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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4:59:21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审计制度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审计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强化村级财务监督,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为目的,逐步使农村经济活动实现民主理财、民主管理、民主理事、民主监督、民主决策。

二、审计对象

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

三、审计的内容

主要是指村干部任职期间资产管理、财务收支、经济核算等方面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责有的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财务收支状况是否符合村财镇管的要求。

(二)村级财务、资产和民主理财等内容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各项收支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超标准

领取个人报酬或在集体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

(三)村集体资产的出租转让程序是否合法,租金是否合理,收取是否及时,款额是否按规定入帐,有无无偿或低价使用集体资产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有关资金是否存在体外循环等行为。

(四)集体土地的发包、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履行了民主决策程序,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是否规范,兑现是否及时。

(五)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六)村级重大投资是否履行了民主决策程序,程序是否合法;投资效益如何,是否存在因投资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导致投资损失等情况。

(七)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四、审计的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纪检书记任组长,财政所长任副组长,审计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镇纪委负责牵头,镇财政所具体负责。在每年的12月底以前完成各村的审计。当年离任的村支两委委领导必须进行审计,要及时出具审计结论书,

审计结果必须张榜公布,审计的问题有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于需要被村委会或被审干部自行纠正的一般问题,由审计小组提出整改意见书,需要进行党纪处分的,由镇党委、政府作出处理决定,镇纪委负责落实需要移送上级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的,由镇纪委负责移送;审计结果要存入村干部廉政档案。

推荐第2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为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对当年即将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的村要进行离任审计,对己完成换届选举的村要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

二、审计重点

(一)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农村发展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主要审计:贯彻中央农村工作文件精神《村民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审计:换届选举时承诺村民的本村农村经济发展目标是否完成,包括: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村级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三)财经法纪执行情况。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

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四)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村级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征用、发包、承包。主要审计:集体土地征用是否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征地费用是否按规定的金额足额补偿被征用土地的村民,村民是否得到合理安置;“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资金或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物资等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

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是否到户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五)当地党委、政府、农村财务管理部门和农民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

三、审计实施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纠风办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农村审计程序的规定,认真研究部署,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编制具体的审计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在审计中查出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审计中发现有严重经济问题或执行中央和国家法律法规工作非常不力的村干部,在村委换届时应建议取消其侯选资格;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开。

八堡村村民委员会 2011年10月19日

推荐第3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关于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正确评价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村干部勤政廉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和农业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农

经办〔2005〕12号)文件精神,结合xx镇实际,特制定《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办法》。

一、审计主管部门及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镇经管站负责实施,审计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

二、审计内容包括:

(一)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1、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

3、村级集体资产是否保值、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

4、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1、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等问题;

2、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帐上虚增债务等问题;

3、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

4、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出租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债;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发包、承包。主要审计:集体土地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6、履行村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情况及投资效益情况。主要审计:村级重大事项是否履行了请示报告规定及民主决策程序,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因投资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导致集体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况。

(四)根据实际情况,对镇党委、镇政府和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

三、审计工作要求。

镇经管站在对村干部进行审计和确定经济责任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找准问题,又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的界限。在提出处理建议和审计决定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既不能放纵违纪违法行为,又不能单纯脱离实际情况找问题,挫伤干部的积极性。在审计中查出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审计结束后,由经管站根据审计查明的情况,向镇党委提交审计报告。镇党委审定审计报告后,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对被审计者任期和离任的经济责任作出评价。审计结果报告由镇纪委备案,作为对村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以适当方式向党员、村民代表公开。

此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镇属企事业单位参照此办法。

2007年4月日

推荐第4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关于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正确评价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村干部勤政廉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农业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农经办〔20xx〕12号)文件精神,结合xx镇实际,特制定《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办法》。

一、审计主管部门及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镇经管站负责实施,审计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

二、审计内容包括:

(一)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1、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

3、村级集体资产是否保值、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

4、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1、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等问题;

2、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帐上虚增债务等问题;

3、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

4、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出租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债;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发包、承包。主要审计:集体土地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6、履行村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情况及投资效益情况。主要审计:村级重大事项是否履行了请示报告规定及民主决策程序,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因投资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导致集体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况。

(四)根据实际情况,对镇党委、镇政府和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

三、审计工作要求。

镇经管站在对村干部进行审计和确定经济责任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找准问题,又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的界限。在提出处理建议和审计决定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既不能放纵违纪违法行为,又不能单纯脱离实际情况找问题,挫伤干部的积极性。在审计中查出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审计结束后,由经管站根据审计查明的情况,向镇党委提交审计报告。镇党委审定审计报告后,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对被审计者任期和离任的经济责任作出评价。审计结果报告由镇纪委备案,作为对村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以适当方式向党员、村民代表公开。 此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镇属企事业单位参照此办法。 20xx年4月日

推荐第5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第一条: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我村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行使村集体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对当年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内审计,对已完成换届选举或离任的村干部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

第三条:审计内容

(一)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

(二)财经法规执行情况: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是集体资产处置。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二是债权债务管理。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三是土地发包、承包。“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四是专项资金管理。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补助资金的发放情况。 五是财务公开。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同时,要根据群众来信或举报的问题进行重点审计。

第四条:审计工作程序

(一)制定审计计划

村委要于每年年底前共同拟定下一年度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计划,报镇领导研究后,作为实施审计的依据。村委制定的审计计划于每年一月底前报镇财政所备案。

