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承诺书

注册会计师应届毕业生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1:23:43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应届毕业生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承诺书(样本)

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承

诺书

姓名:________ 性别: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

所在大学(学院、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本人是全日制大专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此次参加2013

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暂未领到学历证书。本人承诺在各省级考办规定的第二次现场资格审核期间,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报名信息表到报考地的省级考办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再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时,如未能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原件,本人

同意此次考试报名作废,放弃已缴纳的考试报名费。

因本人原因,本年度已报名但未能参加考试的,下一年度考

试报名时,同意视同新考生报名。

学生处(或有学籍证明的部门)盖章:

联系人电话:

承诺人:

年月日

推荐第2篇: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承诺书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

承诺书

本人作为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员工,愿意接受事务所关于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并就职业道德相关事项包括基本职业道德﹑独立性及保密等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一 基本职业道德

1﹑作为中介机构执业人员,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2﹑本人将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勤勉尽责。

二 独立性

1﹑在执行审计﹑审核﹑审阅和验资等鉴证业务时,本人将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人承诺在重大会计﹑审计问题上与客户存在意见分歧而受到威胁﹑利诱或不恰当的压力时,将及时如实向相关项目经理汇报,不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客观﹑公正的立场。

3﹑本人承诺本人及直系亲属与客户无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不存在向客户贷款或从客户借款情况;不存在未经事务所批准在客户处报销费用或向客户提出任何利益要求;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客户处兼任或担任与本人执行鉴证业务不相容的职务。如出现该等情况,将及时报告事务所主管合伙人。 4﹑本人承诺不接受客户的贵重礼品或超出社会礼仪的款待。

5﹑本人承诺不购买本人所服务的上市公司客户股票。如在事务所接受新上市公司业务时本人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本人将及时告知事务所。

三 保密

1﹑本人承诺履行对客户的责任,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保密。 所有关于客户的资料包括通过书面和口头等形式接触到由客户提供的非公

开的﹑保密的﹑专有的信息和数据均为保密信息。除非经客户同意,本人承诺不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家庭成员谈及和披露客户的信息和保密资料。

2﹑本人承诺不利用在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包括尚未公布于众的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3﹑本人承诺未经客户和项目经理同意,不得将工作底稿及其他客户信息带出工作现场及办公场所。

4﹑本人承诺在现场工作结束后,将整理后的工作底稿交上级复核人复核及存挡,并及时清理废弃文件,不作其他用途亦不私自存留。

5﹑本人承诺严格遵守事务所有关工作底稿管理﹑借阅﹑保密的规定,非经授权严禁查询﹑摘录﹑修改﹑拷贝﹑复印或打印有关资料。

6﹑本人承诺对事务所的相关信息资料保密,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事务所技术标准与系统﹑管理制度及软件系统﹑培训信息资料等,未经授权不得私自将这些信息资料复制或透露给本所以外的其他方。

四 其他

1﹑本承诺函从签署之日起开始,长期有效,不以专业服务等工作结束等情况而终止。

2﹑本人如因违反承诺函约定的保密事项,给事务所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的,以及使事务所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局面的,按照损失程度依本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姓名:职务:

签名:日期:

推荐第3篇:应届毕业生注会报名承诺书

20学习年应届毕业生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报名承诺书

姓名:________ 性别: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

所在大学(学院、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本人是高等专科以上学校的20学习年应届毕业生,准备参

加20学习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在考试报名期间暂未领到毕业证书。

本人承诺,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在相关省级考办报名简章规

定的期限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预报名信息表和本承诺书,到报考所在地方考办办理现场资格审核,完成交费手续;并在报名简章规定的期限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编号,由财政部考办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未能取得毕业证书、未按期录入毕业证书编号,或毕业证书未能通过学历认证的,本人同意此次考试报名作废(下一年度考试为首次报名),并自愿放弃已缴纳的考试报名费。

教务处(学生处)盖章:

联系电话:

承诺人:

年月日

推荐第4篇:应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诚信承诺书

应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诚信承诺书

我谨在此承诺:

本人所写的毕业论文《 》由本人独立完成,保证不存在任何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的现象。凡涉及其他作者的观点和材料,均作了注释,如出现抄袭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年 月 日

校长:

为有效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切实负起自己在学校安全监管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保证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平稳运行,为全校师生创设一个平安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监管职责。

2、守责守岗,不迟到岗、不早退岗,工作时间内不擅自离岗、缺岗。

3、经常对自己所监管范围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自身无力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学校领导。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教育大会,认真学习领会,严格遵照落实。

5、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脱岗离岗。

6、保证自己安全监管区域范围内,监管时段内学生不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一旦发生,本人自愿承担一切责任后果。

7、积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事事讲安全。

8、本人保证做到安全用电,按章操作,不使用大功率电器,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9、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时时处处提高警惕,确保“校园内杜绝发生死亡事故”,“校园内杜绝发生食物中毒、火灾、危房倒塌等所致的伤害事故”这两个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实现。

以上承诺,请予以监督,如有违反,我本人自愿接受学校和上级处分,并承担一切安全赔偿及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推荐第5篇: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承诺书

重庆三峡学院

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承诺书

近年来,部分签约单位需要毕业提前离校上岗,为适应新形势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需要,学校原则上同意这部分毕业生提前离校。为加强对提前离校毕业生的管理,毕业生在提前离校之前,需对学校作出如下承诺。

一、毕业生在离校期间,仍为在册学生,应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得从事与就业工作无关或影响自己学业的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和签约单位的规章制度,注意人身安全。毕业生应与家长和指导教师及辅导员保持联系,此段时间在校外发生的一切行为以及任何安全问题,由毕业生自己全权负责。

二、毕业生在离校期间应抓紧时间复习未修完、未合格或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完成教学计划安排的毕业设计(论文),并严格按学校或院系规定安排按时提交论文材料、参加毕业电子摄像、参加毕业清理考试和毕业答辩,否则按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毕业生在离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届毕业生本人承担。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毕业生签名后生效。一份存留二级院系,一份由毕业生自己保留。

