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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消防专项整治 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3:37:29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建筑工地专项整治方案

让胡路区建筑工地专项整治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环境十项整治工程的总体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区域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让胡路区建筑工地专项整治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整治,达到改善建筑工地环境质量,努力打造标准化、环保化的建筑工地。

二、整治范围

城区范围内的所有在建建筑工地。

三、整治内容、标准及责任分工

整治内容:大力整治建筑工地扰民施工行为,规范施工暂设,按标准设置施工临建宿舍,禁止设置通铺、地铺;工地内设置封闭公厕;施工工地周边要是用硬质材料密闭围档,实行封闭式管理;工地内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整齐,施工工地出入口实行硬铺装,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禁止车辆带泥上路。

整治标准:

1、现场围挡。工地围挡设置规范坚固,主要干道两侧高度不低于2.5米,其它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工地围档使用蓝色彩钢板,进行企业宣传必须整齐统一。

2、封闭管理。施工场地实施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进出有门,设有门卫并建立门卫制度,门口设置企业标志,出入口处设置车

1 辆清洗设施,严禁带泥上路,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工作卡,五牌一图按标准设置。

3、施工场地。工地出入口地面硬化,道路畅通,有排水设施,排水通畅,工地无积水,设置封闭式公厕,施工现场清洁。

4、场容场貌。分区划分,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局堆放,设置标识,堆放整齐,做到工完场地清,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各种安全警示标志齐全,安全防护规范,消防设施按标准设置。

5、噪声污染。采取防治粉灰、噪声污染的有效措施,搅拌站、水泥罐按标准进行防尘围护,临近居住区的工程无施工扰民现象。

6、临建宿舍。临建设施装配式活动房屋或复合保温房,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窗户,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床位;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二层,严禁使用通铺;人均床铺面积不得大于1.9m*1.0m,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m;食堂操作间、储藏间应分设,炊事人员穿戴工作服、帽,健康证;操作间墙面、地面贴砖,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设施,配备使用方便的冲洗餐具设施;设置水冲式厕所,设专人保洁,定期清扫、消毒。

责任分工:形成区规划建设局“一把手”亲自抓整治,主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局安全办负责具体承办的工作格局。区城管分局负责配合建筑工地周边小广告、垃圾物、违建设施等的清理;区环保局负责配合工地粉尘、扰民施工行为;喇嘛甸镇政府、各

2 街道办事处、各牧场和工业开发小区管委会组织在本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开展实施,各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本项目全面整治工作。

四、整治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摸底阶段(2009年4月)

1、各项目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的责任人要亲自抓好该项工作,各项目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层层落实,责任到人。项目经理作为施工现场的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整治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认真整改。由领导小组制定整治工作责任分解表,制定排查问题计划,层层落实责任,限时完成。

2、各单位要组织召开动员宣传大会、张贴标语口号、悬挂宣传横幅等,进行广泛动员和深入宣传,号召建筑工地全体人员积极参与此项活动,掌握标准,全面展开。

(二)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2009年4月-11月)

1、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各建筑工地整治计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2、施工现场要成立整治工作小组。

3、对照标准,开展自查,逐项落实措施,认真整改。

4、区规划建设局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的推进、监察、评比工作。

(三)第三阶段:验收总结阶段(2009年12月)

1、各单位要注意巩固提高整治成果,切实搞好查漏补缺,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整治工作,以良好的姿态迎接考核、检查。

2、领导小组要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建筑工地的现场整治工作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3、区规划建设局牵头,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全面总结,对政治工作开展得力的单位和项目进行表彰,宣传学习,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五、组织领导

组 长:杨晓东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成云峰 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规划建设局、区建筑工程综合治理联席委员会、区城管分局、区环保局、喇嘛甸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牧场、工业开发小区管委会、各项工程施工单位项目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曾玉芝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的协调推进。

六、整治要求

1、各单位要对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督促各项目部逐项落实整治措施,做好建筑工地整治的落实工作,制定工地整治计划,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位管理,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总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各单位要将整治工作与长效保持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工作结合起来,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落实专人负责,自觉地、主动地、有计划地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3、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同时发挥舆论引导、监督作用,在企业内部和施工现场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4、各单位要强化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切实改善建筑工地的现场环境和务工人员的生活条件。狠抓工地环境卫生和食堂、厕所卫生管理。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卫生管理员和保洁员责任,落实垃圾处理措施。区规划建设局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建筑工地的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突击抽查,确保各施工现场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5、各单位要加大整治工作资料收集,实现资料管理规范化。做好工作的记录,重点在系统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上下工夫,做到各种资料有专人负责,及时整理归档。

让胡路区规划建设局 2009年4月10日

推荐第2篇:街道建筑工地专项整治方案

****街道建筑工地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市容环境整治行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区域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街道工地专项整治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整治,达到改善建筑工地环境质量,努力打造安全化、标准化、环保化的建筑工地。

二、整治范围

街道辖区内所有在建建筑工地。

三、整治内容、标准

主要内容:加强渣土车辆运输及冲刷装置管理、规范现场两个围挡管理、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整治、生活区管理专项整治、规范现场场容场貌管理。

整治标准:

1.渣土车管理。

(1)加强渣土运输车管理。在建筑渣土外运前,要制定建筑垃圾排放、清运计划,必须用经过密闭改装符合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防止渣土撒漏污染城市道路。

(2)加强车辆出场冲洗管理。重点区域的建筑工地大门内侧必须按要求设置车辆自动冲洗机等冲洗设施,并设专人进行管理。所有运输车辆出场前,要彻底清扫车体、冲刷车轮,避免污染城市道路。

2、现场两个围挡管理。

(1)规范围挡墙管理。新开工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安装使用工具式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

(2)规范安全网管理。建筑物必须按规定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围挡,达到封闭严密、整洁无损,切实起到防尘、美观、安全的效果。

3、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整治。

(1)现场硬化管理。重点区域、路域的建筑工地现场道路必须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加工区、生活区等区域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的场地硬化铺装材料,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

(2)现场土堆覆盖管理。建筑工地现场的土堆、砂石等应使用密目安全网等材料进行双层覆盖,确保封闭严密、固定牢靠。

(3)施工扬尘作业管理。建筑工地现场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入库存放;混凝土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并使用密目网进行有效围挡,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禁止从建筑内向外抛扬垃圾。

(4)现场绿化及喷水降尘管理。建筑工地大门入口处、生活办公区等裸露区域,应种植花卉及常绿植被进行绿化,工地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

4、生活区管理专项整治。宿舍必须搭建使用绝燃型防火阻燃的活动房屋,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0人,生活用品应摆放整齐,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床铺或其他物品不得占用消防逃

生通道。

5、现场场容场貌管理。

(1)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现场应配备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

