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昊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二网展厅2018-5-1
内蒙古昊腾汽车二级网络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 :内蒙古昊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 :
为了做好销售合作工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十日内,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壹份,作为本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
二、协议签订三日内,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 万元整保证金,免息存于甲方帐上。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出具收据。本协议终止或协议期满,甲方应把保证金归返乙方(不计息) ,甲方收回在乙方处未销售的所有车辆;
三、乙方只能从甲方提车,并按甲方规定的销售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和统一价格销售商品车,不得违反区域规定和价格规定,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合格资格另选合作伙伴。
四、甲方应提供相应的展示车并不定期派专人对展示汽车专业知识进行培训;
五、乙方根据汽车销售情况,结合当地风俗节日,开展汽车促销活动时,并将活动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
六、乙方依法独立经营,经营结果自负。甲方给予乙方车价以销售政策通知为准;
七、如乙方销售甲方提供的汽车,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出具发票、合格证和相关手续;
八、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车绝对不允许让客户试乘试驾, 商品车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对商品车负有保管责任;
九、甲方收到乙方的保证金后,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样车。乙方负责车辆的调用与清理工作,在调用过程中一切费用及车辆安全由乙方负责;
十、商品车由乙方自提,提车地点:甲方所在地,乙方提车时应携带加盖公章的提车单; 十
一、本协议经甲、乙签字盖章生效。 有效期为(自2018年5月01日起至2019年5月01日 。合作期满后,甲方视乙方销售及合作情况,另商合作协议。
十二、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协议解决:履行本协议发性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
四、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备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内蒙古昊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二网展厅2018-5-1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