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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调研报告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0-14 06:00:17 来源:调研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拆迁调研报告

市伍桥村蟠桃嘴小区查违控违工作

调研报告

根据“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培训班的安排,我在市纪委查违控违第二小组参与伍桥村蟠桃嘴小区116户查违控违工作。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各查违控违小组实行包保责任制和值班制,通过一周以来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和实地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查违控违工作情况

伍桥村位于湖北省大冶市东岳街办,毗邻尹家湖区,紧靠大棋路南,与国家级黄金山开发区鹏程村交界,西依尹家湖东岸之柳提,南隔刘家堰同新美村相邻,北接金山工业园新区,武黄城际铁路南北贯穿全村。随着城际铁路的建设,大冶北站的建立,两湖一园规划和落实,伍桥村面临着整体开发,违章建筑也日渐疯狂。

(一)进村入户签订“三书”。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市纪委监察局积极进村入户,与村民签订《违建认定书》、《违建承诺书》和《入户登记调查表》,这在大冶市的拆迁历史上是首次,起初群众非常反感和不理解,害怕在上面签字,认为是坑骗他们的“把戏”,我们全体工作组成员磨破嘴皮子,耐心细致的做工作,终于在及其困难的情况下把各项签字率提高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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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极做好“三个转变”。一是工作思路由主拆向严控转变。之前,对违章建筑的处理往往只能通过市人民政府组织城管、公安、规划、国土、司法等部门进行大规模的拆除行动,以达到清除违章建筑的目的,但受补偿利益的驱使,部分群众抱有侥幸心理,违章建筑仍不断产生。而现在我们采取分组、分区域、包村等方式,坚持日常巡查,一旦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立即控制,防止因违法建设工程扩大而增加拆除难度,工作目标由拆违为主向严密查控、逐步实现规划区内无新建违章建筑转变。二是工作方式由强拆向助拆转变。之前,对违章建筑的处理往往采取大兵团、大机械作战的方式强制拆除,破坏性大,群众的损失大,因而其对抗情绪比较严重。现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积极探索“助拆”的人性化拆违方式,最大程度减轻群众损失,最大可能减少群众对抗情绪,赢得了被拆群众的认同和理解。三是工作态度由被动向主动转变。起初,群众对立情绪比较强,控违拆违面积比较大,从时间、空间上都难以巡查到位,拆除则依赖于大规模强拆行动的思想,导致违法建筑屡拆屡建,如雨后春笋。现在,通过不间断的多次上门做工作,赢得群众的理解,为查违控违和下一步的拆迁工作赢得了主动。

(三)牢固树立“三种意识”。纪委作为执纪部门,在严格纪律方面是楷模。一是按章办事,用好“权”。全体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谨慎办事。二是清正廉洁,拒收“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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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大家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开展工作时,面对诱惑,坚持立场,不为所动,按章办事。三是公正无私,不讲“情”。在查违控违工作中,有时也许会遇到个别党员干部、亲朋好友给违建者说情的情况,我们严格按章办事,各种违法建设被严格控制,群众表示满意。

二、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广大市民在享受优美的环境、优良的秩序、优质的服务、优化的管理的同时,也感知了违法建设给城市带来的“脏”、“乱”、“差”、“吵”,为此,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给招商引资带来不利,是“两型”社会建设的盲点。究其原因,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部分村民受利益驱动,公然违反《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划范围内突击建房,妄想通过种房子的方式来发家致富,以寻求政府的高额赔偿。

二是可能存在部分村民与黑恶势力或城管执法人员相勾结大肆违建的情况。

三是黑恶势力在背后作支撑,公然暴力抗法,抵制城管拆违。

四是部分城管队员未廉洁自律,借控违时机,收取灰色收入,暗中支持违建。

五是街办、城管选择性执法,未能以人为本、为民执法;未能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未履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见“硬”的就怕、见“软”的就欺;吃、拿、卡、要;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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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和滥用职权;采取不法手段维护本部门不正当利益;执法不公带来很多乱象,导致违法建设愈演愈烈。

六是部分村官贱卖土地资源,非法组屋建房,只收钱不管事,涉嫌渎职和非法侵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村组作为基层民主自治组织,是没有行政许可权的,更没有行政收费的权利,需引起各级政府高度警惕和重视。

三、几点建议

一是必须明确控违办、城管局、规划局、街办、城管大队、村组、社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权责要明确、分工要合理、决策要科学、执行要顺畅、保障要有力、监督要有效、形成合力。

二是必须落实绩效考评、行政问责制度,市政府对于在拆违过程中查控不力的党员、干部纳入绩效考评,一票否决,依法问责。

三是规范城管执法程序,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履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形成拆违的高压态势,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和刚性原则。

四是满足辖区民众规划建设的需要,支持村组、社区划出片区,统一规划组屋,由村组、社区集中向市规划局报批,履行行政许可手续,有序建设、和谐建设、文明建设、安全建设,节约土地资源,加强土地集约管理,符合城乡规划总体要求,为我市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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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众参与、社会协同的控违管理格局,打造一支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保障有力的城管控违队伍。

六是重拳打击违建中的暴力抗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第2篇:拆迁调研报告

如何进一步破解拆迁难的调查报告

根据区委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组就进一步破解拆迁难的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采取走访、座谈、考察及查阅相关政策法律等方法,走访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十几个不同类型座谈会,收集了50条意见建议,为调研报告的形成提供了基础材料和依据。

一、拆迁工作的难点所在

这里指的拆迁,包括城市房屋拆迁和征用集体所有土地

房屋拆迁两个方面,即城拆和农拆。两者所依据的法律政策、补偿安置办法均不同,工作难度农拆大于城拆,农拆往往与征用土地结合在一起,对农民来说土地和房屋同样是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因此,拆迁工作的难点也包括征用土地中的问题。

拆迁是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更快地推进“三大转型、四大突破”,实施“八大区块、十八个组团”,拆迁是前提。拆迁是一项民生工程但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涉及城乡形态的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而且涉及到利益格局的调整和人民的切身利益,凸现出诸多的社会和家庭矛盾。拆迁得到了极大多数人的拥护,因为极大多数人通过拆迁改变了生活,得到了实惠。但人的欲望是可以膨胀的,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及拆迁准备和保障工作的不足,使拆迁工作过程中遇到许许多多的矛盾、困难和问题。通过调查,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1、行政裁决渠道不畅,影响了拆迁进程。新农拆《条例》实施前申请行政仲裁,农拆与城拆分别由市国土局和市房地产管理局受理及裁定,全市案件集中,数量大,办案人员不足,街道、镇呈报上去的裁决案件大多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受理,即使受理了也不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裁决。目前,全区近200个钉子户中有相当一部分已报送行政裁决。

2、房屋确权时限不一,增加工作难度。如对未经申批房屋确权问题,我区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属1982年2月13日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前建造的房屋为确权范围,而江东区规定1997年之前建造的房屋均在确权范围之内,有些区规定时间更靠后,与江东之比较相差15年。因此,我区内82年至97年建造的房子就得不到确权认可,农民感到吃亏,要求政府作出解释,为什么同在一个城市里,同样是市辖中心城区,确权时间限定相差15年?

3、安置房建设滞后,老百姓心里不安,不愿签约。在开发建设中多数项目

存在着重项目建设,轻安置建设现象,有些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安置房用地还没着落,拆迁工作人员拿着图纸作解释,老百姓不相信,眼见为实。安置房没有着落,意味着被拆迁人过渡期的延长,由此也带来了诸如过渡费补偿过低等问题,如果被拆迁人的要求没有满足就有可能拖延拆迁时间。

4、征用过程中影响拆迁的几个问题。其一,10%留用地问题。10%留用地是市政府出台的政策,但大多数拆迁项目得不到兑现,村集体经济缺少了发展空间,股份制形同虚设,村里的公共服务缺少了经济支撑。失地农民的各种保障也受到影响,村干部对10%留用地不能兑现抵触情绪最大。其二,国有、集体土地价格不同。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城乡二元制土地管理模式,即同一块相同用途的土地,因其国有、集体不同属性而地价大不相同。所以集体土地被拆迁人不愿意接受货币补偿,而希望土地置换,我区拥有的土地指标极度有限,绝对不能满足置换需求。由于被拆迁人不接受货币补偿而影响拆迁进程。其三,苗木补偿问题。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土地征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意见》即北政{2005}45号文件,规定花木类损失补偿最高限价为6000元/亩,在以后的操作中并未按文件执行。在杭州湾大桥连接线征用补偿中按评估价补偿,补偿费每亩达6—8万,引起许多村民的效仿,纷纷在规划红线内栽种苗木,征用补偿后又可移种别处,等待新的补偿。村干部反映,按45号文件,补偿费过低,按当前施行的评估价又太离谱。

5、宅基地使用权与土地规划控制的矛盾。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是农民的安身之本。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样,由作为集体成员的农民无偿取得,无偿使用。宅基地的用途是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多年来我区有些地区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指标的限制,许多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民不能全部享有其应得的权利。房屋拆迁补偿表面看是房屋建筑面积的补偿,实际上更多体现的是宅基地的价值,一些缺房户也因此丧失了部分宅基地的收益权。即使区政府出台了30平方米的下限,但仍难以弥补多数缺房户的损失。

6、重点工程建设与周边环境的矛盾。近几年来,江北区域内市重点工程,特别是交通道路建设工程居多,这是江北“后来居上,最美最好”的体现。但从拆迁这一角度上来说,受建设用地指标的限制,建设单位按项目规定用地需要量申报,没有考虑到项目建成以后给周边农民带来的不便。如有的项目村中间通过又不是整个自然村拆迁,留下两边少量农户,原有的通道拦截了,有的水渠也给堵了;有的形成了新的城中村,低畦地区。农民反响很强烈,要求能整体拆迁的尽量整体拆迁,新项目拆迁,村干部盖章十分谨慎,怕留下后遗症。

7、工作不到位带来的一些负面效应。从总体上看,奋战在一线的的拆迁工作人员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江北经济发展付出了极大的精力和心血。但客观地说,也有个别工作人员政策水平不强、工作透明度不够,在评估确权补偿过程中人为因素较多,弹性幅度较大,有时显失公平;个别工作人员不善于做群众工作,方法简单,态度不够诚恳,尤其对一些钉子户的处理不敢碰硬,对漫天要价,毫无道理的不合理要求缺乏应对办法,以钱买太平,以钱换时间,导致有些拆迁户认为钉子户得益而效仿。

二、破解拆迁难的建议

造成拆迁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历史上的原因,有政策因素,有体制关系也有我们工作上的失误。我们摆出难处,就是要正视问题,找出问题的结症所在,想办法去破解,推动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思想认识到位,营造拆迁氛围。拆迁是当前我区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的大事。不抓拆迁,我们工作报告中的目标任务无法完成,“八大块、十八个组团”就无法实施,好的蓝图就无法变成现实。首先,要集全区之力造拆迁之势,统一全区上下的思想认识,弄清为什么要拆迁?拆迁为了谁?怎样进行拆迁?每一位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思考,我在拆迁工作中发挥多大作用?造就一种拆迁工作人人有责的氛围。其次,部门与部门、市属部门与区级机关、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要围绕拆迁这一中心工作,克服所谓的部门利益,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再次,要向人民群众宣传拆迁工作的意义和出发点,要有针对性,把拆迁补偿政策讲清楚,把拆迁工作程序讲清楚,以最大的诚意获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2、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调控能力。建立健全区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机关单位和党政干部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共同支持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由区委办、区府办、组织、纪检、政法、建设、规划、国土、农办、公安、法院、街道、镇等部门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设临时性办公室,抽调热爱拆迁工作,身体健康的机关老同志充入办公室,协调指导街道、镇拆迁工作;建立定期不定期的例会分析、现场办公、重大问题协调机制;落实以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完善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督查制度和区领导联系项目制度。

3、明确责任任务,落实激励机制。坚持任务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考核化。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签订拆迁工作目标责任状,把项目、任务分解到部门,细化到人,到岗。要列出时间表,细化到每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完不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要设立专项奖金,对拆迁工作做出优异战绩的要予以重奖。组织部门要选派一大批年轻后备干部和新任命干部充入到拆迁攻坚活动中,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增强才干,培养考察干部。

4、严格执行政策,公平公正公开。从国务院到宁波市政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关于房屋拆迁和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政策法规,是拆迁工作准则。要把相关的政策法规明明白白地告诉给被拆迁对象,在阳光下操作。法律政策有规定的应严格遵守,坚持公平原则,不让老实人吃亏,更不能让漫天要价、提不合理要求的“钉子户”得益。要敢于运用行政和法律诉讼武器,一旦进入行政裁决、行政强迁程序,就严格执行到底,不迁就,不退让,要选择典型案件进行行政强制执行,以显示严肃性,震动教育他人。

关于未经审批建房的确权问题,应继续按《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以1982年2月13日为临界线的规定。理由是:1982年2月13日为临界线是市政府出台的政策,属法规范畴,对全市有约束力,在未作修

改前,只能执行不能突破。从时限看与江东相比差距15年,但农民建房认证问题,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因当时土地管理尚不规范,有些农民祖传的房子尚未做土地证,有些当时大队口头同意,农民自建房屋,但没有任何手续,为此,在全国范围内对农村房产、土地认证进行了集中清理。除本人不愿意做土地证外,祖传老房子和绝大多数农民自建房,补办了手续,做了证,农村补做土地证,城镇补做了房产证和土地证。因此,在90年代中期以前的农民自建房已经确了权,不存在按江北政策与江东相比有大的吃亏。个别当时不愿意做证的农民那是他本人的事,与政策规定无关。

宅基地使用权与规划控制的矛盾问题。我们认为,首先,未经审批建房的均属违章建筑。农民享受宅基地的无偿使用权,这是宅基地使用权能够成为用益物权的根本。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有关标准及经过审批。问题在于江北有些地区多年来受规划控制,冻结了宅基地建房的审批,剥夺了部分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因此,我们确认凡未经审批擅自建房的均属违章建筑是严格执法的具体体现。但本着实事求是精神,对规划控制内的违章建筑应分清各种情形予以不同处理。符合宅基地建房条件、建房标准,建房用途的由于不能审批而已建的,拆迁后按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北政办发[2008]6号文件规定给予货币补偿,补偿基准价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具体操作方法由村民说明建房原因、用途,村委会出具证明,街道镇审核,依据卫星遥感图,经公示确认。这样将能够享受宅基地使用权,由于不能审批而擅自建房的从违章建筑中分离出来。既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又能理直气壮地拆除违章建筑。

5、准备工作充分,畅通拆迁途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是顺利完成拆迁任务的保证。准备工作包括项目规划、土地许可、安置安排、补偿标准、拆迁户基本情况、拆迁意愿、心理底线等等状况。当前,解决安置先行和10%留用地、苗木补偿问题是当务之急。安置房是拆迁的前提和准备,安置先行是切实从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让被拆迁户及时介入,参与设计、建设管理,让群众吃放心丸以支持拆迁工作。10%留用地,应该从真心实意帮助村级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出发。做到10%留用地与主体同步规划、同步报批,消除村干部的思想顾虑,使其能全心全意、全力以赴投入征地拆迁工作中。苗木补偿问题,我们认为区政府2005年45号文件在实施过程中与实际操作脱节,可以废除重新出台政策,建议以实物评估价为标准,以苗木的品种、数量+劳动成本+适当利润为计算方法,既能使村民接受又能阻止投机者的不当得利。10%留用地和苗木问题是征用中我区比较典型和突出的问题,与拆迁直接关联,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解决。

6、善于同市级机关的联系协调,求得上级的支持。作为市辖中心城区既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也有责权利不对称一面。善于同市级机关协调、沟通,求得上级机关的支持是江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元素。拆迁工作更不例外,安置房的先行安置,10%留用地的兑现、土地指标,项目规划等等问题,必须得到市里的有力支持才可以解决。在江北区域内许多项目是市里安排的,如市重点工程与周边环境的矛盾问题,要事先向市里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反映开发拆迁工

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尽可能做到主体工程与周边农民的生活、生产环境同步规划,并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再如行政裁决体制问题,应积极向市国土局争取,把裁决权下放,由国土江北分局成立拆迁裁决工作站或工作小组,做好新农拆《条例》实施前遗留钉子户的裁决工作。对新《条例》实施后的拆迁裁决,按新规定的职能体制受理、裁决。

7、抓紧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攻坚克难能力。拆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要选调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从事拆迁工作;要加大各项培训力度,学习做群众工作的方法、策略,学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及相配套政策和行政裁决、司法执行程序,不断提高专业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要不断强化拆迁工作人员的事业心、责任心,教育拆迁工作人员树立任劳任怨的吃苦精神,一心为民的奉献精神;要建立完善激励机制,责任明确,奖罚分明,关心和爱护拆迁工作人员,及时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拆迁工作中。

推荐第3篇:征地拆迁调研报告

征地拆迁过程中农民的思想状况分析征地拆迁是服务和支持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但在实际征地拆迁过程中,往往矛盾层出不穷,信访量居高不下,农民与政府极易形成对抗关系。为了获得农民的支持,化解征地拆迁难题,稳步推进征地拆迁工

作,就必须了解农民的所思、所想、所盼、所忧。为此,斗湖堤镇征地拆迁专班对辖区内的7个村、场进行了调查。

一、被征地农民的普遍心理与行为特点

经过走访调查,我们发现被征地农民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心理:一是老住户的排斥心理。他们认为本组的土地是其父辈的祖业,凝结了父辈和自己改天换地的辛勤劳动,现在土地被征用,不能让第一轮承包以后迁入的农户分一样多的钱,给迁入户分不分、分多少应由他们说了算。二是田多户存在土地私有心理。他们认为既然实施了土地二轮延包并颁发了经营权证,确权颁证的土地就归我私人所有,其补偿款应该征谁补谁。三是补偿价格上的攀比心理。农民往往通过电视、网络,或者其它地区被征地拆迁的亲戚朋友了解补偿价格,并且不区分情况简单对比,如果价格偏低就觉得不合理、太吃亏。四是对未来生活的恐惧心理。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保障,是农民的衣食饭碗,尤其是老年人对土地和房屋有着血浓于水的感情,凝结着他们的毕生心血,虽然给予了安置补偿,但不少农民处于有房无钱、有钱无房的尴尬境地,不少农民谈及未来无不黯然神伤,对今后生活举棋不定,认为土地没了、房屋没了,成了居无定所,无田可耕、无业可做、无岗可上的游离于城市边缘的“三无”农民。五是对土地征用款分配不公的担忧心理。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始终是农村矛盾的焦点、漩涡。农民从自身出发,往往要求一次性分光土地款,并以补偿款入袋为安,毕竟农民还很穷,结婚、还贷、子女教育等还需要大量投入。六是解决问题方式上的吵闹心理。他们总认为在征地拆迁中涉及自己利益的事,“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难以静下心来解决问题。

正是基于以上六种心理因素,农民与政府工作人员在征拆过程中表现出的行为特点是:不支持、不配合、不认可,阻碍用地、阻碍拆迁、阻碍办公,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二、原因

(一) 宣传不到位。农村土地房屋征拆工作难、群众阻力大,首要的原因还是宣传不到位,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上存在着三个问题。一是宣传不全面,工作人员对群众宣传讲义务的多,讲权利的少,或者只讲义务,不讲群众应享受的权利;二是宣传不透彻,工作人员虽然经过了学习培训,统一了宣传口径,但部分群众对法律法规和政策往往断章取义,在对政策的理解层面上发生偏差不能达成一致;三是宣传不具体,农民群众关心的是征地价格、拆迁补偿价格、养老保险怎么买,买多长时间,要多少钱,月领标准是多少,以前买了多种保险的怎样并账,等等。这些具体的数字工作人员对农户还回答不上来,老百姓也不愿意听大道理之类的话,说不到一块。

(二) 信息不对称。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征地拆迁专班与农民群众在征地价格、拆迁价格、还建安置房价格上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等。工作人员所掌握的是县里印发的宣传单或小册子上的价格,而群众掌握的价格信息有的是报纸上的,比如某某镇某某村征地价格是20万元每亩;有的是从电视上看到的,比如某某村征地价格是多少;有的是从网上看到的,如xxxx年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虽然目前具体修改条款还不知道,但有业内专家推测,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由于信息不对称,所以对群众很难进行疏导。

(三) 分配不满意。最大的不满意就是土地征用款的分配。土地征用款的分配属于村民自治的范畴,分配方案是民主议定,是群众说了算,而具体操作中是群众代表先行商议后由农户签字认可。征拆专班的职责是在民主议定的程序上进行指导,对显失公平的内容进行引导。一旦引导不当,多数代表就会说,既然我们说的不算,干脆你们拿一个方案出来。而少数弱势群体指望专班工作人员为他们讨个公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对统一的分配方案不可能都满意。土地款分配方案的出台很艰难,对其最终结果专班人员也很无奈。

(四) 保障不确定。目前采取单一的货币安置,农民对此积极性不高,抵触情绪强烈。未被征地时,农村不少家庭可以自给自足,一家人的粮食、蔬菜、畜禽自给,除逢年过节买些肉,很少买菜,还有余粮可卖,一些农民从事养殖、种植时令蔬菜,或者到城市集镇打季节工、散工还可增加收入。失去土地房屋后,农民的思想一时还转不过弯,面对今后家庭生活十分茫然和恐慌。房屋土地征收后

,失地农民的生活压力无形中加大,每月电话费、水电费、生活费增多。普通百姓家开门是油盐酱醋茶,以一家三口计算,每月没有1000元生活费无法在城镇生存,尤其是家庭教育投资不堪重负,供养一个大学生上学每年至少要万元以上。同时,由于大多数农民文化偏低、年龄偏大、技术偏少,重新创业发展是个并不轻松的话题。失地对农民是个“阵痛”,没有稳定的经

济来源是农民最大的痛处。一次性补偿,农民所得补偿款有限,难以维持今后长期生活所需,由于生活无稳定来源,失地农民对未来茫然和恐惧。

(五) 信访无良策。信访工作不存在领导不重视的情况,关键是化解结案缺少更好的办法。涉及征地拆迁的信访最多的还是土地款的分配不公。由分配问题带出来历史分配习惯、征谁补谁、土地二轮延包的不彻底等等问题,要想缩小分配差距老户不干,要满足少数弱势群体的诉求而最终结案又无资金来源。

三、建议

(一) 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农民认知上的统一。征地拆迁工作专班要加强学习,理直气壮地宣传土地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政策要全面、透彻、具体,要让政策深入人心,这就要求专班工作人员在宣传政策时要力求通俗易懂,纠正农民的错误认识,如土地私有、买卖自由等。《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不能私自买卖,个人只拥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同时,对征拆中漫天要价,非法阻挠施工的要予以重惩,对拒不交出土地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 加强村民自治的指导和引导,维护好少数弱势农民利益。在农村土地款分配上,往往以是否是集体成员定性。以前的操作中,对分配对象的确定有多种:有的确定办法是“三有”,即有户口、有房屋、有耕地;有的确定办法是在上次分配对象的基础上加上自然增员的人数再减去自然减员的人数;有的确定办法以参与负担的人为基础来确定的。在各种界定办法中,专班对失地农民群体中如离婚女、外嫁女、鳏寡孤独、劳释等人员要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

(三) 充分发挥村“两委”的作用,做好过细的群众工作。在征拆过程中,村干部很辛苦,镇干部也很无奈,这时就要充分发挥村干部地缘血缘亲缘优势来做好农民的工作,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有的农民镇干部出面做工作他不配合,但村干部做工作他听;有些事情的处理镇干部束手无策,但村干部就有办法。村干部要武装好群众代表,统一思想、统一口径,收集群众意见和反馈集体意见,使征拆工作有序推进。

(四) 畅通信访渠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斗湖堤镇是个信访大镇,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如摸底排查、日报告制、领导接访制、下访制、月分析季分析会议、案情包保责任制等。在征拆中引发的信访问题一要超前,二要重视个案。超前就是在征拆之前就要做好信访评估,与村组干部一道摸底登记、走访座谈、预测风险、有针对性地做好预案。重视个案就是将集体访变为个访。征拆上访往往是一个群体,搅在一起如一团麻,有的参与上访甚至连诉求都不清楚,一问要求解决什么问题则开始对工作人员质问,二轮延包程序合不合法?你们搞征拆是不是依法依规?上访人员这时情绪会越来越激动,这样费时费力还难以理清。重视个案就是要做到一户一档、一户一策、一户一回复。

(五) 做好保障工作,确保失地农民无后顾之忧。一是加大就业培训力度。为促进失地农民更好的就业,提高技能水平,拓宽就业渠道,政府应加强失地农民的免费培训力度,让年轻的失地农民掌握一技之长。二是用足用好集体预留地安置政策。在做好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清人分类、配置股权的基础上,对村集体预留地在搞好还建房的同时,充分利用剩余预留地搞好开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失地农民(也是股民)提供生活保障。

推荐第4篇: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对城市项目拆迁工作面临的问题思考

晋 晓 庆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就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市拆迁工作展开了了热烈的讨论,结合自己今年参见西峰区重大项目拆迁工作实际,对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回顾和思考。

