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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6:04:29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襄城县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我作为 襄城县哈佛家园小区10#楼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本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三、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住建局安监站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六、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杜绝现场搅拌,杜绝现场焚烧各种废弃物。

七、工程外脚手架外侧按标准要求进行密目网全封闭,楼层内建筑垃圾采用洒水降尘清理,清理后垃圾用代装或容器装后使用垂直升降机械运送地面垃圾堆放点,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封闭管理。

八、重污染天气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

九、自觉接受住建局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十、严格落实扬尘防诒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7个百分之百(一是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二是施工现场道路路面100%进行硬化,及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三是工地出入口100%安装车辆冲洒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洒干净,确保不得带泥上路。四是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洒水压尘。五是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其他散碎性材料100%覆盖严密。 六是委托清运施工现场渣土(含泥浆)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封闭(密闭)式合法正规车辆,确保不沿路洒漏。七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点、污染指数监控率及出入口出场车辆冲洗监控率100%)。

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不落实,愿接受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自己保存,对照落实;另两份分别交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站对此承诺予以监督。

承诺人(本人签字加按指纹):

单位:许昌泰兴建筑有限公司

年月

推荐第2篇: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长江国际花园二期A3块

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一、工程概况:

长江国际花园二期A3块为民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住宅小区,工程位于机场路东侧,金城路南侧。本工程四幢33层,七幢9层,近2万平米地下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13.2万平米。本工程±0.000相当于5.800,主楼为钻孔灌注桩基础。

整个施工场地已做现场围挡。

生活区位于卫星路与前卫路交叉口,采用围墙封堵,由公司统一管理。

二、编制依据:

1) 长江国际花园二期A块工程施工合同; 2) 本工程的设计图纸;

3) 公司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其它文件; 4) 《无锡市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方案》 5) 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为了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对环境污染和对员工健康的危害,规范建筑施工中产生扬尘的操作行为,相关法律及其他要求,制定本方案。

三、扬尘的来源 1.施工作业现场粉尘; 2.施工机械铲运土方;

3.现场土方堆放、砂石料堆放、建筑垃圾倾倒、拆除建筑物、裸露江苏江中集团

1 长江国际花园二期A3块

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的地面、现场工作面的清扫; 4.易飞扬材料的堆放和运输;

5.混凝土、砂浆搅拌,水泥、石灰的使用;6.块体材料的切割;

7.岩棉、玻璃棉等保温材料的使用;8.金属焊接等。

四、扬尘污染防治施工管理:

(一) 组织机构

1、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为组员,明确岗位责任制,奖罚兑现。

2、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工地扬尘污染奖罚办法。

3、凡扬尘污染防护措施不齐备,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分包单位盲目施工,安全员或施工员有权令其停工、整改,整改到位后才允许重新开工。

(二) 扬尘污染防治目标

符合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散体流体废弃物渣土物料运输管理通告»及« 无锡新区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

(三) 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1、现场围挡和大门

(1)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8m高的彩钢板围挡或24cm砖墙江苏江中集团

2 长江国际花园二期A3块

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抹灰刷白,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并在外则设置安全生产方面宣传口号。

(2)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金属板制大门,门头尺寸一般不小于5×4.5m,且设置企业标志,门头底的颜色为深蓝色,字体颜色为白色。

2、现场道路和出入口

(1)必须设置现场内环形畅通的砼主干道路和沿单位建筑物四周非泥面的畅通道路,雨天不积水。同时设置固定洒水点定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2)、施工现场出入口及现场道路必须采用砼硬化且与城市道路相连接,砼标号不低于C20,硬化厚度不少于20cm。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其他方式硬化。场地要平整、坚实、整洁,尘土不飞扬,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可种植或盆栽花草,搞好现场绿化。

3、物料堆放

(1)严格按照平面布置图所标位置堆放各种工具、构件、材料,并悬挂名称、品种、规格、主要责任人等标示牌。

(2)各种材料、构件要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做到“五成”(成方、成垛、成堆、成捆、成排),散装材料要入池,并设置明显标牌。

3)水泥、钢筋等建筑初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强度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并设置材料状态标识牌。水泥江苏江中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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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存放应设专用库房,要有防尘、防潮、防雨措施。中心城区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

4、土方工程

(1)土方工程施工前,必须做好大门、围挡、出入口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2)土方运送必须采取全覆盖的密封措施,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运输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3)施工现场堆土要使用蓬布及密目网双层覆盖。

(4)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要进行碾压,及时洒水,或种植草皮确保无扬尘。

(5)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畅通的排水沟,设置沉淀池,确保雨期污水不污染城市道路、堵塞管道。

5、运输车辆管理

(1)施工现场液体或散装材料、垃圾的运输,必须进行密封、包扎或覆盖,严禁洒漏污染城市道路。

(2)易飞扬材料运输时,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装载土方的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缘50厘米,装载其他散装材料两侧低于车辆槽帮上缘10—20厘米,用布进行覆盖,防止飞扬、遗撒。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和沉淀池,配置高压水枪,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洗车池应设在工地大门内适当位置,深度不低于30cm。沉淀池不小于80×80×100cm,并与市政管网相通,未经沉淀的污水严禁排入市政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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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垃圾运送和堆放

(1)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严禁高空抛撒垃圾;临时堆放的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2)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闭式罐车外运。

7、施工过程中控制措施

(1)地基处理、砌筑、抹灰等需要使用石灰粉等粉质材料时,其堆放场地封闭管理,大风时应停止搅拌作业,必须进行时应采取围挡措施。

(1)建筑物立面必须采用2000目/100cm2的密目式安全立网(简称密目网)进行全封闭围档施工。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网进行封闭。

(2)按规定使用商品砼,尽可能使用预拌砼,现场搅拌砼应当对设备遮挡、材料洒水等措施。

(3)搅拌站应做好防尘封闭,地面进行硬化,水泥应封闭和覆盖,防止污染。

(4)施工现场木工加工车间必须采用全封闭房屋结构,室内应有吸尘、降尘装置。

(5)根据天气预报,在风速四级以上的天气情况下,停止易产生扬尘的污染的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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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中积极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四新(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项目,使作业场所内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

(7)施工现场建立保洁制度,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洒水清扫。

(8)脚手架清理、拆除扬尘污染的控制

脚手架外侧应按行业规范要求全部采用2000目/10CM2的密目网进行围挡封闭,并由专人检查、维护,严禁设置好的密目网擅自拆除。在使用期间应采取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向外、向下散落。清理架体内的建筑垃圾和废料时,应采用洒水和吸尘措施,禁止直接掀翻、拍打底笆板。定期对沾土灰尘的密目网进行清洗,周期为2—3月/次,及时更换破损严重的密目网。拆除前,应先进行清理出脚手架中的杂物,并对积灰较多的密目网洒水湿润。

(9)砌块、石材切割工作扬尘污染的控制

管线安装施工的砖墙沟槽切割,应采用湿作业法进行施工。 装饰工程所用的石材应优先组织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石材切割、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现场砌块、面砖切割加工应设置专用的封闭式作业间,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以降低或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 (10)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建筑结构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暴露垃圾)清扫前先洒水湿润,运输科采用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运输或采用密封容器、装袋清运,并派江苏江中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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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进行检查、监督。严禁随意在预留洞口、内天井、阳台边、窗口处凌空抛撒或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粉尘污染。 (11)生活垃圾应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并进行密闭遮挡。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场。 禁止在现场焚烧建筑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品或热熔沥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 (12)楼层垃圾

楼层垃圾及时清理集中起来,用小车从人货电梯运出或用料斗集中用塔吊吊出,清理时如有灰尘,要及时洒水湿润,禁止从楼层上将垃圾直接倒下来。

五、环境保护措施

1、成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建立相应有效的环境保护自我保证体系和环保信息网络,并监控。

2、土方开挖期间,所有开挖机械和运输机械操作时间控制在早6∶00至晚22∶00之间(如必须夜间施工,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运行),土方运输车辆出场前,车斗必须覆盖,同时将土方拍实,并派专人清理车辆槽帮和车轮上的散土,避免行驶过程中道路遗洒。运土沿途还需派专人对道路遗洒土方及时清理干净。

3、冲洗土方车辆、混凝土泵和罐车之污水,通过排水沟排到沉淀池,经二次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并经常清淘池内沉淀物。

4、现场临时食堂及职工食堂均采用液化石油气装置,场内严禁熬沥青和烧杂物,以防止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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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5、职工生活区内食堂设简易隔油池,污水经过滤、沉淀、隔油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线,职工厕所设专人打扫,并注意排污。

6、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避免人为的大声喧哗。现场所有强噪声机具均应避免夜间施工,如必须夜间浇筑混凝土时,应采用低频振捣棒,最大限度降低噪声,结构施工阶段昼间控制在70分贝以下,晚间控制在55分贝以下,并经常进行噪声监测。木工电锯、电刨搭设封闭式木工房,尽量远离居民区,机具运行将门窗以盖布封闭,最大限度减少扰民。

7、施工作业面建筑垃圾及时清理,现场临时垃圾站内施工垃圾及时分拣并及时清运,不得长时间堆积。现场内施工道路及现场周围道路视天气情况,派专人定时或不定时洒水降尘,洒水采用专门洒水车或手推车改装而成。

8、作好周围社区居民的工作,通过一定形式融洽与社区居民的关系,取得居民的谅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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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我作为 项目负责人,对施工区域内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7个百分之百”和“二个禁止”: 1.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围挡安装喷淋设施,能正常使用。

2、施工现场道路100%进行硬化,路面清扫保持路面干净、湿润。

3、工地出入口100%安装冲洒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洒干净。

4、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湿法作业。

施工单位定人、定岗、定设备,现场湿法作业除尘雾炮不少于三台,扬尘治理“三员”必须在场,扬尘治理 “三员”二十四小时巡逻,不满足扬尘治理条件的一律不得进行施工。

5、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建筑材料、裸土等100%覆盖严密,禁止散装砂、水泥、石灰、搅拌机进场,一经发现停工整改,复查合格后复工。

6、渣土车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封闭(密闭)式车辆。

7、安装在线视频监控及PM10设备等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标准和措施。

8、“两个禁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置砂浆。

以上承诺的事项,落实不到位,无条件停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担。 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大气治理办、安监站因扬尘治理措施不达标而下发的停工、罚款由施工单位承担。同时建设单位将以政府罚款额度的2倍进行处罚。停工造成的工程进度滞后,建设单位按合同严格执行处罚。对建设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施工单位全部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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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1、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王兵编制,项目部盖章确认后,由本公司总工程师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和签字,并盖章确认。

2、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阶段作业扬尘控制台账。

3、项目部指定现场管理员邱冬明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扬尘控制档案,工作总结、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宣传资料等。

4、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知识及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

5、对控制扬尘工作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即: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扬尘负责人→各施工作业片片长→各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作业班组负责人→工人,使本工地的扬尘控制制度做到层层落实,控制到位。

