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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诉讼保全申请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9 00:40:03 来源:申请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诉讼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郝某,女,汉族,19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陕西省——县——乡——村号。无业,电话:。

被申请人:霍某,男,汉族,19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陕西省--县---镇----路号,无业,电话:。

保全请求:

一、冻结被申请人在**集团的货款50元

二、保全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担保事项: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为保证本案顺利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望贵院依法裁定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推荐第2篇:诉讼保全申请书

诉 讼 保 全 申 请 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1961年x月xx日出生,住合肥市xx室。

被申请人:xxx,女,汉族,1976年x月x日出生,住合肥市xx室。电话:xx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房屋一套(坐落于xxx区xx小高层3幢x室,建筑面积为135平方米)。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为了保证判决能够顺利得到执行,申请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申请诉讼保全,请求贵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房屋一套(坐落于xxx区xx小高层3幢x室,建筑面积为135平方米)。

此致

xx市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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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陕西秦岭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1号

法定代表人:高小利

电话:13991917057

被申请人:西安双塔混凝土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1号

法定代表人:景连生

电话:186818079881370027598

5保全请求:

依法保全被申请人混凝土运输车8辆,混凝土泵车1辆,混凝土输送泵2台。

事实与理由:

2000年7月6日,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申请人房屋及场地出租给被申请人,年租金200000元,租期十年。2004年3月29日,双方签订《补充合同》,约定被申请人迟延交纳租金的罚金。2005年4月18日,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被申请人每年还应支付申请人经济损失210000元。2010年3月20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

发出《通知》,要求其在租赁期满后搬离。但时至今日,被申请人仍占用申请人场地,拒不搬离。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遂诉至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申请人立即腾房,判令被申请人支付租赁欠款300000元,利息18000元。依法判令被申请人支付租赁费153750.1元,水费81571.15元,电费55650.18元,罚金230625.1元,并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2011年3月16日,贵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与2011年3月24日下达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011)雁民初字第01821号民事判决书,并于2011年4月2日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在收到判决书后,在本判决书生效期内,意图将公司财产转移、变卖。为防止申请人的损失进一步扩大,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将被申请人的混凝土运输车8辆,混凝土泵车1辆,混凝土输送泵2台予以保全。望批准。

此致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陕西秦岭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推荐第4篇:诉讼保全申请书

诉讼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王讯,男,汉族,1984年5月4日生,高青县人,个体,住高青县花沟镇东南寺村。电话:15169348502 被申请人:史杉,男,汉族,1984年11月16日生,桓台县人,住桓台县索镇大街顺河小区6号楼3单元101号。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冻结或者扣押被申请人价值二十五万元的存款或相应价值的财产。

事实和理由

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中,为防止被申请人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影响申请人债权的实现,申请人在已提供足额担保的情况下,请求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价值二十五万元的银行存款或财产,以保证申请人的利益。

综上,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财产保全,望贵院批准。 此致

桓台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年月日

附:

一、被申请人身份证号:37032119411163938;

二、被申请人名下车牌号为鲁CDS131的越野客车;

三、申请人以名下位于高青县的房产作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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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申请书、担保书

时间:2010-08-12 20:04来源:未知 作者:l 点击: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XXXXXXXX公司 地址: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被申请人:XXXXXXXX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 原办公地址:XXXXXXXX 现办公地址: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 请求事项: 立即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经XXXXXX元(XX万元)或查封、扣押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XXXXXXXX公司

地址: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被申请人:XXXXXXXX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

原办公地址:XXXXXXXX

现办公地址: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

请求事项:

立即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经XXXXXX元(XX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XXXXXX元人民币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已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合同债务纠纷争议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等有关规定,特申请对被申请人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XXXXXX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XXXXXX元财产的保全措施。被申请人银行帐号:XXXXXXXXXXXX(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工商大厦支行);XXXXXXXXXXXX(XXXXXXXX分公司建设银行帐号)。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原告:XXXX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

担保人:XXXXXXXX公司

地址:XXXXXXXXXX

实际办公地址: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X

被担保人:XXXXXXXX公司

地址: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X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诉XXXXXXXX公司合同债务纠纷一案,对被担保人所提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担保内容如下:

担保人愿以担保人银行帐户(北京建行XX支行:XXXXXXXXXXXX)内XXXXXX元(XX万元)为被担保人所提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提供经济担保,并保证,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担保人:XXXX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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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申请书

_____人民法院:

我单位与________因_____经济合同纠纷一案,你院正在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为保证判决的执行,特请你院采取

_____保全措施。

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注:保全措施包括:中止合同履行、查封、扣押货物、变卖不易保存物并保存价

款,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法律允许的其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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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人民法院:我单位与________因_____经济合同纠纷一案,你院正在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为保证判决的执行,特请你院采取_____保全措施。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____年__月__日注:保全措施包括:中止合同履行、查封、扣押货物、变卖不易保存物并保存价款,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法律允许的其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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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有限公司 住所地:** 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 职务:经理 电话:

被申诉人:**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经理 电话:**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买卖合同纠纷,已于**年

日向贵院提起诉讼,由于被申诉人有转移财产的可能,特向贵院申请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立即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元或查封被申请人等值财产。开户行:**银行,帐号:***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欠申请人货款没有结清,申请人已起诉到贵院。为审理判决后便于执行,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和隐蔽财产,造成执行困难,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请求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愿以**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有限公司

证据目录及证明事项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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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日期: 年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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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保全申请书

人民法院: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请求贵院对被申请人 的银行账号依法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由于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承诺在贵院解除保全后立即将保全的款项转至申请人指定账户,故申请人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 保全的银行账号解除保全,请贵院审查后准许。

申请人:

2017年8月18日

承 诺 书

银行支行:

年 月 日,贵行与借款人

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分期还款协议书承诺书》。承诺人为借款人的借款提供担保并

年月

日诉前保全了承诺人的银行账户。通过友好协商,承诺人承诺在法院解除保全后,承诺人当即将保全账户内

元的款项转至贵行指定账户。如果承诺人没有当即将款项转至贵行指定账户,贵行可以继续申请保全承诺人的银行账户,承诺人无异议。

承诺人

年8月18日

第11篇:解除保全申请书

解除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原告):山东天源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永伟,董事长 被申请人(被告):河北四诚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忠,董事长 被申请人:石家庄内陆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忠,董事长

请 求 事 项

1、请求依法解除对被申请人在河北省交通银行石家庄分行账户的冻结。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定作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因被申请人已支付部分货款,并且申请人撤回与石家庄内陆港有限公司的起诉,现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账户的冻结,请求贵院予以准许。

此致 新泰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8年02月1日

第12篇:解除保全申请书

解除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温州市天福印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龙金大道示范园区3幢113-1号 法定代表人:陈德卡

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南京菲兰化妆品有限公司

住所地:南京市溧水区洪蓝工业集中区七里甸路20号 法定代表人:邢兴怀

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

依法解除被申请人被查封、冻结的银行帐户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人、被申请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现被申请人已全额支付应付款项,现申请贵院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帐户的查封、冻结措施。

此致

溧水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温州市天福印业有限公司

第13篇:解除保全申请书

解除查封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莫,男,汉族,居民, 年

月 日出生,住

,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某某莫,男,汉族,居民, 年

月 日出生,住

,身份证号码: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解除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牌号为鲁

的小型车辆车。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双方已经协商解决,申请人向贵院申请解除诉前财产保全。

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牌号为

的小型车辆车。

特此申请。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第14篇:解除保全申请书

解除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与XXXXXXX有限公司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贵院正在审理过程中。因XXXXXX有限公司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贵院冻结申请人公司账户。现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及相关最新解释规定,向贵院提供申请人所有位于XXXXXXXX号商铺,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网上备案价格XXXXXX万元,作为担保财产,以确保贵院将来生效民事判决的顺利执行。为此,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予以解除对申请人公司账户的冻结。

此致

XX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XXX月XXX日

第15篇:解除保全申请书

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解除贵院对本人名下位于【】的房产(“标的房产”)采取的保全措施。

事实和理由:

【】纠纷一案由贵院受理后,贵院接受【】的财产保全申请,并作出【】号裁定,查封了本人持有的标的房产。2019年1月10日,贵院作出【】号判决,驳回【】的全部诉讼请求。因【】未在法定期限内上诉,前述判决已经生效,但标的房产目前仍处于被查封状态。为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本人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本人持有的标的房产所采取的保全措施。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书(诉前或者仲裁前申请财产保全用)

申请书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写明保全财产的名称、性质、数量或数额、所在地等),期限为×年×月×日。

事实和理由:

……(写明诉前/仲裁前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提供……(写明担保财产的名称、性质、数量或数额、所在地等)作为担保。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申请书(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用)

申请书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 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写明保全财产的名称、性质、数量、数额、所在地等),期限为……年/月/日(写明保全的期限)。

事实和理由:

(××××)……号……(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写明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提供……(写明担保财产的名称、性质、数量、数额、所在地等)作为担保。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申请书(申请解除保全用)

申请书

申请人(被保全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申请保全人):×××,……。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解除……(写明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措施)。

事实和理由:

你院于××××年××月××日作出(××××)……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民事裁定,……

(写明保全内容)。

……(写明申请解除保全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人民法院(××××)……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民事裁定书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复议申请书(申请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复议用)

复议申请书

复议申请人(被保全人/被先予执行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复议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撤销(××××)……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先予执行民事裁定书。

事实和理由:

你院于××××年××月××日作出(××××)……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先予执行民事裁定,……(写明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内容)。

……(写明申请复议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人民法院(××××)……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先予执行裁定书

复议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第16篇:解除保全申请书

解除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梁山恒兴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冠峰

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申请人借贷纠纷一案。裁定冻结了申请人在银行的账户。为了不影响申请人的正常经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人愿和梁山新宇车业研发制造有限公司共同提供450万元的现金担保,请求解除被冻结银行账户。 此致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梁山恒兴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冠峰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第17篇: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湖里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与被告辛斌、厦门市鑫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钢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业已立案受理,并进行开庭审理。现已判决(2005)湖民初字第1282号,被告辛斌支付给原告李亚葛钢材款及利息共计270556.00元。现有迹象表明,被告辛斌可能在隐匿转移财产。为免使日后生效的判决书难以执行,特申请对被告辛斌在厦门市鑫地地有限公司辛斌东兴路危改房的承包款270556.00元,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经征得产权人同意,李亚葛愿提供私有房屋二套产权人:杨国强(位于集美区集源路98号305室,厦地房证第00267908号,产权人杨艺玲、杨鑫城、王金楼;开元区板尾路17号704室,厦地房证00149576号)担保。如若本申请错误而致被告辛斌经济损失时,本人愿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申请,恳请准许。

申请人:集美区集源路98号

2005年9月14日

担保书

湖里区人民法院:

李亚葛与辛斌合同买卖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诉讼期间李亚葛申请保全辛斌的财产,本人愿以房屋一套(开元区板尾路17号704室,厦地房证第00149576号,产权人:杨艺玲、杨鑫城、王金楼)作为李亚葛财产保全担保。如若李亚葛申请错误而致债务人辛斌经济损失时,本担保人愿承担责任。

担保人:

2005年9月14日

第18篇: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罗雄,男,1987年5月19日出生,侗族,贵州省天柱县人,住天柱县凤城镇龙泉巷31号。

被申请人:蒋文才,男,1966年11月24日出生,苗族,农民,住天柱县凤城镇老干区22号。

请求事项: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坐落在天柱县凤城镇老干区22号的房屋一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凤城字第A300696号)。

二、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9年7月23日,被申请人蒋文才以做工程为由向申请人借款161680元,还款期限到后,被申请人拒绝归还。为此,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天柱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和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被申请人蒋文才应偿还申请人借款161680元,并承担债务利息和诉讼费。被申请人见败诉后,为了转移财产,于2011年11月28日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以阻碍申请人实现债务。

为防止被申请人蒋文才转移财产,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贵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蒋文才的房屋。

