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其他心得体会

辅警队伍整顿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2-13 08:35:27 来源:其他心得体会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辅警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动员讲话

同志们:

去年,市委政法委在全市辅警队伍中组织开展了“爱岗敬业,规范服务”集中教育,通过前期准备、动员学习、整改提高、总结巩固等四个阶段,广大辅警队员的宗旨观念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队伍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集中教育达到了预期目标。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肯定成绩,巩固和发展辅警队伍建设的良好局面。

集中教育开展以来,在各镇乡(街道)、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下,广大辅警队员的积极参与下,取得较好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抓好前期准备,精心组织实施。

为了使“爱岗敬业,规范服务”集中教育更有针对性,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委政法委、公安局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到外地参观,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群众意见,深入了解辅警队伍现状和存在问题,认真听取辅警队员对存在问题的认识和改进工作建议。调研组在摸清现状基础上,撰写调研报告。市委政法委全委会专题研究辅警队伍集中教育,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全市辅警队伍“爱岗敬业,规范服务”集中教育实施意见。为加强对集中教育的领导,成立了集中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等工作。市集中教育办公室还指定辅警队员在集中教育期间必须学习的篇目。

2、开展学习活动,提高辅警素质。

4月27日,市委政法委召开全市辅警队伍“爱岗敬业,规范服务”集中教育动员大会,对开展集中教育进行全面动员。会后,各镇乡(街道)、公安局都建立辅警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意见,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作出工作安排。市委政法委举办有59名辅警骨干参加的培训班,进行《辅警队员职业道德和纪律》等四个专题辅导。各地采取集中学习、观看警示电教片等形式,组织辅警认真进行学习。据统计,集中教育期间,各地共组织专题辅导和讲座42次,参加2180人次,组织辅警讨论交流数57次。结合学习,全体辅警写出心得体会共1506篇。市集中教育办公室7月下旬组织了统一理论、业务考试,1340名辅警参加了考试。

3、广泛听取意见,深入对照检查。

各地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共发放征求意见表2513份,召开座谈会458个,参加人数2156人,走访单位429个,共收集到建议意见110条。在听取意见基础上,各镇乡(街道)集中教育领导小组组织辅警队员,按照市委政法委提出的要求和标准,深刻剖析,认真查找在爱岗敬业、规范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有关单位马上进行整改。市集中教育办公室对辅警执勤和工作情况进行两次暗访。据统计,教育期间全市共督查1029人次,共查找问题36条。

4、抓好整改落实,完善管理办法。

各地对照查摆出来的问题,从宗旨意识、业务工作、责任落实等方面整改了存在的问题:一是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各单位都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改进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辅警队员的宗旨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二是严格辅警“进出口”管理。各地在向社会公开招聘队员时,坚持宁缺勿滥和保证质量的同时,对辅警队员进行全面梳理,对作风散漫、表现较差的队员,进行解聘或辞退。集中教育期间,全市共辞退19名不称职队员。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民警连带责任制。明确辅警不是执法主体,是协助民警执法,一旦发生执法主体错位等问题,带班民警负连带责任,并对所在单位进行督查记分。四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实行辅警队员工作目标量化,奖勤罚懒,优胜劣汰。据统计,教育期间全体保安队员协助派出所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协破刑事案件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85%和150%。

这次集中教育,取得了比较好成效,得益于各地在集中教育中做到“四个坚持”:

一是立足于教育和提高,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集中教育开展以来,各地始终立足于教育和提高,把学习贯穿于集中教育的各个阶段和环节。每个阶段都安排时间集中学习,广泛开展讨论,为各个阶段顺利进行奠定了思想基础。学习内容紧贴阶段性工作重点,使其更有针对性,促使思想认识不断深化,不断提高,各地及时组织全体辅警学习,深刻领会其内涵和精神实质,促进了整个集中教育工作。学习方法上,注意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工作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做到学用结合,有的放矢。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辅警队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了业务水平,增强了法制意识,也为集中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二是立足于端正态度振奋精神,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各地针对辅警队员的特点,始终把着力点放在激发辅警自我改进、自我提高的内有动力上,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舆论宣传,引导辅警对照先进典型找差距,消除了辅警中存在的各种顾虑,增强了辅警的自觉性,调

动了他们的积极性。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进村入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接受群众帮助和监督中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获得解决问题的强大动力。一些辅警深有感触地说,这次集中教育活动,是参加工作以来静心学得最多、收获最大的一次教育。在教育期间,涌现出许多感人事迹。

三是立足于加强和改进辅警建设,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

进。加强辅警建设,各地切实加强领导,建立责任机制。各地认识到,辅警队伍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这支队伍是必不可少的。集中教育期间,市公安局制定了全市辅警队伍管理规定,各镇乡(街道)党委专题研究辅警工作达24次,研究解决辅警建设中重大问题。预计今年全市保安队员人均收入达13000元左右。为提升辅警形象,市集中教育领导小组协调新闻媒体多次报道全市辅警风采,电视台、电台制作辅警教育专题片。各地在宣传公安民警同时,也加大了对辅警队伍宣传力度。实践证明,加强和改进辅警建设,必须抓住责任机制、保障机制、宣传机制建设等重点,各方密切配合,才能有效推动了辅警队伍建设的全面加强。

四是立足于教育出成果,坚持“两不误、两促进”。这次教育活动,各地始终注意正确处理好集中教育与做好当前工作的关系,通盘考虑,合理安排,以集中教育推动当前工作,用做好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体现教育成果,真正做到了集中教育和当前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当前打造“平安**”是政法战线首要政治任务,这次集中教育活动,各地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发动辅警设卡、守候、巡逻检查,充分发挥辅警队伍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集中教育期间,全市辅警队员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508名,其中刑事处罚243名,提供重要破案线索147条,协助破获案件464起,协助调解各类纠纷1920起,开展安全检查11687人次,组织设卡、守候18019人次,挽回经济损失275万余元。集中教育使辅警队员的争先意识得到增强,工作干劲高涨,各项辅警业务工作得到加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总之,通过集中教育,全市辅警队员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已经和正在得到纠正,文明执勤、热情服务的先进事迹得到弘扬;各项规章制度、监管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这次教育,提高了队员思想素质,改善了辅警形象,促进了队伍建设,推动了业务工作。事实证明,市委政法委员会在全市辅警队伍中开展“爱岗敬业,规范服务”集中教育的决策是正确的,是必要的,已得到上级党委、政法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认清形势,增强抓好辅警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社会治安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我市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但影响社会安定和治安稳定的因素不少,某些方面不容乐观。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给维护社会稳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给政法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给我们的辅警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总体看,我市辅警队伍是一支整体素质好、工作作风实、工作纪律严明、有战斗力的专职群防群治队伍,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队伍建设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队员的使用和管理不够规范。某些用工单位存在“重使用、轻管理”现象,个别单位的管理考核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辅警素质有待提高。个别辅警的服务态度还需进一步改进,精神状态还需进一步振作。三是队伍不够稳定。因种种原因,导致部分辅警不安心本职工作。在集中教育期间,虽然各地不同程度提高了队员工资待遇,但全市辞职队员仍达35名。

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这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所在,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的成功经验。打造“平安**”,必须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观念,在充分发挥专门机关职能作用的同时,更加重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在目前情况下,发展和加强辅警队伍建设是坚持和发挥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一种好形式。因此,希望各地继续努力,扎实工作,巩固教育成果,推进我市辅警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警队伍建设。

回顾这次集中教育,总体来说效果良好,但对照高标准、严要求,也要实事求是作恰当评价,不能估计太高。因为思想认识还有深浅,整改措施和方案还有待于落实,有的还要看效果。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加强辅警建设将是一项长期任务,不可能通过一两次集中教育就能全部解决工作和作风上存在的所有问题,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深入学习市委决定,把广大辅警队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深化打造“平安**”决策上来。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对和谐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要求越来越高。去年,市委、市政府作出打造“平安**”的决策部署后,通过一年多来的共同努力,打造“平安**”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这是市委作出的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又一重大决策。深化打造“平安**”,内容更加广泛,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各个方面,蕴涵了统筹兼顾和协调发展的思想精髓,是从根本上解决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的具体实践,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重大举措,贯穿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也是实施四大战略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打造“平安**”的重要意义,按照“发展决定一切,稳定压倒一切、为民高于一切”的要求,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投入到深化打造“平安**”工作中去。当前要把学习《决定》作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认识深化打造“平安**”的重要意义,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广大辅警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决定》精神,进一步明确打造“平安**”目标、步骤、措施,引导他们努力在打造“平安**”活动中建功立业。

2、要切实抓好整改措施落实,确保教育活动收到实效。

搞好整改,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搞好教育活动的必然要求。广大群众对这次学习教育活动是否满意,最终要看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成效。因此,各地、各用工单位对制定的各项整改措施尽快付诸实施,要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逐条落实。特别是对那些马上能做、又可以做到的事,要尽快落实,让辅警和群众看到实际效果。对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问题,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提出解决的办法。要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真正把各项整改措施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对涉及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要认真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对集中教育情况要进行一次“回头看”,认真查看自查自纠的整改情况;倾向性的问题有没有得到认真解决;明令禁止的行为,是否做到令行禁止。要把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向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凡是向群众承诺整改的问题,都要坚决兑现,不能失信于民。对已经解决的问题,要采取巩固措施,防止反弹,确保整改措施收到实效。

3、要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全面加强辅警队伍规范化建设。

要提高辅警队伍的地位,就要在工作上有所作为。而要有所作为,就必须严格管理,规范管理,提高队伍的素质,增强战斗力。一是要加强思想建设。通过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岗敬业教育,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辅警头脑,帮助队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政治立场,明确政治方向,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自我修养。坚持不懈地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爱民、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提高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性。二是要加强业务建设。各地要把辅警业务技能的培训、教育工作放到议事日程上来,多管齐下,认真组织,使我们的队员不断掌握业务工作中的新知识、新技能。要根据从事工作性质的特点和需要,组织开展以法律知识、业务技能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增强辅警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是抓好队伍建设的根本措施,要通过加强内部管理,逐步形成科学完备的管理制度体系,使队伍建设走向法制化、正规化。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研究和制定有效措施,加大督察力度,定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努力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要进一步深化考核激励机制,做到奖惩分明,优胜劣汰,创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起一套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以及新闻舆论的监督。

4、要从政治上、生活上多方面给予关心和爱护,提高辅警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从优待警,是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爱岗敬业的重要保证。我们要把从优待警的措施延伸到辅警队伍中。一是要正确使用辅警队伍。要从有利于发挥队员工作职责出发,合理安排,科学使用,把绝大多数辅警力量放在巡逻、守候、街面防控等“打防控”一体化长效管理机制工作中去,充分发挥辅警在协助公安机关加强社区防范、预防违法犯罪、抓获现行犯罪中的作用。要严格辅警的职责定位,依法办事。二是要从政治上、工作上、学习上和生活上多方面关心辅警队员。要建立健全辅警队伍的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健全组织生活,加强对队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切实保障辅警建设必需经费,将其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力的增长逐年提高,确保工资待遇与辅警队员的工作任务相适应。要在队伍中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娱乐活动,努力丰富队员的日常生活。三是要增强辅警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大多数辅警队员处在安全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的第一线,直接面对各种各样的违法犯罪分子,工作的危险性大。我们要为队员配备防护装备,通过业务培训,增强队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和技能技巧。四是要加强宣传。各地应该积极主动地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大力宣传辅警队伍中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代表,以及辅警队伍的工作情况和存在困难,使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有更加全面的了解,取得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不断提高辅警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为其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

同志们,加强辅警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我们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常抓不懈,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深化打造“平安**”作出新的贡献!

推荐第2篇:辅警队伍管理之我见

辅警队伍管理之我见

在遵义县公安局全局上下如火如荼地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作为一名辅警,我冒昧地谈谈我对遵义县辅警队伍管理的一些肤浅的看法。

我是2008年5月由当时的三渡派出所教导员吴必金同志介绍,到三渡派出所任辅警的,在这之前,我于1993年至1997年先后在虾子派出所、三渡派出所担任过联防队员,在这些年的工作中,我深刻地体会到,遵义县公安局的整体面貌,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这些可喜变化的过程中,我也看到一些与发展不协调现象——辅警队伍的管理!

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了解、近距离接触人民警察最多的无非是我们(基层单位)的执勤巡逻、窗口服务、接处警以及安全防范、治安检查等,恰恰这些业务也是辅警参与最多最广泛的业务,从这个意义上讲,管理好辅警队伍,无疑是“树立良好警风”一个重要环节。然而,当前我局的辅警队伍在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整体形象欠佳

现在的辅警队伍,一部分是前几年由遵义县综治办统一招聘的“专职治安巡防队员”,这部分人员主要是分布在各基层派出所,一部分是近两年县局招聘的辅警,主要集中在局机关和交巡警等部门,这些人员的着装几乎可以用五花八门来形容,臂章有“治安”、“综治”、“警察”,或者干脆没有臂章,号牌有“XJ0000”、“X00000”、“520000”“ZA0000”、“FJ0000”等,老百姓眼花缭乱,分不清谁是谁,有一次一位群众问我,为什么南白的警察和你们的不一样?搞得我哭笑不得。当然,就全国来看,这种现象不是我们遵义县一家才有,但是,要树立遵义县公安局的良好形象,把遵义县公安局打造成贵州公安的名片,那这种现象就不容乐观了,最起码不严肃,直接影响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良好印象。

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辅警人员来自不同领域,有着各自不同的背景。这些人当中,绝大多数能爱岗敬业,能把“管理社会、服务群众”当着自己的事业和目标,积极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能,但也有少部分人员抱着得过且过思想,由于没有专门的统一的制度约束,个别辅警人员仅仅是把这个工作当成“副业”,上班吊儿郎当,下班为所欲为。出入娱乐场所的有之,参与赌博的有之,甚至违法违纪者有之。客观上讲,首先由于辅警的工资待遇低,社会地位不高,造成相当一部分人员没有荣誉感;其次工作成绩没有与工资收入挂钩,就觉得干好干坏一个样,作风懒散,干事拖拉,而且辅警人员来自不同的招聘单位,工资待遇不一样,这种同工不同酬的现象直接打击了工作的积极性,没有责任感,工作中相互推诿,甚至相互拆台;第三即使在工作中干出了成绩,也没有相应的奖励制度,让很多想干事能干事的人员心灰意冷,没有成就感,不愿意主动干事(这种情况正在好转,2010年度县局表彰了一批优秀辅警,着实让勤奋者看到了希望!);第四由于辅警队伍是由政府招聘组建而业务受公安机关指导,没有设立专门机构统一领导,人员隶属关系模糊,成员缺乏归属感。

三、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由于公安机关对辅警的培训教育很有限,辅警的工作技能基本上都是靠单位民警或资历较老的辅警传帮带,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的培训,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负责内勤的今天跟张警官学一样,明天李警官要求的不一样;协助辖区民警搞治安防范的除了巡逻其他一概不问;负责窗口业务的遇到群众咨询其他问题就一问三不知;负责接处警的方式方法单一,开展工作被动;另一方面多数辅警不去主动学习业务知识,这就导致了辅警人员工作效率低下,也极大的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

四、队伍装备简单,工作效益打折

由于地方经济的差异,各地辅警的装备基本上都是自行解决,经济条件好点的乡镇,可以有更多的财力解决装备问题,这还得看地方政府重视与否;经济条件较差的乡镇,辅警人员根本谈不上装备,就辅警人员最基本的着装而言,也处于尴尬的境地。条件好的单位,解决一部分,或者同单位的民警赠送一部分,巡逻就靠一支手电筒,处警就着一身制服,成员没有安全感,工作效益大打折扣。在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的背景下,这种现象既不利于辅警人员的自身安全,也不利于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

诚然,我县的辅警队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应该肯定的是,这支队伍对维护社会治安、创建平安遵义起到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为遵义县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是不容抹杀的。只要加强了这支队伍的管理、提高了这支队伍的素质,在新的历史时期,它将继续为遵义县的发展做出更好更大的贡献!

陈立勇

2011年6月13日

推荐第3篇:县辅警队伍情况汇报

怀远县辅警队伍情况汇报

辅警是政府出资组建、公安机关直接管理使用的社会性专业化警务辅助力量。我县辅警队伍起源于上世纪

八、九十年代的治安联防组织。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面对日趋严峻的治安形势和警力严重不足的实际,全县公安机关积极构建新型警务辅助力量,辅警队伍发展逐步呈现职业化、正规化的良好态势。

一、我县辅警现状

我县公安辅警队伍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费保障、教育管理等机制得到不断完善,队伍规模逐年壮大,目前我县公安辅警队伍已发展至378名。同时,教育管理日趋规范,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是职责逐步予以明确。为确保辅警人员更好地履职尽责,更好地发挥辅助公安管理的作用,我县专门出台了辅警队伍管理规定,进一步限定了辅警在非执法、非涉密类岗位从事技术保障、辅助管理等工作范围,明确了工作职责。目前,辅警主要从事治安巡逻、交通秩序维护、110接警、治安监控监看以及打字、驾驶、制发证件等工作。

二是经费逐步得到保障。目前我县辅警人员按照岗位技术要求和工作量,分类确定工资标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保障其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同时,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公安辅警经费标准正逐年提高。

三是管理逐步走向有序。我们本着“先审批、后使用”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的辅警管理要求。同时,出台了定期体检、伤病慰问等善待辅警举措,努力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更好地关心辅警,增强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营造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

二、目前辅警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进入把关不严,整体队伍素质不高。一部分是经熟人介绍进人,一部分是经过了严格筛选,同时文化程度、道德修养、法律意识及社会阅历不同,直接影响了整体队伍的素质的参差不齐。大多数辅警在工作中各方面素质表现得确实很好,但有一部分辅警心态不正,出发点不对,这部分人,思想素质不高,纪律性不强、自由散漫、工作态度差、甚至有特权思想,不愿意做群众工作,自认为穿上制式服装,就可以在老百姓面前耍威风,以管理者自居,不注意说话口气,举止粗鲁,对群众态度粗暴,上岗执勤时不注意仪表姿态,形象不佳,引起群众反感。甚至有极个别辅警加入辅警队伍的目的就不单纯,认为进入辅警队伍就和公安机关沾边了,就享有了公安执法工作中的“权力”,能管人、有人求、能捞到好处,以在公安机关工作为幌子,吃、喝、拿、要,谋取小惠小利,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二是骨干年龄段辅警流失率高,队伍不稳定。这是当前辅警队伍存在的最为突出的问题,也是长期以来困扰辅警队伍建设和管理的一个难题。全县378名辅警中,30岁以下的年轻辅警有74人,约占19.6%,其中大部分为失业青年及应届毕业生,因各种原因一时找不到工作,把辅警作为一种过渡性工作,一旦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丰富了社会关系,就辞职不干,另谋高就。辅警工作只是权衡一时之宜,对辅警这个岗位的依赖度、认同感不高,导致进出频繁,队伍不稳。

三是辅警队员因经济待遇偏低心理失衡。很多辅警因工资待遇低、劳动强度大、职业风险高,认为尽的义务和享受的待遇不平等,心理失衡,产生懈怠情绪,影响工作,导致了执行力不强等问题的出现,有的干脆离开,这也是队伍不稳定的重要原因,

四是老队员积极性难以提高,得过且过。目前辅警队伍中有一部分是企业下岗人员,这些人年纪大都超过40岁,有的甚至过了50岁,因为年龄大、健康差,觉得没有其他上升空间,因而工作积极性不高,存在“混日子、等退休”的思想,日常工作被动应付,个别人甚至出工不出力,许多工作任务得不到落实,既影响了其他辅警,也给队伍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今后辅警队伍建设管理的设想

目前我县城乡辅警共有378人,距省综治办、省公安厅要求的专职治安辅助力量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万分之十五的标准还有很大的距离,为此,我们打算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来实现这一任务。

一是加大依法用工力度。我们将进一步规范辅警用工制度和劳资管理,严格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解除、终止辅警劳动合同,依法确定辅警工资待遇结构,依法缴纳辅警各类保险、公积金,依法办理辅警工伤保险,使用工更加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同时,严把“进人关”,以保证队伍整体素质。

二是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建议县、乡两级财政进一步加大辅警经费的保障力度,力争使今年我县辅警经费达到蚌埠市经费标准。同时,通过努力,明年起辅警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县城镇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以此进一步调动辅警的工作积极性,保持队伍的稳定。

三是加大善待辅警力度。进一步落实好各项善待辅警措施,大力培养、选树各个层面的先进典型,加大先进表彰奖励力度,激发队伍的争先创优热情,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归属感;主动向各乡镇党委推荐优秀辅警党员担任基层党组织干部、到村(居)任职等途径,为优秀辅警发展提供平台,以此激励队伍。

四是加大严管队伍力度。进一步规范辅警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辅警教育培训和苗头性问题预警机制,对队伍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组织自查自纠和教育警示,确保苗头性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坚决予以清退,严肃追究责任,保持队伍的整体形象。

推荐第4篇:辅警心得体会

上学的时候经常和同学玩警察抓坏人的游戏,我常扮的是地主坏蛋分子,而心里却惦记着同学不知从哪弄来的那顶军帽。梦想着有一天成为一名穿着橄榄绿的解放军或者人民警察。

长大一些了,看到电影里的警察用扩音器喊着:“你们被包围了……”总是有些激动不已。警察,总是和正义、勇气、奉献、智慧、力量这些词联系在一起。这是一个男性

的、让人有点热血沸腾的词。

学校毕业后在社会这所大学校里摸爬滚打了三年。两个月前加入维扬巡防大队,成为一名辅警队员。

辅警与民警是不一样的。辅警的制服没有臂章,编号是32开头……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没有执法资格,许多活动必须要在民警的带领之下才能完成,我们只能跟在后面做,没有自己的主张。

难道梦想是丰腴的,现实是本文来源:公务员在线http://www.daodoc.com消瘦的吗?

