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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观念(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6-10 15:09:23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大学生法制观念

培养青年学生的法治观念

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他们与社会的接触越来越多,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对他们的行为和思想都有着巨大的影响。青年学生社会阅历浅,是非辨别能力比较差,行为模仿能力强,如果不教育他们正确地认识社会现象,学校正面教育的作用会在很大程度上被社会上的不良现象所抵消。教育学生正确看待社会现象,单靠空洞的说教是不够的,必须密切联系实际,采用平等对话的方法,摆事实,讲道理,这样做,才能使人心服口服。当今社会上的两类现象对学生的负面影响比较大,一是国家干部的腐败行为,二是流氓恶势力的犯罪行为。这两类现象不断地被新闻媒体报道出来,对青年学生可能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由于青年学生看问题比较容易产生片面性,他们可能会因此得出一个结论:现代社会一团糟,哪有什么法治。一谈到干部腐败,学生往往义愤填膺,并提出为了惩治腐败要大开杀戒,实际上,问题远远不是那么简单。腐败作为人类社会的一个痼疾,确实难以解决。当年朱元璋为了惩治贪官,就规定官员贪污六十两银子就应枭首示众,甚至对贪官可以采取“剥皮实草”的酷刑,但最后明朝还是灭亡在了贪官身上。惩治腐败,最根本的手段还是靠法治,就象有的学者指出的一样,对法治的威胁和危害主要不是来自公民个人,而是来自公共权力和官员,依法治国首先是治权、治吏。如果官员的产生、评价、罢免的权利真正掌握在群众手中,腐败现象就可以降低到最低限度。现在,新闻媒体常说某某拿着“人民赋予的权利”怎样怎样,实际上,一些官员很明白,他是在拿着“上级赋予的权力”怎样怎样。针对学生面对社会现象产生的一些片面认识,教师应当正确的加以引导,首先要求学生从自我做起,自己不要危害社会,同时教育学生,要使我们这个社会变的更加美好,最有效的手段还是依靠法治,并要鼓励学生做一个法治的实践者、维护者、宣传

所谓意识是一种观念形态的东西,是与物质相对应的。马克思主义早就告诉我们,意识不是从来就有的,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1〕意识是人脑对物质的反应,是人脑的机能、“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2〕意识根据它的对象和内容不同,可作不同分类,如自我意识、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又可进一步细分,法律意识就是社会意识的一种。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3〕

据此,我们可以将大学生法律意识表述为: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这种反应和体验是积极的,能动的。这种表述可以概括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不同层次和组成部分,正如刘旺洪教授所言:“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体系,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4〕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就其主体而言,大学生的年龄层次、受教育程度有别于其他社会群体或社会公众;就其内容而言,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成熟的科学人生观和世界观,致使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因此,他们的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虽然客观上讲,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法律意识必然包括法律思想体系的理论内容,但就实际状况而言,在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中,法律思想体系理论内容的比重还是较低的。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结构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一个多要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它包括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信仰四个基本要素,这四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渗透,形成由低级向高级,由深层到表层,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多层次结构。只有当四要素产生最佳组织效应时,才能实现整体功能的最优化。

1.大学生法律心理,即大学生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现代法及法律现象的直接心理反应、感受、体验等,是大学生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过程中所形成的直接的心理状态。大学生的法律心理是在对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理念的向往与勇于接受的基础上和导引下而形成的直观而不片面、具体而不盲目的感性认识。这种感性认识可使片面性、盲目性、自发性降至最低限度,是大学生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为指导,克服自身的偏激性而获取的。因此,大学生法律心理具有如下特征:

