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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资清查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3:49:38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三资清查实施方案

“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农村集体“三资”是广大农民群众长期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物质基础。当前村级财务管理还是侧重于资金管理,疏于资产和资源的管理,导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家底不清,管理不规范,资产流失现象仍然存在,不仅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而且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隐患。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三资”清理、加强“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基本原则

(一)民主公开的原则。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三资”清理过程中,要自始自终坚持这项原则,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履行民主程序,发挥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二)维护农民利益的原则。“三资”清理就是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处理相关问题时,以维护农民利益、集体利益为出发点。

(三)产权不得平调的原则。“三资”清理中,要保持“三资”所有权不变,原属村民小组的仍然是村民小组的,村里只负责组织清理登记,不能改变其权属。原属村里的仍然是村里的。

三、“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这次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清理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状况,核实“三资”底数,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登记台账,健全管理制度,促进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体工作目标是:

(一)通过清理,全面摸清村(组)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二)通过依法界定所有权,核实集体所有的“三资”总额,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

(三)通过建立登记台账,把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及时反映开发利用和处置情况。

(四)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监督。

四、“三资”清理工作的对象和范围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对象是全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清理工作范围是上述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

五、“三资”清理工作的操作程序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的程序进行。

(一)清理。以村自查为主,全面进行清理。每个村成立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会计、村务监督小组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参加的7-9人小组,对集体“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理。资金、资产的清理,要以村报账员账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资源的清理,要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

(二)登记。在“三资”清理过程中,按照县里统一制定的清理核实情况登记表,清理一项登记一项。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三)核实。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三资”,由村务监督小组或村民主理财小组、各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核实小组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核实。重点对“三资”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三资”,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四)公示。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由清理核实小组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或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凡在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三资”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认真进行核查,直至农民群众认可。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三资”,不得进入确认程序,列为“待处理问题”,及时上报。

(五)确认。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

(六)上报。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三资”清理结果,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报账员、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分别签字后上报。

六、“三资”清理工作的实施步骤

这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从2016年5月开始,到2016年12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发动(6月份)

成立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三资”清理监管代理工作方案,召开“三资”清理工作会议;要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等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政策,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积极性,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清理(7-12月份)

对本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自查登记,填写统一印制的“三资”情况登记表,由村民主理财小组核实并报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再汇总上报。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村自查上报“三资”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做到账账、账表、账款、账实、账证“五相符”。要对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修订完善合同。将本村(组)经检查核实的“三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后有异议的,重新履行登记核实程序。公示无异议的,分别设置资金、资产和资源台账,台账一式二份,上报镇政府一份、村存档一份。

七、切实加强对“三资”清理工作领导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在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下。我村分别成立了由村总支书记任组长,村两委及各村民组代表为成员的“三资”清理小组和核实小组。

(二)明晰思路,建章立制。开展“三资”清理,要本着“重点突出,全面推行;把握政策,宽严相济;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工作原则,核清 “三资”底数,纠正“三资”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针对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对策,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坚持标准,严格考核。严格执行“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开展“三资”清理工作,是推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对工作不认真、不积极、敷衍塞责的行为,要及时提出严肃批评,责令改正;对失职渎职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要顾全大局、服务中心,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确保三资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2016年5月30日

推荐第2篇:三资清查汇报

××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 作 汇 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从2011年11月份启动以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纪检委牵头的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清理登记工作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三资”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职责。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动员部署阶段。

从去年11月以来,首先成立了由县纪委牵头的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三资”清理登记工作,并抽组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民政、林业、国土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为骨干,分片包乡镇。9个乡镇217个村民委员会也相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乡(镇)、村“三资”清理登记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县直包乡(镇)工作组、指导组,既要按照程序操作,又要做好处置和化解“三资”清理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在整个清理登记过程中,无一例上访,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其次是宣传动员阶段,县“三资”清理领 1

导小组利用广播电视、滚动字幕、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进行为期两个多月的宣传,各乡镇、村利用培训,公示栏等最大限度地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的宣传发动,并在主要街道刷写标语2600多条。再次是培训到位,全县“三资”清理动员会邀请市经管站领导采取以会代训培训乡镇骨干60多人,12月初县“三资”清理领导小组抽组专业人员分三大片对9个乡镇的乡村两级“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共计培训乡、村工作人员780多人次。

二、自查自纠阶段

从2012年1至2月份,我们集中精力重点对财务账目、资产进行了审核,县乡抽组的工作指导组深入到村民委员会,开好三个会议。一是开好村级两委扩大会,村两委召开吸收部分群众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学习“三资”清理工作方案以及对三资清理的目的、要求,对厉年的帐目进行整理,对个别村的“包包帐”进行了认定和处理。二是开好清查核实资产小组会,村清查核实小组有7到9人组成,成员为村民理财监督小组成员,由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等参加,侧重摸清家底,澄清资产。三是开好公示确认会,对清查结果在村公示栏或醒目地方张贴予以7天的公示,设立意见箱,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接受广大村民监督。

三、重点实施阶段

从今年3月到现在,县乡抽组的“三资”清查包乡镇工作人员,蹲点下乡村,进行检查指导工作,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

认、报存六个程序,各乡镇、村正在根据财务帐面数据盘点资金、库存物资、固定资产,核实债权债务,核查资源数量,同时建立资金资产资源登记明细台帐,五月初县“三资”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抽组专人对各乡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正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弥补“三资”清理工作中的漏洞,对个别乡镇、村存在的问题限定时间完成整改。

四、存在的问题

1、资源清理难度大,部分村委会耕地、草地、滩涂、荒山等由于清查核实人员少,没有先进的仪器光靠人工丈量清理工作量大,给清查登记带来难度。

2、在“三资”清理填表中,发现“三资”清理登记表在设计上与现实操作中有一定差别,没有统一的“三资”清理登记软件,从而造成村与村、乡与乡登记参差不齐,给汇总带来难度。

五、下步打算

1、对“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中存在的历史遗留已无实际意义的债权、债务和资产,进行账务处理,从新建帐。

2、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

总之,我县“三资”清理登记工作正在有序的进行中,县“三资”清理登记办公室利用6至7月份对9个乡镇217个村民委员会(包括6个涉农社区)“三资”清理登记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通过

检查查漏补缺全面完成全县“三资”清理登记工作。

推荐第3篇:镇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简报

镇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简报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起民主、公开、透明、科学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新机制,全镇分五个阶段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一是宣传发动阶段。本阶段的任务是:召开联村干部、财政所驻村干部、各村书记、财经委员参加的动员大会,组织学习《村民自治组织法

》等涉农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发动,组建工作专班,同时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宣传上级文件、法规,把政策、方法和要求交给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三资”管理的积极性,为“三资”规范化管理和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清查建档阶段。本阶段的任务是:本着维护稳定、切合实际的原则,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核实、登记造册,做到帐清、财清、物清和债权债务清。清理结果经村民代表会议审核通过后全面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此基础上根据村民代表会议审定的实有“三资”,调整完善相关账务,分类建立各类台帐,同时报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三是建章立制阶段。本阶段的任务是:按照贴近实际、实用性强、便于操作的原则,建立完善村级收入管理、财务开支审批、财务预决算、资金管理岗位责任、财务公开、资产清查、资产台账、资产评估、资产承包租赁出让、资产经营、资源登记、公开协商和招投标、资源承包租赁、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管理等各项制度,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流程和操作程序,逐步建立起民主决策、依法管理、规范运作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新机制。四是规范管理阶段。本阶段的任务是:全面清查登记后的集体“三资”纳入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监管。在使用、开发、租赁、处置集体资产资源或集体“三资”产权发生变动时,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并履行相关手续,实行动态管理,全程监督,重点审核财务收支、审查公开内容、参与资产资源处置和招投标、监督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品采购和工程建设等。五是检查验收阶段。本阶段的任务是:按照镇检查验收方案的要求对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验收申请,接受镇检查验收。

推荐第4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汇报

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是在县委县政府正确指导下进行的,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由镇纪委主抓,财政、农经具体承办。我们始终坚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突破口,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以扎实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为落脚点。为的就是建立一个“方便快捷、便民高效”的为民服务窗口。

现就我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保障到位。

(一)成立组织、建立机构。

我镇以镇服务中心为依托,设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中心主任由镇纪委书记兼任,财政所长兼任审核会计与常务副主任,农经站长任统管会计,财政所副所长兼任现金会计。

(二)宣传到位。

我镇以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进程为内容,以简报和村务公开为依托,对“三资”代理服务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

(三)培训到位。

我镇在县级培训的基础上,对全镇6个行政村的报账员进行了为期五天的业务知识培训。对村级日常支出手续流程、资源类资产的评估入账和集体资产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进行了模拟操作。

(四)督查到位。

在全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动员会以后,以镇长为组长的 “三资”督查组对6个行政村的 “三资”工作进行了3次以上的督查。对疑难问题由业务人员进行现场讲解,对后进村进行现场调度。

二、“三资”代理服务已步入制度化、日常化工作。

(一)进行了回头看。

根据上级的新要求,我镇针对过去在清理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省规定的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个程序操作的,进行了一个全面的回头看。按照市级要求对“三资”进行了登记。

(二)建立了岗位责任制。

镇、村二级均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了镇纪委书记任主任,财政所长任审核会计,农技站长任统管会计,村级报账员确定到人,由报账员从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领取县级印制的各种票据。

(三)落实了制度。

根据“三资”清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印发了《佛子岭镇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规范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的通知》,同时完善“三资”代理各项制度,并将我镇“三资”代理中心《工作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及村级工作站的《报账管理制度》张贴上墙。

(四)财务电算化管理。

我镇在去年底已将6个行政村的财务和“三资”台帐录入电脑,进行了会计电算化管理。

三、实施有成效。

(一)强化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后,通过多层次、全过程的财务监督,有效调动了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增强了村级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有力保障了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二)摸清了家底。

在“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开展以前,村两委对资金和债权比较关注,而对资源有种置身事外的态度。通过“三资”工作,调动了村两委的积极性,对资源类资产进行了彻底摸查,共清理3776亩山场资源和10亩水面资源,年收益也增加了1.1万元。

