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协议书

销售合作协议(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3-09 12:00:54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销售合作协议

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资格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相关质量检验证明。有专利、注册商标标识的,还应提供国家颁发的有关证明。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主要负责场地的搭建并免费提供标准展位一个或两个(具体以展销的品类定)

2.甲方确保乙方商品在展销会期间的安全性

3.甲方收取销售利润的50%费用作为此次合作的管理费(详细内容另附文件)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此次合作的货源

2.乙方提供商品到甲方销售地的往返物流

3.乙方提供售卖人员。

4.乙方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对销售出去的商品出现有关商品质量等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四、保证金

为保证本次合作的正常进行,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三千元作为乙方对甲方的保证金,活动结束后无息返还。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盖章: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

推荐第2篇:销售合作协议

销售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把产品加入___________公司的销售团队。同意乙方在营销中销售甲方的产品。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__________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

第五条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

第六条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

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七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协议签署地为---。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

推荐第3篇:销售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NO TFAHZ160518 甲 方: 乙 方: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经甲、乙双方协定,委托乙方负责甲方在 华东、华南、华北、华中、西南、东北 等地区(除西北地区外)的所有销售、业务方面的工作。

2、乙方在负责开展所有销售工作包括发掘客户、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等过程中,均必须以甲方公司名义进行。

3、协议期间,乙方负责甲方经营品种范围内的品种销售,并负责催收货款。

4、尊重社会公德,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业务活动。乙方须严守甲方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不可向外泄露公司发展计划、策略、客户资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回款账期、相关发票税票由甲方承担。

2、乙方销售、维护客户过程中所产生的公关费、劳务费、差旅费等跟业务有关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按笔支付报酬给乙方,乙方所得报酬为乙方销售甲方品种每笔所得纯利润的30%。

4、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依法经营,依法纳税。

三、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协议期为一年,协议期满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

四、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协议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推荐第4篇:销售代理商合作协议

销售代理商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_________

一、代理内容

1组件、共创牌光伏应用系统)在华中地区内的销售代理,并保障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长期利益。

2)代理期限为壹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止。合同期结束后,双方可协商续约。

3)乙方有权合法使用甲方的品牌、公司名称,并体现在对外宣传和合同文书中。

4)代理区域。仅限于中国华东地区。

5)最低业务量。协议签定后3个月内为产品推广期,不计销售任务;之后,每月销售任务定为200万元,若乙方连续3月未达到销售任务的,授权代理资格提前取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义务

1.1乙方应在授权代理地区开拓用户业务,保障不在非授权区域代表甲方进行销售活动。

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发展下级代理商,否则乙方应承担自行发展的下级代理商所有责任。同时乙方代理资格将被取消。

1.3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生产代理的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其他制造商)任何产品。

1.4 乙方承诺:本协议规定在此协议终止后的3年内,乙方不能生产和销 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否则甲方将以商业侵权起诉进行维权。

1.5在非竞争状态下,甲方工厂营销人员有权在乙方代理的区域内进行销售活动,但甲方不得授权其他代理商在该地区获得代理资格。

1.6乙方凡参加行业展销会需经甲方同意后才能参加。

1.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为销售合同约定产品,乙方可以使用甲方拥有的商标,并承认使用于或包含于约定产品中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工业产权为甲方独家拥有。一旦发现侵权,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措施保护甲方权益。

1.8乙方负担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中国销售代理商品做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并向甲方提交所用于广告的声像资料,供甲方事先核准。

1.9商情报告为使甲方充分了解现行市场情况,乙方承担至少每季度一次或在必要时随时向甲方提供市场报告,内容包括与本协议代理商品销售有关的地方规章的变动、当地市场发展趋势以及买方对甲方按协议供应的货物的品质、包装、价格等方面的意见。乙方还承担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类似商品的报价和广告资料。

2)甲方的权利义务

1.1 甲方保证不在甲方区域内授权其他代理商;

1.2甲方保证乙方产品供应,并提供相关的证书文件及相应产品的宣传资料;

1.3甲方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履行相应的售后服务。

1.4 甲方保证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不高于同类市场价格。

1.5乙方认为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乙方的运营,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将乙方转让给第三者,此时甲方有优先接受的权利。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三、采购订单条款确认

1)乙方在指定的区域内与意向客户洽谈,并以乙方公司的名义与客户签定正式合同。但合同签订的销售条款须遵照甲方给定的模板,特殊条款可报甲方批准后执行。乙方签订客户合同后,由乙方向甲方下达采购订单。若乙方不按甲方给定的销售条款签订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可随时取现乙方代理资格。

2)乙方跟甲方合作的采购订单付款方式为电汇,付款条件为:合同签订 后,乙方预付30%,单纯组件产品合作,在发货前付清余下70%;系统合作在合同签订后,乙方预付30%,发货前乙方付合同总额的65%,5%质保金半年内付清。

3)交货期以双方签订具体合同为准。

四、违约责任

1)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2)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状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日起15日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五、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六、协议生效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签 署 地:签 署 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推荐第5篇:茶叶销售合作协议

合同02号

茶叶销售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一条 总则

1.1.合作时间自2011年11月日至年月日止。

1.2.甲方提供会所为乙方展示茶产品,乙方同意以茶产品推动会所的品牌形象提升。

1.3.甲方提供面积为30 平米的会所一间供乙方作为对外展示茶产品和销售的平台。

1.4.乙方自行供应茶产品的种类、包装,决定茶产品的销售价格。乙方提供的茶产品应符合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1.5.甲乙双方根据茶产品销售业绩决定分配模式。

第二条 合作宗旨和经营范围

2.1.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高品质的茶产品和提供茶艺服务而获得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2.2.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计划和改进工作方法,使会所茶产品在品牌形象、产品价值、茶艺表演等方面具有竞争能力。

2.3.通过前期合作,在商业运作模式成熟时,面向宁夏以外地区合作合同1 -Page 1 of 4-

开展和履行市外淘园会所确定的米系列、茶系列等有关业务。

2.4.在条件允许时,甲方将以旗舰店或加盟店的形式在全国范内内各主要城市设立会所,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服务业务,并同意与乙方进一步进行商业互利合作。

第三条 资金注入

3.1.乙方拟投资对茶展览室进行改造,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

承担,合作到期时,其投资装修改造价值规甲方所有。

3.2.甲方投入场地和现有展柜以及相应的管理设施供乙方使用。

3.3.乙方应负责茶产品的供应和茶艺人员的工资。

3.4.乙方应负责提供易拉宝KT板、海报、画册宣传资料所需资

金。

第四条 组织机构

4.1.合作期间,乙方派驻甲方会所产品销售代表,其职权主要为展示茶艺、推广销售工作。

4.2.合作期间实行会所董事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为会所最

高决策机构,决定的一切重大问题。

4.3.乙方选派人员应接受乙方和甲方的双重领导。

第五条 财务制度

5.1.实行统一的收银制度,乙方销售产品应由甲方收银人员统一

结算。

5.2.双方根据每月的销售业绩进行分成,因为甲方主要承担场所租金和日常管理等费用,因此乙方应在每月的销售业绩(为实际销售

所得)总额中提取30%的比例给甲方。

5.3.甲方财务人员应在次月10日向甲乙双方负责人报送编制的茶产品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各一方备查,如果双方有异议应于收到报表之日起5日内提出,否则视为同意财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

