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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合同(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3-09 18:03:29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代理商合同

合同编号:

XXXXXX食品有限公司

区域代理合同

甲方(供 方):XXXXX食品有限公司乙方(代理方):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日 期:

共四页

为了进一步规范XXXXX系列产品的销售,保障公司及代理商的相关权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为福XXXXX系列产品区域的独家代理商,合同期内乙方未出现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随意调整或增加代理商。

2、甲方应保证所生产的XXX系列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天所订购的产品数量,如遇公司因停电、设备检修、放假等情况需要停产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4、根据市场原料价格及其它因素,如果甲方对公司产品价格做相应调整时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5、乙方如果需要公司产品相关资料和公司资质证明时,甲方应及时提供。

6、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的维护和开发工作。

第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本合同规定的代理区域,不得跨区域进行销售,如出现串货行为,每次罚款50元,如连续出现三次以上串货行为,经核实公司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2、做为公司的区域独家代理商,乙方应积极进行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和维护工作,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如出现销售量下滑和

完不成任务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说明情况。连续三个月销售量持续下滑或完不成销售任务的,经公司研究有权收回乙方的代理资格。

3、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业务代表定期的市场走访工作,并有义务及时向公司反映市场情况及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评价等信息。

4、乙方销售过程中不得同时销售其它公司和个人同公司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产品,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元,再次出现经公司研究可取消其代理资格。

5、乙方应时刻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做出有损公司形象的形为,并努力做好终端消费者的服务工作,保质保量并及时的做好产品的配送及销售工作,如有客户投诉应及时处理,自行处理不了的应于当天告知公司,由公司协助处理。对出现客户投诉不处理或处理不妥的代理商公司视情况将对代理商做出相应处罚。代理商如出现诋毁公司形象的形为,公司视情节轻重将对代理商采取警告、罚款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措施。

6、代理商每次提货时应对产品的数量、质量进行验收,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有权拒收,产品出厂后乙方应做好产品的防护工作,对终端客户的配送量要合理把握,产品出厂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公司不予调换。

7、代理商每次提货品种及数量原则上应于提货前一天告知公司,特殊情况最迟应于当天上午10点以前告知公司,以便公司安排生产,所报计划产品应全部提货,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使用甲方的周转筐每个应向甲方缴纳元的押金,出现损坏或

丢失乙方应按原价赔偿。乙方当天的销售货款应于当天交付公司财务(交给公司其它人员造成损失公司不负责任),特殊情况经公司相关人员同意最迟应于下次提货前交付公司,对货款交付不及时的代理商公司有权停止发货或采取其它相应措施。

8、乙方合同期间不得私自解除合同,如确有不可抗因素需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做好市场的交接工作,不准私自转让代理权,对于私自转让的代理商公司不予认可,对违反此规定造成的纠纷及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9、为保证双方的经营利益,根据市场情况乙方应向公司交纳诚信保证金元,在合同解除后没有经济纠纷的情况下,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

第三条:其它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纳保证金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4、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合同有效期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乙方:

授权人签字:

日期:日期:

推荐第2篇:代理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voip语音网关系列产品的代理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均确认已阅读过该协议,并理解和同意其中的条款和条件;该协议的签订,将取代双方口头和书面对乙方代理销售voip语音网关产品进行的所有交流。

一、协议有效期间、履行地点及代理准入区域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有效期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甲、乙任一方如无意续约,于协议到期_________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3.甲、乙双方如无终止协议表示,则本协议自动续约一年。

4.指定代理准入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代理销售的原则1.乙方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实体或销售实体。

2.乙方注册经营范围项目中,必须包含与代理销售产品相关之项目。

3.甲方向乙方提供voip各系列产品和voip通讯落地平台服务,如有新产品本合同仍然有效。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调查权。

2.甲方应保证其产品的合格及市场的可销售性:即产品合格的质量标准。

3.乙方在行业选型、大客户攻关时,甲方给予技术和规划方案的支持。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保证:免费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后的修理需客户(或乙方)支付运费及更换零件费;一年内需送甲方维修的,甲方提供替代设备,甲方对此造成的损失免责。

5.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向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包括免费代培技术,技术咨询,voip语音网关系列产品资料、销售方案以及大客户攻关等支持,大客户攻关支持乙方负责费用。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终端用户提供话费清单(在乙方有要求时)。提供话费清单的方式有:web网页查询;电子文档邮件发送。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国内的自主经营权。

2.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六、市场管理

1.甲方不实行独家代理制度,但对乙方现有用户或即将开发的用户给予保护。

2.乙方进入________________以外的地区销售前须告知甲方,以便备案。

七、内容免责

1.任一方及其所发展的次级经销商、用户,不得使用voip语音网关系列产品传送危害***、违***法令、防碍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的内容;如有违反,应自负法律责任。

2.任一方及其所发展的次级经销商、用户,使用voip语音网关系列产品,如有诽谤、侵权等事件,其责任与产生的结果需自行负责,与另一方无涉。

八、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天灾、战争、***、司法、政府命令、其它法律要求以及所有无法控制的事件,致使任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条款时,该方不负任何责任。

2.信产部、电信管理局、六大运营商的法规和政策及网络因素为不可抗力。

九、本协议的终止

1.按照双方要求终止协议。

2.任一方如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严重损害对方的利益时,受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以书面补充合同附上,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第3篇:代理商合同

代理商合同书

合同签署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总则

1.1甲方从事‘兆力’品牌车用润滑油(以下简称‘兆力机油’)的生产与销售。

1.1乙方自愿申请作为‘兆力机油’的区域代理商,并同意接受甲方的有关规定。

1.2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具备‘兆力机油’的区域代理商条件,并授权乙方作为区域代理商(包含区县)

2、合同期限

2.1本合同有效期一年。

2.2如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销售额,本合同可续签;如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销售额,视情况而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取消乙方在该区域的代理商资格。

3、合同标的

3.1本合同规定年销售额 万元

大写:佰拾万元(年月日 —年月日)。

3.2本合同规定乙方首次进货额 万元。

4、首次进货额货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乙方将首批货款划入甲方帐户。逾期10天未交足上述款项,则视为乙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对该区域继续征召代理商。

5、供货及相关细则

5.1合同供货价:按甲方全国统一出货价给乙方。

5.2货款支付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或支付现金。

5.3供货期限

5.3.1首批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7日内发出。

5.3.2以后进货,经销商应提前7天填写书面申请单或电话通知,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在7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帐户。甲方将按照双方协议的发货时间发出货物。

5.3.3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按时交纳货款的情况除外。

5.4交货地点及运费

5.4.1合同交货地:___________省市(县)

5.4.2到达合同交货地的长途铁路或公路运费由甲方负担(指火车或汽车到达该合同交货地城市前的费用),到达该城市后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5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

5.6验收地点:收货人仓库。如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当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若属运输方造成的损失,则应由甲方、乙方运输方三方进行协商处理赔偿事项。

6、相关管理办法

6.1为保障全国经销商利益,‘兆力机油’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在统一零售价上给予经销商5%的浮动空间。乙方不能压价、竞价销售,否则视为违约。

6.2宣传品及广告

6.2.1甲方设计、制作的产品宣传资料和包装袋等纪念品,按乙方购货量比例配赠。

6.2.2乙方自行发布的广告或组织的推广活动,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果乙方需要,甲方可协助进行设计、策划或指导实施。

6.3大客户管理

6.3.1甲方如果在乙方的代理区域有大客户,应知会乙方;

6.3.2如果此大客户只认甲方或乙方无法服务此大客户,甲方有权向大客户直接销售,甲方可以直接获利,年终此大客户的销售额可以归为乙方的年度目标销售额。

6.3.3如果乙方可以服务此大客户,甲方应放弃向此大客户直接销售,但乙方经过努力2个月内还是无法实现成交此大客户,甲方仍有权向大客户直接销售,甲方可以直接获利,年终此大客户的销售额可以归为乙方的年度目标销售额。

6.3.4大客户的界定:预计年销售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客户,称之为大客户。

6.4跨区域销售

6.4.1乙方不得跨地区进行销售行为。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跨区域销售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区域代理权;对甲方和其他代理商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6.4.2如果乙方故意串货到其他代理商的区域,经过查实,乙方必须支付串货金额的罚款(以代理价为标准)给被串货的代理商,甲方协调执行。如果其他代理商故意串货到乙方的区域,一样参照执行。

7、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7.1甲方权利和义务

7.1.1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督察权。

7.1.2对出货价和零售价有调整权(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7.1.2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7.1.3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7.1.4有对乙方提供全面服务支持的义务。

7.1.5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的困难。

7.1.6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7.2乙方权利和义务

7.2.1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7.2.2对甲方调整价格有知情权。

7.2.3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办理好产品上市一切手续的义务。

7.2.4对甲方的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等信息有保密义务。

7.2.5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

7.2.6有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8、其他双方必须遵守的条款

8.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出现问题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对不合格品实行无偿退换,退货运费由甲方负责承担。

8.2解除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8.2.1乙方应该对甲方经营内容(包括‘兆力’牌系列油产品及其销售的全部相关内容)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8.2.2退还所有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经销牌等(包括复制品),如违约,甲方将按知识产权法的规定对乙方进行论处,或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8.3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8.4如果代理商销售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

9、附则

9.1合同生效及期限:本合同自(3.2)的款项到达甲方帐户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年月

日至年月日。

9.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确定后作为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2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1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执行人:签约执行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表:1

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工程合作经营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合作经营项目: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建设工程。

三、合作经营地点:山西省保德县。

四、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垫付。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主要用于补足前任合伙人撤资款项)。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100万元投资款,剩余100万元乙方须在2012年3月31日前全额到位。

3、2012年3月31日前应付前任合伙人撤资的17万利息,双方各承担8.5万元。

4、乙方垫付2012年2月开工前期全部费用。(回款前)

五、股份划分:甲方%、乙方%。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六、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双方共有资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七、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原则上不得中途退撤,任何一方在不给合作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退出,但须经双方协商认可。

八、甲乙双方的分工、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作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重点负责商务活动及工程的回款工作。费用不得超过工程总额的10%。

2、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生产,施工、安全工作。

3、以甲方公司的名义,在保德县与当地银行开设账户,双方各留印鉴、共同管理。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工作,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元额度(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许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同时,甲乙双方都有对财务账目的监督权利。

九、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十、合作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作损失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4篇:代理商合同

大众出版代理合同

出版社:(简称甲方)

代理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指定大众类产品委托乙方在指定区域内总经销的事宜以及乙方开发的大众类图书产品与甲方合作出版事宜进行磋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首席代理战略合作

第一条 代理产品

甲方指定。

第二条代理商的条件及代理授权

1、在具备良好的新华书店系统资源和民营渠道批销能力,并以大众类图书为主营产品;

2、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具有良好的管理意识、市场意识、开拓精神和战略视野。

3、具备良好的图书推广营销、选题开发出版能力。

4、公司信誉、资信条件及主要经营者口碑良好。

6、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信心完成合同销售目标与出版目标。

7、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指定代理产品在

第三条销售量与代理价格

乙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在地区内确保销售甲方指定代理产品,并按照新华书店系统大众社科、生活以及科技类产品%、少儿类产品的销售折扣与乙方结算,当净销售总码洋达到 万元(销售指标)以上不足_万元,甲方在上述结算折扣的基础上给予乙方净销售总码洋的作为奖励;当净销售总码洋达到万元以上不足_万元,甲方在上述结算折扣的基础上给予乙方净销售总码洋的作为奖励;当净销售总码洋达到万元