此致

天柱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罗雄2012年8月13日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曾垂贵,男,1955年2月24日生,汉族,住天柱县凤城镇老干区10号。

被申请人:蒋文才,男,1966年11月24日出生,苗族,农民,住天柱县凤城镇老干区22号。

请求事项: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坐落在天柱县凤城镇老干区22号的房屋一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凤城字第A300696号)。

二、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9年7月23日,被申请人蒋文才以做工程为由向申请人借款161680元,还款期限到后,被申请人拒绝归还。为此,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天柱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和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被申请人蒋文才应偿还申请人借款161680元,并承担债务利息和诉讼费。被申请人见败诉后,为了转移财产,于2011年11月28日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以阻碍申请人实现债务。

为防止被申请人蒋文才转移财产,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贵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蒋文才的房屋。

此致

天柱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曾垂贵2012年8月13日

第19篇: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杨小平,男,回族,1964年6月1日出生,个体工商户,住四川省松潘县进安镇小桥街02号,电话:13909043299 被申请人:成都市龙泉巨龙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巨龙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教育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发军董事长

被申请人:松潘县畜牧局,住所地:四川省松潘县城 法定代表人:俄么朗嘉局长

请求事项:请求对草原大酒店建筑等固定资产进行查封。 事实与理由:2004年2月16日,二被申请人签订《草原大酒店投资补充合同书》,双方约定了草原大酒店的投资入股及建设资金筹措工作。2004年2月28日,被申请人巨龙公司邀请申请人投资入股建设草原大酒店项目。其后,申请人投资兴建草原大酒店。至2006年,共投入资产资金价值人民币10413198.00元(大写:壹仟零肆拾壹万叁仟壹佰玖拾捌元整)。2011年9月,被申请人巨龙公司意欲独吞草原大酒店,起诉申请人,要求将草原大酒店返还给巨龙公司。诉讼过程中,依本案申请人的申请,追加了松潘县畜牧局为该案的第三人。2013年5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将草原大酒店返还本案二被申请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形成的债权债务另行起诉。目前,申请人已向贵院起诉,要求二被申请人支付因兴建草原大酒店投入的款项10413198.00元;支付代管费用1824100.00元;支付投资款的资金利息。因被申请人巨龙公司本身就是一个空壳公司, 1

该公司对草原大酒店也无资金投入,靠空手取得了草原大酒店的共有权。为避免被申请人将草原大酒店建筑所有权转移或变卖,导致申请人起诉被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判决后无法执行,为此,特向贵院申请诉讼保全。

本人愿意以财产进行诉讼保全担保。

此致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日月

第20篇: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湖南鼎汇典当有限公司,住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寿昌路1号办公楼1楼

法定代表人:饶彬林

被申请人:邹汉文,男,汉族, 1968年2月1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0121196802187511,住湖南省长沙县安沙镇太兴村禾场岭组426号。

被申请人:陈波,男,汉族, 1969年8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012119690809775X,住湖南省长沙县安沙镇双冲村大屋村组398号。

保全事项:

请求依法查封被申请人邹汉文名下明城山庄A栋1622,金贸路290号501的房产;查封被申请人陈波名下领袖新城C栋801,A栋802及陈波妻子名下碧桂园水蓝天3街5号的房产。或者查封两被申请人价值7900000元的其他财产。

事实及理由:

2011年1月29日,被告一邹汉文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原告借款400万元。当日,双方签订了《典当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湘鼎典字(2011)第01-29-01号)。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1个月,即2011年1月29日至2011年2月28日止。借款的月利率为2.4%,月综合费率2.4%。被告一邹汉文将湖南南托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壹佰壹拾万元的收据原件质押给原告,同时,被告二陈波自愿作为连带保证人,为被告一邹汉文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签署

保证承诺书。借款合同签订以后,原告向被告实际发放了400万元借款。

借款期限届满后,原告曾多次催款并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但被告都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为防止被申请人将其有效资产予以变卖,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人愿意提供相应的担保并自愿承担保全错误的法律责任。

此致

长沙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湖南鼎汇典当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6日

解除诉讼保全申请书
《解除诉讼保全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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