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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案例分析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8-06 08:34:36 来源:其他心得体会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银行案例分析

存折被掉包诈骗,起诉银行获赔偿

存折被掉包诈骗,起诉银行获赔偿 文/陈红岩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基本案情 2006年11月16日,一自称是郑州炮院的张志峰警官等几人找到中牟县银山加油站的原告李银山,说部队后勤部有若干油,价格便宜,问是否需要,李表示可以考虑。17日,经过商议,张让李到银行设立一个帐户,以便打入油款。18日,李用自己的身份证在被告郑州市邮政局下属的郑州市邮政局京广南路邮政所开设了个人存款帐户604910204200253XXX。之后双方再次洽谈买油事宜,应对方的要求将存折交给张过目,张看后又将“存折”交还给李。19日李将16万元人民币存入该“存折”。20日,李还未收到油,遂去查询,发现存折上的16万元只剩下10元钱。 经调查发现,张志峰于原告李银山开户的当天,又在被告郑州市邮政局京广南路邮政所以“李银山”的名义开设了另一个“实名制”存款账户604910102200415YYY,并办了邮政储蓄卡。在洽谈购油事宜时张趁机将该存折与李的存折掉换,李的16万元实际上存入了被调换的存折中。11月19日即李存入16万元的同日,张等人用手中的邮政储蓄卡以“李银山”的名义从被告郑州市邮政局下属的郑州市纬五路邮政所取走现金10万元、郑州市邮政局郑大市场路邮政所取走现金5万元、郑州市邮政局东太康邮政所取走现金1万元。

原告认为,由于被告多处违规操作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前将郑州市邮政局、郑州市京广南路邮政所、郑州市纬五路邮政所、郑州市邮政局郑大市场路邮政所、郑州市邮政局东太康邮政所等五被告一起推向法庭,要求五被告赔偿原告人民币16万元及相应利息。

二、分析意见

受托律师经过认真分析,就本案事实及法律适用作了如下分析:

(一)、被告郑州市邮政局下属的郑州市邮政局京广南路邮政所违反《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等规定,违规操作办理个人存款账户和邮政储蓄卡而应承担过错责任。

银行应对客户的身份证件进行实质性审查而不是形式上的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国务院《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本规定所称实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和身份证上使用的姓名。”第六条规定:“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使用实名”。第七条规定;“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与号码。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开立个人存款账户。”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加强金融机构个人存取款业务管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办理个人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在为储户开立具有通存通兑功能的账户(包括存户、银行卡户)或基于已有账户申领银行卡时,必须要求储户出具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和设置个人密码”。《人民币银行结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银行应负责对存款人开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以上规定充分说明银行应对客户的身份证件进行实质性审查而不是形式上的审查。否则,银行就不能保障存款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郑州市邮政局京广南路邮政所(以下简称京广南路邮政所)具有一定过错,应对原告的存款损失承担一定责任。依据《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保护储户的存款安全是储蓄机构的法定义务,本案被告未尽到谨慎审查和正当付款义务。京广南路邮政所于原告开户的当天,又为他人以“李银山”的名义开设了另一个“实名制”存款账户,并办了邮政储蓄卡,京广南路邮政所的工作人员未要求开户人提交军官证复印件,而且登记的军官证件号码又是虚假的,银行工作人员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未进行认真审查,以致未能识别申请开户人伪造的身份证件,而开立了60491010102200415YYY虚假账户,办理了邮政储蓄卡。京广南路邮政所的违规操作,为他人冒领原告的存款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方便,因为如果没有银行开立的虚假存折,那么就不可能有原告的存折被“调包”的情况出现,所以京广南路邮政所具有一定过错,应对原告的存款损失承担一定责任。

(二)、被告郑州市邮政局下属的郑州市邮政局纬五路邮政所(以下简称纬五路邮政所)、郑州市邮政局东太康邮政所(以下简称东太康邮政所)存在违反《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致原告的大额存款被冒领,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7)363号《关于加强金融机构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办理个人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一日一次性从储蓄帐户中提取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上的,储蓄机构柜台人员必须要求取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经储蓄机构负责人审核后予以支付……。其中一次性提取现金20万元(含20万)以上的,要求取款人必须至少提前一天以电话等方式预约,以便银行准备现金。”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7]339号)《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通知》第三条规定,对一日一次性从储蓄账户(包括银行卡户,下同)提取现金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上的,储蓄机构柜台人员必须要求取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经储蓄机构负责人审核后予以支付。该规定虽然是针对储蓄机构内部操作行为进行的规范,但柜台业务员未执行该规定,造成储户存款被冒领,足可以说明,储蓄机构没有很好履行其对存款支付采取审慎的态度,确保储户的存款安全,对此储蓄机构应负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纬五路邮政所、东太康邮政所在向取款人支付大额现金时,没有很好地按《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也没有提供取款人提前一天预约的相应证据,履行其对存款支付采取的审慎态度,确保储户的存款安全,应对原告的存款损失在各自支付的存款范围内承担主要责任。

(三)、纬五路邮政所、东太康邮政所、郑大市场邮政所未能识别出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而错误付款,属于重大过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未能识别出伪造、变造的票据或者身份证件而错误付款,属于《票据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重大过失”,给持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我们可借鉴该规定中付款人有审查义务及重大过失承担责任的原则精神。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金融机构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的通知》规定,对持伪造存款人的身份证以代理人身份冒领的,储蓄机构也应承担赔偿责任。理由是金融机构在审核冒领人提供的身份证时,未尽到仔细审查原存款人的身份证件真伪之责,致使冒领人用伪造的原存款人的身份证取走了原存款人的存款。目前对身份证真伪的辩别,金融机构以现有的工作条件不但可以由工作人员用眼睛察看、询问储户、实地调查,还可以用其他特别方式来鉴别身份证的真伪,比如与公安机关人口登记信息联网等。在取款时审验身份证件的目的在于保证银行支付行为的真实无误,银行不能以自己不能快速辩明身份证的真伪而将错误支付的后果转嫁到储户身上。银行只有针对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确保对储户款项的正确支付,保证储户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只有这样才能维护银行信誉,促进其自身发展。因此,取款人提供的身份证是否有效储蓄机构应该有判断的义务,储蓄机构应具备识别取款人提供的身份证件的真伪的责任能力。

在本案中,纬五路邮政所、东太康邮政所和郑大市场邮政所未能识别取款人伪造的身份证件,也未能按严格授权审批制度付款,导致原告的存款被冒领,具有明显过错,应对原告的存款损失在各自支付的存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三、法院判决

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李银山对自己的财物保管不善,导致存折被人调换,其对存款被人冒领存在一定过错。储户在金融机构办理开户存款,双方就建立起储蓄存款合同法律关系,金融机构有义务保障储户存款安全。金融机构在与储户建立业务关系或与其进行交易时,应当根据有效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靠的身份识别资料,确定储户的真实身份,完整地记录存款人的开户和交易资料信息。被告郑州市京广南路邮政所在为军官“李银山”办理开户手续时,未留存军官证复印件,无证据证明其已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该“李银山”进行了实名制审查,为原告存款被冒领埋下了安全隐患,其对原告因此遭受的损失负有一定责任。原告与该被告应以7:3的比例承担责任为宜。被告郑州市邮政局应对此承担连带责任。郑州市纬五路邮政所、郑州市邮政局郑大市场路邮政所、郑州市邮政局东太康邮政所在为军官“李银山”办理取款业务过程中,并未违反操作规程,不应承担责任。

四、由本案引起的思考

在办理本案的过程中,笔者深刻体会到邮政储蓄管理系统的混乱!“外人”很难获悉邮政储蓄系统的隶属关系。在一般人看来,郑州市邮政局应该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可经查询工商档案,发现它仅仅是国有分支机构;邮政储蓄所和邮政所应该是不同的,前者的业务是储蓄,后者的业务是邮递,可经调查发现,两者本质上是一样的!郑州市邮政局下属的各储蓄机构原名为“郑州市邮政局XX路邮政储蓄所”,在郑州市工商局的官方网站上查询,显示的是正常经营,查询工商档案,也显示正常经营,可实际上已经被注销,全部重新注册为“郑州市邮政局XX路邮政所”,一字之差,却是天壤之别。让人哭笑不得的是,邮政所与邮政储蓄所的人员、经营场所都不变,却是不同的两家机构,而且这些邮政所的经营场所要么不悬挂任何经营证件,要么仅悬挂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件模糊,根本看不清显示的是什么名称。笔者试着存少量钱开户,以便从存折上所盖的公章来获得其全称,可存折上盖的只有各该储蓄机构的简称,问工作人员,可工作人员非常警惕,拒绝回答。被告代理人也以名称不符为由抗辩,导致此案撤诉后再重新起诉,前后历经一年半之久。笔者及当事人均被案件拖得筋疲力尽。

原告通过判决获得的赔偿也许很少,但我们希望通过法院的审判对原告、被告及对社会均有一定的警示意义。如果原告保管好了自己的存折,不贪图小利,那么他就不会被掉包;如果京广南路邮政所认真审核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件,严格执行国家实名制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就不能顺利开户;如果纬五路邮政所、东太康邮政所等哪怕有一家严格执行大额取款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件,原告就可能避免了巨额损失;如果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能够健全自己的内部管理机制,就可能使更多的储户避免遭受损失!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维持一审判决。被告自动履行二审判决,本案已经终结。

存折被掉包诈骗,起诉银行获赔偿

一、基本案情 2006年11月16日,一自称是郑州炮院的张志峰警官等几人找到中牟县银山加油站的原告李银山,说部队后勤部有若干油,价格便宜,问是否需要,李表示可以考虑。17日,经过商议,张让李到银行设立一个帐户,以便打入油款。18日,李用自己的身份证在被告郑州市邮政局下属的郑州市邮政局京广南路邮政所开设了个人存款帐户604910204200253XXX。之后双方再次洽谈买油事宜,应对方的要求将存折交给张过目,张看后又将“存折”交还给李。19日李将16万元人民币存入该“存折”。20日,李还未收到油,遂去查询,发现存折上的16万元只剩下10元钱。 经调查发现,张志峰于原告李银山开户的当天,又在被告郑州市邮政局京广南路邮政所以“李银山”的名义开设了另一个“实名制”存款账户604910102200415YYY,并办了邮政储蓄卡。在洽谈购油事宜时张趁机将该存折与李的存折掉换,李的16万元实际上存入了被调换的存折中。11月19日即李存入16万元的同日,张等人用手中的邮政储蓄卡以“李银山”的名义从被告郑州市邮政局下属的郑州市纬五路邮政所取走现金10万元、郑州市邮政局郑大市场路邮政所取走现金5万元、郑州市邮政局东太康邮政所取走现金1万元。 原告认为,由于被告多处违规操作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前将郑州市邮政局、郑州市京广南路邮政所、郑州市纬五路邮政所、郑州市邮政局郑大市场路邮政所、郑州市邮政局东太康邮政所等五被告一起推向法庭,要求五被告赔偿原告人民币16万元及相应利息。 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李银山对自己的财物保管不善,导致存折被人调换,其对存款被人冒领存在一定过错。储户在金融机构办理开户存款,双方就建立起储蓄存款合同法律关系,金融机构有义务保障储户存款安全。金融机构在与储户建立业务关系或与其进行交易时,应当根据有效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靠的身份识别资料,确定储户的真实身份,完整地记录存款人的开户和交易资料信息。被告郑州市京广南路邮政所在为军官“李银山”办理开户手续时,未留存军官证复印件,无证据证明其已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该“李银山”进行了实名制审查,为原告存款被冒领埋下了安全隐患,其对原告因此遭受的损失负有一定责任。原告与该被告应以7:3的比例承担责任为宜。被告郑州市邮政局应对此承担连带责任。郑州市纬五路邮政所、郑州市邮政局郑大市场路邮政所、郑州市邮政局东太康邮政所在为军官“李银山”办理取款业务过程中,并未违反操作规程,不应承担责任。

二、分析

(一)、被告郑州市邮政局下属的郑州市邮政局京广南路邮政所违反《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等规定,违规操作办理个人存款账户和邮政储蓄卡而应承担过错责任。

银行应对客户的身份证件进行实质性审查而不是形式上的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国务院《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本规定所称实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和身份证上使用的姓名。”第六条规定:“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使用实名”。第七条规定;“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与号码。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开立个人存款账户。”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加强金融机构个人存取款业务管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办理个人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在为储户开立具有通存通兑功能的账户(包括存户、银行卡户)或基于已有账户申领银行卡时,必须要求储户出具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和设置个人密码”。《人民币银行结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银行应负责对存款人开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以上规定充分说明银行应对客户的身份证件进行实质性审查而不是形式上的审查。否则,银行就不能保障存款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郑州市邮政局京广南路邮政所(以下简称京广南路邮政所)具有一定过错,应对原告的存款损失承担一定责任。依据《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保护储户的存款安全是储蓄机构的法定义务,本案被告未尽到谨慎审查和正当付款义务。京广南路邮政所于原告开户的当天,又为他人以“李银山”的名义开设了另一个“实名制”存款账户,并办了邮政储蓄卡,京广南路邮政所的工作人员未要求开户人提交军官证复印件,而且登记的军官证件号码又是虚假的,银行工作人员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未进行认真审查,以致未能识别申请开户人伪造的身份证件,而开立了60491010102200415YYY虚假账户,办理了邮政储蓄卡。京广南路邮政所的违规操作,为他人冒领原告的存款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方便,因为如果没有银行开立的虚假存折,那么就不可能有原告的存折被“调包”的情况出现,所以京广南路邮政所具有一定过错,应对原告的存款损失承担一定责任。

(二)、被告郑州市邮政局下属的郑州市邮政局纬五路邮政所(以下简称纬五路邮政所)、郑州市邮政局东太康邮政所(以下简称东太康邮政所)存在违反《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致原告的大额存款被冒领,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7)363号《关于加强金融机构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办理个人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一日一次性从储蓄帐户中提取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上的,储蓄机构柜台人员必须要求取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经储蓄机构负责人审核后予以支付……。其中一次性提取现金20万元(含20万)以上的,要求取款人必须至少提前一天以电话等方式预约,以便银行准备现金。”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7]339号)《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通知》第三条规定,对一日一次性从储蓄账户(包括银行卡户,下同)提取现金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上的,储蓄机构柜台人员必须要求取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经储蓄机构负责人审核后予以支付。该规定虽然是针对储蓄机构内部操作行为进行的规范,但柜台业务员未执行该规定,造成储户存款被冒领,足可以说明,储蓄机构没有很好履行其对存款支付采取审慎的态度,确保储户的存款安全,对此储蓄机构应负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纬五路邮政所、东太康邮政所在向取款人支付大额现金时,没有很好地按《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也没有提供取款人提前一天预约的相应证据,履行其对存款支付采取的审慎态度,确保储户的存款安全,应对原告的存款损失在各自支付的存款范围内承担主要责任。

风险提示

推荐第2篇:银行风险案例分析

叶文忠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道滘支行 1379045269

4案例名称:

浙江江山邮储银行3000万存款失踪 职员当掮客

(内控风险类型案例)

一、案例情况简介

“存折上明明显示有3000万元,账上的存款却莫名不见了。”最近一段时间,江西省南昌市黎萍一家人寝食难安,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们怎么也想不明白,存折一直放在家中,好端端一大笔钱岂会离奇失踪呢?

一年前,她的堂哥经老乡刘某的介绍办理了一笔银行“高息揽储”业务。其堂哥调集了其公司3000万元的现金,用她的身份证开户将这笔款项全部指定存储到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江山市支行青湖镇储蓄所。双方约定:存满活期一年,一年内“不准提前支取、不得对外抵押和担保”,一年后即可取回。然而,3个月前,当黎萍和堂哥赶往该银行网点取款时,却惊讶地发现存折里根本就没钱,3000万元存款不知去向。

二、暴露的问题或隐患

(一)银行对员工的监管“篱笆”扎得不严,以“吸储规模论奖赏”的考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更是“误导”了银行的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业绩压力大,他们为了完成任务,可能会铤而走险非法揽储。

用银行内部业绩导向的考评机制漏洞,从事非法揽储的犯罪行为。把责任推给“贪心”储户的借口经不起推敲。这得说说一种叫“贴息存款”的金融服务,顾名思义,它指的是在正常利率之外,还要贴上更高的利息来招揽储户。该业务屡禁不止。银行会搞贴息存款有两个目的,一是到了季末考核的时候,要冲存款量,补业绩;二是拉存款给急需贷款但是又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用。对于前者来说,贴息者是银行本身,对于后者,额外付利息的其实是企业。尽管“贴息存款”已经被明确喊停,可潜规则还是蔓延。

(三)储户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有关,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在本次案件中,“内鬼”承诺给储户的高额利息。类似的案件都有高利息忽悠的特征。而储户一般也特别听话,在存款期限内不查账户,不问信息,不开通短息。期待高利息,并答应不太合理的要求,这两点成为大量类似事件中银行等单位指责储户的理由,并据此认为是储户太过贪心。所谓存款“失踪”原来是“被骗”。

银行自身灰色行为的存在,一方面让许多“内鬼”有了诈骗的基础和空间。另一方面,也让储户容易上当,因为机构性的“贴息存款”可是实打实存在的。所以事情败露后,银行怪储户贪心、没有预见到风险的指责是非常站不住脚的。

三、防范措施与思考

(一)加强内部控制理念,完善内控环境。对于企业的经营活动,绝大多数人想的都是如何增加收入,节约开支。但内部控制作为防范企业风险,减少可能发生巨大亏损的一套机制往往被人忽略。所谓成也萧何败萧何,案例中3000万巨款的无翼而飞无疑是该行内部风险制度的缺失,如果没有内部人员与外部人员的勾结,钱无论怎样也出不去,这对该行内部员工的职业道德沦陷与相关考核风控制度的缺陷是密不可分的。

(二)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处罚违规行为,确保内控执行的有效性。约束人员,再严密的制度,不执行都是空话,所以得来点硬的判例。案例中该储蓄所确实保留了黎萍本人一年前办理“转汇”的视频,在该视频中可以听到,银行柜员告知了黎萍“钱已经转出去了”的提示。视频中,还可以清楚的看到柴晶晶在场,她对柜员说了一句话:“存折不要打印。”而且当3000万元转账给杨超法和林涌的汇款单确实非全部由黎萍本人填写和签名,有他人替代填写和签字的迹象。这都反映出该行人员的胆大妄为,其相关制度并不能有效地约束员工从而保障客户的权益,体出该行内部风险控制管理的缺陷。

(三)改变环境,期冀于利率市场化风险控制的实际执行差,源于银行自身的导向与纠结。银行要赚钱,所以在业绩考核中给了员工非常大的压力。然而,在利率“内外不一”的情况下,想要揽储,银行得出很多“灰色”的招来,随之产生了大量的“灰色地带”业务。为了拉存款,拼回扣、拼关系十分常见,腐败也应运而生。存款失踪事件的肇始——“贴息存款”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出现的。

那么,要解决问题,需要让这片“灰色”消亡。要消亡,得寄希望于利率市场化进程。正如湖北社科院经济学所所长叶学平所说,利率管制导致了资金市场的双轨制,有价差肯定就有寻租空间,要铲除金融领域的腐败土壤,需要通过利率市场化,让金融机构的竞争回归正轨,把精力集中到主业当中。

(四)加强业务运营风险管理。根据准风险事件核查监督发现“三高网点”和“三高柜员”,对办理的业务和其他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密切关注、综合分析,适时确定重点关注网点和重点关注柜员。

推荐第3篇:银行营销案例分析

银行营销案例分析

两年前从某重点财经院校毕业的杨梅像往常一样哼着歌儿轻快地走进营业部,收拾打扫卫生,整理要用的用具和文件。小杨毕业后在基层网点实习锻炼了一年后,就被抽调到了机关科室,做业务监督工作。小杨在工作中发现,自己的那一年基层经验远不足以做好本职工作,在学校就是优等生的小杨,不甘示弱,主动要求到这个新成立的重点网点学习业务。她接待客户热情、主动、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客户都愿意把自己遇到的事跟她商量,让她出个主意。这样一来二去,她清楚地掌握了重点客户的资料以及一些有潜力的客户。其中,有一个华盛集团的会计朱烨,引起了她的注意。通过观察与接触,小杨了解到,朱烨所在的公司——华盛集团是C银行少数几个大客户之一,在C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平常的余额一般也都保持在

三、四百万的水平;它同时在全市的其他银行也都有不同金额的存款。他私下走访了华盛集团几次,不过,只有财务室的科长马建伟与他谈了谈。从几次交谈中得到的消息也不过与其对外所宣传的情况差不多,具体到和在各银行的存款,不得而知。为了平衡方方面面的关系,华盛这么将余额分散也无可厚非。

小杨当大致掌握了朱烨的工作情况后,就主动打电话与朱烨联系。逐渐地,小杨能感觉到,朱烨很信任自己,财务室由她经手的大额支票现金现在很少交由隔壁农行了。小杨与朱烨“随意地”交谈中得知,她正在为总经理出国准备美元。小杨抓住这个机会,在总经理很偶然来银行办理外币业务时,她主动上前推荐专供客户国外使用的双币卡。总经理本人对此卡颇有兴趣,委托朱烨送来身份证要求办理此卡。按照惯例,银行卡由专门的外勤贺英负责处理。次日,小贺回来称工作太忙没有时间仔细查找那张卡,所以空手而归。怎样能够让朱烨按时来取卡呢?想着,小杨就很烦,而且越想越对小贺有意见。这样的情况也不是头一遭了。很多次,前台很不容易收进来急需办理的信用卡,总是在顾客来催了好几次后,才被取回,小杨很是不同意她的做法。

小杨与白亮谈了今天这个情况,白亮对能争取到华盛老总的这个关系觉得很兴奋,但没有对贺英的行为作任何评价。他明天早上去拿回这张卡,然后亲自送到华盛。小杨对此没说什么,但心理总觉得不很舒畅,本来很好的一件事,也很容易,怎么就能弄成自己不高兴呢?

