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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课心得体会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0-25 12:02:38 来源:其他心得体会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法制课(推荐)

大新县司法局雷平司法所

(共2期)

2008年度

推荐第2篇:法制课讲稿

法制课教材之一:

学好法律知识,保护合法权益

喇叭镇政法委

徐国琴

老师们、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很高兴能参加我们喇叭中学法制教育讲座。举办这个法制教育讲座很有必要,目的就是要通过这样的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做个遵纪守法的青少年。首先,有一个问题我提出来给大家思考:学校是神圣的知识殿堂,监狱是肮脏聚集之地,这两个地方相比,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那么从学校到监狱究竟有多远?我希望大家带着问号认真听好每一个授课人员的讲话,相信等这个讲座完了,对这个问题,同学们应该会有一个明确答案的。

说起法律,可能有的同学会有这样的想法:我们都还是小孩子,法律离我们太遥远了。同学们,真的很遥远吗?法律真的只关大人们的事,和我们学生没有多大关系吗,那么请听下面这些案例,看看究竟有没有关系?

就在上上周的星期六,就有一个活生生的案例发生在我们身边。大清早的,我们就接到报案,说大坪街上发生打架,导致有人被砍伤。我就和我们政法委胡书记立即从南白赶往喇叭,当我们赶到派出所不到几分钟,派出所民警就将犯罪嫌疑人带回所里,当看到带回来的是两个孩子,而且身上全是伤痕的时候,我的心好沉重,好纠结,好心痛。同学们,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也是一个母亲,更是一个法律工作者,我看到的是两个可怜的孩子,一个15岁(才上初二),一个13岁(刚上初一),祖孙三人相依为命,父母不在身边(远在外面打工),他们缺乏父母的关爱,缺乏法律知识,不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才会导致今天的结果。我们且不说事情发生的经过,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我们还是学生,还是未成年人,不能参与打架斗殴,更不能动刀子,我们只有尽全力劝解自己的亲人不要与他人打架,无法劝解

1 就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保护家人,立即向公安机关、村委、政府报告,不要一时冲动跟着闹。他们这一闹呀,小的不能安心读书,老的也不能安心工作,还要付给对方一大笔医疗费用,同时,我们15岁的这个同学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可能他的青春就将在监狱中度过,如果他们多学点法律知识,懂得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情况就不会这样糟糕。同学们,他才15岁呀,他的学业就因此荒废了,他的人生也因此有了污点,这真的让我很纠心,不光是我,我们的老师、我们的办案民警都非常纠心。同学们,你们说监狱离我们还远吗?我认为只有一步之遥,就看你这一步怎么走。

在开学报名的时候,我看到有个同学很不情愿的在妈妈给他的新钱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他说老师叫他签的,说以前发现有同学使用假币,在人民币上签上名字有助于找到假币的主人。他想知道,这种在人民币上签字的行为是否违法?同学们,你们说呢?(此处等同学回答)

是呀,这位老师要学生在人民币上签名字,不但严重伤害了师生之间的感情,更为严重的,是一种污染人民币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有故意毁损人民币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显然,在人民币上涂写、签名属于破坏人民币的行为。按照上述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这位老师给予警告处罚,并对其进行罚款。

同学们看,就这样一个很随意的行为,一不小心就让老师触犯了法律。我们还能说法律和我们没有一点关系吗?

根据一些调查来看,现在犯罪行为正越来越趋向于低龄化。你们知道继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之后的第三大公害是什么吗?这个全世界公认的第三大公害就是青少年犯罪。

我这里有一组数据,某市对在押的267名未成年罪犯进行调查显示,14岁犯罪的有41人,点15.4%,15岁犯罪的有78人,点29.2%;16岁犯罪的有116人,占43.4%;17岁犯罪的有29人,占10.9%。也就是说十五六岁的未成年犯罪占71.6%,这个年龄段

2 被称为“易发犯罪的高危年龄”,又称“犯罪年龄”,且“犯罪年龄”中出现的犯罪行为具有随意性,有暴力倾向和不计后果的特点。在座的同学们也大多是到了14到16岁这样一个危险区间了,如果在这个时期内不把握自己,那么就会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而不能自拔,不但毁了自己,对社会也是个巨大的损失。

某市有一位姓严的少年,还没满15岁身高就达到了2.02米,刚满10岁的那年,小严就凭着高得出奇的个头被选入省青少年篮球队。小严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日子虽然过得拮据,但为他的前途,父母还是按时交纳每年数千元的训练费用。小严更是连晚上睡觉都搂着一个大篮球,不止一次地梦见自己夺冠捧杯。将近5年的训练不光教会了小严怎么打球,也见了不少世面,他随队去过哈尔滨、北京、天津、成都等大都市,然而封闭式训练的枯燥也让他学会了吸烟和酗酒。

由于小严的3门文化课经补考仍不及格,他被所在篮球队辞退了,老师和教练也都为他惋惜,省队里一个姓陈的教练还专门为他开了介绍信,联系了一个哈尔滨的著名球队。

小严知道自己是不可能再从家里要出钱了,他心里发急,想着“出息了再还”,他偷走了舅妈2个金戒指和2千块钱。他拿这些钱到了哈尔滨。在哈尔滨,少不更事的小严才体会到社会的复杂,球队不收留他,队员也不搭理他,在临走前的那天晚上,趁教练和队员都在训练,他偷走了教练的1千元钱,1部手机和队员的1部手机。就这样,小严辗转于哈尔滨、北京、天津等城市,与其说他白天在寻找体校,为专长奔忙,倒不如说他是在物色行窃的目标。在短短的几个月中独自一人连续盗窃10多起。被抓后,小严十分后悔,根据法律的规定小严因犯盗窃案时未满16岁可以免除刑事处罚,或者说,法律依然给了小严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但一个“篮坛希望之星”就这样陨落了,同学们,你们说可不可惜呀?

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是中学缀学的学生,刘某缀学后,一直沉迷于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原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

3 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我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已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他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从这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一方面,刘某对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方某也不懂得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抢劫。

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因此,同学们必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哪些行为构成违法与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同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造成青少年犯罪居高不下的原因,弄清楚了犯罪原因,我们才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来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同学们都学过《三字经》吧,第一句说“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啊,我们一出生在这个世界上,就象一张白纸,没有一点污渍,每个人的性格都很善良的,但为什么等长大后就不一样,有的变成好人,有的变成坏人了呢?这就是“习”的作用。这个“习”,可以理解为习惯。习惯的形成,依赖于家庭环境、学校教育以及社会环境的培养。好的家庭、学校、社会环境当然会培养出优秀的人才,污染严重的环境里就只能长出“毒草”来。

通过对一些青少年犯罪案例的分析,我们发现:犯罪少年通常有两个特点,性格自私和没有社会责任感,造成这两个特点的

4 主要原因在于这些孩子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出了问题,孩子们本来在生理和心理上就不成熟,他们总是以父母等大人为榜样,品德不良的父母容易让孩子也形成不好的习惯,扭曲的人格和不良的品行,对孩子一味娇生惯养也会造成孩子养成好逸恶劳、自私自利的坏毛病。同学们在家里都是父母的掌中宝,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是捧在手上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殊不知,过度的呵护对同学们的成长毫无益处,反而会害你们。

社会环境中的消极因素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催化剂。未成年人思想还不成熟、喜欢模仿,辨别能力差,容易受到不良文化、思想的影响,不健康的社会文化、不健康的书刊杂志、暴力影视作品、电子游戏等都强烈刺激着缺乏分辨判断能力、充满好奇心、处于青春发育期的青少年的感官,吞噬着纯洁的心灵。在有意无意的引导下,这些故事中的“人物”被意志薄弱的青少年视为崇拜的英雄偶像,竞相模仿,诱发青少年犯罪。暴力影视作品片面地突出打杀场面,撞击着幼小的心灵,使世界观尚未成型的青少年产生了邪恶的念头,进而模仿着用暴力来解决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纠纷,以身试法,铤而走险,制造了一起起骇人听闻的校园惨案。

某天凌晨二点,犯罪嫌疑人张某(男、16岁,被抓前系某中学的学生)因上网没有钱了,就邀了三个同学到河边抢了一对青年男女的一部手机和100多元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张某在接受公安民警的审讯时,还天真地对办案民警说,“叔叔,你们快点问,我还要去上晚自习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的规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学们,你们说办案人员能让他回去上晚自习吗?

同学们,你们当中有没有喜欢玩网络游戏的呢?有一款网络游戏叫“传奇”,我想有的同学可能会知道,也可能正在玩。就是这样一个无聊的砍砍杀杀的游戏,让黑龙江一个13岁的小学生钟某竟用剪刀加农药把母亲杀死,拿走2600元钱去玩“传奇”,被警察在游戏厅门口抓获。在虚拟游戏里的对生命的漠视、对生命的肆意摧残最终导致了钟某对亲生母亲的杀害,上演了一出现实

5 中的悲剧“传奇”。如果在座的同学确实在玩这种游戏的话,我劝你还是趁早别玩的好,想一想,为了玩“传奇”,你已经花了父母多少钱了?除此之外,父母要供你吃、穿、用,还供你上学,假如父母哪天认为你花钱太多,突然不给你钱了,你再也没钱去玩“传奇”了,你会怎么办呢?这个结局很好猜的,你可能会去偷、去抢,甚至可能会重现黑龙江的钟某杀死母亲的悲剧。

同学们:影视小说中所描述的武打、枪战情节是特定时代的传说故事加上现代艺术加工所形成的供人们休闲的一种娱乐方式,在现实生活中是绝对不允许的,是违法的,如果现实生活中象影视上那样一个人被砍一刀或打一枪,扔一颗炸弹,就是一个伤害案件或一个故意杀人案件、一个爆炸案,就要出动公检法机关,经过立案破案拘留逮捕起诉判决执行等多种程序,当事人可能被判处严厉的刑罚,绝不象影视作品、电子游戏上可以乱砍乱杀乱扔炸弹都没事。看完影视片、玩完游戏,我们要迅速地从幻想中回到现实生活中来,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作为新一代的青少年,我们有知识、有文化,对各种各样的书刊杂志、影视作品、电子应该要学会分清精华和糟粕,要汲取对自己健康成长有益的营养,摒弃有害的东西。我们要有意识地收看一些健康向上的电影、录像、电视、书画、报刊,我们要从这些作品里面学习真正的英雄人物,不要学哥们意气。电视剧《拯救少年犯》中有一个案例剧情,说一个少年出生在一个亿万富翁家庭中,家里有钱,爷爷又非常溺爱,这名少年在学校里当起了“老大”,要同学前呼后拥,经常带头打架。由于家里最后不供给他“出场费”,他便杀死了溺爱他的爷爷,落得个监中囚的下场。这样的“偶像”人物,同学们能从中学到些什么呢?有一句成语:防微杜渐。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我们要防止出现的错误,就必须从小的毛病改起。还有一句古话: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说的也是这个意思。那么,我们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也必须从未成年人的不良习惯抓起。

经过对一些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调查,我们发现,绝大部分未成年人在发生违法犯罪前,就已经沾染上了许多恶习,如:

1、厌恶学习,考试作弊。平时学习松懈,纪律观念淡薄,为了应付考试,只好临场作弊、带小抄、传纸条、换试卷,败坏了学习风气,从小养成了弄虚作假、欺诈投机的恶习。

2、厌恶劳动,追求享受。他们表现为崇尚吃喝玩乐,盲目同别人攀比,想吃好的,穿名牌的,用新潮的,玩刺激的。整天游手好闲,乱交朋友,忙于早恋,纹身吸毒,迷乱于异性,沉湎于“三厅二室两吧”。 同学们知道这“三厅二室两吧”指的是什么吗?“三厅”(歌厅、舞厅、录像厅)、“二室”(电子游戏室、台球室)、“两吧”(迪吧、网吧)。

3、不讲公德,为所欲为。他们往往缺乏社会公德,违反道德准则,热衷于当众起哄、漫骂行凶等。

4、以大欺小,勒索钱财。特别是在校学生中,以强凌弱,以大压小,勒索钱财的现象非常普遍。他们向年纪小的同学要钱、要物,稍有不从,即大打出手,成为校园里的害群之马。

5、称兄道弟,哥们义气。物以类聚,以人群分。他们形成“团伙”,彼此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常常不问是非,聚众闹事,为“朋友”可以两肋插刀。他们人多势众,互相壮胆,极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明确规定,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最根本的是培养孩子良好的品行习惯,对孩子的道德品行,良好习惯的养成要从小抓起,从小事抓起。对不良行为要及时地预防和矫治。而常见的、多发的、容易诱发孩子犯罪的不良行为概括起来有以下10种,它们是:

1、吸烟、酗酒;

2、与品行不正的人交朋友;

3、旷课、夜不归宿;

4、携带管制刀具;

5、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6、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7、偷窃或故意损坏公共财物;

8、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9、观看、收听淫秽音像制品读物;

10、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合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场所。希望在座的同学们都参照上述不良行为做一下自我批评,想一想,我曾经做过这些行为吗,如果有,我有决心和毅力去改正它吗?

同学们:你们是学生,你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好好学习。要经常扪心自问:“我对学习负责吗?”你们需要宣泄感情、表白自我,

7 但校园毕竟是完成学业的场所,难道因为书本、课堂的枯燥,就可以荒废学业吗?你们也要扪心自问:“我对自己的未来负责吗?”打架、盗窃、行骗、抢劫,我行我素,玩世不恭,把人生当作一场游戏一场梦的人,断送的是自己的前程,我们要象歌里唱的“我的未来不是梦,我认真过我每一分钟”,认真地学习,认真地做人,认真地呵护自己,认真地关爱他人。我们要爱生活,我们要有追求,我们是时代潮流中最欢乐的一朵浪花,为自己的人生、为社会添彩。

谢谢大家!

推荐第3篇:法制课教案

法制课教案

第八课

法律保护我成长

第一框

特殊的保护,特殊的爱

一、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知道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2、知道未成年人受法律保护的基本内容。

[能力目标]能够认识和判断哪些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现象和行为。

[情感、态度、价值目标]体会家庭、学校、社会、国家给予的深深的情、浓浓的爱。

二、教学重点和难点

[重点]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规定。 [难点]司法保护的含义和内容。

三、教学方法

案例分析法、自主探究法、讨论法。

四、教学安排 1课时。

五、教学过程

特殊的保护,特殊的爱 (一)开门见山,导入新课。

引导学生阅读分析引言案例“母亲斥骂女儿并要其跪下”导入新课。

教师可设计系列问题:对母亲斥骂女儿的事情,你是怎么看待的?母亲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果你遇到这样的问题会怎么办?由此引出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要给予他们特殊的保护、特殊的爱。(板书:特殊的保护、特殊的爱)

(二)活动展开,教学新课。活动一:展示案例、合作交流

展示课前学生收集的有关案例,结合教材中小晨的案例。引导学生结合案例,说说国家制定专门法律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的必要性?

情况预测:学生收集到的案例可能很杂而且往往是从未成年人没有受到保护的角度去看待。 引领对策:课前,教师把课文内容分为四个板块,即(1)家庭保护;(2)学校保护;(3)社会保护;(4)司法保护。全班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兴趣、个性选择其中一个板块,搜集案例。教师要对案例进行合理取舍,选择四个方面保护的正反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课前可以让学生把案例以各种形式如漫画、小品、故事等表现出来。在学生展示案例时教师要作简要板书,便于下面学习时回顾。

教师小结:党和国家对我们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无限关怀,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保护我们设置了四道防线,体现的是一种深深的情、浓浓的爱。

活动二:以漫画为情景讨论(板书:家庭保护)

可以先请学生谈谈对家庭保护的理解,自己的家庭保护情况是怎样的?然后以教材中的漫画为情景让学生展开讨论加以分析,从而使学生认识到父母或监护人有抚养、监护及尊重未成年人的职责。讨论:家长整天打牌,不管孩子的行为对吗?学生维护自己的权利主要应以哪部法律为后盾?家长对我们尽抚养、监护之责,我们应当如何回报家长?

教师小结: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家庭保护的作用,有两层意思:第一层,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第二层,为未成年人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 活动三:说说我们的学校保护(板书:学校保护)

探究学习:让学生阅读书上有关社会保护的两项规定。教师设计系列问题,如“未成年人为什么不宜涉足营业性舞厅?”;“淫秽、暴力、凶杀、恐怖书刊、音像制品对未成年人有什么危害?”;“还有哪些场所是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等问题,学生分组进行讨论,然后全班交流。根据学生的讨论,结合学生的观点,教育学生社会是复杂的,应该学会辨别是非善恶,以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想一想,说一说:学校在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方面作了哪些事情?(提示: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发展、人身权利的维护、生命安全的保障等方面来说)接着进一步讨论:我们应该怎样对待老师和同学?如何对待学习?

情况预测:学生往往只从受保护的角度去理解,而对自己应该怎样做没有一定的认识。 引领对策:引导学生从自身角度去谈谈应该怎样正确利用和对待学校保护。

教师小结:学校保护,要求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学校保护涉及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发展、人身权利的维护、生命安全的保障等方面。

活动四:请你来说法(板书:法律保护)

引导学生分析书上的案例,查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社会保护的条款,说说该企业招用童工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规定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引出社会保护的内容。 教师小结:社会保护,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社会保护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劳动保护、自由权和精神权的保护等方面。 活动五:你所了解的司法保护?(板书:司法保护)

让学生说说平时了解的司法保护有哪些?

