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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法警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7:42:07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检察工作汇报例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8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通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我院被评为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被江苏省检察院和南通市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被江苏省检察院推荐参加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评比。

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我市全面小康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我院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竭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被江苏省检察院评为“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先进集体。

(一)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密切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依法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共受理提请和移送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66件419人(截至2008年12月25日,下同),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255件39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44件81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69件716人,移送南通市检察院审查起诉9件11人。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犯罪嫌疑人38人,除1件正在办理外,其余37件均已向法院提起公诉。注重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遵循办案流程,严守办案时限,坚持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批捕案件无错漏现象,公诉案件均作了有罪判决。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切实履行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职责,在注重“务必搞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大办案力度。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2件24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8件19人,渎职犯罪4件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40余万元。突出查办大案。所办贪污贿赂案均为5万元以上的大案,其中涉农职务犯罪大案15件,占立案总数的83%。立案查办了市邮政局原局长徐某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贪污贿赂大案。在依法严厉查办赵某等24人销售假药案过程中,深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查办了如皋市药监局王某等人放纵制售伪劣商品案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等渎职犯罪4件5人。努力提升侦查水平。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以“依靠群众,惩防并举”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继续采取“行贿受贿滚动查”等侦查策略,强力敦促职务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查办窝案串案4起21人,占立案总人数的87.5%。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对职务犯罪原因、特点和规律的分析,针对公共项目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8件。广泛开展预防宣传和咨询,在通州党政信息网建立了职务犯罪预防专栏,编写《通州市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读本》,到市直部门上预防职务犯罪课23场次。探索实践的检察提醒谈话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监督制约与沟通协调并重,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全面维护司法公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不当立案及侦查活动中出现的轻微违法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得到采纳。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对23名不符合减刑、假释、

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提出了纠正意见,办理起诉罪犯再犯罪案件6件8人,申诉案86件,继续保持无超期羁押记录。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密切与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的联系,印发“便民申诉联系卡”,畅通申诉案源渠道。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8件,立案15件,提请、建议提请抗诉8件,被南通市检察院采纳5件,被通州市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件。对23件不服正确裁判的申诉,耐心细致地做好申诉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二、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常抓不懈,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为方向,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一)以主题教育为重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等7个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邀请专家学者作“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等8个专题讲座,围绕“深入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等8个专题进行深入研讨,组织和引导干警重点排查在“法律监督、服务大局、队伍建设、争先创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通过主题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干警的思想理论水平,增强了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建设者、捍卫者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坚持运用五个抓手,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等11篇主题教育经验被上级院转发。

(二)以提升能力为目标,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一次的集中学习制度,不断增强民主决策、为民执法、公正执法意识。改善领导班子成员的业务知识结构,班子成员10人次参加了法律研究生班和业务培训班的学习。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开展第五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11名干警晋升为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中层干部队伍的结构得到优化。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天的中层干部封闭式集中培训,提高了中层干部的管理、协调和业务能力。开展特色亮点工作评比活动,《开设领导干部讲坛,提升检察执法能力》等12项创新工作成果得到上级认可。坚持以党建促队伍、促业务、促创新、促形象,党建工作形式进一步拓宽,“党员政治生日温馨通道”等创新做法被上级党委推广,我院被确定为“通州市党建示范点”。

(三)以教育培训为抓手,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研究生学历、司法考试、检察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教育培训活动,6名干警分别获得法律硕士、法学学士及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35名干警参加了职务犯罪侦查、检察业务高级研修班和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专项业务培训,公开招录法律专业人才4名,目前,全院本科以上学历占比为87%,硕士研究生占比为12%,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21人。在南通大学法政学院建立干部培训和检察研究基地,举办“适应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为主题的青年检察官论坛。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检察技能竞赛,形成“每周一讨论、每月一讲座、每季一论坛、每半年一考核”的“四个一”岗位练兵模式。在南通市检察机关技能大赛中,我院获法律知识竞赛等五个项目第一名,干警23人次获奖。

(四)以亲民务实为核心,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组织开展“亲民务实”作风建设主题活动、队伍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月活动等,以科室为单位开展查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的“三查”活动。建立和完善提醒谈话、述职述廉、干部考核等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和完善《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及绩效考核办法》和《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和绩效档案,把干警的执法质量、工作绩效及廉洁从检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制度化管理。推出“阳光服务品牌”十大举措,进一步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检察日报》头版头条以《江苏通州:“阳光服务”提升执法公信力》为题报道了我院的做法。

(五)以争先创优为动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举行升国旗暨检察官宣誓仪式,开展纪

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系列活动,建好院史陈列室,组织编写院史,加强图书阅览室和电子阅览室建设,添置图书400余册,举办“科学发展·共建小康”为主题的首届金秋读书节,组织干警读廉政书、看警示教育片,评选优秀廉政警言警句,进行廉政文化知识竞答比赛等,我院被确定为“南通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广泛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不断激发干警争先创优活力。干警受到上级表彰87人次。抓好检察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共录用信息宣传调研文章984篇,其中国家级451篇,连续第17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三、完善检察工作机制,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化检察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执法办案、监督制约和检务保障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规范化示范院建设水平,继续保持“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荣誉称号。

(一)完善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严打”、轻微刑事案件轻缓处理、检调对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交通肇事案相对不起诉的标准等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按照该严则严,严而有度;当宽则宽,宽而有节;宽严适度,促进和谐的原则,全年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20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对涉嫌交通肇事犯罪同时具备“过错较小、赔偿积极、认罪态度好、有自首立功表现、得到被害人亲属谅解”等五种情形的,未成年人、老年人轻微犯罪,以及亲友、邻里、同学同事等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对198件276人适用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案机制。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并通过了我院《关于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情况的报告》。

(二)完善办案工作机制。出台了《检察长、局长办理和督查案件若干规定》,院领导参与指挥、侦查、审讯、出庭公诉案件92件。探索捕诉衔接机制。对重特大、疑难复杂案件,侦监、公诉共同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共同参与讨论,共同出庭公诉。共提前介入陈某故意杀人、张某抢劫杀人案等侦查活动12次,共同参与讨论任某等非法运输爆炸物罪等案件16件。完善简易案件流程提速机制,推行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共适用简易程序291件,简化审案件144件。推行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对22件职务犯罪案件实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创新案件质量考评机制,南通市检察院在我院召开了案件管理工作现场推进会。建立检务督察委员会和督察队,实行队伍督察、业务督察、制度督察和效能督察“四位一体”的督察办法,提高了检察效能。完善外部监督机制,新聘人民监督员11名、检风监督员35名,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7件,邀请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逮捕进行监督6次。创办《通州检察要情快递》,按要求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不起诉等七类案件56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发放作风建设等征求意见表千余份,征求意见和建议11条。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分别到我院进行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调研,给予高度评价。

(四)完善检务保障机制。认真落实省院《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应用的意见》,推进网上办公办案的普及应用,逐日公布网上办公办案使用情况,全年共进行网上办公办案1895件(次),提升了信息化应用水平。档案工作实现数字化管理,通过省特一级评审验收。引进车辆识别系统,规范车辆管理,保持安全行车无事故。加强检察装备建设和检察公用经费的管理使用,为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真诚服务大局,努力提高社会认可度和人民满意度

坚持以人民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的唯一标准,把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我院被南通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评为“法治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被通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创业奉献最佳单位”和“和谐新

通州创建工作标兵单位”。

(一)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完善涉检信访制度,依法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完善检察长首访负责、检察长下访巡回接待等接访机制,畅通电话、传真、网上举报、QQ群聊平台等信访渠道,共受理群众首次来信来访225件(次),检察长下访巡回接待17次。深化检调对接工作,在19个镇和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设立检调对接工作室,运用线索联评、程序联接、矛盾联调等方法,成功办理检调对接案件36件,涉案金额330万元,有效化解了一批疑难矛盾纠纷。我院连续三年被上级院评为“涉检信访问题赴省进京„零上访‟先进单位”,再次被高检院确认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二)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扎实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安排15名干警担任市管中学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50余场次,对14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帮教,开展送法进社区、庭审进校园活动等,再次被确认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努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件,支持起诉案件4件,督促起诉案件15件,较好地解决了弱势老人的赡养费,妥善处理了有关承包田占用补偿纠纷,帮助有关镇村及时追回了外借款。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选派3名中层干部到镇挂职任分管法治工作的镇长助理,结对帮扶的4个镇综治工作有了新起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出台《服务市三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院领导带领干警到镇村开展“第三轮全面达小康驻村入户调研”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辅导讲座、召开座谈讨论、入户征求意见、广播喇叭宣讲、人人兴办实事”等形式,在宣传小康目标、了解村情民意中推进全民创业,真心诚意为民办实事8件,帮助216户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向汶川等灾区捐款10万余元。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监督、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感谢!

一年来,我院的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队伍专业化程度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二是法律监督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三是信息化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检察工作的实际需要。我们要高度重视研究解决这些问题。

各位代表,2009年是建国六十周年大庆之年,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巩固提升全面小康建设成果、开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之年。我院将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全市“项目建设、民生建设、效能建设”三项重点,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保证,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面开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建设幸福美好新通州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要注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实践载体,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达到检察人员受教育、法律监督上水平、执法为民显成效的目的。二要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加强涉检信访工作,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三要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力度。坚持惩防并举,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重点查办涉及民生、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着力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四要真情倾听民意关注民生。进一步增强民生意识,紧紧抓住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诉求,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着力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五要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加大教育

培训力度,努力培养更多具有精深法律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六要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放在党委政府的工作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牢固树立在服务中发展自己的观念,进一步增强为发展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的责任重大而光荣。我们一定要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胸怀全局,扎实工作,团结拼搏,争创一流,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推荐第2篇:法院法警大队工作汇报2

XX县法院法警大队工作情况的汇报

中院法警支队:

按照中院2010年上半年司法警察工作指导内容,现将我院法警大队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队伍建设方面

1,机构设置情况。按照上级法院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我院已设置了独立的法警机构,并独立开展法警工作。我院警队编制是10人,因此没有设置内设机构。

2,警队领导配备情况。根据工作的需要,法警大队设大队长1名,政委1名,副大队长1名,领导共3名。

3,编制情况。按照规定我院应有法警编制10人,现有法警6人,其中专职3人,兼职3人(办公室司机2人,执行局书记员1人)。去年8月我院以法警编制招录3人,因在试用期无法履行法警手续,待试用期满后上报审批。同时,将空编补齐。

4,兼职法警情况。警队现有在编兼职法警3人,占现有法警编制50%,达不到全员归队或专职法警占法警编制80%以上的要求。

5,工作制度情况。我们实行法警履行职责登记制度,各项职责的履行都进行登记,每名法警都能熟悉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各项规则,同时按照要求制定了各种突发事件预案。

6,警衔情况。现有在编法警的警衔均已理顺,警衔上报设有备份存档,上报警衔由政工科审核,做到及时准确,无瞒报、漏报、作假的情况发生。

二 职能履行方面

上半年,我们全面认真履行了法警的职责,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警务保障。一是规范了工作职能。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规定,我们承担了法警职责所规定的工作和涉诉信访等工作任务,没有发生不应由法警承担工作交法警负责的情况。二是加强了警务保障能力。上半年,我们在刑事案件值庭,押解、看管过程中均按各项规则的要求配足配强警力,按规定配备警械,车辆,进行安检,按规定保障死刑二审开庭任务,在参与执行,进行拘留、拘传、传唤,执行死刑,警卫,涉诉信访,和处置突发事件中,都能够严格执法过程,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尽职尽责,及时高效地完成保障任务。上半年,我们为刑事案件押解、看管人犯28人,值庭23件,参与执行3件,传唤3人,执行死刑1人,涉诉信访出警3次9人,均做到了无差错,无违法违纪。

三 纪律作风方面

在纪律作风方面,我们能够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和五条禁令等各项规定,在执行任务保障期间,能够做到着装标准,按照所授衔级和配发的警号佩戴警用标志,做到警容严整,纪律严明。在值庭时做到坐姿端正,语言文明。

四 教育训练方面

这方面我们按照忠言法警支队下发的法警训练计划的通知要求,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年度训练计划,按计划在6月份组织开展法警训练。

五 装备、设施建设方面

我院的装备、设施建设按照省市法院的标准还有较大差距,在装备上我们的单警装备没有,公用装备不全,有专用的囚车,警用服装不全,安检装备我院已设安检门,配备手持安检器;在设施上我院审判庭设有囚笼,没有囚椅,审判区与旁听区已隔离,押解通道与旁听人员通道、审判员通道混用,羁押室没有监控器、专用卫生间和进行软包处理,无消毒柜、消毒灯、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

六 经费保障方面

我院的各项经费比较紧张,现在法警装备、设施上的投入比以前有了较大的改善,现有的装备和设施都是近几年购买和建设的;训练经费每年都不能按要求保障;津贴方面除警衔外其它的都没有。

推荐第3篇:某年检察工作汇报材料(材料)

XX年检察工作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zd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继续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为维护我县社会大局稳定,实现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把严打方针贯彻到批捕、起诉等工作中,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点对有组织犯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q####j等犯罪,尤其把“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侵财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我院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与公安、法院等单位搞好沟通与协调,形成打击合力。特别是根据“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高发的特点,制订措施,明确责任,加大对这一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使此类案件在检察环节得以快捕快诉。元至五月份,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7件7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2件58人,其中,依法追捕漏犯3人,不批准逮捕2件2人。公诉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8件83人,提起公诉47件件58人,报送市院起诉2件3人,追诉漏犯4人。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建设工作,落实好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为我县的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治安环境。

二、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我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检察院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干警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突破案件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案件的立案率、判决率和大要案率。落实办案责任,加大办案力度,使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办案的质量和效果明显提高。元至5月份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1件14人,科级干部犯罪案件2件,移送审查起诉3件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查案数和结案数目前居全市第一。

办案中,我们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积极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突出个案预防、行业预防、重点工程预防三个预防重点,勇于创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预防犯罪工作新路子,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今年3月份,全市预防调查工作会在我院召开,我院的此项工作也受到了省院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肯定与好评。

三、以推行“阳光接待”工作为载体,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控申工作根据党委提出的信访稳定工作方针和高检院关于“全力维护稳定”的总体要求,以推行“阳光接待”工作为载体,深化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着力办好刑事申诉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上访老户的息诉工作。今年以来共接待来信来访人员120多人次,积极妥善处理属于检察机关直接管辖的控告、申诉、举报案件,把90%的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上。经控申部门接待处理的案件,全年无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的同时也没有增加一户新的上访户。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实行了“权利告知卡、承诺服务卡”等便民措施,既方便了来访者,又提高了办事效率。今年以来控申部门共受理举报线索30件,初查12件,立案2件,转交公安部门3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强化法律监督,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着重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裁判不公、超期羁押等问题。依法追捕3人;追诉漏犯4人。受理民事申诉案件9件,经审查立案9件,提请抗诉3件。监所检察部门通过开展国家级规范化检察室创建活动,以及对监外服刑人员专项检查活动,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对看守所进行安全大检查15次,通过查找狱内不安全因素排除事故隐患7起,纠正有关部门不规范执法行为12起,预防超期羁押案件4件6人。

同时结合我县的“开发建设年”活动,采取措施,对那些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进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以及聚众哄抢、破坏生产,干扰施工,无理取闹、欺行霸市等行为,做到从重、从快、从严惩处,为经济发展清除障碍。积极参加县委组织的治理企业发展环境的集中行动,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五、强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

