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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人口精准摸排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5:09:34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重点人口摸排总结

xxxxx乡开展重点人口摸排登记专项行动总结

针对当前严峻形势,我乡按照县委、政府的文件要求,把重点人员摸排登记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全力维护我乡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xxxxx建设进程,乡党委、政府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机构,统一安排和部署。针对我乡一些重点区域进行了严密的部署,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登记在册、上报。

二、工作措施

(一)认真排查

x月x日至x月x日,我乡组织机关干部、派出所干警、村干部等共计xx人对辖区内的偏远承包地、相邻乡镇之间的结合部、村与村结合部、出租房屋聚集地等多处进行拉网式摸排工作;对容易造成现实危害的刑释解教人员、解脱人员等重点人群进行了认真排查。此次摸排工作共清查出重点人员xx人,均为一般重点人员。

(二)加强防控网络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整体联动工程网络体系建设,完善和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组织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打、防、控”一体化防范体系。二是健全和完善群防群治网络体系。组织群众性的治安防范队伍,对重点地区和复杂场所进行巡逻守护。实行村组联防,户户联防,构成乡、村、组、户四级防范网络,层层签订联防责任书。

(三)广泛宣传

在排查整治工作中,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多途径等方式进行了宣传,重点宣传排查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宣传排查整治

斗争的重要战果和典型经验,宣传党和政府坚持不懈地搞好排查整治工作的坚强决心,增强群众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和指证犯罪,从而酿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有效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下一阶段工作

在下一阶段的工作,我乡将建立重点人员管控帮教的长效机制,并且认真总结此次摸排工作,总结不足,吸取经验,为下一次摸排工作打好坚实的基层。

推荐第2篇:交通安全摸排工作汇报

交通安全摸排工作汇报

中沙镇中和中心小学

2016年秋

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就进一步做好全校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及时成立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小组,对我校学生进行了出行方式排查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摸排:

学校、班主任对每个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进行认真、翔实的调查,明确我校共有493名学生,其中步行的485名,骑自行车的0名,骑电动自行车的0名,搭乘公交车0名,家长机动(电动)三轮车接送的 3名,家长摩托车接送的3名,家长电动车接送的2名,家长私家车接送的0名,家长用农用车接送的0名

二、根据以上的排查情况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

学校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安全讲座、国旗下讲话、班会等各种形式进行强化宣传。少先队还开展了“三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学术交通安全主题班会、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主题团队活动、学习《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教育学生自觉拒乘非法载客车辆、三轮车、超员超速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2、加强家长交通安全教育: (1)针对8名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家长,向这些家长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并与家长明确了安全责任。

(2)学校将教育局编写的《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张贴在校门口显著位置,并向每个学生发放了《一封信》,由监护人本人签字后及时收回存档。

(3)学校制定由领导班子带头的教师值日安排表,每日上放学时间段值日教师在校门口巡护,发现学生乘坐非法载客车辆、乘坐超员车辆、乘坐三轮车等车辆的,立即予以制止。同时要求他们不得接送其他学生。并请家长做好孩子的榜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

3、加强路队护送的管理。我校所有校园一直都坚持放学路队护送制度,现阶段提高要求:路队有序护送出学校大门,不得出现蜂拥、争抢。值日教师除护送学生外还要疏导接送学生的家长,以防在学校门口出现拥堵。

推荐第3篇:户籍人口

户籍人口:户籍人口指公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已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这类人口不管其是否外出,也不管外出时间长短,只要在某地注册有常住户口,则为该地区的户籍人口。户籍人口数一般是通过公安部门的经常性统计月报或年报取得的。在观察某地人口的历史沿革及变动过程时,通常采用这类数据。

总人口:总人口包括有常住户口和未落常住户口人员,以及被注销户口的在押犯、劳改和劳教人员,不包括外来人口。即包括五普中居住在本街镇、户口在本街镇人口;居住在本街镇,户口待定人口;原住本街镇,现在国外工作学习,暂无户口人口;外出半年以上本街镇户籍人口。总人口实际上就是户籍人口加上无户口人员、户口待定人员(即未落常住户口人员,以及被注销户口的在押犯、劳改和劳教人员)。

常住人口:常住人口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半年以上)的人口。按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规定,主要包括:(1)除离开本地半年以上(不包括在国外工作或学习的人)的全部常住本地的户籍人口;

(2)户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者,或离开户口地半年以上而调查时在本地居住的人口;(3)调查时居住在本地,但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登记常住户口,如手持户口迁移证、出生证、退伍证、劳改劳教释放证等尚未办理常住户口的人,即所谓“口袋户口”的人。

推荐第4篇:新增人口户籍申请书

申请书

派出所:

本人(身份证号:),,于年月日出生于,现户口在公安局派出所,我与(身份证号:)结婚,的户口也在公安局派出所。我们于年月日(农历月日)在医院生下一儿子,名为,因未为小孩上户口,现特申请贵所办理的入户手续。

特此申请! 请贵所予以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代办人:

推荐第5篇:重庆人口户籍管理制度

重庆人口户籍管理制度

一、夫妻分居及工作调动户口迁移规定

(一)职工居民非在职配偶的户口迁移

1、入户对象及条件 职工居民的非在职配偶,在投靠的配偶所在地居住1年以上的人员可本着自愿的原则,准予在其配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登记地落户,包括“农转非”、“非迁非”、“农迁农”户口。其中,申请迁入主城区(指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高新区、北部新区、渝北区的龙溪镇、巴南区的李家沱、土桥街道和南泉镇、花溪镇范围)的,须结婚五年以上(农迁农的人员三年以上),且夫妻年龄均年满30周岁以上。对因建设用地经政府批准征地并在第一次征地公告之日前,结婚迁入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再婚夫妻投靠迁入主城区的,须符合结婚3年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条件)可入农业户口。

2、入户手续及程序

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随附住房证明,《结婚证》、暂住证明,原常住户口性质证明,经迁入地派出所审查核实后,报区、县(自治县、市)局批准后,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党政机关,国有非国有企事业、集体、个体、私营企业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科技人才夫妻分居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1、入户对象及条件

下列人员夫妻分居户口迁移可以优先解决,不受年龄、分居时间的限制,随时办理落户手续,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1)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2)获得市(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科研成果奖的人员;(3)获得博士、硕士、双学士学位的人员;(4)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及其以上的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5)企业、事业单位中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的人员;(6)在科研、生产、教学、管理工作中起骨干作用的人员或其配偶系学士学位的人员。

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员,夫妻两地分居时间满2年,男年满28周岁以上,女年满26周岁以上,并在常住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视其接收地区、单位的实际情况,分期分批逐步解决。

2、入户手续及程序

(1)配偶系非农业人口的在职人员,调入我市主城区(指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高新区、北部新区、渝北区、巴南区)的,由接收单位填写《重庆市人员调动审批表》,并附《结婚证》、在渝方户口证明及能证明其符合上述入户对象及条件的证件或材料复印件,报市人事局审批。调入其它区、县(自治县、市)的,由当地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审批。

(2)配偶系非农业人口的非在职人员,按职工居民非在职配偶户口迁移规定办理。

(3)配偶系农业人口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党政管理干部家属“农转非”规定及职工居民非在职配偶户口迁移规定办理。

(三)专业技术人员、党政管理干部家属“农转非”户口迁移

1、入户对象及条件

符合在机关和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党政管理干部的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其家属“农转非”应优先办理。(1)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2)取得博士学位或取得硕士学位、工作年满三年的人员;(3)获得县以上(含县)科技进步奖等奖项的主研人员;获得县以上(含县)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及选拔的学术技术带头人,(4)工龄年满十五年,任县(处)级及其以上职务、大型企业中层以上职务、中型企业主要领导职务一年以上的人员;(5)对工龄满十五年、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的人员;(6)工龄满十五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担任正科级职务一年以上的人员;(7)在国家、市级贫困县工作十年以上,评聘了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或评聘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国家、市级贫困县工作,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工龄十年以上的党政管理干部或虽不具备中专学历,但工龄十年以上,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职称的正科级以上(含正科级)干部以及不具备前述规定条件,但在本职工作中作出了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人员。

对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人员,其配偶和十六周岁以下(在校生十九周岁以下)的子女可“农转非”;子女全部在农村的,允许其中一名未婚子女随迁;病残子女和共同生活的父母(男性六十周岁以上、女性五十五周岁以上)可以随迁。

2、入户手续及程序

申报家属“农转非”的人员,应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党政管理干部家属“农转非”申报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分别报市人事局、万州、黔江开发区人事局审批。各级公安部门凭“农转非”审批表,填发《准迁证》、《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职工调动工作户口迁移

1、入户对象及条件

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营户的下列人员可办理转移工作单位手续,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1)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6周岁以上,并在常住地有合法固定住所,因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的人员;(2)企业因生产、工作需要成批转移工作单位[兼并、搬迁、合并、企业职工跨地区内部调剂(并在常住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3)西藏、原四川省三州内调人员,退役运动员,转业干部家属以及随军家属转移工作单位等属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2、

入户手续及程序

(1)上述人员工作转移到我市主城区(指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高新区、北部新区、渝北区、巴南区)的,由接收单位填写《重庆市职工转移工作单位报批表》(以下简称《报批表》或《重庆市企业职工成批转移工作单位花名册》,随附《结婚证》、住房证明、在渝方户口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市劳动局批签,各级公安部门凭市劳动局出具的《重庆市职工转移工作单位入户通知》(以下简称《入户通知》,给予签发《准迁证》,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入户。 (2)工作转移到主城区(同上)以外的区县(自治县、市)的以及各区县(自治县、市)之间转移工作单位的,由接收单位填写《报批表》后,由所在单位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部门批签,并出具《入户通知》,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凭区、县(自治县、市)劳动部门出具的《入户通知》签发《准迁证》,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3)职工配偶非在职或系农业户口及其未成年子女申请随迁,按职工居民非在职配偶的户口迁移规定办理。

二、婴儿随父随母落户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规定

1、入户对象及条件

(1)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其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常住户口。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性质,均依据其随父或随母的户口性质而确定。

(2)对以往出生并要求随父落户的16周岁以下(在校生不超过19周岁)的子女,可以随父落户,学龄前儿童优先予以解决。

2、入户手续及程序:

(1)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婴儿随父申报常住户口的,必须由申请人填写《新生婴儿随父(或监护人)登记常住户口申请表》,同时随附《出生医学证》、《结婚证》、母亲户口性质、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其父的住房证明等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户口登记审查属实后,直接办理出生登记。 (2)申请未成年子女随父落户的,必须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住房证明,《结婚证》、子女及配偶常住户口性质证明及属在校生的学籍证明等有关材料,由落户地派出所审查核实,报经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批准后签发《准迁证》,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等办理入户手续。

