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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为出资协议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9-28 12:00:28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项目代为出资协议

代 出 资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鉴于:

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共同出资成立有限公司,从事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2、根据甲方与其他各股东签订的协议书的约定,项目公司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甲方出资%即万元人民币;

3、乙方愿积极投资该项目,因经营需要,决定寻找其它单位代乙方对本项目及项目公司出资,甲方同意代乙方为本项目出资。

为明确甲、乙双方对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及对本项目法定资本金的出资责任、相关权利与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我国《公司法》、《合同法》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

一、本项目注册资本中甲方出资的万元部分,其中万元属于乙方投资,乙方应享有项目公司的权益,该部分权益暂以甲方的名义持有,由甲方代为行使股东者权益。

二、乙方所投资的万元人民币已由甲方代为垫付,形成乙方对甲方的应付款。该欠款加上同期银行利息乙方应及时归还甲方或以该股权分红优先偿还。

三、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名义上由甲方持有,但甲方对项目公司 1

不拥有该部分实际股东权,项目公司该股权的实际所有权、分红权、处置权归乙方享有。甲方名义上拥有的该部分股权只能转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除非另有约定,甲方不得擅自作出处分。

四、项目公司股东会由甲方派人参加并行使相应权利;按项目公司章程由甲方向项目公司推荐董事;甲方享有和承担在项目公司及项目公司董事会的权利、义务、责任。

五、因本项目注册资本中乙方出资的部分,是由甲方代为筹集和支付,因此,在乙方归还完该欠款以前,该(即万元人民币的出资)的出资及相应权益暂不转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

六、甲方将其名义上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前,甲方应代表乙方正确履行股东职责,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以保障项目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应及时向乙方通报项目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是一些重大事项。

七、甲方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将其名义上在项目公司拥有的 XX股权(万元人民币出资)转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时,应根据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出具包括已收到转让价款证明在内的有关手续、证明、文件或资料,以确保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顺利进行,在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鉴于甲方代乙方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股东义务,因此乙方同意每年向甲方支付适当的管理费。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

3 甲方:

推荐第2篇:出资协议

十、《出资协议》

协议编号:_____

第一条 出资方

1.本协议中出资方是指承认公司章程、认缴出资额,公司设立后持有经公司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出资证明书者。

2.签订本协议的股东是:

A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8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股东亦可为自然人。)

第二条 公司设立方式及法定事项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拟注册名称:

中文:C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_____

3.注册地址、营业地址、邮政编码:_____

4.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

5.注册资本:______

6,公司宗旨:______

7..公司经营范围:______

8.公司经营方式:________

(上述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迕记为准。)

第三条 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1.A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万元,以____出资人民币___万元,共计占C公注册资本的____%

2.B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_万元,以_____出资人民币_____万元,共计占C公注册资本的_____%

A、B公司于本协议签汀之日起_____日内,将各自应缴纳的货币出资打入C公司筹委会账户由____负责监管),其余资产的转移事宜,按本协议第五条办押。

第四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人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出资人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C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押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 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3.责任

(1)出资人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其应出资额的______% 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应出资额的______%向其他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手续办理

经出资人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由A公司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和起草有关文件,并负责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六条协议的退出

出资人退出本协议,放弃出资人资格,或者增加新的出资人,,都必须经过全体出资人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出资人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但退出协议的出资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2.股东会的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八条董事会

1.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机构,由_____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_____名。董事长、副事长由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

2.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3.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办协助以上各委员会和董事会工作。

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九条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行使。

公司总经理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出其薪酬建议。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人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

C公司设____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职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十一条利润的分配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利润的10%列人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3.暂按利润的5%提取列入任意公积金,可以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股东会同意后予以调整;

4.支付股东股利;

5.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十二条公司未能设立情形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1)该协议未获得_____批准;

(2)出资人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3)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2.公司不能设立时,出资人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对公司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出资人,必须承担完 相应法律责任的,才能获得返还的出资。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协议经发起人、发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未经批准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今后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每股东各持一本

3.本协议签订时间为: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4.本协议签订地点为:_________

A公司:〔盖章)B公司:《盖章)

签约代表人:(签字) 签约代表人:(签字)

(如为自然人股东,则签字并按右手食指的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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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协议书

股东各方: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地址:

丙方: 法定地址:

丁方: 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 (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乙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丙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丁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丁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异地汇款帐户:

中国建设银行(西安)

户主:余伟安

帐号:436742422875058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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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代为保管协议

由 _________为 ____________办理的房地产抵押贷款 (金额 ________,借款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到__________ 止)

提供二套住所证明,置于贷款人处代为保管,房产明细如下: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证时间及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所有人声明与承诺:

1 保证在主合同借款期限内,将该笔房产置于贷款人处进行保管;

2 保证在主合同借款期限内,对贷款人代为保管房产不进行交易,对房产证不进行挂失、补签等行为;

3 保证该笔房产在交付贷款人时不存在权利瑕疵及任何纠纷; 4 该笔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或虽属于共有财产但已就抵押事项征得共有人书面同意。

房产所有人:

房产共有人: 贷款人签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 _________为 ____________办理的房地产抵押贷款 (金额 ________,借款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到__________ 止)

提供二套住所证明,置于贷款人处代为保管,房产明细如下: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证时间及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所有人声明与承诺:

1 保证在主合同借款期限内,将该笔房产置于贷款人处进行保管;

2 保证在主合同借款期限内,对贷款人代为保管房产不进行交易,对房产证不进行挂失、补签等行为;

3 保证该笔房产在交付贷款人时不存在权利瑕疵及任何纠纷; 4 该笔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或虽属于共有财产但已就抵押事项征得共有人书面同意。

房产所有人:

房产共有人: 贷款人签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推荐第5篇:著作权出资协议

出资协议

本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16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区签署。

甲方:有限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公司,其注册地址为,法定代表人:。

乙方:有限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公司,其注册地址为,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投资成立“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最终名称应当以工商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进行计算机软件的研发设计。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释义

1.本协议中,除非另有约定,以下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认缴:是指本协议各方出资人认缴公司的注册资本的行为。

(2)审批机关:是指有权批准成立新公司的所有机关。 (3)公司:除非特别说明,本协议中的公司均指投资注册的新公司。

1 / 17 (4)完全著作权:指著作权人有且只有一人,且其上不存在任何义务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质权及除本协议外的合同债权)。未完全著作权指不具备以上性质的著作权,并包括因著作权被法律否定的情形。

(5)元:指人民币元。

2.本协议中所提及或适用的法律、法规条款均应理解为包括根据中国法定程序在本协议签署之前或之后对该等条款所作出的任何修改、补充或更新。

3.本协议的所有标题只是为了提供方便,并不影响对本协议条款内容的解释。

第二条 投资方式

1.协议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新设公司方式成立公司。

2.公司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申请延期。公司享有由出资人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经营目的: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条例允许的范围内守法经营,努力为各出资人创造最大的投资回报。

4.公司注册地为:成都市区。

5.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都必须遵守国家和政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条例。

2 / 17 6.各方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

7.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即与公司章程共同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条 注册资本与出资比例 1.注册资本

各方确认,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2.出资方式和比例

甲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1%;

乙方以其享有完全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出资,经评估后,乙方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9%。

3.首次出资到位比例为%,到位时间为201 年月日前,剩余%出资到位时间为201 年月日前。首次出资到位且公司工商登记手续完成后三十日内,新公司应当依据出资向出资人出具出资证明书。

4.后续出资额及出资时间,甲方将有权根据新公司的研发计划、软件研发进度决定。

5.出资采取双方等比例出资方式出资,各方具体出资金额以现金出资金额或可供出资的资产的评估报告结果为准,按51:49的比例同步出资到位。

3 / 17 6.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出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7.出资证明书由董事长签名后公司加盖公章。

8.公司应当将出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条 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关于乙方的出资

1.乙方出资形式为软件,软件著作权登记号为:。尚未进行登记的,应当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

2.乙方保证其各自对其计算机软件享有完全著作权,并在出资时将其著作权转让给新公司,向新公司交付软件源代码、安装程序、说明书等,并完成变更登记。在新公司设立后,应当负责对公司职工进行相关培训。

3.乙方应当保证软件不含有计算机病毒,不会对计算机系统及网络安全构成危害或危胁,符合我国软件标准规范,不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等禁止的内容。

4 / 17 4.在对软件进行出资前,应当进行市场价值评估;评估机构应当由甲乙方共同委托的具有相应评估资质且中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发生的评估费用由方承担。评估机构的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认可。评估结果也将作为本投资协议的一部分。

5.对软件进行上述资产评估后,甲乙双方将签订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对本协议中出资部分进行相应修改,并在公司章程中作出同步修改(如果之前已经确定公司章程内容)。

第六条 出资人的权利

1.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出资额行使表决权;2.依据法律及章程规定转让股权;

3.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报告;

4.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5.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6.公司依法终止后,有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权;7.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8.股东双方可以查阅公司财务会计账簿,对存在争议的财务账目,股东双方均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9.公司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5 / 17 第七条 出资人的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认缴出资额,并保证认缴时投入的现金资产全部由各自合法拥有,且没有在该等投入资产上设置任何形式的他项权利,也不存在任何司法冻结或行政裁决措施,但已经向各方出资人披露的除外。

2.出资人各方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3.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4.遵守公司章程;

5.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公司设立活动,任何出资人不得以成立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6.有义务参加出席股东会;

7.有义务为公司的各种经营提供必要的方便;8.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9.出资人各方保证,一方向另一方及有关中介机构揭示和披露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保证不存在任何遗漏和误导性陈述。如因一方未对另一方进行如实的披露,并引起或导致公司日后的财务状况的恶化,且该等情况会对另一方享有的相应权益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失时,虚假陈述方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出资人同意按出资比例缴付注册资本金。如不能按约定的期限、数额履行出资义务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6 / 17 第八条 股权的转让、优先购买权

