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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7:23:44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汇报材料

2012年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汇报材料

2012年我镇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在县交通局、公路养护管理段的支持下,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工作比2009年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我镇农村公路分布于18个行政村,其路线长、难度大,自2009年成立农村公路管理所以来,我镇按照农村公路“建养并重、有路必养、群专结合、确保长效”的原则,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调整充实了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养护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我们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农村公路养护里程为387.7公里,共78条(省级养护资金补助),其中乡村公路19条193.9公里,村组公路59条193.8公里。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分级养护、建养并重、有路必养、专群结合、确保长效”的原则,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根据年初制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共明确养护人员83人,其中重点养护公路养护人员为26人,正常养护公路养护人员为57人。在明确了养护人员后,我们认真与养护人员签订《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施工合同》、《公路养护承包人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坚持按季进行养护检查并支付养护资金。同时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养护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工作目标,抓好公路养护基础工作

我镇农村公路管理主要抓好上路率、出勤率,重点抓路基、路面、边坡、边沟等六个方面,对公路养护采取承包的办法,在签订《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施工合同》、《公路养护承包人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基础上认真开展量化考核成绩。一是路面考核标准:路面平整、清洁,路肩无杂草,水沟无积水,涵管通畅;二是综合测评分:村委会参与测评,农村公路管理所做综合评定,分值为100分,每年二次;三是考核办法:每季度公路所工作人员到各路段进行检查,并指定该路段需要管理清修的任务,每月20日至28日由养护人员完成单月任务后请公路所工作人员到各路段进行检查考评,由工作人员按相应规定,扣除单月相应的管护费及分值。在考核过程中,除特殊路段和遇特大自然灾害外:

1、发现路面有坑塘(长0.5米,宽0.5米,深10厘米)

以上的,每个扣100元。

2、每堵路一天,10公里以下扣60元,10至15公里扣100元,15公里以上扣200元。

3、塌方清挖完不成每方扣20元;四是年度综合测评考核分在70分以下的公路所工作人员通知终止合同的,合同自行终止;五是养护工作较好的承包人员,有公路养护承包优先权,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三、把握工作重点,抓好重点线路的养护工作

我镇以乡村道路共23条为养护重点,这23条路线涉及村庄较多,养护工作难度也大,在镇政府的支持下成立了联合养护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共同管理、统一养护,主要负责养护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缺口资金筹集等,及时解决养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日常养护基础上,我镇加大对水毁修复工程的投入,进行了乡村公路标准化建设,大大消除了安全隐患,也减少了农村公路养护难度。通过重点养护和重点整治,促进和提高了我镇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重视安全养护,加大宣传护路工作

首先结合新农村、整村推进建设,进一步实现“一路一品、一村一景”的公路美化目标,在大水槽至大麦地公路分别进行绿化种植。其次以落实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为龙头,围绕路基、路面、桥涵、标志标线、安保防护工程及整治公路两侧违章建筑等为中心,大力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标准,向进一步达到“畅、洁、绿、美”而努力。另外加大宣传共同参与养护意识、有效地防范农村公路交通事故,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爱路、护路、养路意识,营造良好的养护管理氛围。

五、加强联动考核,合力做好乡村公路养护工作

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纳入镇联系村委会干部、村干部工作考核指标,并且全额拨付每年的养路资金,作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专项资金,为更好地进行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地基础。在此基础上及时做好养护工作,从8月份开始,主要以路基修复和清理塌方为主要任务,共清理塌方150余处,现每条线路的塌方和水毁工程都得到了修复,确保了每条线路都能安全通车。

六、2012年

一、二季度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共下达

一、二季度公路养护资金90393元。按照年初制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我镇2012年乡村公路养护标准为重点养护每公里600元,正常养护标准为每公里100元。

一、二季度共兑付养护资金63660元,其中重点养护道路23条175.295公里

共兑付养护资金52050元,正常养护道路57条232.2公里共兑付养护资金11610元;

一、二季度共拨付雨季保通资金11000元,其中新会村委会公路雨季保通拨付8000元,西城社区河尾公路挡墙修复3000元;剩余15733元用作我镇公路养护的日常巡查燃油机械费,其中配备养护人员养护工作服50套,锥形管20个。

我镇2012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由于我镇农村公路里程长,公路等级低,乡村公路养护受上级政策和配套资金的影响,困难重重。特别是今年的雨季集中在秋季,给我镇的乡村公路造成塌方,工程量较大,缺口资金不足。

2、群众法制意识、爱路护路意识不强,部份路段存在侵占路基、堆放杂物等现象,影响正常交通。

3、由于村集体级经济薄弱,公路养护配套资金很少。养护工作量多、难度大,特别是碰到自然灾害时,养护工作难度更大,加上现在各路段养护工的报酬偏低,影响养护工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公路养护质量。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贯彻上级相关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全镇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好公路养护,促进科学发展,确保全镇社会经济不断发展。

xxx农村公路管理所

2012年2月14日

推荐第2篇:交通局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汇报

市交通局

农村公路养护开展情况汇报

市政府办公室:

全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后,我局高度重视,对照总体要求和重点决策事项责任分工,突出抓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截止目前,共出人工近3000多人次,动用机械100多台套,挖补总面积约8000㎡,投入资金300多万元。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主体,落实责任

明确路政大队为具体实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职能单位,农村公路管理所配合工作。

二、突出重点,统筹协调

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意见》规定,我局负责县道的养护管理。目前,全市三条县道已全部纳入养护管理范围,总里程达95公里。

在县道养护管理工作中,我局以禹王路为重点,努力建设成为农村公路养护示范路。3-4月份,对禹王路进行全线绿化,安装警示桩、里程桩和限吨标志,并完成水泥路沿石的铺设;5-6月,对禹王路北段进行挖补罩面。全面提升了禹王路的通行能力和整体形象,基本达到了“畅洁绿美”的目标要求。

在重点抓好禹王路的同时,统筹协调抓好禹莒路、禹丁路及其他路段的养护管理工作。一是召开禹莒路、禹丁路养护员会议,强

1调纪律,严格考勤,制定养护标准,研究养护办法,充分发挥全体养护员的作用,加大路容路貌治理,提升公路形象。二是组建养护中队,加强公路巡查,及时发现县、乡、村公路上的异常情况,及时制定养护施工方案,正确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三是对破损路段及时挖补,保证畅通。先后对禹王路、禹莒路、禹茌路、袁安路、101省道—大程段进行了挖补及封面。

三、防治结合,加强管理

在日常养护中,我们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及时整理路肩、边坡、杂草,清除杂物,保持路容整洁,加大巡查宣传力度,对货车运输的“滴、洒、漏”和其他污染路面现象进行制止,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进行及时清理,确保路面整洁,道路畅通。

目前已进入雨季,为保证公路在雨季中安全畅通,我局组织开展了公路巡查,对易发生水毁的公路边坡、桥涵、排水不畅的路段采取加固、清障、疏通等预防性措施,同时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加强桥梁、水毁路段的监测,严格防范安全事故。由于禹王路是新路基,边坡损害特别严重,我们雨后进行了重点整治,确保不出现损害路基的情况发生。

2011年7月10日2

推荐第3篇: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汇报

大同区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汇报

大同区交通局 2009年12月31日

2009年,在大同区委、区政府和市处养护科的关心支持下,我局严格按照省公路局和市交通局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理清工作思路,狠抓落实,积极稳妥的推进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各项养护工作进展顺利,各方面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责任,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通过国家继续加大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我区区委政府紧紧抓住机遇,继续广泛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搞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是一项让农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在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中将发挥着强基固本的作用,是保障农民群众增收、降低生产生活成本奠定坚实的基础。多年来,在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的关心帮助支持下,我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随着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推进,管理养护正成为我区区委政府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的主要工作。为此,我区区委政府和交通局,积极主动筹措管护资金,开拓思路,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采

1 取有力措施抓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通过两年来的改革,于2009年12月7日下发了《大同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同政发[2009]26号)文。一是目标明确,从而保障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正常化和规范化,做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确保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二是明确了运行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三是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各负其责;四是明确了养护资金的筹措和管理及运行机制;五是建立了管理养护考核制度;六是明确了管理养护技术标准和安全管理工作。对推动我区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我区各项目标任务顺利进行

根据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交通局管理养护考核责任目标的要求,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树立农村新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出发,建立起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

1、明确目标、设立机构、各负其责:一是认真按照《大同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市交通局管理养护考核责任目标的要求,我区严格按要求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二是根据同编发[2009]2号文件精神成立大庆市大同区公路管理站,管理站隶属区交通局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撤消区交通局路政管理

2 所、地方养路费征稽站,合入区公路管理站。管理站下设办公室、生产股、机务股、财务股和路政大队,核定人员编制50人。区公路管理站管理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根据乡镇数量和养护工作需要,下设1个养护公司,养护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与区公路管理站签订养护合同,明确责任、自负盈亏。

2、加强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建设。一是制定下发了《大同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同政发[2009]27号。细则明确了养护管理、养护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路政管理。二是制定下发了《大同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同政办发[2009]58号。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标准以及考核奖惩。

3、对原地方养路费征稽人员进行了安置。2009年1月1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公布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84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费税改革人员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9号)精神,结合我区无二级公路收费人员的实际,我们在地方养路费停征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置原则,于2009年12月8日完成地方养路费征稽人员的转岗安置工作,原地方养路费征

3 稽站3名兼职人员不再兼职,6名借用人员停止借用,返回原单位工作。

三、坚持养护改革的实效,以改革的实效为群众服务 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对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质量,方便群众出行,促进我区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对加快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继续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我区坚持两手抓“一方面抓养护改革,一方面抓养护管理”的原则,层层签订管理养护责任书,积极探索管理养护的新思想、新途径、新办法,认真抓好日常养护和抢险救灾保通工作,做到改革、养护两不误、两促进的良好态势。

四、存在问题和下年的工作思路

通过认真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丞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配套不足、防灾抗灾能力较弱;

2、农村公路管理人员素质偏低,专业技术不足,难以适应新体制下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3、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人员变动大,并且都身兼数职、工作任务繁杂,无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对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认识不高、积极主动性不够。

针对这些问题,在下一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将重点抓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路管理站和乡(镇)农村管理站的运行机制,完善

