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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救助申请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2-31 21:05:51 来源:申请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失独家庭

创意:

在人们的身边生存着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年龄大都在50开外,疾病或意外却让他们遭遇独子夭折的厄运。在经历了“老来丧子”的人生大悲之后,只能独自承担养老压力和精神空虚。全国“失独家庭”已超100万!“独苗”夭折,步入暮年的他们有着怎样的生存状况?

现如今,政府已经意识到了将由此产生的贫困与赡养问题,并试点一些生活补贴项目。但物质上的补贴,是无法弥补心灵上的创痛。因此,我团队将以石家庄为实施地区,开展一系列的关爱“失独家庭”的公益活动:

1、积极与本地政府民政部门、街道社区、居委会等联系,寻求指导,获得较为全面的本地“失独家庭”信息。

2、在本地高校招募志愿者,组织相关的慰问、恳谈、文体交流活动,并开展一系列的家政服务、体检医疗、郊游出行等关爱活动。

3、对“失独家庭”进行相关的问卷调查,访谈调查与观察调查,并将此次公益活动过程与效果以详细文字的形式反映给民政部门、街道社区、居委会。

4、高校志愿者成立组织,建议并协助街道组织家园,为关爱“失独家庭”活动提供活动阵地,使得该公益活动得以长期长效的开展 创意亮点:

失独家庭,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对这个群体的关注、理解与帮扶应该引起政府和社会更多的重视。本项目立足于时代发展的特殊阶段,积极发现容易被忽略的社会问题,并在大学生的能力范围内,寻求解决办法与公益措施,让公益真正“益暖中华”

推荐第2篇:失独家庭

因为家中唯一的子女不幸离世,这样的家庭被称为“失独家庭”。他们无法期待子女“常回家看看”,只期盼这个国家和社会给他们多一些保障与关爱,至少不要再忽视他们。

在中国的传统家庭观念中,基于养儿防老和传宗接代的考虑,孩子不仅是血脉的延续,也是精神的寄托。但是对于数量庞大的失独家庭来说,他们的情感依赖和养老保障自然就成了一个越发凸显的社会问题。

措施:

1.开展对失独家庭的调查,了解他们实际困难和诉求,政府部门要出台失独帮扶政策,只有政策才具有稳定性和普惠性。要建立针对“失独群体”的专门社会救助制度。应该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减轻“失独群体”,特别是老人的经济和精神压力。

2.由于情感方面的受伤,很多失独老人并不愿意入住现有的养老机构,他们喜欢抱团取暖,希望有专门的失独者养老机构,失独者在一起生活,他们彼此心里才会消除芥蒂,政府应建立失独养老机构,供失独者养老.

3.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楚,步入老年的失独者要重获生活希望,最关键的还是要走出自己的记忆阴影,因此建立对于失独群体的心理救助机制.社区和社会组织要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分类指导和服务,开展心理辅导、义务巡诊、临终关怀等多元化服务,构筑起帮扶“失独群体”的社会支持体系。

4.加快社会管理创新。要尽快改革和完善医疗、养老等相关制度,如就医住院、入住养老院需要监护人签字等相关制度,需要改革和进一步完善,保障他们能够优先就医和养老,给他们营造一个关爱的社会环境。

5.失独家庭是整个中国老龄工作中的新问题,国家的老龄政策也应该面对这个特殊的群体出台相应的帮扶方法。

推荐第3篇:失独家庭倡议书

倡议书

大家好!

过去四十年,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对于缓解人口增长压力,稳定社会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但与此同时,因为积极响应计划生育政策,有一部分社会群体将承担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负面影响,他们就是失独困难家庭——因为失去独生子女而导致自身养老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困难家庭。

那么,我们这些国家政策的正常受益者,是不是应该尽我们的一份力量去关注、去支持这些失独困难家庭呢?

因此,我们倡议,大家为了失独困难家庭的养老问题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同时,我们建议,大家不要把失独困难家庭归于弱势群体而去捐钱捐物,而应该视他们为社会组成的一部分,通过社会创新的模式把他们纳入社会的大家庭之中。

抛砖引玉:

我们可以依托社区发展“有机产品合作社”,一方面可以邀请有社会责任感的有机产品生产企业作为供应商并提供各种优惠,一方面可以通过失独家庭的社区关系来为合作社销售的产品提供信任保证,而合作社的利润则用于支持社区失独困难家庭的养老补助。

这样有机产品企业可以获得品牌美誉度,社区居民可以购买到放心的产品,而失独困难家庭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持续的养老补助,同时更可以通过为社区居民服务而更好地融入社会大家庭。

同时,这个模式依托社区来展开,很容易启动。根据我们的估算,五万元就可以启动一个社区合作社,如果能够得到社区、妇联及其他机构支持的话,每个社会合作社正常运营的话可以满足二十个以上失独困难家庭的养老需求。

社区合作社期待您的支持!您可以出钱,也可以在您所在的社区参与合作社的建设,也可以推荐优秀的有机产品企业,或者帮助对接其他社会资源。

同时,期待大家有更多的模式创新,一起让失独困难家庭不再困难、不再孤单!谢谢!

“失独困难家庭支持计划”筹备委员会

2014年5月22日

推荐第4篇:自治家园失独家庭

自治家园建设

—— 失独家庭

2013年2月27日,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我国空巢老年人口规模继续上升,2012年为0.99亿人,2013年突破1亿人大关。在空巢家庭中,失独老年人开始增多,由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代陆续开始进入老年期,加上子女风险事件的发生等因素,无子女老年人越来越多。一时间 “失独家庭”引发了社会的热议,面对现在严峻的形势国家在政策上也做出了相关支持。作为居民生活的最基层组织的管理机构的居委会更应该向这些“失独家庭”送出更多的关心,帮助。所以在社区所开展关心救护失独家庭是非常必要的,是践行自治家园的实践。

古人云人生有三大痛,分别是少年丧父,中年丧妻,老年丧子。 失独家庭就是有着三痛之一的特殊的群体,这些家庭的组成人员年龄大都在50开外,疾病或意外让他们遭遇了独子夭折的厄运。在经历了失去子女的痛苦后,他们失去再生育能力,只能独自承担养老压力和精神空虚。失独老人也是真正意义上的空巢老人,由于长期感到寂寞又不能排解,不少老人都患有不同程度的心理疾病,每逢节假日,老人们尤其感到孤独和无助。 依托社区,爱心“失独家庭”

随着失独问题的逐渐凸显,失独群体的养老问题已经引起政府的重视。2012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就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养老保险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工作,积极探索为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和失能老人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并且现在社会对于失独群体的心理救助机制还在探索中,甚至社会上还存在一些对于他们的误解与歧视。社区是距离他们生活最近的基层机构,必须要切实落实好对“失独家庭”的关爱帮扶工作,这也是居委会的工作职责,更是践行自治家园建设目标所要做的。 1.失独老人的特点

在我们国家,绝大多数的父母都把孩子当成全部的生活寄托,父母生活的重心就是孩子,当失去惟一的孩子,而且不能再生育时,他们就感到天塌下来了。因而很多失独老人,在经历丧子之痛以后就不再愿意接触社会,他们的心理变得脆弱和敏感,甚至选择自我封闭。普通人一句不经意的话语,就可能导致他们怒目而视,或是失声痛哭。失独老人还是只愿意躲在角落里的弱势群体,他们的内心极度自卑和孤独,感觉自己已经被社会抛弃。所以针对失独老人的心理自卑、精神敏感,孤独,郁郁寡欢的特点,我们要在具体社区帮扶中采取适当的措施关心帮助他们。

2.“失独家庭“更注重精神慰藉

对于他们而言,释放情绪、倾听关怀最重要。要帮助他们尽快从中老年丧子的悲痛中走出来,帮助他们学会释放悲伤的情绪,避免情绪长期积压,用正常的方式对逝者进行追悼,释放悲伤的情绪。

总之失独家庭是不幸的,他们所承受的痛苦是巨大的,也是我们难以理解。为了减轻他们的痛苦,抚平其内心的伤疤,我们全社会都应该去关心这些失独家庭,给予他们更大的帮助与支持,好让他们可以更好地克服难关,安享晚年。 救助方案

在我们府谷居委目前有失独家庭4户,如何做好失独家庭的工作,一直是我们居委的一个空白之处。为此我想了下列方法,来为失独家庭提供帮助。

1.建立失独家庭档案,健全管理。

2.在社区专门成立“温心计划”,建立失独家庭“关爱联盟”。开展 “温心行动”让社区内的优秀青年志愿者利用2个假期参与失独家庭亲情牵手结对活动,与失独家庭结为“关爱联盟”,为他们提供精神慰藉和亲情抚慰。

3.构建长效的帮扶机制,帮失独家庭重温天伦之乐。

鼓励志愿者,特别是在节假日,带上亲情“常回家看看”,将失独老人从繁重的家务中解脱出来,亲手为他们准备几顿丰盛可口的年饭;多与老人交流,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关心他们的身体健康。这些都能让失独老人心情舒畅,排解孤独寂寞。定期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4.成立“温馨之家”交流沟通的平台

通过有效运作平台使失独老人们互相交流走出人生低谷等。对社区内的失独家庭提供关爱帮扶服务。 5.应采取相应的帮扶措施。

比如,组织社会公益团体与失独老人结对子,进行一对一的帮扶和心理援助,陪同他们走出家门,参加社区文化广场的文体活动,鼓励他们发挥特长,多与他人进行语言的交流沟通,主动表达自己的心情等 这就是我对失独家庭的工作提出的工作策略,希望对失独家庭工作有所帮助。

推荐第5篇:失独家庭调研报告

什么是失独家庭?一些家庭由于疾病或意外灾祸使父母失去了独生子女,人们把这样的家庭称为失独家庭。据卫生部发布的数据,在我国,失独家庭每年以7.6万个的速度增长,现在我国已有超过100万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这些家庭大多数“独自”承受失独之痛,独自面对养老、基本生活照顾和精神痛苦等问题。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市失独家庭的生存状况、面临的困难及生活诉求,更好地推动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关爱失独家庭。7月份,市政协妇联界别委员联合市计生委、市妇联,在市政协**、**副主席的带领下,深入**县、**区及相关部门,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走访、座谈讨论等形式,对我市失独家庭的基本情况、面临的主要困难及原因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意见建议综合如下:

一、我市失独家庭的现状

3、精神状况。失独家庭成员因丧子打击失去了精神依靠和寄托,常常选择自我封闭,拒绝与社会接触,内心孤寂,处于社会的边缘化。这个群体的年龄大部分在50岁左右,女人的这个年龄基本上很难再生育,而男人再生育的机会相对大一些。因此,相对而言失独家庭中女性受到的伤害更大、更深。同时我们发现有原配偶陪伴的失独者的精神状况明显好过丧偶尤其是离婚失独者的精神状况,而再婚重组家庭的失独者精神状况相对又有所好转。相对而言城镇失独家庭的精神创伤更大,对精神帮扶的需求更迫切。

二、我市失独家庭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主要问题 ⑴经济收入偏低。据调查,一半以上的失独家庭收入达不到当地的平均水平。尤其是农村失独家庭没有任何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主要依赖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政府救助(城乡低保、五保供给)等方面来维持基本的生活。城镇失独家庭除部分领取退休金的有较为固定的经济收入外,其他失独家庭的经济状况跟农村失独家庭相似。独生子女因病去世的家庭经济困难问题更为突出,这些家庭在支付大量医药费后陷入经济困难,占到所有返贫家庭的50%以上。 ⑵精神创伤极大。失独家庭的精神创伤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来源于内在创伤。在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后,失独老人失去了精神依靠和寄托,心理变得脆弱和敏感,容易陷入精神抑郁,甚至导致更加严重的心理疾病。另一方面来源于外来创伤。一些人把失独者视为不祥之人,他们所给的东西也被视为不祥之物,这种来自社会的歧视和不公平对待无疑更刺痛了失独老人的心。因此,相对于物质帮扶而言,失独老人的精神慰藉更为迫在眉睫。 ⑶养老就医极难。调查显示,失独家庭普遍存在患病率较高、生活资源缺乏、养老困难等特点。“我不怕死,只怕老,只怕病。”这是我们走访调研时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如何养老就医是他们面临的最现实的问题。在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下,那些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经济条件不好的失独家庭,尤其是这一类的农村失独家庭,养老就医更是个大难题。医疗开支让他们原本贫困的生活雪上加霜,他们还常常面临无人办理正常医疗住院手续和术后无人照料等问题。

