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第1篇:学历认证承诺书
学历(学籍)认证承诺书
本人报考了国家开放大学2017年秋季开放教育专升本学习,因专科毕业证书丢失,本人承诺向马鞍山电大当涂教学点招生办提供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等材料真实有效。如因材料无效导致不能录取,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推荐第2篇:学历(学籍)认证承诺书
附件12:
学历(学籍)认证承诺书
本人报考了哈尔滨工程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因学籍(学历)在教育部审查结果中无匹配,本人承诺于2013年5月5日前,将教育部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交至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楼731室)。
如逾期未能提交,则复试无效,不予拟录取,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2013年月日
推荐第3篇:学历(学籍)认证承诺书
附件12:
学历(学籍)认证承诺书
本人报考了XXXX大学XXXX年硕士研究生,因学籍(学历)在教育部审查结果中无匹配,本人承诺于20XX年X月X日前,将教育部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交至XXXX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如逾期未能提交,则复试无效,不予拟录取,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1
推荐第4篇:学历认证
学历认证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的感召,发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作为海外留学人才与国内组织对接助手的作用,努力贯彻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政策,满足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及其他外国学位获得者在我国升学、就业、申请科研基金等实际需求,从而帮助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开展一项学历学位鉴定工作。
为规范留学人员学历学的申请与办理,了解国内用人单位对学历要求的细致化,学历学位认证服务中心特拟定学历学位认证体系,对志在国内工作的海外留学人员进行全面的学历学位认证操作,对留学人员的学位证书进行全面评估、诊断和最终认定,旨在帮助促成一批留学人员顺利在国内生活。现将具体事项一一告知,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并告知。
重要提示
普通高等教育五大学历教育是国家教育部最为正规且用人单位最为认可的学历教育,学历代码和学历层次也是按照上述顺序所编。
普通高等教育类别
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博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普通本科、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这五大类学历教育是国家教育部最为正规且用人单位最为认可的学历教育,学历代码也是按照上述学历层次所编。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代码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层次从高到低依次为:博士学历证书代码(01)、硕士学历证书代码(02)、第二学士学位学历证书代码(04)、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代码(05)、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代码(06)
普通高等教育证书编号
注明: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的学历证书前六位数字为各个大学的名称代码,第八位和第九位为(01),(01)代表就是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第十位到第十三位的数字代表毕业年份,第十四位到第十五位为学历层次代码,最后六位数字为学校毕业顺序编号。
认证总则
1.1学历学位认证简要介绍
学历学位认证是一个与国内学历学位认证相对的概念,它适用于各类留学人员,重点是回国的海外留学人员。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批准同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面向全国开展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服务。
1.2学历学位认证主要含义
学历认证工作旨在落实中国政府的留学政策,促进教育国际交流,履行中国在有关国际公约和多边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同时,也为了满足国外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获得者在中国升学、就业及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等实际需求;并为中国境内用人和招生单位鉴别国外
学历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提供依据和相关咨询意见。实际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经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成为回国留学人员升学、工作、创业和移民的有力依据,显现了它在社会工作中的有力作用。事实上,学历学位认证属于一种第三方的确认,也就是检测留学生所获得的文凭是不是合法、有效、真实的凭据。
1.3学历学位认证服务对象
学历认证工作服务对象一般而言是针对全体在国外留学而有意向回国生活的人员,其中包括港澳留学生、回国进修研究人员等广泛意义上的留学人员。此外,作为留学人员在国外继续就读或工作但又有意愿对国外学历进行认证通过内部权威部门给予认证也是可以的,其认证前提是相关证件须备齐且交往特定认证机构核定。
1.4学历学位认证服务内容
(1)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
(2)甄别国(境)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性;
(3) 对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我国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
(4) 为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书面认证证明(简称“认证书”)。
认证分类
2.1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对在外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学历学位)的进行认定。
2.2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
对在经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经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学历学位)的进行认定。
2.3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
对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学历学位)的进行认定。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定。
2.4国内学历认证
认证流程
3.1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认证流程
3.11申请材料
本人护照;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习成绩单(需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官方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信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所获材料均应为原件及复印件。
3.12认证范围
(1)在国外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大学专科以上(含大专)学历、学位证书;
(2)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联合办学项目取得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
3.13受理国别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意大利、丹麦、瑞士、瑞典、芬兰、挪威、日本、新加坡、印度、蒙古、朝鲜、韩国、泰国以及俄罗斯、乌克兰等33个独联体国家。
3.14申请办法
(1)申请认证须出具如下材料:本人护照;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习成绩单(需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官方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信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所获材料均应为原件及复印件。
(2)外埠申请者,可委托学历学位认证服务中心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寄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复印件须经用人单位(县、团级以上)或当地人事部门审核,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申请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或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须经正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
3.15认证内容
确认申请人是否曾在国外颁发证书的高等院校或教育、科研机构学习或研究;确认申请人就读的学历年限;确认申请人是否确实获得该学历或学位;确认申请人所获学位证书、文凭类别和学历层次;确认申请人就读学校或机构是否为所在国政府或权威评估机构所认可;确认申请人就读学校或机构是否开设有证书涉及的专业并授予相应的学位。
3.16认证流程
需要办理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准备相关材料→在学历学位认证服务中心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送去当地教育中心初审→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寄回认证书→通知取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邮寄或亲自发放给被代办人→办理成功。
3.2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
3.21申请材料
(1)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看原件;
(3)本人护照(在合作办学外方学校有实习经历者提供),验看原件;
(4)所获合作办学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复印件,验看原件;
(5)合作办学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验看原件;
(6)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合作办学学习情况说明复印件,验看原件;
(7)入学前最后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验看原件;
(8)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最后学历为大专,须出具全部工作经历证明;
(9)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毕业论文题目、目录及摘要。
注:外文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学习成绩单等均须由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译成中文,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以上所有文字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交一套复印件。
3.22认证说明
在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所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评估中,对于属本科以上学历范围的,需确认办学机构(项目)是否经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
准;对于属高等专科教育或非学历高等教育范围的,需确认办学机构 (项目)是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已报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23证书类别
根据合作方及颁发文凭证书情况,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分为:《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中外合作办学国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
3.24办学分类须知
(1)学历教育项目,必须通过统招考试,填报志愿,毕业后分别获得中外双方学校颁发的文凭(如:清华大学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2)非学历教育项目,无须填报志愿,参加学校自己举办的入学考试即可。中方学校修得相应学分后,通过语言考试后再被合作学校录取,毕业后获得外方学校颁发的文凭(如:中国农业大学与荷兰万豪劳伦斯坦瓦格宁根大学(原荷兰劳伦斯坦国际农学院)合作举办园艺专业非学历项目)
注:就读非学历教育项目的,若该项目未能获得教育部审核认证,即不能承认该项目所获学历。
3.25哪些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有学习经历表述?
对举办外国学位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外学位经过评估所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学习经历表述。《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照办理。
3.26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学历表述的目的是什么?
由于我国高等教育机构采取的是双证书制,而国际上很多国家高等教育机构采用的是单证书制度,为进行说明,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证书获得者的学历过程进行表述,表明相关外国(境外)学位获得者是通过正规的学习过程获得学位证书的。
3.27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以补办并更换版本吗?