1.出资各方持有的股权非经其他出资方同意,不得进行转让,一方不同意转让的应收购另一方的股权,既不收购又不同意转让视为同意另一方对外转让。

2.公司新增资本时,各出资方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九条股东会

1.本协议的各出资方即为公司的股东。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7 / 17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1)股东会首次会议由出资额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2)首次会议以后的股东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3)股东会的职责及议事规则依照《公司法》、本协议各出资方共同签署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确定。

(4)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做出的决议,一般决策事项须经代表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会议作出以下决策事项:如公司的合并、分立、溢价增资事项(含与溢价增资事项相关的章程修正事项)、修改公司章程(溢价增资事项所涉章程修正事项除外)、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溢价增资事项除外)、发行公司债券、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决议,对公司对外担保作出决议;对外融资及对外借款、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公司核心知识产权的转移、签订专利许可协议,以及公司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须经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

8 / 17 以上涉及需股东表决事项,股东必须在收到股东会提案后15个工作日内做出表决的意见,若过时仍没有做出表决的意见,则视为同意。

股东不得做出损害其它股东权益的行为,否则应赔偿其它股东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 董事与董事会

1.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公司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2.董事由甲、乙双方各自推荐相应候选人。其中,甲方推荐X名董事候选人,乙方推荐X名董事候选人,各方所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即为获选。

3.董事长职位设立及其产生。

董事会设立董事长1名。董事长候选人由乙方提名现任法定代表人曾文担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的具体任职资格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新公司法定代表人。

4.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5.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且至少各方均有董事出席方能举行。

9 / 17 董事会作出如下特别决策事项如:公司合并、分立、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对外融资及对外借款、公司的对外股权投资、金额在万以上的重大资产购买及处置方案的决议、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公司核心知识产权的转移、签订专利许可协议,以及公司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须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若董事会没有一致表决通过,则应交股东大会表决。

前述需要董事表决事项,各董事应在收到决议提案后15个工作日以内做出表决的意见,若过时仍没有做出表决的意见,则视为同意。

其余事项由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董事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一条 执行监事

1.公司不设监事会,设执行监事1名,监事任期不得超过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2.监事由甲方推荐相应候选人。甲方所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即为获选。

3.监事向股东会负责,同时监事有权提名公司年报审计机构。

10 / 17 4.监事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责,对董事、高管等未按出资协议及章程约定履行相关职责的情况有权提出质询。

5.对公司的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权提出罢免的建议。

第十二条 经营管理机构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董事会同届。

2.由乙方对高管人员提名,由董事会聘任。3.公司总经理的具体任职资格由公司章程规定。 4.公司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1 / 17 5.机构设置: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设:行政部、财务部、营销策划部等部门。

6.人力资源:除由双方约定推荐外,其余经理及员工面向社会招聘。

第十三条 运营管理

1.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管理。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所出资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新公司所有。乙方所出资的计算机软件以及由新公司研发的计算机软件,应当由

第十四条 利润分配及其它约定: 1.利润分配

(1)出资各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2)原则上当年可分配利润额%必须用于股东分红,如需调整该比例的,需经出资方协商一致,并形成股东会决议。

(3)甲方承诺,自新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不进行分红;新公司有权取得甲方按出资比例所应当获取的收益,并将该部分收益用于日常运营和技术研发。

2.其他约定

(1)出资各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占用公司资金;

(2)新公司设立后,新公司对乙方作为出资所转移的计算机软件享有完全的著作权,且新公司对所研发的计算机软件也享有完全的著作权;

12 / 17 (3)甲方以及甲方关联企业将有权按照【市场价格*50%】的价格使用新公司的计算机软件。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公司出资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履行本协议。如因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致使本协议约定的出资组建公司的目的无法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直接解除本协议或者催告违约方在一个月内缴付或者缴清相应出资,逾期未缴付或者缴清的,守约方可依法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并按应到位未到位出资的日万分之五承担逾期滞纳金。

2.由于出资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即导致合资公司未成功设立),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万元整,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违约方应补足;如属出资各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3.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将未享有完全著作权的软件出资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万元,给甲方和公司造成其他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应当向甲方和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此之外(同时适用上述约定),若乙方未在工商管理机关指定或甲方指定的时间取得该游戏软件完全著作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十六条 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的修改和变更应当由各方出资人以书面形式进行。

13 / 17 2.修改和变更协议涉及变更名称、法定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股本等与公司章程有关的内容时,应当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3.发生下列情况时,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予以解除:

(1)新公司成立后年内,新公司未能研发出新的计算机软件,且未能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

(2)新公司成立后年内,新公司年利润未达到元的; (3)乙方在新公司成立之后日内,未能将其著作权进行出资的;

(4)其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终止本协议;

4、发生以下情况的,本协议予以终止:

(1)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履行无必要; (2)由于执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未获审批机关批准导致本协议的目的不能实现;

第十七条 保密义务

1.各方应对本协议书的条款及在本次交易的洽商或交易的过程中得到的关于各方的客户、经营、资产或业务的信息保密,未经各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泄露,但根据法律或主管机关的强制要求作出的披露除外。

2.各方的保密义务延伸至其关联公司及其各自的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专业顾问等相关人士。

