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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是如何治理网络谣言的

发布时间:2020-03-02 14:07:2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原标题:国外如何对付网络谣言?

“总统遇刺”谣言出现后,美国相关部门马上发布奥巴马活动图片,让谣言不攻自破。不乏粉丝和追随者的网络红人“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因涉嫌犯罪被依法刑拘。在互联网环境更为成熟的美国,网络谣言是否也能够兴风作浪?美国皮尤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在社交网站推特上,谣言可能更易被转发或受到关注。“网络谣言”的危害对于包括互联网在内的许多行业来说几乎是致命性的,对此,各国都在加紧制定法律法规,想办法制止网络谣言的传播。

美国相关法律法规130项,监督机构繁多

在大多数国家,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的言论无所约束。一旦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就应受到法律严惩。在治理网络谣言问题上,美国毫不手软。

美国治理网络谣言的措施可分为立法、管理和技术三个层面。在立法方面,美国先后通过《联邦禁止利用电脑犯罪法》等130项法律法规,规范互联网传播内容,并逐渐加大法律监管力度,对包括传播网络谣言危害国家核心利益、煽动诱导犯罪、损毁他人名誉、侵犯隐私、色情侵扰等行为追究责任,严加惩治。

美国国防部、国土安全部、联邦调查局等部门均设有网络安全监管机构。奥巴马担任总统后,成立了白宫网络安全办公室。美国联邦政府多个部门则通过设立社交网络监控中心等措施,对网络论坛、博客、留言板等进行常规监控。据《北京晚报》报道

日本匿名不等于放任

日本政府目前虽然没有实行网络实名制,但对于网上各种有害信息并没有放任不管。

日本2002年就开始实施《提供商责任限制法》。根据这部法律,若网页或BBS上传播的信息对他人名誉等造成了侵害,受害者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公开信息发布者的名称、住址、电子邮件地址及相关IP地址。根据日本2004年10月

修订的一部法律,如果网上传播的信息造成重大人权侵害,法务省相关机构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删除这些信息。

针对如何处理BBS等刊登的集体自杀信息,日本4个电气通信业团体2005年10月也通过了一项行动指南,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商在警方要求公开自杀预告信息发布者的姓名、住址等资料时应遵循的原则和应履行的手续。

正是因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日本网络上虽然匿名用户占主流,但网络空间仍然比较有序。据新华社

韩国定期进行集中治理

随着网络的高度普及以及社交网站的风靡,网络谣言成为困扰韩国政府的一大难题。

从2008年开始,韩国警方开始对网络传闻和恶意回帖定期进行集中治理,对经常性、恶意性回帖发布者实施拘捕调查。调查对象为以下几类:曾经针对个人或集体散布谣言者,恶意回帖者,通过通知栏、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进行胁迫、造成恐慌和不安的网民等等。

欧洲设立举报热线,法律更具体

据西班牙媒体报道,近年该国“互联网观察”网站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西班牙是世界上第一大网络谣言生产国。在报告所分析的100个谣言中,有70%出自西班牙,谣言大多是通过电子邮件传播。

面对来势汹汹的网上谣言,欧盟采取的是对网络和内容分别监管的原则。在对内容的监管上,欧盟设立了“欧盟网络热线”。公众可以通过热线举报非法内容,热线再将收集的信息报告给各主管部门进行处理。目前,“欧盟网络热线”已经覆盖了24个欧盟国家,并实现了资源数据的共享。

在此基础上,欧洲国家大都通过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惩治网络谣言。德国法律规定,在网上传播恶意言论、谣言等都属于非法。瑞典相关法律规定,互联网服

务提供商和论坛版主必须监测、封存并消除涉及造谣、诽谤、煽动的内容,否则要负刑事责任。在英国,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在法律上要对托管服务器上的内容负责。法国在打击网络谣言的同时,广泛开展网络文明教育。法国教育部向教育系统推荐使用含有内容过滤功能的服务器,免费提供内容过滤软件,设立专人监控的校园网。据《世界新闻报》报道

案例解析1.网络谣言逼死15岁少女

对策:力推实名制加强网络管理

2010年,年仅15岁的美国马里兰州少女菲比·普林斯因遭受网络谣言中伤而自杀身亡。此前,普林斯的同学曾在脸谱等社交网站上散布大量谣言,并对她进行了长达数月的人身攻击。