不,不对。

辅警与民警也是一样,我们也时常被老百姓称为警察同志。我们的身上也系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打击犯罪、维护一方平安的重要责任。我们的身上同样要体现出正义、勇气、奉献、智慧、力量这样的精神。

“控制案件高发、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处置突发事件”是上级领导机关赋予我们巡防大队的重要职责,作为一名巡防大队的辅警队员,只有练就一双火眼金睛、熟练掌握盘查技巧、提高自身的训练素养,才能出色地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当前平安扬州建设进入新的时期,我们也会与民警一样,努力工作,确保巡区内平安稳定,确保随时拉得出、打得响,以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良好的治安秩序、和谐的社会环境迎接每一天的朝阳。

推荐第5篇:队伍整顿心得体会

毛泽东同志曾讲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是决定因素”。邓小平同志强调指出“干革命、搞建设,关键在党,关键是人”。xx同志也多次强调“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抓紧培育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重温三位伟人的重要论断,结合即将进进行的机构改革情况和我局干部队伍实际,我更加深刻感受到,加强作风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加快贵池工商事业发展,实现有所为的突破的关键所在。在我局工商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第一阶段学习活动中,我认真学习了区工商局有关干部作风整顿工作的文件精神、实施方案、学习了《党章》、《条例》等重要内容,在学习中一边做笔记,一边接受领导和同事们的教育,并为此专门撰写了一篇学习心得体会。xx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干部作风整顿做出了具体要求和指导,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贵池工商事业正处发展的至关重要的时期,机遇和挑战、希望与考验并存。完成市场监管任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局广大干部领导水平、作风状况、办事能力。我作为贵池工商战线上一名干部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以提高行政能力、保持先进性为核心,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努力把自己数造成为政治坚定、勤学善思、求真务实、勤政为民、团结和谐、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干部。

那么,作为贵池工商系统的干部,要完成好新时期历史赋予我的重任,我认为我们应当弘扬“五种”作风。

一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作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中国共产党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永葆先进性的根本要求。与时俱进就是紧跟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涉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自觉摆脱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和做法。开拓创新就是坚持立足实际,善于运用新思维、新科技来指导工商事业建设实践,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真正用改革的思想,创新的精神来推进贵池工商建设。

二是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的作风。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是加快发展的关键。狠抓落实就是面对既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我们工商干部个体潜能,把个人的智慧和力量付诸于各项监管工作实践之中,依靠个人的主观能动作用,扎扎实实抓好监管任务落实。务求实效就是坚持工作标准,掌握抓落实的科学方法,善于发现问题,总结分析影响不落实的矛盾症结,抓住工作落实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重点突破,促其确保贵池工商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是牢记宗旨,服务群众的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要求,也是作风务实的具体体现。牢记宗旨,服务群众就是要始终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衡量标准,把群众呼声作为了解情况、思考问题、开展工作的根本依据,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来落实。始终坚为群众办实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发挥群众参与工商事业建设的帮助力量,加快工商事业的发展步伐。

四是真抓实干,争创一流的作风。这是加快贵池工商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真抓实干就是围绕既定劳动保障目标和任务,勇挑重担,敢于负责,始终保持一抓到底的狠劲和锲而不舍的韧劲。争创一流就是要着眼全局发展,找准工作定位,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力争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工商系统范围内创一流、创特色。

五是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的作风。清正廉洁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清正廉洁就是要按照“xxxx”的要求,不断增强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要求,勤政廉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就是要始终坚持勤俭节约办事,不出劳民伤财之策,不为铺张浪费之事。一个深受群众拥护的班子,首先必须是一个清正廉洁的班子;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首先必须是一个清正廉洁的干部。必须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立“xxxx”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永做人民群众的忠实公仆。

总之,通过这次队伍教育整顿,要进一步改变工作和生活作风,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素质,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各项监管工作落实,提高服务质量,真正做到“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做事”,始终保持振奋精神和良好的作风,把各项监管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队伍整顿心得体会(2):

县委决定在全县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是建设史上的一个创举。通过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使干部队伍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必将有力地促进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作用的充分发挥。干部要巩固执政地位,完成新的执政目标,必须继续保持先进性,按照“xxxx”的要求加强最新最全的免费写作网站党员队伍自身建设,与时俱进,不断争取新的胜利。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是我们党巩固执政地位、提高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要完成好党所肩负的执政任务、历史责任,广大干部就必须始终保持先进性,充分发挥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是加强我县党干部队伍建设、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的迫切需要。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一些与新的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与“xxxx”的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迫切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使广大干部始终保持先进性,确保党的肌体不受腐蚀,党的战斗力不受削弱,党的形象不受损害,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

通过认真学习全县三级干部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并经过近两个月的干部作风整顿集中学习活动,我认识到要想当一个一心为民的好干部,就必须遵守三台局党机关作风建设“十条规定”和弘扬“五种作风”,并且以xx提出的“六个坚持”为标准,认真落实省委提出的“五带头”,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干部“五种”意识和弘扬“五种作风”

强化进取意识,大力发扬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确保真抓实干。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自己饱满的工作激情,把心思凝聚到教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抓贯彻落实上,迎难而上营造出一门心思干事业。同时我要引导我校干部群众解放思想、牢记使命,在自己的岗位上大展才智,释放出自己的最大能量,以追求一流的豪情壮志和责任感,用最大的努力去争取最好的业绩。

二、强化干部意识

强化干部意识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终生追求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不能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这个原则不能变;强化党员意识必须加强组织纪律性,每一位干部都应该明白,组织上入党只是一生一次,但思想上入党是一生一世的,必须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只有思想上保持了先进性,才能在行动上体现先进性。

三、提高党员素质

提高党员素质,必须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广大党员一定要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党员素质,必须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普通党员要具有做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的本领;党员领导干部要努力增强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

四、发挥干部作用

一是要做到平时工作看得出来。不管你在哪个行业、哪个岗位,不能仅仅是“过得去”,而必须是“过得硬”,随时随地能成为群众的榜样,敢于说出“向我看齐”的口号,切实把干部作风体现到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二要做到关键时刻站得出来。每一位干部都要经常重温入党誓词,想一想向党承诺过什么、向党保证了什么,时常反思和检查自己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发生冲突时,是否能够高风亮节;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是否能够挺身而出;在生死危难关头,是否能够豁得出去。

五、树立干部形象

一要树立为民形象,多做加快发展的事。只有加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才是党的先进性最根本的体现。同时,树立为民形象还要求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亲民、爱民,弄清楚群众到底想什么、盼什么、争什么,真正把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把群众最需要、最急迫的事抓在手上,一件一件去落实。要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不搞浮夸虚报的假政绩,不搞徒有虚名的达标升级活动,不搞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把有限的资金集中用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领域和项目上来,用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来。二要树立务实形象。广大党员要按照保持先进性的要求,勇于治“虚”治“假”,敢于治“漂”治“浮”,切实做到讲实话、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到工作的落实上去。在各项工作的落实中,发挥表率作用,要求群众做到的,党员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先做到,形成党员干给群众看,领导干给职工看,一级带着一级抓的良好局面。三要树立清廉形象。这不仅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广大普通党员的基本要求。普通党员,要坚持“两个务必”,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党员干部,还必须正确行使权力。每一名党员都必须明白,我们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决不能把权力当作向组织伸手的资本,更不能把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只能把权力当作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

六、要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江总书记在xx大报告中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共产党员要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也许有的党员同志会认为:现在是市场经济了,人人参与竞争,我只要干好本职工作就不错了,哪有精力去关心别人呢?持有这种想法的人,已不自觉地将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老百姓。尽管经济转轨,竞争意识增强,但是,我们万万不能忘记:我们整个社会的根本政治制度没有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仍然是我们党的宗旨。我们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本,这是我们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所决定的。

毛泽东同志在《为人民服务》中指出:“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共产党员的天职,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靠每一名共产党员的实际工作去影响群众,带动群众的,从而形成千百人的实践活动。之所以有些群众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恰恰是由于我们党内的极个别人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们心里装的不是群众,而是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捞取好处,以权谋私,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严重地败坏了党的形象。

从这些腐败分子演变的过程看,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忘记了群众,忘记了党和人民的利益,不能自觉地抵制资产阶级和其它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私欲膨胀,争名夺利,从而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因此,必须引起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的深思和警觉。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永恒的。

推荐第6篇:队伍整顿心得体会

队伍整顿心得体会

毛泽东同志曾讲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是决定因素”。邓小平同志强调指出“干革命、搞建设,关键在党,关键是人”。xx同志也多次强调“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抓紧培育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重温三位伟人的重要论断,结合即将进进行的机构改革情况和我局干部队伍实际,我更加深刻感受到,加强作风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加快贵池工商事业发展,实现有所为的突破的关键所在。在我局工商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第一阶段学习活动中,我认真学习了区工商局有关干部作风整顿工作的文件精神、实施方案、学习了《党章》、《条例》等重要内

容,在学习中一边做笔记,一边接受领导和同事们的教育,并为此专门撰写了一篇学习心得体会。xx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干部作风整顿做出了具体要求和指导,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贵池工商事业正处发展的至关重要的时期,机遇和挑战、希望与考验并存。完成市场监管任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局广大干部领导水平、作风状况、办事能力。我作为贵池工商战线上一名干部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以提高行政能力、保持先进性为核心,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努力把自己数造成为政治坚定、勤学善思、求真务实、勤政为民、团结和谐、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干部。

那么,作为贵池工商系统的干部,要完成好新时期历史赋予我的重任,我认为我们应当弘扬“五种”作风。

一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作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中国共产党顺应

时代发展潮流、永葆先进性的根本要求。与时俱进就是紧跟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涉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自觉摆脱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和做法。开拓创新就是坚持立足实际,善于运用新思维、新科技来指导工商事业建设实践,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真正用改革的思想,创新的精神来推进贵池工商建设。

二是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的作风。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是加快发展的关键。狠抓落实就是面对既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我们工商干部个体潜能,把个人的智慧和力量付诸于各项监管工作实践之中,依靠个人的主观能动作用,扎扎实实抓好监管任务落实。务求实效就是坚持工作标准,掌握抓落实的科学方法,善于发现问题,总结分析影响不落实的矛盾症结,抓住工作落实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重点突破,促其确保贵池工商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是牢记宗旨,服务群众的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要求,也是作风务实的具体体现。牢记宗旨,服务群众就是要始终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衡量标准,把群众呼声作为了解情况、思考问题、开展工作的根本依据,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来落实。始终坚为群众办实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发挥群众参与工商事业建设的帮助力量,加快工商事业的发展步伐。

四是真抓实干,争创一流的作风。这是加快贵池工商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真抓实干就是围绕既定劳动保障目标和任务,勇挑重担,敢于负责,始终保持一抓到底的狠劲和锲而不舍的韧劲。争创一流就是要着眼全局发展,找准工作定位,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力争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工商系统范围内创一流、创特色。

五是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的作风。

清正廉洁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清正廉洁就是要按照“xxxx”的要求,不断增强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要求,勤政廉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就是要始终坚持勤俭节约办事,不出劳民伤财之策,不为铺张浪费之事。一个深受群众拥护的班子,首先必须是一个清正廉洁的班子;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首先必须是一个清正廉洁的干部。必须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立“xxxx”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永做人民群众的忠实公仆。

总之,通过这次队伍教育整顿,要进一步改变工作和生活作风,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素质,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各项监管工作落实,提高服务质量,真正做到“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做事”,始终保持振奋精神和良好的作风,把各项监管工作推上一个

新台阶。

队伍整顿心得体会:

县委决定在全县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是建设史上的一个创举。通过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使干部队伍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必将有力地促进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作用的充分发挥。干部要巩固执政地位,完成新的执政目标,必须继续保持先进性,按照“xxxx”的要求加强最新最全的免费写作网站党员队伍自身建设,与时俱进,不断争取新的胜利。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是我们党巩固执政地位、提高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要完成好党所肩负的执政任务、历史责任,广大干部就必须始终保持先进性,充分发挥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是加

强我县党干部队伍建设、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的迫切需要。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一些与新的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与“xxxx”的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迫切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使广大干部始终保持先进性,确保党的肌体不受腐蚀,党的战斗力不受削弱,党的形象不受损害,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

通过认真学习全县三级干部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并经过近两个月的干部作风整顿集中学习活动,我认识到要想当一个一心为民的好干部,就必须遵守三台局党机关作风建设“十条规定”和弘扬“五种作风”,并且以xx提出的“六个坚持”为标准,认真落实省委提出的“五带头”,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干部“五种”意识和弘扬“五种作风”

强化进取意识,大力发扬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确保真抓实干。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充分

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自己饱满的工作激情,把心思凝聚到教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抓贯彻落实上,迎难而上营造出一门心思干事业。同时我要引导我校干部群众解放思想、牢记使命,在自己的岗位上大展才智,释放出自己的最大能量,以追求一流的豪情壮志和责任感,用最大的努力去争取最好的业绩。

二、强化干部意识

强化干部意识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终生追求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不能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这个原则不能变;强化党员意识必须加强组织纪律性,每一位干部都应该明白,组织上入党只是一生一次,但思想上入党是一生一世的,必须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只有思想上保持了先进性,才能在行动上体现先进性。

三、提高党员素质

提高党员素质,必须保持理论上的

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广大党员一定要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党员素质,必须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普通党员要具有做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的本领;党员领导干部要努力增强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

四、发挥干部作用

一是要做到平时工作看得出来。不管你在哪个行业、哪个岗位,不能仅仅是“过得去”,而必须是“过得硬”,随时随地能成为群众的榜样,敢于说出“向我看齐”的口号,切实把干部作风体现到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二要做到关键时刻站得出来。每一位干部都要经常重温入党誓词,想一想向党承诺过什么、向党保证了什么,时常反思和检查自己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发生冲突时,是否能够高风亮节;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是否能够挺身而出;

在生死危难关头,是否能够豁得出去。

五、树立干部形象

一要树立为民形象,多做加快发展的事。只有加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才是党的先进性最根本的体现。同时,树立为民形象还要求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亲民、爱民,弄清楚群众到底想什么、盼什么、争什么,真正把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把群众最需要、最急迫的事抓在手上,一件一件去落实。要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不搞浮夸虚报的假政绩,不搞徒有虚名的达标升级活动,不搞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把有限的资金集中用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领域和项目上来,用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来。二要树立务实形象。广大党员要按照保持先进性的要求,勇于治“虚”治“假”,敢于治“漂”治“浮”,切实做到讲实话、知实情、出实招、办实

事、求实效,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到工作的落实上去。在各项工作的落实中,发挥表率作用,要求群众做到的,党员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先做到,形成党员干给群众看,领导干给职工看,一级带着一级抓的良好局面。三要树立清廉形象。这不仅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广大普通党员的基本要求。普通党员,要坚持“两个务必”,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党员干部,还必须正确行使权力。每一名党员都必须明白,我们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决不能把权力当作向组织伸手的资本,更不能把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只能把权力当作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

六、要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江总书记在xx大报告中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共产党员要倾听群众呼声,关心

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也许有的党员同志会认为:现在是市场经济了,人人参与竞争,我只要干好本职工作就不错了,哪有精力去关心别人呢?持有这种想法的人,已不自觉地将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老百姓。尽管经济转轨,竞争意识增强,但是,我们万万不能忘记:我们整个社会的根本政治制度没有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仍然是我们党的宗旨。我们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本,这是我们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所决定的。

毛泽东同志在《为人民服务》中指出:“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共产党员的天职,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靠每一名共产党员的实际工作去影响群众,带动群众的,从而形成千百人的实践活动。之所以有

些群众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恰恰是由于我们党内的极个别人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们心里装的不是群众,而是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捞取好处,以权谋私,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严重地败坏了党的形象。

从这些腐败分子演变的过程看,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忘记了群众,忘记了党和人民的利益,不能自觉地抵制资产阶级和其它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私欲膨胀,争名夺利,从而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因此,必须引起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的深思和警觉。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永恒的。

队伍教育整顿心得体会最近在中队认真组织下,开展了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通过这次学习活动,使自己在原有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在一些方面拓宽了思路,开阔了视野,增强了搞好工作的信心。现就学习情况谈一点粗浅的认识和心得。

1、要警钟长鸣,思想重视,珍爱自己。

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

2、严以自律,自我解剖,自省自警。

当前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

3、接受监督,深入群众,防微杜渐。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古训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一语道破这条颠覆不破的真理,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我们每一名党员干

部职工都要正确地对待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裨益。

在工作中求真务实,言警力行。

做好纪律作风整顿和反腐倡廉工作,就要坚决贯彻求真务实的要求,推进各项改革建设事业更快发展,就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我们要使求真务实成为行动的准则,贯穿和体现在各项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去。

1、学习中要有求真的精神。

2、工作要有务实的作风。

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既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创业为政的基本准则。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能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

3、群众中要有实干的行动。

4、言行举止中要有实际的效果。

纪律作风整顿常讲,反腐败常立

一是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是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遵纪守法。三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增强廉政意识,增强纪律和法制观念,做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好党员,切实转变作风、务实高效、开拓创新的模范,以自己有限的力量把纪律作风整顿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关于执法队伍作风整顿的心得体会

根据县委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局开展了关于执法队伍作风整顿的活动。这次作风整顿是在“x.xx”xx重大交通事故后,吸取了这次事件的教训,在我县开展了执法队伍的整顿活动。针对我们xx局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学习和讨论。

通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执法队伍作风整顿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也使全局工作人员更牢固掌握各项纪律规定,增强了法纪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深刻认识到违法违纪问题产生的根源及其危害性,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改进了工作作风。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一、开展行政执法队伍整顿的迫切性

1、在审计理论知识学习和实际操作中,需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开展此次行政执法队伍作风整顿的重大意义,它不只是对一次事件的总结和反思,同时还是党建主题活动的进一步深化。

2、在审计干线中开展执法队伍作风整顿是在大竹县十二届十三次全会会后的迫切要求。

3、在全县全局范围内开展执法队伍作风整顿是解决执法人员、执法队伍

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必然选择,也是提升执政能力的重要形式。

4、对xx人员实际来说,开展执法队伍作风整顿是提升审计地位的需要。

二、现阶段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行政人员滥用职权、执法不公的问题。

2、行政执法能力低下、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问题。

3、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问题。

三、分析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还是存在一定的主观因。在这段时间,自已结合理论学习,与实际执法过程、程序相比较,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缺乏系统的学

习,对胡锦涛同志提出“八荣八耻”的思想还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梦”联系实际不够,对“xx梦”的执行还不够透彻。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节,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使学习变得教条化,理论知识的学习落实到实际执法过程中。

2、执法工作创新精神不够。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还可以提高,行政执法的效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方式方法的多为沿袭,执法队伍建设不够。

3、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仅对局里面上的事情做的多,但是还对工作还缺乏系统化和高质量的要求。

四、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不仅要学审计法律、相关的法规,更要深

入挖掘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胡锦涛同志倡导的 “八荣八耻”等重要论述中的闪光点,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中国梦”构想中的精髓。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业务素质;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想办法,办实事,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执法过程中要“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好共事”,工作中不支差应付,不推委扯皮,认真努力工作,以作风促工作,工作力争第一,用作风建设促进工作,务求抓出实效,抓出成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要警钟长鸣,思想重视,珍爱自己。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要提升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自己的职责,告诉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以中国共产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到

对国家对群众负责,不负群众的重托,将审计工作深入的开展下去。

4、接受监督,深入群众,防微杜渐。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古训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一语道破这条颠覆不破的真理,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裨益。“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是非”;在阳光下执法,才能体现出执法的效力,提

升执法效果。

通过此次行政执法队伍作风整顿,自身的政治思想有了明显进步、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进、法纪观念明显增强、业务水平逐步提高,廉政意识增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切实转变作风、锐意进取,以自己有限的力量把执法队伍作风整顿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集中开展司法警察队伍教育整顿活动

心得体会

按照中院《全市法院集中开展司法警察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院和中院关于加强司法警察安全保卫工作文件的要求和省、市法院司法警察工作会议精神,通过认真学习最高法院、省、法院有关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和警务保障工作的相关文件,及张述元院长提出的“四严一保障”的要求。经过一段时间的认真学习,使我对新形势下法警工作的

重要性和新要求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一是思想认识力求“深”。

认真学习司法警察认真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执法行为规范以及《司法警察值庭、押解、看管、安检规则》等文件,切实强化思想认识,确保工作不出问题。紧密结合前不久开展的司法警察业务技能集训,加大司法警察执法工作考核力度,确保规范执法。

二是查摆问题力求“细”。

严查思想意识是否坚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撰写警示教育心得;严查司法作风是否规范,杜绝生、冷、硬、横言行及表现;严查工作纪律是否遵守,杜绝迟到早退、上班办私事、不请假外出、违反禁酒令等问题,逐级追究相关人 1

员责任。

三是要控制好当事人及事态的发展,忠于职守。

同时协助做好当事人及事件的疏导工作,严格控制和减少冲突发生。努

力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处置得好”。制定强有力的应急措施。发扬人民警察的光荣传统,努力形成“与时俱进、文明高效、清正廉洁、积极向上”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净化心灵,淡薄名利,甘守清贫,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的优良本色,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勤奋好学,善于钻研,努力增长才干,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

四是再次是管理机制力求“新”。

完善竞争机制,激发司法警察爱岗敬业精神,认真完成本职工作;落实奖惩机制,做到奖惩分明,调动司法警察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能;实行从优待警,切实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完善司法警察警务装备和警用设施,工作生活给予司法警察更多关心支持。

通过这次活动,为我提供一个改正不足,端正思想,改善作风,提高标准,努力干好法警本职工作的机会。我看到了自己身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使自己受到了一次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组

织观念的再教育,严格了工作标准。本人决心以此次教育整改活动为起点,树立起争先创优的意识,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勇于进取,努力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社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心得体会

干部队伍纪律作风整改心得体会

灵秀社区徐荣全

通过鹿城镇党委、政府开展的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进

一步促进了全镇干部队伍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又有一次新的提高。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是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党员队伍自身建设,保持先进性和与时俱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的迫切需要。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一些与新的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与“三个代表”的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迫切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达到塑造形

象、促进工作的目的。

通过这次“开展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动员大会

以及及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教育活动,我认识到要想当一个一社区工作人员,就必须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并在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高:

一、强化工作作风,不断进取,踏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

强化进取意识,大力发扬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确保真抓

实干,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自己饱满的工作激情,把心思凝聚到工作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实际工作中,迎难而上,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同时要解放思想、牢记使命,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用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争取最好的工作成绩。

二、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

~ 26 ~

要时刻强化宗旨意识,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终生追求和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自己切实做好平凡岗位上的每一项工作,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实实在在地体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发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优良传统。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把辖区单位、企业、1

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心得体会

辖区居民的满意与否作为衡量自己工作好坏的标尺。

三、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只有通过学习政治理论,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才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政治上保持清醒的头脑,也只有通过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才能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自觉加强政治和业务理论理论学习,全面提高理论素养,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处理复杂、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在不断地学习、不断地

~ 27 ~

实践的过程中,要不断地总结和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和业务水平。

四、努力树立新形象

要做到平时工作、生活、学习的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把干部作风体现到日常的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时常反思和检查自己,在各项工作的落实中,要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精神状态要进一步振奋,要以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知难而进、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对待每一项工作,善于在工作中开拓创新,提出新的思路和见解。组织纪律观念要进一步强化,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发扬党员的带头作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个人生活做到克勤克俭,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艰苦朴素,勤俭节约,遵纪守法,接受监督。

总之,我要以这次学习整顿为动力,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鹿城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进一步完好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上来,坚持用学习整顿促进工作开展,以