情况预测:学生在生活中对司法保护知之甚少,需要教师的指导。

引领对策:教师可以把原来课前搜集到的案例中有关司法保护的内容再列出来,设计系列问题:“什么是司法保护?”;“司法保护对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什么作用?”“司法保护的法律规定”等。特别是要利用书本上的案例,请学生谈谈为什么要对小童从轻处罚?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教师小结:司法保护的含义: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专门保护。司法保护的内容:设立少年法庭、对未成年犯罪不公开审理等。司法保护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保护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保护措施。例如:设立少年法庭,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尊重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其合法权益,做好刑满释放未成年人的安置工作,等等。 (三)课堂讨论,巩固新课。 讨论一:大家一起来分析

让学生阅读书上107页的材料,可分小组完成,每个小组一个问题,除判断是否违法,最主要的是阐明理由。小组讨论后,推荐一名代表,说明自己组的观点。可以根据情况提出几点要求,展开竞赛,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讨论二:“辨别四道防线?” 让学生阅读图片,说出四幅图片分别体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哪一道防线。在这个基础上,教师可以进一步拓展,四种保护还有哪些内容,请学生思考回答。

注:这一活动设计是从正面反映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对学生是一个正面引导,起到巩固复习的作用。 (四)小结课堂,结束新课。

同学们,现实生活中不尊重未成年人、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较为普遍。通过今天这堂课的学习,我们了解到青少年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和法律给予特殊的保护,同时我们自己也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下一次课上,我们将学习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五)布置作业,实践体验。 探究活动:

1、课外通过网络、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查阅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保护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在学校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分小组讨论,就提高教学质量、改善师生关系、保障学生安全、丰富学生生活等专题,给学校提建议。

2、收集一些实际生活中人们用法律手段和非诉讼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典型事例,为下一次课作准备。

第二框

善用法律保护自己

一、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知道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 [能力目标]能够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情感、态度、价值目标]

1、树立法律保护意识。

2、增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气和信心。

二、教学重点和难点

[重点]怎样于侵权行为作斗争。

[难点]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途径和方法。

三、教学方法

活动体验法、案例分析法、自主探究法。

四、教学安排 2课时。

五、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善用法律保护自己

(一) 检查案例,导入新课。

检查学生们收集的案例,并让学生展示这些案例的经过和结果。教师同时启发学生思考:这些案例的最终结果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注:使学生知道我们生活的社会是很复杂的,未成年人难免会受到伤害,侵权行为还大量存在,但同时也认识到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想办法解决,引出课题:求助有路。(板书) (二)活动展开,教学新课。

活动一:小组讨论:请你帮帮小芳?

学生仔细阅读引言案例:13岁的女孩小芳要求上学遭到继父的拒绝。组织学生以四人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请你为小芳想想办法,怎样才能继续上学?教师从中抽取几个组派代表发言总结,同时把学生想出的办法分类写在黑板上。 情况预测:有些同学想出的办法可能较偏激。

引领对策:教师要引导学生用正确的合法的手段去帮助小芳。

教师小结: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既不能忍气吞声,也不能私自报复,要用正确的合法的手段去维护。否则,忍气吞声就会纵容违法行为,私自报复也会害了自己。 活动二:大家谈:请你为小芳选择最佳方法?

你们为小芳提供这么多的好方法,小芳由衷地感到高兴,似乎看到了上学的希望,可是小芳该采用哪一种方法才能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请你替小芳选择最合适的方法,并说明你的理由。教师在黑板上做简单的记录。

情况预测:学生可能会选择维权方法,但理由不一定说得出来。 引领对策:引导学生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只要言之成理即可。

教师小结:法律是我们维护权益的最有力武器,但非诉讼手段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这样的方式省时、省力,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浪费。教师板书:协商—协调—仲裁—诉讼。

活动三:小组竞赛:谁知道得最多?

学生分四小组开展竞赛。要求:仔细参阅课本中的四幅图片及相关的文字解释,并结合自己课前收集到的有关“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机构的相关方面的内容或图片进行交流,总结。每组派一个学生做好记录,派一位代表发言。 情况预测:学生搜集的资料可能不够精炼,不符合要求。 引领对策:课前对学生收集资料情况作一了解。

注:通过小组竞赛的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使学生积极思考,集体探究,生生交流,归纳总结,学会反思,以加深对这些能够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的机构的了解,突破了教学难点。同时培养学生的合作学习能力、分析理解能力和总结归纳能力。 补充材料(后附一):《今日说法》栏目:“法律援助献爱心 残疾青年获救助”。目的是加深学生对“法律援助中心”这一机构设立目的、职能、服务范围、援助对象、援助性质的了解,让学生知道,老百姓没钱也能打官司。 活动四:这里也能为我们提供帮助

教师出示当地一些维权机构的图片(或者直接向学生介绍这些维权机构),如消费者协会、妇联、居(村)民委员会等,要求学生说出这是当地的什么机构,教师在黑板上记下这些机构的名称。向学生提问:你们知道这些机构的服务宗旨是什么?能为我们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什么帮助?学生畅所欲言。

情况预测:学生可能认出图片上的机构名称,对问题可能回答得不着边际,甚至是错误的。 引领对策:引导学生阅读书本里的相关链接的内容,并结合自己收集到的用非诉讼手段解决的维权事例。

教师小结: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就可以通过向这些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以解决问题;或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纠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人们常用的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非诉讼手段。 补充材料(后附二):《维权热线》节目:“减价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目的是使学生进一步懂得了非诉讼手段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省时、省力,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三)深化巩固,学以致用。活动:请你指点迷津

将全班同学分成两大组,先由其中一组学生例举自己合法权益受侵犯的事例,另一组同学代表有关机构为其指点迷津,然后两组同学调换进行。

情况预测:指点迷津一组的同学可能参与率不是很高,甚至出现冷场。例举案例一组的同学会相对活跃一些。

引领对策:教师也可以参与其中的一组,与学生一起活动,可以活跃气氛,并作适当点拨和指导。

注:使学生初步认识和理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认识到提高防范侵害,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的重要性。运用自身的实际事例,使学生体会到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是求助有路的,并知道怎样选择最合理最有效的维权方式。

(四)小结课堂,结束新课。

青少年会得到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等各方面的保护,但在面对侵害行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时,身心尚未成熟、社会经验不足的青少年,往往因处于被动地位而受到侵害。因此,青少年在积极争取社会、学校和家庭等方面的保护的同时,必须加强自我保护,要尽自己所能,用智慧和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布置作业,探究。

1、查找“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及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的相关资料。了解他们的职能、工作性质、服务范围和服务方式等方面的内容,作好记录后作为自己今后寻求法律保护的参考。

附:

材料

一、10月10日,河南省睢县河堤乡常楼村村民黄培青终于拿到了近五万元的人身伤害赔偿费。他紧握代理律师双手,眼含热泪激动地说:“多亏了法律为我作主,是法律援助拯救了我一家啊!”2003年4月26日是个普普通通的日子,而对于刚从新疆打工回来的黄培青来说,却是个灾难的日子。当天下午十三时三十分左右,黄培青正走在自家附近公路边,突然,一辆农用运输车向他驶来,黄培青躲闪不及倒在了血泊中。他被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当天晚上又被转到郑州市骨科医院进行诊治。经诊断其伤情为弥漫性腹膜炎,肠破裂,右小腿腓骨粉碎性骨折。其右小腿不得不被截肢,法医鉴定其伤情为六级伤残。黄培青受伤后住院治疗六十多天,花去医疗费2.1万元。

黄培青家中共有6口人,上有60多岁的年迈父母,下有两个幼小的女儿,大女儿6岁,小女儿只有2岁,同从新疆回来的妻子体弱多病,家里他是唯一的顶梁柱。黄培青从新疆打工回来,本来就没有挣到钱,而这次不幸遭遇不但给自己带来无尽的痛苦,而且也使其整个家庭失去了生活的依靠。为获得伤残赔偿,其妻子、年迈的父母及分开过的哥哥四处奔波,但都无济于事。他们找到两个肇事的司机,两个司机却相互推脱,谁也不肯负赔偿责任。黄培青伤残后,全家人陷入悲痛欲绝的境地,整日以泪洗面,地里的农活无人干。而年龄只有32岁的黄培青失去了一条健康的腿,更是悲痛万分,曾几次欲寻短见,他不知道,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8月2日,黄培青的哥哥来到了县法律援助中心,中心主任张燕军律师听了他的诉说,决定为黄培青提供法律援助。张燕军和康铭两位律师接案后,开始深入调查取证,并查阅了大量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案例资料。在取得了可靠的证据,并掌握了充分的法律依据的基础上,他们代理黄培青依法向睢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代理本案进行诉讼的过程中,张、康二律师向法庭提交了睢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解终结书、县人民医院鉴定书等等有关证据材料。他们据理力争并就此案提出以下观点:

一、被告郇金海驾驶机动三轮车违章转弯,无证驾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应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二、被告陈广亚驾驶机动农用运输车,对前方观察不周,没有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行驶,制动不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条等二款和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应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原告黄培青在公路右侧边正常行走,无违规行为,不负任何责任。

代理律师强有力的证据和有理有据的代理意见得到了庭审法官的支持。庭审调解时,由于二被告固执己见,终未达成协议。法院于8月12日作出判决:

一、被告郇金海赔偿原告黄培青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生活补助费、子女抚养费、老人赡养费等费用总数49767.79元的70%,即赔偿34837.4元;

二、被告陈广亚赔偿原告以上费用总数的30%,即14930.34元。黄培青一案终于有了一个令人满意的结局。

材料

二、余小姐在某商场的服装专柜购买一件羊绒短大衣时,柜台边有“减价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告示。在得到该柜台售货员对短大衣质量的确认之后,余小姐花380元予以购买。但时隔不久,余小姐发现这件短大衣根本不是羊绒,甚至连羊毛都不是,没穿几天就起球、脱线。更让余小姐气愤的是,等她两个多星期后到商场找销售这件大衣柜台的负责人理论时,该柜台已经撤离。经向商场负责人咨询,余小姐才得知,销售这款羊绒短大衣的服装柜台乘着销售旺季与商场签订了一个为期半个月的短期租赁合同,前几天合同刚到期。对余小姐提出的退换短大衣的要求,商场负责人一口咬定此事与他们无关,余小姐应找短大衣的销售商协调解决,且余小姐购买此商品时,柜台边有“概不退换”的告示。余小姐将此事反映到消费者协会,在消协主持双方调解时,终因商场坚持自己“清白无辜”,双方存在根本性分歧而破裂。余小姐将商场起诉至昌平法院,要求商场退换短大衣,并赔偿交通费120元。

第二课时

善用法律保护自己

(二) (一)激情导入。活动一:“小强热线”

(一)(电视热线报导)小苗的故事

让一位学生(或老师)扮演小强,以电视节目形式报导小苗的遭遇来导入新课。主持人“小强”进行采访后提出“小苗在学校擦日光灯时,不小心摔伤,落下了残疾,对此谁应该负责任?”在学生阐述观点后接着提出“请你帮小苗想想办法,她怎样才能讨回公道?”

情况预测:学生会产生很多想法。比如:学生怎么可以告老师?怎么可以和学校打官司?这样会带来什么后果等问题?

引领对策:教师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如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等等。

教师小结:打官司这一维权方式,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手段。(板书:敢打官司)

注:以电视报导的形式出现,引出打官司这一维权方式,形式新颖,贴近实际,易引起学生共鸣。

(二)教学新课。

活动二:小小辩论赛:打官司是光彩的/打官司是不光彩的 根据课堂上学生的选择将全班分成正反两大组,选出组长,利用充足的论据或案例进行辩论。 情况预测:学生有可能收集到的论据或案例不足以说明问题;在辩论时由辩论变成吵架。 引领对策:教师课前应对学生就如何辩论、处理材料进行指导。 教师小结:“打官司”不仅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是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打击,从而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勇敢地到法院状告侵权者,通过打官司讨回公道。 活动三:“小强热线”

(二)咨询法学博士(法在我们身边) 设场外“法学博士”,让学生根据具体的例子来咨询法学博士,以此来区分三种诉讼形式。 情况预测:学生收集到的案例可能较杂,分类不清楚。

引领对策:教师要对具体的案例进行合理取舍,选择几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所选案例必须分别说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教师可设计有争议的问题,引发学生讨论与质疑。 注:再一次说明诉讼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方式。此设计能以简单的方式让学生了解三种诉讼形式(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活动四:“小强热线”

(三)“谁是小英雄”

先由“小强”报导小平路上被搜身事,然后问“假如你是小平,你会怎么处理这件事?”在学生讨论之后,“小强”继续报导勇敢智斗的小娅,以此进行对比。(在报导同时,可由学生进行表演)最后请大家谈谈在平时你有没有遇到过类似情形,你又是如何处理的?根据学生讨论交流的结果,评出“机智勇敢的小英雄”。

情况预测:在学生的回答中可能会出现两个极端:其一:在实际生活中,有些学生逞英雄,鲁莽行事,反而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二:一些学生胆小怕事,不敢与犯罪行为作斗争,害怕会受到报复、伤害。

引领对策:教师要引导学生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但决不能鲁莽行事,要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引导学生认识,如果对违法犯罪行为视而不见,是要受到谴责的。让学生认识到违法犯罪分子往往是狡猾的,青少年与其做斗争时,要讲究智斗,力求在免受伤亡的前提下,比较巧妙地或者借助社会力量将不法分子抓获。

教师小结:河流虽急,沿着河槽走;人虽众多,守着法律走。我们青少年要依法律己、依法做事、依法维权。这样既能保护自己健康成长,又能维护法律的尊严、社会的稳定。

注:通过发生在学生自己身上的案例,激发学生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决心和勇气。 通过典型案例对比、说明,突出体现了青少年守法、护法的重要意义。通过小结强调遵守法律的重要性。 活动五:与法同行

学生阅读课本中的图片和文字资料。思考并交流:小芳可以采取哪些行动?

情况预测:一些学生认为:上游戏厅很正常,有时候需要舒缓放松一下。只要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自己也不去侵犯别人的利益,他人的事情与自己无关。

引领对策:教师要引导学生辨认清楚,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当遇到不法行为的时候应该积极地去制止。同时教师要在课堂上归纳几种行之有效的方法给学生,如拨打“110”报警电话等。

教师小结: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法律维权、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当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也要加以维护。这是青少年义不容辞的责任。 (三)课堂小结。

同学们,通过对本课的学习与讨论,我们知道了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既不能忍气吞声,更不能私下报复。首先向有关维权机构投诉、反映,以求帮助解决,因为非诉讼手段是维护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如果还是得不到解决的,请找法律,因为法律是维护权益的最有力武器。

(四)布置作业。

1、思考与辨析:

(1)有很多人对打官司有误解,认为打官司是坏事甚至事丢脸的事,而不愿意打官司。对此,你是如何看的?

(2)打官司指的是诉讼,是法院主持的有利害关系人参与的处理纠纷的程序。它有哪些形式?分别适用于哪些案件?(三种类型: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2、探究活动:

复习巩固本节课的内容,展示本堂课自己的收获和不足。思考:作为未成年人,你的合法权益受到过侵害吗?如果受到过侵犯,你是忍气吞声、私下报复,还是采用了法律手段?通过本节课的学习你有什么收获?如果你以后遇到侵权行为会怎么做?请写一份简单的自我反思报告。 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等相关法律。

推荐第4篇:法制课讲稿

法制教育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先自我介绍),今天很荣幸能有机会来这里,与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我今天准备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二个方面:第一,要明白法律是什么?第二,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法律是什么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和“矩”原来都是木匠术语,“规”是指圆规;“矩”是指曲尺。愿意是没有“规”和“矩”,就无法做成方形或圆形的东西,后比喻做事要遵循一定的法则。这句话旨在教育人们,做人要遵纪守法。就象小朋友们玩游戏的时候,得有一个游戏规则;进行体育比赛,就得有比赛规则;你要上学,就得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以上这些都是一些特定的规则,是特定的人针对特定的事而定的。游戏规则是由玩游戏的人自己制定的;比赛规则是由比赛组织方制定的;学校守则是由学校制定的。法律是什么呢?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也不管你地位如何,“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只要触犯了法律的人,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

二、青少年应该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安全?

1.学会拨打110电话

拨打110电话时,要冷静不要慌乱,最好用普通话,向值班民警说明发生了什么案件以及案发的时间、地点、情况、有什么要求等。但是,不能轻易拨打110电话,一般的并非紧急的情况,用不着拨打110,应该采取其它适当的办法处理。

2.防盗常识。

自行车防盗。新车使用前,要做好上牌登记,未上牌登记的车辆比较容易被犯罪分子看中,因为比较容易转手卖掉。在原有车锁的基础上加装质量较好的车锁,并注意在停放时把车辆与固定物体连在一起;外出时要记得把自行车停放到有人看管的停车点,放学回家后要将自行车及时锁入车库,不要随意停放。

背包防盗。徒步行走时,尽量将背包背在靠近人行道内侧的肩上或者斜背,防止犯罪分子防止顺手抢夺;对于放在自行车车篓中的背包要把背包带子缠绕到车把上,减少被偷、抢的可能;对于一些使用手机的同学,尽量不要把手机挂在胸前。

3.防骗常识。

若你在马路上行走时,有人告诉你有一笔外币或者“金元宝”等“文物”和你兑换,千万不要相信;在马路上看到有一伙人向你推销所谓“名贵药品”,应该赶快报警,这些人极有可能是骗子;有人向你兜售易拉罐中的奖牌,一定不要相信,还有一些人以“神医治病”等说法行骗也要注意。近几年来,分局破获了很多案件,有一个被害

人甚至被骗现金十二万,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

牢记: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学习文化知识就是要防止愚昧,防止上当受骗。不要做书呆子!不要等到吃堑才长智,要善于汲取别人的教训。

4.在校内有人向你强要钱物怎么办?