(二)确定审计方案

村委按照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指定具体负责人,并由具有审计资格的人员组成审计组,拟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具体任务,并做好人员分工,依法实施审计。

(三)开展具体审计

1.送达审计通知书。

2.报送有关资料。

3.提交述职报告。被审村干部要按审计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要求及时提交书面述职报告。

4.调查取证。

(四)提交审计报告

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向有关部门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在报送前,应当征求被审单位和被审村干部的意见。

(五)提出处理意见

对被审村干部或其所在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于需要被审单位或被审村干部自行纠正的一般问题,由镇党委作出处理意见;需要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分别情况及时处理到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审理。

推荐第6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推荐)

办事处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1、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办事处农经、审计和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实施。审计部门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日常工作由办事处农经站负责,办事处农经站也可直接组织审计人员进行审计。

2、对当年即将进行换届的村要进行离任审计,对已完成换届选举的村要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

3、审计内容:

(一)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1)、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

(3)、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

(4)、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5)、项目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等问题;

(6)、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帐上虚增债务等问题;

(7)、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等问题;

(8)、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9)、集体资产处置: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10)、权、债务管理: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举债;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举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

(11)、土地及基建工程发包、承包:“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租赁、参股、拍卖等方式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公开招标,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12)、项目资金管理: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

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13)、财务公开: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4、农经站或审计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5、被审计单位有违反财务制度规定且情节轻微的,农经站或审计所可在审计意见书中予以指明并责令其纠正;被审计单位有违反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由农经站或审计所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建议。

6、审计结论作为对村干部考核使用和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以适当方式向全体村民公开。

7、农经站或审计所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8、被审计单位对农经站或审计所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推荐第7篇:村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会议议程

村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会议议程

1、村主要领导回顾2008年以来村委会主要工作。

2、学习县农委、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村级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3、学习小政字(2011)104号文件《关于印发《小路口镇村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4、宣读《关于村“两委”换届期间村级财务结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5、通报村委会2008——2011年6月以来财务收支情况、固定资产增值、资源盘活情况、债权债务增长情况及村两委执行村务民主议事制度情况。

6、请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发表意见,主要是对这几个方面:

1)、对本届村两委任期内财务收支是否合理、存在那些问题,有无违纪情况。

2)、对村内收入是否全额入账(含社会捐赠、争取上级资金、村内其他收入),有无账外账、小金库等现象。

3)对村内固定资产处置、资产出租承包,资源转让程序是否公开透明,有无违纪情况。

4)、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长期占用集体资金资产问题。

5)民主议事程序执行情况。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才2

7、总结上述意见并与村委会交换意见,并对审计意见书加盖公章。

8、请村委会、村委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对审计意见签字认可,审计组人员签字。

9、一事一议有关事项。已经开工的项目8月2号前要将集资清册、集资款、发包会议、承包合同上报;未开工的相关材料请于8月10前要将集资清册、集资款、发包会议、承包合同上报。

10、包村领导总结讲话。

推荐第8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XX乡xx村干部任期和离任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报 告 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配合做好我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安排,审计组于xx年xx月xx日至xx日对该村xx年至xx年村集体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债权和债务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审计检查。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村集体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该村有xx人,耕地面积xx亩,以种植经济作物收入、和外出务工收入是该村的主要经济来源。该村基本实现了村内主干道路面硬化;两室建设基本完善,较好完成了农

推荐第9篇:村委会换届选举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方案

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村(居)委会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方案

根据市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审计目的

通过这次专项审计,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村(居)委会干部任期内的功过是

非,帮助选民选出作风正派、廉洁公正、为民办实事的好干部,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推进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推动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二、审计主体及人员、经费安排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组织农经工作人员实施专项审计,农经工作人员不足的乡(镇)要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抽调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参加,同时申请解决必要的专项审计工作经费;县局农经站负责专项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审计对象

本次审计对象是全县行使村集体及村(居)委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居)委会成员。

四、审计涉及的时间范围

本次审计涉及的时间范围原则上从2005年10月至2008年9月,即第六届村(居)委会成员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如果审计中发现重大经济问题的,可视情况向前追溯。

五、审计方式

本次审计采取送达审计和实地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般情况下,以乡(镇)为单位,统一收齐各村(居)委会会计资料,集中在乡(镇)政府实施审计。对个别情况复杂、账目混乱的村(居)委会,审计人员必须进村(居)实施实地审计。集中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经济问题的,更要实施实地审计。对已经实行“村账乡代理”的,县农经站将对乡(镇)的审计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六、审计内容和重点

审计的内容主要是村级集体财务运行情况,审计重点包括:

(一)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1、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

3、村级集体资产是否保值增值;

4、村级债务是否下降;

5、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民主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真正发挥了作用;

6、农民在办理建房、结婚、户口、外出务工等手续过程中,是否存在乱收费等行为;

7、农民负担是否出现加重和反弹现象。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1、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

2、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

3、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

4、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5、实行“村账乡代理”的村是否实行报账制,有无按时记账;

6、是否因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引发群众信访和越级上访,发生的群众信访件是否已经得到了妥善调处。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是否落实了资产台账制度,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

2、债权、债务管理。

(1)村级举债是否经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2)是否存在以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

(3)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

(4)是否存在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和用于非生产性开支等情况;