三、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规定

1.入户对象及条件

父母投靠子女,以年龄和身边无子女为基本条件。凡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

55周岁的年老者或离、退休人员,身边无子女需要到城市投靠子女的,应当准予落户;对于多子女的可由申请人自行选择需投靠的子女入户。

2、入户手续及程序

年老或离、退休投靠子女的人员,应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常住户口性质、年龄等证明或离、退休证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落户地派出所审查核实,报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批准后签发《准迁证》,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四、社会人才集体户入户规定

1、入户对象及条件:

各区、县(自治县、市)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勤商社、外国企业派出机构)、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以及无人事主管部门或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及各区、县(自治县、市)推行人事代理实行聘用制管理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股份制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单位接收因其单位无集体户口、无直系亲属处入户、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下列人员,可入社会人才集体户,其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委托重庆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1)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包括电大、职大、夜大、函大、自考及成人教育大专以上毕业生)、回国留学人员、军队转业干部以及其他急需紧缺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2)按照《重庆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规定条件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①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具有两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并有突出成绩的;②带有产品、项目、技术、资金,并确有真才实学的;③其他具有较深学术造诣或特殊专门技能的;(3)由单位集体户口迁出,流动到无集体户口单位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2、入户手续及程序

(1)在社会人才集体户申请入户的人员,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本人的学历证明原件;②本人的户口性质证明;③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④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明;⑤引资证明及与单位;⑥企业所签订的劳动合同;⑦招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入户人员,需持上述证明材料到重庆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填写《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落户申请表》和《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落户协议书》,并由重庆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资格、证件审查,签署意见后,交由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审查受理后,在《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落户申请表》的备注栏中签章。

(3)我市主城区(指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高新区、北部新区、渝北区、巴南区)之间或本区、县(自治县、市)的人员,由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审核、所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后,直接办理入户手续,不再办理《准迁证》。主城区(同上)外进入主城区(同上)或跨区、县(自治县、市)的人员,经落户地派出所审查后,报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审批签发《准迁证》后,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其中,系“五大生”就业后入社会人才集体户的,应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家不包分配毕业生入户通知》(以下简称入户通知)、《国家不包分配毕业生工作介绍信》(以下简称工作介绍信)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迁移证》、身份证等证件到迁入地按如下程序办理入户手续:

A 毕业后原户口与接收单位系同一区县(自治县、市)或同属近郊主城区(同上)的,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审查后,凭《入户通知》、《工作介绍信》、《迁移证》直接入户。

B 毕业生跨区县(自治县、市)迁移或进入主城区(同上)的,持相关证明材料,由迁入地派出所审查后,报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审批后签发《准迁证》后,派出所凭《入户通知》、《工作介绍信》和《准迁证》、《迁移证》入户。 (4)农业户口毕业生经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批准招收就业后,凭《入户通知》、《工作介绍信》、户口性质证明、学历证明等证件,报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审批签发《准迁证》后,再到接收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非农业集体户口,单位无集体户的,在市或单位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落社会人才集体户。

五、科技人才入户规定

1、入户对象及条件: 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和回国留学以及从市外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只要在渝有合法固定住所,允许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常住地入户。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上述人员,可在聘用单位所在地落社会人才集体户。不愿随迁户口的,只在暂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登记,不再申办《暂住证》,并免缴“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费”。

2、入户手续及程序:

(1)在常住地入户的,申请迁入人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本人的户口性质证明;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相关学历;④荣誉称号;⑤享受政府津贴;⑥本人或其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证明等相关证明证书手续材料,向其实际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经派出所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审批签发《准迁证》,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2)申请在社会人才集体户入户的,按照社会人才集体户入户手续程序办理。

六、持“重庆市外来人才工作证”的外来人才,办理户口相关规定

凡持有《重庆市外来人才工作证》的外来人员,不愿迁移户口的,可凭证到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备案登记后,不再办理《暂住证》,并免缴《暂住证》工本费和治安管理费;愿意迁来入户的,按现行户口迁移政策办理;在子女入学、入托时,享受本市常住人口待遇。

七、社会劳动力集体户入户规定

1、入户对象及条件:

我市主城区内(指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高新区、北部新区、渝北区的龙溪镇、巴南区的李家沱、土桥街道、南泉镇、花溪镇范围)(下同)的外商投资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类企业未设立职工集体户口的企业(单位)下列非农业户口人员,因人事档案无管理单位、无直系亲属投靠、无合法固定住所,可入社会劳动力集体户:

(1)无集体户口单位接收的技校毕业生和有技术专长在我市就业后失业,其户口在学校或单位的人员。

(2)各类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户籍关系无落户处所,户口在原所在单位的人员。

(3)市外引进的有技术专长,且接收单位无集体户的人员。

(4)主城区内(同上)的技校、中专校(已派遣且两年内不再提出改派)户口仍在学校的毕业后,毕业后在主城区内(同上)的前述企业(单位)就业的人员。 (5)主城区(同上)内的技校、中专校毕业生(已派遣且两年内不再提出改派)的,毕业后到主城区(同上)外(含市外)就业,其户口又不能从技校、中专校迁往就业地区或就业企业(单位)的人员。

(6)主城区(同上)外(含市外)户口在技校、中专校的毕业生,毕业后在主城区(同上)内的企业(单位)就业的人员。

(7)主城区(同上)内的企业(单位)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确无条件返回原籍,户口仍保留在学校两年以上的人员。

(8)主城区(同上)内的企业(单位),从市外引进的有技术专长(指技师及高级技师)的人员。

(9)主城区(同上)内的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兼并、破产、关闭或其他原因,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确无条件返回原籍,户口仍保留在企业或又在主城区(同上)内非国有企业(单位)就业的人员。

2、入户手续及程序:

(1)凡申请委托市社会劳动力集体户管理的人员,须持下列相关证明材料:①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复印件;②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办理新身份证的照片;③申请人与企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系在该企业(单位)就业的证明;④申请人与企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技校、中专校毕业生在市内工作的,必须出具工作单位的证明;在市外工作的,由原毕业学校出具派往何单位工作的证明及其他与申请落户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入户的人员,须持上述证明材料,到重庆市社会劳动力集体户管理中心填写《重庆市社会劳动力集体户落户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重庆社会劳动力集体户落户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市社会劳动力集体户管理中心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签署意见。

(3)常住户口在主城区(同上)内人员,经社会劳动力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渝中区公安分局张家花园派出所)进行入户审查后直接入户;常住户口在主城区(同上)外的,经张家花园派出所审查后,报渝中区公安分局审批签发《准迁证》,再凭《准迁准》、《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4)属技工学校定向招生,毕业后分到无集体户单位工作的人员,可由学校组织学生按上述手续、程序办理社会劳动力集体户落户手续。

(5)社会劳动力集体户落户期限为两年,限期内落户人员有了合法固定住所或到有集体户口单位就业的,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未迁移户口的,必须重新按规定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八、个体、私营企业业主入户规定

1、入户对象及条件:

凡在我市各区、县(自治县、市)的街道、镇(乡)从业的本市或市外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法人,在渝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并在本地三年累计上缴20万元或连续经营五年以上,每年上缴税款4万元以上或一年内上缴税款达10万元的,业主属市外城镇和农业户口的,可申请2人迁入我市城镇户口,属本市农业户口的,可申请2人转为城镇户口。以此类推,按超过上缴税款额度相应增加入户人数。

(1)私营企业,已被确定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并在本地三年内累计上缴税款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可申请2人入重庆市城镇户口。

(2)购买、兼并国有困难企业或承包、租赁国有困难企业并履约守信,正常经营两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业主,属市外城镇和农业户口的,可申请2至4人迁入我市城镇户口,属本市农业人口的,可申请2至4人转为城镇户口。

2、入户手续及程序:

申请入户人员必须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法人向单位、企业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地的街道、镇(乡)户口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应提供:(1)单位、企业经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税款的证明;(2)迁入人员常住户口登记地的户口性质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迁入人员的固定住所证明;(4)单位、企业就业人员招聘书、劳动合同、学历、职称证明或系生产、经营管理骨干的证明;(5)申请业主的配偶和16周岁以上19周岁以下的子女迁入,还必须提供结婚证明和学校证明。经迁入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填报《入户审批表》上报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审批签发《准迁证》,入户地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九、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入户规定

1、入户对象及条件:

来渝投资、兴办实业和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并已在个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居住,可以申请在城镇落户。

2、入户手续及程序:

申请迁入人员须向其实际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户口性质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村(居)民委员会证明、结婚证及暂住证明等相关手续。经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后,报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审批后签发《准迁证》,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十、小城镇户口迁移规定

1、入户对象及条件:

我市主城区外所有镇(乡)及主城区内的江北区的鱼咀镇、复盛镇、五宝乡;南岸区的长生镇、迎龙镇、广阳镇;沙坪坝区的陈家桥镇、曾家镇、虎溪镇、西永镇、土主镇、青木关镇、凤凰镇、回龙坝镇、中梁镇;九龙坡区的西彭镇、白市驿镇、铜罐驿镇、陶家镇、巴福镇、走马镇、金凤镇、含谷镇、石板乡;北碚区的复兴镇、柳荫镇、三圣镇、偏岩镇、静观镇、水土镇、石坝乡、皮家山乡;大渡口区的跳蹬镇等33个镇(乡),全面实施了户籍制度改革。凡在上述镇(乡)有本人合法的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下列人员,均可申请在该镇(乡)入城镇户口:

(1)投靠镇(乡)职工居民的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以及一起生活的未成年子女)(下同)。

(2)在镇(乡)购买了商品房或已有合法自建房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3)镇(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聘用(三年以上)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镇(乡)务工经商或兴办第

二、三产业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在镇(乡)居住的农民,因土地已被部分征用或人多地少未分承包地的。 (6)外商、华侨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小城镇兴办实业,经批准在小城镇购买商品房或者已有合法自建房后,要求为其大陆亲属办理小城镇户口的落户人员。

2、入户手续及程序:

申请办理小城镇落户的人员,必须由户主(或本人)向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住房、务工、经商、聘用书、落户人员的户口性质证明、结婚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经入户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填写《入户审批表》报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审批签发《准迁证》后,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十一、技工学校、大中专院校计划招生新生录取、毕业生分配户口迁移规定

(一)技工学校新生入学及毕业生分配户口迁移

1、录取新生的户口迁移。我市技工学校均招收城镇户口及农业户口的青年学生。招收的非定向学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招收的定向学生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技校录取的定向新生户口迁移按如下规定办理:

(1)技校定向招收的城镇户口和农业户口学生,凭重庆市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签章的《录取通知书》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经重庆市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批录取的定向招收的城镇户口新生,由各技工学校凭《重庆市技工学校新生录取审批表》到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3)经重庆市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批录取的定向招收的农业户口新生,由各技工学校将重庆市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签章的《重庆市技工学校新生录取审批表》(农转非)送市计委审核签章后,到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2、毕业分配学生的户口迁移。招生学校将定向分配的毕业生名单造册送市劳动局审核后,由市劳动局发给《重庆市技工学校毕业生录用报到通知单(报到联)》、《重庆市技工学校毕业生户口迁入通知单(入户联)》。学生凭以上手续到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报到。由有关单位凭毕业生的入户通知单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推荐第6篇:冯川镇开展反邪教摸排整治工作汇报

冯川镇开展反邪教摸排和处置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防范处理邪教和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我镇以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防控为重点,努力在基础工作、宣传教育、防范控制、队伍建设和完善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全面提升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水平,提高广大群众抵制邪教的素质和能力,在全镇大力营造崇尚科学,远离邪教,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将冯川镇开展反邪教摸排和处置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领导责任制,夯实基础工作。

为从领导机制上筑牢反邪教防线,我镇专门成立了以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抽调综治、组织、宣传、教育、司法、派出所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的防范处理反邪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范围内反邪教工作的指导和督察,各村(居)、镇直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组织,管理网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

二、坚持不稳定因素排查制,落实防范措施。

一是建立日常摸排机制。对进驻村(居)的邪教组织活动,坚持集中摸排和日常摸排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村(居)党支部和工作组要对邪教重点人员登记造册,逐人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报镇党委、县政法委610办备案。二是建立“家庭拒绝邪教”承诺机制。组织每个家庭开展签订“家庭拒绝邪教”承诺书活动。三是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镇、村(居)设立邪教活动举报

电话和举报箱,对举报邪教活动的群众实行奖励制度。四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对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村(居)以及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不负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防控常态化,提高预警能力。

努力健全基层防控网络,将防控处理邪教问题作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干群结合、群防群治,加强社会面防控、技术防控和“双向”稳控,严防各类“法轮功”事件发生,依法打击各种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活动,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消除。

按照“从严掌握标准,注重工作方法”的原则,镇反邪教领导小组会同派出所对全镇“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采取明查暗访,边防边查的方式,深入到基层第一线,协助指导村(居)干部和信息员进行走访摸排,针对全镇范围内的流入人员和流出人员的流动原因,职业、家庭、工作性质、思想动态,有无从外地带回传播邪教的资料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全面掌握住信教人员及宗教活动动态。通过认真细致排查,目前,我镇未发现有“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和邪教人员,以及相关的反动宣传事件和反动宣传材料。

冯川镇综治办 2014年4月9日

推荐第7篇:做好弱势群体摸排工作

做好弱势群体摸排工作,确保不遗漏,不瞒报

10月20日讯 日前,光明路社区采取多项措施,使辖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得到有效帮扶。

为更好地关爱弱势群体,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社区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帮扶领导小组,组织社区干部对各自辖区的空巢老人、留守儿童、贫困学生、困难党员、单亲家庭、残疾人进行逐一摸排、逐人登记,建立档案,并进行归类,确保不遗漏,不瞒报,及时上报相关人员信息。此次摸排了空巢老人39户,没有留守儿童,贫困学生7人,贫困党员11人,单亲家庭11户,残疾人12人。

光明路社区:苟雪梅数据提供:阿依古丽2013.10.23

推荐第8篇:预防校园欺凌摸排

一、在预防校园欺凌摸排中各班级反馈需要学校帮助解决的问题

1、(

1、1)舍务部在熄灯后应及时督促学生睡觉,保证楼内肃静。

2、(

2、1)在解决学生(杜少鹏)问题有困难时需要学校给予帮助。

3、(

2、3)班级吴忌现在离校,长期与社会人员接触,希望学校在其返校上学后帮助教育。

4、(

2、5)班级有纹身同学需要学校帮助沟通解决。

5、(

3、3)希望舍务老师多帮助查查吸烟现象。

6、(

3、7)从严处理宿舍吸烟学生和化妆屡教不改学生。

7、(

3、1)学生王浩博、王莹需要多关注,多帮助,多开导,必要时与家长沟通。

二、检查中发现问题

1、个别班级没有上交预防校园欺凌摸排统计表(总表)。

2、个别班级学生个人预防校园欺凌摸排表要求上交最少5人次,只上交2—4人次。

3、个别班级相互抄录,内容基本相同。

4、下列班级排查记录较好:

1、4

2、1

2、6

3、6

3、1

5、个别班级班主任老师不够重视,摸排流于形式,没有起到消除隐患,预防欺凌事件的目的。

6、部分班级上交不及时,最后在督促下全部上交。

三、学校处理意见:

1、找个别班级班主任座谈强调摸排重要性,要求再认真摸排。

2、各班级反映上来的问题上报学校,由政教处协调沟通解决。

推荐第9篇:违建摸排情况说明

关于民主乡违建摸排的情况说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布置,根据道外区拆违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从7月份开始,对居民区内农民建房情况进行摸排,截止9月20日,查出居民区内违建36户,**湿地龙王岛私建10处,民主乡已下达停止建设通知单,现将各村农民在民居内违建情况汇报如下:民富村:5户;五星村:6户;新国村5户;民主村4户;胜利村:2户;光明村:2户;庆丰村:12户;**湿地龙王岛违建:10处。总计:36户(不包含**湿地龙王岛)。2010年3月31日我乡收到**市道外区人民政府《关于停止办理道外区规划撤并村屯内农民及企事业单位规划市批的通知》,道外规划分局,道外土地分局已停止了对农民建房的市批,但有的农民房屋年久失修,已到了翻建的时候,有的农户因地势低洼,在8月28日台风“拉布万”导致的暴雨下,房内进水达1米多,墙体裂缝,已有倒塌可能。

推荐第10篇:城乡人口户籍制度改革办法

城乡人口户籍制度改革办法: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经济板块,有关单位:

为推动南岸区统筹城乡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快城镇化、工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城乡资源要素的有序流动,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渝府发〔〕78号)精神,结

合我区实际,就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认识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当前,现行户籍制度已不适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惠及民生。户籍差异影响了社会公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赋予有条件的农民工城镇居民身份,有利于实现同工同权,使农民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待遇。

(二)有利于促进城市人口集聚,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利于集聚城市人口,形成城乡一体的经济社会发展格局。

(三)有利于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进城农民工难以获得城市户籍,影响在城市的消费积极性。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使农村居民进城后真正成为城市居民,有利于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四)有利于促进城乡要素流动,盘活城乡资源。长期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使城乡资源要素流动渠道不畅,成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交流障碍,有利于加快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和林地等资源流动,提升城乡资源要素价值。

(五)有利于促进农村生产力提升,繁荣农村经济。农村人多地少,生产方式粗放,资源利用效率低,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工转户进城,有利于扩大农村人均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水平,推动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收入增长。

二、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以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转户进城为突破口,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有序转移,逐步缩小附着在户籍上的城乡差异,消除农民向城镇转移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流动,最终形成科学有序的人口城镇化机制,全面助推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探索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总体设计,明确阶段性改革目标,分级设置准入标准,建立完善各类群体转户进城的制度通道,最终实现城乡户籍制度一体化。

二是自愿有偿。充分尊重农民转户意愿,依法办理,有偿退地,完善社会保障,确保农村居民进城后,生活得到保障,实际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积极稳妥。充分兼顾政府的承受力和城镇资源承载力,分类分阶段有序推进,防止损害农民利益,防止农民流离失所,防止出现城市贫民窟现象。

四是综合配套。强化制度设计,通过改革创造资源增量,以市场手段将资源增量变为财富,以财富增量推动实现改革目标。

五是促进发展。着力消除人口自由流动障碍,激活城乡各类要素,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结合

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自然环境、资源承载等因素,分阶段推动人口向小城镇、城区内聚集,实现区域内户籍合理转移,逐步建立城乡人口和资源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体系。

—,重点推进有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转为城镇居民,解决户籍历史遗留问题,力争新增城镇居民17.47万人,非农户籍人口比重由目前的83.9%上升到85.3%。

2012—2020年,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建立完善土地、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卫生支撑保障机制,进一步放宽城镇入户条件,形成合理流动、权益公平、城乡一体的户籍制度体系。

四、集中解决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转户

结合我区实际,坚持重点突破与面上推进相结合,建立畅通的户籍转移通道,重点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自愿进入城镇定居,两年内集中推动17.47万人率先转户。

(一)推动有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户籍转移

12.69万名符合准入条件的农民工转为我区城镇居民,由我区解决其社会保障问题,由原户籍所在地处理好其承包地、宅基地、林地权属问题。

4.4万名在市内就读的本区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入学时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或就地转为城镇居民的,保留其个人征地补偿收益权,符合资助条件的继续享受学费、生活费补助,毕业后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0.01万名新增退役的农村籍义务兵和服役期未满10周年的士官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享受城镇义务兵的安置政策。

二)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历年已用地未转非人员,按市政府确定的有关原则办理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相关手续,参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建立养老保险。

0.01万名未转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失地农村移民转为城镇居民,参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建立养老保险,不再享受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0.31万

名城中村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按征地、拆迁相关政策予以安置补偿。

0.05万名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享受城镇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待遇。

五、科学设置户籍准入和转出条件

按照宽严有度、分级承接原则,适度放宽主城区、全面放开乡镇落户条件,积极引导本市籍农村居民向城镇转移落户,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

(一)户籍准入条件

1.就近就地原则准入本区籍农村居民按照户籍就近就地原则,转为城镇居民。

2.跨区域准入

(1)本市籍农村居民在我区务工经商5年以上,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迁移入户。

(2)本市籍农村居民在我区购买商品住房,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迁移入户。

(3)本市籍农村居民在我区投资兴办实业,3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1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合法稳定住所迁移入户。

3.其他规定

(1)本市籍农村居民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年老父母投靠子女自愿转为我区城镇居民的,可迁移入户。

(2)我区城镇年老父母身边无子女,其本市籍农村子女可投靠迁移入户。

(3)本市籍优秀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自愿转为我区城镇居民的,不受居住时间限制。

(二)户籍转出条件

我区籍农村居民申请转为其他区县城镇居民,按照市级和转入区县相关规定执行。

六、建立完善户籍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机制

结合户籍转移,系统建立土地、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卫生支撑保障机制,逐步消除城乡户籍待遇差距,促进城乡户籍制度融合,推进城镇化加速发展。

(一)建立完善农村土地处置机制

1.对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的,允许自转户之日起3年内继续保留承包地、宅基地及农房的收益权或使用权。在承包期内允许保留林权。鼓励转户居民退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的,参照同时期我区征地政策对农村住房及其构附着物给予一次性补偿,并参照地票价款政策一次性给予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及购房补助,今后征地时不再享有补偿权利。对自愿退出承包地的,按本轮土地承包期内剩余年限和同类土地的平均流转收益给予补偿。

