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第1篇:新生婴儿落户申请表
编号:()号
新生婴儿落户申请表
申请须知
1、申请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西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莲湖区人才中心户籍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其一胎新生婴儿首次落户。1)、申请人夫妻双方均为初婚、初育;
2)、申请人夫妻双方均为集体户口(集体户在户时间为一年以上);3)、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及户籍关系均在莲湖区人才中心托管;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无固定住所;5)、申请人配偶工作单位无集体户;
6)、申请人须在新生婴儿出生三个月内向莲湖区人才交流中心提出申请,逾
期不予受理;
3、申请人为女方者,女方必须已在莲湖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一胎生育登记备案并发放《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册》;申请人为男方者,必须提供其配偶的《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册》。
4、莲湖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属西安市非农业集体户,集体户在册人员均为非亲属关心,新生婴儿落户后与申请人为非亲属关系,莲湖区人才交流中及落户派出所均无法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5、莲湖区才交流中心只受理新生婴儿(一胎)首次落户事宜,不提供除此以外任何服务。
6、若申请人有固定住所或其人事档案转出,其户籍关系及随其落入的新生婴儿户籍关系须一并迁出。
提供材料
1、档案委托管理卡(代理单位员工持单位介绍信);
2、申请人须本人填写《新生婴儿落户申请表》;
3、申请人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申请人夫妻双方的集体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婚育状况栏须显示“已
婚”);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涂改必须加盖出生医院专
用章,《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上须有出生单位专用章、接生人员和婴儿母亲的亲笔签字);
7、如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少数民族的,需出具书面申请原件及复印件,说明小
孩的民族类别;
8、申请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新生婴儿未随父(母)落户证明及复
印件;
9、《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册>原件及复印件;
10、租房合同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无固定住房证明原件;
11、新生婴儿血型化验单原件:
本人已详细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以上事项,保证申请所附资料的信息完全真实无误。
申请人确认签字:
申请人配偶签字:
莲湖区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年月日
推荐第2篇:新生婴儿落户提供资料
新生婴儿落户提供资料
一胎:
1、夫妻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小孩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村(居)委会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3、村(居)委会出具生育申报证明;
4、村(居)委会出具落户证明;
5、农业户口需出具上环证;
二胎:
1、夫妻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小孩出生证明、贰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村(居)委会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3、村(居)委会出具生育申报证明;
4、村(居)委会出具落户证明;
5、双女户落户出具结扎证及复印件(除外少数民族);
新生婴儿落户提供资料
一胎:
1、夫妻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小孩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村(居)委会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3、村(居)委会出具生育申报证明;
4、村(居)委会出具落户证明;
5、农业户口需出具上环证;
二胎:
1、夫妻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小孩出生证明、贰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村(居)委会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3、村(居)委会出具生育申报证明;
4、村(居)委会出具落户证明;
5、双女户落户出具结扎证及复印件(除外少数民族);
注:
1、夫妻双方一方户口不在本辖区内,需在户口所在地开具未落户证明;
2、夫妻双方一双户口属集体户口,需管辖区开具证明;
3、户口在本辖区,但人不在本辖区居住的,需在计划生育证明加盖乡镇(办事处)计生办公章;
推荐第3篇:新生婴儿、子女未落户证明(格式文本)
新生婴儿、子女未落户证明
×××,性别,民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经查,该户籍未有其子女入户。
×××公安局×××派出所年月日
推荐第4篇:新生婴儿、子女未落户证明(格式文本)
新生婴儿、子女未落户证明
×××,性别,民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经查,该户籍未有其子女入户。
×××公安局×××派出所年 月 日
推荐第5篇:婴儿落户证明办理程序
婴儿落户办理程序
第一步:社区办理
1.持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如
一方不是本地户口的须出具其户籍地未落户证明)。
2.持准生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持放环诊断书二孩需结扎诊断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小孩出生地出具新生儿出生已进国家报表证明原件
及复印件2份。
第二步:街道办理
街道终审无疑议,加盖公章。
推荐第6篇:新生婴儿随父落户须知
