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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7:18:58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64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06-7-3 浏览:16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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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办法(经济特区规范性文件)

深环〔2000〕102号

( 2000年8月28日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设项目的环保后续管理,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简称环保“三同时”)的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环保“三同时”管理指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和主体工程开始设计至正式投产使用前的管理过程。

第三条 凡有污染物排放且达不到排放标准及要求的建设项目,须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规定。

第四条 凡需实行环保“三同时”管理的项目,分别由本局项目审批处、监督管理处、市环境监理所、市固废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责任处(所)〕负责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局项目审批处负责重点管理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管理;

(二)市局监督管理处负责餐饮娱乐业的环保“三同时”管理;

(三)市局水源保护处负责水源保护区内非重点管理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管理;

(四)市环境监理所负责其它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管理;

(五)市局项目审批处为本局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的牵头组织部门;

(六)市固废管理中心负责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处置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管理。

第二章 工程方案设计、审查

第五条 建设单位必须在进行主体工程建设前,委托持有《深圳市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资格证书》的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境影响审批批复意见的要求,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设计。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治理工程设计方案委托有资格的环保咨询机构进行评估,经评估认可并与治理单位签定工程合同后,将设计方案、评估意见书和工程合同报本局备案。

第三章 定期申报与检查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从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之日起,定期向本局责任处(所)申报污染治理工程和项目主体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除试运转期为每半个月申报一次外,其余均为每月申报一次。

第八条 本局对环保“三同时”管理的建设项目实行定期跟踪检查制度,由负责该类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的责任处(所)对建设单位申报的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核实,督促其落实有关防治措施,并对有关违反环保“三同时”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九条 跟踪检查采用电话查询和现场检查两种方式。对治理设施和主体工程尚未开工建设以及已委托环保技术监督的项目可以采用电话查询的方式,对已开工建设而未委托环保技术监督的项目须采用每月定期现场检查的方式。

第十条 跟踪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核实项目的建设地址、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与原申报内容是否相符,水源区的项目还应核实厂房的面积、工人人数等;

(二)了解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建设的时间,预计投料试产和正式生产的时间;

(三)检查污染处理设施的设计情况,开工建设情况,核实设计方案与实际施工情况是否相符,设施的主体、管线、阀门等设置情况是否合理等;

(四)检查施工期防治污染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检查违反环保“三同时”的其它行为。

第四章 环保技术监督

第十一条 对治理工程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环保批复后15天内委托有资格的环保咨询机构进行环保技术监督。

第十二条 凡进行环保技术监督的项目,由监督单位对其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调试进行技术监督,并提供技术咨询。

第十三条 环保技术监督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对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最终实施的方案与原上报评估、备案的方案有否改动;

(二)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包括治理工艺路线、主要设备(设施)的尺寸和型号、主要管道的连接是否与原设计方案相符和符合环保管理的要求;

(三)通过现场调查和核对隐蔽工程施工管理记录,检查排放污染物是否全部引入污染防治设施,有否超越管道的铺设和其它不符合要求的排放方式等;

(四)废水的总排放口是否符合环保管理的要求,是否安装了符合要求的排水流量计,是否适应今后环保监测采样的要求,排放去向是否进入符合规定的排水管网等;

(五)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具备进行调试运行的条件,是否制定了相应的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六)施工中是否落实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中要求的各项防治污染措施,周围环境质量是否可以达到要求的标准;

(七)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是否符合环保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 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与工程治理单位出现的技术争议问题,由监督单位会同有关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第十五条 监督单位应当定期向本局汇报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和主体工程的建设进展情况,并分别在污染防治设施竣工和调试结束时向本局提交设施竣工和调试核查报告,作为污染防治设施环保验收的必备材料之一。

第五章 竣工检查

第十六条 重点管理项目的建设单位在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建成,主体工程投入试生产前,向本局申请竣工检查。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申请竣工检查,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竣工检查申请;

(二)环保设计说明书;

(三)竣工工艺流程图,包括全部设备、管线、阀门、计量装置等竣工图;

(四)污染防治设施技术方案和治理工程合同、评估报告书;

(五)工程竣工环保技术监督报告;

(六)每月的定期申报材料。

第十八条 本局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竣工检查申请材料以及本局定期跟踪检查的情况,对符合条件者,组织竣工检查。

第十九条 本局在受理申请后10天内,进行现场竣工检查,程序如下:

(一)听取建设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和施工单位、环保技术监督单位的情况介绍;

(二)现场检查污染防治设施和主体工程的建设情况;

(三)询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关情况;

(四)组织讨论;

(五)按合议制度作出检查结论。

第二十条 防治设施竣工检查合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安装等委托有资格的治理单位,方案已经技术评估,并报本局备案;

(二)工程按照环境影响审批批复意见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设计方案的要求建成;

(三)环保技术监督合格;

(四)装有排污计量装置,具备监测采样条件,排污口设置专门标志;

(五)未有不合理短路排污口;

(六)竣工资料和图纸真实、准确;

(七)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安装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提示或警告标志和建设相关防护设施。

第六章 试运转期管理

第二十一条 对竣工检查合格的项目,由本局在3个工作日内发给\"试运转通知书\",并确定试运转期限。

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的试运转期限为90天。特殊工程须经报批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50天。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接到\"试运转通知\"后,方可投料进行试生产,并确保处理设施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七章 验收监测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项目试运转前,应委托具有环境监测资格的单位进行验收监测。

第二十五条 试运转的最后30天为验收监测期。

第二十六条 在验收监测期内,建设单位应尽量集中生产定单,保证处理设施能达到或接近满负荷运转,监测采样时的排污流量应达到申报最大水量(以小时计)的75%以上,以验证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保证验收监测结果的代表性。

第二十七条 验收监测采样时应同步记录排污计量情况。

第二十八条 验收监测方式和频率按《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监测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十九条 验收监测结果的达标率必须达到80%以上。对达标率达不到80%或一次监测超标严重的,由本局责令停止试运转,并限期整改,经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试运转。

第八章 竣工验收

第三十条 重点管理项目验收监测结果合格者,由建设单位向本局提出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申请材料如下:

(一)污染防治设施设计、施工和试运转期概况;

(二)污染防治设施实际处理效果;

(三)污染防治设施投资和运行费用情况;

(四)监测部门出具的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监测报告;

(五)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六)《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验收表》;

(七)工程试运转期环保技术监督报告。

第三十一条 本局在收到重点管理项目的验收申请材料后,在15天内组织现场验收检查,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污染防治设施经负荷试车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

(二)污染物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提出的要求,验收监测结果达标率达80%以上;

(三)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且可恢复的环境已经得到恢复;

(四)污染防治设施能确保正常运转,具备正常运行的条件

(五)经培训的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到位,已建立规范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六)有完备的试运转操作记录;

(七)工程试运转期环保技术监督合格;

(八)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要有环保提示(警告)标志并建设规范的防护设施。

第三十二条 对重点管理项目的防治设施验收合格者,发给《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对不合格者,责令整改,经整改完善后,重新申请本局验收。

第三十三条 其它须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非重点管理项目,在投产前向本局申请验收,申请材料如下:

(一)污染防治设施设计、施工概况;

(二)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三)《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验收表》。

第三十四条 本局在收到验收申请材料后,在10天内组织现场验收检查,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污染防治设施经负荷试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

(二)污染物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要求;

(三)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经得到恢复;

(四)污染防治设施能正常运转,具备正常运行的条件;

(五)经培训的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已到位,已建立了规范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六)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有环保提示(警告)标志并建设规范的防护设施。

第三十五条 对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的非重点管理项目,发给《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对认为需要的可要求进行验收监测,对监测结果达标率80%以上者发给《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经本局验收,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使用。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推荐第2篇:环境保护工作汇报

**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

市政府:

今年以来,我县环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理清思路、强化责任、健全制度、切实有效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凝心聚力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使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了阶段性明显成效。在具体工作中,我们重点抓了以下五个方面:1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县政府始终把搞好环保工作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举措,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先后召开全县环保工作会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会议、污染源限期治理督查等会议,研究部署环保工作,明确年度任务、阶段重点、落实措施。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约束激励机制的意见》、《**县2010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和《**县限期治理项目计划》等文件,将环保工作纳入乡镇部门重要议事日程,把环境质量、污染减排、环境管理、环保项目实施作为衡量乡镇、部门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全面推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管理和环境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县政府与各乡镇及环保部门、环保部门与各乡镇分别签订“双向”管理责任书,把落实属地责任,实施依法监管作为考核乡镇、部门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分解任务,细化指标,强化措施、全力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环保工作抓管格局。特别是今年县上依据全市机构改革会议要求,将环保局列入县政府工作部门,进一步理顺了环保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为环保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落实抓管措施,提升环境质量。坚持措施法规齐上,治理建设齐抓,全面落实“减、审、治、建”四项措施,切实提升环境综合管理水平。“减”即抓好污染物减排。切实加强污染减排管理,对已关停的恒强铅锌冶炼、阳光纸厂、党家制浆厂,盯紧看牢,严防“死灰复燃”。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狠抓污染减排限期治理项目实施,完成了县城垃圾填埋场和县城

东区集中供热工程各项建设任务,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县城污水处理厂完成前期论证工作;通过新建农村沼气池2000座,完成削减化学需氧量78.85吨,年削减率2.65%,累计削减率11.83%;通过实施东区集中供热工程,拆除20台常压锅炉,减排二氧化硫32吨,年削减率3.1%,累计削减率12.62%。“审”即抓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查。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县城工业园区、**煤电化工产业集中区依法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努力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和破坏生态行为。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县域内无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办理非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68份,申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7份,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着力加强饮用水源地监管,全面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的机构、人员、经费和措施,取缔保护区内一切排污口。严把项目审批关,坚决禁止在饮用水源区新上与供水无关的建设项目,严防地表水污染。“治”即抓好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开展了县城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加大对燃煤、噪声、扬尘、固体废弃物、废水等污染物排放查处力度,切实解决油烟污染和噪声扰民等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热点环境问题。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危险化学品调查、夜间环境噪声污染治理、“两考”期间噪声管理等专项治理活动,严肃查处建筑工地、娱乐、商业网点环境噪声违法违纪案件24起。结案率达到100%。“建”即加强重点环保项目建设。坚持把环保项目建设作为提高环保工作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采

取向上争取一部分、自筹解决一部分、财政配套一部分的办法,切实加大环保投资力度,组织实施县城垃圾处理场、**镇中巷村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沼气池建设等环境污染治理项目5个,实施县城垃圾收运设备配套、县城硬化、亮化及北沟休闲生态建设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3个,完成投资1200万元。同时积极向上争取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代补”项目1个,省级环保专项治理项目2个,环境监测及执法能力建设项目1个,不断夯实环境事业发展的硬件基础。

三是实施环境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贯彻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华池现场会议精神,结合新农村建设,着力实施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编制完成了***等35个村的村庄建设规划,开工建设小康农宅28处418户,实施旧村改造30处。今年4月,以正周路为重点,积极实施文明一条线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了以治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整治活动,着力整治道路沿线垃圾、麦草、秸秆的乱堆乱放问题,组织群众彻底清理村组巷道及房前屋后的“三坑”、“四堆”,清除门前乱搭亭棚现象,集中焚烧、填埋病死或不明原因死亡禽畜尸体、粪便,拾捡乡村道路、田间地头、集贸市场、铺面摊前的废旧地膜、塑料袋、包装袋、饮料盒等环境污染物,通过集中整治,全县累计清运垃圾3000多方,清理公路沿线土堆、草堆、粪堆15万方,清理路障140多公里,建设简易垃圾填埋点6个,购置和建设垃圾桶(仓)610个,(对40多处垃圾、粪便堆积地采取填埋等方

法进行无害化处理),逐步建立农户收集、村组运输、乡镇处理的垃圾处理机制。至目前,全县各村硬化道路358公里、绿化8500平方米,农村基本达到了户户清洁、处处卫生的要求。***等70%的村庄达到省、市级生态村或市、县环境一类村庄标准。

四是加强油煤监管,提高生态环境水平。对今年新开7口石油探井,严格落实井位审批、土地许可、现场监督、污染消除、完工验收“五到县”管理机制,全面加强泥浆无害化处置管理,坚持技术要求,现场监督到位,责任到人,定期巡查,规范验收。对复耕后的井场严格登记,装订存档。针对**煤田核桃峪煤矿在建设过程中地下废水直排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有效促进矿井开发规范科学开采。 五是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县上将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次召开班子会议安排部署,先后制定下发《**县环保局环境宣传教育安排意见》、《**县环保局精神文明建设安排意见》、《2010年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安排意见》等文件规定,5月份编印了《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手册》发放等宣传资料1.8万余份,“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在县城正街十字街四周设立环境宣传教育咨询点4个,悬挂横幅20多条,受询群众5600多人。在周家初中召开了有2300多名师生参加的全县环境宣传教育报告大会,为广大师生作了主题报告,编排演出环保节目5个,赠送师生《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手册》2000多本。在调令关森林公园召开了子午岭自然保护环境宣传教育座谈会,代

颁了省级环境教育基地奖牌,全年创建市级绿色学校9所,县级绿色学校5所,并举办了“**县中秋环保书画展”,通过举办宣传活动,使环保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尽管我们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领导的总体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相比,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诸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现场执法和应急装备差、人们环保意识不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平不平衡、资金比较短缺等。今后,我们将认真克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狠抓环境管理措施落实,保障环境安全,促进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和谐发展。

推荐第3篇:环境保护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向前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的自治州环保目标责任书检查组领导表示热烈欢迎。

今年以来,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环境保护的一系列会议精神,本着工业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按照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和空气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以环境宣传教育为先导,以严格执法、强化管理为手段,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团结拼搏,狠抓落实,使城乡各族人民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都得到了明显改善。下面,我就××县****年环保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

一、环保工作开展情况

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

1、加强领导是做好环保工作的根本保证。××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环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首先,根据州人民政府与我县签定的****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我县及时制定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实施方案,并根据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具体职责,组织起草了各单位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共36份,责任书对各单位的职责与任务进行了分解,并明确了指标,对环境质量实行分工负责。县人民政府已与各单位分别签定了《****年××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其次,我县于****年2月实现环保机构单设,设有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6人,并批准成立了××县环境监察大队。目前我县环保工作人员为10人,占当地人口的万分之二。环保机构的单设为切实加强我县环境保护工作,保护博斯腾湖生态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我县还召开了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强化了环保工作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博斯腾湖的开发、保护与治理,我县始终把生态环境放在首要位置予以考虑,并就××县监测监察综合业务楼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多次会同有关专家、领导进行专题讨论。对我县最大的工业企业凯泽公司的污水处理进行积极的督促,就合建污水处理厂有关事宜,县人民政府进行了多次的专题讨论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目前该工程正在积极施工,预计将于明年正式投入使用。

****年我县环境保护投入总额达到1158.5万元,占年初计划GDp的2.68%,其中退耕还林工程投资542.5万元,三北四期工程投资150万元,城镇公用绿地建设投资66万元(25000平方米),水生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总投资472万元)已完成投资400万元。人口增长率为8.66‰。



2、重舆论、抓宣传,努力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年,我县加大了环境宣传教育力度。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4·22”地球日,由县环保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局、教育局大力配合,开展了面向学校、企业和各族群众的广泛宣传。进行了“六·五”世界环境日电视讲话;县环保局与教育局联合举办了中小学生环保征文比赛和环保画展;在电视台开辟了“环保宣传教育”专栏;为全面提高我县各级领导的环境保护意识,在县党校开设了环保教育课,为全县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环境保护和我们的关系》的环保教育培训;完成了我县1个州级绿色学校和3个县级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已经建成3个永久性环保宣传牌;开展了街头环保知识咨询、散发传单、悬挂横幅等活动;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使环境保护逐渐深入人心,受到了普遍关注。

同时加强环保政务信息上报工作。作为自治区环保信息直报点,今年我县大力加强环保信息上报工作,截止目前,已编发环保简讯52期,其中有39篇被自治区环保信息网采用。



(二)城市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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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空气质量

自****年我县实施了天然气利用工程后,我县不断加快燃气推广使用力度。今年以文件形式明确要求各工业、商业企业要加快燃气使用改进步伐,目前除部分老企业未实现改造外,各商业用户、住宅户、新建企业基本使用天然气,集中供热率已达到80%以上,县城镇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如今,我县楼房住户清洁能源的普及率已达到了100%。****年4月,我县委托巴州环境监测站对我县城镇环境质量作的监测表明,我县城镇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了国家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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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我县地表水主要是开都河和博斯腾湖水,通过严格控制旅游景区污染物排放和工业废水排放,经监测,开都河水质属一级较清洁水,博斯腾湖水质污染指数为0.81,属二级较清洁水,城镇饮用水源水质达到了国家标准。



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主要道路噪声

****年我县加大了对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建筑工地、音乐茶座及舞厅的作业及营业时间,并对人民路、团结路等主要街道在番茄拉运期间采取禁止番茄拉运车辆通行,全部走环城路的做法,使县城主要道路噪声比往年有所降低。经巴州环境监测站监测表明,××县城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44.45dB,达到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一类混合区标准。



4、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情况

我县城镇生活垃圾由县建设局卫生队派专人专车拉运到县城垃圾场进行掩埋,日清运量为14吨,处理率达到100%。



(三)做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我县不断督促各工业企业加强污染防治。目前,除新疆凯泽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业废水未达标排放外,其余所有工业污染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今年新疆凯泽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节水工程已经开始使用,与我县合建占地8000平方米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正在建设中,目前已完成土建的A池、B池、中沉池的基础开挖、戈壁回填工作,其余的土建、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将在****年7月15日全部竣工。

根据《巴州\"十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分解计划》,我县已将《××县\"十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分解计划》下达给各有关企业。通过加强监督管理,我县化学需氧量、烟尘、工业粉尘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往年有所降低,其排放总量已控制在自治州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

在今年发生的“非典”防治工作中,我县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和自治区环保局的有关通知精神,加大对医疗行业废水及固体垃圾的监管力度。抽调全部监察人员对全县各医疗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垃圾处置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做到全县各医疗行业的医疗垃圾全部集中到县医院由巴州环保工程公司统一处理。

我县严格执行排污费的征收、使用与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设立了排污费征收专户,使各项费用的管理走上了正规化轨道。截止目前,我县共征收排污费10万元,已全部解缴。



(四)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



1、****年我县不断加强林地建设,春季共完成人工造林面积16476.4亩,其中退耕还林工程完成11190.5亩,“三北”四期工程完成5258.9亩,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中,退耕地造林完成11061.1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完成129.6亩,生态林完成9922.3亩,用材林完成2251.4亩,经济林完成1268.2亩,其他林完成49.6亩。完成天然林封育管护面积5000亩。近几年来,我县大力加强草原监理工作,使草场管理逐步规范化。目前,我县拥有草场面积279.81万亩,其中可利用面积183万亩。****年底天然草场载畜量为13.3万只,为理论载畜量14.3万只的93%。退耕还草面积为3.2万亩,人工牧草面积4533.5亩,占耕地面积的3.49%,天然草场退化面积14.5万亩,草场改良面积4.5万亩,占草场面积的1.6%。

****年我县不断加大城市绿地建设,新增公共绿地4块,城市建成区绿化面积增加了36600平方米,比上年增加了62.84%,是历年来绿化面积最大的一年,其中道路绿化面积达27800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8800平方米。



2、****年我县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力推广高标准节水灌溉技术,极大地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使地表水平均利用系数达到0.57,每亩耕地灌溉用水量从609立方米降到603立方米,平均每年降低2%。同时,今年我县对××地区92.5公里防洪堤实施生物固堤工程,按照“谁种植、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广大农牧民在河堤保护范围内种植杨树和柳数,树苗成活率达到80%以上。