2.家庭部分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保留其在以后整户转移中获得宅基地及农房、承包地的相应补偿或收益的权利,不再享有分配宅基地的权利。待家庭成员整户转为城镇居民时,退出宅基地及农房、承包地并享受相应补偿。

3.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负责对农户退出的承包地、宅基地和农房进行补偿和处置。其中,退出的宅基地、承包地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范围内的,由国有土地储备机构承担补偿费用。建立农村土地补偿周转金,用于农户退出的承包地、宅基地和农房所需资金的周转。

4.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应积极盘活利用转户退出的土地。按照规划及用途管制、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的要求,对退出的承包地加大国土整治力度,促进承包地向经营大户、龙头企业流转,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水平。退出的宅基地,在优先保障农村发展建设用地需求的前提下,通过增减挂钩、地票交易等方式,显化其资产价值。产生的地票及大宗的承包地、林地使用权可在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交易。

(二)建立住房保障机制

1.将符合条件的转户农村居民纳入我区公共租赁房、廉租房等保障范围,改善稳定就业农民工、新毕业农村籍大中专生、新退役农村籍士兵等无房或住房困难人员居住条件,鼓励有条件的转户居民购置普通商品房。

2.我区城镇规划区域内农村居民,具备条件的可转户进入我区统一规划建设的集中居住小区。加大我区城镇规划区内转户集中居住小区、农民工公寓投入和建设力度。集中居住小区、农民工公寓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并比照廉租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享受免交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等相关优惠政策。

(三)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1.本市籍农村居民整户转为我区城镇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其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员,可参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所需资金由国土部门核准的退出宅基地的补偿费代缴。退出宅基地的补偿费不足以缴纳的,差额部分由个人自筹资金缴纳。若代缴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给转户居民。

2.本市籍农村居民家庭部分成员转为我区城镇居民,在劳动年龄段的,可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参保并按规定缴费;没有用人单位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达到规定条件的,享受与城镇企业职工同等的养老保险待遇。

3.依法被征收土地落户我区的转户居民按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养老保险。我区过去已征(占)用地未转非人员、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淹没失地人员,在完善征地审批及农转非手续后,参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养老保险。

4.本市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在校期间转为我区城镇居民,并随家庭一起退地的,可参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养老保险,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工作后接续参保。

5.本市籍农村居民转为我区城镇居民,没有条件参加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四)健全医疗保险制度

1.本市籍农村居民转为我区城镇居民,在劳动年龄段的,可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参保并按规定缴费;没有用人单位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达到规定条件的,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

2.本市籍农村居民转为我区城镇居民,没有条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五)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转户居民纳入城镇低保范围;建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实现镇敬老院和社会福利中心全覆盖;加强城镇社会救助和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满足城区扩容后社区服务管理和救助保障等公共服务的需要。

(六)建立完善就业保障机制

1.将落户我区的转户居民纳入本区城镇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促进其在城镇稳定就业。对有一技之长的,通过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信息,帮助其通过市场竞争实现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作为就业援助对象,开展“一对一”的帮扶,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

2.对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强化职业指导,搭建大中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对接平台,引导农村籍和农转非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等实现稳定就业。

3.本市农村籍和农转非的初高中毕业生就读我区中等职业学校的,可给予定额生活补贴,生活困难的给予定额学费补贴。

4.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和其他转户居民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服务等创业扶持,帮助其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凡办理农转非的纳入城镇创业扶持政策范围。

(七)建立完善培训机制

1.分类开展转户居民教育培训。以提升综合素质为目标,对所有转户居民开展新市民教育培训;以提高学历为目标,对16—30周岁的转户居民进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以提高就业能力为目标,对劳动年龄段的转户居民进行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转户居民由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由农民向市民转变。

2.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转移培训,提高其转移就业能力,促使其在城镇稳定就业。对企业新招用的农民工,根据企业岗位需求,开展针对性强的岗前培训,使农民工尽快上岗和稳定就业。对农村劳动力参加转移培训和农民工参加岗前培训,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并对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3.建立完善转户居民教育培训管理体系。推行弹性学制,帮助转户居民开展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分阶段、分时段以“累计学分”的形式完成学业。结合实际,开展送职业教育进镇街、进社区、进企业活动。

4.提升教育培训基础能力。新建一批农民工培训基地。办好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打造适宜转户居民学习、方便转户居民就业的特色专业。推行“特岗、特聘和特邀”计划,建设一支适应转户居民教育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八)建立完善城乡教育保障机制

1.科学规划城乡学校布局,按照户籍制度改革转移人口目标和重点接受农民工转户的区域,准确把握各街镇适龄人口及中小学在校生规模变化状况,要留足教育用地,按照我区城乡规划,加快新建一批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

2.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做好新增学校师资配备、师资专项培训等工作,满足新增学校教师需求。

3.完善各级各类学生就读政策和资助体系,保障转户居民子女接受公平的教育。改善转户居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条件,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就读,享受与现有城镇学生的同等待遇;按照“指标到校”的原则,解决转户居民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完善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转户居民子女享受国家政策优惠。

(九)建立完善卫生服务保障机制

按照我区城市功能区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加快区级医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建设,加快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医疗服务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保障转户居民及其子女和低收入群体在区内居住地享有国家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

(十)完善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1.未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的转户居民,继续执行原户籍所在地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2.已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的转户居民,自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当年起,给予5年的政策过渡期。在政策过渡期内,转户居民继续执行原户籍所在地农村的生育政策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七、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全区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区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刘宝亚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姚昌序、李瑞雪,区政府办主任涂山全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人武部、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区教委、区经信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城乡建委(区移民局)、区市政园林局、区房管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商委、区卫生局、区计生委、区统计局、区档案局、区金融办、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工商分局、区总工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主任涂山全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发改委主任徐宏、区政府办副主任赵剑敏、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永兼任。办公室负责户籍制度改革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二)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调查研究

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市、区相关文件,领会精神实质,学懂学透政策,明确关键节点;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采取多种方式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各项基数,掌握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户籍制度改革的思路、措施、步骤,制作宣传资料,制定工作流程,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并加强沟通衔接,跟踪工作进程,把握工作动态,及时掌握和解决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明确责任分工,积极稳妥推进

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将户籍制度改革作为当前后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根据自身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确保改革平稳进行。

(四)加强督查考核,严明工作纪律

一是区户改办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掌握全区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问题与动态。二是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制定督查计划,加强督查,及时跟踪工作进度,确保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目标顺利完成。三是把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四是严明工作纪律,有关单位要严格做到“执行政策标准统

一、推进步调统

一、对外宣传口径统一”三个统一,同时结合本单位职责和任务全程跟踪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问题和建议。

第11篇: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负增长

司前镇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负增长

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司前镇2016年户籍人口数为320人,2017年户籍人口总出生为284,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了36人,增长率为-11.25%。我镇2016年度常住人口数为327人,2017年度常住人口总出生为285人,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了42人,增长率为-12.84%。我镇2016年度总人口为13822人,2017年度出生人口为586人,增长率为4.43%。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出现负增长现象,现原因自查报告如下:

二、产生原因

一是经济因素。我镇地理位置偏远,随着经济的发展,部分人外出工作或购置房产,户籍随迁流出,导致户籍和常住人口出生减少,人口增长率下降。

二是社会原因。我镇人口结构出现不平衡现象。户籍和常住人口中留守老人人口数所占比重大,大部分育龄夫妇外出务工,导致户籍和常住人口出生减少。

三是思想观念的转变。首先是由于人们接受教育年限的延长,平均婚龄也会相应推延,养儿防老、重男轻女等保守的观念也有所改变;其次科学文化水平愈发达,人们的生理知识、育儿知识、保健知识就愈丰富,促成婴儿死亡率降低;最后是人们的科学文化水平愈高,就愈加注意自身及其后代各项素质的提高,少生优育,把有限的收入用于将子女培养成具有更高科学文化素质的现代人。

我镇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出生人口减少情况属实,不存在漏登漏报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国策,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做好人口管理服务工作。

始兴县司前镇计生办 2018年01月05日

第12篇:安全不放心人员摸排转化工作

阳煤安字„2015‟805号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安全不放心人员摸排

转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安全不放心人员摸排转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16日

—1— 关于做好安全不放心人员摸排转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统计数据显示,绝大多数安全生产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由于当前无论煤矿还是非煤产业,用人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短时期内不会有本质上的改进,过细地做好一人一事的摸排工作,引导、教育广大员工不敢违章、不想违章,形成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良好习惯,加强对安全上不放心的重点人员的帮教转化,做本质安全放心人,是一项十分重要的、长期的基础工作。经研究,集团公司提出关于做好安全不放心人员摸排转化工作实施意见。

一、全员全面摸排,分类甄别

各单位由党群或政工部门牵头,以支部为单位,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考核细则,按照“12.60”工作法对安全不放心人的摸排周期、摸排原则、摸排方法,按照自下而上、各种用工形式全员覆盖,以及劳动用工“五个百分之百”(全员合同签订率、用工备案率、培训率、参加社会保险率、年检率)的要求,细致摸排12类60种安全不放心人员。对摸排出的安全不放心人员,根据特征,分门别类,建档登记。

各部门、各队组按照职责范围和分工权限,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女工家属等群团组织的作用,通过多种渠道搜集员工各方面的信息,发现员工动态情况及时反馈队组,把收集的资料通—2— 过方便、畅通的网络进行信息传递,实现资源共享,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队支部书记、队长、跟班队干及当班工长要负起责任,在班前会、井下候车、班中工作和休息等时段,展开动态排查,随时观察每位员工的异常情况,及时把控。对安全不放心人员坚持一个不放过,采取先停工再调适的原则,防患未然。

二、一人一事一策,有效调适

各单位党、工、团等部门、车间队组要根据摸排情况,悉心了解、精心把握每个员工的生理心理特征和动态,展开一人一事、一人一策的有效调适,使每个员工以最佳状态,精神饱满、心情愉快地全身心投入到生产作业中去。

各级领导干部、业务骨干,特别是基层井区队干部要详细掌握当前每名员工的思想状况和个人现状,从做好心理、生理的调适工作,疏导、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了解员工实际困难等方面入手,帮助员工解决具体困难。

包保责任人,即队支部书记、队长、工长、工会主席、女工家属联保员、技术熟练且威信较高的工友等,要按照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则,根据摸排出的安全不放心人员情况,相互配合对安全不放心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身心调适转化工作。如初到岗位的人员,要对其进行安全技能考试、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重新培训;对于劳累困乏的疲惫人,要根据身体情况安排相适应的工作岗位;家务繁重、休息不好的,先停工,由包保责任人