新生婴儿随父落户须知
一、基本条件
按照在常住人口登记户口和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准许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婴儿,随父在济申报常驻户口。
二:申办手续
1、新生婴儿随父落户申请表;
2、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其父在济常住《居民户口薄》(内页的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4、婴儿母亲活父亲户口所在单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发放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经县级以上部门批准的《生育证》(查验原件,留存“新生儿落户被查联”)或计生部出具的证明。
5、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申报人完备上述手续后,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受理,派出所所长批结。
“三投靠”人员落户须知
一、基本条件
1、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地常住户口依法登记结婚,需投靠夫(妻)生活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准许来济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在济一方系外地新迁入的,需取得本市户籍满三年后申请办理夫妻投靠(符合随迁准入条件但未同期办理迁入的除外)。
2、子女投靠:未成年子女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独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无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非独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照顾一名未婚、无业成年子女来济投靠(在职职工按调动办理)。
3、父母投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且在济子女在济南有固定住所,允许父母双方或一方来济投靠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子女的随迁或连环迁入。固定住所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或租用单位分配的住房拥有房屋使用权。
4、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二、申办手续
1、符合条件第
1、
2、
3、4项所需手续 (1)被投靠人(在济一方)申请;
(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干部、工人调动落户须知
一、基本条件 经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调入(含录用、选调、聘用)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符合市政府《办法》规定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穴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学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和工人技师调入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因解决夫妻分居调入的人员及未成年子女。
二、申办手续
1、省、市、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调动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接收证明信;
3、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
4、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或职务任命文件的原件、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居民户口薄(仅限于夫妻一方已在济南落户的);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夫妻一方已在济南落户或夫妻随迁的);
(3) 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口证明》(仅限于带随迁家属、子女的)
(4)常住人口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或无业证或辞职、辞退、开除的单位正式文件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仅限于随迁夫或妻) 军人专业和复员人员安置落户须知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国发【1994】6和文件精神,与我市常住居民户口人员结婚满2年的退役士官,或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义务兵和退役士官;
2、由安置部门批准被我市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满3年、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异地安置退役士官。
二、申办手续
1、《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士官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接收证明信、录(聘)用合同、连续足额交纳养老保险证明;
3、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或《居民户口薄》(仅限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济落户的);
4、《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及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
5、《结婚证》(仅限于夫妻投靠的)原件及复印件;
6、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于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士官);
7、母子(女)关系证明(仅限于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士官);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推荐第7篇:新生婴儿随父落户须知