4 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二是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至少应配备一名养护专职人员,建立健全乡、村公路的管理办法和考评办法及奖励机制,使乡、村公路管理养护逐步规范和完善;三是加强县乡两级公路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建设一支业务精通、技术过硬,甘于奉献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队伍;四是加强路政管理工作,建设一支过得硬的路政队伍,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保驾护航;五是严格按照农村公路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扎扎实实抓好明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六是积极探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更加行之有效的新措施、新办法;七是加强相关各部门的联系,确保养护改革顺利完成,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好路率逐年提高,为促进我区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而努力。

推荐第4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汇报材料

靖边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汇报材料

近年来,我县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县道路面貌有了明显改善,截止目前,全县油路总里程达到1552公里(县道424公里,乡道442公里,村道686公里),通畅率达82%,通达率达100%; 2010年两次参加了陕南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现场会,并筹办了全市在我县召开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现场会,通过现场会让我县与其他县区兄弟单位的先进养护经验得到了交流和汲取,也能寻求和探索新的、更能适合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理念,实现了农村公路的日常化、科学化、规范化,全县县、乡道好路率分别达到80.96%、80.7%、,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了良好的交通条件。根据全市2011年上半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检查要求,现就我县农村公路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现场会精神,落实安排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一)、我县所有的农村公路均已建立了一路一档的检查考评档案资料,养护股和各管理片区也记录了每天下乡检查工作的巡查记录。

(二)、2011年县财政配套日常养护经费为590万元,已到位 200万元。

(三)、2011年我县县、乡道路由我站同养护公司签订,村道由我站同各乡镇签订,各乡镇同各村委签订,各村委同各路段领养人员签订合同协议,我们已建档管理。

(四)、我们组织相关养护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陕西省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工作规程),也能按规程要求的管理办法及格式管理养护公司和各乡镇农管所,按既定的表格传递形式,逐步、逐层次的完善现有的养护管理模式。

(五)、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已纳入县乡镇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县政府在2009年6月底召开了全县村级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落实会议,通过这次会议下发了(靖边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暂行办法),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了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夯实了农村公路的公路养护责任,为全力构建农村公路“村负责、乡管理、县考核、市监督”的管理养护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我县农村公路养护实行“县乡公路干线化养护,通村公路制度化养护”,加强通村公路检查、考核,农管站每月组织对全县农村公路考核一次,村公路由各养护责任片区每月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农管站养护股,农管站养护股对考核结果进行抽查,频率不少于30%,每季度按照考核结果将养护费直接拨付各乡镇,由各乡镇拨付村委会,由村委会向具体承包人或领养人兑付。

二、养护工程实施情况:

(一)、设计方面,我单位已按市局相关要求,完成了20

10、2011年的设计图纸评审工作,市局也下达了批复文件;招投标方面,我县2010年养护工程进行了邀请招标,中标单位为靖边县家园公路工程养护公司;监理方面,我单位成立了质监股,负责对养护工程的监督检查。

(二)、据我县实际上报的计划情况,我县2010年养护工程野淌路k0+000-k15+300段中修工程;野淌路k20+900-k24+400段(含900米榆靖高速跨线桥)大修工程;张巴路k41+000-k52+000段大修工程,均已完成了主体工程及内业资料的整理工作。

三、认真落实示范县创建方案,加快文明示范路创建方面。

示范路创建能充分体现我们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水平,也能引领和带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我们把养护中的日常养护、道路绿化等工作与示范路创建充分结合,整合资源,全方位开展示范路创建工作。在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中,我县于2009年完成创建示范路494公里,2010年508公里,已全部通过省上验收,今年计划完成50公里示范路。

四、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较好地维护了路产、路权。为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路产路权完整,我们逐步规范路政管理、全面加强路政执法,违章建筑得到进一步控制,路产路权得到了有效保障,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同时,路政股积极上路做好宣传工作,发放宣传材料

9800多份,截至目前,共上路巡查120天,发生路政事案448起,处理448起,其中:行政许可事案12起,收赔金额46.2万元;行政处罚事案436起,罚没金额68.98万元,路政事案处理率达100%,收赔率达97%。硬化平交道口11处,设置平交道口标志22块。

今年,我们制定了治超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为防止超限超载车辆绕行农村公路,确保路政管理管理不出现盲区,按照省市治超办的精神,我站加大了梁镇(梁城路)、大沟(大闫路)、掌高兔(张巴路)、杨米涧(靖志路)路政养护管理中队的管理力度,对超限车辆进行检查,加固原有超限路障S墩4处,加强对各乡镇农管所对通村公路管理的监管工作,依托36付限高门架和养护人员上路巡查,有效防止超限车辆驶入通村公路。同时加大治超宣传力度,挂治超标语35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治理超限运输,源头劝返超限车辆400多辆,使治理工作有了新的突破,超限超载率明显下降,控制在了2%以内,有效地打击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五、老道工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2008年7月25日第40次专项问题会议纪要内容,我单位从2008年8月份开始对1996年以来在我站造册登记的165名道路养护工给予一次性补偿款兑付。

补偿标准按照1996~2007年年平均工资为标准,人均按12个月工资(9973元/人)给予补偿。资金来源由市、县两级财政配套,共计1645614元:市财政补助30%,县财政

自筹70%。截止2009年底所有补偿资金全部到位。

截止2010年底我县165名道路养护工,已领取补偿款129人,未领取36人。36人不领取原因是嫌一次性经济补偿太低,要求市县政府出资解决三项资金问题,一直在上访。

六、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县乡公路网升等规划及养护资金问题。

按原有的路网规划统计我县共有县道201公里,乡道512 公里,共计日常养护费用 403.8万元、养护工程费用608.7万元;目前我县实际列养的县道424公里,乡道442公里,共计日常养护费用520.1万元、养护工程费用901.2万元,日常养护费用计划与实际的养护资金差为 116.3万元、养护工程费用计划与实际的养护资金差为292.5万元,为确保养护工作顺利有序的完成,恳请解决路网升等规划及缺口资金为盼。

(二)、村道养护资金不足问题。

据相关文件,村道的养护费用为每公里补助1000元,经我单位近几年的养护实践总结,村道的养护资金明显不能保证现有的日常养护工作要求,恳请市局相关领导调查核实,通过市局出台相关文件等形式要求县财政配套解决村道养护资金不足的现实问题。

(三)、恢复水毁等相关资金问题。

每年进入雨季,县、乡、村道都要遭到强降雨的冲击破

坏,均有不同程度的水毁情况,为了确保道路的通行及保证行车安全需要一定的水毁恢复资金,县级人民政府不承认这部分水毁费用,恳请市局调查解决为盼。

推荐第5篇:农村公路养护办法

XX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保障公路完好、安全与畅通,进一步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提高使用效益,延长使用寿命,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意见》以及《泰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应遵循统筹规划、分级管理、保障投入、因地制宜的原则,逐步建立起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机构精干、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建立完善市、镇(园区、办事处)、村三级管养体系,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培育竞争有序、保障有力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保证农村公路路况完好、路产完整、路权得到有效保护。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修建,符合省、市农村公路规划,经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验收并纳入统计里程的县道、乡道、村道等级公路的管理和养护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是指为保持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经常处于完好状态而进行的经常性保养维修、预防修复灾害性损坏,为提高使用质量和服务水平而进行的小修保养、中修、大修、改善工程,以及为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而进行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 体制职能

第五条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行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镇村配合”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市政府成立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导小组,由市委农工办、市交通、发改、财政、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农业、水利、公安、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交通局局长任主任,分管副局长和公路管理站站长任副主任。

第七条

市交通局是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法规政策、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

(二)拟定我市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养护计划;

(三)制定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施意见、考核细则和各项制度;

(四)审批县道、乡道、村道公路养护建议计划,考核计划执行情况,评定养护质量;

(五)与市财政局共同筹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按规定管理和统筹使用管理养护资金;

(六)明确路政管理机构及其工作职责,监督各镇(园区、办事处)做好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

(七)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安全管理网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臵预案,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

(八)汇总上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各类报表。

第八条

市公路管理站受市交通局的委托具体承担我市农

2 村公路县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对乡道、村道的路政管理实施行业管理。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县道的路政管理工作,依法保护路产、路权不受侵害;

(二)指导路政中队做好乡道、村道的路政管理,对路政中队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监督考核;

(三)编制县道公路养护建议计划,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第九条

各镇(园区、办事处)承担本区域的乡道、村道公路养护工作,拟定乡道、村道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对乡道、村道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做好乡道、村道并协助做好县道的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各镇(园区、办事处)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各镇(园区、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配备协管人员2—3人,人员在各镇(园区、办事处)现有工作人员中调整,原则上不再另增人员。

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养护人员按县道4—5公里/人,乡道5—6公里/人,村道6—8公里/人配备。

第十条

各交管所增挂路政中队牌子,配备3—4名路政管理专职人员,具体承担辖区内乡道、村道的路政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县道的路政管理工作。各路政中队配备的路政管理专职人员原则上选用交管所现有人员。

第十一条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镇(园区、办事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做好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各村(居)委会建立村道管理养护自治小组,自治小组成员由村干部兼任。

3 第十二条

市农工办、交通、发改、财政、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农业、水利、公安、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

第三章 养护管理

第十三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级管理、保障投入、因地制宜、确保安全与畅通、专业养护与群防群治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四条

农村公路养护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绿化及沿线设施,要达到“路面整洁、横坡适度、行车舒适;路肩完整、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构造物完好;沿线设施完善;绿化协调美观”的公路养护标准,力争构成畅、洁、绿、美、安的公路交通环境。

农村公路应完善安保设施,由市交通局统一制作标志、标牌、警示装臵、防护栏等,资金由市财政拨付。

第十五条

农村公路养护分日常养护、养护工程和专项工程三类。日常养护主要指路面保洁、路肩及边坡维护、边沟清理、桥涵及沿线设施的日常维护、绿化护管、除雪防滑等非专业养护管理工作。养护工程按其性质、规模、技术难易程度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和改善工程。专项工程主要指由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道路损坏必须进行的抢修和修复工程。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由各镇(园区、办事处)组织实施,可采取经常性、突击性与季节性养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常性养护采用承包制或招投标等形式确定养护人员来完成;突击性和季节性养护可采取发动群众和雇工等形式完成。

4 滨江公路的日常养护由市水利局负责;大、中修和专项、改善工程编制专项计划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遵循“先急后缓,因地制宜,防治结合,规模适当”的原则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县道由市政府组织实施,乡道、村道由各镇(园区、办事处)组织实施。

