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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1-20 08:35:56 来源:调研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城管执法调研报告

2019年城管执法调研报告-范文汇编

我们从全省依法行政检查中发现,**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创新理念,积极探索符合城市实际的运行机制和执法方式,变强制执法为刚柔相济,灵活采用柔性执法手段,为寻找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新机制,实现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的和谐,达到良好的行政执法效果作了有益的尝试。为了了解他们的具体做法,我们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协助下,对**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及分析报告如下:

一、基本做法和特点

1.创新执法理念,消除特权思想,树立服务意识。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自20xx年12月8日挂牌成立之始,**市委、市政府就提出高标准组建、高起点亮相、高素质执法的要求。市执法局的领导班子一致认为,要想实现高要求的目标,必须创新执法理念。他们通过外出学习和实践总结,形成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确立了把城市管理与为人民服务统一起来,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服务的过程中实现管理目标的执法工作指导思想,并以此衡量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两年多来,他们通过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监督机制,聘请有社会影响的人士和政协委员监督执法队伍和执法活动,使执法队伍中传统的特权观念受到重重制约,并完全转变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实行柔性执法,实现良好的执法效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行政执法的亲和力。

城管执法涉及到市容环卫、规划、建筑市场、绿化、市政公用、工商行政、公安交通、交通运政、房屋拆迁等方面,执法对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给执法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一些城市的城管执法单位为完成执法任务,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进行扫荡式、封杀式、铁面式执法,有的甚至临时聘用能打会武的社会人员参与执法,严重损害了城管执法的社会形象。其结果是执法环境遭到破坏,抗法事件不断发生,反而给执法工作带来了更大的阻力和困难。**市城管执法局通过学习考察和实践,认识到要落实依法行政,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必须改善执法环境,树立新型的城管执法形象。他们及时提出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基本思路。首先要求队伍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公务员的标准和执法资格条件进行人员录用,解决清理和解聘原各类协管员和其他临时人员。他们还适时组建了女子执法队,着重招录大学本科生、研究生进入执法队伍,增强执法队伍的亲和力和专业素质。其次局党组制定了每周一学、每月一题、每季一讲、每年一训的学习培训制度,通过聘请专家、教授讲课,执法现场观摩,典型案例剖析,军事化训练等方法,提升执法队伍的素养,树立亲民、爱民和执法为民的理念,培养队伍的责任意识和服务精神。目前,**城管执法队伍已在市民心中建立起了较为良好的亲和形象,得到了市民的支持和信任。

3.实行行政服务,慎用行政处罚,增强执法的人性化。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城管执法的特点,提出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服务的过程中实现管理目标.要求执法三先一慎,即处理违法违章前先敬礼、先说教、先帮忙,慎处罚。在日常的执法活动中,只要判断能用服务的方式解决问题,就绝不使用强制方式去解决,宁可多跑几趟路,多受一些麻烦,多做几次服务也要让问题和谐解决。如在治理占道经营零散摊群点的执法中,他们不是简单地取缔封杀或罚款处罚,而是积极提供服务。首先从便民出发,联系场地,寻找市场空闲资源,或新开市场,或对占道摊点统一规范,搞好服务后在引导占道经营户进店面、进居民小区、进市场(超市)规范经营。既实现了改善市容面貌的目的,又保障了经营户的经营权益。通过服务把取缔变安置,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针对城市建筑垃圾清运中治理难的问题,他们专门成立了建筑垃圾处置服务中心,帮助建筑工地制定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合理制定拉运线路,指导建筑工地设置洗车台和硬化出入口路面,还适时提供清扫人员和冲洗设施,同时辅以动态巡查,使垃圾渣土清运管理大为改善。为了扩大服务范围,他们于去年三月开通了统一的12319服务热线,调动了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执法管理活动。

4.实行行政指导,减缓执法的对抗性。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据国家法律或政策,对特定相对人运用劝告、说服、建议、示范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引导相对人遵守或服从法律,以实现预期的行政目的的行为。行政指导是市场经济国家行政管理民主化的要求和趋势,是对传统的行政强制的有益补充。

**城管执法局在日常执法中,事事以劝导为先,规定了小商贩首次违法违章接受劝告立即纠正不予处罚;农民临时进城销售农副产品违法违章只劝导不处罚;残疾人员及下岗职工违反城管规定劝告帮助不处罚;警告有效,不再处罚。他们还印制了《不再违章保证书》,违章人员承诺不再违章并签了保证书的,也不再处罚。再如,在处理藏族群众在市区繁华路口叫卖刀具饰品的过程中,公安部门不便管,他们积极承担起管理职责,采用行政指导的方式,起草具有行政指导性的《致藏族朋友的一封信》,并请来当地民族学院的老师和同学当翻译,与藏族群众沟通和交流。

首先对藏族朋友来**经商表示热情欢迎,同时宣传**市开展创卫活动的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他们规范经商,并想方设法为他们经商活动提供帮助。藏族商贩深受感动,上百名在街头游荡的藏族商贩有的进入市场,有的自愿撤离街道。在治理马路摊点中,执法队在管理和服务的同时,出台指导性新举措,倡导居民住宅小区和医院、公园等公共场所积极设立瓜果、蔬菜、便餐等方便市民生活的摊点,引导夜间不营业的院内市场,吸纳周边占道夜市。通过灵活运用行政指导方式,大大减少了执法的对抗性,缓解了社会矛盾。我们在**市街道随机询问了一位正在执法的队员平日是如何进行执法管理的,她不假思索地回答了四个字劝导、宣传.可见在**市柔性化的执法方式已成主导。

5.实行行政契约,建立执法的互动性。

行政契约,又称行政合同,它是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依据法律和政策与相对人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行政契约同样不象行政命令那样强硬,也不同于民事合同表达的是自由意愿。它是一种弹性灵活的新型行政管理手段。在城市拆迁和建筑垃圾管理中,他们与建筑工地或拆迁单位签订《市区建筑垃圾管理责任书》,针对居住区野广告治理难的问题,他们与小区物业或管理单位签订《居民居住区野广告治理责任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将执法任务转变为相对人的合同义务,增强了相对人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使执法主体与相对人之间形成了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保障了执法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6.实行行政奖励,调动执法的公众参与性。

行政奖励作为国家和政府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的手段,在调动和激发公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发挥了重要的行政作用。**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行政执法中尝试使用行政奖励,使市民积极支持城管执法,共同营造出执法的良好社会效应。他们制定出《有奖投诉办法》,与公示电话一并制成卡片向公众散发,对制止或举报违反城管法规行为的人员均给予100至150元的奖励。同时对在城管执法工作中表现好的单位和个人还给予各种精神奖励。通过奖励,树立榜样,弘扬正气,既激励了公众的参与热情,又弥补了执法力量不足的实际困难。

推荐第2篇:交警执法调研报告

一、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2011年度交警大队的法制工作主要围绕巩固和扩大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包括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民警培训和执法考试提高民警执法素质,强化法制队员队伍建设和涉案财务管理等一系列专项活动以提升办案水平和执法质量考评。县交警大队秉着“文明规范,理性平和执法”的宗旨,针对无证、酒驾、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并且努力做到重实体重程序。每年定期开展执法培训,每月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案例评议,重点围绕着提高民警执法素质和办案质量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全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3449起,非现场处罚39090起,占总处罚量的53.22%。其中一般处罚程序835起,行政拘留8人,无信访投诉和复议案件。在全队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全队所有执法人员全部通过资格考试,并且法制工作连续两年位列全市绩效考核前列。

二、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基金尚未建立,配套办法、设施不完善。逃逸交通事故医疗抢救费用及经济困难人员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用难以解决,无人垫付,容易造成家属与交警大队的矛盾,引起上访。

(二)交警大队民警年龄老化现象普遍。交警大队缺少新生力量,严重制约了队伍发展。

(三)警力不足现象突出。交警大队每年出警3000多起,其中最吃紧的为警卫任务。由于执行警卫任务时需要抽调大部分警力,削弱

了同时间段路面上民警的执法力量。

为了缓解警力不足的问题,交警大队至1996年开始招聘协管员,到2012年全队共有46名协管员协助交警执法。协管员在民警的带领下可以开展一些非执法行为的工作,减少了民警的工作量,使民警从繁重的管理工作中得到缓解,增加有效警力。但协管员队伍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多年来,由于协管员的招录缺乏统一标准,随意性大,在进人上存在着把关不严、照顾关系等问题,部分协管员文化水平低,自身素质差,不能适应交通管理工作需要。二是协管员队伍管理遗留问题多,清理整顿难度大。 三是经费保障不力,队伍思想不稳。大部分协管员的工资都低于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一线协管员工作时间长、强度大、压力大,导致少数协管员思想上产生了偏差。

三、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

要切实解决当前交警队伍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有的放矢,对症施治,力求长效。

(一)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民警是执法工作的主体,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执法质量的好坏。要全方位开展执法业务和素养培训,要以民警岗位工作规范和能力素质标准为导向,按照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的原则,建立常态化的教育培训机制,努力形成人人参与培训、人人得到提高的大教育、大培训格局。一是狠抓业务技能培训。解决“一个人不顶一个人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种形式的业务技能培

训班,定期轮训民警,强化民警的实际操作能力,提高民警的实战本领。二是加大民警心理素质培训,解决部分民警“人在岗精神不在状态”的问题。建立科学的用人激励机制和工作激励机制,有效解决部分民警理想信念淡薄、敬业精神不强、片面攀比心理、执法畏难情绪大、婚姻家庭精神包袱重等问题。

(二)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环境

随着《行政处罚法》和新《刑法》、《刑诉法》等法律的颁布实施,建章立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已迫在眉睫。一要严格规范暂扣车、牌、证照、财物的审批程序和登记保管制度;二要规范执法主体的行为,交警执法要依法出示执法证件,严禁交警协管员和其它临时雇用人员行使交警行政执法权;三要严格办案审批手续,严禁不经审核批准擅自处罚;四要使用规范、统一的法律文书;五要依法履行《行政处罚法》新增加的执法程序,要依法制作告知笔录,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对符合听证条件的要依法组织听证。

(三)全面推行责任制,紧抓执法质量

按照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权限,明确各自的执法范围和执法责任,并将执法责任和量化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岗、到人,严格考评、兑现奖惩,形成人人有责任的执法氛围。

(四)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应将队伍建设摆上各项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级交警部门领导的队伍建设责任制和追究制度,以交警总队、支队、大队的一把手为重点,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队伍

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业务工作,及时制定队伍建设工作计划,研究提出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强化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尊重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改进经常性教育的方式方法,紧密结合民警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尽可能地从民警身边的人和事入手,采取灵活多样的有效形式,有针对性进行教育和引导,努力提高教育的实际效果。关于规范交通协管员管理,要努力解决以下问题:1.协管员的定位为“辅警”,在实际工作中只起从旁协助民警的作用,但是作为协管员体现的也是民警的形象,所以在协管员的招聘上一定严格按照《交通协管员办法》中的招录条件、工作职责、福利待遇、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执行。2.建立并完善配套方案,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3.强化对协管员的监督管理,不断优化结构。利用转事业编等措施调动广大协管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协管员的工作效力。

(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要完善执法检查、案件审核把关等内部执法监督制度,认真负责地办理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案件,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错误。要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办错案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经济责任。执法检查要经常化、制度化。一方面要进一步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在继承现有执法质量考评方法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岗位民警职责,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制度、执法行为、执法责任、执法监督及执法保障等相关内容进行全面科学考核,充分发挥执法质量考评对规范执法的推进、引导作用。另一方面

要坚持平时监督检查与集中考核检查相结合,把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的工作做在前头,把影响执法质量的问题真正发现在平时,讲评在平时,解决在平时。

推荐第3篇:路政执法调研报告

道真自治县公路管理所

关于公路路政执法工作的调研报告

1964年9月1日,我县成立道真县交通局公路养护工区,属正股级事业单位。2005年9月,将“公路养护工区”更名为“公路管理所”,隶属于道真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9人,职能职责主要是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和路政管理。现对近年来我所执法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困难以及对路政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道真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现状

道真地处黔北,辖10镇4乡,总人口35万,县内县道232.007公里,乡道278.6公里。我所现有专职路政人员4人、兼职8人、协勤11人。

“十一五”以来,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就我县而言,农村公路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然而与公路建设相比,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却相对滞后,主要是地方政府在认识上对公路路政管理还没有像公路建设那样高度重视。在我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中,4名专职路政人员负责路政日常管理(含超限治理)工作,处于超负荷工作、疲于应付状态。我所在县交通运输局的正确领导和市公路处的指导下,千方百计加大路政管理力度,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遇急、难案件,则全所集中力量统一出动。通过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但在实际工作中,尚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路政管理人员数量及结构问题,全县仅有4个专职路政管理人员,且由于历史原因,现有人员结构与规范实施路政管理工作的要求之间存在差距;二是有关部门在办理

- 1

多年来,我所执法人员按照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路政管理目标任务,为道真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获得省、市、县“公路管养工作先进单位”、“文明路政执法单位”、“公路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公路信息宣传一等奖”等荣誉称号,得到上级的肯定和群众的赞扬。具体做法是:

(一)重素质培养,建设文明执法队伍

1、提高政治思想觉悟。近年来,我所积极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操守培训,扎实了开展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建党90周年胡锦涛总书记讲话、“国发2号”文件、喜迎党的十八大上级有关要求等多项学教活动,通过网络、书籍、报刊、文件等渠道进行深入学习,引导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实现思想的再教育再丰富,进一步提升执行力。

2、提高执法业务水平。一方面,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安全生产法》、《公路法》、《贵州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同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公路交通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学习《公路路政管理学》、《公路路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贵州省公路路政管理岗位职责》等专业知识,深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进行执法文书的实际制作和法律案卷的归档操作;第三,专题学习主管部门及本单位的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通过系统的培训学习,全所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建立了合法执法程序,形成了行政执法管理长效机制,提高路政人员执法工作水平。

- 34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村道的养护管理,乡、村道的路政管理由县交通运输局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村民委员会应将本村辖区内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村委会工作职责。真正形成了路政执法工作的有效管理。《奖惩办法》中明确了在公路建管养方面对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的考核内容。二是协调部门联合。我所积极探索联合工作模式,大力争取乡镇政府和国土、交警、运政等部门的支持配合,先后建立了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和治超工作机制,形成了联防联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拓宽执法网络。争取政府支持;与乡镇(交通管理站)、公路沿线村委配合履行好参与公路管理责任,统一配置了交通协管员、路政联络员;与涉路当事人签订了《公路管理协议书》。基本形成了网络执法格局,共同维护公路利益。

(四)重优质服务,打造路政执法品牌

为维护执法为民形象,我所把“规范化执法、亲情化服务、人性化操作”贯穿于执法工作始终,进一步打造路政执法品牌。在具备执法工作“系统化、规范化”的基础上突出“快捷化”的特点。譬如执法工作中实行:全天候上路巡查、主动上门服务;首办负责制、限时服务制、服务承诺制;接报路政案件最快时间赶到现场,最快时间措施到位;货运车辆违法超限2吨以下视为轻微违章,只收费不罚款,实行教育放行等,进一步打造“反应迅速、规范执法、文明服务”的路政执法队伍,为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提供更加安全、快捷的公路通道。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近年来,我所在执法管理工作中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不足和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 6程中,当事人通过各种渠道托人求情,干扰办案,有些地方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借口为招商引资企业排忧解难,借口大搞“新农村建设”,通过行政手腕迫使公路部门放弃执法,成为实际上的违法庇护者。四是执法保障力度不够,在部分路政执法工作中抗拒执法、阻挠执法事件时有发生,但却很难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保障,影响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五是公路用地权属不清,公路取、弃料场未确定。在公路建设时,由于征用土地和确定公路取、弃料场涉及巨额的费用问题,加之地方财政薄弱,往往变通处理,未能办理正式的土地征用手续,造成公路留用地及公路取、弃料场的“虚置”。从法律上讲,由于我们连最基本的土地使用证书都拿不出来,我们的公路用料全是市场购买,对公路留用地的管理权几乎大打问号。如我们遇到公路留用地内种植农作物、路边开挖填土、搭建、公路养护取、弃料等情况,嘴说“依法治路”,实际实行“人治”,请地方政府出面干预。当然,这种干预不会是无偿的,是以我们其它方面的妥协为代价的。

四、对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及建议

依法行政是现代行政管理的大趋势和必然要求,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在路政执法的实际工作中,常常会遇到一些困惑或尴尬。

(一)关于公路用地问题

由于公路用地权属不清,极大程度影响公路的养护。

【案例1】简介:今年7月,大路道班养护人员王某在县道(X344线)道真至务川公路K22+700米处进行养护作业时,为了清除公路内边坡(公路用地范围内)杂草,将一孟姓农户的南瓜藤铲除(事先已告之对方自行处理未果)而发生纠纷,对方提出“自留地承包50年不变”为由,

- 8建议:公路建筑控制区并不改变土地权属性质,可由省人民政府在制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直接确定各类公路的建筑控制区范围,设界标注,并完善相关手续。

(四)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架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该不该管的问题 《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贵州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对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行为及法律责任都作了规定,对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线)、电缆等设施的行为及法律责任也作了规定,但对在建筑控制区内架设管道(线)、电缆设施的行为未作任何规定。为何埋设就要管而架设则不作规定?而且,架设管道(线)、电缆等设施时修建的架设设施算不算建筑物、构筑物?怎么界定?

【案例4】简介:2011年3月,某电力公司在县道(X344线)道真至务川公路沿线架设电线,据我所路政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其中局部地段涉嫌在建筑控制区内架设电缆设施的行为。在处理本案中,当事人就提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在建筑控制区内架设电缆设施的行为未作任何规定。路政执法很是困惑。

建议:省人民政府在制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或修改《贵州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中将之纳入路政管理范畴或作其他明确。

(五)、关于行政强制问题

1、关于公路用地范围内的行政强制

《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贵州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都作了内容相似的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交通主管部门有权拆除,而在公路用地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交通主管部门反而无权拆除,对

- 10订《贵州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时,结合《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将相关设施的拆除列入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强制范畴,规定“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或申请人民法院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或责任人承担。”并明确界定“占用公路”与“堆放物品”范畴。

(六)、超限运输治理的相关问题

1、超限标准问题

《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贵州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均未对超限的具体标准作规定,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对超限标准作了具体的规定,但可操作性不强,对三轴以上的车辆,执法人员很难从外形上判断车辆的轴结构是单轴还是双连轴、三连轴,而且该条款中对车辆的轴结构也未列举全面,轴结构不一样,超限标准就不一样,因此很难准确判断是否超限和超限多少。

建议:尽快修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对超限认定标准作进一步清晰准确的明确。

2、站点设置问题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设置超限运输检测点的文件精神,对超限检测点的设置审批、站点配置、站点建设、站点职能等作了规定,我县未能审批设置治超站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固定超限检测站进行处理。”而我县无一个固定治超站点,仅靠流动检查很难收到实效,根本不能满足治超需要。

- 12难的问题依然存在,与人民法院、国土、公安、环保、水利等部门的联系愈来愈显得重要,为此建立与相关部门的联络制度势在必行。

(四)完善路政管理的基础性工作。针对近年来路政执法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如:建筑控制区还不明确,路产范围不明晰,路产档案不健全等。建立健全本区域内的路产档案,不断量化路政状况和工作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方向明确,促进日常工作的条理性和路政管理的规范性;同时要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政府明晰公路用地范围和路产、路权范围,明确公路管理部门对建筑控制区内土地审批的优先权。

(五)制定路政执法检查时可阻截车辆规定。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第十条“遇有行政相对人拒绝接受检查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强行拦截车(船),也不得追截,可采取记录车(船)牌号等方法进行处理。”若将此规范大力宣传,行政相对人了解政策后拒绝停车接受检查,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既不能强行拦截又不能追截,那么,公路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记录车牌号能进行怎样的处理?建议制定对强行逃逸的超限运输车辆、损坏公路及附属设施后逃逸的车辆,路政执法人员有全阻截车辆的规定。

(六)缩短案件办结期限。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规定“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2个月办理完毕。因特殊需要,经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办案期间,但最长不得延长至3个月。如3个月内仍不能办理完毕,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再延长办案期间,但最长不得延长至6个月。案件过程中听证、公告和鉴定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本《规范》规定的“办理完毕”时限无异于自戴镣铐枷锁。为提高办案效率,应当尽可能缩短案件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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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执法规范化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检察机关如果执 法不严格,工作不规范,执法公信力就会大打折扣。必须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基础性工作,积极探索和构建科学的检务运作模式,以规范促公正,以规范树形象。下面,我就 县院在加强执法规范化、提升执法公信力建设中的思考和实践向大家作汇报交流:

一、主要做法

1、强化教育引导。按照上级检察院的部署要求,先后开展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将这些教育活动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相结合,教育引导干警强化宗旨意识,统一执法思想,进一步确立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公正与效率并重、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等正确执法观。

2、开展检务督察和执法效能监察。纪检监察部门采用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法,强化对遵守“禁酒令”和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察。为每一名检察人员建立执法档案,客观记录执法办案情况,作为考核、奖励、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3、主动接受上级机关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批准制度;检察委员会决定的重大案件和事项及时上报市院备案;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后,按要求将相关的审查报告、起诉书、出庭意见书及判决书上报上级院同步审查。

4、积极推进管理机制创新,探索加强执法办案管理和队伍 1

管理的新机制。按上级院要求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对全院案件统一受理、登记、分流案件,统一接收、保管、移送涉案款物。在公诉科内设刑事审判监督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对刑事审判进行监督、法律监督调查及抗诉等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评公细则基本完成,年底将初见成效。

二、存在问题

1、规章制度还不完善。在某种程度上而言,法律体系不健全,相关制度不完善是导致执法问题出现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为:一是法律法规滞后性。相对于丰富多彩、千变万化的社会生活,法律规定总是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特别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不断加快,各类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不断涌现,执法工作面临社会形势日趋复杂,一些法律法规的滞后性更加凸显。二是规章制度不明晰。一些法律法规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三是相关规定相冲突。由于不同规章制度出台的时间不同、背景不同,一些规定内容之间出现了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问题,致使干警在执法时无所适从。

2、执法思想有偏差。有的检察干警对规范执法的意义、目的认识不深,把握不透,存在抵触思想、厌烦情绪;有的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有罪推定”观念根深蒂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往往疑罪从有,只注意收集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而忽略无罪、罪轻的证据;有的不能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配合与监督”,“数量与质量”,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只顾埋头办案,不考虑大局稳定和社会影响。

3.监督管理不到位。认识上,检察机关领导不愿自我揭短,执法干警对自己的监督行为不理解、不支持,对各项监督行为有抵抗情绪,从事监督工作的人员,认为和同事低头不见抬头见,不愿得罪人,不敢监督。方法上,缺乏那些真正管得住,使执法干警对执法不规范的行为不敢为、不能为、不愿为的办

法。

4.追究责任不严格。一些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疏于对执法办案干警的管理,对执法办案中出现的问题责任追究不严,该调查的不调查,该处分的不处分;有的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有的避重就轻,迁就照顾;有的用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分,以批评教育代替组织处理等,纵容和袒护违规办案,使得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查处,培育了执法不规范现象的滋生土壤。