同学们在本校内被人强要钱物的情况虽然比较少,但也有些同学遇到过。向你施加威胁的有本校的学生,也有校外混进来的学生。本校的往往是那种沾染了不少恶习的、出了名的\"坏孩子\",你认识他,或是\"半熟脸\",你能从别人那里问出他是谁。他让你给他钱,给他烟,或是要你的其它物品,不然就说要打你,甚至还可能说\"以后见你一次打你一次!\"他敢在学校里做这种事情,就不怕老师吗?就不怕学校处理他吗?是不是胆子太大了?同学,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在利用你的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对抗他,不敢声张,不敢告诉老师,怕把事情闹大;他觉得你可能这样想:这次乖乖听他的,免得今后他老找你岔,老欺负你;其实,他心里是虚得很的,他是非常怕老师知道的,那么此时怎样办才好呢?首先你应该拒绝他,一边斥责他,一边向老师办公室方向走,同时注意自己的视野当中有没有老师(哪位老师都可以),如果没发现老师,但是发现了班干部或自己熟悉的有正义感的同学,见到他们,你就要大呼\"XXX,快去找老师来!\"因为\"老师\"这两个字,对\"坏孩子\"是有着威慑作用的,这时他便不敢轻举妄动。记住千万不要胆小,不要软弱,也用不着和他动手打,因为只要你义正辞严斥责他,就已经表明你非常勇敢了!如果动手打,一是

显得你不讲文明,二是你也容易吃亏。

在校内向同学们强要钱财的有时是窜入或混入学校的外人,他们可能是些不三不四的小青年,也可能是外校的\"坏孩子\",他们一般不和大家一块玩耍,眼睛总盯着人。这些人往往和本校的\"坏孩子\"有勾结。被他们施加威胁的同学,常是被本校的\"坏\"孩子指点的,因为他们也要找\"软的\"捏。对付他们,也要象对付本校的\"坏孩子\"一样,要义正辞严斥责他们,也要迅速找老师。记住:你是在自己的校园里,这是一个绝不允许以邪压正的地方,老师就在附近!老师和同学们一定会帮助你的!只要你这样做了,他们肯定要夹着尾巴溜走的。因为他们非常怕学校扣住他们,交给派出所的民警叔叔去审查。就是溜走了,学校也不会放过他们,要查出他们是些什么人,还要查出校内是谁跟他们勾结,从而给予应有的惩罚和教育。

2010年10月,仁寿县公安局打掉了专门抢劫、敲诈中学生的犯罪团伙,抓获6人。2010年10月18日晚,仁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在仁寿某网吧内,分别将犯罪嫌疑人唐某(男,17,仁寿县藕塘乡人)、张某(男,23岁,仁寿县禾加镇人)、王某(男,18岁,仁寿县富加镇人)抓获,经突击审讯,一举将该犯罪团伙其他涉案人员3人全部抓获,自去年7月以来,该团伙采用交叉结伙的方式,对仁寿各所高中、初中学校学生多次实施抢劫、抢夺、敲诈勒索、诈骗等,作案10余起,涉案物品现金2000余元,手机12部,价值1万余元。作案特点:内外勾结,专在网吧内诈钱、不敢报案。

5.在校外被歹徒盯上怎么办?

原则:校内靠老师,校外靠机灵。

首先要做好预防,要能预见到危险,尤其女同学,晚上出门要结伴。

(1)义正辞严,当场制止。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你可以大喝一声:\'住手!想干什么?\",\"耍什么流氓?\"从而起到以正压邪、震慑坏人的目的。

(2)处于险境,紧急求援。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以求民警、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3)虚张声势,巧妙周旋。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4)主动避开,脱离危险。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5)诉诸法律,报告公安。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应果断地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举报。

(6)心明眼亮.记牢特点。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目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凡是

能作为证据的,尽可能多的记住,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

6.怎样避免陌生人闯入家中

当同学们独自在家时,要注意避免陌生人进入而发生意想不到的危险。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防护栏等。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从门镜观察或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如果有人以推销员、修理工等身份要求开门,可以说明家中不需要这些服务,请其离开;如果有人以家长同事、朋友或远房亲戚的身份要求开门,也不能轻信,可以请其待家长回家后再来。遇到陌生人不肯离去,坚持要进入室内的情况,可以声称要打电话报警,或者到阳台、窗口高声呼喊,向邻居、行人求援,以震慑迫使其离去。另外不要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有一件案例中的做法,也许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有一小女孩叫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男青年王某看到了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他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有在家,我就跟着她待她开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娟娟一直在家门前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旁边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就把娟娟带回了自己家。娟娟成功地避免了一次不法侵害。

7.同学们要远离“黄、赌、毒”

黄即黄色,专指下流、堕落的、淫秽的,特指色情,如黄色书刊、黄色录像、色情服务、色情网络等。赌即赌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钱财为赌注,使用某种方式或者工具比输赢来非法获取钱财的行为。毒即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1)正确认识黄色物品的毒害。黄色物品毒害青少年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扩散性快。一旦出现“病源”就会像瘟疫一样,迅速扩散、传播;二是毒害性大。一旦染指就很可能滑向深渊,一些青少年在侵蚀之初是被动的,但渐渐由被动转为主动,直至走上犯罪道路;三是遗毒性强。一些因黄色读物中毒的青少年,一下子难以戒“毒”,甚至会加剧走向邪路。有一句这样的话:黄色书刊是一种虽不灼人皮肉,却是吞噬心灵的凶焰毒品。因此,对黄色物品,同学们一定要做到不看、不传,一定要远离。

(2)严禁参与赌博。马加爵,大家都知道吧?他是云南大学的大学生,在2005年2月23日连续杀死四名同学,在海南被公安机关抓住,已经执行枪决了。大家知道他为什么杀人吗?就是因为他与同学一起打牌,同学说他打牌作弊,引起吵架,最终酿成5人死亡的严重恶果。

(3)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毒品的危害是什么?说起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十二个字。毁灭自己,不同的毒品摄入体内,

都有各自的毒副反应及产生戒断症状,对健康形成直接而严重的损害,甚至吸毒过量以至死亡。毒品不仅对躯体造成巨大的损害,由于毒品的生理依赖性与心理依赖性,使得吸毒者成为毒品的奴隶,他们生活的唯一目标就是设法获得毒品,

8.远离交通事故,珍爱生命

车祸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一大公害,成为人类的第一号“杀手”,时刻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近年来,全国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每年均超过十万,每天平均死亡300多人,相当于每天空中掉下一架飞机。同学们,道路交通事故虽然残酷无情,但自己安与危的主动权永远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只要自己严守交通安全法规,平安就与自己相伴。同学们,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可能重来!生命是最为宝贵的。

好的习惯养成很重要,只要走到路上心中就要告诫自己:安全第一,我还年轻。车祸猛于虎,同学们在公路行走时,千万不要斜穿、猛跑过公路,一定要走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或地下过街通道注意避让来往车辆,记住过公路时“先看左、后看右”,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9.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增强自我救护能力

在居家生活中尽可能减少可燃物,特别是有火源、热源的地方。如:(1)在照明设备周围0.5米范围内和正下方不要有可燃物,大功率照明灯的范围标准要适当放大。(2)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上和附近不要放置布料、衣物等可燃物,如电视机的防尘罩在看电视时要取下。

(3)厨房内应少放可燃物,特别是液化石油气瓶、炉灶周围,如:炉灶傍不要有抹布等。(4)家中尽可能少存放或不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如液化石油气、汽油、油漆等。(5)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地方不要混放其它物品,特别是可燃物。防止发生事故后影响及时处理,造成大的事故。如液化石油气瓶旁不要堆放杂物。

消防法规定,成年公民有参加有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但由于我们都是小学生,是未成年人,我们主要是保障我们自己的人身安全,救火是大人的事。这里我要强调,我们不提倡小学生灭火,特别是不要盲目的救火。发现火灾后我们要迅速拨打119报警,由我们专业的消防人员去灭火。

10.未成年人有哪些不良行为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

四、十五条规定中,具体列举了未成年人的9类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同学们,惨痛的教训表明:从小不严格自己,粘染上了上述的不良行为,就会逐步走向犯罪的深渊。必须牢记,上述9类行为都是不能做的。为了自身的健康成长,为了将来成为国家的有用人才,能为国家和人民多做贡献,同学们应该刻苦学习,力求上进,从小养成良好的品行和学习习惯,远离不良行为。

同学们,你们正在成长,有很多事情需要你们去学习,愿同学们都能把握好自己,把握好前进的方向,在家做名好孩子,在校做名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等待你们的是会是更美好的前程。我们人民警察会一如继往的在你们周围关心和爱护你们!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谢谢大家!

推荐第5篇:法制课讲稿

法制课讲稿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XX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的 今天我和大家第一次见面,感到非常高兴。同学们的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越来越强,这对自己、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都是一件大好事。法制教育这个话题不仅仅是对你们,也是所有的人是一生都应该不断学习的一门课程。

下面我们谈一谈在学习和生活中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安全?

1、学会拨打110电话。

拨打110电话时,要冷静不要慌乱,如果不是本地人,而且有比较重的口音,最好用普通话。要向值班民警说明发生了什么案件以及案发的时间、地点、过程、有什么要求等。但是,不是紧急情况不要轻易拨打110电话,应该采取其它适当的办法处理。如果把拨打110电话当做儿戏,随意拨打,必然扰乱公安部门的工作;乱拔110电话,谎报警情也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2、防盗常识。

自行车、电动车防盗。新车因为比较容易转手卖掉,所以比较容易被犯罪分子看中。最好在原有车锁的基础上加装质量较好的车锁,并注意在停放时把车辆与固定物体连在一起;外出时要记得把自行车停放到有人看管的停车点,放学回家后要将自行车及时锁入车库车

棚,不要随意停放,乱停乱放不但容易耽误他人正常通行,也更容易引发车辆被盗案件。

背包防盗。徒步行走时,尽量将背包背在靠近人行道内侧的肩上或者斜背,防止犯罪防止顺手抢夺;对于放在自行车或者电动车车篓中的背包要把背包带子缠绕到车把上,减少被偷、抢的可能;对于一些使用手机的同学,尽量不要把手机挂在胸前。有些同学可能会想我的包里又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别人不会偷或者抢的。我想告诉同学们的是犯罪分子并不知道你包里又没有值钱的东西,他们更在意的是方不方便偷或者抢。

3、防骗常识。

若你在马路上行走时,有人告诉你有一笔外币或者“金元宝”等“文物”和你兑换,千万不要相信,这些人极有可能是骗子;有人向你兜售易拉罐中的奖牌,一定不要相信,还有一些人以“神医治病”等说法行骗也要注意。近几年来,破获了很多这类案件,有的被害人甚至被骗十几万,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

大家要牢记: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学习文化知识就是要防止愚昧,防止上当受骗。不要做书呆子!不要等到吃一堑才长一智,要善于汲取别人的教训,别人被骗了,有教训了,我们就要坚决避免。

4、在校内有人向你强要钱物怎么办?

同学们在本校内被人强要钱物的情况虽然比较少,但也有可能会发生。向你施加威胁的可能有本校的学生,也可能有校外混进来的学

生。本校的往往是那种沾染了不少恶习的、出了名的坏学生,他不怕学校处理他吗?是不是胆子太大了?同学,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在利用你的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对抗他,不敢声张,不敢告诉老师,怕把事情闹大;他觉得你可能这样想:这次乖乖听他的,免得今后他老找我岔,老欺负我;其实,他心里是虚得很的,他是非常怕老师知道的,那么此时怎样办才好呢?首先你应该拒绝他,并且大声说:你这是违法违纪的行为,现在必须停止,否则一定会学校处理你的。

在校内向同学们强要钱财的有时是窜入或混入学校的外人,他们可能是些不三不四的小青年,也可能是外校的坏学生,其实他们非常怕学校扣住他们,交给派出所的民警叔叔去审查。就是溜走了,学校也不会放过他们,要查出他们是些什么人,还要查出校内是谁跟他们勾结,从而给予应有的惩罚和教育。

5、在校外被歹徒盯上怎么办? 原则:校内靠老师,校外靠机灵。

首先要做好预防,要能预见到危险,尤其女同学,晚上出门要结伴。

1)义正辞严,当场制止。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你可以大喝一声:\'住手!想干什么?

2)处于险境,紧急求援。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

以求民警、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3)虚张声势,巧妙周旋。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4)主动避开,脱离危险。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5)诉诸法律,报告警察。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应果断地向警察报案,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举报。

6)心明眼亮.记牢特点。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貌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可能多的记住,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

6、怎样避免陌生人闯入家中

当同学们独自在家时,要注意避免陌生人进入而发生意想不到的危险。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防护栏等。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从猫眼中观察或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如果有人以推销员、修理工等身份要求开门,可以说明家中不需要这些服务,请其离开;如果有人以家长同事、朋友或远房亲戚的身份要求开门,也不能轻信,可以请其待家长回家

后再来。遇到陌生人不肯离去,坚持要进入室内的情况,可以声称要打电话报警,或者到阳台、窗口高声呼喊,向邻居、行人求援,以震慑迫使其离去。另外不要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

7、远离交通事故,珍爱生命

车祸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一大公害,成为人类的第一号“杀手”,时刻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近年来,全国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每年均超过十万,每天平均死亡300多人,相当于每天空中掉下一架飞机。同学们,道路交通事故虽然残酷无情,但自己安与危的主动权永远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只要自己严守交通安全法规,平安就与自己相伴。同学们,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可能重来!生命是最为宝贵的。

好的习惯养成很重要,只要走到路上心中就要告诫自己:安全第一,我还年轻。车祸猛于虎。

同学们步行外出时,千万不要钭穿、猛跑过公路,一定要走人行横道,在有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地方,就走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在走人行横道过马路的时候要注意避让来往车辆,记住过公路时“先看左、后看右”,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8、远离“黄、赌、毒”行为

黄即黄色,专指下流、堕落的、淫秽的,特指色情,如黄色书刊、黄色录像、色情服务、色情网络等。

赌即赌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钱财为赌注,使用某种方式或者工具比输赢来非法获取钱财的行为。最常见的就是推牌九赌博和玩老虎机赌博。

毒即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摇头丸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一)正确认识黄色物品的毒害。黄色物品毒害青少年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扩散性快。一旦出现“病源”就会像瘟疫一样,迅速扩散、传播;二是毒害性大。一旦染指就很可能滑向深渊,一些青少年在侵蚀之初是被动的,但渐渐由被动转为主动,直至走上犯罪道路;三是遗毒性强。一些因黄色读物中毒的青少年,一下子难以戒“毒”,甚至会加剧走向邪路。有一句这样的话:黄色书刊是一种虽不灼人皮肉,却是吞噬心灵的凶焰毒品。因此,对黄色物品,同学们一定要做到不看、不传,一定要远离。

(二)严禁参与赌博。马加爵,大家听说过吧?他是云南大学的大学生,在2005年2月23日连续杀死四名同学,在海南被公安机关抓住,后来执行死刑了。大家知道他为什么杀人吗?就是因为他与同学一起打牌,同学说他打牌作弊,引起吵架,最终酿成5人死亡的严重恶果。

(三)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毒品的危害是什么?说起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十二个字。毁灭自己,不同的毒品摄入体内,都有各自的毒副反应及产生戒断症状,对健康形成直接而严重的损害,甚至吸毒过量以至死亡。毒品不仅对躯体造成巨大的损害,由于毒品的生理依赖性与心理依赖性,使得吸毒者成为毒品的奴隶,他们生活的唯一目标就是设法获得毒品,为此失去工作、生活的兴趣与能力。长期吸毒精神萎靡,人不象人,鬼不象鬼。因此,有人告诫吸毒者:“吸进是白色粉末,吐出来的却是自己的生命。”祸及家庭,一个人一旦吸毒成瘾,就会人格丧失,道德沦落,为购买毒品耗尽正当收入后,就会变卖家产,四处举债,倾家荡产,六亲不认,“烟瘾一来人似狼,卖儿买女不认娘。”家中只要有了一个吸毒者,从此全家就会永无宁日,就意味着这个家庭贫穷和充满矛盾的开始。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往往就是吸毒者家庭的结局。危害社会,吸毒与犯罪如一对孪生兄弟。吸毒者为获毒资往往置道德、法律于不顾,越轨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9、发生火灾时的自救与逃生

在火灾中我们应该怎样自我救护,保障我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预防方面:(1)尽量少去自己不熟悉的地方,特别是过夜,尤其是不安全的地方。(2)在到陌生地方时,要先熟悉周围情况,特别是安全出口、通道情况(如位置、畅通情况等)。(3)要有忧

患意识,如外出时,特别是出远门、可能在外过夜时,准备一些防护用品,如手电筒。

2、实战方面:(1)发生火灾时,我们不要过度紧张,惊慌失措更容易造成自己作出一些错误的决定。(2)不要过分贪念火场中的财物,不能带就不带,千万不可返回火场取财物。(3)在公共场所现场有工作人员组织疏散时,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疏散;有大人在场时,要在大人的带领和帮助下快速逃离火场,但不要完全盲目遵从,要适时提出自己正确的意见和建议来弥补大人的疏忽。(4)通过烟雾区域时,要弯腰、使用湿毛巾或衣服等捂住口、鼻,并浅呼吸通过。(5)当火势已靠近出口、通道时,要用湿的床单、被套、窗帘裹住全身逃离,没有床单等时,要将全身淋湿,并用衣服护住头脸快速逃离。(6)当火势已封闭了出口、通道时,万不可冒险通过出口、通道逃离,应在房内留守待援,将靠火的门窗关闭,并用淋湿的衣物等封堵缝隙和向门窗淋水,向外求援。可在窗口挥动颜色鲜艳的衣物喊叫,楼层较高无人注意时可向下扔东西引人注意,晚上可用电筒等发出火光引人注意、指明位臵。(7)如火势已封闭了出口、通道,久等不见人救援、火势对自己造成威胁时,可使用床单、窗帘、衣物等结绳、并淋湿后固定在牢固处沿绳下滑至地面或起火楼层的下层逃离。(8)从火场逃离、特别是起火房间逃离时要随手关门,可争取逃生时间。(9)不是火势对自己造成直接威胁时不要随意跳楼,特别是处于四楼以上时。(10)如采取上述方法无法逃离,火势又对自己造成直接威胁,也无人到场救援时,在万不得以、不跳即死的情

况下最后才选择跳楼,跳楼要选择软地面,如沙地、沙堆等,跳楼前尽可能往跳落的地面扔棉被等柔软物品,跳楼时尽可能采取双手抓窗台,身体垂下向外荡出的方式跳落。很多火灾中的死亡不是烧死而是盲目跳楼摔死的!