事件发生后,散布谣言的学生受到处罚,脸谱也开始力推实名制加强网络管理。

2.“奥巴马遇刺有生命危险”

对策:不迷信删帖子,尽快破解流言

“奥巴马遇刺,两处枪伤,足以致命。”2008年7月4日凌晨2时左右,一个名为“福克斯政治新闻”的微博账号发布了这条惊人的消息。据悉,福克斯新闻网通常经由名为“福克斯政治新闻”的微博账号发布政治类新闻,在网络上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权威性。因此这条总统遇刺的爆炸性新闻迅速引来上千名网友围观。

谣言产生后,美国有关部门迅速行动。两小时后,美国特勤处清理了消息源,福克斯新闻台当天夺回了被黑客入侵的“舆论阵地”。白宫迅速作出了回应,发布了关于奥巴马的一系列即时报道。消息迅速出现在各网站首页,谣言不攻自破。

一般情况下,对于满天飞的谣言,美国网络安保部门不会用简单的“删帖”来解决。因为“删帖”不仅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同时也没有那个必要。从“总统遇刺”谣言可见,美国对网络谣言的管理是“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击退网络谣言,尽快披露真相似乎效果更好。据《世界新闻报》、《北京晚报》报道

专家观点

法律莫成为治理网络谣言的短腿

近年来,微博的悄然走红,给谣言的制造和传播插上了“加速器”,穿上了“隐形的外衣”。当下决心动用法律手段来惩治愈演愈烈的网络造谣行为时,却发现存在着一些司法障碍,诸如制裁谣言的罪名体系滞后、网络造谣的入罪标准、刑事制裁与行政防控的结合难题等。正在参与一个治理网络谣言课题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龙凤钊认为,治理网络谣言一方面要强调法律,另一方面也要网民言行自律,提高网民和网络运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

治理网络谣言,龙凤钊用防、禁、管、导四个字进行了概括。他说,预防、禁止、管理、引导是治理网络谣言的重要方面,由于目前造谣、传谣的违法成本过低,并且大量网络造谣行为在事后没有能够进入到司法程序中进行查处和制裁,无法对网络造谣、传谣者形成有力的威慑。

网络谣言具有很大的迷惑性,除了引发社会恐慌、扰乱社会秩序,还有可能对特定群体或者特定行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即使辟谣之后仍然难以解除危害。龙凤钊说,在网络谣言治理过程当中,首先面临刑法规定上的问题,我国刑法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多指实体行为,对于网络谣言这一虚拟行为,应出台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界定。据新华社

数字

32%

32%的美国青少年曾有过被人在网上散布谣言、未经允许公布私人电子邮件、收到威胁性信息、未经允许上传令人难堪的照片等经历。

1130万

2006年美国一女子因在网上被另一名女子称为“骗子”、“行骗大师”且持续时

间达十个月之久,于是起诉对方诽谤罪,获赔1130万美元。

130

美国国会及政府各部门先后通过130项相关法律法规,对包括谣言在内的网络传播内容加以规制。

70%

据西班牙的调查,西班牙是世界上第一大网络谣言生产国。在报告所分析的100个谣言中,有70%出自西班牙。

各国要点

●新加坡

媒体发展管理局适时查处谣言,直至以诽谤罪起诉。

●美国

130项法律、法规规制网络传播内容。

●印度

散布虚假、欺诈信息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

●英国

在社区设立谣言控制中心或咨询中心,破解流言。

●西班牙

培训“抵制谣言代理人”,向社区邻里传播真相。

●韩国

《电子通讯基本法》严惩危害公共利益的虚假信息散播者。

●日本

总务省通过行业协会发布防止谣言传播指令。

●澳大利亚

网络服务提供商签署协议,保证不传播谣言。

●法国

网民和记者成立辟谣网站,提供真实信息。据《人民日报》报道

网络谣言治理调查报告

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

有效治理网络谣言 正确引导网络舆情

网络谣言的危害及治理

网络散布谣言

打击网络谣言

拒绝网络谣言

关于网络谣言治理问题的思考

网络谣言的危害与治理(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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