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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3:24:31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汇报材料

xx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汇报材料

近年来,我局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上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安全第一”的工作思路,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实施、群众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严格实行承包制,形成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电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xx境内现有220千伏变电站xx座,110千伏变电站xx座,35千伏变电站xx座,10千伏开闭所xx座,境内有220千伏线路x条xx千米,110千伏线路x条xx千米,35千伏线路xx千米,10千伏线路xx千米,电网遍及城乡各地,电力线路纵横交错,电力设施保护任务艰巨。面对艰巨、复杂的电力设施保护形势,我局进一步加强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

1)成立三级电力设施保护网络。建立了以局领导为首、部门为中间层、班员与当地村民为主体的群众护线员的三级电网护线网络,同时推行全面承包制,领导包片、部门包线、班员包杆塔,充分发挥各级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感,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并且对沿途的供电所实行连坐,只要途径所辖供电所的各电压等级的线路,辖地供电所均有履行电力设施保护的义务。

2)建立制度保障机制。先后制定和完善了《电力设施保护联防管理办法》、《群众护线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电力设施保护责任划分规定》等规章制度,规范了监督检查、定期汇报、责任奖惩等相关流程,构建起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责任

体系框架,为确保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

二、广泛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护电意识。

宣传教育是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护电意识,提高护电自觉性的最有效的方式。我局充分利用媒体、广播、传单、标语、宣传窗等形式,大张旗鼓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的重要意义,使《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开展“三牌”整治专项活动,在线路途径沿线,做到每基杆塔均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在跨塘的线路悬挂“鱼塘警示牌”,防止因垂钓引发的电力设施短路破坏事件,一共安装各类“三牌”2万余块。对沿公路的杆塔安装反光防撞标志1000余处,大大提高了电力设施的防外破能力,近4年来,我局在此项工作上的投入逐年增加,累计投入达140余万元,外破事件同比下降25%。

2)宣传活动及时有效。从清明开始至目前为止,今年我局有针对性地开展大规模的上街宣传两次。共发放各类传单3万余份,粘贴各类标语140余条,宣传横幅32条,设立宣传咨询站3处,解答群众疑问120余次,全县人民形成了良好的护电意识。

三、多措并举,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却的良好效果,我们一方面努力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形成保护电力设施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和义务的共识。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也经常向当地政府部门进行汇报和沟通,实时通报电力设施保护的形势,争取他们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比如不久前,35千伏xx变电站围墙基础的违

章取土导致围墙倒塌70余米,我们积极向xx乡党委汇报,并在县经济工作局的组织下,县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肇事人员形成了高压态势,很快事情得到圆满解决。在日常的树障治理中,我们积极和当地基层组织联系,与城管、园林、交通等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联动,对主网线路下的“三违”进行了全名清理,共砍伐树竹6800余棵,发放隐患整改通知单35份。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屡禁不止。电力设施分布面积广,数量多,不好看管,再加上电力设施的价钱高,受经济利益的驱使,盗窃电力设施的现象很严重,盗割电力线路、拆盗线路塔材和金具、拆盗配电变压器的现象屡禁不止。这不仅给电力企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也引发了很多电网安全事故,甚至造成人员的伤亡,严重威胁到人们的自身安全和社会的和谐安定。更为严重的是,近几年来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呈现职业化、团伙化的犯罪特点,一些犯罪分子掌握一定的电力知识,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盗窃、销赃网络或犯罪团伙,在盗窃电力设施时都是不择手段,对电力设施的损坏严重,抢修难度大,一旦发生事故,就会造成重大损失。据不完全统计, 2012年1-8月xx主网就发生外破、偷盗电力设施案件17 起,被盗电力设施主要包括电缆、导线、变压器、铁塔、拉线、接地线、线夹和其他金属配件等。

2)违章建筑和树障清除艰难。清除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和树障一直是困扰线路运行的头痛问题。我局为此付出了大量的人

力和精力,做了大量的工作。仅2012年,主网在线路巡视时就发现紧急缺陷3起、重要缺陷3起、一般缺陷21起,缺陷处理率不高,未能处理的缺陷大多是违章建筑所致。由于农村乡填的经济发展,一些单位和个人无视相关法律、法规,擅自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建房。在清理过程中,供电职工苦口婆心,耐心地宣传,但收效甚微。同时,原来的公有林地私有化进程不断加快,树材不断增值,农民为种植创收,积极发展林业,不考虑线下安全通道问题。大面积的线下违章建筑和违章种植常清常有,年年如此,更有的是把在线路下栽树作为向供电企业“索赔”的发财渠道,给安全供电带来了严重隐患。

3)外力破坏事件仍层出不穷、野蛮施工和违章作业时有发生。近几年,随着地产经济的不断升温,各乡镇都在下大力气开发房产,各类大规模地城市建设,道路及相关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相继破土动工,于是因施工过程中的种种疏漏或任意蛮干,造成外力破坏电力设施事故不断发生。如城建投挖掘机挖断电缆,xx线推土机撞倒电杆,xx城市亮化工程碰断高压线等,这些外力破坏事故对电力设施的危害极大,给当电力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给地居民生活带来不便。同时城区则因各类改造不断进行,如道路白该黑、建筑垃圾违章倾倒、国道反复抬高等行为不断抬高基面,造成导线对地安全距离不够,对过往行人车辆形成极大的安全隐患。还有一些施工单位则是没有充分考虑对电力设施的影响,擅自在电力杆塔、拉线基础保护范围内从事开山放炮、取土、堆物、打桩、钻探、开挖活动,有的在杆塔附近挖土,造成基础埋深不够,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杆塔倾斜,甚至倒杆断线,

xx线67#杆的开发取土就是典型。

4)电力执法部门执法不力。随着电力体制的改革,电力设施保护的行政主体由原来的电力行政执法部门变为了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由于行政执法权的变更,给电力企业开展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不便。再加上电力设施分散广、密度大,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受到限制,不能很好的执行工作,在发生问题后,公安部门也只是走过程,做做样子,丢失几根塔材不过百十来块钱,不能立案侦查,但是等到万一倒杆断线,就已经来不及了,不法分子还逍遥法外继续进行破坏活动。执法部门的工作没有落实在实际中去,收效甚微。

5)相关法律法规有待修改健全。近年来,偷窃电力设施的案件屡屡发生,许多重要设施被拆毁、偷窃或非法占有。面对电力建设频频受阻、电力设施屡遭破坏、电能被盗等违法案件,电力执法凸显尴尬。首先,危害、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证据采信、犯罪界定以及立案、量刑标准等方面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致使这类案件普遍存在立案难、取证难、定性难的问题。对重大案件的认定和处理,相关部门在认识上有较大差距,往往使许多电力设施破坏者被“从轻发落”,甚至侥幸逃脱打击。 其次,电力设施保护存在一些立法的盲区。例如,就保护区外超高树木的砍伐清理问题没有任何的规定,特别是靠上山面的超树对运行危害相当大。线路运行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面临这些问题时因拿不出有力依据,使此项工作变得异常艰难。第三,电力设施遭破坏,损失如何评定,也没有任何明确的标准。有些人盗窃的是线夹、拉线等部件,其价值只在百元左右,但由此引发的抢修和缺

控电量往往使企业损失巨大。也是由于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很多这样的案件都是按照社会治安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一般的小偷小摸往往是抓了放、放了抓,根本起不到威慑、打击犯罪的效力。第四,企业由于没有行政执法权,对于很多违规现象,也只能发送隐患整改通知书,特别是目前xx政府办还拒绝签收此类隐患通知书,他们认为这种事情跟他们无关,全是电力部门一家的责任。遇到一些我行我素的事主一般只能解释劝阻,无法处罚、无法强制执行,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也只得束手无策。

5)群众对电力设施保护认识不足。不法分子是因为缺乏法律意识才行使盗窃或者破坏行为,企业是因为缺乏法律意识而疏于管理,执法不力,人民群众是因为缺乏法律意识纵容了不法分子的行为,从而也损害了自身利益,威胁到自身财产安全。由于广大农民群众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给用户带来的间接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认识不够,电力设施的产权和维护都是电力部门的事,对窃电者和破坏电力设施者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而使那些胆大妄为者更加有恃无恐。还有一些群众安全意识淡薄,对用电知识和电力法规所知甚少,往往以一种“无知者无畏”的姿态,擅自在电力设施周边和保护区内进行私拉乱接、建房取土、焚烧物品、放风筝、钓鱼等危及电力设施和人身安全的行为,而且在我方依法制止时,根本不予理睬,甚或态度恶劣。

四、应对策略

电力设施是一种社会公共设施,保护电力设施是政府、企业和个人应尽的义务。企业要健全制度,狠抓管理,落实内部责任制。坚持

立足自我、练好内功,提高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自防自卫能力,这是在当前社会治安和技术条件下,保障电力设施安全的基础。

1)加强电力设施保护人防工作。应及时认真地与单位和个人签订电力设施保护专项责任书,实行企业内部风险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专业巡线队伍的管理,不断提高专业巡线员巡视到位率和缺陷消除率,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掌握电力设施运行中发生的天灾与人为等不利因素。

2)加强行政机关的执法力度。行政机关应该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真正为企业和人们做实事。一旦出现电力设施安全事故,政府应该立即处理,集中力量加大侦查力度,尽快侦破案件,减少损失。

3)建立健全相关法制。虽然《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但有些不规范,有时会与其他法律法规相冲突(如《林业法》),使得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这就需要对这些相冲突的法律法规进行一定的修改,明确行政执法程序,明确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地役权的界限。对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要依据法律严格处罚,以减少偷盗和破坏行为的发生。

4)着眼于长远发展。领导要重视起电力设施保护的问题,和全民一起参与到保护工作中来。要加强与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沟通配合,获得他们的支持,降低电力设施保护的难度。在电力设施的保护上企业还应该加大科技投入,提高防盗技术,利用高科技手段,对事故高发区进行电子眼监管,在易丢的变压器上安装防盗报警器等,这

些高科技产品对电力设施起着很好的保护作用。

总结:电力设施的保护关系到每个人的利益,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进步,也关系到国家安定和国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到国家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无论是个人、企业还是国家都应该把保护电力设施的工作重视起来,通过大家一起努力,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上一定会有所作为。

推荐第2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汇报材料[材料]

2011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保障供用电安全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基础性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的任务,历年来都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团堡镇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成效显著。特别是通过持续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专项行动和宣传教育,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猖獗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全社会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普遍得到了提高, 电力设施保护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了以技防、物防、人防和其他有效防范保护措施组成的内部安全防范网络。下面我就2011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2011年电力设施保护回顾。

(一)主要成绩

1、建立健全三级电力设施保护,群防群护的体系。电力设施的安全,事关社会发展和稳定,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团堡镇党委、政府把此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对村实行“一票否决”。按年初与57村签订《电力设施保护管理责任书》,经常性检查督办,在责任书中确定了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定补干部为责任人的管理体系,实行镇包片、村包段、户包杆的连环责任,切实做到了组织、人员、责任、制度,措施五落实。一年来按照供电所技术指导,部门具体实施的原则,对团堡镇管辖范围内的10KV及以

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树木进行了清理,砍伐电力线路下的树木共7540棵,整改房障共5处,破坏电力设施、窃电案件为“零”。确保了全镇人民的正常生产活用电。

2、强化宣传,切实增强了全民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电力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与人民的利益密切相连,电力设施保护最具广泛性和群众性,只有不断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深入持久的搞好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才能保障电力设施的健全为营造良好的全社会关注电力安全的意识,而如今因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电器的普及,家里老人和孩子用电常识的缺乏,隐藏着不少安全用电隐患。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用电意识,有效预防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一是团堡镇联合相关部门充分利用镇电视广播和标语、宣传车等形式,送法律、法规进校园、进村组,广泛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使人民群众既掌握安全用电的技能,对破坏电力设施所造成的后果有清醒的认识。一年来在人口较密集地区张贴了电力设施保护公告150份,悬挂标志牌、警示牌共120块,通过宣传,人民群众安全用电意识明显提高,参与保护电力设施的能力逐渐提高,供电所均接到群众打来的有关电力设备、线路隐患的电话,扩大了安全生产管理面,为保障电力设施安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二是联合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积极学习宣贯2011年新《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充分利用团堡镇赶集的日子,搭建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2幅,发放《条例》宣传资料500份,供电所职工还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细致地的讲解,提供

