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委托书

指定委托书范本(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1-29 08:33:40 来源:委托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北京市工商局《指定委托书》版

提醒注意:填写本文件之前,请您仔细阅读背面“注意事项”内容。

指定 (委托) 书

兹指定(委托)(代表或代理人姓名①②③)向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单位名称)的

登记注册(备案)手续。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事项:(请在以下选项□划“√”)

□报送登记文件 □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其他事项:

请确认代表或代理人更正下列内容的权限:(请在以下选项□内划

“√”)

1.修改文件材料的文字错误:同意□ 不同意□

2.修改表格的填写错误:同意□ 不同意□

④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代表或代理人郑重承诺:本人了解办理工商登记的相关法律、政策及规

定,确认本次申请中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有关证件、签字、盖章属实,不

存在协助申请人伪造或出具虚假文件、证件,提供非法垫资等违法行为,否

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代表或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BEIJINGADMINISTRATIONFORINDUSTRYANDCOMMERCE

(2013年第一版)

注意事项:

① 代表或代理人是指受企业委托或者投资人指定(委托)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的自然人。② 办理设立登记时,代表或代理人应属以下人员之一: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人、合伙人);

(2)非自然人股东(或投资单位)的职工;

(3)拟任董事、经理、监事;

(4)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是分支机构或所从属企业的员工;

(5)设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应是机构代表。

③ 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代表或代理人应是本企业的职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是机构 代表或雇员。

④ 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处应按以下要求填写:

(1)办理内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除外)设立登记的,由全体股东(投资人、合伙人)签字或盖章,其 中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者、合伙人)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法人投资者)加盖本单位公章;

(2)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由董事会成员签字。

(3)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中方法人投资者加盖单位公章,外方法人 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

(4)办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的,由首席代表签字。

(5)办理各类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的,加盖所从属企业公章。

(6)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申请备案的,可加盖本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或委派代表)亲笔签字。

⑤ 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登记注册的,不使用本委托书,应提交代理机构专用委托书。

推荐第2篇: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委托书

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 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作为合伙企业(名称)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现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事宜。

执业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签字:

受托人:年

推荐第3篇:指定书目

教育部<<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指定书目

论语通译

孟子选注

庄子选译

三国演义

红楼梦

西厢记

呐喊

鲁迅杂文精选

子夜

茶馆

边城

雷雨

女神

朱自清散文精选

谈美书简

尘埃落定

哈姆莱特

堂吉诃德

歌德谈话录

巴黎圣母院

欧也妮.葛朗台

匹克威克外传

复活

普希金诗选

泰戈尔诗选

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

契诃夫短篇小说精选

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

推荐第4篇:法院指定司法鉴定

法院指定司法鉴定

云南省司法厅、高级人民法院、商务厅近日联合出台的《关于在诉讼活动中委托鉴定、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一改基层法院普遍采取的由案件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直接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和拍卖机构的做法,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看来,如同在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与对外委托工作之间建立设了一道\"隔离带\"、\"防火墙\",法院指定司法鉴定。

据了解,若干规定共5章28条,从制定宗旨、制定依据、基本原则、对外委托工作的启动等方面,详尽规定了委托、鉴定、拍卖工作中,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云南省司法厅巡视员、省司法鉴定委员会主任周鹄昌向记者详细介绍了新规定的几大亮点。

开放式进入不设门槛。规定一改过去法院对司法鉴定机构和拍卖机构名册管理的方式,规定凡在司法行政机关编制的《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内的司法鉴定机构,均可接受法院的委托,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法院不再选录编制法院系统的名册,将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权归还于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行使。同时规定,为确保司法鉴定的质量,凡接受法院委托的专业机构,如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违反相关规定,法院将向其主管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经主管机关依法处罚并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全省各级法院均不再委托该机构从事相应的委托工作。

统一对外委托内设机构。明确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部门作为法院对外委托工作的办事机构,统一办理审判、执行工作中需要对外委托鉴定、检验、评估、审计、拍卖等工作。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凡需要进行鉴定、评估、拍卖的,均统一交由法院的司法技术部门开展,实现了审判、执行工作与对外委托工作的分离,司法鉴定《法院指定司法鉴定》。

取消法院确定委托机构权。委托机构的选择,采取当事人协商选择和随机选择相结合的方式。当事人协商选择是首选,双方达成一致的,以当事人选择的专业机构为准;当事人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在名册中随机选择确定委托机构。

实行风险告知制度。规定在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前,法院的司法技术部门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因司法鉴定技术、提供材料的不足或市场因素,在司法鉴定中可能会出现的不利于当事人的情况,增强当事人可能面对不利鉴定结果的风险意识。

实行司法鉴定意见征求意见制度。规定对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在出具正式司法鉴定意见书之前应出具征求意见稿,由法院司法技术部门及时送达当事人征求意见,当事人提出合法、合理异议的,受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及时进行审查、核对,将司法鉴定工作中出现的遗漏和瑕疵消除在正式报告出具前。

强化内部监督机制。规定重大、疑难、复杂或争议较大案件委托事项,在进行机构选择时,法院的司法技术部门应报告该院纪检监察部门,由该院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到机构选择现场进行当场监督。通过这种方式,确保当事人机构选择权的实现,避免事后当事人因对机构选择的不满产生争议。

3家联手确保效力。由省法院、省司法厅、省商务厅联合出台的规定,不但是法院系统开展对外委托的规范性文件,也是司法鉴定机构和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对外委托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形成了工作合力和良性机制,确保了委托、鉴定、拍卖工作中出现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规定要求,各级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商务部门应加强沟通,定期互通信息,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全力规范法院对外委托、鉴定、拍卖管理工作,确保司法公正。

相关背景

法院直接指定鉴定机构的弊病

由于鉴定机构的选择由人民法院确定,易使社会产生合理怀疑;少数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利用自行选择委托专业机构的权力,或干扰鉴定机构的鉴定工作,影响鉴定结果;或经不住某些机构拉拢、腐蚀,收受贿赂等;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部门在司法行政机关编制的《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基础上另立名册,实行名册管理,在事实上形成对司法鉴定机构的双重管理,在管理中也出现了一些重复管理、不当管理的问题。

推荐第5篇:受益人指定权

保险受益人指定权

案例

黄先生正值壮年,在一家著名电子企业中担任销售经理。三年前儿子出生后,富有家庭责任心的黄先生萌发了购买保险的念头。在朋友的推荐下,黄先生购买了总保额为50万元的寿险与意外险,可就在填写受益人的时候,黄先生有些犹豫是指定儿子还是太太,保险代理人就建议黄先生可先填写法定,待将来想清楚后再做更改。

可是2006年底,黄先生在去外地出差的时候遭遇车祸身亡。当黄太太拿着保单来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时候,被告知由于保险受益人为法定,黄太太不能领取保险金,因为根据中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由于黄先生生前还向银行申请了房贷,因此,银行也向法院提出将保险金作为还贷资金的请求。至今,旷日持久的保险金归属案还在审理之中,黄先生的家人在丧失亲人的悲痛之下,还要面对官司。

由此而得

事实上,由于未指定保险受益人而引发的继承人间的矛盾与官司相当常见。因为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被保人的父母、配偶及子女,故保险公司通常都会规定:在提交理赔申请时必须提供上述继承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对于户口不在一起的受益人则需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供关系证明)及身份证,对于先于被保险人身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则必须提供该继承人身故的证明。因此,继承人之间因保险金而产生的纠纷屡见不鲜,即使继承人之间能够和平处理继承份额的问题,继承人也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提供各项相关证明文件。

由此可见,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而产生的问题有悖于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初衷。那究竟应该如何指定受益人呢?黄先生当年在购买保险时,他可以同时指定儿子与太太为受益人,甚至可以明确地指定他们各自受益的份额,这样的话,既可在家庭失去栋梁时提供必要的经济援助,又可避免了由保险金引发的家庭纠纷。

如果像黄先生那样在投保时没有指定受益人,在保单有效期内可以随时去保险公司要求指定受益人;即使投保时指定了受益人,也可以在保单有效期内随时更改受益人。所以,为了落实对家人的爱心和责任心,千万不要放弃受益人的指定权!

注:指定权>债权>继承权

推荐第6篇:工资指定方案

公司工资制度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员工薪酬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原则:

1.建立明确的分配制度。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与特点,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的需要。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员工,以实现关键目标。

2.建立合理的工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员工收入不仅体现工作能力与所承担责任,而且更强调对绩效的倾斜。

3.建立积极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从机制上激发员工的上进心。同时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在准确传达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表彰绩效突出的优秀员工。

第三条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发放工资及相应的福利。

第四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的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兼职员工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

第六条员工薪酬由月薪资、福利、奖金组成。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区域津贴、特殊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第七条薪资各部分组成及定义:

1.基本工资:根据所在城市最低薪资水平确定

2.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体现公司对长期服务员工的奖励,初始额为50元,每增加一个年度,增加50元,满XX年后不再增长。

工龄工资从转正后第二年开始核发。

3.区域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1)区域津贴体现公司对驻外员工的生活补贴;区域津贴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广州地区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员工不享受区域津贴。

2)其他津贴根据经营需要另文规定。

4.岗位工资:由员工在企业中承担的岗位责任大小来确定,并以岗位的责任、贡献、市场价值以及企业对岗位的需求作为评测依据。

如果请病假(需有医院证明),扣岗位与绩效,如果请事假或请病假但没有医院证明,扣发岗位、基本与绩效工资,如请年假或调休假,

不扣发岗位、绩效工资。

岗位工资依照岗位划分为8薪等35薪级:详见附件一《各薪级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对应表》,其中研发类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岗位工资基准是同薪级的130%。

5.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体现员工的工作绩效;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公布次月予以核发。

1)员工的绩效工资标准与薪级相对应,详见附件一。

2)第

一、第二薪等员工的绩效考评以年度为单位,其主要考评依据为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实现情况,其绩效工资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绩效考评以季度为单位,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4)根据公司不同发展时期的管理需要,绩效考评周期与办法将做适当调整,具体以当时发文通知为准。

6.特殊津贴:在特定时期为公司带来特殊收益或有价值的人员和业务,公司给与的特殊奖励,特殊津贴在当月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福利:包含国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内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险一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法定福利的缴交标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月予以办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补贴、差旅保险、附加医疗保险等。其中午餐补贴在月工资中体现。

第九条奖金:奖金分为年度奖金与专项奖金。

1.年度奖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情况下,对工作质量完成出色的部门和工作绩效突出的员工进行特别奖励。

1)公司年度奖金总额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予以核定;

2)年度奖金发放对象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有重大贡献的相关人员,具体奖金分配方案由经营管理委员会统一审定发放。