2、产生的原因 ⑵社会关怀不够。目前,我市还没有建立针对失独家庭的专门养老服务机构,也没有关爱失独家庭的社会和民间组织。随着失独家庭在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等方面需求的日益增长,公益服务事业和社会养老工作明显滞后。 ⑶自我激励不够。主要体现在失独家庭无法走出丧子之痛的心灵创伤,丧失生活信心,无望开创新生活。失独家庭在生活中往往会面临诸多正常家庭无法想象的困难,据调查,70—80%的失独父母存在精神创伤或心理障碍,近半数患有抑郁症。丧子之后,他们的精神极度敏感和脆弱,恐惧一切节日和聚会,极力躲避世俗人伦,常常处于压抑和自闭之中,无法积极地投入工作和生活,特别是城镇失独家庭。

三、关于解决我市失独家庭主要问题的建议 独生子女家庭,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践行者,对降低人口出生率、抑制人口过快增长作出了重大贡献。失独家庭的出现是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可以说是政策所迫、意外所致、生理所限。帮助失独家庭解决生活困难,化解心理障碍,既需要有国家政策法规的保障、政府的帮助,还需要全社会的关爱。为此,我们建议:

1、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一是完善生育政策法规。建议考虑放宽“单独生两胎”的政策,增强家庭的抗风险能力,减少失独家庭的发生机率。在生育政策法规的出台上,给予所有失独家庭相应的扶助,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失独家庭帮扶对象的年龄划分。建议政府出台关爱失独家庭的相关政策,明确享受对象、享受标准、负责部门、审批程序、资金筹集与发放管理等基本内容。二是建立健全对失独家庭的养老机制。根据大多数失独家庭养老的实际,建议政府加大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强服务功能。根据我市财政收入状况和上一年度的物价上涨指数,提高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政府为失独家庭购买养老保险,以保险形式为失独家庭养老提供最重要的保障。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用足用活现有政策,建立相关社会资源向失独家庭适当倾斜的政策体系。人社和卫生部门参照五保、低保、残疾人标准,给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失独家庭成员免费享受医保和养老保险待遇。民政部门参照“三无”和“五保”老人待遇,将年满55周岁的失独女性和年满60周岁的失独男性优先纳入五保供养、城乡低保救助范围,尤其是对患有疾病、无生活来源的失独对象,更要适当放宽年龄限制,通过采取分散与集中供养的方式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卫生部门出台看病就医的特别扶助政策,定期为失独老人提供免费健康检查和亲情护理服务。三是定期发布失独家庭的权威数据。建议加强对失独家庭的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包括所有失独者在内的失独家庭数据库,定期面向社会公布权威统计数据,并及时更新,为政府解决这一问题提供科学依据。建议同时建立失独家庭健康档案。明确记录每个失独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与卫生医疗机构协调,根据每个人的病情有针对性地开展医疗服务。

2、建立健全失独家庭社会公益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失独家庭社会关爱救助”机制。建立网络心灵驿站,通过开辟失独家庭网站专栏、建立失独者qq群等形式,面向社会定期开展政策宣传、信息咨询和心灵交流等活动,为失独家庭搭建一个及时、便捷的现代化网络交流平台,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失独家庭,营造人人尊重、关爱失独家庭的社会氛围。同时,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定期为失独家庭做义工,帮助失独家庭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二是建立社会公益组织和民间资金共同参与机制。建议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吸纳民间资金参与失独家庭养老服务事业,建立失独家庭关怀基金,成立社会养老爱心机构,鼓励社会兴办养老院和专门的失独家庭老年公寓,形成政府补贴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多元化集资的失独家庭养老服务长效机制,切实推进养老服务的社会化进程。三是建立多部门帮扶的联动机制。帮扶失独家庭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扶助、医疗救助、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多个领域,绝非一个部门的事。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帮扶优势,积极开展关爱活动,帮助失独家庭走出精神低谷、重拾生活信心、提高生活质量。尤其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特色优势,针对失独母亲这个新弱势群体中特殊人群的现实问题,积极开展关怀失独母亲公益活动。

3、积极引导失独家庭重拾生活信心。一是开展精神慰藉。建议设立心理咨询公益岗位,充分发挥(村)社区的基层工作者和民间公益组织志愿者的积极性,对他们进行心理干预培训,指导他们定期与失独家庭成员进行科学的心理干预,比如开展心理辅导、义务巡诊、临终关怀等多元化服务,一对一帮助他们排解心理压力和痛苦。二是鼓励并帮助失独家庭重新构建完整家庭。对于尚处于生育期且有生育意愿的失独家庭,开展“再生育”服务。除帮助他们办理相关生育证件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还可以为其免费提供生理检查、优生监测等相关生育信息免费咨询和检查服务。遇到本级医疗部门解决不了的难题,应积极联系上级医疗部门,免费提供实验室检查、试管婴儿培育等系列生育信息咨询服务。对于失去生育能力,愿意收养子女的失独家庭,开展“重组家庭”服务。民政局、公安局和人口计生委积极协调,主动提供有关收养信息,优先安排收养福利机构儿童,对失独家庭在办理合法收养手续、婴儿入户手续时实行特事特办,繁事简办。三是积极引导和鼓励失独家庭参加社会活动。引导失独家庭、有特长的空巢老人组建各种文体队伍,开展文体活动,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娱乐身心,融入社会,用丰富多彩的文体生活来冲淡他们的记忆伤痛。 失独家庭调研报告

(二) 在**区的城乡低保家庭里面,存有这样一类群体,他们年龄在49岁以上,疾病或意外却让他们遭遇独子夭折的厄运,在经历了“老来丧子”,已失去再生育能力,只能独自承担养老压力和精神的空虚。他们都曾不惜牺牲个人利益,为国家计生事业做出贡献,而今却面临老无所依的困境。**区民政局一直对这一群体深感同情和关注,今年6月上旬,该局深入社区、村组入户走访,对低保失独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整理如下:

一、低保失独家庭生存现状 表面上看,没有孩子是失独家庭和普通家庭的唯一不同,但实际上,失独引发了一种连锁反应:失去独生子女后,孩子的母亲通常已经过了生育年龄,只能放弃再生育;夫妻之间产生矛盾,家庭瓦解;为了逃避有关孩子的一切邻里家常,一些失独父母切断与亲朋好友的联络,找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苟活;无配偶的主要投靠亲友或独自居住,有的甚至连进养老院、上手术台,都找不到儿女为自己签字„„经过调查摸底,我区城市低保家庭里共有19户失独家庭,其生活质量低下,其家庭现状可以归纳为四类: 第二类是因重病重残丧失劳动能力,养老堪忧的家庭。此类型家庭有2户,以**街道**社区的**为代表,此人今年64岁,智力三级残,患有严重胃病,无生活自理能力,其丈夫陈群岩,70岁,患有严重的哮喘、心肺病,其独生女儿**智力一级残,于2013年元月死亡,目前两老仅靠低保金艰难度日。他们的共同点是,因病因残等原因基本没有劳动能力,独生子女的去世使他们不仅失去了生命的传承,更失去了生活的依靠,和最基本的赡养保障。 第三类是中晚年丧子,因悲痛阴影相互埋怨、丧失生育能力而感情破裂离婚,晚年越发孤寂和贫困的家庭,此类家庭我区共有11户,占到了总数的58%,以**街道**社区的**为代表,此人今年54岁,女,1984年5岁的儿子**溺水而死,因为响应计划生育号召而实行一胎结扎手术的她因不能再生育,其丈夫与其离婚,现孤身一人无依无靠,身体多病,丧失劳动力,仅靠低保度日。 第四类就是夫妻在独生子女去世后,相依为命艰难生活的低保家庭。此类家庭我区共有4户,以**乡**社区的**为代表,两口子现在打点零工,力所能及地解决自己的生计和养老问题,不想过多地给政府增添麻烦。

二、低保失独家庭面临的实际生活困难及期望

1、失去子女且不可能再拥有子女的精神打击,是失独家庭永远难以愈合的伤痛,也是令他们对生活失去信心,内心极度空虚的根源。失独家庭的产生是计划生育政策必然产生的结果,当初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带头执行计生政策,而今遭遇痛失子女后,不再年轻的她们再无机会弥补,甚至惨遭抛弃,孤独终老。可不可能再要一个孩子?愿望很美好,现实却很残酷。作为第一批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他们中大多数人几乎与共和国同龄。很多人在失去独生子女之时,已经错过了生育年龄。按照人口学的理论,女性在49岁以前,都还有生育的可能。但打击太大,身体垮了,无法生育。可以领养吗?对于领养一个孩子,失独者大多数人并不接受,有人觉得自己已经无力再将一个孩子养大成人,“我们都要老了,要人照顾了,谁来照顾他?”有人担心养子女将来对自己不好,也有人害怕厄运会再次降临到孩子身上,“我们已经伤痕累累了,再有一丁点的打击,我们就要倒下了。”失去了孩子,情感上何去何从?通过调查走访,他们内心都渴望希望政府部门能够把失独家庭组织起来,定期组织座谈会,开展集体活动,营造精神家园。

2、日益衰老的身体、日益增多的疾病、日益丧失的劳动力让低保失独家庭缺乏由子女来作为保障的安全感。经调查,失独群中流传一句话:“不怕老,不怕死,就怕病。”“我生病了怎么办?”“我怎么养老?”这是摆在他们面前最迫切的一个问题。尽管很多家中都还有后辈,如侄子女、外甥子女、姨生子女等等,但他们毕竟不是法定义务上的监护人,也没有赡养的义务,愿不愿意照顾失独老人,情况都各不相同。就算将来有养老院肯收都不愿意去,去养老院的老人,很多都是有子有孙的,逢年过节不是被子女接回家,就是有儿孙来探望,他们只能孤零零地看着别人高兴,自己伤心掉眼泪;医疗问题,也在困扰着这群渐渐老去的失独者,没有了子女的经济支援,一旦大病来临,仅靠低保救济金,恐怕难以应付医保报销外的剩余部分。因此,他们渴望一家特殊的养老院,在这个养老院里,都是他们这种“同命人”,互相没有隔阂,有了三病两痛,也能相互关怀,相互照应。

三、关爱低保失独家庭的建议 失独家庭为国家基本国策做出了贡献,他们的老年生活应该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关爱失独家庭。

1、打造平台,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营造人人尊重失独家庭的社会氛围。贫困失独者心理往往会变的脆弱和敏感,常常选择自我封闭,不愿再接触社会,这让他们精神上痛苦不堪。我们建议一是建立失独家庭老年人养老院,让有同样遭遇的老年人生活在一起,消除彼此的芥蒂。这样既能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又可以让他们彼此慰藉,减轻或者消除失独之后造成的心理和精神问题;二是建议政府、各种民间组织努力营造尊重失独者的社会氛围,引导他们参加各类社区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他们的归属感;三是建议乡镇、街道、成立专为这一群体维权的维权机构,保障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

