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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病假条范文 申请(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3-01-01 09:02:24 来源:申请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长期病假

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4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休假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一、考勤

(一)考勤办法

严格执行考勤登记制度。考勤表由人事党群办公室统一印发,各科室须有专人每日对所属人员出勤情况进行登记,每月25日汇总报人事党群办公室。

负责考勤登记人员必须认真、诚实,如填报不实,一经查处,从严处理。科室领导未行使核查职责的追究其所在科室领导责任。

(二)考勤内容

包括出勤、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葬假、干休假、回国后休假、旷工、逾期不归等。

(三)旷工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2.规定假期已满,未续假或未获批准而不到工作岗位的;

3.不遵守出差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出差的;

(四)逾期不归

公派出国留学、参加培训、会议、出境探亲、短期因私出境等期限已满,未经批准延长私自未归的,视为逾期不归。

二、请假程序

(一)职工请假(包括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葬假、干休假、回国后休假、病假连续超过7天、事假连续超过3天)须填写《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请假单》,批准生效后,到人事党群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如本人确实不能亲自请假的,可委托他人代办或办理补假手续。未填请假单者按旷工处理。

(二)科室副主任以上人员(含科室副主任)请假,由中心主任审批。科室副主任以下人员请假,事假连续在3天之内病假连续在7天内由科室主任审批,超过此天数至25天以下由中心主管副主任审批,25天以上由中心主任审批。生育假、丧葬假报人事党群办公室备案。

(三)请病假3天以上必须有合同医院、医务室证明或非合同医院急诊证明。

(四)请假期满因故不能上班的,可以申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未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三、休假类别和假期

(一)年休假

凡在我中心工作满1年的在职职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1.假期:职工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职工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在20天以上且单位仍发放基本工资的;

(2)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职工脱产参加各类学习4个月及以上且单位仍发放基本工资的;

(6)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4.当年新接受的毕业生(含有工作经历的研究生),按期转正后,第二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5.新调入人员,由原单位出具年休假证明,不得重复享受年休假。

6.各部门在保证工作顺利完成的情况下,统筹合理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休假,也可以分段休假,原则上不得跨年度安排。如确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休假,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次年3月底。

7.确因执行特殊工作任务次年3月底前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在征求职工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应根据职工未休年休假的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补助标准及计算办法参照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8.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或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但不足20天的,不按未休年休假的天数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9.休年休假必须由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统一安排,个人申请休假必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私自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二)探亲假

凡在我中心工作满1年的在职职工,与配偶、父母不在同一地区居住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母双方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假。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夫妇双方在年内有一方享受了探亲假待遇,夫妇已经团聚,另一方就不能再享受探亲假待遇(配偶是军人的双探)。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不包括岳父母、公婆)每4年给假一次(在4年中的任何一年),假期为20天。

4.职工享受探亲假,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5.职工探望配偶和父母的往返路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

6.休探亲假人员必须在探亲前办理审批手续。程序是由本人申请,由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到人事部门填写探亲假申请单,人事部门审批。探亲假结束后,本人应及时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手续,之后方可办理路费报销手续,未经人事部门审批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7.探亲期间发生意外需续假者,必须办理续假手续,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按旷工处理。职工无故超假或弄虚作假延长假期的,超假期间按旷工处理。

8.探亲假(含路程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三)婚假

凡我中心在职职工本人结婚,可以享受婚假。

1.职工结婚时双方在同一地区工作的,假期为3天,不在同一地区工作的,假期为7天。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女方年满23周岁,男方年满25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增加奖励假7天。

3.婚假应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年内一次性休完。

4.婚假不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四)丧假

凡我中心在职职工配偶、直系亲属、岳父母(公婆)去世的,可享受丧假。

1.职工配偶、直系亲属去世的,假期为3-5天。

2.职工岳父母、公婆去世的,假期为1-3天。

3.届时如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另给予路程假。

(五)产假

凡我中心女职工生育的,可享受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含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后初育的为晚育,增加奖励假30天,如女方不休,奖励假也可由男方享受(需女方单位出具证明)。

3.女职工产后确因孩子小、家庭有困难,在工作允许情况下,本人申请,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报人事部门备案,可以再增加产假3个月,增休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和基本补贴。

4.产假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5.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四、职工休假期间的待遇

职工休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正常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各种津贴、补贴中只扣发误餐补助和卫生防疫津贴。

五、其他

(一)对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予以除名。

(二)我中心职工出国探亲,对方属公派出国(不包括因公出国),探亲期间发基本工资(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方不属公派出国的,探亲期间停发一切待遇。

(三)脱产一年以上参加各类学习的职工不享受当年干休假;下半年回国工作职工,干休假和回国后休假只能任选一种假期。

(四)当年干休假或回国后休假可以抵当年的病事假。

(五)职工每月请病假(工伤除外)、事假、半脱产学习、旷工时,按日扣发特殊津贴或岗位津贴,全脱产学习、出国1个月以上停发特殊津贴或岗位津贴,日特殊津贴或岗位津贴额=月特殊津贴或岗位津贴额÷22(天)。

六、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2篇:长期病假申请书

长期病假申请书

长期病假申请书一:长期病假申请书

本人 因 (请假原因)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向能仁家商请假

请假期间委请学校赓续公保与健保的加保,公保费与健保费本人同意全额自行负担,并於办理退休案之前缴清保费.

兹检附医疗院所医师证明一份.

请假人:签章)

中华民国年月日

>长期病假申请书二:长期病假申请书>>(49字)

某领导:

因身体。。。。。原因,医生建议需要休息一年,希望领导批准,谢谢。

请假人:某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长期病假申请书三:长期病假申请书>>(62字)

尊敬的领导:

您好!由于我突患重病,无法坚持继续上班,故请假两个月,住院治疗,望批准!

