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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系统人民调解创新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5:35:15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司法、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司法、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居民道德素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力度,根据镇司法所、综治办相关会议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新鸣社区将司法、调解、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采取多种形势广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方针政策,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一、暑期青少年法制教育

积极开展暑期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暑期法制教育,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7月26日举办了暑期青少年法制教育学习班,社区书记罗强给大家宣讲《环境保护法》、《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以及“禁毒、禁赌、和禁止邪教”等预防青少年犯罚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8月16日在西物市场开展了暑期“禁毒、反对邪教”大形的宣传活动,教育青少年“远离毒品、诊惜生命”,参加活动有社区居民、中、小学生、流动人口,参加宣传活动近10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受教育人数占本市场100%。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为构建安定团结的和谐社区,本社区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长效机制管理,社区书记、社区干部长期深入群众,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民情,把群众的情绪作为“第一信号”,坚持在

调查了解中服务人民。每月组织一次社区居民学习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社会公德学习,通过学习相互认识、交流谈心、增加了友谊、减少了矛盾,为构建社会主义合谐社会奠定了基础。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公正、及时的调解好辖区内各种纠分,本辖区现有18个小区,社区干部长期与各小区居民联系,沟通思想,发现问题积时解决,把矛盾处理在萌芽时期,2007年上半年共调解处理各类纠分21件,其中:公民与公民纠分6件、婚姻家庭纠分6件、邻里纠分3件、赔偿纠分2件、征地拆迁纠分2件、计划生育纠分2件、全面调解成功。

三、帮教工作

对刑释解教人员和青少年定期进行法制教育,关爱他们、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被管制监外势行的犯罪人员进行监督教育,矫正不良心里和行为,促使其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

四、流动人口管理

本辖区的流动人口是为常住人口管理,在务工、经商、就医、参加社会活动等方面享有辖区居民同等的待遇,关爱他们,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利。

覃家岗镇新鸣社区居委会

2008年7月

推荐第2篇: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工作汇报

以转变作风依法行政为主线 以规范法律服务行为为重点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自行风评议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按照省、市关于行风评议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实际,紧紧抓住转变作风和依法行政这一主线,通过强化教育,严格自查自纠,狠抓法律服务行业治理整顿,加强制度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不断发展。

一、强化教育,提高认识,营造行风评议工作的良好氛围从行风评议工作一开始,我局党组就把做好行风评议工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进一步转变行业作风的重要举措紧紧抓在手上,摆上了重要的工作日程。针对极少同志思想上存在的不重视、消极情绪,首先从提高强化教育入手,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坚持把学习教育活动贯穿于行风评议工作的始终,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采取了“一加强,四结合”的做法,一是加强班子的学习。局党组把行风评议规定的学习内容作为党组的必学课目,全体班子成员挤时间学,主动学,对照检查学,起到了表率作用。二是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我们充分利用雷打不动的周一下午的集体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警开展行风评议学习活动,每人都写出了近万字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并开展了“做好行风评议,争创十佳干警”大讨论等活动,全体干警人人踊跃发言,个个争谈体会,不断掀起学习热潮。三是行风评议学习与司法行政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全体干警自觉地把学习与实践融合在一起,通过加强学习促进了工作,又在实践中不断的强化学习,形成了一个良性互动的局面。比如,今年5月,我局对全市70多名基层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学习、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集中教育培训,法律服务素质和为民服务观念得到了提高。四是学习教育与多种形式活动相结合。我局先后在全系统开展了“赞行风”、“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等演讲比赛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民执法、热情服务的工作热情。通过学习教育活动的扎实开展,奠定了行风评议工作坚实的思想基础,始终保持了高涨的发展势头。

二、认真自查,虚心纳谏,从根源上找准了问题和不足

1、主动自查。一是党组自查。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生活会进行自查。局党组向全体工作人员发出了征求意见书,征集对班子和个人的意见,党组成员针对意见和建议不护短,不摭丑,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仅主动就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揭摆,而且勇于指出班子成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个人自查。全局干警主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敢于把自己摆进去,实事求是地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客观地分析根源,寻找解决办法,人人写出了自查工作报告。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我局先后三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民主生活会,广大干部职工畅所欲言,主动自省,敢于揭摆,既找准了行业存在的问题,又找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全系统共召开民主生活会10多次。

2、畅通言路,虚心纳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开展行风评议咨询活动。全系统开展先后开展行风咨询活动30次,散发宣传资料20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 3000余人(次),重点宣传了司法行政系统承担的主要职能及行评活动开展的时间、安排和评议内容。此外还深入农户、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和征求了意见。二是召开了群众对话会。我局先后两次召开声势浩大的群众对话会,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现场听取了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主动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和解决。两次对话会共接待群众万余人。三是召开座谈会。行风评议工作开展以来,全系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委、政法委、公、检、法及部分委托服务单位的领导和代表召开“诚实守信与管理”等各级各类座谈会30多次,与会人员对我市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法制宣传、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服务特别是律师队伍建设实事求是的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四是强化社会调查。全系统在社会上发放调查问卷、在报上登载公开承诺8000余份,局长在市电视台作了司法行政行风承诺和在我市组织的《行风大家谈》节目上和群众面对面回答问题,组织专人深入到市县两级政法部门特别是和律师接触多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实地征求了他们对各所、对整个律师队伍的意见和建议,公布举报电话29部,设置意见箱58个。通过多种形式的征求意见,获取群众意见和建议300多条。

三、强化措施,整改扎实,行风评议工作收到实效我局对自查和征求的各类意见进行梳理归纳,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区分责任,做到了评议主题鲜明,查找问题准确,整改内容明确,纠错措施有力。做到了三个结合:

1、评议内容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相结合。我局把评议内容细化为依法行政和规范法律服务两个方面23项。依法行政方面十项:一是政(业)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是否落到了实处;二是能否做到坚持公开办事的要求;三是行政行为是否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四是是否在行政机关实行公示制、事业单位实行承诺制、领导干部实行自律制;五是有无以公谋私、以权谋私的行为;六是有无“吃、拿、卡、要”行为;七是有无公务行为徇私舞弊现象;八是有无乱摊派、乱收费和旅游观光现象;九是是否做到热情服务;十是工作是否落到实处,违纪行为是否得到查处。规范法律服务13项,一是是否做到衣着整洁,挂牌上岗;二是是否做到了使用文明语言;三是有无私自接受委托的现象;四

推荐第3篇: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工作汇报

精选范文: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工作汇报(共2篇)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工作汇报以转变作风依法行政为主线以规范法律服务行为为重点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自行风评议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按照省、市关于行风评议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实际,紧紧抓住转变作风和依法行政这一主线,通过强化教育,严格自查自纠,狠抓法律服务行业治理整顿,加强制度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不断发展。

一、强化教育,提高认识,营造行风评议工作的良好氛围从行风评议工作一开始,我局党组就把做好行风评议工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进一步转变行业作风的重要举措紧紧抓在手上,摆上了重要的工作日程。针对极少同志思想上存在的不重视、消极情绪,首先从提高强化教育入手,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坚持把学习教育活动贯穿于行风评议工作的始终,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采取了“一加强,四结合”的做法,一是加强班子的学习。局党组把行风评议规定的学习内容作为党组的必学课目,全体班子成员挤时间学,主动学,对照检查学,起到了表率作用。二是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我们充分利用雷打不动的周一下午的集体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警开展行风评议学习活动,每人都写出了近万字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并开展了“做好行风评议,争创十佳干警”大讨论等活动,全体干警人人踊跃发言,个个争谈体会,不断掀起学习热潮。三是行风评议学习与司法行政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全体干警自觉地把学习与实践融合在一起,通过加强学习促进了工作,又在实践中不断的强化学习,形成了一个良性互动的局面。比如,今年5月,我局对全市70多名基层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学习、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集中教育培训,法律服务素质和为民服务观念得到了提高。四是学习教育与多种形式活动相结合。我局先后在全系统开展了“赞行风”、“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等演讲比赛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民执法、热情服务的工作热情。通过学习教育活动的扎实开展,奠定了行风评议工作坚实的思想基础,始终保持了高涨的发展势头。

二、认真自查,虚心纳谏,从根源上找准了问题和不足

1、主动自查。一是党组自查。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生活会进行自查。局党组向全体工作人员发出了征求意见书,征集对班子和个人的意见,党组成员针对意见和建议不护短,不摭丑,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仅主动就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揭摆,而且勇于指出班子成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个人自查。全局干警主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敢于把自己摆进去,实事求是地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客观地分析根源,寻找解决办法,人人写出了自查工作报告。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我局先后三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民主生活会,广大干部职工畅所欲言,主动自省,敢于揭摆,既找准了行业存在的问题,又找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全系统共召开民主生活会10多次。

2、畅通言路,虚心纳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开展行风评议咨询活动。全系统开展先后开展行风咨询活动30次,散发宣传资料20xx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重点宣传了司法行政系统承担的主要职能及行评活动开展的时间、安排和评议内容。此外还深入农户、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和征求了意见。二是召开了群众对话会。我局先后两次召开声势浩大的群众对话会,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现场听取了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主动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和解决。两次对话会共接待群众万余人。三是召开座谈会。行风评议工作开展以来,全系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委、政法委、公、检、法及部分委托服务单位的领导和代表召开“诚实守信与管理”等各级各类座谈会30多次,与会人员对我市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法制宣传、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服务特别是律师队伍建设实事求是的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四是强化社会调查。全系统在社会上发放调查问卷、在报上登载公开承诺8000余份,局长在市电视台作了司法行政行风承诺和在我市组织的《行风大家谈》节目上和群众面对面回答问题,组织专人深入到市县两级政法部门特别是和律师接触多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实地征求了他们对各所、对整个律师队伍的意见和建议,公布举报电话29部,设置意见箱58个。通过多种形式的征求意见,获取群众意见和建议300多条。

三、强化措施,整改扎实,行风评议工作收到实效

我局对自查和征求的各类意见进行梳理归纳,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区分责任,做到了评议主题鲜明,查找问题准确,整改内容明确,纠错措施有力。做到了三个结合:

1、评议内容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相结合。我局把评议内容细化为依法行政和规范法律服务两个方面23项。依法行政方面十项:一是政(业)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是否落到了实处;二是能否做到坚持公开办事的要求;三是行政行为是否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四是是否在行政机关实行公示制、事业单位实行承诺制、领导干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工作汇报第2页部实行自律制;五是有无以公谋私、以权谋私的行为;六是有无“吃、拿、卡、要”行为;七是有无公务行为徇私舞弊现象;八是有无乱摊派、乱收费和旅游观光现象;九是是否做到热情服务;十是工作是否落到实处,违纪行为是否得到查处。规范法律服务13项,一是是否做到衣着整洁,挂牌上岗;二是是否做到了使用文明语言;三是有无私自接受委托的现象;四是有无私自向当事人收费;五是有无向法官等工作人员行贿或指使当事人行贿的问题;六是有无提供虚假证据等情况;七是有无违反收费标准的现象;八是有无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承揽业务的问题;九是有无超越法律服务执业范围现象;有无办理“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十一是有无纵容、庇护违规违纪行为的现象;十二是有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十三是有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问题。