5、执法保障仍需加强。一是检察干警的专业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学法用法的氛围还不够浓厚,优秀法律人才脱颖而出的上升通道还不畅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的用人机制还不健全。二是装备建设相对滞后,执法信息化建设进展不快。近年来,尽管办公条件得到很大改善,人手一台电脑为网上办公提供了基本条件,内网也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但网上办公一直没有实现。

三、对策研究

1、加强教育培训。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是规范执法行为的前提。首先加强对检察干警的业务培训,把执法规范化与管理科学化、队伍专业化结合起来,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执法规范化为重点,立足岗位、注重实效,通过培训使干警准确把握岗位要求,明确业务规范和职业纪律,在业务培训中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培训,使检察干警熟练掌握业务的同时增强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同时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高检院《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突出抓好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的教育培训工作,促进他们熟练掌握执法行为规范,提高规范执法的能力。另外,还可以开展检察礼仪规范教育,邀请知名礼仪专家根据检察实际主讲礼仪课,使广大干警掌握仪表礼仪规范、公务礼仪规范、接访礼仪规范、案

件受理礼仪规范、办案礼仪规范等方面,使礼仪内化于心,外固于行,自觉遵守各项检察规范。在此基础上大力加强规范执法引导。定期组织开展正反两方面案例点评活动。选择体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要求的案例,从正面引导干警执法;选择因执法不规范引发舆论炒作或者群体性事件等方面的案例,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危害,以典型案例警示干警规范执法。通过以上措施,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植于干警脑中、融入到执法实践中,推动执法办案工作健康发展。

2、转变执法观念。

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但是长期

以来,在执法理念方面,少数干警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一些干警执法为民的要求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并没有真正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有些人特权思想严重,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冷漠。对于检察执法而言,应当树立以下四种执法意识。

第一,人权意识。大多数学者认为人权来源于“人所固有

的尊严”,是基于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而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和自由,也称之为“人之为人的权利”。人权意识要求检察干警在执法中,要尊重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利,不能因为民族、性别、身份或者其他原因而不尊重他们。

第二,证据意识。现代诉讼制度愈加强调“以证据为本”,即司法证明必须以证据为基石,司法裁判必须建立在证据的基础之上。检察机关的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都深深留下了这种证据裁判主义的烙印。

第三,程序意识。一是检察官要严守客观义务。检察机关

不仅要履行控诉职能,更要超越这种职能,代表国家维护法律权威,不管是诉讼行为还是监督行为都应该遵守检察官的客观义务。二是强化尊重诉讼参与人充分参与的诉讼意识。检察机

关在作出有关严重影响当事人权利的决议前,应当按照法律的要求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观点,并确保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帮助。三是强化程序公开意识,这是程序公正基本的标准和要求。四是强化程序性制裁意识。重视程序性的制裁措施,减少程序违法现象,实现追求程序公正的理念和意识。程序是交涉过程的制度化。

第四,责任意识。一个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是法

治社会的基础。这里的负责,仅仅是道德意义上的,如果这种负责被法律所规范,那么就会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责任。法律上的责任是以法定的义务为前提的。如果违反了法律给予我们的义务,我们就应当为此承担责任。当然,各上级院的许多规范性文件也重申和深化了法律赋予我们的义务,如果违反了上述义务,也应承当相应的责任。责任意识首先意味着每一个案件的承办人员为了避免承担责任,而要负责的填对填全每一份法律文书,制作好每一份笔录,办好每一个经手的案件。其次,责任意识还意味着我们要敢于面对办案中出现的差错,并及时想办法予以补救,如果补救不能而造成一定的损失时,要敢于承担责任。

3、规范规章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进行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是要着眼于规范,着眼于建设,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使每个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首先,检察职责部门对本部门检察业务进行全面清理,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虽有制度但没有落实的,要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制定落实措施。其次,在检查清理的基础上,要求各检察职责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执法的制度,该废除的立即废除,该修订的尽快修订,该完善的及时完善。

落实执法责任,是减少随意、无序执法,杜绝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一个重要执法保障。要按照职责分工,合理划分执法人员执法权限,逐步建立起逐级负责的执法责任制。尤其是要

针对不同的执法部门和岗位,按照不同的职责权限,明确执法工作在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的执法责任,对工作中出现的执法过错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过失。

第一是建立和完善办案流程机制。结合检察业务工作实际,对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审查、结案、决定移送等环节,建立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办案流程,严格各环节办案责任和审批手续。

第二是建立和完善质量考评机制。规范办案行为,科学管理检察业务工作,必须建立科学、合理衡量办案质量优劣的质量考评标准,主要根据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来综合评定,并细化为可供操作的具体指标,使其具体化和制度化。

第三是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执法过错,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确保案件质量,提高诉讼效率,杜绝和减少案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4、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第一、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检务督察部门的职能作用,重点加强对初查、逮捕、撤案、不起诉等环节的监督,规范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第二、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机制;积极拓展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的新途径,组织参与执法检查、案件回访、信访接待、公开听证等活动,扩大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继续深化检务公开,通过建立信息公开机制,为人民群众监督检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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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执法调研报告

城市管理执法调研报告

城市管理任务繁琐,执法对象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加强和改进城管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是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一支规范文明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必然要求。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城管执法队伍建设中的作用,推动城管执法队伍科学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城管执法队伍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xxxx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名市容局)自xxxx年成立以来,队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党建带队建”,特别是xxxx年底成立局党组、xxxx年底成立党总支以来,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完善,目前共有党支部4个,党员62名,基层党建工作的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为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但是随着城管执法队伍不断扩大,基层党建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党建工作的认识不到位。有的单位负责人认为城市管理工作是硬指标,必须不折不扣高标准的完成,而党建工作是政治思想领域的东西,是软指标,不好撑握标准也没有必要花太多的时间抓的太好;部分领导认为党建工作就是组织党员学习教育,日常工作也就是发展党员、收缴党费,忽略党建工作在城市管理中的重要保障作用;相当部分的同志认为党建工作与自己关系不大,不管人、不管钱、不管物,因此缺乏参与党建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责任心。其根本原因就是部分领导对党建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党支部委员意识淡化,部分党员的参与意识减弱。

(二)党建工作职责不明确。基层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应发挥协助、监督、教育三个方面的作用。但由于管理范围不规范、责权界限不明确,影响了党组织职能作用的发挥。

协助作用难以发挥。一是协助的途径较窄。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单位党组和行政负责人的重视程度,有的单位行政负责人很少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又没有列席党组会,缺少了党政结合沟通的平台,因此,党组织的协助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较难发挥。二是协助的意识不强。不少党组织安排筹划工作时往往从自身要求出发,就党建抓党建,很少考虑如何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部署开展工作,不注重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没有把业务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缺乏协助的意识,造成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脱节,形成“两张皮”,从而削弱了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三是协助的能力较弱。部分党组织对在具体实践中究竟该做哪些工作心中无数,无法统筹安排党组织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党组的中心任务来开展工作,党组织的活动往往零打碎敲,作用不够明显。

监督作用难到位。加强党内监督是机关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特别是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改进机关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出台后,对党员干部、政府部门监督的要求更加严格,而一些基层党组织建设仍然停留在抓学习、抓教育、收党费、过组织生活等方面,而对党员干部的权力运作等深层次监督不到位。

教育作用难保证。不少基层组织没有高度重视党组织建设,缺少必要的学习场所和环境,学习教育流于形式,达不到效果。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在学习教育工作中只注重教育的人数和时间,不注重教育的内容和效果,教育处于应付状态,缺乏连贯性、深入性和针对性,难以达到教育的效果和目的。二是教育方法缺乏灵活性。党员教育的模式较为单一,不少机关党组织的党员教育形式、方法比较单一,只停留在学文件、听报告、开大会或是轮流发言、谈体会上,致使党员教育缺乏吸引力,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三是教育制度缺乏规范性。党员学习教育工作随意性很大,缺乏制度规范,党内活动的开展不够正常。

(三)党员队伍素质不平衡。目前,我局基层党组织机构健全,支部班子配备相当到位,但有的支部领导观念落后,认为党务工作是务虚的,没必要太认真。对党支部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缺乏有效的指导,以致支部工作缺乏特色,活动缺乏吸引力,工作局面打不开,落伍于形势的变化发展。同时也造成基层党员“跟风走”,导致部分党员组织观念淡薄,对参加组织活动漠不关心,缺乏共产党员的使命感,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不到发挥。

二、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基层党建工作的几点思考

针对以上城管执法队伍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对策,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基层党建工作,切实发挥城管执法队伍基层党组织的作用。

一是要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抓党建的意识,健全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体系,要根据城管执法队伍的自身特点和党员队伍的实际,细化量化基层党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措施有力,使基层党组织和每个党员心中有目标,肩上有责任,工作有动力,自上而下形成齐抓共管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要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党建工作落实,切实改变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要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党员活动日制度、党建工作调研制度等。在日常工作中,局党委对照年度>工作计划,定期、不定期就各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要结合领导干部考核,将基层党建督查、整改落实情况与考核挂钩,严格兑现奖惩,使党支部书记真正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要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建设学习型政党,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要善于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充分认清新形势新使命新任务的挑战,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思想理论水平,引导党员干部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在促进各项工作任务中,与所承担的城市管理职能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结合起来。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汇报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帮助和监督,促使他们及时消除思想上的负面影响。要浓厚党内生活的原则氛围,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而达到加强政治、思想、作风和纪律修养的目的。要适时给党员压担子、交任务,深化“党员先锋岗”等主题实践活动,让党员在各种复杂的环境中带头锤炼无惧险阻、一往无前的顽强精神,真正做到平时看得出来,工作拿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

三是要关心服务基层党员。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要建立党员访谈制度,积极开展党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党员和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的谈心活动,结成对子,搞好帮扶,沟通思想,加深感情,切实为党员群众排忧解难,增强党的向心力、凝聚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具有亲和力、向心力和信任感、归属感的党员之家。探索建立党员帮扶机制,对困难党员要积极救助,对生病党员要及时看望,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切实为党员家庭办实事、解难事。

四是要树立城管先进典型。抓好典型的选树和推广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影响力和带动力。要严格标准抓树典型引导,借助“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党员先锋岗”创建等载体,深入基层,注意发现、培养和宣传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先进典型,使得典型“树得实、立得稳、叫得响、拿得出”。对于个人典型,要用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精神影响团队,使团队内部形成一种奋发向上的好风气,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激发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有一定影响力、模式化做法较为成熟的集体典型,要通过召开基层党建工作现场观摩、交流会等形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要借鉴各类媒体拓宽典型宣传推广形式,扩大影响力,在全局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竞争氛围,使城管执法队伍的基层党建工作在典型的带动下整体推进。

五是要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要以创新基层党建活动为载体,根据城管执法工作特点,积极开展喜闻乐见、形式多样、丰富多彩,融思想性、趣味性于一体的党员活动,通过组织比赛、培训等形式,挖掘、提炼城管文化精髓,着力打造富有城管特色的团队精神,使广大党员在潜移默化的宣传教育中提升组织观念、增强共产党员的使命感。要进一步抓好城管执法队伍基层党组织与结对社区的区域共建工作,积极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主动联系社区,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活动联系和扶贫帮困机制,完善党员双向考核、评优制度,积极鼓励党员带头参与志愿活动,推广党员承诺制。

六是要塑造城管队伍形象。城管工作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队伍形象好不好,群众看得最清楚。深化党员队伍礼仪道德实践,形成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的文明创建氛围,使每位党员成为城市文明流动的窗口、城市文明形象的代表,以城管队伍文明的言行感染人、引导人,教育人,在潜移默化中切实提升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文明素质。要在转变作风中塑树形象,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要从群众反映最突出、意见最大、要求最强烈的事情做起,改进服务态度,着力解决发生在百姓身边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积极探索新的党员志愿服务形式,拓展党员志愿服务领域,广泛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多层次、多渠道地搞好服务,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努力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推荐第6篇:城管执法调研报告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好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重大举措,是“抓班子、带队伍、强作风”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更是推动城管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

作为党总支负责人,我按照区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突出实践性这个根本要求,带领组员根据“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一活动总体要求,经反复研究,确定我局的学习实践活动主题是“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服务科学发展”;实践载体是“积极作为、科学务实,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执法工作全覆盖”。紧紧围绕这一活动主题和实践载体,立足实际,扎实推进,深入到各中队踏踏实实地开展了以走访调查、座谈、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为主体的调研活动,努力探索新时期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城管的问题。力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全面履行城市管理“7﹢1”工作职能,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到城管事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现做如下总结:

一、当前构建和谐城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众所周知,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执法行为理应是文明的行为,因为它代表国家的权力,执行的是国家公正的法律。然而,现实生活中,个别执法人员视国家的执法权力为私有权力,视执法地位为称霸地位,视执法利益为个人利益。这样的思想表现在行动上,就会出现和发生不文明的行政执法行为、不文明的执法过程等等。如整顿市场秩序、取缔乱设摊位时将秤杆拗断,取缔摊位时将桌子踢翻的行为就决不是文明的执法行为。这些不文明的执法行为,玷污了执法队伍整体形象,破坏了法律的尊严,降低了法律的威信,损伤了群众的信心。城管“暴力抗法”和“暴力执法”一直以来就是公众热议的话题,新闻媒体毁誉参半,给一直以来正努力树立和谐城管新形象的城管人提出了严峻的课题。面对人们的议论纷纷,我们应冷静下来作一下理性的思考,在当前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应当怎样做到以人为本,文明执法,重新塑造城管执法队伍新形象?当前构建和谐城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城管意识不强,为构建和谐城管带来观念上的制约

目前,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观念;仍存在突击式的管理模式;仍缺乏对城市管理深层次问题的研究;对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足,全社会和谐共管的良性互动局面有待形成。

(二)城管体制不完善,为构建和谐城管带来机制上的制约

城市管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城管体制下移街道办事处后,存在难以有效协调职能部门的实际困难,对城市管理效果难以形成统一的考核、验收标准,难以形成统一的工作力度和工作步调,有时职能部门互相扯皮、推诿责任,一定程度给城市管理带来了被动。

(三)市民的城管意识薄弱,增加了构建和谐城管的艰巨性

市民自我管理意识欠缺,违法后还蛮不讲理的现象较为严重;农民工、外来工等要融入现代化城市文明,仍需要一个素质逐步提高的过程。

(四)城管队伍综合素质不高,影响了构建和谐城管的进程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任务越来越重,部分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缺乏换位思考,需进一步增强人性化管理意识;城市管理专业人才匮乏;城管执法文化亟待构建。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市民城市管理意识有待提高

城市管理的概念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新生事物,相较于几千年的中国传统的城市观念,人们还没有接受城市化进程的发展需要的是“坐商归店”的规范统一。而摆摊设点的行为在某一种程度上又方便了市民的某些需要,因此,当城管取缔这些摊贩时,市民往往站在被管理者的立场,反而助长了违章者的嚣张气焰,导致双方的矛盾激化。

(二)“脸皮”与“肚皮”的矛盾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产业结构的调整,出现了一批下岗工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大量农民工进城与城里人“分羹”,而社会保障体制并没有将他们纳入安置、保障的范畴。占道经营、摆摊设点这些门槛较低的经营方式成了许多人赖以生存的首选,导致闹市区、人口密集区的摊点将人行道、小区通道挤得水泄不通,行人路难走,车辆行不通,有的地方甚至存在着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这与城市化进程的发展要求相违背。但一味地取缔,势必会影响到他们的生存利益,所以会想尽各种办法来规避或者反抗法律的实施。由此可见,执法的阻力可见一

斑。

(三)“弱势群体”引发的社会同情感

由于当前贫富悬殊、分配制度的问题,资源占有的不均导致人们的感情出现偏差。警察抓小偷人们认定小偷是违法行为,从而拍手称快并积极协助。而城管执法对违反市容规定的违章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处罚管理责无旁贷,但有些人却站出来指责城管拿走了他们的饭碗,但谋生的饭碗应该由谁来

给?要一个行政处罚部门来承担被管理者的生存权问题,那有多大的可行性?

(四)执法方式的简单、粗暴

行政处罚本身就容易产生对立与冲突,而城管行使的又是城市建设多个部门的行政处罚,集许多矛盾于一体,稍有不慎,就会引起冲突。特别是流动摊点,他们往往采取“游击战”的方式,与城管执法人员“捉迷藏”,管理部门虽然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但效果甚微。因此,“拆、砸、赶”等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被大量运用,在短时期内也的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伴随着管理双方矛盾冲突的不断升级和恶化。为此,认真分析执法队伍中不文明的执法行为,加强执法文明教育,特别是加强执法权力观、执法地位观、执法利益观的教育;认真贯彻执行执法行为道德准则和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言行,倡导文明执法;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构建和谐城管,树立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先进形象,实乃当务之急。

三、强制执行与不文明执法有原则区别

(一)城管执法大多牵涉到违法者的生存问题,很多占道摊点、违法搭建都是下岗职工和外来民工维系生活的直接经济来源,管理难度较大。刚刚教育纠正过的当事人,第二天又堂而皇之地我行我素。三番五次的教育,苦口婆心地劝说对于当事人无济于事。一旦真要依法处罚或暂扣其物品,他们就会铤而走险,以命相搏,管理越来越难。执法中往往碰到两种情景,一种是当事人做出可怜状,以博得过路群众的同情,造成很多百姓对城管误生“不文明”的印象;另一种是当事人抗拒执法,殴打城管队员。

(二)在实施强制清除过程中,判断城管是不是文明要破除两个误区。

误区一:符合法律程序的强制清除是完全必要的,此过程中发生的推搡、拉扯等行为不能与不文明执法混为一谈。其间如果当事人躺在执法车下面阻挠执法,或辱骂城管队员,蓄意扩大事态,引起路人围观,堵塞交通,城管队员为了尽快平息事态,将辱骂、耍泼的当事人制服,这难道是不文明行为?如果不强制清除,事态就不能平息,执法就不能顺利进行,破坏城管、阻碍交通的状况就不能得以改变。文明执法是一个过程,有的路过群众对城管执法前期的教育、规劝直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过程情况一概不知,单凭看到强制性清除的情景就指责或投诉城管“不文明”,这有失公平,是对城管的误解。

误区二:冲突过程中执法队员被迫自卫是合理合法的行为。当少数“邪头”拿起凶器殴打执法者时,城管队员奋起自卫,冒着生命危险制服“邪头”并扭送派出所,是完全合法的见义勇为的行为。而有的媒体接到投诉仅到现场问几个人就报道“城管打人”,这是失实报道,误导读者,使城管声誉严重受损,也使众多执法队员深感委屈。一位同行说:我们现在不是执法难,而是不能执法的问题,要么请公安一起去,要么请人大代表一起去,证明城管没有打人,否则有口难辩。由此可见,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新时期构建和谐城管的思路与对策

(一)增强人本理念,坚持文明执法

城市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正确把握现阶段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和弱势群体及少数民族的特殊利益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的要求极为重要。在加强城市管理过程中,一方面要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促进管理效能的提高,把服务摆在第一位,通过服务加强管理;另一方面要严格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坚持正面引导,做到处罚与教育并举,以管理带动服务、提供服务,实现城市管理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

(二)加强队伍建设,锻铸文明之师

队伍素质的高低,决定构建和谐城管的成败。当前,锻铸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训练有素、服务至上、和谐共进”的文明执法之师,是构建和谐城管的迫切需要。一要加强班子建设,通过抓学习、讲团结、严作风、求自律,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二要加强教育培训,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三要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完善公开、透明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健全城管执法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量化考核机制,规范内部管理;四要培育独特的城管执法文化,践行文明执法操守,激发团队活力,迈向和谐共进。

(三)坚持堵疏结合,着力化解矛盾

深入探求理性化执法、人性化服务的方法和途径。把人性化、理性化、柔性化贯穿于执法全过程。规范执法文明用语,严格执法程序。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坚决摒弃野蛮执法、随意执法、暗箱执法。正视进城务工农民和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维系生活的直接经济来源问题,始终以“让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力开源疏导给出路。

(四)注重宣传教育,增强城管意识

构建和谐城管,宣传教育是关键。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搭建多种形式的与市民沟通的平台;向市民广泛宣传普及城市管理法律知识和社会公德,加强城市意识教育,唤起全社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视、理解和支持;实施城管投诉热线,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的作用,力求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城管志愿者服务活动,以一带

十、以十带百,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注重促进执法相对人的心理和谐,“宣教为先,处罚在后”,主动深入帮扶困难家庭,做好跟踪服务,做到尽职尽责;加大对外来民工城市管理意识的宣传力度,使之尽快适应和融入和谐环境。

(五)推进大城管战略,提高城管水平

构建和谐城管,重点要确立大城管战略,实现由单一城管向综合城管即由小城管向大城管、突击性管理向经常性管理、传统型管理向现代化管理的转变和跨越。坚定不移推行全面管理和大城管战略,调动各个部门、团体和社会各阶层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关心城管、人人支持城管、人人参与城管、人人监督城管的和谐氛围。

总之在当前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党中央一直在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指出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人类社会的进程是由野蛮走向文明,而城市管理工作代表政府的形象,“粗暴”、“野蛮”的执法方式只能引起人们的反感,进而损害到政府的形象。今年是“城管执法宣传年”,我们要借这个活动的东风,积极行动起来,在执法工作中将“文明”作为宗旨,将“柔情”倾注于管理对象,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塑造“让政府放心,让市民满意”的和谐城管新形象。

推荐第7篇:酒类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酒类行政执法是开展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商务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酒类行政执法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眾的饮酒健康和生命安全,对维护国家利益,社会稳定及保证酒类生產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著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水涨船高,各类宾馆酒店、夜总会、KTV、酒吧和夜市异军突起,**市一跃成為名符其实的饮料酒消费大市。加强酒类行政执法,显得尤其重要和迫切。為此,**市商务局酒管办历经几届人的努力,克服机构调整、人员异动、经费短缺,执法环境不佳等因素的影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為指引,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產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商务部****第**号令《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依法依规,严查快处的原则,有效打击制贩卖假酒和倒酒扰市的违法违规行為,為规范我市区域内的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酒类生產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酒类流通现状

目前我市拥有合法酒类生产企业*家,分别分布在我市的**区和**县境内,其中年产量在**吨以上***吨以下的生产企业有*家,年產量在***吨以上的生产企业*家。另有已登记备案的酒类批发企业***家,零售企业****家。根据****年市酒管办收集的监测数据显示,****年我市共消费白酒****千升,黄酒****千升,啤酒*****千升,红酒****千升,累计共消费饮料酒*****千升。进口酒类由于营运成本较高,申请备案登记资料要求严格且市场需求不大,个别经销商虽有兼营行为,但均不愿主动向市酒管办提出许可登记和备案申请,业务往来基本都没有开具酒类随附单,故无法纳入监测统计。由于我市酒类生產企业基本属于中小型传统企业,生產能力低,品牌知名度不高,故我市目前酒类消费仍以外地品牌酒为主导。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流通的国產白酒品种数量有***余种,啤酒种类达到**余种,红酒品种多达**余种以上,价格高、中、低档齐全,其质量也是优劣参半,鱼龙混杂。虽然自开展酒类执法工作以来,市场较以往更规范,制贩卖假酒的行為得到了有效扼制,但由于我市推行酒类执法工作起步较晚,执法经验不足及执法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导致酒类行政执法工作推进速度慢,执法力度不强,执法影响不广,酒类行政执法工作可以说任重而道远。