—3— 进行家访,调查调解;对于家遇大事的异常人要合理安排轮休,并通过工会组织给予一定的救济帮助;对难于监管的失控人,包保责任人要变事后帮教补救为事前关怀疏导,加大查岗力度,发现苗头,立即停工,并开展相应调适,直至转化为安全放心人方能复工。

三、完善摸排体系,齐抓共管

一是健全逐级管理体系。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队伍及员工的准入,注册备案;基层党组织负责全员动态排查,帮教转化;培训部门负责安全素质提升,持证上岗;安监部门负责队伍和人员监管,查处违章。

二是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发生安全事故、出现“三违”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存在安全漏洞,要倒查管理和违章责任人,列入不放心人范围进行管理。

三是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不放心人员摸排要结合员工健康档案、民主评议、家庭走访、联保互保等渠道,综合评价,筛选确定。

四、严格考核问责,形成威慑

对于出现严重“三违”,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离岗培训,时间不低于三个月,重新上岗前要进行评估,完善过“五关”帮教程序,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对于不执行注册备案的施工队伍坚决予以清退;对于不组织员工培训的责任人和无证上岗的员工,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规定进—4— 行处罚。

安全不放心人员排查,是一项具体的业务工作,不受客观条件和环境制约,只要领导高度重视,工作负责务实,明确职责制度,不断细化引深,完全能够做精做好,最大限度地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保障安全生产。

—5— 十二类60种安全不放心人员

第一类:初到岗位的陌生人

1.刚参加工作的新工人

2.变更单位的

3.变更工种的

4.变更岗位的

第二类:劳累困乏的疲惫人

5.年老体弱的

6.经常加班连点的

7.长期在苦累岗位工作的

8.家务特别多、休息不好的

第三类:家遇大事的异常人

9.结婚办事的

10.妻子生孩子的

11.家中有丧事的

12.家有重病、急病的

13.买房搬家的

14.从事第二职业的

15.子女上学费用较高的

16.子女参加中考、高考的

17.子女毕业未就业的

—6—

18.家遇其它情况,遭受损失的

第四类:困苦焦虑的愁闷人

19.家庭贫穷的

20.家庭不和闹矛盾的

21.遇有突发事情的

22.工作压力大的

23.工作不顺心的

24.家庭负担重的

第五类:憋气窝火的牢骚人

25.受到批评的

26.受了处罚的

27.受到处分的

28.打架生气的

29.心里不平衡的

30.看不惯社会现实的

第六类:带伤有病的特殊人

31.小病小伤不休息,仍然上班的

32.自身带有残疾的

33.带有不可治愈疾病的,如高血压、糖尿病等

34.精神失常的

第七类:无知、无证的糊涂人

35.对业务培训有抵触情绪的

—7—

36.忘心比较大的

37.对于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不懂的

38.无证临时顶替上岗的

39.不注重自身理论学习的

第八类:冒失莽撞的蛮干人

40.性格急躁的

41.干活马虎的

42.顾头不顾尾的

43.遇到问题不分析的

44.抢时间、赶任务的

第九类:侥幸麻痹的疏忽人

45.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的

46.凭运气、偷工减料图省事、省劲儿的

47.对危险环境无所谓的

第十类:固执、骄狂的逞能人

48.固执不听劝的

49.爱钻牛角的

50.险情面前逞能的

51.骄横、狂妄、自以为是的

第十一类:饮酒贪玩的萎靡人

52.有酗酒嗜好的

53.长时间上网的

—8—

54.经常玩牌的

55.有岗位睡觉习惯的

第十二类:难于监管的失控人

56.单人单岗的

57.边远地区的零散人员

58.临时单人去处理故障的

59.迟到早退的

60.外建队务工人员

—9—

抄送: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机关有关部室。存档(2)

共印160份 阳煤集团办公室 2015年10月23日印发

第13篇:什么是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什么是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是即按户籍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是相对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概念。中国51.3%的城镇化率,是按城镇常住人口统计的,其中还包括了

1.6亿的农民工群体。如果按户籍来算,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5%左右,远低于世界52%的平均水平。

中新财经上海3月30日电(钟欣)中国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30日表示,2012年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了52.57%,但是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5.29%,中国的城镇化仍处在快速发展的区间。

在上海举行的2013中国城镇化高层国际论坛上,徐宪平指出,中国的城镇化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的转型发展势在必行。

他认为中国现行的城镇化模式有三个“不可持续”,即:城镇化发展的外部条件和内在动力都在发生深刻变化,主要依靠劳动力廉价供给推动城镇化发展的模式已不可持续;随着资源环境瓶颈制约的日益加剧,主要依靠资源粗放式的消耗推动城镇化发展的模式不可持续;随着新老城镇居民收入发展的差距造成的社会矛盾日益凸现,主要依靠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压低成本推动城镇化发展的模式不可持续。

他表示,人口多、资源环境恶劣,决定了中国的城镇化必须从国情出发,积极稳妥地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要按照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新要求,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完善体制机制为保障,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的质量。

这位官员说,未来中国城镇化发展有五大主要战略任务。第一是要有序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逐步解决现有2亿多和每年新增1000多万农民工的半市民化问题;第二要优化城镇化的布局和形态,合理规划未来城镇人口空间布局;第三要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效预防城市病;第四要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第五要创新体制机制,厘清政府和市场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的作用。

第14篇:精准扶贫工作汇报

清平镇精准扶贫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按照中省市县扶贫工作总体部署,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宣传,认真实施,坚持按照“六个精准”的工作要求,实施三项措施,落实五个一批,达到一个目的。具体的讲,就是实施镇村重点帮、干部结对帮、部门具体帮三项工作措施,落实发展产业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异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兜底保障脱贫一批,最终达到全镇总体脱贫的目的。现就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清平镇在册贫困户共162户389人,其中2015年保留40户106人,2016年新纳入122户283人;有低保对象86户211人,五保对象27户27人,残疾人员70户72人;全镇共有帮扶单位22个,结对帮扶干部153人。

二、工作成效

一是明确目标,领导责任落的实。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我镇高度重视。一是强化领导,成立了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21个战区,为打胜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强化协调,我们召开了全镇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动员大会,并以战区为单位,多次召开部门、村、户三级协调会,起到纽带桥梁的作用。三是强化督查,我们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人大主席为组长的三支督查队,挨家挨户走访调查,拍照取证,督查各战区和干部包扶情况,与包扶干部一起研究制定相应的脱贫措施,使每个贫困户的脱贫措施高效可行。

二是严格认定,精准识别落的实。建档立卡贫困户认定方面,我镇坚持“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认定程序进行认定。即:四议“村民小组提议、村三委会商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镇党委会审议”,两公开“认定过程公开、认定结果公开”。要求在识别过程中做到对贫困户“三个清”,一是摸清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做到“底子清”;二是摸清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问题,建立问题台帐,做到“问题清”;三是摸清能干什么、会干什么的问题,提出帮扶措施,制定帮扶计划,做到“措施清”。真正实现精准识别。

三是强化管理,帮扶措施落的实。在具体的帮扶过程中,我们按照“五个一批”的工作措施,全民动员,全员参战。一是干部“真”帮。要求所有包扶干部每月到村到户至少1次,做到包扶计划到户、脱贫措施到户、项目资金到户、产业培育到户、跟踪监测到户、效益落实到户。截至目前:全镇153名帮扶干部,共落实帮扶项目53个,投入资金8.6万元,投入猪仔38头,鸡仔800余只,玉米种子800公斤,化肥8.5吨、地膜6.4吨。二是部门“真”扶。全镇21个包扶部门都能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战斗中来。积极组织本部门干部深入村组、农户,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并从人才、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扶持。今年各相关部门共开展各类技能培训30场次,参与培训人次达到800多人次,提供各类物资80余吨,投入资金达到了150多万元。尤其是县蔬菜公司在帮扶过程中,多次组织菜农进行现场培训,外出考察;县法院积极协调,投资苹果园化肥10吨。三是群众“真”脱。通过帮扶,目前我镇162户贫困户,发展产业的54户163人,其中:发展苹果产业23户71人83亩,发展种植业14户46人,发展养殖业12户36人,发展蔬菜业2户8人3座;社会兜底保障108户226人;生态补偿140户320人;教育培训25户87人。通过各类帮扶措施的落实和贫困户的积极参与,贫困户真正实现脱贫已为时不远。

半年来,扶贫攻坚工作在全镇上下共同努力下,在各包扶干部的辛勤工作下,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一是贫困对象在发展产业过程中缺资金、技术和劳动力,资金技术我们都可以通过结对帮扶予以解决,但缺乏劳动力的问题确实很难马上解决。二是贫困对象自我自我发展能力不足,思想观念落后,等靠要思想严重,就看政府怎么办。 三是帮扶措施单一,大部分结对帮扶干部的帮扶办法就是简单的买些鸡仔猪仔、化肥种子等,这些办法只能解决当年短期内的问题,在思想动员工作上还做的不够好,还没有真正做到由“输血”转化为“造血”。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全力打胜全镇脱贫攻坚硬仗。

第15篇:精准扶贫工作汇报

为了加强公务租车使用管理,控制公务租车费用,确保公务租车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租车原则

凡在本县开展扶贫开发业务工作及到本市以内开会、参观、考察、学习需要用车,而本单位配置的车辆又无法调剂时,可以租用社会车辆。租用车辆时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履行手续,不得私自租车。

二、公务承租条件

1、车辆行驶证、牌等证件齐全有效。

2、按规定办理了保险。

3、车辆状况良好。

4、驾驶员年龄在规定的年龄范围内,驾龄一般在3年以上。

三、公务租车程序

公务租车实行派遣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调度,严格出车审批程序。凡需租车者,需提前向单位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由车辆调度人员统一联系用车对象。

为了加强公务租车使用管理,控制公务租车费用,确保公务租车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租车原则

- 1并履行手续,不得私自租车。

二、公务承租条件

1、车辆行驶证、牌等证件齐全有效。

2、按规定办理了保险。

3、车辆状况良好。

4、驾驶员年龄在规定的年龄范围内,驾龄一般在3年以上。

三、公务租车程序

公务租车实行派遣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调度,严格出车审批程序。凡需租车者,需提前向单位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由车辆调度人员统一联系用车对象。

为了加强公务租车使用管理,控制公务租车费用,确保公务租车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租车原则

凡在本县开展扶贫开发业务工作及到本市以内开会、参观、考察、学习需要用车,而本单位配置的车辆又无法调剂时,可以租用社会车辆。租用车辆时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履行手续,不得私自租车。

二、公务承租条件

1、车辆行驶证、牌等证件齐全有效。

- 3以上。

三、公务租车程序

公务租车实行派遣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调度,严格出车审批程序。凡需租车者,需提前向单位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由车辆调度人员统一联系用车对象。

为了加强公务租车使用管理,控制公务租车费用,确保公务租车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租车原则