2、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关爱低保失独家庭。贫困失独家庭在生活中往往会面临诸多正常家庭无法想象的困难,也这是这一群体心灵脆弱的主要原因。建议政府部门要联合社会公众成立一支志愿者服务队伍,政府应预算部分经费保障志愿者的报酬。服务失独者家庭的志愿者中应有适量的心理辅导人员,志愿者除了为低保失独家庭做义工、献爱心外,在失独者主动要求或愿意接受的情况下,还应对失独者进行适当的心理辅导,尽可能帮其缓解精神抑郁、疏导心理障碍、解开自闭心结,招募适量的专业心理辅导人员加入到志愿者活动中。

3、出台政策,加大低保失独家庭养老帮扶力度。对于低保失独家庭,低保金以及低保配套救助对日益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失独人员来说远不足以弥补、保障他们晚年无子女依靠赡养的生活无忧,建议政府要从征收超生家庭的社会抚养费中明确一定比例用于为失独家庭购买足额养老保险、意外伤害和大病医疗保险等,让这一群体生存养老都有保障。同时社会保障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对这一群体的困难救助和惠民政策优先给予照顾。建议出台养老优惠政策。将年满6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失独老人,纳入政府养老援助对象。选择居家养老的,每月可获得政府定点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的上门服务。选择机构养老的,每月可获得介助介护补贴。援助标准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相应调整和提高。

四、我局对城乡低保失独家庭的救助探索 根据为期一个月的调查走访情况,我局细心研究,积极探索,以保障失独困难家庭对象在生活、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基本权益为目标,根据中国共产党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关爱行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符合特别扶助对象的年龄界限要求,于今年6月25日出台了《关于印发〈**区失独困难家庭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率先在全市推行了贫困失独家庭救助。

1、救助对象范围: 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失独困难家庭实施社会救助:女方必须年满49周岁(离异、丧偶的男方年龄也必须年满49周岁),且为**区常住户口的;其独生子女未婚因病或意外死亡或独生子女已婚未生育因病和意外死亡的;夫妻双方未再生育和未收养子女或夫妻离异后未再婚的;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救助标准: 凡符合失独困难家庭条件的,可以享受下列相应的社会救助:城市失独困难家庭生活救助按照城市三无人员的生活救助标准给予救助;农村失独困难家庭生活救助按照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的供养标准给予救助;失独困难家庭的医疗救助,按照《**区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享受与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同等标准的医疗救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失独困难家庭的相关社会救助:家庭经济收入状况明显好转,且高于**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夫妻双方离异后,再婚的一方;户籍迁移出**区的;因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通过教育仍不改正的;劳教和服刑期人员;享受失独困难家庭生活救助的对象已死亡的;其他社会救助文件明确规定取消的。 低保失独家庭是在实行计划生育的背景下产生的,这些家庭为“国策”作出了贡献,这些家庭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全社会的关心,通过我们社会救助部门的努力探索,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践行好这份特殊的关爱,希望能让他们不再孤独,生活得更踏实、更有尊严。 失独家庭调研报告

(三) 湖南省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累计少出生3600多万人,节约孩子抚养费1.1万亿元。计划生育的初衷已得到实现,有计划的控制了人口的增长,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但,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快速来临,“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是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失独”老人们成为一个日益放大的群体,将有可能引发一系列的家庭、社会问题。

一、农村老年失独家庭现状 天元区乡镇农村户口的老年失独家庭有37户,50人。 1.年龄分布 49-60周岁的失独父母有17人,占总数的34%;61-70周岁的失独父母有15人,占总数的30%;71周岁以上的失独父母有18人,占总数的36%。 2.婚姻状况 3.独生子女死亡情况 4.生活保障 现50人均享受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2013年起每人每年由政府财政发放扶助金3600元。有退休工资的失独父母8人,占总数16%(其中退休工资1000元以上3人,1000元至500元4人,500元以下1人。);五保户9人,占总数18%;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3人,占总数6%。无固定收入30人,占总数的60%。 5.孙子女情况 6.居住情况 7.身体健康状况

二、数据采集说明

(一)此次调研针对的失独父母为以下几种情况 1.女方年满49周岁失去生育能力的家庭,或丧偶、离异单身年满49周岁的父亲。生育情况未违反湖南省人口计划生育政策要求。 2.符合情况1的父母,曾经生育子女或收养子女,同时存活子女数从未超过两个,现在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3.符合情况1的再婚家庭,夫妻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子女死亡的一方任统计为失独的父亲或母亲。 4.夫妻双方均未生育过,未纳入此次调研范围。

(二)

数据采集方法 1.多人群调查 ⑴直接调查对象本人。入户直接向对象本人核实情况,并查看有关证件以确认年龄、户籍、子女残疾等情况。 ⑵向对象的邻居老人了解情况。左邻右舍比较了解情况,通过调查印证对象情况。 ⑶咨询对村人口情况较了解的村干部了解情况。 2.调查时发放失独家庭现状调查表 数据汇总表附后。

三、现状分析 1.失独家庭越来越多 随着时间的推移,年老的失独家庭比青壮年的失独家庭只会多不会少。根据年龄分布和独生子女死亡情况分析,儿童时期、青年时期、壮年时期的独生子女占总人数比例的43%、30%、22%。意味着失独家庭不断在累积增加。43%的家庭在有生育能力的情况下却没有再生育。 2.年老的失独父母形影单离的越来越多 受到失独的刺激,很多父母在心理上留下了强烈的刺激。37对夫妻中,有2位母亲出现精神异常,离家出走。更多的失独父母丧偶、离异后选择了单身独居生活。调查对象中健在的22对夫妻,仅有两位父亲是再婚。 3.生活来源困难 农村失独家庭中,有退休工资的父母非常少,仅16%。大部分依靠自己在田土种稻谷和蔬菜换点零花钱,身体有残疾的父母只能依靠平时政府一点微薄的补贴和慰问。 仅有6%的父母由政府接到敬老院抚养。大部人选择了夫妻独居或单身居住,其3户居住的危房还无力修缮。有12%的父母由亲戚、村中组员照顾,寄住他人家中。 4.生病护理堪忧 此次调查的50人,都担心自己生病了怎么办,夫妻健在的只能互相照顾,但单身独居的老人却无法想象该如何安置。失独家庭的父母不敢病,住院的7人中,仅3人有亲戚照顾。在计划生育实施30年后,独生子女已经到了第二代,在第二代独生子女中,已经没有了兄弟姐妹,没有了姑姑、姑爹、舅舅、堂兄、堂弟这些亲戚,如果他们面临失独,在没有固定生活来源请不到护理人员的情况下,年老生病后哪来的亲戚照顾?

四、建议和对策 1.综合政府各部门力量,用活政策,分类养老 按照“失独”老年父母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政策给予抚养。 ⑴投入更多资金资建设养老院,提高老人们的生活质量及让更多的孤独老人老有所依。 ⑵托养在其亲戚或者本村组员中的老人,政府每月提供一定补助; ⑶对自身要求单独居住的老人,政府能安排义工或志愿者固定时日上门服务。 2.加大对“失独”家庭的帮扶力度。 精神方面:配备专职心理康复治疗机构和人员,对经受家庭创伤的家庭积极引导,提高承受能力。组建“失独”家庭联系团队,让失去孩子们的父母在同样遭遇的父母一起互帮互助,积极组织他们参加社会活动。 物质方面:根据现行政策,除人口计生部门每人每年3600元的失独扶助金、或适当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外,株洲没有针对“失独”的老年父母有何优惠政策。 建议政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建立多元投资的养老服务机制。 ⑴提高医疗保险报销标准,让老人们生病后不怕住院; ⑵扩大农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对“失独”的老年家庭成员纳入养老保险金发放范围。同时加大农村养老保险金对“失独”家庭成员的发放标准,让老人们在年老后有一份固定的生活来源等。 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针对“失独”家庭低保户,因增加一人份的低保金额,适当提高低保标准。 ⑷针对天元区具体情况,提高征地补偿发放金。针对“失独”家庭可以增加一人份的安置补偿款,或者是适当增加补偿金额,或是在购买安置住房时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多一人份的安置房指标。

推荐第6篇:失独家庭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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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补助标准2014

核心提示:失独家庭补助最新政策如何规定补助标准?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伤残)、340元(死亡)。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失独家庭补助标准201

4一、经济扶助

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五部委发出《通知》提出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加大经济扶助力度,做好养老保障工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广泛开展社会关怀活动。

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伤残)、340元(死亡),农村每人每月150元(伤残)、170元(死亡),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

二、保障房优先安排

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优先给予安排;对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三、城乡医疗

《通知》提出,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帮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参加生育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要将其接受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及再生育服务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纳入支付范围;免费向农村居民提供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服务,并给予住院分娩补助;对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要做好咨询指导工作,并给予必要的帮助。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便利的就医条件。

四、养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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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入住养老机构

《通知》要求,做好养老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参保缴费补贴。对60周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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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失独家庭困境分析与社会救助对策研究

失独家庭困境分析与社会救助对策研究

作者简介:许悄然,衡高强,南京邮电大学,专业:公共管理。

摘要:失独父母已经成为社会最弱势、最需要社会支持的群体之一。怎样使失独者这一庞大的群体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依、老有所终是一个严峻并且迫切需要解决的家庭和社会问题。本文通过关于对失独家庭现状、面临的困境等相关研究,进一步健全失独家庭救助体系,加大对失独家庭的扶助力度,提供有针对性的社会服务和支持,帮助失独家庭摆脱困境,重建生活自信。

关键词:失独家庭;社会救助;问题;对策

一、研究背景

我国著名人口学专家易富贤在其研究领域依据一些研究资料和人口普查数据推断,一些年后的中国将增至1000多万个失独家庭。失独群体为中国的计划生育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其养老问题应由国家、社会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从改革开放初期到2012年底,中国大部分城市和地区提高了对失独家庭的扶助标准。重庆市规定失独家庭可获得每人每月260元的扶助金,河南省的规定为每人每年6000元的补助。其中,陕西省的经济补贴最高,农村失独家庭和城市失独家庭除了可以一次性得到20000元与30000元的扶助金补贴外,一年每人的扶助金标准也分别提高到了9600元和12000元。但人口专家、学者、部分失独家庭认为社会救助远远不够,不足以解决失独家庭在养老、经济、情感等方面的困境。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实行了长达了16年之后于2012年6月首次迎来了第一修正案,然而,这份规模庞大的修订草案虽然在表面上重新做出了政府关于对老年人养老问题的部分界定,但是它并没有对失独老人的相关保障做出具体说明。

失独家庭带来的问题逐渐引起了社会学者的广泛关注。赵仲杰(2009)认为独生子女的去世是家庭解体和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李兰永、王秀银(2009)提出政府和社会不应只关注失独家庭经济和物质上的救助,心理上的慰藉也不能忽视。吴敬东、王艺颖(2013)强调了经济、心理、养老机制三方面的重要性。黄建(2013)认为政府部门应该承担起责任主体的角色,构建社会保障网,帮助失独家庭实现自我救助。方曙光(2013)通过对合肥市失独老人社会支持现状的分析研究,发现失独老人有相当一部分在主观支持(自身心理因素)、客观支持(经济与物质状况)和支持利用度(政府、社区、失独父母)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6]。孙炜红(2014)认为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机构、放宽生养、收养政策等一系列措施缓和失独家庭面临的养老困境损失。

二、我国失独家庭现状分析

1.家庭结构缺失,生活缺乏保障

根据我国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的失独家庭的数量每年大约新增7.6万个。而据专家推测,目前,中国的失独家庭实际已经超过了百万,其数目仍在持续增加。孩子是构成独生子女家庭三角结构稳定平衡的重要基础,由于独生子女的突然性亡故使得原本稳固的内部结构出现破裂,因此从根本上动摇了家庭三角结构的稳定性甚至濒临瓦解。由于大部分失独者已丧失再生育功能,80%以上的失独者自身也认为再无精力与体力抚养孩子,家庭抚育赡养功能也由此缺失。另一方面,养老院门槛过高,超过一半的失独者对养老院的经费、设施、人际问题表示担忧,最终被迫处于老无所养的状态。家庭结构缺失的同时,后续的日常生活成为又一大难题。据有关资料显示,58.2%的老年人在生活上不能自理,需要接受外来的帮助,衣食起居缺乏保障。实证调查中发现失独老人年龄段在54-63岁超过样本总体的67%,失独群体中慢性病的发病率超过60%。失独老人医疗费用支出较高,政府给予的扶助金显得杯水车薪,失独家庭面临医疗和生活的窘境。

