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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1-14 08:33:17 来源: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可能某一天你会因为某件事情,没有原因,也知道不太可能,但是就是想去做,不管是周围的人还是自己的理智都告诉自己,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但是自己就是想去做,更经常见到的就是年轻人的冲动。在《恋恋日记本》中的男主角在知道女主角已经喜欢上其他人的情况下,还是去修那个房子,那是一个梦想,有那么一个执着的念头,其实自己想想知道修房子和女主角能不能够回来没有任何的关系,但是就是想去做,在这本书中,把整个路途中所有的心理路程也写下来了,虽然最后的结局是没有拯救得癌症的朋友的生命,但是让她安详的死去,最重要的就是整个过程,男主找到了自我,了解了自我,在不断的徒步过程中,不断的反思,不断的去想自己的事情,还有他的妻子也在整个过程中,了解到两人之间的真爱,将因为儿子去世而留下的裂痕去掉了。两个人又重新找回了那份丢失的爱情。

人活着,有些事情必须去疯狂的去做一下,让我们自己的人生没有白活。人就这一次,不管是好还是坏都需要我们去看,去想

推荐第2篇: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很久了,没有完整地读过一本书,直到这次,读《一个人的朝圣》,然后竟然想写点什么!

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一辈子小心冀冀地为人,在妻子的眼里,他既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更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然后这一切抱怨积累到他们唯一的儿子自杀时到达顶点,然后,他们分居了,夫妻疏离,形同陌路。直到有一天,哈里德收到了那封远方的来信,他唯一曾经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写信告别。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一个人的朝圣就从这里开始了。

如果没有奎妮的那封告别信,也许哈里德的一生就这样在和妻子感情的日渐疏远中过去了,但不幸的是奎妮竟然身患癌症,震惊悲痛之余的哈里德终于坐不住了,他要徒步去看望奎妮,他要让奎妮相信: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从此之后,1个人,87天,627英里,哈里德就这样走了下去,没有好的装备好的鞋子,没有手机,甚至没有银行卡,但他终于完成了这伟大的一个人的朝圣,他终于做到了成为一名优秀的父亲,虽然儿子已经不在人世,但在他的心目中,儿子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他们;终于他再次让妻子相信自己是一名最出色的丈夫,他们的爱情回归了。

很喜欢书中的一段话,“走在通向码头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线袭来。她和哈罗德凑和这么些年的原因并不是戴维,甚至不是因为同情。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是啊,我们有时候对于身边的人习以为常,(范_文_先_生_网)没有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是多么的来之不易,甚至会挑剔对方的诸多缺点,但一旦那个人,如果你身边的那个人突然就走了的话你才会发现原来你们彼此是多么的不舍,原来你们彼此是如此的谁也离不开谁,如此的相爱!

一个人的朝圣,哈里德带给我们的不止是徒步627英里沿途收获的感动,不止是对儿子对妻子那深深的爱,还有对友情的执着,对信念的执着,所以,无论任何时候请相信自己相信爱!

推荐第3篇: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生命需要一些勇气——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也许是智能手机的作用,每天随时可以看看新闻、翻阅电子小说、刷着微信,心里莫名有一种对纸质书的渴望,所以这一假期是这些年来看书最多的一个假期。女儿书架上的青春校园小说,让我不时回到青涩的学生时代,欲罢不能、一气呵成。而刚开始>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 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看看停停、停停看看,终于在一周内看完。她用近乎清新而细致的情节,贴切地吻合着我对“神圣”的理解。

故事围绕着一个叫作哈罗德的退休老人讲起,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

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 不要 。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 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

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孩子们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所有为什么会有了过

程很重要这句话。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生命是需要一些距离的,生命是需要一些勇气,生命是更需要一些爱的。而有一天当我安静地躺在岁月尽头回望时,唯一让我不致感到生命虚度的就是,我有没有用双脚、用身心、用感情、用信念,走近她,亲身丈量过她的距离。

周玉红

2014年8月21日

推荐第4篇:《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个退休老人为探望病危友人而独自踏上漫长旅程的故事,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这本小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注重戏剧张力,故事简单人物平凡,打动人心的是字里行间的安静和细腻,就像春天的第一场雨,秋天将落未落的叶,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哈罗德只是一个普通人,他的错误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犯的错。

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牵引我内心的温柔。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的行为后来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很多人参与了进来,然而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甚至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了然于心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哈罗德的妻子莫琳,她起初很愤恨,事实上因为儿子戴维的死亡,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而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莫琳痛苦、迷惘、挣扎,她第一次试着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小说最后一段:“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莫琳仍然不明白哈罗德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这有什么要紧呢,这并不妨碍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这种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真挚的爱。”“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这两句话同样出自周国平散文。不同国家的作者,不同体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却不约而同地给读者传达了同样的理念。这就是文学跨越时空、跨越国界、跨越民族的普世价值。我们都是靠自己孤独的朝圣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而我们其实不孤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作者:李丽哈罗德不是一个人在走,读这本书的人都在陪他一起走。87天,627英里,没有手机没有地图与徒步装备,仅凭借一个信念,但是他坚信,只要他走下去,他的好友奎妮就会活下去,他欠奎妮一句感谢还有道别!

这是一场艰辛的旅行,也是一场心灵上的朝圣。在他走的过程中,遇见不同的人,得到一些人的支持与帮助,也认清了自己以往60多年的人生。

这一生,我们都匆匆忙忙活过,忙碌的外表下是伤痕累累的灵魂,我们甚至都忘记了以前的幸福与欢乐,忘记了那些我们挚爱的人在心目中的地位。哈罗德的徒步旅行不光是身体上的旅行,更是一次对心灵最直白的叩问与反思!

仔细想想大学生活,忙碌且迷茫,忘了上大学的意义,忘了自己的初心,平庸的日常也是显得自己颓废不堪。我不正像哈罗德一样只顾匆忙生活,忘记了身边有那么一群可爱的人,忘了家里那些给予温暖的亲人。有时候,又觉得自己与世界格格不入,实际上是我没有勇气敞开自己的心扉吧!

感谢遇见了哈罗德,他让我明白了:不问结局,坚持一个信念的走,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边走边看周围美丽的风景,牢记旅途中美好的人和事,活出一个不留遗憾的人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

当你垂暮之时,你是否还会有牵挂?又是否还有信仰?又或是会坚持年轻时的执著呢?偶然在书店里看到这本书,拿回来细细阅读,又让我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

退休后的哈罗德跟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悠闲自得。而一封信打破了生活的平静。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是来自于二十年未见的同事也是老友奎妮,奎妮说,自己可能会三个月后离去。哈罗德甚是震惊,那一夜,他彻夜未眠。他从奎妮想到自己:在酿酒厂做了四十年代表,既无朋友,也无敌人,生活太过平静。

哈罗德做出一个决定:走路去贝里克郡。

一个人,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只凭着一个信念,走下去,让老友奎妮活下去。从他迈出脚步开始千里跋涉的那个时候起,他就再也不是原来的那个安于现状的随遇而安的哈罗德。六十五岁,踏上一场全新的征途,从英国最西南处走向了最东北处,横跨了整个英格兰。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一个信念。这个信念,不仅是意味着让老友活下去,更像一场穿越时光遂道里的一场旅行。磨破多少双鞋,身体多少不适,但他是在履行着年轻时未实现的承诺。

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旅行者,在人生的路上走着,旁边会有美丽的风景,会有困难,我们心中有封信,那个人在遥远的远方等着我们。不能放弁,不能有任何杂念,只能一心一意去见那个人,走到最后,你终于成为了,你本该成为的那个人。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是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60岁,87天,627英里!一个叫哈罗德弗莱的花甲老头儿徒步穿越了整个英格兰,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无关信仰,只为承诺。

哈罗德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这件事。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其中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小时候他被母亲抛弃,中年又遭遇失去儿子的痛苦,饱尝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时还仅仅是个酒厂的销售代表,无人送别……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败、凄凉的。这场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用几近“疯狂”的演绎完成了心中的救赎。

当他在路上时,他与他的妻子疏离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复苏,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点点揭开。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甜蜜还带着青涩的怀念,那些沾着悔恨和遗憾的羁绊,还有那些快乐而又唯美的曾经。那些一点一滴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处躲避。

在哈罗德蹒跚前行的背影中,那普通人身上的渺小和伟大,在蕾秋安静又细腻的文字里慢慢舒展开来,一点一点地撞击着灵魂深处的东西,那些蛰伏已久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以为是最简单的事情,开始之后原来是困难重重。以为是困难重重,到最后是轻而易举;以为可以在时间的冲刷下忘却,却发现无法逃避。以为痛苦再也不能够解脱,坚冰却已在不经意间慢慢融化……

在故事的结尾,当奎妮那张畸形得只剩下半边的眼睛流下眼泪的那一刻,当哈罗德和莫琳两只手再次牵起时的那一刻,我仿佛察觉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种绝症,至死方休。仿佛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时光的尽头,才能看清先前所发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我们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与其一直纠结着,不如趁着现在,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在笑泪交织之中,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像这样走下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

《一个人的朝圣》讲的是哈罗德收到一封年轻时女同事奎妮的来信,得知其病重,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内心十分悲伤,一段和加油站女孩意外的对话,让这个老人决定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步行跨越大半个英国去看望奎妮。在老人独自困难前行的过程中,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同时回忆了许多关于因抑郁而自杀的儿子戴维及妻子莫林以及小时候的往事。在哈罗德独自走完这一段旅程之后,妻子莫林对于戴维的往事也放下了许多,两人最后能够鼓起勇气,理解孩子已经离去的事实。

哈罗德的童年并不快乐,导致他从小性格孤僻,不愿意同人打交道。

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

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

这个可怜的男人,其实都生活在我们心中。大家的内心里或许都有那个一个胆怯的自己,不自信,而且有着让自己深深后悔的事情。

哈罗德和莫林的生活自从儿子戴维自杀之后,再也没有开心过。莫林搬去了其他的房间,房子里拉起来厚厚的窗帘,夫妻之间越来越沉默的对话。两个人都在惩罚自己,两个人都沉浸在失去儿子的痛苦之中。

奎妮是一个人哈罗德踏上心灵朝圣旅途的一个契机。对于一个65岁的老人而言,他平常走路最远的距离也只但是是从家走到停车场,而此时这个老人却决定独自一人踏上那么漫长的一段旅途。

起初,哈罗德的身体经不起这样大强度的长途跋涉,但是内心的意念在不断的坚持着他。而在这漫漫旅途中,哈罗德那些封存已久不愿想起的回忆一件件涌出。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让他不断去审视自己,净化心灵,打破了自己心灵的桎梏与对儿子的愧疚还有对奎妮友情的回馈。

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也是我在这一个暑假最有体会的):“也许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事物。”

推荐第5篇: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这条路,请让我安静走下去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学院索蕊