2.专项奖金为不定期不定额奖金,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为实现阶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标而设定的特别激励措施。专项奖金方案由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制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新进员工试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条应届新进员工试用期工资:

第十一条有工作经验的新进人员,其试用期薪酬根据招聘职位在任职资格体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级,其中岗位工资根据行业情况按70%~90%核发。根据经营需要引进的特别人才,其

试用期工资由总经理核定。

第十二条试用人员不享受司龄补贴、绩效工资等,但享受午餐补贴。

第十三条员工转正时间:员工转正时间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计薪期间中途任职、离职及解雇员工固定薪酬计算:

1.新进员工第一个月薪酬按工作实际天数发给,实际薪酬为:日平均薪酬×实际工作天数。

2.离职的员工当月薪酬按日计算,并依实际出勤日的薪酬总额支付。

3.停职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计算:停职前的薪酬×实际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在公司内有兼职的人员,岗位工资就高不就低,兼职不兼薪。

第十七条由于公司的绩效考评是以工作绩效作为考评依据,而不是工作时间。因此,原则上对于加班不予发放加班费。如确系需发放加班费的,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第五章员工工资的调整

第十八条员工调薪:公司视业绩的成长情况及员工的绩效成绩及能力进展情况,由分管领导提名,经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予以调整。

第十九条调薪的内容:

1.基本工资的调整:员工在取得公司认定的新的职称或学历后,资历工资在当月予以调整。

2.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的调整:

1)员工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能力进行薪级调整时,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2)半年绩效考核及年终绩效考核后,依据评估结果对岗位进行调整,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3.司龄津贴每年1月1日统一调整。

第六章薪酬发放

第二十条薪酬的发放:为当月发放上个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条薪酬计算期间及发放时间:

1.薪酬计算期间为本月1日起至本月结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册员工薪酬报表。

3.每月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第二十二条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现金或汇入存折的形式发放。

2、薪酬个人所得税、法定保险和公积金项目,在发放前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汇总整理本月在册人员名单、考勤记录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结合本月的调薪变动申请表,填制\"月薪酬报表\"等,财务部签署后转呈总经理核定,再转财务部门核发薪酬。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员工薪酬采取密薪制,员工应对自己的薪酬保密,并不打听及传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违反,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发岗位与绩效工资、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的修订权属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授权人事行政部进行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7篇:指定供货商合同

指定供货商合同

篇1:指定供应商服务合同书

指定供应商服务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拓展商贸模式,共同开发市场,甲乙双方在优势互补,互惠双赢的基础上达成如下采购协作服务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

1.贸易信息:

(1)优先获得高质量的意向贸易订单信息(图纸和样品),并提供与订单配套的专业的工程、外贸、后勤、仓储等服务;

(2)优先获得贸易订单报价,贸易撮合服务等权利。

2.项目管理:

(1)获得供应链订单管理系统使用权限(密码1套),以利于与乙方及时操作接收更多订单信息(含图纸);

(2)定期获得对企业在项目管理上的整改和培训,促进与国外客户的合作进程。

4.市场服务:

可以以优惠价格参加_______________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国内外参展、国内外考察、培训和管理讲座等。

5.推荐服务:

(1)甲方可获得乙方在相关重要展览会上的重点推荐(介绍甲方的优质产品、生产规模、生产能力、质量体系等,代为收集采购信息等);

(2)优先获得乙方在e-BI客户中重点推荐,集中重点甲方企业的优质产品、生产规模、生产能力、质量体系等。

6.甲方如在第一年度获得由乙方外商评审的优秀供应商荣誉称号,则在第二次签订指定供应商合作协议时,其服务费可享受八折优惠。

甲方的义务:

1.保密条款: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采购商务信息严格保密,包括市场、技术、加工工艺、设计等体现有形和无形价值的资料,形式包含书面合同、信函、传真、电话记录、电子邮件、图片等;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出售,转让及其它形式的转发;

2.样品:甲方按来样样品或图纸的要求(OEM/ODM)提供样品,或能反映生产企业加工能力和水平的类似样品,并努力提供采购方的流程中使用的材料系统和技术。

3.企业资料: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企业资料、产品图片、技术水准及质量管理手册、生产工艺控制要求等有关证书,甲方应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负责,并在企业资料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更正;甲方所提供的企业资料将作为日后参与贸易订单撮合等各项商

贸活动的依据。

4.履行合同: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所提供的采购商务信息进行生产制作、保证质量、数量及按时交货,并协助乙方完成物流事宜。

5.生产工艺及过程控制:甲方确保用甲方最先进的,行之有效的生产流程和工艺,使所供应的产品具有国际竞争力,以达到质优价廉的采购目标和续约生产。

6.产品价格及付款方式:甲方务必为乙方提供最具国际竞争力的价格,缩短谈判时间;接受合理的付款方式并与乙方的贸易形式衔接。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市场开发:乙方为甲方进行多种形式的规范的市场开发,重点在美国市场;

2.市场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何在市场中增加价值等方面的信息,并将就具体问题提出解决和建议方案;

3.项目管理: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管理服务,使甲方的产品顺利进入美国市场并与之接轨;

4.服务平台:乙方提供并辅助甲方使用其项目管理平台GSCM系统;

5.国际贸易服务:乙方为甲方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提供咨询及推荐服务,最大限度地促使成功;

6.推荐服务:乙方优先向采购商推荐甲方的产品,介绍甲方的服务及技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最大限度地促进撮合成交;

7.络推广:为快速及时地向采购商提供甲方的产品信息及企业状况,乙方为甲方制作标准宣传页一套,页上载至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的站平台上。

8.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各种络资讯及商务服务。

9.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站服务器空间及线路、设计、制作页,上并维护站的正常运行。乙方所设计的页要经过甲方确认,才能上传至乙方的站上。

10.乙方有权对甲方(成为乙方合作伙伴制指定供应商)的服务资格做相应调查:

(1)研究及评估供应商提供的生产设备,生产能力及质量认证标准等介绍资料;

(2)实地考察供应商并与其管理层,生产技术人员等进行正面接触和洽谈。

三、指定供应商商务服务费为:RMB_________元/年。

四、付款方式

如甲方签约成为乙方指定供应商,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使用转帐支票,汇款的方式先预付指定供应商服务总费用,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必须于五个工作日内开始为指定供应商提供正式的商务服务;甲方须确保向乙方及时提供正确的合法的企业资料。

五、甲乙双方互不竞争彼此的业务渠道及客户,以保证高效的、互利互惠的合作基础;如有一方毁约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肇事方承担经济责任。

六、甲方应确保产品及服务的质量,并按中国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履行与采购商的合同。甲方与采购商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出现产品质量和贸易合同的纠纷,则与乙方无关。如果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负责与采购商签订合同、代理出口、货运、翻译、商检等手续,则费用另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或另签订相应合同。

七、本合同文件由合同文本组成,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在_________国和_________国的法律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未能解决争议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仲裁不能解决,则按发生地所在国法律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篇2:供应商合作协议书标准版

供应商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与乙方战略合作事宜的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以下协议有限公司简称为甲方;供方简称为乙方。

一、合作的具体事项

1.产品价格

乙方应提供诚信的价格给甲方,并传真报价单给甲方签字确认。如发生价格上浮,对于新价格,应在甲方同意并书面回签后15天生效。如发生价格下降,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实施新价格。如未能及时通知,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将前6个月内所采购之该产品以目前市场最低价格计算。以上产品所产生的差异金额,乙方授权甲方在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除。

2.订货要求

双方约定:甲方以电话或传真或E-MAIL方式将订单发送至乙方。乙方在收到订单后必须确认交货期并签单回传给甲方以示确认交期。不回传视为乙方不合作。甲方将视情况减少给乙方订单的配额,甚至终止合作关系。

3.乙方生产(或者乙方的第三方合作商)

① 乙方必须按照与甲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艺流程生产和检验产品,并且生

产的产品的品质不能低于行业标准。

② 乙方提供的产品要符合环保要求和对人体健康无害,特别是中国禁止或严

格限制的有害化学品目录现行规定符合,禁用的及有害的物品必须事先全部详细说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③ 乙方必须保证其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所有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产

品质量法、经济合同法、海关法、环境保护法等。

④ 乙方必须在该产品的行业规定有效期限或者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对产品的质

量全面负责。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包括自产/代理)给甲方。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或由甲方售予给客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附带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交货管理

① 乙方依确认的日期将甲方订购之产品按甲方的具体通知要求(电话,传真,

邮件等形式),送至甲方指定地方。停水、停电、人员不足、设备损坏、堵

车等不能成为延期交货的理由。未经过甲方的允许,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分批交货(送货),乙方送货给甲方未经甲方要求应该在乙方正常工作的时间内。

② 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将按订单商品总额之3%/天收取乙方违约金,如

果3%的违约金低于500元人民币/天,则甲方按500元每天收取。

③ 乙方送货时必须随货提供本批次货物的且已经判定合格的QA检验报告。 ④ 不良品、短装、补货、换货等,乙方都应按约定时间及时处理(除非确认

无法做到,并且在可挽回的时间内取得甲方同意)否则乙方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5.收货标准

① 甲方收到乙方所供应之产品后,由仓库暂收货物和QA检验报告并由仓库部

门在甲方的到货送货单上填写实际收货数量,品名,规格等。并将单据和货物一起移交品管部待检,经甲方品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待检货物方可入库。但是乙方的货物甲方收货时和收货后的IQC检验均进行的是抽检,不能保证完全发现数量的短缺和品质的问题。因此如果后续发现乙方有短装现象将按照甲方最后实际清点和挑选的数量结算。

② 乙方送货时,产品项目不在订单上,产品数量超出订单数量部分,产品外

包装破损,产品包装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标示不符等情形甲方无法收货。 ③ 乙方应该把质量放在首位,与甲方的相关人员保持沟通,防患于未然,不

能为了提高效率和减低成本而影响品质。

6.退货及补货

① 甲方以到货、退货通知单或者电话、E-mail(通知乙方退货、乙方收到甲方

的退货通知后必须及时补货,退货后如果乙方补货的时间不能满足甲方生产交货期则甲方可以取消本次的订单,并且乙方须承担不能按时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需要另行补货的乙方应该全力配合甲方以将损失减到最少。所退货物乙方必须按照退货通知日起5个工作日将退货取回。否则甲方将自行处理乙方的货物,并且不支付货款和废物处理所得款项。

② 经检验后如果合格品不够,并且甲方需要补充货物,则乙方须在订单约定

的交期或者后来重新约定的交期内补充足额的合格品。以免影响甲方出货,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延迟交货的相应直接和间接损失。