法律咨询,并现场征求客户意见和建议,以使广大市民了解刚刚开始实施的《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的内容,增强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的意识。同时还出动了宣传车1台,在团堡、箐口、长庆等集镇广泛深入宣传《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切实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送到村、组。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电力法律法规及安全用电知识的高度认识和深入了解,切实增强全民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自觉性,让《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家喻户晓,提高群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

3、建立和完善公安、土管、林业等部门和电力企业紧密合作的长效机制。团堡镇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了协作配合的作用,土管所在农村建房审批程序上,严格按照“先批后建”原则,由电力公司现场选址和勘察定界,不得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批准建房,特殊情况必须得到电力部门许可后发放建房许可证,从源头堵住线下建房的安全隐患;林业部门对已形成的电力设施保护范围,从政策上支持电力通道树障砍伐到位;公安派出所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违章施工、违法乱建等损坏电力设施、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行为及时制止,依法实施处罚或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大查处非法收购电力专用器材和物资的力度。建立激励机制,实施群防群治。

二、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2011来,团堡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电网发展规模、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力度不相适应的

矛盾还很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不完善,难以适应电力设施保护的需要。二是相关部门与电力企业的联动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电力行政执法力量薄弱,电力设施保护措施难以到位,危害电力设施行为屡禁不止。三是部分边远地区法制环境不完善,盗窃电力设施的团伙犯罪猖獗。四是工程建设项目多,施工组织不严密,野蛮施工,吊车碰线、车辆撞杆、挖断电缆等事件频繁发生。五是一些单位和个人在电力设施周边和保护区内私拉乱接、违章施工、线下种树,对电力设施保护人员或漫天要价,或无理阻挠,甚至进行围攻、非法扣留,执法部门处理的难度很大。六是一些单位和个人安全意识淡薄,擅自在电力设施周边和保护区内焚烧物品、开山放炮、放风筝、钓鱼等现象屡有发生。

三、2012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打算。

(一)强化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四落实”。一是及时调整充实各级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机构,强化电力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做到组织领导。二是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职到位,做到责任落实。三是制定切实有效的经济防范管理措施,推进“平安电网”的创建工作,做到措施落实。四是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加大考核力度,做到考核落实。

(二)深化“四位一体”管理模式。完善“三包”管理责任制和“三级综合治理网络和三方预警联动机制”。全面落实“三包”管理责任制,有效建立起“群防群治”、全民参与”的长效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群众护线队伍,建立起群众护线运转机制,实行义务护线和

有奖护线相结合。坚持不懈抓好宣传教育,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及时发现隐患,主动举报、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协助破案,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真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群防群治,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和良好氛围。

(三)严格履行行政许可审批制度。一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二是规划主管部门在批准建设项目时,要严格按照电力规划,凡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设施保护区内两侧兴建建筑物时,应经供电部门审查同意后批准。三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申请旧房改建、扩建时,申请要与供电所签定安全协议,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要出具供电所的审查意见。

(四)深入开展专项斗争。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危害电力生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和施工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品收购站点,打击收赃、销赃行为,切断销赃渠道。对非法收购电力专用器材和物资的,要加大查处力度,依法

急处臵预案并定期演练,完善预警机制。

(五)建立健全以技防、物防、人防和其他有效防范保护措施组成的内部安全防范网络,普及和推广应用电力设施安全防范的新技术和新成果,提高整体防护水平。

(六)深入开展“打外破、防外损、清障碍”专项行动,按照电力通道清理的标准,对所管辖内的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保

护区内的树木进行清理,对建筑特、构筑物及爆破、打石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登记、清理的统计,依照法律法规下发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隐患通知书,属于严重安全隐患的,做好整改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同志们,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是事关全镇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大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负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在座的各位要充分认识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团堡镇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推荐第3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汇报材料

XX供电公司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上午好!今天,XX等各位领导能够莅临我公司,对我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充分体现了对我公司的高度重视和关爱。为此,我代表XX供电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近几年来,我公司在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上,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安全第一”的工作思路,按照“四位一体”(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企业实施、群众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严格实施“三包”(领导包片、所包段、护电员包杆)的三级管理模式,形成了“群防群治,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电力保障。下面,我将今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XX现有110kV变电站X座,35kV变电站X座,500kV线路X条,220kV线路X条,110kV线路X条,35kV线路X条,10kV配电线路X条,电网遍及鼓山大地每一个角落,电力线路纵横交错,护电任务非常艰巨。面对严峻的护电 1

形势,我公司进一步加强了护电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以公司经理、书记为组长,副经理为副组长,安监部中层为成员的护电组织,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部署和要求。实行公司领导包片、供电所包段、兼职护电员包杆塔,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职能作用的三级护电责任制,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管理的护电管理体系,并规范了主网线路的管理流程,实现了主网线路管理的标准化。

二是责任目标明确到位。层层签订了电力设施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业绩考核紧密挂钩。3月15日,在公司职代会上,分别和8个供电所所长及输变电工区签订了2009年度《电力设施保护责任状》。会后,又与9个乡镇132个自然村168名护电员签订了《电力设施保护责任状》,压死责任,为2009年度护电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建立制度保障机制。先后制订完善、出台了《就地护电工作实施意见》、《就地护电工作责任制及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最近又刚刚下发了《关于国庆60周年安保期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在这些制度的基础上,规范了监督检查、定期汇报、责任奖惩等相关流程,构建起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责任体系框架,为确保护电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

二、广泛宣传,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护电意识

宣传教育是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护电意识、提高护电自觉性的有效方式。我公司充分利用影视、网络、传单、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的重要意义,使《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一是开展了电力设施保护进电视活动,充分利用区电视和冀中能源电视台的宣传作用,在地方新闻结束后的黄金时段定期播放电力设施保护、“三违”治理警示宣传短片,使广大人民群众明了了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意义和保护电力设施的必要性,营造了良好的护电环境。

二是开展了护电标语口号上电杆活动,根据80%以上的电力设施破坏起因由杆塔引起。我们在所有杆塔上粘贴了护电标语,并将主网线路防护区、乡镇中必等重要地段的护电标语增加了反光膜,大大的提高了外力破坏的防范措施,外力破坏事件和去年同期比下降了25%。

三是宣传活动及时有效。今年截止目前,我公司共组织了三次大规模的上街宣传。共出动宣传车辆70余次、发放各种宣传用品16000余张,宣传图册20000册,粘贴标语11000条,安装警示牌6000块,悬挂条幅8条,设立展板6块,设立宣传咨询站3次,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150人次,全区人员逐步形成了良好护电意识。

三、多措并举,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取得扎扎实实成效

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为确保护电工作落实到位,取得良好效果,我们狠抓“三个环节”,即: 形成一个共识,树立一个观念,确保一个目标,进一步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和群防、群治机制。

形成一个共识:争取当地政府的有力支持,形成保护电力设施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这样一个共识。在日常工作中,我公司经常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和联系,实时向他们通报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形势,争取他们对护电工作的支持。比如不久前,在线下树障治理活动中,我公司副经理杨晓明多次到区政府进行沟通联系,并在区政府的组织下,召开了全区线下清障治理工作会议,同区园林局、交通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协调联动 ,“三违”检查治理力度逐步增大,公司主网线路下的“三违”情况进行了全面治理。截止目前,对公司主网线路下的“三违”情况进行了全面治理,修剪违章树木6800棵,制止线下违章施工3起,对线下建房户下达《隐患通知书》58份,有力地保障了电力线路及设备的安全运行。

树立一个观念:通过不断进行的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在群众当中逐渐树立起保护电力设施就是保发展、保稳定、保和谐的观念。同时进一步完善警企合作保护电力设施机制,加大警电联合执法力度,及时制止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三违”现象,坚持打击盗窃电力设施的犯罪分子,防止

破坏及盗窃电力设施现象的发生。去年冬天,公司共组织200多人开展了两次为期四天的夜间线路护电工作,并联系公安部门对区域内26个废品收购站进行了联合检查,并对违规收购电力设备的个别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6月25日,临水村村民发现一货车撞断羊二XX线路时,立即向我公司所辖供电所和公司护电办进行了汇报,并拦下了肇事车辆,使事故得到了及时处理,避免了主网线路事故发生。我公司依据《就地护电管理办法》对举报人进行200元的奖励。

确保一个目标:确保全区辖区内电网坚强稳定运行、电力设施安全。2008年“奥运”护电至今,我公司圆满完成了“奥运保电”、“220KV”、等几次大型护电任务,市公司主管护电的经理夏彦卫、护电办主任XX先后到我公司检查护电工作时,对我们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表扬我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思路明确,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称赞我公司的“三违”治理工作非常到位,对我们的确保全区辖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目标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表扬。

我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继续加强护电工作管理,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转变观念,开拓创新,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把我公司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

推荐第4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汇报(商河县)

商河县经信局

电力管理办工作情况汇报

2011年在市经信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供电部门以及广大群众的支持帮助下,经信局电力管理办认真贯彻执行《电力法》、《济南市电力线路设施保护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有力的保障电力事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下面将电力安全工作具体汇报如下:

一、2011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年初我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电力设施工作建立了组织保障。

(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济南市电力线路设施保护若干规定》(政府令第224号)有关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了电力线路保护的相关知识,提高了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

(三)积极与供电部门和受电企业沟通联系,加强监督确保我县电力设施的安全。

组织供电公司和受电企业召开了电力设施保护专项工作会议,对下一步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对

1 电力设施保护区即导线的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的距离220kV 15米、110kV 10米、35kV 10米、10kV 5米内树障进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二是依法拆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和电力电缆管沟上修建的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三是依法清理电力线杆(塔)上违章搭挂物。四是依法清除输配电线路走廊乱倒渣土。五是依法制止在线路保护区内开采、放炮、吊装等施工。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协调,推进线下树障清理工作。要加强与供电部门的工作联系与配合,进一步建立完善政企联合、依法治电长效合作机制,落实责任,密切配合,推进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障治理工作,确保全县电网安全始终处于“可控、能控、在控”状态。

(四)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和护线员安全防护责任制,切实加强电力设施保护队伍建设,逐级签订电力设施责任书,形成责权对应,责任到位,确保对每条线路、每基杆塔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我局组织检查人员每月对我县所管辖的电力设施巡视一次,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督促电力设施巡视到位。

二、2012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细化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与电力设施相关人员签订责任书,确保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电力设施保护的意识。

(三)积极与供电部门和政法、安监等部门沟通联系,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取得事半功倍。

商河县经信局

二○一二年一月10日

推荐第5篇:电力设施保护

我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

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

为有效防范和打击我市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以下简称“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三电”设施安全,按照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八部委以及省委综治办、公安厅等八部门的部署。我市从今年6月下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本次专项斗争中,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以打开路、打防并举的方针,重拳打击各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显著战果。据统计,7至11月,全市公安机关在专项行动中共破获盗窃破坏“三电”设施刑事案件255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21名,打掉“三电”犯罪团伙11个,抓获团伙成员39名,为“三电”部门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主要战果如下:

——破获了一大批重大案件,狠狠打击了“三电”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专项斗争中,全市公安机关以“打现行、破串案、挖团伙、追逃犯”为重点,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提高破案效率,创造了破案数和抓获犯罪成员数两个百分之百以上增长率的显著

1 成绩。据统计,1-10月,全市共破获盗窃破坏“三电”设施刑事案件536宗,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36.1%,抓获犯罪嫌疑人141名,同比增多107.4%,狠狠打击了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今年3月下旬,鼎湖区公安分局经侦部门根据线报,在辖区坑口办事处一废旧工厂仓库查获6吨废旧铜器及电缆铜线,抓获犯罪嫌疑人吴玉立(男,40岁,安徽人),经过审讯核查,该犯罪嫌疑人所经营的6吨废旧铜器及电缆铜线中,有2吨属电力电信设施物资,且不能说明来历。目前,检察机关已以非法经营罪将吴起诉至法院。10月中旬,广宁县公安局破获1宗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重大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廖其武(男,30岁,广西贺州人),据廖交代,其多次伙同程立荣等一伙广西籍案犯,在广宁县境内盗窃移动通信基站、供电基站变压器铜芯作案8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余万元。

——打掉了一批犯罪团伙,追缴回大批被盗被破坏的“三电”设施物资。专项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采取串并案件、长线经营和循线深挖等措施,及时打掉一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犯罪团伙。7月上旬,市公安局行动技术部门与端州区公安分局联手布网,成功摧毁两个专门盗销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的犯罪团伙,抓获张亚飞、黄海华等7名团伙犯罪嫌疑人,收缴作案无牌面包车、小汽车各1辆,追缴回被盗电缆500斤、铜线930斤、铝合金170斤、铜片24 斤,涉案总值10多万元,