10、预防电信诈骗

2016年1-9月,全市共受理通讯诈骗案件6005起,网络诈骗案件11629起,合计17634起,涉案金额高达3.77亿元,同比去年16413起和2.58亿元分别上升7.44%和上升46.1%。1-9月通讯网络诈骗案件占全市侵财类案件发案数的20.7%。

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网络聊天工具等非接触性方式实施诈骗。通过网银、电话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实施资金转移。整个犯罪过程与当事人无接触,通常使用非实名登记电话卡、银行卡及网络改号线路,隐蔽性极强。

通讯网络诈骗名目繁多,中奖诈骗、冒充公检法诈骗、冒充熟人诈骗、机票改签诈骗、冒充网购客服诈骗、网络低价购物诈骗、冒充领导诈骗、伪基站发生木马短信诈骗等等,不胜枚举,且随着通讯网络技术及社会热点问题的变化,新手段、新方法层出不穷。

其中冒充公检法类案件最为突出,占比58.3%。这也是通讯诈骗案中最常见手法。骗子利用当事人信任司法机关的心理,谎称其涉嫌 9

犯罪,并对他们威逼利诱,以各种安全账户、保护财产、证明清白为由,骗取钱财。

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公检法办案会面对面向当事人出示证件或法律手续,讲明情况。凡是不见面就要求转账的,一律不予理会。执法办案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

第二类是冒充客服诈骗。骗子拨打电话或者QQ联系当事人,以操作失误为由称把当事人纳入电商平台批发商,要缴月费及年费,后要求当事人前往ATM进入英文界面操作,骗取账户资金。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正规客服联系会员,基本都是通过站内信形式发送。如果有人打电话或网络聊天自称客服的,请提高警惕!通话中可详询对方工号和相关事宜,挂断电话反打网站官方客服电话求证。如果涉及到先交钱或是预交保证金的,千万小心,网上类似这样的骗子很多。

第三类是网购退款诈骗。骗子拨打电话或者QQ联系当事人,以淘宝系统卡单,或者物品质量不过关为由,谎称要向当事人退款,指引受害者点击木马链接,输入信息,盗转资金。

正规购物网站的退款一般将钱款转入“支付宝”、“财付通”等特定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该网站支付账户内。正规客服不会直接询问银行卡号等信息,更不会要求点击通过聊天工具发来的不明链接。平时电脑一定要安装正规防护软件。

第四类是网络刷单诈骗。骗子以高额佣金为诱饵,吸引当事人上钩,要求事主进行网络刷单,承诺返还本金并支付相应佣金。待当事人刷单达较大金额时,以系统错误为由,要求事主继续刷单或支付退款保证金。

网络刷单系违规行为,本不受网站保护,切莫为了蝇头小利,做了赔本的事情。同时,网上购物一定要走合法程序,不要脱离网站的担保交易流程进行交易,否则很容易被骗。

第五类是冒充教师诈骗。骗子冒充老师致电学生家长,谎称孩子受伤、车祸正在急救,要求紧急转款。

接到类似电话不要慌乱,问清楚老师姓名及具体事宜。然后致电孩子班主任或在平时家校联系的QQ、微信群内核实情况。千万不要直接转账汇款。

同学们,你们正在成长,有很多事情需要你们去学习,愿同学们都能把握好自己,把握好前进的方向,等待你们是会是更美好的前程。我们人民警察会一如继往的在你们周围关心和爱护你们!有困难找警察,不会只是一个口号。

今天的法制课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推荐第6篇:法制课教案

法制课教案

《让法律帮助你》

商州区麻池河镇中小学四年级班主任

教学内容 让法律帮助你

教学目标

1、使学生知道青少年不良行为的表现感受到青少年不良行为的危害。

2、了解家庭、学校、社会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教育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3、增强法制观念学会依法保护自己。教学重点 了解青少年不良行为的表现使学生感受到青少年不良行为的危害。

教学难点

增强法制观念学会依法保护自己。 教学准备 课件 教学过程

一、激趣引题

1、同学们我们来看一组图片。出示课件:

2、看到这组图片你想说什么预设答案

生1小孩子是不应该参与打扑克赌博的这是种不良的行为表现。

生2他们不应该偷窃这是犯罪的行为。 师是呀在我们身边有许多青少年存在着很多的不良行为比如吸烟、喝酒经常上网吧夜不归宿。他们的这些行为不仅危害着自身也危害着他人所以必须改正它。怎么改正呢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让法律帮助你》这一课。 板书课题 《让法律帮助你》

二、学文明理

1、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非常强调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求青少年在接受家庭、学校、社会、国家等外界保护的前提下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加强自我保护但有些青少年因为父母离异或社会环境影响不能自己主观的保护自己就出现不良行为。

2、请同学们把书(品德与社会)打开默读第一版块用“——”画出什么是青少年的不良行为用“”画出青少年不良行为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生默读标画师巡视。

3、汇报

生1:青少年不良行为是指青少年违反社会公共生活准则和有关行为规范 或者不能适应正常的社会生活从而给社会、他人和本人造成不良影响及危害的行为。

生2:青少年不良行为主要表现在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沉迷于色情、淫秽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经常出入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应未成年人进入的歌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师相机出示课件并板书青少年不良行为的主要表现。

4、你能举例说一说你身边的哪些人具有什么样的不良行为预设答案 (结合品德与社会里的内容)

生1王刚总在课间操的时候偷拿同学的钢笔。

生2王小黄常常骂他的爷爷有一次还打了他爷爷。

生3赵大明抽烟、喝酒与朋友拉帮结伙还经常旷课。

生4刘伟向低年级的同学索要钱物。

1、师看到这些同学的不良行为我们感到多痛心呀。这种行为既不利于自己的健康成长也间接给社会、他人造成危害。你知道都产生了什么危害吗板书青少年不良行为的危害预设答案

生1王小黄辱骂殴打家人使亲人身心受到伤害有损于社会道德。

生2赵大明抽烟、喝酒自身健康受到严重影响经常旷课不能正常接受义务教育文化素养得不到提高。

生3李明离家出走不仅使自己在外面吃尽了苦头也使家人承受着巨大的精神痛苦。

2、播放短片师通过这个短片我们再一次感受到不良行为的后果是较严重的我们应该及时的改正。但是这些危害还不能构成任何种类的刑事犯罪。

3、请看下面这个例子

4、出示课件王晨是一名小学六年级学生因为过生日没钱就和一个要好的同学商量去抢钱那个同学竟痛快地答应“行这样来钱快。”两人在路上截住两名低年级的小学生并对他们施以拳脚抢了103块钱后逃走。第二天派出所民警到学校带走了王晨和那个同学。这两名同学的行为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的不良行为虽然未达到法定年龄可免于刑事处罚但对社会的危害是很大的。

1、而为之。其实在形成不良行为之前或之时是可以避免或改正的我们青少年应当接受监护和教育。有哪些人对我们进行监护和教育呢又是怎样监护和教育的呢我们怎样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呢请同学们小组合作学习第三版块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教育。板书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教育 生小组合作学习师巡视。

2、汇报预设答案

生1:家庭、学校和国家都要关心和保护青少年健康的成长。板书家庭、学校、国家

生2:家庭是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最重要保证。因此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青少年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生3:父母必须使适龄青少年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青少年辍学。

生4: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这是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最重要举措。 生5:为了规范和促进全社会来关心和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我国制定了许多法律。

生6:青少年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板书增强法制观念

生7:被遗弃虐待的青少年有权向有关部门请示保护有关部门和组织应当接受并采取求助措施。板书学会依法保护自己

三、激情交流

出示课件以下几种行为或现象是否属于不良行为如果属于不良行为的话你知道会造成什么后果吗 对同学、家长和老师说谎—— 在名胜古迹上刻字—— 给同学起绰号—— 去网吧玩电子游戏—— 偷窃自行车—— 学生交流汇报。

四、参与平台

社会生活需要法律的保护人们在家庭生活中学生在学校生活中都需要法律的保护。所以我们的生活中处处都有法律处处离不开法律。想想看你在生活中遇到过需要法律帮忙的事情吗法律解决问题有哪些好处

五、小结

同学们我们从小就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同时也能用法律 武器来保护自己。今天我们用几句名言来结束我们这节课。出示课件请同学们齐读 行为名言

●口头的推测不过是一些悬空的希望实际的行动才能够产生决定的结果。 ——莎士比亚 ●我认为人类的行为是思想的最佳译员。——洛克

●本性决定行为本性取决于行为。——罗伯特·穆齐尔

板书设计 :

让法律帮助你 青少年不良行为的主要表现 青少年不良行为的危害 家庭 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教育 学校 增强法制观念 学会依法保护自己 国家 法制课教案新

《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教案

一、导入语 同学们大家好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对原《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法律将于2007年06月01日起实施。今天我们就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详细了解一下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和现实意义。 分发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单。

二、学习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

1、大致讲解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概貌 a、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公布并于2007年06月01日起实施。 b、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共分七章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家庭保护第三章 学校保护第四章 社会保护第五章 司法保护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

2、立法原则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3、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意义。有利于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证党 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 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面前人人平等。

4、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七大亮点 a、既与国际公约接轨有体现国情 b、体现了政府为主保障儿童权利的原则 c、更加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安全 d、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e、关注特殊困境中的未成年人的 f、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g、明确了相关处罚措施。

5、未成年人定义 世界各国对未成年人的标准有着不同的规定。联合国在拟订《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时曾对未成年人的概念进行过讨论但最终未达成一致只是规定“未成年人系指按照各国法律制度对其违法行为可以以不同于成年人的方式进行处理的儿童或少年。”“未成年人人的年龄限度取决于各国本身的法律制度。”

6、未成年人的权利 a、宪法及其他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 b、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 ①、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②、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 ③、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④、未成年人平等的享有权利。 经过了今天的活动学生普遍从法制的高度认识到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尤其是前不久发生在学校附近的一起交通事故学生记忆犹新至今历历在目在谈到遵守法规的重要性时很容易引起共鸣遵纪守法再次给学生敲响了警钟希望警钟长鸣

推荐第7篇:法制课演讲稿

法制课演讲稿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

你们好!

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上几方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案例一:九青年结伙抢劫

断送前程追悔莫及 为了叙述方便,我先把这九个人的基本情况作以介绍:

200*年*至*月,上列九人分别纠集在一起,先后在**中学,*城电影院等地,抢劫作案8次,抢劫现金113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第一次,200*年3月22日下午*********,抢得现金10元; 第二次,200*年4月7日下午**********抢得现金10元; 第三次,*******

以上,***参与抢劫8次,刘*参与抢劫4次,张**参与抢劫5次,***参与抢劫3次,樊*参与抢劫3次,李*参与抢劫2次,梁**参与抢劫1次,关**参与抢劫1次,丁**参与抢劫1次。所抢现金被九人用于吃喝花用。

保**等九人以暴力的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抢动罪。保**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且结伙多次持刀抢劫。对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坏,使学生上学无安全感,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鉴于保**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应减轻处罚。刘*、梁**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犯罪的情节比照主犯从轻处罚。张**、***、樊*、李*、关**、丁**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且是本案的从犯,应减轻处罚。法院200*年*月15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以抢劫罪,判处保*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刘*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00元;判处张**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樊*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李*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梁**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关**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判处丁**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

这个案件中,涉及《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的7个概念。

1、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公民犯以下8种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破、投毒。16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缓刑:是指附条件的暂缓刑罚执行的制度。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一是判处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使用缓刑不致瑞危害社会;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3、罚金。附加刑的一种。成人不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不少于500元,强制缴纳。

4、共同犯罪。由二人以上故意犯罪为共同犯罪。

5、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必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均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财物。这是所说的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如杀伤、殴打、捆绑和禁闭等。这种暴力是犯罪分子用以排除被害人抵抗,从而劫取财物的手段。抢劫罪的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相威胁,迫使受害人不敢反抗,从而顺利劫走财物的行为,被胁迫的对象可能是受害人,也可能是受害人的亲属,朋友或者同事。从庭审调查的事实看。保**等九被告人把作案对象选择在学生身上,正是利用在校学生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特点,各个被告人收集一起,寻机作案,从身份上,是社会青年对付在校学生,力量对比上,或是三对

一、四对

一、甚至九对一,给受害人以暴力和胁迫,迫使受害交出财物或任其掏出钱物拿走,其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特征。

从客体上看,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而且又直接侵害到公民的人身权利。以本案看,由于九被告人行为,不仅使受害人的财产权利妈:即学生身上仅有的现金被抢,而且使有的学生不敢上学,有的被致伤送医院治疗,有的辍学种地,甚至牵连到学生家长,对学生上学是迎送往来,严重地侵害了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主观方面,抢劫罪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各被告人离开学校后,家庭管教不力,以至在外租房群居,生活无靠,便打起了抢钱的主意。尽管各被告人万般抵赖,狡辩是借、要,但谎言不戳自穿,世界上没有向连名字都不知道,人也不认识的人借上钱的道理。揭开伪装,暴露出的就是肆意非法抢劫读书学生的零用钱,来满足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抽。

主体方面,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均已满十四岁不满,达到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实施抢劫次数多,情节恶劣,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

《刑法》26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A、入户抢劫;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C、抢劫银行;D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E、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F、冒充军警抢劫;G、持抢抢劫;H、抢劫军用物资、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同学们,听了这节课,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哪些启示呢?我想应是5句话,15个字:这就是:慎交友、立大志、善慎独、敢维权、要坦白。

最后,祝愿青少年朋友们,同学们,勤奋学习,只争朝夕,时刻准备着,为创造中华民族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而努力。

演讲人: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为保护个人隐私,以上姓名加上引号。

法制课演讲稿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好:

大家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触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自己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触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坐的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所以,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但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02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那年四月份的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棒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棒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来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再给同学们讲一个2002年发生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四中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诈钱财。一天,他在四中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

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钱。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诈同学的钱好玩,并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2款规定:犯抢劫罪,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再就是一个发生在2001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厅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好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惩罚。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厅,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班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特别是马上暑假就要到了,什么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办案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被带坏,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增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守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如我在99年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入室抢劫案,涉案人员有三人,其中年龄最小的王某年仅14周岁。99年10月的一天晚上,楼某与李某到我市甜梦歌舞厅找到王某,并邀王某去玩,王某就跟随前往来到一住宅区,楼某带头敲开被害人陈某家的门,进屋后要陈某拿钱,陈不从,李某便上前抢陈某脖子上的金项链。王某见状退出房外。最后楼某被判8年徒刑,李某被判5年徒刑,王某因年少,不辨是非,又没有实施具体行为,为体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政策,我们对他作不起诉处理。此案中如果王某也积极主动地动手帮助实施抢劫,那么王某也将被判刑坐牢。

(二)树立自尊、自、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我办理的舒某抢劫、伤害案,案犯舒某原是一名中学的学生,因从小养成了娇生惯养的不良习惯,一直不好好读书以至成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给他转学后,他认为自己不是读书的材料,还是自暴自弃,成天泡在游戏机房玩游戏,并结识了也是不读书的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辨别善恶。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须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对于这一点,我们办理的发生在去年十月份的一个案例,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那天住在某村附近的小女孩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罪犯王某看见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王某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在家,我就跟着她,待她开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娟娟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叫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在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某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这也是我们在平时的办案当中常常遇到的情况。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 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只好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与同伴在一起玩,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抢劫,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为罪犯助了威。所以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人总是心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法制课讲稿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好:

一、什么是法律?法律是如何分类的?

1、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称。

2、按照法律地位、法律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

3、根本法即宪法它规定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公民基木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等国家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其制定和修改必须经过特定的机关和特定的程序。

4、普通法即除了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它所规定的内容只限于某一专门社会关系方面的问题。普通法的制定必须依据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不得与宪法抵触。

二、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1、违法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政党武装力里、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公民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某种危害社会的、有过错的行为,

2、犯罪是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刑法处罚的行为。

三、青少年应注意的几种犯罪

1、盗窃罪举例“赵小军”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案

2、抢劫罪举例“朱希军等人持枪抢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3、伤害案中小学生之间打斗造成的伤害,在这方面有许多案例,有的给予了经济赔偿,有的甚至因此受了了刑事处分。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

四、日常生活中应注意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1、不贪图小便宜,有句古话叫“贪小便宜,吃大亏”,在现实中我们有些小朋友因贪图一些小利使自己吃亏、上当,有时殃及家人的安危。要记住世界上没有免费的蛋糕,天上也不会掉下馅饼。任何东西的取得必须靠诚实劳动取得,别无他途。

2、不听信陌生人的话(包括有些认识的人)。

3、注意身边法轮功

五、诚信—是立人根本

诚信是做人的根本,体现在小朋友身上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不说脏话、谎话、认真学习,自己的事情自已办,爱清洁、讲卫生,对自己办的事情要勇于负责。我们从小养成这样的好习惯将受益终生。下面讲一个我国外经贸副部长龙永图在比利时的一个小故事和美国一个在逃犯欠八美分的故事,相信这些故事能给小朋友留下深刻的印象,对大家以后养成好的世界观会有启发的,谢谢大家!

