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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6-04 15:08:56 来源:工作计划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福建省

福建省.txt等余震的心情,就像初恋的少女等情人,既怕他不来,又怕他乱来。 听说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回想起来,我竟然七手八脚地裸奔了二十多年!今天心情不好,我只有四句话想说,包括这句和前面的两句,我的话说完了!福建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发〔 2010 〕 16 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会议精神, 2011 年 1 月 23 日,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 2011 〕 5 号,以下简称“福建省实施意见”)正式下发。

2011 年 2 月 25 日,福建省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全国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会议精神和《意见》、福建省实施意见,研究部署福建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省委副书记于广洲出席会议并讲话。于广洲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各级工商联为推动福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他指出,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凝聚最广泛的力量。

于广洲强调,全省各级工商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弘扬“爱拼会赢”的精神,在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中体现更大作为。要认真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与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紧贴企业实际谋划工作举措,充分利用互联网等载体,进一步创新方式、创新思路、创新内容、创新制度,提高工作实效,积极引导他们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学习借鉴“晋江经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回归工程”,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要突出抓好“福建省大型民营企业产业项目洽谈会”的筹备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项目储备、客商邀请、项目对接和项目落地的服务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要扎实推动非公有制企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党组织组建和党组织、党员作用发挥为重点,围绕生产经营创设活动载体和方式,提高创先争优活动实效,让企业得发展,让职工得实惠。要大力促进行业商会、异地商会改革发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闽商投资兴业进一步搭建平台。要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员工的切身利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多办惠民实事,树立良好形象。要进一步强化工商联领导班子建设,强化会员队伍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强化基层组织和工商联机关建设,不断增强工商联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于广洲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和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工商联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推进《意见》和福建省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张燮飞主持会议。副省长叶双瑜,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李祖可出席会议。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省委统战部部务会议成员,省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副会长),各设区市委分管副书记、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分管领导,各设区市委统战部部长、分管副部长、经济科科长,各设区市工商联主席、党组书记、秘书长和办公室主任共 180 多人出席会议。

推荐第2篇:福建省

福建省2006──2008年度

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名单

一、先进单位(110对) 福州市(18对)

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空军福州指挥所政治部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福建省海警一支队

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放军91274部队 福建省凤湖实业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武装部 福州市湖滨小学──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政治部干部科 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管理局──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武装部 福州市仓山实验小学──解放军94620部队72分队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办事处──福建省军区第五干休所 福州电业局马尾供电局──解放军91230部队 福清市自来水公司──解放军95846部队 福清市城关小学──解放军73301部队医院 长乐市营前街道办事处──解放军73125部队 长乐市梅花镇人民政府──解放军73302部队60分队 闽侯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解放军94635部队 连江县广播电视事业局──解放军73122部队

福建冠海造船工业有限公司──解放军73331部队50分队 闽清职业中专学校──解放军73117部队一营平潭县邮政局──解放军73303部队政治处

厦门市(13对) 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街道、厦门市轮渡公司──73322部队72分队 厦门市思明区中华街道──92674部队后勤部 厦门市湖里区金尚社区──73325部队70分队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73151部队83分队 厦门市实验小学集美分校──63758部队 厦门供电局海沧分局──海军92674部队64分队 厦门市同安区林业局、水利局──73116部队

厦门市同安区第二实验小学、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73152部队 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小嶝社区──73323部队54分队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武警厦门市消防支队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厦门警备区政治部 厦门市同安一中──92985部队

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武警厦门市支队三大队八中队 漳州市(13对)

漳州市农业学校──73132部队 南昌铁路局漳州车务段──94643部队 漳州人民广播电台──漳州边防检查站 漳州市实验小学──解放军第175医院

漳州市金峰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芗城区人民武装部 漳州市芗城区巷口街道办事处──武警漳州市支队 龙海市供电有限公司──龙海市公安边防大队 长泰县武安镇鹤亭村──73156部队70分队 福建省长泰职业技术学校──长泰县公安消防大队 东山县第二实验小学──东山县公安边防大队

2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龙文区公安消防大队 漳浦县六鳌镇人民政府──漳浦县公安边防大队 福建省云霄第一中学──武警云霄县中队 泉州市(14对)

泉州市东门小学──解放军73141部队

丰泽区清源街道办事处──解放军第180医院政治处 泉州市双阳中学──武警洛江区消防大队

泉港区南埔镇惠屿村──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二支队六大队

35063艇(泉港艇)

石狮市电力联营公司──解放军73312部队 晋江市南区中学──解放军94921部队政治部 福建福马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解放军94683部队 南安市梅山镇──解放军73146部队政治部 南安市民政局──南安市人民武装部 惠安县民政局──武警8714部队

泉州市公路局永春分局──武警永春县中队 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军分区政治部 泉州市检察院──解放军73146部队 泉州市水利局──武警泉州支队 三明市(11对)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东海舰队“三明舰” 三明市第九中学──武警三明市支队十中队 永安市小陶镇八一村──永安市人民武装部 永安气象局──96167部队58分队

3 永安市大湖镇──96167部队89分队 沙县第一中学──63765部队

大田县第一中学──大田县人民武装部 明溪县地方税务局──明溪县消防大队

将乐县玉华洞管委会景区管理部──73675部队75分队 共青团将乐县委──73683部队550分队 福建省池潭水力发电厂──泰宁县公安消防大队 莆田市(10对)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武警莆田市消防支队 仙游县医院──仙游县人武部后勤科

福建省电信有限公司仙游分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73661部队570分队 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武警8712部队

莆田市荔城区麟峰小学──莆田市荔城区公安消防大队 莆田市城厢区地税局──武警莆田市支队直属一中队 莆田文献中学──武警8710部队60分队

莆田市涵江区实验小学──中国人民解放军73306部队 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人民政府──武警8713部队70分队 莆田市秀屿区国税局──莆田市秀屿区人武部 南平市(8对)

南平市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二医院 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中国人民解放军73893部队 邵武市教育局──中国人民解放军73886部队

武夷山市烟草专卖局──中国人民解放军94691部队70分队 建瓯第一中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武装部

4 建阳第一中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平市支队第二大队 浦城第一中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浦城县消防大队 福建圣农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省光泽县人民武装部 龙岩市(8对)

龙岩电业局──龙岩军分区后勤部

国家广电总局731台──龙岩武警支队第五中队

龙岩市新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武装部 龙岩市第二中学──73882部队 上杭县交通局──上杭县人民武装部 长汀第二中学──武警长汀县消防大队 连城县实验小学──94750部队气象台 连城县人民检察院──94865部队82分队 宁德市(10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解放军92054部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解放军92673部队

宁德市蕉城区三都海上渔排党支部──宁德边防支队三都边防派出

所、解放军92435部队医院

福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武警福安市消防大队

福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解放军92371部队油运科 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发电分公司── 福鼎市人民武装部 古田县第二小学──武警古田县消防大队 古田县罗华中心小学──解放军61275部队 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周宁汽车站──武警周宁县中队 霞浦县高罗小学──霞浦县人民武装部

5 省直机关(5对)

福建省邮政运输局──中国人民解放军73636部队

福建省第二电力建设公司──福建陆军预备役高炮师第一团 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南京军区驻福建省航务军事代表办事处 福建省交通战备办公室──驻南昌铁路局福州军事代表办事处 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站──武警福建省警卫局警卫队

二、先进个人(100名) 福州市(15名)

石振华 福州市歌舞剧院院长

王秀钦 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林天泳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党工委书记 徐昌渡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武装部政工科科长 谢乐辉 解放军94647部队政治处主任 刘茂洪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文明办主任 周梅英(女)福州电业局马尾供电局党支部书记

杨闽雄 中共福清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福清市教育局局长 陈礼明 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支前办主任 李 勇 闽侯县实验中学校长 冯慧钦(女)连江县丹阳镇党委书记 李俏玲(女)闽清县军粮供应站站长

游向涛 罗源县公安局鉴江边防派出所教导员 薛彩云(女)永泰县实验小学副校长

林福兴平潭县国家安全局党委书记、局长 厦门市(13名)

6 张泽夫 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局长、双拥办主任 林德才 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科员

许有志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主任科员 吕荣法 厦门市双拥办副主任 林金麟 厦门海关监通处副调研员

李亚康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机关办公室副主任 张海涛 厦门警备区政治部副科长 王燕清 73151部队81分队班长 罗宜福 91927部队政治处主任 朱成文 91605部队直工科长 黄汉水 空后驻厦办直属队教导员 赵 勇 武警厦门支队三大队教导员 杨周顺 61676部队政治干部 漳州市(12名)

唐 波 73131部队工兵营五班班长 姚宏春 73501部队政治部宣保科科长 刘永刚 94900部队61分队教导员 廖善刚 73156部队政治部群工干事 冯皇斌 龙文区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赖福兴 福建陆军预备役后勤保障旅政治部宣保科干事 苏志仙 漳州军分区政治部宣保科干事 赖志雄平和县政府办支前科科长 庄继红 福建闽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宋允发 华安县第一中学校长

7 黄庭章 73336部队政治处主任 吴江萍 诏安县怀恩中学校长 泉州市(14名)

庄蓉梅(女)中共鲤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林进裕 泉州市城区军粮供应站站长

黄汉阳 石狮市凤里街道新华社区党支部书记 黄志刚 晋江市支前办公室

骆国清 中共泉州市委常委、南安市委书记 庄灿霞(女)中共惠安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张秩序 泉州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坤华 泉州军分区政治部科长 赖仁趾 武警泉州市支队政治处主任 张诚华 解放军第一八零医院普外科主任 唐曙军 解放军73141部队52分队连长 徐以宏 解放军94921部队教导员 郑 魏 解放军73146部队副政委 朱红旗 解放军73311部队政治部副主任 三明市(8名)

兰光森 武警三明市支队支队长 张朝星 96167部队政治部主任 林荣锦 63765部队政委 周安阳 将乐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池有杯 尤溪县人民医院院长 韩金星 清流县林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8 曹周福 宁化县民政局副局长

关 杰 建宁县第一中学政治处副主任 莆田市(9名)

陈青海 莆田军分区政治部正营职干事 彭士元 武警93师政治部秘群科正营职干事 李 晋 解放军第九五医院政委

张培聪 海警二支队二大队35061艇艇长 卓木忠 武警莆田市支队政治处股长 林天耀 莆田市建设局局长 郑 燕(女)仙游县委文明办副主任

黄金梅(女)莆田市荔城区委宣传部宣传科干事 徐启明 莆田六中副校长 南平市(8名)

黄圣排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二医院院长

钱祥升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平市支队政治处副主任 范智文 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省南平军分区政治部宣保科科长 黄拔荣 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镇长

杨启荣 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武装部政工科科长 杨国成 武夷山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何文桐 福建省顺昌富宝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炎泉 浦城第一中学校长 龙岩市(9名)

赖荣恩 龙岩军分区政治部副营职干事 钟小平中共龙岩市委文明办创建科科长

9 史冬冬 73891部队政治处主任 丘红红 龙岩电业局党委副书记 刘 钢 武警龙岩市支队二大队队长 余寿华(女)永定县城关小学校长 林杭英(女)中共武平县委文明办主任

黄先勇 中共连城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 罗志勇 漳平市人民武装部政工科科长 宁德市(8名)

周亚军 宁德军分区政治部干事 许柏晖 91792部队政治部副主任 陈永华 94758部队副部队长

林德华 武警古田县消防大队副教导员 张天仕 屏南县第一中学政教处主任 龚文辉 寿宁县南阳青年义务消防队队长 罗中侃 武警柘荣县中队中队长 王金树 宁德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省直机关(4名)

罗滨斌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五五二台台长、党委书记 王允纬 福建省审计厅机关党办主任 夏 辉 福建省气象局科技减灾处副处长 宋齐明(女)福建省军用饮食供应站专职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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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书记尤权强调,福建深化改革必须发扬“爱拼会赢,敢为人先”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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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省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优秀教学课例

评选结果

各中心小学、直属校:

2013年12月我区选送三份《品德与生活(社会)》优秀教学课例参加“2013年福建省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优秀教学课例”评选活动,获奖情况如下:

教学视频

二等奖

《宝岛孩子的心愿》(北师大版五年级)同安大同中心小学陆文婧 《秦汉一统》(北师大版五年级)同安第一实验小学陈拱汉 《认一认祖国政区》(北师大版五年级)同安西柯中心小学叶燕兰

优秀课件

一等奖

《宝岛孩子的心愿》(北师大版五年级)同安大同中心小学陆文婧 《秦汉一统》(北师大版五年级)同安第一实验小学陈拱汉

二等奖

《认一认祖国政区》(北师大版五年级)同安西柯中心小学叶燕兰

附:《获奖文件(扫描)》

同安区教师进修学校小学教研室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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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2011年01月25日16:30人民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连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一并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0年和“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回顾

2010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按照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的部署,坚持“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全力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效。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13800亿元,增长13.8%;财政总收入2056亿元,增长21.3%,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1151亿元,增长23.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273亿元,增长30%;外贸进出口总额1088亿美元,增长36.6%,其中,出口715亿美元,增长34.1%;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03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9%;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781元,实际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7427元,实际增长7.5%;城镇登记失业率3.77%;人口自然增长率6.5%。。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2%、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0.1%、化学需氧量排放减少0.2%的节能减排目标预计可以完成。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

(一)乘势而上突破重点,“五大战役”成效明显

围绕推动跨越发展,认真落实全省拉练式工作检查成果,学习借鉴天津、广东、江西等省市先进经验,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战役”,形成比学赶超的热潮。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完成投资1936亿元,建成投产和开工项目分别达166个和177个。开工5条快速铁路,福厦动车组开通运营;开工13条高速公路,建成7条高速公路,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89公里;港口新增吞吐能力超过3000万吨,电力新增装机容量445万千瓦,机场扩能改造全面实施。新增长区域发展方面。完成投资2742亿元,一批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加快推进,区域集聚效应显现。城市建设方面。完成投资252亿元,新增城市绿地2620公顷、公园22座,更新公交车2600辆,景观整治、立面再造、缆线下地、道路改造等取得阶段性成效。小城镇改革发展方面。试点镇规划编制基本完成,启动784个项目,完成投资308亿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加快建设,“三旧”改造有序推进,各项配套政策逐步实施。民生工程方面。在实施校安、医改、文化、养老、安居等工程基础上,新增10件惠民实事,一批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加快建设,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5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如期完成。

(二)巩固应对危机成果,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现代农业持续发展。全年粮食总产量662万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3.5%,大灾之年仍保持了农业的持续发展。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农业“五新”加快进村入户,省级重点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增长19.6%。实施土地整理31.5万亩,加固病险水库139座,除险加固海堤15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2850公里。新批和组建8家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十大防灾减灾工程基本建成,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继续完善。

产业升级步伐加快。全年工业增加值增长18%,建筑业增加值增长20%,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0%。推进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建设21个成长型产业集群,抓好950个制造业重点项目和300个重点技改项目,央企在闽新一轮投资洽谈项目超过8000亿元、其中签约5000多亿元。出台加快民营企业发展19条意见,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再担保机制。45家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或再融资,募集资金449亿元,上市企业总数达185家。物流、创意等服务业加快发展,软件业销售收入增长40%。全省旅游总收入增长17.8%。全年本外币贷款余额增长23.4%,小企业贷款增量是全国5个超千亿的省份之一,金融服务发展更加有力。

创新能力逐步增强。落实鼓励企业创新政策,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新增5个国家级研发平台,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24家。中科院海西研究院加快建设,厦门、福州成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新大陆物联网条码识别、瑞芯个人移动信息终端SOC、优讯光通讯用户端收发一体、联拓数字对讲机SOC基带等一批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芯片成功研制并产业化,标志着我省芯片设计研发能力进入国内先进行列。新能源汽车驱动总成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戊肝疫苗、细菌农药等7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和技术发明奖,新增专利授权18063件。第八届“6·18”成功对接5358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农村信息化等“数字福建”重点项目进展顺利,电子政务外网覆盖所有乡镇。第十二届中国科协年会成功举办。出台人才引进培养政策,实施重大人才工程。

对外经贸快速回升。实施扶持外贸发展措施,建设重点商品出口基地,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分别增长32.8%和25.8%。厦门保税港区正式封关运作,福州保税港区获批设立,武夷山“陆地港”投入试运行,电子口岸覆盖面扩大。新批项目合同外资平均规模达1064万美元,提高10%。闽港闽澳合作取得实效,加强金融、物流等服务推介,推动闽企通过港澳进入国际采购体系、拓展葡语国家市场。全年实际利用港澳资金增长15.8%,闽港闽澳贸易额增长30.8%。外事、侨务工作继续加强。世界投资论坛、“9·8”、“5·18”、世界闽商大会、泛珠大会、上海世博会福建展馆及活动周等重大活动成功举办。

生态建设力度加大。严格落实节能减排和环保监管责任制,开展重点企业节能行动,完成重点行业脱硫等重大工程。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设市城市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提高到82%和92%,市县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提高到77%和83%。淘汰落后产能年度任务全面完成,207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加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对皮革等行业实行最严格的环保治理措施,妥善处置重大环境突发事件,集中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新一轮造林绿化,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连续1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三)加快平潭开放开发,闽台合作先行先试

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全面展开。赋予平潭设区市及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成立促进平潭开放开发顾问团。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并上报国务院。平潭海峡大桥、渔平高速公路等项目建成通车,福州至平潭快速铁路及跨海公铁大桥、长平高速公路、平潭海峡大桥复桥、环岛公路一期等项目开工建设。完成1000万株植树任务。金井湾、幸福洋等组团开发先行启动。

闽台经贸合作纵深拓展。做好ECFA签署的跟进工作,主动对接两岸产业搭桥计划。海峡产业投资基金正式运作,兴业银行等获准开展新台币兑换业务。闽台率先实现特殊监管区、电子商务对接。全年合同利用台资增长1.4倍,闽台贸易额增长48.7%。

闽台交流交往更加密切。成功举办第二届海峡论坛。省经贸文化交流团赴台“走亲访友做生意”取得积极成效。闽台107对特色乡镇实现对接。启动闽台乡村游,经我省赴台旅游人数突破18万人次。新增福州、厦门两个空中货运直航航点,开通闽台邮政货运航线。“小三通”客运量达144.2万人次,闽台空中直航每周往返120个航班,全年运送旅客53.9万人次,泉州成为两岸空中直航新航点。率先在事业单位招聘台湾专才,闽台联合培养职教人才4000多人,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交流合作继续深化。

(四)全力以赴抗灾救灾,恢复重建有力有效

去年我省连续遭受特大冰雹、强降雨灾害和五个强台风袭击。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和国家部委大力支持下,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提前部署,周密组织,全面落实“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机制,全省党政军民众志成城、奋力抗灾救灾,累计紧急转移群众222.6万人次,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应对全球最强台风“鲇鱼”实现人员零伤亡。出台一系列灾后重建恢复生产扶持政策,确定福州、厦门对口支援三明、南平,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有序开展,重建户春节前可搬入新居。

(五)强化公共服务,社会建设扎实推进

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继续加强。全年新增城镇就业65.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6万人。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138元。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实现设区市统筹,养老保险关系实现跨省、跨市转移接续,医保实行异地就医和结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继续提高。33个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社保卡就诊一卡通工作持续推进。

社会事业加快进步。基本建成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完整的助学体系,72个县市区实现“双高普九”,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3.4%,实现每个设区市都有一所公办本科高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连续9年居全国首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成阶段性目标,新增床位6700张,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建成5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十大文化产业迅速发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深化。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全国人口普查顺利开展。泰宁丹霞世界自然遗产、宁德世界地质公园、福州中国温泉之都申报成功。中国航海日、全国特奥会、省运会、省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成功举办,我省运动员在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和慈善事业取得新进展。对口支援成效显著,援建彭州三年任务两年完成,新一轮援藏援疆工作扎实推进。人事、编制、民族、宗教、气象、防震、档案、地方志等工作继续加强。

社会保持安定稳定。新一轮平安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4.9%。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五位一体”长效机制,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信访总量明显下降。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各类事故发生起数下降5.3%。国防动员、优抚安置、双拥共建、民兵预备役、海防、人防、反走私等工作取得新进展。

(六)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

各级政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依法执行人大决定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人大代表视察及专项调研。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认真办理政协提案,积极采纳委员调研成果。全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808件、省政协提案1083件,办结率均为100%。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加强政府立法,全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4项,出台省政府规章6件。完成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清理任务。“五五”普法顺利完成。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加强行政监察,深化效能建设。抓好纠风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审计和稽察。落实廉政准则,反腐倡廉工作得到加强。

2010年工作任务的完成,标志着“十一五”规划胜利实现。过去的五年,是发展思路拓展提升的五年,海西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海西列入全国主体功能区的重点开发区域,平潭开放开发得到特殊扶持,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享受中西部优惠政策,国家部委在规划、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加大对我省的支持力度,福建进入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阶段;是发展实力显著增强的五年,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有效克服各种灾害的不利影响,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全省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外贸进出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都比2005年翻了一番,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2005年的3.5倍,特别是基础设施全面改善,铁路新增快速干线里程504公里、在建里程和运营里程均突破2000公里、其中快速铁路在建和运营里程超过1500公里,高速公路新增通车里程实现翻番、总里程达2403公里、在建里程超过2000公里,港口新增吞吐能力1.8亿吨、吞吐量由2005年的1.98亿吨增加到3.27亿吨,机场旅客吞吐量接近翻番,电力新增装机容量实现翻番、累计达3480万千瓦,形成500千伏大环网;是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五年,坚持“好”字优先、能快则快,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三次产业比例从12.6∶48.5∶38.9调整为9.5∶51.3∶39.2,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2%、比工业增加值年均增幅高2.1个百分点,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居全国第5位,节能减排目标预计可以完成,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首位,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是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的五年,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加9460元和2977元,全面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省居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

“十一五”发展的成就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人民齐心协力、团结奋斗和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为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付出辛勤劳动的全省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企业家、公务人员,向给予政府工作有力支持与有效监督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为福建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中央各部门及驻闽机构、驻闽部队、武警官兵、公安民警,向关心支持福建发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还在继续,稳定和扩大外贸出口面临困难,物价上涨压力加大;经济实力还不够强,发展后劲还显不足,高水平的大项目落地还不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不够快,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较大挑战;农民持续增收基础不牢固,农田水利设施依然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城镇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社会事业发展和改善群众生活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存在薄弱环节,城市管理问题仍然不少;政府职能需要加快转变,一些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甚至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和消极腐败现象。正视差距、改进不足,各级政府责无旁贷。我们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解决问题,以强烈的责任心做好工作。

二、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新局面

“十二五”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请大会审议的《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规划(草案)》),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分析“十二五”宏观环境和面临的挑战,提出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重大项目和各项措施。

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次全会的部署,《规划(草案)》明确我省“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国务院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坚持“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立足点,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促进对台交流合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又好又快发展,大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为提前三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规划(草案)》围绕主题、突出主线,提出经济发展、民生发展、科教发展、可持续发展四大类37项主要目标,其中约束性14项、预期性23项。明确到2015年力争全省人均生产总值赶超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力争比2010年翻一番。这些目标体现质量、效益、结构、速度的统一,体现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统一,体现先行先试和可行可为的统一,经过全省人民共同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规划(草案)》分18个章节提出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完善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着力增加农民经营性、工资性、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创新农村发展体制机制,培养新型农民,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二)建设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构建现代产业支撑体系。发展壮大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服务业发展,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42%,推动旅游业和现代物流业成为新的主导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10%以上。坚持陆海统筹,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海洋生产总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28%。培育产业群、扶持大企业,打造50家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企业,建成10个以上产值超千亿元产业集群或基地。

(三)着力扩大内需,形成投资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协调拉动。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改善消费预期,拓宽消费领域,稳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充分发挥投资带动作用,做大做强三大港口群,建设“三纵六横九环”铁路网、“三纵八横”高速公路网,完善空港布局和民航基础设施,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实现各设区市通快铁、有机场,县县通高速,较大自然村通达硬化道路。打造东南沿海重要能源基地,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数字福建”应用水平,加快建设适度超前、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

(四)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拓展以福州和厦漳泉大都市区为核心、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格局,提高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平。加快培育环三都澳、闽江口、平潭综合实验区、湄洲湾(南北岸)、泉州湾、厦门湾、古雷-南太武新区、武夷新区、三明生态工贸区、龙岩产业集中区等十大新增长区域。健全沿海与山区帮扶机制,加大对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远山区、贫困地区、海岛和水库库区的支持。深化跨省区域协作,促进互动联动。

(五)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建设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探索“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的两岸合作新模式,构建两岸同胞合作建设、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共同家园。加快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紧密区域、文化交流重要基地、直接往来综合枢纽,打造吸引力更强、功能更完备的两岸交流合作前沿平台。

(六)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以庆祝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为契机,推进厦门经济特区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岛内外一体化进程,充分发挥排头兵、窗口示范和龙头带动作用。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体制环境。实施全方位大开放战略,加快建设外经贸强省。港澳侨始终是福建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新形势下要密切闽港澳侨合作,努力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和共同繁荣发展中争取更大作为。

(七)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全面落实中长期教育、人才、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力争主要指标进入全国前列。加强人才资源建设,大幅度提升人才整体素质,力争人才资本贡献率达到33%。强化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八)大力推进生态省建设,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森林覆盖率继续居全国首位,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九)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大力发展文化事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实现全省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中上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公共安全体系,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充满活力。

三、开好局起好步,扎实做好2011年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促增长、调结构,统城乡、惠民生,深改革、大开放,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2%;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1%;外贸出口增长8%,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不低于80亿美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完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节能减排任务。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着重做好十个方面工作:

(一)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开局之年

打好重点项目建设战役。今年安排省重点项目526个,总投资19213亿元,年度投资2300亿元。同时,实施一批全省性的农林水利重大工程。产业方面,开工中化泉州1200万吨炼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翔安玻璃基板、中国移动厦门手机动漫基地、马尾船政重工造船、东南汽车三期扩建等60个以上项目,加快泉州海峡轨道客车、中国重汽永安汽车、龙工挖掘机、东南电化搬迁等项目建设,建成漳州腾龙芳烃PX、翔鹭石化PTA、鞍钢冷轧钢板、南铝板带三期等60个以上项目,突破福建联合石化乙烯“脱瓶颈”扩建、鞍钢宁德大型钢铁、宝钢与罗源德盛联合重组、中国化工三明装备及新材料基地等20个以上重大前期项目。交通、能源方面,开工16条高速公路和10个港口项目,力争5条铁路获批建设,加快核电、风电、火电和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新增快速铁路干线运营里程145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00公里、港口吞吐能力1600万吨、电力装机容量345万千瓦。水利、渔港、耕地、造林方面,完成20个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60座小

(一)型水库除险加固、13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加快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建设;开发复垦新增耕地12万亩,实施土地整理30万亩;完成植树造林650万亩。

打好新增长区域发展战役。完善区域规划和开发布局,构建连接新增长区域的交通通道,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加快形成创业创新重要基地和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年度完成投资3000亿元以上,其中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力争建成700个、新开工800个。

打好城市建设战役。做好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加强重要区域、重点地段设计。强化市容市貌整治,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城市道路建设,建成一批公共停车场,改善城市综合交通。推进城市立体绿化和公园建设,做到步行10-15分钟就能看到绿地。加快供水、供气、排水设施建设,确保城市居民饮用水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归集率和处理率。加快城市架空缆线下地。完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城市内河整治要有看得见的变化。创建一批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建设一批宜居城市综合体。

打好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在继续抓好第一批22个试点的基础上,再增加20个试点镇。加快规划编制,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景观建设,合理布局城镇产业项目,力争投资增长高于全省投资增速。实施和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合理划分县和镇财权与事权。探索户籍管理新模式。

打好民生工程战役。继续集中财力办好惠民实事,加快推进一批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比国家要求提前4年;加快以公租房为重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各类棚户区改造,推进养老服务“十百千”工程,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光明行动”、残疾人托养和残疾儿童康复等项目,扶持妇女、残疾人、计生家庭创业就业。医疗卫生方面,实施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为城乡居民提供10项公共卫生免费服务项目,实施城乡困难居民和儿童特殊病种医疗救助,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农村孕妇、城市低保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提高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计生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加快医院项目建设。教育文化方面,逐步实施中职教育免费,今年对中职一年级学生免学杂费;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城乡低保家庭入园幼儿保教费补助,完善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制度,提高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加快幼儿园发展,实施农家书屋建设和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县(市)城区影院建设,新建2600个农民体育健身点,推进市、县两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抓好科技馆、体育馆、图书馆、文化广场等一批项目建设。强农惠农方面,调整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建设村级综合服务场所,实施“村村通客车”工程,推进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饮水安全和造福工程,建设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开展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便民生活方面,抓好“菜篮子”生产基地和城乡便民商业网点建设,提升公交服务,推进城乡绿化,加快公厕建设,实施城乡通信信息化提升工程。和谐平安方面,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建设自然灾害避灾点,实施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整治与水源保护,深化平安创建,支持驻闽部队生产生活和科技拥军、文化拥军项目建设。防灾减灾方面,实施海洋防灾减灾、地质灾害防治两个“百千万工程”,完善气象灾害和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增强重大灾害预警预报、快速反应和紧急救援能力。我们要用实施战役的决心和工程化的运作办法,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二)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以多种方式增加对农业现代化的投入。整合各部门涉农资金,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增幅、比重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向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民资、大户等社会投入,加快设施农业发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增加贷款。

强化以水利为主要内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抓住中央加大水利建设投入的有利时机,深化水利改革,发展民生水利。抓好一批重大水利设施项目,加快中小河流治理、“五江一溪”防洪工程建设,抓紧闽江北水南调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现有渔港的改造、扩容、升级。

提高生产销售的组织化程度。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培育统一经营服务的主体,引导农民积极组建合作社和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合作社与商贸、科技、金融、农资等机构紧密对接,实现生产销售组织一体化,让农产品从菜园子直达菜篮子。

加大“五新”成果推广力度。创新科技推广方式,把专场推介会开到农民家门口,抓好一批示范项目。继续实施农作物种子工程,与农业部共建省级农作物良种培育引进中心,做强良种引进、提纯、繁育与推广基地,力争主要粮油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蔬菜良种覆盖率达92%以上。

形成覆盖整个农村的科技服务推广体系。进一步整合驻村干部、农技员、下派科技干部、科技特派员、专家服务团、乡镇农技站等方面力量,变零星分散服务为全方位、网络化服务。开展百万农民订单式、个性化大培训,抓好网络和远程教育。

把农产品加工作为工业大产业来抓。拓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既提供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保障市场供给,又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健全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加大贴息、奖励、用地等政策扶持,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规模化加工,力争有5家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

做好稳粮、储粮、调粮工作。重视“米袋子”工程建设,落实粮食生产目标责任制,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930万亩。狠抓粮食关键增产技术和优质高产品种的示范推广,大力发展超级稻、再生稻,提高粮食单产和优质品率。完善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改进粮食补贴发放方式,切实做到有种有补、谁种补谁。完善储备粮食订单收购直接补贴政策,保持30万吨省级储备订单收购规模。抓好储备粮库建设和改造,优化储备品种结构。加强与粮食主产省的协作关系。

逐步推行农业用地依法、自愿、有偿、有序、合理流转。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鼓励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鼓励农业种植大户发展规模经营。建立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引导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承包农户经营地块相对集中连片,切实解决耕地抛荒问题,探索土地股份化和合作化的办法。

深化农村改革。紧紧围绕农民增收这一首要目标,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增强各方面的工作合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发证到户进度,进一步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按照国家部署,完成建立健全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改革任务。支持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业经纪人等,为农民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生产经营服务。

(三)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一是重点突破。把新型平板显示、新一代网络和高端通信设备、生物医药、LED和太阳能光伏、节能环保技术及装备等作为主攻重点,加快物联网识别系统等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抓好“智慧厦门”产业基地、福州友顺8英寸集成电路芯片、霞浦超薄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等一批研发和转化项目。二是应用示范。在消费升级、绿色发展、智能制造、材料换代等方面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扩大政府采购,支持商业模式创新。三是政策引导。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新认定一批新兴产业基地和骨干企业。争取国家“核高基”重大专项等资金支持,建立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和科技保险,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

着力壮大产业群。要通过现代产业的增量集聚,带动存量优化,促进总量提升。加快重点产业集群和基地建设,延伸10条产业链,实现30个以上工业和服务业央企项目落地建设,形成3个产值超千亿元产业集群。继续实施产业调整振兴方案,抓好300个技改重点项目,增强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能力。加强与跨国公司、大型民企和港澳台企业的合作,鼓励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组建战略联盟等途径快速扩张。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发展专业化协作配套。整合提升工业园区,引导产业链关联企业向园区集聚。强化煤电油气运调度,提高要素保障能力。

把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产业结构优化的重点和主要经济增长点。加大财税扶持,强化要素供给,增加引导资金,优先保障用地,推进国家和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现鼓励类服务业与工业水电气热基本同价,加快壮大生产性服务业,拓展多层次、宽领域、适应不同层次需求的生活性服务业。一是现代物流业。实施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运用物联网等新技术加快提升物流节点、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引进和培育若干跨国物流骨干企业,加快建立以港口为核心、与制造模式相适应、信息化集成化程度较高的供应链服务体系。二是金融业。争取扩大信贷规模,促进我省成为各家银行的信贷支持重点区域。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规范培育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促进健康发展。吸引更多的省外金融机构来闽设立分支机构。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发展企业债券,鼓励发展私募基金。三是科技和信息服务业。重点抓好研发设计、技术交易、成果应用,支持企业主导和参与行业标准制订。推进“三网融合”,发展面向市场的高性能计算和云计算服务。有效落实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政策,培育高水平的骨干企业,打造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四是商务服务业。大力发展会计、法律、咨询、评估、经纪等服务,鼓励发展会展经济和总部经济。五是服务外包业。吸引跨国公司服务外包业务向我省转移,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基地和专业企业。六是现代商贸业。拓展电子商务、专业集散市场、特许经营和仓储超市,加快培育新型业态,强化营销联盟。七是文化及创意产业。重点发展十大文化产业,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推进动漫产业基地、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创意产业园建设。八是社区服务业。以家政服务、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和病患陪护为重点,支持创办家庭服务企业,培育家庭服务市场。九是农村服务业。加快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供销社在农村商贸、农资经营中的主渠道作用,拓展农村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服务。十是旅游业。整合和保护旅游资源,实施一批旅游基础设施和景区建设项目,延伸特色旅游产业链,打造海峡旅游品牌。要通过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企业作为,促进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