~ 28 ~

工作成效检验整顿效果,为我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而不懈努力。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 29 ~

推荐第7篇:辅警

辅警/安全/规范/行政辅助/立法

内容提要: 辅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治理力量,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对公安机关而言,辅警起到了重要的补充和替代作用。警察主要从事实质性和高权性的执法工作,而由辅警从事简单事务性和机械程序性的工作,实现有限警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公众对辅警主体合法性的质疑一直在持续,辅警的法治化之路势在必行。该路径应该在遵循法律保留原则的前提下,应用行政辅助理论,建构辅警合法性基础。辅警的主体立法可以通过公安部的部门统筹立法、地方区别立法的两种具体方案展开,在清理文件的同时规范立法。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口等生产要素流动性更加普遍化,阶层分化导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愈发显现,违法和犯罪严重冲击着正常社会秩序,安全不再是触手可及的公共品,而是需要在精巧设计和严厉执行下的奢侈品。警力不足既是现有安全和秩序不尽如人意的借口,也是警察寻求更多关注、更多宽容,进而谋求制度变革的源动力。应对警力不足的最佳方式当然是无增长改善,[1]苏州的警务创新在很多具体做法上与之契合, [2]但是,无增长改善在大部分时候不具有普遍应用的效果,在创造力短期内提高有限的情况下,有效应对警力不足的方式就是增加警力。更多的警察需要同比例的扩大财政支出,这与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也不符合有限政府和服务政府的理念。同时,一个不断膨胀的警察机关既可能创造出更好的安全和秩序格局,也可能成为自由和效率等更高位阶价值的破坏者。因此,长期以来,警察机关采取招募治安联防队员、辅警等称谓不同但内涵一致的警察辅助力量予以应对。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法主体理论匮乏的情况下,警察辅助力量的合法化解释显得捉襟见肘,只做不说、只看效果不看授权,成为警察辅助力量的基本生存样态。

一、定位依据:基于公民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治理思路

警察权力来源的依据在于实现法的安全和秩序价值,与此同时,安全和秩序也是人类不同主体共同捍卫的价值,在实现安全和秩序的目的过程中,警察从来都不是唯一的选择。对于私法主体的安全和秩序而言,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必须首先承担起自我保护的职责,警察只有在其自身力有所不及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而在公共领域,完全开放或者半开放的时空内部,警察是第一责任主体,对于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负有义不容辞的义务。警察权行使不仅来源于警察法的直接授权,也来源于其他行政法或者公法的间接授权,在城市综合执法中警察往往担当强制力保留的角色,通过行政协助的方式实现城市管理中综合执法的整体目的。当警察、社会中间层、私人等不同主体同时拥有对安全和秩序的诉求时,各自所占据的位阶、比例、原则、方式、手段等即成为法治国家的基本规范,警察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引导效能,这也是治安联防、辅警、保安、私家侦探等主体存在的合法性依据。警察辅助力量来源于人民群众,基本任务是协助警察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并逐渐成为国家和民间通力协作的典范,从国家到地方均受到普遍重视。不过在国家强化其控制社会的功能后,协作逐渐变成领导与组织,警察辅助力量基本丧失其自治性,通过国家和地方性文件对治安联防和辅警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这一发展脉络。

(一)辅警前身—治安联防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软法规范

为了应对严峻的社会治安问题,199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第5条指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动员和组织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学生,建立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和警民联防活动。”治安联防属于群防群治机制的组成部分,在组织领导上凸显公安机关的主导性,在经费来源上强调“群防群治队伍可以是义务的,也可以是有偿服务的。对有偿服务的,除地方财政适当拨款外,经当地人民政府按规定审批后,可以由企事业单位和居民适当集一点资,出一点人,用于维护本单位或本地区的社会治安。” [3]治安联防队员的选拔,应“充分发挥党员、团员、治保积极分子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作用,协助专门机关维护社会治安”。 [4]这充分说明治安联防队员应该从政治觉悟和道德素养上具有更高水准的群体里选拔,尤其强调对公共利益的坚决捍卫和自觉履行义务的神圣使命感。这一点在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力量上亦有体现,“到2010年,每个城镇社区、农村村庄建立一支群众义务消防队或者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倡导建立民间志愿消防队,积极发展消防保安力量。” [5]

(二)辅警渐进:治安联防与社区警务战略的一体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改造与重建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社区警务战略也在不断推进,治安联防成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的主要组成部分。具体工作目标和方法则是“依托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看楼护院等活动”。 [6]农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在借鉴社区警务的基本理念,同样强调安全防范的立体化和网格化,“逐步建立以驻村民警为主导,以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要依托社区资源,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人员和义务志愿者相结合的邻里守望、看楼护院、看村护家等活动。” [7]治安联防的工作目标显然不同于封闭式空间内部的安全和价值追求,因为“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要发挥协助维护居民住宅区治安秩序的积极作用。保安服务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逐步推进保安服务专业化”。 [8]小区的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公司主要靠市场化机制运作,其服务对象是特定的,工作目标指向的则是封闭的时空,不具有公共性、开放性,这一点全然不同于警察及警察主导的治安联防,他们的存在和使命是以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为目标。

二、辅警主体定位的法治化路径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所奉行的基本准则。在国家权力中,警察权力横跨行政和刑事领域,最具广泛性、主动性、强制性和自由裁量性,与普通民众联系最为紧密,必须成为法律监督的重点。警察权的行使的前提是警察执法主体资格的界定,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刑事执法,均需要通过制定并完善警察组织法,规范警察主体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并对各警察主体的法定职权作明确划分和界定。《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警察主体及警察权力做了基本规范。基于依法行政的压力,治安联防队员在实践中面临的诸多问题迫使公安机关调整思路;各地均在探索如何更加规范地运用警察辅助力量,很多地方开始采纳辅警这一源自于英美法系的概念改造和规范治安联防队伍。

(一)怀疑、两难、否定:准确定位的必要性

警察辅助力量,长期以来并没有明确的成文法规定,似乎也不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针对治安联防比较书生气的反问是:为什么要对群防群治的民间力量进行规制呢?如同私人权利,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其边界就不受限制。公安部和各地方公安机关也只能以内部文件的形式概括描述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及职责任务,“治安联防队是群众性的治安防范组织,是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9]实质性问题则是:治安联防队真的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吗?从公安部文件已经可以看出,治安联防队可能根据警察的要求参与到反扒窃等侦查任务中,甚至于在一段时期内,治安联防队员可以像警察一样行使警察权,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强调,违法者冒充警察和冒充治安联防队员的行为之间具有本质区别,“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10]但是毫无疑问,治安联防队员的辅助警察功能其实被大大拓宽,在违法犯罪猖獗肆虐时期,治安联防队员享有警察权,不仅得到了被辅助的警察的承认,而且获得了普通老百姓的默认。

然而,传统行政法观念强调行政主体及行政授权的实体性合法,治安联防的主体定位和权力来源均无明确依据,其执法当然不会获得名义上的合法性。实体性非法执法如果能够披上程序性合法的外衣,辅之以合法律目的性内涵的解释,也许不会遭遇太大的非议。但是实体性违法恰好是程序性违法的一大前提,良莠不齐的治安联防和模糊不清的权力,使得治安联防在执法时流于恣意和无序,以致于到了2000年,公安部还要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对本地区的执法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凡有合同工、临时工、联防队员、保安人员等非人民警察从事公安行政执法任务的,必须一律停止,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和整顿。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严肃查处,及时清理”。 [11]尽管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来证明治安联防队员和警察在程序性违法上的恶性,但在执法人员比、执法数量比、执法的高权低权比等数据理性参照下,治安联防是否更应该被批判和否定。

(二)合法性障碍与合法律目的性:主体定位的破解之道

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性地位从当下的成文法系统内部很难找到依据,左右摇摆的定位和模棱两可的权限不仅影响警察辅助力量的自身发展和权益,更从根本上动摇其辅助的主体—警察目的性的实现。从规范意义上说,不具有明确法律授权和委托的主体是无法以警察的名义执行法律的,警察辅助力量不是独立的执法主体,其执法效果当然归于警察。问题在于,法律法规通常会明确规范执法主体的权责、程序等要素,也会明确规范具体的执法方式和手段,譬如对于枪支、手铐等警械都有概括的授权和在一定时空内的自由裁量权,警察可以基于不同的情境区别使用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警察辅助力量即便没有行政主体地位,也不能彻底剥离其主体性的特征,也会参照警械等警用装备使用的规定来执法。公安机关和地方政府之所以对警察辅助力量情有独钟,反复清理整顿却又周而复始,主要还是因为辅助力量具有的警力直接替代作用。

行政主体在理论和成文法规定上的匮乏和混乱则进一步加剧了警察辅助力量执法的合法性困局。警察辅助力量和警察之间的表面的皮肉分离,以及内里的骨肉相连,映衬着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理论的阴影,必须打破现有法律文本和实践观念的阻碍,按照合法律目的性予以重塑,让警察辅助力量的光芒正式闪耀。这也契合了王锡锌的观点,“传统意义上的依法行政逻辑,在面对行政立法兴起的现实时,面临着合法化解释能力的匮乏。回应这一挑战,需要对传统依法行政的合法化逻辑进行扩展,如果能够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机制保障行政规则与法律之间在形式上或者目的上的一致性,那么行政规则依然可以获得形式合法性并具有正当性。” [12]这要求我们必须从关注行政行为及行政主体权力的合法性,回归到行政主体设立时的功能及价值判断中。对于警察辅助力量而言,立足于协作及整合的服务型功能定位,捍卫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建立其合法性的关键。

三、主体定位的相关理论

在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权的基本原则主要是来自于对警察国的批判和改造,并渐渐形成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两大原则。法律优先原则,要求行政必须受法律的拘束,一切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此处的法律采取广义标准,包括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在某些领域中,行政机关必须有法律的授权才能采取行动和做出行为,法律保留原则中的“法律”一词,一般仅作狭义的理解,即议会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但是,“议会民主的发展、给付行政意义的扩大以及基本法对所有国家领域的约束都要求扩大法律保留的范围”。 [13]虽然调整尺度有限,并且必须遵循必要的限度,“完全重要的事务需要议会法律独占调整,重要性小一些的事务也可以由法律规定的法令制定机关调整,一直到不重要的事务,不属于法律保留的范围。” [14]警察权和辅助警察权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安全,满足公民、法人、组织等不断增长的安全需要,在遵守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范围的原则下,准确理解和应用法律原则,就成为安全实现的必经之路。

(一)法律保留原则在辅警法治化中的应用

长期以来,在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不能准确区分组织法和行为法,一般认为,只要行政机关拥有某方面的事务的管辖权,就可以采取实现管辖权目的的一切必要措施,一度喧嚣尘上的城管可能是这一观念现实映照的极致。不惟城管,其他行政机关和行政辅助人员,也有类似的疯狂举动,交通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和治安联防队员等也深受此观念的影响。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安全和秩序主要赋予警察承担,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逾越法律授权,行使维护安全和秩序的职责。但是随着社会变迁,警察无法面对爆发性和突发性增长的安全事件,增加执法主体成为必然的选择。由于国家基本治理理念和现实法律的双重限制,警力不能随意增长,将一些不重要的事务直接赋予辅助警察人员执行,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我国《立法法》给予国务院以较大的立法权限,公安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可以制定部门规章,同时该法第73条还对地方性规章予以概括授权,可以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而制定规章;以及制定属于本行政辖区内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15]辅警的部门或地方立法是为了实现警察维护秩序和安全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在制定辅警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时,只要遵从《立法法》等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就可以通过清晰定位和明晰职责帮助警察主体更好地履行其职能。

(二)行政协助理论对辅警立法的借鉴意义

辅警的主体和行为定位似乎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悖论,但实际上相辅相成,无分彼此。在有的学者看来辅警的行为应该是一种行政协助,“行政协助人是指在行政机关执行特定行政任务给予协助的人。与被授权人的区别在于,行政协助人不是独立活动,而是根据行政机关的委托和指令从事某种辅助性的工作,其活动归属于行政机关。例如,某公民在出现交通事故时受交通警察的委托,用相应的手势指挥交通。” [16]事实上,行政协助通常是指“行政机关为发挥共同一体之行政机能,应于其权限范围内互相协助。” [17]在我国已有的立法中,也存在大量有关行政协助的语焉不详的概括式规定,如协助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矿产资源法》第11条),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条第3款)等。“这些规定由于立法语言过于概括,请求主体和被请求主体各自从自身利益考虑而作不同理解,从而造成这些立法在实践中无法起到应有的指导作用,应进一步将这些规定具体化,对提供协助的条件、手段等进行详细规定。” [18]

行政机关原则上应各有所司,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其职权、执行其职务,以共同达成国家行政目的,但是基于行政一体化的要求,必要时,赋予行政机关请求其他机关予以职务上协助的权利,课予行政机关之间在职务上相互协助的义务。如《行政监察法》第22条规定:“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纪案件中,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海关法》第7条规定:“海关在执行公务受到抗拒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提供职务协助。”在行政协助关系中,“协助主体与被协助主体均以各自独立的名义进行行为或以共同的名义实施共同行政行为,而且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或共同对它们的共同行政行为负责。” [19]据此,警察行政协助,是指非警察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遇有特定情形,而依法请求与其无隶属关系的警察机关予以协助,警察机关不得任意拒绝。当然,依据相关法律,警察也会请求其他机关协助其执行行政事务。从行政法理论来判断,这些行为都是属于典型的公权力之间的互助,与私人和社会毫无干系。警察在执法工作中偶然请求公民、法人、组织的协助以实现执法目的,在行政协助理论的内涵确定无疑后,应该另谋他路,而行政辅助理论恰逢其时。

(三)行政辅助理论在辅警规范中的应用

我们姑且将临时响应警察命令、指示或授权的私人视为偶然性的行政辅助人,这与经过合同签约而成为长期性的行政辅助人本质并无区别,都是私人辅助警察之公务行为,并且一般会有一定的报酬和奖励。无论是偶然性还是长期性的行政辅助,均“意指私人作为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的帮手,其并非如被授权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公权力,而是直接受行政机关的指挥命令从事活动,犹如行政机关的„延长之手‟。” [20]“行政助手系在行政机关指示下,协助该机关处理行政事务(包括公权利之行使),性质上为机关之辅助人力。” [21]行政辅助人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如交通协管员、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城管部门聘用的城管员等,但是由于其公私不明,理论上一直未有明确定性和显著突破。

行政辅助人产生的前提是合同的订立,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从社会上招聘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订立合同,行政辅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职责、义务,行政主体依据合同对行政辅助人进行监督、管理。有时候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双方已经就主要事项达成合意并实际履行,仍然视为行政辅助合同成立。其次,通常实践中的行政辅助人不享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由于行政辅助人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只能在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履行相应的职权。以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为例,国家税务总局在2000年7月6日发布的《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中第6条明确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聘用的从事税收工作的临时人员、协税员、助征员、代征员等不核发税务检查证。”2003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农业税收征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对必须聘请协税员的,要制定严格的聘用标准,经过规定的聘用程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要写明:协税员不得直接征收税款,如有违反,一经查明,立即解聘。”最后,行政辅助人的行为结果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 [22]行政辅助人只在行政机关监督、指导下辅助参与执法,其行为应被视为行政机关行为的延伸,行为的结果也理应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

关于行政辅助的契约性质当无异议,无论是临时性的协助抓捕、扣押,提供工具、信息,参与疏导、引导等警察行为,还是长期性的固定职业合同,均需要警察和辅警对从事的辅助行为意思表示一致。但是武断认定行政辅助人完全不具有独立的执法权,并不妥当。通常,辅警的辅助行为的履行方式和限度有别于警察正式行为,但在一些不涉及到合法公民权益的事例中,尤其是紧急事件的处理中,辅警应该被赋予更多的代理公权力,这一方面是基于法治国家的私人权利需求,也是作为警察辅助公权力的需求。毕竟,辅警作为行政辅助人,是由政府部门统一招聘或公安机关自行招聘并以合同的形式加以规范,协助公安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辅助性力量,协助的分寸和尺度只有在具体事例中才会有准确清晰的判断。无论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和警察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一定的辅助工作,还是特定情形下,独立和部分地参与执法,其行为结果都同样归属于公安机关。

四、相关规定的清理和规范

目前对辅警进行规范的绝大部分是内部文件和政策性规定,虽然在内容上基本属于宪法和立法法体系内的法律保留事项,但还是因为制定部门错综复杂,暴露出各自为政,职责不清等问题。辅警规范的混乱必定会导致其协助执法时的尺度不均衡,严重挑战构建公正文明的法治社会的发展目标。而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下,并不乏针对辅警进行立法的空间,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辅警法律法规的清理和制定。首先,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规章(部、委规章),因此,公安部可以根据需要制定辅警规章;其次,省、直辖市和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立法机构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辅警的地方性法规;最后,如果可能,在理念统一和现实接纳的情况下,借鉴英美法系对辅助警察的法律规定,将辅警纳入到警察序列,启动修法程序,建议全国人大修改《人民警察法》,规范辅助警察的法律地位、职责和权限等。

(一)统筹立法:公安部制定《辅警条例》

由公安部负责制定《辅警条例》符合《立法法》的法律保留原则,公安部的部门立法可以最大程度的反映公安实践需求。该条例的制定可以参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对辅警的性质、组织原则、行为规范、经费来源、责任义务、监督奖惩等做出概括的规定。这就要求该条例应该对各种辅警或者协管员进行统一概括规定,分散在公安部其他文件中的辅警规范必须符合该条例的要求,不得抵牾。

第一,明确性质和区别任务。“辅警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辅助力量,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执行服务群众、巡逻防范、协助社会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任务,纳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统一管理。辅警设置执勤巡逻、协助执法、内勤保障三种岗位。门卫、炊事员、保洁员不纳入辅警管理。” [23]参考各国辅警的实践,同时结合各地的实际需求,可以尝试对辅警岗位和任务作辅助勤务类和辅助执法类的区分。辅助勤务类辅警,意指处理公共事务后勤工作的人员,其工作直接对警察负责,不影响相对人的具体权利义务,主要在市、县(区)公安机关直属部门、基层公安科、所、队、室从事办公室文字处理工作、窗口接待服务工作、公安机关承担的社会工作、电子监控视频的分析和研判工作等。辅助执法类辅警,意指参与公安机关或警察的执法工作,其辅助行为可能影响相对人或者不特定人员的权利义务,对于公共利益亦有实在的影响,主要在市、县(区)公安机关直属部门、基层公安科、所、队、室配合公安机关和民警从事治安巡逻、守卡堵截、处置突发事件、调解治安纠纷、安全保卫等工作,或从事交通管理、外来人口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特种行业管理等工作。 第二,具体分类和设置权限。辅助勤务类和辅助执法类不同,基本不会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公共利益,因此规范的重点在辅助执法类辅警身上。公安部的统筹立法应该明确规范不同类别的辅警执法权限,尤其应该示范性地规定治安巡防辅警和交通协管辅警的权限。治安巡防辅警协助公安民警履行下列职责:“开展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管理秩序;协助开展治安检查;协助维持大型活动现场秩序;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和物品。治安辅助人员在岗时,可以履行下列职责:保护案件(事故)现场;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的违法犯罪活动;将现场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扭送到公安机关;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治安辅助人员不得进入重要的涉密岗位、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岗位、刑事技术等岗位,严禁从事执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由人民警察担任的工作”。 [24]交通协管辅警“可以在交通警察指导下承担以下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交通协管员不得从事其他执法行为,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25]

与警察执法所面临的主要困惑一样,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的辅警辅助行为的依据和分寸,再加上本身的知识储备和训练水平有限,辅警的辅助执法充满挑战。“职权法定”是行政主体获得行政职权的基本原则。行政主体有没有对某项事务进行管理的行政职权,关键要看该行政主体有没有法律法规授权依据。以《警察法》第8条为例,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采用强制措施。但是当辅警在此情境下协助公安机关维持辖区治安管理工作时,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如果单独对涉嫌违法行为人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将其带离现场,即属于因没有职权依据而主体违法的情形。从实践来看,辅警显然不能剥离其作为人的主观能动性,类比为警察的执法工具,而应该在区分高权性警察权和低权性警察权、强制性警察权和任意性私权利等的基础上,遵循合法、合理、准确、灵活等原则发挥其实际效能。辅警协助执法同样面临怎么去掌握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尺度,在诸种情形下辅警的职责如何具体行使等依然模糊,这实际上不仅涉及到辅警行为的基本定性、自由裁量权的法理基础和应用规范,也涉及到辅警行为的理想分类和具体展开。

(二)区别立法—地方制定《辅警条例》

在现有制度下,由于公安部不能解决辅警的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这使得《辅警条例》的法律规范必须进一步做出保留,具体的规范和操作则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予以有效解决,在某种意义上,《辅警条例》类似于美国联邦的模范法典,成为地方立法的主要参考。有立法权限的地方应该根据社会管理需要制定《地方辅警条例》,一般情况下,省级立法机关制定的条例与《辅警条例》基本原则和体例保持一致,在公安部《辅警条例》允许的概括授权范围内,省级地方立法机关可以结合地方特色予以具体化。在《立法法》等上位法的规定中,我国地方立法主体还包括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它们可以在省级《辅警条例》的权限范围内予以适当调整。已经制定省级政府规章的地方,可以通过人大立法将规章升格为法规的形式,从而解决长期以来辅警法律地位空白或者模糊的问题,正式确定辅警的定位和性质。

第一,区别立法的关键是辅警的人事编制和经费。通常,应该根据地方的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经济水平、社会治安状况等科学规划,客观确定辅警的管理流程、人员数量和经费标准等,地方立法可以因地制宜制定合适的规范。“编外人员主要是乡镇街道外聘的协管员和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不计算在内)。协管员和临时工的主要区别是乡镇街道需要为协管员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 [26]但因为辅警维护的是公共利益,各省均努力将其纳人到更有保障的法治化轨道。如《贵州省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本乡(镇)具体情况聘请1-2名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协管员由乡(镇)政府管理,公安局派出所和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业务指导。”甘肃省也“将交通协管员纳人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依据各地警力配置等因素,核定协管人员定额,由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全省统一的交通协管员队伍管理办法,规范协管人员的招录、辞退、使用管理和经费保障。” [27]

