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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委托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6-06 07:41:14 来源:委托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国际货运代理

国际货运代理网简介

国际货运代理网是广州市嘉粤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主要承接出口代理业务,具体包括海运订舱、货物运输、报关通关等。公司专注经营的出口口岸是深圳和广州。公司法人肖兴华先生是一名在货代这一行打拼了将近20年的资深人士,在各经营口岸拥有充分的有效的人脉关系以及快捷方便的服务网络。

实力介绍

在深圳蛇口和盐田两地,公司跟六家车队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广州黄埔和南沙两地,公司和三家车队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工作岗位编制完整,有业务员、操作员、会计、出纳和送单员,确保了业务各个环节的及时跟进和落实。

业务流程介绍

根据将近20年的打拼经验和借助强大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公司将出口代理业务精心梳理,至精至简,建立了一套快捷高效的服务系统。在这竞争激烈的年代,公司一直持“短小精悍,快速高效”的方针,为客人的出口货物提供快捷的订舱、运输、报关一条龙服务。凭借优惠的运价和安全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以及完善的全方位的服务代理网络,公司赢得了广大客户的肯定和信赖,公司的业务得到迅猛发展。目前与几十多家公司建立了稳定的长期代理合作关系。另外,我司还致力于开拓国内的货物运输市场,以广州为基地建立了全国各地的货物配送网络。我们可以接揽广州及珠三角地区的货物发送到全国各地。

服务宗旨

“立足广州,胸怀祖国,放眼世界”是我们确立的发展格局。我们愿在诚信、互利、友好的基础上,致力于与社会各界朋友长期合作与发展,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推荐第2篇:国际货运代理

1、国际物流:(狭义)是不同国家之间的物流,其狭义的理解是当供应和需求分别处在不同的地区和国家时,为了克服供需时间上和物理国际空间上的矛盾而发生的商品物质实体在不同国家之间跨越国境的流通。

(广义)货物(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及物品(如邮品、展品、捐赠物资等)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间的流动和转移。

2、国际货运代理:是根据客户的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运输的人,其本身并不是承运人。国际货运代理也可以依这些条件,从事与运输合同相关的活动,如储货(也含寄存)、报关、验收和收款等。

3、E—F—C—D 卖方做事(增多),买方付钱(增多)

4、FOB:基本含义——卖方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船超过船舷后,即完成了交货任务,随后的一切费用与风险均有买方承担。

CFR:基本含义——卖方要负责租船订舱、支付到指定目的港运费,但买方要自负从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后到目的地的货运灭失风险及所增加的额外费用。

CIF:基本含义——卖方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支付货物自装运港至指定目的港的运费和保险费,但风险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案例1:

我国A公司委托同城市的B货代公司办理了一批从我国C港至韩国D港的危险品货物的运输。A公司向B公司提供了正确的货物名称和危险品货物性质,B为此向A签发了该公司的house B/L。随后B向船公司办理了该批货物的订舱托运的手续,并投保。但为了节省运输费用,B向船公司谎报了货物名称,并无提供危险品告知。

在后来的海上运输时,因该批货物的危险性质引发了火灾,以致船舶受损,该货物全部灭失,同船其他货物也不同程度遭受损失。

(1)请分析A公司、B公司以及船公司的事故责任。 (2)分析承运人是否需要向其他货主赔偿 (3)分析责任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5、

6、流程:先报检 后报关

7、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海关代征税:

消费税:价内税 税额=含价税*税率

增值税:价外税 税额=不含税价格*税率

从价消费税税额=(CIF价+进口关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从量消费税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增值税税额=(CIF价+进口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计算上例中的海关代征税

8、保险的基本原则:

(1)可保利益原则: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物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物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2)最大诚信原则:当事人必须最大限度地按照诚实与信用精神协商签约。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最大诚信原则”,另一方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3)近因原则:近因是引起保险标的物损失的直接、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 (4)保险补偿原则: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从保险人那里得到的赔偿应填补其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通过补偿,使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物在经济上恢复到受损前的状态。 (5)代位追偿原则:保险标的遭受的损失如果是由第三者过错行为引起的,被保险人有权利向肇事者就其侵权行为所致损失进行索赔。保险人为了便利被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先行赔付,同时取得被保险人在标的物上的相关权利,代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索赔。

9、损失

全部损失:实际全损、推定全损 部分损失:单独海损、共同海损

 单独海损:保险标的物因海事危险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局部损失,由所有人或承保人单独负担赔偿。

 例如,某外贸进出口公司出口衬衣100箱,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雨袭击,使衬衣受到海水浸泡,造成损失,该项损失与船方和其他货主无关,属于单独海损。  共同海损是指载货船舶在运输中遭受海上风险或外来风险危及船与货的共同安全。为了挽救船舶与货物,采取合理措施而导致船船与货物一部分财产的损失。这部分损失由船舶、货物、运费有关受益各方根据船舶及货物到达目的港时的价值按比例分摊。

10、

11、保险金额,是指货物发生损失时,买方可以向保险公司取得赔偿的最大限度。国际上习惯按CIF价值的110%投保。

保险金额=CIF价格×(1+保险加成率) 保险费=CIF价格×(1+保险加成率) ×保险费率

12、

13、国际货物海上运输 优点:

 运载量大;  通过能力强;  燃料省;  运费低 缺点:

 速度较慢

 受自然条件和季节性等方面影响较大(如大风浪,冰封等,相对风险较大)

14、提单的作用

(1)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证据。可作为运输合同具备的许多重要条款和条件,当承托双方发生纠纷时,就可以提单上载明的条款为据。

(2)提单是承运人对货物出具的收据。已签发的提单就表示承运人已按提单所载内容收到了货物。

(3)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提单持有人可凭提单要求承运人交付货款,因此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

15、船舶

(1)船舶最大尺寸:

 总长  最大宽度  最大高度  水线以上最大高度  最大吃水 (2)速度(节):

 试航速度——最大航速  服务航速——正常航速 平均营运速度 (3)载重性能指标:

 排水量吨位

 空船排水量  满载排水量  实际排水量

 载重量吨位

 总载重量  净载重量-载货量

(4)容积性能指标:

 登记吨位

 总吨位  净吨位

(同样载货量的船舶,登记吨位小的经济性好)

16、报关的主要流程 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推荐第3篇:国际货运代理

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前景与现状

1 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发展现状

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各国经济贸易往来的日益频繁,跨国经济活动的增加,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起步较晚,历史较短,但是由于国家重视,政策鼓励,规范发展,发展十分迅速。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遍布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布在30多个部门和领域,国有、民营、外商投资、股份制等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已经成为中国对外贸易运输事业的重要力量,对于中国对外贸易和国际运输事业的发展,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1.1 我国政府进一步实行对内开放

中国的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进入门槛很高,政府对自然人直接设立国际货代一直没有开放。中国加入WTO之后,各行各业都加大了对内开放的深度和广度。2008年,中国的进出口经营权全面放开,凡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人民币的流通企业,无论是何种经济性质,都可以申请进出口资格,政府实行核准制。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开展调研,以此论证允许自然人直接持股国际货代企业的可行性和操作规程,一旦允许自然人持股国际货代企业,将迅速引爆民营货代市场。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将会对国际货代采取一系列对内开放措施。

1.2 货运代理行业发生裂变和整合

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货代和物流行业将按市场规则进行整合和裂变,大致有三个方向:其一,包装上市。目前,中外运和中远都有物

流板块的上市公司,还有一些国有大型物流公司,比如中铁系统、中邮系统等,正在整合物流资源,准备以物流为核心业务上市。其次,网络化经营。中国的货代和物流公司在网络化方面比较薄弱,可以说没有一家货代公司在海外建立了自己的代理网络,只有少数公司在全国范围建立网络。随着业务的发展,货代公司必须在国内、国外建立健全代理网络,通过联盟形式,快速实现网络化经营。再次,专业化经营。“大而全、小而全”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的发展。货代企业,尤其是中小型货代,应该找准自己的市场定位,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业务,走专业化经营之路,强化自身在某个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整合和裂变之后,货代和物流行业将出现一些上市公司、一批网络化企业和众多的专业化公司。

1.3 外资公司、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逐步形成三足鼎立格局

DHL、FedEx、Shenkers、Eagle、Bax、Nippon等外国企业大多是以中外合资的形式进入中国市场,有的企业合作得非常默契,即使政策允许外资独资,他们也不会放弃中国的合作伙伴;有的合资企业可能要随着政策开放对合作方式进行战略性调整,转变成独资公司。届时,中外合资企业、外方控股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将成为中国市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国有货代企业将是中国市场的主力军。中外运、中远、中海、中铁、中邮等大型国有企业正努力抓住市场经济发展机遇,由传统的货代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努力打造出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国家队。民营企业是最具有活力的新生力量,中国市场上涌现出一大批民营货代和物流企业,他们产权清晰、轻装上阵、体制灵活,

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因此,我们很快就会发现外资公司、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成为三支劲旅,在中国的货代和物流市场强烈角逐,逐渐形成三足鼎立之势。

1.4 货运代理市场投资潜力巨大

中国独特的经济形态给了货代和物流市场独特的投资机会。到2020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将比2000年要翻两番,预计能够达到4万亿美元。中国的外贸进出口总额也将翻两番,预计能够达到2万亿美元,中国的货代和物流也将随之同步增长。中国国内的巨大市场以及中国特有的比较成本优势决定了中国会发展成为世界加工厂,这样中国就会变成世界物流集散中心。因此,中国货代和物流市场的巨大潜力不言而喻。另一方面,中国货运物流的基础设施比较差,亟待改善和提高。政府层面加强物流区域规划,比如,珠江三角洲物流规划和长江三角洲物流规划,各地方政府也非常重视物流规划,比如,兴办物流园区。这些情况说明一个现象,货代和物流市场仍将成为中外投资者追捧的“靓女”,继续成为投资热点。

2 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存在的问题

2.1 战略定位不清,缺乏发展规划

2.2 缺乏核心竞争力,盈利方式不合理

2.3 配套基础设施差,专业人才缺乏

2.4 市场秩序不规范,合法货代受挫

4 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发展前景

国际货运代理业在中国还不是一种成熟的产业,国内外客户的需求又

有很大不同,根据本国特色,确定符合我国国情的货代物流产品是适应市场的首要条件。另外,由于中国的货代企业长期处于低层次的粗放经营状态,系统组织能力很低,又缺乏有效的全球网络,提供全球供应链的管理服务有一定难度。所以,中国的货代企业首先要解决的是如何根据自己的条件,融入到全球物流体系之中,加速把过去传统的货代业提升为货代物流业,开发不同层次的物流服务,最大限度地在物流产业中受益。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要破除物流分项管理,构筑一体化物流战略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竞争力,离不开完善的物流法律、法规建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国际货运代理市场的培育和发展等宏观环境以及相关政策的支援;离不开供应链合作伙伴的相互信任、相互依存、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的价值观的建立。中国货运代理企业要勇于探索、锐意进取,直面国外竞争对手的强有力挑战;中国货运代理企业要增强竞争忧患意识,在抓住国内市场的同时,要放眼世界,构筑全球化战略,缩小同发达国家企业在货运代理业务和市场竞争力上的差距,提高中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并在全球性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国际风险

A、货物上航班及装船后查验

原因:是否有危害航班及轮船安全情况,是否有易燃易爆产品,是否涉及假冒伪劣产品。由此导致货物的没收、销毁以及法律后果。

对策:做好危险品证明,航空公司备案。提供电池MSDS证明。尽量少做假冒伪劣产品。

B、转运途中风险。

原因:某些国家自认有维护世界和平之重任,以及有些海关人员贪小便宜。结果,货物中转途中被退回中国。比如EMS从法国中转,被法国海关退回中国,需时

一、两个月,然后再从中国发出去。比如货物过美国,美国海关认真研究是放还是不放。贵重、敏感货物很少有生还的可能。

对策:尽量选择好的物流方式。自己包装好货物。选择好的物流路线,避开危险区域。

C、货物遗失损坏

原因:国际物流中转过程很多,飞机、轮船、汽车碰撞,爬山涉水,长期运输。以及搬运工人的不小心,没有做到小心轻放。

对策:自己加固好产品。多贴易随标签。多垫泡末、气泡袋。打木架或木箱。买保险。

D、清关风险

原因:

1、某些国家抵制中国产品。如俄罗斯、越南。俄罗斯只能发EMS。

2、某些国家关税特别高或者海关*。比如印尼、巴西。通常会有惩罚性关税。

3、某些国家一直很严格。比如南美智利。比如东欧国家。东欧国家通常需要

五、六份正本盖公章清关发票。

对策:少走敏感国家。多做几份正本发票。渠道选择正确。能走EMS走EMS。少做敏感假冒伪劣产品。还可以找当地海关公司协作清关。

推荐第4篇:国际货运代理

1.国际货运代理:是指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接受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

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办理有关货物报关、报检、交接、分拨、仓储、包装、转运、保险、订舱等业务。

2.件杂货:是一种按计件形式装运和交接的货物.具体包括包装货物、裸装货物和成组货货

物。

3.无船承运人:是指在国际货物运输中的契约承运人,而不是实际完成运输的实际承运人。

4.定期结汇:是指议付行根据向国外付款行索偿所需时间,预先确定一个固定的结汇期限,并

与出口企业约定该期限到期后,无论是否已经收到国外付款行的货款,都主动将票款金额折成人民币拨交给出口企业。

5.押汇:又称买单结汇,是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的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贴现受益人(出口公

司)的汇票或者以一定的折扣买入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额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给出口企业。

6.航次租船:又名”程租船”,是一种由船舶所有人向租船人提供特定船舶,在特定的两港或多

港之间,从事一个特定的航次或几个航次承运特定货物的方式。

7.多式联运:是一种以实现货物整体运输的最优化效益为目的的联运形式。

1.我国代理特点:(1)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2)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

进行活动.(3)代理人所进行的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活动.(4)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2.国际货运代理职能:(1)组织协调的职能(2)中间人职能(3)专业服务职能(4)开拓控制职能

(5)咨询顾问职能(6)降低成本职能(7)资金融通职能

3.国际海上货物承运人选择的考量因素:从事海运代理业务的企业一般都需要熟练地运用

海上国际货物运输的相关单证,掌握国际海运航线的地理知识、船舶航运知识、船舶和码头的货物装载知识、集装箱知识、熟悉与海上运输和进出口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了解运价和各种附加费用的有关规定等。

4.保险单的填制要点:(1)保险单的签发日期应早于提单日期,最迟应与提单日期同一天.否

则,开证行将权拒付.(2)除信用证内规定无免赔率外,对有免赔率的货物需在保单上注明.(3)除信用证另有规定外,保险单的被保险人应是信用证上的受益人,并由其做空白背书,便于保险单自然转让,如来证要求”空白抬头”,可以做成”To order”,应由受益人背书;来证要求以开证人或开证行抬头,被保险人一栏,按证明造单,受益人不必背书.(4)保险险别和保险金额要与来证规定相符.保险单上的唛头、包装及数量、货名、船名、大约开航日期、装运港、目的港等项内容应与提单上的同项内容相一致。

5.国际多式联运基本程序:接受委托----提取空箱----报检报关----货物装箱----办理保险----

货物运送----签发单据----中转过境----交付货物----处理货运事故

6.报关代理业务的基本程序:接受委托----申报----海关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

7.航空货物运价的适用顺序:(1)如果有协议运价,则优先使用协议运价.(2)在相同运价种类、

相同航程、相同承运人的条件下,公布直达运价应按下列顺序使:优先使用指定商品运价,如果不完全满足指定商品运价的条件,则可以使用等级货物运价和普通货物运价(等级货物运价优先于普通货物运价使用).(3)如果货物可以按指定商品运价计费,但如果因其重量没满足指定商品运价的最低重量要求,则用指定商品运价计费可以与采用普通货物运价计费结果相比较,取低者.如该指定商品同时又属于附加的等级货物,则只允许采用附加的等级货物运价和指定商品运价的计费结果比较,取低者,不能与普通货物运价比较.(4)如果货物属于附减的等级货物,即报刊杂志类、作为货物运输的行李,其等级货物计费则可以与普通货物运价计算的运费相比较,取低者.(5)如果当运输两点间无公布直达运价,则应使用非公布直达运价。