14 / 17 3.本项保密义务在本协议书终止后仍然有效。本协议书终止时,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应立即将对方的所有有形的保密信息交还给对方,或向对方书面保证该等保密信息已全部销毁。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出资人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直接影响其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时,应立即将情况以迅捷之方式通知其他出资人,并应在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其他出资人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本协议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文件。其他出资人按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本协议的履行,并决定是否免除该项不可抗力事件所涉出资人履行本协议的责任。

第十九条 通知

1.本协议书规定或拟作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应采取中文书面形式,并以以下一个或多个方式送出,其送达有效日期为:(1)专人发送的为送达日;(2)传真发送的以传真发送确认单上的日期为送达日;(3)快递发送的,分别以交付给快递服务公司后第3个工作日或快递服务公司可能向发件人书面确认的更早的送达日期为送达日。

2.所有通知、要求和其他通信应送至以下地址,或由一方不时另行通知另两方的地址:

甲方: 办公地址:

15 / 17 邮政编码: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联系人: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其他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向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及其附件经甲、乙双方加盖各自公章后生效。2.新公司设立阶段所发生的相关开办费用列入新公司成本,新公司完成设立前已发生的前期费用由乙方垫付。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 / 17 4.本协议一式【6】份,其中甲方持【2】份,乙方持【2】份,报工商部门【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字盖章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二零一六年月日

17 / 17

推荐第6篇:转让出资协议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标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转让方与________________(注:目标公司的另一股东)在_____年合资组建了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公司)。经协商一致,双方就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__________公司%的出资额(以下称为本次出资额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称为本协议),以共同遵照履行。

一、出资额转让

1.1 转让方和受让方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方式由转让方一次性向受让方转让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出资额(以下简称“转让出资额”)。此项转让已经获得_________公司其他出资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同意。

1.2 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出资额的同时,其拥有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_________公司合资合同(出资协议)以及章程规定的附属于出资额的其它权益将一并转让。

二、转让价格

2.1 本次出资额转让的依据(如有)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第______号审计报告,基准日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确认_________公司全部出资额价值为_________元。

2.2 本次出资额转让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下简称“受让价款”)。

三、支付和交割

3.1 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以后的三十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受让价款。

3.2 在受让方完全履行上述款项支付义务以后,由双方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验证报告,该报告出具以后,转让出资额立即交割。

3.3 转让出资额交割以前,_________公司累积利润中与转让出资额相对应的股东应享有红利的分配权归转让方所有。

四、声明与保证

4.1 双方对各自的主体资格声明与保证以下各项:

4.1.1 具有中国国籍的、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公民;

4.1.2 具有并能拥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订明的义务;

4.1.3 无任何其自身的原因阻碍本协议自生效日起生效并对其产生约束力;

4.1.4 履行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之文件订明之义务,不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

4.1.5 在本次出资额转让过程中,应互相充分协商、紧密配合、积极支持。

4.2 转让方进一步声明与保证,本次转让之出资额为其合法持有的、且完整状态、并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担保或其它第三者权益。

4.3 受让方进一步声明与保证,受让出资额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五、转让方义务

转让方还应承担以下义务:

5.1 转让方有完全的权力、权利和能力签署本协议并将其对公司拥有的一切权利及义务依据本协议转让给受让方;

5.2 转让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受让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出资额;

5.3 提供的有关资产与业务的文件和资料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

六、受让方义务

受让方还应承担以下义务:

6.1 本协议签署时向转让方提交根据其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部作出和出具的与本次出资额转让有关的有效决议和授权书(下划线部分为受让方为法人时需提交的文件)。

6.2 保证按照本协议第3.1条的规定支付出资额转让款项。

七、保密

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需向第三人披露,双方同意并促使其有关知情人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及本次出资额转让有关的事项严格保密。

八、不可抗力

8.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8.2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8.3 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的,且不可避免的各种自然灾害、市场风险、政治事件等。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违约责任

10.1 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第八条之情形外,任何一方出现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必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出资额转让总金额的4%的违约金。

10.2 如果受让方逾期十个工作日仍不支付转让款项,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受让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转让方支付相当于出资额转让总金额的4%的违约金。

十一、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国现行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1.2 本协议下发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十二、补充、修改和转让

12.1 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必须经双方作成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12.2 本协议双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十三、税收和费用

双方应各自承担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应由其缴纳和支付的税收和费用。

十四、附则

14.1 本协议中使用的标题仅用作对内容的提示而不作为对条款的解释。

14.2 双方同意本协议替代所有原先双方的口头承诺而成为一份完整反映双方共识的协议。

14.3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同样有效,其余供审批之用。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受让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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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出资协议

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概况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房)。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丙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兼营_________.