一、城市房屋拆迁是加快城市化建设和改善居住环境的实事工程。为了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就必须实施城市拆迁改造。近几年我市的南区新城建设、城区道路拓宽、南北大门的形象工程建设、政府综合办公楼的新建、体育场馆的建设以及旧城改造工程中,特别是300万吨炼化厂、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和西峰油田的开发建设,给庆阳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无一工程项目不与城市拆迁有关,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工程建设突飞猛进。

二、是城市房屋拆迁搞得好坏是事关社会稳定的大事。城市拆迁对一个地区形象的提升、经济发展要素的集聚、城市功能的增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拆迁工作是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回顾今年的实践,在各个项目拆迁实施过程中,有相当部分拆迁户能够理解拆迁政策,关心拆迁工作。但由于拆迁户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家庭收入高低不一,在拆 1

迁签协过程中就表现不同的思想反映和言论行为。有的认为房屋拆迁是个框,什么问题都能往里装,家人有下岗的要求安排工作,家庭收入不高的要求低保,住房面积小的要求超面积安臵。不管是否与拆迁相关联的问题都统统提出,问题得不到解决,拆迁协议就不签,从10万到百万赔偿不等,差异很大。更有少数拆迁户强横野蛮、语言粗鲁、漫天要价、难以沟通,使拆迁工作难以推进,给拆迁工作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这就要求拆迁必须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放在首位,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施“科学拆迁”、“平安拆迁”、“和谐拆迁”,让遵章守纪的拆迁户不吃亏,让违规违纪的“钉子户”无益可得。应该讲,在近几年的拆迁实施过程中,积极开展“平安拆迁”活动,始终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做到以人为本,和谐拆迁,在坚持政策的前提下帮助群众解决拆迁过程中实际困难,化解各种矛盾,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温暧,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严格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对照、检查、分析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仍然存在许多不足的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拆迁政策不配套。2001年11月1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只是一个大的指导原则,缺乏结合地方具体情况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我市目前货币安臵和安臵房安臵都没有具体的细则,群众没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重复拆迁、强拆强建的问题非常突出,一夜之间建“危

房”、建“征用房”的现象普遍存在,感觉有些群众把拆迁当产业,斥资借贷、租赁建材,应付征地拆迁工作,俨然形成了一种“猫逮老鼠”的游戏现象,你拆我建,你来我停,你走我建,给政府拆迁工作和项目实施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增加了安臵房的建设压力,加大了安臵矛盾。

二是拆迁项目缺乏计划性。拆迁项目是跟着建设项目走的,城市的建设项目应当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既要适度超前,又不能“子吃卯粮”,无论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房地产开发,都要有近期、中期和远期规划,千万不能有随意性。否则,在建设资金的投入和安臵方面就会出现不协调的方面,倒头来,只能造成政府财政巨额浪费,亏对于纳税人和子孙后代。在董志项目拆迁工作中,有的拆迁户三年了还没有拿到安臵费用,现在赔偿又明显不符合市场经济的现状,物价飞涨,群众意见很大,重新调整又要增加赔偿成本。

三是安臵房建设滞后。从今年实施的拆迁项目看,被拆迁群众腾仓在外,临时安臵在活动板房,每户两间都不能保证,拆迁相对超前,安臵房还仅仅是个计划和图纸,几代人一间板房,无法得到安臵,群众最长的在外腾租房达三年之久,有的拆迁户孩子大了要结婚没有房,甚至有的个别老人连去世前都未进得了家。造成了被拆迁群众极大的不满,每个月都有被拆迁户因得不到安臵而上访,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些问题不要说放在一般的老百姓身上,就是放在领导干部的身上,可能也会有很大的想法。

安臵房的问题连年提连年得不到根本解决,没有做到以人为本,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保证拆迁资金的落实是推进拆迁工作的基本要求,由于拆迁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一些重大项目的拆迁无法进行,取得土地的开发商无法开发,影响了政府招商引资的形象。国务院《条例》、省建设厅多次发文,要求在发放拆迁许可证前必须保证足额资金到位,严禁拖欠拆迁资金。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地方立法工作滞后,拆迁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对拆迁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研究不够,科学创新的方法少;重拆迁轻安臵,安臵的路子不够宽,没有统筹协调好拆和安臵的关系;在建设资金的筹措上路子不宽、方法不多。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按照城镇房屋拆迁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认真总结拆迁工作经验,不断探索、完善拆迁补偿和安臵经验办法,使之更加符合市情和民情,更具有可操作性,确保拆得掉,尽可能减少政府拆迁成本。把安臵好被拆迁群众,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作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化解城市建设拆迁中的难题,不引发社会矛盾,努力实现“平安拆迁”和社会稳定的目标。

1、科学制定拆迁补偿安臵办法。城市房屋拆迁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拆迁政策的完善和到位,对于确保拆迁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信访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关于市场化评估

的规定、关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式选择的规定、关于被拆迁房屋承租人补偿安臵的规定等,是对拆迁群众补偿安臵中的重要条款,我们必须尽快出台与省条例、物权法相配套的拆迁办法;建立健全市场化评估的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消除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的市场价差,真正做到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把补偿安臵方式的选择权真正交给群众。同时拆迁政策要向弱势群体倾斜,出台保障性政策,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于某些经济收入低、房屋面积小、补偿金额少的被拆迁人,仅按现行的拆迁政策,是很难保证他们起码的生活居住条件,可以提高低限标准人均享受面积或提高低限标准的补偿标准。对确实无力购房、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廉租房保障体系,保证这部分人的栖身之地。

2、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拆迁行为。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关键是拆迁行为要规范。而规范的前提是坚持依法行政,对《条例》规定的拆迁条件,尤其对拆迁计划、拆迁安臵方案、拆迁补偿安臵资金、拆迁安臵用房和周转房等落实情况,必须进行严格审查, 同时采取得力措施,坚决纠正补偿问题出现的“前紧后松、先勒后放”的不正常现象,促进拆迁工作顺畅进行。同时, 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管理,逐步建立评估机构进入拆迁市场的“准入”制度,建立拆迁评估机构信用档案制度,对拆迁评估机构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要坚持评估结果的公示制度,使拆迁评估结果体现市场价值,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护广大被拆

迁人的合法权益。对因历史原因无批件、无产权证的房屋拆迁安臵问题、住改非补偿问题、装修补偿问题,要根据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政策,结合各地的做法,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立足现实;完善政策,依法拆迁”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较强的补偿政策,使拆迁做到有章可循,尽可能减少拆迁矛盾。

推荐第5篇: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浅谈拆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一大批省市重点项目在十堰市茅箭区开工和推进,但因拆迁补偿引发了上访,群体性事件激增。如何解决拆迁工作中突现的各类矛盾,让拆迁群众分享项目建设、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这些问题如处理不好,很可能会引起大的事端,影响社会的稳定。如何破解这个难题,笔者在十堰市茅箭区

开发区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

一、当前拆迁工作现状

(一)重点建设项目多,经济发展迅猛。2010年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42个;2011年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50个,同比增长120%;2012年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60个,同比增长120%。2011年,开发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10亿元,同比增长9%;固定资产投资30.8亿元,同比增长21.7%;园区入驻企业19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2家,双亿企业11家,成功跻身全省52家重点产业集群,开发区正逐步建成东风商用车8万辆重型车新基地、整车及改装车基地、汽车关键总成和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及先进制造业生产基地。

(二)矛盾突出,信访量大。2009年开发区接待来信来访24件,56人次,无群体性事件和赴省进京信访事件;2010年开发区接待来信来访35件,135人次,无群体性事件,赴省进京信访3件1人,信访件同比增长150%;2011年开发区接待来信来访65件,250人次,集体信访件11件,186人次,赴省进京信访21件3人;信访件同比增长190%。在这些信访件中,要求分配宅基地的占信访总量的60%,反映村组集体分红不合理的占信访总量的30%,反映土地补偿金、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分配不合理的占信访总量的10%,所有信访件均与项目建设拆迁工作有关。

(三)各项保障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拆迁群众得到妥善安置。目前,开发区因项目建设累计拆迁2051户,占总户数的68%;涉及房屋拆迁面积21.5万平米,失地农民6450人,占总人口的68%。为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生产生活问题,开发区一是通过土地置换,将高速公路、市政建设项目和工业园区拆迁出的近2000户拆迁户实行集中安置。按照新农村建设标准,分别在天津路、东风大道、许白路沿线陆续新了民和、民安、梅子、银杏等12个拆迁户集中安置小区,统一规划配套了水网、电网、管网、路网、绿化、闭路电视和通迅等设施。二不断加大对拆迁群众的就业培训,免费向失地农民提供用工信息,免费提供就业培训。几年来,开发区共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493人,社区再就业培训2506人;新增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590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2667人。三是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农民特别是拆迁失地农民就医、就学、养老问题为重点,积极推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参保率达99%;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开展拆迁群众特困人口大病救助工作,拆迁群众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达100%;落实拆迁困难群众低保待遇,目前, 1780户拆迁群众、3141人拆迁群众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拆迁群众的应保尽保率达100%。四是集体经济得到进一步壮大。目前,开发区已有9个村的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无,通过村组集体分红,拆迁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普遍提高。

二、拆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征地拆迁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繁重、影响很大,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了一些补偿标准偏低、补偿不及时到位、安置不落实、保障机制不完善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一)征地拆迁政策不完善。目前,我国已颁布了《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但是,征地拆迁政策还是显得不完善,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

1、补偿标准不一致。在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往往出现同一时期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不一致的情形。如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和东风传动轴项目同是开发区辖区2009年的征地拆迁项目,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土地补偿费标准是45000元/亩,而东风传动轴项目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是32000元/亩,2011年东环路项目的补偿标准也是32000元/亩,补偿标准不一样,造成补偿标准低的拆迁户心理失衡,对项目拆迁产生抵触情绪。二是农村村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与同时期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方式一般为还建房屋,还建的房屋面积是原房屋面积的1.2倍至1.8倍,按现有市区房屋均价4500元/平方米计算,则市区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5400元/平方米至8100元/平方米。目前,开发区辖区项目拆迁补偿标准是砖混有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585元/平方米,砖混无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90元/平方米,相差甚远的补偿标准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也引发了不少纠纷。

2、补偿标准偏低。长期

以来,开发区辖区农村征地拆迁工作一直执行着十堰市物价局2005年出台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该标准规定:砖混结构房屋以585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偿,但现在在农村建房的成本价为800元/平方米,拆迁户就面临着房屋一旦被拆,所得补偿款就盖不起或者买不起与原有面积一样的房屋。作为征地拆迁对象的农民,希望尽可能得到合理补偿,或者多一点补偿,

以维护自己的生计和权益。这就会引起利益上的冲突与矛盾,这是征地拆迁工作中各方面都要予以关注的重要问题。

3、征地拆迁手续不完备。由于现行土地审批制度不能适应城市开发建设的速度,客观上也存在先征地拆迁后补办拆迁手续的违规操作程序,或者是边拆迁边办征地手续,没有按照规定先办征地手续后拆迁。加之部分拆迁户认为一些项目建设拆迁并非公益事业拆迁,拆迁不具备合法性,由此导致的直接后果是他们对于拆迁工作产生反感和抵触,这也给拆迁补偿纠纷的解决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近两年来,西坪村瞿某某以项目征地手续不完备为由先后多次向国家、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和新闻媒体写举报信,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问题。

(二)拆迁户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在征地拆迁中,拆迁户的利益在一些方面得不到保护,具体表现在:

1、补偿款未及时到位。在征地拆迁中,有些政府部门对拆迁中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费的发放监督不够完善,加之补偿金一般先拔到村委会,由村委会发放到拆迁户手中,不是由项目部直接发给拆迁户。一些村干部往往以种种理由拖延不发给被拆迁户,甚至存在将拆迁户补偿款抵扣上访费或拆迁户拖欠其它费用的现象,造成拆迁户不满,必然妨碍征地拆迁工作的进行。如2011年9月,许白路沿线的许家棚村、回船村、鸳鸯村、胡家村部分村民发生集体上访,反映

许白路项目的土地补偿费及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尚未兑付问题。

2、拆迁户安置工作不力。个别项目在征地拆迁后对拆迁户的安置不及时,在拆除农户房屋后迟迟未启动安置工作,拆迁农户失去土地和房屋后,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安置,其根本利益得不到保证,不仅不利于征地拆迁工作,更易于激化社会矛盾,影响政府公信力。如2011年2月,刘湾村40余户正和项目拆迁户,以拆迁后安置工程未启动为由集体围堵正和大门、在正和围墙上悬挂横幅。

3、个别社会保障措施尚未配套。开发区辖10个村,有农业人口9430人,3023户,因项目建设拆迁农户达2051户,占总户数的68%;失地农民达6450人,占总人口的68%。原有土地面积6692亩,现有土地面积670亩,仅占原有土地面积的10%。拆迁农户就是失地农民,他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后,虽然政府也对失地农民的养老、医疗、就业、生产生活等问题出台了一些惠民政策和具体办法,部分年青的新生代农民能很快融入和适应城市生活,但中老年农民因没有受过工业技能培训和文化水平不高的限制,很难找到一个生存之道。

(三)个别拆迁户拆迁心态不正。他们挖空心思,不惜一切手段,想借项目拆迁达到“拆迁富”。

1、个别拆迁户以非法上访、闹访、在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等方式引起社会关注,枉图混淆视听、以此达到个人目的。如在东风传动轴厂迁建项目中西坪村村民瞿某对其一间土木结构正式房和八间小临时房补偿九万余元的补偿数额不满,要求补偿二十万元。在其无理要求被拒绝后,他便以阻挠项目施工,到省、市、区等处上访,锁开发区办公大楼、在网上和其它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等过激行为给政府施压。

2、个别拆迁户以突击抢栽抢种、搭棚等方式,枉图达到获取高额补偿费的目的。个别拆迁户在得知项目启动建设的消息后,一夜之间,在几分的菜地里插上几十万棵树苗,并要求对该几十万棵树苗以50元/棵的标准进行补偿。还有个别拆迁户突击搭“大棚”、“铁棚”。

3、一部分拆迁户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态,为达到目的,就组织有共同利益诉求的人反复闹事,以对抗手段制造影响。如徐家沟村四组、五组、六组、七组部分所谓天津路片区拆迁户以分配宅基地为由经常有组织的到市政府、市信访局闹访,据了解,该部分所谓拆迁户大部分属户口不在徐家沟村,拆迁时从未在徐家沟村生活居住过,但在拆迁时往往又以与住在该村某位村民有所谓房屋联建协议为由,主张自己也是所谓的拆迁户,而要求分配宅基地。这部分人为达到自己的利益诉求,成立了所谓的维权小组,并规定若有人不参与集体上访,在分配宅基地时取消其宅基地分配资格。这类信访件只要有人挑头,便一呼百应,极易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

(四)个别干部工作方法不当。在拆迁工作中,个别干部政策掌握不准,行政不依法、工作方法失衡,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

1、个别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未依法行政。如刘湾村老上访户赵某自2007年以来,以2003年普林工业园建设拆迁时未给其分配宅基地要求分配宅基地为由,在“三访终结”后还多次赴省进京缠访闹访。追根溯源是村委会在分配宅基地时未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对宅基地分配对象和分配范围只是少数人商量后予以确定,既未制定书面的分配方案,也未有文字性的会议记录。这在当时农村宅基地申请政策宽松、宅基地充裕、房地产市场尚未升温、宅基地无市场价值的情况下,宅基地分配不是农村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拆迁农户对宅基地分配并无太大异议。但自2007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升温,宅基地分配成为村民的利益焦点问题。赵某此时提出当时其符合宅基地分配对象,要求分得一块宅基地时,村委会却没有书面宅基地分配方案或会议记录,使赵某不能信服,造成其累访累诉。

2、个别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失衡。个别干部在处理拆迁钉子户、难缠户问题时,为加快项目进度,一味迁就满足这部分拆迁户的无理要求,造成了老实人吃亏的局面,从而使大多数配合拆迁的村民觉得自己待遇不公、利益受损,引发更多拆迁群众的不满,认为在拆迁中只要耍赖、只要能缠才能获得利益,形成一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问题解决思路。

三、解决拆迁矛盾纠纷的工作建议和对策

近年来,不断出现的拆迁纠纷表明,拆迁问题表面看是城市化进程推进过程中城市建设的方式,但实际上有着深层次的行政管理方面和体制方面的影响。为此,提出以下防范建议和对策:

(一)教育拆迁群众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加大对拆迁群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拆迁群众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政府为了建设需要才进行征地拆迁,拆迁群众要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要清醒的认识到开发建设是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必由之路,开发建设必然要进行利益调整,不可避免地会损害到一部分人的利益,但最终受益的还是大家。

(二)积极发挥政府在拆迁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一方面,政府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严格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决制止和纠正拆迁程序不规范、补偿标准不统

一、补偿不及时到位、安置不及时、工作方法不当等问题;另一方面,要对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本级本部门解决不了的群众合理要求及时向上级汇报反映,争取上级的重视和政策支持。

(三)增加拆迁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程序办事,建立透明的拆迁工作制度,怎样拆迁如何补偿及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都应向被拆迁户公示,并将拆迁工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杜绝暗箱操作带来的拆迁户之间相互猜疑、不信任政府而导致的不稳定因素。此外,对于个别拆迁户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发生突击种树、搭棚、造假坟等错误做法,要及时披露与纠正;对于个别漫天要价、无理取闹、影响很坏的“钉子户”提出的无理要求,应坚持原则,按政策和标准办事。

(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征地拆迁中很多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社会基本矛盾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加大对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力度,是化解问题的根本。要对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并通过多种渠道向他们推荐就业岗位。同时监督指导村委会用好土地补偿费这笔集体资金,通过投资固定资产、兴办第三产业、为没有劳动能力的村民购买养老保险等方式解决村民的生活出路和生活保障,杜绝一些人为谋取蝇头小利而阻挠施工的纠纷发生。

(五)严厉制裁非法上访、闹访缠访者。对个别无理闹访缠访者,政府应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收集材料,依法予以制裁。对无理缠访闹访者起到警示作用,杜绝此类事件层出不穷。

(六)提升公务员、村组干部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培训、健全村规民约、建立工作制度、严肃责任追究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基层干部行为,杜绝违规操作和人为操作现象发生。

(七)组建征地拆迁专业调委会。建立一个由林业、土地、建设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专业性调委会。在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先由专业性调委会介入,了解情况、宣传法律、讲解政策、疏导情绪、化解矛盾。通过第三方调解机制的主动介入,避免一些矛盾因项目上长时间不管不问、群众又无处可诉而转化成群体性事件或疑难纠纷。

推荐第6篇:拆迁安置工作调研报告

拆迁安置工作是转型增速的基础、是赶超发展的依托、也是提升锡山城市形象和发展能力的大局所系。今年9月下旬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及分工领导带队,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调研组,到基层各板块分别走访了解情况,并组织建设、房管、国土、规划、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现将调研及思考的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拆迁安置工作成绩显著

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以前所未有的强度、速度、力度推进拆迁工作,同时也较好地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至10月底,全区累计完成拆迁量444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工45个,总面积达421.6万平方米,为全区转型提升、赶超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目标明确,认识统一。大拆迁、大发展,不拆迁、难发展。拆迁与安置相辅相成,解决好安置可以促进和推动拆迁。各板块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都把拆迁安置摆上了突出位置,作为当前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赶超发展的首选环节。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区统一确立了以项目定拆迁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安置房腾地、重点工程、经营性地块、产业园区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五大类拆迁项目。以建促拆、安置先行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安置工作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2.程序规范,举措有力。拆迁工作措施有力,各板块突出依法操作,按照依法拆迁、规范拆迁的要求,加大征地拆迁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力度,做到依法依规拆迁。动迁工作思路严密,发扬了钉劲、韧劲、磨劲,不厌其烦、不遗余力做动员拆迁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安镇街道明确要求对住宅拆迁建筑面积、合法面积、安置面积等信息进行统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东亭、东北塘街道对非住宅拆迁建立严格的会审制度,通过层层把关,确保非住宅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安置工作措施有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各板块按照商品房的要求建设安置房,部分板块规划设计建设了一批品质上乘、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小高层和高层精品安置房小区。

3、千方百计,帮助安置。为妥善处理和解决被拆迁群众的过渡安置问题,各板块动足了脑筋,想尽了办法,通过挖掘整合各方面资源,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过渡安置的问题。如东亭街道大力创新安置工作方式,出台安置房承租办法,努力缓解安置工作的压力,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一批临时安置房,酌情提高了过渡费标准。锡北镇、安镇街道等对在外过渡拆迁户办理婚丧事,给予特别的经济补贴,开展暑期走访慰问,向在外过渡的每户家庭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慰问金。鹅湖、羊尖、东港、东北塘、云林、厚桥等地分别通过建设临时过渡房、租赁轻纺城、印刷包装城等部分闲置用房和改建老医院、老中学、厂房等办法帮助解决老弱病残等困难家庭的临时过渡安置。政府的这一系列为民举措,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拥护。

二、拆迁安置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中,各板块及有关部门针对当前拆迁安置工作,也集中反映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安置房建设有待加快。当前,安置房短缺是直接导致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的最大阻碍。调研中反映,安置优先的理念尚未牢固确立,加之用地指标收紧、前期手续办理不及时、建设单位施工力量不足以及小高层和高层安置房建设周期长、质量要求高等因素,是导致当前安置房建设迟缓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区累计有过渡户12680户(其中全过渡8865户,半过渡3815户),全区安置房缺口较大,多数过渡户需要2年左右时间才能全部安置到位。从调研中也了解到,安置过渡费支出数额较大,已成为各板块的重要负担。无论是从加快安置拆迁群众,还是减轻财政压力方面考虑,都要求各板块高度重视,加快安置房的建设。

2.清点工作有待突破。尽管目前全区拆迁的总体进度较快,但部分项目,由于少数居民没有完成拆迁,未能实现项目的整体拆平,也导致了一些优质的大项目不能快速引进落地,对后续发展造成了影响。一些即将交地的重点出让地块,由于拆迁工作不能按时到位,也将面临违约风险。今年已启动的121个拆迁项目仅有52个完成清点可交地,占拆迁项目总量的47%。有15个项目因为存在十户以下居民没有完成拆迁而没有最终拆平,已经严重影响并制约了我区项目拆迁工作的整体成效。

3.拆迁工作氛围有待改善。媒体和社会舆论过度报道时有发生的拆迁事件,引发了部分群众对拆迁工作的片面理解。拆迁宏观政策趋紧,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即将出台,在此大环境下,不可否认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我区拆迁工作人员的“瞻前顾后”、“缩手缩脚”。部分群众对拆迁补偿的期望值过高,也增添了拆迁工作的难度。为此,改善好、营造好区内的拆迁环境很有必要。

4.腾地利用率有待提高。绝大多数群众顾全大局,拆迁易家,为地方建设发展腾出了空间,作出了贡献和牺牲。当前,他们对政府拆迁土地的利用建设充满了期待。通过近年来对拆迁工作的大力推进,全区为加快转型赶超提供了土地资源储备。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由于招商选资、项目引进工作成效还不够显著,对这部分已拆出土地的总体利用率还不是很高,符合产业发展的优质项目入驻不多,拆迁带来的发展优势还未能完全凸显。

三、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几点建议

城市建设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共享城市建设成果,实现城市发展与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双赢。当前,全区各级各部门需要把合理安置拆迁群众、提升居民居住质量贯穿于城市拆迁建设的全过程,做到将改善城市面貌与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有机结合,让拆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使拆迁工作顺民意、达民情、暖民心。

1.立足当前,着眼超前,加快高品质安置房建设。随着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安置房建设将成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最大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努力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一是加快建设。以实现“零过渡”为目标,根据过渡规模和拆迁计划,在做好需求分析和计划预测的基础上,科学放量安置房规模,优先安排计划,优先保障资金,优先配备人员,加快安置房启动实施,确保安置房建设逐步还清旧账,不欠新账,适度超前。二是提升品质。大力推广东亭、东北塘、安镇街道把最好的地段用于建设高品质安置房的好做法,优先选择地段好、配套齐、环境优的地块,高标准规划建设拆迁安置房,积极引入实力强、品牌优、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房地产企业参与建设。通过强化设计,完善社区环境、生活服务、景观绿化等居住与配套服务功能,实现安置房建设品质的新提升。三是完善手续。各板块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超前谋划,主动衔接,加快办理安置房建设有关手续,务必做到手续齐全后方能动工建设。