农村公路专项工程,根据其成因和规模,按原建设渠道由市政府或各镇(园区、办事处)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根据工程规模应逐步采取招投标的方式选择具有专业养护资质的单位承担,培育竞争有序、保障有力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

第十七条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应视规模大小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进行交、竣工验收和质量管理。

第十八条

各级农村公路管养机构要根据本地农村公路状况,建立农村公路灾害防治工作应急保障机制,提高抗灾害能力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要在市、镇(园区、办事处)统一组织下,协调社会力量积极抢修,及时恢复、保证公路的正常通行。

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农村公路中断或严重损坏时,市交通局、各镇(园区、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立即组织抢修,不能及时修复的,应当在相应路段设立明显标志,公示绕行路线或者组织修建临时道路。

第十九条 各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养护人员上路作业要着标志服,作业区域设立明显警告、警示标志。严禁机械(具)带病作业,消灭不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事故

5 发生。

第二十条

农村公路绿化要因路制宜、因地制宜,并与绿色通道建设相结合,做到防护与观赏相结合,确保“栽、管、护”职责明确。

第二十一条

市国土局、各镇(园区、办事处)及各相关单位应切实解决农村公路养护用地及专用料场等相关事宜,为农村公路养护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二十二条

市交通局、市公路管理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及《江苏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行使农村公路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制止、查处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损坏公路的行为,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市公路管理站(路政大队)受市交通局委托具体负责县道的路政管理工作;依法处理路政案件;指导路政中队做好乡道、村道的路政管理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考核。

各交管所(路政中队)具体负责乡道、村道的路政管理工作,协助路政大队做好县道的路政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农村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依据《江苏省公路条例》的规定,以公路边沟外缘起(无边沟的以坡脚外3.5米)最小间距县道、乡道不小于10米,专用公路不小于15米。村道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原则上不小于5米,根据村镇建设规划等有关规定划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设臵交通以

6 外的其它标志,不得在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臵障碍,挖沟引水或挖坑取土。需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县道、乡道应经市交通局许可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四条

农村公路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臵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确保路肩、边坡、边沟的完整。

第二十五条

禁止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农村公路。因超限运输车辆行驶造成农村公路损坏的,由市公路管理站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人员应积极维护公路路产路权,加强公路巡查,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发现公路损坏严重影响安全畅通的,要及时设臵警示标志牌,并及时处臵。要及时制止擅自占用公路、破坏公路和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控制区内搭建违章建筑的违法行为。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七条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经费应根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需要,按照“市镇为主、省级补助、多元筹资”的原则筹集,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养护工程和专项工程,实施分级负责、多渠道筹资解决。

第二十八条

管理养护经费按照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市交通局、各镇(园区、办事处)分别设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项资金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筹措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九条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来源:

(一)省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项资金;

(二)市政府每年安排专项配套资金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市交通局征收留成的“五小”车辆养路费原则上全额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四)各镇(园区、办事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按照养护公路里程核定标准进行筹集,由市财政代扣直接划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门帐户;

(五)企业或个人等社会捐助或通过转让农村公路(桥梁)冠名权、路域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

(六)专用公路根据受益原则采用由使用单位捐助等方式筹集农村公路管养资金;

(七)其他方式筹措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第三十条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使用:

(一)省补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养护,保障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的正常运转,调控部分资金用于小修保养和中修工程;

(二)市筹措的养护资金主要用于县道的大修工程和改善工程,对乡、村道的养护工程进行适当补助;

(三)各镇(园区、办事处)、村筹措到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主要用于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和养护工程,以镇(园区、办事处)为单位专款专用,节约部分结转下年;

(四)农村公路遇到突大自然灾害造成严重破坏时,市财政专项列支农村公路受灾抢修工程资金,由市交通局编制使用计

8 划,市财政局审核后按计划拨款。

第三十一条

省补资金及市、镇筹措资金统一拨付至市交通局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项资金帐户,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根据年度计划、管养合同及检查考核结果将农村公路管养资金分批支付(拨付)到各养护单位和管理部门。

第三十二条

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首先满足日常管理养护和水毁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公路抢修和修复工程的需要,然后视资金情况安排必要的养护工程。

第三十三条

所有管理养护资金都必须完善资金申请、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率和安全。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四条

市政府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考核、验收和监督制度,按省交通厅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进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验收。

第三十五条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各镇(园区、办事处)三个文明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计划安排、养护资金的拨付及补助标准挂钩。

第三十六条

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一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奖惩各镇(园区、办事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和拨付省补管理养护经费的主要依据。

9 各镇(园区、办事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每月必须考核评比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管理养护工作进行自评,必须建立管理养护责任人档案,并在醒目位臵设立管护责任牌。

第三十七条

因养护管理不善,造成路况质量下降影响交通的,扣减责任单位的养护资金;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 擅自在农村公路上设卡、收费、罚款、拦截车辆的,由市交通局或公路管理站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仍不停止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江苏省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九条 截留、挤占、挪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等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市交通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站的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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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养护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我乡村级公路畅通,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更好的发挥村级公路的作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养护合同:

一、公路养护内容

1至由乙方养护。

2、乙方村级公路养护内容:维护村级公路路面平整,路拱适度,行车顺适,路肩完好,边沟排水良好,桥涵维护完好。

3、线路养护管理每公里600元/年。

二、村级公路养护质量标准

村级公路养护质量标准分为:

1、优良,

2、合格,

3、不合格三等。

1、优良:路面平整,路拱适度,行车顺适,路肩完好,边沟排水良好,桥涵维护完好;

2、合格:路面基本平整,路拱基本适度,行车基本顺适,路肩基本完好,边沟排水基本良好,桥涵维护基本完好;

3、不合格:路面不平整,路拱不适度,行车不顺适,路肩不完好,边沟排水不良好,桥涵维护不完好;

三、管护资金吃兑付方式

年末一次性兑付。

1、优良:800元/公里/年;

2、合格:600元/公里/年;

3、不合格:对验收为不合格的村级公路进行重点考核督查,由甲方决定是否拔付管护资金并重新选择管护人员。

四、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财务室一份。

甲方:时间:年月日

乙方: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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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计划

今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根据上级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为继续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积极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条件,使农村公路更好的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突出重点、确保全面、稳步提高的原则,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特编制了2016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计划,请认真执行。

一、计划编制的主要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以打造群众满意出行环境为目标,坚持突出重点,确保全面的原则,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着力创建“畅、安、舒、美”公路,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全镇列入养护任务的农村公路共72.3KM,全年完成公路年均好路率75%以上,好路里程54KM以上。力争公路保持常年路面整洁、完好、边沟畅通、无蚕食、侵占公路现象。

三、公路养护质量要求

坚持开展以路面、路基养护为中心,以桥涵养护为重点的日常养护工作。一是做好路基养护工作,保持路基密实稳定,排水畅通;二是注重及时经常对路面进行保养和修理,防止路面病害的产生和发展,保持和提高路面强度、平整度和抗滑能力,确保路面的安全性和耐久性,硬化路面应经常清扫,保持路面干净整洁;三是加强桥涵构造物养护,使其经常保持在良好以上技术状况,保证公路安全畅通,同时认真做好危桥改造及沿线设施、绿化的管护工作。

四、养护资金安排及经费管理办法

1.日常养护费用于全镇72.3KM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补贴。按照月考核、季考评、半年综合评比,按市镇考核成绩每半年兑付一次资金。

2.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统一计划、统一考核、专款专用”的原则。各村要严格经费使用监管,保证工作落实、经费落实,全力推进我镇的农村公路管养更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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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养护责任书

为了全面巩固全村通达工程养护,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长效管理责任,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范围:

通达工程管护路段:;甲方将红星路,长**350米,银杏树230棵委托乙方进行管护。

二、工程养护责任:

**、农村公路管理“十无”:(**)无路面、路边及桥下堆积;(2)无公路打谷晒场、焚烧秸杆;(3)无公路用地内的十边种植;(4)无损毁公路绿化;(5)无占道摆摊设点;(6)无违法建(构)筑物;(7)无擅自挖掘公路;(8)无未经批准的道口搭接;(9)无未经批准的非公路标志;(**0)无未经批准的架(埋)设杆(管)线和穿跨公路设施。

2、农村公路养护“十无”: (**)路基稳定无沉陷;(2)路面平整无坑槽;(3)路肩草坪无杂草;(4)边坡坚固无冲沟;(5)排水畅通无积水;(6)路树种植无缺棵;(7)构造物完好无隐患;(8)沿线设施无盲区;(9)安全畅通无危桥;(**0)路田分界无纠纷。

3、乙方思想觉悟高,有一定管理能力,工作积极肯干。

4、乙方每天保证到规定路段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早制止,早处理,早回报。

三、考核奖惩及报酬

责任书项目的考核采取季度考核,年终总评的办法进行,甲方按有关文件规定的奖励标准,年终给予奖励,并根据考核结果作为乙方的管理报酬。

乙方考核总得分95分以上的,按**000无/公里付养护费;总得分在90分以上的,按800元/公里付养护费;总得分在85分以上的,按600元/公里付养护费;总得分在84分以下的,不予付养护费。

四、乙方因本人身体原因不能胜任该工作的,终止本协议执行,由甲方另行聘请管理人员。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新农村办公室一份。

六、本协议管理时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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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羊河村农村公路养护协议书

甲方:落羊河村村委会 乙方:陈祖菊

为切实加强我村公路的养护管理,保障行车安全,杜绝或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村将陈家湾至鸽子阡,村委会至堰沟湾的公路养护工程承包给陈祖菊(以下简称乙方),并由村委会与具体承包人签订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落羊河村通组公路养护项目。

(二)项目资金:每年包干价6200元。

二、乙方责任

(一)公路养护要求

1、砂石路面养护要求:

(1)及时清除路面杂物,对路面坑槽、沉陷、车辙应及时用适宜材料层层回填夯实,保持路面排水通畅,以防雨水冲刷。

(2)边沟应保持排水通畅,长年不积水。

2、其他要求

(1)对所管养公路有效路面内有自然堆积物(飞石、塌方等)要及时尽快排除,确保道路通畅。

(2)按技术规范要求备足养护材料(砂、石、土等),随时对路面坑凼进行填补,确保路面平整。

(3)对于方量较大的泥石流、塌方(50方以上)等自然灾害,要在积极组织抢修的同时报甲方,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抢修,对瞒报、漏报、报告失实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将追究相关责任。