2 一举破获盗窃破坏“三电”案件10宗。8月下旬,高要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新桥派出所和打击“三电”犯罪专业队通过排查摸底和布网伏击,打掉了一个长期在该市新桥、白诸两镇盗窃破坏通讯电缆的犯罪团伙,抓获李德华等4名青少年团伙成员,破获盗窃通讯电缆案件28宗。封开县公安局也在

6、7月份的专项行动中打掉两个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犯罪团伙,抓获团伙作案成员9名,破获系列案件14宗。到目前为止,各地公安机关在专项行动中共打掉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犯罪团伙11个,抓获团伙犯罪成员39人,从中破案74宗。

——清查整治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有效堵塞了赃物转、运、销渠道。专项行动中,各地标本兼治,精心组织开展对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和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清查整治行动,有效堵塞了被盗“三电”设施物资的转移、运输和销赃渠道,遏制了“三电”案件的高发态势。6月中旬以来,我市按照上级部署和结合本市的实际,先后三次组织开展清查整治统一行动,会同工商、“三电”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对全市563间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和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行了全面的地毯式清查整治,对其中违反规定的24间站点发出了整改通知书,查处取缔无牌无证收购站点19间,抓获涉嫌窝销赃的违法犯罪人员4名。与此同时,各地在专项行动中切实加强对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和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摸查及登记造册工作,不断完善各种管理制度,要求基层派出所对辖

3 区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每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罚整改,较好地堵塞了赃物的销售渠道,从源头上压制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创新打击防控模式,务求专项行动的实际效果。在深入推进“三电”专项斗争中,各地公安机关主动创新打击防控模式,追求专项行动的实际效果,取得了明显成效。高要市公安局积极协调“三电”部门,有效整合防控资源,采取由移动、电力等部门出资,保安公司组建专业队,由公安局刑侦大队指挥专业队的方法,在辖区重点区域开展巡线、护线和伏击守候等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专业队成立并投入工作之后,该市的“三电”案件下降了33.3%。鼎湖区公安分局与电信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他们将中电信肇庆分公司线路盗剪报警系统终端延连接到巡警大队,大大提高了反应速度,节省了出警时间,提高了破案效率。德庆县动员移动通讯基站和线路沿途农村治保积极分子参与护站护线工作,由移动公司奖励部分通讯话费,调动了农村治安积极分子的积极性,大幅度压减了该县“三电”案件。今年7-11月,该县共发“三电”案件13宗,比1-5月的29宗下降55%。同时,各地还积极协助指导“三电”部门和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防范机制,加强人防、技防和物防工作。如电信部门安装了线路被盗剪电子报警系统,移动部门在重点基站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电力部门对变压器采取了焊死措施等,都有效地预防了“三

4 电”案件的发生。

——推动“三电”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营造了浓厚的严打整治氛围。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各地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宣传平台,积极推进“三电”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广泛深入宣传保护“三电”设施的重要意义,公开报道公安机关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的斗争成果,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三电”设施和举报“三电”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有力地震慑了犯罪,营造浓厚的严打整治氛围。市公安局在“肇庆市公安国际互联网站”开设了打击“三电违法犯罪”专栏,《肇庆警讯》电视栏目制作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专项斗争专题节目,今年以来,全市公安宣传部门共发表涉及“三电”专项行动的宣传稿件87篇,其中省级媒体发表24篇,市级媒体发表37篇,县级媒体发表26篇。

推荐第6篇:电力设施保护)

电力设施作为电能生产、输送、供应的载体,是电网的生命线,是重要的社会公共设施,是电力在国民经济中发挥命脉作用的关键组成部分。电力设施安全事关建设全镇经济发展的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只有确保这条经济大动脉畅通无阻,社会才能稳步发展,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然而,当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却不容乐观,盗窃电力设施屡禁不止,甚至大有回潮之势,给国家及电力企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呈上升趋势。

截止6月中旬全镇共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起。10千伏及以上电力铁塔遭受外力破坏多台,倒杆(塔)基,丢失、受损输电导线公里、电力电缆公里,通信线路70多公里,塔材近件,直接经济损失万元。2给电网企业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极大影响了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也引起了上级领导和部门的高度关注,为了更好的保护电力设施,打击盗窃电力设施犯罪行为,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电力设施专项整治活动,分析研究当前电力设施遭受破坏的严峻形势,贯彻落实市区政府《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通告》精神,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保护电力设施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电力设施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保护电力设施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电力设施是电力生产顺利进行的承载体,是电力在国民经济中发挥命脉作用的关键组成部分,是加快经济建设和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事关国家经济运行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重要批示,要求依法严肃处理破坏电力设施的人和事,市政府分管政法的领导在破坏现场召开办公会,对破坏行为当场处理并责成公安机关进行了查处。从目前的情况看,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在一些村)仍然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有的甚至在认识上有误区,在电力电杆设施保护范围内乱挖乱建砖瓦厂,开挖取土,植树造林等行为仍然存在,电力设施的安全形势非常严峻。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

当前,我镇已进入电力电源建设高峰期。1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工程任务更加繁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任务,也是各级各部门承担的一项政治责任。我们既要认识电力设施保护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同时也要认清保护电力设施对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所具有的特殊意义。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电力设施保护提到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

二、广泛动员,加强宣传,创造良好的电力设施保护氛围

一要广泛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重大意义。市县各级要向群众宣讲清楚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电力设施遭到破坏的严重性,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性。多层次,多角度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重大意义。通过正面引导,宣传教育,劝戒警示,对保护电力设施和举报破坏电力设施违法行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或给予重奖,对破坏电力设施的人和事进行曝光和惩处,形成损毁电力设施受惩,保护电力设施光荣的社会氛围。

二要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规条例。要进一步加强对输变电设施沿线村社、群众的法制教育,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要充分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规条例,特别是要把市政府《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通告》张贴到村,宣传到户。在主要电力设施保护区要把保护电力设施和加强人畜安全结合起来开展教育和知识普及。各级电力部门要充分利用电力设施巡视维护的有利时机,深入村社和群众,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依法护线的活动中来,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牢筑防线。

三要依法保护电力设施。要严格执行《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理》,坚决落实《通告》精神。各级政府和公安、电力部门要切实加大《电力法》执法力度,对破坏电力设施的人和事要依法予以严惩。执法部门要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全面掌握电力设施保护执法的基本准则和法律依据,提高执法水平。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实保护电力设施安全

一要抓主抓重,把握工作重点。各级各部门要紧紧抓住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突出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把工作做细做实。要把构成电网主网架的电力设施保护作为重中之重,尽快组织力量,依法确认和划定全市35千伏及其以上变电站和输电线路的保护区和安全走廊,明确保护范围,确立保护标志。要把严厉打击盗窃电力设施行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抓不懈,各级公安机关和电

力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合行动,集中力量查处典型案件,从快从速处理破坏电力设施事件。二要立足实际,增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实效性。各县(区)要深入研究本辖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本县(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切实强化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逐步完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机制。要加强电力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随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发现一件,处理一件,将事故苗头和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损毁和破坏电力设施行为,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和扩大;要在大力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同时,妥善处理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具体问题,既要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又要确保社会稳定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要组织规划和电力部门对市政规划、各类开发区规划进行全面普查,避免因规划不到位导致电力设施反复搬迁,确保规划建设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协调开展。

三要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遏止破坏电力设施事件。市县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电力设施保护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乡村积极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各级电力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及时通报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各级公安机关对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逐一进行排查。同时要建立不定期的巡逻制度,尤其对重要变电站、送电线路开挖取土要及时制止。各级政府要认真处理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开办砖厂、建设宅基地、植树造林等问题,并制定保护措施予以严禁,对已经形成事实的要研究对策,及时解决。特别是对**×××段发生的几起因非法取土导致电力设施被迫停运改造以及在110千伏眉平东二回线路法定走廊内取土等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四、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有序推进

1要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涉及的部门多,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靠实领导责任,确保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有序推进。要进一步明确保护电力设施的分管领导,落实保护电力设施的责任部门,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口抓、负专责,责任部门具体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要团结协作,加强配合。政府要统一领导,精心组织,形成合力,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与依法行政、项目规划、项目建设、市政建设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协调一致,整体推进。各级电力部门要进一步履行好法规赋予的职能,切实担负起执法主体的责任,认真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的牵头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增强协作意识,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要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工作联系制度和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切实畅通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信息渠道,增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透明度。

各相关部门都要严格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紧密配合,共同抓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3要建立电力设施保护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探索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有效途径,制定保护电力设施的有效措施,全面推进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在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上下功夫,努力实现保护电力设施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一套比较完整、便于操作、针对性强、效果显著的程序和做法,确保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同志们,加强电力设施保护事关全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大局。各级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突出重点,抓出成效,确保本辖区不发生损毁和破坏电力设施的事件发生,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向前发展。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严格执行电力设施保护大家知道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去年我市发生一起110KV拉线UT线夹被盗造成的倒杆断线事故,发生了一起220KV线下成片银杏树超高造成的跳闸事故。电力设施被盗和树线矛盾形势十分严峻,已经到触目惊心的地步,已经引起了县领导和上级供电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我们也因此在上级供电公司有关会议上做了检讨性发言。要改变电力设施被盗和树线矛盾突出的状况,保证千里银线畅通无阻,首先我们公司系统从上到下各级领导和安全员要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把它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要充分认识到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做不好,就是失职,就会影响大局的稳定,影响企业的声誉,影响邳州经济的发展,甚至影响整个电业的形象。各级领导和安全员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自觉行动起来狠抓这项工作,我想电力保护工作的被动局面一定可以得到改观。

二、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行动起来开展好线路清障专项行动。

为切实加强通道管理工作,05年12月2日我公司以邳电总字175号下发了《关于开展线路清障专项活动的通知》,不少单位迅速行动起来,在这里提出表扬的是**供电所成立了组织制定了实施方案,进行了宣传发动,并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将本镇境内从10KV到110KV线路隐患上报公司,这是什么精神,这是对工作负责的精神,而有些单位对上级下达的文件要求不当一回事,不组织,不宣传,不实施,不上报,这是对工作极不负责的态度,

这样会贻误工作,是当前上级对工作要求所不允许的。希望这种现象今后再也不要发生。线路通道专项清障活动是集中一段时间对线路通道中存在的隐患认真进行排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处理消除隐患,是一种有效的方法。现在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就是强调客观的多,从主观找原因的少,总认为困难重重无法解决,实际不完全是这样,为什么有的供电所处理树线矛盾时不讲条件,处理的比较好,不是这些供电所没有困难,而是这些供电所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把困难克服了。希望清障工作还没有开展好的供电所向这些先进的供电所学习,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开展好线路通道专项清障活动,使本镇境内的线路通道畅通无阻。当然做为上级领导要充分考虑到清障工作中所面临的困难,给各供电所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一是责权利交给大家;二是积极协调地方政府,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为切实搞好这次线路清障专项治理工作,要明确责任并认真落实责任制。过境110KV及以上线路的清障由属地管理单位供电所负责,联责考核总经理工作部;自管35KV及以上线路的清障由变电工区负责,联责考核生产运营部;10KV及以下线路清障由各供电所负责,联责考核农电管理所。35KV及以上线路的清障工作要在3月底完成。公司将每月召开一次通道工作会议,及时调度清障情况,协调处理清障中遇到的问题。会后有关单位要把任务领回去,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想方设法,克服困难,确保完成任务。任务能不能完成也是对各单位领导干部工作能力的检验,希望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来。

三、加强线路巡视,及时消除设备隐患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电力设施保护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国办发[2006]10号文精神及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举办各类电力设施保护知识讲座,印发张贴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材料和标语,增强公民自觉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营造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诸位领导、同志们,电力设施保护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尽管我们面临着许多问题和困难,但我们坚信,在各级政府关怀和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电力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为**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推荐第7篇:保护电力设施工作总结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报告

xx镇地处xx市南大门,与安陆市接官乡接壤,素有“xx粮仓”之称。国土面积134平方公里,辖25个行政村和1个街道居委会,总人口5.3万人。目前,全镇有35千伏变电站一座,各类配电变压器96台,高低压输电线路429公里,2008年用电量达800万千伏安,排xx市农村乡镇第3位(杨寨、长岭之后)。由于睦邻乡镇较多,交通便利,治安情况复杂,如何保证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发挥电力“先行官”作用,是摆在我们党委、政府面前的重要课题。近两年来,我们以争创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十佳”乡镇为契机,建立完善管用长效机制,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没有发生一起电力设施破坏、盗窃案件,基本消除了违法违规用电现象。2007年,xx镇荣获全市电力设施保护先进单位,2008年,xx供电营业所获得随州市安全管理先进单位、随州市“工人先锋号”,检修组获随州市安全管理先进班组。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重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家喻户晓。