按照上级要求,我院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为载体,要求全体干警把执法思想和观念统一到“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上来。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强化领导干部的自律和监督。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优化检察干警的知识结构,提高法律监督水平。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创新法律监督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司法保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1.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围绕县委确定的三大工作目标,坚持把严打方针贯彻到批捕、起诉等工作中,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继续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坚决打击破坏县域经济发展环境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犯罪,尤其要把“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2.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以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为切入点,加大打击力度,要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

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加强对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的研究,积极开展发案单位的个案预防,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3.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要注重防止有案不立、漏捕、漏诉,对量刑畸轻畸重的案件要依法提出抗诉。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以强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为着眼点,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做好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我院队伍的素质结构。同时要创新机制,改进和加强检察队伍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在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争创先进科室活动。要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加快办案、技术用房建设进度,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争取在年内全面完成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坚持党的领导,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依靠县委、人大的领导和支持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排除执法中的干扰和阻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我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推荐第4篇:检察联络室工作汇报

检察联络室工作汇报

一、镇联络室的基本情况

为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发挥检察职能,听民意、解民忧、促和谐,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镇委镇府决定,由综治办牵头,联合司法所,充分利用维甘情愿稳中心这个人民解、法制宣传和社会综合治理的工作平台,推进下访、巡访工作。去年以来,在进行了大量的前期调研、协调组织、实践试行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控申信访联系工作制度》,确定在信访办内设立联络室检察室,由维稳中心专职付主任马志坚、综治办付主任冯德成任劳任特约检察联络员,负责帮助转递群众控告申诉。为加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检察工作情况,使检察干警有一个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实现检察工作更好地问计于民、服务民生,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之风,全面提升检察执法形象,

联络室主要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受理辖区内居民的举报、申诉、控告,掌握当地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基本情况,积极开展检务公开工作、法制宣传、解答有关检察工作的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配合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和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等。同时,公布联络室工作人员的联系电话和举报受理、队伍监督热线电话,方便群众电话咨询、求助和

举报。

二、准确定位,切实明确检察联络室职能

联络室成立以来,找准形式定位,明确工作方向。我们正确认识检察联络室和检察室的关系,联络室是组织形式、工作方式,它作为一种服务机构,不独立行使检察权。到2 月份调解纠纷3个综、开展法律宣传2次,并成功地化解了一次群众集体上访。

三、镇联络室的设想

(一)完善联络室工作制度

由于联络室没有检察人员常驻,也缺乏定期的考核机制,因而容易使工作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此,应当进一步完善联络室的工作制度,坚持定期的下访、巡访。

(二)加强对检察联络员的培训

为了使检察联络员能及时、准确地将群众的诉求向检察院传递,这就要求检察联络员要具备一定的检察业务知识,因此,检察院可以组织检察联络员进行培训,同时为其订一些检察的报刊杂志,使其对检察工作有更深的认识。

南街镇特约检察联络室

2010年2月22日

推荐第5篇:某年检察工作汇报材料

xx年检察工作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继续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为维护我县社会大局稳定,实现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把严打方针贯彻到批捕、起诉等工作中,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点对有组织犯罪,带有黑

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q####j等犯罪,尤其把“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侵财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我院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与公安、法院等单位搞好沟通与协调,形成打击合力。特别是根据“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高发的特点,制订措施,明确责任,加大对这一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使此类案件在检察环节得以快捕快诉。元至五月份,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7件7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2件58人,其中,依法追捕漏犯3人,不批准逮捕2件2人。公诉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8件83人,提起公诉47件件58人,报送市院起诉2件3人,追诉漏犯4人。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建设工作,落实好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为我县的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治安环境。

二、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

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我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检察院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干警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突破案件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案件的立案率、判决率和大要案率。落实办案责任,加大办案力度,使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办案的质量和效果明显提高。元至5月份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1件14人,科级干部犯罪案件2件,移送审查起诉3件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查案数和结案数目前居全市第一。

办案中,我们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积极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突出个案预防、行业预防、重点工程预防三个预

防重点,勇于创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预防犯罪工作新路子,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今年3月份,全市预防调查工作会在我院召开,我院的此项工作也受到了省院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肯定与好评。

三、以推行“阳光接待”工作为载体,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控申工作根据党委提出的信访稳定工作方针和高检院关于“全力维护稳定”的总体要求,以推行“阳光接待”工作为载体,深化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着力办好刑事申诉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上访老户的息诉工作。今年以来共接待来信来访人员120多人次,积极妥善处理属于检察机关直接管辖的控告、申诉、举报案件,把90%的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上。经控申部门接待处理的案件,全年无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的同时也没有增加一户新的上访

户。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实行了“权利告知卡、承诺服务卡”等便民措施,既方便了来访者,又提高了办事效率。今年以来控申部门共受理举报线索30件,初查12件,立案2件,转交公安部门3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强化法律监督,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着重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裁判不公、超期羁押等问题。依法追捕3人;追诉漏犯4人。受理民事申诉案件9件,经审查立案9件,提请抗诉3件。监所检察部门通过开展国家级规范化检察室创建活动,以及对监外服刑人员专项检查活动,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对看守所进行安全大检查15次,通过查找狱内不安全因素排除事故隐患7起,纠正有关部门不规范执法行为12起,预防超期羁押案件4件6人。

同时结合我县的“开发建设年”活动,采取措施,对那些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进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以及聚众哄抢、破坏生产,干扰施工,无理取闹、欺行霸市等行为,做到从重、从快、从严惩处,为经济发展清除障碍。积极参加县委组织的治理企业发展环境的集中行动,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五、强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

按照上级要求,我院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为载体,要求全体干警把执法思想和观念统一到“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上来。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强化领导干部的自律和监督。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优化检察干警的知识结构,提高法律监督水平。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

作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创新法律监督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司法保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1.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围绕县委确定的三大工作目标,坚持把严打方针贯彻到批捕、起诉等工作中,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继续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坚决打击破坏县域经济发展环境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犯罪,尤其要把“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2.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以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为切入点,加大打击力度,要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

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

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加强对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的研究,积极开展发案单位的个案预防,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3.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要注重防止有案不立、漏捕、漏诉,对量刑畸轻畸重的案件要依法提出抗诉。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以强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为着眼点,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做好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我院队伍的素质结构。同时要创新机制,改进和加强检察队伍管理工作。

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在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争创先进科室活动。要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以点带面,

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加快办案、技术用房建设进度,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争取在年内全面完成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

坚持党的领导,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依靠县委、人大的领导和支持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排除执法中的干扰和阻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我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推荐第6篇: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汇报

XX县检察院注重实施“五沟通”,积极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收到明显效果。去年以来,受理申诉案件21件,立案17件,其中提请抗诉3件,市院已支持2件,法院改判1件,提检察建议7件,法院已改判1件,执行和解1件。

上下联动,注重与上级检察院的沟通。对有争议的案件,除请本院主管检察长一起召开案情分析会以外,还积极与市院及时沟通,争取办好每一起民行案件。去年以来,市院民行处的领导曾两次亲临该院进行现场办公,帮助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如,XX县农机综合服务总站承包合同纠纷申诉的案件,经市县两级院的沟通提请抗诉,案件得到改判,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接受监督,加强与人大、政协的沟通。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重点案件及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信息材料的反馈;及时完成人大等交办的案件,并在短时间内反馈结果。对于重点案件、有影响案件及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在再审开庭时,请人大、政协有关人员参加庭审,进行监督。

密切协调,加强与法院的沟通。积极同法院办案人员进行沟通,在案件争议的问题上得到办案人员的理解和支持,确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标的小、错判明显的案件采用检察意见等形式,缩短办案工作时限。与法院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拓宽渠道,加强与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纪检、信访等部门沟通。聘请其中的一些人为检察联络员,他们积极提供案件线索,使案源渠道不断拓宽。检察联络员共提供案件线索12件,立案审查7件。

服务为民,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该院深入乡镇、集市设立法律咨询站,发放宣传材料,接受群众申诉,广泛宣传民行监督的目的、意义及受案范围、办案程序等,倾听人民群众对民行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推荐第7篇:法警大队

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检察官日趋专业化、文职化形势的发展,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在检察工作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各级对司法警察工作的认识不断加深,抓司法警察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高检院,近几年相继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标准》、《关于组织开展争创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等一系列加强司法警察工作的制度和措施,极大地推动司法警察工作的发展。但匆庸讳言,目前,全国绝大多数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仍未实现高检院所预期的目标。司法警察工作根基还很脆弱,稍有不慎就会下滑,司法警察工作发展还很不平衡、不规范、不统一,没有很好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甚至有的仍然处于可有可无的状态。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领导层面重视不够的问题,有检察人员对这一工作的偏见问题,有法警队伍素质不高的问题,更深层次原因有体制不顺问题,有法规缺陷问题等。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设法警队。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27条第三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设立司法警察。根据这一规定基层院设立司法警察是合法的,不设立也是合法的。又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规定司法警察职责为:“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强制措施和追逃;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等九项职责。而同样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通过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却只有四处提到司法警察:第三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百八十一条。以上四条真正提到司法警察职责的则只有三处,该规则对司法警察的多数职责未提及,给人的感觉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是可有可无。再如,被动式执警。现行有关的法律法规、检察机关编制体制、多年形成的办案机制决定了检察

官在办案中处于主导地位,有决定权,司法警察在办案中处于从属地位,只有协助职能。在实际工作中,从属性、依附性的执警方式完全变成被动式执警方式,办案部门的检察官不申请警力上案,司法警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无法去履行自己的职责。这种被动式执警方式是由检察官、司法警察的法律地位、工作性质决定。这些问题相互交织,相互作用,困扰司法警察工作有效开展,严重制约着检察机关配警用警工作。我们应当以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去找准问题,弄清原因,寻找对策,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法警工作规范化建设整体上台阶。

一是要统一法律法规,这是履职的依据。首先,应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进行修改,把《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中规定的司法警察职责写入该规则具体条款中,以便检察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能够依法使用警力,司法警察能够名正言顺的履职;其次,要把“检察官办案时,应依据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地使用司法警察,在司法警察的密切配合下完成办案任务”的内容写入检察官职责中,以免因检察官职责太笼统,而在办案中出现“以检代警”、“检警混用”的行为,确保司法警察“上案履职”,有效地维护办案安全,确保检察官集中精力办案,提高效率。再次,定章建制,制约不用警。改变不用警的习惯,除要解决观念问题外,还必须用机制来制约不用警行为。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司法警察九项职责纳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同时,各省级院应制定《司法警察参与刑事诉讼细则》,并将司法警察参与办案写进检察官办案流程,为建立用警执警的工作机制提供指导性依据;各市院、基层院要定立用警执警的规章制度,要重视对用警执警的监督、考核。要随时检查用警制度执行情况,要在每年年终对办案部门用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结果要与奖惩挂钩,以制约用警的随意和不作为行为。只有从机制上来保障司法警察“上案履职”,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用警执警的规范化。

二是要落实组织机构,这是履职的基础。目前各级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机构虽已明确,但有的编制人员尚未按规定落实到位,有的分散在各科室,有的还是挂名法警,因而实际处于一种“空壳子”状态,有名无实。要改变这一状况,各级警务部门尤其是各级基层院的一把手们必须把思想统一到高检关于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标准和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的要求上来,不能说并就并,想撤就撤,只有司法警察机构规范统一,实行集中办公,编队管理,警力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派警、统一培训、统一考评。只有这样司法警察履职才有组织基础和组织保障,否则,司法警察工作就无从谈起,说履职只是一句空话而已。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可采取正专副兼或副专正兼,即法警大队长或副大队长有一人保持专职专门从事司法警察工作,确保法警工作的组织领导,对部分警员实行一岗双职,可兼任其它工作,前提是必须保证平时的用警,要确保随时随地遇有情况能派得出、用得上、起作用。

三是要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这是履职的保证。由于司法警察机构相较其它部门建立的时间短,专业训练内容不够明确、不够具体,加之原有的人员成份比较“杂”以及各级领导重视程度的影响,司法警察人员年龄老化、素质参差不齐。为适应检察工作形势和任务的需要,警务部门从上到下都要想方设法、不遗余力地抓司法警察素质提高,打造专业化的司法警察队伍。通过初任、晋升警衔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岗位练兵等,提高司法警察素质,增强执警能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司法警察队伍,为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综合素质的提高,是长期的、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必须深入细致地、坚持不懈地抓好素质提高工作,并通过多形式、多途径来树新时期司法警察的新形象,不断提高司法警察的执法水平以及服务和保障办案的各种能力。

四是要改善警务装备,这是履职的条件。虽然高检院已下发司法警察装备标准,但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司法警察执行任务所必须的装备器材、警戒具、交通通信工具等还没有完全按高检院的标准落实,影响司法警察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影响办案的效果和法律的威严,影响快速反映的能力,不利于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改善警务装备,提高装备的科技含量,结合办案工作区建设,建立具有高科技、数字化、安全和规范的办案工作区,努力适应新时期检察办案工作的需要。

综上所述,司法警察工作要想有为,法律要给其“舞台”,要有其专门的机构和专业的“演员”,并有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体制和装备条件,才能依法健康、稳定推动法警工作的规范化、正规化建设,才能依法全面、有效、正确地履行法警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检察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科学用警 忠诚履职 确保办案安全 "零事故"

—— 辉 县 市 检 察 院 全 力 推 进 司 法 警 察 规 范 化 管 理 工 作 纪 实

李国华 文/图 编者按近年来,辉县市人民 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 和具体指导下,坚持把编队管理作 为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有效载 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 进,在加强警务保障,强化队伍素 能,健全管理机制,突出职责功能 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经过 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他 们按照空间独立,设施先进,功能 齐全,安全保密的要求,高标准建 成办案工作区,彻底破解了制约法 警队伍建设的瓶颈性难题.他们坚 持政治建警,素质立警,训练锻警 和业务树警,通过政治学习,业务 培训,实战演练等方式,大力加强 法警素质能力建设,着力打造一支 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司法警 察队伍.他们注重法警大队的制度 建设.建立健全了 《司法警察日常 管理制度》 《用警派警制度》 《警 , , 械管理制度》 ,建立了 《处置突发 事件预案制度》 等,使法警队伍建 设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形成了规 范,高效,有序的队伍和业务管理 机制,为服务办案,规范执法提供 了可靠保障.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受 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警务部领导的 高度肯定和赞扬,值得大家借鉴.近年来,辉县市人民检察院按 照最高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司 法警察暂行条例》 和 《最高人民检 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 关司法警察工作的意见》 的要求, 积极探索拓宽司法警察履职范围, 不断完善司法警察队伍的规范化建 设,为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提 供了有力的警务保障,确保了办案 安全.2008 年 11 月,被河南省人 民检察院命名为"全省编队管理示 范 单 位 " 2009 年 荣 立 集 体 三 等 , 功,2010 年 4 月,被最高人民检察 院命名为"全国编队管理示范单 位" .司法警察工作在检察机关能发 挥多大作用 怎样发挥作用 这是 许多检察院在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 题.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 队以人为本,按照自侦,刑检,信 访,安全 4 大类合理有效地配置警 力资源,用踏实的工作和良好的业 绩对这些问题作了有力的回答.一,编队情况 2006 年 7 月,经辉县市编委批 准 该 院 成 立 了 法 警 大 队 (副 科 级) ,将分散于各科室的法警实行 编队管理,并严格按照条件配齐配