(1)辩证自觉的感性认识能力。主要是指大学生在对法及法律现象的感性认识中,能够克服传统法律心理及青年人的偏激心理,使其更具全面、客观、正确的成份。

(2)乐于接受新的法及法律现象的心理取向。指大学生对新的法事物、法现象不是持漠然态度,而是积极主动学习、遵守、运用和维护新法律、新法规。

(3)主动积极的诉讼心理。大学生应摒弃避讼、厌讼、惧讼的心理,以主动积极的态度参与诉讼。

(4)扬弃传统法律文化的心理机制。指大学生对于传统法律文化能够辩证接受的心理。

(5)对现代法制的充分信任感和依赖感。即相信现代法律制度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发展与完善,司法机关能够秉公执法,维护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包括自身利益);以此法律制度所建立起来的社会秩序是合乎人性的,能够实现秩序、正义、自由、效率等法律价值。从而确信在涉及法律问题时,依靠司法机关解决是可信赖的。

2.大学生法律观念,即大学生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过程中所形成尚未系统化的思想观念形态。它是在法律心理基础上形成的法律意识,是法律心理与法律理论的中介和过渡,处于法律意识水平的中间层次,在大学生法律意识中居于重要的地位。法律观念的有无以及是否正确,直接影响到法律意识的强弱。

3.大学生法律理论,即大学生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过程中所形成的整体化、系统化的理性思维体系,是现代法律观的理论表现。具有系统化形态、指导性地位等特点,居于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的高级阶段,为大学生法律观念的形成和发展提供方向性指导。

大学生法律理论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一般理论(法理学)。它居于法学知识体系的最高层次,担负着探讨法律的普遍原理、为各部门法学和法史学提供理论根据和思想指导的任务。

(2)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部门法学,即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通过对现行法律(国内法、国际法)的研究而形成的理论体系。具体包括宪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内容。除此而外,还包括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法律史学、比较法学及其与其它学科之间的边缘学科。

4.大学生法律信仰,即大学生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律理想信念,在大学生法律意识结构中居于最高理性层次。它是大学生对于“作为人格化了的法律所要追求的最终目标和最终目的”的信念。法律信仰不仅来自于法制现实,是法律现实的超前反映,而且以具体的法制作为表征,并通过人们的坚定信念和不懈努力加以实现。其内容包括所有法律价值的实现,其特征具有多样性、层次性、阶级性、交叉性和终极性。大学生法律信仰蕴含着大学生对法及法律的最高期望,是对正义、民主、平等、自由、人权、效率、秩序等法律价值的追求及其实现,从而实现法治,最终实现人类生活的幸福。法律信仰是法制建设的奋斗目标,大学生因其在社会中的特殊角色地位而必须树立现代法律信仰。因为“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5〕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功能

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功能结构上的先天不足,导致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功能未能很好地发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自1997年江泽民同志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治国方略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成了我们追求的目标。有学者认为“建设法治国家总的说来,恰似一个等边三角形,立法、执法(包括司法)、法律意识三者缺一不可,三者又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立法是前提,执法是关键,法律意识是结果”。〔6〕笔者虽不大赞同这种观点,但也从中得到了启发。笔者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两条平行线,从硬的方面来讲,是法律制度的建设,包括立法和执法,而从软的方面来讲,则主要是法律文化的培育,这其中当然包括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只有“硬软兼施”,依法治国才能落到实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才能尽快实现。因为法律意识虽属意识的范畴,是法律制度等物质范畴的派生物,但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则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原理之一,同时法律意识功能的发挥也受到法律制度等物质因素的制约。正如马克思早就说过的那样,“蜘蛛的活动和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7〕法律意识对法律制度的积极功能也是显而易见的。许多事例表明,法律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又可以决定法律本身的命运,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出发点和归宿。”〔8〕可见探讨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功能,使之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对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具体来说,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功能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功能。对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即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主要是通过传授必要的基础法律知识,使大学生充分认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要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和认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掌握我国宪法和基本法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积极学法,严格守法,主动用法,自觉护法。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功能主要体现在通过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把提高法律意识从自在的行为变为自觉的行为,从而意识到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并把法律当成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最终实现对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目的。