6、根据有关规定,本施工现场四周的围墙设置高不低于2.5米,用红砖砌筑,用水泥砂浆粉刷后,再用白涂料进行涂刷,并在围墙上张贴环境保护等宣传标语。

7、外脚手架作业面用绿色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处理。

8、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铺设厚度不小于20cm的钢筋混凝土路面,场地内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因施工原因没有硬化的地方用黑网覆盖,使泥土不裸露。

9、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露体堆放。

10、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24小时内不能清运出场的,设置临时堆场,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11、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在6m3以上采取密闭清运,施工场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采用袋装或密闭清运。

13、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用高压水枪设备冲洗干净,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清理车辆和地面上的泥土。

14、施工现场的施工污水、泥浆必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理。

15、对楼层、脚手架、高层平台、设备及其它物料等清理建筑垃圾或废料时,采用洒水并有吸尘措施,禁止使用翻竹底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会产生扬尘的方法清理,严禁在楼层清理垃圾时直接倾倒地面等进行高空抛撒。

16、本工程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对进入装饰阶段后抹灰用砂浆等可以自拌,但必须做好切实可行的防尘措施。

17、工程完工30日内,平整工地场地和周围场地,清除积土、堆物并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1、对违反本方案控制扬尘措施的作业队伍、班组及个人按照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逐出本工程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

推荐第5篇: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48号

《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2月27日省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姜大明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与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道路保洁、物料运输与堆存、采石取土、养护绿化等活动产生的松散颗粒物质对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林业、价格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林业、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防治扬尘污染的义务,有权对造成扬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

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扬尘污染投诉和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对扬尘污染的投诉和举报,并依法作出处理。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等部门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扬尘污染环境监测制度,建立扬尘污染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大气颗粒物浓度和道路积尘负荷的监测监控,定期公布扬尘污染状况的环境信息。

第八条 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单位,应当制定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防治措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应当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

第九条 建设单位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扬尘污染防治内容。

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建设项目,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条 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当采取硬化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或者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等措施,保持施工场所和周围环境的清洁。

进行管线和道路施工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对回填的沟槽,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禁止工程施工单位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洒各类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

第十二条 道路保洁应当遵守下列防尘规定:

(一)城市主要道路推广使用高压清洗车等机械化清扫冲刷方式;

(二)采用人工方式清扫道路的,应当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三)路面破损的,应当采取防尘措施,及时修复;

(四)下水道的清疏污泥应当当日清运,不得在道路上堆积。

第十三条 在城镇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保持车容整洁,不得带泥带灰上路。

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垃圾等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蓬盖、密闭等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因物料遗撒或者泄漏而产生扬尘污染。

第十四条 码头、堆场、露天仓库的物料堆存应当遵守下列防尘规定:

(一)堆场的场坪、路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路面整洁;

(二)堆场周边应当配备高于堆存物料的围挡、防风抑尘网等设施;大型堆场应当配置车辆清洗专用设施;

(三)对堆场物料应当根据物料类别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

(四)露天装卸物料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密闭输送物料应当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绿化责任制,根据本地实际,加强城区及周边地区绿化,防治扬尘污染和土壤风蚀影响。

第十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扬尘污染防治的需要,划定禁止从事砂石、石灰石开采和加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区域。

第十七条 对产生扬尘污染的企业,实行扬尘排污收费制度。具体办法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 对产生扬尘污染的企业,实行绿色信贷制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人民银行提供产生扬尘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人民银行应当将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录入企业征信系统,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扬尘污染防治考核评价制度,将城市扬尘污染防治作为对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大气环境保护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考核评价结果。

第二十条 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工程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城乡建设或者当地政府指定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一)未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的;

(二)施工工地内裸露地面未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或者未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等措施的;

(三)管线和道路施工未对回填的沟槽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的;

(四)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洒各类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工程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或者当地政府指定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

(一)施工时未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等防尘措施的;

(二)运送砂石、渣土、垃圾等物料的车辆未采取蓬盖、密闭等有效防尘措施的;

(三)未对施工工地车行道路采取硬化等降尘措施的。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道路保洁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或者当地政府指定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下罚款:

(一)采用人工方式清扫道路不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规范的;

(二)对破损路面未采取防尘措施并及时修复的;

(三)对下水道的清疏污泥未当日清运并在道路上堆积的。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码头、堆场、露天仓库的物料堆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堆场的场坪、路面未进行硬化处理,路面未保持整洁的;

(二)堆场周边未配备高于堆场物料的围挡、防风抑尘网等设施的;

(三)大型堆场未配置车辆清洗专用设施的;

(四)对堆场物料未根据物料类别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的;

(五)露天装卸物料未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的;

(六)密闭输送物料未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的。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禁止区域内从事砂石、石灰石开采和加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不予配合检查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政府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月4日印发

推荐第6篇:防治扬尘污染实施方案

施工现场

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项目名称:钢铁大厦

施工单位:天津市青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3年11月25日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进一步落实《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推进美丽天津建设,彻底治理建设施工扬尘对空气质量和市容环境的影响,依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工地管理标准》、《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扬尘治理实施措施。

扬尘治污工作总目标

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达到《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的相关标准,实现建设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消除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消除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杜绝渣土运输撒漏扬尘的目标。

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职责分工

(1)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专职安全员、责任工长、施工员、材料员为组员,实施扬尘治理工作。

(2)由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一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1、施工现场:

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工地围挡标准图集》。建筑工地,采用实体围墙装饰有基础和墙帽,配备夜间照明设备,高度不得小于2.5米。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要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施工现场形成一个封闭的场所,以遮挡外来风沙、尘土,落实到人,施工现场每日派专人洒水压尘。木工加工场地产生的锯末及钢筋加工厂地产生的铁销应及时清理,以防被风吹散,造成空气污染。

2、工地出入口标准

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冲洗平台应设置于工地大门内侧,其周边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并按规定处置泥浆和废水排放,沉淀池需定期清理并与市政排水管网相接。每个工地应根据工地运输车辆进出情况,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驶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的车轮和车身冲洗,达到车辆无带泥上路的标准。出入口设置监控摄像头,监控录像本地硬盘存储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3、工地现场主要道路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道路,应当混凝土硬化,并及时清扫洒水降尘,达到车辆行驶无扬尘的标准。

4、工地物料码放、散体材料堆放标准

(1)裸露场地应当绿化或采用绿色防尘网苫盖。

(2)施工现场堆放砂、石等散体物料的,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0.5米的堆放池,并对物料裸露部分实施全苫盖。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采取苫盖、固化措施。苫盖措施必须全封闭,达到无空隙的苫盖标准。

(3)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识,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

5、建筑立面密目网封闭标准

建筑工程立面必须采用规格不低于2000目的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并保持清洁,封闭严密。建筑垃圾和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清理搬运,不得从建筑物高处倾倒

6、建筑垃圾及材料堆放

楼上的垃圾用塔吊、物料提升机或滑轮向地面运输,不能任意堆放和抛洒垃圾。现场垃圾应及时向外运输,现场不存放隔夜垃圾。土方施工时,每天有专人对现场存放的浮土进行洒水、清扫,以防刮风是尘土飞扬。严禁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保护周围环境。现场的石灰粉及各种掺加用散料必须在库房内存放或者严遮盖,沙、石等散粒建筑材料和土方要采取表面固化、覆盖等防扬尘措施。

7、工程渣土运输

1) 工地出入口硬化不少于30米,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场区的渣土车辆车轮车身进行冲洗,达到车辆无带泥上路的标准。

2)工地场区应设置专人对工地出入口及工地场区周边道路清扫冲洗,达到车辆行驶无扬尘的标准。

3)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密闭运输,平槽装运,渣土不得超过车辆侧帮,严禁装运湿泥。

4)基坑内道路应硬铺,不得有浮土,防止车辆驶过造成扬尘。

5)禁止渣土外溢至围挡以外,工地场区内暂存的渣土应当集中堆放并全部苫盖。

8、扬尘治理实施办法

1) 在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防止车辆出入带泥土。 2)施工现场的道路做水泥或硬化路面。

3)施工现场各类脚手架采用绿色密目安全网封闭,以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4)施工现场使用的沙子、石子、白灰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并且砌筑不低于0.5m高度的遮挡并覆盖。

5)施工备用渣土存放高度不得超过围挡高度并采取洒水苫盖。

6)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物内清理垃圾、搬运装卸过程中按现喷淋、洒水、压尘后作业的程序进行或采用相应容器管理运输,严禁凌空抛洒 7)对施工现场道路项目部应设专人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清洁。 8)出现四级以上大风时禁止土方工程施工。

9)临时堆放的土方采取彩条布覆盖措施,以防尘土飞扬。

10)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沥青、油毡、油漆桶、橡胶、塑料袋等产生有毒有害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11)项目部对汽车尾气进行控制,定期组织车辆进行检测,并将车辆尾气检测报告汇总备案。

12)楼层建筑垃圾装袋密封,由垂直运输设备向下转运,严禁由楼层自由倾倒。 13)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存放在库房内,如需露天存放采取严密遮盖措施。

14)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15)对粉尘、废气排放监督管理

(1)公司负责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部预防粉尘污染控制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3)项目部每半月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4)项目部要经常教育培训职工,进行粉尘污染相关知识教育。

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环发〔2013〕104号)、《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津政发〔2013〕35号)、《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13〕504号)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目的是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加强各类大气污染排放源应急管理,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身体健康的影响。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重大污染天气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项目经理为项目应急小组组长兼应急总指挥。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重污染天气预警,督促检查各成员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

项目副经理主要职责是:对应急指挥部成员的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专职成员负责空气环境质量监测、重污染天气预警,以及对重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提供重污染天气气象预报信息。

安全员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扬尘、焚烧等与环境整治相关的大气污染控制。协助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及善后工作;

施工员负责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污染天气的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分为三级,分别为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1)Ⅲ级(黄色)预警。经预测,将发生连续三天AQI>200(指城市所有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AQI日均值),但未达到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等级,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或以上级别。

(2)Ⅱ级(橙色)预警。经预测,将发生连续三天500>AQI>300,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级别。

(3)Ⅰ级(红色)预警。经预测,将发生一天(含)以上AQI≥500,空气质量为极重污染。 预警信息的发布

预警信息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或相关监督部门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布预警信息发布,由应急指挥小组具体落实。各责任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通知范围内的施工作业人员启动应急响应。同时,将预警信息、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通知员工。

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预警等级、主要污染物浓度范围等。 预警措施

1、Ⅲ级(黄色)、Ⅱ级(橙色)预警措施

应急指挥小组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电子显示装置、报刊等媒体和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员工发布信息,告知员工主动采取健康防护措施。

2、Ⅰ级(红色)预警措施

在采取Ⅱ级(橙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专人24小时值守,确保通讯畅通,加强监控,对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的变化情况作出预测预报,增加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的频次。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接收和传播工作。