强警员.法警大队现有法警 14 人,平均年龄 35 岁,均为大专以上学 历;设大队长 1 名,副大队长 2 名.2010 年,协助反贪部门追捕逃 犯 1 次抓获 1 人,执行拘传,协助 执行其他强制措施 33 人次,提押, 核制度.按照院里的岗位目标考核 标准, 及时制订了法警工作岗位目 标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办法, 将法 警大队工作量化考核到每名法警, 使每名法警岗位有目标, 工作有标 准, 坚持严格考评, 强化督促检查, 促进机制管理经常化, 初步实现了 以制度管理干警, 靠制度保障工作 的良好势头.(四) 全面履职, 充分发挥了法 警职能作用 一是认真履行好司法警察职 责, 确保办案安全.依据 《人民检察 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 (试行) , 》 认真履行好司法警察职责, 积极与 业务部门配合, 确保了办案安全.2010 年 9 月初, 法警大队接到协助 反贪局赴山西省陵川县抓捕在逃犯 张某的任务后, 及时和办案人员沟 通, 制定抓捕方案, 在当地警方配合 下, 经过 3 天的摸排, 锁定了犯罪嫌 疑人经常出入的地方, 采用蹲点守候 的办法将其一举抓获.针对犯罪嫌 疑人的特点, 制订了盯人看管, 寸步 图为最高人民检察院警务部领导到辉县市检察院考察调研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和警务编队管理情况.图为最高人民检察院警务部领导到辉县市检察院考察调研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和警务编队管理情况.不离的押解方案, 将其顺利押解回辉 县市看守所.二是按照省院检领警 看 管 犯 罪 嫌 疑 人 和 被 告 人 602 人 的长远发展, 更好地为文明, 规范, 调, 统一使用, 有效实现了检警工作 办的工作机制, 参与协助职务犯罪案 次,参与保护犯罪现场 4 人次,执 安全办案提供坚实有力的物质保 的同步协调.件侦查工作.法警大队在做好各项 行传唤 49 人次,参与搜查 8 人次, 障, 《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 根据 二是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警务保障工作的同时, 《河南省 按照 执行拘传 33 人次,送达法律文书 业技术用房标准》 投资 800 余万元 健全了办案安全教育制度.在配合 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警察协助职务 , 190 份 , 完 成 检 察 长 交 办 任 务 17 建成了 1900 余平方米的集法警办 各业务部门办案时, 坚持把办案安 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 公, 休息, 值勤, 自侦案件讯问, 查 全教育作为首要任务来抓, 次,协助自侦部门侦查案件 6 起.要求法 的通知》 参与协助职务犯罪侦查工 , 二,主要做法: 账 , 挥 于 一 体 的 新 的 办 案 工 作 警时刻警醒自己, 指 增强责任感, 严格 作 .今 年 共 参 与 协 助 侦 查 案 件 6 (一) 党组重视,为法警建设 区.办案区内采取了综合布线系 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去办.每次 起.通过参与协助职务犯罪案件侦 提供了组织保障 统, 电子安检门禁系统, 全程同步录 出警都有安全办案的警示, 任务完 查工作, 使参与协助侦查的法警得到 应急处理系统, 数字审 成后有安全反馈.建立了处置 了锻炼, 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从推动 音录像系统, 拓宽了司法警察的履职范 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高度,切实解 讯监控指挥系统, 为法警有效保障 突发事件预案制度, 根据不同案件 围, 达到了科学用警的目的.放思想,更新观念,把加强司法警 办案安全提供了技术平台.同时, 定人, 定车, 定械具, 人员变动及时

(五)开展岗位练兵, 提高了法 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摆到与其他检察 投入专门资金, 为法警配备了门类 对预案进行调整.同时要求人人熟 警综合素养 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纳入重 齐全的警务装备, 购置了手铐, 警 悉预案, 适时进行演练, 确保能够快 依据高检院提出的 "一熟" 两 , " 电警棍, 警绳, 头盔等警械具及 速, 要议事日程,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 棍, 有效的调剂人员, 处置情况, 做 懂" 三会" , " 的标准要求, 结合该院司 议,专题研究法警规范化建设与管 警具柜, 并为法警队每人配备电脑 到忙而不乱, 应付自如.完善了交 法警察业务素质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 理,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 一台, 专用囚车一辆, 警车两辆, 为 接班制度, 履行执行警务交接登记 基本技能和体能训练计划, 有步骤, 障法警的训练,培训,警务装备费 警务保障构筑了物质技术平台.手续, 采用书面签字交接或会议形 有重点地抓好训练的落实.积极参 用,从根本上改变了长期以来对法 (三) 以制建警, 为法警工作规 式交接, 并要求法警在交接班时必 加上级组织的技能培训和演练, 提高 警工作存在的"工差,听用,打 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 须把执行警务的情况和当班遇到及 了实战能力.

每年至少组织不少于 杂"等错误观念,提高了全院干警 一是建立健全警务衔接制度.发现的问题反映出来, 以便相互知 半个月的集中训练, 保持司法警察的 书记员的 情, 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 杜绝办案 战斗力.同时认真组织学习对法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省,市 明确司法警察与检察官, 《刑法》 , 院设立法警部门后,该院党组按照 办案责任分工, 《人民检察院司 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凡是 《刑事诉讼法》 和有关规章制度, 使每 上级"县 (市) ,区院设立法警大 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 (试行) 明确 》 三是建立健全内务管理制度.名干警都成为熟悉法警职责, 懂得检 队,规格不低于机关其他内设机 由司法警察履行的职责, 坚决交由 在内务上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建立 察业务, 掌握办案程序的知识型法 构"的要求,检察长亲自跑编委, 司法警察负责, 切实发挥司法警察 了工作统计, 警械具使用登记, 警务 警.近年来, 该院法警大队有两名同 落实机构编制.2006 年 7 月,市编 的作用.先后制定下发了 《派警制 记录等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警械具 志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邀请 委 下 文 成 立 法 警 大 队 (副 科 级) 度》《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 制作 借还手续, , , 形成保管, 使用, 借用, 保 医学专家为法警进行急救知识讲 办案工作区出 养等一系列的规范化管理, 做到安 座.通过各种培训, 后,在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 下发了用警申请表, 提高了司法警察 正确使用, 防止和杜绝发生 的综合素质, 下,院党组调配了两间办公用房作 入登记表.明确规定业务部门一般 全保管, 保证关键时刻能拉得 为法警大队办公室,实现了集中办 用警时自行开具申请表, 法警大队 违章操作等问题; 加强对办公区域 出, 用得上, 打得响.公, 集中管理, 集中履职的目标, 为 根据申请表开出派警令.重大警务 的管理, 室内办公用品摆放, 衣物鞋 该院法警大队编队管理以来, 法警工作全面开展奠定了基础.活动由分管检察长开出派警令, 法 帽放置统一, 整洁, 柜内文件资料种 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检察业务中的 (二) 加大投入, 为科技强警构 警根据派警令依法出警, 做到法警 类齐全, 放置有序, 统一规范; 完善 职能作用, 实现了办案安全零事故, 筑了平台 使用, 管理既责任明确, 又程序明 着装规定, 严格按照要求佩戴标志, 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为检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该 了, 既加强了同检察业务部门沟通, 自觉维护司法警察良好形象.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 院着眼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 又严格实行警力统一管理, 统一协 四是建立健全目标管理绩效考 础.

创新实有人口管理 推进警务机制改革

推荐第8篇:法警常识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八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执法行为,正确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职责:

(一)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二)执行传唤; (三)参与搜查;

(四)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协助追捕逃犯;(五)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 (六)送达法律文书;

(七)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

(八)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九)执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履行职责必须忠于职守,严格执法,服从命令,遵守纪律,严守秘密,廉洁奉公。

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检察官的指挥下履行职责。 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应有《执行警务令》。执行重大警务活动,《执行警务令》由分管检察长签发。

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必须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使用警械具或枪支。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必须出示警官证。

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执行保护犯罪现场任务时,应当做到: (一)做好现场警戒,维护秩序,制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 (二)防止突发事件,保护现场侦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

(三)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向现场指挥人员报告,并听从现场指挥的调遣,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可疑人员逃离现场或转移物品;

(四)对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现场侦查活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措施。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传唤任务,应当做到:

(一)执行前应核实被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及传唤内容等;

(二)送达《传唤通知书》应交给被传唤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交由其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人代收;(三)送达《传唤通知书》应填写送达回证,并由收二人本人或者代收人签名盖章,如果收二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名盖章,则应邀请收二人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传票留在该处,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送达日期等;

(四)传唤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须先行与采取强制措施的执行机关联系,到被传唤人所属派出所登记后方能予以执行;

(五)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口头传唤,但不应采取间接转告或者捎口信的方式。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执行参与搜查任务时,应当做到:

(一)参与执行搜查任务,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明确搜查的对象、任务,了解搜查观场的环境等方面的情况;

(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办公室和人身进行搜查时,应向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出示搜查证;(三)对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搜查的,应立即予以制止或将其带离现场; (四)对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人身搜查时,应该由女司法警察执行;

(五)协助执行扣押、查封任务时,应注意警戒现场,保护现场检察人员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第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拘传任务,应当做到:

1 (一)执行拘传任务前应核实被拘传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情况; (二)执行拘传,应当向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或盖章,拒不签名的,执行拘传的司法警察应在《拘传证》上注明;

(三)被拘传犯罪嫌疑人如有抗拒拘传行为,执行拘传的司法警察可使用警械强制到案。第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协助执行拘留、逮捕任务时,应当做到: (一)协助执行拘留、逮捕任务,应佩带警械或武器; (二)凭《拘留证》或《逮捕证》执行;

(三)执行任务前应核实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等有关情况;

(四)经授权可向被执行人员宣布纪律,并告之权利,被执行人拒绝在决定书上签名的,应予以注明;(五)对于抗拒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依法采取适当的措施,必要时可以使用武器,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自残、行凶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协助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做到:

(一)协助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应详细了解在逃人员的情况,协助制定追捕计划,准备所需要的警械或武器等;

(二)协助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要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在逃犯的行踪,要注意>蔽身份,严格保密,防止走漏消息;

(三)如果捕获的犯罪嫌疑人被击伤或突发急病时,应立即通知医院急救,同时向上级报告。第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提押任务,应当做到:

(一)提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凭《提押证》执行;(二)提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要严格遵守看守所、拘留所、监狱的有关规定,核实被提押人的身份,防止错提、错押;

(三)对被提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一般应戴上戒具,对老、弱、病、残可视情况处置;(四)提押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应当有女司法警察在场;

(五)提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应向其宣布纪律,并责令其严格遵守;(六)办案人员讯问完毕后,应及时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还押,并向看守人员反映被押人的动态,提押票证由看守人员签字盖章后带回。

第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押解任务,应当做到:

(一)执行押解任务,应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讲有关法律规定,要严密监视,严防被押人逃跑、自杀、自残、行凶、滋事或被劫持等,押解途中如果发生突发事件,应当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安全,迅速将其转移到安全地点看管,并及时报告;

(二)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乘坐飞机,应事先与民航安全部门联系,并按民航的有关规定执行押解;(三)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乘坐火车,应事先与列车长和乘警联系,上车后禁止被押人坐在靠窗的座位,必要时可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被押人伺机脱逃;

(四)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乘坐轮船,应事先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尽可能与其他乘客隔离安置,禁止被押人上甲板活动,并严密监视,防止意外的发生;

(五)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乘坐汽车,原则上应使用专用囚车,严禁将同案犯同车押解;(六)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指定地点后,应及时交予办案人员或送羁押场所羁押; (七)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武装押解外,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秘密押解的办法。 第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时,应当做到:

(一)对看管、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的场所及周边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法告知其在被看管期间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

(二)执行看管任务,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做与看管工作无关的事,当被看管人交出与案件有关材料时应及时交与办案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三)执行看管任务,不准让无关人员及被看管人的亲友进入看管场所,不准受人之托,给被看管人带食品和其他物品;

(四)执行看管任务,应保持高度警惕,严防被看管人脱逃、自杀、自残、行凶、串供、传递信物和被劫持,遇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必要时可使用武器。第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送达法律文书,应当做到:

(一)送达法律文书前要清点份数、册数,检查所需送达的文件是否符合法定时效,是否留有送达所需要

2 的时间;

(二)送达法律文书应准确、及时,严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将公文带到公共场所或带回家,未能按时送达的应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

(三)送达法律文书,被送达人需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盖章。留置送达必须由受送达人的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作见证人。

第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应听从检察官的指挥,按时到位,保护检察官的安全,并处理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第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维护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秩序时,应劝解疏导个别不遵守上访秩序的人员,制止不法分子的破坏活动,维护检察机关的工作秩序,保护检察官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执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时,应明确任务的性质、目的、要求及完成任务的时间等情况,制订相应的措施和方案,保证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中违反本规则,情节轻微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

(1996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届

检察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实现对司法警察的科学管理,提高司法警察的素质,保障司法警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依法参与检察活动。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检察工作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上级人民检察第五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清

第二章 职权 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

正廉洁,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职责:

(一)保护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的现场;

(二)执行传唤;

(三)参与搜查;

(四)执行拘传和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

(五)提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

(六)送达法律文书;

(七)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履行职责。

3 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为制止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手段;根据需要,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武器。

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对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检察活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

第三章 组织管理 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措施。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编制、建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

第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实行编队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设法警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设法警总队;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和自治州、省辖市人民检察院设法警支队;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设法警队。

第十三条 司法警察接受所在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领导,接受所在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司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警局管理各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其主要职责: 法警察部门的管理。

(一)研究、起草有关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和办法;

(二)研究、制定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

(三)检查、监督司法警察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指导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

(五)管理警督以上司法警察的警衔;

(六)管理司法警察的警用装备;

(七)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警务活动;

(八)组织司法警察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五条 法警总队和法警支队管理本级和下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

(二)制定所辖院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检查、监督司法警察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组织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

(五)管理或协同管理警司以下司法警察的警衔;

(六)管理司法警察的警用装备;

(七)协调跨区域的重大警务活动;

(八)组织司法警察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六条 法警队管理本院司法警察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落实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

(二)制定司法警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司法警察履行职责;

(四)管理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

(五)组织司法警察进行训练;

(六)管理司法警察的警用装备;

(七)组织司法警察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七条 担任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人民警察中等专业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民族自治区域和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司法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辞退的。

第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录用司法警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

新录用的司法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评定授予相应警衔;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职务分类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司法警察的调配,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意见;司法警察部门主要负第二十一条 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工作性质、任务和特点,不同职务的司法警察最高服务年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依法实行警衔制度。

责人的任免,应当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部门备案。

龄为:科员、办事员不超过四十周岁,科级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副处级不超过五十周岁。司法警察达到最高服务年龄后,根据本人情况和工作需要转换适应岗位。

第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司法警察有计划进行政治、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第二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警衔标志、臂章、警号,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必须携带警官证。

第二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奖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

第四章 警务保障 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公安部统一监制,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部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警用标志、警官证、制式服装、警械为司法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和训练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得到保证,并列入财政预算。 第二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等装备设施应有计划地改善,加强司法第二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

第五章 附则 警察装备现代化建设。

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4年8月15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试行条例》同时废止。

推荐第9篇:法警职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实现对司法警察的 科学管理,提高司法警察的素质,保障司法警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 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 一。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 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 利进行。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司法 警察工作,上级人民法院领导下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第五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全心全 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第六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职 权

第七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

(一)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

(二)值庭时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

(三)送达法律文书;

(四)执行传唤、拘传、拘留;

(五)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

(六)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

(七)执行死刑;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法官的指令下履行职责。

第九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履行职责时,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手 段;根据需要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 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 武器。

第十条 为保障审判场所的安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对进入审判场 所的非依法履行职务人员,可以进行安全检查;对不宜进入审判场所或 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应当依法采取措施。

第十一条 为维护法庭秩序,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遵照审判长或 独任审判员的指令,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编制、建制,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实行编队管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司 法警察局,高级人民法院设立司法警察总队,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司法警 察支队,基层人民法院设立司法警察大队。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受所在人民法院院长的领导,接受所 在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管理。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局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起草有关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和办法;