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深化港口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试点政策。高标准抓好一批船舶、海洋工程装备、海洋渔业等重点项目,促进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能开发、海洋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建设厦门国家海洋研究中心。支持海洋碳汇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

(四)积极扩大消费需求,促进投资有

(五)探索新途径新模式,拓展闽台交流合作

高起点推进平潭开放开发。全面实施即将批复的总体规划,推进“五个共同”模式,力求突破投资贸易便利化等特殊政策,争取设立平潭海关特殊监管区。加强基础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力争开通平潭至台湾客货运滚装航线,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引进合作伙伴,落地一批高层次项目,着力发展旅游、物流和科技产业,加快两岸教育、医疗合作园区建设。

推动落实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积极实施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扩大我省优势产品出口,增加台湾产品进口。争取服务贸易合作先行先试,开展口岸业务和电子商务合作,推动台商在闽设立独资医疗机构。争取不同阶段的闽台合作先行先试内容列入ECFA后续协议。

深化闽台产业对接。主动衔接台湾六大产业振兴方案和四项智能型产业计划,深化闽台石化、汽车、精密机械、LED、电子信息等五大产业对接,拓展太阳能、生物科技、创意等新兴产业合作。推动闽台金融机构双向互设和业务合作,建设厦门、福州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推动台商投资区扩区和新设。加强闽台农业、林业合作,扶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

拓展两岸民间交流交往。办好第三届海峡论坛,开展妈祖文化节等品牌活动。抓好福州、厦门两岸教育合作项目,加强闽台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文化创意等领域合作。扩大对台海空直航,促进空中直航航线延伸,推动实施我省居民赴台个人游。

(六)着力外经贸转型升级,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继续实施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部分由省级财政统一承担等扶持政策,推进重点商品出口基地、“陆地港”和“飞地港”建设,深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确保出口稳定增长。推进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延伸、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联动、向内地山区转移,大力发展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贸易,加快建设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优化口岸大通关环境,扩大直通放行和区域通关覆盖范围。鼓励进口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重要资源。做好国际贸易摩擦预警和应对工作,支持企业有序开展国际化经营。

扩大利用外资规模、促进结构优化。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健全协调服务机制,集中抓好总投资千万美元以上在谈项目,促进345项重点跟踪项目落地。创新“9·8”、“5·18”等重大经贸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引资引智并重,抓好一批产业链关键项目、服务业配套项目和企业并购重组项目。强化境外联合招商,加强对东盟的服务贸易引资,推动企业境外上市回闽投资。建立意向客商、意向项目信息库,形成各设区市协同招商机制,推动项目有效集聚和合理布局。

密切闽港澳侨合作。发挥闽港、闽澳经济合作促进委员会的积极作用。高度重视吸引港澳资金等生产要素、服务体系和大型企业。联合开发两岸四地“一程多站”旅游线路,推进闽港台物流合作项目,引进香港金融机构参与两岸贸易结算等金融服务。依托闽港合作平台,支持企业赴海外开展并购、赴港上市融资。落实一批闽澳商务、中小企业和旅游文化合作项目。多渠道加强与闽籍海外华侨华人,尤其是华裔新生代、新华侨华人及重点社团的联系。有效利用外事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七)持续推进生态省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抓好新一轮节能减排。认真实施生态功能区划,加强重点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环保“三同时”。严格节能减排责任,推动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与应用。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200个项目。全面淘汰水泥、造纸、皮革、火电、冶炼等“五小”落后产能。推进工业园区和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脱硫脱硝及污染深度治理。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实施清洁生产“五个一百”工程。支持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建设低碳发展实验区。

抓好新一轮环境整治。深化“六江两溪”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综合整治,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严格控制重点流域网箱养殖,治理畜禽养殖、石板材和工矿业污染。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三清”示范工程。强化陆海一体化联动,实施重要港湾、重点海域和海岛的生态整治工程,着力治理渔业用海环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

抓好新一轮生态优化。实施生态省建设五年规划,落实环保监管“一岗双责”。推进“四绿”工程,增加森林碳储量。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严格河道、海域采砂监管,加大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和保护力度。推进重点流域、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的生态补偿,重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生态修复。污染环境,祸在当代、害及子孙,我们要不遗余力、鞠躬尽瘁抓环保,一届接着一届干,兑现建设生态省的承诺,誓把青山绿水保护好。

(八)加强城乡统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突出发展城市群。实施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规划。加快城市联盟进程和同城化步伐,推进轨道交通、机场、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拉开中心城市建设框架,推进福州东部新城和马尾新区、厦门岛外新城、泉州环湾组合城区等城市新区建设,优化城市功能布局。

提升县域统筹发展能力。创新支持县域发展的政策,进一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深化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完善省对市县区财政收入增长考核奖励办法,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扶持县域重点产业集中区建设,发展壮大县域特色经济。

深化山海联动和区域合作。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里扶持政策,强化资金投入,促进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加快发展。启动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改善欠发达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做好福州、厦门对口支援三明、南平灾后重建工作并形成协作的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全省山海协作联动发展。密切与长三角、珠三角、中西部等兄弟省市区的经济联系,继续做好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宁夏、三峡库区等工作。

(九)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发展内在动力

以科技创新引领全社会发展。科技创新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命脉,我们要全力扶持各类科技成果,精心呵护一切创新苗头,让科技创新不断迸发出推动跨越发展的强劲能量。进一步整合和加大财政投入,鼓励企业增加科技研发经费,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升“6·18”科技成果对接转化功能,完善研发协作、资源共享等创新机制。加快中科院海西研究院建设,推进与国家大院大所的合作。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和产学研合作项目,发展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创新科研管理方式,健全成果评价机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坚决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加强科学普及,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浓厚氛围。

强化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加大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开发力度,重点引进领军人物、创新团队和国际风险投资机构。积极创造研发成果中试和产业化的有利条件,建立健全体现创新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促进更多高端人才来闽创业。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年内基本完成权属企业改制,试编资本经营预算,健全风险控制和投资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落实国务院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36条政策和我省贯彻措施,实施民资“回归工程”,拓宽投资领域,加大融资等扶持力度,做好品牌和商标的培育,筹办福建省大型民营企业产业项目洽谈会,促进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与行政区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改革,强化税收征管,健全财政资金监管机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推进投资体制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稳步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扩大网上并联审批试点。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十)坚持民生优先,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启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和发展项目。加快“双高普九”进程,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扩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规模,推进教产结合、校企一体化办学。加强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实施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支持民办教育,扶持发展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加快发展老年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建设,扩大医疗资源总量。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师能力提升计划,重点培养高层次医学人才。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县乡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扩大妇幼卫生、精神卫生医疗资源。推进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试点,提高重大疾病大额医疗费用补偿水平。提供医疗救助,让得大病、出不起钱的困难群众得到救治。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推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建立三级康复体系。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民营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办医格局。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药品销售零差率改革。强化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管,规范生产和流通秩序。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质。加快建设重点文化设施,挖掘八闽特色文化资源,加强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开发。重视文艺精品创作和人才培养,发展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加强文化市场和互联网管理,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和老年体育活动,发挥老体协作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壮大体育产业。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探索解决城镇无收入居民养老保险问题。解决县以下集体企业职工等困难群众参加医保问题。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将孤儿基本生活费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发展社会福利、慈善和残疾人事业,鼓励开展志愿服务。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作用。健全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妥善化解和处理矛盾纠纷。深入开展“平安福建”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加强各领域各行业安全管理,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深化“双拥”共建,强化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及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增强海防、人防能力。落实民族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四、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提高服务跨越发展的能力

我们要牢记政府前面顶天立地的“人民”二字,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一要解放思想。发扬敢闯敢试、爱拼会赢的优良传统,打破思维定势,改变旧的路径依赖,在创新体制机制中增强发展活力。把握历史机遇,用好用足政策,有效集聚生产要素,在突破瓶颈制约中加快转型升级。学习兄弟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从做得不够的地方去追赶,从可以做得更好的地方去超越,在拓展思路和作为中开辟发展的新天地。

二要强化责任。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学习李彬等模范人物先进事迹,激发比学赶超的创业热情,增强“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全天候运转。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把五年规划分解细化到年度,具体化到项目,逐季逐月抓好落实。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治庸治懒力度,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进一步形成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政风。

三要依法行政。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强政府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提高政府立法质量,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做好行政复议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要便民利民。尽心办好群众生活中衣食住行、柴米油盐、吃喝拉撒、修修补补等有的看似细微却须臾不可或缺的事情,不可因事小而不为,不可因事难而不作为,让老百姓生活更方便;着力解决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安危的问题,最大限度予以保障,让老百姓生活更安稳;主动顺应群众改善物质条件、提高健康水平、追求精神生活、维护基本权益等新期待,想方设法予以满足,让老百姓生活更有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各位代表,福建已经走过不平凡的发展历程,正在奋力开拓全面惠及全省人民的美好前程。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各方面力量,凝心聚力,心无旁骛,真抓实干,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推荐第6篇: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

2011年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在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 黄小晶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连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一并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0年和“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回顾

2010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按照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的部署,坚持“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全力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效。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13800亿元,增长13.8%;财政总收入2056亿元,增长21.3%,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1151亿元,增长23.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273亿元,增长30%;外贸进出口总额1088亿美元,增长36.6%,其中,出口715亿美元,增长34.1%;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03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9%;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781元,实际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7427元,实际增长7.5%;城镇登记失业率3.77%;人口自然增长率6.5%。。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2%、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0.1%、化学需氧量排放减少0.2%的节能减排目标预计可以完成。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

(一)乘势而上突破重点,“五大战役”成效明显

围绕推动跨越发展,认真落实全省拉练式工作检查成果,学习借鉴天津、广东、江西等省市先进经验,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战役”,形成比学赶超的热潮。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完成投资1936亿元,建成投产和开工项目分别达166个和177个。开工5条快速铁路,福厦动车组开通运营;开工13条高速公路,建成7条高速公路,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89公里;港口新增吞吐能力超过3000万吨,电力新增装机容量445万千瓦,机场扩能改造全面实施。新增长区域发展方面。完成投资2742亿元,一批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加快推进,区域集聚效应显现。城市建设方面。完成投资252亿元,新增城市绿地2620公顷、公园22座,更新公交车2600辆,景观整治、立面再造、缆线下地、道路改造等取得阶段性成效。小城镇改革发展方面。试点镇规划编制基本完成,启动784个项目,完成投资308亿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加快建设,“三旧”改造有序推进,各项配套政策逐步实施。民生工程方面。在实施校安、医改、文化、养老、安居等工程基础上,新增10件惠民实事,一批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加快建设,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5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如期完成。

(二)巩固应对危机成果,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现代农业持续发展。全年粮食总产量662万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3.5%,大灾之年仍保持了农业的持续发展。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农业“五新”加快进村入户,省级重点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增长19.6%。实施土地整理31.5万亩,加固病险水库139座,除险加固海堤15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2850公里。新批和组建8家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十大防灾减灾工程基本建成,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继续完善。

产业升级步伐加快。全年工业增加值增长18%,建筑业增加值增长20%,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0%。推进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建设21个成长型产业集群,抓好950个制造业重点项目和300个重点技改项目,央企在闽新一轮投资洽谈项目超过8000亿元、其中签约5000多亿元。出台加快民营企业发展19条意见,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再担保机制。45家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或再融资,募集资金449亿元,上市企业总数达185家。物流、创意等服务业加快发展,软件业销售收入增长40%。全省旅游总收入增长17.8%。全年本外币贷款余额增长23.4%,小企业贷款增量是全国5个超千亿的省份之一,金融服务发展更加有力。

创新能力逐步增强。落实鼓励企业创新政策,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新增5个国家级研发平台,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24家。中科院海西研究院加快建设,厦门、福州成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新大陆物联网条码识别、瑞芯个人移动信息终端SOC、优讯光通讯用户端收发一体、联拓数字对讲机SOC基带等一批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芯片成功研制并产业化,标志着我省芯片设计研发能力进入国内先进行列。新能源汽车驱动总成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戊肝疫苗、细菌农药等7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和技术发明奖,新增专利授权18063件。第八届“6·18”成功对接5358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农村信息化等“数字福建”重点项目进展顺利,电子政务外网覆盖所有乡镇。第十二届中国科协年会成功举办。出台人才引进培养政策,实施重大人才工程。

对外经贸快速回升。实施扶持外贸发展措施,建设重点商品出口基地,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分别增长32.8%和25.8%。厦门保税港区正式封关运作,福州保税港区获批设立,武夷山“陆地港”投入试运行,电子口岸覆盖面扩大。新批项目合同外资平均规模达1064万美元,提高10%。闽港闽澳合作取得实效,加强金融、物流等服务推介,推动闽企通过港澳进入国际采购体系、拓展葡语国家市场。全年实际利用港澳资金增长15.8%,闽港闽澳贸易额增长30.8%。外事、侨务工作继续加强。世界投资论坛、“9·8”、“5·18”、世界闽商大会、泛珠大会、上海世博会福建展馆及活动周等重大活动成功举办。

生态建设力度加大。严格落实节能减排和环保监管责任制,开展重点企业节能行动,完成重点行业脱硫等重大工程。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设市城市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提高到82%和92%,市县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提高到77%和83%。淘汰落后产能年度任务全面完成,207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加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对皮革等行业实行最严格的环保治理措施,妥善处置重大环境突发事件,集中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新一轮造林绿化,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连续1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三)加快平潭开放开发,闽台合作先行先试

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全面展开。赋予平潭设区市及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成立促进平潭开放开发顾问团。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并上报国务院。平潭海峡大桥、渔平高速公路等项目建成通车,福州至平潭快速铁路及跨海公铁大桥、长平高速公路、平潭海峡大桥复桥、环岛公路一期等项目开工建设。完成1000万株植树任务。金井湾、幸福洋等组团开发先行启动。

闽台经贸合作纵深拓展。做好ECFA签署的跟进工作,主动对接两岸产业搭桥计划。海峡产业投资基金正式运作,兴业银行等获准开展新台币兑换业务。闽台率先实现特殊监管区、电子商务对接。全年合同利用台资增长1.4倍,闽台贸易额增长48.7%。

闽台交流交往更加密切。成功举办第二届海峡论坛。省经贸文化交流团赴台“走亲访友做生意”取得积极成效。闽台107对特色乡镇实现对接。启动闽台乡村游,经我省赴台旅游人数突破18万人次。新增福州、厦门两个空中货运直航航点,开通闽台邮政货运航线。“小三通”客运量达144.2万人次,闽台空中直航每周往返120个航班,全年运送旅客53.9万人次,泉州成为两岸空中直航新航点。率先在事业单位招聘台湾专才,闽台联合培养职教人才4000多人,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交流合作继续深化。

(四)全力以赴抗灾救灾,恢复重建有力有效

去年我省连续遭受特大冰雹、强降雨灾害和五个强台风袭击。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和国家部委大力支持下,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提前部署,周密组织,全面落实“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机制,全省党政军民众志成城、奋力抗灾救灾,累计紧急转移群众222.6万人次,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应对全球最强台风“鲇鱼”实现人员零伤亡。出台一系列灾后重建恢复生产扶持政策,确定福州、厦门对口支援三明、南平,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有序开展,重建户春节前可搬入新居。

(五)强化公共服务,社会建设扎实推进

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继续加强。全年新增城镇就业65.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6万人。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138元。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实现设区市统筹,养老保险关系实现跨省、跨市转移接续,医保实行异地就医和结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继续提高。33个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社保卡就诊一卡通工作持续推进。

社会事业加快进步。基本建成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完整的助学体系,72个县市区实现“双高普九”,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3.4%,实现每个设区市都有一所公办本科高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连续9年居全国首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成阶段性目标,新增床位6700张,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建成5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十大文化产业迅速发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深化。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全国人口普查顺利开展。泰宁丹霞世界自然遗产、宁德世界地质公园、福州中国温泉之都申报成功。中国航海日、全国特奥会、省运会、省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成功举办,我省运动员在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和慈善事业取得新进展。对口支援成效显著,援建彭州三年任务两年完成,新一轮援藏援疆工作扎实推进。人事、编制、民族、宗教、气象、防震、档案、地方志等工作继续加强。

社会保持安定稳定。新一轮平安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4.9%。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五位一体”长效机制,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信访总量明显下降。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各类事故发生起数下降5.3%。国防动员、优抚安置、双拥共建、民兵预备役、海防、人防、反走私等工作取得新进展。

(六)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

各级政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依法执行人大决定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人大代表视察及专项调研。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认真办理政协提案,积极采纳委员调研成果。全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808件、省政协提案1083件,办结率均为100%。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加强政府立法,全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4项,出台省政府规章6件。完成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清理任务。“五五”普法顺利完成。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加强行政监察,深化效能建设。抓好纠风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审计和稽察。落实廉政准则,反腐倡廉工作得到加强。

2010年工作任务的完成,标志着“十一五”规划胜利实现。过去的五年,是发展思路拓展提升的五年,海西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海西列入全国主体功能区的重点开发区域,平潭开放开发得到特殊扶持,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享受中西部优惠政策,国家部委在规划、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加大对我省的支持力度,福建进入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阶段;是发展实力显著增强的五年,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有效克服各种灾害的不利影响,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全省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外贸进出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都比2005年翻了一番,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2005年的3.5倍,特别是基础设施全面改善,铁路新增快速干线里程504公里、在建里程和运营里程均突破2000公里、其中快速铁路在建和运营里程超过1500公里,高速公路新增通车里程实现翻番、总里程达2403公里、在建里程超过2000公里,港口新增吞吐能力1.8亿吨、吞吐量由2005年的1.98亿吨增加到3.27亿吨,机场旅客吞吐量接近翻番,电力新增装机容量实现翻番、累计达3480万千瓦,形成500千伏大环网;是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五年,坚持“好”字优先、能快则快,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三次产业比例从12.6∶48.5∶38.9调整为9.5∶51.3∶39.2,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2%、比工业增加值年均增幅高2.1个百分点,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居全国第5位,节能减排目标预计可以完成,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首位,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是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的五年,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加9460元和2977元,全面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省居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

“十一五”发展的成就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人民齐心协力、团结奋斗和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为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付出辛勤劳动的全省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企业家、公务人员,向给予政府工作有力支持与有效监督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为福建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中央各部门及驻闽机构、驻闽部队、武警官兵、公安民警,向关心支持福建发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还在继续,稳定和扩大外贸出口面临困难,物价上涨压力加大;经济实力还不够强,发展后劲还显不足,高水平的大项目落地还不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不够快,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较大挑战;农民持续增收基础不牢固,农田水利设施依然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城镇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社会事业发展和改善群众生活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存在薄弱环节,城市管理问题仍然不少;政府职能需要加快转变,一些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甚至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和消极腐败现象。正视差距、改进不足,各级政府责无旁贷。我们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解决问题,以强烈的责任心做好工作。

二、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新局面

“十二五”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请大会审议的《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规划(草案)》),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分析“十二五”宏观环境和面临的挑战,提出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重大项目和各项措施。

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次全会的部署,《规划(草案)》明确我省“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国务院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坚持“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立足点,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促进对台交流合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又好又快发展,大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为提前三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规划(草案)》围绕主题、突出主线,提出经济发展、民生发展、科教发展、可持续发展四大类37项主要目标,其中约束性14项、预期性23项。明确到2015年力争全省人均生产总值赶超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力争比2010年翻一番。这些目标体现质量、效益、结构、速度的统一,体现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统一,体现先行先试和可行可为的统一,经过全省人民共同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规划(草案)》分18个章节提出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完善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着力增加农民经营性、工资性、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创新农村发展体制机制,培养新型农民,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二)建设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构建现代产业支撑体系。发展壮大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服务业发展,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42%,推动旅游业和现代物流业成为新的主导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10%以上。坚持陆海统筹,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海洋生产总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28%。培育产业群、扶持大企业,打造50家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企业,建成10个以上产值超千亿元产业集群或基地。

(三)着力扩大内需,形成投资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协调拉动。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改善消费预期,拓宽消费领域,稳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充分发挥投资带动作用,做大做强三大港口群,建设“三纵六横九环”铁路网、“三纵八横”高速公路网,完善空港布局和民航基础设施,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实现各设区市通快铁、有机场,县县通高速,较大自然村通达硬化道路。打造东南沿海重要能源基地,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数字福建”应用水平,加快建设适度超前、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

(四)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拓展以福州和厦漳泉大都市区为核心、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格局,提高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平。加快培育环三都澳、闽江口、平潭综合实验区、湄洲湾(南北岸)、泉州湾、厦门湾、古雷-南太武新区、武夷新区、三明生态工贸区、龙岩产业集中区等十大新增长区域。健全沿海与山区帮扶机制,加大对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远山区、贫困地区、海岛和水库库区的支持。深化跨省区域协作,促进互动联动。

(五)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建设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探索“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的两岸合作新模式,构建两岸同胞合作建设、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共同家园。加快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紧密区域、文化交流重要基地、直接往来综合枢纽,打造吸引力更强、功能更完备的两岸交流合作前沿平台。

(六)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以庆祝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为契机,推进厦门经济特区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岛内外一体化进程,充分发挥排头兵、窗口示范和龙头带动作用。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体制环境。实施全方位大开放战略,加快建设外经贸强省。港澳侨始终是福建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新形势下要密切闽港澳侨合作,努力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和共同繁荣发展中争取更大作为。

(七)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全面落实中长期教育、人才、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力争主要指标进入全国前列。加强人才资源建设,大幅度提升人才整体素质,力争人才资本贡献率达到33%。强化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八)大力推进生态省建设,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森林覆盖率继续居全国首位,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九)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大力发展文化事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实现全省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中上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公共安全体系,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充满活力。

三、开好局起好步,扎实做好2011年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促增长、调结构,统城乡、惠民生,深改革、大开放,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2%;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1%;外贸出口增长8%,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不低于80亿美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完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节能减排任务。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着重做好十个方面工作:

(一)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开局之年

打好重点项目建设战役。今年安排省重点项目526个,总投资19213亿元,年度投资2300亿元。同时,实施一批全省性的农林水利重大工程。产业方面,开工中化泉州1200万吨炼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翔安玻璃基板、中国移动厦门手机动漫基地、马尾船政重工造船、东南汽车三期扩建等60个以上项目,加快泉州海峡轨道客车、中国重汽永安汽车、龙工挖掘机、东南电化搬迁等项目建设,建成漳州腾龙芳烃PX、翔鹭石化PTA、鞍钢冷轧钢板、南铝板带三期等60个以上项目,突破福建联合石化乙烯“脱瓶颈”扩建、鞍钢宁德大型钢铁、宝钢与罗源德盛联合重组、中国化工三明装备及新材料基地等20个以上重大前期项目。交通、能源方面,开工16条高速公路和10个港口项目,力争5条铁路获批建设,加快核电、风电、火电和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新增快速铁路干线运营里程145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00公里、港口吞吐能力1600万吨、电力装机容量345万千瓦。水利、渔港、耕地、造林方面,完成20个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60座小

(一)型水库除险加固、13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加快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建设;开发复垦新增耕地12万亩,实施土地整理30万亩;完成植树造林650万亩。

打好新增长区域发展战役。完善区域规划和开发布局,构建连接新增长区域的交通通道,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加快形成创业创新重要基地和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年度完成投资3000亿元以上,其中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力争建成700个、新开工800个。

打好城市建设战役。做好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加强重要区域、重点地段设计。强化市容市貌整治,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城市道路建设,建成一批公共停车场,改善城市综合交通。推进城市立体绿化和公园建设,做到步行10-15分钟就能看到绿地。加快供水、供气、排水设施建设,确保城市居民饮用水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归集率和处理率。加快城市架空缆线下地。完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城市内河整治要有看得见的变化。创建一批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建设一批宜居城市综合体。

打好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在继续抓好第一批22个试点的基础上,再增加20个试点镇。加快规划编制,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景观建设,合理布局城镇产业项目,力争投资增长高于全省投资增速。实施和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合理划分县和镇财权与事权。探索户籍管理新模式。

打好民生工程战役。继续集中财力办好惠民实事,加快推进一批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比国家要求提前4年;加快以公租房为重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各类棚户区改造,推进养老服务“十百千”工程,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光明行动”、残疾人托养和残疾儿童康复等项目,扶持妇女、残疾人、计生家庭创业就业。医疗卫生方面,实施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为城乡居民提供10项公共卫生免费服务项目,实施城乡困难居民和儿童特殊病种医疗救助,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农村孕妇、城市低保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提高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计生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加快医院项目建设。教育文化方面,逐步实施中职教育免费,今年对中职一年级学生免学杂费;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城乡低保家庭入园幼儿保教费补助,完善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制度,提高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加快幼儿园发展,实施农家书屋建设和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县(市)城区影院建设,新建2600个农民体育健身点,推进市、县两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抓好科技馆、体育馆、图书馆、文化广场等一批项目建设。强农惠农方面,调整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建设村级综合服务场所,实施“村村通客车”工程,推进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饮水安全和造福工程,建设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开展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便民生活方面,抓好“菜篮子”生产基地和城乡便民商业网点建设,提升公交服务,推进城乡绿化,加快公厕建设,实施城乡通信信息化提升工程。和谐平安方面,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建设自然灾害避灾点,实施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整治与水源保护,深化平安创建,支持驻闽部队生产生活和科技拥军、文化拥军项目建设。防灾减灾方面,实施海洋防灾减灾、地质灾害防治两个“百千万工程”,完善气象灾害和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增强重大灾害预警预报、快速反应和紧急救援能力。我们要用实施战役的决心和工程化的运作办法,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二)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以多种方式增加对农业现代化的投入。整合各部门涉农资金,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增幅、比重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向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民资、大户等社会投入,加快设施农业发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增加贷款。

强化以水利为主要内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抓住中央加大水利建设投入的有利时机,深化水利改革,发展民生水利。抓好一批重大水利设施项目,加快中小河流治理、“五江一溪”防洪工程建设,抓紧闽江北水南调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现有渔港的改造、扩容、升级。

提高生产销售的组织化程度。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培育统一经营服务的主体,引导农民积极组建合作社和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合作社与商贸、科技、金融、农资等机构紧密对接,实现生产销售组织一体化,让农产品从菜园子直达菜篮子。

加大“五新”成果推广力度。创新科技推广方式,把专场推介会开到农民家门口,抓好一批示范项目。继续实施农作物种子工程,与农业部共建省级农作物良种培育引进中心,做强良种引进、提纯、繁育与推广基地,力争主要粮油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蔬菜良种覆盖率达92%以上。

形成覆盖整个农村的科技服务推广体系。进一步整合驻村干部、农技员、下派科技干部、科技特派员、专家服务团、乡镇农技站等方面力量,变零星分散服务为全方位、网络化服务。开展百万农民订单式、个性化大培训,抓好网络和远程教育。

把农产品加工作为工业大产业来抓。拓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既提供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保障市场供给,又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健全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加大贴息、奖励、用地等政策扶持,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规模化加工,力争有5家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

做好稳粮、储粮、调粮工作。重视“米袋子”工程建设,落实粮食生产目标责任制,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930万亩。狠抓粮食关键增产技术和优质高产品种的示范推广,大力发展超级稻、再生稻,提高粮食单产和优质品率。完善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改进粮食补贴发放方式,切实做到有种有补、谁种补谁。完善储备粮食订单收购直接补贴政策,保持30万吨省级储备订单收购规模。抓好储备粮库建设和改造,优化储备品种结构。加强与粮食主产省的协作关系。

逐步推行农业用地依法、自愿、有偿、有序、合理流转。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鼓励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鼓励农业种植大户发展规模经营。建立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引导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承包农户经营地块相对集中连片,切实解决耕地抛荒问题,探索土地股份化和合作化的办法。

深化农村改革。紧紧围绕农民增收这一首要目标,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增强各方面的工作合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发证到户进度,进一步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按照国家部署,完成建立健全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改革任务。支持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业经纪人等,为农民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生产经营服务。

(三)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一是重点突破。把新型平板显示、新一代网络和高端通信设备、生物医药、LED和太阳能光伏、节能环保技术及装备等作为主攻重点,加快物联网识别系统等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抓好“智慧厦门”产业基地、福州友顺8英寸集成电路芯片、霞浦超薄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等一批研发和转化项目。二是应用示范。在消费升级、绿色发展、智能制造、材料换代等方面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扩大政府采购,支持商业模式创新。三是政策引导。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新认定一批新兴产业基地和骨干企业。争取国家“核高基”重大专项等资金支持,建立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和科技保险,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

着力壮大产业群。要通过现代产业的增量集聚,带动存量优化,促进总量提升。加快重点产业集群和基地建设,延伸10条产业链,实现30个以上工业和服务业央企项目落地建设,形成3个产值超千亿元产业集群。继续实施产业调整振兴方案,抓好300个技改重点项目,增强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能力。加强与跨国公司、大型民企和港澳台企业的合作,鼓励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组建战略联盟等途径快速扩张。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发展专业化协作配套。整合提升工业园区,引导产业链关联企业向园区集聚。强化煤电油气运调度,提高要素保障能力。

把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产业结构优化的重点和主要经济增长点。加大财税扶持,强化要素供给,增加引导资金,优先保障用地,推进国家和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现鼓励类服务业与工业水电气热基本同价,加快壮大生产性服务业,拓展多层次、宽领域、适应不同层次需求的生活性服务业。一是现代物流业。实施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运用物联网等新技术加快提升物流节点、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引进和培育若干跨国物流骨干企业,加快建立以港口为核心、与制造模式相适应、信息化集成化程度较高的供应链服务体系。二是金融业。争取扩大信贷规模,促进我省成为各家银行的信贷支持重点区域。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规范培育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促进健康发展。吸引更多的省外金融机构来闽设立分支机构。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发展企业债券,鼓励发展私募基金。三是科技和信息服务业。重点抓好研发设计、技术交易、成果应用,支持企业主导和参与行业标准制订。推进“三网融合”,发展面向市场的高性能计算和云计算服务。有效落实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政策,培育高水平的骨干企业,打造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四是商务服务业。大力发展会计、法律、咨询、评估、经纪等服务,鼓励发展会展经济和总部经济。五是服务外包业。吸引跨国公司服务外包业务向我省转移,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基地和专业企业。六是现代商贸业。拓展电子商务、专业集散市场、特许经营和仓储超市,加快培育新型业态,强化营销联盟。七是文化及创意产业。重点发展十大文化产业,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推进动漫产业基地、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创意产业园建设。八是社区服务业。以家政服务、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和病患陪护为重点,支持创办家庭服务企业,培育家庭服务市场。九是农村服务业。加快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供销社在农村商贸、农资经营中的主渠道作用,拓展农村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服务。十是旅游业。整合和保护旅游资源,实施一批旅游基础设施和景区建设项目,延伸特色旅游产业链,打造海峡旅游品牌。要通过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企业作为,促进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

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深化港口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试点政策。高标准抓好一批船舶、海洋工程装备、海洋渔业等重点项目,促进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能开发、海洋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建设厦门国家海洋研究中心。支持海洋碳汇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

(四)积极扩大消费需求,促进投资有效增长

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一是鼓励多种形式的就业创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大力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60万人。二是增加农民收入。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提高种养效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农民务工收入。确保强农惠农的政策补贴和项目补助及时足额到位,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合法收益。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完善主要农产品价格保护办法。三是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补助力度。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加强城乡困难家庭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改善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待遇。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补贴。四是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五是推进实施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方案,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落实绩效工资制度。我们必须千方百计采取开源、减负、补贴、托底等各种增收措施,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切实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改善居民消费条件。增加政府支出用于改善和扩大消费的比重,加强集贸市场、街头早市、宽带网络等消费硬件设施建设,培育一批特色商业街区。继续实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引导消费结构升级。健全消费维权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

把稳定价格总水平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抓好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改造和新建300个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强化价格调节基金作用,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调节和价格监管,稳定社会预期。提高中小套型、中低价位住房比重,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有序推进“十二五”规划重大项目。加大前期工作力度,营造有利于大项目生成落地的环境条件。管好用好政府投资,加强与各类投资主体的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在注重结构、质量、效益的基础上扩大投资规模。

(五)探索新途径新模式,拓展闽台交流合作

高起点推进平潭开放开发。全面实施即将批复的总体规划,推进“五个共同”模式,力求突破投资贸易便利化等特殊政策,争取设立平潭海关特殊监管区。加强基础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力争开通平潭至台湾客货运滚装航线,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引进合作伙伴,落地一批高层次项目,着力发展旅游、物流和科技产业,加快两岸教育、医疗合作园区建设。

推动落实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积极实施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扩大我省优势产品出口,增加台湾产品进口。争取服务贸易合作先行先试,开展口岸业务和电子商务合作,推动台商在闽设立独资医疗机构。争取不同阶段的闽台合作先行先试内容列入ECFA后续协议。

深化闽台产业对接。主动衔接台湾六大产业振兴方案和四项智能型产业计划,深化闽台石化、汽车、精密机械、LED、电子信息等五大产业对接,拓展太阳能、生物科技、创意等新兴产业合作。推动闽台金融机构双向互设和业务合作,建设厦门、福州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推动台商投资区扩区和新设。加强闽台农业、林业合作,扶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

拓展两岸民间交流交往。办好第三届海峡论坛,开展妈祖文化节等品牌活动。抓好福州、厦门两岸教育合作项目,加强闽台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文化创意等领域合作。扩大对台海空直航,促进空中直航航线延伸,推动实施我省居民赴台个人游。

(六)着力外经贸转型升级,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继续实施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部分由省级财政统一承担等扶持政策,推进重点商品出口基地、“陆地港”和“飞地港”建设,深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确保出口稳定增长。推进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延伸、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联动、向内地山区转移,大力发展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贸易,加快建设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优化口岸大通关环境,扩大直通放行和区域通关覆盖范围。鼓励进口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重要资源。做好国际贸易摩擦预警和应对工作,支持企业有序开展国际化经营。

