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第1篇: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甲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13885484779 地址: xx县长征路27号 邮编:xxxx 乙方: xxx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邮编: 丙方: (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邮编:
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注册成立“三都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用于合作开发位于三都县大河镇新政府旁地块(共约400亩)地产项目。为规范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明确双方利润分成、权利、责任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各方遵守。
1、定义:即对本协议中出现的名词的含义及范围进行确定。本协议所使用之下列词语除非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任何补充协议另 有规定,悉依下列解释:
1.1 本协议:指合作成立公司及本地块(约400亩)开发项目合
作协议,包括本协议的所有附件以及现在或将来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补充和修改。 1.2 本协议各方:指本协议之签署各方,即甲、乙方、丙方各股 东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承接其债权债务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2、合作内容
2.1 2012年5月,合作各方以甲方公司的名义与大河镇政府签 订了《大河新区合作开发协议书》;
2.2注册成立新的项目公司开发该地块,包括投资、建设、土地出 让及经营管理等。
2.3项目公司成立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项目法人的变更,并出具 项目法人变更公告。
3、出资及利润分成
3.1 三方共同协商约定,出资本金为万元(每股100万元,该资金作为大河新区合作开发项目的启动资金),甲方出资 300万元,于2014年 6 月 10 日前缴清;乙方出资 300 万元于2014年 8 月 万元于日前缴清。交清入股本金后,于3日内召开股东大会,议定公司章程,选举公司法人、监事、及董事会成员。经过选举并确认的法人于2日内追加出资本金。出资本金必须过半,并于15日内注册成立“三都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2 如若公司需要融资,公司法人额外享受公司融资股份,作为公司支付法人的法律承担的责任股份,该股份从各股东出资比例的股份中扣除。(即每股占公司融资股份92%的股份份额,原始股份不 变)。
3.3 大河项目地块征地费约为万元,前期出资为公司原始出资本金1000万元(即原始股),后期出资采取自然人出资或融资的方式进行资金注入,自然人出资计入原始股份,融资部分计入融资股份,融资股份不计入原始股份,不占公司股份份额。
3.4 鉴于该项目是通过乙方公关争取下来的,乙方对该项目承担后续的所有官方及民间对项目有利的公关责任,因此从项目公司中提取该项目净利润的15%给乙方作为项目公关费。 3.5该项目中介费为万元,中介费应于各股东方注入全部资金后10日内由甲方支付现金10万元,余下部分按土地销售达10%后,进行现金支付。
3.6项目融资股份即以该项目资产由融资方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股份,该股份不计入公司的原始股份,但产生的利润经股东大会讨论一致通过后,按公司股份份额作为公司资产积累或进行红利分成。
3.7公司赠与乙方的公关股份可按“公司净利润15%股份”进行红
利分成。该赠与“公司净利润15%股份”部分不能作为公司资产积累,如公司决定产生的利润进公司行资产积累时,赠予的股份必须进行货币结算给乙方。但通过乙方公关所产生的任何效益,全部归纳于项目资产后,按股份份额进行利润分成,乙方不得私自额外提出其它要求。
3.8各股东方须发挥各自的特长,尽心尽力为公司谋取利益最大化。
4、项目基本情况(通过乙方公关后项目基本情况) 4.1 该地块基本情况:
4.1.1 项目所在地:三都县大河镇片区中部,具体位置及范围 详见附件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4.1.2 项目规划条件: a.总用地面积:
b.土地利用率: 不低于40%。 d.基础设施建筑:不高于40%。 e.该土地可以分割单独挂牌出让。
4.1.3 项目内容:商场、商铺、文化活动中心、综合娱乐中心 及配套办公、住宅等,打造特色商住街区;具体设计装 修标准根据设计方案由合作各方另行约定。 4.1.4 项目用地状况:现状交付。
5、项目的融资
7.1 除合作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税费,合作各方应按本协议 约定及时出资到位外,在办理了合作项目土地使用权证的前提 下,合作项目开发建设资金的出资,可以公司的名义向金融机 构进行抵押融资,任何出资股东以各种借口阻挠或谣言损害公 司向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融资,如若出现以上情况的,公司应予 以清退该股东,该股东股本用于承担公司造成损失。
7.2 资金不足部分再由合作各方按股权比例进行追加出资。追加 的股金按原始股计算。
6、盈余分配及损失承担
6.1 项目各方按照协议第3条进行项目的收益分成。
6.2 各按照各自占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份额分享项目的收益和承担 项目的损失。
7、项目的开工与竣工
9.1 项目应于年日前组织项目的开工建设,于2015 年日前完成项目的竣工;各股东方应积极协助公司
按前述期限完成项目的开工及竣工任务。
8、各方权利和义务 8.1 各方权利
各股东方享有法律法规赋予的(现在、将来、本项目、其它项目等)公司的一切权利。
8.1.1 该项目经营活动由各股东方共同决定,根据各方占有公 司的股份份额按公司法及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行使表决 权,并形成决议。
8.1.2 各方享有任何项目利益的分配权、监督权;
8.1.3 各方分配任何项目利益和本项目经营积累的财产应按各 方股份份额进行分配;
8.1.4 各股东方享有参与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及,共同决定项目 规划设计的权利;
8.1.5 各方有退出合作的权利。
8.1.6 合作各方的权利具体以项目合作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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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丙方:
身份证:
丁方:
身份证:
戊方:
身份证:
甲乙丙丁戊五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共同出资成立广州惠城快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根据五方约定订立如下协议,以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退股股东首先须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和该股东个人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需向公司的赔偿等),其次,当公司处于亏损状态时,须按财务报表,清偿现有的公司对外债务,且征得另四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
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股权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全部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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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股东合作协议
甲方:浙江聚珍园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戴静飞身份证号:
丙方: 林世棋身份证号:
丁方: 季炳臣身份证号:
戊方: 杨阳身份证号:
己方: 林建武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丁戊己六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甲乙丙丁戊己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图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浙江聚珍园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第二条: 股权变更
甲方拥有独立股权及股份的有限责任公司,现在变更为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共同拥有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入股方式及分配比例
各方约定,甲方以资金方式入股,乙丙丁戊己各方均以管理技术方式入股。同时约定公司章程内各方均以现金入股的方式体现,本部分另见《浙江聚珍园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章程》。
1、甲方(身份证号码:)以资金方式入股,占股份的比例为45%;
2、乙方(身份证号码:)以管理技术入股,占股份的比例为30%;
3、丙方(身份证号码:)以技术入股,占股份的比例为10%;
4、丁方(身份证号码:)以技术入股,占股份的比例为5%。
5、戊方(身份证号码:)以技术入股,占股份的比例为5%。
6、己方(身份证号码:)以技术入股,占股份的比例为5%。
第五条:债务及风险承担
1、变更前债务由甲方承担,变更后由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共同组成的股东会承担。
2、变更后运营时任何风险承担均由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共同成立的法人实体(即所有股东)来承担,甲乙丙丁戊己各方同样享有对按《第四条》约定比例的股份、资产的分配权。
第六条:利润分配
1、甲乙丙丁戊己六方约定,可分配利润达到万元人民币(¥,)时,可以对可分配利润的%进行提取及分配,低于此利润额,不得对可分配利润进行任何形式的分配;
2、利润分配比例严格按照各股东所占总股份对应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条:管理费用
1、直接参与管理的股东会成员,正常计发工资;