第三条 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出资为_________(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第四条 出资时间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________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为_________。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________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丙方投入新公司的_________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第五条 出资评估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_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六条 出资证明

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 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_________名,副总经理_________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第九条 各发起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 发起人的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其他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一条 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二条 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三条 合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六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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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持股协议

甲方:签订地点:

乙方:签订时间:

因业务发展需要,乙方设立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乙方出资,属乙方所有。公司股东为甲方和乙方,甲方为名义股东,乙方是公司实际出资人,为公司的实际股东,甲方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是受乙方的委托代乙方持有。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1、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乙方委托甲方持有公司51%股份;乙方持有公司49%股份;公司全部股份为乙方所有。

2、公司对外发生的债权债务、盈利及亏损、与公司经营有关的一切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无权就股份主张有关权利。

3、公司业务发展所拥有的所有资金、财物、产业,全部属于乙方所有,甲方无权进行占有或处理。

4、公司由乙方实际操作运行,因公司对外发生业务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5、甲方作为合作伙伴,全力配合乙方对公司的运营。在公司存续期间,因业务需要等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向第三人主张权利等),甲方必须全力配合乙方对公司的操作。乙方需要更换名义股东或由乙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时,涉及到甲方名义持有的股份转让时,甲方必须无条件无偿转让乙方委托持有的股份。

6、乙方作为公司实际出资人,根据法律及公司章程享有管理公司的一切权利,甲方以名义股东向其他有关部门、人员进行主张公司有关决定,以实现乙方管理决定。

7、本协议有效期自乙方向为设立公司而开设的临时账户中划入出资金额之日起,至甲方名义持有的股份转移完毕之日止。

8、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提请XX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甲方:乙 方:

身份证号码:代表人:

电 话:电 话:

推荐第9篇:公司出资协议

第一条 公司与______公司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______公司,特定立本协议。

第二条 出资双方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_______市设立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双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第五条 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注册资金_________元。

甲方以___________作为投资,占投资总额_________%。

乙方投资_____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_________%,其中现金_________万元,设备_________万元;

协议签订后30日内乙方将现金投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设备投资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八条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转让 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九条 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进行下列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长由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_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十七条 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八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十九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协议,甲乙双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作 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十一条 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章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

第二十四条 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若国家处于战争状态,系统应无条件服从战争需要。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 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七条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保证人和协议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推荐第10篇:股东出资协议

股东出资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 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 路 号

三、公司股东共 个,事业法人 ( ( ( ( ( ),现住 )公司,住所在 行业。 公司住所拟设在 楼(房)。 个,其中自然人 个,国家授权的部门 ,身份证号码 市 区 个,企业法人 个。分别为: 。 个,社会团体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 。 。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团体法人编号为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 )出资( 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 )出资( 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万元。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万元。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户。

六、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 担办法为 。

七、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全体股东同意指定 (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 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 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九、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 办法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欢迎咨询或委托以下律师解决您的合同疑问, 电话咨询需说明您在律师 365 看到 他的信息 • • 杨炼培惠州 擅长劳资纠纷,交通赔偿,婚姻诉讼 13500171817 • • 刘二春深圳 深圳特别推荐律师.咨询与委托:13612856103 • • 尹志明深圳 以我所学为你所用 咨询热线:13510450298 • • 高连英深圳 追求公正,勤勉尽责,竭诚服务 13510969894 • • 吴日辉东莞 诚信为本,服务至上! 联系电话: 13790200742 • • 胡小武东莞 诚信为本,执业为民 咨询电话 18807690536 • • 谢志民广州 以我所能 圆你所愿 13760605225 • • 谢友林广州 广州特别推荐,谢友林律师团队!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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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 路 号

三、公司股东共 个,事业法人 ( ( ( ( ( ),现住 行业。 公司住所拟设在 楼(房)。 个,其中自然人 个,国家授权的部门 ,身份证号码 市 区 个,企业法人 个。分别为: 。 个,社会团体 )公司,住所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 。 。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团体法人编号为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 )出资( 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 )出资( 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万元。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万元。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户。

六、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 担办法为 。

七、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全体股东同意指定 (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 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 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九、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 办法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第11篇:三方出资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概况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房)。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丙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兼营_________。

第三条 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出资为_________(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四条 出资时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丙方投入新公司的_________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第五条 出资评估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_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六条 出资证明

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 出资的转让

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其他股东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 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_________名,副总经理_________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 各发起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发起人的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其他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二条 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条 合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七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2篇:隐名出资协议

隐名出资协议

隐名出资人(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显名出资人(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

1.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工商局注册成立。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住所地为:

2.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实际已向该公司出资人民币元,实际拥有该公司%的股份。

3.公司目前由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以显名出资人即名义股东之身份,登记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工商登记材料和其他材料中。乙方名义上在公司出资元和占有股份比例%,并自愿接受甲方委托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4.公司上述以乙方名义出资和持有的%股份,出资资金来源均为甲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隐名、显名出资法律关系,以及确定双方各自作为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的权利、义务,现双方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下述协议内容达成一致,并谨遵照执行:

一、股东形式和出资来源

1.1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之一,拥有对公司的投资权利和实际股东权利,为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出资人、实际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对外经营行为产生的投资风险,以其在公司的出资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同时绝对自主地享有其所占股份额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1.2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以个人名义成为公司名义上%比例的出资人和股东,为公司的显名出资人和名义股东。乙方不对公司的经营投资风险承担责任,同时也对公司的利润分配不享有任何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1.3 乙方名义上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其出资资金均来源于甲方。乙方没有对公司实际投入任何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反映的等价资本金。