5.4.甲方应将每月的销售总额在扣除所得(5.2款的所示)后在

次月的28日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回款给乙方。

5.5.为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财务制度,乙方有权随时在每

个财务月终结后一个月内自费派审计师审查茶产品的经营帐目及记录。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

6.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共同协

商并作出补充规定。本协议一式肆份,各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文件的任何一方条款除对适用法律

有违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强行的条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强制执行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应予以执行,不行受到影响和消弱。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

第八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

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特别约定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本协议的存在、内容、履行的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得相对方的书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条 其它第十一条、本协议之附件(如果不能提供的,则双方确认并注明)12.1.公司企业信息1份(以注册地工商局提供盖章为凭);

11.2.公司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各1份;11.3.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份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1份;

11.4.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

甲方:乙方:

推荐第6篇:家具销售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基于双方发展的需要,在甲方的邀请下,经双方共同友好协商,本着互相信任、共同发展、双赢互利的理念,特签订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方式:

1.以甲方的经营方针为主,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乙方参与甲方家具市场的营销与管理。

2.本着对甲方负责的态度,乙方自带资金人民币壹十万元作为合作诚意金交与甲方做押金,甲方收款后开出收据交给乙方。在双方合作终止时,甲方需将此款在三天内全额退还给乙方。

二、乙方工作范畴:

1.乙方以湖南省永州市的家具市场为主要营销范围,其它市场视情况参与营销。

2.乙方负责永州五千年家具店铺的日常管理与销售,做好售后服务。

3.负责与政府部门、各事、企业单位的人际关系沟通、协调,负责家具工程招标工作。

4.做好甲方交办的其它工作,积极配合甲方有力地开拓市场。

三、乙方的待遇:

1.在合作期间,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生活上的保障。暂定每月由甲方付给乙方基本工资人民币三千元(¥3000)、基本生活费人民币三千元(¥3000,其中包括乙方的房租、水电、交通、通讯费用),于每月10日前支付。

2.乙方每月享有商场销售总额百分之二的销售提成,每月10日支付上个月 1

的销售提成,即与工资同时支付。

3.乙方享有每单招标工程标的额百分之二的提成,中标签约后支付。工程完结后,乙方享有工程纯利润百分之四十的分红,于支付。

四、工作费用与支出:

1.甲方设立专用账户以提供资金保障,用于乙方开拓市场(包括公关费、差旅费)。并保证账户内有足够的流动资金。

2.乙方在使用账户内款项前须向甲方请示,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使用,并有责任做好登记工作。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以签字之日起生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作协商。

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推荐第7篇:门窗销售合作协议

文 章来源

莲山 课件 w w w.5Y k J.C om 8

门窗销售合作协议

甲方:xx门窗嘉禾分店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互相推广其产品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乙方帮助甲方向客户推荐使用其产品(豪华落地门、高档仿木纹推拉窗、中空隔音推拉窗、阳台隔断门、衣柜门等)

二、拥金计算方式:

1.乙方所介绍的客户在购买产品后,所购产品价格若在标价的九五折至原价之间,拥金为每平方15元,售价在九折至九五折之间为每平方10元,其它低于产品标价九折以下的为每平方5元。

2.乙方介绍的客户,总购买面积超过50平方以上,或购买落地门类产品超过八套以上的,在第一条的基础上,每平方另加5元。

3.在乙方所介绍的客户交纳定金后,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拥金。

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文 章来源

莲山 课件 w w w.5Y k J.C om 8

推荐第8篇:销售蔬菜合作协议

蔬菜销售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合作销售蔬菜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负责销售乙方提供的蔬菜,具体蔬菜品种数量按每次实际情况定。(可后附表)

第二条 产品的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

第三条 合作期限及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利润分配:甲方负责为乙方销售蔬菜,乙方扣除蔬菜进货成本外,每年给予甲方元作为甲方应得利润。或其他利润分配方式: 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蔬菜量年销售额不低于元。

第四条 产品的货款结算

产品的货款按交货时双方商定的价格按季度结算。

第五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交货时当场验收;

2、验收手段:交货时现场验收。

第六条甲乙双方各自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销售乙方提供的蔬菜,蔬菜供应量为每季度或每年吨。

2、甲方在销售乙方蔬菜期间不得销售其他人提供的同种类蔬菜。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3、甲方需按乙方制定的蔬菜销售量完成销售指标。具体销售指标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4、合作期间,甲方销售的蔬菜不论是否为乙方提供,销售额进账出账均需走乙方账户。乙方账户号为。

5、运输:⑴乙方负责将蔬菜运送到甲方在批发市场所在摊位,该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⑵甲方销售蔬菜,需要运输的由甲方与蔬菜购买者另行商定,乙方不负责运输。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则构成违约,违约金数额为人民币元。

2、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时,则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偿付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互相不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 其它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年月日

推荐第9篇:销售战略合作协议

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xx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本战略合作协议由上列各方于

鉴于:

1、xx 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 xx 产品(或服务)供应商。

2、×××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销售磁条卡、智能卡、智能卡终端接口产品、校园系统集成、发卡系统 及设备、安全认证产品等, 向顾客提供该产品最为全面的基本卡及智能卡解决方案, 业务涉及金融、公交、社保、校园、电子政务、高速公路等领域。

3、双方都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销售通路和客户资源,双方产品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兼容性。故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战略合作伙伴 关系的规则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双方希望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网络和业务特点,在业务捆绑、市场营销、产业推动等多个领域开展强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双方产品与服务的延 伸和发展。

第二条 合作领域 双方一致同意致力于在以下产品或服务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

2、

第三条 合作内容 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和专业技术及经验为基础,在前述产品或服务领域的宣传推广、产品开发与支 持、客户服务、网络支持、信息转接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 共同开拓市场。

1、双方认同对方为核心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开展业务创新和市场宣传合作,共同策划组织 市场营销活动。

2、双方同意将对方的公司信息链接到自己网站的“合作伙伴”栏目中,并在一切可能的宣传渠道,如展会、网站、分支机构、新闻发布会等,加入对对方的产品与服务的宣传推广。

3、双方相互给予产品与服务支持和优惠待遇。某公司向××公司提供××公司所需要的 ××公司向某公司提供其所需要的 产品(或服务) 。 产品 (或服务) , ; 。 年 月 日在 市订立。

4、双方在现有优势业务间开展合作,将双方的产品或服务设计成丰富的捆绑组合,并通过产品或服务的组 合或捆绑,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对方新开发的产品或服务,双方均享有优先合作权。

5、双方在市场营销中相互支持,实现资源互换。一方接洽的项目需要另一方产品或服务配合时,应优先考 虑跟战略合作伙伴的合作;对各自获知的招标项目,如有合作的可能,向客户推介战略合作伙伴的产品或 服务,并根据客户需求,以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的方式共同投标,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方便、更快 捷的服务,以实现客户资源的共享。