这是一场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的旅程。

-题记

泛着银光的大海在眼前铺展开来,面前是通向贝里克郡的康庄大道与另一片海洋。他用心说服了理性,选择忽略一切表明他不可以的证据,去期待一种比不言自明的现实更硕大、更疯狂的,也更美好的现实。

小路在茂密的树篱间延伸,阳光从枝叶的缝隙间漏进来,那双破旧的帆布鞋和那条颤颤巍巍的腿,风缓缓地掠过,在他那张面庞里滑下无可磨灭的痕迹。他去接受一些他不曾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比如,坚信只要自己走到贝里克郡癌症晚期的奎妮就能活下来。

故事围绕着退休老人哈德罗讲起,讲到他已分床多年的老伴、名存实亡的婚姻,讲到他千般爱怜的儿子、貌合神离的亲情,讲到他已分别多年的同事、随风消散的友谊。讲到一封信、讲到朴素单纯的信念、讲到临时起意的远行、讲到喧嚣嘈杂的媒体„„男主人公哈罗德得知一位老同事癌症弥留后,以一份质朴的信念踏上了从英格兰西南角向英格兰东北角的徒步远行。他告诉自己,只要自己用双脚坚持走完这段路,那位久未谋面的老同事、老朋友,就一定会康复起来。

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动容不已。慢慢地,这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陡步伤痛、放弃坚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听起来会有些滑稽和可笑?年过半百,穿越英格兰,寻找自己救赎? 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牵引我内心的温柔。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这种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真挚的爱。”“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这两句话同样出自周国平散文。不同国家的作者,不同体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却不约而同地给读者传达了同样的理念。这就是文学跨越时空、跨越国界、跨越民族的普世价值。我们都是靠自己孤独的朝圣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而我们其实不孤独。

推荐第6篇:《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有时走路也是一种修行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在暑假里阅读了一本书,让我感悟颇深。书名《一个人的朝圣》吸引了我,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兴趣。这本书故事简洁人物平凡,但最打动人心的就是那字里行间的寂静和细腻,就好似秋天将落未落的叶子。值得我们细细品读。

故事是围绕着一个叫做哈罗德的退休职工讲起,他在酿酒厂默默工作了四十年,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后,他和妻子生活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自他退休以来,几乎没怎么出过远门,知道那封信的出现。这封信来自他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奎妮患了癌症,来写信告别。哈罗德震惊、悲痛之下,写了回信,正准备寄出,在寄信的路上,他想到了奎妮,想到了自己的过往,以至于经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了整个英格兰。87天,627公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而这一走,完全没有准备的出行,没有手机、没有地图、没有指南针,没有一切一切,而哈罗德怀揣着一颗坚定的心,脚穿一双帆布鞋,一走到底。“87天、徒步行走627公里”是需要多大的信念才能完成,而哈罗德这位老人却做到了,难道仅仅是因为老友的一封信就让这个老人奋不顾身冒险出发吗?我想,不是这样的,一个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应该对自己的生活有信念,一个人更应该学会对待自己,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在漫漫人生路中,认真珍惜身边的人和物;欣赏生命中最美丽

的风景;发现探索从来没有注意过的事情;反思自己过去的得失;以及时光流逝那些被忽略的情感。

文章还记叙了,哈罗德一路上,回忆着、反思着,自己失败的家庭,失败的友谊。点点滴滴不停地煎熬着他,他想找回昔日的爱,他开始尝试着努力的做了:他向妻子表达爱了,每次机会的明信片上字迹寥寥,虽然字迹不多,但他毕竟做了,开始关心妻子和家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开始思考,这本书告诉了我什么?我始终相信,个人的境遇不同,思考的角度也不同。爱要表达出来,爱是要人感受到的,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有温暖。我想这世界上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是独特的,每一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那条只属于自己的道路,每一个人都在追寻着自己的圣地。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还不如说走在心中,去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勇敢面对,才会打开心结,获得理解、获得幸福。哈罗德,让我感受到了这份内心旅途中的纯真,他前行的背影,温暖而坚定。

主人公的故事让我受到了启发:我们要趁着年轻,趁着一切都还来得及,一定要多努力,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有些事情,宁愿做错,也不要后悔没有做过。

走路虽易,但在路上能感悟人生的人极少。在你不停地向目标奔去时,不妨停下脚步、回头看看属于自己的珍贵经历。

有时走路也是一种修行。

推荐第7篇: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读的时候没感觉,读完才发现既感动又不舍,无法放下这本书,像是一位不想告别的朋友。主人公哈罗德·弗莱,是一位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的六十岁退休老人,他这一生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生活平静,夫妻渐渐疏离,日复一日。一天他收到一封告别信,来自患了癌症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这六百多英里的旅程也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在小说中出现过许多人物,每个人都有存在的理由,也都有存在的意义。生活依旧平庸无趣,可是有什么已经悄悄改变。因此连伤痛的回忆也变得可爱。毫无疑问,我被这本书温暖了,不想结束它的陪伴。

“《一个人的朝圣》让我们看见,即使是性格上的弱点也能带来振奋和救赎。”喜欢这句书评,恰到好处。它承认人的脆弱与不堪,却依然有着感动人心的救赎的力量存在,而不说我们应该怎样克服自己的弱点、逃避自己的局限,不用所谓的“勇敢”、“光明”、“讨人喜欢”的一面来武装自己,压抑下不安来博得他人的认可、关注与崇拜。弱点也可以带来光明,阴影也并没有那么不堪。只是一封信、一个决定、不再逃避以及路上的坚持,就有了一场救赎和这个感人的故事。一场朝圣,足以逆转二十年的时光,让主人公重新感受到爱与快乐,也温暖了我们。

就像一贯平庸怯懦的人一样,哈罗德的勇敢没那么的显山露水甚至还带有一丝羞耻的沉重感,像是对逆来顺受的生活既没有勇气或能力明目张胆、大张旗鼓地反叛或舍弃,却又不甘其负,偷偷摸摸、安安静静地做着什么祈求转变,希望生活会有所不同。哈罗德选择行走的方式,以自己的力量对生活做着温和的反抗。而鼓舞人心的是,虽然奎妮的死无法避免,但不管是哈罗德还是莫琳,亦或是奎妮、戴维,以及一路上那些形形色色的人,都因为这一场行走有所收获,得到更多。生活也终于不再只是没完没了、日复一日的重复,有新的生机漾开,开出花来,让人欣喜地重新笑出来。

小说中有段话让我印象深刻——“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但我一直很惊讶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是呀,行走看似简单,可是谁能真正一路行走下去,谁有那样的毅力能行走87天、步行627英里。他这种敢于挑战、改变平静无味生活的勇气,让人佩服、赞叹不已。

推荐第8篇:《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创作的长篇小说,讲述了一个退休老人为探望病危友人而独自踏上漫长旅程的故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一)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的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合上书本许久,我仿佛才从哈罗德的世界里走出来。退休后的哈罗德,工作上,他没有取得多么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活里,和妻子近二十多年虽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两个世界。他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行看似来自于一封意外的来信,其实不如说是他内心对自己这么多年来任岁月蹉跎,一成不变生活的不满。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弹指一挥间,或许恍然才发现已经步入了老年,时间飞一样的流逝已经让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让我们诚惶诚恐的或许就是这些逝去的岁月里一直过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却不自知。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两个主人公都是毫无征兆的离家出走,一个是为了自己对画画艺术的疯狂热爱,一个是受加油站女孩启发相信自己可改变一些事情。不管是因为什么,他们都是不想让自己有生之年后悔。所以,我很庆幸,趁我还未老就有幸能读到这么好的作品,同时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我自己的朝圣方式。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我们生活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名利场,渐渐地,由于追求物质我们随波逐流,或许已经忘了我们的初衷。而朝圣,我觉得并不是让我们一味的为了月亮而放弃六便士,六便士当然很重要,希望我们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时别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圣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这样的心灵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罗德一样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场轻松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静坐,或者是在家里几分钟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个人逛公园,让我们暂时远离喧嚣的社会,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次深度的对话。

在工作上我们可以理性大于感性,在生活里,我们要充满爱的去过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总之,希望我们都能找人生的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二)

《一个人的朝圣》讲的是哈罗德收到一封年轻时女同事奎妮的来信,得知其病重,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内心十分悲伤,一段和加油站女孩意外的对话,让这个老人决定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步行跨越大半个英国去看望奎妮。在老人独自困难前行的过程中,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同时回忆了许多关于因抑郁而自杀的儿子戴维及妻子莫林以及小时候的往事。在哈罗德独自走完这一段旅程之后,妻子莫林对于戴维的往事也放下了许多,两人最后能够鼓起勇气,理解孩子已经离去的事实。

哈罗德的童年并不快乐,导致他从小性格孤僻,不愿意同人打交道。

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

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

这个可怜的男人,其实都生活在我们心中。大家的内心里或许都有那个一个胆怯的自己,不自信,而且有着让自己深深后悔的事情。

哈罗德和莫林的生活自从儿子戴维自杀之后,再也没有开心过。莫林搬去了其他的房间,房子里拉起来厚厚的窗帘,夫妻之间越来越沉默的对话。两个人都在惩罚自己,两个人都沉浸在失去儿子的痛苦之中。

奎妮是一个人哈罗德踏上心灵朝圣旅途的一个契机。对于一个65岁的老人而言,他平常走路最远的距离也只但是是从家走到停车场,而此时这个老人却决定独自一人踏上那么漫长的一段旅途。

起初,哈罗德的身体经不起这样大强度的长途跋涉,但是内心的意念在不断的坚持着他。而在这漫漫旅途中,哈罗德那些封存已久不愿想起的回忆一件件涌出。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让他不断去审视自己,净化心灵,打破了自己心灵的桎梏与对儿子的愧疚还有对奎妮友情的回馈。

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也是我在这一个暑假最有体会的):

“也许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事物。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三)

令人吃惊的是,这本书并不那么有关宗教。开篇,老夫老妻哈罗德与莫琳的日常生活画卷向我们展开:哈罗德呆滞而刻板地过了一生,几乎是碌碌无为的典范;而莫琳总是忙忙碌碌,马不停蹄地打理着各项琐事,似乎不厌其烦,但她的一词一句里又透着无尽对丈夫以及现状的不满。陌生与疏离填充了老年生活中天伦之乐所在的位置。但就在这个时候,哈罗德的旧友奎妮病危,来信告别,在给奎妮寄回信的路途中,哈罗德决定要徒步跨越整个英格兰去见奎妮。他怀揣着一个近乎可笑的执念:只要他徒步走去见奎妮,她就能活下来。

老人家就这么出发了,没带手机和任何徒步装备,没做任何事先准备,就这么笃定地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穿着帆船鞋一路向北,从迈出第一步开始,就始终相信着自己的目的地历历在望。“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一路上有人支持有人质疑,有人加入有人退出,来来往往,只有哈罗德自己的坚持始终如一。孑然一身开始征程的他,最终也是独自一人抵达了终点。

