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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质量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1:21:46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饲料质量安全承诺书[推荐]

饲料质量安全承诺书

(样本)

饲料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是企业和行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事关饲料工业和养殖业健康发展,事关畜产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作为饲料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确保饲料安全,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和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本着对社会、对人民、对行业、对企业自身负责的态度,本企业对饲料质量安全工作向全社会庄严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饲料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生产经营,建立健全并落实饲料质量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行业自律,自觉接受饲料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生产全程控制,严把原料进厂关和产品出厂关,绝不生产、销售不安全、不合格产品,绝不使用不合格饲料原料及含有“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

三、不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饲料产品。

四、不对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不进行再加工或添加任何物质。

五、认真做好购销台账记录,确保追根溯源工作。

六、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带头维护行业秩序,积极响应并踊跃参与饲料质量安全等重大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禁行为。

七、科学合理利用饲料原料,大力开发安全性能好、资源利用率高、环境污染少的新工艺、新产品。

八、重申本企业是饲料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履行法定义务,把提高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企业的首要任务,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负责人(签字):

推荐第2篇:饲料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饲料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一、做到严格依法经营,决不经营禁用、停用、淘汰、过期、霉变以及无饲料审查合格证的饲料产品;不掺假制假,决不经营添加三聚氰胺、盐酸克仑特罗、苏丹红、激素类等国家明令禁止药物的饲料产品。

二、进货时自觉对饲料产品标签、产品质量合格证进行核对,确保经营饲料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保证记好饲料的购进、销售台帐。

四、积极配合市畜牧局组织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

五、若违反上述承诺,甘愿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取消经营资格。

承诺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推荐第3篇:饲料生产质量安全承诺书

饲料生产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我企业作出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畜牧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生产、诚信经营,保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二、绝不生产、经营及使用违禁添加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绝不在饲料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保证产品中无违禁添加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检出,愿为产品质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严格执行产品检验制度、生产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制度,完善采购、生产、销售过程中的各种记录,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四、积极配合市畜牧局组织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

五、若违反上述承诺,甘愿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取消经营资格。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推荐第4篇:兽药饲料承诺书

三庙镇兽药饲料经营户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必须要对所经营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质量安全负责。我保证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我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过程中销售“盐酸克仑特罗(瘦肉精)”等国家禁止添加和使用的物质是一种刑事犯罪,依据刑法第144条的规定,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对此我已知晓。为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在从事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过程中,我做出如下保证:

一、保证所经营的兽药质量合格,保证证照齐全。不经营无兽药GMP企业认证的兽药、不经营无批准文号和地方标准的兽药、不经营过期兽药和套用文号及改变成份的兽药产品、不经营原料药和兽药生物制品。禁止将人用药品与兽药混淆买卖。

二、加强兽药质量监管,对所经营兽药产品质量负责。不倒买倒卖兽用精神药品和违禁药品(主要包括安钠咖注射液、复方氯胺酮注射液、盐酸氯胺酮注射液、金刚烷胺、利巴韦林等抗病毒药物)。

三、做好药品保管,遵守兽药经营管理制度,完善购销记录和台帐制度。做到销售记录完整、清晰、填写规范,确保做到有据可同时做好药品针剂、粉剂的分类摆放,保证卫生条件良好。

四、保证经营饲料质量合格,证照齐全。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中建立台帐制度,保证凭证手续齐全,保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成品料经营、销售有登记,可以追溯。

五、保证饲料在经营销售等环节中,不使用国家禁止添加的对动物和人体具有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如:“瘦肉精”、“沙丁胺醇”、、“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苏丹红””等)。

六、保证如发现他人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畜禽养殖、用药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揭发和举报。

以上是我所做出的保证,我自愿接受有关监管部门和人员的监督。

经营户负责人(承诺人):

地址:电话:

监管单位:监管人签字:

二○一四年月日

推荐第5篇:饲料生产经营企业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饲料生产经营企业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承 诺 书

承诺单位:

为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1、按照国家规定的饲料生产企业设置条件和要求,配备能保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施设备,建立健全有关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企业的生产条件。

2、自觉办理各类证照,按照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和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组织生产,实行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记录保存3年以上。

3、所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原料、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符合国家饲料卫生标准,绝不直接添加兽药和其他禁用药品,允许使用的药物饲料添加剂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不超范围、超剂量添加使用药物性添加剂。

4、绝不生产、经营、使用农业部明令禁止使用、停用或者淘汰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以及未经审定发布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或其他违禁物质。

5、进货时认真核对产品标签、产品质量合格证,绝不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6、生产和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出厂时,按产品质量标准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7、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强化行业自律,坚决维护行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不强买强卖,不搞价格垄断,不发布虚假广告信息,不侵犯他人的商标和专利,不哄抬新产品价格和恶意压价倾销。

8、自觉接受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监督管理,对依法公布的不合格兽药产品、饲料产品和违禁产品及时组织自我清查,积极配合日常检查工作,主动出示相关票证和购销台账。

9、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监管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盖章或手印)

二O一二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监管部门、承诺单位各执一份。监督电话:

兽药经营企业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承 诺 书

承诺单位:

为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兽药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积极参加兽药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2、自觉办理各类相关证照,并落实有关的管理制度。

3、如实登记兽药销售记录,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购买人、购买数量、药物批号等信息,建立兽药销售追溯制度。

4、所经营兽药全部为农业部GMP认证企业生产。

5、经营兽药经生产企业药检机构检验合格,在内包装上附有检验合格标志,在包装箱内附检验合格证。

6、不销售、使用假劣兽药、无批准文号的兽药、不符合质量标准兽药、国家规定的违禁兽药。

7、自觉接受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监督管理,对依法公布的不合格兽药产品和违禁产品,及时组织自我清查,积极配合日常检查工作,主动出示相关票证和购销台账。

8、规范兽药经营行为,与消费者进行兽药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XXX兽药经营市场秩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监管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盖章或手印)

二O一二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监管部门、承诺单位各执一份。监督电话:

养殖场(小区、户)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承 诺 书

承诺单位:

为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1、本人已知晓《刑法》第141条和条144条的规定:在养殖过程中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瘦肉精)等国家禁止添加和使用的物质已构成刑事犯罪,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2、在畜禽养殖过程中,为畜禽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做到依法、规范养殖。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外地调购畜禽严格执行调入前备案(跨省调运种畜禽事先审批)、调入后报验和隔离检疫制度,绝不从疫病风险地区调购畜禽。

3、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时,严格遵守农业部有关公告,绝不使用国家禁止添加的对动物或人体具有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

4、严格执行兽药用药期、休药期规定,不在规定的用药期、休药期内屠宰或出售所饲养的畜禽。

5、认真履行《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动物防疫义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所饲养畜禽实施强制免疫。

6、对出售的畜禽按要求申报检疫,不宰杀、不食用、不转运、不出售、不乱弃病死畜禽,并做好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

