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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1-08 08:37:20 来源:调研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水环境管理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对促进水环境治理、修复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维护河流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了解掌握我市推行河长制工作一年来的运行情况,同时弄清全市257条设立河长的河流(段)“河长制”工作的落实情况和成效,我们对全市6县(市、区)河长制运行情况进行调研。

一、河长制实施情况及主要做法

全市有257条河流设立了河长,其中流域面积x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x条,x平方公里以下重要河流有x条。全市共设立河长x个(包括总河长、副总河长),其中市级河长x个,县级河长x个,乡级河长x个,村级河长x个;共设立河湖警长x个,其中市级7个,县级x个,乡级x个,村级x个。我市成立市级河长制办公室,各县(市、区)均成立了县、乡级河长制办公室。

(一)高位推动,全面构建河长制工作体系。一是市委、市政府把推进河长制工作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多次听取专题工作汇报,明确指示要对标一流,扎实推进全市河长制工作;要求市河长办一月一报告、一季一小结、半年一总结。二是市总河长、市委书记张志川,多次深入沁河研究、指导沁河治理工作。三是市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刘锋多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并多次深入沁河、丹河调研。四是市人大常委会把河长制工作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对全市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督导,多次召开座谈会,挖掘问题,商谈对策,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五是市级河长、副市长按照分工,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河长制工作的具体问题。按《xx市河长巡查工作制度》要求全部开始巡河履职。六是市水务局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建设。市水务局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实施方案精神和全市改革推进会议精神,研究讨论《xx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工作举措和实施步骤。经过努力,我市率先在全省出台了《xx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目前,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已全面开展巡河工作。市级河长已累计巡河30余次,县级河长累计巡河170余次,乡级河长已累计巡河2000余次。

(二)机制先行,确保河长履职尽责。一是进一步完善河长制相关制度。制度建设作为河长制工作的重中之重,河长会议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巡查工作制度等10项配套制度相继制定出台,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初步完成,为河长制的高效推进提供了制度支撑。县、乡参照市级制度,全部出台了相关制度。二是按照水利部编制“一河一策”方案指南。完成了市级河流丹河、跨县重要河流东大河、白洋泉河、白水河、获泽河、长河的“一河一策”编制工作。目前,“一河一策”通过专家审查、市级河长审定。各县县级河流的“一河一策”编制工作按要求全部完成。三是及时公示河长名单、更新河长公示牌。农村换届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示河长名单。同步更新河长公示牌相关信息,共更新河长公示牌591块,其中,市级16块、县级147块 、乡级210块、村级196块,水库22块。四是市河长办多次召开河长联席会议,安排部署河长制工作。两次分组对县级政府的河长制工作进行督察督导,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为契机,我市河长办大力开展河长制宣传工作,在《xx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出台之时,市、县电视台新闻频道多次报道、黄金时段插播河长制公益广告6个月;在太行日报、xx在线等主流媒体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全面宣传。同时,还利用互联网平台联合“掌上微xx”微信公众号向广大群众推放惜水爱河的科普知识;在2018年开展“河长制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中,全市共2万人参与答题,社会反响强烈;宣传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品和宣传资料2万余份、特刊x份,宣传画x份,印发了《部分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汇编》《河长制工作手册》x份、图解xx河长制x份,营造了全社会参与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协同,专项整治成效好。一是开展“清河专项行动”。2018年,共投入资金x万元,排查河道垃圾及违章堆积物x万方,排查阻水林木及高杆作物x亩,排查淤积量x万方,排查违章房屋252平方米,违规违章建筑和垃圾全部清理完成。二是实施“红、黄”牌管理制度。对全市所有涉水企事业单位共166个入河排污口设置了标识牌。对全市涉水企事业单位实施环保“黄、红”牌管理,共核定“黄”牌企事业单位103家,“红”牌企事业单位4家,目前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三是实施跨界断面生态补偿考核机制。加强对市、县地表水断面水质的监控和考核,加大对不达标断面的惩处力度,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扣缴生态补偿金x万元,奖励生态补偿金x万元。四是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活动。完成了禁养区划定工作,全市共划定禁养区89个,总面积1330.399平方公里,禁养区内16家规模化养殖场已全部关停搬迁。通过专项整治,我市地表水水质有了明显好转,在2018年前半年省环保厅公布全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两项排名中,我市均名列第一。

(五)综合施策,相关重点工程得到加快推进。一是沁河重点治理工程全面启动。省七河生态修复工程是省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重要任务,沁河xx段河道治理工程是全省七河生态修复工程之一,由阳城县、沁水县政府组织实施。二是市区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市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全面完成,10条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2018年启动书院河清水复流工程建设。三是湿地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市级河长、市河长办多次督导高平南部两河湿地、泽州丹河湿地公园及陵川茶棚河湿地工程,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四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加快。2017年全市新建污水管网50公里,2018年要新建污水配套管网50公里,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开工建设的污水处理厂(站)10座,规划建设的2座。同时,开始启动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一体化工程。高平市被省水利厅确定为“一体化工程”示范县,计划完成100个村的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一体化工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合力有待加强。在管水治水实践中,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扯皮现象仍有发生。部分地区上下游割裂、水陆分离、左右岸相互推诿,县与县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及行业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各级河长在对所管辖流域督导巡查、协调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平衡。全市除了大田、沙县率先在全省成立生态综合执法局,成立专门的综合执法机构,其余10个县(市、区)只是参照这个模式,统筹联合执法,存在执法合力不足的问题。

(二)投入不足、渠道单一。河长制工作资金投入仍然以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投资渠道单一多元化投资机制尚未形成,没有缺乏其他投融资渠道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流环境治理和保护。目前各地河湖治理资金缺口大,缺乏专项工作经费。特别是基层乡镇,河道保洁治理、垃圾处理等各项治理资金难以落实。

(三)全民参与氛围尚未形成。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发动力度仍不够大,尚未形成声势浩大的社会舆论氛围,群众对河长制的知晓率不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还不够强,部分企业不达标排放污水,沿河沿溪部分群众违法占用河道、乱倒垃圾、乱排放污水等现象仍然存在。

三、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大力度推进河长制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针对存在的问题,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河长制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发展问题和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好抓实。相关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业务指导,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各级河长办要加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二)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充分用好河长制平台,持续深入开展“清河行动”等专项监督,结合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攻坚破解河湖管护难题,巩固提升我市水环境质量。一是要加快建设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对河道的基本概况、水质、水环境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定位和编号,对河道存在污染源、河道保洁、河道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逐项进行登记。通过建立河长制数据库,建成河长制指挥作战图、巡河执法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为主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河湖基础数据、移动办公、公众服务、业务管理、综合展示等功能。二是组建强有力的执法队伍,涉及水务、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人员,依托于河湖警长,进行联合执法,保证沿河两岸居民不私搭乱建,不私排污水,不乱倒垃圾,不围耕造田。三是增设巡河员,走完走好“最后一公里”。建议每条河流流经的每个村段都应设置1—2名专职巡河员。城区范围内的河流建议和环卫结合,增设保洁功能,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切实推进全市河长制管理工作,实现对河道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

(三)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创新建立完善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河长抓手作用。各级河长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组织领导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责任单位履行职责。要率先垂范,一级管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坚持定期巡查,真正掌握河情湖情,把握重点抓住关键。要充分利用考核“指挥棒”作用,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反馈、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严惩不贷,不搞下不为例。

着力健全各项制度机制。抓住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契机,整合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监管职能,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加强河湖保护统一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跨区域河湖管护协调配合机制,破解跨区域河湖管护难题。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保护投入机制。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监管制度,对重点河湖、水域岸线进行动态监控,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处理。持续组织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活动,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捕捞、养殖、采砂、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四)推进全民治水氛围的形成。一要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宣传载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全面贯彻河长制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的氛围。二要鼓励社会监督。要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垃圾治理举报投诉奖励机制,积极鼓励社会群众参与到河长监督工作中。可借鉴大田县成立县、乡、村三级分别成立河长协会的经验做法,广泛联络沿河企业、老党员、老干部和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定期组织治水经验交流活动,积极开展河长制宣传和舆论监督,逐步实现由“政府治水”向“全民治水”转变”。三要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运用新媒体力量,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曝光力度,并建立涉水违法企业黑名单。让涉水违法者在经济上受到重罚、在舆论上受到谴责,在法律上受到制裁,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推荐第2篇:调研河长制行程方案

**来**调研河长制行程方案

一、调研时间:2017年**月**日(周**)

二、参加人员: 1.***人 2.****人

3.**河长办**人。

三、行程安排: 9:00 ***出口集合

9:30 ***项目现场(30分钟)10:15 ****会议室座谈 11:00 返程

四、准备事项:

1.请****做好现场准备。1

2017年**月***日

推荐第3篇:河长制工作总结

关于2017年开展河长制工作的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江河湖库,保护生态环境,我局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巡河工作,现将我局河长制2017年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总如下:

2017年,我局对高龙河进行了4次巡河,主要对高龙河是否存在水环境被污染现象,水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污染源是否整治到位;是否存在污水(生活、工业企业、农业面源、畜禽养殖等污水)偷排直排情况;是否存在“四乱”(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及其他侵占水域岸线问题;是否存在破坏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情况;是否存在非法网箱养殖、非法捕捞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采挖湿地植物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等进行排查。巡河结果显示未发现有村民往河里倒垃圾,不存在企业乱排污等不良现象。

2018年工作计划:

将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坚持在区总河长的统一领导下,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以确保水质不断改为主要目标,为早日实现高龙河“水清岸绿鱼游”,作出应有贡献。

(一)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巡查督查。我局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从突击治水向制度化治水推进,实现治水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二)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宣传平台,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及企业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2日

推荐第4篇:河长制宣传材料

河长制宣传材料

一、“河长制”出台背景

2016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16年12月,中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河长制”是什么

“河长制”即由中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河长制”是从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保问责制所衍生出来的水污染治理制度,目的是为了保证河流在较长的时期内保持河清水洁、岸绿鱼游的良好生态环境。通过河长制,让本来无人愿管、被肆意污染的河流,变成悬在“河长”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在中国“水危机”严峻的当下,催生河清水绿的可行制度。

三、“河长制”组织形式

建立中国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及以上河长设臵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成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四、河长制”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2、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4、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五、“河长制”工作职责

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六、“河长制”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二是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严禁侵占河道、围垦湖泊;三是加强水污染防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排查入河湖污染源,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四是加强水环境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五是加强水生态修复,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六是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1、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湖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2、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3、加强水污染防治

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排查入河湖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湖排污口整治。

4、加强水环境治理

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5、加强水生态修复

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对三江源区、南水北调水源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6、加强执法监管

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动态监管。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七、“河长制”的意义

江河湖泊是地球的血脉、生命的源泉、文明的摇篮,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我国江河湖泊众多,水系发达,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共45203条,总长度达150.85万公里。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天然湖泊2865个,湖泊水面总面积7.80万平方公里。这些江河湖泊,孕育了中华文明,哺育了中华民族,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也是子孙后代赖以生存发展的珍贵资源。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

第一,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臵,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把江河湖泊保护摆在重要位臵,提出明确要求。江河湖泊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必须把河湖管理保护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行河长制,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当前我国水安全呈现出新老问题相互交织的严峻形势,特别是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新问题愈加突出。河湖水系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也是新老水问题体现最为集中的区域。近年来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河湖治理、管理和保护,取得了显着的综合效益,但河湖管理保护仍然面临严峻挑战。一些河流特别是北方河流开发利用已接近甚至超出水环境承载能力,导致河道干涸、湖泊萎缩,生态功能明显下降;一些地区废污水排放量居高不下,超出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水环境状况堪忧;一些地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河湖防洪、供水、航运、生态等功能发挥。解决这些问题,亟须大力推行河长制,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第三,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要求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解决好水安全问题。河湖管理是水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一些地区先行先试,进行了有益探索,在推行河长制方面普遍实行党政主导、高位推动、部门联动、责任追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形成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实践证明,维护河湖生命健康、保障国家水安全,需要大力推行河长制,积极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河湖生态新格局。

八、“河长制”宣传标语

1、治理污水、消除积水、抵御洪水、安全饮水、高效节水

2、污水别乱排,洪水需防范,涝水常治理,供水保安全

3、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

4、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

5、建立“河长制”,实现湖区、河道管理全覆盖

6、全力打造“安全、清澈、美丽”河道

7、依法治水、科学治水、铁腕治水、全民治水

8、科学治水,人水和谐

9、全面推行河长制,大力改善水生态环境

10、一江清水映蓝天,一潭污水照人心

11、污染水源千夫所指,保护环境万人颂扬

推荐第5篇:河长制考核办法

平凉市市级河长制工作考核激励与问责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各级河长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全市河长制工作情况,确保河长制制度全面落实,依据《平凉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平办发〔2017〕70号),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组织

市督查考核局与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全市河长制工作考核考评。市督查考核局将全市河长制工作列入县(区)和市河长制工作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管理中,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河长制办公室制定考核考评办法并组织考核,市督查考核局指导并参加考核考评。

二、考核考评

(一)考核对象

市河长制工作部门,各县(区)总河长、河长,各县(区)河长制办公室。

(二)考核频次

河长制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为每年12月下旬。

(三)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围绕河长制年度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工作成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整改落实的原则;— 1 —

坚持实事求是、注重激励问责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

河长制工作年度计划工作内容、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考核考评项目主要包括:河长制制度落实情况、河长履职情况、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日常工作协作配合情况等。

(五)考核考评程序

1.制定考核办法。根据年初制定的河长制工作目标任务,由市督查考核局指导市河长制办公室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及权重、考核评价标准及分值、计分方法、考核结果审定与运用等, 经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核、市级总河长审定后印发实施。

2.拟定方案。年底考核前,由市河长制办公室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考核考评要求、考核成员、时间安排等,经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审核、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定后执行。

3.自查自评。被考核对象对照河长制考核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全面自查和评分,并形成自查自评报告。

4.现场考核。根据考核工作方案,由市督查考核局及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2~3个考核组分别考核,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账资料、座谈交流、评价指导等方式进行考核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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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综合评定。考核组根据现场考核和自查自评报告,按年度考核办法确定的计分办法及评价规则,计算得分、评价考核等次、撰写考核考评报告。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各考核小组将考核考评报告提交市河长制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市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考评报告,经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市总河长审定后,公布考核结果。

(六)考核计分及等级

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计分评定等次。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计分按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管理中所赋分值和河长制工作考核得分百分率计算计入。单项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七)考核结果应用

1.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县(区)及市直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绩效管理,综合考评。

2.对县(区)河长的考核结果作为组织部门对县(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3.考核结果抄送市总河长、河长,市委、市政府及市河长制工作部门,纪检、组织、人事、监察部门。

三、表彰激励

(一)表彰原则

面向基层一线,重在推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

(二)表彰频次

— 3 —

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

(三)表彰范围

包括集体和个人。集体指全市范围内的县(区)、乡(镇、街道)政府及河长制办公室;个人指县(区)、乡(镇、街道)、村级河长和乡(镇、街道)警长。

(四)表彰类型

分为“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河长”和“先进个人”。

(五)评选条件

1.“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对近三年任意两个年度考核为优秀且另外一个年度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的,按三年总分高低进行排序,对得分排在前2名的县(区)、前5名的市河长制工作部门、前10名的乡(镇、街道)予以表彰。

2.“优秀河长”评选条件:近三年任意两个年度考核为优秀且另外一个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县(区)、乡(镇、街道)各推荐1名和2名优秀河长。

3.“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对在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相关人员,由市河长制工作部门和各县(区)分别推荐1名和3名。

(六)表彰程序

1.根据近三年的考核结果,由市河长制办公室提出拟表彰集体建议单位,报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对符合表彰条件的“优秀河长”,采取由乡(镇、街道)到— 4 —

县(区)、县(区)到市的方式;“先进个人”采取由乡(镇、街道)到县(区)、县(区)到市和由市河长制工作部门直接推荐的方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上报推荐人选、先进材料,由市河长制办公室初审后提请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表彰集体、个人审核通过后,提请市河长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送市总河长审定。

4.推荐单位和个人审议审定后,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拟表彰集体及个人名单在平凉门户网和《平凉日报》公告公示,确定无异议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5.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表彰大会表彰。

(七)奖励形式和标准

市委市政府向受表彰的集体授予“全市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荣誉奖牌,向受表彰的个人授予“全市优秀河长”、“全市河长制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并给予奖金。

四、追责问责

1.对年度考核考评结果不合格的河长,由市级河长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发出预警提示,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河长,实行“一票否决”,建议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并在两年内不予提拔任用。

— 5 —

2.对年度考核考评结果不合格的县(区)及市河长制工作部门,应在考核结果通报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向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报送纪检部门依法依纪追究党政负责人责任。

3.对以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或者在获得荣誉后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影响恶劣的,经核实后由市河长制办公室提出、市河长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报市委市政府批准予以撤销,同时收回其奖牌和证书,并追回奖金,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4.参与考核考评人员应当严守考核考评工作纪律,坚持原则,保证考核考评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被考核对象应当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情况,主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考核顺利进行。对不负责任、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考核考评人员或被考核对象,情节轻者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影响的按《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 6 —

推荐第6篇:河长制实施方案

西阳泽乡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落实治理

责任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相关精神,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针对前期各条河道摸排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落地整改,切实做到排查一个问题、消除一个污染源头,有效提高河道整治的进度和力度,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景美”这一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调整西阳泽乡领导小组: 组

长:王献民 齐亮 常务副组长:田会元 副组长:孟伟光 蔺军伍

员:刘瑞利 吕志刚 齐力岗 栗吉庙 刘洋波 孙旭光 高淼森 郭清风 白玉龙 安东风 董绪平何栋贤

下设办公室,全面牵头协调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主

任:刘洋波 成 员:冯晓丹 冯锐 李靖

二、职责分工

河道综合治理分5个小组,治水办分4个小组,协同推进治水工作。河道综合治理分为:

1、基础排查巡查组 责任人:各河长

主要职责:(1)对包干河道两岸的排污口、公厕、垃圾坑、违章建筑、垃圾集中点、河面漂浮物、堤岸和水质情况等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河道水质、淤积情况、排污口及周边污染源分布等基本情况,深化制订切实可行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2)定期开展现场巡查,对现场能整改的问题组织村和有关单位立即整改,需要由治水办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

2、工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蔺军伍 联络员:高淼森 责任单位:工业科 主要职责:(1)加强巡查,及时查处企业偷漏排行为,切实加大对沿河工业污染源的管理、监督和执法力度;(2)及时完成乡治水办交办的涉嫌工业污染排放的相关企业和“小微排污企业”、“低小散”企业等的整治任务;(3)落实对企业生活污水排放的监管和治理。(4)建立并推行企业门前、沿河环境卫生“三包”工作机制。

3、农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田会元 联络员:白玉龙

主要职责:(1)推进河道清淤、清障、砌坎等整治工程(2)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防止畜禽养殖场死灰复燃;(3)督促外荡清养、沉船处理、水面清理等工作;(4)加强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加快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5)做好适宜河段的绿化种植等工作,切实保护和提升水环境。

4、生活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孟伟光 联络人:孙旭光 主要职责:(1)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期完成相关村生活污水改造建设,尽早纳管排放;(2)指导其它村做好生活污水治理计划方案,适时推进;(3)所有沿河的垃圾坑、厕所进行改造升级,有条件的村建议进行三格化改建;(4)规范小餐饮泔水收集。

5、沿河违章治理组 责任人:蔺军伍 联络员:高淼森 责任部门:城建办

主要职责:(1)依法拆除河道沿岸违章建筑,特别要坚决拆除对河道有污染和严重影响沿河景观的成片违章;(2)协调生活污水总管铺设,完成单位生活污水纳管排放。(3)落实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

治水办分为4个小组,分别为:

1、综合协调组 联系领导:田会元 联络人:何栋贤 白玉龙 主要职责:协调各小组工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站所,对涉及面广、整治困难、有典型代表性的问题开展联合集中整治。

2、宣传报道组 联系领导:刘洋波 联络人:冯晓丹 冯锐

主要职责:(1)挖掘相关素材,拓宽向上级媒体报道渠道;(2)加强对各村有关治理好的方法、成功经验的推广宣传。

3、资料收集组 联系领导:刘洋波 联络人:李靖

主要职责:(1)收集整理各河长上报巡查问题,下发河长制工作任务书;(2)考核验收相关资料准备;(3)收集整理生活污水治理有关资料;(4)其他各类相关考核资料收集装订。

4、督查检查组 联系领导:孟伟光 联络人:郭清风

责任部门:纪委、治水办

主要职责:对河道截污治污、拆除违章建筑、清淤疏浚、沿河环境卫生整治、日常综合管理和景观改造提升以及“河长制”实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三、实施步骤

河道综合治理运作按以下步骤实施:

1、摸排上报。各河长牵头推进所包干河道的巡查、摸排、整改、协调、监督等工作,切实摸清河道和沿河实情,查清找准污染源,对发现的问题登记分析,填写详细说明,并附问题照片,每周总结上报乡治水办。

2、整治落实。乡治水办对各河长上报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分类后报乡领导批示,并将批示后的书面下达给各治理小组、河长和相关村和单位,限期整治。

3、反馈验收。各河长和治理小组完成治理任务后,上报给乡治水办,由督查考核人员对治理结果进行验收,未达目标的不予通过,继续整治。同时根据水质治理反复性的特点,由各河长对治理效果进行反馈。

4、资料整理。各河长、治理小组和村、相关单位要注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用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真实地反映河道治理的全过程。

四、工作要求

1、全面落实责任。各河长作为河道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用脚步丈量河情”的要求,增加巡查河道次数,开展精准摸排,全面发现问题。各治理小组要担负起河道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治任务要及时有效地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落实各项整治要求,开展协同治理。

2、强化督查追责。督查检查组要对深化管理、落实治理责任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有被上级部门督查到和新闻媒体曝光的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治未整治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约谈;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整治措施不到位而造成重大影响的,进行严肃追责。

3、注重氛围营造。宣传线要注重正面典型的塑造,在媒体上推介行之有效的举措和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利用各种载体加强宣传,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推荐第7篇:河长制工作总结

2018年度河长制工作总结范文

2018年,我乡严格按照省、市、县河(湖)长制工作相关要求,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XX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涉河湖执法监管六大任务,认真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河(湖)环境显著提升,河道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州河、巴河汇东段以及皮家河沟等6条小河流水质明显改善。现将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长制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我乡境内辖8条河流,其中50km2以上河流2条(州河、巴河),小河流6条,分布在全乡9个行政村,1座小二型水库(太平村黄家沟水库),其中巴河县级河长为县人民政府王飞虎县长,州河县级河长为县副书记熊长虹。我乡主要开展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领导。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吴华、乡长严川任组长、分管领导邓立任副组长、党委其余班子成员和乡属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书记任第一总河长、乡长任总河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抽调了2名同志为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层层压实了责任,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结构体系。

(二)强化宣传,每月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制作了河库段长公示牌,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开展了院坝会,利用了大喇叭广泛宣传,制作了宣传标语,增强全民参与保护河流的责任意识。

(三)建立了乡、村两级河长体系。根据县上统一安排,结合我乡实际,巴河与州河汇东段乡级河长分别党委书记和乡长担任,其余小河流由各村支部书记或主任担任河段长,同时明确“河段长”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巡河、问河工作,建立巡查日志和巡查制度,全面地掌握所管辖河道周边的污染源,加强日常巡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四)制定、印发了河长制工作方案及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宣传》的工作方案、《河长制工作目标、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河长制会议制度、镇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工作制度、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河(湖)长巡河库制度、河长制考核问责制度和激励机制、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河长制工作验收制度等制度均全面建立。编制了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一河一档资料已基本完善。

(五)加大对乡、村两级河长的业务培训。为了更好的完成好河长制工作,乡政府以及乡河长制办公室对涉河村的河段长、联络员、巡查员进行了系统的工作业务培训,并且坚持每月进行1次工作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安排布置河长制工作,增强乡村两级干部对河长制工作的熟悉程度,进一步扩宽工作视野,做好做实河长制工作。

(六)开展河道巡查。乡、村两级各自按职责要求开展河道巡查,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乡级河段长巡河时间做到了每旬不少于1次,村级河段长巡河次数做到了每周不少于1次。编制了辖区河流“一河一策”档案,完善工作台帐和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七)为扎实有效开展好乡、村河长制工作,积极开展了河道入河排污口污染源普查,详细摸清辖区各条河流污染源发生地址、污染类型,理清并形成了问题清单。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解明确河段长的责任,形成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结合实际,形成了河库管理“四张清单”。

(八)强力整治河库突出问题。

1、针对辖区畜禽养殖场、沿河企业单位(煤矿)污染问题,乡河长制办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目标,召开涉及的业主会议,我乡畜禽养殖场、煤矿企业排污设施基本整改达标,同时由县环保局负责修建的2座小型污水处理站也已建好,待投入使用,目前无超污排放现象。

2、集中开展了打捞流江河水上漂浮物工作。特别是我乡各河段长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精心组织,多次亲自参加打捞州河、巴河汇东段以及各小河道內水上漂浮物、白色垃圾等。同时,强化日常巡河检查,汛期坚持了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巡河检查频次明显增多,及时通报信息,确保了汛期安全。

3、强化护岸工作。各村河段长以及保洁员沿河岸捡拾垃圾、杂物,开展了“清河、护岸、净水、保洁”四项行动。营造了水清、岸绿的水生态环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个别小养殖户和居民污水治理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二是农业面源污染还在个别地方存在;三是河长制工作开展经费短缺;四是各村河段长没有报酬,工作积极性不能正常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思考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升河长制工作氛围。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为此项工作创造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长效机制。我乡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实现河长制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联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推荐第8篇:河长制题库

1.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 B )。

    A.必然要求 B.内在要求 C.根本保障 D.重要保障

9.2016年( B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    A.10月11日 B.11月28日 C.11月30日 D.12月1日

16.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特别指出( A )。

    A.“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 B.“每条河流都要有河长了” C.“所有河流都有河长了” D.“所有河流要有河长了”

18.2017年3月1日,国务院批准建立由水利部牵头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C )制度。

    A.部际协调 B.部际沟通 C.部际联席会议 D.部际协商 19.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保障措施有( B )项。

    A.三 B.四 C.五 D.六

21.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强调( D )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

    A.河湖管理保护 B.水资源保护 C.水污染防治 D.生态文明建设

以下是您答错题目的正确答案,请关注。

8.切实监管( B ),严格控制( B )。

    A.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总量 B.入河湖排污口,入河湖排污总量 C.水上、岸上,排污总量 D.排污口,排污总量

19.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 B )组织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    A.2018年6月底 B.2018年底 C.2017年底 D.2019年6月底 25.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 B )。

    A.必然要求 B.内在要求 C.根本保障 D.重要保障

27.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 CD ),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湖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    A.排污总量 B.纳污总量

C.河流水域纳污容量 D.限制排污总量

答错题目的正确答案,请关注。

12.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 B )。

    A.必然要求 B.内在要求 C.根本保障 D.重要保障

18.2016年( B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   A.10月11日 B.11月28日 C.11月30日  D.12月1日

21.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 C )。

    A.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B.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C.用水效率 D.节水效率

1.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 B )的重要举措。

    A.治理保护河湖 B.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C.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D.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2.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对( B )的河湖要明晰管理责任,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加强系统治理,实行联防联控。

    A.省内 B.跨行政区域 C.流域面积较大 D.污染较严重

3.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 A )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  A.河长

B.河长制责任单位   C.地方党委、政府 D.河长办

4.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 C )。

    A.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B.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C.用水效率 D.节水效率

5.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 A )。

    A.动态监管 B.全方位监管 C.动态和全方位监管 D.全面监管

6.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建立( A )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    A.河长会议 B.河长办会议 C.部门协调会议 D.联络人会议

8.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 C )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

  A.河湖 B.水陆   C.水上、岸上 D.流域、区域

9.落实规划岸线( A )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 A )。

    A.分区管理,节约集约利用 B.分级管理,节约利用 C.分区管理,集约利用 D.分级管理,节约集约利用

10.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 B )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    A.堆放垃圾、破坏航道 B.破坏航道、电毒炸鱼 C.非法养殖、非法圈圩 D.破坏生态、污染环境

11.2016年( B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    A.10月11日 B.11月28日 C.11月30日 D.12月1日

12.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保障措施有( B )项。

  A.三 B.四   C.五 D.六

13.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特别指出( A )。

    A.“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 B.“每条河流都要有河长了” C.“所有河流都有河长了” D.“所有河流要有河长了”

14.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 C )履职情况进行督察。

    A.政府行政领导 B.部门 C.河长 D.党政领导

15.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 A )建设。

    A.网格化和信息化 B.网络化 C.信息化

D.网络化和信息化

16.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 A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  A.28 B.29   C.30 D.31

17.2017年3月1日,国务院批准建立由水利部牵头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C )制度。

    A.部际协调 B.部际沟通 C.部际联席会议 D.部际协商

18.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 B )确定的事项。

    A.党委 B.河长 C.政府 D.党委或政府

19.要在全国( B )全面推行河长制。

    A.江河湖库 B.江河湖泊 C.江河湖库渠

D.河流、湖泊、人工水道、蓄滞洪区

2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 B )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   A.党委 B.党委或政府 C.人民政府  D.省、市、县、乡级

22.水资源短缺地区、( B )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

    A.水污染严重 B.生态脆弱 C.西部 D.东部

23.优化( A )布局,实施( A )整治。

    A.入河湖排污口,入河湖排污口 B.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 C.排污口,排污口 D.排污口,河湖

24.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 C )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    A.污染 B.劣Ⅴ类 C.黑臭 D.Ⅳ类以下

25.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河长制各责任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涉河湖( C )为打击力度。

   A.非法排污行为 B.非法采砂行为 C.违法行为  D.犯罪行为

26.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保障措施包括:( ABCD )

    A.加强组织领导 B.健全工作机制 C.强化考核问责 D.加强社会监督

27.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 ABC )。

    A.评估排查机制 B.预警预报机制 C.响应机制 D.协调机制

28.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探索河长制,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有力促进了( ABCD )等工作。

    A.水资源保护 B.水域岸线管理 C.水污染防治 D.水环境治理

29.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 CD ),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湖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   A.排污总量 B.纳污总量

C.河流水域纳污容量  D.限制排污总量

30.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 AC )。

    A.管控机制 B.监督机制 C.考核体系 D.问责机制

1.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B )的重要依据。

    A.考核 B.综合考核评价 C.目标考核 D.业绩考核评价

2.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对( B )的河湖要明晰管理责任,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加强系统治理,实行联防联控。

    A.省内 B.跨行政区域 C.流域面积较大 D.污染较严重

3.优化( A )布局,实施( A )整治。

  A.入河湖排污口,入河湖排污口 B.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   C.排污口,排污口 D.排污口,河湖

4.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 B )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    A.堆放垃圾、破坏航道 B.破坏航道、电毒炸鱼 C.非法养殖、非法圈圩 D.破坏生态、污染环境

5.2017年3月1日,国务院批准建立由水利部牵头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C )制度。

    A.部际协调 B.部际沟通 C.部际联席会议 D.部际协商

6.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 B )衔接机制。

    A.行政监督 B.刑事司法 C.行政诉讼 D.公益诉讼

12.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 B )的重要举措。

 A.治理保护河湖    B.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C.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D.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19.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积极落实( D )经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

    A.工作 B.水污染治理 C.水生态修复 D.河湖管理保护

25.李克强总理批示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 A )。

    A.重要基石 B.重要保障 C.重要支撑 D.重要前提

26.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 AC )等水源涵养空间。

    A.自然河湖 B.水库 C.湿地 D.沼泽 27.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ABCD )。

    A.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B.狠抓责任落实

C.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 D.明确工作进度安排

28.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 ABCD )。

    A.责任主体 B.人员 C.设备 D.经费

29.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保障措施包括:( ABCD )

    A.加强组织领导 B.健全工作机制 C.强化考核问责 D.加强社会监督

30.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 ACD )。

    A.以水定需 B.以水定产 C.量水而行 D.因水制宜 以下是您答错题目的正确答案,请关注。

1.严格( D )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 D )。

    A.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B.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C.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D.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4.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 C )组织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    A.2018年6月底 B.2018年底 C.2017年底 D.2017年6月底

5.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 B )绩效评价考核。

    A.多层级 B.差异化

C.多层级、差异化 D.特色化

6.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 C )、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 A.制度措施到位    B.制度建设到位

C.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 D.政策措施到位

7.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建立河湖管理保护( B )平台。

    A.信息管理 B.信息发布 C.信息公开 D.信息监测

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 B )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    A.党委 B.党委或政府 C.人民政府

D.省、市、县、乡级

9.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 A )。

    A.动态监管 B.全方位监管 C.动态和全方位监管 D.全面监管

10.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 A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  A.28 B.29   C.30 D.31

11.2017年3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 C )次会议,审议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等民生领域改革落实情况的督察报告。

    A.31 B.32 C.33 D.34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五条规定: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 C )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    A.分级 B.分段 C.分级分段 D.分级或分段

14.加快实施( D )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    A.农业 B.工业 C.农业和工业 D.农业、工业和城乡

15.建立健全以( B )为核心的责任体系。

 A.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   B.党政领导负责制 C.部门领导负责制 D.政府部门责任制

18.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 D )机制。

    A.预警 B.预报 C.预警预报 D.预警预报与响应

19.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强调( D )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

    A.河湖管理保护 B.水资源保护 C.水污染防治 D.生态文明建设

20.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 C )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

    A.河湖 B.水陆 C.水上、岸上 D.流域、区域

21.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 B )。

 A.必然要求    B.内在要求 C.根本保障 D.重要保障

22.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 A )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    A.河长

B.河长制责任单位 C.地方党委、政府 D.河长办

23.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充分发挥水利、环保、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交通、农业、卫生、林业等部门优势,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加强对河长制实施的( D )。

    A.工作指导 B.业务指导 C.技术指导

D.业务指导和技术指导

24.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检查督促工作进展情况、任务落实情况,自觉接受( D )监督。

    A.媒体 B.上级 C.网络 D.社会和群众 25.全面推行河长制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 D )三条红线,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    A.水资源开发、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 B.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C.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

D.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26.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 ABCD )等活动。

    A.排污、设障 B.捕捞、养殖 C.采砂、采矿 D.围垦、侵占水域岸线

27.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 ABC )保护力度,对三江源区、南水北调水源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

    A.江河源头区 B.水源涵养区 C.生态敏感区 D.蓄滞洪区

28.加快实施( ABC )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    A.农业 B.工业 C.城乡 D.牧渔业 29.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 ABCD )等。

    A.水资源保护 B.水域岸线管理 C.水污染防治 D.水环境治理

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贯彻落实情况报( AB )。

     A.党中央 B.国务院 C.中办 D.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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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特别指出( A )。

    A.“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 B.“每条河流都要有河长了” C.“所有河流都有河长了” D.“所有河流要有河长了”

2.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 A )。

    A.动态监管 B.全方位监管 C.动态和全方位监管 D.全面监管 3.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 C )履职情况进行督察。

    A.政府行政领导 B.部门 C.河长 D.党政领导

4.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强调( D )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

    A.河湖管理保护 B.水资源保护 C.水污染防治 D.生态文明建设

5.( C )流经各省(区、市)的河段,也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

    A.大江大河、跨境河流 B.中央直管河道、跨境河流 C.大江大河、中央直管河道

D.大江大河、中央直管河道、跨境河流

7.2016年( B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    A.10月11日 B.11月28日 C.11月30日 D.12月1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五条规定: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 C )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    A.分级 B.分段 C.分级分段 D.分级或分段

11.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 B )确定的事项。

    A.党委 B.河长 C.政府 D.党委或政府

12.全面推行河长制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 D )三条红线,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    A.水资源开发、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 B.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C.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