(二)研究、制定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

(三)指导、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业务工作;

(四)检查、监督司法警察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警衔报批工作;

(六)管理警督以上司法警察的警衔;

(七)组织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

(八)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警务活动;

(九)管理司法警察的装备;

(十)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办法;

(二)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细则;

(三)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业务工作;

(四)检查、监督司法警察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管理警司以下司法警察的警衔;

(六)组织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

(七)协调辖区内跨地区的重大警务活动;

(八)管理司法警察的装备;

(九)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办法;

(二)组织落实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细则;

(三)制定、实施司法警察工作计划;

(四)组织司法警察履行职责;

(五)指挥辖区内的警务工作;

(六)组织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

(七)管理司法警察的装备;

(八)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办法;

(二)组织落实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细则;

(三)制定、实施司法警察工作计划;

(四)组织司法警察履行职责;

(五)组织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

(六)管理司法警察的装备;

(七)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九条 担任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的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司法警察: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辞退的。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录用司法警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 严格考核,择优选用。

新录用的司法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 职并评定、授予相应警衔;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级分类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 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实行警衔制度。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司法警察的调配,应当征求本院司法警察 部门的意见;司法警察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司 法警察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性质、任务和特点,从其他 部门调任不同职务司法警察的最高年龄:办事员、科员级不超过二十五 周岁,科级不超过三十五周岁,副处级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第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警衔标 志、臂章、警号,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必须携带警官证。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奖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 警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警务保障

第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 公安部统一监制,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公安部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 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警衔标志、臂章、警号、警官证、制式服装、警械为司法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和训练所需经费应当得到保 证,并列入本院财务预算。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司法警察装备现代化建设,有计划 地改善司法警察工作必需的交通、通讯等装备设施。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并享受 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条例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是人民法院惟一的一支带有武装性质的准军事力量,既担负着提押案犯、送达法律文书、维护审判秩序、参与执行以及执行死刑的重要任务,又肩负着依法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审判权威的神圣使命,《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列》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执行传唤、拘传、拘留;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这就为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工作提供了依据。在执行过程中,现在司法警察的主要职责是配合执行人员依法采取冻结、划拨银行存款;查封、扣押、冻拍卖变卖财产;搜查被执行人的住所或财产隐匿地;强制交出财产或票证;强制迁出房屋;强制退出土地等,并维护执行的现场秩序。法警参与案件执行,还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的客观需要,总之,现在的法警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法警,不管是审判和执行,都离不开法警的参与。

一、司法警察在执行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

案件的执行是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的延续,属于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工作之一,执行作用是通过行使法律赋予司法警察的职权,维护社会主义的法制,维护人民法院的审判秩序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国家法律的尊严和审判机关的权威不受侵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法官对诉讼案件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在诉讼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司法警察没有审判权和执行权,不能对案件的执行与否,执行回转或终止执行等裁判行为行使决定权,它协助执行人员的工作,依据执行人员做出的有效裁定文书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诉讼活动中处于从属地位。司法警察负担强制执行的所有外部任务,而身为法官的执行员负责就案件的执行,制作裁判文书和发出执行命令,司法警察根据执行法官的裁定和具体指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实施执行措施。当然由于司法警察警务工作带有国家强制性,这决定了司法警察工作的对抗性,它的性质属于准军事化组织。作为警察中的特殊警种之一,司法警察有权对干扰、妨碍一切审判活动的单位法人和公民的行为采取排除妨碍,消除影响的强制措施。在审判活动中对人身、财产行使的强制措施是他人无权代为行使的,此项权力的行使只属于司法警察。即执行实施权的警务化。司法警察的职责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的规定,它的权力行使必须严格符合法律的规定,依法接受监督,滥用职权将导致司法腐败,玷辱法律神圣的威严。规范司法警察的警务行为,明确执行案件中司法警察的执行范围不能超越职权。诸如超越职权对执行案件签发执行决定、制作裁判文书、违反规定对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财产采用强制措施,擅自为私人追债,执行案件中粗暴执法的问题等。

二、司法警察参与执行案件中存在的问题

1、执行案件前,执行庭和法警队的协调问题。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工作由执行员完成,目前司法实践中重大执行措施,一般都有司法警察参加。司法警察在案件执行中的从属地位容易使负责执行工作的业务庭对法警工作的忽视,认为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不过是负责执行人员在执行中,保证执行人身的安全,防止被执行人的阻挠或破坏而导致执行工作的缓慢问题。所以疏于和法警的互相沟通,仅以一张派警命令要求法警出警协助,这样容易使司法警察在出警时因不了

解案情的复杂性,导致在执行工作中的被动牵制局面,不利于搞好执行现场的警务保障工作。

2、司法警察在执行案件中警务保障工作滞后不前的表现。主要体现在现场秩序的维持和被执行标的物管理上存在的瑕疵。这里有多方面的因素问题,不仅仅是执法环境的因素,也包括执法现场的指挥调度力度不够,对执行案件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的处理准备不充分,司法警察对案件执行中的警务保障能力存在隐患,表现在对执行警务时思想的麻痹,行动散漫未按规定着装,执行警务时随意闲聊嬉戏打闹现象有之。对查封、扣押的物品不注意清点造册,随意堆放疏于看管、保存,造成查封物品丢失。执行现场被冲击,执行人员和法警被不法分子殴伤,甚至被非法扣留的事件时有发生,这都说明司法警察的安全警务保障和协助执行能力仍需有待提高。

3、司法警察对参与案件执行思想上重视不够。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敌对情绪较高或者矛盾比较激化的案件,执行局才要求司法警察参加,案件执行过程除非复杂或难于执行,一般的案件就由执行员独自完成。这使得司法警察对参加各类案件的执行目的和任务有偏差,在部分警员中存在着模糊的甚至偏激的观念,对执勤中“陪同”的配角有抵触思想,对执行现场的环境、情况疏于分析;疏于做好前期警务保障的准备工作,认为这些是执行员应注意的事情,执行员怎么说就怎么做,无需去想如何共同做好执行工作,对执行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认识不足,使得执行现场维持秩序工作不到位等等。作为司法警察中存在的这些消极思想极不利于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4、执行工作中,法警对被执行人适用强制执行措施不规范,对执行过程中,一有被执行人阻碍执行工作,法警通常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于拘留这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手续是否完备?在什么情形下适用,不闻不问。以及给被执行人加带械具等强制措施适用的随意性大,忽视了依法办案的准则和要求,违背法律规定,不仅不利于执行工作的开展,也容易激化矛盾,导致司法不公。

三、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

1、明确司法警察参与执行的职责范围。

(1)维护执行现场的秩序,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无论是一般执行案件,还是大规模强制执行,法警应当维持好现场秩序,做好现场警戒工作,确保执行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

(2)保障执行人员的人身及各种文书、装备的安全。在司法实践中,执行工作情况复杂,危险性较大,持别是要司法警察参与执行的案件,案情往往更为复杂。如果出现当事人暴力抗法、聚众闹事、围攻执行人员或其它紧急情况时,司法警察要发扬不怕牺牲、勇于奉献的精神,保证执行人员及各种文书、装备的安全,并努力疏导,化解矛盾,促进案件的顺利执行。

(3)看护好查封、扣押、冻结和没收的财产与物品,防止被执行人或他人抢夺、损坏。

(4)制止被执行人及其他人的违法行为,依法采取搜查、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在作出强制执行措施决定后,法警应依法及时、迅速、稳妥地采取强制措施。

(5)及时正确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2、提高司法警察的各项素质,使司法警察具备以下四种素质:

(1)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过硬的政治素质是司法警察参与强制执行的首要条件。强制执行的最终目的是使权利人的利益得以实现。因此,在强制执行过程中,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司法为民的思想等都会集中体现,就看参与执行的司法警察平时积累的政治素质如何,关键时刻能不能体现出来。如果具备了过硬的政治素质,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能顺其自然地通过具体行动表现出来;假如政治素质不过硬,遇到困难就会出现畏难情绪,知难而退,将直接影响强制执行的效果。

(2)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良好的业务素质是司法警察参与强制执行的必备条件。强制执行案件的种类较多,涉及当事人的情况各不相同,做好围观群众的法制宣传工作、强制措施的运用等,都需要司法警察具备相当的法律知识和本职业务知识。仅靠参加培训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司法警察自身利用平时的空余时间不断地补充、吸收相关知识,以达到具体操作时能灵活自如地运用。

(3)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由于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对抗性比较大,在执行工作中,暴力抗法、群众围攻、甚至以死相威胁等突发性事件经常发生。比如以死相威胁这一突发事件,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当被执行人居住地有河流时,要防止其跳河;当被执行人居住在楼房中时,要防止其跳楼,等等,不一而足。总之,司法警察要有敏锐的洞察力,随时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将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以获得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良好的身体素质是司法警察参与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司法警察本身的职能决定了司法警察必须要有强健的体魄。强制措施的运用、突发事件的处置等都需要操作者——司法警察来实施。没有强健的体魄就会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司法警察要有持之以恒的精神,坚持每天锻炼身体。远离棋牌桌,走进健身房;告别酒场,走进运动场。

3、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协作。执行庭和司法警察部门应互相联系、互相沟通,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司法警察在思想上对参与执行要引起高度重视,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主动与执行人员沟通,为执行工作出谋献策。近年我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执行案件的难度、深度也在加大,司法警察参与执行的案件也在增多,执行业务庭与司法警察良好的配合始于派警命令签发时,因此执行庭很有必要向司法警察通报案件的有关情况,提出需协助执行的

案件的任务要求,就执行现场的警戒方案与法警队进行磋商,法警队也应将执行现场的警务部署的有关方案征求执行人员的意见,共同确保执行方案的安全可行,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展开。

四、司法警察参与强制执行应当注意的问题司法警察参与执行的任务和职责基本上是保障性、服务性和被动性的,要正确履行好这些任务和职责,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要自觉摆正法警在执行工作中的位置。要树立全局观念,坚持以法官、执行员为中心,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当好配角,这是法警工作的性质决定的,也是法院内部工作分工的不同,不能以此来划分高低贵贱。

2、要有主人翁的工作精神。执行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法警作为法院队伍的组成部分,个人无论在执行工作中处在什么位置,做什么工作,都应该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依法办事,文明服务,正所谓积极参与但不越位,甘当配角力求主动。法警参与执行,不能别人说一说你动一动,要主动发现问题,主动配合执行人员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主动安排好各项警务保障工作,切实发挥出司法警察参与执行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3、要充分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要熟悉案情,了解案件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未主动履行的原因。遇疑难案件和有社会影响的案件,或者是大规模的强制执行案件,要集体研究,对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缜密的执行方案和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案件执行效果。

4、要注重方法,讲究策略。要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措施。对一般当事人坚持以疏导教育为主,把法制教育、思想教育贯穿于执行过程,尽量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对一些有履行能力而不自觉履行,故意刁难的当事人,可采取严厉方法、措施,使其感到法律的威严,督促、强制其履行义务。总之,司法警察参与执行时应因人而异,攻心为上;因事而异,因势利导;因时而异,因时制宜;因情而异,以情感人。

5、要文明执法。司法警察队伍是一支武装力量,但是执行过程中不仅要体现“武”的一面,更要做到文明执法,表现良好的警容警貌,在执行中要做到举止、语言文明,不打骂当事人,不滥用械具,不以势压人,讲话有理、有据、有节,体现司法警察良好的素质。有时柔能克刚,特别是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千变万化,有时用“文”的方法比 “武”的手段所产生的效果更好,但是也不能因此而不使用武力,这是法律赋予司法警察的权利,“该出手时就出手”,方显我法警本色。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工作,通过发挥其强制属性来依法行使职权,对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执行工作秩序,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执行活动的违法行为,保障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审判机关的尊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推荐第10篇:法警先进事迹

青春如火铸警魂

——xx中院法警大队长xx先进事迹

今年31岁的xx姿颜雄伟,英俊威武,酷似三国里的常山赵子龙。作为xx市中院法警支队第二大队大队长的xx同样本领出众,而且为了神圣的审判事业,为了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xx不辞艰难困苦努力奋发,将如火青春奉献给党,奉献给人民,其境界更加宏阔,其品格更加高巍。他在法警岗位上数年如一日,任劳任怨,恪尽职守,屡创佳绩。自2003年以来,王真为审判和法院其他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连续5年被评为xx市法院先进个人,他所在的法警支队获得“全区满意法警队”荣誉称号、荣立集体二等功和三等功各一次、被评为全区法警先进集体等,在这些成绩和荣誉里,王真发挥了顶梁柱的作用。

不辞艰苦练就过硬本领

“法警队要履行好神圣职责,就必须练就过硬本领!”这是王真常说的。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进行,审判的公开性、公正性、规范性越来越高,法警队为审判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的工作任务也日益繁重。面对这种形势,作为大队长,他积极协助支队长制订全队的训练计划,并主抓落实。他本来就是体育局的年轻教练出身,身体素质过硬是不消说的,更难得的是功夫高强,擒拿格斗刀枪剑戟样样出色当行,寻常十条八条汉子近不得 1

他身。戴上警徽后他不仅毫不松懈,而且锐意进取,以身作则,每天都坚持体能锻炼,不管风吹雨打,不管疲劳忙碌,就是出差在外,也带上运动衣跑鞋等行装坚持晨跑,在别人的酣睡声中,在晨光的熹微中,他矫捷的身影总是在生龙活虎般跃动。在训练中,作为教官,他坚持与队员一起同吃同住,一起摸爬滚打,无论春夏秋冬,风霜雪雨,从未间断。三年来他组织法警训练达250天。宝剑锋从磨砺出。长年的苦练使xx练就了一身真本事,每年全市法院司法警察业务技能比武,他都取得了最好的成绩,为全队取得2005年全区法院业务技能竞赛二等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怕牺牲确保庭审安全

保障刑事审判顺利进行,是司法警察工作的重点,也是一份责任重、风险大的工作,既要威慑执法,又要文明执法,还要随时把握掌控旁观群众和犯人的各种状况。2006年xx县发生导致9人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爆炸案,庭审时愤怒的被害人亲属冲击法庭要殴打被告人,xx带领干警及时阻止,但还是有人越过警戒线,xx用自己的身体奋力保护被告人,身上头脸被拳脚踢打得青紫红肿,被告人却毫发未伤。休庭后被害人亲属向xx道歉,说:“王队长,那些人死有余辜,你干嘛要死命保护他们?”xx说:“别说还没判刑,就是判了死刑也自有法律来惩罚,任何个人都无权伤害他人,我保护他们实际上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在先后审理的xxx等10人和xx等1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案中,值庭、押解、看管人犯、安全保卫等任务非常繁重,xx与支队领导做好缜密的工作方案,并承担了具体实施指挥的重任。 2

在开庭审判长达28天的日子里,王真组织法警们统一食宿统一作息,亲自站庭值庭看管犯人,亲自做安全检查。在庭审过程中,一名犯人无法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心理崩溃,发狂呼号,作为值庭的带队领导,xx果断采取措施,一面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一边及时联系看守所、医院等有关部门,以最快的速度将犯人送进医院治疗,避免了严重后果的发生。据不完全统计,这次审判涉“黑”大案,xx共组织指挥和调动警力2480人次,押解被告人877人次,安全检查旁听群众2300多人次,搜查出30多件刀具、农药、硫酸等违禁物品,出动警(囚)车280车次。由于他严于律已、严肃执法,指挥得当有方,使庭审工作始终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涉“黑”大案庭审安全保卫工作无懈可击,没有出现任何隐患。2008年3月在宣判xxx竹州村与拉域村土地权属纠纷案中,数千群众加以阻挠,xx带领法警们在数百名公安干警和武警官兵的协助下,顺利完成保障宣判和工程施工的任务,获得了市委的表扬。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王真为刑事、行政、民事、执行等业务庭站庭、值庭320人次,押解人犯580人次,送达法律文书2000多件次,参与院长接待日安全保卫36人次,为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出了积极贡献。