2、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一是加强明查暗访。我局在行风评议工作开展的每一个阶段都采用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对当事人回访、电话咨询等形式进行明查暗访。二是强化外部监督。全系统共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检、法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及本单位的离退休人员100多人担任督查员和监督员,对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了有力的监督和指导。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市局行风评议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全系统的行风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纠错整改与整章建制相结合。一是实行了首问责任制,对群众的咨询、办事、来访,第一位承办事务的工作人员能够当场解决和答复的,要给予当场解决和答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或不做处理;不属于自己份内事务或不属于本机关处理的,要热情引导办事群众到相关职能科室或具体讲清不予受理的理由和告知其应该去哪个部门解决。如不履行职责或因工作作风等问题引起群众投诉的要通报批评。二是实行公示承诺制度。我局把涉及司法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程序、办事期限、收费依据及数额等一律向群众公开,各法律服务机构也按统一要求全部实行了公示。三是实行了“政务、财务、人事任免”公开。制定了政务、财务公开的规章制度,提高了政务决策和财务透明度。四是完善了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我局针对行风评议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修订完善30多项规章制度,使我局的各项工作迈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

四、强化专项治理,规范法律服务行业行为

强化法律服务特别是加强律师行业的行风评议工作是我局在这次行风评议工作中的重点。我们主要是做到了三个强化。第一是强化学习,提高了素质。各律师事务所都组织了20次以上集中学习,学习时间达到了50小时以上。每名律师都写出了不少于10000字的学习笔记,写出了心得体会。第二是强化培训,坚定了认识。根据教育整顿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局邀请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的专家学者对我市176名律师就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进行了封闭式培训。第三是强化监督,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了实处。扎实推进。为确保集中教育整顿的各项工作能够切实落到实处。我局从市、县两级局机关中抽调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骨干人员组成联系、督促、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定人、定职、定岗的办法,分别定点联系到各级直管的律师事务所,具体负责该所集中教育整顿工作的日常联系和督促、检查工作。同时,我们还建立了领导组成员定点联系制度,保证了教育整顿工作收到实效。

通过行风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促进了行政效能的提高,促进了依法行政,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行风评议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工作汇报(共2篇)]篇1:司法局行风评议汇报材料 司法局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

情 况 汇 报

各位领导: 自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以来,我局按照省市厅、市局的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评议工作要求,积极利用各种载体,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牢牢把握“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务求实效”这个关键,认真[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工作汇报(共2篇)]部署安排,评议工作做到“四个结合” 即抓行风与抓队伍相结合,抓机关与抓基层相结合,抓共性问题与抓个性问题相结合,抓当前问题与抓长效机制相结合,围绕重点内容、讲究方式方法、狠抓措施落实、突出实际效果。全局队伍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就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发动,深化思想认识,精心部署早安排。

市局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活动动员会召开后,我局及时召开了局班子和全局大会,进行早部署、早动员、早安排。成立了以局长***同志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职能股室和处、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并按市局要求,将本活动向基层司法所延伸。将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直接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根据市局评议工作方案要求,为突出评议工作重点,做到有的

放矢,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就如何开展好此次评议工作的课题,到基层有关单位、企业、顾问单位开展了一次调研,通过认真梳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本系统工作方案,确定了工作重点,并对本次评议活动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做了精心安排和周密部署。为使干警和法律从业人员更加深入了解此次评议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县局采取集多种形式,营造了“人人都是评议对象,个个都是单位形象”的良好评议氛围,有力地推动了评议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抓宣传,扩伸影响,以诚心促进沟通。

县局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宣传栏、法律咨询、电视媒体等,广泛宣传司法行政部门职能和司法行政各项政策、法规,并将司法行政及“窗口”单位办事程序、服务承诺、评议内容、投诉电话等公布于众。县局注重把促进民营企业的沟通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采取上门征求意见、提供服务联系卡等宣传政策措施,重申承诺,欢迎监督,并开展了明查暗访。利用深入基层、走访群众面对面征求、发放征求意见卡间接了解等方式,开展了定期不定期、直接和间接的调查了解。使自查自纠活动自始至终稳步推进。

(三)抓保证,督查到位,以解决问题贯穿始终。

整个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成效如何,归根到底要落实到整改上、体现在整改上。评议活动的成效,不仅要组织满意、干群满意,更重要的是必须得到社会认同,群众满意。

为此,我们始终将接受群众监督评价贯穿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建制活动全过程,强化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通过自查与他查,内查与外查,认真查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进行检查,指导整改。接受群众测评,引导群众和当事人积极参与,客观公正评议监督,凡群众满意度不达要求的,必须进行补课,直到群众满意为止,使之做到整改措施切实可行、责任明确到位、群众监督同步。对一些好的建议纳入日常工作一并研究落实,对查找出的问题和群众建议,认真对照检查,强化整改。每位干警根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谈心中征求到的意见,撰写整改报告,属于单位整体问题,由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属于个人问题,由个人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效果。使整改建制不仅成为改进自身作风,强化自身职能的过程,而且成为联系群众,取信于民,展示、树立良好形象的有效活动平台。

(四)抓重点,强化职能,以服务检验成效。

自评议以来,我们尤其注重开展评议与推动本单位职能发挥相结合,开展评议与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相结合,开展评议与优化本单位各项服务措施相结合,紧密围绕发展这个“

参与重大积极活动,定期走访重点骨干企业,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主动上门为全县民营企业、个体经营者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提供优惠服务;基层调解组织在林权改革中发挥一线维稳作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纠纷排查调处;法律援助不断降低法援门槛,扩大法援影响力;普法教育注重实效,变单纯说教转为实例剖析和文艺表演,(这里要说的一点是:为使我县普法宣传工作的形式更加丰富多样,目前由县局牵头,县文化馆和几个司法所联合编排的几个以法律宣传为题材的剧目正在紧张排练中,剧情生动感人,届时将进行全县巡演)促进了评议工作的实效。

(五)抓根本,立足长效,以建制巩固成果。

政风行风建设是确保司法行政机关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三个职能作用实现的有力保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较好地解决了司法干警和法律服务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巩固和扩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成果,我局从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入手,把解决突出问题与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对各项工作制度从责任措施和切实可行上进行梳理完善,从思想上、体制上、制度上、管理上进行综合治理,减少和消除政风行风不正的根源。一是在学习机制方面,重新修订完善了局中心学习小组和局机关学习日制度,细化了学习组织操作程序。建立了理论和业务学习奖惩机制,鼓励自学成才;二是

在约束机制方面,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保证依法行政责任制的落实。其次是推行政务事务公开。即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申办的条件、程序、办事期限、收费标准、依据及承诺措施一律上墙公示,阳光作业,各单位干警的职责一律公开,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在管理机制方面,强化了效能考核。重新修订了绩效考核、评比表彰、基层调研等制度,激励干警自我教育、自我改进,自我提高,使队伍建设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总之,通过本次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广大干警进一步转变了观念,转变了职能,转变了作风,提高了执法执业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增强了影响力、辐射力和群众认知度,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得到社会各界肯定。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非一日之功,我们将以此次评议为契机,不断自我加压,巩固行评成果,继续在长效机制上很下功夫,努力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多做贡献,积极深入推进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上新水平。

***司法局

二0一一年八月四日

篇2: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报告

县司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自查自纠报告

县行评办:

按照县纠风办《关于印发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2011〕10号)的工作日程安排,我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既坚持边查边纠、边纠边改,更突出未评先查、未评先改,目前已基本完成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未评先查、未评先改工作情况

县司法局担负着全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及指导全县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及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是全县政法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以来,局党组坚持抓党建带队伍,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抓队伍促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开展了以“讲党性、增强团结意识,讲责任、增强纪律意识,讲奉献、增强服务意识”的“三讲三增”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及业务素质。

(二)开展“发扬传统 坚定信念 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立场、法治意识和群众观念问题。

(三)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调动全局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争当勤学标兵,争当敬业模范,争当为民先锋,争当自律表率,争当和谐卫士。

(四)开展律师及法律服务人员警示教育活动,重点就新形势下律师及法律服务人员如何举好旗、站好队开展讨论,牢固树立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加强对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五)针对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及法律服务执业过程中人民群众反映最多、意见最大的突出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有诉必查、有查必果”。通过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集中进行整治,切实加以整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反映老百姓打官司不方便的问题。我们一方面通过积极协调,落实措施,全面改进了“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坚持专人值守,做到有问必答,极大地方便群众,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建立有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监督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法律援助工作在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中的作用,老百姓打官司难的现象有了较大改观。

二是反映少数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一已之私,挑起诉讼,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通过调查核实,这种现象多发生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主要表现是本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的事,非要鼓动老百姓打官司,或代理一些敏感的行政案件,引起老百姓和当地党委政府反感,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针对这一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成立了法律工作者协会,年初注册时,由协会统一收取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00元的案件质量保证金,投诉一次查证属实扣800元,投诉

制度和场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司法行政协理员、人民调解员的配备调整、教育培训和工作报酬,县局挤出工作经费,将调解疑难案件的补助由过去的案均20元提高到50元。其次是经费向基层倾斜,不仅日常工作经费保证了足额拨付,而且还有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专项经费,各项福利待遇机关与基层司法所干警一样。并且基层司法所干警专项津贴也正在积极落实之中。另外,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争取落实司法所长的职级待遇,目前,县政府行文,已将司法所长明确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四是反映对干警关心不够的问题。县局从实际出发,指派一名主任科员专门负责群团组织工作,并适度提高职工福利待遇。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⑴对全系统48名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进行体检。⑵邀请退休老同志到基层司法所参观。他们看到基层司法所现在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基础设施大变样,所务管理规范化,老同志们发自内心地感叹:“司法行政工作真的是今非昔比啊!”⑶“三八”妇女节期间,对系统内女同志进行专项健康检查,并组织她们到周边县、市学习考察。

五是未建立起有效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问题。针对以往在执行公务和及其他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私自办案、办人情案,私自收费、滥收费,以及吃、拿、卡、要等腐败问题,重点抓了权力监督、风险防控。一方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四项监督制度》,开展《廉政准则》有奖答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强化干警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另一方面,通过查找风险点、制定风险等级、制定管理措施及预警处置措施,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围绕权力运行、提高执行力等,进一步完善了《单位机关管理制度》,使之进一步细化,增强操作性,真正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党员监督管理,拓宽监督渠道,制定了《加强司法行政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的规定》、《局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度》、《干警学习待岗制度》等制度,做到了“早监督、早警示、早防范”。有效地防止了本系统干警,尤其是掌控人、财、物及涉及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案件承办,社区矫正管理等岗位及人员出现腐败的问题。

由于县局党组将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时刻抓在手上,对于出现的问题,早抓、真抓、真管、真改,队伍作风较以往有了明显改善,为我局政风行风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自查自纠阶段自查情况

(一)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开展自查自纠

为了保证行风评议不走过场,县司法局抓发动,深化思想认识,精心部署早安排。于9月29日召开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动员会。全系统干部职工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务求实效”这个关键,坚持“广泛深入、边查边纠”的方针,围绕我局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统一印制司法行政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问卷调查表40余份,分发给每一位干部职工进行测评。单位领导把关负责,在自查自纠过程中,高标准严要求,局领导首先带头认真自查,做好表率,同时,确保自查自纠的质量,要求每个单位、每个干部职工均要写出符合自身实际、有一定深度的自查报告。

(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是召开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座谈会,征求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加座谈会的人员有本系统从县人大、县政协、白鹤井居委会及县局退休干部中聘请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督查员、基层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局机关股(室)、处、所全体人员,共征求意见和建议5条次。

二是向法律咨询、办证服务对象等群众代表征求意见。通过走访、座谈会共征求意见7条次。三是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投诉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向服务对象、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分发征求意见问卷调查表100余份,征集意见