D.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13.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 D )。

   A.重要保障 B.重大创新 C.制度保障  D.制度创新

15.要在全国( B )全面推行河长制。

    A.江河湖库 B.江河湖泊 C.江河湖库渠

D.河流、湖泊、人工水道、蓄滞洪区

16.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 A )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

    A.相应河湖 B.境内河流 C.江河湖泊 D.大江大河

17.在( D )竖立河长公示牌。

    A.河湖边 B.建筑物上 C.公路边

D.河湖岸边显著位置

18.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实行( B )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

   A.水资源总量和效率 B.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 C.水资源消耗总量和效率  D.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和效率

19.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 B )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    A.堆放垃圾、破坏航道 B.破坏航道、电毒炸鱼 C.非法养殖、非法圈圩 D.破坏生态、污染环境

20.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 B )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

    A.分级 B.分级分段 C.分段 D.分级或分段

21.优化( A )布局,实施( A )整治。

    A.入河湖排污口,入河湖排污口 B.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 C.排污口,排污口 D.排污口,河湖

23.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 D )保护力度。

    A.江河源头区 B.水源涵养区

C.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

D.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 24.切实监管( B ),严格控制( B )。

    A.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总量 B.入河湖排污口,入河湖排污总量 C.水上、岸上,排污总量 D.排污口,排污总量

25.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 A )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    A.河长

B.河长制责任单位 C.地方党委、政府 D.河长办

2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贯彻落实情况报( AB )。

    A.党中央 B.国务院 C.中办 D.国办

27.排查入河湖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 ABCD ),改善水环境质量。

   A.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 B.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 C.农业面源污染  D.船舶港口污染

28.全面推行河长制要牢固树立( ABC )的理念。

    A.尊重自然 B.顺应自然 C.保护自然 D.关爱自然

29.严禁以各种名义( ABC )。

    A.侵占河道 B.围垦湖泊 C.非法采砂 D.疏浚河道

30.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 ABCD )等活动。

    A.排污、设障 B.捕捞、养殖 C.采砂、采矿 D.围垦、侵占水域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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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建立河湖管理保护( B )平台。

    A.信息管理 B.信息发布 C.信息公开 D.信息监测 3.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 C )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    A.污染 B.劣Ⅴ类 C.黑臭 D.Ⅳ类以下

4.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充分发挥水利、环保、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交通、农业、卫生、林业等部门优势,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加强对河长制实施的( D )。

    A.工作指导 B.业务指导 C.技术指导

D.业务指导和技术指导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 B )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    A.党委 B.党委或政府 C.人民政府

D.省、市、县、乡级

6.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 B )组织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   A.2018年6月底 B.2018年底 C.2017年底  D.2019年6月底

7.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 C )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

    A.河湖 B.水陆 C.水上、岸上 D.流域、区域

8.严格( D )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 D )。

    A.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B.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C.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D.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9.2016年( B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    A.10月11日 B.11月28日 C.11月30日 D.12月1日

10.2017年( A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水利部部长陈雷在京主持召开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  A.5月2日 B.5月3日   C.5月4日 D.5月5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五条规定: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 C )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    A.分级 B.分段 C.分级分段 D.分级或分段

12.建立健全以( B )为核心的责任体系。

    A.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B.党政领导负责制 C.部门领导负责制 D.政府部门责任制

13.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对( B )的河湖要明晰管理责任,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加强系统治理,实行联防联控。

    A.省内 B.跨行政区域 C.流域面积较大 D.污染较严重 14.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 A )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    A.河长

B.河长制责任单位 C.地方党委、政府 D.河长办

15.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 A )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

    A.相应河湖 B.境内河流 C.江河湖泊 D.大江大河

16.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有( B )项。

    A.五 B.六 C.七 D.八

17.( C )要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报党中央、国务院。

   A.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办 B.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  D.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

18.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 B )功能。

    A.自然 B.生态 C.自然生态 D.防洪

19.全面推行河长制要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 A )名单。

    A.河长

B.区域内全部河湖 C.区域内主要河湖 D.河长及河长办主任

21.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 A )建设。

    A.网格化和信息化 B.网络化 C.信息化

D.网络化和信息化

22.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探索河长制,由( C )领导担任河长。

    A.各级 B.地方 C.党政 D.部门 23.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 C )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    A.生态型 B.清洁型 C.生态清洁型 D.生态型清洁型

24.各级河长负责对( C )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    A.相关部门 B.下级河长

C.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 D.分管部门

25.排查入河湖( C ),加强综合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    A.排污口 B.排污口门 C.污染源

D.排污口和污染源

26.全面推行河长制是( ABD )。

    A.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 B.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 C.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促进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的必然要求 D.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27.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 ABC )保护力度,对三江源区、南水北调水源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

    A.江河源头区 B.水源涵养区 C.生态敏感区 D.蓄滞洪区

28.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 AC )。

    A.责任意识 B.大局意识 C.参与意识 D.监督意识

29.建立( ABC ),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

    A.河长会议制度 B.信息共享制度 C.工作督察制度 D.工作经费使用制度

30.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 CD ),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湖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   A.排污总量 B.纳污总量

C.河流水域纳污容量  D.限制排污总量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五条规定: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 C )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    A.分级 B.分段 C.分级分段 D.分级或分段

2.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积极落实( D )经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

    A.工作 B.水污染治理 C.水生态修复 D.河湖管理保护

3.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 D )。

    A.重要保障 B.重大创新 C.制度保障 D.制度创新

4.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 C )。

 A.必然要求    B.内在要求 C.有效举措 D.重要举措

5.2017年3月1日,国务院批准建立由水利部牵头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C )制度。

    A.部际协调 B.部际沟通 C.部际联席会议 D.部际协商

6.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 C )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    A.污染 B.劣Ⅴ类 C.黑臭 D.Ⅳ类以下

7.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 D )。

    A.违法建筑 B.排污口

C.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D.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11.中央要求,到( B )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 A.2018年6月底    B.2018年年底 C.2020年年底 D.2030年年底

12.严格( D )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 D )。

    A.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B.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C.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D.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13.切实监管( B ),严格控制( B )。

    A.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总量 B.入河湖排污口,入河湖排污总量 C.水上、岸上,排污总量 D.排污口,排污总量

14.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 B )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    A.堆放垃圾、破坏航道 B.破坏航道、电毒炸鱼 C.非法养殖、非法圈圩 D.破坏生态、污染环境

15.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 C )、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    A.制度措施到位 B.制度建设到位

C.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 D.政策措施到位

16.要在全国( B )全面推行河长制。

    A.江河湖库 B.江河湖泊 C.江河湖库渠

D.河流、湖泊、人工水道、蓄滞洪区

17.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 B )衔接机制。

    A.行政监督 B.刑事司法 C.行政诉讼 D.公益诉讼

18.全面推行河长制要牢固树立( D )的理念。

    A.全面、协调、可持续 B.人水和谐 C.绿色发展

D.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19.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 A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    A.28 B.29 C.30 D.31

20.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 A )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    A.河长

B.河长制责任单位 C.地方党委、政府 D.河长办

21.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建立河湖管理保护( B )平台。

    A.信息管理 B.信息发布 C.信息公开 D.信息监测

22.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建立( A )河长体系。

    A.省、市、县、乡四级 B.省、市、县、乡、村五级 C.省、市、县三级 D.省、市两级 23.水资源短缺地区、( B )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

 A.水污染严重  B.生态脆弱  C.西部  D.东部

24.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保障措施有( B )项。

 A.三  B.四  C.五  D.六

25.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 A.必然要求  B.内在要求  C.根本保障  D.重要保障

26.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ABCD )。

 A.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 B.党政领导、部门联动  C.问题导向、因地制宜  D.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27.全面推行河长制是( ABD )。

 A.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

)。 B    B.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 C.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促进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的必然要求 D.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28.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 AB )。

    A.监督 B.评价 C.评审 D.考核

29.河长公示牌,标明( ABCD )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    A.河长职责 B.河湖概况 C.管护目标 D.监督电话

30.以( AC )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    A.生活污水处理 B.生产污水处理 C.生活垃圾处理 D.大气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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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 D )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 D )。

  A.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B.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  C.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D.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2.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 D ),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 A.退田还湖  B.退田还湿

 C.退田还湿、退渔还湖  D.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

3.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

 A.河湖  B.水陆  C.水上、岸上  D.流域、区域

5.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 D )机制。

 A.预警  B.预报  C.预警预报  D.预警预报与响应

6.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B )的重要依据。 A.考核  B.综合考核评价

C )   C.目标考核 D.业绩考核评价

7.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 C )等水源涵养空间。

    A.河湖 B.湿地

C.自然河湖、湿地 D.江河湖泊

8.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 B )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

    A.水域岸线分区 B.水功能区 C.流域综合规划 D.防洪规划

9.全面推行河长制要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 C ),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    A.综合治理 B.全面治理

C.一河一策、一湖一策 D.统筹兼顾、全面治理

10.( C )要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报党中央、国务院。

  A.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办 B.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  C.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 D.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

11.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有( B )项。

    A.五 B.六 C.七 D.八

12.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充分发挥水利、环保、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交通、农业、卫生、林业等部门优势,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加强对河长制实施的( D )。

    A.工作指导 B.业务指导 C.技术指导

D.业务指导和技术指导

13.全面推行河长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C ),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    A.追究制 B.问责制 C.终身追究制 D.终身问责制

14.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强调( D )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     A.河湖管理保护 B.水资源保护 C.水污染防治 D.生态文明建设

15.( D )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成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    A.乡级及以上 B.乡级及以上河长 C.县级及以上 D.县级及以上河长

16.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特别指出( A )。

    A.“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 B.“每条河流都要有河长了” C.“所有河流都有河长了” D.“所有河流要有河长了”

17.加快实施( D )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    A.农业 B.工业 C.农业和工业 D.农业、工业和城乡

18.2017年( A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水利部部长陈雷在京主持召开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 A.5月2日    B.5月3日 C.5月4日 D.5月5日

19.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建立河湖管理保护( B )平台。

    A.信息管理 B.信息发布 C.信息公开 D.信息监测

20.切实监管( B ),严格控制( B )。

    A.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总量 B.入河湖排污口,入河湖排污总量 C.水上、岸上,排污总量 D.排污口,排污总量

21.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 B )组织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    A.2018年6月底 B.2018年底 C.2017年底 D.2019年6月底

22.2017年3月1日,国务院批准建立由水利部牵头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C )制度。

  A.部际协调 B.部际沟通   C.部际联席会议 D.部际协商

23.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 B )衔接机制。

 A.行政监督  B.刑事司法  C.行政诉讼  D.公益诉讼

24.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 A.必然要求  B.内在要求  C.有效举措  D.重要举措

25.水资源短缺地区、( B )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

 A.水污染严重  B.生态脆弱  C.西部  D.东部

26.下列工作中,( ABD )不属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

 A.防洪抗旱  B.流域规划  C.水污染防治

C )。

 D.水量调度

27.排查入河湖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 ABCD ),改善水环境质量。

    A.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 B.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 C.农业面源污染 D.船舶港口污染

28.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AC )。

    A.违法建筑 B.农业耕地 C.排污口 D.临时建筑

29.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 ABC )保护力度,对三江源区、南水北调水源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

    A.江河源头区 B.水源涵养区 C.生态敏感区 D.蓄滞洪区

30.全面推行河长制要为( AD )提供制度保障。

  A.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B.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  C.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 D.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以下是您答错题目的正确答案,请关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五条规定: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 C )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    A.分级 B.分段 C.分级分段 D.分级或分段

3.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建立( A )河长体系。

    A.省、市、县、乡四级 B.省、市、县、乡、村五级 C.省、市、县三级 D.省、市两级

4.2016年12月10日,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 B ),进一步细化实化河长制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    A.《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B.《贯彻落实实施方案》 C.《贯彻落实行动计划》 D.《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5.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 D )。

    A.重要保障 B.重大创新 C.制度保障 D.制度创新

6.落实规划岸线( A )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 A )。

    A.分区管理,节约集约利用 B.分级管理,节约利用 C.分区管理,集约利用 D.分级管理,节约集约利用

7.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 B )衔接机制。

    A.行政监督 B.刑事司法 C.行政诉讼 D.公益诉讼

8.中央要求,到( B )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    A.2018年6月底 B.2018年年底 C.2020年年底 D.2030年年底

推荐第9篇:河长制制度

永昌镇“河长制” 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我镇“河长制”目标任务的落实,使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现根据凉州区河长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河长

二、考核内容

“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河长制”工作制度机制、“河长制”工作督考、“河长制”基础工作等指标,并分别细化赋分。

三、考核方式

“河长制”考核包括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由镇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组成考核检查组,镇河长办负责联系沟通,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采用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帐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

四、考核评分

“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年度考核得分=月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70%+年度综合考核得分×30%,月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月度综合考核得分之和÷12。当月考核扣分点在下个月考核之前未整改到位,按相关标准加倍扣分,直至完成整改。

考核结果分四档:分四档: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含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对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媒体报道的问题未及时整改落实的,一次扣5分,20分扣完为止。

(二)发现河长牌联系方式不通的每处扣5分;发现河长牌不干净整洁每个扣5分;20分扣完为止。

(三)未制定“一河一策”的,最高扣10分;未制定年度计划的最高扣10分,20分扣完为止。

(四)河道、岸坡发现漂浮物、垃圾等污染物一处扣2分;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现违章一处扣5分;未及时上报涉河排污口,一处扣4分;未设置涉河排污口标志牌的,一处扣2分;40分扣完为止。

(五)“河长”巡查台账记录情况,巡查台账每日一次,缺一篇扣2分。10分扣完为止

五、奖惩制度

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河长予以通报表彰;连续2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河长,问责其履职不力的责任。

永昌镇河长责任制度

一、镇级“河长”职责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挂钩联系河道辖区内河段的水环境治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2、定期开展挂钩联系河段的巡查,并负责与各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对接,推动各项治理工程、工作落实;

3、协调解决跨村河道(段)“河长制”工作;

4、负责下属村级“河长”考核工作;

5、定期向县级河长书面上报挂钩联系河段的“一河一策”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和自身履职工作情况,同时抄送县河长办(县河长办)、县级督查长和警长。

6.及时记录河长日记,每月不少于三篇,河长要亲自手写记录,不能由他人代写。

二、村级“河长”职责

1、负责协助社区级河长开展本村范围内挂钩联系河段的水环境治理工作;

2、落实本村范围内挂钩联系河段的长效管理和日常监管措施;

3、负责定期向镇级“河长”上报河道治理工作进展,积极落实镇级“河长”部署、督办的各项任务;

4、负责动员沿河村民参与护河、爱河活动;

永昌镇河长制举报投诉受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水环境治理工作效率,积极发挥上下联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和群众参与力量,及时掌握我镇水域脏、乱、差现象,切实推进全镇“河长制工作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村河长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均需在河长公示牌上公布,一旦联系河道被投诉举报必须受理,河长需要及时到现场,听取举报人和群众意见,进行实地探勘调查,并及时交办有关部门立即解决处置;不能现场立即处置的,要以督办函形式转交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查处,并抓好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确保整改到位。

(二)、鼓励实名举报下列违法行为:⑴排污单位偷排、直排废水;⑵随意倾倒泥浆等建筑垃圾;⑶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或私设暗管排污;⑷河道周边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⑸河道周边存在涉水违法(构)建筑物;⑹河岸垃圾乱堆放,未有效集中处置等。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通过电话举报或来人举报等方式,需同时提供被举报河道的名称、地址(或违法事实发生地)、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基本违法事实(或违规现象),必要时要配合河长及有关人员调查取证或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四)、对实名举报的问题,河长对投诉举报做到件件受理,事事回应。由接报地的河长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核查,把事件处理的结果要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向社会公开。

(五)、各级河长办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档案,包括记录、立案和查处情况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对外公布或者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其他人员,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永昌镇河长制会议制度

为全面推进落实河长制,研究部署河长制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武威市市级河长会议制度》和《凉州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范围

1.学习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方针、政策,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意见、措施;2.研究决定全面推行河长制重大决策、重要规划、重要制度; 3.研究确定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 4.研究河长制表彰、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事项; 5.协调解决全局性重大问题; 6.区级总河长批示研究的其他事项。

二、出席范围

会议由镇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包括村级河长、镇各站办所负责人、水管所负责人等,其他出席人员由镇河长根据需要确定。

三、议事规则

河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年初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镇河长同意,可另行召开。

河长制巡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促进长效巡查检查工作,确保各级河长履职到位,特制订本制度。

1、巡查范围:全镇所有河道及河道管理范围。

2、巡查频率:各级河长要加大对包干河道的巡查力度,监管河道污染情况。镇级河长一周一巡查,村级河长一日一巡查。除日常巡查外,河长可以结合河道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此外,河长要督促河道保洁员每天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巡查内容:

⑴河道截污纳管、日常保洁是否到位;

⑵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偷排、漏排及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⑶是否存在各类污水直排口、涉水违建(构)筑物、弃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等;

⑷生活垃圾是否有效收集处理,是否出现反弹现象等

⑸河道整治工程质量进展情况;

⑹河道两岸30米范围内的各类堆积物及违章建筑;

4、巡查处置。

河长在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置:

⑴处置权限属于河长,马上进行处置;

⑵处置权限属于村级,河长应第一时间联系或督促有关村进行查处。

⑶若发现责任部门对问题查处不力的,应第一时间以督办函形式转交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查处,并进行跟踪落实,督促反馈结果,确保整改到位。

5、巡查记录

河长要做好每次巡查的记录工作,并把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处置情况,准确详细的在河长巡查记录中做好记录。

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镇河道保洁工作,恢复河道生态功能,进一步完善河道保洁管理机制,结合我镇水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全镇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河道全部纳入保洁范围,主要保洁河道漂浮物、河道滋生物、生活和生产垃圾,清理河道岸边围栏、杂物和垃圾等。河道保洁要达到“四无”标准:即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边无围栏养禽、河岸无暴露垃圾。把打捞的垃圾、杂物及时送到规定的垃圾堆放场所,垃圾、杂物要日产日清,确保河道环境整洁。实现“流畅、水清、岸绿”的河道保洁管理目标。