第二,区别立法必须防止地方利益的非理性以及任意性。地方必须严格遵循立法的基本原则,即便是公安机关内部制定的文件,也不得违反上位法。安徽省滁州市在其政府文件中提出,各区县应依据《安徽省公安机关社会治安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暂行)》,按照、„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类清理、务求实效”的原则,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对现有社会治安辅助人员进行进一步清理整顿,“将公安机关直接使用管理的协管员、辅警等治安员统一纳人各市、县保安公司管理,身份置换成保安,以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和协管员、辅助人员行为,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制度化建设”。 [28]这种方式模糊了辅警和保安的界限,因为保安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于辅警的治安力量,保安制度的独立运行对于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非常好的机制,而将辅警潜伏进保安队伍,名为保安,实为辅警,很可能使公安机关对安全和秩序的社会管理趋于一元化。不仅没有推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相反,由于辅警藏身于保安队伍之中,警察和保安的关系,由此前的间接指导变成了直接管理,警察任务被扩大、警察权限则被稀释。对于没有立法权限的地方,必须严格依照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未升格前),不得予以扩大或者限制解释。如甘肃省金昌市在制定交通协管员规定时,明确“依据警力配置等因素,核定协管人员数额”的情况下,提出“适当增加协管人员定额,有效缓解交通管理警力不足的问题”, [29]就超越了上位法规定的权限。区别立法的关键不在于地方的经济、人口基础和人事安排的惯例,而是地方安全和秩序的现实需求,这样,地区的文明程度、历年的发案数目和群众的安全指数等将成为核心评价标准,以此可以相对合理的确定地方辅警总量,也可以确定辅警具体任务和工作权限。

推荐第8篇:辅警

辅警/安全/规范/行政辅助/立法

内容提要: 辅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治理力量,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对公安机关而言,辅警起到了重要的补充和替代作用。警察主要从事实质性和高权性的执法工作,而由辅警从事简单事务性和机械程序性的工作,实现有限警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公众对辅警主体合法性的质疑一直在持续,辅警的法治化之路势在必行。该路径应该在遵循法律保留原则的前提下,应用行政辅助理论,建构辅警合法性基础。辅警的主体立法可以通过公安部的部门统筹立法、地方区别立法的两种具体方案展开,在清理文件的同时规范立法。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口等生产要素流动性更加普遍化,阶层分化导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愈发显现,违法和犯罪严重冲击着正常社会秩序,安全不再是触手可及的公共品,而是需要在精巧设计和严厉执行下的奢侈品。警力不足既是现有安全和秩序不尽如人意的借口,也是警察寻求更多关注、更多宽容,进而谋求制度变革的源动力。应对警力不足的最佳方式当然是无增长改善,[1]苏州的警务创新在很多具体做法上与之契合, [2]但是,无增长改善在大部分时候不具有普遍应用的效果,在创造力短期内提高有限的情况下,有效应对警力不足的方式就是增加警力。更多的警察需要同比例的扩大财政支出,这与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也不符合有限政府和服务政府的理念。同时,一个不断膨胀的警察机关既可能创造出更好的安全和秩序格局,也可能成为自由和效率等更高位阶价值的破坏者。因此,长期以来,警察机关采取招募治安联防队员、辅警等称谓不同但内涵一致的警察辅助力量予以应对。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法主体理论匮乏的情况下,警察辅助力量的合法化解释显得捉襟见肘,只做不说、只看效果不看授权,成为警察辅助力量的基本生存样态。

一、定位依据:基于公民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治理思路

警察权力来源的依据在于实现法的安全和秩序价值,与此同时,安全和秩序也是人类不同主体共同捍卫的价值,在实现安全和秩序的目的过程中,警察从来都不是唯一的选择。对于私法主体的安全和秩序而言,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必须首先承担起自我保护的职责,警察只有在其自身力有所不及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而在公共领域,完全开放或者半开放的时空内部,警察是第一责任主体,对于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负有义不容辞的义务。警察权行使不仅来源于警察法的直接授权,也来源于其他行政法或者公法的间接授权,在城市综合执法中警察往往担当强制力保留的角色,通过行政协助的方式实现城市管理中综合执法的整体目的。当警察、社会中间层、私人等不同主体同时拥有对安全和秩序的诉求时,各自所占据的位阶、比例、原则、方式、手段等即成为法治国家的基本规范,警察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引导效能,这也是治安联防、辅警、保安、私家侦探等主体存在的合法性依据。警察辅助力量来源于人民群众,基本任务是协助警察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并逐渐成为国家和民间通力协作的典范,从国家到地方均受到普遍重视。不过在国家强化其控制社会的功能后,协作逐渐变成领导与组织,警察辅助力量基本丧失其自治性,通过国家和地方性文件对治安联防和辅警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这一发展脉络。

(一)辅警前身—治安联防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软法规范

为了应对严峻的社会治安问题,199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第5条指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动员和组织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学生,建立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和警民联防活动。”治安联防属于群防群治机制的组成部分,在组织领导上凸显公安机关的主导性,在经费来源上强调“群防群治队伍可以是义务的,也可以是有偿服务的。对有偿服务的,除地方财政适当拨款外,经当地人民政府按规定审批后,可以由企事业单位和居民适当集一点资,出一点人,用于维护本单位或本地区的社会治安。” [3]治安联防队员的选拔,应“充分发挥党员、团员、治保积极分子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作用,协助专门机关维护社会治安”。 [4]这充分说明治安联防队员应该从政治觉悟和道德素养上具有更高水准的群体里选拔,尤其强调对公共利益的坚决捍卫和自觉履行义务的神圣使命感。这一点在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力量上亦有体现,“到2010年,每个城镇社区、农村村庄建立一支群众义务消防队或者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倡导建立民间志愿消防队,积极发展消防保安力量。” [5]

(二)辅警渐进:治安联防与社区警务战略的一体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改造与重建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社区警务战略也在不断推进,治安联防成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的主要组成部分。具体工作目标和方法则是“依托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看楼护院等活动”。 [6]农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在借鉴社区警务的基本理念,同样强调安全防范的立体化和网格化,“逐步建立以驻村民警为主导,以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要依托社区资源,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人员和义务志愿者相结合的邻里守望、看楼护院、看村护家等活动。” [7]治安联防的工作目标显然不同于封闭式空间内部的安全和价值追求,因为“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要发挥协助维护居民住宅区治安秩序的积极作用。保安服务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逐步推进保安服务专业化”。 [8]小区的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公司主要靠市场化机制运作,其服务对象是特定的,工作目标指向的则是封闭的时空,不具有公共性、开放性,这一点全然不同于警察及警察主导的治安联防,他们的存在和使命是以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为目标。

二、辅警主体定位的法治化路径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所奉行的基本准则。在国家权力中,警察权力横跨行政和刑事领域,最具广泛性、主动性、强制性和自由裁量性,与普通民众联系最为紧密,必须成为法律监督的重点。警察权的行使的前提是警察执法主体资格的界定,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刑事执法,均需要通过制定并完善警察组织法,规范警察主体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并对各警察主体的法定职权作明确划分和界定。《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警察主体及警察权力做了基本规范。基于依法行政的压力,治安联防队员在实践中面临的诸多问题迫使公安机关调整思路;各地均在探索如何更加规范地运用警察辅助力量,很多地方开始采纳辅警这一源自于英美法系的概念改造和规范治安联防队伍。

(一)怀疑、两难、否定:准确定位的必要性

警察辅助力量,长期以来并没有明确的成文法规定,似乎也不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针对治安联防比较书生气的反问是:为什么要对群防群治的民间力量进行规制呢?如同私人权利,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其边界就不受限制。公安部和各地方公安机关也只能以内部文件的形式概括描述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及职责任务,“治安联防队是群众性的治安防范组织,是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9]实质性问题则是:治安联防队真的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吗?从公安部文件已经可以看出,治安联防队可能根据警察的要求参与到反扒窃等侦查任务中,甚至于在一段时期内,治安联防队员可以像警察一样行使警察权,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强调,违法者冒充警察和冒充治安联防队员的行为之间具有本质区别,“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10]但是毫无疑问,治安联防队员的辅助警察功能其实被大大拓宽,在违法犯罪猖獗肆虐时期,治安联防队员享有警察权,不仅得到了被辅助的警察的承认,而且获得了普通老百姓的默认。

然而,传统行政法观念强调行政主体及行政授权的实体性合法,治安联防的主体定位和权力来源均无明确依据,其执法当然不会获得名义上的合法性。实体性非法执法如果能够披上程序性合法的外衣,辅之以合法律目的性内涵的解释,也许不会遭遇太大的非议。但是实体性违法恰好是程序性违法的一大前提,良莠不齐的治安联防和模糊不清的权力,使得治安联防在执法时流于恣意和无序,以致于到了2000年,公安部还要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对本地区的执法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凡有合同工、临时工、联防队员、保安人员等非人民警察从事公安行政执法任务的,必须一律停止,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和整顿。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严肃查处,及时清理”。 [11]尽管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来证明治安联防队员和警察在程序性违法上的恶性,但在执法人员比、执法数量比、执法的高权低权比等数据理性参照下,治安联防是否更应该被批判和否定。

(二)合法性障碍与合法律目的性:主体定位的破解之道

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性地位从当下的成文法系统内部很难找到依据,左右摇摆的定位和模棱两可的权限不仅影响警察辅助力量的自身发展和权益,更从根本上动摇其辅助的主体—警察目的性的实现。从规范意义上说,不具有明确法律授权和委托的主体是无法以警察的名义执行法律的,警察辅助力量不是独立的执法主体,其执法效果当然归于警察。问题在于,法律法规通常会明确规范执法主体的权责、程序等要素,也会明确规范具体的执法方式和手段,譬如对于枪支、手铐等警械都有概括的授权和在一定时空内的自由裁量权,警察可以基于不同的情境区别使用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警察辅助力量即便没有行政主体地位,也不能彻底剥离其主体性的特征,也会参照警械等警用装备使用的规定来执法。公安机关和地方政府之所以对警察辅助力量情有独钟,反复清理整顿却又周而复始,主要还是因为辅助力量具有的警力直接替代作用。

行政主体在理论和成文法规定上的匮乏和混乱则进一步加剧了警察辅助力量执法的合法性困局。警察辅助力量和警察之间的表面的皮肉分离,以及内里的骨肉相连,映衬着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理论的阴影,必须打破现有法律文本和实践观念的阻碍,按照合法律目的性予以重塑,让警察辅助力量的光芒正式闪耀。这也契合了王锡锌的观点,“传统意义上的依法行政逻辑,在面对行政立法兴起的现实时,面临着合法化解释能力的匮乏。回应这一挑战,需要对传统依法行政的合法化逻辑进行扩展,如果能够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机制保障行政规则与法律之间在形式上或者目的上的一致性,那么行政规则依然可以获得形式合法性并具有正当性。” [12]这要求我们必须从关注行政行为及行政主体权力的合法性,回归到行政主体设立时的功能及价值判断中。对于警察辅助力量而言,立足于协作及整合的服务型功能定位,捍卫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建立其合法性的关键。

三、主体定位的相关理论

在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权的基本原则主要是来自于对警察国的批判和改造,并渐渐形成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两大原则。法律优先原则,要求行政必须受法律的拘束,一切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此处的法律采取广义标准,包括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在某些领域中,行政机关必须有法律的授权才能采取行动和做出行为,法律保留原则中的“法律”一词,一般仅作狭义的理解,即议会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但是,“议会民主的发展、给付行政意义的扩大以及基本法对所有国家领域的约束都要求扩大法律保留的范围”。 [13]虽然调整尺度有限,并且必须遵循必要的限度,“完全重要的事务需要议会法律独占调整,重要性小一些的事务也可以由法律规定的法令制定机关调整,一直到不重要的事务,不属于法律保留的范围。” [14]警察权和辅助警察权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安全,满足公民、法人、组织等不断增长的安全需要,在遵守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范围的原则下,准确理解和应用法律原则,就成为安全实现的必经之路。

(一)法律保留原则在辅警法治化中的应用

长期以来,在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不能准确区分组织法和行为法,一般认为,只要行政机关拥有某方面的事务的管辖权,就可以采取实现管辖权目的的一切必要措施,一度喧嚣尘上的城管可能是这一观念现实映照的极致。不惟城管,其他行政机关和行政辅助人员,也有类似的疯狂举动,交通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和治安联防队员等也深受此观念的影响。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安全和秩序主要赋予警察承担,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逾越法律授权,行使维护安全和秩序的职责。但是随着社会变迁,警察无法面对爆发性和突发性增长的安全事件,增加执法主体成为必然的选择。由于国家基本治理理念和现实法律的双重限制,警力不能随意增长,将一些不重要的事务直接赋予辅助警察人员执行,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我国《立法法》给予国务院以较大的立法权限,公安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可以制定部门规章,同时该法第73条还对地方性规章予以概括授权,可以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而制定规章;以及制定属于本行政辖区内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15]辅警的部门或地方立法是为了实现警察维护秩序和安全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在制定辅警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时,只要遵从《立法法》等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就可以通过清晰定位和明晰职责帮助警察主体更好地履行其职能。

(二)行政协助理论对辅警立法的借鉴意义

辅警的主体和行为定位似乎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悖论,但实际上相辅相成,无分彼此。在有的学者看来辅警的行为应该是一种行政协助,“行政协助人是指在行政机关执行特定行政任务给予协助的人。与被授权人的区别在于,行政协助人不是独立活动,而是根据行政机关的委托和指令从事某种辅助性的工作,其活动归属于行政机关。例如,某公民在出现交通事故时受交通警察的委托,用相应的手势指挥交通。” [16]事实上,行政协助通常是指“行政机关为发挥共同一体之行政机能,应于其权限范围内互相协助。” [17]在我国已有的立法中,也存在大量有关行政协助的语焉不详的概括式规定,如协助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矿产资源法》第11条),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条第3款)等。“这些规定由于立法语言过于概括,请求主体和被请求主体各自从自身利益考虑而作不同理解,从而造成这些立法在实践中无法起到应有的指导作用,应进一步将这些规定具体化,对提供协助的条件、手段等进行详细规定。” [18]

行政机关原则上应各有所司,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其职权、执行其职务,以共同达成国家行政目的,但是基于行政一体化的要求,必要时,赋予行政机关请求其他机关予以职务上协助的权利,课予行政机关之间在职务上相互协助的义务。如《行政监察法》第22条规定:“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纪案件中,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海关法》第7条规定:“海关在执行公务受到抗拒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提供职务协助。”在行政协助关系中,“协助主体与被协助主体均以各自独立的名义进行行为或以共同的名义实施共同行政行为,而且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或共同对它们的共同行政行为负责。” [19]据此,警察行政协助,是指非警察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遇有特定情形,而依法请求与其无隶属关系的警察机关予以协助,警察机关不得任意拒绝。当然,依据相关法律,警察也会请求其他机关协助其执行行政事务。从行政法理论来判断,这些行为都是属于典型的公权力之间的互助,与私人和社会毫无干系。警察在执法工作中偶然请求公民、法人、组织的协助以实现执法目的,在行政协助理论的内涵确定无疑后,应该另谋他路,而行政辅助理论恰逢其时。

(三)行政辅助理论在辅警规范中的应用

我们姑且将临时响应警察命令、指示或授权的私人视为偶然性的行政辅助人,这与经过合同签约而成为长期性的行政辅助人本质并无区别,都是私人辅助警察之公务行为,并且一般会有一定的报酬和奖励。无论是偶然性还是长期性的行政辅助,均“意指私人作为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的帮手,其并非如被授权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公权力,而是直接受行政机关的指挥命令从事活动,犹如行政机关的„延长之手‟。” [20]“行政助手系在行政机关指示下,协助该机关处理行政事务(包括公权利之行使),性质上为机关之辅助人力。” [21]行政辅助人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如交通协管员、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城管部门聘用的城管员等,但是由于其公私不明,理论上一直未有明确定性和显著突破。

行政辅助人产生的前提是合同的订立,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从社会上招聘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订立合同,行政辅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职责、义务,行政主体依据合同对行政辅助人进行监督、管理。有时候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双方已经就主要事项达成合意并实际履行,仍然视为行政辅助合同成立。其次,通常实践中的行政辅助人不享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由于行政辅助人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只能在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履行相应的职权。以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为例,国家税务总局在2000年7月6日发布的《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中第6条明确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聘用的从事税收工作的临时人员、协税员、助征员、代征员等不核发税务检查证。”2003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农业税收征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对必须聘请协税员的,要制定严格的聘用标准,经过规定的聘用程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要写明:协税员不得直接征收税款,如有违反,一经查明,立即解聘。”最后,行政辅助人的行为结果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 [22]行政辅助人只在行政机关监督、指导下辅助参与执法,其行为应被视为行政机关行为的延伸,行为的结果也理应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

关于行政辅助的契约性质当无异议,无论是临时性的协助抓捕、扣押,提供工具、信息,参与疏导、引导等警察行为,还是长期性的固定职业合同,均需要警察和辅警对从事的辅助行为意思表示一致。但是武断认定行政辅助人完全不具有独立的执法权,并不妥当。通常,辅警的辅助行为的履行方式和限度有别于警察正式行为,但在一些不涉及到合法公民权益的事例中,尤其是紧急事件的处理中,辅警应该被赋予更多的代理公权力,这一方面是基于法治国家的私人权利需求,也是作为警察辅助公权力的需求。毕竟,辅警作为行政辅助人,是由政府部门统一招聘或公安机关自行招聘并以合同的形式加以规范,协助公安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辅助性力量,协助的分寸和尺度只有在具体事例中才会有准确清晰的判断。无论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和警察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一定的辅助工作,还是特定情形下,独立和部分地参与执法,其行为结果都同样归属于公安机关。

四、相关规定的清理和规范

目前对辅警进行规范的绝大部分是内部文件和政策性规定,虽然在内容上基本属于宪法和立法法体系内的法律保留事项,但还是因为制定部门错综复杂,暴露出各自为政,职责不清等问题。辅警规范的混乱必定会导致其协助执法时的尺度不均衡,严重挑战构建公正文明的法治社会的发展目标。而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下,并不乏针对辅警进行立法的空间,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辅警法律法规的清理和制定。首先,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规章(部、委规章),因此,公安部可以根据需要制定辅警规章;其次,省、直辖市和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立法机构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辅警的地方性法规;最后,如果可能,在理念统一和现实接纳的情况下,借鉴英美法系对辅助警察的法律规定,将辅警纳入到警察序列,启动修法程序,建议全国人大修改《人民警察法》,规范辅助警察的法律地位、职责和权限等。

(一)统筹立法:公安部制定《辅警条例》

由公安部负责制定《辅警条例》符合《立法法》的法律保留原则,公安部的部门立法可以最大程度的反映公安实践需求。该条例的制定可以参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对辅警的性质、组织原则、行为规范、经费来源、责任义务、监督奖惩等做出概括的规定。这就要求该条例应该对各种辅警或者协管员进行统一概括规定,分散在公安部其他文件中的辅警规范必须符合该条例的要求,不得抵牾。

第一,明确性质和区别任务。“辅警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辅助力量,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执行服务群众、巡逻防范、协助社会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任务,纳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统一管理。辅警设置执勤巡逻、协助执法、内勤保障三种岗位。门卫、炊事员、保洁员不纳入辅警管理。” [23]参考各国辅警的实践,同时结合各地的实际需求,可以尝试对辅警岗位和任务作辅助勤务类和辅助执法类的区分。辅助勤务类辅警,意指处理公共事务后勤工作的人员,其工作直接对警察负责,不影响相对人的具体权利义务,主要在市、县(区)公安机关直属部门、基层公安科、所、队、室从事办公室文字处理工作、窗口接待服务工作、公安机关承担的社会工作、电子监控视频的分析和研判工作等。辅助执法类辅警,意指参与公安机关或警察的执法工作,其辅助行为可能影响相对人或者不特定人员的权利义务,对于公共利益亦有实在的影响,主要在市、县(区)公安机关直属部门、基层公安科、所、队、室配合公安机关和民警从事治安巡逻、守卡堵截、处置突发事件、调解治安纠纷、安全保卫等工作,或从事交通管理、外来人口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特种行业管理等工作。 第二,具体分类和设置权限。辅助勤务类和辅助执法类不同,基本不会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公共利益,因此规范的重点在辅助执法类辅警身上。公安部的统筹立法应该明确规范不同类别的辅警执法权限,尤其应该示范性地规定治安巡防辅警和交通协管辅警的权限。治安巡防辅警协助公安民警履行下列职责:“开展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管理秩序;协助开展治安检查;协助维持大型活动现场秩序;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和物品。治安辅助人员在岗时,可以履行下列职责:保护案件(事故)现场;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的违法犯罪活动;将现场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扭送到公安机关;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治安辅助人员不得进入重要的涉密岗位、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岗位、刑事技术等岗位,严禁从事执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由人民警察担任的工作”。 [24]交通协管辅警“可以在交通警察指导下承担以下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交通协管员不得从事其他执法行为,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25]

与警察执法所面临的主要困惑一样,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的辅警辅助行为的依据和分寸,再加上本身的知识储备和训练水平有限,辅警的辅助执法充满挑战。“职权法定”是行政主体获得行政职权的基本原则。行政主体有没有对某项事务进行管理的行政职权,关键要看该行政主体有没有法律法规授权依据。以《警察法》第8条为例,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采用强制措施。但是当辅警在此情境下协助公安机关维持辖区治安管理工作时,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如果单独对涉嫌违法行为人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将其带离现场,即属于因没有职权依据而主体违法的情形。从实践来看,辅警显然不能剥离其作为人的主观能动性,类比为警察的执法工具,而应该在区分高权性警察权和低权性警察权、强制性警察权和任意性私权利等的基础上,遵循合法、合理、准确、灵活等原则发挥其实际效能。辅警协助执法同样面临怎么去掌握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尺度,在诸种情形下辅警的职责如何具体行使等依然模糊,这实际上不仅涉及到辅警行为的基本定性、自由裁量权的法理基础和应用规范,也涉及到辅警行为的理想分类和具体展开。

(二)区别立法—地方制定《辅警条例》

在现有制度下,由于公安部不能解决辅警的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这使得《辅警条例》的法律规范必须进一步做出保留,具体的规范和操作则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予以有效解决,在某种意义上,《辅警条例》类似于美国联邦的模范法典,成为地方立法的主要参考。有立法权限的地方应该根据社会管理需要制定《地方辅警条例》,一般情况下,省级立法机关制定的条例与《辅警条例》基本原则和体例保持一致,在公安部《辅警条例》允许的概括授权范围内,省级地方立法机关可以结合地方特色予以具体化。在《立法法》等上位法的规定中,我国地方立法主体还包括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它们可以在省级《辅警条例》的权限范围内予以适当调整。已经制定省级政府规章的地方,可以通过人大立法将规章升格为法规的形式,从而解决长期以来辅警法律地位空白或者模糊的问题,正式确定辅警的定位和性质。