以上,甲方在上述结算折扣的基础上给予乙方净销售总码洋的作为奖励;按照民营渠道大众社科、生活以及科技类产品、少儿类产品的销售折扣与乙方结算,当净销售总码洋达到万元(销售指标)以上不足万元,甲方在上述结算折扣的基础上给予乙方净销售总码洋的作为奖励;当净销售总码洋达到万元 以上不足_万元,甲方在上述结算折扣的基础上给予乙方净销售总码洋的3%作为奖励;当净销售总码洋达到万元以上,甲方在上述结算折扣的基础上给予乙方净销售总码洋的作为奖励。

第四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若无异议,则本合同可以自动顺延。

第五条甲方义务

1、向乙方颁发大众出版首席代理商证书(牌匾),维护乙方对于指定代理产品总经销的各项权益,不得向除新华书店系统和图书馆供应商以外指定区域内的任何客户供货。新华书店系统现行按大众社科、科技类产品折结算、大众生活类产品折结算、少儿类产品折结算,并随时将代理区域内图书流向告知乙方,净销售总码洋(除农家书屋等特殊采购)全部计入首席代理商的销售任务。

2、向乙方提供高质量的、有特色和优势的代理产品。

3、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及相应投标工作所必需的资料。

4、帮助乙方培训区域客户代表,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能够为终端客户正确宣讲产品优势和销售政策并做好服务工作。

5、甲方推出新的后续代理产品时,有义务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及时培训乙方区域客户代表。

6、向乙方提供包括文字、图片、影像在内的推广宣传资料,与乙方共同制定地区营销方案、协助乙方做好推广、组稿工作。

7、协助并督促乙方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

8、甲方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客户与代理产品相关的订单或投稿信息告知并转达乙方。

9、对于乙方提交的全部订单,甲方同意在该地区内具有优先发货权。

10、采取有效措施调解和处理规范市场的工作,共同提升市场运营能力与管理能力。

第六条甲方权利

1、有处理乙方违反市场规范问题的权力。

2、有审核乙方宣传推广材料和推广策略的权力。

3、有核定地区批销指导价的权力,即乙方对外销售折扣不得低于甲方供货折扣。

4、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定、实施策划组稿方案和营销推广方案的权力。

5、有获得乙方订单来源信息的权力,即乙方提交之订单应注明终端客户名称,如因乙方故意隐瞒终端客户信息造成的窜货行为,一经查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发货码洋的20%进行赔偿。

6、甲方在收到其他经销商、终端客户对乙方的投诉后,有权督促乙方完善服务,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停止执行本合同。

7、在代理期间未达到销售任务指标,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

第七条乙方义务

1、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做好甲方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2、基于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市场信息,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合同约定地区同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特点、价格等,竞争对手的经营状况、策略、宣传、人力等市场行为以及该地区用户对各品牌的反映、意见等。在甲方指导下做好终端用户对图书使用的意见和申诉的接受工作,每1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一份。

3、乙方无权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具有法律约束的合约。

4、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知识产权的工作。所有甲方提供的图书宣传和营销指导方案等文件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5、乙方在协议的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包括本合同在内的、图书出版与营销方面的甲方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6、按规定市场指导价制定价格体系,不得参与恶性低价竞标和经销活动。

7、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管理体制规范,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8、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经营必备证件。

9、乙方应努力完成销售指标,并配合甲方开发指定区域内的图书产品,做好新华书店系统与民营渠道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第八条乙方权力

1、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内对指定产品的总经销权。

2、免费享有甲方提供的选题策划组织、营销策划指导和宣传彩页等相关资料的权利。

3、当乙方遇到大宗订单或招标等情况时,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一定的支持以获取订单。

4、乙方可以在甲方管理信息系统中随时查询代理产品的销售情况,如遇甲方原因造成的窜货,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发货码洋的20%进行赔偿。

5、乙方完成本年度合同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有同甲方签署下一年度代理合同的绝对优先权。

第九条发货和运输

1、每次订货的运费由甲方承担,由甲方负责打包发货并在指定时间内到货,运输方式由乙方确认后按照合同执行。退货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发运过程中发生的有关问题,乙方应确保退货及时。

第十条付款方式

乙方与甲方根据大众类图书销售情形,按照账期个月结算,将超过账期的销售款全额汇

至甲方的指定账户。对于之后可能发生的退货以及图书损耗,甲方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承诺予以认可。但乙方保证所订购图书的退货率不高于,否则甲方有权据此追究乙方的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在乙方完成销售指标的基础上,甲方对于超结部分的返还于每年的月一次性结付。

双方严格遵守有关款项支付时间的约定,如有特殊情况延迟支付需事先沟通,但最晚不

得迟于支付时间十五天以上,如超出一天,则按每天1‰的标准计算滞纳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

2、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三款、第七条第七款之规定,甲方有权停止其指定代理产品的总经销资格。

3、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第七条第八款之规定,甲方有权取消其指定代理产品的总经销资格,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

第十三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后,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甲方若有新的代理产品,原则上默认按照产品线进行增补,或者双方可另签署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5篇:建材代理商合同

第一条: 约因

制造商名称武汉鲁邦建材有限公司,(简称制造商),同意将下列产品

(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商(简称代理商),代理商名称 ,代理商代理地区为(简称地区):

代理商不得在指定区域外销售,一经发现可处罚金最低XX元人民币。

第二条 代理商的职责

代理商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独自在代理区域内销售产品,代理商无权代理制造商或签订任何对制造商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商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

第三条 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商是 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商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经销所得利益为促成销售所得利润。

第四条 经营与合作方式

方案

签署经销协议后三日内,代理商首次订货最低 元,价格执行省市代理商价格表中的最低价格。

第五条 订货、付款及货运

1、代理商第一次订货必须满足最低订货数量:附订货明细单

2、代理商向制造商订货时,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传真给制造商。

3、制造商收到订货单后,坚持款到发货,按照先订货、先付款者先发货的原则。湖北以外地区,乙方应在付款后尽快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尽快安排发货。

4、代理商须在收到货物三个工作日之内验收货物,如有商品损坏,需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产品如出现自身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维修退换。以下情况如有发生制造商不负任何责任:在使用中不按使用说明操作的;

5、代理商一年内销售量最低 ,如代理商在合同签订一年内销售量达不到 本合同自行终止作废,制造商可与本区域其他的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第六条:有关销售约定

代理商在距保质期4个月可申请换货,经甲方总部批准后执行(换货所发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如果因质量问题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广告和展览会

公司负责在中央电视台做广告宣传。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商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如(报纸,墙体广告,门头广告、电视台等)并支付广告费用并突出“ruppon鲁邦”品牌,宣传内容要真实,在宣传中由代理商宣传的不合理内容制造商不负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代理商承担。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八条 用户的意见、代理商的作用

代理商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为宜。

第九条 向制造商不断提供信息

代理商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4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十条 保证不竞争

1、代理商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商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商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商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知制造商,代理商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4、所有产品说明及销售文件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商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一条 保密

代理商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第十二条 分包代理商

代理商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商,代理商应对该分包代理商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工业产权的侵犯

代理商应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商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商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经销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第十四条 代理商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第三方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力。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商。

第十五条 信息反馈

向代理商不断提供信息,为促进代理活动,制造商应向代理商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制造商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代理商。

第十六条 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商的雇员获得经销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商应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及工资,制造商应提供食宿。

第十七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合同执行满1年后,代理商如无违约行为且符合以下两条;1.如遇原材料价格上涨制造商需提供市场价格上涨的合理有效依据,在原价格加上价格上涨部分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按新价格执行。 2.双方可以协商任务量逐年递增(销售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可以重新签署合同。

第十八条 文件的归还

协议期满时,代理商应将第十三条中所述及的由制造商提供的全部广告资料及所有文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九条 争议处理方式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制造商方人民法院处理(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第二十条 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一条 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二十二条 留置权

代理商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武汉鲁邦建材有限公司所有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

1、双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

2、制造商提供的代理商价格表(价格表无制造商加盖公章无效)。

3、制造商提供的指导价格表。

制造商: 代理商:

签署地: 签署地:

推荐第6篇:茅台代理商合同

甲方(供货方):贵州茅台集团中华桥酒福建省营销中心

乙方(代理商):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同发展”原则,为共同开发贵州茅台集团中华桥酒的区域销售市场,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签署有效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 月____日,

2.合同到期后,另确定新的经销条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经销产品及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甲方 中华桥酒系列产品。

2.甲方授予乙方中华桥酒系列产品的销售区域仅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产品价格

1.价格按福建省统一价执行 ( 价格表附合同 ) 。

2.乙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产品销售价格体系,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约定价格销售。否则,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

3.甲方保留统一调整产品价格的权力,调价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

四、结算方式

1.经甲方财务部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甲方组织发货。

2.如甲方更改帐号,以甲方财务部签章后的书面通知为准。

3.在未得到甲方财务部签章的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将货款(或借款)交给或借给甲方业务人员或汇入其他帐户,否则,乙方承担责任。

五、合作保证

1.乙方首批货款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日内全额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否则,视乙方违约,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万元的合同保证金,否则视乙方自动放弃合同。合同保证金利息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六、市场操作要求

1.乙方应建立起本区域完整的销售网络,保证经销甲方的产品在经销区域内终端铺货达到:商超_________ 家,酒店______家,酒楼______家,产品进入所有终端网点铺货覆盖率第一个月应达到______% ,第二个月以后保持在_____%以上,每月建设堆头、端架的商超数量应保持在商超总数量的_____%以上,经甲方确认。

2.乙方在经销期内必须完成销售任务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回款额计算),其中首批回款____________万元,月度销售比例及任务如下:

一月份_____万元 二月份_____万元 三月份_____万元 四月份_____万元

五月份____万元 六月份____万元 七月份____万元 八月份____万元

九月份____万元 十月份____万元 十一月份____万元 十二月份____万元

3.经销期内乙方保证完成月度销售任务 ,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建设商超堆头、端架。若在合约期内乙方连续累计无法完成两个月度销售任务,或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数量和商超堆头、端架建设数量,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4.乙方保证合同指定产品均在限定区域内销售,如窜区域销售,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并根据数量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件-- _______元/件的违约金,或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5.乙方做好售后服务并积极维护品牌形象。不得经销与甲方产品名称、包装、风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类产品。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监督并杜绝窜货现象的发生,以确保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合法权益。

2.保证提供乙方所需的货源,负责做好市场的管理、指导工作;协助乙方做好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3.负责将产品运至乙方所在地,运费由甲方承担。到乙方后的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产品验货约定

甲方货到乙方市场当日清点核实品种、规格、数量,由乙方法人代表在货运回执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产品验收生效,运送的产品、宣传品、促销品等物品如出现短缺或破损,乙方应在货运回执单上注明。否则,出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奖励政策

1.参与公司经销商的抽奖活动及促销活动。

2.完成销售任务量时,年终奖励全年销售量的2%,超出销售任务量10%至20%,给予乙方年终奖励全年销售量的3%,超出销售任务量21%至50%,给予乙方年终奖励全年销售量的4%,超出销售任务量50%以上,给予乙方年终奖励全年销售量的5%。