二、人员组织保障

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成立镇、村二级河长机制。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长担任镇河长,村委会书记和主任担任村级河长。镇政府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确定专人负责治水工作。

一、河道保洁管理范围

永昌镇石羊河河段在永昌镇境内以白洪村八组为起点,途径张英村、校东村、东坡村、水磨村、张兴村,以张兴村九组为终点,河道左岸,长21.47km。

二、河道保洁工作要求

1、建立河道保洁工作制度,并在主要河道边设立河长制度牌。按照各村所在河道的地理位置,明确本单位所保洁的河道名称、河道长度,河长。

2、必须保证保洁质量。保洁队伍要根据河道保洁要求,达到“四无”标准,日常保洁每天开展一次,日产日清,遇特殊情况,随时保洁,确保河道整洁、畅通。

3、实行监督与管理 。对河道保洁承包单位,实行镇监督管理,不定期的抽查。

推荐第10篇:河长制工作总结

重落实 促成效

积极推进河长制工作 助力禹城生态发展

5月21日—23日,很荣幸参加了全市组织的科级干部培训班,通过副市长的开班动员演讲、教师授课、观看纪录片以及现场教学观摩,使我受益匪浅,同时也思考着这些学习到的知识是否能用到工作中来。经过近一个月的摸索结合自身的经验慢慢的把学到的的知识融入到工作中。

一、根据河长制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强落实

(一)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市水务局成立河长制推进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门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对接省市《工作方案》,结合我市特点,先后完成了市级河湖名录编制、河道乡镇(街道)段划分、河湖概况资料整编等工作。《实施方案》初稿完成后,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部门的意见,反复修改,确保了《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经市委、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禹城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标志着我市河长制工作全面启动。

(二)召开河长制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我市组织召开了禹城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由市长主持,市委书记作重要讲话。会上对河长制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全面排查,查清两岸违章搭建、各种污染源构成及分布等,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同时,抓紧开展“一河一牌”、落实河管员,推进河长公示牌设置工作。

第11篇:河长制参考资料

2.全面推行河长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C ),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  A.追究制 B.问责制

C.终身D.终身3.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 B )衔接机制。 A.行政监督 B.刑事司法 C.行政诉讼 D.公益诉讼

4.严格( D )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 D )。 A.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B.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C.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D.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7.全面推行河长制要牢固树立( D )的理念。 A.全面、协调、可持续 B.人水和谐 C.绿色发展

D.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8.( C )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 A.省级河长 B.市级及以上河长 C.县级及以上河长 D.乡级及以上河长

9.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 A.重要保障

B.重大创新 C.制度保障 D.制度创新    

   

   

    

   11.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保障措施有( B )项。

    A.三 B.四 C.五 D.六

16.2017年( A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水利部部长陈雷在京主持召开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A.5月2日 B.5月3日 C.5月4日 D.5月5日

19.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河长制各责任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涉河湖( C )为打击力度。 A.非法排污行为 B.非法采砂行为 C.违法行为 D.犯罪行为

21.各级河长负责对( A )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 A.跨行政区域 B.本行政区域 C.相邻区域 D.所管辖区域

22.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 C )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 A.河湖 B.水陆 C.水上、岸上 D.流域、区域    

   

   

    24.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 B )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

    A.流域综合规划 B.水功能区划 C.河湖保护规划 D.防洪规划

27.目前,各地正在积极探索河长制立法相关工作,以下哪些地方性法规对河长制作出规定?( ABCD ) A.《浙江省河长制规定》 B.《福建省水资源条例》 C.《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 D.《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 E.《水污染防治法》

28.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 ACA.以水定需 B.以水定产 C.量水而行 D.因水制宜

29.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 ACD )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A.落实责任 B.明确分工 C.密切配合 D.协调联动

1.( D )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成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A.乡级及以上 B.乡级及以上河长 C.县级及以上 D.县级及以上河长      

  

   

    2.3.C.终身D.终身4.水资源短缺地区、( B )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

    A.水污染严重 B.生态脆弱 C.西部 D.东部

7.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 C )。 A.必然要求 B.内在要求 C.有效举措 D.重要举措

8.2017年3月1日,国务院批准建立由水利部牵头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C )制度。 A.部际协调 B.部际沟通 C.部际联席会议 D.部际协商

9.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 C )等水源涵养空间。 A.河湖 B.湿地

C.自然河湖、湿地 D.江河湖泊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五条规定: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 C )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A.分级 B.分段 C.分级分段 D.分级或分段    

   

   

    12.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对( C )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

    A.三江源区 B.南水北调水源区

C.三江源区、南水北调水源区

D.三江源区、高海拔区、南水北调水源区

13.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探索河长制,由( C )领导担任河长。 A.各级 B.地方 C.党政 D.部门

14.要在全国( B )全面推行河长制。 A.江河湖库 B.江河湖泊 C.江河湖库渠

D.河流、湖泊、人工水道、蓄滞洪区 15.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保障措施有( B )项。 A.三 B.四 C.五 D.六

16.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 D )。 A.违法建筑 B.排污口

C.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D.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17.( C )流经各省(区、市)的河段,也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 A.大江大河、跨境河流 B.中央直管河道、跨境河流    

   

   

   

    C.大江大河、中央直管河道

D.大江大河、中央直管河道、跨境河流

18.以( D )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A.生活污水处理 B.生活垃圾处理 C.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D.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

19.( C )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 A.省级河长 B.市级及以上河长 C.县级及以上河长

D.20.2016年12月10日,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 B ),进一步细化实化河长制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A.《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B.《贯彻落实实施方案》 C.《贯彻落实行动计划》

D.《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21.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 B )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 A.水域岸线分区 B.水功能区 C.流域综合规划 D.防洪规划

22.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要与(B )相协调,强化规划约束。 A.城市规划 B.流域规划 C.发展规划 D.各地实际情况

24.加快实施( D )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A.农业 B.工业 C.农业和工业 D.农业、工业和城乡

25.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 C )、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A.制度措施到位 B.制度建设到位

C.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 D.政策措施到位

26.河长公示牌,标明( ABCD )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A.河长职责 B.河湖概况 C.管护目标 D.监督电话

27.关于河长制考核正确的说法是:( ABC )。

A.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 B.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 C.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D.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28.下列工作中,( ABD )不属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 A.防洪抗旱 B.流域规划 C.水污染防治 D.水量调度

29.建立( ABC ),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    

   

   

        A.河长会议制度 B.信息共享制度 C.工作督察制度 D.工作经费使用制度

30.全面推行河长制要牢固树立( ABC )的理念。 A.尊重自然 B.顺应自然 C.保护自然 D.关爱自然

1.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 D ),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A.监督考核制度 B.责任追究制度 C.监督考核和奖惩制度 D.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3.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 D )。 B.重大创新 C.制度保障 D.制度创新

A.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B.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C.水域岸线,D.水域岸线,5.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 B )绩效评价考核。 A.多层级 B.差异化

C.多层级、D.特色化

6.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 D )机制。 A.预警 B.预报

C.预警D.预警预报与响应    

   

    

  

   7.( C )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

    A.省级河长 B.市级及以上河长 C.县级及以上河长 D.乡级及以上河长

8.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充分发挥水利、环保、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交通、农业、卫生、林业等部门优势,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加强对河长制实施的( D )。 A.工作指导 B.业务指导 C.技术指导

D.业务指导和9.各级河长负责对( C )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A.相关部门 B.下级河长

C.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 D.分管部门

10.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 C )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A.生态型 B.清洁型

C.生态D.生态型清洁型

11.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保障措施有( B )项。 A.三 B.四 C.五 D.六

12.在( D )竖立河长公示牌。 A.河湖边   

   

  

   

      B.建筑物上 C.公路边

D.河湖岸边显著位置 13.C.西部 D.东部

15.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 D ),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A.退田还湖 B.退田还湿

C.退田还湿、退渔还湖

D.退田还湖还湿、16.切实监管( B ),严格控制( B )。 A.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总量 B.入河湖排污口,入河湖排污总量 C.水上、岸上,排污总量

D.排污口,1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 B )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A.党委 B.党委或政府 C.人民政府

D.省、市、县、乡级

19.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 B )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 A.分级 B.分级分段 C.分段

D.分级或20.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 B )的重要举措。

A.治理保护河湖 B.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C.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D.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  

  

   

  

    21.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 A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        A.28 B.29 C.30 D.31 A.城市规划 B.流域规划 C.发展规划 D.各地实际情况

25.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 C )组织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A.2018年6月底 B.2018年底 C.2017年底 D.2017年6月底

26.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AC )。 A.管控机制 B.监督机制 C.考核体系 D.问责机制

27.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 ABCD )等。 A.水资源保护 B.水域岸线管理 C.水污染防治 D.水环境治理

28.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 ABC )。 A.评估排查机制    

   

   

    B.预警预报机制 C.响应机制 D.协调机制

29.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探索河长制,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有力促进了( ABCD )等工作。 C.水污染防治 D.水环境治理

30.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 ABCA.责任主体 B.人员 C.设备 D.经费

1.在( D )竖立河长公示牌。 A.河湖边 B.建筑物上 C.公路边

D.河湖岸边显著位置

2.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 D )。 A.违法建筑 B.排污口

C.违法建筑和D.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3.建立健全以( B )为核心的责任体系。 A.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B.党政领导负责制 C.部门领导负责制 D.政府部门责任制

4.2017年( A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水利部部长陈雷在京主持召开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A.5月2日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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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B.5月3日 C.5月4日 D.5月5日

5.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 B )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 A.流域综合规划 B.水功能区划 C.河湖保护规划 D.防洪规划

6.7.2017年3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 C )次会议,审议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等民生领域改革落实情况的督察报告。 A.31 B.32 C.33 D.34 8.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B )的重要依据。 A.考核 B.综合考核评价 C.目标D.业绩考核评价

10.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 A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A.28 B.29 C.30 D.12.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 C )。 A.必然要求 B.内在要求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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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C.有效举措 D.重要举措

13.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 B )。 C.根本保障 D.重要保障

14.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 B )功能。 A.自然 B.生态 C.自然生态 D.防洪

15.中央要求,到( B )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A.2018年6月底 B.2018年年底 C.2020年年底 D.2030年年底

16.全面推行河长制要聘请( B )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A.河长助理 B.社会监督员 C.河道保洁员 D.第三方机构 18.D.东部

1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 B )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A.党委 B.党委或政府 C.人民政府

D.省、市、县、乡级

20.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 C )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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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A.污染 B.劣Ⅴ类 C.黑臭 D.Ⅳ类以下

21.李克强总理批示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 A )。 A.重要基石 B.C.重要支撑 D.重要前提

22.全面推行河长制要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 A )名单。 A.河长

B.区域内全部河湖 C.区域内主要河湖 D.河长及河长办主任

2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 C )担任。

A.党委负责同志 B.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C.省级负责同志 D.四大班子领导

26.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 AA.责任意识 B.大局意识 C.参与意识 D.监督意识

27.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 ABC )保护力度,对三江源区、南水北调水源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 A.江河源头区 B.水源涵养区 C.生态敏感区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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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D.蓄滞洪区

28.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 ABD )三条红线,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A.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 B.用水效率控制 C.水污染控制 D.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29.全面推行河长制要紧紧围绕( AB )。 A.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B.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C.生态文明建设 D.绿色发展理念

30.以( AC )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A.生活污水处理 B.生产污水处理 C.生活垃圾处理 D.大气污染治理

2.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 A.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B.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C.用水效率 D.节水效率

5.落实规划岸线( A )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 A.分区管理,节约集约利用

B.分级管理,节约利用 C.分区管理,集约利用

D.分级管理,6.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 B )确定的事项。 B.C.政府

D.党委或9.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建立河湖管理保护( B )平台。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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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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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A.信息管理 B.信息发布 C.信息公开 D.信息监测

13.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建立( A )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A.河长会议 B.河长办会议 C.部门协调会议 D.联络人会议

16.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对( C )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 A.三江源区 B.南水北调水源区

C.三江源区、D.三江源区、高海拔区、18.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 A.动态监管 B.全方位监管 C.动态和D.全面监管

22.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 B )功能。 A.自然 B.生态 C.自然D.防洪

25.排查入河湖( C ),加强综合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A.排污口 B.排污口门 C.污染源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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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D.排污口和2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贯彻落实情况报( A.党中央 B.国务院 C.中办 D.国办

29.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 AB )的工作格局。 A.一级抓一级 B.层层抓落实 C.部门联动 D.公众参与

30.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 A.监督 B.评价 C.评审

D.24.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 B )组织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A.2018年6月底 B.2018年底 C.2017年底 D.2019年6月底 2.D.重要举措

15.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 A )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 A.相应河湖 B.境内河流 C.江河湖泊 D.大江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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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河长制题库

1.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强调()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A.河湖管理保护 B.水资源保护 C.水污染防治 D.生态文明建设

2.全面推行河长制要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 )名单。 A.河长

B.区域内全部河湖 C.区域内主要河湖 D.河长及河长办主任

3.()流经各省(区、市)的河段,也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A.大江大河、跨境河流 B.中央直管河道、跨境河流 C.大江大河、中央直管河道

D.大江大河、中央直管河道、跨境河流

4.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 )。 A.违法建筑 B.排污口

C.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D.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5.2017年3月1日,国务院批准建立由水利部牵头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A.部际协调 B.部际沟通 C.部际联席会议 D.部际协商

6.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A.制度措施到位 B.制度建设到位

C.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 D.政策措施到位

7.各级河长负责对( )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A.相关部门 B.下级河长

C.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 D.分管部门

8.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 )等水源涵养空间。 A.河湖 B.湿地

C.自然河湖、湿地 D.江河湖泊

9.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 )的重要举措。 A.治理保护河湖 B.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C.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D.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10.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 )履职情况进行督察。 A.政府行政领导 B.部门 C.河长

D.党政领导

11.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积极落实( )经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 A.工作

B.水污染治理 C.水生态修复 D.河湖管理保护

12.优化( A )布局,实施( A )整治。 A.入河湖排污口,入河湖排污口 B.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 C.排污口,排污口 D.排污口,河湖

13.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 B )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 A.分级 B.分级分段 C.分段

D.分级或分段

14.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 B )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 A.流域综合规划 B.水功能区划 C.河湖保护规划 D.防洪规划

17.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 D )。 A.重要保障 B.重大创新 C.制度保障 D.制度创新

18.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建立( A )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A.河长会议 B.河长办会议 C.部门协调会议 D.联络人会议

19.以( D )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A.生活污水处理 B.生活垃圾处理 C.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D.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

20.全面推行河长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C ),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A.追究制 B.问责制 C.终身追究制 D.终身问责制

21.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 B )确定的事项。 A.党委 B.河长 C.政府

D.党委或政府

22.( D )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成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A.乡级及以上 B.乡级及以上河长 C.县级及以上

D.县级及以上河长

23.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 A )建设。 A.网格化和信息化 B.网络化 C.信息化

D.网络化和信息化

24.严格( D )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 D )。 A.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B.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C.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D.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25.要在全国( B )全面推行河长制。 A.江河湖库 B.江河湖泊 C.江河湖库渠

D.河流、湖泊、人工水道、蓄滞洪区

27.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 AB )的工作格局。 A.一级抓一级 B.层层抓落实 C.部门联动 D.公众参与

28.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 ABC )。 A.岸线保护 B.节约利用 C.集约利用 D.可持续利用

29.下列工作中,( ABD )不属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 A.防洪抗旱 B.流域规划 C.水污染防治 D.水量调度

30.全面推行河长制要紧紧围绕( AB )。 A.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B.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C.生态文明建设 D.绿色发展理念

1.水资源短缺地区、( )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 A.水污染严重 B.生态脆弱 C.西部 D.东部

2.排查入河湖( ),加强综合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A.排污口 B.排污口门 C.污染源

D.排污口和污染源

3.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A.制度措施到位 B.制度建设到位

C.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 D.政策措施到位

4.各级河长负责对( )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A.相关部门 B.下级河长

C.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 D.分管部门

5.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 ),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A.退田还湖 B.退田还湿

C.退田还湿、退渔还湖

D.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 6.2017年3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 )次会议,审议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等民生领域改革落实情况的督察报告。 A.31 B.32 C.33 D.34 7.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河长制各责任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涉河湖( )为打击力度。 A.非法排污行为 B.非法采砂行为 C.违法行为 D.犯罪行为

8.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检查督促工作进展情况、任务落实情况,自觉接受( )监督。 A.媒体 B.上级 C.网络

D.社会和群众

9.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 )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 A.水域岸线分区 B.水功能区 C.流域综合规划 D.防洪规划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五条规定: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 )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A.分级 B.分段 C.分级分段 D.分级或分段

11.( )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 A.省级河长

B.市级及以上河长 C.县级及以上河长 D.乡级及以上河长

12.在()竖立河长公示牌。A.河湖边 B.建筑物上 C.公路边

D.河湖岸边显著位置

13.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积极落实( )经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 A.工作

B.水污染治理 C.水生态修复 D.河湖管理保护

14.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 )履职情况进行督察。 A.政府行政领导 B.部门 C.河长

D.党政领导

15.建立健全以( )为核心的责任体系。 A.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B.党政领导负责制 C.部门领导负责制 D.政府部门责任制

16.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 )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A.堆放垃圾、破坏航道 B.破坏航道、电毒炸鱼 C.非法养殖、非法圈圩 D.破坏生态、污染环境

17.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 )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A.生态型 B.清洁型 C.生态清洁型 D.生态型清洁型

18.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 )建设。 A.网格化和信息化 B.网络化 C.信息化

D.网络化和信息化

19.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 )的重要举措。 A.治理保护河湖 B.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C.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D.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20.全面推行河长制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 )三条红线,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A.水资源开发、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

B.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C.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

D.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21.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 )。 A.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B.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C.用水效率 D.节水效率