二、酒类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酒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经费短缺是导致执法不到位的直接原因。据统计,目前我市拥有合法酒类生产企业共*家,登记备案的酒类批发企业有***家,酒类零售企业****户。而事实上,*家生产企业除索卡黄酒办理了生產经营许可证外,其余*家都没有办理酒类生產经营许可证,应登未登的酒类批发企业也远远不止***家,酒类零售企业更是多达****户以上。而目前我市全部酒管人员(含执法人员)不过**人。个别县(市、区)的酒管部门还属于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经费短缺,酒管从业人员收入低微,相对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来说,商务酒管执法人员是典型的弱势群体。受人员和经费短缺的影响,对偏远乡镇的酒类流通监管执法显得力不从心,鞭长莫及。

(二)执法主体不明,职能部门协调不畅是导致酒类执法难到位的根本原由。酒类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商务局酒管办,但打击假冒偽劣却归属于市工商局,质量检测又是技术监督局的职责。商务部门对无证经营和没有开具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类只能就地扣押,不能没收,这无疑削弱了酒类执法的权威。对于涉嫌假冒或者造假的酒类必须依靠工商和质监局的配合,才能执法到位,遇上暴力抗法,除了报警外没有其他有效的行政手段,而事实上是,目前我市部门之间各自為阵,互不协调,仅凭商务酒管部门单打独斗,面对宠大的酒类流通市场,明显势单力薄,事倍功半。

(三)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宣传发动不到位是导致酒类执法不力的重要因素。我市酒管执法正面临著群眾不知晓、经营户不理解、不配合的困惑。从我省其他市州酒类执法现状来看,政府重视是关键。我省**、**、**等地市,当地政府在参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和《**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的基础上都出台了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酒类行政执法条例,并且充分利用本地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等新闻媒介资源,大力宣传酒类执法,广而告之,不仅让全市老百姓知道酒管执法是政府行为,同时也给当地的酒管执法部门找到了执法的依据。在培养酒类经营户增强持证经营、守法经营意识同时也从根本上起到了震慑制贩卖假酒违法犯罪的作用。

三、加强酒类行政执法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定期开展打击假冒伪劣酒类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结合打击经销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行为行动,大力宣传酒类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新颖的形式、丰富的内容,良好的形象对外展示酒管执法队伍,以“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為平台,向酒类消费者和酒类经营者宣传酒类流通领域的法律法规知识,定期举办酒类流通法律法规培训,同时全方位与有关媒体合作,利用平面媒体、网络平台和全市各项专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为开展酒类行政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政府支持,建章立制,為酒类执法提供执

法依据。参照我省**、**、**等地市的做法,在严格遵循《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產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商务部****第**号令《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按照《**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参照市直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的经验和文本,制定《**市酒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发文实施,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从而使我市酒管执法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三)职能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建立行政执法联动机制。酒类管理和行政执法涉及部门多,只有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才能形成战斗力,将案件执法到位。遵循法律法规关于执法职责划分的规定,与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并建立跨部门的信息通报、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建立联席联审会议制度,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监察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努力提升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不断扩大商务综合行政法的影响。

(四)建立酒类行业协会,用行业标准促行业自律。我市是酒类消费和流通的大市,仅凭酒管执法人员的力量是不够的,应该尽快成立酒类行业协会,运用行业标准去促进行业自律,从而杜绝或减少制贩卖假酒及倒酒乱市行为的发生,真正保护酒类生產企业和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提高酒类批发准入门槛。现行酒类批发准入规定对批发企业拥有资金要求不高,一般代理一个品牌或者其中的某个系列就能申办批发许可证,按照现行的酒类流通管理制度,批发许可证有效期為三年,期间不年审。事实上有些企业因为经营不善或资金周转问题而被迫提前中止经营,此时容易出现许可证转让或者租借等情况,由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变更,导致出现监管盲区。提高酒类批发准入门槛,鼓励企业发展多种经营,既有利于酒管部门加强对酒类流通企业和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力度,又有利于扶持酒类批发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产业。

(六)定期举办酒类从业人员的资格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目前我市酒类从业人员多达*****余人,应定期组织对酒类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发给培训证书。通过培训,增进从业人员知法、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和辨别真偽酒类的能力。规定所有酒类经营企业的从业人员未经培训,不予核发酒类批发许可证或者零售许可证。宾馆酒店,KTV酒吧、夜市等场所的酒类推销人员,未经培训,不予聘用。培训所需经费应由财政列入年初预算并建立专门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七)严格落实酒类随附单和建立进销台帐溯源制度。对所有从事酒类批发、酒类零售店实行酒类随附单及销售台帐制度,加大对超市、宾馆酒店、酒吧及KTV、夜市等终端消费场所的监督和检查。让流向市场的每瓶酒都有独一无二的身份证明,让消费终端的每瓶酒都做到有据可查。同时重点加大对国产名优名酒和进口红酒的监督检查。

推荐第8篇:我县执法状况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县执法状况,县政府法制办采取问卷调查、研究分析行政争议案件、赴执法机关抽查执法案卷等形式,对我县执法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初步掌握了我县行政执法现状。调查结果表明:一方面,我县行政执法总体情况良好,行政争议发生较少;另一方面,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我县在建设法治政府、实现社会和谐的进程中仍需努力。

一、我县行政执法现状

(一)企业对我县执法工作满意度较高

今年5月,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县领导批示,县政府法制办面向县领导分包的120家企业开展依法行政问卷调查,并对其中部分企业进行走访。此次问卷调查主要以省政府在“企业服务年”中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规定的“十不准”为内容开展,同时公布了县政府法制办的电子邮箱地址以方便企业更为详细地反映情况。企业反馈的信息表明,我县各执法机关在行政管理中,能够较好地执行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规定,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切实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没有违反“十不准”等规定的行为。

(二)因行政争议引发的信访案件不多

从调查的情况看,通过信访渠道寻求行政争议解决的案件不多。今年上半年我县去京信访8批50人,其中集访1批43人,去省信访23批80人,其中集访3批54人,去市信访35批183人,其中集访9批145人,在赴市以上66起信访案件中,仅集访2批、个访2批为行政争议引发的信访案件,占整个信访案件总数不足6.7%,行政争议主要是通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形式反映出来。

(三)行政争议呈现“三少一无”的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少。从近三年上半年发生的行政争议案件数量来看,无论是行政诉讼还是行政复议,总量同期比逐年走低。(见表一)

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情况表(单位:件)

2007年上半年2008年上半年2009年上半年

行政诉讼12129

行政复议1160

总计23189

二是行政诉讼中执法机关败诉少。在已审结的22件案件中,法院判决撤销的3件,所占比例不足14%,更多的案件以行政机关胜诉结案,包括以判决形式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驳回诉讼请求和以裁定形式驳回起诉、准许当事人撤诉四种结案方式。(见表二)

二、应诉案件结案情况表(单位:件)

撤诉驳回诉讼请求驳回起诉撤销维持备注

2007上半年6221

12008上半年6112延期2件

2009上半年尚未结案

三是行政争议类型少。从统计的三个时间段立案的行政争议类型看,2007年上半年有6种,2008年上半年有5种,今年上半年仅有3种,行政争议类型也呈逐年减少趋势。在行政争议类型中,土地行政管理因与房产的权利、与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直接挂钩,成为引发行政争议最多的执法领域;治安管理工作因涉及面大,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成为继土地执法领域外行政争议第二大高发领域。(见表三)

三、行政争议类型情况表

2007年上半年2008年上半年2009年上半年总计

土地111122

4治安74617

劳动人事111

3房产2

2民政1

1工商11

质监11

卫生11

四是无群体性行政争议案件。从全国范围来说,城市拆迁、城区规划、土地征用等领域为牵涉面广、容易引发集诉集访的领域。我县因为不存在旧城拆迁改造、旧城区规范建设等问题,再加上在土地征用方面执行法律、把握政策较好,所以近年来没有大的行政争议发生。

二、我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预防行政争议的产生,关键是要依法行政。从对部分行政争议案件原因的分析来看,引发行政争议主要是执法过程中时有违法或不当问题出现:

一是有些部门没有查清事实或没有充分取证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引起行政争议导致被动;

二是有些部门不当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显失公正;

三是一些机关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树立“依照法定程序行政”的观念,没有做到实体和程序并重、结果和过程并重,出现一些该告知不告知等损害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的违法行为。

三、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几点建议

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维护人民群众权利,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县行政争议虽然数量少、类型少、涉及部门少,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压力不大,但从建设法治政府、实现社会和谐的长远目标来看,我县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方面仍有些工作需要进一步做好。

(一)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维权的观念和能力

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教育和培训,加强文明执法教育,以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对广大群众的法律宣传教育,逐步形成遵纪守法、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合法渠道反映诉求,行使权力,减少行政争议。

(二)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减少和预防行政争议发生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做到执法主体适格,执法依据充分。严格执行收费和罚没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制度,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罚款和乱收费。定期开展案卷质量评查,促进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重视执法程序,依法保障相对人的各项权利。

(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从投诉渠道查处违法行政行为,维护广大投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进一步优化我县经济发展软环境。认真听取人大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县人大开展行风评议、执法评议等活动,进一步促进执法部门思想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司法监督各种外部监督,及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积极配合司法调解,及早实现定纷止争

我国的行政审判中虽没有规定调解制度,但在审判实践中,大量的行政诉讼撤诉实际上是没有调解书的调解,行政诉讼法实施十几年来,在全国法院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中,原告主动撤诉和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撤诉两类案件高达41.2%,有的年份甚至高达69%,最近网上有撤诉率高达85%以上的新闻报道。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庭处和解”以司法解释的形式予以肯定,提倡和鼓励以当事人撤诉的方式结案。该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可以在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建议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这一规定既给法院审判工作提供了主持调解的法律依据,也给被诉的执法机关及时纠正错误的机会。被诉执法机关在诉讼中如果能够客观公正地重新审视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旦发现原执法行为有偏差,主动与法院沟通,积极响应法院的调解工作,尊重、理解、配合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依法妥善处理行政争议,有助于减少与相对人之间的对抗,提高行政效率,避免相对人进一步上诉或上访,从而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修复社会关系,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推荐第9篇: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调研报告

关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执行情况的

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调研组

2012年x月x日

为了解《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为《促进法》)在全区的贯彻执行情况,促进全区农业机械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根据2012年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调研组,于2012年x月x日对我区贯彻执行《促进法》的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在区农机局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区政府的专题汇报,并深入区农机监理站、xx乡农机服务中心、xx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有关情况向常委会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促进法》的成效及做法

2004年《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区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服务“三农”宗旨,全面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加大农机安全监管和推广培训力度,大力扶持农机合作组织,搞好关键农时机械化生产技术服务,全区农机化综合水平显著提高,为实现全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截至2011年底,全区农机总动力达到200.06万千瓦,拥有各类农业机械12万台套,其中联合收割机4689台,大型拖拉机2116台,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达到82.6%,小麦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玉米机械化水平显著提高,玉米 1

机收及秸秆还田率突破30%,植保、农田排灌、农业运输、农副产品加工等环节机械化水平均得到明显提高。我区农机化发展处于全省领先位置,2011年被评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区”。主要做法有:

(一)坚持政府引导,促进农机科学发展。区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引导,农机部门多措并举,促进农机科学发展。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采取报刊电视广播宣传、举办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编印农机简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农机法制宣传月”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促进法》。2004年以来,共编印发放法律读本、农机科技图书和各类宣传资料7万余份。二是加大相关人员培训力度。邀请参与起草《促进法》的专家,举办农机骨干培训班;每年抓住重要农时节点,邀请农机、农艺专家,培训农机推广人员。2004年以来,共培训农机推广人员535人次。三是加大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力度。每年午秋两季均召开多种形式的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推广现场演示会,针对制约我区粮食增产的“瓶颈”环节,重点推广大型拖拉机、玉米联合收割机、旋耕施肥播种机、震动式深松机等新型机具和玉米收获、秸秆还田、土壤深松、精少量播种、化肥深施等节本增效新技术,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四是重视培育民间技术力量。支河乡朱超研发出秸秆还田免耕播种机,芦岭镇廖玄、时村镇张亚洲均对播种机进行了了不同形式的改进。对农民群众的技术革新,区政府积极加以引导,给予技术支持,

帮助其申请技术专利,并与相关部门、企业联系,做好技术鉴定和扶持政策落实工作,引导其做大做强。

(二)坚持落实政策,促进农机快速发展。我区自2005

年起,实施国家购机补贴政策,资金规模逐年增加。截至2011年底,全区累计落实中央、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265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10075台件,惠及农户8987户,拉动农民投入近

1.5亿元。为方便农民就近购机、办理购机补贴及农机入户等相关手续,区政府在金田农机大市场设立了农机购置补贴服务大厅,实行“一条龙”服务,大大方便了群众。购机补贴政策的有效落实,调动了广大农民购机的积极性,进一步优化了我区农机装备结构。

(三)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农机安全发展。区政府依法加强对农机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一是依法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了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强化部门配合,建立健全了农机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农机、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协作,各司其职,联合执法,共同做好全区农机安全工作。三是严查违法违规,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成立区农机市场监管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和农机市场的监管,严厉查处农机证照不全、报废车上路、农机维修网点无证非法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农机零配件等违法违规行为。近年来,共开

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14次,打假和市场整治行动80余次,纠正和查处违章行为3万余次。四是开展平安创建,实施平安农机示范工程,加强平安农机示范村建设,打造安全预防网络,保证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

(四)坚持市场导向,促进农机持续发展。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构建农机服务体系,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一是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组织。近年来,区政府在政策、技术、信息、管理等方面加大对农机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农机合作组织大力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目前,全区农机专业合作社已经发展到58家,其中4家被评为省级合作示范社。二是积极探索农机服务新模式。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开展耕地承包、租赁经营、跨区作业等多种形式的作业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效益,并成立了农机跨区作业信息指挥中心,为跨区作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保障。三是积极开展农机化公益服务。每年农忙时节,农机部门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到各村组、田间地头、合作社场地开展农机具检修服务,确保农机具正常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一是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目前农村田间机耕道建设滞后,使机械田间转移不方便,降低了机械使用效率。二是农机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从总量上看,我区大型农机具仍然不够,尚不能满足全面机械

化的需求;同时农机库棚建设滞后,目前多数拖拉机、收割机等大中型农机具露天停放或者简单遮盖,机械使用寿命缩短。

(二)存在相关体制机制的问题。一是农业生产合作机制有待理顺。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农田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下分散小规模的农业种植模式和农民购机以满足自用为主的小农经营模式,制约了大中型高效农机的发展。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组织从农民手里流转土地的过程中,有的农民不愿意流转,造成流转土地不连片,有的流转时间短,造成流转者不敢多投入,亟待探索完善有利于农机化发展的多样化农业生产合作方式。二是农机安全监管机制有待理顺。《促进法》赋予了农机部门承担农机安全监管的职责,但是农机部门没有上路执法检查的权力,对从事道路运输的部分农机具的安全监管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三)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我区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农机装备结构和布局有待于进一步优化。在粮食生产中,我区小麦生产已经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但是玉米等其他作物机械化水平相对不高。经济作物的机械化水平较低,经济作物机具总量少,专门机械数量更少,而且作物间分布不平衡。农村其他各业机械化发展水平有限,畜禽饲养、水产养殖、林果储运保鲜和农产品加工增值等方面的机械化推广工作尚不能充分满足循环农业、可持续农业发展的要求。

三、几点建议

(一)继续深入学习和宣传《促进法》。要充分认识农业机械化在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地位和作用,把《促进法》的宣传贯彻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抓好对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宣传。不断增强各级干部贯彻实施《促进法》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

(二)建立健全农机化发展的长效投入机制。将发展农机化纳入各级政府岗位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多渠道、多层次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的投入,逐步建立起长效的资金投入机制,确保农机化的有效投入。

(三)进一步加快农机合作组织建设。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的培育,提升农机规模化服务能力。力争每个村都建立农机合作组织。同时进一步提高农机合作组织社会化服务能力,拓宽服务领域,拉长产业化发展、社会化服务的链条,增加农机服务收入。

(四)进一步加快促进土地流转。加快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完善农田布局规划,加强农村机耕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推广应用大中型农机具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不断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机服务网络,尤其是加强乡镇和村级农机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农机中介和农机合作经济组织制度,确保农机产业化发展、社会

化服务的稳步快速推进。

(六)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促进法》的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农机产品市场监管,强化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行为。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制度建设、执法装备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推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协调力度,力争农机与交警部门联合上路执法常态化,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农业机械高效、安全生产。

推荐第10篇:城管执法进社区调研报告

开展执法四进宣传 打造群众满意的民生城管

随着城市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大幅度的提高,人们愈来愈关注自己的生存环境与生活质量。这样就对城市管理的水平和效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转变城管作风,以打造民生城管为宗旨,通过开展执法四进活动,提升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现“洁、靓、谐”的城管工作愿景,天桥区城管局对城管执法四进(包括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一、天桥区城管执法环境基本情况

天桥区建成区总面积249平方公里,人口51万,辖区内有工业企业2000余家,大型专业批发市场88余处。做为老工业区,天桥区在新旧产业更替中,产生了大量下岗和失业人群,加上地处城乡结合部,各类市场集中,流动人口和外来暂住人口较多,经济落后,造成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社区治安等发展参差不齐,与其它区相比稍显滞后,因此流动摊贩、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现象严重,治理城市“八乱”的压力较重。随着近两年天桥区经济迅速发展,城市管理水平的加大,综合环境已经得到很大改善,市民对城管执法的认可度、信任度也逐步增强,但仍有市民不配合、抵触执法的事件发生,执法环境还需进一步改善。

二、城管开展四进活动的意义

(一)四进为增加执法人员与市民的沟通提供平台 执法环境的创造一是靠执法人员自身的工作,二是靠执法相对人的配合,即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都离不开宣传跟沟通。向市民宣传执法理念和城管工作,介绍城管法规,得到市民理解和配合,与市民沟通,了解所需、所急,才能提高工作针对性,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因此四进作为宣传和沟通的平台,为服务民生起到有益作用。

(二)四进为及时调整城管发展方向提供资料 在四进活动中,通过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和家庭,实地观察,与市民接触,掌握辖区城管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重点,提高城管工作效能,从整体把握管理发展进程。

(三)四进是新形势下的对城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我市大城管模式建成后,对城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三、目前进行的尝试和经验

推行城管进社区,既能够畅通居民群众反映城管问题的渠道,切实解决一些居民群众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诸多矛盾问题解决在社区、解决在基层,达到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又能体现行政执法工作为民服务、为民办实事的宗旨,真正发挥城管与社区的桥梁纽带作用。

一、城管执法进社区

城管进驻社区当“管家”,可使城管执法的触角有效地延伸至社区,做到了城管工作重心下移,实现了城管属地化,改变了城管执法单打独斗的局面。同时,又充分合理地利用了社区居委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解决了居委会没有执法权及城管部门人员有限、财力不足等实际问题,优势互补,实现共赢。

去年,我局开展了“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的探索。在市区范围内,建立起“一区一员”的社区联络员制度。今年,结合海宁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可进一步加大城管宣传进社区的力度。

城管社区联络员应定期到社区了解相关情况;条件允许的话可组织召开由城管队员、社区居委会负责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参加的社区城管工作协调会,跟踪了解和破解落实有关市容难点问题,切实解决好社区存在的私搭乱建、乱设摊点、无照经营、乱倒垃圾等违法行为。

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类活动。借助社区多样化、立体化、生动化的宣传载体,配合社区做好多媒体、黑板报、期刊等宣传工作,重点突出宣传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倡导社区居民共同维护市容环境整洁。

充分依靠社区的力量,在社区内建立一支城管动态协查员队伍,利用社区热线电话,及时将违章违纪现象通报城管组织,形成上下互动,目标一致地管理,从而加快社区建设

管理的步伐。

落实定点联系工作长效机制,继续不折不扣的贯彻“城管进社区”的工作方针,做好每周定期巡访、回访工作,增强为群众服务的主动性和实效性,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实施“城管执法进社区”活动,实现了社区与执法部门、管理与执法互动互助的双赢局面;实现了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城管执法进学校

青少年是城市的未来,如果把对青少年的城管宣传教育作为推进城管工作的切入点,可以产生“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群体”的社会效应。开展“城管执法进学校”,就是通过与学校携手共建,进一步拓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视野,阵地延伸,整合社会资源,服务学校,促进学校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构建人人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从而形成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

具体可选择中队辖区内一至二所重点中小学为共建对象,建立共建关系,签订共建协议,开展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

一是强化各中小学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特别是加强在学生上下学时对校门口的小吃、小百货等商店的越门设

摊和流动摊贩等违章行为的管理,维护良好的学校周围秩序;二是加强中考、高考期间的工地管理,及时对学校周边的施工工地进行调查摸底,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避免噪声污染等行为发生,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三是利用各种节假日和各项创建活动,把局团委和学校团组织联动起来,搞好团员青年与学生的共建活动。通过一连串的宣传教育和实践,使中小学生从点滴做起、从自身做起,提高城市管理的意识,而学生又能将所见、所学传给家长,通过他们的言行来影响家长。“小手牵大手”,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

通过开展“城管执法进校园”活动,向青少年学生宣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培育他们初步的法律意识,养成建设文明城市的责任感。同时,借“学校”这个突破口,通过生动而又贴近生活的宣传和社会化的服务方式,让学生把城管法规带回家,从而增进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大家受益”的社会氛围。

三、城管执法进企业

城市商业区、市场是车流、人流密集之地,同时也是容易滋生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的敏感地带。解决此类城市管理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单靠一个部门是远远不够的,为此,应积极开展“门前五包”、“城管执法进商店”活动。

以“门前三包”为龙头,是加强商户管理的一个有效途径。通过宣传教育,使各沿街店主充分认识发放具有正规化、法制化的“门前三包”责任书的严肃性,从基础上抓起。与辖区内责任单位、门头房签订责任书,营造起“城市管理人人有责,全市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在日常工作中,督促沿街商店和门店正确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和义务,做到不乱贴不乱画,维护好商店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境。

跨门经营一直是城市管理中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历来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有效破解这一“顽症”,中队还需继续推行人性化服务,以丰富“城管进商店”为载体,规范商家经营行为突破口,温馨提示到店门,劝导前臵入人心,推行有情送法、文明执法活动。城管队员通过主动上门服务、开展法律宣教、发放为沿街商户量身打造的《告各沿街店主的一封信》以及零距离谈心等形式,拉近与商家的距离,进一步巩固、夯实城市管理基础。

“城管执法进商店”的开展,有助于加强与执法对象之间的协作联系,形成彼此互相配合和支持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强化了我局的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改进服务方式。在提高办事效率、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都有重要意义。同时注意倾听商户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服务需求,也有助于把城管服务经济建设的工作推向深处。

四、城管执法进家庭

以服务为主导,由我局自行编制的城市管理宣传手册自去年起被广泛发放到了海宁的众多家庭手中。宣传册中的漫画以乱贴乱画、占道经营、违法搭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题材,通俗幽默、寓意深刻,宣传主旨一目了然,市民反响热烈。

今年,我们可积极拓展宣传进家庭的内涵,通过为特困户“送温暖、献爱心”,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活动等形式,进一步融入社会,增强与市民的沟通互动,密切与广大群众的血肉联系。

“城管执法进家庭”工作的开展,减少了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矛盾,实现社会各界与城管工作的良性互动,拉近了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距离,使市民民主法制意识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市民关注、关心、关爱城管的意识日益增强,从而可进一步改善城市管理和执法环境。