6、一方对于从市场或客户获知的有关另一方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予以及时的反馈,互相推进产品或服务的改 良。

7、为提升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双方开展人才交叉培训合作。

第四条 沟通渠道

1、为保证双方合作的畅通以及信息的适时交流,双方成立协调小组,负责沟通、联络等日常事务。l 协调小组的组成: l 协调小组的职责:

2、对于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项目组,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运作。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合作期间双方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市仲裁委 员会,按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十二条 陈述和保证 12.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12.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集团公司; (2) 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协议附件 15.1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5.1.1 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15.1.2 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5.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 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 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七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 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第十八条 通知 18.1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8.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 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8.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 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 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元。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 年 月 日

推荐第10篇:轮胎销售合作协议

轮胎经销协议

甲方:四川运吉轮胎销售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销售区域的确认

双方约定,甲方授权乙方在_丽水-区域内负责销售甲方专营的()轮胎,如果乙方要向其他区域销售,须经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条:价格政策

按照四川运吉轮胎有限公司的市级经销商的销售政策来进行,如相关的价格政策等方面有调整,甲方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传真后2天内给予确认,否则视同乙方默认甲方所作出的调整。

第三条:甲方负责监督厂方发往乙方所经销的轮胎质量及时效;协助处理好厂方承诺的品质保证事宜;尽力协助乙方妥善处理好“三包服务”或理赔事务(四川运吉轮胎公司的相关政策甲方负责转给乙方)。 第四条:货款结算方式

甲方给乙方铺货()批每批()条或()万元,乙方在发第2批的时候返还第1批的货款,以后可以根据经销商的每个月的销售数量来调整每批的数量。经销商自负盈亏,不能以任何借口拖欠货款,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回收乙方销售资格,并回收已铺货的货物。若恶意拖欠的将按月息1.5%收取利息。

第五条:本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未尽事宜和发生争执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后仍有争议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四川运吉轮胎销售公司乙方:

日期:日期:

第11篇:体育彩票销售合作协议

体育彩票销售合作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码: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双方就合作销售体育彩票事宜在公平、诚信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合作期间自2012年4月18日起至2014年2月18日止。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候鸟旅馆值班室作为体育彩票代售的经营地点。

三、体彩机及广告灯箱的电费由甲方承担,如有损毁甲方应及时修复,以便销售工作正常进行。

四、体育彩票的销售工作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提供体彩机一台,并提供5900元(伍仟玖佰元)流动资金,该资金在本协议到期前一周(即2014年2月11日,或双方解除合同前一周)由甲方归还乙方。

六、因甲方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提供3600元(叁仟陆百元)资金供甲方从合肥市体彩中心购买即开型体育彩票顶刮刮,甲方应于2013年4月18日前将该款归还乙方。

八、体育彩票销售收入(提成)由甲乙双方按照50%平均分配。

九、顶刮刮销售利润归甲方单独所有。

十、协议到期后,如果甲乙双方继续合作,双方协议再续,如终止合作,乙方收回所有投资后,归还甲方体育彩票经营场所(值班室)并将玻璃门面及相关设施恢复原貌,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一、双方互留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十二、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任何乙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违约金10000元(壹万元)。

三、此协议如由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第12篇:汽车销售合作协议

销售网络合作协议

签定时间:签定地点:

汽车销售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本协议是经双方认真磋商同意签订,是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上汽通用五菱汽车《经销网点管理办法》及《市场管理办法》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达成的真实意愿。本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总则

为有效体现市场化运作,保障双方共同利益,体现协议严肃性,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1.经销合作模式

1.1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经销商按合作性质可分为区域独家经销商和区域经销商两类,区域独家经销商是指认同甲方关于其代理区域销售总指标计划并有能力和自愿买断经营的经销商,独家经销商须向甲方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区域经销商是指在其代理区域能够达到一定销量的经销商,其年度销量计划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不须向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

1.2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经销商,享有甲方给予的以下支持:

A.优价样车及巡展支持;

B.区域性市场保护支持;

C.技术培训与专职营销人员维护支持;

D.特价库存资源优先供应支持;

E.区域性品牌广告支持;

F.批量订单按揭支持;

G.年度计划完成奖励支持。

2.乙方对甲方经销合作模式的选择为:

A □区域独家经销商,履约保证金□10万(省级)、□5万(地市级)

B □区域经销商,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

3.授权区域:

3.1 甲方授权乙方经销上汽通用五菱系列客车,授权区域为:山西吕梁省(市)孝义地区。

3.2 乙方承诺在授权区域内,严格遵守上汽通用五菱汽车《网络管理办法》及《市场管理办法》自觉维护上汽通用五菱形象;

4.产品销售计划:

1.1每年销售量600台。

5.管理

5.1 乙方必须具备成为甲方经销商的资格条件,服从甲方的统筹管理。

5.2 3名以上具备汽车专业技术知识的销售人员。

第二条 买卖通则

1.产品定购

1.1乙方定购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允许变动配置,特殊情况一定要变动配置,甲方将视生产难、易度收取一定费用并顺延交货期后予变更。

2.经销价格

2.1 经销价格:为甲方产品售于乙方时确定的代理经销价格,按甲方公布的当期《上汽通用五菱汽车经销商价格表》执行。

2.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价格应在甲方确定的范围内进行,乙方超出甲方确定的价格范围销售产品,必须首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2.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调整价格,并将价格调整状况及时通知乙方。

3.货款支付

3.1 乙方购买甲方车辆,应于签订买卖合同时支付合同总价10%的定金,剩余货款提车时一次性付清。

3.2 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

4.产品交付、验收、运输费用

4.1 乙方所购车辆的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的生产所在地。

4.2 乙方人员代表乙方提车时,应向甲方提交付款凭证、提车证明(接车委托书、单位介绍信等身份证明)等书面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交付车辆。甲方在确认乙方提车人员身份证明、所购车辆货款已付清后,为乙方办理提车事宜,并开具增值税发票。

4.3 乙方自提车当时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对车辆的内、外观质量,配置等按合同约定逐一验收,如存在问题,及时向品保部门提出书面异议,提车手续办理完毕之时,视为甲方已交付乙方合格车辆。

4.4 甲乙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乙方办理提车手续后,甲方代为送车,送车费用以及车辆临时牌照费、保险费、临时养路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4.5 乙方提车人员应当按照甲方提车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检查验收车辆合格后在车辆验收单上签字。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1 应设置专门的机构,并保证有专营人员销售甲方汽车产品;

1.2 应具备满足甲方产品销售必须的办公条件、专用展场及分销渠道;

1.3 若不具备甲方产品维修服务能力,应与当地甲方的特约服务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为用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1.4 应主动积极开展甲方产品的宣传和促销活动,与甲方建立良好战略同盟关系,有效开拓地方市场;

1.5 应遵守甲方营销政策中的各项规定,规范运作,不得扰乱甲方市场价格体系或者跨区域销售;

1.6 乙方不得随意在甲方出厂产品上加减配置,由此而引起的产品故障纠纷,由乙方负全责;