合上书,我心里只有对哈罗德更加深刻的崇敬。信仰不是宗教的专有名词,神圣也并非宗教的专属定语。人的存在即是伟大的,人的信仰更使人的存在焕发光彩。那么信仰是什么呢?信仰其实很简单:坚信“只要一直往前,就一定能够抵达终点”。但要想坚持这个信念,其实并不容易。这需要超人的毅力与勇气,足够的耐心与执着,以及直面一切、怀抱一切的胸襟,一路披荆斩棘,方才所向披靡。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四)

朝圣这个词,本就带着浓浓的宗教神秘色彩;一个人的朝圣,似乎更显形单影只,像是孤独的信徒带着旁人眼中的傲慢,带着独属于己的执着,直直朝着心中的灯塔走去,不回头、不停留。于是,我带着近乎崇敬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的扉页。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事物,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给哈罗德徒步启发的加油站女孩如是说。

你会发现,在旅途过程中,你总会忘记哈罗德是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和过去几十载的自己相比,他充满了朝气与自信,在辽阔无垠的土地上大步流星地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说,“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趟”。这不仅仅是新的旅途,更是心的征程。随着故事逐渐展开,我们知道哈罗德并不是为了奎妮而奔波,更是为了他的妻子莫琳、他已逝的儿子戴维、给予他信念的加油站女孩以及一路上所有善良友好的陌生人,当然,也是为了他自己。在跨越英格兰的同时,他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在到达最终目的地时,也回到了最初的起点——在那儿,有他最美好的初恋回忆,有着蓬勃的希望与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有着对生活最原始的热爱之情——而现在,他也将如此继续自己的生活。

尽管困难,但我相信,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罗德。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虔诚地朝圣,向着光明的方向,大步流星地前进,与前进。

推荐第9篇:《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在行走中让思想上天堂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通常,它是去一个人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点的旅程。当我目光落在书架上那本书——《一个人的朝圣》时,书名和封面图片有一股难以言语的魅力紧紧抓住我的心,熟悉、亲切又陌生的情感一下将我填满,感觉作者讲述的故事将引领着我进入那美妙的思想殿堂。

没有任何犹豫,如一见钟情的情侣,内心怀着初见时压抑的激动和狂喜,指尖轻轻滑过质朴的纸张,慢慢翻开那让我期待的书页。但我想象中如古朴珍贵卷画展开时的迷人画面并没有如期而至,我以为高大与神圣的存在被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平淡到不能再平淡的退休工人所取代。强烈的心理落成让我产生更强烈的好奇,如此平凡的一个老人,他可以创造什么样的奇迹,朝圣从何谈起?我想,那一定是作者欲擒故纵的做法,就如同平静的大海,其中蕴含的神秘与波澜壮阔在你没有进入的之前根本无法体会,这时,我感觉有一股魔力再度吸引着我。

一封信,

一段尘封了二十多年的友情, 还有油站小姑娘无意中给予的信念, 哈罗德·弗莱踏上了那段朝圣般的路途, 一路上,老人执着的坚持只因为纯真地相信,

只要行走就能为患绝症的老友奎妮求来福音、战胜病魔。

跟随着作者笔锋的转动,我慢慢体会到那一丝丝朝圣的味道,原来那平凡至极、一成不变的老人为了朋友,在一个不知真假的信念的牵引下,开启了传奇般的徒步旅程。

一、以为轻易的事情,原来是那么的困难重重

哈罗德踏上旅途的第一天,只想走到离家最近的邮筒把信寄出去。原本很短的路程由于受到内心的呼唤,哈罗德无法停止地一次又一次地向下一个邮筒走去。就这样,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哈罗德开始了改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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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的重要旅程。

旅途的第二天早晨,哈罗德一翻身,下床站起来:“只觉腿狠狠一抽,痛楚像电流一样穿过他整个右侧躯干。哈罗德试着抬起腿躺回床上,却痛得更厉害了。”没有走过远路的哈罗德,穿着并不适合走远路的鞋,脚上的伤导致每走一步都能给他带来钻心的疼痛。

哈罗德开始明白那是一条多么漫长的旅途,但是他心里也更加清楚,如果此时回头,他不可能再度出发,这将如何面对自己做出的承诺?如何对得起自己的好友?拉开的弓射出的箭,从来都没有回头的道理,穿戴整齐后,哈罗德继续上路。旅途的寂寞和身体的疼痛让他的思绪不断飘到那不堪回首的过去,痛苦的回忆一次次让他忘记了身体的疼痛,然而身体的疼痛又时不时中断他痛苦的回忆,就这样,哈罗德坚持着:为了朋友的健康,为了心中的承诺。

二、以为会困难重重,却发现是如此的容易

一路上,很多好心的人给予哈罗德帮助。在接受帮助的过程中,他学到了新的东西——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虽然已经到了退休的年龄,虽然已经活了六十多年,但是哈罗德依然被短短数天旅途带给他认知上的改变所震惊,他让路途上的那些情景一遍一遍在脑海里回放。亲身经历与不断思考的融合总能让人的思想产生意想不到的变化,就在某一个瞬间,他突然明白了,明白了自己需要怎么做才能到达目的地。

哈罗德选择了放下,放下所有曾经认为必须的东西——钱、银行卡、电筒、消毒药膏、地图等等。他每天都睡在野外,在公厕、喷泉、溪边洗漱,他开始忘记那有车、有房、每天洗澡、一日三餐、晚上睡觉的日子,他很高兴、很庆幸自己跳出了原来的那个世界:那个一直让他痛苦不堪、不敢追忆的世界。哈罗德发现,原来有些事情并不像他想象中难么难以逾越,他一路走来,慢慢成为人们心目中的朝圣者,成为了新闻人物,属于哈罗德的旅程拉开了新的篇章。

三、以为可以深埋心底,原来根本无法逃避

随着不曾停止的步伐,哈罗德的跟随者越来越多,仿佛是一场朝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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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又仿佛是一场游戏。面对不断变换的现实和人群,面对不断发生的事情和矛盾,哈罗德的信念被一次次推翻和重建。

哈罗德以为已经忘记的伤痛再度浮现:哈罗德脑子里全是母亲,努力地搜寻有她的画面,想寻找一丝安慰。他想起儿时冷冰冰的家,校服上沾2 染的威士忌味道,还有十六岁生日那件大衣。○然而现实与信念让哈罗德不得不鼓起勇气面对:他第一次放任自己尽情感受那种父母亲都不想要自己的痛,他越来越清楚自己为什么畏惧、为什么总是逃避。在野外待的这些日子里,他慢慢地没有了畏惧、慢慢地明白自己内心最深的感受,哈罗德悔恨他曾经做过的事情,他只想对儿子戴维喊出那句一直不敢承认的话:“我小时候,父母不想要我。后来遇到我老2 婆,生了个孩子,也弄砸了。”他真希望戴维能听见这番话。○一个又一个过去的不愿回忆的画面逐个浮现,仿佛是一道道横在哈罗德前进路途上无法逾越的鸿沟,无数次涓然泪下的他却被无法逃避的现实推动着前行。

四、以为再也不能解脱,却发现坚冰开始消融

行走的路途中,哈罗德越来越无法摆脱内心的愧疚,他一次次地在心里对妻子说:“我欠你一个完整的故事,二十年前我亲手埋葬了我的儿子,这不是一个父亲该做的事情,我想看到他长大后会成为怎样一个男人,我3二十年了,哈罗德以为那坚冰再也不会融化,所以把到现在还是很想。”○道歉的话深埋心底,不愿意开口向妻子承认他的错。

但这一次,他觉得自己真的坚持不下去了,他只想回家,他要放弃。哈罗德拿着电话说出那句他一直不愿说的话:“莫琳,我走不下去了,我错了。”莫琳听得出来,那是哈罗德对自己过去的忏悔,但是她假装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不断从话筒里传来,音调越来越高:“继续走,别停下来。还有十六英里就到了,你可以的。”经过上百天身心的煎熬,就要到了,莫琳已经不再怪责哈罗德,她只希望他坚持下去,不然他的余生都会后悔。

哈罗德在莫琳的支持下,终于走到目的地,见到了二十多年没有见的老友奎妮,虽然结局是他无法解救奎妮,但是这一路却让他自己走出了多年的阴影。最后,哈罗德见到妻子莫琳时,流泪满面地对她说:“一路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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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忘了的回忆,有戴维的,还有你和我的。我甚至记起了我母亲,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或许很快,我就会又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4 找不回来了。”○莫琳紧紧抱住他,直到悲伤散去。她摸索着他的脸,亲着他咸咸的湿漉漉的脸颊,说:“你站出来做了一件事。你连能不能去到那个目的地都还不知道,却还是努力尝试了一切方法,如果连这都不算一个小小的奇迹,5 我真的不知道还有什么能算了。”○就这样,哈罗德完成了朝圣般的路程,曾经以为不能完成的事情终于完成了;曾经以为可以忘记的一切又被重新唤醒;曾经以为无法治愈的伤痛开始烟消云散。

看着哈罗德的故事,我满眼泪水,开心着他的开心,悲伤着他的悲伤。我在想,是什么力量让那样一个人变得如此强大?前一段时间看了“《罗辑6说哥伦布之所以发现美洲新大陆,不是因思维》:哥伦布为什么伟大?”○为他的勇敢和智慧,而是因为他掌握知识的有限和计算航程的错误,以为到日本的航海距离只有实际距离的一半,在没有充分认知的情况下贸然行动才让他发现美洲新大陆。

7: 还记得以前学过一篇古文《蜀鄙二僧》○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贫,其一富,都想去南海。最后富者虽做了极其充分的准却未能到南海,而贫者靠着一个水瓶一个饭钵一年后从南海归来。

所有这些故事都告诉我们,人类许多壮举都不因为准备得充分所以成功,反而是怀着一颗必做的心才能创造奇迹。我突然明白耐克的经典广告词:just do it.的真正魅力。

《一个人的朝圣》的主角就是因为一个信念和一股冲动,然后让我们全部人都明白:只要你上路了,你就会因此而不同。我一直都困惑于走万里路读万卷书这个道理,以前我也去过很多地方旅行,走过很多路,看过很多风景,为什么从来就没有读万卷书让思想上天堂的奇妙感觉呢?现在终于有点明白,不经历风雨如何见彩虹?在行走过程中,如果没有庞大的阅历作为背景,没有路途上因为艰辛所引发的思想斗争,那走再多的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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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是走马观花的事情,根本无法与古人说的走万里路读万卷书相提并论。

