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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成立公司协议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9-30 08:33:28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关于合资成立公司协议书

关于合资成立*****公司的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乙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丙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甲方以[ ]为技术依托,具有丰厚的技术资源、人才资源等优势。乙方是****企业,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与市场开发能力以及很强的资金实力。丙方掌握了*****技术,该技术在国际(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技术成熟,且有较好的市场前景。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调研,一致同意使***技术产业化,合资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为此,协议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 公司性质和经营范围

1、合资公司的性质为:

2、公司注册地点在:

公司住所:

3、合资公司的经营宗旨是: 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对资本、技术、管理、营销资源优化组合,提高市场竞争力,使投资各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二、注册资本及认缴

1、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2、甲乙丙方出资形式及金额如下:

(1)甲方以货币资金***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的股权。(或*****技术评估作价**万元投入公司,占合资公司**%的股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奖励给丙方**%)

(2)乙方以货币资金***万元投入公司,在合资公司中占**%的股权。

(3)丙方以货币资金**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股权。

(或丙方以乙方奖励的股权在合资公司中占**的股权)

3、在本协议签定后15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完成出资,并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无形资产出资要立项、评估、确认)。

4、待公司成立后,公司向出资各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三、声明、承诺及保证条款

一、声明、承诺及保证条款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

3、各方代表要严守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公司或单位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不得再将与公司相关的技术项目转让与透露给他方。

4、保证出资及时足额到位,并积极协助公司办理工商登记等事项。

5、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6、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7、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权;

9、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甲乙丙特定的权力和义务

甲乙丙各方承诺,在甲方意欲将相关产业进行整合发展时,一定给予配合和支持。

四、股权的转让

1、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须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

2、股东向股东方以外的人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必须购买该股权。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股东之间相互转让所持有的股权,须经董事会同意。

五、禁止行为

1、禁止任何股东以个人或公司名义进行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其活动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按有关法律赔偿。

2、禁止各股东经营和参与同公司竞争的业务。

3、禁止以技术入股的股东再将其所投技术投入第三方。

4、禁止技术股东方私自或与他人合伙成立公司开展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5、禁止技术股东方以其拥有的技术秘密和技术优势对公司进行要挟。

6、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严重者经董事会讨论按有关法律法规可减少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弥补其他股东的损失。

六、关联交易

公司应当将涉及的所有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同规范,并于签定关联交易的合同前将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取得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后方能签定相关合同。董事会在讨论关联交易时,关联方须回避。

七、董 事 会

1、公司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甲公司推荐**名董事候选人,**公司推荐**名董事候选人, **公司推荐**名董事候选人。

2、公司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人。董事长由***委派,副董事长由**公司和**公司各派一名

3、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 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8)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9)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0)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1) 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2)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5、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6、董事会应当确定总经理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八、监 事 会

1、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丙方推荐*名,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由*方推荐。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名,由*方推荐。)

2、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公司的财务;

(2) 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当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 机关报告;

(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 列席董事会会议;

(6) 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经营管理机构

1、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总经理由**公司委派,副总经理由***公司、***公司各派一人,甲方委派财务总监一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

2、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4、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十、税务、财务、审计、劳动管理

1、公司按照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2、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建立财务制度。

4、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内,每月终结十天内编制月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各股东方及各董事。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终结后三十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各方股东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需经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财务部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5、各股东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三个月内派会计事物所审查公司的经营账目及记录。所需费用由各股东方自己负责。

6、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生活福利和奖励等事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订方案,由公司集体或分别的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违约责任

1、资金提供方:任何一股东方未按合同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1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付应缴出资额的5 %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3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缴出资额的15 %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技术提供方:在合同存续期内,如果任何一方发现技术提供方有违本合同的行为时,其他股东有权要求立即停止违约行为,违约方以其所持股本的15%作为违约金赔偿守约方。

3、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过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十二、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十三、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有关法律解决,各股东方均可向其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

1、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在本公司增资扩股时,如果甲方股权低于25%时,不能继续使用“中科大”冠名。国家对企业冠高校名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如果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连续连年亏损或三年没有按最低额分红,则注销本公司。

3、协议自各方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份供办理有关手续用,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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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资成立__________公司的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董事长

乙方: 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董事长

丙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董事长

甲方以[]为技术依托,具有丰厚的技术资源、人才资源等优势。乙方是________企业,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与市场开发能力以及很强的资金实力。丙方掌握了__________技术,该技术在国际(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技术成熟,且有较好的市场前景。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调研,一致同意使______技术产业化,合资成立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为此,协议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 公司性质和经营范围

1、合资公司的性质为:

2、公司注册地点在: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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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

3、各方代表要严守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公司或单位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不得再将与公司相关的技术项目转让与透露给他方。

4、保证出资及时足额到位,并积极协助公司办理工商登记等事项。

5、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6、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7、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权;

9、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甲乙丙特定的权力和义务

甲乙丙各方承诺,在甲方意欲将相关产业进行整合发展时,一定给予配合和支持。

四、股权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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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将涉及的所有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同规范,并于签定关联交易的合同前将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取得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后方能签定相关合同。董事会在讨论关联交易时,关联方须回避。

七、董 事 会

1、公司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甲公司推荐____名董事候选人,____公司推荐____名董事候选人, ____公司推荐____名董事候选人。

2、公司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____人。董事长由______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公司和____公司各派一名

3、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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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公司的财务;

(2) 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当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 机关报告;

(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 列席董事会会议;

(6) 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经营管理机构

1、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人,总经理由____公司委派,副总经理由______公司、______公司各派一人,甲方委派财务总监一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

2、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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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财务部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5、各股东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三个月内派会计事物所审查公司的经营账目及记录。所需费用由各股东方自己负责。

6、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生活福利和奖励等事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订方案,由公司集体或分别的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违约责任

1、资金提供方:任何一股东方未按合同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1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付应缴出资额的5 %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3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缴出资额的15 %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技术提供方:在合同存续期内,如果任何一方发现技术提供方有违本合同的行为时,其他股东有权要求立即停止违约行为,违约方以其所持股本的15%作为违约金赔偿守约方。

3、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过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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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关于合资成立公司的协议书