一个城市,三分建,七分管。从一定意义上讲,城市管理的好坏,是品牌,是形象。而城市管理又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很强的社会工作,离不开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因此,城市管理工作不仅需要抓好宣传,而且要把宣传视为城管工作的生命线。我们要坚定不移地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亲民务实,按照下一阶段海宁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目标,开展好城管执法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店、进家庭活动,努力以

优良作风感染群众,以热情服务方便群众,以文明执法取信群众。以宣传城管执法工作为重点,以解决难点、热点问题作为突破口,扎实有效地开展“四进”工作,全面提升城管执法水平

四、目前四进存在的问题:

推行城管进社区,既畅通了居民群众反映城管问题的渠道,切实解决了一些居民群众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诸多矛盾问题解决在社区、解决在基层,达到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又能体现行政执法工作为民服务、为民办实事的宗旨,真正发挥城管与社区的桥梁纽带作用。

2、城管进社区后可能面临的主要问题:

⑴、法制建设相对滞后。至今,国家没有一部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专门法律,虽然各地都制定了地方性法规,但也是规定的比较粗,范围比较大,有的现象也不是很具体,而且在执法实践中,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却找不到明确依据,从而影响了城管执法工作的深入发展。

⑵、社区市民文明素养程度不高,城市管理的意识不是很强。在我市高速发展的今天,却有一个很大的不协调,只注重了城市的硬件建设,却忽视了城市软件的建设——市民文明素质的提高;在目前的执法实践中,有一个很普遍的现

象,就是市民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不了解或者知之甚少。市民在享受城市公共资源的同时,关注城市建设、尊重和维护城市管理的意识不是很强,而且还经常会遇到执法相对人及市民的不理解,以及被动、应付、敷衍城市管理工作现象,管理起来往往是治标不治本,以至于是反反复复,成效不大。

⑶、社区管理工作的琐碎性、复杂性、反复性,加重了社区管理工作的强度和难度。所谓琐碎性是指管理工作的内容太多,大到店外经营、占路经营,小到乱摆乱放,清除、涂抹小广告,可谓什么事都管,什么事都干。所谓复杂性,一个是相对人比较复杂,什么层次的人都有,干什么的都有;另一个是运用的法律法规比较复杂,虽然就某一方面的法律法规用的不是很多,但也都应了解,而且界线必须分明;再就是在执法实践中,需要协调的部门比较多,等等。所谓反复性,就是重复,每天都重复着同样的工作,周而复始,忙个不停,一天不去管理或者放松了要求,往往就会出现反弹。

⑷、由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起步较晚,所表现出来的一系列共同的问题。主要体现在:①、现有的执法体制不是很明确。由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起步较晚,各地都是在摸索中前进,所以没有一个特定的模式。②、关系不是很顺。如协调配合不力,从大的方面讲,一项大的活动需要公安、交警、工商、卫生等部门的配合,组织、协调、安全、保障起来是很复杂的一项工作,从小的方面讲,有时弄不清业户的详细

信息,却又不知如何向工商查找业户的工商执照;所以城管进社区后面临的理顺各方面的关系是一项艰巨的任务。③、办案保障不健全,物资器材还有些落后,取证不详,效率不高。城管进社区后,人员相对分散,如何实现物资保障的问题更显得突出。④、城管执法这支队伍还比较新,经验还不是很丰富,执法水平和执法艺术还没有达到很高的境界。还需要在执法过程和业务学习中不断提高。

五、城管进社区的原则及实施方法。

城管执法进社区的实施办法的总体思路是改变过去的管理格局,即变“点、线”管理为“ 点、线、面”相结合的格局,重心下移,立足社区,建立“市、区两级政府,市、区、办事处三级管理,市、区、办事处、社区四级服务”的管理机制。

(一)、主要是遵循“三个原则”。“三个原则”是指: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在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市、区、办事处、社区四级服务,尤其要明确办事处和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与职权;

2、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原则。按照城管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3、统

一、联动、效能的原则。社区的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设立“一职多能”的配臵,充分理顺关系,整合资源。体现统

一、联动、效能的原则。

(二)、具体实施办法:

1、立足社区,与社区群众和社区组织紧密联系。

城管进社区,与社区群众紧密联系、相互依靠,是城管进社区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在工作中急百姓所急,想百姓所想,对他们提出的要求,碰到的困难及时处理和解决,才能积极做好服务工作。同时,充分利用现有社区组织在社区建立起来的工作结构,发挥社区组织的功能,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及各单位组织的力量,搞好社区环境建设,共享社区资源,使社区单位与社区居民相融合,形成社区活动的一种合力,促进城管与社区组织的配合。不断完善城管在社区内的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城管在社区的地位和威信。

2、加强横向联系,理顺各种关系。

城管进社区,要加强与社区党总支、居委会、民间组织、社区单位等机构的联系,充分发挥这些机构在社区内的作用,调动他们关爱社区的意识。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区分责任,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其中主要是要处理好城管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和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因为这两个组织和社区群众关系最密切,在社区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只有多部门协调工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强调管理合力,整合社区资源,才有利于提高执法效率,为社区组织和居民提供全方位的系列化服务。

3、加强社区投诉体系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投诉受理工作作为了解市容市貌的听诊器,群众反映的晴雨表,政策法规的咨询台,行政执法的监督岗,意义重大。因此,社区行政执法系统要高度重视投诉受理工作,以机构网络化、装备现代化、管理制度化、运行高效化为目标,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配套必要的网络设备,形成社区内外,行政执法部门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执法部门与各社区投诉中心公开电话、与相关部门之间上下畅通的投诉受理网络体系。同时,积极开展网上投诉受理,实现投诉受理现代化,建立执法机动队伍,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形成快速联动机制。

同时也可以充分依靠社区的力量,在社区内建立一支城管动态协查员队伍,利用社区热线电话,及时将违章违纪现象通报社区城管组织。信息的即时提供将有助于城管队员加强对辖区的了解,便于对社区的城市环境实施监控,形成上下互动,目标一致的管理,从而加快社区建设管理的步伐。

4、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社区建设。

要先做好城管进社区的试点工作,在试点取得经验后,进一步全面展开。选择一两个人口规模,机构设臵都比较规范的社区作为试点,在其中进行多种管理模式的探索和试尝。如可以借鉴其他地区的试点经验,在社区内实施聘用协管员制度,在社区内设臵固定的宣传栏等,利用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弘扬队员的无私奉献精神,努力营造

有利于社区城市管理的浓厚社会氛围,以赢得社区成员的理解和支持,鼓励他们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在一两个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因地制宜的逐步推进整个城区社区的建设管理。

5、坚持日常管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以往的经验说明,突击式的集中整治,整治成果很难巩固,只有实行长效管理,才能提高整个管理水平。要在坚持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利用现有的经验,积极探索社区管理规律,逐步建立健全社区管理的长效机制。要改变管理办法,逐步由运动式和突击式管理向日常动态、长效管理转变,由事后管理向事前和事中管理转变,增强工作主动性。要实施重心下移,进一步落实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区(市)、街道、社区管理城市的基础作用,可以探索聘请城市管理协管员等办法,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积极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最终实现整个社区的长效管理。 城管执法进驻社区,使社区成为执法工作的阵地,服务工作的平台,宣传工作的载体,既拓宽了城管执法的工作渠道,同时也为更好地开展城管执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逐步建立完善的城市管理的社区工作体系。达到“发展在社

区、服务在社区、稳定在社区,文明在社区”的目标,构筑一个协调和谐的工作机制。

总之,社区建设是一项利国利民,充满蓬勃生机的事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更是面向新世纪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作为城管部门,进社区更是时不我待。因此,这就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也需要城管部门的积极努力,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城管执法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紧抓住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机遇,开拓前进,落实执法为民的宗旨,再创城市社区建设新的辉煌。

第11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一、机构现状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是隶属于市交通运输局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核定编制71人,实际在编61人,由法定授权的实施道路运输管理的执法单位,共有执法车辆11辆,其中交通厅配备执法标志车1辆,执法服装全员配备齐全。

二、队伍现状

我局实际在编61人,取得正式执法证件的60人,人员来源大部分是解决的政府安置人员内部职工子女和部分军转安置、其他单位外调人员,学历结构为大学本科11人,大专49人,中专1人,专业多为法律和交通运输管理专业为主,年龄结构35岁以下有8人,35-50岁有49人,50岁以上4人。

三、进人用人机制

我局自2006年至今一直未新进人员,而2006年以前进入的人员少量是军转安置人员,大部分是解决政府安置对象和内部子女,导致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年龄普遍偏大。自2010年被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进人用人都是按照人社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考,现有执法人员的评价、考核、奖惩、选拔工作都是严格按照公务员、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奖惩的有关规定进行的。

四、交通队伍信息化建设

我局的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都已经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在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案卷的信息化管理方面还未完全到位,由于应用软件程序的问题和实际办案人员在路上现场执法时没有相应配套的设施设备来完善处罚案卷的信息化录入,而导致该项工作的不全面。

五、深化执法体制,创新执法模式等方面的做法

由于行政执法的特殊性和现在行政执法面临的大环境,让我们不得不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体制创新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学习考核机制,按照“三基三化”的要求,切实加强基层队伍的职能化建设,规范落实基础管理制度的建设,提高全局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水平,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学习规范计算机操作技能,为规范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开展部门配合、部门联动,以提高我们行政执法的力度,也能较好地改善执法难、取证难的现状,切实增强服务意识,面对广大的经营业户,要求全局执法人员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付诸于实际的执法和管理工作中去,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由于现行的管理体制中还缺乏应有的激励机制,一个部门干好干坏一个样,导致影响大家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由于执法力度不强,执法人员的水平再高,执法难、取证难还是一个没有根本解决的老大难问题。

六、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建议

随着社会的进步,随着法制进程的不断推进,应从严规范规范我们的行政执法队伍,严把准入关,加强业务学习和素质教育,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信息化管理进程,增强各执法人员在实际执法工作中的操作性。

第12篇:执法实践下基层调研报告

下基层活动调研报告

按照中心《下基层执法实践活动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中心工作人员服务基层的意识,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完成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我督查科本着深入基层、服务基层、指导基层的目的,对拱墅区局受理中心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调研活动。旨在学习区局好的经验做法和“亮点”措施以及征求基层对群众投诉类保序考核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反映或解决问题。

本次调研活动督查科调研组在具体实施上做到了既“身入”又“心入”;在具体目标上围绕了一个“民”字,解决一个“难”字;在具体方式上,我们主要通过走访基层中队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看法。在调研过程中,我督查科除深入了解受理中心工作状况、受理情况、处置热难点问题措施,共累计走访中队4余次,陪同走访区城管办停车收费管理中心1次,调整和修复区局受理中心对讲无线电机和传真机设备各1台,向区局分管副局长提出合理化建议若干条,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走访部门概况

(一)中心人员:拱墅区局受理中心共有正编执法队员3人,协管队员6人(1人外借市城管办数字平台)。其中,四名协管负责24小时受理96310投诉热线系统值班制度,另一名协管负责投诉受理单的统计、归类、甄别和反馈,其余三名执法队员分别就中心工作职责进行了分工细化。自市局将信访投诉纳入“保序”考核后,中心工作坚持发挥制度引领的原则,强化考核,规范各项考核制度,从源头上做到常抓不懈,确保信访工作有目标、有方向、有动力,促进信访工作的良性运作。

(二)主要工作职责:受理中心一是要负责组织落实各个辖区的专项整治计划、实施和总结,承担上级布置的重大执法活动保障。如调研中受理中心正组织学习“关于印发市城管执法局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等工作;二是要负责与市、区各部门和各镇、街道的沟通和协调;三是要受理区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投诉,并落实信访投诉件的跟踪、督办和反馈;四是监控、指导和管理拱墅区城管执法职责范围内数字城管抄报问题的处理和反馈,负责与区城管办在数字城管方面的协调对接以及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调研基本情况(降低投诉破解难题的一些措施)

(一)信访投诉集中问题

信访投诉受理主要还是集中在这三大问题:一是无证摊贩,祥符街道、上塘街道等区域问题出现频率较高。如:都市水乡长阳路、汽车北站周边、湖州街198号与茶汤桥周边。问题多发于早、晚两个时间段;二是噪声投诉,由于今年是拱墅区实施“新三年行动计划”的开始之年,加之城市北扩,市重点工程较多,建设工程频繁,随之相应的噪音投诉增加较多,问题主要集中在德胜快速路夜间施工和萍水路银泰工地夜间施工;三是犬类投诉,从承办量来看,基本以小区的无证犬居多,投诉地段主要集中在都市水乡水碧苑内无证养犬、大关西苑和南苑一带。

(二)受理中心主要工作措施

受理中心高度重视信访投诉的“保序”类三大考核,分管局长也多次召开信访投诉工作会议,强调了信访工作在今年“保序”工作中的重要性,并要求各中队确定一名分管信访工作的负责人。一是提高受理效能。减少在受理处置

案件中因应用语言不当、区域交界不熟、职责交叉不明造成误解而引发投诉的现象,予以合理引导。二是细化考核标准。在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评分办法的基础上进行细化,量化各中队考核目标,将考核内容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督促中队将问题整改到位。三是树立服务理念。每月定期对受理员进行书面业务考试,进一步提高受理员的业务能力,并定期召开分析会,调取受话录音,信访回复文书进行分析指正。四是加强横向沟通。我受理中心与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和各街道建立紧密的工作联系。针对我区范围内施工噪音问题和车载水果车贩卖现象较严重,我局通过将建设工地问题抄告建设局,要求源头管理各施工工地,规范施工。对于车载水果车,在区公安分局和街道的大力配合下,形成合力集中整治,收到了不错的效果。

(三)辖区中队“信访保序” 主要工作做法

针对信访投诉考核,各中队前期都制作了便民服务卡,下发各社区,增加投诉渠道,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把投诉化解在基层。各中队均加强了信访投诉重视程度,安排了专门负责分管信访工作的中队长,抓信访投诉解决。上塘中队、大关中队等中队联合街道力量,对辖区内信访热、难点问题开展整治,切实控制信访投诉量下降。祥符中队针对都市水乡犬类问题投诉较多,定期开展整治,还专门邀请市城管办、市局直属大队、社区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规范养犬知识普及等活动,切实化解该地区犬类投诉居高不下的局面。

三、征求到的有关困难和意见

(一)96310执法局投诉热线系统不够稳定,速度慢以及会出现平台界面死机现象,在96310热线繁忙时,造成无法及时录入有关投诉信息(24小时受理

人员提出)。

(二)受理信访投诉中发现部分来电,均系同一人使用多个号码进行频繁投诉,投诉问题涉及多个中队,投诉问题涵盖多个职能,投诉时间跨越早、中、晚,问题处理完毕后反馈当事人均不接听电话。该投诉行为,令人生疑。

(三)辖区中队面临的一些信访受理的困境:

1、和睦中队负责人谈到了其辖区的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登云路与和睦路的无证摊贩行为,反复性大。街道城管科设在中队办公,故与街道、社区互动较频繁,目前正值季节变换,中队会加强置前管理。

2、上塘中队负责人阐述了辖区狭长的管理特殊性,钱江鞋城市场周边的“炸臭豆腐、烤番薯、卖冰糖葫芦”等三大顽症,以及城郊结合处和学校周边的管理难度问题。

3、小河中队负责人就关于辖区内水果占道违法行为所涉及到交叉职能有效查处方法提出了看法,以及查处小区内无证摊贩投诉件面临困惑征求了意见。

四、针对问题,调研工作中提出的建议

(一)调研人员在查看了6月3日、6月4日的热线系统受理交办单中,发现同一个关于石祥路海外海夜间施工噪声的投诉问题,时间分别是23:40时和凌晨,但承办单位在回复栏内都是以教育、警告处置回复。提出了执法不够严格,且与“绿色护考”期间加大对“夜间施工噪声”严格查处的原则相勃。

(二)与区局受理中心共同分析了关于部分来电均系同一人使用多个号码进行频繁投诉的情况。该投诉内容涉及广、时间跨度长、涵盖区域大(查实就5月份上城与江干区域都有以上部分号码投诉),经各方面共同分析与甄别,提出了一些看法与建议。

(三)关于市长联络员任国荣同志提出的一车临时牌号字样为浙A.3S939红色小型机动车,长期占据大关苑西路公共停车泊位内的问题。在我调研组人员建议下,与中心负责人协同将该情况以书面转办形式告知停车泊位的行政主管部门—拱墅区停车服务中心(因我局只有对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不按规定停放(未停放在停车泊位内)进行查处的权限,故缺乏处置该车辆的法律依据)。

(四)在中心负责人夏铁军陪同下共走访调研了和睦、上塘、拱宸桥和小河等4个基层中队,分别就今年的信访保序考核目的与意义与中队做了简要的阐述,听取了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对热难点问题做了深入的沟通和了解。有的放矢的例举了在执法实践过程中的生动教案例子。如,江干某小区绿地上堆放花盆的处置以及无证摊贩、犬类案件的处置经验等等,调研组叶科长还提出了一些执法经验和建议,得到了各中队负责人的中肯。

1、中队队伍要树立“三变”的执法观念,一变被动接受投诉管理改主动巡查各种违章问题,二变集中力量整治活动改置前投入执法队员督岗管理,三变对待违章处置忌语“喂,老板、今天检查帮帮忙、有人投你等等” 改到达现场拍照摄像,发“限改通知书”,从而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以便更好的降低投诉量;

2、加强中队内勤人员梳理能力,培养信访反馈人员沟通素质,从而掌握和消除辖区内的重复投诉的可能性;

3、要广泛征集一线队员的意见,他们是执法管理的实践者,定期召开“诸葛亮”会议,听取意见,以及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等。

(五)调研组在与拱墅区局领导座谈时,提出了多项合理化建议。其中,

针对上塘中队管辖区域特征,南北跨度较大等困难,应因地制宜,提出了在区域南面设立城管执勤点,促进执法队员的工作效率能够更好的发挥。该建议得到了拱墅钱副局长的肯定。

以上是我们在本次走访调研活动中了解到的一些初实情况与一些浅见,对于我们今后工作来讲,具有较好的指导意义。通过深入基层,掌握了解区局受理工作过程和问题,为研究下一步督查考核工作措施,以及为上级决策提供了一些理论实践信息。

中心督查科

2011年6月20日星期一

第13篇:检察机关执法理念调研报告

宽严相济与检察机关执法理念的重塑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是对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政治目标的回应,对检察机关提出了重大课题。因此,创新检察机关执法理念,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

近年来,执法理念在我国司法中的地位与作用得到普遍重视,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部门进行了广泛和充分的研究。在我国,不同主体

对于执法理念有一些共同的标准、原则、价值和要求,如公平、正义、效率、廉洁等,但具体内容又有不同。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构建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当前关键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战略思想为指导。公平正义是衡量社会是否和谐的一个重要尺度,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对检察机关来说,维护公平正义是其天职,应当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

检察机关执法理念存在三个突出问题

上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社会治安总体形势比较严峻,我们在刑事司法领域,主要贯彻“严打”的刑事政策,控制犯罪的理念占主导地位,这与计划经济体制的基础相契合。惩治犯罪、控制犯罪,这是任何国家、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世界各国刑事法律立法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但刑事法治实践表明,在现代多元社会,实现正义的方式需要多样性,过分偏重惩治、控制犯罪理念,不利于法律秩序的维护。多年来,我国司法人员理念中,始终充斥着“高压”、“严惩”的字眼,对于刑事犯罪的处理没有很好地体现“宽严相济”的政策思想。具体而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偏重控制犯罪理念

多年来,人们习惯把检察机关当成枪杆子和追究犯罪的打手,形成检察机关浓重的控制犯罪执法理念。突出表现是重打击轻保护,重视刑事法律的惩治功能,忽视其保护人权,尤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功能。主要表现是:宁愿多捕不愿少捕;宁愿错抓不愿错放;宁愿多诉不愿少诉。

具体表现在:1.逮捕法定条件的严格控制与逮捕适用的普遍化的矛盾。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证据要件、刑罚要件和必要性要件。但从审查逮捕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逮捕的后两个条件,即刑罚要件和必要性要件被“淡化”、乃至“虚化”,逮捕的法定条件在实践中演变为“构罪即捕”,即在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能够作出有罪判决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一般都批准逮捕,无逮捕必要的适用率过低。

2.起诉裁量权的扩大与相对不起诉功能萎缩的矛盾。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以立法形式确立了检察机关的起诉裁量权,理论上称之为相对不起诉。但由于受观念、体制、立法、政策等方面因素的影响,相对不起诉在实践中出现运行不畅、功能萎缩的状态。实践中,大量轻罪案件与重罪案件一样,遵循着基本相同的诉讼程序:侦查———起诉———审判,仅有很少的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分流,相对不起诉的价值仅在极小范围内得以体现。

偏重程序控制理念

程序控制理念是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工具式”刑事司法理念之一,对我国社会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它的高成本使贫穷者望而却步,它的精细与复杂使审判日益笨重。司法实践中存在轻罪案件迅速审理的原则与简易程序受到限制的矛盾。对于轻罪案件广泛运用简易程序,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的主流,但在实践中由于审限的限制以及被告人不认罪的限制,通过设立简易程序达到减少积案,缩短诉讼周期的目标并没有完全实现。

程序控制理念的单调性使其无法回应多样性的争端,在解纷止争面前日显捉襟见肘。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辩诉交易制度,实践中却存在着类似于辩诉交易的司法操作。随着犯罪形势的变化,要有效地利用有限的司法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和正义,推行认罪协商实有必要。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律中,只有自诉程序中才有“和解”的规定,在公诉程序中则无。但实践中,刑事和解已逐渐突破原来的轻微刑事案件领域,甚至适用到盗窃、伤害等,尤其是在部分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更为普遍。

偏重刑罚羁押理念

当前突出表现是社区矫正出狱的兴起与轻罪案件监禁率偏高的矛盾。目前西方国家刑罚适用的重点已由监禁矫正为主转入社区矫正为主的模式,社区矫正不仅在适用率方面大大高于监禁率,且还有取而代之之势。这表明社区矫正将是犯罪矫正的未来方向。我国现行的刑事司法是以国家起诉和对被告人判刑(实刑)为主要模式的。大量适用监禁刑不仅加大行刑成本,降低行刑效益,而且容易树立社会对立面,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与检察机关执法理念的更新重塑

根据和谐的内在价值要求,和谐作为司法机关执法理念的价值取向,使两个前提发生变革。一是国家治理犯罪的理念变革,不再视所有的犯罪为不可饶恕的罪行,相反,对某些犯罪是可以原谅的。这必然促使执法机关

对犯罪本质作重新理解;二是刑事诉讼应该具有民事诉讼那样的解决纠纷的价值理念。“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的内容之一,应注重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重视权利与权力的平衡,重塑全新执法理念:

树立轻缓惩治理念

一是引进暂缓起诉措施,限制刑罚的适用范围。笔者认为,暂缓起诉制度符合刑罚个别化和轻

刑化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兼取起诉法定主义和起诉便宜主义的长处,使诉讼程序更为合理和科学,是体现我国刑事法律与时俱进思想的一项制度创新,有利于实现刑罚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刑事诉讼程序环节的减少,缩短了诉讼时间,减轻了讼累,可以使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更为严重的刑事犯罪案件的起诉和审判中去,以提高诉讼质量和诉讼效率,也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在强制措施的适用上,改变目前以逮捕为主导的候审羁押制度,完善羁押的替代性措施,适度提高取保候审率。笔者以为,对轻微犯罪应坚持逮捕的“谦抑性”原则,慎用逮捕措施。在逮捕条件上,应全面把握,整体衡量,“行为已构成犯罪,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确有逮捕必要”二者缺一不可,实践中“构罪即捕”的做法应予以纠正。羁押决定引发了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最尖锐的冲突,解决这一冲突的办法是在社会利益和被告人利益之间取得平衡。就轻微犯罪而言,完善羁押的替代性措施,适度提高取保候审率,是实现这种利益平衡的较为理想的方案。在这方面,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已经表现出积极的姿态,表示对于轻刑犯要采取更为轻缓的刑事政策,充分体现“轻罪轻处,轻罪轻罚”,主张对于未成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轻处理。

树立程序自治理念

应扩大简易程序和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的适用范围。公诉部门将案件起诉基于的标准就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刑诉法第46条明确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因此,将被告人认罪与否作为能否适用简易程序的理由显然不符合立法本意,建议取消这一要件,以便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同时,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的案件,能够简化审理的,要积极主动建议人民法院适用;对于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建议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同意并向人民法院建议适用。

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

恢复性司法是对刑事犯罪通过在犯罪方和被害方之间建立一种对话关系,以犯罪人主动承担责任消弥双方冲突,从深层次化解矛盾,并通过社区等有关方面的参与,修复受损社会关系的一种替代性司法活动。恢复性司法作为一种全新的刑事司法模式,对大量的轻微刑事案件乃至邻里纠纷给予关注,尽可能在犯罪的早期阶段介入,通过化解人际关系,减少社区矛盾来预防犯罪。这种旨在提升被害人和犯罪人的满意度、降低再犯率的司法模式与我国传统的调解制度所蕴涵的“和为贵”的理念相一致。对轻微犯罪案件,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应当允许当事人和解后由侦查机关撤案或由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

树立刑事控制与行刑社会化并重理念

在刑种刑制的选择上,落实刑罚经济原则和行刑社会化思想,将轻罪案件刑罚适用的重点由监禁矫正为主调整为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并重,广泛适用罚金刑和缓刑。罚金刑现已成为许多国家刑罚体系中的主刑,并且将其作为短期自由刑的一种替代措施,逐步扩大适用范围。与此同时,缓刑作为避免短期自由刑弊端、有条件执行的心理强制作用和依靠社会力量帮助犯罪人复归社会的一种措施,也得到了普遍的应用。

第14篇:法院执法工作调研报告

法院执法工作调研报告5篇

【篇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执行工作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事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事关依法治国的工作大局,事关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20XX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工作时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为全面了解掌握两年多来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推动法院执行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制尊严,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纳入20XX年工作要点。为确保专题询问达到察实情、促工作的效果,5月15-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冠森带领调研组一行深入市中级人民法院、鄱阳、弋阳和信州区人民法院,听取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与市、县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作了座谈交流,视察了所到各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了实地调研。6月21日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东进同志还专门带领调研组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现场调研、督导法院执行工作,对全市法院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所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肯定,并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主要情况

两年多来,全市法院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联合信用惩戒、强制措施威慑、制度创新建设等有序推进,执行工作获得长足进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XX年1月至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36269件,实际执结16115件,实际执结率44.43%,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7.6亿元;执结涉民生、金融、党政机关三类执行案件5136件,赴京访案件化解率100%。

一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意见》。20XX年5月,市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扩大会,下发了《20XX年解决执行难工作要点》,下达了工作任务交办单。全市法院把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中院院长与各基层法院院长签订责任书,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了中院领导挂点包片制度,加强工作督查、指导;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纲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及工作时限,

实行挂图作战,以“项目化”方式推进,并在重要节点定期召开会议进行调度,有力推动解决执行难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两级法院都建成了执行指挥中心,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等必要执行装备,保障执行经费,切实保证执行工作需要。

二是执行力度不断加大。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对接协调,强化联合惩戒,构建了由38个单位参加的执行联合惩戒体系,完善了执行联动协调办法。中院与市发改委、电子政务办签订了合作备忘录,把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嵌入社会信用网络平台,实现市直联动单位信息共享;与市文明办联合发文,将诚信情况纳入对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考核内容;加强法院与公安机关在执行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上饶日报开辟专栏每月发布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市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法媒银平台、法院网站、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等方式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让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20XX年以来共拘留、拘传被执行人2095人次,罚款435.55万元,15案16人被判处拒执罪。截至20XX年6月,全市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6918人次。全市法院先后开展了“夏日风暴”、“秋季行动”、“冬日融冰”、“执行攻坚月”等专项执行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执行,组织“晨战”、“夜战”、“节日战”,打出执行

“组合拳”。开展了清理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的专项集中行动。通过集中执行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执行效果。截止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上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9509件,同比上升36%,实际执结4096件,同比上升39%,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8.8亿余元。执行质效指标进位赶超提速,法定期限内结案率、首次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等几项指标进入全省法院前列。

三是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推进“互联网+执行”工作,完善“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与银行、房管、国土、工商、车管、阿里巴巴等网络“点对点”

查控财产,实现电子数据“零距离”交换。20XX年以来,累计查询各类信息210.32万条,涉及被执行人221万人次。与公安机关对接,依托公安机关大数据查询被执行人信息56批次,有效查控达160余人。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从20XX年4月起,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入驻淘宝、京东等司法拍卖平台,待处置财产均实行网络拍卖。充分运用执行指挥中心视频督办、执行会商、现场指挥等功能,形成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组织开展执行工作常态化机制。20XX年以来,市中院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共向12个基层法院发起线上督办166批次,指挥会商27批次。启用“掌上执行局”,通过手机“移动执行”APP,实时记录查人找物过程,随时发起“点对点”网络查控。

四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实行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团队办案模式。配强执行力量,推进执行案件专业化办理。推行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的执行工作机制,改变过去一人包案到底、难以监督管理的情况,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立查控组、速执组和网拍组,建立财产调查、裁决处置、处置操作相分离的运行机制,实行“简案”速执、“繁案”精办的分流机制,实现案件与人员的优化组合,最大限度发挥执行队伍潜力。完善立审执协调机制,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工作衔接;实行执行风险提前告知制度,在立案阶段就向当事人提示执行风险;释明财产保全制度,实现网络查控与诉讼保全的无缝对接,与保险公司建立诉讼保全保险合作机制,提高财产保全的使用率,以保全促调解、促执行。探索执行转破产机制。推动执行程序中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依法破产,消化滞留在执行程序的无财产案件。中院、上饶县、广丰区、铅山县、弋阳县分别受理了世纪长河、远翔实业、吉意豪、天江纸业、荣盛化工等多个执转破案件,涉及相关执行案件202件。搭建社会化协同执行框架。对接市综治办,将执行工作嵌入到综治网格化APP系统。对经财产调查确实难以执行的案件,通过综治网格、司法建议的方式向乡镇、街办、综治网格员、民政部门推送,通过基层组织帮助查人找物、进行法治教育,促进案件执行。20XX年度,全市法院共向130个乡镇发出司法建议书416份,推送执行案件4737件,有效执行125件。5月14日,全市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以县为单位将2449件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和600宗系列案件交办给各县市区的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和政法委,要求落实协办机制,限期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全市法院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下了很大功夫,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最高法院提出的“四个基本”“四个90%”的总体目标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认真研究解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案件实际执结率不高,终本案件过多。20XX年1月至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36269件,实际执结16115件,实际执结率44.43%,加上20XX年以前旧存未执结案件,实际执结率不高。从到各地调研的情况看,“终本”案件普遍较多,且一些案件还存在瑕疵,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片面追求高执结率和案多人少矛盾,个别执行人员将“终本”作为提高结案率的便捷手段,一些尚未到执行期限的案件或未确定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造成该类案件数量增多,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二是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未完全落实到位,执行工作整体合力不够。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功能和范围不够完善,部分联动部门对网络查控系统建设的意愿不足,与法院“点对点”查控网络建设进展缓慢,信息共享存在壁垒,存在联不上、查不到现象。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力度不够,存在渠道不畅、信息不共享、政策落地困难等问题,执行威慑力不够。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个别成员单位大局意识欠缺,认为执行工作是法院一家的事,未能从全局高度认识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意义,对法院执行工作消极配合或不配合,少数人员或部门干预执行的现象仍有发生。

三是执行工作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由于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健全,公民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不强,一些被执行人对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缺乏充分了解,规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甚至暴力抗拒执行,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等问题相当程度存在。一些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存在片面认识,将因市场风险、交易风险或诉讼风险导致的执行不能归结为执行不力。特别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这类案件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对此难以理解。

四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案多人少矛盾是制约执行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尽管全市法院普遍调整和加强了执行力量,执行人员数量有一定增加,但仍无法适应持续高速增长的案件量,执行力量的增加与执行案件的增长不相适应,一线办案人员工作量长期“超饱和”,“五加二”“白加黑”已成为法院执行人员的工作常态。此外,少数执行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对部分申请执行人的态度简单粗暴,不够耐心。

五是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执行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认识模糊,不能理性对待执行难有关问题。公众特别是当事人对“执行难”和“执行不能”往往缺乏常识性认知,不能正常面对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将自己利益不能兑现简单归咎于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力”。同时,因少数执行人员在工作中的方式方法问题,导致本属于当事人双方的纠纷转化为法院与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之间的矛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行工作的社会效果。

三、意见和建议

今年是最高法院作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承诺的兑现之年。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冲刺阶段。要打赢这场攻坚战,必须多措并举,补齐短板、破解难题、合力攻坚。

一是健全执行联动协作机制,构建综合治理格局。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法院单打独斗、孤军奋战难以完成,要进一步推动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适当增加执行工作在综合治理考核中的分值。各地要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工作,切实加强对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领导,在工作力量、工作保障方面加大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市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两办”《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更加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强化对干扰执行工作的责任追究,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要进一步完善对各成员单位执行联动情况的督查督办、考核评估等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督查,扎实推进执行联动。

二是加大执行力度,促进“两升一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全市法院要综合运用各种司法措施和手段,加大执行力度,重点抓好“三类”案件的执行,切实提高案件的实际执行率和实际到位率。要完善分工明确、运转有序、互相协作的立案、审判、执行衔接配合机制,优化内部流程,提高执行效率。要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充分整合各类数据资源,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数据支撑。积极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强化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管理机制,强化执行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要推进执行公开,加大执行案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的力度,提升执行公信力。要严把“终本”案件审核关,并对已“终本”案件进行“回头看”,在降低“终本”率的同时,努力提高“终本”合格率,实现实际执行率和实际到位率的上升、“终本”率的下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率。

三是完善执行联动和联合惩戒机制。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以及19部委《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不断拓宽执行联动的内容和范围,加快推进与法院“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实现本地区被执行人财产和身份信息网络查控系统全覆盖,畅通被执行人及财产发现渠道,破解查人找物传统执行难题。各联合惩戒部门要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主动将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运用到本单位管理、审批等工作中,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监督,自动采取拦截、惩戒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要与法院通力协作,各负其责,确保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落到实处。要健全执行救助机制,加大执行救助力度,妥善解决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执行不能案件。

四是加大执行宣传,获取公众广泛认同。要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形成多层面、跨媒介、全方位的执行工作宣传格局,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执行环境。要注重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以及执行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加强对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件的宣传,以案说法,增强公民的守法意识,形成震慑效应。要加强对执行不能和终本程序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理性看待市场经济中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厘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界限,让人民群众理性认识法院执行工作。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工作质效。按照推进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加强执行人员力量,配强执行工作装备,采取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进一步规范执行人员行为,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执行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执行能力。加强执行团队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团队运作模式,建立健全执行团队管理监督、工作考核、律师参与执行等机制,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关爱执行队伍,优待执行人员,加强心理疏导,缓解工作压力,妥善解决执行法官、执行辅助人员的待遇问题,增强他们做好执行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针对集中执行频率越来越高、执行强度越来越大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努力减少执行中的冲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执行人员人身安全,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篇二】

民事执行是法律救助的最后一道程序,是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是维护法律权威、恪守司法为民宗旨的最好体现。近年来,基层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公正执行为核心”,发挥司法强制力作用,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着力打通制约实现司法正义“最后一公里”,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振兴发展作出了贡献。二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件,执结?件,执结率为?%,执行到位标的额?万元。民事执行工作得到了地方人大和上级院的充分肯定。

一、基本情况

(一)凝心聚力,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

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向市委、人大及上级院汇报执行工作,争取领导、监督和支持。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在涉机关单位执行案件上给予支持。市人大经常听取法院执行工作汇报,派人大代表全程见证集中执行活动。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市政法委召开“三长”专题执行会议和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会议,在全社会形成了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法委协调、法院负责、各部门配合的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加强执行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特别是《中国法院网》等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表宣传稿件、典型案例?篇,赢得社会群众对执行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二)综合施策,加强执行惩戒平台建设

——集中开展涉民生攻坚行动。重点执行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工伤保障待遇等九类涉民生案件。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攻坚活动中,集中出警,拘留?人,执结?件,执行案款?万元。执行*镇?户村民与被执行人*公司种植订购合同案件中,依法查封扣押财产,组织双方沟通协调,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敦促其积极联系销售、想方设法筹款,使村民春耕前拿到了玉米款。冬季执行会战中,执行办案组放弃双休日突击执行、集中执行,执结案件?件,执行标的额?余万元。为涉及*煤矿的?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拖欠的工资款、工伤赔偿款?万元,一起群体性案件得到平稳妥善执行。

——围绕中心强化执行措施。坚持落实到人、跟踪督办、定期调度,依法执行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破坏生态环境案件。按照市委、政府要求,妥善组织强迁了涉及中央环保督察的某石材厂违规占地案,对应拆迁企业起到了极大震慑作用。通过土地房产查封、评估拍卖、财产分配、强制腾迁等措施,稳妥执结了?名债权人与**粮油有限公司借款案件,使连续上访六年的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利用曝光平台实施信用惩戒。通过市区三处电子LED显示屏公开曝光“老赖”相关信息,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老赖”碍于舆论压力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将“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使其在政府采购、信用贷款及高消费方面受到限制,最大限度压缩其规避生存和经营空间。去年以来,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人次,促使?件案件得以执结,结案标的额?万元。

——用足强制措施打击拒执行为。严厉打击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的“老赖”。去年以来,司法拘留被执行人?人次,促?件案件被执行人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件,已立案?件。开展集中拘留“老赖”亮剑行动,执行干警、司法警察兵分两路奔赴乡镇,邀请新闻媒体、人大代表全程见证执行。深入当事人家中查找被执行人,拘留?人,对一处门市房进行了强迁,

对?处被执行人石板材进行查封。

(三)借助网络,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

——借力网络查控系统。利用执行指挥中心“总对总”查控系统,有效破解执行案件“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的难题。在执行外省被执行人案件中,办案人及时网上扣划被执行人在**省的银行存款,并赶到**省一次性执行回款?元,历经四年的跨省案件得到妥善执行。去年以来,网上查控?余件,网上查询财产?万元,执结案件?件。

——应用网络拍卖系统。开展网络拍卖工作,有效地解决了传统拍卖久拖不决、贬值贱卖的难题。去年以来,网上拍卖案件?件次,拍卖成功?件,拍卖总金额?万元,取得了良好效果。

——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发挥集案件管理、网上查控、网上拍卖、节点监控等功能为一体的平台作用,实现了对话、录音、录像及执行人员的位置同步传输、实时远程指挥的同步进行,解决了执行干警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取证难”、“沟通难”、“监督难”等难题。加强对执法办案现场的监督和对执行人员的安全保护,实现了执行工作联动化、一体化、科学化、安全化目标。

(四)提升素质,加强执行职业化建设

——加强执行职业化建设。成立?个执行办案组,每组由一名员额法官和?名法官助理组成,每两组配备?名书记员。为每名执行干警配备执法记录仪,坚持配备到位、应用到位,做到执行全程留痕,不断规范执行行为。

——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坚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日常学习教育中。利用每周五下午组织干警学习先进的执行经验和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提高执行干警遭遇新情况的应变能力和对执行案件的驾驭能力。

——开展廉洁、公正、高效执行教育活动。把执行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开展执行队伍专项教育整改活动,对乱执行、消极执行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强化公正执行、规范执行、廉洁执行意识,严肃查处执行法官违纪违法案件。专题研究部署执行工作,构建了以执行局为

主体、其它业务团队及法警大队、办公室、宣传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开启“5+2”、“白加黑”工作模式,确保案件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执行。

二、存在问题

“案多人少”突出矛盾,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的力度有待加强,没有形成对被执行人的有效震慑;一些当事人对“执行难”仍存在片面认识,把市场风险导致的执行不能归结于执行不力;执行干警业务水平特别是应用信息化能力不能完全满足现代化执行工作的需要等。

三、工作意见

一、树立科学执行理念,构筑社会化执行大格局

一要深刻认识民事执行是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司法行为;是实现民事生效判决内容的最后一道法律救助程序;是维护审判权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终极体现。二要以当事人满意为标准,以公正执行为核心,建立协助执行工作网络,明确协助执行法定职责,简化协助执行工作程序,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全力破解执行难题,提高协助执行效率。三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联合惩戒体系,扩大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应用范围,以惩促信,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严厉打击恶意规避债务和抗拒执行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四要培树遵纪守法、诚实信用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配合、支持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的良好执行环境,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

二、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努力破解执行工作难题

一要深化执行体制改革,积极构建“执行模式创新化、执行行为规范化、执行管理信息化、执行力度效能化、执行评估体系化”发展模式,通过采取信息助力、第三方介入、联动威慑、系列攻坚和质效指标引导、办案节点管控等措施,强力破解执行难,努力实现“四个基本”(1、基本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扰执行的现象。2、基本消除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3、基本解决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不健全问题。4、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工作目标。二要创新执行联动机制,科学配置执行审查权和执行实施权,完善执行听证制度,遵守《执行案件中止、终结操作规程》,按照《财产调查规定》要求,充分运用民事强制措施,完善执行穷尽制度,严格结案标准,切实解决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的“执行难”问题,提高有效执结率。三要抓好诉讼服务中心、数据集控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构建执行查控、财产变现、规范管理模式,加强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征信系统、网络化拍卖系统建设,完善失信信息管理、发布、共享机制,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惩戒和悬赏执行制度,通过媒体曝光、限制出行自由等威慑惩戒手段,限制被执行人社会活动空间,加大拒不履行成本,促其自动履行义务。四要建立健全立审执衔接机制,在立案、审判程序中做到风险提示明确,案件信息准确,保全裁定及时、移送实施顺畅,裁判文书规范,为依法强制执行创造良好条件。五要积极适用司法建议,对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或负责人提出给予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情节严重者给予罚款或司法拘留;对执行案件多发企业及大标的额债权人提醒风险防控,提

供法律咨询服务,提升当事人对执行工作满意度。六要建立司法救助制度,设立执行救助基金,对特困群体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缓解生活困难,彰显人文关怀。七要落实《执行款物管理规定》,建立长效化案款管理机制,探索网络司法拍卖模式,解决财产处置变现难题。八要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运用执行质效评估体系和执行案件查询系统,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不力、执行不公问题。

三、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要以“基本解决执行难”为目标,坚持能动执行、联动执行,妥善处置矛盾易激化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利益。二要认真执行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综合运用拘传、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媒体曝光、征信系统记录不良信用、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手段,借助公安技术手段查找失信“老赖”,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确保有财产的案件全部、及时执结。三要建立执行协调机制,明确相关单位协助执行的内容,强化协助查控财产工作。协同上级院和同级院运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方法破解执行难题,形成执行合力,确保执行效果。四要对事关民生民利案件建立执行“绿色通道”,精准适用先予执行措施,做到优先执行,和谐执行,实现最佳执行效果。对跨区域难以执行的“钉子案”,发挥委托执行跟踪协调机制作用,实施挂牌督办,做到协同、规范、阳光执行,确保办案质量。五要正确处理集中执行和日常执行、自动履行和强制履行的关系,发挥集中执行攻坚作用,适时开展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提高委托执行效果;定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逐步消化执行积案,实现新执行案件的良性循环。六要强化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指导,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注重诉讼调解,强化庭外调解,促使当事人撤诉。坚持以当事人自动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执行为辅,推动执行和解,提高当事人自行履约率,从源头上减少强制执行案件的发生。

四、加强执行能力建设

,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要加强民事执行队伍建设,充实执行力量,优化执行队伍年龄、学历结构,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纠正违法执行和消极执行行为,确保司法廉洁。二要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搞好业务培训,把业务水平高、能力素质强、具备信息化操作能力的干警补充到执行队伍,着力提高执行干警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团队化执行促执行合力提升,努力打造一支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执行队伍。三要抓好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执行人员奖惩机制,完善案件执结率考核办法,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激发执行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执行效率,以标准化执行促执行规范提升,以专业化执行促执行公信提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四要积极争取上级院的重视和支持,加大执行经费保障力度,改善执行装备;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规范适用网络查控系统和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案件管理监督,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提高执行工作科技含量,以信息化执行促执行质效提升。五要强化执行监督,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执行工作中的作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社会公众监督、媒体舆论监督,特别是接受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以无讼化执行促执行和谐提升,为加快建设生态优良、产业兴旺、开放融合、法治文明、幸福和谐的美丽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篇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五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市人民法院近三年来的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队伍现状:法院执行队伍包括执行局干警和四个法庭的干警。法庭只执行婚姻家庭案件,其余的案件由执行局执行。执行局现有工作人员13名,其中在编政法干警8名,事业编制干警2名,聘用制人员3名,有司法警察身份的5人,具有法官身份的3人。10名在编干警都有本科学历。

2、执行案件数及主要类型: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市人民法院受理各类申请强制执行案件2126件,执行标的约3亿元,执结1766件,兑付执行标的款9000余万元。主要涉及民商事案件1269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66起,非诉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857起。

3、执行结果:三年来法院收结案件数、净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裁判文书上网率、执行案件信息录入率呈上升趋势。三年来尽管案件实际执行率达到了88.57%,执行标的到位率达到了89.51%,但历年来未结执行旧存案件仍多达3500件以上,其中,大部分是没有履行能力、当事人死亡或下落不明的案件,执行难的问题长期客观存在。

二、执行难的原因

1、被执行人难找;2、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3、被执行人财产难查;4、涉政案件执行难;5、队伍素质不齐;6、执行措施不力。

三、存在的问题

1、宣传工作不够到位,公众法律意识淡薄。一是法院对自己缺少正面宣传,社会上对法院工作不了解,甚至误解。二是公众法律意识淡薄。不少当事人视生效判决文书为废纸,对法院的传唤不理不睬甚至逃避或公开肆意暴力抗法。

2、体制机制不够完善,部门之间联动不够。执行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单凭法院“单打独斗”是难以解决的。体制上,公检法的执法联动协作不够,在处理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方面,常常是工作制约有余,打击不力;法院内部的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也缺少信息共享。机制上,各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建立相应的工作联动机制。公安、检察的力量没有充分利用好,金融机构的冻结、扣划等查控手段上程序复杂,往往造成被执行人转移了财产。

3、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执行力量严重不足。执行局干警每年人平办案100多起。目前,执行局工作人员13人,只有

3名干警具有法官身份,公车一台,经费紧张,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面对大量的执行案件,执行干警工作和心理压力大,只能是疲于应付。