2.经济困窘,状况堪忧

我国的养老体制仍不健全,截止2010年,在我国老年人口中,24.1%的老年人将退休金作为主要生活来源,40.7%的老人不能自给自足,需依靠家庭其他成员的赡养。在失独老人中很大一部分是农村人口,其生活主要来源是来自独生子女的经济补贴。子女亡故后,有相当一部分人处于没有经济来源的窘境之中,城市的政府扶助金普遍比农村高。以南京市为例,2014年南京市失独者每人每月可领取500元的政府扶助金,但相对于日益高涨的物价水平,政府的扶助金微不足道,不足以维持正常的生活开销。城市失独家庭主要依靠退休金维持日常开销,在退休后生活贫困现象较为突出。实证调查发现失独家庭大都以养老金和特别扶助金为主要收入来源,其中58%将养老金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特别扶助金占35.7%,仅有4.3%的家庭选择了低保金,在社会保险方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所需缴纳费用相对较高,失独家庭缴纳比例较低。16.7%的失独者表示在子女亡故后仍有负债,生活比较艰辛。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失独家庭生活的基本开销得不到保障,其经济状况堪忧,养老经济困境更为严重。

3.心理遭受创伤,饱受精神折磨

独生子女在亡故后,“心理受损”成为失独父母面临最为严重的问题,在失独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会产生头痛、失眠、焦虑、情绪压抑等现象,也普遍存在着孤独、自卑、抑郁等较严重的心理问题,长时间不能走出失去子女的阴影。在湖北省对三百多位失独父母调查中,76.9%的调查者表明患有心理抑郁症,心理呈现正常状态的人群仅占总体的11.4%。实证调查发现,22%的失独父母至今仍在极度悲痛中,难以摆脱。56%的父母现接受现实,仍有隐痛。仅约11.1%的失独者可以走出失独的阴影。独生子女的意外去世(特别是较大年龄独生子女的亡故)使得这部分家庭从此以后永久地进入了空巢期,父母精神受到沉重打击,内心创伤无法愈合,长时期处于悲伤绝望之中。有关数据表明,71.9%的失独家庭认为他们面临的最艰难的是“如何解决因子女亡故导致长期处于情绪低落”的问题,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61.1%的受访者表明在逢年过节时心里最失落与痛苦,失独者面临着精神崩溃的风险。

4.社会融入困难,丧失自我价值

独生子女亡故后,其父母的心态普遍比较自卑,因害怕看到社会上异样的眼光而选择拒绝与其他人交往和联系,长期以往,越来越缺乏与社会的沟通。实证调查发现,有87.5%的失独老人表示“不愿意出门”,66.2%表示“不愿意与以前认识的人打招呼”,主要害怕谈论涉及有关子女的话题[11]。22.2%的受访者在除原有的社会关系外表示不愿再拓宽交往圈,只愿与亲朋好友来往其他一概拒绝。33.3%的受访者表明在失独后害怕社会交往,已经不和任何人来往,甚至已经搬家。在情感能量的角度上,独生子女家庭在失独后会经历原有交往互动链条断裂、社区逃离到加入组织并参与其中和原有社会关系重构的过程,但情感能量相对较低的失独家庭可能面临边缘化,甚至与社会脱离的风险。在难以再次融入社会的同时,失独者本身自我价值感大幅度降低甚至丧失,一半以上的受访者表示生活无意义,对于再融入社会的难度也因此加大。

三、建立失独家庭社会救助体制的对策与建议

失独家庭为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做出了重要贡献,当他们在中老年遭遇失独风险、生计变得不可持续时,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分担失独家庭的风险,为失独家庭建立可持续的应对失独风险的社会救助制度。

1.明确政府角色,发挥主导作用

失独家庭面临老无所依的养老风险,失去了子女的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籍,经济状况较差,生产和生活出现困难。国家应承担起相应责任,为他们养老、经济和心理提供长期帮扶制度。政府须从制度上完善并清晰明确政府对失独家庭的救助责任,另一方面,需从立法层次上对失独家庭的救助实现具体化、公开化、可操作化,做到在实际生活中对失独家庭扶助的制度化和法律化。

2.依托社区资源,充分发挥社区优势

以社区服务为主要依托,致力于重新构建失独家庭的精神家园。积极利用现有政策、资金等优势,在社区养老的体系之上,推进社区功能的发挥,以社区为基础进行相关的友好扶助以及院舍服务,为失独家庭提供社区救助服务。动员亲朋、邻里乃至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帮扶失独老人,让失独者可以心有所依;依托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体系,逐步完善与失独者的亲情联系、牵手服务等制度,有效进入并参与社会互动。

3.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专业作用,建立社会支持体系

(1)建立心理救助机制。

以民间团体为依托,形成社会支持力量。民间社会组织既是连接政府与公民的桥梁,又是公共服务生产的核心主体。民间组织具有灵活性和专业性的特点,他们可以根据老人们的特殊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义务巡诊、免费体检、临终关怀等多元化服务,帮助失独者打破自我封闭的枷锁,重新回归社会。

(2)健全社会支持网络。

社会网络理论认为,社会支持网络具有缓和压力、全面保护两大功能,是补足日常社会服务的一种有效的支持模式(戴维?A?哈德凯瑟等,2008)。社会工作者一般采取互助网络、自愿联盟策略、个人网络策略、邻里援助网络、社区授权等方法帮助失独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因此,社会网络理论的重视及采纳对失独群体的社会工作发挥着积极地作用,它能够系统而专业的分析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之间的联系,拉近失独者与社会大众、失独者与失独者、失独者与社会工作者之间的相互沟通及理解。

4.失独家庭自我救助,提高自身养老能力

动员失独家庭建立互惠互助的支持机制,实现自我救助。亲朋好友,社区以及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和深度介入,对于失独群体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这些都是外因条件,并不能从本质上解决问题。在帮扶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内部条件还在于失独者自己的努力和自我救赎,在这一过程中,只有失独家庭做到自我释然,才算真正意义的自我救赎。所以,作为失独家庭本身应该从经济,心理,生理等多个方面进行自我救助。(作者单位:南京邮电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系)

参考文献:

[1]赵仲杰,城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给其父母带来的困境及对策――以北京市宣武区调查数据为依据[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4)

[2]李兰永,王秀银.重视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家庭的精神慰藉需求[J].人口与发展,2009,14(6)

[3]吴敬东,王艺颖.失去独生子女家庭问题现状、原因和对策探析――以湖南省为例[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2013,(7)

[4]胡叠泉,邢启顺.失独家庭养老的社会保障体系建构[J].三峡论坛,2013,(1)

[5]黄建.失独家庭社会救助问题研究[J].理论探索,2013,(6)

[6]方曙光,社会支持理论视域下失独老人的社会生活重建[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3(4)

推荐第8篇:社区失独家庭慰问活动

社区失独家庭慰问活动

为进一步关爱失独家庭,2017年6月7日**社区社区书记**带领社区计生人员,来到失独家庭**和**家,为他们送去了牛奶、鸡蛋等慰问品。

为了让失独家庭走出精神上的阴影,在生活上得到有效保障,**社区书记及计生人员经常到失独家庭走访慰问并与他们亲切交谈,详细了解他们的生活、健康等情况,听取他们的心声,记录他们生活上面临的主要问题。鼓励他们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困难,**社区将以最大努力为失独家庭提供帮扶救助,增强他们面对生活的信心,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府的关怀与温暖。

推荐第9篇:关爱“失独”家庭座谈会发言稿

关爱“失独”家庭座谈会发言稿

各位领导:

大家好。

首先,感谢各位领导对卫生院各项工作的关怀与帮助,感谢广大群众对卫生工作的支持与关注。受院领导委托,我与张道盟主任受聘于龙泉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作为我镇“失独”家庭的保健医生,这是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很高兴能参与到这项有意义的活动中来。

失独父母遭遇痛失子女的家庭悲剧,在亲情、经济、人伦、医疗、养老等方面都带来了不可弥补的损失,亟待社会更多的关爱。目前,我镇共有“失独”家庭24户,计48人。对待“失独”家庭我们要从生活、心理等多方面入手,关心他们的生活,采取多种医疗保健服务形式,让每个“失独”家庭,都能感受到无微不至的温暖,促使其摆脱阴影,重振精神。

卫生院将在前期工作投入的基础上,以基层医疗卫生与计生机构合并为契机,积极与计生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利用职能优势更好地为“失独”家庭服务。努力探索拓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的方法举措,使之惠及到每个“失独”家庭,向他们提供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为他们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体检,并根据体检情况,及时建立慢病档案,签约全科医师定期提供随访服务,帮助他们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效控制慢病,同时可为有需求的失独家庭提供上门服务。医院门诊设立“失独”家庭就医绿色通道,建立诊疗档案,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一定范围内给予优惠。

作为一名医务人员,我与张道盟主任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对他们的身心健康给予更好的帮助。要时刻为失独老人着想,千方百计为他们解除病痛,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尊重他们的人格与权利,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失独老人。大力开展心理疏导,为每个“失独”家庭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救助,建立心理危机预案,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灵交流,面对面、一对一帮助他们排解心理压力和痛苦,引导他们走出心灵阴影,解除心理障碍,使他们不仅有健康的身体,还要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去面对以后的人生。

关爱、帮助失独家庭是每一名医务工作者的责任与义务。我们深深感到自己身上肩负责任的重大,希望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支持下,在广大“失独”家庭的信任下,不断努力,开展好这项工作。

谢谢大家!