二、公司具体经营事务的管理、决策

2.1甲方作为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股东、实际控制人,按照公司法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权利的规定,对公司的全部经营事务,享有管理、控制和最终决策的权利。甲方具体负责公司的经营事务,并实际行使股东各项权利,掌管公司的各种印鉴。

2.2 乙方作为公司的显名出资人和名义股东,不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事务,也对公司的经营无最终决策权利。乙方对该公司及其他股东,应当披露其与甲方之间的关系,使公司及其他股东认可甲方实际行使股东权利。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3.1 甲方权利、义务

3.1.1 权利

(1)甲方享有公司中乙方名义下的各项实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利和利润分配权利。

(2)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随时调整公司中乙方名义下的股权比例,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的增减持、公司的增资扩股、合并重组、分立、解散、清算等事宜。

(3)甲方有权自己或派专人掌管公司的公章、财务印鉴、财务账册等。

(4)在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随时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持的显名股东权无条件地过户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5)甲方有权通过乙方的名义股东身份,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

3.2.2义务

(1)甲方有义务完成对公司的出资,确保资本金到位。

(2)甲方对公司的经营风险和投资风险承担股东责任。

(3)甲方应当保证公司各项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以实际股东身份对该公司对外的各项经营事务承担最终法律责任。

(4)甲方要求乙方配合作出股东会决议或者行使股东权利时,应当予以提前通知。

(5)因甲方行使股东权利时,造成乙方发生必要费用的,由甲方承担。

(6)甲方实际负责公司对外与各法律主体,包括法人及自然人的交往,同时实际负责对公司的内部人员的聘用和解聘事宜。

3.2 乙方权利义务

3.2.1 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合法经营,不得因该公司非法经营导致乙方承担责任,有权拒绝甲方要求签署违法文件。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行使股东权利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甲方承担。

(3)乙方不承担公司的投资风险,也不承担公司的法律风险。如对外因甲方行为导致公司的名义股东即乙方需要承担责任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实际发生损失,可以向甲方追偿。

(4)乙方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如对外因甲方行为导致公司法定代表人即乙方须承担责任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实际发生损失,可以向甲方追偿。

3.2.2 义务

(1)乙方完全认可甲方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股东、实际控制人身份,完全认可甲方实际行使股东权利。乙方对公司、其他股东明确甲方的实际股东地位和身份;

(2)乙方不享受和不参与公司的利润分配,乙方也不在公司领取工资、奖金,与公司不发生劳动合同关系。

(3)乙方不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决策事务,不参与公司管理。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必要时配合在相关股东会决议签字,配合办理工商登记手续,配合以名义股东身份的对外活动,同时乙方应当对上述事务予以严格保密。

(5)乙方不得对外宣称自己为公司的实际股东和实际出资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以在该公司的名义身份对外签订任何合同。乙方不得利用公司名义股东和法人代表身份对外牟取私利,不得利用该名义股东和法人代表身份从事对公司存在任何竞争性或者损害性的行为。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名义所持股权及收益擅自进行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

(7)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者其他行为,导致乙方在公司持有的名义股份以及收益被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或者转让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全部损失。

(8)乙方应当积极维护公司的商誉以及甲方声誉,不得作出任何对外可能诋毁和损害公司商誉以及甲方声誉的行为。

(9)服从甲方实际出资人的安排,对其名下股权进行调整,包括退出、增持、减持以及转让、质押等。

(10)乙方担任法定代表人期间,未经甲方授权或者同意情形下,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任何文件,不得对外以公司名

义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或者担保。如因乙方上述行为导致公司损失的,甲方以及公司均有权向乙方追偿。

四、协议终止以及违约责任

4.1 协议终止

本协议因下述原因终止:

(1)公司解散、破产、清算、注销、吊销的终止情形;

(2)甲、乙任何一方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协议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的;

(4)其他协议终止的法定情形发生的。

4.2 协议终止后,需要将乙方作为名义股东持有的股份,重新由甲方隐名股东持有或者指定他人持有。如发生协议终止第(1)种情形的,股权不再做更替,如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则由甲方实际承担公司终止后的一切责任;如发生协议终止第(2)种情形的,由相关继承人继续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将股权重新交由甲方或者甲方的继承人享有。

4.3 如本协议由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或者终止的,本协议应当解除或终止。如因一方重大违约造成对方损害的,受损害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4.4 上述重大违约情形包括:

(1)因甲方的违法行为导致乙方需要对外承担法律责任或者其他经济责任的;

(2)乙方违反本协议中涉及的乙方义务条款,因乙方自身原因、乙方未经甲方授权或者同意擅自行为、不按照甲方要求签署文件、不服从甲方安排、违反保密义务等,导致甲方无法行使股权权利的,或造成公司的损害或者甲方损失的。

五、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双方约定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双方协商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协议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七、其他

7.1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署之日,立即生效。

7.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字时间:年月日签字时间:年月日

第13篇:出资协议(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运作,甲乙双方就_________有限公司出资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实际购买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二、乙方购买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圆整),此股权记在甲方名下,但仍由乙方履行其股东权利和义务。

