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工作汇报

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3:33:59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安陆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安陆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我市现有水产养殖面积11.8万亩,2014年预计全市水产品产量2.86万吨,渔业产值6亿元以上。水产品不仅丰富着城乡居民“菜篮子”,而且为保障供给、稳定市场物价和食品安全,增加渔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重要贡献。因此,市水产局始终把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做为重大的民生问题来抓,全系统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现将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扎实推进,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几年来,水产局针对监管、检测和执法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扎实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工作有亮点、有突破、有成效,较好的完成了水产质量安全的各项任务,无公害水产品每年抽样检测合格率达100%。主要是做好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工作。

市水产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以局长周明华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分管局长任副组长主要抓,安全生产检测股、市渔政站、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等单位参与,具体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水产局与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签订的责任书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有力保障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突出科技培训,强化安全第一的理念。

每年举办各类培训会议不下于30次,培训渔民3500人次,发放各类科普和技术资料近5000份。培育渔业科技示范户100户,辐射带动2000多户养殖户,每年组织发放各种安全渔需物资近1.5万元,引导养殖户正确用药。做到逢训必讲健康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渔技推广人员进村入户,推广健康养殖技术,普及科学防病和用药知识。从思想上转变从业人员的健康生态养殖意识,规范用药观念,牢固树立水产品质量安全这根“高压线”不能碰的的理念,确保我市水产品质量的绝对安全。

三是积极开展“两认”和创建健康养殖示范场,倡导健康养殖。

近年来,安陆市水产局为深入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省部级示范场的辐射带头作用,促进全市渔业基地建设上规模、精养鱼池改造上水平、行为上规范渔业养殖和养殖投入品上标准的工作目标,积极组织和鼓励全市各养殖企业和各专业合作社申报省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活动。目前,全市已创建市三河养殖场、市百花养殖场、碧涛水产专业合作社养殖基地、甲天桃水产专业合作社养殖基地等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6家,创建王五水产养殖基地等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3家。全市已有9个健康养殖示范基地通过了水产品无公害产地认定,有42个产品通过了无公害产品认证各基地.通过省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大大改善了生产设施,完善了相关技术,规范了养殖制度,起到辐射和带动作用,提升了建设水平,从而促进全市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渔业现代化建设步伐。

四是强化源头整治,加强投入品和三项纪录的管理。水产局每年根据不同时期的养殖投入品使用情况,为从源头强化水产投入品管理,针对农资市场每年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采取了突击检查,主要检查鱼用饲料厂、生产记录、销售记录以及相关资料,以及经营者的进货渠道(查看生产厂家相关资料),销售台帐,是否生产经营了违禁药品,饲料中是否含有国家禁(限)用药添加剂等投入品。年初要求经营门店签订了《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针对查出的问题并要求各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对个别经营户未做销售台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当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对于养殖基地组织力量到养殖现场例行检查。到养殖现场查看了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及饲料的来源记录等“三项纪录”,重点检查养殖过程中是否使用禁用渔药情况和携带有害物质残留的、变质和过期的饲料。促进各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五是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公众水产品消费安全。

安陆渔政在工商、畜牧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来推动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开展节假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和平时例行检查相结合,主要对城区各超市、农贸市场所销售的水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查。检查中从未发现使用国家禁止的渔药(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虾类氯霉素药物残留抽检全部合格,确实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六是积极配合上级抽检送检,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了解我市产地和市场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保障市场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局要求,每年至少两次赴各乡镇等地的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和农贸市场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抽检样品封样后将交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镉、无机砷等药残、重金属指标检测。为进一步加强渔药、饲料等投入品销售、使用、储存的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加大渔业投入品专项整治的力度,防止违禁渔药、“三无”渔药及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投入品在养殖过程中的使用,不断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二、存在的不足。 通过我局几年的不断努力,我市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也有大幅提高,人们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但与国家、省、市对我们工作要求相比和广大消费者的期盼,还有很多困难和不足。

一是我市目前没有快速检测的检测设施和技术人员,只能配合部、省的水产品抽检活动,不能自行检测水产品和渔药、苗种。这与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是我局水产品质量管理机构在机构和经费保障上还存在一定困难。我局的二级单位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和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目前共同承担了水产品质量管理的主要任务。但该两单位目前既不是参公参管单位,也没有纳入财政全额预算,这种人事管理体制和经费制度影响了其更好地发挥其管理职能

三是投入品的监管存在职能不清。渔药生产、销售经营的审批权不在水产部门而在畜牧部门不利于有效监管。

三、狠抓重点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水产健康养殖市现阶段建设现代渔业的主要任务和主攻方向。大力发展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进健康养殖,是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本措施。我局一方面将继续推进鱼池标准化改造和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重点抓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保障水产品产出安全;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重大水生动物疫病增强监测频率,扩大监测范围,提高预警、预报和快速反应能力,严防重大水生动物疫情大范围蔓延和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扎实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是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将逐年加大对渔药市场和鱼用饲料等投入品的抽检频率及检查力度,强化对鱼用生物制剂的管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

产地抽检是加强产地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生产单位的重要手段。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抽检方案,每季度例行抽检一次,每年随机抽检2次,年抽检品种不少于10个,被检单位不少于3家。

四是主动做好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

一方面建设水产品的可追溯体系。完整建立每条鱼从繁育基地到苗种培育再到成鱼养殖整个环节的养殖数据库,并能提供查询。另一方面建设产地准出制度。只有合格、安全的水产品方能上市销售和流通。

五是深化水产养殖和质量安全执法。

水产养殖和质量安全执法是近几年形势发展多我们提出的新要求,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我们将紧紧围绕养殖证发放、生产记录、养殖用药、水域环境等重点环节,加大执法力度,改善执法手段、增强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渔业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以渔政部门为主,技术推广、质量检测、环境监测和服务中心等机构协作配合的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机制。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推荐第2篇:仙桃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精)

仙桃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改造开放以来,我市渔业由“副业”迅速发展壮大,不仅成功解决了“吃鱼难”问题,丰富了城乡居民“菜篮子”,成为农业农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而且为保障水产品供给、稳定市场物价和食品安全,增加渔民收入,繁荣水产品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重要贡献。我市现有水域养殖面积97万亩,其中精养水面仙桃市现有水产养殖面积97万亩,其中精养鱼池65万亩、稻田养殖25万亩、湖泊沟渠7万亩。2010年全市水产品产量32万吨,渔业产值38亿元,其中名特水产品产值达28亿元。,遍布全市670个村、场,有35234户从事渔业生产,137584人经济来源于水产,2010年全市渔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600元,渔业为农民人均提供纯收入1640元。因此,市水产局始终把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做为重大的民生问题来抓,全系统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现将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力求创新、扎实推进,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几年来,水产局深刻吸取“多宝鱼”事件教训,针对监管、检测和执法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扎实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工作有亮点、有突破、有成效,较好的完成了水产质量安全的各项任务。2007年就已通过全市所有

水产品无公害产地认定和178个水产品无公害认证;已创建市排湖渔场、市五湖渔场、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西流河镇白衣庵村、张沟镇先锋村等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5家,创建张沟镇永和渔业专业合作社等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21家,辐射带动养殖水面42万亩;创建西流河镇白衣庵村、张沟镇先锋村两个黄鳝出口备案基地和胡场镇麻港片鮰鱼苗种出口备案基地,年出口黄鳝1000多万美元;2010年,白衣庵村代表全省接受国家农业部、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联合组织的备案基地验收;无公害水产品每年抽样检测合格率达100%;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每月对全市主要水系、沟渠进行水质抽样监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位于市排湖渔场的水质在线监测站也即将完工投入使用;西流河镇白衣庵村和沙湖镇隔垱湖渔场在2010年已开展水产品养殖全程质量监控试点工作。工作的完成,主要是做好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指导,全面推进工作。市水产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以局长吴语璋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分管局长和纪检书记任副组长主要抓,产业发展科、水产品质安办、市渔政局、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等单位参与,具体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在广泛调研、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到强化制度体系

创新,从规范养殖投入品管理到全面推荐检验、打击联动,提出了既有指导性、也有约束性的工作目标。实施以池塘标准化改造为重点的水产健康养殖推进行动,广泛开展渔业科技服务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加大必要的经费投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有力保障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突出源头整治,加强水产苗种管理。工作专班每年4-5月份对全市水产鱼苗繁育基地进行专项整治。今年刚结束的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我市全部苗种繁育基地35家,责令3家基地补办水产生产许可证,立案查处无证经营4家。检查中,未发现使用禁用药物情况;生产记录、用药记录登记及时、详细;部分基地销售记录有待完善。6月初,将依据农业部《水产苗种违禁药物抽检技术规范》,对35家苗种生产基地开展水产苗种药残专项抽查。

三是严格执法检查,加强科技服务。工作中,我们两手抓。一方面,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执法模式,改善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水产养殖与质量安全直翻检查的力度,特别是对例行检测和抽样检测中发现的违规单位认真督促整改、整顿和查处工作。与此同时,又组织科研推广人员进村入户,积极推广健康养殖技术,普及科学防病和用药知识。每年举办各类培训会议不下于20次,培训渔民20000人次,发放各类科普和技术资料近30000份。培育渔业科技示范户 1000户,辐射带动20000多户养殖户,发放各种渔业用品近50万元。

四是全面摸排隐患,增强应急能力。为做到心中有数、谋划在先,我局组织专家制定主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分析方案,针对渔药、苗种、饲料等投入品,养殖水域环境、生物毒素危害以及黄鳝、草鱼、泥鳅等多种生产和出口贸易量大、产业化程度高、影响范围广、消费较为敏感的产品,逐个环节开展隐患风险分析评估,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和监管措施。为确保节假日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我们及早下发通知,落实责任和保障措施,从市场运行监测、质量隐患排查、强化防控措施到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都做到早部署、早检查、早整改,力争吧问题解决在基础、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是整合管理资源,强化沟通协调。围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任务,我们注意整合水产系统内产业发展、技术推广、行政执法、检测检验等各方面力量,各司其职,协调行动。我局产业发展科、水产技术推广中心、渔政局、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各镇办水产服务中心等单位在配合加强监督抽查、检打联动、摸排风险隐患、应对突发事件和探索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还主动加强与农业、畜牧、兽医、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对涉及渔药、饲料监管以及水产品出口

贸易和市场流通中的问题,及时通报信息,加强协作,移交相关案件,共同促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全方位的监管。

二、把握当前形势,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几年来,为保障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出台,全国最高级别的统一指挥部门——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国务院常务副总理李克强亲自担任主任,还有回良玉和王岐山两位副总理任副主任,应该说,全国食品安全指挥部门规格之高前所未有,各级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各相关部门狠抓食品安全工作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支持度、期望度之高前所未有,相关产业所承受的任务之重前所未有。因此,水产局上下在成绩面前没有停下脚步,仍然透过成绩的光环看到前方道路的不平处。

一是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目前,受物质条件限制,每年检测到水产养殖单位的也就不到20家,而全市有养殖单位3万多家。大量的养殖生产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仍游离监管范围外。由于面大、量广、分散,以及渔民文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偏低,高效、安全、低毒、经济的新型替代渔药和疫苗研发滞后等原因,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还不牢固;加上养殖基础设施的改造建设以及良种、疫病、检测体系的投入不足,因此要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难度很大。

二是安全隐患较多。从农业部通报情况来看,虽然我市水产品抽查结果均合格,但其他地方仍有药残超标事件发生,说明苗种繁育、成鱼养殖、流通运输等环节以及饲料、渔药、养殖水域环境等都还存在着大量风险因素,极有可能导致质量安全问题。

三是对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认识还存在差距,有不同的思想状况。一些同志既有由于合格率逐年上升而产生麻痹松懈的思想;也有由于监管经费不足、手段有限,协调不同部门难度大、责任重大等原因而产生畏难情绪;甚至还有个别主动性不够,应对质量安全问题行动迟缓。除了内部因素,外部环境也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构成很大压力。仙桃虽然没有发生大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但外地媒体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质疑声仍时有发生,如网络上仍流传“避孕药喂养”。这类事件都是对水产养殖环节了解不够造成,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们的宣传工作不仅针对养殖户,还要对消费者进行普及。

三、狠抓重点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水产健康养殖市现阶段建设现代渔业的主要任务和主攻方向。大力发展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进健康养殖,是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本措施。我局一方面将继续推进鱼池标准化改造和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重点抓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发挥

好辐射带动作用,保障水产品产出安全;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重大水生动物疫病增强监测频率,扩大监测范围,提高预警、预报和快速反应能力,严防重大水生动物疫情大范围蔓延和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扎实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是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将逐年扩大对苗种生产基地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的监测范围,加大对渔药市场和鱼用饲料等投入品的抽检频率及检查力度,强化对鱼用生物制剂的管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产地抽检是加强产地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生产单位的重要手段。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抽检方案,每季度例行抽检一次4,每年随机抽检2次,年抽检品种不少于20个,被检单位不少于10家。 四是主动做好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一方面建设水产品的可追溯体系。完整建立每条鱼从繁育基地到苗种培育再到成鱼养殖整个环节的养殖数据库,并能提供查询。另一方面建设产地准出制度。只有合格、安全的水产品方能上市销售和流通。

五是深化水产养殖和质量安全执法。水产养殖和质量安全执法是近几年形势发展多我们提出的新要求,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我们将紧紧围绕养殖证和麦种生产许可证的发

放、生产记录、养殖用药、水域环境等重点环节,加大执法力度,改善执法手段、增强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渔业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以渔政部门为主,技术推广、质量检测、环境监测和服务中心等机构协作配合的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机制。

推荐第3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策

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问题及对策

水产品是蛋白质、无机盐和维生素的良好来源,尤其是蛋白质含量丰富,是人类摄取动物性蛋白的重要食品来源之一,一直被世界各国公认为营养、美味的放心食品。20世纪50年代以后,我国水产养殖业进入了蓬勃发展阶段,养殖规模和产量也呈逐年上升,养殖方式也由传统的池塘、湖泊、水库等养殖发展到网箱、围拦等工厂化、集约化和多样化养殖。然而,在渔业取得巨大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渔业生态的破坏和资源的衰退以及渔业病害的频繁发生,致使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断出现。

1近年来发生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001年9月底,欧盟因氯霉素残留问题自2002年2月1日起全面暂停从中国进口动物制品,导致2002年上半年我国水产品出口下降了70%以上。2006年11月,上海市公布30件多宝鱼药残抽检结果,30件样品中全部被检出含硝基呋喃类代谢物,部分样品还被检出环丙沙星、氯霉素、红霉素等多种禁用鱼药残留,部分样品土霉素超过国家标准限量要求。2007年6月28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称,美国将暂停从中国进口鮰鱼、鲮鱼、虾和鳗鲡等4种水产品,直到这些产品能证明符合美国的安全标准。FDA声称,作出这一决定主要是为了保护美国消费者的健康,因为近来从部分中国进口的水产品上发现含有微量抗生素、孔雀石绿、龙胆紫等禁止使用的添加剂,这一决定直接导致安徽省滁州市的鮰鱼网箱养殖量由2007年的5000只减少到如今的1000只,减少量达80%。

上述事件的出现,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不仅严重影响了国家和政府的形象和渔业的发展,而且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使生产企业(养殖户)遭受沉重打击,还导致整个水产产业面临信任危机。因此,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刻不容缓!