看完这本书,不断回味着作者如蚕蛹剥丝般地向我们逐层展示的故事的深层含义,我终于忍不住要大声叫道:走出无法解脱的思想困惑,需要的不是道理,而是付诸行动的脚步。哪天,当你心中有无法摆脱的烦恼时,请迈开你的脚步,让你的身体与思想在旅途中高度融合起来,你一定会发现不一样的人生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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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处女作,获得2012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在酿酒厂工作40年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他和妻子住在乡间,夫妻疏离,日子就像一潭死水。许多年来,哈罗德一直麻木地生活着。在他幼年时离家出走的母亲,花天酒地放荡不羁的父亲,曾经很爱他而如今对他满怀愤恨的妻子,对生活失望抑郁自杀的儿子,还有一个在20年前真挚待他而被他的懦弱辜负的朋友„„所有的这些,哈罗德以为自己早就遗忘。直到那个早晨,那封信,来自20年素未谋面的老友奎妮。她已经癌症晚期,写信告别。哈罗德的回信客套而空泛,在寄信的路上,哈罗德却心潮起伏难以平静——那些人,那些往事。一封信太不够了,一定还要再做些什么。哈罗德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1个人,87天,627英里——哈罗德穿越时光隧道的朝圣之路。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这种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真挚的爱。”“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这两句话同样出自周国平散文。不同国家的作者,不同体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却不约而同地给读者传达了同样的理念。这就是文学跨越时空、跨越国界、跨越民族的普世价值。我们都是靠自己孤独的朝圣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而我们其实不孤独。

推荐第10篇:《一个人的朝圣》优秀读后感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第11篇:《一个人的朝圣》大学读后感

这本书是朋友y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后来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助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么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第12篇: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推荐)

当你垂暮之时,你是否还会有牵挂?又是否还有信仰?又或是会坚持年轻时的执著呢?下面来看看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解读人生的真谛吧!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期初并不知道“朝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老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也是书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经历与书本身的精彩。朝圣原本一个宗教的重要之事,现在用在一个人身上,我想表达的就是所谓的信仰与精神吧!毕竟西方人对于宗教与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于自己的生命。他们的信仰就如同我们东方国家的佛教那样根深蒂固。

主人公过了几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变,亲友没有往来。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来的信开始了小说的序幕,奎妮身患绝症写信告别。写下回信寄出后,他开始了风雨征途,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箱,最后横跨整个英格兰,心中一直怀着只要他未曾放弃的走下去,奎妮就还可以活下去。

关于爱与信念以及万物之类,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却表达出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自己的世界才是过程中想要的,正让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过程”,虽然有时候结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许有时候,在我看来,这更像一场以伪装自我救赎的寻觅,寻觅几十年前没有抱歉与自责,不时传来哈罗德与莫琳阵阵笑声的夜晚。

关于离别和重逢,我们能看到的朋友与自己IDE交集,过客还是熟人,也许是匆匆的告别,也许是一路走下去,我们除了亲人外称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给我们一句鼓励,人生的路,总归要自己走,孤单可以承受,离别时也请还好告别,不是不愿面对地退缩,而是面对挚友挥手告别的勇气。即将结束的岁月里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别,就像高考这个截点。小说里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圣,治疗他的挚友,以治疗他风尘仆仆的心与千疮百孔的家。

最后的最后,在奎妮的葬礼上两人找回了以前儿子还在世的感觉,回忆曾经美好的释怀。信念可以坚持很多事,不应该去嘲笑看似不实际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令人吃惊的是,这本书并不那么有关宗教。开篇,老夫老妻哈罗德与莫琳的日常生活画卷向我们展开:哈罗德呆滞而刻板地过了一生,几乎是碌碌无为的典范;而莫琳总是忙忙碌碌,马不停蹄地打理着各项琐事,似乎不厌其烦,但她的一词一句里又透着无尽对丈夫以及现状的不满。陌生与疏离填充了老年生活中天伦之乐所在的位置。但就在这个时候,哈罗德的旧友奎妮病危,来信告别,在给奎妮寄回信的路途中,哈罗德决定要徒步跨越整个英格兰去见奎妮。他怀揣着一个近乎可笑的执念:只要他徒步走去见奎妮,她就能活下来。

老人家就这么出发了,没带手机和任何徒步装备,没做任何事先准备,就这么笃定地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穿着帆船鞋一路向北,从迈出第一步开始,就始终相信着自己的目的地历历在望。“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一路上有人支持有人质疑,有人加入有人退出,来来往往,只有哈罗德自己的坚持始终如一。孑然一身开始征程的他,最终也是独自一人抵达了终点。

合上书,我心里只有对哈罗德更加深刻的崇敬。信仰不是宗教的专有名词,神圣也并非宗教的专属定语。人的存在即是伟大的,人的信仰更使人的存在焕发光彩。那么信仰是什么呢?信仰其实很简单:坚信“只要一直往前,就一定能够抵达终点”。但要想坚持这个信念,其实并不容易。这需要超人的毅力与勇气,足够的耐心与执着,以及直面一切、怀抱一切的胸襟,一路披荆斩棘,方才所向披靡。

朝圣这个词,本就带着浓浓的宗教神秘色彩;一个人的朝圣,似乎更显形单影只,像是孤独的信徒带着旁人眼中的傲慢,带着独属于己的执着,直直朝着心中的灯塔走去,不回头、不停留。于是,我带着近乎崇敬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的扉页。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事物,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给哈罗德徒步启发的加油站女孩如是说。

你会发现,在旅途过程中,你总会忘记哈罗德是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和过去几十载的自己相比,他充满了朝气与自信,在辽阔无垠的土地上大步流星地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说,“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趟”。这不仅仅是新的旅途,更是心的征程。随着故事逐渐展开,我们知道哈罗德并不是为了奎妮而奔波,更是为了他的妻子莫琳、他已逝的儿子戴维、给予他信念的加油站女孩以及一路上所有善良友好的陌生人,当然,也是为了他自己。在跨越英格兰的同时,他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在到达最终目的地时,也回到了最初的起点——在那儿,有他最美好的初恋回忆,有着蓬勃的希望与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有着对生活最原始的热爱之情——而现在,他也将如此继续自己的生活。

尽管困难,但我相信,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罗德。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虔诚地朝圣,向着光明的方向,大步流星地前进,与前进。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当你垂暮之时,你是否还会有牵挂?又是否还有信仰?又或是会坚持年轻时的执著呢?偶然在书店里看到这本书,拿回来细细阅读,又让我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

退休后的哈罗德跟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悠闲自得。而一封信打破了生活的平静。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是来自于二十年未见的同事也是老友奎妮,奎妮说,自己可能会三个月后离去。哈罗德甚是震惊,那一夜,他彻夜未眠。他从奎妮想到自己:在酿酒厂做了四十年代表,既无朋友,也无敌人,生活太过平静。

哈罗德做出一个决定:走路去贝里克郡。

一个人,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只凭着一个信念,走下去,让老友奎妮活下去。从他迈出脚步开始千里跋涉的那个时候起,他就再也不是原来的那个安于现状的随遇而安的哈罗德。六十五岁,踏上一场全新的征途,从英国最西南处走向了最东北处,横跨了整个英格兰。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一个信念。这个信念,不仅是意味着让老友活下去,更像一场穿越时光遂道里的一场旅行。磨破多少双鞋,身体多少不适,但他是在履行着年轻时未实现的承诺。

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旅行者,在人生的路上走着,旁边会有美丽的风景,会有困难,我们心中有封信,那个人在遥远的远方等着我们。不能放弁,不能有任何杂念,只能一心一意去见那个人,走到最后,你终于成为了,你本该成为的那个人。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是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60岁,87天,627英里!一个叫哈罗德弗莱的花甲老头儿徒步穿越了整个英格兰,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无关信仰,只为承诺。

哈罗德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这件事。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其中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小时候他被母亲抛弃,中年又遭遇失去儿子的痛苦,饱尝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时还仅仅是个酒厂的销售代表,无人送别……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败、凄凉的。这场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用几近“疯狂”的演绎完成了心中的救赎。

当他在路上时,他与他的妻子疏离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复苏,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点点揭开。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甜蜜还带着青涩的怀念,那些沾着悔恨和遗憾的羁绊,还有那些快乐而又唯美的曾经……那些一点一滴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处躲避。

在哈罗德蹒跚前行的背影中,那普通人身上的渺小和伟大,在蕾秋安静又细腻的文字里慢慢舒展开来,一点一点地撞击着灵魂深处的东西,那些蛰伏已久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以为是最简单的事情,开始之后原来是困难重重。以为是困难重重,到最后是轻而易举;以为可以在时间的冲刷下忘却,却发现无法逃避。以为痛苦再也不能够解脱,坚冰却已在不经意间慢慢融化……

在故事的结尾,当奎妮那张畸形得只剩下半边的眼睛流下眼泪的那一刻,当哈罗德和莫琳两只手再次牵起时的那一刻,我仿佛察觉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种绝症,至死方休。仿佛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时光的尽头,才能看清先前所发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我们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与其一直纠结着,不如趁着现在,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在笑泪交织之中,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像这样走下去!

第13篇:《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00字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00字

朝圣——指教徒朝拜圣地的宗教活动。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通常,它是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点的旅程。许多宗教认为特定地方有灵性重要性。

《一个人的朝圣》

——蕾秋。乔伊斯[英]

一封信,一个老人,627里,步行87天,一个人的朝圣。

老人的名字叫哈罗德。弗莱,在干了40多年的酒厂里刚退休不久。四月中旬再平凡不过的一个早晨,他收到了一封信。信是从贝里克一家疗养院寄来的。内容是打印出来的,因为写信人已到了癌症晚期。她叫奎妮。轩尼斯,是哈罗德二十年前的朋友也是曾经的同事。她写信向哈罗德告别。哈罗德很吃惊这个不幸的消息。他一直都不是善于表达的人,也没什么亲人和朋友。但当他看完信后,内心却无法平静。

哈罗德一直都不明白奎妮在二十年前为什么没有告别就突然失踪了。没有任何人知道她的消息。他觉得在回信中无论写什么都难以表达他的心情和遗憾。因为他一直都不是一个善于表达的人。

回信还是写好了。第二天早上他告诉妻子莫琳去一趟邮局,他答应妻子早些回来。

很奇怪,经过第一个邮筒他把信投进邮箱的手犹豫了,于是他继续往向走。他做了一辈子想都不敢想的决定,他要步行去贝里克。他打电话给疗养院,让护士转告奎妮他的这个决定,并且让奎妮一定要等他。他要救她。他要以这种方式救她。他相信她一定会等他。于是一个人的\"朝圣\"从此开始了……

一个老人,他坚持不搭乘任何交通工具,而且没有任何徒步旅行的装备和经验。但是他有自己的信念,他认为这样就可以救奎妮。

想像不到的过程与结果,又是完全让人暖心的结局。从病痛,纠结,怀疑到支持,赞同,帮助,再到回忆过去,思考生活,解除误会。在这87天里,改变了一个人,也改变了一些人对事情的看法。在一个人的\"朝圣\"中,他解开了与妻子之间的误会,也得知了奎妮失踪的真正原因。

对于故事我今天只想写这些,不知道以后的自己是否还会记得里面的内容。那如果你还有兴趣,就亲自在读一下吧,那个时候你也老了,你又会过着怎样的生活呢?你已经有了什么样的人生体验呢?总之再看一遍是绝不让你后悔的。

读着这本小说有时候真的会让你走进里面的生活。生活只有一次,我们会选择怎样过呢?你会想过,以前的一些事,如果你选择另一个做法也许结局就不一样了呢?但是你又事先看不到结局,又怎么会有那么多理性去面对所有的选择呢?我们来到这个世上注定会有一场不一样的人生。跟着心走吧。让心去选择。但是,你一定要学会承受。如果你发现错了的时候请不要抱怨,一定要去想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这就是人生,一个可以选择,却没办法后悔的人生;一个可以回忆,却不能只徘徊在曾经里的人生;一个可以展望未来,却不可以改变过去的人生;一个现在活生生的你,过着实实在在生活的人生。我们所有人的两头都一样,生与死,没有人能够改变,但是中间却是我们自己用无数个选择组成的过程。你说呢?