三、甲方在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中的书面股权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实际运作上,甲方仅以其实际购买股权数,履行其股东权利和义务。

四、公司在年度分红时,甲、乙双方乙公司核定的红利按其实际股权由公司统一造册分发。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案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第14篇:出资合作协议

出 资 合 作 协 议(西安)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本协议由陕西仁和万国许建云律师提供,使用中有问题可咨询13992871655)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丁四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丙丁共同出资开火锅店,火锅店名称为:

第二条:火锅店经营场所: ,经营期限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为准。

第三条:出资人总共出资

(大写)元整(¥ ),各出资人出资分别为:

甲方:出资 700000 元人民币,占总出资的70%; 乙方:出资 100000 元人民币,占总出资的10%; 丙方:出资 100000 元人民币,占总出资的10%; 丁方:出资 100000 元人民币,占总出资的10%。

1 / 4

第四条:各出资人需按期足额缴纳出资,负责人收到出资款后需向出资人出具证明文件。

第五条:各出资人出资后召开出资人会议,共同推选 作为火锅店的负责人。

第六条: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2.根据火锅店运营需要招聘员工;

3.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4.不得侵占共有财产; 5.不得挪用火锅店资金; 6.审批日常事项。

第七条:甲乙丙丁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股份。如确实需要转让须经其他出资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出资人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八条:出资人的权利:

1.每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每一个经营周期届满后,火锅店应在一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出资人会议批准,经出资人同意后实行分配。各出资人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分红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查阅、复制出资人会议记录、会计账簿、会计报告等与火锅店经营有关的文件;

3.参加出资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

2 / 4

4.对火锅店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5.火锅店经营终止或者清算时,各出资人按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火锅店剩余财产的分配。

第九条:各出资人需承担的义务: 1.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2.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第十条:各出资人不得做出有损火锅店或者其他出资人合法权益的事情,同时各出资人不能再经营火锅店及同类行业。

第十一条:出资人会议共同决定下列事项: 1.决定火锅店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审议批准火锅店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3.审议批准火锅店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4.对火锅店增加或者减少出资做出决定; 5.对向出资人以外的人转让股份做出决定;

6.对火锅店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定;

7.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召开出资人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出资人,出资人会议所作的决定应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出资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三条:出资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出资股份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 / 4

第十四条:本协议各方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所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四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年

丙方:年 月 日 月 日 乙方:

年 月 丁方:

年 月4 / 4

第15篇:代为申请培训补贴协议

代为申请培训补贴协议

甲方(定点培训机构): 乙方(培训学员):

根据《关于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意见》(晋劳社厅发【2009】31号)和《山西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财社【2009】117号)文件规定,甲方为朔州市朔城区政策性补贴培训定点培训机构,乙方为享受补贴培训人员,并自愿选择到甲方参加培训,现双方共同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甲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职业标准规定的教学大纲和计划,结合企业和市场需求,认真组织培训教学,加强各项管理,保证培训质量,确保乙方通过培训掌握一技之长。

二、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不无故缺旷,按照劳动保障部门的管理要求,每日如实填写考勤记录等相关管理资料,认真学习。若不服从管理,无故缺旷,影响培训学习,乙方自愿承担并支付甲方不能按计划完成教学而造成不能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培训补贴所产生的学习费用。

三、乙方自主选择甲方参加

职业(工种)

等级的职业技能培训(根据省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晋财社【2009】117号)培训补贴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属

类行业,培训补贴指导标准为

元,补贴指导价包括培训、教材、办证等费用;根据甲方身份状态可以享受的补贴比例为

,共计

元。

四、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预付培训费用共计

元。乙方经培训考核鉴定合格后,根据补贴培训政策规定,培训预付款由甲方退还乙方;若由于乙方原因不参加考核鉴定,培训预付款将不予退还。若乙方家庭确有困难的,可由当地劳动保障所出具证明,暂不预付。

五、乙方应积极参加培训,在培训期间遵守甲方有关学习纪律的规定;培训结束后根据本人意愿可申报参加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六、甲方应严格按照该职业(工种)登记的培训计划、大纲实施培训,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培训课时;培训结束后应根据乙方愿意组织参加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七、乙方考核鉴定合格后,应及时提供甲方申请政府培训补贴必须的材料,配合甲方申请培训补贴;培训补贴到位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的培训押金。

八、乙方考核不合格,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需要,组织其参加补考,补考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若乙方考核不合格后不愿参加补考或补考后仍不合格,按政府补贴培训有关规定,乙方应及时提供培训补贴材料到甲方办理培训费手续,其中不属于政府补贴的培训费用,应由乙方自理。

九、如乙方因个人原因退出本次培训的,乙方可放弃本次政府补贴培训,已发生的培训费用由学员本人承担。

十、甲、乙双方补充约定如下: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劳动、财政及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乙方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协议签订日期:

朔州市朔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咨询、监督、投诉电话:0349-5984003

第16篇:出资设立有限公司协议

出资设立有限公司协议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根据

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的各方为:

甲方:,住所:身份证号码:

乙方:,住所:

身份证号码:

第三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是:。

第七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

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各股东出资额

和出资方式为:

1、甲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_________%;

