬老院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其中为三十铺孤儿院送去了消毒液、预防疾病药品和生活款物,确保所有在院孤残儿童安全度过手足口病疫情关。

二、2009工作计划

我局xxxx年虽已取得一些成绩,但个别领域仍有明显不足,突出表现在:虽经一定努力,殡改现状仍未得到有效改观,火化率和乡镇公益性墓地建设等主要指标排名持续全市后进;社会救助水平有待提高,尤其是敬老院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完成15所建设任务十分艰难;基层民政队伍仍显薄弱,特别是基层民政办公信息化建设几乎为空白,严重影响了基层民政工作时效,制约了基层各项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这些都需上级给予支持。围绕县委、县政府对我县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省、市民政部门的部署,2009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扎实做好汛期救灾,提高灾害预警能力

一是组织人员对今年以来的救灾款物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整理、统计,健全完善各类基础资料档案,做好上级审计的迎查工作。二是开展新灾预警救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认真总结特大冰冻雪灾救灾工作经验,完成雪灾救助应急预案制定工作。

(二)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确保实现各项目标

一是加快敬老院建设步伐。确保我县集中供养率能够实现30%的目标。二是逐步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水平。城市低保人数力争达到15000人,保障面为8.2%,低保标准提高到月人均180元, 月人均补差提高到98元。三是力争实现城乡医疗救助人次比上年提高15%以上,人均补助额提高15%以上。将城乡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确保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结余量不超过当年资金总量的10%。四是规范完善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制度,认真开展三级年审。五是完成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将农村退役士兵纳入技能培训的范围,建立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情况数据库和退役士兵人才信息库。六是加强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的监管,对资金发放环节进行追踪检查。七是做好尊老、敬老、关爱老人为主题的宣传慰问工作,积极营造了敬老、爱老的浓厚氛围。及时足额兑现百岁老人的生活优待金,对患大病、生活困难的积极实施医疗救助。

(三)继续狠抓优抚稳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努力做好全年的优抚稳定工作,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加强与县维稳办联系,及时互通信息,坚决杜绝任何不稳定因素出现。对《xx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完善。一是取消起点,加大比例,并相应加大补助比例;二是提高上限,扩大范围,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全年或一次性不超过5000元提高到6000元,并及时将“两参”人员纳入医疗补助范围。

(四)认真开展社区建设,争创和谐文明社区

一是抓好慎城、谢桥两乡镇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二是力争早日解决社区干部待遇底和办公经费不足的问题。三是积极主动向省、市争取社区基础建设资金,切实解决社区“四有”(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有章理事)问题,为我县社区建设奠定基础。

(五)积极推进村级建设,完善村务管理机制

一是指导、帮助乡镇、村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二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xx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和颍办发[xxxx]5号文件,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指导、帮助、支持乡镇、村搞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三是依据《组织法》,按照县政府领导批示,对乡镇申报村委会改居委会的村进行调查、核实后,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报告,并做好汇报准备工作。

(六)强力推动殡葬改革,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认真开展殡改宣传月活动。二是狠抓遗体火化,打好攻坚战,彻底扭转火化率连续下滑局面,力争使全年的火化率达到70%以上。三是加快公益性墓地建设步伐,并严格控制墓地收费标准。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纪丧葬问题,对违反殡改政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对“以罚代葬”进行严肃查处。

(七)强化地名区划管理,积极服务县域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数据地名库建设,为国家地名数据库提供最新数据。二是协助各乡镇完成镇村地名设标工作,加快我县地名公共服务建设步伐。三是编绘出版新的《xx县行政区划图》和《xx县交通、旅游图》,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四是认真开展界线联检,加强对界桩的管理和维护,健全完善界线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民政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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