第一,区别立法的关键是辅警的人事编制和经费。通常,应该根据地方的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经济水平、社会治安状况等科学规划,客观确定辅警的管理流程、人员数量和经费标准等,地方立法可以因地制宜制定合适的规范。“编外人员主要是乡镇街道外聘的协管员和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不计算在内)。协管员和临时工的主要区别是乡镇街道需要为协管员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 [26]但因为辅警维护的是公共利益,各省均努力将其纳人到更有保障的法治化轨道。如《贵州省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本乡(镇)具体情况聘请1-2名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协管员由乡(镇)政府管理,公安局派出所和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业务指导。”甘肃省也“将交通协管员纳人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依据各地警力配置等因素,核定协管人员定额,由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全省统一的交通协管员队伍管理办法,规范协管人员的招录、辞退、使用管理和经费保障。” [27]

第二,区别立法必须防止地方利益的非理性以及任意性。地方必须严格遵循立法的基本原则,即便是公安机关内部制定的文件,也不得违反上位法。安徽省滁州市在其政府文件中提出,各区县应依据《安徽省公安机关社会治安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暂行)》,按照、„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类清理、务求实效”的原则,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对现有社会治安辅助人员进行进一步清理整顿,“将公安机关直接使用管理的协管员、辅警等治安员统一纳人各市、县保安公司管理,身份置换成保安,以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和协管员、辅助人员行为,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制度化建设”。 [28]这种方式模糊了辅警和保安的界限,因为保安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于辅警的治安力量,保安制度的独立运行对于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非常好的机制,而将辅警潜伏进保安队伍,名为保安,实为辅警,很可能使公安机关对安全和秩序的社会管理趋于一元化。不仅没有推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相反,由于辅警藏身于保安队伍之中,警察和保安的关系,由此前的间接指导变成了直接管理,警察任务被扩大、警察权限则被稀释。对于没有立法权限的地方,必须严格依照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未升格前),不得予以扩大或者限制解释。如甘肃省金昌市在制定交通协管员规定时,明确“依据警力配置等因素,核定协管人员数额”的情况下,提出“适当增加协管人员定额,有效缓解交通管理警力不足的问题”, [29]就超越了上位法规定的权限。区别立法的关键不在于地方的经济、人口基础和人事安排的惯例,而是地方安全和秩序的现实需求,这样,地区的文明程度、历年的发案数目和群众的安全指数等将成为核心评价标准,以此可以相对合理的确定地方辅警总量,也可以确定辅警具体任务和工作权限。

推荐第9篇:公安辅警训练心得体会

训练心得体会

9月12日,我有幸被抽调至华亭县公安局应急处突训练班内,十五天的训练已经过去了七天,这七天内,我们系统学习了队列队形训练、伸缩警棍的使用方法、警棍盾牌的使用以及应急棍的使用。在战训的七天里,深切的感受到了这种培训模式的优处,既能锻炼人,又能开拓视野,增长见识,提高自身素养。在训练中断总结经验,我们增强了警务技能训练以及处置突发性事件及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有效地提高里了民警处置突发警情及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训练开始的时候,我感觉到压力特别大,短短的十五天,我们要学习的内容却有很多,可是自己却时刻用领导的话语来勉励自己。这次训练,不仅仅训练的是我们的体魄,埂训练了我们的责任心以及团队协作精神。只有在艰苦的训练环境和严格的组织纪律才能打造出一支团结奋战的战训队伍,在训练中,我们全体队员没有人叫苦喊累,大家相互鼓励,通力协作,圆满完成了前七天的各项训练。在这样的一支士气旺盛、精诚团结的队伍里面,我深刻领悟到何谓团结精神,何谓工作责任感,也明白如何是一个真正的整体。身为战训队员,我也深刻体会人民警察的真正职责所在。作为一名公安辅警我深刻体会到,练好基本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对于做好本职工作是何等的重要。

在我们参训的7天里,天气多变,但我并没有因为雨天或者烈日影响训练的热情,因为我深深明白,作为一名公安辅警,虽然我们不是正式的民警,但是我们却要用一名正式民警的要求来要求自己,收获成功经验,吸取他人沉痛教训,学习业务知识,钻研警务技能,是做好本职工作的起码要求。在整个训练过程中,再苦再累没有怨言,不愿浪费一分钟的时间;训练时刻苦做好每个动作,不吝啬

一身汗水;一刻也不偷懒,我不能为自己所在的团队抹黑。

在这次训练中,我收获了一份成熟,而更重要的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学习最重要,训练是不仅仅是民警的必须课,也是我们辅警必不可少的训练课。即使培训结束后,我仍要继续学习,不断提高。我要不断加强学习和训练,以保持健康的身体,热情的斗志,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做好领导分配给我的工作。这就是我参加县局十五天应急处突训练已经过去七天的实战技能培训的最大收获。

回到自己工作岗位后,我将会继续保持这次战训中养成的良好作风,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办案和执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时刻以一名正式民警的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履行好一名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

推荐第10篇:“全警大讨论,队伍大整顿”自查报告

“全警大讨论,队伍大整顿”自查报告

在支队、大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警大讨论,队伍大整顿”的活动中,我深受教育,进一步理解到只有洁身自好,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才能永葆人民警察廉洁形象。沈虎之所以没有把握好自己,就是因为放松了对世界、人生观的改造,挡不信诱惑,背弃了共产主义的理想和党的宗旨,人生观和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更是要时时警醒自己,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个弦,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反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这些论断深刻地反应了我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意义。

一个合格的人民警察应该在工作中做到廉洁奉公,执政为民,不拿国家和人民的一针一线,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否则就亵渎了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如何做到廉洁奉公呢?我认为最关键的是要对自己进行深刻的思想剖析,不断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用高尚的思想武装自己的大脑。

自“全警大讨论,队伍大整顿”活动来,我深入学习了《五条禁令》、《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公安机关输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高管支队规章制度汇编》、三大队“关于重申规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程序的通知”等文件及法规。与此同时还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三千余字。通过学习,我的心灵再次得到了洗礼,同时更让我有时间梳理思想。下面是我的几点思想认识和自我剖析:

1、工作中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

学习,是提升思想境界,增强本领,实现个人事业成功的阶梯。所有成功人士,无不是把学习做为生活的第一需要。而这正是我所薄弱的环节。在平日工作中,总是自我因工作繁忙而推委学习,没有一种信心和毅力来坚持。在日后的工作中,我将学习要列入生活和工作的重要环节。在学习在,一方面多学习与自己工作和生活联系最为紧密的知识,讲求实效;另一方面在学习中要联系实际勤于思考,提高质量。同进持之以恒。

2、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和自我反省

在参加工作以来,本人在思想上一直本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始终以热情和蔼为基调,真诚接待每一位当事驾驶员。在清政廉洁方面,本人一方面做到“慎独”,另一方面自觉接受监督。且始终保持平静心态,耐住各种寂寞,戒骄戒躁,不图虚名,踏实干事,老实做人。与此同时,我还时常加强自我反省,不断的修正自己的方向,保持清政廉洁。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只有严于律己,公正严明,群众才能相信。所以,我一定认真遵守各项廉洁自律的要求,严格按照原则办事。但在这多年的工作中,我也时常有些说情,通过此次教育活动,我将按照制度和规定,严格对照检查自己,自觉整改不良的地方,真正在廉洁自律方面带个好头,当好表率。

此次支队的“全警大讨论,队伍大整顿”的活动虽说只为期一个月,但对自己的反省和自查起到了一个很好的效果,同时对于我自己来说,这不仅是一个契机,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一次洗礼,更是一个重塑自我、提高自我的机会,我将以此为一个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学习和思想教育,真正做一个新时代的人民警察!

第11篇:我国辅警队伍存在的问题探析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我国辅警队伍存在的问题探析

我国辅警队伍存在的问题探析

摘 要 随着人民内部矛盾的不断凸显和社会治安形势的日益严峻,公安机关明显感觉到警力不足,而辅警队伍作为公安机关的辅助力量,为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录用标准不统一,管理机制不健全等原因,造成辅警队伍工作积极性不高,作风形象不佳等问题,本文拟就我国辅警队伍现存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达到规范辅警队伍,更好地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良好目的。

关键词 辅警 内部矛盾 社会治安

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创新项目《我国辅警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以苏州市为例》项目编号:2013SKX06-2。

作者简介:刘晓倩、杨琳、张怡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人文社科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向、公安文化方向与公安政策研究方向2011级、2012级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2-167-02

当今社会,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局面,在短时间内警力绝对数不可能大幅增长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缓解警力不足的问题,各地方基层公安机关都通过借助社会力量来协助工作,招用辅警,以缓解警力不足问题。然而由于对辅警队伍的经费保障不足,招录工作不统一的管理工作做得不尽完善,再加上辅警队伍自身内部流动性大,队伍凝聚力不强,辅警个人感觉缺乏社会和自我认同的原因,在辅警队伍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但对辅警这支队伍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了影响,而且也影响了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的警务效率,甚至影响到公安机关的形象。

一、我国辅警概念的界定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辅警,仅从字面上解释,辅,是协助、帮扶的意思;警,就是警察、警事、警物,而“辅警”二字连起来做名词讲,所以,辅警的概念可以概括为协助警察从事警事或警务活动的力量。虽然当前我国有很多治安辅助力量,都被称之为辅警,但是由于对辅警概念缺乏统一的解释和界定,因此在认识和实践上还是产生了很多困惑。目前我国对辅警概念的界定分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辅警概念界定为所有在编警力之外的辅助警察的力量组织。狭义的辅警界定为协助在编警察执行各项执法任务,履行各种社会职能的辅助力量。例如我国目前存在的治安巡逻队伍和保安队伍,都可以称之为狭义的辅警。不管广义还是狭义,辅警的界定都着重于辅助力量,通过阅读多篇文章和查阅资料,笔者认为,我国的辅警是由公安机关使用但是没有编制以及警察执法权限的直接协助国家在编警察履行各项职能的辅助力量。这种界定是相对于狭义界定更为狭义的一种界定。这种界定将辅警队伍范围缩小,更能集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我国辅警队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辅警存在的问题有很多,引起问题的原因也是多样性的,总结辅警队伍存在的问题,应该从辅警现状入手,发现辅警队伍中现存的最突出问题,并探究原因,对此,作者认为我国辅警队伍主要存在以下四种问题。

(一)工资福利与工作强度不匹配,工作积极性不高

工资福利不高,工作强度大是当前我国辅警队伍中普遍存在的现状,也是辅警队伍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由于各地辅警经费标准不统一,政策不一致,因此辅警队伍的经费来源不固定,加上缺乏完善的优抚机制,因此很多辅警人员都感觉自己的工作不稳定,收入也没有保障,所以工作起来就缺乏主动性、积极性,队伍整体存在很大的不稳定隐患。

我国绝大多数地方的辅警每个月只有几百块钱的工资,基本没有其他附加的待遇,甚至有些地方连工资都没有,当上辅警,就只是能享受到低保。更别说工伤待遇了。而且辅警也要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他们从事的体力劳动和警察是一样的,很多时候都在超负荷工作。但是他们的收入却跟警察相差甚远,只能达到普通警察工资收入的一半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或者三分之一,而且还不能享受其他额外的福利。也没有加班补贴,没有工伤和医疗补助,优抚的费用也不同,最多也就只是建立了社会保险制度。在我国中西部很多地区,公安机关是不为辅警缴纳社会保险的,有些发达地区就算为辅警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将保险金扣除之后,剩余的工资和奖金也就只有1000元-1500元,收入水平只能保障基本生活,致使很多辅警磨洋工,丧失了工作的主观能动性,甚至不愿工作,导致队伍流失严重。

(二)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作风形象不佳

我国辅警队伍的人员组成主要集中在两个年龄段:一是16-20岁高中刚毕业的年轻人;二是

四、五十岁的无业人员,这两个年龄段,尤其是第二个年龄段的人员往往文化程度不高,有些地方招录辅警标准不严格,只要求辅警的数量,出现了只有小学文化的人当辅警的现象。由于辅警队伍中普遍人员文化素质低,有些年轻人在人生观、价值观还没有正确形成之时就加入辅警队伍,造成了一系列问题。有些人认为穿上了警服就和警察一样,“狐假虎威”以公安民警自居,到处“吃、拿、卡、要”违法乱纪。还有些素质不高的人在跟随在编警察出警处理纠纷时态度恶劣,与群众发生矛盾,甚至大打出手。这些不良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使警察队伍的形象大受损害,现在我国日益严峻的警察形象危机问题,也有一部分原因是由辅警人员的不良行为引起的,这部分辅警人员被不知情的群众认为是警察,把他们的不良行为和作风扣到警察身上,引发警察形象危机。

(三)人员流动性大,队伍凝聚力不强,工作效能不高

我国辅警队伍人员文化程度、社会背景参差不齐,很多地方的辅警人员还是外来务工人员,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队伍凝聚力不强,工作缺乏责任心。很多人业务刚熟悉、工作刚上手就离开了公安机关。年轻一些的人把辅警工作当作是一种参加工作前的社会实践,只是一个过渡性的工作,或者是跳板,一但有其他合适的工作,就会马上辞掉辅警工作,转作其他。

目前,我国辅警队伍没有成立对应的组织机构,也没有明确的管理体制,辅警队伍的工作处于一种依附状态,依附于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和基层民警,而且辅警队伍的力量比较分散,缺乏整体性和组织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性,辅警队伍内部也没有有效的交流和沟通,不能形成帮助公安机关的整体合力。队伍凝聚力不强,一些没有打算长期在辅警岗位做下去的人有“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想法,应付工作,工作积极性不高。

(四)缺乏社会和自我认同,为民服务的信念不坚定

辅警虽然同警察一起,辅助警察履行各项职能,但是很多时候辅警却不能像警察一样,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同,由于辅警的服装与警察的有所不同,还是能被群众看出并非警察,所以在协助警察出警处理矛盾时,往往得不到群众的尊重和认可,很多人认为辅警就是给警察打工的,打杂的,所以辅警的社会地位并不高。在辅警队伍内部,往往多个辅警是由一个正式在编警察管理,有些警察也不能将辅警与在编警察一视同仁,在工作上有时将大量的繁重工作分配给辅警去做,并且认为是理所当然。有时甚至将自己的私事也让辅警去处理,辅警成了伪警察服务的小工,这也使的辅警在警察队伍中得不到尊重和认同。除了社会和警察队伍的不认同,辅警个体自身也不认同自己的工作和社会地位,很多人当辅警就只是拿辅警做一个临时性工作,有好的工作随时就走人,没有警察一样的神圣职责感,缺少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三、我国辅警队伍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提高工资待遇,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当前我国辅警队伍面临的最主要问题还是经费问题,表现为经费渠道不统一和经费保障不足。各地公安机关要建立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这样才能解决辅警队伍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辅警队伍的经费主要包括办公经费、装备经费、办公场所经费、装备经费、工资经费以及特定工作所需要的经费等等,这些经费应该从地方财政预算中支出。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要制定严格的制度,合理使用经费,保证每一笔经费有合理的使用理由。辅警人员的待遇应该是除了工资和劳动保险之外,还有其他的福利或者是补贴,这样才能提高和改善辅警的物质生活水平,以使辅警人员感觉生有保障,能够满足基本的消费哦需求,这样才能安心地做好自己的工作。辅警的工作和警察一样,有一定的风险性,并且是高强度的工作,需要经常加班加点,因此,要给偶遇辅警合理的生活补贴,对于家庭困难的辅警,要给与生活补助,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只有做好这些工作辅警人员才会没有“后顾之忧”更好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二)完善辅警招录工作,提高准入标准

提高辅警队伍的整体素质,重要的是从入口上把好关,这就要求各地完善辅警招录工作,严格遵循招录规定,适当提高招录标准,以确保进入辅警队伍的人员素质达到基本的要求。

录用辅警一定要遵循科学、统

一、正规的录用制度,而且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各地公安机关的录用标准应该统一,实行两级管理模式,首先由省级公安机关制定标准,并且应建立一套统一的管理辅警队伍的法规制度和具体的管理标准,然后由个地方按照这一套标准和制度实施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也要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根据经济发展程度和社会治安状况的不同,确定相应的招录名额。在招录辅警时,要加入个人政治素质的考察,毕竟辅警工作是协助警察的工作,因此一定要政治素质强,政治可靠,作风优良,而且要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做好古井工作。另外,文化素质上也要有相关要求,为保证辅警队伍的整体素质,辅警人员最低也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且要具备一些基础的法律知识,这样才才能保证辅警队伍成为一只既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又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纯洁队伍。

(三)加强辅警队伍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

针对辅警队伍流动性大,队伍凝聚力不强的问题,最重要的途径就是加强辅警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只有辅警队伍规范化,辅警才能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益,才能提高辅警的工作效率,辅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于辅警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公安机关自身要高度重视,坚持从规范入手,加大管理力度。要将辅警全部纳入公安机关管理使用,理顺公安机关对这支队伍的领导、管理关系。细化分类管理,明晰职能部门、业务指导部门和用人单位的职责任务,建立条块结合、整体联动的管理格局。适时开展清理整顿。对现有辅警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坚持宁缺勿滥,将不合要求、不负责任、不服管理以及品行不端、违法乱纪的辅警人员坚决清理出去,对不适应辅警工作的要予以辞退,提高整个队伍的工作效能。

(四)转变观念,增强社会和自我认同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对于辅警队伍,基层公安机关一直将其视为重要的辅助力量,认可其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且希望对辅警队伍加大投入保障。但是辅警在社会上的地位还是不高,辅警队伍内部也不认同自己的职责和作用。这就需要各级公安机关对辅警队伍的存在价值和存在意义多做宣传,宣传部门也应当对辅警队伍中存在的一些感人事迹向广大群众做舆论引导,让社会群众知道,辅警的工作同样辛苦,辅警同样承担着为人民服务的职责。在辅警队伍内部,要经常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先进人物学习活动,通过榜样的力量激发辅警人员责任感和自我认同感,只有自己首先认同自己,才能得到别人的认同。要经常想辅警传递为民服务的观念,让他们认识到,自己不仅仅是个辅助者,更是承担了为民服务神圣职责的人。

参考文献:

[1]闵剑.辅警队伍规范化建设问题探析.公安研究.2011(5).

[2]政工言.建设正规化辅警队伍若干问题探讨.公安研究.2008(9).

[3]殷建国.辅警队伍法制化规范化路径探讨.公安研究.2012(5).

[4]李明朝.辅警队伍管理的困局与出路.公安研究.2012(10).

------------最新【精品】范文

第12篇:辅警感言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名刚踏上工作岗位的辅警来说,需要做的很多很多,但首当其冲,我们必须改掉各种不良生活习惯,接受现实的洗礼。

九十天的培训,让我深深感到公安机关是一支准军事化管理的纪律部队,然而正是这种准军事化管理、铁的纪律、过硬的作风,让我深深喜欢上了这个特殊而神圣的职业。

九十天的培训,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什么道理,如果你要问我,九十天里学到了什么,收获了什么,我会毫不忧虑的回答,九十天里我学到了绝对的服从和坚强,收获的是一种责任和团队意识。储备了敢于正视困难,知难而进的勇气。

作为辅警,我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还要不断接受现实的磨炼,并且更要在工作中敢于承认错误,具备知耻而后勇的胸怀。社会是一个大课堂,在人生的征途中,做错事就像偶尔会走错路一样,在每个人的身上都会发生。虽然我们的工作不允许我们犯一丝一毫原则性的错误,但对于我们新辅警来说一些工作细节和工作方式上的错误时有发生。作为新辅警,面对这些错误,我们要做到虚心接受领导和同事善意的批评,不产生抵触情绪,积极主动的去面对和改正这些错误,用阳光的心态和上进的精神面对工作。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有所作为。

第13篇:辅警作文

提问者采纳

作为一名辅警,除了要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为民奉献的精神之外,还需要有过硬的执法本领,当你面对着那些穷凶极恶的歹徒时,需要你挺身而出,为民解困的时候,你需要有相当过硬的格斗技术和擒敌本领,在最短的时间内协助干警们破获案件,将凶手缉拿归案,要想练就过硬的特战技能,那就必须要付出汗水和努力,才能练就强大的特战能力,在关键时刻冲锋在前,将那些凶手绳之于法。

要想当好一名辅警,除了过硬的思想素质和过硬的特战技能之外,还需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不断地学习先进的文化知识,用先进的文化知识来不断地充实和丰富自己的思想,提升自己的灵魂,升华自己的人生境界,当辅警也要当出辅警的味来,当出辅警的内涵来,做一个既有超强的战斗技能,同时又有思想和内涵的辅警。

当然,作为一名辅警,在不断地提升自我的同时,最重要的检验和证明一个辅警到底是不是合格和优秀的关键那就是要看工作,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积极协助干警们做好各项工作,同时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有主人翁的精神姿态,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在工作岗位上面不怕苦,不怕累,不要认为是辅警就可以放松要求,应该和战友们始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一起努力工作,发挥一名辅警的光和热。

同时,作为一名辅警,还要不断地钻研自己岗位上面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有一种超越自我,挑战极限的精神,积极努力地学好各项专业技能,争做知识型辅警,现代社会的技能型辅警,全面地提升自我。

提问者采纳

作为一名辅警,除了要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为民奉献的精神之外,还需要有过硬的执法本领,当你面对着那些穷凶极恶的歹徒时,需要你挺身而出,为民解困的时候,你需要有相当过硬的格斗技术和擒敌本领,在最短的时间内协助干警们破获案件,将凶手缉拿归案,要想练就过硬的特战技能,那就必须要付出汗水和努力,才能练就强大的特战能力,在关键时刻冲锋在前,将那些凶手绳之于法。

要想当好一名辅警,除了过硬的思想素质和过硬的特战技能之外,还需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不断地学习先进的文化知识,用先进的文化知识来不断地充实和丰富自己的思想,提升自己的灵魂,升华自己的人生境界,当辅警也要当出辅警的味来,当出辅警的内涵来,做一个既有超强的战斗技能,同时又有思想和内涵的辅警。

当然,作为一名辅警,在不断地提升自我的同时,最重要的检验和证明一个辅警到底是不是合格和优秀的关键那就是要看工作,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积极协助干警们做好各项工作,同时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有主人翁的精神姿态,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在工作岗位上面不怕苦,不怕累,不要认为是辅警就可以放松要求,应该和战友们始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一起努力工作,发挥一名辅警的光和热。

同时,作为一名辅警,还要不断地钻研自己岗位上面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有一种超越自我,挑战极限的精神,积极努力地学好各项专业技能,争做知识型辅警,现代社会的技能型辅警,全面地提升自我。 辅警,辅警队伍是一支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和管理的队伍,协助民警执法、维持公共安全,功能与配备介于现在的保安与正规警察之间,赋予基本的执法权,辅警会配备基本的警械如警棍等,辅警主要来源于本地市民,采用合同制的形式使辅警成为一种新的职业。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警务辅助人员是公安机关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公安机关破解任务繁重与警力紧张矛盾的现实选择,在协助民警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辅警的管理已经纳入公安机关重点研究课题和改革内容。