7.赔偿准则

① 一切由于乙方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产品品质问题,延期交货而产生的甲

方人力、物力、财力的损失以及第三方人员或者财物的损害),而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均应该承担及做相应的赔偿。该条所指的乙方责任,包括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的有心及无心之过。损失指直接和间接损失。各种损失包括但是不限于以下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项目。为了保证到货日期而产生的空运或者快递费、客户罚款、客户取消订单的损失、客户退货产生的相应费用,产品品质问题导致的甲方或者甲方客户及其它第三方的人员和财物损失,为了让客户不取消订单做的降价让步,为了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而采取的补救措施等。

② 乙方授权甲方在甲方对乙方的任意一笔或者多笔应付货款中扣除乙方赔偿

给甲方的各种款项,乙方的违约金等(货物发生后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甲方客户退货,一切损失有乙方全权负责)。

③乙方严禁私自给予甲方直接或间接相关人员货款回扣、送礼及请客吃饭等

不良行为;如涉及到贪污受贿一切行动的,乙方授权甲方在甲方直接在未付款全部金额扣除50%或者以上。(甲方直接或间接相关人员是:直接人员是指甲方的采购人员,生产品质人员,管理人员等;间接人员是指非甲方工作人员,但与甲方相关人员有利益关系)

9.对账和收款

①双方约定,乙方财务人员每月30日之前将对账单提供给甲方。经双方财务

人员确认货款总金额无误后,由甲方财务签字确认回传后方能生效,并按双方约定的付款周期给予付款。如因乙方未能及时对账或未能及时提供发票等。则货款顺延至下个月,对此所造成之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付款形式视甲方具体情况而定(上转账,转账支票,汇款,承兑或现金等形式支付给乙方)

②甲方应该按照约定的付款期按时付给乙方,乙方持甲方签字确认之盖有我

司收货章作为请款凭证。如乙方不慎将货单丢失,应出具乙方证明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方可给予付款。

③ 双方协议,因产品在交货时不能每箱开验,甲方在交货后开箱如发现质量

问题和短货问题,将会通知乙方,并且在结款时扣减短货、退款、挑选特殊的费用及赔偿和罚金。

④ 乙方应尽量固定收款账号及接受我方电脑转账以防货款被冒领,否则应该

固定某人到我司收款。收款前应该将有收款人身份证及照片等。详细资料的收款人确认函交我方财务,确认函必须有乙方的公章及总经理签字。收

款人收款时应该带乙方公司的收款委托书和收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原件复印件给我方查验。乙方如果有与我方联系过的工作人员离职或者岗位调动应该书面通知我方财务人员,若未能尽到通知义务而引起的我方错误付款,所以责任乙方承担。

⑤乙方应该在与甲方对帐,开发票给我司之后再能请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

付款。

⑥乙方给甲方帐期为天,即 ,货款到期如甲方因资金周转困难的,

可以让乙方申请廷期付款,但廷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货款按约定期期超过15个工作日甲乙还未能付款给乙方的,则每天另交违约金%。

三、合作终止:

①乙方如果不想再供货给甲方应该以书面形式提前至少2个月通知甲方采购

人员,以使甲方能有足够时间找到替代的供应商。

②双方关于产品质量退货、返工、价格赔偿等生产纠纷暂未能达成一致不能

成为乙方立即拒绝为甲方供货的理由;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乙方可以提出于2个月后终止合作。

③乙方为甲方开模具、开发产品、提供产品,如果不能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

双方协商不能达成新一致而导致该合作项目终止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已经收取的订金,货款都应该在当实初协议完成时间后的五个工作日如数退还。

四、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本协议原件共二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双方签章后将具法律保障。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

篇3:供应商协议(定版)

供应商协议

本供应商协议(“本协议”)由(供应商) 与吉林省中东福万家超市有限公司(“公司”)签定,以约定供应商的资格及公司与供应商之间交易往来应当遵循的一般条款。双方同意,所有供应商向公司出售并交付的商品,以及所有由公司发出的订单均遵循本协议,供应商标准以及由经授权的采购人员为公司签署或草签的任何订单中的条款,公司对本协议的签订和交付并未给公司强加任何向供应商购买商品的义务。

供应商的一般信息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号码:

公司

国有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其它

供应商纳税人类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个人

供应商出具发票种类:普通商品销售发票

其它

开户行:

账 号:税 号:

开户行地址:

财务单据联系方式:供应商的财务单据需退回时,将由公司以到付邮资方式退回供应商。 邮寄地址:

收件人: 邮编:电话:传真:

供应商电子邮件地址:

供应商证实以上所列及补充协议中的任何及所有供应商的信息均属实。如供应商的以上信息有任何变化,供应商应及时通知公司,否则,供应商应负责赔偿因任何以上供应商信息的变化而给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害、损失、支出和费用。 标准条款和条件

1、定义

A、“应收款权”指根据本协议所产生的收取付款的权利。

B、“先期付款”指公司于到期日之前支付债务,该支付将引起供应商应付金额的调整

C、“经授权的采购员”指任何被指派到所购商品相应的公司的采购经理。

D、“商品” 指由供应商向公司供应的全部产品、货物、材料、设备、物品和有形物件,

以及它们所包含的所有包装、使用说明、警告、保证、广告和其他服务。

E、“高风险供应商”指公司根据供应商提供商品的性质、针对供应商商品提出的索赔要

求的严重程度、索赔要求提出的频率、过去与供应商的商品有关的诉讼、以及公司认

为有关的其他因素而确定的供应商。

F、“订单”指任何由公司签发的书面或电子采购订单。

G、“召回”指由供应商、政府机构或公司启动的将商品从商业流通环节中清除的行为。

H、“标准”指中东福万家的供应商标准。

2、订单

如供应商未在订单上注明的取消日期三天前书面通知公司其全部拒绝或部分接受订单,

视为供应商接受订单全部内容。供应商在收到订单后方可发货,订单的发出、取消及接受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及其它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在必须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要求供应商书面确认订单。供应商接受一份订单就是接受了该订单规定的全部条款和条件,包括运输、路线和账单说明,以及随其发出的附件、补充说明。供应商不遵守订单的一项或多项条款将构成违约事件,且将成为公司采取本协议或可适用法律所规定的任何救济措施的理由。公司有权在发货前随时取消订单的全部或部分。

3、供应商的财务信息及其他信息

如果公司需要并要求,供应商应当随同本协议向公司提供以下材料:一套完整的经审计的最近财务报表;如果为公开上市公司,则提供最近一期向股东提交的年度报告以及管理代理人的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签署人代表供应商签署本协议的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供应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和由拥有相关管辖权的政府机关出具的其他的许可证或执照。如果合同期内上述材料已经满期或展期,供应商应在该等期满或展期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最新的材料提交给公司。在本协议期限内,供应商应就供应商的合并、分立、重组、或者任何产生同等效果的其他事件事先书面通知公司,并及时提供如本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如果供应商迟延或未能向公司提供该相关资料且导致公司遭受任何的损失或损害,则供应商或继承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义务的承继者应赔偿公司该等损失或损害。

4、付款条款

付款期限自公司在订单所指定地点接收到商品时起开始计算。发票应在供应商结账时同公司财务部核对符合付款条件的应付账款金额后的一个工作日内以邮寄或专人送达公司。如果供应商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将发票按时送达公司,由此造成的付款延迟由供应商全部负责。

“抽单日”我公司在每月的10号、20号为抽单日。

“货到N天付款”指公司收到供应商的商品及相关发票N天后支付该笔货款。

“月底结算N天”指从月底开始计算结算的天数,N天后的第一个结算日抽取上一月的单据进行结算。(例如月底结算15天,即从当月1号始15天后第一个结算日20号开始抽取上月的单据进行结算)

“月结”是指在本月抽单日,抽取前一个月所有送货的单据,而非自收到商品之日开始计算。

“帐期N天”是指抽单日前推账期的天数,该日期前所有符合要求的单据均可结款。(例如:15天账期,10日抽单日抽取上月25号前所有单据参与结款。)

“代销N天”是指在抽单日前推N天,该日期前所有销售的金额给予结款。

任何因公司支付供应商而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供应商承担,公司直接扣除或抵消或由公司委托银行支付货款时直接扣除。

供应商同意附随有效发票并提供收货单据原件。在收货单据原件遗失的情况下,公司将有权暂时停止支付订单及收货单据原件项下的应付款项,直到双方重新书面确认该订单和收货单据原件。同时公司财务将安排在双方重新书面确认该订单的收货单据原件后按协议规定时间付款,因重新确认订单延误的付款时间得以顺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发票或收货单据将被退还给供应商,供应商将承担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

5、抵消;应收款权的扣留;债务金额

经提前通知供应商,公司可用所有当前的和将来的因本交易或无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的

任何其它交易而产生的供应商对公司的债务,冲抵根据任何订单应当向供应商支付的款项。如果公司认为供应商履行订单或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可能存在问题或障碍或被削弱,则供应商认同公司有权扣留供应商的应收款权,通过扣留对供应商的付款,以确保供应商清偿其根据任何订单或本协议而产生的对公司和公司的关联公司的实际或预期的债务。供应商同意,对公司的债务余额,供应商将在公司书面要求后十四天内以支票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公司。如果供应商在公司提出该要求十四天内未向公司支付全部公司信用余额,则公司有权要求供应商从该要求提出后的第十五天起就未付的债务余额支付按年利率为中国银行储蓄账户利息加三百个基本点计算的利息,直至该债务余额与利息全部支付给公司之时为止。公司也可用公司应支付给供应商的下一笔或将来的款项冲抵公司的任何及全部债务余额。公司将有权要求供应商支付其为收取任何到期未付债务而产生的律师费用及支出。

供应商同意,如果公司错误的支付了款项,或供应商收到未到期的款项,供应商将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在收到适当的通知后,可自行决定是否将该欠公司的款项从下次汇款中扣除,或要求供应商通过支票或银行转账将该未到期的款项返还公司。

6、货运条款

A、供应商同意支付所有被退回、或质量或权利有缺陷的商品的运费。

B、所有商品运达订单指定地点以前发生的运费由供应商承担。

C、供应商应于订单规定的时间、地点交付商品,商品于到达订单规定地点并由公司签

字接受之时视为交付。任何在运输、装载、卸载过程中发生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货物运费不得并入发票中。

D、如供应商未按预约时间送货且公司未取消订单的,供应商应就每起违约事件向公司

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五佰元。公司对前述救济措施的行使不影响公司根据本协议的其他规定要求供应商承担其他责任的权利。

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及为供应商送货的人员,在送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供应商对因其工作人员或送货人员的行为给公司及其员工、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产生任何纠纷或任何损害赔偿责任、罚款及其它法律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供应商的工作人员或送货人员在送货期间在公司及其所属商场存在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当行为,供应商应召回相关人员,并就每一个事件向公司支付人民币五仟元作为赔偿受损方因该不当行为遭受的全部损失:

(1)偷盗福万家的现金、商品、赠品、自用品等财产;

(2)偷盗福万家员工、顾客的财物;

(3)未经许可偷吃福万家商场的食品、试吃或派发商品;

(4)将可退换的福万家的商品丢失;

(5)私自更换福万家超市的商品条码或价格签以赚取差价,或伙同送货员更改订单、送货单据或实施其它欺诈行为

7、应收款权转让,应收款权的争议

供应商同意在其应收款权的转让转移发生效力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本公司,该书面通知包

括受让方的名称、地址、开户行、帐号、转让的开始日期并加盖双方公章。

未取得盖有公司正式印章的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转让、转移在本协议下的

任何部分或全部应收款权给第三方。如发生上述情况,公司保留将款项支付给供应商的权利。

在本协议期非本公司同意,供应商只能进行一次转让。

8、税款

任何订单所列商品价格视为包括了增值税以外的所有税款。

9、价格保护,价格保证和价格提高的通知

供应商保证将就其商品提供给公司最优惠的价格和合作条件。如果供应商以本协议更低的价格或更优惠的条件向其它竞争者出售与本协议中同级别同品质的商品,则本协议按竞争者的价格进行调整,并相应地支付价款。

如果价格提高,则供应商应提前三十天将该提价书面通知本公司(对于生鲜食物及其他易腐烂的商品可提前七天),价格提高需本公司核实并书面同意方可生效。在确认之前供应商不得限制公司进货数量。

如果价格下调,供应商应立即出具书面调价申请,并经双方确认当前库存及提供补偿当前库存差价金额后,尽快调价。供应商的补差价金额应在三十日之内以约定支付方式交付公司或在下一次结款时相应扣除。

10 退还商品、样品

公司无条件退还质量、权利存在缺陷、销售记录不令人满意的任何商品。对于被顾客、公司退还的商品供应商无条件进行退换货。

对于样品,公司无义务支付任何款项。

如果供应商向公司提供退货折扣、维修或换货服务,则公司可不对供应商提出退货的索赔要求。

11 采购成本与条件

供应商负责核实所有订单中的成本、折扣、补贴和其它销售条款的准确性。如果存在不准确的信息,供应商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如订单需要修改信息,供应商在采购人员对该变更进行书面确认前不得发货。

12 交货时间

供应商未能在订单规定时间内送达商品,本公司将保留权利,可不受任何限制地自行决定取消订单或拒收订单规定时间之后送达的商品,或要求供应商支付以该订单下应交付的商品的全部价格的5 %计算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经济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一旦出现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订单规定的全部或部分商品,供应商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接受在特定的发货日后交付的时间和商品。 供应商必须严格按订单送货,如因送货数量不足而导致门店商品断货的,每品支付违约金元。

13 商品担保

A、商品应当是崭新的,未使用过的,非再次制造的,未经过修理或修整的,且与订单

商品相符,并具有与提供所有样品相同或更好的质量。

B、商品为真品且未被擅自改动,并非可适用的法律、法规所定义的非法侵权商品、赝

品、残次品,使用错误商标、错误标签,刊登虚假广告或开具虚假发票的商品。

C、商品标签的内容和贴附方式均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商品不侵犯或

侵害任何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号、产品包装、商业机密及其他第三方的权利。

D、商品交付时应保持完好且适应销售的,是合适和安全的。

E、供应商根据本协议和订单将商品出售给本公司不会被任何第三方取消。

14 召回

如果商品被召回,而不论该等召回是供应商、公司、政府机构所发起,供应商应负责与召回有关的所有事宜并承担费用。

15 保密

供应商确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保密并不使用或泄露公司的任何秘密给第三方。 本协议指的“保密信息”发给供应商、供应商的雇员或其代理人的信息,而该信息不为

公众所知或有因第三方获知后所具有实现或潜在经济价值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财务、市场营销、采购、销售方面涉及的信息。供应商明确理解本协议及其全部内容是保密的,公司对其提供给供应商的规格、说明、文件和其它材料拥有的全部权利、权力和利益,且视为公司的保密信息。

16 广告、名称与知识产权的使用

供应商未经公司事先书面批准不得在任何广告或出版发行物中提及公司,未经公司实现书面批准,供应商不得使用、也不得允许他人使用公司的名称、标志、商标、服务标志、专利、产品包装。

17 可分割性,权利的放弃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程度上是无效或不可执行的,将不影响本协议的其它部分。公司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和条件或订单得中任何条款和条件的放弃,均应由公司授权的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的公章的书面文件为准。

18 生效和期限

本协议自公司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期限为一年。如果双方均未在期限终止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合作,则本协议在每次期限届满之时自动展期一年。(本协议可多次续展)。公司可以在任何时候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供应商终止本协议,公司对此不负担赔偿责任。 19 其它规定

本协议中的任何变更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双方正式签署加盖双方公章。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对双方各自的继承者、继任者、以及受让人均具有约束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公司三份,供应商一份,均为原件。

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人的授权书原件附于本协议后,并作为协议的一部分。

供 应 商: 公 司:吉林省中东福万家超市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采购经理:

授权代表: 采购部经理:

副总经理:

日 期: 日 期:

推荐第8篇:经济类指定数目

经济类

1.《道德情操论》(英)亚当·斯密著 2.《货币战争》宋鸿兵著

3.《金融危机经济学》(美)科林·里德著

4.《经济学原理》(宏观、微观全两册)(美)格里高利·曼昆著 5.《经济学家茶座》金明善著

6.《统计学》魏宗舒,施锡铨等译,中国统计出版社

政史类

1.《世界哲学》 2.《学哲学 用哲学》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读本》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 5.《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 6.《世界历史二十五讲》 7.《当代世界问题概论》

文艺类

1.《外国文学》

2.《于丹〈论语〉心得》

3.《读点经典》

一、

二、

三、四册 管理类

1.《优秀源于自律》周富著 2.《精细化管理》范爱民著

3.《用制度管人 按制度办事》赵晓兵编著 4.《中外企业管理经典案例》 5.《中国式管理》 6.《思路决定出路》 7.《细节决定成败》

8.《有效沟通:管理者的沟通艺术》

业务类

1.《公共危机管理》 2.《中国公共财政》

3.《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系列丛书

推荐第9篇:指定稿件试题

1、那时侯我很小,在我的记忆中母亲的独轮车的一边是农具,一边是我。田野很远,母亲总是一里一歇地推,那时我觉得母亲很高很大。

在那时候,农村大都很贫困,但是如我家贫困的倒也不多。可是母亲总是会变着戏法的让我吃好。母亲常常从外祖母家里拿回七八斤米。每当烧水的时候,她就会拿出一口黑色的小布袋,有母亲的巴掌大小。她就向布袋中装上白米,封住口,放在水中煮。水开米熟之后,那布袋中的米总是归我独吃的。母亲则喝那有点浑浊的“米汤”。爱到了一定程度就连最普通的人也可以想尽法子来满足被爱人的需求,那布袋中承载的明明是一份沉甸甸的母爱和深深的期盼啊!

2、南方人与水永远是难分难舍的。童年的我总是趴在被楼上浇花水打湿的窗台,痴痴看着江边垂钓的老者,打望着身材婀娜的洗衣少妇。她们光洁的额头会反射午后慵懒的阳光,明晃晃地跳进眼里叫人心里暖洋洋的。

而在那时的天空下,小孩子的娱乐是一道更惹眼的风景线。印象最深的就是“开火车”了。几十个孩子一个接一个地拉住前面人的衣角,带头的往往是最高大的,他手里举着木棍,指挥着我们东扭西拐。个子小小的我往往排在队伍的中间,看着那木棍忽上忽下,人也似乎能上天下地,有了通天的本事,常常是跑得气喘吁吁仍然乐此不疲。我们最感兴趣的,便是用长长的身体“火车”缠住放学回家的哥哥姐姐,齐心协力将他们包个里三层外三层,看着他们火冒三丈的样子,我们真的打心眼里高兴:哼!谁让你们瞧不起我们这帮“小鬼”!远远看着,活象一只无恶不作的巨大蜈蚣。

夜幕降临,江边乘凉的爷爷奶奶开始用他们拍蚊子的大竹扇驱赶我们了。这时我们的“火车头”振臂一呼“撤退!”,于是我们从“车尾”开始,自报家庭住址,大队人马便将伙伴们一个个送回家。每次到家后,我都会意犹未尽地趴在窗台,看江对面的小伙伴们活跃在每一个华灯初上的大街小巷。

3、西岭雪山,一颗璀璨的绿色明珠,镶嵌在“天府之国”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境内,总面积483平方公里,景区内最高处大雪峰海拔5364米。矗立天际,终年积雪不化,在阳光照射下,洁白晶莹,银光灿烂,秀美壮观。唐代大诗人杜甫寓居成都草堂时曾写下了“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的千古绝句盛赞此景,西岭雪山也因此得名。

西岭雪山分前山、后山之说,前山景区以溪流、瀑布等构成的水景及种类繁多的植物为主要景观。整个景区绚烂多彩,气象万千。那里终年积雪的群峰绝壁,云蒸霞蔚的云海日出,变幻莫测的高山气象,莽莽苍苍的原始林海,历数不尽的奇花异树,终年不断的激流飞瀑,翩翩飞舞的各色彩蝶,以及那熊猫的家,金猴的峰,天然石门,怪石迷宫„„荟萃此间,组成了一幅幅雄奇壮丽的风景画。

4、我的少儿时代是在山清水秀的乡村度过的。被迫从城里到乡下,对大人,无疑是一种失落,对孩子,却不啻是一个福音。二十多年前,江西的农村普遍贫困,而那些红色丘陵却从来不乏富足的绿草。背着书包,从烂漫的灼眼的紫云英、油菜花和清澈见底的小溪河中蹦蹦跳跳地走过,扯一把野花插在鬓间,远远望去,就像是从天边裁了一角云的霓裳。

不久,有远方的客人从山西要来看我们,我们坐火车去迎接。那位婶婶一路上眼睛看着窗外,竟感慨万分:“南方的土地多肥沃啊,连每一个缝隙都长着那么茂密的野草,可惜却荒着不种庄稼。”这句随口漏出的话,像是轻轻诉说,又像是喃喃自语,竟在我脑中扎下了根。从那一刻起,我便留意起脚下的土地起来,每每总有一股暖流贯穿胸间,我为每一寸平凡的土地和野草感到骄傲。

5、两个同龄的年轻人同时受雇于一家店铺,并且拿同样的薪水。可是一段时间后,叫阿诺德的那个小伙子青云直上,而那个叫布鲁诺的小伙子却仍在原地踏步。布鲁诺很不满意老板的不公正待遇。终于有一天他到老板那儿发牢骚了。老板一边耐心地听着他的抱怨,一边在心里盘算着怎样向他解释清楚他和阿诺德之间的差别。

“布鲁诺先生,”老板开口说话了,“您现在到集市上去一下,看看今天早上有什么卖的。”

布鲁诺从集市上回来向老板汇报说,今早集市上只有一个农民拉了一车土豆在卖。

“有多少?”老板问。

布鲁诺赶快戴上帽子又跑到集上,然后回来告诉老板一共四十袋土豆。

“价格是多少?”布鲁诺又第三次跑到集上问来了价格。

“好吧,”老板对他说,“现在请您坐到这把椅子上一句话也不要说,看看阿诺德怎么说。”

阿诺德很快就从集市上回来了。向老板汇报说到现在为止只有一个农民在卖土豆,一共四十口袋,价格是多少多少;土豆质量很不错,他带回来一个让老板看看。这个农民一个钟头以后还会弄来几箱西红柿,据他看价格非常公道。昨天他们铺子的西红柿卖得很快,库存已经不多了。他想这么便宜的西红柿,老板肯定会要进一些的,所以他不仅带回了一个西红柿做样品,而且把那个农民也带来了,他现在正在外面等回话呢。

此时老板转向了布鲁诺,说:“现在您肯定知道为什么阿诺德的薪水比您高了吧!”