其实白亮对手下这几个人的工作情况很了解,他清楚小杨对工作的敬业,贺英是个老员工,工作也很认真,她每天跑来跑去也很不容易,她是干完了份内活就要求走人的那种员工,不愿多负一点责,不想多操一份心。人很聪明,对自己的本岗工作没什么可挑剔的,所以白亮不打算对这件事再深究下去。

推荐第4篇:银行案例分析一

案例一:留下不了之的回忆

11月1日,**银行**营业中心先后收到X公司存款共2,000万元人民币。该银行营业中心负责人刘某于11月10日将此客户中的1,000万元自开“特种转账凭证”,要求运营主管、临柜经办人员通过同城交换系统将款项划给Y证券公司。当经办人员办理此项业务询问原因时,刘某声称该行与客户有协议要求这样处理,于是挪用客户资金的违规行为就在正常的程序中完成了。12月3日该存款户要求汇款发现账户余额不足。经查,才知道刘某个人与Y证券公司签定了协议,协议书留在了刘某手上,既没交接,又没有该行公章,纯属他个人挪用客户资金行为。Y证券公司所用资金的成本以利息方式付给存款户,该行却承担了风险。刘本人从中收取好处费,只是怕事情败露暂将好处费挂在该行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后来,款项被追回,但对该银行信誉已造成不利影响。

分析:

1、该案例产生的原因主要是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违规操作造成银行的风险。

首先,该银行营业中心负责人刘某利用职权,违规自开“特种转账凭证”方便挪用客户资金,以权谋私,这是银行对违规作假风险疏于防范的后果。银行内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没有落到实处,内部控制存在漏洞。

另外,会计、交换经办人运营主管、临柜经办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被动地违规操作,没有对相关协议进行核对,没有予以有效复核,致使作假单据顺利进入正常操作流程。银行内部人员口头复核,且未核对相关凭证单据即予以办理转账流程。这完全违背了岗位职责和内部控制的要求,使得内控制度流于形式,不能得到有效执行。正是由于银行疏于防范造假和复核的风险,才酿成了这一影响银行声誉和增加风险的内控事故。

2、针对该案例的预防措施:(1)经办人员应事先知道该帐户协议划款对象,并留存有最新协议的复印件,以便划款时核对。(2)授权复核应对单据进行审核并要对协议进行复核。(3)营业中心负责人不能制单划账。

4、如何防止我行出现类似案件。(1)加强会计结算业务内部控制,规范协议扣划款流程,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对于关系客户、大客户因需定期扣划到指定帐户要签定扣划协议的由总行或支行一把手代表签约,原件由营业部专夹保管。由专人制单,专人审核单据,专人授权复核,专人经办,各个岗位互相独立,合理分工,相互制衡,不能出现混岗,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各人手中均有一份最新协议复印件或由一把手签署的协议清单明细,以便在各操作流程中核对。(2)加强对员工进行合规风险意识教育,对员工定期进行思想教育,树立员工风险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防范信任代替制度。(3)加强对员工行为排查。定期对员工进行行为排查,了解员工思想动态,排查员工是否存在有异常行为,对属“九种人”范围的员工要及时进行跟踪了解,防范员工道德风险。

推荐第5篇:案例分析心得体会

对案例分析课的心得体会

之前对自己所学的专业没有什么了解,也不知道它的应用领域以及和IT行业有什么关联。通过孙老师的主讲,我明白了一些。虽然不是很多,但我觉得对自己的启发还是蛮大的。下面我就讲一下自己的感悟:

首先了解IT行业的概念,划分和详细分类,知道了通信行业属于IT一面的哪一类,之前一直觉得两者没什么交涉;紧接着,我了解了目前IT领域最热门的工作职位,对自己未来的工作方向有了模糊的概念。

孙老师以Java为例,从很多方面给我们透析了Java的流行原因。首先从大的方面介绍了Java的开源以及开发工具和数据库。之前自己一直对数据库没什么了解,没想到它的作用竟然那么大,可以说是IT的支柱。接下来又讲了企业

招聘Java工程师的要求,这对我们以后的面试有很大的帮助。

同时在职业规划方面也给了我们很大的帮助,这对于尚处于迷茫期的我们是一次启发,对我们的求职是一盏指明灯。

这次的讲课对我来说有很大的启发,让一直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努力的自己有了自己的目标,对以后的学习也有了规划。通过这次授课,我也明白了几条道理:

(1)如何在有限的时间里学到更多的东西。我们学习一门新的知识都可以分为四个时期:懵懂期,前期,中期,后期。通常我们学东西时会只在那里学习理论而很少实战,其实实际演练是学习新知识最快最有效的方法,它可以让你迅速掌握要领,发现自己的盲点。就像我自己学习Html,看那些知识时觉得很简单,但真正设计一个网页时却发现把那些知识联系起来并不简单。所以实际操作是学习知识最好的方法。

(2)只有坚持才能获得胜利,往往你放弃的时候就是你快要成功的时刻。通常,刚接触一门新知识时我们会好奇,充满兴趣,但随着难度的加深,不懂的越来越多,就会产生想要放弃的冲动,而往往只要跨过这道坎,就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3)要根据自己兴趣去选择自己想要学习的知识,不要强迫自己去学习自己不喜欢的知识,这样效果很差。

(4)学什么都要专一,不要以为学得杂学得多就好。其实不然,只要把一门技术学的炉火纯青,远比你今天学着明天学那效果和以后的出路要好。同时,学习很多语言也会浪费很多经历和时间,最后的结果也不好,还不如把时间拿来钻研一门技术,把它玩熟玩透。术业有专攻,与其成为“杂家”,还不如成为一个方面的专家。

不要再想着在大学混日子了,成为每天三点一线的平凡人。大学不是让我们用来享受的地方,也不是我们的避风港。不管你之前如何,它是我们人生的新起点。不要让自己输在起跑线上,这是为我们以后的人生打基础。基础决定了你的高度,如果想要在未来有所作为,就要从现在开始做起。努力吧自己,为未来的自己规划蓝图。

董柯

12通信卓越

推荐第6篇:案例分析心得体会

案例分析心得体会

11公管 20110421022 第一小组 肖建伶

前几天做完了东阿阿胶公司的案例分析报告,给我留下了很多感触,还有很多感悟体会。既有成功的喜悦,也有过程的不快及艰辛。

1、就案例分析内容来说。首先,学会了搜集年报的简单途径。然后,我知道了年报是什么,怎样阅读年报,及懂得了年报里的很多属于。

2、就小组分组来说,这是整个作业过程中最失败的地方。虽然我组打破了以宿舍为单位的分组,和男生组成了一组,但是由于我这个组长领导无方,缺乏计划,没有明确目标,小组成员分工不好,导致男生积极性不高,整个作业缺少他们的有效参与,导致作业没有想象中的完美。正如管理学家曾说“计划有利于同一方向,减少不确定性,减少重复和浪费,且有利于控制。所以在下一次的小组作业中,一定要做好计划,明确确定每个组员的分工,实行责任制。

3、在作业的完成过程中,没有时间观念是一个不好的习惯。我组因为没有明确的计划,导致作业完成较拖拉。所以应提前做作业,以保证作业的高质量。

4、管理课上的PPT演讲不太成功。首先是PPT的制作不规范,然后是由于机子的故障,浪费了时间。所以做任何事时,都要控制好全局。在事情开始之前,考虑到事情可能出现的所有情况,提前检查好。

5、案例分析给我最大的收获是在做一件事时,一定要计划周密,组织详细,指挥得当,协调好人员分配,控制好全局。

推荐第7篇:银行金融案例心得体会

关于出纳员挪用金库资金案的心得体会

银行业是在风险博弈中求生存、求发展的行业。该特性决定了银行业职工应时刻准备好防控风险。近年来,国内外银行业重大资金损失的案件颇多,严重威胁银行和客户资金安全,这些案件的共同特点之一,就是银行内控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缺乏应有的行为制约机制。因此,采取相应措施,从源头上加强预防,是新时期防范金融犯罪的一道重要防线。

一、关于出纳员挪用金库资金案的案情与作案方法

为防控因冲时点存款任务空存而产生的资金风险,X市分行于2012年6月开展了金库专项检查。此间审计人员辖区内某支行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差额达到1729万元。随后深入调查发现,该支行出纳员部某、李某、张某三人擅自将本日应当清点缴存到同业账户或寄存押运分公司的现今1729万元交于农信社相关人员,助其完成冲时点存款任务。

关于其作案方法,该支行三名出纳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趁会计检查人员疏忽大意、缺乏警惕之心理,合谋将应缴存或寄存现金用作他用。

二、案发原因和追责情况

关于案发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一下几点:

1.出纳人员缺乏足够的合规意识,未能充分认识到其行为所

1 带来的巨大风险。

2.会计人员玩忽职守,未能认真履行其职责,使相关规定流于形式。

3.三名出纳人员合谋,管库及解款出纳未能履行其互控职责,使得防线防控与岗位监督机制失效。

4.相关规定与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

在本次案例中追责人员有13人,其中纪律处分9人,组织处理4人。且4人中3人解聘,1人停职。

三、案例启示与个人心得体会

该案例警示着我们:

一、通过加强人员管理以达到防范风险的效果。落实人员准入及其相关制度,持续开展员工行为排查与教育工作。建立权责分工机制,完善关键岗位的有效互控及监督。

二、依照制度严格落实查库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务必做到杜绝资金安全隐患。

三、规范业务处理流程,防控资金风险,从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入手,找出问题出现的根源,梳理完善现有制度,明确细化其业务准则,在制度层面防控资金风险。

四、与有关方面积极协调,做到消除资金存押风险。通过对金库建设、武装押运管理、金库监控、金库内外部值守管理等方面进行研究改进,及时消除其风险。

个人心得体会:

2 作为一个金融单位的职工,我深刻认识到自己个人利益与单位利益相统一的现况,侵犯单位利益即是侵犯自己的利益。且我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上讲求道与德,如果路走得不对就会犯错误,就会迷失方向;如果没有德,就谈不上自己的事业,也就没有单位事业的兴旺,就没有个人事业的发展,也就失去了人身存在的社会价值。

通过该案例的学习,我对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有了更高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督促自己认真抓好制度建设,一方面要根据自己一线柜员工作的特点,主动学习,通过学习,使自己真正做到明职责、细制度、严操作。并做到有效的事前防范与监督,时时刻刻将本岗位的自我检查与自我免疫放在第一位,做到杜绝为客户代签凭条,在操作中按流程查验存折、身份证真伪等等;将会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上级检查、交互检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和纠正自己工作中的偏差,实现规避风险的最大效益化。

在此基础上,身为网点一线员工,要求自己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范能力,全面加强柜面营销和柜台服务,是我们临柜人员最为实际的工作任务,也是实现规避风险的最重要关口,因此,我们临柜从业人员虚心学习业务,用心锻炼技能,落实操作规程,按章办理业务,是把好金融风险规避的每一道防线,是关乎邮储银行建设发展的每一个阵地,责任重如泰山,职责义不容辞。

3 最后,我想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人的堕落,并非偶然,任何案例的发生都有一个渐进的过程,都是一个从小恶到大恶的过程,最终走向一条不归路。古已有言:“没有规矩何成方圆”,因此,加强业务学习,按章办事,遵守操作流程,是我们一线员工最为重大的责任。并且会经常警示自己“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自觉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推荐第8篇:银行结售汇统计案例分析

银行结售汇统计案例分析

(2010年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编写) 第一部分 结售汇统计概述

第二部分 交易主体

一、交易主体的分类

二、交易主体的说明

(一)居民和非居民交易性质确定原则

案例1:企业结汇支付员工工资

案例2:个人在境内向境外人士提供劳务

(二)进出口贸易的交易主体

案例3:企业出口

(三)跨境投资的交易主体

案例4: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

案例5:银行在境外上市

案例6:个人将企业股份转让外方

案例7:外方将企业股份转让中方

案例8:向境外投资

(四)代理结售汇的交易主体

案例9:对外输出劳务企业将劳务费统一结汇

案例10:银行扣缴客户外币储蓄存款利息税结汇

(五)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案例11:在境内长期居住的非居民个人从事出口贸易

案例12:在境内长期工作的非居民个人购买QDII 第三部分

经常项目

一、货物贸易类

110,310货物贸易

案例13:贸易融资

案例14:加工费

案例15:个人货物贸易

案例16:邮寄样品

案例17:错汇款退回

案例18:出口预收货款、进口预付货款退回

案例19:港口补给收入、支出

案例20:提供修理所需物料

案例21:购汇支付产品储藏所需干冰款

案例22:艺术品拍卖

案例23:展品销售

案例24:机场售油款

案例25:法院强制执行款

案例26:账户余额资金结汇

案例27:汇率变动或材料价格变动引起的补偿款

案例28:信用证保证金退款

案例29:邮购、网购实物交易

二、服务贸易类

120,320服务贸易

●121,321运输

案例30:港口辅助服务

案例31:与运输有关的卸箱费、加速费、仓储费等费用

案例32:集装箱租金

案例33:外航航线费

●122,322旅游

案例34:教育费

案例35:银行卡消费、提现后购汇还款

案例36:非居民个人境内日常生活开支

案例37:代垫非居民生活费

案例38:境外游客在外币代兑点办理结汇

案例39:体育俱乐部、娱乐会所会员费

案例40:因公出国

案例41:国际性会议服务费、会议费

案例42:航空公司培训费

案例43:承租非居民拥有的境外建筑物

案例44:居民出租境内建筑物

案例45:居民个人外汇现钞或存款结汇

●123,323金融和保险服务

案例46:开证手续费、保函费

案例47:担保费

案例48:保险公司分保费

●124,324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案例49:商标使用费

30

案例50:著作权使用费

案例51:稿费收入

案例52:专有技术许可使用费

案例53:执照费、品牌加盟费

●125,325咨询服务

案例54:法律咨询费

案例55:诉讼费、仲裁费

案例56:审计费

案例57:技术设计、咨询服务费

案例58:建筑设计、制图、审图

案例59:设备安装调试服务

案例60:技术指导费

案例61:售后技术服务费

案例62:管理咨询费

案例63:认证费、公证费、检测费、年检费

案例64:专利申请服务费

案例65:海上救生安全检验服务费

案例66:鉴定、检验进出口货物费用

案例67:样本分析费

案例68:产品研发费

案例69:石油测井服务费

案例70:中介费

案例71:上市咨询服务费、挂牌费

案例72:董事费

●126,326其他服务

案例73:软件使用费、软件升级费、软件开发费

案例74:后台数据处理

案例75:专用网络使用、网络年费、网址费等相关费用

案例76:网络虚拟物品、电子物品交易

案例77:远程培训、函授

案例78:媒体转播权

案例79:大型活动承办费用

案例80:展览费、展馆搭建费用

案例81:演讲费、演出费

案例82:报告订阅费

案例83:图片拍摄费

案例84:模具样品制作费

案例85:设备租赁费

案例86:快递服务

案例87:母公司奖励费

案例88:佣金、回扣

案例89:转口贸易价差

案例90:市场调研费

案例91:商业赞助费

案例92:广告牌租赁

案例93:跨境设代表处

案例94:国际团体、协会会员费、注册费

案例95:报名费

案例96:打捞费

案例97:猎头费

案例98:商标制作费、印刷费

案例99:非雇佣关系的劳务收入

案例100:一年期以下(包括一年)的建筑安装和承包工程

三、收益和经常转移类

130,330收益和经常转移

●131,331职工报酬和赡家款

案例101:外籍员工薪金

案例102:养老保险金

案例103:人民币工资薪酬购汇汇出

案例104:境外工作、劳务收入

案例105:在境内为非居民企业或个人提供劳务服务

案例106:境外临时雇佣劳务

案例107:境外派驻境内高管工资

●132,332投资收益

案例108:房产租金

案例109:外方红利

案例110:外汇理财产品的损益

●133,333其他经常转移

案例111:代缴税款收入

案例112:捐赠

案例113:遗产

案例114:偶然性收入

案例115:进出口货物赔偿款

案例116:劳务输出人员工伤赔偿

案例117:滞期费和速遣费 55

案例118:清关费(通关费)

四、境内经常项目交易

案例119:收到出口信保公司赔款后结汇

案例120:外资金融机构外汇营业收入结汇

案例121:银行外汇业务营业税结汇

案例122:银行外汇利润结汇

案例123:企业外汇存款利息结汇

案例124:远期或掉期交易违约产生的损益结售汇

案例125:银行扣收客户外币储蓄利息税结汇

案例126:罚没款、涉案款结汇

第四部分

资本与金融项目

一、跨境交易

210,410资本账户

案例127:商标所有权转让

案例128:境外企业收购境内版权

案例129:碳交易

案例130:经营权转让

案例131:移民转移

案例132:专利所有权转让售汇

案例133:境内企业收购境外制作方法售汇

案例134:境内出版企业收购境外版权

案例135: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捐赠

220,420直接投资

案例136:关联公司、母子公司资金往来

案例137:一年期以上的建筑安装和承包工程

●221,421投资资本金

案例138:外资企业结汇支付修建、租用厂房

案例139:股权转让

案例140: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

案例141:境内企业在境外离岸金融中心购买企业

案例142:境内企业购买境外股权

案例143:境内企业收购境外企业相关费用

案例144:境内银行收购境外金融机构

案例145:外资保险公司投资款结汇

案例146:外资银行追加投资

案例147:引入战略投资

案例148:境内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

●222,422直接投资撤资

案例149:外资企业清算资本金撤回

案例150:中资企业转让境外投资清算撤回

案例151:股份转让撤资

●223,423房地产

案例152:非居民个人购买境内房产

案例153:非居民个人通过房地产公司购买境内房产

案例154:非居民出售中国境内房地产

案例155:境外机构购买境内房产

案例156:非居民房产拆迁

案例157:继承房产变卖

230,430证券投资

●231对境外证券投资撤回

案例158:QDII存续期结束后将所有认购资金汇回

案例159:员工出售境外股权

●232证券筹资

案例160:境内机构境外发行股票

案例161:境内机构境外发行债券

案例162:QFII境内投资款项的结汇

案例163: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股权转让

●431对境外证券投资

案例164:个人购买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

案例165:认购QDII

案例166: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购汇

案例167: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

案例168:购汇支付套期保值产品亏损

案例169:支付期权费用

●432证券投资撤出

案例170:QFII存续期间结束

案例171:回购境外上市公司股票

240,440其他投资

案例172: 10%以下投资

案例173:保证金、押金

案例174:境外担保项下的履约资金结售汇

案例175:跨境处置不良资产

案例176:境内银行对外提供优惠贷款

案例177:非居民结汇为人民币资产

●241,441跨境贷款

案例178:境内机构向境外金融机构借款

案例179:融资租赁

案例180:归还跨境贷款本息

●242,442外债转贷款

案例181:境内机构获得国外政府贷款

案例182:归还外债转贷款

二、境内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

案例183:居民个人交易B股

250,450国内外汇贷款

案例184:购汇归还国内外汇贷款

260,460金融机构资金本外币转换

●261,461资本金(营运资金)