不惧危难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2004年xx县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是,当事人突然站起来拉开捆绑在身上的炸药,声称如果判决离婚就同归于尽。事态极度紧张。接到报告后xx迅速赶到现场,疏散群众,布置警卫,与领导和法官们开导当事人。在思想的化解和警力的威慑下,当事人终于恢复冷静接受 3

了判决。xx组织干警在医院和中院值班警卫,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王真每天睡眠不足4个小时,体重减轻了10多公斤,但他毫无厌倦,甘之如饴。

不辱使命出色协助执行工作

法警还有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参与执行工作,使裁判结果最终能落实到位,确保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面对法院积案多、执行难的现状,他积极参与执行工作,几年来,他协助执行各种案件360次,扣押、查封财产231次,拘传、拘留50人次,执结诉讼标的数千万元。虽然多添了苦和累,却为法院营造了一份安宁,为社会增添了一份和谐。2005年在xx县一起强制拆迁违章建筑案件中,被执行人对抗情绪十分严重,鼓动不明真相的群众手持砍刀棍棒冲入拆迁现场阻挠执行,xx带领干警奋不顾身地控制局势,并一边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一边安排工人尽快实施拆迁,保证了在最快的时间内完成任务,但在混乱中xx手臂不慎被砍伤,他毫不声张事后悄悄地到医院包扎了事。2006年在协助查封田东县一家市场三千多万元案件中,面对汹涌而来的群众,xx显示了冷静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组织能力,指挥干警迅速布控,自己则手持高音喇叭宣讲法律知识,劝解群众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群众知晓真相后散走,款项得以顺利执行。2007年在执行粤剧团拖欠工程款案件时,被执行人 4

集体上访市委市政府和法院,xx作为协助执行组组长制定周密方案,科学使用警力,妥善地阻止了事态的恶化。

不享天伦全心工作

多年来xx与爱人两地分居,经常往来奔波,非常辛苦,而且他还兼任中院院长的司机,这是责任重大的职务,既要保证绝对的安全,又要确保院长能够及时外出不影响全院的工作。他既是驾驶员,又是安全保卫人员,还是法警大队长,一身三职忙得不亦乐乎。即使这样,他统筹兼顾,一点都不耽误作为法警大队长的工作。院长工作繁忙,外出是没有规律的,王真是随叫随到,随到随走,绝不耽误。有时刚刚捧起饭碗,接到通知匆匆扒完饭即刻就走;有时睡得正香,电话铃响,马上就出发。有人问:“你这样长期劳作身体会累垮的。”xxx说:“院长年纪比我大得多还这样辛苦,我怕什么!”他坚持安全第一兼顾效率,几年来安全行驶

里路,没有发生任何事故。这样一来他就顾不上家里的事情了,有几次年迈的父母生病住院他都因出差在外不能够照顾,虽然父母亲毫不责怪,但他心里留下了深深的伤痛。自古忠孝不能两全。为了不影响工作,结婚多年他至今都没有要孩子。当然这也得到了通情达理的父母和妻子的支持。

不走歧路政治学习作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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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充分认识到,政治正确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首要的素质。他教育法警:“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的准军事力量,要建成一支合格的司法警察队伍,首先必须政治合格。”他身体力行,坚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三年来他组织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和各种会议达80次,并积极配合支队长建立健全了队里的政治学习制度和政治学习计划,他自己光学习笔记就积攒了厚厚的十多本。从思想政治工作出发,他坚持以人为本,团结干警发挥团队精神,自

己树立榜样,经常顶替其他同志担任值庭干警,亲自传递证据材料,传唤证人,毫无怨言。在他和队里其他同志的长期努力下,全队的小伙子们团结奋发,积极向上,人人胸中燃烧着一把火,那是用理想和信念燃烧的青春之火。这团火,闪耀着人民法警的崇高情怀,闪耀用青春熔铸的人民法警的光辉形象。

第11篇:法警总结

20xx年上半年,市院法警支队在院党组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依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细则》的要求,紧急围绕“检察高标准、高起点,着眼于打基础、抓落实、求发展、上台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司法警察队伍”的指导思想,根据年度工作规划,认真 司法警察职务,既抓规范化建设,又抓业务发展,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健全完善了检察无一物110联动机制,有力保障了司法警察的全面履职。1-6月份,法警支队共派警执行职务716次,出警1259人次,充分发挥了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为检察业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和服务,得到了办案人员、办案部门和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认真抓好学习教育,不断强化自身素质

我支队严格按照高检院、省检院、市领导的指示和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了学习教育落实。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八荣八耻”专项教育和中心政法委11号文件精神。今年上半年,支队严格遵照要求,先后组织干警利用四次组织生活实践认真学习了“八荣八耻”和中心政法委11号文件。通过学习,使大家深刻熟悉到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极端重要性,熟悉和明确了重点内容,牢固树立了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增强了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尤其是党员同志对照单元条件,结合工作实际、思想实际进行了对照检查,查找了自身不足,强化了党员的先锋戴拓模范意识和自律意识,及时宣传报道了XX同志见义勇为、制服歹徒的先进事迹,更进一步端正了思想。

二是认真落实省委的“排头兵”的专项活动。在认真学习张德江省委书记“排头兵”的讲话后,结合我支队的实际情况,我对有针对性地组织大家认真学习讨论,通过多种多样的学习,使大家统一了思想熟悉,使支队青年干警自觉树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劲头,促进大家增强正确的前进目标,努力在各项工作中做模范当标兵。同时结合队里XX等同志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工作关系,对工作极端负责的先进事迹,号召大家向他学习,学习他为了工作走在前面,处处发扬党员的模范作用,努力完成队里交办的任务,任劳任怨,不讲价钱,积极为检察事业做贡献。

三是认真组织好业务培训和经常性练习。为了全面提高司法警察的整体素质,提高执法技能,支队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办法,定期组织干警学习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办案安全规定,学习刑事诉讼法关于办案程序和有关协助侦查发面知识,学习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职责的规定,不断强化整体素质。除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我院举办的各种学习班外,根据支队今年调整干警对、人员成分新、干警功能泛的实际情况,经院力道批准,在西南政法大学举办一期专门的法警学习培训班,全面地学习检察业务知识和法警技能,使司法警察的“一熟、二懂、四会”的综合能力得到普遍提高。一有力培训举措,引起了高检院政治部警务部、省院法警总队已经周边地区广州、东莞、珠海等兄弟单位的高度关注。此次法警培训得到了省院总队和高检院的充分肯定,并在法警专刊上转发。

二、严格要求,积极履行好职务

今年上半年,针对我院实际,分析了几年办案力量加强、办案组增多的实际,支队及时提出了应对的配合措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法警支队今年上半年,共派警716次,出警1259人次。其中执行传唤21次;出警42人次;执行拘传2次,出警3人次;提押犯罪嫌疑人196次,出警391人次;看管犯罪嫌疑人213次,出警404人次;执行押解16次,出警32人次;保护公诉人出庭4次,出警9人次;参与死刑临场监督6次,出警32人次;送达法律文书2次,出警4人次;维持检察机关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秩序和安全次,出警25人次;执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247次,出警317人次。工作中既保障了办案安全,又提高了办案效率,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今年上半年罪为显著地工作特点为:

一是责任意识加强,支队领导带头严格要求自己,在配合办案和执行任务中,支队领导坚持亲自带队,到第一线在执行重要任务中,走在前面,干在前面,。检查在前面。把各项剧痛工作和措施保障到位,去报了任务的完成。

二是干警全局观念强,执行指示坚决,由于今年新增一个侦察部门,上半年自侦部门积极性高、上案较多,再加上我支队人员少、警力严重不足,支队干警为了更好地配合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执行职务,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在人员、实践、工作上经常不断地调整,特别是在连续执行任务又得不到休息的情况下,大家都有一个 全局观念,坚决服从支队下达的各项任务,并积极想办法去完成,没有任何人发牢骚,讲怪话顶着不干的。

三是工作认真负责,安全意识强。今年上半年执行各项任务716次,每次执行职务都能严格的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台车辆和每个被执行的对象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和解决,真正做到万无一失,确保了办案安全。

四是工作任劳任怨,吃苦精神强。由于我们服务和保障的是多个部门,在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干警们经常工作是连轴转,再加上晚上加班加点的多,有时候晚上刚下班第二天上午有任务又马上接着干,但大家都能一工作为重,任劳任怨,有些同志带病坚持工作,比如XX胃病严重,经常发作。罗艳经常带病坚持工作,始终保持了高昂士气。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工作需要的关系,多次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三、不断探索,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一是建立完善了检察警务110的联动机制,提高了司法警察服务保障能力。咋总结过去经验基础上,对检察警务110的职责、工作范围、处置程序,值班制度、派警申请、警务作用、上下联动方法,都做了全面规范,并组织了专门训练。此项机制经院领导批准已全面施行。使全市司法警察广泛及时做到“沟得通,联得上,拉得出”,确保各项任务完成和办案安全。

二是广泛办好《深检警讯》,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各级司法警察的相互学习和信息沟通,经常地传递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先进事迹,调动全体干警爱岗敬业精神,经领导批准,今年创办了《深检警讯》专刊。今年上半年已先后出刊六期,及时上传了法警业务动态,有力地推动了法警的全面建设。此项工作已经得到了省院肯定并转发了我们的做法。

三是健全法警工作的考评细则。为进一步落实好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对基层院司法警察的监督和评比,今年上半年共三次到基层院调研。各区有分管领导参加。还举办了研讨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以规范化建设等六个方面二十四多项内容为基础,制定了XX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全面考核细则,使法警工作的全面建设都在规范内活动,在活动中接受监督和考评,有力地调动了大家工作积极性和推动了法警工作的全面建设。

第12篇:法警心得体会

篇1:司法警察心得体会 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是一支准军事化的武装力量,是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坚强后盾。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10月10日召开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经过一个多月的学习,深刻领会警示教育活动,心得如下:

一、做好本职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要把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抓出实效。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院全面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做好个人本职工作,有力的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是我们每个司法警察都应该做到的事。

二、加强个人纪律作风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说,在全国法院集中开展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是提高司法警察能力素质的有效形式,是加强司法警察队伍作风纪律建设的重要措施,是保护司法警察、爱护司法警察的具体举措。良好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是司法警察有效履行职能的根本保证。司法警察“工作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加强个人工作细节,努力做到行为规范,培养出“执行命令坚决、职能履行规范、警容风纪严整”的工作作风,为有效履行职能奠定坚实基础。

三、打牢思想基础、分析查摆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提出,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指导,及时帮助基层法院解决警示教育活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注意研究基层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并深入剖析、着力解决,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并延伸为长效机制。

1、注重打牢思想基础。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干好本职工作的重要保证。坚持以思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以职业道德教育为基础,以树立“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为目标,抓好个人思想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

2、注重分析查摆问题。“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人为镜,可知得失”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就是我们的活教材,就是我们判断是非得失的镜鉴。对照典型案例,认真分析和查找本职工作中的环节是否存在类似问题,主要原因是什么,进而找出个人思想上,工作上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紧紧围绕警示教育活动明确的重点检查内容,对照五个严禁、廉洁从政若千准则和司法警察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四查四看”活动,把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透。

四、抓好个人问题整改

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个人要认真贯彻边整边政原则,努力在提高觉悟、深入剖析、改正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要紧密联系典型案例,针对自查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落实整改的措施。对查找出来的一般性问题,要通过自我教育,认真查纠,及时有效地予以解决;对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要在短期内进行改正,要实实在在的查,要认认真真的改,要真正解决问题!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学习,加强了个人纪律作风、打牢了思想基础,摈弃了以前不好的行为习惯,提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以崭新的面貌和更有力的保障为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确保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成为一名各级法院党组满意、广大人民群众满意、自己回首也能无愧的优秀司法警察。篇2:一线法警工作体会范文 一线法警工作体会范文 不知不觉中,已经在荔城法院法警队工作两年多,静下来的时候,有种沉甸甸的感觉,于是就想写写这两年对法警工作的体会。

近年来,各地法院连续发生多起恶性事件,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不断经受考验。然而要做好安保工作,并不只是完成程序和仪器检测那么简单,工作中难免会出现当事人不支持不理解的情况。今年年初,我在安保中心值班时就发生了一起争执事件。一名当事人在法院办理手续后发现丢失了一部刚买的ipone4手机,该款手机刚刚上市,价格较为昂贵,当事人情绪十分激动,认为是安保人员在安检过程中偷走手机,负责安检的同志百般解释,当事人仍固执已见,并要求赔偿。尽管当事人恶语相向,我们还是以礼待之。为了澄清事实,我们回放了监控录像,确认手机系当事人走出安检大厅后疏忽大意被盗。事后,当事人极其惭愧,对自己先前莽撞的言语表示歉意,也为这场误会划上了句号。通过几次类似的事件,我总结出一点体会:对于当事人,无论是彬彬有礼还是有心找碴,我们都要有细心、耐心、包容心。做群众工作要讲究技巧,既要解决问题,也要让对方心服口服,这样有利于提升法院形象,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xxxx年5月,我院公开审理一起受贿案件,根据情况反映,该名被告人亲戚将组织二十人左右前往我院听庭,考虑到听庭人员与被告人的特殊关系,案件审理极可能会遭到干扰。警队领导及时召开部署会议,提出“防控结合,先入为主,首倡安抚”的方案。安检的过程中,我们一边注意严把检查关,一边灌输秩序观念。对于被告人,既要树立威性更要讲究人性,我们采取情感感化工作。在提押过程中,先安抚被告人的激动情绪,在押解室里,法官及被告人所在地的村委领导积极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共同努力,被告人最后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审理工作。正是在这种科学合理的群众工作基础上,避免了一场不必要的冲突。 我们知道,法院的工作压力较大,安全工作首当其冲,法警工作也面临诸多社会因素的影响,应对突发情况处置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而方法的妥当与否也成为影响事态发展、决定成败的关键。

在两年的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司法警察的基本职能就是服务审判工作,保障人民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因此,我牢牢树立服务审判的指导思想,把服务审判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在面对群众时做到将心比心、以心换心,用真诚和热情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以实际行动换取群众和当事人的支持和信赖。 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学习心得

为切实提高司法警察的执法能力,改进司法警察执法作风,全面增强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和人民法院安全稳定,我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0月9日召开的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在全院集中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

在动员教育阶段,我常想,司法警察工作又不是法院的主角,在某种意义上说是配角,手中无权,口袋里无钱,在司法警察队伍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有什么意义,这不在作秀吗?然而,仔细想想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三起典型案例,这三起案例又的的确确是发生在司法警察队伍中的真人真事,事态严重,影响极坏。再联系我院实际情况,开展这项活动是极为必要。我们都知道,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是为审判工作服务,为审判工作提供有效保障的。这支队伍应该是极为重要的,然而,人民法院对这队伍的重视程度一直不够,一直把司法警察工作当配角,平时看不起,要时打急火。在进人方面,人员来源复杂,有司机,有复员军人,有书记员,素质参差不齐,接受教育程度不一。司法警察建队一来还从来没有单独进行过整顿教育。司法警察手中虽然一无权、二无钱,但也和法官一样长期处于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第一线,常年接触社会的阴暗面。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加之社会不正之风和某些消极腐败现象的侵蚀,信念一旦动摇,思想稍有杂念,就会偏离法制的轨道。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三起典型案例,就是血的代价,惨痛的教训。 三起典型案例的问题出在:一是政策观念模糊、法律意识淡薄、法治理念不强。私放被告人,让被告人脱逃,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二是组织观念淡薄、敬业精神不强、工作作风不端正。面对法官错误的指令,不假思索地予以执行,以致造成极坏的影响。三是廉洁自律意识差、自我防护能力不强。办案过程中收受贿赂,走上犯罪之路。

对照案例,看看我们的警队,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一些不良现象:

1、警令不畅通。在调配警力时,有的讲价钱、打折扣或找借口推辞。上次刑事庭在县政法委组织下进行量刑规范化开庭,有四名被告人,须向各庭室局调警力,不是说开庭、就是说出差、还有的说要办案。司法警察是一支准军事化部队,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工作作风如此拖拉散漫,到要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岂不要误事!