2.突出重点,依法操作,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好拆迁安置工作,要突出实施清点、“净地”出让、政策完善、安置房办证、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这些重点,坚持依法操作,有序推进。一是抓好实施清点。继续发扬“5+2”、“白加黑”的工作干劲,勇于攻坚克难,突破工作难点,组织实施好清点工作,力求实现整体拆平,确保一批重大项目的入驻。认真分析研究“钉子户”形成的原因,依法合理利用行政裁决和行政强拆手段,采取一些有效的对策,特别要注重防止一些“钉子户”抱团的情况。二是坚持“净地”出让。“毛地”出让一方面不利于拆迁的进行,易引发社会矛盾;另一方面逾期不能完成拆平交地,政府还将面临地块出让违约的风险。从加快项目建设和保障社会稳定的角度考虑,倡导国有土地挂牌要坚持“净地”出让。三是完善拆迁政策。在深入调研,充分了解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区现有的拆迁政策进行梳理和完善,从有利于民生的角度出发,尽可能的做到统一,逐步提高补偿标准,使制定的政策更趋于科学、合理,易于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同时,保持政策的平衡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加强对拆迁政策实施操作的统一管理,把拆迁工作的各个环节都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拆迁工作的公信力,避免因拆迁不公而引发矛盾。对于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应充分体现政府关怀,做到依法拆迁、友情操作,全力帮助解决他们的合理要求和困难。四是加快安置房办证。办理安置房“两证”,既是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也是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当前,要努力通过各项工作的完善,为申请安置房“两证”办理创造条件。继续以深入开展安置房建设清理规范工作为契机,及时完善建设项目土地、规划、建设、安置等手续,做到在竣工验收前完成所有手续,确保能够尽快进入办证程序。针对安置房大修理基金的归集问题,应尽快列出明确计划逐步加以推进。五是高度关注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近年来,东亭、东北塘、安镇街道等地非住宅拆迁超过了拆迁总量的一半以上。由于不少本地搬迁企业达不到入园标准,选择关闭停产或迁至异地发展,不少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面临失业或者再就业。据区人保局近期在东亭、安镇街道开展的一项调查数据反映,20xx年1月份以来,因拆迁企业关闭停产和不愿随企业搬迁而解除劳动关系的本地职工有266人。这些职工的就业问题需要引起广泛关注。同时,拆迁项目的快速推进,导致不少农民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高度关注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区各有关部门应通过加大转岗培训、组织专场招聘、扶持创业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途径,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实现拆迁企业失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

3.强化宣传,注重引导,营造锡山拆迁的良好氛围。良好的宣传氛围是拆迁工作有效推进的重要保证。当前,要高度重视和营造好我区的拆迁环境,继续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和途径,突出深化正面宣传,多宣传锡山建设的宏伟蓝图、拆迁安置的重大意义,以及实施城市现代化发展战略给城市面貌和群众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让“拆迁是为了改善百姓生活、拆迁是为了加快锡山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调动全区上下广泛支持、主动参与、齐心协力做好这项工作。

4.高端合作,强化招商,努力实现腾地发展的最大效益。坚持“三高”原则,加强高端合作和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进工作,积极引进符合地区产业发展的“高、大、新”项目,努力实现赶超发展的新突破。通过前期的努力,各板块的专业园区建设已经初现雏形。改变当前项目落地少,尤其是高端集聚效应的产业项目仍较少的局面,需要长远规划、合力推动,重点是加强同京、沪、深城市和高校、科研院所、央企等之间的高端合作,使得每个产业园区尽快完成具有技术含量、产业特色、品牌特征的1-2家龙头企业落地,通过这些龙头企业进一步带动产业链的延伸发展,实现腾地发展的最大效益。继续发挥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发展联席会议等制度的作用,扎实做好项目的各项服务工作,确保项目早建设、早投产、早收益。

5.及早谋划,加强调研,加速安置小区管理的保障跟进。随着拆迁工作的快速推进,我区的安置小区呈现出逐年增多的趋势。从调研中了解到,当前拆迁安置过程中,原一个村的村民被分别安置于多个小区、一个小区安置多个村村民的现象十分普遍,甚至还存在着跨镇、跨街道安置的情况。安置小区普遍存在着房屋出租率高,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的实际问题,由于居管分离和社区管理机构缺失,导致了安置小区管不了、原村(社区)管不着的局面,形成了社会管理的盲点和死角,也给群众办事造成极大不便。目前,全区各级的工作重心相对都集中在拆迁和安置阶段,但对安置以后的管理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于一些符合建居条件的安置小区,通过整合,理顺各类关系,合理制订安置小区的建居计划并加紧实施,尽快建立管理机构,打破目前管理真空的局面。同时,兼顾考虑好安置小区的党建、群团等工作。此外,因大面积拆迁,部分行政村已“名存实亡”,被形象的称为“空壳村”。如何处置这部分村的股份制资产、村民变居民、撤村建居、行政村转化为城市社区等问题,有关部门应尽快列入议事日程,抓紧研究,妥善处理。

推荐第7篇:拆迁安置工作调研报告

拆迁安置工作调研报告

市委党校2012年秋季乡局级班麻有新

11月2日在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的统一安排下,我们市委党校秋季主体班全体学员通过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形式,到襄城区尹集乡学习考察了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我受益匪浅,现将该乡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拆迁安臵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尹集乡概况

该乡位于襄阳市区西南,距市区8公里,全乡辖7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3786户,14001人,版图面积49.72平方公里。按照总体安排,尹集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于2012年4月份正式拉开帷幕。按照“城乡一体、整镇推进,产业为基、民生为本,新型社区、田园新城”的方针,计划用三到五年的时间,把尹集打造成全国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现代林业示范区和国际国内知名乡村旅游目的地、全省和全市整镇推进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现代高科技农业示范区。在具体实施步骤上,分三个阶段,2012年为起步阶段。完成“白云人家”新区建设,全面启动“一主五新”建设。即围绕一个中心主城区建设白云人家、凤凰家园、人旺湖畔、青龙碧湾、姚庵新村等五个农村新社区。计划通过特色产业的发展壮大,争创乡村休闲旅游名镇、建设教育科研新镇、打造花卉苗木大镇。

二、拆迁安臵工作成效明显

近年来,该乡按照襄阳市委、市政府和襄城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臵,我们先后实地考察了中华紫薇园观光项目,千亩高效农产品示范园产业项目,“百云人家”社区504套安臵房在建项目及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建设项目。他们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了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较好地确保了该乡社会和谐稳定。他们仅用10天时间就完成了101户家庭的拆迁安臵工作,且未发生一例质疑事件,为城乡一体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目标明确,认识统一。城乡一体化建设关键在拆迁安臵,拆迁与安臵相辅相成,解决好安臵可以促进和推动拆迁。该乡党委一班人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把拆迁安臵作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特别是城乡一体化规划该乡确立了以项目建设确定拆迁工作进度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安臵房征地,重点工程、经营性地块、产业园区项目、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等五大类拆迁项目,坚持以人为本,以建促拆,安臵先行的理念得到升华落实,安臵工作被放在更加突出的位臵。

2、程序规范、举措有力。该乡拆迁工作措施有力,按照有情操作、无情拆迁的方式,抓住拆迁这个牛鼻子,他们规定09年以前存在的违章建筑本次拆迁时给予认定补偿,09年以后在建的违章建筑不予认可;补偿标准按物价部门认定为准,并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安臵标准按每户180㎡为准,老房面积则以现金形式多退少补。加大征地拆迁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力度。

该乡动迁工作思路严密,不遗余力做动员拆迁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通过对非住宅拆迁建立严格的会审制度,确保非住宅拆迁补偿科学合理。“百姓人家”社区安臵房按照商品房的要求建设,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三层小高楼样板房随时供被拆迁群众观摩。

3、千方百计、帮助安臵。为妥善处理和解决被拆迁群众的过渡安臵问题,该乡想尽了办法,通过挖掘整合各方面资源,最大限度地帮助群众解决过渡安臵问题,他们创新安臵方式,出台安臵房承租办法,缓解安臵工作压力,并根据该乡实际落实一批临时性安臵房,酌情提高过渡费标准;对外过渡拆迁群众办理婚丧嫁娶,给予特别的经济补贴;通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向在外过渡的每户家庭发放特殊补助救助;通过租赁闲臵用房,改建老校舍等办法帮助解决老弱病残等困难家庭的临时性过渡安臵,这一为民措施,得到了襄阳市委书记范锐平同志的高度肯定。

三、拆迁安臵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过程中,针对拆迁安臵工作,也存在和反映出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建设进度有待加快。调研中反映,公益性用房投资大、安臵房建设规模大,安臵优先的理念尚未牢固树立,加之用地指标收紧,前期手续办理周期较长,施工单位人力不足以及质量要求过高等因素是导致安臵房、公益性用房建设迟缓的主要原因。从调研中也了解到,安臵过渡房开支较大,也成为建设的负担,无论是从加快安臵拆迁群众还是减轻财政压力,都要求加快公益

性用房和安臵房的建设进度。

2、清零工作有待突破。尽管该乡拆迁总体进度较快,但由于少数群众没有完成拆迁,未实行整体拆平,如千亩高效农产品示范园产业项目征地范围内仍有数十户尚未拆迁、拆平,也导致该项目不能完整落地,对后续发展造成影响。

3、拆迁工作氛围有待改善。我们考察调研中不凡引发部分群众对拆迁工作的片面理解。拆迁宏观政策趋紧,政府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与部分群众对拆迁补偿的期望有较大差距,不可否认在一定程度上增添了拆迁工作的难度。

4、腾地利用率有待提高。该乡群众顾全大局,拆房移家,为城乡一体化建设腾出了空间,作出了牺牲和贡献。他们对政府拆迁土地的利用建设充满着期待,从调研情况来看,该乡虽然项目引进工作成效较大,但项目不多,土地有效利用率偏低。

四、对我市拆迁安臵工作的几点建议

城市建设发展最终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共享城市建设成果,实现城市发展与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双赢,使拆迁工作顺民意、得民心。

1、着眼顶层规划设计。随着我市“1331”工程实施,河谷组群发展、城南新城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以及农产品加工园、科技产业园、循环经济园等园区如火如荼的建设推进,安臵房建设将成为我市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最大的民生工程。一是加快速度以实现“零过渡”为目标,根据过渡规模和拆迁计划,在做好需求分析和计划预测的基础上,高标准顶层规划设计,优先安排计划,优先保障资金,优先配备人员,加快安臵

房建设;二是提品位,优先选择地块好、配套齐、环境优的地方,高标准建设安臵房。

2、突出重点,依法操作。确保拆迁安臵工作顺利推进。继续发扬“5+2”、“白加黑”工作法,勇于担当、敢于担当,突破难点,力求实现拆迁整体拆平,确保建设工作顺利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钉子户”形成的原因,依法合理利用行政裁决和行政强拆手段,防止抱团阻拆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二是坚持“净地”出让,规避引发社会矛盾;三是完善拆迁政策,在充分了解基层实际和群众愿意的基础上,对我市现有拆迁政策进行梳理和完善,不断提高拆迁工作公信力,从有利于民生角度出发,尽可能做到统一补偿标准,使政策更趋于科学、合理、平衡、稳定、连续;四是高度关注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

3、强化宣传,注重引导。良好的舆论宣传是拆迁工作有效推进的重要举措。要突出正面宣传,多宣传我市建设的宏伟蓝图以及实施城市建设给城市面貌和人民群众带来的巨大变化。

4、强化招商引资,努力实现迁村腾地发展的最大利益。目前我市各专业园区建设已初现雏形,但入驻项目全、规模小,且有些大项目生产建设比较分散凌乱,如:奥新粮油

一、

二、三期项目。必须改变“高、大、新、精”集聚产业偏少的局面。

5、加强调研,及早谋划。我市计划组建60个新兴社区,必然会出现安臵小区管理保障方面的问题,随着拆迁工作的不断推进,怎么安臵?怎么管理必须及早谋划。

总之,按照尹集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作法,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重视规划、尊重规划、践行规划,坚持以产业为支撑,以

项目为依托,以社区为载体,社会广泛支持,群众主动参与,稳妥推进我市城乡建设工作。

由于本人水平有限,加之考察调研时间仓促,对尹集城乡一体化建设作法了解的不够客观、全面、深入,文中可能出现许多不足,仅供领导参考。

推荐第8篇:征地拆迁调研报告

征地拆迁调研报告

征地拆迁调研报告

近几年来,在推进城市化、加速城市建设、改变城市面貌的工作进程中,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征地拆迁问题。在很多地方,征地拆迁已经成为基层党委、政府的经常性的主要工作,同时也是难度最大的工作。由于征地拆迁直接牵扯到地方政府、开发商和被拆迁户的利益,因此日益成为当前各种矛盾的焦点,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引发矛盾冲突,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一、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

当前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虽然很多,但归结起来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表现在政府方面,主要是违法征地、未征先占、以租代征以及未按法律规定进行补偿、滥用权力,滋生腐败等问题。表现在被拆迁户方面,主要是嫌补偿低,乱搭乱建乱装修乱栽树,以尽可能多地套取补偿款。具体问题如下:

1、由于受土地指标的限制,很多地方普遍存在未征先占、以租代征、强迫流转等问题。据统计和估算,国家分配给一个中等县每年的建设用地指标大约200亩,而各个县实际上占用的土地,包括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每年都在近万亩,这些被占用的土地大都是基本农田。以此推算,全国每年新占用耕地约在2000万亩左右,5年就要减少近1亿亩耕地。而所谓的土地开垦复耕、土地指标增减挂钩等,纯属文字游戏和掩耳盗铃,对控制耕地的被占用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相反成为地方上滥占耕地的借口。

2、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不按法律规定办事,补偿太低。房屋拆迁补偿,可以以旧换新,也可以实行货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同区位新房价格进行补偿,拆迁户有选择补偿形式的权利。但是,在一些地方,为了帮助开发商销售商品房,政府往往站在开发商一边,如果被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就按旧房的评估价补偿,而评估价往往压得很低。被拆迁户为了不至于损失太大,只好放弃选择货币补偿,不情愿地选择旧房换新房。但是,被拆迁的旧房面积往往小于新建住房的面积,拆迁户还需支付巨额差价,加重了拆迁户的经济负担。

3、征地拆迁有谈判、讨价还价的性质,双方交易比较隐蔽,往往产生权力寻租,容易滋生腐败。由于拆迁工作具有一次性交易,高额补偿款的特点,在利益的驱使下,甚至有一些人铤而走险,弄虚作假骗取补偿款,造成国有资金的损失。

4、拆迁户嫌征地补偿低。目前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人口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由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大部分人对地上附着物的评估和补偿,异议不是很大。但是,很多被拆迁户为了多得补偿款,往往采取多栽果树,临时搭建附着物等措施,现在的评估补偿政策又往往使这部分人得到了实惠。例如,一亩地的小麦、玉米青苗补偿只有几千元,而一亩果树的补偿则为几万元。很多果树都是临时突击栽种的,栽种的目的完全是为了套取补偿款。在一些地方,某地块要进行拆迁,被拆迁户为了多得补偿款,往往突击乱搭乱建乱装修,政府虽明令禁止这种套取补偿款的行为,但实际上却是屡禁不止,部分地区的征地拆迁协调难度大,安置困难,拆迁时间紧迫,经办人可能用金钱来换取时间,最后往往迁就被拆迁户,对突击建设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加以认定,使拆迁户顺利签字了事。这样就形成了听话的吃亏,大胆的不听话的占便宜的情况,导致补偿金额节节攀升,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加大了拆迁成本,为以后的拆迁工作增加了难度。

二、解决征地拆迁存在问题的对策

1、进一步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自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发展内涵,切实改善民生,坚决反对和杜绝一切脱离实际、违背群众意愿、劳民伤财的形式主义的表面文章、政绩工程。

2、严格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征地补偿中的人口安置费,按照法律规定从高不就低。房屋拆迁补偿,落实货币补偿按照同区位新房销售价格补偿的规定,尊重被拆迁户选择补偿形式的权利。

3、加强现场监管力量。(1)坚持审核部门、监督部门及拆迁当事人三方到场,实施重要部位监控,加强征地拆迁费用的管理,实行权力制衡,加强征地拆迁监督力度和征地拆迁当事人的互相监督,防止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2)在征地拆迁工作的具体操作上,增加透明度,使之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减少群众猜疑,接受群众监督。(3)严格审核证件,识别证件真伪。房屋建筑一般按照产权或契证上的面积进行补偿,一些投机取巧者就从中钻空子,办假证或涂改数据,提高补偿面积,从而获得额外利益。

4、改革完善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大幅度提高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土地使用权补偿的费用,直接兑现给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对地上附着物的评估补偿,宜粗不宜细,即高不就低。农村旧村改造拆迁补偿,可借鉴推广一些地方实行的平房拆迁补偿按照宅基地面积补偿的做法,不管附着物多少及装修如何,一律按照宅基地面积进行补偿,楼房可根据实际建筑面积酌情补偿。这样,可有效地杜绝乱搭乱建乱装修乱栽树等情况的发生,减少资源的浪费。

只要面对现实,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思想上行动上真正加以重视,从政治、经济、法律、政策、机制各方面入手,齐抓共管,相信征地拆迁当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一定能够解决。 )

推荐第9篇:拆迁安置工作调研报告

突破“拆迁安置瓶颈”制约 为建设现代化新太仓提供有力保障

——关于做好我市拆迁安置工作的调研和思考 拆迁安置工作调研报告

太仓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现代化新太仓”的宏伟目标,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大举措。做好拆迁安置工作是现代化新太仓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问题。最近,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对全市拆迁安置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就如何突破这个“天下第一难”瓶颈,提出了思考和探索。

一、近年来拆迁安置工作的基本做法和评价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明显加速,而作为前期保障的拆迁安置工作,力度也逐步加大。2002年以后,在规划的引导下,我市年均拆迁量都在60万至80万平方米之间,其中70%为上世纪70至80年代建造的劣质城乡住宅。近年来拆迁安置工作呈现出四个方面的明显特点:一是与开发建设相同步。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新区和各乡镇开发区的拓展,均以拆迁安置工作为基础。二是与现代化城市建设相适应。中心城区、新城区的一大批工业企业被“退二进三”,现代化建筑群拔地而起,这些均与拆迁安置密不可分。三是与新农村建设相 。

则,操作比较困难。乡镇一般采用“预拆迁”方法和农民进行协议拆迁。实际操作中,大部分农民都能理解和支持,但也有少数农民协商不通,形成了星星点点的“钉子户”现象。

二、当前拆迁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

目前拆迁安置工作处于新老法律的转换时期,随着《物权法》和《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国家将重新出台新的拆迁征收《条例》。拆迁问题涉及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之大局,国家颁布新《条例》和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将有一个较长的过渡时期。过渡期将继续实行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及其配套政策。分析当前拆迁安置工作成为“天下第一难”的成因,笔者认为有下列几个方面: 1.社会舆论的“失之偏颇”。个别地区的“违法强拆”和“不文明拆迁”,确实激化了社会矛盾。“重庆钉子户”和“广州钉子户”的处理,又使一部分群众错误地认为,拆迁都是非法的和违法的,惟有满足被拆迁人的要求,才是合法合理的。社会舆论的同情弱者心态,使一部分被拆迁人离开了法律和政策轨道,漫天要价,并以越级上访相“要挟”来争取“超大化”的利益。同样,一些严格执行拆迁安置政策,支持城乡建设的正面舆论又没有占据主流地位,这给拆迁安置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压力。 2.相关部门的“害怕心理”。拆迁安置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从项目立项、拆迁许可、补偿安置到公示听证,涉及到10多个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在拆迁安置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少数政府部门怕被拆迁人“越级上访”,怕“发生群体事件”,怕被“无理纠缠”等“害怕心理”突出,造成拆迁安置各个环节上的“软作为”,增大了拆迁安置工作的难度。 3.拆迁政策的“政出多门”。当前拆迁工作基本上由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导,拆迁主体的多元化,带来了补偿安置政策的多样化,“一区多价”、“一路多价”、“一组(村民组)多价”的现象时有发生。政策的不统一,客观上带来了被拆迁户的相互攀比现象,给“协议拆迁”带来了很大难度。同时,一些未经批准,由户主擅自变更性质的住宅用房,由于申领到了工商营业执照,业主自认为应按数倍于住宅房的商业用房价格进行补偿,其矛盾十分突出。 4.经济补偿的“越拆越高”。由于近年来房价的不断上升,使拆迁也通过“提高区位价,增加差额补贴,加大奖励力度”等手段提高经济补偿数额,造成“越拆越高”。尽管拆迁人承诺“同一项目、同一时间、同一价格”,但被拆迁人往往认为“先拆吃亏”、“后拆得利”,而期望通过拖后拆迁期限来获取更多的经济补偿。 5.安置方式的“配套不够”。目前,就拆迁难度而言是市区大于城郊,城郊大于农村。导致这种梯度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安置方式的不同所致。农村大多采用“自拆自建”式联排别墅安置,被拆迁户由于受“土地换社保”政策的吸引,拆迁积极性较高。而城市被拆迁户特别是城市拓展后形成的“城中村”,因居住上的观念问题,撤销村民组建制后安置上的历史遗留问题,违章占地擅自搭建后取得的利益问题和破窗开店问题等,成为拆迁中的“难中之难”。另外,由于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上的“相对滞后”,也影响到了城市居民的拆迁积极性。

三、关于破解拆迁难题的思考和探讨

如何破解拆迁安置这个“天下第一”难题,笔者通过调查研究,提出如下思考和探讨。 1.必须统一思想认识。拆迁安置,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产物,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工作和有力保障。我市目前实施的新一轮城乡改造建设所涉及的拆迁对象, 70%以上是上世纪

七、八十年代建造的设计标准低、建筑质量低,历史保存价值低的“三低建筑物”。通过科学论证和规划,将破旧不堪的老城区改造成现代化新城区,逐步实现工业企业向开发区集中,农村居住向新村集聚的目标,这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现代化新太仓的必然选择和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全市人民生活和居住水平的有效措施。要通过提高思想认识,破除目前存在的“难、怕、等”思想,形成有利于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的良好氛围。

2.必须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要落实责任机制。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充分调动拆迁工作人员责任性和积极性。

推荐第10篇:征地拆迁调研报告

征地拆迁调研报告

在当下社会,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征地拆迁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要发展就要建设,要建设就免不了要拆迁。而征地拆迁工作,一头要保证各项重点工程及时用地,推动经济发展;一头又要依法保护被征地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征地拆迁工作牵涉到政府、投资业主、拆迁实施单位和被拆迁群众等多方的利益,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发展与稳定,被目前许多基层干部称之为“天下第一难事”。“城中乡”因为征拆任务十分繁重,尤显突出。碧江区灯塔工业园区就是一个典型的“城中乡”,征地拆迁也是近年来的一项主要工作。根据我处近年来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对此进行了一些调查与思考。

一、征地拆迁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征地难,难在哪从调查以及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主要症结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各种利益体在争夺土地这一重要资源的问题上高度集结以及相关制度上的缺失。其主要表现在:

(一)无法可依,农民有疑惑

1.国家对农村征地拆迁的法律存在空档。2001年出台的《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在《物权法》实施后已停止执行。而作为农村集体土地,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和颁布征用集体土地和农民房屋的专门法律法规。因此,在解决农村土地的征用和农民房屋拆迁的问题上,我国还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

2.征地拆迁的政策法规缺乏动态管理。目前,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和地上附着物,均依据的是地方性规章。随着经济建设的加快、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社会情况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在近年来土地、房价均有较大幅度上涨的情况下,地方性行政拆迁规章制定几年不变,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对征拆政策的落实与工作的推进带来困难。

(二)土地价差大,导致征拆难

近年来,因为物价上涨、土地紧缺等缘故,导致了土地征收价格的`调差频率也极为快速。以我处土地为例,2012年期间,我处土地征收价格在3万元左右一亩,而到了2013年土地的征收价格又上涨到了37000元左右一亩地,再过渡到现在的4万余元一亩地的价格。短短3年时间中,土地的价格却跳了几个坎,这就导致了部分民众同一区域的征地价格不一致,许多配合工作的群众先行丈量土地后得到的土地补偿款反而比部分拖到最后时刻的“钉子户”还低,这一情形的出现更加恶化了征地工作的开展难度。直到现在,我处仍然存在少许往年遗留下来的土地差价纠纷问题。

(三)土地补差款及时足额到位难

土地差价是事实存在,虽然影响到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但不可否认它也是必然的社会趋势。而抛开这条不可避免的因素来看,土地补差款难以及时足额的到位反而是导致土地征拆纠纷问题的重要因素。就如我处当前遗留下的少许土地差价纠纷问题,经过我处政府与投资业主方、群众方多方协调成功后,投资业主方的土地补差款却难以及时的、足额的落实到老百姓手中。首先,来我处的投资业主方极大多数都为中小型私人企业,本身资金就还存在空缺,除去前期支付的土地征收款、土地使用保证金、建设费用等,可用资金便已所剩无几了,投资业主方即使愿意补差价也会感到无能为力;其次,也存在部分投资业主方钻国家征地补偿标准的牛角尖,而把激化后的民众纠纷矛盾臵之不理,而让政府部门来作善后工作,无形中给我政府部门在往后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增添了难度。

(四)违章建筑加剧了征拆难

城乡结合部的违章建筑不仅影响了村容村貌,更增加了征地拆迁难度,造成资源的浪费。由于诸如我国目前有关征拆的法律体系不完善,监管失控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城中乡”的违章建筑严重,而我辖区违章建筑也达到合法建筑的三分之一,这不仅造成我辖区的大量经济损失,更加给征地拆迁工作增加了难度。