(2)施工现场材料及料具堆放必须分类分规格堆放整齐有序,各种材料应设置标示牌。

四、责任分工

牵头部门及负责人:

责任单位:

责 任 人:

推荐第3篇: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一、会议认为,全区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良好,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一是盟市领导普遍重视。各盟市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乌海、呼伦贝尔、通辽等市还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各盟市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紧密结合,安监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作战,共同推进两项工作深入开展。如,鄂尔多斯市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安监等部门配合,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再如,赤峰市在全市范围内划定21个重点矿区,推进资源整合,促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是大部分盟市行动迅速,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方案,分解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清理拟关闭企业名单,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呼和浩特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已公布第一批关闭名单。通辽市、包头市已经提出拟关闭企业名单,待政府公告后实施关闭。

二、会议指出,目前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方案迟迟没有制定印发,任务不落实,责任不明确,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缓慢;二是个别地方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的力度不够,致使很多非法开采行为得不到取缔和制止,给专项整治工作带来不良影响;三是个别地方监管不到位,对边建边采、以采代探的违法行为惩处不力,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事故高发。

三、会议要求,下一步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提高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统一步骤,采取得力有效措施,确保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的完成;二要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盗采和以采代探、超层越界等非法开采行为。此项工作应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对盗采和非法开采的矿山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三要严格执行关闭程序和标准,按照内政办发

推荐第4篇: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一、会议认为,全区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良好。一是盟市领导普遍重视。各盟市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乌海、呼伦贝尔、通辽等市还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各盟市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紧密结合,安监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作战,共同推进两项工作深入开展。如,鄂尔多斯市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安监等部门配合,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再如,赤峰市在全市范围内划定21个重点矿区,推进资源整合,促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是大部分盟市行动迅速,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方案,分解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清理拟关闭企业名单,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呼和浩特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已公布第一批关闭名单。通辽市、包头市已经提出拟关闭企业名单,待政府公告后实施关闭。

二、会议指出,目前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方案迟迟没有制定印发,任务不落实,责任不明确,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缓慢;二是个别地方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的力度不够,致使很多非法开采行为得不到取缔和制止,给专项整治工作带来不良影响;三是个别地方监管不到位,对边建边采、以采代探的违法行为惩处不力,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事故高发。

三、会议要求,下一步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提高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统一步骤,采取得力有效措施,确保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的完成;二要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盗采和以采代探、超层越界等非法开采行为。此项工作应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对盗采和非法开采的矿山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三要严格执行关闭程序和标准,按照内政办发〔XX〕85号、内政办发电〔XX〕48号文件的要求,各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在主要媒体上公告关闭取缔企业名单后,国土资源、安监、工商管理等有关部门注销相应的有关证照,公安部门停止火工品供应,电力部门停止电力供应,当地政府要组织恢复被关闭企业的矿区地貌、遣散从业人员。各督查组将于10下旬至11月中旬组织验收,严格按上述标准执行;四要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

作进展缓慢的个别盟市,各督查组要按照分工和工作需要,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尽快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保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网吧整治工作的领导,保证网吧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霍山县成立了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网吧整治工作,组织学习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六安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六安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分析网吧存在的主要问题,认清网吧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霍山县文化局对网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起草制定了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了网吧整治工作的重点,明确了网吧整治工作的目标,并上报县委、县政府以两办名义下发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有关乡镇执行。在整治过程中,主要领导多次参加整治小组会议,布署整治工作,领导多次带队深入网吧经营场所检查网吧经营活动,强调网吧整治工作不能走过场,要依法行政,查出的问题,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吊销《许可证》的吊证,确实规范网吧经营秩序。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在网吧整治过程中,我局加大了网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在3月网吧整治初期就向各经营业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行加强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在电视上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播放了宣传标语,公告了《加强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统一为网吧经营场所制做张贴了“未成年人不得入内”标识牌,提醒经营业主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警诫未成年人不要进行网吧经营场所;多次召开了网吧经营业主会议。组织经营业主学习了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上级业务部门对网吧管理的有关通知精神,指出了网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网吧规范经营的要求。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向县政府建议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有文化、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和电信、移动等电信部门组成的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召开了协调会议,并要求在整治工作中要互通情报,相互配合。5个月来,我局共接到群众举报12起,接到工商部门移交案件9件,公安部门互通的情况通报4起。我局通报给工商部门无证经营情况3起,通报给电信部门对停业整顿要求暂停接入服务函件5件。根据各部门的职责,我局对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营业的网吧进行了查处,公安机关对涉及互联网信息安全、未实行实名上网的网吧进行了检查,工商部门取缔了无证经营的黑网吧,电信部门对停业整顿的网吧给予了暂停接入服务。

四、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把解决接纳未成年人

、超时营业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作为工作重点,从3月18日开始,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法,不间断地对全县网吧进行了检查,有时在早上5时,有时在晚上12时以后,有时在中午、下午下班之后、有时在周未,重点对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无证经营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258人次,检查网吧经营场所458家次,行政处罚18家次,其中:罚款13家次,停业整顿5家,处罚金额5000元。另外工商部门取缔无证经营网吧2家,是历年来网吧整治处罚力度最大的一次。

五、长效管理、巩固成果

为巩固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网吧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在暂停审批新的网吧的同时,坚持一手抓整顿,一手抓提高的网吧整治工作方针,与网吧经营业主签订了经营管理责任状,配合共青团、学校等单位开展告别网吧学生联合签名活动,积极向财政部门要求在罚没款中解决一定的举报奖励经费,积极探索网吧长效管理机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个月的网吧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到达了预期目标,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

1、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效果难于巩固,由于全县网吧经营业主法律法规素质不高,依法经营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加之受经济利益的诱惑,专项整治过后,网吧超时营业,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经营现象有可能抬头。

2、少数网吧存在安全隐患,受场所制约,县城约有4家网吧安全出口通道窄小。有个别网吧楼梯私自安装推拉门,导致出口通道不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3、网吧卸载监控软件现象严重,根据省市文化部门的部署,去年,我县统一安装了网吧监控软件。网吧监控软件的安装,加强了我局对网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个别网吧为逃避监管,私自卸载网吧监控软件,给网吧管理工作带来不便。

4、学校管理工作滞后,国务院规定禁止中小学生进入网吧,学生只能进入学校内部的微机房上网学习娱乐。而学校电脑等上网设备不够完备,不能满足广大学生的上网学习娱乐需要,导致部分学生走向网吧,沉迷于网络游戏。

规范网吧经营秩序,加强网吧管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局将在今后的网吧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经营业主的培训,提高网吧经营业主依法经营意识。继续加大对网吧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网吧的经营秩序。积极配合学校和共青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使学生自觉远离网吧,保护