3、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终止

预测AQI日均值发生变化,应急指挥部及时对预警等级进行调整。经预测,未来不满足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预警终止信息。一旦再次出现本预案规定的重预警条件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1)当发布Ⅲ级(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Ⅱ级(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Ⅰ级(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2)响应指挥与组织实施

预警信息一经发布,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在收到应急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按照保障预案、实施方案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3)响应措施 (1)强制性措施

a 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所在地主要道路每日清扫保洁1次。

b“黄标车”限行区域,本市牌照的载客汽车每日限行一组(两个)尾号,载货机动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6时至24时禁止驶入限行区域,零时至6时按照尾号限行规定行驶。

c禁止禁止垃圾、秸秆焚烧。

d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2)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员工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

(3)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

应急指挥部小组建立污染排放清单并定期更新,建立应急响应联络图,建立监督机制,编制督查方案,组建检查队伍。采用巡查的方式检查各班组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发现没有严格落实响应措施的,应现场进行纠正,督促落实。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

(4)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负责通知采取响应措施的班组终止响应。 (5)总结评估

响应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响应过程和响应措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完成评估报告上报至应急指挥部。

5、应急保障

(1)人员保障

应急指挥部小组设专职人员,确保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应急指挥部成员应设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管的能力,保证预警和响应工作的严格落实。

(2)通信保障

各预警、应急响应成员要建立和完善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应急部门与人员的联络畅通。

6、员工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册、刊物、宣传画等手段,广泛宣传针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应急法律、法规,积极向群众宣传重污染天气的健康防护常识和技能。

7、预案演练

每年组织1次综合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组织专家对演练进行评估,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相应的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

8、责任追究

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对应急预案落实不到位的班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并进行通报。

三、文明施工承诺

路面硬化,车辆冲洗;运输加盖,泥不上路;渣土苫盖,控制扬尘;

环境整洁,及时清扫;控制噪音,避免扰民;文明施工,方便群众。

扬尘治污小组成员

组长兼总指挥:焦廷朝

13820293218 副组长:张也

15122351966 专职组员:甄学静、安兰柱 13672183631 18695196158 安全员:侯志国、刘均虹

18622594066

施工员:王占英

18695196126

车辆冲洗制度

1、施工现场主要大门口处必须设置进出车辆冲洗台,配置有效的冲洗设施及足够的水源。

2、配置专职冲洗人员,执行值班冲洗进出车辆。

3、所有驶出大门的车辆,必须接受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场外,严禁拖泥带污车辆驶出场外,影响周边的环境卫生,造成城市道路污染。

4、冲洗台沟必须排水畅通,应经常清理疏浚,保持畅通,排水沟槽应接通市政管道,场地不得积泥积水。

5、加强进出车辆的冲洗管理,严禁车辆未经冲洗驶出场外,严格执行冲洗车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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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 工程概况

3 控制范围与目的

3.1 控制范围

本标段施工控制范围包含创新大道站和石莲北路站施工围挡内施工区域,施工场区周边500m范围内运输渣土等与工地物料运输相关造成的环境污染。

工地施工产生扬尘的施工工序,如土石方开挖及运输、混凝土浇筑、喷射混凝土施工、模板支架施工、砂石水泥材料运输、围护结构拆除等。

3.2控制目的

通过控制施工区域内各道施工工序产生的扬尘,减少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污染,有效防治建筑工程施工及其物料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提高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4 管理目标

4.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4.2无市民重大投诉;

4.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4.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4.5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包含工地围墙封闭;堆土用密目网覆盖;木工棚全封闭;建筑垃圾入库、每天清运;材料进出采用自动覆盖车辆,车辆进出用水冲洗;使用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生活垃圾袋装化;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洒水清扫。

5 组织分工

实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是班组。因此项目部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使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建立防扬尘施工组织机构图如图5-1所示。

5.1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5.2各管理岗位人员须对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对照自己的职责,加强管理;

5.3班组长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5.4项目部宜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进程。

图5-1 防扬尘施工组织机构图

6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保证措施

6.1 一般规定

.1 施工现场应结合季节特点、不同施工阶段实际情况等,贯彻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措施或专项方案,并进行动态调整。

.2 施工现场采取淋湿地面、设置高压喷雾水系统、搭设防尘排栅等综合降尘措施。 .3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备的扬尘污染防治设备、机具、材料等。

.4 施工现场应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人员,每天清扫场区道路、堆场等处浮土、积灰,定时洒水或喷洒抑尘剂。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

.5 施工现场各作业面应做到每天工完场清。

1 6 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各类废弃物。

7 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 .8 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燃煤热水锅炉,必须使用燃气、电、太阳能等清洁燃料。 .9 施工现场土石方作业区内扬尘目测高度宜小于1.5m,基础、主体、安装、装饰装修施工阶段目测扬尘高度宜小于0.5m,并不扩散到工作区域外。

.10 施工现场地表水和地下管沟应排水畅通,场地无积水。 6.2 施工现场设施

1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时应充分考虑扬尘污染防治需要。施工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布局合理清晰、功能分区明确,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2 施工现场围挡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必须采用连续、密闭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挡临城镇主干道时高度不得低于2.2米;各类管线敷设工程,其边界应设 1.5 米以上的封闭式或半封闭式路栏;

2)围挡应选用彩钢板、砌体等硬质材料,不得使用彩色编织布、竹笆或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

3)围档底边应当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漏;

4)在软土地基上、深基坑影响范围内、城市主干道、流动人员较密集地区及高度超过2m的围挡应选用彩钢板围挡;彩钢板围挡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5)围挡落尘应当定期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

6.2.3 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应按有关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包括冲洗平台、冲洗设备、排水沟、沉淀池等,可收集洗车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冲洗设施宜采用自动冲洗平台及设立循环用水装置。

4 施工现场场地硬化、绿化处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车辆出入口地面、场内运输(含消防)通道、临时生产加工车间及设备堆场地面必须进行硬化抑尘处理;

2)其它一般道路、广场、办公区、生活区、材料堆场等宜采用可重复利用的预制块材铺装,也可采用碎石铺装;

3)其余裸露场地应视情况采取覆盖、植被、洒水或固化等抑尘措施。

.5 确需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时,应按相关规定执行并履行备案手续。应

2 搭设搅拌机棚,并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6 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6.2.7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

6.3 物料堆放

1 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等应按规定要求分类、分规格堆放,整齐有序、稳定牢固,并应设置明显的分类标识牌。

2 钢筋、钢管、木材、钢结构构件等材料应离地架空堆放,露天堆放时必须采取防雨、防潮、防锈蚀措施。

3 砂石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分类堆放,并采取覆盖或洒水防尘措施。 4 严禁在施工现场围档外堆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 6.4 土石方及地下工程施工

1 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应做到随挖随外运,尽量减少开挖过程中土方裸露时间。

2 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应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裸露场地,应采取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

3 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的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整平压实后,采取覆盖措施,并定时洒水维持湿润。

4 采用凿裂法或钻爆法对岩石层开挖施工时,宜采用湿法作业。

5 土石方爆破施工前,应进行爆破方案专业设计,对装药量进行准确计算,并应选择风力小的天气进行爆破作业。

6 基坑护坡等喷射混凝土施工防尘应符合以下规定: 1)喷射混凝土施工采用湿喷或水泥裹砂喷射工艺。 2)采用干法喷射混凝土施工时,应采用下列综合防尘措施: ①在保证顺利喷射的条件下,增加骨料含水率; ②在距喷头3~4m 处增加一个水环,用双水环加水; ③在喷射机或混合料搅拌处,设集尘器或除尘器;。 ④在扬尘浓度较高地段,设置除尘水幕; ⑤加强作业区的局部通风; ⑥采用增黏剂等外加剂。

3 6.5 主体结构施工

1 现场运输砂浆、砂石的斗车或料罐应封闭完好;砖、砌块等散件物料应采用密封式吊笼吊运。

2 钢筋切割、电焊、除锈等作业应有遮挡措施,散落的粉末状废料应及时清理。 3 使用非标准砌块的,现场切割应采用专用切砖机集中加工,并采取防尘措施。 4 砌筑、抹灰时的落地灰应及时清扫。

5 楼地面洞口应进行临时封堵,楼面四周临边应有防止垃圾、灰尘等下坠飘洒措施。 6.6 砼支撑及冠梁拆除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1 应根据建筑物和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拆除施工方案,并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2 拆除施工现场应对周边进行连续封闭围挡围护。围护结构应以彩钢板等硬质板材为主,高度不得低于1.8米。

.3 拆除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或其他喷淋设备,并按照“先喷淋、后拆除,拆除过程持续喷淋”程序操作。喷淋水量应能满足抑尘降尘要求,喷淋软管应能覆盖工地现场。

4 在人口密集区及临街区域进行拆除作业时,宜设置防护排架并外挂密目网。 5 机械拆除时,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以下扬尘控制措施:

1)适当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及积尘; 2)冠梁、支撑拆除应采取洒水措施;

.6 人工拆除、静力破碎作业时,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拆下的材料、构件、杆件等,应采用垂直升降设备或从流放槽中卸下,或经过楼梯搬运到地面;建筑垃圾可通过原电梯井道或设置的垃圾井道卸下。

6.7 物料运输扬尘污染防治

.1应先在工地出入口建立车辆冲洗设备,经建设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出具相关证明,方可向市容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此项目渣土运输核准。

.2 运输建筑垃圾和土方(泥浆)的单位和车辆,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输单位应取得市容或城管部门批准或核发的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 2)车辆外形完好且安装定位终端设备,并放大车辆牌号。

3 运输其他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单位和个人,应覆盖、包装完好或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

6.7.4 施工道路作为社会道路通行机动车的,施工单位或运输单位落实每天派专人进

4 行清扫,随时洒水降尘。

.6 建筑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建筑垃圾和土方(泥浆)运输情况。具备联网条件的项目应与监管部门联网,无法联网监控的,项目完工前,由施工单位保存完整的视频监控资料备查。

7 建筑垃圾和土方(泥浆)运输车辆型式选择应遵循如下原则: 1)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宜采用密封式货车; 2)工程泥浆运输应采用密封罐车。

8 建筑垃圾和土方运输车厢盖应采用机械密闭装置,开启、关闭时动作应平稳灵活。

1)厢盖与厢盖、厢盖与车厢侧栏板缝隙不应大于30mm; 2)厢盖与车厢前、后拦板缝隙不应大于50 mm; 3)卸料门与车厢栏板、底板结合处缝隙不应大于10mm;

4)车厢液压举升机构及厢盖液压、启闭机构的液压部件各结合面无明显渗漏。

车辆装载完毕后,厢盖应关闭到位。

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应当在工地出入口利用冲洗设施将轮胎及车身清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和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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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我作为 阳光湾畔 (项目名称)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本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三、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扬尘防治负责人、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六、城市建成区施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暂时未建预拌混凝土和砂浆搅拌站的,以及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不予供应的特种或少量混凝土、砂浆除外

七、工程按标准要求进行全封闭,建筑垃圾采用洒水降尘清理,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封闭管理。