推荐第10篇:贫困失独家庭生存困境与社会救助问题研究

贫困失独家庭生存困境与社会救助问题研究

\"失独家庭\"指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不能再生育和不愿意收养子女的家庭。失独者年龄大都在50开外,经历了\"老来丧子\"的人生大悲之后,已失去再生育能力。2013年人口学家预计,中国失独家庭未来将达到一千万,民政部表示,失独老人将参照三无老人的标准,由政府来供养。中国计生协针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失独家庭)开展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2013年将把项目试点扩大到全国49个地市。

摘要:自实施计生政策以来,独生子女家庭已成我国城镇普遍的家庭形式。该政策在取得抑制人口过快增长成效同时,也引发一些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如部分家庭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公共疾病等原因失去子女。随着年龄增长,贫困失独家庭面临着生活医疗、养老、人际交往等困境。失独问题是一项关乎社会安定与彰显人道的重大民生问题,完善失独家庭社会救助体系,维护好贫困失独家庭切身利益。

关键词:贫困失独家庭;社会救助

一、问题提出

自上世纪80年代实行计生政策以来,我国逐渐形成一个庞大的独生子女家庭群体。与此同时,家中唯一的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风险,便衍生出失独家庭这一特殊群体。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及卫生部发布《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中国现有独生子女数量已达2.18亿,每年独生子女死亡人数不少于7.6万人。截至2012年,失独家庭总数累计已突破100万的大关。失独家庭表面是孤立家庭事件,但实际反映计生政策所包含的高风险因素,失独问题更多是社会问题,解决失独问题已到了刻不容缓地步。

本研究关注的\"贫困失独家庭\",指响应国家计生政策家庭,其独生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因交通事故、疾病传染和自杀等原因去世,这些父母大都超过50岁,已无再生育能力,且生活水平处国家贫困线以下。

二、研究目的、对象及方法

2.1 研究目的

通过调查武汉市失独家庭生存现状与困境,探索当前社会救助现状与未来利益诉求间的失效领域,进而完善失独家庭社会救助制度,为其探索一条行之有效地安享晚年之路。

2.2 研究对象

以具代表性地武汉市为调研区域,户籍人口837万人,其中独生子女家庭113万户,一孩家庭积存率达68%。全国百万失独家庭中,武汉市有5000个左右失独家庭,大约0.44%的计生家庭不幸成为失独家庭,且未来有增加趋势。2007年9月在青山区妇联、青山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支持下,会长李铭兰成立连心家园联谊会,成为武汉市唯一一个正式注册、专门帮扶失独家庭的民间公益组织,至今有300多户失独家庭加入。

2.3 研究方法

(1)访谈法。调研团队于2014年7月16日至7月20日对连心家园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团队通过对会长及部分失独者深入访谈、失独者网络交流平台等渠道,了解贫困失独家庭数量、经济来源等概况。

(2)文献查阅法。查阅国内外有关失独问题文献研究,掌握该领域最新动态;搜集失独家庭相关文件与法律条文,为论文提供基本法律依据;整理连心家园官方资料和统计数据,为完善失独家庭社会救助体系提供丰富资料。

三、贫困失独家庭的生存困境

3.1 经济窘迫

由于社保制度不健全,儿女养老传统养老方式不可替代。子女一旦遭遇不测,老人生存境况就可能恶化。具体表现为:失独家庭微薄收入来源无法满足未来支出。孟泽楠、朱迪、王霞辉(2013)调查到失独者收入来源主要是领取退休金和农村低保两部分,各占415%和29.4%。连心家园成员中一半以上家庭月收入在1200元以下,约20%成员靠低保生活。

3.2 疾病缠身

连心家园中,患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疾病的占近50%,患不同程度抑郁症的占60%以上。身患多种疾病,导致看病次数频繁,医疗费用负担重,而我国现行住院和门诊报销比例远不能满足其医疗需求。

3.3 老无所依

目前,我国无论公办或民办养老院,现有条款硬性规定老年人需与养老机构签订一份入住协议,且需担保人签字。实际操作中,社会养老机构多以签字无监护人、缴费无人担保、后事无人负责等理由将他们拒之门外。

3.4 心理创伤

连心家园中,患不同程度抑郁症的占60%以上。他们怕被揭伤疤而自我封闭,情感无依托,又无专业心理疏导,受尽精神折磨与心灵摧残,这也反映当前心理救助机制不完善。

3.5 婚姻不稳,对女方形成二次伤害

子女是父母生活轴心,失独后,精神支柱也随之倒塌,甚至影响婚姻关系。连心家园中,家中只剩母亲的占30%-40%,其中失独父母离异占总数的30%。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孩子去世后,丈夫也不幸去世;二是受子嗣延续传统观念影响,而女方育龄期限短,45岁内男性成员多选择离婚重新结婚生子;三是悲痛情绪无法排解,失独父母相互埋怨而感情破裂。

3.6 权益诉求渠道不畅

当前针对失独问题无明确部门负责,失独父母维权无法律依据,处于被边缘化的尴尬境地。各部门相互推诿,将其诉求抛之脑后。连心家园中子女去世留有第三代的有

5、6户,而涉及第三代抚养和财产纠纷方面缺乏专业性法律援助。

四、贫困失独家庭的社会救助现状与存在的缺陷

4.1 政府出台对贫困失独家庭经济补助政策及法规不尽合理

4.1.1 政策执行力不够

现有针对失独家庭社会救助制度,较高法律规范是200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给予必要帮助\"。\"给予必要帮助\"概念模糊,并未对补助金额、年龄等作明确规定。目前,失独家庭参照\"三无\"老人标准给予救助。因缺乏中央统筹规划和硬性规制,关于失独家庭如何入住养老机构、如何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医疗报销比例等涉及失独家庭生存和生活关键领域,政策并未详细规定。因此政策执行中,地方政府依自身需要调整政策,伸缩性大。

4.1.2 救助标准低

国家卫计委、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14年起,女方年满49周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为:城镇每人每月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然而,连心家园诸多成员因子女疾病支付医疗费而债台高筑,也有不少成员因子女离世患抑郁症、癌症等。毋庸置疑,上述经济补助仅杯水车薪。

4.2 社会组织力量不足

4.2.1 失独社会组织数量少

当前越来越多的社会各界团体纷纷关注并帮助贫困失独家庭,如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推出失独母亲帮扶计划、上海市失独家庭自发组成星星港。就全国而言,失独民间组织数量仍屈指可数。而红十字会、志愿者协会等公益组织因事务涉及范围广、服务对象不确定等,间接导致对失独人群关注度不够。

4.2.2 资金来源有限

社会组织运营资金多源于政府扶持、社会募捐和运营收入。连心家园会费标准为每户每月10元,单亲家庭减半(低保家庭免交),微薄会费远不能弥补日常聚会、旅游等活动开支。

4.2.3 缺乏长效化心理干预机制

民间组织具自发性,志愿者工作开展具阶段性与随机性,未能给贫困失独群体提供持续性精神慰藉,造成心灵上巨大落差感。民间组织及志愿者服务素质也参差不齐,不能深入洞悉其内心苦楚诉求,失独家庭更倾向与有相似经历人群抱团取暖。

五、完善贫困失独家庭的社会救助体系的对策建议

当前政府、社会、个人应形成合力,提供切实可行的社会救助长效化机制,帮助失独家庭早日走出阴霾重见阳光。

5.1 明确政府在贫困失独家庭纾困中的主导责任

在失独家庭社会救助体系中,政府应协调财政、民政、计生等部门,从制度设计、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方面设身处地满足其利益诉求,逐步建立长效帮扶救助机制。

5.1.1 制度设计

(1)建立失独家庭数据库。从宏观上掌握失独家庭数量、特征等基本信息,打造动态化信息交互机制,为社会救助制度顶层设计提供科学合理依据。

(2)健全失独风险机制。从源头上降低独生子女死亡率,计生家庭可考虑冷冻卵子、精子技术;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子女规避风险意识和心理抵御能力;建议用计生罚款建立失独基金,让失独者有尊严和体面生活同时,又减轻政府财政压力。

(3)完善救助法律法规。计生部门适当给予经济援助鼓励有意愿、有能力失独家庭再生育,并免费为其开展生理检查、孕检等各种优抚服务;已无生育能力、有领养意愿家庭,民政部门做好领养衔接工作。面向全国适度放开二胎政策,为贫困失独父母提供第三代子女抚养、财产房产问题的法律援助。

5.1.2 政策引导

(1)医疗方面。利用失独家庭数据库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民政部门统一颁发\"失独优抚证\",可享受免挂号、提高门诊与住院报销比例、特殊病种救助等绿色通道;优先为年老体弱失独老人免费安装一键通紧急救助通道等。

(2)养老方面。为失独家庭投保涵盖养老、医疗、意外等综合性保险。对以居家养老为主家庭,政府应探索社区上门服务和购买服务;对倾向机构养老家庭,建议由政府出资、以廉租房或老年公寓形式集中养老,这样既能解决入住养老院需监护人缺位窘境,同时又避免见他人阖家欢乐而触景伤情。

5.1.3 资金扶持

依据国家财政状况、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及物价涨幅,动态化制定扶助标准。建议武汉市民政局结合当地年均工资水平与生活水平给予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并参照武汉市城镇每人每月约60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300元低保标准提高救助标准。

5.2 发动社会力量

5.2.1 呼吁社会关注失独问题

借助网络、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提高失独家庭社会关注度。民政部门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民间组织效仿连心家园抱团取暖,以失独家庭同样经历促进彼此心理认同和诉求表达。

5.2.2 营造关爱的社会氛围

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传统美德,为贫困失独家庭营造社区关爱的和谐氛围,从经济扶助、精神抚慰、生活照料等方面给予特殊关爱。

5.2.3 提高民间组织和志愿者服务水平

经专业培训,提高志愿者疏导水平。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如连心家园可在政府扶持下与青山区社区服务中心、武汉科技大学心理咨询室和志愿者团队签订服务合作协议,确保失独家庭有一对一的全科医生、心理咨询师、志愿者为其提供健康保障、生活照料与精神帮扶。

5.3 提高自助能力

外界力量有限,贫困失独者能否走出阴霾,关键得自助。首先,学会自我疏导,调整不良情绪。通过燃烧生命余热重整旗鼓,如做义工,传递爱的温暖。其次,搭建交流平台,如失独QQ群,与同病相怜者互诉衷肠,实现情感交流,彼此相互慰藉与勉励。

>参考文献:

[1]卫生部.2010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EB/OL].全国人口与计生舆情周报,2012,(42).

[2]武汉人大常委会.抚慰\"失独家庭\"之痛[Z].20130523.

[3]孟泽楠,朱迪,王霞辉.重庆\"失独\"家庭养老保障模式调查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3,(6).

[4]王梦婕,张昢昢.失独家庭生存状况调查――我们的晚年何处安放[N].中国青年报,20130122.

[5]黄建.失独家庭社会救助问题研究[J].理论探索,2013,(6).

[6]2014失独家庭补助标准最新政策[N].新华社,20140428.

[7]王丹.失独老人养老问题及对策研究[J].科技创业月刊,2014,(4).

[8]2014年最新武汉低保标准[N].湖北日报,20140820.

五、社区体育养老与新媒体结合的意义

5.1 为老人和子女之间搭建起即时沟通的信息通道

在为老人提供社区体育养老服务的过程中,每天为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做简单的检查并及时记录,通过新媒体平台,定期为老人子女发送老人的身体健康信息;通过物联网技术,让老人的日常生活(特别是健康状况和出行安全)能被子女远程查看。

5.2 为相关部门提供较为准确的基础数据

通过社区工作者及时、准确记录社区老人身体锻炼及身体状况等的相关信息,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和数据库,可实现对老年人身体锻炼及身体状况信息动态的实时掌握与管理,有利于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和医疗体系的建设。

5.3 为产业内部交流开辟专门的平台

通过新媒体建立专业的行业数据库和消费者信息数据库,了解养老服务业现状和老年人的消费习惯,随时把握市场动向,制订个性化的养老服务产品和推广方案,让各种养老行业能够自由地进行自主整合,顺应市场需求,实现良性发展。

六、结论

\"家家都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如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是现在和将来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和对待的问题。

>参考文献:

[1]伍海霞.\"人口老龄化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学术研讨会综述[J].中国人口科学,2015(4):121.

[2]朱佳.夕阳无限好:明天我们该如何养老[M].杭州: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12.

[3]程必忠.浅析新媒体在养老产业中的应用[J].新闻研究导刊,2014(4).

[4]方媛,季浏.我国老年人体育锻炼动机研究述评[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3,26(2):184.

[5]谢绮珊.85岁以上1/4有老年痴呆[N].广州日报,2012-10-11(A16).

[6]方媛,季浏.我国老年人体育锻炼动机研究述评[J]//白莉.16 省市区老年体育锻炼者心理状态透视[C].第六届全国体育科学学会文论文集,2000:169.

[7]曹展,陈亚平,丁俭.试析当今我国老年人体育健身需要及其特征[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8,29(7):245.

[8]黎文普,龚正伟.\"文化养老\"视域下社区体育文化养老路径探析[J].体育学刊,2014,21(4).