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巩固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促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

推荐第5篇:消防专项整治通告

XX村委会

关于开展火灾专项整治的通告

根据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落实整治工作,改善我村消防安全环境,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我村的防火抗御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村委会决定从2011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在我村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XX村办公大楼、企业、“三小”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二、整治内容

对全村所有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整治,检查整治内容如下:

(一) 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

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 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

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四) 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

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五) 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

否被占用。

(七) 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

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九)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

消防技术标准。

(十) 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防火技术标准。

(十一) 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建立

消防档案;是否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十二) 属于“三小”场所的,是否符合《佛山市“三小”场所整治标准》的要求。

(十三) 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整治要求

整治期间,全村各单位的负责人应于以积极配合,按整治工作组提出的要求和时限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故意拖延整改或阻挠整改工作的,将视情节采取强制措施或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人民群众有权和义务举报消防违法行为,如有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可向火灾隐患整治队举报,举报电话:28369110

特此通告

XX村民委员会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推荐第6篇:消防专项整治总结

齐勒乌泽克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州、县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由乡安监站牵头在齐勒乌泽克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我乡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齐勒乌泽克乡以建设“平安乡乡”为主线,进一步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齐勒乌泽克乡就此项消防检查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了齐勒乌泽克乡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并与齐勒乌泽克乡辖区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全面落实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控制一般火灾的发生。

二、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整改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和不管安全因素。

2010年齐勒乌泽克乡加大检查力度,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为重点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齐勒乌泽克乡本着对辖区人民的生命财产

高度负责的原则精神,下大力气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彻查到底,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责令停业整顿。

三、确保消防目标的实现。

在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中,齐勒乌泽克乡制定了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为中心,以火灾事故多发、人民群众关注的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专修材料集中、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和单位为重点,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单位的防火条件。督促落实大风天火灾防范措施,实行群防群治,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稳定全区火灾形势。为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齐勒乌泽克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人工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各单位春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4月12日齐勒乌泽克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各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4月14日对阳和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制度落实,用火用电仓储安全及值班值宿情况进行了检查;4月18日对电气线路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4月20日对消防队组织训练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我乡防火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四、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在此项工作中,齐勒乌泽克乡确定了3项治理重点:

1、饭馆、商店等公共聚集场所;

2、储存、经营易燃可燃材料的场所;

3、偶尔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和场所。研究制定了5项工作措施7项检查标准,并结合辖区自身实际提出了“一公布、二明确、三责任、四措施、五联动”的工作方法,分阶段分批次有条不紊地进行治理。在实际操作中,督促各单位按照此次专项治理提出的工作要求和重点,开展自查。对自查出的火灾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员,落实整改期限,认真彻底整改。通过治理,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各单位建立健全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项管理走上了规范化道路。治理期间,齐勒乌泽克乡从未发生一起公共聚密集场所的火灾事故,确保了全乡火灾形势的稳定。

五、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收效明显

5月4日,齐勒乌泽克乡开展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以劳动密集型企业、餐厅等场所为重点,检查了各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内部防火检查、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安全疏散设施完整好用情况;火电源管理情况;员工消防培训教育情况。通过检查,使各单位的防火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整体抵御火灾能力进一步提高。在检查过程中齐勒乌泽克乡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使单位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到一个

新的高度。

六、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 此项活动中,齐勒乌泽克乡严格确定检查范围及重点,积极推进各单位的火灾隐患自查工作并督促其认真进行整改,圆满完成了对整治范围内3家饭馆10家商店2家磨面房的治理工作,在检查中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在接下来的检查工作中,辖区按照消防安全整制工作小组的统一部署,对照工作要求,重点检查了前一段时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与不定期清查辖区内各单位企业的消防正改情况,认真分析工作的薄弱环节,查清工作疏漏,继续深入开展好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使齐勒乌泽克乡消防安全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齐勒乌泽克乡安监站二O一O年六月十日

推荐第7篇: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大队按照“围绕中心,加强监管,提升能力”的工作思路,以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不断完善餐饮服务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和方法,以专项整治促规范、促提高、保安全,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了以规范建筑工地食堂食用油、餐厨废弃物管理、落实餐饮具消毒措施等为主要内容的检查。通过扩大宣传教育、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专题安排部署。

我大队高度重视本次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根据方案要求,专项针织工作执法人员要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明确监管职责,认真落实地方政府负总则,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方式。进一步加大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提高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二、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

一是重点检查各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对未办理许可证经营或未进行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已发进行了处理。二是重点检查食用油、肉及肉制品、食品添加剂、夏季蘑菇等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建立情况,要求其不得采购和使用《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三是要求各食堂食品加工制作必须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严格食品留样制度,以及时了解食品安全状况,严防食品交叉污染。四是对厨房设备、消毒设备、食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状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环境卫生差、台账建立不全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现场检查笔录》和《监督整改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专项检查期间,我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50人次,执法车辆177台次,检查建筑工地食堂49家,下达整改意见通知书40余份,查处违法案件0起。

三、健全制度,畅通投诉渠道。

保证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堂安全投诉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是必举之措。为此,我大队向各工地食堂公开了分片管理人员和单位投诉举报电话(04778575308),要求对投诉举报工作做到“日清、日结”。

四、加大宣传,增强安全意识。

整治期间,我大队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整治情况以及食品安全知识。执法人员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放《食品安全法学习手册》55本,宣传资料18份。通过这些举措,极大地营造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建筑工地食堂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广大建筑工人的食品安全意识。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辖区内各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状况的到了明显好转,建筑工人食品安全意识显著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夯实,建筑工地食品安全信息投诉举报制度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单位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筑工地食堂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直接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显著。

食品监察大队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推荐第8篇: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4年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本项目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结合万盛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现决定从2014年4月2日至9月底,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4年润洲.江山城一期1号楼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梅邦君

副组长:王勇军

成员:万勇、王波涛、王焱、彭珍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内。

二、整治内容

(一)严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认真核查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工地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二)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认真核查食堂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

(三)严查食堂环境卫生状况。认真核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四)严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核查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盐、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五)严查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2014年4月至9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4月2日至4月15日)

本县建筑企业进行自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进行整改。

(二)检查阶段(4月15日至9月25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建筑企业自查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过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建筑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总结阶段(9月26日至至9月30日)

对本项目部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深入开展教育培训。要督促工地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

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建筑企业切实承担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要组织对各类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建筑企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四)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每个月向办公室书面报告集中整治进展动态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于2014年9月30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推荐第9篇: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2年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结合绛县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百日行动,现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至6月底,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20年绛县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慎海

副组长:李永胜

成员:赵文智、房宽龙、常亮、张跟虎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药监局食品科

二、整治内容

(一)严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认真核查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工地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二)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认真核查食堂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