四、离校时间:年月日返校时间:年月日

实习单位名称:实习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毕业生姓名:学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家长联系电话:院系领导签字(盖章):毕业生本人签字:

推荐第6篇:应届毕业生顶岗实习承诺书

广东省科技职业技术学校

应届毕业生

顶岗实习承诺书

近段时间来,部分签约单位需要应届毕业提前离校上岗,为适应新形势下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需要,学校考虑到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在原则上同意这部分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为加强对提前离校毕业生的管理,毕业生在提前离校之前,需对学校作出如下承诺。

一、毕业生在离校期间,仍为在册学生,应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得从事与就业工作无关或影响自己学业的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和签约单位的规章制度,注意人身安全。毕业生应与家长和指导教师及班主任保持联系,此段时间在校外发生的一切行为以及任何安全问题,由毕业生自己全权负责。

二、毕业生在离校期间应抓紧时间复习未修完、未合格或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完成教学计划安排的毕业实习总结,并严格按学校规定回校参加课程考试或毕业答辩等教学环节,否则按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毕业生在离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项及费用均由应届毕业生本人承担。并征得家长同意签名。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毕业生签名后生效。一份存留学校,一份由毕业生自己保留。

四、中途如有变更单位的同学,必须要第一时间持新单位接收函回学校招生就业办备案。如变更单位后(十天内未与学校联系备案者),该同学实习成绩为零,将会影响毕业证发放,推迟一年缓发。

离校时间:年月日返校时间:年月日 实习单位名称:

实习单位联系人:实习单位联系电话:

毕业生姓名:班级:学号:联系电话:家长签名:家长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招生就业办(盖章):毕业生本人签字:

推荐第7篇:守信承诺书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

附件2:

守 信 承 诺 书

诚信是注册会计师事业赖以生存的基础,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立业之本。为维护社会公众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合法权益,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社会公信力,我们完全同意自治区财政厅、工商局制定的《广西区注册会计师行业鉴证业务报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并向社会公众郑重承诺:

一、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执业理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诚实守信,谨慎执业。

二、加强对鉴证业务报告的质量管理,认真执行复核制度。杜绝出具虚假、不实等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不接受超出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的业务委托,不迁就不合理要求,不泄露客户的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四、不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不允许委托其它中介代理机构或者个人以本机构名义承揽业务。

五、自觉维护行业声誉,坚决维护《广西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公约》,坚决反对和抵制行业欺诈、恶意压价、相互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如有违法违规(约)的执业行为,自觉接受相关监督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处罚和惩戒。

事务所盖章

全体合伙人(股东)签名:

推荐第8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承诺书

应届毕业生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报名承诺书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规定,在报名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审核报名条件。本人是全日制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此次报名时暂未领到毕业证书,本人承诺将在各省级考办规定的确认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到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指定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核,验证合格后方可取得准考证。

届时,如未能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原考试报名作废,考试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此外,如本人本年度未能进行资格确认,下一年度考试报名时,视同新考生报名。

本《承诺书》需要学校盖章,以证明是全日制应届大专以上毕业学历。

学校意见:承诺人:

学校签章: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注意:持此《承诺书》经学校盖章后,在4月15日至30日(不含公休日)办理确认手续时与本人学生证一起出示。

推荐第9篇:注册会计师考试应届毕业生二次资格审核时间汇总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应届毕业生二次资格

审核时间汇总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201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24日至31日期间,持报名交费确认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地方考办进行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为了方便考生查找二次资格审核信息,网校已将各省市2013年注册会计师二次资格审核信息汇总如下,供广大考生参考。

全国各省市2013注会考试应届毕业生二次资格审核信息汇总

地区 审核时间 审核地点 详情

北京2013注会考试应届毕业生二北京 7月24日—31日 北京注协考试部 次资格审核时间7月24日起

天津2013注会考试应届毕业生二天津 7月24日至31日 报名现场 次资格审核时间7月24日起

7月24日至31日河北2013注会考试应届毕业生二河北 省考办 (不含公休日) 次资格审核时间7月24日起

山西2013注会考试应届毕业生二山西 7月24日至31日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考办 次资格审核时间7月24日起

7月24日至31日期辽宁考办(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抚辽宁2013注会考试应届毕业生二辽宁 间(不含公休日)顺路 64号)311房间 次资格审核时间7月24日起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306室(长吉林2013注会考试应届毕业生二吉林 7月24日至31日 春市北安路1080号),咨询电话 次资格审核时间7月24日起 :0431-88544671。

黑龙江2013注会考试应届毕业生黑龙江 7月24日至31日 地方考办 二次资格审核时间7月24日起

上海市徐汇区茶陵路200号1楼(咨7月24日至31日上海2013注会考试应届毕业生二上海 询电话 (含公休日) 次资格审核时间7月24日起 :021-3363796

1、021-33637962)

江苏2013注会考试应届毕业生二江苏 7月24日至31日 省考办(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内) 次资格审核时间7月24日起

7月24日至31日浙江2013注会考试应届毕业生二—— 浙江 (不含公休日) 次资格审核时间7月24日起

省考办指定地点(合肥市财政局一

楼国库支付中心大厅新证办理窗安徽2013注会考试应届毕业生二安徽 7月24日至31日 口,电话0551-35322

33、次资格审核时间7月24日起

3532014)

省考办(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43号福建2013注会考试应届毕业生二福建 7月30日至31日 3层,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或厦次资格审核时间7月30日起 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江西 7月24日至31日 省考办(江西省政府大院北二路江西2013注会考试应届毕业生二

山东

河南 100号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次资格审核时间7月24日起 部)。 省考办(济南市泉城路180号齐鲁7月24日至31日山东2013注会考试应届毕业生二国际大厦d7-03c室 ,(含公休日) 次资格审核时间7月24日起 0531-86150503 86078456) 河南2013注会考试应届毕业生二次资格审 7月24日至31日省考办(不含公休日)

推荐第10篇:考生身份、学历保证书、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考生身份、学历保证书