(4)应经常对桥涵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对危险桥涵应设立取载、限行等标志;桥面要清洁并保持排水通畅;桥头接线应保证平顺、无跳车、无隐患。

(二)公路保护

1、加强村民教育,议定村规民约,提高村民爱路护路意识,要求任何人不得在公路两旁砍柴伐木、取石、挖土和挖排水沟,不能损坏路面、涵洞、边沟、路肩。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挤占公路留用地,在规定的范围内不能堆石、堆柴、堆砂、搭棚、修房、摆摊设点,确保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

2、保护公路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并在危险地段自制增设必要的警示标志牌。

(三)安全养护

1、乙方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学习,制定切实的安全生产保障方案。

2、凡在公路上进行养护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工作装,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并注意过往车辆。

3、在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路段养护作业时,应设专人观察险情。

4、在高路堤路肩、陡边坡等路段养护作业时,应采取防滑坠落措施,并注意防备危岩、浮石滚落。

三、甲方责任

(一)组织人员对乙方工作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二)甲方在检查乙方工作情况后,如果乙方按要求对公路进行了养护,认真履行了本合同,甲方每年按养护里程和考核标准支付乙方养护管理经费。

(四)甲方年底组织一次公路养护工作检查考核,召开一次公路养护工作会议,对全面完成养护管理任务、工作认真负责、公路路况良好且公路等级标准稳定提高、养护工程费筹措、使用管理好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养护管理任务、全年路况质量差、擅自挪用或挤占养护经费的将进行处罚,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养护经费。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财政所报账一份。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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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养护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上级公路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提高公路养护质量,保障安全与畅通,更好地服务镇域经济的发展。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路养护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使本段公路养护任务能保质、保量、安全和按期完成,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以此共同信守:

一、公路线名、里程及养护费用

甲方将

总里程

公里交由乙方承养。总养护费用为

二、农村公路养护要求。

1、乙方必须加强承养公路的管理与养护。

①、砍边坡杂草(要求:公路边坡保证牢固稳定,边平路肩以上1.5米砍除干净,每年第

二、

三、四季末各一次)

②、路面保洁(要求:路面清扫干净,每月3次以上) ③、清理水沟(要求:底宽30厘米、排水良好,全年3次春雨季、半年、年末各一次)

④、补培路肩(要求:夯实平顺、排水良好,全面补培半年、年末各一次,可结合进行)

⑤、行道树刷白(要求:刷白从平路肩起1.2米高,每年一次) ⑥、桥梁巡查(要求:桥面设施、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及附属构

造物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每月进行一次)

⑦、标志牌、构造物、设施必须保证完好清晰,功能正常。

2、路政管理。乙方必须加强所养护公路的路政管理,保障路产路权不受侵犯和损失,出现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房、破损公路、架埋设管线等路政事件必须当天内报告甲方进行处理,并提供有关线索及帮助。

3、乙方必须加强所养护公路的日常巡查,做好公路安全工作,及时处理影响道路安全的水毁和坍塌路面及堆积物,出现重大水毁垮方当天内及时报告甲方和村委会进行处理。对不能及时恢复的缺口乙方必须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三、检查及支付形式。

1、甲方对乙方所养护公路进行检查及考核,按本合同前列要求对乙方路况进行检查核定,并做好记录,达到要求则按养护里程每年底一次性支付,乙方在领款时必须带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若不能达到路况质量要求,则按比例(良等路所差比例)扣除养护费款。砂石材料必须经甲方核实后,方可进行经费结算。

3、乙方不按要求完成路政管理、水毁抢修及有关工作的,①路产损失按国家发布的物价标准,由乙方赔付给甲方,并给予一次(处)50元的罚款;②小水毁垮方及缺口不按要求予以恢复的,由甲方按恢复预算价扣回承包款进行恢复,重大水毁垮方不及时报告甲方的,由甲方按恢复预算价扣回承包款进行恢复外,并给予乙方一次100元的罚款,造成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负责;③其它未有物价标准的路产路权损失由乙方按恢复预算价赔付给甲方。

4、重大水毁及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出现的公路病害,按照乡、村筹集40%,县公路主管部门承担60%比例予以解决,乙方须经所属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报请县农村公路主管部门核准验收后予以拔付。

四、合同取消及免责条件。

1、如乙方在当月检查中路况质量达不到要求,在甲方明确指出后下月仍无明显提升,则甲方书面通知取消乙方承包资格,不再付给乙方承包费,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不能擅自取消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权利,甲方不再付给任何养护费用余额。

3、乙方所有工作及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搞好安全生产及自身安全工作,其行为责任及后果自负,与甲方无关。

五、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留存壹份,镇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备案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第11篇: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总结

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总结范文

★工作总结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更多阅读请查看本站工作总结频道。

大桥镇xx年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总结大桥镇现有13个村,二个居委会,近3.7万人口,近年,我镇在上级领导及交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共建成四级路68公里。从XX年起,我们重点开始抓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逐步完善管理体制,管理方法,管理考核,基本形成了规范化。在养护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五个到位”,即:认识到位、责任主体到位、资金到位、养护作业到位、监督到位,切实履行了公路管理养护职能,把全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落在实处。

一、强化宣传,努力营造农路养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广播标语、黑板报、宣传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广泛的宣传,提高了干部和村民养路、护路的意识和自觉性,公路沿线住户村民乱丢垃圾、乱堆乱放等不良现象得到明显改善,村民对道路的“建、管、养”意识普遍提高。

二、明确责任,进一步完善农路养护的责任机制

年初镇政府召开各村负责人和道路养护人员会议,明确全年农村公路工作任务和目标,与各村签订了《村道管理责任书》,同时全镇68公里水泥路均与养护责任人签订了《村级道路养护

合同》,把道路养护、管理等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在总结去年管理机制的基础上,一是进一步完善养护机制,建立健全养护责任制和养护责任追究制:二是村民建房杜绝侵占乡村的道路的行为发生;三是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议事制度,鼓励和调动村民养路和护路积极性;四是集思广益、大力度、多渠道向上争取资金,改善养护条件,提高养护水平。

三、筹措资金,充分调动全民参与农路养护的积极性

江岸村和洋南村村民积极发挥村组作用,召开村民大会,采取“一事一议”,自筹资金10余万元,政府投入资金10余万元,对两村的路肩进行硬化改造。另外水泥路上的很多桥梁因年久失修,桥面已破损,村民自筹资金,政府投资20余万元,对其桥进行了改造。以上路桥的改造修复工程,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为村民解决了行路难题,方便了村民的生产生活,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严格管理,高标准完善农路养护配套设施

完善公路配套设施,可以更好的延长路的使用寿命,我们着重做到四个到位:

1、高标准路肩做到位。路肩做好可以护路又可以保证行车安全,我们要求各村公路两侧的路肩培土要确保达到1米以上,除了养护人员正常管理外,每年我们以村为单位对路面水毁路段进行一次全面的培土,今年新老公路路肩共培土方3.2万方。

2、两侧排水沟挖到位。排水不畅将对公路构成很大的破坏

和威胁,排水沟畅通能保证公路两侧无积水,开挖高标准排水沟是养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镇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路肩两侧1米外开挖排水沟,以确保排水畅通。

3、绿化工作做到位。在公路两侧因地制宜进行绿化,道路两侧栽种杨树、女贞、紫薇等绿化树种,保障路肩不被雨水冲刷,今年共栽种各种树木达4.2万株,并定期进行修剪、刷白、防治病虫害,保障树木的正常生长。

4、农村公路的标志标牌到位,路、村、限载牌、责任牌、拐弯牌、警示桩等等今年共设置了105个,所有水泥结合部都安装了里程碑,实现了标准化路段管理。

五、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农路养护工作的新局面

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始终保持着高昂的工作精神,在工作中与市农路养护科保持高度一致。为把我镇的农村公路建设搞得更好而努力,今年我镇迎接省7月和12月省农村公路检查,通过检查给省里的领导留下了很好的印象,特别是7月份的大检查,我镇的农村公路资料和路况得到了省交通厅董主任的高度赞赏,在检查后不久,徐州市铜山县的领导还亲临我镇进行了观摩和学习,我们的养护工作给省市领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年来,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我镇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决心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第12篇: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总结

肇州县公路管理站

二00九年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站在上级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的观念,从加大养护机制改革和管理力度入手,坚持以“长寿命、低成本”的科学养护观为指导,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全面推动了农村公路养护与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全年共投入养护经费120多万元,经自检,县道好路率为69.9%,综合值为 36.2%。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站管养农村公路养护生产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我县共有县、乡、村级公路总里程946.817公里,其中县道1条,养护里程为36.729公里;乡级公路51条,养护里程为423.966公里; 村级公路养护里程为486.122公里。我站主要管养十条(肇新路、旺大路、二绥路、红榆路、东农路、绥丰路、宋朝路、丰托路、永胜路、宋丰路)共86.1公里等级公路养护及其它路面的技术指导工作.年初我站传达了省局和市处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公路养护方针,深入开展养护体制度改革,以“提升队伍素质”为重点,以“全面养护、保障畅通”为目标,全站上下,精诚团结积极向上,顺利完成了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养护生产任务。截止目前,路面保洁90万平方米、处治坑槽、沉陷2000平方米、处理松散186平方米、整修路肩边坡105万平方米、处置坑洞80平方米,外置龟裂、网裂385平方米、路树剪枝35公里、清边沟70公里、标志更换20块、打路肩草95万平方米、灌缝22万米、处置啃

边200平米、疏通桥梁5座,涵洞14座、处置翻浆2800平方米。

二、养护备料任务完成情况:

县道养护已完成备料:碎石为 100m

3、沥青50 T;乡道养护已完成备料:碎石为720m3,沥青120 T,100%完成备料任务。

三、农村公路全面养护的工作情况:

1、抢前抓早,尽快恢愎路况

我站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布署,从3月20日起就对全县农村公路进行了全面早春养护。

由于乡道多年弃养,路面坑槽连片,路基多年没有按标准进行整修过,路肩缺土比较严重。我们接养后,早春养护与干线公路同步进行并按着高标准进行修补各种病害,利用20天时间将乡道路面的各种病害全部处理完。路基养护按1492工程标准进行施工,彻底改变了面貌,受到了县政府和各乡镇政府的好评。