1.7 乙方有义务协助用户办理地方上牌事宜,甲方负责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1.8 乙方可以在授权区域发展二级网络或设立分销点,各二级网点和分销点也应遵守甲方关于市场的管理规定,若有违反,责任由乙方承担;

1.9 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企业及产品声誉,如发现任何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甲方利益的非法行为,都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尽最大努力协助甲方消除不良影响;

1.10 乙方每月1日,应当以《工作月报》形式向甲方通报其上月销售情况、市场行情、用户反馈意见以及本区域内同行业其他供应商所提供商品的车型、配置、价格及销售情况以及区域市场的基本情况;

1.11 甲方有对其市场调查要求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将调查情况及时、真实、全面地回复

甲方;

1.12 乙方在定购车辆的同时,应将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传真甲方备案,售出车辆的1日内,应将用户档案如实填报传真给甲方;

1.13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市场管理人员与售后服务人员从事市场开拓及售后服务工作;

1.14 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住所地或经营场所及经营范围发生变动以及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1.15 乙方应对本协议履行期间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及业务规划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提供、翻印或复制,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1.16 乙方为标识和宣传销售甲方产品可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其他任何标志,但不得将其中任何一项许可他人使用,若发现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标志被他人侵犯时,应立即告知甲方;

1.17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及时将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归还甲方。

2.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 依据乙方定单按期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

2.2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客车技术质量标准,各种相关资料齐全;

2.3 努力维护区域市场价格的稳定,最大限度保证乙方利益。

2.4 严格按双方协议中所明确的返利及奖励约定向乙方兑现,并对甲方给予乙方的支持承诺及时到位;

2.5 根据乙方需要,及时对乙方专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提供培训资料;

2.6 及时向乙方提供营销政策及调整通知等相关文件及附件;

2.7 甲方安排专职人员协助乙方做好市场开拓、商务洽谈、服务及其它维护性工作,并对乙方提供客户信息资源保密;

2.8 向乙方及时提供有关甲方产品的广告宣传资料样本及促销需要的相关礼品,积极协助乙方的批量公关业务;

2.9 对乙方提报的信息、报告、及投诉及时处理并反扩

第四条 协议纠纷争议

1.1双方必须确保履行本协议的规定,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处理,如发生纠纷或诉讼,应在甲方所在地解决。

1.2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第13篇:网络销售合作协议

网络推广销售佣金提取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双方就网络推广销售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合作内容

(一) 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在互联网上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交易网站建设、推广、销售)。

(二) 合作方式

1、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月内,乙方负责为甲方建立企业网上商城。甲方承诺全力配合,提供网站需要的文档资料、工作人员、办公场地进行工作。

2、网上商城建立完毕后, 乙方为甲方提供互联网上电子商务活动的全面管理服务,包括:

(1)甲方公司的品牌网络推广;

(2)网络销售渠道的策划、建设、装修、陈列、上货,甲方须提供产品详细数据包;

(3)日常管理;

(4)店铺值守(7天×12小时挂号)、销售;

(5)网络销售推广。

(三) 收入结算

网站建设过程中(三个月)甲方每月发放元工资给乙方,网站正常上线后,甲方每月薪资的发放方式为:。

佣金计算方式为:月销售回款金额的%。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 1 -

(一)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销售产品与服务的详细介绍,价格以及相关资料,并确保产品真实有效。

(三)甲方需变更官方网站内容,承诺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乙方。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有效的企业资料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与产品相关的所有手续合法有效。

(五)甲方必须提供网络销售所需场地、机器设备、人员队伍及其他相关设施;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承诺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商标权,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从事有损于甲方无形资产的活动。

(二)乙方承诺对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事务上。

(三)乙方承诺在互联网上所有活动均以合法方式开展。

(四)因促销或者其它原因,价格调整或者其它影响到甲方利益的活动,乙方承诺与甲方协商一致后才可实施,否则仅乙方让出自己的利润。

第四条违约条款

除非双方达成终止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果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必须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

第五条其他

本合同及相关附件、样品、影印件等均属于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蒙受损失的,负有赔偿义务,但自然灾害、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引起的除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甲方:乙方: 代理人:

日期:

- 2 -

第14篇:网络销售合作协议

网络销售合作协议书

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方: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用甲方从事电子商务销售的优势及(乙方专业的生活用纸产品生产的优势),合作进行(乙方生活用纸产品)的网络渠道开发及销售。 乙方负责把产品备货到甲方指定的仓库,甲方负责发货、电子商务团队组建、品牌在网络上的推广、网络销售及网销渠道拓展。甲乙双方本着互助协作,各施所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概况

1、销售的主要产品:XX

2、用于网络销售的产品,乙方需保证以最低出厂价提供给甲方进行网络渠道的推广与销售并配合协助甲方做网络市场的管理(如开具相关授权之类文件),及对网络促销活动给予一定的支持。

3、乙方授权甲方为 “ XX”品牌的网络总代理。

4、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已开出的网络销售授权书,必须告知甲方。在本合作协议签定之日起,至合同有效期内,即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再单方面授权给甲方之外的商家或个人。合作期间, “XX ”品牌的所有网络销售使用授权,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

5、乙方负责把产品备货到甲方指定的仓库,甲方负责全网的网络销售、渠道建设、品牌推广、发货等,双方保持密切沟通,互助协作,各施所长。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帮助乙方在各大网络平台开设属于乙方品牌的网络店铺及天猫商城旗舰店,由甲方代为经营。在运营达到一定的情况下,乙方认可时再开设其他平台的店铺。

2、甲方负责组建前期3-5人的电子商务运营团队(包括运营期间按照团队的需要增加人员),从人员招聘,到人员培训、人员考核,以及相关制度的建立。

3、甲方负责将电子商务相关技能的引入,保证每周对团队人员的培训,使之快速成长。

4、甲方负责运营团队进行图片制作、商品上架、店铺装修、日常销售等。

5、甲方负责全网的店铺运营及发货,以及全网的品牌的网络维护、网络推广、网络分销等销售渠道和分销体系的建立(在建立全网络销售渠道和分销体系时,乙方需配合甲方进行相关授权)。

6、甲方负责根据产品,分析网络销售行业、竞争对手,帮助乙方进行产品的网络销售定价工作,并保证所有产品定价经过乙方的确认,不冲击影响乙方现有渠道。

7、甲方按照日常销售订单,及时、准确地完成产品的物流发货工作。(当天 17点前售出的商品当天完成发货,特殊情况不超过72小时发货。)

8、甲方负责根据网络销售的实际情况,每十五天一次与乙方的沟通,指导乙方的备货情况。

9、甲方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向乙方提出货品需求订单,每笔订单总额不得超过十万元整,且甲方仓库库存不得高于十万元整,店铺活动时除外。

10、甲方负责对整个项目的运营情况进行总结,每月将相关运营情况及时告之乙方。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需保证与甲方合作的网络销售产品,是按照乙方最低出厂价与甲方进行合作(一经发现价格欺骗,则按欺骗产品价差十倍乘销量赔偿,乙方特价商品除外)。