(5)是否发生新的不良债务,有无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务化解办法。

3、土地发包、承包。

(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全面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否全部发放到户;

(2)是否存在违法收回和随意调整农户承包土地的做法;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否规范有序,有无强迫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截留农户土地流转收入的现象;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地管理责任是否落实,有无将土地承包纠纷矛盾上交和扩大化的做法;

(5)“四荒”等资源性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有无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

(6)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7)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完整。

4、专项资金管理。

(1)上级划拨或接受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有无挪用、滥用现象;

(2)土地补偿费是否实行专户管理,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有无截留、挪用、抵扣、平分行为;

(3)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挤占、截留、挪用现象。

5、财务公开。

(1)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

(2)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

及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有效,有无以理事会、路委会、桥委会等民间组织名义要求农民超标准筹资投劳,规避“一事一议”项目管理部门监管的做法。

(四)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要求审计或反应强烈的其他热点问题。

七、审计步骤

(一)审计准备阶段(10月10日前)

这一阶段主要做好三项准备:一是组织准备。各乡(镇)

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审计计划,安排好专项工作经费,抽调高素质的专业人员组成审计工作组;二是资料准备。各乡(镇)要了解村(居)委会的各项管理制度,下发审计通知书督促村(居)委会及时完成账务处理,按时提供有关财务资料;三是审计方案准备。各乡(镇)要制定具体的审计方案,明确人员分工和确定审计进程等。

(二)审计实施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5日)

这一阶段主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审查会计账册、会议记录、合同协议等资料,从这些资料中发现一般性问题或弊端,并进一步查找问题线索和源头;二是对重点经济项目进行审查,如对土地补偿费、扶贫开发资金、道路房屋建造资金等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查;三是开展调查,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访问有关知情人员,对村(居)委会干部任职期间的整体情况进行了解,对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四是搜集整理好相关审计证据。

在这一阶段,县局农经站将组织督查组下到乡村进行督促指导和重点抽查。

(三)审计报告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1日)

这一阶段主要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根据所掌握的审计资料进行分析,对离任村(居)委会干部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拟出审计报告。村(居)委会干部的经济责任包括经营管理责任、财务责任、财经法纪责任等方面,在评价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既揭露问题,也肯定成绩。在确定经济责任时,要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主观与客观、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界限。审计报告经审计小组全体讨论后,要与被审计的村(居)委会干部见面,征询意见。如被审计村(居)委会干部提出不同意见的,审计人员要进行复核,复核属实的应予纠正,复核无误的向被审计村(居)委会干部作出全面解释;二是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依法作出审计决定或意见,报经领导批准后,要按照问题的不同性质,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对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居)委会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以举债为名从中牟利以及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还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审计结果要以公开栏的形式向全体村(居)民公开;四是审计工作全部结束后,要汇总填制《**县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村(居)委会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统计表》(附后),并形成文字总结材料,于10月31日前以电子文档或书面形式同时报县局农经站和县换届选举办公室。

八、工作要求

1、各乡(镇)要切实加强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村(居)委会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这项工作,推进和扩大农村综合改革成果。

2、审计小组至少要配备2名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或相当于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主审。有条件的可由一名会计师主审,一名助理会计师协审。

3、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要以会计制度和财经法规为依据,严格遵守审计程序,认真做好审计笔录,全面搜集审计证据,做到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一丝不苟,不得主观臆断、马虎了事。

4、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要廉洁奉公,除必要的生活保障外,不准吃拿卡要,不准借机刁难,不准故意泄漏审计事项,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

推荐第10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实施意见

洪黄委[2010]号

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

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全面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重要性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和职责。中办发17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

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促进农民群众选出作风正派、廉洁公正、为农民办实事的村干部,有利于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以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乡农经管理站、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角度,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认真开展和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

二、明确审计权限

实行村、组帐乡代管的地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镇农技中心负责;接受县农经管理站负责该项审计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必要时可报请政府抽调、财政、纪检监察和该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抽人组成审计组。

三、明确审计对象和重点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副主任、会计及其它需要审计的村干部。

审计重点主要有:

一、财务收支审查。要保证集体资产帐实、帐款相符,集体收入要及时足额入帐,不能隐匿、截留,杜绝非财务人员插手现金。各项支出要真实合法,并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

二、集体财产审查。村干部任职期要确保村级集体财产的完整,要帐实相符,杜绝财产遗失和擅自核销、私自变卖集体资产,并使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三、工程项目审查。村级重大工程项目发包须经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进行公开招标、投标,工程竣工验收后要专项审计检查并及时向群众公布结果。

四、任期离任审查。村干部任期审查:主要审查任期债权债务清偿,杜绝新增债务,离任审查,随离随查,严厉打击极少数违法违纪及犯罪分子,还遵纪守法干部一个清白。

五、廉洁自律审查。村干部任职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财务制度,不得以权谋私,挪用、侵占公款,挥霍浪费集体资产。

四、切实抓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

镇农技中心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将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精心组织,把这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在对村干部进行审计和确定经济责任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找准问题,又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

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的界限。在提出处理建议和审计决定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既不能放纵违纪违法行为,又不能单纯脱离实际情况找问题,挫伤干部的积极性。在审计中查出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开。