(三)提高了“三资”使用效益。

实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后,通过对村级集体“三资”清理核实,截止六月底,全镇村级资产总计XX.33万元,比清理前多出1725.61万元;债权93.68万元,比清理前多出5.8万元;债务660.18万元,比清理前多出409.1万元。摸清了家底,锁定了旧债,通过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对非生产性支出实现“限额制”,杜绝了不合理支出,提高了资金效益。今年汪家冲村新建农民健身运动广场,原打算基础设施需要投入2.5万元,经村民代表会讨论,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通过竞投标形式以2万元的价格竞价成功,为村集体节省了5000元。

推荐第5篇:乡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乡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乡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违法的主要诱因。加强对农村集体所拥有的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是认真贯彻《××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体现。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镇党委、政府多次就集体资产监管问题在两委会上进行研究。年底,我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针对镇村集体资产现状,成立了镇集体资产监督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统一协调,由纪委书

记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年初,我镇成立了以纪委为主体的镇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配备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的工作。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监管小组。同时配备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各项制度上墙,工作职责明确,镇集体资产监管工作正式开始运作。为了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和规范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认识,我镇多次在村干部会议、镇干部会上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广泛宣传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监管办公室也多次对村级监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依法依规管理集体资产的水平。

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我镇用两年的时间,按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在全镇开展了“四项清理”工作,期间填报各类报表26种,总结材料8份,典型材料5份,整编资料5册4卷。清资产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

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监管办组织人员对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账户、债权债务、收费票据、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了盘点后,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惠农资金清查登记表》、《货币资金清查登记表》,较为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对资源性资产特别是林业资源,按林改面积为基数,按照当前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并备份合同向监管中心备案,对一些面积,数量有疑义的资源、产权,进行实地丈量、核

实、界定。

实事求是,合理处置

摸清家底后,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审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实有和虚有进行界定,由“中心”指导村做出财务调帐和销帐,两年共盘点处置195万元的不实资产。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处理意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予以公示,无异议之后,填写集体资产处置审批表,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只有经过这些程序,才能进行资产处置,处置结果张榜公布,并将处置结果报镇监管办备案,会计服务中心调帐、销帐。

明晰台帐,管好资产

通过对村级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合理处置,各类经济合同的清查、补签后,镇集体资产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呈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及时做出

帐务调整,根据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处理后的实际情况建立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经济合同台帐,详细登记每项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建立管理台帐,各种台帐一式两份,村级存档一份,监管办存档一份,切实做到帐目清、底子明。在此基础上,我镇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特别是对口头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续,并建立经济合同管理台帐。通过清理,进一步规范各类经济合同350份,标的额50多万元,真正做到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

精心组织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认真执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通知》,抽调财经所骨干组成审计小组,对各行政村的“三资”管理状况进行了审计,清理审计资产总额达到1000多万元,锁定村级债务193万元,审计中查出违

规违纪资金550笔,25万元。根据审计结果,对个别村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审计,农民因农村财务问题引发的上访问题比审计前下降了55%。

二是规范运作

1.精心布置,成立机构,取消帐户,统一报帐

成立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其人员从财经所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成,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集中开户统管二十六个帐户。经镇村两级研究,中心与各村签订“村帐托管委托书”、“村帐托管协议”、”村级帐户托管协议”。取消了各村原有帐户,由核算中心开设统一的银行帐户,取消各村出纳岗位,设立报帐员,在单位负责

人的领导下,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向中心报帐。

2.落实制度,责任到人,加强管理,收支平衡

根据核算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员的相关职责制订了上墙《会计核算中心核算流程图》、《中心会计岗位责任制》、《中心资金出纳岗位责任制》、《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各村所有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解入中心帐户,不得挪用、坐支。小额支出由报帐员按报销程序以备用金直接支付,再由报帐员到中心报帐,经中心会计审核后由中心出纳付款。各村的大项支出,经单位申请,领导审批后采取转帐的形式或由报帐员向中心预借一定的款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结帐。一是支出入账严格把关。“中心”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五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民主理财小组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经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

资金开支不入账。“中心”要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二是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中心”。监管办深入村组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入账。“中心”要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入账时,应当留存会议记录和相关合同等资料备案。四是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行政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村民有权到“中心“查询本村组“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不得拒绝。五是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对农村集体“三资”

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应至少对所代理的行政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一、健全组织,宣传发动,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干群基础过去由于实行分散财务管理,会计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造成一些村组财务、资产、资源管理混乱,干群关系紧张,正常工作难以开展等问题不断发生,影响党的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执行,制约全乡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党委、政府把此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视为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践行“三个代表”思想的重大举措,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

二、深入调查,集思广益,制定切实可行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在开展“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前,我们从全镇抽出40多名群众代表,和财政所全体工作人员利用两天时间,

结合我镇各村实际情况,借鉴“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试点乡镇经验,制定出《××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三资”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职责。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按照六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

2、调查摸底;

3、集中整改;

4、规范管理;

5、总结经验;

6、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制定为我镇开展农村“三资”委托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

三、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顺利推进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我们依托财政所,成立了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政所长兼任服务中心主任。按照现代化办公要求,投资2万多元对办公场地进行重新装修;办公室进行了粉刷,并配齐了电脑、打印机、档案柜、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建成设备齐全、服务优良、电算化程度高的委托代理务中心办公场所。

为顺利完成“三资”清理工作,我们主要抓好了四个环节:

1、召开专题会议,

研究制定摸底方案;

2、成立财务审计小组,按照“纪委监督、三资办牵头、‘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具体实施”的原则,切实做好村级清产核资工作;

4、落实专人负责,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设立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员,负责村级“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四、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弥补“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漏洞

各村“三资”清理工作结束后,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工作进行了评比验收,召开

“三资”工作专题会,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通报了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部分村机动地、闲置坑塘、荒地的清理统计工作中,只依据原来的统计数据,未重新统计,导致出现遗漏现象;部分村在对“三资”1 2 下一页

推荐第6篇:三资工作汇报

刁翎镇关于对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

工作开展自查的检查报告

林口县经管总站:

按照县总站对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我镇“三资”工作的现实状况,我镇于8月25日之前对刁翎镇辖区内的“三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三资委托代理管理信息系统运行。

由于我镇所辖区域有38个村屯,对三资的录入工作任务量非常大。为此,我镇为“三资”工作配置了专用电脑、专用网线来进行“三资”的录入工作,硬件和网络的保证为我镇的“三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我站将资产、资源作为优先录入工作。在人员方面我站全体站员分配任务,在大半年的时间内我们完成了对全镇各村屯的资产、资源的录入工作。对资金的录入工作,我们为各村配备了“三资”专用电脑,我们站里派入录入员到各村逐村讲解“资金”录入,限定各村录入完成时间。以便完成“三资”的录入工作。现将汇入情况汇报如下:

现已录入完成的村:治安、永安、新立、东岗子、源发、东升、三家子、双丰、兴龙、上马蹄、东风、五

七、二道、样子沟、东沟、半方地、黑背、互利、战家、新合20个村屯。录入完资产、资源未录完资金的村屯:长青、胜利、保安、徐家、中合、下马蹄、生产、新发、得胜、跃进、龙头、四合、核心、双发村共14个村屯。这14个村将在8月31日前完成“三资”录入工作。

末录入的村屯:东发村、双泉屯、兴发屯、幸福屯。

二、工作制度建设方面。

刁翎镇经管站在建立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基础上,建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三资”工作中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严格按照“三资”管理条例进行操作。为此我站严格执行如下制度:

一是实行村账镇管制度。将村级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镇“三资”代理中心,统一银行账户管理、统一使用专用票据、统一支出审核把关,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促进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实行任期审计制度。在村委换届、村干部离任等监管环节中,对村级财务收支、经费使用、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做好财务衔接,防止村级财务“一任会计一本帐”等问题的发生。

三是实行“三资”管理台帐制度。对村级资产和村集体所有资源进行清产核资,填写清查登记表,并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三资”管理台账,村委会和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各保管一份,每年盘点一次。 四是实行“三资”招投标制度。成立镇“三资”招投标领导小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按照“三资”流程制定建设项目。

三、工作保障及存在的问题。

下阶段我们在三资工作中将加强组织建设,保证“三资”经费和“三资”的队伍建设,对资金体外循环要纳入监管范围,对村级“三资”工作中存在的违纪案件要调查处理。

“三资”管理工作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各村“三资”的监管工作。虽然在“三资”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下阶段,我们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我镇的“三资”管理工作,规范“三资”运营,切实保证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刁翎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2011年8月25日

推荐第7篇:农村三资

农村三资管理

农村“三资”,顾名思义就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资金:即现金、存款和有价证券等;资产:即房屋、水利设施、车辆、机器、设备、办公设施等有形资产和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专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以及其它资产;资源: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

目前农村“三资”管理存在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资产、资源底数不清。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不规范,没有进行定期盘点,专人统筹管理;二是缺乏有效监督。村级监督组织相对不独立,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督不到位,监督成员水平参差不齐,积极性不高。三是村对资产、资源实施的“五事三公开”工作法合乎法律,但收效甚微。

面对上述农村三资问题,提出如下几点解决方案

一、村资产、资源要摸清底子,健全台账,成立专门的管理小组,定期盘点,建立责任人制度,责任到人。

农村资产、资源是村集体所有,要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规范,严禁集体所有资产通过任何方式改变资产、资源所有制形式,变为私人所有,因而要摸清底子,健全台账。首先要对农村“三资”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登记,界定产权,且每年定期要进行数据更新;其次要建立健全“三资”台账,完善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转让合同,加强档案管理;三是要成立相应的对立的监督小组,对村里的资产资源进行统筹管理,建立专人专管,责任到人制度。做到“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

二、发展基层民主,强化农村集体“三资”民主监督

一是保障村民知情权。村务、财务公开是村民进行民主监督的重要方式,但不少村队财务公开没有形成一定模式,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公开内容不及时、不具体,收支不明细,公开方式不符合要求。可以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和党支部会议向村民征集意见和建议等形式,促进村集体“三资”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二是保障村民参与权和表达权。村民代表会议每年集体听取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重点是农村集体“三资”方面),广大村民对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直接与村干部报酬挂钩。同时,村民还可提出质询,确保村民的参与权和表达权。三是保障村民监督权。理财监督小组专门负责村务监督,理财监督小组的组成人员必须是非村委会成员,以体现监督的公正性。行使监督权时,每月定期将监督结果,特别是财务支出、资源资产处置情况等向村民公示,体现监督的公开性,确保村民的监督权。四是对村理财监督小组组成人员由上级部门不定期进行财务培训,强化财务知识,掌握财务技巧,提高业务水平,增强监督水平。五是提高理财监督小组的待遇水平,调动积极性。