第14篇: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00字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00字

路人随想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 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全书以哈罗德的行程为主线,穿插哈罗德、莫琳和奎妮的回忆,采用顺叙和倒叙想结合的方式展开。全书的人物关系主要有哈罗德和他的父母、哈罗德和莫琳、哈罗德和戴维、哈罗德和奎妮以及哈罗德在徒步过程中,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人物关系彼此间看似没有交集,却彼此交错、环环相扣。

通过回忆,我们知道主人公哈罗德从小便被父母遗弃,没有得到过父母的爱,也没有学会夫妻相处之道。这为他在处理与莫琳的关系以及养育自己的儿子戴维时种下了恶果。虽然他明白儿子戴维需要他的爱,他也很爱自己的儿子,但是却没法用语言和行动表达,也导致了戴维从小对他的不尊重和无视,特别是在戴维患上忧郁症后,他想帮又帮不上忙的无力感和挫败感使他愤怒。对戴维的爱的表达的缺失,引发了莫琳的抱怨和冷漠,使夫妻关系也降到了冰点。在哈罗德平凡一生中,唯有奎妮的出现曾给他的生活带来一丝涟漪,而这份友情又因为奎妮的突然离开戛然而止。全书通过哈罗德、莫琳和奎妮的回忆,还原事实真相,原来是哈罗德在丧子之后精神一度崩溃,对酿酒厂进行了一番打砸,而奎妮替他背了黑锅,被酒厂解雇。全书无意中也采用了对比的方法,描写了哈罗德的情感遭遇,如父母的无情和奎妮的无私,戴维出生前,他和莫琳的恩爱以及戴维出生后,夫妻间的冷淡等等。

合上书本,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们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一生碌碌无为、波澜不惊却一路向前,曾经的很多美好,在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中被丢弃、被撕裂,但我们已经习惯甚至麻木。或许我们也需要一些尝试、一些改变,一些不一样的体验,给生活一个停顿,停下来,好好检视自己的内心,听听自己的声音,遵从内心最真实的感受,并尝试表达最真实的自己,永远相信“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如果有信念,就一定能把事情做好”。

第15篇:一个人的朝圣

如果有人把人生比作一次旅行,大概不会有谁感到惊奇。准确的来说,是新的旅行,毕竟,人生和一次新的旅行有着太多的相似,在旅途中感受那种前所未有的惊奇和随之而来的闪念,以及可能带来的感悟。于是,旅行好像不仅仅是从“这里”到“那里”的无趣却又必然过程,旅行被赋予了更深的涵义,甚至对于一些人来说,这个过程成为了从“这里”到“那里”的全部意义。旅行这个题材也成为是很多事件发生的基础。《一个人的朝圣》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旅途中的故事。这本书出自英国女作家瑞秋乔伊斯,这部书作为她的处女作,已经表现出了很强的文字功底,特别是当代女作家特有的文字风格。正是这种风格,使得这本书显得十分轻松,以至于在刚拿起这本书的时候甚至会感觉这是一本心灵鸡汤式的长篇小说。诚然,相比于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的欧洲小说,《一个人的朝圣》不论是内容还是内涵都会略显单薄,但这并不妨碍我们阅读,并体会这个故事。

先说说主人公

哈罗德弗莱自然就是书中主人公,也是这次朝圣旅行的发起者。作者为哈罗德设计了一个不幸福的童年,早年离开他的热爱幻想的文艺青年式的母亲,受到战争创伤又因妻子的离开而一蹶不振的父亲,哈罗德被迫在十六岁离开家里,并在二十岁成为了一个啤酒厂的销售代表。哈罗德的性格就像他的童年一样是分裂的,一方面他极力讨好别人,使得自己成为被关注的焦点,这源于他早年与母亲的相处;另一方面,他的默默无闻极力隐藏自己则形成于后来与父亲的生活。在哈罗德之后的生活中,这两种性格交相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哈罗德这个角色被人们解读为一个失败者的典型,他为一个酒厂工作了四十年了,在六十岁时退休,在他离开的时候没有欢送会,只有一个年轻的小姑娘和他道别。其实把哈罗德当做失败者可能过于苛刻,他为人谦和,虽然没什么朋友,倒也没什么敌人。他对这个世界表现出的态度也十分中庸:既无什么喜欢,也无什么讨厌。可是,请注意,这只是他的“表现”。这世界有他喜欢的人和东西,也有他厌恶的,只是,他将这些都隐藏起来了罢了。哈罗德会在某些时候表现出他极具个性的一面(比如第一次见到莫琳是的舞蹈或酒后砸坏老板的收藏),在大多数时间,他是一个畏畏缩缩并且犹犹豫豫的人。前面说哈罗德是一个谦和的老者,可能是过于谦和,就像他平时的状态一样,尽管他有很高的身材,他却总是弯着身躯,好像要躲避生活随时到来的困难一样。其实,这不就是我们日常生活的状态吗?我们带着一种中国人特有的“中庸式”思维,一方面希望远离所有麻烦,并接受了反复无趣的生活,另一方面却默默羡慕着其他“冒失”的人们。如果说失败,可能哈罗德最大的也是唯一的失败就和儿子戴维的关系,他觉得自己从来就不是一个好父亲,并将儿子在二十岁时的自杀归咎于自己,这也是他最大的心结。

再说说“朝圣”

本书的英文名为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直译为“哈罗德弗莱看似不可能的朝圣之路”。从翻译来看,从英文到中文,唯一直译的词就是“朝圣”。“朝圣”这么重要吗?是的,因为“朝圣”赋予了这次旅途唯一的意义。朝圣可以被理解为是目的,也可以被理解为是目的。换句话说,可能有些时候,一个旅途的意义就是它的目的。不论是玄奘法师的旅途,还是之后吴承恩笔下《西游记》中唐僧,孙悟空一行的旅途,甚至是托尔金在《哈比人》和《魔戒》中故事,都被打上了宗教式的烙印。这也正是为什么一次旅途可以被称作“朝圣”。只是,哈罗德的朝圣,不是从世界的东方到西方,也不是从中土大陆到魔多的末日火山,这只是从英国的南方走到北方,全程627英里,持续了87天的旅途,其中没有一路上的妖魔鬼怪,也没有蛊惑人心的魔物,甚至这一路上哈罗德没有遇到什么坏人,这次旅途没有改变很多,只是在平静的海面上掀起一点点波澜。而这点点波澜,却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为什么要走?

我十分怀疑作者的灵感来自于美国电影《阿甘正传》中的一部分。电影中的阿甘在爱人珍妮出走之后,突然觉得自己“feel like running”(就是想跑一跑),于是开始了他三年两个月十四天又十六个小时的跑步旅程。书中的哈罗德的徒步“朝圣”就像阿甘的长跑一样,只是于一个闪念。当收到一位在远方的老朋友奎妮病重的消息,哈罗德的生活突然变得不那么平静了,好像一些曾经发生的,他不愿记起来的,不论好事或是坏事,都在慢慢浮现出来。他拿起笔,可能就像奎妮其他的朋友一样,希望告诉她多保重,希望一切可以好起来,可是他却觉得有什么东西阻止着他将那客套的信丢进邮筒。于是他便拿着那封信,一个人静静的在街上走着。对于脑袋不太灵光的阿甘来说,可能“想跑”的冲动就足以支撑他的行动(虽然阿甘找到奔跑的意义但似乎“寻找意义”就是他奔跑的意义),对于生活一成不变的哈罗德来说,他需要一些更实际的东西来支撑他的一次闪念,并将其保存下来。那就是他从与加油站女孩的对话中得到的一个信念——“只要他一直走着,奎妮就可以活下来”。其实,所谓的“伟大”的事业,往往都是源自一念之间,只是有些人感悟到了这一念的珍贵,并想方设法的将其保存,而其他人只是任其以一念的速度一闪而过罢了。

朝圣路上

我们可以简单的讲哈罗德的旅程分为五个阶段。这几个阶段都可以给我们带来或多或少的启示。

第一个阶段:从哈罗德踏出家门开始到遇到玛蒂娜为止,在这个阶段中,哈罗德的旅程是充满一种新鲜感的,哈罗德作为“自己”,一个畏首畏尾的老者在全新的路上前行,这时候的哈罗德并不清楚自己前行的目的,似乎对于他来说,越艰险的路程就越代表了他旅途的意义,但是这种心态只会使得他将自己搞得遍体鳞伤,这个时候哈罗德的磨难是身体上的,在他的身体终于承受不了这些痛苦时,他才领会到“其实这世上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很困难”,就像走路,呼吸,吃饭,说话,还是爱。正像一个人的青年时代,总想通过某种艰难的生活来证明自己,最后明白一些早就明白的道理,虽然这些自找的磨难并不一定十分有意义,但却是大部分人必经的路。

第二阶段:哈罗德听取了玛蒂娜的意见,从第十五章起,正如这章的名字“哈罗德与全新的开始”。这个时候的他“坚定稳当”,他自己也相信他的旅程正式开始了。文中写到“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我们的生活就是由这样的一个个新的起点开始的,每当我们提高了自己,上一个“那里”就变成了“这里”,而现在的“这里”就是一个新的开始。在这里他实现了自我的第一次提高。

第三阶段:从第十八章开始,哈罗德进入了另一种状态,在他接触了作为世俗的代表的演员之后,他决定轻装上阵,他把信用卡和钱包寄回了家中,把所有装备都送给了他觉得更需要的人们。他拣来一个睡袋,于是就睡在大街上,他喝小溪里的水,烹饪野菜和果子,这时候的他不再腼腆,而是十分乐意的介绍其他人各种方式的帮助,作为回报,他愿意倾听他们的心声。在这时候的哈罗德发现,原来帮助别人不容易,大方的接受这种帮助更不容易。这时的哈罗德完成了自己与自然,其他人之间关系的升华。