凡在本县开展扶贫开发业务工作及到本市以内开会、参观、考察、学习需要用车,而本单位配置的车辆又无法调剂时,可以租用社会车辆。租用车辆时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履行手续,不得私自租车。

二、公务承租条件

1、车辆行驶证、牌等证件齐全有效。

2、按规定办理了保险。

3、车辆状况良好。

4、驾驶员年龄在规定的年龄范围内,驾龄一般在3年以上。

三、公务租车程序

公务租车实行派遣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调度,严格出车

- 5为了加强公务租车使用管理,控制公务租车费用,确保公务租车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租车原则

凡在本县开展扶贫开发业务工作及到本市以内开会、参观、考察、学习需要用车,而本单位配置的车辆又无法调剂时,可以租用社会车辆。租用车辆时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履行手续,不得私自租车。

二、公务承租条件

1、车辆行驶证、牌等证件齐全有效。

2、按规定办理了保险。

3、车辆状况良好。

4、驾驶员年龄在规定的年龄范围内,驾龄一般在3年以上。

三、公务租车程序

公务租车实行派遣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调度,严格出车审批程序。凡需租车者,需提前向单位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由车辆调度人员统一联系用车对象。

为了加强公务租车使用管理,控制公务租车费用,确保公务租车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租车原则

- 7并履行手续,不得私自租车。

二、公务承租条件

1、车辆行驶证、牌等证件齐全有效。

2、按规定办理了保险。

3、车辆状况良好。

4、驾驶员年龄在规定的年龄范围内,驾龄一般在3年以上。

三、公务租车程序

公务租车实行派遣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调度,严格出车审批程序。凡需租车者,需提前向单位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由车辆调度人员统一联系用车对象。

为了加强公务租车使用管理,控制公务租车费用,确保公务租车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租车原则

凡在本县开展扶贫开发业务工作及到本市以内开会、参观、考察、学习需要用车,而本单位配置的车辆又无法调剂时,可以租用社会车辆。租用车辆时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履行手续,不得私自租车。

二、公务承租条件

1、车辆行驶证、牌等证件齐全有效。

- 9以上。

三、公务租车程序

公务租车实行派遣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调度,严格出车审批程序。凡需租车者,需提前向单位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由车辆调度人员统一联系用车对象。

为了加强公务租车使用管理,控制公务租车费用,确保公务租车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租车原则

凡在本县开展扶贫开发业务工作及到本市以内开会、参观、考察、学习需要用车,而本单位配置的车辆又无法调剂时,可以租用社会车辆。租用车辆时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履行手续,不得私自租车。

二、公务承租条件

1、车辆行驶证、牌等证件齐全有效。

2、按规定办理了保险。

3、车辆状况良好。

4、驾驶员年龄在规定的年龄范围内,驾龄一般在3年以上。

三、公务租车程序

公务租车实行派遣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调度,严格出车

- 11为了加强公务租车使用管理,控制公务租车费用,确保公务租车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租车原则

凡在本县开展扶贫开发业务工作及到本市以内开会、参观、考察、学习需要用车,而本单位配置的车辆又无法调剂时,可以租用社会车辆。租用车辆时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履行手续,不得私自租车。

二、公务承租条件

1、车辆行驶证、牌等证件齐全有效。

2、按规定办理了保险。

3、车辆状况良好。

4、驾驶员年龄在规定的年龄范围内,驾龄一般在3年以上。

三、公务租车程序

公务租车实行派遣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调度,严格出车审批程序。凡需租车者,需提前向单位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由车辆调度人员统一联系用车对象。

为了加强公务租车使用管理,控制公务租车费用,确保公务租车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租车原则

- 13并履行手续,不得私自租车。

二、公务承租条件

1、车辆行驶证、牌等证件齐全有效。

2、按规定办理了保险。

3、车辆状况良好。

4、驾驶员年龄在规定的年龄范围内,驾龄一般在3年以上。

三、公务租车程序

公务租车实行派遣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调度,严格出车审批程序。凡需租车者,需提前向单位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由车辆调度人员统一联系用车对象。

为了加强公务租车使用管理,控制公务租车费用,确保公务租车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租车原则

凡在本县开展扶贫开发业务工作及到本市以内开会、参观、考察、学习需要用车,而本单位配置的车辆又无法调剂时,可以租用社会车辆。租用车辆时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履行手续,不得私自租车。

二、公务承租条件

1、车辆行驶证、牌等证件齐全有效。

- 15以上。

三、公务租车程序

公务租车实行派遣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调度,严格出车审批程序。凡需租车者,需提前向单位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由车辆调度人员统一联系用车对象。

为了加强公务租车使用管理,控制公务租车费用,确保公务租车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租车原则

凡在本县开展扶贫开发业务工作及到本市以内开会、参观、考察、学习需要用车,而本单位配置的车辆又无法调剂时,可以租用社会车辆。租用车辆时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履行手续,不得私自租车。

二、公务承租条件

1、车辆行驶证、牌等证件齐全有效。

2、按规定办理了保险。

3、车辆状况良好。

4、驾驶员年龄在规定的年龄范围内,驾龄一般在3年以上。

三、公务租车程序

公务租车实行派遣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调度,严格出车

- 17为了加强公务租车使用管理,控制公务租车费用,确保公务租车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租车原则

凡在本县开展扶贫开发业务工作及到本市以内开会、参观、考察、学习需要用车,而本单位配置的车辆又无法调剂时,可以租用社会车辆。租用车辆时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履行手续,不得私自租车。

二、公务承租条件

1、车辆行驶证、牌等证件齐全有效。

2、按规定办理了保险。

3、车辆状况良好。

4、驾驶员年龄在规定的年龄范围内,驾龄一般在3年以上。

三、公务租车程序

公务租车实行派遣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调度,严格出车审批程序。凡需租车者,需提前向单位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由车辆调度人员统一联系用车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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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精准扶贫工作汇报

蒿坪镇黄金村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汇报

(2015年5月22日)

尊敬的吴主席,在座各位领导:

现将县政府办驻蒿坪镇黄金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情况做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黄金村位于蒿坪镇西北部,全村辖10个村民小组,216户783人,其中贫困户128户430人,低保户15户,五保户20户,353人常年外出务工。全村耕地面积1650亩,林地面积5700余亩,退耕还林面积763.5亩。村内通村公路共有17.8公里,其中,硬化公路9.8公里,普通泥土公路8公里。全村约一半的农户存在不同程度的饮水困难。全村有砖房33户,进城入镇购房46户,土墙房118户。(在即将进行的镇村机构改革中,原黄金村与龙泉村合并成黄金村,合并后全村共456户1763人,其中贫困户181户610人,低保户26户,五保户22户。全村耕地面积3620亩。辖区内现有三处小型移民安置点。)

二、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自2014年包联黄金村以来,经过联村领导多次实地调研,驻村工作队员深入群众走访座谈,结合村情实际,确定了“抓搬迁、建果园、促务工、搞三讲”的扶贫工作思路,制定了《黄金村精准扶贫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力争用3年时间真抓实干,使村容村貌大改观,村民走上致富路,建成家富、人和、村美的社

- 1实现亩产值2万元以上。该产业若取得成功,届时鼓励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发展,力争使猕猴桃产业成为促进该村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与此同时,因地制宜发展魔芋、畜牧养殖、茶叶等产业,促进村民增收致富。

(三)促务工,推进劳务输出“转穷路”

黄金村青壮劳力大多学历低,无技术专长,男的在外大多下矿挖煤风险大,女的在外大多洗衣做饭当保姆收入低。都处于想致富无门路的尴尬境地。县政府领导经过前期调研,紫阳籍外出创业成功人士郑远元兴起的“远元修脚足疗”行业市场前景好,门槛低,没得学历要求,男女不限,收益高,月工资保底3000元以上,低风险,工作环境好,没得啥危险。这个项目正好适合黄金村这些想致富又找不到门路的人。针对这一实际,我办在黄金村召开了村民大会,专门邀请高桥铁佛村的支书及在外从事足浴足疗行业取得成功的老板,到黄金村现身说法,传经送宝,包联干部进村入户动员群众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投入“远元足疗”行业,经过宣传动员,村民观念已经基本转变,目前已有37人报名参加培训,16人赴武汉等地就业。其中一组的刘改艳因工作成绩突出,已被任命为店长,底薪每月达5000元。刘改艳的丈夫开始思想转不弯,看到妻子从事修脚行业,不但提高了收入,而且体现了个人价值,得到了社会认可,今年开年也报名参加了培训并和妻子一起外出修脚务工。

(四)搞三讲,激发正能量“拔穷根”

民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的发展,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的形象,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的机遇。因此,联村干部始终把坏民风的整治,新民风的树立当做一件大事来抓。引导和教育

- 3依据,把扶贫对象脱贫增收效果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年度工作考核挂钩。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劳动力大量流失。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村庄空心化、农村老龄化趋势加重,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增加了贫困识别、整村推进、产业扶贫等工作难度。

二是产业扶贫投入不足。目前,村上没有形成优势新型产业,而传统种养殖产业劳动力需求大、风险高、经济效益低,且缺少明确的奖补政策,依靠农户自身发展,规模小、经营粗放,难以形成规模化、现代化产业发展格局,导致工作队为农户制定的发展规划中,涉及到种养殖业的落实程度都相对较差。

三是上级资金投入不足。上级财政资金有限,无法满足贫困村扶持需求。尽管县上整合了许多项目和资金,仍然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贫困村参与基础设施和产业开发。比如黄金村水利建设严重滞后,全村仅有两条山沟,因径流量小且落差大,引水工程建设难度大,配套设施不完善,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弱;交通路网结构不完善,通村公路等级低、质量差,晴通雨阻现象突出。可是又没有足够的资金来保障。

四是残障、慢病占比大。黄金村共有五保户20户,即将列入五保供养的1户,残疾、智障丧失劳动能力64人,对这类人,只能通过低保、五保、残疾救助、社会救助等政府“兜底”政策帮助其维持基本生活。另一方面,全村有46户贫困户中有长期慢性病或重大疾病患者,不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高昂的医疗费用,导致一些农民债台高筑,甚至重新返贫。

五、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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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精准扶贫工作汇报

精准扶贫工作汇报

首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组成的精准扶贫医疗服务团队,贫困人口涉及70个行政村,52名乡村医生,全镇总人口38276人,贫困人口:1458人,因病致贫611人,2017年减免58人,共计290元。

一是为贫困村设立了卫生室,统一标识,建立了各项卫生室制度,对卫生室乡村医生进行了培训,二是为每一户贫困人口建立了健康档案、免费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卫服务,免费提供了健康查体、签约服务、“三免一减半”医疗服务等惠民政策,对因病致贫人员致病原因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干预,通过服务,为我镇贫困人口提供了健康保障。