八、重污染天气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

九、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6个百分之百: 1.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

2.施工现场主要场区及道路100%进行硬化。3.出场车辆100%冲洗干净。

4.工程拆除及土方工程实施100%湿法作业。5.施工现场的土方、散碎物料100%覆盖严密。 6.渣土车辆100%密闭。

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一切处理。

承诺人所在单位(盖项目章):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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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国际港区

建设工地及两类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是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头号民生工程,是市委市政府做出的庄严承诺,作为西安市区域内的建设工地/两类企业,我公司坚决拥护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各项决定,坚决贯彻建设领域铁腕治霾各项要求,坚决担当扬尘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坚决服从国际港务区铁腕治霾各项管理,为西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在此,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履行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二、自觉运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按照扬尘污染管控内容,做好自查自改,确保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三、若扬尘污染管控工作不力,出现问题,违反《西安国际港务区建设工地及两类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暂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自愿接受“红牌”、“学习”、“处罚”、“公开检讨”等组合处理,以及降低企业信用等级,取消各项优惠政策,停止招投标等各种处罚。

代建单位:

负责人:

(公章)

(签字)

施工单位:

负责人:

(公章)

(签字)

监理单位:

负责人:

(公章)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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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本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三、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扬尘防治负责人、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六、城市建成区施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暂时未建预拌混凝土和砂浆搅拌站的,以及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不予供应的特种或少量混凝土、砂浆除外

七、工程按标准要求进行全封闭,建筑垃圾采用洒水降尘清理,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封闭管理。

八、重污染天气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

九、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6个百分之百: 1.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

2.施工现场主要场区及道路100%进行硬化。3.出场车辆100%冲洗干净。

4.工程拆除及土方工程实施100%湿法作业。5.施工现场的土方、散碎物料100%覆盖严密。 6.渣土车辆100%密闭。

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一切处理

第11篇:扬尘防治工作汇报

宜宾南溪长江公路大桥

扬尘防治工作汇报

四川路桥宜宾南溪长江公路大桥项目经理部

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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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起于长江北岸江北片区新城干道第一个平交路口,桥轴线跨越长江北岸滨江路及防洪大堤,跨越长江后修连接引道与江南片区规划次干道形成“T”字形道路连接。桥位路线全长2100米,桥长1499米,北岸引道接线144米,南岸引道接线452.18米。项目涵盖所有路基、路面、桥梁、交安、照明工程。其中主桥最大纵坡1.5%。横断面设计为:4×3.5m车行道+3.0m中间带+2×2.5m右侧硬路肩+2×0.5m防撞护栏+2×2.5m人行道+2×0.25m人行道栏杆+2×1.0m拉索锚固区,全宽30.5m。

桥梁孔跨布置为9×30m(小箱梁)+3×60m(连续梁)+(280m+572m+189m)双塔斜拉桥。主桥采用五跨280m+572m+(72.5+63+53.5)m双塔双索面斜拉桥,北岸边跨及主跨主梁采用钢-混凝土叠合梁,南岸边跨主梁因配重需要采用双纵肋混凝土主梁并设置2个辅助墩,桥塔采用花瓶形塔,空间索面。

路基土石方砂砾石填方44852m3,挖方3375m3。

在已建成同类型桥梁中,本桥是世界上首例采用两侧边跨不对称这一独特设计。其572m的主跨长度,已然在长江同类型桥梁中荣登榜首,并位居世界第四。

二、项目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项目建设之初,集团公司及分公司高度重视,将项目纳入集团公司直管。委派大桥工程分公司副总经理王祥为项目经理的建设团队负责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始终以交通部标准化“五化管理”要求和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为标准,深入开展项目标准化建设和文明施工。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得到地方政府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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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了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了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环保处,设3名专职环保管理人员。项目部、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部门人员、劳务协作单位、班组层层签订责任书。

图一: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框图

图二: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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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签订

三、扬尘治理情况

1、完善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及职责

为确保我项目部扬尘防治工作深入开展,项目部将扬尘防治工作纳入项目部重点工作部署,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常务副经理、项目书记、安全副经理为副组长的扬尘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安保处成员等组成,并下设办公室在安保处,负责日常扬尘治理管理工作,实时掌握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整改进展及资料整理等工作。

2、制定扬尘防治方案。

根据全国和全省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地方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实际工期情况,根据工程处施工周期部署,详细分析施工阶段性出现的扬尘污染情况,编制了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方案明确了扬尘防治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工作安排以及工作要求,明确了小组每个成员的相关责任,为项目部扬尘防治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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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扬尘防治具体措施 ①、现场围挡

严格按照项环评批复文件及设计施工图要求执行,即工地(包括驻地)四周设置高于2.5m的围墙(隔离墙、隔离网等各类挡护围栏共计1560m),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大门、施工区域。项目部实行了全封闭施工和道路全硬化,定期对损坏路面进行修复,并配备了2台洒水车每日进行洒水降尘,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施工显著位置设置了“七牌一图”信息公示牌,观景台设置了宣传栏、曝光台和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区域设置了齐全的安全标志、警示标语。

图四:施工区域围挡效果

②、施工便道扬尘治理。

项目部在桩基施工期间,为有效控制车辆来回运送材料、混凝土等造成的扬尘污染,项目部在施工便道与河坝结合处设置了专门的轮胎清洗池,所有车辆必须经过该清洗池后,才能进入硬化施工便道,避免了因车辆带来泥土造成扬尘污染。未在施工区以外规划新增临建工程或其他工程,有效施工作业、车辆通行扬尘对大气造成影响。

桩基施工完毕后进入上部构造施工阶段,每日安排洒水车对施工全线进行不定时洒水作业,保持施工全线便道湿润,车辆经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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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产生扬尘情况,并由扬尘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对全线便道湿润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洒水车驾驶员未保持全线便道及作业场所湿润,项目部扬尘防治工作小组将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图五:工作措施洒水降尘

③、拌和站粉尘处置。

拌和站设置了规范的三级沉淀池,拌和站罐体安装了除尘设备,在罐体外面设置一层篷布,将整个罐体进行包裹,防止溢出粉尘对大气的污染拌和站料仓搭设料仓棚,场地每日清扫及洒水降尘。拌合站水泥、粉煤灰罐体每次进行充装的时候,提前对罐体除尘设备进行检查、清理,并且每次充装不能过满,避免因充装过多时造成泄露,引起大气污染。要求拌合站人员定期对罐体的除尘设备进行更换滤芯,保证除尘设备的工作性能。为更好的开展扬尘防治工作,项目部要求砂石材料供应商在运输砂石时,必须对车辆货箱进行篷布覆盖,所有进入拌合站车辆必须先进行轮胎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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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六:拌合站水泥、粉煤灰罐体篷布覆盖施工

七、拌合站罐体滤芯更换

八、拌合站三级沉淀池

④、预制场扬尘防治。

项目预制梁场通过采取前期认真规划、场地硬化、布置合理、排水畅通、自动喷淋、分区作业、智能张拉、分区配电、规范用电、集中存放等措施强化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对产品实行定时喷雾养生,喷雾同时也降低了施工作业面生产性粉尘,减少粉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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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九:预制场自动喷淋系统(养生和降尘)

图十:干净整洁的预制场

⑤、生产场所粉尘控制。

项目部安全环保处先分析出项目部施工过程中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配备1台洒水车,每日不定时对施工全线进行洒水降尘,时刻保持施工全线处于湿润状态,对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增加洒水次数,加大洒水力度,重点照顾,确保做到施工全线不发生明显扬尘、粉尘。

修饰作业扬尘防治。项目部要求在进行修饰作业时,必须对要修饰的部位先进行整体湿润,不能在未湿润的情况下进行打磨、修饰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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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浆、压浆作业扬尘防治。施工现场进行灌浆、压浆作业时,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对作业人员作业行为进行监督、管控,项目部扬尘防治工作小组成员不定期进行抽查,在灌浆、压浆作业时,使用袋装压浆料时,尽量采用轻拿轻放轻使用,避免使用过程中造成扬尘污染。

施工建渣处理扬尘防治。在施工现场建渣需要处理时,由洒水车提前对此区域进行降尘工作,保持湿润,对于细小建渣使用人工进行清扫。

临时存料地点扬尘防治。由于施工需要,项目部增设了临时存料地点,为有效控制临时存料地点的扬尘,项目部采用篷布对临时存料点进行全覆盖,并安排洒水车不定时对此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及安排专人看守,防止因大风天气吹开篷布,造成扬尘污染。

破碎施工扬尘防治。在进行破碎作业时,洒水车全程跟踪作业,通过向上进行喷射水雾,来有效控制破碎作业时产生的扬尘。

⑥、散装物覆盖措施。

为防止散装堆物因大风造成尘土飞扬。项目部对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砂石料堆放点采取了搭设棚架,篷布覆盖等措施防止大气污染。

图十一:采用覆盖方式防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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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十二:采用覆盖方式和场地硬化防尘

⑦、周转材料扬尘控制。

为防止周转材料时产生较大的扬尘,项目部在进行周转材料时,由机料处安排现场材料人员跟班作业,提前对堆放区域进行冲洗及洒水降尘。

图十三:材料整齐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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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十四:干净整洁的钢筋加工场

四、扬尘防治工作成效

经过项目部全体员工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项目部扬尘防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得到了地方政府和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赞扬。通过坚持不懈的扬尘防治工作的开展,使我们更加深刻的明白了防治扬尘工作的重要性,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才能保障人体基本健康,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离不开我们对扬尘工作治理的不懈努力。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项目部会继续将扬尘治理工作作为安全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来抓,使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成为一种常态。继续深入开展扬尘防治工作,加大巡查治理力度,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扬尘防治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重要性和长期性,为此,我部将继续“严格管理,从细微处做起,狠抓落实”,以“严、细、实”的三字管理方针,结合前期工作经验,克服不足,科学管理,确保南溪长江公路大桥扬尘防治工作有效、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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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区住建局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提高城区施工工地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提高城区范围内道路环境卫生质量,最大限度减少扬尘污染,促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城市建设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区住建局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主要承担了四项任务。一是建筑工地防尘。成立巡查组,对进度缓慢,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建筑工地,配合工地承包责任人对工地责任主体进行处罚。二是征收工地防尘。我区几个重点征收工地进行了环保治理工作落实与检查,基本上能够积极有效的落实房屋拆迁拆除工地各项管理措施。三是市政建设工地防尘。在道路日常维护中积极落实《市政工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道路施工对大气、噪音等环境的污染,并做到及时清理道路维护施工垃圾,减少使用不符合尾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在铣刨施工中减少道路扬尘。四是环卫清扫防尘。严格落实机械洒水和机械清扫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的满足了防尘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的工地责任主体对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在思想上存在懈怠,防治进度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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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的施工工地,要及时责令停工整改,并通报属地单位实行联动,加大治理力度;仍达不到要求的“一票否决”,一个月内不得再参与城区内建筑施工招投标。