4、法律手段运用不够,执行处罚力度不大。对一些被执行人故意阻碍、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或采取的“赖、躲、藏”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采取的法律手段还不够,打击处理力度不大。对其依法拘留的,前几年每年只有十多人,尽管今年增加到了四十人,但对抗拒执行违法行为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我市到现在还没有突破零,没有起到打击震慑犯罪的作用。

四、建议意见

1、加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执法环境。一要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各级领导对法院工作的重视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二要广泛开展执行法规政策讲解,重大执行活动报道、典型案例通报活动,以案说法、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营造以配合支持法院执行工作为荣的社会氛围。

2、创新执行体制,构建社会化执行大格局。一要不断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社会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合力破解“执行难”。二要深化执行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统一立、审、执协调配合工作体制,畅通内部沟通渠道。三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让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人无处可藏。四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争取将部门配合执行工作情况纳入平安创建考核内容。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工作水平。一要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遵守“依法执行、及时有效执行、文明执行和注重执行效果”的执行行为规范。二要推行执行公开制度,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三要加强执行经费保障和物质装备等硬件建设,逐步改善执行人员的办案条件,确保执行队伍稳步发展。四要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对抗拒执行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基本解决临湘的“执行难”问题。

【篇四】

为全面了解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推动执行难问题有效解决,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列入20XX年监督计划。4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锦朝带领部分市人大代表集体视察了市中级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3月中旬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剑敏结合大调研活动,带领调研组赴部分县(市、区)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等基层单位调研,并召开市机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和律师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

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

自20XX年“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迎难而上、奋勇拼搏,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各方支持,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初步形成。20XX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通知》,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推进人民法院依法高效开展执行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也相继出台文件。市县两级都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共同协调推进执行工作。20XX年,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民事案件执行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婺城区以“春雷行动”为抓手,区委书记王健率四套班子领导进行战前动员。义乌市委新一届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各地加强对执行工作的人财物保障,执行工作人员数量均超过全院政法编制的15%,东阳、义乌法院各增加执行协警10名,并增配执行车辆。

(二)多措并举,攻坚克难,执行工作质效明显提升。市县两级法院集中力量抓执行工作,均成立了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市中院通过与基层法院签订工作责任书、院领导联系基层法院、建立季度责任跟踪卡等机制,加强工作督导,层层压实责任。两年来,全市法院开展涉民生、金融、特殊主体执行案件专项治理,开展夏季集中执行、长期未结案集中执行以及交叉执行、提级执行、协同执行等专项部署,开展执行暂存款集中清理、集中打击规避抗拒执行等专项行动,收到明显成效。20XX年,全市两级法院民事判决自动履行率42.24%,同比上升1.97%;实际执行率56.89%,同比上升19.78%;执行标的到位率51.43%,同比上升15.56%;程序终结率43.11%,同比下降19.78%;异议、复议和执行监督撤改率0.04%,同比下降0.02%;执行申诉率0.06%,同比下降0.02%;执行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率降低,基本实现“三升四降”目标。

(三)立足实际,注重创新,执行工作中的一些难点问题得到突破。20XX年,市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开展协同执行暨大型网络直播活动,通过执行指挥中心远程视频和单兵连线,重点攻克拒不腾退房产的金融债权类“钉子案”。在执行攻坚擂台赛中,各地法院推出一批务实管用的创新做法。如永康法院在拘留所挂牌成立全省首个矛盾化解中心,“院所联动”推动执行和解,该做法在全省得到推广;婺城法院探索“强制腾房五步走+拍易贷”、东阳法院探索不腾空拍卖、义乌法院探索排污权执行、永康法院开展金融债权案件抵押物集中处置、武义法院探索不评估拍卖等方式,推进财产处置工作。

(四)部门联动,协调配合,人财物查控和惩戒力度明显加大。各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积极配合法院智慧执行工作,加快推进人财物查控信息化建设。全市法院执行指挥平台与全国执行案件网上管理系统信息联通。建成覆盖全国银联的银行存款查询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44部委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工作意见在我市得到有效落实。20XX年以来,全市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16639人次,纳入人行征信91304条,限制招投标、乘坐飞机高铁等惩戒措施得到落实。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两年来通过公安网上布控35504人、车辆681辆,共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责任75人,拘留9039人,罚款314人,有力震慑了“老赖”行为,维护了司法权威。

二、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当前,执行工作力度虽然不断加大,取得明显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感受还有差距。历史积案多、未结案多、程序终结案件多、待处置财产多等“四多”问题,查物找人难、资产处置难、协调配合难、打击惩处难等“四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当事人主动履行率不高,逃避执行拖延执行现象多发高发。20XX年,全市民商事案件败诉方主动履行率仅为42.24%。分析原因:一是有的司法判决公信力不够,自由裁量权过大,证据采信说理不充分,不能让败诉一方当事人心服口服,“信访不信法”现象仍然多发,无法实现司法“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二是社会缺乏法治传统和诚信环境,不尊重司法权威和契约精神,存在“主动履行吃亏,规避执行得利”的现象,有的被执行人通过虚假诉讼转移财产,有的被执行人借他人名义进行高消费;三是少数行政机关以及公职

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不能带头支持和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存在干扰执行、拖延执行、规避执行行为;四是“僵尸企业”处置进展缓慢,有的被执行企业虽已“病入膏肓”,但资源重整的办法不多,存在“等靠要”的思想,想靠拖时间熬年头寻找转机。

(二)执行工作质效仍有差距,多数指标落后于全省均值。执行质效评估中11项主要指标中有9项在全省处于后进梯队,其中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清偿率、执限内执结率、未结案数均居全省末位。各基层法院之间不够平衡,部分法院“三升四降”指标存在应升反降、应降反升的情况。分析原因:一是我市涉企执行案件牵涉面广、阻力大、执行效率低。有的被执行企业受“两链”(资金链、担保链)牵连,认为在情理上不应该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员工就业为由寻求帮扶。二是民间借贷案件多发,往往与涉众型集资案件、金融债权案件刑民交织、错综复杂,存在“先刑后民”以及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等障碍,导致资产清算工作停滞不前。20XX年全市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买卖合同类执行案件占收案总数的41.98%。三是金融债权类、破产类等“执转破”案件力度不够大,20XX年全市有224家企业移送破产审查,涉及4254件执行案件,协调难度大,债权人意见无法统一,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债权迟迟得不到实现。四是有的涉及外地的被执行企业资产处置难,无法得到外地政府部门配合。

(三)部门配合不够及时有力,导致部分案件执行难执行慢。截至20XX年底,全市法院未结执行案件数为22214件,其中5%的执行案件需要行政机关配合,其中国土、规划领域占52.9%,税务领域占15.7%。在国土领域存在土地买受人限定、不允许分割处置、工业园区入园资格限定、集体土地处置难等障碍;在规划领域存在抵押物因规划变更无法处置等障碍;在税务领域存在企业历史性欠税等障碍。另外,还有的乡镇不配合查询、划扣村委会财产;有的电信企业以保护客户隐私为由拒绝提供当事人身份信息等;区法院涉及市级相关部门的执行案件协调较难;涉机关单位、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及其近亲属的案件执行难度较大等问题。

(四)法院执行力量不足,有的办案不规范,律师在执行案件中作用发挥不够。虽然这两年法院在执行力量上有所倾斜,但新收执行案件数高位增长(20XX年收案数增长10.4%、20XX年收案数增长22.4%),未结案居高不下,全市法院执行案件人均结案数315.08件,居全省第二,导致执行工作人员负重拼搏,疲于应对,客观上存在选择性执行、办案不够规范、不愿花更多时间和力气啃“硬骨头”等现象。有的案件未对主债务人穷尽执行措施,有的案件机械执行忽视社会效果。有的办案人员态度较为冷漠,存在“门难进、人难找”现象。全市执行工作信访投诉总量仍然较高,执行申诉率0.07%,高于全省均值。法院签发律师执行调查令较少,相关部门对律师单独持调查令调查不配合,律师大都不愿意代理执行案件,导致查人查物都需要执行法官亲力亲为,增加了大量本可由律师承担的工作量,加剧了案多人少矛盾。

三、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XX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解决执行难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奋力推进、攻坚克难,合力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支持法院依法高效执行。要坚持把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作为攻坚克难的根本保障,充分发挥制度优势、政治优势,巩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形成强大合力。一是充分发挥好府院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具体执行难题,加大执行工作人财物保障力度;二是发挥好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小组平台作用,打破信息孤岛,加大督导力度,积极协助执行,加快“刑民交织”案件、刑事涉案财物处置进度;三是加强基层治理,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加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力度,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作用,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

(二)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绩效。市、县法院要紧紧围绕“三升四降”目标,寻找差距、破解短板,着力化解“四多”、“四难”问题,努力使执行难问题得到根本性扭转,让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切实提高。一是转变执行工作作风,加大办案力度,降低未结案数。针对金融债权类、企业破产类、特殊主体类执行案件开展专项行动,制订细化工作方案,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着力解决一批“老大难”执行案件。特别是加快“僵尸企业”清理进程,加大“执转破”力度,实现“腾笼换鸟”、盘活资源;二是对程序终结执行案件开展“回头看”,进行案卷评查和案件检查,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对重大疑难复杂执行案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采取“一案一策”、领导包案、实地调研、召开府院协调会等方式研究处理办法。四是着眼长远,总结分析制约执行工作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认真总结近年来执行工作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规范执行程序和行为,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执行力度不减,执行难问题不反弹。

(三)强化平台建设,推进智慧执行,进一步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一是继续拓展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加强与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的合作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存款、车辆、房产、社保等信息一体化查控,不断提高查人找物能力。二是切实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市县法院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经常坐镇执行指挥中心,运用指挥系统加强执行管理。三是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健全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运用信息化防范和纠正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等不规范问题。健全“一人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实现人案款精准对应、进出账全程留痕、应发款自动提醒,减少执行款发放等环节的廉政风险。

(四)发挥教育功能,强化惩戒措施,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是各部门各单位要尊重司法权威,遵守司法判决,支持依法执行。要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法治教育和督促。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等特殊主体要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将干预、拖延、规避执行行为记录通报,要将配合和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和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考核。二是用好拒执和失信惩戒措施。推动全市失信惩戒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失信联合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大对“老赖”的打击查控力度,与公安布控及时无缝对接。加大对“虚假诉讼”、隐匿转移财产、隐形高消费的规制力度。加强执行调解工作,完善与拘留所“院所合作”,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三是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惩治力度。

(五)加强法治宣传,推进阳光执行,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和法治环境。一是加强法治宣传,通过以案说法等有效形式,增进社会公众对“执行难”理解,特别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丧失履行能力的案件,其本质上属于当事人面临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区分“执行不力”和“执行不能”。二是推进阳光执行,扩大执行公开,执行法官工作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克服“人难找”问题。加快执行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建设,努力实现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同时,发挥执行调查令效力,支持律师参与调查办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三是探索建立执行救济金制度,对执行不能、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济款。四是结合文明城市、信义金华建设,营造“主动履行义务得益,抗拒规避执行吃亏”的氛围导向,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篇五】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受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于5月中旬至6月中旬对我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法院执行工作,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诚信基础,关系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三级联动开展法院执行工作调研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确定对我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内务司法委员会组成调研组,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汇报,旁听了一起执行复议案件听证;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南区人民法院、崂山区人民法院、即墨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在市人大机关召开了有市检察院、市公安局、金融机构、市人大代表和执业律师参加的座谈会;书面征求了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法制办、青岛仲裁办等有关部门的意见;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这次调研活动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全面调研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和各单位相关工作情况,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共同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起到了有力地促进作用。

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抓住司法为民这条主线,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有效措施,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已经初步形成。市委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市政府协助法院开展专项清理活动,积极支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由财政拨款配置执行装备和信息化系统。市委政法委组织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法院执行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全力破解“执行难”的意见》,将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纳入平安青岛建设、法治青岛建设、诚信青岛建设考核体系。市两级检察机关作为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全省试点地区,加强与法院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件,下发了《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配合法院及时清理执行案款,与市人大内司委会签了《关于重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向人大备案的规定》,营造良好外部监督环境。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全力协助法院执行工作,联合制定了《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办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解决执行难协作备忘录》等文件。全市各级法院积极对接最高法院“总对总”查控网络系统,已实现青岛不动产登记的上线查询和10家法人银行的上线查询、冻结;法院“点对点”司法查控网络平台实现了覆盖15家银行和房屋、土地、车辆信息的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法院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海关、金融等多家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大格局。

全市各级法院执行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完善执行查控系统,强化失信联合惩戒,通过开展“利剑”、“春雷”、“夏雨”等系列专项执行活动,采取依法拘传、司法拘留、曝光被执行人名单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提高案件执结率和实际执行到位率。20XX年至今年5月,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72万件,实际执结3.29万件,执行到位158.2亿元。强化执行积案清理,对涉党政、涉民生、涉金融机构、涉信访执行案件进行专项清理,采取了定人、定措施、定期限的工作程序,共执结3843件案件。加大失信惩戒措施,近两年全市法院共计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4.38万人,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了限高令、限飞、罚款、拘留、打击拒执罪等惩戒手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部推送相关职能部门、各大媒体和银行。积极推进执行联动网络化建设,联合工商、质监部门对企业进行失信审查,除名信用挂牌企业14家,联合纪委、组织部惩戒失信党员,831人被约谈。中院和6家基层法院建立起执行指挥中心,完善执行信息网络查控制度,统一管理、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实现执行案件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全程监控。着力规范执行行为,实行执行裁决权与实施权分离,全面查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行为,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大力推行执行公开,开展执行款物管理专项检查活动,不断改进执行作风,促进司法廉洁。各区市法院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的对策措施,创新改革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取得了一些新经验。市南区法院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密切配合,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20XX年一例拒执罪案件处置妥当,震慑效果突出,位居全省法院系统十大拒执罪案件之首。崂山区法院通过多元化解纠纷、强化诉调对接,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20XX年收案数全市最低。城阳区法院探索建立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年初审结了全市首起执转破案件,成功解决83起执行积案,《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等刊发了经验介绍予以推广。即墨市法院在全省率先创建团队化执行模式,执行效率明显提高;莱西市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连续两年执结率达100%,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

总体来看,全市法院规范执行权力运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同时也要看到,在经济社会发展处于转型期、诚信体系建设比较滞后、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的大环境下,“执行难”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法院将大量无法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有条件时恢复执行,终本案件累积数字较大,现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尚有终本案件11.09万件,需要深入梳理排查,以准确区分执行中止和恢复执行等情况。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比例较大,自觉履行生效裁判的社会氛围不够成熟,执行案件案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执行案件质量效率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执行工作社会认同感、公正满意度不高,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尚未得到完全实现

二、执行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执行难问题的成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既有法院内部因素,又有外部环境因素。

从法院内部看:

一是执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部分法院存在重审判轻执行、重部署轻落实现象,在主动推进执行工作方面积极性不够,存在消极畏难情绪。有的执行人员责任心不强,没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宗旨意识,担心执行过程中自身仕途、安全受到威胁。有的执行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不够高,群众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对待当事人冷横硬烦,办公电话形同虚设。有的执行人员责任心不强,查找执行线索的积极性不高,过于强调当事人提供执行线索和执行标的的责任,对案件消极执行,执行效率低下、执行不及时等

问题还比较突出。

二是执行工作规范化管理程度不高。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现象仍然存在,执行管理制度还不健全、落实还不到位。立案、审判、执行衔接配合不紧密,诉讼保全措施不到位。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机制和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还不够健全,对终本程序适用缺乏严格管理,存在年底突击结案时将不符合终本条件的案件以终本结案的现象。在执行案款管理方面不够严格规范,评估收费存在不合理性,评估有效期仅为一年,同一案件反复多次缴纳评估费用现象普遍存在。

三是执行队伍建设不适应工作需要。执行法官配备数量不足,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执行人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执行队伍整体水平与审判队伍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基层法院执行力量薄弱的问题尤其突出,全市一半以上基层法院没有达到“确保按不少于全体干警现有编制总数15%的比例配备合格的执行人员”的要求,大部分基层法院只有4至6名一线入额执行法官,不能满足日益繁重的执行工作需要。20XX年全市法院执行法官年均办案数252件,部分基层法院法官年均办案数达350件,办案人员负担重、压力大,案件办理质量受到影响。

四是执行工作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全市各级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格局尚未形成,市南区人民法院、崂山区人民法院和平度市人民法院至今没有建立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指挥联网有待进一步推进。执行查控系统功能有待完善,数据录入不及时、运用不充分等问题仍未彻底解决,网络查询协作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从法院外部看:

一是阻碍、抗拒执行行为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被执行人难找、可供执行财产难查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被执行人故意阻碍甚至暴力抗拒执行,市南区法院在处置一起拒不执行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围攻、殴打执行人员,以跳楼自杀、泼汽油放火等极端行为抵抗法院执行工作,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有的被执行人对欠债行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以各种手段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债务,住别墅、开豪车,但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

二是失信惩戒机制效果未能充分显现。相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主动配合不够,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有效手段还没有得到充分运用。一些单位的信用制度形同虚设,“老赖”的高消费行为得不到有力限制,例如有的被执行人被“限飞”后,采取其他方式乘机逃避处罚;旅游、教育部门未实现自动限制住宿高档宾馆、高消费、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等,“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打击拒执犯罪力度不够。拒执罪立案难问题比较突出,以即墨市人民法院为例,今年其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案件19件,但截止目前公安机关仅仅立案侦查3件。对于不立案的案件,公安机关不出具有关情况说明,导致当事人无法采取自诉方式实现诉权,近两年全市仅有莱西市人民法院的1件案件实现当事人自诉。

四是执行联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有些单位和部门对于与法院共享信息资源主动性不高,配合性不够,与信息查控平台网络对接的积极性不高,进展缓慢。有的区市财政对于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支持力度不够,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执行财产网络拍卖、执行案款管理一案一账号等所需资金尚未落实到位。有的公安机关以不干涉法院执行行为为由不予协助,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不予抓捕,对违法行为人的打击、制裁力度不够。有的银行从业绩考核角度考虑,债权虽一时不能实现,但不影响账面资产,且可通过转让不良资产方式解决,不愿申请执行转破产,造成这一程序难以启动。

五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还未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服从、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社会氛围。一些被执行人法制观念淡薄,守法意识不强,无视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想方设法处处拖延、逃避执行。一些当事人对案件执行的风险缺乏足够的认识,片面认为赢了官司就应该得到补偿,执行是法院的责任,缺少主动协助法院做好执行工作的自觉性。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舆论氛围不浓,与有关媒体一起联合开展以案释法特别是针对执行工作的宣传不够多。对依法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典型案例曝光不够,社会警示教育效应不够明显。

三、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深入开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执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证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执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法院都要充分认识做好执行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执行工作在法院整体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把执行工作摆到与审判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依职权积极主动开展执行工作,迅速采取有效的执行措施,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得以实现。

二、创新体制机制,持续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各级法院要积极稳妥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科学合理配置执行权,完善执行工作操作规程,规范执行权运行体系,加强对执行程序各个环节的考核监督,重点解决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权钱交易、执法不规范、消极懈怠等问题。要大力推进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拓展查控手段和措施,研究建立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委托律师调查、公告悬赏、审计调查等财产查控制度。要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使有条件的案件应执尽执,依法保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健全无财产可执行案件退出机制和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严格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管理,畅通恢复执行机制。要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和远程指挥系统建设,打造全方位执行信息公开体系,完善执行查控体系建设,确保执行工作透明、高效。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公开,发挥好现有公开渠道的作用,不断创新方便快捷的公开方式,建立完善执行听证制度、执行案件告知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各级法院要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基本方向,下大力气加强执行人员配备和业务培训,打造更加专业的执行队伍。要以推进执行人员分类改革为契机,建立执行人员履职保护和执业保障机制,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执行法官比例的有关规定,配足配强执行人员,努力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要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健全执行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切实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质效监督手段,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建设一支道德品质过硬、执行业务精通、公正高效廉洁的执行队伍。

四、完善执行联动,形成破解执行难整体合力。各级政府要把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积极研究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带头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协助人民法院建立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实现联动机制成员单位与联合信用惩戒体系的网络对接,实现信息共享。检察机关要依法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要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

五、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大力弘扬遵法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努力形成全社会理解执行、关注执行、协助执行的共识。要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情况的宣传,公开曝光有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和阻挠、干预法院执行工作的典型案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执行工作进入良性法治轨道。

第15篇:商务执法工作调研报告

2016商务执法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商务执法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当前商务执法工作

商务综合执法主要负责生猪屠宰、酒类流通、商贸零售、商业预付卡等领域执法工作。自**年开始试点以来,已经在全国几百个大中城市建立了专门的执法大队,执法领域从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等领域开始,逐步拓展到其他领域。随着流通市场的不断变化,商务立法不断加强,商务执法的内容越来越多,任务越来越重。**年的全国“两会”,正式启动了大部制改革的步伐,现有的商务执法也面临着制度转型和职能调整。那么,我们应如何看待当前商务执法的现状和问题?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当前商务综合执法工作呢?

一、商务综合执法面临的形势背景 自**年组建商务部以来,商务行政执法经历了从专业执法--委托执法—联合执法—综合执法试点的一系列变革,为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和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保驾护航的作用。**年两会,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启动了商务执法新一轮改革。在新的改革方案之下,商务综合执法职能将如何转变呢?