法制课讲稿:

一、爱国

爱国是中华民簇的优良传统和崇高美德,是人们长期培育起来的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我国幅员辽阔,地理优越,资源丰富,物产富饶,山河壮丽,风光优美,人民勤劳勇敢善良,怎能不激发我们对她的赞美、自豪、热爱之情。千百年业,爱国主义哺育了代代爱国英杰,谱写出了感人肺腑的爱国颂歌。爱国是人们的最基本的首先规范。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小学生,首长要做一个坚定的爱国者。这就要求我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祖国的前途和命运,珍视祖国的锦绣山河和灿烂文化,积极报效国家,自党维护祖国的独立和统一,坚决捍卫民族尊严,为实现国强民富贡献身己的力量,坚决同分裂祖国、报靠外国敌对势力、损害民族尊严、丧权辱国的行为作斗争。

1、热爱祖国、终身不渝。

热爱祖国,就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终身不渝就是一生一世永不改变。我们常把祖国比作生育和养育我们的母亲,我们每个人的前途命运同祖国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国富民强、国泰民安是每个人切身的体验。因此,爱祖国就成了我们每个学生的起码道德要求。中华民族素来就有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几千年来,为了祖国的统一和富强,无数中华儿女前仆后继、英勇奋斗,使我们的祖国经受住了无数的磨难和考验,逐步走向繁荣和富强。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以民族的解放、人民的幸福为宗旨 ,把具有悠久历史的爱国主义推进到了一个崭新阶段。因此爱国与爱党紧密相连。在我们国家,爱国必须爱中国共产党,是共产党领头人民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成立了新中国,使中国人民从此站立了起来,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使我们的祖国逐步走上繁荣富强,以崭新的姿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实践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因此,我们要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领导,维护党的威性,同败坏党的形象,抵毁党的荣誉的行为作斗争,永远跟党一起走。

在现阶段爱国与爱社会主义密不可分。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爱国必须爱社会主义。在我实践已经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只有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前进,中华民族才能实现伟大崛起。因此我们要热爱社会主义,坚定不移地走向社会主义道路,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和行为。(南宋爱国将领文天祥是历史上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杰出代表。他起兵抗元,兵败被俘,在狱中,他写下了激昂正奋的《正气歌》,把爱国主义、民族气节比作天地间的正气。“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名句成为激励后人为祖国而献身的千古绝唱。)

2、热爱人民,报效人民。

热爱人民,就是对人民满怀深厚感情;报效人民,就是积极为人民效力,做有益于人民的事,为了人民的利益贡献一切。热爱人民,报效人民是爱国主义的重要体现。

我国的山河是可爱的,世代生息在这片国土上的各族亿万人民群众更可爱。因为他们以平凡的智慧、辛勤的劳动,创造了可与世界其他民族媲美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在古代,我们的人民创造了光辉灿烂的古代文明。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作物起源中心,在全球已知的666种主要栽培作物中,起源于中国的有136种,占世界首位。我国古代手工艺产品品种繁多,工艺精湛,名扬于世,尤其是丝绸和陶器被视为世之极品。我国古代的科学技术成就显赫,最著名的“四大发明”对人类历史发展产生了革命性的作用,我国的灿烂文化也无与伦比,博大精深的文化大宝库全世人推崇备至,惊叹不止。

在近代,我国各族人民的高度的责任感、坚韧不拔的斗志,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使中华民族重新又扬眉吐气。如今各族人民又担负起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任,谱写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所以说,人民是真正的英雄,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我国的人民是非常可爱的,我们要热爱人民。

热爱人民,要体现在报效人民的实际行动中去,积极为国家和人民出力。从古至今,中华大地上涌现了无数爱国民族的英雄志士。包拯为民伸冤;邓世昌浴血奋占;谭嗣同变法图强;鲁迅弃医从文华罗庚心系祖国„„他们都表现出了报效祖国和人民的爱国热情。这爱国爱民的光辉典范连同这些光辉的爱国主义精神将百代不衰,永远流芳。

3、建设祖国,竭尽全力。

建设祖国是新时代的爱国主义主题。因此为建设社会主义祖国贡献全部的力量,成为对人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就努力刻苦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将来竭尽全力地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建设祖国离不开各行各业的劳动,幸福的生活要靠我们用劳动去创造;要热爱劳动,参加力所能及的自我服务劳动、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的生产劳动,掌握一些基本的劳动技能,培养劳动习惯,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珍惜劳动成果;学习老一辈艰苦创业的优良传统,初步培养有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

4、保卫祖国,义不容辞。

强大的爱国要有强大的国防。国防是一个国家为保卫其主权和领土完整、抵御外来侵略而设立的军事组织和军事设施。国家要进行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民要过稳定太平的日子,必须要有强大的国防力量作后盾,以维持和平的建设环境。因此,你们长大了履行兵役、保卫国家,是应尽的义务。

“天下兴旺,匹夫有责”。国防同我们的切身利益相关,唯有强大的国家,坚强的国防作后盾,我们才能安心地学习、工作和生活,所以我们要时时把国家的安危牢记在心中。

保家卫国,支持国防建设,要时刻做好军事斗争准备,认真履行《兵役法》,踊跃参军,保证部队的兵员补充。我国有保家卫国的好传统,在古代,有“花木壮兰替父从军”、“岳母刺字”的动人故事;在近代,有三元里抗英、义和团运动的英勇壮举;在革命战争年代“有义新送儿去参军,妻子送郎上战场”的激励场面。在新时期,我们应当发扬这种优良的爱国传统,特别是有志青年要克服困难,积极响应祖国的号召,把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作为自己的应尽的义务,为加强国防建设作为应有的贡献。

5、民族尊严,坚决捍卫。

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具有推动公民维护国格、人格的巨大道德力量,成为一切爱国行为的内在动力。所以具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坚决捍卫民族尊严,是对每个学生必然的道德要求。人有自己的人格,都希望别人尊重自己,都有保持自己尊严的感情。

作为一个民族,同样具有保持自己尊严的感情,那么怎样才能保持呢?捍卫民族尊严,一是要把祖国和民族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当祖国和民族尊严遭到侵犯和玷污时,要毫无保留地贡献自己的智慧、力量乃至生命,去维护祖国和民族的尊严。汉代的苏武、宋代的岳飞、明代的戚继光、清代的顾炎武等民族英雄,都以自己矢志不渝的爱国热情,捍卫了中华民族的尊严。二是要求本民族成员自爱、自重、自律。要努力使自己的言行有利于维护祖国的国格完美,不崇洋媚外,不做人格低下,有损国格的事。改革开放后,我们与外国人交往的机会增多了,我们更要懂得自爱、自重、自律。对来华的外宾、外国人,我们要尊重他们,做到不围观、不起哄、不取笑、不索要纪念品;我们到外国后也要不卑不,又为了付好外国人而抵毁自己的国家和民族,不做给中国人丢脸的事。三是要求其他民族尊重本民族的尊严,决不允许别的民族侵犯、歧视和侮辱本民族的尊严。吉鸿昌将军在20世纪30年代曾被国民党政府派往美国考察,一天他与参赞同去一家邮局寄包裹,当邮局职员得知他是中国人时,轻蔑地说:“中国?我不知道什么是中国„„”随行的参赞埋怨说:“你干什么说你是中国人呢?你可以说你是日本人,这样就能受到礼遇”。吉鸿昌怒不可遇,大声喝道:“你党没做一个中国人丢脸吗?我党没做一个中国人光荣的很!”回到住处,他当即做了一个木牌,上写:“我是中国人”,此后他每次出门都把木牌戴在胸前,昂首挺胸地走在美国人之中,捍卫了中华民族的神圣尊严。

二、守法

常言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里的规范指的就是人们行为规范。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的行为规范,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依靠司法机关采用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它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能够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没有法律强制性的规范和引导,人们的行为就没有最基本的准绳,社会就会失序,学习、生产、工作就无法进行,天下就会大乱,现代社会尤其如此。法,是现代社会安全有序的最强有力的屏障,是包括我们学生在内的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最起码的道德规范,是现代社会人们道德生活的底线。

1、法律法规,多多知晓。

守法必须知法,知法必须学法。一个对法律法规无知的人,是误不到自党守法的,有时甚至做了违法之事,还全然不知。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治国方略以来,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日益增多,社会主义法制日益健全,单与我们小学生生活有关的规律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学生的学习生活越来越纳入了法治的轨道。作为一名学生,就应该了解国家有哪些法律,尤其是这些与我们关系密切的法律,不可不知不晓。因此我们要抽出一定时间学法,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学法、知法是守法的前提和基础。

今天根据《小学生德育纲要》要求,向同学们宣传与小学生生活有关的相关法律规范。

2、权利义务,正确对待。

法律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法律赋予公民的正当的权利,也规定了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的,我们每个人在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要依法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认真履行法律给予我们的义务,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守法的一个重要方面。

首先要正确使用权利:我们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但有些人却以此为由,装神弄鬼、搞封建迷信,他们不仅自己搞,还叫别人跟着搞,若是有人干涉,就说是侵犯了他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这就错误地理解了宗教信仰自由,混淆了宗教信爷自由与搞封建的原则区别。

其次要认真履行义务。义务就是我们对社会、国家、他人应尽的责任。社会主义法律中规定的公民义务反映了人民的共同意志,维护的是公民的共同利益,是每个人应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维护祖国统

一、各民族的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祖国尊严、保卫祖国、依法纳税、支持国家建设等等。另外学生要关心集体、互助、合作、关心他人等。如:某地一屠宰牛的大户,平日里欺行霸市,逞凶乡里,人称“惹不起”。一天税务所的征管员朱依法征收屠宰税。“惹不起”先恶语伤人,最后发展到拳打脚踢、欧打国家税务人员,构成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3、依法办事,不折不扣。

我们只有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去办事,才是正当的,也只有严格按法律的要求规范自己的活动,我们的权益才能得到有关的保障。例如:

张荣(荣学生的父亲)平时游手好闲,一次他被违章一辆辆撞断了左腿,经治疗未能痊愈,留下了残疾。法院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判决肇事者对张某进行了合理的赔偿。可张荣对赔偿数额不满意,于是多次找法院领导要求增强赔偿额。法院领导多次给他讲解法律和政策,可张某就是不听,还在法院门前贴标语、喊口号,严重干扰了法院的工作秩序,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的治安法规,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了十五天。

4、维护法制,勇于斗争。

我们要建设的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只有人人守法,社会才能井然有序,百姓才能安居乐业。维护法制,不仅要求我们自己知法守法,而且要求我们要勇敢地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可以看到,当有些人人的利益受到伤害时,他们能忍则忍,或者畏惧权势,或者碍于面子,不敢与违法现象作斗争。如:在有些地方,社会治安情况很不好:“南霸天”、“社霸天”之类的恶棍横行乡里,小偷小摸时有发生,人们总是提着胆子过日子。为什么呢?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存在有些人“明哲保身”、“得过且过”,见到坏人坏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怕引火烧身。它不知,这样做的结果是纵容了坏人,使坏人坏事不能及时制止,反而越来越猖狂,最终也将会危及自己的利益。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我们将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尽职尽责,务实创新,积极合作,促进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合力。同时建设镇党委、政府对家庭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议事机制,加大经费投入,支持司法所行政机关与有关各方面共同协作,切实有效地担当起领导和推进家庭、学校的重任,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推动千秋万代的伟大事业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六年五月二日

法制课讲稿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其实,有些法律知识我应该向你们学习的,为什么呢?前不久,我陪同市领导到校调研的时候,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 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 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 ,正面影响加大 ,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疏于管教。一些家长对子女的管教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自觉与不自觉地放弃了对子女的管教义务 。对子女身上的错误和缺点, 或是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或是晴蜓点水,关心帮助不够;或是一打一骂了事。更有甚者,为了发家致富, 有的家长竟迫使子女弃学经商, 不惜以子女成为新文盲或半文盲为代价。生活在疏于管教家庭中的子女,因得不到父母及时而悉心的管教,生成不良品性,终由小错而大错,直至违法犯罪。家庭暴力。对生活在暴力家庭之中的青少年来说,因耳濡目染或亲身体验过暴力侵害,心理受损明显,心中阴影严重,致使子女养成仇恨,冷酷,撒谎,逆反等不良性格。家庭暴力往往还导致一些常遭暴力侵害的青少年离家出走,到社会上去寻找温暖与爱心,因而难免被坏人引诱利用;或者导致一些青少年直接向社会施暴,向弱者施暴。单亲家庭,近几年来,家庭离婚解体现象越来越严重,单亲家庭日益增多,这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极为不利。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单亲家庭的父母缺少了原来对子女的关心,体贴,爱护,管理和教育,有的家长甚至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粗暴的打骂子女,虐待子女。这一切都给子女的身心造成了伤害,一些子女因此变得孤僻、抑郁、自卑、冷漠、任性,仇恨父母,对学习、生活和家庭失去了信心。 这种心理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导致违法犯罪。不轨家庭。不轨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有不道德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家庭。生活在不轨家庭中的青少年,易接受暗示,模仿成人的不良举止,久而久之,逐渐同化、堕落,最终滑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如:自97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最大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 ,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推荐第8篇:法制课有感

《法制教育会》有感

上次在教学楼下开了法制教育报告会,听过法官的报告和校长的谆谆教诲,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不去触犯法律,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国家都制定了不同的法律制度,我们都要严格遵守。

在我们学校内也有许多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例如,同学之间因为口角而发生争执,造成打架斗殴的事件。个别同学有迟到、早退和旷课的现象等。学校的领导根据这些现象都制定了相应的校规,对于那些违反校规的同学都给予了相应的处分。我们要遵循校规不违反,校内的学生不与社会上的人员有联系,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以前,我也听说过有关青少年犯罪的事。例如,在校的学生因受不了来自家庭和学校的压力,去网吧上网打游戏,长期下去,没有资金来源,从而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也有的青少年,因染上了毒品,没有资金也同样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样的案例有很多,都说明了他们法律知识的缺乏,也告诉我们学法、守法的重要性。

我们都是花季少年,前途一片光明,而一旦触犯了法律,我们不仅仅断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加伤害了疼爱自己的父母、亲人和老师,对社会也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危害。青少年朋友,我们应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仅保护自己,也为了保护他人。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

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中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奥斯特洛夫斯基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写道:“人的一生可能燃烧,也可能腐朽。我不能腐朽,我渴望燃烧起来。”燃烧起来,让生命之光燃烧起来!让明辨荣辱的智慧之光燃烧起来!让辨别美丑的心灵之光燃烧起来!

推荐第9篇:上法制课

上法制教育课讲稿

官寨司法所陈明

各位同学,大家好:

十多年前,我也坐在中学里读书求学,聆听老师的教诲,吸取文化知识,树立个人理想,憧憬美好未来。今天,看到你们,我倍感亲切。你们都是初升的太阳,祖国的希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现在,你们是莘莘学子,将来会成为工程师、技术员、企业家、军人、教师,可能会当校长,也可能会当公安局长,说不定还会是我的领导,我退休后的生活还得由你们来关照。

每年大规模上一次法制课,对你们来说很重要,也很必要。目的是让你们树立法制意识,做到遵纪守法,预防失足,弘扬正气,抵制邪恶。意义很大:一是加强学校素质教育的需要,二是确保在校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需要,三是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的需要,四是利在当前,益在终身。

这次我讲的法制课有三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交通法规教育,第二部分是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原因和对策,第三部分是禁毒教育。

现在讲第一部分交通法规教育:

首先分析一下我乡的交通状况。一是车辆多,特别是在近两三年内发展很快;二是道口多。第三是事故多,交通状况非常严峻。

其次分析一下产生这种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造成事故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般可归纳为意外事故和人为事故。人为事故是可防的,但一直没有防好,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驾驶员违章事故,其主要表现在:

1、超速。

2、,超载。

3、,酒后驾车,我们喜欢的中央电视台的《曲苑杂谈》节目,其中著名的笑星演员洛桑,就是因酒后开车而死于非命。当然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违章驾驶造成后果,如开报废车,开车打手机,跟车之间距离太小,操作不当,无证驾驶车都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

另一方面是行人违规行走,如横穿马路。第二,不靠右行,第三,上下车不规范,有些同学在放学回家要上下车时,都未等车停稳就急忙上、下车,这是很危险的,第四在公路上乱跑,、玩耍,而且有些是骑自行车玩耍,这也是相当危险的。

由此可见,人为事故是占绝大多数的,那么如何做好预防工作呢,尤其是对中学生们,我提几点规则和几项注意事项,规则:1是骑车,驾车技术要熟练,开摩托车要有驾驶证,2是要限速,3是要按路线走,4是非机动车让机动车,小路让大路,支线让干线,红灯让绿灯,5是驾车要戴头盔,举个例子,我有一次开了一辆摩托车(也带了头盔)和一辆中巴车相撞,他的头盔被撞裂了,可他的头还完好,试想如果没有头盔,那后果会是怎样呢?6是不能超载,7是不能酒后驾车,再举个例子,那是1998年年底,有一个的干部,他从村干部家吃完酒后,村干部要用摩托车把那位送回家,其家在城里。那位村干部也喝了些酒,同时还叫上了另外一村民陪同,他们三个人开摩托车到城里时,和一辆停在路边的货车相撞,都冲到货车的底部,三人当场死亡。全部都是头骨撞坏。试想如果有头盔,而且还不是酒后驾车,会出现这么严重的后果吗?几点注意事项:一是开车要看前后,二是不开英雄车,三是不开衣服穿拖鞋开车,四是车调头时要注意观察,六要检查车况。

第二部分: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原因和对策

(一)什么是未成年人: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通常称少年或者儿童。未成年人不享有法律规定的公民选举法和被选举法,同时 1

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还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特点:未成年人犯罪是当今世界各个国家都不愿面对又无法回避的难题。未成年人犯罪已被认为继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之后的第三大公害。成为我们这个社会不愿面对的毒瘤。据报道,法国警方1998统计显示,有15.5万未成年人犯罪,占全法国所有案件的25%。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来呈不断上升趋势。

(三)究其原因,我认为有二个方面:

1、是主观方面,法制观念淡薄,道德品质败坏,不懂事、不懂法。就举个例子:2006年5月份,有一未成年人张×,经常在网吧上网,后因没有钱,就想法偷网吧里的钱,当他下手偷时被网吧的老板娘发现,他就用刀把老板娘刺伤后抢劫钱,后被抓后构成抢劫罪被判刑。似以我借此机会,顺便给大家讲几点法律知识:

一、刑法的三大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规定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罪行相适应原则:对犯罪分子的量刑定罪是以犯罪分子的罪行(犯罪事实、情节、手段的造成后果)和承担刑事责任相适应的。触犯刑法的要受刑事处罚,够不上的做公安行政处罚,若行政处罚又太轻不足以构成惩罚的,则予以劳动教养(少教、妇教),当然特别轻微,连行政处罚也够不上的,做批评教育、责令具结悔过或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即可。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没有特权,古人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二、承担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18周岁以上是绝对负法律责任年龄,14-18周岁是相对负法律责任年龄)。

三、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其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法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身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是客观方面:就是社会原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WTO的加入,国外