(四)强化督导考核。经常开展日常检查,强化联合执法,落实网格化管理、属地管理,按月进行集中考核;对进展缓慢或整改不积极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企业,实施黄牌警告和挂牌督办,并通报属地。

第13篇:扬尘污染防治监理细则

龙岩市龙腾南路二期(福三线-后田村)工程

扬尘污染防治

监 理 细 则

编制人: 审批人:

福建新时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龙岩市龙腾南路二期(福三线-后田村)工程

项目监理部

二〇一六年八月

第一章 编制依据„„„„„„„„„„„„„„„„„„„„„„2 第二章 工程概况„„„„„„„„„„„„„„„„„„„„„„3 第三章 扬尘的主要类型„„„„„„„„„„„„„„„„„„„3

1、土壤风沙尘„„„„„„„„„„„„„„„„„„„„„„„3

2、道路扬尘„„„„„„„„„„„„„„„„„„„„„„„„ 3

3、施工扬尘„„„„„„„„„„„„„„„„„„„„„„„„4

4、堆场扬尘„„„„„„„„„„„„„„„„„„„„„„„„4 第四章 扬尘防治技术措施„„„„„„„„„„„„„„„„„„4

1、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措施„„„„„„„„„„„„„„„„„„4

2、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5

3、堆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7 第五章 工程监理范围、工程内容„„„„„„„„„„„„„„„7 第六章、监理工作的目标„„„„„„„„„„„„„„„„„„ 9 第七章、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制度„„„„„„„„„„„„„„9 第八章、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工作任务„„„„„„„9

1、工程施工前的预控„„„„„„„„„„„„„„„„„„„„9

2、工程施工前检查„„„„„„„„„„„„„„„„„„„„„9

3、施工过程中的控制„„„„„„„„„„„„„„„„„„„„10 第九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控制要点„„„„„„„„„„„10

1、工程施工前预控„„„„„„„„„„„„„„„„„„„„11

2、施工过程中的控制„„„„„„„„„„„„„„„„„„„12

第一章

编制依据

1.1 监理规划。

1.2 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

1.3 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建设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工程施工规范、建设监理规范及有关的技术标准等。 1.4福建省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及地方标准。 1.5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等。 1.6 工程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 所依据的规范、标准:

1、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规范(DGJ08-121-2006)。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5、《大气飘尘浓度测量方法》(GB 6921)

6、国家、省、市有关的建设工程规范、规定及地方法规;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0、《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1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

13、《委托监理合同》。

第二章

工程概况

1.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龙岩市龙腾南路二期(福三线-后田村)工程 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龙岩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福建新时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西南交大土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龙岩市东肖镇

第三章

扬尘的主要类型

1、土壤风沙尘

土壤风沙尘指直接来源于裸露地表(如农田、裸露山体、滩涂、干涸的河谷、未硬化或绿化的空地等)的颗粒物。对于城市地区而言,本地及周边地区的风沙尘是为不容忽视的尘源。

2、道路扬尘

道路扬尘是道路上的积尘在一定的动力条件(风力、机动车碾压或人群活动) 的作用下,一次或多次扬起并混合,进入环境空气中形成不同粒度分布的颗粒物。道路积尘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①邻近地区由于风蚀、水蚀带来的泥沙与尘土;

②机动车携带的泥块、沙尘、物料等抖落遗撒,如车轮从建筑工地、矿场、未铺装道路等携带的泥和尘,车载物料的遗撒等;

③机动车行驶造成的自身磨损与消耗(如轮胎、刹车垫的磨损,尾气

3 净化装置的老化与消耗等)及尾气排放;

④路面老化破损后被碾压形成的颗粒物;

⑤生物碎屑,如枯枝落叶,草坪、树木修剪时遗留的碎屑,经过干燥、碾压形成颗粒物;

⑥废物丢弃、泼洒,如烟蒂、纸屑等垃圾; ⑦大气降尘。

道路扬尘对空气颗粒物的贡献除了与自然风力有关以外,更重要的是与道路的等级、清扫方式、车流量及车速等人为因素有关。

3、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指在城市市政建设、建筑物建造与拆迁、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施工场所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我国正处于城市建设的高峰时期,建筑、拆迁、道路施工及堆料、运输遗洒等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尘,已成为城市重要的扬尘源。建设施工及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扬尘污染,主要与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有关。

4、堆场扬尘

堆场扬尘是指各种工业料堆(如煤堆、沙石堆以及矿石堆等)、建筑料堆(如砂石、水泥、石灰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如冶炼渣、化工渣、燃煤灰渣、废矿石、尾矿和其他工业固体废物)、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等由于堆积和装卸操作以及风蚀作用等造成的扬尘。

第四章

扬尘防治技术措施

1、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道路扬尘是道路上的积土在一定的动力条件(风力、机动车碾压或人

4 群活动)的作用下,一次或多次扬起并混合,进入环境空气中形成不同粒度分布的颗粒物。

(1) 道路两侧进行草、灌木、乔木相结合立体绿化模式,或者实施硬化措施,或者绿化和硬化相结合。注意消灭裸露地面,如树坑、草皮稀疏等,减少风蚀和水蚀造成的尘源。

(2) 未铺装道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硬化,或定期施洒喷水以保持路面低尘状态。

(3) 禁止随意开挖,尽量避免道路开挖。应制定详细的防尘计划,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尽量缩短施工期限。道路两侧的施工行为,亦须减少填挖土方,缩短工期,同时承担施工点附近路段的保洁和清洗责任。 (4) 运送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撤或泄漏。出入施工工地的车辆,驶离工地前应清洗车轮及车身。

2、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2.1工程建设阶段

(1) 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应设置施工标志牌、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施工标志牌应当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以及等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污染举报电话。

(2) 工程建设期间,应在工地边界设置1.8 米以上的围挡,围挡视地方要求适当增加,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

(3) 工程建设期间,其所使用的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

5 或废弃物,应当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

(4) 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工地内车行路径,应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混凝土、铺设沥青混凝土、铺设用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等措施之一,防止机动车扬尘。

(5) 工程建设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下列防尘措施之一: ① 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

② 铺设钢板、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 ③ 植被绿化; ④ 定期洒水;

⑤ 路基压实处理并洒水;

(6)工程建设期间,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或其它防治设施,防止洗车废水溢出工地;设置废水收集坑及沉砂池。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物料、渣土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

(7)工程建设期间,应对工地建筑结构施工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防尘网或防尘布。

(8) 工程建设期间,应负责工地周边道路的保洁与清洗责任。 (9) 若工程未能按规定采取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则必须提出替代防治措施,经地方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

3、堆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建筑材料堆积(如砂石、水泥、钢筋等)、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等堆积和装卸操作以及风蚀形成的扬尘。堆场扬尘的控制,主要有以下一些措施:

(1) 采取密闭存储措施。这主要针对原料堆,利用仓库、封闭堆场、等形式,避免风蚀作用。

(2) 堆场露天装卸作业,应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 (3) 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物料堆,必要时进行喷淋。

(4) 临时性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应设置高于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的围挡;应当定期洒水、喷洒稳定剂。

第五章

工程监理范围、工程内容

1、建立和健全控制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网络。

2、土方开挖必须选用经相关管理部门核发资质和证照的土方施工单位。

3、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对各岗位人员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教育情况,提高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意识,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措施和人力、物力的投入,切实做好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3、督促各施工单位按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要求,落实施工前交底手续,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扬尘污染源,采取针对性的专项交底。

4、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档,围档应从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并应采用硬质材料进行封闭围档。

5、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场地应坚实平稳不扬尘。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

7 粒的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6、施工现场内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主干道应适时洒水,防止扬尘;清扫路面时,应采取先洒水降尘后清扫的方法操作。

7、土方作业时,应有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洒的泥土,路面应始终保持较湿润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土石方施工期间,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停止施工作业。

8、道路、管线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并及时完成清运。

9、钻孔灌注桩施工时,会产生大量的泥浆,在产生大量泥浆施工的作业时,应设置专用的沉淀池及有序排放泥浆水的沟、槽。建筑废水必须做到二级沉淀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沉淀池应经常清污,以保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

10、施工现场的各类运输车辆应当做好车辆保洁工作,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时,应当采取清洗保洁措施,确保车辆不污染环境。

11、施工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经营性运输资质和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运输单位)运输建筑垃圾。

12、施工单位应监督运输单位采用车厢密闭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车辆)装运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槽罐车装运工程泥浆。

1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专业管理部门核发的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携带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发的处置核准文件。

14、本工程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进出施工现场的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应保持干净,出场时尾部放料口应收到位。

第六章、监理工作的目标

确保省、市级文明标准化工地。

第七章、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制度

1、每周的工程监理施工例会,必须提出扬尘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

2、安全监理日记、安全月报和安全监理台帐,应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内容。

3、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自检自查工作,以及扬尘污染防治的自检自查工作。

4、督促施工单位按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和专项扬尘污染防治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5、对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第八章、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工作任务

1、工程施工前的预控:

(1)工程开工前,列出该工程扬尘污染源的清单,及预控措施等。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4)在首次监理工作例会上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交底应包括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内容。

2、工程施工前检查:

(1)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员岗位证的持证情况。 (2)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岗前、班前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等。

9 (3)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施工机械是否持有安全年检证,并对其进行核对。

3、施工过程中的控制:

(1)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执行情况,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执行情况。

(2)检查施工单位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3)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有违章施工等安全隐患时,及时指出,以口头和书面资料指出,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按规定进行整改。 遇到下列情况时,监理工程师可下达“暂时停工令”: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醒和指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安全设施未经自检和复查或检查不合格的而擅自使用时。 (3)擅自改变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时,或不按设计图纸要求的施工时。

(4)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5)对已经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6)违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规定的作业行为时。

第九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和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不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

10 场搅拌混泥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作非常重要,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监理控制的一个重点。为此,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更加需要高度重视,监理工作将着重加强施工前控制和施工过程中的预控,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设专职的安全监理员,并由专职安全监理员配合建设单位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工程施工前预控:

(1)全面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是整个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总负责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重大决策由总监理工程师全权掌握。总监理工程师依据现场情况,调配监理人员,安排工作,落实责任。

(2)设专职安全监理员

目前,人们对施工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而施工作业,毫无疑问将带来一定的噪音、粉尘、甚至污水排放等,势必给施工沿线(包括施工人员本身)带来影响,以往类似工程中,传统的监理监管模式,由于监管安全文明的监理员往往要兼管负责工序的质量验收工作,往往带来很大的约束,工作力度大打折扣。为此,项目监理机构将在该工程中落实一名专职安全监理员。该监理员经过安全培训,又熟悉监理业务,专门负责该项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与施工单位安全员对口工作,因此容易发现一些工程施工时安全隐患,便于加大该方面工作力度,以取得更好的监理实

11 效。

(3)实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理细则》监理细则是监理开展工作的主要依据,项目监理机构将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理细则》作为监理督促、约束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依据, 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

