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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保证明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1-03 21:01:52 来源:证明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大学生医保证明怎么写

大学生医保证明怎么写?下面就为大家收集了医保证明范本。欢迎阅读!

医保证明范本一

兹有孟定农场医院 同志,属于我院在职在编职工,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医保卡号码是: 。身份证号码是: 。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xxx医院

年月日

医保证明范本二

兹证明 同志为我校(聚宝中学)教师,居民身份证号为 ,已按规定办理了xx年度医疗保险。

特此证明。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关于医保证明

1、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你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

2、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由社会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不可伪造。

3、到社会保险缴纳地的社保机构开具。

办理凭证

(一)参保单位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参保证明

1、单位介绍信

2、本单位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按参保人员姓氏拼音字母先后排序)

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二)参保人员办理本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四、受理部门

1、部.省.市属参保单位由市社保局大厅受理(其中企业缴费单位,由企业保险窗口受理,其他缴费单位,由事业保险窗口受理)

2、区属参保单位由所在区社险办受理;

3、个体劳动者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推荐第2篇:大学生医保异地门诊证明

异地门诊证明

本人XXX在XX实习期间,因XXXX损伤无法从泉州到福州就诊。医保中心严规定门诊不能异地就诊,但因本人情况特殊,无法在自己腿伤不能行走的情况下到福州门诊就医,只能选择异地门诊,特此说明。请予办理报销手续。

申请人:XXX

推荐第3篇:医保证明

证明

兹 有 我 单 位 医 保 参 保 在 职(退 休)职 工,因患病需住院,本单位201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已由单位(或财政)扣缴到201年月,请医院按照医保政策办理入出院等相关手续。

特此证明

参保单位盖章:

经办人:

201年月日

永善博爱医院2013年9月5日

推荐第4篇:医保证明

证明

姓名:张会震,身份证号码210882198502085619, 经工作人员查询,该人与2008年6月—2012年12月 在营口市老边区苗圃参加医疗保险;2013年2月至今 在老边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参加医疗保险。

老边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13年11月1日

推荐第5篇:大学生医保

、国务院为什么要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又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目前没有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的主要是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大学生即在此列)。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故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大限度的将更多的居民纳入医疗保险体系,为其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2、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有何现实意义?

答:做好全省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影响,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一方面这项工作由国家组织实施,根本目的是维护学生健康,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保证学生安心就学。另一方面从大学生自身来说,一旦他们患重病、大病,会给其家庭经济造成很大影响。参加医保,可在一定程度上解除或减轻这一方面的经济压力。

3、过去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采用什么办法?新的办法和过去比有什么变化? 答:理论上讲,过去是将大学生纳入公费医疗管理。然而有相当一部分公立高校,公费医疗经费紧张,近年来,学生体质逐年下降,学生生大病的多,且生病后、医疗经费保障不足。同时,一些院校和民办高校的大学生也没有纳入公费医疗享受范围。而新办法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以下简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简单地说,就是各类高校大学生都一视同仁纳入参保范围。新办法规定,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坚持学校属地管理,坚持多渠道筹资原则,完善医疗保障资金筹集机制和费用分担机制,重点保障基本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4、资金如何筹集? 答:资金来源于两个方面:

(一)学生个人缴费。大学生参保个人缴费的部分由所在院校代收代缴。缴费标准参照所属统筹地区中小学生参保的相应标准执行。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贫困生的缴费给予适当补助。

(二)财政补助资金。大学生参保所需政府补助资金,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责安排,具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

5、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①大学生自办理入学手续、并缴纳参保费用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自高校办理离校及停保手续、并按学籍管理规定注销学籍之日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②按照学籍管理规定需办理因病等休学手续的学生,在休学期间,学校为其统一办理参保并及时缴费的,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③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学生实习和寒暑假、因病休学等不在校期间,大学生需在高校所在地之外住院的,可选择居住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部分,由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对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住院就医、并按规定办理了转诊手续的参保大学生,其在外地就医期间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大学生异地就医和转诊治疗,按照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④大学生因转学、退学的,按照转入所在地大学生及城镇居民标准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⑤大学生门诊大病的种类和范围,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执行,其中:病种范围应包括肾透析、恶性肿瘤、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和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

⑥大学生就医管理、住院及门诊大病就医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按照统筹地区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统筹地区可探索建立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办法,解决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问题。

⑦大学生日常医疗管理和医疗费用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各高等院校自行研究制定,并于每年10月31日前报所属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⑧大学生因违法犯罪、斗殴、酗酒、自残、自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赴港、澳、台及国外期间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6、如何参保缴费? 答: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按照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医保的政策规定,于每年10月15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造册,然后统一到所属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及时足额缴费。征缴的医疗保险基金全部用于参保人员。高校组织学生缴纳参保费用,不是乱收费。高校在办理这项工作时,也不能额外再收取学生的手续费。

7、由部分大学生家庭困难,对他们有无特殊规定?