案例185:银行资本金的本外币转换

案例186:非银行金融机构营运资金的本外币转换

●262,462银行代债务人结售汇

案例187:银行代债务人结售汇

案例188:资产管理公司处理不良资产涉及的结售汇

270,470其他

案例189:个人5万美元以下的少量购汇

案例190:居民个人之前购汇存款的结汇

第一部分 结售汇统计概述

银行结售汇统计,是根据1994年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后的管理需要而建立的。由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统计,定期报送外汇局。2005年为了适应外汇形势的需要,我局对结售汇统计制度进行了调整。 结售汇统计的主要服务目的是,以服务外汇收支宏观形势分析和监测为主,同时满足对银行结售汇总量监管的要求。在外汇形势分析方面,结售汇统计揭示了结汇资金的主要来源和购汇资金的主要用途,且结售汇差额与外汇储备具有相对直接的联系,因而银行结售汇统计是我们分析外汇形势的重要数据基础。在监管方面,可以依据结售汇统计报表、结售汇综合头寸报表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报表这三类统计系统之间的逻辑关系,对银行的结售汇业务进行系统总量监管。

银行结售汇采集的本币与外币之间兑换的全部数据。数据范围包括银行自身和代客结售汇数据,但不包括银行间市场本外币交易数据和外币间兑换业务产生的套汇数。与结售汇数据相比,国际收支主要采集跨境交易数据,但没有覆盖非跨境交易和银行自身结售汇数据;账户系统数据主要包括通过外汇账户发生的外汇收支,但没有覆盖到个人、银行自身以及现钞交易的数据。

现有结售汇数据是报表数据,而非逐笔数据。这既是为了保证结售汇数据采集的及时性,也是为了减轻数据报送主体的负担。结售汇报表的横栏是交易项目,基本参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设置,但也根据结售汇的特殊性,设置了国际收支统计不包含的非跨境交易结售汇项目。纵栏是交易主体。目前外汇局各个统计系统均无法按照交易主体提供全面的分类统计信息,因此结售汇报表根据管理和分析的要求,区分了银行自身和银行代客统计,并在“银行代客”项下分别设置金融机构、中资机构、外资机构、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结售汇数据的采集充分考虑了银行报送数据的成本。目前每个城市、每家银行一般只有一个网点报送结售汇数据,部分情况下可能有2-3家。对于具体采集模式由省级外汇局决定;总局没有硬性要求,只要求各省确保本省可以按银行区分统计。对于业务量小的省份,可能直接从省级银行取数;对于业务量大的省份,从地市级银行开始采集数据,部分省份从县级银行采集数据。从结售汇统计系统情况使用情况看,全国约有2700余家银行网点报送数据;而目前办理结售汇业务的银行共有273家,一共3万多个网点。

结售汇数据应按旬和月报送。报送的主要要求包括:一是时间要求:旬后4日,月后5日;二是数据质量: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三是零报送制度:当期没有交易发生,应报送空表。在报送方式方面,已连通国家外汇管理局专网的银行(或已开办因私购汇业务的银行)可直接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专门的服务器报送;没有连通的,可将电子文件通过通讯平台、报盘、传真等方式报送至所在地外汇局,由所在地外汇局代为导入国家外汇管理局服务器。

第二部分 交易主体

结售汇统计的交易主体区分为银行自身和银行代客。银行自身指银行为满足自身需要而进行的结售汇交易。银行代客指银行为客户办理的结售汇交易。

一、交易主体的分类

01银行自身 指外汇指定银行为满足自身经常项目和资本与金融项目需要而进行的结售汇交易。

【注意】银行为未取得结售汇资格的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计入“02金融机构”。

02金融机构

包括银行类金融机构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

【注意】金融机构已单独分类,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中不再包括金融机构。外国驻华金融机构比如办事处、代表处等,应作为“外资机构”;境外金融机构(比如周边国家银行)是非居民机构,应作为“外资机构”。

03中资机构

包括中资企业(不含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等。

【注意】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按工商登记注册区分。

04外资机构

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不含金融机构)、外国政府驻华机构、驻我国的外国商社、金融、新闻类非政府机构等居民机构,以及非居民机构(未在境内注册的境外机构)。

05居民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未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的、持中国护照的中国公民,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公民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权的港澳台同胞及无国籍人。实践中,对于个人客户,若持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等国内有效证件,视为居民个人。

06非居民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外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公民,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但已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实践中,对于个人客户,若持境外护照等证件,视为非居民个人。

二、交易主体的说明

(一)居民和非居民交易性质确定原则

居民个人和居民机构办理结汇按外汇资金来源;居民个人和居民机构办理售汇按外汇资金用途。非居民个人和非居民机构办理结汇按人民币资金用途;非居民个人和非居民机构办理售汇按人民币资金来源。简而言之,居民看“外汇”方,非居民看“人民币”方。

【注意】对于跨境交易产生的结售汇交易,应参照国际收支统计来确定结售汇交易的性质。在许多情况下,结售汇交易已经与跨境资金收付发生了分离,此时应追溯原跨境资金收付的交易性质。上述原则是为了帮助统计人员定位“跨境交易”,避免发生混淆。

案例1:企业结汇支付员工工资

某外商投资企业将外汇资金结汇用于支付员工工资,银行应如何统计交易性质?

分析与结论:

该外商投资企业属于在我国注册的企业,是我国居民,结汇按其资金来源予以统计,而不应按资金用途统计。如果结汇资金来源于经常账户,应按经常项目统计;如果结汇资金来源于资本金账户,应按投资资本金统计。

案例2:个人在境内向境外人士提供劳务

某居民个人在境内为一个境外人士整理住所,收到非居民个人支付的外汇并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交易性质?

分析与结论:

该非居民个人将外汇资金携入境内时,在国际收支中会申报在旅游项下。因此居民个人得到的外汇资金是非居民旅游项下的外汇资金,结汇应统计在旅游项下。

【注意】在确定交易性质时,可考虑以下几点经验:一是对于同一笔交易,不管结售汇主体是谁,交易性质都应该一样;二是当一笔交易的性质不好确定时,可以转换另一个角度考虑,假想如果交易对手来做这笔结汇或售汇业务,其交易性质是什么;三是一般情况下,先确定交易性质,然后确定交易主体。

(二)进出口贸易的交易主体

出口贸易的交易主体按照收汇企业的性质确定,进口贸易的交易主体按照付汇企业的性质确定。对于个人从事进出口贸易的,统计在个人项下。

案例3:企业出口

某外商投资企业将出口收入的外汇直接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交易主体?

分析与结论:

外商投资企业属于外资机构,应计入“04外资机构”。如果出口的企业为中资企业,则计入“03中资机构”。

(三)跨境投资的交易主体

境外来华投资的交易主体按照被投资企业的性质确定。对于尚未及时变更工商登记的企业,可以按照预计变更的身份确定。对于来华投资撤资的,按照被撤资企业的性质来定。

对境外投资的交易主体按照从事境外投资的境内企业性质确定。

案例4: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

某境内银行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境外投资者持股15%,该境内银行将外方投资资金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境内银行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股份超过了10%,属于直接投资。由于该银行为被投资企业,结汇的交易主体应按照银行的身份确定。因此该笔交易计入“221投资资本金-01银行自身”。

案例5:银行在境外上市

某境内银行在香港上市,将上市募集资金调回境内并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境内银行在境外上市,一般不会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10%以上股份的情况,因而属于证券筹资。由于该银行为被投资企业,结汇的交易主体应按照银行的身份确定。因此该笔交易计入“232证券筹资-01银行自身”。

案例6:个人将企业股份转让外方

(1)某居民个人单独持有一家企业,现将该企业股份全部转让给外国投资者,并将收到的外汇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居民个人将企业转给外国投资者,相当于外国投资者投资于我国境内企业。同时,居民个人结汇按其外汇资金来源予以统计,应统计在投资资本金项下。由于被转让企业即为被投资企业,在个人结汇时该企业可能尚未办理完毕有关工商变更手续,但由于该企业已完全为外方所有,预计将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因此该笔交易计入“221投资资本金-04外资机构”。

(2)某居民个人单独持有一家企业,现将该企业股份的5%转让给外国投资者,并将收到的外汇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由于外方持有股份比例未超过10%,该笔结汇应统计在其他投资项下。同时,由于外方占股比例较低,该企业仍被工商部门认定为中资企业。因此该笔交易计入“240其他投资-03中资机构”。

案例7:外方将企业股份转让中方

某外商投资企业原由外方全部控股,外方股东现将其持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某境内中资企业,并将获得的人民币购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由于外方的投资原先属于直接投资,该笔交易相当于外方撤资。同时,被撤资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虽然撤出后其身份可能将变更为中资企业,但仍按照其被撤资前的身份确定交易主体,以便与结汇时的交易主体相对应。因此该笔交易计入“422直接投资撤资-04外资机构”。

案例8:向境外投资

某中资企业以人民币购汇,用于在境外设立全资子公司,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交易属于我国对境外的投资,且出资企业为境内的一家中资企业,计入“421投资资本金-03中资机构”。

(四)代理结售汇的交易主体

代理结售汇要按照实际交易主体归类,而不能谁来办理结售汇就统计在谁项下。

【注意】这将方便结售汇统计数据的使用人员正确理解和分析数据。

案例9:对外输出劳务企业将劳务费统一结汇

某对外输出劳务企业向境外某宾馆提供了三个月的临时性劳工,现将境外汇入的外出劳工劳务费统一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交易主体?

分析与结论:

我国居民跨境提供临时性劳务,获得的外汇收入属于职工报酬。在统计交易主体时,由于该劳务企业是代理外出劳工将劳务费结汇,应按照劳工个人的身份来确定交易主体,计入“05居民个人”。

案例10:银行扣缴客户外币储蓄存款利息税结汇 银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月扣收了居民个人外汇储蓄存款的利息税,并将扣收的利息税结汇向税务部门清缴,银行应如何统计交易主体?

分析与结论:

银行属于代客户缴纳外币储蓄存款的利息税,资金的所有权属于客户,应按照客户的身份来确定交易主体,在本案例中计入“05居民个人”。如果客户为境内企业,则应计入“03中资机构”或“04外资机构”。

(五)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和居民个人的界限有时比较模糊,需要予以特别注意。一般情况下,可将持境内身份证件的个人视作居民个人,持境外护照的个人视作非居民个人。但对于长期在境内居住的非居民个人还应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的口径视为居民个人;而长期在境外居住的居民个人则视为非居民个人。

案例11:在境内长期居住的非居民个人从事出口贸易

某非居民个人长期在我国境内居住并从事出口贸易,其贸易项下收取的外汇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不论该非居民个人持何种证件来办理结汇,均应将其视为居民个人。否则,如果视为非居民个人,办理结汇应按照人民币资金用途判断交易性质,而视为居民个人,则办理结汇应按照其外汇资金来源判断。本案例中,需要按照外汇资金来源判断,因为跨境发生的交易是一笔出口贸易。因此,该笔交易应统计为“110货物贸易-05居民个人”。

案例12:在境内长期工作的非居民个人购买QDII

某非居民个人长期在我国境内工作,并以其获得的人民币收入购买了境内银行发行的QDII产品,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与前一个案例相同,应将该非居民个人视为居民个人。因此,该笔交易应统计为“431对境外证券投资-05居民个人”。

第三部分

经常项目 包括货物、服务、收益、经常转移等交易项目下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既包括直接结汇部分,也包括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和个人外币存款账户的转出外汇结汇。

一、货物贸易类

110,310货物贸易

包括一般货物、用于加工的货物、用于修理的货物、运输工具在机场、港口购买的货物(比如机场售油)和非货币黄金交易项目下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一般货物包括一般贸易、补偿贸易、寄售代销贸易、边境贸易、易货贸易、水电煤气天然气交易、活动设备(如运输工具、石油井架、工作台等)等交易。

【注意】“三来一补”企业的“加工费”和“综合费”结汇、运输工具在跨境港口购买的货物和更换零部件的修理外汇收入结汇、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赔款外汇收入结汇和对外赔款支出售汇、经海关报关的大宗样品费的外汇收入结汇或外汇支出售汇计入本项目。因进出口押汇、福费廷等与进出口贸易融资相关的结售汇交易计入本项目;相应的利息购汇计入“332投资收益”。与服务贸易融资相关的结售汇交易、货物贸易从属费用及未经海关报关的样品费的外汇收入结汇或外汇支出售汇计入对应的“120,320服务贸易”项目。

案例13:贸易融资

境内某出口企业收到境外银行开出的金额100万美元的信用证,该企业持相关出口单据向境内银行申请办理出口押汇,银行审核后同意发放。贷款到账后,该企业向银行申请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企业在银行办理其他贸易融资项下的结售汇业务,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出口企业属于我国居民,结汇按其资金来源予以统计,出口押汇虽属银行融资,但其资金来源实质仍属于货物贸易性质,因此应统计在横栏“110货物贸易”,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同时,这样统计有利于与海关进出口数据的比对。

类似的,企业通过银行办理其他进出口贸易融资,实际资金性质同样属于正常的贸易往来资金,由此发生的相关结售汇交易应计入横栏“110,310货物贸易”,纵栏则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注意】出口押汇是指出口方受益人(卖方)以出口单据作抵押,要求出口地银行在收到国外支付的货款之前,向其融通资金的业务。根据现行外汇管理规定,除出口押汇以外的国内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案例14:加工费

境内B公司委托境内A公司对其产品进行加工,由B公司出口,其中,加工费由境外客户直接付给A公司,A公司收汇后结汇时,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这部分加工费计入出口商品的货值,因此该笔加工费性质上属于货款的一部分,该笔业务应计入横栏“110货物贸易”,纵栏根据A公司的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15:个人货物贸易

境内某居民张某,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和其他执业、备案手续,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张某在海关和外汇局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后,在境内银行开立了个人贸易结算账户,张某从事小额对外货物贸易业务,通过个人贸易结算账户结算进出口货款,则这些款项的结售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类收入和支出属于张某个人贸易收入和支出,相应的结售汇交易应计入横栏“110,310货物贸易”,纵栏“05居民个人”。

案例16:邮寄样品

境内某企业邮寄了一批产品样品给国外客户,国外客户将样品款汇给该企业,则该笔样品款的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对于邮寄样品的收入,无论邮寄样品之前是否向海关领取了报关单,交易性质均视为贸易,计入横栏“110货物贸易”,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17:错汇款退回

境内某企业收到境外进口商支付的货物贸易款项并办理结汇,后来发现货款汇错,需要购汇汇出,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发生错汇后需购汇汇出的,首先企业应先经外汇部门的审核批准后到银行办理相关购汇手续。银行可在结售汇统计时以负值冲减横栏“110货物贸易”,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类似的,企业进口错汇退回后需要结汇,首先应先经外汇部门的审核批准后到银行办理相关结汇手续。银行可在结售汇统计时以负值冲减横栏“310货物贸易”,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18:出口预收货款、进口预付货款退回

(1)境内某公司与境外公司签订一笔出口贸易合同,约定外方预付一定金额的货款。境内公司收到预收货款在外汇局规定的额度之内,已办理收结汇手续。由于某些原因境内公司不能向外方正常供货,在办理相关手续后购汇退回预收货款,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预收货款退回应遵守相关外汇管理规定。此笔支出款是预收货款的退回,款项实际性质是贸易货款,企业在办理购汇时,银行以负值冲减横栏“110货物贸易”,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境内某公司与境外公司签订的进口贸易合同中规定,要求中方预付一定金额的货款,但境外公司由于某些原因不能向境内企业正常供货,境内企业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将退回的预付货款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预付货款退回入账应遵守相关外汇管理规定。此笔收入款是预付货款的退回,款项实际性质是贸易货款,企业在办理结汇时,银行以负值冲减横栏“310货物贸易”,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19:港口补给收入、支出

境内某港口为入港的境外船舶提供燃料、水等所产生收入进行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港口向境外来港船舶提供补给物品(包括燃料、水等)的收入,结汇计入横栏“110货物贸易”,纵栏根据港口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类似的,境外港口对我国船舶提供补给物品(包括燃料、水等)的收费,售汇计入横栏“310货物贸易”,纵栏根据境内运输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20:提供修理所需物料

(1)境内某船舶修造厂在为非居民提供船舶修理过程中,一方面提供劳务,另一方面提供修理所用物料,在收到相关修理物料款项办理结汇时,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对运输工具的维修,如需要更换零部件,修理收入款结汇计入横栏“110货物贸易”,纵栏根据境内港口企业的实际性质进行选择;如不需要更换零部件,船舶修造厂仅提供维修劳务,则收入款结汇计入横栏“121运输”,纵栏根据境内港口企业的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境内某外商投资企业从境外进口一批设备,投产后由于需要更换的零件在国内无法采购,故将整套设备运至国外维修,该公司需要购汇支付零件款,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由于维修涉及到零配件的更换,该笔购汇计入横栏“310货物贸易”,纵栏“04外资机构”。

案例21:购汇支付产品储藏所需干冰款

境内某公司从境外进口一批货物,由于产品必须在低温中储藏,因此在运输过程中该公司单独支付了一笔款项购买干冰用以降温。货物运抵该公司,干冰已在运输过程中全部溶化,不存在实物。购汇支付干冰款项,银行应如何进行统计?