此致

敬礼

教师:XXX

xx-xx年X月X日

推荐第3篇:长期病假申报程序

长期病假申报程序

一、个人向单位提出长期病假申请

二、单位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报主管部门

三、单位主管部门向县人社部门报告审批(附:个人申请;单位情况说明;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四、人社部门根据相关情况和政策依据批准享受长期病假

推荐第4篇:长期病假保证书通用

保证书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我保证今天向学院提供的有关由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及病历真实有效。如遇有人举报系造假一经查实或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定为虚假证据,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我本人承担,与学院无关,我能代表其本人权利。同时,也愿意接受有关学院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特写下此保证书,永不反悔。

保证人签字:

所在单位行政领导签字:

年月日

推荐第5篇:长期病假申请书(推荐)

长期病假申请书范文3篇

为申请长期病假写一份申请书,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长期病假申请书范文,仅供参考。

长期病假申请书范文一:

尊敬的xx老师(或其他):

我系政法学院xx级xx专业2班的xx,因xx,需要请假(多久),时间至,离校期间一切安全责任自负,望批准!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xx-xx年月日

长期病假申请书范文二:

尊敬的领导:

本人***,性别:*,****年**月出生,****年参加工作,工龄**年,现年**岁,系********职工。

****年**月***日,因身体不适前往***********医院检查,诊断出身患*****、******、*******等疾病。

本人在岗**年,始终坚守岗位,长期在*******环境下工作,多种疾病伴随而来的是*********(这里是不适宜现任工作出现的不适),长期困扰本人日常生活及工作。近期身体不适日益加重,自己深感已无能力承担的现有的工作职责,心有余而力不足,现提出病假申请,并遵照医生医嘱到医院配合医生治疗,恳请有关领导予以批准。 此致敬礼!

附:《*************医院疾病证明书》

申请人:

*****年**月**日

长期病假申请书范文三:

岁,自中泰宝石学院,现为 系 专业 班

学生,因 特申请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病休在家休养,请予以批准。

班主任签字:

系部签字:

政教处签字:

学院领导签字:

日 期:

推荐第6篇:病假申请

病假申请

尊敬的校领导、班主任老师:

您好!初二(3)班 XXX 因咽炎发作:咽喉痛、发低烧、周身无力。无法上课。

特此请假三天(3月24—26日)。望批准。

此致!

学生家长:

2014.3.24

推荐第7篇:学生长期病假协议书范本

学生长期病假协议书范本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长期病假协议书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张喻森,性别:男,现系初二(10)班学生,现因身体的原因,家长要求让学生请长期病假,回家治疗康复后才能回校学习。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生伤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病假期间,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安全教育录像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不到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外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法律法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交公安机关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外期间按时学习,学生在校外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6、在家病假期间,私自在外玩耍、到街上上网、打台球或与校外人员玩耍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确保学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8、学生病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监护人)承担安全责任,学生未按时回家,家长应及时寻找。

9、病假期限为20xx年1月1日起,请抓紧治疗,病愈后请及时回到校学习。

9、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后即生效。

甲方代表(签名):

班主任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推荐第8篇:病假申请程序

病假申请及销、续假流程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需申请病假,本人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申请,并出具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证明(包括病历、医生建议休息书和所在诊断医院药费单据)。

二、病假申请书需由申请人手写呈报所属单位 (如本人不能写申请,由代写人书写后签字,申请人签字或按手印) ,由单位出具情况说明,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教育、卫生等下属基层单位人员申请病假,情况说明上需基层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基层单位公章,以及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需填写《尚志市机关事业单位病假人员登记表》、《尚志市机关事业单位病假人员工资审批名册》和《机关事业单位病假人员工资审批表》,上报尚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利退管股审批备案。

四、申请人须在病假时间结束前15日联系所在单位,确定进行销假或续假。

附件一:《病假申请书》《续假申请书》《销假申请书》 附件二:《情况说明》

附件三:《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一

病假申请书

经XXXX医院确诊,本人因XXXX(病情)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休养治疗。特申请从20XX年XX月XX日至X月XX日休病假,执行病假工资。本人保证病假期间绝不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

申请人:XXX 二〇XX年XX月XX日

续假申请书

本人因XXXX(病情)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已休病假,执行病假工资。现因身体原因,需继续休养治疗。特申请续假至20XX年XX月XX日,请批准。

申请人:XXX 二〇XX年XX月XX日

销假申请书

本人因XXXX(病情)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休病假,执行病假工资。现已恢复健康,能够正常工作,特申请销假,请批准。

申请人:XXX 二〇XX年XX月XX日 附件二

情况说明

XXX同志系我单位职工,经本人申请,XXXX医院确诊,XXXX(病情)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休养治疗。从20XX年XX月XX日休病假,执行病假工资。

特此说明。

(单位名称)

二〇XX年XX月XX日

附件三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人社发〔2014〕27号

各市(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

1981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原省人事厅下发了《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黑人办字〔1998〕131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近年来,随着国家和我省工资政策不断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经研究,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福利政策

(一)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机关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警衔津贴,事业单位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育和卫生提高10%部分、特殊教育学校特教津贴)和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个别市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仍为岗位津贴、绩效奖金)等福利性补贴全额计发。

(二)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生活性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按50%计发,未实行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的事业单位岗位津贴按80%计发,绩效奖金按5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和生活性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按50%计发,未实行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的事业单位岗位津贴按80%计发,绩效奖金按50%计发。

(三)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生活性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停发,未实行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的事业单位岗位津贴按60%计发,绩效奖金停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生活性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停发,未实行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的事业单位岗位津贴按60%计发,绩效奖金停发。年度内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称职(或合格)及以上档次,年终一次性奖金停发。

二、其他有关政策

(一)因病休假连续2个月或1年内累计6个月,且不能恢复工作的,须经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医务工作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并根据鉴定情况作如下处理:

1、经医务工作能力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不上班的,从第3个月或第7个月起,停发工资和福利待遇;满1年仍不上班的,按辞退或解除聘用处理。

2、经医务工作能力鉴定,确属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须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

3、经医务工作能力鉴定,因病不能恢复工作,没有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继续休病假;从鉴定之日计算,满1年再进行鉴定,经两次鉴定均达到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且不能恢复工作的,一般应办理退休(职)手续。

(二)工作人员病休达到规定时限,不按要求参加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医务工作能力鉴定的,不再享受病假工资待遇,按旷工处理。

(三)病假人员病愈后2个月内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重新计算;2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四)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相应地延期转正定级。

三、相关要求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以病假为由长期脱岗,不得在病假期间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否则,停止病假期间一切工资福利待遇。

(二)实施绩效工资、休寒暑假及季节性生产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工资及津贴补贴按各单位制定的考核分配办法执行。

(三)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休假制度,严格请销假手续,及时到各级政府人社部门办理病假工资待遇审批。对未按规定办理病假工资手续的,将视情况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项按国家和我省现行政策规定办理。今后,国家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7月9日

推荐第9篇:员工长期泡病假,HR怎么办?