目前关于辅警没有国家层面的立法,但多数地方法规和规章将辅警权限和职责归纳为: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相应岗位辅助履行下列职责:

(一)治安巡逻检查、卡口值守、接处警、维持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治安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

(二)疏导交通,劝阻、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

(三)社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养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动;

(四)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活动;

(五)专业技术、后勤等警务保障活动;

(六)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辅助性警务活动。

提问者采纳

作为一名辅警,除了要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为民奉献的精神之外,还需要有过硬的执法本领,当你面对着那些穷凶极恶的歹徒时,需要你挺身而出,为民解困的时候,你需要有相当过硬的格斗技术和擒敌本领,在最短的时间内协助干警们破获案件,将凶手缉拿归案,要想练就过硬的特战技能,那就必须要付出汗水和努力,才能练就强大的特战能力,在关键时刻冲锋在前,将那些凶手绳之于法。

要想当好一名辅警,除了过硬的思想素质和过硬的特战技能之外,还需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不断地学习先进的文化知识,用先进的文化知识来不断地充实和丰富自己的思想,提升自己的灵魂,升华自己的人生境界,当辅警也要当出辅警的味来,当出辅警的内涵来,做一个既有超强的战斗技能,同时又有思想和内涵的辅警。

当然,作为一名辅警,在不断地提升自我的同时,最重要的检验和证明一个辅警到底是不是合格和优秀的关键那就是要看工作,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积极协助干警们做好各项工作,同时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有主人翁的精神姿态,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在工作岗位上面不怕苦,不怕累,不要认为是辅警就可以放松要求,应该和战友们始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一起努力工作,发挥一名辅警的光和热。

同时,作为一名辅警,还要不断地钻研自己岗位上面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有一种超越自我,挑战极限的精神,积极努力地学好各项专业技能,争做知识型辅警,现代社会的技能型辅警,全面地提升自我。

第14篇:辅警考试题

单选题

1.(A)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A.依法治国 B.文明执法 C.尊重人权 D.坚持党的领导

2.依法治国首先是(A)

A.依法治权 B.依法治民 C.提高全民守法意识 D.有效管理国家

3.( A )是我国《宪法》明 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 本原则。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 C.宪法至上 D.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理论

4.( A)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 质要求, 是社会依治理念的本 质特征。 A.执法为民 B.依法治国 C.民主自由 D.服务大局

5.执法为民是( D )的宪法 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具体体 现。

A.为人民服务 B.人权至上 C.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D.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6.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 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 想的本质要求, 把实现好、维 护好、发展好(B ) ,作为政法 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A.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 B.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C.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 D.全体公民的合法权益

7.政 法 工 作 尊 重 和 保 障 人 权,首先要坚持( C) ,为广大 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人权 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

A.文明执法 B.依法执法 C.以人为本 D.以法律为准绳

8.一切执法行为都必须严格 遵守(D ) 。

A.领导批示 B.文件规定 C.法学理论 D.法律规定

9.政法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执 法为民的理念, 这是由我们党 的( B)和我们国家政权的社 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

A.政治路线 B.根本宗旨 C.任务 D.奋斗目标

10.( B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 重要目标, 是构建社会和谐社 会的重要任务。

A.依法治国 B.公平正义 C.执法为民 D.服务大局

11.公平正义的首要内容是确 保( D ) 。

A.一切行为让群众满意 B.一切结果符合法律规定 C.一切行为让领导满意 D.一切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12.公安民警必须遵守的政 治原则是(B ) 。

A.执法为民 B.坚持党的领导 C.公平正义 D.服务大局

13.概括起来讲, (A )就是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法不明 文规定不受罚。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刑相适应原则 C.罪刑自负原则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14.公安民警要做到以事实 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一要 严把证据关,二要严把(C ) 。

A.案件关 B.人情关 C.法律关 D.材料关

15.下 列 说 法 中 正 确 的 是 ( C) 。

A.政法机关办案只讲法律 效果 B.政法机关办案只讲社会 效果 C.政法机关办案必须既讲 法律效果又讲社 会效果 D.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 具有内在 一致性

16.“ 提高时间效率, 减少工作 拖延; 提高物质效率, 降低经 济消耗;提高制度的科学性, 减少不合理制度的负面作用 ” 是( D)原则的具体内容。

A.合法合理 B.平等对待 C.程序公正 D.及时高效

17.下列( ) 坚决纠正的错误 做法。

A.党政领导干部对案件事 实和处理下达指令 B.党委督促政法机关依法 公正处理案件 C.坚持党的领导与司法机 关依法行使职权相统一 D.党总揽大局,协调各方 正确答案为: A 。

18.法律规范属于()

A.技术规范 B.社会规范 C.道德规范 D.团体规范 正确答案为: B 。

19.关于宪法在立法中的作 用,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 的?()

A.宪法确立了法律体系的 基本目标 B.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 基础 C.宪法规定了完善的立法 体制与具体规划 D.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 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 正确答案为: C 。

20.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选 项哪个是正确的?()

A.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 有效力 B.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 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 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 的 C.“ 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 没有溯及力 ” ,这项规定在法 学上被称为 “ 从新原则 ” D.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 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 所谓 “ 不知法者得免其罪 ” 正确答案为: A 。

21.从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 看, 判断某一行为是否违法的 关键因素是() 。

A.该行为在法律上被确认 为违法 B.该行为有故意或者过失 的过错 C.该行为由具有责任能力 的主体作出 D.该行为侵犯了法律所保 护的某种社会关系和社会利 益 正确答案为: A 。

22.下列有关行政法规和规 章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 门职权范围的事项, 不得制定 规章, 应当由国务院制定行政 法规 B.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 项进行监督检查收取费用需 由规章规定 C.行政法规应由国务院起 草、讨论和通过, 国务院部门 不能成为行政法规的起草单 位 D.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 府可以直接依据法律制定规 章 正确答案为: D 。

23.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 基本观点, 下列表述哪一项是 正确的?() 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 公共意志的体现 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 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 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 际环境等条件 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 正确答案为: B 。

24.我国《立法法》规定,行 使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是 () 。

A.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 B.全国人大和国务院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各部委 正确答案为: C 。

25.下列哪种法律冲突由全 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A.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 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 的 B.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 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 定不一致的 C.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 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 的 D.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 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 别规定不一致的 正确答案为: B 。

26.2008 年 10 月全国人大常 委会对 《消防法》 进行了修订, 2009 年 4 月,某省人大常委 会通过《实施 办法》 , 对实施 《消 防法》 做出了具体规定。 关于 该《办法》 ,下列哪一选项可 以成立?()

A.《办法》属于对《消防 法》的立法解释 B.《办法》 属于 《消防法》 的下位法, 按照法律高于法规 的原则其效力较低 C.《办法》属于对《消防 法》的变通或补充规定 D.《办法》对《消防法》 进行了体系解释 正确答案为: B 。

27.把法律划分为根本法和 普通法的主要依据是() 。

A.适用范围不同 B.制定和表达方式不同 C.制定和实施的主体不同 D.制定的内容、法律地位 和制定的程序不同 正确答案为: D 。

28.以下有关法律责任的说 法,正确的是() 。

A.某个体户暴力抗拒工商 局执法人员检查, 并将一执法 人员打成轻伤, 则其除承担行 政责任外, 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B.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买 卖合同, 按照合同规定,甲 应在合同签订后 3 日内向乙 交付面粉 10 吨, 在履行期内, 乙享有民事权利而甲承担民 事义务 C.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 其他基本法律都据此制定; 所 以, 触犯了刑法中强制性规定 的行为都是违宪行为, 要承担 违宪责任 D.民事责任属于法定责 任, 因此不允许当事人协商免 除 正确答案为: A 。

29.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说 法不正确的是() 。

A.法律责任的归结要讲求 责任法定原则、公正原则、效 益原则 B.法律责任的免除即无责 任 C.法律责任体现了国家的 强制力 D.法律责任产生的主要原 因是违法与违约 正确答案为: B 。

30.下列有关法律后果、法律 责任、法律制裁和法律条文等 问题的表述, 哪项可以成立? ()

A.任何法律责任的设定都 必定是正义的现实 B.法律后果不一定是法律 制裁 C.承担法律责任即意味着 接受法律制裁 D.不是每个法律条文都有 法律责任的规定 正确答案为: D 。

31.根据《宪法》的规定,下 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 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政 府选举产生, 对政府负责, 受 政府监督 B.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 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产生 C.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 关、检察机关对人民代表大会 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D.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 职权的划分, 遵循在中央的统 一领导下, 地方各自为主的原 则 正确答案为: C 。

32.国家为了()的需要,可 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 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 给予补偿 。

A.国家利益 B.集体利益 C.公共利益 D.社会利益 正确答案为: C 。

33.现行《宪法》规定,公民 的()不受侵犯。

A.合法财产 B.私有财产 C.合法的私有财产 D.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为: C 。

34.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 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

A.继承权 B.转让权 C.使用权 D.处臵权 正确答案为: A 。

35.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的 原则。

A.高效 B.简捷 C.精简 D.实效 正确答案为: C 。

36.根据《宪法》的规定,下 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民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 法律上一律平等 C.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D.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哈法 律规定的权利, 同事必须履行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正确答案为: B 。

37.根据《宪法》的规定,下 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 宗教信仰自由 B.各种宗教活动均受国家 保护 C.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 体和个人不得歧视信仰宗教 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D.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 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 宗教或不信仰宗教 正确答案为: B 。

38.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 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 院决定,并由()执行,不受 逮捕。 A.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 C.公安机关 D.武警部队 正确答案为: C 。

39.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 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 行() 。

A.侮辱、诽谤、控告 B.诽谤、检举、诬告陷害 C.侮辱、控告、诬告陷害 D.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正确答案为: D 。

40.根据《宪法》的规定,下 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以任何理由在任何条件下侵 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 密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 的保护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 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 人员, 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 利 D.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 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 失人, 有依法律规定取得赔偿 的权利 正确答案为: A 。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是() 。

A.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B.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C.最高国家审判机关 D.最高国家监督机关 正确答案为: B 。

4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行使国家() 。

A.司法权 B.行政权 C.立法权 D.检察权 正确答案为: C 。

4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 主席由()选举。

A.全国人大代表 B.政协委员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 正确答案为: C 。

44.下列选项关于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有权罢免的人员的 说法不正确的是 ( )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 罢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 主席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 罢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 罢免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 主席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 罢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副院 长 正确答案为: D 。

45.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 代表大委员会或者 () 以上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代表提议。

A.五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五分之二 正确答案为: A 。

46.全国人民代表大常务委 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 职不得超过()届。

A.一 B.两 C.三 D.四 正确答案为: B 。

4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 员 会 不 能 够 行 使 哪 项 职 权?() A.解释宪法,监督司法的 实施 B.解释法律 C.修改法律 D.制定宪法 正确答案为: D 。

48.下列选项中,不能够提出 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的是() 。 A.全国人大代表 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C.国务院总理 D.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正确答案为: C 。 4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在会议期间,非经()许可, 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A.全国人大委员会委员长 B.全国人大委员会副委员 长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主席团 3 正确答案为: D 。 5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原选举 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 序()本单位选出的代表。 A.罢免 B.解雇 C.开除 D.辞退 正确答案为: A 。

51.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 独立行使 () , 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A.审判权 B.检查权 C.检察权 D.调查权 正确答案为: A 。 52.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 定独立行使() ,不受行政机 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A.审判权 B.检查权 C.监督权 D.检察权 正确答案为: D 。

53.下列属于《人民警察法》 规定的人民警察的任务的是 ( ) 。

A.维护国家统一 B.维护国家安全 C.维护国家主权 D.维护国家独立 正确答案为: B 。

54.下列属于《人民警察法》 规定的人民警察的任务的是 ( ) 。

A.维护企业的经济秩序 B.维护机关、企事业组织 的经济秩序 C.促进经济建设 D.保护公共财产 正确答案为: D 。

55.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 是( ) 。

A.人民警察的行为受法律 保护 B.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C.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的行为不受监督 D.人民警察的任何职务行 为均受法律保护 正确答案为: B 。

56.下列属于公安机关的人 民警察的法定职责的是( ) 。

A.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B.打击高利润经营活动 C.引导文化市场秩序 D.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正确答案为: A 。

57.下列不属于公安机关的 人民警察必须依法履行的职 责有( ) 。

A.对被判处管制的罪犯执 行刑罚 B.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 行刑罚 C.对被判处没收财产的罪 犯执行刑罚 D.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 的罪犯执行刑罚 正确答案为: C 。

58.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 是( ) 。

A.公安机关不管理国籍事 务 B.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 统的安全保护工作不是公安 机关的人民警察的职责 C.指导群众性组织的治安 防范工作是公安机关的人民 警察的法定职责 D.公安机关在认为必要的 情况下可以行使其他执法机 关的职责 正确答案为: C 。

5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公安 机关的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 的是( ) 。

A.组织、实施消防工作 B.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 特种行业 C.管理集会、游行、示威 活动 D.管理劳动教养执行场所 正确答案为: D 。

60.下列不属于人民警察依 法应履行的职责有( ) 。

A.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 员 B.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 种行业进行管理 C.管理户政、出入境事务 D.管理指导市场秩序 正确答案为: D 。

61.下 列 选 项 中 正 确 的 是 ( ) 。

A.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不 负责管理外国人在中国旅行 的有关事务 B.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 罪犯实行监督、考察是公安机 关的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 C.负责管理外国人在中国 境内居留事务的机关是外交 部 D.维护国(边)境地区的 治安秩序是人民军队的职责 正确答案为: B 。 62.人民警察对违反公安行 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 组织,依法可以实施( ) 。

A.行政处罚 B.刑事处罚 C.体罚 D.管制 正确答案为: A 。

63.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 安机关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 罪嫌疑的人员, 经出示相应证 件,可以当场( )、检查。

A.讯问 B.询问 C.盘问 D.审问 正确答案为: C 。

64.下列可以适用继续盘问 情形的是( ) 。

A.打伤他人后到公安机关 投案自首的 B.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被 人民警察当场抓住的 C.通缉在逃犯罪嫌疑人被 人民警察巡逻抓获的 D.随身携带火药枪被查获 且拒不交代姓名、住址的 正确答案为: D 。

65.确有必要将继续盘问时 限延长至 48 小时的,应当报 ( )审批。

A.上一级公安机关 B.办案部门负责人 C.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D.公安派出所负责人 正确答案为: C 。

66.对被盘问人的留臵(继续 盘问)时间自( )之时起不 超过 24 小时。

A.被盘问开始 B.被盘问结束 C.被关进候问室 D.带至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为: D 。

67.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 需要继续盘问的, 在特殊情况 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 准, 可以将继续盘问时间延长 至( )小时。

A.48 B.24 C.72 D.12 正确答案为: A 。

6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 , 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A.因履行职责的需要,经 出示相应证件 B.因履行职责的需要,经 相对人同意 C.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 要,经相对人同意 D.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 要,经出示相应证件 正确答案为: D 。

69.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因履 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 ) , 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A.说明情况 B.出示相应证件 C.负责人批准 D.对方同意 正确答案为: B 。

70.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 需要, 在使用了公民个人的交 通或通信工具后, ( ) 。

A.归还即可 B.应予及时归还,并支付 适当费用 C.可不予归还但必须支付 适当费用 D.可变价折抵收购 正确答案为: B 。

71.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 要, 使用社会企事业组织或个 人的交通工具,造成损失的, ( ) 。

A.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 给予赔偿 B.由该人民警察给予赔偿 C.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 给予赔偿, 该人民警察不承担 任何赔偿责任 D.由交通工具所有人承担 正确答案为: A 。

72.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 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 公 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采取 ( ) 。

A.制服性强制措施 B.继续盘问 C.保护性约束措施 D.刑事拘留 正确答案为: C 。

7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 机关, 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 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可以在 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 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 必 要时可以实行( ) 。

A.戒严 B.部分地区戒严 C.交通管制 D.现场管制 正确答案为: C 。

74.( ) , 为预防和制止严重 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必 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A.派出所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 机关 C.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 机关及其派出机构 D.公安部 正确答案为: B 。

75.公安机关因 ( ) 的需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经过严格 的批准手续, 可以采取技术侦 察措施。

A.办理治安案件 B.办理交通案件 4 C.管理特种行业 D.侦查犯罪 正确答案为: D 。

76.经( )批准,对严重危 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

A.同级人民政府 B.上级人民政府 C.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 民政府 D.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 民政府 正确答案为: D 。

77.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 遇有( )紧急情况,应当履 行职责。

A.任何 B.其职责范围内的 C.重大 D.经济纠纷 正确答案为: B 。

78.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 的人员应当具备( )知识。

A.经济专业 B.侦查专业 C.法律专业 D.行政管理专业 正确答案为: C 。

79.人民警察对上级的决定 和命令, ( ) 。

A.必须执行 B.可以变通执行 C.可暂缓执行 D.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 的就不执行 正确答案为: A 。

80.人民警察对上级的决定 和命令, ( ) 。

A.必须执行,但对超越法 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 范围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 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B.可以变通执行 C.可暂缓执行 D.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 的就不执行 正确答案为: A 。

81.人民警察认为上级的决 定和命令有错误, 提出的意见 不被采纳时, ( ) 。

A.可以中止执行决定和命 令 B.可以改变决定和命令的 执行 C.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 D.可以暂缓执行决定和命 令 正确答案为: C 。

82.人民警察对超越法律、法 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 的指令, ( ) 。 A.可以拒绝执行 B.应当立即执行 C.有权拒绝行,并同时向 上级机关报告 D.可以变通执行 正确答案为: C 。

83.人民警察从事营利性的 经营活动,应当给予( ) 。

A.行政处罚 B.行政处分 C.收缴非法财产 D.追缴违法所得 正确答案为: B 。

84.人民警察( )的,应当 给予行政处分。

A.下班后与朋友到夜总会 唱歌 B.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 C.春节期间与兄弟姐妹在 家打麻将 D.着装不按规定穿制式黑 色皮鞋 正确答案为: B 。

85.下列装备属于武器的是 ( )

A.冲锋枪 B.麻醉枪 C.高压水枪 D.催泪弹 正确答案为: A 。

86.下列装备属于武器的是 ( )

A.五四式手枪 B.高压水枪 C.网枪 D.麻醉枪 正确答案为: A 。

87.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 器前,应当 ( )

A.清退在场无关人员 B.组织疏散在场无关人员 C.命令在场物管人员疏散 D.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 正确答案为: D 。

88.下列不属于驱逐性、制服 性警械的是 ( )

A.警棍 B.手铐 C.催泪弹 D.特种防暴枪 正确答案为: B 。

89.下列属于约束性警械的 是 ( )

A.警棍、催泪弹 B.高压水枪、特种防爆枪 C.手铐、脚镣 D.警绳、麻醉枪 正确答案为: C 。

90.下列不属于约束性警械 的是 ( )

A.警棍 B.手铐 C.脚镣 D.警绳 正确答案为: A 。

91.下列属于约束性警械的 是 ( )

A.高压水枪 B.催泪弹 C.警绳 D.警棍 正确答案为: C 。

92.某区发生一起持枪杀人 案, 犯罪嫌疑人骑一辆红色摩 托车逃窜, 该区民警立即在该 人逃窜方向的必经之路设卡 堵截, 半小时后一辆红色摩托 车突然加速冲卡, 但由于戴头 盔无法辨别是否是犯罪嫌疑 人,这时民警 ( )

A.可以直接开枪击打要害 部位 B.可以直接开枪击打;非 要害部位 C.可以开枪打车轮胎 D.不可以开枪 正确答案为: D 。

93.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 和武器条例》 的规定, 人民警 察对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 用航空站、运动场等公共场所 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 经警告 无效的 ( )

A.应当使用驱逐性、制服 性警械 B.可以使用武器 C.应当使用约束性警械 D.可以使用驱逐性、制服 性警械 正确答案为: D 。

94.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 和武器条例》 的规定, 人民警 察对强行冲越人民警察为履 行职责设臵的警戒线的违法 行为人,经警告无效的 ( )

A.应当使用驱逐性、制服 性警械 B.可以使用武器 C.应当使用武器 D.可以使用驱逐性、制服 性警械 正确答案为: D 。

95.某地一强制拆迁现场,群 众殴打民警并烧砸警车。 这时 民警根据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 和武器条例》 的规定, 经警告 无效的 ( )

A.应当使用驱逐性、制服 性警械 B.立即使用武器 C.不能还手、听之任之 D.先离开现场,等事件平息后再抓人 正确答案为: A 。

96.某市一女司机以超速驾 驶被民警以 200 元罚款, 该女 司机不服处罚, 对民警撕拉拽 扯。这时,民警根据《人民警 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的规 定 ( )

A.不能还手、听之任之 B.可以直接使用警棍将该 女司机制服 C.对该女司机先进行警 告, 其不听, 可以用警棍将她 制服 D.放其通行 正确答案为: C 。

97.下列情形中,人民警察可 以使用制服性警械的是 ( )

A.犯罪嫌疑人侮辱妇女, 被人民警察劝止的 B.犯罪人被抓获后,拒不 交代犯罪事实, 经警告无效的 C.犯罪嫌疑人袭击人民警 察,经警告无效的 D.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 谩骂人民警察, 经警告无效的 正确答案为: C 。

98.下列情形中,人民警察可 以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的 是 ( )

A.不遵守交通规则,经警 告无效的 B.犯罪嫌疑人被拘传时企 图吞刀片,经警告无效的 C.犯罪嫌疑人被抓捕时企 图用头撞墙,经警告无效的 D.强行冲越人民警察为履 行职责设臵的警戒线, 经警告 无效的 正确答案为: D 。

99.人民警察审讯犯人时,遇 有犯罪嫌疑人可能自伤的

A.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 B.应当使用约束性警械 C.可以使用制服性警械 D.应当使用制服性警械 正确答案为: A 。

100.民警倪某和谢某对具有 违法嫌疑的陆某进行口头传 唤, 陆某不肯配合, 并大声辱 骂民警,引来大批民众围观。 倪某和谢某见此, 决定对陆某 实施强制性传唤, 并对其使用 了手铐,将陆某带回派出所。 经调查未发现陆某违法犯罪 情况。 民警倪某和谢某对路某 使用手铐的行为 ( )

A.合法,因为陆某辱骂了 民警 B.合法,因为执行强制传 唤时路某可能有逃脱、反抗等 危险行为 C.违法,因为陆某没有违 法犯罪的行为 D.违法,因为陆某并没有 对民警实施暴力 正确答案为: B 。

101.人 民 警 察 在 进 行 审 讯 时, 遇有犯罪嫌疑人可能自杀 的,可以使用的警械是 ( )