2.导向功能。我们正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因为新中国成立以前,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相当差,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虽加快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步伐,但仍未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我们过去制定的不少法律、法规已经不适应不断发展的客观物质生活条件,尤其是在目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加快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尤其是加快立法、加强执法(包括司法)更显迫切。立法的前提条件是客观条件的需要,这里的客观条件除主要包括生产力发展水平之外,还包括公众的法律意识的现状。法律的制定就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调节人们相关之间的社会关系,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处在较低的层次上,法律就不可能得到很好的贯彻和实施,即使在实施过程中,也会因此而增加法的实施成本。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与法律实施的关联程度较大,如果大学生能有较高水平的法律意识,这对法律的实施无疑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进而带动和促进全体社会公众对法律实施的支持。从这个角度讲,大学生法律意识具有导向功能。这种导向是相对于社会公众而言的。

3.评价功能。法的实施,包括法的遵守和法的适用两个方面。就法的遵守而言,法律意识的功能主要指社会公众把法律当成自己生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自觉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而就法的适用而言,法律意识的功能主要表现在对专门机关的司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保证法律得到切实有效和公正、及时的实施。在这里,主要体现的是评价功能,即对行为的正确与错误,法律是否公正,法律的实施是否有效做出价值判断,从而影响法制建设的进程。当然,由于大学生缺乏判断和辨别复杂事物的能力,因此当他们在做价值判断时,就不可避免地出现错误的判断,从而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评价功能的发挥。

4.规范功能。统治阶级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以法律这样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以法律来调整习俗、道德和政策等行为规范,无法调整或调整不力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法律这一目的的实现除依赖国家强制力外,还必须依赖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因为国家强制力仅仅是外部力量,而法律意识则是实现法律目的的内在动力。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内因是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当代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构建可以使他们自觉按照法所体现的广大人民的意志去规范自己的言行。

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1998年教育部关于“两棵”课程设置意见中提出,“法基”课通过让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观点和邓小平民主法治思想,基本的法律基础,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定,理解和实践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根据这一规定,在实际大学教育中则要坚持高校的普法教育。现今高校课程中也几乎都没有法律基础课,但在开展普法教育及开设法基课程时,应注导在教学中注意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今虽多数高校均已开设法律课程,但由于是公共课,课时少,学生多不加以重视,许多学生只求在期考中成绩合格,这与当初教育部关于设置此课程的初衷相违背。作为一名法学教师,笔者从“教“这方面谈谈在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的几点建议。第一,教学内容选择:如前所述,法基课属大学课程中的公共课,课时少因此在教学中,法学内容的选择尤为重要。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应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部门法,如民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由干与学生密切相关,因此也容易提高学生兴趣,增强普法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普法教育了解法律,值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第二点即要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以往的普法教育,法学教师多采用讲.授这一单一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更不用说去努力学习法,以法保护自己。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因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只是通过开设法基课程,进行普法教育,不足以使学生真正提高法律意识。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里,笔者谈几个这方面的建议。

1、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如前所述,我们的法学课程由于课时少,在教学;中,我们只能采用“少而精”的方法,在部门法选择上,磨刀能控与崇全有密切共连的几门部门法,但中国法学精深,我们要全方位了解我国法律,从而更全面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则可通过开展以“某法”为主题展开知识智力竞赛,学生通过这一活动,能主动去学习合同法内容,提高学法兴趣,何乐而不为。第三,可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很多是课一堂——宿舍——食堂三点一线,大学生涯极为枯燥,通过组织学生去校外分听法庭审理,能开拓视野,也能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某方面,从而使学生能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另外,对于现今社会上的一些著名案例,诸如“胡长青受贿案”、“远华特大走私案”等一些重大复杂案例,可组织学生看录像,或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树立“法大于权”的论点,从另一层面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最后,要彻底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转变大学生某些错误观念,也要重视提高大学生的文化思想道德水平,特别要同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结合起来,一个人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就为其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主观要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并把法律素质作为现代人素质的主要方面。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不学法,不懂法,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就不适应时代需要。因此,我们应努力提高法学教学质量,真正培养出一批具有全面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大学生违法犯罪是因为法律意识的贫乏,而法律意识的缺陷是由于其心理发展不成熟。心理健康教育使大学生掌握了基本的心理卫生知识,具有较强的意志力、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从而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北京大学精神研究所研究员王玉凤研究表明:大学生中有16%至25.4%的有心理障碍,尤以焦虑不安、神经衰弱、强迫症等为主。如今年在云南大学发生的“2.23”特大杀人案,马加爵于3月15日晚上在海南省三亚市被抓获。云南人力资源中心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惠主任说,从提供的资料来看,马加爵可能是一个有人格障碍的人。这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属分裂性质,表现在他性格内向、孤僻、不爱与人打交道;另一方面则属攻击性质的人格分裂,表现在从提供照片上看,马加爵蛮有攻击性。两者结合在一起,可以看出他平时很压抑,如遇上某些事情的话,就有可能爆发,且喜欢报复打击。当今导致大学生犯罪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不良情绪占主导地位,而不良情绪源自于家庭、社会及自我心理调节能力低下,社会优胜劣汰的竞争原则,家庭过高的期望值与自身能力差异所产生的压力,有的找不到正确的方式排解,久而久之,使他们有可能通过犯罪的方式而释放出来