除做好以上几点工作,监理过程中,将从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几方面控制,强调施工前预控,重点抓好施工过程中的控制,重视现场的巡视检查工作。

(4)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项方案、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使方案更加完善;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经批复的《施工方案》实施。

(5)协助施工单位搞好自检自查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工程例会上进行通报。

(6)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搞好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对外宣传工作。

2、施工过程中的控制:

(1)检查土方运输车辆的车况,及装运过程中的保洁工作。 (2)检查出场的混凝土运输车出料口是否放到位。

(3)检查施工单位的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处的管理情况及外运情况。 (4)检查施工便道的保洁情况。 (5)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排水情况。

12 (6)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口头或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检查落实情况。

第14篇: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我作为

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三、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六、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杜绝现场搅拌,杜绝现场焚烧各种废弃物。

七、重污染天气或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

八、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九、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7个百分之百。一是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

二是施工现场道路100%进行硬化,及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三是工地出入口100%安装车辆冲洒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洒干净,确保不得带泥上路。

四是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洒水压尘。五是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其他散碎性材料100%覆盖严密。

六是委托清运施工现场渣土(含泥浆)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封闭(密闭)式合法正规车辆,确保不沿路洒漏。

七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点、污染指数监控率及出入口出场车辆冲洗监控率100%。

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一切处理。

承诺人所在项目: 承诺人(签字):

第15篇: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优秀]

天台县天台山西路改造提升项目(EPC)

工程

建 筑 施 工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方 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浙江大东吴集团有限公司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扬尘防治管理措施

1、明确扬尘防治责任

2、建立扬尘防治制度

3、

3、扬尘防治宣传措施

三、扬尘防治临时设施

1、围墙、围挡

2、施工道路

3、垃圾堆放及清运

4、排水沟、沉淀池

5、运输车辆冲洗

6、封闭作业

7、场地绿化、硬化

四、市政工程施工

1、土方施工

2、路基施工

3、交通运输

4、其他

五、综合治理措施

1、现场视频监控

2、施工机械设备

3、燃料使用

4、大风天气作业

5、场外运输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一、工程概况

天台县天台山西路改造提升项目(EPC)工程为街道两侧立面整治及道路修缮工程,立面整治工程共分为4个区块,分别为

1、天台山西路与玉龙路交叉口,

2、天台山西路南段,

3、安置房区块,

4、商业街区段 ,现阶段存在建筑物风貌较差且不统一,整治工作将对沿街立面材质进行统一并对沿街店招进行设计,统一建筑外立面风格,道路进行修缮翻新并绿化。天台县上三高速入口互通区现阶段整体界面空间层次单一,部分区域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缺失,植物种植无组团效应,缺乏入城口气质,整治后将大幅提高城市形象,整治范围包括高速收费站两侧景观用地(北侧占用整个和合公园绿地,右侧占住宅前绿地40米)以及现状圆盘区域和部分客运站前广场区域,总用地面积约为7.89公顷。 工程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天台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建筑设计院 监理单位:仙居龙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二、扬尘防治管理措施

1、明确扬尘防治责任

1.1、针对本工程特点及扬尘防污要求,制定落实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执行制度中,明确各级所承担的职责。

1.2、建立扬尘防污三级管理网络,在项目部成立领导管理班组,落实责任人,不定期针对现场实际工作情况召开工作会议,严格控制扬尘。设立扬尘防治工作电话。 扬 尘 防 治 管 理 领 导 小 组 专项治理组长 汤芳芳 专项治理副组长 吴忠民

成 员 安义然、诸纪萍、费瑜波、邢建忠、曹云飞、曹俊

1.3、管理班子平时对本项目的扬尘情况建立工作作业台帐,明确控制点、措施及整改情况。对各班组成员进行防尘治理卫生教育,做好防尘工作。

2、建立扬尘防治制度

2.1建立扬尘防治专项资金保障制度,为保障扬尘治理落到实处,应建立扬尘防治经费专用账户,建立使用台账,实行专款专用。 2.2 建立扬尘控制的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把环境保护知识纳入“三级教育”。对新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控制的技术交底。

2.3 建立检查考核制度,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每月组织对各班组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制定奖惩办法。

2.4 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示举报电话,对举报的情况,项目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扬尘防治宣传措施 3.1在现场主要出入口外侧悬挂防治责任牌,对扬尘防治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明确,并予以公示。制作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牌、扬尘防治公众监督栏。

3.2 施工现场张贴扬尘防治宣传标语和宣传版画。美观、大方,与城市的整体色调保持一致。

三、扬尘防治临时设施

1、围墙、围挡

1.1 围墙、围挡连续封闭设置,其形式、高度和基础、立柱的设置符合公司现场标准化围挡要求。

1.2 围挡外应美观洁净、安全牢固,围挡结构及外表如有缺失、破损、污染等,必须及时进行补充、更换、修补或清洗等维护工作。

2、施工道路

2.1、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施工便道、车行道路、脚手架底和主要材料堆放地应作硬化处理,硬化施工应编制专项方案,确保承载能力满足使用要求。

2.2、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采取临时绿化或者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等措施,保持施工场所和周围环境的清洁。

2.3、项目办公区、生活区、要进行硬化处理,有条件的应进行绿化,不得有土地裸露情况。

2.4、施工现场的路面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要根据不同季节、气温、土壤湿度等因素,安排洒水抑尘。夏季炎热天气每天洒水应不少于5次,春、秋季节每天洒水应不少于4次,冬季不少于3次(洒水应适量,防止结冰)。

3、垃圾堆放及清运

3.1、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集中点,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集中清运,并及时洒水压尘,严禁凌空抛掷。

3.2、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土方作业时,应采取覆盖、洒水压尘等措施。

3.3、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场地必须分类分规格存放。水泥和其他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4、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一辆,或设置喷淋设施,喷淋管水量满足使用要求,喷淋软管应能覆盖工地现场。

3.5、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或采 心位置向四周设置2%的流水坡度。平台板布设单层钢筋网片,采用φ12钢筋间距200*200。

洗车平台四周设置集水沟,沟顶盖放置过车箅子,沟底向排水口方向设2%的流水坡度。为了防止重型车辆碾压损坏水沟边缘,水沟两侧采用钢筋砼浇注,同时在沟顶盖篦子位置埋设∠70*45*5的不等边角钢,以增加受力的整体性。沟顶篦子采用φ32钢筋焊接加工,宽44cm,单个长1.5m。

三级沉淀池设置在平台的一侧,与自动洗车槽沉淀池合建,冲洗用水通过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排水管网。

2、污水沉淀循环利用

为了保证洗车连续用水,在洗车平台一侧地面上设置一蓄水池,蓄水池采用24墙砖砌结构,利用工地施工用水管道接入池内蓄水。同时,为了合理利用洗车排放的用水,在蓄水池西侧设置一台抽水泵,将第三级池内的排放水不定时的抽入蓄水池内,以便循环利用。

6、场地绿化、硬化 6.1、加工区、生活区硬化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沥青或细石;

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或细石;

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施工现场用C15厚100砼进行场地硬化,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排水良好,施工现场与职工生活区隔开,生活区设花坛、晒衣区,现场卫生请专人负责, 并制定考核检查制度,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集中堆放。营造良好的生活和施工环境。

场内主干道路均为硬化处理路面,工地主干道进出门处3m范围内做混凝土路面硬化处理进行加宽,车辆进出必须专人冲洗,设置沉定池,达标后方可排放至市政管网,门前设专人清扫,洒水降尘。 6.2、裸露土方绿化

在裸露土方上设置花坛及绿化带,提倡绿色环保。

四、市政工程施工

1、土方施工 1.1、土方施工降尘

1)施工现场内的主要汽车道路全部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现场内未硬化的部位用密目网封闭或种植绿色植物,并在主要路边及办公区域摆放盆栽绿色植物。施工现场、办公区域、职工住宅均派专人负责清洁卫生。清扫时必须洒水湿润,避免尘土飞扬,随时保持整个施工现场内干净整洁。

2)在工地出口的大门处设置专用防尘水源,配备冲洗设备,土方施工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并砌筑污水沉淀池,内分三隔。冲洗的污水必须经过沉淀池三次沉淀后,再排入市政管道。

1.2、裸土覆盖

土方运输及进出口需用草垫铺路,以减少泥浆和泥土污染场地道路路面和街道路面,以免造成土渣灰尘飘散。同时设置专人配合清扫,保证市容及周围环境的干净。基础土方开挖及回填时,堆土要相对集中,裸土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并设专人负责。

2、路基施工

在干燥季节,土石方运输及填筑施工时,要配备洒水对施工便道、路基作业区进行洒水固尘。

3、交通运输

在土石方运输过程中,要跨越地方沥青(混凝土)路面时的,对运输车辆必须限速行车;对车辆碾压的污迹及由车上散落路面的土石,要派人及时清除。

4、其他

取土场开挖完毕,宜恢复为家田,不能恢复的则应整平,并设有向外的排水坡,在其上种草皮、树木等加以绿化,以防造成土流失。弃土场选位时必须慎重,要综合考虑对农田、水利、河道、交通的影响。弃土场的封闭要做适当处理,比如整平绿化等。

五、综合治理措施

1、施工机械设备

采用低能耗、低噪音的机械设备,禁止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提高设备利用率,作好日常保养、维护、维修。发现有噪声严重或油料泄漏应立即检修。

2、燃料使用

采用油、气、电等清洁燃料,禁止使用散煤等污染性燃料,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防止大气污染,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沥青。

3、大风天气作业

1)当风力达到4级风以上、空气三级以上重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当立即停止拆除施工、渣土运输、路面清扫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施工工地、物料堆场清扫、洒水抑尘增加频次。

2)当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等级预警时, 施工现场、物料堆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100%覆盖,裸露场地保持湿化;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码头、堆场和搅拌站停止作业;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工程以外,禁止土石方和路面整修施工作业;禁止散装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

4、场外运输

为工程运送砂石、各类粉状物、建筑垃圾及渣土的运输车辆应手续齐全、密闭加盖,渣土低于车辆挡板,不超载,不污染路面,不影响环境卫生,不损坏市政设施。

施工单位要在工地门口建立重、中型车辆进出工地登记台账,台账应明确车辆进出时间、车牌号、荷载、实际载重、密闭情况、施工及监理单位审查人。并对进出工地的重、中型车辆拍照、建档,车辆牌照应从车辆正面、侧面、后面拍三张照片,车辆牌照清晰。本工程使用的运输车辆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第16篇: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五、应急响应与准备范围

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 洒水降尘; 垃圾存放、运输; 材料、土方覆盖; 车辆清洗; 施工围挡; 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其它污染情况。

六、响应与准备重点

1、施工现场周边采取围挡措施,门前及围挡附近及时清扫。

2、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按要求进行硬化处理。

3、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土堆按要求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

4、外脚手架按要求采用密目网进行封闭。

5、施工现场按要求进行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机械应配备降尘防尘装置,易产生扬尘的建材按要求存放在库房或者严密遮盖。

6、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应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手续齐全。