尽管《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已颁布多年,湖北省也出台了《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但许多人对此还较为陌生,对保护电力设施的责任和义务观念十分淡薄,部分盗窃电力设施的人更是法盲。因此,我们加强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除采用常规的印简报、法律读本、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吊幅、刷写宣传标语之外,我们还在电力线路通道保护区和集镇人口密集地段安装国家统一标识、统一内容的各类标志牌,设立固定宣传栏,在房屋墙体上做常年广告;利用集镇热集,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和用电知识集中宣传;在全镇6所学校开设了《电力法》普法教育课,请供电公司专业人员授课;各村委会将电力设施保护写进了村规民约;动员6处废品收购站,不准收购电力器材;在抗旱期间,供电所投资上万元,印发1.1万份“致抗旱用户的一封信”,进行抗旱知识宣传与教育,与每个户签订临时用电协议和安全合同。通过这些宣传教育活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出一个全民护电的浓厚氛围。

二、上认识,变企业行为为社会行为。

由于电力设施分布广,无围栏保护,高度危险,极易被盗。曾经,xx镇一年中有5个村和一家企业变压器被盗,给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引起了我们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由部门行为提升为社会行为,建立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工作体系。首先,成立了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镇长周云晖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经贸办、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村委会主任、企业法人代表、管片电管员为成员,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其次,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初,镇党委、政府在制定各村、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时,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单列一项内容纳入目标管理,由镇党委书记李承国同志与各村、各部门、各企业签订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责任书,明确了责任,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干部对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抓人防,建立层级分明责任制度。

电力设施保护,关键在人,因为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

我们探索建立了“四定一包”管理体系,即对全镇所有电力设施定人员、定塔杆、定职责、定奖惩、包安全。二是实行电管员包片、村包段、户包杆的群众保护网络。每台变压器就近安排一个农户作为看护员,每年根据看护情况发放工资500元。三是制定了举报破坏电力设施奖励制度,调动群众参与电力设施保护的积极性。四是对全镇固定泵站的变压器全部纳入合同制管理,实行以站养站,不仅保证了电力设施的安全,还提高了电力设施的应有效益,更加增强了人民群众对电力设施保护的意识和责任感。五是成立以派出所为主的巡逻组,经常深入到偏远村进行看护。六是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我镇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镇综治安全检查内容之一,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对电力设施保护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四、强管理,落实物防技防综治措施。

xx是个旱包子,水电泵达1万多台,以前收费不规范,一律按亩收取20元,抗不抗旱都要交钱,自搭伙现象十分突出,曾发生使用不当触电死人情况。为此,我们大力采用技防措施,推广漏电保护器装置,同时按用水量计费,大大提高了群众安全用电意识。目前,高峰、水寨等公路沿线村漏保器安装率达90%以上,抗旱临时用电的漏保器安装率也达到了90%以上。在6所学校所在的学生集中地用电设施旁,安装大型漏保器6个。凡没有安装的,发现一起罚款50元。去年共罚电工1700元。对家庭用电一律安装家保装置,每个电工都设有一个记录本,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去年,全镇家保安装和投运抽查率达100%。

镇政府还出台了相关配套制度,如建房、建厂不得影响电力设施保护制度,影响电力设施“三障”(树障、路障,房障)处理意见。镇中心中学因扩建,危及电力线路安全,需迁杆。镇政府全力协调,涉及用电赔偿30万元和10万元的占地费用全免。有几条用电线路经过方略、友谊、吉阳、经强等村共2公里长的林区,我们申请林业部门批准,主动砍伐,为电力设施让路。针对电线下的树木影响用电安全的问题,镇里协调砍伐树木2000余棵,砍伐街道风景树200余棵。2008年,全镇协调解决“三障”事件5起。镇政府还出资5万余元,将全镇所有变压器都安装了钢筋防盗网。

五、优服务,唤醒群众自觉护电意识。

2008年,是我镇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较大的一年。投资1000多万元的35KV变电站落户xx,全镇电网供电能力进一步增强,供电可靠性进一步提高。为了确保35KV变电站早日建成,镇政府成立强有力的协调服务专班,在最短时间内解决了征地、树电线杆、安装各类设备等问题,仅征地补偿费一项,镇政府就补贴8万余元弥补不足。镇供电营业所积极打造全省农村规范化营业示范窗口和“四星级”供电营业所,转变服务观念,改进服务态度,简化办事程序,树立用

2 电客户是上帝的服务理念,努力使客户享受到“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供电服务。供电所成立了“光满服务队”,负责日常线路维护和相关便民服务,用电客户一个电话反映问题,做到随叫随到,风雨无阻。由于供电部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使群众转变了对供电部门的看法,也唤醒了群众自觉护电意识,把电力设施当成自己家的财产来管理和保护。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与先进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再上认识,再添措施,通过扎扎实实的努力,把我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做得更好。

XX供电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上午好!今天,XX等各位领导能够莅临我公司,对我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充分体现了对我公司的高度重视和关爱。为此,我代表XX供电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近几年来,我公司在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上,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安全第一”的工作思路,按照“四位一体”(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企业实施、群众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严格实施“三包”(领导包片、所包段、护电员包杆)的三级管理模式,形成了“群防群治,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电力保障。下面,我将今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XX现有110kV变电站X座,35kV变电站X座,500kV线路X条,220kV线路X条,110kV线路X条,35kV线路X条,10kV配电线路X条,电网遍及鼓山大地每一个角落,电力线路纵横交错,护电任务非常艰巨。面对严峻的护电形势,我公司进一步加强了护电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以公司经理、书记为组长,副经理为副组长,安监部中层为成员的护电组织,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部署和要求。实行公司领导包片、供电所包段、兼职护电员包杆塔,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职能作用的三级护电责任制,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管理的护电管理体系,并规范了主网线路的管理流程,实现了主网线路管理的标准化。

二是责任目标明确到位。层层签订了电力设施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业绩考核紧密挂钩。3月15日,在公司职代会上,分别和8个供电所所长及输变电工区签订了2009年度《电力设施保护责任状》。会后,又与9个乡镇132个自然村168名护电员签订了《电力设施保护责任状》,压死责任,为2009年度护电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建立制度保障机制。先后制订完善、出台了《就地护电工作实施意见》、《就地护电工作责任制及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最近又刚刚下发了《关于国庆60周年安保期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在这些制度的基础上,规范了监督检查、定期汇报、责任奖惩等相关流程,构建起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责任体系框架,为确保护电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

二、广泛宣传,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护电意识 宣传教育是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护电意识、提高护电自觉性的有效方式。我公司充分利用影视、网络、传单、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的重要意义,使《电力法》、《电力

3 设施保护条例》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一是开展了电力设施保护进电视活动,充分利用区电视和冀中能源电视台的宣传作用,在地方新闻结束后的黄金时段定期播放电力设施保护、“三违”治理警示宣传短片,使广大人民群众明了了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意义和保护电力设施的必要性,营造了良好的护电环境。

二是开展了护电标语口号上电杆活动,根据80%以上的电力设施破坏起因由杆塔引起。我们在所有杆塔上粘贴了护电标语,并将主网线路防护区、乡镇中必等重要地段的护电标语增加了反光膜,大大的提高了外力破坏的防范措施,外力破坏事件和去年同期比下降了25%。

三是宣传活动及时有效。今年截止目前,我公司共组织了三次大规模的上街宣传。共出动宣传车辆70余次、发放各种宣传用品16000余张,宣传图册20000册,粘贴标语11000条,安装警示牌6000块,悬挂条幅8条,设立展板6块,设立宣传咨询站3次,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150人次,全区人员逐步形成了良好护电意识。

三、多措并举,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取得扎扎实实成效

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为确保护电工作落实到位,取得良好效果,我们狠抓“三个环节”,即: 形成一个共识,树立一个观念,确保一个目标,进一步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和群防、群治机制。 形成一个共识:争取当地政府的有力支持,形成保护电力设施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这样一个共识。在日常工作中,我公司经常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和联系,实时向他们通报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形势,争取他们对护电工作的支持。比如不久前,在线下树障治理活动中,我公司副经理杨晓明多次到区政府进行沟通联系,并在区政府的组织下,召开了全区线下清障治理工作会议,同区园林局、交通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协调联动 ,“三违”检查治理力度逐步增大,公司主网线路下的“三违”情况进行了全面治理。截止目前,对公司主网线路下的“三违”情况进行了全面治理,修剪违章树木6800棵,制止线下违章施工3起,对线下建房户下达《隐患通知书》58份,有力地保障了电力线路及设备的安全运行。

树立一个观念:通过不断进行的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在群众当中逐渐树立起保护电力设施就是保发展、保稳定、保和谐的观念。同时进一步完善警企合作保护电力设施机制,加大警电联合执法力度,及时制止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三违”现象,坚持打击盗窃电力设施的犯罪分子,防止破坏及盗窃电力设施现象的发生。去年冬天,公司共组织200多人开展了两次为期四天的夜间线路护电工作,并联系公安部门对区域内26个废品收购站进行了联合检查,并对违规收购电力设备的个别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6月25日,临水村村民发现一货车撞断羊二XX线路时,立即向我公司所辖供电所和公司护电办进行了汇报,并拦下了肇事车辆,使事故得到了及时处理,避免了主网线路事故发生。我公司依据《就地护电管理办法》对举报人进行200元的奖励。

确保一个目标:确保全区辖区内电网坚强稳定运行、电力设施安全。2008年“奥运”护电至今,我公司圆满完成了“奥运保电”、“220KV”、等几次大型护电任务,市公司主管护电的经理夏彦卫、护电办主任XX先后到我公司检查护电工作时,对我们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表扬我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思路明确,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称赞我公司的“三违”治理工作非常到位,对我们的确保全区辖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目标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表扬。

我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继续加强护电工作管理,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转变观念,开拓创新,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把我公司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

郭勒布依乡2010年

4 保护电力设施工作总结

2010年,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在县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乡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紧紧围绕政府领导,各行政村、站所各负其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了保护电力设施工作责任制,群防群治的综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我乡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经过周密安排,精心部署,通力配合,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力量,广泛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宣传,有效的预防和减少对电力设施破坏和违法违规用电现象的发生,为我乡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可靠的电力保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

年初,综治办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我乡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一是认真组织乡主管领导和各综治成员站所领导和专干,认真学习贯彻县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会议和县政法委下发的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和同志们对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及时调整了我乡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组织机构得到了加强。三是乡综治办将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纳

5 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将此项工作,与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四是乡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组长与各行政村、站所主要领导签订了《保护电力设施工作责任承包书》,责任承包书签状率达100%,层层分解率达到了100%;五是下发了《博斯坦乡2010年维护稳定工作要点》,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列入了我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六是把全乡创建和保持保护电力设施模范乡、村活动纳入到乡、村责任承包书中,按照《自治区创建保护电力设施模范县、乡(镇)的标准》,进行检查指导,考核验收。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七是各行政村挑选出专人负责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了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年初,针对部分群众对保护电力设施的意义不明确,乡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治安形势积极制定防范措施和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宣传。一是各行政村组织护线队对电力设施线路实行24小时巡查,对重点区域实行蹲守,确保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转。二是在物防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技防。三是各行政村结合自身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如定线路巡逻、变压器、线路就近承包等措施,有效遏制了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发生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在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工作中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宣传,结合我乡开展的普法教育以及法制进农村活动,利用综合治理宣传月、禁毒宣传月以及相关的大型活动,在全乡范围内大张旗鼓的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1)在全乡范围内加强了对《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各行政村都书写了永久性的保护电力设施宣传标语。在宣传中,各行政村都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的开展了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出黑板报、墙报、悬挂横幅等办法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在全乡范围内累计发放宣传单300余份,有奖举报卡100余张;180张贴维、汉宣传标语200条、悬挂横幅9条;(2)全乡9个行政村利用无线广播,不定时的用汉、维两种语言向广大农牧民宣传达100多次;并安排乡村干部走家入户进行宣传、把宣传材料送到了田间地头,使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