答:各高校要建立大学生医疗帮困互助金,或将医疗帮困纳入院校帮困助学的补助范围,对个人自负医疗费(包括治疗大病重病所需非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帮助。

8、因为大学生参保缴费标准参照所属统筹地区中小学生参保的相应标准执行,那么南京市中小学生参加基本医疗的筹资金额及补助标准怎样?

答:根据《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筹资标准: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50元;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但考虑到大学生还没有收入,是否会适当降低参保费用,还有待相关部门做出最后结论。

9、新办法除将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是否有其他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的医疗保障?

答: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居民医保的基础上,通过自愿参加商业保险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

10、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关系?

答:基本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其主要特点是广覆盖,低保障,借助于国家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实施,它所提供给参保者的只是最基本的医疗保障,限于解决一定金额内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超过限额,参保者仍需自费。

商业医疗保险是一种市场经营行为,按自愿的原则进行,保险公司在设计医疗保险品种时,充分考虑了各类人群对医疗保障的个性化需求,险种丰富,保障有多有少,交费有高有低,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其健康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由选择,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条款规定兑现赔付金。显而易见,商业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

推荐第6篇:医保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

长沙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领导:

涂新民女士,自2011年2月20日至2012年4月9日在我公司担任生产部(部门)撬钉子一职务,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达美包装有限公司2012年4月9日

离职证明

长沙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领导:

李雄高先生,自2011年8月5日至2012年4月9日在我公司担任生产部(部门)撬钉子一职务,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证明):达美包装有限公司2012年4月9日

长沙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领导:

唐国均先生,自2011年2月20日至2012年4月9日在我公司担任生产部(部门)撬钉子一职务,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达美包装有限公司2012年4月16日

离职证明

长沙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领导:

周艳丽女士,自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5月4日在我公司担任业务部(部门)业务助理一职务,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证明):达美包装有限公司2012年5月4日

长沙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领导:

李双桃先生,自2012年3月9日至2012年4月11日在我公司担任生产部(部门)司机一职务,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达美包装有限公司2012年4月11日

离职证明

长沙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领导:

范佳能先生,自2012年3月3日至2012年5月2日在我公司担任生产部(部门)杂工一职务,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证明):达美包装有限公司2012年5月5日

长沙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领导:

刘仲芝女士,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5月1日在我公司担任包装部(部门)包装一职务,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证明):达美包装有限公司2012年5月1日

推荐第7篇:医保转接证明

医保转接证明

姓名:XX性别:XX出生年月:XX年XX月 家庭住址:XX身份证号:

该同志于XX年XX月已在XX公司办理医保关系,根据《社保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一个人只能拥有一个社保关系的要求。请《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停止《新农合》关系。

特此证明

XX公司(加盖公章)

XX年XX月XX日

推荐第8篇:医保证明新

证 明

兹证明 ,学号是: ,身份证号码: ,系我院 班本科学生,学制四年,即将于2018年6月份从我校毕业。

特此证明。

广西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___年___月___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推荐第9篇:医保报销证明

证 明

***市中心医院、市医保局:

兹有我居委会居民***同志,长期体弱多病,股骨头严重坏死,****年**月**日前后,在外出及回家上下楼梯途中摔伤,****年**月**日送入**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现办理住院费用报销事宜,请予以关照为感。

特此证明。

****年**月**日

推荐第10篇:城镇医保证明

城镇医疗保险缴费证明

兹有_______同学,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2017年10月在我校交付2018年城镇医疗保险费用180元整,参加了城镇医疗保险。

特此证明!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古亭山中学

第11篇:大学生医保问答

大学生医保问答

1问 :是不是所有的药品和治疗检查费用都可以按照指定的比例参加报销?

答:不是的,只有符合学校公费医疗及南京市医保报销范围的可以按照相应的比例参加报销。不在此报销范围的药品和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2问:在校医院看病的费用怎么报销?

答:在校医院看病时,使用校园卡刷卡来结算费用,自付50%。若校园卡因未激活不能读取时,请带证件(学生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校医院302室激活校园卡后再行挂号看病。若暂时无法激活,请携带发票原件,明细清单,校园卡于每周二周四校医院302室报销。

3问:在校外医院看病之前要先到校医院开转诊单吗?急诊也要先开转诊单吗?