9条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召开政风行风问题专题分析会,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归纳梳理,查找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少数干警对待行评工作不积极,消极应付。主要表现为:对待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深入自查,自查自纠不主动,指望行评督查员给自己指出来。或对提出的问题不虚心接受,缺乏“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诚意,总是强调客观因素,不从主观上找原因。

二是部分干警作风漂浮,进取意识不强。主要表现为:时间观念差;遇事不深入实际,缺乏调查研究;同事相处缺乏包容心,时常出现闹不团结的现象;工作上不求上进,得过且过。三是学习风气不浓。主要表现为:部分干警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深、不透、不系统,没有建立司法行政干警学法的长效机制。

四是普法宣传在工作深度和广度上不够。主要表现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单位之间普法工作的发展不平衡,部分乡镇和部门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到位。普法工作创新不够。

五是对法律服务规范管理力度不够。主要表现为:管理工作不细致,有少数从事法律服务的同志还存在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低,服务力度差等问题,服务对象投诉时有发生。六是机关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主要表现在:少数同志不能做到厉行节约,非工作时间“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接待中有时不按规定进行报告登记,存在客少主人多的现象;存在公车私用的现象。

四、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队伍管理和政风行风建设不够扎实。对干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得不够,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没有很好树立,缺乏对政风行风评议重要性的认识。部分干警由于思想上有所松懈,导致进取意识不够强,工作标准和要求降低,拼搏奋进和精益求精的精神有所弱化,造成了工作作风上的不扎实,自私自利思想严重。二是对学习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司法行政机关既承担着全县范围内的普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工作,又承担着向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服务和参谋助手工作。随着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在不断增加,党委、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对司法行政干警的政策水平、法律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意味着每个司法行政干警都必须随时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政策及法律知识水平。因此我们必须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的活动。近年来,虽然司法行政机关通过鼓励干警自学、集中整训、在职培训及在全系统开展大练兵活动等形式,全系统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在全系统干警中,部分干警对当前形势认识不清,学习动力不足,导致对学习存在厌学和畏难情绪、吃老本等现象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改观。

三是普法宣传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司法行政系统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已进行了五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我县的“五五”普法工作也因此受到省、州检查验收组的高度评价。但目前也还存在着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单位之间工作的不平衡。由于普法宣传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需要所有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但是由于我县财政状况所限,不可能投入很多的财力、物力用于普法建设,这也导致我县的普法宣传工作从总体上讲还是处于一种被动应付、临时突击的状态,导致“规划”和“计划”中原本安排要抓好落实的工作因经费短缺而放弃。因此在普法宣传效果上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存在比较大的差距。

四是法律服务管理没有从思想层面上解决到位。州司法局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特别是对于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也制定了禁止性的规定,但由于历史形成的惯性,法律服务过程中仍有违规现象存在,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彻底杜绝这个现象,目前,还存在较大的难度。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局党组进行过专门的研究,决定通过强化思想教育,切实加强管理,加大查处力度,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基本上杜绝这种现象的继续发生。目前,已通过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畅通诉求渠道,坚持有诉求必查、有问题必纠,从今年的执行情况看,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公务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法律服务不规范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五是抓制度落实的力度不够。在接待、车辆管理等方面,少数同志往往对办公室的管理不配合、不支持,导致管理上有难度。虽然年初重新制定了机关管理制度,对接待、用车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预期的效果还存在差距。主要是在管理人员中存在畏难情绪和怕得罪人的思想,主要是好人主义作怪,遇事喜欢搞一团和气,不愿抓、不愿管,导致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尚缺乏有效的监督,致使部分制度没有完全执行到位,或在执行中走了样。

五、整改措施

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开门征求的意见和建议,我们逐一进行了研究,提出初步的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拟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强化学习,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学习制度,拟定学习计划,保证学习时间,开展辅导讲课,开办学习专栏,做到人人有读书笔记,个个有体会文章,每年以系统进行一次闭卷考试,检验学习效果。同时,制定学习考核制度,明确领导责任,严格学习要求,把政治理论及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其年度考核内容,并做到学以致用。

(二)强化教育,切实提高和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政治教育,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引导广大干警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预防“河边湿鞋”,预防心态失衡,预防“糖衣炮弹”,预防非份追求;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夯实广大干警爱岗敬业、诚实服务的敬业精神和服务理念。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从根本上澄清模糊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和服务环境。

(三)强化制度,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专项治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纠风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实行公示制度,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实行奖惩与追究,激发广大干警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四)强化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将充分利用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大好机会,集中精力,围绕以上问题,从实际出发,全力以赴进行整改,对能及时解决的,就及时解决,对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列出整改计划,限期进行整改,力争借这次行评机会,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工作汇报(共2篇)]

推荐第4篇:人民调解创新材料

精心组织抓落实

化解矛盾促和谐 积极构建运用人民调解处理交通事故新模式

——准格尔旗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纪实

准格尔旗是全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地区之一,2010年,准格尔旗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了650亿元,财政收入达到了146.5亿元,县域经济实力与科学发展竞争力位居全国百强旗县区的第20位。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道路交通事业的空前繁荣。目前,准格尔旗共有过境高速公路2条、出入口10个,公路总里程达2545公里,与此同时,各类机动车也大量增多,公路交通的日益繁忙和机动车的高速增长,给准格尔旗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考验与挑战。仅2010年一年,经过旗交警大队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就达2000余件。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的难点和关键点就是平衡事故当事人各方利益。当事群众有时不服调处,民警常常需要做大量的宣传解释工作,造成案件拖延、民警的工作量增加。虽然事故处理民警经常超负荷工作,但仍无法应对不断增多的交通事故,往往会出现调解不及时,导致当事人不满意的现象。与此同时,人民法院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也呈大幅上升的严峻态势。交通事故的不断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为了有效处理各类逐年增多的交通事故,及时化解相关矛盾,让当事人尽快从交通事故阴影中走出来,也为了全面贯彻《人民调解法》在工作中的落实,2011年春节过后,经准格尔旗司法局、准格尔旗交通管理大队共同研究,成立了“准格尔旗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精心组织,确保基础工作扎实到位

早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之前,准格尔旗司法局就解决了调解经费的问题。他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准备,就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向旗委政府做了详细汇报,旗委政府领导听了汇报后当场表示,道路交通调解工作在我市甚至在我区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同时也是我旗的一项民生工作,所以这项工作不但要搞开,还要搞好,让老百姓从中感受到工作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并决定投入经费40万元以保障道路交通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准格尔旗司法局选配了2名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社会经验的工作人员作为专职调解员,投入经费20余万元,修缮了房屋,安装了电话,配臵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有关部门领导视察了这里的工作后一致认为,这样的人民调解组织不仅硬件建设是全区一流,软件工作也是全区第一。

与此同时,司法局还及时制定出台了《准格尔旗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和《准格尔旗司法局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及人民调解员办案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尝试推行以人民调解为主导的全新工作模式,收到显著成效。办法规定:根据交通事故纠纷的难易程度,按100-300元/件的标准,以办案补贴方式给参与调解案件的调解员作为办案补贴。文件的出台从制度上落实了人民调解员的待遇,使人民调解员从原来的“按规定完好任务,凭热情干完工作”向着“正规化进行调解,按规定接受补偿”的方式转变。

二、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

旗司法局、交警队以及人民法院强强联手,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引入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调解和交警部门的行政调解,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调处机制互为补充、整体联动,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了增强调解工作的活力,他们首先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分别由旗司法局、交警队的分管领导担任,并明确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与此同时,他们明确规定把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权利义务纠纷,运用一般程序处理的、责任认定已生效、当事人共同提出书面申请且已经进入调解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无法确定交通事故责任且事故各方一致申请调解的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把涉及交通事故中的民事纠纷,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为调解的主要工作内容。为保证调解员规范调解,制定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原则、工作纪律、职业道德。完善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人民调解员应该遵守的例会制度、公开公示制度、纠纷登记制度、培训考核制度、回访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为做到有效无缝对接,司法局与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协调法院民庭,从建立健全其他工作制度入手,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建立了“交通事故疑难案件会商”、“交通事故信息情况通报”、“调解主任、副主任和庭长定期联席会”、“人民调解员与办案民警和主审法官三向三层沟通”、“事故民警庭审旁听”、“律师、调解员、法官联合调解”等工作制度。制度的确立,不仅提升了彼此间的默契程度,加深了理解与协调合作,大大缩短了整个事故案件的诉讼、赔付周期,提高了事故处结率,更有效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交通事故赔偿处理新秩序。

三、严格依法,确保调解程序到位

准格尔旗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对象的实际情况,依法调解,严密程序,将法律和道理有机结合,将事实与情理辩证统一,反复做工作,取得了良好的调解效果。

在具体调解过程中,根据矛盾纠纷类型、难易程度,区别对待。当遇到棘手的矛盾纠纷,要求调解人员能够熟练运用调解工作的方法和技巧,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款,结合交通事故的案例实际,耐心、细心、热情地去做好调解工作。

2011年3月2日,调解人员在调解郭某驾驶小货车与刘某、刘某某小汽车相撞致使刘某受伤,两车受损事件中,按照规定,郭某负全部责任,受害方要求郭某赔偿40000元,郭某不同意,双方互不让步。调解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2010年度内蒙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测算郭某应该赔偿刘某、刘某某医药费、误工费、修车费等各项费用23000元,郭某只给8000元,双方僵持不下。经调解人员调查了解,郭某系粮站下岗职工,其妻子常年卧病在床,为了生计,他借债买车跑运输,根本赔不起,调解员考虑到郭某的实际情况,按照刘某、刘某某要求赔偿车损9500元为突破口,联系到云泰修理厂负责人对刘某的受损车辆进行查看,修理厂负责人承诺4500元将刘某的受损车辆修好,刘某也表示只要将自己的车修好,不再坚持车损9500元的要求。经过5次的调解沟通,双方最终以11768元赔偿达成调解协议,使问题得以解决。

当遇到双方分歧较大、一时达不成共识的,则要求调解员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劝说他们保持冷静,拿出诚心,做到换位思考,多为对方考虑,求大同存小异,尽可能将双方的分歧和差距逐渐缩小,以求得问题的解决。

在处理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塔尔湖镇张女士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一案时,死者家属、亲戚万分悲痛,情绪较为激动,几十人多次聚集到调解委员会,要求肇事方以命抵命,同时要求肇事一方赔偿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共计76万元,还扬言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因差距实在太大,双方僵持不下,矛盾随时会激化。面对如此棘手的局面,调解员没有退缩,认真倾听了双方关于对本事故发生的缘由、各种赔偿费用产生的依据和计算的标准的想法,坚持按事实公正处理。由于调解员前期工作做得细致到位,加上死者方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和多方的咨询,更多地了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期望值也趋于客观实际,经过多次的思想沟通和法律教育后,张女士的家人接受了调解员的调解,双方最终以37万元赔偿达成调解协议。

四、周到服务,确保社会稳定

自准旗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由于各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充分体现出大联调工作中“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和“便民、利民、为民”的宗旨,调委会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纠纷87件,调处成功69件,成功率达79%,协议履行率为100%,累计调解赔偿金额达696.88万元,原来一直由事故处理民警承担的调处工作量得到了有效缓解和释放,因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引发的社会矛盾明显减少,从而树立了政法部门的良好形象,切实提高了政法机关的公信力和执法力,准旗司法局在政风行风千人民意测评中名列第二。人民调解员专司其职、工作时间场所固定、调解方式灵活,不仅避免了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产生的经济、心理负担,达到快速处理损害赔偿争议,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而且还能避免事故处理民警既当事故认定“裁判员”,又当事故赔偿“调解员”带来的弊端。