第四阶段:从书的第二十一章开始到第二十五章,这是哈罗德的身边出现了追随者,或者说“模仿者”。这是哈罗德在旅途中与“世俗”最大的接触。哈罗德的追随者们都是世俗中的失败者,但是又不能心平气和的接受失败,于是便尽其所能希望在哈罗德的“朝圣”中找到自己的位置。这样的追随者在《阿甘正传》也有了表现:媒体希望赋予阿甘的奔跑以意义,追随者们希望找到自己的价值,却不知道阿甘只是为了跑而跑。或许《阿甘正传》里的故事更加喜剧化,相比而言,《一个人的朝圣》中的追随者们的形象更具有现实意义。哈罗德众多的追随者中,有人跟着哈罗德一起旅行,有人把他当做偶像,甚至试图从哈罗德家的院子里拿走围墙上的石头。

作者重点描写了四位哈罗德的追随者:年轻人维尔夫,胖女人凯特,中年人里奇和一只小狗。我们从三个人开始说,维尔夫年轻浮躁,没吃过苦,又有许多生活上的陋习,比如喜欢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他与里奇合不来,后来的某一天,维尔夫就和朝圣者们的一切财产一起消失了。

凯特从文中看,是一个婚姻不幸福的女人,她心底善良,却不是十分的聪明人,在所有离开哈罗德的时候,她还是站在哈罗德一边,但是她却没有坚持下去的信念,于是又回到是世俗的生活中。

里奇是一个金融街里的失败者,可却总期待东山再起。他不喜欢维尔夫,处处和凯特合不来,他将世俗的想法带给哈罗德,提出区分“朝圣者”和“追随者”的想法(当然,他把自己算作朝圣者),甚至将这种区分用T血衫的形式表现出来;他找来记者,把自己推上新闻,在最后带领其他追随者离开哈罗德,在媒体的跟踪下完成了“朝圣”。里奇与这一阶段的哈罗德是完全相反的,他是功利的代表,永远走不出世俗的圈子。但请大家想想,这样的人在我们的生活还少吗?我们整天在新闻报纸上看到的那些标榜着自己的成功理念,用东拼西凑来想法招摇撞骗的人们,不都被我们奉为“成功者”吗?

小狗在文中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角色,一开始它不知从何处钻出来,哈罗德怎么样也赶不走。终于它成为了哈罗德最忠实的朋友。可令人想不到的是,在大家都离开了哈罗德之后,小狗就像一开始追随哈罗德时一样,义无反顾的离开了。书中写到“哈罗德对自己说那是小狗自己的选择,它选择了陪哈罗德走一段路,现在它决定停下来,陪那个女孩儿走一段了。生活就是这样。”就像有人说的,人生中每个离开的人都曾经陪伴你走过某短路,只是人们很少提起,在他们离开时,那种痛是撕心裂肺的。

第五阶段:哈罗德的第五阶段是最为痛苦的。他在不希望得道的时候得到了同伴,却又一个个的失去了他们。我想我们的日子好像和哈罗德一样,有些东西常常在你还没准备好的时候突然来临,却在你准备接受是悄然离去。这时候的哈罗德第一次因为痛苦而萌生了放弃的念头,不,应该说的决定放弃,他认为他已经不能再承受更多了。作者在这时候仁慈的使莫琳给了哈罗德鼓励,使他尽管不情愿,也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到了路的终点。只是,这种美好的结局并不是我们总能看到的,太多了在最后放弃了,或者被痛苦打败了,再也没能站起来。

终点

当哈罗德终于见到了老友奎妮,可是已经病入膏肓的奎妮却并不知道老友的到来,或许,哈罗德为奎妮发起的“朝圣”,奎妮从来都不知道。又一次,作者仁慈的使奎妮回光返照,在临死前想起了哈罗德,看到了他的礼物,安然而逝。毕竟,希望是留给生者的。哈罗德的朝圣影响了许多人,他自己不再如从前畏畏缩缩,他终于解开了与儿子的心结,也使得妻子莫琳理解了自己;而莫琳呢,她重新认识了哈罗德,她懂得了自己为什么曾经会爱上他,并发现自己仍然爱着他。还有邻居雷克斯,他们会与雷克斯成为挚友,使一个人生活的雷克斯不再孤独......还有加油站的女孩,玛蒂娜,高明的医生和许许多多关注哈罗德的人们,当然,希望还有我们。

写到这里也就差不多了,毕竟都是一家之言,只希望给读者带来少许思考。书中可挖掘绝不止我说的这些,在这篇文章中,我刻意的避开了哈罗德和儿子戴维,以及和老友奎妮的关系分析,可是书中却有很多这方面的描写,有兴趣的读者可以从这方面阅读。

第16篇:《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嗨,哈罗德

嗨,哈罗德

——有感《一个人的朝圣》

原创: 王重侠

说来也怪,明明觉得你平凡如我,如他(她),亦或是身边任何一闪而过的人,但却又好像不是!因此,写你,我开了无数个头,不管是在心里的,或脑海里,亦或电脑上,手机里,纸上、笔下,却总是写不好几句就夭折,真是欲速则不达,欲想写好反而拙,终有千言万语却道不出。

时下的我,从不牵强自己。因此,以我的随性,将会放弃写你;可谁知,却独独甩不掉你,你抓着我的心,牵着我的每一个细胞在为你萦绕。

想来,要不是在四月中旬的一个礼拜二的清晨,由贝里克一个临终关怀疗养院发来的信件,如果不是二十年未见的同事奎妮在信里说她得了癌症与你告别,如果你不错过身边的一个邮筒而把回信寄送出去,那就当什么也没有发生——你依旧是那个虽然高大,却一辈子弯着腰,掉进人群找不到的人;那个勤恳谦逊、独善其身,没想过独占鳌头、升职加薪,也不周游列国、另谋高就,在酿酒厂做了四十五年,既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的销售代表;你依旧是那个在春天的庭院里,在草腥味和洗衣粉的清香味中过着平淡无奇的日子,然后继续掉发,发福,睡眠质量变差,甚至整晚睡不着觉的退休老人;又如大多数人一样,熟知居住环境甚至街坊邻居的生活习性,夫妻却在同一屋檐下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日子暗淡无光,混混沌沌困惑于‘我是谁’中。

是奎妮的信件改变了这一切。那天,你认为仅仅去回寄一封信远远不够表达自己的心情,你总觉得好像有一件事情将要开始了,却又茫然。因此,平日不多走路的你,忍着小腿肌肉扯着的疼痛,执拗地错过一个又一个的邮筒,直到你遇到加油站女孩,在她对你说的有关信念的话后,你便明亮清晰,你坚信——你走路过去,就能救活奎妮!为此,你这个庸碌无为、孤独善良的人做了生平的第一次任性:穿着帆布鞋,怀揣奎妮写给你的信,在电话亭给妻子莫琳打过电话后上路了——横跨整个英格兰,从英国最西南走到最东北,你觉的\"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就行。你的壮举,让捡拾文字的我们认为你和奎妮多年前有着一场不可磨灭的浪漫史?

随着英格兰的土地在你脚下铺展,我跟着你的脚步,在你的回忆中解读着你。

和大多数人相比,你是不幸的。你一出生就成了父母最不需要的负担,因为参军回来的父亲变了性情而酗酒不堪,年龄尚小的母亲看着你而无所适从,因此小小的你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成为别人眼里的笨小孩。可你幼小的心灵其实是多么渴望爱。你百般讨好母亲,又在畏惧中极力亲近父亲。而命运恰恰在与你做对——母亲弃你而去,酗酒又滥情的父亲,在你十六岁时赶走了你……

就如旅途中怯懦,沉默,善良的你,不忘给妻子和奎妮买小礼物,即使妻子和你无话可说,可每到一处都会给她打电话告诉你的进度。你不去影响别人,也不给他人添麻烦,鞋子破了就补,脚底起泡受伤就休息,你害怕被人知道又渴望让人知道;你得到质疑讪笑也有支持;有钱住旅社,没钱了捡一个破帐篷露营。虽然你最初在旅途中探求未知而振奋人心,但又因强求自己的身体让行走变成了一场战役而受伤,你虽也愤懑犹豫,却还是在挣扎中独自前行。即使面队后来旅途中的追随者,你依旧不附于世,()只单纯地认定自己的信念。

历尽艰辛的长途跋涉,回忆总是不期而遇,就像生长在身上的某一个痣,忽略和看到总在不经意间。

四十七年前,你在舞厅遇见莫琳——你的妻子。惊鸿一瞥不能自拔,你们深深相爱着,你悲惨的童年时光仿佛都被剪掉了,你们眼里唯有彼此,你知道你会为她做任何事,无论发生什么,你们的路都连在一起。待有了儿子戴维,你的生活便发生了变化,莫琳显现出天然的母性,而你却有了初为人父的恐惧,你爱他担心他却又不知所措,儿子也不亲近你,你的内心多么希望他能与你沟通,到后来他患有抑郁症上吊身亡,丧子之痛让你更是无法打开心扉。

而莫琳把一切责任怪罪于你,埋怨你不是一个好父亲,她觉得你就不懂一个母亲的痛,一段时间后,她搬出卧室,把自己关在房间和戴维说话,永远不停息地打扫着卫生。二十年间,你们逃避着过去,说着言不由衷的话,生生撕裂了曾经最真爱的东西。就像途中遇到的一个女人说的:\"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前面。但我一直很惊讶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

点点滴滴的回忆穿插在你的脚步中,你的形象也随之明朗,你在旅途中释放着自己,也解读着别人的故事,面对那些形形色色的普通人,他(她)们每个人都是独特的,却又都是一样的渺小与孤独,正是这些触动着你内心的温柔,渐渐地,你打开心结,学会面对与理解,不再是最初的那个人,变得自信坚定起来。

面对你的出走,妻子莫琳和你一样陷入往事的回忆中。她在痛苦、迷惘、挣扎中冷静思索,逐渐敞开心扉——走出戴维的房间,也和邻居有了交流诉说。她开始关注整理有关于你的东西,看到你和戴维一起的照片,在回忆的片段中知道了你也不断试图与戴维沟通,她重新审视自己对你的态度,她在一步一步做着退让,关心着你旅途状态,在你颓唐的时候鼓励你,在梳理中明白让你一个人担负的太多。在记忆倒流中,她发现自己还是那么爱你!而你又岂止对她的爱减少过一分?!否则,你们为何辜负了二十年的大好时光,却彼此都未曾离开。

生活像一个大磨盘,在旅途的回忆中不停旋转、磨碎着你与莫琳、戴维的心结,让你不断反思成熟,而奎妮,才是启动旋转中心的一个轴点。

你和奎妮因为工作原因有了交接,在你失去儿子而酗酒时她知道了戴维的事,她默默照顾你,在你打坏了老板心爱之物时替你顶罪而被辞职的,为此,你背负着内疚,也因此而戒酒。

奎妮是一个善良的女人。你在救赎的旅途中怀着美好的愿望。而现实是残酷的,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脸上因硕大的瘤子而挤压变形,舌头也因病变被摘除,你无比的失望与悲痛;而奎妮,因为有你的道别,走的很安详。而惊惶的你因为有了莫琳的陪伴,有了对生命的理解,也释然接受了这些无法理解的东西。

当莫琳的手指紧抓住你的手,\"我错了。我真不该怪你的。\"我为你而欣慰了。

一直心疼于你,一直提着心随你而行,而最后看到\"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时,我才放下心,真正体会到你的快乐。

这何尝不是我们身边的事?又何尝不是我们常会犯的错?我们在熟知中渐渐忽略对方,也不再调剂爱情,懒得制造生活中的惊喜与浪漫,把没有情调而麻木的婚姻当成生活的一种习惯,每天做着——‘不断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

便觉得,徒步87天、627英里的你,与其说救赎奎妮,不如说救赎了自己。

一早醒来,便想着去亲吻大地。一个人安静地徒步,即使路程不长,也能让人规避浮躁清洗蒙尘,见晨曦初露朝霞满天,可静观云开雾散,还可抚触平日视而不见的花花草草,阳光下与影子相伴,情景之下,未免思绪飞扬,享受一份与灵魂的对话,原谅存在的不完美,在草木枯荣四季更替的自然中,拾掇感触心灵的碎片,让自己逐渐释然轻松,在人生的长途,即使不能完全超脱,却依旧努力塑造着自我。

便忆起书末一句话: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嗨,哈罗德,不是吗?!