我以单位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医生确是我单位在岗职工,我单位同意其报考年医师资格考试,同时保证其所提供的学历证明真实、有效,以上保证及证明如有虚假,我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考生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年月日毕业于学校专业。自年月起,在单位试用,至年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8月31日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按规定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罚。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月日

第11篇:关于大学应届毕业生首次报考注册会计师的相关事宜

学会计,有方法关于2013大学应届毕业生首次报考注会的相关事宜一年一度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开始了!今年毕业的大学应届生可以报考2013年的注会考试,相关报考事宜如下,供考生们参考。

一、关于报名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大学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2013年4月10日至26日期间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现报名已开始。

应届生预报名步骤与普通考生基本一致,但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名的同时下载毕业生承诺书,该文件主要是为证明是应届毕业生,但注会报名时未领毕业证的考生,承诺书中需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大学、专业等相关信息,并承诺在二次审核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毕业生承诺书必须要有所在学校管理学籍的部门盖章方可生效。

二、现场确认

应届毕业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于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201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24日至31日期间,持报名交费确认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地方考办进行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对于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将提交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考生,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交费确认

应届毕业生,在通过首次报名资格审核后交纳考试报名费

第12篇: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CPA)一年过5门(新制度)经验分享

作者:Lacee 发表时间:2010-1-31 16:51:24 浏览:2662 次 当前总在线 478 人 编辑 返回

[HIDE]

成绩公布一周了,一直想写点东西,由于要准备考研,托到现在才写点。

2009年12月19日早上不到8点就被电话吵醒,还以为是自己设的闹钟呢,一阵狂闹后才发现铃声不对。“注会成绩出来啦,快查吧!”

好不容易找到查分窗口,用颤抖的双手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好紧张,虽然对自己还是挺有信心的,但听说传说中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比CPA出题人更黑的人是CPA改卷的人”。所以……深怕跳入眼帘的都是介于50~60之间的数字,幸运的是它们都在68~73之间,兴奋、狂喜!

进入正题,谈谈自己的一些所谓的经验吧。

1、如何对待考试

首先,一定要意识到CPA考试的难度(CPA考试号称全国最难考试),别把它当成大学里的期末考试,以为最后突击三五天就都能顺利过关。我在考试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朋友,只稍微的学了会计和税法(可能还有经济法吧,忘了),也是考了6门,结果可想而知,相当惨烈,具体成绩在这就不透露了。我想说的是,我这朋友学习能力在国内应该也是最牛的一批了吧,本科读清华工科、研究生北大经济。记得考完财管那会他就对我说“这考试也太难了,以前参加的考试都能答,而且感觉都能拿好多分,这考试我几乎就做了选择题,后面的甚至连题目都看不懂!”所以提醒那些志在考五六门的朋友们尽早开始准备,非相关专业的最好能给自己不少于10个月的准备时间,就算你真的很神也最好给8个月的时间。本人从08年11月开始,用了十个多月时间。只要你好好准备,应该都是能看懂题目的。

其次,本人认为“强烈的动机,坚定的信念”是通过CPA考试必备的精神动力!改革后的CPA考试即使你是神,也最少得花2年的时间,第一年一次过专业阶段的6门,第二年再把那传说中的综合阶段1门(听说没教材)给过了,都极具挑战性,所以都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本人听说在改革以前的考试中有位勇士用了8年时间才顺利通过5门,更有不知道多少烈士在注会求索路上壮烈牺牲后转战注册审计师的考试。所以在这么长的一个备战周期中,最好给自己一个能时刻激励你前进的动机,竖立坚定的信念,相信自己一定能取战争的胜利的!

2、说说总体时间安排

每年的新教材都是在4月中下旬才出来的,所以在新教材出来之前用去年的教教材先看着。不用担心新教材会翻脸不认老教材,教材每年都会有变化,但只要我们的国家还叫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制度还是社会主义,它的变化就不会超过30%,尤其是会计审计往后几年变化应该是会相对小了,新准则还很年轻,教材编也已经相当漂亮了,尤其是审计。

本人在新教材出来前会计看了2轮,轻松1也几乎是2轮,审计、财管、税法各1轮(包括轻松1),经济法未看,怕忘!鉴于6月的英语6级和期末考试,以及6月底7月初的专业实习,所以几乎荒废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对于新教材的学习主要集中在7月8月。8月初才把新教材的会计、审计、财管完整的过完一轮,8月3号开始税法,10号开始经济法(从0开始),9月前对所有知识点几乎相当熟悉了。9月1日到考前是强化阶段,补缺补漏,一定要做到不留知识盲点,看看自己做过的模拟题、真题,强化记忆,如有能力尽量把每门课的最难点拿下,像会计里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报表(让本人痛苦无比的一章),税法里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等,未必会考,但对于建立信心绝对很有帮助。(由于现在的“6+1”,专业阶段估计考最难点的可能性不大,但第2阶段必考)

至于每天的时间安排,由于大部分时间要上课,所以08年

11、12月,09年3~6月里学习时间是比较有限的,平均5个小时左右,

7、8月份大概每天都在10~12小时之间,其实学多久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你高效的学了多久,每一小时你都有一小时的收获。

本人估计了下,十个多月来花在学CPA的时间大概在2000小时左右,其中会计650h,审计500h,财管450h,税法300h,经济法150h,战略3h。

3、三大法宝

之一:制定计划,并执行!plan your work,and work your plan!

这点很重要,而且计划一定要具体,具体到每天看几页、做多少练习、听多长时间课件。计划的时间不要太长,一到两周会比较合适,越到接近考试计划越要具体,甚至具体到每一天、每个半天。

我有记录自己每天学习成果的习惯,有很多好处:

①可以让你清楚的意识到自己已经学了很多,提醒着你已经走过了很多的艰难历程,成就 感会激励着你继续前进的;

②评价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根据执行情况调整计划,为制定下一阶段计划提供参考,让自己的计划更具可行性;

③经过一天痛苦的学习后,晚上回到宿舍把自己当天的战果写上计划表,来个深呼吸,告诉自己又完成了一天的任务,距目标又进了一步,晚上睡个好觉。

之二:毅力

考CPA是一场持久的战争,贵在坚持!