第18篇:精准扶贫工作汇报

渭源县田家河乡元古堆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工作情况汇报

元古堆村位于渭源县田家河乡南部林缘地带,海拔2440米,年平均降水量508毫米,无霜期130天,属高寒阴湿气候。有13个村民小组447户1917人,耕地面积5500亩,人均2.87亩,林地4800亩,草地3850亩。2012年底,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1465.8元,有低保户151户491人,五保户8户9人,扶贫对象221户1098人,贫困面为57.3%。

2013年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到元古堆村视察,慰问了老党员、贫困户马岗和全村群众,作出了‚咱们一块儿努力,把日子越过越红火‛的重要指示。总书记视察后,在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编制完成了《渭源县田家河乡元古堆村扶贫攻坚规划(2013-2020年)》,确立了将元古堆村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村、六盘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示范村、全市‘双联’行动示范村‛的发展定位和‚三年率先实现整体脱困、率先建成幸福美丽乡村‛的发展目标。渭源县委、县政府着眼于同步全面建成小康,以脱贫攻坚统揽元古堆村各项工作,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在县、乡、村各级干部和全村群众的共同努力奋斗下,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3月份以来,累计投入各类项目建设资金10773.08万元(其

—1— 中财政投入资金7521.06万元,援助帮扶资金2267.62万元、群众自筹984.4万元),实施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产业发展项目9个、公共事业项目5个。全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的221户1098人减少到2016年底的4户20人(2013年减贫92户499人,2014年减贫30户142人,2015年减贫88户404人,2016年减贫7户33人),贫困面由57.3%下降到1%。全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143元(其中,财产性收入356.29元,经营性收入2721.35元,工资性收入1707.75元 ,转移性收入1357.60元),比2012年增加4677.2元、增长76.1%,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535元,比2012年增加3615元、增长79.7%。2017年4月,在精准扶贫核查过程中,核查出因病回退贫困户2户9人。在6月份两项制度衔接动态调整后,新纳入低保户45户97人,一般户2户10人,全村现有未脱贫户53户136人,贫困面为7.1%。

——基础条件彻底改善。着力破解发展瓶颈,拓展发展空间,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了水、电、路、房、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全覆盖。先后完成混凝土护岸11.4公里,生态措施防护岸9.4公里,全村及周边河沟道得到全面治理;自来水实现447户农户全覆盖;完成机修梯田77亩,达到愿修尽修;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2公里、0.4千伏线路7公里,安装变压器3台,电网改造全面完成;硬化村社道路30.49公里,新建桥梁2座,村内所有道路全部完成硬化;建成集中安置区3

—2— 个,安置农户130户,配套建设羊舍130栋,改造危旧房203户,危房基本消除;建成移动网络基站2处,全村广播电视、宽带网络实现全覆盖。

——美丽乡村建设初见成效。推进千村美丽示范村建设,委托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田家河乡元古堆村美丽乡村规划》,大力实施以‚五改‛、‚四通‛和整治‚五乱‛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对210户农户住宅进行了风貌改造,购置压缩式垃圾清运车1台,手推垃圾车20辆、户用垃圾桶447个、公共垃圾箱85个,建成垃圾收集屋2座。坚持山水田林路草综合治理,投资132万元实施了元古堆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完成生态造林5900亩,营造乔木林750亩,实施退耕还林1194.3亩,建设封禁围栏10公里,青山绿水掩映红瓦白墙的美丽乡村景象初步形成。2016年,元古堆村被评为‚绚丽甘肃〃十大美丽乡村‛。

——富民产业多元发展。围绕建设‚特色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马铃薯原种扩繁和绿色无公害当归(百合)基地、自然生态村休闲旅游基地‛的发展定位,大力发展壮大肉羊养殖、马铃薯种薯、中药材、百合种植、劳务输转等传统优势产业,引进发展玛卡、竹柳、苗木繁育和梅花鹿、放养鸡养殖等特色产业,积极培育生态旅游、电子商务、工业经济、清洁能源等新兴产业,全村富民产业多元化发展。种植业方面,每年建成马铃薯原种种植基地1500亩,带动人均增收532元;建成当归等中药材种植基

—3— 地1000亩,参与农户350多户,人均增收742元;300余户农户种植食用百合820亩,人均收入775元。栽植云杉、樟子松苗木350亩,速生竹柳120亩,参与农户160户。草牧业方面,发展养殖专业合作社5家,建成梅花鹿养殖圈舍2栋,梅花鹿饲养量达到230只;建成肉羊养殖小区4个140栋、规模养殖羊舍21栋,500立方米青贮氨化池2座,肉羊饲养量达到3600只。通过‚企业+农户‛模式,带动全村320户农户以羊只、圈舍等入股企业(合作社)分红增加收入,每户年分红370—1000元。建成1万只以上南山放养虫草鸡规模养殖点2个,发展养殖户46户,饲养量达到3.8万只,带动人均收入233元。其他产业方面,引导和组织输出劳务710人(次),劳务收入达257万元,人均收入1342元;引进甘肃爽口源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元古堆村建设百合产业园和贮藏气调库,已完成土地流转,即将启动建设。建成3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站一座,2016年并网发电,30户贫困户户均获得分红3000元,增加村级集体经济2万元。同时,圣源公司在元古堆村大石头河规划建设扶贫创业旅游小镇,占地30亩的光伏产业园和果蔬采摘园正在建设,为元古堆村发展乡村旅游、带动群众持续增收打下了良好基础。

——社会公共事业全面加强。加快发展教育、文化、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对元古堆小学进行了整体搬迁,改建教学点1个,新建幼儿园1所,新建教学及办公用房1210平方米。整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文化活动室、

—4— 卫生室、金融代办点、体育健身中心等项目,建成村民公共综合服务区,改造建设敬老院1处。全村中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等惠民政策全面落实,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四年来,群众腰包更鼓、日子更甜、信心更足,全村存款余额达到540万元,户均1.2万元,其中5万元以上存款38户。家族耐用消费品快速增长,新购置各类车辆98辆(其中轿车29辆、摩托车45辆)、电视机156台、冰箱(柜)78台。全村现有农用车(含装载机、双排座小货车)320辆、轿车36辆、摩托车350辆,电视机460台,冰箱(柜)162台,户均拥有移动电话2部以上。

——干群观念发生深刻变化。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党的基层组织更加坚实、基层政权更加巩固。农民群众自我发展意识明显增强,致富能力、经营理念、市场观念不断提升,实现了从‚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的转变,脱贫致富的信心倍增,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极大提高。

四年来,我们牢记总书记嘱托,坚定‚走在前‛的信心和决心,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凝聚各方合力,落实最大责任,脱贫攻坚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振奋精神聚合力。元古堆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得到

—5— 了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国务院扶贫办将渭源县确定为直接联系县,为元古堆村下派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并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林铎等省上领导先后到元古堆村调研,精心谋划指导元古堆村脱贫攻坚工作。市委、县委主要领导将元古堆村确定为联系帮扶村,组建由国务院扶贫办下派干部任队长,市、县、乡共计7名干部组成的驻村帮扶工作队驻村开展帮扶工作,派驻5名科技特派员驻村开展技术指导;同时田家河乡选派1名副科级后备干部担任村党总支书记,加强村级班子力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保障作用。中央统战部、交通部、酒钢公司等30多个单位、企业倾力帮助和支持元古堆村脱贫攻坚,形成了领导带头、单位牵手、干群联合、社会助力的扶贫开发新格局,促进了人才、资金、项目和公共服务等资源向元古堆村汇集。

(二)规划引导明方向。县上积极与省市发改、扶贫部门沟通协调,先后两次修订完善了《渭源县田家河乡元古堆村扶贫攻坚规划(2013-2020年)》,确立了将元古堆村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村,六盘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示范村,全市‚双联‛行动示范村的发展定位和‚三年率先实现整体脱困、率先建成幸福美丽乡村‛的发展目标,编制了元古堆村美丽乡村建设、农业特色产业、生态建设、设施畜牧业、村庄建设等专项规划,谋划全村重点建设项目40项,确保了脱贫攻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整合投入夯基础。围绕破解发展瓶颈,坚持‚项目

—6— 跟着扶贫走‛的原则,建立财政扶贫项目资金有效投入整合机制。四年来,集中整合财政、扶贫、信贷、企业、社会帮扶等各类资金10773.08万元(其中财政投入资金7521.06万元,援助帮扶资金2267.62万元、群众自筹984.4万元),全面加强水、电、路、房、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保障,推进产业开发,形成了‚政府建基础、企业帮增收、社会办实事、群众齐参与‛的脱贫攻坚支撑体系,补齐了欠账短板,夯实了发展基础。

(四)产业扶贫促增收。以减贫增收为核心任务,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壮大,充分发挥企业带动作用,探索总结出六种产业扶贫新模式。一是‚母畜寄养+农户分红‛模式,由甘肃神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40户贫困户入股羊只统一养殖,每户年分红1000元。由甘肃圣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带动115户五保户和一二类低保户养殖良种羊275只,已分红43520元,户均分红370多元。二是资产收益扶贫模式,采取技术入股、圈舍入股、羊只入股的方式,全村227户农户与科技特派员领办的良种羊繁育合作社建立产业发展共同体,合作社每年按20%分红,户均分红1000元。三是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带动模式,实现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全覆盖,累计投放个人类贷款54户270万元,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为46户贫困户投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230万元,由圣源公司等4家企业(合作社)集中使用,带动贫困户参与产业基地建设,连续分红三年,每户年分红4000元。四是互助增信金融扶贫模式,由县财政投入20万元、江能集团公司捐

—7— 赠100万元建立村级互助基金,按1:10的比例在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已为103户群众投放238.5万元产业贷款。五是土地入股模式,采取订单农业、共建产业基地、土地入股分红等方式,由企业(合作社)带动农户420户,发展百合、马铃薯种薯、苗木、玛卡种植、肉羊养殖等特色产业。六是‚企业主办+群众入股‛联办经营实体模式,由圣源公司兴办经济实体,全村178户农户入股37.85万元,共分红31.33万元,户均累计分红1760元。

(五)教育培训提能力。坚持扶贫先扶志,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扶持群众转变观念,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元古堆村与福建蓉中村结成了帮扶对子,村党支部先后2次组织22名骨干青年到蓉中村参加小微企业培训学习,开阔了眼界,解放了思想。与此同时,以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目标,按照缺什么技术就培训什么技术的工作思路,进行‚菜单式‛精准培训,先后进行引导性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460多人(次),劳动就业技能鉴定146人,通过教育培训,切实增强了群众‚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自己的事情自己办‛的自主发展意识,激活了群众脱贫致富‚原动力‛。

(六)双联帮扶添活力。市委书记张令平将元古堆村作为自己的双联扶贫联系点,县上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田家河乡元古堆村联村联户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单位。衔接‚双联‛单位市人民医院扩大