新生婴儿随父落户须知
一、基本条件
按照在常住人口登记户口和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准许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婴儿,随父在济申报常驻户口。二:申办手续
1、新生婴儿随父落户申请表;
2、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其父在济常住《居民户口薄》(内页的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4、婴儿母亲活父亲户口所在单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发放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经县级以上部门批准的《生育证》(查验原件,留存“新生儿落户被查联”)或计生部出具的证明。
5、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申报人完备上述手续后,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受理,派出所所长批结。
“三投靠”人员落户须知
一、基本条件
1、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地常住户口依法登记结婚,需投靠夫(妻)生活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准许来济在
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在济一方系外地新迁入的,需取得本
市户籍满三年后申请办理夫妻投靠(符合随迁准入条件但未
同期办理迁入的除外)。
2、子女投靠:未成年子女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
独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无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非独生
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照顾一名未婚、无业成年子
女来济投靠(在职职工按调动办理)。
3、父母投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
身边有无子女限制,且在济子女在济南有固定住所,允许父
母双方或一方来济投靠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子女的,不能
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子女的随迁或连环迁入。固定
住所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或租用单位分配的住房拥有房
屋使用权。
4、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二、申办手续
1、符合条件第
1、
2、
3、4项所需手续
(1)被投靠人(在济一方)申请;
(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干部、工人调动落户须知
一、基本条件
经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调入
(含录用、选调、聘用)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符合市政府
《办法》规定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穴位、或具有国
家承认的大学学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和工人技师调
入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
以及因解决夫妻分居调入的人员及未成年子女。
二、申办手续
1、省、市、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调动
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接收证明信;
3、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
4、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或职务任命文件的
原件、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居民户口薄(仅限于夫妻一方已在济南落户的);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夫妻一方已在济南落户
或夫妻随迁的);
(3) 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
口证明》(仅限于带随迁家属、子女的)
(4)常住人口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
或无业证或辞职、辞退、开除的单位正式文件或解除劳动合
同协议书(仅限于随迁夫或妻)
军人专业和复员人员安置落户须知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国发【1994】6和文件精神,与我市常住居民户
口人员结婚满2年的退役士官,或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
济南市区的未婚义务兵和退役士官;
2、由安置部门批准被我市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满3
年、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异地安置退役士官。
二、申办手续
1、《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
绍信》、《士官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接收证明信、
录(聘)用合同、连续足额交纳养老保险证明;
3、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或《居
民户口薄》(仅限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济落户的);
4、《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注销
户口及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
5、《结婚证》(仅限于夫妻投靠的)原件及复印件;
6、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
婚证明(仅限于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
士官);
7、母子(女)关系证明(仅限于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