分析与结论:

干冰虽然在货物运抵目的地时已经消耗,但其实质仍是货物交易。因此,境内公司购买干冰的购汇款项计入横栏“310货物贸易”,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22:艺术品拍卖

境内某中资企业或个人委托拍卖行拍卖艺术品,从境外获得收入后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拍卖品成交方式比较特殊,但仍属于商品范畴。拍卖艺术品从境外获得的收入结汇计入横栏“110货物贸易”,纵栏“03中资机构”或 “05居民个人”。

类似的,境内企业或个人购买境外艺术品购汇支付的款项计入横栏“310货物贸易”、纵栏“03中资机构”或“05居民个人”。

案例23:展品销售

境外某公司参加在我国境内组织的一次大型展览,在现场将携带的展品销售,并将销售收入购汇后汇出,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境外公司参展出售展品属于特殊的贸易交易,因此该笔收入的售汇计入横栏“310货物贸易”,纵栏“04外资机构”。

类似的,境内公司在国外参加产品展览,出售展品获得的外汇收入结汇计入横栏“110货物贸易”,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24:机场售油款

中航油公司在机场的售油款收入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机场售油款属于货物贸易收入,结汇计入“110货物贸易”, 纵栏计入“03中资机构”。

案例25:法院强制执行款

境内A企业与B企业之间有债务纠纷,后法院判决A企业赔偿B企业,但A企业迟迟未依法院判决执行,后法院强行冻结了A企业在某银行的出口货物收汇款,结汇后划给B企业,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法院强制执行的企业冻结款结汇,实际仍为企业资金,结汇应根据企业外汇资金来源统计。该笔冻结款外汇资金来源属于A企业的出口收汇款,计入横栏“110 货物贸易”,纵栏根据A企业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26:账户余额资金结汇

境内某进出口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外汇账户销户,由于该账户长时间没有资金进出,银行将账户余额结汇时无法判断余额的资金性质,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由于该公司是进出口公司,其账户外汇资金大部分是货物贸易收入,账户余额结汇计入横栏“110 货物贸易”,纵栏根据企业性质进行选择。

【注意】银行将外汇账户余额结汇,如果无法区分该笔外汇资金的性质则可参照交易主体性质进行判断,并按就大原则处理,即若结汇资金既含有货物贸易也含有服务贸易资金,则按照占比大者统计。

案例27:汇率变动或材料价格变动引起的补偿款

境内A企业与境外B企业签订进口大豆合同,付款方式为A企业先期支付100%的预付货款,但是待B企业发货时,由于汇率变动或原材料价格上涨给B企业造成一定损失,A企业因此给予一定补偿,并购汇支付,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汇率变动或材料价格变动引起的补偿款,仍是构成进口商品价值的一部分,计入横栏“310 货物贸易”,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28:信用证保证金退款

境内某银行为某中外合资企业开立了一笔信用证,信用证金额为100万美元,开证时客户购汇交存100%的保证金,但境外到单仅需对外支付99万美元,后信用证已过期,银行注销该笔信用证,将剩余保证金结汇后退回客户,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信用证保证金等同于客户先期预付的货款,退回的保证金结汇属于预付货款退回结汇,计入横栏“110 货物贸易”,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注意】备用信用证的保证金属于担保性质,等同于货币性存款,购汇支付备用信用证的保证金计入横栏“440 其他投资”。同理,备用信用证保证金的退回结汇也应计入横栏“240 其他投资”。

案例29:邮购、网购实物交易

(1)国内某居民通过某境外网站购买所需物品,需要购汇向该境外网站支付货款,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国内居民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购买物品而产生的购汇,相当于向境外购买货物产品,计入横栏 “310 货物贸易”,横栏“05 居民个人”。

(2)国内某居民在网上开店出售物品,收到国外客户寄来的货款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境内居民通过网上销售收入所得结汇,计入横栏“110 货物贸易”,纵栏“05 居民个人”。

【注意】网络、邮寄只是购买或出售产品的方式,应根据客户出售或购买货物或服务的性质来选择结售汇代码,即如果某居民通过网络购买某项服务,如接受某大学函授教育而购汇,属于文化、教育、娱乐服务,则应计入横栏“326 其他服务”,纵栏“05 居民个人”。

二、服务贸易类

120,320服务贸易

包括运输、旅游、通讯服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服务、保险、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政府服务以及其他服务交易项目下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与服务贸易融资相关的结售汇交易,以及货物贸易从属费用的外汇收入结汇或者外汇支出售汇应计入对应的本项目。

●121,321运输

包括海运、空运、陆运和其他形式的运输(包括国内的水道系统、外层空间以及管道运输)及其辅助服务交易项目下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

运输辅助服务包括在港口提供的支持性服务和辅助服务,如货物装卸、保管、仓储、为运输工具提供的牵引导航服务以及运输工具的检修服务等。

【注意】为运输工具、旅客、货物购买的保险外汇收入结汇或者外汇支出售汇计入“123,323金融和保险服务”;运输工具在跨境港口购买的货物和更换零部件的修理外汇收入结汇计入“110货物贸易”。境内企业在境外铁路、港口和机场设施提供修理,或境外企业在境内提供类似的修理,相当于劳务承包服务,计入“126/326其他服务”。未备机组人员的运输工具的租金,是租赁服务,计入“126/326其他服务”。

案例30:港口辅助服务

境内某港口为入港的境外船舶提供检修(不含零部件更换)、牵引、导航等服务所产生收入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境内港口为境外来港船舶提供的检修(不含零部件更换)、牵引、导航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属于港口辅助支持性服务,相应款项的结汇计入横栏“121运输”,纵栏根据境内港口企业的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类似的,企业支付境外港口为我国船舶提供的检修、牵引、导航等服务费用,购汇计入横栏“321运输”,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31:与运输有关的卸箱费、加速费、仓储费等费用

(1)境内某集装箱公司购汇支付海外港口的卸箱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海运卸箱费属于境外港口提供的辅助支持性服务,购汇计入横栏“321运输”,纵栏根据集装箱公司的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类似的,境内港口收取的辅助支持性服务收入结汇计入横栏“121运输”,纵栏根据港口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某境内公司委托境外运输公司运送器材至境外检修,购汇支付相关费用,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费用属于运输服务费用,购汇计入横栏“321运输”,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3)某公司进口大豆,因生产急需原材料,需要境外出口方提前发出货物,购汇向境外出口方支付加速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公司向境外出口方支付的要求提前运抵货物的“加速费”,其性质实际为加急的运费,计入横栏“321运输”,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32:集装箱租金

境内某对外贸易运输公司承运一批物资到国外,途中需要在香港换装香港的集装箱,并向香港有关部门支付租赁集装箱的费用。运输公司向银行申请购汇时,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运输从属费用,计入横栏“321运输”,纵栏根据该运输公司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类似的,境内企业收取境外公司租赁集装箱的租金收入,结汇计入横栏“121运输”,纵栏根据境内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33:外航航线费

民航空管局向境外航空公司收取的航线费(航路费)的外汇收入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收入属于境内机构为非居民机构提供航空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款项,结汇计入横栏“121运输”,纵栏“03中资机构”。

类似的,境内航空公司向境外航空管制局支付的航线费(航路费)的外汇支出购汇,计入横栏“321运输”,纵栏根据境内航空公司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122,322旅游

指跨境从事商务、探亲、留学、就医、观光、朝觐等活动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银行卡交易若无法区分交易属性,可计入本项目。

【注意】结汇包括旅游行业(包括旅行社、宾馆、饭店等)为来华的外国旅行社团及个人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外汇收入结汇;境外旅游者在华旅游期间将外汇(包括外币现钞、旅行支票和银行卡等)结汇用于购买货物或接受服务;境内居民出境旅游节余外汇结汇。

售汇包括境内旅游者和旅行社购汇用于在境外旅游期间购买货物或接受服务;境外旅游者将节余人民币购汇。因公出国购汇计入本项目,其中对公单位办理因公出国购汇业务(含个人零用费)的交易主体为相应机构,个人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因公出国购汇的交易主体为居民个人。

居民所有的境内建筑物的外汇租金收入结汇及承租非居民所有的境外建筑物的租金支出购汇计入本项目,居民所有的境外建筑物的租金收入结汇及承租非居民所有的境内建筑物的租金支出购汇计入“132,332投资收益”。

案例34:教育费

(1)居民赵某的女儿在英国读书,赵某购汇支付女儿的学费和生活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境内居民出国留学,购汇对外支付的学费,其资金用途属于教育支出,计入横栏“322旅游”,纵栏“05居民个人”。

【注意】如果该居民的女儿已经移民,则该笔资金汇出属于居民付给非居民的赡家款,计入“331职工报酬和赡家款”,纵栏“05居民个人”。

(2)境内某大学招收国际学生,留学生的学费及生活费用不定期从境外汇入留学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中,留学生结汇用于支付学费或日常生活开支,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外国留学生视为非居民个人统计,其结汇按人民币资金用途区分,留学生支付学费属于接受教育服务所发生的支出,与日常生活开支一起计入横栏“122旅游”,纵栏“06非居民个人”。

(3)境内某学生刘某将出国留学,入学时要支付医疗保险费,该学生向银行购汇后向境外汇出,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境内居民出国留学,购汇对外支付医疗保险费,按资金用途属于医疗、保健支出,计入横栏“322旅游”,纵栏“05居民个人”。

(4)某外商独资企业,因技术、设备更新,将10名员工送至境外培训,购汇向境外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4万美元,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境内外商独资企业属于居民机构,购汇按外汇资金用途予以统计,该笔购汇用于企业员工的教育培训,计入横栏“322旅游”,纵栏“04外资机构”。

(5)境内A大学与德国B大学联合办学,按照协定,A大学每学年将学生在德学习期间的学费、考试费、住宿费等费用购汇汇往B大学,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购汇属于留学费用支出,计入横栏“322旅游”,纵栏“03中资机构”。

案例35:银行卡消费、提现后购汇还款

(1)境内某居民在境内一家中资银行办理双币卡一张,该居民在美国刷卡消费一笔1000美元,回国后购汇还款,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境内居民在境外消费、提现后,回国后购汇还款,交易性质属于旅游购汇,计入横栏“322旅游”,纵栏“05居民个人”,并同时计入横栏“32X银行卡”。

(2)境内某居民参加旅行团赴香港旅游,在港期间刷卡购买了价值2000元的化妆品,回国后购汇还款,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境内居民在境外旅游时发生的购物行为,应区分是否报关统计。该居民在境外购买的化妆品未达到报关限额,购汇还款计入横栏“322旅游”,纵栏“05居民个人”,并同时计入横栏“32X银行卡”。如果在境外旅游时所购物品达到报关标准,则购汇还款计入“310货物贸易”,纵栏“05居民个人”。

案例36:非居民个人境内日常生活开支

境外A公司与境内B公司合作研发一科研项目,派遣一批境外员工进驻B公司,A公司定期向B公司汇款用于支付外派境内员工的补贴和奖金,外籍员工将这些款项结汇用于境内日常生活开支,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如外籍员工在境内居住时间不足一年,属于非居民,其结汇按人民币资金用途统计。此类结汇用途一般为外籍员工在境内的各种生活费用和购物支出,计入横栏“122旅游”,纵栏“06非居民个人”。

【注意】如外籍员工在境内居住时间超过一年,则属于居民,其结汇按外汇资金来源统计,该笔外汇资金属于居民受雇于非居民所获得的工资报酬,计入横栏“131职工报酬和赡家款”,纵栏“05居民个人”。具体参见案例107。

案例37:代垫非居民生活费

境外A公司与境内B公司建立长期贸易合作关系,A公司经常派员到B公司考察和参观。A公司员工M先生在B公司参观期间,B公司代垫其个人生活费1万元人民币。M先生回国后,将该款项折合美元汇给B公司,B公司收到后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B公司该笔结汇交易实质为代垫M先生商务参观、考察款项结汇,交易主体应确定为非居民个人,计入横栏“122旅游”,纵栏“06非居民个人”。

案例38:境外游客在外币代兑点办理结汇

某涉外宾馆是某银行的授权外币代兑点,美国游客J先生通过酒店结汇200美元用于支付酒店餐饮费用和房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外币代兑点的结售汇业务应纳入其授权银行的结售汇统计,J先生结汇用于餐饮和房费开支,资金用途属于旅游项下,计入横栏“122旅游”,纵栏“06非居民个人”。

【注意】外币代兑点的外汇资金平盘应尽量区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如实在无法区分,则可统一计入“06非居民个人”。但对于开办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机构,必须区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进行统计。

案例39:体育俱乐部、娱乐会所会员费

(1)境内某高尔夫球俱乐部收到境外会员汇入的会员费后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高尔夫球俱乐部会员费不同于参加国际团体、国际会议的会员费、注册费,应当属于体育、保健等服务的费用,计入横栏“122旅游”,纵栏根据高尔夫俱乐部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境内某公司收到非居民汇入的该公司管理的商品住宅会所会员费,该会所为会员提供健身、娱乐等设施,该公司将该笔款项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商品住宅会所提供的是健身、娱乐设施,其收取的会员费与体育俱乐部的会员费相同,非居民需要跨境接受服务,在旅游地消费的货物和接受的服务应记录在旅游项下,境内公司收取会员费结汇计入横栏“122旅游”,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注意】学术交流、医疗团体等团体的会员费和年费应统计在其他服务项下。

案例40:因公出国

某外商投资企业派员工高某出国洽谈商务,该公司向银行申请购汇5000美元用于高某的差旅费,同时,高某持身份证申请购汇2000美元。上述两种购汇情况,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因公出国购汇计入横栏“322旅游”,如以公司名义向银行申请购汇,纵栏选择“04外资机构”;如高某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因公出国购汇,纵栏选择“05居民个人”。

案例41:国际性会议服务费、会议费

(1)境内某管理中心为境外某企业在境内召开座谈会期间提供了传真、电话等服务,收到境外企业支付的一笔沟通联络费6000美元,该管理中心将此款项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境外企业在境内召开座谈会期间接受的物品或服务应记录在旅游项下,该笔结汇计入横栏“122旅游”,纵栏根据管理中心企业性质进行选择。

(2)境内某会议中心举办APEC会议,收到参会人员和组织缴纳的会议费,该会议中心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会议费用是用于支付非居民和国外机构在我国期间各种活动的费用,因此该会议中心收到的会议费结汇计入横栏“122 旅游”,纵栏根据该会议中心的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42:航空公司培训费

境内某航空公司飞行员定期到国外进行模拟机飞行训练,需向外方交纳训练费,该公司定期向银行购汇支付训练费用,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购汇用于飞行员到境外接受非居民提供的培训服务,按用途计入横栏“322旅游”,纵栏“03中资机构”。

案例43:承租非居民拥有的境外建筑物 境内某公司在境外承租非居民建筑,该公司购汇支付租金,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购汇业务应按外汇资金用途统计,计入横栏“322旅游”,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如果居民个人承租境外非居民建筑,购汇支付租金,计入横栏“322旅游”,纵栏“05居民个人”。

案例44:居民出租境内建筑物

某外籍人士租用居民李某在境内的房产一处,由外籍人士所属境外企业定期向李某汇款支付房租,李某收款后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结汇实际为居民代非居民结汇,应按外汇资金来源统计,计入横栏“122旅游”,纵栏“06非居民个人”。

案例45:居民个人外汇现钞或存款结汇

某居民个人将外币现钞或者外币存款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银行在结汇时,应要求居民个人提供外汇资金来源,并根据其所述外汇资金来源进行统计;如果确实无法区分外汇资金来源,一般来讲外汇现钞或存款结汇可能涉及“122旅游”、“131职工报酬和赡家款”或“133其他经常转移”等项目。

【注意】银行不能办理时不询问,事后简单归类于“126其他服务”或“133其他经常转移”。

●123,323金融和保险服务

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服务、辅助服务,包括金融服务中介费、手续费、担保费、承诺费、咨询费的外汇收入和外汇支出售汇;保险服务包括人寿险、财产险、信用险、责任险等直接保险和再保险的保费收支以及保险经纪、代理、公估机构提供的服务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

【注意】客户支付金融机构其他服务费用及货物贸易从属费用中的保险费计入本项目。金融机构的外汇利润、利息结汇和售汇不包括在本项下,而计入“经常项目”中“收益和经常转移”项下的“132,332投资收益”。

案例46:开证手续费、保函费

某外商独资企业委托某国外银行为其提供保函,根据合同规定,该公司需向国外银行支付保函费。该公司购汇1万美元支付保函费用,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开证手续费、委托国外银行担保支付保函费用性质均为接受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计入横栏“323金融和保险服务”,纵栏“04外资机构”。

案例47:担保费

(1)境内某公司向境外银行借款,由其境外母公司提供担保,经外汇局核准,该公司购汇支付境外母公司担保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担保费是与金融机构提供资金借贷相关的费用,虽然提供担保服务的不是金融机构,而是一般性企业,交易性质仍属于金融服务,计入横栏“323金融和保险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境内某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A银行借款,需由另一家境外B银行作担保,借款成功后,该企业购汇支付境外B银行担保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资金用途属于境内企业为借款向第三家银行缴纳的担保费,性质属于金融服务,计入横栏“323金融和保险服务”,纵栏“04外资机构”。

(3)境内某外商投资企业经外汇局核准,购汇向境外母公司支付外债担保费用,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母公司支付外债担保费用,性质同样属于金融服务,计入横栏“323金融和保险服务”,纵栏“04外资机构”。

案例48:保险公司分保费

某境内保险经营机构经外汇局核准可从事外汇再保险业务,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办理境内保险的境外再保险分出业务时,持分保合同、分保账单或分保支付清单等有效凭证,到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支付分保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再保险又称分保,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责任,以承保的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对于购汇支付分保费,计入横栏“323金融和保险服务”,纵栏“02金融机构”。

类似的,境内保险公司分得的外汇再保险结汇,计入横栏“123金融和保险服务”,纵栏“02金融机构”。

●124,324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包括专利、专有技术、版权、商标、制作方法、经营权和经销权等许可使用费、原版手稿和照片的使用费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

【注意】认证费、签证费、检测费、设计费、技术服务费及非专有技术使用费等不属于“124,324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项的统计范围,统计时应注意辨析,上述服务贸易的结售汇统计具体案例可参见“125,325咨询服务”项下。

案例49:商标使用费

某外商投资企业每年购汇向境外母公司支付商标的使用费及特别配方费用,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资金用途为支付商标、制作方法使用费,计入横栏“324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纵栏“04外资机构”。

案例50:著作权使用费

国内某中资出版社取得境外授权,以图书形式翻译或重印境外作品,向银行购汇支付境外有关单位相关著作权使用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资金用途属于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其拥有的专利、版权等的使用权,计入横栏“324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纵栏“03中资机构”。

案例51:稿费收入

境内居民李某,向国外某杂志投稿,文章被该杂志刊用,国外杂志社向李某支付稿费500美元,李某收到后办理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结汇来源于李某的稿费收入,资金性质属于版权、著作权、稿费收入(不涉及版权、著作权的转让),计入横栏“124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纵栏“05居民个人”。

案例52:专有技术许可使用费

某外商投资企业与其境外母公司签订技术许可使用合同,根据合同规定,该公司出售使用该技术生产的产品,须按比例支付给母公司技术提成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技术提成费的性质实为技术许可使用费,如果该公司引进的技术,属于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计入横栏“324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纵栏“04外资机构”;如果该公司引进的技术,不属于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则该技术使用费属于技术服务费性质,计入横栏“325咨询服务”,纵栏“04外资机构”。

案例53:执照费、品牌加盟费

(1)某外商独资饭店根据合同规定,定期向境外的总部支付执照费,则该饭店购汇支付时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执照费按资金用途性质应属于支付特许经营费,计入横栏“324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纵栏“04外资机构”。

类似的,境内企业向境外分公司收取的特许经营费结汇,计入横栏“124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纵栏“03中资机构”。

(2)境内某中资企业,加盟境外某知名品牌,需购汇向境外公司支付加盟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加盟费实质是境外知名品牌的品牌特许经营费,计入横栏“324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纵栏“03中资机构”。

类似的,境内企业向境外加盟企业收取的加盟费结汇,计入横栏“124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纵栏“03中资机构”。

●125,325咨询服务

包括与法律、会计(含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管理、技术等相关的服务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

【注意】金融和保险的咨询服务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不包括在本项下,而计入“服务贸易”项下的“123,323金融和保险服务”。

案例54:法律咨询费

(1)某中外合资律师事务所,收到境外某公司的法律咨询费等相关法律费用并办理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法律服务收入,计入横栏“125咨询服务”,纵栏“04外资机构”。类似的,律师事务所收取的法律咨询费、律师费、代理和出具文件费用、仲裁费、诉讼费、受理费等的外汇收入均属于法律服务收入,结汇计入横栏“125咨询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境内某中资企业的产品在境外销售时,涉及反倾销问题,聘请境外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事宜。该公司购汇向境外支付律师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法律咨询服务支出,计入横栏“325咨询服务”,纵栏“03中资机构”。

案例55:诉讼费、仲裁费

(1)境内某海事法院是一家专门受理海事纠纷的法院。该海事法院属于中资企业,其在受理境外公司(原告)状告境内公司(被告)违约案件时,境外公司败诉并支付诉讼费,法院将收入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法院作为中资企业属于我国的居民机构,办理结汇应按外汇资金来源予以统计。该企业外汇资金来源诉讼费属于法律咨询服务收入,计入横栏“125咨询服务”,纵栏“03中资机构”。

(2)境内某中外合资企业,由于外方撤资导致合资公司解散,并引起中方和外方的合同纠纷,根据合同规定,若中外双方产生纠纷,一律交由境外某国际仲裁机构处理。该公司向银行申请购汇支付仲裁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仲裁等法律咨询服务支出,计入横栏“325咨询服务”,纵栏“04外资机构”。

案例56:审计费

(1)境内某中外合资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境外某公司的审计费等相关费用并办理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会计服务收入,计入横栏“125咨询服务”,纵栏“04外资机构”。

类似的,会计师事务所收取的包括会计、审计、统计、记账及税务等服务的外汇收入结汇都应计入横栏“125咨询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某中外合资企业的外方委托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对其下属企业进行财务审计。有关审计费先由外方统一支付,然后由各下属公司分摊。该公司购汇支付外方审计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财务审计费支出,计入横栏“325咨询服务”,纵栏“04外资机构”。

案例57:技术设计、咨询服务费

(1)某中外合资企业与境外某设计机构签订了产品技术升级服务协议,由境外机构按照企业要求在境外对其产品进行技术升级,企业则按照设计的进程支付相应的设计服务费。现企业向银行申请购汇支付,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产品技术升级设计服务费支出,计入横栏“325咨询服务”,纵栏“04外资机构”。

类似的,境内公司向境外提供技术设计服务的外汇收入结汇,计入横栏“125咨询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境内居民李某为境外某公司提供了技术咨询服务,收到该公司汇来的咨询费3000美元,李某持国内居民身份证到银行办理了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技术咨询服务,计入横栏“125咨询服务”,纵栏“05居民个人”。

(3)J先生在境内接受某公司的技术咨询服务,持非居民身份证明向银行申请将其个人外汇账户中的3000美元结汇用于支付该笔费用,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J先生属于非居民,结汇按人民币资金用途统计,其结汇的人民币资金用于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用,计入横栏“125咨询服务”,纵栏“06非居民个人”。