2 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问题的原因

从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展的过程看,随着水产养殖规模扩大,集约化程度提高,养殖者、养殖环境、养殖方式、良种选育、病害防治、养殖用药、饲料生产等方面存在的诸多矛盾和问题逐步暴露,成为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性、基础性因素。按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要素分析,导致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主要制约因素表现如下。

2.1 生产者认识不足

我国渔业从业人员的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质量观念仅停留在水产品的外观上。如是否鲜活、色泽如何等,而有关渔用药物和水产养殖病害等方面的知识相对不足。在生产经营中一是为降低养殖成本,使用添加激素的底成本饲料或相对质量差的饲料。二是遇到病虫灾害时,在缺乏科学指导的情况下,往往是病急乱投医,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药物。三是养殖场、户生产、用药、销售记录尚未建立健全。这些都给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埋下了隐患。

2.2 渔业设施的落后

基本渔业设施建设滞后,特别是养殖池塘,由于开发的时间较长,池中淤泥、鱼虾的排泄物、残饵及动物尸体、植物碎屑等沉积于池底,形成污染,呈老化状态,生产条件很难达到健康养殖的需求。这些有机物到了翌年的养成期时,会因为水温高而大量分解,消耗水中的溶氧,产生各种有毒物质,带来病害隐患。

2.3 养殖环境恶化

水是养殖生产的核心物质要素,是养殖业发展的命脉。然而随着工业发展及人口的增加,大量的工业废水、城市生活污水、农业用药(有机氯、有机磷农药,菊脂类农药等)、化肥(氮、磷肥)等排入江河、湖泊、水库水域,造成渔业养殖环境恶化。

2.4 水产苗种生产不规范

苗种场内部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记录育苗档案不完善;苗种生产过程中存在违禁药物使用现象;良种使用普及程度低,良种的生产供应能力不能完全满足生产的实际需求,假苗种、劣质苗种、带药残苗种问题不能有效遏制,导致了在高密度养殖过程中养殖品质下降,疫病暴发等。这些问题已直接影响到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2.5 投入品的不规范使用

在饲料中添加抗生素、激素类等药物或超范围使用饲料添加剂,养殖企业(户)在水产养殖生产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及对限用药物没有按照休药期来使用。在加工中随意或超量使用食品保鲜剂、着色剂、添加抗生素等问题。销售中一些不法商贩为保持水产品的体色鲜艳和防止腐败,在鲜活水产品中存在使用违禁药物。

2.6 养殖模式的不合理

我国目前的水产品养殖模式主要是高密度、高投入、高产量、高产出的“四高”模式。这种养殖模式的特征就是水体环境负载加大,外来物质的投入量增加,极易导致病害发生,最终引发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3 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

水产品质量安全涉及水产养殖全过程,包括苗种生产、渔业水域、渔业生产、渔药使用、饲料投喂和产品上市等各个环节。需要从生产到餐桌各环节由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管理部门互相呼应、相互补充,整合起来发挥作用,积极推进水产养殖业从主要追求数量向数量与质量、效益与生态并重的增长方式转变,向健康、无公害养殖方向发展。现提出几点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以供参考。

3.1 认识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意义十分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百姓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为社会提供优质、安全、营养的水产品,才能适应人民群众对水产品品质要求越来越高的消费观念。只有优质安全的水产品,才能顺畅地走出市界、走出省界、走出国门,才能有效地占领国内外庞大的水产品消费市场。质量决定效益,只有外观美丽、品质优良的水产品,才能受消费者欢迎,才能为农业生产者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

3.2 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产养殖质量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实施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转变行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行动为契机,依靠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强化水产品生产各环节的管理,全面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渔业建设和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3.3 发展无公害水产品养殖

无公害渔业已成为我国现代渔业的发展方向和趋势,是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措施。2003年颁布实施的《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说明“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无公害认证”。渔业主管部门应宣传进行无公害养殖,申报无公害水产品认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向广大的养殖单位和个人将政府对申报无公害及绿色、有机食品的奖励政策。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应积极配合渔业主管部门做好此项工作,并为广大的养殖单位和个人提高技术咨询服务。

3.4 建设渔业标准化、健康化示范基地

渔业生产基地是转化、发展和推广成果的一个载体,开发和发展无公害水产品,必须着力培育无公害水产品基地,以示范基地为依托,通过项目示范,引导生产者按照渔业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积极鼓励将良好操作规范(GMP)、良好养殖规范(GA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国际标准应用渔业生产中,使水产品养殖总量、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水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3.5 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协力共管

由于水产品生产和经营分散,水产养殖、加工和流通涉及千家万户,管理环节较多,大部分生产和经营者难以自觉地按照质量规范要求生产经营,再加上渔药、渔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缺乏产销用全过程的统一监管,因此,单靠一个行政管理部门监管难度较大,甚至感到力不从心。渔业监管部门应当发挥监管主体作用,同时,积极主动与当地食药监、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联系沟通,相互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3.6 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执法

建立起以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渔政监督、水产技术推广、水生动物防疫及检测机构共同参加,相互配合的水产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新机制,推动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向纵深发展,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7 发挥水产技术推广部门的职能

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结合本地区渔业养殖模式、养殖品种,做好渔业先进技术的示范推广、普及,加强水产养殖用药指导、水产技术交流和公共信息咨询服务,水生动物防疫站做好渔业病害防疫、控制和测报工作、同时积极协助执法部门做好水产良种和苗种管理的相关技术工作。

推荐第4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汾阳市水务局2014年水产品质量安全

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保障水产品消费安全,根据汾文明委发[2014]3号关于印发《汾阳市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食品安全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安排及渔业工作的会议精神,结合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强化管理基础,提高监管能力,排除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保障水产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1、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产地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环节的使用得到禁止。

2、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明显提高,检打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对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制度进一步完善。

三、监管任务

(一)规范苗种生产,深入推进源头监管。在普查登记基础上,严格许可制度,提高准入门槛,整顿并规范水产苗种生产秩序,重点查处无证生产行为,在繁殖培育季节组织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健全水产苗种生产单位数据库,认真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增加抽检样品数量,扩大抽检范围,严肃查处不合格生产单位。

(二)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产地水产品监督抽检。继续以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为主要整治对象,按照随机原则,增加抽检数量,扩大抽检覆盖面。

(三)开展隐患摸排,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主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预见性。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重点工作时间安排

(一)5月份:

制定《2014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二)6-11月份:

组织执法人员对水产品养殖、销售单位进行不定期、不定时专项检查。重点对水产养殖和销售产品质量进行违禁药物残留化验检查,同时对进货销售记录、进货发票等资料进行检查。

(三)12月份

对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进行总结。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推荐第5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

2012年怀宁县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

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提高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部《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县渔业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㈠健全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制度,产地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有效遏制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环节的使用

㈡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对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100%。

(三)进一步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努力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治理重点

(一) 突出整治四大家鱼、鲤、鲫、等县内市场主销品种,严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的使用。

(二)加强对养殖环境的监督监测,依据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方法与判定标准,重点监测养殖用水水质和渔塘底质

三、重点单位

水产养殖基地、渔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和休闲渔业类的垂钓中心。

四、重点对象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砷、铅、汞、铬等有毒有害物质。

五、治理机构

县农委成立以渔业局为主,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产品质检中心等机构协作配合的水产养殖业执法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整顿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和监督检查机制,特成立由县渔业局、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农产品质检中心组成的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渔业局,具体负责整顿工作的协调组织和监督落实。

(一)水产品质量整顿领导小组

组 长:县渔业局副局长

成 员:县农委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县农产品质检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治理措施

㈠宣传培训。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渔药知识。加强对渔业养殖环境的保护。要加强渔业科技入户和技术推广培训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对辖区内水产养殖场、垂钓中心、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生产单位的负责人、技术人员和苗种繁育工进行水产健康养殖(育苗)技术培训,推广安全用药技术与方法,指导水产养殖科学防病,规范用药。

㈡规范生产。有关单位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要以水产苗种专项整治为切入点,严格执行水产育苗生产许可制度,逐步淘汰规模小、条件差、管理薄弱的苗种生产单位。要整顿和规范水产养殖生产秩序,重点查处无证生产行为。要建立健全水产养殖生产单位数据库,认真检查水产养殖生产三项记录,规范养殖生产日志。要支持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强化生产者诚信体系,全面落实生产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㈢监督抽查。继续以抽查我县主要养殖品种在养殖(育苗)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为重点,按照随机抽样原则,增加抽检数量,扩大抽检覆盖面。要发挥质检中心的技术支撑作用,科学制定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计划,切实抓好质量安全防范与预警。

㈣执法查处。有关部门及执法机构要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按照“规范、引导、监管、服务”的原则,以水产苗种生产合法性、养殖企业生产档案制度建立情况、投入品使用情况和阳性样品查处为重点,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养殖(育苗)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行为。积极与食安办、工商、质监等部门沟通协调,探索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部门联动机制,提高监管效率。

七、工作安排

(一)2月-5月大力宣传和学习“两法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精心组织,提前谋划,制定2012年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第一次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养殖环境监督抽查。

(二)6月-7月,完成第一次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养殖环境监督抽查工作。

(三)7月,对上半年各次抽查中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组织执法查处。

(四)8月-9月,开展第二次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养殖环境监督抽查。

(五)10月-11月,完成第二次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养殖环境监督抽查。

(六)11月,对下半年各次抽查中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

单位组织执法查处。

(七)12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

八、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提高政府威信、保障食品安全的高度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克服畏难情绪和麻痹心理,加强组织领导,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县农委将根据工作需要,派出督导组,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全力推进。

㈡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辖区实际,认真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切实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确保专项治理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对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带来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㈢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组织动员渔业行政、农业综合执法等单位的力量,围绕本方案确定的治理目标和治理重点,明确分工,相互合作,搞好衔接,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同时,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配合搞好渔药、饲料等重点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对属于工商、质检等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质量安全工作,要主动协调沟通,妥善做好案件交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㈣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建立与新闻媒体的信息沟通制度,宣传治理工作成效和治理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在主要媒体曝光违规违法生产企业名单,对违规违法者起到震慑作用,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及时妥善处理,通过发布相应信息有效引导舆论,减少负面影响。

怀宁县农业委员会

二0一0年二月二十四日

推荐第6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

新洲区水产服务中心

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区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有效解决当前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要求,及省、市、区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有关会议精神,特制定新洲区关于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把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来抓。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方针,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加行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品添加剂监管,促进水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相结合、整顿与规范相结合、监管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加强新洲区水产品添加剂监管,严厉打击水产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整顿规范水产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秩序,促进水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点

加强对水产苗种药残检测,合格率在98%以上,其中水产苗种的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检测合格率达到100%;

加强重点水产企业的食品安全跟踪检查,积极排查全区主要水产品生产和加工行业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加强水产养殖板块基地及重点养殖企业的 “三项记录”的检查,建立完完善和健全的水产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推行水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检400批次。

四、整治措施

(一)重点产品

突出监管小龙虾、河蟹、黄鳝、鳜鱼、草鱼、鲫鱼、鳊鱼、黄颡鱼等国内外市场主销品种及水产品加工企业产品滥用食品添加剂。严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五氯酚钠等禁用药物的使用。

(二)重点单位

全区主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获 “三品”认证和名牌认证的水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社、苗种繁育场等。

(三)重点区域

全区大中型农产品集贸市场和超市,主要水产板块养殖基地,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和水产食品加工企业。

(四)重点整治

对“无公害水产品”监督管理,检查认证水产品的资质、产地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监督管理,加强产地监测和资质确认,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品牌形象。