答:需要。要先到校医院请医生为你开具转诊单后再去校外医院治疗,否则缺少转诊单无法报销。急诊不需要开具转诊单。但是急诊在除同仁医院以外的民营医院不可以报销。

4问:在校外医院就诊费用为3000元,7000元,500元时分别可以报销多少?

答:根据校政[2014]7号文件,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1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最高报销2000元/年。例如,3000元中,假设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为2500元,按照门诊的报销比例为50%,故可以报销的费用为750元;7000元中,假设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6000元,1000元以上部分为5000,50%即为2500,按照2000元封顶的原则,实际可报销的费用为2000元。500元累计元不足1000元,由个人承担。

5问:在定点报销的校外医院看门诊病后如何报销相关费用?

答:携带转诊单,发票原件以及费用明细清单和病历本,于每年6月份的周二周四到本部校医院302室报销。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已达5000元以上,可于每年4月起报销。

6问:在定点报销的医院住院治疗后如何报销相关费用?

答:在校医院开具转诊单后要携带社会保障卡到校外医院就诊,结算费用即为已经经过南京市医保中心相应的报销比例报销后的费用,不需要再携带发票报销。如校外医院住院处社会保障卡不予使用的,请到此医院的医保办咨询处理。

7问:没在定点报销医院看病的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除急诊外不可以报销。详见第三问。

8问:寒暑假或者实习的时候在外地医院看病可以报销吗?

答:寒暑假门诊治疗费用不可以报销,实习期间外地门诊费用可以参与本年度门诊费用累计。住院治疗需要携带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门诊病历复印件,异地就诊说明(由学院盖章)到医保办,由医保办统一至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

9 问:报销的时间范围?

答:报销范围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新医保办法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的费用按照旧办法执行。

第12篇:大学生医保政策

大学生医保政策

一、大学生医保的待遇享受期

各高校每年9月1日至10月20日,通过《大学生医保服务系统》为本校参保大学生办理年度缴费登记业务,并代收代缴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用(每人每年20元)。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止,参保并缴纳保费的大学生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普通门诊。

(一)我校校医院已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点机构,在校大学生常规医疗的医院是校医院:

(1) 校内:学生需带学生证或者身份证在校医院就诊,所发生费用甲类报销80%,个人承担20%;

(2)校外:若因病需要或因校医院诊疗条件限制,需要到上级医院或者专科医院就诊者,必须持校医院出具的《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大学生医保基本医疗保险转院审批表》方能赴武汉市医保中心和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指定的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回校后带病历、《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大学生医保基本医疗保险转院审批表》、就诊发票回大学生医保办(校医院住院部107)办理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学校报销30%,个人承担70%;

(3)非指定医院就诊所产生的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内。

(二)最高保障待遇:(1)学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每人每月最高报销限额为80元。当月(从每月1日至月末)有效,不滚存、不累计,限额以上部分由个人承担;

(2)学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每人每年(保险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800元;

(三)报销时间:(1)、校内报销时间:于就诊次月中下旬带学生证去财务处(行政楼一楼)领取报销金额;

(2)、校外门诊报销时间:于在大学生医保办办理手续后次月中下旬带学生证去财务处领取报销金额。

下列情况的普通门诊费用不予报销:

1、擅自外出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

2、因打架、斗殴、酗酒、自残及其它违法违纪和犯罪行为造成的伤害。

3、先天性疾病或生理缺陷的康复与治疗,如:腋臭、包皮过长、白癜风、汗斑、鼻息肉(慢性鼻炎)、癫痫、男科和女科疾病、拔牙和补牙、心理疾病等;医学美容所发生的费用;进校前已患有疾病的门诊治疗费用等。

4、已被纳入门诊特大病统筹范围的疾病(即26种门诊治疗重症疾病)门诊医疗费用。

5、不符合《武汉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和《武汉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门诊诊疗和用药范围的费用。

三、门诊重症待遇。

大学生患有1 高血压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的)2 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3 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脑器质性精神病)4 恶性肿瘤(含白血病)5 慢性肾功能衰竭需做肾透析治疗6 肾移植术后抗排异 7 肝移植术后抗排异8 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前期)9 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10 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11 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12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级及以上13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达到肺、心功能失代偿期的)14 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生了甲状腺毒症性心脏病的)15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6 血友病17 系统性红斑狼18 类风湿关节炎(X线检查关节病变期及以上的)19 系统性硬化病(达到皮肤病变硬化期或萎缩期的)20 强直性脊柱炎(出现“放射学骶髂关节炎”的)21 帕金森氏病及帕金森氏综合症22 血管介入治疗术后23 心脏瓣膜置换术后24 儿童孤独症25 脑性瘫痪26 精神发育迟滞(伴有精神障碍的)需要办理门诊治疗重症疾病的参保大学生,由高校持大学生近一年的就医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核准手续后,再进行门诊重症治疗。大学生持《门诊重症专用病历》和身份证,到定点医院门诊进行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治疗的,符合