腐朽的东西也随之进入中国,当然就会对中国带来许多负面效应,在这里就不一一展开了。

那么如何预防呢?江泽民主席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水平,不仅要加强对学生的文化知识教育,而且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法律教育和法制教育,所以我认为要预防,也得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对学生本人要有一个树立,二个多,三个不。一个树立就是要树立崇高而远大的理想,有抱负,少年立大志。俗话说自古英雄出少年,(中国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两个多就是要多参加集体生活,享受大家庭的乐趣,多从事有益的健康的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三个不就是不观看庸俗、暴力、色情文学影视作品(盲目模仿打斗场面),不同社会上的闲散无业人员、劣迹人员交往,(近墨者黑,近朱者赤),不闭门自守,孤立自己(精神压抑,心理变态)。另一方面对于学校,我想首先进一步改进和搞好德育工作,针对新形势下的青少年成长的特点,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其次是加大法制教育力度,学校要经常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好图书馆、阅览室、校园网络等一切宣传阵地和现代手段,营造一个人人

2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使青少年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教育。

下面讲第三个部分:禁毒教育

毒品及其种类:毒品是由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加工制成的物品,长期使用能使人嗜瘾成性,丧失正常生理机能,甚至危及生命。毒品属违禁品,如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等,包括医学上用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现在黑市上的毒品海洛因有“毒王”之称,俗称“白粉”,对人体危害极大。历史背景和现状:毒品,历史上曾给中华民族造成深重的灾难,清朝鸦片战争时期,英等帝国向中国大量输入鸦片,毒品使我国人民成为“东亚病夫”。建国前,吸毒者共有两千万人,占当时人口的二十分之一。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采取果断的措施,在3年内基本禁绝鸦片,“无毒国”在我国保持30年。80年代国际贩毒集团趁我国改革开放之机采取“多头入境,全线渗透”的罪恶策略,开辟中国市场,我国又遭毒害。目前,国内毒品消费市场已形成相当规模,吸、制、贩毒活动日益突出。尤其是吸毒人员不断增多,毒害范围蔓延扩大,毒品种类从一元向多元发展,除海洛因外还有摇头丸、冰毒等新型毒品。是艾滋病、性病传播的温床。毒品同暴力犯罪、凶杀、黑社会犯罪常常联系在一起,我乡已是毒害重灾乡,现有吸毒在册人员200多人。

三、毒品危害:

1、危害个人,影响健康危及生命,事业荒废,经济破产。(举例翁洋镇王宅王高桐,男性,今年30多岁,1996年开始吸毒,1997年因复吸被劳教,后夫妻离婚,97年下半年翁洋所去抓捕他时,他逃跑时摔倒在地,就再也爬不起来,后送柳市医院急诊,系因吸毒两肺萎缩,1999年9月份,因吸毒没钱,他在自家跳楼自杀身亡。举例2:翁洋镇前西村的姚克林,男性,30来岁,1997年因做生意资产已达到1000多万,1997年因吸毒被抓获的时候,他说:我有钱,但是我的身体再也不能吸毒了,但他还不思悔改,1998年底又因复吸毒被抓获时他说:我不能关在里面,我已经负债100来万了。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他就吸掉了1000多万,事业荒废,经济破产,2001年因复吸毒又被劳教,现缉押在劳教所)。

2、危害家庭:心理扭曲,丧失人性,妻离子散。(举例1:翁洋沙角村的孙修蕾,96年开始吸毒,到2001年因吸毒已被劳动教养三次,在其间,他和妻子离婚,儿子跟了他妻子,而且得了肺结核和肺萎缩的疾病,2002年7月份,他11岁儿子回来看他,他无暇照顾他儿子,他儿子在骑自行车横穿马路时被当场撞死,造成妻离子散的惨痛悲剧。举例2:北白象镇的高某,他是我的校友,1992年他在深圳经商,赚了100多万,后因吸毒,不仅吸掉了100多万,而且因吸毒与父亲、妻子打架,造成夫妻离婚,家庭破裂。2001年因复吸毒被劳教,现缉押在劳教所。法制教育课讲稿(交通法规、未成年人犯罪、禁毒教育)由中国文秘资源网整理

3、危害社会:引发各类刑事案件,造成各种不安定因素,使国民素质下降,国家财力浪费。

3、四如何加强禁毒措施:一要充分认识毒品的危害性,明白吸毒可耻,国法不容,把防毒提高到防火、防盗的意识上来,加强紧迫感和危机感。防得严,防到实处。二是一心一意读好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三是不同涉毒人员交往,不吸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杜绝外界一切不良诱因,防止沾上毒品,陷入毒坑。

下面讲几点安全防范办法,供你们参考:

(一)牢固树立法制意识,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约束自己,惩治违法犯罪,贯彻依法治国的方针。

(二)待人接物要讲道理,讲道德,讲正气,讲方法。高兴时,不要把玩

3笑开过,不顺心时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管好自己的言行。(许多故意伤害案件都是因一念之差坐牢)。贯彻依德治国的方针。

(三)晚上不随便外出,到偏僻、环境复杂、治安混乱地方去,女生尤其注意。

(四)如遇被偷被抢,在注意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想方设法同犯罪分子斗智斗勇,争取把自己从危险中解脱出来,事后不忍声吞气,将事情的经过,犯罪分子的特征及有关线索向校领导和派出所报告。

(五)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学校是派出所的重点保护单位,希望积极配合,人人参与,共同维护学校治安秩序。

最后祝大家健康可爱,好学好赛,早日成才。

推荐第10篇:法制课讲稿

法制课讲稿

敬爱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今天我来给同学们上一堂法制课,主要目的就是结合近年来发生在个别青年学生身上的违法违纪问题,透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从法律的角度给同学们提几点要求,和学校、家庭、社会一道,共同促进同学们更加健康得成长。

下面我就列举一些近年来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希望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对同学们的健康成长,对预防个别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有所帮助。

一、不良行为是中学生违法犯罪的前兆

在现在普遍都是独生子女的现代家庭,一个孩子往往寄托着几个家庭的希望。为了不让曾经给自己带来欢乐和希望的孩子走向违法犯罪的歧途,为了不让自己的爱徒、同学走上邪路,在这里我要提醒各位老师,当然,同学们之间也要相互提醒,一定要注意个别学生的以下六种行为,因为它们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在此,我选取咱们县青少年学生容易产生的几种情形,以期引起老师们的重视和同学们的自警。

■夜不归宿往往可能发展为犯罪

案例1:同住一个小区的夏某等5名高二同学,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暑假前约定放假后出去大玩一场。放假后的一天夜晚,他们5人没跟父母打招呼便悄悄地离开了家。父母也因为了解到他们几个同学在一起的就没有在意。没有父母和学校的束缚,五个人就像出笼的小鸟,他们想起平时有的同龄人穿着时尚,出入高档宾馆,非常潇洒、时尚,也想尝试放松一下。于是他们也住高档宾馆、通宵上网、狂吃猛花,待各自携带的钱花光时,玩兴正浓的他们便将手伸向了路边的行人。开学后,警察找上门来,他们的父母才知道,孩子在离家出走的几天里,竟作案四起,抢劫了4名行人。

案例2:父母在广州做生意,李某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百依百顺。 2009年,父母把15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由于长期缺少沟通,李某的父母和他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到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李某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场后,李某离家出走了。当年11月30日,李某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1岁的小文一起玩耍时,发现自己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李某便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李某把他哄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第二天上午,李某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随即报警。李某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当晚10时,李某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饱餐一顿后,李某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李某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李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李某15年有期徒刑。

不少例子表明,没有确切原因的夜不归宿,是临近或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征兆之一。据调查,在100个未成年犯中,绝大多数犯罪行为是利用夜晚的时间完成的,而且,不少违法行为实施后,他们都没有回家。加上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生活经验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擅自外出并夜不归宿,自己还很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因此同学们千万不要擅自外出,更不要随意夜不归宿。

同学们,通过这上面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学法、懂法、守法对每一个公民健康发展的重要性,你们作为一名以学习为主要工作的高中学生,作为一名现代青年,你们是祖国的力量和智慧,是我们伟大祖国的未来。希望你们借助今天的法制讲座,借助平时学校、家庭的教育和管理,借助“六五”普法,在今后的学习

和生活当中学会“理智做人、乐于劳动、恒于求知、勤于健体、善于审美、健康生活”,做一名和谐发展的现代文明中学生,为我们的家庭,为我们的学校,为我们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光添彩!

谢谢大家!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三日

第11篇:法制课讲稿

5.12上法制课讲稿

可爱的同学们,上午好,今天很高兴有机会坐在这里,跟大家聚在一起,与你们一起分享一些法律知识与常识!

可能有的同学会想:“我现在还小,不需要知道什么法律知识和常识,”那么我想告诉大家的是,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是很危险的,为什么这么说呢?我想先跟大家共同学习一下今年新颁布的《民法总则》第十九条的内容,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条法条怎么理解呢?就是大家满了8岁,就是民法意义上的限制行为能力人了,简单的理解就是:“你们的一些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了。不能再以“还是孩子为理由”主张你们的行为无效,举个例子:现在大家都有智能手机,可以发微信红包,如果你们拿着父母的手机给亲戚朋友们发几百块钱的红包,那么这个行为是有效的还是无效的???如果年满了8岁,这个行为就是有效的,你们的父母就不能行使撤销权,去找亲戚朋友们要回这几百块钱!如果是几千块钱呢?超过一万块呢??这个行为是有效的还是无效的啊??在你们这个年龄段就是无效的,因为这个民事法律行为明显超过了你们的年龄和智力。所以,同学们,如果你们在购买物品、进行消费的时候,特别是用微信、支付宝等网络支付工具支付的时候,要慎重的想一想,你的行为是否与你的年龄和智力相适应。

也许大家听说过,咱重庆垫江有个9岁的小学生,拿家长的手机玩游戏,通过网络支付花光了父母积蓄3.6万元买游戏道具,这种行为对不对啊?肯定是不对的, 我相信大家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但是也要提高警惕。

学了法律,才会有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说,假如个别学生家长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如果你们遇到这种事情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保证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学习了《反家庭暴力法》就知道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比如说家里爸爸打妈妈,打出血了,打得鼻青脸肿,这就是家庭暴力,可以报警寻求帮助。当然,如果你们调皮,爸爸妈妈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最后再提一句,有没有同学在玩《蓝鲸死亡游戏》?或者知道有朋友同学在玩?如果有,一定要告诉老师和家长,并停止玩这种游戏,很危险。

第12篇:法制课工作总结

法制课工作总结

2011—2012第一学期杜欣欣

本学期的礼仪和法制课是单双周轮上的,在这一年以来,我校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国家普法规划,积极稳定的推进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工作,基本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法制工作创下了良好的环境。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法制知识学习。组织教师学习了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的相关知识,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2、加强对教育教学环节的检查和督促。教导处和校领导定期、不定期的对教师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和处理学生的方式方法进行严格的、经常性的检查,以确保依法执教,推进普法工作。

3、认真做好各种报刊、杂志等普法学习材料的征订工作,为教职员工的学习提供条件。

4、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班级管理制度,做到事事有法可依,处理教师和学生问题严格依法办事,逐步从人治走上法治,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二、加强学生的普法宣传工作。

1、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突出宣传重点,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介的作用,多形式多渠道搞好舆论宣传工作。

2、组织各班利用黑板报、班会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

总之,这一年来的工作基本完成各项任务,教职工的依法执教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校园的学习气氛明显改善,为明年的普法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但同时也看到了存在的问题,说明了普法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任重而道远。

第13篇:法制课心得

听法制讲座心得体会

5月12日下午,学校组织了法制讲座活动,我和骊城学区第一小学西校的全体学生、家长以及教师、校领导等一起参加了这次活动,活动中,马利华教导员、徐彦春督学、魏娜校长发表了讲话,我感觉受益匪浅。下面我就从以下几点谈谈我的体会。

一、对孩子进行法制教育是十分必要的。讲座中,马利华教导员有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引人深思。他说: “现在家长们非常重视孩子的培养,有人花钱买智育,有人花钱买体育,有人花钱买美育,可是没听说过谁花钱买德育。”同时他还引用了斯霞的“三品”之说,即“智育不好是次品,体育不好是废品,德育不好是危险品”。

我觉得他说的很对。孩子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由于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大多数家长都觉得,孩子现在还很小,搞好学习最重要,只有学习好了,将来才能考上好的大学,找到好的工作,过上好的生活。至于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根本不重要,孩子长大了自然会懂得。我觉得这种想法要不得。法制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孩子们,是走向理想殿堂的梯子。马家爵、药家

鑫,生活中无数血淋淋的例子告诉我们,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视的。。

二、遵纪守法教育要从小抓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抓起。生活中我们常看到一些孩子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今天偷拿同桌一块儿橡皮,明天偷拿一本书,屡教不改。有的家长也认为:只要孩子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长大了就能改正。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他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他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他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心里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一步步走上不归之路。我们家长要切实尽到责任,从小注重孩子品德的培养,注重法制教育,平时多与老师沟通,发现了孩子有违法违纪的苗头就要及时 2

进行正面的引导,将坏习气扼杀在摇篮里,这样才能使孩子们健康成长。

另外,家长要结合学校的规章制度,培养孩子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比如不要迷恋电子游戏机,不吸烟、不喝酒,不打架、不骂人等等。这些都是学校的规章制度所不允许的。家长要老师一起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形成合力,培养孩子的良好行为习惯。

三、教会孩子怎样保护好自己也是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如果你问问孩子,怎样保护好自己,我想大多数孩子一可能是两眼茫然,一副惴惴不安的样子,所以我们一定要教会他们怎样保护好自己。

一是教育孩子避免和同学发生冲突。小学生大多时间都在学校,所以往往他们受到伤害都是因为同学之间的冲突造成的。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该教育孩子严于律己,不能自己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导致别人的不满,轻则吵架,重则就会出现结伙斗殴,事故也会随之而发生。到时,不仅会给自己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还会使自身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孩子们都知道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这样一定会树立起一个文明的集体,怎么还会受到他人伤害呢?我认为教育孩子们,女生应该追求“淑女”形象,男生应该学做“绅士”。何为“淑女”?又何为“绅士”?“淑女”应

是一个说话语言得体,不说脏话,不与同学嬉戏打闹的形象;而“绅士”则应体现出:举止文明,做事说话沉稳,动作不粗鲁,尊重他人等。这样,同学之间不仅会建立起真挚的友谊,校园也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文明景象。哪里还会出现打架斗殴,漫骂别人等不文明的事呢!

二是教给孩子应对不法侵害的方法。尽管现在孩子生活在家长和老师的视线里,但总有一天他们要走向社会,所以教给他们应对不良侵害的方法很重要。我觉得家长平时可以用做游戏等形式进行演练,教给孩子避免不良侵害的方法,防止孩子遇到突发的不良侵害手忙脚乱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这次法制讲座给同学们和家长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政治”课,为了我们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让我们做好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和学校、老师一起,努力把孩子培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吧!

第14篇:法制课演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很高兴今天有这个机会给大家讲一讲防范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防范自身受到不法侵害的话题。

开展“防范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不法侵害”的讲座,是为了让在座的各位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增加消防安全意识,防范火灾事故;学会自我保护,防止受到不法侵害。下面我就具体讲一讲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该怎么做。

一、遵守交通法规,预防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一是人们的自我防护的意识较差。比如,走路不走人行道,总是想走捷径;认为车不敢撞人,只要是车都坐,也不管安全不安全,对警察的管理交通的行为不是认同而是抵触等等错误认识,可以这样说,很多事故是因为人们缺乏自我保护意识造成了自己的伤害。

1、学生上学或回家的路上尽量不骑、乘自行车;与父母同坐摩托时,不要忘了戴上安全头盔。在摩托车死亡事故中,人员伤亡的最大原因是驾驶员、乘车人没戴安全头盔。因为与汽车不同,驾驶、乘坐摩托车的人都暴露在车外面,在事故中,人体致命部位头部极易受到伤害。摩托车伤亡事故都与未戴安全头盔有直接关系。未满12岁的儿童,身体还达不到安全操纵自行车和独立掌控自己身体的能力。骑自行车完全靠自身协调控制平衡,行驶中危险极大。所以,学生上学或回家的路上尽量不骑、乘自行车;与父母同坐摩托时,不要忘了戴上安全头盔。

2、行人要走人行道。行人不走人行道,横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或临近来车突然横穿车行道是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的主要表现方式。人、车各行其道,这是最起码的交通规则。有些行人很愚昧,自认为车辆不敢撞他,车喇叭按破了,他充耳不闻,熟视无睹,就是不让。殊不知车辆是机械的东西,行驶中有惯性,其方向、制动装臵随时可能出现故障,驾车人对车是没有绝对控制力的,况且,人体相对车辆是极端脆弱的,碰撞中不可能得便益。拿鸡蛋碰石头的事,只有大脑不正常的人才会去做。所以行人参与交通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要轻易进入车行道,横穿公路时必须一慢二看三通过。人行横道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

3、遇上车祸怎么办?(提问:请同学回答)

1、要求驾车人立即停车,抢救伤员和财物,保护现场,记清肇事车车号,拨打“122”或“110”迅速报告,防止其破坏现场、逃逸,客观地向警察提供事故情况。

二、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防范火灾事故

下面我给大家讲一讲如何从火场里逃生的办法。

1、平时不要玩火柴、打火机等,不要私接乱接电线,使用液化气、天然气时要注意安全。不要在山林、液化气站、加油站等危险地段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在禁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中小学生要在家长的监护下燃放烟花爆竹。

2、如果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应迅速将衣服脱下或撕下,或就地滚翻将火压灭,但注意不要滚动太快,人体被火烧伤时,一定不能用水浇,以防感染。

3、如果二楼以上的房屋起火,可以充分利用房内的门窗、阳台、落水管或竹竿等逃生自救,也可采用绳索、消防水带,也可用床单撕成条连接代替,一头紧拴在牢固的物体上顺着绳索滑下逃生。如果逃生路线被火封堵,立即退回室内,关闭门窗,堵住缝隙,有条件的向门窗上浇水。

4、被火围困时,要正确地显示求救信号,站着大声呼救。如果声音实在不易被人听见,也可用手电筒发光、挥动鲜艳的衣物或向楼下扔东西等方法,以引起救援人员注意。

5、用湿毛巾(毛巾与手帕不要超过六层厚)捂住鼻子呼吸,或者用打湿的被褥盖住身体靠近墙根匍匐前进。但石油液化气或城市煤气火灾时,不应采用匍匐前进方式。

6、发生火灾后,实在无路可逃时,可利用卫生间进行避难。因为卫生间湿度大,温度

低,可用水泼在门上、地上,进行降温,水也可从门缝处向门外喷射,达到降温或控制火势蔓延的目的。

7、不要留恋财物,尽快逃出火场,千万记住,逃出决不往回跑。房间内的床下、桌下、洗漱间和无任何消防设施保护的走廊、楼梯间、电梯间等部位,均不能作为避难场所。即使暂时看不到火焰、烟气的熏、蒸也可使人昏迷致死。

8、如无条件自救,而时间又十分紧迫,烟火威胁严重,被迫跳楼时,先向地面上抛下一些厚棉被、迎奥运、保稳定、学习十七大、搞好三基建设我争先垫子,以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往下滑,以缩小跳楼高度,并保证双脚首先落地。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跳楼。据统计,在3层以上往下跳死亡概率极大。

9、学校和家庭发生火灾,大多是因为用电、用气和烤火引起的。发现屋内起火后,迅速切断电源,将易燃物品搬离火源,然后用水灭火。

三、知法守法,预防犯罪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县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现在由于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粗野、为所欲为等畸型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也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据我国某城市对2000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这种观念,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到处是录像网吧,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第15篇:法制课演讲稿

法制课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受学校的邀请来给同学们上一堂法制课。对于讲课呢我是外行,今天我只能说是就自己的工作实践,结合当前小学生容易发生的不安全问题以及容易染上的一些不良习气与各位老师及同学们作个交流。这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开始了,相信老师们对各位同学在新学期中的注意事项已经讲得很清楚,而我呢,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再提几点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首先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

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为一个人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帮助他人 抵制不良诱惑。

有的同学可能会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立了大功,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比如:有的家长晚上喝酒回来,把音响打开,乘着酒劲拼命地唱歌,影响到楼上楼下,你呢可以好好劝劝家长,告诉他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么大的声响会搅得邻居不安的,同时也是违反《条例》的行为,如果人家打了110,民警来处理多不好啊。这样你的家长可能就会及时改正。

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入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第

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我们的报警电话是多少啊?