5

6、看不厌,看不厌那些跑沙跑水在旷野与草原上奔驰的马群;看不厌,看不厌那些战风战浪在蓝天中搏击云海的飞鸢和波风浪谷中飞翔的白帆;看不厌,看不厌那些穿山穿岭在大地上呼啸着前进的列车„„

看不厌它们那奔驰的英姿,疾翔着的风貌,呼啸着的不倦的生命力的旋风。

我觉得自己生命中那些最珍贵的部分,那些包藏着庄严与神圣的人生美的部分,有一种神奇的、燃烧着的灵犀,连接着它们那奔驰着的节奏,连接着它们那生动而健康的旋律。

它们使我的心不会枯萎,使我意识到真的生命,应当不倦地奔驰着、迅跑着、奋飞着,不要停留,不要沉沦。永恒的奔驰着,在沙场,在乡村,在厂房,永恒的奔驰着,哪怕在静悄悄的实验室,哪怕在静悄悄的图书馆,哪怕在静悄悄的月华下和灯辉下„„

7、有个老木匠准备退休,他告诉老板,说要离开建筑行业,回家与妻子儿女享受天伦之乐。

老板舍不得他的好工人走,问他是否能帮忙再建造一座房子,老木匠说可以。但是大家后来都看得出来,他的心已不在工作上,他用的是软料,出的是粗活。房子建好的时候,老板把大门的钥匙递给他。

“这是你的房子。”他说,“我送给你的礼物。”

他震惊得目瞪口呆,羞愧得无地自容。如果他早知道是在给自己建房子,他怎么会这样呢?现在他得住在一幢粗制滥造的房子里!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我们漫不经心地“建造”自己的生活,不是积极行动,而是消极应付,凡事不肯精益求精,在关键时刻不能尽最大努力。等我们惊觉自己的处境,早已深困在自己建造的“房子”里了。把你当成那个木匠吧,想想你的房子,每天你敲进去一颗钉,加上去一块板,或者竖起一面墙,用你的智慧好好建造吧!你的生活是你一生唯一的创造,不能抹平重建,即使只有一天可活,那一天也要活得优美、高贵,墙上的铭牌上写着:“生活是自己创造的。”

7

8、人类的远祖来自海洋,我是人类的孩子,爱海是我的本性。

在我的少年时代,只懂得爱表层的海。我常常坐在海滩的岩石上,观赏大海那蔚蓝色的波涛,聆听波涛那简单而有节奏的歌,让自己的心,乘着海浪去追逐天边的晚霞。

后来我长大了,告别了幼稚的年代,才更了解大海,知道它在蓝色的彩绸覆盖下,还有一个幽邃而奇异的底层世界;那里有我看不见的壮观,有逶迤蜿蜒的名叫海岭的巨大的山脉,山脉里有苏醒着和沉睡着的矿藏,有不顾水的重压仍然喷发着岩浆的火山群。连着海岭还有辽阔伟丽的大海槽,海槽中有乳蓝色的泉,有发光的、放射着异彩的水族,有温暖得出奇的、洋溢着活力的生命绿洲。它们也在探求,也在倾吐,也在期翼着渊深的黎明。

我成长了,不仅发现了海底的一个世界,而且知道自己应当怎样生活在海岸边的另一个世界中。我知道,我不能仅仅凝视泛着微波的海面,追恋河面上那些跳跃的、转瞬破碎的浪花;而应当透过至深处的帷幕,追寻深海,追寻海底那深广的大地,和这大地上雄伟的奇观。

9、有过好多年历史的大树,在村口的路边上默默地站着。谁到我们村里来,最先看到的就是这棵大树。

大树下是我们最喜欢玩耍的地方,尤其是在夏日里,当外面骄阳似火的时候,我们跑到大树下,就像进入了一个清凉的世界。我们在树下写作业,玩沙包。

一条小溪,从大树旁边流过,溪水清澈透底,一粒一粒石子都看得清清楚楚。当我们作业写累了,或是玩累了的时候,在清亮的溪水里洗一把脸,再让风一吹,哇,舒服极了!

爷爷说,他的爷爷的爷爷小时候就在这棵大树下游戏。他们早就告别了这个世界,可这棵大树却一年比一年更绿了。

爷爷说,老一辈死去的人都变成了这棵大树的孩子,春天里新发出的绿叶,都是村子里活过的生命。

死去的生命给了我们今天更多的阴凉。在大树下,我们忽然觉得自己长大了。

10、农在十二月初八,是我国传统的腊八节,有些人家要煮配料丰富、甜香可口的“腊八粥”。民间相传,这个习俗与创立明朝的朱元璋有关。

朱无璋出身贫穷,从小给地主放牛,经常挨饿受冻。有一年腊月初八,他饿着肚子在草地放牛时,无意间发现一个田鼠洞,便伸手去掏,想抓只田鼠煮熟充饥。田鼠没抓着.却掏出了一堆玉米、豆子、稻谷等田鼠贮存过冬的食物。小朱元璋大喜.将这些杂粮洗净,煮了一锅粥,饱餐一顿。在他有生以来的记忆中,这是最难忘的美味佳肴了。

后来.朱元璋参加农民大起义,做了皇帝,天天吃鱼吃肉。到了腊月初八这天,突然想起这件事,便要厨师用五谷杂粮煮粥给他吃,越吃越香。为了表示不忘本,他下令全国都要于十二月初八这天煮杂粮粥吃,还亲自取名“腊八粥”这一天也就成了腊八节了。

10

11、人类的远祖来自海洋,我是人类的孩子,爱海是我的本性。在我的少年时代,只懂得爱表层的海。我常常坐在海滩的岩石上,观赏大海那蔚蓝色的波涛,聆听波涛那简单而有节奏的歌,让自己的心,乘着海浪去追逐天边的晚霞。

后来我长大了,告别了幼稚的年代,才更了解大海,知道它在蓝色的彩绸覆盖下,还有一个幽邃而奇异的底层世界;那里有我看不见的壮观,有逶迤蜿蜒的名叫海岭的巨大的山脉,山脉里有苏醒着和沉睡着的矿藏,有不顾水的重压仍然喷发着岩浆的火山群。连着海岭还有辽阔伟丽的大海槽,海槽中有乳蓝色的泉,有发光的、放射着异彩的水族,有温暖得出奇的、洋溢着活力的生命绿洲。它们也在探求, 也在倾吐,也在期翼着渊深的黎明。

我成长了,不仅发现了海底的一个世界,而且知道自己应当怎样生活在海岸边的另一个世界中。

我知道,我不能仅仅凝视泛着微波的海面,追恋河面上那些跳跃的、转瞬破碎的浪花;而应当透过至深

处的帷幕,追寻深海,追寻海底那深广的大地,和这大地上雄伟的奇观

11

12、那是力争上游的一种树,笔直的干,笔直的枝。它的干呢,通常是丈把高,像是加以人工似的,一丈以内,绝无旁枝;它所有的丫枝呢,一律向上,而且紧紧靠拢,也像是加以人工似的,成为一束,绝无横斜逸出;它的宽大的叶子也是片片向上,几乎没有斜生的,更不用说倒垂了;它的皮,光滑而有银色的晕圈,微微泛出淡青色。这是虽在北方的风雪的压迫下却保持着倔强(挺立的一种树!哪怕只有碗来粗细罢,它却努力向上发展,高到丈许,两丈,参天耸立,不折不挠,对抗着西北风。

这就是白杨树,西北极普通的一种树,然而决不是平凡的树! 它没有婆娑的姿态,没有屈曲盘旋的虬枝,也许你要说它不美丽,——如果美是专指“婆娑”或“横斜逸出”之类而言,那么白杨树算不得树中的好女子;但是它却是伟岸,正直,朴质,严肃,也不缺乏温和,更不用提它的坚强不屈与挺拔,它是树中的伟丈夫!当你在积雪初融的高原上走过,看见平坦的大地上傲然挺立这么一株或一排白杨树,难道你就只觉得树只是树,难道你就不想到它的朴质,严肃,坚强不屈,至少也象征了北方的农民;难道你竟一点儿也不联想到,在敌后的广大土//地上,到处有坚强不屈,就像这白杨树一样傲然挺立的守卫他们家乡的哨兵!难道你又不更远一点想到这样枝枝叶叶靠紧团结,力求上进的白杨树,宛然象征了今天在华北平原纵横决荡用血写出新中国历史的那种精神和意志。

推荐第10篇:征文指定书目

二年级书目:《小猪嘻哩呼噜》、《香草不是笨小孩》、《我和小姐姐克拉拉》、《神奇校车》、《鼹鼠博士的地震探险》、《幼儿启蒙丛书》 三年级书目:《随风而来的玛丽阿姨》、《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时代广场的蟋蟀》、《奇妙的数学国》、《最美的科普.四季时钟系列》、《成语故事》

四年级书目:《狼王梦》、《我的同桌是班长》、《草房子》、《生命的故事》、《昆虫记》、《吴姐姐讲历史故事》

五年级书目:《小王子》、《塔顶上的猫》、《绿山墙的安妮》、《万物简史》、《科学家故事100个》、《诺贝尔奖获得者与儿童的对话》

第11篇:指定交付,买卖合同

指定交付,买卖合同

篇1: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

一、买卖合同中所有权转移的基本规定

(一)不动产:登记

(二)动产

原则:交付

交付的三种方式:现实交付、观念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

拟制交付(交付权利凭证)