【HR法宝】员工长期泡病假,HR怎么办?∣附案例和方法

王庆有 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

摘要:看案例,学法律!绝不是教你如何“泡长病假”哦

对企业来说,请病假是一件常会遇到的“小事”,但由于企业员工众多,如果对这一“小事”不加重视,往往会引发大矛盾。如何将病假成本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既保证病假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又能有效遏制劳动者滥用病假,是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泡病假案例一:拿双份工资

某企业有一职工小李,在单位工作已经四年了,劳动合同本应到今年5月就到期终止了。但是,在合同终止前两个星期,四年一直身体健康从未请过病假的小李突然向单位交病假单休病假,这一休就到了8月。根据规定,小李可以享受六个月的医疗期,单位和他的劳动合同应当顺延。单位当时就感到蹊跷,怀疑小李是不是开假病假单,利用医疗期的规定“泡”病假呢?于是,单位前往开出病假单的医院查询,却被告知医院有义务对患者的情况予以保密,如要查询相关材料,必须要有司法部门的调查令等才可查询,面对医院的回答,单位也没什么办法。领导商量后认为,小李最多也就是休几个月病假,也不是什么大事,就随他去了。可是前几天,单位在一次与同行的业务交流中意外地发现小李居然十分健康地在另一家单位工作。这下单位可坐不住了,发病假工资也就算了,居然拿着单位的病假工资还在外面工作拿第两份工资。

专家说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5条规定,劳动者患病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尚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医疗期满之日。实践中,常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以泡病假的方式达到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目的。笔者认为,对于泡病假的行为,企业HR并非没有识别的方式。首先,用人单位可以实行“关爱员工政策”,HR据此可不定期的突然造访“生病”员工,通过“望闻问”的方式以自己的生活经验初步判断员工是否真的生病;其次,公司可通过合法程序制定本企业的《病假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几家医疗单位(一般为当地医保定点单位)为本单位病假证明开具单位,并且HR有权要求陪同复查以确认其是否真的生病。

泡病假案例二:熬过试用期

刘经理所在银行前不久招收了一批名牌大学金融专业的毕业生。刚入职的时候,大学生们个个朝气蓬勃,很有活力,可是最近赶上银行人事调整,有些大学生为避免在试用期内被银行裁掉,于是想各种办法“熬”过试用期。新进大学生王冰的做法就是其中一个典型例子。他托人开了病假条,因为他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只要一直交病假条,就处于保护期,等到试用期过了,顺利转正,就万事大吉了。 专家说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试用期是被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的;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有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才可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的,自然也可以享受医疗期及各项福利待遇。笔者认为,防范试用期员工通过休病假的方式熬过试用期,可有如下几种方式:

1、在招聘录用条件中明确该岗位需要的身体健康条件,并要求劳动者如实陈述其身体健康状况,如果劳动者欺瞒,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以劳动者欺诈为由申请确认该劳动合同无效;

2、建立劳动关系前,要求劳动者做入职前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给公司;

3、明确告知劳动者,试用期考核标准之一为试用期的出勤率,出勤率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考核不合格;或者明确告知劳动者,试用期为劳动者在公司实际试用的期限(除去休息日),如此,试用期员工如果请假,试用期限则自动延长。

泡病假案例三:和公司领导赌气

老王是公司里的老员工了,由于人事调动,老王所在的部门换来了一个新领导,虽然领导是个小年轻,但干起事来精益求精,管起人来也丝毫不马虎,也因此,平时工作“粗线条”的老王没少挨批评。时间久了,老王也觉得日子不好过。今年7月中旬,老王的一次失误又让新领导大光其火,领导一怒之下甚至说出“不想好好干就别干了”的狠话,老王显然也不是好惹的,和领导顶起嘴来。自那次吵过后不久,老王就表示“自己以前心脏做过手术,身体也不好,上次和领导争吵,血压一下子就升上去了,随之睡眠也受到影响,眼睛也开始模糊”,并开始不间断地向人事部门递交病假单,不来上班。公司HR对于老王究竟是真病还是假病存有疑问,认为老王和新领导不和,仗着自己医疗期长泡病假,工资也扣不了多少,实际上就是跟公司耗时间等退休。

专家说法:

1、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了不同工作年限职工所相应享受的医疗期。公司HR应依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公司应明确告知病假员工其医疗期是多长时间,超过医疗期仍未上班,单位有可能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公司通过制定企业病假制度,规定以欺诈方法诈骗休病假的,视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企业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泡病假案例四:请病假还是休事假

小吴是个刚入职一年的新职场人,平时表现不错。前段时间,他向公司递交了三天的病假,称肠胃不适,公司没怎么为难他就批了假,可是就在小吴休假的三天时间里,他的部门经理听客户说在一个长跑活动里看到了小吴,这让部门经理起了疑心:不是肠胃不适在家调理,怎么还去参加长跑活动了?在小吴复工的第一天,部门经理就找到了他,希望他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小吴也算是个老实人,他并不避讳自己用了三天病假参加长跑活动,但他也有自己的苦衷。“我们刚入职不久,年假本就不多,年头的时候就已经用完了,这次活动对我来说很重要,很早就报名了,如果不请病假请事假,不仅这三天的工资要全部被扣,年底的全勤奖也泡汤了,损失可不是一点点。”再三权衡之下,小吴作了请病假的决定。

专家说法:如何防范员工恶意休病假,或借病假之名,行旷工之实?HR还有一策,即根据《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病假工资只要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为合法,单位可据此制定《病假工资支付办法》,以工资福利来控制员工恶意泡长病假;同时,绩效奖金和年终奖金均与出勤率相挂钩,以此激励员工尽量少请病假。另外,公司还可制定病假审批程序,尽量使病假的审批严格化、规范化。