7、认真做好畜禽来源、用药等有关投入品使用记录。按照国家的要求,在猪、牛、羊的指定部位加戴耳标。

8、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抽检等工作,发现重大动物疫情及时报告。

9、树立健康养殖理念,认真落实畜禽防检疫各项措施,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如发现他人在养殖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揭发和举报。

以上是本人所做出的承诺,并保证认真履行,自愿接受监督。

监管单位:松桃苗族自治县农牧科技局(盖章)

承诺人:(签名、盖章或手印)

二O一二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监管部门、承诺单位各执一份。监督电话:

推荐第6篇:饲料生产经营企业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饲料经营企业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承 诺 书

承诺单位:

为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1、按照国家规定的饲料经营企业设置条件和要求,配备能保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的设施设备,建立健全有关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企业的经营条件。

2、自觉办理各类证照,自觉接受灵宝市畜牧局的监督管理,对依法公布的不合格兽药产品、饲料产品和违禁产品及时组织自我清查,积极配合日常检查工作,主动出示相关票证和购销台账。

3、所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符合国家饲料卫生标准,绝不添加兽药和其他禁用药品。

4、绝不经营农业部明令禁止使用、停用或者淘汰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以及未经审定发布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或其他违禁物质。

5、进货时认真核对产品标签、产品质量合格证,绝不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6、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强化行业自律,坚决维护行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不强买强卖,不搞价格垄断,不发布虚假广告信息,不侵犯他人的商标和专利,不哄抬新产品价格和恶意压价倾销。

8、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监管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盖章或手印)

二O一二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监管部门、承诺单位各执一份。监督电话:

兽药经营企业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承 诺 书

承诺单位:

为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兽药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积极参加兽药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技

能培训。

2、自觉办理各类相关证照,并落实有关的管理制度。

3、如实登记兽药销售记录,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购买人、购买数量、药物批号等信息,建立兽药销售追溯制度。

4、所经营兽药全部为农业部GMP认证企业生产。

5、经营兽药经生产企业药检机构检验合格,在内包装上附有检验合格标志,在包装箱内附检验合格证。

6、不销售、使用假劣兽药、无批准文号的兽药、不符合质量标准兽药、国家规定的违禁兽药。

7、自觉接受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监督管理,对依法公布的不合格兽药产品和违禁产品,及时组织自我清查,积极配合日常检查工作,主动出示相关票证和购销台账。

8、规范兽药经营行为,与消费者进行兽药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XXX兽药经营市场秩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监管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盖章或手印)

二O一二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监管部门、承诺单位各执一份。监督电话:

养殖场(小区、户)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承 诺 书

承诺单位:

为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1、本人已知晓《刑法》第141条和条144条的规定:在养殖过程中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瘦肉精)等国家禁止添加和使用的物质已构成刑事犯罪,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2、在畜禽养殖过程中,为畜禽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做到依法、规范养殖。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外地调购畜禽严

格执行调入前备案(跨省调运种畜禽事先审批)、调入后报验和隔离检疫制度,绝不从疫病风险地区调购畜禽。

3、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时,严格遵守农业部有关公告,绝不使用国家禁止添加的对动物或人体具有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

4、严格执行兽药用药期、休药期规定,不在规定的用药期、休药期内屠宰或出售所饲养的畜禽。

5、认真履行《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动物防疫义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所饲养畜禽实施强制免疫。

6、对出售的畜禽按要求申报检疫,不宰杀、不食用、不转运、不出售、不乱弃病死畜禽,并做好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

7、认真做好畜禽来源、用药等有关投入品使用记录。按照国家的要求,在猪、牛、羊的指定部位加戴耳标。

8、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抽检等工作,发现重大动物疫情及时报告。

9、树立健康养殖理念,认真落实畜禽防检疫各项措施,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如发现他人在养殖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揭发和举报。

以上是本人所做出的承诺,并保证认真履行,自愿接受监督。

监管单位:松桃苗族自治县农牧科技局(盖章)

承诺人:(签名、盖章或手印)

二O一二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监管部门、承诺单位各执一份。监督电话:

推荐第7篇:饲料质量安全承诺书(企业对人新版)

饲料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我企业作出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畜牧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生产、诚信经营,保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二、绝不生产、经营及使用违禁添加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绝不在饲料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保证产品中无违禁添加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检出,愿为产品质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严格执行产品检验制度、生产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制度,完善采购、生产、销售过程中的各种记录,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四、饲料标签标识真实,不欺诈,不销售过期变质产品,价格合理,公平交易,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五、倾听消费者意见,欢迎社会监督,认真做好售后服务,发现缺陷产品及时召回,并依法赔偿相应损失和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企业:承诺人: 监管单位:汝州市畜牧局监管人: 举报电话:0375-6862722

年月日

推荐第8篇: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饲料是养殖业的物质基础,饲料的安全直接影响畜禽、水产品质量,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为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促进饲料业和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本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二、严格按照《饲料标签标准》、《饲料卫生标准》等标准的规定进行生产和经销。

三、建立健全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购销台账记录,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

四、绝不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和添加剂。自觉抵制有损饲料安全的行为。

五、不生产、不销售、不使用假冒伪劣原料及饲料产品。不经销、“五无”(无生产许可证、无批准文号、无质量标准、无产品标签、无检验合格证)饲料产品。

六、重信誉、守承诺,树立用户至上的意识,认真做好售后服务。

七、自觉接受饲料管理部门的依法管理和社会的监督。若违背上述违法经营,自愿接受行政处罚和法律制裁。

八、积极举报生产、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饲料及违禁药品的违法行为。

承诺企业(盖章):

监管单位:

法人代表(签名):

电话:

二○一五年

推荐第9篇:饲料兽药质量保证承诺书

饲料兽药经营质量保证承诺书

一、兽药饲料经营企业严格遵守《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宣传学习带头向养殖企业宣传兽药饲料法规知识和安全使用知识。

二、认真按照湖南省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做好经营兽药产品的GMP证号、产品批准文号、产品包装标签、产品合格检测报告、生产企业信息等内容的审查,保障所经营兽药符合《兽药管理条例》要求。做好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审查合格证、产品标签、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及相应标识的审查,为用户提供安全、符合使用规定的饲料产品。

三、不经营假、劣兽药,人用药品及违禁药物。绝不经销“瘦肉精”、“蛋白精”等违禁物质;不经销无《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的饲料产品;不经销假劣饲料,消除饲料不安全隐患。发现有使用、经销“瘦肉精”、“蛋白精”等违禁物质和假劣兽药、饲料的行为,及时向兽药饲料主管、监督部门举报。

四、积极加强兽药GSP经营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经营,不超范围经营。

五、建立兽药饲料经营进货、销售记录台帐,记录完整、真实,为溯源制度的实施打好基础。

六、讲诚信,守承诺,做到质量承诺公开上墙,自觉接受兽药饲料管理部门的质量抽检、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