扩大利用外资规模、促进结构优化。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健全协调服务机制,集中抓好总投资千万美元以上在谈项目,促进345项重点跟踪项目落地。创新“9·8”、“5·18”等重大经贸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引资引智并重,抓好一批产业链关键项目、服务业配套项目和企业并购重组项目。强化境外联合招商,加强对东盟的服务贸易引资,推动企业境外上市回闽投资。建立意向客商、意向项目信息库,形成各设区市协同招商机制,推动项目有效集聚和合理布局。

密切闽港澳侨合作。发挥闽港、闽澳经济合作促进委员会的积极作用。高度重视吸引港澳资金等生产要素、服务体系和大型企业。联合开发两岸四地“一程多站”旅游线路,推进闽港台物流合作项目,引进香港金融机构参与两岸贸易结算等金融服务。依托闽港合作平台,支持企业赴海外开展并购、赴港上市融资。落实一批闽澳商务、中小企业和旅游文化合作项目。多渠道加强与闽籍海外华侨华人,尤其是华裔新生代、新华侨华人及重点社团的联系。有效利用外事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七)持续推进生态省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抓好新一轮节能减排。认真实施生态功能区划,加强重点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环保“三同时”。严格节能减排责任,推动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与应用。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200个项目。全面淘汰水泥、造纸、皮革、火电、冶炼等“五小”落后产能。推进工业园区和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脱硫脱硝及污染深度治理。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实施清洁生产“五个一百”工程。支持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建设低碳发展实验区。

抓好新一轮环境整治。深化“六江两溪”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综合整治,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严格控制重点流域网箱养殖,治理畜禽养殖、石板材和工矿业污染。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三清”示范工程。强化陆海一体化联动,实施重要港湾、重点海域和海岛的生态整治工程,着力治理渔业用海环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

抓好新一轮生态优化。实施生态省建设五年规划,落实环保监管“一岗双责”。推进“四绿”工程,增加森林碳储量。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严格河道、海域采砂监管,加大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和保护力度。推进重点流域、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的生态补偿,重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生态修复。污染环境,祸在当代、害及子孙,我们要不遗余力、鞠躬尽瘁抓环保,一届接着一届干,兑现建设生态省的承诺,誓把青山绿水保护好。

(八)加强城乡统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突出发展城市群。实施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规划。加快城市联盟进程和同城化步伐,推进轨道交通、机场、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拉开中心城市建设框架,推进福州东部新城和马尾新区、厦门岛外新城、泉州环湾组合城区等城市新区建设,优化城市功能布局。

提升县域统筹发展能力。创新支持县域发展的政策,进一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深化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完善省对市县区财政收入增长考核奖励办法,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扶持县域重点产业集中区建设,发展壮大县域特色经济。

深化山海联动和区域合作。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里扶持政策,强化资金投入,促进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加快发展。启动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改善欠发达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做好福州、厦门对口支援三明、南平灾后重建工作并形成协作的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全省山海协作联动发展。密切与长三角、珠三角、中西部等兄弟省市区的经济联系,继续做好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宁夏、三峡库区等工作。

(九)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发展内在动力

以科技创新引领全社会发展。科技创新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命脉,我们要全力扶持各类科技成果,精心呵护一切创新苗头,让科技创新不断迸发出推动跨越发展的强劲能量。进一步整合和加大财政投入,鼓励企业增加科技研发经费,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升“6·18”科技成果对接转化功能,完善研发协作、资源共享等创新机制。加快中科院海西研究院建设,推进与国家大院大所的合作。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和产学研合作项目,发展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创新科研管理方式,健全成果评价机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坚决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加强科学普及,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浓厚氛围。

强化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加大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开发力度,重点引进领军人物、创新团队和国际风险投资机构。积极创造研发成果中试和产业化的有利条件,建立健全体现创新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促进更多高端人才来闽创业。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年内基本完成权属企业改制,试编资本经营预算,健全风险控制和投资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落实国务院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36条政策和我省贯彻措施,实施民资“回归工程”,拓宽投资领域,加大融资等扶持力度,做好品牌和商标的培育,筹办福建省大型民营企业产业项目洽谈会,促进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与行政区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改革,强化税收征管,健全财政资金监管机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推进投资体制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稳步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扩大网上并联审批试点。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十)坚持民生优先,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启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和发展项目。加快“双高普九”进程,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扩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规模,推进教产结合、校企一体化办学。加强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实施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支持民办教育,扶持发展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加快发展老年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建设,扩大医疗资源总量。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师能力提升计划,重点培养高层次医学人才。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县乡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扩大妇幼卫生、精神卫生医疗资源。推进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试点,提高重大疾病大额医疗费用补偿水平。提供医疗救助,让得大病、出不起钱的困难群众得到救治。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推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建立三级康复体系。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民营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办医格局。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药品销售零差率改革。强化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管,规范生产和流通秩序。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质。加快建设重点文化设施,挖掘八闽特色文化资源,加强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开发。重视文艺精品创作和人才培养,发展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加强文化市场和互联网管理,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和老年体育活动,发挥老体协作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壮大体育产业。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探索解决城镇无收入居民养老保险问题。解决县以下集体企业职工等困难群众参加医保问题。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将孤儿基本生活费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发展社会福利、慈善和残疾人事业,鼓励开展志愿服务。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作用。健全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妥善化解和处理矛盾纠纷。深入开展“平安福建”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加强各领域各行业安全管理,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深化“双拥”共建,强化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及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增强海防、人防能力。落实民族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四、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提高服务跨越发展的能力

我们要牢记政府前面顶天立地的“人民”二字,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一要解放思想。发扬敢闯敢试、爱拼会赢的优良传统,打破思维定势,改变旧的路径依赖,在创新体制机制中增强发展活力。把握历史机遇,用好用足政策,有效集聚生产要素,在突破瓶颈制约中加快转型升级。学习兄弟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从做得不够的地方去追赶,从可以做得更好的地方去超越,在拓展思路和作为中开辟发展的新天地。

二要强化责任。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学习李彬等模范人物先进事迹,激发比学赶超的创业热情,增强“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全天候运转。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把五年规划分解细化到年度,具体化到项目,逐季逐月抓好落实。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治庸治懒力度,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进一步形成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政风。

三要依法行政。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强政府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提高政府立法质量,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做好行政复议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要便民利民。尽心办好群众生活中衣食住行、柴米油盐、吃喝拉撒、修修补补等有的看似细微却须臾不可或缺的事情,不可因事小而不为,不可因事难而不作为,让老百姓生活更方便;着力解决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安危的问题,最大限度予以保障,让老百姓生活更安稳;主动顺应群众改善物质条件、提高健康水平、追求精神生活、维护基本权益等新期待,想方设法予以满足,让老百姓生活更有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各位代表,福建已经走过不平凡的发展历程,正在奋力开拓全面惠及全省人民的美好前程。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各方面力量,凝心聚力,心无旁骛,真抓实干,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2010年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在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 黄小晶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9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意见》,坚决实施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按照省委的总体部署,全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效。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11950亿元,增长12%;财政总收入1694亿元,增长11.7%,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932亿元,增长11.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362亿元,增长20%;外贸进出口总额797亿美元,下降6.1%,其中,出口533亿美元,下降6.4%;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01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77元,实际增长10.9%;农民人均纯收入6680元,实际增长10.1%;城镇登记失业率3.9%;人口自然增长率6.2%。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2%、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5%、化学需氧量排放减少0.2%的节能减排目标预计可以完成。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进入新阶段

党中央、国务院对以福建为主体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高度重视。2009年5月,国务院出台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意见》,温家宝总理、贾庆林主席等中央领导同志先后来闽视察,对加快海西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海西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在服务全国发展大局、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凸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站在新的起点上。

把握机遇乘势而上。研究制定我省贯彻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意见,组织修编《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及时细化分解相关任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家有关部门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加强汇报沟通衔接,迄今已有65个国家部门、央属企业推出支持措施。全省上下主动融入全局,着力工作落实,深入实施十大举措,加快构建十大支撑体系。海内外华人华侨、台港澳同胞、闽籍乡亲、国际友人积极呼应、协力推进。周边地区与我省的协作更加紧密,沿海与内地的通道更加顺畅,区域一体化趋势更加明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呈现良好发展局面。

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加快推进。一是启动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加快编制总体规划,赋予特殊政策,推进项目开发前期工作。二是促进闽台产业深度对接,完善台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出台支持台资企业发展政策,吸引台商投资建设专业园区。三是制定台商投资区、开发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拓展提升方案,申报设立泉州、漳州台商投资区和福州保税港区,推进福州、厦门台商投资区扩区。四是推动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加快组建两岸合作的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积极争取对台离岸金融试点,福州市商业银行更名为福建海峡银行,新台币现钞兑换试点扩大到全省。五是完善两岸人员往来及旅游发展机制,出台奖励措施促进两岸游客经我省双向旅游,首家台资旅行社落户厦门,“海峡旅游”品牌影响扩大。六是加强对台先行先试政策综合研究,促进对台经贸、航运、邮政、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交流合作。七是加大港口整合力度,北部以福州港为主体,覆盖三都澳、罗源湾、兴化湾北岸;中部以湄洲湾港为主体,覆盖湄洲湾、兴化湾南岸、泉州湾;南部以厦门港为主体,覆盖厦门湾、东山湾,促进海峡西岸港口群加快形成。八是组织研究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深入探讨土地、金融、就业、社会管理等方面政策举措。九是制定引进培养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政策。

闽台交流合作更加紧密。首届海峡论坛成功举办,成为继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两会”协商后的又一个两岸交流沟通重要平台。先后两次组织大型交流团赴台推介海西,加强闽台行业、园区、企业间的对接,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台资25.3亿美元,对台贸易额70亿美元。新增清流、仙游两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成为首家赴台投资的大陆企业。率先开通对台海上直航客滚航线、空中直航定期航班和直接通邮邮路,“小三通”航线客运量138.2万人次,增长31.7%。建立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和科技、体育合作基地,全面开放对台职业技能鉴定,成规模选派大学生入岛学习。积极开展向台湾中南部受灾民众捐款赈灾活动。省台湾文献信息中心建成使用。“5·18”等涉台经贸活动成效明显,闽台各领域交往更加深入。

(二)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经济持续较快发展

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坚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持续推出加强“三农”、振兴产业、科技创新、扩大投资、拉动消费、稳定出口等一系列举措,政策效应逐步显现,经济运行逐季回升,增长态势持续向好。

“三农”工作力度加大。全面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全省财政支持“三农”投入438亿元,增长2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001亿元,增长5%,粮食总产量667万吨,连续三年增产。农业产业化规模扩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增长9%,农产品出口增长12.8%。“五新”推广步伐加快,实施94个示范项目,建设9个集成推广示范县。实施土地整理70.5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40.5万亩,新建改扩建标准渔港17个,修复病险水库120座,完成海堤除险加固152.5公里、农村路网工程4650公里,解决农村133.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全省20户以上自然村通电话全面实现。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供销社作用进一步发挥,金融服务网点覆盖全省所有乡镇。动植物疫情疫病有效防控,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基本建成,因灾倒房的受灾户春节前可全部搬入新居。

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全年工业增加值4918亿元、增长12.1%,建筑业增加值894亿元、增长18.6%。产业集群进一步壮大,福建炼化一体化、南纸林纸一体化、液化天然气冷能空分等一批项目建成投产,光电、软件、微波通信、生物医药、环保设备等一批新兴产业基地加快形成;制定实施14个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方案,深入推进工业内涵深化技改提升工程,完成工业改扩建投资936亿元,增长49.7%。帮扶企业力度加大,全面落实扶持中小企业的36条政策等措施,建立完善信用担保补偿、再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和资金链应急保障机制,设立创投资金,全年省级财政扶持企业资金达25.7亿元;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20家,累计达147家;取消、停止、减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为企业减负25亿元;支持企业拓展营销联盟和电子商务,规模以上工业产销率达97.42%。服务业拉动作用增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有力,全年本外币贷款余额增长30.5%;动漫、创意等新兴服务业和服务外包迅速成长,一批物流园区、节点和配送中心初步建成,咨询、广告、会展等商务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总收入持续增长,全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2.5%,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4.8个百分点。

自主创新能力继续提高。拓宽科技投入渠道,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激励政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省重新认定576家高新技术企业,新增4个国家级创新型企业、30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推进科技重大专项,万吨级煤制乙二醇成套技术、陶瓷纤维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水稻转基因育种、重大传染病防治技术等专项列入国家计划。8项科研成果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创新平台加快拓展,新建4个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7个行业技术开发基地。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科学研究所通过验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新增中国驰名商标30个、专利授权量11282件,新制修订国家标准90项。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百千万”行动深入开展,技术经纪队伍逐步壮大。第七届“6·18”成功对接5008个项目,有效促进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集聚。“数字福建”建设扎实推进,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7.6%,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重点项目开工和投产数量创历史新高,全年完成投资1493亿元,增长23.4%。海西跨入高速铁路时代,温福、福厦铁路建成通车,干线铁路运营里程新增504公里,累计突破2100公里。泉三高速泉州段、永武高速上杭至武平段、福泉高速莆秀支线等项目建成,高速公路通车里程新增246公里,累计突破2000公里。港口吞吐能力新增6220万吨,全年吞吐量突破3亿吨,厦门港步入亿吨港行列。厦门翔安隧道全线贯通,福州地铁1号线开工建设。宁德、福清核电站建设全面铺开,一批火电、气电、风电项目建成投产,新增电力装机400万千瓦,总容量突破3000万千瓦,提前建成全省500千伏大环网。

消费需求进一步扩大。落实减免居民自住房交易税、下调贷款利率等优惠政策,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分别增长67.5%和107.4%。鼓励和支持购买节能环保小排量汽车,全年汽车类零售额增长35.8%。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集贸市场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推进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汽车以旧换新,城市社区商业服务网络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进一步健全。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强化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对外经贸平稳发展。及时出台稳定外贸增长的35条政策等措施,扶持重点企业和大宗商品出口,加大对企业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全省外贸运行好于全国,居十大外贸省市前列,降幅小于全国7.8个百分点,民营企业出口、一般贸易出口比重分别提高7.5个和4.9个百分点。电子口岸覆盖面扩大,通关环境继续改善。厦门翔安B型保税物流中心封关运作,漳州成为全国光机电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利用外资质量提升,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4.9%,比重提高3个百分点。鼓励企业“走出去”取得进展。闽港闽澳合作不断深化,实际利用港澳资金47.6亿美元,闽港闽澳贸易额36.3亿美元。侨务、外事工作继续加强。“9·8”等重大经贸活动成果丰硕。

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序开展,生态公益林管护、商品林采伐和林权抵押贷款等配套改革取得新进展,农村公路养护分级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农信社改制试点启动。新组建投资、能源、交通、外贸、华侨实业五大集团,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不断健全。出台扩大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增值税转型、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实施,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和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全部取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省城乡居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启动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组建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和海峡世纪影视公司,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步伐加快。

(三)着力改善民生,社会建设扎实推进

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全年新增城镇就业67.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2万人。鼓励企业少裁员、不减员,完善企业欠薪保障金垫付机制。开展“八闽行巡回招聘”活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接和创业培训,支持农民工流动就业和返乡创业。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保问题基本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5.3%,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行业范围进一步拓宽。

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基础教育巩固提高,“双高普九”达标县(市、区)增至60个,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改革有序开展。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新增8个职教集团和31个省级以上实训基地。高校专业结构调整和服务海西工程扎实推进,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第四届福建艺术节和第二届文博会成功举办,在第十一届“五个一工程”评选中我省获奖总数居全国前列。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力度加大。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哲学社会科学等事业持续繁荣。文化创意、报刊服务、工艺美术等产业发展迅速,厦门、福州成为国家级动画产业基地,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依法、科学、有序进行。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取得成效。我省运动员在第十一届全运会上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社会福利、救助和慈善事业稳步发展。妇女、儿童、老龄和残疾人工作得到加强。援建彭州项目成效显著,对口支援协作不断深化。人事、编制、气象、防震、测绘、地勘、库区移民、档案、地方志等工作取得新进展。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强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成23座污水处理厂、3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和17个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城市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75%和91%。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设施,省控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和联网全面完成,重点领域和企业节能工程取得新成效。淘汰落后水泥产能499万吨、小煤矿产能56万吨,关停小火电机组119.5万千瓦。饮用水源地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和海洋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加强。编制实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和重点港区控制性详规,促进岸线保护和合理利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连续1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森林覆盖率达63.1%,继续保持全国第一。

惠民举措逐项落实。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宿舍建设工程,对城乡低保家庭高中学生提供助学金,中职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全部免除,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光明行动”受益患者1.2万人。农村卫生“百千万”工程顺利推进。全省新增病床5000多张。实施妇幼和老年卫生健康计划,推动社区医生进家庭,建设儿童医疗救治体系,为城乡低保妇女免费进行专项检查。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群众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完成年度任务。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稳步推进。新建3.29万套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新建改扩建18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和100所农村敬老院。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提高。农村住房、森林火灾、渔船和渔工责任保险覆盖全省,水稻种植保险范围扩大。造福工程、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完成年度目标,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持续开展。省财政为村计生协会会长、妇代会主任、团支部书记发放津贴,村主干补贴标准提高。继续帮助驻闽部队建设生产生活项目。

“平安福建”建设不断深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4.72%。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城乡基层自治组织换届选举基本完成。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强化法律服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事故总量下降11.5%。健全社会公共安全预警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提升。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得到落实。国防动员、优抚安置、双拥共建、民兵预备役、海防、人防、反走私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坚持依法行政,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各级政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依法执行人大决定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人大代表视察及专项调研。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认真办理政协提案,积极采纳委员调研成果。全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858件、省政协提案907件,办结率均为100%。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深入落实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全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3项,出台省政府规章4件。“五五”普法持续开展。稳妥实施省级政府机构改革,率先实行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四分开”,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成效。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深化效能建设、绩效管理,有效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开展对“小金库”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取得新成绩。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源头上防治腐败力度加大,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加强。

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中央支持海西发展重大决策的强大效应,得益于全省人民的团结奋斗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付出辛勤劳动的全省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企业家、公务人员,向给予政府工作有力支持与有效监督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为福建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中央各部门及驻闽机构、驻闽部队、武警官兵、公安民警,向关心支持福建发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回升基础还不牢固,国际市场需求低迷态势短期难以改变,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增长压力较大,部分工业行业和一些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仍较困难。产业规模不大、竞争力不强,新兴产业项目不多,自主创新能力亟待提升,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还有不少薄弱环节,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还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还不高,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较弱,城乡统筹和城镇化进程还需要进一步推进。农业基础仍不稳固,农民持续增收困难较多。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社会保障体系仍不够健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安全生产仍有隐患,社会稳定还面临一些不确定因素。政府职能有待进一步转变,一些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甚至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和消极腐败现象。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扎实做好2010年工作

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全面贯彻国务院《意见》的第一年。从有利条件看,世界经济有望恢复性增长,国内经济回升向好基础逐步巩固,我省经济积极向好趋势显现,经济发展环境将好于去年。从不利因素看,经济回升的内在动力仍然不足,扩大需求存在较大制约,外部环境不确定因素很多,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十分复杂,特别是转变发展方式已刻不容缓。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必须增强信心,增强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机统一起来,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

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按照“五个更加注重”的要求,紧紧抓住国务院出台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意见》的重大历史机遇,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扩大需求推动持续增长,转变方式提升发展水平,先行先试深化改革开放,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凝心聚力、乘势而上,努力建设科学发展之区、改革开放之区、文明祥和之区、生态优美之区。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0.5%左右;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外贸出口增长8%左右;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不低于80亿美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5%。实现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2%,完成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年度减排任务。

新的一年,政府的所有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战略,深刻认识重大意义,遵循总体要求,把握战略定位,强化保障措施,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广泛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推动新一轮更高层次的发展。重点做好以下九个方面工作:

(一)夯实“三农”基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提高粮食保障能力。完善农民种粮直接补贴等政策,增加涉农补贴规模,提高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有效防止耕地抛荒,大力推广关键增产技术,积极发展超级稻、再生稻,提高粮食单产,确保粮食自给水平不下降。落实储备粮定单收购政策,推进储备粮库建设,拓展粮食产销协作,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增强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推广集约化、设施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扶持发展种子种苗产业,支持优势产区发展特色产品,引导畜牧和水产业健康生态养殖。壮大品牌农业,推行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标识认证制度。健全监管机构,完善监测网络,实行严格的追溯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促进农业“五新”进村入户。实施新产品、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推广示范工程,为农民提供近距离技术指导。推动“五新”融入生产、储存、加工、流通各环节,构建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技术链和服务链,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和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农民远程培训。

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旱片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继续实施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和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抓好农村路网、村通客车、信息化和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推进江海堤防防洪工程和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新建扩建一批标准渔港。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大强农惠农力度。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村土地管理机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提高林权证到户率,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标准,支持永安国家林业示范区改革与发展。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完善干部驻村任职、农村“六大员”、科技特派员、专家服务团等制度,实行从优秀村主干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探索对村级干部的激励机制。建立村级公益事业投入长效机制,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健全基层农技服务和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突出转型升级,着力建设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

加快重点产业调整振兴。一是抓好项目带动。深入实施14个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方案,今明两年推进落实950个制造业重点项目,加快21个成长型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建设。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集中实施300个重点技改项目,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二是深化品牌带动。实施标准化战略,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加大品牌培育和保护力度,提高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市场占有率。三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和技改投入,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支持企业优化重组,促进集约发展。推动企业强化协作配套,培育零部件“小巨人”,形成产业群协同竞争优势。四是创造企业成长的良好条件。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落实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创新中小企业信贷融资服务,完善信用担保补偿和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培育发展创业投资、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落实先进制造业用地扶持政策,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完善营销联盟等机制,支持企业建设营销网络和发展电子商务。强化经济运行调度,全力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整合资源、拓展需求、打造平台、循序渐进,发展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综合效益好的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重点工程和龙头企业为依托,推广应用污染防治和节能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新能源产业重点扶持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和设备制造,培育核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产业。生物医药及新药产业重点培育基因工程药物、现代中药等,推进生物资源系列开发。新材料产业重点加快光电材料、催化及光催化材料、改性高分子材料、稀土材料等的产业化,壮大化工轻纺新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特种金属及陶瓷材料等产业。信息网络产业重点壮大微波通信、计算机及外设、数字视听等产业。突破物联网产业关键技术,加快信息识别和传感技术的产业化,启动示范项目和示范区建设,促进物联网技术在食品安全、灾害监测、现代物流、智能交通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海洋新兴产业重点加强中试基地及研发平台建设,争取建立国家区域海洋研究中心,培育海洋生物制药、海水综合利用、海洋能源资源和海洋信息开发等产业,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省。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扶持现代物流业,加快重点物流节点城市、现代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建设,培育和引进一批覆盖范围大、功能作用强的专业化骨干企业。壮大信息服务业,增强数字内容服务和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提高“数字福建”应用水平。培育外包服务业,落实软件业扶持政策,依托福州、厦门等软件园区,拓展软件开发、系统应用和业务流程等领域外包,建设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积极发展面向民生的服务业,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家政服务、养老服务、文体娱乐等功能和网络。加快发展旅游业,把握高速铁路时代新机遇,以滨海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和文化旅游为重点,整合和保护旅游资源,完善营销服务,开发多样化产品,促进两岸业界共同培育市场,提升“海峡旅游”品牌,打造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

进一步强化自主创新。坚持创新驱动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着力构筑特色鲜明的区域创新体系。一是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开发基地建设。联合中科院共建海西物质科学与技术研究院等研发机构。构建高新技术产权交易平台。办好第八届“6·18”项目成果交易会,提高研发征集量、企业参与度和成果对接率。二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和产学研合作项目,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加大科技资源整合和投融资力度,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建技术创新联盟。完善扶持科技经纪服务的政策,有效促进技术成果转化。三是加强创新环境建设。健全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发挥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政策激励作用。支持开展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创新高技术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加大知识产权创造、应用、保护和管理力度。四是加强创新人才支撑。加强人才规划,实施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鼓励政策,为引进高端人才提供“保姆式”全程服务,让各类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干得好。

(三)发挥投资消费拉动作用,积极有效扩大内需

保持投资持续增长。把握政策导向,组织实施一批投资大、效益好、拉动效果持久的重点项目,有效寻找新的项目源,增强投资内生动力。落实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制,加强项目报批、征地搬迁协调服务,推行施工管理标准化,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今年安排省重点项目523个,力争新开工120个、投产120个,总投资14351亿元,年度投资1720亿元。落实鼓励和扩大民间投资的政策,面向社会资本推出一批基础设施和大型公共工程建设项目。办好第三届世界闽商大会,促成一批投资合作项目。依托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扩大与央企、境外企业的战略合作,加快培育新增长区域。

全面推进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形成服务周边地区发展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一是构建“三纵六横九环”海峡铁路网,开工浦建龙梅、南三龙等线路,续建14个项目,深化衢宁、长泉等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建设“三纵八横”海西高速公路网,开工10个、续建25个项目,新增通车里程391公里。三是壮大海峡西岸港口群,继续整合港湾资源,加强深水航道、疏港通道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发展大型集装箱和散货港区。四是优化空港布局,加快现有机场更新改造和新建、迁建机场的前期工作。五是打造沿海重要能源基地,抓好在建核电项目,加快核电后备厂址前期工作,推动主干电网、特高压电网、智能电网和省外联网建设,抓紧天然气二期管网、抽水蓄能电站、煤炭中转储备和石油储备基地建设。六是健全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加快建设城市路网、综合枢纽、轨道交通、公共停车场、公交和客货运场站,提升供水供气和防洪排涝能力。

培育和扩大消费需求。一是提高消费能力。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农民收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部分优抚对象待遇水平。落实中小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完善对低收入困难群体的转移支付制度。二是拓展消费空间。加快供销社改革和发展,加强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健全经营服务和购销网络,开拓农村市场。落实和完善鼓励家电、汽车、摩托车消费的相关举措,以三网融合促进信息消费,培育新型消费业态。三是优化消费环境。加快商贸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商业网点。积极发展消费信贷。抓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加强重要商品、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和调控保障。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工作责任制,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加大旧城区、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把握好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时序,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严厉查处圈地不建、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

(四)凸显前沿平台功能,建设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

打造更具特色的对台合作格局。争取对台先行先试政策,推动厦门市综合配套改革,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的龙头作用。推进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建设,明确功能定位,改善基础设施,加强产业支撑,营造优美环境,推动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探索两岸共同开发模式。做好台商投资区扩区和新设工作。办好第二届海峡论坛,突出民间性、社会性、广泛性,打造两岸同胞大交流、两岸经贸大合作、两岸关系大发展的重要平台。

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紧密区域。一是加强产业深度对接。促进一批台资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生成落地,加快形成厦门湾、闽江口、湄洲湾、东山湾等产业对接集中区。拓宽产业合作领域,开展研发合作,重点抓好智能电子、节能环保、服务外包等方面对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赴台投资。二是拓展对台各类园区。推进石化、光电、汽车、装备制造等专业园区建设,加快高科技园区对接,完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林业合作实验区,办好海峡两岸农产品集散中心、农业技术合作中心、林业博览园和台湾农民创业园。三是加快金融合作步伐。积极争取开办新台币离岸金融业务,推动人民币作为闽台贸易结算货币,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促进闽台金融机构双向互设、互相参股。

建设两岸文化交流重要基地。加大涉台文物保护力度,抓好闽南文化生态保护30个示范点建设,推动建立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深化妈祖等民间信俗和祖地文化的双向交流,加强与台湾基层民众的交流交往。推进动漫、网络游戏等文化产业对接,建立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园和文化产业合作中心。推动闽台院校学生互招、学历学分互认和师资互聘,设立两岸教育合作试验园区。构建闽台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建设两岸直接往来综合枢纽。发展对台客滚运输,争取开通更多对台集装箱班轮、散杂货不定期航线,推动空中直航增开航班、增设航点。促进闽台口岸信息共享,试行便利人员往来的管理办法,推进“小三通”海空联运。加快开通邮件航空运输,推动建立对台邮件总包交换中心,促进厦金海底通信电缆敷设,建设便捷的信息沟通渠道。

(五)全力做好外经贸工作,推动对外开放纵深拓展

在扩大份额中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行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部分由省级财政统一承担的办法,支持大宗传统特色优势商品出口,加大对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扶持,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鼓励发展出口信贷,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和出口企业先退后审覆盖面。全面启动重点商品出口基地建设,推动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发展,扩大自主品牌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积极发展外贸物流业,发挥保税港区等政策功能,拓展国际中转业务,开辟腹地货源基地,建设晋江、南平、三明、龙岩和周边省份的“无水港”,鼓励发展“飞地港”,支持台商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展加工增值复出口业务,加快形成大物流、大港口、大外贸新格局。有效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积极开拓东盟等自贸区市场,巩固欧美日等传统市场,拓展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增加重要资源和原材料进口。加快推进“无纸化”通关建设,坚持和完善重点口岸7天工作制和24小时预约通关,扩大电子口岸覆盖面,拓展铁海联运和区港联动政策覆盖范围。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企业到境外建立生产基地、资源基地、研发机构和营销网络。

在稳定规模中提升利用外资质量。一是有备招商、择优选资。完善外商投资指导目录,主动推介一批产业龙头项目和关键配套项目,鼓励外资投向产业调整振兴等重点领域,积极吸引研发机构和地区总部。二是拓展载体、有效集聚。出台开发区扩区、整合、用地、用海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办好“9·8”、“5·18”、第二届世界投资论坛等重大经贸活动,积极参与、支持办好上海世博会。三是引资引智、一体运作。注重吸引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先进理念和技术,发挥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相结合的放大效应。四是改进服务、提高效率。推行一条龙、一站式管理,健全外商投资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的跟踪落实机制,争取列入全国简化外资审批的试点省份,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在拓展平台中密切闽港澳侨合作。始终如一重视发挥港澳侨的优势,提升合作水平和成效。完善闽港合作八大平台,着力推动我省制造业与香港专业服务业对接,联手拓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培育国外展会基地、开展专业化招商推广活动,共同构建外贸物流配送平台。深化闽澳四项合作,依托澳门经贸渠道,持续开拓葡语系国家市场。创新海外华侨华人经贸合作的形式和载体,积极引进侨智侨资。充分发挥涉港澳侨和外事部门的平台作用,在牵线搭桥、跟踪服务、重点突破上拓展新作为。

(六)持续推进生态省建设,精心保护青山绿水

强化环境综合治理。落实环保“一岗双责”,推进“六江两溪”重点流域整治,治理畜禽养殖、石板材和工矿业污染,整顿污染集控区,加大重点区域、主要海湾和近岸海域的污染防控。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等长效机制,加强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重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陆源排海溯源追究,大力治理海漂垃圾。专项治理乱建坟墓,狠抓城市内河、噪音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改善城乡生态和人居环境。

严格节能减排责任。对新上项目严把产业政策、资源消耗和环境保护关,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发展低碳经济,推动绿色增长。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200个项目,实现每个县(市)至少建成一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一座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完善节能减排考核和奖惩机制,严查偷漏排等违法行为。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推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引进与应用,支持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发展循环经济。

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按照生态功能区划规范开发建设行为。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清理整顿小水电项目,落实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严格河道、海域采砂监管。优化森林资源结构,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加大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和保护力度,规范勘查开发行为。运用土地价格调节机制,引导节约集约用地。保护海洋资源和天然岸线,合理开展湾外围海填海造地试点,有序利用和管理无居民海岛。

(七)加快城镇化进程,加强区域协调互动

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一是加强城乡规划。开展新一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抓好综合交通、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加强对村镇规划的指导、协调和投入。二是壮大中心城市。实施《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城市布局和建设,拓展中心城市框架,提升中心城市实力,增强辐射带动作用。三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快解决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要素瓶颈、基础设施等问题,引导县域产业突出特色、参与分工,增强县级统筹发展能力。四是加快小城镇建设。抓好20个重点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在户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等方面赋予相关政策,建设“规划先行、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的宜居城市综合体。五是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生态建设等方面一体化进程。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和生活问题,放宽中小城市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

大力帮扶欠发达地区。推进落实国家支持原中央苏区发展的政策,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山区、海岛、水库库区的投入,改善欠发达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对口帮扶渠道,培育一批山海协作示范工程。完善扶贫开发政策,抓好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

推进跨省区域协作。强化海西城市群中心城市相互间的协作与沟通,构建城市联盟,拓展综合通道。密切与长三角、珠三角、中西部等经济区域的联系。办好第六届泛珠论坛。全面完成援建彭州建设任务,开展对口支援协作,促进共同发展。

(八)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增强发展活力

提升国有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实施省属企业三年发展规划,支持企业优化重组。以投资决策、风险控制、经营预算、责任追究为重点,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落实民营企业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同等待遇,规范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权转让和城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制度。支持民营企业以股权、实物和知识产权等非货币方式扩大投资,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改善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发挥工商联、行业协会、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的作用。

加快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开展用电大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完善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机制。改革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继续抓好规划、评估、审核、交易、监管等环节制度建设,不断拓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领域。加快建设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促进产权流转和资本融通。

推动财税金融改革。稳步开展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探索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完善“六挂六奖”政策。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推进专项资金整合。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创造更宽松的环境,吸引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到中心城市集聚发展。支持在闽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深化改革,加快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步伐,促进有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有计划地推动设立一批小额贷款公司。支持村镇银行发展,推动农信社改制,更好地服务“三农”。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增加有效信贷投放,规避金融风险。鼓励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支持发展商业保险,提高保险深度和密度。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九)更加注重社会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突出就业民生之本。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力争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加快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和服务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对零就业家庭和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完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基层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支持国家级创业型试点城市建设。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动和谐企业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筑牢社保安全网。巩固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体制,实现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推进城镇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设区市统筹。继续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在全省推广“五险统