2010年3月2日

主题词:机构成立通知黄集镇党政办公室2010年3月2日印发

共印50份

第11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景尚乡关于开展2012年至2014年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为配合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根据《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县农经【2014】09发)及有关政策。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村干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实际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政策为指导,以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依据,全面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过审计,查明村级组织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效益性,检验村级干部任期目标履行情况,为考核、选拔村级干部提供重要依据,为深化财务公开,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审计对象、范围

审计对象:本市辖区内2012年即将换届的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

审计范围:2009年7月至2012年6月村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重点

(一) 农村经济责任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任期内农民人均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 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坐收支现象,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超标准发放村干部工资、奖金和补贴;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集体林经营权转让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资产处置,是否依法依规、按规定程序(民主程序等)处理。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发包、承包。主要审计:“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填写、发放是否规范;村级项目、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包”或“权力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四、时间安排

这次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在2012年7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12年1月30日前):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开展,由各审计组根据方案及各自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对各村实施审计。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组人员根据组内分工履行工作职责,互相配合完成审计事项。

2、实施阶段(分二个阶段) ①第一阶段(2012年2月1日—2012年4月30日):对重点监管村(社口、溪口、坦洋、岩下、溪坪、林柄、吉洋)七个村及群众来信来访较多的村进行重点审计。

②第二阶段(2012年5月1日—2012年7月30日):由镇组织有关审计人员对(填头、秀峰、沙溪)等17个村进行审计,各村的审计时间由审计小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作出具体安排。

3、材料形成、上报阶段(2012年8月5日前):镇里将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审计意见和建议),报送市组织部和市农业局等有关部门,并由有关部门跟踪处理。

材料报送时间:第一阶段重点审计村材料,应于2012年5月10日前上报;第二阶段审计村材料,应于2012年8月10日前上报。

五、几点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这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在村级换届选举前完成,面广、量大,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要求各村(居)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整理整顿有关财务的各项往来,进行自查自纠抓帐务的处理工作。

2、建立责任制。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检查工作联络小组将组成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督查组,对各村(居)审计工作开展不定期督查,并适时进行大检查。各乡镇也要以组织、纪检分管领导为主,抽调干部组成督查小组,实行包片、包村,确保审计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村要加强审计档案的整理与管理,对审出的各类问题要加以分类统计,镇纪委及有关部门对审出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3、依法审计:审计人员、审计程序、审计实施、审计处理等都必须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在审计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揭露问题,也要肯定成绩,在确定经济责任时,必须划清责任界限,正确提出处理意见。

4、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严格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八章规定处理。对违反规定乱发补贴、奖金和公款配备交通工具的,要全额清退;情节严惩的,要给予通报批语并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对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财产,以及在生产经营项目、基建项目发包等经济活动中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的人员,除经济退赔和追缴非法所得外,原则上不作为新一届村干部候选人;对严重失职、造成集体经济损失的,要护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触犯党纪国法的,移交纪检、司法机关查处。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做出审计结论或意见书,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并作为2012年村级换届选举和乡镇党委、有关部门考核、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我镇将以这次审计为契机,大力宣传《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农村财务管理有关的政策、法规,落实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全镇农村财务管理上一个新台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社口镇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6号

第12篇:马关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工作方案

马关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

审计工作方案

为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2010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农业厅《关于认真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09〕10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全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这次审计,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明确村级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客观、公正地评价村级干部任期内的业绩,促进我县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对象范围

本次审计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

审计的范围是2007年至2009年村委会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重点

(一)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审计: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村集体经济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改善;村级集体资产是否保值增值;债务是否下降等。

(二)村集体资产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情况。主要审计:各项资金资产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民主决算机制是否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使用是否违规;是否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公开是否全面、真实、规范、及时。

(三)村级财务收支情况。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坐收坐支;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是

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等问题;是否超标准发放村干部工资、资金和补贴;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

(四)村集体资产处置情况。主要审计: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等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租金是否合理,收取是否及时;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等行为;集体“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五)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是否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发生新的不良债务,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债务化解办法;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有无借款用于非生产性开支等情况。

(六)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有无挪用,滥用等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是否符合政策,有无截留、平分现象;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七)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其它热点问题。

四、时间安排

根据省、州的相关要求,本次审计工作从2010年1月1日开始,至1月31日结束。

五、方式步骤

本次审计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以2009年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时对村委会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况为基础,抽调精干业务人员会同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组成若干个审计小组,对本乡镇辖区内的村民委员会进行审计。本次审计可采取报送审计或就地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计小组可以统一由村财务人员报所需会计资料,集中在乡镇政府实施审计。对个别情况复杂、账目混乱的村,审计人员可进村实施实地审计。集中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经济疑问的,则必须实施实地审计。工作步骤一般按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审计方案、抽调

业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下达审计通知书、在村内发布审计公告、实施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决定或意见等。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以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胡榜惠同志为组长,县农业局副局长王友良同志为副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副局长蔡清友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田孟梅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李俊梅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胡光仙同志、县农经站站长陈正清同志为成员的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经站,陈正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和相关协调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把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做好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为专项审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确保专项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二)依法审计。依法审计是审计权威性的基础,也是审计监督的前提。要严格按照新修改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廉洁奉公,严肃工作纪律,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借机刁难,不故意泄漏审计事项,保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

(三)坚持原则。在对村干部进行审计和确定经济责任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找准问题,又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的界限。在提出处理建议和审计决定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既不能放纵违纪违法行为,又不能单纯脱离实际情况找问题,挫伤干部的积极性。