3、****年,我县在农业环境保护方面加大了宣传力度,积极鼓励农牧民使用高效低残留的新农药,推广生物农药,大力宣传过量使用农膜、化肥的危害,配备了技术力量较强的农技人员下乡住村进行指导,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赤眼蜂生物防治棉铃虫、深松梨等环保新技术。****年平均每亩耕地施用化肥量为20kg、二氨20kg;农膜3kg,农药50g,农业污染负荷比去年下降了5%。



(五)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环境保护执法

为从源头上遏制污染,保护环境,我县认真贯彻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发展计划局不予立项,实行一票否决,加强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同时狠抓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目前我县大中型建设项目和技改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年5个新建项目都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按规定进行了审批和预审。

****年,我县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环保、土地、林业、草原监理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今年没有发生未经批准擅自开荒、毁林、毁草事件。认真受理环境污染纠纷与污染事故,对群众投诉、来访全部进行登记,按时进行现场调查处理。今年我县共受理群众环境污染投诉36起,全都进行了处理。截止目前,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起,已经结案的4起,还有1起正在处理当中。法院环境违法案件结案的1起。



二、存在问题



1、黄水区域污染问题尽管得到了州、县领导的高度重视,企业也进行了治理,但黄水区域污染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

2、新疆博斯腾番茄制品有限公司(二十五团酱厂)排污问题,希望自治州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各位领导、同志们,尽管我们在****年度环境保护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上级要求,离生态旅游县城的建成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博斯腾湖的开发与保护,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和自治区、自治州环保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的实际,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环境执法,扎实努力工作,为实现博斯腾湖流域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和把我县早日建设成生态旅游县城而努力奋斗。

推荐第4篇:区环境保护局年度工作汇报

区环境保护局年度工作汇报

一、20xx年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实现全区率先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美丽丛台的要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围绕污染物总量削减和大气污染防治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抓住关键环节,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治,通过强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环保严查专项行动,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狠抓建设项目管理、环境宣教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实现了新突破、新进展,城区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一、建立组织,明确职责,为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坚强领导。环保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各相关部门大力协作和积极配合,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良好局面。一是加强领导。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全区环保工作在以区政府区长为组长,区委、区人大、区政府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区环保、发展改革、工商、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区环保局切实履行统一监管职责,协调相关部门,对环境保护整体工作统一组织、实施、落实和督导,区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周密安排。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环保工作的要求和市环保局具体安排部署,对年度工作进行统一谋划部署,制定了XX区《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暨职责分工实施方案》等工作安排,扎实推进,积极落实,做到各项工作量化有目标、落实有措施、责任有单位、推进有时间、考核有奖惩,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三是扎实推进。对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把任务细化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和责任单位,实行网格化监管,倒排工期,加强督导,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多措并举,深化防治,强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强力推动拆锅炉拔烟囱百日攻坚行动。认真落实“全市拆锅炉拔烟囱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对治理任务分类建立台帐,明确责任主体,压死整改时限。目前共拆除燃煤锅炉及烟囱80台(根),超额完成市下达的46台(根)任务,任务完成率174%。安装油烟净化器108台,此工作被全市通报表扬。二是成功完成紫山危废处理工作。2014年4月10日,因区域调整原属XX县的三陵乡紫山脚下原由XX县环保局处理危险化学品非法倾倒案的处理工作,划由我局处理,我局接手此案后,马上抽调精干力量,全力投入。此批危险化学品经查是由不法分子由江苏拉来后非法倾倒于紫山脚下,共计496大桶,计100余吨。紫山风景区是我市及我省有名风景名胜区,这些挥发性刺鼻气味的危险废物如一炸弹悬在头上,责任重大!我局采取了专人日夜盯防,雇用人工挖沟围堵等方法做了先期处理。5月19日,市里委托的专业处理公司进场处理,我局又联系水、电,雇用吊车,协调与周边村庄的关系、安排住宿、维持秩序等等,经过近一个半月的施工,终于圆满的完成了处理任务,一百余吨危险化学品全部处理完成!此工作被省厅、市局表扬。三是协同推进整体工作。协调区城管、建设、商务、公安等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道路扬尘污染治理、黄标车专项治理、工业企业环境卫生清洁、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环境卫生清洁、油气回收治理和提升燃油品质等八项工作。对辖区的拆迁工地现场进行集中整治。重点对不按标准设置围挡、不按规定洒水抑尘、工地物料不覆盖、工地路面不硬化、运输建筑物料、建筑垃圾车辆不封闭、出工地车辆车轮不清晰等问题进行督导整治,力促其全部达到“六个100%”标准;对辖区全部责任范围内道路实施每日2—3次机械化清扫,在重点区域实施人工推扫,彻底杜绝环卫工人焚烧垃圾、树叶。共清理沿街烧烤摊点160处,没收烧烤工具63个,发放整改通知单200份;我区共有加油站17家,其中中石化10家、民营加油站7家,除1家中石化加油站因内部技术原因未进行油汽回收检测外,其余16家加油站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动员大会上曝光的涉及我区16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北环路至309国道无防尘措施的131家小煤厂进行整治,取缔37家。四是全力抓好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按照市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丛台实际,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的方针,围绕不焚烧秸秆、不污染环境、不浪费资源的目标,全面性、持续性、常态性做好今年秸秆禁烧工作,截至目前,我区无焚烧秸秆现象,更未发生大面积焚烧秸秆情况。另外,我局自我加压,推广秸秆成型燃具1000套。目前,我区内两个大气敏感点周边的东庄、文庙社区的秸秆炉具推广工作已完成,其他乡镇的推广任务已达尾声,三日内全部完成。此工作受市和市局领导的好评。河北日报(11月27日第二版)、河北新闻网、凤凰网、邯郸日、晚报、燕赵都市报等11家媒体进行了报道,为我区争得了荣誉。

三、明确责任,全力推进,全面完成年度污染减排任务。

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4年污染减排重点治理项目暨限期治理任务的通知》要求,我区有减排量要求的是陈窖村陈海彬养鸡场建设雨污分流、干清粪、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治理工程,要求于2014年6月完成。由于陈窖陈海彬养鸡场属紫山森林公园防护区内,按政府统一规划要求,该养鸡场已于2014年8月份取缔,取缔后将减排cod3.32吨/年、氨氮0.33吨/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目标,减排完成率100%。

四、严格审批,强化监管,全方位强化环境监管。

通过落实环保责任制,努力构筑全方位污染防控网。一是积极应对环境新形势。三陵乡和黄梁梦镇划归我区后,面对复杂的环境形势,我局认真研判,积极应对。对各类污染源及环境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登记建册,分类管理。对紫山风景区内被非法倾倒危险化学废弃物重大环境事件,我区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安排部署,对现场进行隔离,派驻局执法人员不间断值班看护,并联系专门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了安全分装处置。另外,查处了一批小电镀、小球磨、小铁粉等重大环境违法案件。二是严格环保审批。今年以来共审批项目28个,联合把关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为100%,有效控制了新污染源产生。三是强化环境执法。扎实开展环保严查专项行动,对辖区各类污染源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三陵乡、黄粱梦镇区域内非法污染小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协调工商、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出动铲车2台,运输车辆5辆,执法人员160余人(次),取缔非法小企业39家。抓实环境信访工作,共办理上级交办、群众来访举报各类环境案件476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

五、创新形式,强化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把环境宣传作为促进环保工作的有效手段和切入点,不断创新形式,积极搭建公众参与平台。一是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以增强公众环境意识为目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一所中学被授于“国际生态学校”称号。二是精心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6.5”期间,除在市文化艺术中心开展活动外,还组织社区和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册2千余册,宣传单1万余份,环保手提袋200余个,悬挂宣传条幅22余条、宣传标语70余条,营造了浓厚的环保氛围。三是不断创新环境宣传形式。把环境圆桌对话机制引入污染纠纷调解工作,协调解决环境纠纷6起,降低了行政成本和社会资源,促进了社会和谐。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区环保工作,在全省、市媒体发表29篇(条)。

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环保部门面对的是众多的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担负着污染防治的重任,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污染防治能力。因此,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民主评议等工作,把环保能力建设当作重中之重抓好、抓实。一是加强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习思想政治理论与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专业知识、技能相结合,努力提高熟练掌握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技能,解决问题、开创工作的能力,增强环保队伍科学发展意识、依法行政意识、争先创优意识和工作责任感。二是规范行为。建立完善、细化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环境执法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和“两错”追究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行为具体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细化、量化执法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状。严格遵守省纪委“十条禁令”、《全国环保系统六条禁令》、《XX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六条禁令”》和《XX市环保系统七不准》以及省、市、区优化发展环境有关规定,严明工作纪律。建立廉政风险监控工作运行机制,查找风险岗位16个,确定各科(室、队)岗位的防范重点和防范措施,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就查到哪里,预防和监督措施就延伸到哪里,切实有效杜绝“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四乱行为和“吃、拿、卡、要、报”等问题。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ab岗位工作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践诺服务要求,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切实作到行政提速,服务提质。三是树立形象。结合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工作,采用政府网、环保局域网、上墙等形式,公开、公示排污费征收使用、环境违法行政处罚、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等主要执法公务的法律依据、程序、标准、时限等内容,做到公开透明。努力改善政务环境,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环保形象。

一、20xx年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实现全区率先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美丽丛台的要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围绕污染物总量削减和大气污染防治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抓住关键环节,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治,通过强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环保严查专项行动,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狠抓建设项目管理、环境宣教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实现了新突破、新进展,城区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一、建立组织,明确职责,为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坚强领导。环保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各相关部门大力协作和积极配合,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良好局面。一是加强领导。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全区环保工作在以区政府区长为组长,区委、区人大、区政府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区环保、发展改革、工商、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区环保局切实履行统一监管职责,协调相关部门,对环境保护整体工作统一组织、实施、落实和督导,区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周密安排。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环保工作的要求和市环保局具体安排部署,对年度工作进行统一谋划部署,制定了XX区《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暨职责分工实施方案》等工作安排,扎实推进,积极落实,做到各项工作量化有目标、落实有措施、责任有单位、推进有时间、考核有奖惩,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三是扎实推进。对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把任务细化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和责任单位,实行网格化监管,倒排工期,加强督导,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多措并举,深化防治,强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强力推动拆锅炉拔烟囱百日攻坚行动。认真落实“全市拆锅炉拔烟囱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对治理任务分类建立台帐,明确责任主体,压死整改时限。目前共拆除燃煤锅炉及烟囱80台(根),超额完成市下达的46台(根)任务,任务完成率174%。安装油烟净化器108台,此工作被全市通报表扬。二是成功完成紫山危废处理工作。2014年4月10日,因区域调整原属XX县的三陵乡紫山脚下原由XX县环保局处理危险化学品非法倾倒案的处理工作,划由我局处理,我局接手此案后,马上抽调精干力量,全力投入。此批危险化学品经查是由不法分子由江苏拉来后非法倾倒于紫山脚下,共计496大桶,计100余吨。紫山风景区是我市及我省有名风景名胜区,这些挥发性刺鼻气味的危险废物如一炸弹悬在头上,责任重大!我局采取了专人日夜盯防,雇用人工挖沟围堵等方法做了先期处理。5月19日,市里委托的专业处理公司进场处理,我局又联系水、电,雇用吊车,协调与周边村庄的关系、安排住宿、维持秩序等等,经过近一个半月的施工,终于圆满的完成了处理任务,一百余吨危险化学品全部处理完成!此工作被省厅、市局表扬。三是协同推进整体工作。协调区城管、建设、商务、公安等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道路扬尘污染治理、黄标车专项治理、工业企业环境卫生清洁、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环境卫生清洁、油气回收治理和提升燃油品质等八项工作。对辖区的拆迁工地现场进行集中整治。重点对不按标准设置围挡、不按规定洒水抑尘、工地物料不覆盖、工地路面不硬化、运输建筑物料、建筑垃圾车辆不封闭、出工地车辆车轮不清晰等问题进行督导整治,力促其全部达到“六个100%”标准;对辖区全部责任范围内道路实施每日2—3次机械化清扫,在重点区域实施人工推扫,彻底杜绝环卫工人焚烧垃圾、树叶。共清理沿街烧烤摊点160处,没收烧烤工具63个,发放整改通知单200份;我区共有加油站17家,其中中石化10家、民营加油站7家,除1家中石化加油站因内部技术原因未进行油汽回收检测外,其余16家加油站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动员大会上曝光的涉及我区16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北环路至309国道无防尘措施的131家小煤厂进行整治,取缔37家。四是全力抓好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按照市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丛台实际,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的方针,围绕不焚烧秸秆、不污染环境、不浪费资源的目标,全面性、持续性、常态性做好今年秸秆禁烧工作,截至目前,我区无焚烧秸秆现象,更未发生大面积焚烧秸秆情况。另外,我局自我加压,推广秸秆成型燃具1000套。目前,我区内两个大气敏感点周边的东庄、文庙社区的秸秆炉具推广工作已完成,其他乡镇的推广任务已达尾声,三日内全部完成。此工作受市和市局领导的好评。河北日报(11月27日第二版)、河北新闻网、凤凰网、邯郸日、晚报、燕赵都市报等11家媒体进行了报道,为我区争得了荣誉。

三、明确责任,全力推进,全面完成年度污染减排任务。

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4年污染减排重点治理项目暨限期治理任务的通知》要求,我区有减排量要求的是陈窖村陈海彬养鸡场建设雨污分流、干清粪、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治理工程,要求于2014年6月完成。由于陈窖陈海彬养鸡场属紫山森林公园防护区内,按政府统一规划要求,该养鸡场已于2014年8月份取缔,取缔后将减排cod3.32吨/年、氨氮0.33吨/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目标,减排完成率100%。

四、严格审批,强化监管,全方位强化环境监管。

通过落实环保责任制,努力构筑全方位污染防控网。一是积极应对环境新形势。三陵乡和黄梁梦镇划归我区后,面对复杂的环境形势,我局认真研判,积极应对。对各类污染源及环境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登记建册,分类管理。对紫山风景区内被非法倾倒危险化学废弃物重大环境事件,我区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安排部署,对现场进行隔离,派驻局执法人员不间断值班看护,并联系专门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了安全分装处置。另外,查处了一批小电镀、小球磨、小铁粉等重大环境违法案件。二是严格环保审批。今年以来共审批项目28个,联合把关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为100%,有效控制了新污染源产生。三是强化环境执法。扎实开展环保严查专项行动,对辖区各类污染源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三陵乡、黄粱梦镇区域内非法污染小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协调工商、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出动铲车2台,运输车辆5辆,执法人员160余人(次),取缔非法小企业39家。抓实环境信访工作,共办理上级交办、群众来访举报各类环境案件476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

五、创新形式,强化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把环境宣传作为促进环保工作的有效手段和切入点,不断创新形式,积极搭建公众参与平台。一是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以增强公众环境意识为目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一所中学被授于“国际生态学校”称号。二是精心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6.5”期间,除在市文化艺术中心开展活动外,还组织社区和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册2千余册,宣传单1万余份,环保手提袋200余个,悬挂宣传条幅22余条、宣传标语70余条,营造了浓厚的环保氛围。三是不断创新环境宣传形式。把环境圆桌对话机制引入污染纠纷调解工作,协调解决环境纠纷6起,降低了行政成本和社会资源,促进了社会和谐。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区环保工作,在全省、市媒体发表29篇(条)。

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环保部门面对的是众多的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担负着污染防治的重任,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污染防治能力。因此,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民主评议等工作,把环保能力建设当作重中之重抓好、抓实。一是加强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习思想政治理论与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专业知识、技能相结合,努力提高熟练掌握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技能,解决问题、开创工作的能力,增强环保队伍科学发展意识、依法行政意识、争先创优意识和工作责任感。二是规范行为。建立完善、细化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环境执法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和“两错”追究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行为具体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细化、量化执法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状。严格遵守省纪委“十条禁令”、《全国环保系统六条禁令》、《XX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六条禁令”》和《XX市环保系统七不准》以及省、市、区优化发展环境有关规定,严明工作纪律。建立廉政风险监控工作运行机制,查找风险岗位16个,确定各科(室、队)岗位的防范重点和防范措施,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就查到哪里,预防和监督措施就延伸到哪里,切实有效杜绝“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四乱行为和“吃、拿、卡、要、报”等问题。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ab岗位工作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践诺服务要求,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切实作到行政提速,服务提质。三是树立形象。结合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工作,采用政府网、环保局域网、上墙等形式,公开、公示排污费征收使用、环境违法行政处罚、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等主要执法公务的法律依据、程序、标准、时限等内容,做到公开透明。努力改善政务环境,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环保形象。

二、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谋划

2015年,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将继续围绕污染减排、大气污染防治主线,坚持政府领导、环保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环保严查专项行动,狠抓建设项目管理、环境信访和环境宣教,力促城区环境质量持续有效改善。

(一)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对标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实施餐饮油烟和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产业结构调整、清洁能源推广、重污染天气应急、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执法监管能力提升八项工程,对各类大气污染源深化防治。一是深化餐饮油烟和燃煤锅炉整治。在全面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和餐饮燃煤大灶的基础上,强化监管,防止反弹。我们还将全市两个大气敏感点周边继续开展推广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预计推广400台左右。二是强化建筑、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按照市6项“绿色施工”标准要求,督促落实,防止扬尘污染。对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停止施工,新工地在未落实绿色施工措施前,不得开工建设。对违反规定者从重处罚,严格执法。同时加强各种煤场、料场防风抑尘措施的落实和监管。三是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建立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演练,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确保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加强监管,深化治理,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

一是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把市二印等排污企业列为重点监控对象,落实专人负责,督促并确保二印的监督平台运行正常,对治污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天侯监控,杜绝偷排偷放,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加强对南水北调工程丛台段的巡查力度,确保水质达标。

(三)积极开展环境宣教,努力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一是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坚持抓样板、树典型、推经验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深入开展绿色小区、绿色学校等绿色创建活动,不断掘宽创建面,创新方法,使环境教育社会化、公众化,提高公众和社会各界的环境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二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活动。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载体,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过文艺演出、社会实践、新闻媒体、板报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环境宣传,营造浓厚环保氛围。

(四)强化环保执法,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继续实行挂牌督办,建立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扩大社会监督面。加大对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六小”等重污染小企业的监控、取缔力度,发现一家取缔一家,严防死灰复燃。严格限期治理、环保“三同时”等制度,对到期不能按要求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或不按要求执行“三同时”的企业,该停产治理的停产治理,该处罚的按上限执行,决不姑息迁就,放任纵容。畅通环境举报渠道,严格限时办结等制度,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污染反弹。

(五)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防止新污染源产生。协调工商、发改等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形成联合把关合力,提高环评执行率。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评”,没有经过环评的,有关单位不得立项或备案、不得核发营业执照。严格环评审批。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发展规划的项目坚决不批;对不能达标企业或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企业坚决不批新上项目。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严格建设项目监管,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必须与污染治理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按环评要求建成,减少新污染源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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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有限公司

环保工作汇报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XXXXXX有限公司现有??㎡烧结机??台,??㎡竖炉??座,??m³高炉??座, ??吨转炉??座,??mm轧线??条,是集???于一体的?????钢铁联合企业。。 长期以来,我公司从发展战略的高度重视企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成立了由总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环保管理组织机构,明确总经理是环保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全面领导环保管理工作,不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制定环境发展规划,有效保证了环保工作的顺利展开。

二、企业环保工作概述:

一是累计投资???元左右,完善环保设施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按照上级环保部门要求,在烧结机头、炼铁高炉槽下等排污口,安装???套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并与XXXX市环保局、???环保厅联网运行;废水处理方面建有污水深度处理站,对各工段溢流废水收集处理,不外排;固体废弃物实现综合利用。 二是不断加大治污减排力度,保证减排指标顺利完成。几年来我公司已累计投入资金近??元,建设??脱硫设施,实现烧结机烟气全部脱硫治理。我们通过加强设备巡检、强化岗位操作等措施,确保烧结机脱硫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及在线监测设备数据准确可靠传输,发挥了治污设施的减排作用。

三是强化管理,加强治污设施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环保设施运行报表制度,每天利用公司早调会通报各单位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严格执行环保设施启停机汇报制度。制定环保设施启、停机申报管理规定,明确环保设施启停机程序,对无故停运环保设施及停运设

施不报告的行为严肃处理。实施环保设施定期检查制度,明确检查重点、检查时间,使各单位真正重视起对环保设施的日常检查与管理,主动查原因、定措施,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时间,针对存在问题,抓好落实整改。

三、企业重点环保项目介绍:

1、废水处理系统:

各工段均有独立的水循环系统,采用净、浊分流,闭路循环。溢流废水及生活污水引入处理能力为??? m3/天的厂区废水净化站进行澄清净化处理,处理后废水炼铁、炼钢、轧钢回用,自身循环,无外排。

2、粉尘排放管控:

(1)烧结(竖炉)工序:烧结配料系统采用布袋除尘器收集配料过程产生的粉尘;机头系统采用静电除尘器用于生产过程烟尘的处理,以及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设施,现我公司有脱硫设4台套,均能正常、稳定运行,保证脱硫效率在???%以上;烧结机尾、带冷机及竖炉生产产生的粉尘使用静电除尘器进行处理。针对排污口安装烟气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共???台套,并与上级环保部联网运行,实现随时掌握排污状况。

(2)炼铁工序:高炉煤气采用重力+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送TRT发电系统和煤气柜全部回收利用;高炉出铁场采用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治理;高炉槽上上料系统采用行走式除尘车,减少上料时粉尘散逸,槽下系统采用静电除尘器,排污口安装烟尘在线监测设备??台套,与上级环保部联网运行,实现随时掌握排污状况。

(3)炼钢工序:转炉一次除尘系统采用的是二文三脱湿式除尘设备;二次除尘系统采用的是布袋除尘器,排污口安装??台套烟尘在线监测设备,与上级环保部联网运行,实现随时掌握排污状况。

(4)轧钢工序:采用转炉煤气和高炉煤气作为能源,使用的是蓄热

式加热炉,轧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过湿式喷淋设施处理。

(5)物料场扬尘治理:为了减少料场无组织粉尘飘逸,公司投资800余万元建设料场挡风抑尘墙,采用专利产品挡风抑尘板等主要施工材料,有效发挥抑尘作用,减少无组织粉尘的飘逸。同时对部分料堆采取苫盖措施,控制粉尘飘逸;利用洒水车每天对料场循环洒水,有效抑制扬尘。

3、固废管理:

废油及废油桶是我公司的主要危险废物,对于产生的危险固废物的收集、管控,一直作为我公司环保管理的重点。设置了危废库,“防流失、防扬散、防渗漏”措施齐全,有效避免了固废的二次污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及废油桶由供应处回收组统一回收后,经XXXX市?????????有限公司外销处置。

各种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通过加湿处理后回用,用于烧结配料;转炉尘泥、氧化铁皮等送到烧结系统配料使用;高炉水渣全部外销利用;炼钢废渣经处理后用于烧结配料使用。

4、噪声管理:

炉顶均压放散阀、放风阀、煤气均压放散阀和助燃风机等是公司主要噪声源,在施工时,我们采用了将其置于机房内,并加装消声器等措施,使噪声大大降低,实现了噪声达标排放。烧结机机头、机尾大型风机、转炉大型风机及其他大型风机设置在厂房内,实现了噪声达标排放。针对制氧厂空压机、氧压机、氮压机和冷却阀等部位产生的噪声,加装了消声器或者隔音罩,降噪效果明显。

四、汇报总结:

自建厂以来,我公司始终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点,不断加大技术投入,更新工艺装备,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先后投资建设了各项环保项目,如料场挡风抑尘墙项目、废水净化站改造项目等。

我们在治理污染、保护环境上,虽然按有关规定和上级环保部门要求做了不少工作,但仍存在一些差距,有些方面尚需进一步完善,下步我公司将继续努力,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深化污染治理,提高绿化水平,将我公司建成名副其实的绿色和谐企业。

XXXXXXXX有限公司

推荐第6篇:镇环境保护工作汇报

**镇环境保护工作汇报

自2006年7月21日,区环保工作专项整治工作会召开后,我镇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工作条例,落实会议精神,根据上级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发扬务实进取,锐意创新的工作作风,从源头抓起,从基础工作做起,严格执法检查,强化环境治理,着力建设生态良好、环境良好的**镇

。现将我镇近期开展的环保工作汇报如下:

一、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划定磨池河桃咡井段、茫溪河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对保护区内现有的企业进行排污检测,确保工矿企业全部达标排放。保护区内全面禁止养水禽实施绿色生态农业工程,确保取水点的水质达到饮用水标准。

二、加强农业污染面、源管理。

1、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的管理,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农业地膜。改进施肥方法,改浅表施氮肥为深施、适施,尽量使养分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大力推广抗病虫品种和生物农药,推行避病虫栽培,尽力减少化学农药的施用量。推广自行降解的农膜,综合利用畜禽粪便,应用有效微生物菌群处理鸡粪,从而大幅度地减少粪便臭味、氨味。大力推广沼气,粪便深加工循环生态农业技术,使农业生产实现无害化。

2、对茫溪河两岸现有养殖户进行宣传和教育,落实其环保责任。集中开展清理整治茫溪河两岸的家禽养殖场和规模养殖户,8月1日起禁止在沿河两岸养仔鸭,禁止新增规模养殖场,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三、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与村、组、社区负责人和养殖户签定环保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使环境保护工作长期持续下去,防止治理效果反弹。

**镇人民政府

2006年7月24日

推荐第7篇: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汇报

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在全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全区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一、XX年全疆环境状况

XX年全疆环境质量好于XX年。生态环境保持稳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环境质量继续改善。放射性和辐射环境安全。但全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绿洲内环境污染压力较大,环境质量总体不高,部分城市空气质量仍然较差,局部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仍然存在。

生态环境:

1、在全区监测的20条主要河流56个断面中,水质为一至三类的断面占66%,四类至劣五类的占34%。与上年相比,一至三类水质比例上升3.6个百分点,水质总体属于较好。全区湖泊水质继续保持稳定,属

二、三类的占22.2%,

四、五类占18.5%,劣五类占59.3%。我区湖泊、水库中主要污染物为盐类、总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污染物主要是农田排水和城市污水。

2、XX年全区共出现较大的区域性沙尘暴天气3次,局部沙尘暴和浮尘天气18次。与上年相比,沙尘暴和浮尘天气的次数相当,但大范围沙尘暴的次数减少,影响范围减小,危害程度减弱。由于我区干旱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大气环境质量总体较差。

3、XX年新增罗布泊野骆驼和托木尔峰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增加到7个。目前,全区自然保护区已达26个,总面积20.42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12.89%。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个,生态示范区试点6个,总面积11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6.64%。塔里木河流域被正式批准为全国7个生态功能保护区之一。

城市环境:

1、城市空气质量较上年有明显的改善,全区城市空气质量达到

一、二级的天数占66.5%,比上年增加8.4%。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由上年的3个增加到6个。

2、流经城市河流的水质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污染较轻的为孔雀河、伊犁河、多浪河、克兰河等,城市断面水质为三类。污染严重的为乌鲁木齐河、水磨河、吐曼河和克孜河,城市断面水质为五类和劣五类。

3、在1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除乌鲁木齐市三水厂水源地和喀什市水源地总硬度和硫酸盐超标外,其余城市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国家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

4、城市区域声环境好的占20%,较好的占20%,轻度污染的占53%,中度污染的占7%。城市道路声环境好的城市占38%,较好的占44%,轻度污染的占12%,中度污染的占6%。

5、截至XX年底,全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0%,生活垃圾焚烧和简易填埋处理率达80%,城市集中供热率达50%,城市居民用气普及率达93%。

污染物排放总量:

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国的1%-1.5%。全年

废水排放总量5.04亿吨,比上年增加0.15亿吨;烟尘排放量为18.67万吨,比上年减少0.43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9.3万吨,比上年减少0.3万吨;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69.1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

辐射环境:

全区六所放射源库的管理、两个重点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单位、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的利用和各种射线装置的运行,均处在安全状态。城市的各类电磁源,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电磁辐射环境安全。

乌鲁木齐市城区空气质量:

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继续改善,监测日报显示,好于二级的优良天数超过60%以上,比上年明显增加。二氧化硫的年日均值降低5.8%,二氧化氮年日均值降低5.2%,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降低23.9%,但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仍然超标。纵观五年来的空气质量变化,乌鲁木齐市城区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XX年主要工作

(一)创新思路,环保工作迈上了新台阶。XX年,全区环保系统围绕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立足于xq实际,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创新环保工作思路、创新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方法,提出了充分利用xq的环境容量促进工业化、利用重大生态建设项目解决重大环境问题和大力发展有机食品生产解决农业面源污染等思路,使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更加具体。

(二)环保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深化,各级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落到实处。XX年,全疆地、州、市、县全面推行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了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健全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统一监管、各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初步实现了环境保护工作从简单认识向实质性重视的转变、从单一部门管理向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转变、从环境执法难向依法行政的转变,各级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职责落到实处。

(三)改进环评审批工作,促进了项目建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是协调经济发展、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关系的重要措施。为了加强环境管理的主动性,有效避免因建设项目选址不当或环保措施不到位造成的环境问题,进一步强化了环评预审工作,简化了程序,提高了审批效率,加快了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的进程。加大了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环境监察力度,扭转了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强化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保证了环评措施的落实,避免了新建项目走末端治理的老路,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发展。

(四)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人为破坏得到遏制。进一步加大了对重点流域、区域的资源开发的环境管理力度。继续开展对乱采滥挖发菜、甘草、麻黄草的执法检查。对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进行了定期环境监察。打击和处理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有效防止了人为生态环境破坏。

(五)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继续加大对污染源的治理力度,自治区下达的30家重点企业限期治理任务取得了实效。在全疆开展的“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环保行动中,查处违法排污企业104家,对其中61家企业进行了治理整顿。依法处理了全区十大典型违法排污案件,有力地打击了非法排污行为。同时组织部分自治区重点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工作,完善了管理,节约了资源,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提高了企业效益。在防治非典期间,加强了医疗废水、垃圾处理和农区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有效地防止了二次污染的发生。

(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公众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继续开展中小学校环境保护教育和创建绿色学校活动,以纪念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开创30周年为契机,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全疆城市空气质量隔日报,保障了群众的环保知情权、监督权,增强了社会各界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XX年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思路: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严格环境执法;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上,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在污染防治上,努力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控制和削减排污总量。在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保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和逐步改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环境保护工作主要任务和目标:

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通过实施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建设和开展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使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面积占全疆面积的15%,全区生态环境保持稳定;以重大生态建设项目解决重大环境问题,加快生态环境建设,使全疆生态环境建设投资占GDP的5%;加快城市大气综合治理工作,使全疆城市空气质量

一、二级的天数平均达到60%,其中北疆城市达到80%,南疆城市达到45%,乌鲁木齐市达到60%;加大对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治理力度,使全疆工业企业60%达标排放,确保全疆城市饮用水源地90%符合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全区主要河流水质为

一、

二、三类占80%,全区湖泊水质为

一、

二、三类占30%;开展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活动,促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使75%的城市人口生活在优美环境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使全疆80%违反环境保护政策的行为得到查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充分利用xq的环境容量在戈壁滩上建立工业园区,推广清洁生产,开展循环经济,科学合理确定排放标准,促进xq工业化;大力推广有机食品生产,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提高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

1、坚持和完善环境保护十项制度

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检查办法、考核标准和表彰先进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费、排污总量控制、环保验收、环境监测、科研支撑、宣传教育和政务公开制度。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2、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我区工业化进程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利用戈壁荒滩环境容量大的优势,推进工业园区建设,集中治理污染。发挥我区自然资源丰富的优势,继续大力支持石油石化、纺织工业、电力工业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在项目建设上放开环境准入限制,进一步简化环保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继续帮助自治区三个30户重点企业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提高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水平,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继续关停污染严重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腾出产品市场,促进大企业的发展。

3、发展有机食品生产,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我区具有发展有机食品生产得天独厚的条件和基础。发展有机食品,不但可以促进农牧业从数量型增长方式向质量型增长方式的转变,推进农牧业产业化,提高特色农业的附加值,增加农牧民收入,还可以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减少农田排水的污染物,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统筹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要大力宣传、倡导、推广有机食品生产,帮助企业进行有机食品的国家认证工作。抓好伊吾县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县的建设工作,推动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努力把xq建设成全国“有机食品强区”。

4、加强环境问题的研究,争取国家项目的投资

利用西部大开发国家政策和资金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倾斜的有利时机,深入开展xq重大环境问题的宏观研究,提出解决环境问题的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加快解决我区的重大环境问题。继续大力支持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城市绿化等自治区重大生态建设项目,着力推进艾比湖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前期工作。

5、加强环境执法,减少人为破坏

环境执法是环境保护部门的基本职责,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是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保障。继续依法加强对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草地资源、土地资源、湿地资源、大气资源、旅游资源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的监督。依据《环评法》做好各类规划和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防工业项目污染水源、耕地和城区,防止造成新的生态破坏。

6、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可持续发展是我国长期坚持的发展战略,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把环境保护政策的学习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计划。利用自然灾害和典型环境事故,开展警示教育,增强群众的环境危机意识。以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保模范城市、环境优美乡镇及环保知识下乡入户等活动为载体,引导社会力量关注、支持、参与环境保护,提高公众环境文明程度。积极推动克拉玛依市创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力争今年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考核。

7、继续治理乌鲁木齐市城区大气污染

按照城市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必须满足城市环境质量的要求,建议从城市规划和建设上,拉开城市建设骨架,控制在密集区新建楼房,扩大城区绿地和行道树面积,解决城市中心区通风道和低空逆温层等问题,保证市中心区有“穿堂风”和上升气流,创造污染物扩散条件。市区集中供热站要完善脱硫装置。加快推进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的燃气化改造。严格控制城乡结合部小锅炉烟尘污染,解决小锅炉一边拆一边建的问题。总之,继续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乌鲁木齐城区空气质量就能进一步改善。

8、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加强环保人员的学习与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创新环保工作思路,当好政府环境保护的参谋和助手。实施人才战略,不断优化环保科技人员结构,加大科技投入,发挥科技的支撑作用。调整环境监测工作的目标,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体系,逐步实现监测手段现代化。继续加强县级监测监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县级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我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要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统筹人与自然相和谐,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环境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坚信,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有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有全区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成绩,为xq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推荐第8篇:佛山市环境保护工作汇报

佛山市环境保护工作汇报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环保指标情况

根据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2005年8月印发的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考核要求,环境保护的考核指标有6项,我市2003年~2005年的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如下:

(一)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2003年、2004年和2005年我市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分别为90.41%、95.08%和95.62%,都能达到≥70%的要求。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我市2003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85%,2004年为99.58%,2005年为100%,都能达到≥96%的指标要求。

(三)烟尘控制区覆盖率:我市2003年~2005年的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均为100%,达到≥90%的指标要求。

(四)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我市2003年的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40.11%,未达≥50%的指标要求;2004年为52.42%,2005年为63.62%,达到了≥50%的指标要求。

(五)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2003年我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7.8分贝,2004年为56.3分贝,2004年为56.5分贝均达到指标要求的≤60分贝。

(六)近三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我市2003年以来都未有发生过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达到“未发生”的指标要求。

可见,2004年、2005年我市在环境保护上的所有指标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考核的要求。

二、我市2003年以来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

近年来,我市市委、市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将环境保护工作融入社会经济发展中,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一)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佛山市全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环保部门的职责、任务,从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并分解工作任务后,我局马上组织力量编制了本系统创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针对“创卫”中环保工作的难点、重点,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并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创卫”是“创模”的入门券,“创卫”的环保指标同时也是“创模”的部分指标,我们认真抓好了这两项工作的整体推进,编制了《佛山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纲要》,并由市政府批转实施。2005年3月由市政府下发了《佛山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规划》和《佛山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专项规划》,其中的专项规划之十就是《全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方案》,确定以建设宽裕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大城市为目标,在全市五个区的中心城区全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到2005年底前,顺德、高明、三水区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并通过全国爱卫会的考核鉴定;禅城和南海区国家卫生城市的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佛山“国家卫生城市”得到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确认。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

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臵,坚持科学发展观,把环境保护融于经济发展之中。

1.实行环境和发展综合决策制度,注重在政府决策和规划中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并确保环保资金的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将环境保护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之中,每年都将环保专项资金、环保机构人员及能力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之中,优先解决环保工作所需资金;市领导也多次就环保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和作出重要批示,在2005年初召开的中共佛山市委九届七次全会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龙云同志明确提出了“环保是项目的前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等科学观点,为做好环保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梁绍棠市长、分管环保工作的杨晓光副市长针对创模、珠江整治工作多次主持召开环保工作会议,研究确定做好环保工作的思路和具体措施。市委、市政府于2003年7月29日召开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对上一届党委、政府的环保工作进行总结,并部署了未来几年党委、政府的环保工作重点,明确提出了要力争于2006年将我市创建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2004年4月2日召开了全市创模动员大会,标志着佛山市正式拉开了为期3年的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的序幕。2005年12月29日我市就创模工作召开了再动员大会,部署落实加快推进创模工作的具体措施和任务,市五套班子领导、各区党委政府以及市直部门的主要领导均参加了会议。2005年,我市环保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市政府下发了《佛山市环境保护实现“一突破,两改善”实施方案》(佛府[2005]145号),要求近期环保工作要以抓好城乡河涌污染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全力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和重点区域的城市环境面貌;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在2006年初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环保模范城市建设的决定》(佛办[2006]2号),明确提出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环保工作。

2.注重各级党政部门和企业管理人员环保意识的培养和提高。一是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环保专题工作会议,对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珠江综合整治、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等重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二是强化对党政干部的环保教育,提高综合决策水平。为了提高领导干部在城镇规划、市政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理论与决策水平,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与清华大学联合举办高级研修班,让领导干部在清华大学接受了为期一个月的脱产培训。同时,市委党校在各级干部学习培训中都开设了可持续发展的课程,并以佛山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中应做好那些工作为讨论题,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对环保工作进行深入思考;三是提升工业企业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为了促进电力、纺织、陶瓷等大气污染控制重点行业建设烟气脱硫工程,市科技局、经贸局、环保局于2004年9月24日组织召开了“佛山市烟气脱硫技术交流洽谈会”,邀请国内外具有烟气脱硫技术的科技企业与我市大气污染控制重点企业进行了交流洽谈,并由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院教授针对国内外烟气脱硫技术发展现状及各种技术利弊做了专题讲座,提高了企业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

3.健全环保考核工作机制,强化环保责任考核的监督管理力度。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我市逐步建立了“市委统一领导,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组织”的环境管理体制和“责任考”运行机制。一方面,落实环保考核目标责任制。市政府从2003年开始对各区进行环保责任考核,将环保考核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评定各区党委、政府政绩的重要依据,2003年7月,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签订了本届政府环境保护任期目标责任书,以后每年又与各区政府签定年度考核责任书。为了促进创模工作,2004年4月2日召开全市创模动员大会后,市政府再次以签订责任书形式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另一方面不断强化对环保责任考核的监督管理力度。我市在认真落实好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省环保责任考核的同时,还结合创模、珠江整治等工作的需要,从2004年开始由市政府统一组织,组成由组织部、监察局和环保部门等10个单位参加的考核小组,对各区政府的环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由组织部和环保局联合发文通报考核结果,较好地促进环保责任制的落实。