(五)征地补偿费分配难

目前农村征地补偿分配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征地补偿分配存在两难:一是确定分配对象难。“城中乡”的情况复杂,有的是纯土地承包经营户;有的是户口在本地,人在外地分了地,有工作单位;有的是外来落户人员。二是确定分配方案难。作为“城中乡”,由于土地征用时,对一个行政村或一个村民小组往往只是局部的征用,前后征用又有价格和人口变动的差异,在分配时存在着是以人口平均分,还是征谁给谁等等矛盾和问题。因此,一次征地,补偿分配工作往往要拉锯数月,甚至数年之久。时常会因为矛盾纠纷未得到解决,征地补偿费的存折锁进了村保险柜,乡村干部也常常为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头疼犯难。

(六)征地拆迁群众安臵和发展难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一是安臵房的建设速度慢。由于业主资金等原因,房子拆了,安臵房一年、两年,甚至三年仍未建成。即使建成了,有的群众因为习惯问题和房子质量不满意等原因也迟迟不搬家。我处到目前已有2个安臵区的房子虽建好了,但很少有人搬进去住。二是失地农民对今后的生活感到忧虑和担心。由于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他们失去了世代赖以生存的土地,加上文化程度不高,没有专业技能,就业困难,担心生活水平比原来会降低。三是“城中乡”的农民原来靠着种菜、水稻、养殖业等相对还比较富裕。群众担忧:“地被征了,地没种了,养殖业不能办了,失地也失业了”。我辖区中还有部分干部反映:“我们也有实力发展,也有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可我们自己要征用自己的地搞项目,却非常难。”

二、以人为本、深化改革,实现和谐征拆

征地拆迁问题是当前社会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依法征地、深化改革,城乡统筹,调整好国家、集体和被征拆群众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努力实现和谐拆迁。

(一)完善政策法规,为实现和谐征拆提供法律保障征地拆迁必须坚持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对农村集体土地以及房屋的拆迁补偿应尽快在法律的层面上予以规范,使补偿标准更加明确、公开和统一,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在土地被征用、房屋被拆迁的情况下,生产有妥善安臵,生活有切实保障。现代文明政治,凡“征”必须依法,依法才能开“征”,征税是这样,征兵是这样。要按照《宪法》和《土地管理法》以及《物权法》的规定,尽快制定城乡统一的《城乡征拆条例》,将征拆过程中各个利益体之间的关系用法律予以理顺、调整和规范。建立和完善各拆迁主体平等、城乡统筹发展的法律体系,使征地拆迁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公平公正,合理补偿,实现和谐征拆

1、扩大群众对项目建设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拆迁前,对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拆迁政策进行全面深入的宣传,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认真梳理,使拆迁方案能够充分反映民情、体现民意,各方利益兼顾,多方利益均衡分享。

2、切实落实“三公开”。做到征拆数量公开、补偿标准和安臵政策公开,补偿金额公开,并接受审计监督与被拆迁群众的监督。

第11篇:征地拆迁调研报告

征地拆迁调研报告范文(精选3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十分的重要,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征地拆迁调研报告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征地拆迁调研报告1

要发展就要建设,要建设就免不了要拆迁。而征地拆迁工作,一头要保证各项重点工程及时用地,推动经济发展;一头又要依法保护被征地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征地拆迁工作牵涉到政府、投资业主、拆迁实施单位和被拆迁群众等多方的利益,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发展与稳定,被目前许多基层干部称之为“天下第一难事”。“城中乡”因为征拆任务十分繁重,尤显突出。碧江区灯塔工业园区就是一个典型的“城中乡”,征地拆迁也是近年来的一项主要工作。根据我处近年来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对此进行了一些调查与思考。

一、征地拆迁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征地难,难在哪从调查以及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主要症结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各种利益体在争夺土地这一重要资源的问题上高度集结以及相关制度上的缺失。其主要表现在:

(一)无法可依,农民有疑惑

1。国家对农村征地拆迁的法律存在空档。2001年出台的《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在《物权法》实施后已停止执行。而作为农村集体土地,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和颁布征用集体土地和农民房屋的专门法律法规。因此,在解决农村土地的征用和农民房屋拆迁的问题上,我国还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

2。征地拆迁的政策法规缺乏动态管理。目前,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和地上附着物,均依据的是地方性规章。随着经济建设的加快、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社会情况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在近年来土地、房价均有较大幅度上涨的情况下,地方性行政拆迁规章制定几年不变,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对征拆政策的落实与工作的推进带来困难。

(二)土地价差大,导致征拆难

近年来,因为物价上涨、土地紧缺等缘故,导致了土地征收价格的调差频率也极为快速。以我处土地为例,20xx年期间,我处土地征收价格在3万元左右一亩,而到了20xx年土地的征收价格又上涨到了37000元左右一亩地,再过渡到现在的4万余元一亩地的价格。短短3年时间中,土地的价格却跳了几个坎,这就导致了部分民众同一区域的征地价格不一致,许多配合工作的群众先行丈量土地后得到的土地补偿款反而比部分拖到最后时刻的“钉子户”还低,这一情形的出现更加恶化了征地工作的开展难度。直到现在,我处仍然存在少许往年遗留下来的土地差价纠纷问题。

(三)土地补差款及时足额到位难

土地差价是事实存在,虽然影响到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但不可否认它也是必然的社会趋势。而抛开这条不可避免的因素来看,土地补差款难以及时足额的到位反而是导致土地征拆纠纷问题的重要因素。就如我处当前遗留下的少许土地差价纠纷问题,经过我处政府与投资业主方、群众方多方协调成功后,投资业主方的土地补差款却难以及时的、足额的落实到老百姓手中。首先,来我处的投资业主方极大多数都为中小型私人企业,本身资金就还存在空缺,除去前期支付的土地征收款、土地使用保证金、建设费用等,可用资金便已所剩无几了,投资业主方即使愿意补差价也会感到无能为力;其次,也存在部分投资业主方钻国家征地补偿标准的牛角尖,而把激化后的民众纠纷矛盾臵之不理,而让政府部门来作善后工作,无形中给我政府部门在往后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增添了难度。

(四)违章建筑加剧了征拆难

城乡结合部的违章建筑不仅影响了村容村貌,更增加了征地拆迁难度,造成资源的浪费。由于诸如我国目前有关征拆的法律体系不完善,监管失控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城中乡”的违章建筑严重,而我辖区违章建筑也达到合法建筑的三分之一,这不仅造成我辖区的大量经济损失,更加给征地拆迁工作增加了难度。

(五)征地补偿费分配难

目前农村征地补偿分配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征地补偿分配存在两难:一是确定分配对象难。“城中乡”的情况复杂,有的是纯土地承包经营户;有的是户口在本地,人在外地分了地,有工作单位;有的是外来落户人员。二是确定分配方案难。作为“城中乡”,由于土地征用时,对一个行政村或一个

村民小组往往只是局部的征用,前后征用又有价格和人口变动的差异,在分配时存在着是以人口平均分,还是征谁给谁等等矛盾和问题。因此,一次征地,补偿分配工作往往要拉锯数月,甚至数年之久。时常会因为矛盾纠纷未得到解决,征地补偿费的存折锁进了村保险柜,乡村干部也常常为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头疼犯难。

(六)征地拆迁群众安臵和发展难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一是安臵房的建设速度慢。由于业主资金等原因,房子拆了,安臵房一年、两年,甚至三年仍未建成。即使建成了,有的群众因为习惯问题和房子质量不满意等原因也迟迟不搬家。我处到目前已有2个安臵区的房子虽建好了,但很少有人搬进去住。二是失地农民对今后的生活感到忧虑和担心。由于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他们失去了世代赖以生存的土地,加上文化程度不高,没有专业技能,就业困难,担心生活水平比原来会降低。三是“城中乡”的农民原来靠着种菜、水稻、养殖业等相对还比较富裕。群众担忧:“地被征了,地没种了,养殖业不能办了,失地也失业了”。我辖区中还有部分干部反映:“我们也有实力发展,也有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可我们自己要征用自己的地搞项目,却非常难。”

二、以人为本、深化改革,实现和谐征拆

征地拆迁问题是当前社会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依法征地、深化改革,城乡统筹,调整好国家、集体和被征拆群众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努力实现和谐拆迁。

(一)完善政策法规,为实现和谐征拆提供法律保障征地拆迁必须坚持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对农村集体土地以及房屋的拆迁补偿应尽快在法律的层面上予以规范,使补偿标准更加明确、公开和统一,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在土地被征用、房屋被拆迁的情况下,生产有妥善安臵,生活有切实保障。现代文明政治,凡“征”必须依法,依法才能开“征”,征税是这样,征兵是这样。要按照《宪法》和《土地管理法》以及《物权法》的规定,尽快制定城乡统一的《城乡征拆条例》,将征拆过程中各个利益体之间的关系用法律予以理顺、调整和规范。建立和完善各拆迁主体平等、城乡统筹发展的法律体系,使征地拆迁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公平公正,合理补偿,实现和谐征拆

1、扩大群众对项目建设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拆迁前,对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拆迁政策进行全面深入的宣传,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认真梳理,使拆迁方案能够充分反映民情、体现民意,各方利益兼顾,多方利益均衡分享。

2、切实落实“三公开”。做到征拆数量公开、补偿标准和安臵政策公开,补偿金额公开,并接受审计监督与被拆迁群众的监督。

征地拆迁调研报告2

征地拆迁资金审计与其他审计相比既有其相同点也有其自身特点,他不仅要审计资金来源的完整性与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还要审计资金来源的合规性,资金支出的及时性、拆迁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水平变化,社会稳定性和资金使用效益,而且征地拆迁资金经过的环节多,涉及的对象广。为了使审计组在审计前对征地拆迁项目有个总体的了解,有个清晰的审计工作思路,做好审前调查工作至关重要。征地拆迁资金审计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在审前调查时需要关注以下十个方面。

1、收集内部控制资料,询问有关制度执行情况

征地拆迁工作机构多是临时机构,人员往往由各单位临时抽调,内部控制不健全,审计人员在审前调查时对一些关键业务和环节的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根据调查了解的有关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审计措施,为达到审计目标,降低审计风险奠定基础。

2、收集有关征地拆迁政策、文件、当地政府会议纪要

从网上搜索或让拆迁实施单位提供当地政府有关征地拆迁的政策及拟实施审计项目依据的相关文件、政府会议纪要,为审计实施提供评价标准。

3、收集有关拆迁公告的资料,审阅拆迁公告的内容,询问审计公告的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根据规定,征地拆迁应当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两项内容。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公布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等相关内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公布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支付方式以及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等相关内容。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补偿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问题的发生往往与征地拆迁补偿不公开、不透明有直接关系。审前调查时应重点关注公告的时间、地点、形式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公告的内容是否全面,将此作为确定审计重点的依据这之一。

4、收集并认真学习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具体补偿执行的标准,是与拆迁户签订协议的依据。在审前调查阶段对方案的内容了解并熟悉,才能在开展审计时对拆迁协议是否合规,是否擅自确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变相提高标准、擅自扩大安置房申购对象进行判断。

5、明确资金流向的环节

向会计人员调查了解征地拆迁安置资金的来源和运行轨迹,对资金的来龙去脉有整体的印象。不同的地方,资金的来源渠道不同,资金运行经过的环节不同。通过对这些渠道和环节的了解,我们可以判断哪些环节应该是审计的重点环节,为重点审计指明了方向。如通过乡(镇)、社区(村)进行间接支付的补偿款往往是我们审计应该重点关注的内容。

6、收集与有关参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并对合同、协议签订的依据进行初步调查了解

拆迁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区、乡(镇)、社区(村)、拆迁公司、房屋拆除公司、评估公司、测绘公司等共同参与,拆迁指挥部与这些部门(单位)协同工作的前提是要有一定的协议,来规范他们的行为,同时支付一的工作经费或服务费。尤其是与以营利为目的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其服务费的确定是否合理,要在调查阶段有个初步认识,必要时咨询相关单位。如:支付给房屋拆除单位的机械拆除费,有的项目按拆迁项目平方支付,有的地方不仅不付费,而且还要将房屋残值收入的一部分返回。审计人员只有在审计前对这些市场信息进行收集掌握,才能在判断时做到心中有数,才能为深挖问题节省时间,提高效率,降低审计风险。

7、收集有关拆迁摸底资料和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

拆迁资金审计大多是事后审计,主要工作已经实施完毕,土地被平整,房屋被拆除,土地上的一切都消失了,核实的基础不存在了,一切似乎都无从核对。拆迁摸底资料是拆迁正式开始前所进行的初步工作,没有与有关单位及被拆迁户进行实质性的接触,没有利益上的联系,往往比较符合客观情况,能反映出拆迁前的真实面貌。拆迁摸底资料与征地拆迁协议进行核对能发现一些问题线索。

8、调查了解拆迁项目所在地居民拆迁前后生活水平变化

根据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拆迁后居民生活水平不能降低。这就要在审前调查关注与拆迁项目所在地相邻或相似区域的居民现实情况及拆迁项目所在地拆迁后居民的生活水平。

9、调查了解拆迁部门办事程序,尤其是非正常事件的办事程序

由于拆迁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遇到的情况也极其复杂,因拆迁而引起上访的事件频频见诸报端。另外在拆迁过程中一些困难户,特殊家庭,难缠户在拆迁补偿和房屋安置上不能按规定标准补偿的,为了加快拆迁进度,采取什么样的程序,政府对此类事情是否有授权要进行了解,并收集相关的资料。这些问题在审前不了解清楚,做到心中有数,往往会出现审计的问题一大堆,到最后一征求意见,拆迁部门拿出政府有关部门的授权纪要或文件,审计的问题都被否决了,从而使审计走了弯路,浪费了大量的审计资源。

10、收集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批文件,判断征地的合法性

我国人多地少,为有效利用土地资源,防止非法占地、浪费土地资源和损害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建设项目用地实行严格的审批制,用地审批是征地中首要的和最关键的环节。《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建设项目征用土地应当依法经过批准,但在执行中存在建设项目未经批准占用土地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甚至有的单位借项目建设之名非法占地用于概算外项目建设。通过对以上资料和内容进行收集并掌握,我们对审计项目就有了总体的了解,编制审计方案,制定审计程序就会得心应手,在审计执行时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征地拆迁调研报告3

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是制约我县工业园区建设、县城和集镇开发的瓶颈,为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找准我县工作切入点和突破点,3月3日—7日,县委副书记姚富正率县人大、县政协相关领导XX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县就业局、嵩阳、杨桥、杨林三个乡镇的有关领导、部分村(居)委会书记一行43人赴成都进行学习考察,学习借鉴成都征地拆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此次考察日程安排紧凑,内容精广相济,使大家开阔了眼界,丰富了见识,学习了经验,看到了差距,启迪了思维。现将考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征占土地的几种方式XX市在拓展城市空间,加快工业化进程中,探索形成以下几种成功的土地使用办法:

(一)土地换社保(又称“双放弃换社保”)由政府对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按规定给予补偿,并解决社会保障,以此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激励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承包地,由农村走向城镇,实现农民变市民(也称“双放弃换社保”)。

(二)“两股一改”实现土地权利共享、共赢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村集体土地股权化和以转变农民身份为主体的村民委员会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简称“两股一改”)。具体做法是:以村为单位将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到人、集体土地股权到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和集体土地股权化后,交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管理,合作社对全村的土地进行一次整理。对于有项目支撑的村由合作社统一与项目业主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按股份和股权享有相应的收益。暂时没有项目的,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经营。

(三)“三个集中”加快土地优化重组和合理流转在加快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与保护耕地、保护农民利益两者之间,成都找到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被归纳为“三个集中”,即:“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业主集中”。通过“三个集中”,加快土地的优化重组和合理流转,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农民经济生活空间的转移。

(四)“五不一扶持”打造“五朵金花”XX市对于城市近郊发展,探索出一条不征地、不拆迁、不失业、不失利、不失权和加大财政扶持的“五不一扶持”的城乡统筹发展的路子,使当地农民实现离土不离乡,就地市民化。如XX区三圣花乡通过打造“五朵金花”(“花乡农居”、“荷塘月色”、“东篱菊园”、“幸福梅林”和“江家菜地”),使农民就地就业市民化,同时拥有租金、薪金、股金和保障金“四金”,成为令人羡慕的“新市民、新居民”。农民就地就业市民化后可获得四项稳定收入。一是租金收入: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土地向专业大户、工商业主和经营能人集中,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的农业生产基地。农民土地承包权流转,每亩每年可获得1800元以上的租金;农民房屋出租,每户每年可获得3—10万元租金。二是薪金:农民到龙头企业务工,每人每月可获得600元以上的薪金收入。三是股金:农户以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乡村酒店、农家乐等项目,以“保底分红”的模式分享收益。四是保障金:农民达到社会保障条件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住院可报销住院费。

二、拆迁的三大“法宝”——“法制、民本、市场”

XX市在旧城改造拆迁中总结形成拆迁的三大“法宝”即:“法制、民本、市场”,既保证了拆迁的顺利进行,又最大限度的让拆迁户从中得到实惠,实现了城市改造和社会稳定。

(一)法制——让拆迁更阳光拆迁与被拆迁、损失与补偿、迁移与安置等矛盾如何化解,是旧城改造的难点、焦点。XX市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好的政策为拆迁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从房地产评估,到拆迁安置、补偿,从政策到标准,一律公开透明,让百姓监督。XX市民把这一举措称之为“阳光拆迁”。阳光拆迁规范了拆迁行为,实施了一系列严格的监管措施:一是公开拆迁项目发包。实行向具备拆迁资质的拆迁代办单位公开招标、邀标,并由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予以监督,杜绝暗箱操作;二是建立代办拆迁单位责任制。凡拆迁工程必须依法办事,落实各项拆迁政策,让老百姓有足够的时间理解、消化政策,有足够的时间做好搬迁准备。坚决杜绝违法拆迁,野蛮拆迁,对拆迁居民的宣传动员工作必须做深做细;

(二)是公示拆迁评估、拆迁补偿安置的十大项目。对拆迁评估、拆迁补偿安置的十大项目等在拆迁现场实行公示,增强拆迁工作的透明度,在拆迁中加强对拆迁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监管,对违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四是建立拆迁人员信用档案。在督促拆迁人员加强自律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对拆迁资金进行严格监管,有效防范了代办拆迁单位通过虚报、冒报等方式套取拆迁安置款和改造资金被挪用等风险的发生。

(三)享受养老金的待遇和条件。参保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后,从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参保年龄超过男60、女50周岁的,当月参保次月享受。养老金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基础养老金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先由个人帐户资金支付,不足支付时在统筹基金中列支。达到条件每月还可领取低保金、报销住院费等。以上是XX市在城市改造、加快工业化进程中拆迁安置补偿的一些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和借鉴。

第12篇:征地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金阳至扎佐城市一级主干道工程项目

征地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扎佐镇副镇长张玉才 金阳至扎佐城市一级主干道工程项目的开工建设,各种征地拆迁矛盾同时也逐渐增多,如果处理不好,将会延缓项目的顺利推进。因此,正确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因征地拆迁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个重大而严峻的课题。本人在扎佐镇从事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现就当前征地拆迁现实情况调查研究和分析,有如下拙见,以供参考。

一、基本情况

修文县位于贵州省中部,隶属贵阳市,地处东经106°22′—106°53′,北纬26°45′—27°12′。北与息烽县接壤,东及东北与开阳县相连,南与白云区毗邻,西南与清镇市隔猫跳河相望,西及西北与黔西县、金沙县以乌江为界。南北长48.5km,东西长51.8km,国土面积1075.7km。

修文县下辖10个乡镇,217个行政村,12个居委会,1414个村民组,有汉、苗、布依、黎、侗等22个民族;全县总人口31.1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79万人,非农业人口4.34万人。全县主要产业以农业为主,总耕地面积26.202万亩,其中水田9.431万亩,土16.770万亩;其中保灌面积8.81万亩,人均保灌面积0.33亩。2006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23.5576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7589元,县内主要工业产品有总值23.5576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7589元,县内主要工

业产品有原煤、铁矿、生铁、水泥、铝矾土、中成药、皮鞋、饮料酒等。全县农业总产值4.681亿元,粮食总产量9.2807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2968元。

修文山川秀丽,绿树成荫,人杰地灵,旅游资源富集,有六广河峡谷、大石回水石林,桃源河漂流等自然风光,有扎佐高尔夫度假中心和王阳明先生悟道圣地阳明洞等。

修文是贵州省中部的交通枢纽。距贵阳市中心38km,距贵阳机场仅有30分钟车程。县内交通十分发达,川黔电气化铁路、210国道和贵(阳)遵(义)渝(重庆)、贵(阳)毕(节)两条高等级公路穿县境而过,连接川、渝、湘、桂、云南省、市、自治区,物流运输极为顺畅。通信事业蓬勃发展,目前已建成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现代通信网络。完善的乡村公路和通信网络,为城乡物质贸易,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方便。较好的区位和交通便利的优势,使修文成为一片亟待开发的热土。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近些年的征地拆迁工作虽然完成了任务,也取得非常好的成绩和社会效果,但不是说无可挑剔、尽善尽美,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也是其他地方存在的共性问题。

(一)违法搭建和抢栽抢种仍有发生。特别是在县城周边的几个乡镇列入建设规划内后 ,县相关部门对建设政策做了深入细致的宣传,绝大多数群众遵纪守法,一直渴望开发,但也存在少部分群众受其他地方赔偿方式的影响和利益驱使,违背政策,想方设法,悄悄进

行违法建设(搭建)和抢栽抢种。比如,三元村征地红线范围内个别人员无视法律法规,为多得到补偿款而违法抢栽抢种。

(二)征地拆迁政策宣传不够深入。绝大多数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非常熟悉,但不少村干部由于自身素质的关系,对征地拆迁相关政策了解得不够全面、深入,更无法对群众彻底解释清楚,出现过个别干部因政策解释有误而导致群众工作难做的情况。

(三)补偿政策不具备操作性。早期征地和现阶段征地实施时,上级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不统一,也未征求基层意见,致使出台的文件补偿标准各自为阵,而上级文件却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和分类,只是一个笼统的、较低的补偿价格规定,类似这种情况在征地工作中时有发生,使从事征地拆迁的各级干部十分被动,人为造成群众矛盾。

(四)各部门协同作战不够。征地拆迁公告发布后,土地补偿、安置补偿、所得安置地、社会保障等农民该享受的待遇不能同步进行。比如,农民房屋已被拆迁,但安置地还没有着落,甚至没有规划地块或选好安置区域。特别是尤为群众关心的社会保障问题,甚至出现过农民被征地后几年才得到证的情况,导致群众怨声载道。

(五)个别干部和领导不敢接触矛盾。征地拆迁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宣传到位后,难免会有个别群众不理解、甚至产生抵触情绪,这就需要征地拆迁整个工作机构和全体成员到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从各个层面开展工作。然而在关键时刻,仍有个别干部和领导瞻前顾后,不敢深入一线接触矛盾、化解矛盾,不敢勇于承担责任,不敢接受挑战。

(六)村、组集体资产难分配。按照现在村级集体征地补偿费分配方式,是大多数群众的意见为主,可那些新结婚迁入人口和土地承包后出生的人口大多是有户无地,虽然这类人所占比例较低,但分配方案往往对其有失公平,导致这部分人情绪较大而直接影响征地拆迁工作。

三、建议及措施

基于目前实际情况,征地拆迁工作在今后一段时间仍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既要使征地拆迁工作积极服务于各类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又要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解决好农民的长远生计,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本人认为可从以下6个方面来应对前面所列问题:

(一)严防违法建设,提前消除隐患。在控制非法搭建、统一拆除违法建筑和控制抢栽抢种方面,我们要吸取以往的经验:一要建立民情信息库。以户为基本单位,对即将要征地拆迁地区和每家每户的房屋及其它附属设施拍照建档,全面掌握城乡建设现状,为鉴别、处置违法建设提供有力依据。二要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机制。采取聘请违法建设监督员,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发布禁违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兑现举报奖励等措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防控违法建设和抢栽抢种的积极性,可建立“日巡查、日报告”等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三要建立果断处置违法搭建和抢栽制度。做到“两个一律”,即在开发征地时对违法搭建一律予以清理,一律不予补偿,从而打消少数群众的利益幻想,给遵纪守法群众以公平。

(二)健全组织机构,深入宣传政策。高度重视重点项目,把涉及这些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坚持不懈、一抓到底。一要健全组织机构。建立主管领导统一领导协调各相关部门及镇街的工作机构,下设政策宣传、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社会保障等若干职能组,形成即分工明确、职能清晰,又统一协调、相互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二要深入宣传政策,敢于直面矛盾。在宣传发动、政策解释,安置补偿、信访稳定、统一拆迁等各个工作环节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坚持直接面对群众、直接接触矛盾,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零距离发现问题、零距离研究问题、零距离解决问题,这样才能争取最多数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促进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尤其对相关政策的宣传上,一定要一贯到底,绝不能藏着掖着,将全部给群众的优惠政策从一开始就交待清楚,不能像“挤牙膏”一样,挤点出来一点,这是极不利于工作和造成不必要群众矛盾的最重要根源。还应注意:在大规模统一拆除过程中,要在充分分析情况的基础上,形成预案、细致分工,领导要靠前指挥、果断决策,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避免矛盾激化,才能确保整个征地拆迁工作有序推进。

