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一、做到严格依法经营,决不经营禁用、停用、淘汰、过期、霉变以及无饲料审查合格证的饲料产品;不掺假制假,决不经营添加三聚氰胺、盐酸克仑特罗、苏丹红、激素类等国家明令禁止药物的饲料产品。
二、进货时自觉对饲料产品标签、产品质量合格证进行核对,确保经营饲料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保证记好饲料的购进、销售台帐。
四、积极配合市畜牧局组织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
五、若违反上述承诺,甘愿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取消经营资格。
承诺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饲料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