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者,可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程序和标准(试行)》及其附则的规定,就其已获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内容自行提出复议申请或更换认证书版本申请(获得认证书的期限已经超过六个月)。
3.3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
申请材料
(1)二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
(2)在港澳特别行政区高等学校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学校颁发的高等专科学位证书或高等专科文凭);已毕业但尚未取得学位证书者,请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学位的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
(3)在港澳特别行政区高等学校学习期间所有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须含精确到月份的学习时间段、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学位名称等信息)原件及复印件。
(4)如果申请认证的学位证书(学位证明信)、成绩单(研究证明)为外文,须提交学位证书(学位证明信)与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如学位证书或成绩单为中外文对照,则不需翻译。
(5)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居民须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须提供身份证或户籍誊本(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要复印)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或旅行证和本人在港澳地区学习期间的居留证明。
(6)内地居民须提供:往来港澳通行证(含学习期间所有签注记录及出入境记录),若通行证上交或丢失,请提供新通行证个人信息页及就读学校注册部门开具的全日制学习经历证明(须注明学习起/止年月、学习地点、专业名称、学位名称等信息)。
(7)内地居民须额外提供:中央人民政府驻港、澳特区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赴港澳高等学校学习之前所获最高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如申请者赴港澳学习前在内地高校接受过高等学历教育,且未获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交该高校为申请者个人开具的《退学证明》。《退学证明》必须明确申请者在该高校接受过普通(或成人)高等学历(研究生或本科、专科(高职))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学业而退学。
(8)如申请人系以工作身份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就读并毕业,请提供派出单位开具的证明。
(9)如委托他人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受托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此外,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由认证中心留存。
3.4认证周期
从申请到办理成功,整个学历学位认证过程一般需要2至3个月。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受理留学生学历学位认证从接受申请到认证结果下来,一般情况周期为2至3个月的样子,特殊情况除外,这是无法控制的,但多数不会超过这个周期。
认证事项
4.1认证查询
答:申请人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入注册帐户查询认证进度。
4.2认证费用
答: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每份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收费360元人民币,这是要统一交往教育部服务中心。各地认证点会收取相应的翻译费,代办费,邮寄费等,且收费标准不一样,一般情况下700元--1200元不等,具体办理可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学历学位认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4.3认证前提
答:在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中,有明确规定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此外,如申请者出国前在国内高校接受过高等学历教育,且未获得毕业证书,还必须提交该高校为申请者个人开具的《退学证明》。《退学证明》必须明确申请者在该高校接受过普通(或成人)高等学历(研究生或本科、专科(高职)) 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学业而退学。
4.4结果领取
答:(1)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直接递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请按照递交材料时选择的领取方式领取认证结果。
①选择“自取”的申请人,请于认证完成后持本人有效证件或缴费发票来我中心103房间领取认证结果。(如委托他人代取,代办人需提供《代领认证结果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②选择“快递”的申请人,请于认证完成后注意查收快递件。
(2)在外埠验证点递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请与相关验证点联系,确认认证结果寄达后再到验证点领取认证结果。
4.5没有获得国(境)外证书能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吗?
答:可以。考虑到有些国家(地区)的高校在学生毕业后几个月或一年后才能颁发学位(毕业)证书,为方便留学人员就业,申请者可请颁证院校有关部门签发一份说明申请者已经通过考试并获相应学位的书面证明。我中心经过认证评估出具认证结果,认证结果将是一份有效期为6个月的认证证明。申请者可在获得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后来我中心换取正式认证书。
4.6如果自己无法办理,能否由人代办?
答:可以。只要由代办人出具委托书,并带齐办理学历学位认证所需材料,就可以请服务机构代为办理认证申请。在此,简单介绍学历学位认证服务中心,竭诚为广大留学生和海归们提供优质的学历学位认证帮助服务,你可信赖的朋友。作为一家专业协助回国留学生办理学历学位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服务中心请各位留学生及海归们大可放心,并且承诺所办理的学历学位证书都是经教育部权威认证的,终身受益。
4.7有哪些学历学位认证是无法办理的?
答:(1)外语补习和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2) 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
(3)未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所颁发的国外学位证书;
(4) 未经省、直辖市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士学位以下(不含学士)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取得的毕业文凭;
(5) 函授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6)非学术性国外荣誉称号或学位证书。
4.8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丢失后能补办吗?
答:可以。登陆认证系统或中国留学网下载补办申请表,邮寄或直接递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即可,费用为50元一份。
4.9收到认证通过的结果了,一张是黄色的教育部颁发有钢印的原件,一张是教育部盖过红章的备份件,请问那张备份也算原件么?
答:两张都算原件,因为那张备份是教育部盖过红色章的,就算备份的原件,请妥善保管。
4.10请问我没有认证通过该怎么办?
答:这和你的学校有关,首先,如果学校不被国家教育部承认,认证是不能通过的。其次,也可能是因为缺少相关材料,请弄清情况,如果要补充材料就及时补上,或申请复议。
4.11认证系统网上的状态显示为“认证完成”是说明我认证通过了吗?
答:状态为“认证完成”不代表认证通过,只表明状态为完成,并没有告知结果是否通过,看是否通过还要看到时候收到的认证结果,如果状态有显示“需要补充材料”,那就再看清材料清单,补充完整,缺一不可。
4.12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有否时间限制?
答:没有。任何时候都可以办理认证。
4.13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可以加急办理吗?
答:不能加急。为甄别证书的真伪,学历认证需进行比对或和颁证机构进行核查。颁证机构的回复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64.14有些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没有在中国留学网上公布是否意味着该国学历学位不能进行认证?
答:目前在中国留学网上已经推荐了33个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陆续还会继续推荐其他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暂时没有被推荐的某些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如经所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或经所在国政府认可的专业机构评估承认也可以进行学历学位认证申请。
4.15获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答:可以。我驻外使(领)馆不予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申请者需要提交永久居留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
4.16外籍人士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答:这是可以的。申请程序同中国籍申请者,但申请者无需提交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包括护照、学位证书与成绩单、学位证书与成绩单的翻译件、1张照片等。
4.17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否为强制性要求?
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申请者的自愿行为,不具强制性。
4.18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用途是什么?
答: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国内唯一一家从事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专业性机构。其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其权威性和准确性,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成为留学回国人员升学、就业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
附则
由于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已经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留学回国人员在升学、就业和报考各类专业资格考试时,学历学位认证书已成为很多用人单位、相关院校和考试举办机构要求必须出具的材料之一,为此办理学历学位认证是一项虽非强制但也事关重大的工作,需引起注意,给予及早有效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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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认证须知
热忱欢迎办理全国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业务
——出具《教育部相关认证报告》
广东省出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广东省人才服务局)自2014年起,面前全国开展网上办理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提供vip办理方式,认证快捷方便,最快3个工作日出具结果,广东省出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具有学历、学位认证资质,为大家提供优质的认证服务!
中心鉴定(认证)范围:
学位:国内本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及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及专业博士学位均可受理。
学历:国内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等高等教育学历,普通、成人、网络、自考、电大学历均可受理。
学位鉴定(认证)时间:
正常办理时间为自受理材料起20-30个工作日完成,超过30个工作日的证书,我们将默认继续办理,取消申请请在30个工作日后持收据及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过来视具体情况协商退费。
学位鉴定VIP专享服务自受理材料起7-12个工作日完成,如未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将转为正常时间办理,且退回专享服务费用。
学位申请材料:学位证、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及1:1复印件、申请表
注意:1.若无学历认证报告,则需学历、学位共同申请办理;
2.专业学位若无学历证书的,可不提供学历证及学历认证报告,直接认证学位证书;
3.学位认证视申请时间不同,按证书颁发时间会区分是否能办理VIP专享服务。具体情况请致电或到受理前台咨询。
学历鉴定(认证)时间:
正常办理时间为自受理材料起15-20个工作日完成,超过20个工作日的证书,我们将默认继续办理,取消申请请在20个工作日后持收据及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过来视具体情况协商退费。
学历鉴定VIP专享服务自受理材料起3-5个工作日完成,如未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将按照正常时间办理,且退回专享服务费用。
学历申请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原件以及1:1复印件、申请表
注意:1.属普通、成人、自考专科升本科的需同时带专科毕业证书;接教育部有关通知,属开放式教育的网络(远程)教育、成人教育、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专升本的必须同时交验专科毕业证书;
2.湖北省院校的自考证书必须到湖北省教育厅认证;
3.军校普通高考入学的需要提供入学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参军后报考军校的需要提供入学批准书、入伍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函授学习需要提供入伍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
4.91年之前的学历除需提供必要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新生入学录取名册(有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和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证明上需经办老师签名以及固定办公电话)、毕业生登记表、学籍管理登记表。
鉴定(认证)结果:
学位出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历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收费标准:
办理类型 价格 时间
学位普通办理 260元/证 20-30个工作日
学位Vip专享服务 260元+200元=460元/证 7-12个工作日
学历普通办理 70元/证(广东省内院校) 135元/证(广东省外院校) 15-20个工作日
学历Vip专享服务 70元+125元=195元/证(省内vip) 135+125=260元/证(省外vip)3-5个工作日
结果领取:网上办理的提供收件人详细地址,按相关邮寄资费标准收费,快递到手。联系电话:1 8 8 2 9 9 0 7 5 9 1Q Q 2 6 9 3 2 6 2 1 3 1
推荐第6篇:学历认证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
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蓝色背景);
2.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颁发证书院校国家的官方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需认证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所学课程完整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如以研究方式学习获得的学位证书,需提供学校职能部门(如学院、学籍注册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官方研究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研究证明信内容应说明学习起止日期(精确到月份),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和成绩单(研究证明信)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和复印件(使用这个证书申请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课程或高等教育文凭课程);