例外:所有权保留:支付全部价金时所有权发生转移

二、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

【相关法条】

《合同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条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一百四十四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五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六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七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第一百四十八条 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九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

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第十一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卖合同解释》

第十一条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

(一)项规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是指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承运人系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的情形。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标的物为种类物,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买受人主张不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合同履行中的风险

风险是指非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而导致的标的物的毁损灭失。

要点:

1、发生了标的物毁损灭失的事实;

2、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如果是基于当事人,就不是风险,属于过失

导致的损失。

(二)风险负担的基本规则

原则:交付主义,包括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保留

例外:

1、一方当事人的特定违约

A、买受人违约(《合同法》第1

43、146条):买受人承担风险

B、出卖人根本违约(《合同法》第148条):买受人拒收,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收下,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但仍可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2、路货买卖:合同成立时风险转移,但出卖人恶意的由出卖人承担风险

(三)需要运输的买卖合同风险负担

送货上门:风险在买受人所在地随交付转移至买受人承担

动产自提:风险在出卖人所在地随交付转移至买受人承担

代办运输:货交第一承运人后,风险转由买受人承担

《买卖合同解释》第11条界定了“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内涵,包括两个要素: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承运人系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

《买卖合同解释》第12条:“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

所有权保留合同中,动产所有权自买受人付清全部价金时转移,但风险适用《合同法》第142条的“交付主义”,自交付之时起移转。

XX年卷三第9题

四、分期付款买卖

【相关法条】

《合同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买卖合同解释》

第三十八条 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分期付款,系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至少分三次向出卖人支付。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约定违反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损害买受人利益,买受人主张该约定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九条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在解除合同时可以扣留已受领价金,出卖人扣留的金额超过标的物使用费以及标的物受损赔偿额,买受人请求返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对标的物的使用费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当地同类标的物的租金标准确

定。

(一)出卖人的权利

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以上的,出卖人有权择一行使以下权利:

1、要求买受人支付剩余的全部价款(丧失期限利益,按照约定尚未到期的债务视为已经到期);

2、行使法定解除权合同,并要求买受人支付标的物用费。当事人对标的物的使用费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当地同类标的物的租金标准确定

(二)买受人的保护

因为分期付款买卖的总价款往往显著高于即时清结买卖的总价款,买受人的利益有特别保护的必要。对此,《买卖合同解释》第38条第二款设有规定。

《合同法》第167条规定的“五分之一以上”这一比例,系强制性规范。当事人的约定违反该比例,损害买受人利益的,约定无效,仍按照“五分之一以上”的比例调整。

XX年卷三59题

五、试用买卖

【相关法条】

《合同法》

第一百七十条 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买卖合同解释》

第四十一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一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试用期内,买受人对标的物实施了出卖、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非试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

第四十二条 买卖合同存在下列约定内容之一的,不属于试用买卖。买受人主张属于试用买卖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

(二)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

(三)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调换标的物;

(四)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退还标的物。

第四十三条 试用买卖的当事人没有约定使用费或者约定不明确,出卖人主张买受人支付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若因试用而交付标的物与买受人占有,则:

1、试用期内,所有权、风险均为出卖人;

2、试用期间届满决定购买,所有权、风险全部移转至买受人(此时发生了简易交付)

3、试用期间届满试用人不表态,则视为购买,所有权、风险全部移转至买受人(此时发生了简易交付)

4、试用期将届满拒绝购买,所有权、风险均为出卖人。

若试用标的物并未交付与买受人,且在买受人承认购买时仍未交付标的物

的,标的物风险自标的物实际交付是转移至买受人

XX年卷三31题

XX年卷三13题

六、买受人及时检验并通知的义务

【相关法条】

《合同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第一百五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篇2:买卖合同讲稿

企业的利润一般源于产品的销售,产品的销售即为买卖。下面介绍一下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及风险防范。

一、买卖合同概述。

(一)定义及特征。

1、定义:《合同法》130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特征。

(1)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以转移财产所有权为目的;

(2)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转移财产所有权,必须以买受人支付价款为对价。买受人要取得财产所有权,必须支付约定的价款; (3)是双务、有偿合同,指买卖双方互负一定义务,卖方必须向买方交付标的物,买方必须向卖方支付货款;

(4)是诺成合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买卖合同即可成立,并不以实物的交付为成立条件;

(5)是不要式合同。除法律特别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买卖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不需要具备特别的形式或履行审批手续。

(二)订立的形式。

《合同法》第10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采用书面形式。

(三)成立与生效。

1、成立.

《合同法》第十三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邀约、承诺方式。

《合同法》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第十六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第二十一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六条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生效.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法》第四十

五、四十六条规定:

(1)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约定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2)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约定期限的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四)、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1、所有权转移时间。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交付”:即由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占有的行为。“交付”主要分为现实交付与拟制交付。

现实交付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事实管领力转移于买受人,使标的物处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下,由买受人直接占有标的物。

拟制交付指出卖人将对标的物占有的权利转移给买受人,以代替交付实物。 分为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具体为:

简易交付,指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实际占有标的物时,买卖合同生效即视为交付。

如出租人出售普通租赁物给承租人。

指示交付,指标的物由第三人占有时,出卖人将向第三人请求返还的权利让与买受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如出卖人将提单、仓单交付给买受人,代替实物的交付。

占有改定:买卖合同中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仍有卖方实际占有,买方取得间接占有。如,甲向乙出售汽车,但约定向乙租用该车。

2、交付的一般原则

(1)卖方负责送货的,卖方将标的物送到指定地点买方验收后为交付;

(2)卖方代办运输或代邮的,卖方办完托运或者邮寄手续时为交付,所有权随之转移;

(3)买方自提货物,以卖方通知的实际提货日期为交付完成;

(4)标的物在合同订立前为买方占有的,合同生效即视为交付完成;

(5)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特定手续的,以履行完特定手续为交付。如房产。

(五)标的物风险负担原则。

指买卖过程中,标的物因不可归责双方的原因(如地震、海啸等)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

1、风险转移的时间。

《合同法》的一百四十二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风险负担原则。

(1)买受人自提标的物的,出卖人按照约定时间将标的物置于约定或者法定地点时起,风险由买受人负担;

(2)出卖运输途中标的物的,除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标的物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对于需要运输的标的物,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自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起,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违反约定迟延受领标的物的,自迟延时起负担标的物的风险;

(5)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二、买卖合同订立中的风险及防范。

(一)合同主体不适格致合同效力待定或无效。

《合同法》第9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合同的主体,就是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与订立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若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律要求,将导致所签订的合同无效而不受法律保护,合同的权益将无法实现。

1、有资格订立合同的主体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自然人。年满18周岁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法人。主要有公司(母公司、子公司)、法人企业。

(3)非法人的经济组织。主要指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联合经济组织实体、依法成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即分公司)。

有一家顾问单位要求我们向东莞一家公司催收货款20万元,结果我拿到合同一看,合同不是以对方公司的名义订立的,而是与一个私人订立的,而且,合同上连对方的真名实姓、身份证号码、办公地址、公司全称都没有,对方落款处是“广州邓生”。这样的案子找到律师也是枉然,找谁去?告谁去?

2、不同的主体签订的合同效力不同,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也不同: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即分公司)所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法律后果由总公司承担。

持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下属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应认定有效。在诉讼中,依其经营管理的财产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无经营管理的财产或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不有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将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并以总公司的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与子公司是不同的。子公司有自已的独立财产,在财务上是独立的,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以自已的名义签订的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和名种法律风险均由其自已承担,与母公司无关。

(2)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所订的合同效力待定,其法律后果由总公司承担。 没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下属机构,不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其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由此发生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因无效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即总公司)承担。 (3)公司、企业的职能部门以“部门名义”对外订立合同效力待定,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

公司企业内部的职能部门是指:董事长办公室、经理办公室、行政部、财务部、法务部、人事部等内部机构。他们同样不具有独立的财产,不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也无能力对外承担民事责任,他们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订立合同,是无效的,有关法律后果由法人公司承担。(4)公司、企业等超过其经营范围所订立的合同一般有效,但其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合同无效,公司、企业仍应按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说来,每个公司、企业都应在其营业执照所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订立各项合同,如果公司企业超过其经营范围进行营利性的生产经营时,将受到行政处罚。

但是,此时其所订立的合同并非一概无效。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的第10条规定:“当事人超越其经营范围所订立的合同,人民法院不能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3、建议。

(1)如果对方是公司,应查验其营业执照,应将对方的法定全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写明;了解其资信状况,尽量不要与分公司订立合同、不要与企业内部的职能部门订合同;

(2)如对方是个人,应将其身份证号及详细地址写入合同。对方为个体户,应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合同当事人,如果实际业主和登记业主不一致,最好以实际业主和登记业主为合同当事人。

(3)向工商机关了解对方年检注册,以确定其是否合法存在及其经营状态;调查其资信状况,明确基本情况;

(4)在不能确定其存在的合法性时,尽量避免合同的签订、交易的发生。

(二)诉讼管辖地约定不当致诉讼不利。

《民诉法》第24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院《关于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选择有利的法院作为诉讼管辖地,能够有利地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中国司法环境,决定了在很多情况下法院审理常常受到当地各种因素的干扰与牵制。绝大多数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都会或多或少地考虑地方保护主义、或多或少地受到当地因素的影响。 选择有利的受诉法院,有利于公司与法院沟通、有利于律师与法院沟通,有利于案件的审理

和执行。

1、约定我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为受诉法院;

建议在合同中约定我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但是,这样明确的约定有时难以取得对方的同意,特别是在买方市场下,其往往要求将受诉法院确定在其所在地。在这种情况下,处于劣势的卖方企业要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受诉法院在我司所在地,这种可能性极小。为此,我们可要求双方在合同中对受诉法院不作约定,但是我们一定要多个心眼,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或者履行地点。以便对方违约时,我方可以选取择对自已有利的法院来审理案件。

2、约定我司所在地为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与供货地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术语。在日常口语中,供货地点是指货物装载、起运的地点,即我们常说的“发货地点”。

交货地点是表示货物所有权由卖方转移给买方的地点,其往往与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及地点有密切关系。而且,在合同没有约定诉讼法院的时候,交货地点将成为选择受诉法院的重要依据。

正是因为交货地点如此重要,而且,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在我司所在地往往不会引起对方的多疑,因此,不论我方是买方还是卖方,在合同未约定诉讼管辖地时,务必约定我方所在地为交货地点。因为这将直接关系到诉讼法院选择,直接关系到日后诉讼的胜败。

3、约定我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如前所述,在合同未约定诉讼管辖法院时,履行地点也就成为选择受理法院和诉讼胜败的关键。