(三)严查食堂环境卫生状况。认真核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四)严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核查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盐、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五)严查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2012年1月至6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1月1日至1月15日)

本县建筑企业进行自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进行整改。

(二)检查阶段(1月15日至6月1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建筑企业自查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过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建筑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总结阶段(6月1日至至6月30日)

对我县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深入开展教育培训。要督促工地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

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建筑企业切实承担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要组织对各类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建筑企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四)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每个月向办公室书面报告集中整治进展动态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于2012年6月25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推荐第10篇: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江苏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公司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结合金湖县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百日行动,现决定从2015年08月5日至11月底,在我公司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2015年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庆军 副组长:刘业清

成 员:万洪伟、郑华祥、施列勤、陆义祥、郑顺早 各项目部项目经理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科

二、整治内容

(一)严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认真核查各在建工程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工的工地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的食堂,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项目工程一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如发现坚决停办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事餐饮服务。

(二)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认真核查食堂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

(三)严查食堂环境卫生状况。认真核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四)严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核查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盐、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五)严查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2015年08月至11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8月05日至8月15日)

各分公司、项目部进行自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进行整改。

(二)检查阶段(8月15日至9月1日)

由公司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分公司、县内在建工程进行检查,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食物安全隐患比较多的工程进行重点检查。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至至11月30日) 对我公司在建工程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深入开展教育培训。督促各项目部工地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建筑企业切实承担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组织对各类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各项目部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要求各项目部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四)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分公司、各项目部每个月向办公室书面报告集中整治进展动态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于2015年11月25日前,报公司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作总结。

江苏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05日

第11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绛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绛县城镇三项集中整治工作的要求,绛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7月份起对全县餐馆.早、夜市餐饮流动摊点进行了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20余人次,检查饭店224户,早点20户.夜市摊点70户,发放《流动摊点食品安全承诺书》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300余份,为广大从业人员减免体检费2000余元。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成立了领导组,召开了动员会,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对这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中心任务,树立全局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要周密部署,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这次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为了保障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我们对一线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组织学习了相关法律适用条款,重点对《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讲解,使卫生监督员掌握了工作要点和法律依据,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法律保证。

三、加大力度,集中整治

在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重点对证照不齐全,无证经营,索证索票管理不规范,餐具消毒不严格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餐饮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整治,绝大多数餐饮单位都达到了证照齐全,消毒制度健全,消毒设施完好,操作程序规范,有防蝇、防鼠、防尘、防潮设施。

由于早、夜餐饮市摊点数量多,分布广,流动性大,各摊点普遍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不高,个人卫生意识差,环境卫生差等因素,整治难度较大,为实现预期整治目标,我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早出晚归,早上六点上班,晚上

11点下班.针对存在问题,向经营户发放《流动摊点食品安全承诺书》,要求经营人员增强个人卫生意识,着工作服上岗,不留长指甲、长头发,不佩戴首饰,对餐具消毒不到位的经营户限期改正,要求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包装纸或包装袋。

通过检查,一是摸清了夜市摊点底数,做到底数清楚,目标明确;二是摊点基本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业主做出了食品安全承诺,无健康合格证明的要经过健康检查,并责令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三是各夜市摊点基本做到从业人员着装统一,车灶干净,按位摆放,垃圾进筐,污水进桶。

在这次监督检查工作中,全体卫生监督员在执法过程中统一着装、文明用语、亮证监督,做到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树立了卫生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通过专项整治,规范了从业户经营行为,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第12篇: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根据 国土资函[] 号文件,关于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我局对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深入宣传,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有序开展

(一)认真部署。对清理整顿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我局立即主持召开了由各县局、市区分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清理整顿工作动员大会,强调了专项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切实做好房地产用地专项整顿工作。同时,印发了《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国土资函〔 〕 号),对专项整顿工作的工作目标、要求、内容、范围、方法和步骤等作了明确部署,保证了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成立机构。我局成立了分管局长为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专项整顿工作。各县局、分局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上下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搞好培训和宣传。一是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保证省政府关于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二是做好对广大群众的宣传,使之充分认识此次

专项整顿工作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提高参与清理整顿工作的积极性,自觉地对房地产开发商的用地行为进行监督,对不合法的房地产用地进行举报;三是做好对房地产商和房屋产权单位的宣传,使之明晓意义,掌握政策,做到主动申报,积极配合。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在全市营造出一个理解、支持、参与和促进房地产开发用地专项整顿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措施,严格把关,依法处理各类违法用地

一些违法用地由于前后时间跨度长,因此,我们本着既考虑历史,又严格执行政策的原则,对不同时期、不同性质、不同用途的房地产违法用地及交易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置。我局根据违法占用土地的用途、位置的差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分别进行处罚,并通过采取降低完善手续门槛、加强督促检查等措施,提高了违法占地案件处理效率。

三、建章立制,规范市场,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市不断强化土地法制建设,依法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管理,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坚决制止土地非法转让和房地产非法交易,保障了房地产开发和城乡各项建设用地的需求,逐步建立起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进一步健全土地市场管理制度。对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地价管理、优化企业投资用地环境、严格规范土地审批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切实加大了土地市场管理的力度。

(二)对土地使用审批实行集中统一办理。市国土资源局增派人数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土地登记发证和受理土地征用、出让、转让等业务,实行受理和办理业务相分离,规定了办理时限,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另外,还开通了行风热线,增强了社会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有效监督。

(三)加大招标拍卖土地力度。严格控制协议出让土地的范围,对商业、旅游、娱乐、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全部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四)认真做好土地储备工作。市及各市区都成立了土地储备中心,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土地储备工作,为强化管理土地一级市场打好基础。

国土资源局

月 日

第13篇: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东港镇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2007年8月)

按照省、市、区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自2006年11月起,我镇成立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化工企业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技术质量、人员资质、土地、能耗、项目审核和工商登记等八大产业准入要求着手进行了大量调查,并就我镇化工企业的整治方向和目标进行了明确。

一、全镇化工企业的现状

通过调查,明确全镇现有各类化工生产企业117家,占全镇生产企业的18%,化工流通企业49家;其中500万元以上40家,200—500万元22家,200万元以下55家。2006年,化工生产企业实现销售48.8亿元,占全镇工业经济总量的49%。