CPA考的不仅仅是知识,考的更是毅力,持续作战能力。从你开始准备一直到考试,最好能持续的学,中间最好别放下,实在不得已,也别超过15天(也别一个接一个的15天,理解吧?)。如果你放下了就真的放下吧,别回头了,毕竟这不是游戏,况且花那么多时间去考CPA机会成本太大(我很庆幸考的还行,不然我就死无葬身之地了),再者就算考上也不能说就能让你飞黄腾达。

在今年1月的时候,在网上有看到一些牛人分享自己一年过5门(老制度的5门比新制度的5门难度会大些)的经历,当时我告诉自己,就算把眼睛读瞎了我也要坚持下去。还好选择眼睛没瞎,在凉台上还能看的见52斋进进出出的美女。倒是7月有一次打球时左眼差点被戳瞎了,所以提醒大家在最后阶段一定要注意身体,别因为身体的原因影响你的成绩,毕竟你为此付出了这么多。

之三:笔记要有“层次感”

考过CPA的人都知道,教材不是看一两轮就OK的了,绝大多数前辈都反应不少于5轮(范永亮老师就说审计最好能看10轮以上),所以笔记怎么作就很有艺术了。本人认为所有笔记你最好能区分都是什么时候作上去的,当时你的水平如何,这关系到你以后再次复习的效率。我是通过不同颜色的笔加以区分的:预习笔记用的是铅笔,听课黑笔,然后蓝的、红的。

4、复习的一些具体方法和技巧

⑴看书、听课和练习如何结合

一般来说,在新教材出来之前时间是比较充裕的(至少感觉上是),所以旧教材一般会看的很细。拿会计说吧,第一轮几乎是每个字都仔细看过来的,对于非会计专业的朋友,最好能在一到两个月的时间内把书看一轮,可以结合轻松1的客观题部分巩固下所学知识,可以适当听些课件,第一轮别追求自己看懂了多少,建立一个基本的框架(要求别太高)。我在看完第一轮时连“借贷”都还没弄明白。在第一轮的基础上,第二轮很关键,最好能在一次全面研读教材,仔细听说有课件,把轻松1的客观题再做一遍,主观题开始尝试着写,实在写不了就对这教材里的例题抄(效果很好),抄了几次后就会有感觉了,可以自己写,写多了以后,几乎所有常用的会计科目也就记住了,“借贷”也就渐渐理解了。最好能在新教材出来前把会计完整的复习2轮,会计是最费时间的,本人建议开始就准备会计,可以结合税法或财管一起,在会计学的不错的前

提下才开始学审计。会计难在理解,没什么要背的,理解的基础上多做题,题做多了该记的自然就都记住了。

⑵各门课的联系、注意事项(仅是个人理解)

可以说CPA考的核心课程是会计、审计,审计讲的是CPA的工作方法,我认为是五门课程中最艺术的一门,其他课程都是工作手段、技术基础,其中会计最核心,是CPA审计过程中必须用的一项技能,另外3门是否能用的到取决与你分配到的任务。

会计:最难、最重要的一门,都说“过了会计,意味着你已经成功了一半”。花的时间最多,难点也多,被它折磨的失眠好几个晚上。从开始准备到考试,会计最好少中断。怎么学如前所述。本人一直觉得会计的学习是让我最有成就感的,也是最痛苦的。学会计痛苦是好事,没痛苦只能说明你还没进入CPA会计的思维,有了痛苦以后,逐个攻克,超有成就感。会计对一些基本的原理要很清楚,今年的考试就表现的很明显,有个计算及会计处理题以及最后的综合题就体现了,这2题不难,但很容易犯方向性的错误,方向找准了,基本OK。我今年能过会计,主要是这2题做的好,基本拿满分了,要知道CPA考试的主观题拿60%以上的分数不容易,考试时选择没做好,就是靠这2个题弥补的。

审计:审计就是天书,刘圣妮老师说过审计准则是国内所有专业准则里最难理解的。还是那句话,在会计学的不错的前提下才开始学审计。审计要背的很多,而且很多都不是人话(不是一般人能看懂的话),刘老师让背的最好都背下来,审计语言不是我们在理解的基础上能编出来的。

本人觉得刘老师太可爱了,也很喜欢她(其实东奥的老师都很棒),想引用几句自己很喜欢的话:

㈠欣赏审计的语言,感受审计的魅力。

㈡考试只是人生和生活的一部分而已(但千万别把这当成你放弃的借口),坚持是一种美德。

㈢没有人喜欢考试,喜欢的是其过程,喜欢的是你坚持到最后那一份把自己都感动了的坚强!

财管:财管要理解的也很多,不过难度相对会计会低些,主要是经济学里的一些理论,备考后期抓住结论应付考试应该够了。财管公式最多,有的可以抓住核心公式可以直接推倒剩下的n多个,剩下的要记,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由于今年改革,09版的教材编的不太好,细节没把握好,一样的指标在不同的章节用的是不同的符号,自己学的时候注意下,别被瞎到了。也有错的地方。财管要做很多练习,量上几乎可以跟会计媲美。

今年通过财管比较意外,算是惊喜吧,考完的感觉超烂,今年的计算量很大,主观题做的很痛苦,最后能通过应该是因为选择题做的好(40分)

税法:税法小知识点超级多,有很多法律条文要记,还有很多的数字。总之,税法很碎,善于总结的话可以节省很多时间,我主要用的是刘颖老师的学习指导老掌握小知识点的。在此基础上要理解的也不少,税法的企业所得税可以跟会计的所得税结合着学,效果好。

经济法:记忆力好的话,是最简单的一门,应该说几乎所有通过CPA考试的人都认为经济法是最没争议的最简单的一门。如果准备好几门的话可以晚些复习,我是在8月11号开始的,花了7天听了近60个小时的基础班课件,再花7天过一轮教材,把该理解的理解下,然后抓住重点背。这门课是完全押宝的,东奥的郭守杰老师值得信赖!