承诺单位:负 责 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监督单位:

监督电话:

推荐第10篇:饲料生产企业承诺书

2011年度饲料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促进凉州区饲料行业健康发展,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本企业向全社会公开承诺:

一、本企业已经知晓国家发布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农业部第40号令)、《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农业部第73号令)、《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第658号公告)、《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168号公告)、《〈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公告的补充说明》(农业部220号公告)、《禁

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176号公告)、《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193号公告)及相关

国家关于饲料安全、卫生、质量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各项规定,并严格自觉遵守。

二、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和使用的原料符合国家饲料卫生标准;使用符合《饲料标签》标准的标签;不对饲料、饲料添加剂作预防、治疗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说明或者宣传。

三、按照饲料有关法规,本企业保证具备饲料生产企业的条件和规定要求,配备完善好硬件设施和软件资料;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使用规范,正确使用饲料添加剂和药物;切实执行生产管理、检验化验、安全卫生、质量管理、产品留样观察等制度;做好进货、生产、检验、药物和饲料添加剂使用等记录,保证产品质量可追溯性。

四、不使用农业部明令禁止的“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其它我国法律法规允许使用物质之外的物质;不生产不符

合饲料质量标准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不使用不符合《饲料标签》标准的标签;不生产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积极接受配合凉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产品质量抽检、违禁药物抽查、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检查和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带头做遵纪守法模范,积极参加每年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举办的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班。

六、重申本企业是饲料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如发生违反有关法律、制度违背承诺的行为,本企业自愿接受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本企业自行承担。

承诺人(签字):地址:

企业(盖章):电话:

日期:年月日邮编: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饲料生产企业各执一份。

第11篇:饲料质量管理体系手册(推荐)

一、组织结构

二、职责权限 总经理:

a)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批准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手册; c)确定组织机构对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任免; d)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得到有效策划及其完整性; e)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资源保障。

质量负责人:

a)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过程得到建立和保持。 b)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业绩,包括改进的需求。 c)在整个组织内促进食品安全意识的形成。 d)就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关事宜对内对外联络。

办公室:

a)对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控制。 b)对公司质量记录的控制负责。 c)对公司人力资源的管理负责。 d)对公司质量目标的考核负责。 5.5职责、权限与沟通 与顾客的沟通 公司在识别和实施与顾客在有关方面的沟通安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有关服务的信息。营销部在合同签订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向顾客顾客介绍产品,回答顾客咨询;在产品售后,由营销部负责收集,回复顾客的有关产品的服务信息。

2)客户的查询,由办公室根据查询内容和要求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给与详细的答复。 3)顾客的订单、合同(包括修改)由办公室负责进行处理。

4)顾客的反馈和投诉,以合适的书面文件的形式进行处理,以持续获得顾客的消息。 5.5.3内部沟通

5.3.3.1制定目的:建立公司内部正常顺畅的沟通管道并形成制度。

5.5.3.2企业内部的沟通管道形式:

1)逐级汇报,正式的文件沟通。2)会议沟通(例行会议、临时性会议)。3)非正式场合、形式的沟通(电话、个别交谈等) 5.5.3.3沟通反馈:在各个沟通环节中,凡须有需回复的意见或问题时,沟通双方必须明确反馈的时限。担负反馈的一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给予回复。若在指定时间内未收到回复的,可直接在联络单中向行政部提出投诉,投诉将影响岗位绩效。

5.3.3.4相关责任:

a)部门主管有责任通过各种渠道以最佳方式解决员工所遇到的问题。 b)各部门主管对《信息联络单》的处理方式及处理结果将与其绩效挂勾。 c)如果当事人未使用书面沟通方式而耽误工作进展的,当事人负主要责任。 5.6管理评审

5.6.1管理评审的时间、地点、人员安排。

5.6.2管理评审的目的:通过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适宜性进行科学地评价,寻找持续改进的机会,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5.6.3管理评审的具体资料准备和分解,相关部门准备管理评审会议资料汇总。5.6.4评审程序:

1)由总经理主持管理评审会议。 2)分别由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汇报。

3)与会人员就上述报告和以下内容进行评价,提出评价意见和促进提高品质管理体系有效性的建议。A、质量管理体系及过程的有效性。 B、与顾客要求有关的产品的改进。 C、资源需求的满足。 D、品质方针、品质目标的适宜性。

4)由总经理做出管理评审结论,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 7.1产品实现的策划

7.1.1目的:针对豆制品生产制定专门的质量控制措施,确定资源配置及活动顺序,确保产品或项目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

7.1.2 适用范围:适用于豆制品生产项目及合同的质量计划的编制、实施、控制及其所涉及的所有部门。

7.1.3 职责分工:

a)技术质量部负责识别并确定有关的实现产品的过程的策划;

b)有关项目(过程)的主牵头部门负责相关质量计划的编制、报批、实施过程进度监督检查;

c)管理者代表负责质量计划的审批,相关部门负责按计划分工组织实施。 7.1.4程序说明

a)在合同中有规定项目时需制订质量计划;

b)各部门针对上述情况,对照现有的体系文件,对文件未涵盖、未说明或不制定计划不能正确操作或完成的工作做为制订对象并提出要求;

7.1.5编制质量计划

a)编制质量计划应参照质量手册的相关内容,符合质量方针,与质量体系协调一致,可以引用已有文件,也可新增特殊要求,有的要求也可严于现有文件规定; b)进行产品实现策划(如制定质量计划)时通常应包含的内容为:产品、项目或合同的质量目标。实现过程所需要的资源,包括人员需求、设备、技术方法、各种材料等。实现过程所需的支持文件,如需要可直接引用现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制定需编制的文件清单,及各部门的配合方式。实现过程所需的步骤及时间要求。实现过程所需的测量和验证点。证实实现过程满足要求的质量记录。

7.1.6计划的审批和发放

经项目主牵头部门负责人审核,相关部门会签后,由主牵头部门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审批后的计划,由计划制订部门印发各相关部门,质量计划为受控文件发放,更改应按文件管理程序执行,并建控制台帐。

7.1.7计划实施控制:

各相关部门按计划规定开展工作;项目主牵头部门对质量计划的全部实施过程监控,按分工和阶段进度实施检查,并对结果进行记录,对未达到预计目标的部门应及时反馈并要求其整改到位。 7.2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7.2.1 与产品有关要求的确定:

供销部负责建立与顾客有关过程的程序,规定顾客要求的评审、确定和合同、订单的处理方法,并由供销部及相关部门负责实施,顾客要求包括:

a)顾客明示的要求,包括对交付及交付后活动的要求;

b)顾客虽没有明示,但规定的用途或已知和预期的用途所必需的要求;

c)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d)公司确定的任何附加要求。 7.2.2产品要求的评审:

供销部负责对订单进行评审,技术质量部、生产部等配合评审工作的展开,在此应注意对识别的顾客要求连同公司确定的附加要求也应实施评审,对获得的每个合同都应按规定给予评审,评审应在投标、接受合同或订单之前进行,以保证:

a)产品要求有充分的文字规定;

b)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任何产品要求都已解决; c)公司具有满足合同或接受订单要求的能力;

d)合同评审采用小组讨论或会签评审的方式进行;

e)当接到顾客提出对产品原有要求进行修订时,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保证修订产品要求的信息正确传递给相关部门,在对产品要求进行评审时应注意,当有关活动和规程涉及到顾客和公司内部各部门时,应规定联系的途径和确定各自的责任,产品要求评审的结果及跟踪措施应按记录的要求予以保存。

7.2.3产品要求评审的实施

a)普通产品评审由供销部直接签字认可;

b)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由供销部牵头,会同技术质量部、生产部进行评审。评审能够达到产品要求的,由供销部同顾客沟通,签订合同。

7.2.4顾客沟通

供销部确定与顾客沟通的渠道,并充分、准确地掌握顾客对公司提供产品的满意程度信息,以此来测量与监控顾客满意并做为实施持续改进的输入;确保在产品提供之前、之中和之后,在以下方面识别并实施与顾客的沟通:

a)在报纸、广告、电视等各种媒介上发布公司有关产品信息; b)收集顾客对产品要求信息;

c)对咨询、合同或订单的处理,包括对其修改;

d)顾客对产品的反馈,包括顾客投诉的处理,以合适的书面文件的形式进行处理,以待获得顾客满意。 7.4采购

7.4.1采购管理

公司制定并执行《采购控制程序》,以确保采购的产品(包括材料、设备、配件、工具等)能满足规定的要求。采购负责人在采购工作中要对采购物料负全面责任,提高采购效率,坚持就地就近原则,做到同类物品比质量,比价格,严格所需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采购。

7.4.2采购信息

原材料进货须根据生产需要按计划采购,不得随意采购,造成原材料积压,影响产品 质量;原料进货需逐批进行查验;采购人员在采购原料时,应选择有信誉的供方,与其签订购销合同,做到合理、合法, 严格履行合同约束的条款,并向供货方索取质量检验报告以及相关证照证明;采购的原料质量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对有质量问题的原料,采购人员必 须及时与供应商联系退货或拒收;对不能判断质量是否合格的原料,要抽样送有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采购人员如不负 责任采购了不合格原材料并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7.4.3采购产品的验证

采购的原料必须经产品感观检验、验证其标识、合格证真实性或抽样检验确认产品合 格后填写《进货验收记录》;因违反上述制度,使不合格原辅材料进入生产,造成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的,自觉接 受有关的处理,承担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7.5.1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7.5.1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公司通过以下方面控制生产过程和服务的实施:

7.5.1.1 通过已有的产品说明书或顾客要求评审结果,明确公司相关服务的特性。 7.5.1.2 为了确保生产和服务的质量,编制并实施必要的作业指导书。 7.5.1.3 为生产和服务的正常开展配置适当的设备并进行维护保养。 7.5.1.4 根据测量任务的要求,配置并使用适宜的测量和监控装置。 7.5.1.5 对生产过程和产品特性进行适当的监控和测量。

7.5.1.6 规定产品放行的方法,交付的条件、方式和相关的手续,规定交付后如何开展相应的服务工作。

8.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

1.制定目的:为制定每批入库物料(原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以利于制造、储藏等作业辨识并为品质责任追溯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规章。

2.适用范围:本公司各种原物料、半成品、成品之标识及追溯均适用本规章

3.原物料之标识:(1)每批物料的包装容器外应贴上供应商的产品标签内容应包括:物料名称、编号、规格、数量、供应商名称、生产日期以及产品保质期等。(2)原物料进厂后仓库点收人员提供物料待检卡由供应商送货人员填写后贴在该批物料外包装上待检卡内容应包括:物料名称、编号、规格、数量、供应商名称、交货日期等

(3)公司有关人员依照进料检验规定对原物料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在待检卡上盖上“合格”、“不合格”、“特采”字样之印章并签署姓名、检验日期。

(4)合格或特采物料入库后至使用完之前每一包装容器的标签及整批物料之待检卡均不可撕毁。 8.1半成品之标识

(1)制造部各单位在生产加工完成之半成品入库前应在其包装容器外贴上标签卡标签卡应填写下列内容:物料名称、编号、规格、数量、制造命令、客户、制造班组(必要时填入作业人员姓名)、生产日期等。

(2)制造单位物料人员对每批半成品送品管检验前应贴上该批物料之待检卡待检卡应填写下列内容;物料名称、编号、规格、数量、制造命令、客户、制造班组、生产日期等。

(3)有关人员依照最终检验规定予以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在待检卡上盖上“合格”、“不合格”、“特采”字样之印章并签署姓名、检验日期。

(4)合格或特采物料入库后至后工程使用完之前每一包装容器之标签及整批物料之待检卡均不可撕毁。

(1)成品包装之标识同半成品标识方法(标签卡、待检卡)

(2)应根据国家(或产品销售国)相关的产品质量法规的规定标识生产日期、使用期限(保质期)、生产批号等内容。

6.产品追溯规定

.产品追溯方式:出现产品品质问题需追溯时可从下列方式入手: (1)产品之生产批号、日期; (2)产品或物料之标签卡、待检卡; (3)各种产品的检验记录、检验报告; (4)生产日报表及相关生产记录; (5)其他可追溯之方式。 9.测量、分析和改进

本公司策划并实施以下方面所需的监视、测量、分析和改进过程:

(1) 通过产品的监视和测量、不合格品控制等过程,证实产品的符合性;

(2) 通过顾客满意测量、内部审核、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数据分析等过程,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

(3) 利用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预防措施以及管理评审,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在测量、分析、改进过程中,建立《数据分析控制程序》,确定包括统计技术在内的适用方法及应用程度。监视和测量 。

10.内部审核

1.目的:为了确认公司现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过程是否符合ISO9001标准和公司所确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以及是否有效的实施和保持,公司要定期对质量体系进行内部审核。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制造过程审核和产品审核。

3.职责部门:管理者代表。10.1审核程序概述

(1)公司须制定内部审核计划,内部审核须覆盖所有与质量管理有关的过程、活动和班次,且必须按年度计划进行安排。当内部/外部不符合,或顾客投诉发生时,审核频率须适当增加。

(2)实施内部审核前,公司要对审核方案进行策划,包括确定审核的准则、目的、范围和方法等。每次审核须使用规定的检查表。

(3)内部审查员要经过培训且获得iso9001内部审查员资格证书。 (4)审核员不得审核自己的工作。

(5)内部审核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即验证与iso9001标准和任何附加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符合性;内部审核还包括制造过程内部审核,即审核每个制造过程,决定其有效性;内部审核还包括产品审核,即按规定的频次,在生产和交付的适当阶段对产品进行审核,以验证符合所有规定的要求。