或拔打“110”报警。对于这一点,我们办理的几件案子很有代表性,有一天,有个小女孩叫娟娟放学后往家里走,罪犯王某看见她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不在家,我就跟着她待她开门后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男青年一直跟着,心里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她就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等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正在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部门报告。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人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谢谢大家!

第16篇:法制课演讲稿

校园法制讲座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叫周绍康,是淄角派出所的民警。今天受翟吉和所长的指派,根据咱们学校的计划安排,很荣幸到贵校与各位老师、同学们共同探讨交流一下校园治安问题,希望通过共同探讨,让大家对法制工作有更深入的认识,更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能够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因准备匆忙,有不到之处请大家多批评和指正。

首先,我谈一下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类型:

哪些属于不良行为呢?根据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不良行为有: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取财物(就是大家常说的“收保护费”,这个性质是极其严重的,一旦被我公安机关发现,将会对收取他人保护费的人员严肃处理。);

5、偷窃、故意损毁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等场所;

9、吸烟、酗酒;

10、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如离家出走,经常考试作弊、经常欺负小同学等。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办案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

1 年人对法律的无知。目前很多人对违法犯罪的认识很模糊,觉得我们是中小学生,还没有步入社会,我们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就不会触犯法律,我们不会违法犯罪。按照我们经常的说法,一个人到了十八岁,就是一个成年人了,但我们刑法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是14周岁,(八种罪:杀人、放火、抢劫、强奸、故意重伤害、贩卖毒品、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我给同学们讲两个案例:

一个是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2003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已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个同学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

另一个刘某年仅15周岁,是某中学缀学的学生,刘某缀学后,一直沉迷于网络游戏,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中学操场玩时,看见原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已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已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

2 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从这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一方面,刘某对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方某也不懂得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抢劫。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接下来我就校园突出的三种未成年人犯罪和防范措施作简单分析。

一、拉帮结派,导致犯罪

校园内时常会发生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拉帮结派,或者学生勾结社会上有劣迹的青年到学校或学校周围实施殴打、辱骂学生,或敲诈钱物、抢夺、抢劫、侮辱女生等侵害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因为同学们身处于很阳光的青少年时代,很多人对这纷繁复杂的世界充满好奇,喜欢寻找刺激,喜欢恶作剧,在他们的理念里,不认为是犯罪,尚不知无形中已经坠入犯罪的泥潭,这所谓的“美丽”错误改变了他们的一生。例如,2012年,公安机关在开展扫黑除恶的专项斗

3 争中,一举摧毁了“九里帮”这一黑恶势力团伙。其中的老大苏某,外号“九里”,曾就读于某职业中专,在校期间就拉帮结派自称老大,以强凌弱,因打架多次被学校处分,却不思悔改,仍然我行我素,毕业后不谋职业,纠集一伙“老部下”,成立所谓的“九里帮”,他们每天在网吧内聚集,时分时合,只要出来,每人都携带管制刀具、土枪等,经常无故殴打他人,敲诈勒索,抢劫,吃霸王餐,打霸王的,主要的活动经费便靠抢劫,2012年夏的一天晚上,他们十几人到该地一公园的露天舞池内玩,因琐事与人发生口角,十几人持刀冲进人群无故将对方砍伤,并伤及无辜,社会影响极坏,最终这一团伙被公安机关一举摧毁,其中十一人受到刑事处罚,老大“九里”因未满十八周岁,从轻处理,被判十四年,同学们想想,人生有几个十四年。在此,我想提醒你们,不要和社会上一些劣迹青少年接交。再举个例子,北京市海淀区某中学12名少年结伙抢劫,14岁的小江是海淀区某中学初一学生,是班长,后来和其他11名同学因抢劫而关进了少管所。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小江在教室里扔篮球,篮球撞坏了玻璃窗户,小江因违反校规,在教室里打闹导致公物损坏,需赔款50元。整整一天小江闷闷不乐,他不敢让爸爸知道这件事,到哪儿去弄这50元钱呢?4个与小江要好的同学和他一起回家,边走边给他出主意说:学校门口不是常有大孩子抢我们的钱吗?我们为什么不能抢别人的呢?于是

4 他们决定去抢劫那些在北京打工的外地人。第一次在农贸市场边上,一个外地人正好经过,5个人立即围上来,小江手里拿着砖头,外地人吓坏了,没有一点反抗地就把身上的3000元拿了出来,每人分了600元。从此以后,他们放学吃饭后,就去农贸市场附近拦路抢劫外地人。如果反抗就用砖头、石块、木棍打,轻者鼻青脸肿,重则头破血流,抢劫的队伍不断扩大,最多时达12个。他们的罪行最终被公安机关发现了,12名少年因抢劫罪被起诉到海淀区法院,望着剃了光头,穿着囚衣的孩子们,老师、父母震惊了,落泪了。小江和同学们根本就没意识到自己犯了罪,小江说:我想被派出所抓到了顶多教育教育,不会判刑。而后来加入的小青则说:“抢钱打人都只是觉得好玩。”小江被判了8年有期徒刑,而其他11名则被判处六个月到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在上述案例中,给我们的启示是:不要介入学校和社会团伙活动。青少年时期集聚性强,极易受好朋友,好同学的影响,如果交往的是益友会获益匪浅,而往往一旦结交了帮派、团伙人员则难以自拔,滑向深渊。

二、由于上网打游戏引发犯罪

我希望同学们远离网吧、游戏机室,正确对待计算机和上网问题。现在,很多家庭为了让孩子尽早掌握计算机技术,都买了电脑,家长的本意是好的,是为了让孩子学知识,帮助孩子学习。但是,现在很多孩子在计算机上不是学习,而

5 是在玩一些网络游戏,这本来也没有什么,学习之余,放松一下也可以,但是有些同学玩游戏上瘾,沉迷于游戏,这就不对了。还有些同学,利用电脑上网,去看一些低级趣味的内容,甚至传播网上一些不健康的所谓“民谣”,什么“分不在高,及格就行;考不在好,作弊则灵”等等,还有些学生上网的主要目的纯粹是玩一些具有暴力倾向的电脑游戏和网络游戏,这就更不对了。我们利用电脑上网,从网上查阅学习资料,学习掌握各类计算机软件的使用方法,做一些对我们有益的活动,对我们有好处。而网吧内人员复杂,是藏污纳垢的地方,经常发生抢劫、敲诈勒索、打架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那儿,也会结交一些劣迹人员,无形中便混入他们的队伍,改变了自己的一生。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因上网成瘾的青少年为了向家长要钱而与家长发生冲突,将家长伤害的悲剧不胜枚举。举个例子,北京17岁少年小新,两年前开始沉溺于网络世界,初中没毕业便辍学了。由于没钱上网,开始在家偷了爸爸2000元,不久用光了,后来想起爸爸给了爷爷4000元生活费,又去偷爷爷的钱。晚上,看爷爷奶奶睡着了,就去翻,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偷,响声惊动了爷爷,又去砍爷爷,之后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后来才知道这两元钱其实是奶奶准备给小新买早点的。隔着铁窗,小新哭着说:“奶奶从小就最疼他,有什么好吃的都

6 惦记着他。当时,只想拿到钱后去网吧玩,根本没去想后果。”还有2件事,一件是2004年河南平舆县特大杀人犯黄勇,他都是将受害人从录相厅、游戏厅、网吧等地诱骗到其家中,先后杀害7名青少年,其中4名是在校学生;还有2005年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因经常上网扮演武士与别人搏斗,欣赏网上暴力、恐怖图片小说,报复心理严重,一天因和同学一起打扑克牌赌博,同学说他打牌搞小动作,引起吵架,而将4名学生杀死,杀人后他又钻进了网吧,最终在海南省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我国中央综治委对全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调查,因上网而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占同期未成年犯罪的比率已由2006年的4.1%上升到2010年的25.1%。互联网在为青少年提供学习科学文化、思想交流、休闲娱乐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负面的影响,渲染暴力的网络游戏、网上的不良信息,某些低级庸俗的网上聊天室,网吧的秩序混乱,都可能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

三、一时冲动,打架斗殴导致犯罪。先举两个例子:

1、2004年山东省营南县某中学,初三晚上晚自习结束后,同学们都赶回宿舍休息。一对好朋友,一边走一边说笑,王某说了句过火的话,刘某很生气,抬手打了王某一拳,王某也不势弱回了一拳,刘某随手拿起地下的一个小木棒,王

7 某从小兜里掏出一把削铅笔的小刀,就势刺了刘某腰部一下,出血了,两个人都害怕了,怕学校老师知道后受到处理,王某要领刘某到卫生室看看,刘某说不用,于是这两个人一同回宿舍休息,结果,刘某在下半夜疼痛难忍,通知班主任把刘某送到医院,经检查右肾被小刀刺进0.2厘米,因淤血造成肾小管堵塞,造成右肾急性坏死,只好切除,学校报案,学生王某因过失致人重伤被刑事处理。

2、2011年6月1日晚,以孙某、陈某为首的七名少年(都只有15岁多),在某市农贸街防洪大堤外,硬是将一名18岁的青年活活打死。为什么?因为陈某觉得看这个青年不顺眼,就与他发生口角,然后又邀人找这个青年“讨说法”,扬言要“修理”他,毫不计后果的用随身携带的铁棒,砸向这名年轻人的后脑袋,顿时,鲜血直冒,接着一涌而上,将他活活打死。事后,这七名少年若无其事地走进网吧,直到被公安机关抓获。上面两个案例给我们留下惨痛的教训。一般来说,青少年情绪不稳定,变化快,易冲动,打架极易发生,双方由于情绪激动,往往大打出手,后果不堪设想,而引起整个事件的原因可能是不值一提的小事,因此大家在平时要注意加强个人修养。

以下讲防范措施:

㈠在与他人发生矛盾时要主动缓和关系,检查自己的行为有何不妥,即使有理也要先把矛盾缓和下来,等对方心平气和时再细论对错;

8 ㈡双方矛盾无法调解时,可以找老师、家长、辖区民警出面调解,切忌情绪激动,过分生气而失去理智。许多时候要学会忍,不要动不动就打人骂人。另外要多为他人着想,不能以强凌弱,以免招致忌恨,报复。

上面我讲了校园容易发生的几种犯罪形式以及针对未成年人几种不良行为的防范措施。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启发,有所收获。常言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青少年的安全健康成长,离不开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关心。“赢得未成年人、就赢得未来”,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作为职能机关,我们公安部门将通过大力整治校园内外治安环境,打击一切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健康成长的不法行为,为广大青少年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为学生撑起真正意义上的蓝天。愿看到你们在校期间,尽情的享受大自然的沐浴、享受阳光、雨露的滋润,同辛勤的老师们一起遨游知识的海洋,吸收营养,将来成为茁壮的参天大树,国家的栋梁。希望大家长大以后怀着一棵感恩的心,孝敬你们的父母,呵护你们的兄弟姐妹、尊敬我们亲爱的老师,回报我们美好的社会。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第17篇:小学生法制课

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学生,2月24日下午,实验小学邀请市司法局宣教股股长胡文龙为六年段师生作“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胡律师结合中小学法制教育动画片《小小律师》,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地给同学们作了一场生动精彩的报告。教育同学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如何做守法的合格小学生,遇到危险如何保护自己。学生们在生动活泼、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到法律知识。最后,为了更好地落实法制教育讲座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学校向同学们提出了希望和要求:要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小学生;要以此次法制讲座为契机,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校园美好的时光,远离罪恶,好好学习,自爱、自重、自强,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第18篇:法制课教案

法制课教案

教学要求:

1、知道有关公共场所所应遵守的公共秩序。

2、列举说明公共场所所需要的良好秩序。

行为:l、在校外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2、见到同学有不遵守公共秩序的行为能批评、劝阻。

教学要点:

1、公共秩序是公共场所的纪律,我们应当知道有关公共场所的公共秩序。

2、公共场所所需要的良好公共秩序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

3、在公共场所自己要遵守公共秩序,看见同学有不遵守公共秩序的行为能批评、劝阻。

教学准备:

1、了解学生中遵守公共秩序的情况。

2、收集与遵守公共秩序有关的资料。

教学过程:

一、谈话,引入新课

1、你在哪些公共场所见过这样的标语?(出示:请安静、请依次排队、请勿吸烟)

2、当你看到这些标语时你是怎样做的?

师:我们是小学生,必须遵纪守法,我们该怎样从遵守公共秩序做起呢?请大家一起来学习《遵守公共秩序》一课。(板书课题)

二、学文、明理、导行

1、生跟着录音熟悉课文内容(放录音)

思考:我们为什么要遵守公共秩序?

2、师讲解告诉学生:

公共场所是我们大家共同生活、学习、工作的地方。公共秩序是人们长期生活中为适应共同生活的需要逐步形成和建立起来的一系列的规则。人们按照这些规则办事社会就井然有序。

3、出示(双江小学排着整齐的队伍到剧场看杂技表演) 教师提问、学生讨论:

①从哪些地方可以看出他们遵守公共秩序?

(排队入场、按票入座、演出中役有走动、看演出时不乱吼叫、结束时场地上没有瓜皮果壳)

②剧场的叔叔阿姨是怎样称赞他们的?说明他们怎么样? ③他们遵守了公共秩序对社会生活有什么好处?

(启发学生从心情、演员完成任务的情况、剧场工作人员的态度等方面来谈)

师小结:遵守公共秩序可以使公共场所里被服务者心情舒畅,服务者满意,公共场所井然有序,展示我们自己的文明程度。

但是有些学校个别同学就不是这样。

4、出示图:

(图画内容:小明等几位同学在一个车站停车场里打闹,小刚劝他别这样做,他不听,正在这时,一辆客车从车站开出,另一辆正要进站,小明他们不让道,在两辆客车间追打,司机来了个急刹车,才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

问:①几个小学生干了一件什么事?他们扰乱了哪里的秩序,结果怎样?②哪位同学的行为是好的?他做了什么事?

师小结:不遵守公共秩序害处大

板书:公共场所需要有良好的公共秩序,是人们正常学习、生活、工作的保证。

三、深化认识

下面这些说法正确吗?请用事例说明理由。

1、有的同学说:“如果不要公共秩序;大家随随便便,自由自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是更好吗?

2、一个人不遵守公共秩序没有关系。

师小结:遵守公共秩序是必要的,每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秩序是自由的第一条件。

板书:个人行为影响公共秩序

遵守公共秩序从我做起

四、行为指导

1、你到过哪些公共场所?你知道这些公共场所的秩序吗?

2、议议、做做:同学们常去公共场所,请你照例子用有关的规则提醒大家,明确有关公共场所应遵守的公共秩序。

a.上车时;b.到影剧院;c.到游乐场;d.在商店

五、深入导行

生分组讨论:遇到下列情况你该怎么办,为什么要这样做?

1、同学们在图书室里排队借书,你看见了一个同学没排队而挤进了队伍。

2、你班某同学,在商场里乱扔果皮、纸屑,服务员批评他,他和服务员大闹,你上前劝阻,可这位同学不听。 师再问:当你见到不守公共秩序的行为该怎样办?(启发学生答出:要阻止、批评等)

六、课堂总结

师:通过今天对《遵守公共秩序》这一课的学习,我们懂得了什么?

在生回答的基础上师进一步谈话:生活中有许多看起来是微不足道的事情,实际上都同社会的主产、生活乃至每个社会成员的工作、学习、生活密不可分,如果一个社会的公共秩序受到了破坏,这个社会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也就受到极大的影响,社会风气就会颓败,反之如果一个社会的每个成员都学法、懂法、守法、护法,拥有一个良好的公共秩序,那么社会就会有条有理,井然有序,因此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是我们大家的迫切希望,希望同学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认真遵守公共秩序吧!

附:板书设计

遵守公 ①公共场所需要有良好的工作秩序,是人们正常学习、

生活、工作的保障

共秩序 ②个人行为影响公共秩序,遵守公共秩序从我做起。

第二课 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打伤怎么办?