(五)建立联动机制,提高打击力度

1、是开展渔业生产资料打假活动。积极与工商、畜牧、饲料等管理部门沟通协作,互相配合,联合行动,开展渔业生产资料的市场检查,发现有禁用药物销售、违禁添加剂饲料销售的典型案例,从重查处,净化投入品的流通环节。

2、是检查养殖环节使用投入品的情况。对使用违禁添加剂饲料、禁用药物的生产单位和生产者,强制收缴违法物资,追查源头,并通报相关联动单位依法查处到位。

3、督促重点水产生产单位和生产者。健全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开展“三项记录”检查,对记录不全、不实的,除依法处理外,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六)加强能力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预警。在全区水产板块基地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加强质量安全信息报送,实施质量安全预警,提前化解安全风险。

二是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处置。加强媒体、互联网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跟踪,强化与新闻部门的合作,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提高舆情应对水平。

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农产品质量有关法规,结合区统一部署,建立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制度,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

五、整治内容与安排

全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时间从即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及自查自纠阶段(从即日起至5月30日) 制定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添加济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工作动员会,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公布水产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电话:89353906),广泛张贴国务院食安办等九个部门公告,发动群众举报和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水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自查自纠。

(二)调查本底及清理整顿阶段(2011年6月1日至10月30日)

对各街镇重点水产品生产和加工单位和个人进行入户调查,摸清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建立全区水产品添加剂基本情况档案。

加大日常监测和抽检力度,通过快速检测,对水产品中添加剂进行日常检测筛查,发现问题及时送检。充分利用监督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线索,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水产品添加剂及在水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个人。

(三)规范巩固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

健全和完善水产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制度,建立非法水产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水产品添加剂问题发现机制和快速追查溯源

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洲区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水产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设立办公室,具体落实质量监管工作。

(二)细化实施方案。按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细化任务,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及水产品质量抽检计划,明确任务、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确保监管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工作制度。结合水产实际,制定打击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相关制度。下达水产品检测任务,层层签订打击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推行水产品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水产品养殖和加工的各个环节的非法添行为和质量安全监管检查,加大节假日的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五)营造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抓好宣传推广。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总结经验,发现典型,加强先进经验的宣传推广工作,形成推动新洲区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新洲区水产服务中心

二0一一年五月十日

推荐第7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安陆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我市现有水产养殖面积11.8万亩,2014年预计全市水产品产量2.86万吨,渔业产值6亿元以上。水产品不仅丰富着城乡居民“菜篮子”,而且为保障供给、稳定市场物价和食品安全,增加渔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重要贡献。因此,市水产局始终把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做为重大的民生问题来抓,全系统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现将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扎实推进,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几年来,水产局针对监管、检测和执法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扎实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工作有亮点、有突破、有成效,较好的完成了水产质量安全的各项任务,无公害水产品每年抽样检测合格率达100%。主要是做好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工作。

市水产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以局长周明华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分管局长任副组长主要抓,安全生产检测股、市渔政站、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等单位参与,具体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贯彻国家、省市有

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水产局与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签订的责任书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有力保障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突出科技培训,强化安全第一的理念。

每年举办各类培训会议不下于30次,培训渔民3500人次,发放各类科普和技术资料近5000份。培育渔业科技示范户100户,辐射带动2000多户养殖户,每年组织发放各种安全渔需物资近1.5万元,引导养殖户正确用药。做到逢训必讲健康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渔技推广人员进村入户,推广健康养殖技术,普及科学防病和用药知识。从思想上转变从业人员的健康生态养殖意识,规范用药观念,牢固树立水产品质量安全这根“高压线”不能碰的的理念,确保我市水产品质量的绝对安全。 三是积极开展“两认”和创建健康养殖示范场,倡导健康养殖。近年来,安陆市水产局为深入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省部级示范场的辐射带头作用,促进全市渔业基地建设上规模、精养鱼池改造上水平、行为上规范渔业养殖和养殖投入品上标准的工作目标,积极组织和鼓励全市各养殖企业和各专业合作社申报省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活动。目前,全市已创建市三河养殖场、市百花养殖场、碧涛水产专业合作社养殖基地、甲天桃水产专业合作社

养殖基地等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6家,创建王五水产养殖基地等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3家。全市已有9个健康养殖示范基地通过了水产品无公害产地认定,有42个产品通过了无公害产品认证各基地.通过省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大大改善了生产设施,完善了相关技术,规范了养殖制度,起到辐射和带动作用,提升了建设水平,从而促进全市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渔业现代化建设步伐。

四是强化源头整治,加强投入品和三项纪录的管理。水产局每年根据不同时期的养殖投入品使用情况,为从源头强化水产投入品管理,针对农资市场每年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采取了突击检查,主要检查鱼用饲料厂、生产记录、销售记录以及相关资料,以及经营者的进货渠道(查看生产厂家相关资料),销售台帐,是否生产经营了违禁药品,饲料中是否含有国家禁(限)用药添加剂等投入品。年初要求经营门店签订了《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针对查出的问题并要求各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对个别经营户未做销售台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当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对于养殖基地组织力量到养殖现场例行检查。到养殖现场查看了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及饲料的来源记录等“三项纪录”,重点检查养殖过程中是否使用禁用渔药情况和携带有害物质残留的、变质和过期的饲料。促进各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

管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五是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公众水产品消费安全。

安陆渔政在工商、畜牧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来推动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开展节假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和平时例行检查相结合,主要对城区各超市、农贸市场所销售的水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查。检查中从未发现使用国家禁止的渔药(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虾类氯霉素药物残留抽检全部合格,确实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六是积极配合上级抽检送检,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了解我市产地和市场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保障市场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局要求,每年至少两次赴各乡镇等地的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和农贸市场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抽检样品封样后将交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镉、无机砷等药残、重金属指标检测。为进一步加强渔药、饲料等投入品销售、使用、储存的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加大渔业投入品专项整治的力度,防止违禁渔药、“三无”渔药及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投入品在养殖过程中的使用,不断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二、存在的不足。

通过我局几年的不断努力,我市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也有大幅提高,人们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但与国家、省、市对我们工作要求相比和广大消费者的期盼,还有很多困难和不足。 一是我市目前没有快速检测的检测设施和技术人员,只能配合部、省的水产品抽检活动,不能自行检测水产品和渔药、苗种。这与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是我局水产品质量管理机构在机构和经费保障上还存在一定困难。我局的二级单位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和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目前共同承担了水产品质量管理的主要任务。但该两单位目前既不是参公参管单位,也没有纳入财政全额预算,这种人事管理体制和经费制度影响了其更好地发挥其管理职能

三是投入品的监管存在职能不清。渔药生产、销售经营的审批权不在水产部门而在畜牧部门不利于有效监管。

三、狠抓重点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水产健康养殖市现阶段建设现代渔业的主要任务和主攻方向。大力发展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进健康养殖,是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本措施。我局一方面将继续推进鱼池标准化改造和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重点抓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发挥篇二:连城县2010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连城县2010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0年,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核心,以依法查处各类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按照《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的通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关于切实加强水产养殖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及《龙岩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关于迅速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开展监管工作。坚持“源头监管与全程监管、农村监管与城区监管、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与例行监测”同举并重,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技术等管理手段,不断增强我县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广大群众水产品消费安全,保障水产品市场良好的经营秩序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将本年工作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由省举办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培训一结束,我局及时向县领导作了汇报,并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渔政站、水技站、卫生监督所及各乡镇水产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渔政站负责人任主任,设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同时,制定了《连城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关于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的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有条不紊地开展活动。

二、进一步广泛宣传、培训,力争做到家喻户晓

县渔政管理站、水技站、监督所、各乡镇畜牧水技干部、村级渔技员组成17个宣传组,深入到各药品经营店、养鳗场、规模养殖场、养殖户中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水产养殖用药指南》、《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等宣教材料分发张贴到每个店场、养殖户中。大力宣传安全用药和相关法律规定,坚决杜绝盲目用药,违规用药的行为。同时,邀请县报道组记者对本组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在活动月前期,举办了县、乡两级的培训班5期,参加培训人数264人次,水产干部、各乡镇畜牧兽医水技站负责人由县局组织培训;各乡镇渔技员、养殖户、兽药经营户由乡镇组织培训,县局派人指导。通过培训,使广大从事养殖生产的渔(农)民掌握安全用药知识,杜绝盲目用药行为。

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由局渔政、水技、卫生监督三个部门的人员联合组成执法组,对渔药店、鳗场、规模场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检查,本次活动共检查了10家药店,11家规模场,未发现使用违禁药物。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县的养殖业用药行为。今后将把这种联合执法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进行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来确保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渔业健康、稳步发展。

四、明年工作思路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水产品监管任务重,水产各条线要认真做好各自分管的工作。

二是抓住重点,细化措施。明年工作重点主要有水产养殖户的教育培训、养殖水域环境监测、苗种生产和检查整治、生产环节监管、准出制度的推进、水产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等。

三是加强检测,严格执法。各在完成农业部和市抽检任务外,还要加强自检,检测不合格的要严格执法。

四是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涉及多个部门,

除水产各条线配合好外,还要多和饲料、兽药等有关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和交流。 连城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篇三: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按照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我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部署,明确任务 1.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年初,制定了《2014年农业局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重点,确定了以农业投入品和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并组织召开农口部门、各镇主管领导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细化巡查、检测等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了检测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 2.制定应急预案。结合今年实际,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增强应对我市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能力。 3.安排各节假日值班表。在元旦、春节、国庆等各节假日,安排监管站人员进行值班,密切注意全市农产品生产地的生产情况,对各种植地的水果、蔬菜采摘上市前的进行检测,保障全市农产品上市前的安全。畅通信息,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门报

—1—

告存在的异常情况。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

目前,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编人员3人,全市4个镇也分别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各镇工作人员为2-3名。市级监管站、检测站主要是承担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测任务,对全市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并研究和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镇级检测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镇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的要求。

(三)开展农产品检测,控制农产品质量

今年,我市扩展建设“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分别在12个镇各建设5000亩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主要种植辣椒、西瓜、萝卜等蔬菜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以这些蔬菜基地农残检测为重点,全年进行监管检测。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农贸市场、超市的果蔬进行农残检测。

按时完成例行监测工作任务。今年来,截止到12月,市级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862个,例行检测样品合格率为99.2%。各镇也完成2320个检测数据,合格率为98.6%。市镇两级都能按月完成检测和数据上报工作。

(四)加强种植基地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对种植基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每周定期、不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园市守法和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2.节假日期间加强监管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元—2— 旦、春节、国庆期间进行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经营网点销售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是否建立生产、营档案,销售台账记录等情况。节假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22人次,出动车辆52辆次。同时,深入各生产基地,加强对源头农产品的采样检测,确保节假日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五)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整顿市场秩序 1.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执法责任制。对农资经营门店分区划片,实行承包责任制,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确保责任区内的农资经营者不经营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流动经营农资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有报必查。今年来,累计检查门店116个次,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车辆25辆次,检查种子、农药、化肥850多个品种,通过检查,查处了一批86公斤假种子,不合格肥料350公斤,并对农资产品经营店进行了教育。 2.加强对农药销售门店的管理。与辖区内32家农药、种子销售门店签订了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不销售甲胺磷等五种剧毒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并向门店传达了《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精神,发放《农药安全知识手册》及禁限用农药名单,定期深入企业进行监督指导,重点查看企业的生产记录、农药品种及库存情况。检查结果表明,我市32个农药、种子销售门店不存在销售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3—

(六)加强宣传培训和信息报导工作 1.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月、科技周、送法下乡、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共计发放《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种植手册》等宣传手册2000多份,发放识假辨假、质量安全管理及种植技术等宣传材料3600余份,使广大群众增强了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2.在党建网、局大院宣传栏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地址,方便群众的举报,及时对接到的投诉做到了及时处理、答复。

二、存在问题

(一)检测工作人员不够。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现有12个编制8个工作人员可以正常开展日常检测工作。但12个镇的检测站只有一名工作人员,而且都不是专业技术员,对电脑操作也不太熟悉,镇级检测工作开展吃力。

(二)种植户自身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受监主体的客观情况方面看,监管对象的众多性,监管范围存在的点多、量大、面广等特点,客观上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难度。如大部分生产经营户规模不大,数量众多,流动性大,组织化程度较低,而且生产经营方式落后,专业化素质也比较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少,且规模小、实力弱,市场覆盖率低。在监管工作中,仍发现有部分种植基地质量安全意识差,基础设施薄弱,安全工作不到位,是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大的隐患,需要我们职能部门以及各街乡从方位、多角度加强监管。

—4—

(三)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要保证检测费用,同时要增加监管工作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农业局

2014年12月16日

—5—篇四: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结

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结

罗江县水务局

德阳市水产渔政管理站:

我局自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以来,我县水产品质量明显得到提高,水产养殖农户质量安全意识大大提升;我们以提高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宗旨,以群众吃上放心的水产品,保障人们身体健康为目的,局党组、班子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将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作为目标考核任务,加强监管,健全制度,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确保了全县人民水产食品安全,现就我局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顺利开展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切实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的领导,年初我局建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局长魏崛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周振元为副组长,水产、渔政、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水政监察大队、局办公室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水产品质

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水产股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深入宣传,增强意识

为深入宣传国家有关水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水产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全县人民水产品消费安全,我局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一是加强对生产环节的宣传;我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多次亲自带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养殖场、鱼药鱼饲料销售点,通过宣传车、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无公害水产养殖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水产养殖用药标准》、《禁用渔药》等相关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水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提高了水产品的质量,确保了水产品的安全。二是组织水务局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知识,提高了养殖农户的质量安全意识。三是利用水法宣传周,组织宣传车,深入到全县各乡镇,广泛地宣传《水法》、《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意识。共出动宣传