4.制定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行政区划调整后,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规划先行”,并将2003年作为规划年,《佛山市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规划纲要》在广泛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经过反复讨论研究,经提交人大、政协审议通过后,于2003年11月21 日正式向社会公布。《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为今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乃至整个环保事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在这个基础上, 2004年,我市又抓紧组织编制了《佛山市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控制规划》、《佛山市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和污染控制规划》、《佛山市景观生态规划》、《佛山市现代化大城市暨中心组团区第二饮用水源地选址方案和水源地保护功能区划》等环保专项规划,均已通过专家评审。根据省环保局下发的《〈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实施方案》(粤环函[2005]111号)精神,我市已于2005年7月开始组织编制《佛山市环境保护规划》(简称“环保规划”);市和区也已初步制定了“十一五”环保规划。同时,我市对《佛山市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规划纲要》进行了修改完善,《佛山市大气污染控制系统规划》和《佛山市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正在编制之中。另一方面,为使创模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市创模办组织开展了创模规划的编制工作,于2004年11月14日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并于2005年3月7日由市政府下发执行,使我市创模工作依据充分,目标任务明确。

(三)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契机,全力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努力将佛山创建成为“宜居、宜游、宜创业”的环保模范城市

2003年我市批准实施了《佛山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为使创模工作迅速开展,在省环保局领导的支持下,杨晓光副市长带队于2003年10月27日专程向国家环保总局汇报了我市创模工作的启动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倾听国家环保总局的意见和建议。2004年4月2日,我市在市政府大礼堂隆重召开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动员大会。会议由陈云贤常务副市长主持,市五套班子、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市人大、政协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代表、各区、镇、工业园区领导、中央和省属驻我市单位、驻禅部队、全市126家重点污染源企业负责人以及在校师生、市民代表等近800人参加了会议。黄龙云书记、梁绍棠市长分别作了“创模”动员讲话,杨晓光副市长分析了我市“创模”形势,对“创模”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省环保局李清局长应邀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指示。在“创模”动员大会后,全市的“创模”工作得到不断推进。

1.以珠江综合整治为基础,实施碧水工程

近年来我市的珠江综合整治工作经过多次联席会议和佛山水道综合整治现场会,不断明确了整治思路,完善了监督管理机制。通过抓工程、上项目、抓监督、促治理,珠江综合整治得到较好推进。

一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我们对全市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切实加强管理,饮用水源一直得到较好保护,水质保持在Ⅱ类和Ⅲ类标准之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逐年提高。2005年初,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清理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区内沙石场、油库、码头和饮食店档的通知》,对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的清理工作提出了要求,目前已清理沙石场11个,饮食店档2个,其余项目正在清理过程或进入相应的法律阶段。

为解决我市饮用水源单一的问题,保障我市及中心组团社会经济发展的水资源需求,我市委托中山大学水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编制了《佛山市现代化大城市暨中心组团区第二饮用水源地选址方案和水源地保护功能区划》,并于2005年初通过了市长办公会议的研究审议,目前正将申请划定第二饮用水源地保护功能区的请示提请省政府审议。

二是大力推进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至2005年底,我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6座,污水处理能力达69.9万吨/日。2005年新增建成佛山镇安污水处理厂二期(10万吨/日)、南海平洲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顺德容桂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高明荷城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三水驿岗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均已通过环保验收。自2004年2月以来,我市将五区首批16个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项目推向社会、统一采用BOT的方式运营后,又一次掀起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热潮,截止2005年底,我市在建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共有15座,总污水处理能力为30.2万吨/日。

三是加快流经城镇污染较重河涌的整治工作。(1)禅城区和南海区联合展开佛山水道的综合整治 佛山水道的综合整治工作是我市水流域环境整治的重点任务,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探讨佛山水道的综合整治工作,并下发了《转发市环保局关于佛山水道下一步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和任务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各区和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推进整治工作。佛山水道作为一条跨区的城市河流,禅城、南海区政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了佛山水道的整治工作。

目前佛山水道流域内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共6家,污水处理能力为48万吨/日,占全市污水处理能力的68.67%。与此同时,配合污水处理厂展开的各段截污工程也正在如火如荼地实施。今后,随着截污工程和污水处理厂的按时顺利完工并投入使用,将大大缓解佛山水道的污染状况。

在运用常规方法整治佛山水道的同时,我们亦试图运用先进的水污染治理技术解决佛山水道严重的黑臭问题,包括人工增氧和内河涌的生物截污等。我们已委托华中科技大学开展佛山水道人工增氧的技术研究,该研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目前正在研究确定下一步具体实施的内河涌;佛山水道的支涌生物截污工程已完成公开招标并确定中标单位,目前凹窦涌生物截污工程已经完成,石角涌生物截污工程已与水利部门达成一致意见,现正进入工程设计阶段。

(2)其他区的内河涌综合整治工程

南海区制定了四乡联围综合整治方案,主要解决南海区所辖范围内内河涌对佛山水道和佛山涌的影响问题,尤其是解决叠滘片污水的截污、收集和桂城东一涌、东二涌以及其它排入佛山水道、佛山涌的河涌污染问题,从而有效减轻佛山水道的污染负荷。

顺德区眉蕉河整治工程眉蕉河水闸、眉蕉头引水泵站两项工程接近完工,正在抓紧收尾工作;总体环评已完成并送审,一期工程正在进行招标;眉蕉河大桥已完成基础和下部结构工程,完成工程量的50%;外环路桥工程可研立项、设计已经完成,正进行招投标前期工作;文登河整治已经完成3100米河段的浆砌石挡墙及压顶;伦教大涌整治工程伦桂路至伦教医院段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准备施工招标;林上河整治累计完成单边砌筑石墙1000米、桥梁1座、河涌疏挖400米,开挖土方4.36万方、浆砌石0.22万方、绿化面积2000平方。2005年完成了北岸1915米河段的护坡、疏浚。

高明区政府两次发布了关于整治秀丽河的通告,要求还河于民,造福社会,其整治工程也于2005年1月10日正式动工。目前,秀丽河的清理工作已按计划在荷城街道的新村、湾渡和西安的跃华路旁三个点进行,现正在对下游长8.5公里的河床进行清理。

三水区西南涌整治作为省水利厅的重点工程之一,西南涌城区段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左岸搬迁关闭了三新染整厂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单位,并基本完成截污工程;右岸的24家企业单位的搬迁关闭工作也已开展;西南涌西南堤段和乐平堤段围加固工程已全面动工;左岸涌整治工程已完成黄塘泵站建设并通过验收;大棉涌整治工程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是对养殖场进行清理和整顿。2003年以来,我市已关闭了禁养区内的大部分畜禽养殖场以及河涌两岸的窝棚等违章建筑。由于关闭、搬迁必须按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同时还涉及到合同与赔偿问题,因此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目前,我们正继续对已关闭的畜禽养殖场、窝棚和垃圾堆放场等加强监管,防止回潮,同时也要防止禁设区内饮食店档死灰复燃。

2.以二氧化硫总量削减为突破口的大气污染控制和蓝天工程全面开展

针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不容乐观的严峻形势,市政府下发了《佛山市2004~2006年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实施方案》,并于2004年7月召开了全市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现场会,全面启动了以控制电力、纺织、陶瓷、水泥等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抓重点,推进全市二氧化硫总量削减工作。针对我市电厂多、二氧化硫排放量大的情况,市政府积极推动电厂脱硫和热电联供工作。主要加强了对四大电源企业(佛山沙口发电厂、顺德德胜电厂、南海发电一厂、三水恒益电厂)的二氧化硫治理监督检查工作。主要治理情况如下:

佛山沙口发电厂(1996年建成投产,有两台10万千瓦燃油机组):制定了二套方案,一是近期方案,在2005年至2007年,沙口发电厂使用硫含量小于1%的低硫燃料,并在用电低谷期减少发电量的方法削减二氧化硫;二是远期方案,沙口发电厂上马油改气项目,引进国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

南海发电一厂(1996年建成投产,有两台装机容量为20万千瓦燃油机组):已对其中2号锅炉实施“水煤浆替代燃油”技改工程,工程新建了一台水煤浆锅炉即3号锅炉替代原2号燃油锅炉,同时采用水煤浆固硫措施和低氮燃烧器技术,以减少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技改工程完成后,2号机组的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将降低一半。2号机组在8月份开始试运行,目前正在调试中,因这是我国最大的水煤浆代油的改造工程,调试时间较长,在调试成功后才能开始第二台锅炉的改造工作,厂方估计第二台锅炉的改造工作要到2006年5月实施。

顺德德胜电厂(1994年建成投产,采用燃气轮机—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总装机容量为28.3万千瓦):近期通过使用高粘低硫环保油(燃油的含硫量控制在1%以下)和燃油脱硫添加剂的方法来削减二氧化硫的排放量,顺德德胜电厂技改项目2005年12月29日开始施工,建设完成后将关闭德胜电厂原有3台燃油机组。

三水恒益电厂(1995年建成投产,有两台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燃煤机组):采用广州粤首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AG-2型固硫剂脱硫技术。该工程总投资1180万元,2005年7月份开始施工,计划在2006年4月完工。工程的目标为二氧化硫削减率高于85%,投运率保证在电厂正常发电时间的95%以上。

此外,各区在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上都做了大量工作。禅城区在7家二氧化硫污染严重的企业推广脱硫添加剂或其他脱硫技术;南海区里水发电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完成了烟气除尘脱硫工程的建设,南海江南、长海发电厂脱硫工程正在建设中,南海桂城电厂和大沥电厂将于2006年6月份关闭;顺德德胜电厂技改项目完成后,顺德区内的其余4家燃油发电厂将进行关闭,目前暂时使用脱硫剂减少二氧化硫排放;三水区已完成关闭三水乐平糖厂、三水西南发电厂两间小火电任务,河口发电厂制定了约800万元的脱硫削减方案,并进行利用LNG项目发电的技改调研。

二是加强流通渠道检查监督,有效控制大气污染。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控制燃煤质量上做了大量工作,大力推动了我市大气污染物的削减工作。

一方面,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保障燃煤质量符合要求。加快了燃煤质量检验技术研发步伐,设立了具有国家法定的质量检验机构资质的质计检测中心,便于为行政执法部门提供准确的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依据,对检验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燃煤,交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而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不符合产品标准的燃煤依法进行查处,在行政执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要求和引导燃煤的用户自觉地选用符合产品标准的燃煤,控制好燃煤对大气产生的污染。

另一方面,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共同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实时统计全市在用锅炉数量,积极开展现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对发现的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燃煤锅炉及时予以查封和取缔。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用户选用锅炉时,积极宣传和鼓励选用水煤浆、循环硫化床等环保型锅炉,通过控制燃煤质量和锅炉使用环节,进一步降低了大气中的二氧化硫含量。

三是加强对大气污染其他重点行业的整治。除加强电力企业的脱硫整治工作以外,我市还重点加强了对陶瓷、水泥、纺织等行业的治理,通过关、停、转等多种方式淘汰了一批技术水平低、工艺落后、废气污染严重的企业。

禅城区在抓好禅高区内陶瓷企业污染整治和城西片陶瓷企业喷雾干燥塔的深化治理工作中,先后制定了《佛山市禅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陶瓷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佛山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西园周边陶瓷企业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和《禅城区扬尘污染整治方案》等,并组织专家对有关方案进行论证;先后召开了禅高区内首批9家陶瓷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大会和禅城区陶瓷行业废气深化治理现场会,进一步明确整治任务和目标,同时对禅城区所有的耐火砖厂实施了关闭。

顺德区于2005年初换发了总量控制企业排污许可证,根据下达的总量指标和各企业去年实际排放量等,对全区实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的48个单位重新核定、分配二氧化硫排放量。并严格控制企业新建、迁建和扩建燃煤、燃重油锅炉,控制现有企业排污,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二氧化硫排放量。

高明区也实施了陶瓷行业的喷雾塔废气治理工作,大部分企业已完成治理并成功通过验收,取得明显效果。此外,区政府下发了《关于限期治理工业企业二氧化硫污染的通知》,对区内所有安装使用锅炉或炉窑的工业企业进行治理。

三水区全力深化水泥企业的污染治理,通过奖励等办法促进企业对立窑进行污染治理,有效地促进了水泥企业的污染治理,全区17家水泥厂50条机立窑全部完成了污染治理,经整治后,全区水泥厂基本实现“消烟除尘”的目标,全区水泥企业每年减少粉尘排放约9万吨,二氧化硫的排放减少一半。在陶瓷行业治理上,该区印发了《三水区陶瓷(马赛克)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并召开了全区环境保护暨陶瓷行业污染治理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治理工作任务和期限。

自2005年以来,我市完成了133项二氧化硫治理工程,完成投资2800万元。其中高明区完成了113家企业治理任务,禅城区佛高区城西园第一批陶瓷整治企业和南庄第一批陶瓷喷雾塔治理工作以及三水区所有陶瓷企业的喷雾塔治理均已全部完成。

四是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针对我市机动车增长迅速、尾气污染严重的情况,市政府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全面开展对公交车、出租车排气污染整治。2004年10月27日召开了全市公交车、出租车行业“环保创模”动员大会,向全市公交、出租车企业下达了工作任务,正式启动了以公交车、出租车为重点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工作。2004年11月开始对公交车和出租车实施检测,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限期3天进行维修治理,治理后进行复检,复检4次不达标的,按有关规定强制报废。而且,根据市政府印发的《佛山市公交车、出租车行业“环保创模”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区与各自的公交车公司和出租车公司签订了目标任务责任书,明确要求有关单位按期完成车辆污染整治任务,要在2006年上半年消灭公交车、出租车冒黑烟现象,尾气排放首检达标率达到95%以上。

交警部门联合环保等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整治摩托车、汽车尾气排放污染专项行动,严禁超标排放机动车尾气的车辆上路行驶。经过一年多的整治,情况有了较大改观,超标排放尾气的车辆上路行驶现象明显减少。同时,交警部门还加强了在册机动车的管理,坚决执行车辆报废的有关规定,并联合经贸部门加强了对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检查与管理。还实行本地户口一人一车登记注册制度,要求申请人具备摩托车的驾驶资格,有效地控制了摩托车不断上升的势头。通过种种措施,较为有效地控制了我市机动车尾气污染现象。

五是推进饮食服务业燃油改燃气或电等清洁能源工作。为了规范全市饮食服务业燃油改燃气或电等清洁能源工作,加快饮食服务业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步伐,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2005年1月7日,市府办下发了《转发市环保局关于佛山市各区中心城区(镇)饮食服务业全面推行使用清洁能源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启动了中心城区(镇)饮食服务业能源改造工作。目前,禅城、南海、顺德区基本完成,高明、三水区正在加紧实施中,按计划2006年12月将完成五区中心城区(镇)范围内的饮食服务业清洁能源改造工作。

3.强化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这三年来,我市想方设法,加强环境管理,强化污染源监督,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是污染源两级在线监控网络基本建成。市政府积极投资开展污染源两级在线监控网络的建设工作,我市成为全国首家采用城域网连接的通讯方式,将监测、监控结合在一起的城市。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均建立了中控室,建立工业企业-集中污水处理厂-环保部门三者互动的环境监督管理网络,实现了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实时和全面的监管,进一步强化了污染源的监督。

二是进一步加强园区环境管理。为加强园区环境管理,提高建设水平,市政府切实加强园区环境管理,市、区都出台了工业园区环境保护或环境管理办法,督促园区搞好环保规划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出现了新亮点。南海科技工业园松夏工业区于2003年11月同时获得了ISO9001质量管理、ISO14000环境管理以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个体系共7项国内外权威机构认证;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是全国首批8个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之一,该园区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鼓励环保产业项目进园投资,有选择地引进符合生态工业的项目,只有达到环保标准、符合循环经济理念的项目才能被批准入园,园区尽量延伸产业链条,促进资源的合理梯度利用,目前园区已经初步形成“废旧金属——加工处理——金属原材料”以及“废PET塑料瓶——加工处理——塑料产品”两大循环产业链;顺德杏坛工业园实现了集中供热、供电、供水和集中治污,均安工业园正在建设热电联供项目;高明区沧江工业园作为“国家火炬计划佛山新材料产业基地”,于2004年8月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三水区中心科技工业园成功通过ISO14000认证后,继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目前正在创建国家级的ISO14000环境管理示范园区;三水大塘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已率先建设了污水处理厂。

三是全面达标和污染源治理工作取得成效。为了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力度,一是切实加强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工作,并对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二是结合“一企一档”工作的开展,切实加强企业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三是开展污染物排放许可核查,促进企业定量排污、持证排污。目前,全市已完成116家(包括8家停产企业)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的验收工作。

4.继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环境监测、信访、环境信息化建设工作

市委、市政府在认真抓好各项重点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的同时,还十分重视抓环保常规工作和基础工作。

一是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市政府紧密围绕环保重点工作,及时向社会宣传创模、珠江整治、大气综合整治、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等重要工作。为让更多的市民知道创模、了解创模、支持创模、参与创模,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宣传方案,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通过媒体把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部署、环保工作的进展、环保方针政策的出台、环境问题的解决等向市民公布;另一方面认真做好环保宣传活动的策划和组织,通过组织开展向社会征集创模宣传口号活动,评选创模标志和创模吉祥物活动,环保一日游、环保宣传车进校园以及环保文娱晚会、环保知识培训班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较好地提高了市民参与环保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环保基础建设和能力建设。为了适应环境监测工作新形势的要求,加强环境监测的能力化建设,2004年,我市的环境科学研究所并入环境监测中心站,并对人员进行了整合,使环境监测能力得到了飞跃。2005年,市、区环境监测站已有4个监测站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有5个监测站通过标准化实验室验收;市监测中心站购臵先进的应急监测车,是广东省第一个拥有应急监测车的地级市监测站;顺德区积极开展水质自动监测网络的建设。开展实验室国家认可和标准化建设工作,以及购臵先进的监测设备,使我市环境监测部门进一步提升了质量管理的水平,加强了自身的能力建设。

三是妥善处理环保信访和环境污染事故,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全部办结。面对日益增多的环保信访和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我市认真总结近几年环保信访处理的经验、问题及做法,召开了全市环保信访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要求,关注民生问题,将信访工作的重心前移,提高信访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阶段。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建立了较完善的信访工作制度,开通了24小时环保投诉热线“12369”,确保信访渠道畅通。2003年,共收到有关环保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案件4571件,统计时已处理结案4501件,结案率为98.47%(其中省市交办的大案要案、跨区纠纷和影响大、难解决的案件共27宗,处理率100%);2004年,共收到有关环保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案件4135件,统计时已处理结案3987件,结案率为96.42%(其中市支队共接案件326宗,统计时已处理结案315宗,处理率96.63%);2005年,共收到有关环保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案件6411件,统计时已处理结案5734件,结案率为89.44%。2003年共收到市人大议案和建议9件,市政协提案12件,全部办理,满意率为100%;2004年共收到市人大议案和建议8件,市政协提案7件,也全部办理,满意率为100%。2005年共收到市人大议案和建议3件,市政协提案16件,也全部办理,满意率为100%。