A.手铐 B.警棍 C.高压水枪 D.辣椒喷剂 正确答案为: A 。

102.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情 形,经警告无效 ,可以使用 武器的是 ( )

A.暴力阻碍人民警察依法 履行职责 B.聚众赌博 C.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 暴力行为, 危及公民生命安全 D.拐卖妇女、儿童 正确答案为: C 。 103.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紧 急情形, 经警告无效, 可以使 用武器的是 ( )

A.结伙斗殴 B.寻衅滋事 C.结伙抢劫 D.侮辱妇女 正确答案为: C 。

104.下列情形中,经警告无 效的, 人民警察可以使用武器 的是 ( )

A.路某正用菜刀砍倪谋 B.刘某用木棒殴打陆某腿 部 C.谢某入室盗窃,被户主发 现后, 用木棒打伤户主后逃跑 D 李四等人与王五等人引口 角发生扭打, 造成多人软组织 出血, 民警到现场后口头制止 不了 正确答案为: A 。

105.下列情形中,人民警察 不可以使用武器的是 ( )

A.侮辱妇女 B.劫夺在押犯人 C.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 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 D.犯罪分子携带枪支逃跑 正确答案为: A 。

106.下列情形中,人民警察 不能使用武器的是

A.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 B.劫持火车,故意危害公 共安全 C.在押人分聚众* D.犯罪犯子携带枪支逃跑 正确答案为: A 。

107.下列情形中,人民警察 不可以使用武器的是 ( )

A.劫持人质,危及公民生 命安全 B.暴力抗拒人民警察执 法,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 C.使用爆炸物品实施犯罪 D.组织淫秽表演 正确答案为: D 。

108.人民警察判明有法定的 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 精 当经警告无效后, 才能使用武 器,但属于 ( ) 的情形的,才可 以直接使用武器

A.累犯 B.持枪犯罪 C.严重暴力犯罪 D.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 重的后果 正确答案为: D 。

109.周某持炸药到甲家实施 报复, 民警接到报警后到达现 场, 发现周某正欲点燃炸药引 爆, 立即开枪。 以下说法正确 的是 ( )

A.此民警不应使用武器, 应尽可能使用警械 B.该嫌疑人还没有点燃炸 药,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不可 以开枪 C.来不及警告,可以直接 开枪 D.该民警应该先警告,经 警告无效后才可以开枪 正确答案为: C 。

110.章某杀人后, 长期流窜潜 逃, 某日, 县局刑警大队获悉, 章某藏匿在该县园林场一平房内, 立即组织警力火速赶往 现场进行围捕。章某发现后, 持炸药包和猎枪拒捕并向民 警开枪, 且要点燃手中的炸药 包向民警扔过来。 刑警江某见 状,未警告即开枪将章某击 毙。 以下对江某行为的看法正 确的是 ( )

A.江某使用枪支的行为符 合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 条例》的规定 B.江某应先警告再开枪 C.该种情形不应该开枪 D.江某使用武器后,应当 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向所属机 关进行口头报告 正确答案为: A 。

111.对处于群众聚集场所的 犯罪分子使用武器的前提是 ( )

A.能够确保不伤及他人 B.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 将会使犯罪分子逃离 C.具备有利地形等条件 D.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 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 正确答案为: D 。 112.犯罪分子持刀冲向民警时,被民警开枪击中大腿,倒地不起,民警( b )使用武器

A.可以继续 B.应当立即停止 C.可以停止 D.应当继续

113.无业青年陆某, 持刀潜入 市师范学院一女生宿舍, 企图 用暴力实施强奸, 邻室同学发 现后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 陆某慑服, 并跪地求饶。 其中 一名民警恐陆某佯装, 伺机反 扑,当即开枪将陆某大腿打 伤, 然后擒拿。 以下说法正确 的是 ( )

A.民警开枪前应先予警告 陆某,警告无效再开枪 B.民警不应该使用武器 C.民警应开枪打陆某持刀 的手,不应打其大腿 D.民警应该使用制服性警 械来制服陆某 正确答案为: B 。

114.公安机关接到人民警察 使用武器造成无辜人员伤亡 的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勘 查、调查,并及时通知当地 ( )

A.警务督察部门 B.行政监察机关 C.人民法院 D.人民检察院 正确答案为: D 。

115.人民警察使用武器造成 犯罪分子伤亡的, 应当立即向 ( ) 或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 报告

A.上级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 C.当地人民政府 D.当地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为: D 。

116.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 应 当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如实向 ( )

A.所属机关负责人口报告 B.所属机关负责人书面报 告 C.所属机关口头报告 D.所属机关书面报告 正确答案为: D 。

117.人民警察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 亡、财产损失、尚不构成犯罪 的,依法给予 ( )

A.行政处罚 B.通报批评 C.行政处分 D.民事处罚 正确答案为: C 。

118.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武器, 造成无辜人员伤亡或者 财产损失的,有 ( ) 按照 《国 家赔偿法》 的有关规定给予补 偿

A.其本人 B.当地公安机关 C.当地人民政府 D.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 正确答案为: D 。

119.民警王某与同事在路上 设卡查车, 一辆面包车在通过 卡点时位停连续闯卡后疾驰 而去, 王某便于 3 名联防队员 拦乘一辆出租车追去。 当追到 面包车后面时, 王某伸头大声 喊道: “ 快停车接受检查。 ” 然 而, 该车始终未停。 王某掏出 手枪, 对天连开两枪, 以示警 告, 但该车仍未停。 王某再次 瞄向车后轮连开三枪, 车终于 停下。当王某等人上车检查 时, 发现车上三人均中弹, 其 中由于两人由于伤势严重死 亡。 事后查明车主闯卡是因为 未交养路费, 害怕罚款。 根据 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违法使用武器,造 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或者财 产损失的, 由其所属机关依照 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B.王某违法使用武器,造 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或者财 产损失的, 由其所属机关依照 有关规定给予抚恤 C.王某违法使用武器,造 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或者财 产损失的, 由王某本人给予赔 偿 D.王某违法使用武器,造 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或者财 产损失的, 由其所属机关依照 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正确答案为: A 。

120.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对 象是()

A.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 事处罚的单位 B.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 事处罚的自然人 C.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 事处罚的自然人和单位 D.违反治安管理已不够刑 事处罚的自然人和单位 正确答案为: C 。

121.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适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规 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 规定的,适用()的有关规定

A.《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B.《行政复议法》 C.《行政处罚法》 D.公安机关内部文件 正确答案为: C 。

122.治安案件得管辖是由() 规定

A.国务院 B.全国人大 C.司法部门 D.国务院公安部门 正确答案为: D 。

第15篇:辅警面试

一、对辅警这份工作你有什么看法?

【答案要点】

1.首先,简要介绍自己了解的辅警岗位知识。

辅警的定位是“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辅警必须在在编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职权才能完成的任务时,只能由在编民警完成,辅警仅起辅助作用。

2.然后,具体讲解如何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如何提高自身素养和业务技能,如何处理好人际关系,如何适应瞬息万变的社会舆论环境,可以从主动加强学习,吃苦耐劳,比别人多一份付出,适当调节心情,热情待人,处理事情依据原则并灵活处理等方面来具体说明,总之重点强调自身如何主动去适应这份工作而不是过多的阐述这份工作有哪些不好的地方。

3.最后,从期盼的角度讲,希望辅警各方面的制度和流程能够在大家的努力下逐渐完善,以便于更高效的辅助警察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们安居乐业。

三、如果你是一名辅警,进行巡逻,你应注意什么?

【答案要点】

1.首先,开篇说明巡逻的重要性。

2.然后,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中抽出三点具体说明: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文明巡逻、依法执勤,认真做好小区的昼夜路面巡逻、守候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犯罪分子应监视、控制、盘查并扭送到公安机关审查处理;

(2)协助公安机关、社区居委会维护公共秩序,保卫重点地区、公共场所和要害部位的安全;

(3)发动、组织群众,做好防盗、防破坏、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四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4)发生案件后及时报案,协助公安机关保护好现场,为侦察案件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

(5)协助社区居委会干部对违反居民共同制订的“居民公约”等规范的行为,依照公约规定纠正各种违章行为;

(6)对犯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巡逻队员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对需要行使罚款、没收财物等处罚的,必须报告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巡逻队员不得行使上述权力。巡逻要求有:①执行巡逻任务时,白天要挺胸阔步,自然大方;夜间要保持肃静,做到眼明、耳灵、脚轻,仔细判明各种声响、气味、光亮和可疑症状。②二人以上同时实施巡逻任务,遇有情况时,要互相支援,发挥集体力量的优势。③巡逻必须采取走停结合,耳、目、鼻并用,时快、时慢和突然改变行进方向的办法。④在巡逻中,必须着装整齐,仪表端正,精神饱满。⑤巡逻要注意效果,防止走过场。

3.最后,强调自身还应该继续学习和提高,会在实践中逐渐掌握各方面经验,并对自己从事这份工作抱有坚定的信心。

四、当前我国是法治社会强调要“严格执法”,但群众说目前我国法律“法不责众”,对此你怎么看?

【答案要点】

1.首先,对“严格执法”和“法不责众”的关系进行判断。

严格执法和法不责众,表面上好像是矛盾的,但是实际上确实有内在联系,二者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我们不能一刀切地认为一个正确一个错误,对此,应当理性地看待。

2.然后,逐个分析本质,然后论述两者统一关系。

第一,严格执法,要求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办事,严厉打击犯罪分子,遏制犯罪现象,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二,法不责众,意思是说在很多人违反法律的时候,我们不能武断地去按照现行的法律去进行处罚,而应该深刻反思发生这一事件的内在原因,反思法律是否还适应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采取措施,才能达到我们法律惩恶扬善、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利益的根本目标。

第三,真理是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统一,法律也一样,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难免会有一些规定显得不再适应当前的形势而应该对其予以修正完善,使法律不断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形势,不断为维护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3.最后,展望国家和社会能够解决好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相信,在国家政策的正确指导下,在社会的有效监督和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很好地解决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环境。

五、你在单位很优秀,但是同事仍然对你有意见,甚至排挤你,怎么办?

【答案要点】

1.首先,讲明人际关系的重要性。

做好本职工作是理所应当的事,而和谐的人际关系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前提。这种情况的发生,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我的工作,也会影响单位的发展。因此我不能急躁冲动,更不能因此在工作中带有情绪,而是应该多从自身找原因,切实解决这一问题。

2.其次,阐述自己的具体处理措施。

首先,我会保持一颗平常心,一如既往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不能因自己取得一些成绩而脱离集体,骄傲自大,目中无人;其次,同事们孤立我,肯定会有原因的。我会认真展开自省,比如,是因为我细节方面注重不够,伤害了同事们的自尊,还是因为我不够谦虚谨慎,挫伤了同事们工作的热情; 是因为我不注意团结同事,造成了他们对我的误解,还是因为我太过于表现自己,忽视了同事们的感受等等。再次,向我们单位德高望重的老同志请教,真诚地请他为我分析出现问题的具体环节,认真聆听他的指导,虚心接受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找与我关系比较融洽的同事进行沟通,了解同事们疏远我的原因。最后,我会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和机会,向同事们诚恳的说明我的想法,真诚地向他们道歉,取得他们的谅解和支持。

3.最后,总结经验,提高自己。

作为辅警,个人的成长离不开集体的支持。当我们取得一些成绩的时候,我们不要忘记,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只有我们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单位上下团结一心,才会有力量,才能无坚不摧。

六、如果把你安排到一个自己不擅长的工作岗位上,你会怎么做?

【答案要点】

1.首先,善意假定,服从安排。

对于这样的工作安排,我首先会无条件、无怨言地接受服从。因为工作强调的就是服从大局,而且我认为,单位这样安排一定有着充分的理由和科学的道理,一方面是整体工作的需要,另外一方面也是对我的培养和锻炼。

2.其次,任劳任怨,积极工作。

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一定心态平和,任劳任怨,踏实工作,把工作做到尽善尽美,不辜负领导的期望。

3.再次,多方学习,努力提高。

由于我的岗位工作能力存在缺陷,我会在工作中和业余时间积极地多向同事和领导请教、学习,并坚持自学,争取尽快掌握岗位技能,成为业务能手。

4.最后,专注眼前,等待机遇。

总之,无论对什么样的工作,我都会保持乐观积极的态度,提高自己,专注眼前,创造性地把工作做好,同时在工作中等待机遇,让自己在能够最大限度体现自己工作能力的岗位上做出更大的贡献。

七、某天你正在接待一位领导,突然外面来了一群上访的群众,你会怎么做?

【答案要点】

1.保持冷静,为失陪向领导表示歉意。

2.安抚群众情绪,把他们带到合适的场所,认真倾听他们的诉说并记录。

3.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给予他们承诺,答应他们的合理要求,请他们先行回去,等待处理结果。

4.把群众的上访内容放在心上,认真落实,真正解决。

八、领导让你组织一次防火防盗的宣传活动,你怎么办?

【答案要点】

1.申明活动意义。

宣传防火防盗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也有利于社会治安的维护,具有重大意义。具体我会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展开宣传活动:

2.活动具体过程。

首先,搜集相关宣传材料,并确定宣传方式。其次,做好宣传前的准备工作。制定完整的宣传方案或计划。计划内容包括:宣传活动实施的具体时间、地点、主要参与人员、所需要的设备、联系媒体宣传报道、活动中的后勤物资保障、经费预算、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等,方案制定好后,呈领导审批。再次,活动当天,把有关防火防盗内容的宣传册分发给在场群众,在现场摆放图片进行展览。在活动进行过程中,要全程跟进,维护好现场秩序,做好与群众的互动,并安排采访。在活动结束后,清理现场,物资归位,文件归档,做好经费的结算,并做好总结和后期宣传工作。

3.进行总结。

相信,在大家的支持、配合和共同努力下,这次宣传活动一定会取得圆满的成功,达到预期的效果。

辅警面试经验

公安辅警岗位不论在工作环境还是在工作任务上都会有自己的特点。所以了解所报考单位的背景、性质、规模、特色、组织结构、发展前景等情况,准确把握其主要职能是非常重要的。同时要了解你所报考的职位主要职责是什么;该职位需要什么类型的人员,对人员素质有什么样的需求;这个职位主要应用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是什么。若事先对这些情况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则在面试时易处于被动境地,也易使用人单位形成“你不关心该单位”的印象,从而影响面试结果。同时还需要对照职位的要求,总结自己的优势和需要进一步提高的地方。以下是治安、交通、文职辅警的岗位职责,供各位考生参考。

治安辅警:

1.协助民警处置群众报警求助,协助民警对辖区进行安全检查,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推广各类安全防范措施。

2.协助民警采集常住人口、暂住人员、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员信息动态。协助民警及时收集、上报涉及社会治安稳定和政治稳定的各类信息。

3.协助民警开展群众工作,参与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对违法青少年落实帮教措施。

4.协助民警进行治安巡逻,在巡逻区域内,开展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及时发现消除不安全隐患,保护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5.对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要扭送至公安机关,及时救治受伤人员,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执行上级交办的其它非执法工作任务。

文职辅警:

1.协助民警受理110群众报警、求助、咨询工作。

2.协助民警从事指纹比对等辅助性工作。

3.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材料进行收集、鉴别、整理,协助民警进行文件材料报送工作。

4.协助内勤民警整理、归档各类档案资料,做好考勤登记、文件材料报送工作。

5.执行上级交办的其它非执法工作任务。6.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6篇:辅警劳动合同

辅 警 聘 用 合 同书0一三年

编号:日二月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甲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严格选拔,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开发区辅警工作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通过公开选拔,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从事开发区公安分局辅警

工作。

二、乙方主要工作职责: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和从事专门

性工作。

三、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严守作息时间、信息保

密、规范执法等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公安分局的领导、教育、管理、监督和处罚。

四、乙方实行二十四小时全天备勤制或轮流值班制,服从公安分

局的统一调配和指挥。

五、甲方会同公安分局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

务技能等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六、甲方给乙方支付月工资1200元,缴纳乙方养老、医疗、工伤

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月给予180元伙食补助,年终根据

乙方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考核奖金。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制式服装,辅警标志。

八、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五年,试用期为3

个月。合同起止时间为2013年6月日至2018年6月日;

九、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

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2013年6月日

第17篇:辅警考试题

1、报案,是指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被侵害人主动报告公安机关,反映其发现的违法犯罪事实和违法犯罪嫌疑人,要求公安机关对案件依法进行调查的行为。( 对 )

2、诬告是指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意在无中生有,陷害他人。( 对 )

3、凡采用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手段收集证据,都是非法证据。( 对 )

4、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和滥用,是保护公民隐私权的重要保证,也是让公民获得社会安全感的重要前提。( 对 )

5、如果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不愿提供证言,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强迫其提供证言。( 错 )

6、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对 )

7、人民警察私分、侵占、挪用扣押财物、故意损毁扣押的财物以及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 )

8、黑社会组织属于恐怖组织。( X )

9、强制戒毒可以所外进行。(√)

10、民警备勤时,必须着装整齐,备齐警械和武器。

11、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营业时间不得超过晚上12点钟。

×

12、除公安机关因案情需要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公民的居民身份证。

) 13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国家行政力量。(√)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条明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和推动者。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4.《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基本道德规范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5.天津市的救护电话是(120)、火警电话是(119)、匪警电话(110),

6、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2.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山峰是哪一座 ?(B)

乔戈里峰 珠穆朗玛峰 干城章嘉峰 公格尔山峰

21、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外,( A )。

A、还应当依法予以强制戒毒

B、还可以予以强制戒毒 C、还应当依法予以收容教育

D、还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

26.下列我国哪个古迹被誉为\"世界八大奇迹 \":(C) 万里长城 乐山大佛 秦始皇兵马俑 敦煌

39.著名古迹\"秦始皇兵马俑\"位于我国哪个省份 :(D) 湖北 湖南 河南 陕西

4、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

C

A 一年

B 半年

C 三个月

D

一个月

12、在发生交通事故现场,为了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交警会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每隔( C )米放置一个反光锥筒、警示牌等。

A 10

B 15

C 20

D 30

26、以下哪些组织属于邪教组织(

D )

A 佛教

B 道教

C 天主教

D 法轮功

14、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和人身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人民警察的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 D )。 A、搜查证

B、拘传证

C、传唤证

D、检查证明文件

4、人民警察的任务是什么?

答: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2、警察的含义?

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国家行政力量。

第18篇:辅警职责

辅警人员职责

民警职责加入时间:2008-4-20 20:09:09陈录杰点击:3146

一、协助社区民警组织防范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努力减少和控制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二、收集、反馈社区内各种涉及稳定、治安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

三、协助社区民警做好有关法律知识、防范常识的宣传工作,增强居民的守法意识和防范意识。

四、积极关心、帮扶有轻微违法行为的青少年,协助做好民事调解工作,努力化解各类矛盾。

五、协助社区民警加强对社区场所、行业、内部单位、商业网点、集贸市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查找管理漏洞、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确保安全。

六、协助社区民警做好社区警务室的日常管理、接待群众以及规范台帐等工作。

辅警的职责 (2012-03-31 16:21:09)

标签:

江苏辅警

教育

辅警是由公安局直接领导的据有企业性质,事业管理,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专业协警队伍。

其主要任务是:协助公安机关加强治安防范,加强外来人口和公共复杂场所、特行行业、重点区域、路段、居民区的整治与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

件和灾害事故发生,主动发现、检举、揭发各类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察破案,打击犯罪,抓获现行犯罪分子,推动社区管理和安全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的发展,

具体工作职责是:

①在各级公安机关的统一组织和基层民警的带领下,参与\"严打\"整治斗争集中统一行动,对重点单位、部位、路段、场所等处开展执勤巡逻和安全检查,协助民警盘

查守侯,发现违法犯罪人员;

②协助公安机关和民警对辖区内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治安复杂地区进行治安管理和整治;

③协助公安机关和民警开展辖区安全防范、交通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④协助公安机关和民警负责对外来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

⑤协助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做好社区外来暂住人口的计生、劳务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⑥协助公安机关和民警做好群众报警求助,参加抢险救灾和重大节庆的保卫工作。

意义:

招收辅警员,成立协警机构是公安机关改革和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有利于缓解目前警力不足的矛盾,有利于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有利于社会治安稳定和社会面的控制。

第19篇:辅警工作制度

工 作 制 度

(一)值班备勤制度

本单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制度。

工作内容:

1、接待报警、报案、检举、控告、投案自首或者其他原因来访的人员;

2、发生案件、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上级,并按照上级指示或者预案做出应急处理。

3、及时、妥善处理公文、记录、电话等。

4、维护本单位工作、学习、生活秩序,承担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值班要求:

1、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值班室,因事离开岗位必须向领导申请,安排代班。

2、值班辅警人员严禁从事睡觉、看小说、杂志、下棋、饮酒、听收录机、看电视、用手机聊天或者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辅警人员应穿制服,配戴工作证件,纠正违规人员,维护公司秩序。

4、加强对公司区域、水、电、消防设施的巡察,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处理,及时消除隐患;对因不负责、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值班记录认真详细填写,换班时,接班人员认真检查,否则由交接班双方共同承担应担的责任。

酒后上岗者直接予以辞退。

(二)工作交接制度

1、按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一班值班情况。

2、查看值班日志,检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证件。

3、检查来访人员登记情况。

4、上级规定或指示的事项。

5、送货或寄存物品的转交。

6、交接班时、仔细检查警具、警械等物品的使用状态,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值班日志上,以保证遇紧急情况时能投放正常使用,否则,由接班辅警人员负责警具如有人为损坏(因公损伤除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7、接班后,警具、警械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于无关人员。

(三)岗位纪律

1、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不准超越职责权限。

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准做无关的事情。

3、不准刁难群众。

4、不准脱岗、空岗、睡岗,不准迟到、早退。

5、遵守业主单位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业主单位内部的机密事项,不准随意打听、记录、传播。

6、未经允许不准使用业主物品。

7、要爱护公物。

8、遇重要情况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不准迟报、漏报、隐瞒不报。

9、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工作。

10、值班时应着制服,保持通信联络。

11、不准在值班室内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2、坚持请销假制度,因事需请假人员必须经所长同意,有人替班后方可离开。

13、公司内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汇报派出所处理。

14、不定时巡察各楼层水、电源开关及仓库物资,保证重要区域的安全。

15、保持值班室及值勤区域的清洁卫生。

16、监管公司所有消防器材,定期举行消防演练。

17、两人以上徒步巡逻必须采取一字或一路队形,巡逻人员之间距离应保持能目视联系或相互支援。夜间巡逻可约定用击掌或手电筒闪光等方法做联系信号,要提高警惕,保护自身安全。

第20篇:辅警考试题

单选题

1.(A)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A.依法治国 B.文明执法 C.尊重人权 D.坚持党的领导

2.依法治国首先是(A)