车15车次,执法检查100余人次,张贴标语100余幅,通过执法检查和宣传教育,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举办了各种培训班10期,参加培训的养殖农户3000多人次,发放各类水产健康养殖和无公害养殖技术资料12000多份,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强监管,完善制度

为使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水产品,在我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入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监管力度,确保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加强对鱼药和鱼饲料的监管。根据卫生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德办函[2009]5号)和罗府办发[2009]8号文件的要求,在全县水产饲料加工行业范围内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专营和可能兼营鱼药及鱼饲料的销售点和水产养殖户使用的鱼药、鱼饲料及库存品进行了检查,未发现禁用鱼药和劣质饲料。二是加强对水产养殖户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还不定期对全县水产养殖户的投放情况进行执法抽查。三是加强对水产品销售的管

理。通过采取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强对全县各重点生产和销售水产品的场所的检查,确保了上市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四是向社会公布水产品安全举报电话:0838-3120120,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后期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工作。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同时组织全县水产养殖户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专业培训,加强对水产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教育,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水产品养殖生产的监管工作。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水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鱼药、鱼饲料和水产品的检查力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相关制度,积极探索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我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将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罗江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努力工作,克服困难,进一步搞好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全力提高水产品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一日篇五:201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201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与 2012年工作计划

新洲区水产服务中心 2011年区水产服务中心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以及省、市、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制订了《新洲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监督、抽检等专项整治工作,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广大养殖生产者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经部、省、市抽检和自检460批次,合格率达100%。现将一年来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目标明确,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全覆盖。 201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目标是:以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等为依据,制订了《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着力解决水产养殖过程中存在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肃查处禁用渔(兽)药、假劣饲料违规使用行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目标要求,结合我区渔业生产活动的特点,

成立了“新洲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由中心主任陈小桥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分管副主任、纪检书记和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生产科、渔政站、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等单位共同参与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设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了《新洲区201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和工作目标,明确规定水产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由区渔政站和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具体负责。在此基础上,中心与各街镇场、渔业专业合作社及健康养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及渔业科技核心示范户签订了150份《水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做到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覆盖。使水产品成为新洲市场上最放心食用的安全食品之一,为 “平安新洲、和谐新洲”建设作出了贡献。

二、宣传培训,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知识深入民心

为了加强从“鱼池到餐桌”的全程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我中心积极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共印制了《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渔业法》、《湖北省实施〈渔业法〉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1万份。同时,区渔政站多次通过电视台、水产品安全执法检查等活动宣传水产品安全法律知识,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利用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机遇宣传和普及健康水产品养殖的知识。全年共接受水产品质量安全法规知识宣传和科技培训的人 数达1.5万余人次。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清楚了如何生产安全水产品、如何识别健康水产品的知识,让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深入人心。

三、源头治理,加大水产投入品的日常监管

在日常监管工作过程中,针对我区水产品安全现状和特点,以全区24.5万亩养殖水面为依托,以5个国家、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绿色和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及12个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单位、38个较大规模的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及8家市“菜蓝子工程”精养鱼池新(改)建单位为重点,对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全面检查,以邾城、阳逻、仓埠、双柳、渡湖5大水产板块基地为核心,加强产地管理;。

在对水产投入品监管过程中,水产服务中心以全区35个鱼药、鱼饲料经营大户为治理源头,对其经销的饲料、鱼药进行监测,加强违禁渔药、饲料添加剂的监管,并与其签订了责任书。明确规定不准销售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不准销售使用假劣兽药及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不定期对全区所有经营渔药、渔饲料的门店及养殖大户进行抽查。区渔政管理站根据市区主管部门下达抽检400年批次的目标要求,对全区水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实施了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大力推行水产养殖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态环境,减少环境污染,引导广大渔农积极开展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认定、产品认证;重点检查养殖证、苗种生产许可证及养殖生产过程中渔用兽药使用等情况。在4—6月鱼苗生产季节,依据农业部《水产苗种违禁药物抽检技术规范》, 对全区11家苗种生产基地开展水产苗种药残专项抽查。在检查过程中,责令2家基地补办水产生产许可证,立案查处无证经营1家。在6月初接受了农业部和省、市水产部门对我区2个苗种生产基地抽检,未发现使用违禁药物。为使消费者吃到放心鱼,区渔政站在查处汪集、阳逻、武湖、双柳街等污染死鱼及农药毒死鱼的10余起案件中,现场监督养殖户对死鱼进行了掩埋,防止了有毒有害的鱼流入市场,避免了有可能发生的水产品安全事故。特别是7月12日,由总工程师余幼如同志带领区渔政管理站、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等部门检测是否有孔雀石碌、氯霉素、硝基呋喃代谢物等禁用鱼药残留,邀请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区工商分局、区食安办、药监中心、市场中心等单位协助,依法对区内邾城、阳逻、仓埠等街的农贸市场和中百、中商大型超市等重点经营场所销售的水产品质量进行安全例行抽检,重点抽检了黄颡鱼、鲫鱼、花白鲢、草鱼、鳊鱼等7个品种,检测的样品达30批次,经检测产品合格率达100%,并通过新洲区电视台及时进行了报导,让广大市民放心食用市场上销售的水产品。10月23日农业部对新洲区涨渡湖渔场、新洲区湖港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武汉焕彩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产出的青鱼、草鱼、鲢鱼、鳙、鳊、黄颡鱼、鳜等无公害产品20个样品的违禁药物残留检测中,产品合格率达到100%。通过全区实际开展460批次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禁用鱼药检出率为零,有效地保证了水产品无重大疫情、无使用禁用投入品和食用水产品中毒事件发生。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难度大。全区有2.1万渔民,生产经营分 散,点多面广,给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少数渔民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保护意识不强,水产品的源头质量安全不容乐观;有极少数养殖户对“三项记录”不够重视,安全高效、安全、低毒、经济的新型替代渔药和疫苗研发推广滞后等原因,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还不牢固;加上养殖基础设施的改造建设以及良种、疫病、检测体系的投入不足,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难度很大。 二是质量安全工作隐患较多。在生产过程中,少数渔民对水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较模糊,未能认真实施科学养殖、提高产品质量的方法和技术;部分养殖户盲目追求高产,提高鱼苗投放量和饲量,使水环境恶化,引发疾病增多,用药量增大;有些养殖户没有掌握科学的防病治病、合理用药知识,难以对症用药,重复用药、过量用药,造成药物残留严重、水污染加剧,导致水产品品质下降。一些鱼药生产厂家不标明其化学名称、主要成份、禁忌和副作用,在产品名称上标新立异,出现了一药多名和一名多药,任意夸大药物适应性和疗效,误导养殖户,使其用错药或过量用药,造成药物残留现象发生。

三是质量安全工作基础薄弱。一是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今年才刚刚起步,只有区渔政站具备初级定性检验设施,全区水产品产地、农贸市场、超市及街镇均没有相关设备,每年检测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数量和批次有限,大量的养殖生产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仍游离监管范围外。二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专项经费不足,很多工作难以开展。

推荐第8篇: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汇报

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组成专班来我市检查水产品质量安全,既是对我们的关心,也是对我们今后工作的鞭策和促进,现将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我局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年初,局党委就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布署了这项工作,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由我市水产局局长张振华同志担任,分管的副局长谢xx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水产局办公室主任王xx同志兼任。水产局法规科科长赵xx、市渔政局局长赵xx和市渔政局副局长张xx组成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负责开展水产养殖执法行动,处理执法行动中的各类应急事件;负责制定xx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应急预案;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以及培训计划的实施。同时,我们还对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执行追究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人、分区、分责管理,切实加强了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各个环节工作的监管。

二、加强宣传培训,建立有效的信息网络。今年以来,我局采取了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的办法培训渔政执法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渔业法》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水产苗种管理办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同时,今年我们还积极参加农业部、省、xx市举办的各类农产品质量培训活动,主动选派水产品质量安检员12人次赴外地参加学习。今年我们共举办了健康养殖培训班12期,参加培训人数有8000人次;举办了水产品质量安全及生产记录培训班4期,参加培训1000多人次。在渔区刷写标语100多条,发放《禁用渔药清单》300多张进行广泛宣传。在重点渔业生产区域,全面推行以“生产记录”、“用药记录”、“投售记录”为核心的三项记录制度,监督指导生产者按标准要求组织水产品生产,规范水产品养殖、捕捞生产行为。向渔民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养鱼手册》、《禁用渔药清单》、《无公害渔用药物使用方法》等宣传资料和法规500余册。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的形式,我局建立了水产品质量监管的网络体系,加大了对重点养殖基地、水产品批发市场、报纸等媒体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监测,一旦发现本地水产品质量出现药残超标或变质产品交易的信息,迅速上报。查证属实,将依法处理,决不姑息,并将查处结果公开。同时市还设立了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举报,并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经济奖励。

三、加强督办检查,确保监督到位。一是对养殖生产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在今年的常规检查中,我们主要是对国有渔场和水产养殖户,《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水产养殖用药记录》、《产品标签》制度进行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他们都配备了相应技术人员,养殖人员安全用药的自觉性得到了增强。同时,我局今年重点对饮水湖泊投肥养鱼现象进行了督办检查,下发了《关于严禁湖泊投肥养鱼的通知》,按通知要求我们每一个星期进行一次督办,每一个月进行一次大检查。今年,我局对8个大湖养殖业主下放了整改通知书,对1个大湖投肥单位进行了处罚。目前,我市大湖投肥现象已经得到有效遏制,象上津湖、胭脂湖等湖泊已全面整改到位,再没有出现投肥养鱼现象。确保了我市水产苗种和成品鱼质量安全。二是对渔药渔饲料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今年我局联合畜牧局、工商局开展了渔药渔饲料市场整治活动2次。根据农业部制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将各国有渔场、大型集体渔场、各渔药渔饲料销售门店作为主要检查对象,对渔药经营户的经营品种逐项登记,明确来源和主要成份,检查是否“三无”产品,不但查柜台上的商品,还对库房商品也进行了检查,并对一个经营业主进行查处。三是对开展水产品残留品进行检测。水产品药残抽检是判断水产品是否合格的直接手段,是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目前正值水产品集中上市时期,我局按照《湖北省水产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通知》开展了水产品质量抽查。对水产品经销商进行了宣传,对经营的水产品进行检查,对抽查产品基地的水体按无公害产地认定水质指标要求进行检测,并对产地环境进行了科学评估。我市未抽查出含孔雀石绿等药物残留水产品。国有渔区水质均符合无公害产地水质要求。四是对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了执法监管。在渔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中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行为,市渔政局将依法查处,对检查中发现使用违禁药物及含有违禁药物成分的投入品的行为,并将其列入黑名单管理,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实行特殊监管。水产品质量药残超标的实行封塘处理,严禁上市销售,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水产品实行销毁。凡是水产品药残检测出阳性的,启动追溯程序,查找源头,查清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阳性案件结案率保证达到100%。

四、加强生态渔业工程建设,建立水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一是严禁在城郊型湖泊、饮用水域养殖污染严重的珍珠和进行投肥养鱼,切实改善水质,保护生态环境;二是将长江禁渔范围扩大到重点湖泊,如上津湖、中湖等国有渔场,实行“休渔”制度,使珍稀水生动植物和经济鱼类的幼体得到保护,保持水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结合农业污染源调查活动,清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对渔业水域造成的污染,依法保护渔业水域环境;四是大力发展小龙虾野生寄养,虾蟹混养,鱼藕共生,网箱养鱼等多种生态养殖模式,大力推广国家级生态示范场—上津湖渔场的示范效应,扩大辐射规模;五是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对河蟹、黄鳝、长吻鮠及“四大家鱼”等品种按照渔业行业标准,研究制定一系列无公害水产品养殖技术要点,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养殖,实现“从水域到餐桌”的全过程标准化生产和管理,抓好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论证工作。启动了水生动物防疫和监督检测体系,为老百姓吃上放心水产品提供了服务和保障。日前,全市已建成10万亩龙虾野生寄养板块、10万亩大水面河蟹养殖板块和10万口网箱养鱼板块三大示范基地。今年无公害产地认定面积22万亩,认定率100%,无公害产品60个,认证率100%,绿色产品2个。六是建立水产养殖投入品准入制度、养殖生产监管制度和水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对养殖指导用药,饲料、渔药等投入品的质量,从源头上把好准入关。建立规范的养殖档案记录,并保存到产品销售后2年以上,实现质量安全的可追溯,以实现水产品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

近年来,我们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市水产品经营户、渔药渔饲料经销商、水产养殖者以及水产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也不断提高。但我们也知道,我市水产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与其它县(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问题。今后我们将认真执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健全“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水产品质量。

二0一0年十二月

推荐第9篇:关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细则

长垣县农业局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细则

为健全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创新监管机制、监管制度,强化监管力量,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县水产品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河南省实施(渔业法)办法》 《兽药管理条例》

《河南省水产亩种管理办法》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新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二、监管对象

全县范围内从事水产养殖、苗种生产的单位及个人

三、监管目的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围绕监管重点,加强源头控制,建立健全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等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综合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1 确保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

四、县农业局的监管职责

1、负责开展本辖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组织县级水产科技人员对水产养殖户开展水产健康养殖培训,引导养殖者科学用药、安全用药。