因此,不论我方是买方还是卖方,在合同未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下,务必注明履行地点我方。而且,这样的约定也不太会引起对方的警惕,因为一般情况下合同确实是在卖方所在地履行。我们看到很多合同会写“合同签订地”,而这样的约定于我们毫无意义。建议今后我们在合同不起眼的地方注明“合同履行地”,以取代“合同签订地”。 [案例] 政府施压保护 百万债权难收

自1998年起,我通宝公司按山东小鸭热水器有限公司的技术要求,为其电热水器独家生产配套的温控器。XX年3月12日,经双方结算,达成《付款协议》:自双方合作以来,至XX年2月28日止,小鸭共欠我通宝货款元,其承诺于XX年3月30日前按约定分期付清所欠全部货款。协议订立后,我通宝公司按协议约定继续向其供货。但小鸭未能按约如期还款,至XX年7月28日止,其欠我通宝的货款总额共计为元。几经催讨,小鸭分文未付。

由于双方合同中未约定受理法院,未约定交货地点、未约定履行地点,故我方欲起诉只能在山东济南小鸭所在地。XX年12月,本律师代理我通宝公司向济南市中院起诉小鸭,要求其偿付货款210万元,并与法院一道查封了小鸭的一条价值不低的生产线设备。XX年3月,一审判决判令小鸭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全部货款。但小鸭因早已被掏空,无力还债。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我司要求将查封的生产线设备拍卖,但济南市政府向法院施加行政压力,致本案迟迟得不到执行,210万元货款至今未得清偿。

如果当被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我通宝公司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或约定交货地为佛山,或约定履行地为佛山,则本案应由佛山市禅城区法院管辖。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中,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人力资源,早日推动本案的执行。

(三)不约定违约责任致货款迟迟被拖欠

销售业务中最要紧、最麻烦的是货款回收。实际交易中,拖欠货款是引发纠纷的主要原因之

一。经常发生拖欠货款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双方在合同中往往未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致买方拖欠货款无所忌惮,实际享受着无息贷款的优待。 因此,建议卖方企业在产品销售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约定履约保证金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对督促当事人正确履行义务,并为非违约方提供补救措施具有重要意义。至于违约金或保证金的金额,一般不超过合同总标的额的30%。一旦逾期付款,卖方可以起诉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以促使其按约付款,及时回收货款。

解释第二十四条 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三、合同履行中的风险及防范

(一)交易不规范危害公司利益——健全货物交接手续,注意收集交货凭证。

交易的规范化,不仅要求双方要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而且要求在货物交接、发送中应当规范操作,办理完善的交接发送手续。这样,能够在发生纠纷时确保公司的利益。规范的交接发送货物,要求由买方出具加盖公司公章的收货收据。但实际操作中要求买方在每一次收货时均要求其出具加盖公司公章的收货收据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行的,因为大多数公司企业对公章的使用要求都很严格,要加盖一个公章,不仅程序复杂,而且费时费事,人为地降低了工作效率。 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我们发现有很多业务员在交接发送货物时,手续非常简单,常见的不规范表现有:

1、没有任何证据可证明收货经手人是买方员工。

2、交接时无任何买方收货凭证。

3、交接凭证上买方收货经办人不署全名,或者署名不清。

建议:

1、交接货物时,要向对方索取有效的收货票据。比如:由对方业务员签名的收据、加盖对方收货或入库专用章,要善于收集证据,如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等证明收货经办人是买方的业务员的证据。

2、可要求买方单位出具授权书,指定其某位或几位员工为收货人,只要送货单由这些员工签名,即使无盖公章,也视为买方单位收取。

3、要定期与买方对帐,要求对方出具加盖公章(个人为买方的,要其本人签名)的对帐单。

(二)“先票后款”引发赖帐风险—明确约定拒绝现金交易。

收钱给发票,这是法律对经营者的要求。在现实交易中,“先开票后付款”的现象已十分普遍,并似乎成了业内行规铁律,但是,“先票后款”违反了财务制度,这一“行规”正面临法律上的尴尬和风险。

【案例】据报道,成都两家企业因货款纠纷闹上了法庭。

成广公司是成都市一家建材经销商,XX年下半年,其向成都中普公司出售了总金额为

篇3: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书范本范本

正文:

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书 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书

甲乙双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及其有关规定,经过自愿协商,就指定交易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选择乙方为证券指定交易的代理商,并以乙方所属_____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为指定交易点。乙方经审核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方指定交易的股东帐号为____________甲方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若甲方为机构投资者,则写明指定经办人的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 指定交易的证券品种范围,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记名证券为限。

第三条 本协议书签订当日乙方应为甲方完成指定交易帐户的申报指令。如因故延迟,乙方应告知甲方,并最迟于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完成该指定交易帐户的申报指令。指定交易生效日为乙方完成指定程序之日起下一交易日。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处指定交易生效后,其证券帐户内的记名证券即同时在乙方处托管。乙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传送的指定交易证券帐户的证券余额,为甲方建立明细帐,用于进行相关证券的结算过户。

第五条 甲方在指定交易期间的证券买卖均需通过乙方代理,并有权享有乙方提供的交易查询,代领记名证券红利,证券余额对帐等服务。甲方需要其他服务项目,应与乙方另订协议。

第六条 甲方证券帐户内的记名证券余额一经托管在乙方处,必须遵守乙方有关严禁证券帐户“卖空”的规定。

第七条 甲方证券帐户一旦遗失,应持有效证件先行向乙方挂失,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该帐户再被他人使用。甲方持乙方挂失证明到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及其代理机构申请补办证券帐户。帐户一经补办,甲方应持补办帐户在乙方办理证券余额的过户手续。

第八条 甲方选择指定交易后,有权撤销在乙方处的指定交易(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等违约责任情况的除外),乙方应在甲方申请日为其办理撤消指定交易申报,并经上交所确认后即生效。

第九条 甲方在指定交易期间办理证券帐号的挂失、补领或非交易过户等手续,应先取得乙方证明文件。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出具证明文件.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指定交易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的各项业务规则。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

乙方: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书 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书

篇4:设备买卖合同

设备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XXHFGT01-005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抚顺市顺城区

出卖人(简称为卖方): 辽宁北方华丰特种化工有限公司

买受人(简称为买方): 辽宁华丰民用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为了保障买方高强度导爆管生产线正常运行,降低人工生产成本,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第二条 质量标准、质量要求

按照 卖方企业 标准执行。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提供及费用承担,包装物是否回收

已卖方出厂短途运输包装为标准,包装物及费用由卖方提供,且不回收。

第四条 结算方式、期限

本合同金额仅指设备本身的价款,不包含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合同总价款分三次以现金或者承兑汇票方式结清:

第一次:自第一台样机交付至买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交付200万元;

第二次,自剩余三台设备完全交付至买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交付440万元;

第三次,自四台设备质量保质期均已届满之日起15日内交付160万元。 发票应在设备交付买房且验收合格之日起3日内开具。

第五条 交付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卖方向买方交付第一台样机;自第一台样机验收合格后30日内,交付剩余三台设备,且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最长交付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由卖方负责将设备交付至卖方高强度导爆管生产工房指定位置。

交付内容不仅指设备本身,还应包括使用说明、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应有零备件及工具等方便买方使用、报修、换、退等的附随部分文件和应用材料。

完成交付时,卖方双方应当在现场签署书面到货协议。

第六条 买方异议

买房有权提出异议,异议期为买方收到自收到设备之时至设备验收合格,买方要求换货、退货的,卖方应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完成换货、退货;逾期换货、退货的,标的物保管费用及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第七条 安装调试与验收

自设备交付之日起3日内,买卖双方应组织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到场安装调试并验收,卖方负责安装调试的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安装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三次,安装调试过程中应由买卖双方共同形成书面记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安装调试成功后,应保障设备连续正常运行9个小时,视为设备验收合格,并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确认协议书。

第八条 质量保证期

卖方对标的物负责的期限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卖方对标的物负责的条件为卖方自己生产制造的设备及其备件与工具等,不包含由第三方提供的配套附属部件。但不得排除在质量保质期内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经卖方确认后,买房对质量保质期的顺延权利。

第九条 知识产权

卖方承诺其向买房提供的设备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所有权、担保物权、知识产权等。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约定期限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未按期交付部分的%支付违约金,同时买方可要求继续履行;逾期超过 15 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买方收到合同标的物经验收不符合约定,可要求卖方免费退货、换货或者减少价款,并可要求卖方支付与约定不符部分 %的违约金。

3.卖方交付的标的物危及买方人身财产安全的,应据实赔偿。

4.买方逾期付款的,应当以每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基数为未支付部分价款。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传真、电子数据可以作为合同缔结、变更、解除及履约通知的有效方式。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日内,负有先履行合同义务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肆份,卖买双方执 壹 份。

(本页无正文)

本页为合同签署页

篇5:具体合同 买卖合同111

具体合同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及效力(诺成、双务、可以是要式、也可以是非要式)

1、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合同关系,法院应结合交易方式、习惯及相关证据,作出成立与否认定。

注意: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合同关系存在的,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2、当事人签订预约合同(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约定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

3、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但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

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的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1、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时,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2、标的物为动产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标的物为不动产的,所有权自标的物登记时起转移。

3、合同约定或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4、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的,按如下处理:

①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法院应予支持; ②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义务的,法院支持;

③均未受领交付,也未付款,支持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

5、出卖人就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

均要求实际履行的,按如下处理:(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法院应予支持;(2)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法院应予支持;(3)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法院应予支持。

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法院应予支持。

(二)标的物风险的承担

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2、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出卖人按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4、出卖人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由买受人承担。

5、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日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三)标的物的检验

1、约定检验期间 -------- 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情况通知出卖人,否则视为默认合格。

未约定检验期间-------- 买受人应在合理期间内通知,未通知或自标的物 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的,视为默认合格

2、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约定检验标准与买受人和第三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不一致的,法院以前者之间的标准为检验标准。

三、当事人的权责

(一)出卖人的权责

1、出卖人应按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通用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采取是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2、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价值和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法院不予支持。

3、合同约定减轻或免除出卖人对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但出卖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不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的瑕疵。出卖人主张减轻或免除瑕疵担保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

(二)买受人的权责

1、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接受多交部分的,按合同价格支付价款,拒绝接收的应及时通知出卖人。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交付之后的孳息归买受人。

2、买受人应按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没有约定且不能达成协议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四、所有权保留

但仍保留其对该

财产的所有权)

1、所有权保留只适用于动产,当事人适用于不动产的,法院不予支持。

2、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 属于出卖人。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的,出卖人可主张取回 标的物,法院应予支持

1) 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

2) 未按约定完成特定条件的

3) 将标的物出卖,出资或作其他不当处分的。(善意取得除外)