案例58:建筑设计、制图、审图

(1)某中外合资企业承接了某境外建筑开发项目并提供设计服务,从而获得项目设计和制图等服务外汇收入并办理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设计、制图等技术服务收入,计入横栏“125咨询服务”,纵栏“04外资机构”。类似的,企业提供的城市和其他开发项目的建筑设计,水库、桥梁、飞机场等工程的筹划、项目设计及制图等技术性外汇收入结汇都应计入横栏“125咨询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某房地产公司是一家中资企业,该公司委托境外房产设计公司设计房屋户型图纸,该公司向银行申请购汇支付设计房屋户型图纸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于支付设计费,用途属于技术服务支出范畴,计入横栏“325咨询服务”,纵栏“03中资机构”。

(3)某中外合资企业与国外某公司签订合同,由国外公司为其生产的组合型降落装置审图。合同履行后,该公司要按照合约购汇对外支付审图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技术服务支出,计入横栏“325咨询服务”,纵栏“04外资机构”。

案例59:设备安装调试服务

A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该公司受境外B公司委托,为B公司出售给境内C公司的一套设备提供了设备调试等技术服务。A公司收到B公司汇入的服务费1万美元并办理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技术服务收入,计入横栏“125咨询服务”,纵栏“04外资机构”。企业提供技术应用、设备调试、系统操作等的开发、指导以及引进技术应用的后续服务;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建筑、工程设计、筹划、监督、勘察、制图以及其他技术服务的外汇收入结汇都应计入横栏“125咨询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类似的,境内企业支付设备调试等外汇支出购汇,计入横栏“325咨询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60:技术指导费

某外商独资企业从事采矿生产,国外某公司对其进行采矿生产技术指导,该企业购汇支付技术指导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技术服务支出,计入横栏“325咨询服务”,纵栏“04外资机构”。

类似的,境内企业获取的技术指导外汇收入结汇,计入横栏“125咨询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61:售后技术服务费

某中资出口企业与海外进口商签订了售后服务协议,约定产品销售后提供跟踪服务,但超过保修期后要收取服务费。现企业将收取的售后服务费向银行申请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技术服务收入,计入横栏“125咨询服务”,纵栏“03中资机构”。

类似的,境内企业为了支付超过保修期后的售后技术服务费,计入横栏“325咨询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62:管理咨询费

某中外合资企业为某境外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该企业在收到该笔费用后到银行办理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管理咨询服务收入,计入横栏“125咨询服务”,纵栏“04外资机构”。企业提供咨询、指导或帮助其他企业运行有关的管理咨询、顾问费的服务外汇收入结汇,均计入横栏“125咨询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类似的,企业支付管理咨询、顾问费等服务外汇支出购汇,计入横栏“325咨询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63:认证费、公证费、检测费、年检费

(1)某中资企业将货物样品送往外国进行技术认证,需向国外支付认证费及检验费,该公司向银行申请购汇支付,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认证、检测等服务支出,计入横栏“325咨询服务”,纵栏“03中资机构”。

(2)某中资生产企业需获得对某项产品生产资格的国际认证,并每年进行年检,企业购汇支付年检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认证服务支出,计入横栏“325咨询服务”,纵栏“03中资机构”。

(3)境内某中资机构为境外某企业提供检验服务,收取检验服务费用并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认证服务收入,计入横栏“125咨询服务”,纵栏“03中资机构”。

(4)境内某公证处收到境外汇入的公证费,该公证处向银行申请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公证处收取的公证费用属于与法律相关的服务收入,计入横栏“125咨询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类似的,我国境内机构购汇向境外公证机构支付公证费用,计入横栏“325咨询服务”,纵栏根据机构的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5)境内某居民准备办理全家移民手续,需向境外使馆支付签证认证费用,该居民向银行申请购汇支付,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向境外使馆支付的费用,在国际收支统计中计入“服务-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签证认证费支出”,在结售汇统计时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05居民个人”。

案例64:专利申请服务费

(1)某中资企业需向境外相关国际组织申请某类药品的专利权,委托境外一机构代理申请专利,现该公司购汇支付委托代理申请专利的服务费用,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为代理申请专利费,而代理申请专利本身不涉及专利的许可使用,属于管理咨询服务支出,计入横栏“325咨询服务”,纵栏“03中资机构”。

案例65:海上救生安全检验服务费

某海上安全技术服务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该企业对境外石油钻井平台和船务公司提供海上救生安全检验服务,该企业收到境外汇入的检验费后办理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技术服务收入,计入横栏“125咨询服务”,纵栏“04外资机构”。

类似的,境内企业支付海上救生安全检验服务外汇支出购汇,计入横栏“325咨询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66:鉴定、检验进出口货物费用

某商品鉴定公司为中资企业,该企业主营进出口货物商品鉴定。该公司对收取的鉴定费用向银行申请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鉴定费是进口商为检验货物质量而支付的费用,属于检验、验证的技术服务,计入横栏“125咨询服务”,纵栏“03中资机构”。

案例67:样本分析费

某科研单位属于中资机构,该科研单位受境外某公司委托,在国内为其提供的药品样本作化学成分分析,并该科研单位收取国外支付的样品分析费用后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企业外汇资金来源样品分析费属于技术服务收入,计入横栏“125咨询服务”,纵栏“03中资机构”。

案例68:产品研发费

境内某大学收到境外公司开发某项产品的科研经费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大学外汇资金来源属于技术服务收入,计入横栏“125咨询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69:石油测井服务费

某石油测井服务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该企业为境外提供石油测井服务,收取境外石油勘测开发公司汇入的“岩心分析费”、“石油测井费”等外汇收入并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企业外汇资金来源“岩心分析费”、“石油测井费”属于技术服务收入,计入横栏“125咨询服务”,纵栏“04外资机构”。

类似的,境内企业支付境外石油勘测开发公司的“岩心分析费”、“石油测井费”等外汇支出购汇,计入横栏“325咨询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70:中介费

某中外合资公司是一家与境外有技术合作的中介机构,其将一些工作人员派往境外为境外的企业服务,并向境外企业收取中介费。该公司将收到的中介费向银行申请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的中介费属于管理咨询服务收入,计入横栏“125咨询服务”,纵栏“04外资机构”。

类似的,企业支付境外公司中介费等管理咨询服务费的外汇支出购汇,计入横栏“325咨询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71:上市咨询服务费、挂牌费

某中资企业在香港上市,每年均需支付香港方面各种与上市服务相关的费用,其中,该企业就秘书服务费、推广顾问费、挂牌费等向银行申请购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秘书服务费、推广顾问费、挂牌费均属于管理咨询服务支出,计入横栏“325咨询服务”,纵栏“03中资机构”。

【注意】上市公司支付境外证券登记服务费用属于金融和保险服务范畴,计入横栏“323金融和保险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72:董事费

境内某外商投资企业定期购汇向境外聘用的独立董事支付董事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企业支付境外董事的董事费,相当于该企业聘用该名董事支付的咨询费,计入横栏“325咨询”,纵栏“04 外资机构”。

●126,326其他服务

指以上未提及的各类服务贸易项下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包括通讯、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政府服务等。

【注意】非居民在境内、居民在境外铁路、港口和机场设施的修理以及未备机组人员的运输工具的租金,网络使用费、广告费、未经海关报关的样品费等外汇收入结汇或外汇支出售汇计入本项目;驻华机构在境内开立的”经常项目经费账户”结汇以及境内外币卡”误抛”交易产生的购汇计入本项目。货物贸易从属费用中的佣金、回扣及经营性租赁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计入本项目。承包工程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如不能按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区分的计入本项目。

案例73:软件使用费、软件升级费、软件开发费

(1)某中外合资企业为进一步优化财务管理,从境外购买了一款财务软件,需购汇向境外软件公司支付软件使用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与计算机有关的服务支出,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03外资机构”。

(2)某中外合资企业购汇向境外某公司支付计算机软件升级费用,银行对该笔购汇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与计算机有关的服务支出,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03外资机构”。

(3)境内某软件开发公司接受境外某公司一项大型软件开发业务,按约定,该公司按期完成开发项目,收到境外公司汇来的软件开发费并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与计算机有关的服务,计入横栏“1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注意】与计算机相关的服务均统计在“126,326其他服务”。

案例74:后台数据处理

境内某公司为境外公司及其分公司提供金融数据和信息的后台数据处理服务,每月从香港收到报酬并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与计算机有关的服务,计入横栏“1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公司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类似的,境内公司委托境外公司进行数据后台处理,相应的购汇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确定。

案例75:专用网络使用、网络年费、网址费等相关费用

(1)A公司是境外某公司在境内设立的子公司,该公司每年购汇向其母公司支付一笔专用网络使用费,银行对该笔购汇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支付通讯服务费用,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04外资机构”。

(2)境内某公司为及时跟踪国际市场最新信息,加入路透,根据要求每年需交纳年费3000欧元,购汇支付网络年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公司支付的网络年费实质为获取国际市场最新信息支付的信息费,网络只是信息载体,故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信息服务费,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公司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3)境内某大学购汇支付国外“IP地址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通信服务,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03中资机构”。

案例76:网络虚拟物品、电子物品交易

(1)境内某居民在网络游戏中获取较多游戏装备和积分,并将这些装备出售给境外非居民获得的收入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网络虚拟物品交易非实物交易,是与文化、娱乐服务相关的交易,应当统在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05 居民个人”。

(2)境内某卡通动漫公司向境外销售游戏币、点卡等网上虚拟物品,并通过新加坡PAYPAL公司(网上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入外汇并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网络虚拟物品、电子物品交易,是与文化、娱乐服务相关的交易,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77:远程培训、函授

(1)境内某企业委托境外某咨询公司对其员工进行远程电视培训,购汇对外支付培训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公司员工并未跨境,而境外公司也没有派人员过来,此类远程培训属于文化、教育、娱乐服务,计入横栏“326 其他服务”,纵栏根据公司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境内某居民接受境外某大学函授教育,购汇向该大学支付学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境内居民通过网络接受教育,实质为通过网络形式接受服务,计入横栏“326 其他服务”,纵栏“05 居民个人”。

案例78:媒体转播权

2008年我国北京成功举办了第28届奥运会,当时许多驻华境外媒体机构结汇用于支付奥运会的赛事转播权费用,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境外媒体结汇支付的媒体转播权费用属于与文化、娱乐相关的服务费用,计入横栏“126 其他服务”,纵栏“04外资机构”。

类似的,我国新闻媒体机构向境外支付赛事、会议等媒体转播权,计入横栏“326 其他服务”,纵栏根据新闻媒体机构的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79:大型活动承办费用 F1中国大奖赛要在上海举办,国内承办F1比赛的机构收到国际汽车协会汇入的举办F1比赛的相关费用,该笔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国内机构承办F1比赛属于文体、娱乐方面的服务,收到的款项属于该机构提供服务而获得的报酬,计入横栏“1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机构的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类似的,国内机构为承办网球大师杯、国际田径黄金大奖赛等大型体育赛事以及演唱会、展览会等文体娱乐活动而向境外相关机构收取的承办费用结汇计入横栏“1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国内机构的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80:展览费、展馆搭建费用

(1)某公司是境内一家民营企业,为提高产品知名度,拓展海外市场,参加境外某世贸中心举办的展览会,该公司购汇支付场地费等各项参展费用,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宣传、展览性质的商业服务支出,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03中资机构”。

(2)广州某国有企业举办广交会,收到境外参展单位的参展费用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宣传、展览性质的商业服务收入,计入横栏“126其他服务”,纵栏“03中资机构”。

(3)2010年,世博会将在上海举办,参展的外国政府需要汇入款项委托国内相关单位搭建临时性展馆,世博会结束后再拆除。国内单位将先期外国政府汇入的外汇资金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国内单位为参展单位搭建的展馆是临时性建筑,展览结束后即拆除,不属于参展单位的固定资产,且是以宣传和展览为目的的商业服务收入结汇,计入横栏“1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81:演讲费、演出费

(1)A专家是境内居民,应邀到境外演讲,将演讲费收入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文化服务收入,计入横栏“126其他服务”,纵栏“03居民个人”。

(2)境内一家文化娱乐公司,邀请境外演艺人员来境内演出,并购汇向其支付演出费用;同时该公司又请境外某制作公司搭建布景,并购汇向其支付一笔包括布景制作和操作、设备运输、保险等在内的费用。这两笔购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公司支付给境外演艺人员演出费及制作费用均属于文化、娱乐方面的服务,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82:报告订阅费

为了解国际上行业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境内某民营企业向国外某咨询公司订购了行业报告,需购汇向国外支付报告订阅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书刊、信息方面的服务支出,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03中资机构”。

类似的,如果境内咨询公司收取报告订阅费,相应的结汇计入横栏“1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83:图片拍摄费

境内某图片公司委托境外公司为其拍摄一些图片,对于此类向境外支付图片拍摄费的购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信息服务支出,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类似的,境内企业收取的图片摄影费,相应结汇计入横栏“1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84:模具样品制作费

某香港公司委托境内一私营工厂加工模具样品,图纸和原料由香港公司驻深圳办事处提供,该工厂加工好模具交给深圳办事处在境内使用,模具加工费由香港公司从境外直接汇入,该工厂将模具加工费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模具样品制作费,由于该模具在境内使用,并未跨境,该笔模具加工费结汇计入横栏“126其他服务”,纵栏“03中资机构”。

【注意】如果境内加工制作的模具供境外使用,则模具加工费结汇计入横栏“110货物贸易”,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85:设备租赁费

境内某公司与境外公司签订设备租用合同,并定期向境外公司支付租金,购汇支付这种经营性租金,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经营性租赁的租金,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注意】设备租赁应区分为最终获取设备所有权的国际金融租赁和不为最终获取设备所有权的经营性租赁,前者计入横栏“140,440其他投资”,后者计入“126,326其他服务”。

案例86:快递服务

境内某航空快件公司是一家中资企业,该公司提供国际快递服务,企业收入外汇结汇时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邮递通信服务收入,计入横栏“126其他服务”,纵栏“03中资机构”。

类似的,企业支付快递服务费购汇,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87:母公司奖励费

境内某外商投资企业的业务主要是在当地做化妆品的市场推广,由于该企业业绩表现良好,收到母公司汇来的销售奖励费。该笔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销售提成收入,计入横栏“126其他服务”,纵栏“05外资机构”。

案例88:佣金、回扣 (1)境内某企业进口一项大型设备,合同约定,如果境内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货款,外方出口商将返还一定比例的回扣,企业将收到的回扣款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佣金、回扣性质的服务收入,计入横栏“1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境内企业购汇向境外某进出口业务代理公司支付佣金,银行对该类购汇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货物贸易从属费用中的佣金,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89:转口贸易价差

某中资机构收到一笔货款,此笔货款的贸易方式属于先收后支的转口贸易。此后该机构按照合同支付了相应的转口贸易款项,同时对于转口贸易价差的收入进行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转口贸易价差属于服务贸易收入范畴,计入横栏“126其他服务”,纵栏“03中资机构”。

类似的,如果是企业支付转口贸易价差而产生的购汇,应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03中资机构”。

案例90:市场调研费

境内某企业欲拓展海外业务,为了解当地市场情况,委托境外一家咨询公司进行市场调研,并购汇支付市场调研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市场调研商业服务支出,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类似的,境内涉外咨询公司收取的市场调研费,相应的结汇计入横栏“1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91:商业赞助费

境内某私营企业赞助国际乒乓球联合会在瑞士举办的乒乓球职业联赛总决赛,并购汇支付赞助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国际体育比赛的赞助商在提供赞助经费的同时,也获得了在比赛场馆进行广告宣传或者冠名的权利,因此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广告、宣传性质的商业服务支出,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03中资机构”。

类似的,在我国举行的国际赛事收取的海外商业赞助费,相应的结汇计入横栏“1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比赛举办者的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92:广告牌租赁

境内某航空公司将机场大厅的柜台和其他固定场所出租给境外公司,用于广告宣传等,并将从境外收取的租金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广告、宣传性质的商业服务收入,计入横栏“126其他服务”,纵栏“03中资机构”。

类似的,我国企业在境外承租广告宣传柜、广告牌,相应的购汇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93:跨境设代表处

(1)境内某中资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外设立代表处,该公司持相关证明材料向银行申请购汇用于该代表处的办公费用,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支付代表处办公经费性质的商业服务支出,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03中资机构”。

(2)某驻华机构收到境外母公司汇来的办公经费,结汇后用于支付办事处房屋月租费及其他管理费用,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驻华机构办公经费收入,计入横栏“126其他服务”,纵栏“04外资机构”。

(3)境内A公司为一家经批准专门为外国驻华机构及其人员提供雇员、办公用房、住宅用房以及其他服务的对外服务公司。现该公司与境外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为境外公司的驻华办事处聘用工作人员,则该公司收到境外公司支付的该部分工作人员的工资、养老金等款项并结汇,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代收驻华机构办公经费,计入横栏“1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A公司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4)境内某企业为某境外公司的境内办事处提供室内装修和厂房内部装修,境外公司直接将装修款付给该企业,该企业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为境外公司的境内办事处提供室内装修和厂房内部装修,该装修费应为境内办事处经费,计入横栏“1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A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94:国际团体、协会会员费、注册费

(1)境内某公司是国际某协会的会员,每年参加其举办的各类活动,并缴纳一定数额的会员费,则该笔会员费支出购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会费性质的其他商业服务支出,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某境内居民因参加国际上的学术团体组织,按规定需定期缴纳会员费,则购汇支付该项学术团体的会员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会费性质的其他商业服务支出,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05居民个人”。

【注意】体育俱乐部、保健、娱乐会所等会费或年费计入“122,322旅游”,其他团体组织的会员费或年费计入“126,326其他服务”。

(3)境内某事务协会收到境外某事务所为其所内工作人员缴纳的注册费,并将该笔注册费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会费性质的服务收入,计入横栏“126其他服务”,纵栏“03中资机构”。 类似的,境内事务所缴纳境外协会注册费购汇,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事务所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注意】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会费计入横栏“133,333其他经常转移”,纵栏“04外资机构”。

案例95:报名费

(1)某境内居民要参加某项国际资格认证考试,购汇支付报名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与文化、娱乐服务相关的费用,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05居民个人”。

(2)某境内居民向国外大学申请入学,按要求需向该大学购汇支付报名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居民支付的报名费时并未跨境,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支付文化、娱乐相关的服务费用,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05居民个人”。

案例96:打捞费

境内某公司通过海运方式向境外出口一批货物,途中由于台风影响货物坠入海中,该公司委托境外某公司对其货物进行打捞并运至指定地点存储,则购汇支付打捞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属于商业服务支出,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公司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类似的,我国公司受境外公司委托进行打捞等劳务性服务的外汇收入结汇,计入横栏“126其他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97:猎头费

境内某大型国有企业委托境外猎头公司寻找高级管理人才,并购汇向境外猎头公司支付猎头费用,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商业性质服务支出,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03 中资机构”。

推荐第9篇:法国兴业银行案例分析

法国兴业银行--交易员扰乱全球金融系统

摘要:法国兴业银行创建于1864年,当年由拿破仑三世签字批准成立,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并最终成为法国商界支柱之一。法国兴业银行是法国历史最悠久、最具影响力的投资银行,该公司拥有13万员工和2250万客户。可就是这样一个创造了无数骄人业绩的老牌银行在2008年年初因一个底层交易员的违规操作而受到了重创。本文将从法国兴业银行交易弊案分析入手,分析法国兴业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监控体系的漏洞,同时提出了对完善我国银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法国兴业银行; 内部控制;风险监控

一、案例简介

2008年1月,法国兴业银行发现一名驻巴黎的交易员,在超过权限的情况下私自建立了违规的交易部位,并进行欺诈交易行为,造成了49亿欧元(约合72亿美元)的巨额亏损。这起银行案件所造成的损失是法国银行界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也是世界上目前单笔涉案金额最大的交易员欺诈事件。法国兴业银行巴黎交易员Kerviel被法国司法机关提起诉讼,Kerviel被立案指控的罪名共计三项,中包括滥用信用、伪造及使用虚假文书、侵入信息数据系统等。