有机构通过对近万人的调查问卷中显示,员工没病泡病假,或是小病泡病假已经成为企业管理中的一道难题,而在现实生活中,由此引发的争议的确不少,是非判断也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想要较真出一个结果,往往意味着要付出不少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企业可通过如下方式系统防范员工泡病假行为:

第一、HR苦练内功,练就一双火眼金睛,能一眼识别假装病、真旷工行为;

二、制定《病假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病假证明开具制度:用人单位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指定本单位员工开具病假证明的医院,该医院一般为当地社保机构指定医院;若员工突发疾病且因治疗方便,可就近治疗,但其在病情稳定后应前往指定机构开具病假证明;

2、病假申请制度:公司不应仅凭员工提交的医院所出具的“建议休假证明”即许可员工病休,还可要求其提供在医院诊断治疗记录、挂号证明、医药交费凭证等其他相关材料,通过这些材料以初步推测病情真伪。通过这些工作,使其意识到公司在加强对他的管理。

3、病情复查制度:用人单位通过制度规定,单位有合理理由怀疑员工开具的病假证明虚假时,有权要求员工由HR陪同复查,并规定是否给予病假、病假期限以复查结果为准。

4、医疗期管理制度: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相关规定,确定本企业的医疗期规定;

5、病假工资制度:企业可通过规章制度规定,病假期间工资为正常出勤工资的80%,且年终奖和季度奖均将出勤率作为考核要素之一。

6、病假批准制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相应层级的领导有相应的病假审批权,级别较低的部门或领导不得批准期限较长的病假,每位领导的审批权限均不同。

7、“泡病假”惩罚制度:在招聘录用阶段,劳动者在身体健康方面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可宣告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方式骗取病休假的,为严重违反本企业规章制度,单位可与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8、试用期病假管理制度:可在录用条件中明确要求身体健康程度并要求劳动者如实陈述,劳动者作虚假陈述的视为欺诈,劳动合同无效;通过入职前的体检进一步筛查员工身体健康状况。

归根结底,“泡病假”员工的出现一定是缘于企业规章制度不匹配,不能达到人力资源管理的目的。因此,企业应当建立严格、规范、完善的病假管理制度,用制度对病假进行有效管理,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

推荐第10篇:长期请假条申请

xxxx学校申办周末长假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

您的孩子申请办理本学校每周五下午放学后回家(或亲戚家)至周日晚自习返校,为了确保孩子每周周末的安全,每周末不在校期间的安全由家长监护和本人负责;如遇到孩子未及时到家(或不回家在校),请您务必及时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如家长没有反馈代表孩子已安全到家,班主任不再每周打电话给家长;如您同意请签字确认。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班主任: 联系电话:

家长姓名: 家长电话: 家庭住址: 家长意见:

学生姓名: 学生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第11篇:病假工资的申请

关于***车队***病假工资的申请

总经理:

***车队修理工***10月份患滑膜炎,根据医嘱病休10天(9月29日—10月8日),现申请对病假期间的工资予以发放。 以上妥否,请批示。

第12篇:机关请病假申请

关于XXX术后病休请假的报告

中心领导:

本人因身体原因,于X年X月X日在XXX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因术后不能行走及久坐,无法正常工作,医生建议卧床静养两周。为此,本人拟请假两周,请假时间自X年X月X日至X日。期间,如本人身体恢复情况较好,会提前结束病休返回单位,望中心领导批准。

附件:XXX医院诊断证明

请假人: X年X月X日

第13篇:员工非工伤泡长期病假怎么办

员工非工伤泡长期病假怎么办?

某物流公司,有近600名员工。公司里有一位文员小赵,平时就有些懒散,两个月前请了次事假回家招待亲戚,在饭桌上扭伤了脚,假期结束时托人带来医嘱证明,向公司请了两周的病假。两周结束后又送来一张证明,继续请假。这样先后送来了4张证明,并且还没有停止的意思。

小赵家境条件比较好,我告诉她不来上班就没有工资,她也同意,但是要求必须给她继续购买社保。我们专门派人到她家里去看过,她的脚伤已基本无大碍,现在公司领导要求我们让她尽快回来上班,但她还是坚持要请假,说是不休息好害怕留下后遗症。

我想请问:面对这样长期泡病假不归的员工,应该怎么样处理比较好?

一、案例分析

伤情:事假受伤且为扭伤脚。

证明:因受伤托人请病假且屡次都为病假证明。

调查:拜方小赵。家境好,伤情已无大碍。可还是不准备上班。

问题:担心后遗症。

二、处理建议

1、法制说明

一般医疗期一本不超过24个月,若经鉴定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可以延长;若你公司的该名员工已经超过法定的医疗期,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若能证明病假单是假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沟通调查一:关于病假条的真假,可以主动与医院联系核实,或通过律师与医院调查核实; 沟通调查二:如果病假条为真,该职工享有医疗期待遇,医疗期满仍不能上班的话,公司可以主动接触与该职工的劳动关系,但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沟通调查三:如果病假条为假,可以根据公司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按旷工予以开除,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

2、法制规定

规定一: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规定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规定二: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冶疗在6个月以上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规定三: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3、合理要求

鉴于实践中确实存在着医院基于人情等缘故开具虚假病假单的情况,因此,用人单位应该对员工的病假证明拥有复核的权利。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提交病历本、病假证明、医药费单

据等对病假的真实性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当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病假有合理怀疑时,也可以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查,但应当做到遵循法律的规章制度,而且指定复查的医院不存在着违反公平性、合理性及便利性的情形。当然,出于保护员工的考虑,复查的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方法步骤:

一、制定详细的病假管理制度(当然程序要依法、合理、可操性);

二、严格病假申请的流程,必须提交符合规定的医院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填写格式化的病假申请单,在申请单上附注医生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提高病假的审批权限;

三、管理制度中明确弄虚作假的处理;