2、负责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县级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制定《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我县辖区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并指派专人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日常工作,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监督和指导的领导责任制,形成职责明确、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3、负责我县区水产投入品的监管。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填写现场执法记录表,安全检查率达到100%,禁止无产品批号、无执行标准、无生产许可证号、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的药物和饲料入养殖场,保证生产环节用药、投料安全。负责养殖生产环节《养殖记录本》的领取发放,做到每塘一册,发放率达到100%。督促养殖单位或个人做好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保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4、开展我县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制定我县区水产

2 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与生产单位和个人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书签定率要达到100%。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打击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禁用药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禁用渔药残留的抽检工作,如发现阳性,首先封塘禁售,经复检确认后,将给予当场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5、负责我县苗种生产的监督。全面贯彻《渔业法》、《河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对我县苗种生产实施许可证制度;负责苗种生产企业或个人的申请受理、材料审核到批准核发,完善档案管理。按照监管职责,负责苗种质量安全承诺书签定,承诺书签定率要达到100%。整顿和规范苗种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辖区水产苗种监管方案,从外省、外地购买苗种,要有出售方质量检测报告,要有苗种购买票据,实行责任追溯,发现阳性样品,当场销毁,绝不允许药残超标苗种流入生产环节。确保本辖区销售的苗种无疫病、无禁用药物残留。做好本辖区苗种的抽样检测,保障水产苗种质量。

6、负责完善应对突发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养殖过程的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按照水产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

3 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发生水产品安全事故时,应当及时处理,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重大水产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员预案,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指挥工作,要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和整改。

7、负责建立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沟通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及时通报本辖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水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发现存在问题和隐患,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定期向市局反馈。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要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属于其他监管部门职责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监管部门处理。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要及时做好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监管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对监管措施不落实、该报告不报告、发现违法行为的苗头不控制、该查处的不查处、该移交的不移交、查处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等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负责争取监管资金。农业局应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设施、监督网络、检验检测、信息手段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与支持,争取将水产品质量监管经费

4 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支出,单位领导要提高认识,保障日常监管工作经费,切实增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能力。

五、水产养殖及苗种生产单位应履行的义务

1、水产养殖、苗种生产的单位及个人应积极同县级水产品质量管理部门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认真做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在成鱼养殖期间,认真填写统一发放的《水产养殖生产记录表》,做到一塘一册,并保存两年,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2、水产养殖、苗种生产的单位及个人应按照《渔业法》以及渔业生产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生产,坚决杜绝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的渔药及渔业投入品。坚决杜绝使用无产品批号、无执行标准、无生产许可证号、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的药物和饲料。

3、自觉接受市、县两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完成现场检查及产品抽检,对发现有阳性样品的产品自觉接受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

4、生产苗种要依法申领苗种生产许可证,从外省、外地购买苗种,要有出售方质量检测报告,要有苗种购买票据,发现阳性样品,当场销毁,决不允许药残超标苗种流入生产环节。

推荐第10篇:连城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连城县2010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0年,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核心,以依法查处各类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按照《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的通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关于切实加强水产养殖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及《龙岩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关于迅速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开展监管工作。坚持“源头监管与全程监管、农村监管与城区监管、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与例行监测”同举并重,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技术等管理手段,不断增强我县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广大群众水产品消费安全,保障水产品市场良好的经营秩序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将本年工作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由省举办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培训一结束,我局及时向县领导作了汇报,并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渔政站、水技站、卫生监督所及各乡镇水产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渔政站负责人任主任,设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同时,制定了《连城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关于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的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有条不紊地开展活动。

二、进一步广泛宣传、培训,力争做到家喻户晓

县渔政管理站、水技站、监督所、各乡镇畜牧水技干部、村级渔技员组成17个宣传组,深入到各药品经营店、养鳗场、规模养殖场、养殖户中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水产养殖用药指南》、《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等宣教材料分发张贴到每个店场、养殖户中。大力宣传安全用药和相关法律规定,坚决杜绝盲目用药,违规用药的行为。同时,邀请县报道组记者对本组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在活动月前期,举办了县、乡两级的培训班5期,参加培训人数264人次,水产干部、各乡镇畜牧兽医水技站负责人由县局组织培训;各乡镇渔技员、养殖户、兽药经营户由乡镇组织培训,县局派人指导。通过培训,使广大从事养殖生产的渔(农)民掌握安全用药知识,杜绝盲目用药行为。

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由局渔政、水技、卫生监督三个部门的人员联合组成执法组,对渔药店、鳗场、规模场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检查,本次活动共检查了10家药店,11家规模场,未发现使用违禁药物。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县的养殖业用药行为。今后将把这种联合执法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进行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来确保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渔业健康、稳步发展。

四、明年工作思路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水产品监管任务重,水产各条线要认真做好各自分管的工作。

二是抓住重点,细化措施。明年工作重点主要有水产养殖户的教育培训、养殖水域环境监测、苗种生产和检查整治、生产环节监管、准出制度的推进、水产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等。

三是加强检测,严格执法。各在完成农业部和市抽检任务外,还要加强自检,检测不合格的要严格执法。

四是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除水产各条线配合好外,还要多和饲料、兽药等有关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和交流。

连城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第11篇:济宁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济宁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为健全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创新监管机制、监管制度,强化监管力量,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市水产品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兽药管理条例》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二、监管对象

全市范围内从事水产养殖、苗种生产的单位及个人

三、监管目的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围绕监管重点,加强源头控制,建立健全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等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综合协调,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

四、市渔业局的监管职责

1、负责开展本辖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组织市级水产科技人员对水产养殖户开展水产健康养殖培训,引导养殖者科学用药、安全用药。

2、负责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市级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制定《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我市辖区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并指派专人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日常工作,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监督和指导的领导责任制,形成职责明确、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3、负责我市水产投入品的监管。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填写现场执法记录表,安全检查率达到100%,禁止无产品批号、无执行标准、无生产许可证号、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的药物和饲料入养殖场,保证生产环节用药、投料安全。负责养殖生产环节《养殖记录本》的领取发放,做到每塘一册,发放率达到100%。督促养殖单位或个人做好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保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4、开展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制定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与生产单位和个人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书签定率要达到100%。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打击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禁用药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禁用渔药残留的抽检工作,如发现阳性,首先封塘禁售,经复检确认后,将给予当场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5、负责我市苗种生产的监督。全面贯彻《渔业法》,对我市苗种生产实施许可证制度;负责苗种生产企业或个人的申请受理、材料审核到批准核发,完善档案管理。按照监管职责,负责苗种质量安全承诺书签定,承诺书签定率要达到100%。整顿和规范苗种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辖区水产苗种监管方案,从外省、外地购买苗种,要有出售方质量检测报告,要有苗种购买票据,实行责任追溯,发现阳性样品,当场销毁,绝不允许药残超标苗种流入生产环节。确保本辖区销售的苗种无疫病、无禁用药物残留。做好本辖区苗种的抽样检测,保障水产苗种质量。

6、负责完善应对突发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养殖过程的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按照水产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发生水产品安全事故时,应当及时处理,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重大水产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员预案,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指挥工作,要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和整改。

7、负责建立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沟通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及时通报本辖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水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发现存在问题和隐患,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定期向市局反馈。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要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属于其他监管部门职责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监管部门处理。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要及时做好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监管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对监管措施不落实、该报告不报告、发现违法行为的苗头不控制、该查处的不查处、该移交的不移交、查处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等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负责争取监管资金。渔业局应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设施、监督网络、检验检测、信息手段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与支持,争取将水产品质量监管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支出,单位领导要提高认识,保障日常监管工作经费,切实增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能力。

五、水产养殖及苗种生产单位应履行的义务

1、水产养殖、苗种生产的单位及个人应积极同本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认真做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在成鱼养殖期间,认真填写统一发放的《水产养殖生产记录表》,做到一塘一册,并保存两年,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2、水产养殖、苗种生产的单位及个人应按照《渔业法》以及渔业生产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生产,坚决杜绝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的渔药及渔业投入品。坚决杜绝使用无产品批号、无执行标准、无生产许可证号、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的药物和饲料。

3、自觉接受县、市两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完成现场检查及产品抽检,对发现有阳性样品的产品自觉接受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

4、生产苗种要依法申领苗种生产许可证,从外省、外地购买苗种,要有出售方质量检测报告,要有苗种购买票据,发现阳性样品,当场销毁,决不允许药残超标苗种流入生产环节。

第12篇:三季度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

三季度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

生鲜乳的监管

首先是加强对奶牛养殖户的宣传教育。宣传国家对生鲜乳卫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拟定《不使用“三聚氢胺”等违禁物品承诺书》1200份,由各乡镇动物防疫站工作人员亲自上门与奶牛养殖户签订《不使用“三聚氢胺”等违禁物品承诺书》,共签订承诺书859份。第

二、5个鲜奶收购站在收奶时户户进行常规检测。凡不合格鲜奶一律当场倒掉,本季度共倒鲜奶13.2吨。第

三、协同省饲料兽药监测所和市局饲料办对5个生鲜乳收购站、3台生鲜乳运输车按农业部制订的标准进行现场检查和生鲜乳现场抽样,对饲料店和奶牛养殖户的饲料进行现场抽样。共抽鲜奶样10个,饲料样40个,由省饲料兽药监察所自行检测或送农业部检测,检测内容为三聚氰胺和疯牛病毒。

“瘦肉精”的监管

(一)儒林屠宰场每天抽2头,西岩屠宰场每天抽1头进行宰前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快速尿样检测,8个规模养殖场出栏肥猪526头,按5%的比例抽检了33头,局质监办抽检监测了8个猪场123头猪,本季共抽检428头猪尿液进行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全为阴性。

(二)会同畜牧,水产股对全县43个饲料兽药店进行执法检查,收缴安乃近,柴胡,青梅素等过期药品31盒。

(三) 完成了对全县饲料店的备案登记工作。全县43个饲料店经营 77个饲料品种,其中有21 个店经营外省饲料,共有30个品种。1个自配料店。

(四)抽取8个猪尿液样,2个牛尿液样,2个育肥猪添加剂样送省饲料兽药监察所进行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酸的定性检测,(暂未收到检测结果)。

水产品的监管

(一)对白云水库用网箱养鱼、西岩鱼苗场鱼塘养鱼进行水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检查,一是检查是否有养殖证,二是检查养殖生产记录情况,看用药记录、生产记录、消毒记录是否真实完整,三是检查用药情况,现场未发现禁用药物。

(二)对白云湖鲜鱼专卖店、白云湖鱼第一店、农贸市场鲜鱼店、栋梁超市等几个单位进行水产品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检查。一是调查水产品来源,二是查看销售品种、三是检查产品质量,四是检查有无药物残留,经检查基本上合格。

城步县质监办

2011年9月15日

第13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半年总结(优秀)

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半年总

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半年总结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下,我局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食品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指针,狠抓养殖业投入品监管和畜禽检疫工作。上半年来,我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也有了新的喜色和亮点,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实绩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为加强畜禽水产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依据农业部制定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贯彻实施,成立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打击领导小组,由区农办主任肖泽荣任组长,区农办副主任、畜牧水产局局长李民和、雨母山乡原政协主任全碧雄、呆鹰岭镇副镇上罗琪轩、长湖乡主任科员周建民任副组长,各乡镇防疫站站长为主要成员,由李民和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依法签订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

为了提高养殖户、贩运户以及各乡镇检疫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动物食品安全意识,我局分别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并举办了培训班,就《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题讲解,与养殖户、贩运户签订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与各乡镇检疫人员签订

检疫工作目标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各自工作责任。并且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媒体宣传3次,召开专题会议3次,组织各乡镇防疫站专业人员每月学习培训一次。在督查行动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工作新经验要及时上报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整治打击办公室和区食安委。各乡镇防疫站每月10日、25日向区整治办上报整治信息。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出现“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安全事故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对养殖场所的监管工作 我区各部门紧密配合,互通信息,同时各乡镇防疫站做好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利用“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莱克多巴胺测试卡对生猪养殖场和各生猪收购点进行同步不定期突击抽查,我区上半年来,使用检测试纸共计1860条,全区4个监测场出动人员为190次,抽样数量为1680次,合格率达100%。若一旦发现试纸检测呈阳性,将严格控制

生猪上市和流通并立即送样复查,经复检确认后依法处置。各乡镇对规模猪场的抽检率为100%,各生猪屠宰场抽查按照百分之五的比例抽取。外调生猪按照每户必检一头抽检。加强对检疫票证的管理,严格执行产地检疫制度,加强耳标管理,严禁耳标随便发放。 严把市场环节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受h7n9禽流感病毒的影响,我区严把市场关。对呆鹰岭市场、雨母山乡市场,实行市场准入制,凡进入市场的动物、动物产品必须凭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才能上市,严禁病害动物及产品上市。严格按照动物及其产品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进行消毒等各项制度的要求,加强对集市、动物产品加工、经营场所的监管,以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今年以来,我区共组织开展畜禽水产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1次,区人大和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对辖区内肉食品经营市场进行专项治理和普查,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

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为确保人们吃上放心的肉食品,严防病死肉品上市,我局采取了多种措施,除加强宣传,严格检疫稽查外,我局进一步强化了病死肉品的无害化处理措施。要求各养殖户必须建好无害化处理设施,要求各基层动物防疫站工作人员严格监管,对病死动物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要求处理,严厉打击乱丢、乱弃、贩卖、出售病死猪肉行为,确保从源头上防止病死肉品上市流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动物食品质量安全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落实过程中,依然存在较多漏洞,特别是现行体制所实行的不同部分食品安全分段监管,造成了监管的脱节,再加上监测、抽检覆盖有限,养殖户对所使用的饲料药物普遍没有进行登记。