一、地税征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将城乡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症患者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健全灾害救助机制。发展慈善、社会福利和残疾人事业,加强老龄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鼓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合理调整区域卫生规划,扩充资源,优化布局。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培养。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保障水平。在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提升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抓好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力培养高层次医学人才。加快社保卡和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长效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逐步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全面开展出生缺陷预防,提高人口素质。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城乡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落实义务教育教师校际交流和城镇教师农村任教服务期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加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力度,改革高职单招办法,推进职教集团、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继续实施高校服务海西工程,落实一批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加快专业学科结构调整,培育一批国家级重点学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规范发展民办教育。扶持特殊教育,促进早期教育、幼儿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关心老年教育,抓好县(市、区)老年大学和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发展继续教育、社区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推动文化繁荣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积极推进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兴建和完善一批重点文化设施。基本完成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丰富节目内容,提高服务质量。重视文物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支持申报自然和文化遗产,重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建设,推进“三坊七巷”等一批特色文化品牌建设,争取设立闽东畬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扶持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等十大文化产业,推动产业园区建设,壮大龙头企业,加快培育文化市场。支持举办第六届“中国航海日”。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积极发展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普及推广科学知识。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增加未成年人体育活动场所,培养高水平体育人才。积极发挥老体协作用,开展老年体育活动,办好老年人健身风采展示大会。承办第五届全国特奥运动会,举办第十四届省运会。

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推进新一轮“平安福建”建设。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建立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运用多种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信访督查督办,通过调解、行政、司法程序积极有效处理信访问题,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及易发多发犯罪。继续开展“五五”普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做好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和管理。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建设、运用和管理,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支持驻闽部队和武警部队训练,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和海防、人防建设,做好征兵工作,妥善安置转业、退伍军人,提高双拥共建水平。

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加快防汛、防台、抗旱、抗震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海洋、气象、地震、地质等灾害和森林火灾监测预警,有效防控重大动植物疫病、有害生物入侵和森林病虫害,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队伍作用,提高重大灾害预警预报、快速反应和紧急救援能力。

继续办好惠民实事。教育卫生方面,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推进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工程,实施乡镇卫生院加强建设规划和万名乡村医生培训工程,完善千名医师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机制,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社会保障方面,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建设百所农村敬老院和10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立5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解决无力参保县及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生活保障问题,实施“光明行动”和特殊教育提升工程,建设残疾人“福乐家园”,资助残疾人居家托养,实施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加快城市家庭保障性住房建设。强农惠农方面,推进水源保护、饮水安全、环境整治和沼气建设工程,实施家园清洁行动和农村改厕项目,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建设渔业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建设3000个“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开展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建设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公路路网工程、水库和海堤除险加固工程,抓好造福工程,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实施城乡通信信息化提升工程。文化建设方面,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年百所乡镇综合文化站,抓好农村电影“2131”放映工程和农家书屋建设。和谐平安方面,开展巩固深化平安创建活动,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帮助驻闽部队建设生产生活项目。

三、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必须持续作为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以积极有效的作为推动新一轮发展。

一要提升思路。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首先要转变人的思维方式,打破思维定势,谋求更高层次的发展。经济结构的调整,要求人的知识结构必须调整,加强现代知识的扩充和更新,更好地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的需要。要始终坚持解放思想,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加强学习,丰富自己,掌握做好工作的主动权。

二要精心谋划。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编制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十二五”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专项规划。立足海西,着眼后金融危机时期的新变化,深入研究重大战略性课题,下气力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主动争取重大工程和生产力布局纳入国家规划,推动发展进入更高层次的新阶段。

三要突破重点。围绕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政策,统筹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突出薄弱环节,扩大覆盖范围,把更多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

四要艰苦奋斗。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压缩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不断降低行政成本。坚持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审计和稽察,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范行政行为和资金使用。坚持从严治政,着力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确保干部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五要优化服务。用心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抓好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效能建设要解决问题,绩效管理要兑现奖惩。切实克服一些工作人员效率低下、作风飘浮的弊病,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制度,加强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

六要依法行政。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做好人大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政协委员调研成果的采纳和落实。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加强政府立法,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公信力。

各位代表,海西建设进入新阶段,福建发展面临新机遇。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凝心聚力、乘势而上,努力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朝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

推荐第7篇: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中职学校2011年秋季入

学新生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闽教财〔2011〕1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有关高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促进教育公平,根据201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及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决定在对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涉农专业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的基础上,从2011年秋季起对中职一年级注册学籍的学生免除学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免学费工作的重大意义

逐步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是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把我国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途径;是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做好中等职业教育一年级新生免学费工作,对于增强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鼓励未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到中职学校继续就学,提高劳动素质和就业能力,减轻农民负担,改善农村劳动力结构,加快新农村建设,缩小城乡差别,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免学费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2011年春季继续对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

一、

二、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

(二)从2011年秋季起对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学籍的一年级学生(包括非全日制学生)全部免收学费。

二、三年级的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免除学费。

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一年级学生,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确定免费标准。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其学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的,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的标准免学费,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低于的,按实际标准免除学费。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办学收入减少的部分,通过财政给予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学校从事业收入提取资金或学校开展校企合作等方式获取的收入来解决,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三、做好免学费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市、县财政、教育及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财政部门要筹措落实好中职免学费经费;教育、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2011年秋季招生组织工作,规范办学行为,加强管理,确保免学费政策全面落实到位。中等职业学校要把免学费和深化改革作为工作重点,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坚持多元化办学,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提升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特别是吸引“两后生”接受中职教育。

(二)落实经费责任,强化预算管理。在省财政统筹制订免学费补助资金具体分担办法的基础上,市、县财政要按照要求足额筹措落实免学费补助资金。中职一年级学生免学费资金财政补助标准:省属中职学校全日制学生每生每年为2600元,省属以下学校全日制学生每生每年2100元;省属中职学校非全日制学生每生每年为1200元,省属以下学校非全日制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医学卫生、艺术类专业以及高级技工班相关专业补助办法另行研究。财政补助资金按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分担比例由省市县财政分担。中等职业学校必须建立严格的预决算制度,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按部门预算要求,编制综合预算;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与标准支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会计账簿,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确保免学费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三)严格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2011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实施免学费资助政策,学校不得因免学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

(四)加强学校管理,做好基础工作。各地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清查,尤其要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的核查,并定期公布具备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电子注册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审核学生学籍信息,加强对中职学校学生学籍异动管理的日常督促、检查和指导。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做好免学费对象的认定和审核工作,严格全日制、非全日制学籍学生及培训性质学员的分类管理,准确把握免学费政策,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五)部门通力合作,狠抓监督检查。全省各级财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与价格、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齐抓共管,加强对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虚报学生人数,混淆学生类别,骗取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审核部门和学校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有关市县采取减少教育专项经费等惩罚措施。

(六)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各地要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

学费范围政策的精神实质,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中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等相关惠民政策,使党和政府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鼓励和吸引更多的青少年接受中职教育,最大限度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努力提高升学率,同时广泛动员和组织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社会适龄青年、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在职员工以及现退役士兵等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青年接受中职学历教育,扩大中职教育的服务范围。

发布部门:福建省其他机构

0日 (地方法规)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发布日期:2011年01月30日 实施日期:2011年01月3

推荐第8篇: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文件 福建省人事厅

闽经贸培训〔2003〕298号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人事厅 关于福建省经济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人事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省直各单位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改进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根据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国家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省人事局闽职改字

[1993]

18、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正常化评审以来的工作实践,对今后我省企事业单位经济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范围和对象

企事业单位中,凡直接从事经济管理、生产经营管理、经济计 1

划、经济贸易、经济监督、经济研究、生产调度、财税金融、开发投资、证券保险、网络商务、物资物价、资产评估、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业、旅游业、社会保险以及企业职工专业技术培训教育、企业经济法律、企业管理咨询等岗位工作的经济专业人员,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确认或通过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岗位设置与要求

经济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定为:经济员、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

经济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要按照因事设岗的原则,运用职位分类原理,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及工作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复杂程度及任职条件,科学合理设置,确定合理的结构比例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

三、评审条件

(一)获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办法

1、经济专业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按闽职改字(1993)18号和闽人发(2000)84号文有关规定,直接考核确认相应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经济系列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国家已统一组织考试,不再进行评审。凡符合国家关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者,由省人事厅颁发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

(二)获得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办法。

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通过评审获得,其申报条件如下:

1、基本条件

(1)经济专业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坚实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了解并掌握国内外现代化的经济管理发展趋势和科学方法。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决策性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3)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考核合格;

(4)除符合闽人发(2002)1

52、154号文件所规定的外语免试条件者,均须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

(5)能指导经济师的工作和学习;

(6)必须结合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掌握新信息,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应按有关规定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7)任现职以来,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或省、设区市日报理论版(均需有CN或ISSN刊号,下同)独立发表2篇以上经济专业论文;在县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提交2篇未经发表、但独立撰写具备相当水平的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8)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工程师或国际商务师)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经济师(工程师或国际商务师)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2、破格评审高级经济师的申报条件:

为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确有真才实学,在经济岗位上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骨干人员,可破格评审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

1、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条件

取得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但未达到大学本科学历人员,除符合上述正常申报条件的(1)—(7)条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在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正式出版过个人本专业专著(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不含编辑出版);

(2)取得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上独立发表4篇经济专业论文(含正常晋升的2篇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独立发表的专业论文);

(3)获得“全国职工自学成才标兵”荣誉称号;

(4)已通过评审或确认取得经济师、工程师资格,又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经济(国际商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2、不具备规定资历人员申报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以上,符合上述正常申报条件的第(1)-(7)条及任现职以来,获省、部

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优秀企业家、优秀经营者、省劳动模范。

四、申报评审程序

1、专业技术人员要在个人申报、单位考评、择优推荐的基础上,按规定要求填写有关材料,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查、盖章后逐级上报。各设区市申报高级经济师的材料应报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职改办初审后,由设区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出具委托评审函,上报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培训与职称处。省直单位专业人员的申报材料,经厅(局、公司)职改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送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培训与职称处。评审材料由省经贸委培训与职称处审核后送省职改办预审同意方可提交评审。省经济专业高评委评审通过后,报省人事厅批准确认。委托评审材料由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省直厅(局、公司)职改办负责统一送取。

2、申报对象的评审材料应经过公示,具体办法按闽人发〖2002〗154号文规定执行。

3、已实施评聘分开的单位,可不受所在单位岗位职数或结构比例的限制,推荐、申报评审,但应根据本单位岗位职数或结构比例进行聘任;未实施评聘分开的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职数或结构比例限额内推荐、申报评审。

五、评审组织和评审工作

(一)评审组织

福建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培训与职称处具体负责,一般每年评审一次,按《福建

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暂行办法》(闽人发〖2002〗115号)组建评委库,评审时随机产生专业组及评委会。

(二)代表作的要求

学历破格晋升对象应提供2篇正式发表的论文作为代表作;其他申报对象应提供1篇正式发表的论文作为代表作(其中县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对象可提供1篇未经发表的工作总结或论文)。

专家鉴定意见包含综合评价和定性评分两项内容,定性评分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三)考核答辩:申报破格晋升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除已通过全国经济师(国际商务师)资格考试者外,均应参加答辩。

六、其它

(一)申报对象的送审材料,各申报、推荐单位都要严格审查,如实反映情况。对弄虚作假,谎报成果、业绩,伪造学历、资历,代写、抄袭论文等,一经查出,除通报批评外,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评上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二)本年度评审被否决的,在下一年度评审时,如有补充新的评审材料,可申报。

(三)本意见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改领导小组、省职改办《关于福建省企事业单位经济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闽经职改[1994]015号)同时废止。过去与本意见不符的规定,以本意见为准。本文未载明的按原

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意见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培训与职称处负责解释。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人事厅

二OO三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职称经济评审意见

抄送:省经贸委领导、省人事厅领导,有关处室、存档(各2)。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2003年4月22日印发

推荐第9篇:福建省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

家庭住址: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工种: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乙方为本单位职工。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限为_________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安排的以下生产(工作)任务_________。

三、甲方根据国家和本省劳动工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工资、奖金、津贴制度,确定乙方劳动报酬形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经协商拟支付乙方:_________。并根据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情况,以及本单位经济效益状况和物价变化情华考范文网

3.按照个人的能力以及劳动的数量、质量领取劳动报酬;

4.参加本单位***管理和参加党、团、工会组织以及参军等;

5.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对乙方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安全生产等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集体劳动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法定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工作)条件;

3.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和保障乙方享有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4.对乙方以礼相待,不得采取有损其人格尊严的行为;

5.应将本单位所制定的各种劳动行为规范,于乙方上岗前以书面形式发给;

6.支持本单位工会组织的正常活动;

7.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应提供给乙方一份证明书。

(四)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自觉地进行工作,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保守本单位生产(工作)或业务秘密;

3.严格按照生产规程和安全规程进行生产(工作);

4.爱护设备和工具,并对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进行必要的维护与保养。

3.按照个人的能力以及劳动的数量、质量领取劳动报酬;

4.参加本单位***管理和参加党、团、工会组织以及参军等;

5.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对乙方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安全生产等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集体劳动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法定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工作)条件;

3.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和保障乙方享有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4.对乙方以礼相待,不得采取有损其人格尊严的行为;

5.应将本单位所制定的各种劳动行为规范,于乙方上岗前以书面形式发给;

6.支持本单位工会组织的正常活动;

7.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应提供给乙方一份证明书。

推荐第10篇:福建省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

家庭住址: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工种: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乙方为本单位职工。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限为_________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安排的以下生产(工作)任务_________。

三、甲方根据国家和本省劳动工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工资、奖金、津贴制度,确定乙方劳动报酬形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经协商拟支付乙方:_________。并根据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情况,以及本单位经济效益状况和物价变化情华考范文网

3.按照个人的能力以及劳动的数量、质量领取劳动报酬;

4.参加本单位***管理和参加党、团、工会组织以及参军等;

5.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对乙方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安全生产等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集体劳动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法定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工作)条件;

3.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和保障乙方享有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4.对乙方以礼相待,不得采取有损其人格尊严的行为;

5.应将本单位所制定的各种劳动行为规范,于乙方上岗前以书面形式发给;

6.支持本单位工会组织的正常活动;

7.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应提供给乙方一份证明书。

(四)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自觉地进行工作,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保守本单位生产(工作)或业务秘密;

3.严格按照生产规程和安全规程进行生产(工作);

4.爱护设备和工具,并对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进行必要的维护与保养。

3.按照个人的能力以及劳动的数量、质量领取劳动报酬;

4.参加本单位***管理和参加党、团、工会组织以及参军等;

5.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对乙方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安全生产等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集体劳动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法定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工作)条件;

3.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和保障乙方享有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4.对乙方以礼相待,不得采取有损其人格尊严的行为;

5.应将本单位所制定的各种劳动行为规范,于乙方上岗前以书面形式发给;

6.支持本单位工会组织的正常活动;

7.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应提供给乙方一份证明书。

(四)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自觉地进行工作,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保守本单位生产(工作)或业务秘密;

3.严格按照生产规程和安全规程进行生产(工作);

4.爱护设备和工具,并对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进行必要的维护与保养

第11篇:福建省龙岩市

共龙岩市新罗区委组织岩市新罗区科学技术协岩市新罗区老区与扶贫岩市新罗区民政岩市新罗区妇女联合

龙新科协〔2009〕 23号 部 会 办 局 会

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

第十九届农函大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农村农业技术教育与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培养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扎实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农函大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扎实做好招生、培训管理工作

各乡镇(街道)农函大辅导站要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开设的专业,认真开展在乡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教师、教学辅导与管理、考试(核)

1均由新罗区分校统一管理。以办班到村为主要模式,要求所报专业集中,同一专业25人以上(含25人)办培训班,教师工资由区科协负担,学员培训必须有教案、签到册、照片。学员结业由省农函大统一发给结业证书,力求达到办一班、学一业、富一村;同时,积极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继续努力开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抓好职业中专班招生工作。(详见2009年福建科技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简章)

二、明确职责,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农函大校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农函大领导,明确职责。组织部门要继续抓好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农函大培训指导、检查督促及名单的审核;老区与扶贫办要重点抓好老区(村)专业班及贫困户的培训并加以检查落实;妇联要积极组织发动农村妇女参加培训,要保证妇女培训率达60%左右;民政局要做好退伍军人宣传工作,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完成下达的培训任务;科协及农函大辅导站要积极协调沟通,抓好在乡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抓好职业中专班宣传动员和招生工作;制订好招生方案和教学计划,确定办专业班具体方案,以乡(镇)或村为单位,突出重点办好党员、老区、妇女专业班,认真抓好教学管理和各专业班教学辅导工作,在乡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辅导4次以上,5个省级相对薄弱村培训辅导不少于4次,每半天算一次。要及时总结经验,抓典型,大力宣传和推广。各联办单位要加强协调、积极合作,切实做好农函大的招生、培训和管理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落到实处。

三、招生数量与费用

今年在乡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招生850名(名额分配见附表),在乡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班不向学员收费,所需经费由老区与扶贫办、民政局、科协等单位筹措。培训所需费用及书籍从统筹经费中开支。

四、报名办法及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持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到各乡镇(街道)科协报名。乡镇、街道科协务必在7月10日前,汇总并认真填写《农函大招生统计花名册》(一式二份),并将统计表一份、照片(写上姓名)一张送交区科协,以便汇总上报市分校。根据省校通知,在乡农民培训必须当年招生、当年培训、当年结业。

2.招生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宣传、动员、报名,7月10日结束,8月1日正式开学,12月考查结业。

3.要注意收集培训材料,如培训签到册、教案、照片等。材料要能反映2009年各期培训内容,并配有简短的图片说明。

4.要注意收集典型学员材料,各辅导站要做好典型学员的宣传工作,年度总结中应包含详细介绍典型学员学以致用的情况。

以上通知,请认真执行。

附:

1、2009年度农函大招生任务分配表

2、学员统计表

(此页无正文)

中共新罗区委组织部新罗区科学技术协会

新罗区民政局新罗区老区与扶贫办

新罗区妇女联合会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农业农函大招生通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老区与扶贫办,市民政局,市妇联,市科协

市农函大分校,区委吴霏常委,区政府梁学武副区长,存档

龙岩市新罗区科学技术协会2009年6月12日印发

新罗区第十九届农函大招生名额分配表

新罗区省农函大第十九届学员统计花名册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区科协,一份留存乡镇街道科协。所报专业必须集中至少25人,便于开展培训。

6

第12篇:福建省高考作文

2011年福建省高考作文

根据以下文字,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记叙文或议论文:袁隆平说,我的工作让我常晒太阳、呼吸新鲜的空气,这使我有了个好身体„„我梦见我种的水稻长得像高粱那么高,穗子像扫把那么长,颗粒像花生米那么大,我和我的朋友,就坐在稻穗下乘凉。

热爱诞下创造的婴孩(70分)

纪德有言:“我为美好的事物消耗着自己的感情,它们的光辉来自于我不断地燃烧,但这是一种美妙的消耗。”这美妙的事物,便是我们创造的事业,这消耗便是我们的热爱。

若不是有了那些关于水稻的梦,若不是有了那种投入其中的热爱,袁隆平何以从田间完成伟大的创造?何以用枯瘦的双肩担起全球的饱食之忧?他因胸怀天下苍生而热爱他的事业,他因热爱而诞生创造的婴孩。

圣埃克苏佩里曾言:“创造,是以有限的生命去交换无限的事物。”一个热爱创造的人,往往是因为他执着追求于某种恒久的价值。这价值,在袁隆平心中便是天下人皆饱,在爱因斯坦那里便是“科学的美感”,在乔治奥威尔那里便是揭破一切的谎言。梭罗在《瓦尔登湖》中曾有讲述这样的寓言:“一个工匠想做一柄最完美的权杖,于是他日夜不息,任时空流转百年,最终那权杖,成了梵天世界最美的作品。”梭罗在这里暗示我们:一旦我们认定了某种创造有值得我们付出一切的价值,我们就应完全投入其中,热爱并坚定地追求。回望历史长河,又有哪一个伟大成就不是源于创作者的爱?贝多芬《命运交响曲》汹涌而来,凡高的火焰色向日葵,乃至牛顿的三大定律,又有哪一个不是饱含着创作者澎湃的激情,穿越千古破空而来?

我已无法历数古今中外多少因热爱而造就的伟大创造,可这种繁盛,恰与当下创造之光的暗淡形成触目惊心的反差。我们有袁隆平,有王选,有钱学森,可这些科学巨匠已垂垂老矣,而后起之秀乏善可陈,为何?我想正是因为当下已绝少对科学本身有着痴爱的年轻人,我们有的,只是一群又一群为了名利,为了一纸证书而在实验室里苦干的学生,他们一旦获得了所求的名利,便裹足不前,再不愿在黑暗中前行。同样,在文学领域,如今又有几人能如桑塔格一般从容说到:“我写作不是因为那里有读者,而是因为那里存在着文学”?一个一个作秀者,只看见红地毯和金钱,作者比作品更有名的情况比比皆是。在看似繁盛的文学世界里,我们只见得浮光掠影般的“商品文学”,吾不见哪怕只是一个有着创造之光的作品。科学,文学,乃至其他种种事业,我们早已丢失了一往无前的热忱。于是创造的婴孩夭折于腹中,岂不痛哉!

幸而我们还有幸存者明了这个道理,“成败得失,悲欢沉浮,在死亡面前终将逝去,我们看见的是那些恒久不变的东西。”乔布斯,主宰IT行业的先驱者曾如是说道。是的,那些恒久的事物,人类的普适价值,抑或是科学艺术的真、善、美,才是创造的起源与归宿。当我们受困于一时得失,不思是否前进时,但想一想那些因热忱而永葆鲜活的灵魂,默念这句话“热爱诞下创造的婴孩”。

惟有此,我们才能以自己的创造,超越那有限而平庸的生命。

点评:满分作文《热爱诞下创造的婴孩》是一篇感人至深的优秀作文,作者完全被袁隆平的创造精神所感动。她感叹道:

若不是有了那些关于水稻的梦,若不是有了那种投入其中的热爱,袁隆平何以从田间完成伟大的创造?何以用枯瘦的双肩担起全球的饱食之忧?他因胸怀天下苍生而热爱他的事业,他因热爱而诞生创造的婴孩。

由此推及,对热爱创造的人的礼赞,无论是爱因斯坦、乔治奥威尔、贝多芬、梵高、牛顿、王选还是钱学森,在她笔下,以尊仰的灵魂,一一诉说,只祈愿热爱诞下创造的婴孩终不被雨打风吹去,流风余韵,映照当世。

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每一代人都已拥有独属于他们时代的荣光,我们更应追寻不同于以往任何时代气质的回答:

袁隆平,这些科学巨匠已垂垂老矣,而后起之秀乏善可陈,科学、文学,乃至其他种种事业,我们早已丢失了一往无前的热忱。于是创造的婴孩夭折于腹中,岂不痛哉!末尾作者如是议论:想一想那些因热忱而永葆鲜活的灵魂,默念这句话“热爱诞下创造的婴孩”。

惟有此,我们才能以自己的创造,超越那有限而平庸的生命。

著名学者谢冕说过:任何人都不能离开他生活的时代。这篇作文好就好在拥有当代人之情怀,忧乐之心!

第13篇: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福建省总工会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文化厅 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闽妇“2008”52号

文 件

关于庆祝2008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的联合通知

各市、县(区)妇联,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工会,共青团,科协,教育局,通信管理局、公安局(分局),民政局,司法局,文化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出版局,残联,关工委: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重要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同时适逢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第29届奥运会和第13届残奥会在北京举办。各地各部门应认真组织好2008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各项庆祝活动,使广大儿童度过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道德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强调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这为新形势下做好儿童培养和教育工作提供了重要指针,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做好儿童教育培养工作。特别要抓住‚六一‛国际儿童节这一有利时机,深入宣传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宣传国家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各地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创新经验,引导树立儿童优先、尊重儿童、关爱儿童的良好社会风尚,动员全社会共同努力,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二、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广泛开展未成年人 2 思想道德宣传实践活动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近期,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在广大未成年人中长期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从身边的事情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践行道德规范,增强道德意识,养成良好习惯,培养高尚品质。各地各部门在安排‚六一‛国际儿童节各项活动中,要按照通知要求,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道德实践活动。要把此项活动与已开展的‚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手拉手‛、‚祖国发展我成长‛、‚雏鹰争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56个民族小使者北京奥运之旅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切实抓紧抓好。要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这一主题,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组织开展征文、绘画、摄影比赛、文艺展演、新童谣新儿歌传唱等活动,让儿童了解改革开放3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变化和取得的辉煌成就,增强他们的进取精神、开拓勇气和创新能力,引导他们立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以举办北京奥运会为契机,充分展示儿童喜迎奥运的良好精神风貌

今年8月至9月,举世瞩目的第29届奥运会和第13届残奥会将在北京隆重举办,这是中华民族期盼已久的奥运盛会,也是向世界充分展示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展示中国改革开放成 3 果的重要契机。引导儿童积极参与宣传奥运、实践奥运系列活动,展示广大儿童喜迎奥运的良好精神风貌是今年‚六一‛庆祝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围绕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等重要内容,通过文明礼仪知识竞赛、优质规范志愿服务、节能减排创意大赛等活动,引导广大儿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形成文明的社会风尚。要按照‚‘喜迎奥运、放飞梦想’全国少年儿童迎奥运系列活动‛总体部署,结合2008年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各类总结展示活动,为成功举办奥运会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以关注民生民心问题为重点,努力为儿童多办好事实事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对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省委八届三次全会也提出了‚着力民生、着力民心‛的要求和部署。节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以农村和贫困地区为重点,继续开展助学、助困、助孤、助残等活动,尤其要关注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孤残儿童、流浪儿童、乞讨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特别是今年年初,包括我省在内的南方地区遭受了多年不遇的冰雪灾害,灾区儿童的生活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各地各部门应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党委宣传部门要牵头组织新闻媒体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有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文明办要认真做好协调和服务,积极推动各部门为未成年 4 人办好事实事。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引导校外活动场所精心组织,为广大儿童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活动提供条件和保障。通信管理、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部门要集中对书刊、杂志、音像制品、影视广播、互联网、网吧、手机短信等文化传播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净化儿童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要集中推出一批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强的儿童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广播影视作品,努力营造儿童成长的良好舆论和文化氛围。卫生、工商、质检部门要加大对儿童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的监管工作,确保儿童的安全和健康。民政部门、残联要继续加强流浪儿童、孤残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通过实施‚明天计划‛、‚蓝天计划‛、‚救助孤儿‛等系列工程,为流浪、孤残儿童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妇联、工会、共青团、科协、关工委要组织开展生动活泼、怡情益智、寓教于乐的文体、科技、道德实践和家庭教育活动,使广大未成年人在形式多样的节日活动中愉悦身心,提高能力。活动中,要注重充分发挥‚五老‛在教育儿童健康成长中的作用。公安、司法机关要高度重视各种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案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打击处理力度,有效预防减少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要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宫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安全问题,明确责任,完善措施,防止意外事 5 故发生。

为进一步深化海峡两岸少年儿童的交流,增进台湾少年儿童对祖国大陆的归属感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展现两岸少年儿童喜迎奥运、携手共进、振兴中华的精神风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早日实现,‚六一‛期间,省妇联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首届海峡儿童欢乐节活动,举办‚和谐海西〃激情奥运‛中小学生征文和书画比赛、‚心手相牵〃快乐成长‛海峡少儿戏曲晚会,慰问困境儿童等。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使今年的‚六一‛庆祝活动富有新意,扎实有效,让广大儿童过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节日。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福建省总工会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6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文化厅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08年5月9日

主题词: 六一节 2008年 通知

福建省妇联办公室 2008年5月9日印

(共印1800份)

第14篇: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文件 福建省妇女理论研究会

闽妇„2009‟4号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福建省妇女理论研究会

关于下发2009年福建省妇女理论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

各设区的市妇联,省直妇工委,省国资委妇工委,各高校、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妇女研究机构,省妇女理论研究会理事: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有效地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和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福建省妇联、福建省妇女理论研究会将2009年理论研究主题确定为“全球背景下的性别平等”,研究重点为金融危机下的女性创业与就业、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家庭建设、在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区建设中发挥妇女作用、性别视角下公共政策的公平研究等四个方面。

现将2009年福建省妇女理论研究课题指南公布如下:

一、中国妇女理论研究会主要议题

1、全球化、跨国主义和女性主义批判的理论化

2、全球经济、经济转型与妇女就业

3、社会性别主流化、发展和政策

4、社会性别视野中的迁移流动、公民权和社会认同

5、公共参与和社会性别公正

6、媒体、文化变迁与社会性别

7、社会性别视野中的教育、健康、环境和家庭转变

8、妇女的主体性、行动主义和社会运动

9、妇女组织和妇女运动

二、福建省妇女理论研究会参考选题

1、金融危机对外来女工生存状况的影响研究

2、金融危机对女性创业的影响及其对策研究

3、厦门外企女工赶生“金融危机宝宝”应对失业危机现象的调查研究

4、金融危机与女企业家创业调研

5、福建省城镇老年妇女生存状况调研

6、福建省农村老年妇女生存状况调研

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中农村妇女病费用补偿情况调研

8、福建省城镇单亲母亲生存状况调研(包括就业、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状况)

9、福建省农村单亲母亲生存状况调研(包括就业、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状况)

10、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女职工两年一次妇女病体检落实状况调研

11、性别视角下公共政策的公平研究(可从参政、就业、

教育、社会保障、健康几个方面中选择一个研究)

12、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研究

13、福建省妇女政治参与状况调研(分设以下子课题): ⑴农村女性政治参与的心理学分析

⑵基层女性政治参与的社会学分析

⑶福建省妇女政治参与的意愿调查

⑷和谐家庭与廉政建设的相关研究

14、基层政权建设中的女性作用研究

15、女领导干部的社会认同研究——基于性别差异的比较

16、福建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妇女作用的思考

17、80后女大学生的性别意识发展:华侨华人新生代女大学生与境内女大学生性别意识的比较研究

18、旅游业女性营销能力的评价体系研究----人性本位视角

19、性别和谐视野中的惠安女现象透视

20、现代信息技术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的运用研究

21、福建省家庭教育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调研

22、儿童受教育权利实施现状调查与干预

23、全球文化差异与冲突背景下女性文化的交融

24、农村未婚先育问题调研

25、农村婚姻习俗的法律规制

26、农村留守妇女婚姻状况调查与研究

27、家庭文化与和谐家庭研究

28、和谐家庭与廉政建设的相关研究

29、闽台女性创业模式比较研究

30、社会排斥与社会融合——闽籍“大陆新娘”研究

31、20世纪80年代以来闽台两地通婚问题研究

32、大陆新娘在两岸关系中的现状研究

33、在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区建设中充分发挥女企业家作用的研究

34、在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区建设中充分发挥妇女作用的研究(可从文化、教育、经贸、义工、旅游、婚姻家庭、家庭教育、妇女组织等几个方面中选择一个研究)

请各设区市妇联、省直妇工委、省国资委妇工委、各高校、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妇女研究机构和省妇女理论研究会会员积极组织和参加今年课题的调查与研究工作,并于2009年9月底前将论文(一式5份)报送省妇联宣传部赵彬收(邮编350003)。省妇联、省妇女理论研究会将于第四季度开展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并召开“全球背景下的性别平等”理论研讨会。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福建省妇女理论研究会

2009年1月9日

主题词:妇女理论研究课题指南2009年通知

福建省妇联办公室2009年1月9日印(共印230份)

第15篇: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

福建省代省长卢展工作政府工作报告2003年1月21日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奋发前进的五年在中共中央、xx和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2002年我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按照中共福建省第七次代表大会的决策部署,着力构建三条战略通道,按三个层面推进发展,经过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实现了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2002年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国民经济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初步统计,国内生产总值4682亿元,增长10.5%。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2.7%,工业增加值增长15.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10亿元,增长6.7%。外贸出口171亿美元,增长23%,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41亿美元,增长5%。财政总收入472亿元,可比增长1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68亿元,增长10.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0.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4.4%,城镇登记失业率4.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6‰。金融运行平稳,各项改革不断深化,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进展,科教兴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继续推进,社会事业稳步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保证本届政府顺利完成了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所确定的各项任务。过去的五年,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福建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发展是硬道理不动摇,克服亚洲金融危机、世界经济波动、各种自然灾害以及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的不利影响,以发展凝聚人心,用发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努力营造想发展、谋发展、抓发展的氛围。坚持改革开放,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在开放中调整结构、壮大实力。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依法治省,以德治省,积极实施科教兴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依靠全省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经济社会发展跃上一个新台阶。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五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其中,

一、

二、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4.2%、12.1%和9.9%,提前于1999年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三番的目标。三次产业结构由1997年的19.4∶42.6∶38调整为2002年的14.2∶46.1∶39.7。农林牧渔结构调整取得进展,农产品优质品率提高,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工业经济主导作用增强,优势产业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和电子、机械、石化产业对工业增长贡献率明显提高。信息、金融、商贸流通、社区服务、旅游、房地产等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瓶颈”制约得到缓解。五年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490亿元,年均增长18.5%。水利、电力、交通、通讯等一批重点项目竣工投产。防灾减灾五大防御体系基本建成,完成千公里江堤建设和千公里海堤加固任务。电力装机容量新增550万千瓦,城乡电网改造和扩建取得重大进展,实现与华东电网联网。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初步形成,机场航线增加99条,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增加490公里,在建里程300多公里,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和农村路网建设加快,横南、梅坎铁路建成通车,港口年吞吐量突破1亿吨,集装箱年吞吐量超过250万标箱。城乡电话用户935万户,移动电话用户770万户,互联网用户245万户。城市道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燃气、公共交通、园林绿化等建设取得新进展。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对外开放向纵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所有制结构不断调整。大中型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三年目标基本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全面展开。财政改革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进展顺利。审计工作得到加强。金融三项整顿初见成效。投融资、土地使用、医药卫生、住房改革明显加快。省市县乡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省级行政编制精简50.1%,市、县、乡三级精简20%。全面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省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改革面达50%以上,公开办事制度得到推进。对外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出口年均增长10.8%,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超过200亿美元,外资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增强。境外企业规范和重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闽台港澳经贸合作与交流更加密切,福州、厦门与台湾高雄货物海上试点直航稳步发展,福建沿海与台湾金门、马祖、澎湖地区实现人员、货物直接往来,对台贸易扩大,吸引台资领域拓宽,闽台农业合作成效明显,与台港澳贸易和引资分别达229亿美元和126亿美元。侨务、外事工作得到加强。实施科教兴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科技攻关和应用基础研究取得一批新成果,高新技术产业继续发展。教育投入逐年增加,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基础教育得到加强,实现“两基”目标;整合组建集美大学和福建农林大学,新成立4所本科学院和6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大学和福州大学“211”一期工程通过验收;普通高中和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数分别增长1.4倍和1.5倍;民办教育不断发展。文化事业进一步繁荣,社会科学、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档案管理、地方志编纂等工作取得新成绩。卫生事业继续发展,人民健康水平提高,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4.3岁。群众体育广泛开展,竞技体育进步明显。一批社会事业重点项目相继建成。连续12年完成国家下达的人口控制指标;基本农田得到保护,连续3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森林覆盖率60.5%,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局部地区和流域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继续推进,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坚持依法行政,改进行政立法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新成效。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信访工作得到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新进展。“双拥”共建活动继续深入,支前保障成绩明显,国防动员、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建设、人防和海防工作进一步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2%,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4.9%。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由1997年的52.8%下降到2002年的43.6%,农村由