6.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末页-本人签字页、以及所有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7.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登陆,下载)。
另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
1.若留学期间护照上交或丢失,请提供: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如属因公护照上交的情况,请提供公派证明和护照上交证明;
(4)如属因私护照丢失的情况,请提供留学期间在文凭颁发国家学习居留情况(包括居留时间、所持签证种类等内容)的相关证明,如出入境记录、社保证明、外国人注册登录情况证明等。
2.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内地校方开具的成绩单和学习经历证明(或结业证);
3.如申请者出国前在国内高校接受过高等学历教育,且未获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交该高校为申请者个人开具的《退学证明》。《退学证明》必须明确申请者在该高校接受过普通(或成人)高等学历(研究生或本科、专科(高职))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学业而退学;
4.单位或组织集体派出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公派留学证明和公派留学人员名单。公派留学证明内容包括公派项目名称、启动时间、批次、派出人员人数及基本情况、国(境)外接收院校名称、专业、学业组织等。如涉及到在国内组织的行前培训,需说明培训内容(外语/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其他)、时间、有无学分转移情况等。证明与学员名单须为盖有单位公章的原件;
5.尚未获得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的证明信者,需翻译该证明信及成绩单;
6.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7.在爱尔兰学习获得爱尔兰国立大学学位证书者,需提供拉丁文版学位证书。
8.在爱沙尼亚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英文和爱沙尼亚文证书;
9.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需提供日方院校开具的研究证明。同时提供申请者本人学位申请书主论文摘要及副论文的题目列表;
10.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以及相关单位或项目的派出证明;
11.在加拿大留学的回国人员需提交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习许可(study permit);
12.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须本人亲自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如就读学校为国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如就读学校为私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
13.在南非取得学位证书者,如之前获得了国家文凭(National Diploma),需一并提交该文凭;
14.欧洲部分国家须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如居留卡无法提供,可用学生证、注册证明等材料代替;
15.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须分别提交马来西亚校方出具的整个学习期间(包括双联课程期间)的成绩
单或学习证明,以及第三国高校的双联课程成绩单;
16.在国(境)外学习首先获得高等教育文凭(Diploma),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造,获得学士学位者,申
请该学士学位认证时,须提交高等教育文凭及高等教育文凭学习阶段成绩单、学习期间所有签证(或签注)及出入境记录;
17.申请认证的学历与前置学历学历层次不衔接时,需提交预科证明、录取依据、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18.学习期间如在国内完成实习活动,需提供学校认可的实习合同或实习证明;
19.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模板可参见认证系统首页的“重要通知及文档下载”)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注意:一位代理人只能代理递交一位认证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
一、聘用单位审核留学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应具备的五项基本条件:
1、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学生,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就业;或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
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学习逗留时间需要足360天);
4、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以内,用人单位需要按要求和流程将所有材料备齐交至我处受理。回国时
间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以及护照出入境记录;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
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5、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
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
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聘用单位为留学人员办理在京就业落户申请流程:
1、按照用人单位性质依法聘用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2、档案调动:将留学回国人员的档案调入用人单位、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或调入我中心(档案调入我中心相关事宜请查阅http://,“留学存档”专栏);
3、聘用单位在线登记注册并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证书:
用人单位为其接收的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在京就业落户相关手续,请在线注册并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证书。(在京聘用留学人员单位“单位立户”管理办法)
4、申请人在线注册:聘用单位在线登记注册成功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证书后,确保所聘用留学回国人员通过http://“就业落户服务系统”完成在线注册(状态为“已提交”);
5、年度计划聘用留学回国人员3人(含3人)以上的在京用人单位,需按要求向我中心申报需求计划,经核准的在京申报单位引进留学人员计划将在中国留学网上分期分批予以公布。未申报单位全年只能办理2人,具体申报流程请参考相关通知。
6、聘用单位审核材料:收取并审核留学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请查阅“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材料要求”);
7、聘用单位办理预约申请:聘用单位登录中国留学网,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核对留学人员信息并预约递送材料时间。收到系统回复后,按要求和约定时间前往中心回国处递交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就业落户相关材料。由于预约办理的单位较多,建议用人单位尽早为留学人员预约。
推荐第7篇:学历认证
一、联系方式
1、辽宁省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中心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
邮政编码:110032 咨询电话:024-26901808 传 真:024-26901806 网 址:www.daodoc.com
2、辽宁省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大连办事处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黄河路850号 辽宁师范大学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101室(辽师北院操场西侧 ) 联系电话:0411-82155566
二、认证项目: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中文认证、英文认证
高等教育学位证书认证(辽宁省内高校颁发) 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辽宁省内学校颁发)
三、认证申请材料
特别注意事项:
1、根据有关部门“关于做好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资格学历复查”的通知精神,成人、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等证书申请认证,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
2、各省市电大颁发的学历证书,申请认证时,须注明所在分校校名,具体办学地址。
3、申请英文认证报告,需提前或同时申请办理中文认证报告。
4、原学历证书丢失,需到毕业院校补办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的样式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或结、肄)业证明书”,填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证明书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高等教育学历证明属于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5、“湖北自考毕业证书”申请学历认证,请与“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我中心暂不受理。
6、认证材料姓名、出生日期不符。提供材料时,请检查提供的材料是否存在姓名、出生日期不符等情况,若存在不符,需额外提供造成不符的相关部门据实出具的不符证明(原件)(证明应有证明人手写签字、留办公电话并加盖公章)和申请人本人手写的情况说明,另需提供招生录取名册、毕业生名册及毕业证明;如姓名不符因更名造成且户口簿上有曾用名,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申请人本人手写的情况说明。自学考试及三沟通学历如有姓名、出生日期不符,除不符证明及情况说明外,另需提供院校所在省自考办证明。
●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1、认证基本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申请表
2、特殊需要提供材料说明:
1)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需另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三沟通毕业证书需另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证。
2)01年之前毕业的学历,请您尽量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派遣证以及其他与学习经历相关的档案材料复印件,这样将会缩短您的认证时间。
●军队院校学历证书认证
普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
1)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入学批准书
4)入伍批准书
5)转业证或军官证
6)学籍管理登记表
7)申请表 成人教育学历证书认证
1)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 入伍批准书
4)转业证或军官证
5)学籍管理登记表
6)申请表
特别提示:
1、特别提示:凡不符合国家教育委员会、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规定的,学历认证不予通过。”并不予复议。
2、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申请表上注明。
●高等教育学位认证
认证基本材料
1) 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 同等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单证学位不需提供此项) 4) 申请表
●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
认证基本材料
1) 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2)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 学校证明原件(学校档案部门出具,经办人手写签字,留办公电话加盖公章) 4) 申请表
四、申请办理流程
第一步、准备认证材料及现场申请、缴费确认
第二步、认证审核 第三步、认证结果出具及领取
注:认证提供网上进程跟踪查询服务,申请人可按照《高等教育认证进程查询和结果领取提示卡》上的提示进行学历认证申请进度查询。当查询结果提示为“您的认证申请已完成”,即可携带发票原件和身份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我中心领取认证结果。
五、学历认证时限
1、一般情况,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后5-2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如超出20个工作日未能完成认证,如认证人未书面申请撤销,将按延期处理。
2、早期学历在只能提供基本资料的情况下,认证时间可能会延长。
3、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中心将通知申请人,并退还相应认证费用。
4、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认证,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响。
六、认证进度查询及结果领取方式
(一)认证进度查询
为方便申请人随时了解认证办理进度,认证资料正式受理之日起两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后,申请人可登陆“辽宁省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中心”页面(http://www.daodoc.com/)点击对应的认证项目进度查询,即可随时跟踪认证进度。
(二)认证结果领取
申请人可凭交款发票和本人身份证到前台领取,委托他人领取需另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并登记领取人身份证号码。
七、申请认证结果复议办法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因相关申请资料逾期销毁,故超过3个月不再受理复议,需重新提交资料进行认证。
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复议,具体情况如下:
1.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需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开具的“学历属实”的证明,需要注明证明人及联系方式。
2.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不提供复议。3.军校毕业学历申请复议,只需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新生学籍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管理中心联系,电话是010-66717517。
4.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发放毕业证书的省级自考办证明以及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5.自出报告日期两个月内申请复议不再收取认证费用。
现在认证的话,也可以在鉴证网上认证,3-7个工作日就可以了。还有免费的咨询服务。现场认证的话,要15-20个工作日的。 网上认证费用和现场一样的。 具体步骤如下:
1、进入鉴证网的官网
2、邮箱注册
3、填写资料,提交毕业证和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
4、提交订单
5、等待初审
6、初审通过,付认证费用和快递费用
7、付款成功,等待复审
8、复审成功,寄出报告