关于合资成立甲方: 法定住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XX有限责任公司的协议书

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概况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房)。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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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三条 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出资可以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形式出资,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万元,以场地使用权和设备使用权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和技术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四条 出资时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设备使用权和场地使用权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乙方投入新公司的技术出资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出资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第五条 出资评估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实物(或者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_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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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出资证明

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 出资的转让

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其他股东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 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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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设总经理_________名,副总经理_________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 各发起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发起人的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其他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二条 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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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条 合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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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七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年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天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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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 / 7

推荐第4篇:合资成立有限公司协议书

合资成立有限公司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丙丁四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丁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甲乙丙丁四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各出资10万元,甲乙丙三方以实 物方式出资,丙方以现金出资,各方以 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丁方先行预付股金5万元,另外5万元则在以后每年从公司红利中扣除,扣完为止。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六、法人代表由甲方__________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一、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 施。

十二、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四、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丁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推荐第5篇:合资成立有限公司协议书

甲方xx县xxx养殖有限公司等。

委托代理人顾xx.乙方马xx等。

委托代理人马xx.

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xx县xxx磁选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50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实物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甲乙双方负责各自所代表股东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甲方负责1月内按照建厂进度5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乙方负责公司设立前的土地使用、采矿协议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员马xx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铁矿开采、磁选、销售。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二○○x年十二月八日

河南省平顶山市城市信用社·张要伟

推荐第6篇:成立合资公司意向书

成立合资公司意向书

成立合资公司意向书篇1:

建立合资企业意向书

长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黄河有限公司(一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和其他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合资企业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达成意向如下:

一、甲、乙两方愿以合资或合作的形式建立合资企业,暂定名为黄长有限公司。建设期为2年,即从XX年-20xx年全部建成。双方意向书签订后,即向各方有关上级申请批准,批准的时限为3个月,即XX年2月3日-XX年5月3日完成。然后由长江有限公司办理合资企业开业申请。

二、总投资x万(人民币),折x万(美元)。xx部分投资x万(折x万);xx部分投资x万(折x万)。

甲方投资x万(以工厂现有厂房、水电设施现有设备等折款投入);

三、利润分配:

各方按投资比例或协商比例分配。

四、合资企业生产能力:……

五、合资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有关进出口公司代理出口,价格由

八、双方将在各方上级批准后,再行具体协商有关合资事宜。本意向书一式两份。作为备忘录,各执一份备查。 长江有限公司(甲方)(章) 黄河有限公司(乙方)(章)

代表: 代表:

x年x月x日

成立合资公司意向书篇2:

意 向 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以下简称合资公司)达成如下意向:

一 合营公司名称:

二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亿元,注册资本为 亿元,其中:

1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 ,占注册资本的 %,以人民币现金投入。

2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 ,占注册资本的 %,以 投入。

三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四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

五 合营公司的经营年限为 年。

六 合营公司项目选址为: ,邮政编码:

七 合营公司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

本意向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尽快签署合资公司合同、章程,并由甲方负责向中国有关部门提出成立合营公司的申请,乙方应予以协助。

本意向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章程中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签字) 年 月

乙方:(盖章、签字) 年 月 成立合资公司意向书篇3:

合资意向书

中国 公司和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成立合资企业,特订立本意向书。

第一条 签约双方如下:

1.“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2.“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第二条 合作目的

甲乙双方希望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从事经营范围所规定的经营活动,共同承担完成智能家居产品线的生产、制造、研发、检测、销售、电子商务等业务方式,为投资双方带来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三条 按照中国的合资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双方同意在中国境内 市建立目标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第四条 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目标公司的名称为 (以最终注册成立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 ;

投资占比:甲方出资: ;乙方出资: ;

出资方式: 双方出资应最迟于 年 月 日前到位。

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具体以目标公司最终注册成立的注册地址为准) 经营期限: (以营业执照所载成立日起算)

经营范围:(以目标公司营业执照所载经营范围为准)

第五条 目标公司为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法人组织,受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管辖和保护,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从事其一切合法经营活动。

第六条 目标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向目标公司提供的出资,均属于目标公司的资产,目标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目标公司自身债务负担责任。

第七条 双方优势

1、甲方优势:略

2、乙方优势:略

第八条 前期工作安排

甲方在公司设立期间应负责以下工作:略

乙方在公司设立期间应负责以下工作:略

第九条 公司运作

1、在目标公司存续期内,目标公司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

司所有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2、甲方指派目标公司的经营负责人

双方同意,由甲方指派目标公司经营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或涉及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双方股东研究并书面取得一致同意后方可执行。

3、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

4、董事会:目标公司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其中, 名董事由甲方委派, 名董事由乙方委派,董事长由甲方委派。

第十条 禁止行业

1、未经目标公司全体股东书面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否则,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有权要求目标公司或股东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未经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同意,禁止股东开设新的经营与目标公司具有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目标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保密

甲乙双方同意对所有与本意向书或对方有关的信息、文件和记录等商业信息严格保密,无论该等信息、文件和记录是在本意向书签订前、签订时或签订后取得。除了向为履行职责必须了解这些信息的董事、职员、雇员、代理人或其他专业服务人员或顾问或关联方披露外,各方不得向任何人或实体透露任何该等保密信息。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一旦违约,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另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双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任何一方员工违反“机密信息”条款,由其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意向书的约束力

1、双方签署本意向书后,应及时就双方设立目标公司的合资合同、公司章程及其他必要文件的签署事宜进行协商,各方在此不可撤销的同意,届时另行签署的合资合同、公司章程及其他必要文件可以对本意向书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2、关于目标公司的设立,若本意向书有任何未尽事宜或本意向书的规定与各方届时另行签署的合资合同、公司章程及其他必要文件存在任何冲突,均以各方届时另行签署的合资合同、公司章程及其他必要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意向书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均依据中国法律。

2、本意向书未尽事宜或对本意向书的解释产生异议时,各方应抱有诚意地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任

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作意向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意向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意向书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推荐第7篇:合资成立电焊机事业部协议书

合资成立电焊机事业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就合资成立电焊机事业部达成如下协议:

一、成立电焊机事业部,全面负责公司的电焊机及其零配件的销售。

二、电焊机事业部为股份制部门,甲乙双方共投资100万元,按股比参加分红。投股比例如下:

甲方投资70万元,以实物价格计算,占股比70%乙方投资30万元,支付现金,占股比30%

三、电焊机事业部的经营管理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出任电焊机事业部总经理。

四、电焊机事业部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采购费用:电焊机定购,电焊机零配件定购;

2、与电焊机销售有关费用:招待费,旅差费,车辆运输费,过路费,汽油,房屋租金,利息,税等;

3、电焊机事业部员工费用:工资,奖金,提成,社保,及其他福利待遇;

4、电焊机事业部办公费用:电话,打印纸张,

文具,电脑等。

五、甲乙双方共投资总额100万元,超过100万元部分为电焊机事业部借支,借支最短期限为一个月,按月息1%计息。一次性借支不超过50万元,累计借支极限为100万元。

六、电焊机事业部自行招聘或解聘员工。员工中含一名仓库管理员。仓库管理员负责电焊机进出仓库记账,以及装卸费,搬运费等项的记账。

七、电焊机事业部确定2012年全年销售电焊机800万元的销售目标,力争突破900万元。

八、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12年3月日

推荐第8篇:合资成立有限公司协议书2

合资成立有限公司协议书

甲方: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30万元,甲方代表己方股东出资20万元;乙方代表己方股东出资10万元,甲方以技术及实物方式出资,乙方以现金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甲乙双方负责各自所代表股东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甲方负责公司的设立及相关手续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甲方指定人员高晓宏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现货黄金、白银等贵金属产品的买卖业务及相关的投资管理业务,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现货黄金延迟交收业务、实物黄金的销售与回购等贵金属投资品种的相关服务。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经营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股份分配办法

1、10万元取得公司20%股份

2、乙方自有客户,取得天交所返佣70%

推荐第9篇:合资设立公司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丙方:

地址:

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在广州市合资设立 建筑施工总承包公司(下简称“合资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及公司形式:

1、合资公司名称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确定,暂定为:

2、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确定,建材贸易。

3、合资公司注册地址设在广州市,合资公司注册地址由丙方提供,注册地址产生的费用由丙方承担。

4、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5、合资公司经营期限为 ,经营到期前30天由三方再协商续期事宜。

二、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比例、出资形式。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仟万元)。

2、各方出资比例及出资形式:

甲、乙、丙三方均以货币出资,其中甲方以币出资,出资金额18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30%;乙方以币出资,出资金额18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30%;丙方以币出资,出资金额24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40%。各方出资需在本协议签订后天内支付至为合资公司开设的账户内。

三、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1委派人出任董事;乙方委派人出任董事;丙方委派人出任董事。合资公司董事长由甲、乙方共同委派,董事长为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合资公司总经理由丙方委派;合资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甲、乙方共同委派。合资公司其他高管人员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聘任。董事会决议经多数董事通过方可生效。

四、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模式及利润分配方式:

1、合资公司成立后,由各方根据各自优势选择及决定合适的投资项目,其中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中的2400万元,由丙方自主决定使用。合资公司的其余资金由甲、乙方决定投资项目,所投资项目的管理及经营由甲、乙方负责,丙方不予干涉,甲、乙方决定的投资项目所获得的利润由甲、乙、丙三方按照45%:45% :的比例进行分配,

2、甲、乙方负责联系担保公司为丙方提供担保,由丙方向银行融资万元,该融资款项由丙方决定投资项目,所投资项目的管理及经营由丙方负责,甲、乙方不予干涉,丙方决定的投资项目所获得的利润由甲、乙、丙三方按照 15%:

3、利润分配在每年度结束后30天内进行分配,但经三方协商同意,可另行决定利润分配时间。

4、甲、乙、方三方在决定及经营管理各自负责的项目过程中,需按照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并接受合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财务部门的监督。

五、各方其他权利义务:

1、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各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配合工作。

2、各方应按时缴纳出资。

3、各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收益分配及承担亏损。

4、各方应切实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六、合同的终止:

(一)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本协议签订后6个月内,合资公司的设立未能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2、合资公司因严重亏损而不能继续营业;

3、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营业.

4、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的。

(二)本协议被提前终止的,如合资公司尚未成立,则扣除成立合资公司期间的费用,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收回各方出资款;如合资公司已成立,则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合资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由甲乙丙三方按照45%:45% :10%的比例进行分配。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逾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的,每逾期一天,违约方须按照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向其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天,其他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被解除的,违约方还需赔偿经济损失给其他方。

本协议被解除的,如合资公司尚未成立,则扣除成立合资公司期间的费用,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收回各方出资款;如合资公司已成立,则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合资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由甲乙丙三方按照45%:45% :10% 的比例进行分配。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解决。

九、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由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签订时间:年月日

推荐第10篇:成立合资公司的请示

请示

关于成立*****公司的请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拟在中国辽宁*****************投资兴办合资经营企业,并已签订了合同、章程等有关法律文件。现将企业具体内容呈报如下:

一、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二、投资及出资方式:

投资总额:****万美元。其中技术出资****万美元,固定资产投资***万美元,流动资金***万美元。

注册资本:***万美元。其中:甲方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三、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

四、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为***年。

合资期满后,按我国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现有关文件已齐备,特申请成立****公司,请予审定。

1

此页无正文。

投资人: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年*****月****日

********************

第11篇: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

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

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

本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 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就共同出资成立

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协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共同建立和经营(以下称之为新公司)。

第三条 新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条例、法规规定。

1

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

第四条 新公司的所在地为,新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章经营宗旨、目标、范围

第五条 新公司经营宗旨和目标:本着公开、透明、公平的原则经营公司,采用先进的管理,使投资各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 新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四章注册资金、占股比例

第七条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佰万元(1,000,000.00元)。 第八条 各方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甲方以现金形式出资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乙方:乙方以技术出资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第九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出资。 第十条 双方同意,投资方对新公司的全部出资仅用于新公司正常经营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或经公司董事会以特殊决议批准的其它用途,不得用于偿还公司或者股东债务等其他用途。

第五章合作各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新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或者委托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二)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2

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五)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第十二条新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双方签订的《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合作协议;

(二)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十三条 股东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润分配比例双方另行约定,或按新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四条股东在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组织架构

第十五条 新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是新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新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重大投资、重要资产的抵押及转让、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有效。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做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十七条新公司设立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所有股东负责,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双方同意甲方享有2名董事席位,乙方享有1名董事席位。董事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八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