55.1%下降到45.9%;城镇和农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为16.3平方米和35.7平方米。城镇人口比重达44.6%。实现“两个确保”,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就业渠道不断拓宽,五年共新增就业233.6万人,再就业率71%。民政工作和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事业不断发展。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山海协作、扶贫开发、对口帮扶工作继续加强,减少绝对贫困人口14.5万人,贫困地区、老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五通”工作取得成效,“造福工程”搬迁13.7万人。《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和《福建省乡镇工作纲要(试行)》正在实施。五年来的发展成就,是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在历届政府工作的基础上取得的,凝结着全省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在此,我谨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为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付出辛勤劳动的全省人民,向给予政府工作大力支持与有效监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无党派人士,向为福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积极贡献的中央各部门及驻闽机构、驻闽部队、武警官兵、公安政法干警,向关心与支持福建建设与发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和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感谢!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有待提高,经济发展后劲仍显不足;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仍在继续,有些县乡经济基础还较薄弱;就业形势较为严峻,农民收入增长趋缓,城乡部分群众的生活还较困难;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尚未根除,市场经济秩序有待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社会事业改革发展需要加大力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消极~、铺张浪费现象依然存在;政府职能、管理方式、思想观念、工作作风要继续转变;有的地方社会治安问题比较突出等等。我们将切实重视这些问题,着力研究解决。

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今后五年的任务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的决议,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年均经济增长速度保持比全国高1 2个百分点;按2000年可比价格计算,到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力争达到7800亿元,实现第一个翻番;到2017年达到17000亿元,比全国提前3年翻两番,综合经济竞争力明显增强。基本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省全面落实,社会秩序良好;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科技和文化创新体系、全民健身和医疗卫生体系,全省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今后五年,我们要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制订和实施第十一个五年计划,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省第七次党代会的要求,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目的,发挥福建优势,着力构建山海协作、对内联接和对外开放三条战略通道,按三个层面、三个阶段同时推进全省经济协调发展,坚持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确保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大力实施科教兴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依法治省,以德治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一)开拓发展新思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软件及集成电路、生物工程与新药、新材料、环保等产业,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做大做强电子、机械和石化三大主导产业,推进纺织服装、森工造纸、食品加工等优势产业发展,并积极培育新的有发展前景的产业。大力扶持一批主业突出、产业关联度大、核心竞争力强的制造业骨干企业,培育产业群,形成产业链,建设海峡西岸制造业重要基地。加快“数字福建”建设,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坚持大中小项目一起上,劳动、资金与技术密集型产业同发展。办好工业园区和科技园区。处理好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促进资本要素合理流动。以工业化带动现代服务业,以现代服务业推动工业化,逐步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改造提高传统服务业,创新经营方式,发展新的业态。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建立健全现代流通体系。加快金融业的改革开放,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规范发展市场中介服务业,完善经济服务体系。发展社区服务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业,壮大旅游、房地产业,推进教育、卫生等领域中非基本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以工业化带动农业现代化,以农业现代化促进工业化。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围绕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合理规划、科学开发和依法保护海洋资源,以海岸带和近海开发为重点,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加快建设海洋产业体系。推进城镇化进程,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道路。厦门经济特区要发挥龙头作用,在制度创新和扩大开放等方面走在前列。福州要发挥省会城市的带动功能,在产业升级和城市建设等方面再上新台阶。福州、厦门、泉州要加快构建大城市基本框架,提高城市竞争力;漳州要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高档次和水平。莆田、宁德要发挥港口优势,以重大项目的开发推动城市发展。三明、南平、龙岩要从对接沿海、拓展腹地的功能出发,着力加快工业化进程,促进人口和生产要素集聚。要以县城和中心城镇建

设为重点,促进小城镇发展,形成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加强区域经济的分工与协作,发挥比较优势,强化经济联系,形成若干各具特色的经济区和经济带。沿海地区要在推进产业升级,发展高新技术,拓展国际市场等方面迈出新的步伐,增强对山区的带动作用;山区要打好基础,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强经济发展能力。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设“两纵三横”高速公路、“八纵九横”省级干线以及农村路网,形成五条铁路进出省通道,建立以厦门港、福州港和湄洲湾为支撑的港口体系,建设和完善以福州、厦门国际机场为依托的空港体系。建设一批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形成安全有效的防灾减灾体系和稳定可靠的能源保障体系。推进科教兴省战略,走创新发展的道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企业成为技术进步和创新的主体。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强国际、省际合作,促进优势技术跨越式发展。积极推进科研机构的改革,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推进素质教育,培育和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加快建立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巩固和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重视城乡高中阶段教育。继续发展高等教育,办好重点高等院校和重点学科,促进有条件的高等院校提升为综合性大学。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实施新世纪人才战略,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各类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和公务员队伍,引导更多的人才进入经济建设第一线,优化人才成长和创业环境,使福建成为政策配套、机制灵活、环境宽松、人才聚集的省份。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走文明发展的道路。坚持计划生育、保护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关系。继续严格控制人口数量,努力提高人口素质。围绕加快发展,推进生态省建设,着力构建协调发展的生态效益型经济、永续利用的资源保障、自然和谐的城镇人居环境、良性循环的农村生态环境、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先进高效的科教支持与管理决策等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协调发展。

(二)实现改革新突破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上取得新突破。放宽市场准入,凡是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允许国内各类资本进入,鼓励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基础设施、社会公益性服务领域建设,参与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在投融资、土地使用、对外贸易、税收等方面采取措施,实现并保护公平竞争。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健康发展。在国有经济改革上取得新突破。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工业企业战略性调整任务。建立由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努力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集体企业改革。继续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在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上取得新突破。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发展资本市场,提高企业直接融资的比重。推进地方金融改革,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深化土地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改革,完善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制度。改革阻碍劳动力流动的户籍、人事等管理制度和政策限制,建立就业服务体系,发展劳动力市场。加强产权、技术、信息、人才等市场建设。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继续深化计划、财税、金融、价格体制改革,提高经济调节水平。在完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上取得新突破。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探索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有效形式。保护合法致富的高收入群体,逐步增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健全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城乡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及慈善事业。在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在稳定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稳妥地进行集体林权改革。组建一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建立新型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改革农业科技体制,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资金入股参与农业生产经营。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在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上取得新突破。按照xx统一部署和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以及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规范部门职能,减少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能。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构建以法治化、专业化和职业化为特征的现代人事管理制度,建立精干高效的公务员队伍。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改革。以民间性、自律性为方向,培育和发展一批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在文化体制改革上取得新突破。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积极发展文化公益事业,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城乡群众文化。以产业化、市场化为取向,推动经营性、开发性文化机构的转制,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深化内部改革,调动文化工作者积极性,创造更多满足人民需要的文化精品。改革文化市场运行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按国家政策导向投资。继续完善文化市场管理体制和机制。推进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三)再创开放新局面在提高开放水平方面取得新进展。充分发挥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的政策优势,强化功能开发,提高辐射能力。进一步办好各类开发区,发挥开发区的示范和带头作用。实施以质取胜、多元发展和“走出去”战略,增强外向拉动。围绕结构调整,抓好产业带动明显的重大外资项目,开发延伸产业链的配套项目,推出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的项目。着力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来闽设立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建立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和营销中心。大幅度提高机电产

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在扩大开放领域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强工业、农业和基础设施吸收外资,扩大商贸、金融、旅游、中介服务等领域的对外开放,把吸收外资与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专门人才结合起来。制定新形势下我省参与世界区域经济合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步骤,加强与东盟、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国等的经贸合作,拓展独联体、非洲、拉美、中东等国际市场,密切与国际友好城市和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关系。在强化开放优势方面取得新进展。充分发挥福建的整体优势,加强闽港澳经贸合作,依托港澳的融资渠道和营销网络,更多地引进资金和扩大出口,完善合作协调机制,建立更加紧密的经贸关系。继续推动闽台海上试点直航和我省沿海部分地区同金门、马祖、澎湖直接往来。主动接纳台湾产业转移,欢迎台湾企业来闽投资,继续开展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和妈祖文化的交流,推动两岸人员往来,把我省建设成为海峡两岸通商贸易、台企投资、农业旅游等产业广泛合作、科技文化等领域密切交流的重要地区,为促进两岸直接“三通”和祖国统一大业做出贡献。继续加强同海外华侨华人及社团的联络和沟通,深交老朋友,广交新朋友,了解侨情,理解侨心,维护侨益,引进侨智,吸收侨资,发挥侨力。在拓展对内联接方面取得新进展。以对外开放推动对内联接,以对内联接促进对外开放,着力构建海峡两岸合作交流的重要窗口和货物进出的重要枢纽。主动参与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的分工与协作,连接大京九,拓展经济腹地,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继续做好对口省区的帮扶协作工作,积极开拓闽货市场,吸引省外企业来闽投资,形成省际经济开放新格局。在优化开放环境方面取得新进展。支持和保护海内外投资者在我省的创业活动,改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增强综合环境竞争力。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好各类投资者反映的重要问题。建立健全“大通关”协调机制,构建高效便捷的货物进出和人员出入境通道。完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健全外商投诉协调机制,推行外商投资项目代办制度和外商投资企业跟踪服务制度。落实各项政策,加快建立外经贸发展促进体系。完成今后五年的任务,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要把握发展趋势,拓展发展空间,坚决冲破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坚决改变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坚决革除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着力推出工作新举措。

三、扎实做好2003年工作2003年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出口增长7%以上,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40亿美元;地方财政收入可比增长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实际增长7%和4%-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1%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必须扎实做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扩大内需,促进投资和消费增长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安排省在建重点建设项目43个,省预备重点建设项目45个,重大利用外资项目15个。争取炼化一体化、东南汽车二期、液化天然气(LNG)总体项目、温福铁路、龙长高速公路、尤溪街面电站等一批重大项目年内动工。加强重点项目和国债项目组织协调工作,强化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落实建设资金,搞好项目稽查和招投标市场的整顿和管理。下大力气抓好一批关系经济发展后劲的重大项目储备,把工业化、城镇化等战略细化为具体项目,全面开发各类项目源,把项目工作延伸到各个领域。加强项目征集、推介和前期工作,创新项目储备体制、机制和载体,更好地引导社会资金。大力促进民间投资。进一步制定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解决个体、私营企业在融资、用地、出入境等方面的困难。在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和非义务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服务领域推出一批项目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在已建成的路桥、自来水等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等领域放开一批经营权,在银行、证券、保险、外贸等领域拓宽一批民间资本投资范围,推动一批条件成熟的私营企业改制上市。推进基建投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等综合改革。对于民间投资,不论是省内还是省外,大型企业还是中小企业,都要优化环境,做好服务,使投资者进得来、干得成、留得住。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群众购买力,增强消费预期。清理抑制消费的不合理规定,完善鼓励和引导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改善消费环境。发挥行业协会开拓市场的作用,提高闽货国内市场占有率,鼓励更多产品进入跨国企业配送中心。积极培育消费增长点。拓展农村消费市场,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加快工业化,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增强工业经济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壮大主导产业,制定规划,抓好项目实施,建设沿海石化、汽车、电子产业基地,辐射内地山区。加快制造业信息化进程。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森工造纸、冶金建材、纺织面料、服装鞋业、食品加工等优势产业。围绕重要产业中的龙头产品、关键性产品发展配套项目,对有原料优势的行业,发展深度加工,形成产业链。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实施名牌战略。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着力研究解决企业集团发展中投入机制、资产重组、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问题。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加快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解决融资难问题。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先进技术改造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制订并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措施。整合现有物流资源,依托保税区、海港、空港、铁路、公路枢纽,吸引国内外先进物流企业投资,加快建设若干各具特色的物流园区。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国家在我省布点建设国际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发展多层次的物流配送体系。抓好省定第一批22个现代流通企业和示范项目,培育龙头物流企业或企业集团,落实鼓励发展连锁经营有关政策,发展电子商务。提高和规范经济鉴证类中介服务的执业水平,促进中介服务业发展。整合旅游资源,拓展国内外旅游市场,积极开发旅游产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按照xx统一部署,研究设立省市两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推进经营性

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实施国有工业企业战略性调整方案,加快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资产重组,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参与重组和并购国有企业。制定和实施商贸、建筑及公用领域企业改革措施。深化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的运行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企业技术和管理创新。

(三)加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努力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壮大一批竞争力强、带动力大的龙头企业,抓好一批项目建设。建立多样化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行“公司加农户、科技流通服务一体化”等经营组织形式,发展订单农业。培育各具特色的效益农业和优势产业,重点发展畜牧、水产、林竹、园艺等产业,扶持食用菌、茶叶、水果、蔬菜、烤烟、花卉等优势产品的生产。加快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发展商品林基地,培育森林后续资源。促进非农产业发展,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创新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推行增产增效技术,增强农村科技队伍活力,加快农村专业技术培训。抓好农业现代化试点县和示范园区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重视疫病防治工作,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提高农产品出口能力,实现农产品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高转变。继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和水土保持。抓好农业综合开发,在发挥山海优势上多下工夫。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促进农村改革和政策落实。深化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立完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和粮食市场体系。稳妥推进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完善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研究出台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相关政策,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四)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加强规划指导,全面实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加快闽江口、厦门湾、泉州湾三大城镇密集带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设区市政府要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集中精力谋划中心城市发展,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壮大城市经济,增强区域中心城市的带动和辐射功能。同时要做好区域产业布局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以及跨县市建设项目的协调工作,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积极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壮大一批经济强县,提升一批中等发展水平县,帮扶一批经济欠发达县。制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扩大县级经济管理自主权,赋予县级市和经济强县相当于设区市的经济管理权限,调动县域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各县要根据自身情况,发挥比较优势,培育优势产业,加强县城和中心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加快山区老区发展。进一步制定完善和落实扶持山区、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库区加快发展的各项政策,培植经济发展能力。加强财政转移支付工作,重点扶持基础设施、生态和环境保护等项目建设。改善老少边岛生产生活条件,巩固和提高扶贫成果,抓好扶贫开发重点村,继续实施“造福工程”,力争在3年内基本解决我省12.4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做好对口帮扶和挂钩扶持工作,增强“造血”功能,积极推动科技、教育和卫生扶贫。鼓励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山区、老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建设。

(五)拓展对外经贸,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千方百计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扩大出口,推进经营主体和出口市场多元化,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后劲强的出口主导产品。加快国有外经贸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步伐。重点抓好电子、机械、石化、轻纺等产业和服务贸易领域招商,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在我省建立完整的生产体系,发展关联项目。切实办好现有外商投资企业,促进增资扩股。继续办好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海峡科技成果交易会等重大招商活动。支持有实力企业包括私营企业跨国发展。推进开发区体制创新,下放经济管理权限,实行“封闭管理、开放运营”。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和整合,集中力量办好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沧投资区等一批重点开发区。建设外经贸发展促进体系。有效整合口岸资源,规范服务流程,创新口岸通关模式和监管手段,不断提高通关效率。认真做好加入世贸组织具体应对工作,加快技术法规、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订,促进商品检测中心和检验检疫体系建设,推行认证认可制度,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绿色壁垒。健全反倾销应诉快速反应机制,积极开展各种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做好反倾销反补贴的申诉和应诉工作,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加强对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加强闽台港澳侨经贸合作。组织开展闽台港澳侨行业对口招商,努力吸引更多的台港澳侨企业来闽投资,推动金融、贸易、航运、旅游等企业来闽设立经营机构或代表处。继续办好台商投资区和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扩大闽台直接通商,争取在台湾本岛举办福建商品展销会。引导中小企业利用港澳商务平台拓展经贸合作。发挥海外华侨华人众多的优势,加强经贸、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六)认真做好财税工作,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加强增收节支工作。坚持依法理财,完善预算决策和管理制度,加强对财政收支的监督和审计监管。积极培育财源,认真组织收入,依法治税,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工资发放、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扶贫支农等事关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的支出,争取集中一些财力办事关经济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各级都要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不得搞赤字预算。围绕构建公共财政,推进财税各项改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偿债机制,防范财政风险。推进金融改革与发展。改进金融服务,积极组织和运用资金,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密切银企、银农、银贸、银校合作。支持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深化改革,推动地方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大力吸引外资、民间资本参股我省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壮大地方金融实力。加大证券市场融资力度,提高上市公司整体

素质。保护合法债权,维护金融安全。

(七)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条件多渠道、多形式扩大就业。认真落实再就业的扶持政策,继续改善创业环境,增加就业岗位。做好再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工作。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有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社区服务业,努力拓宽就业渠道。推进省内山海之间以及省际、国际的劳务合作,开拓就业市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更新就业观念,通过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加快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职业培训,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扩大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将长期亏损、停产、半停产困难企业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探索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有效途径。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逐步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险问题,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和医疗救济。重视做好民政、社会福利、救灾救济工作和慈善事业。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条件。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提高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完善医疗卫生设施,加快公立医院体制改革,推进医药分开,扩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降低药品价格,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探索农村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障办法。加强社区、乡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

(八)实施科教兴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步伐。加强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建设若干个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的关键技术问题,重点突破一批重大科技专项,转化一批科研成果,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形成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体制、机制和良好环境。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抓好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确保教师工资发放,加大中小学危房改造力度。着重发展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支持重点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争取增列一批博士点、硕士点和若干硕士授予权单位。增进与国内外著名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培养高层次人才。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加快福州地区大学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省广电中心等一批社会事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基层文化建设,促进文化精品创作,重视对文物和文化遗产以及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组建出版发行、广播影视集团。重视竞技体育人才的选拔和培育,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积极作用。办好地方志、档案、气象、防震减灾等各项事业。认真贯彻计划生育、保护资源和保护环境三大国策。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加强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盘活存量土地,推进国土资源市场化建设,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完成海域勘界工作。重视生态公益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自然保护区,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加强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九)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增进精神文明建设实效。紧贴时代要求,构建有利于发挥全省人民聪明才智的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紧贴社会实际,推动以德治省,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紧贴经济建设,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各项具体工作中,为推动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紧贴基层需要,为人民提供更多的优秀精神产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基层民主,推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完善村民自治,认真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和完善村委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机制。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在辖区整合的基础上建立社区居委会,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坚持和完善各种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妇女儿童、少数民族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发展各项老龄事业,加强残疾人工作,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探索管理民间信仰活动的办法。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继续实施普法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建立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监督的作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认真研究长效监管机制,正确处理好整顿与规范、打击与疏导的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抓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等领域中存在的问题,继续加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推进餐桌污染治理,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以及其他各类犯罪活动。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人民调解工作,正确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及时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做好国防动员和双拥工作。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全~防观念,切实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人防和海防管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认真做好军转干部、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支持驻闽部队和武警部队战备训练和后勤保障等工作,不断增强军政军民团结。

四、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政府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必须是与时俱进的政府,依法行政的政府,务实高效的政府,诚信廉洁的政府,归根到底是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府。我们要在省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依法行政并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与政协的联系与沟通,积极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增强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从政为民,以公正与效率为目标,提高行政水平。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

第16篇: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

福建省代省长卢展工作政府工作报告2003年1月21日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奋发前进的五年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委的领导下,2002年我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七次代表大会的决策部署,着力构建三条战略通道,按三个层面推进发展,经过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实现了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2002年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国民经济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初步统计,国内生产总值4682亿元,增长10.5%。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2.7%,工业增加值增长15.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10亿元,增长6.7%。外贸出口171亿美元,增长23%,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41亿美元,增长5%。财政总收入472亿元,可比增长1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68亿元,增长10.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0.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4.4%,城镇登记失业率4.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6‰。金融运行平稳,各项改革不断深化,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进展,科教兴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继续推进,社会事业稳步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保证本届政府顺利完成了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所确定的各项任务。过去的五年,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福建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发展是硬道理不动摇,克服亚洲金融危机、世界经济波动、各种自然灾害以及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的不利影响,以发展凝聚人心,用发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努力营造想发展、谋发展、抓发展的氛围。坚持改革开放,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在开放中调整结构、壮大实力。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依法治省,以德治省,积极实施科教兴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依靠全省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经济社会发展跃上一个新台阶。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五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其中,

一、

二、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4.2%、12.1%和9.9%,提前于1999年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三番的目标。三次产业结构由1997年的19.4∶42.6∶38调整为2002年的14.2∶46.1∶39.7。农林牧渔结构调整取得进展,农产品优质品率提高,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工业经济主导作用增强,优势产业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和电子、机械、石化产业对工业增长贡献率明显提高。信息、金融、商贸流通、社区服务、旅游、房地产等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瓶颈”制约得到缓解。五年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490亿元,年均增长18.5%。水利、电力、交通、通讯等一批重点项目竣工投产。防灾减灾五大防御体系基本建成,完成千公里江堤建设和千公里海堤加固任务。电力装机容量新增550万千瓦,城乡电网改造和扩建取得重大进展,实现与华东电网联网。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初步形成,机场航线增加99条,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增加490公里,在建里程300多公里,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和农村路网建设加快,横南、梅坎铁路建成通车,港口年吞吐量突破1亿吨,集装箱年吞吐量超过250万标箱。城乡电话用户935万户,移动电话用户770万户,互联网用户245万户。城市道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燃气、公共交通、园林绿化等建设取得新进展。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对外开放向纵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所有制结构不断调整。大中型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三年目标基本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全面展开。财政改革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进展顺利。审计工作得到加强。金融三项整顿初见成效。投融资、土地使用、医药卫生、住房改革明显加快。省市县乡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省级行政编制精简50.1%,市、县、乡三级精简20%。全面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省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改革面达50%以上,公开办事制度得到推进。对外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出口年均增长10.8%,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超过200亿美元,外资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增强。境外企业规范和重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闽台港澳经贸合作与交流更加密切,福州、厦门与台湾高雄货物海上试点直航稳步发展,福建沿海与台湾金门、马祖、澎湖地区实现人员、货物直接往来,对台贸易扩大,吸引台资领域拓宽,闽台农业合作成效明显,与台港澳贸易和引资分别达229亿美元和126亿美元。侨务、外事工作得到加强。实施科教兴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科技攻关和应用基础研究取得一批新成果,高新技术产业继续发展

理好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促进资本要素合理流动。以工业化带动现代服务业,以现代服务业推动工业化,逐步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改造提高传统服务业,创新经营方式,发展新的业态。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建立健全现代流通体系。加快金融业的改革开放,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规范发展市场中介服务业,完善经济服务体系。发展社区服务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业,壮大旅游、房地产业,推进教育、卫生等领域中非基本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以工业化带动农业现代化,以农业现代化促进工业化。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围绕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合理规划、科学开发和依法保护海洋资源,以海岸带和近海开发为重点,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加快建设海洋产业体系。推进城镇化进程,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道路。厦门经济特区要发挥龙头作用,在制度创新和扩大开放等方面走在前列。福州要发挥省会城市的带动功能,在产业升级和城市建设等方面再上新台阶。福州、厦门、泉州要加快构建大城市基本框架,提高城市竞争力;漳州要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高档次和水平。莆田、宁德要发挥港口优势,以重大项目的开发推动城市发展。三明、南平、龙岩要从对接沿海、拓展腹地的功能出发,着力加快工业化进程,促进人口和生产要素集聚。要以县城和中心城镇建设为重点,促进小城镇发展,形成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加强区域经济的分工与协作,发挥比较优势,强化经济联系,形成若干各具特色的经济区和经济带。沿海地区要在推进产业升级,发展高新技术,拓展国际市场等方面迈出新的步伐,增强对山区的带动作用;山区要打好基础,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强经济发展能力。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设“两纵三横”高速公路、“八纵九横”省级干线以及农村路网,形成五条铁路进出省通道,建立以厦门港、福州港和湄洲湾为支撑的港口体系,建设和完善以福州、厦门国际机场为依托的空港体系。建设一批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形成安全有效的防灾减灾体系和稳定可靠的能源保障体系。推进科教兴省战略,走创新发展的道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企业成为技术进步和创新的主体。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强国际、省际合作,促进优势技术跨越式发展。积极推进科研机构的改革,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推进素质教育,培育和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加快建立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巩固和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重视城乡高中阶段教育。继续发展高等教育,办好重点高等院校和重点学科,促进有条件的高等院校提升为综合性大学。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实施新世纪人才战略,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各类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和公务员队伍,引导更多的人才进入经济建设第一线,优化人才成长和创业环境,使福建成为政策配套、机制灵活、环境宽松、人才聚集的省份。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走文明发展的道路。坚持计划生育、保护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关系。继续严格控制人口数量,努力提高人口素质。围绕加快发展,推进生态省建设,着力构建协调发展的生态效益型经济、永续利用的资源保障、自然和谐的城镇人居环境、良性循环的农村生态环境、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先进高效的科教支持与管理决策等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协调发展。

(二)实现改革新突破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上取得新突破。放宽市场准入,凡是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允许国内各类资本进入,鼓励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基础设施、社会公益性服务领域建设,参与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在投融资、土地使用、对外贸易、税收等方面采取措施,实现并保护公平竞争。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健康发展。在国有经济改革上取得新突破。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工业企业战略性调整任务。建立由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努力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集体企业改革。继续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在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上取得新突破。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发展资本市场,提高企业直接融资的比重。推进地方金融改革,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深化土地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改革,完善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制度。改革阻碍劳动力流动的户籍、人事等管理制度和政策限制,建立就业服务体系,发展劳动力市场。加强产权、技术、信息、人才等市场建设。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继续深化计划、财税、金融、价格体制改革,提高经济调节水平。在完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上取得新突破。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探索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有效形式。保护合法致富的高收入群体,逐步增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健全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城乡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及慈善事业。在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在稳定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稳妥地进行集体林权改革。组建一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建立新型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改革农业科技体制,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资金入股参与农业生产经营。创新

设外经贸发展促进体系。有效整合口岸资源,规范服务流程,创新口岸通关模式和监管手段,不断提高通关效率。认真做好加入世贸组织具体应对工作,加快技术法规、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订,促进商品检测中心和检验检疫体系建设,推行认证认可制度,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绿色壁垒。健全反倾销应诉快速反应机制,积极开展各种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做好反倾销反补贴的申诉和应诉工作,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加强对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加强闽台港澳侨经贸合作。组织开展闽台港澳侨行业对口招商,努力吸引更多的台港澳侨企业来闽投资,推动金融、贸易、航运、旅游等企业来闽设立经营机构或代表处。继续办好台商投资区和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扩大闽台直接通商,争取在台湾本岛举办福建商品展销会。引导中小企业利用港澳商务平台拓展经贸合作。发挥海外华侨华人众多的优势,加强经贸、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六)认真做好财税工作,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加强增收节支工作。坚持依法理财,完善预算决策和管理制度,加强对财政收支的监督和审计监管。积极培育财源,认真组织收入,依法治税,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工资发放、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扶贫支农等事关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的支出,争取集中一些财力办事关经济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各级都要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不得搞赤字预算。围绕构建公共财政,推进财税各项改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偿债机制,防范财政风险。推进金融改革与发展。改进金融服务,积极组织和运用资金,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密切银企、银农、银贸、银校合作。支持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深化改革,推动地方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大力吸引外资、民间资本参股我省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壮大地方金融实力。加大证券市场融资力度,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素质。保护合法债权,维护金融安全。

(七)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条件多渠道、多形式扩大就业。认真落实再就业的扶持政策,继续改善创业环境,增加就业岗位。做好再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工作。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有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社区服务业,努力拓宽就业渠道。推进省内山海之间以及省际、国际的劳务合作,开拓就业市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更新就业观念,通过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加快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职业培训,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扩大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将长期亏损、停产、半停产困难企业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探索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有效途径。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逐步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险问题,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和医疗救济。重视做好民政、社会福利、救灾救济工作和慈善事业。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条件。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提高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完善医疗卫生设施,加快公立医院体制改革,推进医药分开,扩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降低药品价格,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探索农村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障办法。加强社区、乡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

(八)实施科教兴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步伐。加强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建设若干个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的关键技术问题,重点突破一批重大科技专项,转化一批科研成果,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形成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体制、机制和良好环境。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抓好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确保教师工资发放,加大中小学危房改造力度。着重发展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支持重点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争取增列一批博士点、硕士点和若干硕士授予权单位。增进与国内外著名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培养高层次人才。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加快福州地区大学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省广电中心等一批社会事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基层文化建设,促进文化精品创作,重视对文物和文化遗产以及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组建出版发行、广播影视集团。重视竞技体育人才的选拔和培育,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积极作用。办好地方志、档案、气象、防震减灾等各项事业。认真贯彻计划生育、保护资源和保护环境三大国策。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加强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盘活存量土地,推进国土资源市场化建设,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完成海域勘界工作。重视生态公益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自然保护区,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加强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九)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增进精神文明建设实效。紧贴时代要求,构建有利于发挥全省人民聪明才智的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紧贴社会实际,推动以德治省,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紧贴经济建设,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各项具体工作中,为推动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紧贴基层需要,为人民提供更多的优秀精神产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基层民主,推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完善村民自治,认真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和完善村委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机制。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在辖区整合的基础上建立社区居委会,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坚持和完善各种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妇女儿童、少数民族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发展各项老龄事业,加强残疾人工作,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探索管

理民间信仰活动的办法。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继续实施普法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建立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认真研究长效监管机制,正确处理好整顿与规范、打击与疏导的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抓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等领域中存在的问题,继续加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推进餐桌污染治理,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以及其他各类犯罪活动。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人民调解工作,正确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及时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做好国防动员和双拥工作。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切实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人防和海防管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认真做好军转干部、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支持驻闽部队和武警部队战备训练和后勤保障等工作,不断增强军政军民团结。

四、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政府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必须是与时俱进的政府,依法行政的政府,务实高效的政府,诚信廉洁的政府,归根到底是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府。我们要在省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依法行政并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与政协的联系与沟通,积极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增强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从政为民,以公正与效率为目标,提高行政水平。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敢于突破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突破教条主义、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在加快发展中解放思想,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用改革的思路、发展的办法,研究解决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把主要精力放在推动工作上。只要对人民有利,对发展有利,对稳定有利,对全局有利,就要大胆试,大胆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职能转移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着力营造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和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改进行政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政府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政府法制建设,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推进政府机构、职能、行为法定化,确保行政措施公正透明、合法有效。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积极开展政府诚信建设,凡是对社会、对人民作出的承诺,必须说到做到,取信于民。发扬求真求实求效的作风。各级政府要把人民的利益高高举过头顶,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时刻牢记我们的职责和使命,努力把福建的事情办好,对福建人民负责。要突破部门、地区局限,凝聚各方才智,形成整体合力,提高工作效率。要抓住事关发展全局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办任何事都要注重实效,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坚决反对浮躁浮夸、急功近利,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慷国家之慨。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达标升级和评比检查活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推进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廉政是政府的第一形象,是公正和效率的基本保证。决不允许任何公务员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要认真落实政府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源头上、机制上、制度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继续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严厉打击和清除腐败分子。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加强政府效能建设,提高行政能力,推行政务公开,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行政监督,推行绩效考评,确保政令畅通,工作落实到位。全体公务员要牢记人民的嘱托,树立奋发有为的蓬勃朝气,开拓创新的昂扬锐气,清正廉洁的浩然正气,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各位代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们共同的事业,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省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省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万众一心,奋发图强,把福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第17篇: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

2010年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

[福建日报]

2010-02-05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在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 黄小晶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9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意见》,坚决实施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按照省委的总体部署,全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效。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11950亿元,增长12%;财政总收入1694亿元,增长11.7%,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932亿元,增长11.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362亿元,增长20%;外贸进出口总额797亿美元,下降6.1%,其中,出口533亿美元,下降6.4%;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01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77元,实际增长10.9%;农民人均纯收入6680元,实际增长10.1%;城镇登记失业率3.9%;人口自然增长率6.2%。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2%、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5%、化学需氧量排放减少0.2%的节能减排目标预计可以完成。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进入新阶段

党中央、国务院对以福建为主体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高度重视。2009年5月,国务院出台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意见》,温家宝总理、贾庆林主席等中央领导同志先后来闽视察,对加快海西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海西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在服务全国发展大局、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凸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站在新的起点上。

把握机遇乘势而上。研究制定我省贯彻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意见,组织修编《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及时细化分解相关任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家有关部门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加强汇报沟通衔接,迄今已有65个国家部门、央属企业推出支持措施。全省上下主动融入全局,着力工作落实,深入实施十大举措,加快构建十大支撑体系。海内外华人华侨、台港澳同胞、闽籍乡亲、国际友人积极呼应、协力推进。周边地区与我省的协作更加紧密,沿海与内地的通道更加顺畅,区域一体化趋势更加明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呈现良好发展局面。

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加快推进。一是启动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加快编制总体规划,赋予特殊政策,推进项目开发前期工作。二是促进闽台产业深度对接,完善台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出台支持台资企业发展政策,吸引台商投资建设专业园区。三是制定台商投资区、开发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拓展提升方案,申报设立泉州、漳州台商投资区和福州保税港区,推进福州、厦门台商投资区扩区。四是推动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加快组建两岸合作的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积极争取对台离岸金融试点,福州市商业银行更名为福建海峡银行,新台币现钞兑换试点扩大到全省。五是完善两岸人员往来及旅游发展机制,出台奖励措施促进两岸游客经我省双向旅游,首家台资旅行社落户厦门,“海峡旅游”品牌影响扩大。六是加强对台先行先试政策综合研究,促进对台经贸、航运、邮政、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交流合作。七是加大港口整合力度,北部以福州港为主体,覆盖三都澳、罗源湾、兴化湾北岸;中部以湄洲湾港为主体,覆盖湄洲湾、兴化湾南岸、泉州湾;南部以厦门港为主体,覆盖厦门湾、东山湾,促进海峡西岸港口群加快形成。八是组织研究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深入探讨土地、金融、就业、社会管理等方面政策举措。九是制定引进培养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政策。