(6)对查出的不合格项目,被审查部门要进行纠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审查组报告。审核组对纠正措施的实施及效果要进行确认

(7)整个内部审核活动要留下记录并按期限保管。

(8)内部质量审核的结果要向管理者汇报,并要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11.数据分析 1.目的

为了证实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评价在何处可以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公司必须收集并分析有关的数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来自监测和测量的结果以及其他有关来源的数

据的分析

3.职责部门 产品技术部

11.1数据分析程序概述 (1)收集数据

公司收集的数据一般包括: ☉有关顾客满意的信息数据;

☉与产品要求的符合性有关的数据,如质量记录、成品合格率、产品不合格信息、顾客投诉等;

☉与体系运行能力有关的数据,如异常发生率、异常再发率、内部审核结论、管理评审输出、生产率、交货期等;

☉供方数据。

(2)通过对数据作出分析为质量管理体系适宜性和有效性的评价提供下列信息:

☉顾客满意程度的现状和趋势。 ☉产品和服务与顾客要求的符合性。 ☉过程、产品特性的变化和趋势。 ☉供方产品、过程和体系的相关信息。

3.通过数据分析,寻找改进的对策和方法。

☉质量和运行绩效的趋势须与整个业务目标的进展、与竞争对手以及适当的基准数据进

行比较,并采取措施以支持。

☉确定迅速解决顾客相关问题的优先顺序。

☉确定与顾客相关的关键趋势和相互关系,以支持状况评审、决策和长期策划。 ☉及时报告使用中产生的产品信息的信息系统。

第12篇: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饲料生产,保障饲料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

第三条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实现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程控制,保障饲料质量安全。

第四条 企业应当及时收集、整理、记录本规范执行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并按照年度备案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委托生产饲料的,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应当分别向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依法组织生产。

第六条 企业对其生产饲料的质量安全负责。

第二章 原料采购与管理

第七条 企业应当加强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等(以下简称原料)的采购管理,制定供应商(包括原料生产企业和经销商)选

1 择、评价和再评价程序,对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量保障能力进行评估,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保存供应商评价记录和相关文件:

(一)供应商选择、评价和再评价程序应当包括供应商评价及再评价流程、选择评价原则、评价标准等内容;

(二)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编号、注册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所供原料的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原料生产企业的生产地址、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质量标准编号,以及评价标准、评价结论、评价日期、评价人员签名等信息;

(三)合格供应商名录应当包括供应商的名称、所供原料的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原料生产企业生产地址、许可证明文件编号等信息。

企业统一采购原料供分支机构使用的,其分支机构应当复制保存前款规定的评价资料。

第八条 企业应当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列明采购原料的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主成分指标、卫生指标、验收方法等内容。

企业统一采购原料供分支机构使用的,其分支机构应当复制保存前款规定的采购合同。

第九条 企业应当制定原料采购与验收程序,建立接收标准,对采购的原料进行查验或检验:

(一)原料采购与验收程序应当包括采购流程、查验或检验

2 流程、不合格品的处置等内容;

(二)企业应当收集并保存所采购原料的质量标准文本;

(三)企业应当根据原料的质量标准制定原料接收标准,原料接收标准应当包括原料的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或等级、主成分指标的标准值和接收值、卫生指标等内容;

(四)企业应当逐批查验供应商(供货者)随货提供的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许可证明文件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生产企业许可证明文件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不得使用;

(五)采购不需行政许可的原料的,应当逐批查验供应商(供货者)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供应商(供货者)无法提供质量检验报告的,企业应当对所购原料的主成分指标逐批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

(六)企业每3个月应当至少抽取5种原料,对其主要卫生指标进行自检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检测;委托检测的,应当索取并保存受委托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第十条 企业应当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其采购原料的名称、产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质量检验信息、生产企业名称或者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经办人等信息。

进货台账、购货票据等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原料仓储管理制度,实施出入库记

3 录和垛位标识卡管理:

(一)仓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库位规划、堆放方式、垛位标识、出入库、库房盘点、环境要求、虫鼠防范、库房安全等内容;

(二)出入库记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规格或等级、生产日期、供应商简称或代码、入库数量和日期、出库数量和日期、保管人员等信息;

(三)垛位标识卡应当包括原料名称、规格或等级、产地或供应商代码、检验状态等信息;

(四)不同原料的垛位之间应当保持适当距离。

第十二条 贮存维生素、微生物添加剂、酶制剂等对温度有特殊要求的原料,应当对温度进行监控并记录。

第十三条 亚硒酸钠等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饲料添加剂应当有独立的贮存间。贮存间应当设立清晰的警示标识,采用双人双锁管理。

药物饲料添加剂应当有独立的贮存间,防止与其他饲料添加剂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根据原料的库存时间和保质期限制定库存原料质量监控制度,并保存监控记录:

(一)质量监控制度应当包括监控方式、监控频次、监控内容、异常情况处置方式等内容;

(二)监控记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监控时间、监控内容、

4 监控结果、异常情况描述、处置方式等信息。

第三章 生产过程控制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制定工艺设计文件、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工艺参数、记录表单等生产过程控制技术文件:

(一)工艺设计文件应当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其 说明,并附生产设备清单;

(二)生产操作规程应当涵盖原料领料和配制、中控、投料、粉碎、混合、制粒、膨化、包装、生产线清洗、设备清洁等作业岗位;

(三)生产工艺参数应当包括粉碎(筛片孔径规格等)、混合(混合时间等)、制粒(调质温度、蒸汽压力、环模规格、分级筛上下层筛孔径规格等)、膨化(调质温度、模板孔径等)等;

(四)记录表单应当涵盖小料称量配制、小料预混合、小料投料与复核、大料投料、中控岗位操作、制粒作业、膨化作业、包装作业、标签使用、生产线清洗、清洗料使用、设备维护保养、设备维修等作业内容。

第十六条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一)企业应当按照“无药物的在先、有药物的在后”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生产计划;

(二)生产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产品后,继续生产不含药

5 物饲料添加剂或改变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产品的,应当对生产线进行清洗,清洗料如需回用应当明确标识并回置于同品种产品中;

(三)盛放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产品及其中间产品的器具或包装物应当明确标识,不得交叉混用;

(四)设备应当定期清理,及时清除残存料、粉尘积垢等残留物。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外来污染:

(一)生产车间应当设立防鼠、防鸟等设施,地面平整,无污垢积存;

(二)生产现场的原料、中间产品、返工料、不合格品等应当分类存放,明确标识;

(三)保持生产现场清洁,及时清理杂物;

(四)按照产品说明书使用润滑油、清洗剂;

