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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分配协议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0-08 12:06:55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是遗嘱还是遗产分配协议

是遗嘱还是遗产分配协议

这是庞艳春律师代理的一个遗产继承的案子。庞律师电话13464017346

案情:甲与乙是亲生姐妹,2000年母亲去世,2007年父亲去世,父母共有一处70平米的住房。在母亲去世时该房没有分割,一直由父亲居住,父亲去世后留下了“关于房产及其它财产如何分配”的书面意见,将该房的19.735平米给甲,其余部分给乙。后在亲友的协调下双方同意按此意见分配,现甲反悔,按遗嘱无效起诉到法院要求按法定继承继承父母的房产。

分析:一种观点认为应从认定遗嘱有效的角度应诉。从父亲留下的“关于房产及其它财产如何分配的意见”可以看出这是父亲留下的遗嘱,是父亲真实的意思表示。但该“遗嘱”是代书遗嘱,且除了代书人以外没有其他见证人; 另外在该意见中父亲处分了母亲的财产,所以该遗嘱无论是形式要件还是实质要件其都是无效的遗嘱。另一种观点认为,该份书证不是遗嘱,而是财产分配协议,这也是本律师的观点。

庞艳春律师观点:原被告之父李某某(以下简称被继承人)于2005年2月7日请人代笔的“房和钱按下面意见分给李某某、李某” 的书面意见,如果没有原被告的签字确认,可以认为是遗嘱,而且是无效遗嘱,正如原告代理人所说,此遗嘱因缺少法定的形式要件而无效。但是正因为该书面意见上有了原被告的签字,所以不但其性质发生了改变,而且让我们更清楚的看到了被继承人的原意。此书证不是遗嘱而是原被告之间达成的遗产分配协议,应该按该协议分配遗产。

发表了如下代理意见,获得成功,赢了官司

附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们接受本案被告李某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诉讼,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本代理人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不是遗嘱是否有效,而是原告提供的证据即原被告之父李雅臣请人代笔经原被告确认的书证是否是遗嘱,即此书证是遗嘱还是原被告之间达成的遗产分配协议。

原被告之父李某某(以下简称被继承人)于2005年2月7日请人代笔的“房和钱按下面意见分给李某某、李某” 的书面意见,如果没有原被告的签字确认,可以认为是遗嘱,而且是无效遗嘱,正如原告代理人所说,此遗嘱因缺少法定的形式要件而无效。但是正因为该书面意见上有了原被告的签字,所以不但其性质发生了改变,而且让我们更清楚的看到了被继承人的原意。

本代理人认为,此书证不是遗嘱而是原被告之间达成的遗产分配协议,应该按该协议分配遗产,理由如下:

一、该证据不是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而是其对其去世后财产分配提出的意见。

遗嘱是被继承人的一种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不须征求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的同意便可发生效力。

本案被继承人于2005年2月7日请人代笔的“房和钱按下面意见分给李某某、李某” 的书面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其结合其家庭历史上形成的房产分配情况,本着公平原则对自己和老伴共同所有的房产提出的分配方案,此方案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他希望原被告能按他的意见互相商量着分配遗产,但是他的意见能不能被采纳、能不能得到执行、怎么执行,最终取决于原被告双方的意见。

正因为此意见上有原被告同意的签字,所以把被继承人的原意完全展现给了我们。而且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正是由代笔人就财产分配意见的内容向原被告征求意见,并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才将意见第二条中的现金作了分配。可见,该意见不是遗嘱。

二、该证据是原被告双方达成的遗产分配协议。

2007年10月6日,第三人向原被告出示被继承人对财产的分配意见,在第三人及其他亲属的调解下双方同意按该意见的内容分配遗产,并在被继承人的意见上签字确认,因为她们没有其它具体的同意事项,也没有任何特殊的说明,她们表示同意的内容就是被继承人提出的财产分配意见中所列的四项内容,至此,该意见已转化为双方达成的以被继承人李某某的财产分配意见为内容的遗产分配协议。此协议不但是原被告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而且对协议中的现金部分已经履行完毕。