22.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 )确定的事项。 A.党委 B.河长 C.政府

D.党委或政府

2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 )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A.党委

B.党委或政府 C.人民政府

D.省、市、县、乡级

24.李克强总理批示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A.重要基石 B.重要保障 C.重要支撑 D.重要前提

25.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组织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A.2018年6月底 B.2018年底 C.2017年底

D.2019年6月底

二、多选题(5道题,每题5分,共计25分。

1.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 )等水源涵养空间。 A.自然河湖 B.水库 C.湿地 D.沼泽

2.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 )的工作格局。 A.一级抓一级 B.层层抓落实 C.部门联动 D.公众参与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贯彻落实情况报( )。 A.党中央 B.国务院 C.中办 D.国办

4.全面推行河长制要为( )提供制度保障。 A.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B.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C.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 D.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5.河长公示牌,标明( )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A.河长职责 B.河湖概况 C.管护目标 D.监督电话

1.排查入河湖( ),加强综合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A.排污口 B.排污口门 C.污染源

D.排污口和污染源

2.建立健全以( )为核心的责任体系。 A.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B.党政领导负责制 C.部门领导负责制 D.政府部门责任制

3.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建立河湖管理保护( )平台。 A.信息管理 B.信息发布 C.信息公开 D.信息监测

4.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检查督促工作进展情况、任务落实情况,自觉接受( )监督。 A.媒体 B.上级 C.网络

D.社会和群众

5.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 )保护力度。 A.江河源头区 B.水源涵养区

C.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

D.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

6.2016年12月10日,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进一步细化实化河长制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A.《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B.《贯彻落实实施方案》 C.《贯彻落实行动计划》 D.《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7.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组织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A.2018年6月底 B.2018年底 C.2017年底 D.2019年6月底

8.李克强总理批示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A.重要基石 B.重要保障 C.重要支撑 D.重要前提

9.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充分发挥水利、环保、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交通、农业、卫生、林业等部门优势,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加强对河长制实施的( )。 A.工作指导 B.业务指导 C.技术指导

D.业务指导和技术指导

10.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 )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 A.流域综合规划 B.水功能区划 C.河湖保护规划 D.防洪规划

11.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 )。 A.动态监管 B.全方位监管

C.动态和全方位监管 D.全面监管

12.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A.制度措施到位 B.制度建设到位

C.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 D.政策措施到位

13.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对( )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 A.三江源区

B.南水北调水源区

C.三江源区、南水北调水源区

D.三江源区、高海拔区、南水北调水源区

14.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 )。 A.必然要求 B.内在要求 C.根本保障 D.重要保障

15.各级河长负责对( )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 A.跨行政区域 B.本行政区域 C.相邻区域 D.所管辖区域

16.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 )。 A.重要保障 B.重大创新 C.制度保障 D.制度创新

17.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 ),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A.监督考核制度 B.责任追究制度

C.监督考核和奖惩制度

D.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18.全面推行河长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A.追究制 B.问责制 C.终身追究制 D.终身问责制

19.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河长制各责任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涉河湖( )为打击力度。 A.非法排污行为 B.非法采砂行为 C.违法行为 D.犯罪行为

20.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 )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A.河长

B.河长制责任单位 C.地方党委、政府 D.河长办

21.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 ),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A.退田还湖 B.退田还湿

C.退田还湿、退渔还湖

D.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

22.全面推行河长制要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 ),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A.综合治理 B.全面治理

C.一河一策、一湖一策 D.统筹兼顾、全面治理

23.优化( )布局,实施( )整治。 A.入河湖排污口,入河湖排污口 B.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 C.排污口,排污口 D.排污口,河湖

24.严格( )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 )。 A.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B.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C.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D.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25.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 )。 A.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B.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C.用水效率 D.节水效率

二、多选题(5道题,每题5分,共计25分。

1.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 )的工作格局。 A.一级抓一级 B.层层抓落实 C.部门联动 D.公众参与

2.严禁以各种名义( )。 A.侵占河道 B.围垦湖泊 C.非法采砂 D.疏浚河道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贯彻落实情况报( )。 A.党中央 B.国务院 C.中办 D.国办

4.全面推行河长制要紧紧围绕( )。 A.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B.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C.生态文明建设 D.绿色发展理念

5.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 A.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B.党政领导、部门联动 C.问题导向、因地制宜 D.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1.( )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 A.省级河长

B.市级及以上河长 C.县级及以上河长 D.乡级及以上河长

2.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 )绩效评价考核。 A.多层级 B.差异化

C.多层级、差异化 D.特色化

3.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 )。 A.必然要求 B.内在要求 C.根本保障 D.重要保障

4.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A.28 B.29 C.30 D.31 5.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 )的重要举措。 A.治理保护河湖 B.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C.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D.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6.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 )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A.河长

B.河长制责任单位 C.地方党委、政府 D.河长办

7.建立健全以( )为核心的责任体系。 A.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B.党政领导负责制 C.部门领导负责制 D.政府部门责任制

8.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组织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A.2018年6月底 B.2018年底 C.2017年底

D.2017年6月底

9.( )要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报党中央、国务院。 A.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办 B.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 D.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

10.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特别指出()。A.“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 B.“每条河流都要有河长了” C.“所有河流都有河长了” D.“所有河流要有河长了”

11.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 )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 A.分级 B.分级分段 C.分段

D.分级或分段

12.排查入河湖( ),加强综合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A.排污口 B.排污口门 C.污染源

D.排污口和污染源

13.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对( )的河湖要明晰管理责任,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加强系统治理,实行联防联控。 A.省内

B.跨行政区域 C.流域面积较大 D.污染较严重

14.全面推行河长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A.追究制 B.问责制 C.终身追究制 D.终身问责制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五条规定: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 )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A.分级 B.分段 C.分级分段 D.分级或分段

16.()流经各省(区、市)的河段,也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A.大江大河、跨境河流 B.中央直管河道、跨境河流 C.大江大河、中央直管河道

D.大江大河、中央直管河道、跨境河流

17.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对( )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 A.三江源区

B.南水北调水源区

C.三江源区、南水北调水源区

D.三江源区、高海拔区、南水北调水源区

18.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 )。 A.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B.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C.用水效率 D.节水效率

19.2017年3月1日,国务院批准建立由水利部牵头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A.部际协调 B.部际沟通 C.部际联席会议 D.部际协商

20.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 ),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A.退田还湖 B.退田还湿

C.退田还湿、退渔还湖

D.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

21.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建立( )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A.河长会议 B.河长办会议 C.部门协调会议 D.联络人会议

22.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检查督促工作进展情况、任务落实情况,自觉接受( )监督。 A.媒体 B.上级 C.网络

D.社会和群众

23.全面推行河长制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 )三条红线,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A.水资源开发、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

B.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C.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

D.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24.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 )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 A.水域岸线分区 B.水功能区 C.流域综合规划 D.防洪规划

25.全面推行河长制要聘请( )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A.河长助理 B.社会监督员 C.河道保洁员 D.第三方机构

二、多选题(5道题,每题5分,共计25分。) 1.全面推行河长制要牢固树立( )的理念。 A.尊重自然 B.顺应自然 C.保护自然 D.关爱自然

2.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 )。 A.上下游 B.左右岸

C.不同行政区域 D.不同行业

3.目前,各地正在积极探索河长制立法相关工作,以下哪些地方性法规对河长制作出规定? A.《浙江省河长制规定》 B.《福建省水资源条例》 C.《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 D.《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 E.《水污染防治法》

4.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探索河长制,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有力促进了( )等工作。 A.水资源保护 B.水域岸线管理 C.水污染防治 D.水环境治理

5.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 )进行督察。 A.河长制实施情况 B.责任落实情况 C.河湖改善情况 D.河长履职情况

第13篇:河长制管理制度

乡河长制管理制度

为切实改善我辖区水环境质量,实现“青山绿水”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乡目标,在不断加大治理工程投入的同时,也需要有健全有效的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作为工作保障,根据《河长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乡河长制管理工作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推进绿色发展,通过抓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改善全乡河道水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河道整治力度,为全乡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为群众创造出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认真落实全乡河道“河长制”管理制度。

(二)年底前全乡70%水环境功能区达到标准要求。

(三)辖区河道做到“水质达标、河面清洁、河岸绿化”。

(四)建立辖区河道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范围 *****河、****河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河道管理责任体系。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管理责任体系,对全乡河道落实河长制管理,乡人民政府为河长制管理责任单位,由乡党委书记担任总河长,乡领导担任乡河长。严格落实“谁分管、谁负责”的管理工作责任制,各河长制管理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相关的河道管理职责,加强相互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积极主动协调上及河道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证河道的管理人(河长)、责任人、责任单位、管理制度“四落实”。

(二)明确河道管理责任内容。河道管理的主要责任内容:一是保证辖区河流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二是做好河道的疏通整治;三是加强河岸的卫生保洁;四是开展沿河道两岸餐饮业以及屠宰、养殖行业的整治;五是规范整治河道两侧非雨水排污口,做到全收集、全处理;六是加大河道两侧的生态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三)形成全社会参与河道管理的工作合力。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对河道管理及整治工作开展重点宣传,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对群众不满意,工作推进慢,措施不得力的单位要进行曝光。二是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在辖区“河长制”督查考核中,注重向河道所在地人民群众了解情况,让人民群众参与河道河长制工作测评,以人民群众满意程度作为检验河道管理工作乘此奥的重要衡量标准。三是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参与作用。通过多举措、多形式、多层面的宣传发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河长制管理,在河道管理和保护中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五、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落实河长制,对河道管理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保证辖区河流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乡河长办

(二)做好河道的疏通整治。

责任单位:乡水管站

(三)加强河岸的卫生保洁。

责任单位:乡清洁办

(四)开展沿河道两岸餐饮业以及屠宰、养殖行业的整治。

责任单位:市场管理分局及兽医站

(五)规范整治河道两侧非雨水排污口,做到全收集、全处理。

责任单位:乡村规所

(六)加大河道两侧的生态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乡林管站

六、考核制度

(一)考核工作机制。乡政府组织对相关责任部门河道河长制落实及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同时纳入政府对责任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以建立河道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成效,实现长效管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环境监测数据、落实“河长制”工作、河道疏通整治、管理及排污口封堵等等为考核标准,围绕“水质达标、二面清洁、河岸绿化”的要求,重点考核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河长制。由村委主要领导担任河长,成立长期管理工作组织,明确工作计划、整治方案和长效管理措施,由河长负总责,建立并落实“以块为主、属地负责” 的工作责任制,辖区内每一条河有专职责任人,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台帐。

2.加强管理,落实措施,确保完成各项河道管理任务。通过实施辖区河道垃圾清运、排污口封堵、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卫生保洁、生态绿化、拆除违章搭建等工作,改善辖区河道水环境质量及周边生态环境。

3.加强河道管理宣传。各责任单位应加大对河道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即使通报实施河道疏通、排污口整治、水环境质量和长效管理机制运行等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动员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逐步调动群众水环境保护的意识,积极参与到河道管理工作中来,打造河长制升级版,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而努力。

第14篇:河长制某河长述职报告

XX河河长述职报告

根据XX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河湖“三乱”整治督查的通知》(东河发„2018‟3号)要求,结合“一河一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将XX河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流基本情况

XX河(含东延段)西起 ,东至 ,全长 公里, XX河沿线涉及 等6个镇区、1个省国营农场、2个工管单位,流域面积442平方公里。XX河是我市 重要骨干河道,河道等级5级,航道等级7级。同时,XX河也是省级重点水功能区。

二、组织机构建立情况

XX河已建立起市、镇、村三级河长体系。河长为市委常委 ,河长助理为 。河长助理的主要职责为执行河长决定,协助河长工作,组织推进河长制工作。

沿线涉及镇区、农场均按上级要求统一制定了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镇区、农场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人员、办公场所、设施等已全部落实到位,树立了河长制公示牌。

三、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调查研究,制定计划

全面落实河道巡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河检查。今年,XX河共组织巡查调研4次,通过调研,摸清了XX河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河长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沿线各镇、区、场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了XX河河长制联席会议、三级河长巡河、定期检查督查等相关制度。根据河长制工作任务,组织编制《XX市XX河“一河一策”行动计划》,明确了河道治理的年度任务目标和具体工作方案。

(二)召开会议,组织实施

1-8月份,XX河市级以上河长巡河共10次,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10次,对“一河一策”中问题整治任务清单明确的问题和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现交办,明确整改目标,逐一落实任务。组织开展XX河“三乱整治”,对河道沿线存在的河道乱占、乱建、乱排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三)督查考核,统筹推进

每月15日前、28日前到现场督查,逐河道、逐项目进行检查销号。镇区上报随时到现场销号,发现问题立即交办各镇,督查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市河长办,真正做到问题发现及时、交办整改及时、整治销号及时。在整改问题销号时,严格把关,经现场确认达到整改标准后,方同意上报市河长办;对不达标准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时间节点等各镇整改达标后再次现场验收,问题全面整改合格后,审核同意报市河长办。

XX河共有销号问题191个,至目前已销号153个,销号率80.1%。具体沿线单位、镇区、农场销号情况如下:

加强与市河长办及河长制成员单位的联系,为各镇问题整改、达标销号提供技术支持和资料保障。邀请相关部门的专家领导进行现场指导,帮助解决问题。

四、廉洁廉政情况

本人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防范意识,保持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风险能力,时刻将廉政的利剑高悬于顶,时刻保持廉政警惕性,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

在督查销号工作中,保持廉洁自律,以廉兴水,不在被督查单位、镇(区、场)吃工作餐,保证督查考核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五、下一步打算

XX河河长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还存在部分问题。

一是坚持落实河长制。保持XX河河长制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落实长效管护,杜绝新增违章,定期组织日常巡查,不定期组织专项整治。

二是加强督查考核。督促未销号镇、区、场加快销号问题整改推进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整改销号到位。同时对XX河XX镇集镇段的21处河坡平台进行重点督查推进,召集XX镇研究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时间节点,帮助及时整改到位。

三是积极配合河长工作。履行好河长制助理工作职责,配合河长工作,发挥部门优势,加强沟通交流,为XX河治理工作献计献策。

第15篇:全市“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全市“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张知通副主任带领下,于5月16日至31日对我市“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察看了xX县等18个调研点,召开了4场座谈会,并听取了 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深入了解掌握我 “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多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河道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认真遵循习近平在xx调研时提出的“绿水青山是无价之宝”的重要指示,2018年我市全面推动河长制工作开展,并取得了可喜成效。

(一)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基本形成。一是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组织架构全面构成。全市以河流流域为单位,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市、县、乡河长分别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并相应成立河长办。河流所经的行政村设立河段长,由村主干兼任。全市所有河流和水库均纳入河长制管理范围。二是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市委、市政府下发《xx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市、县逐步建立河长制工作巡察推进、联席会议、河长信息报送、河道专管员管理考核办法、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等一列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河长制工作。

(二)工作力度明显增强。一是保障经费投入。市、县、乡三级均将河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河道专管员工资支付,确保河道日常保洁管护常态化、长效化。市财政去年安排60万元市级河长办专项工作经费和27万元市区河道专管员工资补助经费。二是编制治理方案。全市对各类污染源、违章建筑和河道垃圾等问题开展重点排查,并按污染种类分类登记,建立河流档案,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目前12个县(市、区)19个河流单元已全面完成“一河一档一策”编制工作,并完成沙溪、金溪、尤溪三大流域汇总工作。三是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我市针对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侵占河道整治、生猪养殖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涉砂行为专项整治和农村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整改等一系列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去年10月以来,我市集中一段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涉砂行为、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小水电生态等五个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取得较好的治理成效。

(三)工作机制不断创新。一是建立智慧河长管理平台。全市及12个县(市、区)均建立了河长制智能信息管理平台,并配套建立河长制微信群或微信公众号,实现河道管理科学监督、监管、智慧决策和智能化调度,提高了河道治理的系统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二是组建综合执法机构。我市积极推动整合水利、国土、环保、林业、安监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成立生态综合执法机构,改变了以往多支执法队伍分兵作战、九龙治水现象。目前,大田、沙县率先在全省成立生态综合执法局,其余10个县(市、区)也按照生态综合执法机构模式工作。三是加强司法监督。我市将检察院纳入河长制工作成员单位,加强司法监督。目前,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检察院驻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全覆盖。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8次,审查批准逮捕41件52人。明溪、沙县也在全市率先设立“河道警长”。

(四)各地工作亮点持续呈现。我市各地结合地域特点,纷纷创新河长制工作机制。如大田县2013年成立全省首家生态综合执法局,2015年 “易信晒河”获得了“全国基层治水十大经验”,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大田县全面深化河长制的决定》,成为全省首个县级人大审议通过的支持河长制工作的决定。将乐县“亲水、护水、治水、管水”四水模式、“水质竞赛”,尤溪县“最美河流”“最差河流”评选。泰宁“以河养河”模式,实现河道经济和河道管护的可持续发展。宁化小流域水岸共治“169”工作模式。建宁县河长制网格化管理等举措在地方治河、护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都有力促进了河长制责任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河长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目前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尚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合力有待加强。在管水治水实践中,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扯皮现象仍有发生。部分地区上下游割裂、水陆分离、左右岸相互推诿,县与县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及行业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各级河长在对所管辖流域督导巡查、协调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平衡。全市除了大田、沙县率先在全省成立生态综合执法局,成立专门的综合执法机构,其余10个县(市、区)只是参照这个模式,统筹联合执法,存在执法合力不足的问题。

(二)投入不足、渠道单一。河长制工作资金投入仍仍然以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投资渠道单一多元化投资机制尚未形成,没有缺乏其他投融资渠道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流环境治理和保护。目前各地河湖治理资金缺口大,缺乏专项工作经费。特别是基层乡镇,河道保洁治理、垃圾处理等各项治理资金难以落实。

(三)全民参与氛围尚未形成。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发动力度仍不够大,尚未形成声势浩大的社会舆论氛围,群众对河长制的知晓率不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还不够强,部分企业不达标排放污水,沿河沿溪部分群众违法占用河道、乱倒垃圾、乱排放污水等现象仍然存在。