1.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将划入农业部门。商务部门作为经济服务部门负责生猪屠宰管理一直以来饱受争议。此次国务院调整行政机构职能,明确“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这标志着商务执法部门将更加专注于流通领域的监管,这既是给商务部门减负,也为商务综合执法提出了新的工作重点。

2.商务诚信建设和市场流通秩序监管成为工作重点。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商务部门今后将着重“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这要求我们商务综合执法要以扩大消费和服务内外贸为宗旨,维护市场秩序。一手抓商务诚信建设,一手抓流通秩序,促进市场良性竞争。

3.商务执法将开拓新领域。在《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细则出台以前,商务部门关于酒类流通、肉菜追溯系统等涉及食品安全的管理职能的去向未定。但是,在食品安全一体化监管的背景下,商务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将可能逐步弱化。根据《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商秩发﹝2016)503号),商务综合执法试点从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开始,应逐步拓展到其他领域,包括:成品油、特许经营、拍卖典当、零供交易、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新的领域,有新的挑战,展望未来,商务执法任重道远。

二、**商务综合执法现状

**年,**商务综合执法大队作为商务局的下属事业单位注册成立。**年7月,**商务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到位,真正意义上的商务综合执法工作自此开始,并与同年被商务部确定为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试点单位,即全国商务综合执法试点。两年来,商务综合执法从无到有,从稚嫩到成熟,在生猪、酒类、商业预付卡等流通领域的监管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1.规范生猪屠宰,让市民吃放心肉。为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执法大队强化了对私屠滥宰、注水肉和外来肉白条肉的监管力度。生猪屠宰和配送时间一般在晚上21:00到凌晨5点间,因此,我们的工作时间集中在夜间。**本地屠宰场共9个,执法大队每周至少赴屠宰现场检查1次。而外来白条肉的市场占比大,源头多,给我们的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为保证监管的力度和持续性,执法大队分成两个小组,每组3人,轮流通宵守住进入**的交通卡口,逐笔检查进入**境内的外来白条肉。**年,“惊雷”联合执法检查持续了11天,执法人员都有通宵工作3-5天的经历。**年“黄浦江死猪事件”发生后,执法人员又联合桃源、盛泽、汾湖、七都等镇区执法人员连夜检查进入**的外来肉,并在桃源镇思古桥附件的河里打捞了十几头浙江飘过来的病死猪。外来肉贩原以为政府只是做做样子,壮壮声势,没想到天天碰钉子。通宵执法确实苦,但是,当负责市场管理的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市场上的“肉品质明显变好,注水肉已经见不到了”的时候,我们的心里特别欣慰,也特别有成就感。

2.深入基层办公,规范酒类流通。根据商务部2016年颁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门负责酒类流通的监管,包括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经营活动。与工商部门监管职能比,我们关心的是酒类产品“有没有”,工商关心的是“好不好”。酒类备案登记和《随附单》溯源制度是商务部门管理酒类流通的两大抓手。**年夏天,为做好全区酒类备案登记工作,执法大队会同商贸科、行政服务科的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在基层设立临时办公地点,现场为酒类经营企业办理备案登记。正值七八月暑季,天气酷热难耐,我们辗转9个镇区,集中备案900余家。**年5月,我区召开《酒类流通随附单》工作推进会,全面启动了《随附单》使用的规范上。6-7月,商务执法大队选择每个镇区影响力较大的酒类经营企业进行重点查处,开具了《当场警告处罚书》97份,确保全区所有大型酒类批发企业、大中型酒店和零售专卖店90%以上使用随附单。

为了能够切实做好酒类流通的监管,真正让市民和企业了解酒类法律,遵守酒类法律,我执法大队在两年里前后深入基层5000余人次,检查企业4000余家,发放资料9000余份,完成备案企业数1870余家。对于严重的违规经营行为,执法人员一一开具了《当场警告通知书》,限期改正。对于检查中屡教不改的个别企业或个体,执法人员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依法立案查处,目前已立案4起。

3.建设肉菜追溯体系。为遏制食品安全事件,净化肉菜市场,商务部、财政部办公厅于**年联合下发《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从流通领域入手,建立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肉菜追溯体系项目被列为**年**市政府实事工程,由商务部门负责牵头实事。肉菜追溯体系建设始于**年6月,覆盖了全部9个屠宰场,7家标准化农贸市场,8家超市和100家团体消费单位。现在市区体育路农贸市场的肉品都来源于可追溯屠宰场,我们的机关、学校食堂也都已经吃上可追溯“放心肉”。

4.其他工作。除了生猪、酒类方面,商务执法还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备案和发放管理;商贸零供关系监管;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的审核和检查等等,在流通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我国县域商务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由于各地区商务执法还处于试点阶段,出现了一些问题:

1.商务法律体系不健全。商务执法领域的法律法规除了《拍卖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外,其余都是部门规章、地方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法律层级低,效力弱。肉牛屠宰、外来肉管理甚至无法可依。诚然,法律法规的完善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商务法律法规的效力层级低,的确给商务综合执法带来了很多不便。

2.部门职能交叉多。商务执法涉及的部门较多,比如生猪管理涉及农委、工商、公安、环保等8个部门,酒类管理涉及工商、物价、税务等多个部门。部门多,看起来声势浩大,实际上却可能权责不清,甚至出现了“八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的现象。

3.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从全国各地的商务执法试点情况看,很多基层执法人员没有潜下心来,研读现有的法律法规,一味抱怨法律不健全,等待国家出台法律。有的人抱怨头上顶的“帽子不够大,拳头不够硬”,没有专注于自己应该做的事,滋生了一种“坐、等、考”的消极工作态度。

四、如何进一步做好商务执法工作

商务综合执法正处于转型变革期。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商务部门应当加大投入,打造一支精干的商务执法队伍,为做好新领域的商务执法做好准备。

1.立足当下,创新执法形式。商务法律的完善和健全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基层执法人员应当创新执法形式,弥补当前法律和体制的不足之处。一方面,深入学习现有的商务法律和行政执法程序,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创新工作方法;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工商、农委、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给违法乱纪分子有空子可钻。 2.勤下基层,联系群众。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在任何时候都要始终坚持这一路线,联系群众、依靠群众。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是商务行政部门与群众沟通联系的窗口。应当利用好12345平台,提升12312热线的服务效能,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打造一个优秀的举报投诉咨询服务品牌。

3.抓好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执法环境。一是大力宣传商务执法领域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涉及成品油、特许经营、零供交易、再生资源等领域法律规范,消除商务执法队是一只“管杀猪和卖酒”的队伍,让群众更全面的了解商务综合执法的范围和权限;二是多种形式宣传商务综合执法,包括报刊、电视、现场答疑等,树立商务执法专业、规范、高效的执法形象。

4.抓好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转型时期的商务综合执法,需要更加专业,更加精干的商务执法队伍。商务部门应当着重打造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一是是定期开展法律知识、专业常识的培训,在实践中增强理论高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二是注重体能训练。提高执法队员的身体素质和反应能力,为应对更高的挑战做好准备。

五、工作体会

基层商务执法人员代表商务部门行使执法权,应当在法律和纪律的要求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承担商务综合执法重任。具体做好如何几点:

1.廉洁自律,维护商务部门形象。廉洁自律对个人而言是要自己管好自己。一方面要公正公平,保证依法办事。在商务执法检查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办事,既不做刁难执法对象的事,也不放过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要注意形象,做到文明廉洁执法。执法人员的一言一行代表了商务部门的形象,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每一名商务执法人员都应当严格要求自己,穿着制服,谈吐文明,形象端正;正确处理被邀请消费、接受财物、按人情办事等方面的问题。

2.加强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执法是代表国家实施法律法规,是一项专业技能。执法人员应当与时俱进,不断“充电”,努力做好如下几点:一是通过培训,学习行政法律法规,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意识。二是通过学习和执法实践,掌握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三是与时俱进,时刻关注最近的法律法规出台,关注最新的大案要案,不断提高自己。

3.事无巨细,做好每一项工作。做好现在,就要做到事无巨细,都全心全意去对待。大事也做好,小事也要做好。一件小事可以失去别人对你的信任,一件小事可以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企业一个小小的正当要求,执法人员也要认真去办;自己一个小小的违纪行为,执法人员也坚决不能做。 )

第16篇:水务局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XX运河管理局水利执法工作开始于*运河管理局水政监察总队成立,是海河水利委员会直属的第一支水政监察总队。

目前,我局水政监察总队下设9个水政监察支队,1个采砂管理支队,35个水政监察大队,2个采砂管理大队,现有水政监察人员218人(含采砂管理执法人员)。

自从开展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以来。我局按照水利部、海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本着“边建设,边执法”的原则,狠抓了队伍建设。

我局各级水政机构通过加强水政监察队伍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各级水政监察人员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能力。各级水政监察队伍在法律、法规、水利政策的宣传,水事案件的查处,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水资源调查评价水量调度、取水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基本举措

近年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水利部的规章,按照建管并举的治水方针,积极有效地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加强了水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

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必须造就一支与之相适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为提高一线执法骨干在执法办案中的实际操作能力,我局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一是组织水政监察人员参加水利部、海委组织的培训班;二是规定各级水政队伍每周抽出一定时间组织执法人员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三是支持和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水政水资源等专业大专函授学习。平时还注重水政监察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在整个水政监察队伍中开展以提高人的素质为中心的“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目前,我局大部分专(兼职)职人员,持有所在地方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同时持有水利部的水政监察证。全部水政监察员达到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加大水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水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我局制定了《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水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水行政执法行政巡查制度》等一系列办法和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调动了水政监察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我局水行政执法工作迈进文明、规范、高效的新阶段。同时执法工作也得到广大群众、地方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3、执法装备逐步改善

配备执法必要的交通、通讯、勘查等工具对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执法水平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几年来,在水利部、海委的大力支持下,安排专项资金900多万元为基层执法单位配备了部分水政执法专用车,电脑、数码照相机、录像机、望远镜等一大批执法、听证工具和设备,使我局基层各级水政监察队伍日常巡查和执法交通装备不足的问题得到改善,水政执法反应能力得到提高。

4、水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得到加强

近几年,我局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坚持集中性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工作思路,通过周密的部署,在管辖范围内开展了水行政执法大联动活动,具体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采取各单位上下、左右,以及与其他部门内外联合的形式,利用法律、行政、宣传等手段相结合的方法,集中查处破坏河道、堤防违章建筑案件,拆除了大量的涉河违章建筑物,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我局各级水行政执法单位充分发挥《防洪法》赋予职权,查处了一大批水事违法案件,据统计,*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952起,有效地维护了河道的正常管理秩序。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水行政执法依据欠缺,影响执法力

在现行的水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中,存在着缺陷,给执法工作带来严重阻碍,降低了水行政执法的威慑力。以漳河采砂为例,新《水法》对河道采砂的许可制度、禁采区和禁采区均作了明确规定,但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仅提出“由国务院规定”,至今国务院没有出相应配套的规定,可谓一片空白;《河道管理条例》由于出台较早,处罚规定相对较弱,主要是“警告”、“责令停止”、“责令改正”、“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没收不当收入”等,可操作性较差。比较管用的“罚款”,对有的违章采砂户来说也只是“罚我一千,我一天能赚回来,罚我一万,我一星期也能赚回来”。过小的罚款额度对暴利的采砂行业已威慑不大。导致不少业主宁可受罚,不惜铤而走险。因此,对于一些违法采砂,更是难以采取强硬措施。在实际执法管理过程中,只好打“擦边球”,应用《防洪法》去“清障”,一旦提起诉讼,没有胜算的把握。

2、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

近年来,我局各级水政队伍通过素质教育,执法水平虽然有了大幅提高,但离水政监察队伍规范化要求还有差距。目前队伍结构中,大专生、本科153人,占我局全体水政监察人员的70%,这些人员大部分工作在总队、支队,基层大队占的比例相对较少;队伍中懂业务的少,半路出家的多;执法水平总体不高,各单位之间存在差距;一部分水政监察员既无法律知识,也无水利专业知识的实际情况存在,即便有专业知识的水政人员有的也不具有独立办案能力、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导致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一些案件不能彻底查处。

3、水行政执法的外部环境还不尽人意

(1)我局基层执法工作存在执法战线长,执法环境差,暴力抗法时有发生,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如在去年邯郸河务局执法人员就曾经多次遭到暴力抗法,水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被打断一根肋骨。

(2)地方政府干预现象还是比较突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3)违法案件执行困难。目前基层单位有一部分案件在调查处理终结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或者拒绝受理或者久拖不办,使案件得不到及时处理。如我局的卫河河务局查处的案件中就有3起案件因为上述原因未能及时执行。究其原因,主要是执行难度大,执行成本高。

4、执法主体地位残缺执法费用不足

我局各级水行政执法机构只能依据《防洪法》进行处罚,严重影响了水行政执法的权威和力度;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交叉等影响了水行政执法的正常进行和执法的严肃性;执法经费不足,多年来每年只有30万元的执法经费,对于全局45个执法单位来说是杯水车薪,使更多的水事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水政监察人员便装执法,严重影响到执法的严肃性和威慑力;执法装备同一标准配置,没有考虑执法任务的区别,执法难度大、案件多的单位应适当增加装备。

四、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1、加强对水政监察工作的领导

随着水利建设和水利改革的深入,水事活动中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不断出现,面对水事活动中复杂的社会问题,必须加强对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配备到水政监察队伍中来。要根据国家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和水利执法工作的特点,切实解决好队伍的编制和经费等突出问题。要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方法,把水政监察机构作为各级水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办公设备落实和执法装备落实,强化队伍建设。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水政监察肩负着水行政主管部门贯彻依法治水,维护正常水事秩序,建设现代化水利,营造良好水环境的重担。水政监察队伍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当前主要抓好水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巡查制度、执法办案制度、培训与考核制度以及水政监察员行为规范等制度的规范与落实,做到管理有序,执法有章可循。

3、敢于执法,勇于办案

近几年来,我局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水事违法活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受人口、资源、环境因素影响,非法占用河道现象依然比较严重,违法势头依然比较凶猛,安全隐患依然存在,而我们的一些执法队伍却执法不到位,遇到困难不敢碰硬。因此,必须强调要大胆执法、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坚持运动性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工作思路,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积聚执法力量,在水利部门之间、水利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开展水行政执法大联动,增强执法力度,扩大执法影响,提高执法效果。强化执法同时要积极争取地方相关部门的支持。要主动与法制、公安、法院等部门加强沟通。通过沟通一方面可以防止水政执法在复议、诉讼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的被动,另一方面也使各相关部门对水政执法案件进行快速有效的处理和执行。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按照水利部水政监察工作章程水政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八化”的要求,各级水政队伍一定要有专职的队伍、专职的人员、专用的装备,否则办案规范化、执法现代化就是一句空话。要积极开展水政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和政治思想素质教育。一支执法队伍能力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接受再教育和培训情况。对水政监察员要开展经常性的系统培训,使他们在工作的同时充实相关理论知识,并督促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所以建立起系统的业务培训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需要注意的是培训要从实际工作出发,从水政监察员的实际需要去组织,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打牢执法能力培养的基石。在加强培训工作的同时,也要严把队伍进人关,吸纳高素质人才进入执法队伍;对不适合在执法岗位工作的人员要调离执法岗位,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战斗力和执法水平。

加强基层水政队伍的建设。目前大部分基层河务局水政监察人员不足,有的只有2名或3名执法人员情况,加上执法战线点多面广,所以监督的效率较差、漏洞较多,往往出现水事违法行为已发生多时,而水政执法单位却迟迟未发现的现象。正是因为对违法发现较迟,不能及时予以制止及查处,也从一定程度造成了执法成本的增大。因此必须要加强基层水政队伍的建设,在水事违法行为多发、易发河段,逐步形成完善的水政执法网络体系、增加信息量,从而达到管理方式从事后管理向事前管理的转变。

5、建立必要的监督机制

执法中,任何环节的失误,都会导致执法的无效。要真正解决这一问题,除了要在执法中严格程序,公正处理每一起案件之外,还要建立起必要的监督制度,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虚心听取各方意见。有效的监督机制,不仅能促进水政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防止执法过错,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执法人员的必要措施。今后,上级水政机构应加强对下级水政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建立起必要的备案审查制度,对下级执法单位的重大处罚案件和重大的水事活动,要及时报告、备案、审查。在年度考核中,有关的责任目标要进一步细化,切合工作实际,不使考核工作流于形式。

6、强化水法宣传力度,改善执法软环境

在宣传中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宣传。包括:各级领导机关和涉水部门的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水政管理相对人的广大社会群众。对不同的对象,宣传教育的内容与要求也要有所区别。在宣传方法上,除了采用一般的宣传教育方法外,还根据水行政管理工作特点与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进行系统部署。采用符合实际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根据对象的不同,分步骤实施。并应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突出性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向广大群众宣传和向各级领导宣传相结合、重点宣传水法规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以期从根本上由水行政执法队伍被动执法向水行政管理相对人自动学法、守法的局面转变。

坚持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在每一次专项执法活动开展时,均应注意加大宣传力度,大造舆论声势,让宣传为执法铺路。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在报纸和网站上刊登信息、刊登新法规等方式,增强宣传效果。通过宣传,减少违法行为,同时也减少执法成本。

第17篇:运政执法调研报告

运管工作调研报告

基层运政执法工作的制约因素及对策

随着依法治国力度的加大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步伐加快,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要求越来越规范,法律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制约规范公正执法的因素也越来越多。做为一名基层运政部门的领导者,在长期的运政执法工作开展中,通过实际调研,我总结出了目前交通行政执法面临的制约因素以及普遍对策,现做调研报告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基层交通行政执法的现状及制约因素。

目前我所的管理工作在宗别立至乌斯太一线的辖区范围内开展,因所内人员只有10人,运政管理、上路稽查等行政执法任务繁重。在交通行政执法中,我所坚持完善机制,从严管理,连续多年实现了无一起公路“三乱”发生,无一起行政败诉案件的目标,受到各级组织的充分肯定和好评。在大好形势面前,我所领导班子居安思危,认真分析辖区内交通行政执法的现状,找出了目前行政执法的制约因素。交通行政执法的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执法队伍自身的主观因素和社会环境的客观因素两个方面。

基层执法队伍自身存在七个不适应:一是文化素质不适应。比如我所10名人员中,通过自学等形式获得文凭的占

1大多数,不能适应交通行政执法的基本素质需求;二是年龄结构带来的制约。在我所执法人员中,30岁以下人员占到整个执法队伍的大部分,这部分人虽然给执法队伍带来了活力,但他们却处于情绪易冲动期,不稳定期,如果引导不当,就会出现过激行为等不良执法后果;三是人员组合不适应。由于就业渠道单一等原因,执法队伍“近亲”现象比较突出,存在父子、母子、夫妻、兄弟、姐妹、亲戚同在一个单位或一个部门执法的现象,“亲情”成份对执法公正或多或少带来一些影响;四是上岗方式不适应。师傅带徒弟仍然是行政执法人员上岗的主导方式。从现有行政执法人员经历看,这种师傅带徒弟的模式,主要是凭经历管理、靠经验执法,容易形成师傅规范则徒弟规范、师傅出错则徒弟出错的恶性循环,为不规范执法埋下祸根;五是执法理念不适应。在为谁执法怎样执法上存在误区,总是以管理者自居站在管理对象的对立面发号施令,指手划脚,造成管理对象的逆反心理,有的甚至使矛盾激化;六是执法能力不适应。在执法策略上不能与时俱进,有的搞愚民政策,有的抱侥幸心理,致使该宣传的政策不宣传、该公开的法规不公开,该到位的程序不到位,该执行的标准不执行,造成管理上的被动、经济上的损失和形象上的损害;七是精神状态不适应。有的人宗旨观念不强,缺乏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精神;有的人工作目的不明,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有的人工作作

风不实,粗心大意、工作马虎,不按规定程序办事等现象。社会环境方面存在着“六个不”的问题:一是宣传氛围不浓厚。只注重了媒体宣传、会议宣传,忽视了各级组织宣传和基层群众宣传,广大群众对取之于车、用之于的运政管理政策了解不够,给交通行政执法带来了阻力;二是部门配合不紧密。运政执法与路政、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是各自为阵,在工作中形成相互制约,有的甚至产生矛盾和磨擦;三是群众参与不广泛。群众对运政交通法规不了解、不理解,在运政管理工作中缺乏配合意识;四是法律素质不理想。虽然连续进行了普法工作,但人们的法律素质还不容乐观,有的受社会上执法不公现象的影响,对依法办事缺乏信心;有的对执法人员心存不满,甚至抵触,躲避交通执法和执法取证,为规范执法带来了障碍;有的在执法过程中存有侥幸心理、平常不学法、不懂法、违法之后就托关系、走后门、讲人情,致使出现执法不能到位的问题。

二、规范基层交通行政执法的措施及对策。

我所领导班子针对交通行政执法制约因素,积极研究对策,着重采取了以下应对措施。

(一)强化学习教育,狠抓思想政治工程。思想支配行动,只有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才会有规范的执法行为。我所党支部从端正执法人员思想、铸造执法队伍灵魂入手,着重抓了学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两个大的方面。在学习教育

方面着重抓了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三落实。一是学习内容落实。组织我所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等交通法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常用法规,学习与交通行政执法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二是学习时间落实。采取白天工作晚上学、晴天工作雨天学、交流体会集中学、案例分析讨论学、带着问题分散学等办法,确保学习时间,确保学完内容,确保融会贯通。三是学习效果到位。用笔试、面试、考评等办法检验学习效果。用评比、考核的办法触及思想灵魂,把学习效果作为对单位和个人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着重做了以下两项工作,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执法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实际问题。千方百计为执法人员解决了生活、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消除了执法人员的畏难情绪、消极情绪和抵触情绪,从而稳定了执法队伍,调动了积极因素。二是坚持激动机制。在执法队伍中开展大总结、大表彰,树立标杆,树立良好的交通形象。通过学习教育,解决了为谁执法、为谁服务问题,真正树立了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

(二)强化学历管理,狠抓素质工程。学历是衡量一个

人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准。为提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在学历管理上做到了是从严要求,提倡青年职工通过自学等方式提高自身学历,从而达到自我加压、自我提高、更新知识、促进工作的目的。

(三)强化薄弱环节,狠抓基础工程 。抓住了薄弱环节就明确了主攻方向。针对基层交通行政执法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的实际,着重做到了三个加强:一是加强执法档案管理。对行政执法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二是加强执法程序管理。对执法程序实行环环紧扣,跟踪管理,坚持程序不到位、案件不执行的制度。三是加强执法行为管理,实行重大执法活动报告制度。对重大行政执法活动都必须向主管领导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活动内容、带队领导、参与人员、区域范围等基本情况,领导不批准不得擅自活动。

(四)强化制度建设,狠抓责任工程。制度是规范执法的保证。为了确保规范执法,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健全和完善了三个制度:一是执法责任制度。层层签订了执法责任状,把领导责任制、执法责任制科学地分解到每个执法单位和个人,切实明确每个人、每个岗位的执法责任。二是公开透明制度。对一切应该公开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全部予以公开,实行执法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法规依据公开,坚决杜绝执法活动中的暗箱操作,充分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权力与责任统一的要求,对行政执

法人员具体执法行为进行规范。

在实际工作中,我从分析交通行政执法现状入手,找准了制约交通行政执法的主客观因素,总结出强化学习教育、狠抓思想政治工程,强化学历管理、狠抓素质工程,强化薄弱环节、狠抓基础工程,强化制度建设、狠抓责任工程的具体对策,规范了执法行为,促进了执法公正。

第18篇:执法记录仪调研报告.11.26

执法记录仪 调研报告

1.国家分析

首先从国家大的背景、顶层设计出发,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依法治国、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都是自上而下的认识到执法记录仪给整个执法系统在执法规范化方面带来的帮助,这也是从领导层认识到执法记录仪的重要性,未来的执法应该是文明执法、公开执法。

2015年4月上旬,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通知》要求2017年底所有的执法机关都要配备执法终端,说明执法的用户单位在不断的增加,采购需求也将增加;5月底,公安部召开全国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系统建设现场推进会,表明执法记录仪将成为重要的取证工具,市场增量将从原先的几个人配备一部执法记录仪,到现在的公安部门要求一人配备一部,无形中将需求量扩大了好几倍。

在美国,由于美国弗格森案中枪杀黑人男孩的事件,引起了美国政府关于执法记录的关注,并为此专门拨款数亿美元购买执法的相关产品。所以在执法记录仪这个领域,美国正在重视起来,并且逐步加大采购力度。而美国作为世界警察,它的表率行为会影响到其他的国家,所以当前整个世界执法记录仪的市场窗口已经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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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分析

执法记录仪行业是以数字成像技术为基础,结合计算机、通讯技术、软件技术,适应政策导向,找准自己的定位快速发展起来的。目前数字成像技术在应对执法需求方面已经非常成熟,将来的记录仪的优劣将不会再以清晰度等指标性的技术来衡量,更多的是对使用细节与客户体验的迎合,这就需要企业有更深入的洞察能力与更快速的应对能力。日前,4K+智能化产品推出已经突破了传统,使行业步入了超高清智能化时代。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依法治国、加强警务公开、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公平以及强化和完善执法过程监督的全面展开。录音录像作为现代化的取证手段,已经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以及行政执法领域得到了广泛运用。与之相呼应,执法记录仪的诞生在执法执勤、侦查破案、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效果,在保障群众利益的同时,也有效的保障执法民警的正当权益。与此同时执法记录仪也进入到了高清和智能化的时代,而多地警方也在近期逐步开始了新一代执法记录仪的更新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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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场分析

