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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证明(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6-29 08:37:28 来源:证明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建档立卡贫困证明

附件3

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在线申请用)

兹证明

市(州)

县(市、区)

镇(乡)

村村民(户主):

(身份证号:

)家庭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子(女):

(身份证号:

),目前为

学校的在校学生。

证明人签名:

证明人签名: 证明人职务:

证明人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村委会公章

镇(乡)公章

推荐第2篇: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证明

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证明

学生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 家庭住址:

, 其家庭户主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系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国家或省级认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中脱贫属性为

(填写:未脱贫、已脱贫(享受政策)、返贫和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识别标准为

(填写:国家标准或省定标准)。

特此证明。

证明人: 联系电话:

(镇级或县级扶贫办盖章)

说明:个别乡镇可能没有成立扶贫办的需要到县级扶贫办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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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证明

兹证明

县(市、区)

镇(乡) 村村民(户主):

(身份证号:

)家庭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子(女):陈科铭(身份证号:

)目前为

广元市利州区栖凤小学在校学生。

证明人签名:

证明人签名: 证明人职务:

证明人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村委会公章

镇(乡)公章

推荐第4篇:建档立卡贫困证明

建档立卡贫困证明

兹证明

市(州)

镇(乡)

村,村民(户主)

(身份证号:

)家庭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其脱贫时间预计为20

年,其子(女)

(身份证号:

),目前为三台中学的在校学生。

证明人签名:

证明人签名:

证明人职务:

证明人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村委会公章

镇(乡)公章

201

201

推荐第5篇: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证明

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证明(模板)

学生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 家庭住址:

, 其家庭户主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 贫困户编号_________致贫原因代码_________,系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

特此证明。

证明人: 联系电话:

(镇级或县级扶贫办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个别乡镇可能没有成立扶贫办的需要到县级扶贫办盖章。

推荐第6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

兹证明 (身份证号: ),所在家庭,为我县(市、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特此证明!

(此证明用于申请泉州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时,替代《扶贫手册》使用。)

(县级扶贫部门盖章)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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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证明

学生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 家庭住址: , 其家庭户主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系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

特此证明

证 明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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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证明(模板)

学生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 家庭住址:

, 其家庭户主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系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国家或省级认定建档立卡贫困户。

特此证明。

证明人: 联系电话:

(镇级或县级扶贫办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个别乡镇可能没有成立扶贫办的需要到县级扶贫办盖章。

推荐第9篇:山阳县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证明

山阳县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证明

兹有 小河口 镇 村(社区) 组村民,户主 ,身份证号: ,家有 口人,其(子、女) ,身份证号: , 在 学校 年级 班就读,属建档立卡户,贫困户编号 。

特此证明

经办人: 电话:

盖章(村委会或镇政府)

年 月 日

推荐第10篇: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证明

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证明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详细地址:

, 监护人姓名:

,身份证号:

, 该家庭主要致贫原因:

,系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包括2018年预脱贫户、2014年以来已脱贫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特此证明。

镇(街道)扶贫办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镇(街道)扶贫办盖章

说明:本证明由学生或学生家长准确填写后,到户籍所在镇(街道)扶贫办核实、核实后由扶贫办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镇(街道)扶贫办公章、滕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632-5594021

第11篇:建档立卡贫困子女情况证明

建档立卡贫困子女情况证明

经审查,__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_村(户主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为建档立卡最终确定贫困户户主,其子(女)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时被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我单位承诺该贫困户认定手续完备,贫困户相关登记信息准确无误。

村委会(盖章)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乡镇经办人签字:

乡镇负责人签字:

第12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供参考)

学生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监护人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该学生是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__(此处填写未脱贫或2016年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

(公章)

第13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证明

证 明

涌泉庄乡扶贫办公室:

经查我村村民(户主)

,身份证号码: ,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子女 是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登记的在校学生。

符合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条件。

特此证明

村委会盖章:

村两委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驻村工作队队长签字: 年 月 日 包 村 干 部 签 字 : 年 月 日

第14篇:高校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

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

(模板)

兹证明学生

,性别,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县(区、市)

乡(镇、街道办事处)

村。该生是我区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尚未脱贫或脱贫后还在一年跟踪观察期内。

特此证明。

县级扶贫办盖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第15篇:各班主任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各班主任:

请将桂教资助(2014)14号《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学学期农村贫困户子女优先享受学生资助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4)32号《关于开展教育精准扶贫扶持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就业的实施办法》,两个文件的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及时将通知要求告知每位在校班上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学生享受各项资助政策要以“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为依据,对符合条件办理的学生,假期要抓紧时间办理。

一、为了有效确认农村贫困户子女身份和受助资格,2014年秋季学期,农村贫困户子女凭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详见附件)申请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没有《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的贫困户子女不能优先享受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二、各县(市、区)扶贫办在认真做好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的基础上,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贫困户信息对接,并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排专(兼)职人员为贫困户出具《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三、各中小学校、高等学校要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每位在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 2014 年秋季学期入学新生要随录取通知书告知申请资助应提供证明材料。秋季学期开展各项学生资助项目评审时,认真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确保农村贫困户子女优先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2014年6月30日 附件