2、不直接参与管理的股东会成员,不计发工资;
3、工资收入计入企业整体管理费用;
4、工资数额约定:¥000.00/月,¥000.00/月,¥000.00/月,¥000.00/月,¥000.00/月,¥000.00/月。
第八条:管理职权分工
甲方职权分工:
1、享有公司的经营决策、管理监督等权利,甲方不直接参与公司管理;
2、享有财务监管权利,负责资金账户的监管,但无资金使用及支配权,如涉及资金出入必 须经过其他五方书面同意并签字认可方可进行;
3、享有其他一切股东会成员享有的合理合法的权利;
4、享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职岗位规范的合理合法的权利;
5、享有对公司管理提出异议,修正、指正、遏制不规范管理行为的权利;
6、享有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的权利;
7、有义务支持股东会的决议,积极配合完成股东会决议的完成,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及执行管理程序。
乙方职权分工:
1、享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经营决策权、整体运营权等权利;
2、享有对行政、营销、财务、采购等的全面管理的权利;
3、享有其他一切股东会成员享有的合理合法的权利;
4、享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职岗位规范的合理合法的权利;
5、享有对下属部门的经营管理提出异议,并监督改正的权利;
6、有义务服从股东会的领导,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及执行管理程序。
丙方职权分工:
丁方职权分工:
丙方职权分工:
丁方职权分工:
戊方职权分工:
己方职权分工: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
2、合作期间任何一方退出,均须赔偿按投资总额计算的10%的赔偿金。
第十条:保密约定
各方在合作或合作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六方共同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七方批漏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任何第七方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股份转让
1、甲乙丙丁戊己各方投资人在公司登记变更之日起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2、合作期满后,股份持有人向所有股东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转让其股份的全部或部分时,必须通知其他股东并取得股东会同意;
3、合作期满后,股东之间转让其股份的全部或部分时,必须通知其他股东并取得股东会同意;
4、合作期满后,股东依法转让其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5、任何形式的股份转让必须按照正规的法律程序办理,否则转让无效。
第十二条:协议变更
1、本协议及其所有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协议各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2、本协议任何形式的变更必须按照正规的法律程序办理,否则变更无效。
第十三条:协议终止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1、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2、本协议期限届满。
第十四条:协议解除
1、本协议生效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执行本协议,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均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运营期限内,如因甲方资金或管理因素致使公司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无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运营期限内,甲乙丙丁戊己各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单方或多方解除本协议;
4、公司正常运行过程中,任何单方或多方股东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另一单方或多方协议,否则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特殊约定
1、甲乙丙丁戊己各方约定,在公司可分配利润在000,000.00)时, 乙丙丁戊己方必须允许甲方提取万人民币(¥00,000.00),作为前期投资风险承担的回报,原持有股份比例不变;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公司正常运行过程中,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进行 退股、撤股,否则本协议规定股份将归守约所有;
3、公司变更成立后,执行股东会决策构架,对于重要决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做主,必须通 过股东会议决定后方可执行;
4、本合作以外的甲乙丙丁戊己各方的任何资产、知识产权及不良资产、债务关系均与本协 议约定合作公司及本协议约定项目无关。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各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进入诉讼程序的部分外,本协议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六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其他合作各方的行为规范按照六方共同成立公司的公司法进行约束;
3、本协议经六方所有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各附各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企业法人为代表的提供企业相关证照),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本协议每份文头、文尾需盖公司公章)(协议全页必须盖公司章:骑缝章)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丁方签字(盖章):
丁方签字(盖章):
戊方签字(盖章):
己方签字(盖章):
签约地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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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丙合股(以下简称“投资方”)开办一家装修设计公司,全名为
装饰有限公司,全面实施各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各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守信。
一、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四万元整、占公司股份40%、出资的形式 现金、出资的时间:2017年4月1日
乙方出资三万元整、占公司股份30%、出资的形式 现金、出资的时间:2017年4月1日
丙方出资三万元整、占公司股份30%、出资的形式 现金、出资的时间:2017年4月1日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经双方约定,甲方占有公司股份40 %;乙方占有公司股份30 %;丙方占有公司股份30 %;各投资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公司若产生利润后,各投资实际利润的百分之四十进行年终分红,其余部分(百分之六十)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各投资方同意,并由各股东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2017年4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各方无退出意向,则合同期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各投资方方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份60%退出。非经各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投资方共同出资承担。
5、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杨慧作为公司企业法人。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各投资方共同出资,按总投资额的比列重新计算。
6、投资方月薪酬劳
投资人每月酬劳除固定月薪外,余下收入由公司纯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按所占股权份额进行分配;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4份,各投资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并经加盖私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字):
时间:
乙方(签字):
时间:
丙方(签字):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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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份 制 合 作 有 限 公 司
股份制合伙协议
入股人(甲):姓名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入股人(乙):姓名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入股人(丙):姓名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入股人(丁):姓名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丙方长期友好协商,根据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就共同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关于公司