十、产品调剂约定

本合同产品在发货三个月内如滞销可提出调剂,调剂产品的来回运费,运送损失及内外包装材料损失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调换产品必须保证包装无开封、脏、损现象,不影响二次销售,否则不予退换。

十一、双方合作前特别约定

1.乙方严格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进行商业活动,如有违反,属乙方个人行为,概与甲方无关,因此衍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向甲方汇报每月库存、销货情况及下期要货计划、市场信息,乙方每次上货金额应在______________万元以上。

3.甲方每月对乙方的考核截止日为当月的_____日。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终端明细目录,由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出现虚报、错报、漏报现象,经甲方核实后,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家的违约金。

十二、解约手续

1.在合同生效期,如乙方未能达到双方合同约定条款其中一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以甲方经销商确认通知函为准。

2.在解约时乙方应将经销区域内的销售网点无条件交由甲方接管。

3.若双方解约,乙方市场完好无损仍有销售价值的产品,甲方按乙方进货价________%的价格回收,与甲方有关并由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应无条件交回甲方。

4.解约手续办理完毕,甲方退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补充,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四、其它补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龙岩市中国闽西交易城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汽车站对面电信小区2栋102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0597-2525369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0597-2532289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钟天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卡号:6228481552635548513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供货方):贵州茅台集团中华桥酒福建省营销中心

乙方(代理商):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同发展”原则,为共同开发贵州茅台集团中华桥酒的区域销售市场,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签署有效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 月____日,

2.合同到期后,另确定新的经销条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经销产品及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甲方中华桥酒系列产品。

2.甲方授予乙方中华桥酒系列产品的销售区域仅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产品价格

1.价格按福建省统一价执行(价格表附合同)。

2.乙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产品销售价格体系,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约定价格销售。否则,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

3.甲方保留统一调整产品价格的权力,调价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

四、结算方式

1.经甲方财务部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甲方组织发货。

2.如甲方更改帐号,以甲方财务部签章后的书面通知为准。

3.在未得到甲方财务部签章的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将货款(或借款)交给或借给甲方业务人员或汇入其他帐户,否则,乙方承担责任。

五、合作保证

1.乙方首批货款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日内全额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否则,视乙方违约,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万元的合同保证金,否则视乙方自动放弃合同。合同保证金利息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六、市场操作要求

1.乙方应建立起本区域完整的销售网络,保证经销甲方的产品在经销区域内终端铺货达到:商超_________ 家,酒店______家,酒楼______家,产品进入所有终端网点铺货覆盖率第一个月应达到______% ,第二个月以后保持在_____%以上,每月建设堆头、端架的商超数量应保持在商超总数量的_____%以上,经甲方确认。

2.乙方在经销期内必须完成销售任务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回款额计算),其中首批回款____________万元,月度销售比例及任务如下:

一月份_____万元 二月份_____万元 三月份_____万元 四月份_____万元

五月份____万元 六月份____万元 七月份____万元 八月份____万元

九月份____万元 十月份____万元 十一月份____万元 十二月份____万元

3.经销期内乙方保证完成月度销售任务,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建设商超堆头、端架。若在合约期内乙方连续累计无法完成两个月度销售任务,或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数量和商超堆头、端架建设数量,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4.乙方保证合同指定产品均在限定区域内销售,如窜区域销售,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并根据数量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件-- _______元/件的违约金,或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5.乙方做好售后服务并积极维护品牌形象。不得经销与甲方产品名称、包装、风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类产品。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监督并杜绝窜货现象的发生,以确保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合法权益。

2.保证提供乙方所需的货源,负责做好市场的管理、指导工作;协助乙方做好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3.负责将产品运至乙方所在地,运费由甲方承担。到乙方后的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产品验货约定

甲方货到乙方市场当日清点核实品种、规格、数量,由乙方法人代表在货运回执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产品验收生效,运送的产品、宣传品、促销品等物品如出现短缺或破损,乙方应在货运回执单上注明。否则,出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奖励政策

1.参与公司经销商的抽奖活动及促销活动。

2.完成销售任务量时,年终奖励全年销售量的2%,超出销售任务量10%至20%,给予乙方年终奖励全年销售量的3%,超出销售任务量21%至50%,给予乙方年终奖励全年销售量的4%,超出销售任务量50%以上,给予乙方年终奖励全年销售量的5%。

十、产品调剂约定

本合同产品在发货三个月内如滞销可提出调剂,调剂产品的来回运费,运送损失及内外包装材料损失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调换产品必须保证包装无开封、脏、损现象,不影响二次销售,否则不予退换。

一、双方合作前特别约定

1.乙方严格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进行商业活动,如有违反,属乙方个人行为,概与甲方无关,因此衍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向甲方汇报每月库存、销货情况及下期要货计划、市场信息,乙方每次上货金额应在______________万元以上。

3.甲方每月对乙方的考核截止日为当月的_____日。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终端明细目录,由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出现虚报、错报、漏报现象,经甲方核实后,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家的违约金。

二、解约手续

1.在合同生效期,如乙方未能达到双方合同约定条款其中一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以甲方经销商确认通知函为准。

2.在解约时乙方应将经销区域内的销售网点无条件交由甲方接管。

3.若双方解约,乙方市场完好无损仍有销售价值的产品,甲方按乙方进货价________%的价格回收,与甲方有关并由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应无条件交回甲方。

4.解约手续办理完毕,甲方退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补充,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四、其它补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龙岩市中国闽西交易城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汽车站对面电信小区2栋102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卡号: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第7篇:省级代理商合同

省级代理合同

合同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授予乙方为____________省级代理。乙方负责在全省境内推广甲方的产品,具体合作事宜如下:

一、代理产品及价格

1.“金医生”牌中草药精华高分子缓释挥发器;

2.零售价格______元/盒。

二、代理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省境内。

三、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优质的代理产品;

2.甲方负责向乙方必要的技术支持;

3.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质量技术使用说明资料。

4.甲方应保护代理商的利益,在代理区域,代理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销售其产品。

乙方责任与义务:

1.接受甲方委托,在代理区域内努力开拓市场;

2.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代理与本合同项下代理产品类似的产品,也不得作为类似公司的代理;

3.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价格和市场政策,并按要求及时准确的上报有关销售工作的情况;

4.乙方可根据需要在代理区域内发展自己的分代理商;

5.在乙方与其他区域代理商发生纠纷时,以甲方协调为准。

四、首批购买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定购不得少于______件(每件盒)的“金医生”牌中草药精华高分子缓释挥发器作为首批定货量。

五、最低购买量

乙方从本合同签订后的第三个月起到第八个月,每月定购量不得少于______件,随后每月定购量不得少于______件。

六、价格

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为:

1.每月订购量小于等于件时,单价为 ______元/件,

2.每月订购量大于件时,单价为______元/件,

3.每月订购量大于件时,单价为______元/件。

七、支付方式

用户每批订货前30天向甲方下达订单,并支付定单总额的30%作为定金,在接到甲方的货物到港通知后,乙方付清剩余全款提货。在甲方已用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提货日期,而乙方不能按时付清全部货款时,每延迟一天,加付未付款项的0.5%作为赔偿金。

八、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为三年。在本合同代理期满前三个月,甲方将以本合同中的相关要求为依据,重新审查乙方的代理资格,并据此确定是否与乙方续签新的代理合同。

九、违约和终止

1.甲方应确保产品质量,如质量不合格或延迟交货,乙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相应的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遵守本合同规定,若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撤销乙方的代理资格。

3.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本合同。

十、争议的解决

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

2.若协商不能解决,在中国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仲裁程序仲裁。

3.仲裁裁决是最终的,对甲方和乙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人负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首批订货货款后,合同开始生效。若乙方在此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无订货时,则该合同和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授权委托书均自动失效。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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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加盟区域经销协议[一级商]

协议书编号:

特许方:(下称“甲方”)

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号:3503001001006

注册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帐号:

受许方:(下称“乙方”)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住址:邮 编:

营业执照号:联系电话:传 真: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特许授权乙方区域总经销康元石材男装系列产品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特许范围、区域、目标、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内专卖康元石材产品并拓展销售网络。乙方凭个人身份证在授权区域所在地办理营业执照注册手续并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在获授权的经销区域及协议期内,必须按甲方要求开设康元石材专卖店,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逾期仍未实现市场开店指标,或在加盟3个月内没完成甲方的区域市场开店指标,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该局部区域的经销权,另授权给第三方开发或甲方自营。

3、乙方在本协议期内须完成销售回笼货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4、加盟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切实履行,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8天内(即年月日前)缴付人民币万元作为加盟保证金。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保证金在协议终止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若协议期间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则加盟保证金将被扣罚。

5、特许加盟的经营期限

第1页,共5页

甲方授权乙方经营许可期限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由乙方申请续签)。

第二条乙方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1、乙方需承担的费用:

A、建立区域旗舰加盟店(厅)的各项费用;

B、乙方付给甲方的进货款、订货定金、加盟保证金等;

C、乙方需要投放地方康元广告时经甲方书面审批后,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年底按该费用各自承担50%处理。

D、货物运输费用;

E、用于促销推广的相应用品费用等。

2、费用结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A、货款:乙方所经销的产品,由甲方按不同系列规格产品按出厂价供货,给乙方要求一个销售指导价,买断不退货。双方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 ,在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后,甲方方予供货。

B、对账:乙方每月10日前须提供相关票据及凭证与甲方核对账目。

第三条货品及其运输的约定

1、乙方向甲方订购的货品须在双方每批货品约定交期的8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执行订单货品发放,逾期20天未付货款者,甲方有权将本批产品另行处置,并扣罚相应定金。

2、凡订期货者,须于订货确认后8天内预付20%货款定金,提货时如一次性提货,可一次性将定金冲抵货款;在未提完全部的订货时,甲方将保持未提货货款的20%作为未提货的定金,提完计划订货量,定金冲抵完。

3、乙方在提走部分已下单的货后,未能按计划继续提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对未提完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总额的20%向乙方收取赔偿金作为违约赔偿。

4、甲方可为乙方所购甲方货物代办托运。乙方可指定运输单位,或委托甲方介绍有信誉的运输单位,乙方必须书面确认相关事宜(送达地点、联系方式等),运输风险责任按国家规定办理。

5、乙方与运输单位交接验货时应就实际收货情况履行有关手续并在收到货物后当日内将其与运输单位的实际验收情况报知(传真)甲方。

6、到站前运输途中发生货物损失,乙方应在提货验收时向承运单位提出索赔并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同时提供相关证明,甲方经过查明情况属实协助乙方处理对联运单位的索赔事务,逾期提出甲方不予受理,损失由乙方承担。

8、非属运输途中的验货短少情况,由乙方报告甲方查实后予以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拓展

二、三级专卖网络时,应当先报甲方审批后方可签约并在签订加盟合约3日内报甲方备案。乙方可向

二、三级商收取加盟保证金2万元,在合同期满之日起壹周内,此款如数无息退还至

二、三级店。若违约,甲方可视其违约程度予以扣罚加盟保证金。乙方应对收取的加盟保证金独立承担全部法律和债务责任。

2、乙方必须做好康元石材品牌运营的相关保密工作。乙方若泄露甲方任何商业机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乙方必须在所辖区域选择繁华地段独立开设至少一家旗舰店作为样板店和信息点;乙方在所辖区域自营或拓展的其他专卖网点也须按甲方统一规范进行管理和监控,并对其开拓的下一级专卖网络负完全责任。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向甲方提供终端销售信息。