2、编队管理流于形式。根据有关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必须实行统一编队集中管理。除人民法庭可保留1名法警外,其他内设机构不得留用兼职司法警察,对不愿归队管理的司法警察,一律予以退警,不得享受司法警察的待遇。然而,我院的司法警察却分散在法院的各个部门,编队管理流于形式。

3、责任意识弱,安全意识差。部分司法警察在安全保卫、值庭、押解、安检时,缺乏履职尽责观念,安全意识淡薄,有的在值庭时打瞌睡、思想不集中,让被告人的亲属随意接触被告人,对被告人与亲属讲话不制止。安检时比较随意,对应该发现的安全隐患却未能发现。警车提押被告人时,让法官和其他社会上人搭乘,没有一点安全防范意识。

4、职业素质偏低,敬业精神不强。少数司法警察作风散漫,工作缺乏主人翁意识,行为举止表现警不像警、民不像民,甚至时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有的法警在看守被告人时把脚放到写字台上,口里嚼槟榔和抽烟,极不雅观。

5、着装随意,损害队伍形象。不具备司法警察身份的违规着警服,已授衔的不按规定着装和配戴警衔标志,警服便服混穿,警衔标志、警号私借他人使用,穿警服随意进入娱乐场所,等等,严重影响司法警察形象。 我认为这些现象是平时慢慢养成的,应借此次警示教育之东风予以解决。其方法是:一是加强学习。学习是一名干部职工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半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只有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才能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二是坚定信念。一个人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特别是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自觉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三是以案为鉴。看到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这些反面案例,在自己思想深处受到了极大触动。对他们所犯的错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这些法警平时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背弃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宗旨,人生观和价值观偏离了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权,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平时又不加强学习,心中安全意识差,缺乏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敬业精神;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工作作风不端正。以至于发生了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学习对照,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认识水平,从中吸取教训,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四是科学安排,学教结合。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使自己的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等方面得以全面提高。

第13篇:法警工作总结

《司法警察工作总结2010年11月26日》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年度,法警支队紧紧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以&ldqu 《司法警察工作总结》正文开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年度,法警支队紧紧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为载体,积极为审判工作服务,配合各部门努力完成全院各项工作任务和院领导交办的事项。文秘114版权所有

(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刑事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司法警察八项职责中的押解、看管、值庭、执行死刑工作,都是为刑事审判工作服务的。为了更有效地保障刑事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支队领导周密部署,妥善安排,遇到重大庭审活动,积极向院党组及主管院长汇报,亲自带队押解、值庭,做到善始善终,确保万无一失。一年来,共值庭1120多场次,押解、看管被告1930多人次,组织执行死刑3批8场次,枪决死刑犯42人。其中在重大庭审活动中,支队领导总是提前了解案情,制订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且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在9月15日庭审结束后发生的一起出租车追囚车事件,由于处置及时得当,没有造成不良后果。该事件曾在报刊、电台、网络等媒体上报道过,收到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

(二)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积极配合民商事审判。

一年来,共完成协助执行搜查109次,拘留76人,拘传112人,协助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财产一批,标的近4000多万元,保障民(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商事审判工作的开展,协助进行诉前、诉中财产保全,有力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与执行工作,在解决“执行难”中作贡献。

支队领导一直十分重视执行工作,在执行局申请用警时做到随叫随到、随时出警,在装备、人员方面给予足够的支持,并且制定周密的措施。一年来,共参与民事强制执行1040多次,出警260余人次。执行法警冒酷暑战严寒,多次前往广东、上海等地为市城市信用社扣划现金及财产一批。另外,在协助执行局执行上官小区房屋一案中,适逢全市法警集中训练,在院党组的统一布置下,一次出警六十余人,使该案得以顺利执结;在执行义寺山金矿一案中,法警支队不厌其烦,多次出警,共动用警力80余人次,终于执结了这起“骨头”案件,有力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值班工作,随时处置突发事件。

法警支队担负着法院机关的警卫和安全工作,担负着每天24小时繁重的值班任务,并且在值班中,有的当事人上访缠诉,有的当事人无理取闹,支队领导和同志们都能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在对长期纠缠、谩骂、侮辱、诽谤法官,阻拦法院办公车辆出入的孙兰英等说服教育无效后,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有效地保证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了审判工作秩序正常有序进行。

(五)自觉服从党组领导,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在今年的“双争”、“双创”精神文明建设中,法警支队服从领导安排,积极参加路段值勤,义务植树,综合治理中节日巡逻,圆满完成各种勤务工作。按照院党组的决定,抽调9名法警到各庭、处、室帮助工作,时间最长的达三个月。其中政治部一名、办公室二名、民一庭一名、刑一庭二名、驾驶员一名,另外还有两名法警到市城市信用社办理专案,被抽调人员在所在的部门勤奋工作,尽职尽责,受到所在部门的好评。

(六)加强业务技能训练,完成最高人民法院的四项规定。

加强训练是提高法警队伍战斗力的主要手段,是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需要。支队十分重视法警的技能训练,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加强法警的训练。训练分为平时训练和集中培训两个环节。平时训练主要以押解、看管的动作及情况处置、擒敌拳、射击、处置突发事件模拟演练为主。坚持每月不少于2天,并保持80以上的参训率,支队领导带头参加训练,激发了大家的训练热情,形成了良好的训练氛围。根据实际情况,支队在党组的大力支持下,于5月9日—27日集中20天时间,对全市法警进行了集中培训,重点对法警业务技能进行了强化,提高了法警的业务技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市委有关领导的高度赞扬。强有力的训练工作,提高了全体法警的技能,锻造了一支作风顽强,能打硬仗的法警队伍,为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为了迎接最高院的分组考核,从支队领导到每一个法警都高度重视,积极投入到训练中去,克服天气炎热等不利因素,一丝不苟,刻苦训练,苦练基本技能,在接受省高院的检查验收中

,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七)强化素质教育,在争先创优中做贡献。

支队一直十分重视素质教育,支队领导带头学习,不断提高全面素质,支队坚持每周一上午例会,每周半天的政治理论学习,共撰写学习体会、心得等三百余篇,有效地提高了支队的整体政治素质。今年是我院再创省级文明单位关键的一年,支队除了组织全体法警搞好理论学习外,还刊出“法警之窗”宣传板报12期,并且制作了法警工作板报,向社会宣传了法警的工作、学习、生活,展示了法警的良好形象,有效地提高了法警的良好素质,有力地促进了我院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

(八)狠抓队伍思想建设,不断提高法警素质。

支队十分重视法警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工作,鼓励法警参加学历学习,帮助制定学习计划,在法警面授、考试时提供时间,鼓励法警求学上进。在支队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全队26名法警有7人取得了法律本科文凭,其余正在参加法律本科学习,学习型警队已经形成,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在“春蕾计划”中,支队资助5名贫困女童,使她们完成学业。在今年的宣传报道工作中,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全年共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发表作品1211篇,其中国家级120篇,省级290篇,市级801篇,信息简报60篇,被省院工作信息采用12篇,并刊出了16期“法警之窗”板报,有力地促使了法警支队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主要作法

1.强化政治思想教育,确保队伍素质过硬。

司法警察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这支队伍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必须与院党组保持高度一致,法警支队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干警积极参加院机关党委组织的每月2次的集中学习教育。除此之外,支队还坚持每周一上午的例会学习制度,并要求干警写出学习体会,全年干警共写心得体会六百余篇,人均二十二篇。经过学习,全队干警更加明确了职责,强化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坚定了“司法为民”的理念,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体干警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增强了法警支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认真落实《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强化服务意识和中心意识。

支队领导多次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学习最高法院有关押解、值庭规则,进一步规范警务活动。并且认真学习了全省第四次法警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五条禁令”,支队从不同方面强调了对法警工作的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服务意识,强力保障审判,建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保证警务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三)精心组织,严密布置,确保重大警务活动安全无事故。

支队领导在有重大警务活动时,主动向主管院长汇报,妥善安排,周密部署,制订详细的防范措施。在重大庭审活动中,支队领导亲自现场指挥,采取包干到人,分组管理,设置警戒组、押解组、值庭组、机动组等,确保万无一失,有力地保证了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四)领导重视,班子团结,坚持准军事化管理标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培养队伍过硬作风。

院党组十分重视法警工作,主管院长经常召集支队领导研究如何搞好法警工作,遇有重大警务活动亲自现场指挥,确保警务工作顺利完成。院党组还在经费上给支队以大力支持,今年从比较紧文秘114版权所有张的经费中拨出专款,让全支队法警进行集中训练,提高队伍素质,从而更有力地保证了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支队领导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坚持准军事化管理标准,培养队伍过硬作风。每天上班法警支队干警总是第一个赶到办公室,确保法警在位率,做到随时出警,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适时搞好训练,努力提高法警业务技能。

支队领导采取请离退休老干部讲课,适时搞些集中训练,在大型活动中现场指导等形式,提高法警业务技能,平时采取以会代课,举行业务讨论等方式,努力提高法警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

(六)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多种形式,努力营造团结活泼、积极向上的队风。

在“公正司法树形象”教育活动中,支队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干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司法为民意识。积极倡导学历教育,树立良好学习风气,适时请老干部讲课,举行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走出去和兄弟单位举行比赛,展示法警风采,树立法警形象,鼓舞士气,振奋精神,努力营造团结活泼、积极向上的良好作风。

三、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法警支队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获得了一些荣誉,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特别是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具体表现有:

(一)个别法警文化素质和业务技能不强,处理突发事件经验不足,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硬件建设与省院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如固定刑场建设、实行注射执行死刑差距较大。

(三)对基层法警大队工作的指导、检查不够,在警不在岗的现象仍然存在。

四、明年的打算

新的一年中,我们将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警总队的指导下,更加努力地开展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做好以上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十六大精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效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二)严格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

(三)组织全市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外出取经学习,以提高全市法警的整体素质。

(四)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警察工作的方法,扩展工作思路,加强宣传工作,争取更大的成绩。

(五)争创国家级“青年文明号”。

2009年司法警察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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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3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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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法警支队在“三个代表”和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省院法警总队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司法主题,积极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坚持“从严治警,保障审判”,全面贯彻落实郑院长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警察各项职责,坚决完成院长交办的事项,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09年度,法警支队紧紧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为载体,积极为审判工作服务,配合各部门努力完成全院各项工作任务和院领导交办的事项。

(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刑事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司法警察八项职责中的押解、看管、值庭、执行死刑工作,都是为刑事审判工作服务的。为了更有效地保障刑事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支队领导周密部署,妥善安排,遇到重大庭审活动,积极向院党组及主管院长汇报,亲自带队押解、值庭,做到善始善终,确保万无一失。一年来,共值庭1120多场次,押解、看管被告1930多人次,组织执行死刑3批8场次,枪决死刑犯42人。其中在重大庭审活动中,支队领导总是提前了解案情,制订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且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在9月15日庭审结束后发生的一起出租车追囚车事件,由于处置及时得当,没有造成不良后果。该事件曾在报刊、电台、网络等媒体上报道过,收到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

(二)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积极配合民商事审判。

一年来,共完成协助执行搜查109次,拘留76人,拘传112人,协助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财产一批,标的近4000多万元,保障民(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商事审判工作的开展,协助进行诉前、诉中财产保全,有力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与执行工作,在解决“执行难”中作贡献。

支队领导一直十分重视执行工作,在执行局申请用警时做到随叫随到、随时出警,在装备、人员方面给予足够的支持,并且制定周密的措施。一年来,共参与民事强制执行1040多次,出警260余人次。执行法警冒酷暑战严寒,多次前往广东、上海等地为市城市信用社扣划现金及财产一批。另外,在协助执行局执行上官小区房屋一案中,适逢全市法警集中训练,在院党组的统一布置下,一次出警六十余人,使该案得以顺利执结;在执行义寺山金矿一案中,法警支队不厌其烦,多次出警,共动用警力80余人次,终于执结了这起“骨头”案件,有力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值班工作,随时处置突发事件。

法警支队担负着法院机关的警卫和安全工作,担负着每天24小时繁重的值班任务,并且在值班中,有的当事人上访缠诉,有的当事人无理取闹,支队领导和同志们都能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在对长期纠缠、谩骂、侮辱、诽谤法官,阻拦法院办公车辆出入的孙兰英等说服教育无效后,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有效地保证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了审判工作秩序正常有序进行。

(五)自觉服从党组领导,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在今年的“双争”、“双创”精神文明建设中,法警支队服从领导安排,积极参加路段值勤,义务植树,综合治理中节日巡逻,圆满完成各种勤务工作。按照院党组的决定,抽调9名法警到各庭、处、室帮助工作,时间最长的达三个月。其中政治部一名、办公室二名、民一庭一名、刑一庭二名、驾驶员一名,另外还有两名法警到市城市信用社办理专案,被抽调人员在所在的部门勤奋工作,尽职尽责,受到所在部门的好评。

(六)加强业务技能训练,完成最高人民法院的四项规定。

加强训练是提高法警队伍战斗力的主要手段,是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需要。支队十分重视法警的技能训练,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加强法警的训练。训练分为平时训练和集中培训两个环节。平时训练主要以押解、看管的动作及情况处置、擒敌拳、射击、处置突发事件模拟演练为主。坚持每月不少于2天,并保持80以上的参训率,支队领导带头参加训练,激发了大家的训练热情,形成了良好的训练氛围。根据实际情况,支队在党组的大力支持下,于5月9日—27日集中20天时间,对全市法警进行了集中培训,重点对法警业务技能进行了强化,提高了法警的业务技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市委有关领导的高度赞扬。强有力的训练工作,提高了全体法警的技能,锻造了一支作风顽强,能打硬仗的法警队伍,为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为了迎接最高院的分组考核,从支队领导到每一个法警都高度重视,积极投入到训练中去,克服天气炎热等不利因素,一丝不苟,刻苦训练,苦练基本技能,在接受省高院的检查验收 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七)强化素质教育,在争先创优中做贡献。

支队一直十分重视素质教育,支队领导带头学习,不断提高全面素质,支队坚持每周一上午例会,每周半天的政治理论学习,共撰写学习体会、心得等三百余篇,有效地提高了支队的整体政治素质。今年是我院再创省级文明单位关键的一年,支队除了组织全体法警搞好理论学习外,还刊出“法警之窗”宣传板报12期,并且制作了法警工作板报,向社会宣传了法警的工作、学习、生活,展示了法警的良好形象,有效地提高了法警的良好素质,有力地促进了我院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