2、科学养护,降低成本。

在灌缝施工时由生产股的人员和站技术人员组成了技术分析组在路上现场试验,不但对部分裂缝产生原因进行分析而且还对使用材料进行分析,最终确定修补方案,比如对缝大于2厘米的要先用大料添补后浇乳化沥青后再用中砂拌小料进行封闭并用条帚扫拌使油料结合均匀。对小缝结合实际用中砂拌小料或中砂直接浇灌。今年的病害处理不但是处理前进行了科学分析,而且在处理后还对效果进行分析总结,在质量上要求各道班班长亲自把关,对裂缝宽度等能控制在1厘米的决不超过2厘米,在其它病害的处理上也严格按《养护技术

规范》进行作业,坚持圆坑方补,用科学养护法指导养护生产,使今年的早春养护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大大降低了养护成本。

3、落实责任,提高管养水平。

为了抓好今年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我站在年初将全省农村公路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详细传达,并把早春养护作为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此后,又相继召开了生产、机务、财务、道班长等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进一步部署落实。使入会同志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层层签定责任状,为养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4、抓重点、难点,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我县农村公路的盐碱地段较多,春季公路翻浆比较严重。翻浆期内低洼段设专人死看死守,在今年6月,我们组织15名养护工对肇新路,宋朝路K3——K4公里段,宋丰路1.2公里,特别是大肇路K39——K46段近5000余平米翻浆进行了处理,用挖掘机下挖1.2米后重新换土回填压实,确保车辆安全通行,保障道路畅通

5、全面提高养护质量,争创文明样板路

我站在日常公路养护中,认真学习部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加强公路软、硬件设施的配套工作,提高公路管养水平。我站在原有路况基础上,不断加大养护力度,除了进行必要的大中修改造工程以外,还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适当的工程技术措施,坚持日常养护,及时修复破损部分,并根据规范要求对公路、桥涵及附属设施进行不间断的维护。使我站公路路况质量逐年上升。

公路绿化、香化是样板路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大肇沿线完成栽植各种花卉15公里,为样板路建设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保证措施

(一)完善制度,严格管理。

年初,站召集了养护、大修及办公室的骨干成员,认真分析我站农村公路的养护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以谋求发展主题,广泛征求意见,探索使公路养护各项工作摆脱困境的方法和途径,为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养护管理措施。

调整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由于近两年来单位大修工程建设目较少,人员闲置较多,经会议研究决定,将原有的工程公司人员、三产人员解散,全部充实到养护生产工作中去,从而壮大养护队伍。

制定的严格的考勤制。将工作效率、工程质量与个人工资挂钩,大大提高了员工的积极性。

(二)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养护生产正常运行。

自早春养护开始到现在,我站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农村公路养护所需资金包括每月用于油燃料、伙食费、小型材料费、必要工具费、办公费用等。

(三)、加强基础工作,规范内业资料的管理。

内业管理是公路养护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非常繁重的工作。今年我站投入专项资金为内业人员配备了笔记本电脑,使内业管理更加快捷方便,做到了农村公路的内业资料规范、标准;统计报表完整

准确、上报及时;整理归档有序全面。

(四)、注重培训,提高养护员工技术业务素质.公路养护水平的好坏,员工的素质是关键。因此,我站采取各种形式,抓好职工培训工作。一方面,我们通过抓好春季集中办班培训来提高职工道德、技术、业务素质。为使培训不流于形式,我们在集中办班上请懂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讲课。同时还制定了严格培训制度,对取得好成绩的人员进行现金奖励,对不及格的罚当月30%工资,及格率达100%。另一方面,我们还利用“六一九”养路员工节开展答题和进行竞技比赛的形式提高员工们的技术、业务水平。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使培训工作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逐步深化

根据《黑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肇州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机构和职能、养护资金来源等问题。我站正在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逐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路养护招投标的管理模式,不断地提高农村公路的养护水平。

六、存在的问题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我站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里程长,养护资金不足,管理人员少,管理难度大。

(二)、我站农村公路水毁抢修,缺少工程机械,施工效率低,水毁修复进度慢。

(三)、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公路管理养护力量薄弱,普遍存在业务不熟、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

肇州县公路管理站 二00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第13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清涧县县乡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构建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和规范县乡公路养护与管理,充分发挥县乡公路在建设新农村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有关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辖区内所有县公路和乡公路。

第三条 县乡公路养护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确保畅通的原则。

第四条 县交通运输局是全县县乡公路养护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县乡公路的监督检查考核,各养护管理单位(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养护工队和养护个人等)具体负责县乡公路的日常养护和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乡公路的日常养护是指县乡公路的小修、保养、绿化管理、附属设施维护等。

第二章 养护管理

第六条 全县县乡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在县农村公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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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站监督下,以合同形式承包给养护管理单位(养护中心、养护工队和养护个人等)组织实施。

第七条

县乡公路养护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相关标准执行。应经常性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持路基稳定、路面平整、路肩整洁、排水畅通、构造物和沿线设施完好,行车舒适。

第八条

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县乡公路严重损坏或交通中断时,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应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并上报,保障车辆安全通行。

第九条

各养护管理单位应对县乡公路每月进行全面的技术状况自查,做好养护质量技术等级评定工作,并保存好原始检查记录备查。

第十条 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每月对养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半年和年终进行综合性检查。同时,对县乡公路养护人员及养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作为年终进行养护管理工作综合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各养护管理单位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准确报送县乡公路养护质量汇总表,水毁月报及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所需报送的其他报表。

第十二条 各养护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桥涵检查,做好保养、加固工作,并建立桥梁基本状况永久档案,遇雨雪天气,应及时撒铺防滑砂料,做好公路防滑工作。雨天要上路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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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积水,做好水毁预防和防汛抢险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保证县乡公路安全畅通。

第十三条

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等养护管理单位应根据实际和公路养护特点,建立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督促养护人员严格执行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在养护作业时,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在作业区间施工路段两端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与警告标志;

(二)公路养护作业人员应当穿戴安全标志服;

(三)养护作业车辆手续齐全、机械设备应当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

(四)在夜间或恶劣天气作业时,现场应当设置醒目警示信号;

(五)养护作业完毕后,应当及时消除遗留物;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养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县乡公路绿化纳入县级政府的绿化规划,因地制宜进行绿化。

第十五条

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等养护管理单位应注意对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水土流失和植被损坏,养护废弃物应当及时收集清理。

第十六条

按照“养护管理单位日作业周巡查,农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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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管理站月巡查”的原则,实行逐级负责,逐级检查。养护管理单位每周检查养护里程的100%,并及时填写“日常养护巡查记录表”。对养护管理单位无法解决的病害或隐患,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核实查看,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如一时无法解决的,逐级上报。

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每月对全县县乡公路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县乡公路养护里程的50%以上,检查结束后,及时召开养护生产会,通报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第三章

路政管理

第十七条 县乡公路的路政管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

各养护单位应及时清除路面杂物和小塌方,搞好路政管理工作,制止违法建筑和侵占损坏路产路权的行为,发现路政违法事件,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案处理。

第四章

检查考核与费用支付

第十九条 县乡公路日常养护考核工作,由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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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检查考核依据省公路局《陕西省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工作规程》、《清涧县县乡公路养护质量考核办法》,以计分制的形式进行,标准分为100分。

第二十一条

检查分为月、季、年终进行。月检查由各养护管理单位自查,上报检查结果。在自查的基础上,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每月组织全面检查,每季度进行考评,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第二十二条

检查内容包括:日常养护任务完成情况、养护质量、路政协管等方面(具体详见检查评分标准)。检查方法采取上路实际查看,查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第二十三条 每月日常巡查和月末考核结果作为养护费兑付的依据。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从二0一四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清涧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解释。

第14篇: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总结

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总结

2007年,**农村公路以开展\"公路养护质量年\"活动为主线,以提高公路畅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以车为本,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行业理念,强化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加强考核,努力提高养护质量,确保公路畅通,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1、养护质量完成情况:全市列入养护计划的农村公路1383.066公里,截止11月底好路里程达到1094.808KM,好路率为79.2%,年平均好路里程达到1091.662KM,年平均好路率为78.9%,高于目标管理指标3.9个百分点。

2、文明建设完成情况:巩固文明站10个;文明队58个;巩固文明路577.922公里;新建文明队1个;新建文明路20公里。

3、农村公路路容路貌整治取得显着成效。全市共整治农村公路6385.877公里,验收合格里程5631.463公里。

4.沥青路面沥青厚罩:72.3公里,超计划5.7公里。

5.新建养护管理示范路100公里。

6.特坏路段治理9条70公里。

7.完成公路普修、水毁抢修任务;备用料石235999立方米,清理塌方37084.4立方米,修复路基53077立方米,修复路面444.32KM。截至11月底,共修补沥青路面坑槽30142平方米,疏通涵洞1510道,清理边沟3107KM,培筑路肩2760KM。

8.调查桥梁355座,其中危桥41座。

9.完成养护信息的收集、整理并及时、准确、编制和上报各种养护报表。

10.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1、从处理路面病害入手,加强公路日常养护。近年来,全市农村公路油路老化程度加剧,超限车辆不断增加,致使公路路面损坏严重,有路难行的矛盾日趋突出,社会各界反映强烈。面对这种现状,想方设法,运用一切养护手段消除路面病害。坚持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养护。对油路病害,随时发现,随时修补。坚持小坑大补,浅坑深补,圆坑方补的办法,注重处治效果。对油路坑槽严重路段,组织专业队维修,先补强,后补坑,再罩面。对砂石路,在备足备好养护材料的前提下,抓住雨后有利时机,集中力量,填补坑槽,铲除车辙,调整路拱,铺撒磨耗层。在全力抓好路面养护的同时,认真搞好边沟清理、涵洞疏通、路肩培筑、边坡整修和桥涵构造物维修等工作。

2、突出重点,加大特坏路段整治力度。我市农村公路大多修建于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由于受投资限制,路基的填土高度普遍不足,排水设施缺乏,公路的抗洪排水能力很差。近几年,在连续阴雨和超限车辆双重因素的影响下,大部分路段出现排水不畅、翻浆、沉陷等病害,严重影响了车辆通行。经调查,损坏最为严重的路线共9条,70多公里。通过采取抛石挤淤、换填软基、设置盲沟和截水墙、抬高路基、重新铺筑路面结构层等措施,下力气综合整治,历经艰难困苦,终于使麟凤路、汤齐路、南岐路、**千南线、渭北环线等特坏路段得到有效整治,使有路难行的矛盾得到缓解。