综上所述,高校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其个人的成长,中国的法制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高校为了使其培养出来的大学生能够适应法制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就必须重视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学校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场所,但仅靠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安排,它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社会教育工程。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心理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国家的各种建设规程同步进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环境,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才能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繁荣与发展。

推荐第2篇:增强法制观念

“增强法制观念,做守法小公民”班队活动主持词

一、活动目的:

1、通过活动,使同学们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一些切身相关的法律知识。

2、通过活动,让同学们能够学法、懂法、守法,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同时让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制观念,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培养同学们良好的思想道德意识,自觉的遵纪守法,做合格的现代小公民。

二、活动主题:增强法制观念,做守法小公民

三、活动时间:2013年12月6日

四、活动主持:沈豪熠、陈童昕

五、活动内容:

1、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1名同学)

2、三句半:《遵守校规校纪》;(4名同学)

3、明辨是非:展示四个情景,学生根据掌握的法律知识进行辨析;(4名同学)

4、歌曲演绎《让世界充满爱》;(8名同学)

5、“做守法小公民”签名活动;

6、孙老师总结发言。

陈:我们需要清新的空气, 沈:我们需要温暖的阳光, 陈:我们需要甘甜的雨露, 沈:我们需要健康地成长。

陈:遵纪守法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障;

沈:让我们从小做自觉遵纪守法的小公民,长大后当个合格的公民。

合:学法、知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做守法小公民”主题班会现在开始。

陈:以前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 沈:法律就是一定的规则,它告诉我们,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要想从小做一个守法的好孩子,首先要懂法。

陈: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应该经常翻阅《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沈:今天我们请

同学为我们讲解一下《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大家欢迎。(1名同学)

《未成年人保护法》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正式通过,2006年12月29日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由原来的56条增加至72条,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要宗旨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根据《宪法》的要求制定的。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一般在中、小学校就读或在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都是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五项权利。

沈:感谢

同学的精彩讲解,请同学们有空的时候可以去认真学习一下这部《未成年人保护法》。 陈:作为北海小学的小公民,我们首先要做到遵守校规校纪。

沈:请欣赏三句半

《遵守校规校纪》。(4名同学)

金秋天阳光灿烂,从小养成好习惯,校规校纪人遵守,不能犯 上课要认真听讲,不说不动不张望,发言请你先举手,不能忘 美德要求讲诚信,考试坚决不作弊,作业要独立完成,不抄袭 讲卫生人人有责,不随地乱扔纸屑,随地吐痰要不得,记住了 校园是个大家庭,和睦相处其乐融,不打不骂团结好,要记牢 文明礼貌是个宝,尊老爱幼少不了,尊敬师长要做到,不胡闹 校园人多很热闹,切记安全少不了,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打闹 校规校纪有规范,披肩首饰禁止带,奇装异服咱不穿,鞋平跟

合:校规校纪是个宝,学生人人要记牢,处处落实行动上,坚决不能放空炮!放空炮! 陈:我知道为了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班的同学在课下看了不少法律知识,收集了不少材料呢,对一些法律知识应该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

沈:到底我们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从违纪到犯法,也许只是一步之遥。 陈:下面我们要考一考同学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下列同学的做法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你的理由是什么?