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1、公司注册全称为: 大新古建木制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 二佰陆 拾万元整 。
2、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 ________%;出资方式: 现金入股 乙方出资: ________%;出资方式: 现金入股 丙方出资: ________%;出资方式: 现金入股 丁方出资: ________%;出资方式: 现金入股
3、公司住所为: 张家港市大新镇新浦路大新古建木制品有限公司
4、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5、公司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等。
6、合股人合股出资并签定合同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齐并打入公司公用帐户,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只对已交部分确认股份。
7、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经营期间各股东的出资为公司企业的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经营终止后,各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年终决算以后按股分红。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的共有公司财产偿还,当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 股东的出资股份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①需认可公司章程并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股东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②不得在合股不利时退股;③退股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股东并经全体股东同意;④股东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⑤未经全体股东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及股东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股东对待,否则以股东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股东的权利
1.________为公司负责人。其权限是:①代表公司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公司债务;⑤ ____________。
2.其他股东的权利:①参予公司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及监督公司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开展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股东,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股东再加入其他公司项目。 4.禁止合股东与本公司签订合同。
5.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公司期届满;②全体股东同意终止股东关系;③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股东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股东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草 201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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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酒店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出资额及所占比例
甲方出资万元,另外以出资,作价金额为 %。
乙方出资万元,另外以出资,作价金额为 。
丙方出资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丁方出资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合作过程中,涉及出资额的增加,均按上述比例出资。在需要增加投资时,如有任一方不愿意增加投资,在另外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的情况下,视为不愿意增加投资方自动放弃原有比例,四方重新约定出资额及比例。
2、利润分成比例
利润按单个项目进行分配。每个项目提取的利润作为项目贡献奖,此奖励分配给项目介绍人。
其余的利润按出资总额比例进行分配。
3、公司运作分工与报酬
每个项目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整体运营,代表四方与业务单位进行商务谈判并进行项目管理。
筹备期间(从项目进场至试业,按3个月计算):主要负责项目的装修质量、进度和成本的控制;协调业主及施工队之间的关系;证照办理等事项。报酬按。
开业初间(从试业到开房率稳定在80%以上,按3个月计算):主要负责开业前期外围关系的处理,协助店长进行人员招聘培训及销售工作。报酬按。
运营稳定期(从开业第4个完整自然月开始),代表酒店管理公司与业务单位进行业务对接,协调在酒店运营期间出现的各类事务。
4、资金管理与约定
公司资金由四方建立帐户进行共同管理,为确保资金安全,账户、密码及公司印鉴分开管理。涉及款项支出时由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出提款计划,报董事会签批后执行。
5、其他人员管理
前三个项目属试运营期,公司不设常驻办事人员。各项费用均在项目中分摊结算。各项目在指定专人负责后按第3条的约定给予报酬。
待前3个项目成功运作后,再另行设计公司组织架构和工体系。
6、四方在合作过程中应友好协商各项事宜,如在合作当中出现各类
变故,四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7、四方合理分配资源并共同为公司创造利益,同时按出资比例承担在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风险。
8、四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解决。
9、本协议一式五份,四方签字后生效,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留一份与公司章程合并存档。
甲方:乙方:
丙方:丁方: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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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住所地为:
第二章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第七条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乙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丙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丁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保守公司秘密。
(八)《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股东会
第十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七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十九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宜。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
(十二)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监事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及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二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章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允许按照《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章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条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第三十二条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第三十三条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第三十四条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月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第三十六条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现金流量表
(五)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十二章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十三章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条公司营业期限为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条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章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第九章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五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协商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公司依法核准注册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第四十七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各股东一份,如增加股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另两份由见证人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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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心商贸有限公司合作投资入股协议