9、接收报告 希望能够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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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学历认证
受理地址:湖北省教育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窗口(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湖北省政府正对面)
咨询电话:027--87266708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一、认证项目
高等教育学历(毕业证书)认证
二、认证申请材料 (注意:申请人亦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必须按以下要求带齐认证申请人的毕业证及身份证原件,到前台窗口办理,概不接受邮寄材料。)《学历认证申请表》可现场领取或点击下载:
1、认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工作人员审核。
2、认证成人及网络教育毕业证书。《学历认证申请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如证书系“卫星电视教育”学历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
3、认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学历认证申请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四份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如证书系“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的”自考学历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注意:当年发证的认证申请,请按发证日期顺延5个月后办理。)
4、军校毕业证书:需提交《学历认证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是否现役”的情况,分别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复印件、退伍证或转业证复印件(如转业证丢失,请提供个人档案中的转业审批报告复印件),以及个人档案中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或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或学员登记表复印件。其中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士兵入学批准书复印件;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复印件;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
特别提示:凡不符合国家教育委员会、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规定的,学历认证不予通过。”并不予复议。
特别提示一:
1、根据有关部门“关于做好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资格学复查”的通知精神,成人、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等证书申请认证,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
2、91年以前颁发的高校毕业证须由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1)颁证学校档案馆出具的学历证明,须经办人签字盖章并附办公电话;(2)入校当年省招办盖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或本人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须有省招办公章)。
3、81年以前毕业的毕业证不受理。
4、如果毕业证书遗失,需回原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方 可申请学历认证。
5、毕业证有涂改的不予受理。
6、封闭班的毕业证,需要提供有省自考办盖章的毕业证方可办理。
7、如果您已经在其他省份代理机构申请办理学历认证,请不要 重复申请。
特别提示二:(出现以下情况的2001年(含2001年)之后毕业的不予受理。)
(一)证书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不一致
1、如为公安部门更改了该人员的身份证号,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提供有经办人签字及办公电话的证明原件)。
2、如为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了该人员的出生年月,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招生录取名册复印页(必须是含该生信息、学校及招办公章的名册单页,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公章。如为自考类证书,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
(2)学校书面证明(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为当时录错,并证明为同一人”的详细情况说明,盖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3)自己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的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完整复印件。
(二)证书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符
1、如为自己更改了姓名,并到公安部门进行了登记,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上有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日期一致的,含该人员现用名及曾用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现场提交申请的,核实原件,确保与复印件一致且无涂改现象);
(2)户口本上无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日期一致的公民姓名变更证明(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提供有经办人签字及办公电话的证明原件)。
2、如为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了该人员的姓名,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向毕业院校申请将填报错误的姓名更正后重新发放《毕业证明书》。(如为自考类毕业证书,认证申请人可直接凭档案里的毕业生登记表和省自考办证明出具的《学历认定书》) (2)自己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的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完整复印件。
(三)毕业证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和出生日期同时不符的,不予受理。
三、申请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按以上要求准备齐材料到现场办理。
2、邮寄办理:暂不接受邮寄办理
四、学历认证时限
1、一般情况,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省外证书约90个工作日。
2、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认证,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响。
3、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认证处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缴费用。
4、如因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导致认证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不能退还申请费用。
五、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鄂价费【2004】205号文件收取认证费100元/份。如需办理邮寄,需提前交纳邮寄费。(代邮局收取)
六、认证进度查询及结果领取方式
1、为方便申请人随时了解认证办理进度,认证资料正式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后,申请人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页面(http://www.daodoc.com/xlrz/)查询学历认证进度。
2、报告完成后,申请人必须凭证书原件及缴费发票原件到前台领取,委托他人领取还需出示领取人身份证原件。
3、学历认证申请进度网上查询示意图
第一步:请在办理完申请至少五个工作日后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daodoc.com)进行查询
第二步:点击学历认证板块
第三步:按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填写右图表格进行查询
第四步:如出现以下结论请在办公时间携带学历认证发票到我单位领取认证结果
认证进度情况:您的认证申请已完成,请于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到受理机构领取结果。
如出现以下结论请耐心等待(省内证书20-30个工作日内;省外证书约9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双休日),但如果您的学历认证超出时限尚未完成请与我们联系。
“认证进度情况:您的认证申请已受理,正在审核中……”
七、认证结果复议办法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证明、以及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因相关申请资料逾期销毁,超过2个月不再受理复议,需重新进行认证)
特别提示:
1、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不受理复议。
2、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毕业院校所在省自考办证明以及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3、复议不再收取认证费用,如需邮寄复议结果,需另行支付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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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2012年02月28日 13:3
3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东辅楼106室 邮政编码:0500
51咨询电话:0311-66005710,6600571
2传真: 0311-66005712
联系人:张老师,朱老师
咨询邮箱:无
网址: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
(。
2、如毕业证书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者(同音字除外),需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证明两个姓名是同一个人),并加盖户籍专用章。
3、1991年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和成人高校毕业证书,无学历注册信息,认证时需要提供入学当年的招生录取底册(也叫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毕业生情况登记表复印件和学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证明。(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要清晰,该表到毕业学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或者档案室查找,复印件上在本人姓名处加盖学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公章或者档案室公章;学籍学历管理部门证明要表述清楚本人的学历信息,签署学籍管理部门证明人姓名及办公电话,并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经本中心审查合格后,才能提交办理认证。
4、根据有关部门“关于做好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资格学历复查”的通知精神,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和开放式教育 “专升本”毕业证书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毕业证书在申请认证时,申请人必须要同时办理其专科证书的认证。
5、毕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认证的方法:需到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携带毕业证明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来办理,特殊情况按照本文第三条办理。
6、如遇到特殊情况需提供其它补充证明材料,我中心将现场或电话告知申请人。
四、申请办理方式流程
1、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
(2)受理:申请人提交学历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特殊情况需要提供其他辅助证明材料,缴纳认证服务费;
(3)学历证书初审:通过学历认证网络办公系统对提交申请的学历证书进行初步审核;(初审没有通过的,联系其毕业高校进行学籍学历的查询)
(4)学历证书审核:初审通过,进入复审,对学历证书进行再次核对审查;
(5)出具认证结果:根据审核结果出具认证结果—学历认证报告或结果通知单;
(6)送达:根据申请人需要,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认证结果或将认证结果邮寄给申请人。
2、为防止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丢失,申请学历认证必须持所需材料到本中心办理,本中心不接受邮寄业务。
五、学历认证时限
1、自受理之日起,河北省辖区内高校的毕业证书普通认证20个工作日内完成;加急须与本中心协商后方可办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如期完成,将电话告之申请人,申请人可选择自动延长或取消申请,取消申请的,将退还所缴费用。
2、由于高校学籍学历是属地管理,外省院校的学历信息不归河北省管理,对于外省的毕业证书认证,我中心可以受理(由我中心反馈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但认证时间较长。建议申请人可直接去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办理。
六、认证进度查询及结果领取方式
1、选择认证结果自取者,等候通知,凭收费发票领取认证结果(可以代取)。
2、选择邮寄报告单者,本人预付邮寄费用,并填写好特快专递详情单,由我中心代为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联系电话等需要写详细、字迹清晰)。
学历认证申请进度网上查询示意图
第一步:请在办理完申请至少五个工作日后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进行查询;
第二步:点击学历认证板块;
第三步:按毕业证书和身份证
填写右图表格进行查询;
第四步:如出现“认证进度情况:您的认证申请已完成,请于周
一至周五办公时间到受理机构领取结果”,请在办公时间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到我中心领取认证结果,或等候邮寄结果。
如出现“认证进度情况:您的认证申请已受理,正在审核中„„”,请耐心等待,但如果您的学历认证超出工作日尚未完成请与我们联系。
七、认证结果复议办法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出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单》,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也叫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晰,该表到毕业学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或者档案室查找,复印件上在本人姓名处加盖学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室公章)、毕业生情况登记表复印件和学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证明(证明上要表述清楚本人的学籍信息,签署学籍管理部门证明人的姓名和办公电话,并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经本中心审查合格后,才能提交办理。
1、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证书”的,不提供复议。
2、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毕业院校所在省自考办证明。
3、复议不再收取费用。
八、其他特别说明等
1、高校寒、暑假期间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保证正常开展,认证工作难以在正常工作日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学历认证,以避免造成影响。