三、原被告双方应认真恪守遗产分配协议。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成立时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该按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原被告在按协议分割房产时产生了争议,从而原告以遗嘱无效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诉讼行为是对双方已经达成共识的遗产分配协议的一种反悔,她这种背信弃义的行为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本代理人认为,本诉所涉及的遗产应当遵循原被告双方达成的协议即被继承人对财产分配意见的第一条分配,即由被告分得该房屋的47.735平米,原告分得该房屋的19.735平米。因为该房屋不易这样进行分割,应判归一方所有。因被告分得该房比重大于原告,所以该房屋应判归被告所有,被告应折价给原告19.735平米的房屋补偿。

推荐第2篇:分配协议

库房被拆迁后补偿款分配协议

甲方:赵晋文

乙方:梁国壁贾兴顺王文强

甲乙双方于2009年5月1日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将位于渭源县新城区的宅基地后院平方米的土地租给乙方,并提供车辆通行通道,租期6年,于2015年7月31日到期。因该地块拟被征收部门征用修建商住楼,为了配合征地工作和解决双方修建的库房补偿问题,经甲乙双方和征收部门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修建的库房,面积372.69平方米,征收部门拟评估

补偿人民币372,690元整,(最终数额以征收部门和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包含奖金,补偿款由甲乙双方四人平均分配,各得赔偿数额的四分之一。

二、甲乙双方作为一个合同主体与征收部门统一签订库房拆

迁补偿合同,并提供各自身份证和银行账户,由征收部门给双方转账或付款,乙方自动放弃对租用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对以前协议负违约责任。

三、库房所占土地面积的补偿款由甲方单独领取。

四、以上协议在2015年8月1日前有效,在征收工作结束前,

乙方必须保持库房的完整性,并不在库房内存放有价物品。若2015年8月1日前征收部门未征收该库房,则上述协议于2015年8月1日起自动失效。

五、协议签订后双方四人必须严格履行,如果违约,每人补偿

违约金10万元。

以上协议自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证明人:拆迁办

2014年4月17日

推荐第3篇: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

遗 嘱

立遗嘱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遗嘱执行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担心本人去世之后,继承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执,故本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市_______区立下本遗嘱,对本人所拥有的财产、权益等作出如下处理:

一、财产情况

本人目前拥有的主要财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房产

本人名下目前共拥有房产【 】处,其具体情况如下:

(1)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的房产1处,房产证号:_________,内部装修及物品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债权

债务人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本人借款人民币【】元,并签订编号为_________的借款合同,约定利息为【】%/年,约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本人连本带息一次性进行偿还,担保人为_________。

3、存款。

本人目前在_________银行开设账号为_________的_________账户,账户中共有存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年利息为【】%。

4、

二、财产继承

本人去世之后,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列举的本人届时实际拥有的全部财产及权益均由_________个人继承(性别:_________;出生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与本人关系:_________)。继承人于本人去世后从本人处实际继承的财产、权益情况,以其继承时本人实际拥有的财产、权益情况为准。

如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有配偶的,继承人所继承财产和权益与其配偶无关,均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本人去世之后,本遗嘱前述列明的_________作为执行人,代为执行本遗嘱。执行人出于诚实、信用、勤勉义务执行本遗嘱且经继承人同意所所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均由继承人承担。

本遗嘱一式_________份,一份交_________,一份交_________。

本人在此明确,订立本遗嘱期间本人神智清醒且就订立该遗嘱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上述遗嘱为本人自愿作出,是本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示。本人其他亲属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继承人继承本人全部遗产及权益进行干涉。

立遗嘱人(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遗嘱执行人权利:

除遗嘱中另有特别规定外,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

(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二)清理遗产;

(三)管理遗产;

(四)诉讼代理;

(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六)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七)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

(八)请求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受到的意外损害。

遗赠扶养协议

甲方(遗赠人、被抚养人):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抚养人):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

第一条 甲方愿意将本协议第一条中所有的个人财产遗赠给乙方,并由乙方承担抚养甲方义务;乙方愿意承担抚养甲方义务,并愿意接受甲方遗赠的财产,为此,就遗赠抚养相关事宜,在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甲方所有的如下个人财产在甲方去世后赠与给乙方:(1)房产:

(2)机动车: (3)存款: (4)其他财产:

第二条 乙方抚养义务的约定 乙方负责甲方的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抚养义务,抚养义务是指在生活上照顾、经济上给予帮助,精神上给予慰藉。具体为: 饮食安排:乙方负责甲方一日三餐,饮食上应照顾甲方年纪和习惯。 生活安排:保证甲方四季穿衣保障,衣物、被褥整洁、常洗常换。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 元。 医疗安排:乙方生病应及时安排治疗,住院等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医疗补助费 元。 其他安排: 。

第三条 遗赠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在甲方生前不得转移、处置甲方个人财产,乙方应在甲方去世之后30日内办理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不需办理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的,乙方占有即视为已取得遗赠财产。

第四条 遗赠财产的保管、管理和维护责任 甲方应负责对遗赠遗产的保管和维护责任,不得单方处置上述第一条列明遗赠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遗赠的财产损坏或者甲方单方处置给第三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因管理遗赠财产发生的费用以及遗赠的财产确需维修的,首先从甲方财产中支付,甲方财产不足于支付上述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丧葬事务办理及费用承担 甲方过世后的丧葬事务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当地政策和风俗办妥甲方丧葬事务。办理甲方丧葬事务的费用首先由

甲方去世后留下的财物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遗赠抚养协议的执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指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协议书的履行。

第七条 本协议的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本协议。 3.如果乙方在甲方生前未经其同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甲方的个人财产,甲方有权解除该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处置遗赠的财产导致本协议解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扶养费; 2.乙方无故不履行抚养义务导致本协议解除,不得享有受遗赠的财产,已支付的扶养费也不予退回。

第九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成立,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市公证处 办事处留存一份。

第十一条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 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 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抚养人所有的协议。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

推荐第4篇:抚恤金分配协议

抚恤金分配协议

***因病死亡,其配偶***、长女***、长子***、次子***经过协商一致决定,抚恤金及其他费用全部由***领取,其余人员并无任何异议。

特立次据

协议人签名:配偶_____________________ 长女_____________________长子______________________ 次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日期:2014年月日

推荐第5篇:股权分配协议

股权分配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电子邮箱:

乙方:,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丙方:,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甲乙丙三方就共同投资成立某某公司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投资合作背景

1.1、某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其中甲方作为股东实际投入资本金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

1.2、三方均认可是在某某公司的固定资产和货币资产等实有资产处于***资产状况,详见财务报表***。

二、合作与投资

2.1、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

2.2、投资及比例

2.2.1 三方各自投资额及比例如下:

三、收益分配

3.1 利润分配比例

3.1.1 三方经营某某公司期间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实际投资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 利润分配计算及时间

3.1.2.1依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规定提取相应的发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后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

3.1.2.2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时,三方均同意把某某公司负债支付完毕之后再分配收益。

3.1.2.3 每半年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润并予以分配。

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

4.1不论三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三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4.2 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五、股权登记

5.1 当本协议3.2条项目费用支付完毕之后,依照附件《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方式以合作三方为股东办理股权登记。

5.2 股权登记之后三方的持股比例与三方的出资比例一致。

六、合作经营管理

6.1 合作经营期间,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2 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三方共同决定。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商讨规定。

七、未尽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共同协商,并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在参照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时,三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的权利和承担关于股东的义务。

三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至***人民法院管辖裁决。

八、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某某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协议签署地:

推荐第6篇:责任分配协议

工程责任分配协议

一.工程协调方,以下简称甲方。

二.工程施工组织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三.为了更好地对工程进行把控而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以安全、合格、保质、保量的完成国家以及集体的建设任务起到督导作用为前题,并且以此为责任明确,为以后的责任处理为依据。

四.乙方必须根据某某工程技术性文件和有关本工程其他文本信息进行施工。根据安全、技术、质量等有关的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有关管理单位的通知文件,严格施工,做到安全、合格、保质、保量、保工期的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五.甲方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负责工程资金的运作。

六.乙方负责工程工地的安全、质量、进度等等的管理,而且承担出现相关问题的后果,并附带经济责任。

七.乙方必须熟知并且准确无误的运用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质量等相关的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有关管理单位的通知文件。

八.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以下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2013年6月1日

推荐第7篇:股权分配协议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公司地址:*** 市**区*** ****号 。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法人**个,事业法人**个。分别为:

XXX(自然人),现住址 ,身份证号为 。

XXX(自然人),现住址 ,身份证号为 。

XXX(自然人),现住址 ,身份证号为 。

XX公司,住所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住所在****。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审批文号为 。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xx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

xx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六、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 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全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七、股东不按协议交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交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八、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九、全体股东同意指定 (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物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十、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古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 办理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

签协议的地点:

签协议的时间:

推荐第8篇:分配联盟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作为非赢利的管理和服务性机构,与乙方通过协商就其加入_________分配联盟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愿成为_________分配联盟_________联盟成员,并自觉遵守《_________分配联盟管理规定》。

2、乙方在加入_________分配联盟后,应按其联盟成员级别按时交纳相应的年费(具体费用明细见附表)。

3、乙方在加入_________分配联盟后,如想得到_________分配联盟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和资源,则必须按甲方的各项服务的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如乙方不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申请。

4、乙方在递交申请材料后需等待甲方对其材料的审核,在甲方审核通过乙方的申请材料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已得到的相应服务和资源。

5、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资源分配通知后,必须在3个月内对其申请到的资源进行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已分配给乙方的资源,并撤消其相应的服务。

6、乙方在使用甲方ip地址资源时,应该按照_________分配联盟的各项规定合理有效使用该地址。并要将其每次向客户分配ip地址的情况,按_________ip地址分配暂行管理规定,向_________分配联盟报告,否则_________有权收回该联盟成员的ip地址。

7、乙方在甲方为其服务期间需自觉遵守甲方有关各项服务的管理规定。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按照管理规定的相关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8、由于_________各项政策的变化而引起的甲方的各项政策的变化,乙方应自觉遵守。

9、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0、此协议一式两份,各保存一份。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推荐第9篇:财产分配协议

财产分配协议

关于樊光桂,唐盼对彭喜玉遗产(其中人民币100000元整,无其它任何财产)分配,经双方商量达成如下协议: 前题:综合彭喜玉原有离婚证内容:子女安排、财产处理、其它协议均无唐盼实无继承权利,现樊光桂和彭喜玉有结婚证,属合法继承。樊光桂出于人道准予唐盼参与分配。

1、为彭喜玉办丧事开支43000元(其中唐盼支付37087元,樊光桂支付5913元)从遗产中扣除。

2、除开支剩余57000元,唐盼得20000元,樊光桂得37000元。

3、樊光桂不负唐盼任何责任。(包括以后结婚、建房)但准予以后来往。

4、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保留,签字生效。

樊光桂签字:唐盼签字:

2012年2月8日

推荐第10篇:房产分配协议

家庭房产分配协议书

甲方(父母方):

乙方(女儿女婿方):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双方为座落于()房屋分配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为被拆迁房屋,房屋登记证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乙方。

第二条:

乙方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承诺,在没有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对该房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五条:本协议所诉房屋如需装修,需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本协议不改变乙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权利。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双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的双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它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甲方:

乙方:

订立时间:

订立地点:

见证人:

第11篇:资产分配协议

资产分配协议

股份合伙出资权人:汤成林,男,出生于1963年9月12日,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张家巷36号1-3-6-45号,现住:三台县潼川镇环城路环城家园,身份证号:510722196309122975(以下简称甲方)。

股份合伙出资权人:王吕洪,男,出生于1966年6月13日,地址:三台县北坝镇东河路018号附02号,身份证号:510722196606134753(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合伙出资以四川省三台星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位于三台县潼川镇南河路的“华盛新苑”房地产开发项目,涉及底层商业用房设计面积较大,导致销售困难,为此,经甲、乙双方决定按该项目投资股份份额作资产分配。

一、分配的法和基本原则

(一)基本原则

本项目资产分配的原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分配方案,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先选择。资产分配以后由双方各自处置(出租、出售、自营),互不干涉;此次资产分配折抵该项目各方所投股金和利润分配,该项目各自所投股金在此之前已出租的门面租金本年度充公;在此之后,如任何一方需要出售所得资产其税费各自自行承担。