4、甲方有权对乙方自营和管理的专卖场所的经营管理、专卖店(厅)形象、服务质量、货品陈列等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5、未经甲方的另行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宣称自己为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亦不得以甲方名义擅自签署任何协议及承诺,不得擅自刻制 “康元石材”分支机构一类的印章。

6、乙方不得购买或分销来自甲方以外其他渠道提供的“康元石材”系列产品。

7、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价格政策。乙方给直属下线客户供货,其批发价不得超过甲方的规定范围;零售价则执行甲方产品全国统一售价。甲方有权进行检查和监督。价格如有调整,乙方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抬高售价;

8、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总经销及专卖许可权擅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9、乙方(包括

二、三级商)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装修设计图进行专卖店的装修,且必须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专卖道具。装修完毕需向甲方提供相应资料、图片,并接受甲方验收。对装修不规范的专卖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直到符合甲方的VI标准。若一直不达标则甲方有权取消该店道具补助。

10、甲方有积极支持和帮助乙方拓展专卖网点和提供开业指导的义务。乙方店铺开业时,甲方应视乙方的实际需要派员前往协助。并对店员进行强化综合培训。

11、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以书面形式详细描述质量问题的情况,连同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送交甲方质检部门复验,在证实确有质量问题后,甲方给予调换同货号产品,但不予退款。如因产品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而引起大批量质量问题的,经有关权威质检机构验证属实的,允许退货。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之一项不良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乙方销售假冒康元产品或擅自盗用康元商标自行在外加工订制康元产品,侵犯甲方商标权益,一经发现,乙方必须至少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同时甲方将依据相应的法律程序提起诉讼。

2、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销售指标或拓店指标的。将该地区视为低效区域,甲方有权对外招商,取消特许经营权。

3、乙方不按甲方统一形象要求、审批程序开拓专卖市场,导致当地专卖形象不规范的。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超出约定的范围和区域销售产品,产生严重窜货现象,危及其他康元石材经销商的生存和发展的。

5、乙方擅自提高地区经销价,且不听劝阻而引发市场混乱的。

6、乙方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私自转让给第三方的。

7、乙方有违反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受有关部门勒令停业或停业整顿的。

8、乙方有不良售前、售中、售后服务,造成顾客投诉频繁的,严重损害康元石材品牌形象的。

9、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关于经营、合法性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的。

10、乙方拖欠货款按约定未归还达两个工作日的,并拒不归还的;或所订货产品按规定未提完的。

1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开发未经授权经营的区域市场,甲方将不予认可其所开发的专卖网点,并有权取缔其经销权。

13、乙方有对非授权区域设店销售产品的行为,甲方将给予其第一次查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二次查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三次查处取缔其代理经销权并没收其加盟保证金、终止“特许专卖合同”、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4、乙方擅自将甲方配发的宣传促销品、馈赠品等标价出售,甲方将停止对乙方配发宣传

促销品和馈赠品。

15、乙方对所授权的下属专卖店的违规经营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自身经营行为受到所在区域顾客投诉,未能及时改进,挽回影响,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6、其他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协议终止及处理

本协议约定期限届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则本协议予以终止。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作如下处理:

1、乙方应立即停止总经销经营活动,其授权书也于当日自动无效。

2、乙方应交还甲方交付的相关专卖经营证照和标识。

3、乙方应自行处理与下一级专卖网络之间的业务往来结算事项,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拟定补充协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协议签订地法院进行裁决。

2、本协议之签署,如系甲乙双方续约的性质,则以前所签之协议在本协议生效之时,即自动作废。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若乙方自签约之日起8天内无力缴清约定的加盟保证金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和地点:年月日于。

推荐第9篇:独家代理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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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代理商合同

合同签定甲方: xxxx科技开发中心

合同签定乙方:

合同签定时间:2010年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注释1)的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使用“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进行学习的事宜进行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代理商,开展“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乙方成为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须了解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PP教育”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甲方对提出经销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负责“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品的正常运作,为乙方发展的用户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如软件升级,修正错误,在线技术支持等),但不包括乙方责任的内容;对于甲方产品的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由甲方进行免费升级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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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甲方为乙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

2.3 甲方负责制定相关的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2.4 甲方持续完善代理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乙方开展代理商业务。

2.5 甲方持有“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全部所有权。

3.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向客户提供“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内容及使用方法,提供客户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3.2 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给予其的零售价发展客户,与其它代理商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从事其他损害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乙方违反此义务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同时,乙方违反此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3 乙方在申请“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新用户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协议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3.4 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选择的“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到期用户续费,甲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乙方未及时为其到期用户续费造成用户名被删除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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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乙方可以使用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及课程编码学习法名义开拓市场。

4.付款/结算条款/与代理商级别

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以下简称“系统”),具体内容及服务如下:

独家代理:

4.1、乙方向甲方交纳独家代理费

元(人民币大写),乙方成为

镇独家代理商。享有该地区独家代理权。甲方向乙方提供由甲方自主研发的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

万,乙方销售额向甲方返款30%。在两个月内,应乙方要求中,甲方可以无条件将代理费退还给乙方。乙方需将甲方所铺的货返回给甲方。(见附件1)

4.2、代理商可以在授权区域招经销商也可以直接采取连锁经营。订购产品名录见附件4

4.3、可以使用课程编码学习法开办辅导班,公司提供技术与平台,该项服务免费。

4.4、如乙方采用课程编码学习法对学生进行辅导,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办辅导班所需要的各类辅助服务,如制定学习方案、提供阶段试卷等。

4.5甲、乙双方须遵守有关知识产权的协议(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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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见附件3)。

4.7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将按照总公司规定的全国统一价格销售。

5.违约责任

5.1 乙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2 如因乙方原因(如未按交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付款不及时等)造成用户争议,由乙方负责。

5.3 如因甲方技术原因给“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品用户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免责条款

6.1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诸如海底光缆受撞船事件的影响而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甲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6.2 甲方在进行“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服务器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乙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甲方违约。

7.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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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7.4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7.5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6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附则

8.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更多免费资料下载:http://bbs.qs10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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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

8.3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由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甲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由双方另签新合同。

8.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8.5 双方未尽事宜可增加附页,法律效应等同于主页。

《签字页》

字:

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公司地址:

地址:

编: 1 1 0 0 3 2

编:

注释1:“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课程编码学习法”为xxxx科技开发中心开发推出的第四代更多免费资料下载:http://bbs.qs10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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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方式,会员可以在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平台进行学习。

附件1

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独家代理协议

一、独家代理方式

省会城市独家代理费5万元,甲方给乙方铺50万元的货(学习卡)。

市级独家代理费2万元,甲方给乙方铺20万元的货(学习卡)。

县级独家代理费1万元,甲方给乙方铺10万元的货(学习卡)。

镇级独家代理费5000千元,甲方给乙方铺5万元的货(学习卡)。

乙方每销售一张卡,给甲方返点30%。

二、应乙方要求,在两个月内,甲方可以无条件将代理费退还给乙方。乙方需将甲方所铺的货返回给甲方。

三、乙方在三个月内,销售额达不到5万元,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独家代理商资格。甲方需退还乙方独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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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费,乙方将甲方所铺的货返回给甲方。

附件2

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权协议

甲方:沈阳xxxx科技开发中心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使用甲方‘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课程编码学习法’产权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 乙方所使用 ‘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 ‘课程编码学习法’的产权归甲方所有。

2.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出租或许可其他机构或个人使用‘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

3. 不得以甲方未授权的方式对‘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 ‘课程编码学习法’进行复制、解密。

4.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利用‘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全部或部分制作、销售任何形式的软件。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转让‘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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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乙方若违反本协议上述规定或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均将被视为违约或侵权,甲方有权立即终止‘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代理合同’,收回乙方代理权,不退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 乙方应要求本单位人员在使用该系统时遵守上述规定,限制或禁止违反者再次使用,并协助甲方追究其法律责任。

7.‘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合同’期满后,乙方仍可继续代理本系统。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外,乙方必须无限期遵守本协议以上各项条款。

附件3

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服务条款

沈阳xxxx科技开发中心(合同甲方)按本附件规定,向用户(合同乙方)提供技术服务。

一.

服务方式;

1.

在合同期内,进行网络以及电话咨询

2.

公司对给乙方发送相关资料;包括产品宣传资料的电子版和培训文稿。

二.

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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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为用户提供服务,保障用户对产品的正常使用。用户可以根据实际要求,通过电话咨询、邮件咨询和网络服务等服务方式来获取相应的服务内容。

2.

上门服务: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后,上门服务包括上门培训、上门回访和系统维护等服务形式;辽宁省以内地区,3天内解决;辽宁省以外(不设分公司或事务所)地区,如果乙方要求进行上门服务,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服务费用以及是否进行上门服务。

3.

电话咨询:本公司设有服务电话(40cc61516),为用户提供国家法定工作日的12小时电话咨询服务。电话咨询即时响应,1小时内解决。

4.

邮件咨询:公司客户服务设有邮件服务邮箱(952cc3@qq.com ),用户咨询邮件3小时内答复。

5.

定期回访:公司每月向用户提供一次电话回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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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独家代理商合同

合同签定甲方:沈阳xxxx科技开发中心

合同签定乙方:

合同签定时间:2010年 月 日

代理商合同

甲方:沈阳xxxx科技开发中心

乙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注释1)的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使用“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进行学习的事宜进行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代理商,开展“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乙方成为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须了解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pp教育”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甲方对提出经销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负责“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品的正常运作,为乙方发展的用户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如软件升级,修正错误,在线技术支持等),但不包括乙方责任的内容;对于甲方产品的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由甲方进行免费升级维护。

2.2 甲方为乙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

2.3 甲方负责制定相关的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2.4 甲方持续完善代理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乙方开展代理商业务。

2.5 甲方持有“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全部所有权。

3.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向客户提供“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内容及使用方法,提供客户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3.2 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给予其的零售价发展客户,与其它代理商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从事其他损害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乙方违反此义务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同时,乙方违反此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3 乙方在申请“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新用户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协议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3.4 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选择的“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到期用户续费,甲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乙方未及时为其到期用户续费造成用户名被删除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5 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乙方可以使用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及课程编码学习法名义开拓市场。

4.付款/结算条款/与代理商级别

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以下简称“系统”),具体内容及服务如下:

独家代理:

4.1、乙方向甲方交纳独家代理费 元(人民币大写),乙方成为 省 市 区 县 镇独家代理商。享有该地区独家代理权。甲方向乙方提供由甲方自主研发的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 万,乙方销售额向甲方返款30%。在两个月内,应乙方要求中,甲方可以无条件将代理费退还给乙方。乙方需将甲方所铺的货返回给甲方。(见附件1)

4.2、代理商可以在授权区域招经销商也可以直接采取连锁经营。订购产品名录见附件

44.3、可以使用课程编码学习法开办辅导班,公司提供技术与平台,该项服务免费。

4.4、如乙方采用课程编码学习法对学生进行辅导,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办辅导班所需要的各类辅助服务,如制定学习方案、提供阶段试卷等。

4.5甲、乙双方须遵守有关知识产权的协议(见附件2)。

4.6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见附件3)。

4.7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将按照总公司规定的全国统一价格销售。

5.违约责任

5.1 乙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2 如因乙方原因(如未按交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付款不及时等)造成用户争议,由乙方负责。

5.3 如因甲方技术原因给“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品用户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免责条款

6.1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诸如海底光缆受撞船事件的影响而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甲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6.2 甲方在进行“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服务器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乙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甲方违约。

7.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7.4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7.5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6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附则

8.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

8.3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由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甲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由双方另签新合同。

8.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8.5 双方未尽事宜可增加附页,法律效应等同于主页。

《签字页》

甲 方 签 字: 乙 方 签 字:

甲方电话:024-862c355 乙方电话:

公司地址:沈阳ccc区崇山中路63号 地址:

穗港馨都大厦1602室

邮 编: 1 1 0 0 3 2 邮 编:

注释1:“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课程编码学习法”为沈阳xxxx科技开发中心开发推出的第四代学习方式,会员可以在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平台(www.daodoc.com ),用户咨询邮件3小时内答复。

5.定期回访:公司每月向用户提供一次电话回访服务。

附件4

学习卡产品订货单

第11篇:食品代理商合同

食品代理商合同

甲方: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一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更好的发挥系列产品的名牌的效应,进一步提高系列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量,实现国内商贸的崛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着诚信经营,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共识,并签订此商品代理合同:

双方的几本条约: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 2商超客户的代理,乙方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合同约定乙方代理销售区域和销售渠道

甲方容需乙方代理

第12篇:区域代理商合同

区域代理商加盟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深圳市德创恒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区域形象店邮寄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就乙方申请代理深圳市德创恒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产品及其相关业务等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区域专卖店的资格

申请加入加盟店的条件

—,乙方必须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并积极参与公司以及政府组织的各项公益社会活动的中国公民.