大学生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大学生医保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

四、住院待遇。

(一)参保大学生持身份证到武汉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并告知医院已参加大学生医保)的费用,出院结算时只需承担自付部分,起付标准以下(含起付标准)由个人支付。

① 住院起付线标准:社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大学生两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参保大学生往上一级别医院转诊的,要补齐医保基金起付标准的差价。

② 起付标准以上且符合大学生医保基金支付的住院费用,大学生医保基金比例分别为:社区、一级医院和惠民医院基金支付80%;二级医院基金支付70%;三级医院基金支付60%。

(二)转市外(含市内转诊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转市外医疗机构或转本市转诊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按项目审核结算。

1.大学生经核准转往外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大学生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付10%,余额按住院医疗费用结算的规定执行。

2.大学生经核准转往外地医疗机构住院或寒暑假、异地实习和休学期间因紧急抢救住院治疗的,需要提供住院治疗相关资料。报送资料:①费用单据(发票原件)②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③出院小结(复印件)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⑤实用置换材料的需附诊疗项目审批进价表和发票复印件⑥临时医嘱、长期医嘱、病案首页、手续记录⑦放化疗费及治疗费用明细表⑧医院等级证明。

五、参保大学生在门诊治疗重症疾病和住院,使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内乙类药品的费用,先由个人自付10%;大学生按规定使用体内置放材料、置换人工器官和血液制品的医疗费用,属国产的,医保基金支付65%,个人自付35%;属进口的,医保基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

六、不予报销的项目(根据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执行)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

2.各种美容、健美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3.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诊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段价、自请特别护理等特需服务费;

4.各种健康体检;

5.各种减肥、增肥、增高项目;

6.各种预防、保健性的治疗项目;

7.各种治疗咨询、医疗鉴定费用;

8.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9.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营养疗法等;

10.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11.中种科研型、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12.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13.其他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

七、武汉市医保中心和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指定的医院有:161医院、武汉市一医院、武汉市二医院、武汉市三医院、武汉市四医院、武汉市结核病医院、武汉市精神病医院、武汉市皮肤病防治所、武汉市传染病医院、武大中南医院、省人民医院、省口腔医院等武汉市城镇居民医保

定点医院。协和医院和同济医院及私营医院不属于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院

大学生医保办电话:02789663897

大学生医保办

第13篇:大学生医保指南

1.市民卡(医保卡)的用途

南京市民卡(医保卡)拥有公交IC卡,中国工商银行卡及医保卡功能。

2.大学生每年度缴纳医保费的标准是多少,政府对大学生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照本市学生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执行,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目前筹资标准为220元/人,其中政府补助120元,个人缴纳100元。筹资标准和政府财政补助将按照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基金运行情况以及医疗消费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个人缴费原则上有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由南京市医保中心审核核定为低保后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助,个人不需要缴费。

3.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应在每年新学年开学时,由所在的高校统一组织参保,并负责采集大学生参保所需信息,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市医保中心不受理大学生个人参保申请。每年10月25日后入学、转学的大学生,高校应及时到市医保中心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4.大学生参保后如何缴费?

大学生医保费按学年缴费,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25日,由高校负责统一组织收取缴纳。

大学生参保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

6.大学生参保后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大学生参保后,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住院、门诊大病、门诊、人身意外伤害、产前检查及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1)住院待遇。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参保大学生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85%、90%。

(2)门诊大病待遇。不设起付标准,医疗费用基金支付75%。

(3)生育待遇。住院分娩费用按照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支付。

(4)门诊待遇。门诊实行学校包干使用,即按照当期学校参保缴费人数及定额标准,一次性按包干经费拨付学校,由学校统筹使用。大学生发生的普通门诊、产前检查、人身意外伤害等门诊医疗费用由学校按规定给予报销。

(5)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待遇享受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连续缴费每增加一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不超过22万元。

学校未按规定为大学生办理参保手续的,大学生个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高校按上述待遇水平承担。

7、我校学生医保待遇:大学生医保是属于城镇居民医保,南京市医保中心负责参保学生的住院费及门诊大病的报销,普通门诊由学校包干,门诊包干费为每位参保学生每学年50元,因此医保卡上是没有钱的,参保学生在外面医院门诊就诊不能刷医保卡,需自行垫付医药费用,发票拿回校医院报销。

门诊报销由校医院负责,门诊费用为每学年500元之内报销50元,超过500元超出部分按50%补助。江浦学生医药费报销为每月15日,丁家桥为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

特种大病门诊费在办过特种大病门诊手续后,由南京市医保中心给予报销。报销比例为

75%。

住院费:在南京市医保中心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自己只需付自己需承担的部分,所产生费用可以使用医保卡刷卡,其余部分由南京市医保中心跟医院结算。寒暑假外地住院,需将住院材料(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校医院,由校医院送医保中心审核报销。

8.大学生参保后如何持卡看病?