推荐第5篇:出口货运代理委托书

出口货运代理委托书:出口货运代理委托书,简称委托书,具有两种功能:其一,它景委托方(出口企业)向被委托方提出的一种要约,货运代理人接到委托书后,如不能接受或某些要求无法满足,应及时作出反应,以免耽误船期,承相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其二,委托书详列提供的各项资料和委办事项及工作要求,它是货运代理人的工作依据。货运代理人接到委托方的委托书后,应及时加以审核,根据要求及时联系有关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订舱,如某些要求无法接受或船货衔接存在问题,应迅速征求委托方意见,以免贻误工作。资料卡:5.托运时应提交“检驗检疫局\"出具的按《国际海运危险货拎规则〉要求进行过各项试验,结果合格的“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证书\",该证书I经港务管理局审核盖東后方才有效。港口装卸作业区凭港务局审核盖韋后的证书,同意危险货物进港并核对货物后方可验放装船。海事局也凭该包装证书办理货物申报。6.集装箱装载危险货物后,还需瑱制中英文的“集装箱装运危险货拎装箱证明书\"一式数份,分送港区、船方、船代和海事局。7.危险货物外包装表面必须张贴(国际海运危险货拎规则>规定的危险品标志和标记;成组包装或集装箱装运危险货拎时.除箱内货物张贴危险品标志和标记外,还要在箱外贴上相同的危险品标牌和标记。8.对美国出o或需在美国转运的危险对物,托运时应提供英大的“危险货物安全资料卡“一式两份,由船代发提单。6.装船集装箱码头堆场或集装箱装卸区根据接受待装的货箱情况,制定出装船计划,等船靠泊后即行装船。7.换取提单货运代理人或发货人凭签署的场站收据,在支付了预付运费后(在预付运费的情况下),就可以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提单。发货人取得提单后,就可以去银行结汇。

推荐第6篇:国际货运代理实验报告

《国际货运代理食物与法规》

学 院班 姓 成

实验报告

名 称: 经济与管理学院 级: XXXX 名: XXX 绩:

日期:2013/5/17

实验目录

一、实验目的

二、实验要求

三、实验步骤

四、实验内容

五、实验中存在的问题

六、解决问题的方法

七、心得体会

一、实验目的

1、认识国际货运代理的全程

2、国际货运代理合同签订流程和合同的制作等过程。

二、实验要求

1、通过网站浏览相关内容学习。

2、了解国际货代的合同签订和集装箱的基础知识。

3、了解内容后提交实验报告。

三、实验步骤

1、百度网站搜索学习。

2、了解国际国代的合同签订和合同制作。

3、学习集装箱的基础知识,了解一些案例知识。

4、总结学习内容,制作实验报告。

四、实验内容

(一)、国际货运代理流程的知识

1、全程:

2、单证流程:

3、进场流程:

4、进口操作流程:

5、整箱货出口流程:

五、实验中存在的问题

在和国际货运公司签定国际货运代理合同(海运)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怎样最大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六、解决问题的方法

首先,要依据原外经贸部发布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和商务部发布的《实施细则》审查其资格信誉,选择有资质的代理公司,使用有国家工商总局推荐的格式合同。对于细节问题,可以经双方协商对格式合容内同进行调整,还可以订立补充协议附于合同后,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其次,通常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对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违约或其他争议的处理,是否有特别不利于你方的条款等等的审查。作为货运代理合同,你还应着重注意货物丢失、损毁、延误船期等方面责任的承担。 在费用和结算方式方面,你公司付给货代公司费用通常包括运费、包干费等等,应在每次出货前与对方就上述费用的金额进行确认。之后,可以选择银行转帐或票据方式结算,避免使用现金结算,最好在付款前要求对方提供发票或者发票的复印件确认金额。 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规范货代行为的特别法,因此对于货运代理合同只能由《合同法》和《民法通则》调整。

七、实验心得体会

通过对国际货运代理理论的学习和实验操作,我们小组了解到货运代代理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以及海运代理和空运代理的实际工作内容。通过小组讨论,我们一致同意以下:

1、货运代理需要有全局观念,要有掌控整个过程的能力;

2、对国际贸易的每一个环节都要熟悉,要了解每一个部分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

3、要想成为一个优秀的国际货运代理,拥有报关、报检资质是必不可少的;

据统计本小组成员中,有75%的人想去像虎桥一样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从事国际贸易货运代理工作,而这段时间的实验将是我们实际工作的一个模范。

推荐第7篇:国际货运代理实验报告

实 验 报 告

货运代理出港货物模拟操作

一、实验目标

通过该实验,可使学生熟悉从事货运代理出港货物业务的整个流程以及流程中各环节的具体操作;从中了解货运代理出港货物业务中每一个相关角色在货代流程中的作用及其要做的事项,体会各角色间的互动关系,并掌握业务制单的方法、业务流转程序等,达到做中学的目的。通过该实验,学生应从中进一步理解、巩固、深化已经学过的专业知识,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提升自身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以后走向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二、实验内容

1熟悉国际货运代理实训系统软件的操作。

2熟悉货运代理出港货物业务的全部操作流程。

3理解货运代理出港货物业务中各当事人之间的互动关系。 4熟悉货运代理出港货物业务中一些主要的单据制作,如国际货运托运书、总运单、分运单、空运货运舱单等。

三、实验总结

上个星期我们进行了国际货运代理关于海运方面的模拟上机操作,这周是有关海运的模拟练习。有了上周操作的基础,这周总体的填单等速度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由于除了基本的单据与海运相似外还有很多航空方面的单子,填起来有些难度,也遇到很多问题。

在这学期的货运代理这门课上我们已经学习了航空货物运输方面的知识,老师上课也详细介绍了国际航空货物出口运输代理业务流程,包括以下二十个环节:市场销售--委托运输--审核单证--预配舱--预订舱--接单--制单--接货--标签--配舱--订舱--出口报关--出仓单--提板箱--装板箱--签单--交接发运--航班跟踪--信息服务--费用结算。

在打开这次的信用证时我发现信用证内容比较少且较之前的相对简单,起初我以为填起来会比较容易,但在填第一份时发现并不是如所想一般。同样首先航空运输是出口地货代先填制委托书,其基本内容与海运类似,但有些地方还是区别不会的地方需要与同学讨论。

虽然在填制某些单据是提交时有时会显示唛头等错误,但有了上星期的经验,我们都知道需要修改间距等,对这一方面的问题处理的较容易。在这些需要填制的单据里我觉得最容易填错的就是关于运费方面和各种单据里的运单号码的填写。航运关于运费方面不同于海运,因为海运可以运输大量的货物一般以公吨作为国际运输的计量单位,所以要求不那么繁琐。飞机的运送能力是有限的,因而国际航协规定所制定的标准也是较为详细,以公斤为单位。我们在填制运价时也要考虑是填N、Q、C或其它。在这次所给资料中,除基本的信用证号和合同号外还有很多的单据号,如:提运单号、总运单号、分单号及其它号码,几个号码混在一起让我在填制各种单据时很容易出错,特别是分别填写各个号码,几次都提交不了,最后只能一个一个的去尝试可能的号码。

填制的过程中我发现这次所需操作的内容比上周多,所以填写的单据也多了很多。我就得这次的模拟操作在填写各种单据上占了很多时间,我认为主要是因为对这些单据的不熟练。当然在这次实训中虽然操作比较繁琐,但收获仍然很多。在之前的学习及平时的作业单据填制里,只填过一份与航空运输有关的航空货运单,所以对这方面的了解较少,知道的更多的为理论化的知识。通过模拟练习,能基本了解航空运输的基本操作流程,熟知出口货代、发货人、货代操作部、航空公司等之间的关系及实务中的先后顺序。虽然在以后工作时,如果我们从事国际贸易的工作,我们一般接触的是海运运输,但了解航空运输的相关业务流程也是很有必要的。

推荐第8篇:国际货运代理协议书

国际货运代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集装箱货物出口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集装箱货柜的订舱、报关、报验及有关手续。

2.订舱后即使将船名航次、提单号传真给甲方,并负责督促船公司安排发放空箱计划。

3.负责办理货柜的订舱报关、海关查验工作。

4.船舶开航后二天内,即将经确认后的正本提单送交甲方。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乙方提供的船期,应在船公司接受订舱的截单时间前,将货物委托书连同正确的报关单证交给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办理货物订舱和报关。

2.交乙方的货物委托书,应注明运输条款,运费支付方式,货物备妥时间和存放地点等。

3.货物委托书内容更正应在船开之前书面通知乙方,船开以后的更正,乙方将向甲方收取更正费用。

4.特殊情况,甲方要求倒签提单,预借提单或电放的均需出具书面保函,乙方征得承运人同意后方可办理。

三、费用结算

1.甲方委托乙方出运货柜所发生的海运费,订舱包干费,报关费等费用以及出口运输中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如查验费,电放费等额外费用),由乙方开具国际货运代理专用发票进行收取。

2.甲方如发现发票有误,应及时通知乙方。

3.乙方应给予甲方最优惠海运价格,甲方按双方书面确认价格予以支付。甲方另支付乙方订舱包干费(人民币):

270元/20’(无论何种箱型)、380元/40’(无论何种箱型) 包干费内容为:订舱、报关、单证缮制以来往快递费等。 4.对于目前收取的码头操作费THC(美加线除外),乙方按实际情况向甲方结算(人民币)。

5.甲方对乙方发票确认无误后应于每月月底前付清上月所有运费。

6.甲方如不遵守本协议书中有关运费结算的规定,乙方有权立即对其实行付款签放提单的方法,直至终止接受甲方的订舱委托业务。

四、其他

1.承运船公司提单与运价条款,以及双方签署的有关协议或备忘录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2.乙方对于出口货物装运进港后,船舶的离港起运日及到达日不承担责任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4.本协议自2008年08月01日起到2009年12月31日止。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主管: 经办: 日期:

乙方: 主管: 经办: 日期:

推荐第9篇:国际货运代理合同

篇1:国际货运代理合同 国 际 货 运 代 理 合 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受托方:广州欧华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李 伟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强路3号富力盈力大厦北塔1704室邮编:510623 联系人:李 伟 电话:86-20-38012377 传真:86-20-38012390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事宜,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为办理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报关、报验、装箱、拆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空运运费等相关事宜,甲方同意支付相应的海运、空运运费、包干费及乙方因办理委托事项而垫付的其他费用等。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全和有效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或专门订舱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和包干费金额和预付或到付及其他特别要求。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检、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配额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拆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及相应费用等事宜。

五、因甲方提供的文件、信息等内容不实等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因此而对第三方履行赔偿等责任的,甲方同意赔偿给乙方。

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航班、船期预报以及截止接单日期等与甲方所委托业务有关的信息,乙方的前述预报不构成甲、乙双方对航班、船舶驶离港、抵港等的具体时间约定,仅作为双方办理有关订舱事宜等的参考。

七、根据业务的需要,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空运运费、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前述款项及费用可采用包干费的形式进行结算,也可在包干费外另行结算。甲方同意以双方确认的金额支付,并不得以乙方是否已与第三方结算完毕作为付款的抗辩。

八、乙方应积极、谨慎、安全地办理甲方所委托的业务,若因故未能按甲方的要求办理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对于因甲方的原因或货主的原因而在超过截止接单日要求加载货物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加载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于所委托的运输方式要求及货物的特殊属性。如果甲方的货物对运输、储存、装卸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委托单上注明。否则,所有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若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十、甲方对委托乙方办理的事项有更改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变更。因变更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具体事项,根据甲方的每票委托书而定,具体每项业务的费用标准和付款方式、期限,详见《报价及结算单》,《报价及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报价及结算单》中的内容甲、乙双方可根据情况进行变更,变更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变更生效前所发生的业务,仍按原《报价及结算单》的标准执行。若单票业务的委托书中的费用标准与《报价及结算单》不一致的,按该票委托书中的标准处理本票业务。对于《报价及结算单》和委托书中均没有约定的乙方应收费项目,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十

二、乙方须在每月日前与甲方核对上个月帐单,甲方须在每月日前向乙方进行支付上月发生的所有款项.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指定第三人付款的,如第三人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支付义务和依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或《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根据国际相关公约或提单背面条款为准。

十六、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一年 。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合同有效期将自动延期,除非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

一、报价及结算单;

二、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 (章) 乙方:(章) 代表: (签字) 代表: (签字) 年 月日年 月日篇2: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合同样本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合同签订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物运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范围:

乙方作为甲方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接受甲方委托承办下列国际运输事宜: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订舱□报关□报检□拖车□仓储 □装箱□转运 □代垫代付海运运费

二、价格条款

1、乙方承运甲方出进口货物,应按照甲方的托运要求,按时按质将货物运达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2、每批次的具体服务内容及价格见双方确认的报价单,双方确认的报价单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

分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明显变化,任何一方均可以根据市场

的实际情况提出对服务价格的调整,双方确认调整的新价格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新价格生效前则按原价格执行;

4、报价单未列示的实际发生的代垫费用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码头杂费、港建费、异地提柜费拖单

4、报价单未列示的实际发生的代垫费用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码头杂费、港建费、异地提柜费拖单费等)实报实销的原则

三、费用结算

1、结算方式:

□月结,甲方在确认首笔业务发生前须支付元代垫费用作预付款给乙方。每月 日前,甲乙双方需对上月发生的费用进行核对,在核对完成后,乙方需要及时把费用发票交给甲方,甲方凭相关发票及账单与乙方结算,在甲方在收到发票的 日内将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上。乙方给予甲方的信用额度为rmb。

□票结:①空运业务,在送舱当天支付空运费;

②陆运、海运业务及代垫费用,在收到发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循环押单,如无续单需付款放单。

2、甲方在要求付款期内未能按时支付费用的,应以付款保函的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申请延期,并明确

支付时间和担保。延期一般不允许超过 个工作天,如未经乙方同意而延期付款的,每日加收延付费用的 %的滞纳金。

3、若因甲方未按时付款而影响提单的发放、电放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委托的货物必须是普通货物,不包含危险品及违禁品货物。如因甲方所委托的货物包含危

险品或违禁品,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处罚由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必须以书面形式在出运前不少于 天通知乙方,并明确如下事项: 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柜型、柜量、起运港、目的港、最终卸货地、裝柜時间、装柜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关单位名称、货物名称、货物重量、货物体积、货物件数、货物麦头、运输条款、付款条款、订舱日期、放货方式、报关方式、并注明是否需要过街磅。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

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上述 款项及运输代理费可采用包干费或者实报实销的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采用包干费方式的如遇有关费率调整,则相应调整包干费。

6、若发生意外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事故,提供相关资料,并在保险合同规定的申报期限

内申报需理赔的货损清单及相关损失金额。

7、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运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

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8、甲方应该对其托运的货物自行投保,或者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保险事宜,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此费用不在双方约定的费用以内。如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购买适当的货物保险 ,则非乙方原因产生的货损乙方概不负责。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确保所运输货物的安全,如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及货物的合理损耗;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示的;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海关各项规定。如做转关的,司机及车辆必须在海关备案,接受海关监管和检查。

3、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

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按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4、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

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5、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

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6、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

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7、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承运人或乙方有权依法留置货物或扣单(提单、报关

单、核销单或其他单证),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对他方不负赔偿责任:自然灾害、政府禁令、战争以及其它不可抗力所导致的原因。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发生的事件书面通知对方,并附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六、合同效力