3.1市场无序竞争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

目前,从执法记录仪的市场分析角度看,移动警务设备处于一个快速上升的状态,但同时也有无序竞争的趋势,主要的原因是随着执法记录仪市场的扩大和开放,现在市场上生产厂家的数量非常多,据公安部采购的合格目录名单中,有将近一百家的入编企业可以参与到执法记录仪市场的招投标资格。这些企业因为规模和行业的差异,所以对行业的发展和利害把握不到位,很多厂商也是以利益为追求目的,没有过多考虑产品对行业的发展和贡献,导致市场上产品的同质化非常严重。企业在产品功能上相互复制模仿,如果在市场上出现某家产品出现新的功能,其他厂商就会去模仿抄袭,最终造成产品的功能大同小异,以及利润的下降。

从发展的趋势来看,执法记录仪从刚开始的小批量暴利到现在大批量的薄利,体现市场成熟的过程。但是现在大范围厂商的无序竞争,导致很多产品薄利都很困难。所以寻求差异化竞争,开拓研发高端产品以满足用户智能化、定制化的业务需求,需要企业投入精力去做创新和突破。比如现在研发的智能执法记录仪,就是将执法记录仪从原先单

一、普通的升级到高清、智能的产品。从薄利到合理利润的转变过程中,厂家能否利用科技创新实现增收增值,体现了一家企业在自主创新能力上的核心竞争力。

3.2采购模式发生了转变

作为执法记录仪采购量最大的部门,公安系统的采购模式也在悄然发生转变,由原先的省厅统一采购,到现在将款项分配到各个市局、县局进行独立采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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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考虑到每一个公安系统会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购产品,增加产品选购的有效性和机动性。

市场未来的趋势是偏向整体化的采购方式,采购商会按照自己的需求,罗列采购清单,包括产品配置要求、厂家资格审查,部分大项目还包括软件、认证、授权需求等要求。执法记录仪的采购将从单一产品走向系统化的道路,包括执法记录仪,执法采集站,执法管理平台等。

4.企业分析

4.1济南致业电子有限公司

济南致业电子有限公司创建于2008年,是全球领先的现场执法解决方案提供商,是一家集研、产、销一体的综合型企业。公司开发的单警执法记录仪、移动互联智能执法记录仪、执法数据采集终端、执法管理系统及现场整体解决方案已应用于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2013年开始进军全球市场,并远销美国等国外市场,2014年公司销售规模接近1亿元。

济南致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AAA信用等级评定企业,拥有近40余项国家专利,是中国第一家通过公安部行标的企业,参与制定并修订公安部单警执法记录仪系统系列标准,是CCTV《影响力对话》2014年度品牌推广企业、警用电子行业合作伙伴。

目前,我们正推动“互联网+执法记录仪”在全国执法领域的应用,以推动依法治国理念在中国的践行;致业人正秉承“阳光、担当、创新、奉献”的企业精神,以全球的视野,努力打造世界领先的高科技应用服务型企业,以技术及创新提高客户的工作效率,为社会和谐及人类幸福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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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深圳警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警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是专注于智能执法装备的集科研开发、生产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警翼产品涵盖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电子证据管理软件三大核心产品系,是移动执法电子证据整体解决方案的开创者、执法电子证据采集工作站的发明人和公安部现场执法记录仪行业标准起草单位。警翼基于用户的需求不断创新拓展产品线,自主开发电子口哨、警环等智能执法电子产品。目前,警翼与200多家合作伙伴形成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产品行销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用户遍及公安、交通、消防、城管、药监、海关、铁路、法院等执法单位,市场占有率30%,始终保持着行业领先的地位。

如果要用两句话概括警翼的产品优势,我想应该是核心功能优秀,整体方案领先。警翼记录仪在高清拍摄、红外夜视、镜头视角、续航时间、重量体积等核心功能方面最自己的标准很高,一定要做到行业领先,但反观一些新近出现的诸如镜头加热、激光定位等功能,警翼的态度就相对保守,因为我们坚持是“稳定性比先进性更重要”,不去拿用户做实验,新功能要经过充分的技术评估验证后,才会纳入我们的功能规划。警翼四年来一直不遗余力的在做移动执法电子证据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与推广,也就是当前行业的转型方向,警翼在这方面是行业先行者有着深厚的技术积累、可靠的产品功能、丰富的实施经验与优秀的服务保障,有着非常明显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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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翼始终坚持以“专业、品质、科技”为核心理念,打造精良的智能执法装备,建立行业领先的5E精良标准,以创新技术、精良品质与优质服务树立行业标杆,拥有国家专利20多项,软件著作权11项,连续三年获得警用装备十佳品牌,为现代精良智能执法装备领域提供新思路、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以创新技术、精良品质与优质服务树立行业新标杆,推动整个行业的高速发展,自觉承担推进依法治国的社会责任。

截至2014年年底,警翼现场执法记录仪及其整体解决方案已经进入全国34个省市,2860个县,服务超过50万名基层执法人员,为依法治国提供最切实的保障。

4.3 AEE深圳一电科技有限公司

在同行业公司中,AEE最大的竞争力就是研发实力、产品性能及质量。在现有通过国家检测的产品中,大多产品均为OEM,具备自主研发、生产能力的企业少之又少。AEE的产品线丰富,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和严谨的生产管理体系,销往市场的产品严格按国家标准生产;同时,AEE公司拥有业内领先的无尘车间和光学车间这些都是产品品质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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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产品分析

4.1第二代执法记录仪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超过10个省份开始新一代执法记录仪的更新换代。近日,厦门警方对外介绍称,已正式启用第二代执法记录仪,率先在全省建成覆盖所有警种的执法记录管理系统,目前投用近2000台。新一代执法记录仪的像素可达2000万,具有夜视功能,可防水防摔,可连续拍摄超过11个小时。相比于第一代执法记录仪,第二代执法记录仪的续航能力更强。它的重量不超过160克,但可以连续摄录超过11个小时,就算把电池拿下,记录仪也能在5分钟内保持有电。它可佩戴在警察的肩章上,镜头稳定,具有超过120度的广角,可以摄录完整的现场情况,摄录时最高可以达到1080p60帧,摄像时最高可以达到2000万像素,具备视频畸变修复。其配备红外夜视探头及内置LED白光灯,黑暗中可以正常彩色摄录。

据警方介绍,无论警察走到哪里,第二代执法记录仪都能“汇报”方位,具有北斗和GPS全球定位功能的第二代执法记录仪,能够实时全球定位。即使从3米高处掉落,或被脚踩后都能使用。据悉,民警一线执法,包括接处警、现场检查勘验、现场处罚甚至是开展驾驶员考试、车辆检测线等工作都将被全程记录,能有效减少民警执法管理的随意性和自由度。

4.2“超高清+智能化”产品

在行业内,清晰度被普遍认为是衡量产品的一个重要标准。近日,多家企业相继推出了4K超高清执法记录仪,由此行业内超高清4K+智能受到了广泛关注。

随着“互联网+”的推进,超高清智能化执法记录仪也被推出市场,它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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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智能手机一样,具有独立的触控操作系统,独立的运行空间,在保证执法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提供App解决方案和后台智能识别平台。该产品可以解决普通执法记录仪定焦拍摄的问题,拍清执法现场照片,并可以通过移动通讯网络来实现无线网络、3G/4G网络接入到实时调度执法现场的执法记录仪。

在功能上,除了具备普通执法记录仪的防水、抗摔、录像、摄像、标记、定位功能外,超高清智能化执法记录仪具有以下六大特点:

1.具备无线接入互联网的能力。即需要支持GSM网络下的GPRS或者CDMA网络的CDMA1X或3G(WCDMA、CDMA-2000、TD-CDMA)网络,甚至4G(HSPA+、FDD-LTE、TDD-LTE)网络,实现网络的实时图传和执法实时调度; 2.超高清化。清晰度大幅提升,目前普遍推出的达到2000万像素,个别可以达到4K拍摄,而且支持多点触控,甚至五点触控,实现执法记录仪的屏幕化操作,更简单,扩展应用型更强; 3.具有自动变焦拍摄功能。包括执法记录仪自动变焦,拍清一张照片,严格执法,同时高分辨率像能够完成高广角、高拍摄; 4.具有开放性的操作系统。拥有独立的核心处理器(CPU)和内存,可以安装更多的应用程序,使执法记录仪的功能可以得到无限扩展; 5.人性化。可以根据个人需要扩展机器功能,应执法需要,实时扩展机器内置功能以及软件升级,智能识别软件兼容性,实现了执法过程同步的人性化功能扩展; 6.智能云识别: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通过接入后台网络,能够准确的进行图像识别,识别身份证件、盗抢车辆等功能,提高执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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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执法记录仪的市场将越来越大,同时也会促进中国乃至世界执法规范化的进程。对于主流的执法记录仪厂家而言,应该根据用户的需求研发产品,运用“互联网+”的思维和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理念,引领整个执法记录仪行业不断向前发展。

4.3产品参数分析

GA/T 947-2011(行标) GA/T 947-2015(新行标) 视频性能(新行标): 1级:1080P+600线分辨率 2级:720P+400线分辨率

3级:704*576或720*480+320线分辨率

拍照性能(新行标):分辨率大于等于800线,对像素无要求 (市面大部分1200万、1600万等); 数码变焦:8倍;

视场角(新行标):所有分辨率下≥90°;

夜视功能(新行标):有效拍摄距离3米,且红外补光范围覆盖70%;摄像定位:激光定位; 拍摄续航:录像时间10小时;

电池工作时间(行标):

A级,连续摄录时间≥8h,待机状态24h;

B级,连续摄录时间4h后录音时间4h、待机状态12h;

电池充电时间(行标):应≤12h,可重复充电次数≥300次,充放电300次后电池容量衰减≤20%;

预录延录(新行标):在最大分辨率下,触发前10秒钟; 存储容量:16G、32G、64G;

显示屏(行标):具有彩色显示屏≥1.5英寸; 机身颜色(行标):外表面主体颜色应为黑色;

机身尺寸(行标):长*宽*高应小于等于120mm*80mm*40mm; 机身重量(新行标):外接设备除外应小于等于220g;

接口(行标):应具有标准的USB MiniB物理接口,USB通讯协议应为USB2.0或者以上,USB接口传输速率不低于480Mbps; 佩戴(新行标):垂直方向上下调节角度不低于45°; 定位(新行标):应优先使用北斗卫星导航定位;

防护情况:防水、防尘、防摔、3米高处掉落可正常使用; 防护等级(新行标):最低符合IP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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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人总结

不难发现,执法记录仪在国家大方向上将会受到支持和发展,另外虽然行业较为成熟,但执法记录仪市场较乱,品牌多且杂,很难有某一家企业的某个产品的某个参数或某个功能独树一帜,在行业鹤立鸡群。这种条件下产品稳定性和质量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合作厂商应该选择执法记录仪的领导企业,通过调查,济南致业和深圳警翼在执法记录仪的市场占有率上有较大优势。

根据产品参数分析和主流产品测试对比发现,现在依然处于第二代执法记录仪时期,产品清晰度基本能达到一致,例如摄像分辨率最大均能达到1080P,至于4K清晰度,受限于产品内存大小等因素的限制,此参数还未写入主流产品中。另外由于拍照像素存在“插值”操作,参考意义不大(新行标已取消照片像素约束),必须取决于照片实际效果,1600万左右均可。但从用户使用角度出发,市场各个产品在其他功能例如红外夜视距离、视场角、录像时间、和机身重量等方面存在不同差异,这些差异会导致不同的用户体验和使用效果。另外具有高成本的定位功能和远程遥控功能一般作为产品的定制功能或者投标使用。

另外调研发现,“智能化”执法记录仪市面较少,济南致业当下推出一款“智能者”产品——DSJ—N7,“智能者”重点功能是增加了3G/4G的实时图传,身份证识别、盗抢车辆识别等功能,但了解到此款产品目前是测试优化阶段,依然没有正式推入市场。因此受限于单兵存储和续航时间以及视频流量问题,通过3G、4G无线传输的4K分辨率智能化产品还没有被市场所认可。个人认为作为不是专作执法记录仪的企业,应先引进其他主要企业的传统产品切入,重点做这部分产品,后续根据市场和产品情况发展“智能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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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交通系统执法监管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交通工作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县委的安排,我与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同志深入基层,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察看等形式,就我县交通工作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我县交通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交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黄陵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交通事业的需求。按照“县乡公路等级化、村级公路黑色化”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大交通建设,在破解交通发展深层次矛盾,加快交通项目建设步伐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交通事业有了一定的发展。

1.交通建设取得了新进展。2012年以来,我县共完成交通建设投资2.523亿元,建成了店双路、桐店路、塬区复线等一批重点项目,完成县级公路改造56公里,乡级公路改造72公里,通村公路改造147.55公里。截止2009年底,全县公路总里程达到1260公里,公路密度46.68公里/平方公里,全县191个行政村通油路率达100%,群众出行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为黄陵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2.交通运输业健康发展。近年来,县政府及交通部门在大力推进交通建设的同时,努力抓好行业管理,加大城乡客运管理力度,提高城乡客运质量,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我县交通运输业健康快速发展。截止2009年底,全县共开通农村客运班线28条,拥有营运车辆106辆,乡镇通车率达到100%,行政村通车率达到97%;城市客运开通公交线路2条,投放公交车20辆。出租车经营企业发展2家(城区96辆,店头镇40辆);货运市场发展危货运输公司3家(旭日危货公司、恒源危货公司、天缘危货公司),危运车辆达到48辆;全县共建成二级汽车站1个,乡镇客运站2个,便民停靠点7个;所有营运车辆都安装了GpS终端,道路运输能力得到很大的提高。

3.公路养护能力切实增强。顺利完成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原养护机构进行了重新设置,组建了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公路养护中心,并在11个乡镇(街道办)分设了农村公路管理所,理顺了县、乡、村各级公路养护责任。在具体工作中,推行了定额承包养护制,由养护中心、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自主落实养护员工,签订承包合同,县公路站根据养护路线、等级、里程确定养护经费,每季度按照养护标准和验收标准逐路进行考核,实现了社会效益和养护质量双提高。

4.交通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近年来,交通系统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统一行政许可项目与数量,积极实施“五五”普法教育计划,重点抓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谐执法意识和工作水平。先后制定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黄陵县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从服务于执法对象入手,着力做到执法的严肃性,公正性。

二、当前我县交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1.交通管理体制尚需进一步理顺。当前我县交通管理体制不够顺畅,已严重阻碍我县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一是交通管理部门职能交叉重叠、协调困难;二是道路建设和管理职责存在重叠,城区道路与国道存在交叉,在职能部门间极易造成“想管的因为无权管没法管,该管的因为各种原因管不到位”的问题;三是交通设施和安全标志管理以及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交通与公安交警、城市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责尚需进一步理顺。

2.交通建设融资平台缺失,资金压力难以缓解。交通建设投资大、周期长,而我县交通建设缺乏强有力的融资平台,造成我县交通建设资金压力很大。由于交通建设资金基本靠上级拨款和银行信贷,地方财政资金仅够适当贴息,交通建设项目负债还贷压力较大,在过去的公路建设中旧欠债较多,债务无法偿还,收费仅够支付利息。2012年以来,仅政府配套就短缺资金近两亿。各在建项目已经到了举步维艰的程度,压力很大,这些都是制约交通发展的瓶颈问题,也是当前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3.道路养护资金投入不足,建设成果亟待加强。由于个别乡镇对公路管养工作积极性不高,重建轻养思想还没有彻底改变,管理养护不够规范,管理方法、作业方式粗放简单,跟不上管理养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少数路段养护水平比较低,养护资金投入不足,离“养必到位”的目标还有差距。

4.交通规划科学性、前瞻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牵涉面广,影响持久,交通规划的科学性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5.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人员编制较少,影响工作顺利开展。目前交通局编制仅有6人,特别是工程技术人员严重短缺,但却承担着全县道路交通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等多项工作。由于近年来我县交通建设量大,而现有人员都处于一职多岗,一人当作几个人用,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

三、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工作的几点建议

1.高度重视交通工作,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是发展的先导,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交通基础设施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无法替代的支撑作用,是基础建设的重中之重。同时交通事业又是公共产品,是政府必须作为的产业,加快发展交通事业,构建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是政府不可推卸的重要职责。因此,县政府要高度重视交通工作,正视我县交通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进一步增强做好交通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要盯住事关黄陵长远发展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大力开展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通过努力,使我县交通事业跃上全省先进序列。

2.理顺管理体制,构建大交通格局。要认真研究我县交通管理体制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建立能领导大交通发展,能及时组织协调,高效运转的交通管理体制。加大对黄侯、黄韩铁路建设的支持力度,构建资源共享大交通格局,充分发挥公路、铁路立体交通体系综合效应。要认真理顺交通部门与城市管理、公安交警部门之间的关系,努力形成职责明确、协作严谨的行政管理体系。

3.加强资金保障,建立适应大交通发展的融资平台。加大财政对交通事业发展的保障力度,县政府要真正树立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理念,压缩各类不必要的支出,加大财政资金对交通建设投资的引导作用,特别对于事关我县发展大局的重点交通项目,财政要不余遗力地保证工程前期工作开展和建设启动。要强化对交通专项资金的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公路建设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针对当前我县交通重点项目建设融资难问题,建议县政府整合国资企业的优质资产,组建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交通投资公司,做大做强交通融资平台,实现滚动开发、良性循环目标。

4.依据现代大交通和长远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交通规划实施。根据现代大交通和长远战略目标,调整和完善“十五”交通发展规划。做到公路、铁路相衔接,城市道路与预岗城市道路相衔接,路网布局与大项目产业发展相衔接,要增加路网密度,提高道路等级,切实缓解交通瓶颈制约。

5.狠抓落实,尽快推进公交城乡一体化进程。根据黄陵城市发展的需要,尽快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公交网络。整合现有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增加站和线路设置,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市场监督、统一服务标准,着力提升公交行业服务档次和服务质量,给市民创造一个优质、便捷、舒适、安全的公交出行环境。加快实行城乡大公交运行模式,加强城区与农村班线衔接,做到城乡公交相互融合、有序衔接、综合利用公交客运资源,建立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公交客运网络,争取效益最大化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群众方便出行多做实事。

6.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提高交通行业监督水平。加强交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廉政勤政水平。进一步解决执法人员“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确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提高交通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做到廉洁自律,懂行配备,并加强学习培训,着力提高业务水平。要切实加强交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切实提高行业服务水平。要积极探索市场监管中的堵疏结合问题,针对非法和出租车异地经营等问题,要正视市场需求的客观存在和行政服务覆盖的不足,以疏结合,一方面积极将非法营运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另一方面从增加公交班次、调整班车时间、延伸起止站点等入手,找准公共服务与市场需求的结合点,切实解决非法营运管理困局,确保交通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第20篇:城乡规划执法调研报告1

关于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工作的情况调查

当前,城乡规划建设点多、量大、面广,集体、企业、个人建房违法多、信访多、纠纷多、矛盾多,从而引发冲突纠纷、损害群众利益、牵制领导精力、影响社会稳定,是城乡规划建设执法的重点、难点、热点和焦点。面对管理执法的新情况、新特点、新任务、新要求,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整合管理资源,落实工作责任,形成管理合力,努力提升城乡建筑品位,提升城乡建设形象。

一、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国土监察与规划监察分离。当违法占地、违法建房同时出现时,国土监察部门认为违法建房地梁以上应由规划监察拆除,规划监察部门认为国土监察应当先将地梁以下违法占地部分拆除。大多违法建筑正是在国土监察与规划监察相互“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情况下出现、形成、长高,国土监察与规划监察体制上的分离是导致个人违法建房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2、属地管理与行政执法分离。在乡镇违法建房管理执法中,乡镇没有执法权,虽然能够积极、主动、自觉参与违法建设的管理,但是乡镇缺编,工作人员少,没有专业队伍,加之受执法权所限,工作难以有效开展。而国土监察、规划监察认为乡镇应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先进行制止、停建和处理。通常,一些违法行为就是在乡镇、国土、规划部门的相互“争论、争议”中形成事

实,属地管理与行政执法分离也是导致违法建房蔓延的原因之一。

3、建房审批与管理执法分离。土地、工程规划行政审批时,没有征求、听取国土监察、规划监察的意见建议,办理审批手续后、放样建设时,也没有及时告知国土监察、规划监察部门。当违法占地、违法建房发现时,违法违规已经既成事实,整改困难,拆除更难,导致土地少批多建、违反工程规划现象经常发生,建房审批与管理执法分离同样是造成违法建设问题的原因之一。

二、违法建设管理执法的几个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属地管理是指乡镇、村负责辖区内村民缺房审批,负责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日常巡查、检查、督查和管理,负责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拆除的牵头、组织、协调、管理,负责法律法规宣传、群众宣传思想工作和说服教育工作,乡镇、村是辖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管理责任主体。

2、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是指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区辖内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执法手续、法定程序、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强制拆除等职能,同时负责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日常巡查、检查、督查和执法,国土、规划行政部门是辖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执法责任主体。

3、坚持集中处理原则。集中处理就是整合审批资源、管理资源、执法资源,融属地管理、行政执法于一体,融国土监察、规划监察于一体,融行政审批、管理执法于一体,集中受理、集中

办理、集中处理。改变原来乡镇、国土监察、规划监察“单兵作战、各自为战、力量分散、合力不强”的状况,改变原来“谁都可以管、谁都管不了、谁都管不好”的状况,实行统一领导、集中力量、集中审批、集中管理、集中执法,实行综合管理执法,从体制、机制上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管理执法工作。

三、违法建设管理执法的几点建议

1、力量集中整合。就是乡镇管理力量、国土(规划)执法力量集中办公、集中履行职责,变“分散管”为“集中管”,变“多头管”为“一家管”。国土、规划部门在乡镇设立分局与乡镇城建办合置办公,成立乡镇综合管理执法办公室,统一接受乡镇领导,人力、物力、财力统筹安排、集中管理,国土、规划人员选调及任职,乡镇有选择权、否决权。

2、审批集中办理。对乡镇辖区内规划、群众缺房安置的土地、工程规划审批手续在乡镇集中办理,实行一站式审批,减少环节、方便群众、提高效率、节省时间、便于管理、有利执法。改变原来在村、乡镇、国土、规划等部门来回审批、签字、盖章的时间长、效率低、形象差的不良现象,改变原来审批、管理、执法分离状况,有利于从土地、工程规划审批源头上加强个人违法建房管理执法工作。

3、管理集中进行。乡镇辖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发现、报告、制止、调查、处理、拆除等集中组织、集中管理、集中处理。改变原来属地管理与行政执法分离、脱节、扯皮、推诿现象,

把属地管理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说服教育工作与行政执法的原则性、强制性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声音对外、一个拳头出击、一支力量管理。

4、执法集中组织。乡镇辖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发现、报告、制止、立案、调查、处理、拆除、处罚等行政执法集中组织、集中执法、集中处理。改变原来国土监察、规划监察执法分离、脱节、推诿现象,把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行政执法有机结合起来,使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在初始、源头就得到有效控制,减少群众经济损失,降低行政执法成本,缓解政府与群众的矛盾,促进行政执法有力、有序、有效。

执法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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