(八)狠抓队伍思想建设,不断提高法警素质。

支队十分重视法警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工作,鼓励法警参加学历学习,帮助制定学习计划,在法警面授、考试时提供时间,鼓励法警求学上进。在支队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全队26名法警有7人取得了法律本科文凭,其余正在参加法律本科学习,学习型警队已经形成,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在“春蕾计划”中,支队资助5名贫困女童,使她们完成学业。在今年的宣传报道工作中,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全年共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发表作品1211篇,其中国家级120篇,省级290篇,市级801篇,信息简报60篇,被省院工作信息采用12篇,并刊出了16期“法警之窗”板报,有力地促使了法警支队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主要作法

1.强化政治思想教育,确保队伍素质过硬。

司法警察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这支队伍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必须与院党组保持高度一致,法警支队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干警积极参加院机关党委组织的每月2次的集中学习教育。除此之外,支队还坚持每周一上午的例会学习制度,并要求干警写出学习体会,全年干警共写心得体会六百余篇,人均二十二篇。经过学习,全队干警更加明确了职责,强化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坚定了“司法为民”的理念,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体干警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增强了法警支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认真落实《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强化服务意识和中心意识。

支队领导多次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学习最高法院有关押解、值庭规则,进一步规范警务活动。并且认真学习了全省第四次法警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五条禁令”,支队从不同方面强调了对法警工作的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服务意识,强力保障审判,建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保证警务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三)精心组织,严密布置,确保重大警务活动安全无事故。

支队领导在有重大警务活动时,主动向主管院长汇报,妥善安排,周密部署,制订详细的防范措施。在重大庭审活动中,支队领导亲自现场指挥,采取包干到人,分组管理,设置警戒组、押解组、值庭组、机动组等,确保万无一失,有力地保证了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四)领导重视,班子团结,坚持准军事化管理标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培养队伍过硬作风。

院党组十分重视法警工作,主管院长经常召集支队领导研究如何搞好法警工作,遇有重大警务活动亲自现场指挥,确保警务工作顺利完成。院党组还在经费上给支队以大力支持,今年从比较紧张的经费中拨出专款,让全支队法警进行集中训练,提高队伍素质,从而更有力地保证了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支队领导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坚持准军事化管理标准,培养队伍过硬作风。每天上班法警支队干警总是第一个赶到办公室,确保法警在位率,做到随时出警,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适时搞好训练,努力提高法警业务技能。

支队领导采取请离退休老干部讲课,适时搞些集中训练,在大型活动中现场指导等形式,提高法警业务技能,平时采取以会代课,举行业务讨论等方式,努力提高法警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

(六)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多种形式,努力营造团结活泼、积极向上的队风。

在“公正司法树形象”教育活动中,支队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干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司法为民意识。积极倡导学历教育,树立良好学习风气,适时请老干部讲课,举行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走出去和兄弟单位举行比赛,展示法警风采,树立法警形象,鼓舞士气,振奋精神,努力营造团结活泼、积极向上的良好作风。

三、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法警支队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获得了一些荣誉,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特别是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具体表现有:

(一)个别法警文化素质和业务技能不强,处理突发事件经验不足,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硬件建设与省院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如固定刑场建设、实行注射执行死刑差距较大。

(三)对基层法警大队工作的指导、检查不够,在警不在岗的现象仍然存在。

四、明年的打算

新的一年中,我们将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警总队的指导下,更加努力地开展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做好以上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十七大精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效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二)严格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

(三)组织全市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外出取经学习,以提高全市法警的整体素质。

(四)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警察工作的方法,扩展工作思路,加强宣传工作,争取更大的成绩。

(五)争创国家级“青年文明号”

本文来自学习网(www.daodoc.com)

,原文地址:http://www.daodoc.com/eay/summary/dwgzzj/200911/40530_2.htm

2007年司法警察年终总结/个人总结 2008年01月13日 星期日 23:01

年 终 总 结

我自07年3月来到法院法警大队工作已快一年的时间了。我在这一年中,到了一个不 太熟悉的环境,但我思想稳定,工作踏实认真,能主动克服困难,虚心求教,努力学习业务知识。

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在这一年中,我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 在生活中都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的标准来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在这一年中,我能认真学习,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平时工作中、业余时间总是抓紧一切 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全面学习了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履行职责应具备的素质。

二、2007年主要工作:

1、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完成了配合审判业务,值庭、押解、看管都没有出现大的失误。

2、

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学习训练计划目标。

3、完成法院值班工作,没有出现大的失误和事故。

4、完成了送达、协助执行、传唤等其他配合审判业务工作。

5、完成了院领导、警队交办的其它任 务。

三、存在不足:

1、学习不够,有时还存在懒惰的情形。

2、接触法警工作时间还不够长,执行任务的经验尚 不丰富。

3、值班工作还不到位,效用发挥不充分。

四、2008年工作打算

(一)思想上:努力克服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以执法行为规范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

指导,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树立服务的观念。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工作上:继续深入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和技能业务训练。为更好履行法警职责打下更为

2009年法警个人工作总结及2010年计划

本人在法院法警大队工作这一年时间里。思想稳定,工作踏实认真,能主动克服困难,虚心求教,努力学习业务知识。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警察各项职责,坚决完成院长交办的事项,圆满完成了-

年度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在这一年中,我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的标准来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在这一年中,我能认真学习,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平时工作中、业余时间总是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全面学习了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履行职责应具备的素质。

二、2009年主要工作:

2009年度,法警支队紧紧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为载体,积极为审判工作服务,配合各部门努力完成全院各项工作任务和院领导交办的事项。

1、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完成了配合审判业务,值庭、押解、看管都没有出现大的失误。

2、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学习训练计划目标。

3、完成法院值班工作,没有出现大的失误和事故。

4、完成了送达、协助执行、传唤等其他配合审判业务工作。

5、完成了院领导、警队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做好值班工作,随时处置突发事件。

法警支队担负着法院机关的警卫和安全工作,担负着每天24小时繁重的值班任务,并且在值班中,有的当事人上访缠诉,有的当事人无理取闹,支队领导和同志们都能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在对长期纠缠、谩骂、侮辱、诽谤法官,阻拦法院办公车辆出入等行为说服教育无效后,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有效地保证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了审判工作秩序正常有序进行。

四、存在不足:

1、学习不够,有时还存在懒惰的情形。

2、接触法警工作时间还不够长,执行任务的经验尚不丰富。

3、值班工作还不到位,效用发挥不充分。

五、2010年工作打算

(一)思想上:努力克服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以执法行为规范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指导,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树立服务的观念。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工作上:继续深入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和技能业务训练。为更好履行法警职责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第14篇:法警演讲稿

法警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甘守清贫写辉煌!

弹指一挥间,从2011年经过应聘考试进入到我县人民法院,成为一名人民司法警察,至今已经半年多了。从最初的只是想搂住一个铁饭碗的想法,到如今深深地爱上这份光荣的事业;从嫌弃司法行政工作 位不高、权不重的抱怨,到如今全身心地投入;从曾经有过跳槽的念头,到如今心甘情愿地坚守着这份清贫。这中间,有过动摇和徘徊,也有过灰心与迷茫。是什么,有如此巨大的力量,让我对司法行政事业的感情与日俱增、历久弥坚?是这样的一种精神,一种淡泊名利、对党无限忠诚、对人民无比热爱的精神激励了我;是这样的一些人,一些恪守着生活的清贫,却对事业有着执著追求和赤诚肝胆的人鼓舞了我。

真的,不是没有想过,去谋一个更有权、或者能挣到更多钱的职位,但是,我身边的每一位优秀的司法警察、每一件平凡的工作都在时时刻刻感动着我,震撼着我。权力是好,好就好在它可以让你高高在上;金钱是好,好就好在它可以让你极尽享受。但是,有一种精神和责任、有一种奉献和追求,却是权力和金钱买不到、也换不来的。

真的,就是这样的一些人。他们的工作平淡无奇,他们的行为质朴无华,她们的事迹谈不上惊天动地,她们的故事也未必能够催人泪下。然而,正是这一个个普通的人,一件件平凡的事,一曲曲沁人心脾的乐章,才将我们的天空点缀得如此灿烂辉煌,更坚定着我、坚定着司法行政人为这项光荣的事业奋斗一生的信仰!

谢谢大家!

第15篇:法警演讲稿

法警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

大家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甘守清贫写辉煌!

弹指一挥间,从2005年经过公开招考进入司法行政系统,正式成为一名司法行政干警,至今已经5年多了。从最初的只是想搂住一个铁饭碗的想法,到如今深深地爱上这份光荣的事业;从嫌弃司法行政工作位不高、权不重的抱怨,到如今全身心地投入;从曾经有过的跳槽的念头,到如今心甘情愿地坚守着这份清贫。这中间,有过动摇和徘徊,也有过灰心与迷茫。是什么,有如此巨大的力量,让我对司法行政事业的感情与日俱增、历久弥坚?是这样的一种精神,一种淡泊名利、对党无限忠诚、对人民无比热爱的精神激励了我;是这样的一些人,一些恪守着生活的清贫,却对事业有着执著追求和赤诚肝胆的人鼓舞了我。

真的,不是没有想过,去谋一个更有权、或者能挣到更多钱的职位,但是,我身边的每一位优秀的司法警察、每一件平凡的工作都在时时刻刻感动着我,震撼着我。权力是好,好就好在它可以让你高高在上;金钱是好,好就好在它可以让你极尽享受。但是,有一种精神和责任、有一种奉献和追求,却是权力和金钱买不到、也换不来的。

真的,就是这样的一些人。他们的工作平淡无奇,他们的行为质朴无华,她们的事迹谈不上惊天动地,她们的故事也未必能够催人泪下。然而,正是这一个个普通的人,一件件平凡的事,一曲曲沁人心脾的乐章,才将我们的天空点缀得如此灿烂辉煌,更坚定着我、坚定着司法行政人为这项光荣的事业奋斗一生的信仰!

谢谢大家!

第16篇:检察院:检察院开展检察文化活动情况工作汇报

一、有效利用本地文化资源,以举办文化赛事为载体,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正定县是被国务院命名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有着一千六百多年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民风纯朴,文化氛围浓厚,现有各类文化协会11个,在文化建设方面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得天独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几年来,我院正是依托正定县的文化优势和资源,开展了一系

列的文化育检活动。

7月和9月,我院分别与《正定风采报》联合举办了“检察杯”庆祝建党85周年征文大赛,与县书美协会联合举办了“检察杯”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书画大赛。这两项活动分别得到全县各界人士的广泛参与,在参赛作者当中,既有80多岁的老翁,也有10来岁的儿童,既有机关干部,也有农民、学生和个体劳动者,分别收到征文作品100余篇、书画作品200余篇。《正定风采报》连载了获奖征文作品,8月2日,在我院召开了征文大赛颁奖仪式,县委宣传部温部长、市院政治部徐主任到会颁奖,我院有3名干警分获

二、三等奖和优秀奖。9月20日,在县文化中心广场,隆重举行了书画展开幕式,在开幕式现场,印有“检察杯”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书画大赛字样的的背景幕布有三层楼高,省市检察院、省市书法家协会有关领导和县四大班子领导出席了开幕式,由一名副县长亲自主持仪式,全县政法干警参加。有24件成人组作品和少儿组作品获奖,共计百余幅作品参加了展览。省市县各有关媒体对这些活动做了宣传报道,在全县范围内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5月,为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的开展,全面反映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打击刑事犯罪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良好精神风貌,我院与《正定风采报》和县诗词楹联学会联合举办“检察杯”为民、务实、清廉楹联有奖征集活动。此项得到全院干警和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参与,仅三个月时间就收到全国各地楹联作品246副,其中干警创作20余副。在投稿作者当中,南有身居广西广东香港福建,北有地处内蒙甘肃吉林辽宁,由国家及省级楹联协会的专家担任评委,其参与人员范围之广,社会影响面之大,开创了我县各类文化活动的先河。活动期间,我院还邀请县诗词楹联学会主席为干警作了一场楹联艺术与欣赏的讲座,让干警接受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此项活动结束后,我院将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征集到的楹联作品汇集成册,除邮寄给获奖作者外,还报送给了上级检察系统和地方党委的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得到了广泛好评。

6月,与县作家协会在我院联合举办了凉月满天(我院借调人员,《读者》杂志全国十位签约作家之一)的新书《红楼的草根儿们》的作品研讨会。会上,我院部分干警与社会各界文化代表一道,畅谈了对此书的意见与感受。参加会议的部分文化学者对检察院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有一位在书法和古文化方面颇有研究,并且是第一次到检察院的老先生深有感触地说,以前对政法部门的印象非常不好,这次到检察院来深受触动,无论是从文化氛围、办公环境、干警的精神风貌和文化素养方面,都给我留下了深刻而美好的印象。

二、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引导干警的学习兴趣,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

开展检察文化建设首先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借以引导干警、影响干警,提高干警的学习兴趣和对文化活动的参与度。

3月,邀请县作协到我院召开了读书创作座谈会,9名正定籍省市作家介绍交流了读书创作体会,并无偿赠送本人创作书籍90余册。在这次座谈会上,作家们的奋发进取的精神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给干警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位年近六旬的老作家,每天凌晨四点起来写作,能熟练操作电脑,所有作品都是用“五笔”打在电脑上,用他的话讲:“当看到那些上年岁的人无所事事,每天在路边抹纸牌时,我都为他们感到悲哀。”另一位五十多岁的作家,除了会用电脑打字,编辑照片,还在网上开起了博客。这对那些年纪不大,不会使用电脑的干警来说,触动非常大。

下半年,为解决个别干警制做的文书和笔录存在书写不规范、不整齐、不美观等问题,我院举办了四期硬笔书法讲座。为组织好这次培训活动,统一为干警配发了纸、笔和字帖,从县书法美术协会聘请了辅导老师,从基本笔画、间架结构着手,每周五下午组织两个小时的讲课和辅导。每次课后要求干警交一篇书法作业,由老师点评。

三、从细微之处入手,以文化建设推动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在细节中彰显文化的魅力。

文化育检的关键在于一个“育”字,育的是队伍,育的是业务,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有效地推动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但这绝非一日之功,需要长期的积累和积淀。我院在开展文化育检活动时,不贪大求全,注重从细节入手,从队伍建设的人文关怀和业务建设的创新发展等方面,彰显文化的魅力。

前两年在过“母亲节”时,院

里为每位干警的母亲赠送节日礼品和慰问信,给全院干警发倡议书,倡议大家在“母亲节”回家看望母亲,尽一份作儿女的孝心。检察长还带领班子成员到部分干警家中,看望并慰问干警的母亲。在“重阳节”开展了同样形式的慰问干警父母活动。在每年的“六一”儿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都要为上小学和升高中、升大学的干警子女赠送由检察长签名的贺卡和学习用品、购书

卡。有一年,还专门在贺卡中,向每一位接受贺卡的干警子女,描述了他们父亲或母亲的优点、长处和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了让他们向父母学习的建议。就是这么一点不经意的举措,却让干警倍感温暖和鼓励,有位干警的女儿尚小不识字,她便把这张卡片与记录女儿成长的相片一起封到了相册里,待日后留给孩子阅读。人文关怀的体现,让干警感受到了集体的温暖、领导的信任和尊重,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县政法委组织的元旦联欢晚会上,我院干警以良好的精神风貌,集体演唱了《人民检察官之歌》,以配乐诗朗诵的形式,表演了干警自己创作的诗歌,受到广泛赞誉。

我院注重文化育检的特点还体现在工作细节之中。5月份,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时,考虑到以往此类活动中存在的群众关注度较低,参与性较差的不利因素,力求在宣传形式上寻找突破,把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定位在贴近百姓生活、群众喜闻乐见、参与热情高的角度。为此,我院和县戏曲协会联系,邀请他们参与此项活动,除了在法律宣传的空档穿插戏曲唱段外,政治处的同志还专门赶写了一段名为《夸夸咱们的检察官》的唱词,介绍检察院的职能和取得的成绩,由演员用河北梆子的曲调进行演唱。