3、深入开展\"公路养护质量年\"和\"养护管理示范路\"创建活动。

质量是公路建设项目的灵魂和生命,同样也是公路养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按照省公路局安排,今年我们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公路养护质量年\"和\"养护管理示范路\"活动。针对农村公路养护中质量意识淡薄、管理方式粗放、考核标准模糊等问题,制定下发了\"**市农村公路公路养护质量年\"和\"**市养护管理示范路\"活动实施方案,转变观念,加强监督,规范管理,精细管理,突出重点,强化考核,引导全路员工树立养护管理新理念,建立科学的养护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精细养护,科学养护,严格工艺,规范操作,提高养护质量,全面实现养护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加强及时性,预防性,规范性的养护措施,为社会公众提供常年好路,在日常养护管理工作中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养管分离到位、制度建设到位、逐级考核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示范带动到位。要求养护制度、工作标准、目标责任分解、工作实施、养护考核精细化。通过开展公路养护质量年和养护管理示范路创建活动,全系统养护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年初下达的105.2公里养护管理示范路,经过市处10月份验收全部达标。

4、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路普修活动,进一步优化公路环境。为了切实加强公路养管,提升服务水平。从十月中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一个以公路普修为重点,上下联动,各方参与的群众性公路普修热潮,彻底改变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我们积极响应,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整修路基,铲除杂草,疏通涵洞,清理塌方,清除堆积物,拆除违章建筑,在公路普修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技术人员多次深入基层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使全市农村公路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公路技术状况得到恢复,通行能力显着提高,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5、继续修复水毁公路。今年8月8日的强降雨给我市公路造成严重损毁,特别是**、**、**、**等县公路受灾严重。直接经济损失达2745多万元。山体下滑,路基边坡坍塌,大量泥石流涌向路面,桥涵引道被冲毁,先后有4条公路交通中断。给车辆的正常通行和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为了尽快修复水毁创伤,提高路况质量,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我们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养路队员,加班加点,填补缺口,清除路面淤泥、疏通涵洞和水沟,经过抢修,水毁公路基本得到恢复。所管公路未发生因管护不善导致的安全事故。

6、深入发动,广泛动员,大力开展群众性的路容路貌整治活动。

农村公路作为广大农村地区最主要的运输载体,直接为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服务。农村公路的路容路貌代表着行业的形象,体现着一个地区的精神风貌,反映着文明家园的创建成果。近年来,随着农村公路建设速度的加快,里程不断增加,养护管理的任务十分艰巨,但国家投入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严重不足,仅将县公路和主要乡公路纳入养护管理,全市列入养护的农村公路只占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的24%,其余农村公路均未纳入养护管理范围,造成这些道路失修失养,路况质量逐年下降,病害不断增多,降低了道路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效果。为了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其整体功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好务,去年6月份市局专门下发了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动员群众大力开展农村公路路容路貌整治活动的通知。整治的目标是创造一个\"畅、洁、绿、美\"的公路交通环境。今年5月中旬,市处组织人员,分两片对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经过抽样检查,合格里程5631.463公里。据统计,全市共修补油路坑槽634185.87平方米,砂石路坑槽1420876.85平方米,培筑路肩12771.754公里,清理塌方118131.62立方米。通过整治使农村公路达到了路面平整路况好,路肩整洁路容美,路基稳定边沟畅,绿化整齐全环境好,路产完整无障碍的要求,彻底改变了\"脏、乱、差、堆、占\"的局面,巩固了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提高了公路技术状况和服务水平。

7.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在农村公路油路罩面工程中应用新型沥青石料一体洒布车罩面新工艺,解决了洒布车洒过热沥青后,人工撒石料,时间长、石料不均匀、油石粘结差的弊端,保证了油路罩面效果。在全市通村水路建设中推广应用电动抹光机,提高了水泥路路面强度和平整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8、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今年,我们把创建养护管理示范路作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根据省公路局下发的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示范路创建标准,市处制定了《**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示范路创建标准》,将市局下达的100公里养护管理示范路创建任务分解到县站,落实到线路;各县站积极对照标准,寻找差距,整改完善,充实提高。经市处年终检查全部达标。

第15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提高我某地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水平,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黑龙江某某公路管理办法》、《黑龙江某某公路路政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某地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某地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列入某地公路管理机构养护管理计划的乡道、村道及未列入养护管理计划的其它村道和专用道路。所称公路养护是指农村公路的日常维护、小修保养、公路构造物养护、受灾工程恢复、中修、大修工程。所称公路管理是指为延长农村公路使用寿命,采取的限高、限载和其他管护工作。

第三条农村公路(包括个人捐资、群众集资修建的公路)及公路设施是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 包括公路路基、路面、边沟、公路留地、桥梁、涵洞、防护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的责任和义务,不得侵占和破坏公路及公路设施。

第四条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应当遵循“管养分离,某场有序,保障投入,专款专用,科学养护,有路必养,保障畅通”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某地为主,乡村配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某地交通局是全某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路养护和管理办法,负责全某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某地公路养护管理部门负责全某地列入某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计划的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要按照每3公里配备1名养路员工的标准,配齐配强养路员工,同时负责全某地农村公路(包括未列入某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计划的村道)养护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

某地养护公司养路员具体职责是:(1)积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做合格的养路员工。(2)努力工作,完成路面好路率指标。(3)路面保洁,路肩草整齐,路肩平整,边坡稳固,边沟通畅,水打沟治理与维护,桥涵维修、维护与保养,超载车辆及履带车辆管理,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向村民宣传公路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

第六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未列入某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计划的村道养护和管理工作。具体养护管理工作由各行政村承担。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确定一名领导和一名素质较高、责任心较强的专(兼)职农村公路管理干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列养公路和未列养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各行政村的村长为本行政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每3公里配1名养路员工的标准。各行政村要结合村情实际,配备1至2名养路员工,负责本村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路面保洁,路肩草整齐,路肩平整,边坡稳固,边沟通畅,水打沟治理与维护,桥涵维修、维护与保养,超载车辆及履带车辆管理,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向村民宣传公路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

第七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公路养护需要的挖砂、采石、取土及取水,应当予以大力支持与协助。

第八条道路养护、管理人员的职责:认真学习国家、某某、某有关道路养护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度和业务知识;巡视道路,清除路障,及时制止侵占和破坏道路及设施的行为,加强红线控制区管理,确保道路畅通无阻;保持路面清洁,路肩平整无缺;做好道路的排水和绿化工作;依法打击超载超限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发现毁坏公路和交通中断等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某地公路管理部门。

第三章 养护管理

第九条某地公路养护路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某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管养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和管理,保证公路畅通。

第十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列入养护管理计划的农村公路主要是某地与某地、某地与乡、乡与乡、乡与村之间的道路,具体路段及里程由某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凡未列入养护管理计划的农村公路,由所在行政区域内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行政村负责养护管理,专用道路的养护管理由受益单位或企业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要采取常年养护、季节性养护、临时性养护相结合,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办法,突出春季路况恢复,夏季水毁抢修,秋季全面整修三个重点环节,全面提高养护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农村公路的小修保养及大、中修工程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保证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某地公路养护管理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列入养护计划和未列入养护计划公路突发性自然灾害的预防抢修工作,制定抗灾抢修预案,储备抢修物资,清除桥涵淤积,疏通排水系统,修补、加固护坡等构造物,消除水毁隐患;水毁、塌方、滑坡等自然灾害发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修复,保证公路安全畅通;对较大的灾害无法立即修复的,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在相应路线设置明显标志,确保车辆安全通行;特殊情况下,可组织延线群众进行抢修。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十四条某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路政管理职责,保证路产、路权不受非法侵占和破坏。

第十五条公路路政管理员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公路养护管理法律法规;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实施公路路政巡查;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利用、侵占和破坏、损坏路产的行为;依法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依法处理地下、地上穿(跨)越公路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相关事宜;对特殊情况下利用、占用公路和超限车辆通过公路事宜进行审批,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路和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查处公路违法行为,可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和凭证;按照乡道以不超过40吨为限,村道以不超过20吨为限的标准,依法查处超载超限车辆;未纳入某地公路列养计划的通村公路由各乡镇、村、负责管理,在保证消防车、送奶车和中型客车能够正常通过的前提下,根据道路承载能力,自行制定限高标准,设置限载设施。限高标准以不超过2.4米为准,应设置活动式限高门架,既限载又方便群众。

第十六条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应当遵循下列标准:无侵占公路、公路边沟、公路用地、公路路堤及边坡行为;无擅自开设交叉道口及砍伐行道树行为;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无新的违法建筑;无堆放杂物、打晒谷物、挖沟引水行为;无摆摊设点、马路某场等行为。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和检举侵占、破坏公路路产和侵占公路路权行为。对某地列养路线范围内的路政管理由某地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对非列养路线的路政管理由各乡村依据《黑龙江某某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进行管理与处罚。

第五章 养护资金的筹措及管理

第十八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筹措与管理,要坚持“多方筹措、统一管理、分级使用”的原则,保证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某地级公路养护管理资金来源:农用车养路费;汽车养路费中用于某地道公路补助的资金;乡级道路养护转移支付资金;公路遇到大自然损害时的专项补助资金;某地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公路专项资金。

第二十条乡镇公路养护管理资金来源:乡镇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公路受益单位和个人投入养护的资金;单位和个人自愿捐赠的资金;上级政府补助或奖励的资金;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第二十一条村级公路养护管理的资金来源:村民通过 “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公路受益单位和个人投入养护的资金;单位和个人自愿捐赠的资金;政府补助或奖励的资金;法律、法规允许范围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资。鼓励单位和个人捐资养护村级公路。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某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对全某地农村公路养护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某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公路养护单位的主要依据。公路养护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对全部列养农村公路进行一次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某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某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对农村公路养护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反馈给公路养护部门,并及时纠正、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四条某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检查考核确认,农村公路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给予奖励:全面完成养护管理任务,养护质量稳步提高的;路况等级标准提高的;养护工程全部达到优良的;对公路养护管理做出重大贡献的;路政案件及时查处,路产、路权未受侵犯的;农村公路养管达到年度目标责任要求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某地交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6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文章标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2005〕49号)以及___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