第十九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的权利和义务,按《公司法》和

3

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

新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条董事长、监事的选举,按双方的约定和新公司章程执行。

第七章合作期满财产处理

第二十一条 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新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债权债务,根据《公司法》和新公司章程进行分配。

第八章协议的修改、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二条 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本协议双方签署才生效。如须报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当地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新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合作双方协商同意或股东会一致通过,可提前终止协议。

第九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四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合作双方协商决定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

4

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

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二十六条

在诉讼过程中,除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第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按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需有关部门批准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新公司注册成立,组织机构设置及其权责,股东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及有关公司的其他规定,由新公司章程规定。

第二十九条 任何一方发生名称或主体变更,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由该方变更后的权利义务承受人继续履行本协议,享有相关权利。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协议双方各执壹份,新公司留存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5

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

(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日

第12篇:成立合资公司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时间:****年**月***日 地点:*******************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生产****项目设立。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者名称: 甲方名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 乙方名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二、经营范围: ****************。

三、投资及出资方式:

投资总额:***万美元。其中技术出资***万美元,固定资产投资***万美元,流动资金***万美元。

注册资本:***万美元。其中:甲方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四、公司经营目的:公司以获得合法的赢利为经营目的,并

能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使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五、外商企业经营年限***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算起。

六、合资公司注册地址:*********************。

董事长:******(签字)董 事:******(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第13篇: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

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

本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日在

签署:

方:

身份证号:

址:

方:

身份证号:

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就共同出资成立

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协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共同建立和经营

(以下称之为新公司)。

第三条

新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条例、法规规定。

第四条

新公司的所在地为

,新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章

经营宗旨、目标、范围

第五条

新公司经营宗旨和目标:本着公开、透明、公平的原则经营公司,采用先进的管理,使投资各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

新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四章

注册资金、占股比例

第七条

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佰万元(1,000,000.00元)。

第八条

各方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甲方以现金形式出资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

乙方:乙方以技术出资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

第九条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出资。

第十条

双方同意,投资方对新公司的全部出资仅用于新公司正常经营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或经公司董事会以特殊决议批准的其它用途,不得用于偿还公司或者股东债务等其他用途。

第五章

合作各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新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或者委托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二)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五)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新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双方签订的《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合作协议;

(二)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润分配比例双方另行约定,或按新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四条

股东在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组织架构

第十五条

新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是新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新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重大投资、重要资产的抵押及转让、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有效。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做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十七条

新公司设立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所有股东负责,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双方同意甲方享有2名董事席位,乙方享有1名董事席位。董事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八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

第十九条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的权利和义务,按《公司法》和新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条

董事长、监事的选举,按双方的约定和新公司章程执行。

第七章

合作期满财产处理

第二十一条

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新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债权债务,根据《公司法》和新公司章程进行分配。

第八章

协议的修改、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二条

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本协议双方签署才生效。如须报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当地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新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合作双方协商同意或股东会一致通过,可提前终止协议。

第九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四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合作双方协商决定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二十六条

在诉讼过程中,除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第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按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需有关部门批准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新公司注册成立,组织机构设置及其权责,股东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及有关公司的其他规定,由新公司章程规定。

第二十九条

任何一方发生名称或主体变更,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由该方变更后的权利义务承受人继续履行本协议,享有相关权利。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协议双方各执壹份,新公司留存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

签约时间:

乙方:

签约时间:

第14篇:合资协议书

合资制衣厂协议书

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甲、乙方)

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就甲乙双方合资成立分厂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经营地点:。

二、经营面积:。

三、厂房、宿舍、机械设备,预先由甲方投资租凭厂房、宿舍,投资购买缝纫机、专机、裁床、

烫台等制衣设备。乙方预付投资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四、股份比例:甲方占有总投资60%股份,乙方占有总投资40%股份。成立制衣厂作为甲方所属

公司的分厂。

五、甲乙双方责任:

5.1甲方负责客户订单业务和来料加工及贴牌加工业务。

5.2乙方负责现场生产安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生产交货期。

5.3甲乙双方职权,由甲方任职总经理,具体职权见“总经理职务说明书”。由乙方任职生产厂长,具体职权见“生产厂长职务说明书”。

六、合资期限:五年自2010年月日至2015年月日止。

七、本分厂实行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每月实行财务结算总收入、总支出汇总帐报表,甲乙双

方签字确认各执一份。

八、盈利分红和债权债务:

8.1 本分厂每年年终时进行总盘点,进行总收入扣除总支出(包括机械折旧、员工薪资、工商、税

务收费等杂费)所得剩余净利润,经甲乙双方协商提取部份资金作为新年流动资金备用,剩余按股份比例进行分红。

8.2 如年终结算总账亏损的,同样按股份比例承担,甲、乙方各自债权债务。并按亏损部份由双方

按比例第二年的头个月内用现金补入。

8.3 甲方预先投资款超过甲方股份的,应按银行利息计算付给甲方。

九、本厂在经营期内,如发生意外事故或人员伤亡事故,均按甲、乙方股份比例承担各自的经济和

法律责任。

十、甲方总经理月薪3000元,乙方厂长月薪5000元,同时与分厂员工发薪日付清。

十一、本厂日常费用开支在500元以下的,厂长有权签名报销,在500元以上必须经总经理同意签

名方可报销,因属合资关系,如有日常开支费用,做好应用电话互相联系,达到和谐合作愉快。十

二、合资经营期间,任何一方的股份均不得转让给第三方或再与他人合股。如因一方有特殊原因

(人为不可抗拒的)不能继续合作的,应提前三个月经对方同意,方可进行清算后按股份比例自负盈亏。

十三、合资期满,扣除经营成本和分红后的分厂实体按价值计算,甲、乙方按比例拥有所有权,如

一方需要接手,经同意由接手方按对方所拥有比例股权支付相应现金购买股权。

十四、合资期满进行结算后,本协议自行终止。如继续合作经营,应重新签订协议。

十五、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后,可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经营期间

发生争执,应互相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第15篇:公司成立协议书

招聘方: 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受聘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本协议是以业务统

一、管理统

一、服务统一及建立全国服务网络为宗旨,经双向选择,公司决定投资建立 监理公司 分公司,任命 为负责人,在该处负责全面工作,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就各自的责、权、利签订如下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合作形式:

1、由 投资,建立该地区服务机构 监理公司 分公司。

2、受聘人现为本公司 地区负责人,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3、公司定期对受聘人进行考核。

二、指标:

1、为创造经济、社会效益,负责人必须投入广告宣传费,其额度为每月不少于XX元,交总公司统一办理、策划、宣传。

2、监理业务用户满意率为99%以上、投诉率控制在1%以内。

三、工作要求:

1、负责人必须亲临监理现场,对所责任范围情况了解,并要求其它工作人员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对用户要有耐心、诚心、做好监理工作。

2、认真填写公司统一的用户意见卡及各项报表,定期参加公司会议。

3、在接到新任务时,必须在一周内将用户情况上报;包括:姓名、地址、电话、工期、费用总额、监理责任人及工地情况表格并在监理合同中注明公司监督电话。

4、受聘人在聘用期间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护公司财产,维护公司的信誉。如有违章事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解聘,有违法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5、负责人及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培训,无故三次不到会者,无条件解除聘用关系,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分部负责人承。

6、发生客户投诉的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办法解决,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有权对分公司进行处罚,并要求其改正,不能达到客户满意的,总公司有权解除合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经济规定:

1、聘用期指标为每年上交:内地10万元、沿海发展地区30万赞助费,地方的宣传归乙方自行安排,但总投入费用不低于总经营流水的20%。

2、总公司提取地方收取监理费的5%,分公司收取监理费后一周内须将与客户签订合同后上报公司,否则按挪用公款处理,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3、要服从公司的管理,积极开展地产和物业的开发,并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

4、不服从公司管理、开发不得力的,予以开除,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五,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为双方自愿合作,分公司预留的款项包含个人及员工待遇,总公司不再支付负责人各项费用(含医疗、养老等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

2、本合同中规定的个人收入(工资及奖励)遇有国家税收征定条文中,应征税的部分,由个人缴纳。

3、本合同遇有和国家劳动法,合同法有异议时,以国家法律为准。

六、时效性:

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备案。

2、本协议为长期合作,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条款,不予执行。

4、总公司维规范全国装饰监理行业所做出的决定自动生效。

七、在下列情况下本合同自动失效:

1、战争、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的。

2、甲乙方的任意方触犯法律失去自由的。

3、国家法令禁止本行业或本公司不准经营的。

4、由于公司经营不善,造成破产、倒闭、转营其他行业的。

八、本协议的解释权在 监理公司。

甲 方:: 监理公司

法定代表:

通讯电话::

注册地址::

签约日期:

乙 方:

身份证号:

通讯电话:

经营地址:

签约日期:

附 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第16篇:公司成立协议书

公司成立協議書

一、公司名稱、經營期限及範圍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營期限為10年,公司的經營範圍為:(具體以營業執照為準)

三、五方出資比例及其它

甲方以現金入股,出資15萬元,佔公司股份30%;乙方以現金入股,出資5萬元,佔公司股份10%;丙方以現金入股,出資5萬元,佔公司股份10%;丁方以現金入股,出資10萬元,佔公司股份20%;戊方以現金入股,出資10萬元,佔公司股份20%;己方以現金入股,出資5萬元,佔公司股份10%。公司利潤在按照規定進行各項提取後,按照股東出資金額所占比例進行分配。

在2011年7月1日前,各股東出資的一辦資金必須劃入指定帳戶(開戶行為中國_ _銀行,帳號:,戶名:);各股東所出資金的另一半資金必須於2011年7月 日前劃入上述帳戶,未依時劃入者,視為該股東放棄該部分股份的認購 其他股東可對該部分股份進行認購,如無人認購此股份的,則按公司實際到帳總資金及各股東實際出資額確認各股東的持股比例。各股東資金到位後,出具由全體股東簽名的確認輸給各股東持有。各股東的出資,自公司正式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一年之後需轉讓的需在股東之間進行───未有股東接受其轉讓的股份者,其股份不得轉讓。

公司成立過程中,由 方擔任公司的臨時負責人:公司正式成立後,由 方任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公司的整理運作。在公司成立過程中,由 方擔任公司事務監督人───對公司的運作及財務等方面進行監督與審核,公司成立後由 方認公司監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監事的人選,在每年招開的第一次股東大會由股東選舉進行確認。

二、公司註冊資金及註冊地址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50萬元,註冊地址為:東莞市南成區第一國際百安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己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丁、戊、幾六方在___公司尚未正式註冊成立前,經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各方共同履行並遵守: 居C座1501室。

公司成立過程中即正式成立後,公司會計與出納由擔任。

四、公司註冊登記手續的辦理

公司的整個註冊過程委託專門的代理機構代為辦理,先以五股東名義在薩摩亞群島註冊一公司,然後再以該司名義在香港設立一公司,最後以香港公司名義在國內設立─外商獨資公司。公司註冊過程中的有關事務,由 方負責完成,其餘各方面負責協助章程及股東會決議的形成及簽字。

五、

公司的前期營運模式 1.公司位在江蘇昆山、四川成都及湖北武漢設立營業部進行業務的具體開展,公司正式成立前,各營業部先以名義對外承接業務;如果賣出貨物,需要開發票的,也是先以名義對外開發票,有限公司收到貨款並扣除稅金後將餘款支付給公司。2.公司未正式成立前,每一季度招開一次全體股東參加的股東大會(其中 方式代表十個股東參加會議,其所代表的股東名冊及出資額見附件,享有一個表決權);如有特別情況,經半數以上股東提議( 方案一個股東計算),可臨時招開股東大會。公司每月的財務報表經丙方或其代理人簽名確認的,則是為各股東對該財務報表予以確認(除非有證據證明丙方有營私舞弊行為)。

六、公司的營運

1.公司成立後,公司的運作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運行───章程中無規定的依本協議(含補充協議及股東會的決議)約定內容執行。2.公司經營狀況、財務資料或重大事項實行公開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東的要求公開,股東有權查閱公司各種經營資料:公司管理機構、股東會、執行董事、監事、財務負責人的組成、職權的報酬等內容,公司的稅收、財務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公司員工的獎懲、財務核算、帶一管理等規章制度,由總經理負責制訂,報經股東會審核後實施。