(三)提高干部素质,提升执政水平。干好事情关键在人,干部是率领人干事的组织者和核心力量,所以提高各级干部的素质是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最重要因素。一要提高政策水平。所有征地拆迁工作人员都要吃透征地拆迁政策。把相关政策广泛收集汇编成简单、实用、易携带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宣传资料》“口袋书”;同时采取以

会代训、专题讲座、实例模拟演练等形式,让这些干部都成为“内行”甚至“专家”。二要提高村干部能力。当前部分村干部文化水平偏低,年龄偏大,加强村干部的学习培训力度,特别在对村干部的培训中要开设提高征地拆迁工作水平和解决群众矛盾能力的课程和内容。三要严格执行政策。在全面掌握征地政策的基础上,各级干部要严把政策关口、严守纪律要求、严格规范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总体原则,认真开展政策解释、青苗清点、房屋丈量、资料公示、资金发放、信访处理等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有力保障村组集体和群众利益,确保整个征地拆迁工作平稳推进。四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权力和责任统一,谁承办的工作谁承担责任机制;对于那些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随意开口,不按统一政策办事的工作人员一查到底,谁的责任追究谁,绝不姑息迁就。

(四)坚持以人为本,力促和谐开发。征地拆迁工作涉及被征范围家家户户的切身利益,在不违背中央、省、市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审视周边市县,坚持以人为本,实时修订征地拆迁政策,要在坚持依法的基础上,将工作置于阳光下,最大限度地求得群众的支持,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利益,力促和谐开发。

(五)工作步调一致,形成整体合力。征地拆迁工作干的是占人土地、拆人房屋、甚至挖人祖坟的事,既然存在利益的冲突,就必然引起情绪上的对立,所以要做到各部门步调一致,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最大限度争取被征地拆迁对象的理解和支持。一要注意工作方法,稳中求进,不能出事。不到万不得已,尽量不要采取强制拆除。二要

做到“三个”时间统一。征地拆迁张榜时间、榜的落款时间和榜的生效时间要明确、统一,这样就可以避免个别群众钻空子、找麻烦。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征地拆迁一开始各个部门就应各司其职,按要求推进,充分准备好资金、安置地、房以及社会保障的办理等,可以大大减少群众抵抗情绪。

(六)提供政策保障,大胆开展工作。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加之近来舆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负面报道等因素,导致个别领导和党员干部瞻前顾后、畏首畏脚,怕影响自己的饭碗和前程,不敢大胆开展工作。对此,一要在建立群众情绪疏导机制之上坚持法治。对那些已经按政策补偿,还无理取闹的群众除加强情绪上的疏导之外,对涉及违法的应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各级各部门决不能以“和谐”、“人本”而不敢法治,需知和谐和以人为本也应是法律的框架之内才能得以实现的。二要建立组织关爱机制。对冲锋在前,大胆工作的领导和干部,即使他们方法有些不妥,只要没造成严重后果,组织要出面予以保护和关爱。三要建立征地拆迁一线工作人员的奖励机制。对长期工作在一线的同志,在评先、评优、提拔方面要照顾、要优先考虑。

综上所述,由于征地拆迁,大量沉积多年的矛盾就会显露出来,我们要以理智的态度,善于洞察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新办法,分清通过工作能够支持配合与个别“钉子户”的界线,侧重点要放在关爱弱势群体上,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帮扶政策,把人性化服务贯穿征地拆迁工作的全过程,只有维护社会稳定才能为城市的快速化发展奠定基础。

第13篇:拆迁安置工作的调研报告

拆迁安置工作是转型增速的基础、是赶超发展的依托、也是提升锡山城市形象和发展能力的大局所系。今年9月下旬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及分工领导带队,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调研组,到基层各板块分别走访了解情况,并组织建设、房管、国土、规划、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现将调研及思考的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拆迁安置工作成绩显著

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以前所未有的强度、速度、力度推进拆迁工作,同时也较好地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至10月底,全区累计完成拆迁量444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工45个,总面积达421.6万平方米,为全区转型提升、赶超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目标明确,认识统一。大拆迁、大发展,不拆迁、难发展。拆迁与安置相辅相成,解决好安置可以促进和推动拆迁。各板块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都把拆迁安置摆上了突出位置,作为当前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赶超发展的首选环节。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区统一确立了以项目定拆迁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安置房腾地、重点工程、经营性地块、产业园区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五大类拆迁项目。以建促拆、安置先行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安置工作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2.程序规范,举措有力。拆迁工作措施有力,各板块突出依法操作,按照依法拆迁、规范拆迁的要求,加大征地拆迁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力度,做到依法依规拆迁。动迁工作思路严密,发扬了钉劲、韧劲、磨劲,不厌其烦、不遗余力做动员拆迁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安镇街道明确要求对住宅拆迁建筑面积、合法面积、安置面积等信息进行统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东亭、东北塘街道对非住宅拆迁建立严格的会审制度,通过层层把关,确保非住宅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安置工作措施有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各板块按照商品房的要求建设安置房,部分板块规划设计建设了一批品质上乘、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小高层和高层精品安置房小区。

3、千方百计,帮助安置。为妥善处理和解决被拆迁群众的过渡安置问题,各板块动足了脑筋,想尽了办法,通过挖掘整合各方面资源,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过渡安置的问题。如东亭街道大力创新安置工作方式,出台安置房承租办法,努力缓解安置工作的压力,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一批临时安置房,酌情提高了过渡费标准。锡北镇、安镇街道等对在外过渡拆迁户办理婚丧事,给予特别的经济补贴,开展暑期走访慰问,向在外过渡的每户家庭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慰问金。鹅湖、羊尖、东港、东北塘、云林、厚桥等地分别通过建设临时过渡房、租赁轻纺城、印刷包装城等部分闲置用房和改建老医院、老中学、厂房等办法帮助解决老弱病残等困难家庭的临时过渡安置。政府的这一系列为民举措,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拥护。

二、拆迁安置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中,各板块及有关部门针对当前拆迁安置工作,也集中反映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安置房建设有待加快。当前,安置房短缺是直接导致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的最大阻碍。调研中反映,安置优先的理念尚未牢固确立,加之用地指标收紧、前期手续办理不及时、建设单位施工力量不足以及小高层和高层安置房建设周期长、质量要求高等因素,是导致当前安置房建设迟缓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区累计有过渡户12680户(其中全过渡8865户,半过渡3815户),全区安置房缺口较大,多数过渡户需要2年左右时间才能全部安置到位。从调研中也了解到,安置过渡费支出数额较大,已成为各板块的重要负担。无论是从加快安置拆迁群众,还是减轻财政压力方面考虑,都要求各板块高度重视,加快安置房的建设。

2.清点工作有待突破。尽管目前全区拆迁的总体进度较快,但部分项目,由于少数居民没有完成拆迁,未能实现项目的整体拆平,也导致了一些优质的大项目不能快速引进落地,对后续发展造成了影响。一些即将交地的重点出让地块,由于拆迁工作不能按时到位,也将面临违约风险。今年已启动的121个拆迁项目仅有52个完成清点可交地,占拆迁项目总量的47%。有15个项目因为存在十户以下居民没有完成拆迁而没有最终拆平,已经严重影响并制约了我区项目拆迁工作的整体成效。

3.拆迁工作氛围有待改善。媒体和社会舆论过度报道时有发生的拆迁事件,引发了部分群众对拆迁工作的片面理解。拆迁宏观政策趋紧,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即将出台,在此大环境下,不可否认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我区拆迁工作人员的“瞻前顾后”、“缩手缩脚”。部分群众对拆迁补偿的期望值过高,也增添了拆迁工作的难度。为此,改善好、营造好区内的拆迁环境很有必要。

4.腾地利用率有待提高。绝大多数群众顾全大局,拆迁易家,为地方建设发展腾出了空间,作出了贡献和牺牲。当前,他们对政府拆迁土地的利用建设充满了期待。通过近年来对拆迁工作的大力推进,全区为加快转型赶超提供了土地资源储备。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由于招商选资、项目引进工作成效还不够显著,对这部分已拆出土地的总体利用率还不是很高,符合产业发展的优质项目入驻不多,拆迁带来的发展优势还未能完全凸显。

三、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几点建议

城市建设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共享城市建设成果,实现城市发展与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双赢。当前,全区各级各部门需要把合理安置拆迁群众、提升居民居住质量贯穿于城市拆迁建设的全过程,做到将改善城市面貌与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有机结合,让拆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使拆迁工作顺民意、达民情、暖民心。

1.立足当前,着眼超前,加快高品质安置房建设。随着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安置房建设将成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最大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努力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一是加快建设。以实现“零过渡”为目标,根据过渡规模和拆迁计划,在做好需求分析和计划预测的基础上,科学放量安置房规模,优先安排计划,优先保障资金,优先配备人员,加快安置房启动实施,确保安置房建设逐步还清旧账,不欠新账,适度超前。二是提升品质。大力推广东亭、东北塘、安镇街道把最好的地段用于建设高品质安置房的好做法,优先选择地段好、配套齐、环境优的地块,高标准规划建设拆迁安置房,积极引入实力强、品牌优、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房地产企业参与建设。通过强化设计,完善社区环境、生活服务、景观绿化等居住与配套服务功能,实现安置房建设品质的新提升。三是完善手续。各板块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超前谋划,主动衔接,加快办理安置房建设有关手续,务必做到手续齐全后方能动工建设。

第14篇:城市房屋拆迁调研报告

城市房屋拆迁情况调研报告

2002年初,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大武口区3.5平方公里核心区实施拆迁改造建设。经过近5年的拆迁改造,我市的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保证了住宅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旧城改造的顺利进行,提高了城区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改善了人居环境和城市生态环境,提升了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增强了城市的集聚效应和投资吸引力,为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拆迁情况

2002年至2007年旧城改造拆迁共许可拆迁5158户,许可迁面积49.825万平方米。截止2007年7月10日,大部分小区已基本完成了拆迁改造任务。整体剩余户数只有101户,其中申达公司青山小区22户、宏顺公司丽景花园和永康花园38户、华远公司新世纪花园和绿城雅居17户、大隆公司红柱子街改造片区22户,大禹公司景苑小区1户、禹新花园1户;其它小区的拆迁已基本结束。经过旧城改造,现在城市区内的平房大部分已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新的居住小区,城市整体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观。

自2003年以来,共实施公益事业拆迁项目22个,共拆迁2106户,总建筑面积814616.98平方米。主要实施了星海湖建设拆迁、各街路建设及山水大道、星光大道和世纪大道、大汝线、北出口等城市出入口环境整治拆迁。通过公益事业拆迁和绿化工程建设,现各城市出入口环境已一改往日烟尘滚滚、杂乱无章的状况。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开展“三大战役”以来,市城市管理局加大对各开发企业的督促力度与拆迁纠纷的调解力度,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旧城改造顺利实施。但是,就目前情况看,各小区所剩余的住户都是协议难度较大,时间跨度较长的,有的甚至洽谈了两、三年,谈不下来。但经过数年的拆迁改造,在房屋拆迁方面也遗留有许多问题,如:

1、许多小区拆迁改造不彻底,仍留有部分房屋未拆迁,此种现象各个小区均有存在。甚至有个别小区对不影响施工的房屋数年不予拆迁,如景苑小区、红柱子街等。

2、已强拆的房屋不能妥善予以安置,造成经常性上访。

3、部分开发企业招标、挂牌、拍卖出让的土地已有数年,但仍未改造完,许多已拆迁的住户不能回迁,意见很大。《物权法》即将实施,群众的财产意识越来越强,拆迁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三、建议

在今年“三大战役”期间,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各小区所剩余房屋的拆迁力度。具体从以下方面强化工作措施:

1、对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片区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完成全部拆迁任务,对于申报房屋拆迁裁决的加大立案调解力度,促进旧城改造拆迁尽快结束。

2、对于已下达拆迁裁决,被拆迁人拒不履行搬迁义务的,按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分工,由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申请司法强制拆迁。

3、加大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对于无理取闹的进行曝光,努力形成良好的城市拆迁氛围。

近年来,随着旧城改造的深入实施,大武口区各拆迁改造片区有危旧平房大部分已被拆除,新小区也逐步完善。但经过数年的拆迁改造,在房屋拆迁方面也遗留有许多问题,如:

1、许多小区拆迁改造不彻底,仍留有部分房屋未拆迁,此种现象各个小区均有存在。甚至有个别小区对不影响施工的房屋数年不予拆迁,如景苑小区、红柱子街等。

2、已强拆的房屋不能妥善予以安置,造成经常性上访。

3、部分开发企业招标、挂牌、拍卖出让的土地已有数年,但仍未改造完,许多已拆迁的住户不能回迁,意见很大。《物权法》即将实施,群众的财产意识越来越强,拆迁的难度也越来越大。旧城改造房屋拆迁和公益性拆迁现状和存在如下问题:

一、房屋拆迁管理现状:

1、由市房产管理部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各县区依照各自职能行使管辖权。如,在大武口区,全部拆迁管理、纠纷调解、裁决等工作由市房产管理局承担;在惠农区拆,拆迁许可的前期审查工作及纠纷调解、裁决等工作由惠农区拆迁办承担,需要行政复议的由市房产管理局受理;平罗县,全部由平罗县建设局依法办理。

2、对于原批准改造的片区,应由土地使用权取得单位按照改造期限完成房屋拆迁任务,对于不能按期完成拆迁任务的应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3、原已批准的旧城改造房屋拆迁项目,经过数年的拆迁,大部分已拆迁改造完毕,但仍有一部分被拆迁户无理要求,致使整个片区不能按期完成拆迁任务。

二、建议

1、今后,对于新核发《拆迁许可证》的拆迁片区申请裁决的,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建住房[2003]252号)第七条“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等相关规定,必须要求已达成协议户数达到全部户数70%的方可受理裁决申请。

2、今后,对下达拆迁裁决后申请强制拆迁的,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05)号)第十七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的规定,对于公益性拆迁可采取行政强制拆迁,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申请司法强制拆迁。

3、对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片区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完成全部拆迁任务,对于申报房屋拆迁裁决的加大立案调解力度,促进旧城改造拆迁尽快结束。

4、为保证大多数被拆迁户的合法权利,对无理要求的被拆迁户应采取强制措施。对于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户,应以调解为主,由市政府按照2006年拆迁办法,抽调相关人员尽快组织拆迁,促使旧城改造尽快完成。

5、建议对市区内的有碍市容市貌的房屋由大武区口拆除,公益事业建设涉及的房屋拆迁由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

拆迁整治

一、拆迁整治目标任务:

(一)市区内拆迁整治

1、市区内已过期的临时建筑和违章建筑的拆除;

2、沿主要街、路两侧有碍市容市貌的围墙和房屋的拆除;责任单位:各辖区政府。

完成时限:2007年4月23日至2007年6月30日

(二)各街路建设及城市出入口环境整治拆迁

1、长庆街、永康南路建设房屋拆迁;

2、大武口北出口(工人西街)拆迁整治;

3、大汝线沿路两侧拆迁整治;

4、世纪大道东部、石嘴山宾馆门前房屋拆迁整治;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园林局 完成时限:2007年4月23日至2007年10月31日

(三)城市区旧城改造项目拆迁整治

市区内各小区拆迁改造范围内未拆迁完毕的危旧房屋拆迁改造。

加大政策法律宣传和拆迁协调力度,营造依法拆迁、和谐拆迁氛围。对于已下达房屋拆迁裁决后拒不搬迁、漫天要价、相互串联、恶意阻挠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司法强制拆迁。对于申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尽快立案、尽快办案、尽快结案、尽快执行,确保旧城改造建设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市、区两级人民法院 完成时限:2007年4月23日至2007年12月31日

二、整治标准

1、对市区内的各类违章建筑一律强制拆除;

2、对市区内沿街路两侧有碍市容市貌的围墙、构筑物、建筑物,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并进行环境整治;

3、城市主要出入口沿路建筑物拆除后进行环境整治;

4、对影响旧城改造项目建设的房屋加快拆迁进度,尽快完善小区建设;

5、对拆除后的沿街楼房立面进行装饰、粉刷。

近年来,随着旧城改造的深入实施,大武口区各拆迁改造片区有危旧平房大部分已被拆除,新小区也逐步完善。但经过数年的拆迁改造,在房屋拆迁方面也遗留有许多问题,如:

1、许多小区拆迁改造不彻底,仍留有部分房屋未拆迁,此种现象各个小区均有存在。甚至有个别小区对不影响施工的房屋数年不予拆迁,如景苑小区、红柱子街等。

2、已强拆的房屋不能妥善予以安置,造成经常性上访。

3、部分开发企业招标、挂牌、拍卖出让的土地已有数年,但仍未改造完,许多已拆迁的住户不能回迁意见很大。

《物权法》即将实施,群众的财产意识越来越强,拆迁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对旧城改造房屋拆迁问题处理建议如下:

1、对原批准拆迁许可情况及各片区拆迁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准确的信息,以便做出相应的措施和对策;

2、今后,对于新核发《拆迁许可证》的拆迁片区申请裁决的,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建住房[2003]252号)第七条“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等相关规定,必须要求已达成协议户数达到全部户数70%的方可受理裁决申请。

3、今后,对下达拆迁裁决后申请强制拆迁的,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05)号)第十七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的规定,对于公益性拆迁可采取行政强制拆迁,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申请司法强制拆迁较妥。同时,对已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片区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完成全部拆迁任务,对于申报房屋拆迁裁决的加大立案调解力度,促进拆迁尽快结束。

拆迁科

2007年4月10日

石嘴山市房屋拆迁情况汇报

一、房屋拆迁基本情况

2004年,大武口区内因土地使用权挂牌和拍卖,涉及拆迁10个片区,拆迁户数2480户,拆迁面积23万平方米,2004年这10个片区计划拆迁678户,拆迁面积6.68万平方米。除了以上2480户拆迁户,2004年以前未拆迁完毕及2004年其他涉及被拆迁户885户,2004年年内,大武口区总涉及拆迁3365户。通过2004年11月初对大武口区全部拆迁项目调查,总涉及的3365户被拆迁户。在调查时达成协议拆迁的不足300户。已拆迁比例不到总拆迁户数的10%和计划拆迁户数的20%。

二、造成拆迁难的原因

通过调查分析,造成拆迁难有国家政策调控、我市拆迁政策、开发商等多方面原因。

(一)国家政策调控是造成此次拆迁难度加大的主因。自2003年以来,拆迁问题再次成为一个全国性的焦点问题,为此,国务院办公厅2003年9月份以来,先后针对拆迁发出[2003]42号和[2004]46号文件,要求控制拆迁规模,维护社会稳定。建设部也针对性地下发多个文件,对拆迁进行调控。同时,各方面媒体也有倾向性地对拆迁进行报道,使一些被拆迁人有意识地曲解国家拆迁政策,在拆迁中狮子大张口,提出各种不合理要求,双方不能达成拆迁协议。

(二)大武口区现状和政府拆迁政策原因。

1、历史原因。大武口旧城改造开始于上世纪90年末,在开始改造时,开发商主要将开发重点放在沿街营业房的改造开发,去年以来,沿街及能作营业用途的地块越来越少,导致许多地块都是“包饺子”工程,即外围已改造成新楼房,里面却是危旧房屋。而现在未改造的旧房,大部分住房拥挤,家庭收入低,拆迁中许多家庭拿不出钱补安置房差价。

2、宣传不到位。2004年3月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60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颁布施行,《办法》中,关于补偿的规定与我市84号文件有一些不一致。个别人乘机散布“国务院发文不准强制拆迁”、“84号文件要作废了”等谣言,导致拆迁双方在执行84号文件时出现矛盾,协商进行不下去。

3、有关部门没有深入实际调研,对广大群众民情民意了解不够,在拆迁中不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致使无理要求过高的人在拆迁中“以闹取胜”,非法目的得到了实现,形成越不讲理补偿的越多的局面,从而使拆迁工作整个陷入困境。

4、我市[2003]84号文件与目前拆迁工作实际发展不相适应,不能用以指导拆迁具体工作。

5、相关政策配套不到位。下岗、失业、低保、困难户的优惠政策在拆迁中没有;对开发商在旧城改造的优惠政策没有兑现。

6、大武口区地理现状的制约。大武口区内及周边存量空闲土地资源匮乏,要进行房地产开发只能拆旧建新,拆迁使开发成本增大,导致新房房价不断攀升,被拆迁户在购新房时经济压力大。

(三)开发商拆迁工作的不规范也是拆迁难的原因

1、开发商社会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致,态度生硬,方式方法欠妥,没有维护稳定的社会责任感,在拆迁同时,产生不稳定因素。

2、开发公司拆迁工作人员配备不齐,业务素质不高。在2004年进行调查的十一家开发公司中,总共只有63位洽谈拆迁工作人员,而且大部分是非专业拆迁工作人员,未受过专门的岗位培训,对法规及政策掌握的不透彻,更缺乏谈判技巧。

3、由于成本增大利润降低,大部分开发商在拆迁中不按有关规定执行或钻法律、政策的空子,拆迁双方产生矛盾。

4、乱涨价,乱许愿,蒙蔽被拆迁人。个别公司在拆迁中公开擅自提高拆迁补偿价格,扰乱了我市的拆迁市场,由于补偿标准不统一,导致被拆迁人要求更高,使拆迁难度增大。

5、房屋拆除工程不规范,拆除施工队伍政策水平不高,常因被拆迁人不文明实施拆除房屋,导致拆迁双方冲突。开发公司一般都是签订拆迁一份协议后立即拆除一户,根本不考虑以人为本和相邻关系,影响了未拆迁户的生活,同时深化了双方矛盾。

三、我们工作情况及困难

针对2004年以来的拆迁难,我局从2004年6月,起就开始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寻求解决的办法。通过2004年6月和11月两次大范围的调查和多次组织座谈,反映问题基本和2005年8月4日房地产认座谈会上的一致。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有针对性地做了以下工作:

1、修改我市拆迁政策。新政策取消了拆迁补偿基准价,代之以按市场价进行评估补偿。经2004年10月至11月份多次座谈修改,新政策2004年12月定稿,报市政府法制办审阅,2005年3月,市法制办返回我局,我局在石嘴山日报全文刊登,广泛征求意见,并于2005年4月9日举行了听证会,听证会后形成了正式稿,经市法制办再次审阅,2005年4月底报市政府发布,2005年7月底,市法制办再次进行了修改,于2005年8月2日报市政府。存在困难:新政策从2004年12月提交正式稿,至今8个月没有结果,一方面时间太长,另一方面由于多次经市法制办删改,现在报市政府的正式稿基本只是国务院拆迁条例和自治区办法的混合体,适合本市特色的东西已没有多少,不能解决现在和以后的一些拆迁矛盾和拆迁难题。

2、举办拆迁工作人员培训办。2005年4月,对全市拆迁工作人员举办了培训,邀请自治区建设厅、自治区法制办及相关专业人员对100余名从事房屋拆迁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3、成立了机构,但人员不足。2004年11月,根据我市实际,在机构改革中,批复我局成立拆迁管理科,有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拆迁管理工作。存在困难:虽然成立了机构,但由于人员少,开展工作困难。2002年6月,为了做好旧城改造拆迁工作,市政府成立了拆迁协调办公室,开始时从各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最多时有20多位,最少时也有

8、9位。但成立拆迁管理科后,原抽调人员都回了原单位。现只有1人专门负责拆迁管理工作,也主要以政府公益建设为主,对开发商的拆迁项目基本顾及不上。

石嘴山市房产管理局

二00五年八月六日

九、房屋拆迁情况汇报

(一) 房屋拆迁基本情况

2004年,大武口区因土地使用权挂牌和拍卖,10个片区,涉及拆迁2480户,拆迁面积23万平方米。2004年计划拆迁678户,拆迁面积6.68万平方米。2005年,计划拆迁999户,拆迁面积9.15万平方米。通过一年多的拆迁,已拆迁约730余户,约占43%。2005年1至7月,大武口区新批拆迁项目10个,涉及拆迁户429户,截止目前已拆迁370余户,约占86%。

(二)造成拆迁难的原因

通过调查分析,造成拆迁难有国家政策调控、我市拆迁政策、开发商等多方面原因。

1、国家政策调控是造成此次拆迁难度加大的主因。自2003年以来,拆迁问题再次成为一个全国性的焦点问题,为此,国务院办公厅2003年9月份以来,先后针对拆迁发出[2003]42号和[2004]46号文件,要求控制拆迁规模,维护社会稳定。建设部也针对性地下发多个文件,对拆迁进行调控。同时,各方面媒体也有倾向性地对拆迁进行报道,使一些被拆迁人有意识地曲解国家拆迁政策,在拆迁中狮子大张口,提出各种不合理要求,双方不能达成拆迁协议。