2、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学历认证,我中心在唐山、张家口、邯郸三个地市设置了学历认证受理点,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以上三个地市的受理点办理学历认证。
(1)河北工程大学
地址:邯郸市中华南大街178号河北工程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0—3123595
(2)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建国路33号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313—2080641
(3)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缸窑路29号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5—3284024
推荐第10篇:学历认证
学历认证需要的材料
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蓝色背景);
2.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颁发证书院校国家的官方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需认证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所学课程完整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如以研究方式学习获得的学位证书,需提供学校职能部门(如学院、学籍注册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官方研究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研究证明信内容应说明学习起止日期(精确到月份),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和成绩单(研究证明信)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和复印件(使用这个证书申请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课程或高等教育文凭课程);
6.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7.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登陆http://renzheng.cscse.edu.cn/,下载)。另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
1.若留学期间护照上交或丢失,请提供: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如属因公护照上交的情况,请提供公派证明和护照上交证明;
(4)如属因私护照丢失的情况,请提供留学期间在文凭颁发国家学习居留情况(包括居留时间、所持签证种类等内容)的相关证明,如出入境记录、社保证明、外国人注册登录情况证明等。
2.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内地校方开具的成绩单和学习经历证明
(或结业证);
3.如申请者出国前在国内高校接受过高等学历教育,且未获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交该
高校为申请者个人开具的《退学证明》。《退学证明》必须明确申请者在该高校接受过普通(或成人)高等学历(研究生或本科、专科(高职))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学业而退学;
4.单位或组织集体派出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公派留学证明和公派留学人
员名单。公派留学证明内容包括公派项目名称、启动时间、批次、派出人员人数及基本情况、国(境)外接收院校名称、专业、学业组织等。如涉及到在国内组织的行前培训,需说明培训内容(外语/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其他)、时间、有无学分转移情况等。证明与学员名单须为盖有单位公章的原件;
5.尚未获得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的证明信者,需翻译该证明
信及成绩单;
6.欧洲部分国家须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如居留卡无法提供,可用学生证、注册证明
等材料代替;
7.在国(境)外 学习首先获得高等教育文凭(Diploma),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造,
获得学士学位者,申请该学士学位认证时,须提交高等教育文凭及高等教育文凭学习阶段成绩单、学习期间所有签证(或签注)及出入境记录;
8.申请认证的学历与前置学历学历层次不衔接时,需提交预科证明、录取依据、工作
证明等相关材料;
9.学习期间如在国内完成实习活动,需提供学校认可的实习合同或实习证明;
10.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模板可参见认证系统首页的“重要通知及文档下载”)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注意:一位代理人只能代理递交一位认证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常见问题解答
1.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用途是什么?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我中心是国内唯一一家从事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专业性机构。我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其权威性和准确性,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成为留学回国人员升学、就业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
2.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否为强制性要求?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申请者的自愿行为,不具强制性。
3.外籍人士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申请程序同中国籍申请者,但申请者无需提交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获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我驻外使(领)馆不予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申请者需要提交永久居留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
5.在国内高校在学期间参加交流项目到外国高校学习一段时间后获得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申请者申请前应已获得国内高校颁发的同等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或者能提供相应的学籍证明,同时请国内在读高校将交流项目介绍和与外国院校签订的合作协议副本提交我中心备案。
6.有些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没有在中国留学网上公布是否意味着该国学历学位不能进行认证?
目前在中国留学网上已经推荐了33个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陆续还会继续推荐其他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暂时没有被推荐的某些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如经所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或经所在国政府认可的专业机构评估承认也可以进行学历学位认证申请。
7.不在北京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如何进行学历学位认证申请?
我中心在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验证点,不在北京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可以到离自己最近的验证点办理申请手续。各验证点的联系方式可以在中国留学网()上查阅。
8.整个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过程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整个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过程需要15-20个工作日。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时间不包括邮寄时间,工作日从我中心收到齐全的申请材料并通过初审的当日开始计算,至认证结果发放(寄出)之日结束。如果颁发证书机构答复我中心核查信函不及时,外地申
请者银行汇款到账不及时,认证时间都可能延长。对于以下认证申请我中心会延长认证完成期限:(1)申请者在完成一个学历学位的过程中,学习地点或经历涉及两个(含)以上国家的(包括国内学习经历);(2)申请者本人不能亲自递交申请材料手续委托他人代办的;(3)认证申请材料不全的;(4)所需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颁发日期为三年前等情况。
9.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可以加急办理吗?
不能加急。为甄别证书的真伪,学历认证需进行比对或和颁证机构进行核查。颁证机构的回复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10.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收费吗?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每份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收费360元人民币。
11.如果在向颁证机构核查时需要收取核查费,费用由谁支付?
我中心在与颁证机构核查证书及学习经历的真伪时,如果颁证机构需要收取核查费用,相关费用由认证申请者自行负担。
12.认证评估标准中关于在国(境)外学习时间有具体期限要求吗?
由于各国的高等教育学制有一定差别,对于获得不同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学习时间也有差别,因此,认证评估标准中关于申请者在国(境)外学习的期限没有统一标准。在认证评估中,主要是依据颁发学历学位证书院校所在国家(地区)立法规定的学制期限进行评估的。对于研究型学历学位,因研究课题所需,如有颁发证书院校的证明,在国(境)外的研究期限应不短于整个学制要求期限的60% 。
13.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如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吗?
可以。申请复议办法请查阅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专栏。
14.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丢失后能补办吗?
可以。登陆认证系统或中国留学网下载补办申请表,邮寄或传真至我中心即可,费用为50元一份。
15.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可否由他人代办?
可以。申请者登录中国留学网()下载“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和“授权声明”填写并亲笔签名后交给代办人,代办人在代办时还要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和申请认证所需材料。一位代理人只能代理递交一位认证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我中心不接受任何代办机构代替申请者递交的任何认证申请。
16.有必要回国就立即进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吗?
由于我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经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留学回国人员在升学、就业和报考各类专业资格考试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成为很多用人单位、相关院校和考试举办机构要求必须出具的材料之一,加之整个学历学位认证过程需要15-20个工作日,因此,建议广大留学人员回国后就立即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以免相关单位要求出具该认证书时,再匆忙补办认证申请,而影响自己升学或就业。
17.如果在认证申请材料中提供了虚假信息或虚假材料,今后还能再次提出认证申请了吗? 对于在认证申请材料中提供了虚假信息获虚假材料的申请者,我中心将不再受理其认证申请。
18.暂时没有获得国(境)外证书能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考虑到有些国家(地区)的高校在学生毕业后几个月或一年后才能颁发学位(毕业)证书,为便利留学回国人员就业,申请者可请颁证院校有关部门签发一份说明申请者已经通
过考试并获相应学位的书面证明。我中心经过认证评估出具认证结果,认证结果将是一份有效期为6个月的认证证明。申请者可在获得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后到当初办理认证证明的验证点交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换取正式认证书手续。
第11篇:学历认证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
郑重声明: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是教育部唯一授权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的专门机构。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n)”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的网站。 地
(010) 82332257 咨询电话:
[第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 238 号柏彦大厦 506 室
咨询邮箱:xlrz@moe.edu.cn
邮政编码:100191 传
收件/收款人:李冉
真:(010) 82338426
步: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① 认证一般在 20-30 个工作日内完成,部分学历在认证过程中还会通知您进一步补充提供相关材料,届时请予配合; ② 受与高校等部门函件往来及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影响,认证所需时间有可能额外延长,请您予以理解; ③ 成人、网络教育、开放式教育“专升本”学历以及自考本科段学历办理认证,需首先(或同时)认证专科学历; ④ 如需办理认证报告英文版或成绩单认证英文版,需首先(或同时)办理认证报告中文版或成绩单认证中文版。 [第
步:填写申请人联系方式及认证目的]
手机:
E-mail: 邮编:
□考研
□就业
□留学
□人事备案
□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等)
申请人姓名(或申请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申请学历认证的目的:□“专升本”
□ 其它:
[第
姓 名
步:根据毕业证书填写学历基本信息]
性别
出生日期 院校省份
年
□毕业 □普通
□结业 □成人
□自考 月
毕业时间 学历层次
□博士
年 □硕士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专业名称
月 □本科
学制 □专科
年
□高中(中职)
毕业院校 入学时间 毕结业 学历类型
证书编号(电子注册号或学校编号)
[第
步:勾选需要办理的项目]
项 目 □ 中文学历认证报告 A
□ 中文报告备份,共 □ 英文学历认证报告 B
□ 中文成绩单认证报告 □ 英文成绩单认证报告
份
价 格 95 元/份 50 元/份 300 元/份 150 元/份 150 元/份 150 元/份 150 元/份 95 元/份
国 外 国 内
□网络教育
□军队院校 □其他类型:
[第
步:勾选认证结果送达方式]
方 式
□ 北京市内特快专递(EMS) □ 外埠特快专递 □ 寄往美国 WES
(EMS) WES Ref #:
价 格 14 元/封 22 元/封 197.5 元/封 225 元/封 125 元/封 —
□ 寄往加拿大 WES WES Ref #: □ 寄往日本 (请提供 EMS 国际快递单并 按邮局要求填写好收件地址) □ 申请人到认证机构前台自行领取
C D
□ 高中学历认证 □ 高考成绩单认证 □ 在读证明
[第
步:检查以上所有信息均填写无误并签字确认]
我已仔细阅读《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法》和此表全部内容,理解并同意其中各项事宜,本
人承诺申请学历认证所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均真实可靠。
申请人签字:
第12篇:学历认证
毕业证办理所需材料:
毕业材料:学历复印件(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考生承诺书(仅限于今年
6、7月毕业的专科学生)或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2000年毕业后的学生学历认证为http://.cn/xlcx/lscx.jsp网上打印件,如果网上没有,请到成都市陕西街的省教育厅学历认证处认证)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后三个证件是专、本科信息不一致时、必须要)。请12月5日前将以上材料交会,否则,影响毕业后果自负!