闽台交流合作更加紧密。首届海峡论坛成功举办,成为继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两会”协商后的又一个两岸交流沟通重要平台。先后两次组织大型交流团赴台推介海西,加强闽台行业、园区、企业间的对接,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台资25.3亿美元,对台贸易额70亿美元。新增清流、仙游两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成为首家赴台投资的大陆企业。率先开通对台海上直航客滚航线、空中直航定期航班和直接通邮邮路,“小三通”航线客运量138.2万人次,增长31.7%。建立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和科技、体育合作基地,全面开放对台职业技能鉴定,成规模选派大学生入岛学习。积极开展向台湾中南部受灾民众捐款赈灾活动。省台湾文献信息中心建成使用。“5·18”等涉台经贸活动成效明显,闽台各领域交往更加深入。

(二)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经济持续较快发展

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坚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持续推出加强“三农”、振兴产业、科技创新、扩大投资、拉动消费、稳定出口等一系列举措,政策效应逐步显现,经济运行逐季回升,增长态势持续向好。

“三农”工作力度加大。全面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全省财政支持“三农”投入438亿元,增长2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001亿元,增长5%,粮食总产量667万吨,连续三年增产。农业产业化规模扩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增长9%,农产品出口增长12.8%。“五新”推广步伐加快,实施94个示范项目,建设9个集成推广示范县。实施土地整理70.5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40.5万亩,新建改扩建标准渔港17个,修复病险水库120座,完成海堤除险加固152.5公里、农村路网工程4650公里,解决农村133.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全省20户以上自然村通电话全面实现。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供销社作用进一步发挥,金融服务网点覆盖全省所有乡镇。动植物疫情疫病有效防控,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基本建成,因灾倒房的受灾户春节前可全部搬入新居。

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全年工业增加值4918亿元、增长12.1%,建筑业增加值894亿元、增长18.6%。产业集群进一步壮大,福建炼化一体化、南纸林纸一体化、液化天然气冷能空分等一批项目建成投产,光电、软件、微波通信、生物医药、环保设备等一批新兴产业基地加快形成;制定实施14个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方案,深入推进工业内涵深化技改提升工程,完成工业改扩建投资936亿元,增长49.7%。帮扶企业力度加大,全面落实扶持中小企业的36条政策等措施,建立完善信用担保补偿、再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和资金链应急保障机制,设立创投资金,全年省级财政扶持企业资金达25.7亿元;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20家,累计达147家;取消、停止、减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为企业减负25亿元;支持企业拓展营销联盟和电子商务,规模以上工业产销率达97.42%。服务业拉动作用增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有力,全年本外币贷款余额增长30.5%;动漫、创意等新兴服务业和服务外包迅速成长,一批物流园区、节点和配送中心初步建成,咨询、广告、会展等商务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总收入持续增长,全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2.5%,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4.8个百分点。

自主创新能力继续提高。拓宽科技投入渠道,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激励政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省重新认定576家高新技术企业,新增4个国家级创新型企业、30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推进科技重大专项,万吨级煤制乙二醇成套技术、陶瓷纤维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水稻转基因育种、重大传染病防治技术等专项列入国家计划。8项科研成果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创新平台加快拓展,新建4个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7个行业技术开发基地。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科学研究所通过验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新增中国驰名商标30个、专利授权量11282件,新制修订国家标准90项。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百千万”行动深入开展,技术经纪队伍逐步壮大。第七届“6·18”成功对接5008个项目,有效促进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集聚。“数字福建”建设扎实推进,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7.6%,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重点项目开工和投产数量创历史新高,全年完成投资1493亿元,增长23.4%。海西跨入高速铁路时代,温福、福厦铁路建成通车,干线铁路运营里程新增504公里,累计突破2100公里。泉三高速泉州段、永武高速上杭至武平段、福泉高速莆秀支线等项目建成,高速公路通车里程新增246公里,累计突破2000公里。港口吞吐能力新增6220万吨,全年吞吐量突破3亿吨,厦门港步入亿吨港行列。厦门翔安隧道全线贯通,福州地铁1号线开工建设。宁德、福清核电站建设全面铺开,一批火电、气电、风电项目建成投产,新增电力装机400万千瓦,总容量突破3000万千瓦,提前建成全省500千伏大环网。

消费需求进一步扩大。落实减免居民自住房交易税、下调贷款利率等优惠政策,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分别增长67.5%和107.4%。鼓励和支持购买节能环保小排量汽车,全年汽车类零售额增长35.8%。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集贸市场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推进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汽车以旧换新,城市社区商业服务网络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进一步健全。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强化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对外经贸平稳发展。及时出台稳定外贸增长的35条政策等措施,扶持重点企业和大宗商品出口,加大对企业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全省外贸运行好于全国,居十大外贸省市前列,降幅小于全国7.8个百分点,民营企业出口、一般贸易出口比重分别提高7.5个和4.9个百分点。电子口岸覆盖面扩大,通关环境继续改善。厦门翔安B型保税物流中心封关运作,漳州成为全国光机电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利用外资质量提升,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4.9%,比重提高3个百分点。鼓励企业“走出去”取得进展。闽港闽澳合作不断深化,实际利用港澳资金47.6亿美元,闽港闽澳贸易额36.3亿美元。侨务、外事工作继续加强。“9·8”等重大经贸活动成果丰硕。

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序开展,生态公益林管护、商品林采伐和林权抵押贷款等配套改革取得新进展,农村公路养护分级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农信社改制试点启动。新组建投资、能源、交通、外贸、华侨实业五大集团,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不断健全。出台扩大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增值税转型、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实施,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和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全部取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省城乡居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启动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组建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和海峡世纪影视公司,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步伐加快。

(三)着力改善民生,社会建设扎实推进

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全年新增城镇就业67.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2万人。鼓励企业少裁员、不减员,完善企业欠薪保障金垫付机制。开展“八闽行巡回招聘”活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接和创业培训,支持农民工流动就业和返乡创业。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保问题基本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5.3%,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行业范围进一步拓宽。

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基础教育巩固提高,“双高普九”达标县(市、区)增至60个,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改革有序开展。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新增8个职教集团和31个省级以上实训基地。高校专业结构调整和服务海西工程扎实推进,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第四届福建艺术节和第二届文博会成功举办,在第十一届“五个一工程”评选中我省获奖总数居全国前列。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力度加大。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哲学社会科学等事业持续繁荣。文化创意、报刊服务、工艺美术等产业发展迅速,厦门、福州成为国家级动画产业基地,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依法、科学、有序进行。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取得成效。我省运动员在第十一届全运会上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社会福利、救助和慈善事业稳步发展。妇女、儿童、老龄和残疾人工作得到加强。援建彭州项目成效显著,对口支援协作不断深化。人事、编制、气象、防震、测绘、地勘、库区移民、档案、地方志等工作取得新进展。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强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成23座污水处理厂、3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和17个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城市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75%和91%。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设施,省控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和联网全面完成,重点领域和企业节能工程取得新成效。淘汰落后水泥产能499万吨、小煤矿产能56万吨,关停小火电机组119.5万千瓦。饮用水源地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和海洋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加强。编制实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和重点港区控制性详规,促进岸线保护和合理利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连续1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森林覆盖率达63.1%,继续保持全国第一。

惠民举措逐项落实。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宿舍建设工程,对城乡低保家庭高中学生提供助学金,中职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全部免除,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光明行动”受益患者1.2万人。农村卫生“百千万”工程顺利推进。全省新增病床5000多张。实施妇幼和老年卫生健康计划,推动社区医生进家庭,建设儿童医疗救治体系,为城乡低保妇女免费进行专项检查。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群众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完成年度任务。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稳步推进。新建3.29万套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新建改扩建18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和100所农村敬老院。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提高。农村住房、森林火灾、渔船和渔工责任保险覆盖全省,水稻种植保险范围扩大。造福工程、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完成年度目标,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持续开展。省财政为村计生协会会长、妇代会主任、团支部书记发放津贴,村主干补贴标准提高。继续帮助驻闽部队建设生产生活项目。

“平安福建”建设不断深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4.72%。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城乡基层自治组织换届选举基本完成。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强化法律服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事故总量下降11.5%。健全社会公共安全预警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提升。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得到落实。国防动员、优抚安置、双拥共建、民兵预备役、海防、人防、反走私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坚持依法行政,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各级政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依法执行人大决定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人大代表视察及专项调研。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认真办理政协提案,积极采纳委员调研成果。全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858件、省政协提案907件,办结率均为100%。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深入落实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全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3项,出台省政府规章4件。“五五”普法持续开展。稳妥实施省级政府机构改革,率先实行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四分开”,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成效。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深化效能建设、绩效管理,有效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开展对“小金库”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取得新成绩。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源头上防治腐败力度加大,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加强。

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中央支持海西发展重大决策的强大效应,得益于全省人民的团结奋斗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付出辛勤劳动的全省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企业家、公务人员,向给予政府工作有力支持与有效监督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为福建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中央各部门及驻闽机构、驻闽部队、武警官兵、公安民警,向关心支持福建发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回升基础还不牢固,国际市场需求低迷态势短期难以改变,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增长压力较大,部分工业行业和一些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仍较困难。产业规模不大、竞争力不强,新兴产业项目不多,自主创新能力亟待提升,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还有不少薄弱环节,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还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还不高,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较弱,城乡统筹和城镇化进程还需要进一步推进。农业基础仍不稳固,农民持续增收困难较多。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社会保障体系仍不够健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安全生产仍有隐患,社会稳定还面临一些不确定因素。政府职能有待进一步转变,一些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甚至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和消极腐败现象。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扎实做好2010年工作

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全面贯彻国务院《意见》的第一年。从有利条件看,世界经济有望恢复性增长,国内经济回升向好基础逐步巩固,我省经济积极向好趋势显现,经济发展环境将好于去年。从不利因素看,经济回升的内在动力仍然不足,扩大需求存在较大制约,外部环境不确定因素很多,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十分复杂,特别是转变发展方式已刻不容缓。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必须增强信心,增强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机统一起来,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

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按照“五个更加注重”的要求,紧紧抓住国务院出台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意见》的重大历史机遇,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扩大需求推动持续增长,转变方式提升发展水平,先行先试深化改革开放,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凝心聚力、乘势而上,努力建设科学发展之区、改革开放之区、文明祥和之区、生态优美之区。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0.5%左右;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外贸出口增长8%左右;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不低于80亿美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5%。实现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2%,完成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年度减排任务。

新的一年,政府的所有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战略,深刻认识重大意义,遵循总体要求,把握战略定位,强化保障措施,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广泛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推动新一轮更高层次的发展。重点做好以下九个方面工作:

(一)夯实“三农”基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提高粮食保障能力。完善农民种粮直接补贴等政策,增加涉农补贴规模,提高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有效防止耕地抛荒,大力推广关键增产技术,积极发展超级稻、再生稻,提高粮食单产,确保粮食自给水平不下降。落实储备粮定单收购政策,推进储备粮库建设,拓展粮食产销协作,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增强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推广集约化、设施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扶持发展种子种苗产业,支持优势产区发展特色产品,引导畜牧和水产业健康生态养殖。壮大品牌农业,推行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标识认证制度。健全监管机构,完善监测网络,实行严格的追溯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促进农业“五新”进村入户。实施新产品、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推广示范工程,为农民提供近距离技术指导。推动“五新”融入生产、储存、加工、流通各环节,构建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技术链和服务链,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和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农民远程培训。

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旱片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继续实施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和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抓好农村路网、村通客车、信息化和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推进江海堤防防洪工程和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新建扩建一批标准渔港。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大强农惠农力度。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村土地管理机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提高林权证到户率,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标准,支持永安国家林业示范区改革与发展。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完善干部驻村任职、农村“六大员”、科技特派员、专家服务团等制度,实行从优秀村主干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探索对村级干部的激励机制。建立村级公益事业投入长效机制,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健全基层农技服务和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突出转型升级,着力建设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

加快重点产业调整振兴。一是抓好项目带动。深入实施14个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方案,今明两年推进落实950个制造业重点项目,加快21个成长型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建设。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集中实施300个重点技改项目,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二是深化品牌带动。实施标准化战略,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加大品牌培育和保护力度,提高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市场占有率。三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和技改投入,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支持企业优化重组,促进集约发展。推动企业强化协作配套,培育零部件“小巨人”,形成产业群协同竞争优势。四是创造企业成长的良好条件。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落实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创新中小企业信贷融资服务,完善信用担保补偿和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培育发展创业投资、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落实先进制造业用地扶持政策,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完善营销联盟等机制,支持企业建设营销网络和发展电子商务。强化经济运行调度,全力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整合资源、拓展需求、打造平台、循序渐进,发展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综合效益好的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重点工程和龙头企业为依托,推广应用污染防治和节能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新能源产业重点扶持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和设备制造,培育核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产业。生物医药及新药产业重点培育基因工程药物、现代中药等,推进生物资源系列开发。新材料产业重点加快光电材料、催化及光催化材料、改性高分子材料、稀土材料等的产业化,壮大化工轻纺新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特种金属及陶瓷材料等产业。信息网络产业重点壮大微波通信、计算机及外设、数字视听等产业。突破物联网产业关键技术,加快信息识别和传感技术的产业化,启动示范项目和示范区建设,促进物联网技术在食品安全、灾害监测、现代物流、智能交通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海洋新兴产业重点加强中试基地及研发平台建设,争取建立国家区域海洋研究中心,培育海洋生物制药、海水综合利用、海洋能源资源和海洋信息开发等产业,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省。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扶持现代物流业,加快重点物流节点城市、现代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建设,培育和引进一批覆盖范围大、功能作用强的专业化骨干企业。壮大信息服务业,增强数字内容服务和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提高“数字福建”应用水平。培育外包服务业,落实软件业扶持政策,依托福州、厦门等软件园区,拓展软件开发、系统应用和业务流程等领域外包,建设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积极发展面向民生的服务业,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家政服务、养老服务、文体娱乐等功能和网络。加快发展旅游业,把握高速铁路时代新机遇,以滨海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和文化旅游为重点,整合和保护旅游资源,完善营销服务,开发多样化产品,促进两岸业界共同培育市场,提升“海峡旅游”品牌,打造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

进一步强化自主创新。坚持创新驱动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着力构筑特色鲜明的区域创新体系。一是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开发基地建设。联合中科院共建海西物质科学与技术研究院等研发机构。构建高新技术产权交易平台。办好第八届“6·18”项目成果交易会,提高研发征集量、企业参与度和成果对接率。二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和产学研合作项目,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加大科技资源整合和投融资力度,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建技术创新联盟。完善扶持科技经纪服务的政策,有效促进技术成果转化。三是加强创新环境建设。健全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发挥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政策激励作用。支持开展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创新高技术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加大知识产权创造、应用、保护和管理力度。四是加强创新人才支撑。加强人才规划,实施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鼓励政策,为引进高端人才提供“保姆式”全程服务,让各类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干得好。

(三)发挥投资消费拉动作用,积极有效扩大内需

保持投资持续增长。把握政策导向,组织实施一批投资大、效益好、拉动效果持久的重点项目,有效寻找新的项目源,增强投资内生动力。落实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制,加强项目报批、征地搬迁协调服务,推行施工管理标准化,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今年安排省重点项目523个,力争新开工120个、投产120个,总投资14351亿元,年度投资1720亿元。落实鼓励和扩大民间投资的政策,面向社会资本推出一批基础设施和大型公共工程建设项目。办好第三届世界闽商大会,促成一批投资合作项目。依托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扩大与央企、境外企业的战略合作,加快培育新增长区域。

全面推进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形成服务周边地区发展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一是构建“三纵六横九环”海峡铁路网,开工浦建龙梅、南三龙等线路,续建14个项目,深化衢宁、长泉等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建设“三纵八横”海西高速公路网,开工10个、续建25个项目,新增通车里程391公里。三是壮大海峡西岸港口群,继续整合港湾资源,加强深水航道、疏港通道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发展大型集装箱和散货港区。四是优化空港布局,加快现有机场更新改造和新建、迁建机场的前期工作。五是打造沿海重要能源基地,抓好在建核电项目,加快核电后备厂址前期工作,推动主干电网、特高压电网、智能电网和省外联网建设,抓紧天然气二期管网、抽水蓄能电站、煤炭中转储备和石油储备基地建设。六是健全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加快建设城市路网、综合枢纽、轨道交通、公共停车场、公交和客货运场站,提升供水供气和防洪排涝能力。

培育和扩大消费需求。一是提高消费能力。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农民收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部分优抚对象待遇水平。落实中小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完善对低收入困难群体的转移支付制度。二是拓展消费空间。加快供销社改革和发展,加强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健全经营服务和购销网络,开拓农村市场。落实和完善鼓励家电、汽车、摩托车消费的相关举措,以三网融合促进信息消费,培育新型消费业态。三是优化消费环境。加快商贸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商业网点。积极发展消费信贷。抓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加强重要商品、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和调控保障。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工作责任制,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加大旧城区、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把握好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时序,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严厉查处圈地不建、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

(四)凸显前沿平台功能,建设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

打造更具特色的对台合作格局。争取对台先行先试政策,推动厦门市综合配套改革,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的龙头作用。推进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建设,明确功能定位,改善基础设施,加强产业支撑,营造优美环境,推动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探索两岸共同开发模式。做好台商投资区扩区和新设工作。办好第二届海峡论坛,突出民间性、社会性、广泛性,打造两岸同胞大交流、两岸经贸大合作、两岸关系大发展的重要平台。

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紧密区域。一是加强产业深度对接。促进一批台资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生成落地,加快形成厦门湾、闽江口、湄洲湾、东山湾等产业对接集中区。拓宽产业合作领域,开展研发合作,重点抓好智能电子、节能环保、服务外包等方面对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赴台投资。二是拓展对台各类园区。推进石化、光电、汽车、装备制造等专业园区建设,加快高科技园区对接,完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林业合作实验区,办好海峡两岸农产品集散中心、农业技术合作中心、林业博览园和台湾农民创业园。三是加快金融合作步伐。积极争取开办新台币离岸金融业务,推动人民币作为闽台贸易结算货币,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促进闽台金融机构双向互设、互相参股。

建设两岸文化交流重要基地。加大涉台文物保护力度,抓好闽南文化生态保护30个示范点建设,推动建立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深化妈祖等民间信俗和祖地文化的双向交流,加强与台湾基层民众的交流交往。推进动漫、网络游戏等文化产业对接,建立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园和文化产业合作中心。推动闽台院校学生互招、学历学分互认和师资互聘,设立两岸教育合作试验园区。构建闽台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建设两岸直接往来综合枢纽。发展对台客滚运输,争取开通更多对台集装箱班轮、散杂货不定期航线,推动空中直航增开航班、增设航点。促进闽台口岸信息共享,试行便利人员往来的管理办法,推进“小三通”海空联运。加快开通邮件航空运输,推动建立对台邮件总包交换中心,促进厦金海底通信电缆敷设,建设便捷的信息沟通渠道。

(五)全力做好外经贸工作,推动对外开放纵深拓展

在扩大份额中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行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部分由省级财政统一承担的办法,支持大宗传统特色优势商品出口,加大对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扶持,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鼓励发展出口信贷,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和出口企业先退后审覆盖面。全面启动重点商品出口基地建设,推动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发展,扩大自主品牌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积极发展外贸物流业,发挥保税港区等政策功能,拓展国际中转业务,开辟腹地货源基地,建设晋江、南平、三明、龙岩和周边省份的“无水港”,鼓励发展“飞地港”,支持台商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展加工增值复出口业务,加快形成大物流、大港口、大外贸新格局。有效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积极开拓东盟等自贸区市场,巩固欧美日等传统市场,拓展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增加重要资源和原材料进口。加快推进“无纸化”通关建设,坚持和完善重点口岸7天工作制和24小时预约通关,扩大电子口岸覆盖面,拓展铁海联运和区港联动政策覆盖范围。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企业到境外建立生产基地、资源基地、研发机构和营销网络。

在稳定规模中提升利用外资质量。一是有备招商、择优选资。完善外商投资指导目录,主动推介一批产业龙头项目和关键配套项目,鼓励外资投向产业调整振兴等重点领域,积极吸引研发机构和地区总部。二是拓展载体、有效集聚。出台开发区扩区、整合、用地、用海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办好“9·8”、“5·18”、第二届世界投资论坛等重大经贸活动,积极参与、支持办好上海世博会。三是引资引智、一体运作。注重吸引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先进理念和技术,发挥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相结合的放大效应。四是改进服务、提高效率。推行一条龙、一站式管理,健全外商投资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的跟踪落实机制,争取列入全国简化外资审批的试点省份,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在拓展平台中密切闽港澳侨合作。始终如一重视发挥港澳侨的优势,提升合作水平和成效。完善闽港合作八大平台,着力推动我省制造业与香港专业服务业对接,联手拓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培育国外展会基地、开展专业化招商推广活动,共同构建外贸物流配送平台。深化闽澳四项合作,依托澳门经贸渠道,持续开拓葡语系国家市场。创新海外华侨华人经贸合作的形式和载体,积极引进侨智侨资。充分发挥涉港澳侨和外事部门的平台作用,在牵线搭桥、跟踪服务、重点突破上拓展新作为。

(六)持续推进生态省建设,精心保护青山绿水

强化环境综合治理。落实环保“一岗双责”,推进“六江两溪”重点流域整治,治理畜禽养殖、石板材和工矿业污染,整顿污染集控区,加大重点区域、主要海湾和近岸海域的污染防控。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等长效机制,加强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重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陆源排海溯源追究,大力治理海漂垃圾。专项治理乱建坟墓,狠抓城市内河、噪音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改善城乡生态和人居环境。

严格节能减排责任。对新上项目严把产业政策、资源消耗和环境保护关,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发展低碳经济,推动绿色增长。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200个项目,实现每个县(市)至少建成一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一座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完善节能减排考核和奖惩机制,严查偷漏排等违法行为。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推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引进与应用,支持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发展循环经济。

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按照生态功能区划规范开发建设行为。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清理整顿小水电项目,落实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严格河道、海域采砂监管。优化森林资源结构,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加大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和保护力度,规范勘查开发行为。运用土地价格调节机制,引导节约集约用地。保护海洋资源和天然岸线,合理开展湾外围海填海造地试点,有序利用和管理无居民海岛。

(七)加快城镇化进程,加强区域协调互动

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一是加强城乡规划。开展新一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抓好综合交通、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加强对村镇规划的指导、协调和投入。二是壮大中心城市。实施《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城市布局和建设,拓展中心城市框架,提升中心城市实力,增强辐射带动作用。三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快解决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要素瓶颈、基础设施等问题,引导县域产业突出特色、参与分工,增强县级统筹发展能力。四是加快小城镇建设。抓好20个重点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在户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等方面赋予相关政策,建设“规划先行、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的宜居城市综合体。五是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生态建设等方面一体化进程。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和生活问题,放宽中小城市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

大力帮扶欠发达地区。推进落实国家支持原中央苏区发展的政策,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山区、海岛、水库库区的投入,改善欠发达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对口帮扶渠道,培育一批山海协作示范工程。完善扶贫开发政策,抓好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

推进跨省区域协作。强化海西城市群中心城市相互间的协作与沟通,构建城市联盟,拓展综合通道。密切与长三角、珠三角、中西部等经济区域的联系。办好第六届泛珠论坛。全面完成援建彭州建设任务,开展对口支援协作,促进共同发展。

(八)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增强发展活力

提升国有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实施省属企业三年发展规划,支持企业优化重组。以投资决策、风险控制、经营预算、责任追究为重点,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落实民营企业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同等待遇,规范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权转让和城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制度。支持民营企业以股权、实物和知识产权等非货币方式扩大投资,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改善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发挥工商联、行业协会、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的作用。

加快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开展用电大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完善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机制。改革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继续抓好规划、评估、审核、交易、监管等环节制度建设,不断拓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领域。加快建设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促进产权流转和资本融通。

推动财税金融改革。稳步开展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探索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完善“六挂六奖”政策。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推进专项资金整合。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创造更宽松的环境,吸引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到中心城市集聚发展。支持在闽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深化改革,加快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步伐,促进有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有计划地推动设立一批小额贷款公司。支持村镇银行发展,推动农信社改制,更好地服务“三农”。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增加有效信贷投放,规避金融风险。鼓励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支持发展商业保险,提高保险深度和密度。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九)更加注重社会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突出就业民生之本。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力争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加快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和服务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对零就业家庭和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完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基层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支持国家级创业型试点城市建设。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动和谐企业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筑牢社保安全网。巩固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体制,实现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推进城镇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设区市统筹。继续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在全省推广“五险统

一、地税征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将城乡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症患者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健全灾害救助机制。发展慈善、社会福利和残疾人事业,加强老龄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鼓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合理调整区域卫生规划,扩充资源,优化布局。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培养。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保障水平。在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提升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抓好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力培养高层次医学人才。加快社保卡和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长效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逐步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全面开展出生缺陷预防,提高人口素质。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城乡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落实义务教育教师校际交流和城镇教师农村任教服务期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加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力度,改革高职单招办法,推进职教集团、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继续实施高校服务海西工程,落实一批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加快专业学科结构调整,培育一批国家级重点学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规范发展民办教育。扶持特殊教育,促进早期教育、幼儿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关心老年教育,抓好县(市、区)老年大学和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发展继续教育、社区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推动文化繁荣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积极推进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兴建和完善一批重点文化设施。基本完成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丰富节目内容,提高服务质量。重视文物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支持申报自然和文化遗产,重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建设,推进“三坊七巷”等一批特色文化品牌建设,争取设立闽东畬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扶持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等十大文化产业,推动产业园区建设,壮大龙头企业,加快培育文化市场。支持举办第六届“中国航海日”。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积极发展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普及推广科学知识。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增加未成年人体育活动场所,培养高水平体育人才。积极发挥老体协作用,开展老年体育活动,办好老年人健身风采展示大会。承办第五届全国特奥运动会,举办第十四届省运会。

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推进新一轮“平安福建”建设。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建立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运用多种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信访督查督办,通过调解、行政、司法程序积极有效处理信访问题,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及易发多发犯罪。继续开展“五五”普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做好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和管理。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建设、运用和管理,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支持驻闽部队和武警部队训练,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和海防、人防建设,做好征兵工作,妥善安置转业、退伍军人,提高双拥共建水平。

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加快防汛、防台、抗旱、抗震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海洋、气象、地震、地质等灾害和森林火灾监测预警,有效防控重大动植物疫病、有害生物入侵和森林病虫害,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队伍作用,提高重大灾害预警预报、快速反应和紧急救援能力。

继续办好惠民实事。教育卫生方面,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推进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工程,实施乡镇卫生院加强建设规划和万名乡村医生培训工程,完善千名医师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机制,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社会保障方面,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建设百所农村敬老院和10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立5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解决无力参保县及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生活保障问题,实施“光明行动”和特殊教育提升工程,建设残疾人“福乐家园”,资助残疾人居家托养,实施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加快城市家庭保障性住房建设。强农惠农方面,推进水源保护、饮水安全、环境整治和沼气建设工程,实施家园清洁行动和农村改厕项目,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建设渔业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建设3000个“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开展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建设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公路路网工程、水库和海堤除险加固工程,抓好造福工程,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实施城乡通信信息化提升工程。文化建设方面,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年百所乡镇综合文化站,抓好农村电影“2131”放映工程和农家书屋建设。和谐平安方面,开展巩固深化平安创建活动,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帮助驻闽部队建设生产生活项目。

三、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必须持续作为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以积极有效的作为推动新一轮发展。

一要提升思路。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首先要转变人的思维方式,打破思维定势,谋求更高层次的发展。经济结构的调整,要求人的知识结构必须调整,加强现代知识的扩充和更新,更好地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的需要。要始终坚持解放思想,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加强学习,丰富自己,掌握做好工作的主动权。

二要精心谋划。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编制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十二五”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专项规划。立足海西,着眼后金融危机时期的新变化,深入研究重大战略性课题,下气力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主动争取重大工程和生产力布局纳入国家规划,推动发展进入更高层次的新阶段。

三要突破重点。围绕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政策,统筹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突出薄弱环节,扩大覆盖范围,把更多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

四要艰苦奋斗。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压缩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不断降低行政成本。坚持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审计和稽察,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范行政行为和资金使用。坚持从严治政,着力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确保干部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五要优化服务。用心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抓好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效能建设要解决问题,绩效管理要兑现奖惩。切实克服一些工作人员效率低下、作风飘浮的弊病,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制度,加强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

六要依法行政。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做好人大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政协委员调研成果的采纳和落实。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加强政府立法,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公信力。

各位代表,海西建设进入新阶段,福建发展面临新机遇。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凝心聚力、乘势而上,努力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朝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

第18篇:福建省教育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委员会 闽教[2000]中15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和

成绩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教委(教育局),福州一中、师大附中,福州铁路分局教育处:

普通中学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是学校重要的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建立学校的正常教育秩序,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我委结合近年全省普通中学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福建省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各市(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重视和认真执行《福建省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办法》;要向教育行政工作人员和全体师生公布,并组织宣传学习;要结合贯彻实施,对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管理进行一次检查并及时改进工作。各市(地)也可根据本办法再制订实施细则。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的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委中教处。

附件:福建省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办法

福建省教育委员会 二○○○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教育

普通中学

管理

通知

抄送:教育部基教司

省委宣传部

省政府办公厅,省普教室,

省会考办,各市教育(教师进修学校)学院

福建省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从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订《福建省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办法》(简称《办法》,下同)。

第二条 本《办法》按学校(含私立学校)办学管理体制的隶属关系,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入 学

第三条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应依法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毕业生就近免试升入初中。应届初中毕业(结业)学生(含工读学校)可参加各地组织的升学考试,由高级中等学校择优录取。

初、高中新生的入学录取登记表经教育主管部门验印后生效。 第四条 凡符合有关规定应入学或被录取的新生,持入学录取通知书及本市、县(含市、区,下同)户籍证件等,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取得学籍。

初级中等教育属于义务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依法组织小学毕业生按时进入初中,严格控制学生辍学。

高一新生在开学后的二周内不到校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 非本市、县(区)户籍的学生中,其家长系烈士或属于地质、矿井、外海、支边人员等,在原户籍所在地学习确实有困难者,由家长工作单位和公安部门出具证明,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进入指定的中学学习,取得正式学籍。毕业时准予报名参加所在地的中学高中阶段招生考试。

外国中学生来我省接受基础教育按教育部制定《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号)执行。

在大陆的台湾人士的随行子女到大陆的中学就读的有关事项,按原国家教委、国务院台办、公安部的教外港(1991)5号文的有关规定通知和福建省招收台湾学生若干规定要求办理。

第六条 因家长调动工作或举家迁移,且户口已迁进转入地区而未办理入学手续的初、高中新生,由学生提出申请,经转入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由转出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部门,将该生的入学录取证件和全部考试材料送转入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部门,经审核,按规定统筹安排在转入地区学校的初一或高一就学。

第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对其入学条件进行复核。如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符合招生规定的,注册后由教务主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学号,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设立学籍卡片(见附件一),永久保存。学生学号用九位数编列:从左到右的头两位数表示入学年度;第

三、四位表示学校校址所在地的县代号(编号见附件二);第

五、六位表示由县教育局(教委)所确定的学校代号;最后三位数表示由学校所确定的学生代号。高中学生的学号应前\"K\"字;初中学生的学号应在前冠\"C\"字。留级生、复学生、转学生、借读生一律使用原编学号。私立中学学校代号也由市、县(区)教育局(教委)确定。

省外转入的学生,由各校重新编排学号,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新生名册(见附件三)和每学期初学生增减登记表(见附件四),必须及时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也应留存一份存档备查。

第三章 成绩考核

第九条 学生的成绩考核,包括操行等第和学业成绩两个方面。操行等第,按国家颁发的《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规定的教育目标、要求和内容,对不同年级学生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行为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学业成绩要按课程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

第十条 学生的操行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后,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优缺点,以鼓励为主,写出操行评语。学生学年操行评语要记入学籍档案。

第十一条 学业成绩的考核,分考查、考试两种。

艺术、技能课,包括美术、音乐、艺术欣赏、劳动技术、信息技术以及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等实行考查。考查成绩原则上使用等级制,即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 可以依据课内外作业、周(日)记、笔记、总结、口头提问、实验操作、朗读、背诵、书面短测等综合评定。

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实行考试。考试成绩一般使用百分制也可实行等级制。各市(地)、县、学校必须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普通高中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学分制。

第十二条 初中各学科结业考试和毕业考试由学校统一进行,考试科目主要为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七科。高中

一、二年级分别进行地理、生物、历史、物理、化学、思想政治全省会考;高中三年级由学校自行组织语文、数学、英语毕业考试;高中计算机学科参加全省计算机等级考试;高中劳动技术课以《识图与制图》为高中会考考查项目。

学生的学业考核应着重考核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题目不应超出教学大纲、教科书规定的要求,按各科基本要求命题,不出偏题、怪题。

第十三条 根据考查、考试的结果和平时的学习状况综合评定学年学业成绩(会考科目按会考成绩),作为升级、跳级、留级和毕业(结业)、肄业的主要依据。平时考查、期末考试的评定权重可由市(地)县或学校视情况拟定。学年成绩,应根据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并以第二学期的学习成绩为主评定。两个学期成绩平均不及格,但第二学期成绩及格且有明显进步,学年成绩则可评为及格或良;第二学期成绩不及格而且明显表明其实际知识水平已下降到不及格的程度,学年成绩可评为不及格。学生的学期和学年成绩均应及时并只通知学生和家长。

第十四条 学年第一学期成绩不及格和学年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科,非毕业班级应在新学年开学前举行重考。学生重考成绩应填入\"成绩册\"和学生档案。