大学生医保实行以校医院为主的首诊、转诊制。大学生看病应到校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如需转往转诊医院就诊的,应凭南京市民卡到校医院办理转诊(抢救不受此限制)手续后,再持南京市民卡到转诊医院就诊。未持南京市民卡或未经转诊自行到转诊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9.怎样申请办理门诊大病手续?

患有门诊大病的参保学生,需凭三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经医院盖章、主任医师签字同意的《门诊大病申请表》,经高校统一报市医保中心备案准入,方可享受门诊大病待遇。参保大学生可选择一家具备门诊大病定点资质的医院,作为本人门诊大病就医的定点医院。就诊时,需携带南京市民卡。门诊大病专用病历到本人选定的医院就诊。

10.门诊大病包括哪些?

门诊大病病种为恶性肿瘤

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

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血友病

再生障碍性贫血

系统性红斑狼疮

精神病。

11.看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就诊时凭南京市民卡到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住院费用。门诊大病及生育费用,属于个人支付的,由本人直接与定点医院结算,属于基金支付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结算。在非本人定点的医院或未持卡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个人自理。参保大学生日常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用及人身意外伤害费用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结算。

12.符合享受生育待遇的大学生如何办理登记?

符合享受生育待遇的大学生,在本市分娩的应在怀孕后及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时需携带南京市民卡、结婚证、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报告、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如生育第二胎还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等材料,由市医保中心对申请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享受待遇的,给予办理生育登记,并由本人选定1家定点医院,作为本人的分娩医院。

13.办理生育登记的大学生如何就医?该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1)产前检查。产前检查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所在学校按规定报销。

(2)分娩。持南京市民卡到本人登记时选定的分娩医院分娩,发生的生育费用按居民医保住院标准和比例结算,需个人自付自理部分,由个人直接与医院结算;需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按相关规定结算,不需参保人员垫付。

14.大学生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因急诊住院可就近在当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

人垫付。出院后将南京市民卡、病历复印件、住院收据、费用明细、出院小结等材料统一交至所在高校,2高校统一报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

15.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可继续享受当期医疗保险待遇直至待遇享受期结束。

16.大学生如何办理每年续保手续?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每年应按规定办理续保登记手续。为方便续保登记手续办理,每学年末没有提出续保异议的同学,将视为同意续保,由学校直接为其办理续保登记手续。未按规定期限参保或参保中断后续保的大学生,应在下一年度缴费期内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自缴费次月起满6个月等待期后,方能继续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和6个月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17.大学生毕业后,保险关系接续有何规定?

参保大学生毕业后,学校在每年办理大学生续保手续时,将参保毕业大学生信息报市医保中心,由市医保中心统一办理大学生停保手续。

参保大学生毕业后,被用人单位录用就业的,应当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的,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设6个月等待期;未就业或无稳定工作的,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仍愿参加居民医保的,由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以其他居民身份办理居民医保相关手续,继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8.哪些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医保待遇?

(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

(2)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费用;

(3)未经定点首诊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发生的费用;

(4)未经批准、备案的在外地就医发生的费用;

(5)居民医保用药和医疗服务目录外的费用;

(6)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7)参保大学生本人违法违规所致伤害;

(8)自杀、自残;

(9)出国、出境期间;

(10)整形、美容手术;

(11)有第三者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药事事故等;

另:未拿到医保卡的已参保学生请提交正确的照片信息至辅导员处,由学院汇总在新生制卡时统一交至学工处,与新生一起制卡。拿到医保卡,但医保卡信息有误的学生重新制卡需交制卡费,制卡费为30元,将信息有误的医保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学院汇总交至校医院,请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错误所在。

请各学院核对已领回去的医保卡是否有不是本学院学生的医保卡,如有请送至校医院。

南京工业大学学生会 权益部

2013.11.10

来源:人人网 南京工业大学学生维权服务台

第14篇:聚焦大学生医保

池州学院校园广播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第1期专题节目

采制:杨喆 龚亚梅

聚焦大学生医保

去年末,池州学院中文系的叶子同学听辅导员说,如果在当年有门诊和住院费用产生,可以凭相关的就医材料申请医保报销,当时的叶子对医保政策并不了解,但他还是抱着试试看看的心情将自己在当年暑假生病住院的相关凭据交给了学校医保经办部门。几个月后,他收到了大学生医保基金的补助,加上后来申请的省级调剂金,叶子同学此次就医产生的近三千元费用,他自己只承担了300多元。