合同编号:20150210
甲 方:缪 性别: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罗 性别: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丙 方:祖 性别: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上述各方为共同创立齐心商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入股该公司。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经营范围、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经营范围:商业贸易
2、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缪剑
第二条 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股份认购(此项目按一百股计算,以每股XX元自行认购)。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元(大写)人民币,占该公司资本的 % ;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元(大写)人民币,占该公司资本的 % ;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元(大写)人民币,占该公司资本的 % ; 第三条 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项目所有盈利的70%作为利润分配,剩下盈利的30%作为公司的运营资金(具体盈利分配事项由股东开会决定)。
2、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各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第五条 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以股东金额的月息计算作为违约金偿还给守约方,月息额叁分。)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通过九江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八条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手印): 签字日期:
乙方签名(手印):
丙方签名(手印):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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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乙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丙 方:
地 址: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股份分配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
(1)甲方占公司股份的%;
(2)乙方占公司股份的%;
(3)丙方占公司股份的%;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5)参加公示总经理办公会发表工作工作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4、丙方担任公司执行副总
(1)贯彻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2)协助总经理对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实施和监管
(3)全面执行和管理公司广告业务
(4)参加公示总经理办公会发表工作工作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 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丙三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两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
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
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三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弎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订时间:2013年月
乙方(签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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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1779清吧 (以下简称“公司”)事宜,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1779 BAR
2、住 所:衡阳市银泰红城三期F19二楼门面
4、注册资本: 万元
5、经营范围: 酒吧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1779BAR,总投资 元, (1)甲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 %; (2)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 %;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三、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
四、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合伙期满;(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六、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签订时间:3
年 月 日
日
第11篇: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
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2011年 月 日
第12篇: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乙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元
(1)甲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 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XX年 月 日
第13篇: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方: 赵启民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张圣元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拟投资设立山东臣茂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达成了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山东臣茂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赵启民
4、注册资本: 1368万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双方为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368万元,其中:
1、甲方以原淄博臣茂工贸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及现金出资,经甲乙 1 双方共同核算截止到2016年6月1日,原淄博臣茂工贸有限公司流动资金为万元,甲方现金出资万元,甲方共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478.8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5%;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5、任何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甲方应保证原淄博臣茂工贸有限公司流动资金真实有效,若淄博臣茂工贸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存在核算不实等其他情况,甲方应及时补足不实部分。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2、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3、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月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的会议记录,并对公司下月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上年度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年度的5月31日分取上个年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年度剩余利润的%,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书面一致后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按出资比例向未转让方支付20%违约金。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股东退股,由甲乙双方对公司所有资产进行统计核算,公司及未退