A.依法治权

B.依法治民

C.提高全民守法意识

D.有效管理国家

3.( A )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

C.宪法至上

D.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4.(

A)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依治理念的本质特征。

A.执法为民

B.依法治国

C.民主自由

D.服务大局

5.执法为民是( D )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A.为人民服务

B.人权至上

C.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D.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6.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B

) ,作为政法 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A.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

B.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C.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

D.全体公民的合法权益

7.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首先要坚持( C ),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人权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

A.文明执法

B.依法执法

C.以人为本

D.以法律为准绳

8.一切执法行为都必须严格 遵守(D

)。

A.领导批示

B.文件规定

C.法学理论

D.法律规定 9.政法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这是由我们党的(B)和我们国家政权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

A.政治路线 B.根本宗旨

C.任务

D.奋斗目标

10.( B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A.依法治国

B.公平正义

C.执法为民

D.服务大局

11.公平正义的首要内容是确保( D ) 。

A.一切行为让群众满意

B.一切结果符合法律规定

C.一切行为让领导满意

D.一切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12.公安民警必须遵守的政治原则是(B

) 。

A.执法为民

B.坚持党的领导

C.公平正义

D.服务大局

13.概括起来讲,(A

)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不明文规定不受罚。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刑相适应原则

C.罪刑自负原则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14.公安民警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要严把证据关,二要严把(C

) 。

A.案件关

B.人情关

C.法律关

D.材料关

15.下 列 说 法 中 正 确 的 是 (

C) 。

A.政法机关办案只讲法律效果

B.政法机关办案只讲社会效果

C.政法机关办案必须既讲法律效果又讲社会效果

D.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具有内在一致性

16.“ 提高时间效率,减少工作拖延;提高物质效率,降低经济消耗;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减少不合理制度的负面作用”是(

D)原则的具体内容。

A.合法合理

B.平等对待

C.程序公正

D.及时高效

17.下列(

) 坚决纠正的错误做法。

A.党政领导干部对案件事实和处理下达指令

B.党委督促政法机关依法公正处理案件

C.坚持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相统一

D.党总揽大局,协调各方

正确答案为: A 。

18.法律规范属于( ) 。

A.技术规范

B.社会规范

C.道德规范

D.团体规范

正确答案为: B 。

19.关于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宪法确立了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

B.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

C.宪法规定了完善的立法体制与具体规划

D.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

正确答案为: C 。

20.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

B.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 C.“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新原则” D.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 “ 不知法者得免其罪 ”

正确答案为: A 。

21.从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看,判断某一行为是否违法的 关键因素是() 。

A.该行为在法律上被确认为违法B.该行为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 C.该行为由具有责任能力的主体作出

D.该行为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

正确答案为: A 。

22.下列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不得制定规章,应当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B.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收取费用需由规章规定 C.行政法规应由国务院起草、讨论和通过,国务院部门不能成为行政法规的起草单位

D.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可以直接依据法律制定规章

正确答案为: D 。

23.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 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 际环境等条件

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

正确答案为: B 。

24.我国《立法法》规定,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是 () 。

A.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

B.全国人大和国务院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各部委

正确答案为: C 。

25.下列哪种法律冲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A.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 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

B.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

C.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

D.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

正确答案为: B 。

26.2008 年 10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消防法》进行了修订, 2009 年 4 月,某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实施 办法》, 对实施做出了具体规定。 关于该《办法》 ,下列哪一选项可 以成立?()

A.《办法》属于对《消防法》的立法解释

B.《办法》 属于 《消防法》 的下位法, 按照法律高于法规的原则其效力较低

C.《办法》属于对《消防法》的变通或补充规定

D.《办法》对《消防法》进行了体系解释

正确答案为: B 。

27.把法律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的主要依据是()

A.适用范围不同

B.制定和表达方式不同

C.制定和实施的主体不同

D.制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

正确答案为: D 。

28.以下有关法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某个体户暴力抗拒工商局执法人员检查, 并将一执法 人员打成轻伤, 则其除承担行政责任外,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B.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买卖合同, 按照合同规定,甲应在合同签订后 3 日内向乙交付面粉 10 吨,在履行期内, 乙享有民事权利而甲承担民事义务

C.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 其他基本法律都据此制定; 所以,触犯了刑法中强制性规定的行为都是违宪行为, 要承担违宪责任

D.民事责任属于法定责任,因此不允许当事人协商免除

正确答案为: A 。

29.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法律责任的归结要讲求责任法定原则、公正原则、效益原则

B.法律责任的免除即无责任

C.法律责任体现了国家的强制力

D.法律责任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违法与违约

正确答案为: B 。

30.下列有关法律后果、法律责任、法律制裁和法律条文等问题的表述,哪项可以成立? ()

A.任何法律责任的设定都必定是正义的现实

B.法律后果不一定是法律制裁

C.承担法律责任即意味着接受法律制裁

D.不是每个法律条文都有法律责任的规定

正确答案为: D 。

31.根据《宪法》的规定,下 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政府选举产生,对政府负责,受政府监督

B.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产生

C.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D.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 职权的划分, 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 地方各自为主的原则

正确答案为: C 。

32.国家为了()的需要,可 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 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A.国家利益

B.集体利益

C.公共利益

D.社会利益

正确答案为: C 。

33.现行《宪法》规定,公民的()不受侵犯。

A.合法财产

B.私有财产

C.合法的私有财产

D.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为: C 。

34.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 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

A.继承权

B.转让权

C.使用权

D.处臵权

正确答案为: A 。

35.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的原则。

A.高效

B.简捷

C.精简

D.实效

正确答案为: C 。

36.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C.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D.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事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正确答案为: B 。

37.根据《宪法》的规定,下 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B.各种宗教活动均受国家保护

C.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 体和个人不得歧视信仰宗教 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D.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 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 宗教或不信仰宗教

正确答案为: B 。

38.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执行,不受逮捕。

A.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

C.公安机关

D.武警部队

正确答案为: C 。

39.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 。

A.侮辱、诽谤、控告

B.诽谤、检举、诬告陷害

C.侮辱、控告、诬告陷害

D.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正确答案为: D 。

40.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任何条件下侵 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 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 利

D.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 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人,有依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正确答案为: A 。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

A.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B.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C.最高国家审判机关

D.最高国家监督机关

正确答案为: B 。

4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

A.司法权

B.行政权

C.立法权

D.检察权

正确答案为: C 。

4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选举。

A.全国人大代表

B.政协委员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

正确答案为: C 。

44.下列选项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的人员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 罢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 罢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 罢免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

正确答案为: D 。

45.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或者 () 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提议。

A.五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五分之二

正确答案为: A 。

46.全国人民代表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届。

A.一

B.两

C.三

D.四

正确答案为: B 。

4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 员 会 不 能 够 行 使 哪 项 职 权?()

A.解释宪法,监督司法的实施

B.解释法律

C.修改法律

D.制定宪法

正确答案为: D 。

48.下列选项中,不能够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的是()。

A.全国人大代表

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C.国务院总理

D.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正确答案为: C 。

4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会议期间,非经()许可, 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A.全国人大委员会委员长

B.全国人大委员会副委员 长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

正确答案为: D 。

5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原选举 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 序()本单位选出的代表。

A.罢免

B.解雇

C.开除

D.辞退

正确答案为: A 。

51.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 () , 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A.审判权

B.检查权

C.检察权

D.调查权

正确答案为: A 。

52.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 定独立行使() ,不受行政机 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A.审判权

B.检查权

C.监督权

D.检察权

正确答案为: D 。

53.下列属于《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人民警察的任务的是

) 。

A.维护国家统一

B.维护国家安全

C.维护国家主权

D.维护国家独立

正确答案为: B 。

54.下列属于《人民警察法》 规定的人民警察的任务的是 (

) 。

A.维护企业的经济秩序

B.维护机关、企事业组织的经济秩序

C.促进经济建设

D.保护公共财产

正确答案为: D 。

55.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

A.人民警察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B.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C.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受监督

D.人民警察的任何职务行为均受法律保护

正确答案为: B 。

56.下列属于公安机关的人 民警察的法定职责的是(

) 。

A.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B.打击高利润经营活动

C.引导文化市场秩序

D.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正确答案为: A 。

57.下列不属于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必须依法履行的职责有(

) 。

A.对被判处管制的罪犯执行刑罚

B.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刑罚

C.对被判处没收财产的罪犯执行刑罚

D.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正确答案为: C 。

58.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

A.公安机关不管理国籍事务

B.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不是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的职责

C.指导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是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

D.公安机关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行使其他执法机关的职责

正确答案为: C 。

5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的是(

) 。

A.组织、实施消防工作

B.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

C.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D.管理劳动教养执行场所

正确答案为: D 。

60.下列不属于人民警察依法应履行的职责有(

) 。

A.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

B.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C.管理户政、出入境事务

D.管理指导市场秩序

正确答案为: D 。

61.下 列 选 项 中 正 确 的 是 (

) 。

A.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不负责管理外国人在中国旅行的有关事务

B.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是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

C.负责管理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事务的机关是外交部

D.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是人民军队的职责

正确答案为: B 。

62.人民警察对违反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

) 。

A.行政处罚

B.刑事处罚

C.体罚

D.管制

正确答案为: A 。

63.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

)、检查。

A.讯问

B.询问

C.盘问

D.审问

正确答案为: C 。

64.下列可以适用继续盘问情形的是(

) 。

A.打伤他人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

B.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被人民警察当场抓住的

C.通缉在逃犯罪嫌疑人被人民警察巡逻抓获的

D.随身携带火药枪被查获且拒不交代姓名、住址的

正确答案为: D 。

65.确有必要将继续盘问时 限延长至 48 小时的,应当报 (

)审批。

A.上一级公安机关

B.办案部门负责人

C.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D.公安派出所负责人

正确答案为: C 。

66.对被盘问人的留臵(继续盘问)时间自(

)之时起不超过 24 小时。

A.被盘问开始

B.被盘问结束

C.被关进候问室

D.带至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为: D 。

67.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需要继续盘问的,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将继续盘问时间延长至(

)小时。

A.48

B.2

4 C.7

2 D.12

正确答案为: A 。

6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 , 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A.因履行职责的需要,经出示相应证件

B.因履行职责的需要,经相对人同意

C.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相对人同意

D.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相应证件

正确答案为: D 。

69.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

) , 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A.说明情况

B.出示相应证件

C.负责人批准

D.对方同意

正确答案为: B 。

70.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在使用了公民个人的交通或通信工具后,

) 。

A.归还即可

B.应予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

C.可不予归还但必须支付 适当费用

D.可变价折抵收购

正确答案为: B 。

71.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使用社会企事业组织或个人的交通工具,造成损失的,

) 。

A.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给予赔偿

B.由该人民警察给予赔偿

C.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给予赔偿, 该人民警察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D.由交通工具所有人承担

正确答案为: A 。

72.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采取

) 。

A.制服性强制措施

B.继续盘问

C.保护性约束措施

D.刑事拘留

正确答案为: C 。

7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 必要时可以实行(

) 。

A.戒严

B.部分地区戒严

C.交通管制

D.现场管制

正确答案为: C 。

74.(

) ,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A.派出所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C.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 机关及其派出机构

D.公安部

正确答案为: B 。

75.公安机关因

) 的需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 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A.办理治安案件

B.办理交通案件

C.管理特种行业

D.侦查犯罪

正确答案为: D 。

76.经(

)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

A.同级人民政府

B.上级人民政府

C.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 民政府

D.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为: D 。

77.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 遇有(

)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A.任何

B.其职责范围内的

C.重大

D.经济纠纷

正确答案为: B 。

78.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

)知识。

A.经济专业

B.侦查专业

C.法律专业

D.行政管理专业

正确答案为: C 。

79.人民警察对上级的决定和命令,

) 。

A.必须执行

B.可以变通执行

C.可暂缓执行

D.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就不执行

正确答案为: A 。

80.人民警察对上级的决定和命令,

) 。

A.必须执行,但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 范围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B.可以变通执行

C.可暂缓执行

D.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就不执行

正确答案为: A 。

81.人民警察认为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有错误,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

) 。

A.可以中止执行决定和命令

B.可以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

C.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

D.可以暂缓执行决定和命 令

正确答案为: C 。

82.人民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

) 。

A.可以拒绝执行

B.应当立即执行

C.有权拒绝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D.可以变通执行

正确答案为: C 。

83.人民警察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应当给予(

) 。

A.行政处罚

B.行政处分

C.收缴非法财产

D.追缴违法所得

正确答案为: B 。

84.人民警察(

)的,应当 给予行政处分。

A.下班后与朋友到夜总会唱歌

B.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

C.春节期间与兄弟姐妹在 家打麻将

D.着装不按规定穿制式黑色皮鞋

正确答案为: B 。

85.下列装备属于武器的是 ( )

A.冲锋枪

B.麻醉枪

C.高压水枪

D.催泪弹

正确答案为: A 。

86.下列装备属于武器的是 ( )

A.五四式手枪

B.高压水枪

C.网枪

D.麻醉枪

正确答案为: A 。

87.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前,应当 ( )

A.清退在场无关人员

B.组织疏散在场无关人员

C.命令在场物管人员疏散

D.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

正确答案为: D 。

88.下列不属于驱逐性、制服性警械的是 ( )

A.警棍

B.手铐

C.催泪弹

D.特种防暴枪

正确答案为: B 。

89.下列属于约束性警械的是 ( )

A.警棍、催泪弹

B.高压水枪、特种防爆枪

C.手铐、脚镣

D.警绳、麻醉枪

正确答案为: C 。

90.下列不属于约束性警械的是 ( )

A.警棍

B.手铐

C.脚镣

D.警绳

正确答案为: A 。

91.下列属于约束性警械的是 ( )

A.高压水枪

B.催泪弹

C.警绳

D.警棍

正确答案为: C 。

92.某区发生一起持枪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骑一辆红色摩托车逃窜,该区民警立即在该人逃窜方向的必经之路设卡堵截,半小时后一辆红色摩托车突然加速冲卡,但由于戴头盔无法辨别是否是犯罪嫌疑人,这时民警 ( )

A.可以直接开枪击打要害 部位

B.可以直接开枪击打非要害部位

C.可以开枪打车轮胎

D.不可以开枪

正确答案为: D 。

93.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 人民警察对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运动场等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经警告无效的 ( )

A.应当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

B.可以使用武器

C.应当使用约束性警械

D.可以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

正确答案为: D 。

94.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人民警察对强行冲越人民警察为履行职责设臵的警戒线的违法行为人,经警告无效的 ( )

A.应当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

B.可以使用武器

C.应当使用武器

D.可以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

正确答案为: D 。

95.某地一强制拆迁现场,群众殴打民警并烧砸警车。这时民警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 经警告无效的 ( )

A.应当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

B.立即使用武器

C.不能还手、听之任之

D.先离开现场,等事件平息后再抓人

正确答案为: A 。

96.某市一女司机以超速驾驶被民警以 200 元罚款, 该女司机不服处罚, 对民警撕拉拽扯。这时,民警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 ( )

A.不能还手、听之任之

B.可以直接使用警棍将该女司机制服

C.对该女司机先进行警告,其不听,可以用警棍将她制服

D.放其通行

正确答案为: C 。

97.下列情形中,人民警察可以使用制服性警械的是 ( )

A.犯罪嫌疑人侮辱妇女,被人民警察劝止的

B.犯罪人被抓获后,拒不交代犯罪事实, 经警告无效的

C.犯罪嫌疑人袭击人民警察,经警告无效的

D.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谩骂人民警察,经警告无效的

正确答案为: C 。

98.下列情形中,人民警察可以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的是 ( )

A.不遵守交通规则,经警告无效的

B.犯罪嫌疑人被拘传时企 图吞刀片,经警告无效的

C.犯罪嫌疑人被抓捕时企图用头撞墙,经警告无效的

D.强行冲越人民警察为履行职责设臵的警戒线,经警告无效的

正确答案为: D 。

99.人民警察审讯犯人时,遇有犯罪嫌疑人可能自伤的

A.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

B.应当使用约束性警械

C.可以使用制服性警械

D.应当使用制服性警械

正确答案为: A 。

100.民警倪某和谢某对具有违法嫌疑的陆某进行口头传唤, 陆某不肯配合,并大声辱骂民警,引来大批民众围观。 倪某和谢某见此, 决定对陆某实施强制性传唤, 并对其使用了手铐,将陆某带回派出所。 经调查未发现陆某违法犯罪 情况。 民警倪某和谢某对路某使用手铐的行为 ( )

A.合法,因为陆某辱骂了民警

B.合法,因为执行强制传唤时路某可能有逃脱、反抗等危险行为

C.违法,因为陆某没有违法犯罪的行为

D.违法,因为陆某并没有对民警实施暴力

正确答案为: B 。

101.人 民 警 察 在 进 行 审 讯 时, 遇有犯罪嫌疑人可能自杀的,可以使用的警械是 ( )

A.手铐

B.警棍

C.高压水枪

D.辣椒喷剂

正确答案为: A 。

102.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情形,经警告无效,可以使用武器的是 ( )

A.暴力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

B.聚众赌博

C.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

D.拐卖妇女、儿童

正确答案为: C 。

103.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紧急情形,经警告无效,可以使用武器的是 ( )

A.结伙斗殴

B.寻衅滋事

C.结伙抢劫

D.侮辱妇女

正确答案为: C 。

104.下列情形中,经警告无效的,人民警察可以使用武器的是 ( )

A.路某正用菜刀砍倪谋

B.刘某用木棒殴打陆某腿 部

C.谢某入室盗窃,被户主发 现后, 用木棒打伤户主后逃跑

D 李四等人与王五等人引口 角发生扭打, 造成多人软组织出血, 民警到现场后口头制止不了

正确答案为: A 。

105.下列情形中,人民警察不可以使用武器的是 ( )

A.侮辱妇女

B.劫夺在押犯人

C.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

D.犯罪分子携带枪支逃跑

正确答案为: A 。

106.下列情形中,人民警察不能使用武器的是

A.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

B.劫持火车,故意危害公共安全

C.在押人分聚众*

D.犯罪犯子携带枪支逃跑

正确答案为: A 。

107.下列情形中,人民警察 不可以使用武器的是 ( )

A.劫持人质,危及公民生 命安全

B.暴力抗拒人民警察执 法,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

C.使用爆炸物品实施犯罪

D.组织淫秽表演

正确答案为: D 。

108.人民警察判明有法定的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 经警告无效后,才能使用武器,但属于 ( ) 的情形的,才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A.累犯

B.持枪犯罪

C.严重暴力犯罪

D.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

正确答案为: D 。

109.周某持炸药到甲家实施报复, 民警接到报警后到达现场, 发现周某正欲点燃炸药引爆, 立即开枪。 以下说法正确 的是 ( )

A.此民警不应使用武器, 应尽可能使用警械

B.该嫌疑人还没有点燃炸药,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不可以开枪

C.来不及警告,可以直接开枪

D.该民警应该先警告,经警告无效后才可以开枪

正确答案为: C 。

110.章某杀人后,长期流窜潜逃,某日,县局刑警大队获悉,章某藏匿在该县园林场一平房内,立即组织警力火速赶往 现场进行围捕。章某发现后,持炸药包和猎枪拒捕并向民警开枪,且要点燃手中的炸药包向民警扔过来。刑警江某见状,未警告即开枪将章某击毙。 以下对江某行为的看法正确的是 ( )

A.江某使用枪支的行为符合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

B.江某应先警告再开枪

C.该种情形不应该开枪

D.江某使用武器后,应当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向所属机关进行口头报告

正确答案为: A 。

111.对处于群众聚集场所的犯罪分子使用武器的前提是 ( )

A.能够确保不伤及他人

B.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会使犯罪分子逃离

C.具备有利地形等条件

D.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 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

正确答案为: D 。

112.犯罪分子持刀冲向民警时,被民警开枪击中大腿,倒地不起,民警( b )使用武器

A.可以继续

B.应当立即停止

C.可以停止

D.应当继续

113.无业青年陆某,持刀潜入市师范学院一女生宿舍, 企图用暴力实施强奸, 邻室同学发现后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 陆某慑服, 并跪地求饶。 其中 一名民警恐陆某佯装, 伺机反扑,当即开枪将陆某大腿打伤, 然后擒拿。 以下说法正确 的是 ( )

A.民警开枪前应先予警告 陆某,警告无效再开枪

B.民警不应该使用武器

C.民警应开枪打陆某持刀的手,不应打其大腿

D.民警应该使用制服性警械来制服陆某

正确答案为: B 。

114.公安机关接到人民警察使用武器造成无辜人员伤亡的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勘查、调查,并及时通知当地 ( )

A.警务督察部门

B.行政监察机关

C.人民法院

D.人民检察院

正确答案为: D 。

115.人民警察使用武器造成犯罪分子伤亡的, 应当立即向 (

) 或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 报告

A.上级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

C.当地人民政府

D.当地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为: D 。

116.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 应当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如实向 ( )

A.所属机关负责人口报告

B.所属机关负责人书面报 告

C.所属机关口头报告

D.所属机关书面报告

正确答案为: D 。

117.人民警察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尚不构成犯罪 的,依法给予 ( )

A.行政处罚

B.通报批评

C.行政处分

D.民事处罚

正确答案为: C 。

118.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无辜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有

) 按照《国家赔偿法》 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A.其本人

B.当地公安机关

C.当地人民政府

D.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

正确答案为: D 。

119.民警王某与同事在路上设卡查车,一辆面包车在通过卡点时位停连续闯卡后疾驰而去, 王某便于 3 名联防队员 拦乘一辆出租车追去。 当追到面包车后面时, 王某伸头大声 喊道: “ 快停车接受检查。 ” 然 而, 该车始终未停。 王某掏出 手枪, 对天连开两枪, 以示警 告, 但该车仍未停。 王某再次 瞄向车后轮连开三枪,车终于停下。当王某等人上车检查 时, 发现车上三人均中弹, 其中两人由于伤势严重死亡。 事后查明车主闯卡是因为未交养路费,害怕罚款。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违法使用武器,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其所属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B.王某违法使用武器,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 由其所属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抚恤

C.王某违法使用武器,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 由王某本人给予赔 偿

D.王某违法使用武器,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 由其所属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正确答案为: A 。

120.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对象是()

A.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单位

B.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自然人

C.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自然人和单位

D.违反治安管理已不够刑事处罚的自然人和单位

正确答案为: C 。

121.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规定的,适用()的有关规定

A.《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B.《行政复议法》

C.《行政处罚法》

D.公安机关内部文件

正确答案为: C 。

122.治安案件得管辖是由() 规定

A.国务院

B.全国人大

C.司法部门

D.国务院公安部门

正确答案为: D 。

辅警队伍整顿心得体会
《辅警队伍整顿心得体会.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