第十五条 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科考试,必须事先向学校教务处申请,经批准,可以补考。凡擅自缺考或作弊者,按不及格处理(注明\"旷考\"或\"作弊\"字样),并根据其情节和对错误的认识给以相应纪律处分。

第四章 升级 留级 跳级

第十六条 初中阶段实行不留级制度,一学年升一级。 高中学生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准予升级:

1、每学年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查、考试,在德、智、体、美等几方面符合要求,各科学年成绩全部及格(体育批准免修者可不计体育成绩);

2、学年成绩不及格的学科,经重考后全部及格;

3、学年成绩不及格的学科,经重考后,仍有一门或两门学科(不同时含语文、数学、体育中的两门)不及格。

高中学生属于下列情况的应予留级:

学生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科,经重考后,仍有三科或语文、数学、体育(除批准免修者外)中有两科不及格者。

高中的留级率必须严格控制,限于办学条件,实行留级制度有困难的学校,可允许学生带科升级。初、高中毕业班学生一律不留级。

第十七条 学生学年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学业成绩特别优异,能达到跳级水平,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跳级申请,经学校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以跳级。

第十八条 省级达标学校的优秀高中学生可以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可以提前参加毕业会考,成绩合格的可提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

第五章 休学 复学

第十九条 学生因病(应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医疗费发票等)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必须休学的,由学生和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休学申请表(见附件十一)经班主任同意,学校审批,可以休学并发给休学证明书。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初、高中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患急病重病确需休学治疗的,应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疾病检验及医疗收费发票等有关材料,经校行政会议同意,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方可休学。初

三、高三下学期原则上不办理休学手续。

学生因病休学,疾病情况必须记入学籍卡片,并由学校在该生报考高一级学校时,如实填入体检表中\"既往病史\"栏目。

第二十条 学生休学以一年为期;期满不能复学,可申请延长一年。学生在休学期间,仍保留学籍,不得报考其他学校。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休学期满时,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申请复学。因病休学的学生,在复学时,必须持县以上医院发给的已恢复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的证明,经学校批准,才可复学。

第二十二条 复学的学生,一般都应编入休学时的年级学习;情况特殊的,经编级测验后,由校长批准,编入适当年级学习。

第二十三条 凡由公安部门收容教养、劳动教养又属义务教育对象的未成年学生,可在工读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学籍原则上由原学校保留;经收容教养所(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在所(院)外试读者,原则上由该生原所在学校接收编入适当年级,学校不得拒收。

第六章 转 学

第二十四条 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变化或其它特殊原因确须转学,且户口已迁进转入地区的,由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持有以下证明材料,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各自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1) 常住地户籍册(经核查后留复印件);

(2) 转学申请表(见附件十)一式四份;

(3) 转学证明书(见附件五);

(4) 新生入学录取登记表;

(5) 学籍卡片和体育合格标准登记卡;

(6) 持有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证明转出学校属于何类达标学校;

(7) 学生就读期间留级、休学证明(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确认)。

(8) 义务教育登记卡。

教育主管部门核查必须的材料后,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学校,转入学校不得用\"试读\"形式拖延转学手续的办理。

学生转学应认真填写转学申请书,学校应严格审查,凡涂改、伪造证件等弄虚作假者应追究责任。

学校接收转学生后,应及时将转学证明书的回执寄回转出学校存档。

第二十五条 学生转入名额每个教学班一般限定2名(从招生编班时算起,三年的累计数)。转入学校因该年级转学名额已满,难以再容纳学生时,应及时报告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安排转学生,该学校不得拒收。

第二十六条 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后半个月内办理;初、高中毕业班第二学期原则上不接受转学生。

由外省引进人员子女、军转干部子女转学,各市、地可制定具体办法,予以优先安排。

第二十七条 省一级达标中学高中学生转学执行同级同类学校互转的原则。确因须从其它中学转入省一级达标中学,由学校举办编级测验,条件符合的,按学校隶属关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才可转入。

转入免于参加全省高中会考的省一级达标中学的高中学生,从转入年级起高中会考成绩按转入学校的会考办法评定,所评定的成绩与省高中毕业会考成绩具有同等效力。

一般中学接受转学生不举行编级测验。

第二十八条 非全日制普通中学(含业余高中、职业中学、职业中专、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等)不能转入全日制普通中学。

私立普通中学的学生原则上亦不能转入公办全日制普通中学,特殊情况需要转入的,须经市(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七章 借 读

第二十九条 借读生指到非户籍地(外县)的学校就读的学生。学校必须严格控制借读生的人数。每班生额数不得超过50人。

借读生不列入借读学校正式学生;借读学生的学籍由原就读学校保留和管理。 第三十条 学生到非户籍所在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借读:

1、边防、海岛部队的子女;

2、在国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子女;

3、父母双方在地质勘探、边防部队或从事流动性较大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4、父母双方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确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5、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6、外来务工从业人员的子女。

第八章 退 学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的学生,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可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给予办理退学手续。

1、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免于入学\",\"暂缓入学\"条件者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政府批准,并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

2、患有精神病、癫痫、麻疯及其他严重的传染疾病,经县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坚持或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

3、高中连续休学两年仍不能回校复学的学生;

4、高中休学期满不按期复学,经学校通知后在二周内仍不办继续休学手续的学生;

5、对退学学生,学校可发给相应肄业证明书(附各学期成绩和评语)。

第九章 毕业、结业、肄业

第三十二条 初中或高中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符合要求,按照省教委颁发的课程计划,学完初中或高中阶段的各门课程,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

初中学生参加学校各学科毕业考试,各科成绩及格,准予毕业。

高中学生参加毕业会考,全部及格;或重考后全部及格,准予毕业。

毕业证书由省教委统一印制。对准予毕业的学生,经教务主任审核,校长批准,填造毕业生花名册(见附件六),按学校隶属关系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验印发放。经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初中或高中毕业证书方可生效。学校应及时将学生的毕业情况、毕业证书编号载入学籍卡片,永久保存。

第三十三条 对毕业证书遗失的一律不办理补发证书手续,由毕业学校发给学历证明书(见附件七),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后生效;学历证明书只能补发一次。

第三十四条 初、高中学生学完最后一学年(即毕业年级),但不符合毕业标准的,均作为修业期满处理,由学校发给初中或高中结业证明书(见附件八)载入学籍卡片,填造结业学生名册(见附件九),永久保存,并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查。结业生要求报考高一级学校的,应予同意。初中结业生可于一年之后的第一个暑假回原校重考(只限一次),重考后达到毕业要求的,可收回结业证明改发补考当年的毕业证书。高中结业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初、高中学生未学完修业年限内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或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可以退学者,可由学校发给相应肄业证明书,并在证明书上注明肄业时间。

第三十六条 学生毕业(结业)时,班主任应负责对他们作出鉴定。毕业(结业)鉴定应该实事求是地肯定学生的优点和进步,适当地指出他们的缺点和努力方向。班主任对学生毕业鉴定时,要征求有关教师和团队组织、班委会的意见,同时应该征求本人意见。学校领导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学生毕业(结业)鉴定逐个进行审核,认定后载入学籍卡,并通知学生家长。

第十章 奖励、处分

第三十七条 学校可以根据本校实际,制定标准,对德、智、体、美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或成绩优异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载入学籍卡片和学生档案。

第三十八条 对学生的奖励原则上应以精神奖励为主,可发给证书。

第三十九条 对学生的表彰、奖励,应按校务公开规定实施。由班主任或有关教师、部门提出,政教处或教务处应会同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其中属于发给证书的应经学校行政会议或校务会议审查通过,校长批准张榜公布。

第四十条 对高中学生的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和取消学籍。

义务教育年龄阶段学生的处分,一般只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对学生的处分,由班主任、有关教师或政教处等有关部门提出,经政教处会同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核实。警告、严重警告的处分,须经校长批准;记过、记大过的处分应经过校务会议讨论通过,校长批准。留校察看及以上的处分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毕业班学生最后一学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只发结业证书。

第四十一条 学校对学生上课(包括劳动技术课)、实验和参加班会、校会、课外活动等统一规定的活动,都要实行考勤。有正当理由不参加者,必须请假或经过批准,未经请假或超假者(有特殊原因可准补假),均以无故旷课论。对无故旷课的学生,学校要及时家访,与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取得联系,加强教育。无故旷课累计超过十节至二十节的(在这个幅度内,可根据学校的不同条件,由学校作出具体规定。下同)教务处或政教处要进行个别批评教育,初中学生应向学生户籍地乡(镇)政府报告;经教育仍不改正,继续旷课累计超过二十节到二周(每周以三十五节计算)的,视情节,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学生无特殊原因一学期连续旷课超过两周,经动员不返校累计缺课占总课时三分之一者,视错误的情节,可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

第四十二条 思想品质恶劣,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的,经及时教育仍不悔改的学生,或严重违犯国家法纪,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校可予取消学籍,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第四十三条 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被处分后的半年至一年内,能深刻认识错误,有悔改表现和显著进步的,学生本人或班主任提出撤销处分要求,政教处(教务处)审查,属警告、严重警告的,由校长批准撤销;记过、记大过处分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校长批准撤销。撤销留校察看及以上的处分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未构成处分的一般性错误和已撤销的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不记入学生档案。

第四十四条 毕业班学生在其毕业时处分尚未撤销,但在处分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予毕业;处分期间无悔改表现,只发结业证明书;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决定均应记入档案。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0秋起执行。此前的有关中学学籍管理的规定如与《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的应用解释由省教委中教处负责。

福建省教育委员会 二○○○年三月十五日

第19篇:福建省行政区划

福建省历史沿革

古近代时期

福建古为闽越地,称七闽。秦代设置闽中郡治东冶(即今福州),西汉昭帝始元二年(公元前85年)立为冶县,东汉改为东侯官。三国时(260年)设置建安郡。晋代(282年)设置晋安郡。南朝增设南安郡,治南安,后设置闽州和丰州。隋代开皇元年(581年)废郡,改丰州为泉州,大业初年更名为闽州,大业三年(607年)又废州改设为建安郡。唐代武德元年(618年)建安郡改为建州,治闽县(今福州)。武德五年设置丰州,治志安,武德六年分设泉州,治闽县;贞观初年丰州并入泉州;垂拱二年(686年)析出泉州南部设置漳州,治漳浦(今云霄);圣历二年(699年)泉州析地设置武荣州,治南安;景云二年(711年)武荣州更名为泉州,治晋江,改泉州为闽州,治闽县(今福州);开元十三年(725年)闽州更名为福州;开元二十一年(733年)设置福建经略使,“福建”之称由此始;天宝元年(724年)改属江南东道,改福建经略使为长乐经略使;乾元元年(758年)以长乐郡为福州都督府,经略使改为都防御使;上元元年(760年)升格为节度使。

五代时梁开平三年(909年)封王审知为闽王;贞明六年(920年)在福州设立大都督府;长兴四年(933年)福州升为长乐府;开运二年(945年)改长乐府为东都。宋代雍熙二年(985年)设立福建路。元代至元十四年(1277年)在泉州设立行宣慰司,第二年改为行中书省,后行省迁回福州。明代改设福建布政使司,治福州。清代继承明制,省辖府、县两极,省府之间设道; 康熙二十三年(1685年)福建省增设台湾府,光绪十二年(1887年)台湾从福建析出设立台湾省;清末,全省行政区划为4道、9府、2州、58县、6厅。

民国时期

民国元年(1912年)全省划分为东路、南路、西路、北路4道。民国三年(1915年)以原辖区改为闽海道(闽东)、厦门道(闽南)、汀漳道(闽西)建安道(闽北)。民国十四年(1925年),废除道制,实行省、县两级制。民国22年(1933年),十九路军在福州发动“福建事变”,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定福州为首都,将福建划为闽海、延平、兴泉、龙汀4个省和福州、厦门两个特别市,辖64个县。民国23年(1934年)人民革命政府解散,又成立福建省政府,7月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制度,将全省划分为10个行政督察区公署,仍辖64个县。民国24年(1935年)设立厦门市。民国27年(1938年)福建省政府迁往永安,全省行政区划为7个行政督察区、1个市、62个县、7个特区。民国30年(1941年)福州沦陷,第一区专署迁往福安。民国32年(1943年)全省行政区划调整为8个行政督察区、2个市、64县、2个特区。民国34年(1945年)省政府迁回福州。民国35年(1946年)福州市正式成立,全省行政区划调整为9个行政督察区、2个市、66个县。民国36年(1947年)全省行政区划调整为7个行政督察区、67个县、2个市。

附:福建省历史

(一)闽越族的变迁

福建最早的名称是“闽”,其土著居民在历史上称为闽人。古代的七闽部落和楚国都是被称为“蛮”的南方民族。七闽的分布地域甚广,包括今天的福建全部、广东东部潮梅一带、浙江旧温、台、处三府属。古闽人是拜蛇为祖先的。这种民俗至今仍在一些地方保存着。

周晋王卅五年(公元前334年),越王勾践七世孙无疆与楚威王作战,失败被杀,国亡于楚。越王族于是航海入闽,越国国民徙居越迁山(今福建长乐县)。越族人的体质特征和生活习惯与中原华夏族有很大差别,越人身体矮小、短面、须发少、鼻形广、眼睛圆而大,习惯傍水而居、好水斗、善于驾舟行筏、还有“断发纹身”的习俗。但勾践却自称为夏禹后裔,居然同北方的齐鲁晋卫有了共同的民族意识。越国人善冶炼,福州市北的冶山和剑池,就是欧冶子铸剑的地方。

越族入闽之后就与七闽土著发生融合,并在闽中传播吴越和中原文化,闽越族由此形成。

无疆又七传至无诸,自立为闽越王,成为闽越族的首领。与当时的越东海王摇同为越王勾践的后裔。秦始皇占领福建后,废无诸、摇的王号,降为君长,但仍留在闽中,秦没有像对南越那样派守尉令长治闽。秦始皇在福建设立闽中郡,但只是名义而已,并没有实施统治。闽中郡是福建最早的建制,辖地与七闽基本相同(实际上它还包括了今江西铅山县)。

为了加强对闽中的控制,秦王朝一方面把大量闽越族人迁移到现在的浙江北部和安徽、江西境内等处;另一方面又把中原的罪犯流放到闽中来。这一政策客观为各民族的互相融合和闽越族的汉化创造了条件。

秦末暴发农民起义,无诸率兵由闽中北上,闽越军队跋涉关山,深入中原,参加中州的农民起义和楚汉战争达8年之久。作为传播中原文化的工具的汉语,当时给闽越语言极大的影响。公元前202年,汉高祖因无诸有功,封其为闽越王。

闽越国重新立国后,国势日强,多次扩大领地,成为汉王朝劲敌。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汉武帝派朱买臣率领大军,兵分四路进攻闽越,无诸的继承者东越王余善在闽中筑城抵御汉军。余善兵败,闽越内部发生兵变,余善被杀。汉武帝把闽越贵族官僚势力阶层、军队、部分人口集中的闽越人都迁到江淮一带居住,闽越国92年的统治到此结束。

前111年汉置揭阳县,所辖包括整个潮汕、兴梅和闽南、赣南一些地方。前85年,汉廷在福州设立冶县,属会稽郡,这是福建历史上的第一个县。冶县建立之初,户口不及1万,主要集中在闽东和闽北山区,居民结构主要是闽越遗民,还有少数南下吴(汉)人。

由于福建的闽越北迁,泉州一带人去楼空,而因秦亡汉兴而不得归的秦人的后裔,则开始在泉州一带建立属于自己的、不受外界干扰的家园。这前后历时300多年。这批汉人带来的汉语在与少数闽越遗民交际中接受土著语言的一些影响,吸引了它的一些语言成分,但基本保留了上古汉语的主要面貌。潮汕、兴梅一带土著因未遭迁徙,仍不时作乱,波及漳州,而泉州一带仅存失势的闽越遗民,无法形成气候,对汉人无从构成威胁。于是,分散于闽中郡各地的先秦遗民,无不纷纷寻找安靖之处,相聚到此时已人烟稀少且又富庶的泉州一带。 闽越入北迁,汉人入泉州是泉州方言得以形成的关键。 但这个时期的汉人在当地仍属少数,所以汉语在这之前还不可能取代闽越族语言。

自西汉设立冶县,到东汉末贺齐入闽(公元196年),历300多年,闽中长期安靖,与外界少有战事纷争,这不仅使住在泉州的秦(汉)人得到相对独立的发展,同时还促使不少中原和江东汉人进入闽东、闽北并与逃遁山林复出的闽越人交融。据朱维斡《福建史稿》统计,东汉末福建户数已发展到10万户左右。

(二)中原移民大规模进入

东吴从建安元年开始,至257年,62年来五次出兵平闽,闽中方归孙权。为了加强对闽中的统治,吴国于260年撤销南部都尉,在福建设立建安郡(在今建瓯),下辖5个县。撤都尉改设郡,实现了以文治代替武人统治的局面。

此时,江南汉族居民分别由海路和陆路入漫漫,散居全闽各地,尤其是闽东和闽北,他们带来的语言奠定闽东和闽北方言的基础。

早在三国以前,闽南已有一定数量的居民,户数估计有一万左右。由于冶县建立之后的300年来,闽南泉州地区是朝廷鞭长莫及之处,偶有战事也都集中在闽北、闽东,直至东吴入闽,战火也只波及闽江周围。因此这些入闽汉族移民逐渐占据了整个闽南地区,并且同化这一带的闽越遗民。

由于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西晋于282年从建安郡分出部分地域,另设晋安郡,下辖8个县。于是,福建有两郡十六县:闽北的建安郡所辖建安、吴兴、东平、建阳、邵武、将乐、延平、绥城;沿海和闽西的晋安郡所辖侯官、原丰、温麻、晋安、同安、新罗、宛平、罗江。

西晋末期,中原地区更加*,南迁入闽的北方人更多。308年,中原动荡,衣冠始入闽者八族:林、陈、黄、郑、胡、何、邱、詹。这就是历史上所说的“衣冠南渡、八姓入仙”。在此之前,北方汉族人就有进入福建的,但为数较少;永嘉年间及其以后,北方汉人入闽较多,形成了一次高潮。

汉族人与闽越人朝夕相处,免不了会受闽越语的影响,语言多少吸收了闽越语的一些成分。但是总的说来,泉州地区汉人已是主体,闽越遗民不仅少而且分散,兼之文化较低,因此汉人终以压倒多数的板块迁移方式使汉语占有主导地位,最终取代闽越语。比如莆仙方言,就是外来的中原语系和当地的土著语系(闽越语)混合在一起,经过长期的融合演化形成的。

梁天监间(502—519年),析晋安郡置南安郡,郡治设今南安丰州镇。

梁太清元年(547年),侯景之乱,三吴沦为战场,长江中下的广陵(扬州)、江州(九江)、建康(南京)、江陵等各城市都成为荒凉之地。这个时期,大批难民离开吴会入闽。三吴难民足迹遍及福建和广东的潮州。这批移民是避难而来,且又分散各地,他们带来的语言(吴语)虽然客不压主,无法取代当地语言,但却给泉州方言等闽语次方言注入了新鲜血液。这个时期的语言交融促使闽语内部各次方言进一步趋于一致,留下了一批吴语词汇。

陈永定元年(557年),在晋安郡置闽州(治所在今福州),为福建历史上的第一个省级建制,辖晋安、建安、南安三郡。不久,改闽州为丰州,州署设晋安郡(治所在今福州)。

589年,隋王朝改州、郡、县三级制为州、县两级制,大幅度地裁减郡、县。降建安、南安二郡为县,改丰州为泉州(治所在今福州),福建历史上始见“泉州”地名。606年,复改泉州为闽州。607年,废除州治,改闽州为建安郡。至此,闽中全境之晋安、建安、南安三郡合并为建安郡;全闽九县裁并为闽县、建安、南安、龙溪四县。

唐太宗李世民继位后,对州、县大加并省,并依山河形势、地理区域分全国为十道。福建属岭南道,下辖丰州(治所在今泉州)、泉州(治所在今福州)、建州(治所在今建瓯)。

622年,唐于南安故郡地置丰州,州治在今南安市丰州镇;丰州下领南安、莆田、龙溪三县。627年,丰州撤销,南安、莆田、龙溪三县并入泉州(治所在今福州)。

684年,析泉州(治所在今福州)之南安、莆田、龙溪置武荣州,州治在今南安丰州。不久,武荣州废,三县仍属泉州。699年,复以南安、莆田、龙溪三县置武荣州,治所仍设今南安丰州镇。同时析莆田县西界置清源县,隶属武荣州。700年州复废,属县仍隶泉州(治所在今福州)。 700年,又于今泉州市区置武荣州,辖南安、莆田、龙溪、清源4县。

711年,武荣州改称泉州,改泉州为闽州都督府(省级建制机构),泉州隶属闽州都督府。此后凡称“泉州”,即指今之泉州。开元间(713--741年),泉州辖南安、莆田、龙溪、清源、晋江五县。

742年,唐廷下诏改州为郡,泉州易名清源郡,仍属岭南道,760年清源郡改属江南东道。清源郡领南安、莆田、仙游(原清源县)、晋江四县,后来清源郡复为泉州。

733年唐从福州、建州各取一字,名为福建经略使(军区长官职),始称“福建”。唐代相继设置福、建、泉、漳、汀五州,至771年正式成立福建观察使,成为地方最高长官,形成颇具规模的行省雏型。

669年,陈政陈元光父子带领军人及其随军家属征蛮并在福建驻扎下来。据《颖川开漳族谱》,陈政先是统率府兵5600名入闽,后又以兵少请援。朝廷命陈政的两个兄长陈敏、陈敷领兵南下。估计入闽的这两支军队有万人左右。他们最终在漳州立足,被称为开漳始祖。

“安史之乱”时中原地区战乱频繁,而地处东南一隅的福建,却又成为北方人民避乱南迁的乐土。

唐朝末年,淮南道光州刺史王绪由于无法应付大军阀秦宗权的勒索,悉举光、寿兵五千人,驱吏民渡江。于885年进入福建,有众数万。后来,由于王绪滥杀部众,光州固始人王潮被推举为新的统帅,由南康经赣州、再转潮阳、到达泉州、立足福州,终于平定福建。王潮死,其弟审知继之,审知死,其子延翰建闽国,更四主而亡。从王氏入闽至闽国灭亡,王氏经营福建达60年之久。在其统治期间,光州、寿州移民散布于福建各地,发展繁衍,对福建人口影响很大。唐代福建地广人稀,元和年间仅有74.4677万户。唐末黄巢入闽,“杀人如蚁”,使福建人口又进一步减少。从当时福建人口比重来看,唐末福建原有人口不过数万户而已,而入闽的光、寿移民又达数万人,若以一户五口为计,仅仅这一批北方移民,可能就占了福建总人口的1/5!

唐朝五代时期入闽汉人带来的语言已经是中古时期的北方官话方言(即白话文系统)。是时泉州方言民经根深蒂固,北方方言已无法改变泉州方言系统,而只能“入乡随俗”,最终融入泉州方言。

王审知次子王延钧杀兄篡位称帝,升福州为长乐府,立为东郡,领福、泉、建、汀、漳、镛(将乐)、镡(延平)七州。945年,王氏“大闽国”被南唐灭亡,南唐和吴越分割建州与福州。莆田以南的泉、漳二州,为南唐泉州散员指挥使留从效割据,南唐封留从效为晋江王,并改泉州为清源军。留氏卒后,继由清源军统军使陈洪进割据。陈洪进割据漳州、泉州达19年之久,拥有近2万人的武装部队。964年,清源军改名平海军,名义上归两浙西南路。978年陈洪进上《纳地表》,将其所辖漳、泉二州14县献给宋廷。

宋代的地方政权建置基本上承袭唐朝五代之州、县制。宋时的军、州、府实为同级行政机构,州、县以上的路,相当唐朝的道。北宋时,福建称福建路,行政区划为福、建、泉、漳、汀、南剑六州和邵武、兴化二军。南宋升建州为建宁府,福建因此包括一府五州二军,共计八个同级行政机构,故号称为“八闽”,共辖42县。

979年,划莆田县百丈镇和仙游县游洋镇及福州之永福(今永泰县)、福清一部分,另置兴化县,县治设在古邑(今仙游游洋)。同年,在古邑建太平军,又改为兴化军,直属两浙西南路,辖莆田、仙游和兴化三县。983年,闽地从两浙西南路分出,独设福建路,兴化军隶属福建路。

1276年,元军占领临安,益王赵 在福州即位,改号景炎,提升福州为福安府,定为行都。

1277年,改兴化军为兴安州。同年底兴安州为元军所陷,兴安州改为兴化路。

北宋仁宗时期闽学开始萌芽,南宋初二程洛学入闽,闽学创始。南宋绍兴至淳熙年间,福建人朱熹对北宋以来的理学思潮进行了一次全面总结,建立了一个客观唯心主义思想体系,闽学发展成熟。

北宋末年,北方大部分土地被金兵占领,中原汉族人民第三次大规模南迁,有相当一部分在福建定居。宋代福建户数已突破百万大关,到嘉定年间户数达到159万多。

(三)彻底汉化之后的福建

1278年,福建全境入元版图。元朝中央设置中书省,作为全国最高的行政机构;地方设行中书省作为地方政权机构,行中书省下设路、府、州、县。

1280年,改福建路为福建、泉州、隆兴三个行中书省,后来全部撤消。1321年,福建境内设八个路,均归江浙行中书省管辖。1356年,撤福建路,成立福建省,此为福建设省的开始。

南宋时泉州与广州并称为全国两大商港。元代掌握泉州军政大权的蒲寿庚弃宋降元,使泉州港非不但没有受到破坏,反而成为东方第一大港,与埃及的亚历山大港并称为“世界最大的贸易港”。许多穆斯林从海上丝绸之路直接涌入泉州,在泉州修建了多座清真寺,由于伊斯兰教过于兴盛,以至不少汉人被融合而皈伊斯兰教。当时不仅泉州,闽中、闽北也出现许多伊斯兰教徒。天主教于元代传入泉州,元代中国天主教仅有两个教区,,一个在泉州,另一个在北京。

1357年,亦思法杭人赛甫丁凭其所拥有的武装和市舶的财源,伙同阿米里丁割据泉州,伺机北略兴化、福州,妄图建立“亦思法杭国”。1366年福建行省参政陈友定奉命讨伐番寇,收复兴化,攻克泉州,收复漳州,长达九年之久的亦思法杭兵乱遂告平息。

1367年,朱元璋在东南一带击败方国珍,决定分水陆两路向福建进军。其中水路则由征南将军汤和、副将廖永忠率舟由明州(今宁波)浮海取福州。不数日,汤和取得福州,派人招谕兴化、漳州、泉州等地。1376年,明廷废除行中书省机构,各省分别设立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以掌行政、司法、军事大权,布政使司下领府、州、县。

福建全省八路改为福州、建宁、延平、邵武、兴化、泉州、漳州、汀州八府。1473年,恢复被废为县的福宁州,直隶于布政司,合计“八府一州”。明代福建在造船业、印刷业、制瓷业等在全国继续保持领先地位。教育继元代中落后,又进入一个昌盛时期;虽然王阳阴学说的出现的冲击了朱子学说,但闽学在福建不但长盛不衰,还有创造性发展。在充满希望的十四世纪,福建如果凭借长期发展起来的工商经济机制,凭借其特有的沿海地理条件,应该在全国最早崛起。但明代统治者志在铲除东南沿海已有的城市经济基础,再加上倭祸严重,明代统治者多次在福建沿海实施严厉的海禁,规定濒海百姓不得擅自下海与番国买卖,并强迫沿海一些岛屿居民内迁大陆。二百年的海禁,极大遏制了福建的发展。海禁促使民间走私贸易发达,走私的中心是漳州龙海的月港,成为与福州港、泉州港、厦门港并称的福建古代四大外贸商港。

倭祸,在宋元时代就有了。元末明初,日本分裂为南北朝。西南各领主,为了筹集饷款,常派武士来中国沿海抢掠。南朝覆灭后,一部分武士不肯归顺北朝,便下海为寇。明初,被朱元璋消灭的张士诚、方国珍的残余势力逃窜海上,与倭寇相勾结。另有中国沿海一些豪商抵赖不还倭商的货债,倭商愤而烧杀抢掠这些豪商后,也加入倭寇队伍。中国的一些走私犯法分子和海盗,为了与官府对抗,也与倭寇狼狈为奸,使中国东南沿海的倭祸日益严重。戚继光取得抗倭胜利。

清初,福建先后隶于南京弘光政权和福州隆武政权,并两次被清军攻占,一次为浙江鲁监国起兵克复。至1661年清政府实行截界之前,福建沿海仍处于郑成功(奉南明永历为正朔)和清朝两面政权的统治之中。

清廷为断绝沿海人民与郑成功联系,不准本地商船运货出海,又下诏沿海地区内迁三十里。后来虽允复界,但又实行闭关政策,沿海一带仍然恢复缓慢。至清政府统一台湾后,才准许商民出海贸易,福建对外贸易转至以厦门为中心,漳州、泉州为两翼。

清朝,省下分道、府、县三级。与府并行的有直隶厅、州;与县并行的有厅。

清代在福建设置闽浙总督和福建巡抚。清初省下辖有福州、兴化、泉州、漳州、延平、建宁、邵武、汀州八府。1684年增设台湾府。至1886年,才分出台湾府设省。至清末,有九府二州、五十八县、六厅。

福建省概况

福建省,别称闽,省会福州市。地处中国东南部、东海之滨,陆域介于北纬23°30'-28°22',东经115°50'-120°40'之间,东隔台湾海峡,与台湾省相望,东北与浙江省毗邻,西北横贯武夷山脉与江西省交界,西南与广东省相连。陆地面积12.14万平方千米,其中,山地、丘陵占陆域的80%,海域面积13.63万平方千米。全省海岸线总长6128千米,其中大陆线3324千米,居全国第二位。大小岛屿1546个。

2008年末,全省总人口3604万人。53个少数民族约占总人口1.7%。在少数民族人口中,畲族最多,占全国畲族人口的一半以上。回族人口也在万人以上。全省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宁德市,其次为福州市,再次为泉州市,其中上万人口的县市区有福安、霞浦、福鼎、漳浦、蕉城、罗源、晋江、惠安、连江等。

2008年末,全省共有9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9个地级市),85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26个市辖区、14个县级市、45个县),1101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173个街道、590个镇、320个乡、18个民族乡)。省政府驻鼓楼区华林路76号屏山大院内,邮编350003。行政区划代码350000。

福建以福州、建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属江南东道,后设福建观察使,为福建得名的开始;宋置福建路;元设福建海右道;明置福建省,后改福建布政使司;清改福建省,省名至今未变。

福建地处亚热带,气候温和,雨量充沛。2004年平均气温15.3-21.9度,平均降雨量930-1843毫米。2004年年末全省公路总里程为56208千米,其中,高速公路1043千米。内河航道3955千米。全省铁路里程数1565千米。

1970年底,福建省辖7专区、2省辖市,4市、60县、9市辖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福州市

5区

红卫区

赤卫区

朝阳区

马江区

北峰区

厦门市

4区

东风区

向阳区

鼓浪屿区

郊 区 南平专区 专署驻建阳县

1市

8县

南平市

顺昌县(城关)

建阳县(城关镇)

建瓯县(城关镇)

浦城县(城关镇)

崇安县(城关)

光泽县(杭川镇)

邵武县(城关镇)

松政县(城关) 福安专区 专署驻宁德县

10县

宁德县(城关)

福鼎县(城关)

霞浦县(城关)

福安县(城关)

古田县(城关镇)

屏南县(古坋镇)

寿宁县(城关镇)

周宁县(城关)

连江县(城关)

罗源县(城关) 闽候专区 专署驻莆田县

8县

莆田县(城厢镇)

仙游县(城关镇)

闽候县(甘蔗)

闽清县(城关)

永泰县(城关镇)

长乐县(城关镇)

福清县(城关)

平潭县(城关) 晋江专区 专署驻泉州市

1市

8县

泉州市 惠安县(城关镇)

晋江县(青阳)

南安县(溪美)

安溪县(城关)

永春县(城关)

德化县(浔中镇)

同安县(城关)

金门县

龙溪专区 专署驻漳州市

1市

9县

漳州市

龙海县(石码镇)

云霄县(城关)

漳浦县(城关)

诏安县(城关)

长泰县(城关镇)

东山县(西埔)

南靖县(城关)

平和县(小溪镇)

华安县(华崶镇) 三明专区 专署驻三明市

1市

10县

三明市

明溪县(城关)

永安县(城关镇)

清流县(城关)

宁化县(城关)

大田县(城关)

尤溪县(城关)

沙 县(城关镇)

将乐县(城关镇)

泰宁县(城关)

建宁县(城关镇) 龙岩专区 专署驻龙岩县

7县

龙岩县(城关)

长汀县(城关镇)

永定县(城关)

上杭县(城关)

武平县(城关)

漳平县(城关)

连城县(城关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1970年2月17日国务院批准:福建省专、县行政区划调整为:

福安专区辖:福鼎、霞浦、福安、寿宁、周宁、连江、屏南、古田、宁德、罗源10县。撤销柘荣县,该县乍洋公社并入福鼎县,其余并入福安县。专区革委会移驻宁德县。

闽侯专区辖:长乐、福清、平潭、莆田、仙游、永泰、闽清、闽侯8县。闽侯县的城门公社、螺洲镇划入福州市。专区革委会移驻莆田县。

晋江专区辖:泉州、晋江、惠安、南安、同安、安溪、永春、德化、金门9县(市)。

龙溪专区辖:漳州、龙海、漳浦、云霄、诏安、东山、长泰、华安、南靖、平和10县(市)。

南平专区辖:南平、建瓯、建阳、浦城、崇安、邵武、光泽、顺昌、松政(由原松溪、政和两县合并而成,县革委会驻松溪)9县(市)。撤销建西县,并入顺昌县。专区革委会移驻建阳县。