通过经济法是最有成就感的,毕竟准备时间很短。当时因为时间紧,税法也一点把握都没,曾一度想放弃的,还好还是坚持了下来。8月份的学习效率是惊人的(自己骗自己),税法从几乎没基础、经济法都从0到考完试时几乎就肯定能过,这之间的时间真的很短,而且还得把很多时间花在巩固另3门上面。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这门没学,就不乱说了……但刚出来的应该不难,现在教材还很薄(就334页),明年可能就会加厚了,会加入公司内控的内容,听说很多。

以下是东奥给提供的一些对比情况:

①难度顺序:《会计》>《审计》>《成为成本管理》>《税法》>《经济法》

②练习程度:《成为成本管理》>《会计》>《税法》>《审计》>《经济法》(本人认为

会计不比财管少)

③复习时间:《审计》>《会计》>《成为成本管理》>《税法》和《经济法》(我还是认

为会计要排最前面,具体时间安排前面已经说了)

如果一次报好几门,东奥建议一门一门攻克,本人建议同时学2门,千万别贪多!

⑶最后阶段如何把握

最晚考前1个月要开始做模拟题、真题,而且最好就以考试的时间为准。

我在7月十几的时候会计新教材完整过完一轮,然后每周日做一套模拟题,再过一周财管加入做模拟题的行列,接着是审计,税法跟经济法的时间就没那么规律了,在8月20号之后开始的,记住考前一定要有一到两次把你所报的所有科目都按考试时间安排做一遍,找感觉,适应考试强度,毕竟2天考6门挺痛苦的。我当时没考战略,有一部分原因就是想休息下,好好考晚上的税法。

⑷关于考试

你要意识到你的目标不是100分,而是60。所以考试的时候要注意有所为、有所不为。以前的老制度考试是基本做不完的,新制度的考试情况会好点,但时间还是非常紧张的,所以要尽量保证在85分里拿下60分,有些题没写完全不用担心,别分散注意力。客观题很关键,一定要拿60%以上的分数,因为主观题要拿60%并不容易。

关于学习方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别人的方法只是参考,最重要的是自己在学习中摸索到适合自己的。

经常有人问:注会是不是都是背的啊?我想注会没那么低级,个人认为,注会没有哪是要背的,但要记的很多!理解的基础上记忆。

就这么多吧,如果你都看完了,说明你是个有心人,希望你在以后的学习生活工作中都能取得成功

第13篇:注册会计师

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11日至25日

2012-6-5 17:54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内容摘要: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2012年6月11日至25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

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6月18日至7月6日。地方考办可以在上述期限内确定本地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2年6月11日至25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http://),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所有报名人员均须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完成后,

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首次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便于下一步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查询办理(查询电话详见网报系统各省报名信息)。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6月18日至7月6日。地方考办可以在上述期限内确定本地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2.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3.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于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2012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8月20日至31日(不含公休日)期间,持已交费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地方考办进行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三)交费确认

首次报名人员,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交纳考试报名费。

非首次报名人员,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应届毕业生,在通过首次报名资格审核后交纳考试报名费。

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8日17:00。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

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特定范围报名人员除外)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案。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特定范围报名人员

(一)特定范围报名人员,是指1967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报名人员(下同)。

纸笔作答考试方式,是指通过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客观试题使用计算机作答,主观试题使用纸笔作答。

(二)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应当在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选择考试方式,办理报名资格审核、考区选择和交费手续。办理交费手续后,不再允许变更考试方式。

(三)特定范围报名人员,须到财政部考办专门设立的考区参加考试。

综合阶段考试考区设置在湖北省武汉市。

专业阶段考试考区设置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

六、考试时间安排

综合阶段考试:

2012年9月16日 上午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下午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2年10月13日 上午08:30-11:00 审计

下午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2012年10月14日 上午08:30-11:30 会计

下午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下午17:30-19:30 税法

七、考试辅导教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发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规汇编以及近年考试试题汇编,由出版社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报名地或当地书店自愿购买。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不编发综合阶段考试辅导教材。

八、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3日至15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24日至10月12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九、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报名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四)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当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报名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十、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十

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同时下载由财政部考委会制定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在网站提供模拟练习题,便于报名人员熟悉机考环境。

(四)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会城市。

(五)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报名地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统一组织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办法另行发布。

(六)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在网站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七)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财政部考办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络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请电话咨询010-88250110,8825011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将根据本简章,制定本地区的报名简章或相关办法。

第14篇:注册会计师

关于印发《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江苏考区报名简章》的通知

苏财考办〔2014〕9号

各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培训会议的统一部署,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规定,经江苏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审定,现将《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江苏考区报名简章》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江苏考区报名简章

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江苏考区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和《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财考〔2014〕1号)规定,现将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江苏考区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点击查看)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4年3月31日至4月25日(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8:00—20:00),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

所有报名人员应当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以备现场资格审核时使用。应届毕业生还应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并签字。

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但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所在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考办)查询办理。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

首次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以及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信息需要变更的非首次报名人员应当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5日至16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网上报名系统各市报名信息说明。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2)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应届毕业生还应当于7月7日至18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不再进行第二次现场资格审核。未录入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

(3)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人员,如果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信息需要变更,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安局开具的姓名、身份证件变更的证明,到报名地现场办理信息变更和资格审核。

2.学历认证

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填报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将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学历认证的报名人员,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交费确认

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在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按照《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13〕128号)规定,报名费标准为每科次92元。交费手续完成后,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交费截止时间为5月20日20:00。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

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特定范围报名人员除外)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特定范围报名人员

(一)特定范围报名人员,是指1967年12月31日前(含)出生的,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报名人员(下同)。

纸笔作答考试方式,是指通过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客观试题使用计算机作答,主观试题使用纸笔作答。

(二)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在现场资格审核期间,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地市考办现场提交考试方式申请书,确认纸笔作答考试资格。交费手续完成后,不再允许变更考试方式。