作者简介:

王重侠,笔名绒刺 一个亦静亦动,喜爱文字却不强求,喜欢孤独却也随意的人。

第17篇:一个人的朝圣 演讲稿

在行走中遇见另一个自己

各位领导、同事:

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在行走中遇见另一个自己》,这个感悟来源于我最近看的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一个人的朝圣》。

这本出书是讲的是一个“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的故事。

一、哈罗德的旅途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这本书的内容,那就是:“退休老人哈罗德在接到远方好友奎妮病重的来信后,徒步跨越英格兰前去探望的故事。”

如果仅仅只是这样的情节,这本书未免太过简单,这段跨越整个英格兰的旅途,能够被冠以“朝圣”的意义,它的初衷,它的经过以及结果应该有着深远的意义。

我们先来看一看哈罗德的人物形象,他六十岁,在酿酒厂做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退休,无升迁无朋友,退休时连欢送会也没有。在乡间隐居的他和妻子维持着一种貌合神离的状态,每一天都过得机械且重复。当他以为自己就要这样浑浑噩噩走完人生的时候,一封信改变了一切。

这是二十多年前在酿酒厂工作的同事奎妮寄来的信,她得了癌症,写信来告别。哈罗德想要回信给她,但软弱无力的几个字让他感到羞愧,除了奎妮即将离开这个世界,他的生活一成不变,突然间他不能自持。于是他错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继续走下去,在城郊的加油站遇见一个女孩儿对他说:“你一定要有信念。你一定要相信那个人能好起来。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我并不是说要…信教什么的。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正是女孩儿的这番话,启发他开始了这趟“疯狂之旅”,他没有任何的准备,没有规划、没有装备,一个人经历八十七天,徒步六百二十七英里去看望奎妮。在旅途中,他始终抱着这样的信念:“只要我一天还在走,她一天就要活着。”

小说的英文名直译为“哈罗德·弗莱不可能的朝圣”(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od Fry),在中文译名中省略了这个不可能(Unlikely),其实在这个故事里“不可能”才是贯穿全书的主旋律。且不谈他这样一个老人如何克服各种困难到达目的地,光是想要凭借自己的行走拯救生命垂危的人,这个举动就是让人难以置信的。从结局来看,这个故事也绝不是一个“信念诞生奇迹”的励志故事,因此,我更愿意把他的行走理解为在探望好友途中的自我发现。加油站女孩儿的话只是一个导火线,真正促使他行走的,是对陈腐生活的出逃,是对过去自我的检视,是对失落人生的挽回。而朝圣,也绝不仅仅是徒步走到奎妮所在的疗养院那么简单,正如这个单词的本意,它应该是“进行一段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

二、另一个哈罗德

“没人要的儿子”、“失败的丈夫”、“缺位的父亲”,这三个标签贯穿哈罗德之前的人生。

在旅途中,很多的回忆被拣起,大多数是痛苦的。戴维六岁的时候在海里溺水,哈罗德在水边,停下来解鞋带,正要把鞋脱下来,突然冲出一个海上巡逻员,救了他们的儿子。这件事情成了他们夫妻之间隔阂的开始。连他自己也无法理解:为什么当唯一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还停下来解鞋带?

是他怕自己不能承受解救未果的责任?还是把解救未果的原因归咎于解鞋带让他更能接受呢?正如他在旅途中反省的:“父亲这个身份成了他最大的考验,也促成了他的失败。”他一辈子都隐没于人群中,将自己藏起来,不愿意承担责任,也不愿意打破内心的牢笼,学会去爱、去改变。他的这种带有自我惩罚性质的苦旅,既是一种自我的再发现,也是一种再生长。他的脚走在路上,心也同样在路上。

他不再是那个时时刻刻都在意别人目光的人,他的身体也不再是那个僵硬的苍白的样子,他甚至因为各种机缘巧合成为了众人心目中伟大的朝圣者。他变得果敢而坚定,即使面对一大群追随者,也坚持着自己的旅途,不被他们扰乱阵脚。即使到故事的最后,奎妮并没有因为他徒步的成功而好转,哈罗德却收获了一个更加坚定的自己,一颗更加强大的内心,也挽回了一个飘摇不定的家庭。

三、发现另一个自己

全书围绕一段旅程,旅程本身仿佛一个隐喻。你可以说这是探寻自我的过程,甚至感觉它就像我们的一生。起初他双手空空,随着旅程的展开,他随身携带的也不断增加,行装,礼物,旅伴,经历,回忆。他得到关注,名声,大众的支持,但最后,无论主动送出或被动丢失,他不得不将那些人、事、物放下,回到开始。由简至繁,又自主的化繁为简。直到结尾处,造成不幸的真正原因才浮出水面,他一路上都为过去发生的事情内疚并自责,最后却发现,造成今天一切痛苦的根源,恰恰是怀抱着过去的痛苦和遗憾,不肯放手。

在《少年维特之烦恼》中有这么一句话,“如果人们不这么无休止地发挥想象力去唤起往日痛楚的回忆,而是坦然地去面对眼前的处境,那人们就不会如此痛苦。”哈罗德的旅程走到了尽头,如果说旅程改变了什么,那不是事情的结局,而是看待世界的方式。他终于能自然的接受命运给予的一切,不再纠结于内心的痛苦,甚至让负罪感毁了自己和他人的生活,而是学会了珍视他人和卑微的自己,去接纳,去爱。

每个人都有过去,每个有也都拥有现在和将来。在旅途中,我们不能总沉浸在昨天里无法自拔,更多的是要向前看。人生的步伐,也不仅仅只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那样简单,每一步都要走得踏实稳重,在行走中去发现、去邂逅另一个自己。

最后,摘抄一段周国平散文中的话分享给各位:“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

第18篇:一个人的朝圣演讲

I read this book last year.It was really popular in china that time.The story of this book is quite simple.The main character Harold Fry was 60.He worked in abrewery [ˈbru:əri] for 40 years.No promotion, no friend, no enemy.He even didn’t have a farewell when he retired.He lives in the countryside of the UK with his wife.Their life is quiet, alienated [\'eɪljəneɪtɪd], day in and day out.But one letter changed his life.It was from Harold’s old friend—Queenie.Queenie got cancer and she wrote a letter to say goodbye to Harold.Harold wrote back to her in just a few words.Because he didn’t know what else he can say.But on the way to the post office, he thought about his life.So he paed the post office one after another.He croed the England from the southwest to the northeast just because one belief: queenie will live if he keeps going.What he thought about his life? Here is a part of the book: It occurred to him it was Maureen who spoke to David and told him their news.It was Maureen who had always written Harold’s name (‘Dad’) in the letters and cards.It was even Maureen who had found the nursing home for his father.And it begged the question that if she was, in effect, Harold, ‘then who am I?’

He strode past the post office without even stopping.

On his way, he met many kinds of people, he told his story to many people, some of them trusted him and helped them and some didn’t.There were a lot of people followed him on his journey.Harold and Maureen both thought a lot about their contradictions before.These questions they didn’t want to face before, but Harold’s journey gave them a chance to think about them.At last, when M found H,

‘You’d think walking should be the simplest thing,’ she said.‘Just a question of putting one foot in front of the other.But it never ceases to amaze me how difficult the things that are supposed to be instinctive really are.Eating, that’s another one.Talking too.Even loving.They can all be difficult.’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她终于开口了,“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但我一直很惊讶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Every time, when I finished a chapter, I always can found the same city name on the map at the back of the book.At that time, I felt like I traveled with H at the same time.I felt his joy, his worry, his sadne…… when H got into trouble during his journey, it seems like if I keep reading, I can help H finished this unlikely pilgrimage.That’s wonderful! Q looked peaceful at the end.M&H understood each other at last.The ending is happy.This story gave me courage to face the difficulty in my life.It is a simple story but with strong power.

第19篇:一个人的朝圣心得体会

题目:班级:学校:北京市怀柔区第三中学姓名:刘红英日期:

2016年中小学德育主任研修班

2016年9月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交流提纲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交流提纲

一、推荐理由

《一个人的朝圣》(作者是蕾秋•乔伊斯)是2013年英国最具影响力读书俱乐部书单第一名。美国图书馆协会选书。2012年英国最畅销新人小说,《纽约时报》、《泰晤士报》等各大媒体高评价推荐。台湾读者表示“”很久没有一本书读到凌晨“、“是一个简单,素朴但会令人深深感动的故事”、“笑泪交织的阅读“。

二、《一个人的朝圣》故事概要

哈罗德佛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故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如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600度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三、让我感动的主人公故事

故事1:故事的起点发生在英国最南部的一个小镇,:主人公是一个普通酿酒厂的退休工人,他要徒步纵跨整个英格兰去看望他一位以前的同事,而这位同事不是至交也算不上是知己,却要为了做一件如此疯狂的事情,主人公的妻子莫林很是不解,难道他们之间真的没有爱了。故事到了这里也就引发贯穿全文的一个交点,主人公的家庭关系。一起生活四十多年的老夫妻,本应早已相濡以沫,可是却出现了二十年的隔阂。原因起自小说中一个不曾出现的人物,他们的儿子的戴维。

故事2:主人公哈罗德在接到奎妮的信后,先是万分激动,毕竟几十年未曾见面了,而后又是万分悲痛,因为奎妮已经到了癌症晚期。而面对好友如此突如齐来的问候,哈罗德有点不知所措。在回信过程中,遇到了全书的一个关键人物—加油站小女孩。是这个小女孩的故事给了哈罗德启发,也是这个小女孩的信仰,让退休后无所事事的哈罗德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渴望。于是哈罗德开始了自己的旅程。