沈:请看情境一:要考试了,我的钢笔不见了,小龙不在,我拿他的用一下。

同学回答。

陈:情境二:红红到自选商场购物,看见一个装饰物很精致,趁售货员不在意,悄悄拿了放进自己的书包,若无其事地走出商场。请

同学回答。 沈:情境三:小可听了税法宣传员的介绍,回家后,劝爸爸买东西时记住开发票。他爸爸说:“我们要发票干啥?又不能报销。小可告诉爸爸:“这是避免商家偷税、漏税的好办法,也是为国家作贡献嘛。”请

同学回答。 陈:情境四:小雨到一个旅游胜地秋游,当他见到一棵古树上刻有名字,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也拿出小刀在树上刻上自己的大名,然后满意地离开。请

同学回答。 沈:看来大家都是小法官啊!你们真厉害!

陈:希望同学们今后在做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啊。

沈: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难免会与人发生一些矛盾,产生一些积怨。 陈:当你因心情压抑急于发泄时, 沈:请多一点克制, 陈:少一点放纵, 沈:多一些理智, 陈:少一点冲动。

沈:我们应懂得,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关爱,互相帮助,互相理解,互相尊重。 陈: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请欣赏歌曲《让世界充满爱》。(8名同学) 轻轻地捧着你的脸 为你把眼泪擦干 这颗心永远属于你 告诉我不再孤单 深深地凝望你的眼 不需要更多的语言 紧紧地握住你的手 这温暖依旧未改变

轻轻地捧着你的脸 为你把眼泪擦干 这颗心永远属于你 告诉我不再孤单 深深地凝望你的眼 不需要更多的语言 紧紧地握住你的手 这温暖依旧未改变

我们同欢乐 我们同忍受

我们怀着同样的期待 我们同风雨 我们共追求

我们珍存同一样的爱 无论你我可曾相识 无论在眼前在天边 真心的为你祝愿 祝愿你幸福平安

我们同欢乐 我们同忍受

我们怀着同样的期待 我们同风雨 我们共追求

我们珍存同一样的爱 无论你我可曾相识 无论在眼前在天边 真心的为你祝愿 祝愿你幸福平安

沈:是啊!只要我们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将爱埋在心中,相信我们的校园也会因我们而和谐、而美丽。

陈:美好的时光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逝,转眼间我们的主题班会已接近尾声了,可以说我们不是虚度的,我们学到了很多,懂得了很多!

沈:接下来让我们来进行“做守法小公民”的倡议签名活动。 陈:请同学们有序在倡议书上签上你的名字。

沈:签字仪式完毕,请全体同学起立,举起你们的右拳,跟着我一起宣誓:“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争做阳光好少年,争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宣誓完毕,请坐) 陈:法制教育谱新篇, 沈:争做守法好少年。 陈:知法守法用好法, 沈:公民意识记心间。

合:让我们心怀理想,走向明天。

推荐第3篇:法制观念淡薄整改措施

篇1: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的原因分析和解决对策 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的原因分析和解决对策

【摘要】近几年,媒体关于大学生犯罪的报道层出不穷,这从一定程度说明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淡泊。其根源在于家庭、学校和社会等诸多方面的因素。社会风气与潮流引导着社会成员追求个人享受,抛弃社会责任,依附关系人情,漠视法律制度,使得大学教育也随社会导向而看重知识传授,轻视素质培养。社会价值的偏颇和学校教育的缺陷,直接导致了家庭教育在孩子人格和心理素质培养方面的忽视。综合起来,就构成了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的深层根源。对大学生犯罪的预防和法制教育需要社会、学校、家庭及个人的共同努力,从而使大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栋梁之才。

【关键词】 大学生 法制观念 原因和对策

一、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分析

当代大学生作为象牙塔内的天之骄子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在任何时候都受到全社会的密切关注,包括他们的犯罪行为。2004年的“马加爵事件”让国人第一次认真审视大学生犯罪的问题。近些年,“70码”、“我爸是李刚”、以及“药家鑫案”都是大学生犯罪的典型,无一不显示出当代大学生法制观念淡泊的严重性。充分了解和把握大学生犯罪的属性,对预防大学生犯罪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般大学生犯罪现状有以下几个因素:

1.大学生的心理矛盾与冲突逐步加剧导致犯罪。大学生虽然在生理上基本成熟、定型,但在心理上发展却很不稳定。马加爵因贫困的家庭背景和封闭的性格常招致同学的嘲笑,长期压抑的自卑心理最终爆发,使他丧失理智残忍地杀害了四名同学。在面对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人际交往与自我封闭的矛盾,独立意识和从众心理的矛盾,自卑等诸多矛盾和冲突时,大学生往往比社会上的同龄人更脆弱、更冲动,其情感与情绪的不稳定性便暴露出来,如果这些矛盾和冲突得不到有效引导,就可能演变成大学生犯罪的心理基础。 2.社会价值观念扭曲和社会责任感缺失导致犯罪。

“70码”事件中,肇事大学生完全不在乎撞人,声称可以用钱解决问题。金钱至上的观念埋没了对生命的敬畏,人类的善良在金钱利益面前正在贬值。市场经济的利益导向影响了大学生的价值观念。在市场经济追求利益的驱动下,越来越多的人把物质占有量的多少作为衡量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这种标准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大学生,使他们的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和错位,从而严重影响了大学生对于精神方面的追求,削弱了传统道德对行为的控制力。“官本位”的社会风气导致部分“官二代”拥有特权思想,认为依仗父母的权势可以无所畏惧,为所欲为,即便触犯法律也能避免承担责任。

3.家庭教育的失误导致了孩子的畸形成长。大学生法制观念淡泊,犯罪现象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家庭不适当的教育方式所造成的。在应试教育制度的驱动下,家长们往往只重视分数教育,而忽视了对子女人格的培养。在教育方式上多采用物质奖励或简单的打骂。这种消极的教育方式容易让子女产生敏感、惧怕、偏执等不良性格,一旦心理失衡,就容易在冲动之下导致犯罪。“药家鑫案”正是家庭教育失误下的悲剧。药家鑫在众人眼中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学习优秀、得过各种奖励,弹得一手好钢琴。肇事后向伤者连捅八刀,是因为看见伤者记车牌。生命教育是整个教育的原点。泰戈尔说过的“教育的目的应当是向人类传送生命的气息”,把生命教育视为原点可谓正本清源。教育之“育”正是应该从尊重生命开始,使人性向善,使人胸襟开阔,使人唤起自身美好的“善”根。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任课堂,家庭教育对孩子将来全面发展起着不容替代的作用。 4.学校教育的缺陷影响了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当今社会,各类学校依旧没有跳出应试教育的窠臼,教育的全部与“真谛”,仍然是过分倚重知识的传授,而对学生心理健康、人格健全的教育却是缺失的,也包括对敬畏生命教育的缺失等。学校的法制教育仅限于知识的传授,而没有形成与法律思想相适应的价值观,没有将法律规范的要求内化为学生的行动动机。

二、增强大学生法制观念教育的对策

预防犯罪,增强法制观念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大学生犯罪案件是个人、家庭、学校、社会等多原因综合作用的产物。要想减少和预防犯罪,就必须从根源解决问题,形成人人知法守法的法制环境,这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发展的内外部环境,这样才能取得根本性效果。

1.大学生应从自身做起,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培养良好的自我控制能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培养坚定的意志品质。有了积极明确的人生目标,就有了内在驱动力,可以使人积极向上,从而克服各种心理问题,避免因为心理空虚而产生犯罪的倾向。培养良好的自控能力,就能够正确面对学习、生活、就业所带来的种种压力,对于家庭贫困、就业困境所产生的心理困惑要勇于面对,不能消极逃避,同时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修养,始终以乐观、自信、坚强的态度对待生活。大学生还应学会建立和谐友善的人际关系,正确处理好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加强意志力的锻炼,改正自己的不良行为习惯。 2.家庭教育要转变观念,注重子女人格塑造和心理素质的培养。父母要建立德智体美协调发展,成人与成才双管齐下的培养目标,把健全人格、健康心理的培养放在首位。要善于与子女沟通,了解子女的内心世界,尊重子女的意愿,不将子女当成实现自己愿望的工具,发挥助推力作用而不是牵引力作用。