4 股方按退股方所持股份比例支付退股方相应价值现金。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十五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
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第14篇:公司股东合作书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一、总则
__________和__________和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二、股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三、公司名称及性质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如下:
1、公司名称: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5、经营范围:
(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四、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____________元。
(1) 甲方出资__________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_____%; (2) 乙方出资__________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_____%; (3) 丙方出资__________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_____%; (4) 改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 在公司账户开立前,改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制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6) 甲、乙、丙三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具体资金转入方式可以三方协商,股份占有今后如有变动,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决定,另行制定补充协议,并修改章程通过。
2、注册资金(本)______________元
(1) 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 (2) 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 (3) 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 (4) 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 甲、乙、丙三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甲方担任公司的 职务,具体负责:
(1) 财务权限,工作范围,项目执行,日常工作及职责,财务审批权限为________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2、乙方担任公司的 职务,具体负责:
财务权限,工作范围,项目执行,日常工作及职责《同上》
3、丙方担任公司的 职务,具体负责:
财务权限,工作范围,项目执行,日常工作及职责《同上》
4、甲方工资报酬为_____________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________元/月,丙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________元/月,均从各机构分摊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A公司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执行; B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甲、乙、丙三方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六、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需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备案。
3、甲乙丙三方如果因公司需要公派外出,可属于公司报销或选择所在地机构报销。同时为公司公关类可报销,其余不得归纳到公司报销范畴之内。
七、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产生利润,在弥补公司有亏损的情况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 分红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 分红数额:上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丙三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 公司的流动资金必须保留 万人民币,甲乙丙三方不可分红提取。
(4) 如涉及到甲乙丙其中一方在公司账户中借用资金,需其他两方同意,并说是具体归还时间,周转期间按每月1分利息计算,其资金不得超过 万人民币,最长周转时间不得超过60天,以免造成公司运转不畅。
八、转股或退股及增资的约定
1、转股:
公司成立起2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2年起,经甲乙丙其中的2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像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给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元。
2、退股:
(1) 一方股东需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需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坊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 股东退股:
若公司由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8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 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 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
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需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九、协议的接触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 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 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 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钟丽芳参与清算; (2) 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需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 若清算后有亏损,双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十、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需在60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需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其它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内部权力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三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15篇: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人生贵在合作,如果合作到底,我们也能完成许多看似不可能的奇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关于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仅供参考!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其它合伙人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盖章)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第16篇: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股东合作协议书
第一章 ㈠总则
、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三方对《微之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股东各方以第二章为准)
㈡合作基础
公司名称及性质: ①公司名称为:《微之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___ 年___ 月___ 日,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④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 ,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资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RMB_________);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和技术优势,合法经营,取
