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合同书
合同签署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总则
1.1甲方从事‘兆力’品牌车用润滑油(以下简称‘兆力机油’)的生产与销售。
1.1乙方自愿申请作为‘兆力机油’的区域代理商,并同意接受甲方的有关规定。
1.2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具备‘兆力机油’的区域代理商条件,并授权乙方作为区域代理商(包含区县)
2、合同期限
2.1本合同有效期一年。
2.2如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销售额,本合同可续签;如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销售额,视情况而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取消乙方在该区域的代理商资格。
3、合同标的
3.1本合同规定年销售额 万元
大写:佰拾万元(年月日 —年月日)。
3.2本合同规定乙方首次进货额 万元。
4、首次进货额货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乙方将首批货款划入甲方帐户。逾期10天未交足上述款项,则视为乙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对该区域继续征召代理商。
5、供货及相关细则
5.1合同供货价:按甲方全国统一出货价给乙方。
5.2货款支付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或支付现金。
5.3供货期限
5.3.1首批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7日内发出。
5.3.2以后进货,经销商应提前7天填写书面申请单或电话通知,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在7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帐户。甲方将按照双方协议的发货时间发出货物。
5.3.3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按时交纳货款的情况除外。
5.4交货地点及运费
5.4.1合同交货地:___________省市(县)
5.4.2到达合同交货地的长途铁路或公路运费由甲方负担(指火车或汽车到达该合同交货地城市前的费用),到达该城市后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5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
5.6验收地点:收货人仓库。如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当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若属运输方造成的损失,则应由甲方、乙方运输方三方进行协商处理赔偿事项。
6、相关管理办法
6.1为保障全国经销商利益,‘兆力机油’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在统一零售价上给予经销商5%的浮动空间。乙方不能压价、竞价销售,否则视为违约。
6.2宣传品及广告
6.2.1甲方设计、制作的产品宣传资料和包装袋等纪念品,按乙方购货量比例配赠。
6.2.2乙方自行发布的广告或组织的推广活动,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果乙方需要,甲方可协助进行设计、策划或指导实施。
6.3大客户管理
6.3.1甲方如果在乙方的代理区域有大客户,应知会乙方;
6.3.2如果此大客户只认甲方或乙方无法服务此大客户,甲方有权向大客户直接销售,甲方可以直接获利,年终此大客户的销售额可以归为乙方的年度目标销售额。
6.3.3如果乙方可以服务此大客户,甲方应放弃向此大客户直接销售,但乙方经过努力2个月内还是无法实现成交此大客户,甲方仍有权向大客户直接销售,甲方可以直接获利,年终此大客户的销售额可以归为乙方的年度目标销售额。
6.3.4大客户的界定:预计年销售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客户,称之为大客户。
6.4跨区域销售
6.4.1乙方不得跨地区进行销售行为。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跨区域销售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区域代理权;对甲方和其他代理商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6.4.2如果乙方故意串货到其他代理商的区域,经过查实,乙方必须支付串货金额的罚款(以代理价为标准)给被串货的代理商,甲方协调执行。如果其他代理商故意串货到乙方的区域,一样参照执行。
7、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7.1甲方权利和义务
7.1.1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督察权。
7.1.2对出货价和零售价有调整权(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7.1.2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7.1.3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7.1.4有对乙方提供全面服务支持的义务。
7.1.5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的困难。
7.1.6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7.2乙方权利和义务
7.2.1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7.2.2对甲方调整价格有知情权。
7.2.3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办理好产品上市一切手续的义务。
7.2.4对甲方的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等信息有保密义务。
7.2.5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
7.2.6有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8、其他双方必须遵守的条款
8.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出现问题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对不合格品实行无偿退换,退货运费由甲方负责承担。
8.2解除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8.2.1乙方应该对甲方经营内容(包括‘兆力’牌系列油产品及其销售的全部相关内容)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8.2.2退还所有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经销牌等(包括复制品),如违约,甲方将按知识产权法的规定对乙方进行论处,或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8.3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8.4如果代理商销售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
9、附则
9.1合同生效及期限:本合同自(3.2)的款项到达甲方帐户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年月
日至年月日。
9.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确定后作为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2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1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执行人:签约执行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表:1
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工程合作经营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合作经营项目: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建设工程。
三、合作经营地点:山西省保德县。
四、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垫付。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主要用于补足前任合伙人撤资款项)。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100万元投资款,剩余100万元乙方须在2012年3月31日前全额到位。
3、2012年3月31日前应付前任合伙人撤资的17万利息,双方各承担8.5万元。
4、乙方垫付2012年2月开工前期全部费用。(回款前)
五、股份划分:甲方%、乙方%。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六、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双方共有资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七、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原则上不得中途退撤,任何一方在不给合作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退出,但须经双方协商认可。
八、甲乙双方的分工、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作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重点负责商务活动及工程的回款工作。费用不得超过工程总额的10%。
2、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生产,施工、安全工作。
3、以甲方公司的名义,在保德县与当地银行开设账户,双方各留印鉴、共同管理。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工作,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元额度(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许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同时,甲乙双方都有对财务账目的监督权利。
九、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十、合作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作损失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