从行业自身的角度来看,化工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生产技术的多样性、多变性和综合性。化工产品品种繁多,每一种产品的生产不仅需要一种至几种特定的技术,而且原料来源多种多样,工艺流程也各不相同。二是具有原料利用的综合性。化工企业的生产是化学反应,在生产一种产品的同时,往往会产生多种联产品和副产品,而这些联产品和副产品大部分又是其他化工企业的重要原料,可以再加工和深加工,因此化工企业最能开辟原料来源和综合利用资源。三是生产过程要求的比例性和连续性。化工生产主要是装置性生产,从原材料到产品加工的各个环节都是通过管道输送,形成一个首尾连贯、各环节紧密衔接的生产系统。任何一个环节产生故障,都有可能使生产过程中断,从而形成产品污染。四是化工企业具有能耗高的特性。这是因为化工产品的原料本身即是能源,如煤炭、石油等。有些化工产品的生产,需要在高温下进行,需要消耗大量能源。

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化工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规模小、分布广、条件差。全镇117家化工生产企业,规模企业仅40家,其余77家均为规模以下企业,这些小规模企业大部门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始筹建生产。由于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形成了“星星点灯”的局面,没有很好的规划,分布在全镇各村各点,比较分散。这些作坊式化工企业大部分厂房简陋,生产设备比较落后,操作简单,投入观念淡薄,生产连续性不强,没有完善的污染治理设施,业主环境保护意识较差,环保设施陈旧。

2、产品品种广泛、生产特点鲜明、污染物种类多。由于化工行业的特殊性,涉及的产品门类广泛,由此产生的污染物也比较多。综合全镇化工企业,产品涉及到橡胶制品、橡塑制品、有机溶剂、消毒剂、化工助剂、试剂、柔软剂、生物生化制品、涂料、颜料、油漆、电子焊料、净水剂、润滑剂、乳胶、胶水、氧化锌、医疗用品、乒乓球、油墨、塑料母粒和其他化工产品。

3、无完善的环保审批手续。从检查中发现,有些化工企业的环评审批手续还是企业刚建办时办理的,有的甚至还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办理的,业主在企业转制、变更经营地点、增加产品品种产量、增添设备、改变工艺等的时候未能重新办理变更手续,致使现生产状况与原有环评不符。有些虽然有环评手续,但不能按照环评审批要求组织实施,其实这些都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

二、全镇化工企业的专项整治

1、全镇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按照区政府对我镇化工专项整治责任状的要求,我镇化工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三年化工专项整治期间,我镇必须关闭化工生产企业30家,搬迁2家。关闭数占全镇化工企业数的27%,占全区化工企业关闭总数的30%左右。(其时间进度要求为:2 0 0 7年关闭18家,2 0 0 8年关闭12家,做到三年目标两年完成。)

2、全镇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的推进情况。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区三年化工专项整治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对照产业准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八个方面的相关标准,镇经贸中心组织力量对全镇的化工企业进行了逐个上门核查复合。在此基础上,今年5月23日,区化治办组织安监、环保、工商等职能部门对我镇的117家化工企业进行了会审。<?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6月11日,区化治办对我镇34家存在问题的化工企业提出了具体的整治意见(拟关闭、拟转停、拟关停、拟转移、待定)和整治时间,同时根据职责明确监督部门。

6月12日—6月13日,镇化治办抽调安监、环保部门的4名工作人员,对区化治办提出存在问题的34家化工企业逐一上门进行了现场核查,根据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镇化治办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同时又调整增加了5家企业。这39家化工企业的具体情况为:整改企业6家;工商调整化工项目企业16家;实际停产、歇业企业10家;无环保、安全审批手续企业6家;建议搬迁1家。至目前为止,区化治办还无明确答复。

3、全镇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的具体措施。

(1)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加大宣传力度,使有关单位熟悉掌握《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化工企业整治的意义和作用,以及具体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强化舆论对整治的监管,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

(2)加强执法检查,做到全面覆盖。重点清查化工企业是否通过环评审批,环保设施是否配套,使用运行是否正常,项目是否通过环保验收,是否编制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否配套比较完备的应急处置设施,是否能够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废水是否排入达到地表水功能区划要求的水域,危险废物是否有效处置等环节和措施。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化工企业进行处罚并报请上级部门予以停产整顿和关闭。

(3)突出整治重点,提升发展水平。对部分技术含量低的化工企业,引导和鼓励他们进行技术改造,促使产业升级,产品换代,提高企业的技术装配水平;对部分环境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实行限期整改,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做到达标排放;对部分污染特别严重,且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坚决实行关闭和停产。

(4)科学制订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充分结合城镇板块的改造和公共工程的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化工集中区域,提升环保的可控水平。

(5)严把准入关口,提升产业水平。鼓励化工企业向园区集中,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资料手续不全的项目一律不予帮助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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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做好协调服务,力求取得实效。认真制订每一个阶段的工作方案,强化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监督,细化每一个步骤的工作措施;强化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整改、关闭的经济政策导向机制,建立相应的考核考评指标体系。

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除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广泛宣传、综合治理外,还需要全镇各级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更需要各级人大代表的工作监督和舆论导向。我们相信,只要通过大家的努力,一定能完成上级下达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任务。

第14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大岭镇市容及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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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来,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卫生整治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积极开展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使农村环境卫生做到了柴草无乱搁、粪土无乱堆、污水无乱泼、畜禽无乱放的新景象,村容镇貌有了明显改观。现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层层成立专班,营造环境卫生整治氛围。一是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夏翎翔为组长,镇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刘迪登、镇委宣传委员王新祥、镇委委员副镇长赵声扬、镇派出所所长瞿信炳为副组长,相关办公室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高陵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社区和农村示范组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分别负责环境卫生整治和常规管理工作,督办指导和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二是制订了《高陵镇镇容镇貌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以高政办[2007]52号文件的形式下发全镇,让22个村和镇直单位明白环境卫生整治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整治重点及保障措施;同时还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集中整治镇容镇貌及街道环境卫生的公告》16条和通过致全镇农户一封公开信,让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树立全民环境卫生意识。三是对社区主干道两旁临街居民由社区与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和两旁花带由镇直单位认养管理;组织开展每周五为义务环境卫生活动日等,营造了浓厚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氛围。

二、突出工作重点,检查督办抓落实。一是实施“一建三改”,改进垃圾处理方式。按照 “示范推进、综合治理”要求,分别在高陵镇岗、王家岗村实施了以沼气池建设为重点,配套推进“改厕、改圈、改厨”“三改一建”,普及卫生厕所,推进畜圈与住房分设。按10户左右农户修建1个简易垃圾池,用于集中堆放不易降解的垃圾。二是治理乱堆乱放。动员村民清理房前屋后的柴草、杂物、砖瓦等堆物堆料,清除村庄的粪堆、肥堆,搞好庭院内外的卫生。三是抓好道路整治。清除路面泥土、粪便、垃圾,确保道路常年清洁。四是对镇区进行了集中整治,投资近十万元,新修杨溥路管家铺大桥至幸福小桥之间绿化带900㎡,新增硬化路面500㎡和填埋杂草垃圾1200余方,添置垃圾桶30个等卫生设施。在集中整治期间,镇农