—8— 联户范围,组织15名县级领导干部和22个县直单位班子成员按照‚6532‛的联系标准(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每人联系6户、其他班子成员每人联系5户;县直单位主要领导联系3户、其他班子成员每人联系2户)联系全村447户群众,实现‚一户一策一干部‛全覆盖帮扶联系。各级双联单位累计帮扶各类物资折合资金38.5万元,为村级活动场所、村卫生室配置了办公设备和医疗器械,邀请农业技术人员开展种植、养殖技术培训,组织市人民医院专家开展义诊活动,并对因病、缺技术贫困户确定医务人员和农技干部精准结对,开展长期帮扶。实行县级领导责任联系、部门覆盖帮扶、乡村驻社包户责任制和联席会议定期推进制度,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七)党建引领强保障。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能人致富带动作用,积极创新‚党建+‛工作模式,以基层党建引领精准扶贫。‚党建+致富能人‛,使党员能人引领发展致富,四年来,先后有13名党员创办了种养专业合作社,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达到13家,全村88%的农户加入经济合作组织,进一步提升了农民组织化程度。村党支部副书记、致富能人刘海东创办的塑业编织厂,投产后年产值可达1000多万元,能吸纳40多名贫困群众到厂务工,预计年人均增收3万多元。‚党建+产业发展‛,使贫困群众聚在产业链、富在产业链,通过开展支部与企业(合作社)共建,分别与酒钢、神农、圣源、江能等4家公司党支部结成对子,在种植、养殖产业链上建立了2个党支

—9— 部,探索出了‚支部+企业(合作社)+产业‛的产业扶贫模式。‚党建+双联帮扶‛,使各类社会帮扶力量聚合发力,村党支部积极牵线搭桥,动员组织各级干部、党员产业带头人等社会帮扶力量与精准扶贫户结成帮扶对子,将社会帮扶力量凝聚在脱贫攻坚工作链上,实现了党建与双联行动、社会帮扶深度融合。‚党建+科技服务‛,创新驱动产业发展,提升贫困户能力素质,县上选派3名畜牧、建筑工程、机械制造专业的科技特派员和2名农业专业的专技人才组建了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精准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开发、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科技宣传培训和成果转化, 先后争取引进农业项目3个,领办良种羊养殖专业合作社1个,开展各类技术服务300多场次,真正将自己掌握的富民技术变成了让老百姓得实惠的效益。

(八)联动发展抓统筹。坚持将脱贫攻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改善生产发展环境与培育富民产业同步部署,统筹推进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行动、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形成了全面小康引领、多维联动攻坚的新局面。同时,把元古堆村纳入田家河乡区域集中连片开发整体规划,推动元古堆村与香卜路村等周边村及田家河乡协同发展、区域一体化发展,形成了重点村引领、统筹区域扶贫的集约效应。

虽然田家河乡元古堆村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中央和省市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特色产业发展水平较低,产业链条短,对农民增收致富的带动能力不强,

—10— 主导产业还没有形成规模,农民增收渠道比较单一,特别是由于羊价回落、市场低迷,养殖业的增收推动效应没有完全显现。二是群众受教育水平普遍偏低,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思想还不够解放,加之致富技术缺乏,培训提高缓慢,群众自我发展致富能力不强。三是美丽乡村建设长效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脏乱差现象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群众参与日常监督管理的积极性不高。 下一步,我们将在新一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全面建成小康为目标,以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任务,突出产业开发、能力素质提升、党建保障等关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提升精准扶贫成效,争取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推进经济快速发展助推小康。依托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重点扶持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着力推动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劳务经济、旅游经济和民营经济协同发展,优化经济结构,增强发展后劲。围绕建设‚特色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马铃薯原种扩繁和绿色无公害当归(百合)基地、自然生态村休闲旅游基地‛的发展定位,继续加大与浙江中医药大学、甘肃爽口源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院校的合作力度,推动马铃薯种薯、百合、中医药、畜草等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积极培育壮大电子商务、光伏发电、生态旅游等新兴产业,建成电子商务中心1 处,组织骨干青年发展网店10家以上,再建成3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站二期工程,加快旅游资源开发和景区景点建设

—11— 步伐,建设温泉度假村、水上漂流、狩猎场等旅游服务设施项目,形成独具特色的旅游度假休闲观光景区。二是以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展示小康。继续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在全面完成水、电、路、房、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大力实施以‚五改‛(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改垃圾堆放)、‚四通‛(通路、通电、通水、通信息)、整治‚五乱‛(柴草乱码、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全面改善村庄面貌。同时,大力开展农村庭院经济建设,实现农村庭院经济花果化,鼓励农户利用‚四旁‛、‚四荒‛地,种植绿色经济作物,提高绿化覆盖率;实现‚五有‛(有美观漂亮的房屋,有整洁卫生的厨房,有功能齐全的圈舍,有一个硬化院落,有星级农户标志)和‚五个一‛(有一个经济园,有一个指导产业,有一个劳动力转移,有一人参加技能培训,有一个明白人)目标。三是以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小康。积极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等制度,不断完善以灾害救助、医疗救助、社会救助、社会互助为核心的救助制度,特别是对因灾害造成住房搬迁家庭、大病致贫家庭及特困家庭子女入学三大特困群体的救助,有效遏制‚因灾返贫‛、‚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完善技防、人防、物防和社区矫治相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推进网格化管理,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环境。四是以村民素质提

—12— 升共建小康。加强对农民特别是村社干部、致富带头人、骨干青年的农业技术、职业技术、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力争到2017年底把全村75%以上的适龄农民培养成为有知识、有文化、有道德、有技术的‚四有‛新型农民。五是以强化党的建设保障小康。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努力打造环境优美、乡风文明、幸福和谐新农村。深入实施‚能人引领‛、服务型党组织、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等活动,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健全和完善村规民约,广泛开展‚星级农户‛评选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形成家庭和睦、邻里和气、社会和谐的新风貌。

—13—

第19篇:精准扶贫工作汇报

双包双促精准扶贫工作汇报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我局包抓***村的“双包双促”精准扶贫工作,现对我局包扶工作汇报如下:

一、当前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成立机构,确保扶贫责任精准。全县“双包双促精准扶贫”工作部署之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精心安排部署,成立了局长任组长,三名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属各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双包双促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了专人具体办公,并抽调2名干部长期驻村开展工作。

二是调查摸排,确保扶贫对象精准。村上在2013年新一轮扶贫开发调查的过程中,已经作了大量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先后三次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到***村对一百多户贫困户家里进行了调查核实,最终识别出全村共有***户***人符合精准扶贫条件,并对第一批***户帮扶对象名单和首批扶贫贷款***户名单进行了公示,为下一步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工作基础。

三是科学规划,确保扶贫项目精准。在摸底调研的基础上,我局及时制定了《***村双包双促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确定了以******龙头,高山村组发展核桃、牛羊养殖业,川道村组发展商贸劳务的产业发展思路,并对未来三年全村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居住环境、人力资源等五个方面的项目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规划,目前规划文本已经完成。

- 1

点,力争将***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促考核。进一步落实完善包抓责任制,驻村联户工作制,完善档案管理,加强协调管理,加强督促考核,形成全局上下人人抓扶贫,真扶贫的良好工作局面。

2014- 3 -

年*月*日

第20篇:精准扶贫工作汇报

2017年精准扶贫工作汇报

2017年精准扶贫工作汇报【第1篇】

今年在上级机关部门的关心下,我乡列为“十三五”期间泰州市里下河地区重点薄弱乡镇。为落实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对照五年任务四年完成的工作目标,一方面找穷因,摸家底、挖潜力,一方面抓机遇、攀高亲、谋发展,为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现将我乡基本情况和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位于兴化城区北侧,下辖17个行政村,30个责任区,1个居委会,其中12个行政村已纳入城市规划区。总户数9835户、3.1万人。全乡总面积5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4.5万亩、水面滩涂1.2万亩。2015年社会生产总值4.43亿元。工业开票销售1.47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42万元,工商税收收入2432万元,招商引资实绩1.1亿元。今年上半年,实现工业开票销售8548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56万元,工商税收收入1281万元,招商引资实绩9000万元,主要指标均实现了“双过半”目标。2011年我们抓住S231省道北延机遇,规划建设了工业集中区,投入800多万元配套了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持续强化对工业项目招引,先后有15家企业落户园区。积极培育新兴产业,有针对性培育招引建筑业和物流、旅游等服务业,现有建筑企业4家。其中一级企业一家,2015年建筑三产税收占工商税收总额的45%。积极引导适度规模化种植,全乡共有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45个,瓜果、蔬菜、药材等特色农业发展已初具规模。我乡集镇建设起步较晚,原乡政府在最北端的西鲍村,行政居住较为分散,2009年南迁至全乡的中心区(现在的办公地),先后规划建设行政、教育、卫生、商贸、居住等区域,方便了群众办事,也集聚了中心区的人气。

二、经济薄弱的主要原因

在乡级层面上:就区域优势而言,我乡虽地处城郊且有12个行政村在城市规划区内,但由于兴化城区东拓南延,导致接受城市辐射缓慢,分享城市带动效益不明显。就经济发展而言,我乡仍属于农业乡镇,工业经济基础薄弱,曾为工商税收主要来源的境内华东地区最大的废旧橡塑市场2008年因环境污染和消防隐患问题被取缔,导致税源大幅减少;我乡属于综合经济实力第三层次乡镇,财政属于吃饭财政。近年来本着积极作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断加大民生公益事业投入和工业园区载体建设,但由于财力制约,框架拉开不大,往往只能配套随着项目走,经济发展动力不足。在村级层面上:由于1998年土地二轮承包时,我乡大多数村将所有土地全部发包给农户,集体未留机动田,导致如今陷入集体资源匮乏、增收乏力的窘境。为完成康居村创建任务,各村纷纷举债配套建设基础设施,整治村庄环境,形成一定的村级债务。在低收入人口层面上:因我乡临近城区,农民收入主要来源是进城务工劳务性收入和土地流转的财产性收入。2015年末,全乡进城务工的农民数11717人,劳务收入约1.75亿元。全乡纳入建档立卡的低收入贫困家庭1106户,致贫原因主要是因病、因残,缺劳力、缺技能,其中:因病致贫521户,因残致贫327户,因学致贫7户,因灾致贫8户,缺资金、技能、劳力、土地等致贫243户。

三、精准扶贫进展情况

2015年全乡共有10个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35万元,其中:25-35万元2个,20-25万元2个,15-20万元3个,15万元以下3个。已纳入建档立卡的1106户低收入户中:低保户340户、五保户223户、一般贫困户543户。按照泰州扶贫工作《意见》要求,泰州市9家单位部门挂钩帮扶我乡平..........

户籍人口精准摸排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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