无独有偶,在池州市医保中心,我们还见到了我校其他学生在上一年度的医保报销结算表。虽然每位同学就医费用有所不同,但综合后我们不难发现,这些同学的就医费用的绝大部分都得到了医保基金的补偿,相比以往的公费医疗,大学生医保的确为大学生减轻了很多负担。

其实,早在2008年,国务院就确定将大学生统一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范畴。据市医保中心相关人员介绍,在池州就读的大学生每年只需支付35元的费用即可参保,而一旦学生产生了就医费用,最高可以享受到10万元的医保基金补助。那么,参保后,大学生该如何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呢?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为我们提供的材料中,对大学生医保政策进行了这样解读: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住院及门诊特大病统筹与普通门诊统筹相结合的“双统筹”保障方式。学生自办理入学手续、并缴纳参保费用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自高校办理离校及停保手续、并按学籍管理规定注销学籍之日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统筹资金实行学校包干使用办法。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资金,由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当地高校当年实际参保大学生人数,从筹集资金总额中按每生每年30元的标准,于每年10月31日前拨付高校包干使用。大学生住院及门诊特大病就医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按照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恶性疾病的补助标准另有规定。同时,参保学生发生无责任人的交通事故伤害时,其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大学生住院及门诊特大病统筹基金报销范围。虽然大学生医保已纳入城镇非职工居民医保范畴,但相比城镇非职工居民,大学生医保仍然有其特殊和政策倾向性。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为住院及门诊特大病医疗统筹基金和普通门诊医疗补助资金两部分,与高校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实行分块运作,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封闭运行。其他城镇非职工居民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而大学生医保则最高可以享受10万元的补助。

2010年,我校信息系的小林同学患流感住院治疗,共花去了1600多元,享受医保报销后个人仍然需要支付930元。在学生处的建议下,他向学院递交使用省级调剂金的申请,经过相关的审批程序后,他最终拿到了省财政厅大学生医保省级调剂金拨付的800元补助,小林同学个人为这次住院仅仅花费了100多元。

在这里,有必要和同学们强调一下大学生医保中省级调剂金的概念。大学生医疗保险调剂金,从各统筹地区大学生医疗保险住院及门诊特大病统筹基金年度结余中提取,实行省级统一管理,主要用于支付超过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疑难或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补助,以及各统筹地区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及门诊特大病统筹基金超支部分的补助。2010年10月1日,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发文,对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申报审核有关工作办法进行了规定,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其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当地规定由统筹基金支付后的相关医疗费用,由其本人向所在高校提出使用省级调剂金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学校在对相关相关学生信息进行公示无异后再逐级上报,经过一系列的审批程序,最后由省财政厅统一拨付。 池州学院校园广播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第1期专题节目

采制:杨喆 龚亚梅

池州学院作为池州市唯一一所省属本科高校,毫无疑问成为了池州大学生医保的绝对主体,有关数据显示,我院目前共有参保学生11877人,基本做到了人人参保、应保尽保。而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大学生医保时下却遭遇了政策利好而学生不知情的尴尬,这一方面是由于政策的宣传力度仍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学生自我意识的缺乏也是大学生医保难以落实到位的主要原因。有不少学生由于尚未拿到医保卡,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参加了医疗保险。而即便知道自己参加了医保,也很少有学生知道什么样的就医行为可以享受到补助,以及如何去申请补助。(出学生录音:不清楚医保政策……)综合我们的调查,在这里我们有必要提醒同学们,只要是符合相关政策,假期或是在探亲、旅游期间异地就医所产生的费用,以及门诊转诊后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得到报销的。市医保中心借助我们的节目要特别提醒各位同学,异地住院和门诊转诊时,请务必于三日内和池州市医保中心联系,以便及时登记和确认有关信息,为日后的医保报销减少麻烦。在这里,请大家务必记住市医保中心的联系电话:0566-2042415.在采访中我们发现,多数学生对于医保政策的了解仅限于辅导员的简单介绍,对于相关的宣传材料和院学生处的网站,同学们大都表示很少留心。我们校园广播的记者在市医保中心见到了一份池州学院写给市医保中心的申请报告,原来,我院的19名学生,在2009-2010学年生病住院,但由于对医保政策的不了解,未能及时在规定的一个月内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以致于错过了医保报销办理时间,按照规定,这样的情况是无法享受到医保基金补助的,可考虑到学生的实际困难,学院还是向市医保中心提出了特别申请。市医保中心大学生医保工作经办人周正旺告诉我们,因为每年度大学生医保基金账户都会进行结算,如果学生一旦错过了办理时期,再想享受补助,便意味着医保中心要提前调用下一年度的医保基金,这19名同学的医保补助最终能否拿到还要有待于市医保中心最后的特别批准。