2、乙方需提供符合网络销售所需的产品图片及宣传图片给甲方,若乙方不能提供,所产生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根据网络销售的实际情况,确保产品的品种、数量的供应。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位于金沙县地域内的指定仓库,定期结算,可退换货。

4、乙方在网络上销售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对于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规定,若因乙方产品的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的,由此而引起的各种纠纷及赔偿案,均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且乙方需负责因此影响销量的相关责任。

5、在网店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乙方应及时配备用于仓储管理的ERP管理系统,并与淘宝平台进行系统的对接,以保证甲方订单的处理和发货的管理。

6、乙方要无条件的按照国家和全网对于产品售后服务的相关规定,在甲方指导下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

7、为提升品牌的知名度,提升品牌形象,乙方应按与甲方共同商定的促销计划,完成各类大型促销活动,并在产品、资金上提供合理的投入。

8、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不得将与甲方合作的品牌和产品授权给甲方之外的商家或者个人在网络进行销售或使用,同时不得将甲方的商业机密及技术机密泄露给其他第三方,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总货款金额5%的违约金。

9、乙方需派出相关人员,与甲方进行对接,提供产品相关资料。定期对电子商务团队人员进行产品技能的培训,新产品上市的培训等。

10、乙方需配合甲方提供清单见附件一。第四条 双方共同责任

1、双方保持及时的密切沟通,尽量避免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误解。

2、对于影响项目实施的不可预见的变化、发展或其他问题,双方都应及时通知对方做出合理的调整,并形成书面的补充协议。第五条 各项费用分配

1、此项目合作,第一年为品牌及网络销售渠道的建设时期,甲、乙双方都明白且同意第一年不考虑项目收益。

2、在合同生效期内,若产品价格因原材料价格浮动而需要变更的,乙方需提前10天告知甲方。

3、乙方负责整个网络平台(包含淘宝商城、阿里巴巴商城、一号店等)的开店费用。

4、乙方无法提供符合网络销售所需的产品图片及宣传图片给甲方,所产生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广告投入由甲方进行把控及主要投入,乙方自合同签订时日起一年内按照出厂价销售金额的3%予以补贴,一年后至合同终止时按照出厂价销售金额的1.5%予以补贴,在每销售50万货品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6、甲方负责经营所有网络店铺的人员及办公场地相关费用,及日常所需的基本设备费用。

7、运营团队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运营团队人员。

8、甲方在每月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网络销售情况统计明细交付乙方,乙方在10日核对完成,并将销售差价(销售额 - 出厂价)扣税后支付到甲方指定帐户。 第六条 合作期限

1、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共同积极扩展合作的规模和领域。

2、本协议有效期始于年月日,终止于年月日。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中的每项条款,任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条款,均视该方违约,因其违约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

2、一方如果有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明显违反商业道德行为,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则另一方有权按该规定中的相应条款,要求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和不低于所遭受经济损失三倍的赔偿;

3、款项应按时支付,拖延付款,则依照每日未如期付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第八条 合同变更和终止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过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本协议的内容;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经双方书面同意根据实际需要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的修改 和补充,双方应另行达成书面协议,该等书面协议将被视为具有与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3、在签订合同两年,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的调整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友好协商本合作协议的善后事宜。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其所有经确认的附件均为不可分割之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妥善商议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法人代表签章: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乙 方: 法人代表签章:

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第15篇:套餐销售合作协议

智能家居产品套餐销售合作协议

甲方:北京美德力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晟古轩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因业务发展需要,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智能家装套餐产品达成以下销售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方向乙方购买智能家居套餐产品用于“赠送”甲方客户;

套餐配置为:附加表格套餐明细。 二:甲方向乙方实际结算套餐方式为:

1:甲方客户工程合同款到达甲方公司时,按甲方客户订购顺序依次向乙方公司支付产品货款(市价价格的70%),乙方有责任于甲方设备安装条件成熟之前备齐产品,有后续变更的除外; 2:就甲方单独介绍的客户,乙方公司按我司工程款(包括产品和安装调试费用)15%提点支付甲方公司;

3:智能家居套餐统一由乙方制定,以免引起混乱;

4:智能家居产品套餐安装及售后费用需另行计算; 5:套餐功能及相关使用说明的最终解释权归乙方所有。

三、活动宣传:

1:乙方将智能家居产品组合为套餐的形式出售于甲方;

2:本协议存续期间甲方在进行产品宣传及活动过程中,可对产品套餐自行冠名; 3:甲方以网站或者线下各类宣传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提升双方合作成果;

4:甲方在宣传使用乙方的产品时,须维护乙方的价格体系,不得进行任何违背乙方价格体系的行为;

5: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因政策或者厂商对价格内容调整,甲乙双方将进行协商,并做出相应的产品调整。

四、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关于智能家居的安装、售后维护过程及任何关于本产品问题的咨询和解决方案。 2:对于非常规布线导致的安装问题,需用户自行解决费用。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1:如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履行应负责任视同违约,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合同的效力;反之甲方在合作过程中不履行协议合同内所规定的责任、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损害对方利益,也视同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效力。

2:如本合同由于未尽事宜发生纠纷,双方将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有争议的可请合同仲裁机构调解,同时需公证处公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从签订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由乙方保留。

甲方公司盖章: 乙方公司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6篇:销售联盟合作协议

销售联盟合作协议

1、定义

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具有以下含义:

1.1 “泊藏”是指

公司所运营的北京泊藏珠宝城。

1.2 “泊藏商品”指以北京泊藏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名义陈列并供出售的商品和服务,链接其他公司的除外。

1.3 “联盟会员”指同意参加联盟合作,遵守本协议约定,完成联盟会员在线注册并具备履行联盟合作所需的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网站经营者或其他实体或个人或“联盟广告代理商”。

1.4 “联盟合作”指联盟会员同意在其拥有和/或具有合法经营权、代理权的网站上设置至泊藏的链接,以方便客户对泊藏的访问以及在泊藏商场购买商品或服务;泊藏同意联盟会员在其拥有和/或具有合法经营权、代理权的网站上设置上述链接,并在本协议规定的条件满足时,就泊藏商品的销售向联盟会员支付佣金。

1.5 “联盟网站”指联盟会员与泊藏建立联盟合作关系的,拥有和/或具有合法经营权、代理权的任何网站,但泊藏已合作的网站应事先经泊藏同意。

1.6 “联盟广告代理商”,联盟会员的一种,拥有自己的平台和会员,在成为联盟会员后,将泊藏的推广链接下放给他们合作的会员网站进行推广,但泊藏已合作的网站应事先经泊藏同意。

1.7 “佣金”指联盟会员在联盟合作项下就泊藏商品的销售所应得到的,并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计算和支付的费用提成。

1.8 “客户”指购买泊藏商品和/或接受泊藏服务的任何个人和/或组织。

1.9 “企业客户”指以集团购物方式在泊藏购买相关商品或服务的客户,且能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单位或公司,单次消费金额在10000元(含)以上或年采购10万元以上,并在泊藏“用户级别”中显示为“企业客户”的客户。