道路交通调委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有力的整合了社会资源,盘活警力,让基层的警力从繁琐的处理非警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使有限的警力充分用在了警务工作上,并从根本上减少了诉讼,大大降低了司法成本和社会治理成本。

通过大联调机制的实施,实现了交通民警调解一般性纠纷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同一矛盾纠纷调解报警率、复发率三方面明显下降,而诉讼案件调解率、矛盾纠纷调解率、各类相关案件撤诉率明显提高,从而实现了防止恶性群体事件、恶性民转刑案件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推荐第5篇: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材料

开拓创新与时俱进 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多年来,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推进“大调解”工作格局,着力加强调解能力建设,注重整合社会调解资源,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方法,有效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现将我县人

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具体做法及“竹房城镇带”专项工作调委会建设思路向在座的各位作一简单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县地处鄂、渝、陕三省(市)交界的鄂西北大山区。全县国土面积3586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253个村,1463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50031人。设17个司法所,司法所的建设自2004年正式启动,现有规范化司法所17所。其中竹房城镇带建设、谷竹高速公路建设涉及6个乡镇,78个村,7900多人。全县共有各类调解委员会285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7个、村居调委会254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8个、行业性专业调委会8个(交通事故纠纷、环境保护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医患纠纷、移民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城市征地拆迁纠纷、第三调委会各1个),调解人员907名。已经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去年以来,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881件,调解成功2794件,成功率为97%,排查纠纷512件,专项治理55次,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7件、涉及7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2件、涉及28人,制止群体性械斗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27件、涉及96余人次。其中涉及“竹房城镇带”、谷竹高速、城乡一体化建设纠纷338起,调处成功338起,调处率为100%。全县没有发生影响政治稳定的热点问题和重大集体上访事件。

二、具体做法

(一)建立健全组织网络,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

人民调解工作是化解新时期社会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渠道,是保持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对创建良好的社会政治秩序、经济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将产生重大的、深远的影响。但是人民调解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工程,需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协作支持,需要健全的组织网络体系、稳定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和良好的调解工作格局。因此,我们一直把争得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建设大调解工作格局放在首位来抓。去年我县根据《人民调解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会建设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组建了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征地拆迁纠纷、环境保护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移民纠纷等七个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还在七个专业调解会的基础上成立了竹山县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去年一段时间的运转各行业性专业调委和第三方调委工作开展有序,运行规范,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在此之前,县委、县政府办公室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在我县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工作性质、人员组成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要求,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夏树应任主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爱军任副主任,各县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重点对疑难、重大、跨区域、跨行业的缠访、累访案件和深层次、影响面广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在我局指导下,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县、乡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全部成立,自上而下形成了一个纵横交错、覆盖面广、渗透力强的组织网络。与此同时,我局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调、沟通,就人民调解与诉讼衔接的具体问题达成共识。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到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对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明确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同时加强与我局联系,共同研究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法官定期深入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工作。建立双向聘任制度,即法院选聘人民调解员担任陪审员,安排他们参与案件庭审前的辅助性工作,帮助其提高业务素质;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法官为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员,对调解工作进行针对性的指导。

(二)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排查调处新机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各类矛盾纠纷更加复杂化,且呈上升发展趋势,一些矛盾纠纷往往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等各个方面,有些矛盾纠纷往往是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这些矛盾纠纷处理的恰当与否,对社会稳定将造成深远的影响,这就向人民调解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调解水平,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也必然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关键。

为不断提高全县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使其全面理

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人民调解程序,熟练使用新的人民调解文书,我局下大力气狠抓素质培训工作。一是开办了首席人民调解员培训班,聘请法官、律师、行业专家就司法解释、部颁规章、行业纠纷的调解技、调解协议书的制作以及相关调解知识进行了详细讲解,为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了人才资源。二是组织各乡镇对村级人民调解员进行了700余人次学习培训。重点讲解了《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调解程序与原则以及调解技巧等,使村级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都有了明显提高。三是开展了全县人民调解员职业技能练兵活动。去年9月19日在我县潘口乡召开了全县综治现场会,在会上对全县的调委会主任进行了人民调解技能大比舞。通过对调解协议书制作质量、调解质量和效果进行评比,树立了业务标兵,激活了人民调解员队伍,激发了人民调解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热情。

为了使人民调解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我们狠抓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建设。为此,我局对调解工作原有制度进行了整理、完善。坚持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强化管理。先后制订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员学习制度》、《人民调解工作接待制度》等10余项规章制度,编印并向全县发放了《竹山县基层工作手册》500余份,并要求人民调解员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

为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对人民调解员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对调解卷宗规范的给予50-200元不等的奖励,及大的提高了调解员对调解工作的积极性。

通过以上各种活动的开展及各种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强力推行,极大地增强了人民调解员的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我县人民调解员队伍思想观念、理论水平、工作作风、工作能力都得到了全面的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勤政为民的主动性、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得到了加强。并形成了爱岗敬业、勤于进取、乐于奉献的良好氛围。从而使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在基层就得到了解决和有效控制,消除了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有效遏制了社会各类矛盾纠纷的上升势头。

(三)全面落实工作措施,开拓人民调解新局面

在调解工作中遇到的纠纷性质有轻重缓急,有冷热状态也有纠纷对象的粗细,这就要求我们在方法和策略上下工夫。为此,我们制订了“组织工作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机制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原则。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研究方法、讲求策略,我们深深的知道各类矛盾纠纷一味地靠捂、靠压,往往事与愿违,有时还会导致矛盾激化,我们在排查和调处矛盾纠纷中注重规范和疏导,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做好排查工作。我们构筑了县、乡、村、组四级人民调解工作信息网络,培置了一大批信息员,把触角深入到全县的角角落落。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大力推广全省推行的六种模式的基础上,我县建立了固定“法制宣传日”制度和巡村入户制度。即全县将每月逢5日确定为固定法制宣传日,每月

5、

15、25日为法制宣传日,司法所干部轮流坐班接待群众,开展法制宣传、解答法律咨询、调解民间纠纷、提供法律服务,为群众解答疑难问题和坚持每周巡村下访一天,指导村(居)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每月定期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摸底,制定防范措施和调处预案。真正做到未动先知,人动我知,提前介入,为及早发现、疏导矛盾,争取了时间,掌握了主动,实现了真正的关口前移。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分类,统一登记造册,做到一目了然,有底有数。在工作中,我们坚持把化解矛盾和解决难点问题的多少及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而不认为矛盾排查的越多,工作就越糟,使矛盾排查制度得到了真正意义上的落实和坚持,增强了全县各乡镇排查解决矛盾的主动性。二是畅通接待渠道,给群众说话的机会。乡镇调解委员会主任及委员每月定期到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坐班,接待群众来访来信或预约调处矛盾纠纷。对接访受理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谁坐班接访,谁负责参与调处。可以当场解决的,当场调结,不能当场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限期解决,并实行跟踪督办。对于经过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及时帮助当事人委托法律服务机构代理,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三是抓好解决工作,将调处纠纷与解困帮难结合起来。首先,我们要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排查发现的矛盾做到小事快办、大事专办,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要有一个明确的答复或意见,决不允许推诿、扯皮,坚决杜绝接而不调,调而无果现象的发生。其次,我们注意体察民情,了解群众疾苦,组织干部下基层,上门解决他们的求助和实际困难,消除、缓解了极少数人对国家和社会的不满情绪。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把广大群众的注意力引导到发家致富上来,以经济大发展促进了社会稳定。四是做好教育工作。对有违法越级上访行为或煽动他人闹事者,无理上访,不安分守己影响农村稳定者,建议上级部门对其开办强制性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登门讲解,个别辅导等方式,做好转化工作,并建档跟踪监督。近年来,我县共开办此类培训班13个,培训重点人员400余人。

三、“竹房城镇带”专项工作调委会建设的思路

目前我县潘口电站、龙背湾电站、谷竹高速、“竹房城镇带”、城乡一体化等大型在建工程较多,随之而来的征地拆迁、移民搬迁、房屋宅基地等各类矛盾纠纷不断上升,为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专项工作调委会建设,更好地服务潘口电站、谷竹高速、城乡一体化、“竹房城镇带”等工程建设,我县的总体思路一是拟将文峰乡与房县窑淮乡、竹坪乡与旬阳县、大庙乡与竹溪县的白河乡、擂鼓镇与竹溪县的县河镇、柳林乡与竹溪县的向坝乡、桃园乡、房县九道乡、深河乡与房县的门古镇对接,建立形成县乡联防联调机制,成立接边联合调委会,二是在谷竹高速公路、潘口电站、龙背湾电站所在地及城乡一体化建设集中乡镇组建5个专项工作调委会。即竹山县文峰乡谷竹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专项工作调委会、潘口电站工程建设专项工作调委会、龙背湾电站工程建设专项工作调委会、城关镇城乡一体化专项工作调委会、擂鼓镇城乡一体化建设专项工作调委会。三是在“竹房城镇带”涉及到乡村、重点项目建设所涉及的乡村、城乡一体化建设涉及到的重点村,在原有村级调委会基础上加挂“竹房城镇带”专项工作调会牌子,充实所在村的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切实解决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为工程顺利完工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为维护全县社会秩序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为群众安居乐业和全县经济的稳步增长创下良好的发展环境。

推荐第6篇: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材料

***村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材料

***村,坐落在***综合项目区驻地中心,现有402户、1524人,党员36人,村民代表31人。村调解委员会12人,其中主任1人,委员2人,调解员9人。今年在项目区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下面我就我村的人民调解工作向各位领导做一下回报:

一、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村两委一直以来把人民调解工作当做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调委会,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从2009年至今排查矛盾纠纷112起,调解率100%,成功率96%以上,工作中主要做好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努力增强做好调解工作的能力。俗话说:“打铁还须自身硬”。要想胜任人民调解工作,空有一腔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要有过硬的业务本领。村调委会先后学习了“人民调解制度与实务”、“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若干规定与应用”、“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合同法》、《土地法》、《赡养法》以及有关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

二是健全制度,强化措施,进一步规范村级人民调解工作。村两委从民调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出发,相继健全了对调委会的检查监督制度、调委会定期向村两委汇报工作制度、民调人员学习例会制度、重点疑难纠纷集体讨论制度以及处理纠纷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并严格实行了以“调查民间纠纷登记簿”、“普法宣传情况登记薄”为主要内容的民调工作规范化管理,定期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逐步形成了事事有安排,工作有秩序的良好工作机制。村里的调解员分组到户,划岗定责,确保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三是抓早抓小,从源头预防,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二是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巡逻的时间对本村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通过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我们掌握了调处矛盾纠纷的主动权,提高了矛盾纠纷调处的成功率。今年,我村发生一起民企纠纷,***的拉料车扬起大量粉尘,对我村30多户的生活产生严重影响,村民反映该情况后,村调委会非常重视,这件事情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发生大规模上访事件,村调委会先后多次到群众家和企业进行调解,最终协调企业从工业一路绕行,从而化解了矛盾纠纷,防止了一起大规模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村的调解委员会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工作中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调解委员的业务知识方面掌握的还不够,这些年虽然不断进行学习,但是学习的时间短、面窄、不够系统;二是矛盾的发生越来越多样、越来越复杂;三是各项规章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调委会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村内一切不安定隐患,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被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村民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村而努力奋斗。