(三)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应当到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专门设立的考区参加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区均设置在湖北省武汉市。

(四)纸笔作答考试方式将保留至2015年,2016年起取消。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2014年8月23日 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4年9月13日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 经济法

2014年9月14日 08:30—11:30 会计

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 税法

(二)考试地点

专业阶段考试江苏考区地点安排在各省辖市。

综合阶段考试江苏考区地点安排在南京市。

七、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点击查看)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4日至22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27日至9月12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专业阶段最后一科考试报考所在考区市考办申领。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南京市考办申领。

九、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由财政部考委会制定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财政部考办将于5月中旬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练习网站(http://cpademo.cicpa.org.cn)。报名人员可登录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考试所在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财政部考办将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财政部考办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络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财政部考办电话010-88250110(工作日8:00—17:00)。

(七)各考区报名点地址和咨询电话。

1.南京考区:南京市湖南路狮子桥34号南京市财会教育中心一楼报名大厅;咨询电话:025-8330039

1、83227810。

2.无锡考区:无锡市蠡湖大道309号,无锡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无锡建发公司大院三号楼市注协,蠡湖大道和隐秀路转角处);咨询电话:0510-8271250

9、82733696。

3.徐州考区:徐州市建国东路与民主南路交叉路口东北角中华函校4楼;咨询电话:0516-83733119。

4.常州考区:常州市化龙巷1号恒利大厦A座6楼,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咨询电话:0519-8662390

5、86600330。

5.苏州考区:苏州市人民路905号4楼,苏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咨询电话:0512-65231908。

6.南通考区:南通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2215,南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咨询电话0513-8353466

4、83534666。

7.连云港考区:连云港市海连中路99号市财政局307室;咨询电话:0518-85507560。

8.淮安考区:淮安市健康东路65号市财政局409室;咨询电话:0517-8316838

2、83168385。

9.盐城考区:盐城市亭湖区文峰路41号市财政局西南2楼,盐城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咨询电话:0515-88374532。

10.扬州考区: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原扬州财校内),扬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咨询电话:0514-87874331。

11.镇江考区:镇江市南徐大道62号-1(市政府东侧A座0713-0715),镇江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咨询电话0511-844391

17、0511-84439027。

12.泰州考区:泰州市人民东路37号海陵区财政局院内2楼江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会议室;咨询电话:0523-86888060、86227533。

13.宿迁考区:宿迁市人民大道2号财政大厦507室;咨询电话0527-84363071。省考办咨询电话025-83305967。

第15篇:注册会计师

安徽省滁州考区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和《安徽省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要求,现将安徽省滁州考区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安徽省综合阶段考试考点设在合肥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4年3月31日至4月25日(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8:00—20:00),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

所有报名人员应当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以备现场资格审核时使用。应届毕业生还应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并签字。

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但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安徽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考办)查询办理(查询电话0551-651003

59、65100366)。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

首次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以及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信息需要变更的非首次报名人员应当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5日至16日,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滁州市政务新区南四楼西侧市财政局会计局)办理资格审核。

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2)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还应当于7月7日至18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不再进行第二次现场资格审核。未录入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

(3)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人员,如果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信息需要变更,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安局开具的姓名、身份证件变更的证明,到报名地现场办理信息变更和资格审核。

2.学历认证

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填报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将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学历认证的报名人员,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交费确认

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在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报名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12〕85号)规定执行,即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同时收取上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10元。交费手续完成后,上述费用不予退还。

交费截止时间为5月20日20:00。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

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特定范围报名人员除外)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特定范围报名人员

(一)特定范围报名人员,是指1967年12月31日前(含)出生的,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报名人员(下同)。

纸笔作答考试方式,是指通过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客观试题使用计算机作答,主观试题使用纸笔作答。

(二)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在现场资格审核期间,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提交考试方式申请书,确认纸笔作答考试资格。交费手续完成后,不再允许变更考试方式。

(三)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应当到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专门设立的考区参加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区均设置在湖北省武汉市。

(四)纸笔作答考试方式将保留至2015年,2016年起取消。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2014年8月23日 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4年9月13日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 经济法

2014年9月14日 08:30—11:30 会计

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 税法

(二)考试地点

滁州考区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滁州市(具体考点见准考证)。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合肥市。

七、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4日至22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27日至9月12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专业阶段最后一科考试报名地的市考办申领。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省考办申领。

九、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具体参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财考〔2012〕5号)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由财政部考委会制定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财政部考办将于5月中旬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练习网站(http://cpademo.cicpa.org.cn)。报名人员可登录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考试所在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财政部考办将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财政部考办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络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财政部考办电话010-88250110(工作日8:00—17:00)或咨询安徽省市两级考办(省考办咨询电话0551-651003

59、65100366,滁州考办咨询电话0550-2180105,3216566,3216510)。

第16篇:注册会计师

2011年度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的。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均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3月25日至4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链接,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登录后,按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当网上报名系统为报考人员生成网络报名信息表后,即为网上预报名结束。如果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条件,但未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审核致使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查询办理。专业阶段考试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二)资格审核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15日至4月30日(不含公休日),到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持网络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三)交费确认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在通过地方考办的报名资格审核后交纳考试报名费。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费。(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未设臵考区的市州,考生可选择相邻市州或兰州考区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五、考试时间安排专业阶段考试:

2011年9月17日上午08:30—11:00 审计下午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2011年9月18日上午08:30—11:30 会计下午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下午17:30—19:30 税法综合阶段考试:

2011年9月24日上午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下午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六、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

专业阶段考试报考人员8月20日至9月16日,综合阶段考试报考人员9月1日至9月16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报名费

报考人员可选择科目报名,分科收取报名费,专业阶段50元/科,综合阶段100元。

八、辅导教材购买及问题解答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出版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以及《经济法规汇编》,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的同时可在网上自愿订购,所订购的辅导教材将免收配送费自4月15日起通过特快专递方式直接寄至考生。也可以在当地考办现场预定。

(二)如果报考人员在复习中遇到专业问题,可向财政部考办寻求解答,请将问题传真至010-88250022或分科目发送邮件至下列邮箱:

会计科目:examkj@cicpa.org; 审计科目:examsj@cicpa.org;

财务成本管理科目:examcw@cicpa.org;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examgzlf@cicpa.org;经济法科目:examjjf@cicpa.org;税法科目:examsf@cicpa.org。

财政部考办自2011年6月起,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专栏中陆续刊出问题解答。

九、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考生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由地方考办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三)成绩发布后,如果应考人员本人提出成绩核查,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按照《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统一组织成绩核查。(四)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报考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五)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由考生向综合阶段考试报考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十、报考人员其他注意事项(一)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或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违者按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二)报考人员领取或下载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或下载由财政部考办编印的《应考人员必读》。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甘肃省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安排在省兰州市举行。

第17篇:注册会计师

浅析关于注册会计法律责任的探讨

08级经济与管理系会计三班吴志文0840104209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问题,历来是全国审计理论界研究的重点课题它不仅直接关系到注册会计师行业本身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影响着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为此,各国政府大多制定了法规及专业准则使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能确实遵守以保护公众的利益.从而间接地避免因犯错而涉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一、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于20世纪80年代恢复虽然仅二十几年的历史.但针对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案件正在逐步扩展。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开始引起业内外理论和实业界人士的关注。目前我国对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规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相关法律规定之间存在矛盾

为了明确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国家出台的《刑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公司法》中都涉及了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有关的规定。这一系列规定对维护市场运行秩序起着重要作用。但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立法顺序的先后不同.使得这些现行法律中.涉及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条文存在不少矛盾之处。 例如.按《证券法》与《注册会计师法》规定要求只要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程序符合有关专业标准的要求.即使其工作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注册会计师也不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其他法律则是按工作的实际结果与实际情况来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2.相关法律法规对民事责任规定过少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事责任必将成为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重要内容。我国《民法通则)) 1986年4月12日颁布.1987年1月1日起实施。《民法通则》对于社会审计民事责任的内容几近空白。在2002年之前.我国没有一起针对与上市公司审计有关的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诉讼.其民事责任为零。承担民事责任相对较多的主要是在验资业务中。针对投资者起诉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公司及事务所等责任人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专门发布暂不受理的通知。可见在2002年以前投资者并不具备起诉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资格。

3.《独立审计准则》地位过低

关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确定依据和界定标准.在西方国家.审计准则是重要依据。《独立审计准则》应该是目前判断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是否有违规或过失的惟一技术标准。另外根据国外对注册会计师的保护经验《独立审计准则》阐述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合理保证等概念,对于注册会计师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但在我国,审计准则的地位在法律上没有得到确认。目前我国关于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裁定和执行权归属人民法院。《独立审计准则》被许多法官视为纯粹的行业标准不足以作为注册会计师的辩护依据。

二、进一步明确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应对措施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性质决定了它是一个容易遭受法律诉讼的行业。为了更有效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也为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长远发展.应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注册会计师法》的法律地位

目前,除了《注册会计师法》以外还有很多法律都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相关法律责任但不同的法律之间又存在着失调性。所以,要修订《注册会计师法》,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适当加强《注册会计师法》的法律地位同时要细致具体具备可操作性,使《注册会计师法》成为从法律角度来判断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

2加强《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

会计界与法律界的分歧.直接原因是法律上缺乏明确的规定,对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也无明确的界定。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法正在修订之中通过完善立法以消除争议从法律上界定独立审计准则的性质和地位。应将《独立审计准则》与《注册会计师法》挂钩,在责任的认定方面可增加参照《独立审计准则》的条款.使得审计准则与法律关系密切.甚至将审计准则作为法律的解释。独立审计准则可用来判定注册会计师是否存在过失.是否做到合理保证.是否须承担民事责任的标准.但不是惟一的标准。当其与注册金计师法等法律发生冲突时.应根据国家法律来判断。

第18篇:注册会计师

2012年注册会计师《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学习心得

2012-2-13 8:54 中华会计网校论坛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现在学习这门课已经两周了,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学习方法。

面对这本教材我们看看书的题目和目录就知道这本书一共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关于战略的,一部分是关于风险管理的,这样我们就有了一个大的框架。我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学习,所以有充足的时间,我的安排是用三周的时间把整本书过一遍。第一周学前四章,第二周学中间四章,第三周学后四章。

具体的学习方法是:

首先是看一下书的目录,看这一章都是分哪几节,每节都是讲什么的,有一个基本的框架;然后就听杭建平老师的基础班的课,做课后作业,同时把不会的题专门整理出来;接着把应试指南上面的题做一下,同时把错题整理出来;最后一个环节就是把错题看一遍,把中华会计网校出的《考试精粹掌中宝》这本小书看一遍。这一章基本上就这样了,我是四章一阶段的,所以等到四章都这样过一遍以后,我会用差不多半天的时间,再把课本大致翻一下,回忆一下。这一周也就过去了,如果大家觉得时间很紧,可以十天一阶段,但建议时间不要太长,不然前面学的会忘记的。

在学习的时候我认为要提醒大家的是:老师讲的课要认真听,尽量做到都能听懂,做到真正理解,我认为理解对这门课是非常重要的,当然一些知识点还是要一定背下来的。

以上是我的一些小心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大家一起加油哦!