(四)严肃纪律。在审计中查出的违反财经法纪、乱收乱支、铺张浪费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五)认真总结。本次审计结束后,要将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要认真进行总结,于2010年2月5日前将审计开展情况工作总结及统计表上报县农业局农经站。

第13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2012年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配合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根据《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村干部审计检查工作提出如下实际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政策为指导,以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依据,全面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过审计,查明村级组织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效益性,检验村级干部任期目标履行情况,为考核、选拔村级干部提供重要依据,为深化财务公开,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审计对象、范围

审计对象:本市辖区内2012年即将换届的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

审计范围:2009年7月至2012年6月村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重点

(一) 农村经济责任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任期内农民人均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 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坐收支现象,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超标准发放村干部工资、奖金和补贴;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集体林经营权转让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资产处置,是否依法依规、按规定程序(民主程序等)处理。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发包、承包。主要审计:“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填写、发放是否规范;村级项目、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包”或“权力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四、时间安排

这次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在2012年7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12年1月30日前):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开展,由各审计组根据方案及各自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对各村实施审计。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组人员根据组内分工履行工作职责,互相配合完成审计事项。

2、实施阶段(分二个阶段) ①第一阶段(2012年2月1日—2012年4月30日):对重点监管村(社口、溪口、坦洋、岩下、溪坪、林柄、吉洋)七个村及群众来信来访较多的村进行重点审计。

②第二阶段(2012年5月1日—2012年7月30日):由镇组织有关审计人员对(填头、秀峰、沙溪)等17个村进行审计,各村的审计时间由审计小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作出具体安排。

3、材料形成、上报阶段(2012年8月5日前):镇里将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审计意见和建议),报送市组织部和市农业局等有关部门,并由有关部门跟踪处理。

材料报送时间:第一阶段重点审计村材料,应于2012年5月10日前上报;第二阶段审计村材料,应于2012年8月10日前上报。

五、几点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这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在村级换届选举前完成,面广、量大,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要求各村(居)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整理整顿有关财务的各项往来,进行自查自纠抓帐务的处理工作。

2、建立责任制。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检查工作联络小组将组成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督查组,对各村(居)审计工作开展不定期督查,并适时进行大检查。各乡镇也要以组织、纪检分管领导为主,抽调干部组成督查小组,实行包片、包村,确保审计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村要加强审计档案的整理与管理,对审出的各类问题要加以分类统计,镇纪委及有关部门对审出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3、依法审计:审计人员、审计程序、审计实施、审计处理等都必须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在审计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揭露问题,也要肯定成绩,在确定经济责任时,必须划清责任界限,正确提出处理意见。

4、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严格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八章规定处理。对违反规定乱发补贴、奖金和公款配备交通工具的,要全额清退;情节严惩的,要给予通报批语并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对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财产,以及在生产经营项目、基建项目发包等经济活动中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的人员,除经济退赔和追缴非法所得外,原则上不作为新一届村干部候选人;对严重失职、造成集体经济损失的,要护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触犯党纪国法的,移交纪检、司法机关查处。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做出审计结论或意见书,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并作为2012年村级换届选举和乡镇党委、有关部门考核、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我镇将以这次审计为契机,大力宣传《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农村财务管理有关的政策、法规,落实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全镇农村财务管理上一个新台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社口镇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6号

第14篇: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为严肃财经法纪,规范财经秩序,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届期满或其他原因不再任职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审计由镇政府负责,镇农业综合中心组织实施,镇财政所、村级财务监督组参与,特殊情况可报经县政府批准,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

2.审计内容

审计主要内容是各项资金的收入、支出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一事一议资金情况等方面。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存入个人档案,同时,结合村民自治工作,适时公布,对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将给予适时纠正,并依法处理。

3.审计程序

(1)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工作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2) 在审计组开展工作前,督促被审计单位主动结清所有票据,并在规定时间内交文书汇总入帐,逾期均视作违纪处理。

(3) 审计人员根据业务需要,审查会计凭证、帐簿、报表,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登记有关审计表格,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由提供者签名盖章。

(4) 审计终结,审计组写出书面审计报告,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审计报告在报送前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10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

(5)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和意见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审计决定和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6) 审计组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并将审计事项建立档案。

4.审计方法

(一)帐证、帐据、帐帐审核

(1)缴销所有使用过的税票,专用收据,收款凭证,集体资金专用领条。

(2)分年度审核登记各项收入。 (3)分年度审核各项支出。

(二)帐实审核

(1)严格审核各项收入、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银行、个人借款以及各种返还款、个人捐助赞助款,实行据实登记。

(2)逐笔审核登记其他应收款、应付款等债权债务。 (3)审核各项支出票据,经查证为虚列或重报的票据另行登记造册。 (4)按项合计年度,做好被审计单位收支决算,是否对照核准的债权、债务,盘点现金和存款。

(5)整理有关报表和资料,写出书面审计报告。

第15篇:凡荣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报告

鲁河乡农经中心关于繁荣村干部任期和离任

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报告

繁荣村民委员会:

根据《龙江县鲁河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

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乡审计组于2011年7月25日至7

月31日对该村2009年1月至2011年7月财务进行了专项审

计。在审计中,至始至终得到了村委会干部的支持和配合,

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村概况及经济目标完成情况

繁荣村现有5个村民小组1,370户4,770人,现任村干

部7人。在任期内,村两委班子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和村级基

础设施建设,2009至2011年共筹资1800000元,完成村屯砂

石路整修约7.45延长公里,修建休闲广场一处占地面积为

10200平方米。2009年全村人均纯收入 4,857元,2011年人

均纯收入 6.428元,比2009年增加1.571元,增幅为32%。

二、任期财务收支及专款使用情况

村级三年总收入2.137.500元,其中:

1、转移支付收入212.500元;

2、上级划拔款收入 1.925.000元。总支出

2.137.500元,其中:

1、三项经费支出144.000元,其中管

理费支出25.200元,五保户供养10.800元,村干部工资

108.000元;

2、偿还债务支出 148.000元,其中偿还应付款

45.000元,偿还抬款8.000元;

3、新农村建设支出1.800.000

元;

4、其它支出140.500 元。任期没有结余。

三、资产负债变化及资产处置情况

截止2009年1月1日村帐面资产2.027.687元,其中:

1、债权1.496.606元,①农户往来欠款750,489元②外单位欠款746.117元。2011年债权共计1.625.651 元;债权增加129.045元(增加原因是2010年由应付款借方转来129.045元。)。

2、固定资产及产品物资2009年帐面为520.761元。2011年固定资产及产品物资帐面为781.081元。2011年比2009年增加260.300元。(增加原因是;新购进防火水泵一台

5.390元,卷柜一个730元,电脑一台4200元,林木资产增加250.000元。)。2011年实有资产总额为2.277.687元。截止2011年7月20日账面负债总额2.124.516元,(其中

1、应付款 824.903元,其中欠外单位款824.903元;

2、银行借款373.623元;

3、抬款925.990元。)比2009年账面

2.177.516元减53.000元,(减少原因:

1、应付款减少45.000元,

2、抬款减少8.000元。)实际总负债为2.124.516元,资产负债率为 93.27%。

四、审计评价及建议

经审阅相关单据、账簿及实地调查,该村民主理财制度健全,财务收支规范,资金能够及时存储专户,集体资产处置基本合法,干部收入取得合法、合理,是我乡财务较为规范的村。建议在资产管理、合同管理方面严格遵照规定程序进行,财务管理方面严格完善各项手续,并积极创造条件化解

村级债务。同时建议今后加强关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经济管理及相关领域的方针、政策、法规方面的学习,提升捕捉各种市场信息的能力,积极探索集体创收的新路子,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做好带头人。

附:第七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表格。

鲁河乡农经中心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第16篇:凡荣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报告

鲁河乡农经中心关于繁荣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报告

繁荣村民委员会:

根据《龙江县鲁河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乡审计组于2011年7月25日至7月31日对该村2009年1月至2011年7月财务进行了专项审计。在审计中,至始至终得到了村委会干部的支持和配合,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村概况及经济目标完成情况

繁荣村现有5个村民小组1,370户4,770人,现任村干部7人。在任期内,村两委班子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和村级基础设施建设,2009至2011年共筹资1800000元,完成村屯砂石路整修约7.45延长公里,修建休闲广场一处占地面积为10200平方米。2009年全村人均纯收入 4,857元,2011年人均纯收入 6.428元,比2009年增加1.571元,增幅为32%。

二、任期财务收支及专款使用情况

村级三年总收入2.137.500元,其中:

1、转移支付收入 212.500元;

2、上级划拔款收入 1.925.000元。总支出 2.137.500元,其中:

1、三项经费支出144.000元,其中管理费支出25.200元,五保户供养10.800元,村干部工资108.000元;

2、偿还债务支出 148.000元,其中偿还应付款45.000元,偿还抬款8.000元;

3、新农村建设支出1.800.000

元;

4、其它支出140.500 元。任期没有结余。

三、资产负债变化及资产处置情况

截止2009年1月1日村帐面资产2.027.687元,其中:

1、债权1.496.606元,①农户往来欠款750,489元②外单位欠款746.117元。2011年债权共计1.625.651 元;债权增加129.045元(增加原因是2010年由应付款借方转来129.045元。)。

2、固定资产及产品物资2009年帐面为520.761元。2011年固定资产及产品物资帐面为781.081元。2011年比2009年增加260.300元。(增加原因是;新购进防火水泵一台5.390元,卷柜一个730元,电脑一台4200元,林木资产增加250.000元。)。2011年实有资产总额为2.277.687元。

截止2011年7月20日账面负债总额2.124.516元,(其中

1、应付款 824.903元,其中欠外单位款824.903元;

2、银行借款373.623元;

3、抬款925.990元。)比2009年账面2.177.516元减53.000元,(减少原因:

1、应付款减少45.000元,

2、抬款减少8.000元。)实际总负债为2.124.516元,资产负债率为 93.27%。

四、审计评价及建议

经审阅相关单据、账簿及实地调查,该村民主理财制度健全,财务收支规范,资金能够及时存储专户,集体资产处置基本合法,干部收入取得合法、合理,是我乡财务较为规范的村。建议在资产管理、合同管理方面严格遵照规定程序进行,财务管理方面严格完善各项手续,并积极创造条件化解

村级债务。同时建议今后加强关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经济管理及相关领域的方针、政策、法规方面的学习,提升捕捉各种市场信息的能力,积极探索集体创收的新路子,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做好带头人。 附:第七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表格。