四、定期探访可体现两点。即关心员工,又监控作用。

三、案例建议

通过以上了解到员工小赵的情况后,可以打感情牌。

1、问其建议

了解小赵的真实想法,并作为合理的分析。即可以上报公司,又可以沟通到位。

2、家人建议

家境好,又担心扭伤脚而留下后遗症。这也与家人的关怀或溺爱有关系,可以沟通家人,更好的起到第三方协调。

3、沟通说明

如若直意要继续请病假,可以“先小人”,根据以上分析方法进行相关说明,再与“后君子”形式进行处理此事。

第14篇:劳动法对长期病假工资的规定

2014劳动法对长期病假工资的规定

劳动部劳部发[2014]15印发《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的通知规定:企业中长期病休、放长假和提前退养的职工(注:固定工),仍是企业职工,与用人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长期病休期间仍需凭病假建议书办理续假手续。单位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或劳动人事部门,应定期对长期病休职工进行复查,复查间隔期限不应超过3个月。一般长期病假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三)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病假超过规定医疗期的,需重新评定岗位级别,医疗期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病假期间员工工资的发放标准: 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连续医疗期间超过6个月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1年未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病假规定

一、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二、劳动法短期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病假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635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连续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

(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

(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上述提及的“本人工资”均指按《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的原则所确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

四、病假工资的计算公式

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五、劳动法病假天数的确定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而以上公式中提到的计薪日概念,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小冯单位的制度工作日是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6月份单位制度工作日是20天,如果是5月份就得加上“五一”3天法定休假日,而不是统一的国家规定的20.92天月平均工作天数。

新劳动法法定假日、病假事假规定

中国劳动法关于请假休假时间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4-03-18

来源:就业指导网

一、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放假3天)、劳动节和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端阳节、中秋节各1天。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等。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

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

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二、带薪年休假

《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病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问题作了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四、探亲假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享受探亲假待遇。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目前国家还没有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探亲假作出具体规定。

五、婚假和丧假

《劳动法》没有对职工婚假、丧假作出具体规定。

原劳动部曾于1959年6月1日发布(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

此后,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于1980年2月20日发布《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日。

六、女职工产假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七、事假

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员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92天;员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92天/8小时。

,国家对于企业职工什么情况下可以请事假,以及请事假的工资待遇问题等没有作出统一规定,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规章制度。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就具有约束力。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请事假应按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来折算扣除工资。企业也可以选择按每月实际工作日来扣除。

第15篇:常见疾病病假申请管理规定

常见疾病病假申请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强化临床医生的责任心,促进病假证明的有序科学管理,为临床医生提供开具病假证明的确切依据,特制定部分常见疾病病假时限的管理规定。

普通病人申请病假,须由本院有处方权医师开具病假证明,到门诊部盖章有效。

临床科室常见病种的病假时限具体规定如下。

一、内科系统疾病

(一) 感冒、流感

1、上呼吸道感染:休息1-3天。

2、流行性感冒:严重者休息3-7天。

(二) 肝炎

1、急性甲型传染性肝炎:经治疗临床消失后休息1-2月。

2、慢性活动性肝炎:治疗病情稳定后再休息2-3月。

3、肝功能单项异常者:休息1-2周。

(三) 冠心病

1、心肌梗塞:出院后休息3-6个月;

2、冠状动脉供血不足:有临床症状,伴有心电图(EEG)ST段明显降低者,休息1-2个月。

(四) 风湿性心脏病:伴风湿活动者,休息1-3月。

(五) 急性心肌炎:出院后休息1-3月。

(六) 心律失常:治疗稳定后可休息1-2周。

(七) 高血压初发者:可休息1-2周。

(八) 急性尿路感染:可休息1-2周。

(九) 急性肾炎(或慢性肾炎急性发作):出院后可休息1-2周。

(十) 贫血血色素>9g/dl者,休息1-2周。

(十一) 菌痢、急性胃肠炎、结肠炎:休息3-5天。

(十二) 溃疡病急性期:休息3-5天。伴出血者休息半月。

(十三) 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

1、急性支气管炎:休息3-7天。

3、哮喘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发作时全休,控制后继续休息1-2天。

4、急性肺炎:休息至临床症状消失,X线透视阴性,继续休息1周。

6、支气管扩张并感染,全休至感染控制;伴咯血者全休至血止后继续休息1-2周。 (十四) 神经、精神疾病

1、急性脑血管意外及中枢神经系感染:病情稳定后,休息1-3个月;

2、癫痫:持续状态,全休,症状控制后,全休1周;发作频繁(每月5次以上)全休,症状控制后,全休2-3月;大发作后,一般全休3-7天;

3、周期性麻痹:发作期全休;症状消失后,全休5-7天;

4、面神经麻痹:急性期全休5—7天;

5、偏头痛:休息1-2天;

6、眩晕综合症:休息3-5天;

7、坐骨神经痛:休息3-5天;

8、神经官能症:酌情休息3-5天;

9、癔病:酌情休息3-5天;

(十五) 肺结核病:临床痊愈后休息1-3月。

二、外科(自手术日起算)

(一) 外伤(包括刺伤、裂伤、挫伤等):

1、轻度外伤:原则上不予休息,若与工种有关,可按病情酌情休息1-3天;

2、中度外伤:休息3-5天;

3、重度外伤:伤口愈合后酌情给予休息1周。

(二) 感染

1、根据部位:头面部、面部三角区、腋窝、腹股沟及肛门部位,给予全休至明显好转。

2、根据病种:毛囊炎、多发性疖和痈可酌情休息3-5天。

3、根据感染程度:全身症状者,全休至好转。

(三) 淋巴结炎

1、急性单纯性淋巴结炎:红肿、发热者,休息1-3天。

2、颈部淋巴结

(1)干酪样变性、液化成寒性脓肿:休息至病情好转。

(2)已破者:视病情全休至好转。

(四) 甲状腺手术

1、甲状腺机能亢进:甲状腺大部切除,休息1个月;

2、结节性甲状腺肿:甲状腺大部切除,休息半月;

3、良性肿瘤或囊肿:甲状腺腺叶切除,休息半个月。

(五) 乳房手术

1、乳癌:行根治手术,休息6个月;

2、乳房脓肿:切开引流后休息至体温正常,伤口基本愈合。

(六) 胃、胆囊手术

1、单纯胆囊切除:休息1个月。

2、胆囊切除,总胆管探查术:休息2个月。

3、慢性胆囊炎,胆石症急性发作:休息至症状好转后,继续休息2-3天。

(七) 脾切除

1、脾破裂:脾切除休息1个月。

2、肝硬化脾功能亢进:根据肝功能、血象而定,原则上休息3个月。

3、分流手术:休息3个月。

(八) 阑尾炎

1、非手术治疗:急性阑尾炎在症状控制、血象正常后,休息2天,慢性阑尾炎发作时休息7天。

2、阑尾切除手术:休息二周。阑尾脓肿,伤口愈合不佳者,酌情延长。

(九) 疝修补术:腹股沟疝或股疝修补术:休息2周。

(十) 小肠部分切除术:休息1月;大部分切除,休息3个月。

(十一) 大隐静脉曲张手术:休息1个月。

(十二) 其他

1、脓肿切开排脓:休息7天;