三、今后工作打算 加强畜禽产地检疫,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及“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检测作为检

疫总体目标。从源头上为肉品质量安全把关,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畜禽出栏的产地检疫结合起来,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在此,我们将扎实做好全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保障人们群众消费安全和我区养殖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14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祁阳县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汇 报

祁阳县人民政府

(2011年7月18日)

今年以来,祁阳县委、县政府坚持以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推进农业经济持续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狠抓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全程质量监管。我县从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质量检测、市场监管等环节入手,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现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监管体系

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当作发展农业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作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来抓好抓实。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今年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祁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和联系农业的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农业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主管,确定了专人专抓。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2008年,县绿办加挂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实际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并办公。后来为了理顺业务部门关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县农业市场信息站牵头组织实施。今年,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政办发[2011]16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局已上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单独设立,拟定编3人,为全额拨款正股级事业单位。每个镇农技站同时加挂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还配备了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干,进一步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三是进一步增加资金投入。县财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全年安排了29.6万元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4万元,县农业局安排8万元工作经费,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地开展。四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机制。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为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抓出成效,制定了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工作责任和职责,加强了督促检查,有效推动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为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不断营造人人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我县今年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工作。在元旦、春节、“3.15”、“五一”、端午及高考等重大节假日及特定时期,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并在6月中旬《食品安全法》实施两周年之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引导市民安全生产和消费。今年上半年来,我县共出动宣传车辆50

2 余台次,深入全县20多个乡镇农贸市场及重点区域,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资料》、《食品安全法》、《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物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标志管理》等宣传资料5万多份,张贴公告2000余份。在宣传过程中采取流动宣传和固定咨询相结合的方式,面对面解答广大市民遇到的各类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培训,推动基地建设

一是切实抓好农业标准化培训。为搞好农业标准化培训工作,县农业局抽调了20多名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科技联户”小分队,经常深入基地和田间地头,对农民进行面对面的科技培训和手把手的技术指导,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全方位的技术、信息和咨询服务,解决农户在种植管理、病虫害防治、标准化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地提高了基地农民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今年以来,各联户小分队共上门技术指导6000余次,现场指导和培训农民2.6万余人次,完成标准化培训800余人次,印发技术资料3万份,制作标准卡5000张,确保标准入户率、培训率在90%以上,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科技素质和标准化生产能力。二是积极推动“三品”监测基地建设。我县紧紧围绕发展绿色水稻优势主导产业,大力发展“三品”监

3 测基地,2011年在肖家村镇又新建绿色水稻基地3万亩。直到目前,全县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测面积达30万亩,其中:水稻基地认证面积14.3万亩、油茶基地认证10万亩;无公害基地认证面积73.5万亩,具体为:水稻43.3万亩、水果22万亩、茶叶1.1万亩、旱粮4万亩、蔬菜3.1万亩。全县三品监测面积达120万亩。

四、加强监管,保障农产品安全

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保障源头安全。农业投入品监管乃农产品质量安全之基础。为加强农资生产、经营环节的管理,县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着重加大了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和进入市场的监管。今年上半年来,共检查农资经营网点300多个;送检化肥15个,查处不合格化肥 5 个;检查农药批发商15个,农资经营店150家,农药品种280个;突出以对标签标识、质量抽样送检为重点措施,共查处标签标识违规农药25 个,假劣农药 5个,通过执法监管,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杜绝了假冒伪劣农资和五种禁用农药的销售与使用。二是加强农产品入市管理,保障流通安全。我县制定的《祁阳县农产品市场准入实施方案》,要求在城镇全面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重点抓好县城农贸市场、超市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引导农贸市场和超市与基地实现产销对接,建立健全农产品进货台帐、质量自检、档案记录、标签标识和质量可追溯制度,并在万联和步步高超市实行农产品标识化流通。同时,加强入市农产品

4 的管理,除对有效期内、标识规范的认证农产品和与市场建立产销对接的农产品免检进入市场销售外,其它农产品必须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并设立无公害农产品专营区,实行分类经营,分类管理,有力地保障了进入市场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县绿色食品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进入超市,对通过“三品”认证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就“三品”农产品的标签、标识的规范使用及有效期进行执法检查,对违规使用“三品”标志的实行强制下架和限期整改。三是加强农产品例行监测,保障餐桌安全。按照省市业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制订了《祁阳县2011年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科学确定10个市级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点基础上,合理确定了30个县级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点,面积覆盖全县各个蔬菜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学校、宾馆及酒店,按照每月4次例行监测与重大活动、节假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抽检了青椒、白菜、苋菜、菠菜、豆角、茄子等四十多个蔬菜、水果品种,建立健全抽样、检测台账,做到检测结果及时反馈、报告,对不合格产品及时追溯源头并妥善处理。截止7月上旬,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2764个(其中水果268个),总合格率为99.57%,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简报12期,预计全年可完成检测样品5600余个。同时,积极配合农业部和省市检测中心搞好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全县农产品质量达到了省市制订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8%以下,水果、茶叶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2%以下,

5 大米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以下的目标。到目前为止,全县未发生一起因食用农残超标蔬菜而导致的中毒事件。

五、加强认证,打造优质品牌

我县近年农产品品牌化战略取得丰硕成果,先后培育了天龙、银光、金浩3家全国驰名商标、2家中国名牌产品;去年银光粮油被评为全省十佳粮食加工企业,这是全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大米加工企业;湘妹种植协会被评为全省十佳种植协会,体现了我县绿色水稻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设成果。今年,新培育了“九龙福”等一批农业产品品牌,“七里香”大米也获得了湖南省著名商标。我县今年新申报无公害农产品12个、绿色食品3个;神怡米业、天圣有机农业公司绿色食品续展也正在办理之中。目前,全县已通过三品认证的农产品有120余个,三品认证产品年产量近40万吨,可直接增加农民收入近8000万元。

六、加强整治,确保食品安全

根据农业部农质发[2011]号文件、《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的通知》(湘农发[2011]93号)精神,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执法责任人,加大了宣传的力度,公开了举报电话,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健全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备案制度,加强了对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进销台帐和农产品检测台帐检查,加大了对县城各大超市、农贸市场、蔬菜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抽样检测,重点加

6 强对蔬菜、稻谷、水果、茶叶等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向县食安委汇报材料10期,检测样品1444个,其中蔬菜样品1045个,水果样品361个,稻谷样品20个,茶叶样品18个,检测合格率均在99.4%以上,尚未收到群众对这方面问题的反映。

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上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但从总体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开展整治活动时,企业的抵触情绪明显,工作开展存在困难;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还不完善,工作还留有死角;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专项经费投入相对不足,还不能满足农业大县的需要;四是农业执法和检测队伍还不健全,人员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市场准入工作进展还比较缓慢。今后,我们将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克难奋进,再接再厉,使我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15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农林局 2010年4月19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加强宣传,我们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做好“三农”工作、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努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质量安全意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区成立了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农林、卫生、公安、监察、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单位、落实到环节、落实到个人,特别是为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并下发了专门文件,并成立上海世博会期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坚决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对相关的监管人员、规模种植与养殖基地管理人员、各企业等有关人员开展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并在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报道4次,在3月10日-12日开展为期三天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4000份。同时邀请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常向阳教授开展《农产品安全供应链》的专题培训、邀请市农委专家就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进行培训,宿豫区农林局相关人员到乡镇开展技术指导,迄今培训2000人次。

二、加强制度建设,加快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通过建立完善农产品“从田头到市场”的全过程监管链条,推行质量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质量安全追溯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等,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区、乡二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配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32名,并逐步落实村级协管员制度,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将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由挂牌机构改为独立设置机构,2009年10月,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关于成立宿豫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批复》(宿豫编发„2009‟16号),明确了单位性质、级别及人员编制与经费保障等,同时加强检测室建设,购置常规检测、快速检测仪器等,形成以区级检测中心为基础、生产基地和农贸市场速测站点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三、以农业标准化推进农产品质量建设与农业品牌化发展

我们切实加强以标准化生产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和基地农民按照标准化要求组织生产,以标准化提升农产品质量。一是在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规模种养基地推行农产品生产档案制度、休药期制度。二是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与产地准出制度。加强蔬菜产地、农贸市场、与企业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督促指导江苏益客、罐头食品等企业农产品经销企业建立检测室,配备检测设备,培训检测人员,开展检测工作。对新建的规模蔬菜基地,要求必须建设有检测室、有农药残留速测仪、配备专门的检测人员。目前正在筹建的华东农业批发市场建立蔬菜质量检测中心,配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检测人员以及蔬菜农药残留速测仪,出具检测报告,市场建成后可以达到每批进入市场的蔬菜都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三是强化监督抽检,准确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积极配合市级做好例行监测工作,对全区蔬菜基地、食用菌基地、城区市场、超市开展每月四次定期抽样快速检测,并及时报告和通报检测结果,以便及时处理和整改。我区检测合格率98.9% ,其中生产基地样品检测合格率100%,农贸市场取样检测合格率98.4%,实行月检月报制度,并及时对农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发布通报。四是试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产品产地安全、生产记录、包装标识和市场准入的全程可追溯管理。

目前,全区已创建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1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区1个,市级标准化示范区5个。围绕标准化建设,加大了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目前全区共认证了无公害农产品56个、绿色食品25个、有机农产品6个,省著名商标2件、市知名商标5件,在提升宿豫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同时,也提升了宿豫农产品市场影响力与竞争力。

四、加大监管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加大宣传与引导,开展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在全区范围内加强产地准出市场准入,不断加大农产品执法力度,狠抓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管理,从源头上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批发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销售的蔬菜、果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突出重点时节、重点环节、重点产品,抽查监管,对益客食品、肉联厂派员驻厂监管。特别是在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基础上,还采取了下面两方面措施,确保世博期间入沪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开展“拉网式”排查,准确掌握供沪单位情况。共完成全区39家“三品”生产单位、10家蔬菜生产基地的单位名称、种植面积、负责人及联系电话、乡镇监管员及联系电话及“三品”认证情况核实,建立了详细的监管档案。二是实现全区生产基地“一对一”监管。区农林执法大队、农检中心、动物监督所、蔬菜办联合行动,加强对全区49家种植基地监管,按照供沪企业“四有” 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设立区级、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实行“一对一”监管,并逐家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建立了田间跟踪档案,详细掌握其使用的投入品品种及其用量等信息资料。对于检查不合格的生产基地,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五、创新机制,有效实现全程质量监管与控制 2009以来年,全区新建5000平方米以上高标准肉禽规模养殖场107个,目前已建120个,肉禽养殖能力近5000万羽。我区肉鸡产品畅销全国。在肉鸡生产加工上,我们切实履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职责,努力提高禽类产品质量水平。

首先是从源头抓起,实行养殖准入制度,符合动物防疫、生态健康养殖生产及技术标准的才能从事生产。

二是建设监控中心,实现实时视频全程监控。为加强全区肉禽产业监管,按照“政府投入、全面覆盖、集中监控”的原则,宿豫区建设了全区肉鸡养殖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全区120个规模场全部编号存档,予以GPS定位,第一批80个规模场全部安装了视频监控,通过整个系统的应用,可全面、直观、及时、有效地对养殖场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三是生产、管理相结合,质量控制由被动变主动、由节点变全程。在饲养、饲料、加工环节严格按照标准程序控制疫病及药残,而重点是控制商品鸡饲养环节。支持、配合企业以合同形式约定投入品使用种类和程序、数量,对各规模肉禽养殖场,由农林局组织,配合相关部门与龙头企业建立统一生产流程,规范饲养技术,全面推广 HACCP 现场管理体系,农林局等部门在对农户、企业进行集中和分散的宣传、培训,帮助他们在掌握肉鸡标准化饲养技术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的肉鸡生产操作规范,肉鸡饲养坚持“全进全出”原则,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供鸡苗,统一供饲料,统一供药品,统一防疫程序,统一回收屠宰”,对肉鸡生产过程中各关键环节预先分析,从雏鸡入舍到毛鸡进厂,主要确定控制点实行现场视频和专人监控,检测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场屠宰,从根本上保证了禽类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屠宰过程批次管理,建立追溯体系。加工企业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及时做好批次间隔、单独分割、单独存放的加工厂合格原料可追溯管理体系,并投巨资建立起了苏北唯一的现代化的化验检测中心,化验中心在企业内有独立的运作机制,不受任何因素的干扰。而且我区已建或正在引进饲料、药品加工企业,并准备联合这些投入品企业与加工、流通企业共同建立起肉鸡产业质量安全网。

四是强化产业配套,消灭一切影响质量安全的不利因素,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严格要求各养殖场不得随意处置禽类粪便,不得宰杀、出售、乱抛病死鸡,不得随意向场外排污,对养殖场的病死鸡,将安排专人、专用运输工具和设备统一收缴,经湿化处理后用作饲料或有机肥原料。采取养殖前先签约形式,保证鸡粪被有机肥无害化处理加工厂100%收购,既有效防止环境及产品污染,减少疫病发生,又提升养殖附加效益,提高禽粪资源综合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创优产业发展环境,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第16篇:民权县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民权县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200

8、2009年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实际,作了如下工作:

一、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制。

建立“一把手”负责和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导组,抓农业副县长挂帅,水利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实施,下设办公室、督察队。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系统的培训,设立水产品质量举报电话(0370—8522212)。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监督和指导,形成职责明确,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健全工作目标机制。