四是加强环境信息化建设。我市编制了《佛山市2003-2007年环境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成立了佛山市环境信息中心,建立了环境信息管理系统、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和环保广域网络,环境信息化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三、存在主要问题 近几年,我市环保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环保工作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动力,环保事业在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中得到了较好的推进。但是,随着我市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经济增长势头不断加劲,我市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环保工作面临着更大的挑战与压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环境承载的压力越来越大 我市长期沿袭粗放型发展模式,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历史欠帐多,而且现阶段我市经济的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还是靠物质资源的高消耗来实现的,这对我市的环境将是一种很大的压力。

(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与环境基础设施滞后的矛盾越来越凸现

我市已进入城市化的加速期,但包括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在内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滞后于城市发展的需要,尚需全力推进。

(三)环保队伍素质、监管能力还不能适应环境监管工作的要求

当前我市环保系统队伍的整体素质、监督管理能力与新形势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环境监察人员偏少,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影响了环境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由于监督管理不能完全到位,我市企业污染偷排废水、直排废水的情况时常发生。

四、下一步的工作设想

2006年是继续推进建设产业强市、文化名城、现代化大城市与富裕和谐佛山取得重要成效的关键一年,是“十一〃五”发展的开局年,也是我市力争实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目标的最后一年,我市将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全力促进创模目标实现。

(一) 实现“一突破”:就是以城乡河涌污染综合整治为突破口,消灭劣Ⅴ类水体

继续推进城乡重点河涌污染综合整治,通过截流污水、建设污水厂和引水泵站、实施污染源搬迁、开展清淤疏浚等措施,促进佛山水道、西南涌三水段、解放涌等重污染河涌水环境面貌有明显改善,消除河涌黑臭现象,确保河涌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

进一步加大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的建设力度,尤其抓紧沙岗污水处理厂、平洲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的建设工作,使污水处理厂能满负荷运行,确保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70%。

(二) 实现“两改善”:就是全面实施“点、线、面”的综合整治,改善重点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和城市容貌

1.实施“点的治理”和“面的改貌”,改善空气质量和城市环境面貌。

(1)点的治理:重点加强电力、陶瓷、纺织三大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并做好中心城区燃煤小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工作

一是加快电厂脱硫工作。狠抓电厂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所有燃煤电厂及热电联供企业必须建设脱硫工程。全程跟进南海江南发电厂等燃煤电厂及热电联供企业脱硫工程建设,确保年内投入使用;做好大沥电厂、桂城电厂、高明电厂的关闭工作;继续推广使用添加脱(固)硫剂、使用低硫燃料等措施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量。

二是全面提升陶瓷行业治理水平,实施综合整治。通过设定动态治理标准,按照“提升一批、培育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促进陶瓷企业进行改造、整合和提升,在继续推进喷雾塔治理的同时,加强窑炉的烟气治理工作,并抓好厂容厂貌的整治。

三是抓紧实施纺织行业的集中治污或脱硫设施建设。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定点、集中治污等有效措施,解决好印染企业污染问题。

四是加大各区中心城区燃煤小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力度。在各区中心城区内禁止新建燃煤锅炉,积极推动2蒸吨/时以下的小型燃煤锅炉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2)面的改貌:就是实施南庄、大沥、西樵、荷城四个重点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在南庄、大沥、西樵及荷城沿江四个重点区域,对陶瓷、熔铸、纺织印染等污染较大的行业实施综合整治,使区域的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对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生产企业,坚决实施搬迁或关闭。

2.实施线的美化,改善城市景观

亮化一个中心。一是对各区中心区实施改貌工程,建设若干城市街头园林小品;二是对城市中心区主次干道实施绿化、美化工程,按规划要求在城区道路两侧建设一定宽度的绿化带。

美化两条沿线。两条沿线就是高速公路沿线和一环沿线。两条沿线都按照各自制定的景观整治规划组织实施。

美化城市出入口。完成佛山市主次出入口的城市容貌整治。

二○○六年五月

推荐第9篇: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汇报

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开创我镇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各位领导、同志们: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它既关系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关系到人民生活、生产的质量,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下面我就两个方面把我镇的环保工作向大家作个汇报。如有不当,请批语指正。

一、今年以来工作的回顾

今年以来,我镇的环保工作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年初的工作目标,坚持“管理与治理并重”的工作方针,从水和大气环境的综合整治入手,大力度开展工作。

1、抓好水环境整治

面对我镇水环境现状,我们坚持“三铁”精神,努力扭转河道水质现状。

①抓住源头控污水:对新上项目严格做到“五个不批”,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批,不符合市府准入门槛条件的项目不批,不具备污染处理能力的项目不批,污染负荷严重、超过当地环境容量的项目不批,不进入工业集中区的项目不批。年底前对已列为36家限期治理企业的设施改造不到位的要实行关停。取缔长寿社区废料清洗户35家。我镇企业的稳定达标率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达标率排名力争上升9位,居全市11位,我们今后更要加大对超标排放企业的处理力度。目前我们已规划对辖区内的电镀企业进行集中。上半年,我镇有32只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拒批项目11只。

②清淤整治内河水:今年对芦墩浜、二号河倪家巷段、小白蛇港河道进行清淤;巩固家河清理成果,促进水体流动和水质净化。对二号河、芦墩浜、花家浜三条主要内河水建站翻水,及时调活,保证水体流畅;对陈大房浜、双泾浜、青溪河三条主要内河抓上游排放达标,严控排污口,确保不再加剧水质恶化。

③建好管网纳污水:完成7家万吨级处理厂设施能力的配套建设和管网建设,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8.5万吨,今年计划新增排污管网32.8公里,至今已完成28公里,通过管网建设大力度削减排污口,我镇现有的96家排污企业已有49家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新上9家排污企业而没有增加一个排污口,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扩大截污范围,提高集中处理率。目前我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该厂将吸纳集镇区环周西路以西3500户居民的生活污水进网处理,年底前制订镇区花家浜河道整治方案。

2、抓好大气环境整治

①加快供热工程建设。江阴热电厂、周北热电厂新建、延伸供热管道10公里以上,3#供热线延伸至长寿社区西区。三房巷热电厂新建供热管网10公里以上到周南工业区和长寿社区东区。通过供热管网建设,停用取缔现有燃煤小锅炉15只,新项目接用蒸汽5只。

②对热电厂等用煤大户要强制改造除尘设施,加装脱硫装置,减少烟尘、二氧化硫排放。

③开展对人造革企业工业废气和废料处理专项整治。7月份开始,花两个月时间集中整治,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

④关停周庄水泥厂和市政府要求的采石厂,治理粉尘。

⑤对镇区内的餐饮服务业年内全面加装油烟分离器。今后要对位于居民区的餐饮项目从严审批,按规定征收排污费。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我们下半年的工作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水、气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奋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把以人为本贯穿于环保工作的全过程。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软环境的改善放在突出位置,一切服从于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把我镇环境质量的根本转变放在相当的高度,确保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和谐相处,协调并存。

二是把加强宣传教育贯穿于环保工作的全过程。大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突出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突出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和人员的培训,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共同关心、共同支持、共同参与环保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www.daodoc.com网。

三是把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贯穿于环保工作的全过程。一方面,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严把项目审批关,强化监督管理措施,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不断出台新的扶持政策,强化服务意识,实行政务公开,推行一站式服务,把严格执法寓于热情服务之中,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二)全面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一是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对辖区内重点河流和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强化环境监察和依法处罚,严肃处理一批顶风而上、久拖不治、推诿扯皮、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企业。二是狠抓污染防治。继续在治理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方面狠下功夫。三是发展清洁生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坚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来抓。四是引进和运用环保技术。充分利用中水回用、集中供热、燃煤脱硫等技术手段改善环境质量,提高自净能力。

(三)与时俱时,迎接挑战,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一是以7家万吨级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建成投用为契机,积极推进我镇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二是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引进最新科学技术,把废气治理工作全面引向深入。三是严格审批,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及宏观调控政策,提升我镇工业产品档次,增强产品竞争力。四是抓好信访处理,强化监督监察,维护社会稳定。

推荐第10篇: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汇报

2011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汇报

环境保护局局长旦智才让

(2011年4月11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以下几个个方面的工作。

一、2011年的主要工作

(一)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上支持藏区环保工作发展的政策。认真贯彻国家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支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约束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 进一步健全落实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综合决策,环保优先经济发展、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全力推动全县环保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加快启动“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在总结“十一五”环保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认真编制“十二五”规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生态文明建设等专项规划。抓紧修改完善“十二五”环保规划,加快规划实施步伐。规划内容主要以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污染减排重金属污染、土壤、放射性

等污染防治工作。

(三)突出抓好污染减排开局工作。全面完成 2010年全县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科学确定“十二五”减排基数。充分考虑“十二五”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需求,在确保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基础上,分解污染减排目标和重点任务。及时贯彻落实州上下达的2011年全州污染减排计划,以 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三大措施为重点,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关停落后产能的要求。加大对重点减排项目 的督查力度,督促在建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尽快建成投运, 千方百计确保硬指标的全面究成。

(四)充分发挥环境管理的综合作用。以经济发展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为切入点,积极参与“十二五”经济发展规划决策。加快推进水电开发、公路建设、矿产开发、循环经济园区建设等重点领域规划环评和各建设性项目的环境评价工作,加强对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和规模化发展的统筹。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质量和效率。强化环境监管。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重点区域、典型案件挂牌督办、责任追究和督查力度,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地安全、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未批先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不合格的企业擅自生产的违法行为。

(五)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开展核与辐射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核技术应用单位和电磁辐射类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强化辐射环境监测管理,严格执行放射性同位素转入、转出的审批和备案制度,加强对核物质放射性物品运输的安全监管,督促放射源的安全收贮,确保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率100%。

(六)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农牧村环境保护。扎实推进我县农牧村环境保护试点示范工作,积极开展2011年中央农 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工作,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推进农 牧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指导、推进农牧村生态示范乡镇、村创建工作。将农牧村环境管理立工作延伸到基层,从源头抓好、管好农牧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已经开展的工作

1、完成碌曲县农牧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前期申报工作。

2、2010年全县污染源普查数据动态更新已全面启动。

3、对全县境内的沙石料场开展了环保专项检查和摸底调查。

第11篇:环境保护工作汇报材料

为了一片蓝天绿水

----------**环境保护工作汇报

为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不断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议事日程,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对我镇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逐条逐项的实施,现就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是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增强环境法制观念。因此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我镇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人员结构复杂,全民道德素质良莠不齐,针对这一情况,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环保宣传工作,确立了以提高环保意识,树立环保法制观念为环保工作突破口的工作目标。积极组织人员多方面收集资料,采取办宣传栏、开培训会、签订门前五包责任制等全方位立体式的教育宣传工作。2005年共悬挂宣传布标10余幅,办宣传栏20余期,开培训会6次,受训人数达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与全镇3000余户居民签定了门前五包责任书;通过全镇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使城镇综合环境日益改观,实现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同步建设和同步发展。

二、退耕还林还草和植树造林工作

近年来,我镇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和植树造林工作主要内容是实施6000亩退耕还林任务,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镇党委、政府成立了退耕还林承包组,按领导干部包片,一般干部包图斑的工作思路,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到今年,我镇实际完成6023亩退耕还林、植树160多万株。重点对东风水库、大湾村野毛箐组进行饮水源的保护、制污,2001年投入22万元修建了2.1km的功能完善的水库拦污渠,有效控制了上游81户农民的生产、生活污水直排水库,并在水库四周退耕还林900多亩及防止了水土流失又美化了环境,县城的主要取水点在野毛箐,退耕还林近600亩。同时,为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居民居住质量。同时,为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居民居住质量,我镇还大力推广沼气池建设,共建成沼气池137口,从而有效地推进了镇区环境建设工程。

三、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治理区的建设管理

2003年以来,我镇对镇属的商业林场、大湾林场两个自然保护区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管理制度,多方筹集资金,新建了以商业林场为基础的森林公园,园区新增了盘江奇石馆,同时建成了以大湾林场为基础的**农业生态观光园,并明确了两个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人员,做到专人专管,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无序管理的面貌,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走上了现代化、正规化的道路。

四、加大企业监督力度,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003年,我镇认真执行国家建设项目技术产业政策,严把企业引进关,对即将进驻镇区的企业进行全方位的调查了解,对高消耗、高污染的行业一律禁止引进,同时对引进企业进行跟踪调查管理,督促本辖区内污染企业进行污染治理并达到达标排放,全年无一家高污染、高消耗企业引进,从而有效地防止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了经济效益与可持续发展的齐头并进。

五、普天大道、云盘路开发建设工作及镇区绿化

近年来,我镇对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全局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大了投入力度。在县委、县政府和有关工程部门的大力协作下,普天大道已完成近三分之二的土石方开挖;云盘路改造的前期筹建工作也已经协调完毕。各项工作正在健康有序地进行。为实现项目实施和环境工作的双赢,我镇在大力建设基础设施的同时,重点实施了镇区绿化建设,全年累计新增绿地面积2000平方米,完成了城区绿化覆盖率达18.9%,人均拥有公共绿地面积4.2平方米,从而有效地改善了城区居民居住环境。

总之,我镇认真地按与县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开创性地开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推进了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了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实现了“两个文明”同步发展。但是在建设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城镇开发资金严重紧缺,制约了旧城的改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按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充分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自然的谐调发展。

**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十月二十日

第12篇: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汇报

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汇报

为推进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生态攻坚指挥部领导组的工作要求,我乡高度重视,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现将我乡“散乱污”整治、“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秸秆禁烧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

经排查认定、复核,**市生态攻坚指挥部领导组确定我乡“散乱污”企业共12家,其中储煤场1家,企业11家。

一是领导重视。自接到“散乱污”任务后,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环保所、工商所、土地所、供电所、各村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全乡取缔“散乱污”工作会议,下发《**乡取缔“散乱污”企业的实施方案》,就取缔“散乱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深入学习。我们组织乡村干部、网格员认真学习“散乱污”企业重点内容,明确了整治重点、整治标准、整治时限等,使各网格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乡村两级干部进村入企宣传**省、**市、**市取缔“散乱污”企业政策,争取企业主和职能站所的积极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乡里召开调度会议,协调组织国土、工商、环保等部门进行认定。三是大力取缔。月底,乡政府给各“散乱污”企业下发通知书,并组织土地、环保、安监、工商等相关职能站所联合执法,对生产设备、电源开关进行贴封。截止目前,我乡1家储煤场已取缔;11家小加工企业正在进行停产治理。四是强化巡查。成立了巡查小组。下发了通知,明确了村委主任的监管人职责,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列入“散乱污”整治工作的企业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治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一、居民清洁取暖改造完成情况

2017年我乡清洁取暖改造任务6村94户11186平方米。其中,实施“煤改气”的有1村11户1309平方米;实施“煤改电”的有6村83户9877平方米。目前已全部完成改造任务。

二、秸秆禁烧工作情况

按照市生态攻坚指挥部安排,我们召开了“秸秆禁烧”动员大会,成立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下发《**乡秋季秸秆禁烧实施方案》。9月,同各村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明确了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的第一责任,强化乡村干部环保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责任;通过宣传车、张贴通告、广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政策规定,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全乡悬挂了宣传条幅30余条,刷墙体宣传标语20余条,出动宣传车百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制定了《秸秆禁烧网格化责任表》,划分了乡村两级干部责任区域49片,并挂图作战,设置了监控点、流动哨,严格执行网格化监管责任,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目标”,包干到人,死看硬守,确保全乡“不点一把火、不冒一缕烟”。

今后,我乡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生态环境攻坚治理工作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狠抓落实,切实整改,有效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坚决打好环境攻坚战,确保我乡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〇一八年一月

第13篇:县环境保护局网上服务工作汇报

县环境保护局网上服务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网上政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环保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支持帮助下,认真履行并联审批和集中审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效率、方便了群众、规范了行为、改善了环境。牢固树立务实、高效、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不断优化工作流程,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了窗口各项目标任务。

一、完善制度、认真履职,优质高效的完成了各项业务

我局政务中心窗口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xx县人民政府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与考核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完善窗口各项制度,服从组织安排,高效、优质的完成各项业务。坚持“以人为本,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认真做好我局业务范围内各项行政审批的接件初审和审批事项的各项法律、法规咨询工作。今年我县新政务中心大楼落成,省、市、县领导先后到政务中心视察和指导工作,要求政务中心对重点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为重点企业服务。我局把转变行政管理观念、建设规范化优质服务型窗口的工作放在第一位,把规范服务和制度建设作为管理的核心,坚持标准化、突出规范化。对进入县政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服务审查事项的办事流程,全部逐一进行审核和优化。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明确了不同事项的办事程序和办理时限。根据审批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了“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联办件”的四种类型的分类管理,确保全部项目都按要求实行“法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的统

一、规范向社会公众公开。在环保窗口,每一个审批项目或服务事项都有一份内容全面、表述规范的《办事指南》,方便办事群众自由索取,照“章”办事。

1、健全制度,完善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是保障电子政务信息公开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手段,制定了环保局办事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行政许可投诉制度、行政公开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二是明确责任,年初我局制定了环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对全局全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和责任部门。三是强化监督,完善了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各项业务规范、高效、优质的办结。

2、高度重视、集中审批。窗口工作作为全局一项重要工作,今年,局长邓光艳、副局长侯付强先后到政务中心调研,了解中心的审批工作,协调具体问题。局里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确定由一名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侯付强主抓窗口规范化服务工作,特别是县政务中心要求的集中审批工作,我局由行政审批股(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统一审批。局里开通了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网络畅通并链接到相关人员办公室,相关人员操作较熟练,企业提供资料齐全,当即受理并审批,不存在体外循环,二次录入现象,大大地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坚持把此项工作作为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分管领导坚持定期与不定期地亲临政务中心了解工作情况,听取意见,解决具体问题。同时严格按照xx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选派窗口首席代表和工作人员,并明确首席代表和窗口工作人员职责。窗口各项行政审批无任何差错,各业务部门与窗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重大事项的变更改动都做到及时与市局政务中心窗口汇报协调,及时完xx县政务中心交办的工作。为提高我局窗口服务工作的效率,我局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来开展工作,从人性化角度出发,确保办事群众快捷方便。我局在省政务中心网站上粘贴了法律、法规赋予我局行政审批权限的所有表格、各类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各项审批事项依据的法律、法规。让办事群众通过各种公开方式,享受到电子政务带来的高效、快捷的服务。今年以来,办事群众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2013年1月以来我局已开展网上环保行政许可审批事项52个。

3、认真接件,热情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本着务实、高效、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按照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对外公布的办件条件即要求,认真做好接件初审工作,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按照“服务要和谐、流程要优化、管理要严格”的要求,在深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xx县人民政府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与考核暂行办法》推进规范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同时,对照《行政许可法》,把我局的行政审批项目事项再次进行优化和规范。局分管领导多次到窗口值班、调研。采取各种措施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

4、遵章守纪,争先创优。窗口工作人员认真遵守各项法律、法规xx县政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xx县人民政府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与考核暂行办法》,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办事公正。按照建设规范化服务型要求,热忱为广大企业服务,树立了良好的窗口形象。在接待办事群众办理审批事项和有关法律、法规咨询、污染投诉、环保知识咨询的时候,做到了用语文明、热情礼貌服务规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1、结合我局工作特点和实际,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与宣传,着力提高窗口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2、高度重视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应用工作,结合环保部门实际,认真摸清环保领域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和运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措施,努力促使系统应用工作落实到位。

3、认真搞好监督检查。要把网上政务服务工作作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评估和干部职工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内容来抓,确保网上政务服务工作的顺利运行。