推荐第7篇:村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临朐县城关街道粟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事迹材料

临朐县城关街道粟山村地处城乡结合部,共有住户675户,2700余口人,流动人口较多,社会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多年来,该村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强化调委会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优势,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积极主动地调处民间纠纷,消除了大量不安定因素。近三年来,该村调委会积极主动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0余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9%,20多年来没有出现一起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凶杀、群体性械斗和集体上访案件,没有一起去市到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极大地促进了村级经济快速发展。2004年该村被司法部、民政部首批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007年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文明村”。2009年5月,该村调委会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村调委会主任陈明玉同志也分别于2003年、2005年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山东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全省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一、健全完善调解组织,加强调解队伍建设

随着社会进程的加快和人们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的变化,各种矛盾也呈上升趋势。村两委深刻认识到,只有做好民调工作,才能保持全村的稳定,才能促进全村的经济快速发展。为此,村里成立了由村党委书记任组长,调委会主任任副组长,两委成员任成员的村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由村委会副主任为主任,村民小组长和在群众中有威信、有能力和有较高文化程度、懂法律、懂政策的村民代表任成员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又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成立了人民调解小组,在村民中设立了调解信息员,形成了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调解小组——人民调解员或人民调解信息员三级预防调解处理工作网络。为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村专门为调解员订阅了《人民调解》、《法制日报》、《山东法制报》等杂志,定期聘请街道司法所的同志来村授课,定期组织调解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调解业务知识、思想道德、调解纪律作风等教育,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个人业务工作能力得到了不断提高,较好地适应了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

二、健全完善民调制度,加强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村委会为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的工作需要,在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专门为调委会腾出了2间30平方米的办公室作为调解室,按照规范化调委会的标准,制作了印章、标牌、标识、徽章,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将有关制度公示上墙,接受群众监督。村调解组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 ,在摸排、受理、登记、调查、调解、回访、统计、档案等方面上不断探索完善,建立了三级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即:一般民间纠纷由调解员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交村民调小组调解,当事人之间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村调委会进行调解。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使得纠纷信息得到及时反馈,一般性民间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疑难性纠纷得到有效监控和处理。目前,该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已成为我县基层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学习的样板。

三、立足工作实际,妥善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针对村地处城乡结合部,矛盾纠纷复杂、多样化的特点,调委会在坚持依法办事、公平公正处事的基础上,采取灵活的对策和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消除各类矛盾纠纷。一是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坚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矛盾纠纷及时介入,选择恰当的调解方式,利用“教之以行、动之以情、喻之以法”的调解方法,行之有效地调处了多起疑难纠纷。2008年7月的一天, 村民刘某和陈某为了排水问题发生矛盾、引起争执,双方情绪激动,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发展到动手地步,眼看就要造成严重的后果,村调委会得知情况后,调委会主任陈明玉立即带领村调解员赶到事发地,首先稳定住了双方的情绪,然后边实地察看边和双方当事人拉家常,讲邻里和睦、讲远亲不如近邻等道理,慢慢地做通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使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一场纠纷随即烟消云散。

由于该村调委会的辛勤工作,使该村20多年来没有出现一起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凶杀、群体性械斗和集体上访案件,没有一起去市到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社风、民风。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有效促进粟山村各项事业发展的同时,也吸引了大量外来投资者。截止2009年底,全村已有120多家集体、个体企业,其中有80多家是外来投资企业,还有2家外来企业投资额超过了1000万元。仅2009年,全村就上交税金380余万元,人均纯收入达到了6700元。繁荣、和谐、稳定的粟山村已成为全县新农村建设学习的楷模。

推荐第8篇:县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尊敬的xx主席、各位xx委员:

在即将迎来建国六十周年之际,xx副主席一行来检查和调研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感谢县政协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调研组一行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就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健全机制,提升素质,人民调解成效显著

年以来,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夯实基层、打牢基础、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狠抓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调解网络,强化工作指导监督,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排查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连年调解纠纷均在7000件以上,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预防和减少了大量的刑事、民事、治安案件以及信访和集访苗头,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仅2009年1—8月,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081件,调解5154件,调解成功5058件;纠纷调解率达98%,调解成功率达95%;防止民转刑67件121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9件281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79件1194人次。

(一)注重强化保障,切实加强领导,夯实基层基础

1、落实领导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领导人民调解,与各镇乡、县级各部门签定了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责任书,将人民调解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创建工作目标督查重要内容,县目标督查办、县综治办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实施意见,为调解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2、健全组织网络。按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和“组织、人员、报酬、工作”四落实的要求,我们进一步健全了镇乡、村(社区)和企业的调解组织,吸收了一批有威望、有能力、懂法律、身体好、群众信任的同志充实人民调解队伍。到目前,建立镇乡调委会xx个,村(居)调委会xxxx个,企事业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委会119个,在公安机关(派出所)、人民法院(法庭)、信访等部门和其它行业设立调解室157个,共有专兼职调解员(纠纷信息员)33019人,形成了以块为主,以条为辅的四级一院调解网络体系。同时,在全县建立了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聘请首席人民调解员9636人。

3、加强指导力量。镇乡司法所具体承担着管理指导辖区人民调解和直接调处重大矛盾纠纷的繁重任务。在争取国债投资182.6万元建立规范性司法所26个的基础上,争取灾后重建资金679.9万元,开展了44个司法所灾后重建。加强人员配备,在镇乡在职干部中选调司法行政干部7名、从大学毕业生中招录8名司法行政干部,到目前xx个镇乡已有xx个所xx名专职司法助理员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强化司法行政工作效能,加强镇乡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连续四年综合目标考核为优秀单位,连续两年荣记集体三等功;“ 5.12” 汶川大地震后,在抗震救灾灾后重建中被市司法局荣记集体三等功,20人次受到中央、省市奖励表彰,其中xx司法所xxx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司法助理员”,xx司法所xxx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xxx同志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先进个人;县政府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先进集体。

4、强化经费保障。为了确保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县政府在县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15万元、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经费3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县财政局、县司法局联合印发了《xx县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试行)》,对成功调解的矛盾纠纷每件补贴50至150元,为人民调解工作高效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二)注重创新方法,切实完善措施,构建工作新机制

1、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坚持预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调解在先的原则,建立了村(居)每半月一次、镇乡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在经常性排查的同时,还根据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时期开展集中排查,确保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如今年三月,县综治委、司法局、群工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09春耕大忙期间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共排查矛盾纠纷1546件,成功调处1508件,确保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促进了我县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特别是今年7月—9月,为确保建国六十周年期间全县社会稳定,开展了“春风化雨”百日行动,已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321件,调解1304件,调解成功1254件,目前该行动正在深入推进。

2、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帐,落实了牵头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明确调处要求和调结时限,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加大对特殊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的

专题调处力度,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确定开展专题调处,防止因纠纷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的不稳定事件发生,共化解群体性事件47件,调处疑难纠纷897件。如xx赵某离婚纠纷案(涉法涉诉)、xx膨润土矿采矿纠纷案(群体性事件)、xx村民刘某医疗纠纷案(群体性事件)。

3、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注重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

,完善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采取多种手段、多方参与、互相配合、协同作战的方法,对纠纷进行综合治理,形成社会化联动“大调解”格局。构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同公安、计生、民政、国土、税务、法庭等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领导重视、建立网络、上下联动、多方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如为推动一般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及时解决,今年7月聘请了15名具有较高法律知识水平和丰富调解经验的司法助理员,成立了xx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4、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制发了《xx县突出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月报表》,镇乡、部门定期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规范报送内容,重要时期实行“零报告”制度。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群工局、综治办、维稳办定期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重要时期天天报告、天天研判。

5、建立调解队伍教育培训机制。建立调解员学习制度,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交流、经验演讲、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形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分批分级培训两次,重点学习《四川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和调解工作常用法律法规、现行方针政策,不断提高依法调解水平。今年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对xxx个村(居)委会“两委”负责人进行了4期培训,对调委会主任进行了为期一天的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履职尽则的能力。

(三)注重拓展职能,切实加强督导,服务全县大局

1.坚持“六个结合”,拓展工作领域。一是将人民调解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相结合。坚持从全县大局出发,以大局为重,为大局服务,注重让法律先行,注重为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打通道”,围绕在县委、县政府的即将出台新政策、新举措,提前进行研究和预测,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晴雨表”和“探雷器”的作用。二是将人民调解与群众工作相结合。建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接访制度,全县有120余名人民调解员到群众工作部门值班,配合县、镇乡主要领导接待上访群众,协助调处案件200余件。三是将人民调解工作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在《梓州之光》开辟调解专栏,刊登典型案例,坚持以调促教,采取以案释法、公开调解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向社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努力使人民调解工作赢得群众信任和社会认同。共编印《人民调解工作手册》3300本,印发各种宣传资料157500份,广播讲座126次,现场解答咨询6174人次,排查调解各类纠纷2205件,受教育群众达21万人次,有效推动了“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将人民调解工作与基层法律服务相结合。充分利用法律服务人员具有法律知识的优势,及时为调委会调处纠纷提供法律帮助,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据统计,全县xx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协助调解矛盾纠纷xxxx件。五是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相结合。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提供方便。今年1—8月免费为全县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xxx件,为农民工办理维权(工伤、死亡)xx件,索赔xxx万元,追索劳动报酬xx件xxx万元,既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六是将人民调解与灾后重建相结合。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认真学习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有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专项排查调处,共排查化解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纠纷300余件,有力推动了灾后重建的顺利开展。如乐安镇司法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6次开展联合调解,化解了村民朱某和赖某家属之间的灾后重建安全事故赔偿纠纷,维护了当地稳定。

2、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作用发挥。强化司法行政部门管理指导职能,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检查,规范调解工作程序,提升调解工作质量。加强督导检查,在7月抽调县人大执法监督室、县司法局、县群工局、县综治办、县维稳办精干力量组成四个督查组,深入到全县各镇乡进行了人民调解工作半年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进行,对工作差的单位进行限期整改,确保了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的发挥。

二、正视不足,再鼓干劲,再树新功

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调解资源的配置不尽合理。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不够严密,调解组织之间没有形成合力,存在多头管理、重复管理或相互推诿现象,工作中缺乏有效的协调和沟通机制。二是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滞后。矛盾纠纷多发、突发的企事业、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网络还存在空白,尚未形成规模。三是规范化、制度化程度不高。调解程序不规范,调解协议不统一,存在重结果、重口头,轻程序、轻文书等问题。四是队伍素质需提高。部分调解员由干部兼任,法律专业知识欠缺,专业技能匮乏,调解方法简单粗糙,依法调解、公平调解的水平还不高。五是管理和指导力度不足。由于全县司法助理员严重缺编人员,有xx个镇乡无专职司法助理员,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民调解无法高效运转,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下一步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将紧紧抓住全省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完善措施,充分调动各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构建“和谐三台”再树新功。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到位。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与全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经费保障到位、责任考核到位。

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制度管理。强化人民调解员教育培训,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进行调整、充实、完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提高整体素质。按照“五有”和“四落实”的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调解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纠纷预测、纠纷排查、纠纷调处、领导包案和回访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调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增强调解程序的公正性,提高调解工作的水平和公信力。

三是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目的意义、模范事迹以及调解案例的宣传,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形成齐抓共管的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形成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观念。