七、

其他約定條款1.甲、乙、丙、丁、戊、己六方的權利和義務案本協議相關條款界定,上述條中關於各方義務的規定在公司成立後轉化為各方或各方派駐公司的代表的義務,若代表違反此義務,視同該股東對其他股東的違約。守約股東可於任何違約行為產生時有權責成為約股東履行義務並有權提起仲裁追究其違約責任,任一行為的違約最地不得少於伍萬元。

2.本協議中的未盡事宜,由全體股東參加的股東大會形成的股東決議或以補充協議進行書面確認,該股東決議或補充協議將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條款。

八、

九、

訂約日期:2011年 月 日 訂約地點: 丁方:戊方: 己方: 甲方:乙方: 丙方:1.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公司解散或拱東一致同意終止之日失效。 2.本協議一式六份,六方各執一份。 生效及附件 本協議生效後,六方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必須先行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爭議的解決

第17篇:公司成立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已与________市________人民政府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了有关_______________土地之框架协议;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及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正式核准名称为__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获得________人民政府发()________号《关于同意建立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批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及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获得淳计经基()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及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获得________土管局核发的_______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甲、乙双方为加快建设投资步伐,进一步贯彻落实____人民政府协议精神,在____公司尚未正式注册成立前,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履行并遵守:

一、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称__________公司或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金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_______万元。

三、双方出资比例及其它

甲方____%,乙方_____%,全额由乙方投资,应属甲方出资部分由甲方向乙方借款。

公司成立前,乙方须划入验资帐户_______万元,除去注册资本外,均为乙方借款,该借款由____________公司按本协议约定归还。

公司成立后,由乙方或乙方委派代表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甲方或其代表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讨论重大事项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董事长有最终裁决权。

公司成立后,财务经理由乙方委派,公司会计与出纳由双方委派一人分别担任。

四、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的办理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完成,乙方仅负责章程及股东会决议的形成及签字。

五、公司的前期运营模式

1.公司成立前,乙方必须将注册资金打入验资帐户,属于甲方出资部分,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欠条。

2.公司成立前,乙方必须将第一期资金______万(包括注册资本和借款)借给公司用于缴纳政府需要的土地出让金和必要的开支。

3.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必须将已取得的八份未设定任何抵押的土地权证书交由乙方或其代表保管。

4.乙方负责以乙方或以乙方公司或以______公司名义进行融资,融资以土地作抵押,抵押价值甲乙双方商定。具体融资进度要求为:

1)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付款_______万元至______帐户,______公司成立后,该部分款项立即付给土管局,甲方负责领出______亩土地使用证;

2) 前述________亩土地使用证取得后两个月内,乙方负责融资_______万元用以支付出让金,该款付到后,甲方负责再办出_____亩土地使用证;

3) 前述第二项所称______亩土地使用证办出之后两个月内,乙方负责再融资_____万元用以支付出让金。该________万付到后甲方负责办出_______亩土地使用证。

4) 其余出让金及其他办证费用由乙方负责在____年______月底前融资到位,资金到位甲方负责办出其余_____亩土地的使用证。

5)在乙方融资抵押贷款过程中,若需担保的,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担保责任。

第18篇:PPP项目公司合资协议书版

XXX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

甲方:乙方:丙方:

合作协议书

XXX水务有限公司 XXX有限公司 XXX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

1

目录

第一章 定义 ......................................................................3 第二章 项目公司 ..................................................................4 第三章 生产经营范围、期限 .........................................................4 第四章 注册资本 ..................................................................5 第五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 .............................................................5 第六章 股东会及董事会 .............................................................6 第七章 监事 ......................................................................9 第八章 高级管理人员 ...............................................................9 第九章 劳动管理、党团组织与工会 ..................................................10 第十章 财务与会计 ................................................................11 第十一章 解散与清算 ..............................................................12 第十二章 合同的修改 ..............................................................12 第十三章 违约责任 ................................................................12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13 第十五章 适用法律 ................................................................14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14 第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

2 甲方:XXX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XXX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丙方:XXX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XXX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投资人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运作方式中5.1项目公司之约定:经XXX人民政府授权,政府出资方与社会资本方合资成立的自主运营、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作为项目公司拥有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具有承担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各项工作。

XXX水务有限公司和XXX有限公司、XXX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XXX共同投资成立合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XXX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第一条 定义

下列名词在本合同及其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含义,除非文中另做解释:“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合同”指《XXX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合作协议书》;

“项目公司”指根据本合同拟在XXX成立的合资项目公司,甲、乙、丙方投资,

3 甲方持有该公司30%的股权,乙方持有该公司40%的股权,丙方持有该公司30%的股权;

“章程”指三方拟在XXX设立的合资项目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成立日期”指项目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高级管理人员”指项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股权”指公司股东按本合同约定向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后,取得的相应的财产权利。

第二章 项目公司

第二条 项目公司的名称暂定为: 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项目公司的法定地址暂定为:

(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甲方作为政府方授权机构,乙方、丙方作为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该项目公司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正式办理工商登记,项目公司成立后其将无条件继承《XXX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协议》”)之全部内容。

第三条 项目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项目公司根据法律、法规、本合同以及项目公司章程开展经营活动。项目公司的活动及三方的利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项目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项目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实缴出资额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三章 生产经营范围、期限

第五条 项目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对水务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自来水生产及供应;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天然水收集与分配;

4 水污染治理;市政设施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输水管道工程服务;城市排水管道设施施工、运营服务。物业管理、无形资产、动产、不动产的销售与租赁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 项目公司的经营期限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十(30)年,与特许经营期一致,并随特许经营期期满而终止。

第四章 注册资本

第七条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整。甲方以人民币XXX万元投入,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30%。乙方以人民币XXX万元投入,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XX%,丙方以人民币XXX万元投入,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XX%。

第八条 甲、乙、丙方应在项目公司注册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实缴到位,并按合同规定验资。

第九条 如甲、乙、丙任一方未按时足额出资,项目公司有权要求其履行出资义务,守约一方有权选择按照本合同第五十四条约定执行。

第十条 各方对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证明,应由项目公司董事长签字并加盖项目公司章,出资证明的复印件应提交审批机关备案。项目公司应保留全部出资报告和签发给各方的出资证明的复印件。