3.学校教育要大力发展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在校大学生不仅要学好科学文化知识,还要拥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和牢固的法制观念,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大学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肩负着二十一世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他们的法律素质、思想品德将直接关系着法制的建设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的实现。因此,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使他们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至关重要。

4.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待优化,社会不良风气必须遏制。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要进一步落实,以此为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创造良好的外部社会条件,但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法律制度不完善,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不和谐因素。只有社会全体成员都形成一种正确的价值观,共同抵御不良的社会风气,才能避免大学生受到污染,才能让校园处在一种和谐的法制环境下,从而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使大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栋梁之才。

总之,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及频频犯罪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已经引起社会高度的警觉。在消费主义盛行的时代,人们的观念、信仰、价值观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大学校园不是真空地带,多元化的社会毕竟带来多元化的校园生活。一个事实摆在公众面前,学历与素质并不成正比,并不是学历越高素质就越高,犯法的可能性也就越小。本文结合我国大学校园里发生的几起恶性违法案件,围绕大学生犯法的独特的地方和趋向,大学生犯法的动机和诱因,试图分析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的原因及解决的对策,愿与同仁商榷。篇2:个人查摆问题整改措施

个人查摆问题整改措施 (2014年8月25日)

根据县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县委督导组的指导下,我参加了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交心谈心等工作,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对照检查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深入查找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根源,形成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四风”问题台账。为扎实开展好下一阶段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结合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本整改措施。

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12字总要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关键在整改落实,把问题解决到位”的精神要求,把以解决“四风”问题为核心任务,把立行立改作为狠刹“四风”的重要手段,把逐项整改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最基本要求,把建章立制作为祛除病根的治本之策,更加牢固的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和世界观。全面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转化运用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高工作效率,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规定,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践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

(三)工作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风”问题。针对查摆剖析出来的问题,特别是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分类,从解决实际问题和建立制度着手,整改落实,力争抓一项成一项。

2、坚持从严从实,开门整改。坚持“严”字当头,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确保各个环节、各项任务不走过场。坚持开门整改,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按照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和进度落实到位。

一、整改任务和措施

(一) 立行立改事项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不够务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1)强化学习观念。最重要的是强化理论观念。要通过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作为今后工作的指南。(2)进一步深入学习科学理论知识,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在不断学习的同时,提高自己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认真学习,扎实学习。摒弃学习走过程、应付的态度,吸取理论知识的精髓,为完成党赋予的各项工作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3)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听取基层民政干部职工和民政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学习方法。把民政干部职工和民政对象的愿望作为工作目标,努力掌握决策分析的第一手资料,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研究,提高自己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确保顺利完成上级交付分各项工作任务。

整改时限:2014年7月30日

2、工作作风不实,求真务实精神不够深入,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措施:(1)强化务实观念,坚持从我做起,从当前工作抓起,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转变对一些事情不敢抓、不敢管、不愿管的思想,杜绝“绕着问题走,避开矛盾走”的想法,要用敢于担当、积极负责的态度来解决和处理工作中的问题。(2)在平时的工作中,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摆样子,讲究方法、脚踏实地、认认真真对待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地干,做好每一件事情,要把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整改时限:2014年7月30日

3、缺乏工作主动性,工作存有惰性的问题 整改措施:(1)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坚持以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走 “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群众路线,每周至少一次带着问题下乡,到农户中倾听群众的想法、意见和建议,真正掌握了解并认真解决群众的所需所想所盼,进一步密切同群众的血肉联系。(2)认真研究自己分管的本职工作,严格规划每项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分阶段性实施,坚决杜绝走一步、说一步糊里糊涂干工作现象.整改时限:2014年7月30日