四是进一步创新思路和方法,确保调解实效。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加强人民调解与法院、公安、信访、安全、综治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快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平安工程建设、“五五”普法等工作,树立服务意识,因事制宜、因人制宜,在“调处”和“解决”上下功夫,努力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是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确保社会稳定。不断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根据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增强预见性,把握规律性,掌握主动权,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事端要及时梳理,深入排查、不留死角和隐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激化”,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做到“小纠纷不出社、大纠纷不出村(社区),重大疑难纠纷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纠纷不积压”, 把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实现全县的稳定、平安、和谐再做新贡献。

推荐第9篇: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已于2011年3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30日施行。

为了规范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条 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由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管辖。

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委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委派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三条 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调解协议和身份证明、资格证明,以及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证明材料,并提供双方当事人的送达地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司法确认申请,应当在三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应当编立“调确字”案号,并及时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双方当事人同时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受理并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或者不属于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二)确认身份关系的;

(三)确认收养关系的;

(四)确认婚姻关系的。

第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司法确认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前,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撤回司法确认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第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司法确认申请后,应当指定一名审判人员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通知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当面询问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如实陈述申请确认的调解协议的有关情况,保证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人民法院在审查中,认为当事人的陈述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备或者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当事人补充陈述或者补充证明材料。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补充或者拒不接受询问的,可以按撤回司法确认申请处理。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二)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

(四)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内容不明确,无法确认的;

(六)其他不能进行司法确认的情形。

第八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调解协议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作出确认决定书;决定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应当作出不予确认决定书。

第九条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确认决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条 案外人认为经人民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确认决定。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不收取费用。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将调解协议不予确认的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通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

第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建立的调解员名册中的调解员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参照本规定办理。人民法院立案后委托他人调解达成的协议的司法确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4〕1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推荐第10篇:司法行政人民调解案例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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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案例文档格式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或其他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矛盾纠纷受理时间: 矛盾纠纷类型: 调解组织名称:

供稿:(实名,单位+姓名) 审稿:(实名,单位+姓名,逐级)

检索主题词:(备选检索主题词:五个关键词,具体为人民调解、纠纷类型、行政区划(市、县级调委会直接写某市、某县,某市某区)、调解组织类型以及自定义一个)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例标题

【案情简介】

【调解过程】

【调解结果】

【案例点评】

第11篇: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

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

马艺鸣

5月17日上午,陶庄法院开庭审理张某、李某离婚一案,双方亲友团高达30人之多,矛盾一触即发。陶庄司法所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赶赴现场,与法庭法官兵分两路做工作,经过说服、细心劝解,双方家人理智地退到庭外等候。一边由法庭法官开庭审理案件,另一边由司法所干警做好当事人亲属思想工作。休庭后,大家一致认为,这是一起因家庭琐事引发的离婚诉讼,草率离婚对家庭、对孩子都不利,如因一方不满,还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司法所干警主动找主审法官交流看法,马庭长、马所长立即安排各自人员在法庭调解室联合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情绪冷静了,气氛缓和了,并且愿意回去好好考虑婚姻大事等待下次开庭,双方亲友团安静地离开了法院。大家都期盼着他们能和好如初。

第12篇: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工作汇报 (整理)

以转变作风依法行政为主线 以规范法律服务行为为重点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自行风评议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按照省、市关于行风评议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实际,紧紧抓住转变作风和依法行政这一主线,通过强化教育,严格自查自纠,狠抓法律服务行业治理整顿,加强制度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不断发展,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工作汇报。

一、强化教育,提高认识,营造行风评议工作的良好氛围从行风评议工作一开始,我局党组就把做好行风评议工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进一步转变行业作风的重要举措紧紧抓在手上,摆上了重要的工作日程。针对极少同志思想上存在的不重视、消极情绪,首先从提高强化教育入手,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坚持把学习教育活动贯穿于行风评议工作的始终,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采取了“一加强,四结合”的做法,一是加强班子的学习。局党组把行风评议规定的学习内容作为党组的必学课目,全体班子成员挤时间学,主动学,对照检查学,起到了表率作用。二是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我们充分利用雷打不动的周一下午的集体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警开展行风评议学习活动,每人都写出了近万字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并开展了“做好行风评议,争创十佳干警”大讨论等活动,全体干警人人踊跃发言,个个争谈体会,不断掀起学习热潮。三是行风评议学习与司法行政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全体干警自觉地把学习与实践融合在一起,通过加强学习促进了工作,又在实践中不断的强化学习,形成了一个良性互动的局面。比如,今年5月,我局对全市70多名基层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学习、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集中教育培训,法律服务素质和为民服务观念得到了提高。四是学习教育与多种形式活动相结合。我局先后在全系统开展了“赞行风”、“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等演讲比赛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民执法、热情服务的工作热情。通过学习教育活动的扎实开展,奠定了行风评议工作坚实的思想基础,始终保持了高涨的发展势头。

二、认真自查,虚心纳谏,从根源上找准了问题和不足

1、主动自查。一是党组自查。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生活会进行自查。局党组向全体工作人员发出了征求意见书,征集对班子和个人的意见,党组成员针对意见和建议不护短,不摭丑,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仅主动就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揭摆,而且勇于指出班子成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个人自查。全局干警主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敢于把自己摆进去,实事求是地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客观地分析根源,寻找解决办法,人人写出了自查工作报告。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我局先后三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民主生活会,广大干部职工畅所欲言,主动自省,敢于揭摆,既找准了行业存在的问题,又找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全系统共召开民主生活会10多次。

2、畅通言路,虚心纳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开展行风评议咨询活动,工作汇报《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工作汇报》。 全系统开展先后开展行风咨询活动30次,散发宣传资料20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 3000余人(次),重点宣传了司法行政系统承担的主要职能及行评活动开展的时间、安排和评议内容。此外还深入农户、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和征求了意见。二是召开了群众对话会。我局先后两次召开声势浩大的群众对话会,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现场听取了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主动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和解决。两次对话会共接待群众万余人。三是召开座谈会。行风评议工作开展以来,全系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委、政法委、公、检、法及部分委托服务单位的领导和代表召开“诚实守信与管理”等各级各类座谈会30多次,与会人员对我市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法制宣传、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服务特别是律师队伍建设实事求是的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四是强化社会调查。全系统在社会上发放调查问卷、在报上登载公开承诺8000余份,局长在市电视台作了司法行政行风承诺和在我市组织的《行风大家谈》节目上和群众面对面回答问题,组织专人深入到市县两级政法部门特别是和律师接触多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实地征求了他们对各所、对整个律师队伍的意见和建议,公布举报电话29部,设置意见箱58个。通过多种形式的征求意见,获取群众意见和建议300多条。

三、强化措施,整改扎实,行风评议工作收到实效我局对自查和征求的各类意见进行梳理归纳,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区分责任,做到了评议主题鲜明,查找问题准确,整改内容明确,纠错措施有力。做到了三个结合:

1、评议内容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相结合。我局把评议内容细化为依法行政和规范法律服务两个方面23项。依法行政方面十项:一是政(业)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是否落到了实处;二是能否做到坚持公开办事的要求;三是行政行为是否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四是是否在行政机关实行公示制、事业单位实行承诺制、领导干部实行自律制;五是有无以公谋私、以权谋私的行为;六是有无“吃、拿、卡、要”行为;七是有无公务行为徇私舞弊现象;八是有无乱摊派、乱收费和旅游观光现象;九是是否做到热情服务;十是工作是否落到实处,违纪行为是否得到查处。规范法律服务13项,一是是否做到衣着整洁,挂牌上岗;二是是否做到了使用文明语言;三是有无私自接受委托的现象;四是有无私自向当事人收费;五是有无向法官等工作人员行贿或指使当事人行贿的问题;六是有无提供虚假证据等情况;七是有无违反收费标准的现象;八是有无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承揽业务的问题;九是有无超越法律服务执业范围现象;有无办理“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十一是有无纵容、庇护违规违纪行为的现象;十二是有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十三是有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问题。

2、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一是加强明查暗访。我局在行风评议工作开展的每一个阶段都采用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对当事人回访、电话咨询等形式进行明查暗访。二是强化外部监督。全系统共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检、法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及本单位的离退休人员100多人担任督查员和监督员,对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了有力的监督和指导。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市局行风评议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全系统的行风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纠错整改与整章建制相结合。一是实行了首问责任制,对群众的咨询、办事、来访,第一位承办事务的工作人员能够当场解决和答复的,要给予当场解决和答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或不做处理;不属于自己份内事务或不属于本机关处理的,要热情引导办事群众到相关职能科室或具体讲清不予受理的理由和告知其应该去哪个部门解决。如不履行职责或因工作作风等问题引起群众投诉的要通报批评。二是实行公示承诺制度。我局把涉及司法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程序、办事期限、收费依据及数额等一律向群众公开,各法律服务机构也按统一要求全部实行了公示。三是实行了“政务、财务、人事任免”公开。制定了政务、财务公开的规章制度,提高了政务决策和财务透明度。四是完善了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我局针对行风评议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修订完善30多项规章制度,使我局的各项工作迈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

四、强化专项治理,规范法律服务行业行为强化法律服务特别是加强律师行业的行风评议工作是我局在这次行风评议工作中的重点。我们主要是做到了三个强化。第一是强化学习,提高了素质。各律师事务所都组织了20次以上集中学习,学习时间达到了50小时以上。每名律师都写出了不少于10000字的学习笔记,写出了心得体会。第二是强化培训,坚定了认识。根据教育整顿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局邀请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的专家学者对我市176名律师就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进行了封闭式培训。第三是强化监督,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了实处。扎实推进。为确保集中教育整顿的各项工作能够切实落到实处。我局从市、县两级局机关中抽调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骨干人员组成联系、督促、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定人、定职、定岗的办法,分别定点联系到各级直管的律师事务所,具体负责该所集中教育整顿工作的日常联系和督促、检查工作。同时,我们还建立了领导组成员定点联系制度,保证了教育整顿工作收到实效。通过行风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促进了行政效能的提高,促进了依法行政,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行风评议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第13篇:司法系统演讲稿

点一盏小桔灯

“炉火的微光,渐渐地暗了下去,外面更黑了。我站起来要走,她拉住我,一面极其敏捷地拿过穿着麻线的大针,把那小桔碗四周相对地穿起来,像一个小筐似的,用一根小竹棍挑着,又从窗台上拿了一段短短的洋蜡头,放在里面点起来,递给我,说:“天黑了,路滑,这盏小桔灯照你上山吧!”当我和同事打着手电筒,结束了两家农户之间的纠纷调解行走在返回司法所的乡间小道上,看着手电筒投射在地面上的那一汪如月亮班的光影,我突然想起了冰心著名的作品《小桔灯》里的这一段话。

当年,在革命最艰难的时期,冰心提着小姑娘制作的小桔灯,慢慢的在黑暗潮湿的山路上行走,那小桔灯散发出的微弱光芒,照得并不遥远,而小姑娘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鼓舞了年轻的冰心,也鼓舞了一代中国人。而今天,我们这些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司法工作者,又何尝不是一盏盏灵巧的小桔灯,用我们耐心的工作给需要帮助的老百姓一份鼓励和温暖呢。