建立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服务和从原料进入到成品输出的全程管理链条,切实落实水产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力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整治,切实加强标准化、规范化源头管理,进一步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全县水产业健康发展。

(一)是 1

全面禁止国家禁用、限用渔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平均合格率达到96%以上,渔用饲料检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二)是健全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推进水产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协议准入,质量承诺,不合格产品退市,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制度,在乡(镇)村,街道,社区便民超市和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三)健全完善宣传培训机制。

增强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采取集中学习、经验交流、专家上课等多种形式,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无公害养殖技术规范的宣传教育,培训养殖专业户500户、人员1100人次,发放水产品质量安全材料,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15次辆,宣传条幅50条幅,作水产品质量电视专题报道5期。2008年水利局专门下达《关于建立民权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组》的通知〈〈民权县水利局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引导水产品生产者自觉抵制违禁药物,合理使用渔用投入品,生产质优安全的水产品。

四、加强水产品生产全过程监督,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养殖监测机制,抓好从苗种到成鱼监测,对监测结果进行及时公布,指导养殖户在符合规划和养殖用水规定的区域从事生产,加强对水产养殖单位(个人)养殖用水定期监测的监管。普及持证养殖,从事水产品养殖生产的单位和

个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养殖证,在养殖证规定范围内进行生产,经常组织进行渔用投入品执法检查,发现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喹乙醇类等禁用渔情况,依照相关法规对生产单位(个人)进行处罚,通过抽检查,未发现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五、强化市场流通环节监管。

深入贯彻〈〈河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严把水产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督促水产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帐制度。强化水产品市场监管,严厉查处经营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水产品。

六、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机制。

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实现对突发事件快速预测,预报和预警,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处置及时有力,有效控制事态扩大和蔓延。发生重大突发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按照规定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快速、科学、有效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对人民群众安全的危害。

民权县是我省渔业重点县,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我们水产品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敢有半点麻痹松驰思想,尽管我们做一些工作,按照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欢迎各位领导

对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更好的开展我们的工作。

民权县水利局

2009.9.20

第17篇:挪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调研报告

挪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调研报告

提要: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屡见报端,已逐渐成为世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世界各国政府对此都非常关注。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的信心,最重要在于政府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监管体系。本文作者作为国家公派访问学者正在挪威国家营养与海产品研究所与挪威卑尔根大学访问学习,对挪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运行体系进行了详细调研,希望对国内正在建设中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有借鉴作用。

关键词:挪威 水产品质量 监管体系

1 挪威渔业的基本概况

挪威是北欧的一个小国,国家总人口只有450万左右,在挪威国民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许多人直接和间接依靠海洋为生,挪威人每年人均食用45 kg的鱼;同B威又是世界上重要的水产品贸易大国,其水产品出口量为世界前三名,2004年,水产品出口到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量330万t,出口额40亿多美元。挪威水产品出口此之大与其完善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控制体系密不可分。

2 挪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目前,挪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监控职责有五个单位承担。五个机构执行各自任务又合作构成挪威水产品的监管体系,来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这五个机构分别是

1、挪威渔业部;

2、挪威食品安全局;

3、挪威渔业局;

4、挪威营养与海产品研究所;

5、挪威海产品出口委员会。

2.1 挪威渔业部(Ministry of Fishery)——制定渔业及水产品质量法规

挪威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独立渔业部的国家。挪威渔业部于1946年成立,负责管理远洋捕捞,水产养殖,港口建设和海上运输等,并组织制定海洋及渔业的发展规划,保护作为挪威第二大出口产业——渔业的的可持续发展。

2.2 挪威食品安全局(Norwegian Food Safety Authority简称NFSA)——实施水产品质量法规

挪威食品安全局按照国际通用的标准来管理食品安全,主要执行食品的检查,监督和食物链的监控等任务,整个实施的过程是公开透明的。同时食品局要求企业生产的产品和企业的自检系统也要公开透明,严格建立生产各环节的规范及产品的可追溯系统,最终产品可以追溯到生产源头。

2.3 挪威渔业局(Directorate of Fisheries)——贯彻实施渔业法规

挪威渔业局负责贯彻实施海洋及渔业法规,保护渔业资源,发展渔业生产。渔业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都是基于可持续发展和有效预防的基础上进行。渔业局负责颁发水产养殖许可证和远洋渔船的捕捞证。

2.4 挪威国家营养与海产品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f Nutrition and Seafood Research简称NIFES)——风险评估

挪威国家营养与海产品研究所执行整个水产品食物链的全过程的研究和风险评估,研究包括鱼饲料的营养构成,海产品消费对人类健康的益处及海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验检测。在海产品食物链分析上,挪威国家营养与海产品研究所担任政府顾问的角色,其风险评估报告直接上报到国家渔业部。

2.5挪威海产品出口委员会(Norwegian Seafood Export Council简称NSEC)——管理海产品市场信息

挪威海产品出口委员会是挪威海产品市场的综合协调组织,它作为一个中间机构不仅服务于渔业部而且广泛与国立和私立的研究机构交流合作,为国内外消费者提供最有效最及时的海产品信息。

3 五个机构各负其责紧密合作建立可信赖的风险管理体系

挪威渔业部,挪威食品安全局,挪威国家营养与海产品研究所紧密合作,监控海产品从“海洋(养殖场)到餐桌”的全过程。

3.1挪威渔业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最高的管理机构

为适应欧盟食品安全新战略,建立新的食品风险评估机制,挪威渔业部与挪威健康局、挪威农业局共同组建了挪威食品安全局,来具体负责挪威食品安全管理,目标就是要建立一个消费者可信赖的管理和监控系统。通过出台一系列渔业法规来保证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保证一个安全的海洋环境,二是保证从海洋(水产养殖场)到餐桌整个食物链的质量管理。三是保证与消费者畅流沟通。四是国际合作,共享全球最新的食品安全的研究成果。这样就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安全高质量的海产品。

3.2 挪威食品安全局——执行“从海上(养殖场)到餐桌的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挪威食品安全局有三个层次的垂直管理部门,管理总部(设在奥斯陆市);8个区域办公室;64个地区办公室,成员共1 300人。64个地区办公室负责检测具体工作,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分局设在卑尔根市。

通过实施风险分析来保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包括风险管理,风险评估,风险通报三个方面。风险管理是区域办公室得到管理总部的指令执行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是由挪威营养与海产品研究所和挪威科技委员会来执行;风险通报是指及时发表风险评估信息,通报产品可能的质量风险,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食品安全局为挪威健康部,挪威渔业部,挪威农业部提供专家的建议。

3.3 挪威渔业局——渔业生产及水产养殖法规的监督执行

在挪威食品安全局成立之前,挪威渔业局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检测工作。改革后渔业局主要负责贯彻和执行渔业及水产养殖的法律法规,规划和管理海洋资源和水产养殖的发展。

3.3.1水产养殖许可证和渔业捕捞证的颁发

渔业局下设7个区域办公室,共500多名成员,负责水产养殖和海上渔业捕捞许可证的颁发。挪威养殖许可证与中国正在推行的养殖证有所不同的是:其养殖许可证明确了持有者的权利和义务,每个养殖许可证都标明养殖场的位置、养殖的品种和养殖的规模。没有养殖许可证,任何人不得随意建渔场,从事养殖活动。水产局定期检查养殖场的各项活动是否在养殖许可范围之内,有许可证的养殖场才可以销售渔产品给消费者,这个制度有力的保证了水产养殖生产是在政府控制下的有序健康地发展,从源头上避免了大规模的水产养殖疾病的暴发,也保证了水产品的质量。到2006年底,挪威共颁发了922个鲑鱼养殖许可证,473个贝类养殖许可证,241个其他海水养殖品种的养殖许可证。

3.3.2 可追溯的系统

可追溯系统指的是通过最终产品携带的信息可以追溯到产品的源头——水产养殖场或海上捕捞区域。挪威是最早将溯源系统应用到食品链的管理的国家之一。无论是养殖环节,还是加工环节,当鱼品从前一个环节进入下一个环节时,相关信息亦会随之传递。在种苗阶段,不同亲鱼均在尾鳍上附有特殊的标志,以便加以区分,幼苗分别放养,当鱼苗批发进入养殖场时,这些亲鱼的有关信息亦会被传递过去,保证可以回溯。在进入加工环节时,加工厂在接受原料的时候会检查相关信息,并将养殖场的有关情况登录在案。屠宰厂在产品出厂时,产品标签的内容非常丰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 鱼品的有关情况,品种、重量、数量、等级(优级品和常规品)、包装日期、第一次冷冻时间、加工方式等;②发往国家、欧盟协议成员EFTA、挪威产地N和出口港的标志;③养殖场的编号;④挪威NFSA给企业的注册编号;⑤外国进口商要求加贴的其他标志。丰富的标签信息是保证产品可追溯性的重要措施。

3.3.3 严格的产品自检系统

除了官方的监控程序外,挪威生产单位也必须建立自检程序。自检程序是基于HAPPY要求和食品法典委员会和欧盟等组织的规定进行。在挪威的质量控制理念中,是必须从各个生产环节进行控制,否则无法保证质量,最终产品出现问题,将损失巨大,得不偿失。

3.4 挪威国家营养与海产品研究所——具有先进监测程序的独立的研究和风险评估机构

挪威营养与海产品研究所是我正在访问和学习的机构。它是挪威国家水产品安全独立的科研和风险评估机构,主要从事从海上(水产养殖场)到餐桌食物链的全过程的风险评估,包括鱼的饲料,鱼的营养,水产品质量及食用水产品对人类健康的影响等。挪威国家营养与海产品研究所执行官方监控计划,实施水产品的有毒、有害物质,生长激素和鱼饲料等检测。检测的参数主要有微生物,重金属(Hg Pb Cd As)化学污染物(多氯化联二苯、二恶英),抗菌素残留,农药残留等。检测方法基本与欧盟一致,平均100吨水产品抽测一个样品,且抽样要在不同区域进行。所有的样品的检测和监控数据都储存在挪威国家营养与海产品研究所(NIFES)网站数据库中(www:nifes.no),向社会公开发布。

3.5 挪威海产品出口委员会——为消费者提供最准确的可信赖的海产品信息

挪威海产品出口委员会是连接政府,研究机构,渔业行业,和消费者的桥梁,为消费者提供准确的可信赖海产品信息,赢得国内外消费者的信心,把消费者的需求反馈给政府、渔业行业和研究机构。挪威从1 998年开始执行欧盟标准检测。1 998年检测样品1 545个,2004年检测样品5 550个,2005年检测样品6520个。自1998年~2005年8年共检测样品26 000个,检测结果显示:(1)没有发现药物残留(包括无违禁药物使用和无超标使用抗生素);(2)重金属含量如Hg,Cd,Pb含量远低于欧盟制定的最大残留限量;(3)没有检测出生长激素的使用;(4)水产品有机氯污染物的含量低于欧盟规定的最大残留限量;(5)没有检测出霉菌和染料。

4 启示和思考

挪威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控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根据我国国情,近阶段我们应在以下方面有所作为:

4.1加强宏观调控和指导控制水产品质量从源头抓起

要严格水产养殖证的颁发,控制养殖规模,规划好养殖地点,要树立“质量、效益第一的理念”。宏观调控了养殖规模,就有效地预防了养殖品种大规模疾病的爆发,从源头上保证了水产品的质量,保护了环境,使我们的养殖活动是“环境友好型的养殖”。

4.2 水产养殖试点应用HACCP体系全程监控质量

HACCP(Hazard Analysis Critical Control Point)是指影响食品安全的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在水产养殖中应用HACCP就是:首先分析养殖全过程中危害水产品质量的因素,再确定避免这些危害因素的关键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目前国际上对水产加工强制执行,水产养殖业中尚属于推荐使用时期,欧洲一些国家已经开始在水产养殖应用HACCP体系,(挪威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应用),要使我们的水产品在国际市场占有一席之地,保证国内消费者的食用安全,就要尽早试点,再推广使用。可在大型重点养殖企业、无公害基地和重点出口品种试点,建立HACCP操作规范,使水产品质量上一个台阶。

4.3 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科研和检验队伍和高标准检测实验室

与挪威等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科研投入远远不够,目前水产品检测手段落后,检测力量薄弱,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科研和检验队伍和高标准检测实验室,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另外,实施风险分析,将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相互分开。

4.4 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先进经验,完善监控体系

目前国内的水产品像贝类产品出口仍被欧盟所禁,除一些发达国家出于保护本国国民身体健康和产业利益的需要,设置贸易技术壁垒原因外,我们自身的原因在于监控体系有所缺陷。水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渔业环境监测体系等还未健全,信息披露如样品的检测和监控数据也无处可查。因此,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借鉴先进经验,建立健全我们自己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刻不容缓,保证水产品从“养殖池塘”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为国内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水产品,出口国际市场赚得更多外汇。

第18篇:三河市畜牧水产局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三河市畜牧水产局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的特别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水产养殖生产经营秩序,从源头堵住不合格水产品流入消费市场,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让广大市民吃上放心水产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就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监管重点及目标

1、对水产养殖户、垂钓园、水产品经营单位和个人100%落实告知承诺制度;

2、对水产养殖户、垂钓园生产过程实行全面监控。包括全面实行养殖生产记录日志制度;无乱用或滥用违反法规的禁用投入品的行为;销售水产品达到相应休药期。

3、对水产品销售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经营环节实行重点监控。必须有与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记录和资料,严禁销售来源不明,有质量安全隐患的水产品。