三、改变处事方式,直接公开透明,面对群众,简化程序,让群众当家作主。

“五事三公开”工作法即在“提事、理事、定事、干事、监事”方面,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公开。这种工作法要成立相应的村民议事会、村民监事会等村民组织,但有时会造成人员重叠,交叉任职,起不到独立处事的职权,基本上只是一种摆设,根本起不到监督,议事的义务和履行权利。因而提议简化程序,面对村里的资产、资源处理问题,一律公开召开会议,发出告示,通知群众,召开村民

代表会议,群众旁听,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推荐第8篇:庆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完善机制抓落实

强化监管抓规范

——庆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庆阳市农经局 (2013年8月5日)

近年来,庆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把它作为维护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全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委托代理制、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审计监督、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推动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规范化进程,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提高了规范化程度,遏制了村级腐败。全市在乡(镇)一级全部建立了农财管理中心,实行委托代理,统一了会计账簿,会计科目,账目由代理会计专人记账,村报帐员按规定于每月月底报帐,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促进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使会计信息更真实、更可信,有效防止了村干部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是强化了资产管理,防止了资产流失。对村上的固定资产建立了档案,乡(镇)随时掌握村级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租赁等动态信息,经营收入所得必须存入指定银行账户,从而防止了农村集体资产流失。绝大部分乡(镇)农财管理中心对村上的每项收入都进行调查摸底,弄清收入来源,发现有未登记上账的收入,及时督促存入管理中心专户。

1 三是实行了财务公开,增加了收支透明度。在实现“三资”委托代理和应用“三资”网络监管平台的乡镇,由乡(镇)通过电子显示屏等设备实行财务公开,村民可以随时查阅村级账目,增强了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村民人人都有知情权,可以对不合理或情况不明的开支提出质询、批评或建议,从而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了干群关系。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动集体“三资”管理 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把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县、乡干部考核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之中,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在会议中强调集体“三资”管理对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下发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人大、政协多次提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提案和建议;纪检、监察、农牧、财政等部门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力贯彻上级精神。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农牧局等有关部门建立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切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轨道。在联席会议的统一安排下,各级农经机构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抓促落实。今年,省政府办5号文件下发后,我市联系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庆政办发

2 „2013‟129号),对全市下一阶段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成为推动我市农村“三资”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二、健全制度建设,促进“三资”管理规范运行 制度是行为的准则。从2003年开始,市委、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庆阳市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现金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务公开办法》等12个规章制度,规定了“村账乡管”、财务公开、台账登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臵等制度,近年根据农村政策的变动不断进行修订完善,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2011年,市政府出台了《庆阳市农村财务管理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将村报账员、村主任、支书、乡镇代理会计和乡镇领导干部等列为农村财务管理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的主体,实行了以制度管人管事,构筑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推行委托代理,促进财务管理信息化

我市自2003年全面实施会计委托代理制度以来,全市按照“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投资收益权、财务审批权”四权不变的原则,实行了以村组会计业务“委托代理、四权不变、规范核算、强化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新机制。目前,全市116个乡镇,1261个行政村全部实行了委托代理,西峰区城郊村已代理到组一级。伴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集体收入来源的多样化,单纯的财务委托代理已不能满足村集体和农民的需求。为此,我市从2012年开始着力推进农村财务委托代

3 理向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转变,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全面纳入代理范围,争取今年10月底前全市全面实现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为更好地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我们在县、乡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全市除环县外的7县(区)的33个乡镇纳入了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西峰区、庆城县的乡镇全部纳入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西峰区西街办投资近30万元建立了自己的监管平台,将村民小组的财务也纳入网络监管平台监管,董志镇建立了电子触摸查询系统,村民可以通过“三资”网络监督平台实时查询村级“三资”存量和使用情况。

四、认真清产核资,夯实“三资”管理基础

从2011年开始,我市深入细致地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市上专门成立了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察局、农牧局、财政局联合制订《关于开展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方案》(庆市纪委发„2011‟90号),组织工作人员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调查摸底、清理整顿、登记造册,比较全面的摸清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经营和监督情况,明晰了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经过近10个月的扎实工作,至2012年6底全市8县(区)的116个乡镇,1261个行政村,9107个村民小组全部完成了“三资”清理工作,清理核实农村集体资金31518.04万元,集体资产124273.89万元,集体资源2955.06万亩。为保存好清产核资成果,我们从落

4 实制度入手,注重“三资”清查资料的归卷整理,实行一村一卷。各乡(镇)统一设臵了《资产登记簿》和《土地台账》,分别采取以账查物、以物对账、以账对账的办法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并以村为单位设立“四账两簿”(“四账”是总账、明细账、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两簿”是《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土地登记簿》)进行管理,从而达到了“五清”(即:“三资”总量清、资产状况清、使用情况清、管理责任清、经营收益清),为全市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强化审计监督,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近年来,我市逐年加大对农村财务的审计监督力度,不断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制度,大部分县(区)建立了农村审计人员管理、审计质量控制、审计回访等制度,初步形成了“审计人员专业化、审计工作经常化、审计程序规范化、审计结果公开化、审计整改多元化”的审计格局和农村审计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为做好审计安排,我们坚持做到村级财务审计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市监察局、农牧局连续两年下发《关于认真开展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为强化审计效果,我们采取乡镇全面审计、县区重点审计、市级抽查审计的方式,强化对审计的监督检查;为提高审计水平,2012年我们举办全市审计人员培训班,邀请省经管总站雷站长讲授集体财务审计知识。2012年,市、县(区)抽调审计人员分成8个审计组开展交叉审计,共抽查审计32个行政村,审计资金5376.34万元,

5 查出不合理支出24.2万元。2013年上半年,全市农经机构审计行政村149个,审计金额6437.84万元,纠正违规行为12起,违纪资金169.7万元,处理违纪违规案件3件,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六、坚持分级培训,提高农村会计素质

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各级农经机构不断加大对基层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市、县(区)几乎每年都举办农村财务人员培训班,向参训人员讲解财会、财经法规及农村财务审计等方面的知识,近年累计培训乡镇代理会计、农村审计师、村报账员等3190人次。今年上半年,我们重点对农村审计师资格进行了清理核查,申请省经管总站注销了已退休和调离岗位的审计师资格证,准备下半年在全市举办审计师资格培训班,为全市培养一批新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师。我们还通过选派干部参加农业部、省农牧厅、省经管总站组织的各类“三资”管理培训班等形式,培训农经业务骨干,通过层层培训提高了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了一批懂业务、会管理的干部队伍。

虽然我市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省上的要求还有差距,我们将以这次现场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市州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推动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逐步理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体制。按照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精神,

6 健全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依托乡镇农经站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机构,实现县、乡两级对农村集体“三资”工作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以及业务培训等工作,初步理顺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体制。

二是全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制。在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的基础上,依托全市乡镇农经机构建立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在坚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审批权不变和自愿原则下,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按照程序合法、手续齐全、服务规范的要求,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全面纳入委托代理服务的内容。

三是加快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步伐。制定网络监管建设计划,落实建设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力争在5年内全部进入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实时查询、实时预警、实时分析、实时监管功能,创新网络公开和即时答疑、远程指导监督、网络审计、网络管理等方法,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科技化、信息化、网络化。

四是强化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力度。争取在各县(区)成立县级农村财务审计机构,加强审计培训,改进审计方式,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重点围绕城中村、城郊村和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开展经常化财务审计,特别强化对农村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社会捐赠物资

7 管理使用、“三资”经营收益分配等热点问题的专项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审计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的监督职能。

五是积极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围绕旧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以城中村、城郊村等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为重点,在坚持民主决策、阳光操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下,积极开展试点,及时总结经验,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改革模式,稳步推进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

推荐第9篇:乡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汇报[材料]

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违法的主要诱因。加强对农村集体所拥有的资产、资源、资金(简称“三资”)的管理,是认真贯彻《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体现。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

(一)统一认识,加强

领导

镇党委、政府多次就集体资产监管问题在两委会上进行研究。年底,我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针对镇村集体资产现状,成立了镇集体资产监督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统一协调,由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年初,我镇成立了以纪委为主体的镇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配备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的工作。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监管小组。同时配备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各项制度上墙,工作职责明确,镇集体资产监管工作正式开始运作。为了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和规范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认识,我镇多次在村干部会议、镇干部会上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广泛宣传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监管办公室也多次对村级监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依法依规管理集体资产的水平。

(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我镇用两年(至年)的时间,按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在全镇开展了“四项清理”工作,期间填报各类报表26种,总结材料8份,典型材料5份,整编资料5册4卷。清资产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监管办组织人员对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账户、债权债务、收费票据、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了盘点后,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惠农资金清查登记表》、《货币资金清查登记表》,较为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对资源性资产特别是林业资源,按林改面积为基数,按照当前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并备份合同向监管中心备案,对一些面积,数量有疑义的资源、产权,进行实地丈量、核实、界定。

(三)实事求是,合理处置

摸清家底后,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审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实有和虚有进行界定,由“中心”指导村做出财务调帐和销帐,两年共盘点处置195万元的不实资产。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处理意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予以公示,无异议之后,填写集体资产处置审批表,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只有经过这些程序,才能进行资产处置,处置结果张榜公布,并将处置结果报镇监管办备案,会计服务中心调帐、销帐。

(四)明晰台帐,管好资产

通过对村级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合理处置,各类经济合同的清查、补签后,镇集体资产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呈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及时做出帐务调整,根据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处理后的实际情况建立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经济合同台帐,详细登记每项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建立管理台帐,各种台帐一式两份,村级存档一份,监管办存档一份,切实做到帐目清、底子明。在此基础上,我镇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特别是对口头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续,并建立经济合同管理台帐。通过清理,进一步规范各类经济合同350份,标的额50多万元,真正做到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

(五)精心组织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认真执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通知》,抽调财经所骨干组成审计小组,对各行政村的“三资”管理状况进行了审计,清理审计资产总额达到1000多万元,锁定村级债务193万元,审计中查出违规违纪资金550笔,25万元。根据审计结果,对个别村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审计,农民因农村财务问题引发的上访问题比审计前下降了55%。