4、积极开展横向交流。加强调查与研究,积极探讨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工作中的好经验,新措施、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手段,充分发挥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成果,促进环保政务工作更高效、更优质。 今年是“信访积案化解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信访部门的具体指导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的信访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紧紧围绕交通工作中心,坚持以人为本,主动深入分析、及时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全年按时办结来信来访、“省、市、县长手机信箱”等信(访)件21件、结案率100%,为维护交通队伍稳定,打造和谐交通,促进交通事业科学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氛围和环境。现将信访工作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牢固树立大信访、大服务的观念,充分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了信访机构,配齐配强了信访工作人员,落实了专人具体抓,实行了目标管理考核,使信访工作真正做到了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措施有力、责任落实。

(二)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坚持以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格局为目标,健全了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了信访工作网络和配套措施,全面推进了交通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执行了“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制度,使信访工作真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信访人员具体抓,全局上下一齐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信访工作责任及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了单位和个人,使信访工作做到了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三)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坚持把加强信访基础建设,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完善了信访工作“领导包案、信访办理、案件查办、结案回访、结案情况通报、领导值班、信息报送”等制度,并将信访稳定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内容,使信访工作真正成为了交通系统各单位的硬任务、硬指标,推动了信访稳定工作的不断创新发展,也使我局信访工作制度更趋完善、基础更加扎实、任务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全面推进了我局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了信访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突出工作重点,做好防控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源头预防。我局加大了《信访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认真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有效防止和减少了盲目信访、重复信访和非正常越级信访。建立和完善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的四级信访网络,创新了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内容,强化了源头预防工作,花真功夫,下大力气,努力把工作做深做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信访的实际困难,真正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处理的信访问题达到了领导满意、群众满意、自己满意和减少重访和息诉、息访的目的。

(二)集中排查调处,分类化解矛盾。以畅通信访渠道,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立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本单位本部门,把信访群众吸附在基层,形成了对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接访、大调处的工作合力。我局坚持每月对全系统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全面清理、重新核查、逐案甄别、落实领导和人员限期处理消化。以包案处理信访问题为契机,逐步化解信访积案和信访老户,减少了矛盾纠纷存量。如今年我局加强协调,精心指导,积极推进出租车市场进行重组改革,实行公车公营,保障了客运市场的稳定有序,消除了困扰多年的供需矛盾和社会不安定因素。

(三)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稳控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做好敏感时期稳控工作,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切实加强了领导,强化了工作措施,落实了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狠抓了落实。并主动积极地配合有关部门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妥善处理了信访突出问题,尽力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了敏感时期的社会和行业稳定。

三、搞好信访工作,办好实事惠民

(一)做好初信初访,积极化解矛盾。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处理好群众来信,接待好群众来访。认真执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切实做到文明接访、热情服务。对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正当要求,及时给予公正合理的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使来信来访者带着希望而来,高兴满意而去。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了查复结果和息诉息访工作,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加大办信力度,提高工作质量。坚持对信访问题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经济的、行政的和法律的手段,多管齐下认真做好信访问题的查复工作,真正把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了实实在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上,体现在实际效果上。目前来信来访、“省、市、县长手机信箱”等信(访)件21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赢得了人民群众对交通工作的更多理解和支持。

(三)深化文明服务,加大经费投入。信访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了大信访、大服务和群众观念,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处理好群众来信,接待好群众来访。坚持了一手抓投入,加强硬件建设,配齐了相关设施和信访工作人员,落实了信访经费,为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一手抓服务,加强了软件建设,深化了文明信访接待工作,优化了服务手段,提高了服务质量。

(四)狠抓落实措施,力求群众满意。从今年的来信来访、“省、市、县长手机信箱”等情况看,群众所反映的内容大部分涉及到公路及桥梁修建改造、旅客运输票价和服务、出租车经营等问题。我们一方面就反映的问题深入调研、积极整治,认真及时予以回复,同时通过对群众反映的合理问题及交通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二在实际工作中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出行,使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杜绝群众无理上访和重复信访的现象。

四、立足长效机制,确保社会稳定

一是着力抓好信访各项制度的落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信访工作,排查消除不安全因素,夯实信访工作基础。二是局领导积极参加县领导大接访活动,组织局下属单位进行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化解内部矛盾纠纷;三是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并落实专人接听来电;四是认真落实重要信息报告、信访工作汇报、回访制度,从源头上减少了各类信访问题的发生。

我局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如何有针对性地做好信访稳定防控工作办法不多,开拓创新不够,办信质量有待提高,信访信息报送工作有待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矛盾纠纷问题的调解力度,按上级的要求重点对公路桥梁改造建设、客运运输、出租车营运、客运班线等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调解、大防控”,力争创建和谐交通。

今年以来,我局网上政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环保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支持帮助下,认真履行并联审批和集中审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效率、方便了群众、规范了行为、改善了环境。牢固树立务实、高效、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不断优化工作流程,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了窗口各项目标任务。

一、完善制度、认真履职,优质高效的完成了各项业务

我局政务中心窗口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xx县人民政府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与考核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完善窗口各项制度,服从组织安排,高效、优质的完成各项业务。坚持“以人为本,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认真做好我局业务范围内各项行政审批的接件初审和审批事项的各项法律、法规咨询工作。今年我县新政务中心大楼落成,省、市、县领导先后到政务中心视察和指导工作,要求政务中心对重点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为重点企业服务。我局把转变行政管理观念、建设规范化优质服务型窗口的工作放在第一位,把规范服务和制度建设作为管理的核心,坚持标准化、突出规范化。对进入县政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服务审查事项的办事流程,全部逐一进行审核和优化。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明确了不同事项的办事程序和办理时限。根据审批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了“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联办件”的四种类型的分类管理,确保全部项目都按要求实行“法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的统

一、规范向社会公众公开。在环保窗口,每一个审批项目或服务事项都有一份内容全面、表述规范的《办事指南》,方便办事群众自由索取,照“章”办事。

1、健全制度,完善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是保障电子政务信息公开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手段,制定了环保局办事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行政许可投诉制度、行政公开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二是明确责任,年初我局制定了环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对全局全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和责任部门。三是强化监督,完善了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各项业务规范、高效、优质的办结。

2、高度重视、集中审批。窗口工作作为全局一项重要工作,今年,局长邓光艳、副局长侯付强先后到政务中心调研,了解中心的审批工作,协调具体问题。局里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确定由一名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侯付强主抓窗口规范化服务工作,特别是县政务中心要求的集中审批工作,我局由行政审批股(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统一审批。局里开通了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网络畅通并链接到相关人员办公室,相关人员操作较熟练,企业提供资料齐全,当即受理并审批,不存在体外循环,二次录入现象,大大地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坚持把此项工作作为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分管领导坚持定期与不定期地亲临政务中心了解工作情况,听取意见,解决具体问题。同时严格按照xx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选派窗口首席代表和工作人员,并明确首席代表和窗口工作人员职责。窗口各项行政审批无任何差错,各业务部门与窗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重大事项的变更改动都做到及时与市局政务中心窗口汇报协调,及时完xx县政务中心交办的工作。为提高我局窗口服务工作的效率,我局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来开展工作,从人性化角度出发,确保办事群众快捷方便。我局在省政务中心网站上粘贴了法律、法规赋予我局行政审批权限的所有表格、各类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各项审批事项依据的法律、法规。让办事群众通过各种公开方式,享受到电子政务带来的高效、快捷的服务。今年以来,办事群众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2013年1月以来我局已开展网上环保行政许可审批事项52个。

3、认真接件,热情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本着务实、高效、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按照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对外公布的办件条件即要求,认真做好接件初审工作,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按照“服务要和谐、流程要优化、管理要严格”的要求,在深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xx县人民政府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与考核暂行办法》推进规范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同时,对照《行政许可法》,把我局的行政审批项目事项再次进行优化和规范。局分管领导多次到窗口值班、调研。采取各种措施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

4、遵章守纪,争先创优。窗口工作人员认真遵守各项法律、法规xx县政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xx县人民政府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与考核暂行办法》,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办事公正。按照建设规范化服务型要求,热忱为广大企业服务,树立了良好的窗口形象。在接待办事群众办理审批事项和有关法律、法规咨询、污染投诉、环保知识咨询的时候,做到了用语文明、热情礼貌服务规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1、结合我局工作特点和实际,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与宣传,着力提高窗口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2、高度重视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应用工作,结合环保部门实际,认真摸清环保领域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和运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措施,努力促使系统应用工作落实到位。

3、认真搞好监督检查。要把网上政务服务工作作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评估和干部职工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内容来抓,确保网上政务服务工作的顺利运行。

4、积极开展横向交流。加强调查与研究,积极探讨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工作中的好经验,新措施、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手段,充分发挥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成果,促进环保政务工作更高效、更优质。

为规范和推进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保障公民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印发xx省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方案的通知》(xxx环发〔2013〕204号)、市环保局《关于印发xx市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方案的通知》(xx环发〔2014〕11号)文件和市县环保目标责任要求,认真学习,周密部署,在原XX县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的基础上,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该网站重新进行了设计改版。经过近2个多月的重新改版设计,并于今年5月1日正式投入试运行,为促进我县政府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一年来我县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栏目设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充实和调整了县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股室、队、站的工作职责,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并切实做到统一规范、信息畅通、上下联动,形成了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既相互监督又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促进了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运行程序。结合省市环保部门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要求,我局适时制定印发了《XX县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方案》、《XX县环境保护局2014年新改版门户网站栏目维护及管理权限分配方案》,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切实加大了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为确保我县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系统性,我局对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环评审批、项目验收、企业自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环保领域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切实方便了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有力的促进了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有序有力推进。

二、创新载体,加强平台建设,信息公开能力不断提升。

今年以来,通过对我局门户网站的重新设计、改版试运行,目前我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做到了“三转变”,“四个更加”。“三转变”即在工作思路上实现“要我公开”向“我要公开”转变;在内容上实现“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在方法上实现“单向公开”向“互动公开”转变;“四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结合我局实际,对局属队、站及机关各股室信息公开项目、内容、标准等进行了疏理和明确,进一步充实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既包含三公经费管理等重大事项,又包括重点污染源信息等专业环保监管信息公开;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做到了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全面公开。三是公开的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等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四是公开效果更加明显。环境保护政务公开的推行,进一步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提高了工作效率,拓宽了群众了解、参与、支持环保工作的渠道,推动了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用好宣传载体,借助外力,环境信息公开形式不断丰富。一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网上信息公开的内容更丰富、更全面,并及时更新、补录有关信息,发挥了网站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充实完善了XX县政府门户网站(临泽公务网)链接县环保局环保网页,同时实现了市、县环保门户网站的有效链接。通过近半年多的试运行,目前运行正常、安全。 二是在行政审批中心设立环保服务窗口,调整充实了窗口人员,明确了权利责任,清理和规范审批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限。借助临泽公务网开设的《阳光政务之窗》,进一步提升了环境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三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等平台的作用,让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今年4月初,我局班子成员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察局,在电视台开展了“电视问政”专题活动,现场回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提出的突出环境问题,宣传环保政策、法律、解疑释惑、互动沟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大力开展环境宣传活动。今年以来,我局以“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及新环境保护法宣传为契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开通环保手机短信平台、电视字幕宣传、举办全县党政领导生态文明建设培训班、新环保法宣传贯彻学习培训班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群众了解环保政策,理解环保工作,掌握环保知识,支持环保工作的舆论氛围。

四、靠实责任,全力推进,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工作全面公开。年内,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局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加强考核通报,有力地推进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一是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主体。按照“谁获取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为责任主体,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分别由对应股室(队、站)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公开,公开前由局信息公开小组审核后统一公开。二是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将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应由县级环保部门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三是进一步严格信息公开时限。各股室(队、站)在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汇总类信息在年度或季度终了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四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方式。信息公开以网络公开作为主要公开方式,根据不同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特点,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方式予以公开。五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不定期对各股室(队、站)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通报,表扬先进,督促落后,有力地促进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有效运行。

近年来,我县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污染源监控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充实,监测信息的公开与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信息公开的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今后,我们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新修订发布的《环境保护局法》的规定,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我县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尤其是在区信访(群众工作)局的具体指导、帮助下,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严格按照青信发20**]8号、青信联20**]12号、青信联20**]43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信访积案、重信重访案件化解工作、创建信访“四无”街道、村(社区)活动、切实做好国庆期间进京上访处置工作以及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的开展。一年来,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老百姓疾苦的“寒暑表”、改进工作的“调节器”,始终把规范信访秩序、推行信访代理、开通网上信访当作第一己任,由依靠注重行政行为向注重运用法律程序的转变,从提高群众依法信访的意识,提高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提高处理来信来访满意率着手,充分整合信访、维稳、司法、调解、民政、劳动保障、治安、综治等力量,积极开展信访事项调处、治安及纠纷调解、法律咨询与法律援助、困难群众的解困救助等工作,使辖区内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群体上访的不良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实现了“零进京”目标任务,为创建平安街道、和谐街道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基本情况

随着城市化建设、城乡统筹建设进程加快,征地拆迁、拆院并院、旧城改造等所带来的矛盾纠纷与日俱增,信访突出问题也日益显现。今年1月至11月,街道共处理来信来访82件(其中来访53件,来信29件),区交(转)办件28件,区督办件6件,信访代理108件。一年来,我们始终围绕“坚决不进京、坚决不进城、坚决不聚集”和“事要解决”的目标原则,狠抓信访突出问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上下拧成一股绳,振奋精神、齐抓共管,做到了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来信来访办结率达100%,息访率达85%。

二、主要特点

第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一年来,我们充分利用每周五下午固定学习时间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上级有关维稳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分析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领悟到“群众工作无小事”的道理,增强了做好群众工作的信心和毅力。机关上下形成了面对困难敢于吃苦、乐于奉献,面对工作勤于思考、善于谋划、敢于负责的良好氛围,形成了以饱满的热情、严格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不能退让、依法处置”的办事原则和努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的工作理念。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结合信访工作中凸显出的遗留问题,筹集专项资金近百万元,根据相关政策重点的调处了个别疑案、积案,有效的缓解了部分矛盾。

第二、强化责任,建章立制。一是强化信访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尤其是一些遗留问题和疑难案件由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接待群众,亲自参与研究处理意见,尽快妥善解决信访问题;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班子成员在负责分管工作的同时,还要对分管区域的信访工作负责;强化领导包案责任制,凡发生到区以上集体访,上级交办要结果案件以及疑难个体访案件,均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落实包案领导、办案人员和解决时限,确保按期结案;强化重大案件的调处力度,对一些涉及群体性利益,案情重大的疑难案件由主要领导及时召集相关人员开会研究,分析案情,研究对策,加大解决问题力度。原新河8组村民毛家英等因征地拆迁、住房安置等问题多年来不停地到街道、区委、区政府、省市、乃至进京上访。对此信访件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办公会议,分析原因,研讨解决办法,最终给了上访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使问题得到了园满的解决。二是严格执行“四项制度”,确保信访工作制度化。严格坚持信访形势分析制度。通过各村(社区)信息员反映的情况,不定期召开信访形势分析会,做到对信访苗头隐患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得力。今年5月,革新村

5、6组村民因环境污染、道路交通问题迟迟不能得到解决,不停地到街道、区委、区政府上访,严重地影响了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街道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带领相关人员及时赶往现场,开展宣传解释工作直至村民撤离。之后,街道协调区级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最终以采取预拆迁的方式进行了处理。目前,该组村民已拆迁完毕。严格坚持领导接待群众信访制度。自今年3月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以来,街道制定了详细的领导干部接访值班安排表,每天由一名街道领导和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一起负责接访,尤其是在国庆大庆前后,加大了领导接访力度,严格执行值班工作纪律、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热心化解矛盾纠纷,妥善解决了一批群众合理诉求问题。严格坚持信访代理制度。街道自建立信访接待调处中心、群众工作办公室,各村(社区)设立信访接待调处室、群众工作站后,上上下下认真开展了信访代理、信访调处工作,至今共代理了108件,有效地使部分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了化解。严格坚持按期查结报告制度。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要求,按政策认真负责解决,对上级要结果的信访件,认真负责地按要求查处,按期结案并上报。三是进一步完善“三项机制”,确保信访工作规范化。完善信访问题包干责任制,采取街道包村(社区)、村(社区)包组、组包户的包干责任制。做到小信访不出组,大信访不出村(社区),疑难信访不出街道。完善信访问题排查预警机制。村(社区)信息员每半月排查一次,重大节日或敏感期前后必须排查,按时上报。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尽最大可能地消除隐患。完善信访调处反应处置机制。一旦出现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调处预案,控制局面,果断处置。今年9月2日,革新村部分村民因原瓦厂拆迁补偿问题发生了集体性上访事件,在反复解释、宣传、劝导无效的情况下,街道启动了应急调处预案,配合派出所采取强制措施,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事后通过反复做工作群众表示理解,目前情绪较为稳定。

第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俗话说:“干什么,就要吆喝什么。”因此,我们认为,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让群众知晓信访代理、网上信访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是确保群众工作落到实处的又一举措。自推行信访代理、“网上信访”以来,我们一是印发了《信访须知》、《信访代理须知》、《信访代理制度知识问答》、《网上信访须知》等两千余份,利用宣传车集中宣传四次,制作了“实行信访代理、促进社会和谐”、“拓宽信访渠道、全面开通网上信访”等宣传图版,将信访代理、网上信访等有关制度、程序、要求反复进行公示。二是充分利用群众日常来访、咨询等时机及时介绍、宣传推行信访代理和开通网上信访的目的、意义,进一步帮助群众加深对信访工作的了解和熟悉,积极引导群众主动依法信访、方便信访。

第四、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一年来,街道领导结合工作性质及不同时期信访工作特点,深入基层,分析研究,制定措施。

一是变上访为下访,构筑街道、村(社区)、组三级信访体系。街道领导除了在每周二信访接待日接待上访群众外,还要在每月底带领机关人员下访到各承包的村(社区)征求意见和建议;尤其是自今年3月份以来,街道领导和机关各部门不定期到所包片区,了解群众存在的信访苗头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一年来,通过街道领导下访、村(社区)信息员及时上报苗头隐患,化解了矛盾纠纷百余起。二是变堵为疏,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制。街道每半月排查一次,在国庆大庆等特殊时期每天排查一次,遇重大事件随时排查。在排查中做到街道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三是加大齐抓共管力度,充分发挥信访、维稳、司法、调解、经济发展、民政、劳动保障、治安、综治等多方力量,大力开展信访调处工作,有效化解各种矛盾。一年来,街道对信访工作做到了年初有动员、有计划,年终有分析、有培训,年底有考核、有总结,为实现“数量下降不反弹、问题解决不反复、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的目标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的不足及打算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感到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比如说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业务学习还不够经常,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解决疑难问题点子不多、办法不多等问题。尤其是在国庆前夕,个别村(社区)对部分重点人员情况掌握不准、稳控不到位而发生了两名同志进京准备上访。针对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是要加大信访工作培训力度,帮助信访干部拓宽知识面,把相关政策弄懂、吃透,做到责任高、业务精。二是要加大信访工作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落实代理员补贴,做到条件好、待遇好,激发信访工作人员做好信访工作的热情。三是要加大信访工作调查研究力度,经常深入基层,真正了解群众在想什么,想干什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辖区稳定。

第14篇:市环境保护局年度的工作汇报

市环境保护局年度的工作汇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以及主任会议的研究决定,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市环境保护局在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以来履行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职能的情况,20xx年9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涛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邀请XX区人大常委会和相关工作委员会领导、2名市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采取“听、看、查、议”的方式,实地查看了市环境保护局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情况,认真听取了市环境保护局工作情况汇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环境保护局工作成效明显