1.10 “校园客户” 是指在泊藏注册成为泊藏校园用户的学生及教职工。

1.11 “校园代理”是指已经通过泊藏校园代理审核的校园注册用户,且通过“高校代理----代理垫付”以及“高校代理---自己支付”方式在泊藏购买相关商品和服务。

2、注册

2.1注册流程

按泊藏引导进行注册

将自动生成的验证文档上传至网站根目录进行验证/联盟管理员手工验证

联盟管理员审核

审核通过后,可以按照泊藏提供的链接进行推广

2.2禁止条件

泊藏企业客户和校园客户不得申请成为联盟会员。

禁止提供虚假、不完备信息。

含有以下下列内容的网站不能作为合作推广对象:

* 宣扬色情、暴力、基于种族、性、宗教信仰、国籍、残疾、性倾向或年龄的歧视;

* 宣扬任何非法的、有害的、威胁性的、诽谤的、骚扰的或其他易引起反感的行为;

* 域名与泊藏相类似例如包括但不限于近似、变异、拼错等;

* 侵犯任何第三方(含泊藏)知识产权、公众形象或隐私的内容;

* 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如出现以上情况,泊藏有权自行决定取消联盟会员资格、扣发佣金并追究其其他责任。

3、泊藏的权利和义务 3.1 泊藏有权审核并决定是否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欲成为联盟会员的申请,并有权要求联盟会员提供任何泊藏认为必要的资料、证书、证明等文件。

3.2泊藏有权确定并不时修订联盟合作的具体方式,有权随时合理修改并完善本协议约定条款,并有权随时对联盟会员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联盟会员应配合泊藏的检查和监督。

3.3 泊藏上显示的所有图片、文字等的知识产权均归泊藏或其合作伙伴所有。

3.4 泊藏有权收集与联盟合作相关的销售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数量与金额、品类)。联盟会员同意仅将销售数据用于履行本协议之目的。

3.5泊藏享有所有(包括因联盟合作所产生的)销售泊藏商品的销售收益及其他收益,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泊藏无义务相应或接受联盟会员就上述收益提出的任何主张。

3.6泊藏将向联盟会员提供必要的信息及其他便利以使联盟会员可以方便地设置至泊藏的链接。

4.联盟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4.1联盟会员声明与保证,其具有签署并履行本协议所应具备的一切资质与能力,并且符合泊藏所不时要求的作为泊藏联盟会员的资格。联盟会员应按照泊藏的要求,就上述声明与保证提供相关证照及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ICP经营许可证等)。

4.2联盟会员应向泊藏提交联盟网站书面申请,以便泊藏审核该网站是否适宜进行合作。联盟会员必须按照泊藏的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提供联盟会员及联盟网站的相关信息。如因联盟会员提供的任何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或因联盟会员违反上述就联盟网站内容的保证而造成泊藏任何损失,联盟会员应予以全额赔偿。

4.3联盟会员应按照泊藏的要求提供实施联盟合作的计划,供泊藏审查。经泊藏认可后,方可实施。

4.4联盟会员应按照泊藏要求并以经泊藏认可的方式和联盟网站上设置至泊藏的链接。该等链接应置放于经双方确认的联盟网站的显著位置并须随时更新。联盟会员应保证上述链接的外观、感受和功能性符合泊藏的要求,未经泊藏许可,不得随意修改、篡改、复制、许可第三方使用。

4.5泊藏授权联盟会员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仅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使用泊藏的图形和/或文本标志(包括所含知识产权)。联盟会员确认上述图形和/或文本标志属于泊藏所有,并应确保对该等图形和/或文本标志的合理使用,联盟会员不得以任何可能对泊藏的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方式或可能就跟泊藏合作双方之间关系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方式使用该等图形和/或文本标志。

4.6联盟会员应确保将泊藏通过联盟网站所提供的商品和/或服务与任何第三方所提供的与泊藏商品和/或服务相同或实质上相似的任何商品和/或服务明确区分,不致造成混淆并误导消费者,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干涉泊藏的正常经营行为。

4.7 联盟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就联盟会员与泊藏的关系对外发布虚假或误导的信息或者容许该等虚假或误导的信息的存在。如果联盟会员违反此项规定,泊藏有权正式通知联盟会员,要求联盟会员在泊藏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纠正,否则,泊藏有权立即终止联盟会员参与联盟合作的资格,并且有权要求联盟会员返还其已收到的佣金并有权取消所有未发放的佣金,若因此给泊藏造成任何损失,泊藏有权要求联盟会员承担赔偿责任。

4.8 联盟会员不可在百度、GOOGLE等搜索引擎上购买包括但不限于“泊藏”“泊藏”“泊藏网”“泊藏优惠券” “360buy”“jd”等关键词来推广。不得做这些关键词的SEO网站优化,不得使用域名中包含但不限于“jd”“360buy”“jingdong”“jdsc”“jingdongshangcheng”或与这几个词近似的域名,或者网站框架内容模仿泊藏网站内容等各种仿泊藏钓鱼网站,来推广泊藏的商品和服务。同时禁止联盟网站组织会员进行各种团购,代购行为,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泊藏有权立即终止联盟会员参与联盟合作的资格,并且有权要求联盟会员返还其已收到的佣金销售提成并有权取消所有未发放的佣金销售提成,及承担10万元违约金。

4.9联盟会员在合作期间,不得人为恶意下小额订单(为了赚取固定费用的佣金,所下的的订单金额小于佣金金额),一经发现存在这种现象或每个自然月100元以下订单总数超过当月订单总数的5%(图书音像类订单除外),泊藏销售联盟将立刻取消其合作资格,并有权利取消其所有未发放的佣金费用。

4.10未经泊藏事先书面许可,联盟会员在合作期间,不得向佣金类联盟或者网站(即通过佣金网站的链接购物,网站向会员发放一定的现金、代金券和积分等形式)推荐和合作,一经发现泊藏销售联盟立刻取消其联盟合作资格,并有权利取消其所有未发放的佣金费用。

4.11联盟会员应确保在没有得到泊藏销售联盟书面或邮件允许的前提下,其公司旗下所有网站/平台等载体上不得发布或发放泊藏销售联盟任何形式的优惠券信息,联盟会员有义务对此类信息进行阻止并向泊藏销售联盟举报,泊藏销售联盟可根据后果严重性决定是否扣除或减少联盟会员当月服务费用。

4.12联盟会员应仅在经泊藏认可的载体进行投放,不得擅自制作任何性质的链接放于其他载体进行投放,尤其不得制作木马程序等进行投放。

4.13无论何种原因,联盟会员已经或将要或有可能给泊藏造成损失、损害的,联盟会员应向泊藏承担全部赔偿、补偿责任。

5.联盟合作网站佣金、收益结算和奖励机制 5.1 佣金的计算

5.1.1 泊藏同意按照联盟合作产生的有效交易向联盟会员计算并支付佣金。

5.1.2佣金的金额按照泊藏统计的有效购买行为及有效交易发生的净销售额(即商品总金额扣除优惠券金额、礼品卡金额、优惠金额、运费金额)计算。

只有因客户的有效购买行为所产生的销售额,才能作为计算联盟会员销售提成的依据。“有效购买行为、”“有效交易”须同时满足是指符合下列所有条件要求的行为:

(1)客户通过联盟网站上设立的至泊藏的链接访问泊藏;

(2) 客户在上述访问期间购买了泊藏商品;

(3) 商品买卖关系完成,泊藏收到了全部货款;且在规定的有效的退换货期限内并未发生任何退换货行为。

(4) 同时关于佣金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a、使用优惠券/礼品卡的订单,优惠券/礼品卡部分不予以返点;

b、退货的订单不参加佣金;

c、企业用户不参加佣金(企业用户,依据泊藏审核机制确定:必须是能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单位或公司,单次消费金额在10000元(含)以上或年采购10万元以上);

d、高校代理订单不参加佣金(高校代理订单包括“高校代理-代理垫付”以及“高校代理-自己支付”两种类型的订单,是泊藏对于校园用户开设的特色服务。)

e、系统自动拆分订单导致订单佣金发生变化,泊藏不受理此类投诉,请以拆分后的订单佣金为准。

f、运费不计算在有效订单金额之内;

g、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订单不支付佣金;

h、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产生的符合有效订单条件的订单不参加佣金,泊藏销售联盟亦不需向联盟会员支付任何费用,但协议终止/解除前发生的有效订单泊藏销售联盟需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佣金费用。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泊藏将不予计算并支付佣金:

(1)客户的购买行为发生在距离最初的通过联盟网站链接点击进入泊藏 1天后,或者客户中途曾关机或访问其他网站。

(2)(1中所示)中所示1天有效期内客户购买行为发生前最后一次点击进入泊藏为其它联盟用户广告链接。

(3)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意外关机、网络意外中断、泊藏受到恶意攻击及磁盘意外损坏)而导致销售数据丢失。

(4)联盟会员采取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措施故意或客观上会使得顾客客户对泊藏与联盟会员及联盟网站之间的关系产生任何误解或混淆的(例如,联盟会员试图影响泊藏任何功能或交易过程的如搜索、定购、浏览等)。

i、团购和手机充值、游戏充值订单以及机票,彩票,电影票等虚拟产品订单不予以返点;

j、如因业务发展,新增品类或活动有可能不参与返点,具体以甲方网站要求公布为准,乙方应实时关注网站要求。

k、经销商的订单不参加返点(“经销商”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将从甲方或第三方处采购的商品转手向任何第三方销售的组织及个人;或以自身名义代任何第三方在甲方处购买商品并赚取差价的组织及个人。)

5.1.5.1.3 联盟会员的佣金销售提成将按下列方式计算:

就联盟会员通过销售联盟合作为泊藏带来的净销售额,联盟合作伙伴会员可享受的佣金销售提成比例如下:佣金比率:独立区分自营品类及第三方商家(pop商家)品类,按照产品类型区分返点比例,具体规则如下:

泊藏联盟自营商品的返佣比例:

产品类目 返点

图书音像 4.00% 电子书刊 4.00% 数字音乐 4.00%

家居、家具、家装、厨具 2.00% 个护化妆 3.00% 礼品箱包 3.50% 钟表 2.00% 运动健康 3.00% 酒类 2.00%

食品饮料、保健食品 2.50% 玩具乐器 2.00% 母婴 1.50% 奢侈品 2.00% 汽车用品 2.00% 电脑办公 1.00% 数码 1.00% 手机 1.00% 家用电器 2.00% 泊藏礼品卡 0.00%

备注:补贴奖励:泊藏联盟pop商家将独立运作,pop商家在泊藏联盟做推广的,将由pop商家自行设置佣金比例,产生订单业绩由pop商家支付佣金。(系统待完善,开放时会另行公告通知) 对于未做联盟推广的pop商家的品类,具体补贴规则将以联盟公告形式显示。 注:商品分类与泊藏首页的商品分类表保持一致;如有调整,将以联盟公告形式显示; 如果佣金结算规则发生变化,请以联盟公告中的最新通知为准;如果网站主存在任何问题,请与 cps@jd.com 联系;

5.2 佣金销售提成的支付

5.2.1每月25-31日为联盟会员申请结算日,申请结算上个自然月联盟会员的佣金。申请时可以选择提供发票,如不能提供发票,泊藏联盟会按照国家规定代扣劳务税后发放佣金。申请之后通过泊藏审核,并且泊藏收到联盟会员提供的正规发票后(不能提供发票的会员请忽略此步骤),15个工作日内按照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向联盟会员支付款项。

5.2.2 如若应付联盟会员的佣金不足100 元,泊藏将于应付联盟会员的佣金累积至100元以上时支付。 若联盟会员在每个月的25-31日之间没有申请结算,则当期结算款项累积至下个结算期,非结算日不能申请结算。

5.2.3支持佣金支付的银行13家,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杭州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请务必按照规定填写相应的银行信息并保持更新,避免因信息错误或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的支付延期或失败。

6.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6.1 本协议自联盟会员接受并成功注册时生效。

6.2 泊藏可以不时地合理变更联盟合作方式及本协议的条款;该等变更自泊藏作出之日起即对双方产生效力;如联盟会员不能接受上述变更,联盟会员唯一的救济方式即为(经提前通知泊藏后)终止本协议并停止全部推广。联盟会员如继续执行推广则视为接受本协议的变更。

6.3 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终止本协议而无需任何理由。

6.4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尽快对本协议项下应付未付的佣金进行清算。联盟会员可以获得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产生的,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标准计算的佣金。泊藏可以在协议终止后90天内保留应付佣金以确保支付金额的正确性,联盟会员必须在协议终止后满90天后的30日内与泊藏进行未付的佣金的清算,逾期未清算的,则视为联盟会员放弃未清算佣金的债权,泊藏不再承担任何清算与支付责任。

6.5签署本协议后,乙方应自行到甲方网站注册联盟账户成为联盟用户,如甲方网站对联盟用户有其他要求(以下称“甲方网站要求”)的,乙方亦应同时遵守,如该要求与本协议约定有冲突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7.保密责任

7.1联盟会员应对其自泊藏获取或知悉的任何与泊藏和泊藏产品和/或服务有关的可被合理认为具有保密性的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数据和客户信息,予以严格保密。除非经泊藏书面同意,联盟会员不得非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直接或间接地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保密信息。此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7.2 通过联盟合作购买泊藏商品的顾客即为泊藏的客户,该等客户的注册信息以及购买商品的信息,除非法律强制或本协议另有约定,联盟会员无权使用、披露或要求泊藏披露客户信息。

8.违约责任

8.1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者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赔偿损失。赔偿损失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本协议履行后非违约方本应获得的利益。但是,无论如何,泊藏在本协议项下的累计总赔偿责任不应超过泊藏应付和已付联盟会员的佣金总和。

8.2联盟会员违反保密协议的,应向泊藏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泊藏实际损失的,联盟会员应予以赔偿。

9.其他条款

9.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9.2 凡因执行本协议或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则应提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17篇:房地产销售合作协议

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甲、乙、丙、丁四方自愿合作销售运营内江市“********”房地产项目,项目位于:内江市市区,商业楼盘5.6.7三栋,总面积:

第二条 合作方式:甲、乙、丙、丁四方以泸州金拇指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内江市“*******”房地产签订相关协议共同销售、运营该项目,具体分工如下:

1、甲方负责引入平台,捐赠款项的接收、发放,营销策划,产品的说明及培训、银行的对接。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的投入、销售及营销团队建立。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3、丙方负责合同的签订,代理费用的催收和划拨给相关方,开发商的协调,项目招商工作的开展(引入第三方公司,如未引入第三方公司,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成立公司,费用按比例共同承担)

第三条 合作期限:本项目经营期限为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四方共同经营该项目,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项目收取的代理费用分配(100%):甲方%、乙方%、丙方%的比例分配合计%,剩余%由推荐人。收益到账后2日内泸州金拇指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将收益款分配。

第五条 项目的保证金为 万元,该费用按收益的5%作为缴纳保证金方的收益,如前三方按比例缴纳保证金,即设5%按比例分配。

第六条 上述佣金开发商该付、未付或丁方收到佣金,或指定的泸州金拇指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未按前述比例划拨给关联方,丁方应承担1‰/天的滞纳金。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九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签章) 丁方:(签章)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第18篇:汽车销售合作协议

汽车销售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利、双赢、长期合作的原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协议,双方应严格遵守。

一、合作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于乙方所在地进行甲方所代理品牌汽车的销售和推广工作。甲方在收到乙方保证金

元(大写)后,开始与乙方进行展车的放置,授权销售事宜。

二、放置展车的有关条款:

1、根据乙方的需求及乙方的销量和市场保有量,甲方向乙方提供展车 辆,展车所有权归甲方。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须经过售前检查、清洁,符合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

3、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车宣传资料,并协助乙方开展在乙方所在地进行的媒体宣传及试乘试驾等促销活动。

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销售车辆,保证甲方车辆的安全。

5、乙方向甲方提取车辆时,应指派专人提车并向甲方开具介绍

1 信,乙方验车合格、清点随车工具并签字确认后向甲方开具收条。随车的文件包、合格证、车钥匙(除随车交付乙方一把钥匙外)由甲方保管。乙方承担该车辆的途中费用,交通事故及其他一切风险。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展车,应放在展厅的首要位置,不得露天展出或存放,如有活动需露天展出,需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对所放车辆应有专人保管,不得丢失,不得划伤、损毁,以确保车身、漆面、内饰、性能的完好性,不能私自动用,不得以任何理由用于抵押,否则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展车只允许在展厅内进行静态展示,不允许开出展厅试乘试驾。

三、展车的调动及费用承担:

1、自甲方展车在乙方摆放时算起,不满一个月为实现销售,甲方或乙方要求调换车辆的,费用由主动要求调换车辆方承担;超过一个月未实现销售的,甲方为乙方调换展车,但甲方只承担单程调车费用;超过两个月未实现销售的,甲方有权收回在乙方摆放的车辆。

2、乙方因活动需要调用甲方展车时,须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能调动,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和车辆损失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同意而私自动用造成车辆磕碰划伤及行驶里程过多无法销售的,乙方应将车辆全款支付给甲方,甲方也可从乙方的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在乙方所在地进行甲方所代理品牌汽车的销售和推广工作,并及时向乙方提供产品的最新车型、价格、配置及厂家、

2 甲方促销政策的有关信息,项乙方提供销售产品的宣传资料及销售服务信息。

2、甲方根据市场行情,有权对整车的销售价格、返利标准进行调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调整后的销售价格、返利标准从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执行;甲方适时的根据公司情况给予乙方最优惠的销售返利政策。

3、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销售人员进行产品知识、标准销售流程和基本销售技巧的培训,以提高乙方销售人员销售能力,维护甲方的客户满意度。

4、在资源短缺的条件下,甲方应优先满足乙方对车辆的供应需求。

5、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是否按甲方规定的统一销售价进行销售,如发现乙方有低价倾销、跨省销售、摆放甲方展车却在其他经销商处提车等违反厂家和甲方政策的行为,发现一次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

);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作。

6、甲方负责车辆的售后服务和回访工作。

7、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任务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的,甲方有权调整合作标准。

8、甲方有权对乙方委派住店VIP管理人员,VIP管理人员配合乙方进行销售。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汽车销售运作流程进行汽车销售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准确、真实、详细的客户档案等相关信息资料。乙方的销售价格应严格与甲方的展厅销售价保持统一。

六、协议根据市场动态趋势运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七、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协议解决: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第19篇:房地产销售合作协议

房地产销售合作协议范文

甲方:三亚坤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乙方:王一舒

甲乙双方就坐落于海南陵水清水湾的钻石海岸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合作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为本项目的销售代理商,乙方个人拥有众多优质客户,甲乙双方优势互补,通力合作共同实现本项目的销售工作。

甲方给定本项目的销售底价为联排别墅每套1150万,独栋别墅每栋1400万。

甲乙双方给所有客户的销售报价分别为1500万和1800万(以上半年内有效);

乙方带客户看房,甲方配合接待,如果成交,则成交价格在甲方给定的销售底价以上的部分全部归乙方所有。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跟本项目开发商协商沟通,确保销售案场接待顺畅,说辞统一,避免出现穿帮行为,利于成交;

2.甲方负责从开发商处结算差价房款作为佣金;

3.成交价格大于甲方给定底价格以上的部分,甲方需及时结算给乙方。如果一次性付款,需在成交5个工作日内结算,客户采取按揭的,购房合同签署之日起5日内结算50%,按揭放款后5个工作日内结算剩余的50%;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带客户过来看房,全过程监控配合;

2.成交后,乙方有义务配合办理各种手续;

3.价格谈判由乙方单独同客户沟通,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跟客户沟通价格问题;

特别说明:

1.双方在操作过程中,必须说辞一致,报价一致,并保守价格秘密;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价格守则,需赔偿因价格问题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损失不能估计时,以100万元作为赔偿标准;

3.实际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甲乙双方给客户的销售报价的88折;

4.如果甲方私自跟客户沟通,或者不管发生了什么情况,只要客户实现了成交,那么成交价格在甲方给定底价以上的部分全部归乙方所有外,甲方还要赔偿乙方损失,赔偿标准为每套100万元;

5.双方各自承担税费,税费标准应根据正常税务规则确定,若乙方认为税点过高,可以自行通过购买发票方式解决。

6.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协商沟通为准,沟通不成的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

甲方:

第20篇:彩票销售合作协议

福彩销售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双方就合作销售福彩事宜在公平、诚信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彩票的销售工作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提供福彩机一台

三、福彩电脑销售收入(提成)总计7.5%,乙方:5%,甲方:2.5%。

即开型刮刮乐销售利润全部归乙方单独所有。

四、因前期投入,乙方保证至少销售满一年,协议一年一签,协议到期后,如果甲乙双方继续合作,双方协议再续,如终止合作,甲方收回所有投资。

五、双方互留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乙方需合法经营,遵守福利彩票相关规定。

六、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不得违约.

七、此协议如由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销售合作协议
《销售合作协议.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