7、楼内清理垃圾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

8、施工现场按要求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9、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按规定及时清运。

10、施工现场按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11、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专业化洗车设备或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

八、现场环卫小组职责

1) 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 经常检查防尘器材,以保证防尘的可靠性。

3) 经常检查现场的防尘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定期对职工进行防尘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

大风天气做到招之即来,团结奋斗。

九、施工现场防尘治理措施

1、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沥青或细石; 2)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或细石; 3)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4)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一百米以内的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

2、洒水降尘:

1)房屋拆除、外架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及市政道路施工等作业时,应当边施工边适当洒水,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2)遇有四级以上风的天气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及其它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按照《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预警级别达到黄色预警以上时,应按相应级别停止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室外露天作业等作业;

3)为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风力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4)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3、垃圾存放、运输:

1)施工现场设置垃圾站应为密闭式,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应符合相关规定; 2)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安全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理;

3)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4、材料、土方覆盖: 1)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2)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3)对于停止施工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4)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 5)本市施工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由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以及本市规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其它建设工程在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的,应当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5、车辆清洗:

1)具有安装条件且处于基坑土方施工阶段的施工现场出入口,均应安装高效洗轮机,基坑土方施工阶段结束后,施工单位可按要求设置冲洗车辆的设备和设置沉淀池。安装使用高效洗轮机的,施工单位要确保100%使用;

2)在施工现场设置洗车池和沉淀池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施工现场施工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对车辆槽帮、车轮等易携带泥沙部位进行清洗,不得带土上路;

b、洗车池旁必须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应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3)建设单位(或委托施工单位)应当道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消纳建筑垃圾、渣土。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和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承担现场土方、建筑垃圾等的运输任务,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

6、施工围挡:

1)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挡坚固、严密,表面应平整和清洁,高度不得低于2.5米;现场围挡及大门每半年清洗或粉饰见新一次;施工围挡使用材料、构造连接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确保结构牢固可靠;

2)围挡材质应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砌筑;

3)外脚手架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颜色为绿色)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溢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及时对工地门前及围挡附近进行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7、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检查标准: 1)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推广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进行检查。

8、其它情况:

1)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对于自然放坡的边坡工程可酌情进行覆盖;

2)土方施工作业面(钻孔、打桩、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可暂不覆盖,但应采取适度洒水等降尘措施,当天施工完毕后应按要求进行覆盖;

3)正在使用或正在装卸的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可暂不覆盖,可酌情采取降尘措施。

十、防尘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当遇六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现场启动防尘应急预案。

1.项目经理组织施工队安全负责人对现场高处作业及大风天气危险工种责令停工。

2.生产经理组织现场卫生负责人对现场清理工作责令停工,对现场防尘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破损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恢复,并及时洒水降尘。

3.劳务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队食堂管理员对食堂卫生及封闭垃圾池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常立即组织人员清理恢复。

4.材料保管负责组织施工队库管员对水泥及易飞扬材料的覆盖进行检查,如有覆盖未到位材料立即进行覆盖,直至全部覆盖到位。5.安全员负责将现场所有搅拌工作停止,并与电气工长同巡视现场临电有无异常,如发现问题处立即改正到位。 十

一、监督检查

1) 安全组对水泥及易飞扬材料的储存、发放、使用过程进行监督 检查。

2) 安全组对搅拌机的搅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 安全组对施工现场的防尘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4)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工人进行说服教育;情节严重者处以罚

款。并且要求各项负责人对自己所辖范围内的问题进行整改。 十

二、防尘治理专项方案的实施宗旨

防尘小组成员应紧密团结,在项目经理曹瑛领导下保护好生活与生态环境,杜绝因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真正做到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工人的身体健康.做好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标准,顺利完成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事务。

第17篇:道路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书

***街道区域道路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书 甲方:**街道办事处 乙方:***公司

一、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组织本公司员工关于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组织宣传扬尘污染防治知识,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

2、乙方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道路扬尘污染控制防治方案,向各作业单位下达扬尘污染防治任务,并完善各项扬尘污染防治任务。

3、乙方负责组织本公司员工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工作的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肯定成绩,激励现金,发现问题,落实措施,不断巩固,提高本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水平。

4、乙方组织技术攻关,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水平,提高扬尘污染控制的效率。

二、乙方保洁区域扬尘防治达标要求

1、本街道全部主干道路机动车路面清扫率应达到100%。

2、本街道全部主干道路机动车洒水率应达到100%。

3、本街道全部主干道路两侧如发现偷倒的渣土,一个工作日内全部清运完毕,并用水清洗干净。

4、环卫车辆装运渣土包括住宅小区内装运垃圾100%加盖,防止发生掉落物污染路面。

5、组织应急力量,落实应急车辆,随时处置掉落物。

6、向员工发放扬尘防治知晓率调查表,员工知晓率达到95%以上。

三、检查整改和执法

甲方负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乙方道路扬尘防治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及需要整改的事项及时向乙方通报。乙方及时按甲方通报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2007年

2007年

(盖章)

第18篇:北仑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办法

北仑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泥地裸露以及在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道路保洁、物料运输与堆存、采石取土、养护绿化等活动中产生的细小尘粒物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本办法所称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煤炭、矿石、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细小颗粒物的物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区范围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区环境保护局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对区域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工业企业烟尘、粉尘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发布空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市政大修、养护工程施工、城区道路绿化建设和保洁作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 1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

交警大队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运输车辆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分局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和施工履约考核。

第七条 区环保局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重点扬尘污染源,加强对扬尘污染的环境监测监控,并定期公布扬尘污染状况的环境信息。

各部门应定期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共同采取有效措施对扬尘污染进行防治。

第八条 建设单位(业主)对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负总责,应当加强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并在施工、运输、监理合同中明确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具体要求。同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应当包括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应当列入工程概预算,并专款专用;

(三)在招标文件中应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标的主要施工措施中,制定有效防止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列入技术标评标评审内容;

- 3

(六)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

第十条 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一)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设置硬质、密闭围挡。在主要路段、市容景观道路,以及码头、物流仓储、车站广场等设置围挡的,其高度不得低于2.5米;在其他路段设置围挡的,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挡应当设置不低于0.2米的防溢座;

(二)施工工地内主要通道进行硬化处理。对裸露的地面及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进行覆盖;

(三)施工工地出入口安装冲洗设施,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米范围内的清洁;

(四)建筑垃圾应当在48小时内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实施覆盖或者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五)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平整施工工地,清除积土、堆物,采取内部绿化、覆盖等防尘措施;

(六)伴有泥浆的施工作业,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七)施工工地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

(八)土方、拆除、洗刨工程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压尘措施,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未采取防尘措施的,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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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完成后,短期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工地应采取覆盖、洒水、简易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第十四条 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

(一)从事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运输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运输车辆进行密闭化改装,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或者定位系统,并经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审验合格;

(二)运输车辆应当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渣土运输车辆还应当持有城市管理部门核发的准运证;

(三)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出土现场和渣土堆场配备现场管理员,具体负责对运输车辆的保洁、装载卸载的验收工作;

(四)运输车辆应当密闭,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

(五)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车辆密闭装置的维护,确 保设备正常使用,不得超载,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装卸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单位,应当采取喷淋、遮挡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第十五条 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应当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一)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二)采取围墙、围挡、喷淋、苫布覆盖、天棚储库等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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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七条 对城区周边未铺装或破损道路应进行铺装硬化或及时修补,减轻因道路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

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进行草、灌木、乔木相结合的立体绿化,采取绿化和硬化相结合的防尘措施。

第十八条 道路保洁作业,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

(一)除雨天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4度以下的天气外,城市主要道路机动车道至少每日冲洗1次;

(二)气温摄氏4度以上,连续5天晴天或者气象预报风速4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市区主要道路应当增加洒水、喷雾次数;

(三)城市快速路、主要道路、高速公路、高架道路、隧道、窗口地区应当实行机械化洒水清扫,其他道路鼓励采取机械化清扫;

(四)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九条 绿化建设和养护工程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一)气象部门发布大风警报、台风警报、寒潮预警和霾天气预警期间,应当停止平整土地、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

(二)栽植行道树,所挖树穴在48小时内不能栽植的,对树穴和种植土应当采取覆盖、洒水等扬尘防治措施,行道树栽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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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铺装,并及时实施围挡;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一条 区环保局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加强扬尘污染场所、设施的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扬尘污染查处情况通报区环保局。

区环保局可以组织有关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联合执法检查。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不得拒绝或者阻挠有关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区环保局及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因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单位名单,并将行政处罚记入相关责任单位的信用档案。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造成扬尘污染的行为都有权进行劝阻、举报和投诉。

区环保局和有关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对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受理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后,环保局或者有关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赶赴现场检查,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第二十四条 违法本办法规定,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 改正或限期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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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扬尘污染防治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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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花园小区

扬尘污染防治监理细则

编制人: 审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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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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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

3、扬尘的主要类型

4、扬尘防治技术措施

5、工程监理范围、工程内容

6、监理工作的目标

7、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制度

8、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工作任务

9、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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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幸福花园小区1#、2#住宅楼及商铺项目,2栋住宅,剪力墙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位于永年县广源街南、富强路东侧,1#楼基底面积为465.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628.00平方米,2#楼基底面积为803.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537.82平方米,商铺为二层框架,基底面积为672.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44.22平方米,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裂度:七度,建筑防火等级为二级,地下室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

二、

编制依据

1、监理规划。

2、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

3、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建设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工程施工规范、建设监理规范及有关的技术标准等。

4、河北省、邯郸市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及地方标准。

5、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等。

6、

工程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

7、所依据的规范、标准:

1)、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规范(DGJJ08-121-2006)。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

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5)、《大气飘尘浓度测量方法》(GB 6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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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国家、省、市有关的建设工程规范、规定及地方法规;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0)、邯郸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

11)、邯郸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和卫生)

12)、邯郸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 1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14)、《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 16)、《委托监理合同》。

三、

扬尘的主要类型

1、土壤风沙尘

土壤风沙尘指直接来源于裸露地表(如农田、裸露山体、滩涂、干涸的河谷、未硬化或绿化的空地等)的颗粒物。对于城市地区而言,除了本地及周边地区的风沙尘外,长距离传输的沙尘暴也是不容忽视的尘源。我国沙尘暴发生的频率和强度很高,不但严重影响北方大部分城市,有时甚至会波及华南的部分城市,已成为春季的重要源类。

2、道路扬尘

道路扬尘是道路上的积尘在一定的动力条件(风力、机动车碾压或人群活动) 的作用下,一次或多次扬起并混合,进入环境空气中形成不同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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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分布的颗粒物。道路积尘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①邻近地区由于风蚀、水蚀带来的泥沙与尘土;

②机动车携带的泥块、沙尘、物料等抖落遗撒,如车轮从建筑工地、矿场、未铺装道路等携带的泥和尘,车载物料的遗撒等;