鲁河乡农经中心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第17篇:勐海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汇报

勐海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汇报

文章来源:云南省西双版纳勐海县 发布人:李愈春 发布时间:2010-3-2 17:43:0

1勐海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

审计工作情况汇报

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办公室

(2010年2月2日)

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和基层组织建设,配合做好2010年我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明确村级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客观、公正地评价村级干部任期内的业绩,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农业厅关于认真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09〕100号)及《勐海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海组通〔2009〕71号)的要求,结合勐海县实际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目的

这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目的是逐步规范我县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防止由于村干部的更换而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和浪费发生,达到连任干部管理清、离任干部交得清、财务人员算得清、得给村民说得清,确保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协调,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纠风办、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民政侨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抽调领导组成勐海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元正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吕永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罗庆礼、县农业局局长杨文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督查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局副局长李海荣兼任。各乡(镇)由分管组织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并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及办公室。

(二)专门组建审计小组

针对近年来勐海县村级财务管理比较散的实际,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乡两级专门组建由农经、财政、统计、纪检等部门组成的审计小组,负责对全县85个村委会的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

实行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在全县村级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业务上接受县级业务指导组即县农经站的指导。通过县级统一培训,从业务上保障了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审计过程坚持民主性

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的特点,在充分尊重村民自治的法律前提下,遵循农村集体财务“村有民理”民主理财制度,整个审计过程让当地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全程参与,保证了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五)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情况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了能更真实可靠地反映所被审计单位数据的可信度,编制填写涉及审计表格(2007年—2009年度):①分配前科目余额表,②分配后科目余额表,③资产负债表,④债权清查表,⑤债务清查表,⑥固定资产清查表,⑦集体资产清查表,⑧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统计表(省级汇总表),⑨绩效考核表。

全县参加本次审计工作人员数达69人,被审计的村干部数为752人,投入审计工作经费7万元,应开展专项审计85个村委会,实际开展85个村委会。

自2009年12月29日,县委组织部和县农业局在县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动员大会及培训会开始,历时一个多月的时间在全县85个村委会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到2010年2月2日止已告段落,审计率达100%。已审资金总额为4634.24万元,其中:债权747281.22元;债务2502647.98元(其中含暂存款4840元,长期借款及应付款192377元);现金期初余额279289.45元,期末余额234134.46元;银行存款期初余额587204.10元,期末余额1968321.27元;固定资产期初余额7383115.82元,期末余额22120870.84元。审查出违纪单位1个,违纪件数1件,违纪金额总数33.6万元,其中:已退赔金额总数33.6万元,有1人受到处理。

截止2010年1月26日,县级审计工作办公室已出简报4期,11个乡(镇)级共计39期,分别就前期准备工作、工作动员培训、开展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取得的成效等方面进行及时跟踪报道,并在第一时间报送上级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及督导组组长。全县11个乡(镇)上报实施方案11份(已归档),11个乡(镇)的审计工作总结和85个村委会的审计报告已撰写完毕,并审查通过,且全部整理归档。

2007年前累计债务数为1650689.14元;2009年止累计债务数为2502647.98元。2007年至2009年新增债务数为851958.84元。主要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比如: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建设、村内文明路建设、人畜饮水工程和文化设施建设等。

(六)审计结果全面向村民公开

在村级换届中,村干部任期的经济管理情况是广大群众最为关心的焦点问题。因此,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全县把审计结果的公开作为重点环节进行认真监督和落实,并广泛听取群众对审计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到了农村审计为农民服务的要求。

二、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开展专项审计,摸清了家底,理顺了关系,明确了责任。实行审计监督,目的是对集体财务及其他经济活动进行审查,使得集体经济活动符合国家、集体、村民的要求,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理顺了旧账、纠正了错账,建立了新账,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建立健全了制度,规范了管理。通过审计发现,全县大多数村委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够规范,在审计过程中督促他们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资产和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抓好民主管理,财务公开,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务开支审批和村报账员管理,从而达到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三)促进了农村干部廉政建设。通过专项审计,提高了集体财务的透明度,形成了比较有效的监管机制,使财务管理方面有经济问题的干部受到了教育,得到了帮助,及时处理了问题,清白的干部得到了群众的了解信任,促进了干部的廉洁自律。进一步提高了村干部经济责任、廉洁自律、财经法纪意识,促进了基层的廉政建设。

(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通过审计工作的开展,及时发现经济 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增强了村干部依法行政、科学理财的意识,提高了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农村经济健康稳

定快速发展发挥了一定作用。

(五)促进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审计工作结束后,采取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张榜公布等形式,把审计结果向村民公布,听取村民的反馈意见,认真查处村民提出的问题,辩明了是非、消除了疑虑,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促进了公开、倡导了公平,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向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三、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审计工作中要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原则、稳步推进、扎实开展。

(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及密切配合。主动向领导汇报,积极争取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是顺利完成审计工作的关键。落实业务经费是实现审计工作的保障。成立领导机构,做好审计工作计划,抽调精干的业务人员是完成审计工作的基础。

(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群众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在查账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严禁借机打击报复。

(三)坚持严格执行政策的原则。在审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农村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以稳定为前提积极催收占欠款,退赔从严、处理从宽、依法纠正。