近年来,我乡辖区内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活动十分猖獗,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时有发生,对全县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构成了威胁。针对这一严峻的治安形势,乡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高度重视,3月下旬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防范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组织精兵强将,周密部署、

7 各行政村成立护线队,充分发动群众群防群治,大力开展人防技防等一系列措施,有效的制止了电力设施破坏的发生。

四、整治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法违纪现象

我乡点多、线长,线路比较分散,为了减少对电力设施的破坏和违法违规行为,村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经常组织人员进行巡逻检查,各队也经常组织村干部和民兵开展巡逻,对确定的每一条线路(变压器)的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做好预防的同时,对存在的违法、违规用电行为,加大了检查执法力度,对影响用电的房屋、树木该拆除的拆除,该砍伐的砍伐、该停建的停建,决不迁就或纵容,同时要求土管所和林业站在审批新的项目时,要了解清楚该项目是否对电力设施存在影响,否则不予审批。通过做好预防和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电现象明显减少,用电环境得到根本好转。

郭勒布依乡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

2010年11月30日

8 博斯坦乡博孜尤勒贡村2008年

保护电力设施工作总结

2008年,我村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在乡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乡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紧紧围绕政府领导,各行政村、站所各负其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了保护电力设施工作责任制,群防群治的综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我乡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经过周密安排,精心部署,通力配合,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力量,广泛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宣传,有效的预防和减少对电力设施破坏和违法违规用电现象的发生,为我乡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可靠的电力保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

年初,村综治办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我乡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一是认真组织乡主管领导和各综治成员站所领导和专干,认真学习贯彻县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会议和县政法委下发的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和同志们对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及时调整了我村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组织机构得到了加强。三是村综治办将保护电力设施工

9 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将此项工作,与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四是乡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组长与各行政村、站所主要领导签订了《保护电力设施工作责任承包书》,责任承包书签状率达100%,层层分解率达到了100%;五是下发了《博斯坦乡2008年维护稳定工作要点》,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列入了我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六是把全乡创建和保持保护电力设施模范乡、村活动纳入到乡、村责任承包书中,按照《自治区创建保护电力设施模范县、乡(镇)的标准》,进行检查指导,考核验收。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七是各行政村挑选出专人负责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了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年初,针对部分群众对保护电力设施的意义不明确,乡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治安形势积极制定防范措施和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宣传。一是各行政村组织护线队对电力设施线路实行24小时巡查,对重点区域实行蹲守,确保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转。二是在物防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技防。三是各行政村结合自身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如定线路巡逻、变压器、线路就近承包等措施,有效遏制了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发生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在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工作中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宣传,结合我乡开展的普法教育以及法制进农村活动,利用综合治理宣传月、禁毒宣传月以及相关的大型活动,在全乡范围内大张旗鼓的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1)在全乡范围内加强了对《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各行政村都书写了永久性的保护电力设施宣传标语。在宣传中,各行政村都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的开展了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出黑板报、墙报、悬挂横幅等办法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在全乡范围内累计发放宣传单300余份,有奖举报卡100余张;张贴维、汉宣传标语200条、悬挂横幅9条;8并安排乡村干部走家入户进行宣传、把宣传材料送到了田间地头,使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

近年来,我村辖区内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活动十分猖獗,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时有发生,对全县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构成了威胁。针对这一严峻的治安形势,乡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高度重视,3月下旬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防范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组织精兵强将,周密部署、各行政村成立护线队,充分发动群众群防群治,大力开展人防技防等一系列措施,有效的制止了电力设施破坏的发生。

四、整治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法违纪现象

我村点多、线长,线路比较分散,为了减少对电力设施的破坏和违法违规行为,村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经常组织人员进行巡逻检查,各队也经常组织村干部和民兵开展巡逻,对确定的每一条线路(变压器)的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做好预防的同时,对存在的违法、违规用电行为,加大了检查执法力度,对影响用电的房屋、树木该拆除的拆除,该砍伐的砍伐、该停建的停建,决不迁就或纵容,同时要求土管所和林业站在审批新的项目时,要了解清楚该项目是否对电力设施存在影响,否则不予审批。通过做好预防和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电现象明显减少,用电环境得到根本好转。

博孜尤勒贡村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

2008年9月10日

12 博斯坦乡博孜尤勒贡村2009年

保护电力设施工作总结

2009年,我村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在乡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乡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紧紧围绕政府领导,各行政村、站所各负其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了保护电力设施工作责任制,群防群治的综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我乡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经过周密安排,精心部署,通力配合,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力量,广泛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宣传,有效的预防和减少对电力设施破坏和违法违规用电现象的发生,为我乡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可靠的电力保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

年初,村综治办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我乡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一是认真组织乡主管领导和各综治成员站所领导和专干,认真学习贯彻县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会议和县政法委下发的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和同志们对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及时调整了我村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组织机构得到了加强。三是村综治办将保护电力设施工

13 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将此项工作,与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四是乡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组长与各行政村、站所主要领导签订了《保护电力设施工作责任承包书》,责任承包书签状率达100%,层层分解率达到了100%;五是下发了《博斯坦乡2009年维护稳定工作要点》,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列入了我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六是把全乡创建和保持保护电力设施模范乡、村活动纳入到乡、村责任承包书中,按照《自治区创建保护电力设施模范县、乡(镇)的标准》,进行检查指导,考核验收。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七是各行政村挑选出专人负责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了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年初,针对部分群众对保护电力设施的意义不明确,乡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治安形势积极制定防范措施和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宣传。一是各行政村组织护线队对电力设施线路实行24小时巡查,对重点区域实行蹲守,确保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转。二是在物防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技防。三是各行政村结合自身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如定线路巡逻、变压器、线路就近承包等措施,有效遏制了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发生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在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工作中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宣传,结合我乡开展的普法教育以及法制进农村活动,利用综合治理宣传月、禁毒宣传月以及相关的大型活动,在全乡范围内大张旗鼓的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1)在全乡范围内加强了对《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各行政村都书写了永久性的保护电力设施宣传标语。在宣传中,各行政村都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的开展了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出黑板报、墙报、悬挂横幅等办法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在全乡范围内累计发放宣传单300余份,有奖举报卡100余张;9并安排乡村干部走家入户进行宣传、把宣传材料送到了田间地头,使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

近年来,我村辖区内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活动十分猖獗,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时有发生,对全县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构成了威胁。针对这一严峻的治安形势,乡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高度重视,3月下旬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防范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组织精兵强将,周密部署、各行政村成立护线队,充分发动群众群防群治,大力开展人防技防等一系列措施,有效的制止了电力设施破坏的发生。

四、整治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法违纪现象

我村点多、线长,线路比较分散,为了减少对电力设施的破坏和违法违规行为,村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经常组织人员进行巡逻检查,各队也经常组织村干部和民兵开展巡逻,对确定的每一条线路(变压器)的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做好预防的同时,对存在的违法、违规用电行为,加大了检查执法力度,对影响用电的房屋、树木该拆除的拆除,该砍伐的砍伐、该停建的停建,决不迁就或纵容,同时要求土管所和林业站在审批新的项目时,要了解清楚该项目是否对电力设施存在影响,否则不予审批。通过做好预防和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电现象明显减少,用电环境得到根本好转。

博孜尤勒贡村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

2009年9月10日

推荐第8篇: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全民所有的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厂、变电所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附属设施,下同)。

第三条 电力设施的保护,实行电力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电力设施属于国家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电力、公安部门报告。

第五条 国务院电力主管部门对电力设施的保护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

第六条 县以上地方各级电力主管部门保护电力设施的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本条例及根据本条例制定的规章的贯彻执行;

(二)、开展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及沿电力线路各单位,建立群众护线组织并健全责任制;

(四)、会同当地公安部门,负责所辖地区电力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七条 各级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案件。

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区

第八条 发电厂、变电所设施的保护范围:

(一)、发电厂、变电所内与发、变电生产有关的设施;

(二)、发电厂、变电所外各种专用的管道(沟)、水井、泵站、冷却水塔、油库、堤坝、铁路、道路、桥梁、码头、燃料装卸设施、避雷针、消防设施及附属设施;

(三)、水力发电厂使用的水库、大坝、取水口、引水隧洞(含支洞口)、引水渠道、调压井(塔)、露天高压管道、厂房、尾水渠、厂房与大坝间的通讯

设施及附属设施。

第九条 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

(一)、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塔的爬梯和脚钉,导线跨越航道的保护设施,巡(保)线站,巡视检修专用道路、船舶和桥梁,标志牌及附属设施;

(二)、电力电缆线路:架空、地下、水底电力电缆和电缆联结装置,电缆管道、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桥,电缆井、盖板、人孔、标石、水线标志牌及附属设施;

(三)、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电容器、断路器、刀闸、避雷器、互感器、熔断、计量仪表装置、配电室、箱式变电站及附属设施。

第十条 电力线路保护区: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5米

35-110千伏10米

154-330千伏15米

500千伏20米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

(二)、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线路两侧各零点七五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海底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各二海里(港内为两侧各一百米),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一百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五十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电力设施的保护

第十一条 县以上地方各级电力主管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保护电力设施:

(一)、在必要的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界上,应设立标志牌,并标明保护区的宽度和保护规定;

(二)、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跨越重要公路和航道的区段,应设立标志牌,

并标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

(三)、地下电缆铺设后,应设立永久性标志,并将地下电缆所在位置书面通知有关部门;

(四)、水底电缆敷设后,应设立永久性标志,并将水底电缆所在位置书面通知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作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发电厂、变电所设施的行为:

(一)、闯入厂、所内扰乱生产和工作秩序,移动、损害标志物;

(二)、危及输水、排灰管道(沟)的安全运行;

(三)、影响专用铁路、公路、桥梁、码头的使用;

(四)、在用于水力发电的水库内,进入距水工建筑物三百米区域内炸鱼、捕鱼、游泳、划船及其它危及水工建筑物安全的行为。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一)、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

(二)、向导线抛掷物体;

(三)、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三百米的区域内放风筝;

(四)、擅自在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

(五)、擅自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安装广播喇叭;

(六)、利用杆塔、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

(七)、在杆塔、拉线上拴牲畜、悬挂物体、攀附农作物;

(八)、在杆塔、拉线基础的规定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它有害化学物品:

(九)、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道路;

(十)、拆卸杆塔或拉线上的器材,移动、损坏永久性标志或标志牌。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它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

(二)、不得烧窑、烧荒;

(三)、不得兴建建筑物;

(四)、不得种植竹子;

(五)、经当地电力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保留或种植自然生长最终高度与导线之间符合安全距离的树木。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地下电缆保护区内堆放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倾倒酸、碱、盐及其它有害化学物品,兴建建筑物或种植树木、竹子;

(二)、不得在海底电缆保护区内抛锚、拖锚;

(三)、不得在江河电缆保护区内抛锚、拖锚、炸鱼、挖沙。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电力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下列作业或活动:

(一)、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及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

(二)、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

(三)、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四)、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作业。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设施建设的行为:

(一)、非法侵占电力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征用的土地;

(二)、涂改、移动、损害、拔除电力设施建设的测量标桩和标记;

(三)、破坏、封堵施工道路,截断施工水源或电源。

第十九条 经县级以上地方物资、商业管理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批准的商业企业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查验证明、登记收购电力设施器材。任何单位出售电力设施器材,必须持有本单位证明;任何个人出售电力设施器材,必须持有所在单位或所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到规定的商业企业出售。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出售、收购电力设施器材。

第二十条 电力主管部门专用架空通信线路、通信电缆线路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电力设施与其它设施互相妨碍的处理

第二十一条 电力设施的建设和保护应尽量避免或减少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 新建架空电力线路不得跨越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区域;一般不得跨越房屋,特殊情况需要跨越房屋时,电力主管部门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与有关主管部门达成协议。

第二十三条 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和其它设施与发电厂、变电所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在新建、改建或扩建中相互妨碍时,双方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四条 电力主管部门应将经批准的电力设施新建、改建或扩建的规划和计划通知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并划定保护区域。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应将发电、变电所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或扩建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二十五条 新建、改建或扩建发电厂、变电所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附属设施,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与有关主管部门达成协议后,需要损害农作物,砍伐树木、竹子或拆迁建筑物及其它设施,电力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电力主管部门应给予表彰或一次性物质奖励:

(一)、对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行为检举、揭发有功;

(二)、对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行为进行斗争,有效地防止事故发生;

(三)、为保护电力设施而同自然灾害作斗争,成绩突出;