2、拔指(趾)甲:休息7天;

3、皮脂腺囊肿、皮下结节切除:休息7天。

(十三) 肛门疾患

2、肛裂:疼痛剧烈、局部溃疡新鲜,伴出血者,休息3-5天。

3、外痔栓塞、内痔或混合痔脱垂:休息5-7天。

4、脓肿或瘘管闭塞感染:休息2-3天,切排手术者,休息至伤口愈合后休息2-3天。

三、泌尿科

(一) 上尿路结石

1、上尿路(肾输尿管)结石:绞痛发作,休息3-5天;

2、上尿路结石手术后:休息1个月。

(二) 肾结核

1、肾结核确诊后:休息2个月;

2、肾切除手术后:休息3个月。

(三) 膀胱肿瘤

1、膀胱部分切除:休息3个月;

2、膀胱全切除:休息1年。

(四) 前列腺增生

1、急性尿潴留:拔除导尿管后,继续休息1周;

2、前列腺摘除术:休息3个月;

(五) 其他

1、慢性附睾炎,精索静脉曲张:休息3-5天。

2、慢性前列腺炎、遗精、功能性障碍:休息1-3天。

3、输精管结扎:休息3-5天。

4、包皮环切术:休息1周。

四、骨科

(一) 上臂疾患

1、肩关节周围炎:活动受限休息3-5天;

2、肱骨外上髁炎(网球肘):休息2-3天;

(二) 膝关节疾患

1、半月板损伤:休息半月;

2、侧付韧带损伤:急性损伤固定2-3周,石膏拆除后休息半月。

(三) 腰部疾患

1、腰肌劳损:急性期休息2周;

2、各部位局封后:可休息1-2天;

3、各种严重挫伤(包括胸、腰背部、四肢关节):休息2周;

4、颈腰椎间盘突出:休息1-2周。

(四) 骨折

1、下列骨折休息时间从骨折开始,至临床愈合止;如柯雷氏骨折、肱骨外髁颈骨折、肋骨骨折(单纯性)、趾骨骨折、掌骨及指骨骨折、腓骨骨折等。

2、下列骨折休息时间从骨折开始,至骨性愈合止。如前臂双骨折、肱骨干骨折,股骨颈骨折、股骨干骨折、胫腓骨骨折、踝部骨折、胫骨骨折、一舟状骨骨折、跟骨骨折、膑骨骨折。

(五) 脊柱结核

1、摄片有骨质破坏者:休息3-6月。

2、复查后如病情已稳定:血沉恢复正常,继续半休3月,以后逐步恢复正常。

五、眼科

(一)眼睑急性炎症(麦粒肿、蜂窝组织炎、脓肿等):休息2-3天;

(二)单纯性眼睑挫伤:休息4-7天。

(三)急性泪腺炎、泪囊炎、结膜炎:休息2-3天。

(四)结膜单纯轻微撕裂:酌情休息2-3天。

(五)角膜溃疡(急性期):休息3-7天。

(六)角膜异物、角膜擦伤、电光性眼炎:休息1-3天。

(七)角膜小穿孔伤:休息3-7天。

(八)眼内炎:急性期休息3-7天。

(九)眼眶蜂窝组织炎、巩膜炎:休息3-7天。

(十)急性虹膜睫状体炎、中心网膜炎:休息1-2周。

(十一)青光眼:急性发作,休息5-7天。

4、继发性青光眼:休息到眼压正常。

(十三)急性视神经乳头炎:住院治疗后休息1-2周。

(十四)眼球挫伤:

1、轻型(眼球前部充血、前房出血量较少),休息3-5天;