三明专区辖:三明、永安、大田、尤溪、沙县、明溪、清流、宁化、将乐、泰宁、建宁11县(市)。

龙岩专区辖:龙岩、漳平、永定、上杭、武平、长汀、连城7个县。

福州市辖:红卫区、赤卫区、朝阳区、郊区。琅岐岛划归连江县。

厦门市辖:东风区、向阳区、鼓浪屿区、郊区。

撤销建西县,并入顺昌县。

撤销柘荣县,并入福安县、福鼎县。

撤销松溪县、政和县,合并设立松政县,驻原松溪县旧址。

新区划从7月1日开始执行。

◎撤销福州市郊区,设立马江区、北峰区。(福建省革命委员会1970年6月18日批准) ◎闽侯县驻地由螺洲镇迁至甘蔗洲(1970年9月)

1971年底,福建省辖7地区、2省辖市,4市、60县、9市辖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福州市

5区

红卫区

赤卫区

朝阳区

马江区

北峰区

厦门市

4区

东风区

向阳区

鼓浪屿区

郊 区 建阳地区 驻建阳县

1市

8县

南平市

顺昌县(城关)

建阳县(城关镇)

建瓯县(城关镇)

浦城县(城关镇)

崇安县(城关)

光泽县(杭川镇)

邵武县(城关镇)

松政县(城关) 宁德地区 驻宁德县

10县

宁德县(城关)

福鼎县(城关)

霞浦县(城关)

福安县(城关)

古田县(城关镇)

屏南县(古坋镇)

寿宁县(城关镇)

周宁县(城关)

连江县(城关)

罗源县(城关) 莆田地区 驻莆田县

8县

莆田县(城厢镇)

仙游县(城关镇)

闽候县(甘蔗)

闽清县(城关)

永泰县(城关镇)

长乐县(城关镇)

福清县(城关)

平潭县(城关) 晋江地区 驻泉州市

1市

8县

泉州市

惠安县(城关镇)

晋江县(青阳)

南安县(溪美)

安溪县(城关)

永春县(城关)

德化县(城关镇)

同安县(城关)

金门县

龙溪地区 驻漳州市

1市

9县

漳州市

龙海县(石码镇)

云霄县(城关)

漳浦县(城关)

诏安县(城关)

长泰县(城关镇)

东山县(西埔)

南靖县(城关)

平和县(小溪镇)

华安县(华崶镇) 三明地区 驻三明市

1市

10县

三明市

明溪县(城关)

永安县(城关镇)

清流县(城关)

宁化县(城关)

大田县(城关)

尤溪县(城关)

沙 县(城关镇)

将乐县(城关镇)

泰宁县(城关)

建宁县(城关镇) 龙岩地区 驻龙岩县

7县

龙岩县(城关)

长汀县(城关镇)

永定县(城关)

上杭县(城关)

武平县(城关)

漳平县(城关)

连城县(城关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南平专区改为建阳专区;福安专区改为宁德专区;闽侯专区改为莆田专区。(1971年4月13日国务院批准) ★各专区更名为地区(1971年6月17日福建省革命委员会通知) 1973年底,福建省辖7地区、2省辖市,4市、60县、9市辖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福州市

5区

1县

红卫区

赤卫区

朝阳区

马江区

北峰区

闽候县(甘蔗) 厦门市

4区

1县

东风区

向阳区

鼓浪屿区

郊 区

同安县(城关)

建阳地区 驻建阳县

1市

8县

南平市

顺昌县(城关)

建阳县(城关镇)

建瓯县(城关镇)

浦城县(城关镇)

崇安县(城关)

光泽县(杭川镇)

邵武县(城关镇)

松政县(城关) 宁德地区 驻宁德县

10县

宁德县(城关)

福鼎县(城关)

霞浦县(城关)

福安县(城关)

古田县(城关镇)

屏南县(古坋镇)

寿宁县(城关镇)

周宁县(城关)

连江县(城关)

罗源县(城关) 莆田地区 驻莆田县

7县

莆田县(城厢镇)

仙游县(城关镇)

闽清县(城关镇)

永泰县(城关镇)

长乐县(城关镇)

福清县(城关)

平潭县(城关)

晋江地区 驻泉州市

1市

7县

泉州市

惠安县(城关镇)

晋江县(青阳)

南安县(溪美)

安溪县(城关)

永春县(城关)

德化县(城关镇)

金门县

龙溪地区 驻漳州市

1市

9县

漳州市

龙海县(石码镇)

云霄县(城关)

漳浦县(城关)

诏安县(城关)

长泰县(城关镇)

东山县(西埔)

南靖县(城关)

平和县(小溪镇)

华安县(华崶镇) 三明地区 驻三明市

1市

10县

三明市 明溪县(城关)

永安县(城关镇)

清流县(城关)

宁化县(城关)

大田县(城关)

尤溪县(城关)

沙 县(城关镇)

将乐县(城关镇)

泰宁县(城关)

建宁县(城关镇) 龙岩地区 驻龙岩县

7县

龙岩县(城关)

长汀县(城关镇)

永定县(城关)

上杭县(城关)

武平县(城关)

漳平县(城关)

连城县(城关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晋江地区的同安县划归厦门市领导。(国务院1973年6月5日批准) ★莆田地区的闽侯县划归福州市领导。(国务院1973年6月5日批准) 1974年底,福建省辖7地区、2省辖市,4市、62县、9市辖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福州市

5区

1县

红卫区

赤卫区

朝阳区

马江区

北峰区

闽候县(甘蔗) 厦门市

4区

1县

东风区

向阳区

鼓浪屿区

郊 区

同安县(城关)

建阳地区 驻建阳县

1市

9县

南平市

顺昌县(城关)

建阳县(城关镇)

建瓯县(城关镇)

浦城县(城关镇)

崇安县(城关)

光泽县(杭川镇)

邵武县(城关镇)

松溪县(城关)

政和县(城关) 宁德地区 驻宁德县

11县

宁德县(城关)

福鼎县(城关)

霞浦县(城关)

福安县(城关)

古田县(城关镇)

屏南县(古坋镇)

寿宁县(城关镇)

周宁县(城关)

柘荣县(城关)

连江县(城关)

罗源县(城关)

莆田地区 驻莆田县

7县

莆田县(城厢镇)

仙游县(城关镇)

闽清县(城关镇)

永泰县(城关镇)

长乐县(城关镇)

福清县(城关)

平潭县(城关) 晋江地区 驻泉州市

1市

7县

泉州市

惠安县(城关镇)

晋江县(青阳)

南安县(溪美)

安溪县(城关)

永春县(城关)

德化县(城关镇)

金门县

龙溪地区 驻漳州市

1市

9县

漳州市

龙海县(石码镇)

云霄县(城关)

漳浦县(城关)

诏安县(城关)

长泰县(城关镇)

东山县(西埔)

南靖县(城关)

平和县(小溪镇)

华安县(华崶镇) 三明地区 驻三明市

1市

10县

三明市

明溪县(城关)

永安县(城关镇)

清流县(城关)

宁化县(城关)

大田县(城关)

尤溪县(城关)

沙 县(城关镇)

将乐县(城关镇)

泰宁县(城关)

建宁县(城关镇) 龙岩地区 驻龙岩县

7县

龙岩县(城关)

长汀县(城关镇)

永定县(城关)

上杭县(城关)

武平县(城关)

漳平县(城关)

连城县(城关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1974年12月6日国务院批准:

1.撤销松政县。恢复松溪县,以合并于松政县的原松溪县的行政区域为松溪县的行政区域;恢复政和县,以合并于松政县的原政和县的行政区域为政和县的行政区域。

2.恢复柘荣县,以合并于福安、福鼎2县的原柘荣县行政区域为柘荣县的行政区域。1975年底,福建省辖7地区、2省辖市,4市、62县、9市辖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福州市

5区

1县

红卫区

赤卫区

朝阳区

马江区

郊 区

闽候县(甘蔗镇) 厦门市

4区

1县

东风区

向阳区

鼓浪屿区

郊 区

同安县(城关) 建阳地区 驻建阳县

1市

9县

南平市

顺昌县(城关镇)

建阳县(城关镇)

建瓯县(城关镇)

浦城县(城关镇)

崇安县(城关)

光泽县(杭川镇)

邵武县(城关镇)

松溪县(城关)

政和县(城关) 宁德地区 驻宁德县

11县

宁德县(城关)

福鼎县(城关镇)

霞浦县(城关镇)

福安县(城关镇)

古田县(城关镇)

屏南县(古坋镇)

寿宁县(城关镇)

周宁县(城关)

柘荣县(城关)

连江县(城关)

罗源县(城关)

莆田地区 驻莆田县

7县

莆田县(城厢镇)

仙游县(城关镇)

闽清县(城关镇)

永泰县(城关镇)

长乐县(城关镇)

福清县(城关)

平潭县(城关)

晋江地区 驻泉州市

1市

7县

泉州市

惠安县(城关镇)

晋江县(青阳)

南安县(溪美)

安溪县(城关)

永春县(城关)

德化县(城关镇)

金门县

龙溪地区 驻漳州市

1市

9县

漳州市

龙海县(石码镇)

云霄县(城关)

漳浦县(城关)

诏安县(城关)

长泰县(城关镇)

东山县(西埔)

南靖县(城关)

平和县(小溪镇)

华安县(华崶镇) 三明地区 驻三明市

1市

10县

三明市

明溪县(城关)

永安县(城关镇)

清流县(城关)

宁化县(城关)

大田县(城关)

尤溪县(城关)

沙 县(城关镇)

将乐县(城关镇)

泰宁县(城关)

建宁县(城关镇) 龙岩地区 驻龙岩县

7县

龙岩县(城关)

长汀县(城关镇)

永定县(城关)

上杭县(城关)

武平县(城关)

漳平县(城关)

连城县(城关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撤销福州市北峰区,设立郊区。(福州市革命委员会1975年7月10日批准)

1975年,东山县撤销城关公社,改置城关镇和铜山公社。

1978年底,福建省辖7地区、2省辖市,4市、62县、10市辖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福州市

5区

1县

鼓楼区

台江区

仓山区

环城区

郊 区

闽候县(甘蔗镇) 厦门市

5区

1县

东风区

向阳区

郊 区

同安县(城关)

建阳地区 驻建阳县

1市

9县

南平市

顺昌县(城关镇)

建阳县(城关镇) 安县(城关)

光泽县(杭川镇)

邵武县(城关镇)

松溪县(城关) 宁德地区 驻宁德县

11县

宁德县(城关)

福鼎县(城关镇) 田县(城关)

屏南县(古坋镇)

寿宁县(城关镇)

周宁县(城关)

源县(城关)

莆田地区 驻莆田县

7县

莆田县(城厢镇)

仙游县(城关镇) 乐县(城关镇)

福清县(城关镇)

平潭县(城关)

晋江地区 驻泉州市

1市

7县

泉州市

惠安县(城关镇)

晋江县(青阳)

春县(城关)

德化县(城关镇)

金门县

龙溪地区 驻漳州市

1市

9县

漳州市

龙海县(石码)

云霄县(城关)

泰县(城关镇)

东山县(西埔)

南靖县(城关)

平和县(小溪) 三明地区 驻三明市

1市

10县

三明市

明溪县(城关)

永安县(城关镇) 田县(城关)

尤溪县(城关)

沙 县(城关镇)

将乐县(城关镇)龙岩地区 驻龙岩县

7县

鼓浪屿区

杏林区

建瓯县(城关镇)

浦城县(城关镇)

崇 政和县(城关) 霞浦县(城关镇)

福安县(城关镇)

古柘荣县(城关)

连江县(城关)

罗闽清县(城关镇)

永泰县(城关镇)

长南安县(溪美镇)

安溪县(城关)

永漳浦县(城关)

诏安县(城关)

长 华安县(华崶镇) 清流县(城关)

宁化县(城关)

大 泰宁县(城关)

建宁县(城关镇)

龙岩县(城关)

长汀县(城关镇)

永定县(城关)

上杭县(城关)

武平县(城关)

漳平县(城关)

连城县(城关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设立厦门市杏林区,以郊区的杏林公社为其行政区域。(福建省革命委员会1978年1月27日批准)

◎福州市红卫区、赤卫区、朝阳区更名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福州市革命委员会1978年4月27日报告备案)

◎设立福州市环城区,以市郊5个公社为其行政区域。撤销马江区,并入郊区。(福州市革命委员会1978年5月24日报告备案)2月?

1979年底,福建省辖7地区、2省辖市,4市、62县、10市辖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福州市

5区、1县

鼓楼区

台江区

仓山区

环城区

郊 区

闽候县(甘蔗镇) 厦门市

5区、1县

开元区

思明区

鼓浪屿区

杏林区

郊 区

同安县(城关)

建阳地区 驻建阳县

1市、9县

南平市

顺昌县(城关镇)

建阳县(城关镇)

建瓯县(城关镇)

浦城县(城关镇)

崇安县(城关)

光泽县(杭川镇)

邵武县(城关镇)

松溪县(城关镇)

政和县(城关镇) 宁德地区 驻宁德县

11县

宁德县(城关镇)

福鼎县(城关镇)

霞浦县(城关)

福安县(城关镇)

古田县(城关镇)

屏南县(古坋镇)

寿宁县(城关镇)

周宁县(城关镇)

柘荣县(城关镇)

连江县(城关镇)

罗源县(城关镇)

莆田地区 驻莆田县

7县

莆田县(城厢镇)

仙游县(城关镇)

闽清县(城关镇)

永泰县(城关镇)

长乐县(城关镇)

福清县(城关镇)

平潭县(城关镇)

晋江地区 驻泉州市

1市、7县

泉州市

惠安县(城关镇)

晋江县(青阳镇)

南安县(溪美镇)

安溪县(城关镇)

永春县(城关镇)

德化县(城关镇)

金门县

龙溪地区 驻漳州市

1市、9县 漳州市

龙海县(石码镇)

云霄县(城关镇)

漳浦县(城关镇)

诏安县(城关镇)

长泰县(城关镇)

东山县(西埔)

南靖县(城关镇)

平和县(小溪镇)

华安县(华崶镇) 三明地区 驻三明市

1市、10县

三明市

明溪县(城关)

永安县(城关镇)

清流县(城关)

宁化县(城关)

大田县(城关)

尤溪县(城关)

沙 县(城关镇)

将乐县(城关镇)

泰宁县(城关)

建宁县(城关镇) 龙岩地区 驻龙岩县

7县

龙岩县(城关镇)

长汀县(城关镇)

永定县(城关)

上杭县(城关镇)

武平县(城关)

漳平县(城关镇)

连城县(城关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厦门市东风区复名开元区;向阳区复名思明区。(福建省革命委员会1979年10月18日批准)1980年底,福建省辖7地区、2省辖市,4市、62县、10市辖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福州市

5区、1县

鼓楼区

台江区

仓山区

环城区

郊 区

闽候县(甘蔗镇) 厦门市

5区、1县

开元区

思明区

鼓浪屿区

杏林区

郊 区

同安县(城关)

建阳地区 驻建阳县

1市、9县

南平市

顺昌县(城关镇)

建阳县(城关镇)

建瓯县(城关镇)

浦城县(城关镇)

崇安县(城关)

光泽县(杭川镇)

邵武县(城关镇)

松溪县(城关镇)

政和县(城关镇) 宁德地区 驻宁德县

11县

宁德县(城关镇)

福鼎县(城关镇)

霞浦县(城关)

福安县(城关镇)

古田县(城关镇)

屏南县(古坋镇)

寿宁县(城关镇)

周宁县(城关镇)

柘荣县(城关镇)

连江县(城关镇)

罗源县(城关镇)

莆田地区 驻莆田县

7县

莆田县(城厢镇)

仙游县(城关镇)

闽清县(城关镇)

永泰县(城关镇)

长乐县(城关镇)

福清县(城关镇)

平潭县(城关镇)

晋江地区 驻泉州市

1市、7县 泉州市

惠安县(城关镇)

晋江县(青阳镇)

南安县(溪美镇)

安溪县(城关镇)

永春县(城关镇)

德化县(城关镇)

金门县

龙溪地区 驻漳州市

1市、9县

漳州市

龙海县(石码镇)

云霄县(城关镇)

漳浦县(城关镇)

诏安县(城关镇)

长泰县(城关镇)

东山县(西埔)

南靖县(城关镇)

平和县(小溪镇)

华安县(华崶镇) 三明地区 驻三明市

1市、10县

三明市

明溪县(城关)

永安县(城关镇)

清流县(城关)

宁化县(城关)

大田县(城关)

尤溪县(城关)

沙 县(城关镇)

将乐县(城关镇)

泰宁县(城关)

建宁县(城关镇) 龙岩地区 驻龙岩县

7县

龙岩县(城关镇)

长汀县(城关镇)

永定县(城关)

上杭县(城关镇)

武平县(城关)

漳平县(城关镇)

连城县(城关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本年度没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

1980年9月,南靖县重新建立城关镇。

1980年,诏安县城关公社改为城关镇。

1980年9月,漳浦县从城关公社划出5个农业生产大队和1个居民大队成立城关镇。

1980年10月,华安县撤销五七大队,恢复华丰镇建制。1981年底,福建省辖7地区、2省辖市,5市、61县、10市辖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福州市

5区、1县

鼓楼区

台江区

仓山区

环城区

郊 区

闽候县(甘蔗镇) 厦门市

5区、1县

开元区

思明区

鼓浪屿区

杏林区

郊 区

同安县(城关镇)

建阳地区 驻建阳县

1市、9县

南平市

顺昌县(双溪镇)

建阳县(潭城镇)

建瓯县(芝城镇)

浦城县(南浦镇)

崇安县(城关镇)

光泽县(杭川镇)

邵武县(邵阳镇)

松溪县(城关镇)

政和县(熊山镇) 宁德地区 驻宁德县

11县

宁德县(城关镇)

福鼎县(桐山镇)

霞浦县(松城镇)

福安县(韩阳镇)

古田县(城关镇)

屏南县(古峰镇)

寿宁县(城关镇)

周宁县(城关镇)

柘荣县(双城镇)

连江县(凤城镇)

罗源县(凤山镇)

莆田地区 驻莆田县

7县

莆田县(城厢镇)

仙游县(城关镇)

闽清县(城关镇)

永泰县(城关镇)

长乐县(城关镇)

福清县(城关镇)

平潭县(城关镇)

晋江地区 驻泉州市

1市、7县

泉州市

惠安县(螺城镇)

晋江县(青阳镇)

南安县(溪美镇)

安溪县(凤城镇)

永春县(城关镇)

德化县(龙浔镇)

金门县

龙溪地区 驻漳州市

1市、9县

漳州市

龙海县(石码镇)

云霄县(城关镇)

漳浦县(绥安镇)

诏安县(南诏镇)

长泰县(城关镇)

东山县(西埔)

南靖县(城关镇)

平和县(小溪镇)

华安县(华崶镇) 三明地区 驻三明市

1市、10县

三明市

明溪县(城关)

永安县(城关镇)

清流县(龙津镇)

宁化县(城关)

大田县(城关镇)

尤溪县(城关)

沙 县(城关镇)

将乐县(古镛镇)

泰宁县(城关)

建宁县(城关镇) 龙岩地区 驻龙岩市

1市、6县

龙岩市

长汀县(城关镇)

永定县(城关)

上杭县(城关镇)

武平县(城关)

漳平县(城关镇)

连城县(城关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同意龙岩县撤销,改设为龙岩市,以原龙岩县的行政区域为龙岩市的行政区域。龙岩市由龙岩地区行政公署代省领导。(1981年9月21日国务院批复)

1981年12月,诏安县城关镇改称南诏镇。1982年底,福建省辖7地区、2省辖市,5市、61县、10市辖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福州市

5区

1县

鼓楼区

台江区

仓山区

马尾区

郊 区

闽候县(甘蔗镇) 厦门市

5区

1县 开元区

思明区

鼓浪屿区

杏林区

郊 区

同安县(城关镇)

建阳地区 驻建阳县

1市

9县

南平市

顺昌县(双溪镇)

建阳县(潭城镇)

建瓯县(芝城镇)

浦城县(南浦镇)

崇安县(崇城镇)

光泽县(杭川镇)

邵武县(邵阳镇)

松溪县(城关镇)

政和县(熊山镇) 宁德地区 驻宁德县

11县

宁德县(城关镇)

福鼎县(桐山镇)

霞浦县(松城镇)

福安县(韩阳镇)

古田县(新城镇)

屏南县(古峰镇)

寿宁县(城关镇)

周宁县(城关镇)

柘荣县(双城镇)

连江县(凤城镇)

罗源县(凤山镇)

莆田地区 驻莆田县

7县

莆田县(城厢镇)

仙游县(鲤城镇)

闽清县(梅城镇)

永泰县(樟城镇)

长乐县(吴航镇)

福清县(城关镇)

平潭县(潭城镇)

晋江地区 驻泉州市

1市

7县

泉州市

惠安县(螺城镇)

晋江县(青阳镇)

南安县(溪美镇)

安溪县(凤城镇)

永春县(城关镇)

德化县(龙浔镇)

金门县

龙溪地区 驻漳州市

1市

9县

漳州市

龙海县(石码镇)

云霄县(城关镇)

漳浦县(绥安镇)

诏安县(南诏镇)

长泰县(城关镇)

东山县(西埔)

南靖县(城关镇)

平和县(小溪镇)

华安县(华崶镇) 三明地区 驻三明市

1市

10县

三明市

明溪县(城关)

永安县(城关镇)

清流县(龙津镇)

宁化县(城关)

大田县(城关镇)

尤溪县(城关)

沙 县(城关镇)

将乐县(古镛镇)

泰宁县(城关)

建宁县(城关镇) 龙岩地区 驻龙岩市

1市

6县

龙岩市

长汀县(城关镇)

永定县(城关)

上杭县(城关镇)

武平县(平川镇)

漳平县(城关镇)

连城县(城关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设立福州市马尾区,以郊区马尾镇和马尾公社为马尾区的行政区域;撤销福州市环城区,并入郊区。(1982年8月1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

1982年3月漳浦县城关镇改为绥安镇

1983年底,福建省辖5地区、4省辖市,5市、60县、14市辖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福州市

5区

8县

鼓楼区

台江区

仓山区

马尾区

郊 区

闽候县(甘蔗镇)

闽清县(梅城镇)

永泰县(樟城镇)

长乐县(吴航镇)

福清县(城关镇)

平潭县(潭城镇)

连江县(凤城镇)

罗源县(凤山镇) 厦门市

5区

1县

开元区

思明区

郊 区

同安县(城关镇)

三明市

2区

10县

梅列区

三元区

明溪县(雪峰镇)

永安县(城关镇) 田县(城关)

尤溪县(城关)

沙 县(城关镇)

将乐县(古镛镇)莆田市

2区

2县

城厢区

涵江区

莆田县(城厢镇)

仙游县(鲤城镇)建阳地区 驻建阳县

2市

8县

南平市

邵武市

建阳县(潭城镇)

顺昌县(双溪镇) 安县(崇城镇)

光泽县(杭川镇)

松溪县(城关镇)

政和县(熊山镇)宁德地区 驻宁德县

9县

宁德县(城关镇)

福鼎县(桐山镇) 田县(新城镇)

屏南县(古峰镇)

寿宁县(鳌阳镇)

周宁县(狮城镇)晋江地区 驻泉州市

1市

7县

泉州市

惠安县(螺城镇)

晋江县(青阳镇) 春县(城关镇)

德化县(龙浔镇)

金门县

龙溪地区 驻漳州市

1市

9县

漳州市

龙海县(石码镇)

云霄县(城关镇) 泰县(城关镇)

东山县(西埔)

南靖县(城关镇)

平和县(小溪镇)龙岩地区 驻龙岩市

1市

6县

龙岩市

长汀县(城关镇)

永定县(凤城镇)平县(城关镇)

连城县(城关镇)

鼓浪屿区

杏林区

清流县(龙津镇)

宁化县(城关镇)

大 泰宁县(城关)

建宁县(城关镇) 建瓯县(芝城镇)

浦城县(南浦镇)

崇霞浦县(松城镇)

福安县(韩阳镇)

古 柘荣县(双城镇) 南安县(溪美镇)

安溪县(凤城镇)

永漳浦县(绥安镇)

诏安县(南诏镇)

长 华安县(华崶镇) 上杭县(城关镇)

武平县(平川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1983年4月28日国务院【国函字80号】批复:

1.撤销莆田地区,扩大福州市的管辖范围,将原莆田地区的闽清、永泰、长乐、福清、平潭5县和宁德地区的连江县、罗源县划归福州市,加上原辖的闽侯县,福州市共辖8个县。

2.将原莆田地区的的莆田、仙游2县划归晋江地区管辖。★1983年4月28日国务院【国函字83号】批复:

1.三明市改为省辖市,下设梅列、三元两个区。将沙县的洋溪公社划归三明市管辖。

2.撤销三明地区行政公署,将永安、宁化、清流、明溪、建宁、泰宁、将乐、沙县、尤溪、大田10个县划归三明市管辖。

有关地、市、县的交接工作在上半年完成,7月1日起按新的行政区划工作。 ★撤销邵武县,设立邵武市,以邵武县的行政区域为邵武市的行政区域。(国务院1983年8月17日【国函字155号】批复)

★设立莆田市,以莆田县的城厢镇、城郊公社、涵江镇、涵江公社为莆田市行政区域。莆田市设立城厢、涵江二个区。将莆田、仙游两县划归莆田市管辖(1983年9月9日国务院【国函字184号】批复)1984年下半年取消人民公社后,全省实行县、乡(镇)、村(居)三级建制。至1984年底,福建省辖5地区、4省辖市,6市、59县、14市辖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福州市

5区

8县

鼓楼区

台江区

仓山区

马尾区

郊 区

闽候县(甘蔗镇)

连江县(凤城镇)

平潭县(潭城镇)

永泰县(樟城镇)

闽清县(梅城镇)

罗源县(凤山镇)

长乐县(吴航镇)

福清县(城关镇) 厦门市

5区

1县

开元区

思明区

鼓浪屿区

杏林区

郊 区

同安县(大同镇)

三明市

2区

1市

10县

梅列区

三元区

永安市

明溪县(雪峰镇)

将乐县(古镛镇)

大田县(均溪镇)

宁化县(翠江镇)

建宁县(濉城镇)

沙 县(凤岗镇)

尤溪县(城关镇)

清流县(龙津镇)

泰宁县(杉城镇) 莆田市

2区

2县

城厢区

涵江区

莆田县(莆田市)

仙游县(鲤城镇) 建阳地区 驻建阳县

2市

8县

南平市

邵武市

建阳县(潭城镇)

松溪县(松源镇)

光泽县(杭川镇)

建瓯县(芝城镇)

顺昌县(双溪镇)

政和县(熊山镇) 崇安县(崇城镇)

浦城县(南浦镇) 宁德地区 驻宁德县

9县

宁德县(蕉城镇)

寿宁县(鳌阳镇)

福安县(韩阳镇)

霞浦县(松城镇)

柘荣县(双城镇)

屏南县(古峰镇)

古田县(新城镇)

福鼎县(桐山镇)

周宁县(狮城镇) 晋江地区 驻泉州市

1市

7县

泉州市

惠安县(螺城镇)

晋江县(青阳镇)

南安县(溪美镇)

安溪县(凤城镇)

永春县(城关镇)

德化县(龙浔镇)

金门县

龙溪地区 驻漳州市

1市

9县

漳州市

龙海县(石码镇)

南靖县(城关镇)

诏安县(南诏镇)

漳浦县(绥安镇)

华安县(华崶镇)

东山县(西埔镇)

长泰县(城关镇)

云霄县(城关镇)

平和县(小溪镇) 龙岩地区 驻龙岩市

1市

6县

龙岩市

长汀县(城关镇)

漳平县(菁城镇)

武平县(平川镇)

上杭县(城关镇)

永定县(凤城镇)

连城县(莲峰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撤销永安县,设立永安市(县级),以原永安县的行政区域为永安市的行政区域。(1984年9月12日国务院【国函字131号】批复)

1984年底,平和县设小溪镇。1985年底,福建省辖3地区、6省辖市,4市、59县、16市辖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福州市

5区

8县

鼓楼区

台江区

仓山区

马尾区

郊 区

闽候县(甘蔗镇)

连江县(凤城镇)

平潭县(潭城镇)

永泰县(樟城镇)

闽清县(梅城镇)

罗源县(凤山镇)

福清县(融城镇)

长乐县(吴航镇) 厦门市

5区

1县

开元区

思明区

鼓浪屿区

杏林区

郊 区

同安县(大同镇)

三明市

2区

1市

10县

梅列区

三元区

永安市

明溪县(雪峰镇)

将乐县(古镛镇)

大田县(均溪镇)

宁化县(翠江镇)

建宁县(濉城镇)

沙 县(凤岗镇)

尤溪县(城关镇)

清流县(龙津镇)

泰宁县(杉城镇) 莆田市

2区

2县

城厢区

涵江区

莆田县(莆田市)

仙游县(鲤城镇) 泉州市

1区

7县

鲤城区

惠安县(螺城镇)

晋江县(青阳镇)

南安县(溪美镇)

安溪县(凤城镇)

永春县(城关镇)

德化县(龙浔镇)

金门县

漳州市

1区

9县

芗城区

龙海县(石码镇)

诏安县(南诏镇)

南靖县(山城镇)

漳浦县(绥安镇)

华安县(华丰镇)

东山县(西埔镇)

长泰县(城关镇)

云霄县(城关镇)

平和县(小溪镇) 建阳地区 驻建阳县

2市

8县

南平市

邵武市

建阳县(潭城镇)

松溪县(松源镇)

光泽县(杭川镇)

建瓯县(芝城镇)

顺昌县(双溪镇)

政和县(熊山镇)

崇安县(崇城镇)

浦城县(南浦镇) 宁德地区 驻宁德县

9县

宁德县(蕉城镇)

寿宁县(鳌阳镇)

福安县(韩阳镇)

霞浦县(松城镇)

柘荣县(双城镇)

屏南县(古峰镇)

古田县(新城镇)

福鼎县(桐山镇)

周宁县(狮城镇) 龙岩地区 驻龙岩市

1市

6县

龙岩市

长汀县(汀州镇)

漳平县(菁城镇)

武平县(平川镇)

上杭县(城关镇)

永定县(凤城镇)

连城县(莲峰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1985年5月14日国务院【国函字67号】批复:

1.撤销晋江、龙溪两地区,实行市管县体制。

2.泉州市升为地级市,设立鲤城区和郊区。鲤城区辖4个街道和4个村;郊区辖1个街道和8个乡、镇。将原晋江地区的晋江、惠安、南安、安溪、永春、德化、金门(待回归)等7县划归泉州市管辖。

3.漳州市升为地级市,设立芗城区,管辖5个街道和4个乡、镇。将辖原龙溪地区的龙海、云霄、漳浦、诏安、长泰、东山、南靖、平和、华安9县划归漳州市管辖。 ★同意泉州市设鲤城区,暂不设郊区。(1985年12月22日国务院【国函字175号】批复)

1985年,东山县城关镇改为铜陵镇。

第20篇:福建省法制宣传

福建省法制宣传

简报

第7期

目 录

○全省法制宣传工作会议在泉州召开福建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4月10日

○省教育厅圆满完成《福建教育法规制度汇编》编撰 ○泉州德化县举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全省法制宣传工作会议在泉州召开

3月29日,全省法制宣传工作会议在泉州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2009年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部署了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要任务。泉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沈耀钦出席会议并致词。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肖新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朱乘舟主持会议。各设区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法制宣传科(处)长参加了会议。

肖新建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去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在新形势下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1

他说,2009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坚持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普法为民,全面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为维护全省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进海西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肖新建强调,今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繁重,必须突出重点,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指导“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指出要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深化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着眼于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着眼于展示成果扩大影响,组织开展“五五”普法神州行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着眼于创新发展,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编制工作。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措施,主动作为、合力作为、有效作为,加快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发展,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省法宣办)

省教育厅圆满完成《福建教育法规制度汇编》编撰

由省教育厅主编的《福建教育法规制度汇编》日前完成了第九卷的编辑任务,至此,历时两年的全套共九卷《汇编》编撰工作圆满完成。作为福建省教育行业近年来法规清理及普法的一项重大成果,《福建教育法规制度汇编》以其系统、全面、实用的法律法规汇编受到了来自上级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使用者的高度评价。

《福建教育法规制度汇编》于2008年4月开始编撰,囊括了现行的教育类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指导性文件,

全套《汇编》按照“法律法规、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教育督导、学生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学校安全、教育科技、对外交流、发展规划、条件装备、语言文字、自学考试、招生考试、机关政务、纪检监察、思想政治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等二十类的顺序编排,分成9卷,共882件496万字。

《汇编》的编撰工作得到主管教育工作的省领导及教育厅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常委、教育工委书记、副省长陈桦专门为汇编题写了《序》,省教育厅成立了以厅长、副厅长为正副主任、机关各处处长为成员的编委会。两年来,在省教育厅全厅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汇编》编撰工作顺利进行,已成书的8册陆续发到机关工作人员手中,同时也分别发送到地市县区教育局、高校、厅直单位。

《汇编》作为我省依法治教工作指南,对于全省教育系统乃至全社会及时掌握、了解各类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度,从而提供行政管理依据、维护相对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是省教育厅通过制度建设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加强法制宣传,引导教育系统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和加强依法行政的观念,按照合法、合理、程序正当的要求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依法行政长效性机制的重要举措;是不断完善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形成行政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自觉守法、用法,规范权力运行的良好氛围,推动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省教育厅法规教育处)

德化县举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为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法律进校园”活动,努力构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平台,更好地实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

青少年违法犯罪。4月2日,德化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协同有关部门(单位)在南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举行德化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教育基地内设有图片展览、青少年模拟法庭和多功能电化教室三大功能区。活动内容主要有参观图片展、模拟法庭、观看法制教育DVD光盘、法制讲座等。图片展览区设有禁毒、交通安全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三大版块内容。模拟法庭则与多功能电化教室紧密结合,配备DVD及系列法制光盘。教育基地正式启动后,每年全县小学高年级学生和初中生、高中生将会有近万名学生参加基地实践、直观接受法制教育。实践基地把法制教育列入实践课程安排,学生每次接受法制教育课时将不少于半天时间,学生在接受法制教育时将通过参观展厅的法律知识图展、学习法律书籍、观看法制录像、听取法制讲座、参与模拟法庭等形式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等主题教育内容。

(德化县依法治县办)

责任编辑:陈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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