法国兴业银行被迫在全球股市大跌的环境下了结这些违规部位,涉嫌违规交易员Kerviel利用自己原来在银行中后台部门工作中对银行监控系统的了解,通过精心设计虚假交易,隐藏了这一巨额的违规头寸。巴黎检控方后续调查显示,欧洲期货交易所( EUREX) 早在2007年11月就已经质疑Kerviel的交易部位,并已通知法国兴业银行。其实,Kerviel成功利用虚假文件表明其交易风险已被对冲覆盖,从而应付了来自法国兴业银行本身的质询。法国兴业银行曾是世界上最大衍生交易市场领导者,一直被认为是世界上风险控制最出色的银行之一,可就在这样一个老牌银行,悲剧却不幸地发生了,违规数额之巨大,损失之惨重,足以震惊世界。

二、法国兴业银行的管理弱点

有人认为Kerviel事件绝非偶然,而是银行内部管理不到位、监管体制不健全的结果。法国兴业银行在内部管理方面确实存在比较大的问题,主要从管理、组织和技术三方面的缺陷上体现出来。

(一)管理缺陷

Kerviel的上司看到一个报告书的时候其实就露出了银行很大的弊端,

Kerviel经常在其他工作人员回家之后仍然工作到很晚,以防止被别人发现了他的活动。经理没有强制休假的政策,将允许他们仔细检查他的工作,而他已经走了。据说,他用他的经理的计算机上执行了一些欺诈性的交易,Kerviel的辩护律师认为,他的行为与他的上司的默许欺诈活动有很大关系。

(二)组织缺陷

Kerviel熟悉公司的安全程序和后端办公系统。后来,他被转移到另一个在公司工作,他知道兴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时间表,他能够在审查前几分钟从系统中消除记录,之后再重新恢复,临时的交易失衡不会引发警报。他甚至能够用这种方法在向其他银行发送确认函前取消或者新建交易。

(三)技术缺陷

Kerviel能够使用其他员工的接入码和用户信息进行假交易,系统无法检测到Kerviel在一个方向上进行合法交易,但伪造的对冲,它们被认为合法的“抵消”。在一个单独的组合,从一个包含他的真实的交易不同,他进入虚假交易,没有一个系统检测软件的安装来检测这些交易。兴业银行的监测程序可以监测到更为复杂的欺诈行为,但最终Kerviel用简单的方法绕开了这些检测程序。

三、法国兴业银行内部控制缺陷的分析

对于法国兴业银行的案例,很多人认为原因在于其内部管理不力和技术缺陷等原因,这种分析当然是正确的,但其实更重要的是该银行内部风险监控体系和风险评估本身存在的安全性问题,同时暴露出兴业银行过分相信其内部控制系统,从而导致灾难的发生。

(一)内部控制松懈失灵

法国兴业银行有关报告显示,交易员Kerviel于2005年就建立了虚假交易头寸,却一直未被发现。2006年6月到2008年1月,法国兴业银行来自中台、后台28个部门的11种风险系统对Kerviel的操作发出多达75次警报,也均未引起管理层的足够重视,可见法国兴业银行内部管理松懈,工作人员风险防范意识不足,从而使监督制衡机制形同虚设。

(二)内部控制机制存在漏洞

Kerviel长时间侵入核心业务系统,并能够成功修改系统控制参数和交易数据,说明法国兴业银行的授权制衡制度存在漏洞,缺乏多个岗位或层级的有效制约。法国兴业银行未能严格落实后台与前台完全隔离的制度规定,密码管理不严,以及Kerviel一直未进行强制休假等,说明该行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

(三)风险认定与评估不足

案发前,Kerviel的虚假交易头寸曾于2007年11月获利达15亿欧元,一直

未受到管理层的警示,直至损失高达49亿欧元,法国兴业银行才开始亡羊补牢。而法国兴业银行对引起75次报警的Kerviel本人,也未进行个人行为的风险评价。外部市场环境的突然变化,必然因风险评估的不足而引起损失。

(四)内部稽核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作为后台的稽核或内审部门对实际交易的稽核或审计抽检不及时也不严格,中台部门的检查时间和检查内容、形式一成不变、缺乏灵活性,使Kerviel利用过去在中后台部门工作积累的经验对检查的时间、方法、内容了如指掌,加之检查人员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给Kerviel利用虚假账户掩盖真实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

四、兴业银行避免Kerviel事件可采取的途径

谁应该为Kerviel的交易损失负责?兴业银行的系统和管理层扮演了什么角色?大多数人可能会认为,兴业银行的经理和管理人员应负责对Kerviel的交易亏损。是的,对于兴业银行来说,它的管理层应该制定相关政策和加强技术防护措施,以防止发生这类事件再次发生。 一些可以防止Kerviel的欺诈行为的方法如下:

(一)实行访问控制

以防止未经授权的内部和外部不当存取系统。银行可以使用令牌,智能卡或生物技术的授权,而不是简单的密码认证技术。这将阻止类似于科维尔这样的人能够使用其他员工的访问代码进入交易。

(二)在入侵检测系统安装Kerviel的活动检测程序

如果入侵检测系统产生报警,或者发现一个可疑的异常事件,他们也要进行检查,看是否重要文件已被修改。

(三)设计更强的审计程序并强制执行

审计人员可以通过该系统跟踪样本交易流程并进行测试,使用自动化的审计软件、计算机取证技术和技术帮助。电子证据驻留在计算机存储介质中的计算机文件的形式,并作为对普通用户是不可见的环境数据,这些数据可以被用来作为证据在他的试验,并在跟进调查。

五、中国银行的治理得到的启示

法国兴业银行事件深刻教训,对改善我国银行治理制度意义重大。从目前我国银行内部控制情况看,应积极培育强有力的内控文化,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整合完善内控制度,充分发挥内部稽核作用。

首先,培育强有力的内控文化。内控文化是商业银行有效内部控制制度的基

本要素之一,要通过人性化的人力资源管理,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持续的业务培训、服务培训、内控文化以及先进理念的培训,树立员工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正确认识,使自觉遵守内控制度,防范操作风险成为全体员工的自发行为,为内控制度的有效发挥奠定基础。

其次,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法国兴业银行事件给我们的启示是,无论是企业还是监管部门一定要将风险管理放在首位。企业必须重视内控制度,风险高的环节要给予特别对待,外部的监管必须严格落到实处。

第三,整合完善内控制度。要在符合内部控制要求的前提下,整合业务操作流程,建立起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防范体制,构筑起面向全行、覆盖所有业务品种和涉及业务全过程的内控管理体系,切实发挥规章制度的有效性。

第四,充分发挥内部稽核控制作用。建立经常性的风险监督与评价机制,对业务的发生情况、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银行的经营情况等给予经常性的监督与控制,确保各项银行业务按照既定的方针,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增强内部稽核的权威性和独立性,真正发挥内部稽核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肯尼斯 C.劳顿.管理信息系统(第11版).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5

[2] 罗超理,高云辉.管理信息系统原理与应用.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1

[3] 斯蒂芬·哈格.信息时代的管理信息系统.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5

[4] 何红渠,姚刚.改善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环境的思考[J].财会通讯,2002.5

[5] 马宏杰.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路[J].兰州商学院学报,2007(5)

推荐第10篇:并购永隆银行案例分析

并购永隆银行为什么招行能赢

编者提示:海外并购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取得收益和弥补金融机构自身的劣势,要考虑并购目标与行为是否与自身的发展战略相契合。一般情况下,应实现境内外机构一体化经营,取得良好的协同效应。

今年4月,招行集团第一家海外财富管理中心——永隆银行私人财富管理中心在香港开幕。“招行的境内客户可借永隆银行平台参与全球金融市场及产品的投资,这也是招行收购永隆银行3年来积极深入整合的又一里程碑。” 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说。

总行大厦位于香港干诺道中的永隆银行,2009年成为中资银行招商银行的全资子银行,至今已3年有余。

引领招行13年的行长马蔚华引以为傲的是,他执掌的招商银行走出了一条中国银行(2.71,-0.03,-1.09%)自己的发展道路。

他曾拒绝花旗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在中国开拓信用卡业务的邀请,让后者的董事长桑迪·韦尔无比遗憾地挥别中国庞大的金融消费群体。

他还多次拒绝同其他外资机构联合做私人银行业务的请求,使得多家经验丰富的外资机构最终没有机会参与到中国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来。

马蔚华一直对中国人做自己的银行坚信不疑。“我们经过再三权衡,决定自己做。”他说。

在他心中,中资银行有能力自己做的事情,还是要自己努力抓住机会。比如,中资银行自己就可以在内地大规模开发信用卡市场,此外,中资银行自己也可以做好私人银行业务,需要利用政策(我国金融政策对外资银行的投资产品上还未完全解禁,致使外资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主要集中在离岸服务和外汇投资上)便利抓紧开拓自己的盈利潜质。

如今,招商银行俨然已经成为信用卡的代名词,谁的口袋里没有一张招行的卡?招商银行也俨然成为国内私人银行业务的“王者”,仅2012年上半年的私人银行业务就盈利7.2亿元(税前利润)。

然而,对于位于香港的永隆,招商银行却一改拒绝合作的风格,给予特别垂青。

拒绝不是简单的说“不”,而是需要说出什么是“是”。

马蔚华曾对媒体表示,从2002年招商银行香港分行开业后,董事会和管理层就一直在思考国际化发展的问题。“我越来越坚定地认为,招商银行要想优秀乃至卓越,要想成为百年老店,国际化这步棋非走不可。走到境外,走出国门,通过兼并收购或开设机构,实现跨国经营,是我们国际化的最终目标。”他曾说。

诸多掂量之际,2007年底,实现国际化的一个良好机会到来。彼时,“次贷”危机爆发,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全球金融机构频繁爆出巨额投资及交易亏损信息。受“次贷”危机的牵连,香港的永隆银行2008年一季度出现巨额亏损,经营难以维持,掌门者伍氏家族由是考虑出售银行。2008年3月20日,伍氏家族宣布出售其所持永隆银行53.12%的股份。公告一经发出,多家中外金融机构都表示对永隆银行有兴趣,招行也是其中之一。

永隆银行成立于1933年,是香港历史最悠久的华资银行之一。历经多次金融危机和经济波动的考验,77年来,这家银行依旧得以生存。

“我们的总部在深圳,除了香港分行本部,在香港没有银行网点。永隆给了我们这样一个机会。收购永隆银行是招商银行国际化的一大步。”马蔚华说。

除了地缘因素,永隆对他的吸引还在于,永隆银行旗下拥有保险、财务、证券、信托、期货等多家全资子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多个领域,是典型的银行控股集团。

2008年5月14日,招商银行击败众多对手,宣布与永隆银行控股股东伍氏家族签署买卖协议,以港币193亿元收购永隆银行。

永隆的控制性股权由是移与招商银行。彼时,招行选派了在香港银行业浸淫了近20年的朱琦来执掌永隆银行,同时兼任招行副行长。

实际上,在永隆的收购前,美国联合银行也曾找过招商银行,但是在考察了美国联合银行的业务状况和重新考量了招商银行的战略后,马蔚华选择了永隆。

对于收购永隆,英国《金融时报》曾这样评述:招商银行并购永隆的案例对中国其他同业来说,并不具有可复制性。

然而,挑战接踵而至。

就在双方签订并购意向签约后,由于金融危机导致全球股市大幅下挫,特别是雷曼兄弟倒闭之后金融机构的估值一落千丈,市场对招商银行并购永隆的价格出现了质疑声音:“如果现在并购,不是可以少花钱吗?”

对此,马蔚华给与了三方面正面回应:

首先,这当然是一厢情愿的设想。因为以现在的价格,买方愿买,卖方不一定愿卖。要等新的机会,至少要5年。而在这5年之内,招商银行是完全有可能消化并购成本的。

其次,香港这样的并购机会已经不多了。

再次,也是更重要的,招商银行并购永隆的战略意义并没有因为金融危机而改变。

不过,对于招行,要实现其战略构想,对永隆银行的整合以及磨合是最重要的。

并购成绩有目共睹。除了在永隆银行建立全球财富管理中心之外,招商银行的跨境金融产品和服务还有其他突破,比如推出汇款快线、跨境人民币结算、IPO收款与派息、见证开户等。

被并购方也早已转危为安,再次焕发光彩。“永隆银行各项业务快速增长,内部管理也发生了积极变化,在公司治理、渠道建设、IT系统、员工队伍、企业文化等各方面都焕发出新的面貌与活力。”永隆银行助理总经理宋丽华说。

她更愿意用“一个非常强大的母航”来表达并购带来的共赢和利好:“招行收购永隆以后,我们整个财务实力和评级都得到了很大提升,目前永隆银行在香港的评级仅仅次于汇丰、渣打等银行,招商银行给了我们一个非常强大的母航的支持。”

“我们仍将矢志不渝的追求创新变革,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我们独特的优势。”近日,招商银行副行长王庆彬如此表示。

他当然感到自信。到今年6月末,招商银行资产总额已经突破3.3万亿。

几年前,招商银行不过是偏安一隅的“小诸侯”,而今,它已经是商业银行中的“大将军”。

193亿港元为招行带来什么

并购最核心的,是首先做好战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考虑下一步的整合和联动。

招商银行认为,之所以要并购永隆银行,主要是基于战略考量,战略来自于国际化的目标,另一种说法则是长期利益。

以此为基础,就招商银行并购永隆银行一案,可作进一步详细分析:

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正由跨国经营向跨国公司转变,企业跨国经营活动的发展需金融机构提供全方位的“跟随”服务。相对而言,通过并购进入国际目标市场既可以利用并购目标的现有网络和客户基础迅速融入当地市场,节省构建分支网络和客户体系的时间,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和规避目标市场国针对外资银行经营设置的种种壁垒,有利于在当地开展各种经营。上世纪70年代以来,花旗银行、汇丰集团、瑞银集团等国际知名银行的快速崛起,主要就是通过多次的并购活动而实现的。

作为国际性金融中心,香港金融市场具有很强的吸引力。香港是全球第12大银行中心、第6大外汇市场、第6大股票市场、第7大场外衍生品市场,金融业务种类繁多,金融工具层出不穷,金融创新十分活跃。在助推招商银行国际化方面,永隆银行的先天优势在于:第一,在国际化经营方面经验丰富。第二,永隆银行是香港本地的一家老牌银行,在香港拥有广泛的分销渠道和稳定的客户群体以及声誉、品牌。第三,永隆银行员工精通中英文两种语言,熟悉香港金融法律法规和国际市场游戏规则。

与此相对的是招行的先天不足:第一,欠缺国际化经营方面的经验,对国际金融市场的规则、制度不够了解,经营管理的国际化程度还不高;第二,在香港的渠道资源比较有限,且业务单一(主要从事批发业务)。

借永隆银行东风,招商银行比直接进入其他国家和地区市场,风险要小得多,效果要大得多。

从长期利益来看,在国际金融形势跌宕起伏、知名金融机构倒闭重组机会不断出现、华尔街金融风暴已经从美国向欧洲蔓延的背景下,招行的并购对象选择在香港究竟有何长期利益?

从战略布局上看,虽然香港与深圳联系紧密且香港对招商银行的认知度也较高,但招商银行主要业务区集中在国内。并购永隆银行之后,招商银行得以充分发挥香港的“桥头堡”作用和窗口功能,学习与借鉴香港银行业的成功经验,提升管理素质,促进经营转型。更重要的是,双方在境内外市场的互补优势能发挥出来:招商银行和永隆银行网点、业务和客户的互补性都很强,招商银行借永隆银行能够适应内地客户的金融需求。永隆对于招行的意义还在于,拥有金融界精英人才的永隆银行能够为招行建立培训实习基地和新产品设计中心,招商银行也可同永隆进行直接人员交流。

或许正因为如此,英国《金融时报》才认为招行收购永隆银行案例对国内其他同业而言并不具备可复制性。

就进一步的整合而言,资料显示,招商银行对永隆银行整合的主要思路是:以双方的客户转介共享、产品交叉销售和业务联动为突破口,促进双方在各个业务领域的合作,降低运营成本,增加营业收入,实现财务效率的提升。在发挥双方管理优势互补的同时,从多个方面帮助永隆银行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在香港市场的综合竞争力,较快扩大在当地的市场份额,实现盈利水平的增长。

记者了解到,招商银行还专门成立了整合项目管理办公室(PMO),目前,其运作机制和团队架构已搭建。按照专业分工,PMO下设零售业务、批发业务、金融市场交易业务、IT及管理支持等六个工作小组。这些工作小组全部由招行、永隆银行及咨询公司的中高层人士和专业骨干组成。

此外,即便收购的条款中做了承诺,保证一年半内不裁员,实际上已经过去3年多,永隆银行还是没有裁员,且吸收了来自招商银行的新员工。

在今年3月份一次公开会议上,马蔚华表示,招行并购永隆银行3年多来,整合工作已经“明显见效”。

银行海外并购启示

2007年异军突起的金融业海外并购大潮迅速回归平静,除招商银行等少数个案之外,金融类并购已经不再是海外并购的主要旋律。招商银行并购永隆银行一案,至今仍为银行跨国并购的范本。

招行在此次并购活动中,给银行海外并购的启示如下:

一是并购时机的选择。要考虑价格与风险是否能达到合理水平,在并购的过程中,定价在不同市场条件下变化很大。一般情况下,在市场不景气的时候并购比较好,但也存在较大的估值风险。这对并购技术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二是并购目标的确定。并购方和被并购方需要优势互补,海外并购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取得收益和弥补金融机构自身的劣势,要考虑并购目标与行为是否与自身的发展战略相契合。一般情况下,应实现境内外机构一体化经营,取得良好的协同效应。

三是管理能力的斟酌。并购方能否有效控制并购目标?金融业是各国严格监管的高风险行业,这一特性决定了国内金融机构要成功地实施海外并购,应该以足够的管理水平作为支撑。对于中资金融机构来说,要考虑到,和文化背景、市场环境存在较大差异的机构进行整合,并有效控制和监督是不容易的。假如缺乏有机整合管理的能力,使被并购对象原有的市场优势或业务优势丧失,并购肯定难以实现预期目的。但以上情况反之,则情况会好很多。

第11篇:巴林银行倒闭案例分析

巴林银行倒闭案例分析

发布人:圣才学习网 发布日期:2010-05-20 20:47 共

一、风险案例

1.巴林银行倒闭

1993年,年仅26岁、几乎无衍生品方面专门训练的尼克•里森被任命为巴林银行新加坡期货有限公司(BFS)的结算部主管兼场内交易经理,主要职责是在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SIMEX)和日本大阪证券交易所(OSE)之间进行日经指数(Nikkei)期货套利以及在SIMEX和东京证券交易所(TSE)之间进行日本国债期货套利。一直以来,巴林银行有一个“99905”的错误账户,专门处理交易过程中因疏忽而造成的错误,BFS将记录下来的所有错误发往伦敦。但后来,伦敦总部通知BFS另设一个错误账户(即“88888”账户),记录较小的错误,并自行在新加坡处理。几周后,又通知要求BFS按老规矩办,将所有错误直接报告伦敦总部。但“88888”账户却未被删除,而是保留在电脑中。到1993年年中,“88888”账户累计亏损已达2000万英镑。

为了对付巴林银行内部审计员的查账,以及SIMEX每天追加保证金的要求,1994年1月—1995年2月,里森在SIMEX同时卖出日经225指数期货的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即卖出鞍马式期权组合(协定价在18000—22000之间),使其收入与“88888”账户中的损失相等,并让巴林银行汇出美元,为购买的期权支付初始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如图1实线所示。当日经225指数在19000附近小幅波动时,里森的策略可以盈利,最大利润为看涨及看跌期权的权利金之和;但一旦市场价格跌(涨)破盈亏平衡点X1(X2)时,该策略就开始亏损,风险极大。

1995年1月17日,日本神户大地震,日本股市剧烈下滑。1月23日,日经225指数大跌1055点,BFS亏损合5000万英镑。为了挽回损失,里森编制假账,从巴林伦敦总部骗取46亿英镑保证金,购入日经225指数3月份期货合约,卖出26000份日本政府债券期货合约。无奈神户大地震后,日本政府债券价格普遍上升,2月24日,巴林共损失8.6亿英镑,远超其股本金总额4.7亿英镑。1995年2月27日,英格兰央行宣布:巴林银行因发生巨额亏损和财务危机而不能继续营业,将申请资产清理。

2.中航油事件

中航油是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简称“中航油集团”)的海外控股子公司,2001年中航油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净资产增加到1.5亿美元,成为新加坡股市的耀眼明星,被称为中国国企“走出去”的模范。

2003年3月底,中航油开始从事投机性场外石油期权交易,基本上是购买“看涨期权”,出售“看跌期权”。2003年第4季度,中航油错估石油价格趋势,调整期权策略,卖出买权并买入卖权,如图2实线所示。这种组合策略是基于未来价格走势下跌的判断,一旦价格上升,会产生巨额亏损,风险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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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1季度,国际油价飚升,中航油潜亏580万美元,进行了第一次挪盘。随着油价的持续升高,潜亏继续增加。6月、9月,中航油进行了第

二、三次挪盘。到10月,公司账面亏损已达1.8亿美元,公司现金全部耗尽,也无银行愿为其提供备用信用证。处于困境的中航油只得于10月8日向中航油集团告知从事期权交易和发生亏损情况,并于10月9日书面请求母公司提供1.3亿美元的支持。10月20日,中航油获贷款1.08亿美元,进行补仓。截至11月29日,中航油亏损总额高达5.54亿美元,只得于次日向新加坡最高法院申请破产保护。

二、案例分析

巴林银行倒闭和中航油事件两风险案例,不仅揭示了交易主体在内部管理上的严重失控,也暴露了外部监管的漏洞。

1.内部管理严重失控。

(1)母公司未考核员工的素质就委以重任。里森无交易执照,无衍生品方面的专门训练。显然,里森缺乏从事衍生品交易的专业素质,更不具备担任重要负责人的条件。而中航油事件的主角——陈久霖,主要依靠母公司对国内航油市场的垄断以及中航油对母公司航空煤油采购权的独揽,创造了中航油在新加坡兴旺发达的景象。

(2)岗位安排违反内控原则,子公司个人权力缺乏制约。根据内部控制原则,前台交易和后台结算两岗位必须由不同的人担任,但巴林总部却安排里森为BFS的场内交易经理兼结算部主管,明显违反了内控原则。在其大肆妄为、违规操作、放胆冒险的过程中,BFS竟然没有任何部门人员可以制约他的行为。内控约束丧失到此地步,风险岂能不膨胀?巴林岂能不灭亡?