(四)当前存在几个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农村生活垃圾入河问题仍然存在。全市目前农村生活垃圾推行“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运转方式。但我市许多农村地处偏远地区,垃圾无法及时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垃圾运输路途远、费用高;部分已建成的中转环卫设施也因运行费用问题无法正常启用。同时垃圾县集中处理的方式导致各县生活垃圾消纳负荷加重,原有的填埋场等垃圾处理设施的使用年限缩短,难以长期为继。农村生活垃圾常态化处理仍未全面实现,垃圾入河,随意乱倒垃圾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局部水土流失严重、泥沙入河问题突出。我市境内一些流域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治理恢复难度大。铁路、公路、采矿、工业园区开发、房地产开发等建设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原地貌、植被的破坏,同时建筑单位随意弃土弃渣的行为时有发生,导致大量水土流失、河道淤塞等问题,只要一下雨许多河流河水就会立即变浑浊。三是沙溪河流域xx市区段部分污水直排严重影响水质。沙溪河流域xx市区段生活污水直排,城区雨污管网老旧混乱,污水由雨水管网直排沙溪河问题突出。如列西忠山新村棚户区生活污水直排;三元区东霞桥头南侧、白沙外滩一号、水厂小区等入河排污口不定期排出“彩色水体”;xx学院周边荆东、荆西片区约2.5万人口的生活污水未纳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均直接排放至就近溪流。荆东小溪入沙溪河口水体黑臭,未能通过黑臭水体摘牌验收,对沙溪河水质影响较大。四是水电资源利用开发破坏生态环境。我市境内有1453座水电站,水电资源开发过度,部分水电站未严格执行最小生态下泻流量,导致“小河断流、大河少水”的现象时常发生。小水电大都在偏远地区,运行监管难度加大,对生态环境危害很大。五是河流水生物资源保护力度不足。我市河流部分流域非法制砂、采砂、洗砂等行为时有发生,对水生物资源的栖息环境破坏较大。部分地区渔业资源捕捞强度过大。部分河岸滩涂湿地被开垦为菜地或非法占有使用,也严重破坏了水生物多样性。

三、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推进我市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保障水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因此,调研组建议:

(一)升级全市河长制组织管理体系。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党委政府责任,压实各级河长、河长办、成员单位、联系部门的责任,统筹相关领导分工,提高河长制工作的执行力。各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统一协调、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强大的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二要实现流域综合管理。全市在实行“一河一策”的同时,要协调好不同地区、不同级别河长之间的工作和职责,综合考虑上下游同步、左右岸协调,实施干流与支流整体推进、部门与区域间相互协作、水域和陆域共同治理。三要统筹建立激励和问责制度。全市要协调统筹治理,在清晰的责任边界划定基础上,设计一套合理完善激励和问责制度。既通过合理的财政奖补措施激励各地积极开展治水工作,又严格落实督查问责制度,推动相关问题整改、各项工作及政策落地见效。

(二)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一要优化财政投入。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整合统筹的力度,不断切实增加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和民生改善的投入,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改革和完善流域治理招投标及按效付费考核等机制,确保治理效果实现。二要扩展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拓展绿色信贷、融资租赁等新型投融资渠道在流域治理中的推广和应用。要整合现有治理资金,探索成立专门的流域治理专业投资公司或基金,提高治理资金的运作效率。三要鼓励发展河道经济。积极探索治河护水与精准扶贫、全域旅游、设施农业、美丽乡村相融合,弘扬水文化,做足水文章。总结泰宁、大田等县“以河养河”的河道经济模式,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进入河道流域开发治理。企业对承包河道享有旅游开发、水资源使用等生产经营的同时,承担起所承包河道的常态保洁,生态修复等环境保护工作。

(三)推进全民治水氛围的形成。一要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宣传载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全面贯彻河长制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的氛围。二要鼓励社会监督。要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垃圾治理举报投诉奖励机制,积极鼓励社会群众参与到河长监督工作中。可借鉴大田县成立县、乡、村三级分别成立河长协会的经验做法,广泛联络沿河企业、老党员、老干部和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定期组织治水经验交流活动,积极开展河长制宣传和舆论监督,逐步实现由“政府治水”向“全民治水”转变”。三要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运用新媒体力量,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曝光力度,并建立涉水违法企业黑名单。让涉水违法者在经济上受到重罚、在舆论上受到谴责,在法律上受到制裁,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四)及时处理我市河道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一要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要积极倡导村规民约、保洁公约为引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垃圾、可堆肥垃圾、建筑垃圾和其他垃圾等进行分类处理,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要切实加强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建立日常保洁制度并有效运转。对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的地区,因地制宜采取过渡办法,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处理垃圾。二要加强水土流失治理。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区域、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动态。特别是在修建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矿山等施工重点区域周边,要进一步加强落实治理措施,提升水土流失治理成效。三要加强市区排污整治工作。有关部门要尽快排查老旧小区和自建房污水排放存在问题,完善雨污分离系统,制定包括台江大坝以南、荆东、荆西、xx学院污水管网规划,尽早启动管线施工与相关污水处理厂建设。四要持续推进小水电整治。进一步推进生态下泄流量设施改造及小水电在线监控设施建设,督促电站业主落实最小生态下泄流量。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小水电站有序退出。五要加强水生态环境修复。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进一步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严格控制河道采砂等涉水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

物多样性。可探索建立重要流域伏季休渔制度,部分水域甚至可以设立禁渔区,不断丰富我市渔业资源。

第16篇:珠海全面推行河长制

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

工 作 简 报

2018年第6期

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0日

【高位推进】

〖市级河长履职〗

 我市总河长、副总河长巡查重点河库 部署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 市河长办主任刘嘉文副市长率队检查斗门区幸福河与金湾区金湖 〖会议部署〗

 马骝洲水道流域片区市级河长阎武副市长召开湾仔水道缓冲区整改专题会议

【工作动态】

〖市级动态〗

 市河长办主任刘嘉文副市长与北京师范大学就水环境综合治理合作进

— 1 — 行座谈交流

 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林粤海局长主持召开市河长办工作会议  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林粤海局长率队开展翠屏路排洪渠专项巡查  市河长办与北京师范大学就我市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开展交流  市河长办协调翠屏路排洪渠水污染问题

 “广东河长·广东江河水”深调研组到我市开展专题调研采访  广东省西江流域管理局到我市检查水功能区管理工作  中珠两地联合召开河长制工作调研现场会

 全面落实河长制 我市斗门区打响河道清理整治攻坚战 〖主要进展〗 〖区镇动态〗

【“五清”行动】

〖市级动态〗

 我市开展重点排污企业专项联合执法检查 〖区镇动态〗

— 2 — 【高位推进】

〖市级河长履职〗

我市总河长、副总河长巡查重点河库

部署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5月14日下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总河长郭永航赴我市重点河涌就水安全工作开展调研,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时刻绷紧“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这根弦,全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提高我市水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副总河长姚奕生参加调研。

郭永航、姚奕生一行首先来到中珠联围广昌水闸,视察了中珠跨界河涌广昌涌及市防汛物资仓库,随后来到湾仔旅游码头,详细了解了湾仔水道水质达标情况,接下来分别视察了大镜山水库和香炉湾情侣路沿线重点防灾点,现场检查防汛抢险物资应急储备、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居民住宅小区地下车库防洪(潮)设施建设以及水库备汛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水安全工作。

郭永航指出,要充分认识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总结防御台风“天鸽”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立足最不利、最复杂的情况,查找不足,补齐短板,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全面提升水安全管理水平。

郭永航强调,要着力提升城市整体防灾减灾救灾的标准和能力,

— 3 — 高起点建设地下管网,高标准配备先进、专业化的防汛设施,打造专业精干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全面提升水安全工作专业化水平。要加强各类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点,建立电子台帐,加强动态管理,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要增强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推动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提高指挥调度效能,做到精准、科学、快速处置。

市领导吴轼、刘嘉文,香洲区、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规建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南方电网珠海供电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市河长办主任刘嘉文副市长率队检查

斗门区幸福河与金湾区金湖

5月14日上午,市河长办主任刘嘉文副市长赴斗门区幸福河、金湾区金湖开展巡河工作,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河长办、斗门区、金湾区相关领导参加巡河。

刘嘉文副市长一行首先抵达斗门区幸福河检查岸线保护与河涌水环境情况,查看了沿岸建筑清拆情况,了解侵占河岸违法养殖等问题,刘嘉文副市长要求斗门区做好河道截污工作,尽快拆除违章建筑和违法养殖,加强河道管养保洁工作,进一步完善岸线绿化,落实水环境提升。

随后,刘嘉文副市长一行检查了金湾区金湖公园湿地建设和管护情况,刘嘉文副市长指出,金湖具有良好的生态条件,水质优良,环 — 4 — 境优美,周边绿化初具规模,整治效果初显。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金湾区要落实金湖“三线”管理,严控水域岸线,保护水体红线;二是做好水环境保护,巩固治污成效,严防水污染,加快施工进度的同时做好水体保洁工作;三是把金湖作为水生态试点工程的典范,将金湖建设成河长制的亮点水体景观,精心打造金湖湿地公园。

〖会议部署〗

马骝洲水道流域片区市级河长阎武副市长召开

湾仔水道缓冲区整改专题会议

4月24日上午,马骝洲水道流域片区市级河长阎武副市长在市机关大院1号楼316会议室召开湾仔水道缓冲区整改专题会议。香洲区、高新区、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市政和林业局、珠海市港澳事务局、珠海水控集团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三防办常务副主任许蓓蕾同志汇报了湾仔水道缓冲区水质整改方案;市环境保护局、市市政和林业局负责同志分别就前山河国考断面水质监测情况、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管网现状作了汇报发言;香洲区副区长彭甦介绍了湾仔水道沿线截污纳管工作进展。

阎武副市长对会议进行总结并作出工作部署:一是要高度重视湾仔水道缓冲区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明确总目标和完成时

— 5 — 限;二是要加大监测力度,客观分析水道现状,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三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工作,推动珠中澳三地联合治理跨流域水环境问题,打好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

【工作动态】

〖市级动态〗

市河长办主任刘嘉文副市长与北京师范大学 就水环境综合治理合作进行座谈交流

2018年5月3日上午,市河长办主任刘嘉文副市长与北京师范大学郝芳华副校长一行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就珠海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进行了交流座谈,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三防办、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

为进一步加强校政联合,实现珠海社会经济发展和高校社会服务需求的同频共振、有效衔接,我市率先在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域启动与北京师范大学的合作,会上双方达成一定的合作意向,计划进一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先期重点开展以下合作事项:一是逐步完善珠海市智慧河长管控平台功能,尽快实现智慧河长管控平台上线试运行,提高我市河长制工作智能化管理水平;二是依托北京师范大学科研力量,加强水库蓝藻水华治理研究,提高珠澳两地供水质量;三是开展河道微生物治理研究,提高水体生态修复水平。

— 6 — 刘嘉文副市长对北京师范大学积极发挥社会服务职能、主动为珠海发展服务表示感谢,并对智慧河长管控平台给予了肯定,希望通过平台不仅可以提升我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能力,更为双方的进一步合作创造良好的开端。

此外,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与北京师范大学还就河长制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一致认为,作为服务珠海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智慧河长管控平台具备流域概览、河长管理、水环境形势分析、综合决策、动态考核、系统管理、公众参与等核心功能,可实现地区各部门相关信息共享,将日常巡管、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一体化管理,实现“挂图作战”、系统治水。

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林粤海局长主持召开

市河长办工作会议

5月4日上午,珠海市副总河长助理、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局长林粤海主持召开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会议,对下一阶段如何深入推进河长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湾仔水道缓冲区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市三防办常务副主任许蓓蕾、市水资源中心主任冯远船及市河长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在听取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情况、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湾仔水道缓冲区整改建议和河长制重点难点工作意见后,林粤海局长对会议进行总结并作出部署:一是要扎实开展“五清”行动,督促落实保洁单位、人员、设施和经费,每月收集“五清”行动工作情况;二

— 7 — 是要建立健全横向联动机制,推动各成员单位形成合力,联合开展防污、截污、治污工作;三是要强化督查督办,对于巡河发现的问题,跟踪并督促属地按时反馈整改计划和落实情况,每季度通报各区河长制工作情况,建立“致区级河长的一封信”督办整改机制;四是要全面开展对全市73条重点河涌的排查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五是要组织渔政、边防、海警部门在休渔期内做好近岸渔船截污和垃圾收集工作;六是要查漏补缺、挖掘亮点,做好各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验收准备工作;七是要狠抓方案落实,逐项推进我市改善湾仔水道缓冲区水质专项行动方案工作。

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林粤海局长率队开展

翠屏路排洪渠专项巡查

5月5日上午,珠海市副总河长助理、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林粤海局长率队巡查翠屏路排洪渠。巡查组沿翠屏路排洪渠上中下游多个关键截污、分洪点全线巡查,深入研究排洪渠截污纳管、分洪节流等问题。环保、水务、市政、城管、公路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巡河活动。

林粤海局长一行依次巡查了翠屏路排洪渠与金凤渠交接起点、上冲TOD小镇段、翠珠一街、翠珠二街及造贝钢材市场段。林粤海局长在检查中指出,翠屏路排洪渠整治前山河流域跨界治理的重点项目,影响到前山河水道和湾仔水道的水功能区达标,是主城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我市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难点。林粤海局长强调, — 8 — 属地河长与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征地拆迁保障治污项目建设,二是加强联合执法严打非法排污,三是加强沿线管网设施维护确保截污纳管,四是加强生态补水措施,有效提升河渠水环境。

林粤海局长要求属地河长和相关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采取临时措施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全面加快翠屏路排洪渠综合整治工作,坚决打好河渠治污攻坚战。

市河长办与北京师范大学就我市河长制

信息平台建设开展交流

5月16日上午,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王电波调研员与北京师范大学阚静高级工程师在局五楼会议室就建设河长制信息化建设进行交流,市河长办、水资源中心、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绿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相关人员参加此次交流。

北京师范大学首先介绍了河长制监管平台的建设思路、应用场景、功能规划以及优势特征,随后演示了河长制信息平台的主体功能,包括日常巡河、问题处理、舆情监控、水形势分析等功能模块,双方就开展河长制监管平台的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等进行交流,如省市数据对接问题、水环境分析数据来源、巡河督办、公众参与等。

北京师范大学将在本月底前为我市初步建立河长制信息平台,包括河长行动、问题处理、水环境形势分析三大板块,为不断提升我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能力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

— 9 —

市河长办协调翠屏路排洪渠水污染问题

4月27日上午,市三防办常务副主任许蓓蕾主持召开翠屏路排洪渠水污染问题专题协调会议。市河长办、市环境保护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水资源中心,香洲区河长办、香洲区城管局、市交通集团、珠海水控集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交通集团、香洲区城管局等单位汇报翠屏路排洪渠相关情况,重点研究了翠屏路排洪渠水污染问题整改方案。

许蓓蕾副主任强调,防治水污染,提升水环境是河长制重点工作,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加快推进水环境提升工作。许蓓蕾副主任要求,一是要清理翠屏路排洪渠建筑垃圾等杂物,加强管养,为下一步实施生态修复提供条件;二是要做好排洪渠沿线5个截污口的管养工作,确保截污设施正常运行;三是要研究制定临时性方案,解决排洪渠排水不畅、水体黑臭和垃圾聚积等问题;四是要在汛期前疏通渠内临时围水设施,确保行洪通道畅通,保障防洪安全;五是要研究制定新旧渠接驳方案,加快推进前山污水厂尾水生态补水项目;六是要对排洪渠沿线的三鸟市场、屠宰厂等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排查,杜绝非法排污行为。

“广东河长·广东江河水”深调研组到我市

开展专题调研采访

— 10 — 5月2日,由省河长办和南方日报组成的“广东河长·广东江河水”深调研组赴我市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调研采访。市三防办常务副主任许蓓蕾、市水资源中心主任冯远船与调研组一行召开座谈并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市河长办向调研组介绍了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双方就界河治理、河长制宣传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随后,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考察了前山水质净化厂、前山河、南屏东排洪渠、金湾三板涌、那溪河等河涌,详细了解我市污水收集处理、河道管养、打造生态示范河涌、河长制示范镇创建等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组一行对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立足资源优势,紧盯“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目标,不断提升河涌水环境和水生态,河湖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调研组表示,将根据采访到的情况认真整理,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展示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取得的成果,为深入实施河长制、推动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广东省西江流域管理局到我市

检查水功能区管理工作

5月17日上午,广东省西江流域管理局局长陈小文率队,到湾仔水道缓冲区和竹仙洞水库检查水功能区管理工作,市河长办、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负责同志参加了检查活动。

陈小文局长一行先抵达湾仔旅游码头,查看湾仔水道水功能区管

— 11 — 理情况,了解湾仔水道缓冲区水质改善各项工作和存在问题。陈小文局长指出:一是要高度重视,以河长制为抓手,联合环保、市政等有关部门全面落实整改;二是要多措并举,将截污控源与环境修复相结合,开展旧村改造、生态补水等工作;三是要强化沟通,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工作,同时积极推动中珠澳联合治水。最后检查组赴竹仙洞水库了解水源保护区管理和珠澳供水有关情况。

中珠两地联合召开河长制工作调研现场会

5月18日上午,中山市河长办、珠海市河长办联合召开河长制工作调研现场会,两市水务、环保、市政等部门领导和珠海市香洲区、中山市坦洲镇有关负责人参与了调研活动。

中珠联合调研组先后抵达下界涌、东灌河和G105国道排洪渠,查看香坦界河治理现状和存在问题,最后在坦洲镇政府204会议室召开中珠两地河长制工作会议。会议上,中珠两地分别就香坦两地界河治理情况、存在问题、工作计划、相关意见等内容展开了分析讨论。会议明确中珠两地一是要加强沟通,共同发力,系统实施界河治理;二是要截污控源,以全省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严控污染入河;三是要活化水系,进一步提高调水活水措施,保障河道流动畅通;四是要求同存异,继续推动前山河流域跨界防洪及核查水污染综合治理规划,争取规划早日落地生根。