1、本协议有效期为,期限从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续期。如果双方对原合同未提出任何变动或更改,在新合同未签订前,按原合同执行。

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有意终止该协议,须提前至少天书面通知 对方,并经双方确定终止该协议。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或终止后,甲乙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及保密义务。

4、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以书面资料为附件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履行本协议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传真、电传、信函、电子邮件等内容均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为深圳,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6、本协议共 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结束前甲方须结清所有费用。

七、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应提供以下附件(加盖公章):

1、项目服务报价单。

2、甲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

3、甲方资质证书复印件。

4、甲方开户行及账号说明

八、合同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

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篇3:国际货运代理协议书 国际货运代理协议书

协议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愿意将全部进出口货物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进出口的相关手续,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约定接受甲方的委托,并负责安排相关的订舱、配载、制单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内容完整、正确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有效印章,以便乙方及时订舱、报关及安排公路运输等。

2、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备妥货物直至装箱或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如系产地装箱,则由甲方按乙方开列的提箱单到指定箱站提箱,然后到产地装箱,并及时将箱号、铅封号及实际装箱数量及时通知乙方。如委托乙方办理公路运输的,甲方应提前进行书面委托,并注明装箱地点、时间、联系人电话和通讯地址等详细情况。

3、甲方提供的单据应与实际货物相符。单据与实际货物出现不符,需要更改单据时,要及时通知乙方,并积极协助改制有关单据。

4、甲方如果委托乙方报关,则应当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向乙方提供齐全、有效的单据,并配合乙方共同做好海关的检查工作。

5、甲方应在装箱/拆箱之前做好备货/提货事宜。

6、甲方须在乙方通知的时间内确认海运提单样本的内容,审核提单样本的记载是否符合要求。

7、如因目的港收货人弃货、拒付海运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所属的结算月,将目的港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仓储费用、海关费用以及代理费用等)全部支付给乙方,支付费用均以乙方目的港代理所提供账单为准。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负责安排进出口服务。

2、乙方接受委托后,按委托要求及时安排订舱、配载、报关、商检、装箱、陆运、装船等相关手续,但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的除外。(不可抗力因素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其发生的任何因素)

3、乙方在整个操作过程中应及时将船名(航班)、提单号等有关配载信息反馈给甲方。

4、乙方在收到承运人的确认出运信息后,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签发提单并交付委托人。

四、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于每月 15日前将上月运费及杂费清单传真给甲方,由甲方进行核对。

2、甲方应及时审核乙方开出的发票及运、杂费清单,如有异议应在自收到发票或运费清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同甲方同意按照乙方开出的发票金额或者运杂费清单的金额进行结算。

3、甲方最迟于每月25日前付清上月所欠乙方的全部费用。

4、拼箱货物如发生弃货,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卸货港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港杂、拆箱、堆存及处理费用。

5、甲方就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货损或其它争议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的货运纠纷,双方应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和解决。除乙方认可,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索赔作为理由,以扣减或拖欠支付本协议项下的运费及杂费。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过错,如:单证与货物不符、延迟装/送货物、延迟出单或出单后更改(包括报关单据及提单等),甲方承担由此相应产生的责任/风险及费用等。

2、由于乙方过错造成甲方货物损坏、丢失,非海运保险责任范围内由乙方承担赔偿。

六、其他

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要更正、补充,要求一方必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作本合同的补充部分。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日期: 日期:

推荐第10篇:国际货运代理协议

国际货运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上海瑞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海(或其他)口岸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及物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适用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上海及其他口岸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报关,进栈,提单签发以及与此相关的其他货运代理业务。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按乙方要求,详细明确地填制出口货物明细单在截单日前交乙方,乙方受到委托书后,尽力办理订舱业务并及时通知甲方订舱情况。 2. 甲方按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出口运输所必须的一切单证。

3. 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将货物备妥,送至乙方指定地点,由乙方安排运输,如货物未备妥或有变动,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 报关单证的制作必须符合海关要求,并做到与委托书相符,以防报关困难。报关单证必须在截关前一天交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优良服务。承办货物进出口的订舱、配载、内陆运输、报关、装箱,港口交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业务。 2.凡由甲方交给乙方安排运输的货物,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关船期,货物出运等信息。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货损、货差、溢余等情况应及时与甲方联系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4.由乙方签发的提单,乙方倒签提单或预借提单,甲方必须提供书面保函。 5.如乙方遗失核销单,报关单等单据,而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结算 1.提单运费以承运人公布的运价为基础,以乙方给予甲方优惠运价计收。 2.甲方订舱发生的海运费及此相关的其他费用按月结算,付款以返回全套正确单据为准。

3.海运费及与此相关的以美元结算的费用,甲方以美元支付,若不能以美元支付,则以银行卖出价折合人民币支付。 4.如市场费率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达到原则下解决。 2.本协议经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署,自甲乙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3.有效期两年,双方无异议可自动延长效期,若任一方对此协议有异议,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本协议一式两份,以招信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第11篇:国际货运代理信息化

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已有不少拥有一定网络或正在组建自己的网络,但绝大多数内部信息化建设非常落后,缺乏对网络有效的管理,缺乏对内部操作规范控制,经营效率难以提高,客户服务水平一直处于较低水平,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和转型。

信息化优点:

1.网络化管理,所有数据在服务器,可以建立远程镜像,可以远程登录(例如:)

2.公司系统与海关,商检中心互通,通过EDI电子报文的方式,传递标准信息,可以在办公室做到电子清关,申请商检的服务。

3.系统有较强大的数据库,以往数据可以随时调用,大大减少清关录入的工作量:每个产品都可以用产品号来索引,与海关分类编码、产品描述、原产地,优惠关税信息锁定,只要录入产品号,就可以自动调入其它信息。甚至,软件上有数据接口,可以直接导入CSV电子表格文件。对于有的清关单,有几千行数据的来说,手工录入绝对是个恶梦的。

4.在每个作业后面可以生成对客户的费用,并可打印发票。澳洲的发票就是打印纸,上面有企业的信息,企业税务号,客户拿到电子COPY就可以用来抵扣流转税,不必采用中国的专用税票形式

5.每项作业完成之后,所有文件扫描PDF文件进行存档,纸制的文件即可销毁,节省企业空间

以前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购买安装货代软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运营效率,并且有效地降低了成本,但目前这种办法已经无法满足新形势下的需求。目前在货代企业的成本构成中,传统软件的维护和升级、IT硬件的购买和维护、IT人员的成本等,都是比较重要的部分,其实,在“货代大掌柜”面世后,这种成本已经完全可以避免。货代大掌柜是一种基于SaaS模式的应用,无需购置服务器和软件、按需租赁、免费运维升级,并且所具备的功能远超传统的货代软件。

第12篇:国际货运代理合同

国 际 货 运 代 理 合 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编:

联系人:

电话:传真:

受托方:广州欧华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李 伟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强路3号富力盈力大厦北塔1704室邮编:510623 联系人:李 伟

电话:86-20-38012377传真:86-20-38012390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事宜,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为办理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报关、报验、装箱、拆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空运运费等相关事宜,甲方同意支付相应的海运、空运运费、包干费及乙方因办理委托事项而垫付的其他费用等。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全和有效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或专门订舱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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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和包干费金额和预付或到付及其他特别要求。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检、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配额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拆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及相应费用等事宜。

五、因甲方提供的文件、信息等内容不实等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因此而对第三方履行赔偿等责任的,甲方同意赔偿给乙方。

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航班、船期预报以及截止接单日期等与甲方所委托业务有关的信息,乙方的前述预报不构成甲、乙双方对航班、船舶驶离港、抵港等的具体时间约定,仅作为双方办理有关订舱事宜等的参考。

七、根据业务的需要,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空运运费、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前述款项及费用可采用包干费的形式进行结算,也可在包干费外另行结算。甲方同意以双方确认的金额支付,并不得以乙方是否已与第三方结算完毕作为付款的抗辩。

八、乙方应积极、谨慎、安全地办理甲方所委托的业务,若因故未能按甲方的要求办理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对于因甲方的原因或货主的原因而在超过截止接单日要求加载货物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加载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于所委托的运输方式要求及货物的特殊属性。如果甲方的货物对运输、储存、装卸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委托单上注明。否则,所有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若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十、甲方对委托乙方办理的事项有更改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变更。因变更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具体事项,根据甲方的每票委托书而定,具体每项业务的费用标准和付款方式、期限,详见《报价及结算单》,《报价及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报价及结算单》中的内容甲、乙双方可根据情况进行变更,变更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变更生效前所发生的业务,仍按原《报价及结算单》的标准执行。若单票业务的委托书中的费用标准与《报价及结算单》不一致的,按该票委托书中的标准处理本票业务。对于《报价及结算单》和委托书中均没有约定的乙方应收费项目,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十二、乙方须在每月日前与甲方核对上个月帐单,甲方须在每月日前向乙方进行支付上月发生的所有款项.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指定第三人付款的,如第三人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支付义务和依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或《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根据国际相关公约或提单背面条款为准。

十六、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

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一年 。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合同有效期将自动延期,除非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

一、报价及结算单;

二、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13篇:《国际货运代理》教学大纲

《国际货运代理》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 有关问题说明

1、课程的性质

国际货运代理课,是物流管理类专业必修课。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一方面要使学生了解国际货物运输的一般规律和一般方法,提高对未来物流管理方面的工作技能;另一方面,可以深化对货物运输管理规律的掌握,为进一步学习管理原理及物流管理的最新理论和方法奠定基础。

2、《国际货运代理》与相关课程的关系

采购与库存管理系大学第5学期所开设。它是在承接以往的管理学、经济学、市场营销学等基础课后的专业课,同时也需要运用一些高等数学知识,是高数知识在物流管理中的具体应用。同时,该课对未来的学生就业技能的培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毕业设计的选题内容之一。

第二部分 教学时数的分配

国际货运代理课程的课内学时为32学时,学分为2个,课程讲授方式为面授,讲授周课时为2课时。

第三部分 教学内容和教学目的 第一章 国际货运代理概论(2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1、掌握代理的含义,理解代理的法律特征

2、理解运输代理的含义,了解四种运输代理

3、了解货运代理的起源与发展以及我国货运代理开展的历程

4、掌握货运代理的定义,熟悉货运代理提供的服务种类

5、掌握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性质和职能

教学内容

一、代理的基本含义

二、代理的类型及划分

(一)大陆法系的代理类型

1.根据代理人是否基于代理权而为法律行为,可分为有权代理和无权代理

2.根据代理人主动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将代理分为积极代理和消极代理 3.根据代理权的发生是否基于本人的意思表示,将代理分为法定代理和一定代理 4.根据代理权的范围有无特定的限制,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

5.根据代理人是否以本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将代理分为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二)英美法代理的类型

三、代理的法律特征

1.从主体、行为、关系三方面分析代理的法律特征

1 2.大陆法系代理法和英美法系代理法的立法特征 ⑴大陆法系代理法的立法特征——区别论 ⑵英美法系代理法的立法特征——等同论 ⑶大陆法和英美法两大法系代理制度的比较

四、运输代理

运输代理又包括租船代理、船务代理、货运代理和运输咨询代理这四大类。

五、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

国际货运代理是指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办理有关货物报关、报检、交接、分拨、仓储、包装、转运、保险、订舱等业务。

六、国际货运代理的职能

(一)组织协调职能

(二)专业服务职能

(三)沟通控制职能

(四)咨询顾问职能

(五)降低成本职能

(六)资金融通职能

第二章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2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1、了解和熟悉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备案制度

2、了解和熟悉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管理办法

3、了解和熟悉中国香港和澳门投资者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业的管理办法

4、了解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传统的经营模式和其经营模式的转型

5、掌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涵及其构建

教学内容

一、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概述 《实施细则》第二条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以下简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做出界定,即“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收取代理费或佣金的行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以及服务费的行为。”

二、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设立条件

(一)申请人资格

(二)设立条件

1.设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登记注册程序 2.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3.申请设立国际货代企业应该具备的营业条件

三、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备案制度

国际货代企业备案程序如下: 1.领取《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如表2-1所示)。国际货代企业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 www.daodoc.com)下载,或到所在地备案机关领取《备案表》。

2.填写《备案表》。国际货代企业应按《备案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和真实;同时认真阅读《备案表》背面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四、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管理办法

五、中国香港和澳门投资者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业的管理办法 注意: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六、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经营模式的转型

(一)大中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经营模式的转型

(二)中小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经营模式的转型

七、国际货运代理与第三方物流

1.定义

国际货运代理是指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办理有关货物报关、报检、交接、分拨、仓储、包装、转运、保险、订舱等业务。

第三方物流是参照物流服务或者物流交易来定义的,可以理解为物流的实际需求方(假定为第一方)和物流的实际供给(假定为第二方)之外的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利用第二方的资源通过合约向第一方提供的物流服务。

2.业务范围

货运代理的业务主要集中在货物的运输上,而运输只是第三方物流的一个子系统,货运代理业务包括在第三方物流的业务中。

第三方物流的业务和货运代理的业务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系统化,且是以先进技术为基础的系统化。 3.与客户关系

货运代理与客户(通常是货主企业)之间,通常是一种通过合同形式建立起来的短期交易关系。

第三方物流在经营上必须体现一种长期且双赢的思路,与货主企业之间是伙伴、联盟关系。

八、国际货运代理和第四方物流

第四方物流是第三方物流和咨询服务及技术支持相结合的产物: 1.对供应链过程进行再设计;

2.通过新技术加强各个供应链的职能; 3.实施建议,执行运营方案。

九、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第三章国际货运代理营销 (2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1、了解和熟悉服务营销因素在国际货运代理营销中的体现和补充

2、熟悉国际货运代理业的服务需求预测

3、掌握对国际货运代理服务业的投入产出分析

4、熟悉国际货运代理业的服务产品开发策略

5、掌握国际货运代理业的营销策略实施

教学内容

一、服务营销因素在国际货运代理营销中的体现

㈠产品(product) ㈡价格(price):信息不对称 ㈢渠道(place):商物分离、分销渠道 ㈣促销(promotion)和人员(people) ㈤过程(proce)

㈥有形展示(physical evidence)

二、其他营销理念对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营销的补充

㈠4C理论与5R理论挑战传统4P理论

4P理论:Product、Place、Price、Promotion 4C理论:Consumer、Cost、Convenience、Communication 5R理论:Relevance、Receptivity、Responsive、Relationship、Recognition

三、服务需求预测

㈠货运需求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及运输结构的变化 ㈡货物类别与运输距离对需求的影响 ㈢货运需求分析的计量模型

㈣影响货运需求的其他一些因素

补充:货运需求与国民经济活动之间的量化关系

四、服务业的投入产出分析

㈠服务业投入产出分析的理论基础

1.服务产品理论——服务业投入产出分析的经济学基础 2.均衡论——投入产出分析的理论基础 ㈡物流业的投入产出分析

五、国际货运代理业的服务产品开发 ㈠我国货运代理业面临的挑战 ㈡国际货运代理业的服务创新

1.缺乏服务创新

2.货运代理业在物流领域中的定位

3.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创新目标

六、国际货运代理业的营销策略实施 ㈠服务营销策略 1.服务质量策略

2.逆服务特征经营策略 ㈡关系营销策略 1.与顾客的关系营销

2.与企业员工的关系营销——内部营销策略 3.与竞争者之间的关系营销 4.与合作者之间的关系营销

4 5.与其他侧面组织之间的关系营销

第四章 国际货运代理法律法规 (4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1、了解中国参加的涉及国际货运代理人制度的国际公约

2、了解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示范法

3、了解我国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

4、掌握调整我国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关系的法律

5、掌握调整我国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关系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教学内容