第11篇:失独者

失独者:此生只余悲凉

2012年8月2日17:13 钱江晚报我要参与(42)

据广州日报

世上有一群父母,他们的年龄大都五十开外,20多年来,和自己唯一的子女快乐地生活,正当他们幸福地为孩子购置新房、准备嫁妆的时候,一场意外却夺走了孩子年轻的生命。他们由此陷入常人无法想象的痛楚当中。

他们自称为“失独者”,垂暮之年的他们,余生该如何度过?他们说:他们想要在一起抱团取暖,建立一个只属于他们这个群体的养老院。据推算,全国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可能已超过百万个。

特殊的网友聚会:暮年丧独子的父母们抱头痛哭

在经历了丧子之痛后,一对对年逾半百的夫妇们开始在网络上寻找和自己一样的同命人,以求心灵的慰藉。近日,网名为“倩影”、“老怪”、“小丫留住”等40多位暮年丧独子的父母通过网络联系,相聚在了湖北。“在别人面前,我们是两面人,总会显得坚强,但回到家后,深夜合上眼后,却默默哭泣。但面对这群兄弟姐妹,我们可以毫无顾忌地倾吐。”这绝对是一场不同寻常的“网友见面”。记者在现场记录了他们的话,或许这世上,再没有比这几位母亲的对话,更让人感到万箭穿心的了。“小丫留住”抽泣地告诉身旁同伴那一段令人悲伤的时刻:“你知道吗?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不孝啊,按照我们那里的老人说,孩子火葬前,身上是一定要披麻戴孝的;孩子没有给父母送终就过世,本来就是一种罪过。”活像一场梦魇,话到伤心处,引来了其他几位在场妇女的抱头痛哭。“倩影”是这次网友聚会的组织者,这些年来,她在武汉接触到很多失独者,其中有一个是湖北的官员,令她印象深刻:“白天的时候,他总是西

装革履,体面地工作;可是晚上回到家里,他又成了另外一个人,整夜抱着孩子的骨灰盒哭泣入睡,口中呢喃着„孩子,让爸爸抱抱你‟,他就这样睡在地板上将近8年。”

他们也曾想过用人工的手段再次进行辅助生育,但这样的方式却常常被他们自我否定,“有这么多钱去生小孩吗?即使能生下来,我们还有精力去抚养他吗?”他们时常这样扪心自问。

失独者的心声:我们是精神残疾者,今生不可治愈

事实上,除了失子之痛,其他精神上的折磨也让失独者痛苦不堪,普通人的一句不经意的话语或许立刻引来这些父母的怒目相视或者失声痛

来自珠海的“金蛇狂舞”和“万里马”夫妇,是这个群体中比较年长的,“没有人知道我们的事情,我每天都会跑去社区的老年人活动室,唱歌、跳舞、扭秧歌……日子过得和常人没有什么区别?但每当别人问起我的儿子时,我却不得不撒谎了。人家问„我怎么从来都没见过你儿子‟?我就说„他在部队,工作忙,不能常回来‟,人家又问„那怎么没见到你的孙子呢‟?我就回答说„他们丁克,没有孩子‟。”

失独者在节日里恐惧一切聚会,每年到了春节,这些父母都如临大敌,他们或躲到人迹罕至的清冷山庄度过漫漫假期,或在洗浴中心一待七八天,无论亲朋好友如何请他们,他们都不愿意出来。碰到亲友结婚、做寿、给小孩摆满月酒时更是如此,他们往往会将礼金奉上,但从来都不会去参加婚礼。睹物思人、触景伤情。他们自称是精神残疾者,今生不可治愈。

最大心愿:建立一个只属于失独者的养老院

“倩影”三年前就开始建立全国失独群体的QQ群,三年下来,QQ群由一个变成了三个,群员的规模也超过1000人,“倩影”说,现在群员的共同愿望,就是建立一个属于失独群体自己的养老院,因为只有这些失独父母待在一起,他们的心理才没有芥蒂,并且能够互相帮助,“其他养

老院的老人都有儿女,入院时,儿女要签字成为老人的监护人,儿女们也会时常来看望老人。我们一方面进养老院时,手续上会遇到问题;另一方面,看到别人的儿女来看望自己的父母,我们情绪上受不了。”“老怪”说,他希望建立这个养老院,就是希望这个养老院成为他们这些暮年丧子者养老送终的所在,“我们痛苦时,只有跟我们一样的同命人,才能劝住我们,我希望政府能够考虑到我们群体的特殊性。”

全国到底有多少这样的家庭?目前还没详细的数据统计,只能通过相关数据进行推算。网友“老怪”所在的太仓县总人口71.72万,经他了解,他们县共有115家和他境况相同的家庭,如果以太仓县作为样本,那么,全国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可能已超过百万个。

第12篇:失独老人

主题:关于失独老人帮扶政策问题的完善

现状:

1、自从2001年我国进入老年型社会以来,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相对其它国家速度快、规模大。随着高龄老人的快速增加,计划生育家庭面临的养老护理问题也日益凸显。

2、按照已有数据,有些机构做了样本统计:中国15岁至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约有1.9亿人,这一年龄段的年死亡率为万分之四,因此每年约产生7.6万个失独家庭,按此统计,中国失独家庭至少已超百万。

3、失独家庭的帮扶制度并不完善:在2001年颁布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涉及失独群体社会保障的条款为该法的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但是有法律专家分析,这里的“帮助”不是“责任和义务”,而且“给予必要的帮助”这个概念很模糊。在法律上没有一个具体的量化标准,执行起来也有很大的伸缩性。

4、针对失独家庭,现行的国家计生特别扶助政策,对独生子女伤亡家庭进行补贴每月每人一至两百元,但在年龄方面要求女方年满49周岁时,夫妻双方才能同时纳入扶助范围。而这样的经济救助和年龄门槛对于数量庞大的失独家庭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

解决方案:

1、经济上地方政府要落实养老扶助政策,全国的帮扶标准要统一,不够的由国家支出。

2、心理上相关专业部门要深入调查,切实关注失独老人的心理状况。

3、社会上各个成员之间要形成共识,努力共同营造关爱氛围,带领失独老人走出伤痛阴影。

背景:

1、计划生育——生二胎

2、失独def.

3、自从2001年我国进入老年型社会以来,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相对其它国家速度快、规模大。随着高龄老人的快速增加,计划生育家庭面临的养老护理问题也日益凸显。

4、数量大。按照已有数据,有些机构做了样本统计:中国15岁至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约有1.9亿人,这一年龄段的年死亡率为万分之四,因此每年约产生7.6万个失独家庭,按此统计,中国失独家庭至少已超百万。

5、制度不完善

6门槛高

第13篇:关爱失独家庭 夏日送清凉

关爱失独家庭 夏日送清凉

在我们的身边生活着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年龄大都在50开外,疾病或意外却让他们失去了唯一的孩子。在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人生大悲之后,已失去再生育能力,只能独自承担养老压力和精神空虚。

为了让这些特殊家庭感受到政府的关心和温暖,7月20日,三兴社区书记朱毅和社区志愿者带着夏季用品对本辖区失独家庭上门走访,与他们促膝交谈,关切地询问他们生活、健康等情况,倾听他们的困难和诉求,了解他们在生活扶助、健康情况、情感寄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鼓励他们积极面对困难,注意身体健康,多参加社会活动,重拾生活的信心与勇气。

通过这次走访慰问,希望这些家庭能感受政府的关爱,我们也会一如既往为他们带去关爱与帮助,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三兴社区 王军)

第14篇:实施宜家工程 帮扶失独家庭

实施宜家工程

帮扶失独家庭

——毛集实验区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工作案例

基本情况:

毛集实验区是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下辖三个镇乡,一个景区管理处,总面积201平方公里,总人口13.6万人。建区以来,区工委、管委始终坚持经济和社会同步发展的指导思想,把人口计生协会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以协会活动为抓手,建立载体,完善机制,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方法和措施,全区人口计生协会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通过对计生家庭开展节日慰问、医疗救助、精神慰籍、心理疏导、生活照顾、生产帮扶等活动,使其切实感受到党的计生政策的温暖,他们的身体、心理等状况明显改变,逐渐走出悲观的阴影,为重塑生活信心,提高幸福生活指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主要做法:

在工作中我们以宜家工程为载体,建立了三项“卡片”。 一是暖心卡。我区13位特扶计生家庭中,其中有一位女特扶对象叫张秀梅,现年72岁,是毛集镇梁庵社区居民。她于1970年结婚,并于同年11月产下一子。初为人母的她满怀喜悦,对未来的美好生活充满了憧憬与渴望,然而,现实却事与愿违。就在儿子刚上上中学那年,婆婆却不幸被查出患青光眼,紧接着儿子被查出患有白血病,经过多方治疗无效死亡,这一系列家庭的变故给张秀梅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自我省开展生育关怀活动以来,区、镇、社区把张秀梅列为首选对象开展了多种形势的关怀关爱活动。首先是将其如实申报为特扶家庭给予及时的救助,与此同时,社区根据其实际生活现状,将其纳入租房补贴范畴,镇党政领导、有关单位、社区在节日期间对其开展一系列帮扶慰问活动。此外,社区计生协理事、协会会员及部分志愿者主动上门对其进行精神慰籍、开展心理疏导、抚平失子创伤。并引导她参加再就业培训,通过社会各界关怀关爱,张秀梅逐渐走出家庭变故的阴影,积极重新面对现实,并如愿找到了新的工作岗位,脸上也逐渐绽放出了久违的笑容。与此同时,每年的“计生贫困母亲”、“计生困难家庭”等民生工程均对其进行了特殊救助。在一次计生困难家庭基金兑现仪式上,她眼含热泪说道:“感谢党和政府、感谢计生协会、感谢各位领导的关爱,我一定会生活的更好来回报社会”。她是这么说,更是这样做的。面对一些跟她有相似遭遇的计生特殊困难人群,她总是苦口婆心,现身说法,鼓励困难对象重塑生活信心。为他们谋生创业、再就业出点子、想办法。在她的真情感召及悉心帮扶下,其他计生特殊家庭重新拾起生活的信心,积极经营美好生活,也使其他计生家庭切实感受到和谐计生的魅力。

二是“连心卡”。区工委、管委安排,区直部门单位、企业负责人,人人手持一份计生特殊家庭“连心卡”,帮助联系户解决生活生产中所遇到的困难。如夏集乡朱岗村村民邵元奎的女儿学习成绩优秀,考上了清华大学,邵元奎拿不起学费,东挪西凑也只有1000多元。区里获悉后,从关爱女孩工程基金中拨出6000多元解决了其学费问题。每年区工委、管委领导都要到联系的“二女户”家慰问,如每年春节前,区工委、管委领导班子分成3个小组,为全区430多户“二女户”送去了米、面和8万多元慰问金。

三是建立“帮扶卡”。区计划生育协会开展给计划生育家庭送去“千头牛、千头猪、千头羊、万只鸡、万只鸭、万只鹅”的帮扶计划,区协会给每名会员发放了一张“帮扶卡”,上面写有2名要帮扶的计生户姓名,参加帮扶的区直机关干部每人要捐助帮扶对象200元,区财政另外再补贴帮扶对象200元,需要贷款的农户由帮扶人员担保信贷2000-5000元,确保受帮扶的户每年养猪养牛不少于5头,或养鸡、鸭、鹅不少于百只。受到帮扶的340户计生户中,有70%的户当年家庭经济收入就超过万元。

四是办理“计生绿卡”。为转变群众的传统生育观念,解决老有所养问题,2010年起,在全区范围内对“两女户”和“独女领证户”发放《计划生育先进户优待证》,郑重承诺:女孩上学杂费全免,中考时可以加10分,为女孩父母办理2000元养老保险,当男满65周岁,女满60周岁时进敬老院安度晚年。群众高兴地将《优待证》称为“计生绿卡”。办理“计生绿卡”后,全区有200多人主动放弃了二孩生育指标,男到女家落户的有150余人。

经验和体会:

毛集实验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在区工委、区管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等部门的支持、监督和关心下,在市计生协会大力支持下,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协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促进了协会的发展。