故事3:毕竟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在初期,哈罗德遇到了不少麻烦,没有足够的徒步旅行的装备,导致了身体乃至到心理的重大阻碍。不过一路上哈罗德遇到了不少陌生的帮助,起初人们也会觉得他的行为很可笑,但是继续坚持下去的结果,却赢得了很多人的敬佩和关心。哈罗德开始喜欢与陌生人交流,从他们的交流中他能感受到的不是孤独,而是一种欣慰。

故事4:朝圣英雄——在路上哈罗德不断回忆自己的过往,起初是加油站女孩的启发支持着他前行,后来是对奎妮的美好期盼,还有对家人深深的爱。哈罗德回想很多美好的回忆,这让他开始慢慢了解为什么会和莫林发展成这种境况和儿子戴维的冷漠。哈罗德开始和陌生人交流,渐渐的,哈罗德事迹在新闻和报纸上开始散播,一个民族英雄就要诞生了。人们把他这种行为表述成了对于社会的一种朝圣。: 故事5:莫林的反思——在离开人群的日子里,哈罗德彻底失去了方向,身心疲惫到了极点。他想放弃,想回家,回到莫林身边,而此时莫林却支持他继续走下去,因为希望就在眼前了。哈罗德挂断电话后,继续行走着。因为先行者的到达,也带走了所有的关注,一路上哈罗德开始了真正的孤独。咬紧牙关硬撑到了里贝克。而此时家中莫林正在招待一位特殊的客人—加油站的小女孩。女孩一直在反省自己,是自己误导了哈罗德,可是也让莫林真正的看清楚了自己。明白了原来这多年的隔阂是因为自己太思念已经去世二十年儿子戴维。他把戴维的死怪罪于哈罗德,可是最终才明白怪罪的应该是自己。于是他前往里贝克,去看望哈罗德。

故事6:告别——此时的哈罗德正在里贝克的疗养院里探望着奎妮,奎妮真的坚持下来,等到了哈罗德,可是却不能在与哈罗德用言语沟通了。奎妮的境况触目惊心,可是哈罗德还是相信他能看见,能听见,今天他所做的一切。奎妮走的很安静,像一个孩子一样。

四、《一个人的朝圣》给我的启发

87天,627英里的徒步旅程对于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来说是相当困难的,而这份坚持和执着源于几十年朋友之间的那份信任和依托。没有比这还纯真的友情了,没有比这还伟大的友谊了。而对于哈罗德自身而言,这的确是一种挑战,一种对人生的挑战,是对自己妻子,对自己家庭的挑战,对社会的挑战。他最终站到了最后,而给他最大支持的除了对奎妮的愿望,还有就是自己的妻子开始的反对和最后的支持。莫林连自己也不敢相信哈罗德能完成这样一种壮举,一直相信他会突然某一天因为坚持不下去回来,因为他了解自己的丈夫。可他还是被自己的丈夫感动了,没有等到他回来,就已经发现没有丈夫的存在,自己是那么的不堪。所以爱不是相濡以沫,是一辈子的相守。

还有一个细节使我感动。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很久没有这种平静的感觉,感觉自己正在注视着哈罗德的整个旅程。在遇到麻烦时,自己也会跟着紧张,遇到开心的事,自己也会跟着开心。朝圣的一路上,自己像是也走在路上,在路上看见了主人公那种坚韧不拔的品质,也看到了友情的高贵,也看到了亲情的伟大,荡涤一个人的心灵。朝圣是一个人的一种向往,更是一种期盼。不是说走在路上的才是朝圣,一只脚总是会迈在另一脚的前面,心路上的境遇才是真正的旅程。没有向往,没有期盼的道路上,我们重复的只是动作,而到达的目的地可能还是在原地。真正的朝圣应该是放任自己的心灵,找到真正的栖息后,才开始的所作为,才开始的心智的成熟。

一个人怎么样去朝圣,随心走在路上,向往和期盼就给我们指明方向。

我们作为教师,处在课程改革的第一线,我们的理念、我们的坚守、我们的前沿设计关系到每个学生,关系到每个家庭。“赢在谋略,成在执行”。在中高考改革形势下,如何进行顶端设计谋划,基层如何到位执行。作为人民教师,如何在自己坚守的岗位上,像哈罗德那样自省自身工作中的得失、从同伴身上获得觉醒的动力、用自身的努力让学生获得成功,同时成就自己。

1、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2、谁都可以做我做的事,但人一定要放手,要放开你离不开的东西。

3、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4、他明白了,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程中,他也在接受着陌生人的不可思议。站在一个过客的位置上,不但脚下的土地,连其他的一切都是对他开放的。

5、哈罗德相信自己的旅程真正开始了。他还以为在决定向贝里克进发的那一刻就开始了,现在才发现当初的自己多么天真。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

6、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但我一直很惊讶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7、珍惜语言的真情实意,不要拿它们当弹药来使。

8、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

9、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

《一个人的朝圣》,它留给我的是涓涓细流对心灵的浸润,是一种温暖,传递的是一种正能量,教会人坚守自己的信念。虽然还这本书时是几年前的事情了,但它给我的影响确实深远的、持久的。

第20篇:一个人的朝圣路

一个人的朝圣路

取经路上“F4”

1955年9月4日,当时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两位心理学大师,同时登上了讲台,一位叫斯金纳,一位叫罗杰斯。

当两位大师在讲台上相互致敬时,台下鸦雀无声。

大家都在期待一场精彩的辩论,因为这两位大师在很多问题上观点迥异,年轻时经常吵得不可开交。

但谁都没有想到,斯金纳调侃道:“我知道你们在期待什么,不过,可能会令你们失望。”

罗杰斯接着说:“我们也有握手的时候,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爱好――读书。”

台下一阵哄笑,接着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读书人很有意思,年轻的时候,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得不可开交,但真到把书读透的时候,往往化干戈为玉帛,相视一笑。

当年,鲁迅和梁实秋打笔战,打得不可开交。几个回合下来,年轻的梁实秋有点招架不住,被老辣的鲁迅骂得“皮开肉绽”。

但后来,得知鲁迅先生去世后,梁实秋是这样说的:“五四以来,新文艺的作者很多,而真有成就的并不多,像鲁迅这样的绝不多见。他可以有更可观的成就,可惜死去太早……”

此时,梁实秋的心中已没有怨气,只有钦佩和惋惜,于是隔空言和。

真正的读书人,就像取经路上的“F4”,一路上吵得不可开交,但是他们心中都有一个目标――纵然历经磨难,也要取回真经,彼此开怀一笑。

个性迥异开怀笑

读书人在这条路上,会有很多个性迥异的领悟。

留过洋的读书人――梁启超,有点西洋医生的味道。他读书讲究“三遍”:第一遍鸟瞰、第二遍解剖、第三遍会通。

个性随和的俞平伯倡导“三不”:不苟同、不固执、不苛求。典型的和事佬,平和的老伯伯。

农民作家赵树理发明了“淘金法”,他认为:读书也像耕地一样,要从土里淘金。他把读书看作是发掘一亩三分地呢。

物理学家杨振宁有“物理”读法,他认为:读书最重要的是互相“渗透”。这方法,搞不好是在实验室里想出来的。

最“傲娇”的还是鲁迅。他的读书方法居然有数十种之多,譬如读书有“三性”:目的性、灵活性、广泛性;读书有“三味”:平知、获趣、致雅;读书有“三法”:背书法、抄书法、设问法……

你不会想到,这位“悟空”般桀骜的读书人,竟然发明了“唐僧”式的读书方法。真是让人瞠目结舌!

但是,你终于明白,鲁迅的敏锐,除了与生俱来的个性,还与他所读之书不无关系。因为大量阅读,因为细致思考,他看问题比常人要深刻很多。所以,鲁迅出“战”,总能“一针见血”,让对手毫无还手之力。

他把书读通、读透、读活了,终于从凡人成为大师,走上了封“神”之路。

十年苦读,百年“树人”(鲁迅原名周树人),这不正是读书人毕生的骄傲么?

骄傲执着荆棘路

是啊,很久以前,很多人是冲着骄傲而读书的。

唐朝诗人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学者李敖自诩是中国读书最多的人,并且洋洋得意地说:“五十年来和五百年内,中国人写白话文的前三名是李敖、李敖、李敖!”

这些读书人的身上,都有一种舍我其谁的担当!

还记得小时候,家长会拉着我们的小手,细数历朝文豪:上从屈原下到鲁迅……一个个神一样的身影嵌在我们心里。那一句“长大后,你要像他们一样”,犹在耳畔!

这是多么美好的愿望!

然而,今天的读书环境和当年可是大相径庭。

据统计,大师云集的那个时代,中国累计出版的中文图书约为十二万四千余种。而今天,中国仅一年出版的新书就有近三十万种,平均每天有八百多种新书问世。

别说什么读书方法了,就算你不吃不喝,也难以应付扑面而来的新书。

倘若给这些新书插上翅膀,它们会像飞弹一样将你击中,纵然你有大圣一般的钢筋铁骨,也难保不会被压倒在“五行山”下,难觅出路!

有人说,那个大师云集的年代,读书人在书籍中寻找理想和光明,渴望取得真理和真经,支撑人类精神的制高点。

而今天的读书人,许多已经在疲倦中麻木。他们正在淡忘理想和天职,宁愿蜗居在五行山下,为温饱而读书,为安逸而读书……

他们,正在失去读书人的执念与骄傲!

不负此生有心人

有些品质,一旦失去,就算大师也会走下神坛。

19世纪,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读过很多书,写过很多文章。当他看到自己的作品备受追捧时,便萌生出做生意的念头。他盘算着,自己出版、自己卖书,两年内有望成为百万富翁。

那两年,也许是马克?吐温一生当中,最忙最悔恨的两年,因为他从此与佳作无缘。他最好的作品,永远停留在那个至坚至诚的从前。

管它古今中外,道理都是一样的。心存杂念的“八戒”,怎会拥有坚定执着的“悟空”力量?

在读书、理想、取经的朝圣路上,只有心存执念,才能成为栋梁。

许多人依然疑虑:书山书海疑无路,究竟如何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读书之路?

心得只此一句:读书人,不盲从、不流俗、不负此生――不妨从经典中开始和领悟。

拾捡阳光暖心房

鲁迅说过,这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就是经过时间检验的“经典之路”。这条路没有铺天盖地的广告,没有车水马龙的喧哗……

这里有可爱的龙猫,让你在感觉孤独渺小的时候,随时搭乘,风驰电掣,去往心中一切理想的地方。

经典之路,无法在短期内给予回报,但会让你的生命犹如童话般滋长――心胸开阔,目光长远!

是的,你会发现,有时候,不是我们的世界灰暗了,而是我们的眼睛蒙尘了。你要做的就是,拭去灰尘、捡拾阳光、温暖心房……

当你带着一颗澄净的心,和时光一起,打开扉页,你的印堂,已隐隐出现朝圣者的印记。

读书,是一个多么神圣、多么洁净的字眼……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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