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士官);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推荐第8篇:婴儿落户委托书
委 托 书
委托人: 性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编号:
被委托人: 性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编号:
委托事项:
本人委托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新生儿落户相关事项,被委托人在办理新生儿落户过程中出具的相关证件及资料均得到我的允许,且合法有效;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篇2:婚迁委托书及小孩落户
婚迁委托书
本人***,出生于****年**月**日,丈夫****,出生于****年**年**日,二人于****年**月**日登记结婚。由于夫妻2人均在国外,现委托***,出生于****年**月**日办理婚迁,本人同意将户口迁入丈夫家中,并落户农业户口。
(时间) 须带资料
1、
2、
3、
4、
委托书(大使馆认证) 双方护照认证(结婚证上用的那本护照) 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带原件 村委会证明
国外出生小孩申报材料
1、
2、
3、
4、父母双方需一方到场,不到场一方需写委托书(经大使馆认证) 小孩出生原件、复印件、翻译件需大使馆认证 父母护照原件、复印件(无原件的,复印件需大使馆认证) 父母结婚证原件、复印件(若结婚证为外文登记的需翻译及大使馆认证)
5、
6、
7、小孩护照、居留证原件、复印件 村委会同意落户证明 临时住宿登记凭证
备注:小孩需等户口办结后方可出境,落户时持小孩护照原件、户口册,带小孩本人来所办理。篇3:户口委托书
委 托 书
委托人: 性别: 公民身份证: 0 委托人 因在外地工作,不便前往武汉市办理本人的户口及档案迁移手续,特全权委托 代为前往办理相关事宜。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签订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篇4:新生儿办理出生证委托书
委托书 本人身份证号码, 于2015年委托丈夫
身份证号码 办理 的出生医学证明。
特此委托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日期:篇5:婴儿落户 介绍信(格式) 介绍信
兹有我单位职工 (身份证号码: )与 (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日结婚,二人系初婚。于 年 月 日生育一 ( 男 / 女 )姓名(王奕皓),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接受 入户,请贵所给予办理户口入户。
推荐第9篇:西安市新生婴儿随父落户手续
西安市新生婴儿随父落户手续
所需材料:
1、新生婴儿父亲申请书(注明男女双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
家庭详址、结婚日期、子女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2、女方户籍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3、新生婴儿在女方未落户证明(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4、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5、男女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各附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家庭户,非集体户口)
6、计生部门一胎证明(附复印件一份)
7、超过三个月附病案或DNA
第1个材料由自己提供;
第2、3个材料,需携带女方户籍卡或户口本和婴儿出生证,去女方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第4个材料是出生证;
第6个材料是准生证
建议在办理前,先电话咨询男方户籍地派出所落户手续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再电话咨询女方户籍地派出所相关手续办理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
推荐第10篇:新生婴儿登记出生落户办事指南
附件一:
新生婴儿登记出生落户办事指南
附表1:
① 办事地点:市级/市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的事项,请列明办理地点详细信息;如果办理部门有多个,
各部门需提交《青岛市XX局及其各分局联系方式》(见附表2)。
② 联系电话:链接到《青岛市XX局及其各分局联系方式》(见附表2)
③ 办事依据:不仅应提供国家的政策法规,如果涉及地方法规规章或法规解读,应一并提供,并且
每个法律条文应提供全文链接。
附表2:
第11篇:初生婴儿落户申请书
新生儿落户申请书
普安县新店乡派出所:
本人叫xxxx(身份证号: xxxxxxxx ),性别:xxx ,户口在 xxxxxxxx,于xxxx年x月x日与xxxx(身份证号xxxxxxx)初婚,并于xxxx 年x月xx日在 xxxxx院生一xxx孩,名为xxx,符合《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现特申请贵所办理xxxx的落户手续,请予以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户籍所属村委会意见(公章):
户籍所属计生办意见(公章):
2xxxx年x月xx日
第12篇:婴儿落户 介绍信(格式)
介绍信
兹有我单位职工(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结婚,二人系初婚。于年月日生育一 ( 男 / 女 )姓名(王奕皓),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接受入户,请贵所给予办理户口入户。
此致
敬礼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第13篇:济宁市婴儿落户汇总
出生登记
(一)适用网上申办条件范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他情形需要到派出所申报)
1、2015年以后在我省正常婚育的婴幼儿;
2、有我省卫生部门颁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3、夫妻双方在同一家庭户。
(二)网上提供手续
1、填写《济宁市出生登记户口申请表》;
2、《结婚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采集数字图像信息,上传申报。(图像信息格式:JPG格式≦200K)
(三)办理程序 申办人申报程序:
1、申办人符合条件的,在线如实填写《济宁市出生登记户口申请表》;
2、形成《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数字图片信息上传;
3、如实登记邮箱、联系电话;