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学生姓名 乡镇人民政 府或街道办 事处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性别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与户主关系 县级扶贫 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扶贫部门审核签署意

见并盖章,签署意见要说明该户是否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第16篇: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证明(发县市区使用)

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证明

学生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家庭住址:

其家庭户主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 该家庭主要致贫原因 ,系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

特此证明。

证明人: 联系电话:

(镇级或县级扶贫办盖章)

2017年 月 日

说明:个别乡镇可能没有成立扶贫办的需要到县级扶贫办盖章。

第17篇:建档立卡方案

赵发[2012] 号

赵湾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抓好全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着力解决好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根据省扶贫办《关于认真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扶发[2012]13号)和《谷城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谷扶发[2012]4号)文件精神,结合赵湾乡贫困人口现状和经济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要求,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把贫困人口信息建成动态管理数据库,逐步实现低保维持生存,扶贫促进发展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管理运行机制,帮助贫困人口持久、稳定、有效地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逐步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扶贫标准,做到贫困线以下全部建档立卡上系统的原则。二是坚持应保尽保,择贫扶持的原则。三是坚持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四是坚持因户而异,因地制宜的原则。五是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的原则。六是坚持规范操作,阳光作业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探索建立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摸清贫困人口规模、分布、构成、特点,健全完善农村贫困人口档案,实施系统化、精细化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保障和扶贫开发政策扶持的作用,对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实施应保尽保,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不断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为实现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目标奠定基础。

四、实施步骤(8月31日至9月30日)

(一)前期准备阶段(8月31日-9月5日)

1、宣传动员,全面铺开。建档立卡时间紧,任务重,全乡迅速召开乡干部和村干部会议,各村召开村民会议,增强建档立卡工作的知晓度。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政策家喻户晓,确保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工作。

2、开展培训,熟练业务。建档立卡工作的政策性和专业性要求很高,对村文书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全乡驻村(干部、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各村要对评议小组成员、党员和组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3、确定对象规模及标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扶贫对象是2011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贫困人口。

(二)对象识别阶段。(9月6日至9月12日)

1、户主申请。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2、民主评议。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对推荐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在村委会或村民聚集点公示。群众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由乡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公示。公示后,村将扶贫对象名单报乡乡政府。

3、乡乡审核。乡政府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后在政务公开栏张榜公示。

4、县级审批。县扶贫办对识别出来的扶贫户、扶贫低保户、低保户和五保户进行复核,并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抽查合格后进行审批确认。对于抽查不合格的乡镇,限期整改。

(三)落实帮扶措施和信息采集阶段(9月13日至9月25日)

1、入户登记调查。对经审批确认的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进行登记造册。乡、村抽调人员组成入户调查专班,进行入户调查,填写《行政村登记表》,逐户填写《贫困农户登记表》。

2、纸质档案复审。在填写完成登记后,须仔细审核,经贫困户本人确认签字或留手印后,由工作人员审核签字确认,交村委会审核;村委会对《贫困农户登记表》和《行政村登记表》进行复核,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在《赵湾乡XX村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贫困农户登记档案》封面样式上盖章报乡政府;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薄。

3、信息录入。纸质档案复审结束后,乡镇负责将登记的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分村录入《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乡财政所负责录入扶贫对象。乡扶贫工作组将组织工作专班,进行包片负责,指导、督办搞好信息录入,确保各村按照既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落实低保政策和扶贫项目资金及帮扶责任人。入户登记调查结束后,乡、村要组织力量对审批确认的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进行分类帮扶,实行责任制,落实帮扶责任人,明确帮扶措施,进行有效帮扶。

(四)总结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

1、自查验收。贫困农户信息录入完成后,组织专班对全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自查验收,村也要开展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乡扶贫工作组。

2、总结汇报。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情况认真进行回顾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典型,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撰写总结材料,向县扶贫办做好汇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协联络处主任汪瑞林同志任组长,副乡级干事沈光兵同志任副组长,乡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统计办、残联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统计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实施。

(二)强化部门责任。扶贫部门要做好扶贫对象的识别工作,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民政办要积极配合扶贫部门做好交叉对象的识别。财政所要提供资金支持,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统计办要及时提供贫困监测数据,参与制定“两项制度”扶持对象识别的相关指标。残联要及时提供残疾人的有关情况,共同推动残疾人扶贫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并积极配合扶贫部门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口提供帮助。

(三)实现资源共享。在现有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农村五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整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数据库,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为有针对性制定扶贫措施夯实基础。

(四)强化督办考评。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办,此 5 项工作完成后,进行全面总结评比,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赵湾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2012年8月30日印发

共印35份

第18篇:建档立卡承诺书

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数据

质量承诺书

乡扶贫办:

根据《鹿邑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复核工作实施方案》(鹿办[2015]31号)通知要求及全县扶贫开发推进工作会议有关精神,我行政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重新进行了复核,并认真做到了应扶尽扶、应出尽出。

通过审核,我们此次共上报 户贫困户 贫困人口,保证此次数据质量真实有效、程序合格,没有异议和质量问题。

复核人(村支书):

驻村第一书记签字:

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第19篇:建档立卡红头

各科室:

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是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健康扶贫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做好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精准扶贫患者)大病救治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成效,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提出以下要求,请各科室认真执行: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是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战略部署,是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医院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健康扶贫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强化部门联动,制定更加具体可行、切合实际的专项救治方案和救治措施,细化责任目标,强化保障措施。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成立翁牛特旗医院农村牧区贫困人口专项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张 杰

副组长:唐学柱 石庆轩

成员:张志壮 王 弘 张永鹏 万里明 郑晓洁 刘炳树 陈晓旭 冯月宇 马雨兵 黄 莉 张海奎 崔建民

二、科学有序组织救治

(一)落实分级诊疗。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扶贫患者)就诊,严格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机制,原则上在区域内医疗机构诊疗,按照“病人不动,专家动”的原则,主要集中在旗县级定点医院救治,对救治确实有困难的,商请对口帮扶三级医院提供技术支持,确实需要转往旗县外医疗机构治疗的,按照转诊程序规范转诊。定点医院按照相关临床路径要求,合理确定诊疗方案,规范医疗救治行为。

(二)药品耗材使用。严格控制非目录内药品和高值耗材的使用,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扶贫患者)的就诊,以医保目录内药品为首选,尽量使用目录内甲类药品,不擅自使用目录外药品和高值耗材。确实需要使用的,需要经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负责人审查同意,上报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使用。科室逐级审批结束后将审批表存档到患者住院病历中。

(三)医学检查。对能够进行普通检查即可明确诊断的患者,不使用大型医疗设备重复检查,不进行与相关疾病毫无关联的检查。确实需要使用大型医疗设备重复检查的,应该由主治医生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批,上报分管院长同意方可使用。科室逐级审批结束后将审批表存档到患者住院病历中。

(四)扩大救治范围。在对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9种大病患者进行专项救治的基础上,将肺癌、乳腺癌、宫颈癌、儿童肿瘤和尘肺5个病种纳入救治范围。

(五)推行“一站式”结算。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在我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信息交换和直接结算,由各保险、救助经办管理机构直接向医疗机构支付相应费用,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确保救治对象方便、快捷享受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待遇。

三、动态监控。翁牛特旗医院农村牧区贫困人口专项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相关专家深入科室检查精准扶贫患者救治情况,对于分级诊疗、药品及耗材合理使用、患者合理检查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不合理诊疗行为进行处理。对违反医院相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后无误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科室承担。

第20篇:扶贫建档立卡工作总结

里仁镇2014年度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总结

在县扶贫办大力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里仁镇2014年扶贫建档立卡工作顺利完成,为总结工作经验,促进今后工作更加有序开展,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形成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一是成立以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扶贫办、民政办、党政办、财政所、信访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组建驻村工作队。各村成立以驻村领导为队长,驻村干部和村居干部为队员的扶贫工作驻村工作队,具体负责扶贫建档立卡的各项工作。

二、拟定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

为了保证里仁镇2014年扶贫建档立卡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根据县扶贫办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里仁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对扶贫动态调整的工作目标、对象识别、建档立卡、工作流程、时间及工作要求进行了细化。

三、严格申请程序,认真调查核实

开展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是明确贫困户、确保帮扶到户、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里仁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驻村干部与村干部一起务必进组入户,对全镇扶贫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识别出农村贫困户,务必确保农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加强政策宣传,严密安排部署

里仁镇下辖6个行政村通过召开群众会议进行评议,经过政策宣传、指标分解,确定了贫困户名单。

一是根据名单进行所需的信息采集:户主照片及体现A类贫困的照片,收集户口薄等证件进行信息登记。采集信息的同时里仁镇驻村干部及村干部对全镇799户贫困户分片负责的原则进行了逐一走访,各村驻村干部还负责指导所驻村村干部填写农村贫困户档案,

二是组织人员进行系统录入及更新工作。通过全镇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的配合,目前里仁镇6个村已经圆满完成了信息采集和录入更新工作,全镇贫困人口3520人,799户;其中A类301人,75户;B类2512人,563户;C类731人,162户。经过公平、公正、公开评定扶贫开发对象,按照农户申请,镇村两级干部调查核实,群众代表评议,张榜公示的办法步骤审定对象,申请率100%,调查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

扶贫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切实让需要扶贫的群众得到帮助,镇纪委组成监督小组,对扶贫建档立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要求各村居对整个贫困户的确定过程公开进行,对推进情况随时进行公示,确保此项工作的群众满意率达100%。

里仁镇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6日

建档立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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