第十一条 股权转让

甲、乙、丙方应在公司章程中做出规定,确保在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任何股东都不得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进行转让。

第十二条 除非根据本章的明确约定或三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应直接或间接地转让、质押、或创设任何第三方权利或另行处分其在项目公司中的所有者权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第五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甲、乙、丙三方应共同遵守以下事项:

(1)甲、乙、丙方应互相协助办理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的各种与本项目有关的审批手续并保持批准有效。

(2)甲、乙、丙方及各方雇员,对于本项目的资料、商业文件等资料,无论

5 是口头还是书面,无论是商业性或技术性,均予以严格保密,不得将任何此类文件或资料全部或部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以其他方式传播。

(3)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成立项目公司并足额出资。

第六章 股东会及董事会

第十四条 项目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1)股东会是项目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股东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但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发行公司债券、修改公司章程、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壹仟万元以上的资产投资、处置等重要事项需由全体股东一致通过。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五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6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生效。但制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提交股东会决议。

第十六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由社会资本方委派或推荐四名,政府方出资代表委派或推荐一名,由股东会决定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在社会资本方委派或推荐的四名董事中选举产生。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名或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有效举行,否则无效。

各方有权撤换其指派的董事。所有董事的任命、撤换须以书面形式至少提前十五(15)个工作日通知另两方及项目公司。

董事将不取得任何收入或其他形式的货币补偿,但董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公司的董事长和其他任何董事可以同时是项目公司的管理人员或员工,可以作为项目公司管理人员或员工获得相应报酬。

第十七条 会议

(1)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应于公司成立日期起30日内举行。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在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后,董事会应在每个日历年度至少举行一次例会。

经公司监事会、三分之一或以上的董事书面请求讨论指定事宜时,董事长应在接到上述请求的三十(30)日内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也可召集临时会议。

(2)董事会会议应在会议前至少14天向每一董事发出书面通知,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及议程。未向所有董事发出适当通知的董事会会议无效,除非该董事在会议前

7 或之后向董事长递交书面的弃权通知书。

(3)每一方有义务保证其委派的董事会成员本人或委托董事会其他成员参加一切会议。董事会需由三名或以上的董事(或授权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可亲自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4)如某一董事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或履行其作为董事的其他职责,可以出具一份书面委托书,委托其他董事代其参加会议或履行其他职责。一名董事最多可接受两名董事的委托。

(5)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方式: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出席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董事长同意,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表决方式或采取现场出席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参加视频和电话会议的董事计算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6)董事会应对所有会议所议事项做出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公司应保留所有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决议,并且使三方或其授权代表可以进行查阅。

第十八条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由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代行职权。董事长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如下职权:

(1)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

(3)根据董事会决议,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项目公司的对外合同; (4)依法履行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第十九条 合资一方向另两方承诺其本身及其委派的董事按照以下规定履行职责:

(1)行使其具有的与项目公司相关的投票权和控制权,以使本合同和章程的条款及条件充分发挥效力;

(2)支持及执行董事会及其他会议提出的有利于项目公司业务正常进行发展的、有合理根据的所有方案;促使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第三方不从事阻碍项目公司以正常合理方式开展业务的活动;

(3)友好解决三方因本合同或项目公司的业务、事务而产生的争端,并促进项目公司的业务及利益。

第七章 监事

第二十条 监事的设立和任命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三名,设监事会主席一名。

甲方出资代表委派一名监事,乙或丙方委派一名监事,由股东会决定产生;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 监事的权力 监事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项目公司财务状况。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项目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项目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项目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5)向董事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在项目公司利益受到损害时,依法对应当承担责任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列席董事会议。

(8)项目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 报酬和费用

监事不领取报酬,但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第八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三条 公司设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其中设总经理1名,由乙方或丙方提名;设副总经理2名,由乙方或丙方提名;设财务总监1名,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由乙方或丙方提名。甲方只负责监管,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

9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关的权限和程序报批后,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处理重要问题时,应当同副总经理协商。总经理的职权和义务: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及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提请董事会批准; (4)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5)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提请董事会批准;

(6)拟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年度资金来源和使用计划,提请董事会批准。 (7)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 在董事会授权和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范围内,总经理可自行行使其酌情权及决定权。超出授权或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外的事项,应向董事会报批。非经董事会决议,总经理本人或项目公司不得擅自为任一方股东签署、出具担保性质或可能影响另一方股东利益的任何书面资料。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项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合同的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重大纠纷案件情况(尤其是被诉的纠纷案件)。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二十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其他与本公司有商业竞争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争。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委派方有义务促使其董事在董事会决议时同意更换失职人员。

第九章 劳动管理、党团组织与工会

第二十九条 项目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由总经理研究制定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10 第三十条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总经理代表合资公 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 甲、乙、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十二条 公司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设立党团组织,履行 相应职责。公司中的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障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的贯彻执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 法行使用人权结合。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十三条 项目公司员工有权建立工会组织。设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经费。公 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 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 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 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章 财务与会计

第三十四条 会计制度

(1)项目公司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会 计制度和项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项目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但也可以采用其他货币作为 辅助记账货币。

(3)财务总监应依据中国相关法律制定项目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程序,并 提交董事会批准。项目公司应依据三方股东对编制年财务报告的要求提供(年度) 数据及资料。

(4)项目公司每一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合资公 司的第一个会计年度应从成立日期起,至当年12 月31 日止。

(5)项目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在年度终了 30 日内,向三方股东提供。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每年聘用注册会计师(或审计师),审计项目公司账目和

11 财务会计报告,并向项目公司报告。项目公司应该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30日内向三方和各位董事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十六条 项目公司的利润分配事项按照项目公司章程之约定执行。

第十一章 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七条 合资期限届满,三方决议不再继续经营时,董事会应通过清算项目公司的决议,制订项目公司清算程序。

第三十八条 如果项目公司被清算,各方应促使其董事根据以下条款选出清算委员会:

清算后财产按照以下优先次序分配:支付所有清算费用和开支;支付公司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支付公司应缴纳的税收;

第三十九条 合资企业的清算工作结束后,由清算委员会提出清算结束报告, 提请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告审批机构,并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条 合资企业解散后,各项账册及文件应当由丙方保存,甲、乙方保存复制件。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应不受本合同届满或提前终止的影响,在依据本章进行的清算结束前仍然有效。