(一)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职能,着力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1.推进环保制度建设。xx市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以来,市环境保护局研究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一是报请市人民政府出台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整治环境违法行为的实施意见》;二是研究制定了《XX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三是依法制定了《XX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统计工作制度》、《XX市重点污染源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保护环境的职责,规范和加强了重点污染源、总量减排、排污许可证及噪声污染的环境监管工作。

2.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市环境保护局每年都定期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局的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县(区)有关部门和排污单位,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3.强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推行环保政务公开的同时,实行“一个机构管理、一个平台支持、一个窗口对外”,压缩了行政审批事项和时限;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特别是 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建设、节能减排等项目,继续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审批效率;对由国家和省审批的项目,指定专人负责指导并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做好环评及报批跟踪服务,直至办妥有关手续;对已经批准立项的重大项目,积极为项目前期工作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咨询服务。

(二)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经济发展

市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召开以来,市环境保护局坚持以“七彩云南.秘境临沧保护行动”为平台,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做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深入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力求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刊有文章,广大市民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法律意识逐步增强,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2.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一是建立健全环境执法监督长效机制。二是每年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环境安全大检查、“两考”期间的噪声监管等系列专项执法活动;三是确实加大排污费的征收工作力度;四是积极调处环境信访纠纷,努力维护社会稳定。20xx年共受理环保信访纠纷投诉100余件,已办结回复90余件。五是进一步规范辐射环境监管工作。

3.深入开展环境阳光行动。一是建立了全市环境状况年度分析报告制度;二是逐步推行企业环境行为公开制度。2009年共对100多户企业的环境行为进行公开公示,保障了 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环境参与权和环境监督权;三是自觉接受环保执法监督;四是认真落实环境管理政务公开制度,促进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4.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成效明显。围绕全市的污染减排目标任务,通过着力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加强协调指导和整改完善,在全市gtp保持快速增长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截至目前为止,累计完成工业结构减排项目8个,完成工业化工程减排项目14个,形成cod削减能力 12000吨/年,临沧制糖业psb光合菌肥治理工程的成功经验得到了国家环保部的认可并在全省推广。XX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于6月28日正式投入运行,cod削减量为550吨;其余各县的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正在全力实施。

在全面完成省级重点减排工程的同时,全市还提出了15个市级限期治理工程。至目前为止,XX县矛粮集团等12户企业投入治理资金1500多万元,完成了限期治理任务。

5.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基本实现源头控制。坚持环境优先,积极推进环保、发改、工信、规划、建设、工商等行政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联合监管、联合审批的责任制建设。严格按照《XX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将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作为项目审批的前提条件,坚决限制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提高重污染行业的环保准入门槛。全市各级环保部门按照“不欠新帐,多还旧帐”、“以新代老,总量减少”的原则,严格环境准入,加大项目建设环保“三同时”的现场监察力度。 6.水污染防治取得新进展。一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不断加强。监测分析结果表明:全市17个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二是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XX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建成投运,实现了全市生活污水处理零的突破。三是全市主要河流水质有所改善。 2009年监测结果表明:全市境内的7条主要河流10个监测断面均达iv类以上水质标准,符合水功能区划要求,其中达ⅱ类水质的断面比2008年提高了 10%,部分河流水质有所改善。

7.环境安全防范与应急管理进一步加强。一是依据《XX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要求,对全市危险化学药品意外事故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的制定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制定和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二是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09年以来,市环境保护局共组织开展了4次环境安全大检查,依法督促问题企业和单位进行了整治,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三是完善了环境安全防范监管机制。2009年市局建立了本系统内部环境安全状况会商制度。2010年5月,市局又与安监部门建立了环境安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对区域环境质量和环境监管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加强信息互通,提出环境监管工作的思路和要求,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2年来全市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8.深入开展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试点示范工作。市环境保护局紧紧抓住中央、省“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投入力度的大好机遇,深入开展以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农村生活、蓄禽养殖、农村工业污染防治和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为重点的“四治一控”工作,2年来共争取中央和省级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400多万元,组织实施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2个。近两年来,共在全市400个村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9.创新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局党组领导班子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重要抓手,不断开展各种学习和教育活动,强化机关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落实廉政勤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增强服务科学发展的综合能力。同时,注重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和执法监管的职能作用。

二、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压力较大。一是部分国控污染排放企业的治理设施不够完善;二是全市新增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指标有限;三是环境监测及执法能力仍不适应减排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二)全市的环保机构设置相对滞后。一是市环境保护局内设6个科室,下设5个事业单位,由于人员编制不足,目前法规、生态、辐射等科室仅有1人,环境监测站、辐射环境与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站、环境科研所实行一套班子三块牌子,人员编制19名,缺员较多,已不适应环境保护的繁重工作任务;二是部分县的机构性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要求的行政主体资格不符。有三个县(耿马、镇康、沧源)的环境保护局在2005年机构改革中定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参公单位”,为县政府事业局,无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理直气壮地开展执法工作。

三、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环境意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环境保护工作十分重要,涉及千家万户,方方面面,因此要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的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实现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工作目标。

(二)增编补员,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专业性强,人员素质要求较高,需要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综合执法能力。因此,市环保局编制不足和耿马、镇康、沧源三县的环保局“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并予以解决,确保机构设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市环境保护局要以建设高素质的环境保护队伍为目标,继续加强自身建设。

(三)围绕市委“三个一百”工作目标,千方百计做好相关工作。

(四)结合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切实把农村的环境保护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对新农村建设中的重点村建设,要做到环境优先,规划超前,统筹协调,分步实施,有效推进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的深入开展。

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尤其是在区信访(群众工作)局的具体指导、帮助下,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严格按照青信发[20**]8号、青信联[20**]12号、青信联[20**]43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信访积案、重信重访案件化解工作、创建信访“四无”街道、村(社区)活动、切实做好国庆期间进京上访处置工作以及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的开展。一年来,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老百姓疾苦的“寒暑表”、改进工作的“调节器”,始终把规范信访秩序、推行信访代理、开通网上信访当作第一己任,由依靠注重行政行为向注重运用法律程序的转变,从提高群众依法信访的意识,提高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提高处理来信来访满意率着手,充分整合信访、维稳、司法、调解、民政、劳动保障、治安、综治等力量,积极开展信访事项调处、治安及纠纷调解、法律咨询与法律援助、困难群众的解困救助等工作,使辖区内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群体上访的不良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实现了“零进京”目标任务,为创建平安街道、和谐街道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15篇:浅谈管理高新区环境保护局工作汇报

    掌握NE5000E/80E/40E产品的体系结构 掌握NE5000E/80E/40E的单板构成 掌握NE5000E/80E/40E换板操作 了解NE5000E/80E/40E升级操作

高新区环境保护局工作汇报

2008年,在苏州高新区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的具体指导下,在区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我局,立足环境质量的改善和提升,以生态工业园建设和污染物总量减排为切入点,逐项落实2008年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实事工程目标任务和环保责任目标任务,发展循环经济、巩固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扎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致力于发展具有生态竞争力的高新区。

一、2008年工作回顾

(一)加大循环经济推广,巩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建设

1、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3月4日,通过了国家环保部、科技部、商务部组织的生态工业园区国家级考核验收。我区形成‚以循环经济为理念、以ISO14000为管理方法,以清洁生产为手段,‘三位一体’全方位推进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模式。5月国家环保部、商务部、科技部的领导在天津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工作会议上向苏州高新区颁牌。并多次调研,多方学习,积极探索巩固建设工作,放大生态工业园区示范效应,增创我区生态优势和生态竞争力。

2、推广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与清华大学合作完成循环经济

1 标准化课题申报书和循环经济标准化课题预算申报书;完成了园区循环经济标准化评价体系的调研和初步研究。完成《典型电子废弃物回收管理体系研究》项目报告书,探索和研究废旧家电收集规范体系。组织区内7家企业申报省级循环经济企业。省级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稳步推进。

3、推进ISO14000和清洁生产。多次召开区内认证企业ISO14000座谈会和环境管理体系宣贯会。全区新增31家ISO14000认证企业,累计203家。并召开企业清洁生产工作会议和座谈会,推进清洁生产工作。成功举办第二届苏州节能环保产品与技术展览会和第三届苏州电镀业清洁生产技术展览会,为环保企业提供了交流平台。

(二)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全面提升区域环境质量

1、提高环境监测分析能力。

(1)水环境质量监测。虽然我区监测站在人手少、监测条件比较薄弱,但不放松加密、加强对属地行政首长负责制下京杭运河高新区段浒关上游、黄花泾两个断面的水质监测和区域内上山村和金墅港两个集中式太湖饮用水源地水质及有代表性的10条河流共计16个断面14项水质指标每月手工采样进行监测。动态地反映本区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及时地了解和掌握了整个区域水环境污染情况。另外,今年建成了上山村水质自动监测站,在太湖蓝藻和饮用水质预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的监测结果表明,两个京杭运河属地负责制下的断面由

2 于受上游来水中氨氮的影响未能达到目标水质要求,但相对处于下游的黄花泾断面水质略好于浒关上游水质,黄花泾控制断面的水质优于上游水质,达到考核目标。区域内两个太湖饮用水源地的饮用水比较安全,上山村和金墅港取水口水质达标率分别为99.27%和100%。

(2)空气质量监测。2008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率为90.2%,略好于目标要求。在做好环境空气监测的同时,积极做好环境信息的公布,全年在网络对公众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周报52份,发挥了其环境效益和社会效应。同时,积极筹划新的大气自动监测点的增设工作,完成了《苏州高新区空气自动站新增点位调研方案》编制。

(3)污染源监督监测有序进行。对区内55家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建立专门的环境信息档案,以及时掌握企业排污情况。对国巨公司等部分指标的超标排放进行了跟踪监测直至稳定达标排放。对全区八十多家单位进行总磷、总氮监测。

2、严把环保项目审批关。一是规范开展项目审批。截止11月底共受理各类项目1994个,共有环保企业108个。否决劝退污染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选址不当项目14个,劝退资金达1000万美金。二是积极推进服务窗口。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联办件执行首办负责制‛等多项具体措施,认真兑现优先项目审批的社会服务承诺。三是重点落实区域环评。《苏州高新区(建成区)回顾性环境影响报告书》4月通过省厅审批;《苏

3 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于今年5月通过省厅审批;《苏州科技城环境影响评价》目前处在资料收集和区域环境质量监测阶段。四是全力协调多方关系,构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快速通道‛、‚绿色通道‛。五是稳步完善制度建设。专门制订《重大项目建设期检查制度》,实行重大项目专人负责制,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更好服务企业。

3、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水污染防治全面到位。一是加大对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整治。通过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的分布、水源构成、水质情况及保护区规划等,实行‚一源一案‛。同时彻底摸清保护区内及上下游5000米范围内工业污染源的数量、主要污染物分布以及污染物达标情况,对保护区域内70家企业进行了彻底排查,控制污染,消除安全隐患,保障饮用水源水质长期、稳定达标。二是实施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健全预警体系。对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做好日常水质、蓝藻监测预警,积极落实蓝藻打捞工作,建立长效打捞机制,增强太湖蓝藻事故应急能力,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全年区域内两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夏季也没有发生大规模蓝藻暴发导致水质黑臭现象。

(2)切实解决环境污染热点问题。一是全力做好省环保厅统一布臵的‚六查一提高‛环境执法工作,完成了各项预期目标。二是全面畅通环保投诉渠道,加强举报受理工作。年初迄今共接

4 待、处理群众信访210起,回复率100﹪,群众基本满意。执法人员积极与信访群众进行沟通,及时化解矛盾,为维护稳定尽了一份力。三是挂牌督办污染企业。对7家企业进行了挂牌督办整改,目前这7个项目均已按时完成了整改。四是行政处罚作保障。全年立案查处了9家情节较为严重的违法排污企业,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了环境安全。四是积极开展餐饮整治示范街创建工作,完成了淮海商业街整治改造工作。

4、节能减排与总量控制。我区08年COD6个项目实际减排量559.3吨。SO2 8个目项减排,实际减排量2128.2吨。

5、全力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工作从重点企业普查、非重点企业普查和数据录入三个方面同步进行,对3114个对象进行普查,已完成数据终报。

6、排污费征收工作。我区目前排污费征收单位为26家,征收到账235.1755万。

(三)重点突出预防机制,不断增强环境事故应急能力

1、太湖蓝藻预警应急机制。在深化太湖水污染治理的同时,根据《苏州市高新区引用水源地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做好水质、蓝藻监测预警,严控污染物排放,并配合建设水务等部门指导落实各方配备工作和打捞工作,建立长效打捞机制,增强太湖蓝藻事故应急能力。督促各沿太湖地区镇区创建成太湖蓝藻应急预案,形成太湖蓝藻应急机制。

2、危险废物突发事故预防机制。2008年全区工业固体废物

5 产生量为27.57万吨,其中危险废物8.07万吨,一般固体废弃物19.5万吨,我局在完成日常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的基础上,针对危废处臵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并着力提高突发性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能力。6月进行了危险废物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模拟演练,锻炼了实战处理能力,取得良好效果。

3、核与辐射事故预防机制。一是加强对辖区内的涉源单位辐射安全的监管,严控核与辐射项目审批。二是按照‚一厂一档‛的要求完善相关辐射工作单位的档案,做到随时更新和动态管理。三是组织相关企业进行培训,学习《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以及辐射相关的工作程序。四是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能力。

(四)继续推进宣教工作,逐步提高社会环保意识

1、绿色创建初具规模。区域西部拆迁社区纷纷创建绿色社区成为了我区绿色创建工作的一大亮点。我局在加强对其创建指导同时,加快建成区省级、国家级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的创建指导。今年我区有8家社区、10所学校顺利通过市级的考核验收。迄今,我区已建成国家级绿色社区 1家,省级绿色社区6家,市级绿色社区12家;国家级绿色学校 1所;省级绿色学校 8所;市级绿色学校 19所。

2、环保宣传有声有色。‚六〃五‛期间,积极组织区内乡镇、街道以及相关企业开展纪念活动。如 ‚让我们一起‘袋’动环保‛、变废为宝、巧手制作手工艺品展示活动,‚倡导生态文明,

6 促节能减排‛千人签名公益活动和环保宣传片展播活动等。并配合苏州市组织辖区内社区、学校参加各类环保主题竞赛活动。

(五)加快优美乡镇创建,推动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今年我区农村开展的全国优美乡镇和省级生态村的创建取得了显著成效。8月,高新区通安镇通过了由江苏省环保、建设、卫生、农林厅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江苏省全国环境优美镇考核组的考核。10月,市环保局对东渚镇的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调研与指导,力争年底前完成省级考核验收。9月,横塘街道石湖村、浒关分区新民村已完成省级生态村的公示。11月,通安镇青峰、东渚镇大寺村、浒关镇青墩村、镇湖街道西村等4个行政村通过了省级生态村市级考核调研组的考核。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深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组织学习工委(区委)扩大会议精神、全省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张厅长的讲话精神,加强思想教育和效能建设学习,高环保队伍素质。认真主办并完成区人大、政协代表的建议、提案共8件,协助完成提案议案5件。做到答复率、满意率100%(其中满意占92.3%,基本满意占7.7%)。坚持政务公开,不断增补、完善门户网站。定期组织全局工作人员进行项目审批、危废管理、辐射管理、博安达系统应用等系列业务培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党建,通过党小组分组活动、专题学习、召开集体讨论和小组讨论、撰写学习十七大心得体会等形式,增强党员忧患、责任和创新意识。在汶川地震赈灾中,积极响应号召,支部党员共募

7 捐19000元。

在回顾本年度工作情况时,我们也总结了一些好的做法。一是定期召开环保例会,将工作充分分解到基层,调动乡镇环保助理、企业环保力量的工作积极性,共同做好环保工作。二是定期对乡镇、企业进行走访调研,深入基层发现问题、探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上升高度撰写调研报告,为领导的决策起辅助作用。三是多与上级部门沟通汇报,争取更多政策和资金补助,制定全面、积极的政策方针,以鼓励、提高企业热情为主,充分调动企业保护环境、发展循环经济、进行清洁生产的积极性。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与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当前经济形势比较紧迫,如何做好现阶段的环保工作、如何使环保工作成为促进区域发展的动力成为了亟待探讨的课题;环境保护工作范围扩大和职责的加重带来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包括某些重点工程项目推进比较迟缓,环境信访工作压力比较大;各部门之间沟通不足、工作存在推诿现象,干部队伍、基层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是我们必须应对的挑战,也是我们今后环保工作的重点和努力方向。

二、2009年工作思路

我局将贯彻落实08年全省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国际金融市场动荡的经济形势,切实发挥

8 环保职能作用,围绕为发展腾出更多环境容量、为百姓创造更好环境质量、为企业提供更有效环境服务为目的,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全面加强服务,突出环保动力作用

将规范执法、主动服务、友情操作相结合。环保工作将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形势,臵‚服务‛于第一位。为企业争取更多有利政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律,研究制定给予发展循环经济、实施节能减排的企业,特别是属于生态工业补链项目的企业给予适当的优惠和鼓励政策。加强信息和技术服务。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工作、生态工业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体系。

审批要提速,特别是近期扩大内需的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利用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帮办。

领导多下访,沟通多主动,多与区内乡镇街道和企业沟通联系,多调研,推行现场办公。

二、放大示范效应,全速驱动生态建设

一是细化工作,进一步推进生态工业园建设。大力发展静脉产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完善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链条,促进静脉产业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发展广义静脉产业。积极开展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发挥生态示范效应。

二是探索总量减排新思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确保落实总量控制与减排方案,完成年度减排预算任务,确保年度目标和‚十

9 一五‛任务的完成。探索减排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引导企业从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科技减排等多方面落实减排工作。

三是发挥自然生态优势,打响生态品牌。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通过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加快镇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以十大生态项目为抓手,推进西部地区综合整治。充分发挥生态自然优势。

三、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落实生态保护

一是做好环境保护基础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是我区坚持不懈的职责,同时对中心城区河道治理再提高一个台阶。切实解决环境污染热点问题,完善‚一厂一档‛,做好挂牌督办,进行专项整治,认真对待和解决群众投诉的环境问题,为提高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做好保障。二是突出预防机制,增强环境事故应急能力。三是加快污水管网建设与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一污厂、二污厂的提标工程,全面启动

三、四污水厂提标工作。同时加快我区西北部城镇区域居民生活污水的管网建设。

四、加强环保队伍廉洁从政

一是我局将按环保部和省、市环保部门的统一部署,全面清理行政权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机制,提高工作的公开和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群众、新闻媒体及纪检监察部门等各方面的监督,加强环保队伍的链接从政。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全局业务水平和服务质

10 量。

苏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

二OO九年一月十二日

第16篇: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办法

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办法

深环〔2000〕102号

(2008年11月19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设项目的环保后续管理,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环保“三同时”)的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环保“三同时”管理指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和主体工程开始设计至正式投产使用前的管理过程。

第三条

凡产生废水、废气、噪声、电磁辐射、有毒有害物质等影响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须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规定注1。

第四条 凡需实行环保“三同时”管理的项目,分别由本局建设项目管理处、监督管理处、市环境监察支队、固体废物和辐射安全管理处〔以下简称责任处(所)〕负责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局建设项目管理处负责重点管理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管理;

(二)市局监督管理处负责餐饮娱乐业的环保“三同时”管理;

(三)市局水和生态环境管理处负责水源保护区内非重点管理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管理;

(四)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其它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管理;

(五)市局建设项目管理处为本局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的牵头组织部门;

(六)固体废物和辐射安全管理处负责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处置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管理。

第二章 工程方案设计、审查

第五条 建设单位必须在进行主体工程建设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境影响审批批复意见的要求,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设计注2。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治理工程设计方案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评估,经评估的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在项目开工前报原审批的环境保护部门备案。经备案的工程设计方案,不得擅自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应当重新备案注3。