比里森更甚,中航油集团不仅任命陈为子公司的高级管理者,还让他代表母公司来监管子公司。这种经营者与监管者双重角色的岗位安排使得陈久霖的个人权力超过了公司制度。正是由于个人权力超越制度约束,从上至下,风险意识淡薄,内控制度形同虚设,最终导致了中航油不可避免的厄运。

(3)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监督作用失效。按巴林银行的管理体系,里森应向巴林驻新加坡的南亚地区业务经理西蒙、日本的巴林证券负责衍生工具交易主管迈克、伦敦巴林银行金融成果部负责人罗恩汇报工作。但这种模糊的管理方式毫无监督作用,让里森可以随心所欲地处理自己的业务。巴林银行的监管部门缺乏一个职责明确、互相协调、互相制约的运转机制,其监管工作的许多漏洞已明显违反了一个有理性的监管部门可能有的正常逻辑,这是造成巴林倒闭的深层次原因。

中航油集团未能及时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公司治理结构。在任命陈久霖担任子公司董事长和执行总裁的同时,还任命他为母公司副总经理,派驻新加坡作为子公司的实际监管者。这样的制度安排使得母公司从一开始就失去了对子公司的监控,除了听取陈久霖单方面的汇报,无法知情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子公司出现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可见,同巴林银行一样,中航油集团缺乏有效运转的监控制约机制,未能履行作为母公司应尽的职责,这是中航油事件的重要根源。

(4)母公司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反而纵容。巴林银行从一开始就完全了解里森身兼交易及结算主管的事实,鉴于里森频繁汇报的高额“利润”,一直默认BFS的非常规运作,不仅不采取措施严加制止,还采取高奖励政策刺激交易,并源源不断汇出保证金支持。在1994年第3季度对BFS的内部审计中,巴林银行总部曾指出BFS实行的体制安排对BFS的经营可能会造成风险,但之后也未及时出台补救措施。可以说,巴林银行高层对巴林倒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正是他们这种对子公司的违规行为置若罔闻、放纵自流的态度推动了巴林一步步迈向深渊。

同样,中航油集团也是从一开始就知道陈久霖经营者与监管者的双重角色,也明白母公司对中航油起不到监控作用,但并没有及时调整职位安排,加强对子公司的监控力度,却放任中航油的自行发展。一直等到2004年10月8日汇报时,母公司方才知晓子公司发生的一切,却又不采取正确的风险应急措施,及时斩仓,将亏损止于1.8亿美元。母公司缺乏风险管理意识,对子公司的非常态情况不予纠正、反予纵容,对于子公司的破产也有责任。

2.外部监管存有漏洞。

(1)交易场所的监控有缺陷。巴林事件中,SIMEX的疏漏之处在于没有按会员经纪行的当地经调整可接纳资产净值而设持仓限额,造成其无法及时监督巴林的持有合约数量及保证金缴纳情况,以致后来演变成无法控制的风险。此外,尽管SIMEX一直对BFS的操作提出问题,但鉴于巴林过去的业绩,以及为了吸引客户和实现建立亚洲金融中心的目标,对BFS采取了过度宽容和信任的态度,没有迅速采取追查行动并把问题告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这亦是造成风险扩大的一个因素。对于中航油在新加坡从事的期权交易,由于是场外交易,不涉及公共投资者,因而缺乏政府监管,成为监管的空白地带。这样的监管缺位自然无法监控中航油的交易情况,也无法通过制度约束,使其风险低于其所能承担之限。

(2)政府当局的监控失效。英格兰央行允许巴林银行与集团内的巴林证券在会计财务申报上使用“单一综合”模式,即两机构之间的资金往来可视为同一机构下不同部门之间的往来,在计算银行资本充足比率时合并计算。这样的监管模式无法有效地执行监督职能。另外,英格兰银行法规定,任何银行在没有通知英格兰央行之前,对单一借款人的预支金额不允许超过该银行资本的20%。巴林银行就是在没有通知英格兰央行的情况下,对BFS预支了其银行总资本2倍的资金。

中航油在国内主要归证监会直接监管,归国资委间接监管。国资委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人,是中航油75%国有股份的真正股东,其对中航油的监管是通过所属中央企业及中航油集团来实现,而中航油集团对中航油监管的缺失使得国资委的监管也名存实亡。另外,尽管中航油是中航油集团绝对控股的企业,但由于其是在新加坡注册并上市的,主要接受所在地监管和股东监控,国内现行法规还无法对中航油的交易行为进行管理,中国证监会对该如何监管类似中航油的公司还无明确的办法。证监会是在事件暴露后才发现问题的。

(3)跨国监管难题。衍生品交易是在国际范围进行,而各国政府的监管条例大都局限于本国之内。巴林事件中,英格兰央行仅负责对巴林银行的监管,而BFS却受SIMEX、TSE、OSE和东京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TIFFE)的监督和管理,这四家交易所又分别受新加坡货币监理署和日本中央银行的监管。三个国家分别监管不同机构,其中的SIMEX和OSE又是日经指数的交易对手。显然,缺乏全球性的协调及信息沟通也是巴林破产的一个重要原因。类似地,母公司中航油集团在国内注册,而子公司中航油在新加坡注册,但我国的监管条例局限在国内,导致我国的监管规定无法有效约束中航油的行为。这样的跨国监管难题对于我国尚未发展成熟的政府监管更为棘手。与巴林倒闭案例一样,缺乏与新加坡当局的协调和信息沟通亦是未能及时抑制中航油情况恶化的一个因素。

第12篇:银行会计内控案例分析

关于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小组讨论

——银行业会计内控案例分析

企业应该建立哪些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项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主要取决于单位内部的经营管理需要,不同类型的企业也会对内部会计组织管理制度有不同的选择。通常而言,健全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体系包括:会计组织管理体系,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帐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内部会计控制包括八个主要方法: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批准制度、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和电子信息技术控制。这些方法与会计制度设计紧密相关,也是企业进行会计制度设计必须把握的核心内容。

案例分析:2005年某月,苏州市某银行发生一起会计内控案件,经调查事件的经过是这样的,该银行主办会计朱某在领导和同事眼里是一个爱岗尽业、热情好客的好员工好同事,她每天第一个到单位,最后一个离开单位,平时经常请同事吃饭。事后才知道这是朱某计划中的一部分,在赢得同事及领导的信任后,她利用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后的空隙进行作案,日终轧账打印日报表后再私自将保证金账户的资金转出,次日投入股市炒股。朱某本打算有盈利后马上收手转回保证金账户,做到天衣无缝,但她的如意算盘打错了,尽管在几次内控检查中都未被查出来,但在之后的几个月由于大盘暴跌至1000多点,挪用的公款全部被套,案情就此暴露。 该案件是一个典型的会计人员借职务之便,利用会计制度的漏洞进行作案的例子。通过分析我们得出以下几方面的漏洞:第

一、该银行在当时仍采用收付记账法,收付记账法虽然流程简便,但后期校验需要大量的系统和人力投入,因此有时候会敷衍了事,该案件中银行内部检查人员内控意识薄弱,未能及时校验发现问题。

二、在当时该银行的授权制度不够完善,会计人员可以“一手清”,该案中朱某在转出保证金时候不受任何限制,全部由一个人完成。

三、在当时该银行还未采用委派会计制,会计岗位的人员未能做到轮换,这为长期作案提供了时间和空间上的便利,该案件中朱某首先就是用假象来博取领导和同事的信任,为作案铺垫。

四、在当时该银行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每个支行有独立的核算终端,不受总行的限制,以至于会计人员权力过大。

通过以上分析我认为国内银行会计内部控制体系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第

一、更加科学地设计银行自身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权责明确的内部组织机构既有利于领导者实现经营目标,也有利于预防内部诈骗行为,同时更应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二、更加科学化会计控制系统,银行应将会计主管置于特殊的地位,从而使会计成为银行的首要监督部门。

三、明确各部门之间的权责,每一业务至少由两人或两个部门参与核算及管理,相对独立的职能部门有利于实现双控和交叉控制。第四,加强信息化管理,操作流程化,降低人为操作风险发生的概率。第五,建立健全的内部检查机制,包括总行对分支行、总行审计机构对分支行及行内自我检查三大方面。第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内控意识,银行会计人员必须是专业胜任,业务素质强,操作熟练,责任心重的专业人才。

从以上银行会计内控案例及深入分析后我们得出结论:会计内控是一个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是识别和规避会计风险的首道防线,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一方面有利于企业管理层指定和执行经营目标、保护资产完整和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从而保障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企业资产安全运营,有效避免资产流失,降低风险。

第13篇:挑战性案例 银行数据分析

银行数据分析

假定你在一家银行的企划部工作,现在你需要做一些数据分析并撰写一份简短的书面报告。请牢记,你应尽力保证你的报告是完整、准确的。

该银行在几座城市中拥有分行。假设该银行行长想要了解其银行顾客的消费习惯;顾客的账户余额一般为多少;支票账户的客户还使用银行的多少其他服务项目;这些顾客是否使用ATM机服务;如果使用,多长时间使用一次;借记卡的情况如何;谁在使用借记卡;多长时间使用一次等信息。

为了更好地了解这些顾客,你在所有的顾客中随机抽取了一个容量为60的样本。除了上个月月底各个账户中的余额,你还确定了(1)上个月中ATM机交易次数;(2)该顾客使用其他银行服务(储蓄账户、大额存款等)的次数;(3)该顾客是否拥有借记卡;(4)支票账户是否支付利息。样本包括了该银行4个支行的顾客。

(1) 绘制统计图或者表格以描述账户余额的情况。一般的顾客的余额是多少?

是否有很多顾客的账户余额大于2000元?数据是否显示上述4个支行账户

的分布存在差异?账户余额趋向于集中在哪个值的周围?

(2) 确定账户余额的均值和中位数。比较4个支行的余额的均值和中位数。在

不同的支行间是否存在差异?请确定在你的报告中包含了对均值和中位数

差异的解释。

(3) 确定账户余额的极差和标准差。第一四分位数和第三四分位数显示了什

么?由于银行行长平时不经常与统计学打交道,请在报告中对标准差给以

简短的描述和解释。

(4) 现在假设银行行长想获得使用借记卡的用户信息。请替他构造一个关于现

在使用借记卡的用户比例的95%的置信区间。根据该区间,是否可以认为

超过半数的客户在使用借记卡?对结果进行解释。

(5) 由于有多种理财手段,客户不再将其货币仅仅放在账户中。多年来,账户

的平均余额为1600元。请通过样本数据分析这一金额是否在减少?

(6)近年来,使用ATM机的客户在增加。以前平均每个客户每月使用ATM机

进行8次交易,目前银行行长认为这一数目已经超过10次,事实上广告公

司正在为该银行设计的广告片中也想把这一信息包含进去。那么是否有充

分理由相信现在平均每个客户每月通过ATM机进行交易的次数超过10

次?那么9次呢?

第14篇:银行违法案例学习心得体会

银行违法案例学习心得体会

昨日,我行召开了金融违法案例视频培训会,邀请了公安部门的相关领导做了银行违法案件的讲演。通过这次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案件防控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经过一段的学习现将本人的心得体会浅淡如下:

案件的发生,无论是对国家和社会,还是对单位和个人都有很大的危害性:

1、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无论哪个案件的发生,最直接收到损害的就是国家和社会,国家蒙受了直接的经济损失,而案件的发生,引发社会对银行的不信任感,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2、给单位业务开展带来严重后果。试想,假如我们自己是客户,而为我们服务的银行经常出现案件,那么我们会放心让这样的一家银行来为我们服务吗?答案是毋庸置疑的,案件的发生,使客户怀疑我们诚信经营和服务水平,

3、断送了自己美好前途和职业理想。作为一名金融工作从业者,我们都有着更好的前途和发展前景,一旦我们把握不住自己,成为案件的当事人,那么等待我们的将是永远离开这个超期蓬勃的行业,甚至是牢狱之苦。那么我们数年数十年的努力,将毁于一旦,而自己的职业理想,也会在顷刻之间化为乌有。

4、给自己的亲人和朋友带来痛苦。许多案件之中,不光给当事人带来追悔莫及的后果,还给其亲友带来了深深的痛苦。亲人们要承受旁人的冷眼,长时间承受亲人不能团聚的痛苦,至少,是失去了一份稳定的收入来源。

懂得了案件的危害性,就要懂得如何去防止案件的发生,我觉得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从思想上重视案件防控工作,树立高尚的职业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感,把自己所从事的银行工作,当作世界上最神圣的工作来完成,从内心做到自己绝不涉及案件。

其次,在容易引发案件的环节多家注意。在我们平时工作中有些环节很容易引发案件如:在信贷方面,贷款授权授信管理。而在会计方面,银行与企业的对账制度;会计业务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业务处理“一手清”现象;印、证、押管理;会计交接;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和保管等等。

最后,同事之间,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在日常工作中,同事之间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勇于劝阻,必要的时候检举,将案件发生的可能降低到最低限度。这样做,不是对同事的背叛,是在令其悬崖勒马,是在救其于威困。

通过这次学习,我们每个员工通过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剖析,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并对照有关金融法规、银行规章制度自我查找履行岗位职责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差距,明确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必将使我们银行违法违规案件行到遏制,案件数量不断下降。

第15篇:信用社(银行)案例学习心得体会

信用社(银行)案例学习心得体会

从3月15日起,联社营业部根据上级联社的部署,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银行业案件防范警示教育材料》。通过学习,本人对这次的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深的、进一步的认识,结合这次的学习情况谈以下几点体会:

体会之一,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材料中提到的案例,有普通银行职员,有些则是领导干部,他们之所以走向了犯罪道路,其主要的原因就是放松了对自己的思想改造。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成了他们的人生真谛,物质的享受、堕落的生活成了他们的追求的目标。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他们的面前被严重地扭曲了,他们的心理防线在物欲的诱惑面前,便成了一座不设防的城市,他们成了金钱或欲望的俘虏。在他们身上,我们应引以为戒的是:要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加强思想改造,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做这一点,需要我们注重自身的政治学习,法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以政治武装头脑,以道德规范思想,以法律约束行为,自觉地抵制各种不良思想的侵蚀,能够做到警钟常鸣,“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体会之二,“侥幸”心理不能有。涉案人之所以能一步下地走向犯罪,心存侥幸是另一个重原因。在想要作案前,他们也曾害怕或也曾有过心理上的斗争。但是,一次作案没被发现,内心窃喜,两次没有被发现,便沾沾自喜,三次四次没有被发现,便胆大妄为起来,自以为做得巧妙,无人可以发现。他们忘了陈毅元帅的一句名言“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不是不报,时辰未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纸是包不住火的。任你做如何的巧、如何的妙,终有被发现的一天。四川宜宾农行联行员邹伟作案长达七年,最终还是被绳之以法;中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作案后潜逃国外,一样被缉拿归案。一时的侥幸,不代表一世的侥幸,除非你不做,做了就要被发现、被处理,甚至走向自绝于人世。

体会之三,要正确看待手中的工作。由于我们信用社工作的特殊性,每个人或直接与钱打交道,或是有能力从其他渠道搞到钱、或者是有权力批钱。由于有了这样的方便条件,给了某些思想道德不健康的人以可趁之机,或者碍于情面、讲哥们义气,或者经不起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一步一步地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中行武汉宝丰支行新合分理处主任王晓琳挪用、贪污公款,其中讲哥们义气,是重要的原因。我们要从他们身上吸取教训,正确认识和看待手中的工作,要看到:我们手中的一些方便条件或权力,不能给别有用心的人以机会,也决不是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如果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我们的工作,必将给国家、集体以及个人和家庭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体会之四,规章制度应遵守。从学习的案例中可以发现,凡是涉案人员都将规章制度置之脑后,有章不循。我们信用社的内控制度不是墙上的一张纸,而是应自觉地落实到工作当中去,以制度来约束我们的日常工作行为。要做到这一点,我们首先必须认真地学习信用社的各种内控制度,把各种制度熟记于胸;其次我们要认识到执行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要认识到:有了良好的制度,还要有模范地执行,这不仅仅是对个人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更是对集体对国家负责。

总之,通过本次学习,本人深深体会到,只要我们大家不断增强自身的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本岗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地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吸取教训,警中长鸣,提高防范意识,相信我们信合的明天会更美好!