二是规范运作

1.精心布置,成立机构,取消帐户,统一报帐

成立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其人员从财经所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成,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集中开户统管二十六个帐户。经镇村两级研究,中心与各村签订“村帐托管委托书”、“村帐托管协议”、“村级帐户托管协议”。取消了各村原有帐户,由核算中心开设统一的银行帐户,取消各村出纳岗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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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村 “三资”清查工作方案

清理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工作,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要重要意义。

为扎实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财务和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全面清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工作,发现并解决全村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核清三资底数,建立和规范三资账簿,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工作对象及内容

此次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范围是全村所有自然村,重点是财务管理相对混乱、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不到位、历年账务移接不清楚、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程缓慢的自然村。 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全面摸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清理和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工作,要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各自然村规范财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在全面澄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村务公开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程序。村级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签署意见,再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联签后,由报帐人员向乡村“三资”领导小组报帐。现金、银行存款必须做到帐款相符;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必须做到帐帐相符,全面清理核实债权债务。

(三)建立农村集体“三资”领导小组。按照文件要求,以农经与统计服务站、财政所为依托,成立农村集体“三资”领导小组。各自然村“三资”账簿按照程序统一移交“三资”领导小组集中管理。农村集体“三资”领导小组要制定实行限时办结相关制度,规范服务,方便群众。

三、实施步骤:

(一)清产核资阶段(2009年11月)。

1、“三资”清查。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盘点,逐项清查,逐一核实,造册登记,全面摸清资金、资产、资源的存量、种类和分布。同时要对历年来的经济合同进行清理登记,查清合同承包期、承包金、合同履行等情况,并建立合同管理档案。

2、界定产权。村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对清查填报的各种资产资源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

3、核实价值。对界定产权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资源,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核实,填报资产资源现状。

4、公开公示。将经产权界定、价值核实后的各种资产资源登记制表,并分别在本管辖范围区域进行公布(一个月),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有疑问的要进行重新核实,并答复群众,确保准确无误。

5、建立台帐。指定专人负责“三资”登记建档管理,按村别建立明细台帐,详细录入经清查核实后的各种资产资源数据,并按规定调整会计账目。同时,上报村“三资”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12月上旬)。

自查自纠以村为主。梅林村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等,取得基层干部群众对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组织各自然村严格按照本次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内容,制定具体的工作标准,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各自然村要写出自查情况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公示,做到账目清楚、手续齐全、整理归档、张榜公布,以备核查。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报瞒报,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自我规范。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三)重点核查阶段(2009年12月中旬)。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抽调政治性强、业务精通的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自然村的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对重点自然村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查明原因,督促整改;对在清理规范工作中设置障碍的领导干部,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针对核查中暴露和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验收总结(2009年12月下旬)。

全面清理规范工作结束后, 村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特别是对群众屡次上访、反映强烈的村要进行重点抽查;对全村清理规范 村级财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成绩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

四、农村三资的日常管理。

1、支出入帐要严格把关。“三资”领导小组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五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民主理财小组或和勤廉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经自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帐。“三资”领导小组要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并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

2、农村集体收入要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三资”领导小组。“三资”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管,深入村组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资产、资源变动情况要及时入账。“三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理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入账时,应当留存会议记录和相关合同等资料等备案。

4、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领导小组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自然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三资”领导小组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村民有权到“三资”领导小组查询本村组“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领导小组不得拒绝。

5、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领导小组应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应至少对所代理的自然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五、工作要求

开展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村两委要高度重视清理规范工作,成立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清理规范工作的具体机构、人员和经费。各有关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清理规范的组织协调工作。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好清理规范村工作。要加强对清理规范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对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解决。建立清理规范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及时上报有关工作信息和经验材料。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阶段性工作小结报县清理规范活动办公室。要设立举报电话,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明晰思路,标本兼治

全村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要本着“明确重点,全面推进;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民主清财,民主监督”的工作原则,既要核清我村农村“在资”底数,纠正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又要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深入调研,全程督导

村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组,分别由理财小组牵头,对各村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面督导。 村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开展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督导。督导工作要贯穿清理规范工作全过程,要及时掌握清理规范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四)查办案件,严明法纪。

村纪检小组要加大对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监察,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要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坚持“自查自报出来的问题处理从宽,举报抽查出来的问题处理从严”的原则,注重发现深层次的问题。对于清理规范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依法依纪给予有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选择一些典型的案件公开曝光,切实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

梅林村委会 2009年10月

第11篇: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中共XXX乡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XXX乡党委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完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实施意见》要求,于2009年7月开始,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四权”不变的原则,坚持“集中管理,规范动作”的原则,坚持增加透明度、落实群众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原则,历经了宣传发动、清产核资以及委托办理三个阶段。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委托办理村委会85%以上。我们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

为确保全面推行“三资”工作的顺利进行,乡党委、乡政府成立了由政府乡长XXX任组长,政府副乡长XXX、财政所长XXX任副组长的XXX乡农村集体“三资”委托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财政所长XXX兼任,具体负责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时配备办公场所、电脑、档案柜等,各项制度上墙,工作职责明确。并要求各村委会要成立村务监督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村民主理财小组为成员,对财务收支、资产资源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共同抓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乡党委、乡政府出台了《XXX乡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管理工作方案》及《XXX乡农村三资委托管理暂行规定》,为今后的工作程序提供了依据,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二、广泛宣传、统一认识

为了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和规范村“三资”管理的认识,我乡召开了“三资”管理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宣读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完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实施意见》,并由乡党委书记张墀同志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配合“三资”管理工作的进行。同时,我乡广泛宣传“三资”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深入宣传农村“三资”管理的有关政策,认真倾听群众对“三资”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群众实行“三资”管理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为做好“三资”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四个结合,清查方法准确到位

清产核资工作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了把集体家产家底弄清弄实,村委会成立了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资源性资产清查专门工作小组,村委会主任、村委会报账员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其他村干部和群众代表组成,具体负责清产核资工作。在登记过程中做到以下“四个结合”,清查方法准确到位。 一是对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实行清查账面数与盘存相结合。

二是对耕地、荒山等资源性资产实行清查台账与分户核对相结合。

三是对农户宅基地实行实地丈量与土地管理部门的农户宅基地信息资料核对相结合。

四是对债权、债务等流动性资产实行查账与到单位、农户核对相结合。

通过清查核实,该核销的核销,该补登的补登,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同时建立会计档案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完善“三资”委托管理服务手续。

四、严格程序,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严格操作程序是规范农村“三资”委托管理的重要环节。乡“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严格委托管理程序。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完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依照法律程序,由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乡“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列席会议,经过18岁以上超过半数的村民签名同意表决通过村集体“三资”管理委托书后,村委会与乡政府签订协议,将村集体“三资”以书面形式委托给乡“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二是严格移交程序。签订委托协议后,各村必须将资金、资产、资源的账据登记成册,经乡成立的清理审计组审核通过,移交乡“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代为管理。

总的来看,我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是,此项工作仍处在探索实践阶段,总体水平还不高,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我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我镇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与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2010年7月

第12篇:三资清理工作汇报

篇1:三资清理工作总结

杨楼镇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 情 况 汇 报

“阳光村务工程”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从去年的6月份以来,我镇从宣传发动到“三资”的清理、登记、核实、审议、公示、确认、上报、输入微机等各个阶段,均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进行了安排落实。今年元月份以来,我镇在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基础上,加强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力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实际工作中,我镇的具体做法是:

一、健全组织,搞好宣传发动。

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我镇除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培训业务人员外,还在镇有线电视台全天候插播相关文件精神和宣传标语口号,并由镇统一制作宣传横幅,每村三幅悬挂在村部及各村的主要路口,切实让群众对“阳光村务工程”的内容耳闻目睹、家喻户晓。

二、深入调查,做到集思广益。

“三资”清理工作开始时,为打消个别领导干部对“三资”清理工作的顾虑,制定出我镇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在开展这项工作之前,镇党委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一次调研活动,利用两天时间,由镇委书记亲自带队,一是把各村的总支书记请到镇政府来召开座谈会,二是深入到村组进行调查。通过调查,消除了疑虑,坚定了信心,摸清了思路。调研结束后,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各村实际情况,借鉴“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试点乡镇经验,制定出了《杨楼镇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杨楼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杨楼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在方案中,明确了“阳光村务工作”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职责,为我镇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和委托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

三、实事求是,摸清村组家底

在“三资”清理的过程中,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来进行调查摸底,尤其是债权债务和集体资源这两项调查,对债权债务要求有原始凭证,做到“一帐一档”,对土地、水面、滩涂等集体资源,要求丈量到田头,责任到人,发现弄虚作假者,严肃处理。目前我镇已基本清理完毕,目前正进行公示和确认,确保基本数据不出问题,稳妥推进委托代理工作。镇“三资”清理办公室对各村(居)不定期开展检查,加强业务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针对“重难点村”尤其是村务公开不及时和“三资”管理混乱的村,镇里及时进行了重点调度,确保了此项工作有序进行,扎实有效。

四、规范管理模式,发挥监管功能。

按照“有牌子、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的要求,建立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为14个村实行委托代理服务。通过三资清理,摸清了集体“三资”的家底。清理中严格按“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个程序操作,对所有资金、资产和资源采取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和登记,不留死角。实现了资产总量清、资产价值清、资源分布清、管理运行清,使用处置清。依托三资信息化平台,实现农村集体三资动态管理。通过联网监控,为村级三资台帐规范化管理增加了动态调整和预警监测机制,管理系统平台真正发挥了信息查询,信息发布,业务提醒,全程监控的功能,实现了“三资”管理电算化、信息化代理和动态化管理。

五、规范流程化管理,打造便民新渠道。

在认真梳理村级重大事项和一般事务的基础上,按照健全制度、统一流程、规范操作、民主公开的要求,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 村务运行新机制。对涉及村里发展和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经村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作出决定。对村级重大事务决议内容公开和实施结果进行及时公开。对村里重大事项的决议和决议实施全过程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规范村级事务管理。统一制作了重点村级事务管理流程图并上墙公示。