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项目公司解散或任何一方的权益出让给第三方,将不能免除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任何已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亦不能免除于当时应履行的、尚未履行完毕的义务,包括因违反本合同应对项目公司或另一方承担的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的修改

第四十二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丙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第十三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三条 甲、乙、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之时间(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

12 个工作日内)并由甲方、丙方协助乙方办理成立项目公司,如因任何一方之原因导致项目公司未能如期成立,进而影响整个项目的正常进展,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第四十四条 甲、乙、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之约定按时缴纳出资,如有一方未能在限定日期完成出资,应向项目公司支付自应出资日至实际出资日期间未付金额的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之四倍计算。如逾期三个月仍未出资,除累计缴付利息外,守约一方有权选择:按本合同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未出资到位金额的20%。

第四十五条 合同三方在此做出如下陈述与保证,在合同签订之日: (1)甲、乙、丙方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拥有参与本合资项目和签署相关协议所必需的全部合法权利;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上的签字人均具有该方的有效授权,其代表该方签署的本合资合同对该方有法律拘束力。

(3)甲、乙、丙方参与本合资项目的行为需遵守:各自公司章程或内部细则、任何法律、任何政府机构或部门的授权或批准,或各自应受约束的任何合同或协议;

(4)甲、乙、丙方均没有正在进行的可能影响其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能力的诉讼、仲裁、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或尽各自所知,亦无上述威胁。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六条 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爆发;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除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外,如出现违反本合同各方约定之义务,进而影响整个项目的正常进行,均构成违约。守约方可向违约方提出终止本

13 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适用法律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确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冲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为准。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合同一方发出协商的书面请求后六十(60)天内,该争端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应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共九份,甲、乙、丙方各执三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任何条款之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之效力。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发出通知一方签字并盖章后发出,并应于下列时刻视为收到:若通过传真发出,为发出后的一(1)天;若通过快递发送,为快递送达被通知方的时间;若通过挂号信方式邮寄,为送达被通知方的时间。

第五十二条 通知地址 如致甲方:XXX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XXX 邮编: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14

如致乙方:XXX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如致丙方:XXX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书签章页)

(此页无正文,为本协议书签章页)

甲方(盖章):XXX水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盖章):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6

第19篇:合资协议书范本

甲方:重庆鹰谷光电有限公司

乙方:武汉星际光电有限公司

乙方作为武汉光谷知名企业,背靠武汉仕官学校国家级光电试验室,拥有先进的军工科研优势,雄厚的技术实力。甲方拥有军工企业资质,雄厚的资金优势及军方人脉关系。双方均意欲在军工高科技领域大展宏图。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在武汉光谷建立合资企业,现就合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资项目:

光电自动控制系统,高低温铭电池,激光照射系统,火控系统等高技术含量的军工及民用产品。

(二)合资方式及股份比例

甲方:以货币资金投资入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

乙方:以技术专利,技术秘诀等无形资产入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

(三)公司注册投资及注册资本

合资公司注册地点为:武汉市光谷慧谷时空大厦

公司注册资金暂定为1000万元,分二期到位:第一期:投资300万元于二00八年三月十五日之前到位;第二期:700万元视企业资金需求于二00八年九月底,全部到位。

如因合资公司发展需求,需增加投资时,甲方视实际需求可追加投资。

(四)合资企业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定期,不定期举行董事会议,决定公司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会由董事五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三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长及财务总监由甲方委派;总裁及技术总监由乙方委派,公司其它人员全部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解决。

(五)其它:

(1)合资公司在武汉市慧谷时空大厦购买的办公科研地约405,为了享受优惠价格,需由公司出资以乙方陈勇先生名义办理产权,该产权实属于合资公司所有,乙方陈勇先生需及时将产权转让给公司,其增值部分待公司产生效益后,适当给予陈勇先生奖励。

(2)甲方双方同意,合资公司注册登记时,甲双方股份均采用自然人登记;其自然人占公司股份比例,由甲双方内部确定,但方的自然人必须是技术者拥有的实名。

(3)因方的自然人是以技术等无形资产入股,而注册登记是由甲方的出资登记,因此,乙方的自然人必须全心投入到公司的工作之中,不能兼职或脚踏两只船(经董事会同意者例外),且不能以现金形式退股。

(六)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实意的表达,双方承认本协议所包含的条款及内容准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重庆 乙方:武汉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第20篇:合资合作协议书

投资合作协议书

投资人一: (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人二: (以下简称乙方)

投资人三:(以下简称丙方)

以上各方合资各方(以下简称“合资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集合各方优势,长期合作,互利互惠,促进共同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回报股东和社会。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等规定,甲乙丙一致同意合资成立湖南广根贸易有限公司。

第二条合资公司的法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和期限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年。

第三条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并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合资各方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合资各方的共有财产,由合资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四条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合资公司的投资金额具体为:

甲方以自然人身份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自然人身份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丙方以自然人身份出资 ,占注册资本的%。

第五条 事务执行

1.合资各方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合资各方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

限于:

(1)在项目注册形式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项目注册形式发起人的

权利和义务 ;

(2)在项目注册形式成立后,行使其作为项目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

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资各方,所产生的亏损或者

民事责任,由合资各方承担;

4.合资各方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

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合资各方共同决定。

5.共同投资事务除下列事项需全体合资各方同意外,其他重要事务由三分之

二合资各方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

执行人。

6.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合资各方损失

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比例分配如下:

甲、乙、丙三方需于损失实际发生之日起或知道损失发生之日起五日内按上

述比例将款项支付到公司账户内,若有一方违反本约定逾期不予支付的,守约方

有权从违约方投资参股的项目中直接划拨支付或提请公司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7.若因甲方故意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则由甲方按公司损失总

额全部承担赔偿责任,情节恶劣的,依据法律规定处理。

第六条 投资的转让

1.合资各方向合资各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合资各方同意;

2.合资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合资各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资各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合资各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合资各方在注册形式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约定注册形式成立后,任一合资各方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约定注册形式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资公司存续期间,五方一致同意,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合资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守约方将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因自然灾害、战争及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协议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为公司章程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3.本合同书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在合资公司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 _月__ _日

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资成立公司协议书
《合资成立公司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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