二,乙方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身份与店主身份相符),并按规定办理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手续,但乙方营业执照(名称栏)及相关证件中,不能涉及甲方企业名称和产品商标的字样.

三,乙方必须具备六十五平方米以上使用面积的经营场地,门头房选址,应选在当地交通主干道或次主干道.并自备电脑,宽带,dvd,电视,电话,传真等与本产品经营形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以及相关具备经营能力工作人员等.

四,乙方与甲方签订本《代理商加盟合同》后,则取得经营甲方产品的权利.

五,乙方首次提货款为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整(包含资料及宣传品费用);保证金一万五千元整.

禁止以下人员申请成立加盟店或成为加盟店人员

一,未满18周岁的人员;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五,本企业的正式员工;

六,境外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第二条 甲方授权事宜(分销区域及期限)

一,授权乙方在分销区域内可以在工作场所使用甲方的商业名称,产品商标,服务标志以及其它喷绘张贴等宣传品.

二,在 行政区域范围内享有甲方产品分销代理权.

三,授权期限与本合同有效期限相同(自批准成立或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继续经营,可向甲方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规定统一市场零售价格,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供应产品.

二,甲方有权对专卖店或服务网点的选址,装饰和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有权指导乙方经营并享有对违反法律或公司经营制度的经营人员的处理权.

三,对于乙方在甲方批准建店之日起30天 内未完成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关建店手续,或建店后30日内不能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另选分销商建店,同时取消乙方再建店的资格.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结算系统,并为乙方做好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五,甲方可向乙方的分销商进行有偿或无偿的技能培训或有偿提供培训资料.

六,甲方有权保留对本公司的营销系统和业务操作系统内容进行修订和最终解释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获准在授权范围内享有甲方营销系统的使用权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

二,乙方建店后,要向甲方提供本店的营业执照等与地方管理部门规定相一致的相关资质证明,并提供专卖店或服务网点的门头装饰及室内工作环境的照片四张.

三,乙方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前提下,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要按时出席甲方定期召开的分销商工作会议和接受甲方的各项工作培训.

五,乙方在经营中要严格规范购,销产品的操作规程:分销商所有购货单据一律在店中的电脑系统中填报,输入单据时,不得随意更改注册信息和银行卡号等资信.

六,乙方不得擅自将区域分销权转让他人,不得同时接受第三方从事与甲方经营范围,经销模式相同或相类似的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取消乙方分销资格,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其损失额按照乙方在甲方上年度经营额的总和计算.

七,为保证本合同正常履行,乙方必须提供担保人作为经营担保(家庭成员之间担保无效),担保人应

当对乙方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八,对于乙方本区域内由乙方销售的产品应当作好对产品的宣传,产品的注意事项告知等工作,由于乙方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所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其他纠纷仍由乙方先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协助甲方处理相关事务.

九,因乙方对产品的不实宣传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分销薪金结算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支付乙方分销薪金为800元/月,及相应的零售差额补贴;

二,结算方式:按月结算.

三,支付方式:次月10日前,甲方将乙方分销薪金打入乙方账户或银行卡内.

第六条 订货,换货,退货

乙方购货时,除在电脑系统填报单据外,通过汇款的方式(或网上支付方式),将货款(首次购货款额不低于 一万五千 元正)汇入甲方的账号中,乙方货款到帐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发货,以后乙方每季度销售不得低于首次进货额.

二,甲方承担乙方正常的货运费用,如乙方有特殊要求或变更到货地点,其超出部分或变更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义务负责本区域货物的中转分发,甲方每箱货补助30元.

三,乙方收到货品时应现场验收,如发现产品损坏,短缺或外包装破损应及时与承运方联系,并由承运方出具签字证明,在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与承运方协调后再给予酌情处理,如24小时后,甲方未接到乙方通知则视为产品已全部验收无误.

四,乙方在没有承运方出具证明的情况下单方通知甲方其货物存在损坏,短缺等问题,甲方对此不予受理.

五,乙方可在产品出厂日九十日内可以调换同等价值的产品.但换货的产品必须是包装完好无损,无拆痕,其换货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所提供的邮件及收货信息(邮编,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若因乙方提供信息有误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对于乙方所购产品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退货时,需在购货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并保证货物的包装完整并无拆开痕迹,其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如果因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

失.

二,如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七项的约定,除赔偿甲方损失外,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任何清算请

求.

三,本合同中一方对部分条款违约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不影响合同中其它条款的继续履行.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一,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应于10日内通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有关材料,经对方认可后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并结清双方的往来账目.

三,乙方保证在合同解除两周前修改带有甲方标识门面,装饰,设施标志等.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任何清算请求.

四,如因乙方故意违约造成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利益不予清算并由乙方赔偿因乙方违约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的未尽事宜或一方的特殊需求,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并对增加或删除条款签订新的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 其它条款

一,合同的附件(代理商管理制度等标明本合同附件的公司其他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三,双方其它约定事项:

甲 方:深圳市德创恒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指印:

甲方 盖 章: 电 话:

传 真:

签 字: 地 址:

市场部电话: 推荐人签字: 指印:

市场部传真: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第13篇:代理商销售合同

代理商销售合同

被代理人(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代理人(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一.代理关系的建立及代理期限

1.本协议签订,乙方向甲方缴纳叁拾万元代理保证金后建立代理关系,代理区域为中国大陆境内。

2.代理期限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共x年。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2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任何一方提前2个月提出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保证金。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 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的违约行为。

(2) 已经向甲方支付到期的全部款项。

(3) 合同到期后,重新商讨代理保证金。

二.法律关系

本协议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于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即代理商不享有独家代理的专营权利,本协议不产生其他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协议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代理方式

1.代理关系

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相关的样品,产品证书文件及产品宣传资料,乙方负责客户的开发销售。

2.客户的选定及客户等级

(1) 为了便于工作,采用销售报备制度,即乙方在正式达成的销售合同前应把客户或潜

在客户的名录及相关甲方要求提供的资料给甲方,甲方对提供的名录提出建议或修正,并以书面方式给乙方回复作为客户选定的依据。

(2) 乙方提供客户或潜在客户的名表,该客户或潜在客户在三个月内未达成任何销售订

单的(特殊客户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延长1-3个月),该客户或潜在客户自动转为公共客户,计算时间自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客户资料报备的书面回复下达当天起算。

(3) 乙方提供的客户在完成最后一张订单后半年内未能产生新订单的,该客户自动转成

公共客户,计算时间以乙方的采购订单下达当天起算。

(4) 乙方不得对未经报备的客户或者其他代理商报备客户进行销售,若经甲方警告后还

是继续销售,则甲方有权扣除所有代理保证金,同时终止双方代理关系。

(5) 乙方不得与已经被其他代理商报备的客户进行任何销售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所

有代理保证金,同时终止双方代理关系。

(6) 合同期满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需退还乙方保证金。

3.销售价格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给予乙方销售价格指导区间,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结合上述指导价格制定相应的销售价格,甲方在不影响乙方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有权或不定期对乙方的销售价格进行检查、指导。

(2)乙方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最低销售价格,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所有代理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该合同中实际销售价格与最低销售价格的差额部分,同时终止双方的代理关系。

4.其他的约定事项

(1)乙方在确定订货明细后,提前10天以订购合同方式(书面)下达给甲方,并在该订购合同上注明所销售的客户名称,甲方应保证在订单约定的期限间完成乙方的进货计划。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2)乙方在本约定签订后6个月内下达的订单累积总额未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退还乙方缴纳的保证金。

(3)广告费用:此协议生效后,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样本等进行广告宣传、乙方所作展会、媒体广告等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得跨区销售,不得更改甲方产品的品名,编号、型号、标志、包装,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所有代理保证金,同时终止双方代理关系。

(5)在合同期间,除本协议所规定乙方须放弃的客户外,甲方不得跟乙方的任何报备客户交易。若经乙方报备过的客户要求与甲方直接合作,则甲方负责与客户交易,乙方负责客户维护与客户服务,甲方按销售总价格的1-2%返点给乙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维护和服务深度确定)

四.产品价格及核算

1.乙方向甲方订购的产品价格及数量确定:产品的结算价格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数量以乙方下达的订购合同作为依据

2.结算

(1)货款支付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订单总金额50%的货款后安排生产,余款乙方须在收到货物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甲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

(2)如果乙方为按期付款,应按延期天数支付违约金,即每日支付欠款总额的0.5%,该违约金优先于乙方交付的代理保证金中扣除

(3)如乙方前一笔合同未按规定付清甲方货款,则后续合同甲方将停止发货。

五.技术支持

1.甲方负责技术支持,免费对乙方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技术、销售培训,原则上培训地为甲方工厂,乙方参训人员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六.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

1.甲方本着快捷、节约原则,负责产品托运至乙方指定港口(该港口为甲方双方共同认可的国内港口,国外港口另行约定),到港前的运费、保险费等由甲方承担。

2.若因乙方要求需要加快运输或提前到港的,超出部分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害,由甲方承担。

4.产品到港后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费,运输费等。

七.产品验收

1.双方约定在产品到港口后三日内以双方封样确定的样品威标准进行产品验收,产品验收后出现数量与订单数量不符或产品损害的有乙方承担。

2.乙方未予验收或者没有及时验收,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直接交予客户的,该产品视为乙方已经验收,若产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发现货物数量上的短缺,应在收货后2天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甲方经核实后在10天内相依补齐,过期则视为查验合格。

4.具体品质问题,双方签订品质协议(见附件)

5.产品交期由双方确认,确认后若甲方延期交货7个工作日以上,甲方每天赔偿乙方该批货款的0.5%,赔偿总额不超过该批订单的10%。

八、商标

甲方目前拥有和使用的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均属甲方产权,未经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注册。即使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按某种方式使用,但本协议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关于上述权利,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索赔,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取消本协议并且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九、保密条款