建议: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新闻媒体和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正确理解国家的拆迁法规和政策,充分认识旧城改造建设的重要意义,树立大局意识。人民法院、公安等部要正确履行职责,对合法的强制拆迁要提供法律支持。

2、我市拆迁政策原因。

我市[2003]84号文件与目前拆迁工作实际发展不相适应,不能用以指导拆迁具体工作。特别是由于房地产市场价上涨过快,基准价与市场价存在一定差距。2004年3月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60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颁布施行,《办法》中,关于补偿的规定与我市84号文件有一些不一致。个别人乘机散布“国务院发文不准强制拆迁”、“84号文件要作废了”等谣言,导致拆迁双方在执行84号文件时出现矛盾,协商进行不下去。政府相关政策对下岗、失业、低保、困难户的优惠政策在拆迁中没有,对开发商在旧城改造的优惠政策没有。

建议:修改我市拆迁政策。经2004年10月至11月份多次座谈修改,新政策2004年12月定稿,报市政府法制办审阅,新政策取消了拆迁补偿基准价,代之以按市场价进行评估补偿。2005年3月,市法制办返回我局,我局在石嘴山日报全文刊登,广泛征求意见,并于2005年4月9日举行了听证会,听证会后形成了正式稿,经市法制办再次审阅,2005年4月底报市政府发布,2005年7月底,市法制办再次进行了修改,于2005年8月2日报市政府,请市政府尽快讨论发布。

3、开发商拆迁工作的不规范也是拆迁难的原因 开发商社会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致,态度生硬,方式方法欠妥,拆迁工作人员配备不齐,业务素质不高。个别公司乱涨价,乱许愿,在拆迁中公开擅自提高拆迁补偿价格,扰乱了我市的拆迁市场,由于补偿标准不统一,导致被拆迁人要求更高,使拆迁难度增大。

建议:

1、加强拆迁工作人员培训办。2005年4月,我局对全市拆迁工作人员举办了培训,邀请自治区建设厅、自治区法制办及相关专业人员对100余名从事房屋拆迁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今后,根据实际情况要进一步加强对拆迁工作人员的培训。

2、充实拆迁管理工作人员,加强监管。

石嘴山市房产管理局

二00五年八月六日

拆迁情况汇报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决策下,我市的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保证了住宅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旧城改造的顺利进行,提高了城区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改善了人居环境和城市生态环境,提升了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增强了城市的集聚效应和投资吸引力,为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拆迁科的基本情况

2002年初,市委、市政府决定用3年时间对大武口区3.5平方公里核心区实施拆迁改造建设。为解决拆迁难等问题,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了负责拆迁协调与监管的专门机构——拆迁协调办公室,从相关执法部门抽调6名同志共同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土地房产管理局,主要负责做好大武口区城市改造中涉及的房屋拆迁方面的监管、裁决、申请、组织强制拆迁等工作,对拆迁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解决方案,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参考,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公益事业、重点建设项目等涉及拆迁的工作的协调、调研等工作,为城市改造建设的顺利展开打好了基础。2004年拆迁协调办公室因机构调整划为市城市(房产)管理局内设机构,改名称为房屋拆迁管理科。

二、拆迁科的职责

一是拆迁监管,包括房屋拆迁公司初审、拆迁许可证发放、拆迁公告发布的审查及查处拆迁中的违法行为;二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就双方的拆迁补偿安置纠纷进行调解、裁决,并做好裁决后的申请强制执行及涉及诉讼等;三是做好拆迁工作中的调研、统计以及指导下级拆迁部门工作;四是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释,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三、近年来拆迁工作情况

2002年接待来访群众200余人,来访、来信89件,协调38件,裁决1件,强制执行1件。来人做到热情接待,来访做到件件有落实,提前超额完成2002年度拆迁任务。

2003年全年办理拆迁许可证42件,共涉及拆迁总户数1829户,建筑面积244803.47平方米,占地面积764762.68平方米,当年共受理申请裁决案件共108件。同时根据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派对星海湖湿地综合整治一期实施拆迁,仅用20多天,拆迁工厂和住户35户,占地面积28220.05平方米,拆除地上物7518.36平方米。03年至04年对星海湖(西域)湿地综合整治实施拆迁,共拆迁307户,拆迁共涉及土地面积197647平方米,建筑物面积62365.86平方米,补偿金额6378.52万元。

2004年全年共办理拆迁许可证申请23件,颁发拆迁许可证23件,并对一起未办理拆迁许可证进行拆迁的项目及时发出停止拆迁通知书。全年共受理申请裁决案件49件,接待来访群众720余人(次),书面正式答复各类信访56次。完成了对星海湖(中域)房屋、居民构成等情况的调查,中域涉及已批准使用土地 167.1万平方米涉及建筑物面积19.42万平方米。涉及单位、住户共759个,人口3750人。先后两次深入大武口区范围内的11个拆迁片区,对3365户被拆迁户实施了问卷调查,为我市拆迁政策的制定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

今年我办从完善和健全管理制度着手,加强学习,注重调查研究,规范拆迁程序,严格依法办事,强化监督管理,并辅之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拆迁工作,使辖区的拆迁不断地规范。全年共办理拆迁许可证19件,涉及拆迁总户数1060户、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已完成628户12万平方米,受理裁决87件、强制执行12件;主要工作有:一是举办了房屋拆迁人员培训班,共有102人参加了此次培训,通过考试对考试合格人员发放了石嘴山市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合格证和上岗证,此次培训班是我市乃至全区也是首次举办。二是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制定的城市房屋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我市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办法;三是认真做好拆迁中各项数字的统计工作,并按要求每周、每季度及时上报自治区建设厅。四是对南环路及白银南路延伸段56户15810平方米的违章、突击建房进行了强行拆除。五是组织人员对白银路、南环路和山水大道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实施了摸底调查、统计和资金的评估测算工作。并对白银路、南环路262户拆迁户(其中白银路涉及建筑面积28000㎡,土地面积108000㎡;南环路涉及建筑面积55000㎡,土地面积330000㎡),以及山水大道山水大道的137户拆迁户(占地面积181346.29㎡,总建筑面积42586.6)实施了拆迁,为确保拆迁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六是大胆创新,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和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法律和各类文书样本进行了修改和规范,并且已全部应用于工作实际,并在依法拆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2006年的工作打算

(一)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我市市区内拆迁片区的拆迁裁决受理工作,保证裁决工作从审查材料到受理、调查、听证协调、下发裁决书在一个月内完成,做到不违规、不拖拉、提高工作效率,从而为加快我市的旧城改造进程做点工作。

(二)加强我市“新办法”的落实、宣传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上街宣传和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工作;二是通过制作电视节目和报纸专栏进行播放和刊登,由此加大宣传力度;三是制作法律法规汇编的小册子,编定我市新的拆迁办法的释义;四是做好各类新法规的上墙工作,从而为群众提供多渠道了解拆迁法律、法规。

(三)建立一个完善的投诉和信访记录。针对今年出现的多起开发公司违规拆迁、不文明拆迁、野蛮拆迁的问题,设计并建立一套可行性和操作性较强的方案,加强对各开发公司的监督管理的力度。做好信访记录,并实地调查核实后再进行答复,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保存工作;对于信访投诉,实行谁接待、谁调查、谁答复,做到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四)同大武口城市房屋拆迁协调办公室,一起做好大武口区范围内各开发片区的拆迁协调、宣传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加快旧城改造和城市化进程。

(五)做好裁判员一手托两家,维护好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定期深入到拆迁区域对被拆迁户,开发企业的拆迁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开发企业即时予以查处,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对个别漫天要价、企图以闹取胜的被拆迁户,坚决予以裁决和申请强制执行,决不姑息。

(六)抓落实、想措施,主动解决拆迁安置中的问题,创新工作手段,通过不断完善信访工作答复制度,定期汇总信访情况,认真分析研究产生信访事项的原因,做好保稳定的硬性工作。二是点面结合,针对各项重点工作着力抓好对内和对外宣传工作,实行相关宣传,信息报送一条线制度,形成环环相通的良好运作态势,做到信息共享,及时沟通,准确报送。三是做好档案实体基础性工作,特别是对新兴的声像资料加以保护,确保档案管理规范、利用方便。

房屋拆迁管理科 2005年12月19日

大武口旧城改造情况报告

石嘴山市拆迁协调办公室

从2002年至2006年,大武口区旧城改造项目主要集中在15个片区,总拆迁房屋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涉及被拆迁户2800户,因种种原因有的小区已延续5年难以改造,部分居民要求的补偿标准很高,达不到满意就拒绝搬迁,已搬迁的居民长期得不到回迁安臵,拆迁矛盾突出,拆迁难度很大,2004年以来拆迁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在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在市直有关部门和大武口区政府的积极配合下,市拆迁协调办公室成立以来,认真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抽调近30名拆迁工作人员深入被拆迁户家中,耐心细致地宣传政策法规,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不怕吃闭门羹,不怕冷面孔,尽力统一拆迁补偿标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拆迁行为,切实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止4月初,15个片区累计完成拆迁18.6万平方米,1620户,其中拆迁协调办公室4个月协助完成拆迁任务10万平方米820户,极大地推动了旧城改造,确保了12个片区的项目开工建设,开工总建筑面积达37万平方米。目前部分小区仍有200余户被拆迁户未拆迁,拆迁协调办将加大拆迁协调力度,尽快促其拆迁,确保5月底以前要开工的项目都能顺利开工建设。

一、各小区基本情况

1、恒源水岸。位于游艺西街北,由宁夏恒产建设发展公司开发,总拆迁户188户,2.2万平方米,已拆除182户2万平方米,剩6户1750平方米沿街二层楼和3层楼尚在调解之中。已建成3万平方米,今年已开工3.2万平方米。

2、新世纪家园。位于鸣沙路西,由石嘴山市华远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共分三期工程,总拆迁户数830户,面积8.5万平方米。一期完成拆迁1.5万平方米10户(单位1户),已竣工2.2万平方米。二期工程预计2006年完成,已完成拆迁户277户3万平方米,还有31户未拆,已开工15栋8万平方米。

3、锦绣园。位于绿园北侧,由石嘴山市新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拆迁总面积1500平方米18户。住宅平房已全部拆完,因煤炭总医院的太平间难以拆除,无法开工。

4、青山小区。位于青山北路西,裕民北路东侧,由石嘴山市申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总拆迁户512户约5万平方米,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2006年计划建成,一期拆迁户320户,已拆除314户3.5万平方米,尚有6户拟进行强制拆迁,目前已开工22栋约6.6万平方米。二期目前已拆迁90户。

5、中心商贸区。由石嘴山市大禹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总拆迁面积2800平方米,已拆除住宅31户2324平方米,剩宁夏煤炭基建公司19套476平方米商业房未拆。开工2.5万平方米。

6、禹新小区。由大禹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从2001年开始拆迁改造,总拆迁户307户,已完成拆迁306户,其中2006年完成23户0.3万平方米,建成房屋2.6万平方米。剩1户未拆,今年开工1.7万平方米。

7、红柱子东改造区。由宁夏大隆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从2002年开始改造,总拆迁户383户,已完成拆迁344户,其中2006年完成13户0.2万平方米,已建成商业房3.5万平方米,住房2.2万平方米,剩39户住房未拆。

8、浪潮酒店扩建项目。总拆迁户21户,已达成拆迁补偿协议18户0.15万平方米,剩2户商户和1户住户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

9、鑫源小区。位于永康北路东、游艺西街南侧,由石嘴山市鑫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总拆迁户40户,完成30户0.4万平方米,剩10户住宅房未拆,已开工1万平方米。

10、永康花园。位于永康南路东侧,由石嘴山市宏顺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总拆迁户195户,3.2万平方米,已完成拆迁139户2.2万平方米,二期工程计划建设3.5万平方米2006年完工,剩余20户未拆,影响工程开工。

11、友谊小区。位于前进北路东。由宏顺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总拆迁170户,1.6万平方米;已拆除119户1.0万平方米,剩51户未拆,其中影响今年开工的15户,目前已开工6万平方米。

12、绿城雅居。位于解放东街北侧。由石嘴山市华远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总拆迁292户2.3万平方米,一期工程预计2006年完工,已完成拆迁180户1.5万平方米,尚有1户未拆迁,已开工3万平方米。

13、万盛二期。由石嘴山市众鑫诚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总拆迁户195户2.2万平方米,已完成拆迁177户1.8万平方米,已建成2万平方米,剩18户住户未拆迁, 2006年开工2万多平方米。

14、太西迁居工程三区。由宁夏太西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总拆迁户21户1.2万平方米,已完成拆迁20户1.1万平方米,剩1户未拆迁,已开工1.5万平方米。

15、青山小区(南片)两栋综合楼。恒产公司和新业公司各建一栋,已完成拆迁53户,0.4万平方米,开工面积1.5万平方米。

二、存在问题

1、拆迁协调办成立后,大部分开发企业拆迁工作人员配备数量不足,素质不高;没有摆正与拆迁协调办的关系,对拆迁协调办过于依赖。

2、开发企业的拆迁安臵方案缺乏人性化,存在不合理现象,安臵房的户型、面积、楼层等让被拆迁人无法选择。

3、开发企业拆迁工作人员与被拆迁人沟通不够,存在的不注意方式方法、工作中生冷硬横等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

4、个别开发企业存在拆迁协议和回迁安臵情况不公开、不公平现象。

5、个别开发企业消极对待拆迁,特别是对不影响施工的被拆迁户不认真协商,存在故意压低补偿标准、故意刁难被拆迁户等现象。

6、个别企业拆迁、建设进展缓慢,周期长,像大隆房地产开发公司红柱子街拆迁从2002年开始到现在长达五年,现在还有近四十户未签订协议,许多2003年签订协议的被拆迁户,现在还未返迁。

三、进一步做好拆迁工作的措施

1、严格统一拆迁补偿安臵标准,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杜绝在拆迁补偿标准上的高低不

一、暗箱操作等现象。

2、理顺拆迁协调办与各开发企业的关系。拆迁协调办公室工作人员是代表政府进行拆迁法规和政策宣传、统一拆迁市场、加强拆迁管理的,不是开发企业的拆迁工作人员。对于开发企业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拆迁协调办工作人员可给出主意,想办法,找对策。但真正拆迁的具体商谈,协议的签订等,还是要靠开发企业的拆迁工作人员。

3、认真审核各企业拆迁补偿安臵方案,对拆迁补偿安臵方案不合适的,要尽快进行调整,多想办法,方案要体现人性化,对家中有老年人的生活困难的,在安臵房楼层上要予以考虑低楼层,对几代人同住一户的,安臵房面积、户型等到考虑被拆迁人的实际居住需要。

4、监督开发企业要坚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坚决杜绝生、冷、硬、横等现象。

5、适时采取强制拆迁手段,促进拆迁进度。对一些无理取闹的被拆迁人,经多次做工作无效的,严格按法律程序进行强制拆迁,并协调相关部门对强制拆迁予以支持和配合。

6、督促各开发企业加快拆迁和建设速度,对故意延缓拆迁,不及时对被拆迁户进行安臵的,或者违反拆迁条例规定,擅自停水、停电、偷拆房屋的,将依法查处并建议有关部门不再批新项目。对因安臵不及时等原因,导致住户多次上访或者群体上访的,降低企业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严重的吊销企业资质。

第15篇:征地拆迁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县征地拆迁的调研报告

城市发展离不开征地拆迁,随着我县“三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城市扩张和项目建设的速度也随之加快,各种征地拆迁矛盾也逐渐增多,如果处理不好,将会阻碍各个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影响我县发展步伐。因此,正确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因征地拆迁引发的内部矛盾,促进人民幸福、社会和谐,是一个重大而严峻的课题。经过在我县拆迁主管部门以及拆迁任务繁重的相关乡镇进行调查、走访,并就我县的征地拆迁现实情况及对策进行研究和分析,形成如下拙见,以供参考。

一、基本情况

**地处成都平原与川中丘陵接壤带,面积1156平方公里, 山丘坝兼有,其中山丘区占86%,辖21个乡镇和2个省级开发区,户籍总人口89万,是成都市第三圈层的农业大县、丘陵大县、人口大县、地域大县,也是成都市规划的扩展型发展区。

2013年以来,全县实施征地拆迁项目共36个,征地面积11300亩,涉及拆迁群众6160户、15400人,社保安臵7521人。全县共修建安臵点22个,建筑总面积252.07万平方米,修建安臵房23099套,拟安臵56969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置房建设普遍滞后。征地拆迁中,群众最关心的就是安臵问题。当前,安臵房建设跟不上进度,被拆迁群众不能如

— 1 — 期得到安臵,已成为影响征地拆迁的一个重要因素。个别地块的拆迁户因安臵房未按时建好,甚至几年时间都在外租房居住,有的拆迁户孩子大了要结婚没有房子,有的拆迁人员在外租房期间死亡,其本人及家属对未能入住新房感到及其遗憾,对政府存在不满情绪。政府为此支付了大量的过渡费,也造成了被拆迁群众极大的不满,经常有被拆迁户因安臵房问题上访,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也给全县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特别是有的地块,征地拆迁已经开始,安臵房建设却尚未启动,甚至规划都未完成,造成了群众对拆迁的强烈抵触情绪。

(二)保障机制有待健全。一是就业方面。随着土地被征用,一部分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一些村组农民也已无地可耕。虽然,土地开发后引进了企业,将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但目前农民多数属于低文化、无资金、无技能的弱势群体,特别是“4050后”农民,就业岗位局限性很大,难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和技术的要求,尽管有的人可以到企业中做一些非技术性的体力劳动,但随着年高体弱,很容易再度失业,而一次性安臵费难以维持长久生计,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二是社保方面。我县将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员纳入社保。但现行社保政策制定不够合理,重点考虑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其余年龄阶段的拆迁人员存在个人部分缴费困难。比如成都市有关文件规定,征地补偿安臵方案批准时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以征地补偿安臵方案批准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 2 — 按28%的缴费比例(其中个人承担8%),根据征地补偿安臵方案批准时被征地农民的实际年龄,按照从16周岁开始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缴费年限的办法,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由被征地农民个人、当地政府共同承担。

(三)社会舆论引导失范。正确的舆论导向可以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舆论支持、营造良好氛围,也能纠正强制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反之则会阻碍拆迁工作,影响大局,激化矛盾。个别地区的“违法强拆”和“不文明拆迁”经媒体舆论的过渡聚焦和非理性报道,使不少群众错误地认为,拆迁都是非法的和违法的,惟有满足被拆迁人的要求,才是合法合理的。社会舆论的同情弱者心态,使一部分被拆迁人离开了法律和政策轨道,漫天要价,并以越级上访相“要挟”来争取“超大化”的利益。同时,一些严格执行拆迁安臵政策,支持城乡建设的正面舆论又没有占据主流地位,这给拆迁安臵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压力。

(四)相关部门执行不力。一是存在“畏难情绪”。拆迁安臵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往往矛盾比较突出,这就需要征地拆迁整个工作机构和全体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从各个层面开展工作。然而在关键时刻,少数部门、个别干部和领导瞻前顾后,怕被拆迁人“越级上访”,怕“发生群体事件”,怕被“无理纠缠”,不敢深入一线接触矛盾、化解矛盾,不敢承担责任,增加了拆迁安臵工作的难度。二是协调配合不到位。拆迁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国土、规划、建设、公安、工商、供电、供水以

— 3 — 及相关乡镇等多个单位和部门,在动迁过程中,各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做好各自工作,如房屋产权证、房屋评估、商业用房、水电、有线电视、网络、户籍等许多情况需要统计核实,各个部门的工作成效都会直接影响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展。三是司法强拆执行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实施后,司法强拆取代了行政强拆,但因征地拆迁问题的敏感性及司法强拆尚无实施细则和具体案例可以参照,法院作出司法强拆决定往往十分审慎,地方政府向法院提出的司法强拆申请短时间内难以落实和执行到位, 在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的情况下,为加快进度,经过集体会商,对于个别区域的个别“违建户”、“抢种户”、“钉子户”、“蛮缠户”等给予了适当补偿。另外个别拆迁户背后有特殊关系,在拆迁过程“打招呼”,拆迁工作人员为了完成任务,迫于无奈不得不妥协赔偿。四是个别工作人员个人素质问题,存在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造成群众误解的情况。极个别区域出现村组干部为了一己私欲骗取拆迁资金的现象,造成镇村干部公信力下降。

(五)部分群众认识有误。一是与周边区(市)县补偿标准攀比的心理和征收土地的政策越来越好的观望态度,补偿期望值过高,漫天要价的钉子户数量呈增长趋势。有的群众认为征地拆迁是个框,什么问题都能往里装,家人有下岗的要求安排工作,家庭收入不高的要求低保,住房面积小的要求超面积安臵,不符合分户条件的也要安排宅基地。不管与拆迁是否相关联,有问题都统统提出,问题得不到解决,拆迁协议就不签。二是为谋取利 — 4 — 益,违法突击建房和抢栽抢种。一旦违法搭建和抢栽抢种成既定事实,拆除违章建筑、控制抢栽抢种经常又会引发对抗和上访,影响拆迁工作顺利开展。三是部分过去按旧政策进行补偿安臵的征地拆迁群众与现行政策攀比,导致心里不平衡,要求政府按现行政策予以补偿。如赵镇十里社区100余人不满2001年征地拆迁的补偿安臵政策,集体上访提出按现行政策予以补偿的诉求。

(六)补偿标准不尽合理。目前全县集体建设用地统一征地执行的政策补偿标准均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但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由县房管局牵头,实施政策标准却不同于集体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同时,大型水利工程项目如东风水库项目实施拆迁则按相关移民政策执行,而乡镇集体土地整理项目拆迁实施政策标准又不同于集体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拆迁群众容易混淆以上几种拆迁,相互之间进行比较攀比,容易造成误解上访。

(七)户籍政策有待革新。一是当前户籍制度改革,造成一部分人处心积虑想钻政策空子,农村征地拆迁区域户口激增,其实这部分人只是空挂户口,并不是当地集体经济成员,但他们要求与当地集体经济成员享受同等的征地拆迁补偿安臵待遇。当政策无法满足他们的诉求时,这部分人就非常不稳定,容易造成上访。二是征地拆迁规划范围内的正常婚迁受到政策限制,不能正常迁移户口。目前政策规定夫妻任一一方迁移户口到另一方,必须提供“三证”(即: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因规划拆迁范围内的农户基本无“三证”,导致不能按

— 5 — 当地人口上报享受社保待遇,这个群体容易引发矛盾上访。三是撤销建制和变更户籍未配套跟进。目前我县大部分土地全部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未按规定撤销建制,被征地农民依旧保持原状。征地农转非人员身份未变更,土地未实际使用完成,随着时间推移原征地拆迁所在区域新增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导致有些人借此上访要求享受征地拆迁补偿的各种待遇。

三、对策和建议

把安臵好被拆迁群众、改善他们的居住和生活条件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破解城市建设中的“拆迁难”问题,努力实现“平安拆迁”和“和谐拆迁”,必须把握好意识观念、政策制定、补偿安臵、实际操作四个关键点。

(一)意识观念上,要正确认识、直面矛盾,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一要敢于直面矛盾、攻坚克难。面对艰难繁重的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首先要求我们领导干部要勇于迎难而上、处“难”不惊,找到化解拆迁难题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参与拆迁工作的领导干部要走进困难、走进矛盾,深入到拆迁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使我们的工作获得群众的广泛认同。二要深入宣传、争取支持。使群众知法懂法是做好征收工作的基础。要把政策规定向群众进行反复的宣传解释。努力把思想工作做在前、做上门、做到家、做到位,使被征收人主动地配合征收工作。通过扎实的思想政治工作,说服群众、教育群众,争取大多数群众的支持,使得干群之间、党群之间少一点误会、多一些理解;少一点隔阂、— 6 — 多一些融洽;少一点矛盾、多一些团结,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征收工作氛围。同时,新闻媒体应广泛宣传征地拆迁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性,宣传征地拆迁安臵中的正面典型事例和先进人物,让老百姓真正了解征地拆迁的目的与意义,为征收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政策制定上,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保障群众合法利益。

一要根据物价变化和经济发展实际,依法适时合理调整补偿标准,平衡各方利益。但考虑到补偿标准大幅提高后,容易激发已按老政策补偿的拆迁群众心理不平衡和不满情绪,则应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明确对于已启动的项目仍按我县当前政策实行补偿,同时,要求乡镇对于当前存在扫尾拆迁的项目要加紧完成拆迁工作,不能出现当“钉子户”获得新政策更高标准补偿的现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二要不断完善奖励政策。制定科学有效的奖励政策,真正体现出用户政策、支持拆迁与违法规定、无理取闹之间的差别,调动广大被拆迁户支持配合拆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分配指导制度。相关部门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合法、合理、合情的集体资产分配指导方案,在分配前充分与村民和群众代表沟通,在征求多方意见基础上,再组织召开村民大会通过,妥善分配好集体资产,避免集体资产久拖不决、村民间矛盾不断的情况发生。