2、重型(玻璃体出血、网膜震伤、继发性青光眼、外伤性白内障、球后血肿、眼球突出等),休息1-2周。

(十五)眼底出血:视病情休息2-4周。

(十六)眼化学伤(包括酸、碱性、高温烫伤等):轻型休息3-7天;重型休2-4周。

(十七)眼皮皮肤药物过敏:休息2-3天。

(十八)眼睑内翻矫正术:休息1周。

(十九)眼睑外翻拉皮术:休息10天。

(二十)上险下垂矫正术:休息14天。

(二十一)眼睑外伤缝合术:休息7天。

(二十二)眼睑及球结膜浆细胞瘤部分切除:休息2周。

(二十三)眼睑疖肿切除术:休息3-7天。

(二十四)麦粒肿手术:休息3-7天。

(二十五)泪囊摘除术:休息1周。

(二十六)泪囊鼻腔吻合术:休息10天。

(二十七)小泪点切开扩大术:休息3-7天。

(二十八)险部泪腺部分切除术:休息3-7天。

(二十九)斜视矫正术:休息14天。

(三十)沙眼滤泡压榨术:休息2-5天。

(三十一)胬肉手术:休息7天。

(三十一)角膜移植:休息1-2个月。

(三十二)角膜缝合虹膜剪除术:出院后休息2-3周。

(三十三)白内障手术;囊外摘出术,出院后休息2-3周。

(三十四)前房穿刺术:休息3天。

(三十五)抗青光眼手术:出院后休息2-3周。

(三十六)视网膜剥离术:出院后休息2-3个月。

(三十七)眼球摘出、眼内容剜出术:出院后休息2周。

(三十八)结膜囊形成术:出院后休息3周。

(三十九) 眼眶肿瘤手术:出院后休息1个月。

(四十) 眼内异物吸出术:出院后休息1-2个月。

(上述手术如于门诊,休息时间可以适当增加)。

六、耳鼻咽喉科

(一) 耳科

1、耳疖:休息2-5天。

2、急性中耳炎:休息3-7天。

3、眩晕综合症:休息3-5天。

4、耳廓石膏固定术:休息7-10天。

5、棉片鼓膜贴衬术:休息3-5天。

6、鼓膜修补术:休息2-4周。

7、中耳乳突手术:休息2-4周。

8、蹬骨手术:休息2-4周。

9、内耳开窗术:休息1-2个月。

(二) 鼻科

1、鼻疗:休息2-3天。

2、鼻部挫伤:休息2-5天。

3、急性鼻炎:休息2-5天。

4、急性付鼻窦炎:休息3-5天。

5、鼻出血:休息3-5天。

6、鼻息肉摘除术:休息3-7天。

7、鼻甲切除术:休息3-7天。

8、鼻中甲手术:休息7-10天。

9、鼻科塑材成形术:休息7-10天。

10、筛窦开放术:休息5-7天。

11、上颌窦穿刺、鼻咽部活检:休息3-5天。

12、上颌窦根治术;休息1月。

13、上颌窦开窗术:休息2周。

14、上颌骨全切除术:休息3个月。

15、鼻腔良性肿瘤切除:休息1-3周。

(三) 咽喉科

1、急性扁桃腺炎:休息2-3天。

2、急性咽炎:休息2-5天。

3、扁桃腺周围脓肿:休息3-7天。

4、急性会厌炎:休息3-5天。

5、急性喉炎:休息3-7天。

6、气管切除术:拔管后继续休息2周。

7、喉手术:喉裂开术休息2-4周,全喉切除,休息3个月。

8、咽部溃疡:休息3-7天。

9、扁桃体溃疡:休息5-7天,剥离术休息 10-14天。

10、内腔镜:内腔镜检查休息2-3天,内腔镜治疗休息3-7天,声带息肉摘除,休息2周。

七、口 腔 科

(一) 急性冠周炎:休息3-5天。

(二) 拔牙:休息1-3天。

(三) 急性齿槽脓肿、牙周脓肿:休息2-5天。

(四) 急性弥漫性口腔炎:休息3-7天。

(五) 急性领面部淋巴结炎、蜂窝组织炎:休息3-7天。

(六) 急性涎腺炎:休息3-7天。

(七) 急性牙髓炎:休息2-5天。

(八) 急性、亚急性颞额关节疾病:休息1-3天。

(九) 三叉神经痛发作:休息3-7天。

(十) 急性颌面外伤、牙槽骨折:休息3-7天。

(十一) 急性颌骨骨折:单纯性,休息2-4周。复杂性,休息1-3个月。

(十二) 癌瘤手术:休息1-6个月。

(十三) 门诊小手术:酌情休息3-7天。

八、妇产科

(一) 妇科

(凡手术病人的病假,均按手术日算起)

1、急性外阴炎:休息3天。

2、急性盆腔炎、附件炎:休息5-7天。

3、慢性盆腔炎、附件炎:症状、体征明显者,休息3-5天。

4、人工流产后子宫内膜炎:休息3-7天。

5、前庭大腺囊肿挖出等阴道小手术:休息10-15天。

6、痛经:症状明显者,休息3-5天。

7、月经过多:酌情休息1-3天。

8、诊断性刮宫:休息3-5天。

9、宫颈电灼或冷冻:休息3-7天。

10、宫颈活检:休息1-3天。

11、子宫粘膜下肌瘤扭转:休息7天。

12、巴氏腺囊肿造口术:休息5-7天。

13、附件手术:休息40天。

14、阴道前后壁修补术:休息40天。

15、子宫切除术:次全切休息2个月;全切除或阴道内切除休息3个月。

16、子宫次广泛切除术:休息3.5月。

17、广泛性子宫切除术:休息4个月。

18、子宫悬吊术:休息40天。

19、单纯性外阴切除术:休息2个月。

20、广泛性外阴切除术:休息4个月。

21、膀胱阴道瘘、直肠阴道瘘:休息2个月。

(二) 产科

1、正常分娩:产假90天。

2、助产(侧切、头吸、产钳、臀牵引):产假97天。

3、剖宫产:产假105天。

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即二胞胎休息105天,三胞胎休息120天。

5、流产:怀孕3个月以内的流产,休息20-30天,怀孕3个月-7个月流产的,休息50天;7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4、妊娠反应(剧吐、尿酮由阳性转阴性后):休息1-2周。

5、先兆流产(有腹痛或下垫感、少量阴道出血、需安胎者):休息2周.

6、葡萄胎手术:术后休息1个月,葡萄胎第二次刮宫:休息2-4周。

7、先兆子痫:住院治疗治愈后休息至分娩。

8、妊娠水肿:休息2-4天。

9、妊娠中毒症(轻度):妊娠水肿(++)以上,轻度高血压,休息1周。

10、妊娠合并外阴严重静脉曲张:休息2-3周。

11、产后恶露延长:休息5天。

(三) 计划生育

1、上环:休息2-3天。

2、取环:休息2天。

3、人工流产:3个月以内(包括同时上环),休息20-3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产假50天(包括水囊引产、剖腹取胎),满7个月以上早产,给产假90天。

4、输卵管结扎:休息1个月(包括同时人工流产、取环),产后扎管,延长4天。

九、皮肤科

1、急性传染性皮肤病:休息5-10天。

2、过敏性皮疹:休息2-7天。

备注:

1、上述所规定的休息时间为最长休息时间,遇特殊情况如病情较重,可适当延长。

2、休息时间一般以三个月为一期,超过三个月者可行复查,必要时再申请继续休息。不能一次性开出半年、一年的医疗证明。

3、医疗证明休息天数均应采用大写数字填写,以防伪造。

第16篇:女职工怀孕后长期请病假的风险注意

女职工怀孕后长期请病假的风险注意

女职工怀孕后,由于身体原因、优生考虑,或由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等不利于孕妇健康等原因,可能考虑长期休假;但从用人单位的角度出发,一般都不喜欢女职工的上述行为,而会想法设法辞退该类员工或在请假期间不支付任何报酬等。

因此,基于保护女职工的正当权益出发,女职工实际长期请病假时请注意:

第一,充分利用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法定假,如产前检查假、产前休假等(详见博文《女职工三期假汇总》)。

第二,由合格医院开具请假条请病假(法律并未规定,此处需女职工注意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否有明确要求,尽可能符合用人单位的医院要求)。

关于请病假能请多长实际,法律并无具体的限制,病假长短视病情情况确定,由医生决定,法律和用人单位都无法也无权决定。

第三,但若病假超过3个月以上的,为适当平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益,劳动部颁发文件中制定了“医疗期”的制度。规定如下: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总之,女职工应注意:怀孕不能作为直接休病假的理由、且怀孕也并非绝对保护伞,若女职工未有相关医院证明擅自休假,用人单位可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将该行为视为旷工行为,超过一定天数,可以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旷工期间可不支付工资。怀孕并不能成为违纪行为的保护伞,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女职工“三期”内同样可以被解雇。

第17篇:办理教师长期合同工申请

办 理 教师长 期 合 同 工 申 请尊敬的陈局长:

您好!