— 12 —

全面落实河长制

我市斗门区打响河道清理整治攻坚战

为全面深化河长制,实现从“见河长”到“见行动”的升级转变,今年以来,我市斗门区加强协同联动执法,以保障河湖健康、河势稳定、防洪安全为重点,依法强化河道管理,打响了河道清理整治攻坚战,河湖保护联防联控联动执法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今年4月初,经巡河发现,斗门区乾务镇江湾涌江湾大桥(在建)段有两处围河筑塘影响了河道行洪,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面对即将到来的汛期,斗门区水政大队立即启动调查取证程序,在进一步核查现场情况后,斗门区三防指挥部与乾务镇政府联合发布清障通告,要求相关当事人于4月11日前自行清理非法占用河道的障碍物。由于相关当事人未限期整改,4月18日至20日,为确保汛期防洪安全,依据《防洪法》和《水法》的有关规定,斗门区水务局联合乾务镇政府、乾务镇水利所等部门,对江湾涌两处围河筑塘的涉水违法堆填进行集中清理,全力以赴恢复河道自然原貌。本次行动历时3天,共出动人员50多名,勾机1台,清理河道水域面积共计4万多平方米。此次区镇联合执法行动,有力打击了侵占河道、乱搭乱建等水事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围内河涌管理秩序,保障汛期河道行洪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斗门区在提高河湖管护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方面狠下功夫,积极探索“互联网+执法”河湖监管模式,“斗门河长巡河APP”的上线运行,实现了从巡河检查、问题上报、

— 13 — 问题处理在河长云全流程留痕的现代化管理,建立健全了全天候、全覆盖、无盲区动态监管河道的现代化监控体系。通过聘任民间河长,开放“斗门河长”微信公众号,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斗门区河湖治理和监督,全民治水氛围浓郁。今后,斗门区将进一步丰富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形式和途径,保持对涉水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坚决维护区域良好水事秩序,争创河湖保护共治共管新局面。

〖主要进展〗

 “一河一策”工作进展

2017年9月20-21日我市组织完成《珠海市河长制江、河、涌、渠现状普查、水环境现状调查及相关技术问题分析》、《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珠海市水库山塘水质普查和“一库一策”实施方案》、《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河道测量》四项编制委托技术服务的招投标工作。2017年已完成现场踏勘、河湖名录资料核实、水库名录资料核实、水环境本底监测、底泥和水生生物调查等工作。《珠海市河湖岸线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及河道采砂堆放场所专题研究项目》已完成招标工作,目前正在编制规划方案。《珠海市入河排污口整治规划》准备进行招标工作。《珠海市水库山塘“一库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水道“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已完成征求意见和修改,正在准备组织专家评审。按照省有关要求,经过反复核定调整,我市于2018年3月31日完成全市河湖名录整编及电子地图标绘工作,据回馈,我市河 — 14 — 湖名录整编和电子标绘工作成果已成为全省河湖调查的样板项目。

 河长制公示牌

按照省河长办的部署要求,我市应设置省级河长制公示牌3块,目前已全部安装完成。全市新版河长制公示牌制作安装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据统计,全市累计设置公示牌713块,其中市级44块,区镇级669块,已全部安装完成,正在组织验收。  “互联网+河长制”及智慧水务建设

我市“珠海河长”“斗门河长”“珠海高新区河长”“金湾河长”“香洲河长”“红旗河长”“三灶河长”“高栏河长”等8个河长制公众号均于2018年4月12日前全部正式上线。截至5月15日,累计发布信息263条。

“互联网+河长制”进展方面,我市河湖信息管理平台第一期建设方案已通过市信息办核准,市财政局已完成项目经费核定。目前市河长办已完成招标文件编制,正在制定招标计划,将尽快进行挂网招标。  “民间河长”招募

为加强我市市民参与河长制工作,各区积极开展“民间河长”招募活动,通过微信短片和电台节目宣传,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民间河长”志愿者。2月2日首批“民间河长”聘任上岗。第二批“民间河长”于3月22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授牌上岗。目前“民间河长”招募工作仍在持续开展中。

— 15 — 〖区镇动态〗  香洲区

5月9日下午,香洲区委副书记、区长刘齐英主持召开区2018年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暨三防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并部署防汛工作。会上,刘齐英区长要求严格落实“河长”责任,切实开展“巡河”工作,实现河长制巡河工作全覆盖,加大巡河巡查频次,加强巡河监督考核,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

4月26日,成都市成华区统筹城乡工作局第二批学习交流组到香洲区海洋农业和水务局,与香洲区河长办工作人员交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经验。座谈中,双方就细化工作目标、推动河长制工作、河湖治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随后,学习交流组一行人到前山河及翠屏路排洪渠现场,查看河渠治理实况。

5月10日,香洲区香湾街道党工委书记郭丽云、街道办主任罗实开展凤凰河排洪渠巡查工作,巡查中发现河渠水面漂浮物多、渔船停靠,沿岸存有废弃家具乱堆放、景观灯破损等现象。随后,巡查组现场劝导渔民尽快自行撤离,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工作部署:及时向区河长办上报河渠情况;安排人员清理废弃家具,保洁沿岸周边环境;要求河长办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 斗门区

4月25日上午,斗门区委书记周海金率队到斗门区部分重点项目工程现场,了解建设进展并现场办公,协调解决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导项目加快推进。其中,督导组一行先后到井岸镇新青 — 16 — 正涌和鸡咀涌这两条黑臭河涌整治现场进行督导工作。周海金书记指出,斗门区黑臭河涌水生态修复工作进展过于缓慢,施工场地移交和养殖场清拆工作进度不理想,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统筹推进工程进度,不能如期完成整治目标的单位将被逐一追究问责。

5月16日上午,斗门区河长办主任赵文乐副区长率队到风流河上游禽畜养殖场、南门泵站、长河码头、石狗险段及黄杨河东堤开展巡河调研工作,并现场做出工作部署:一是进一步做好风流河周边禽畜养殖场调查摸底工作,制定工作台账,全面启动清拆工作;二是根据市环保局印发的《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要求,会同区相关部门对照水源保护区和水利工程管理规定,对南门泵站上游三处运输码头进行依法拆除;三是要依法清理长河码头下游堆砂场,加快编制长河码头景观公园规划方案和项目建设工作。四是加快堤段反压抛石工作,及时召开专家论证会,科学制定工程设计方案。五是结合河长制水文化建设要求,组织设计单位制定黄杨河东堤景观设计方案上报区委区政府研究。  高栏港区

5月6日上午,高栏港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赵适剑同志带队调研高栏港区河长制工作,实地查看鸡啼门大桥桥头公园项目建设现场及南水沥水闸调度控制系统和运行维护管理情况。

5月10日下午,受高栏港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姜建平同志委托,高栏港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赵适剑同志带队到平沙先锋岭水库开展湖长制巡查工作,要求做好水库安全保

— 17 — 障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安全度汛。结合湖长制相关工作方案的指导意见,强化水库水质提升,加强库区水质监测工作,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打造水库生态景观特色。  高新区

5月12日上午,高新区党委书记、区总河长闫昊波率队到中珠排洪渠开展徒步巡河,实地察看各段河渠的水体情况,听取有关中珠渠临时截污工程方案汇报,并详细查看河涌两岸的入渠排污口情况和非法占用岸线等问题。闫昊波书记强调,河渠周边环境整治、违章建筑和违法抢种清理以及中珠渠沿线截污工程是近期工作重点,六月底前要完成中珠渠两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而后对河渠两岸景观进行提升改造,建造公园、休闲步道,提升河涌两岸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

5月18日下午,高新区管委会书记、区级总河长闫昊波同志在区管委会4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中珠渠专项整治工作。

5月18日晚上,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区级副总河长苏虎同志召开专题研究河渠整治会议。研究讨论高新区河渠的整治方案及近期“两违”清理、水政执法的情况。

5月11日下午,高新区管委会张静华副主任带队前往唐家旧城排洪渠、远大美域排洪渠进行巡河,协调解决巡查发现的问题和困难。

【“五清”行动】

〖市级动态〗

— 18 —

我市开展重点排污企业专项联合执法检查

为切实整改翠屏路排洪渠的水污染问题,遏制污染源头,5月11日上午,市环保局与市河长办、香洲区河长办、农业执法队、香洲区城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前山中珠肉联厂、铭海三鸟市场等重点排污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联合检查组逐一检查相关企业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废水排污口、雨水管网设施以及是否存在错接乱接、污水偷排、未达标排放等非法排污行为。

联合检查组现场责令问题企业改正违法行为,限期落实整改:一是全面排查厂区内管网,加快截污整改施工进度,疏通雨水管网通道,保证雨污分流,必须做到厂区内废水全部收集并排入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除法定排污口外无污水外流;二是通过改善污水处理设施及其维护运营、调整屠宰量等措施,确保处理后的污水达标排放。

〖区镇动态〗  香洲区

5月14日,前山街道联合区城管局,动员区治污办、前山街道执法中队、城管办、河长办,金凤排洪渠管养单位及东坑、福溪社区河长和民间河长约50人对金凤排洪渠渠内违法种菜行为进行专项清理。同时,前山街道还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向附近居民发出呼吁,希望全民参与治水,监督、杜绝向排洪渠内乱扔垃圾杂物、种植蔬菜等不文明

— 19 — 行为,共同维护排洪渠的畅通和整洁。  斗门区

5月7日上午,乾务镇镇河长办主任冯汉云副镇长带领镇河长办联合两违办、执法中队、征地办、畜牧站等职能部门,对斗门区八条黑臭河涌之一的鸡咀涌上游(绿阳菌业后面和新徽小学旁)多处畜禽养殖场及搭建物进行全面清拆。经精确统计,鸡咀涌上游周边养殖场共18户,经过半个月的现场测量、清点和谈判工作,到目前为止共与15户畜禽养殖户签订《清拆项目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协议书》,剩余未签协议书3户畜禽养殖户,两违办和执法中队已发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目前,乾务镇已清拆猪舍5间、鸡舍3间、杂物间2间,清拆建筑面积约1100平方,清理出售生猪3150头,三鸟15000只。

5月7日上午,斗门区三防指挥部、水政大队联合白蕉镇政府、斗门公安分局六乡派出所、白蕉镇水利管理所等相关部门对黄镜门河内的围网、围栏、网笼、木桩、渔网等障碍物进行清理,本次行动共出动50多人,水上勾机2台,冲锋舟2艘,作业船只2艘。本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白蕉镇内五围涌、六围涌黄镜门河等24条大小河涌,行动将持续一周,清理河道长度约270公里,清理河道障碍物约200个。

4月20日,针对黄镜门水道和天生河水浮莲泛滥问题,白蕉镇开展河道保洁工作。针对水浮莲、垃圾漂浮的位置,采用人力清理和机械打捞相结合的方式,共出动挖掘机1台,浮箱1台,保洁船5只,除草船1条,保洁员7人分别进行清理。目前黄镜门水道和天生河水浮莲堆积的状况已得到改善。

— 20 —  金湾区

根据镇级河长巡河反馈红旗镇湖东社区西堤五连段存在填湖违建问题,红旗镇河长办接报后,迅速联合红旗镇两违整治办等执法部门展开行动,于5月9日上午对湖东社区西堤五连段新违规建筑进行拆除,目前违规建筑已全部拆除并开挖埋土恢复原河貌。此次执法共出动执法队伍及相关工作人员35人,挖机1台、运土车2台。整治过程中劝离当事人2人次,清挖侵占河道填埋土近600立方,清理违章建筑1处,清运泥土及建筑垃圾32车次。下一步,湖东社区将对周边进行美化绿化,优化人居环境。  高栏港区

5月17日,高栏港区海洋和农业局联合平沙镇政府、西堤管养单位等部门,对平沙西堤珠江钢管至三一重工段的违建码头开展联合清拆行动。该违建码头侵占堤防及防汛道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此前,平沙镇水利部门已向违建码头责任人发放了通知书,责令违建违法码头须在5月15前自行拆除,否则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本次清拆行动针对限期内未自行清拆的违建码头,参与拆违行动执法人员25人次,出动钩机、运输车各一台,共计拆除非法码头5个、违建龙门吊1个,并修复防汛路面约1.5公里。  高新区

5月6日至9日,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组织高华市政公司对金凤排洪渠水浮莲开展清理行动,争取在汛期时期内将重点河渠的水浮莲清理完毕,保障河道畅通,确保安全度汛。高华市政公司组织河渠专管员32人对金凤排洪渠水浮莲积聚面积较大的位置进行清理,安排每

— 21 — 人每天8.5小时进行集中打捞工作,经过连续4天的清理,该渠共清理水浮莲2400平方,水浮莲充斥河渠的情况基本清除,水面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水面景观得到显著提高。接下来,将继续清理其他渠道水浮莲,并及时对河渠污染物开展集中清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报送:省河长办,省西江局。

呈送:市总河长,市副总河长,市级河长。

分送: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各区(功能区)。

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

— 22 —

第17篇:香日德镇河长制工作制度

香日德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香日德镇河长制办公室

(2017)

香日德镇河长制会议制度

为规范和推进河长制工作,保障河道管理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香日德镇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制定香日德镇级河长制会议制度。

一、镇级总河长会议制度

第一条 镇级总河长会议由镇级河长或责任河长召开。出席人员:镇级河长,各村级河长,镇级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等,其他出席人员由镇级河长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条 会议原则上每年年初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镇级河长或责任河长同意,可另行召开。

第三条 会议按程序报请镇级河长确定召开,由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筹备。

第四条 会议主要事项: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定、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河长述职;总结河长制工作情况;公布全县河道管理保护的重大政策、规划、事项等;表彰、奖励先进单位、个人及重大事件问责;部署全镇河长制年度总体工作;其他事项。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镇级河长审定后印发。

第五条 会议议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重点督查事项,由县级河长或总河长签发交办单、督办单,各镇级河长牵头调度,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有关责任单位及相应各村河长负责落实。

二、镇级河长制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河长制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由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主持召开。出席人员: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各村级河长。

第二条 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半年一次,不定期会议根据需要适时召开。

第三条 会议由河长制工作办公室或镇级责任单位提出,按程序报请河长制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确定。

第四条 会议议定事项:协调调度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督导河道管理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研究报请县级河长和总河长会议研究的事项等。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审定后印发。

会议议定事项由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分别落实。

香日德镇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为及时掌握香日德镇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河长制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促进信息工作安全可靠、互联互通、突出重点、及时高效,根据《香日德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信息报送原则

(一)及时性。重要信息要早报快报,早发现、早整理、早收集,早报送。紧急或重要信息报送应直呈直报。

(二)准确性。信息内容要坚持实事求是,表述、分析务求准确,做到内容真实,数据精确。

(三)实效性。信息通报以服务领导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第一手情况、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作为工作目标,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信息保障服务。

第二条 信息报送主体

镇级河长制办公室、镇级河长制责任单位、村级河长。

第三条 报送内容

(一)简报。各村及有关驻镇单位推行河长制过程中的基层动态、典型做法及先进经验等要定期形成简报。具体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工作推进;

2、河长制重要工作进展、阶段性目标、成效成果;

3、河长制运行情况、河长制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等,提出进展情况报告;

4、河道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涌现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及工作的创新、特色和亮点。

(二)专报。包括镇、驻镇单位及各村推行河长制工作过程中的重大工作进展、重要情况反映和重点工作动态及其他需要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县级河长、县级责任河长的工作信息,需专报县委、县政府的政务信息。具体包括:

1、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措施和工作部署;

2、县级河长、责任河长批办事项;

3、河道保护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4、跨村界的重大协调问题;

5、反映地方创新性、经验性、苗头性、问题性及建议性等重要政务信息;

6、主要媒体、新闻网络反映的涉及河道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的热点舆情信息;

第四条 报送程序及方式

(一)报送程序。河长制工作信息归口河长制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逐级报送。

(二)报送方式。简报要及时上报,原则上一月至少一期,由村河长将近期工作进展情况表和书面报告上报镇河长制办公室,镇河长制办公室择优编发,同时上报上级河长制办公室。

专报实行一事一报。将重要、紧急的河长制相关政务信息第一时间整理上报至镇河长制办公室。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信息的整理选取、编辑、汇总、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涉密信息的报送,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第五条 定期汇总

镇河长制办公室定期汇总统计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并将结果通报至驻镇单位和各村河长。

第六条 激励与追责

(一)考核激励。镇河长制办公室对信息采用情况定期统计,并向镇河长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报,使用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信息共享和报送工作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二)责任追究。严肃信息共享与报送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信息管理规定。在信息共享和报送工作中出现错报、漏报、瞒报、谎报等情节并产生严重后果及重大舆情事件或造成工作被动;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影响;因违反规定擅自对外共享、发布和报送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将被严肃追责。

香日德镇河长制工作信息共享制度

为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信息通报和信息共享工作,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服务和支撑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结合河长制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公开制度

第一条 公开原则。依法公开、诚实守信、注重实效、服务公众、有利监督。

第二条 公开内容

1、河长制工作相关的政府文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2、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一河(湖)策方案、年度计划、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3、各级河长名单、河长职责、河长工作动态、河道管理保护落实情况;

4、设立河长公示牌。在所辖河流岸边显著位臵竖立河长公示牌。公示牌的主要内容包括:河道名称,各级河长姓名、职务,管护起点、终点,联络员单位,河长职责,整治目标,监督电话,河流示意图,公示牌编号等信息。

5、与公众有密切关系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 涉及下列内容的,不予公开发布:

1、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秘密;

2、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

3、依法受到保护的个人隐私;

4、正在调查、讨论、审议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

5、与推行河长制工作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工作正常进行或公平公正的;

6、其它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

第四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的内容,应当根据其特性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进行:

1、政府公报、公开发行的政府信息或政务微博;

3、报刊、广播、电视等主要新闻媒体;

4、信息公示牌、微信公众号、电子信息屏、电子触摸屏等;

5、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第五条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向社会发布的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