4、随机药残抽检全部达标。

通过我们的全面监督管理,使我市水产养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范化,产品优质化,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的食用安全。1

二、监管范围及内容

所辖区域内的各水产养殖场、户、垂钓园;渔药、饲料生产经销场点;超市、市场、摊点等销售商户。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场点集中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进行养殖生产的行为。

(一)对水产养殖场、户、垂钓园的监管

1、规范渔业生产: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和《国务院特别规定》,合理使用渔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渔业投入品。

2、规范养殖生产记录:全年养殖生产记录要全面、仔细、完善和规范。养殖生产记录包括:购鱼(苗)记录、饲料投喂记录、渔药使用记录、购药记录、成鱼(苗)销售记录及其它生产记录等,且生产记录应保留两年以上。

3、规范渔药和饲料的使用:在全年养殖生产过程中,严禁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违禁渔药,严禁在饲料中(例如甲鱼“加黄”)添加违禁药品及禁用饲料添加剂。

(二)对渔药、饲料生产经销场点的监管

严禁渔药、饲料生产经销场点、门市部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严禁生产和销售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

(三)对超市、市场、摊点等销售商户的监管

1、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合法经营。

2、有每一批次水产品进货明细表及有来源地情况、检测信息等相关手续或证明材料(经销商户向供鱼方索取,复印备查)。

3、不得销售含有禁用药物、药残超标、假冒、劣质及不合格水产品,不接收来源不明的水产品。

三、监管区域及职责

1、责任区及责任人

根据全市养殖特点和各镇所处地理位臵,本着统筹安排,便于管理,协调联动,责任到人的方针,将全市10镇395个自然村划分为三个责任区,既东南区、中部区和西北区。

东南区:包括新集、皇庄、段甲岭三镇

管理负责人:刘伟、高福才(昝辛屯由高革负责)、肖爱国 监管责任人:谢拥军

中部区:包括泃阳、杨庄、齐心庄、李旗庄四镇

管理负责人:王建军、冯志军、吴长增、于连生

监管责任人:李俊亮

西北区:包括燕郊、高楼、黄土庄三镇

管理负责人:靳鹏、牛宝征、牛少华

监管责任人:王树军

2、职责

管理负责人:全面登统所辖区养殖户情况,对本辖区内的养

殖场户、垂钓园、渔药饲料生产销售场点门市、水产品经销摊点进行培训,进村入户宣讲《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将党的惠农政策传播到千家万户,使每名从业者都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合法经营,规范生产。发放宣传材料,耐心细致讲解有关内容,检查指导养殖生产,规范养殖生产秩序。定期对生产销售记录、饲料、渔药、肥料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管理。

监管责任人:每月至少三次到所辖责任区进行监督检查,督导检查有无违规使用禁用药品和饲料,是否和每名养殖户、经销户签订了告知承诺书,是否全面实行了养殖生产销售记录制度;对所辖区的养殖场户全面了解,重点掌握,每镇树立1-2个示范户;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及时将有关文件、技术资料下发到所辖责任区;负责水产品药残抽检采样。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及监管工作小组

成立由屈长顺局长任组长、杨艳萍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渔政站长吴瑞峰、水产站长谢拥军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及杨艳萍副局长任组长、吴瑞峰任副组长,谢拥军、李俊亮、王树军为成员,11个基层站站长密切配合的监管工作小组。

(二)规范监管体系

1、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在领导小组的工作指导、协调部署下,监管小组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周密安排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管人员要经常深入所辖责任区,加强监督管理,基层站长分派人员进场入户,检查指导养殖情况的三级监管网络,形成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新局面。

2、统一技术规范:监督管理人员指导养殖户统一按国标、行标和地方标准进行渔业生产。主要执行标准有:NY5070-2002无公害食品水产品渔药残留限量;NY5071-2002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NY5072-2002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NY5051-2001无公害食品,淡水水产养殖用水水质;NY5053-2001无公害食品 草、青、鲢、鳙养殖技术规范等。

3、统一生产记录:监督管理人员指导养殖户按要求认真填写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水产品生产记录》、《水产养殖用药记录》。监管人员定期检查,发现记录不规范或记录不全的,及时整改补全。

4、统一用药(料)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和渔药及无“三证”或“三证” (渔药登记证、渔药生产批准证、执行标准号)不全的渔药,发现违规者,严格按规定进行销毁、没收、处罚。实行休药期制度,在休药期内的商品鱼严禁上市销售,保障上市水产品药检达标。

以上标准、规范、记录、文件由局渔政水产股、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编印,监管人员及各站及时发放到所辖区养殖户、经营户手中。

同时,渔政水产股主要负责组织监管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精神及本局的规章制度,提高监管人员自身素质;起草工作方案、规章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制定工作计划并督促监管人员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同时负责撰写工作总结、汇报材料、信息报导等文字性工作以及准确及时汇总上报统计数字,编印下发各级文件等事务性工作。

(三)实行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和监管问责制

各相关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严格执法,尽职尽责,把好关,负好责,同时也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控,全方面检查,全方位覆盖,采取市包镇、镇包村、责任人包户的方法,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和监管责任问责制,切实把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

三河市畜牧水产局

2009年3月23日

第19篇:080416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我局自2001年9月组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及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积极弘扬“厚德博学、勤廉公正、敏锐创新、务实高效”的湖南药监精神,认真履职,严格执法,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假劣药品及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积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确保了公众用药安全和有效。

建局七年来,一是严厉查处了假劣药品案件。据统计共查处假劣药品案件256件,没收销毁假劣药品货值80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2件,刑拘3人。依法处置了2003年的“非典”防控药品及2006年的假亮菌甲素及欣弗等药品安全事件,七年来未发生因使用假劣药品造成的药害事故。二是全面推进我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为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群众买药难、买药贵的现状,确保城乡药品同质同价,我市于2004年启动了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简称“两网)建设工作,通过设立单体药店、连锁加盟、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验收达标等多种形式,利用市场调节作用,有力地提高和改善了农村药品消费场所,药品品种更加丰富,药品价格明显下降,广大农民兄弟得到了更大的实惠。

并于2007年荣获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称号。三是寓监督于服务之中,积极促进医药产业的发展。这些年来,我局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支持、引导涉药企业做大做强,先后有长沙双鹤、长沙双舟及湖南益丰等省内著名医药企业落户湘乡,既满足了全市广大人民的用药需求,又增加了地方税收。

请求市人民政府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办公及检验用房建设的问题

我局自成立以来,一直借用卫生局办公楼的第四层(原药检所的办公场所,约240m,产权属卫生局),由于场地狭小,上级装备的检验设备一直未正常投入使用,药品检验需转送湘潭市药检所,给药品的查假打劣造成不便。于是我局于2005年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要求新建办公楼。2007年9月,我局办公楼建设项目经省发改委批复立项(湘发改投资„2007‟726号),项目资金由中央、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18万元,省、湘潭药监局安排100万元。项目土地及其费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湘府阅„2006‟89号会议纪要,由当地人民政府解决,办公楼建设筑面积为1000 m,建设项目用地为5亩,据调查,现东山新城土地价格约需30万元/亩,我局拟征地5亩,约需征地费用150万元,请求市人民政府解决征地费用或免费划拨土地5亩,并按省重点工2

2程减免征地、建房的相关税费。

二、请求解决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经费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事关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国办发„2007‟28号)明确指出“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通知》(湘财社„2007‟17号)文件明确规定:“从2008年起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县市局工作经费不得少于10万元,并视财力状况及工作需要逐步增加”。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是解决农民群众“买药难、买药贵”的重要举措,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和支持下,我市创建省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圆满成功,为确保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信息畅通、监督有力、运转高效,使“两网”发挥更大作用。请求市人民政府继续支持解决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经费10万元。

综合以上两项,特请求市人民政府解决食品安全综合监

管经费及农村药品“两网”经费20万元,并从2008年起列入财政预算(此两项经费将做到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乡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宣传、培训及误工补助费用),并做到专款专用,主动和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二○○八年五月十七日

第20篇:瑞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瑞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省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赣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赣市府发“2011”29号、《瑞金市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瑞农粮发“2012”7号)文件要求,以‚坚持不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抓实抓好,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努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保障了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现汇报如下: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我局于2011年成立了瑞金市农业和粮食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整治行动,今年根据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农技、植保、土肥、畜牧、水产、种子、质检、执法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2、周密部署、妥善安排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和高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下发了《瑞金市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明确了工作重点,做到有

1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1、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机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能够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工作;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节日值守制度,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投诉电话,一旦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果断妥善处理,防止问题扩大蔓延。

二是市财政安排了预算内资金30万元农产品质量监管专项资金,其中包括农产品监管工作经费10万元,检测经费20万元,为我市农产品检测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是建立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制度,包括:市场监管制度、农产品抽检制度、信息发布制度、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档案管理中分别建立了农产品种植企业档案、农产品养殖企业档案和各项检测工作档案等。

2、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及规模种养基地的监管

一是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我市通过农业标准化建设相关项目如标准粮田建设、土壤有机质提升、养殖场标准化创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场建设等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

二是抓好可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我局一方面加强对农业种养生产基地的监管,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派出技术人员驻场监管,指导其进行标准化生产,对规模养殖场重新登记备案;另一方面加强农资相关知识的宣传,指导农产品生产者不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第三对生产基地的农产品进行不定期抽检,从生产源头上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抓好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我局根据农产品生产特点,在春耕备耕期间,针对性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和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防止发生群体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农药市场以甲胺磷等高毒农药为主进行拉网式检查;兽(渔)药市场重点清查瘦肉精,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限用药物;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市场重点清查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和化学品;猪牛的生产投入品中严禁使用‚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品,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杜绝违禁药物和化学品的销售和使用,从生产投入品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3、强化农产品流通环节监测

开展农产品质量抽样监测,把好农产品质量关,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半年来共检测蔬菜水果等农产品612批次,剔除不合格产品35批次,检测猪牛‚瘦肉精‛2356头次:一方面加大对蔬菜和水果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生鲜超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力度,增加监测的品种和次数,每月开展农残抽检,范围包括花菜、包菜、菜心、黄芽白、上海青、芥兰、豆苗、白萝白、芥菜、油麦、黄瓜、茄子等二十多个品种共307批次;4月中旬国家部委联合调研等重大接待抽检小白菜、大蒜、生菜、西兰花、荷兰豆、白萝卜等果蔬品种134批次,剔除不合格产品10个;元月10日、5月29日配合赣州市农产品检测抽样工作,抽检171个果蔬品种;另一方面加强猪牛屠宰检疫和‚瘦肉精‛检测,半年来在生猪生产环节‚瘦肉精‛抽样检测344头,屠宰环节检测2012头(检测全部合格)。

4、加快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

根据《江西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配套政策》(赣府厅发“2010”3号),扶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不断提高我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和市场竞争能力,加快‚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认证和推广。一是加强企业‚三品认证‛,我市主要有养宝公司和东升蛋鸡场、香山生态园申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五星食品公司与正德和食品公司申报绿色食品认证,目前五星食品公司批准为市级龙头企业;二是对我市‚三品‛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产地环境、生产记录、标识使用管理记录、标识使用情况等;三是与‚三品‛企业签订承诺书要求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依法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5、强化综合执法,加强农资产品的监督检查

我局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努力开展农业综合执法,今年我局农业综合执法队积极与工商、质监等部门沟通协作,密切配合,通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资专项打假‛等活动,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为重点,对全市各个乡镇的农资市场、经营门店和市场摊点进行了多次拉网式全覆盖清理清查专项整顿,对违规经营农资案件依法立案查处,有效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净化了农资市场,充分发挥了‚打假护农、维权增收‛的作用,促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6、大力宣传,营造农产品安全消费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自我学习,参加省市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三品一标‛业务培训。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并充分利用《瑞金报》,《瑞金农业信息网》、瑞金电视台等媒体,积极发挥消费引导生产和舆论监督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瑞金报》刊登了‚我市加大对上市前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力度,保证市民‘菜蓝子’安全‛实验室农残检测图片报道等;

三是及时在赣州三农网等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及编印简报等。

四是我局结合阳光工程等活动,到乡村举办农业实用技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

五是组织开展送科技下乡,安排科技人员深入武阳、谢坊、九堡、壬田、云石山等乡镇圩场宣讲农业实用技术,赠送科学书籍和手册等12000份,接受群众技术咨询达3200人次,张贴宣传标语22条,印发《选购农资产品应注意事项》、《给农民朋友一封信》等执法宣传资料1万多份。

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情况

1、抓好瑞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项目建设,建成500㎡的实验大楼,配备了检验检测仪器设备53台(套),项目建成后实现从产地到销售的全过程监测,对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有害重金属、有害微生物、养殖水面的水质等方面进行检验检测和监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成立了瑞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负责对全市农产品样品的检验检测工作,以及协助接待中央领导来瑞及各项大型活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检测内容主要包括对粮食、蔬菜、水果、豆类等主要农产品的农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以及畜禽和水产品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

三、存在问题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有待完善,根据省市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包括: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主要是行政执法;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主要是技术检测,分别要有机构和适当专职人员;

2、农产品生产企业自身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方面企业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难度大;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基础设施薄弱,安全工作不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

3、需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投入。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要保证检测费用,同时要增加监管工作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4、‚三品‛认证有待进一步推广开发,广大消费者对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知程度有待提高,需要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力。

5、农产品检测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检测技术人员需要进一步系统技术培训。

二O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