我叫任丽娟,女,现年45岁,现任李俊学区雷台小学

临时代课教师。我从1986年8月开始先后在原仁存教委丰登小学、东方小学代课,2009---2011年在闽宁学区闽宁小学代课,在任临时代课教师27年里,我始终热爱教育工作,忠于自己的岗位,兢兢业业,经常受到县教育局及学区的表彰,这些成绩和我这颗热爱教育的心让我一直坚持到现在。但是,我已步入中年,与同龄教师相比,人家享受国家“三金”待遇,月工资在3000多元左右,而我只有一个月1200元的工资。工作27年,始终是临时代课教师,让我非常寒心。同龄教师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而我的出路在何方?

望局领导能考虑我的处境,并给我办理长期合同工,

能真正落实代课教师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社会保障政策。我将会更加努力工作,更好的奉献社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任丽娟

2013年3月21日

第18篇: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病假长期脱岗工资福利全停

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病假长期脱岗工资福利全停

2015-04-16 13:

21来源:黑龙江新闻网—生活报

15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黑龙江省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进行调整,以后没病“装病”,一年后辞退。

工作不满十年连休仨月工资发90%

按照黑龙江省下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经调整: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机关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警衔津贴,事业单位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育和卫生提高10%部分、特殊教育学校特教津贴)和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个别市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仍为岗位津贴、绩效奖金)等福利性补贴全额计发。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生活性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按50%计发,未实行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的事业单位岗位津贴按80%计发,绩效奖金按5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和生活性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按50%计发,未实行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的事业单位岗位津贴按80%计发,绩效奖金按50%计发。

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相应延期转正定级。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生活性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停发,未实行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的事业单位岗位津贴按60%计发,绩效奖金停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生活性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停发,未实行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的事业单位岗位津贴按60%计发,绩效奖金停发。年度内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称职(或合格)及以上档次,年终一次性奖金停发。

装病不上班一年后辞退

因病休假连续2个月或1年内累计6个月,且不能恢复工作的,须经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医务工作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根据鉴定情况作如下处理:

1、经医务工作能力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不上班的,从第3个月或第7个月起,停发工资和福利待遇;满1年仍不上班的,按辞退或解除聘用处理。

2、经医务工作能力鉴定,确属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须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

3、经医务工作能力鉴定,因病不能恢复工作,没有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继续休病假;从鉴定之日计算,满1年再进行鉴定,经两次鉴定均达到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且不能恢复工作的,一般应办理退休(职)手续。

工作人员病休达到规定时限,不按要求参加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医务工作能力鉴定的,将不再享受病假工资待遇,按旷工处理。

病假长期脱岗工资福利全停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以病假为由长期脱岗,不得在病假期间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否则,停止病假期间一切工资福利待遇。

实施绩效工资、休寒暑假及季节性生产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工资及津贴补贴按各单位制定的考核分配办法执行。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休假制度,严格请销假手续,及时到各级政府人社部门办理病假工资待遇审批。对未按规定办理病假工资手续的,将视情况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病假时间咋计算?

病休人员病愈后2个月内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重新计算;2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第19篇:2 2 长期留学基本申请步骤

2+2 长期留学--基本申请步骤

一、申请学校:

1.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需要工商外国语开具学生的成绩单、在读证明、预期毕业证明、系主任的日文推荐书、学生本人要用日文填写经历书、入学志愿书、志愿理由书,并提交照片。

2.学生须参加日本学校的面试

二、提交签证申请:

上一步骤申请的合格者要做如下材料:

1.经济担保人的在职收入证明(年收入10万以上)

2.开具存款证明(存款12万,存期半年)

注意:此项要听从中介老师指导,要在规定时间内存款。

3.经济担保人与学生关系的公证书

4.向学校预先支付学费

三、向日本驻中国大使馆申请签证

学生倒签证寄到,准备送签事宜: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倒签证原件、护照、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户口本、学生经济担保人的在职证明,学生本人填写的《签证申请书》和《留学调查表》,签证照。

四、其他留学要求及手续

保证金15万人民币,家长的名义存银行的;家长作为担保人要出具在职、收入证明(双方加起来一年10万人民币收入就可以)学生到日本去打工,要求学生日语要好。一般情况下每小时可以得到800日元;

留学手续:护照、父母亲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办理亲属关系公证(这些都要在留学顾问的指导下做)

打工规定每天4小时

现在工商的学生通过面试可以直接去读大

三、大四

第20篇:长期假条申请空白表.doc

金陵科技学院龙蟠学院学生周末长期假条

本人,现就读专业班,学号;宿舍号:。家庭详细地址(仅限南京市区同学)因离家较近申请每周末回家(周五晚19:00~周日晚20:00)。请假时间: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

本人承诺:

1.

2.诚实守信,此假条中不存在虚假之处,严格按照假条中的时间段离校并按时返校,离校期间,确保信息畅通;

3.本假条仅限周末无课时使用,对请假时段内所有上课安排(包括实验及实习课程,临时调课课程)无效;

4.周末如果有课,保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5.严格遵守学校及龙蟠学院住宿生的相关管理规定,周日晚20:00前必须返校;

6.本假条经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 生、宿管中心、学院各留存一份。

7.如遇特殊情况,请第一时间主动与本班辅导员联系。

申请人签名:联系电话:

家长签名: 父亲:联系电话:

母亲:联系电话:

年月日

辅导员意见(签名):

(学院盖章)年月日

长期病假条范文 申请
《长期病假条范文 申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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