六、建立监督机制,推进阳光村务。

强化监管手段,由纪委牵头,由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三资”监管,参与、监督重大“三资”处置;受理群众关于“三资”问题的信访举报,镇纪委负责查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 “三资”处置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监督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对发现不认真执行“三资”管理制度,出现问题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定期有重点地深入到各村开展检查,收集群众对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及时反馈,督促整改。

七、加强村务公开,健全常态化管理制度。

大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强化财务审计制度。对三资管理不到位的村加强跟踪审计,确保财务管理不出问题。在做好村班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财务违纪问题及时进行专项审计,向群众公开审计结果。建立考核奖惩办法。把“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纳入村干部目标管理的要求,实行群众参与评议,由镇阳光办制定具体的百分制考核办法,对考核评议的内容、时间、形式、规范程序等方面逐项进行量化打分。纳入年终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干部的工资、奖金挂钩。同时,对考核评议结果优秀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综合评比。积极推行村务“点题公开”、公开质询和“双述双评”等有效做法,实现了村务权力制衡化、决策民主化、执行效能化和监督规范化。篇2:三资清理工作汇报

为扎实推进我镇“阳光村务工程”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泾三清办[2010]1号《关于开展泾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的统一部署,我镇以琴政[2010]110号文件立即下发了《琴溪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在全镇全面展开,现将主要工作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我镇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乡镇,全镇总面积93.12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153个村民组,总人口为19389人,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从六月初启动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将“三资”清理列入全镇7月份重点工作,扎实推进。镇“三资”清理领导组,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截止7月底,全镇8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了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程序,并按照有关规定,召开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对各村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了确认,8月10日前汇总、上报至镇“三资”清理办公室。

二、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做法认真开展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历时两个多月,总结我镇的主要做法,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成立一个组织。琴溪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组,下设业务指导组、维稳组和督查组。既要按照“六个程序”操作、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又要做好处置和化解“三资”清理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农村社会稳定。领导小组还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详细的工作日程安排表,把任务落实在时间段内,把人员落实到任务上。村级也成立了以村两委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村级“三资”清理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

2、抓好二个到位。一是宣传发动到位。镇利用会议、培训、走访、标语、公示栏等各种形式,最大限度地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意义、目的、步骤、方法、程序的宣传发动,把政策交给群众,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二是培训到位。镇多次以以会代训的方法,对镇、村两级的干部、业务指导组、维稳组、督查组人员、村民小组组长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镇从事“三资”清理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素质。为了营造浓厚的清理工作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县里要求“抓好发动,打好基础”,在村一级重点开好“三个会”,做到“四到位”,做到清理工作“思想、措施、力度、程序”到位,使干部群众明确清理工作目的、任务、要求,积极主动地参与清查工作。

3、开好三个会议。即:一是开好村两委扩大成员的思想统一会。村两委召开吸收部分群众、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扩大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对“三资”清理工作作出时间、任务部署,成立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摸清家底。二是开好清查核实小组会。村清查核实小组均有7—9人组成,成员为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组长、老党员、村民代表、群众代表等,采取清查小组一个班子集中清查,实地清点、丈量,不坐村估算,并作清查工作日志,对资源、资产清查进行实物拍摄,如实登记,做到不重、不错、不漏。三是开好公示确认会。琴溪镇村级对“三资”清查结果以书面、公示栏等形式以分自然村(分片)张贴予以7天的公示,设立意见箱,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接受广大村民监督,进一步核对公示,并对公示情况进行实景拍摄,留存档案;在公示的基础上,开好党员、群众、理财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村民代表会,学习有关文件,由村清查核实小组组长宣读清查结果,进一步征求意见,对“三资”清查结果进行确认。

4、做到四个强化。琴溪镇在“三资”清查过程中,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琴溪镇党委、政府多次研究和部署“三资”清查工作,把“三资”清理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举措,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有步骤地扎实开展工作。二是强化措施。在组织上,主要领导亲自抓,纪委书记协调抓,农经站靠前抓,村两委具体抓;在指导上,镇不仅建立了镇干部联系村指导责任制,一套班子管到底,分管领导带领工作人员还到各村巡回宣传政策,指导清查;在清查上,各村的清查小组逐物逐件逐地进行清查,并摄像留存;在公示确认上,力求扩大知晓面,最大限度地征求意见,还组织各村互审,逐村审核通过,以防重、漏、错现象发生,力保准确、公平、公正。三是强化力度。琴溪镇把7月份作为突击月,列出清查时间安排表,规定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验收、完善、建章立制的具体时间要求。同时把这次工作结果作为考评镇村干部的主要依据之

一。结合这次清查还开展了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四是强化程序。琴溪镇规定不仅“六个程序”不能少,还要确保程序的质量,做到规定的动作要到位,自选的动作要创新,同时,根据全县7月25日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第二次会议具体要求,我镇于七月三十日第三次召开了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再布置,再动员、再推进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了全镇前段时间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全县统一要求,全省统一解答口径,认真分析了各村的实施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镇业务指导组对各村上报清查表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并开展村与村之间,部门与条块之间的互审工作,进一步做好查遗补漏,力争准确无误,真正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创新动作更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使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认真做好全镇“三资”清理工作的汇总和上报工作;二是对各村经过审核通过的“三资”情况和清理处理结果要再次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群众监督,同时,建立各村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明细台帐,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进行登记、归档,并据实反映,“三资”的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三建章立制,成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完善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组乡镇成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为推进“阳光村务建设”夯实基础。篇3:三资清理工作总结报告

临溪镇临溪村三资清理工作总结报告

为进一步维护好农村稳定,管好、用活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根据临溪政府的统一部署,我村立足本地实际,规范管理、有效监督,使村“三资”管理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轨道,有效预防了村干部腐败现象的发生,有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主要做法·

1成立“三资”清理工作组、领导组、核实组

2时间安排:六月制定方案,开展培训,宣传发动。七月全面清理,村组集体“三资”由村统一组织清理,对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的组合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上报政府组织人员,要求他们帮助清理。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核实“三资”所有权,全面建立管理台账,做到家底清楚,台账健全,手续完备,产权明晰,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自我规范。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的程序进行。 对集体“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理,要以村帐为依据,坚持帐内帐外相结合,实物盘点通核实帐物相结合,以物对账,以帐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采取实地勘测丈量。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由清理核实小组负责逐笔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核实上报,经过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三资清理结果,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分别签字后上报镇集体“三资清理机构审核。”

二、主要成就

通过此次“三资”清理工作,促进了我村“阳光村务工程”深入开展,得到了党员群众的认可,赢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赞许。一是清除了“淤泥”,摸清了“家底”。在这次清理过程中,我村根据资金、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处理后的实际情况,建立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详细登记每一笔资金的使用情况。通过清查登记,摸清各组“家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肃了纪律,规范了管理。通过此次清理,进一步健全了群我村农村财务管理机制。三是维护了稳定,促进了发展。通过清理和规范村集体“三资”,促进了村干群和谐,保证了农村基层稳定。达到了村级‘账单’清楚,村干部清白,群众明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清理我们及时发现并解决村组三资清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了三资管理制度,源头防腐,堵塞漏洞,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下一步我村将按照镇领导的指示,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整改,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临溪镇临溪村党支委 2010年9月10日

第13篇: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汇报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汇报

为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从9月底开始对各科室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登记,现将清查工作进行汇报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核实资产、查清家底,做到账实相符,并对残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方法步骤

(一)摸底清理统计阶段

根据《建外街道资产管理办法》关于固定资产清理、登记的要求,行政办制作了《固定资产清查统计表表》,各科室对照《统计表》进行自查,自查时做到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先以账对物,后以物对账,做到不漏、不重、不错,并指定了专人负责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统计表表》。

(二)核查阶段

根据各科室上报的固定资产摸底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做到账实相符,不重不漏。如属于已报废固定资产,经查属实后,要作销账处理,同时要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

(三)总结完善阶段 通过清理登记资产,及时发现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好经验好办法,认真总结推广,对管理不善造成财产损失的,也吸取教训,找出存在问题,改进管理措施。

三、存在不足

1、各科室上报的固定资产不够全,部分固定资产未上报。

2、部分固定资产存放地与实际不符。

3、固定资产损坏情况等使用状况未全部上报。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1、加强固定资产工作的业务学习和管理。

2、建立并完善固定资产长效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固定资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3、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对新增资产做到及时入账,防止固定资产账目不明。

第14篇: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汇报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汇报

为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从9月底开始对各科室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登记,现将清查工作进行汇报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核实资产、查清家底,做到账实相符,并对残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方法步骤

(一)摸底清理统计阶段

根据《建外街道资产管理办法》关于固定资产清理、登记的要求,行政办制作了《固定资产清查统计表表》,各科室对照《统计表》进行自查,自查时做到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先以账对物,后以物对账,做到不漏、不重、不错,并指定了专人负责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统计表表》。

(二)核查阶段

根据各科室上报的固定资产摸底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做到账实相符,不重不漏。如属于已报废固定资产,经查属实后,要作销账处理,同时要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

(三)总结完善阶段

第15篇: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保寿镇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根据榆树市纪委和农经总站制定的《榆树市农村“三资”管理的实施方案》,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保寿镇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一、农村“三资”管理主要是指农村的资产、资金、资源管理。农村三资管理保持农村“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主要对农村三资进行代理,主要监督资金收入和支出管理,资产增加变卖租赁管理,资源发包的管理。镇里设立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并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主办会计一名,出纳员一名,微机员一名。每个村设报账员一名,负责每个月及时到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进行报账。

二、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里的一切经济必须全额及时交到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指定账户。村里的收入是指上级补助收入、扶贫资金收入、各项捐赠收入、一事一议资金收入、粮食直补收入、资产出租以及资源发包收入等各项收入。

2、村里的收入必须在5日以内全额缴到账户,坚持先收后支,严禁以收抵支。所有收入在规定时间内未入账的,由经手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村里的收入票据必须使用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票据。收入按村编号,各村领用票据要进行登记,使用

以后要到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进行领取,使用后的票据和现金收入及时交到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4、坚持量入为出原则,各村严禁举借新债。

三、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各村要在年初做出支出计划,提前做出用款预算,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批。

2、村财务支出实行联签会审制度。财务支出发生后,先由经手人取得有效原始票据,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村务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并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经村主任签字后,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由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副主任(站长)签字,镇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入账。