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资料、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标等影响到双方立即、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方泄密,保密期限本协议开始至合同终止后三年。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本协议“产品”销售价格的制定权及发布权;

2、甲方保证一方所需产品的供应,并保证其质量与甲方提供的产品规格书一致。

3、若乙方有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停止供货,终止本协议规定,并可扣除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代理保证金。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获得本协议“产品”的出厂价格;

2、

2、乙方应严格遵守“销售报备制度”,及时向甲方提供客户信息,不得将货物销售给已向甲方作销售报备的以外客户;

3、乙方有义务遵守有关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每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或电子信件汇报当地的市场动态及其行销计划和策略;

4、乙方不能以独家代理等具有排他性的名义进行宣传及商业活动;

5、乙方有责任在甲方良好品牌形象基础上,推行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以开拓市场,提高

销售量;

6、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企业,产品信誉及形象的行为。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景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3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合同解除

协议双方应认真负责地执行各项条款。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终止本协议或者取消一方的权利:

(1) 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一项义务,而此项违约在接到另一方书面要求纠正的

通知后3天内又未能加以纠正;

(2) 如一方自动或被迫申请宣告破产,自动或被迫申请改组、清理、解散、或对该方制

定了产业管理人;

(3) 如发生违反本协议有关商标使用或注册情况;

(4) 如发生本协议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3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义务时。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1、争议的处理

(1) 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协调,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订购合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对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第14篇:国外代理商合同

AUTHORIZED EXCLUSIVE DISTRIBUTOR

AGREEMENT

This Agreement is made and entered into as of October, 10, 2011 its principal place of busine at Head Office: Pza.IndependenciaPBMontevideo –RECITALS electrical energy generation in Shanghai, CHINA, including the products listed as below:

LED spot lights

LED bulbs (E26,E27)

LED tubes (T8,T10)

LED down lights

LED street lamps

LED lighting with sensor

LED celling lighting

LED panel lighting

LED large-scale display project

Solar electrical energy generation (1,500W-30,000W)

This Agreement pertains only to \" XX Products\" as listed .the following terms:

(A) This agreement authorized countries and areas pertain including: Brazil / Argentina / Uruguay / Chile.

(B) Exclusive Appointment.Subject to the terms of this Agreement, their products, which in the agreed under the period, within the

countries, areas and conditions, won\'t be authorized other individuals won’t be the agent of the same produces for the others manufactures or suppliers both in locals or foreign countries.

(C) Both two sides can write the each other company\'s name,

addre and product items and introduce projects into each own website to facilitate the product market development.

Both two sides also agreed to settle accounts after completed each negotiation.The payment shall be in accordance international trade custom by L/C, T/T, Cash, etc.

(E) will provide their technologies, catalogs, samples of the products and the neceary data to in support of the market conditions, to adjust the direction as to increase the products competitivene, to achieve the purpose of deals succe.

total amount U.S.Dollars 1.5 million at the first year (Oct.10, 2011- distribution agent.

(G) If any execution dispute of this agreement, both sides can be

friendly consultations.If needs to arbitration, submitted to Shanghai commercial arbitration institute.Any change to this agreement shall be made in written form and be subjected to both parties.

(H) This agreement is valid for 3(three) years, from Oct-10-2011 to Oct- 09- 2014.

(I) This agreement is made in English in two copies with the same effect both side signed and date from October,10,2011.

IN WITNESS WHEREOF, the parties hereto have executed this Agreement effective on the date specified below.

Manufacture/supplier:Signature: ( Full Nam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Title: General ManagerDate:// 2011

Exclusive Distributor: Signature:(Full Nam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Title:Date:// 2011

第15篇:代理商购销合同

甲方(供方):北京宏景捷讯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

签约时间:20 年 月 日 有效期 年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产品一事,达成一致,签署本合同,各方在此承诺已完全知悉并理解经双方协商确认的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的含义。

一、经销范围和内容

1.1甲方指定乙方作为 地区 渠道乐盒l8网络高清点播机产品指定经销商。同时,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条款、条件以及范围行事。

1.2乙方为 地区独家代理商:在乙方完成考核任务指标并遵守本合同及甲方代理商管理政策的前提下,甲方承诺在此区域的乐盒l8网络高清点播机产品乙方拥有独家代理权。

二、合同期限内任务目标

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完成销售乐盒l8网络高清点播机 台。(任务细分见附件一)

三、产品价格政策

3.1甲方给予乙方产品的供货价格见附件三,之后的供货价格如有变动,以甲方届时的书面通知或者公告为准。

3.2 如甲方对乙方供货产品有价格调整,其间的产品盘库、价保补差等相关事宜届时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在甲方帐面上的余款(调价补差款、返利)在乙方下次提货时冲抵货款。

3.3成为甲方独家代理商可享受价保政策,准代理商期间不签订价保协议。

四、产品定购与供应

4.1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首批订货金额为 元人民币(详细在附件一中填写)。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后10日内将首批款项通过银行电汇方式划入到甲方指定账户,如乙方未如期执行,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4.2乙方应如实、有效、完整、正式填写代理商登记表,并经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时加盖公章(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二)。

4.3甲方收到乙方的足额货款,按订单供货。订货数量最少为10台,并按10台倍数累加。

4.4甲方通常采取汽运方式向乙方供货,甲方发货到乙方指定地点(收货地点限于省会级城市和地级市),汽运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4.5原则上甲方营销体系采用代理制,即甲方下设若干地区独家代理商,地区独家代理商下设若干经销商,甲方直接管理地区独家代理商,地区独家代理商管理其辖区内经销商。当地区无独家代理商,甲方直接管理经销商直到当地有独家代理商为止。或者当地独家代理商违反甲方有关营销规定,或者虽当地区内有独家代理商但其不能覆盖区域,甲方有权直接管理和下设经销商。乙方对甲方的营销体系及其管理制度表示了解和接受,如有违反同意按照甲方规定承担全部责任,相关营销规定解释权属甲方。

4.6 乙方负责该独家代理区域内经销商的供货,供货价格按甲方指定经销价格政策执行(见附件三)。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如需更改价格政策时,以正式书面盖章文件通知乙方,价格政策甲方享有最终解释权。

4.7 当乙方未按甲方规定覆盖到指定独家代理区域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未覆盖到的经销商供货,进货数量计入乙方年度业绩中,并计算年度返利。

4.8 当甲方发现乙方连续三个月无进货记录,或连续两个季度进货均未达到该季度总任务的50%时,或乙方经营中违反甲方价格政策分销和销售产品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独家代理权及相应奖励政策。

4.9 凡乙方取消订单、拒绝接收货物、无正当理由退货的,应按当笔货物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属乙方特别定制产品,则乙方拒绝接收货物或无正当理由退货,应按当笔货物总金额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5.1本合同采用现款现货的付款方式,即甲方确认乙方款项到达甲方指定帐户,并核对与乙方所下订单信息无误即可发货给乙方。

5.2乙方以支票或银行电汇方式向甲方付款,乙方应将款项交付甲方指定的财务人员,其他人员无权接受乙方的支票等结算票据。如乙方将票据交付给甲方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导致票据没有到达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担。

5.3如乙方需现金支付货款,乙方须经甲方财务责任人同意并将现金送交甲方指定接受地点或接收人方可。

5.4票据必须填写甲方户名,不写户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担。

5.5未经甲方正式同意,甲方销售人员不得收取现金、空白支票、背书承兑等可背书转让的票据,如乙方将其交给甲方人员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担。

甲方开户行与帐号:开 户 行: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乙方开票信息:

公 司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和电话:

开户行及帐号:

六、产品交付与验收

6.1乙方将指定的接货验收人、验收地点等详细信息填写到(附件二)经销商或代理商登记表中。

6.2甲方作为乐盒l8网络高清点播机的生产商,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合格产品。国家未有特别约定的,按照甲方企业标准执行。

6.3产品到达乙方指定地点后,若收到的产品有数量不符、外观损坏等特殊情况,应在货物到达当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两个工作日未提出的,视为验收完成。

6.4乙方应当在货物签收后当日立即签发产品签收单传真至甲方,甲方以乙方签发的产品签收单时间为标准确定提出异议的有效性,若乙方在签收货物两个工作日内,未将产品签收单传真至甲方,则以甲方产品签收单为准,视为乙方签收完成。乙方在验货时如发现有短货或货损的情况,应立即与运输部门联系,及时查对核实,并将此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必要时应向公安、保险等部门报案,并取得有关单位的有效证明,以便处理或索赔时有据可依,否则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5乙方在收到货物后七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供货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对产品验收合格。

6.6参加验收人员为合同及附件中指定甲乙双方代表人。

6.7乙方定货后,甲方按合同约定发货到收货地点后,乙方应在18小时内安排订单中指定的收货人完成收货,否则,乙方逾期接收应支付逾期接收货物期间甲方保管或委托第三方保管的费用;逾期七天不提货(视为乙方拒绝接收货物),甲方将有权自行处置货物,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7.1资金、物流责任:乙方作为甲方本合同指定区域的独家代理商,承担乐盒l8网络高清点播机 前款1.1所述 区域的物流、资金流的全权责任。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在当地的销售推广工作。

7.2窜货管理。

7.2.1乙方作为甲方乐盒l8网络高清点播机 前款1.1所述 区域独家代理商,应保证所经销的产品在 前款1.1所述 区域规范运做。所辖区域市场价格严格按照甲方下发的价格政策有关规定执行,禁止下游经销商向其他区域进行任何形式的跨区域销售。如发现乙方下游经销商违规向其他区域销售,甲方将对乙方的窜货机型处以每台双倍统一零售价的罚款,如拒绝缴纳罚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和经销权利,并有权取消年终奖励。

7.2.2如乙方或乙方所属下游经销商出现窜货现象,乙方保证对下属经销商的窜货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乙方未做出任何回复,甲方将视为乙方默认不回购,甲方视为乙方恶意串货,将采取但不限于罚款,扣除奖金等方式处理,直至取消代理资格。

7.2.3乙方承诺对甲方公司的窜货管理规定了解并接受,如有违反同意按照甲方规定承担全部责任,相关窜货管理规定解释权属甲方。

7.3价格管理。乙方有义务遵照甲方制定的价格体系执行,如因此造成窜货等市场问题,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

7.4客户服务。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客户服务工作,甲方协调乐盒l8网络高清点播机售后服务中心全面负责售后服务,详细内容参照国家有关“三包”规定和甲方有关客户服务政策执行。

7.5市场信息。乙方有责任努力扩大甲方产品在乙方代理区域的销量,提高市场份额,并按照要求向甲方提供产品进销存信息及其他市场信息。乙方每周定期向甲方报告产品库存信息,市场同类型产品的信息,以便甲方及时对乙方的支持。

7.6乙方应每周一上午11点前上报前一周终端销售情况报表给甲方指定对接人员。

7.7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在该区域的市场或促销活动。

八、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方提出书面通知,违约方应在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通知发出15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依法要求损害赔偿。

九、特殊约定

乙方理解并同意:除持有甲方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加盖甲方公章并有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外,甲方任何业务经办人员无论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作出的任何业务承诺、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甲方授权以甲方名义、以甲方业务员名义发出业务订单,接收、验收或确认任何工作成果),都不代表甲方,该种行为完全是其个人行为,乙方同意由此发生的所有法律后果都自行承担,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对乙方不按此条约定执行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行为涉及金额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十、知识产权的归属