(二)基本方法

按该项目底层剩余商业用房面积1890.31㎡,按该项目双方出资份额,甲方占60%,甲方应分得底层商业用房面积1134.19㎡,即:(2号)101.91㎡;(3号)255.43㎡;(4号)286.23㎡;(10号)150.71㎡;(A1号)169.69㎡(A2号)88.31㎡;(A3号)89.08㎡;合计面积为:1141.36㎡。乙方占40%,乙方应分得底层商业用房面积756.12㎡,即(5号)194.93㎡;(6号)151.26

㎡;(7号)254.99㎡;(A4号)60.66㎡(A5号)29.17㎡;(A6号)57.94㎡;合计面积为:748.95㎡。甲方实得面积超出应得面积7.17㎡,乙方实得面积少于应得面积7.17㎡,因此,乙方应得底层外本项目全房面积。

二、资产分配

依照上述方法,对两边的门面位置、建造结构(柱子)、门面深浅等综合因素进行测评分析,虽然靠广场方向面积多7.17㎡,但门面深度、柱子、临街段面、使用价值等却差于靠上大佛寺道路方向的总价值,如果愿意选择上大佛寺道路方向的门面位置者,选择方就向靠广场方向的门面位置找补价值差人民币现金15万元。最终乙方决定选择(5)(6)(7)(A4)(A5)(A6)号门面(靠上大佛寺道路方向)。剩余(2)(3)(4)(10)(A1)(A2)(A3)号门面(靠广场方向)由甲方所得。乙方愿意向甲方找补差人民币现金15万元,待该项目下次分配利润时,由乙方从应分利润中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该协议签定后即日起甲乙双方自主决定处置,在处置的过程中,不论与该协议确定价值高低,双方均无任何权力干涉,更不得阻挠。

四、项目已出租的门面,次年起由已拥有处置权的各方在确保承租方与项目方已签订出租协议不变的基础上收取租金。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六、本协议附《华盛新苑2号楼》底层商业门面的图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二○一四年月日

第12篇:房屋产权分配协议

房屋产权分配协议

现有位于XXXXX土木结构居民住宅(XXXX)1套,建筑面积93㎡,产权所有人XX,身份证号6XXXXXXXXXX,私房产权证:X房字XXXX第XX0360号,登记号:X-X-XX-1XX,发证时间:199X年XX月XX日。

现因该房屋产权所有人已故,其配偶XXX(身份证号 :65XXXXXXXXXX)年事较高,二人膝下共有五个子女,均已成家:大女儿XX,大女婿XXX;二女儿XXX,二女婿XXX;大儿子XXX,大儿媳XXX;二儿子XXX(已故),二儿媳XXX;三儿子XXX,三儿媳XXX。未防止日后因该房屋产生纠纷,在母亲XXX主持下于201X年XX月XX日召开了家庭会议,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此房屋产权及其权益分配方案如下:苗玉兰占50%权益,XX(已故)50%权益归其配偶XXX和5个子女(XX、XXX、XXX、XXX、XXX)等份继承。

此协议一式十份,一经签字,立即生效,任何人不得变更或解除协议。

母亲(签名捺印):年月日 大女儿(签名捺印):年月日 大女婿(签名捺印):年月日

二女儿(签名捺印):年月日

二女婿(签名捺印):年月日

大儿子(签名捺印):年月日大儿媳(签名捺印):年月日

二儿媳(签名捺印):年月日

三儿子(签名捺印):年月日三儿媳(签名捺印):年月日

第13篇:遗嘱

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

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4、本人财产的说明;(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5、本人保险的说明;(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8、签名及日期

第14篇:遗嘱

篇1:遗嘱

立遗嘱人:张老,男, 汉族,现住山东省青岛胶南市某村某号,身份证号:370223191****01234,我,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年龄已高,写字不方便,由吕灋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山东恒信通律师事务所吕灋律师、无利害关系第三人 庄小伙 见证,身份证号370284198807121234。遗嘱内容如下:

1、我有两处房,一处在某地,正屋五间,东厢房两间。2010年连同屋内东西一并给了我的另一儿子张某。同年张某儿子将这处房翻盖了。我去世后,此房屋由张某继承。

2、我在某地还有一处房,门牌号X号,正房四间,平房三间,连同屋内东西,我去世后,由我的这个儿子张XX继承。

3、本遗嘱一式两份,我们本人、山东恒信通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以该份遗嘱为准。