由于信息不畅折减大学生医保效果的现象并非我校独有,上网搜索后我们发现,全国各地的高校在推进大学生医保工作时普遍遇到了这样的尴尬。今年1月10日出版的《中国青年报》署名刊登了江西财经大学校报记者采写的调查性报道《在校看病可报销 多数学生不知道》全文。文中指出,目前高校学生对医保政策的不了解是大学生医保遇冷的直接原因。一边是学校的多方宣传,而另一边是大学生的“视而不见”。如何让这样一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让广大学生了解政策、熟悉政策、用好政策,我们专门采访了学院政法管理系法律专业教师、池州学院大学生法学会法律顾问黄建华老师(出录音)

我们从院学生处获悉,10级新生的医保卡证已经于近期下发到各系部,不久同学们就可以拿到属于自己的医保IC卡,实现持卡就医。下一步,学校将在一如既往地宣传大学生医保政策的基础上,邀请市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来我院进行专题讲座,进一步宣传相关的政策,真正把国家对于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的关心和重视落实到实处。在节目的最后,校园广播也是呼吁各位同学能多了解医保政策及相关信息,获得自身的正当权益。院学生处也将协助学校向广大学生及时准确地传达医保信息,以保证沟通顺畅。

第15篇:大学生医保指南

大学生医保指南

1.市民卡(医保卡)的用途

南京市民卡(医保卡)拥有公交IC卡,中国工商银行卡及医保卡功能。

2.大学生每年度缴纳医保费的标准是多少,政府对大学生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照本市学生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执行,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目前筹资标准为220元/人,其中政府补助120元,个人缴纳100元。筹资标准和政府财政补助将按照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基金运行情况以及医疗消费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个人缴费原则上有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由南京市医保中心审核核定为低保后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助,个人不需要缴费。

3.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应在每年新学年开学时,由所在的高校统一组织参保,并负责采集大学生参保所需信息,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市医保中心不受理大学生个人参保申请。每年10月25日后入学、转学的大学生,高校应及时到市医保中心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4.大学生参保后如何缴费? 大学生医保费按学年缴费,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25日,由高校负责统一组织收取缴纳。

大学生参保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

6.大学生参保后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大学生参保后,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住院、门诊大病、门诊、人身意外伤害、产前检查及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1)住院待遇。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参保大学生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85%、90%。

(2)门诊大病待遇。不设起付标准,医疗费用基金支付75%。 (3)生育待遇。住院分娩费用按照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支付。

(4)门诊待遇。门诊实行学校包干使用,即按照当期学校参保缴费人数及定额标准,一次性按包干经费拨付学校,由学校统筹使用。大学生发生的普通门诊、产前检查、人身意外伤害等门诊医疗费用由学校按规定给予报销。

(5)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待遇享受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连续缴费每增加一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不超过22万元。

学校未按规定为大学生办理参保手续的,大学生个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高校按上述待遇水平承担。

7、我校学生医保待遇:大学生医保是属于城镇居民医保,南京市医保中心负责参保学生的住院费及门诊大病的报销,普通门诊由学校包干,门诊包干费为每位参保学生每学年50元,因此医保卡上是没有钱的,参保学生在外面医院门诊就诊不能刷医保卡,需自行垫付医药费用,发票拿回校医院报销。

门诊报销由校医院负责,门诊费用为每学年500元之内报销50元,超过500元超出部分按50%补助。江浦学生医药费报销为每月15日,丁家桥为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

特种大病门诊费在办过特种大病门诊手续后,由南京市医保中心给予报销。报销比例为75%。

住院费:在南京市医保中心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自己只需付自己需承担的部分,所产生费用可以使用医保卡刷卡,其余部分由南京市医保中心跟医院结算。寒暑假外地住院,需将住院材料(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校医院,由校医院送医保中心审核报销。

8.大学生参保后如何持卡看病?

大学生医保实行以校医院为主的首诊、转诊制。大学生看病应到校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如需转往转诊医院就诊的,应凭南京市民卡到校医院办理转诊(抢救不受此限制)手续后,再持南京市民卡到转诊医院就诊。未持南京市民卡或未经转诊自行到转诊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9.怎样申请办理门诊大病手续?