军校学历证书认证,需要提供学历认证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学籍登记表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军籍证明(现役、退役或退伍证)复印件。其中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补充提供士兵入学批准书复印件;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补充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 复印件;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以上材料各1份)
四川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须知
更新时间:2011/6/26点击数:3290
一、申请学历认证需要的资料
(一)1991年以前取得的学历证书认证,需提供学历认证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盖学校红章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学校档案馆或学籍部门证明(此材料与毕业院校档案或学籍管理部门联系);如果没有招生录取名册,需要学校出具的证明、学生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登记表。(以上材料各1份)
(二)1991年以后取得的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开放式教育学历证书认证,需提供学历认证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认证办理过程中如还需补充提供其他材料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申请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成人、网络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学历,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以上材料各1份)
(三)军校学历证书认证,需要提供学历认证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学籍登记表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军籍证明(现役、退役或退伍证)复印件。其中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补充提供士兵入学批准书复印件;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补充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 复印件;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以上材料各1份)
(四)自考学历认证,需提交学历认证申请表、毕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如证书系“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的”自考学历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以上材料各1份)
(五)民办教育学历认证,需提交学历认证申请表、毕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毕业院校证明。(以上材料各1份)
注意事项:
1、原毕业证书丢失,无法提供证书复印件的,需到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持毕业证明书复印件申请认证。
2、2000年之前取得的学历证书,如能提供当年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档案部门或学籍部门公章),将会缩短您的认证时间。
二、交纳认证费用
中文学历认证(95元/份);英文学历认证(300元/份);中文成绩单认证(150元/份);英文成绩单认证(150元/份);中文报告备份(50元/份);英文报告备份(100元/份);办理加急(95元/份)。
三、学历认证时限
(一)一般情况,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
(二)加急学历认证为申请正式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如超出20个工作日未能完成认证,认证处将按申请人所选择的延期或撤销申请处理。申请人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中选择逾期处理方式,如未选择将视为选择延期处理。如超过50个工作日还未能完成认证,认证处将告知停止办理原因并退还申请人所缴费用。
(四)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认证处将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缴费用。
(五)如因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导致认证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不能退还申请费用。
(六)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认证,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响。
四、认证进度查询
为方便申请人随时了解认证办理进度,认证申请正式受理3日(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后,申请人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cn)学历认证页面查询学历认证进度。
五、申请复议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学籍部门公章)、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证明、以及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因相关申请资料逾期销毁,故超过2个月不再受理复议,需重新进行认证)
特别提示:
1、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不提供复议。
2、军校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总参军训兵种部院校综合局证明。
3、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颁发学历证书的省级自考办的证明。
4、复议不再收取认证费用。
联系人:成都市陕西街26号,028-86119607,86122680,谢老师,吴老师
第13篇:学历认证
教育部国外学历认证递送服务
在 你 办理 国 外 学 历 认 证 的 过 程 中 , 你 是 否 因 以 下 问 题 烦 恼 不
已 :
1,你 因身在 国 外 而 无 法 分 身 回 国 办 理 教 育 部 国 外 文 凭 认
证 吗 ?
2 , 你 因 不熟 悉国家 教 育部 认 证 流 程 而 手 足 无 措 吗?
3,你 因 自 己 递 送 材 料 不 齐 全 而 被 拒 之 门 外 吗 ?,你因
未能 顺 利 取 得 国 外 大 学 文 凭 而 不 能 找 到 合 适 的 工 作吗 ?
5 , 你 因 未 能 拿 到 留 学 生 回 国 证 明 而 无 法 享 受国 内 的 优
惠 政 策 ?
6 , 毕 不 了 业 ? 文 凭 比别 人 差 ?职 场 竞 争 不 了 ? 回 国 求
发 展 ?
7 , 当 你 面 临 好 的 升 职 机 会 时 , 却 因 国 外 学 历 没 有 认
证 , 得 不 到 认 可 , 错 过 了 好 的 机 会 遗 憾 不 已 吗 ?
不 用担 心 , 你用 烦 恼 , 更 加 不 用 遗 憾 , 广 宇 志 合就 是 你 身 边 随
时 可 以 帮 到 你 的 忠 实 的 朋 友 , 我 们 以 “ 你 的 需 要 就 是 我们 的 服 务 所 至 ” 为 宗 旨 多 年以 来 专 业 办 理 海 外 留 学 材 料、国 外
各 大 学 毕 业 证、大 使 馆 留 学 人 员 认 证、教 育 部 国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上 网 可 查 ) 。 使 馆公 证 (可 用 于 申 请 入 户 和 买 免 税车 )、
教 育 部 认 证 永 久 存 档 ( 考 公 务 员 ,就 业 的 最 佳 选 择 ) 。 — —
被
一
体
分 名 一 公 别 为 家 司 在 帮 留 学 生 解 决 留 学 归 国 , 毕 业 就 业 的 专 家;也 是 目 前 唯 有 实 力 办 理 真 实 中 国 教 育 部 国( 境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的 实 。 现 在 在 国 内 已 成 立 三 家 子 公 司 ,总 部 设 在 成 都 , 其 它 广 州, 北 京 , 上 海 ( 也 欢 迎 你 到 公 司 进 行 详 细 的咨 询 )
目 前 所 负 责 办 理 的 国 家 有 : 加 拿 大、澳 洲、新 加 坡、新 西 兰、
英 国 等
国外学历认证、学位证书的认证范围:
1、在国外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大学专科以上 (含大专)学历、学位证书;
2、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取得的国外学位证书。
3、经省、直辖市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士学位以下(不含学士)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
目取得的毕业文凭。
目前认证服务受理国别: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爱尔兰、法国、德国、奥地利、荷兰、比利时、
意大利、丹麦、瑞士、瑞典、芬兰、挪威、南非、日本、新加坡、印度、蒙古、朝鲜、韩国、
泰国、马来西亚、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
广宇志合——广纳坤宇,志与君合
广宇志合UIC多年以来凭借丰富的经验。专业快捷代理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教育部
学历学位认证等,帮你轻松解决上述诸多问题,成为帮留学生解决留学、毕业就业等问
题的专家;也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有实力咨询中国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实
体公司,其有北京、广州、上海和成都四家分公司。我们将满足客户需求。高速为你整理学历
认证的相关材料,在短时间内为你快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历认证。
我们的经营宗旨:客户第
一、服务至上!
我们的态度:竭诚为您服务!