回想2007年,我从教育行业走进司法系统,曾经很幼稚的认为司法工作至高无上,而我们司法工作者就像影视剧中的大司法官,严肃骄傲,受到所有人的尊敬和畏惧。然而第一次调解纠纷,双方当事人争执不下,最后竟然连我们司法所调解纠纷的工作人员也被无辜的挨骂一通,我的心里涌上了很多失望,这完全不是我想象的司法工作,这拉拉扯扯、七嘴八舌的纠纷争吵,道理说不理,说话说不通的当事人,我真的觉得这样的工作没有意 - 1 -

义,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当初的选择。

然而,当我从开始无可奈何的和司法所的同事们去调解纠纷,到慢慢的在纠纷调解中感受到基层司法对老百姓的帮助,看到接受司法援助的乡亲们眼中由衷的感谢甚至是激动的泪水,我重新认识到了基层司法工作重要性。

还记得有这样一个下午:一位70多岁的老大娘,杵着根树棍,一路询问着来到司法所办公室,见到我的第一眼就满含泪水的说“同志,你们帮帮我吧,我家生了一个不孝子呀!”我们走进老人家里,首先看见的一幕怔住了我,老大娘70多岁的老伴因为挨了儿子的拳脚斜靠在院子里的蓑衣细微的呻吟,他们惟一的儿子却不管不问。我们找来当事人,进行耐心的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给老人的儿子普及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让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在我们耐心的说服和帮助下,老人的儿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我们和老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保证以后要好好的赡养老人。案件处理结束以后,我并没有太深的印象,因为这样的案件,我们处理得很多。几个月以后很热闹的一个街天,两位70多岁的老人家来到了司法所,非要给我们一篮自家收的李子,我们当然不能收,老人红着眼眶说:“同志,你们一定要收啊,要不是你们教育了我家那个小挨刀儿子,我们老两口哪有现在的日子过!”我仔细一看,原来是老大娘和老大爷,几个月不见他们的气色好多了,衣服也干净整洁,难怪我们一下子都认不出来了。看着老人家的变化和他们激动的泪水,我

愈加认识到我们基层司法工作的重要,一起公正无私的司法判决能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和正义,一起家庭纠纷的调节能换来一个小家庭的和谐,一起帮助弱者的司法援助能给受助人带来国家的关怀,一场普及法律知识的讲座,能让无知的人心悬崖勒马,改变的或许将是一个人的一生。想到这里,我突然感受到了幸福。我们基层司法工作就是用一盏盏小桔灯,点燃着千家万户的和谐和幸福,照亮了广袤的乡村一片安宁。田间地头,有我们调解的身影,山林村寨,是我们工作的场地。劳资纠纷,有我们的身影,征地赔偿,有我们的身影,移民工作,有我们的身影,新农村建设,有我们的身影,基层一线的每一件小事或者大事,都有我们的身影,这是老百姓对我们的信任,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庆幸,我是全国名基层司法工作人员的一份子,正是我们这些基层的司法工作者,用手中的小桔灯照耀着广大农村的和谐幸福,我庆幸全县今年调处的8368件案件,调解成功7963件,成功率达95%,避免经济损失169万的成绩有我一分的力量。

最后,请允许我改写冰心《小桔灯》里的一段话来结束我今天的演讲,在千千万万各基层司法工作者的努力下,我们交到人民群众手中的一定是这样的一盏小桔灯,这一盏小桔灯一定能让人民群众有这样的感受:我提着这灵巧的小桔灯,慢慢地在黑暗潮湿的山路上走着。这朦胧的桔红的光,温暖着我的生活,基层司法工作者的公平、正义、廉洁、忠诚精神鼓舞了我,我觉得眼前有无限光明!

第14篇:美国司法系统

美国司法系统

美国法院系统的突出特点是”双轨制”,即由联邦法院和州法院这两个相互独立且平行的体系组成。联邦法院行使美国宪法授与联邦政府的司法管辖权。在刑事领域中,联邦法院负责审理那些违犯联邦法律的刑事案件;在民事领域中,联邦法院负责审理以合众国为一方、涉及”联邦性质的问题”,以及发生在不同州的公民之间且有管辖权争议等种类的民事案件。州法院的司法管辖权较为广泛。按照美国宪法的规定,凡是法律未明确授与联邦法院的司法管辖权,均属于州法院。在实践中,绝大多数刑事案件和大多数民事案件都是由各州法院审判的。

联邦法院是一个统一的系统。它由

1.联邦最高法院(the Supreme Court)、

2.13个联邦上诉法院(Courts of Appeals)和94个联邦地区法院(District Courts)组成。

3.此外还有索赔法院(the Court of Claims)、关税法院(the Customs Court)、关税及专利上诉法院(the Court of Customs and Patent Appeals)等联邦特别法院(Special Courts)。

各州的法院系统并不完全相同,但一般也都包括三级法院:

1.基层法院多称为审判法院(Trial Court)或巡回法院(Circuit Court);

2.中级法院多称为上诉法院(Appellate Court or Court of Appeals);

3.高级法院多称为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但在纽约等州,高级法院称为上诉法院。许多州也有一些专门法院,如遗嘱检验法院(Probate Court)、青少年法院(Juvenile Court)、家庭关系法院(Court of Domestic Relations)和小额索赔法院(Small Claims Court)等。此外,每个城市还有自己的法院,主要负责审理交通违法、青少年犯罪、家庭纠纷及其他与城市法令有关的案件。

美国的联邦法官都是由总统任命的;各州的法官多经选举产生,但也有些是由地方行政长官(如州长或市长)或地方立法机关(如州议会或市议会)任命的。一般来说,联邦和州最高法院的法官称为大法官(Justice),上诉法院和审判法院的法官则称为法官(Judge)。此外,有此基层法院的审判人员还称为治安法官(Justice of the Peace)或司法官(Magistrate)。美国的法官虽没有职称级别之分,但人们有时也会看到”副”(Aociate,或译”助理”)法官的称谓。例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9名大法官中,除首席大法官(Chief Justice)外,其他8人均可称为副(或助理)大法官(Aociate Justice);而一些州审判法院的巡回法官(Circuit Judge)之下也设有副(或助理)法官(Aociate Judge)。在美国,一审案件一般由一名法官独立审判,上诉案件则由若干名法官组成合议庭(Collegiate Panel or Collegiate Bench)共同审判。

第15篇: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阳固镇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提升

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杞县司法局阳固司法所积极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拓展工作领域,努力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全镇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基层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排查、调处和化解。主要工作情况是: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排查化解、纠纷信息快速快递等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二)健全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三)健全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考核激励机制。

(四)健全完善调解组织内部管理机制。

(五)健全和完善预警机制。

(六)规范应急处置机制。

(七)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多年的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人民调解工作所取得的每一个进步和成绩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离不开各部门的协作配合。阳固人民调解工作将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工作方针,在新的形势下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预防功能、化解功能和法制宣传教育功能,积极

化解矛盾纠纷,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为构建繁荣活力、文明法治、和谐安康、生态环保杞县做出新的贡献!

第16篇:司法所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思路

司法所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思路

双街镇司法所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思路

北辰区双街镇司法所注重发挥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找准人民调解工作切入点,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法,确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民调解工作思路,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

供法律服务保障。

一、工作思路上抓住三个源头。一是抓住决策源头防矛盾,二是抓住热点源头疏矛盾,三是抓住教育源头减矛盾。当前出现的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主要矛盾都有着深刻复杂的原因,涉及范围广泛,是各种矛盾因素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因此,该司法所为从根本上做好预防、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开展,着眼全局、抓好源头、综合治理。

二、工作方法上落实三个转变。一是变上访为下访,二是变等访为找访,三是变固定调解庭为流动调解庭。该司法所改变被动坐等群众找上门的工作局面,主动进位、深入基层,及时预防和发现问题苗头,尽快调处和解决矛盾纠纷。同时,建立实施“领导包片、部门包线、基层包村”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各有所管、各负其责。

三、工作形式上贯穿三个结合。一是运用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调节相结合,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相结合,三是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相结合。该司法所认真组织开展各项业务培训,保证办事人员能灵活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调处手段,真心实意为基层群众解决矛盾纠纷,不推诿、不拖延、讲道理、务实效,创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四、工作措施上完善各项制度。该司法所建立健全预警、排查、报送、包案、督办、处置等多项工作制度,并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加以落实,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形成信息及时、覆盖全面、运作顺畅、反应快捷、务求实效的工作新格局。

今年以来,双街镇司法所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思路取得明显成效,第一季度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9起,调解成功率100,无一起因调解不当而引发激化或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从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的实际问题出发,维护了双街镇基层社会的稳定,为构建和谐双街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第17篇:龙南乡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龙南乡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龙南乡位于市区西南隅,处于龙、庆、景三县交界,距城区40多公里,有人口22000多人,其中常驻乡境内6个月以上人口只有6000余人,三分之二以上人口外出务工和创业。龙南乡又是经济欠发达乡镇,近几年正处于大建设、大发展时期,水利设施建设、康庄工程、整治村工作、旧村改造、中心村建设、山地开发、高山蔬菜、食用菌、茶叶发展如火如荼进行中。特殊的乡情和建设发展环境使我乡的矛盾纠纷呈现出新的趋势和特点,劳资纠纷、交通案件纠纷、工伤纠纷、土地征用纠纷、危旧房拆建、农用地征用等纠纷增加。龙南乡党委、政府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学习新时期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法和方式。

2009年以来龙南乡人民调解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法委、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员、党员干部、人大代表、党代表、社会贤达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我乡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人民调解工作

取得了较大发展,有了新的突破,有一些久而未解、难而未解及新的重大案件得到有效化解,如五星电站、坞坑川能电站政策处理;岙头久拖七年未解的康庄公路政策处理问题;兴和村刘远青交通肇事案件;双溪村项兆东、毛春花婚姻案件;龙井村张传学医疗事故案件;五星村周光昌工伤赔偿案件;大赛泥石流龙南籍人员意处死亡、留槎州龙南籍小孩意外溺水事件;老上访户刘火荣临时用房安置;南区香菇市场拆迁龙南籍21户经营户协调工作等典型案件都得到有效调解。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龙南”发挥了重要作用。成绩也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先后被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龙泉市委、市政府评为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三连冠、人民调解先进集体。现将近年来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作法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健全和完善乡、村调解员二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乡领导小组由乡党委、政府一把手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目前全乡健全36个调委会,其中乡调委会1个,乡属部门调委会1个,村调委会33个,龙南驻龙泉办事处调委会1个,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格局。

二是成立乡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以司法、综治、信访为主的乡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办公室设在司法所,负责日常工作。2009

年以来共排查调处纠纷矛盾 300余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5%,在调处工作中无一起因调处不当使民案件转为刑事案件,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及上访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应急机制,确保要害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着重从“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做文章从防范入手,积极开展工作,坚持每月组织召开矛盾纠纷查调处会议,认真分析,排查各村、各单位、各行各业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对排查出的不安定因素,及时落实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并且提出解决办法、意见和措施,同时注重对突发事件、群体事件调处工作。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

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各村部门从抓早、抓紧、抓快着手及时把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法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是采取“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摸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2、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级调处组织都能建立矛盾纠

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具体记入档案。

3、调处机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实行分及调处制,严格按照属地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信息员或村民小组长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村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重大纠纷由乡调委会及时调处。

4、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乡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跟踪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会议督查,各村和乡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

5、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预防酿成新的事端。

6、报告机制。各村每月向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包括月报表),排查上报要有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对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二日内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报告。

7、培训机制。定期对基层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队

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司法所负责每年对各村调委会主要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员每年不少于两次业务培训。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定并下发了《龙南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及《龙南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评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当前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及今后对策