村环境卫生整治专班采取一天一督办,一天一公布结果的办法,对未按要求落实的村实行戒勉谈话,并设置检查评分细则,使整个整治工作落到了实处。

三、建立长效机制,促进长远发展。一是做到有人管事,各村落实了“三个一”,即一名常年保洁员、示范组长每隔20米建一个垃圾池、设置一个垃圾填埋场。二是做到有钱办事。示范组每户每月收取3—8元的保洁费,用于日常清扫。三是做到常抓不懈。明确由镇环境卫生整治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周督办月考核评比,从而使全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步入了良性轨道等。

总之,我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环境卫生整治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很远,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主要是管理体制、制度建设、常规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城建有限资源的合理利用等是我们当前的薄弱环节,部分路段街道的整治还不彻底,有待我们进一步努力。我们一定按市委、市政府和督办检查组的要求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新袁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发表日期:2009年4月14日共浏览849 次字体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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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春雷”行动的有关要求,新袁镇党委政府立即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六项措施抓早、抓实、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超前谋划,突出“早”字

明确时间,集中整治。镇党委政府召开了全镇所有镇村组干部、镇直机关工作人员及在新袁从事开发的所有老板共同参加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大会,下发了专门文件,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突击月活动,抓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加大投入,重点整治。继前期投入4万元建成工业集中区南侧垃圾中转站, 投入5万元在袁集西南角新建了占地5亩的垃圾填埋场后,又拿出近15万元对一些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同时投入1.5万元添置了50只封闭式垃圾埇,近期还规划建设10个垃圾景点房。另外,该镇还研究决定从每年各村的一事一议筹资中拿出1500元作为环卫保洁专项补助资金。

二、全面整治,突出“实”字

配足人员,划片整治。按照上级环卫人员配置比例要求,在镇区配备了30名环卫保洁人员,工资标准也由以前的平均每人每月150元增加到400元,在农村新配了11名村级环卫专职保洁人员。同时配备13名城管队员,工资标准也由以前的平均每人每月400元增加到1050元。环卫保洁人员配齐五个“一”,即每人一辆三轮车、一把铁锹、一个口袋式扒箕、一个鱼钩式铁簦、一把扫帚。城管环卫服务中心做到五个“一”,即一个场所、一块牌子、一个档案、一个制度、一个定位责任牌。这次集中整治的范围分为镇区段和农村段,农村段明确各驻片领导和驻村干部为所驻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具体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镇区段则将

城管环卫一条线工作人员和各机关工作人员划分到各主次干道和整治区域,明确范围,统一标准,责任到人,包保到位。

集聚民力,全面整治。集中整治活动其间,该镇通过组织流动宣传车、进村入户张贴宣传单、描绘专题墙体画、动员广大学生开展“清洁家园、从我做起”的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综合整治的目的和意义的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同时加大对门前“五包”责任制和垃圾袋装化的宣传力度,通过在各村开展“卫生文明星级户”评比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人人动手,扎实搞好身边的环境卫生。

三、奖惩分明,突出“好”字

跟踪督查,推动整治。为了确保整治活动有序推进,达到预期效果,该镇成立了三级督导检查组。镇党委书记葛明、镇长刘家伦等镇党政主要领导对各村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镇纪委还对各村(居)和镇直各单位进行专项跟踪督查,对在整治中行动不快、措施不力、成效不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严明奖惩,促进整治。在检查验收阶段,该镇抽调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检查考评组,对此次活动进行了单独考评,排出了名次,兑现了奖惩,对前三名的单位分别给予500元、300元、100元的奖励,对评比后三名的单位分别给予500元、300元、100元的处罚。如今,黄码河的水更清了,庄台周围更整洁了,单位庭院更靓了!

‘;老家伙

第15篇: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消防安全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院消防系统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及《长沙市望城区卫生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工作方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及《甘肃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以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突出“四类场所”为整治重点,坚持标本兼治和依法从严管理,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全面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坚决消除印发特大火灾的各类隐患,确保我院的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我院院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副院长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铜官中心卫生院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和落实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 办公室联络员: 。各成员以组长和副组长为中心,明确工作目标,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治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住院楼、办公楼等公众场所;

(二)、储存或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氧气、剧毒、麻醉等,加强对锅炉房,液氧储存罐、库房、疏散通道等重点防火部位的管理;

(三)、其他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的场所。

四、整治内容

(一)、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不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限期整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期间消防安全;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和辅助安全疏散功能的,限期整改;人员密集呈缩周围不允许大件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限期整改。

(二)、发现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立即整改,在公共区域乱搭乱建,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限期拆除;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

(三)、擅自改变防火、防烟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限期整改。

(四)、适应、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设置不符消防安全标准要求的,限期整改;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立即整改。

(五)、医院病房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酒精炉等严重违规行为,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六)、消防安全“三提示”工作不到位的,立即整改。

五、时间安排和规则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半年,即2012年7月28日至十八大闭幕,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8日至8月10日)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整治的范围、内容和有关要求,结合上级文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11日至9月30日)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以及本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掌握本单位主要火灾特点和规律,及时排查隐患,全力进行整改,本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质量。

(三)、督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12月20日)

全力迎接卫生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查阅资料台帐、制度建设和实地抽查等形式的检查、督导和验收,争取将我院打造成消防工作的样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学习《消防法》,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把握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机制,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院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保障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按照本院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本院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发现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的要研究制定具体、针对性强的整改巩固措施,并严格实施,确保消防安全。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加强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可利用条件,及时宣传整治的正面典型和《消防法》,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及违法违章行为要实行跟踪督促整改。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三提示”专项行为,增强医护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活自救能力。

(四)、明确责任,严格追究。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整治。要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不力、排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造成火灾事故的,坚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的责任。

(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成立火灾应急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

第16篇:学校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11年学校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我校根据教育局有关精神,针对秋冬季节火灾易发、高发,并传达了《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配合全市 “清剿火患”战役,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努力提升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织机构健全

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重于泰山,消防安全工作既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又是学校安全的常规工作。学校本着对家长和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行动细致,绝不存有丝毫的侥幸、松懈和麻痹。首先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清剿火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统一指挥,协调一致,分工明确,确保了专项整治和日常消防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并把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和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使工作有章可循,以章办事。保证了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宣传形式多样,活动内容丰富

我校充分利用消防安全宣传周教育活动,全面动员,全员参与,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利用升旗仪式,进行以“火灾避险自救”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对全体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普及消防知识及

防灾自救基本技能等,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通过“寻找身边的火灾隐患”活动,提高师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防护的能力。全校师生齐动员集中进行“清剿火患”行动,共发现火灾隐患12处,重新明确并清理消防通道,检查消防器材有效性,维修应急灯,补全逃生标志,校领导已要求相关部门全部整改落实。“清剿火患”行动使得全校师生思想上更重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从而做到真正树立一种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