③机动车行驶造成的自身磨损与消耗(如轮胎、刹车垫的磨损,尾气净化装置的老化与消耗等)及尾气排放;

④路面老化破损后被碾压形成的颗粒物; ⑤冬季冰雪天气施洒沙粒及盐水形成的颗粒物;

⑥生物碎屑,如枯枝落叶,草坪、树木修剪时遗留的碎屑,经过干燥、碾压形成颗粒物;

⑦废物丢弃、泼洒,如烟蒂、纸屑等垃圾; ⑧大气降尘。

道路扬尘对空气颗粒物的贡献除了与自然风力有关以外,更重要的是与道路的等级、清扫方式、车流量及车速等人为因素有关。

3、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指在城市市政建设、建筑物建造与拆迁、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施工场所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我国正处于城市建设的高峰时期,建筑、拆迁、道路施工及堆料、运输遗洒等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尘,已成为城市重要的扬尘源。建设施工及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扬尘污染,主要与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有关。

4、堆场扬尘

堆场扬尘是指各种工业料堆(如煤堆、沙石堆以及矿石堆等)、建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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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如砂石、水泥、石灰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如冶炼渣、化工渣、燃煤灰渣、废矿石、尾矿和其他工业固体废物)、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等由于堆积和装卸操作以及风蚀作用等造成的扬尘。

四、扬尘防治技术措施

1、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道路扬尘是道路上的积土在一定的动力条件(风力、机动车碾压或人群活动)的作用下,一次或多次扬起并混合,进入环境空气中形成不同粒度分布的颗粒物。

(1) 道路两侧进行草、灌木、乔木相结合立体绿化模式,或者实施硬化措施,或者绿化和硬化相结合。注意消灭裸露地面,如树坑、草皮稀疏等,减少风蚀和水蚀造成的尘源。

(2) 未铺装道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硬化,或定期施洒粉尘抑制剂以保持路面低尘负荷状态。

(3) 禁止随意开挖,尽量避免道路开挖。应制定详细的防尘计划,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尽量缩短施工期限。道路两侧的施工行为,亦须减少填挖土方,缩短工期,同时承担施工点附近路段的保洁和清洗责任。

(4) 运送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撤或泄漏。出入施工工地的车辆,驶离工地前应清洗车轮及车身。

2、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2.1工程建设阶段

(1) 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应设置施工标志牌、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施工标志牌应当标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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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以及等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污染举报电话。

(2) 工程建设期间,应在工地边界设置1.8 米以上的围挡,围挡视地方要求适当增加,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

(3) 工程建设期间,其所使用的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应当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

(4) 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工地内车行路径,应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混凝土、铺设沥青混凝土、铺设用礁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等措施之一,防止机动车扬尘。

(5) 工程建设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下列防尘措施之一: ① 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

② 铺设钢板、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

③ 植被绿化; ④ 定期洒水;

⑤ 地表压实处理并洒水; ⑥定期喷洒抑尘剂。

(6)工程建设期间,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或其它防治设施,防止洗车废水溢出工地;设置废水收集坑及沉砂池。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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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物料、渣土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

(7)工程建设期间,应对工地建筑结构施工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防尘网或防尘布。

(8)工程建设期间,工地内建筑上层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应从电梯孔道、建筑内部管道或密闭输送管道输送,或者进行人工搬运。

(9)工程建设期间,应负责工地周边道路的保洁与清洗责任。 (10)若工程未能按规定采取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则必须提出替代防治措施,经地方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 2.2 工程装饰阶段

(1) 施工期间,应设置施工标志牌,标明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污染举报电话。

(2) 施工期间,应在工地边界设置1.8 米以上的围挡,围挡视地方要求适当增加,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

(3) 施工期间,一般应在建筑结构外侧设置防尘布。

(4) 施工期间,工地内建筑上层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应从电梯、建筑内部管道或密闭输送管道输送,或者进行人工搬运。

3、堆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建筑材料堆积(如砂石、水泥、石灰等)、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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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堆积和装卸操作以及风蚀形成的扬尘。堆场扬尘的控制,主要有以下一些措施:

(1) 采取密闭存储措施。这主要针对原料堆,利用仓库、封闭堆场、等形式,避免风蚀作用。

(2) 堆场露天装卸作业,应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 (3) 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物料堆,必要时进行喷淋。 (4) 临时性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应设置高于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的围挡;应当定期洒水、喷洒稳定剂。

五、工程监理范围、工程内容

1、建立和健全控制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网络。

2、土方开挖必须选用经相关管理部门核发资质和证照的土方施工单位。

3、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对各岗位人员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教育情况,提高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意识,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措施和人力、物力的投入,切实做好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3、督促各施工单位按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要求,落实施工前交底手续,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扬尘污染源,采取针对性的专项交底。

4、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档,围档应从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并应采用硬质材料进行封闭围档。

5、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场地应坚实平稳不扬尘。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的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6、施工现场内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主干道应适时洒水,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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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清扫路面时,应采取先洒水降尘后清扫的方法操作。

7、土方作业时,应有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洒的泥土,路面应始终保持较湿润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土石方施工期间,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停止施工作业。

8、道路、管线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并及时完成清运。

9、钻孔灌注桩和地下连续墙施工时,会产生大量的泥浆,在产生大量泥浆施工的作业时,应设置专用的沉淀池及有序排放泥浆水的沟、槽。建筑废水必须做到二级沉淀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沉淀池应经常清污,以保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

10、施工现场的各类运输车辆应当做好车辆保洁工作,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时,应当采取清洗保洁措施,确保车辆不污染环境。

11、施工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经营性运输资质和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运输单位)运输建筑垃圾。

12、施工单位应监督运输单位采用车厢密闭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车辆)装运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槽罐车装运工程泥浆。

1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专业管理部门核发的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携带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发的处置核准文件。

14、本工程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进出施工现场的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应保持干净,出场时尾部放料口应收到位。

六、监理工作的目标

确保省级文明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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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制度

1、每周的工程监理施工例会,必须提出扬尘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

2、安全监理日记、安全月报和安全监理台帐,应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内容。

3、以总包单位为基础,管理好各分包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自检自查工作,以及扬尘污染防治的自检自查工作。

4、督促施工单位按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和专项扬尘污染防治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5、对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八、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工作任务

1、工程施工前的预控:

(1)工程开工前,列出该工程扬尘污染源的清单,及预控措施等。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4)在首次监理工作例会上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交底应包括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内容。

2、工程施工前检查:

(1)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员岗位证的持证情况。 (2)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岗前、班前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等。

(3)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施工机械是否持有安全年检证,并对其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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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过程中的控制:

(1)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执行情况,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执行情况。

(2)检查施工单位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3)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有违章施工等安全隐患时,及时指出,以口头和书面资料指出,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按规定进行整改。 遇到下列情况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可下达“暂时停工令”: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醒和指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安全设施未经自检和复查或检查不合格的而擅自使用时。 (3)擅自改变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时,或不按设计图纸要求的施工时。

(4)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5)对已经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6)违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规定的作业行为时。

九、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和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不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泥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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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作非常重要,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监理控制的一个重点。为此,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更加需要高度重视,监理工作将着重加强施工前控制和施工过程中的预控,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设专职的安全监理员,并由专职安全监理员配合建设单位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工程施工前预控:

(1)全面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是整个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总负责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重大决策由总监理工程师全权掌握。总监理工程师依据现场情况,调配监理人员,安排工作,落实责任。

(2)设专职安全监理员

目前,人们对施工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而施工作业,毫无疑问将带来一定的噪音、粉尘、甚至污水排放等,势必给施工沿线(包括施工人员本身)带来影响,以往类似工程中,传统的监理监管模式,由于监管安全文明的监理员往往要兼管负责工序的质量验收工作,往往带来很大的约束,工作力度大打折扣。为此,项目监理机构将在该工程中落实一名专职安全监理员。该监理员经过安全培训,又熟悉监理业务,专门负责该项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与施工单位安全员对口工作,因此容易发现一些工程施工时安全隐患,便于加大该方面工作力度,以取得更好的监理实效。

(3)实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和《扬尘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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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监理细则是监理开展工作的主要依据,项目监理机构将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理细则》作为监理督促、约束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依据, 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

除做好以上几点工作,监理过程中,将从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几方面控制,强调施工前预控,重点抓好施工过程中的控制,重视现场的巡视检查工作。

(4)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项方案、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使方案更加完善;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经批复的《施工方案》实施。

(5)协助施工单位搞好自检自查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工程例会上进行通报。

(6)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搞好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对外宣传工作。

2、施工过程中的控制:

(1)检查土方运输车辆的车况,及装运过程中的保洁工作。 (2)检查出场的混凝土运输车出料口是否放到位。

(3)检查施工单位的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处的管理情况及外运情况。 (4)检查施工便道的保洁情况。 (5)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排水情况。

(6)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口头或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检查落实情况。

第20篇: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推荐]

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本工程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健全有建设方、监理方、施工单位三方各分包、劳务队伍全体参与的控制扬尘领导小组。

1、由建设单位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本施工单位保证扬尘控制经费专款专用。

2、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孔万龙编制,项目部盖章确认后,由本公司总工程师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和签字,并盖章确认后,报监理备案。

3、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阶段作业扬尘控制台账。

4、项目部扬尘控制措施和承诺的内容在工地四周醒目处进行公示。

5、项目部指定现场管理员曹小良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扬尘控制档案,工作总结、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宣传资料等。

6、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知识及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

7、对控制扬尘工作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即: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扬尘负责人→各施工作业片片长→各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作业班组负责人→工人,使本工地的扬尘控制制度做到层层落实,控制到位。

8、根据有关规定,本施工现场四周的围墙设置高不低于2.5米,用红砖砌筑,用水泥砂浆粉刷后,再用白涂料进行涂刷,并在围墙上张贴环境保护等宣传标语。

9、外脚手架作业面用绿色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处理。

10、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铺设厚度不小于20cm的钢筋混凝土路面,场地内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因施工原因没有硬化的地方用黑网覆盖,使泥土不裸露。

11、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露体堆放。

12、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24小时内不能清运出场的,设置临时堆场,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13、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在6m3以上采取密闭清运,施工场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采用袋装或密闭清运。

14、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用高压水枪设备冲洗干净,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清理车辆和地面上的泥土。

15、施工现场的施工污水、泥浆必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理。

16、对楼层、脚手架、高层平台、设备及其它物料等清理建筑垃圾或废料时,采用洒水并有吸尘措施,禁止使用翻竹底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会产生扬尘的方法清理,严禁在楼层清理垃圾时直接倾倒地面等进行高空抛撒。

17、本工程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对进入装饰阶段后抹灰用砂浆等可以自拌,但必须做好切实可行的防尘措施。

18、工程完工30日内,平整工地场地和周围场地,清除积土、堆物并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19、从本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前,本工程涉及扬尘的施工作业等必须按本方案要求做好防范扬尘控制扬尘措施。

20、对违反本方案控制扬尘措施的作业队伍、班组及个人按照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逐出本工程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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