第三章 定期申报与检查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从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之日起,定期向本局责任处(所)申报污染治理工程和项目主体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除试运转期为每半个月备案一次外,其余均为每月备案一次注4。

第八条 本局对环保“三同时”管理的建设项目实行定期跟踪检查制度,由负责该类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的责任处(所)对建设单位申报的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核实,督促其落实有关防治措施,并对有关违反环保“三同时”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九条 跟踪检查采用电话查询和现场检查两种方式。对治理设施和主体工程尚未开工建设以及已委托环保技术监督的项目可以采用电话查询的方式,对已开工建设而未委托环保技术监督的项目须采用每月定期现场检查的方式。

第十条 跟踪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核实项目的建设地址、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与原申报内容是否相符,水源区的项目还应核实厂房的面积、工人人数等;

(二)了解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建设的时间,预计投料试产和正式生产的时间;

(三)检查污染处理设施的设计情况,开工建设情况,核实设计方案与实际施工情况是否相符,设施的主体、管线、阀门等设置情况是否合理等;

(四)检查施工期间防治污染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检查违反环保“三同时”的其它行为。

第四章 环保技术监督

第十一条 对治理工程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环保批复后15日内委托有资格的环保咨询机构进行环保技术监督。

第十二条 凡进行环保技术监督的项目,由监督单位对其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调试进行技术监督,并提供技术咨询。

第十三条 环保技术监督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对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最终实施的方案与原上报评估、备案的方案有否改动;

(二)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包括治理工艺路线、主要设备(设施)的尺寸和型号、主要管道的连接是否与原设计方案相符和符合环保管理的要求;

(三)通过现场调查和核对隐蔽工程施工管理记录,检查排放污染物是否全部引入污染防治设施,有否超越管道的铺设和其它不符合要求的排放方式等;

(四)废水的总排放口是否符合环保管理的要求,是否安装了符合要求的排水流量计,是否适应今后环保监测采样的要求,排放去向是否进入符合规定的排水管网等;

(五)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具备进行调试运行的条件,是否制定了相应的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六)施工中是否落实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中要求的各项防治污染措施,周围环境质量是否可以达到要求的标准;

(七)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是否符合环保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 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与工程治理单位出现的技术争议问题,由监督单位会同有关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第十五条 监督单位应当定期向本局汇报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和主体工程的建设进展情况,并分别在污染防治设施竣工和调试结束时向本局提交设施竣工和调试核查报告,作为污染防治设施环保验收的必备材料之一。

第五章 竣工检查

第十六条 重点管理项目的建设单位在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建成,主体工程投入试生产前,向本局申请竣工检查。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申请竣工检查,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竣工检查申请;

(二)环保设计说明书;

(三)竣工工艺流程图,包括全部设备、管线、阀门、计量装置等竣工图;

(四)污染防治设施技术方案和治理工程合同、评估报告书;

(五)工程竣工环保技术监督报告;

(六)每月的定期申报材料。

第十八条 本局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竣工检查申请材料以及本局定期跟踪检查的情况,对符合条件者,组织竣工检查。

第十九条 本局在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竣工检查,程序如下注5:

(一)听取建设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和施工单位、环保技术监督单位的情况介绍;

(二)现场检查污染防治设施和主体工程的建设情况;

(三)询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关情况;

(四)组织讨论;

(五)按合议制度作出检查结论。

第二十条 防治设施竣工检查合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安装等委托有资格的治理单位,方案已经技术评估,并报本局备案;

(二)工程按照环境影响审批批复意见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设计方案的要求建成;

(三)环保技术监督合格;

(四)装有排污计量装置,具备监测采样条件,排污口设置专门标志;

(五)未有不合理短路排污口;

(六)竣工资料和图纸真实、准确;

(七)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安装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提示或警告标志和建设相关防护设施。

第六章 试运转期管理

第二十一条 对竣工检查合格的项目,由本局发给同意环境保护设施试运行通知书和《临时排污许可证》注6。

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的试运转期限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注7。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接到同意环境保护设施试运行通知书和《临时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投料进行试生产,并确保处理设施同时投入试运行注8。

第七章 验收监测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项目试运转前,应委托具有环境监测资格的单位进行验收监测。

第二十五条 试运转的最后30日为验收监测期。

第二十六条 在验收监测期内,建设单位应尽量集中生产定单,保证处理设施能达到或接近满负荷运转,监测采样时的排污流量应达到申报最大水量(以小时计)的75%以上,以验证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保证验收监测结果的代表性。

第二十七条 验收监测采样时应同步记录排污计量情况。

第二十八条 验收监测方式和频率按《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监测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十九条 验收监测结果的达标率必须达到80%以上。对达标率达不到80%或一次监测超标严重的,由本局责令停止试运转,并限期整改,经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试运转。

第八章 竣工验收

第三十条 重点管理项目验收监测结果合格者,由建设单位向本局提出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申请材料如下:

(一)污染防治设施设计、施工和试运转期概况;

(二)污染防治设施实际处理效果;

(三)污染防治设施投资和运行费用情况;

(四)监测部门出具的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监测报告;

(五)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六)《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验收表》;

(七)工程试运转期环保技术监督报告。

第三十一条 本局在收到重点管理项目的验收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验收检查,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应具备下列条件注9:

(一)污染防治设施经负荷试车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

(二)污染物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提出的要求,验收监测结果达标率达80%以上;

(三)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且可恢复的环境已经得到恢复;

(四)污染防治设施能确保正常运转,具备正常运行的条件;

(五)经培训的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到位,已建立规范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六)有完备的试运转操作记录;

(七)工程试运转期环保技术监督合格;

(八)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要有环保提示(警告)标志并建设规范的防护设施。

第三十二条 对重点管理项目的防治设施验收合格者,发给《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对不合格者,责令整改,经整改完善后,重新申请本局验收。

第三十三条 其它须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非重点管理项目,在投产前向本局申请验收,申请材料如下:

(一)污染防治设施设计、施工概况;

(二)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三)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验收表。

第三十四条 本局在收到验收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验收检查,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应具备下列条件注10:

(一)污染防治设施经负荷试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

(二)污染物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要求;

(三)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经得到恢复;

(四)污染防治设施能正常运转,具备正常运行的条件;

(五)经培训的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已到位,已建立了规范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六)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有环保提示(警告)标志并建设规范的防护设施。

第三十五条 对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的非重点管理项目,发给《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对认为需要的可要求进行验收监测,对监测结果达标率80%以上者发给《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经本局验收,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使用。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注1 此条原文为:第三条凡有污染物排放且达不到排放标准及要求的建设项目,须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规定。

注2 此条原文为:第五条建设单位必须在进行主体工程建设前,委托持有《深圳市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资格证书》的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境影响审批批复意见的要求,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设计。

注3 此条原文为: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治理工程设计方案委托有资格的环保咨询机构进行评估,经评估认可并与治理单位签定工程合同后,将设计方案、评估意见书和工程合同报本局备案。

注4 此条原文为: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从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之日起,定期向本局责任处(所)申报污染治理工程和项目主体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除试运转期为每半个月申报一次外,其余均为每月申报一次。

注5 此条原文为:本局在受理申请后10天内,进行现场竣工检查,程序如下:

(一)听取建设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和施工单位、环保技术监督单位的情况介绍;

(二)现场检查污染防治设施和主体工程的建设情况;

(三)询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关情况;

(四)组织讨论;

(五)按合议制度作出检查结论。

注6 此条原文为:第二十一条对竣工检查合格的项目,由本局在3个工作日内发给“试运转通知书”,并确定试运转期限。

注7 此条原文为: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的试运转期限为90天。特殊工程须经报批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50天。

注8 此条原文为: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在接到“试运转通知”后,方可投料进行试生产,并确保处理设施同时投入试运行。

注9 此条原文为:第三十一条本局在收到重点管理项目的验收申请材料后,在15天内组织现场验收检查,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污染防治设施经负荷试车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

(二)污染物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提出的要求,验收监测结果达标率达80%以上;

(三)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且可恢复的环境已经得到恢复;

(四)污染防治设施能确保正常运转,具备正常运行的条件;

(五)经培训的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到位,已建立规范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六)有完备的试运转操作记录;

(七)工程试运转期环保技术监督合格;

(八)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要有环保提示(警告)标志并建设规范的防护设施。

注10 此条原文为:第三十四条本局在收到验收申请材料后,在10天内组织现场验收检查,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污染防治设施经负荷试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

(二)污染物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要求;

(三)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经得到恢复;

(四)污染防治设施能正常运转,具备正常运行的条件;

(五)经培训的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已到位,已建立了规范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六)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有环保提示(警告)标志并建设规范的防护设施。

第17篇: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环境保护守法证明申请表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环境保护守法证明申请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 1 -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企业环保守法情况审查管理登记表

编号: „‟第号

- 2 -

环境保护守法证明

昆环证„‟第号

经审查,(地址: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环境保护方面遵守了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重大污染事故发生,没有违法和受环境行政处罚的情况。

特此证明。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公章)年月日

- 3 -

第18篇: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办法

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办法

督的项目可以采用电话查询的方式,对已开工建设而未委托环保技术监督的项目须采用每月定期现场检查的方式。

(三)环保技术监督合格;

(四)装有排污计量装置,具备监测采样条件,排污口设置专门标志;

(五)未有不合理短路排污口;

(六)竣工资料和图纸真实、准确;

(七)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安装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提示或警告标志和建设相关防护设施。

(四)监测部门出具的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监测报告;

(五)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六)《惠州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验收表》;

(七)工程试运转期环保技术监督报告。

(四)污染防治设施能正常运转,具备正常运行的条件;

(五)经培训的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已到位,已建立了规范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六)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有环保提示(警告)标志并建设规范的防护设施。

第19篇:佛山市环境保护局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开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信息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督促排污单位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持续改进环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文环发〔2007〕108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环境保护信用管理的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大或对环境潜在影响较大的污染源,主要为燃煤燃油火电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电镀、造纸、印染、制革、化工(含石化)、建材、冶金、发酵、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等重污染行业的企业,以及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和汾江河流域重点污染源。具体名单由佛山市环境保护局每年公布一次。

第三条 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污染源环境信息的采集、处理、评价、公布、反馈和监督过程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并逐步实现信息化。

第四条 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的评价周期为一个自然年,排污单位的环境行为按实际发生时间列入相应的环境保护信用评价年度。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于每年4至5月对上年度各重点污染源的环境保护信用状况进行评价。

第五条 按照各排污单位的环境信用状况,评价结果分环保诚信、环保警示、环保严管三个等级,依次以绿牌、黄牌、红牌标识,由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在本局网站等媒体上公开评价结果。评价过程不得向排污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 评价指标体系

第六条 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13项指标:

1.废水排放情况。考核排污单位排放废水的主要监测项目是否达标。

2.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执行情况。考核排污单位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3.废气排放情况。考核排污单位排放废气的主要监测项目是否达标。

4.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执行情况。考核排污单位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5.噪声排放情况。考核排污单位的厂界噪声是否超标并造成扰民问题。

6.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情况。考核排污单位是否按规定管理、贮存和处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7.排污费缴纳情况。考核排污单位是否按规定依法、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

8.污染物排放申报情况。核查排污单位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或拒报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

9.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考核排污单位是否依法依规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10.违法排污情况。核查排污单位是否存在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以及私设暗管、擅自拆除或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的行为。排污单位阻挠、拒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现场检查或环境监测机构现场监测的行为也纳入本指标考核。

11.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及应急处置情况。考核排污单位是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不包括由不可抗力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是否建立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12.环境行政处罚情况。考核排污单位是否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13.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情况。考核排污单位是否有经查证属实、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案件。排污单位被群众投诉,经查证存在环境污染问题,若能在评价期内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投诉人对其整改效果满意的,可视为已经完成整改任务。

第七条 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以绿牌、黄牌、红牌标识:

(一)环保诚信企业,用绿牌标识。上述13项评价指标全部合格,则为环保诚信企业:

1.达标排放废水污染物;

2.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总量分配指标内;

3.达标排放废气污染物;

4.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总量分配指标内;

5.厂界噪声达标、没有造成扰民问题;

6.按规定管理、贮存、处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7.依法、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

8.按规定进行污染物排放申报;

9.按规定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10.没有违法排污行为;

11.没有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建立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12.没有受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13.没有经查实的、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案件。

(二)环保警示企业。用黄牌标识。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则为环保警示企业:

1.排放废水监测项目超标少于1倍(含1倍,pH值以超出排放标准1为界限);

2.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总量分配指标少于1倍(含1倍);

3.排放废气监测项目超标少于1倍(含1倍);

4.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总量分配指标少于1倍(含1倍);

5.厂界噪声超标造成扰民问题;

6.未按规定管理、贮存和处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

7.被责令限期缴纳排污费,但逾期未缴纳;

8.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或“三同时”制度;

9.发生一般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0.没有建立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11.因环境问题被群众投诉,经查证情况属实,但没有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三)环保严管企业,用红牌标识。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则为环保严管理企业:

1.排放废水监测项目超标1倍以上(pH值超出排放标准1以上);

2.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总量分配指标1倍以上;

3.排放废气监测项目超标1倍以上;

4.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总量分配指标1倍以上;

5.未按规定管理、贮存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

6.虚报、瞒报、拒报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

7.阻挠、拒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现场检查或环境监测机构现场监测;

8.私设暗管、擅自拆除或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

9.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0.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第三章 评价机构与程序

第八条 重点污染源排放废水、废气的监测项目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简称环境监测机构)人工监测的项目。主要污染物对应评价期内佛山市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项目。噪音监测项目为选测项目,但出现噪音扰民问题时必须监测噪音是否超标。

监测数据来源于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性监测结果和环境保护执法部门现场检查、抽查时取样的监测结果。监测项目根据排污单位所属行业类别的不同而确定(具体监测项目可参照附表1和附表2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综合排放标准与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

监督性监测由市、区环境监测机构承担,国控重点污染源由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监测,省控重点污染源和汾江河流域重点污染源由各区环境监测机构负责监测。佛山市监测中心站每季度对15%的省控重点污染源和汾江河流域重点污染源进行一次抽测。

排污单位如有新、改、扩建项目处于试生产期(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可暂不对有关项目进行监督性监测。

现场监测时,排污单位认为有正当理由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须当场向环境监测人员作出合理解释,并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环境监测机构须在现场监测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监测报告反馈排污单位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排污单位若对监测结果有异议,须在收到有关监测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对应的环境监测机构提出复检申请。

监督性监测废水项目出现两次超标的判为全年超标,废气项目一次超标(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两次超标)判为全年超标,噪声项目超标判为全年超标。省、市环境保护监察(执法)部门现场检查、抽查取样监测发现一次超标也判为全年超标。

第九条 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第6项、第10项和第12项评价指标以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参与环境保护信用评价的行政处罚必须是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起超过60日、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起诉, 或者虽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起诉但经审查、审理维持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第十条 各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第2项、第4项以及第6至第13项信息收集整理,于每年1月31日前报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各区环境监测机构负责第1项、第3项、第5项信息收集,按季度及时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审核,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收集整理相关信息,于每年1月31日前报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第十一条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对重点污染源的环境保护信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评结果(对其中已纳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范围的企业采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评价结果,不作重复评价),并将初评结果书面告知被评价单位。被评价单位应当自接到书面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逾期不反馈视同无异议);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同时提供相关资料或证据。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对被评价单位的反馈情况进行复核后,拟定评价结果。

第十二条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在本局网站等媒体对拟定评价结果公示7天,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调查、核实公众反映的问题,确定评价结果。

第十三条 评价结果由佛山市环境保护局正式公布,并书面告知被评价单位,同时抄送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佛山监管分局、佛山市供电局、佛山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各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在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评价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损害公众利益或给被评价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与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佛山监管分局、佛山市供电局、佛山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合作,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管理,并利用经济手段,推进绿色信贷,防范信贷风险。

第十六条 对环保诚信企业(绿牌标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以下环境管理措施:

(一)优先推荐参加“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评定;

(二)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或技术改造申请环保专项资金补助时,予以优先安排;

(三)企业评选各类先进,在出具环保审核意见时,予以优先推荐;

(四)连续三年获得绿牌的环保诚信企业,需要出具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意见或环境保护守法证明的,免除现场核查环节,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十七条 对环保警示企业(黄牌标识)和环保严管企业(红牌标识),市、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加大现场监测频次和巡查力度,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督促排污单位切实履行环保责任,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高治污水平。

对造成环境污染严重的排污单位,由有相应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下达限期治理决定。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排污单位,由有相应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第十八条 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评价实行动态管理。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状况发生变化的,排污单位可自行提出环境保护信用等级变更申请,递交信用修复申请函、整改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完成整改任务的排污单位给予实施信用修复(对于纳入上级环境保护信用管理的,出具初审意见),不再作为环保严管或环保警示企业,取消红牌或黄牌标识;对恶意或情节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排污单位降为环保严管企业,并且不予信用修复。变更情况及时通报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中的相关部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佛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原《佛山市汾江河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20篇:《阜阳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阜阳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及《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不含核与辐射项目)试生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三条 市环境保护局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告制度,对完成验收审批的建设项目按季度进行公示(涉密的建设项目除外)。

第二章 试运行阶段环境监督管理

第四条 建设单位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以后,应当在开工建设项目以前,向市环保局书面报告建设项目计划,同时抄送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明确规定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求开展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应同期落实环境监理单位,并向市环境保护局提供监理合同副本。

第五条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

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

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六条 建设项目试运行前,建设单位应向市环境保护局提出试运行申请。

试运行申请应附加说明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纸质版一份。

第七条 市环境保护局应自受理试运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或委托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出决定;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同意。

第八条 试运行的建设项目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环境保护局将退回申请并限期整改:

(一)未经环评审批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主要原辅材料、采用的工艺以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擅自作出重大变更;

(二)超过规定时间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重新审核;

(三)污染防治或生态防护措施未建成,或已建成但不能正常投入使用;

(四)施工期应委托监理而未委托;

(五)施工阶段的环境违法行为未整改或行政处罚未执行;

(六)危险废物管理和贮存、处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七)卫生防护距离内拆迁工作未完成;

(八)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

2

(九)未配备环境保护专职管理人员;

(十)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第九条 建设单位试运行的申请经市环境保护局或其委托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主体工程方可带负荷运行。

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限为3个月。对试运行3个月确不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试运行期限内,向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试运行。试运行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条 建设项目进入试运行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开展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应在国家规定期限内完成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对验收监测或调查结论负责。验收监测或调查报告作为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

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应客观公正反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对发现的重大环境问题和违法行为,应当书面报告市环境保护局。

第三章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或试运行到期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市环境保护局提出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验收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报告;

(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求

3

开展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报告;

(四)其他相关验收资料。

第十二条 是环境保护局收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后,对验收申请材料完整的建设项目予以受理;对验收材料不完整及在试生产期间环境违法行为未整改或行政处罚未执行的建设项目,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十三条 市环境保护局受理建设项目验收申请后,应当组织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验收组或验收委员会,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

对经现场检查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建设项目,验收组或验收委员会提出验收意见,市环境保护局办理验收审批手续。

对现场检查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市环境保护局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建设单位按期完成整改后,应重新向市环境保护局提出验收申请。

建设单位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市环境保护局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生产负荷达不到验收要求,且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可以按照实际生产负荷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阶段性竣工验收;待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要求市,再进行整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为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或降低环境风险而对建设项目的规模、工艺、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等措施进行部分变更的,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

4

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依此做出是否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决定。

第十六条 对符合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市环境保护局自受理验收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同时将建设项目验收审批文件抄送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环境监察支队。

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工作汇报
《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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