3、风度

3、大额资金标准为2000元,超过2000元的要实行“七步工作法”后方可支出。七步工作法是指

四、资源发包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必须全部录入到三资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2、村集体的资源要履行“七步工作法”,并且要由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参加,并且由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进行鉴证方为有效。

3、承包合同文本要使用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提供的标准合同文本,并且在承包合同签订以后要及时把合同及时交到

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进行录入微机,现金及时交到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五、资产管理

1、各村的资产必须实行资产分类台账管理制度,对资产进行编号,实行资产的动态管理。

2、各村的资产变卖租赁必须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方可进行变卖、租赁,并且及时进行入账,否则不允许进行变卖、租赁。

第16篇:农村三资管理

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上墙制度

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村组资金、资产、资源的清查、认定、评估工作;受村组委托,统一代管村组账目和银行账户;负责村组资产、资源台账和经济合同的登记,编制、归档工作。

二、对各村组资金、资产、资源实行动态管理,指导各村报账员的工作,做好村组“三资”的账务管理、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日常业务处理工作。

三、负责审核原始凭证,正确填制记账凭证,如实登记账簿,做到手续完备,账证、账表、账实相符。

四、负责村组“三资”的审核工作、监督“三资”民主决策过程。

五、协助镇纪委对“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工作。

六、负责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其它工作。

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责任追究制度

一、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认真监督村级的各项经济活动,切实管好用好“三资”。

二、村报账员要接受中心和村两委的双重领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三、中心人员和报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经济处罚和解聘:

1、收入未如期上缴或坐支的;

2、未按申请预算支出用途支出的;

3、违反预算计划,擅自借款、贷款的

4、不能按时完成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所布置的 工作的。

四、村组干部和财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镇农村三资管理监督小组会同农经局、纪检委、监察局、公安经侦、检察院视情节轻重,追究其党政纪或法律责任。

1、伪造支出单据,虚支、冒领的;

2、收入不计账,贪污公款、公物的;

3、伪造、变造发票,虚列支出的;套取或坐支现金的;

5、公款私存或私设“小金库”的

五、对集体和个人侵占、哄抢、挪用、私分、损坏等非法动用集体资产资源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不经民主讨论同意,擅自安排工程项目,使用专项资金和变更、终止集体资产资源所有权的,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

七、对不采取招标、投标等方式或利用职权压价发包、出租集体资产资源的,以及私自决定应由民主讨论决定事项的,责令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主要责任人依法予以赔偿。

集体资金管理工作规范

一、年度收支预决算制度

1、年初,由“两委”会制定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议案;

2、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3、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4、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联签会审制度

经手人应先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签字(盖章),由报账员向核算中心报账。属于大额度资金支出,应先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报账员携带有关会议记录、协议、合同和《村级“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单》等材料,经中心主任签字后,随票据一同入账。凡不符合程序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有权拒付。

三、票据管理制度

各项收入,须使用统一的收款凭证,支出需有原始发票,无发票的一律使用乡镇自制的规范凭证。

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规范

一、实行“二账一簿”制度

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库存物资明细账、低值易耗品登记簿,输入微机,实行动态管理。

二、实行招投标制度

招投标由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实施。

实行资产报废制度

固定资产按年提取折旧,登记造册,报废物资须办理报批核销手续。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集体资源管理工作规范

实行招投标制度

集体资源的租赁和承包,先履行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程序,然后进行招投标。

实行合同备案制

原有的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复印件报中心备案;新签订的合同,要先经民主决策,然后进行招投标,合同书要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中心备案。

实行合同到期提示

合同到期,中心下发通知,提示村委及时进行安排。属于重大事项应履行民主决策程序。

第17篇:农村三资[材料]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农民关注的热点、焦点,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的主要诱因。对农村集体所拥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乡党委、多次就集体资产监管问题在两委会上研究讨论,成立了乡集体资产监督小组,由乡长担任组长,,由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并且成立了以纪委为主体的乡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配备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对乡、村集体资产进行管理、服务和监督。具体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明晰台帐,管好资产

村级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处置,经济合同的清查、补签后,乡集体资产监管办审核每一项固定资产帐务,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后的情况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经济合同台帐,详细登记每项资产、资源的价值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管理台帐,台帐一式两份,村级存档一份,监管办存档一份,帐目清、底子明。我乡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了清理和规范,规范经济合同350份,标的额50多万元,真正使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

(二)、精心组织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县关于和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抽调财经所骨干组成审计组,对各行政村的“三资”管理状况进行审计,清理审计资产总额100多万元,锁定村级债务13万元,审计中查出违规违纪资金50笔。审计结果,对村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了严肃查处,保障了 1

农民的合法权益。农民因农村财务问题引发的上访问题比审计前下降了55%。

1.精心布置,成立机构,

成立乡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其人员从财经所抽调责任心强、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成,核算中心核算,开户统管帐户。中心与各村签订“村帐托管委托书”、“村帐托管协议”、“村级帐户托管协议”。取消了各村原有帐户,由核算中心开设的银行帐户,取消各村出纳岗位,设立报帐员,向中心报帐。

2.制度,责任到人,管理,收支平衡

核算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员的职责制订上墙《会计核算中心核算流程图》、《中心会计岗位责任制》、《中心资金出纳岗位责任制》、《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细化了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各村所收入足额存入中心帐户,小额支出由报帐员按报销程序从备用金直接支付,再由报帐员到中心报帐,经中心会计审核后由中心出纳付款。各村的大项支出,经申请,审批后由报帐员向中心预借的款项,并在规定内到中心结帐。支出入账把关,“中心”财务票据入账要“五不入账”:即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民主理财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经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账。“中心”要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情况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收入足额入账。 “中心”要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

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通报给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入账时,应当留存会议记录和合同等资料备案。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每季度汇总一次行政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公布。村民有权到“中心“查询本村组“三资”管理使用情况。监管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核查。每年应对所代理的行政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

一、健全组织,宣传,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干群基础分散财务管理,会计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村组财务、资产、资源管理混乱,干群关系紧张,工作难以开展等问题,制约全乡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党委、把此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视为税费改革,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践行“”思想的重大举措,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

二、调查,集思广益,我乡借鉴“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试点乡乡经验,制定出《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在方案中,“三资”工作的思想、、原则及职责。在实施过程中,六个阶段:

1、宣传;

2、调查摸底;

3、整改;

4、规范管理;

5、总结经验;

6、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制定为我乡农村“三资”委托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

三、责任,强化措施,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依托财政所,成立了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政所长兼任服务中心

主任。现代化办公要求,投资2万多元对办公场地重新装修;办公室了粉刷,并配齐了电脑、打印机、档案柜、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建成设备齐全、服务优良、电算化程度高的委托代理务中心办公场所。

四、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弥补“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漏洞“三资”工作专题会,对检查情况通报,通报了检查过程中的问题:村机动地、闲置坑塘、荒地的清理统计工作中,只依据原来的统计数据,未重新统计;村在对“三资”统计情况公示时未公示明细,产生疑虑;村在大会时违反规定,代表未全村人数的三分之二,问题,限定各村整改。

五、制度,管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为使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真正“开花结果”,了对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村报帐员的资格审查和培训。制定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实施办法》,健全了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服务承诺、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使“三资”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在制度建设中,村财乡管,抓好财务开支申报审批、审计制度,堵塞漏洞,拒绝不开支,“八个不付款”:即单据不付款;未经主管审批不付款;超越权限不付款;开支不当不付款;用途不明不付款;印章不全不付款;、金额不清不付款;单据涂改不付款。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不但规范了管理,且从源头上防止腐

败。

制度是搞好“三资”管理工作的前提,人员是“三资”管理工作的基础;乡村、上下联动是“三资”工作的关键。“三资”委托管理后,规范了村组集体“三资”运营,保护了农村“三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预防了集体资产流失,使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真正了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从“制度民主”向“程序民主”、从“暗箱操作”向“阳光操作”的转变。总的来看,我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下一步,将健全和配套措施,加大工作,使我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第18篇: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级一切收入必须全额及时缴入会计服务中心为各村开设的账户,统一管理。具体包括:上级补助收入、扶贫资金收入、各项捐赠收入、一事一议资金、村级集体资产出租或承包收入以及村级其他零星收入。

2、收入行为一经发生,必须在5日内缴入账户,坚持先收后支,严禁以收抵支。所有收入在规定时间内未入帐的,由经手人承担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3、收入票据必须使用各县农经局统一要求的票据。其中“一事一议”要附有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复印件,任何村和个人不得自制、自购其他收款收据。

4、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禁村级负债发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负债的,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报镇政府批准。

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村级经济活动中,村民委员会负责按年度支出计划,提前

作出用款预算,经村两委审核,报会计服务中心审批后支出。

2、村财务支出实行联签制,必须使用“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支出审批单”。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经村两委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报会计服务中心审核后方可入账(或报账)。

3、涉及财务收支的事项应当每月按时结算。未按时记结的,由直接责任人向民主理财小组报告,审议通过的,填写未结算事项报告单,按程序记结。对审议未通过的支出事项,不予登记并由责任人自行处理。

4、村“两委”主要干部在离任或年度财务结账(决算)前,要认真清理任期内发生的经济收支事项,按程序及时入账。

财务公开管理制度

1、财务公开的形式:各村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明白卡”、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

2、财务公开的内容:

财务计划:包括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农田基本建设计划;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等。

各项收入:包括财政转移支付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土地补偿费;救济、扶贫款;罚没款物等其他收入情况。

各项支出:包括生产性建设支出(包括购建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公益福利事业支出(包括购建公益性固定资产支出);村干部补助及奖励;集体统一经营支出;救济、扶贫专项支出;村办公经费等明细项目支出;五保户供养支出;罚没款物等其他支出情况。

各项财产: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支情况;库存物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资源及项目发包、租赁情况;其他财产。

债权债务:包括内部往来;外部单位和个人往来;银行(信用社)贷款;其他债权债务。

收益分配及其他事项:包括公积公益金的提取和使用收支情况;年终收益分配。

3、财务公开的程序: 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布的财务账目必须真实可靠,公开前必须经过民主理财小组的审核,公开榜必须由村委主任、乡会计服务中心总会计、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加盖民主理财审核印章后,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公布,公布的材料必须存档。村纪检监督小组负责对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时限进行监督。

4、财务公开时间:全面详细的财务情况每年固定公开两次,一次是本年的7月15日,另一次是次年的3月25日。一般的财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事项较多的村和实行了会计电算化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监督。