(五)不得使用易碎、易断裂、易生锈的器具作为称量或盛放用具;

(六)不得在饲料生产过程中进行维修、焊接、气割等作业。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制定包括配方设计、审核、批准、更改、传递、使用等内容的配方管理制度。

配方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6 第十九条 投料工应当按照投料操作规程实施作业,保持投料现场干净整洁,保存投料记录:

(一)投料操作规程应当包括投料指令、垛位取料、投放顺序、感官质量检查、投料现场清洁等内容;

(二)投料记录应当包括投料品种、时间、数量、感官、投料工等信息。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对小料的称量配制、投料、复核过程进行记录并保存:

(一)小料称量配制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使用原料名称、理论值、配方编号、配制人员、配制日期等信息;

(二)小料投料与复核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数量、接收批数、投料批数、重量复核、剩余批数、投料复核人员、清洗料名称和重量等信息;

(三)配料中形成的中间产品应当标识产品名称、配制日期、数量、配制人员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对配方中添加比例小于0.2%的原料进行预混合,并保存预混合记录。

预混合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原料重量、稀释剂(载体)名称和重量、混合时间、批次、操作人等信息。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保存配料和中控岗位操作记录:

(一)配料记录应当包括配方编号、原料名称、配料仓号、

7 原料理论值和实际值、配料时间等信息;

(二)中控岗位操作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配方编号、作业时间、混合时间、清洗料、理论产量、制粒仓号、制粒机号、成品仓号、洗仓情况等信息。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根据产品混合均匀度要求确定产品的最佳混合时间,并记录检验日期、混合机编号、混合物料名称、混合时间、检验结果、混合次数、最佳混合时间、检测人员等信息;

企业应当每6个月按照产品类别(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进行混合均匀度验证,并记录产品名称、检验日期、混合机编号、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测人员等信息。

混合机发生故障经修复投入生产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进行混合均匀度验证,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当保存制粒作业记录。制粒作业记录包括产品名称、作业时间、制粒机号、调质温度、颗粒感官、环模孔径、环模长径比、分级筛筛网孔径、蒸汽压力等信息。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和关键设备档案,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和维修记录:

(一)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应当包括采购与验收、档案管理、操作、维护与保养、备品备件管理等内容;

(二)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应当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编号、保养日期、保养项目、保养人员等信息;

(三)设备维修记录应当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编号、维修日期、维修部位、故障原因、维修情况、维修人员等信息;

(四)关键设备档案应当包括基本信息表(包含名称、编号、型号、规格、制造厂家、联系方式、安装日期、使用日期、产能、主要参数等信息)、使用说明书和随机图纸、购置合同、维修记录、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计划和记录等内容。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确保生产设备、辅助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二十七条 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应当通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

计量秤、地磅、压力表等测量设备,应当定期检定或校验。 第二十八条 企业产品标签应当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部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当保存包装作业记录和标签使用记录:

(一)包装作业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包装日期、产量、包数、感官检查情况、头尾包数量、记录人等信息;

(二)标签使用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领用数量、本班用量、退库数量、损耗数量、损耗原因、销毁情况、使用人等信息。

第四章 产品质量控制

9 第三十条 企业应当建立现场质量巡查制度,并保存现场质量巡查记录。

(一)现场质量巡查制度应当包括巡查位点、巡查内容、巡查方法、巡查频次、异常情况处置方式等内容;

(二)现场质量巡查记录应当包括巡查位点、时间、内容、问题描述、整改措施、整改结果、巡查人员等信息。

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当根据产品质量标准对出厂产品进行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一)检验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或编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过程、检验时间、检验人员等信息;

(二)检验报告应当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抽样基数、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实测值、标准值、判定值、判定依据、检验结论、报告日期、报告编制人员和审核人员等信息。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当每周至少对其生产的5个产品的下列主成分进行自行检验:

(一)维生素预混合饲料:两种以上维生素;

(二)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两种以上微量元素;

(三)复合预混合饲料:两种以上维生素和两种以上微量元素;

(四)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粗蛋白质、粗灰分、钙、总磷。

10 第三十三条 企业每年应当在其生产的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维生素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和复合预混合饲料产品中,每类至少选择1个产品进行1次型式检验,并保存检验报告。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制定分析天平、高温炉、干燥箱、酸度计、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主要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建立使用记录和档案:

(一)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应当包括仪器设备名称、型号或编号、使用日期、样品名称或编号、检验项目、开始时间、完毕时间、仪器设备运行前后状态、使用人员等信息;

(二)仪器设备档案应当包括基本信息表(名称、编号、型号、制造厂家、联系方式、安装日期、使用日期、主要技术参数等)、使用说明书、购置合同、使用记录、操作规程等内容。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当制定包括采购、贮存、使用、处理等内容的化学试剂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置废弃物:

(一)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以及试验溶液的使用,应当遵循GB/T60

1、GB/T60

2、GB/T603以及检验方法标准的要求;需要低温存放的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试验溶液,贮存室应当配备空调或冰箱;

(二)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应当包括名称、领用数量、领用人、领用日期、库存数量、保管人等信息。

11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检验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对影响检验的关键要素(人员、仪器、样品、试剂及标准物质、方法、环境等)的控制要求以及抽样位点、抽样频次、检验项目、检验时限、检验结果传递、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签发等内容。

企业应当选择以下措施验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一)同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比对;

(二)利用购买的标准物质或高纯度化学试剂进行检验验证;

(三)在实验室内部进行不同人员、不同仪器的检验比对;

(四)对曾经检验过的留存样品进行再检验;

(五)利用检验质量控制图等数理统计手段识别异常结果。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产品留样观察制度,对其生产的每批产品留取样品,定期进行观察,并建立观察记录:

(一)留样观察制度应当包括样品留样数量、留样标识、贮存环境、观察内容、观察频次、异常情况的处置措施、到期样品的处理方式、观察责任人等内容;

(二)留样观察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或代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观察日期、观察项目、异常情况处置、观察人等信息。

12 留样保存时间应当超过产品保质期1个月。观察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对不合格的原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评价和处理作出规定,并保存评价及处理记录:

(一)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不合格品的判定标准、标识及贮存、处理流程、处理方式、处理权限、处理人员等内容;

(二)评价与处理记录应当包括不合格品名称、数量、状态描述、原因、评价结果、处理方式、批准人员、处理人员等信息。

第五章 产品贮存及运输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产品仓储管理制度,实施出入库记录和垛位标识卡管理:

(一)仓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库位规划、堆放方式、垛位标识、出入库管理、库房盘点、环境要求、虫鼠防范、库房安全等内容;

(二)出入库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或等级、生产日期、入库数量和日期、出库数量和日期、保管人员等信息;

(三)垛位标识卡应当包括产品名称或代号、生产日期或批号、检验状态等信息;

(四)不同产品的垛位之间应当保持适当距离;