3、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75%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法院 不予支持。

4、出卖人取回标的物后,买受人依照约定或在出卖人指定的回赎期间内,消除 出卖人取回标的物的事由,主张回赎标的物的,法院应予支持。相反,买受人

在回赎期间没有回赎标的物的,出卖人可另行出卖。

五、试用买卖

1、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一部分价款的,法院应当认定买受人 同意购买,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在试用期内,买受人对标的物实施了出卖、出租、设定担保等非试用行为的, 法院应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

3、试用买卖当事人没有约定使用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要求买受人支付使用费的,法院不予支持。

第12篇:当代文学指定书目

小说:

刘心武《班主任》《如意》《钟鼓楼》

卢新华《伤痕》

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

丛维熙“大墙文学”:《大墙下的红玉兰》《远去的白帆》《风泪眼》《雪落黄河静无声》 高晓声《李顺大造屋》 “陈奂生系列”:《“漏斗”户主》《陈奂生上城》《陈奂生转业》《陈奂生包产》《种田大户》《陈奂生战术》《陈奂生出国》

古华《芙蓉镇》

李国文《月食》《花园街五号》

陆文夫《小贩世家》《美食家》

谌容《永远是春天》《人到中年》

张贤亮《绿化树》《灵与肉》《男人的一半是女人》

王蒙《春之声》《夜的眼》《海的梦》《惶惑》《活动变人形》《蝴蝶》《布礼》

蒋子龙《乔厂长上任记》《一个工厂秘书的日记》《开拓者》《赤橙黄绿青蓝紫》《锅碗瓢盆交响曲》

柯云路《新星》《三千万》

张炜《古船》《九月寓言》

何士光《乡场上》

张一弓《黑娃照相》《赵镢头的遗嘱》《张铁匠的罗曼史》

水运宪《祸起萧墙》

张洁《沉重的翅膀》

宗璞《我是谁》《三生石》《弦上的梦》《泥沼中的头颅》

韩少功《爸爸爸》《月兰》《女女女》《飞过蓝天》《风吹唢呐声》《西望茅草地》 阿城《棋王》《树王》《孩子王》《遍地风流》

郑义《远村》《老井》

郑万隆“异乡异闻”系列:《老棒子酒馆》

李杭育“葛川江”系列:《最后一个渔翁》《沙灶遗风》

。贾平凹《浮躁》《小月前本》、《鸡窝洼人家》、《腊月正月》“山沟系列”、《月迹》、

《爱的踪迹》、《心迹》、《人迹》

扎西达娃《系在皮绳上的纽扣》

王安忆《小鲍庄》

张承志“草原系列”:《黑骏马》《绿夜》

刘索拉《别无选择》

徐星《无主题变奏曲》

莫言《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家族》

洪峰《瀚海》

残雪《苍老的浮云》

马原《冈底斯的诱惑》《虚构》

余华《十八岁出门远行》《现实一种》《活着》《许三观卖血记》

苏童《妻妾成群》《红粉》《一九三四年的逃亡》

乔梁《灵旗》

格非《迷舟》

陈忠实《白鹿原》

叶兆言“夜泊秦淮”系列

邱华栋

陈染

林白

徐小斌

徐坤

海男

卫慧

棉棉

池莉“人生三部曲”

方方《风景》

刘震云《一地鸡毛》《新兵连》

刘恒《狗日的粮食》《伏羲伏羲》

谈歌《大厂》

关仁山《大雪无乡》

刘醒龙《分享艰难》

周梅森《人间正道》

散文报告文学:

巴金《随想录》

孙犁

季羡林

余秋雨

张承志《荒芜英雄路》《清洁的精神》

史铁生《我与地坛》《病隙碎笔》

贾平凹“四迹” 《商州三录》

王英琦

唐敏

苏青

叶梦《月亮·生命·创造》

徐迟《哥德巴赫猜想》

钱刚《唐山大地震》

涵逸《中国的“小皇帝”》

苏晓康《阴阳大裂变》

崔德志《报春花》

戏剧:

苏叔阳《丹心谱》

李云龙《小井胡同》《有这样一个小院》

王培公《我们》

梁秉坤《谁是强者》

李杰《高粱红了》《田野又是青纱帐》《桑树坪记事》

何冀平《天下第一楼》

锦云《狗儿爷涅槃》

陶骏《魔方》

沙叶新《陈毅市长》《寻找男子汉》《耶稣·孔子·披头士列侬》 高行健《绝对信号》《车站》《野人》

魏明伦《潘金莲》

诗歌:

艾青 流沙河 梁南 赵垲 曾卓 牛汉 郑敏

顾城 北岛 舒婷 杨炼 梁小斌 王小妮

伊蕾 翟永明 欧阳江河 唐亚平

西川 海子 王家新 韩东 于坚

第13篇:毕业论文指定邮箱

1003学期北航上海校外学习中心毕业(设计)论文

指定邮箱

请本学期进行毕业设计的学员将北航学号和姓名为邮件名的《毕业设计申请表》、《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表》、《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及毕业论文电子稿,按毕业论文写作各阶段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对应活动中心邮箱。

进行毕业设计的邮箱为指定邮箱,非课程小论文指定邮箱,发送前请确认,以免因发送错误地址而延误毕业设计。复学学员根据自己的专业情况请统一将邮件发送至宜山路课外活动中心的邮箱内。

本学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员为:

0803级高起专、专升本经济学、教育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应届生

0709级高起专、专升本经济学、教育管理、会计学进修生

0609级高起本经济学应届生

其他各年级各专业休学复学等可于当期毕业的学员

宜山路、止园路课外活动中心

经济学(本科)bhlw_ben@126.com

经济学(专科)bhlw_ben_1@126.com

经济学(高起本)bhlw_one_1@126.com

教育管理bhlw_one_2@126.com

闵行课外活动中心:

教育管理bhlw_two@126.com

经济学(本科)bhlw_two_1@126.com

经济学(专科)bhlw_two_2@126.com

虹口课外活动中心:

经济学(专科)bhlw_ten_1@126.com

徐汇桂林路课外活动中心:

经济学(高起本)bhlw_14@126.com

经济学(专科)bhlw_14_1@126.com

奥根课外活动中心:

经济学(本科)bhlw_15@126.com

经济学(专科)bhlw_15_1@126.com

卢湾课外活动中心:

经济学(本科/专科)bhlw_22@126.com

江桥课外活动中心:

经济学(本科)bhlw_25@126.com

会计学(专科)bhlw_25_1@126.com

第14篇:委托书

委 托 书

武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因我单位需办理建设项目手续,现授权委托我校干部同志(性别:

关事宜,请贵局给予接洽受理。

委托单位: 2014年 6月 5 日

第15篇:委托书

委托书

市土地局:

我单位现委托(身份证号:)前往贵局办理手续,并办理该套房屋腾空后的房改售房手续。

委托人:

年月日

情 况 说 明

襄阳市土地局:

1999年9月,襄樊市公用客车厂职工邹学荣退回了该厂原分配给她本人的住房(1号楼1单元2楼(右)),并且向该厂说明了退房的原因:按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夫妻双方”不能同时占有两套房改房,当时邹学荣已在其丈夫单位(韩忠银,襄樊市城建监察大队工作)分得一套住房,所以退回该厂原分配给她本人的住房(1号楼1单元2楼(右))。

襄樊市公用客车厂按照邹学荣本人的要求给她办理了退房手续,并出具了邹学荣在该厂无住房的证明材料交给了邹学荣本人。

以上情况说明属实。如此房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我建委国企办承担。

襄樊市建委国企办

2011年11月22日

第16篇:委托书

委托书

委托人:×××,性别: × , ×× 年× 月 ×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

委托人: ×××,性别: × , ×× 年× 月 ×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

上述二委托人系××关系。 受托人:×××,性别: × , ×× 年× 月 ×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

我们与受托人 ××× 系 ×× 关系。我们因购买位于×××××××××的房屋,特委托 ××× 作为我们的代理人,办理以下事项:

一、代为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办理借款合同、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性文件的公证事宜(如果合同中附有强制执行条款,我们愿意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并向银行及公证处提供我们的相关资料。

二、代为与担保公司签订与个人贷款有关的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并办理费用缴纳等相关事宜。

三、代为在银行开立我们名下的储蓄卡,作为此笔贷款的委托扣款账户。

四、代为签署委托银行查询我们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征信记录的申请。

五、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抵押预告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的证明文件。

六、签署因为办理上述各项事项需要的全部文件。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范围内所签署的文件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同意承担。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为止。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月日

模板2:第二页中必须注意的是:

1、公证事项:委托,

2、某某(申请人)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注6)的规定。

第17篇:委托书

委托书

委托人: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代为办理报到证相关手续

委托权限:

(1).带为交有关材料

(2).代为签收报到证及送达给委托人

委托时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电话: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电话:

委托日期:2013年1月7日

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18篇:委托书

委托书

重庆大学,自动化学院:

兹委托(身份证号:)前往贵处办理并领取户口迁移证,委托时限自2014年6月20日至2014年6月30日,请予以协助办理为盼。

委托人:

委托时间:年月日

第19篇:委托书

委托书

广安天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委托武胜分公司XXX,负责处理武胜滨江新城所有维修及材料购买等事宜。

特此委托

广安天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3日

第20篇:委托书

委托书需要怎么写大家有了解过吗?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委托书模板一

委托人:梅田镇箭地冲村三组村民 XXX

被委托人:梅田镇箭地冲村三组组长 XXX

为了发展农业产业,搞活农村经济,现我自愿将所承包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委托你代理,具体代理事项如下:

一、委托流转土地面积及方位:面积为 亩,位于箭地冲村三组枫树下、机房脚、沙田三处耕田。

二、委托代理及流转期限: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

三、委托权限:

1、在委托代理期限内,代理我所承包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第三方,并委托你与第三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

2、向第三方收取不低于 元每年每亩的流转费,并按时全额支付给我。

3、该土地若征用,其土地征用补偿费、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及国家下拨的粮食直补费由委托方(即农户业主);青苗补偿费由租用经营方所有。

4、在流转期内,第三方租用后,必须保证土地用作发展种植、养殖等高效农业项目的使用。在此前提下,我保证不对其合法经营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涉。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授权委托人(农户):

年 月 日

委托书模板二

委托方: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因业务需要,特委托__________在其与__________(付款单位)的业务往来中,作为_____(款项)的收款代理人。代收金额:人民币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_____角_____分(¥ _____)。付款单位对以下受托方账号的付款行为即视为向委托方完成付款。委托方委托收款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与付款单位无关。

特此委托!

户 名: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

日期: 日期:

委托书模板三

委 托 单 位: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受 委 托 人:姓名: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单 位: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指定委托书范本
《指定委托书范本.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