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互联网服务,电商,实体店,等等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按照规定,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成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权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八)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担公司责任;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 第一节 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
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四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五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层管理者;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公司合同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股东会的要求,向股东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三十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三十三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三十五条 公司因前条第
(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
(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
(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
(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六条 清算组成立后,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八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三十九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四十一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
(一)至
(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四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四十三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四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五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章 合同修改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四十八章 财务左媛负责,财务在1万以下:底薪300元,1万-2万,500底薪,2万-3万:700元底薪,3万以上,1000元底薪,如果更多财务统计,相应的底薪变化由股东商议变更。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注:目前企鹅号等媒体平台效益分成:运营者提成30%,其余汇入公帐 公司以前与之后参与或者投资的实体,均按实际的股份占比投资, 公司产生的总效益,留存30%到公司总账,剩余分红给各股东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股东各方均持一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微之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公章:
日期:
第17篇: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方因共同目的,投资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达成了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丁四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1、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六十五万 元
(1)甲方出资 40万元 70 % (股份)
乙方出资 15万元 17 % (股份) 丙方出资 10万元 13 % (股份)
(2)该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3)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方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4)乙丙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20万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5)对于公司运营方向以及三方意见不合、甲方有决定权以及一票否决权
3、乙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5)乙丙方股份代持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三方一致同意可一致处理,三方意见不合由出资方占股比例最多者决定。
6、公司成立前,资金由甲方统一收支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公司运营资金%2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半年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半年利润。或者每月月底分红。
(2)分红的数额为:利润的80%,三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六、三方股东约定
1、应三方股东商议此股东合作协议书生效日期为酒店开业日起半年后。此前酒店盈亏 由甲方一人负责。
2、乙丙双方资金自酒店筹划期起汇入甲方账户、乙丙双方以出借方式贷于甲方半年(不包括酒店装修期)。借贷合同详见《借款协议书》。
3、半年期满后、乙丙双方根据甲方酒店经营状况决定借贷资金是否转为股份分红制。如转入此合同生效。乙丙双方自酒店开业日起不参与酒店上半年利润分红,下半年根据入资比例选择单月分红或者半年分红。
4、乙丙双方半年期满不转入股份分红制或者单方不转入、甲方根据借贷合同如数三月内还清全部款项。
5、借贷期间内乙丙双方产生的债务或者利息由双方各自承担和甲方无关。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若清算后有剩余,三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三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三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18篇: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一 总则
_ _、_章佳怡_和 杨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 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二 股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为:
股东一: 身份证号:
股东二: 身份证号:
股东三: 身份证号:
三 公司名称及性质
1.公司名称: 2.住 所: 静安区 万航渡路1号环球世界大厦B座2F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元 5.经营范围: 火锅餐饮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方各以其协议时的占股比例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四 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章佳怡、杨繁 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 为 元,作为该公司的启动资金,其中: 1, 启动资金 元
(1) 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 %; (2) 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 %; (3) 以技术入股,占公司股份的 10%; 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各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 开户行: 账 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5).各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具体资金转入方式可以协商,股份占有今后如有变动由三方协商一致决定,另行制定补充协议,并修改章程通过。
五 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
2.为公司的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必须各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三万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各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各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各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各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六 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各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各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各方签字认可备案.
七 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15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2).分红的数额为: ,各方按股份占比例分取.(3).