(三)补偿安置上,要立足实际、统筹兼顾,解决群众后顾之忧。

— 7 — 在拆迁过程中既要算好经济帐,又要算好民心帐、稳定帐,要正确处理好“拆迁”与“安臵”的关系。一要灵活选择安臵办法。要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安臵”,充分尊重群众的选择权。在动迁中,坚持以集中安臵与分散安臵、货币安臵与房屋产权调换、就近安臵与异地安臵相结合,满足被拆迁群众的不同安臵需求。二要强力推进安臵房建设。关键要坚持提前规划、安臵先行,拆迁前期准备阶段就要完成安臵房的选址、征地、规划、设计工作,加强部门配合,筹足建设资金,有序推进工程建设。选址要注重居住环境,确保出行方便;建设中加强监管,严把质量关,杜绝出现质量问题,避免对拆迁工作产生负效应。三要尽力安排好失地群众生活。强化失地农民培训,着力提高他们的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制定和完善关于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鼓励失地农民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形成“以土地换保障,以保障促就业,以就业促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实际操作上,要阳光透明、强化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要切实提高工作水平。要提高拆迁干部的政策水平,加强部门配合协作,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政策解释、青苗清点、房屋丈量、资料公示、资金发放、信访处理等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坚决杜绝征地补偿出现“前紧后松,先勒后紧”的不正常现象。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由县纪委、监察、国土、财政、审计等部 — 8 — 门组成征地拆迁监查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抽查,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打击歪风邪气。二要坚决治理违法建设。要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机制,聘请违法建设监督员,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发布禁违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兑现举报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防控违法建设和抢栽抢种的积极性,做到早发现、早处臵。要果断处臵违法搭建和抢栽抢种,做到“两个一律”,即在开发征地时对违法搭建一律予以清理,一律不予补偿,从而打消少数群众的利益幻想,给遵纪守法群众以公平。三要妥善化解突出矛盾。要认真排查、梳理征地拆迁中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千方百计将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严格依法行政,对个别要求不合理、漫天要价的被拆迁人员,要尽最大可能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如仍继续无理取闹,则要果断依法处理,申请人民法院积极介入,启动依法强拆,不能让他们得逞所愿,让配合拆迁的群众吃亏。四要严格开展宗地结算工作。宗地结算可以对一个征地拆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的检查,是资金监管的一种有效方式,对保障资金安全,防止挪用,具有重要意义。必须要求乡镇严格落实宗地结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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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某区拆迁安置工作调研报告

某区拆迁安置工作调研报告免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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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拆迁安置工作调研报告2010-06-29 18:22:59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某区拆迁安置工作调研报告某区拆迁安置工作调研报告(2)

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拆迁安置工作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它是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不可逾越的必经之路,也是改变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一定意义上讲,是破与立的转换、新与旧的交替。##区作为杭州市的老城区,由于历史原因,旧城改造任务重,欠帐多;撤村建居后,又带来了繁重的“城中村”改造任务;要落实区委经济大提速、城市大建设、和谐大推进的工作要求,就需加大土地整理出

让力度。因此,在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大量的拆迁、安置工作是必然的。由于这项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调整,成为现阶段的一个难点问题,处理得好与坏,直接关系着我区的城市化进程、经济发展速度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认真总结和研究我区拆迁安置工作,对于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使拆迁安置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实际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年换届以后,我们通过走访、座谈、调查与分析,结合平时的工作,对我区近几年在拆迁安置工作中的成功实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的建议作了一些理性的思考和探索。

一、拆迁安置的成功实践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克服了缺资金、缺土地、拆迁难、回迁安置欠帐多等困难,通过旧城改造、运河文化景观带建设、市政道路整治、城中村改造、背街小巷改善、

重点项目建设等一系列工作,使区域内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仅从建筑层面看,2003年至今累计开工约342万㎡,竣工约290万㎡,拆迁群众约2700户、安置约7600户(含2003年以前的拆迁户)。由于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城乡广大拆迁户理解支持,总的来说进展顺利,效果明显。主要特点是:

(一)拆迁安置工作紧扣发展主题,把改变城乡面貌,提升城市品质作为工作的切入点。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近几年来,我区围绕发展主题,把拆迁安置作为改变城乡面貌的基础工程和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的民心工程来抓,一方面,拆迁安置既是开展建设的前提,又是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发展的关键,也是深化发展战略、深化品牌打造的重要举措。通过拆迁,改变了原有不适应发展需要的用地布局,使土地资源得到整合,明确功能,以中心城区的要求重新定位,建起了汽车物流中心、科技园区,启动了大关商务

区的建设,建设档次大大提高;通过对莫干山路、湖墅路、绍兴路等道路的综合整治和众多小区的截污纳管,改善了公共设施和配套设施等硬环境,为新一轮区域性发展打下基础;在撤村建居中,通过“城中村”的改造,使10%的留用地得到了合理利用,不但改善了城乡结构,更为解决“三农问题”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对安置房的建设,在整体设计理念上,突出以人为本,在户型设计上,突出利用率提高,在外观设计上,以商品房为标准,在环境建设上,以提高小区品质为要求。如拱宸桥旧城改造指挥部和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建设的安置房高质量、高标准,得到拆迁户的好评,被评为杭州市区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建设管理先进单位。实践证明,安置房建设的高品位,使得拆迁与发展相得益彰。依托拆迁推动城市化进程,全面提升了发展水平;依托拆迁提升建设质量,完善了路网,聚集了人气,增强了发展后劲;依托拆迁构筑了农民自身的发展平

台,改变了过去居住环境差,路不畅、人气少的格局,形成了大开放、大发展的氛围,发展成果惠及了广大群众,使支持拆迁变成了多数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拆迁安置工作突出为民主旨,把实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为落脚点。拆迁改造的另一个目的是让群众享受社会发展成果,使城乡居民最终成为城市化进程的受益者。我区在拆迁工作中注重以民为本,尽可能维护群众的利益,实现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一是在统一标准的前提下,补偿尺度向困难群体倾斜。一方面,做到统一政策、统一口径,不折不扣执行拆迁法规和政策;另一方面,在拆迁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凡涉及影响群众利益的,坚持补偿标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尤其是对特殊困难群体采取救济补助的办法,最大限度考虑他们的实际困难。二是利用政策,针对历史遗址保护建筑的特殊性,尽最大努力为搬迁户争取优惠条件,使拆(搬)迁户的利益尽量不受损或少受损,以取

得拆(搬)迁户的理解与支持。如小河直街保护工程,由于时间要求紧,春节前需要启动。承担搬迁主体任务的城市发展中心和配合单位小河街道,从一开始就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他们相互支持,配合默契,把常规调查摸底的做法再进一步深入,即在了解搬迁户住房面积、人口情况的同时,还对搬迁户的文化结构、就业情况、收入状况进行详细了解,使制订的搬迁方案定位准,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政策大大地向搬迁户倾斜,把尽可能多的实惠让给群众,赢得了搬迁户的信任和支持。搬迁开始后,群众连夜排队,第一天就搬了79户,春节前搬迁了80%,仅用四个月时间就完成了搬迁285户的任务,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高

第17篇:拆迁调研doc

当前,城市房屋拆迁已经演变成为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城市建设的一大难题。在调研中,从上到下、各个方面都强烈地认识到,我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在日益复杂的困难和矛盾中向前迈进,已到了必须总结反思、创新提高的新阶段。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拆迁工作,市人大也将“完善城市房屋拆迁协调机制”研究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课题来抓。为了适应国家新的要求,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协调各方合法权益,尽快探索出推动城市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拆迁管理新路子,我们先后组织辖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投资建设单位召开了8次座谈会,走访20多个相关企业和个人,并赴杭州较为全面地学习了破解“拆迁难”的成功经验,开展了扎实细致的调研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我 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态势的总体分析

近三年来,我 市共完成房屋拆迁总量1500万平方米,其中集体土地征地拆迁1296万平方米。城市房屋拆迁总量呈逐年递增态势,完成拆迁面积每年都在100万平方米以上。2008年以来,国有土地已完成拆迁项目58个,10755户,建筑面积204万平方米,受理房屋拆迁申请行政裁决案件2016件,审结1797件;申请政府行政强拆52件,已实施28件;申请法院司法强拆316件,已实施113件。三年来,全市涉及房屋拆迁方面的信访共1299件次,其中涉及国有土地房屋拆迁的信访仅占20%。由于城市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具有专业的监管机构、严格的基本程序和规范的运行制度,尤其是大多数项目能较好地执行拆迁公示、信访投诉接待、目标责任承诺、拆迁举报、拆迁过程监管、责任追究“六项制度”,同时法制、法院等部门和单位自觉维护发展大局,确保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零败诉,因此城市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不仅没有发生社会影响巨大的群体性事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重大案件,而且有力地推进了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推进了园区建设与产业发展,广大被拆迁户通过拆迁改善了生活,提高了收入,城市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呈现出总体平稳的态势,为我 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矛盾。基层的同志反映,现在的拆迁工作是“程序越来越严,成本越来越高,氛围越来越差,推进越来越难,政府越来越被动”。我们认为,解决拆迁难,首先要从常州城市发展趋势、宏观背景和社会环境入手,以更宽的视角、更远的目光,深刻认识我 市拆迁工作的发展态势和主要矛盾。总体来看,主要有以下 4个方面的特点:

(一)城市化中的集体用地房屋征迁矛盾重重,两类用地的拆迁管理与政策反差较大。在城市化建设进程中,必然遇到性质不同的两类用地。尽管城市国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也需要进一步完善提高,但相比较而言,我 市市区农村集体房屋拆迁管理薄弱,政策滞后,监督乏力,各种矛盾日益凸显,并呈现扩大频发的趋势,近期发生的青龙丁庄村群众集访抗拆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究其原因,一是有文件无监管,尽管国土部门是集体用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制定者,但是责任主体在各级政府,而且尚无单独、有效的监管机构实施管理;二是有政策不统一,我 市城市化中的农民安置房多数属于小产权性质,难以进入二级市场交易,同时各辖区政策不同,诱发群众不满,例如新北区的农民安置房是全产权性质,而天宁区是小产权,进而引发两区交界地段的项目拆迁难以推动。三是有安置无远虑,由于在项目规划环节未能考虑集体经济的长远造血功能,导致一些农民在城市化中丧失集体经济的福利,村级经济组织的运转费用也失去来源。四是有组织无约束,基层政府和行政组织自由裁量权过大,一些地方缺乏公开透明、规范严格的管理制度,暴力拆迁和企业拆迁中的腐败现象依然存在;甚至一些乡镇出现“无主体拆迁”现象,在既无补偿安置协议,也未履行法定强拆程序的情况下,擅自违法拆迁。展望未来,我 市城市建设将逐步扩大到市郊集体用地,如果不填补监管上的空白和漏洞,势必引发更多矛盾。

(二)补偿标准与安置房源始终是影响拆迁进程的两大要素。当前,我 市房屋拆迁补偿常常难以满足被拆迁户的要求,一是补偿的基准价难以合理确定。基准价是按照周边地块二手

房交易平均价确定的,虽然这是一个合理的测算方法,但是在“要我拆”的情况下,被拆迁户常常希望换购到同等使用面积的新房,而且在房价高位上涨时期,基准价难以跟上。二是现行装修评估制度难以适应高档装修,但是在技术层面上又很难改进。三是多年来不同时期形成的无证房确权难以把握,部分项目营业用房及“住改非”补偿成本过高,房租经济的损失补偿不可能完全到位,一些居民还利用“一事一议”政策,突击违建违装,突击领营业执照,开具假病历,以套取额外利益。四是过渡安置费过低,鉴于某些客观原因,一些项目地块的“人等房”现象依然存在,而给予老城区被拆迁户的过渡安置费常常不能满足支付房租的需要。另一方面,安置房源的总量不足和适配性矛盾较为突出,各辖区普遍存在房源不足问题,同时我 市定销商品房西多东少、南多北少,尤其是被拆迁户回迁的合理愿望难以满足,再加上高层安置房和定销商品房的公摊面积大、得房率不高,这些都容易使被拆迁户产生抵触情绪。

(三)拆迁成本不断攀升,旧城改造难度加大。近年来,我 市城区拆迁成本不断上升,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拆迁本身产生刚性需求,项目信息一旦传出,相邻地块二手房和商品房市场的价格就会上涨,直接推升补偿预期。二是房地产市场涨幅较快。三是项目工期要求紧,“花钱买进度、花钱买平安”在一定程度存在,“先走的吃亏、后走的沾光”的现象难以消除;由于受项目多、拆迁量大、上级进度要求高、拆迁周期长等种种因素的影响,天宁区已成为拆迁成本较高的区域,也影响了其他辖区的拆迁。四是同一地块有多个项目在不同时间先后实施,主体不同、项目性质不同、政策不同,拆迁时间跨度长,再加上房价上涨,拆迁成本在攀比中上升。如火车站北广场就是典型案例,实际补偿总额被迫调高,但又导致居民心理预期上升,观望看涨心态普遍,致使拆迁工作陷入怪圈。五是拆迁承担社会责任和社会成本,拆迁让政府直接面对群众,也使群众得到表达各种利益诉求的契机,要求政府一次性给予解决。例如贫困家庭生计、历史遗留问题、家庭成员病残等等,几乎所有的被拆迁户都知道违建、违装、出租、开店、生病有补偿,都要利用“一事一议”政策额外得到利益,“一事一议”的社会公正性受到严峻挑战,尤其是改制企业以职工安置、历史遗留问题等为由,漫天要价。在这样的情况下,房屋评估价远远偏离于实际补偿总额,这种现象很难取信于民。六是体制制度的内生作用,属地推进方只关注进度不关注成本,评估费、审计费、拆迁服务费、属地政府管理费的计算是按照拆迁补偿额,而不是户数或建筑面积,拆迁企业、评估公司也同样会“帮助”被拆迁户人为抬高补偿数额。保障被拆迁户的居住权是政府的首要职责,从发展趋势来看,房屋补偿政策调高势在必然,但是由此可能会导致经营性项目易拆不易建,无利可图,旧城改造也很可能以真正的民生工程或以提高容积率为代价付诸实施。

(四)法制环境趋严趋紧,舆论氛围“一边倒”的状况难以扭转。国务院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即将出台,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这是一部倾向于维护被拆迁人合法利益的新政策,旧城改造的程序十分严格,土地收储经营项目和农用地转用的合法性并未得到有效解决,对长期以来各阶段形成的违章建筑补偿等方面的规定操作性不强,这些对拆迁主体即政府的拆迁工作带来更大的困难和挑战。与此同时,全国自上而下舆论氛围“一边倒”的趋势不断加剧,只要提及拆迁,就是简单地认为政府与民争利,黑恶势力横行,暴力欺压百姓,而政府改善旧城环境,拆迁致富于民,关怀贫困群众等方面的正面报道少之又少,尤其是对一些人利用网络媒体散布虚假事实的现象,或消极回避,或听之任之,未能有效教育群众、引导舆论。特别是一些公职人员缺乏大局意识,运用职务优势、法律知识,捕捉政府软肋,参与或助推抗拆活动,甚至充分运用社会资源攫取过分利益,促就不公平、不公正氛围的行程,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

二、对创新我 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今后我 市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应确立以下原则和思路:

——必须改革监管体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和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化中的农村集

体土地房屋征收管理急需加强;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接轨市场促签约,以阳光操作促公平,以关怀弱势促公正,以严格监管促稳定;

——必须加强源头调控,在决策环节协调好规划、拆迁与建设的关系,保持项目之间、区域之间的平衡性,消除人为抬高拆迁成本的现象;

——必须“先补偿安置、后实施搬迁”,货币补偿及时足额到位,产权调换尽力提供现房,对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安置的努力实现零过渡,对原地或就近补偿安置的明确入住时间;

——必须坚持依法拆迁,从立项合法到拆迁许可,从规划红线到拆迁锯齿线,从进场公示到协议补偿,从行政裁决到司法强拆,都应严格履行法律规定;

——必须加强利益协调,进一步完善属地管理体制,可以下放的权力坚决下放,可以利益共享的项目开展合作,在调动好、发挥好辖区、街道的积极性的同时,强化监管约束。

城市房屋征收从立项到结束有十多个环节,环环有矛盾,处处有难点,都可产生冲突、引发事件。围绕如何协调拆迁各方关系,包括政府内部的相互关系,我们经过对拆迁各个环节矛盾的认真梳理,提出建立“一个平台、六项机制”的对策建议,以进一步改进和创新今后我 市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一个平台:

——建立覆盖城乡、统一规范的分级监管平台。城市房屋拆迁不仅包括旧城改造,而且包括城市化建设中的集体用地房屋拆迁。一是参照无锡、苏州做法,成立常州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提高级别,扩大职能,将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两类用地房屋征收管理工作统一纳入管理,考虑到市建设局已更名为城乡建设局,且对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具有单独的机构、完善的制度、专业的人员,因此可由建设局牵头负责。二是整合部门行政资源,建设部门与国土部门的相应机构合署办公,统一调配法制等部门相关人员。三是在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制度的同时,加快建立和完善集体用地房屋拆迁管理制度,尽快弥补监管空白。四是各辖市区相应成立监管机构,人员配置到位,确保责任、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到位。 六项机制:

——统筹规划、拆建有序的项目决策机制。一是计划协调。在制定年度城市建设计划、土地出让计划时,对同一地块的不同项目要做到统一规划、同时拆迁,特别是市政道路建设要与周边地块开发、收储项目同步实施,既防止“老店拆了新店开”的二次拆迁现象,又防止项目主体不同、政策不同而导致补偿不公、成本攀升。二是安置优先。在编制年度城市建设计划、土地计划时,凡是对需要拆迁的项目都要同时编制安置房源购建计划,其中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应留有余地满足被拆迁困难家庭的住房需要,努力实现零过渡。对旧城改造项目,应由政府作为投资人原地或就近建设用于回迁的定销商品房;安置房源为高层住宅的,应增加原建筑面积一定比例的安置面积,此部分面积按成本价结算。而对于对自愿在国有土地上降低等级地段异地安置的,可给予一定奖励,以促进土地收储项目的实施。对转用农村用地的项目,可参照杭州经验,按照“4个先”的原则解决安置,即“安置房先建设、发展用地先预留、配套设施先实施、社会保障先落实”,制定“10%留用地”的政策,用于发展集体经济。这里要解决好两个突出问题,一是学习新北区经验,将安置房统一建设为大产权房,真正实现农民房屋城市化,让农民得到实惠;二是保证农民搬迁后依然能享受到集体经济的福利。三是加大供应,针对房源不足的情况,准确摸清三城区的房源需求,购建结合,增加数量,合理布局,设施配套,努力为辖区、街道提供量足适配的安置房源。此外要引起注意的是,要加强安置房和代建定销房建设的监管,以防违规建设而带来的后续矛盾。四是合法报批。前期工作不充分、安置补偿不落实、建设手续不完备的拆迁项目,不得实施拆迁。所有建设项目必须满足拆迁许可的前置条件,并取得拆迁许可证。对收储项目,借鉴南京经验,变通收储流程,降低法律风险。五是“两线吻合”,在实际工作中道路规划红线与拆迁的“锯齿线”往往不

一致,极易引发司法纠纷,有关部门应给予妥善解决。

——利益共享、制衡有力的属地管理机制。1.下放权力。根据辖区政府的反映,并借鉴杭州等地经验,市级部门要下放两项权力,一是对拆迁、拆房企业的选择、管理、考核权下放到区,以便于基层政府根据企业业绩,把好准入关,并增加对企业的调控手段。二是房源购建权,建议学习杭州经验,市级统筹房源指标,市区两级共同落实房源,市与区之间可以相互调剂。2.利益捆绑,对土地收储项目,由各投融资主体或土地收储中心与辖区政府签订土地溢价收益分配协议,调动辖区的积极性。3.打包拆迁,将拆迁总费用“打包”给辖区街道,节省有奖,超支自负,常化厂的拆迁运用这种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4.建立拆迁项目验收与“以奖代拨”并举的考核制度,对不实行“打包”的拆迁项目做到验收一个,审计一个,结算一个,奖励一个;按照“合格有奖、优质多奖”的原则,取消按补偿总额计提管理经费的制度,改为由市级按拆迁总面积和一定比例计算奖励。5.建立会商制度。对市以上重点项目由市政府召集各方对地块的规划设计、建设项目、拆迁政策与工作总体方案进行充分论证,拆迁工作方案要细化分析拆迁地块的人员结构、住房性质结构、级差地租结构、用地性质结构和项目结构,优化政策组合,提高实施方案的针对性、有效性。政策方案和目标责任一旦确定,属地推进方不得随意提出提高补偿标准和追加“一事一议”的要求,尽力避免中途提高标准,从而引发被拆迁户提升心里预期,拖延签约。6.对改制企业和低效企业搬迁强化调控手段,建立由拆迁人、政府审计、评估单位、属地政府、原行政隶属部门(或国资部门)“五位一体”的集体会商制度,配合以“改制回头看、城管来拆违、税务来查账”等辅助手段,正面推进企业搬迁。

——公正公开、平衡平稳的政策运行机制。公正,拆迁的实质是社会公正问题,焦点是拆迁补偿基准价的确定,关键是市场信息的对称,杠杆是提高居住水平的奖励政策,目标是双方心理预期的接近。为此,要抓住补偿基准价确定这个龙头,在细分市区级差地块(杭州分为12类,我 市是6类)的基础上,实行“双公布”,定期公布(至少一年一次)市区房地产市场交易行情,同时适时公布政府投资项目和收储项目所在地块的货币补偿基准价,这样信息对称、市场调节、取信于民的政策设计,有利于提高拆迁主体和被拆迁人之间的互信程度,有利于促进拆迁双方在价值预期上的合拍。另一方面,政府加大就近房源购建力度,从经济价值与使用功能两方面保障拆迁户的居住生活不因拆迁而受损、反因拆迁得改善。公开,在政策标准、补偿方案公开的同时,将“一事一议”制度政策化、法定化、公开化,进一步完善无证房、营业房及住改非等补贴办法,对困难家庭实行托底保障,实现居者有其屋;对规划营业用途的营业房提高补偿标准;运用“奖励未违建住宅、降低违建重置补偿标准”的经济手段,遏制非成套住宅的无证房建设;对贫困家庭的认定及救助,要以城市基层组织为主,劳动、总工会、民政、房管、残联等部门共同参与,减少自由裁量权,维护社会公平。平衡,市级要加大同一地段不同项目的协调力度,努力避免因政策不同、工期紧张而导致拆迁补偿攀比上升。平稳,“不怕自己补偿的少,就怕邻居沾光”,这是群众的心理;“不怕钉子户胡闹,就怕早走的人吃亏”,这是基层的担忧。要积极稳妥推进市场接轨,掌握好基准价计算方法调整的时间跨度和节奏,防止已拆迁户产生心理落差,引发新的矛盾。

——严格准入、重惩严管的全程监管机制。全面整顿,从资格审核、市场准入、动态监管、法制教育等方面,切实加强拆迁行业管理;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全面推行拆迁公示、信访投诉接待、目标责任承诺、拆迁举报、拆迁过程监管、责任追究“六项制度”,提高政府拆迁行为的公信力;进一步完善评标制度和评估机构选择机制,尽快完善评估(含装修)细则,促进评估结果与市场接轨,坚决制止对评估报告的“倒逼”现象;对存在恶劣行为、社会反响强烈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并与拆迁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文明拆迁”责任书,建立信用档案,对具有重大违规和劣迹的企业与人员不得再进入拆迁市场;针对“拆托”、“诉托”新情况,加大法制教育和惩治力度。

——调解优先、扶善惩恶的诉访终结机制。坚持“先基层调解、再行政裁决,后司法判定”的拆迁纠纷处置程序,整合人民团体、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方面的力量,建立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互动衔接制度,尽力避免强制拆迁。建立三级调解制度,借鉴深圳经验,首先由街道、乡镇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调解协议书,经当事各方签字认可后生效执行;当事各方有一方及一方以上不服调解的,由镇调委会出具不具强制执行力的调解建议书,进入下一行政或司法程序;如当事人拒绝调处且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则通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开展司法援助活动,司法部门招聘律师志愿者组成律师援助团,向社会公布律师名单,居民自主选择后签订委托合同,收费标准由司法部门和物价部门审定,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免费援助。外地的成功经验表明,引入律师参与动迁安置工作,可以发挥其宣传教育、纠纷调解、政策论证、事务代理等方面的作用,可以促使政府拆迁行为公开公平,可以缓和双方利益协商而产生的紧张关系,特别是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外地律师介入而造成的负面影响,例如中吴大道项目中,北京律师从20多个方面对我 市行政裁决提出质疑,挑动被拆迁户发起诉讼,从中谋取高额代理费。依法打击恶意抗拆,对极少数钉子户的强势就是保护了大多数人的合法利益,要维护行政裁决和司法判决的严肃性,在争取调解撤诉的同时,不乱开口子、不花钱买平安、不让恶意钉子户沾便宜,坚决制止“先走的人吃亏,后走的人沾光,恶意诉访的人暴富”现象的发生,努力维护社会公正。强化各级信访责任,坚持三个不放过:拆迁问题没有查实的不放过,拆迁纠纷没有处理的不放过,拆迁补偿不到位的不放过,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同时,各级责任主体要积极配合人民调解组织、行政裁决机构和法院机关的工作,力促项目手续合法,不折不扣地落实政策、履行协议,努力为息诉息访创造条件。