通过告家长书,家校路路通等途径,主动向学生家长宣传家庭消防安全知识及自护自救方法,通过教育学生辐射每个家庭,影响社会,全面推进“清剿火患”专项整治工作。

以“感受消防教育,增强消防意识,掌握基本知识”的目的举行消防安全演练。让全体师生有一个体验消防逃生的教育过程,有了亲身经历才能有更好的教育成效。通过演习向学生灌输消防安全知识,使之掌握火灾逃生技能。使师生面对真正的灾难时,能临危不惧,从容应对,确保自身生命安全。

三、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精神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体系,确定重点防火部位,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负责制,并责任到人。完善《消防通道巡检制度》、《消防器具保养制度》,安排专人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消防标志的完整性,有效性。由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牵头对学校进行深入细致的地毯式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摸消防安全隐患;尤其加强对实验药品特别是易燃易爆药品危险品的管理;检查疏散通道,防火门,

消火栓、灭火器及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灯;并落实消防器具的管理和保养责任制。保证消防器具随时处于临战状态。从技防角度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学校安全无小事,消防安全工作更是一个艰巨的长期的任务。我们在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和阶段情况总结的同时,要真正在师生中树立一种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只有防治结合,才能保证学校安全,维护师生安全。我们相信,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将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更好,为教育事业与学校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012年3月

第17篇:学校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12年东孟固中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我校根据教育局有关精神,针对秋冬季节火灾易发、高发,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努力提升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织机构健全

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重于泰山,消防安全工作既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又是学校安全的常规工作。学校本着对家长和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行动细致,绝不存有丝毫的侥幸、松懈和麻痹。首先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清剿火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统一指挥,协调一致,分工明确,确保了专项整治和日常消防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并把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和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使工作有章可循,以章办事。保证了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宣传形式多样,活动内容丰富

我校充分利用消防安全宣传周教育活动,全面动员,全员参与,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利用升旗仪式,进行以“火灾避险自救”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对全体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普及消防知识及防灾自救基本技能等,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通过“寻找身边的火灾隐患”活动,提高师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防护的能力。

1全校师生齐动员集中进行“清剿火患”行动,共发现火灾隐患12处,重新明确并清理消防通道,检查消防器材有效性,维修应急灯,补全逃生标志,校领导已要求相关科室全部整改落实。“清剿火患”行动使得全校师生思想上更重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从而做到真正树立一种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

通过告家长书,家校路路通等途径,主动向学生家长宣传家庭消防安全知识及自护自救方法,通过教育学生辐射每个家庭,影响社会,全面推进“清剿火患”专项整治工作。

以“感受消防教育,增强消防意识,掌握基本知识”的目的举行消防安全演练。让全体师生有一个体验消防逃生的教育过程,有了亲身经历才能有更好的教育成效。通过演习向学生灌输消防安全知识,使之掌握火灾逃生技能。使师生面对真正的灾难时,能临危不惧,从容应对,确保自身生命安全。

三、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精神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体系,确定重点防火部位,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负责制,并责任到人。完善《消防通道巡检制度》、《消防器具保养制度》,安排专人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消防标志的完整性,有效性。由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牵头对学校进行深入细致的地毯式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摸消防安全隐患;尤其加强对实验药品特别是易燃易爆药品危险品的管理;检查疏散通道,防火门,消火栓、灭火器及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灯;并落实消防器具的管理和保养责任制。保证消防器具随时处于临战状态。从技防角度确保广大

师生的生命安全。

学校安全无小事,消防安全工作更是一个艰巨的长期的任务。我们在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和阶段情况总结的同时,要真正在师生中树立一种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只有防治结合,才能保证学校安全,维护师生安全。我们相信,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将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更好,为教育事业与学校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2012年11月22日

第18篇: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土右旗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严肃整顿消防产品市场秩序,切实提高消防产品质量,保障社会公共消防安全,旗政府决定,从2013年3月至12月,在全旗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3年的专项整治,坚决查处生产、销售、使用领域涉及消防产品质量的违法行为,有效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环境,切实落实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产品质量。基本建立相关部门依法监管、通力协作的长效机制,在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全面消除因消防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火灾隐患。

二、工作分工

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统筹规划、年度实施、全面清查、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质量技术

监督部门负责生产领域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使用领域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公安经侦、治安部门负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犯罪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

1.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以本方案确定的重点监督产品(附件1)为主要对象,确定年度重点整治产品,细化整治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

2.各乡镇、各部门要迅速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要求,面向社会开展广泛宣传,提高公众消防产品质量意识,督促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自觉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二)实施阶段(2013年5月1日至2015年11月20日)

1.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辖区内消防产品生产单位开展摸底排查,2015年11月20日前全面查清辖区内通过强制性认证的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和产品种类。要以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为重点,检查强制性认证市场准入资格、工厂生产条件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检查中发现未经强制性认证擅自生产消防产品的行为,以及生产质量不合格产品、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强制性认证标志

证书等违法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消防产品销售单位开展摸底排查,2013年应完成总数的30%,2014年应完成总数的70%,2015年全部完成。要重点检查集中经销消防产品的大型市场,对各单位销售消防产品的种类、数量登记造册,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查清供货来源,坚决查处售假黑窝点。要严查无照和超范围经营,以及销售假冒、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等违法行为。

3.公安消防部门要在审核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等行政许可环节严格把关,对审核验收项目使用的消防产品,应当100%检查,对竣工验收备案抽查项目使用的消防产品,检查比例应当不低于70%。要加大监督抽查检验力度,充分利用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统和现场检查判定等手段,坚决做到每查必严、违法必究。要严把消防装备采购和质量验收关,杜绝不符合市场准入和质量不合格的消防装备流入使用部门。

4.旗政府建立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定期汇总通报各乡镇、各部门工作情况,就违法行为查处、联合执法、案件线索移交等问题加强磋商,协调执法联动工作。对于案值高、社会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可以采取集体会商的工作方法,共同研究调查计划、侦查方案、处理措施,确保办案质量。5.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

挥牵头作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由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参与的联合督查或检查,对集中生产消防产品的重点地区、集中销售消防产品的大型市场以及使用消防产品的重点工程开展检查。公安消防、工商、质监等部门对检查发现涉及消防产品质量的违法案件,要按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环节的重大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对其他部门通报的重大案件线索,要及时调查核实,并反馈查处结果。对不属于本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的,要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协调处理。对检查发现涉嫌触犯《刑法》的案件,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6.公安经侦、治安部门要高度重视工商、质监及公安消防等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依法立案,深入追查,坚决清剿制假售假窝点;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书面向移送部门说明理由。