一、调整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关系的国际公约

㈠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简称《国际货协》) ㈡《华沙公约》和《海牙议定书》

二、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示范法

㈠ FIATA示范法

㈡ FIATA标准交易条件 ㈢ FIATA单证

联运提单FBL (negotiable FIATA Multimodal Transport Bill of Lading ) FIATA运单FWB (non-negotiable FIATA Multimodal Transport Waybill) 货运代理收货凭证FIATA FCR (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eipt) 货运代理运输凭证FIATA FCT (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Transport) 货运代理仓库收据FWR (FIATA Warehouse Receipt)

三、调整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关系的法律

《民法通则》、《合同法》、《海商法》、《海事诉讼程序法》

四、《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标准交易条件》

五、委托合同的概述

㈠ 委托合同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代理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㈡ 委托合同与相关制定的关系

六、委托合同的订立 ㈠ 委托合同的订立

㈡ 委托合同的成立的条件 ㈢ 委托合同的形式

七、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㈠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㈡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八、委托合同的变更 1.共同委托 2.另行委托 3.转委托

九、委托合同的终止和赔偿责任

5 ㈠ 委托合同的终止 ㈡ 委托合同的赔偿责任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地位(2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1、了解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2、掌握国际货运代理的合同基础

3、理解国际货运代理涉及的法律关系

4、了解英美法系国家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

5、了解大陆法系国家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

6、理解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地位的识别标准

7、熟悉我国法律体系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

教学内容

一、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关系就是指有关法律、法规调整在国际货运代理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本质上是国际货运代理主体与其他民商事主体在民商事活动交往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在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关系中,其同样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合同基础

㈠当国际货运代理以委托人名义行为时,国际货运代理合同基础为委托合同 ㈡当国际货运代理以自己的名义行为时,作为行纪人时以行纪合同为合同基础

㈢当国际货运代理以自己的名义行为时,作为当事人时以货运合同为合同基础

三、国际货运代理涉及的法律关系 ㈠单纯代理法律关系 ㈡委托合同法律关系 ㈢行纪合同法律关系 ㈣运输合同法律关系

四、英美法系国家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

在英美法系国家,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以代理的概念为基础,是由判例产生的,即国际货运代理处于委托人(发货人或收货人)的代理人地位来安排货物运输。

五、大陆法系国家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

六、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地位的识别标准 1.合同条款标准 2.签发运输单据标准

3.依据国际货运代理实施行为的标准 4.国际货运代理收取报酬性质的标准 5.货运代理与客户以前的交易情况的标准

七、国际货运代理作为委托代理人的情形

㈠国际货运代理作为委托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6 ㈡明确委托代理关系的方法和依据

八、国际货运代理作为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情形

第六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及责任保险(2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1、熟悉国际货运代理责任的内容

2、了解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限制和除外责任

3、理解责任保险的概念,熟悉责任保险的标的和特征

4、理解责任保险合同,了解责任保险的第三人

5、了解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风险

6、熟悉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内容

7、了解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方式及渠道

8、了解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及赔偿

教学内容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

(一)国际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的责任

(二)国际货运代理作为当事人的责任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限制

国际货运代理在对其过失或疏忽承担责任的同时亦享有责任限制。责任限制是一项特有的法律制度,即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责任人将其赔偿责任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法律制度

三、国际货运代理的除外责任 1.客户的疏忽或过失所致。

2.客户或其代理人在搬运、装卸、仓储和其他处理中所致。

3.货物的自然特性或潜在缺陷所致,如:由于破损、泄漏、自燃、腐烂、生锈、发酵、蒸发或由于对冷、热、潮湿的特别敏感性。4.货物的包装不牢固、缺乏或不当包装所致。

5.货物的标志或地址的错误或不清楚、不完整所致。6.货物的内容申报不清楚或不完整所致。

7.不可抗力所致。尽管有上述免责条款的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仍须对因其自己的过失或疏忽而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或损坏负责。如果另有特殊约定,货运代理还应对货币、证券或贵重物品负有责任。

四、责任保险制度的一般理论

㈠ 责任保险的概念、标的和特征 ㈡ 责任保险合同与责任保险的第三人

五、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制度 ㈠ 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风险 1.国际货运代理自身的过失 2.另一种是分包人的过失 3.保险责任不合理

㈡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的内容 1.错误与遗漏

7 2.仓库保管中的疏忽 3.货损货差责任不清 4.迟延或未授权发货

㈢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方式及渠道 1.国际货运代理的有限责任保险

2.国际货运代理的完全法律责任保险 3.国际货运代理的最高责任保险 4.国际货运代理的集体保险制度 ㈣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

1.在承保期间以外发生的危险或事故不予承保。2.索赔时间超过承保条例或法律规定的时效。

3.保险合同或保险公司条例中所规定的除外条款及不在承保范围内的国际货运代理的损失。

4.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如运输毒品、枪支、弹药、走私物品或一些国家禁止的物品。

六、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赔偿

1.国际货运代理以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标准交易条件中所规定的责任限制条款为基础投保时,只能获得其责任限制的赔偿。

2.国际货运代理虽采用该标准交易条件,但要求保险公司承保其全部责任时,则可获得全责险的赔偿(此时,不考虑该标准交易条件中所列明的责任限制)。

第七章 国际海运代理实务(2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1、熟悉国际海运出口代理流程

2、熟悉货代接单应注意的事项

3、了解做箱的三种形式:门到门、内装、自送

4、了解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5、了解整箱货出口货运代理业务流程

6、了解货主委托货代办理运输事宜的单证

7、了解“场站收据”十联单的内容和作用

8、熟悉集装箱提单的缮制、签发和注销

9、熟悉国际海运进口业务流程

10、熟悉主要进口货运单证

五、教学内容

一、国际海运出口代理流程

1、货主委托代理

2、货代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3、订舱

4、做箱

5、报关

6、核对舱单

7、提单确认和修改

8、航次费用结算(单船小结)

9、提单、发票发放

10、查询二程信息

11、退关处理

二、货主委托货代办理运输事宜的单证

基本单证:出口货运代理委托书、出口货物报关单、外汇核销单、商业发票、装箱单、重量单(磅码单)、规格单等包装单证。

特殊单证:出口许可证、配额许可证、商检证、动植物检疫证、卫生证明等、进料、来料加工手册、危险货物申请书、包装证、品质证、原产地证书等。

三、集装箱提单实务

㈠提单的缮制

1.集装箱提单的缮制

2.提单缮制中应注意的问题 (1)需要并入提单的条款

(2)按照托运人要求并入提单的条款 (3)冷箱运输下温度的标明 (4)有关装船日期的记载

(5)美国航线使用服务合同时提单的缮制

四、国际海运进口业务流程 1.货运代理人接受委托 2.卸货地订舱 3.接运工作 4.报检报关 5.监管转运 6.提取货物

第八章 国际陆运代理实务(2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1、理解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概念

2、了解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分类

3、熟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实务流程

4、了解铁路货运代理企业的发展历程

5、了解铁路货运代理业的功能及意义

6、掌握铁路货运代理企业的运作模式及业务特点

教学内容

一、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概述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是指所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铁路全程运送中,办理一次托运手续,使用一份运输票据,并以铁路连带责任办理的货物运送。从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定义来看,应该属于“联合运输(Through transport )”中的“相继运输(Succeive transport )”中的连带运送。即数个运送人通常以一直接或通运托运单或一连带托运单,就各区域相继承担运送。

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实务流程

三、国际铁路货运代理

㈠ 铁路货运代理企业的发展历程 ㈡ 铁路货运代理业的功能及意义 ㈢ 铁路货运代理的分类

㈣ 铁路货运代理企业的运作模式及业务特点 ㈤ 铁路货运代理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国际公路联运实务

㈠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㈡ 发货人在发运货物时应做的工作 ㈢ 货物的保险与保价运输 ㈣ 货物的承运与交接 ㈤ 运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九章 采购绩效评价(2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1、了解国际航空运输的兴起和国际航空运输市场分类

2、掌握我国民航关于国际航空货运的一般规定

3、掌握国际航空货运公约的主要内容

4、了解国际空运代理的作用和特点

5、熟悉国际班机货运代理出口业务流程

6、熟悉国际班机货运代理进口业务流程

7、掌握航空货运单的性质及国际航空货运公约对空运单的规定内容

教学内容

一、国际航空运输市场分类

二、我国民航关于国际航空货运的一般规定 ㈠货运的承运 ㈡货物的交付 ㈢运输费用

㈣贸易合同中有关空运的价格条件

三、国际航空货运公约的主要内容 ㈠适用范围 ㈡空运单 ㈢运输变更

㈣承运人的责任豁免 ㈤承运人的责任限制

㈥托运人和收货人的权利与义务 ㈦索赔通知与诉讼时效

四、国际班机货运代理出口业务流程 国际空运班机出口程序:

1.市场销售→2.委托运输→3.审核单证→4.预配舱→5.预订舱→6.接单→7.制单→8.接货→9.标签→10.配舱→11.订舱→12.出口报关→13.出仓单→14.提

10 板箱→15.装箱板→16.签单→17.交接发运→18.航班跟踪→19.信息服务→20.费用结算

五、国际班机货运代理进口业务流程

国际班机货运代理进口程序包含以下七个环节:

1.代理预报→2.交接单、货→3.理货与仓储→4.理单与到货通知→5.制单与报关→6.收费与发货→7.送货与转运

六、国际航空货运公约对空运单的规定

在空运单证方面,1955年海牙议定书对华沙公约的修改主要有两点:

一是将空运托运单证改为空运单(AIR WAY BILL);

二是空运单上所记载的内容比原来华沙公约对空运托运单要求的内容有所减少。

七、航空货运单的性质

㈠空运单不是航空货物运输合同 ㈡空运单不是在运货物的物权凭证 ㈢空运单是承运条件的证明

第十章 国际多式联运实务(4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1、理解国际多式联运的特征

2、掌握开展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

3、了解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资质要求

4、理解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货运代理人的法律地位

5、理解多式联运经营人与货运代理人的区别

6、熟悉和掌握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主要业务流程

7、熟悉国际多式联运提单和其他国际多式联运的主要单证

教学内容

一、国际多式联运的特征

1.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明确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2.必须使用全程多式联运单据

3.必须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4.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5.必须实行多式联运经营人全程单一负责制

6.必须实行全程单一的运费费率,并由多式联运经营人以包干形式一次性向货主收取

二、开展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

㈠开辟国际多式联运线路与建立集装箱货运站 ㈡建立国内外联运网点 ㈢制定多式联运单一费率 ㈣制定国际多式联运单据 ㈤建立科学的组织管理制度

三、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资质要求

1.具有从事国际运输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

11 2.具有一个较为完整的在国际货物运输业务往来中形成的分支机构和代理网络

3.具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能力

四、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货运代理人的法律地位

㈠货运代理人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法律地位在实务中的形成 ㈡货运代理人作为联运经营人时在多式联运规则项下的法律地位 ㈢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货运代理人在两大法系中的法律地位

五、作为中间人的货运代理人的法律地位 ㈠纯粹运输代理人的法律地位 ㈡第三类特殊主体的法律地位

㈢无船经营公共承运人的法律地位

六、多式联运经营人与货运代理人的区别 1.合同条款

2.货运代理人的行为 3.费用的支付方式 4.先前交易的性质

七、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主要业务流程 ㈠接受托运申请,订立多式联运合同 ㈡空箱的发放、提取及运送 ㈢出口报关

㈣货物装箱及接受货物 ㈤订舱及安排货物运送 ㈥办理保险

㈦签发多式联运提单,组织完成货物的全程运输 ㈧运输过程中的海关业务 ㈨货物交付

㈩货运事故处理

八、国际多式联运的主要单证

㈠国际货物运输中所必须具备的单证 1.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的构成及流转 2.国际多式联运单证进出口流程

㈡国际多式联运相关单证的内容与功能 1.国际多式联运提单 2.装箱单

3.设备交接单 4.场站收据 5.提货单 6.交货记录

九、国际多式联运提单

㈠ 国际多式联运提单的性质与作用

1.是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发货人之间订立的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的证明,是双方在合同确定的货物运输关系中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准则。

2.是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的证明和收据。

3.是收货人提取货物和多式联运经营人交付货物的凭证。

12 4.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可以用来结汇、流通、抵押等。 ㈡ 国际多式联运提单的种类 1.指示提单(Order B/L) 2.不记名提单(Bearer B/L) 3.记名提单(Straight B/L) ㈢ 国际多式联运提单的签发 1.签发提单时应注意的事项

2.多式联运提单签发的时间与地点 ㈣ 国际多式联运提单的内容 ㈤ 多式联运提单的转让 ㈥ 多式联运提单的证据效力

第十一章 国际货运财务与费收(4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1、了解与货运代理有关的主要费用

2、了解货运代理对各项费用的应收应付制

3、理解班轮运费包括基本运费和附加运费两部分

4、掌握班轮运费主要的两种支付方式

5、理解班轮运运费计算的标准

6、了解集装箱运输费用的构成

7、熟悉货运费收科目,了解代算代收代付

8、熟悉班轮运费的结构、支付方式和计算标准

9、熟悉集装箱运输费用的构成和计收

10、熟悉航空运价与运费的计算 教学内容

一、运费 1.运费概念

2.运费的支付方式 3.运费支付币种

二、佣金

1.佣金的比例

2.计收佣金的币种及方法 3.退货主佣金的币种及方法

三、索赔费

四、关税手续费

五、其他费用

六、代算代收

1.出口货物预付运费的代算代收程序 2.进口货物运费的结算 3.计算运费的时间

13 4.会计科目 5.单据流转

七、代付

1.运杂费

2.港杂费

3.索赔费

4.会计科目

八、运费的结构

1.基本运费(Basic Freight)

2.附加运费(Surcharge or Additional)

九、运费的支付方式

1.运费预付(freight prepaid,advance freight) 2.到付运费(collect freight,freight payable at destination)

十、运费计算的标准

十一、集装箱运输费用的构成

1.货主在整箱货交、接时应支付的费用

2.货主在拼箱货交整箱货接情况下应支付的费用 3.货主在整箱货交拆箱货接情况下应支付的费用 4.货主在拼箱货交拆箱货接情况下应支付的费用 十

二、集装箱海运运费的计收 1.基本运费

(1)拼箱货

(2)整箱货

(3)特殊货物 2.附加费

(1)超重、超长、超大件附加费

(2)半危、全危、冷藏货附加费

(3)选择或变更目的港附加费

(4)转船附加费

(5)港口附加费和拥挤附加费

(6)其他附加费 3.包干运费 4.装箱费 5.滞期费

十三、集装箱的内陆运费及其他 1.货主自理或委托货运公司办理 2.承运人负责内陆运输 3.拼箱服务费

十四、集装箱的港杂费 1.堆存费 2.搬运费 3.装卸费

十五、航空运价的种类

目前国际航空货物运价按制定的途径划分,主要分为协议运价和国际航协运价。国际航协运价是指IATA在TACT运价资料上公布的运价。国际货物运价使用IATA的运价手册(TACT Rates Book),结合并遵守国际货物运输规则(TACT Rules)共同使用。按照IATA货物运价公布的形式划分,国际货物运价可分为公布直达运价和非公布直达运价。公布直达运价包括普通货物运价(General Cargo Rate)、指定商品运价(Specific Commodity Rate)、等级货物运价(Commodity Claification Rate)、集装货物运价(Unit load Device Rate)。非公布直达运价包括比例运价和分段相加运价。 普通货物运价(GCR)的计算 指定商品运价(SCR)的计算

等级货物运价(Cla rate)的计算 运价的使用顺序

国际货物运输的其他费用

第十二章 国际货运货损事故处理(2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1、了解货损发生后,提出索赔的条件

2、理解海运货损事故如何确定

3、熟悉海运货损发生后提出索赔的程序

4、了解铁路货损事故的处理

5、了解公路货损事故的处理

6、了解航空货损索赔的地点和时限

7、熟悉货运保险理赔 教学内容

一、提出索赔的条件 1.提赔人要有正当提赔权 2.责任方必须负有实际赔偿责任 3.索赔时应具备的单证 4.赔偿的金额必须是合理的 5.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索赔