——合力攻坚、激浊扬清的环境优化机制。正确舆论导向,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报道,大力宣传政府通过拆迁,在改善旧城环境,提升城市功能,拆迁致富于民,关怀贫困群众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引导群众树立“以通情达理支持城市建设为荣,以胡搅蛮缠阻碍社会发展为耻”的观念,让全社会理解拆迁、支持拆迁;要主动“跟帖”网络上的负面信息,积极应对,以正视听;要敢于报道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的典型案例,解释原因,阐明道理,教育群众。发挥组织优势,强化行政推动作用,在依法保障公职人员拆迁补偿利益的同时,加大思想教育引导力度,促使他们自觉服从发展大局,不消极拖延、不无理索取、不额外照顾、不参与抗拆、不煽动造谣,以身作则,带头签约,争作贡献。加强部门联动,工商部门要严把执照申领关、年检关,制止乱开店、假开店行为;要通过联合税务部门查验等措施,改革营业店面、住改非拆迁损失的取证与认定方法,合理界定补贴费用;市规划、国土、城管、工商等部门要研究制定管理办法,从源头上遏制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开店、违章建设等行为;公安、城管、工商要加强动迁地块的行政管理,取缔无照经营,清退租赁住户,疏散外来人口,合力消除动迁障碍。

第18篇:拆迁工作调研

(市政府研究室调研报告写法)

破解拆迁难题

创造“南港经验”

——对城南新区南港小区实现快速和谐拆迁情况的调研

市政府早在2007年就计划对城南新区南港小区进行动迁,但一直未能得以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南港小区成为全市拆迁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最近,城南新区在短短12天内就全部完成南港小区的签约搬迁和安臵工作,整个过程没有媒体炒作,居民情绪稳定,未出现抗迁集访等现象,创造了令人意想不到的“南港速度”。五年问题一周解决,是什么助推了南港小区的拆迁工作,又是什么保证了南港小区的平稳和谐?带着这些的问题,市政府研究室组织人员走进南港小区,通过现场走访和实地调研,总结了南港小区实现顺利拆迁的四条宝贵经验。

一、坚持依法拆迁。南港小区是历史上农民宅基地性质的拆迁安臵小区,共有居民148户。该小区配套设施不全,缺少污水排放系统,存在着重大的消防安全隐患,是名副其实的“城中村”,与城南新区日新月异的发展严重不相适应。在这次南港小区拆迁行动中,拆迁指挥部按照依法拆迁、和谐拆迁的要求,切实推行拆迁公示、信访投诉接待、目标责任承诺、拆迁举报、

— 1 — 拆迁监管、责任追究等“六项制度”,严肃拆迁工作纪律,严格规范拆迁行为,确保了南港小区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严肃性。在制定补偿方案时,认真研究有关政策,力求在保持政策严肃性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被拆迁居民的利益诉求,同时兼顾政策的连续性,决不乱开口子,绝不突破政策底线,避免政策反复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二、坚持惠民拆迁。征地拆迁的根本目的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造福人民群众。在整个拆迁、补偿、安臵过程中,拆迁指挥部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采取了一系列惠民政策措施保障群众利益。一方面,充分考虑居民要求,就近提供安臵房源。考虑到小区居民不愿意离开熟悉的生活居住环境,就近提供东进社区光明花苑小区(现房)、南港社区香苑小区(现房)和中庚海德公园(期房)三处安臵地点,每户最多可选择两套安臵房进行臵换。另一方面,照顾弱势群体,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对被拆迁人中有低保办理、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认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经济适用房购买、廉租住房补贴申请等要求的给予优先办理;对重大疾病患者、残疾、低保对象给予一定补贴;在拆迁过渡期间,为被拆迁人的子女在原施教区入学、入托提供便利。

三、坚持和谐拆迁。在这次拆迁过程中,城南新区首创签约、搬迁、拆除、安臵“四同时”的全新模式,短短12天就顺

— 2 — 利完成拆迁,带来了平安拆迁、和谐拆迁的新景象。一是充分开展宣传发动。将具体的拆迁政策、安臵办法、奖励方式以公开信的方式分发到每家每户,召开新闻发布会广泛宣传,做到让群众“方案看得懂,结果算得清”;先后召开三次拆迁居民对话会,设立社区咨询点,与居民公开对话,释疑解答,加强面对面的宣传。二是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拆迁前几天,大部分签约的是机关党员干部和社区干部,他们在整个拆迁过程中切实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不理解政策的群众主动上门,加强宣传解释工作,帮助居民解开思想疙瘩;对个别涉法拆迁户以教育为主,慎用法律手段,以实际行动感动他们。值得一提的是,在做拆迁户工作时,城南新区采取了“先难后易”的方式,主攻重点人头、重要关系户,根据这部分人群的思想变化进行动态调整,科学评估形势,随时转化工作策略,确保了工作的顺利推进。四是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了使南港小区短时间内安全平稳搬迁,各工作组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在搬迁之初,专门在南港小区铺设道路,提供夜间照明服务;组织志愿者维持秩序,帮助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搬家,真正做到服务便民;对家中正在办理丧事的,可延长一周搬迁。

四、坚持阳光拆迁。城南新区在南港小区的动迁工作中,严格执行拆迁政策和补偿标准,提高工作透明度,依法应当公

— 3 — 开的事项全部在拆迁现场指挥部公告,实行“公开房屋拆迁政策、公开补偿安臵方案、公开论定面积、公开评估结果、公开补偿项目、公开签约结果、公开拆迁安臵房源及平面图、公开选房次序、公开选房结果、公开举报电话”等“十公开”,这在盐城拆迁工作中是破天荒的第一次。针对“十公开”所产生的任何疑问,百姓可以随时进行咨询,做到及时正面回答。同时,还取消了工作组的自由裁量权,杜绝违背政策乱开口子;各类补偿资金一次性足额直达拆迁户个人银行账户,不设任何中间环节,不拖欠拆迁户一分钱。此外,还设立举报信箱和政策服务咨询台,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驻场办公,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动迁居民监督。拆迁公司因工作疏忽给黄姓拆迁户多补偿1万元,拆迁指挥部获悉后公开处理此事,宣布已签协议无效,责令拆迁实施单位负责人在大会上公开检讨,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147户拆迁户在一周内签约、让房,但最后1户陈姓拆迁户期望拖延时间能够获得更多补偿,通过工作组六天五夜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这户最终签约让房,仍未获任何额外补偿。以上各项措施确保了南港小区的拆迁工作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直至拆迁结束拆迁指挥部也没有接到过一次投诉。

正是因为城南新区坚持依法拆迁、惠民拆迁、和谐拆迁、阳光拆迁,南港小区的拆迁难题才得以破解。在调研中,我们对南港小区拆迁工作顺利推进还有六点深刻感受:

— 4 — 第

一、充分考虑群众利益是做好拆迁工作的基础。在拆迁工作中,要始终坚持把老百姓利益放在第一位,让利于民,富民为先,充分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赢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考虑到南港小区的居民是二次动迁户,大多属于弱势群体,城南新区在制定补偿方案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做到利益补偿的最大化。同时,考虑到南港村已有600多户居民实施搬迁的实际情况,坚持政策底线,防止“翻烧饼”,引发新的矛盾。事实证明,绝大多数拆迁户是识大体顾大局的,只要充分考虑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拆迁补偿足额到位,他们就会主动支持配合。

第二,强有力的组织推动是做好拆迁工作的关键。这次拆迁工作由市城建重点项目办、城南新区、新都街道办事处联合组成拆迁指挥部,负责制订实施方案和工作预案。每天早上9点半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汇报交流拆迁进展情况;每天半夜12点半召开工作组组长会议,及时调整部署工作重点。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正邦专门召开拆迁工作协调会。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城南新区党工委书记庄兆林和城南新区管委会主任周键云多次研究解决拆迁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市政府副秘书长陈锋,城南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拆迁指挥部总指挥任连璋,拆迁指挥部总协调滕春青和拆迁实施主体单位新都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吴华一直坚守拆迁现场,主动走访拆迁户,与老百姓零距离交流,每天都工作到凌晨三四点钟。市规划局、建设局等相

— 5 — 关部门及盐都区全力支持配合。所有这些,有力地保证这次拆迁又快又好平稳地进行。

第三、做细做实思想政治工作是做好拆迁工作的有效办法。南港小区拆迁工作之所以进展得非常顺利,和拆迁指挥部及工作组做了大量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分不开的。为了加强南港小区拆迁力量,城南新区以新都办事处为班底,抽调有关部门得力人员,共组建10个拆迁工作小组,各组包干15个拆迁户,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工作。队员们深入拆迁户家里与他们拉家常、聊生活、讲政策,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赢得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涌现了很多感人的事迹。有的同志站在门外冒雨和顶着严寒劝说数小时,终于感动拆迁户开门;有的同志50岁生日都未回家;有的同志孩子生病都未去医院看望;有的同志家属临产都未过去陪同;有的同志重感冒打完点滴立即上门洽谈。所有的动迁干部在对应的拆迁户搬家之时,都纷纷上前提供帮助,他们的真情最终感动了拆迁户,不少人从对立状态走出来,支持拆迁、配合拆迁,甚至与工作组队员成为朋友。

第四、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是做好拆迁工作的前提。近年来,拆迁工作被称为“天下第一难”,究竟难在哪里?表面上看,难在群众不理解、不支持,但追根求源,在于不透明现象比较严重,未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这次拆迁中,拆

— 6 — 迁指挥部在入场前一天对拆迁队员进行了封闭式强化集中培训,统一掌握政策界限和宣传解释口径,从头到尾执行同一政策、同一标准,并且张榜公布,让居民横向比较,打消了以往拆迁户“早签协议早吃亏、拆迁越晚越划算”的等待观望心理,使拆迁工作在短时间内得以顺利推进。正是因为他们准确把握和宣传解释政策,严格执行政策不走样,才让每位拆迁户拆得明白、拆得放心,最终形成了南港小区签得快、搬得快、拆得快的良好局面。

第五、加强拆迁队伍培训是做好拆迁工作的坚实基础。打造出一支思想过硬、作风顽强、业务精湛、纪律严明的拆迁工作队伍,对于拆迁工作顺利推进尤为重要。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在这次南港小区10个工作组组长的任命上,不论职务级别,只认能力经验,只要具有丰富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都可以担当组长一职,极大地调动了队员们的积极性。在学习培训方面,拆迁指挥部平时就注重有关拆迁政策的学习和辅导,在这次行动中又组织成员认真学习研究了拆迁方案。在实际工作中,工作组成员不分昼夜奋斗在第一线,同甘共苦、任劳任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了相互配合、协同工作、你追我赶、敢为人先的浓厚氛围,涌现了很多感人的事迹。

第六、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是做好拆迁工作的重要保障。

— 7 — 2010年9月,南港小区拆迁改造工程被《现代快报》报道后,社会上众说纷纭,客观上影响了动迁工作的顺利实施。这次拆迁指挥部主动和媒体沟通,在方案实施前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内外方方面面20多家媒体参加;在拆迁过程中,又正面回应有关媒体的采访和咨询,争取了舆论的理解和支持。与此同时,通过发放公开信、公开对话、召开现场会议等方式,正确引导拆迁户转变思想观念。实践证明,这种做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盐城网、盐城新闻网等媒体都对这次动迁工作进行了积极正面的报道,南港小区的拆迁工作在社会上得到了好评。

(调研组成员:姚学龙 成星群 赵金波 马文浩)

— 8 —

第19篇:合川区征地拆迁调研报告

关于合川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政策的调研报告

合川地处重庆西北部,因嘉陵江、渠江、涪江三江汇流而得名。距重庆主城核心区50公里,是重庆市和成渝经济区规划建设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幅员面积2343平方公里,辖23个镇,7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156万。据统计,2005年至2012年,全区实施征地项目128个,征地面积81000多亩,修建安置房(还建房)约200万平方米,安置人员近8万人(其中,农转非人员约4万人),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资金约25亿元。2012年,全区征地约6000亩,共农转非人员约0.4万人。但每年的大量征地仍用的统一标准,即合川府〔2008〕15号文,08年以前甚至用的是99年发的重庆人民政府令第55号文件,现有征收补偿已无法全面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制约全区加快发展的一大瓶颈,急需出台一个新的征收补偿安置标准。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10年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重庆政府积极响应上面通知,于今年7月出台了渝府发〔2013〕58号文件,调整了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合川在重庆市的大风向标上,出台了《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又关事项的通知》,预示合川区的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将进入一个新时代。

一、新旧政策对比

1、土地补偿和人员安置补偿。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批准征收的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一类地区(7个街道办事处辖区)每亩16000元,二类地区(23个镇辖区)每亩15000元,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部分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

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土地补偿费总额的20%部分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而在这之前,土地补偿费只有14000/亩(一类地区)和13000/亩(二类地区)。征地范围内的集体组织人员可以选择转非安置,每个转非安置的补助标准为36000元,相比旧政策提高了9000元/人。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补偿费的提高为农村集体的发展及征地户以后的生活有了巨大保证。

2、青苗、林木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

青苗、林木和除围墙堡坎、道路、坟墓和地坝以外的其他构(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的土地总面积计算,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每亩定额补偿12000元补偿。在以前的补偿标准中,分为了耕地、其他土地,耕地为5000元/亩,其他土地为7500元/亩。在新政策中构筑物也由08年15号文件中的12项大类(堡砍围墙、道路、砖瓦石灰窑、水井、坟墓、地坝、粪池、水渠、电杆、电线、水管、大棚)简化为了堡砍围墙、道路、坟墓、地坝四项大类,统一的标准,为安置补偿的顺利实施开辟了道路。

3、房屋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钢砼结构660元/平方米,砖混600元/平方米,砖木480元/平方米,土墙36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120元/平方米,较之前的政策,新政策标准提高了一倍,这对老百姓个人而言肯定喜笑开颜。另外有证房屋装饰装修,以实际装修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按一类标准每平方米200元、二类标准每平方米150元、三类标准每平方米100元补偿。专项设施以被拆迁房屋实有设施数计算,按照自来水每户780元、照明电每户600元、天然气每户3300元、闭路电视每户680元的标准补偿,这些都较之前有了大幅提高。

4住房安置。

住房安置对象住房安置可采取货币安置住房、统建优惠购房方式,按每人3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予以安置。对选择货币安置方式的,货币安置具体标准按照不低于本区与被征地范围相邻地段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原则,分不同区域确定。分为每平方米3000元、每平方米2160元两个标准,并且出台了鼓励货币安置住房的方式,对其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搬迁完毕的,按应安置面积,给予20000元/人(二类地区10000/人)的货币安置奖励费。

住房安置对象选择统建优惠购房的,按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标准,以土地征收时砖混结构原房补偿价格申请优惠购买安置房。安置对象具有合法权属房屋建筑面积超过实际安置建筑面积以上部分,可按经

济适用房销售价格扣除砖混结构原房补偿标准给予补助,或申请以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按与安置房户型就近的原则购买相应面积的安置房。

相比而言,在新旧政策中选择统建优惠购房的被征地户并没有多大变化,而选择货币安置的人员则较之前获益比较大,以前的货币安置价格仅仅只有615元/平方米。

二、对征地政策的一些建议

1.完善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满足群众需要的社保障体系,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在社会保障的目标及标准上,要给被征地农民提供期稳定的生活保障:一是完善基本养老保险费继续缴纳阶段的政府承担比例的优惠政策,全面实现政府承担50%,个人承担50%;二是将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人员纳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建立个人档案,使其达到年龄后可参加养老保险,并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三是建立以养老保险为主,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共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四是建立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将所有成员纳入系统管理,以便进行安置后的跟踪调查及服务。

2.完善配套政策,多种方式安置被征地农民

丰富留地安置。自1994年12月开始,重庆就将留地安置模式作为安置被征地农民的方式之一,该安置方式必须通过兴办经济实体来进行人员安置,且还需安置农转非人员在10人以上,划拨的土地还需按规定缴纳征地成本费。这一系列限制性条件严重制约了这种方式的推行。建议进一步完善留地安置方式,配套产业政策,突破原有以地安置方式只能通过建立经济实体才能进行作为安置政策的界限,可采取留地折价入股、留地建房出租等多种灵活方式,而且这种做法只须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既不需要支出额外的资金,又更好地保障了农民的利益,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是让利与民的善举,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值得提倡和推广。此外,还可以推行两套农民公寓安置的方式,一套用于自己居住,剩余房子用来出租,获得稳定的经济来源。这样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人员的不同需求,两种方式相互补充,既能让有劳动能力的被征地人员充分实现就业,又能使实现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通过留地安置获得的经济收入,以维持被征地人员的长远生计。

3.建立有效的失地农民培训制度,尽力妥善做好就业安置

政府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主体,在严格依法征地的同时,要统筹安排就业培训,努力实现就业。渝府发〔2008〕45号明确规定要促进被征地

人员实现就业。因此,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政府要根据不同年龄段的转非人员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就业培训工作计划,积极探索创立政府和社会携手合作、利益分享的机制,鼓励投资兴办民办培训机构,为被征地人员提供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服务。笔者认为,可按16岁以下、中青年人员、“40、50”人员三个年龄段为界线进行分类。对16岁以下转非人员,加强九年义务教育和职业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今后的发展提供基础;中青年人员和4050人员是就业培训的重点群体,这部分人年富力强,对工作的需求迫切,做好这部分人的就业培训并使其能够得到就业,无论对转非人员本身还是对社会的稳定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第20篇:关于拆迁安置工作的调研报告

【核心提示】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被不少业内人士称为城市建设的“第一难事”,不仅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影响着城市的建设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稳定。××路延伸段是××中心城区连接××路与××经济开发区的主干道,是一项公益性重点建设工程。该工程(一期)涉及拆迁户231户,需拆迁房屋102栋,总建筑面积达48000平方米。自XX年11月正式启动该工程的拆迁安置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直接关心下,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克服了重重困难,至XX年5月21日顺利完成了拆迁工作,整个过程没有发生一起强拆事件,保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取得了攻破城市建设拆迁安置这个“堡垒”的全胜。一位曾是“钉子户”的市民心悦诚服地说:“党和政府按政策办事,对我们的合理要求给予了最大限度的满足,解决了我们的实际困难。加上工作人员反复苦口婆心地做我们的思想工作,要是再不配合,就太没良心了!”××路延伸工程的顺利拆迁书写了××破解城市拆迁安置难题的精彩一笔。/>

一、拆迁背景

“拆迁难,乃天下第一难”,从政府工作的角度来讲,这已经是一个共识。之所以说它难,一方面在于拆迁工作是服务于城市建设的需要,而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又有时间进度上的要求,容不得无限期地拖延;另一方面,拆迁工作又受到被拆迁人的利益要求的制约,每一次拆迁都往往涉及几十家、几百家住户,只要有几户,甚至一户不肯搬迁,拆迁的进度就会大大地被延误。由于一些舆论对被拆迁户利益的关注,老百姓对拆迁政策的误解,认为拆迁是你要来拆我,价格由我开,谈不拢,你就不能拆,从而给拆迁稳定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XX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于11月1日起实施。随后,省、市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先后制定和出台了《江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市中心城区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一方面强化了政府管理拆迁的职能,对拆迁程序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同时,对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模式也作了较大调整,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有权选择具体补偿形式。

在××路延伸工程拆迁工作启动以前,对××中心城区村民的拆迁安置工作基本上是按照划地自建的方式进行,即拆一点、建一片,并且建设面积远远超过拆迁面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这种随意安置方式显现了越来越大的弊端,居民的自建房随意性大,建筑品位参差不齐,物业管理无从谈起,既影响了城市品位,又无形中增加了城市建设的成本,浪费了城市宝贵的土地资源,同时还导致了新的“城中村”出现,使城市建设陷入了拆了建、建了又拆的恶性循环。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我市制定了中心城区发展的详细规划,出台了××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十不准”,明确规定中心城区规划区内不允许私人建房,拆迁安置一律实行公寓楼安置。

二、基本情况

1、××路延伸段(一期)拆迁范围内涉及房屋102栋,住户231户,涉及500多人,总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

2、××路延伸段拆迁范围内涉及二条道路。一条是××路由南向北延伸到北外环路长1300米(一期),再向北延伸跨沪昆高速公路与××经济开发区相接长为1000米(二期),全长共2300米,路宽42米;另一条是由××大道由西向东延伸到××路长为891米,路宽26米。二条道路预算造价约4200万元。

三、基本作法

1、制定政策,惠民利民。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以法律法规为依托,制定出台了《××市××路延伸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制作了大量的《××路延伸工程拆迁安置宣传手册》送户上门,并对拆迁安置小区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张榜公示。总的来看,在此次拆迁安置的政策上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增加安置方式。尊重居民的传统习惯,对人多房少的拆迁户,经居委会、街道办和协调办审查并公示无异议的,在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的基础上, 允许在中心城规划区(72平方公里)外按照“一户一宅”原则集中划地自建。

(二)照顾困难群众利益。对无房户或户均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给予一套不少于80平方米的住房,按地段基准价结算差价,仅相当于市场价的三分之一。如项家居民小组的五保户孙锦云老人,其老房子失火被烧毁,一直只身住在一个不足30平方米的房子里。在这次拆迁安置中,补偿他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老人对此非常感激。

(三)从优安置。房屋实行以一换一的产权调换,就近新建公寓楼安置房。一是位置优。按照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要求,选定黄金地段规划建设安置小区。此次安置地点的选择既体现了就地性,又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即在项家组原住址旁,与市公安局宿舍相邻一块空地上。二是政策优。对安置房建设的有关税费,政府予以了减免,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成本。

(四)合理补偿。在土地征用上实行同地同价;过渡期限内给予每户每月3元每平方的租房补助费。

(五)合理安排。安置房设计建筑面积为80、100、120、140平方米,鼓励拆迁户选择多个小套,除用于个人居住外还可用于出租增加收入。

5、真情服务,和谐拆迁。各级拆迁工作人员充分理解被拆迁群众为城市发展所作出的牺牲和贡献,做到亲情拆迁、和谐拆迁,确保每户群众自愿拆迁。一是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拆迁工作启动前后,领导小组成员多次深入到徐洪顺等拆迁户家里促膝谈心、宣传政策、关心民意、了解民情,受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在动迁过程中,大家一方面耐心细致的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另一方面注重讲究方式方法,通过采取交友法、算账法(算补偿面积账、补偿价格账、环境改善账、生活质量账)等,有效地消除了被拆迁群众的疑虑,营造了广大被拆迁群众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二是在原则范围内让群众利益最大化。在制订《××路延伸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出台了15条补充规定,主要针对群众反映的封闭阳台面积计算、房屋补差、子女分户、无房户的认定、奖励政策、社保等问题,在原则允许的范围内制订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为被拆迁群众全方位提供拆迁服务。针对孤老、残疾、弱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实行上门服务,帮助联系周转房、组织义务搬家、代办拆迁安置手续等。

四、几点启示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开发建设拆迁安置难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也成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一大难题。××路延伸工程拆迁安置工作规模大、涉及人数多。在这种情况下,该工程拆迁安置工作能平稳和谐推进,其做法给我们以下启示:

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实现和谐拆迁的根本。××路延伸工程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这是全市人民期盼多年的事情。城市建设拆迁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牢牢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切实把为人民谋福祉、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心实意地把拆迁安置作为造福百姓的解困工程和民心工程,从而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和谐稳定的局面。

2、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利益,是实现和谐拆迁的核心。在拆迁安置中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利民惠民的原则,从政策措施的制定、具体拆迁的实施,到被拆迁群众的安置,处处为群众考虑、让群众满意,使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发展成果。实践表明,只要各级党委、政府本着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的立场去想问题、办事情,合理补偿他们因拆迁而受到的损失,认真解决他们在拆迁中遇到的困难,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再棘手的难题也能破解,再复杂的矛盾也能解决,再困难的事情也能办好。

3、发挥基层优势,充分依靠群众,是实现和谐拆迁的关键。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在拆迁工作中,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这是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群众是城市建设的主体和直接受益者。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把道理说明白,把政策讲清楚,把思想理顺畅,把工作做细致,拆迁工作就一定会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4、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是实现和谐拆迁的基础。在拆迁中坚持亲情拆迁,充分考虑群众意愿,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拆迁工作队员与被拆迁群众交朋友,把拆迁群众当成亲人,视群众的困难为自己的困难,热情关爱、热心帮助、热诚打动,从而化解了矛盾、拉近了距离、消除了对立,营造了和谐感人的拆迁局面。实践证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实实在在地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只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真正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诸如城市建设拆迁、土地征用等矛盾多、困难大的工作,就能得到群众的充分理解和支持,确保在发展中始终保持和谐稳定的局面。

5、依法行政、规范运作,是实现和谐拆迁的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充分维护被拆迁群众权益。从拆迁决策、政策制定及建章立制到工作落实,从拆迁全过程到各个环节,始终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依法依规、阳光透明、合理规范,确保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拆迁调研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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