7个工作日内对外发布。因法定事由不能按时发布的,待原因消除后立即对外发布。

二、信息通报制度

第一条 通报范围和内容

1、有关河长制推进工作、镇委、镇政府对河长制工作重要部署的落实情况;

2、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进展、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

3、重点督办事项的处理进度和完成效果;

4、危害河道保护管理和推行河长制工作过程中的重大突发性应急事件处臵;

5、奖励表彰、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第二条 通报实施主体和形式

信息通报的实施主体为镇级河长制办公室,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情况,分别采用公文通报、会议通报、政务公开栏和媒体等形式。

第三条 通报频次

1、原则上每个季度通报1次,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8 日前通报;

2、重要的工作进展以及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适时通报。

第四条 通报程序

由镇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拟定,并经镇级河长审签之后印发。

第五条 整改要求

1、镇人民政府要根据自身职责,落实整改措施。

2、对于通报的内容,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一般问题在通报印发后3日内提出整改方案,7日内完结处理;重大问题30日内完结。

3、通报问题完结处理后的7日内,要将整改报告报上一级河长制办公室备案。

三、信息共享制度

第一条 墓本原则

1、资源共享,互惠互利;

2、方便快捷,及时准确;

3、规范有效、及时完整;

4、合法使用、保障安全。

第二条 共享内容

1、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安排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文件精神;

2、推行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及动态;

3、“一河一策”管理保护重点工作进展、阶段性目标、完成成果信息;

4、在推行河长制工作实践中的创意创新、新思路、新

典型以及工作中的特色和亮点工作信息。

5、河库自然状况、地理位臵、分级河库长名录、河段起讫断面的径流量、供水情况、用水情况、水域岸线空间及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6、已建涉河主要建筑物,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重点污染源、入河库排污口状况,水源涵养,水土流失治理、河库管护状况等内容。

第三条 实现途径

在镇村会议及村民大会及时发布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第四条 严格信息发布程序

河长制相关信息由镇级河长制办公室审核后发布。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第五条定期汇总

镇河长制办公室定期汇总统计各乡(镇)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情况,并将结果报上级河长制办公室。

四、依法依规追责

在具体工作中,违反本制度,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发生严重后果、重大舆情事故和工作被动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香日德镇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河长制工作有效开展,根据《香日德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河长制工作镇级督办。

第三条 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协调、实施督办工作。

第四条 督办主体及对象。

督办分为责任单位督办、河长制办公室督办、河长督办。

(一)责任单位督办。镇级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对职责范围内需要督办事项进行督办;督办对象为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或下一级责任单位。

(二)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督办。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对镇级河长、责任河长批办事项进行督办。督办对象为镇级责任单位、下级河长。

(三)河长督办。镇级河长、责任河长对河长制办公室不能有效督办的重大事项进行督办。督办对象为镇级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下级河长、责任河长。 第五条 督办分类

(一)日常督办。河长制日常工作需要督办的事项,主要采取定期询查、工作通报等形式督办。

(二)专项督办。河长制镇级会议要求督办落实的事项,或者镇级河长、责任河长批办事项,由有关镇级责任单位抽调专门力量专项督办。

(三)重点督办。对河湖保护管理中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问题,主要采取会议调度、现场调度等形式重点督办。

第六条 督办要求

(一)任务交办。主要采用召开会议的形式交办任务,明确督办任务、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办理期限等。

(二)任务承办。承办单位接到交办任务后,应当按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督办事项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协办责任单位积极主动配合。在办理过程中出现重大意见分歧的,由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协调;

意见分歧较大难以协调的,牵头责任单位应当报请镇级河长、责任河长。

(三)督办反馈。责任单位应当定期将本单位督办情况报河长制办公室汇总。督办任务完成后,承办责任单位及时向河长制办公室进行书面反馈。由河长制办公室立卷归档、在规定时间内末办理完毕的,应当及时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下步安排向相关镇级河长汇报。

(四)立卷归档。督办单位应当对督办事项登记造册,统一编号。督办任务完成后,及时将督办事项原件、领导批示、处理意见、督办情况报告等资料在本单位立卷归档。

香日德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制度

为推动各级河长履行职责,促进河长制工作贯彻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委会及相关驻镇单位。

二、考核原则

(一)协调性原则。河长制考核与年度河长制工作要点相衔接、同部署。

(二)动态性原则。按照镇级总河长会议确定的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年度考核方案,确定考核内容和重点。

(三)权责相应原则。考核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由镇级责任单位分别负责。涉及河长制工作综合考核,由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

(一)制定考核方案。根据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报镇级河长会议研究确定。方案主要包括:考核指标、考核评价标准及分值、计分方法及时间安排等。

(二)开展年度考核。根据考核方案,对镇级责任单位开展考核。

(三)公布考核结果。计算各村单个指标的分值和综合得分,公布考核结果。

四、考核分工

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河长制工作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汇总统计、考核结果并报相关会议研究确定。

镇考评办负责将河长制考核结果纳入村级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指导河长制工作的考核。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纳入各村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香日德镇河长制工作验收制度

一、考核指标

(一)健全河长制组织体系,科学开展工作(5分)。主要考核:

1、河长名单公布,设立投诉举报平台(2分);

2、河长制工作方案出台(3分)。

(二)推进水质不达标河湖治理(15分)。主要考核:

1、开展污染源和污染现状调查(3分);

2、制定可执行、可操作的年度治理方案(2分);

3、河湖界面水质改善情况(1分)。

(三)加强能力建设情况(15分)。主要考核:

1、建立健全水质恶化倒查机制(8分);

2、建立河长即时通信平台(7分)。

(四)开展河湖保护管理突出问题整治情况(35分)。主要考核:

1、所在地生活污水治理(4分);

2、畜禽养殖污染控制(4分,);

3、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治理(4分);

4、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治理(4分);

5、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5分);

6、非法采砂专项整治(5分);

7、非法设臵入河湖排污口整治(4分);

8、非法破坏沿河林木植被整治(5分)。

(五)加大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等(15分)。主要考核:

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等(15分)。

(六)群众满意度测评(15分)。对河长制开展情况进行调查,满意度在80%以上的得10分,50%以下的不得分,

50%-80%的按比例得分;有被媒体曝光的或查处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不力的每起扣2分。

二、考核组织及时间安排

(一)考核组织

考核分自评与县级考核。按照考核办法和考核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自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评结果,并做好镇级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考核评分方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具体考核评分标准另行印发。

(一)各村上报考核自评结果作为镇级考核评分的依据和参考。

(二)最终得分为镇级对各村的考评分。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分90分及以上的评定为优秀,60分至89分评定为合格,60分以下评定为不合格。

第18篇:河长制材料2

流域是特殊的自然地理区域,同一流域往往流经多个不同的行政区,而一个行政区也可能包含多个不完整的流域区。长期以来,我国流域管理体制的碎片化特征不仅表现为上下游各行政区之间权责利边界模糊,而且还表现为行政区内部水资源管理与水污染防治分离等缺陷,进而诱发江河流域被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问题,严重影响河流健康生命。近年来,为了强化流域属地管理,福建等多个省纷纷试水河长制,分别设立“省-市-县-乡”河(段)长和村级专管员,实行江河湖泊行政区分段包干治理;在行政区内部开展跨部门协作治理,完善生态环境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形成了一个纵向到村组、横向到部门的网格化管理格局。河长制虽然来源于地方经验,但它简单易行,作为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已得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批准,将以全面推广。

河长制是由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境保护问责制所衍生出来的,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段)长,负责辖区内河流治理的制度。这种制度设计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行政权威,实现各种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流域水环境治理的行政效率。因此,河长制既是贯彻落实环境质量行政区包干制的有效举措,也是具有中国特色流域治理机制改革的探索性实践,对于提高我国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河长制毕竟是囿于现行科层管理体制框架之内的工作机制创新,虽然它建立起了分工协作机制,但是这种机制仍然高度依赖于行政权威。党政领导兼任河(段)长只是多了一份工作和责任,职务变迁往往使得河(段)长时常更换,导致河长制在有的地方形同虚设。显然,河长制是属于命令控制性的政策手段,是短期有效而非长久的治理机制,但是它却包含着网络化治理的构成要素。从长远看,河长制是我国流域科层治理机制向网络治理机制转变的过渡性中间环节。所谓流域网络治理机制,是指纵向横向政府之间以及政府与企业、第三部门等多元主体之间基于信任而开展的规范性合作,共同管理流域公共事务的过程。它具有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手段多样化和治理目标一致性等特点,基本框架是分层治理和伙伴治理的有机结合。所谓分层治理,就是按照流域统一管理的要求,由流域管理机构承担流域综合开发规划、统一执法和监督等职能,不同层级政府按照流域主体功能区划和行政首长环境责任制考核要求,承担行政区内流域治理的责任。所谓伙伴治理,是指流域上下游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政府、企业和第三部门之间通过激励性约束政策安排,解决跨区域、跨部门的涉水问题。

福建是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也是河长制先行先试的重要省份,具有率先探索流域治理机制改革的良好的基础和条件。加之福建水系具有相对独立性,“六江二溪”等重点流域的地理空间大多在省域行政区内,流域治理机制改革的成本分摊和收益分享均在省域范围内,省级政府具有足够的行政权威,解决改革所带来的阵痛。因此,我省应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以河长制为基础,稳步推进流域网络化治理机制。

(一)从强化流域属地管理向强化流域统一管理转变。我国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但在实践中表现出行政区管理“腿长”、流域管理“腿短”的缺陷,河长制在实践中也强化了行政区管理。然而,行政区管理要以流域统一管理为基础。目前我国只有全国性大江大河及部分区域性河流设立了流域管理机构,大多数区域性河流只设立水文监测站。可考虑在我省重点流域优先“探索开展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建立权威、专业的流域管理机构,形成以流域管理为主导、行政区域管理为辅助的管理体制,实现全流域规划、管理、实施、考核“四统一”,代替具有“人治”色彩的河长制。适时推动中央政府牵头设立汀江(韩江)流域管理机构。在流域统一管理基础上细化行政区管理的责任。以流域水功能区划为基础,健全流域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和监控评价体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坚决守住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建立流域水质定期监测机制,启动实施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警戒线保护“三条蓝线”。开展行政区内治污、防洪、排涝、供水、节水等“五水”协同治理,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

(二)从行政区分包治理向流域区际伙伴合作转变。流域是一个复杂的自然生态系统,河长制明确了各行政区责任和目标任务,同时也需要上下游、左右岸、干流与支流等政府间协调配合。建立流域区际伙伴合作机制,包括依托互联网技术,建立跨区域跨部门水质信息沟通,构建流域上下游水量水质综合监管系统、水环境综合预警系统,建立上下游联合交叉执法和突发性污染事故的水量水质综合调度机制等。综合考虑不同主体功能区生态功能因素与支出成本差异,切实加大对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特别是重要生态功能区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综合性的生态保护区域财政转移支付机制。适时修订我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政策,按照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共同而差别的原则,建立综合反映上下游水环境治理、森林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等综合效益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并将实施范围扩大至全省。

(三)从政府单边治理向公私合作治理转变。流域治理属于区域公共治理的范畴。河长制具有政府单边治理色彩,企业和第三部门参与程度低。要加快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除了国家法定职能不能外包外,要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生态公共服务机制,在流域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领域采取PPP模式,运用市场手段推进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积极培养志愿性的环境组织,完善流域治理中第三部门的参与机制等。针对我省农业面源污染比较严峻的现实,借鉴日本、台湾等地的经验,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年按照20%的比例开展耕地有机质含量随机抽查,五年内覆盖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家庭农场(户)给予适当经济奖励;增加激励农民使用有机肥和生物农药的政策含金量,对过度施用化肥农药的农户开展教育和技术援助。完善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的管理政策。适时出台化肥农药容器押金返还制度,要求化肥农药生产企业回收容器,实现循环利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借鉴荷兰发展农村环境合作社的经验,建立农村环境保护的伙伴治理机制等。

建立更加高效、透明的流域治理机制,既需要有宏观层面的顶层设计,更需要在实践中大胆探索,不断提升流域治理的效率和效益。

第19篇:河长制工作主持词

全区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主持词

经区管委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区河长制工作推进及年度考核部署工作会议。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全体区管委领导、区管七条河流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联络员、各乡镇乡镇长、乡镇河长办主任。区总河长办工作人员,宣传部、编办、财政局负责人等。

今天会议主要有以下几项议程:

第一,区水利局局长汇报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第二,xx区长部署安排河长制工作。 第三,xx区长讲话。

今天召开全区河长制工作推进及年度考核部署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刚才区水利局长郑湘林同志就河长制工作作了具体详细的安排布置,韩区长就后段工作作了部署安排,特别万区长就如何推进河长制工作及如何做好迎检工作作了很重要的指示,我主要强调的是如何抓好会议的落实工作。

一、迅速专题研究再部署。

各区级河长召集各相关部门及乡镇召开联席会议,区直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召开专题会议,各河长迅速开展巡河。

二、明确责任,抓落实。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对照责任清认真抓落实。27号由区督查室牵头对各单位和乡镇的河长制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集中精力迎考核。

各单位、各乡镇必须安排好专人集中力量抓落实。28号之前各项工作必须落实到位,迎接市河长办年度考核。

第20篇:广西河长制工作简报

广西河长制工作简报

第8期 (总第24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5月 9日

编者按:本期继续刊登各地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供借鉴。

(一)

玉林市多措并举打好九洲江综合治理攻坚战

玉林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九洲江流域养殖、生活、工业“三污水”治理和河道整治等重点问题,着力推进九洲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2017年1-12月份,九洲江跨省区山角考核段面月均值由2016年同期Ⅳ类水标准提高到Ⅲ类水标准,年均值达地表水Ⅱ类标准;2018年1-4月月均值保持Ⅲ类水标准;实现两广水质达标控制目标。主要做法:一是高位推动,健全完善河长制工作体系。全面建立了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的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出台了《玉林市九洲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治范畴;编制实施《2014—2020年九洲江旅游规划》等流域发展规划,推动形成宜居、宜业、宜游的九洲江流域生态景观带。二是部门联动,重治污源实现标本兼治。在九洲江流域2公里范围内设限养区,200米范围内设禁养区,对流域内养殖场进行综合整治。实行区域限批,在九洲江流域内原则上不再新建工业园区,不再新建、改建、扩建工业涉水涉重项目。对流域内16家涉水工业企业按照“淘汰关停、转型升级、异地搬迁”三种模式进行“一厂一案”污染治理。大力推进从“河道整治”向“治本清源”的转变,加快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抓好生态修复工程和生态补水工程建设。大力开展专项执法,组织水政、渔业、海事、国土、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侵占水域岸线等专项执法行动。三是积极创新,实行“六同”水质监测。玉林市与广东省湛江市对九洲江跨界断面水质进行联合监测,实行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一分析方法、同一药品、同样仪器、同一实验室“六同”方式共同监测九洲江当月水质状况。通过“六同”监测法,从根本上解决了一直以来跨界水质“各自为政”的问题。四是广泛发动,鼓励社会参与群防群治。组织撰写《保护母亲河从我家做起》乡土教材进校园入课堂,使保护九洲江理念深深扎根于孩子们心中。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各家各户开展“进千屯入万户保护母亲河”活动。通过宣传发动,全面提高了全社会对江河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水环境治理的共治格局。

(二)

兴业县探索打造“河长治水兴业模式”

兴业县结合自身水环境压力大、治水任务重的实际情况,大胆尝试,努力探索,积极打造适合自己的“河长治水兴业模式”。一是坚持打好河长治水攻坚战。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作为加强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举措,安排部署了全县“河长治水攻坚战”,明确用三年时间全县消灭劣五类水质的工作目标,建立了河长工作“每周一汇报一研究”的工作机制,坚持抓好全县河长制工作的机制设计、统筹协调、决策部署和督促落实。二是整合资源推进有力量。将推行河长制工作、“两江”整治工作、“美丽兴业”建设和综合执法工作一起抓,将河长办、“两江”办、乡村办和综合执法队等部门进行了有机整合与合署办公,工作人员达到70余名,集合全县资源,共同履行职责,共同推进工作,有效避免了水利等部门“单打独斗”的现象,大大增强了河长制工作推进力量。三是运用“三铁”治水有力度。积极探索运用“铁规铁腕铁拳”“三铁”治水模式抓好河长工作。坚持以《水资源保护法》《广西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广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广西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广西乡村清洁条例》《玉林市九洲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铁规”;针对流域存在养殖污染、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滞后等问题,结合武思江、南流江流域兴业县支流综合整治和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制定实施《南流江流域兴业县支流、武思江支流(兴业段)环境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方案》等一系列“铁腕”方案;利用河长巡河、群众举报发现收集问题,主动派出综合执法队这只“铁拳”,积极开展打击“两违”、非法采砂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河长治水”落到实处。

(三)

万秀区角嘴街道办“三个注重”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

万秀区角嘴街道办结合基层实际,用“三个注重”推动河长制工作确实在基层落到实处,取得良好效果。一是注重宣传倡议,提升群众参与热情。在辖区河段及醒目地段张贴宣传画、设置环境保护宣传牌,积极开展河长制进社区活动,提高辖区民众河湖保护意识,营造河长制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二是注重巡查落实,促进工作常态化。结合街道办实际,细化实化河道巡查工作内容,由街道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街道办总河长每月巡查至少2次,社区河长每周巡查不少于3次。今年以来,街道办河长共巡河24人次,社区河长共巡河145人次。三是注重劝说引导,充分发挥自治活力。充分发挥街道办“红袖章”志愿者队伍作用,积极开展母亲河文明劝导行动,有效维护了辖区内河道清洁卫生和正常管理秩序。志愿者队伍由社区热心护河志愿者担任,通过文明劝导的方式,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主动承担爱护、保护河道的社会责任。

分送:水利部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河长会议成员单位;

各市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各市河长制办公室、水利局。 签发:杨焱

审核: 陈润东

编辑:谭亮 投稿邮箱:gxhzb2185361@126.com

共印40份

河长制调研报告
《河长制调研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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