10.1乙方理解:甲方拥有乐盒系列产品的全部知识产权,乙方除按本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行使乐盒系列产品的其他权力。

10.2乙方同意:乙方销售的乐盒系列产品中软件部分的最终用户使用许可授权均以甲方现有的授权使用许可协议为准,乙方无权向最终用户进行其它授权。

十一、保密条款

11.1本发行产品的程序和文档以及甲方的销售计划、价格政策和市场策略均为甲方的有价值的商业秘密,乙方保证不泄露这些商业秘密,也不为本合同规定以外的目的而使用这些秘密。

11.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有关产品、市场的文件均为乙方有价值的商业秘密,甲方保证不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也不为本合同规定以外的目的而使用这些秘密。

11.3双方应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有关制度,以保证接触到上述秘密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职员、顾问)不泄密。一旦发现对方的商业秘密有泄露的迹象,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尽可能地采取救济措施,使损失最小。

11.4在本协议终止时,双方应向对方交还(或销毁)对方有关的全部资料及其备份并继续负有保密的义务,直到对方将其公开为止。

十二、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如因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履行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发生的其他业务出现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十三、条款的完整性

甲、乙双方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协议,并同意:本协议为双方关于发行合作事宜的所有协议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双方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协议加以变更。协议附件是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协议的修改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协议继续有效。

十五、不可抗力

15.1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将影响协议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进行确认。

15.2双方尽快根据此项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协商本协议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15.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履行协议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负法律责任。

十六、标题

本协议各条标题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扩大的解释。对于协议内容的一切解释均以标题下的正文为依据。

十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附件内容与主合同相矛盾时应以主合同为准。

甲方(供方)北京宏景捷讯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第16篇:手机代理商合同

代理合同范文:手机代理商合同范文

为创建_________手机产品销售渠道网络,增加市场占有率,共同开拓各地手机市场,经甲乙双方在友好基础上就乙方代理甲方手机销售事宜协商如下: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系列品牌手机在_________范围的代理商。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甲方销售代理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协议

1.代理关系的建立: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代理保证金后建立代理关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向该代理区域范围内除乙方以外的第三方直接提供上述品牌型号的产品。

2.产品价格及货款支付: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日常资金和库存保有量数额在自己帐户注入资金,按甲方价格体系中的提货价提货,且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开拓市场,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目标。乙方若采用_________付款,则银行贴现费由乙方负责;双方购销关系建立以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换货。

3.销售指标:代理销售指标为所代理产品每月销量累积_________台(数量计算以甲方商务网站所提供及记录为准),若乙方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指标(因甲方供货原因除外),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停止供货。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及发布权。 2.甲方提供产品的批发价格给乙方。

3.甲方负责产品的质量和配送,产品的运输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保证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乙方订货的要求,如有质量问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5.甲方负责产品的广告宣传和市场推广工作,并及时传达行业最新的信息。

6.甲方负责在产品的保修期间内因商品自身问题的维修服务,如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的运输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但人为造成损坏均不属于保修范围内。

7.甲方对售出的产品大陆行货一年保修,港行、欧版和国外原装的机器三个月保修。

8.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工作进度和市场行为,并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代理资格。 9.甲方给乙方提供全方位的24小时电话和网络的售后服务支持。

10.甲方负责向乙方或其客户提供产品和技术支持,协助乙方做好宣传,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 11.甲方会不断引进新的产品,保证其产品的市场领先性和价格的优势,并提供给乙方及其客户。

12.对于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或服务进行调整,并提供给乙方及其客户。

13.对于甲方商务网站(_________)上的关于产品的保修和运输服务条款本合同承诺有效。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可以使用_________的商标,名称和网站进行开业经营。 2.享有甲方网络上提供的当地区域客户资料的资源。

3.享有甲方快捷和全面的货源供应,产品通过中国邮政快递和物流公司直接送货上门。 4.乙方可获得甲方的销售培训及电话技术支持。 5.乙方应努力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

6.配合甲方跨地区性或全国销售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7.乙方有义务遵守有关的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每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或电子信件汇报当地的市场动态及其行销计划和策略。

8.乙方必须在自己的零售店内主推甲方产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保证完成销量指标。 9.乙方在媒体上刊登的代理产品价格和实际销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统一市场零售价。 10.乙方应保证所代理手机在双方约定的销售省区内销售,不得在双方约定地市区以外销售。 11.乙方有责任在甲方良好品牌形象的基础上,按甲方的要求推行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提高特价手机产品知名度,美誉度。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企业,产品信誉及形象的行为。

12.价格体系的维护:乙方销售,批发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同时参考甲方制定的市场零售价和最低批发价进行标价及销售。乙方不得在最低零售价,批发限制价以下销售或批发,更不能在提货价以下批发或直接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省级代理资格,停止供货,取消本协议规定的奖励,并可扣除信誉保证金_________元。

13.销售区域管理:严禁乙方以任何形式将货物超出其代 代理省区销售,乙方应监督保证其下级零售商严格执行这一规则。一经发现查证后,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供货,并扣除信誉保证金_________元;同时乙方应以市场最高零售价收购所有窜出货物。对年度乙方发生的窜货次数在_________次以上的(含_________次),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14.乙方可以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_________区域代理的名义但不能以独家代理等具有排他性的名义进行宣传及商业活动。

第四条 协议期限

乙方的代理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六条 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传真复印件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7篇:县级代理商合同

怀化市新腾升油脂有限公司

代理商合同

甲 方:怀化市新腾升油脂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腾升茶油系列产品为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代理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区域代理商,负责甲方的腾升茶油系列产品销售以及在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代理商。

2、怀化市新腾升油脂有限公司就区域代理商所履行的义务和权利。

县级代理商—以县作为区域市场布局,厂家生产的产品直接通过县级代理商去开发当地的市场,并发展县级以下的市场区域网点。

县级代理商:前期乙方付给甲方县级代理费人民币5万元整,甲方以县级经销商批发价给乙方提供5万元腾升茶油产品。

在合作期间乙方必须在第一年内为腾升油厂完成10万元以上的销售业绩,如不能完成甲方规定的业绩,甲方有权在一年后,解除乙方县级代理商的权利,并重新物色更好的县级代理商人选。

3、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

怀化新腾升油脂有限公司的腾升茶油系列产品。

4、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至

日止。

5、乙方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服务商,或自行建立销售网络;乙方销售甲方规定的茶油系列和菜油系列产品。

6、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7、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

8、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9、乙方须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10、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应向乙方及时供货,并保质保量。

11、乙方不得跨区窜货,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代理权。

12、在代理甲方生产的腾升茶油及菜油产品期间,不得代理其它厂家同类产品,也不能以个人的名义私自生产甲方产品,自己进行包装用来充当甲方的产品在市场流通,如被甲方发现,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追讨乙方的商业违约法律责任以及10万元以上的商业赔款,所造成的一切社会负面影响,全权由乙方负责。

13、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 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 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 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现有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并对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代理商,只协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甲方按照行情制定乙方的代理奖励制度,按照制度乙方如没能完成甲方的代理销售额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或调整为次级代理商。

3、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

5、保证向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在情况允许的前提下协助乙方拓展市场。

6、负责协调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7、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三、关于《区域代理商授权书》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有效的《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该授权书向客户宣示乙方区域代理资格权限,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出现违法经营或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区域代理商资格。

四、产品价格、结算及交货:

1、甲方和乙方的结算以区域代理价格为依据。

2、详附区域代理商价格体系一份。

3、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

4、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常备货,进货应提前3天尽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准备。

6、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进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加盖公章和订货人签名后传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按约定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7、货物运输本着快捷、节俭、保险的原则,乙方委托甲方初选、实际考查,最后确定承运商。产品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8、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五、市场支持及奖励:

1、乙方在(

)区域内开设的所有直营及加盟专卖店的宣传喷绘、门头灯箱喷绘等宣传品,根据店面大小及专营程度由甲方部分提供。除此之外,甲方应负责按比例向 乙方提供宣传单页、按实际布点数量提供海报、宣传册,宣传光盘母盘。

六、保密条款:

1、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 益, 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2、乙方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样有保密的义务.

七、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或损害对 方利益时,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是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申诉方向当地人民法院 申诉;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到 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天内, 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6、协议生效: A、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乙方支付全部提货款。B、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7、其它约定事项: A、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自己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 B、双方相互之间做出的任何承诺,均应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盖章或按印:

盖章或按印:

第18篇:省级代理商合同

怀化市新腾升油脂有限公司

代理商合同

甲 方:怀化市新腾升油脂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腾升茶油系列产品为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代理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___湖南区域代理商,负责甲方的腾升茶油系列产品销售以及在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代理商。

2、怀化市新腾升油脂有限公司就区域代理商所履行的义务和权利。

省级代理商—以省作为区域市场布局,厂家生产的产品直接通过省级代理商去发展市、县及代理商,整个省的区域市场交给乙方负责,包括市场开拓、营销团队的组建、以及当地省份的区、市、县级代理商市场的开发,所产生的前期费用都由省级总经销商自己负责。但必须根据厂方统一的企业形象进行布局和市场开发。

省级代理商:乙方首次向甲方交纳省级代理费人民币10万元整,甲方以省级经销商批发价给乙方提供10万元腾升茶油产品。

在合作期第一年内必须完成50万以上的销售业绩,如不能完成,厂方有权在一年后,解除乙方省级代理商的权利,并重新物色更好的省级代理商人选。

3、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

怀化市新腾升油脂有限公司的系列产品。

4、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至

日止。

5、乙方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服务商,或自行建立销售网络;乙方销售甲方规定的茶油系列和菜油系列产品。

6、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7、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

8、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9、乙方须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10、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应向乙方及时供货,并保质保量。

11、乙方不得跨区窜货,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代理权。

12、在代理甲方生产的腾升茶油及菜油产品期间,不得代理其它厂家同类产品,也不能以个人的名义私自生产甲方产品,自己进行包装用来充当甲方的产品在市场流通,如被甲方发现,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追讨乙方的商业违约法律责任以及10万元以上的商业赔款,所造成的一切社会负面影响,全权由乙方负责。

13、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 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 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 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现有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并对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代理商,只协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甲方按照行情制定乙方的代理奖励制度,按照制度乙方如没能完成甲方的代理销售额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或调整为次级代理商。

3、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

5、保证向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在情况允许的前提下协助乙方拓展市场。

6、负责协调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7、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三、关于《区域代理商授权书》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有效的《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该授权书向客户宣示乙方区域代理资格权限,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出现违法经营或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区域代理商资格。

四、产品价格、结算及交货:

1、甲方和乙方的结算以区域代理价格为依据。

2、详附区域代理商价格体系一份。

3、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

4、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常备货,进货应提前3天尽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准备。

6、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进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加盖公章和订货人签名后传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按约定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7、货物运输本着快捷、节俭、保险的原则,乙方委托甲方初选、实际考查,最后确定承运商。产品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8、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五、市场支持及奖励:

1、乙方在(

)区域内开设的所有直营及加盟专卖店的宣传喷绘、门头灯箱喷绘等宣传品,根据店面大小及专营程度由甲方部分提供。除此之外,甲方应负责按比例向 乙方提供宣传单页、按实际布点数量提供海报、宣传册,宣传光盘母盘。

六、保密条款:

1、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 益, 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2、乙方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样有保密的义务.