(五)不合格产品和过期产品应当隔离存放并有清晰标识。

13 第四十条 企业在产品装车前应当对运输车辆的安全、卫生状况实施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

第四十一条 直接销售给养殖者的饲料可以使用罐装车运输,罐装车应当专车专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并随车附具产品标签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装运不同种类的产品时,应当对罐体进行清理,并保存清理记录。

第四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出厂销售的饲料产品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次、质量检验信息、购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信息。

销售台账、销售票据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第六章 产品召回

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发现其产品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它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通知经营者、使用者,向企业所在地饲料管理部门报告,主动召回产品,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召回记录应当包括召回产品名称、召回日期、召回数量、召回原因等信息。

第四十四条 企业应当在所在地饲料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对召回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保存召回产品处置记录。

14 召回产品处置记录应当包括处置产品的名称、数量、处置时间、处置方式、处置人员和饲料管理部门监督人员等信息。

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并保存客户投诉记录:

(一)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应当包括客户投诉受理、处理流程、处理措施等内容;

(二)客户投诉记录应当包括投诉日期、投诉人姓名和地址、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投诉内容、处理结果等内容。

第七章 人员与卫生

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人员培训制度,根据岗位的不同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员工至少进行2次饲料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一)人员培训制度应当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方法、效果评价等内容;

(二)培训记录应当包括培训时间、师资、地点、方式、内容、人员、考核方式、考核结果等内容。

第四十七条 厂区环境卫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章 文件与记录管理

第四十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文件管理制度和记录管理制度。

(一)文件管理制度包括文件的起草、格式、编号、审批、

15 印发、修订、存档、销毁等内容;

(二)记录管理制度包括记录表单的编制、格式、编号、审批、印发、修订、填写、存档、保存期限等内容。

第四十九条 除本规范中明确规定保存期的记录外,其他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1年。

第五十条 本规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13篇:饲料质量安全知识培训

饲料质量安全知识培训

品质管理的含义:为产品制定标准,规范,并为达到这些标准的要求所采取的的各种技术,方法,教育与培训以及建立相关组织的总称。

品质管理的目标:以最低的成本,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1、原料接收作业管理

原料接收是饲料厂质量管理的第一个环节,其重要性由原料质量对成品质量的影响就可想而知。

原料接收涉及岗位包括:门卫,品管,地磅员,装卸工,原料保管,财务人员等

原料接收作业管理内容包括原料水分,成分,外观质量,原料内在成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等

2、成品入库注意事项

垛位区域以划线和品种标识为依据,垛内区域的安排要依据先进先出的要求合理规划

成品码放应字面朝上,缝口朝内整齐码放,易于盘点。  垛与垛之间要有足够的通道  破袋及时更换 成品袋禁止踩踏

3、退货管理流程

客户向销售部门提出退货申请,需填写退货单——退货申请——品管对客户的退货理由作出评审,提出是否准予退货的建议——品管部评审——总经理对品管部建议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同意退货——总经理审核——如果同意退货,由成品保管接收退货,并将指定垛位卸货,同时在退货单上签署退货数量——成品保管接收——财务凭退货单将货款发还客户,回收退货单——发还货款。

4、产品质量检验规程

原料进厂初检规程 

原料进厂复检规程 

中间过程控制检验规程 

成品质量检验规程

第14篇:质量承诺书

各行各业要想持续发展,必然要注重质量问题,只有提高质量,才能够做到品牌宣传。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提供到的“质量承诺书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质量承诺书范文(一)

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质量承诺书范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甘州区新墩镇花儿村居民委员会会所网架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证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主要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的设计与安装)

保修范围包括:网架钢结构部分、屋面彩钢围护部分、FRP采光带。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

1、网架钢结构部分质保50年。

2、屋面彩钢围护部分质保5年。

3、FRP采光带质保3年。

以上三项因不可抗拒外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

通知7日内实施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

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一方承担。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施工合同发包方、承包方、生产厂家在竣工验收时共同签署,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和生产厂家(设计单位)各执一份。附;设计单位设计资质证书及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承诺人:xxx

质量承诺书范文(三)

为确保 工程施工质量我公司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质量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要求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将责任划分到人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负责。其项目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资料,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

7、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充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8、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承诺人:xxx

质量承诺书范文(四)

我公司承诺我公司生产的足浴盆产品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标准规定,并向代理商和分销商提供与质量有关和市场销售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产品检测报告、中国平安保险证等)。如前述证明文件的有效期已满,我公司保证提前30日向代理商和分销商告知,及时更新相关材料。

我公司保证做到产品生产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严把产品质量关,确保到消费者手上的商品安全可信。

我司生产的质量保证期从购买之日起,为期一年(以购货发票日期为准)。质保期内出现非用户人为原因的故障免费修理,超过质保期只收维修材料费、终身负责维修。

在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在正常使用时发生故障,凭产品保修卡、购货发票由我公司、代理商和分销商负责提供免费维修服务,但因水灾、火灾、地震或其他灾害而导致的损坏,不在此保修范围内。

在质量保证期间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公司将视情况收取材料费和维修费:

1、未出示产品保修卡或与产品保修卡内容不符者;

2、未依据产品使用说明书上所指示的工作程序和环境使用所致的损坏;

3、擅自拆卸、扩充、改装所致的损坏;

4、非我公司技术人员、代理商和分销商维修人员维修所致的损坏。如确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消费者投诉,我公司保证配合代理商和分销商妥善处理,由此产生对消费者的赔偿费用由我司负责。

浙江奥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承诺人:xxx

第15篇:质量承诺书

工程质量承诺书

致:xxx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贵单位提供的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CTGS-ZB-12的《xx开发区xx园区xx路工程》招标文件及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补充通知和答疑纪要、合同条件等,我公司对本工程质量特作以下承诺:

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GB5003-2001)合格等级标准。本工程对达到所要求的标准,发包人不再增加经济支出。工程质量达不到上述标准时,除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办法处理外,若属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愿支付给甲方计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的违约金。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工程合同附件。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投 标 人:xxx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期: x 年 x 月 x 日

第16篇:质量承诺书

质量承诺书

承诺单位:

质 量 承 诺 书

质量是企业发展之本,诚信为企业振兴之根。联合凝聚力量,共赢创造未来。

与豪丰公司配套的 公司,为了搞好河南豪丰公司产品质量控制,做以下质量保证承诺:

一、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产品质量意识,切实落实产品质量责任制,把各自的产品质量当做企业的生命,完全承担起豪丰公司产品质量的主要责任,用我们高标准、高质量的放心产品供应豪丰公司。