(四)、为维护电力设施安全,做出显著成绩。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十六条、十七条的规定,电力主管部门有权制止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罚款,其中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限期内未改正的,电力主管部门还可采取措施,强行伐、剪树木、竹子;凡造成损失的,电力主管部门还应责令其赔偿,并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 凡违反本条例规定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非法侵占电力建设设施依法征用的土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非法收购或出售电力设施器材,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或实物,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一条 电力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地方电力主管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电力主管部门申诉,对上一级电力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仍不服,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执行的,由作出行政处罚的电力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电力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本条例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由国务院电力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9篇: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我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管理,适用于公司各相关部门,本办法所指的电力设施系指公司各相关部门的运行,备用,停役及在建的电力设施。

2 总则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 组织管理及工作要求

3.1 各相关部门应明确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归口部门,设立电力保护工作的专(兼)职人员,配备必要的车辆,相机等办案,外破联系工器具。

3.2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电力设施保护责任区段,落实责任到人,定期组织巡视检查电力设施,及时消除电力设施外围安全隐患。

3.3公司应积极联系地方政府及时成立地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办公室。积极促请地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地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3.4公司应及时成立企业内部电力设施保护委员会,设立工作办公室,在地方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组织下,开展电力设施保护的日常工作。

3.5各相关部门分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领导应定期专门听取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汇报,掌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并组织实施。

3.6各相关部门应定期向上级领导,地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反映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提请地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

3.7公司应将电力设施保护经费纳入企业预算管理,设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经费,用于电力设施保护日常工作及宣传活动的开展。

3.8各相关部门应投入足够的防盗防破坏经费,对重要等级或治安复杂地段的电力设施进行电焊等,提高电力设施自身防盗破坏水平。

3.9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发现或接到电力设施遭受外破事件或盗窃案件,应立即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做好物证收取,照像,录像等取证工作。现场抓获肇事者时应及时扭送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查和取证工作。

3.10各相关部门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外破隐患,应及时向当事人提出整改,送达隐患通知书,并跟踪整改落实到位。相关书面内容要留存归档。

3.11各相关部门的相关领导人员,在发生重特大电力设施的外破事件或盗窃案件,应立即赶赴现场,做好现场抢修和事故证据采集工作,密切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同时立即电话汇报,24小时内专项书面上报。

3.12各相关部门应建立警企联防,群众护线的机制。通过义务与有偿相结合的形式,联系沿线各部门,基层派出所,乡村,建立健全警企联防,群众护线网络,提高电力设施保护及时性和方便性。

3.13各相关部门应在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的人口密集地段,人员活动频繁的地区,车辆,机械频繁通行的地段,变压器平台等处,依法安装,配齐有关安全警告,警示标志。

3.14各相关部门应大范围开展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地方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对保护电力设施的好人好事进行正面报道,对危害电力设施的不良行为予以反而曝光,积极倡导群众爱护电力设施,营造“人人护电”的社会氛围。

3.15各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信息台帐制度,认真记录电力设施遭受偷盗,外破(汽车冲撞,开山炸石,挖坑取土等)的详细情况并存档。每月18日应及时上报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报表。

3.16各相关部门年底应及时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总结,总结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开展的情况,分析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形势,提出次年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思路。书面工作总结应在次年的1月15日之前报送。

4经费标准及使用

4.1电力设施保护经费定额

4.1.1 220KV线路:220元/年.百公里 4.1.2 110KV线路:150元/年.百公里

4.1.3 35KV线路:100元/年.百公里 4.1.4当年电力设施外破赔偿费的40% 4.2电力设施保护费用由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委员会统筹安排使用,各相关部门使用前须向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委员会报批,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3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会议或宣传活动,参加人员每天误餐不超过30元,宣传品每件费用不超过90元。

5职责

5.1公司分管领导职责。

5.1.1建立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网络,明确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归口部门和专(兼)职人员,保障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经费来源。

5.1.2检查,指导本部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每季度听取一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专题报告,及时掌握电力设施保护的重大突出问题,研究制度解决办法。

5.1.3定期向上级分管领导,地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或当地政府的经贸,公安,安监等部门汇报电力设施保护有关情况,反映存在的重大突出问题,提请协调解决。

5.1.4审定本部门年度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计划,批复有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报告和经费开支。

5.1.4制定并实施电力设施防盗窃防破坏的技术措施,确保费用足够投入。 5.2归口部门的领导职责

5.2.1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本部门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各项工作。审定电力设施保护专职(兼职)的工作计划,并提出具体的工作指导。

5.2.2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本部门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情况,及时反映重大突出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

5.2.3在分管领导的同意下,具体负责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与当地公,检,法部门的联络,接受当地政府部门有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积极协助其他部门搞好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5.2.4计划本部门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并安排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向分管领导提出 有关费用开支和配备器材的报告。

5.2.5组织,落实各项电力设施的防盗防破坏的保护措施。 5.3电力设施保护专(兼)职人员职责

5.3.1具体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颁布的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具体负责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5.3.2及时掌握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具体问题和情况,制定并实施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5.3.3具体拟定本部门电力设施保护的详细工作计划和要点,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反映存在的重大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建议。

5.3.4具体组织建立群众护线员网络,并组织开展群众护线员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5.3.5负责具体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偷盗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并配合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5.3.6负责具体联系政府有关部门的经办人员,处理电力设施遭受外力破坏的事件,消除电网供电的安全隐患。

5.3.7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各项资料和档案的收集,归类和保存,定期上报有关案件统计表和已结案件的资料。

推荐第10篇: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它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不得烧窑、烧荒;不得兴建建筑物;不得种植竹子;经当地电力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保留或种植自然生长最终高度与导线之间符合安全距离的树木。”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不得在地下电缆保护区内堆放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倾倒酸、碱、盐及其它有害化学物品,不得兴建建筑物或种植树木、竹子;不得在海底电缆保护区内抛锚、拖锚;不得在江河电缆保护区内抛锚、拖锚、炸鱼、挖沙。

《物权法》第35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或者清除危险。”法律保护的不仅是电力企业利益,同时也保护国民的个人利益不受侵犯。

《电力法》第53条明文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而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15条明确指出,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第11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计划

xxx乡2012年度电力设施保护

工作计划

电力是发展国民经济的动力能源,又是社会主义服务的公用事业,关系到各行各业的生产、工作和人民群众的生活。一旦生产、输送电力的设施遭遇到破坏,发生突然停电,就会影响社会秩序、工作秩序、教学和人民生活秩序,甚至危及人身安全,损害人民健康。

由于利益的驱动和法制观念的淡薄,目前电力设施在不同地方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严重影响正常的电力供应和人民的正常用电。加强电力设施的保护,已成为当前一个刻不容缓的社会性问题,州人民政府、xx县人民政府多次提出防范措施,下发文件,为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xxx乡政府为了更好地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加强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杜绝电力设施盗窃行为,共同创造和谐社会特制定xxx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计划。

一、加强群众的教育工作,主要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方法和内容,根据时间、地点、条件和形势的变化,灵活运用。

加强组织措施,成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小组,与村、派出所及护线组织人员签订保护电力设施工作责任书,明确成员的责任和义务,把具体的保护工作落实到人。

二、建立人民群众护线组织,因电力设施点多、线长、面广。依 靠群众,健全群众性护线组织和义务护线员网络,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建立健全保护电力设施安全责任制,实行群防群治,充分发挥护线网络的骨干带头作用,对做出贡献的给予奖励,调动广大群众保护电力设施的积极性。本计划全年执行。

三、加强行政方面的工作。对我乡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进行巡视,杜绝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挖沙取土,线路下方建房、植树等现象,保证电力设备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

四、加大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检查和监督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秩序,组织清理整治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收购废旧电力设施器材的行为,打击收赃销赃的犯罪行动。

xxx乡综治办 2012年2月3日

第12篇:浅谈电力设施保护

浅谈电力设施保护

一、引言

宿松县位于长江中下游的北岸,是皖西南边陲重镇,在皖、鄂、赣三省的结合部,境内有±800千伏复奉线、±500千伏向上线、220千伏石黎4869线、110千伏黎坝513线、110千伏黎宿Ⅰ514线、110千伏黎宿Ⅱ515线、110千伏黎东518线、110千伏黎孚线及35千伏和10千伏等电压等级的众多输配电线路纵横交错,总计1050公里。这些输配电线路担负着输送电能的重要任务,保护好它们是电网稳定运行和正常供电的必要条件,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一些不法之徒受利益驱动,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

二、一些单位或个人在保护区内违章建房、植树和作业等现象屡禁不止。

三、组织体系不完善,政府各部门与供电公司之间缺少沟通、交流、配合和协调,对保护区内违章建房、施工和植树等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

四、大风、山洪、冰雪等恶劣气侯和鸟害情况增多,对电力设施构成了极大的威胁。那么应怎样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呢?作者结合从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经历和宿松县实际情况浅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三、几点看法

(一)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依法开展行政执法

实行公司化体制改革后,原供电局的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到经信委,经信委作为电力主管部门履行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指导和协调的职责,供电公司纯属企业。目前县级供电企业电力设施保护无行政执法能力,导致保护区内的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控制和有效解决,安全隐患就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发生爆炸。因此,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和成立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对于供电公司来说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宿松县政府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较为重视,早在1993年就成立了“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全县电力设施保护相关工作。2006年成立了“县电力线路保护区安全事故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对全县92处违章建筑进行了彻底整治。同年成立“1+1电力设施保护监督网”,聘请乡镇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为义务监督员,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协调和监督。2009年12月成立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宿松县电力设施保护组织体系的完善,推进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开展。

因此,供电公司今后的工作重点应要加强向县政府和经信委的工作汇报,与政府各部门保持常态的沟通和联系,建立联系机制,充分发挥组织体系的作用,成立“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依法行政执法,齐心协力,共同保护好电力设施,创造和谐美好的家园。

(二)强化供电公司内部管理,夯实工作基础

当前多数县级供电公司内部的组织系统基本建立,有领导分管,但组织系统发挥的作用小、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责任分工不明确不具体、具体措施执行不到位,内部管理“宽松”。

宿松供电公司近几年在公司领导正确领导下,通过一系列措施,严格内部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多次获得省市公司和县政府的年度表彰。具体做法有:

1、公司早在1993年就成立了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2、随着安全工作的不断重视,专门成立了安全保卫部,主要负责组织、监督、指导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制订规章制度、建立网络、组织宣传、召开会议、总结和表彰、考核和兑现、签订责任书。积极主动建立与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和处理保护区内违章建筑、违章植树和违法施工等安全隐患。供电所是护线工作的具体执行单位,所长是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辖区内有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加强违章施工、违法建筑的用电管理。护线员主要负责线路区段的巡视工作,及时汇报隐患和工作开展情况。在自然灾害、秸秆收割、清明、奥运会、世博会和重要节日期间,还要开展特殊区段的特殊巡视,必要时进行蹲守。安保部和各供电所积极协助上级公司线路运行管理单位的维护、检修、事故抢修、故障巡视及协调等工作。

3、在新建、扩建、改建电力线路的工程建设中,生产、安保等部门在线路规划设计初期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其中,杜绝和避免新安全隐患的出现,使电力设施保护得到超前防范。

4、在电网规划、设计初期加强了与县建设、规划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把线路规划建设纳入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范畴,融入宿松县地理信息图,避免在审批项目时与电力设施保护发生冲突。因此,供电公司内部应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安保、生产、营销等部门主任和供电所长为成员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健全,措施完善,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思想统一,实现齐抓共管,夯实企业内部工作基础十分必要。

(三)依法划定保护区,履行规划、建设审批手续

随着城镇、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在保护区内开发建设、农村百姓在自留地建造房屋、大型机械在线路下违章施工作业的情况日益增多。退耕还林、土地承包等国家政策的实施,政府部门在执行时未充分考虑保护区的范围,导致保护区内的安全隐患逐日增多,给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宿松县违章建房现象十分严重,截止2009年违章建房户共计318户,形成原因主要有二,一是百姓在自留地随意建造房屋,二是乡镇政府在土地规划、承包时未充分考虑电力线路保护区的范围。宿松县曾经发生两起在电力线路下违章建房而引发的触电事故,宿松供电公司在此之前很好的履行了职责,送达了《安全隐患通知书》,进行了现场安全宣传,对违章行为进行了制止,上报了政府部门、县安委会和安监局。尽管如此,县法院在受理该案件判决时由于同情弱者等因素,公司或多或少承担部分责任,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2009年宿松县实行承包责任制,将土地、山林划分到个人,政策30年不变,这也给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压力。2009年12月宿松县政府印发《关于农村新建房与电力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履行审批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附近规划、种植、建设和土地审批时须征求县经信委意见,并办理《电力设施安全审批表》手续,同时向全县印发《关于依法划定电力线路保护区的通知》文件。