四、制定规划、开办讲坛,把检察文化推向长期化制度化

,我院要把检察文化建设做为一项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来抓,起草了《开展检察文化建设活动实施意见》,将从文化讲坛、业务培训、文体活动三个方面开展文化育检工作。并结合正博会的召开,与县文联、县摄影协会商定举办了面向全社会的“检察杯”魄力正定摄影大赛,设定一等一名奖资金500元、二等奖三名奖金各300元、三等奖六名奖金各100元。通过报社、电视台、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征稿,共征集作品200余件,制做了5块展牌,于正博会期间在子龙广场进行了展出。文化讲坛是开始举办的一个活动,举办这一活动的目的是为了陶冶情操,愉悦身心、提高文化素养,引导干警形成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文化讲坛在内容的安排上注重知识性、趣味性、宽泛性的特点,除了请专家讲之外,重点是鼓励干警自己讲,把这个文化讲坛办成干警自我展示、相互沟通、相互促进的平台。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举办了近10场。

从起,为鼓励干警多读书读好书,组织了读书活动,每季度为干警发放50元的购书卡,今年又组织了两次读书座谈会,带动了这项活动的开展,并以此为引导,在干警中间形成了浓重的读书氛围。

第17篇:检察院检察院开展检察文化活动情况工作汇报

检察院:检察院开展检察文化活动情况工作汇报

一、有效利用本地文化资源,以举办文化赛事为载体,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正定县是被国务院命名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有着一千六百多年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民风纯朴,文化氛围浓厚,现有各类文化协会11个,在文化建设方面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得天独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几年来,我院正是依托正定县的文化优势和资源,开展了一系列的文化育检活动。

7月和9月,我院分别与《正定风采报》联合举办了“检察杯”庆祝建党85周年征文大赛,与县书美协会联合举办了“检察杯”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书画大赛。这两项活动分别得到全县各界人士的广泛参与,在参赛作者当中,既有80多岁的老翁,也有10来岁的儿童,既有机关干部,也有农民、学生和个体劳动者,分别收到征文作品100余篇、书画作品200余篇。《正定风采报》连载了获奖征文作品,8月2日,在我院召开了征文大赛颁奖仪式,县委宣传部温部长、市院政治部徐主任到会颁奖,我院有3名干警分获

二、三等奖和优秀奖。9月20日,在县文化中心广场,隆重举行了书画展开幕式,在开幕式现场,印有“检察杯”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书画大赛字样的的背景幕布有三层楼高,省市检察院、省市书法家协会有关领导和县四大班子领导出席了开幕式,由一名副县长亲自主持仪式,全县政法干警参加。有24件成人组作品和少儿组作品获奖,共计百余幅作品参加了展览。省市县各有关媒体对这些活动做了宣传报道,在全县范围内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5月,为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的开展,全面反映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打击刑事犯罪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良好精神风貌,我院与《正定风采报》和县诗词楹联学会联合举办“检察杯”为民、务实、清廉楹联有奖征集活动。此项得到全院干警和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参与,仅三个月时间就收到全国各地楹联作品246副,其中干警创作20余副。在投稿作者当中,南有身居广西广东香港福建,北有地处内蒙甘肃吉林辽宁,由国家及省级楹联协会的专家担任评委,其参与人员范围之广,社会影响面之大,开创了我县各类文化活动的先河。活动期间,我院还邀请县诗词楹联学会主席为干警作了一场楹联艺术与欣赏的讲座,让干警接受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此项活动结束后,我院将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征集到的楹联作品汇集成册,除邮寄给获奖作者外,还报送给了上级检察系统和地方党委的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得到了广泛好评。

6月,与县作家协会在我院联合举办了凉月满天(我院借调人员,《读者》杂志全国十位签约作家之一)的新书《红楼的草根儿们》的作品研讨会。会上,我院部分干警与社会各界文化代表一道,畅谈了对此书的意见与感受。参加会议的部分文化学者对检察院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有一位在书法和古文化方面颇有研究,并且是第一次到检察院的老先生深有感触地说,以前对政法部门的印象非常不好,这次到检察院来深受触动,无论是从文化氛围、办公环境、干警的精神风貌和文化素养方面,都给我留下了深刻而美好的印象。

二、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引导干警的学习兴趣,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

开展检察文化建设首先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借以引导干警、影响干警,提高干警的学习兴趣和对文化活动的参与度。

3月,邀请县作协到我院召开了读书创作座谈会,9名正定籍省市作家介绍交流了读书创作体会,并无偿赠送本人创作书籍90余册。在这次座谈会上,作家们的奋发进取的精神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给干警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位年近六旬的老作家,每天凌晨四点起来写作,能熟练操作电脑,所有作品都是用“五笔”打在电脑上,用他的话讲:“当看到那些上年岁的人无所事事,每天在路边抹纸牌时,我都为他们感到悲哀。”另一位五十多岁的作家,除了会用电脑打字,编辑照片,还在网上开起了博客。这对那些年纪不大,不会使用电脑的干警来说,触动非常大。

下半年,为解决个别干警制做的文书和笔录存在书写不规范、不整齐、不美观等问题,我院举办了四期硬笔书法讲座。为组织好这次培训活动,统一为干警配发了纸、笔和字帖,从县书法美术协会聘请了辅导老师,从基本笔画、间架结构着手,每周五下午组织两个小时的讲课和辅导。每次课后要求干警交一篇书法作业,由老师点评。

三、从细微之处入手,以文化建设推动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在细节中彰显文化的魅力。文化育检的关键在于一个“育”字,育的是队伍,育的是业务,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有效地推动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但这绝非一日之功,需要长期的积累和积淀。我院在开展文化育检活动时,不贪大求全,注重从细节入手,从队伍建设的人文关怀和业务建设的创新发展等方面,彰显文化的魅力。 前两年在过“母亲节”时,院

检察院:检察院开展检察文化活动情况工作汇报 检察院:检察院开展检察文化活动情况工作汇报第2页 里为每位干警的母亲赠送节日礼品和慰问信,给全院干警发倡议书,倡议大家在“母亲节”回家看望母亲,尽一份作儿女的孝心。检察长还带领班子成员到部分干警家中,看望并慰问干警的母亲。在“重阳节”开展了同样形式的慰问干警父母活动。在每年的“六一”儿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都要为上小学和升高中、升大学的干警子女赠送由检察长签名的贺卡和学习用品、购书卡。有一年,还专门在贺卡中,向每一位接受贺卡的干警子女,描述了他们父亲或母亲的优点、长处和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了让他们向父母学习的建议。就是这么一点不经意的举措,却让干警倍感温暖和鼓励,有位干警的女儿尚小不识字,她便把这张卡片与记录女儿成长的相片一起封到了相册里,待日后留给孩子阅读。人文关怀的体现,让干警感受到了集体的温暖、领导的信任和尊重,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县政法委组织的元旦联欢晚会上,我院干警以良好的精神风貌,集体演唱了《人民检察官之歌》,以配乐诗朗诵的形式,表演了干警自己创作的诗歌,受到广泛赞誉。

我院注重文化育检的特点还体现在工作细节之中。5月份,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时,考虑到以往此类活动中存在的群众关注度较低,参与性较差的不利因素,力求在宣传形式上寻找突破,把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定位在贴近百姓生活、群众喜闻乐见、参与热情高的角度。为此,我院和县戏曲协会联系,邀请他们参与此项活动,除了在法律宣传的空档穿插戏曲唱段外,政治处的同志还专门赶写了一段名为《夸夸咱们的检察官》的唱词,介绍检察院的职能和取得的成绩,由演员用河北梆子的曲调进行演唱。

四、制定规划、开办讲坛,把检察文化推向长期化制度化 ,我院要把检察文化建设做为一项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来抓,起草了《开展检察文化建设活动实施意见》,将从文化讲坛、业务培训、文体活动三个方面开展文化育检工作。并结合正博会的召开,与县文联、县摄影协会商定举办了面向全社会的“检察杯”魄力正定摄影大赛,设定一等一名奖资金500元、二等奖三名奖金各300元、三等奖六名奖金各100元。通过报社、电视台、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征稿,共征集作品200余件,制做了5块展牌,于正博会期间在子龙广场进行了展出。文化讲坛是开始举办的一个活动,举办这一活动的目的是为了陶冶情操,愉悦身心、提高文化素养,引导干警形成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文化讲坛在内容的安排上注重知识性、趣味性、宽泛性的特点,除了请专家讲之外,重点是鼓励干警自己讲,把这个文化讲坛办成干警自我展示、相互沟通、相互促进的平台。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举办了近10场。

从起,为鼓励干警多读书读好书,组织了读书活动,每季度为干警发放50元的购书卡,今年又组织了两次读书座谈会,带动了这项活动的开展,并以此为引导,在干警中间形成了浓重的读书氛围。

第18篇:模拟法庭法警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助作用。通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我所担任的角色是法警,法警的职能有维护审判秩序;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

强制措施;执行死刑;协助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等。了解了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同时也找到自身的不足,这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是我今后学习中的宝贵财富,对我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会产生巨大的指导作用。

首先,在前期准备工作时,我了解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其次,通过参加模拟法庭 ,使我法律知识得到了锻炼,实践能力得到了提高。通过模拟法庭的实践,使我的法律综合能力锻炼和提高,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通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可以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达到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形成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也清楚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问题,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己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能力,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能力,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能力。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不仅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上的知识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能力、表达能力,使原本复杂抽象的课本内容变得生动有趣,使我们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提高了法律素养,对今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第19篇:法警个人事迹材料

让警徽继续发光发亮

————向**同志学习

他到检察院工作二十多年来,始终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担任法警队队长以来,他凭着自己对司法警察职业的热爱、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业务能力,一步一个脚印,将心底的那份真情融入到平凡工作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他用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司法警察工作的闪光足迹,其严谨的工作作风及良好的职业素养受到了全院干警及群众的一致好评。他就是***人民检察院法警队队长**。

不幸的是,就在一次例行体检中,他被确诊为结肠癌。医生说这种病的原因一般是饮食不规律、营养摄入不足、经常熬夜、工作压力大等因素引起的,而这些原因恰恰是检察院法警们的“家常便饭”。由于基层检察院法警队人员匮乏,有经验有能力的法警更是少之又少,单位一有自侦案件,需要押解、查封、扣押、拘传、强制执行等任务的时候,领导们最先想到的就是已经有近30年法警工作经验的**同志,而凡是**队长执行的任务从没有出现过疏漏、差错,**也从没有抱怨过、推卸过。即使是在他手术的前一天晚上依旧瞒着单位领导连夜开车一千多公里到桦南县执行任务。**同志身上敢于担当,忠诚履行职责的敬业精神值得我们所有人学习。

**同志从警二十多年如一日, 从一名普通的司法警察成长为队长,自始至终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坚定从容,淡泊名利,勤恳干事,无私奉献,时刻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在他参加的各项警务工作中,哪里有困难,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带领全队干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为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强有力的保障和服务作用,全院广大干警无不深深地体会到:公正的天平背后有颗闪闪发光的警徽,而正是这警徽的光芒,驱走了病魔的袭扰,帮我们从病魔的手中拉回来一个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艰苦奋斗的法警队长。

第20篇:法警大队工作总结

司法警察大队2011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司法警察大队在院党组的领导关心和中院法警支队的指导下,围绕法院工作的大局,并结合本院的实际,把服务审判和执行工作及配合其它工作作为司法警察工作的重点,热情服务,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下面将法警队2011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2011年工作情况:

1、警务方面。根据中院法警支队年初的工作安排和省院法警工作教育训练大纲,法警队参加了由全省法院开展全警大练兵活动,学习了法警规范化值庭、队伍管理和警队建设方面取得的一定成绩。

2、在配合各业务庭室、科工作方面。执行工作是目前我院工作的重点,法警队服从院里安排专门派法警在执行庭参与执行案件的执行。全年配合执行案件出警87人次, 执行司法拘留11人次。在执行中能吃苦耐劳,不怕困难和危险,与执行局同志并肩战斗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了院领导及执行局的充分肯定。为了配合院办公室人手少任务重的情况,法警队服从组织安排派法警在办公室负责文印工作,圆满地完成了法律文书文印工作,得到了业务庭室的认同。同时法警队还承担法律文书送达任务,全年共送达法律 1

文书898份次,出色的完成了送达任务。送达的同志不管是天晴下雨都将法律文书准确及时的送达到当事人手中,为审判工作做好了前期的服务工作。同时还配合院里的中心工作,发扬了法警特别能战斗与特别能吃苦的作风。在关键的时侯能挺身而出彰显法警本色。

3、刑事方面。上半年共出警 164人次,值庭 83案,提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164人次。接受省高院调警两次,市中院调警两次(异地开庭和执行死刑_),因表现突出被市中级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在该项工作中,能按时将人犯提押到指定地点、庭审中维护法庭秩序,做好法庭警卫,根据庭审工作需要,传唤证人,出示证据等。在维护法庭秩序中,能服从审判长指挥,根据审判长的指令,传递证据,提押犯人,处置违反法庭纪律等行为。

二、法警队伍建设及现状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院党组的关心、重视和市中级法院法警支队的指导下,使法警在维护审判和执行工作及参与其它工作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目前法警队伍建设和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十分突出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法警队伍职能作用的发挥。

1、警力分配的矛盾日益突出。目前,根据我院的设置共有十四名法警,两名法警主要从事执行工作,其中一名在执行局兼职车辆驾驶,四名法警兼职院内车辆驾驶,两名法警负责门卫安全检查登记值班和大厅警务值勤,法警实际在岗的时间很少。由于警力不足,存在着刑事案件庭审押解、值

庭不能完全落实安全制度,庭审安全隐患很大;参与执行,特别是强制执行时的警力显得捉襟见肘;五是遇有突发事件,难以快速集中警力有效控制局面。

2、法警装备还未完全落实到位,主要是配备的囚车已到报废年限,还有待院党组考虑是否配备更新;单警装备一直没有配备,只有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更好的保障刑事审判与其它各项工作不出纰漏。

3、警队制度建设得从零开始。虽然我院法警大队设立多年,但由于种种原因,尚未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警务制度。

4、警队法警由于身兼多项工作,为领导和审判服务的意识不强。

5、只拘泥于完成安排的工作,疲于应付,缺乏独立的创新意识,不能做到全方位的安全服务保障。

三、2012年的工作安排:

结合目前法警大队的现状和本院工作实际,2012年法警大队的工作作以下安排:

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警队的相关工作及警务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警大队要根据自己工作的性质和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逐步制定出一套规章制度,并在实际中严格执行,有效促进警队依法规范文明执勤。如派警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和法警本职业务制度及规范。做到内务管理规范化;履行职责规范化;警械管理规范化;业务登记规范化。

2、努力工作,严格要求,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紧紧围绕审判工作,完成工作任务,为我院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警务保障。首先要认真完成刑事等押解、值庭任务。并经常性的对押解警械具的安全性进行检查。从而为刑事审判提供有力保障。

3、加强与分管领导和有关庭室、科沟通协调。由于法警大队的工作具有服务的性质,难免在工作中产生疏漏和分歧,希望相关庭室、科能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相互反馈,相互沟通,取得大家的理解,尽可能搞好工作,为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优质的保障。

4.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好法警值班制度。

综上所述,法警队的工作,需要院党组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重视法警队的各项建设,继续关心法警个人的工作和生活;同时还需要各庭室的帮助和理解。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齐心协力,将各项工作搞上去。法警大队要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为法院整体工作服务当中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使法警队伍为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队伍。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检察法警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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