4、5个工作日后查询办理结果或反馈意见;
5、对批准办理的,新生儿父或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口簿。同时交验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留存复印件。在《济宁市出生登记户口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以下情况可能拒绝受理或要求重新申报:
1、不符合网上申报条件的,可以告知到派出所申报;
2、对上报资料不齐全的,需要补充上传;
3、生成照片不清晰、格式不符合要求无法办理的,应当重新形成符合要求的图片信息,重新上传。
夫妻投靠迁移户口
(一)适用网上申办条件范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他情形需要到派出所申报)
1、夫妻双方户口均在济宁市范围内;
2、被投靠方为家庭户;
3、所居住的房产为其中一方合法所有(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二)网上提供手续
1、填写《济宁市户口迁移申请表》;
2、《结婚证》;
3、《房屋所有权证》;
4、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采集数字图像信息(图像信息格式:JPG格式≦200K),上传申报。
(三)办理程序
申报程序:
1、当事人符合条件的,在线如实填写《济宁市户口迁移申请表》;
2、形成《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数字图片信息上传;
3、如实登记邮箱、联系电话;
4、5个工作日后查询办理结果或反馈意见;
5、对批准办理的,当事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携带双方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口簿。同时交验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留存复印件。
以下情况可能拒绝受理或要求重新申报:
1、不符合网上申报条件的,可以告知到派出所申报;
2、对上报资料不齐全的,需要补充上传;
3、生成照片不清晰、格式不符合要求无法办理的,应当重新形成符合要求的图片信息,重新上传
购房迁移落户
(一)适用网上申办条件范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他情形需要到派出所申报)
1、申请迁入人的户口均在济宁市范围内;
2、购买房屋必须有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3、随迁人员为直系亲属(夫妻、父母、岳父母、未婚子女);
4、申请人为房屋所有权人。
(二)网上提供手续
1、填写《济宁市户口迁移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
3、申请人以及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未成年人)
4、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例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显示的户关系等)
5、已到结婚年龄成年子女的未婚证明。《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未婚证明采集数字图像信息(图像信息格式:JPG格式≦200K),上传申报。
(三)办理程序
申报程序:
1、当事人符合条件的,在线如实填写《济宁市户口迁移申请表》;
2、形成《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未婚证明采集数字图像信息上传;
3、如实登记邮箱、联系电话;
4、5个工作日后查询办理结果或反馈意见;
5、对批准办理的,当事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口簿。同时交验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留存复印件。
以下情况可能拒绝受理或要求重新申报:
1、不符合网上申报条件的,可以告知到派出所申报;
2、对上报资料不齐全的,需要补充上传;
3、生成照片不清晰、格式不符合要求无法办理的,应当重新形成符合要求的图片信息,重新上传。
第14篇:婴儿出生落户介绍
婴儿出生落户介绍
柳沟村村民小组,、夫妇于年月日生育(男、女)孩,系计划(内、外)生育,属(壹、贰、多)孩出生,族,取名, 现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望派出所、计生办给予办理。
柳沟村民委员会年月日
第15篇:落户证明
证明
兹证明我村居民与于年 月日时生育一,现申请将落于名下,本村同意。
户管名:(签名)村委盖章
年月日
证明
兹证明我村居民 月日结婚,住,现同意将户口由迁入我村。有一住房位于我村,面积平米。左邻为,右邻为,前为,后为,特此证明。
附方位图。
户管名:(签名)村委盖章
年月日
证明
兹证明我村居民 月日结婚,住,现同意将户口由迁入我村。有一住房位于我村,面积平米。左邻为,右邻为,前为,后为,特此证明。
附方位图。
户管名:(签名)办事处城建办公室证明人:(签名)
村委盖章城建办公室盖章
年月日
证明
兹证明我村居民 月日结婚,现同意户,有一住房位于我,面积平米。左邻为,右邻为,前为,后为,特此证明。
附方位图。
户管名:(签名)办事处城建办公室证明人:(签名)
村委盖章城建办公室盖章
年月日
第16篇:落户证明
证明
来宾派出所:
兹有观云村委会五组村民李双珍,于2009年2月26日7时发现家中耕牛被盗,毛色为纯黄色,牛头顶上为黑色毛,现在已有7牙,毛重700公斤,价值人民币8000余元,请公安机关查处。
此证
来宾镇观云村民委员会
2009年2月26日
第17篇:落户证明
证 明
兹有合作路88号(珺合府)小区业主: ,性别: ,身份证号: 楼号: 单元: 房号: ,入住本小区。有学龄儿童 名,年龄 周岁,请革新街派出所给予办理落户事宜为盼。
特此证明
河北通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 月 日
证 明
兹有合作路88号(珺合府)小区业主: ,性别: ,身份证号: 楼号: 单元: 房号: ,入住本小区。有学龄儿童 名,年龄 周岁,请革新街派出所给予办理落户事宜为盼。
特此证明
河北通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 月 日
第18篇:婴儿入户证明
证明
xx派出所:
我村xx组村民董xxx、解xxx夫妇于
2008年4月29日计划内生一女,名曰:董
xx,请予入户。
xx村民委员会
2010.2.8
第19篇:婴儿死亡证明
证 明
兹有XX乡XX村X组XXX、XXX夫妇于20XX年X月X日生育第X孩,取名为XXX,性别:X,X族,还未上公安户口,于XXXX年X月XX日早晨因XXX病情严重,未及时救治死亡。
特此证明
XXX派出所 20XX年X月X日
第20篇:新生婴儿父母申请
申
请
我叫xx,身份证号:xxx,现户口登记地址为:xxxx。妻子叫xx,身份证号:xxx,户口登记地址为:xxxx。我们于x年x月x日登记结婚,x年x月x日生育一女(子),取名xx,系婚生单独一胎。因长期居住在xxxx,故申请随父亲落户在xxxx。
申请人: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