第16篇:法医学案例分析心得体会

法医学的内容

法医学的内容主要有: 死亡与尸体现象。讨论死亡概念、死亡过程和死亡分类;研究死亡诊断标准;鉴别真死和假死;研究死后尸体在内外因素作用下发生的一系列变化,包括早期尸体现象(肌肉弛缓、尸冷、局部干燥、尸僵、尸斑、组织自溶)、晚期尸体现象(尸体腐败、干尸、尸蜡、泥炭鞣尸、霉尸、白骨化)以及昆虫等动物对尸体的毁坏;推断死亡时间等。

各种机械性窒息的发生机制、征象、后果和检验方法。如对缢死、勒死、扼死、闷死、压迫胸腹部所致的窒息死、异物堵塞呼吸所致的窒息死、溺死进行鉴别;研究各种机械性窒息的作案方式。

机械性损伤的分类、形成机制。讨论钝器、锐器、火器损伤的基本形态、损伤后果、致死原因;阐述各种徒手伤、器械伤坠落伤、交通工具所致损伤、咬伤、切创、砍创、刺创、剪创以及枪弹创和爆炸伤的特点和鉴定要点;鉴别生前伤与死后伤;推断致伤物;判断打击次数、打击顺序和方向;推断伤后经过时间;确定损伤性质(他杀、自杀意外事故、灾害事故)。

高温、低温、电流或其他物理因素所致的损伤和死亡。讨论烧死、烫死、冻死、电击伤、雷击伤的机制和征象,鉴别生前烧伤(死)与死后焚烧。

各种毒物的性状、毒理作用,毒物进入体内的途径和代谢过程,中毒症状,病理改变。中毒量和致死量,毒物检验方法和预防措施。

各种猝死与自杀、他杀引起的突然死亡。

性功能的生理和病理状态。讨论强奸、猥亵、性变态行为的作案方法和手段,及人身检查和鉴定标准。研究妊娠和分娩,确定受精时间和妊娠期间。研究堕胎、杀婴的方法,后果和法律责任。

各种人体组织、体掖、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斑迹的种属、红细胞型、白细胞型、血清型、酶型以及遗传基因纹(DNA指纹)、基因频率分布的理论和检验方法;出血部位、出血量和出血时间;亲子鉴定的理论和方法。

法医人类学的个人识别。根据骨骼、牙齿、毛发推断人种、性别年龄、身高、职业特点、面貌特征,确定无名尸及碎尸的身源;研究如何根据颅骨复原生前面貌,以及将颅骨与嫌疑人相片重合以确定是否同一个人等。

他杀、自杀他杀伪装自杀、自杀伪装他杀的特点和规律。研究自伤他伤的规律和损伤程度鉴定;研究诈病(假装或夸大病情)、造作病(或自残)的特点和规律以及检验和鉴定方法。 医疗事故的鉴定、医疗工作中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分清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及医护人员应负的责任,帮助医疗机构提高质量,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法医学的尸体检验方法和步骤研究。研究无名尸体检验、碎尸检验、重大灾害事故尸体检验、挖掘尸体检验的特殊方法和技术。

活体检验的各种方法和技术,确定相应的鉴定标准。 涉及法律的其他医学问题。如研究违法或犯罪行为与精神病态的关系,精神病人违法或犯罪后的责任能力鉴定等等。

我的心得

以前曾看过《鉴证实录》、《少年包青天》和《大宋提刑官》,超级喜欢主人公的思维方式,他们聪明的脑袋总是可以找到案件的真相。处于对剧情里的法医(验尸官)的崇拜,我对法医这个职业很是感到兴趣,当看见可以选修《简明法医学》这门课程时,我毫无疑虑的选择了它。这门课让我初步的认识了现代法医学,知道了法医学的发展历史、主要的研究内容等等。原以为法医只研究尸体,现在才明白法医的研究对象还包括活人等,而它的内容也不仅仅局限于验尸。

在课堂上看了许多的图片,懂得了许多死亡的定义与迹象,那些死者的图象实在是残不忍睹啊。在看过的电视剧里面,警察局里新到的法医第一次看见现场时候都会恶心的吐出来,原本不明白为什么,想不通啊,有那么恐怖吗?现在看了那些图片,才理解了他们的心情。我对法医们更是升起一股敬佩之情!!

记得很久以前看《C.S.I.犯罪现场》时,男主角说了法医学由来的故事,而最后的解答竟是公元1247年中国人宋慈所著的《洗冤集录》。从一个金发碧眼的洋人口中说出中国古代的人物,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感动,那个叫“宋慈”的法医,很自然地成了我的偶像。

后来,我从网上下载了全本的《洗冤集录》,和偶像开始了一段纯精神的交流,我逐渐读懂了他写的每一个字。略显滞涩的文字背后,是他挣扎但不绝望的内心。而从《大宋提刑官》中,我更深入的了解了“法医”这个职业。在南宋,那样一个浮花浪蕊的年代,法医的职业使他如此卓而不群.面对尸体,他的执著、清醒与坚定让我为之动容„„他就是为尸体而生的。

如果时空倒转、轮回,能让我和宋慈在某一时刻相遇,我只想问一句:在那个时代,你做“法医”开心吗?有一句罗马谚语是这样说的,“有证据证明的才是存在的”,可能是现代证据学中“疑罪从无”的原始描述,而在漫长的中国封建时代,一直奉行的是“疑罪从有”的潜规则,冤狱的产生遂成为不可避免。宋慈的思想是靠近现代证据学的思维的,《洗冤集录》起到了里程碑的作用。

“洗冤”就是“还无辜者以清白”,宋慈认为这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这种责任无法逃避,因为人命重于天。他撰写《洗冤集录》书的初衷是让有关人员避免因“差之毫厘”,而“失之千里”。和包拯、狄仁杰相比,包、狄都有杀权,有先斩后奏的权力,而宋慈没有。他所拥有的只是一颗坚定、执着的心。可以说,我对法医学的兴趣最初便是始于对宋慈这个人的崇拜。

感谢老师给我们上了这门课,使我加深了对法医学的认识。从这门课中,我认识到了现代法医学体系是如此的发达。将来的我也许会成为一名法医,而这门课便是我的启蒙课。

我是学经济的,对医学是没有什么了解的,两个学科之间距离也着实隔得很远。当时我选择这门课主要是因为好奇。医学世界是复杂和神秘的,而法医更是其中最神秘的。法医是如何工作的?法医学研究什么?案件是怎样一步步水落石出?也许等我大学毕业就再也没有机会碰触到这些领域,好奇心催使我选择了这门公选课。

课程中,我看到了造成机械性损伤的各种工具,从刀、剑、锯子、榔头,到冲气钻、切割机,工具一件比一件凶残,案情一件比一件发指。看到那些触目惊心的作案工具,我的心情异常沉重。仇杀、情杀、凶杀,每一个“杀”都是一个宝贵的生命,因财、因色、因仇,每一个“因”都走向了一条不归之路。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件件残留血迹的冰冷凶器,更不仅仅是一历历凶残的画面,摆在我面前的,是泯灭的人性,是对生命的践踏。也许镜头充满了血腥,让人感到不适,甚至恐怖。但我以为,恐怖的不是案件照片,恐怖的是那血淋淋的现实。

课程中,我看到人的脆弱。溺死、坠死、缢死、掐死、勒死、憋死等等10多种,专业的词汇我记得不多,但是那是我在一节课当中听到的最多的死法。这让我触动很大,一个人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实在太容易了,而正是它太容易失去让我备感珍惜。看到那些上吊死亡的人微露的舌头,我在慨叹!看到那些溺毙身亡的人那化成手套状的手,我在痛惜!我慨叹,我慨叹为什么每一天都有像他们这样的人这么想不开!我痛惜,我痛惜为什么他们抉择最终选择了逃避。

对于我们这些医学的门外汉,通过课程,我了解了尸斑、尸僵的原因和特点,机械性损伤的特点,什么是猝死,什么是体位性窒息,如何作法医鉴定。这些只是法医学博大精深的一小部分,而我们对这一小部分的了解也只达到走马观花的水平。但学习的过程中,课程让我对生命和人性进行了深一步的思考。

法医,无法让他们的“病人”苏醒,然白真相于天下,让逝者得到最后的尊严。

法医,无法劝止那些意图轻生的人,然现悲剧于人间,让生者珍惜享有的生命。

这就是我,一个门外汉走近法医学的体会。

第17篇:家庭教育案例分析心得体会

尊敬的老师、各位家长、大家晚上好:

与其他家长一样,我也相信没有教不好的孩子,只有不好的教育方法,但没有学过教育学的我,因为儿子初长成,而不得不盲人摸象般地开始了“教育生涯”。

对于家庭教育,总得来说,每个家庭不一样,每个孩子不一样,对这个孩子成功的具体做好,换一个家庭,换一个孩子,不一定有效。我也是参照一些成功的案例,再结合自身的特点,为儿子度身进行辅导,几点心得,仅供参考,相互学习。

初中数学和小学相比,要求更高,难度更大,初中数学考察的是思维的全面性,逻辑性。多做一些难题,开阔一下思维,就能改变这个问题。

课前预习,从初中开始,学习科目从原来的3科猛增到7科,但时间还是那么多,要想在有限的时间内学好这么多功课,唯一的办法就是提高学习效率。那么课前预习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所以平常,我就会要求孩子在做完作业后,每天晚上预习第二天的课程(主科),通过预习,初步探索什么地方已学懂,什么地方还不会,心中有数。会使孩子在注意力集中,在难于理解的知识点上,从而使孩子听课的指向性更明确,更能认真听老师讲课。

认真完成家庭作业,完成家庭作业是孩子的责任。帮助孩子完成作业是家长的责任,父母在指导孩子或者与孩子一起做作业的过程中,能了解孩子在校的学习情况和老师的教学情况,这样就能保证了在与孩子交流或者与学校老师的沟通时,能够有的放矢,针对儿子的学习弱项,选择性的检查作业,特别是数学作业,每天必须看好。

阶段性复习,能过复习功课巩固所学的知识,加课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及时查找学习中的不足,及时补上,做到前后融汇贯通。学完一个单元后就系通的再复习一遍,做一张综合试卷,找出问题,不扎实后再给补习一下。

以上三点,就是平时学习应遵循的步骤,还有一点是我

特别注意的那就是-错题再做。习题不需做得太多,但凡做错的题,不能只是订正了事,而是找出根源所在,并登记在册,做为备考资料,再定期的将错题拿出再做一遍,使之加深功固理解,达到更好效果。

以上是我的一些不成经验的做法,其实孩子的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老师的辛苦栽培、教育,我真诚的道一声:“谢谢老师”!

第18篇:金山公司案例分析心得体会

金山公司案例分析

心得体会

专业:2013级专升本工商管理 姓名:张瑶

学号:201387072018

通过对本案例的学习,我的体会如下:

我认为企业在开发一个软件时,首先,不能使其含有太多的组件,不要将战线拉得太长。其次,不应该放弃原有的知名度比较大的品牌,那样会减少市场的影响力。第三,判断要准确,要及时的发现错误,纠正错误,不要让一些偏执的判断影响整个产品。第四,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每个部门都要有每个部门的人才,不能让搞财务的去做销售,同样也不能让搞销售的去做技术,搞技术的做销售。而一个软件的成功是有很多原因的,比如,先前的洞察力,能准确的抓住市场需求,看到市场的机会,比如低价策略,并且要做到足够的宣传,要找寻有利的销售措施,要将技术和市场两方面的准备工作结合好。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若是想要将敌人比下去,那么有时是需要做好多条战线全面发展的,企业的竞争战略基本包括三种:低成本战略,重点战略和差异化战略,以及多元化战略。在竞争对手比较强大的情况下可以运用重点战略,而当自己业发展到一定水平时就可以多元化发展。而一个公司想要发展的好,那么必须有他的核心资源,不管是硬件设施或者软件设施,例如技术,创造力,洞察力,企业文化等必须有一样是自己的核心力量。它将会对企业的成功与否产生很大的关系。而以上做的种种准备,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销售,只有将产品销售出去,销售的好,快,才能赚取更大的利益。那么,如何做好销售就是非常重要的了。那么,要做好销售,我认为首先得做好宣传,而宣传的话放在网络上是很好的,他是全天性的,客户任何时候只要在上网,就

可以看到宣传资料。其次要懂得促销,要选好代言人,制造声势,从而刺激需求。并且尽可能的对产品的功能进行详细介绍。在价格方面,再比其他公司弱的时候,就实行低价消费。而在销售渠道方面,可以选择多方面的,网络销售,捆绑销售都可以。

以上这些就是我本次案例学习的心得体会。

第19篇:辅导员案例分析心得体会

辅导员案例分析心得体会

为了更好地总结工作经验,交流心得体会,提升辅导员工作能力和水平,我们于今天下午如期地举办辅导员案例分析会。会上各位辅导员老师纷纷结合实际工作对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学生案例进行了热火朝天地剖析和讨论,大家各抒己见,集思广益,整个会场迸射着智慧的火花。

此次交流会上,各位辅导员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网瘾的思想开导、学生人际关系的调理方法、贫困生的心理疏导等六个话题展开了分析和研讨,每一个案例大家都认真对待,积极踊跃思考,从最初的学生现象引申出其背后的原因,再从原因追溯出最终的根源,层层剖析,辅导员在面对这一系列问题时应怎样对待,用什么方式对待,为什么用这种方法的原因及处理后的结果预料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内容深刻且具有很强的实践性。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要属学生人际关系的调整方法这一案例分析。良好的人际关系的建立和维护对于大学生在校期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同时也是大学生们在踏上社会时一生的必修课。虽然大学生是高级人才,有着较高的知识储备和丰富的专业知识,但对于人际关系的处理仍然存在着不理性、不成熟的表现,比如宿舍内部舍友之间的吵架斗嘴,校内打架斗殴等现象都折射出大学生在处理人际关系时欠缺恰当、合理地面对及处理人际关系的情况。究其原因主要是现代大学生的主流是独生子女,家长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过分溺爱从而使孩子形成了不良的性格特征,如自私,不合群,缺乏集体荣誉感等现象,

1 在对人对事时总是依靠自己的小性行事,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只要对方的言行稍不顺自己的意就会大发脾气,从而导致矛盾的产生,最终引发了口角之争。另一原因是大学生的过分自尊与嫉妒。大学生非常看重自己同别人关系和他人对自己的评价。特别是性格内向的学生为了维护自己的自尊,往往不愿意参加集体活动,不愿与人交往。嫉妒心过强会认为别人的存在对自己而言是一种威胁,便会把这种不满转化为对别人的怨恨,从而产生仇视和言论攻击。缺乏人际沟通的方法和技巧势必会影响大学生的心理健康,不利于大学生成长成才。所以对于大学生而言正确恰当地把握人际交往的原则,在生活中多尊重别人,真诚待人,互助互利。对于辅导员而言应正确地认识大学生人际交往中存在的问题,要有耐心,有诚心,有爱心地对待学生存在的交往障碍,同时也应加强学生团队意识的培养,努力营造良好的集体氛围,建立团结、和谐的集体环境,比如通过一些社会公益活动,开展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从而扩大学生的交往范围,为学生们提供更多、更好的展示自我的平台与机会,让同学们在活动中发现别人的长处及优点,增强同学之间的合作意识和精神,有助于个人的进步与发展,从而逐渐克服以自我为中心观念。

第20篇:家庭教育案例分析心得体会

教育孩子要有责任心

责任心是指个人对自己和他人、对家庭和集体、对国家和社会所负责任的认识 、情感和信念,以及与之 相应的遵守规范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态度。责任心是孩子健全人格的基础,是能力发展的催化剂。责任心 培养应遵循这样一个规律:从自己到他人,从家庭到学校,从小事到大事,从具体到抽象。 作为家庭中 的一名成员,孩子既应该享受权利,也应承担一定的家庭责任,包括建立家庭中的岗位,承担一定数量 的家务劳动。父母可通过鼓励、期望、奖惩等方式,督促孩子履行职责,培养责任心。如果一个孩子在家庭层次的责任心难以确立,将来走上社会也难以向社会层次的责任必过渡。

那么作为家长,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培养孩子的责任心呢?从自己教育孩子的经验结合专家的建议来看,我认为应遵循以下原则:

1.言传身教。

教育家陶行知说:“我要儿子自立立人,我自己就得自立立人。我要儿子自助助人, 我自己就得自助助人。”同样,要培养子女的责任感、事业心,家长首先就要敬业爱岗,有强烈的责任 感、事业心,因为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位启蒙教师。然而,现在有些父母把很小的孩子寄养在亲戚或老师 家,等孩子大了或出现问题了才接回家管

教。在这些孩子的眼中,父母就是没有责任感的人,那么这些 孩子又怎会听进父母的劝呢。

2、让孩子自己的事自己做。

父母的包办行为会使孩子失去责任心,要培养孩子的责任心,父母就要 锻炼孩子独立做事的能力。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爸爸妈妈要逐步教导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做之前 提出要求,鼓励孩子认真完成。如果孩子遇到困难,家长可在语言上给予指导,但是一定不要包办代替 ,给孩子机会把事情独立做完。两次诺贝尔奖获得者居里夫人曾对自己的女儿说:“你们长大以后,要 自己去谋业。我只留给你们精神财富,决不给你们留下金法郎。”在居里夫人的影响下,后来女儿成了 著名科学家.

3、鼓励孩子做事情要有始有终,承担责任。

孩子好奇心强,什么都想去摸摸、去试试,但是随意性 很强,做事总是虎头蛇尾或有头无尾。所以交给孩子做的事情,哪怕是很小的事情,爸爸妈妈也要有检 查、督促以及对结果的评价,以便培养孩子持之以恒,认真负责的好习惯。例如,当孩子要养些花草动 物时,家长在答应孩子的要求前,可以让孩子承诺定时浇水或给小动物喂养等。当然孩子在照顾的过程 中,难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时候家长应该进行监督,并告诉孩子疏于照顾的后果,让孩子负起责任 来。

4、培养孩子的耐心。

心理学家提出了用“等一下再享受”的原则来培养孩子的责任感。

例如轮流玩 的儿童游戏,小孩如果让玩伴先玩,自己等到最后,一定能享受到没有人催促的乐趣;放学回家后要先完成作业再看电视或玩耍;让孩子学会忍耐,先面对痛苦解决问题,事后享受的快乐才会更大。否则尽管他们智力不比人差,成绩却因不肯用功而落后。

5、让孩子体验成功。

孩子通过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时,家长要给予积极肯定。家长的表扬与肯定 会让孩子体验到成功的喜悦,树立自信心,增强其成功感和自豪感,使孩子明白自己能做很多的事、自 己应该做很多事并且能做得很好。

6、让孩子对自己的责任心引以为荣。

有位10岁的小女孩,负责倒垃圾已经5年了。在她5岁时,突然 对倒垃圾产生了兴趣,一听到收垃圾的铃声,就提着垃圾桶去倒。她的父母为了维持她参加家务劳动的 兴趣,培养她倒垃圾的责任感,对她倒垃圾的事予以表扬,说她能干、勤快,还经常当着女孩的面在外 人面前称赞她,引起人们的赞誉。这样,激发了孩子主动倒垃圾的自豪感,慢慢地形成了习惯,把这项 劳动看成一种责任。 7.让孩子学会提醒自己该做什么,学会对自己的事情负责。

有个家庭要求客人洗完澡后把换出来 的衣服自己放进洗衣机,可 8岁的王刚却经常忘记,妈妈让他记下洗澡后该做什么事,以便提醒自己。 从此以后,王刚再也不会忘了把脏衣服放进洗衣机,还为自己的进步感到自豪。可见,当要孩子记住做 某事时,与其大人经常提醒或给他贴张备忘字条,还不如让孩子自己记下要做的事情有

效,那样,孩子 们会为记得提醒自己而沾沾自喜,慢慢地学会了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孩子只有学会了对自己的事情负责 ,才能逐步发展为对家庭、对他人、对集体、对社会负责。

8.对孩子的某些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要让他自己设法补救。 如小孩损坏了别人的玩具,一定要 让孩子买还给人家,也许,对方会认为损坏的玩具没多少钱,或认为小孩子损坏玩具是常有的事,或者 其他某些原因而不好意思收下孩子的赔偿。但从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出发,还是要说服对方收下,这样可 以让孩子知道,谁造成不良后果就该由谁负责,每个人的行为是有责任的。当然,父母在家中要为孩子 树立好的榜样,“言必行,行必果”,这样才能有威信。 9 .从家庭日常小事做起。

父母应根据孩子的年龄及能力,经常有意识地向孩子布置一些任务,并检 查他完成任务的情况,使他认识到自己对家庭、家庭成员所应尽的义务。不论是什么任务,父母都应该 用孩子能理解的方式给孩子讲明,使他意识到自己有责任将它做好。如:要求他帮助收拾房子,自己叠被子,整理、修补自己的玩具、图书,收拾玩耍后自己用过的物品和玩具,每天饭前摆放全 家用的餐具,饭后扫地、倒垃圾,打扫楼道等,培养孩子做事的责任心。通过这些家庭日常生活小事培养孩子的责 任心,对孩子来说,是既具体又容易接受和做到的。另外,对有的学弹琴、绘画的孩子,父母也应将收 拾琴谱、绘画工具等任务交给孩子自己做,以增强孩子的责任心,养成独自保管整理用品的认真负责的习惯。一个孩子能养成做任何事情都认真负

责的习惯,那他就一定会培养出责任心来。负责任,才能让孩子有模仿对象。

10、鼓励孩子做事情要有始有终。

交给孩子做的事情,哪怕是很小的事情,爸爸妈妈也要有检查、督促 以及对结果的评价,以便培养孩子持之以恒,认真负责的好习惯。

11、适当地让孩子了解一些父母的忧虑和难处.提出一些问题,引导孩子独立思考和选择,大胆发 表自己的见解。让孩子感到家庭的美满幸福,要靠爸爸妈妈和自己的共同参与,进而增强孩子对家庭的 责任心。

12、鼓励孩子勇敢地承担责任。

例如,孩子跟着爸爸妈妈有朋友家做客,不小心损坏了物品。这时 应该让孩子知道,是由于自己的过错,才造成了这种后果,应当给予赔偿。之后一定要带孩子一起买东 西去朋友家道歉。

孩子有责任感是很好的,但是怎样培养孩子的责任感也是要找对方法的,上述对培养孩子责任感的方法的探讨,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并请老师和家长们指正。

银行案例分析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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