第19篇: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报考条件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条件及免试条件:

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10年度)》,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已取得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的。

第20篇:注册会计师

独立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无疑是令人羡慕的白领职业之一,而在国内注册会计师(CPA)是高收入、高社会地位的代名词。作为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惟一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它变得越来越引人注目。在此笔者谈谈自己参加本年度考试的一点经验,权作抛砖引玉,希望对同在这条路上奋斗的兄弟们有所帮助。

这样考最合适

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在限定期限内(目前为5年)全科(共5科)通过全国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是必要的条件。通过参加今年的注会考试,兄弟我悟出了两条道理,第一,注会考试很难;第二,想在一两年内全科通过很难!当初,笔者在报考的时侯也充满了当年通过全部5科的雄心壮志(现在看来是不知天高地厚,每年全国也只有不到20人可以当年全科通过),结果到复习时就知道自己错得很厉害了。所以如果你不是钱多到没处花,每次就不要报两科以上!复习用书是个很大的问题。如果你不想白交报考费,课本就一定要用当年的新版。辅导书最好选当年

5、6月份出版的最新辅导材料(比如立信出版社出的模拟题集,它常到6月份才出版)。依小弟看来,如果还能弄到前一年的课本就再好不过了。因为每一年课本更新的部分都是考试的重点,对照起来看自然事半功倍。另外参加一个比较有口碑的辅导班也是过关的不二法门。

会计

会计是注会考试的第一杀手!注册会计师的《会计》课程,是学好并参加《审计》、《财务管理》的基础。所以也是不得不过的一道坎。会计这科的主要特点是书最厚,内容最多。对大家的考验也最大,不仅考验智慧也考验意志。要充分作好吃苦和受打击的准备,不要抱有任何幻想。想要不经历“一番寒彻骨”,就要“梅花扑鼻香”是绝对不可能的。

总的来说投资、合并报表等是永恒的重点,当然每年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也很重要。虽然不太愿意承认,不过有些重点确实是没办法的事,属于下了工夫也白费。比如现金流量表,连辅导班的老师也说得不是很清楚,何况你我?因此不但要用功,还要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另一个不太妙的消息是,会计考试将减少客观题的分数,增加帐务实务处理的分数。所以在用功之余,账务还要多练习。财务成本管理

首先要说的是财务成本管理考试的通过率很低,但说它很难考却也未必。就笔者的感觉来看,应该说“风险与机遇并存”。财务成本管理考试考核全面,题量较大,而且注重实际。

对你我这样的在校学生来说,一提到“实际”通常都意味着大麻烦。不过财务成本管理考试一般涉及现行法规,制度较少,所谓“实际”,主要是考查财务数量分析的操作能力(其实多是纸上谈兵的东东),因而试题中的计算量比较大。所以不用多说大家也明白了吧?只要多做习题就OK了。说白了算术难得倒你我吗?当然计算会相对复杂一些,不过只要平时注意理解概念也就行了。

审计

据考纲说“《审计》科目的考试以‘全面考核,突出重点,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考查考生的实务操作能力’为命题原则。”。但从考试情况来看其实完全不是这样。就个人的亲身经历来看,通过审计的唯一好方法就是“背”,或曰“在理解的基础上背诵”(其实只要你背下来了还能理解不了?)。审计重点在前面几章关于基本审计概念、理论的内容以及最后几章关于完成审计工作和审计报告的内容,至于中间几章关于各个循环的具体审计程序,只要知道每个循环的一些重点内容、理解其精神就够了。考前要特别注意审计报告的部分,多做题,应该很顺利地PASS(前提是你的会计必须比较OK)。经济法

实话实说,经济法是比较注重法律知识理解和实际应用的一门。但令人郁闷的是,经济法考试的特点之一是试题涵盖了考试大纲以及辅导教材所有章的内容(记住是“所有章”!)。换句话说,整本书你得全背。

经济法的应用性比较强,注重考核考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实际应用能力。所以对你我这样毫无实践机会的在校生来说除了背书之外,还得多背题(至少是多看题)。当然,可以把类似的东西联系起来记忆,如股票、债券、基金、上市条件等等。

近几年,考题愈发灵活,不再是给出情况然后问“是否正确?为什么?”而是给出情况然后“请分析......”。其实可以多看一看经济类的报纸,上面常有一些真实案例。可以给我们这些没“吃过猪

肉”的人,“看猪跑”的机会。

税法

其实税法比较有趣,它的特点和经济法差不多。不过税法的考试是真正的“全面考核有所侧重”。其侧重点就在于企业普遍涉及的一些大税种。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等。其他象个人所得税(好好学,对自己也有用)、土地增值税,5个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管法等也常考,但不如前者重要。

这两年各种变化比较大,变化的自然是重点。对付税法也只有一个办法,多做题、多背题。各种情况都见识了,心里也就有底了。复习时的注意事项

在复习迎考时有两点要注意,第一,每本参考书都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差错,所以做习题的时候一定要以教材为准,千万不要迷信参考书的答案。第二,考前的串讲一定要参加!通常都有对考题极为准确的预言。

最后,考试时一定要带计算器,否则考场上会死得很惨。另外,既然报了名就应该去参加考试。哪怕没有复习好,也可以感受一下考试氛围,为下一次考试作准备。

当然,千万不要吓到啊,注会考试的出考率一般都是不足50%。我考的时候有一科(好象是“财务成本管理”),开考一小时后就只有两个人了。如果实在不想去,那么我就代表注协感谢你为中国的CPA事业又作了贡献吧。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简介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为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是当地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领导机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当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

考试科目共五门,分别是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文字方式解答。

五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以上5科考试,报考人员可同时报考5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分科交纳报名费。

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成绩合格凭证(单科成绩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后的连续4次考试中有效。通过年限以考试通过科目当年算起,5年内全部通过,领取全国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全科合格证书,并可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会员。全科合格证书只证明考试成绩合格,不作其他用途。

报考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报考注会无专业限制、无须会计证)

报名时须提供学历证书(在校生持学校证明)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交纳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供

准考证等使用),并填涂《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信息卡》。

会计人员必去十大会计网站

中国财政部 http://

中国财会网 http:///

中华财会网 http://

会计人 http:///

中国会计网 http://.cn/info/

新华会计网 http://

中国会计师注册协会 http:///

会计人员常去网站

财考网 http://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http:///index.htm 中国财经报 http://.cn/zjindex.htm

东方会计网 http://

中国会计师网 http:///ccpan/

中国会计视野 http://cpa.esnai.com 世界经理人CFO http://cfo.icxo.com 中国税务网 http://.cn/ 会计之友 http://kjzy.diy.myrice.com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http://ckfz.cfeph.cn/ 会计论文网 http://

注册会计师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注册会计师应届毕业生承诺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