(一)当前调处矛盾工作中碰到的突出问题

1、人员严重缺编,经费严重不足。龙南乡公务员、事业干部缺编20多人,由于特殊乡情造成龙南乡人民调解工作分成了“山上龙南”(指本乡境内)工作和“山下龙南”(指城区块)工作,矛盾纠纷率明显提高,工作量明显增多,乡干部虽然日以继夜练成工作多面手,但由于精力有限有时仍然会顾此失彼,给工作造成被动局面。龙南乡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按标准将综治经费纳入预算,但由于综治、调解工作量多且大,经费仍然处于紧张。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村的领导(因换届新人当选村干部)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熟悉不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3人民调解的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目前有个别调委会工作达不到规范化标准,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4、矛盾纠纷呈现新特点。一是由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函单的增多给农村老人的赡养和孩子抚养问题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也使农村一些家庭的伦理道德遭到破坏,有的甚至引发出家庭暴力犯罪,虐待妇女犯罪等,即使农村的社会治安中精神建设受到严重影响。二是随着中心村建设、危旧房改造增多,由此引发的房屋的使用,翻建等过程中发生一些纠纷。三是由于康庄路建设、水利建设、山地开发引发的土地征用纠纷增多。四是由于交通工具的增多,人员交通遵章守法意识的淡薄造成交通事故的增多。

(二)、对今后调调处矛盾纠纷的对策和建议

1、继续发挥好基层调解组织、人大代表、党代表、社会贤达在调解工作中的作用,龙南乡在城区有10000多人口,劳资纠纷、工伤纠纷、交通案件纠纷不断,由于乡本级工作人员有限,此类纠纷近年来大多由上类人员参与调解,并且取得了很大成效和反响。乡党委、政府将以奖励机制鼓励上述人员更加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

2、科学建立农村矛盾纠纷摸排预警机制

针对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摸排预警机制,如何开展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要坚持二个原则:一是群众性原则,农村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所以光靠乡村二级干部或者司法部门是不能及时有效地捕捉到种种问题的萌芽,我们必须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开展摸排预防工作。二是早发现原则,任何矛盾纠

纷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爆发的过程。假如我们能够及早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就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确保社会的稳定。

3、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

要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责,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月报告,排查调处数据月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工作例会“三个一”工作机制,及时把握村内矛盾纠纷动态,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切实当好党委政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参谋助手,要通过督促抓好预防、排查、调处、信息报送、定期分析、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挂牌督办、联调、督导检查、保障等十项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力度,切实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多种化解手段并用,三大调解良性互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第18篇:创新司法党建

“机关党建难创新,法院机关党建更难创新。”这是不少党务工作者的感慨。XX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在如何破解党建与审判业务难题,特别是把做好新形势下法院机关党建工作与增强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相结合上下功夫,创新了法院机关党建工作品牌。如“工作名片”、“流动法庭”、“风险提示”……这些

都是县法院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三大关键词推出的党建创新品牌。近年来,XX法院力推党建创新品牌,“一个支部一品牌、一个支部一特色、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业绩求认同,司法为民水平不断提升。

“工作名片”:公正办案为百姓

“甘法官,这是我的诉讼材料。”酷暑来临,一位当事人一边抹着额头上的汗水,一边把诉讼材料递给立案窗口前的接待法官甘富贵。立案窗口前,一块透明桌牌醒目竖立,桌牌上“共产党员先锋岗——甘富贵”10多个红色大字格外醒目。

在XX法院,只要接待法官是共产党员,在立案窗口前就会有一块标注其姓名、职务的桌牌,“桌牌的作用是让党员亮出身份,这有利于法官热情服务习惯的养成。”立案庭副庭长李莉说,法院汇集了各类矛盾,立案窗口就是各方利益纠葛的集合点,必须杜绝情绪化办案,对法官特别是党员法官的素质和服务态度要求更加严格,“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接到一起对立案庭法官工作态度方面的投诉。”

“亮身份”仅是立案庭党支部“为民”的“形象名片”之一。记者注意到,在立案窗口旁整齐地摆放着蓝色的“立案庭便民联系卡”,上面注明了法官的姓名、地址、邮编、工作电话和传真,“有的案件受理程序较为复杂,很难一次性办结,如果出现此类情况,我们就会把联系卡给当事人,方便他们和受案法官取得联系。”立案庭庭长刘邻波说。

“流动法庭”:走进千家万户

作为审理传统婚姻家庭等案件的法院第二党支部前不久把“流动巡回法庭”开进沙坝村,对村民进行法制宣传。“法官讲这些与我们生活实际有用的,让我们增加了好多法律知识。”年过七旬的周姓村民说。

为了追求普法效果,法院第二党支部、法庭党支部通过“流动巡回法庭”这种新颖形式,把单向灌输变成社会分享,丰富法制宣传的形式和内容。“流动巡回法庭”虽小,却囊括了“案例真人秀”、“维权问题汇”、“法律自助餐”等形象生动的几大板块。目前,“流动巡回法庭”不但驶进了农村、工业园区、农业园区,还驶进了校园、社区,深受基层群众的欢迎。

“风险提示”:警钟长鸣促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三条禁酒令’”这是XX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专门为全体干警制作的随身携带“风险提示”小卡片。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同志还在法院全体干警大会上进行警示教育,对职务晋升、晋级者和新进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对群众有反映的有违规违纪苗头的及时进行谈话。为保证“风险提示”具有针对性,第

一、

二、

五、六等业务庭党支部还将《法官行为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文件汇总、梳理和分类,对不同岗位和职责,分别提醒。在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业务庭(局)党支部还建立了廉政落地短信、电话提醒机制,“业务庭(局)的干警需要出差或者下乡审理,出差在外,廉政意识容易懈怠,尤其是在异地、户外工作中,执行法官直接与当事人、财物接触的机会更多,廉政落地短信、电话提醒有利于提升干警的自律意识。”法院纪检组组长刘凤祥如是说。

“司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依法保障群众合法诉求与合法权益,做到公正司法服务于民。”XX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滕明杰表示,“通过党建品牌创新,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干警队伍,这既是司法为民的要求,也是司法公正的体现之一。”

第19篇:7月司法工作汇报

2013年7月司法工作汇报

1、人民调解2起,都属邻里纠纷都调解成功。

2、阻止一起新村房屋拆迁安置上访事件,任由50名。

3、社区矫正再矫人员6名。马海山在黄南州同仁县康乐北

路的隆源火锅打工。参加了青海省社区矫正信息化应用平台培训并对再矫人员要取底片和录入本人详细信息,此项工作已完成。对六名矫正人员一一谈心,家访,及时掌握其动态。审前社会调查人员一名,花小龙,96年,户籍大通县景阳镇下岗冲村,涉嫌抢劫50元,进行调查,起调查情况已报局里。刑释解教人员14名。提前在开斋节钱对再矫的回族人员进行帮扶。

4、根据局里加大法律“七进”宣传力度的要求,我办司法

所分别于7月

17、20、

21、22集中在社区举办四期法律宣传知识讲座。23号在站西社区举办法制宣传,悬挂横幅4条,展板20块,发放资料200余份。简报1-7月30期。

5、八月份工作打算是办三期培训班,宣传两次,加大对社

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力度。

第20篇:司法工作汇报材料

大安司法所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莅临我乡指导司法行政工作。近两年以来,我所在县司法局及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紧紧围绕发展经济这个中心, 探索司法所发展的新方法,创建适应本所发展的新思路,以崭新的工作姿态、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的工作态度、尽职尽责、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司法行政业务,为我乡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一定贡献.司法所的各项工作保持了稳步发展的好局面。

一、基本情况:大安乡简介,31个行政村,人口近四万余人,其中农业人口三万余人。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及时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建立完善的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机构和司法行政工作体系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我从2006年调入大安司法所工作至今。司法所内设有司法所所长办公室、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办公室、法律援助工作站办公室、人民调解办公室,各项制度、工作流程规范上墙。司法所所长1人。全乡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2个,人民调解员110余名。

二、认真履职,开展好各项工作。

1.积极做好人民调解和调访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司法行政工作的灵魂来自基层,基层工作的核心是人民调解工作,针对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多样化、多元化、复杂化特点,我坚持做四个注重:一是注重健全组织机构。健全各村人民调解组织,做到村有调委会,有调解员、信息员,所里有调解室。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并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他们的调解技能和工作效率。二是注重走访排查。在坚持调解工作每月例会的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完善了走访排查制度,坚持每月走访一次,各村调解委员会每周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并做到每周汇报一次调解工作,重大节日要重点排查,提前介入,定期排查,认真分析,积极有效地做好预防和化解纠纷工作。通过走访排查、汇报沟通急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于疑难纠纷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请示,本着“快解决、解决好”的原则,真正将各类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之中,推进了“平安大安”的创建。三是注重联合调处。为有效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我们积极整合调解资源,大安乡建立健全了以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信访办为核心的三调联动机制,逐步形成了党政总揽,综治牵头,人民调解为主,多方参与、部门联动的民事纠纷大调解格局。四是注重调处工作程序。一是审查纠纷是否属于人民调解受理范围;二是做好调解前的准备工作;三是调解纠纷的整个过程坚持公平、公开和公正,切实保障依法调解,平等自愿,尊重当事人三项权利的落实。四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耐心细致的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互谅互让,消除隔阂,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稳定是第一责任,调解是第一防线。多年来,我始终坚持筑牢第一防线,履行第一责任,把矛盾调解在基层,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问题解决了,人民满意了,才是对我最大的肯定。秉承这一想法,在司法部和省厅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以来,我亲自参与调解纠纷96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98%以上。其中重大疑难纠纷15件,防止矛盾激化11起,避免群众集体上访10次(近200人次),避免非正常死亡9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0万元。“调解工作业务性强,涉及面广,是门需要不断创新的艺术”,日常工作中,我常常这样告诫自己。利用自己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通过悉心钻研,探索出了“四心调解法”,即对调解工作要将公心、诚心、耐心、不死心贯穿调解的全过程。几年来,大安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没有一起赴市进省到京上访,没有一起因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

2.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工作。我所从2007年共接收55名刑释解教人员,解除13人,至今尚有42名刑释解教人员,缓刑人员2名。我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和《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规定》,做好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一是组织矫正对象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告知其在矫正期间应遵守的纪律;二是对2名矫正对象都进行了不定期走访,掌握其居住地点、家庭人员情况及思想动向,指定1名近亲属为监护人,并签订监护协议;三是与矫正对象所在村建立密切联系,并与矫正对象所在村的治保主任签订了志愿者协议书随时掌控其动向。

3.积极做好法制宣传工作,让社会满意。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建立健全了普法、学法制度,街道充分利用横幅、简报、标语、黑板报等形式,加大了对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两年来,我所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8次,利用乡里开会的机会以以会代训、调处纠纷当中以案说法的形式广泛开展了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并利用集市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营造了人人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4.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让弱势群体满意,我们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并对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公示,为弱势群体维权指明了方向和途径。近两年来共接待法律咨询60余人次,通过解答和宣传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争强了广大公民的维权意思,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深入人心。特别是为石云村村民讨工资、土地承包款和双坳村谢稳成的工伤理赔的法律援助,伸张了公平正义,当事人非常满意,广大群众也反响很好。

司法所近两年来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我一定会努力服务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将不负重望,做好工作,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向最辉煌的明天。

2012-5-22

司法系统人民调解创新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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