教学目标:

1、让学生明白什么叫司法

2、懂得用法律手来保护自己。

教学难点:应用法律保护自己

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境,举例导入

{案件简介}1999年11月3日,蓬莱市王某有一男孩,今年九岁,上小学一年级,在学校期间被另一学生在玩耍时将左眼砸伤。经住院治疗一个多月,花费医疗费五千余元,现在左眼视力只能达到O.3。请问,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律师的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条:“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精神病医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本案中,两学生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根据双方儿童过错大小由双方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又因损害是在校期间发生的,学校也有一定过错,也应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二、用法律保护自己

玲玲从小就被杨老汉收养。前不久,玲玲去看望亲生父母,生母见玲玲又懂事又会干活儿,十分喜欢,就让玲玲留在身边,不让她回杨老汉家。杨老汉几次催促都遭到拒绝。

请问:杨老汉能将玲玲领回去吗?

为了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我国于1991年12月公布了《收养法》。《收养法》第22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杨老汉收养了玲玲,并对她尽了抚养和教育义务,已经形成了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这种关系不能随随便便就被解除。因此,玲玲的生母阻挠杨老汉领回养女是违法的。如果她继续坚持自己的错误,杨老汉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请人民法院依法保护这一收养关系。

法律规定,收养关系建立后,任何一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如果收养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希望解除收养关系,应该协商解决或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总结全文,分组讨论

第四课:最常用的报警、报案、

急救电话的正确使用方法--监护人必教

教学目标:

1、让学生知道常用的报警、报案和急救电话和方法

2、懂得自己保护自己。

教学难点:应用法律保护自己

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境,举例导入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能遇到一些紧急情况,因此做为监护人不但应当熟练掌握

110、1

19、120、122这几个最常用的报案、急救电话的使用方法,还应当教会孩子这些电话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一)匪(刑)警报案电话:110

1.报案范围:各类刑事案件和社会治安及危害国家安全等案件。

2.报案的正确方法:

①拨通110号码。

②电话通了以后,将所看到的情况简明扼要的叙述一遍。

③主要说明案发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人数等;作案者(或受害人)的长相、身高、年龄、性别、衣着、特征等;作案时使用的工具;相关的车辆情况(颜色、车型、牌号等)等。

④说出你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⑤待对方挂断电话后,你再挂机。

(二)火警报案电话:119 1.报警范围:各种火灾

2.报警的正确方法:

①拨通119号码。

②电话通了以后,将火灾发生的地点(详细地址)、时间、火势情况及发生火灾地方的周围环境等简要的说明。

③如果知道是由什么引起的火灾及主要燃烧物和火灾现场及周围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也最好说明。

④说明火灾现场能否进大车(通往火灾现场的道路情况)。

⑤说出你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⑥待对方挂断电话,你再挂机。

(三)交通事故报案电话:122

说明:有些地方尚未统一使用122报案电话,应以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公布的交通事故报案电话为准。

1.报案范围:各类车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

2.报案的正确方法:

①拨通122(就当地交通事故报案电话)号码。

②电话通了以后,将所看到的交通事故情况简明扼要地叙述一遍。

③说明事故的发生地点、时间、车型、车牌号码、事故起因、有无发生火灾或爆炸、有无人员伤亡、是否已造成交通堵塞等。

④说出你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⑤待对方挂断电话后,你再挂机。

(四)急救中心求救电话:120

1.急救范围:各种突发的严重急病和受伤。

2.求救的正确方法:

①拨打120号码。

②电话通了以后,将病人或受伤害的病因、病情简单说明。如果知道病人或受伤者的病史及过敏药物和血型,也最好说明。

③说明病人或受伤害者的详细地址和发病时间。

④说出你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⑤待对方挂断电话后,你再挂机。

⑥可到路口去迎接救护车,以免救护车因找不到病人的地址而延误时间。

提醒监护人特到注意: 监护人应当让孩子熟练掌握

110、1

19、120、122这几个电话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但同时也要教育孩子:不要在没事的情况下因为好奇就认为好玩而随意拨打这几个重要号码或虚假报警,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19篇:法制课讲稿

中小学生法制安全教育课讲稿

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我同学们上一节青少年法制教育课。本课的目的有两个,即在大家成长的过程中,要积极避免受到不法侵害,同时,我们也不要对别人造成不法侵害,要保护自己,爱护别人,构建和谐生活空间。

同学们,在你们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还有好多威胁我们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安全隐患,如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等。一旦碰到了这些情况怎么办呢?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首先,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一)不随身携带管制刀具。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所以,随身携带管制刀具是的行为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

那么,什么是管制刀具呢?一般来讲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角尖刀等。

(二)不打架斗殴。(案例1)

同样,打架斗殴也是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就明确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1

打架斗殴,一般是指行为人两人以上,或单独争斗,或结成帮派、团伙打群架,从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暴力性犯罪的初期阶段。同学们你们一定要充分地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危害性与违法性,一定要杜绝这种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不以大欺小,强行向他人索要钱物。

以大欺小,强索钱物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方法,强迫他人提供财物的行为。对此,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当然,对于大同学向小同学索要少量的钱物,这仅是一般的治安违法行为。但对这种行为如果不及时矫正,是非常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曾经就有很多的未成年犯就是在学校里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从向低年级的同学索要学习文具、书包、饭卡发展到向其他同学要钱,当同学的钱物不能满足需要的时候就发展为犯罪。所以,同学你们千万不要心存以大欺小的这种不健康的心理,更要杜绝强索钱物的这种违法行为。

(四)不偷窃。(案例2)

我想信,对于偷窃这种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同学们一定是清楚的,我也想信同学们一定是很痛恨偷窃的这种行为。但我在这里还是要对同学们讲一讲,俗话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小时偷油,长大偷牛”,一个好的行为习惯是长期养成的。如果我们忽视这种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任其发展,则会助长行为人的气焰,偷窃数额也会越来越大,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五)不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

同学们,你们现在还是未成年人,你们的心理发育还不成熟,自控能力还非常差,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好奇心强,喜欢模仿,容易受这些不健康的文化制品的腐蚀性而诱发犯罪

(六)、不旷课和夜不归宿现象。

2

同学们,无故旷课,不仅你们的家长很难掌握你们的实际情况,学校也不能发挥其教育职能,在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下,这是非常容易养成不良习惯,甚至走上犯罪道路的。

(七)不出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案例

5、8)

娱乐场所中对你们影响较大的是游戏厅、网吧。在这些娱乐场所中,共同的特点是空气污浊、声音嘈杂、人员复杂,充斥着大量不健康的娱乐项目,容易对你们的生理和心理造成消极、负面的影响。

除此之外,不健康的娱乐场所还容易养成了不正确的消费习惯。这些场所开办的目的就是为了营利。

(八)不吸烟和不早恋。

吸烟严重危害着人类的健康,已经成为人类的第一杀手,远远超过了交通事故和自然灾害对人类的危害。《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我们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所以我们还要自尊、自律、自强,因为这是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我们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其次,未成年人要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第一、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违法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们。

下面,我给同学们讲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

一、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

3

二、如果你收到匿名信或者匿名电话时,完全没有恐慌害怕的必要。

三、(视情况讲)当你收到异性同学写着超出同学正常友谊界线话语的纸条时,不能憋在心里,这样可能对你自己内心伤害最大,会带来恐惧、焦虑、失眠、上课注意力不集中等情况。

四、与人交往要谨慎。不要与单个成年人单独相处,不要进陌生人的房间,不要接受陌生人送的小礼物或饮料、食品等。

五、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我们要注意: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也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强行。

4、骑自行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相互追逐、打闹,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音乐。

5、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综上所述,为了有效地保护自己,同学们应该牢记以下八条:(案例10小女孩机智勇敢同坏人斗争)

(1)记住可信赖的成年人,如老师、家长的电话,这样在遇到侵害时,可以及时寻求他们的帮助。

(2)学会拒绝不正当要求,坚决不与坏人坏事同流合污。比如让我们去打群架、赌博、看黄色录像等等,我们坚决不要去,并劝说朋友也不要去。

(3)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如有人撬门趴窗,应立即大声呼救或电话报警。必要时可拿起家里的菜刀、锤子作为武器,来震慑歹徒。

(4)如在路上遇到陌生人尾随,应想办法跑到人多的地方,或者躲避到单位、居民家。

(5)迷路走失后,应及时告诉警察,或者打电话给自己最信赖的人来迎接,不要向其他陌生人求助。

4

(6)上学、放学时,应与同学结伴而行,身上不要装过多的钱,不要携带珍贵物品,即使携带了, 也不要随意显露。

(7)遭到坏人绑架、劫持、伤害等暴力侵害时,要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反击。如果坏人过于凶狠,一般不要与其硬拼,这时要镇静、机智地与之周旋,以寻找机会脱身并报警。

(8)遭遇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及时报警,并记住坏人的身份特征和其他一些突出的特征,以有利于公安机关破案。

我们青少年学生要从现在、从平时、从点滴做起,做一个志存高远、遵规守纪、思想健康、为人正派、乐观向上、心态阳光、锲而不舍、努力学习的好少年。谢谢!

第20篇:法制课讲稿

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星火中学

法制报告会讲稿

星火派乡出所

梁晓春

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受学校领导的委托,为深入贯彻公安部、甘肃省公安厅,平凉市公安局关于“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的统一部署,按照灵台县公安局“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整体要求。 与我所焦红强同志一起来到这里为大家讲这堂法制课。

首先感谢星火中学的各位领导和老师多年来对我所工作的支持,同时也感谢你们创造了这样一个平台为同学们普及法律常识。 今天我讲这堂法制课的题目是:抵制不良行为 远离违法犯罪。 在座的各位同学年龄大多在13-16岁之间,我国法律规定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称为未成年人,同学们都属于未成年人的范畴,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未来管理和建设国家的重担将落在你们肩上,因此,党和国家一直非常重视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注重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体系,我国有近4亿人口的未成年人,占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1999年11月

1日,九届全国人大十次会议通过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示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保障,与此同时,未成年人犯罪率的逐步上升也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那么怎样远离违法犯罪呢?

一、平安度过“危机期”,应注意培养健康的心理

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且呈现出低龄化趋势,据调查资料表明:北京市对三所工读学校进行统计分析,失足青少年中83%是在12-15岁之间开始走向歧途的;湖此省少年犯管教所在160名少管人员中,13岁就开始违法犯罪的占67.1%,某市一中学对62名“双差生”进行调查,发现13-14岁出现劣迹行为的达59.3%,山西省最近调查发现14-25岁青少年犯罪占犯罪总数的比例由50年代的20%-30%上升至目前的70%-80%。综合分析发现:12-16岁是青少年道德品质形成的关键时期和“危机时期”,也是未成年人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发年龄时期。 12-16岁左右的青少年,正值人生青春发育期,精力充沛,兴趣广泛,是儿童期向青少年期过渡的时期,也是青少年心理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这一时期青少年自我控制差,情绪不稳定,感情变化无常,容易失去教育控制。一方面好奇心、自尊心、荣誉感、好胜心都在发展,开始追求生活的真谛,向往美好的未来。而另一方面,相对来说,意志薄弱,缺乏理智和经验,认识能力跟不上独立性意向的发展,辩别能力较差,往往分不清什么是真正的人格

和尊严。有种“心比天高”,但力不能及;有种“初生牛犊不怕虎”,但缺乏与“虎”作斗争的经验。往往表现出盲目性,冒险性和偶发性。常常把执拗当顽强,把冒险当勇敢,把轻率当果断,把蛮干当英雄。所以一些心理学家把这个时期称为“心理断奶期”。由于这个时期青少年持定环境,再加上在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和文件腐朽的生活方式无时无刻不对青少年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还有部分家长教育思想和方法有偏差,要么放任不管,要么一味溺爱,甚至对孩子出现的行为劣迹无原则的袒护和放纵。这些因素往往会导少年走向犯罪的深渊。 这里我讲一个真实的案例“2004年5月期间,我所多次接到报案称有6至7名年纪大约十三四岁的少年结伙向中学、中心小学等4所中,小学的小学生勒索钱物。经调查,我们将其中的三名、王某、孙某、刘某传唤到案,发现这三名少年最大的十三周岁,最小的十一周岁,由于当时三人未满十八周岁,行为是违法行为,只能批评教育放回。2005年9月份,这三个人因涉嫌盗窃被我局其他兄弟所队刑事拘留,送进了看守所。这就是青少年的轻率。有时候,犯罪就是一念之间,一失足成千古恨。他可能改变你一生的生活轨迹。另外的张某,常某一个是家长认为没希望了,放任不管。另外一个家长过分溺爱,犯点小错误,说说算了。最后导致三人都坠入了犯罪的深渊。 因此,希望同学们培养正确的法律观念,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在家听家长的话,在校听教师的话,遵守各项纪律,培养健康的心理观念,远离不良风气。我们的家长和学校正确的引导和教育青

少年,使他们平安的度过这段“危险期”,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抵制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不良行为有很多种,例如:旷课,夜不归宿,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等等行为。 在这里,针对中学生,我讲以下几种不良行为:

(1) 逃学容易导致违法犯罪。 逃学是指学生不经老师和家长的同意,擅自离开学校,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学生逃学在外脱离教师和家长的正确引导,极容易接受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比如逃学后过早的步入社会,缺乏社会经验,沾染不良习惯:抽烟,喝酒,赌博,打游戏机,网上聊天等,其次,结成不良群体,找一些辍学,不三不四的人结伙成群打仗斗殴,逞哥们义气。另外,逃学容易受坏人引诱,长期逃学在外,需要一定的金钱维持吃喝玩乐,社会上的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少年的这种心理,以金钱和吃喝玩乐为诱饵,先给一些好处,然后让他们去做坏事。这些不良因素的影响容易导致犯罪。人民公安杂志上刊登了这样一片报道:湖北常棱市一小学的三名五年级小学生,年纪在十

二、三岁左右,由于学习成绩不好,对学习失去兴趣,经常逃学。最后被一盗窃团伙所利用,控制其人身自由,让他们去当小偷,规定每

天偷多少钱,完成多少任务。直至二年后案件侦破时,家长才在看守所见到了自己的孩子。 我们调查发现,大多数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逃学时开始的。因此告诫同学们,由于你们身体、心理上的不成熟,学校和家庭是最安全的地方,要努力学习,不要逃学。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这里我讲一个发生在辍学和逃学生身上的真实的案例:市某中学女辍学生小秋由于长期不上学在社会上闲混,钱供不上花销。便于2006年3月2日伙同另外俩名女辍学生及3名社会上的不良男青年,使用殴打、胁迫等手段拐骗该校3未成年名女学生到XX省X市从事卖淫活动,从中谋取暴利。此案在8日内就被成功破获,3名被拐骗儿童全部被解救,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现已依法被刑事拘留。 此案就是犯罪嫌疑人小秋等人为了一点点的利益就走上了犯罪道路,把无辜的儿童推向火坑,自己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 模仿不良行为容易导致违法犯罪。 学生对不良行为的模仿是指其对不符合社会道德准则和违背法律规范行为的仿效。由于青少年学生认识能力低,判断能力差。许多模仿是从个人兴趣出发,有意无意的模仿了一些不良行为。甚至造成不良后果,误入歧途而违法犯罪。案例:某市一中学的四名中学生,逃学在外,由于经常看关于古惑仔的漫画和录像,对书中和影片中的大哥及帮派特别崇拜。便纠集了附近几个中学的中学生成立了一个“一刀帮”,在近六个月的时间内,对周边的十二个中小学的16名中

小学生,利用语言威胁,殴打等手段抢得财物折合人民币一千余元。最后被公安机关打掉。“一刀帮”的大哥李某被判有期徒刑四年,李某为自己的模仿付出了身陷囫囵的代价。 因此,希望同学们不要模仿不良行为,要模仿积极进取的榜样,树立健康的人生观。

(3) 沉溺于网络,游戏厅容易导致犯罪。 网络的出现为我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都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它是社会的一大进步。网络上积极进步的信息可以使我们开明视野,了解更多的知识。同时,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影响着我们的身心健康。青省年由于心理上和经济上的不独立性,过分沉溺于网吧及游戏厅容易导致违法犯罪。 在这里再讲一个真实的案例:2006年1月1日凌时晨,某市XX街一食杂店内发生一起命案,店主李某及其妻子被杀死在店中,其中李某身中60余刀,店内人民币七百余元及部分香烟被抢走。公安部门在48小时内将作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在XX县全部抓获。制造这起惨案的是三个未满十八周岁的辍学生,最大的十七岁,最小的十六岁。抢劫杀人的目的是为了弄点钱上网吧玩一种叫魔兽的网络游戏。一种网络游戏让两人丧命,三名花季少年在监狱内度过余生,代价非常惨痛。另外,2005年中国法治人物中有这样一位少年也是过分沉溺于网络游戏的虚幻之中,得了一种专家称为网络综合幻想症的精神病,在一天早上上学的时候,从自家的楼顶平台跳下导致死亡,结束了不满十六岁的生命。 现在,网吧问题,网络问题对青少年产生的

不利影响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希望同学们远离网吧、游戏厅,努力学习,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防止悲剧重演。 三.知法、学法、加强自我保护。

近年来,将青少年作为犯罪侵害的案件发案率居高不下,尤其典型的案件例如绑架、抢劫、拐骗等案件呈上升趋势,因此,如何保护青少年尤其是中小学生的人身权利和安全成为学校、家庭和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的问题。

在这里,派出所给同学们提一些防范的措施,供同学们借鉴: (1) 要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学、不逃学、不逃课、不让坏人有可乖之机。

(2) 要自觉学习一些治安防范常识,从教师的讲解中学,从家长的叮咛中学,积累相关的自我保护经验。

(3) 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树立机警的防范意识。

(4) 我们鼓励同学们独立自主的能力,但提倡小学生由父母接送,父母不能接送的上下学时应搭伴。

(5) 在遇到不法侵害时,首先想到的是保护自已的人身安全,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的应对或向路人求救,向老师和家长反映,拨打110或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

以上就是我这堂法制课的内容,有疏漏之处希望老师和同学们谅解。最后再次感谢星火中学的领导和广大师生对我所工作的支持,我所也将一如既往的支持中学的教育事业,为维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合法权益以及校园的安宁贡献我们自己的力量。 最后祝在坐的领导,老师和同学们工作顺利,学习进步。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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