因此,政府部门应依据《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划定电力线路保护区,任何单位个人在保护区附近规划、种植和建设时履行审批手续很有必要。

(四)悬挂安全警示标志,探索宣传新形式

在农村,年轻人基本都外出务工挣钱,留下的基本是老人、妇女和儿童,他们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安全用电和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都很差,如何开展好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提高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使宣传工作深入民心,供电部门除了悬挂安全警示标志温馨提示外,还应结合地区特点,探索广大人民群众易于接受的新形式。

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牢固构筑电力设施保护第一道安全防线。宿松供电公司非常注重人性化的提醒,2009年投入“两措”资金16万元专门用于订购安全警示标志。在杆塔、变台、鱼塘等醒目位置安装悬挂“有电危险”、“禁止垂钓”、“禁止建筑”等安全警示标志。在线路途经集镇或人口密集区域,在杆塔或线路通道相关位置安装或竖立电力线路保护区告知牌。

宿松供电公司近几年加强了安全宣传活动的开展,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仅2009年就投入资金10万余元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例如在清明节和小麦油菜收割季节,为防止山林火灾引发输电线路跳闸事故,采取县电视台飘字敬告方式进行宣传;向电力线路沿线群众赠送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扑克牌、挂历、围裙、T恤衫、雨伞等礼品;走进中小学校,向学生赠送宣传作业本、画册、年画和进入课堂讲解保护电力设施相关知识;组织放映《电力设施保护专题片》和精彩的露天电影;实地拍摄制作宿松县《电力设施保护宣传片》,在县电视台循环播放或制成光碟赠送给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县主要公路两边民房上制作墙体广告并公布举报奖励电话;在树障严重或清障难度大的区域,公司与乡镇政府在社区立碑共建“树线和谐示范点”和“企民共建和谐林”等形象工程,重点解决“树线”矛盾,以达宣传和整治的目的。

因此,供电公司应积极探索广大人民群众易于接受的、新颖的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新形式,最大限度的提高宣传质量和效果。

(五)采取措施,防止鸟类危害电力线路 随着环境、气候和季节的变化,鸟类大量聚集在长江中下游一带,随之对电力线路的危害逐渐增多起来,线路跳闸故障时有发生。

宿松供电公司线路工区管理人员和各供电所就地护线管理人员凭着多年对鸟害情况的观察、研究、分析,掌握了鸟类的生活习性,总结了鸟害故障原因有四,一是大量鸟类栖息在导线上,稍有惊动便集体起飞,引起导线舞动造成相间短路。2008年9月间在宿松县程岭乡与五里乡结合部,连续几天的同一时间段,35kV程许线都发生速断跳闸,通过巡线、分析和蹲点守候发现,该线路边有一大桔园,吸引了许多斑鸠停留在导线上,使线路发生速断跳闸;二是鸟巢过大过长,其中某些导电材料与导线短接,造成接地。这种大鸟巢在宿松县五里乡境内110kV黎坝513线的杆塔上多次出现过,通过就地护线员巡视发现,专业运行管理人员的及时处理,都避免了跳闸事故的发生;三是鸟粪落在绝缘子表面,在空气湿度大的情况下造成污闪放电;四是因鸟粪造成导线瞬间接地。

通过总结,输电线路防鸟害的措施主要有三种,一是安装驱鸟器、超声波、隔离挡板和鸟刺等设施;二是改变导线排列或增加绝缘子串等技术方式,增大导线间的距离;三是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同时,供电企业应充分发挥、调动员工的想象力和创造力,重金奖励发明创造防鸟害装置的员工。

(六)坚决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

2005年,犯罪分子先后在宿松县10多个乡镇,盗窃农用提水站抗旱排涝的变压器34台,引起全省极大关注。宿松县公安局专门成立专案组,广泛发动群众,深入细致走访,历时一年多,将犯罪分子一举抓获。案件的破获,有力的打击了盗窃电力设施案件的高发势头,对犯罪分子起到了敲山镇虎的作用,使我县电力设施保护不断得到加强。

随着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公安部门破案和打击力度的加强,宿松供电公司与县公安局的密切配合,在2006年-2009年间农网电力设施被盗情况明显减少,从下表中可以看出,2009年宿松县未发生一起破坏盗窃电力设施案件。

因此,应在当地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经信委、公安局、工商局和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应加强紧密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依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非法收购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结束语

以上是本人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一点粗浅的看法,不足之处还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作,今后还将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我坚信在政府部门和省市公司的领导下、各部门(单位)的支持下、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继续认真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行电力设施保护科学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可靠运行,为地区的繁荣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13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总结

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总结

.****年,我县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在市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县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紧紧围绕政府领导,各乡、镇各负其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了保护电力设施工作责任制,群防群治的综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我县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经过周密安排,精心部署,通力配合,破获了多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打掉了2个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团伙,强化了人防、物防、技防力量,广泛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宣传,有效的预防和减少对电力设施破坏和违法违规用电现象的发生,为我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可靠的电力保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

年初,县综治委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我县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各乡、镇主管领导和各综治成员单位领导和专干,认真学习贯彻市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会议和市委副书记殷宇霖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和同志们对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及时调整了我县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组织机构得到了加强。三是县综治委将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将此项工作,与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四是县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组长与各乡、镇主要领导签订了《保护电力设施工作责任承包书》,责任承包书签状率达100%,层层分解率达到了100%;五是下发了《乌鲁木齐县****年维护稳定工作要点》,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列入了我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六是把全县创建和保持保护电力设施模范县、乡(镇)活动纳入到各乡、镇责任承包书中,按照《自治区创建保护电力设施模范县、乡(镇)的标准》,进行检查指导,考核验收。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七是各乡镇拔出专项经费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一年来全县共投入经费40余万元;七是及时协调解决了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年初,针对北郊片区破坏、盗窃电力设施严重,县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治安形势积极制定防范措施和开展专项打击。一是各乡镇组织巡逻队对电力设施线路实行24小时巡查,对重点区域实行蹲守,确保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转。二是在物防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技防。**镇、**乡拔出专项金费在六月份和八月份先后与××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安装了80台电力设施防盗报警器。此报警器具有灵敏度高,全天候监测的特性。派出所和政府值班室可对各处变压器进行24小时监控,一旦发生被盗,派出所和值班室可同时接警、出警。该技防安装后,成功防范了7起变压器被盗事件,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三是各乡镇结合自身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如定线路巡逻、变压器、线路就近承包等措施,有效遏制了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发生。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在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工作中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宣传,结合我县开展的普法教育以及县委开展的“三同”活动,利用综合治理宣传月、禁毒宣传月以及相关的大型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大张旗鼓的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1)在全县范围内加强了对《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各乡、镇都设立了永久性的固定保护电力设施宣传栏。在宣传中,各乡、镇都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的开展了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出黑板报、墙报、悬挂横幅等办法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在全县范围内累计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有奖举报卡300余张;张贴哈、汉宣传标语 1000条、悬挂横幅35条;(2)全县10个乡镇59个行政村利用有线广播,不定时的用汉、哈两种语言向广大农牧民宣传达300多次;(3)4月份,我县千名“三同”干部深入农村牧区,走家入户进行宣传、把宣传材料送到了田间地头,使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

近年来,我县辖区内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活动十分猖獗,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时有发生,对全县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构成了威胁。针对这一严峻的治安形势,县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高度重视,3月下旬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防范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组织精兵强将,周密部署、深挖线索,成功破获了一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抓获了一批犯罪分子。今年4月,永丰派出所配合专项打击工作队,经多方侦察,蹲点守候,一举抓获了以**为首的14人破坏电力设施团伙;9 月份×镇派出所配合专项打击工作队抓获了以***为首的6人破坏电力通信设备团伙。通过审询,深挖线索,又破获了66起案件。这两个犯罪团伙主要在我县、**、**市等地流窜作案,对电力设施破坏极大。对两个团伙的成功抓获,有效的打击震慑了犯罪。

四、整治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法违纪现象

我县点多、线长,线路比较分散,各乡镇共有总线路 1240.3公路,各类变压器 760台。为了减少对电力设施的破坏和违法违规行为,县、乡镇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经常组织人员进行巡逻检查,各村也经常组织村干部和民兵开展巡逻,对确定的每一条线路(变压器)的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做好预防的同时,对存在的违法、违规用电行为,加大了检查执法力度,对影响用电的房屋、树木该拆除的拆除,该砍伐的砍伐、该停建的停建,决不迁就或纵容,同时要求土地建设和林业部门在审批新的项目时,要了解清楚该项目是否对电力设施存在影响,否则不予审批。通过做好预防和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电现象明显减少,用电环境得到根本好转。

第14篇: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第十条 电力线路保护区: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1—10千伏5米

35—110千伏10米

154—330千伏15米

500千伏20米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条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1千伏以下1.0米

1-10千伏1.5米

35千伏3.0米

66-110千伏4.0米

154-220千伏5.0米

330千伏6.0米

500千伏8.5米

第15篇:保护电力设施专题

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破坏电力设施,依法严惩

1.电力设施保护范围:

(一)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塔的爬梯和脚钉,导线跨越河道的保护设施

、巡(保)线站、巡线检修专用道路、船舶和桥梁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二)电力电缆线路:架空、地下电力电缆和电缆联结装置、电缆管道、电缆隧道、电缆桥、电缆沟、电缆井、盖板、人孔、标石、水线标志牌及其附属设施;

(三)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电容器、电抗器、断路器、接地装置、隔离开关、避雷器、

互感器、熔断器、计量仪表装置、配电室、箱式变电站及其附属设施。

(四)电力调度设施:电力调度场所、电力调度通信设施、电网调度自动化设施、电网运行控制设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九条)

2.电力线路保护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 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 千伏: 5米。35—110 千伏 :10米 。154-330 千伏: 15米 。500 千伏: 20米 。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

3.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一)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向导线抛掷物体;擅自在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

(二)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

(三)擅自攀登杆塔或者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安装广播喇叭。

(四)利用杆塔、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或者悬挂物体、拴牲畜、攀附农作物;

(五)在杆塔、拉线基础的规定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腐蚀性化学物品;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者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道路。

(六)拆卸杆塔或者拉线上的器材,移动、损坏永久性标志或者标志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4.

第16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报告

xx镇地处xx市南大门,与安陆市接官乡接壤,素有“xx粮仓”之称。国土面积134平方公里,辖25个行政村和1个街道居委会,总人口5.3万人。目前,全镇有35千伏变电站一座,各类配电变压器96台,高低压输电线路429公里,2008年用电量达800万千伏安,排xx市农村乡镇第3位(杨寨、长岭之后)。由于睦邻乡镇较多,交通便利,治安情况复杂,如何保证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发挥电力“先行官”作用,是摆在我们党委、政府面前的重要课题。近两年来,我们以争创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十佳”乡镇为契机,建立完善管用长效机制,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没有发生一起电力设施破坏、盗窃案件,基本消除了违法违规用电现象。2007年,xx镇荣获全市电力设施保护先进单位,2008年,xx供电营业所获得随州市安全管理先进单位、随州市“工人先锋号”,检修组获随州市安全管理先进班组。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重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家喻户晓。

尽管《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已颁布多年,湖北省也出台了《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但许多人对此还较为陌生,对保护电力设施的责任和义务观念十分淡薄,部分盗窃电力设施的人更是法盲。因此,我们加强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除采用常规的印简报、法律读本、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吊幅、刷写宣传标语之外,我们还在电力线路通道保护区和集镇人口密集地段安装国家统一标识、统一内容的各类标志牌,设立固定宣传栏,在房屋墙体上做常年广告;利用集镇热集,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和用电知识集中宣传;在全镇6所学校开设了《电力法》普法教育课,请供电公司专业人员授课;各村委会将电力设施保护写进了村规民约;动员6处废品收购站,不准收购电力器材;在抗旱期间,供电所投资上万元,印发1.1万份“致抗旱用户的一封信”,进行抗旱知识宣传与教育,与每个户签订临时用电协议和安全合同。通过这些宣传教育活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出一个全民护电的浓厚氛围。