5、财务公开要求:

(1)村级财务公开表,要统一格式,必须有电脑生成打印的公开榜;

(2)重要事项,事前、事后双公开;

(3)常规事项,按月或按季定期公开;

(4)特殊事项,随时发生随时公开;

(5)跨年度事项,当年按进展情况公开,结束时一次性公开;

(6)张榜公布的财务资料要求保留15天以上。

财务预决算制度

1、各村应编制村级财务预算,并经村民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乡会计服务中心备案,作为其当年

资金开支的依据。

2、年度终了时,乡会计服务中心根据该年各村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编制决算报告,送各村村民会议审议。

3、预算编制要贯彻“实事求是、量入为出和收支平衡”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

4、预算编制的支出预算主要是进行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各种支出。预算支出要分四部分,即:“一事一议”项目专项支出,干部工资、办公经费和“五保户”支出,其它生产公益事业项目支出,其它支出。

5、预决算编制程序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初编制财务预算方案,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审批。年终编制决算报表,需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预算编制的收入预算要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预算收入要分四部分做出,即:“一事一议”专项收入,转移支付补助,集体经营收入,其它收入。

6、预算一经批准,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分解落实预算,保证预算顺利实施。编制相关报表和预算执行情况说明书,及时、真实、准确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定期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定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根据预算实施情况,执行中确因增加支出或者收入减少,可按照规定程序作必要的补充或调整。

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

1、村集体资产可以实行承包、租赁、拍卖、联营、股份合作、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以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2、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采取招标、投标或其他公开方式,按市场原则确定经营者;

3、实行股份制经营的,应当按照稳健经营、确保收益的原则,建立并落实股权代表人制度;

4、实行自主经营的,应当制定村集体资产保值和增值经营目标,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接受村民监督;

5、土地及荒地等资源性资产的经营方式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6、资产经营方式不得改变村集体资产所有权性质;

7、有条件的村应积极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制模式。

资产经营管理制度

1、村内的集体企业、鱼塘、铺位、山地、荒坡等集体资产的承包和水利设施、道路、学校等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的发包,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实行公开招标发包。

2、各村对需要招标的建设项目委托乡镇会计服务中心依照《长治市村集体招投标制度》开展工作。

3、村两委干部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利用不法手段取得经营权或承包权,不得利用职权指定承包单位或个人。

4、村组织要加强承包合同的管理,承包合同须到乡镇司法所进行鉴证,指定专人负责抓好承包合同的跟踪服务和管理,并对承包项目、承包量和金额指标等,实行造册登记。每年在承包合同到期前的一个月内,认真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清收到期的承包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纠纷。

5、对承包方不按期缴交或拒交承包款以及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转包他人的行为,要及时终止合同或向司法机关申诉。

6、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统一建集体资产备查簿、资源性资产备查簿和闲置资产登记簿。所有使用集体资产的单位和人,都要与资产所有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对集体资产的增减变化、检查考核等情况实行定期公开张榜,接受群众监督。

资产清查制度

1、资产清查是通过实地盘点、核对、查询,确定各种资产物资、货币资金、往来款项的实际结

存数。并与帐存数核对,以保证帐实相符。

2、清查范围包括:固定资产(包括租入和租出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专项存款、银行借款、有价证券,债权、债务等各种往来结算款项。

3、资产清查的方法:

(1)查明每种实物的名称、规格,要以资产目录上所规定的名称和规格为准,不得任意变更。

(2)对于固定资产、专项物资等要逐一盘点来确定其实物数量。

(3)对于无法逐一清点的大宗散置物品,如煤炭、矿砂等,可通过技术测定来确定其数量。

(4)对于各种实物的盘点要填制“盘存单”;填明各种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盘存单上要有盘点工作人员和原来的实物保管人共同签章。

(5)会计服务中心应根据盘存单上所记录的各种物资的盘点数量,及时与帐面上的结存数量进行核对,并编制“帐存实存对比表”,作为调整帐簿记录的原始依据,分析帐实存在差异的原因,查明责任。

4、对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认真处理。

(1)在资产清查中确定的资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应进一步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分别处理。

(2)属于定额之内或自然原因引起的盘盈、盘亏,可根据规定手续及时转帐。 (3)属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应会同有关部门或报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对清查中发现的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报经审批后,应及时调出、出售或作其他处理。

资产台账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资产台账,如实登记和反映本集体账内外资产的现状、价值和变动情

况,加强对各项资产的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定期进行清产核资,依法界定资产所有权,对未入账资产,要按照规定及时补充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固定资产变动进行跟踪,详细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购建时间、原始积累、累计折旧、减值、清理、使用状况、收益情况等项目,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对租入和租出的固定资产租金,记录租金收付计划、租金的收付情况,对租金的收付及时作账务处理。

4、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有价证券台账,详细记录各项有价证券的名称、券别、购买日期、号码、数量和金额等项目,加强对有价证券的管理。

5、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流动资产台账,详细记录各项流动资产的取得时间、经办人、增减金额、结余等项目,加强对流动资产的管理。

6、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台账,并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建立林地、山岭、荒地、滩涂、水面等明细台账,详细记录各项资源性资产的面积、平面图、界限等项目,加强对资源性资产的管理。

7、有土地补偿费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土地补偿费专项台账,详细记录被征地面积、所在地域、土地补偿费的应收金额、实收金额、使用情况、留存情况等,加强对土地补偿费的管理。

以上各类资产、资源明细要同时录入会计电算化管理系统,以加强对“三资”的网络化管理。

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1、村级集体资源的有偿使用必须依法签订书面承包或租赁合同。

2、合同文本要使用乡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制式合同。

3、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上报乡、村级集体资源管理办公室进行鉴证、备案。

4、所有村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合同必须纳入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专盒、专柜存放。合同保存要达到“四防”要求,即防火、防潮、防虫、防盗。

5、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将纳入管理的合同资料,按要求进行收集、整理、登记、归档管理,防止资料的散失和损毁。

6、合同的变更、转包、转让,必须经村委会同意,农民关注度高、涉及资金数额较大的重要合同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否则视为无效。

7、村委会换届或合同保管人员变动,必须在5天内办理合同档案移交手续。

8、未经村委会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借阅合同原件。

9、发生合同丢失、损毁事故,要追究合同保管人的责任。

民主决策制度

1、民主决策的范围: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工作人员聘用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村民自治所涉及重要政策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它事项。

2、民主决策的程序: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议决。即:支委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公开、执行过程和结果公开。

3、民主决策的实施及监督:

(1)凡涉及到需要民主决策的事项一律按民主决策的程序进行,并报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备案。

(2)村纪检监督小组要对民主决策事项进行监督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进行通报和接受群众质询。

(3)坚持群众监督,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评议会议,对村“两委”班子进行满意度测评,提出意见和建议,测评结果上报乡党委政府,对违反民主决策程序的事项,乡镇和会计服务中心有权否决,并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追究制度

1、任何单位或个人侵占、挪用、私分、损坏等非法动用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的,县乡人民政府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属无效,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责任人承担。对拒不改正的,是村党支部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依法予以罢免;构成危害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工程项目建设未经民主决策程序讨论、未采取招投标的,所签合同无效;造成经济损失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4、乡人民政府和其他部门以任何名义挪用、支配、截留村集体资金、资产,变相命令和干涉村集体资产、资金的开支使用,非法动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县级人民政府、纪检监察、农经等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要领导的刑事责任。

工程招投标制度

1、村级工程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纳入本办法规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投标的全过程应在乡

镇政府及乡镇会计服务中心监督下进行。

2、村级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任何组织不得私自建设,私自发包。禁止任何部门以专业为理由,强行承接工程项目。

3、招标范围主要是指:财政和集体资金投资以及省、市、区有关部门下拨专项资金的建筑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道路、农田水利设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福利的公益事业项目设施等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1)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或村两委研究经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同意实施的项目;

(2)具备招标所需的图纸等工程有关资料;

(3)建设资金已落实;

(4)招标项目的管理人员已落实。

5、村组织同一工程项目应整体招标,不得以分割标段等为借口肢解工程,规避招标。

6、村级工程招标方式主要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可由乡镇会计服务中心通过张贴招标公告或通过媒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7、各村对需要招标的建设项目,根据工程造价情况,委托乡会计服务中心负责进行并报送下列材料:

(1)项目建设方案(或初步设计)及批准文件; (2)村两委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复印件;

(3)建设资金落实证明;

(4)招投标委托书;

(5)有关部门(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乡会计服务中心应审查工程招标申请并签署意见。发现村组织提供上述材料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当在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责令村组织改正。

8、会计服务中心收到村招投标委托书后,应成立相应的评标委员会,按照相应的招标方式程序进行招投标。

9、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所确定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并进行中标公示。中标公示须在村务公开栏内发布。不同途径发布的公示内容必须一致。

10、村组织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价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村组织和中标人不得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1、村组织若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处罚规定,视其情节予以处罚。若情节严重的,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违纪违法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

第19篇: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总结

潜江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

我市 位于湖北省中南部,地处江汉平原腹地,素有‚鱼米之乡‛和‚水乡园林‛的美称。全市辖15个镇(处),350个村(居),2663个村民小组,农户数130804户,农业人口524134人,总面积702139亩,其中:耕地面积682719亩。

根据全省相关会议要求和鄂纪发【2010】8号文件精神,我市自2010年5月20日起,全面展开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及监管代理工作。经过历时5个月的扎实工作,以‚两个中心‛(监管代理中心和招投标中心)为载体的农村‚三资‛管理平台全面建成,达到了预期目的,收到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层层组建专班。为了切实加强对‚三资‛清查工作的领导,市里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魏友元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镇处按照市里的领导格局组建了相应的工作专班。二是制定工作方案。4月8日,全省党风工作会议后,市纪委根据会议安排和鄂纪发【2010】8号文件精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经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讨论制定了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的具体方案。三是学习借鉴外地经验。4月20日,由市纪委党风室主任李文风同志带队,组织市经管局、林业局、1

镇处经管站负责人共20人,赴宜都市枝城镇参观学习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成功经验。5月20日,我市召开了由镇(处、场)分管财经、经管站长参加的‚潜江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印发了《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方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魏友元同志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会后,各镇(处、区)相继召开会议安排了此项工作,并根据潜纪发【20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全面展开。