1:不方便自己直接办理
2:对时间要求紧迫,单位急着要,希望尽快拿到
3:不清楚流程以及材料该如何准备
4:回国时间很长,忘记办理
5:回国马上就要找工作,办给用人单位看
6:企事业单位必须要求办理的
如果你是下列情况之一,我们也能为你服务:
1你自己是正常毕业,已经拿到学校真实的毕业证和成绩单。你想要回国发展,需要认
证使馆和学历的,我们可以帮你递交,节省你宝贵的时间、精力。过程安全可靠,公开
透明。
2你是联合办学的。如2+1,2+2,3+1,3+2的课程,自己想认证下来很不容易。而我们
可以帮你轻松搞定,让你的学历得到认证,为你的毕业证和成绩单画上点睛之笔。
3:你有真实的毕业证和成绩单,而丢失了护照,或是签证有问题。
详询我的用户名,为你解答。
第14篇:学历认证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关说明
来英留学人员应首先在我驻英使馆教育处(或驻曼城总领馆教育组)办理报到和注册登记手续(http://srs.moe.edu.cn)。《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表的第一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妥善保存,第二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第三联由我驻英使馆教育处(或驻曼城总领馆教育组)存查。
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请将以下申请材料寄给各自的负责老师(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使用您的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2、护照身份页、在学期间英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3、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已经在何时获得何种学位);
4、同意大使馆到你原就读院校核实情况的授权信;
5、毕业证书复印件;
6、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7、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仍在英继续学习的,可提供学校出具的仍在读证明信);
8、贴足英国邮资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的中号(A4纸的一半)回邮信封。请正确、详细地写好回邮地址及邮编,并要保证3个月内以上地址有效。如寄到英国地址,请贴FIRST CLASS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20英镑英国邮票;若使用大号信封,寄到英国地址,请贴FIRST CLASS LARGE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50英镑英国邮票。
注意:有关材料请使用A4纸,并按以上顺序整理好。邮寄前请留学人员认真核对报到登记表中各项信息。
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以避免因无法办理而造成材料遗失。
负责老师在收到以上材料后,一般情况下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审核办理结果会在报到登记系统里显示,请申请者在邮寄材料后经常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
您的管片老师信息
姓名:曼城教育组(付恒升、吴招胜) 电话:0161-4454586 0161-4380502 电子邮件:huiguozm@cneduman.org gongpai@cneduman.org(公派留学人员) 通信地址:153 Barlow Moor Road, West Didsbury, Manchester 邮政编码:M20 2YA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
申请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交验材料清单
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2.在国外获得的所有源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需认证学位的完整的、官方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
5.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6.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出国前最后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登陆,下载) 。
另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
1.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模板
可参见系统首页的“文档下载”)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存。
特别提示:
1、本中心暂无法受理直接邮寄材料原件的申请。请您不要把申请材料原件寄至我中心,以免丢失或出现其他意外。
2、在递交认证申请材料过程中,需申请者本人对认证申请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签字确认,因此请申请者尽量亲自前往我中心各验证点办理认证申请手续。如需代办,请参见上述第17条办理相关手续。
第15篇:学历认证
学历认证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2年02月28日 11:00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院东门北侧1026室
邮政编码:100037
咨询电话:010-88561242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四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
周五 上午9:00-11:30 ,
联 系 人:刘老师,贾老师
网 址:http://bjbys.net.cn/xlrz/
二、认证项目: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成人教育学历;网络教育学历;自学考试学历;民办教育学历;军队院校学历;中、英文成绩单认证;
三、认证申请材料: (附《学历认证申请表》下载)
特别提示:
●如需办理邮寄认证申请,邮寄证书原件请去掉外皮,只需寄内芯。
●若您在全国任何一家代理机构已申请过学历认证业务,我中心将无法再予以受理,如有疑问请与第一次受理机构联系。
●2001年之前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毕业证书、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不能办理加急认证。
1、申请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学历认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 学历认证申请表
● 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 身份证复印件 (请注明“仅供学历认证使用,他用无效”)
● 个人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及与本人学习经历相关的档案资料 (毕业时间为2000年之后的,可以暂不提供登记表复印件及与本人
学习经历相关的档案材料。)
注: ①1991年之前的学历认证申请,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当年招生录取花名册本人页、学校档案室证明(注明经办人姓名、电话,无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的,我中心将不予受理)全部材料需加盖档案室红章。
②成人、网络及开放式教育、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本科学历的认证,凡学制不满四年的本科,均需专科、本科同时认证。
③地方省市电大颁发的学历证书,申请认证时,必须注明所在分校校名,具体办学地址。
④成人教育函授学历,需在申请表上注明函授地点及班主任姓名。
2、申请自学考试、学历文凭毕业证书学历认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 学历认证申请表
● 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 身份证复印件(请注明“仅供学历认证使用,它用无效”)
注:①如证书系“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 的自考学历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
②申请自学考试、学历文凭毕业证书认证,必须提供证书原件(邮寄内芯)。
③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认证,需同时认证专科毕业证书。
④自学考试证书属于高中起点本科的,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3、申请军队院校毕业证书学历认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 学历认证申请表
● 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 未转业提供军官证复印件(请注明“仅供学历认证使用,他用无效”)
● 已转业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请注明“仅供学历认证使用,他用无效”)
● 转业证或复员证(如没有转业证或复员证,需提供转业审批报告)复印件
个人档案中:
● 入伍批准书或入伍登记表复印件(成人,普通)
● 入学批准书或参军登记表复印件(普通)
● 学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复印件(2000年后);2000年前毕业若学校撤销,训练部证明可用学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复印件代替。
注: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成长干部学历的,需补充提供士兵入学批准书;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补充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
4、申请民办院校毕业证书学历认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学历认证申请表
●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请注明“仅供学历认证使用,他用无效”)
注:民办院校学历认证申请,若非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入学,请在申请表上注明。
5、申请中、英文成绩单认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中文成绩单原件
●盖有学校红章的英文成绩单翻译原件
注:①办理成绩单认证,需先办理学历证书认证。
②办理英文认证报告或英文成绩单认证,需先办理中文认证报告或中文成绩单认证。
特别提示:
原毕业证书丢失,需到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并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报刊登载毕业证书遗失声明,持《毕业证明书》及相关报刊版面申请认证。
四、申请办理方式流程:
1、现场办理
2、邮寄办理:
五、认证申请费用:
●中文学历认证(95元/份);英文学历认证(300元/份);中文成绩单认证(150元/份);英文成绩单认证(150元/份);中文报告备份(50元/份);英文报告备份(100元/份);办理加急(95元/份)。
●如需办理邮寄,需同时交纳邮寄费(代邮局收取)
北京市内特快专递(14元/封)
国内特快专递(22元/封)
六、邮寄办理汇款方式及注意事项:
汇款须知:(根据您选择的认证项目将款项通过银行汇到以下地址)
户 名: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
账 号: 01090379900120109035894
注意事项:
1、邮寄认证申请,受汇款时间限制,暂不提供加急认证服务。
2、认证费用需通过银行汇款,目前不支持邮局汇款。办理汇款时,汇款人姓名须与申请认证的证书上姓名一致,他人代支付的请务必标注认证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以免影响认证进度。
3、汇款后请将汇款收据复印件连同认证材料一起邮寄。
4、汇款时请您注明用途为“学历认证申请”。
5、请勿在邮寄资料中夹带认证款,防止款项丢失,影响认证办理。
七、学历认证时限
1、北京市内高校在申请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市外高校认证时间一般较长,可能超出20个工作日,具体时限视当地省市情况而定。(现场办理的2个工作日受理,邮寄办理的收到材料及汇款后5-7个工作日受理)申请人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学历认证”里查询进度。
2、现场办理加急学历认证为申请正式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3、如超出20个工作日未能完成认证,认证处将按申请人所选择的延期或撤销申请处理。申请人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中选择逾期处理方式,如未选择将视为选择延期处理。
4、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认证处将通知申请人,并
退还所缴费用。
5、如因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导致认证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不能退还申请费用。
6、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认证,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响。
八、认证进度查询及结果领取方式
为方便申请人及时了解认证办理进度,认证资料正式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后,申请人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页面(http://www.daodoc.com/xlrz/)查询学历认证进度,若认证结果已出,可按办理时选择的报告领取方式领取报告。
九、认证结果复议办法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原件,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证明、以及证明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无证明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一律不予受理)。(因相关申请资料逾期销毁,故超过2个月不再受理复议,需重新提供材料进行认证) 特别提示:
1.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或“不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不提供复议。
2.军校毕业学历申请复议,请自行先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新生学籍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管理中心联系。
3.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毕业院校所在省自考办证明。
4.复议不再收取认证费用,如需邮寄复议结果,需另行支付邮费。---- 点击下载:北京代理学历认证申请表(新)2012.07.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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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学历学位认证
二、学历学位认证的必要性
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性
1.国外学历认证是国内教育部为了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真实性。
2.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书面认证证明(简称“认证书”)。
3.国内只认可教育部留服中心颁发的学历认证书,即使在国外不论多好的学校,不论多高的文凭,没有在国内留服中心认证那么就相当于只有国内最高文凭而已。
4.国内报考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大型外企、国企等进单位后都会向人事提交学历认证书。还关系到以后的升迁、调职。落户等等都是需要学历认证书的。
三、学历学位认证须知
(一)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主要内容:
1.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
2.甄别国(境)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性;
3.对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我国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
4.为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书面认证证明(简称“认证书”)。
(二)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范围:
1.在外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2.在经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经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3.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学历学位认证常见问题解答
1.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用途是什么?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我中心是国内唯一一家从事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专业性机构。我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其权威性和准确性,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成为留学回国人员升学、就业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 2.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否为强制性要求?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申请者的自愿行为,不具强制性。 3.外籍人士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申请程序同中国籍申请者,但申请者无需提交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获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我驻外使(领)馆不予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申请者需要提交永久居留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
五、留学生回国证明的重要性
留学生归国证明对于回国发展的学生非常重要。很多留学生回不知道《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也不知道这份证明的用处,以及如何办理。 留学生归国证明是留学生在国外学习和工作的唯一官方凭证.1.留学生归国证明是留学生在国外学习和工作的唯一官方凭证.出国留学,除了要收罗好个人的学业文件和医疗报告,还需要了解档案转入和办理入户手续。对于自费出国的留学人员,档案管理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对于毕业后直接出国的学生档案,学校的做法通常是,将外市籍人员的档案转往原籍,将本市籍人员的档案转往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此类出国留学人员将被视作“无业人员”,档案里不会记录国外学习经历,办理就业手续时会遭到诸多不便。
专家指出,留学生在回国前需要在中国驻外使馆开具留学生归国证明,已入外籍者则要开具海外留学人员归国证明,另外,考生还要携带所就读学校的学位证书、就读期间的完整成绩单、在国外持有的所有护照原件归国。因为回国后办理留学人员工作派遣证明、优惠资格证等证件时,都需要以上材料。
准留学生在留学前,要关注到国内和国外高校的证书认可的不同。在出国前,留学生可登陆中国人民教育网站,搜索自己所就读学校是否经过国家认证。