二、海运货损事故的确定

三、提出索赔的程序

四、索赔单证

1.索赔申请书或索赔清单 2.提单

3.过驳清单或卸货报告、货物残损单和货物溢短单 4.重理单

五、权益转让

六、担保与扣船

七、索赔的受理与审核 1.分清责任 2.审核

3.承运人免责或减少责任应出具的主要单证 4.索赔金的支付

八、铁路货损事故处理

在铁路货物运输中,凡涉及铁路与发货人、收货人之间,或参加运送铁路间、铁路内部各单位间发生货物损害时。应在事故发生当日编制记录,作为分析事故原因,确定责任的原始证明和处理赔偿的依据。

九、公路货运事故处理

公路承运人对自货物承运时起至交付货物期间内所发生的货物灭失、损害系由于装卸、运输、保管以及交接过程中发生运输延误、灭失、损坏、错运等负赔偿责任。

十、空运货损事故处理

一、保险合同下的保险索赔 1.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 2.保险标的;

3.保险风险和事故的种类; 4.保险金额; 5.保险费;

6.保险责任开始的日期、时间和保险期限;7.订立合同的日期

十二、保险损害赔偿原则的确定

1.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权益,否则不能依据保险合同提出赔偿; 2.保险合同的标的必须具有损害发生的事实,而且,所发生的损害与运输风险有关;

3.赔偿不是保险标的归还,而是在经济上给予补偿;

4.同一标的不能向两家以上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否则属重复保险,保单无效。

十三、损害赔偿保险责任范围

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货损,保险人不予赔偿:

16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货损; 2.属于发货人的过失责任;

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业已存在品质不良或货物数量短缺;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自然特性、内在缺陷、市价跌落、运输延误等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5.附加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第14篇:国际货运代理协议书

国际货运代理协议书

合同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电话:

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般规定

1、乙方愿意将货物委托甲方办理订舱手续,甲方同意按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接收订舱,并按乙方要求的时间负责安排向有关航空公司订舱,并进行安检、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

2、除非另行书面约定,货物不包括危险货物、贵重物品、尸体、骨灰等。其中,危险货物系指可能会变成有危险性的、易燃的、放射性的、有毒性的或有破坏性的货物;贵重物品系指金银、硬币、钞票、可流通的票据、宝石、古董、字画、工艺品及类似财物。

3、除非另行书面约定,否则甲方无义务为出运货物安排保险。

4、如果运输单证(提单和/或空运单)是以甲方的名义签发,并且,该单证明确载明甲方为承运人,当该单证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管辖法院和法律适用条款)和本协议的规定不符时,则该次运输适用以该单证的规定为准。

5、书面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或任何用电子方式所作的记录。

业务操作要求

1、乙方在出运前应递交(或传真)给甲方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正确、清晰,必须载明托运货物的品名、件数、唛头、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货日期、运价以及其它特别要求,并加盖乙方“订舱章”或“公司业务章”。对于乙方要求加载的货物,甲方应该积极配合办理加载。乙方须在合理期限内将委托书原件交付给甲方。

2、托运单证的变更、退关,乙方必须在出港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因此引起运单与场站收据不符、无法报关、提单不能按期签发、退税单无法办理等一系列问题,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只负责办理托运单证的更改,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与甲方签有运价协议,应在托运单上明确注明该运价协议编号及运价,否则甲方将不承担运费误差责任。

4、乙方应不迟于截关日前小时持甲方提供的进仓编号将货物送仓(场站),办理交接手

续,签收收货记录单,否则,由此引起的航班延误等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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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需甲方提供门到门服务,乙方应在航班开始前一天将详细的装箱地址,联系人以及电

话等联系方式提供给甲方。

如为乙方自行安排做箱,乙方须于装箱后将装箱单留底传真至甲方处,否则由此可能造成制舱单与报关资料不符,甲方只负责办理更改,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委托甲方报关,应在规定的时间里提供真实、正确、完整的报关单证,保证报关单内容必须与出运货物一致,否则因此遭到海关处罚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并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7、在正常情况下,甲方应及时将核销单等,于货到后

运费结算

1、空运费按照甲方公布运价执行。(公布运价如有调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已与乙方签定协议运价的,乙方必须在托单上注明运价,否则甲方按IATA的公布运价结算。

3、如需要和甲方单票确认的,乙方必须在航班起飞后的1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进舱的公斤数、体积数向甲方提出书面的申请,超过时间申请的甲方将不予接受运价申请,按甲方按IATA的公布运价结算。

4、人民币收费标准:

1) 制单费:RMB票

2) 报关费:RMB元 /票

5、收货人在目的港逾期提货或不提货,乙方应连带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费用。

6、甲方在货物出运后开具发票交由乙方,乙方必须按如下方式以人民币付款。

A.甲方先签放提单,乙方以日前核对上月费用,每月10 日前以支票及电汇方式结清上月费用。

B.甲方签放提单,乙方在到港后

C.银行托收。

7、乙方有义务提供付款明细或其他付款凭证以利甲方及时销账。如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单证(包括核销单退税等),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滞纳金。

不可抗力条款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客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戒严,及其他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迟延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迟延履行不应视为违反合同。

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着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任意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都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保密条款

乙方应该保证并且不会发布或向社会公众披露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客户信息、价格等,除非法律要求披露或取得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方可披露。该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乙方的雇员和代理人。乙方对于其雇员和代理人违反该项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情况严重时将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争议条款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协议生效及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提出不再续签,则本协议自动延长年

2、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署,双方原有的货运代理协议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4、协议终止后双方应承担原协议期内已经发生的业务所引致的义务与责任。

5、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第15篇:国际货运代理合同

国际货运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国际货物进出口业务,经友好协商现在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据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运费结算方式并加盖公章或业务章、签字。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并注明巳经乙方确认的海运运价及其他费用。乙方接到甲方有效的委托书后,应及时安排配舱,并把有关信息通知甲方。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和代理报关报验委托书正本(如果需要乙方代办外贸单证,甲方应该在托运书中注明)。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甲方同时应提供给乙方每票出运货物的详细清单资料,签字盖章后送交或传真给乙方,并对所填写出货清单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4、如遇出货时间的变更,甲方有权根据客户的要求变更船期及装箱时间和地点,甲乙双方应该事前就允许此类变更的最晚期限和有关要求商定妥当,并以电子或书面形式确认。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托运书后,应该就甲方有关托运要求仔细审阅,如无异议应该签字盖章后回传给甲方,以表示确认托书内容,如不签字回传,即视为默认托书内容有效,甲乙双方即应该按托书要求操作。

2、乙方在接到甲方托运书后,应及时安排配舱、报关、报检、外贸单证等的准备工作,和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和配合,每一进程应该及时反馈信息给甲方。

3、甲方乙方在共同确认好价格及其他费用后,不能单方面变动。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双方协议商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运费和其他费用。

5.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时限内(合理的时间内)把提单和其他单证快递寄给或传真给甲方(按甲方的要求和指定的快递公司),如因事先未经过甲方同意而更换寄送方式,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乙方应该承担所有责任。

三、免责条款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产生货物的灭失或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1、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2、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例如但不限于火灾、水灾、地震、战争、抢劫、爆炸、罢工、运输工具碰撞、政府有关部门政策调整等。

四、费用的确认与结算:

1.每票货物出运前,甲乙双方应就有关费用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签字盖章。

2.甲方运费采用付款买单方式。

3.甲方逾期或不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提醒并根据情况决定采用扣留甲方单证等方式结清运费。

五、争议的解决和协议修改

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当地所属海事法院审理。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壹年。本协议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无异议,则自动延长壹年;任何一方如要终止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本协议失效后,协议双方仍应履行完毕一切义务和权利。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第16篇:国际铁路货运代理

国际铁路货运代理

基础知识

铁路运输(Rail Transportation)是一种利用铁路进行国际贸易货物运输的方式,是仅次于海洋运输的主要运输方式。

分类

按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国内铁路运输

特点

一般不受自然气候条件的影响,可保障全年的正常运输;运输量大、速度较快,运输的准确性和连续性强;运输安全可靠;货运手续较为简单,且交接货物方便。

承运人责任

1)货损责任: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2)迟延交付责任:逾期支付违约金

3)免责(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业务知识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是指使用一份统一的国际联运单据,在跨及两个及两个以上国家铁路的货物运送中,由参加铁路负责办理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铁路全程运送货物过程,由托运人支付全程费用的铁路货物运输组织形式。

分类

(1)“货协国”之间的运输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简称《国际货协》)以前苏联为首的20个国家

我国于1954年也加入了该协定

2)“货协国”与“货约国”之间的运输

国际货约--------由铁路联运开始较早的欧洲国家组成的, 其公约为《国际铁路货物运送公约》(简称《国际货约》),共有英、法、德、希、土、意等32个参加国。

国际铁路联运办理种别

1)按货量、体积和性质分

⑴整车货物⑵零担货物:重量不超过5000kg⑶大吨位集装箱

特殊货物只限按整车办理:

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危险货物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

蜂蜜未装容器的活动物 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

一件重量超过2000kg,体积超过3m3或长度超过9m的货物

一件重量不足10kg、体积小于0.01m3的货物

2)按运送速度分

⑴快运:整车或大吨位集装箱每320运价公里为一天(昼夜);零担每200运价公里为一天(昼夜)。⑵慢运:每200运价公里为一天(昼夜);零担每150运价公里为一天(昼夜)。

⑶随旅客列车挂运:每420运价公里为一天(昼夜)。

(二)联运货运代理业务

国际铁路联运运单

国际铁路联运运单(以下简称运单),由运单正本、运行报单、运单副本、货物交付单和货物到达通知单5张组成

运单组成

(1)运单正本——是运输合同的凭证,它随同货物至到站,并连同第5张(货物到达通知单)和货物一起交给收货人

(2)运行报单——是参加联运各铁路办理货物交接、划分运送责任以及清算运送费用,统计运量和运输收入的原始依据,它随同货物至到站,并留存到达路。

(3)货物交付单——随同货物至到站,并留存到达路。

(4)货物到达通知单——随同货物至到站,并连同第1张和货物一并交给收货人

在实际业务中,可视情况需要增加若干补充运行报单。补充运行报单包括:带号码的补充运行报单(以下简称有号报单)和不带号码的补充运行报单(以下简称无号报单)两种。

(1)有号报单是为发送路准备的,一般填制三份,一份留站存查,一份报所属铁路局,一份随同货物至出口国境站截留。

(2)无号报单是为过境路准备的,每过境一个国家的铁路要填制一份。

联运出口货代操作实务

1)联运计划

根据现行铁路规定,凡发运整车货物,都需要有铁路部门批准的月度要车计划和旬度要车计划。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不需要向铁路部门编报月度要车计划,但发货人须事先向发站办理托运手续。

2)货物的托运与承运147

接受客户询价--接受委托--运输单证----填写联运大票----报关---发车---口岸交接--退单

收费

联运进口代理操作实务142

审查客户资料--询价、报价--签协议、收费 -- 文件交付--接运--委托代办报关等--费用核收

注意事项

联运进口货物发运前的准备工作

1)运输标志的编制和使用

按照我国规定,联运进口货物在订货工作开始前,由商务部统一编制向国外订货的代号,运输标志必须绘制清楚醒目、色泽鲜艳、大小适中,印制在货物外包装显著位置。

2)审核联运进口货物的运输条件

收货人唛头是否正确,商品品名是否准确具体,货物性质和数量是否符合到站的办理种别,包装是否有关规定等。

3)向国境站货运代理寄送单证,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合同副本及其附件、补充协议书、合同更改书及有关确认函电等资料

国内铁路运输

(1)国内铁路运输主要是指进出口货物在口岸和内地之间的集散,要按《国内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的规定办理。

(2)凡进出口货物由港口经铁路转运到各地用货部门,出口货物由产地经铁路集中到港区装船,或各省、市、自治区之间的外贸物资调拨,都属于国际贸易货物的国内铁路运输。

(3)对港澳地区的货物运输也属于国内铁路运输,但又与一般国内铁路运输不同。

香港

(1)货运方式及特点

方式: 内地与香港之间的铁路货运包括内地进港铁路货物运输

利用九龙回空车辆装运进口货物集装箱直达运输 特点:货物运输是采取两票运输租车过轨,以罗湖桥为分界点,由港段和内地段两段组成。

(2)线路与设施

包括深圳口岸、九广铁路和京九铁路。

(3)运输组织机构

1)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北站

2)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主要由中国外运深圳公司、中国外运广东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铁路对外服务公司深圳公司等几十家货代公司组成)

3)香港中旅货运有限公司

(4)运输费用

目前,对港运输采用两段运输分别计算,即内地段铁路运杂费和港段铁路运杂费。

*内地段铁路运杂费以人民币计算,包括运费和深圳口岸所发生的货车租用费、货物装卸费、调车费、中转费、劳务费等各种杂费;

*向香港发货:发站向发货人只收取至广州北站的运杂费。广州北站至深圳北站的运杂费在深圳向收货人收取。

*向内地发货:在深圳北站向发货人收取。

港段铁路运杂费以港币计算,包括运费、终点站费、装卸费、国际集装箱加固费和吊箱费、港段调车费、港段劳务费等。

(5)三趟快车

供应港澳地区鲜活冷冻商品三趟快运货物列车(简称三趟快车)及其特点

三趟快车:82751次、82753次、82755次

三趟快车特点

 在运输品种上,仅限鲜活冷冻商品。目前港澳市场上99%的活家畜和50%以上的冻肉、水产品、

瓜果、蔬菜都是由“三趟快车”进行运输的。

 在贸易方式上,采取配额加出口许可证的办法。

 在运输组织上,除了实行定时定点定线开行,以内地供港商品为基本车组,沿途不解体之外,由

于内地铁路与香港铁路不办理直通联运,因而采用向内地铁路租车、原车直接过轨的办法组织运输,发货人的结汇凭证是承运货物收据。

承运货物收据

 含义:是各地外运公司以货物代理的身份向外贸公司签发的,负责发站至香港的全程运输的单证,它是向银行结汇的凭证,代表货物的所有权,是香港收货人的提货凭证。

 承运货物收据既是承运人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由于这种货物收据

是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以运输行身份签发的运输单据,只有在信用证条款允许时,银行才愿接受。

一、单选

 1.在对香港的铁路货运业务中发货人凭以收汇的单证是

 A、供港货物委托书 B、起运电报 C、承运货物收据 D、铁路运单

 2.作为香港铁路货运总代理的组织机构是

 A、中海 B、中外运C、中远 D、中旅

二、多选

 对香港特区铁路运杂费主要有

 A、装卸费B、调车费C、劳务费 D、过境费

三、判断

 对港澳地区的货物运输也属于国内铁路运输,但又与一般国内铁路运输不同。

涉及单证

供港货物委托书--出口货物报关单--起运电报--承运货物收据--国内铁路运单

2)业务流程

出口

托运=国内托运=制单、寄单、拍发电报=核对、抄送=票据交接,编制过轨计划=报关、交付

香港运往内地的铁路货运业务

货物的类别整车货物 零担货物其他货物 活动物

 从香港进口的货物大都可从深圳铁路进口:

 整车货物可利用回空车辆从深圳口岸陆运进口;

 同一到站的零担货物,在到站没有海关的情况下,可在深圳办理报关后以直达零担车运送。其他

零担货物、危险品和超大货物,须预先商定后方可办理。

运输方式

 从香港进口货物所采用的运输方式主要有:

①在九龙车站装整车或拼装同一到站,经深圳原车过轨,由深圳外运公司代运直达内地目的站。

②在九龙车站以铁路包裹(快件)托运,在罗湖桥办理交接,由深圳外运公司分拨或以包裹、零担、邮件等方式运往内地目的地

运输组织的特点

 由于香港九广铁路公司没有装货的车皮,所有进口货物的装运均利用外贸租用出口对港运输的车

辆,因而在港段的车辆使用权属深圳外运公司所有,由外运公司委托在香港的代理人支配利用。业务流程进口

 (1)内地收货人通知香港发货人办理委托发运手续、收货人寄送单证

 (2)委托深圳外运公司办理深圳转运手续

 (3)办理货物在深圳的进口报关及内地段托运手续

 (4)寄送单证至内地收货人或内地外运公司等。

铁路集装箱运输业务

为了鼓励使用集装箱,一般实行四优先原则:即优先管理、优先配装、优先进站、优先装车,而且不受停装和限装的限制。

内地与香港间铁路集装箱运输

 1)业务特点

(1)在运输单据上,使用中铁提单

(2)在运输组织上,采取在指定办理站之间“一票直达“的方式。

2)中铁联运提单

“中铁集装箱运输中心联运提单”(以下简称“中铁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办理集装箱货物

联运,货物被接收后签订的运输合同。

 “中铁提单”分正本提单和副本提单。正本提单的份数根据托运人要求。

 副本提单在单程运输时有两联;往返运输另加一份副本提单。

缮制注意事项

 不允许有大的修改,小的修改不得超过3处,且需加盖修改章。

 “收货人或指示”栏,到香港的要填写收货人的名称、地址、电话或指示,在香港转口的要填写负责

在香港转口业务代理人的名称、地址和电话。

 “交货地点”栏,运费支付到葵涌,填写葵涌,运费支付至九龙的,不必填写

 发站必须是内地——九龙集装箱直达快运列车的办理站,且名称填写完整。

 到站填写九龙。

 内地发往九龙的集装箱,运费可以预付,也可以到付。但九龙发往内地的集装箱不允许到付运费。 澳门

 1)内地与澳门之间因目前无铁路直接相通,内地运往澳门的货物,需先从发站与铁路办理国内段

的铁路运输至广州地区的货运站。

 2)广州外运办理水路中转将货物运往澳门。

 3)采用这种特定的运输方式,国内铁路运单不能作为其结汇的凭证,所以由各地外运公司以承运

人的身份签发货物承运单据作为向银行办理结算货款的凭证。

=

第17篇:国际货运代理协议书

国际货运代理协议书

1、国际货运代理协议书

合同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电话:

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般规定

1、乙方愿意将货物委托甲方办理订舱手续,甲方同意按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接收订舱,并按乙方要求的时间负责安排向有关航空公司订舱,并进行安检、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

2、除非另行书面约定,货物不包括危险货物、贵重物品、尸体、骨灰等。其中,危险货物系指可能会变成有危险性的、易燃的、放射性的、有毒性的或有破坏性的货物;贵重物品系指金银、硬币、钞票、可流通的票据、宝石、古董、字画、工艺品及类似财物。

3、除非另行书面约定,否则甲方无义务为出运货物安排保险。

4、如果运输单证(提单和/或空运单)是以甲方的名义签发,并且,该单证明确载明甲方为承运人,当该单证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管辖法院和法律适用条款)和本协议的规定不符时,则该次运输适用以该单证的规定为准。

5、书面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或任何用电子方式所作的记录。

业务操作要求

1、乙方在出运前应递交(或传真)给甲方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正确、清晰,必须载明托运货物的品名、件数、唛头、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货日期、运价以及其它特别要求,并加盖乙方“订舱章”或“公司业务章”。对于乙方要求加载的货物,甲方应该积极配合办理加载。乙方须在合理期限内将委托书原件交付给甲方。

2、托运单证的变更、退关,乙方必须在出港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因此引起运单与场站收据不符、无法报关、提单不能按期签发、退税单无法办理等一系列问题,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只负责办理托运单证的更改,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与甲方签有运价协议,应在托运单上明确注明该运价协议编号及运价,否则甲方将不承担运费误差责任。

4、乙方应不迟于截关日前小时持甲方提供的进仓编号将货物送仓(场站),办理交接手续,签收收货记录单,否则,由此引起的航班延误等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5、如需甲方提供门到门服务,乙方应在航班开始前一天将详细的装箱地址,联系人以及电话等联系方式提供给甲方。如为乙方自行安排做箱,乙方须于装箱后将装箱单留底传真至甲方处,否则由此可能造成制舱单与报关资料不符,甲方只负责办理更改,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委托甲方报关,应在规定的时间里提供真实、正确、完整的报关单证,保证报关单内容必须与出运货物一致,否则因此遭到海关处罚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并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7、在正常情况下,甲方应及时将核销单等,于货到后运费结算

1、空运费按照甲方公布运价执行。(公布运价如有调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已与乙方签定协议运价的,乙方必须在托单上注明运价,否则甲方按IATA的公布运价结算。

3、如需要和甲方单票确认的,乙方必须在航班起飞后的1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进舱的公斤数、体积数向甲方提出书面的申请,超过时间申请的甲方将不予接受运价申请,按甲方按IATA的公布运价结算。

4、人民币收费标准:

1)制单费:RMB票

2)报关费:RMB元/票

5、收货人在目的港逾期提货或不提货,乙方应连带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费用。

6、甲方在货物出运后开具发票交由乙方,乙方必须按如下方式以人民币付款。

A.甲方先签放提单,乙方以日前核对上月费用,每月10日前以支票及电汇方式结清上月费用。

B.甲方签放提单,乙方在到港后

C.银行托收。

7、乙方有义务提供付款明细或其他付款凭证以利甲方及时销账。如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单证(包括核销单退税等),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滞纳金。

不可抗力条款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客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戒严,及其他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迟延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迟延履行不应视为违反合同。

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着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任意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都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保密条款:

乙方应该保证并且不会发布或向社会公众披露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客户信息、价格等,除非法律要求披露或取得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方可披露。该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乙方的雇员和代理人。乙方对于其雇员和代理人违反该项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情况严重时将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争议条款: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协议生效及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提出不再续签,则本协议自动延长xx年。

2、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署,双方原有的货运代理协议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4、协议终止后双方应承担原协议期内已经发生的业务所引致的义务与责任。

5、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2、国际货运代理协议书

协议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愿意将全部进出口货物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进出口的相关手续,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约定接受甲方的委托,并负责安排相关的订舱、配载、制单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内容完整、正确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有效印章,以便乙方及时订舱、报关及安排公路运输等。

2、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备妥货物直至装箱或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如系产地装箱,则由甲方按乙方开列的提箱单到指定箱站提箱,然后到产地装箱,并及时将箱号、铅封号及实际装箱数量及时通知乙方。如委托乙方办理公路运输的,甲方应提前进行书面委托,并注明装箱地点、时间、联系人电话和通讯地址等详细情况。

3、甲方提供的单据应与实际货物相符。单据与实际货物出现不符,需要更改单据时,要及时通知乙方,并积极协助改制有关单据。

4、甲方如果委托乙方报关,则应当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向乙方提供齐全、有效的单据,并配合乙方共同做好海关的检查工作。

5、甲方应在装箱/拆箱之前做好备货/提货事宜。

6、甲方须在乙方通知的时间内确认海运提单样本的内容,审核提单样本的记载是否符合要求。

7、如因目的港收货人弃货、拒付海运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所属的结算月,将目的港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仓储费用、海关费用以及代理费用等)全部支付给乙方,支付费用均以乙方目的港代理所提供账单为准。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负责安排进出口服务。

2、乙方接受委托后,按委托要求及时安排订舱、配载、报关、商检、装箱、陆运、装船等相关手续,但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的除外。(不可抗力因素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其发生的任何因素)

3、乙方在整个操作过程中应及时将船名(航班)、提单号等有关配载信息反馈给甲方。

4、乙方在收到承运人的确认出运信息后,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签发提单并交付委托人。

四、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运费及杂费清单传真给甲方,由甲方进行核对。

2、甲方应及时审核乙方开出的发票及运、杂费清单,如有异议应在自收到发票或运费清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同甲方同意按照乙方开出的发票金额或者运杂费清单的金额进行结算。

3、甲方最迟于每月25日前付清上月所欠乙方的全部费用。

4、拼箱货物如发生弃货,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卸货港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港杂、拆箱、堆存及处理费用。

5、甲方就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货损或其它争议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的货运纠纷,双方应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和解决。除乙方认可,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索赔作为理由,以扣减或拖欠支付本协议项下的运费及杂费。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过错,如:单证与货物不符、延迟装/送货物、延迟出单或出单后更改(包括报关单据及提单等),甲方承担由此相应产生的责任/风险及费用等。

2、由于乙方过错造成甲方货物损坏、丢失,非海运保险责任范围内由乙方承担赔偿。

六、其他

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要更正、补充,要求一方必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作本合同的补充部分。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日期:

3、国际货运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兹有甲乙双方发生货运业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就乙方所能辐射的国家和地区及代理线路达成如下货运代理协议:

第一条、授权代理范围

一、甲乙双方执行本协议必须以正常情况为前提,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不可抗力因素即当事人各方都无法预测而突然发生的事情。(包括货件因承运方DHL、UPS等]因素无法准点到达;到达地因政府组织、海关或其它民间组织管制、禁行或其他事情发生而无法提货、派送;到达地邮政行业管理处的临检抽查;自然灾害及人为恐怖事情;其他未包括的不可抗力因素按国家相关法规定义。)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乙方所能通达的国家和地区的货运业务。

三、乙方代理服务范围为乙方承诺的到达国家和地区,如出现超出服务区域或中转范围以外的业务,甲方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承诺到达的国家和地区,以及代理的航线、收取资费的标准:深美联国际货运价目表(以最新通知为准),如是偏远地区的按承运方规定收取附加费。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期内按协议可享受乙方提供的收货员免费上门收货服务。

2、甲方托运货物时应认真填写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及商业发票等,要求详细填写收货人姓名、收货人地址、收货人电话、物品内容、报关货值等如因甲方未能正确填写运单而造成货物清关、送货问题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所交乙方货物由于异常情况(如:收货人迁址、地址错误而无法联系到收货人等情况)而不能正常送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该货件返回甲方或甲方提供新的信息进行再次派送,但甲方必须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发货费用或再次派送的费用。

4、甲乙双方在合约期间所产生的业务费用均以乙方清单开出的价格为准。甲方要求乙方为其提供特殊服务(时效加急件)所产生的费用均以当时协商的运价为准。

5、甲方在交运货件时必须保证所装运的货件都要在运单中作品名的中英文描述,甲方保证其所托运的货物应符合目的地、始发地、过境地或飞越地海关时出口及其他方面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不得交寄乙方不能承运的物品,如甲方有意或无意在运单上对交寄的物品作了错误的描述或错发乙方不承运的物品,或由此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如交运的属易碎物品应妥善包装、也可由乙方代为包装但乙方要收取因包装而增加的重量产生的运费。如因甲方包装方式不合理而造成的损坏,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于因以下情况(如收货方地址电话不详或错误、收件人外出、他人拒收、到付款拒付等)而无法派送的问题货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上情况在甲方未作确认之前,乙方对该货件有暂时滞留权,如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2、甲乙双方合作期内,如甲方未能在协议规定时限内支付乙方费用,乙方有权暂时滞留甲方所发货件,并且相应收取滞纳金,直至甲乙双方相关问题得到解决,方可派送或中转,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3、乙方对于甲方交寄的货件有权进行查验核查(但无此义务),不应受到任何限制。如乙方发现货件短缺、破损(因雨淋或其他介质腐蚀)等情况时第一时间告知甲方,并要求甲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乙方不予受理。

4、乙方为甲方在交件之日起30天内无条件为甲方提供有关“签收人”“签收日期”等的查询服务。

5、乙方为甲方提供最新的价格,如价格、分区等有变动须及时通知;所报价格如有变动乙方有权更改。

第三条、赔偿责任

1、甲方交寄的快件在乙方服务过程中未保险的情况下如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向代理甲方向承运方(DHL、UPS等)进行索赔,赔偿标准以承运方(DHL、UPS等)规定为准。

2、如甲方需要投保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投保服务,购买保险按千份之三收取保费,如投保后发生邮件丢失的乙方将按保险法规定进行赔偿。

3、甲方交寄的货件经查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丢失或损坏的乙方原则上不予赔偿。

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第四条、双方结算

一、甲乙双方结算周期为日,每月日前(节假日顺延)对上期往来的帐目进行核对并于日前结算完毕,逾期不能支付则按当月应付月结款的1‰元/每天支付滞纳金。

二、对帐以乙方二联单(收货清单)开出的价格为依据。甲方持寄件人联,乙方持存根联。乙方在收件时,应清楚写明寄件人姓名、时间、品名、重量等;甲方交件时应签上经手人姓名,以便于月底对帐。

三、乙方每月1日至5日将上期对帐单传真或送达给甲方,甲方应在日内确认并签字盖章传真回乙方确认。

四、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核清应付款帐目,或未对帐目提出异议,乙方可视甲方确认所对帐目无误,转入催款程序。

五、甲方付款可以采用转帐、支票、或现金结算方式,如果以现金方式结算乙方由专人持加盖乙方公司公章的委托书上门办理结款事宜。

六、如需我司提供发票、收据而当时无法付款的需开据证明已收到发票或收据。付款请向我司员工索取收款凭证。

第五条、其他条款

一、合约管辖:甲乙双方同意凡因本协议内容引起的纠纷,应向乙方所在地地方法院提出诉讼,乙方所在地法院享有管辖权,且双方地址、电话如有变更,应通知对方及时更正,以保证书信到达。

二、甲乙双方因组织变更、歇业、停业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商业活运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善后工作。

三、协议实施过程中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时,以国家法律为准。

四、本协议纯属经济行为,甲乙双方的相关个人对本协议无任何约束。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终止协议的履行,同时有权对违约方所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赔偿金额以实际情况而定。

七、本协议中部分条款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执行时,其它条款仍然有效。

八、本协议生效日期为20XX年月日,终止日期为20XX年月日。

九、本协议有份附件。附件所记载事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第18篇:国际货运代理习题

习题

一、单选AADCC ACDBC BA

1、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名称缩写是

A、IATAB、CIFA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C、FIATA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D、FAITA

2、航空运输的计费重量,以实际毛重表示时,计费重量的最小单位是

A、0.5KGB、0.1KGC、2KGD、5KG

3、空运单六联副本中交给代理人的是

A、副本4B、副本6C、副本7D、副本9

4、空代以承运人的身份向托运人所签发的运单为

A、MAWBB、MB/LC、HAWBD、HB/L

5、在普通货物运价中以“N”为其代码的是

A、最低运费B、大于45KGC、小于45KGD、等于45KG

6、由于航空货运单所填内容不准确、不完全,致使承运人或其他人遭受损失负有责任的是A、托运人B、承运人C、代理人D、机场服务人员

7、当一笔普通航空货物计费重量很小时,航空公司规定按计收运费.