》(渝办发〔2006〕3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公路。第四条农村公路实行“分级负责、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市公路局负责指导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一)编制全市农村公路行政等级规划和养护规划;

(二)编制下达农村公路养护年度补助计划;

(三)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和养护质量;

(四)指导、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第六条县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和管理本地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第七条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职责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农村公路行政等级规划和养护规划;

(二)统筹安排上级养护补助资金、拖拉机养路费、摩托车养路费和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编制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报市公路局备案;

(三)管理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

(四)监督考核公路管理机构和乡镇的管理养护工作;

(五)检查养护质量;

(六)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乡道和村道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工作。第八条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职责:

(一)负责县道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

(二)拟订县道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三)组织县道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

(四)对县道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五)会同交通执法管理部门负责县道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六)审核乡、村道公路养护计划报县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七)检查监督乡、村道公路养护计划执行情况;

(八)对乡、村道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九)会同交通执法管理部门指导乡镇做好乡村道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第九条乡镇应落实专门机构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工作。乡镇具体职责如下:

(一)编制农村公路本级财政预算;

(二)编制乡、村道公路养护计划报县公路管理机构审核;

(三)与村签定目标责任书,对村道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四)组织实施乡道养护计划;

(五)督促村道公路养护计划组织实施;

(六)负责乡道、监督村道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

(七)负责乡村道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第十条村应多方式筹集村道养护资金和实施养护管理,组织实施公路养护计划,组织村道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配合乡镇做好村道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及时向乡镇报告侵占、损坏公路路产路权行为。村可以成立群众性的农村公路养护协会或自治组织,实施村道养护管理。各区县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乡村道养护管理职责进行适当调整,有调整的区县须将调整后的方案报市公路局核备。第三章资金筹措及管理第十一条按照国办法〔2005〕49号要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资金(公路养路费:汽车养路费、拖拉机养路费和摩托车养路费)、“一事一议”集资和社会捐资等。第十二条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和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养护资金。

(一)汽车养路费、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由市公路局根据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拨付县级交通主管部门;

(二)县级财政资金由县财政部门拨付县级交通主管部门;

(三)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三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单位自查与接受财政、审计等政府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村道公路养护资金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向当地群众公布养护资金使用情况。第十四条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由收费单位负责筹措。第四章养护管理与检查第十五条县道养护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相关技术

标准执行。乡道、村道公路养护参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相关技术标准执行。第十六条县、乡公路路政管理按照《___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村道路政管理参照《___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中乡道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对所辖县道按照交通部《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每月进行全面的养护质量

检查,做好养护质量技术等级评定工作,并保存好原始检查记录备查。第十八条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对本辖区内乡道参照交通部《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每季度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检查,每半年对村道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检查,做好乡、村道养护质量技术等级评定工作,年终进行一次养护综合质量评比。乡、村还应分别对乡、村道路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并切实确保公路完好、畅通。第十九条市交通委员会和市公路局将对各区县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对于农村公路养护不力、管理不善和社会反映大的区县,停拨该相关区县的公路养护补助经费,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第二十条乡道、村道日常养护及小修应做到有人管护及巡查,做到路面基本平整、无大的坑凼,路面整洁、路肩整齐无垮塌,无堆积物,并使之达到晴雨通畅的要求。第二十一条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按照交通部《公路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向市公路局报送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汇总表(见附件)、水毁工程月报表等及市交委、市公路局需要报送的其他报表。第二十二条乡级人民政府应及时向当地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报送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汇总表(乡、村道部分)、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记录表(参见《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公路养护质量季报表、水毁工程月报表等及市交委、市公路局需要报送的的其他报表,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市公路局。第二十三条应加强农村公路桥梁、涵洞和不良地质路段的检查、保养、维修与加固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保证农村公路安全畅通。第二十四条农村公路标志应齐全、醒目、整齐,无损坏丢失现象。第二十五条农村公路宜林路段要因地制宜进行绿化。要按照要求对路树进行修剪、防治病虫害、定期刷白,保障路树正常生长。第二十六条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农村公路交通中断或严重损坏时县、乡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保障车辆安全通行。第二十七条农村公路要积极推进养护市场化,采取多种方式,把农村公路管养责任落实到位。

(一)小修保养可以通过聘用、委托、承包等方式由个人(农户)分段进行;

(二)农村公路可实行经济承包的方式,开展创好、创优活动,加强科学管理,进行技术革新,改进落后的养护方式,不断提高养护质量。

(三)路产路权可以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奖励举报人、聘请路政信息员等方式加强维护。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八条各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检查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考核差的要给予适当的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___市公路局负责解释。第三十条各区县应根据本办法制订具体的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和监督、检查、考核办法。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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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伊春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农村公路是全市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城乡发展农村经济的公益性基础设施。为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提高路况质量,保障公路完好,安全与畅通,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黑龙江省公路条例》及《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做到管养分离、市场有序、多方筹资、保障投入,专款专用、因地制宜、科学养护、有路必养,保障畅通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县级公路、乡道、村道。

第二章 体制职能

第四条 管理体制。农村公路实行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

第五条 管理职能。农村公路原则上以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负责养护与管理工作,市交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筹措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各级政府在农村公路管理上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市政府负责本地区农村公路的行政管理,其管理职能由市交通主管部门履行。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有关农村公路发展的政策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养护管理考评工作及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的初审指导;监督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标;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下达生产计划和养护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生产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二)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其管理职能由下设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履行。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有关农村公路发展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建设性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养护工作,检查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负责地方养路费的征收管理,筹集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组织协调乡(镇)政府做好农村公路管养工作。

第六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县乡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并对村级公路的养护工作进行指导,拟定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对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

乡镇人民政府有关村级公路管理、养护、保护以及养护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具体职责,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乡(镇)要积极投放力量,组织好村民用好“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制度,共同做好村级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确保村级公路常年畅通。

第三章 养护管理

第七条 交通主管部门对农村公路养护实行行业管理,县乡公路的管理与养护,由市公路管理处根据各路段技术等级、道路状况和交通量等实际情况,年初下达生产计划,并定期对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村级公路由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负责组织队伍或人员进行管理养护,交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业务指导。

第八条 县乡公路养护要坚持专业养护,常年养护、全面养护和科学养护相结合,每条公路都要设专人进行养护。

第九条 用工实行临时用工制度,面向公路沿线村(屯)及社会招聘养路工、签定临时用工合同,实行效益工资、工效挂钩、联路联质计酬。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的养护承包责任制。

第十条 养护生产要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上路作业要着标志服,作业区域设立明显警告、警示标志。严禁机械(具)带病作业,消灭不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 养护生产管理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的中心任务,是坚持“以养好路面为中心、加强全面养护”的方针,通过全面、科学、常年养护和规范化管理、构成畅、洁、绿、美、安的公路交通环境,达到“路面平整、横坡适度、标志齐全、料堆整齐、排水畅通、构造物完好”的公路养护标准,确保公路经常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第十二条 农村公路绿化要因路制宜。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花种花、宜草种草。做到防护与观赏相结合,“栽、管、护”相结合。农村公路绿化要结合国土绿化统一规划、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交通主管部门具体指导。

第十三条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根据本地公路状况,分析掌握路段、桥涵的抗灾能力,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抢修预案,一旦发生自然灾害,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下,协调社会力量积极抢修,及时恢复、保证公路的正常通行。

第十四条 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农村公路中断或严重损坏时,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及时修复,必要时可动员和组织沿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农村居民进行抢修。短时间内难以修复的,应修建临时便桥、便道或指明绕行路线。

第十五条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对农村公路养护提供便利条件,按照“公路法”及有关规定,在公路沿线就近范围内,划定公路养护专用料场。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十六条 路政管理要坚持“管养一体综合治理、预防为主,依法治路”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黑龙江省公路条例”有关规定,防止路产、路权受非法侵害。

第十七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同时要加强路政管理法规的宣传,制定保护农村公路的乡规民约,提高沿线居民爱路护路意识。没有公路管理机构的县(市)、区,其路政管理由市公路管理机构行使职能。或由市公路管理机构委托当地交通主管部门行使路政管理职能。

第十八条 农村公路行使车辆的轴载质量,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禁止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农村公路。由超限运输车辆行驶造成农村公路损坏,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依法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费用必须用于农村公路维修和养护。

第十九条 农村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按“公路法”规定界线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设置交通以外的其它标志,不得在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或挖坑取土。需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征得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级公路管理机构主管部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 养护资金

第二十条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和监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本级财政应根据交通主管部门的养护经费支出计划在当年预算中应列入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第二十一条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主要来源,省交通部门的补贴,本地地方养路费征收后的使用,政府预算内资金,国家转移支付资金和村民“一事一议”的筹款渠道。地方养路费的征收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的养护。地方养路费的使用,按照“先养护、再建设”的原则,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的公路养护支出。

第二十二条 地方养路费的使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上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由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根据路况编制年度养护经费支出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并下达计划。村级公路的养护资金除上级补贴外,不足部分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解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用以奖代投方式给予补贴。

第二十三条 公路沿线受益的工矿企业单位,应出资、出劳协助公路部门对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给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 为了保证乡级公路转移支付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能,应由县(市)、区财政划拨交通主管部门管理使用。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要建立转移支付资金专款账户,并接受县(市)、区财政和审计部门监督。

第二十五条 没有转移支付的县(市)、区要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的里程,由县(市)、区财政列足养护经费。也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为农村公路养护筹措资金,安排年度支出计划,并保证养护经费足额到位。

第二十六条 养护经费的投入比例,鉴于我市及县(市)、区实际经济状况,公路养护成本应为:县乡级公路三级高等级路面公路6,,四级高等级路面公路5,;三级砂石路面4,,四级砂石路面3,,村级公路应根据路况、养护经费每公里不应少于2,。 第二十七条 养护经费的使用县(市)、区财政每年将养护资金足额拨付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当地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养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对农村公路养护每月进行定期检查,经检查,完成了生产计划,达到了养护标准,将养护经费按定额计量下拨到乡镇。县(市)、区财政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如发现问题,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保证养护经费合理有效的使用。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全市范围内列养的农村公路均在检查范围,都必须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要建立农村公路检查、考核、验收和监督制度,农村公路检查验收,按省厅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进行。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擅自在农村公路上设卡、收费、罚款、拦截车辆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仍不停止的按《公路法》和《黑龙江省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 挤占、挪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交通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交通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18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亟需加强