留学归来后,留学生应到相关部门对所获证书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认证,办理留学生归国证明,并对国外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层次进行考评,考评后可获得就读学校证书的认证证明。
2.《留学生回国证明》是享受国家回国人员政策和待遇时的凭证。
国家为鼓励留学生回国,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包括购买国产免税车,创业金补助,以及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落户等政策。在申请中,需要证明留学生留学经历的真实性,这时就需要提供回国证明了。需要重视的一点是,购买国产免税车是有时间限制的,毕业两年内
回国,回国后一年内有效。超过时间,就不再享受购买免税车的待遇了。关于落户政策,如落户北京也有时间限时,需在两年内完成。 3.其他需要证明留学经历的证明。
很多国内企业在就职时可能需要留学生提供学位认证来证明学历的真实性。这也是因为国内虚假的学历太多所造成的。
提醒各位打算回国的学生,在回国之前千万记得要去开回国证明。如果真的来不及,那就只能拜托还在国外的朋友了。过程虽然会有些复杂,但是还是很有必要的。
第17篇:学历、学位认证
学历认证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是教育部授权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的专门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的网站。河南省学历认证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学历证书经过教育部认证后,学历证书获得者会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1、八十年代以后的国内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的认证(全国高校颁发的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认证)
八十年代以后的国内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由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认证。
①国内学历证书的认证范围包括:
(一)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含五年制高职班(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学历证书;
(二)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四)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五)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六)军队院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七)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
②国民教育系列以外的其它证书目前不在学历认证受理范围之内,例如:无电子注册号的党校毕业证书、各类专业证书等。
③学历证书有任何涂改现象(证书涂改视为无效,需补换毕业证明书),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不予受理其学历认证申请。
④党校学历认证请到省委党校办理,办理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红旗路交叉口。
1 省内学历认证地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西侧二楼(河南省教育厅行政服务大厅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
联系电话:0371-65796015(此电话线路时常繁忙,请耐心拨打)。
乘车路线:乘坐305路、43路、K43路、游568路、K115路、916路在金水路农业东路站下车。
学历认证收费标准:95元/份。
2、河南省全日制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的认证
申请认证河南省全日制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请到河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认证。
申请认证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
C.就读学校提供的《录取审批表》。
认证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投资大厦822房间。
联系电话:0371-69691879。联系人:王老师。
收费标准:免费。
学位认证
1、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颁发的、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的认证(国家级官方学位认证,全国高校颁发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均可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
2 申请认证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颁发的、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可登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提出认证申请。
网站地址:http://cqv.chinadegrees.cn/ 联系电话:010-82379480 收费标准如下:
●证书类中文认证报告 210元/项;
●证书类英文认证报告 260元/项;
●备份认证报告 50元/项;
●加急服务200元/项(需电话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确认,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2、省内学位授予单位授予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可到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省学位只认证河南省内高校授予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省外学位授予单位授予的学位证书请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
请注意: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只在每周四的工作时间内受理学位认证申请。
①申请认证2003年以前(含2003年)授予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A.《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一份(可在本网“常用下载”栏中下载,打印或手填均可,下同);
B.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C.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D.《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E.学位授予单位出具的学位授予证明(一般在学位授予单位的档案馆开具)。
②申请认证2004年以后授予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A.《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一份;
3 B.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③申请认证80年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一本证书的学位证书,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A.《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一份;
B.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C.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D.《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省内学位认证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投资大厦713房间。
联系电话::0371-69691783。
收费标准:暂不收费。
3、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同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面向全国开展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服务。认证范围包括:国外学历学位、港澳台学历学位、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院内,由北京语言大学西南门进,往北约200米向东即可见“学一楼”。)
到达北京语言大学西南门的公共交通线路有:656路、375路、331路、630路、307路、743路、690路。
对外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6:30。
咨询电话:010-82361188;传真:010-82361059 。
河南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验证点”联系方式如下:
办理机构:河南省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71-66329937;传真:0371-66329937。联系人:周欣、陈羽。
地址:郑州市顺河路32号903室。
4、军队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的认证
4 申请认证军队院校颁发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请咨询学位授予单位,了解具体认证办法。
信息站点: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专栏:http://www.daodoc.com/
第18篇:关于学历认证
一、什么是学历鉴定书学历鉴定书是教育主管部门(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推出的权威学历认证服务项目,通过对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认证,出具对证书信息真伪的鉴定证书。
二、为什么要需要学历鉴定书
目前社会上假文凭、伪文凭(高校发放的,但不被教育
部承认的文凭)日益泛滥,在升学、就业过程中,相关部门或用人单位需要对文凭的信息真实性进行查验,但不少证书难以从简单的视觉判别其真实性,为此需要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认证。
三、学历鉴定书的用途
一般来说用于升学和就业,还有就是积分入户、职称评
定、教师资格证、出国等。
四、如何进行学历鉴定
1、可以去各地人才市场鉴定代理机构鉴定
2、网上受理(例如:鉴证网)
第19篇:学历认证说明
学历认证方式
一、网上查询
1、2002年以后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点击“学历查询”-“零散查询”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网址:
二、学历认证
1、不能进行网上查询的其他国内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须到河南省教育厅认证。
地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西侧二楼(河南省教育厅行政服务大厅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
详细认证注意事项可登录河南省教育厅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查看认证须知。
2、不能网上查询中专毕业证者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申请,也可到各省辖市教育局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分理点申请,也可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上进行在线申请。
详情可登录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看河南省中专学历认证受理须知: http:///ViewContent.aspx?id=105731
3、国外学历需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毕业证丢失
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丢失者,到学校补毕业证明书,并进行学历认证;中专毕业证按照上述程序到教育厅办理学历证明。
第20篇:外国学历认证
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申请办法
1.留学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 本人护照(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若护照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 在国外所获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
* 在国外学习期间所有成绩单;
*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 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 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
* 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注: *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 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 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另需提供研究证明、学位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 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菲律宾总统府、高等教育委员会、外交部的认证等相关材料。
2.合作办学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 本人身份证;
* 本人护照(在合作办学外方学校有学习经历者提供;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若护照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 所获合作办学国外(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 学习成绩单;
* 由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合作办学学籍证明;
*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提供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
*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 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 入学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注: *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
* 合作办学中方主办方须按要求到我中心备案后,方可受理该项目毕业生的认证申请。如要了解合作办学备案细则,请中方项目负责人发电子邮件至:wcheng@cscse.com.cn联系。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 本人身份证;
* 本人特区通行证(签注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若通行证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 所获学位证书正本;
* 学习成绩单;
* 中央人民政府驻特区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 需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 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
*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提供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
* 入学前最后学历证明以及其它相关材料;
注: *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
* 在香港学习非本地课程并取得学位者,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在港工作证明。
4.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需递交以下材料:
*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 本人身份证件;
* 所获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 学习成绩单;
* 获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者,需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注: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
5.在京申请者,可持以上所列材料直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7室)提交申请,填写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或《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申请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在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中文翻译件)齐全后,申请人一般可于十五个工作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之后领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合作办学国外(境外)学位认证书》、《合作办学国外(境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台
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证结果。
因申请者没留下有效联系方式而引起的延误,责任自负。
6.外埠申请者,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寄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复印件须经指定的验证点审核,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因申请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不能通过认证的,申请材料及费用不予退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通过适当方式将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上网公示并通知用人单位。
8.申请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如学位或文凭证书、留学期间成绩单或论文摘要(目录)等须经正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为保证翻译质量和专业水准,申请者可到北京嘉华世达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办理。
联系地址: 北京嘉华世达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225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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