(四)坚持一查到底的原则。对个别有突出经济问题的村干部,要彻底查清。

(五)坚持确定经济责任以事实为根据的原则。分清主流与支流、前任与后任、直接与间接、主观与客观、失误与舞弊的界限。

(六)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村委会经费开支没有体现“一支笔”的作用。多人收钱、多人管钱、多人用钱,长时间不交账、不结账、坐收坐支问题比较突出和普遍(这主要表现在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向部门和单位所争取到的资金不入账、不做账,导致坐收坐支问题)。

(七)职编偏少,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乡(镇)农经站与统计站合署设置,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工作职能增加,工作面临多头,工作量大,由于编制职数过少,队伍力量薄弱,各项工作无法统筹兼顾。从这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暴露出任务繁重,事多人少的矛盾非常明显。

四、对今后工作的打算

(一)加强队伍建设,搞好业务培训。加强对村委会干部、财务人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政策法规及财务管理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切实提高村干部对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二)健全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开展年度村级财务清理、清查和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制度,使村级财务和村干部的经济活动都在有关部门、村民和社会的监督之中,逐步提高村级财务和村干部的经济活动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快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正规化示范工作,继续深化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切实抓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向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方向推进。

(四)加强农村财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充分体现和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充分体现村民自治主人翁意识。

(五)积极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进程。坚持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经营权不变;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在村民自愿、签订委托协议的基础上,使资产所有权、管理权两权分离,将村级财务移交乡(镇)农经站进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管,建立健全财务监管机制,逐步实行农村财务管理电算化,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进程。

通过这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涌现出了三个先进集体,分别是:勐混镇人民政府、勐宋乡人民政府、打洛镇人民政府。他们在这次工作中投入了极大的热情和努力,态度端正、工作质量高,经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

给予表彰。

第18篇:16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

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

农经办[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厅(局、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厅(局)、纠风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监察局、纠风办: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以下简称中办发17号文件)精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现对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重要性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和职责。中办发17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促进农民群众选出作风正派、廉洁公正、为农民办实事的村干部,有利于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以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监察机关、纠风办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角度,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认真开展和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

二、明确审计对象和重点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对当年即将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的村要进行离任审计,对已完成换届选举的村要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重点主要有:

(一)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审计: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发包、承包。主要审计:“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同时,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当地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进行审计。

三、切实抓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

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监察机关、纠风办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将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精心组织,把这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为专项审计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配备专门审计人员,安排专项经费,妥善解决审计人员工作补贴。各地要根据相关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及农村审计程序的规定,认真研究部署,抓紧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编制具体的审计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在对村干部进行审计和确定经济责任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找准问题,又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的界限。在提出处理建议和审计决定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既不能放纵违纪违法行为,又不能单纯脱离实际情况找问题,挫伤干部的积极性。在审计中查出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开。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监察机关、纠风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的力度。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明确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逐步实现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第19篇: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以农村干部任期目标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规章制度、以党和国家的法令、政策为依据,在干部任满、升职、调离、退休时,对其任职期间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应解脱的经济责任进行审查、评价和公证的专门审计。

实施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当通过对其所在村委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分清被审计干部本人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对农村干部所在村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

(二) 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三) 资产的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情况;

(四) 债权、债务的形成及管理情况;

(五) 财务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

(六) 收益分配及各项提留的使用情况;

(七) 专项资金和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八) 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九) 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重点审查对外投资和重大建设投资项目的管理、效益情况;是否有违反国家规定增加农民负担、财务收支不真实、资金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等情况。

在对其所在村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审查村干部任职期间个人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情况;审查村干部个人有无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违反农村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情况。

审计时间一般在村会任期届满,换届以前进行,以及干部升职、调离和退休时。审计范围为干部任期内,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追溯和延伸。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改革农村干部管理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力措施,未经审计一般不得升职、调离,对蓄意抵制审计,有意隐瞒经济事项的,由市纪委、监委、农经等部门联合查处。

第20篇: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任期个人总结

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任期个人总结

我于2011年3月~2012年9月,担任***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在任期内我认真履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区容区貌、环境卫生及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等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务经济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在扎实开展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同时,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公正廉洁的政务环境。现将任职期间的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我队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将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分别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年初的总体部署,我队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将大队编制为三个中队,三中队负责户外广告及设置牌匾管理,

一、二中队负责巡查城区主次干道市容市貌管理。全面安排,具体落实。按照“出了门就是上班,主动上班,微笑服务”的管理理念,积极健全落实“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城市管理机制,不断强化城管执法的服务意识,积极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努力打造“以人为本、服务人民”的和谐诚管。

二、加强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 1严格执行区委、区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的规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职责要求,带头做到廉洁自律,较好地完成了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

四、严格执行财务经济制度,确保廉洁从政不松懈 在任职期间,我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和完善财经管理使用制度,从严做起,从己做起,带头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没有发生贪污、挪用、截留、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一是建立完善财经管理使用制度。按照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要求,建立了人、财、物等管理制度,加大对固定资产、车辆、接待、财务报销管理的力度,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每花一分钱有章可循、有据可考、有责可查。在财务管理方面,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公物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21项规章制度,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对于办公用品采购及车辆维修等,严格审核签字,杜绝不合理支出。在本人任期内,财经方面真实,无资产流失、截留资金等现象。在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一起经济责任事件。

总结人:***

201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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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汇报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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