立遗嘱人: 张老

代书人: **

见证人:庄小伙

时 间:2013年 9月15日

篇2:遗嘱范文

立遗嘱人:姓名、民族、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等信息

为了防止遗产继承纠纷,特请张甲和李丙作为见证人,并委托XXXX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一、由于本人经常出差且患有高血压,为防止意外死亡和遗产继承纠纷,特立本遗嘱。

二、本人现有主要财产如下:

1、坐落于XXXX的房屋一套,面积180平米;

2、建设银行定期存款30万元,账号:123456789;

3、沃尔沃S40轿车一辆,车牌号:沪A-24680

4、股票若干,银河证券公司,账号:135790

三、对于上述财产,本人处理如下:

1、坐落于XXXX的房屋由妻子王媛媛继承;

2、建设银行存款30万元及利息由女儿丁丽继承;

3、沃尔沃轿车由儿子丁大继承;

4、银河证券的股票由母亲谢红继承;

5、其他财产由妻子王媛媛继承。

四、希望大家尊重本人的遗愿,和平处理遗产继承事宜。

五、本遗嘱一式三份,由张甲、李丙、谭红琳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人: (签字) 年 月 日

代书人: (签字) 年 月 日

见证人: (签字) 年 月 日

见证人: (签字) 年 月 日

篇3:遗嘱范文

立遗嘱人:王二嘛,男性, 1929年1月1日出生,住福州市五一大道××号,身份证号码:××。

立遗嘱人现有位于福州市五一大道××号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146平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立遗嘱人对上述房产具有完整的房屋产权,是上述房产的合法所有权人。现因立遗嘱人年事已高,为防身后子女继承纷争,特订立遗嘱如下:

在立遗嘱人去世之后,上述位于福州市五一大道××号的房产由女儿王×(身份证编号:××××)一人继承。

立遗嘱人:

年 月 日

篇4:遗嘱范文

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甲(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甲的财产,属于甲个人所有。

(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乙(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乙的财产,属于乙个人所有。

本遗嘱委托丙(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执行人。

本遗嘱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丙保存。

立遗嘱人: (签名)

年 月 日

第15篇:理赔款分配协议

理赔款处理协议

甲方:孙会荣,女,1980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陕西省彬县水

口镇小王村村民,住址同上。(死者之妻)

孙来义,男,1941年1月2日出生,汉族陕西省彬县水口镇

小王村村民,住址同上。(死者之父)

谢腊梅,女,1950年9月12日出生,汉族,汉族陕西省彬县

水口镇小王村村民,住址同上。(死者之母)

孙倩倩,女,1998年9月16日出生,汉族,汉族陕西省彬县

水口镇小王村村民,住址同上。(死者长女)

孙婷婷,女,2008年8月18日出生,汉族,汉族陕西省彬县

水口镇小王村村民,住址同上。(死者次女)

委托代理人:刘家泉,男,1975年8月18日出生,汉族,齐河县胡官镇阴河村人。身份证号:372425197508187619,特别授权。 乙方:郭仁胜,1970年4月27日出生,汉族,齐河县祝阿镇大林郭

村人。身份证号:372425197004274655

2010年10月16日22时,乙方驾驶吊车在山西大西高铁客运专线建设施工工地施工时,吊钩突然发生意外,将施工人员孙根虎致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乙方对死者家属进行了部分赔偿,因乙方所驾驶的鲁N62717号吊车在事故前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现甲方受死者近亲属的委托就交强险理赔款分配处理事宜与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商定: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所赔付的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死者生前被抚养人生活费和医疗费在内共计壹拾贰万元交强险赔偿款已由乙方领取,上述壹拾贰万元交强险赔偿款本协议双方签字的同时,由乙方给付所欠甲方赔偿款陆万元,甲乙双方赔偿事宜了结,双方再无任何争执。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

2011年5月5日

第16篇:股份分配协议合同范本

合同是社会生活中合作的双方或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商量填写的一种文本,具备法律效应。下面小编带来的是股份分配协议合同范本,希望对你有帮助。

合作人:

甲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丙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叁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对甲乙丙叁方的美容院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现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股的经营宗旨

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第二条 合股的经营项目和范围

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和范围;共同经营一家高档次的美容院,具体地址为:;店名为:;法人:

第三条 合股经营期限

合股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总股本:甲乙丙叁方协商,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和该店的发展角度考虑,决定首期对该美发院的总股本投入为 万元;合股的经营期间各合股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终止时,各合股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2、股权分配:经协商,甲方股权占总股份的,投资金额为万元;乙方股权占总股本的 ,丙方投资金额为 万元方股权占总股份的,投资金额为万元。利润分配及后续投入均以此为依据。

3、入股形式:甲方以现金形式注入,乙方以现金注入;丙方以现金注入该店的所有权归叁方共同拥有。

4、各合股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则按实际出资计算确立入伙份额。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年度核算为依据,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分配;双方可协商留有一定的资金用于发展该美容院(留每月盈余缴房租)。

2.债务承担:合股债务先由合股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协议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全体合股人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在退股时按原始入股股份的80%实施。②不得在合股不利时退股;若要强行退股,将按实际清算后退股方所占股份的30%实施。③退股需提前3-6个月告知其他合股人并经全体合股人同意;④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

股人造成损失的,在视为无效的同时还要给予赔偿。

3.转让的股份需合股人同意,否则视为无效。

第七条 合股负责人及其他合股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股人的义务:①维护共同的利益,热心合股事业;②努力奋斗,全力以赴,共创合股财富;③服从各项决议,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起表率作用;④以诚相待,求大同存小异。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合股人同意,不得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股人在任何场所做有损合股人利益的事宜。

3.针对个人言行违背合股事业,干扰合股经营的正常秩序。

4.如合股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股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合股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股人同意终止合股关系;③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股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协议由全体合股人签约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的事宜,应由合股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合股人各执一份。

合股人:__________(按手印) 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 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

公正当事人: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年月 日

第17篇:股权分配协议范本

甲方:王 五,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乙方:张 三,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丙方:李 四,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甲乙丙三方就投资合作经营深圳市某某公司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投资合作背景

1.1、深圳市某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其中甲方作为股东实际投入资本金20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10%。

1.2、三方均认可是在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固定资产和货币资产等实有资产处于***资产状况,详见财务报表***。

1.3、甲方向乙、丙两方保证,甲方已经取得了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实际经营权和控制权。

二、合作与投资

2.1、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

2.2、投资及比例

2.2.1 三方各自投资额及比例如下:

2.2.2三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投资款缴纳于深圳市某某公司,由深圳市某某公司分别向三方出具财务收据。

三、收益分配

3.1 利润分配比例

3.1.1 三方经营深圳市某某公司期间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实际投资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 利润分配计算及时间

3.1.2.1依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规定提取相应的发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后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

3.1.2.2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时,三方均同意把深圳市某某公司前期负债支付完毕之后再分配收益。

3.1.2.3 每半年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润并予以分配。

3.2 前期负债的项目

三方均明白和认可,深圳市某某公司前期债务是指如下之债务:

3.2.1 ***

3.2.2甲方为取得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实际经营权和控制权而需向其他股东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

3.2.3 ****

3.3 前期负债的偿还

3.3.1 上述3.2.2条约定支付给其他股东的费用偿还,以甲方和其他股东于 年 月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所约定的方式支付。该《股权转让协议》作为本协议的有效附件,且乙丙两方均予以认可该《股权转让协议》;

3.3.2 乙丙两方均予以认可,以支付给其他股东的同样方式支付上述3.2.3条中约定支付给甲方的费用。

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

4.1不论三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三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4.2 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五、股权变更登记

5.1 当本协议3.2条项目费用支付完毕之后,依照附件《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方式以合作三方为股东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5.2 股权变更之后三方的持股比例与三方的出资比例一致。

六、合作经营管理

6.1 合作经营期间,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2 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三方共同决定。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商讨规定。

七、未尽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共同协商,并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在参照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时,三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的权利和承担关于股东的义务。

三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至***人民法院管辖裁决。

八、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深圳市某某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协议签署地:

第18篇:房屋权属分配协议

房屋权属分配协议

现有()一栋5层半房屋,系父母主持兴建,经父母同意,兄弟双方本着协商互让原则,于*年*月*日达成房屋权属分配如下一致意见:

1.兄()拥有二层、四层房屋产权,弟()拥有三层、五层房屋产权。

2.一层产权分配见附图,图中左边留白部分产权(包括前方左边店面、中间客厅左边、后方厨房餐厅)归兄()所有,图中右边虚线部分产权(包括前方右边店面、中间客厅右边及卫生间)归弟()所有,右后方楼梯共同拥有;若砌墙体分隔,均以墙体中对中为准。

3.兄()拥有六层左边房间产权,弟()拥有六层右边房间产权,六层剩余部分产权兄弟双方共同拥有。

4.一至六层所有楼梯及本协议未记载的权属均归兄弟双方共同拥有,并享有权利和义务。

5.土地使用权属兄弟双方共同拥有,各占一半,均为()平方米。

6.一层、六层使用权现归父母,直至父母不再支配。本协议一式三份,父母、兄弟各持一份。祝:子孙后代兴旺发达,繁荣昌盛!

兄:妻:

弟:妻:

见证人父亲:母亲:

妹夫:妹妹:

第19篇:股权分配协议范本

你看看这个:股权分配协议范本: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 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

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 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 2

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综合商社 出资额6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3.3%出资方式 货币 ××××中心 出资总额560 万,占注册资本的46.7%

其中:实物出资70 万元

货币出资49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

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

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

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般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而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7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 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部

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多会计年度终了时 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 7

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

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二十年,从《企业法入营业执照》 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 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

第三十二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

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 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

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 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座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 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四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 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一式四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 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盖章:

××××中心、

××综合商社

200×年××月××日

第20篇:员工股权分配协议

内部员工原始股分配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本协议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此协议是为了更好的建立健全公司的利益分配体系,响应公司发展理念,为公司人才提供同等事业发展的平台,激励和提高员工的积极性、稳定性、进一步加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员工的收入,使企业利益与员工利益实现共同发展,利益共担。经公司董事会研讨决定,准许分配

员工 %公司原始股,甲乙双方均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本协议:

股权分配时间: 年 月 日

一、原始股分配条件与对象

1.必须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2.必须为公司服务满一年及一年以上。

3.对公司有突出贡献,工作积极向上者,个人自愿申请,上机领导审批同意,董事长认可方可入股。

二、员工内部持股股份的性质

1.该股份为年度分红股,员工本人可以继承,自分配日期开始,三年内不可以转让。2.该股份可享受本公司年度“净利润”的分红。 3.该股份享受企业经营状况的知情权。

4.该股份不享受企业的管理权,企业管理权由公司董事会按职务分配。

三、入股政策

1.所入股的结算单位名称:

2.所入股为公司奖励性质,无需其他费用

四、分红政策

1.年度净利润的计算方式:年度总收入-年度总成本=年度总利润。成本包括:工资、佣金、房租、经营费用、税收、固定资产折旧的费用等其他开支。此金额以公司财务数据为准。 2.分红的计算方法:分红按年度净利润的100%来计算,股东按入股比例计算分红。公司亏损时,股东不享受该年度公司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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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红的时间及次数:按公司财务季度结算,一季度结算一次分红。4.每年开一次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公布企业经营情况,及利润情况。

5.该股权仅在现有股东共同持股的份额下完成相应比例,后期发生股份变革,所持股份比例将按变革后比例重新分配。

五、退出原则

1.该股份为分红股,股份持有员工离职时,根据其实际情况,分以下两种: A.自离职之日起,未在公司服务满一年时间,视其自动放弃公司分配股份。 B.自离职之日起,在公司服务满一年时,保留股东所有权利。

2.股份持有员工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在同区域参与相同或相似行业的投资或工作。否则当期分红金不予退还,公司可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自分配股份日起,三年内股份持有员工不得出售或转让股份,三年内转让或出售所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应,如有违反则视其自动放弃公司股份,并公司有权追究相应责任和损失。

4.自分配股权日起,三年后股份持有员工若要出售相应股份,必须上报董事会,董事会有优先收购权,经董事会同意后方可对外出售或转让。

六、保密协议

本协议书为公司最高商业机密,所有股东必须遵守保密责任。一旦发现漏密,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协议修正

以上协议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改正。

八、争议解决

其余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经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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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分配协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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