2、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全部出资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后,由各方共同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构申请

设立登记。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缴纳出资并经工商登记后

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权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

务。

第十一条 合同各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因一方

未按期或未足额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时,该方应承担违约责

任,并赔偿守约各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如合同一方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行为,侵害了合同他

方的正当权益造成损失的,合同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的设立费用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公司依法成立后,该设立费用经公司股东会确认后由公司承担。公司因故未能设立时,应于该事实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返还合同各方已缴纳的全部出资,已支付的设立费用由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责任方承担或合同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因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三)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各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之争议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方各持_________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17篇:解除合同协议书出资协议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协议书

出让方:***(以下简称“出让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受让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该协议”),主要内容为:出让方愿意将***有限公司的出资5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愿意接收出让方在***公司的出资50万元(人民币)。该出资于2011年*月*日正式转让,自转让之日起,转让方对已转让的出资不再享有出资人的权利和承担出资人的义务,受让方以其出资额在企业内享有出资人的权利和承担出资人的义务。现双方就该协议达成如下解除条款:

第一条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该协议。

第二条关于出让方与受让方在该协议中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自本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即行解除。双方无需承担任何因违反该协议引起的违约责任,双方无其他纠纷。1

第三条本解除协议由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收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方 (盖章) :受让方 (盖章) :

授权代表 (签字) :

年月

2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日

第18篇:出资转让协议(一)

出让方: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

为了化解金融风险,稳定社会秩序,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就出让方将其在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出资转让给受让方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一、出让方将拥有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的_________万股股本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格为_________。转让总价款为_______万元,支付价款的形式为现金,支付时间双方另定协议。

二、出资转让后,出让方不再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的义务;受让方在享受股东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股东的义务。

三、双方未尽事宜,另行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方:_____________(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第19篇:股东出资协议(简单)

出 资 协 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11年月日在北京市区共同签署:

甲方:;身份证号:;住所:。 乙方:;身份证号:;住所:。

上述甲、乙双方经过慎重研究和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共同经营公司,现就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公司概况

1、名称:___________公司;

2、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

4、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6、公司性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本协议各方作为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7、该公司已经注册并由甲方实际控制和经营。

第二条 出资数额和股权配比

1、根据全体股东的意愿,甲、乙分别认缴的股权数额为50万元、50万元,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50%、50%,并按照该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第一期出资为人民币(已经缴纳);____年月日前第二期出资为人民币万元。

第三条利润分配

公司经营产生的利润每当达到______万时,甲、乙双方同意分红,并按照5:5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条 公司的治理机构

1、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人作为执行董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不设监事会,仅设1名监事,任期三年。

3、公司设经理1名,由___方任命。

4、公司设2名财务人员:1名会计,由___方任命;1名出纳,由乙方任命。

5、公司实际运营过程中,甲方主要公司);乙方主要负责工作。

第五条股份转让及追加投资

1、公司成立起年内,各方不得转让其在公司的股份(或部分股份),也不得在其所持股份上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权利。

2、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出现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的情况,各股东应按照各自分红的比例增加出资,公司是否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应以全体股东同意为准。

3、公司遇到增资扩股、风险资金引入情况时,各位股东不得与收购者进行私下股权转让或者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对于吸收新股东事项,需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第六条退出机制

因为公司由甲方实际控制和经营,如果乙方无法了解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有权提出退出。当乙方提出退出时,需要进行清算,以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出资比例为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第八条共同承诺

所有股东共同承诺:

1、在公司经营运作期间不参与同业竞争公司的策划、筹建、经营等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商业行为。在 股东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营与本公司同类性质的公司或业务。

2、公司对外以章程规定内容为准,但在本协议各股东之间如果本协议与章程约定不一致,则以本协议为准。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公司存续期间。

3、本协议一式两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第20篇:共同出资购房协议

共同出资购房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房

2.甲、乙双方购房资金主要来源于各方父母的资助

3.本协议属于购房协议的附件,由购买方保管

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关系

甲方与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成为合法夫妻。

第二条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目标房屋)基本情况

目标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标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标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

目标房屋的购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当地房管部门指定的评估机构认定的价格:¥___________元。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及产权比例

甲方:出资________________,享有目标房屋产权的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_______,享有目标房屋产权的____%。

第四条目标房屋产权证署名、办理及保管

甲、乙双方共同署名、办理及保管。

第五条物业装饰装修费用(包含家电费用)出资情况

甲方:出资¥___________元;乙方:出资¥___________元。

第六条甲、乙双方需要分割财产时,对目标房屋产权做出如下分割:

1.房屋产权属于甲方,甲方现金补偿乙方产权分割时房屋实际价格的____%。

产权分割时房屋实际价格与当地房管部门指定的评估机构认定的价格的比值要和本次购买时房屋实际价格与当地房管部门指定的评估机构认定的价格的比值保持一致。

2.乙方的物业装饰装修费用每年摊销10%,残值返还给乙方(不足1年按1年计算)。

3.因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况,过错赔偿另行协商,但本协议要和过错赔偿共同执行。

第七条本协议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如下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__年____月____日20__年____月____日

代为出资协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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