七、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或损害对 方利益时,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是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申诉方向当地人民法院 申诉;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到 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天内, 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6、协议生效: A、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乙方支付全部提货款。B、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7、其它约定事项: A、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自己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 B、双方相互之间做出的任何承诺,均应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盖章或按印:

盖章或按印:

第19篇:代理商合同协议书(推荐)

世界华人冠军俱乐部

代理商合作协议书

甲方:世界华人冠军俱乐部国际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本着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投资三十万元人名币作为票务代理费,甲方提供价值三十万的课程会员卡

2、甲方为乙方无偿推广五次,(如每场成交20人,三场就是100人,前15人成交的三十万全部给乙方,15人以外的所有人,均按30%提成,按85人算:85人*(19800—1800)*30%=459000元,即三次可盈利近五十万),如果5次推广未完全售完,乙方可请甲方有偿推广,或由一方自行销售余下学习卡。

3、5次推广演讲的所有门票收入均归由乙方,按200人演讲一场计算,200*380元(门票,一天算)=76000元;去掉成本,一次活动,单是门票收入就可以有五万,这样5场活动就有25万纯收入;

4、乙方必须提供每次听课人数最低不得少于150人,精准客户群是女老板,女企业家协会,直销团队领袖,妇联,各中小企业老板,100人以上。如未达到要求老师有权不出场,每次赔偿老师5万元

5、每场必须收取与会者的名片,用于会后抽奖,每次提供与会者名单,用于甲方了解与会人士的组成。

6、甲方负责培训乙方助教的整体会务流程,包括站位,引为,签到,收款等工作,乙方需提供会场的全程录像,课程结束后,录像带需交由甲方。

7、甲方的课程单价为人民币19800元,乙方不得低于此单价在市场推广,如乙方违反低于此价,一经甲方查证,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不予退还代理费。

8、甲方同时为支持乙方的推广,同时附赠

a.价值人民币8800元陈安之老师的NAC心里课程名额一个;

b.价值人民币9800元的冠军大讲堂课程每年两个名额;

c.价值12800元执行力走火大会课程两个名额;

d.价值8800元《如何打造销售冠军团队》两个名额;

9、乙方必须提供四星级以上的会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10、

11、乙方必须服务好乙方所开发的学员,得到最好的口碑和顾客满意度 甲方无条件提供乙方技术支持,并配合乙方做好每次会务工作,包括以电子版的形式提供票样,易拉宝,背景板,宣传资料。乙方的营销策划宣传需通知甲方,经甲方确定后方可实施

12、每次课程结束后,乙方负责尾款的收取,学员的服务及以上报完款名单给甲方

13、乙方如向甲方购书1000本为8折,2000本为7折,3000本为6折

13、代理商不得借用世界华人冠军俱乐部的名义,作出任何违法社会安全有损甲方名誉的活动,一经发现并查证,甲方有权解除合约并不退还代理费

14、乙方必须每月至少一次召开会员聚会,提供会员交流分享学习的平台

15、此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并一致通过,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密协议内容,此协

议不得透露给除甲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如乙方不能对合同内容进行有效保密,其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乙方代理费 不予退还。

19.本协议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0.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即为生效

21.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第20篇:代理商合同电子产品版

代理商合同

甲方: 杭州市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 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餐饮娱乐服务系统及7寸终端掌上设备”产品为代理商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具体条款如下:

1. 乙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程序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要清楚的了解智友餐饮系统产品的相关内容,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同时在经营理念和价值观上双方要吻合,认同甲方公司发展,有长期共同发展意愿,在产生分歧时优先要服从甲方。乙方在当地餐饮行业里要有比较完善的渠道网络和一定的人际关系,同时要有自己营销团队和销售经验。甲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资格。

2.乙方权利义务

(1)市总代理:甲方授权乙方为该市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在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杭州市魅旭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餐饮娱乐服务系统及7寸终端掌上设备”产品系列。

(3) 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一年内

(4) 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市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 乙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甲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甲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甲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乙方有义务定期浏览甲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7)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8)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9)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代理商注册登记表》,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10)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10)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共同维护代理产品在当地的声誉。

(11)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2)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

(13)为树立双方的良好形象和维护乙方及终端用户的利益,乙方应逐步建立系统的商务体系,如乙方要建立下级经销商,应提早一个星期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来考察审核通过后,乙方所在地下级经销商方能开展相关业务,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乙方要对下级经销商给予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同时对乙方建立的下级经销商的销售情况,乙方应真实客观的以书面的形式定期(每个月月底)向甲方汇报,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

(14)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5)乙方在与餐饮和娱乐行业签定相关合同时,其合同内容统一由甲方提供,而且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由甲方提供合同内容,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

3、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等作为备份文件。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任何级别的代理,只帮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合格。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4)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承诺统一调整价格时(只调低不调高),按乙方实际库存数适当返还差价

(5)保证向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培训乙方的市场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乙方拓展市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并努力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6)负责协调跨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7)在本协议规定的乙方总代理区域内开行业大型展览会时(指甲方每年扶持乙方的由甲方出资的大型行业展览会),免费为乙方及其代理区域内的地级、次级代理商(由乙方指定)做全面的市场指导和培训。

(8)如因甲方产品在销售地不能很好的适应时,乙方应及时将问题反馈给甲方,甲方应尽快改进,以适应市场需求。

(9)确保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合格,售出产品按该产品保修规定三个月包换,一年免费维修、终身维护(人为损坏及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人为损坏不在此列,维修仅收材料成本费),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三包”规定执行 售后服务。

(10)在乙方正常履约的情况下,在不损害乙方利益前提下,甲方有权直接与乙方的客户进行商务接触或达成协议。

(11)甲方应提供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等各种相关资料给乙方。

(12)当乙方月购货达到销售计划或超额完成销售计划时,甲方增加对乙方广告宣传品力度,为其提供相应的宣传资料和形象资料,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13)甲方应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国际、国内标准,努力增加产品种类并使之系列化,并应尽量保证乙方订货需要。

(14)甲方应努力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有针对性的做好乙方提出的问题。

(15)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乙方代理考核制度:

(1) 代理考核:乙方获得总代理权的资格是首批备货量必须达到万,考核周期5个月:从年月日--年月日, 出货总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并逐提高销售量, 销售额是按双方签定的总代理价格计算的,而不是按乙方在市场上的零售价格计算的,计算时,以甲方在相应考核时间段内实际收到的乙方款项累积总金额为唯一依据。乙方4个月销售额如果低于甲方最低要求的80%则乙方自动失去该区域总代理资格.如果乙方完成经营指标5万将自动延续总代理。

(2) 服务考核:初期成立不少于5名的销售人员、1名专业安装、1名维修人员的服务队伍,逐步扩大人员。(安装、维修人员的配备,可根据所发展情况为准。)合同签订之日起一

个月内,建立以宽带为主的传输媒体,在合作期间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服务体系。(以及与整体市场销售与服务配套为准。)

5、产品价格、结算及交货

(1) 甲方和乙方的结算以区域总代理价格为依据。

(2) 详附总代理商价格体系一份。

(3) 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

(4) 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常备货,当月销量超过20万元以上时应提前一个月尽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准备。

(6)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进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加盖公章和订货人签名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乙方提前支付货款给甲方,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收到货款后3天内(可根据乙方需求分批)按约定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7) 货物运输本着快捷、节俭原则,乙方委托甲方初选、实际考查,最后确定承运商。产品运费由乙方负责承担。

(8) 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9) 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验收。乙方在指定地点提货时,须当场验收合格后再提。货物有损坏时,甲方协助乙方与运输公司交涉追讨相关损失,如果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保修,乙方对保修后产品不满意可以换货,换货后,依然达不到用户使用要求的,可以退货。乙方在提货后,及时清点货物品种和数量,如与订货清单不符,甲方负责换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6、售后服务条款

(1) 具体的售前、售后服务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

(2) 甲方产品严格按照国家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并经质检部门严格检验合格后出品。

(3) 为保证用户利益,用户所购产品,按照国际电子类产品通行标准,给予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4) 甲方按照甲方负责和义务的规定提供相关的服务。

(5) 甲方承诺对乙方接到客户关于产品或服务的投诉,而又在乙方解决能力之外时,按下面规定处理:设备出现质量问题 一般(如信号不稳定,有干扰或出现异常情况): 2小时电话指导排除严重(如出现的问题直接影响系统的运作时或是硬件本身的技术缺乏问题): 4小时d时): 5—7日发回原厂维修、服务投诉、客户对产品质量的投诉或售后服务的质量投诉 :2日公布原因或处理结果,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影响,严重时应承担责任.

(6) 维修产品操作程序为:乙方集中将故障产品退回甲方,运费甲方承担,甲方在接到乙方故障产品品种5套以下,即安排立即发货(正品)给乙方,而不必等收到故障品。

(7) 关于换货:乙方收到的换货合格产品更换只限定在三个月内进行,外包装与产品外观不得严重损坏,人为损坏不在更换与维修范围内。

7、市场支持及奖励

(1)乙方在取得大型集团或者团体数量较大的定单时(如餐饮连锁),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和终端客户要求重新设计个性化软件、外型等。额外费用超过该笔定单总定货额的20%(即20%以内全部由甲方承担)时,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75%,甲方承担25%。

(2)在涉及到工程投标时,甲方为乙方免费制作所有意向工程的投标书。取得较大工程后,甲方派人到现场d安装、培训、调试。大型工程甲方直接派人协助乙方投标。具体以双方对实际工程综合评估后达成的共识为准,并且依据该评估结论决定具体实施办法。

(3) 甲方取得乙方全部首批代理产品款万元后,甲方在10日内,发送完所有业务操作的培训文件和系统的营销策划文件给乙方

(4) 双方约定:只要乙方是甲方合格的市独家总代理商: (Ⅰ)乙方可以在省目前甲方尚未设定总代理的任何城市设立销售网点,此类网点一律从乙方提货。(Ⅱ)乙方在该区域开展览会d造成一切后果有乙方承担。(Ⅲ)乙方在省任何城市设立独家代理商或者办事处,要在甲方备案,合同内容需要经过甲方同意,甲方在合约有效期间也不得再在此地设立任何级别的代理。

8、保密条款

(Ⅰ) 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 益,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Ⅱ) 乙方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样有保密的义务.9、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或损害对方利益时,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是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3、双方因有关业务方面联系的各种书信、传真件等文字材料,均为有效文件,发件方对其负法律责任;

4、本协议内容仅限甲、乙双方按法规要求使用及阅读,禁止甲、乙双方向无关联单位及个人传播,一经发现,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申诉方向甲方当地人民法院申诉;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到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7、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天内,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8、协议生效: (Ⅰ)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乙方d开具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及相关文件之日起生效。 (Ⅱ) 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9、其它约定事项:(Ⅰ)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自己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Ⅱ) 双方相互之间做出的任何承诺,均应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10、协议附件清单: 附件

1、代理商价格体系 附件

2、杭州魅旭科技有限公司产品代理授权书附件

3、餐饮和娱乐行业合同书

甲方:

电话:

代表签名及盖(公司)章 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代表签名及盖(公司)章 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代理商合同
《代理商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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