二、上认识,变企业行为为社会行为。

由于电力设施分布广,无围栏保护,高度危险,极易被盗。曾经,xx镇一年中有5个村和一家企业变压器被盗,给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引起了我们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由部门行为提升为社会行为,建立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工作体系。首先,成立了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镇长周云晖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经贸办、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村委会主任、企业法人代表、管片电管员为成员,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其次,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初,镇党委、政府在制定各村、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时,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单列一项内容纳入目标管理,由镇党委书记李承国同志与各村、各部门、各企业签订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责任书,明确了责任,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干部对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抓人防,建立层级分明责任制度。

电力设施保护,关键在人,因为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

我们探索建立了“四定一包”管理体系,即对全镇所有电力设施定人员、定塔杆、定职责、定奖惩、包安全。二是实行电管员包片、村包段、户包杆的群众保护网络。每台变压器就近安排一个农户作为看护员,每年根据看护情况发放工资500元。三是制定了举报破坏电力设施奖励制度,调动群众参与电力设施保护的积极性。四是对全镇固定泵站的变压器全部纳入合同制管理,实行以站养站,不仅保证了电力设施的安全,还提高了电力设施的应有效益,更加增强了人民群众对电力设施保护的意识和责任感。五是成立以派出所为主的巡逻组,经常深入到偏远村进行看护。六是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我镇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镇综治安全检查内容之一,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对电力设施保护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四、强管理,落实物防技防综治措施。

xx是个旱包子,水电泵达1万多台,以前收费不规范,一律按亩收取20元,抗不抗旱都要交钱,自搭伙现象十分突出,曾发生使用不当触电死人情况。为此,我们大力采用技防措施,推广漏电保护器装置,同时按用水量计费,大大提高了群众安全用电意识。目前,高峰、水寨等公路沿线村漏保器安装率达90%以上,抗旱临时用电的漏保器安装率也达到了90%以上。在6所学校所在的学生集中地用电设施旁,安装大型漏保器6个。凡没有安装的,发现一起罚款50元。去年共罚电工1700元。对家庭用电一律安装家保装置,每个电工都设有一个记录本,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去年,全镇家保安装和投运抽查率达100%。

镇政府还出台了相关配套制度,如建房、建厂不得影响电力设施保护制度,影响电力设施“三障”(树障、路障,房障)处理意见。镇中心中学因扩建,危及电力线路安全,需迁杆。镇政府全力协调,涉及用电赔偿30万元和10万元的占地费用全免。有几条用电线路经过方略、友谊、吉阳、经强等村共2公里长的林区,我们申请林业部门批准,主动砍伐,为电力设施让路。针对电线下的树木影响用电安全的问题,镇里协调砍伐树木2000余棵,砍伐街道风景树200余棵。2008年,全镇协调解决“三障”事件5起。镇政府还出资5万余元,将全镇所有变压器都安装了钢筋防盗网。

五、优服务,唤醒群众自觉护电意识。

2008年,是我镇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较大的一年。投资1000多万元的35KV变电站落户xx,全镇电网供电能力进一步增强,供电可靠性进一步提高。为了确保35KV变电站早日建成,镇政府成立强有力的协调服务专班,在最短时间内解决了征地、树电线杆、安装各类设备等问题,仅征地补偿费一项,镇政府就补贴8万余元弥补不足。镇供电营业所积极打造全省农村规范化营业示范窗口和“四星级”供电营业所,转变服务观念,改进服务态度,简化办事程序,树立用电客户是上帝的服务理念,努力使客户享受到“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供电服务。供电所成立了“光满服务队”,负责日常线路维护和相关便民服务,用电客户一个电话反映问题,做到随叫随到,风雨无阻。由于供电部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使群众转变了对供电部门的看法,也唤醒了群众自觉护电意识,把电力设施当成自己家的财产来管理和保护。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与先进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再上认识,再添措施,通过扎扎实实的努力,把我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做得更好。

第17篇:电力设施保护总结

阿合别斗乡电力设施保护全年总结

一、我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贯彻了塔城市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会议精神,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和同志们对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及时调整了我乡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组织机构得到了加强。

三、乡综治办将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将此项工作,与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四、我乡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列入了我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在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工作中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宣传,结合我乡开展的普法教育,利用综合治理宣传月、禁毒宣传月以及相关的大型活动,在全乡范围内大张旗鼓的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

(1) 在全乡范围内加强了对《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各村都设立了保护电力设施宣传栏。在宣传中,各村都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的开展了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出黑板报、墙报、悬挂横幅等办法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在全乡范围内累计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张贴哈、汉宣传标语100条、悬挂横幅5条;

(2)全乡19个行政村利用有线广播,不定时的用汉、哈两种语言向

广大农牧民宣传达100多次;

(3)4月份,我乡干部职工、工作组深入农村、牧区,走家入户进行宣传、把宣传材料送到了田间地头,使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

近年来,我乡辖区内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活动十分猖獗,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时有发生,对全乡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构成了威胁。

四、整治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法违纪现象

为了减少对电力设施的破坏和违法违规行为,乡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经常组织人员进行巡逻检查,各村也经常组织村干部和民兵开展巡逻,对各村确定的每一条线路(变压器)的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做好预防的同时,对存在的违法、违规用电行为,加大了检查执法力度,对影响用电的房屋、树木该拆除的拆除,该砍伐的砍伐、该停建的停建,决不迁就或纵容,通过做好预防和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电现象明显减少,用电环境得到根本好转。

第18篇:电力设施保护实施方案

电力设施保护实施方案

为切实搞好本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维护农村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本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以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确保全乡配电网络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以线路清理为突破口。严厉打击窃电、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等违法行为。坚持依法管电,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政府、村委会各相关部门和电力企业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全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协调等管理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乡长)

副组长:XXX(副乡长)

成员:XXX(供电所所长)

XXX(派出所所长)

XXX(综治办主任)

XXX(安监站站长)

XXX(国土所所长)

XXX(水利站站长)

XXX(村管站站长)

XXX(林业站站长)

XXX(广电站站长)

XXX(公路站站长)

XXX(企管站)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供电所。

三、具体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实施方法》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辖区电力设施保护措施。建立电力设施保护责任网络体系,明确职责和任务,强化考核,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和处理力度,切实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确保一方供用电平安。

四、工作重点

1、清除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建筑物、构建物等。

2、整治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及其它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行为。

3、整治收购电力器材的废旧收购网点。

4、整治擅自在杆塔上架设的其它线路和设施。

5、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依法查处损坏电力设施的事件。

五、具体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村坚持党政一把手来抓,负总责,强化管理。要将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与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可行的管理制度,建立电力设施保护网络,每个组都要有人具体负责,有信息联络员。

2、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有采取有效措施,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广大群众进行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保护电力设施氛围。

3、全面深入推行电力设施保护“三包”模式

农村电网线长、点多、面广,管理和维护工作量大,与人民生产、生活联系相关,仅靠供电所管理鞭长莫及,电力设施保护必须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各村组、居委会要将农村电网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与供电部门的协调联动,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按照谁受益,谁保护的原则,各村要与各组、农户划分电力设施保护责任区,通过实施电力设施保护“村包片、组包段,户包杆”的“三包”管理办法,进行明确分解,责任到村、到组、到户。

4、切实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区的建设管理。

供电部门要加强同国土资源、建设、林业等部门的联络,沟通和合作,搞好电力设施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建设部门要将电网建设纳入建设规划,在规划中预留电力通道和建设用地。严禁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凡在架空电力线路设施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村、组不得签批同意兴建或修建的意见。建设、国土等部门在办理建设、用地等手续时,应要求建设单位或个人出具供电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确保规定的电力线路设施与建筑物的安全距离。

5、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清理活动

经过近几年的农网改造和建设,配电网络逐步完善,供电质量、供电可靠率不断提高,但是,仍然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特别是线路通道的清理,仅依靠专职电工已不能清理到位,为了确保安全可靠供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一是供电部门应与各村联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各组、群众集中清理一次线路通道,公安、林业、国土部门要大力支持,供电部门负责技术指导,现场指挥,确保安全。对危及电网安全的房障、筑障及林木进行全面清理。二是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要限期撤出。三是严厉查处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爆破作业、取石、取土、修建构筑物或建筑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对在电力杆上安装通信、广播、电视、电话线路或设备、各种标示牌、广告牌等要进行专项清理,消除安全隐患。五是对非法收购废旧电力器材的网点要严厉打击,堵住销赃渠道。

6、严厉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及盗窃电能的犯罪活动,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

内容。

要充分发动群众,根据《永定县电力设施保护奖励管理标准》,积极举报,提供线索,如有线索,公安、供电、所在村组要迅速行动,严厉打击。不定期经常开展夜间巡查,对有贼心的不敢偷,建立常效机制,常抓不懈,对已发生的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要成立专案组,抓紧破案,依法惩处,以震慑罪犯,教育群众,对收购废旧物资的行业,要加强监督检查,堵塞盗窃电力设施的销赃渠道。

XXX乡人民政府

二O年月

第19篇:电力设施保护总结

二工镇电力设施保护全年总结

一、我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贯彻了塔城市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会议精神,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和同志们对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及时调整了我镇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组织机构得到了加强。

三、镇综治办将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将此项工作,与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四、我镇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列入了我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在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工作中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宣传,结合我镇开展的普法教育,利用综合治理宣传月、禁毒宣传月以及相关的大型活动,在全镇范围内大张旗鼓的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

(1)在全镇范围内加强了对《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各村都设立了保护电力设施宣传栏。在宣传中,各村都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的开展了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出黑板报、墙报、悬挂横幅等办法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在全镇范围内累计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张贴哈、汉宣传标语100条、悬挂横幅5条;

(2)全镇19个行政村利用有线广播,不定时的用汉、哈两种语言向

广大农牧民宣传达100多次;

(3)4月份,我镇干部职工、工作组深入农村、牧区,走家入户进行宣传、把宣传材料送到了田间地头,使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

近年来,我镇辖区内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活动十分猖獗,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时有发生,对全镇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构成了威胁。针对这一严峻的治安形势,镇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高度重视,3月下旬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防范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组织精兵强将,周密部署、深挖线索,成功破获了一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抓获了一批犯罪分子。今年4月,永丰派出所配合专项打击工作队,经多方侦察,蹲点守候,一举抓获了以**为首的14人破坏电力设施团伙;9月份×镇派出所配合专项打击工作队抓获了以***为首的6人破坏电力通信设备团伙。通过审询,深挖线索,又破获了66起案件。这两个犯罪团伙主要在我镇、**、**市等地流窜作案,对电力设施破坏极大。对两个团伙的成功抓获,有效的打击震慑了犯罪。

四、整治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法违纪现象

为了减少对电力设施的破坏和违法违规行为,镇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

组经常组织人员进行巡逻检查,各村也经常组织村干部和民兵开展巡逻,对各村确定的每一条线路(变压器)的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做好预防的同时,对存在的违法、违规用电行为,加大了检查执法力度,对影响用电的房屋、树木该拆除的拆除,该砍伐的砍伐、该停建的停建,决不迁就或纵容,通过做好预防和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电现象明显减少,用电环境得到根本好转

第20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和加强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全面推进电力建设,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国家的经济命脉。电力资源是我市重要的经济基础,电力安全直接关系到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确保电力安全,有利于全面推进电产业建设。电力设施是保证电力生产安全运行和正常供电的必要条件,一旦遭受盗窃破坏,造成事故,将会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的损失。保护电力设施,就是保障电力企业的生产安全和保护电网的运行安全,也就是保卫国民经济的命脉。近几年来全市加强了警电协作,不断加大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电力系统治安形势总体良好。但也必须看到,当前我市正处于开展大规模电力建设的时期,由于电力设施点多、线长、面广,一些不法之徒受利益驱动,针对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不仅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而且给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造成很大危害。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经济建设大局和国家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提高服从和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识,把保护电力设施的工作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电力设施保护

按照《通知》要求,县发改委成立由党组书记拉力拜克任组长的发改委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各办公室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经贸委。及时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职责分工,统筹研究电力保障措施。要按照《通知》要求,整合行政资源,依法行政,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履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职责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和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依法对违反电力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协调相关行政机关,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审批单位或个人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作业或开展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活动,并认真督促业主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二)公安机关,负责对电力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护电力设施的群防群治工作,建立群众护线组织。负责维护电力企业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秩序和电力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负责查处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以及非法收购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土地管理使用的审核、审批把关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用地申请的范围不得超越有关重点电力工程规划范围和已经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范围。

(四)发改委,负责对项目是审批和资金申请。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汇报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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