A、特种运价B、声明价值费用C、起码运费D、指定运价

8、独具POD单据的运输方式是

A、班机运输B、集体托运C、包机运输D、航空速递

9、下列单据不是航空货运出口流程中所用单据的是

A、空运单B、出口收汇核销单C、报关单D、货物交接清单

10、航空货物出口业务流程中制单排序,下面正确的是

A、出库仓单装箱单 国际货物交接清单空运单

B、空运单出库仓单国际货物交接清单装箱单

C、空运单出库仓单装箱单国际货物交接清单

D、国际货物交接清单出库仓单装箱单空运单

11、在航空货运单中运价组合点的表示方法为

A、PPD预付B、RCPC、CTND、NCV

12、航空货运托运书中供运输用的声明价值一栏,若填写NVD则表示

A、无声明价值B、声明价值金额C、价值小于$20/公斤D、价值大于$20/公斤

二、多选1.ABCD 2.BD 3.ABC 4.AD 5.AC 6.BC 7.CD 8.AC 9.ACD 10.ABCD 11.ABCD 12.ACD

1、航空运输的运输方式分为

A、班机运输B、集体托运C、包机运输D、航空速递

2、按制定的途径不同,航空运价可分为

A、等级运价B、协议运价C、普通货物运价D、IATA运价

3、按商品等级不同,航空运价主要有

A、普通货物运价B、特种货物运价C、等级货物运价D、IATA运价

4、航空货运单分为

A、主运单B、已装机运单C、待装机运单D、分运单

5、下列商品的空运代码以“S”来表示的是

A、活运物B、汽车C、贵重商品D、报纸

6、空运单与提单相比突出特征是

A、运输合同的证明B、不可转让C、非物权凭证D、保险证书

7、航空货运出口流程中用到的单据有

A、出库仓单B、装箱单C、空运单D、国际货物交接清单

8、国际航空货运进口流程中空代应审核的单证为

A、总运单B、分运单C、随机单证D、转关申报单

9、在航空货运单中若采用普通货物运价其代号为

A、NB、CC、QD、M

10、航空货运单中处理情况一栏填写内容有

A、另请通知人B、唛头C、包装D、特别操作

11、航空速递的服务形式分为:

A、门到门服务B、门到机场服务C、机场到机场服务D、专人派送

三、判断×√×√× √×√√× √×

1、航空运单是航空货运代理人在办理集中托运业务时签发给发货人的运单。×

2、空运货量较大时,可采用包机或部分包机。

3、航空货运单代表货物所有权,可转让。×

4、航空货运单由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填制。

5、空代在货物发运后,即完成其业务。×

6、航空运输适宜价高,运距较大的货物,相对于其他运输方式运价高。

7、采用航空运输作为货物托运的行李时,运价代码为“S”。×

8、航空货物是按货物的实际毛重与体积重量二者较高者作为计费重量。

9、填写空运托运书时,若机场名称不明确,可填城市名称。

10、特种货物运价,是适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运价。×

11、POD是航空快递中交货凭证。

12、航空货运单中运费预付的应填在COLL栏。×

四、案例分析

2003年3月,大连化建委托马来西亚航空公司承运两个集装箱货物到印度,大连大通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为出口货运代理人。当飞机抵达马来西亚吉隆坡机场做中转印度的准备时,机场工作人员发现货舱中弥漫着刺激性很强的白色烟雾,戴上呼吸装置都难以进入货舱,飞机随即被隔离。直到次日,机场消防救援队才将大连化建委托运输的两个集装箱卸下,并发现货物中有两桶泄漏,而且货物不是大连化建申报的航空运输普通货物——8-羟基喹啉,而是强酸性腐蚀化学药品草酰氯,属于危险货物。经法国空中客车飞机制造公司对飞机状况进行评估,认为修理成本大大超过飞机全额保险金9500万美元的75%,飞机已无修理的价值。试分析:该货物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责任?

由托运人自行负责,原因没如实申报

六、翻译

1、主运单

2、分运单

3、运价

4、运费

5、预付

6、到付

7、航班

8、NVD

9、NCV

10、RCP

第19篇:国际货运代理协议书

国际货运代理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下称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国际货运代理服务事宜,同意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适用范围

1.乙方保证其是根据法律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一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本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2.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指令为甲方提供提货、仓储、航空及公路等物流运输服务 3.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及时完成报关、订舱、航空运输等工作,随时与甲方保持信息沟通,密切合作,使运输顺利完成。

4.甲方应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或外经贸委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批准证书,并向乙方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其中在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上必须盖有甲方公章。

5.甲方同意将揽取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出运。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交代准确的装卸货物地点,出发、到达时间,因指定交接货物地点有误导致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1 6.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报关,做箱,提单签发以及与此有关的其他作业的货运代理业务。

7.本协议受《SIFF代理义务标准交易条款》的约束,该标准交易条款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第二条:单证制作要求

1.在进出口代理业务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单证必须内容完整,正确和清晰并且传递及时,在进口业务中,为避免疏港的产生,甲方应当更加注意单证传递的及时性。2.乙方凭甲方的货运委托书接受货运代理业务,货运委托书除内容完整,正确和清晰外,还必须显示:甲方公章、甲方的联系人、订舱日期、运输条款、陆运条款和费用承付方全称等业务操作必须的内容。

3.乙方负有审单的义务,如发现单证有误,应及时通知甲方采取紧急措施。

4.货运委托书必须在受载运输工具截关日前三天前交给乙方,给乙方留有足够的操作时间;乙方收到委托书后应尽快办理订舱手续并及时向甲方通知订舱的情况,对超过配载时限、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其进行配载,但不为此承担任何风险与责任。

5.甲方应在船开之前将委托书内容更正情况书面盖章后通知乙方。

6.甲方报关单证的制作必须符合海关的要求,并做到单单相符,且与集装箱内货物相符,报关单证必须在截关前二天交给乙方。

2 7.由甲方自做包装箱时,纸面装箱单的制作必须符合港口要求,并做到与集装箱内的货物和报关单证相符.第三条:提单签发及其风险责任

1.乙方,承运人,及其代理,签发的提单,乙方承担提单条款规定的风险和责任。2.如遇特殊情况,甲方要求乙方签发倒签或预借提单,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正本书面保函,乙方在征得承运人的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四条:海洋运费和人民币费用的计收

1.人民币国内费用以乙方给予甲方的协议价计收(或以逐票确认形式),操作中产生的以外费用乙方按实际向甲方确认并收取;2.海洋运费的计收标准:

由于海洋运费经常随市场变化而变动,为明确双方的合同价格,特制定以下规则:(1) 以乙方制作的对外运价本或以乙方专门为甲方制作的运价本为准。

(2) 若无运价本,则以甲方在订舱时,乙方市场部业务主管在“集装箱托运单”上批注的运价并签字盖章为准。

(3)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收费标准,如有运价调整,则以乙方书面方式发给甲方并与甲方协商获得认可后生效。

(4) 如甲方与船公司签有协议运价或运价确认,则甲方在订舱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若逾期提供或不予提供,则视作无协议运价和无运价确认,乙方仍按乙方的公布运价向甲方收取海洋运费。

(5)甲、乙双方各自与船公司协定的运费协议价,双方共享。

3 第五条:海洋运费和人民币费用的结算

1.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与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

A.付款交单:只有在甲方付清该票货物的所有运输费用后,乙方才签发提单。 B.航次结帐:甲方以航次结帐的方式与乙方结算所有费用,即在实际开航后二十天内,将该航次应付的所有运输费用汇付至乙方帐户予以结清,并附上所付的发票号码,以便双方对帐。

C.船到目的港前付款:甲方以船到目的港前付款的方式与乙方结算所有费用,即甲方在受载船舶到达目的港前将该航次应付的所有费用汇付至乙方帐户,并附上所付的发票号码,以便双方对帐。

D.信用结算:甲方每月以月结帐的方式与乙方结算所有费用。即每月十日前甲方将上月(1日—31日)应付的所有费用帐目对清,并在十五日前汇付至乙方帐户予以结清,并附上所付费用的发票号,以便双方对帐;信用额度:

整。 E. 备用金结算:甲方先汇付一定数量的备用金至乙方帐户,乙方根据甲方实际出运货物的应付费用进行销帐,然后再签发提单:甲方在备用金不足时应及时汇付至乙方帐户,否则乙方有权扣押提单;

F.进口费用的结算:甲方在船到目的港前应付清海洋运费,关税、清关费用(包含三检),陆运费和其他正常,合理的费用,本着双赢和友好合作的原则,如甲方因正常的业务经营情况对付清款项存在实际困难,经乙方同意至少应付清上述费用的百分之八十五(关税需全额付清),剩余的费用在30日付清。

2.海洋运费及与此相关的以美圆结算的费用,甲方必须以美圆支付,若不能以美圆支付的,则应经乙方同意以乙方规定的美圆与人民币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

4 3.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人,必须向乙方提供书面委托担保书正本及其盖章的确认件,如发生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甲方应在规定付款期限内,及时足额付清所有费用。 4.甲方必须及时审核乙方开出的发票或运费清单,如有疑义应在收到发票或运费清单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甲方将按开出的发票金额或发出的运费清单进行结算。 5.甲方对应付给乙方的费用,应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以现金或议定的办法支付,没有适当理由不能作任何的扣减,拒付或以任何索赔或退佣抵付。

6.若甲方未按此协议签定的有关条款及时付清费用,乙方将以行业惯例善处所尽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甲方负责;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在甲方未结清所有乙方垫付的费用之前,即使船公司签发了提单,乙方也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报关单证,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有权终止此协议中有关延期付款的条款,实行付款赎单制。

7.在执行本协议期间,如承运人临时更改费率或增减附加费或增收其他应急费用,涉及本协议的有关运价承诺需要作调整的,需及时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第六条: 免责

1.如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货物不能正常运输,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外包装完好而内物损坏的货物和内物短缺的货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货物的属性或本身的缺陷,或者包装缺陷,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不可抗力造成的。

5

第七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可预见并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电话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包括该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程度。

3.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时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少其负面影响。第八条: 法律适用和争端解决

1.凡因本合同规定事项和其他原因发生争议,双方同意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若无法解决,则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第九条:其他事项

1.凡是已与甲方建立货代业务关系的单位,乙方不得再承揽此货源,反之亦然。双方均不得有损害或不利与对方业务发展和信誉的言行。

2.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其他的需求,双方同意将物流业务要求、物流服务及价格协议书和其它约定分别在协议附件中做出约定,协议附件与本协议不可分割,所有附件均需双方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6 3.承运船公司提单与运价条款,佣金协议等内容,双方均应向第三方保密。

4.关于正本提单,退税单,核销单,及其他重要单证,如一方亲自派人来取存在困难,另一方将把以上单证通过快递或邮寄方式交给对方,并以双方在随附的签收回单上的签字视为对方已收到单证。如有遗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如遇海关查验,乙方将根据实际产生的查验费用向甲方实报实销。

6.由于乙方的过失导致报关订舱航运的延迟造成的损失,或货物的损坏或丢失系由承运人(航空公司、卡车运输公司等第三方)造成的,乙方应予承担相关责任。如遇非乙方原因,并且乙方已经尽到谨慎、高效和专业的义务而导致的疏港,滞箱,污箱,坏箱等,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将向甲方实报实销。

7.如乙方将甲方委托的物流工作委托给第三方,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许可。乙方需保证第三方的资质,乙方应对第三方所提供的服务向甲方负责,并承担视同为乙方操作的同等责任。

8.如货物在承运途中发生任何异常情况,乙方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形式反馈给甲方。

9.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原有的货运代理协议自动终止。

10.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解决。

1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署,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若任何一方对此协议有异议,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以昭信守

有效期:

日 始,至

日止。

7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8

(签章)

第20篇:国际货运代理课程标准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标准

(一)

课程性质与任务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专业核心技能课程,也是国际货运代理员资格从业考试的参考资料。该课程在《国际贸易实务》、《外贸函电》、《报检与报关实务》等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开设,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实践性与应用性,同修课程有《国际商法》、《航运函电》、《国际船舶代理实务》,因为开在第五学期,后续是顶岗实习。

本课程重点培养学生各项业务操作技能,专业知识以“够用为度”,以工作任务为导向,形成知识学习和职业技能训练的技能新模式。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熟悉一般货代企业普通货物海运的作业全过程,详细了解每一个环节的任务实施流程,使学生熟练掌握国际海运货物的流转过程,并能准确完成每一环的操作。同时有助于学生顺利地考取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为其将来从事国际货运代理及进出口业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成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高素质技能型专业人才。

(二)课程教学目标

(1)

技能目标:准确掌握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经营范围;掌握国际货物运输过程的实务流程;掌握国际货运代理中各类信息、单据在公司内外流转的各种程序;能熟练登陆主要专业网站、自主查询各类服务的现行价格、供求关系等信息;能根据发货人、收货人的委托,制定客户订单;能正确接受货主、承运人等客户的咨询;能准确制作海陆空运等重要单证;能熟练代办租船订舱、保险等业务,并能协调处理货运货损事故等。

(2)知识目标

:了解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职责范围和服务对象;明确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内部岗位的职责分工;了解海运、陆运、空运及多式联运等各种运输方式的基本特点及实务运作;熟悉海陆空运等重要单证的制作要领;了解国际物流的运作流程及货物的仓储与养护;熟知世界贸易主要航线、港口所处的位置、转运以及内陆集散地;了解不同地区的港口习惯和海关程序;熟悉有关国际货运及货运代理的国际公约、惯例和法律法规。

(3)素质目标

1.作为货主的全权代理,树立“为货主着想”的职业意识,在商务谈判中,积极为货主争取有利条款,规避风险,树立严谨的职业道德观,能自觉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全局意识

2.具备敬业耐劳、诚实守信、讲究效率、尊重规则的职业素养,无论是提柜,做箱都要跟进,确保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管理和进度掌控,尽量亲历亲为了解现场的一切情况便于出现问题后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3.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人际沟通能力。

4.业务的每一个环节都是重要的环节,一旦出现漏洞就会影响业务进度,产生不必要的费用,所以货代业务员应该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危机处理能力,掌握处理技巧。

5.具有规范的英文单据和书信文字表达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邮件和船长保持沟通,了解船舶状况和货物作业情况,反馈业务进度,做好调度工作。

6.做事细心,严谨,每一份单据都要层层审核把关,每一条款都要认真斟酌,理解深层含义,做到零出错。

(三)参考学时

64学时

(四)课程学分

4学分

(五)

课程内容

能力训练项目/模块名称

学时

绪论

国际货运代理概论

6

项目一

国际海运出口货代业务

24

项目二

国际海运进口货代业务

12

项目三

国际航空运输货代业务

12

项目四

国际陆路运输货代业务

6

项目五

国际多式联运货代业务

4

编号

能力训练项目

对应单项任务名称

拟实现的能力目标

相关支撑知识

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

结果

备注

1

绪论

国际货运代理概论

国际货运代理概论

1.能够简要描述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经营范围和业务操作的基本流程;

2.能快速登陆与货代业务相关的职能机构网站并查询相关信息;

3.理解并掌握国际货运代理的含义与责任风险。

1.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与性质;

2.国际货运代理的服务对象与作用;

3.国际货运代理的国际组织及行业管理;

4.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范围与法律依据;

5.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与责任险。

1.引入任务;2.进行任务分析;3.讲授完成任务的必备知识;4.案例分析与小组讨论;5.操作示范;6.能力训练;7.教师讲评与布置作业。

提交作业

2

项目一

国际海运出口货代业务

1.1

揽货与货运代理委托

1.掌握国际货运代理揽货的程序、方法与技巧;

2.掌握国际货运代理合同或委托书的内容与式样;

1.国际货运代理揽货的程序与方法;

2.国际货运代理的权利和义务;

1.引入任务;2.进行任务分析;3.讲授完成任务的必备知识;4.案例分析与小组讨论;5.操作示范;6.能力训练;7.教师讲评与布置作业。

提交作业

3.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制作并审核国际货运代理合同或委托书。

3.国际货运代理合同或委托书的格式与内容。

1.2

杂货班轮运输

1.

掌握班轮运费的计算方法;

2.

掌握杂货班轮运输的程序与业务流程;

3.