近年来,随着“村通工程”实施,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突飞猛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依然滞后,存在的诸多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一是道路损毁严重。县道多建于上个世纪的

八、九十年代,超过服役年限,损坏严重;乡村公路设计标准低,油路面不宽,油层薄,路肩窄,随着运输业快速发展,承载的运输量和重载车辆增加,加上近两年雨涝严重,加速了道路损毁,很多路段水毁掏蚀严重,甚至塌陷。二是养护资金严重不足。由于县区经济欠发达,财政能力有限,加上当前沥青等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目前虽然从道路托养费、财政、道路绿化权拍卖等渠道筹集部分资金,但只是杯水车薪。县道由政府交通部门统一养护管理,还能进行一些维修养护,而多数乡村公路基本上处于无养护状态。主要是乡镇财政资金来源少,无能力拿出资金养护,多数行政村没有集体收入,部分村经济状况较差,在化解乡村债务,减轻农民负担及农村税费改革等方面的大背景下,资金筹集变得更加困难,现有“筹资筹劳”和“一事一议”又有严格限制,还要用于其它很多方面。导致多数公路得不到及时修缮,更无法进行中修、大修。三是路产路权不明确。很多乡村道路建设时没有办理土地征用手续,特别是村道用地边界不清楚,沿路庄稼树木栽植混乱,路权绿化权拍卖难以操作。四是公路养护体系不健全。部分乡镇村养护管理机构还没有真正建

立起来,没有养护管理制度标准、措施和队伍,缺乏有效管理,人为损毁路面、物料占压路面、公路打场晒粮、路肩取土、违章建筑等现象屡禁不止,加速了道路损毁,也带来很多安全隐患。针对以上问题,必须认真研究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的有效措施,切实建立起长效机制,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延长使用寿命,发挥最大效用。一要强化公路养护意识。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的思想,建养并重,加强交通公路法律法规和养护管理意义的宣传,营造全民护路的良好氛围。二是明确管养主体,落实责任,促进管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农村公路点多、面广、量大,管理难度大。应实行县政府集中指导下的“分级管理”。要成立道路养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制定分级管理养护办法,成立养护专职队伍,制订规章制度和标准,落实承包责任制,达到养护人员工资有保障、建设路段养护全覆盖。从方便管理和节约成本的角度考虑,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直接负责辖区县道的养护管理工作。对乡村公路,应由县交通部门指导,乡(镇)政府统一管理,县交通局设立县乡公路管理站,负责列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检查验收、保护路产,并对未列养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进行业务指导,乡镇设立专职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的养护工作。三是拓宽渠道,保障管护投入。目前三年村村通油路目标基本实现,道路养护成为关键,上级应象鼓励支持农村公路新建一样,制定养护资金补贴政策。特

别是对欠发达地区给以资金补助倾斜,地方政府应制定行之有效的资金筹集办法,采取交通收费返还、财政预算列支、对农用机动车辆适当收取道路养护费用、路权绿化权拍卖、乡村发展经济、知名企业和社会知名人士捐资、群众自愿出资等措施,加强养护基金积累。四是对全部农村公路用地确权,界定路产路权,为路权拍卖和养护管理提供依据。

第19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各项任务,提高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和服务水平,特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一、农村公路养护的基本要求

1.经常保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

2.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逐步提高农村公路及其构造物、附属设施的抗灾害能力,减少灾害损失。

3.农村公路的养护生产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二、养护人员工作职责

养护人员须按农村公路养护规范技术要求操作,确保所养路段路面平整、横坡度适顺、路面、路肩整洁、边坡畅通、构造物、沿线设施完好。

1.养护人员上路作业时间每月不少于3天。

2.应及时清理、清扫路面上的散落物。

3.应随时剪除路肩高草、回填路肩填土。

4.应及时清理排水系统堵塞物,雨季前对全线的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排水畅通。

5.每月对养护路段巡视不少于2次;对公路构造物,如 1

挡墙、桥涵、公路标志、里程碑等应观测检查。雨季期间,巡视次数相应增加。

6.边坡塌方处理:应及时清理少量塌方;如塌方数量较大须及时设置警告标志,1小时内应向乡养护站汇报,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通。

7.构造物损坏处理:应及时修复少量损坏构造物;出现较大构造物损坏,并影响行车安全的,应及时设立警告标志,同时1小时内向乡养护站汇报。

8.每位管理人员应完整做好统计工作,对管养路段出现的路面病害,如露骨、断裂等应随时制止,并及时向乡养护站汇报。

9.对在公路范围内的违章事例,如违章建房、在公路上堆积物品、超重超限车辆行驶应随时制止,并及时向乡养护站汇报。

10.完成乡养护站临时交办的养护任务。

三、安全生产制度

1.养路材料要靠一边整齐堆放。做到桥头不堆、弯道内侧不堆、狭路不堆、行车密度大的不堆,尽可能堆在路基外。

2.傍山和在陡坡作业时,要戴安全帽,坡过陡要系安全绳索。清除塌方要从顶部向下清理;上方作业,下方不得同时作业或站人,注意来往的行人及车辆安全。

3.暴雨、冰冻季节应经常巡视公路,遇有道路损毁、中断及毁坏迹象,要立即设置警告标志,并及时报告上级和有

关部门。

4.文明养护,在养路作业中不设障、不阻车,注意避让来往车辆,确保车辆的安全通告和自身安全。成段、成片整修路基、路面时,工地两端要设立“施工路段,车辆慢行”标志。

5.冬季清除水沟、柴草时,严禁野外用火。

6.在清扫路面时,要面对车辆正向行驶方向相对作业。

四、资金使用制度

1.养护资金主要用于养护人员工资支出、机具购置、管理支出等。

2.设立养护资金应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3.上年度养护资金余额滚动下年度养护资金内使用。

五、检查制度

1.乡养护站每月组织管理人员对全乡农村公路检查。

2.乡养护站组织有关人员分半年度对全乡农村公路大检查各一次。

3.随时接受县交通局等单位的检查和指导。

第20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保障农村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山西省公路管理条例》和《介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是指我镇行政区域内的镇级公路和村级公路。凡在行政村区域范围内的镇级公路、村级公路的路面养护、道路绿化、路肩培土、建筑红线控制、路牌标识保护、卫生保洁等养护管理工作均由所在村负责;城镇规划区及工业集中区内镇级公路养护管理由镇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遵循统筹规划、分级管理、保障投入、确保畅通的原则。公路养护应当按照上级交通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逐步改善公路技术状况,使公路经常处于路面平整,路肩边坡平顺,桥涵、构造物及公路附属设施完好,安保标志齐全规范等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四条全镇所有村和个人都有养路、护路和爱路的义务,各村应加强对辖区道路的养护管理。镇政府成立农村 - 1 -

公路养护管理站,负责全镇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五条镇政府设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其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政策,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章制度;

2、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落实并监督、检查、指导各村组织实施镇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绿化护管及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

3、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路况普查,建立道路养护档案,并按时上报养护计划,定期汇报公路养管工作情况;

4、编制养护计划,落实养护资金,督促检查村级公路养护情况,组织养护人员定期培训;

5、积极配合支持交通公路部门做好国道、省道的养护管理及公路大中修和水毁、塌方工程的修复与协调工作;

6、负责配合交通公路部门维护路产路权,及时制止占用和破坏公路、红线内建筑、超限运输、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

第六条各村村委会是辖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各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村委会主要职责是:

1、落实上级农村公路政策和措施,完善规章制度;

2、制订村规民约,控制建筑红线,保护路牌标识,抓好卫生保洁;

3、筹措公路养护资金;

4、将公路养护与农村环境整治日常保洁相结合起来,按规定要求配备专职养护管理人员负责公路日常养护;

5、组织实施公路小修工程,抢修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损坏的公路。

第七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1、制定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保证农村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清洁、卫生;

2、依法保护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公路用地,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3、制止违法占用、挖掘、损坏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行为;

4、负责农村公路的绿化、美化、标准化工作。农村公路养护人员职责:

1、及时、经常对路面进行保养维修,防止路面松散、裂缝和拥包等各种病害的产生;

2、坚持每天清扫保洁,并巡回检查路况,在巡查时,对公路的杂物及时清除,淤塞的涵洞、边沟及时疏通;

3、坚持大雨巡路制,及时排除地表水,防止雨水损坏路基;

4、公路遭受洪水、暴雨、冰雪等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时,应及时查明情况报告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

5、农村公路两边的绿化管护。

农村公路养护作业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路政管理

第八条镇政府、各村委会、与各村专职管护人员签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书》,明确养护路段和养护任务,明确双方责任和养护技术标准,实行常年规范化养护,有条件的村要在醒目的位置设立公路管护责任牌。

第九条各村要搞好日常养护与突击性养护、一般性养护与重点养护、专业养护与社会养护三个结合,配合上级公路养护管理部门对道路综合治理,集中治理在道路两旁乱修乱建、乱倒垃圾现象。

第十条村村通水泥路竣工验收合格后,镇政府向行政村办理水泥路移交手续,各村在水泥路建成后应及时做好路肩配备和道路两侧绿化工作。设置必要的限载限宽标识,严禁超载车辆通行。公路桥梁应当设置限载标志,发现公路桥梁严重损坏影响通行安全的,应当设置禁止通行和绕行标志,并及时采取维修加固措施。公路养护应当改善手段,加强管理,提高效率,确保质量。公路大修和改造工程,应当

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

第十一条从公路边沟外缘起,没有边沟的,从公路坡脚外缘起,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镇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的区域为公路建设控制范围。在上述范围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和必要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构建物;需要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上级交通部门或镇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交通公路部门或镇政府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序给予补偿。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棚屋摊点、堆放物品、打谷晒场、倾倒垃圾(含农田内清除的杂草)、设置障碍、挖沟筑埂、沤肥烧草,不得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和公路用地。需占用、挖掘公路和公路用地的,应经交通公路部门或镇政府批准。经批准占用、挖掘公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

取过路费。

第十六条机动车辆应当按核定的轴载质量行驶。超过核定轴载质量行驶造成公路损坏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四章检查验收

第十七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将定期对全镇农村公路的养管进行检查,做好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领导组的检查验收工作。

第十八条各村要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和考核办法,并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对检查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养护不力的,要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要给予处罚。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季度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汇报
《三季度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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