1、包装上注明厂名、厂址、规格、型号等标识,铸钢件等(豪丰公司有要求)在明显位置打上永久性标记。

2、配套产品(部件)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

3、根据豪丰公司要求,向豪丰公司提供产品(部件)的检验或实验报告或数据。

二、把诚信当成企业的命脉,严把产品出厂关,为豪丰配套的产品要达到100%合格,绝不以次充好、以劣充优。

1、以优惠价格供应豪丰公司,不以供货时间或其他不当理由抬高供应价格。

2、严格按照豪丰下达的生产计划按时交货,对临时交给的生产任务,不讲任何条件保证突击完成。

三、质量责任

1、由于我们配套产品不合格或服务不到位,造成的豪丰产品整机退货,我公司承担销售产品的往返运费5000元、产品销售价的10%年息;如造成用户索赔,我公司承担索赔资金。

2、豪丰产品在市场上出现质量问题,属于我们配套企业三包的,我们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处理,因三包不到位造成的我们愿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3、配套产品(部件)已投入豪丰公司总装、试验时,经验证的不合格品,属配套质量责任的,我们愿接受豪丰公司员工工时费及不合格部件两至五倍的罚款。

4、因配套质量问题需退货或豪丰公司旧件清理时,在接到公司通知10日内我们派人处理,超过10日,豪丰公司有权自行处理,费用和损失有我们承担。

承诺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17篇:质量承诺书

产品质量承诺书

致: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提供的材料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的材料;

2.提供的材料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均为正规渠道全新原装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及合同认真履行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投标人盖公章:北京国安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2013年03月25日

第18篇:质量承诺书

电子电器制造部

供方质量保证承诺书

承 诺 方:

注册地址:

被承诺方: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需方)

为适应精益生产模式,强化全过程零部件质量检验控制,优化检验流程,缩短检验周期,提高零部件周转效率,强化供需双方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有效促进供方管理水平的提升,供需双方在已签订的《采购合同》的基础上,经协商签订质量承诺书。

一、供方质量责任

1、供方在物料出厂之前应对器件进行100%全数检验,确保各个规格的零部件的批不良

率≤8000ppm,并确保检验结果客观、真实;

2、供方零部件在使用过程中,对质量出现较大波动时,质量问题响应时间在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确保需方正常生产;因供方零部件不良、质量响应不积极造成的生产停产、工人误工时需支付相关费用,并所有的不良品进行免费更换处置;

3、供方因人员、场地、设备、工艺、材料等关键因素发生变更,对质量产生较大波动

或隐患时,需及时按工艺变更程序,待我司同意确认后方可实施;

4、供方应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定期对内、外部的质量信息或顾客投诉等信息进行分析,

制定改进措施,并跟踪验证改进效果;

二、违约责任

1、供方违反质量承诺书第

2、3条,一经检查发现,第一次按3000元人民币向需方支

付违约金,第二次按5000元人民币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进行供货比例调整、三次以上时我司有业务转移的权利;

2、整改不及时或整改积极不配合,并给与相应的质量考核;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三、附则

1、质量承诺书未尽事宜按《采购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2、质量承诺书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采购合同》

一致;

承诺方(公章):

签字/日期:

第19篇:质量承诺书

质量承诺书

为加强施工质量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程序合法、质量合格,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居

住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特订立工程质量保证承

诺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二、工程计划周期:年月日 至年月日

三、工程质量标准:

四、质量保证措施:

1、质量措施

我们将以“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为宗旨,运用先进的技术、科学的管理手

段,精心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定期进行质量分析,强化质量

检测与质量验收,将贯彻ISO9002质量标准体系建立标准工作程序贯穿全过程,

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以优质的产品和完善的服务来回报业主。

2、保证措施

1)加强技术管理,认真贯彻规范、标准及各项管理制度。

2)实行目标管理,进行目标分解,从项目的各部门到班组,层层落实,明

确责任,制定措施,从上到下层层开展,使全体职工在生产的过程中用从严求实

的工作质量、用精心操作的工序质量,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实现质量目标。

3)积极开展质量管理(QC)小组的活动,工人、技术人员、项目领导“三

结合”,针对技术质量关键组织攻关,积极做好QC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4)制定质量控制程序,建立信息反馈系统,定期开展质量统计分析、掌握

质量动态,全面控制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

5)贯彻全面质量管理,使全体职工树立起“质量第一”和“为用户服务”

的思想,以员工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的产品质量。

五、建设方的责任:

工程按照建设程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对曾经发生过

严重质量事故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不予发包。

1、在设计、施工、监理合同付款条款中应明示工程质量目标要求,对不符合质

量目标的,追究责任人违约责任。

2、按发包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合同价款及相关费用,确保工程正常进行,按期

竣工。

3、协调和督促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做好各专业工程开工前准备工作,以确保工期,实现工程质量合格。

4、负责将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设计审查部审查,未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部门审查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招投标,不得将未通过审图机构审查的施工图发送给有关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5、在领取市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接受市政质监站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6、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条件为: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出具完整的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和完整的竣工图资料;

3)、出具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出具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建设单位同意验收意见;

5)、现场应具备质量合格验收条件,且需整改的项目内容已整改完毕。

承诺方: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第20篇:质量承诺书

质量承诺书

XXXX水泥有限公司始建于1954年,现有资产4亿元,员工541人,为全国建材500强。公司始终坚持“开拓、创新、精诚、务实”的企业精神,以严细的管理手段、开拓的经营理念、先进的生产工艺及检测设备和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先后荣获“河北省名牌产品”、河北省“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水泥产品质量检验信得过单位、散装水泥工作先进单位等数十个荣誉称号。 水泥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规定要求,随货附“CUCC”中联牌水泥产品合格证、提货单、出厂水泥散装卡片。当用户需要时,在水泥发出之日起7天内寄发除28天强度以外的各项检测结果,32天内补报28天强度的检验结果。请您核发验收,按以下说明使用:

1、水泥在运输与储存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应分别储存,不得混杂。干燥环境下保存期不得超过30天。

2、配制水泥砂浆、混凝土所用的原材料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配合比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规定选择,经试验确定施工配合比。

3、水泥砂浆、混凝土应按经试验确定的施工配合比配料,各种原材料计算准确,拌合物搅拌应均匀,初凝前完成浇筑,振捣应密实。严禁将已终凝的水泥砂浆或混凝土重新拌合使用。

4、水泥砂浆、混凝土浇筑完毕,潮湿养护不得少于14天。大风及高温季节应防止风干、暴晒,增加浇水养护次数;低

温季节采取保温措施,防止受冻。

5、抹面层时,初凝前抹平,终凝前压光,以三遍为宜。不宜采取收水光或在面层撒干水泥、干拌水泥砂吸水后压光的施工方法。

6、掺入石灰的混合砂浆,应选用石灰膏或消石灰,严禁使用生石灰。

7、掺入掺合料或外加剂的水泥砂浆、混凝土,掺合料或外加剂的选用应经试验确定,计量准确,搅拌均匀。

8、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及时向我公司联系,我们将派员现场指导。

饲料质量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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