掌握杂货班轮运输单证的格式、内容与流转程序。

1.国际海运主要航线、港口、班轮公司;

2.杂货班轮运输的程序、方法、

运费的计算以及杂货班轮单证的内容与业务流程。

1.引入任务;2.进行任务分析;3.讲授完成任务的必备知识;4.案例分析与小组讨论;5.操作示范;6.能力训练;7.教师讲评与布置作业。

提交作业

1.3

集装箱班轮运输

1.掌握集装箱班轮运费的计算方法;

2.正确使用集装箱设备交接单;

3.掌握装箱技巧;

4.正确填制装箱单(CLP)。

1.集装箱的性能、设计标准与运输优越性;

2.集装箱装卸区内的各项业务;3.集装箱海运出口业务流转程序;

4.集装箱货物交接方式与装箱计划;

5.货代公司在集装箱货物出口中的主要业务。

1.引入任务;2.进行任务分析;3.讲授完成任务的必备知识;4.案例分析与小组讨论;5.操作示范;6.能力训练;7.教师讲评与布置作业。

提交作业

1.4

租船运输业务

1.掌握租船运输的经营方式;.

2.掌握租船业务流程并能够进行模拟操作;

3.熟练掌握租船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并能签订租船运输合同。

1.租船运输的几种方式及各种方式的特点;

2.租船业务的操作流程;

3.程租船和期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

1.引入任务;2.进行任务分析;3.讲授完成任务的必备知识;4.案例分析与小组讨论;5.操作示范;6.能力训练;7.教师讲评与布置作业。

提交作业

1.5

海运提单的操作要点

1.

掌握海运提单的作用与分类;

2.

掌握海运提单所包括的主要内容与缮制方法;

3.

掌握海运提单与海运单、电子提单之间的异同点。

1.海运提单的概念、作用与种类;

2.海运提单的内容;

3.海运提单与海运单、电子提单之间的异同点。

1.引入任务;2.进行任务分析;3.讲授完成任务的必备知识;4.案例分析与小组讨论;5.操作示范;6.能力训练;7.教师讲评与布置作业。

提交作业

1.6

海运出口单据准备

1.掌握海运出口单据准备工作的流程;

2.掌握缮制商业发票的方法;

3.掌握缮制装箱单/重量单的方法;

4.掌握缮制原产地证书的方法;

5.掌握缮制受益人证明的方法;

6.掌握缮制船公司证明的方法。

1.出口结汇单证的种类;

2.海运出口单据准备的工作流程;

3.各种出口结汇单证的含义与作用。

1.引入任务;2.进行任务分析;3.讲授完成任务的必备知识;4.案例分析与小组讨论;5.操作示范;6.能力训练;7.教师讲评与布置作业。

提交作业

1.7

出口检验检疫

1.能够掌握出口货物报检的程序与方法;

2.能够缮制出口货物报检单;

3.能够缮制出口货物商检证书。

1.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的基础知识;

2.海运出口货物报检的程序与方法;

3.海运出口货物报检单的填制方法;

4.出口货物商检证书的内容与作用。

1.引入任务;2.进行任务分析;3.讲授完成任务的必备知识;4.案例分析与小组讨论;5.操作示范;6.能力训练;7.教师讲评与布置作业。

提交作业

1.8

出口货物报关工作

1.掌握出口货物报关的程序与方法;

2.能够核算出口货物应缴纳的关税;

3.能够填制出口货物报关单。

1.出口报关工作中所需的各种单证;2.出口关税的计征方法;

3.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制方法与注意事项。

1.引入任务;2.进行任务分析;3.讲授完成任务的必备知识;4.案例分析与小组讨论;5.操作示范;6.能力训练;7.教师讲评与布置作业。

提交作业

1.9

出口货物投保工作

1.掌握出口货物投保业务流程与投保方法;

2.掌握出口货物保险费的计算方法;

3.能够填制出口货物投保单;

4.能够填制出口货物保险单。

1.出口货物保险单据的类型与保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2.出口货物投保工作程序与保险单据的填制。

1.引入任务;2.进行任务分析;3.讲授完成任务的必备知识;4.案例分析与小组讨论;5.操作示范;6.能力训练;7.教师讲评与布置作业。

提交作业

3

项目二

国际海运进口货代业务

2.1

进口货运代理委托

1.能够缮制进口货运代理委托书;

2.做好进口单据审核工作。

1.履行进口合同的主要程序与进口货运代理委托书的内容;

2.缮制进口货运代理委托书与审核进口单据的方法。

1.引入任务;2.进行任务分析;3.讲授完成任务的必备知识;4.案例分析与小组讨论;5.操作示范;6.能力训练;7.教师讲评与布置作业。

提交作业

2.2

进口接货准备工作

1.熟练掌握卸船准备工作;

2.能够缮制提货单。

1.进口货运业务中相关当事人的业务范围与货运代理的工作职责;

2.提货单与进口电放保函的内容;

3.卸船准备工作职责。

1.引入任务;2.进行任务分析;3.讲授完成任务的必备知识;4.案例分析与小组讨论;5.操作示范;6.能力训练;7.教师讲评与布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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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进口检验检疫

1.缮制入境货物报价单;

2.缮制入境货物通关单。

1.入境报检的相关内容与工作过程;2.缮制入境货物报检单和入境货物通关单的方法。

1.引入任务;2.进行任务分析;3.讲授完成任务的必备知识;4.案例分析与小组讨论;5.操作示范;6.能力训练;7.教师讲评与布置作业。

提交作业

2.4

进口货物报关工作

1.掌握进口货物报关的工作程序;

2.能够缮制进口货物报关单。

1.进口货物报关的基本要求与注意事项;

2.缮制进口货物报关单的方法。

1.引入任务;2.进行任务分析;3.讲授完成任务的必备知识;4.案例分析与小组讨论;5.操作示范;6.能力训练;7.教师讲评与布置作业。

提交作业

2.5

进口提货工作

1.掌握进口提货程序;

2.掌握进口提货费用核算。

1.进口提货工作的业务程序与主要内容;

2.进口提货工作要点,尤其是集装箱进口提货工作要点与费用核算。

1.引入任务;2.进行任务分析;3.讲授完成任务的必备知识;4.案例分析与小组讨论;5.操作示范;6.能力训练;7.教师讲评与布置作业。

提交作业

2.6

进口货物保险索赔

1.掌握进口保险索赔程序;

2.掌握进口保险索赔工作要点。

1.进口货物保险索赔的工作过程与保险索赔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2.进口货物保险索赔工作要点。

1.引入任务;2.进行任务分析;3.讲授完成任务的必备知识;4.案例分析与小组讨论;5.操作示范;6.能力训练;7.教师讲评与布置作业。

提交作业

4

项目三

国际航空运输货代业务

3.1

国际航空运输货代业务流程

1.掌握国际航空代理当事人的责任划分;

2.掌握国际航空出口货运代理业务流程。

1.我国与国际主要航空公司及其代码;

2.民用航空运输机的机型、特点与集装设备的种类以及运输方式;

1.引入任务;2.进行任务分析;3.讲授完成任务的必备知识;4.案例分析与小组讨论;5.操作示范;6.能力训练;7.教师讲评与布置作业。

提交作业

3.国际航空运输货代业务流程。

3.2

国际航空运单操作

1.掌握国际航空货物托运书的缮制方法;

2.掌握国际航空货运单的缮制方法。

1.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中的托运书与空运单的格式、内容;2.托运书与空运单的作用以及空运单的分类、填开责任;3.托运书与空运单的缮制方法。

1.引入任务;2.进行任务分析;3.讲授完成任务的必备知识;4.案例分析与小组讨论;5.操作示范;6.能力训练;7.教师讲评与布置作业。

提交作业

3.3

国际航空货物运费计算

1.掌握国际航空货物运价与费用的有关规定;

2.掌握国际航空货物运费的计算。

1.航空货物运费计算中的基本概念;2.航空货物运价与费用的有关规定;3.航空货物运费的计算方法。

1.引入任务;2.进行任务分析;3.讲授完成任务的必备知识;4.案例分析与小组讨论;5.操作示范;6.能力训练;7.教师讲评与布置作业。

提交作业

5

项目四

国际陆路运输货代业务

4.1

国际公路运输货代业务

1.掌握国际公路运输业务流程;

2.掌握国际公路运费的计算方法。

1.公路运输的任务、特点和作用;2.公路零担与整车货物运输业务流程;

3.国际公路运费的计算方法。

1.引入任务;2.进行任务分析;3.讲授完成任务的必备知识;4.案例分析与小组讨论;5.操作示范;6.能力训练;7.教师讲评与布置作业。

提交作业

4.2

国际铁路运输货代业务

1.掌握国际铁路运输业务流程;

2.掌握国际铁路运费的计算方法;

3.掌握国际铁路联运运单的构成与流转程序。

1.国际铁路运输的特点、作用以及我国通往邻国的铁路线与边境口岸;

2.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公约与规则;

3.国际铁路运输业务流程及运费的计算方法。

1.引入任务;2.进行任务分析;3.讲授完成任务的必备知识;4.案例分析与小组讨论;5.操作示范;6.能力训练;7.教师讲评与布置作业。

提交作业

6

项目五

国际多式联运货代业务

国际多式联运货代业务

1.掌握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

2.掌握国际多式联运运费的计算方法;

3.掌握国际多式联运业务运作流程。

1.国际多式联运的含义与操作方法;2.多式联运业务中常见问题的解决方式;

3.国际多式联运运费的计算方法及国际多式联运业务运作流程。

1.引入任务;2.进行任务分析;3.讲授完成任务的必备知识;4.案例分析与小组讨论;5.操作示范;6.能力训练;7.教师讲评与布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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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教学方法与手段

本课程围绕既定的教学目标、教学模式与内容,充分利用上述教学资源条件,并注意因材施教,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有效地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升课程综合教学效果。

1.教学方法

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学科,根据课程设计及教学需要,本课程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旨在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实践和考证的积极性,综合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生的知识能力、职业能力与素质能力。在教学中,除了基本教学方法外,应特别强调下列教学方法的运用:

(1)项目教学法

本课程在教学中,以国际货运代理的具体业务项目为主线,充分利用校内外实训基地和仿真教学软件,经过导学及知识准备,教师引导学生自主地交替进行各种真实业务背景下的货代业务操作与训练。以项目导向,任务驱动,融“教、学、做、考”为一体,教师配合指导、答疑、评价,将理论知识的学习和运用置于仿真或全真的项目任务中展开,项目完成后学生能够牢固掌握相应的国际货代业务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

(2)课证融合法

本课程深入实施“课证融合”的教育教学改革,教学内容与国际货运代理岗位职业标准、国际货代从业人员资格考证内容紧密结合。从教材、大纲、授课计划到授课内容、考核方式,全面融入

“双证”教育理念,以教促考,以考促教,使学生学完本课程后能较顺利地考取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实现“双证”毕业,以保证学生顺利就业和优质就业。

(3)工学交替法

本课程教学充分利用了校内实训室和校外实习基地,一方面运用基于工作流程的国际货运代理仿真教学软件,通过电脑模拟操作训练,以案例和仿真任务为实习实训项目,使学生足不出户即可模拟实际工作环境完成货代业务操作,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有效实现专业知识向动手能力的转化;另一方面,通过安排学生到校外实习基地的相关岗位进行专业实习及顶岗实习,实施工学交替,进行国际货运代理实战训练,实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知识与应用相结合、思考与操作相结合。

(4)案例教学法

本课程实施的案例教学分为两类,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一是讲解型案例。即将案例教学融入传统的讲授教学法之中。这类案例通常是针对课程知识体系中的重难点问题设计,又称“知识点案例”;二是讨论型案例。即将典型案例作为学生讨论的主题,学生通过对案例的研讨和剖析,提出各自的解决方案,教师加以点评。通过案例教学,引导学生分析和研究国际货代实际案例,使其能够接触和感受实际工作中将会遇到的真实境况,有效缩短行业实际与课堂教学之间的距离,克服课程教学与实践脱节的弊病,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分析解决问题、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述能力。

(5)情景教学法

充分使用虚拟企业、虚拟实验等现代技术手段,将教学内容以动漫方式展示,让学生扮演国际货代业务中的不同角色,模拟开展一些货代工作,体验并掌握相关知识和操作方法,增加教学的娱乐性和趣味性,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使之能够尽快熟悉国际货运代理工作的全过程,了解并适应未来所从事的国际货代工作。

(6)教科研结合教学法

教师申报和立项的各级各类与国际货运代理相关的教改教研和科研项目,可以考虑让学生参与资料搜集、整理、分析等工作;也可组织学生对当地国际货运代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培养学生的调研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

2.评价方法

本课程以培养学生为货运代理业务为目的,形成性考核占50%;期末终结性考核占50%。过程性考核包括:书面作业(10%)、项目完成情况(20%)、个人课堂表现(10%)、业务实训(10%)。如表2所示。其中项目完成情况评价标准如表3所示。

表2

课程评价考核表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方式

分值

形成性评价

书面作业

作业认真正确率

作业成绩

10

课堂报告项目完成情况

主动

随堂考核

10

个人课堂表现

迟到

随堂考核

10

业务实训

材料准备,视频设计

阶段考核

20

终结性评价

期末考试

考试、考查

课堂考核

50

最终成绩

100

表3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业务实训项目完成情况评价表

序号

能力训练项目名称

评价目标

评价方式

评价分值

1

国际货代作业的准备与实施

涵盖主要程序环节,清楚各环节角色分工

实训报告

4

2

职业能力的综合训练

条理分明,分析严密,内容完整

调研报告

总结报告

4

3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法律纠纷

思路清晰,表达流畅,有法律依据

讨论评分

4

4

国际货运代理订舱处理

背景资料设计逼真,订舱数据真实、可行、完整

实训报告

4

5

国际货代单证的准备与管理

单证填制完整准确、小数点大小写等细节不出错

单证作业

4

3.教学条件

(1)教师任职条件

本课程实施“双元双师”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模式,通过培养和遴选,形成优秀的教师职业人队伍(校内专任教师)和优秀的国际货代职业人队伍(行业兼职教师),并且所有专任教师均取得双师资格,具备双师素质。课程教学团队参与课程建设的全过程,通过共同制订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与计划、共同编写教材、共同备课、共同授课、共同命题等方式将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国际货运代理准职业人。主讲教师和教学团队应团结协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开拓进取、勇于接受新的教育观念,教学思想活跃。团队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应合理。同时,授课教师应积极参与教研科研项目和社会实践与服务,并不断将一些最新成果和实践操作引入教学,更新和丰富教学内容,增强学生学习兴趣。

1.专任教师

需具有扎实的国际贸易、国际货运和货运代理理论功底和一定的外贸及货代工作经历,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企业工作流程;熟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发展现状、业务范围、岗位职责与标准,能够熟练操作国际货运代理各项业务;并且能够娴熟地运用项目教学法、课证融合教学法、工学交替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情景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和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等多种手段,灵活地进行课堂教学并指导学生开展实训实践。

2.兼职教师

在国际货代及外经贸企业的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工作的货代职业工作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国际货运代理职业资质,能够熟练进行国际货代流程中的接单、订舱、配载、转运、集拼等内容的操作示范教学。

(2)实践教学条件

建设并完善本课程的校内实训场所,包括实训室、实训设备及实训软件,以满足课堂仿真实训教学的需要;同时克服困难,不断拓展校外实践基地,充分开展工学结合,以满足国际货代全真实践教学的需要。

(3)

企业教学资源条件

足够数量的企业实际业务案例、函电、真实业务单证和实际岗位训练资料等。

4.

教材编选

本课程采用项目化教学,教材编写应以本课程标准为依据,可根据不同专业方向或学时安排编写相应教材。

(1)教材应充分体现项目引导,任务驱动的课程设计思想;

(2)教材以完成任务的典型活动项目来驱动,通过情境显现、案例分析、仿真模拟、工学交替和课后拓展作业等多种手段,采用与工作过程相结合的方式来组织编写,使学生在各种活动中掌握相关技能;

(3)教材应既突出应用性,又具有前瞻性,应避免把职业能力简单理解为单纯的技能操作。应将本专业领域的发展趋势及实际业务操作中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及时纳入其中;

(4)教材应以学生为本,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重在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5)教材中的活动设计要具有可操作性。

国际货运代理委托书
《国际货运代理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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