一是进一步健全协会组织,完善工作网络,继续打造好“三张卡片”。

二是抓好村、社区协会组织建设。运用好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选举、民主监督等制度,选举出热心计划生育事业,责任心强,有能力人组建基层协会机构。

三是抓好流动人口协会组织建设,突破难点。在流动人口多而集中的社区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设立固定宣传阵地,开展生殖健康讲座,在人口集中居住地设立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便民箱,为外来人员提供良好的计生服务。

四是抓好个私、民营企业协会建设,延伸触角。在个私、民营企业,单独成立协会或也成立联合协会,由协会协助计划生育部门管理服务。

第15篇:中秋节写给失独家庭的一封信

今天是中国传统佳节中秋节,在节日氛围里,总想给你们说点或者写点什么?但话到嘴边却不知从何说起?笔放纸头却不知从何写起?此时此刻我的内心很矛盾,也很复杂,也难以用语言来表达我的心情,不为你们说一句祝福的话、写一段祝福的文字,总感觉内心有点不安,但要说点什么?写点什么?自己却有点担心,我怕我的言语不妥,反而给你们带来一份不安。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花有花开花落,在这团圆的日子里,我们都会想起美好的曾经,想到美好的曾经难免会勾起内心的伤痛。人有时候好多事情都往往事与愿违,既然艰难和不幸已经降临到我们头上,我们就得承担和面对这一切,昨天已成过去,今天就这现状,我们唯有坦然面对过去,努力改变现状,才是对自己最好的解脱。走了的人已经走了,活着的人还得活着。我们唯有更加坚强、更加自信、更加乐观、更加美好的活着,才是对已逝灵魂的最好守护和最重缅怀。在面对生死这一点上,我们更应向藏族同胞学习,他们能够坦然的面对生死离别,在他们的意念中,人活着未必是好,人死了未必不好,他们认为人死后又会转成另一种生,所以他们能够坦然的面对生死。当我们痛苦、悲观、绝望过后,我们还得努力生活,还得面对现实,过去是我们无法改变的现实,我们越多的痛苦只能给已逝灵魂带去越多的不安,也只能给自己的身心带来更大的伤害。我们唯有坦然面对现实,才能走出悲痛。希望你们坚定沉着、坚强自信,走出悲观失望、走向乐观自信。

今天我们应为活在一个好时代而感到荣幸,党和国家以人为本,心系人民,情系群众。祖国不会忘掉每一个人,也不会丢下每一个身处危难的家庭,同时还有像我们一样的无数志愿者在关注、关心、支持和祝福着你们,一旦一方有难,会有八方支援。

在节日里,想到了你们,就唠唠叨叨了这么多,献给亲爱的你们,希望能给你们带来一丝快乐,愿你们的生活越来越美好,生活越来越自信。其实忘掉痛苦最好的办法就是转移注意力,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培养乐趣,忘掉烦恼、忘掉痛苦,充实自我、丰富自我、完善自我、快乐自我。我们会一直关注和支持你们,请你们放心!

第16篇:县政府积极为失独家庭办实事

县政府积极为失独家庭办实事

近日,县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失独家庭养老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从2012年10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提高失独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对失独家庭给予一次性补助,完善失独家庭优先优惠的社会福利政策,并积极开展关爱关怀失独家庭活动。

《实施意见》明确:一是提高失独家庭特别扶助标准。从2012年10月1日后提高60周岁以上失独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农村居民在原来140 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到800元,城镇居民在原来140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到1000元。二是对失独家庭给予一次性补助。对2012年10月1日后的失独家庭,由县财政给予农村家庭一次性补助2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和生活补助费各1万元;城镇家庭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三是建立失独家庭慰问救助制度。每年5月份,采取县级领导包户慰问救助的形式,从民政救助金中拨出专款,给予每户2000元的慰问救助;春节前随同困难计生户救济活动,每户给予救济。四是完善失独家庭优先优惠的社会福利政策。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落实农村救助、惠农、支农政策中,优先安排失独和计生家庭;对农村失去生活能力及年龄在60周岁以上失独家庭夫妇实行免费养老安置,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夫妇,由县民政局按照就地就近和自愿原则,安置在敬老院生活,费用由县财政列支。五是做好失独家庭再生育服务工作。鼓励失独家庭依法收养、领养、过继子女,并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提供方便。失独家庭有再生育意愿的,由县人

口和计生局、县卫生局免费提供再生育所需各项技术服务。六是积极开展关爱关怀失独家庭活动。县人口计生、财政、税务、民政、工商等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引导社会民间资金投入失独家庭社会养老事业;建立县级领导和部门联席包抓帮扶失独家庭制度;县委宣传部负责营造全社会关爱、关怀、关心失独家庭的舆论氛围;县卫生局做好对失独家庭的心理咨询、医疗救助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对失独家庭的精神慰藉、生产帮扶、生活照料等关爱活动。

第17篇:辽宁省公务员面试热点:失独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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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省公务员面试热点:失独家庭

热点概述:

最近,来自全国的240余名失独父母代表进京,向国家卫计委表达“给予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国家行政补偿”的诉求。之后,卫计委答复称“没有法律依据”。至此,失独家庭再一次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尤其在面临着老龄化社会压力的现在,这一群特殊的养老困难户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模拟题:

一、失独家庭这个群体正在逐渐扩大,最近,有来自全国的240余名失独父母代表进京,向国家卫计委表达“给予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国家行政补偿”的诉求,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对此你怎么看?

二、领导要你组织一次“关爱失独家庭”的募捐活动,你怎么组织?

三、天气炎热,一些聚集在卫计委门前的上访人员中一位老人因情绪过度激动突然昏厥,作为现场的工作人员,你怎么办?

参考要点:

一题:

背景:80年代计划生育的家庭家长开始进入需要养老的人群,对于失去唯一孩子的家庭,养老成为一大难题。

原因:失独家庭的困境,究其原因是养老问题;对于失独家庭这一特殊群体,养老不仅是经济上的养老,还有精神上的养老;我国养老制度仍有待完善;现有的养老保障在落实上也不尽人意;社会上对于这一群体也没有给与足够的关怀。

对策:尽快完善养老体制,尤其是特殊人群的养老要特殊对待;对已有的保障政策在落实上加大力度,实真正需要的人能够得到切实的帮助;对于失独家庭这一特殊群体,多种形式的养老途径相结合,如社区养老、志愿者养老,不仅在经济上给与一定的支持,更重要的是在精神上给与关怀。

二题:

辽宁公务员 | 国家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政法干警 | 公安招警 | 村官三支一扶 | 党政公选 | 医学考试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信用社 | 选调生 | 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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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广泛宣传;拟定出席的社会爱心人士名单;确定场地;做好预算并报批;确定活动时间并逐一通知参与人员;列出募捐箱、桌椅、宣传标语等活动所需物品的清单,并逐一落实;确定并通知相关工作人员。

事中:与相关工作人员提前到达场地;分工协调,完成布置工作;派专人接待社会爱心人士;过程中对募捐款项做好记录;活动中保证人员各司其职,顺利完成募捐活动。

事后:给志愿参加本次活动的爱心人士寄出感谢信;及时将善款整合并妥善保存,做好财务记录;总结本次活动中的经验教训。

三题:

如果附近有医院马上送老人到医院,如没有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安抚人群情绪;将昏厥的老人移到阴凉的地方,并疏散人群,保证空气流动;配合急救人员送医;对剩余现场群众先劝说解散,如果不成功就予以照顾,防止再出现昏厥人员。

总结教训,对上访人群也要予以人性关怀,避免类似情况再出现。

辽宁公务员 | 国家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政法干警 | 公安招警 | 村官三支一扶 | 党政公选 | 医学考试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信用社 | 选调生 | 军转干

第18篇:江西省“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实施方案

江西省“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实施方案

“失独”家庭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为了做好“失独”家庭的帮扶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首期对35岁以下的“失独”家庭开展再生育技术服务活动,尽最大努力帮助“失独”家庭实现再生育,重建完整幸福家庭,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知情选择的原则,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总体目标:建立“失独”家庭再生育信息化管理,对全省35岁以下有再生育愿望的“失独”家庭,开展再生育技术服务,建立一户一档,实行跟踪随访、全程服务。

三、服务对象:女方年龄在35岁以下,有再生育意愿且具备生育能力的“失独”家庭。

四、服务内容:心理咨询服务、生育力评估和再生育指导,不孕不育疾病诊断、治疗等。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10月12日-25日,失独家庭摸底核实阶段、建立“失独”家庭再生育服务纸质及电子档案。由乡(镇、街)计生办,按照省人口计生委设计的登记表,对照本乡(镇、街)“失独”家庭的基础信息进行造册登记,逐一进行入户

调查核实(外出打工的要电话调查),建立档案;县人口计生委将乡(镇、街)调查填写的表格,按照女方年龄段、失独年限、生育意愿、需求情况逐一进行分类汇总报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口计生委将各县(市、区)花名册汇总,并将汇总表于10月30日前以电子版方式报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

第二阶段:10月26日-11月20日,组织实施阶段 由乡(镇、街)计生办组织本乡(镇)对象到县计生服务站或县人口计生委指定的服务机构进行再生育咨询、诊治服务。

第三阶段:11月21日—12月20日,省级集中服务阶段

在市、县级服务机构服务基础上,本着对象知情同意、自愿选择的原则,设区市对具备生育条件仍需要进一步检查治疗对象统一组织到省人口计生委指定专科医院进行检查治疗,费用由市、县人口计生委补贴或对象自理。

对新发生的“失独”家庭各地要及时走访、慰问,在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送去关怀,对其进行再生育服务,及时建立档案,及时提供信息,按时上报情况。

凡进行了再生育技术咨询服务的家庭,县级要对对象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乡级计生办服务人员每月要进行一次访视,及时掌握孕情等相关情况并报告给县级人口计生委,市级人口计生委将本市情况汇总,每月15日前向省人

口计生委科技处报电子版各地孕情等相关情况。

第四阶段评估总结阶段

12月25-30日,对前段时间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对开展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全面总结推广,对服务对象人数、服务项目、服务效果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工作成效,探索工作经验。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各级人口计生委要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的重要性,要站在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高度,把这项工作列入当前工作中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技术保障:各级要成立专家组,组织精干技术力量,做到优质服务,尽力提高妊娠率。

江西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

2012年10月10日

影响不孕不育及检查治疗的几种情况

A.由于唯一孩子死亡心理原因也会导致不孕不育的结果,反过来不孕不育也会导致心理压抑,这部分人心理治疗尤为重要,因此要通过专家的心理疏导,减轻压力,使她(他)们从痛苦中走出来,调整心态,争取尽快使其怀孕。

B.患有男女生殖系统疾病影响生育的,如妇科炎症,宫颈糜烂等,通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卫生医疗机构进行对症治疗,经过针对性治疗后,争取使其怀孕。

C.由于内分泌、卵巢、输卵管因素导致的不孕,通过检查和治疗,(如:激素水平测定、卵巢功能测定及输卵管通液术等),争取使其怀孕。

D.对于符合再生育条件,仍在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如已采取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等避孕措施的要立即取出,如已采取输卵(精)管绝育的,在征得本人同意情况下要尽快采取复通手术,尽早恢复他们再生育状态。

第19篇: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关注“失独家庭”

增城中公教育

【背景链接】

“失独父母”指的是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从中国传统来看,中国人最主要的养老方式是家庭养老。但是对于“失独父母”而言,这“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化为泡影之后,加之年龄偏大,已失去再生育能力,他们的未来充满了诸多不确定因素。据调查,由于中国社会老龄化不断加剧,失独引起的养老、精神孤独等问题也愈显突出,迫切需要完善对“失独父母”的扶助机制。

2014年4月21日,来自全国的240余名“失独父母”代表进京,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咨询政策、表达诉求。日前,卫计委发布答复意见书,针对失独者提出“给予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国家行政补偿”的要求,答复意见书中称“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给予国家行政补偿没有法律依据”。