患有门诊大病的参保学生,需凭三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经医院盖章、主任医师签字同意的《门诊大病申请表》,经高校统一报市医保中心备案准入,方可享受门诊大病待遇。参保大学生可选择一家具备门诊大病定点资质的医院,作为本人门诊大病就医的定点医院。就诊时,需携带南京市民卡。门诊大病专用病历到本人选定的医院就诊。

10.门诊大病包括哪些? 门诊大病病种为恶性肿瘤

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 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血友病

再生障碍性贫血 系统性红斑狼疮 精神病。

11.看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就诊时凭南京市民卡到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住院费用。门诊大病及生育费用,属于个人支付的,由本人直接与定点医院结算,属于基金支付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结算。在非本人定点的医院或未持卡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个人自理。参保大学生日常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用及人身意外伤害费用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结算。

12.符合享受生育待遇的大学生如何办理登记?

符合享受生育待遇的大学生,在本市分娩的应在怀孕后及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时需携带南京市民卡、结婚证、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报告、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如生育第二胎还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等材料,由市医保中心对申请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享受待遇的,给予办理生育登记,并由本人选定1家定点医院,作为本人的分娩医院。

13.办理生育登记的大学生如何就医?该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1)产前检查。产前检查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所在学校按规定报销。

(2)分娩。持南京市民卡到本人登记时选定的分娩医院分娩,发生的生育费用按居民医保住院标准和比例结算,需个人自付自理部分,由个人直接与医院结算;需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按相关规定结算,不需参保人员垫付。 14.大学生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因急诊住院可就近在当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将南京市民卡、病历复印件、住院收据、费用明细、出院小结等材料统一交至所在高校,2高校统一报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

15.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可继续享受当期医疗保险待遇直至待遇享受期结束。

16.大学生如何办理每年续保手续?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每年应按规定办理续保登记手续。为方便续保登记手续办理,每学年末没有提出续保异议的同学,将视为同意续保,由学校直接为其办理续保登记手续。未按规定期限参保或参保中断后续保的大学生,应在下一年度缴费期内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自缴费次月起满6个月等待期后,方能继续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和6个月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17.大学生毕业后,保险关系接续有何规定?

参保大学生毕业后,学校在每年办理大学生续保手续时,将参保毕业大学生信息报市医保中心,由市医保中心统一办理大学生停保手续。

参保大学生毕业后,被用人单位录用就业的,应当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的,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设6个月等待期;未就业或无稳定工作的,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仍愿参加居民医保的,由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以其他居民身份办理居民医保相关手续,继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8.哪些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医保待遇? (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 (2)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费用;

(3)未经定点首诊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发生的费用;

(4)未经批准、备案的在外地就医发生的费用; (5)居民医保用药和医疗服务目录外的费用; (6)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7)参保大学生本人违法违规所致伤害; (8)自杀、自残; (9)出国、出境期间; (10)整形、美容手术;

(11)有第三者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药事事故等;

第16篇:医保补卡证明

证明

姓名,性别,出生于年月。系某单位职工,因不慎将医保卡丢失,医保卡号为:

特此证明

某单位(公章)

年月日

第17篇:社医保单位证明

单位证明

新罗区社保公司:

现有职工:同志,身份证号码:。于年月起转入我公司,我公司愿为其缴纳社保。该职工属:(新增、待转移)员工。

原单位职工,在社保公司投保。

单位名称:

社保编码

日期:

注:

1、如属“新增”职工,请携带此名职工相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2、请填写好养老保险手册和《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

3、请统一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单位证明

新罗区社保公司:

现有职工: 同志,身份证号码:。于年月起辞职,我公司停止为其缴纳社保。

单位名称:社保编码

日期:

注:

1、如当年度有为职工缴纳社保,请携带此名职工当年度的缴费分解表。

2、请转移职工携带好养老保险手册和《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

3、请统一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第18篇:医保垫付单位证明

单位证明

此有我单位参保在职职工***,女/男,*族,身份证号:************,一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基本医疗保险已由单位代缴至***年**月。今其生病需住院,请医保中心帮助协助办理医保垫付相关手续。

*****单位

****年**月**日

第19篇:医保报销工作证明

工 作 证 明

兹证明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在XXXXXX有限公司工作,因XXXX年XX月XX日在锻炼身体时不慎摔伤,造成骨折;特此证明。

XXXXXXX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20篇:医保住院证明版本

证明

兹有我单位职工同志,现因患病 于年月日在XXXXXXXXX院住院 治疗,该同志今年已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年月日

大学生医保证明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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