(三)验收阶段

1.阶段性考核(每年11月21日至11月31日)根据《消防工作考核办法》要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将纳入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公安消防部门将牵头组织工商、质监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年度督查或检查。

2.总结验收(2016年1月至3月)

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巩固工

作成效。区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根据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自治区、市有关工作要求,会商确定我区专项整治工作各年度督查或检查办法,2016年3月前对全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旗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合工作组,设立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地址:旗消防大队),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机构,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建立完善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二)广泛宣传,引导群众参与。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如何辨别合格消防产品的常识和政策法规。要确保1236

5、12

315、96119等投诉热线畅通,发动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要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使用消防产品不良行为的曝光力度,及时将不良行为信息通报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由其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11.9消防日期间,通过举办样品展示、案例讲解等多种形式,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

(三)强化督查,严格责任追究。

专项整治期间,联合工作组将按年度公布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和成效,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将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督查或检查中发现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以及被上级领导机关通报批评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和有关直接责任人责任。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集中、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经联合工作组共同商定,可随时开展重点督查,限期整改。各乡镇、各部门要每季度上报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报表,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查获的大案要案等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土右旗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3月20日

第19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小结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小结

我工地应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作出以下几点:

1、建立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管理人,规范人、教育人、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把好用电用火关,是免除建筑工地发生火灾、安全事故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

2、生活用电防止引发火灾,包括食堂做饭用的蒸饭箱,照明灯的电源线乱接、混乱;对此,生活区每幢配备消防柜、每层都配有灭火器,食堂有专设消防柜,避免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控制火源。

3、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物资,如各种木材、模板、焊接用的氢气瓶、氧气瓶、乙炔等都具备了燃烧条件,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所以应该配备消防设备;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很必要,应防止电焊作业等作业人员实际作业过程中吸烟,凡未经动火审批和非专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动火作业,仓库重地、氧气、氢气、乙炔室放置灭火器,对消防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为防止电气线路过负荷,短路和接触电阻过大引起可燃物的起火,主要是教育施工人员不得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气线路、由专业电工负责检查。

无论是施工用电还是生活用电,必须杜绝“小马拉大车”现象,必须要请懂电气的专业电工负责施工和管理,严禁无证上岗并应经常对该类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中海紫御豪庭(7C2区-3)项目部

2011年7月7日

第20篇: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象山县社会福利院危房改建工程

建 筑 工 地 扬 尘 综 合 整 治 专 项 行 动 实 施 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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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0日 为切实做好我县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根据《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甬政办发〔2010〕238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甬政发〔2014〕49号)、《宁波市美丽宁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甬美丽办发〔2017〕5号)、《2017年象山县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象建建〔2017〕9号),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精神,贯彻落实《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和2017年象山县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力度,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推进国家文明城市创建,促进我县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

(二)整治范围:象山县社会福利院危房改建工程。(三)控制指标:

1、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围挡100%;

2、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安装率100%;

3、施工现场的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入库、入池,遮盖率100%;

4、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率100%;

5、施工现场余土及建筑垃圾等集中堆放,采取固化、覆盖、绿化等措施落实率100%;

6、施工现场出场车辆冲洗设施及冲洗制度落实率100%;

7、建筑渣土等运输车辆出场密闭率100%;

8、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处标牌设置率100%。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控制重点提升行动

1 项目部要认真细化施工各阶段扬尘控制措施,抓好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编审、建筑垃圾清运、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等控制环节,在全面贯彻落实《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扬尘控制三大提升行动。

1、实施基础施工阶段扬尘控制提升行动。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在驶出建筑工地之前,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防止渣土在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滴、漏,污染周边环境;工地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池四周必须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并建立车辆冲洗台帐。

2、实施装修施工阶段扬尘控制提升行动。楼层内的建筑垃圾等物料,必须采用相应容器垂直清运或管道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同时,施工现场余土及建筑垃圾等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集中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的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入库、入池,并根据施工情况及时遮盖,防治产生扬尘;外脚手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禁止拍抖密目网造成扬尘。

3、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和专项方案编审提升行动。有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已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并在监理单位严格督促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各项措施。

(二)开展扬尘控制“树标杆、学标杆”示范行动

项目部在加强扬尘控制监管的同时,要开展扬尘控制“树标杆、学标杆”示范行动。通过建立标杆、树立典型,以扬尘控制标杆工地为引领,通过现场观摩会、交流研讨会等形式,宣传、推广扬尘控制先进经验和先进施工工艺,以点带面,促进全县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水平不断提高。项目部将适时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树标杆,学标杆”现场观摩活动。

(三)开展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集中宣传行动

2 一是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企业访谈和扬尘控制标杆工地展播等形式,集中宣传我县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及时报道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成果,推广先进经验,营造扬尘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同时列出对扬尘控制不力的工程项目,以必要的舆论监督,推动各项扬尘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利用民工学校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建筑扬尘危害及防治的教育,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和文明施工意识。三是在施工现场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扬尘综合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形成“扬尘防控、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公司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如下: 组 长:林添丰 副组长:朱小平

成 员:秦建卫、严成存、郑小勇、王桑、鲍春凤及各班组长

四、工作安排

(一)整治阶段(7月10日至11月15日)

公司和项目部根据《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达不到标准或本方案规定控制指标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并将自查整改记录整理汇总,留存在项目部备查。

项目部要结合日常安全监督工作,对处于基础施工阶段、装修施工阶段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情况进行全数排查整治,对处于主体施工阶段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二)总结提高阶段(11月15日-12月10日)

3 项目部总结开展扬尘综合整治情况,并对综合整治中表现突出的班组进行表彰,对表现较差的班组进行通报批评。积极探索建立建筑工地扬尘控制长效机制,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确保各项控制指标落实到位,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综合整治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部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充分认识扬尘控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为扎实推进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成立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项目部也要设立相应机构,指导、督促本工程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开展。项目部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扬尘控制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做好扬尘防治工作台账:进出车辆冲洗台账、施工现场清理台账、外架清理、楼层清理、露土砂石覆盖等台账资料以及扬尘防治有关的照片影像资料。

(三)强化监督执法力度。建立扬尘综合整治情况不定期巡查抽查制度、通报制度。项目部要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的检查力度,对于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扬尘污染严重、未落实或未达到扬尘控制指标的,必须责令立即停工整改。

(四)提高扬尘防治科学水平。一是鼓励、支持工程研究开发绿色环保施工技术,使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提高施工工艺,推行预制成品或半成品,减少现场搅拌、加工等环节,努力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二是加快施工现场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大力提高扬尘防治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浙江天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0日

建筑工地消防专项整治 工作汇报
《建筑工地消防专项整治 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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