[失独家庭和国家责任]

正确认识失独家庭问题,首先必须讲清楚一个最基本的道理———失独父母当年响应国家号召,为国家控制人口增长、实现人口资源的优化配置作出了重要贡献;如今他们因失独陷入人生困境,按照责任与权利对等的原则,他们理当享有获得国家保障救济的权利,国家负有为失独父母提供保障救济特别是物质保障的责任。

从另一个角度说,国家如果在某方面限制公民的自由,就应当为公民提供相应的保障,以弥补公民因自由受限导致的损失。计划生育政策限制了公民生育多胎的自由,原本就应当为公民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对那些客观上为计划生育政策付出了巨大牺牲的失独家庭,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社会保障。

【标准表述】

[存在问题]

一是专门针对失独家庭的救助还未上升到国家和制度层面,缺乏法律的支撑。

二是救助与现实生活有脱节之嫌,突出表现在救助标准过低,多数地方的标准多年来始终徘徊在两百元左右,而这点补助“在当今日益高涨的物价面前只是杯水车薪”。

[影响]

其一,失独父母心灵空虚,精神接近崩溃。独生子女去世后,父母容易陷入自行封闭的状况,精神濒临崩溃;对于大部分老一辈人,旧时代的生活本身缺少多元化的选择,使得大部分人都把生活的希望寄托在子女的身上,子女不仅是养老的依靠,更是心灵满足的寄托。对于上一代的父母,孩子的生活幸福就是生命唯一的希望教育版权。当独生子女先行去世,

生活上的孤单、经济上的匮乏和心灵世界的空虚一齐涌来,成为一种折磨。相比生活上的困难,更令失独老人畏惧的是精神空虚,甚至有的人寄托于宗教,在寺院中度过余生。 其二,失独老人没有子女,也无法进入养老院。失独老人的养老是个大难题,如今各地的养老院大多不接收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因为目前我国福利性质的养老院极少,根本无法满足日趋严重的老龄化社会需求教育版权,多数养老院都是盈利性质的,一切都是向钱看,不以人性关怀为主旨。而且入住养老院都要有子女签署委托手续,目的也是为了规避风险,这样“失独”老人自然将被所有这一切苛刻的条件规则拒之门外,无依无靠,衰老失能,其命运之凄凉可想而知。正如有的失独父母所忧虑的,我们这群人最后甚至可能面临的就是没有人为我们签字而无法火化的惨状——这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老年人生病孤独死在家中无人问津的事件多有发生已不再是新闻。

[意义]

一是有利于促进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现阶段养老问题上,多子女的成本效应明显超过了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家庭。失独老人是响应国家号召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光荣群体,是为国家中长期利益作出较大牺牲的先进群体,只有从制度上为其提供有力保护,免除其养老的后顾之忧,才能够提高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保证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实施。 二是保障失独老人老有所养,有利于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失独老人因失去子女,生活失去依靠,情感挫落,容易产生外出乞讨、上访等现象,分散政府精力,极易给社会和谐带来不稳定因素。关注失独家庭能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此外还有利于增进失独群体的社会认同,凝聚发展活力。给予处在困难状态的失独群体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精神慰藉,使之能够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有利于消除失独群体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隔阂,增强他们对社会的普遍认同和相互信任,可以有效地减少失独群体的顾虑,使他们具备正常的发展能力,为社会向前发展开发潜能、凝聚活力。

[措施]

建立“以人为本”的多重关怀机制

首先是物质帮助。有些失独者面临严峻的生活挑战,应该得到制度性的帮助。国家层面出台政策,建立失独家庭关怀基金及建立失独养老院,帮助失独者解决实际困难,真正深入到他们身边,了解他们的所求所需,提供更多帮助。让失独者不孤独,考量着国家文明和国家责任。顶层设计和底层自觉互动,失独者的孤独才能得以抚慰。“失独”已经不仅仅是哪

一项政策的问题,而是个社会问题。整个社会要去关注、了解这个特殊的群体,给他们营造一个充满关爱的社会环境,才能让这个悲伤的群体走出阴霾,重获阳光。

其次是精神关怀。很多失独者的心理变得脆弱和敏感,不愿意再接触社会,甚至选择自我封闭。因此,一是要对基层社区工作者进行培训,对失独者进行科学的心理干预,比如开展心理辅导、义务巡诊、临终关怀等多元化服务。二是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优势。从北京、大连等地的实践看,目前失独家庭的精神关怀,主要由民间自发的互助团体来承担,但这些团体的发起和延续,有一定的随机性与不稳定性。所以,各地民政部门应尽早建立失独家庭数据库,为失独互助组织提供必要帮助。在没有民间救助团体的地方,慈善机构应该协助成立民间社团,在运行经费、活动场所和精神支持等方面提供社会资源。三是开展亲情抚慰活动,帮助失独者建立与社会的正常联系,特别是组织失独者与失独者之间的联系,让他们相互取暖。四是着手构建失独老人养老社会支持网络,使失独父母通过这个平台,互相开导,共同面对困难,如建立“全国失独家庭QQ聊天群”。

再次,制度保障,即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失独并非少数人固有的、特殊的不幸命运,而是多数家庭都可能面临的潜在风险。因此,政府更有责任及时采取措施,完善社会化养老和救助机制,帮助他们在社会的关爱中找到心灵的慰藉,从根本上逐步转变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实现真正的社会化养老。2007年8月,中国正式出台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其中含有相关帮扶规定,但不够完善,应针对失独父母设立专门的养老保险制度,由国家承担这一特殊群体的养老和医疗问题,由政府出资送他们进入养老院和敬老院。

最后,开发利用社会资源。一方面,重视在社区中展开工作。社区不仅可以提供其他单位所不可超越的以归属感为表现形式的心理支持,从而降低“失独”者的精神风险,而且能通过社区的支持网络完成社会养老网络的构建,降低“失独”者的生存风险;另一方面,借助社会力量。强大的社会力量是社会养老的基础,其中社会组织又是重要的一环,帮助“失独”家庭的社会组织即是其中的一个部分。逐步放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件,让非营利中介组织关注这个群体,使他们不至于成为被社会遗忘的一部分。例如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开展以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为目标人群的“暖心计划”,为其提供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事故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残疾保险、烧伤保险以及女性重疾保险,重点解决这些家庭的养老和医疗困难,真正保障了这一群体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申论范文】

别让失独家庭独自承受生命的重担

当前,失独家庭的困境,正在日益成为一个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而非仅仅几个家庭的遭遇。根据卫生部发布的《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显示,以年龄段人口疾病死亡率来推算,15—30岁年龄段的死亡率至少为40/10万人,由此估计,目前我国每年15-30岁独生子女死亡人数至少7.6万人,这也意味着每年将有约7.6万个失独家庭出现。另据专家的推测,目前中国的失独家庭实际上已经超过了100万个。

借助媒体的披露,失独家庭的境况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知悉。更让人忧心的是,养老、医疗以及贫困化等更显得物质化的困境,却远非失独家庭所承受压力的全部。即使失独家庭经济状况很好,可以获得养老和医疗方面服务,但精神上的失落和孤寂,却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并不会像西方社会,伴随子女成年或者婚嫁,父母与其的关系会相对独立;而中国的父母对于子女的投入和关爱,往往伴随自己的一生,甚至毫不过分地说,有大量的父母将孩子看作自己生命意义的载体。

在我国,之所以失独家庭的生活方向出现偏差,关键在于子女“独苗”的弊端和缺陷日益严重。“他们,大多生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赶上八十年代首批执行独生子女政策,人到中年遭遇独子夭折”。正是这样一群响应国家政策的“光荣一代”,却面临着人生旅程中的坎坷和挫折,并一直伴随其直到生命尽头。

可以说,失独家庭的大量存在不仅是失独父母的不幸,更是整个社会的不幸,暴露出了社会发展中的养老制度不完善和扶持政策的缺失。既然公民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都严格遵循了“只生一个好”的政策,那么政府就需要为失独家庭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买单。 对于政府而言,要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暖心计划,为每位失独老人购买涵盖养老、医疗、意外险、人寿险、女性安康险等险种在内的综合性保险。国家要把从计划生育政策中所征缴到的社会抚养费中,拿出一定的额度来补贴失独家庭。老年人照料要与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相结合,并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力度。

对于社会而言,要关爱失独老人,不仅需要各种基金会成立专项基金,以弥补国家在养老、医疗政策上的空白,还需要成立一些帮助失独家庭的社团,提供心理咨询和精神安慰,通过建立一个彼此认同的群体,来修筑一条供失独老人得以继续生活的轨道,让他们感受到生活可以更加丰富精彩,生命不应该就此暗淡无光。

失独问题,其实是老年化社会来临的一个早期征兆,它提醒我们,建立一套人性化的反馈和应对机制已经比较迫切。失独并非少数人固有的、特殊的不幸命运,而是多数家庭都可

能面临的潜在风险。如果没有规避这一风险的共同机制,则每个人的暮年都可能是裸露而无助的。

第20篇:国家公务员考试时事政治:关心关爱“失独”家庭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时事政治:关心关爱“失独”家庭

我从2003年起担任全国政协委员,10多年来,一步步学会在关注社会民生重大问题、开展政策调研的过程中积极提案建言,努力履职尽责。

我从6年前开始关注人口政策问题并开展相关调研。在这个过程中我注意到“失独”这一与政策后果高度关联的社会问题。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的“一胎化”计划生育政策,使得我国社会中出现了一个不断增大的独生子女群体,“失独”则是因独生子女离世带来的家庭和社会问题。我注意到网上有不少相关的讨论和若干社区,在搜集信息、初步调研的基础上,2013年我提出了《关于建立国家基金,救助“失独”家庭的建议案》,并把提案公布在我的博客里。许多人转发并发表评论和回复,其中一些就来自失独家庭。有一条留言给了我很大触动:“我就是一个失独母亲,孩子到今年已经走了整整20年。我也从一个中年母亲进入了老年。年轻时,什么都不怕,那时候要强,自己也能干,没有这么多的烦恼和无助。现在我得了半身不遂,想喝杯水都没人倒。失独母亲的苦和难,只有自己才真正地知道啊!谢谢大家对失独家庭的理解。”

全国两会后,有关部门就提案内容给予了回复,表达了对“失独”家庭问题的政策关注。我组织团队就这一问题开展进一步调研,获取了许多实证资料和亲身感受。我了解到一些省市已就“失独”问题开展调研并出台了相关救助政策,但救助标准差距较大且作用有限,一些“失独”人员借助互联网组织起来抱团取暖、相互交流,有的通过信访反映情况、呼吁社会关注。

根据过去一年的实证调研,我修改完善了提案,建议总结各地已开展“失独”家庭救助工作的经验,加快修订完善相关法规,出台国家层面的救助政策并明确国家责任;相关部门要尽快开展对全国“失独”家庭全面调查并掌握“失独”家庭现状,在此基础上建立救助“失独”家庭的国家基金并成立接受社会捐赠的非公募基金会,科学制定“失独”家庭救助的国家标准并尽快启动全面救助;培育一批致力于“失独”家庭服务的社会组织,在已有网络社群的基础上,根据“失独”人员的实际特点与客观需要,出台相应的政策加以引导和扶持,培育、孵化和发展一批条件成熟的组织进行合法登记注册或采取备案制等形式,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失独”社会组织的成立与发展,实现对“失独”家庭的心理疏导与生活援助等全方位服务。

“失独”是不幸的,也是痛苦的。“失独”家庭需要社会更多的关爱,“失独”问题需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要我们更多的重视。只有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才能驱散“失独”家庭心里的阴霾,为他们送去阳光和温暖。

文章来源: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sa.offcn.com)

失独家庭救助申请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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