八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一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1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 %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 %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 %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 %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九 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各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各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十 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45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 其他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各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股东(签章): 股东(签章): 股东(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第19篇: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乙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丙 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淄博微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万 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 营的项目为准.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公司,甲、乙、丙等各方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甲乙丙作为股东代表显名于工商注册资料。
1、公司前期开支。
(1)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办理公司注册费用及其他公司成立前开展正常经营所需之必要开支。
(2)本协议所列各股东都将参与公司的经营,公司成立前所有股东组成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会根据需要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所有股东都应参加,经代表三分之二股份的表决权同意,可决议通过公司前期开支的使用方案。
(3)各股东根据筹备委员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前期开支的使用方案,各司其职,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待公司成立后,根据公司的正常的财务制度进行实报实销。
2、注册资金(本) 万 元。
(1)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2)甲,乙,丙各出资股东均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各股东出资及占股情况。
本协议所列股东均为实际出资股东,甲、乙、丙、三股东所持股份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公司成立后不予变动;
各股东实际出资额(包括启动资金及注册资金)及所占股份百分比如下:
1)、甲实际出资元,占股%; 2)、乙实际出资元,占股%; 3)、丙实际出资元,占股%;
甲、乙、丙作为工商注册显名股东,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份比例为甲占股%,乙占股% ,丙占股%,;
4、本协议所列股东未按照约定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一)、公司股东会
1、公司设立股东会,由本协议所列全体实际出资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日常事务。各股东一致同意,每 月 进行一次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遇特殊情况,任一股东会成员都可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股东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住持,如遇执行董事不能或不愿履行职务,则由各股东推选的股东召集和住持。
2、股东会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以下事项需经股东会决议: 1)、须经所有本协议所列股东达成一致同意决议后方可进行事项: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须经本协议所列股东持有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事项。
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本协议所列所有股东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需经本协议所列股东持有股份多数表决权通过事项。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3、对于公司按照上述约定作出的股东会决议,甲乙丙作为显名股东必须配合执行;配合事项包括签署对外股东会决议,执行决议事项;如擅自签署对外决议文件及擅自进行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执行董事及监事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乙为公司的监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监督及协助工作。
(三)、规范管理制度
公司实行规范化管理,各股东在公司任职,应尽可能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也应签订劳务合同,以明确公司与管理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1、人员招聘等人事制度。
公司制订人事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薪酬、培训、升职、劳动纪律等用工事项,公司建立相应的审批流程,对开展以上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审批,任何管理者都无权私下决定以上事项。
2、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规范严谨的财务制度,一切资金往来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公司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可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供各股东查阅。
建立规范的请款和报销流程。公司任何款项的支出和报销,都应经过相关管理人员的层层审批,任何股东都不能私下向公司支出和报销相关费用。
3、经营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对业务合同进行专业的商业和法律审批,以减少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对公章的保管及使用、重要档案的查阅等事项建立规范的审批流程制度,以尽可能减少风险。
(四)、其他管理制度。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根据需要应及时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尽可能采用高效安全的操作流程。
四、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等各方按照实际所占的股份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后,各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一会计季度的第一天分取上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年度剩余利润的80%,各实际出股股东按本协议确定的股份比例分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协议签订起 两 年内,各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三 年起,经其他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
2、退股: (1)、退股条件。
退股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其他股东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退股标准。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在此情况下,退股方只能要求取得公司总资产80%的分配金额,不得再要求其他分配。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本协议各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本协议各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十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并额外按照应出资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补偿金。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十万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九,其他
1、本协议自各方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见证方
留存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日
月
第20篇: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四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盘州市竹鼎环卫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2、住 所:盘州市竹海镇老厂居委会文化路38号。
3、法定代表人:董顺。
4、注册资本:50万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公司, 甲,乙、丙、丁四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丁四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
1、启动资金 4万元,甲,乙、丙、丁四方各出资1万元。
2、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3、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丁四方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4、甲,乙、丙、丁四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5、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注册资金占时不定。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10万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丙、丁方同样具有对公司的监管职责。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丁四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 甲,乙、丙、丁四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 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甲,乙、丙、丁四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权; 丙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权; 丁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权;
五、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丁四方签字认可备案.
六、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 甲,乙、丙、丁四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丙、丁四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七、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 一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二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5万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八、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 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 甲,乙、丙、丁四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九、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十、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四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丁四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四份, 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丁方(签章):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