二、把握关键环节,确保工作不走过场。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基础,为了确保‚三资‛清理工作不走过场。我市主要把握了四个关键环节:一是全面清理。由镇(处、区)经管站组织各村清理小组成员对各村集体资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债权、债务、现金、银行存款等以会计账为依据,账内账外相结合,全面进行清理。二是核查登记。各村清理小组将清理出的各类事项,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表格逐笔逐项的进行登记,特别是对有疑问的资源,各清理小组到实地勘察后予以登记,以确保登记事项的不重、不漏、不虚。在清理过程中全市共处理出纳库存的历史遗留条据535.01万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8起,挽回集体经济损失93万元。三是张榜公示。 2

在清理登记的基础上,各村都召开了由监督小组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核实小组会议,对清理登记的‚三资‛逐笔逐项的进行核实,确保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各村‚三资‛核实小组组长负责将核实后的清理登记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的咨询和反映。四是尊重民意。公示后,各村均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首先对全村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资源、债权、债务、现金、银行存款等现状及对已报废、损坏的资产、无法归还的债权、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无法收回债务等情况逐笔逐项进行通报,并进行表决,按照村民代表的意见对有关的‚三资‛情况进行处理,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其次是表决通过了将村集体‚三资‛的清理结果委托镇(处、区)‚三资‛监管代理中心代管。全市14个镇(处、区)清查核实登记工作从8月开始,共实核集体资产总额57929万元;资金存量5594.78万元;其中:现金410万元;银行存款5184.78万元;清理核实集体固定资产净值52334.22万元,(其中:在建工程1169.1万元;其他资产1015万元)在原账面资产总额18508万元的基础上增加集体固定资产净值33826.22万元;核实集体资源总面积679150亩。减去已发经营权证的654495亩,集体四荒、林地、工商用地、水面等24655亩。为下一步监管代理服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搭建管理平台,确保工作规范运作。按照全省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搭建管理平3

台,规范管理机制。一是办好试点抓示范。全省在黄梅召开会议后,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到黄梅县进行了参观学习,将周矶办事处、高石碑镇作为‚三资‛管理平台建设的示范点,派业务专班进驻周矶办事处、高石碑镇进行业务指导,帮助两个镇处高标准建起了‚三资‚管理平台。二是加强督办促平衡。 8月11日,市委在高石碑镇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现场督办会,与会人员参观和学习了周矶办事处、高石碑镇‚三资‛清查资料汇编、资产资源台账的设置、‚三资‛监管代理的管理制度、章程、操作程序以及组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标投标中心的操作程序。市委副书记张宗光同志在会上就‚三资‛清查后如何加强集体‚三资‛管理,充分发挥‚三资‛造血功能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魏友元同志就下段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三是统一标准上硬件。现场会议后,全市15个镇(处、区)按照现场会要求,相继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资产资源招标投标中心,并将各项管理制度、操作程序及流程图高规格的打印上墙,同时各地政府出资为‚两个中心‛(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和资产资源招标投标两个中心)落实了40㎡以上的服务厅和招投标室、添置了电子信息屏、电脑、打印机及相应的办公设施。四是规范程序严管理。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各地在完成清产核资后,与镇(处、区)监管代理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并及时办理了移 4

交。实行‚台帐+附件‛管理模式,即建立‚三资‛代理台帐,全面反映资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及营运状况,附上资产处置情况附件和有关会议记录、评估、招投标、合同等附件,并输入电脑,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对‚三资‛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随时调整‚三资‛台帐数据,做到帐款、账物、账账、账据、账表五相符。五是规范招投标程序,建立长效机制。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和工程建设项目、集体采购,按照市制定的相关办法,一律实行招投标制度,并由镇(处、区)纪委、监管代理中心和村民理财小组监督实施,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促使集体资产资源效益最大化。

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工作发挥作用。全市‚三资‛清查工作结束后,所有工作转入立账建制阶段,为了更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依照《潜江市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潜办发【2009】111号)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潜江市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潜江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管理办法》和《潜江市农村集体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并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经管局三家联合下文(潜纪发[2011]

10、

11、12号)文件。为了确保监管代理工作发挥作用,各地还相继成立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标投标中心‛。实行‚五个统一‛的管理模式:一是统一交易平台;二是统一村级集体招标主体,村民委员会负责对村级资产资源处置超过1000元以上、工程建设超过20000元以上、生产生活设施采购超过3000元以上、资

产资源参股股份总额在5000元以上的项目提出招标投标申请,并履行民主决策审批手续,参与实施招投投标活动;三是统一招标投标程序;四是统一招标文书格式;五是统一招标文书格式。通过‚五个统一‛管理,确保村级资产资源处置阳光操作,实现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把我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推向了另一个高层次。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今年8月23日我局再次组织部分经管站长到松滋市经管局参观学习。从规范化管理和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招标投标上下功夫。自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招标投标中心成立以来共为集体经济组织招投标74件,标底总额756.1万元,中标总额1014.1万元,为村集体增加收入258万元。其中资产处置24综,标底额175.4万元;中标额271万元,增收96万元。资源处置32综;面积6767.23亩。标底额244万元;中标额398.4万元,增收154.4万元。集体工程招标18综,标底额337万元;中标额329万元,节省资金7.6万元。有效的将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和农村账务管理进行整合,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逐步规范有序,监管水平不断提升,按照省局要求,全市电脑软件于2011年10底更新为同步远方的新软件,逐步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的电算化、网络化和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实现了招标投标制,一些闲置资产资源得到盘活,增加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效益。对集

体资产、资源的处置、工程项目、集体采购的招标规范化管理,使其效益发挥最大化。为发展壮大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动力。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段工作。

1、村级资金存在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座收座支,大额现金使用与请款难按制度执行;村级资源不能收回管理;对资产、资源的价值评估和工程项目的预算等专业知识缺乏;对村不出资和自行购建的工程项目难管到位;资产资源登记不够精确;工程项目及招投标操作流程不够规范严谨。

2、办公场所缺乏独立性, ‚三资‛监管代理工作经费不足,岗位不足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3、‚三资‛监管平台和网络建设以及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还没有达不到规范化要求。

目前我市农村集体‚三资‛工作正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健康发展,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有待完善的方面。一是新成立的泰丰办事处和广华办事处移民村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建设有待加强;二是个别地方‚三资‛清查还不够彻底;三是资产、资源造血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作用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都是今后工作中要努力解决的事情。

潜江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第20篇: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汇报

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汇报材料

标签:财经2011-09-04 06:51 星期日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的意见》(沪纪【2011】59号)精神,加快推进、完善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的网络化监管平台建设,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手段,我们在市农委和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顺应科技防腐新形势,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为支撑,全面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产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县完成硬件设施建设、系统运行调试。试点乡镇完成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完成合同、数据录入,已进入“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功能模块操作,并从9 月份起进入日常操作。同时区、镇两级层面的查询监管系统也已建立试点,能查询相关镇、村各功能模块操作的动态数据。9 月份起,我县将全面推开,争取到年底全县村级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实现正常运行。

一、全县资产概况

岛域总面积为1411平方公里,18个乡镇270个村,现有常住人口69万人,年末耕地面积75万亩。2010年社会增加值194.4亿元,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54.1亿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8556元,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总额61.5亿元。截至2011年5月底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总额63.65亿元,其中货币资金10.6亿元,固定资产19.76亿元。全县集体资源总面积71.6万亩,集体所有农用地总面积68.72万亩,集体所有建设用地2.88万亩。

全县自2008年所有行政村全部实行了村级财务公开,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村级会计全面实行委托代理,财务核算电算化,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在全县实现了全覆盖,“三资”管理正实现网络化监管。

二、农村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做法

1、学习“三资”管理文件精神和加强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一致认识到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网络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深化政务、村务公开,落实广大农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收益分配权,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2、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009年下半年起到2010年上半年,全县所有乡镇、行政村严格按照清查、评估、整改、公示、登记“五步法”,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做到了先清账内、后清账外,先清资金、后清资产资源,不漏一村、不漏一项,彻底摸清底数。在村级“三资”清理登记完毕后,及时地报经乡镇审查,再由各村向群众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村委会负责人、村纪检委员、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清查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并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明细台帐,为网络平台建设顺利推进夯实工作基础。本次清产核资中共清理不实资产总额9405.4万元,不实负债6408.2万元,使2997.2万元的不实所有者权益得到了清理。

3、出台文件。县 纪委、财政、科委、农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2011】31号。明确了副县长挂帅,县纪委副书记和县农委袁刚主任为组长等成立联席会议,明确分工和工作经费保障渠道。本平台并融合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平台、涉农资金补贴监管平台,查阅终端将接通到相关部门。

4、健全例会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确定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联络人员等,并根据需要,召开了3次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协调会议、例会等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本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的组织和推进等工作。

5、软件调试。金安易软件公司派出专业人员上门听取情况,并根据运行情况进行调整。在调试过程,市县镇村公司相互密切配合,体现了工作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

6、数据录入。根据监督的要求,除自动生成相关报表数据外,另外录入了经济合同,现场采集照片等资料。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工作目标

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工作要求,在2011年12月底前,建立覆盖全县所有县乡镇、行政村的监管网络,融合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合同管理、流程管理、报表分析、预警提醒、网络公开等八大功能于一体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运行情况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实时监管,实现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科技手段为支撑的“制度+科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新模式,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并将需要公开的信息,通过“农民一点通”系统向集体组织成员公开,最终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运行情况的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实时监管。

2、、业务培训。从现在起,各乡镇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的操作,举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建设业务培训班,熟悉“三资”监管软件系统的架构、内容、操作流程,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3、数据录入。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继续完善镇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各乡镇、行政村,将农村集体“三资”相关数据、文本、工作流程等信息录入监管系统,并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与县(区)政府网站或纪检监察网站相链接,实现对农村集体“三资”运行情况的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和实时监管。

4、开展检查。县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要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数据录入情况,分乡镇、分行政村、分科目进行全面复核,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同时,全面运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检验网络系统各功能模块的运行质量和实际效果,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完善。

5、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各相关职能单位要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实际运行情况的网上监管,经常性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务求取得工作实效。要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发布、报送审核、统计汇总、梳理分析、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准确、真实、及时、快捷地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各类信息录入网络监管系统,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农村三资清查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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