(二)近中期整改事项

1、关心群众疾苦不够,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1)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时刻用党员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平时克服自我满足的思想意识,向更高的目标迈进。(2)检查多下乡到村走访和帮助群众,对贫困户、困难户、低保户、五保户做到心中有数,采取帮扶措施使其摆脱贫困局面。(3)要多与农民群众沟通,多征求广大群众对自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多了解群众生产生活遇到的困难,想方设法尽最大能力去解决,增强服务意识,彻底改掉官僚作风和不良习气。 整改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

2、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缺乏一抓到底的问题 整改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

3、存在讲成绩,看亮点多,而查找问题差距不够篇3: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及改进措施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及改进措施 作者:王红 来源:《文学教育·中旬版》2013年第03期

[摘 要] 由于我国职业教育起步较晚,法律教育体制还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职校生自身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因素,形成了目前我国职校生法律意识方面的缺陷。近年来,在职业学校中违法事件在数量上呈现出越来越多、在性质上呈现出越来越严重的趋势,但是由于职校生本身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而未被重视。比如,在考试中,趁同学不在而偷换同学的试卷,改成自己的名字,一点也没有羞耻感;一学生连续两次偷老师的电脑,拿到市场去卖,还大摇大摆的照常上学没有丝毫畏惧感;同学之间三两句话不投机就大打出手,甚至还因此拉帮结派的打群架;夜不归宿,去网吧、酒吧;上海多名学校女学生集体援交事件等等。 [关键词] 职业教育;法律意识;教育

一、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面对如此多的校园违法事件,我们不能不加以重视,毕竟“亡羊补牢”还未为晚也。导致学生法律意识的淡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社会的原因,也有学校和家庭、学生个人的原因。

1、个人因素

高校扩招引发高考热和普高热,让学生和家长觉得上职业中学就意味着人生的失败,意味着低人一等。使得不少学生产生悲观失望、自暴自弃的消极思想。另外,由于职校学生的年龄特点,不会去主动专注法律,也总认为违法犯罪离自己很遥远,其实法律就在大家的周围,与我们息息相关。

2、家庭因素

父母的法律素养和对法律的态度对学生有直接的影响。但是,大多数家长认为孩子年龄还小,而且大多数时间都在学校活动,一般不会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加上自身对法律的关注也普遍较少。

3、学校因素

学校领导对法律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这全校师生的态度,也直接决定着学生对法律意识的认识和提高。在不少学校中,普遍存在学生的德育和日常行为教育是学生科和班主任的事的认识误区,在日常教学和后勤等工作中,忽视了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性,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现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缺乏力度和创新,德育方法单一,内容滞后,仍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层面上,出现一个问题就处理一个问题,没能深入分析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针对性不强,这直接影响到德育效果,也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4、社会因素

市场经济冲击了部分学生的思想价值观,金钱成为不少学生衡量人生价值的主要尺度,学生拜金主义思想膨胀,炫富思想严重。商品经济的辐射,外来文化的冲击,社会舆论的负面影响、社会不良现象、网络不良信息传播等等,都对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产生很大影响,使学生滋生一些错误思想,个别学生甚至经受不了物质的诱惑,走上歧途。

二、增强学生法律意识的对策

针对以上的分析,如何加强职校生的法律意识?我们可以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教育。

1、家庭教育

前苏联著名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曾把儿童比作一块大理石,他说,把这块大理石塑造成一座雕像需要六位雕塑家:1家庭;2学校;3儿童所在的集体;4儿童本人;5书籍;6偶然出现的因素。从排列顺序上看,家庭被列在首位,可以看得出家庭在塑造儿童的过程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在这位教育学家心中占据相当的地位。为此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是十分必要的。家庭中家长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他们是孩子的第一任乃至终身的老师。

2、学校教育

(1)让学生认识到学法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人们的生活与法息息相关,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懂法,不学法的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无法立足,因此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社会对人的要求,法制精神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修养。 (2)如何帮助学生学法。

在学校可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 1)加强德育课程教育

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其主要目的是传授法律基础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依法办事。教师应适应新形势,联系实际,努力探讨多种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开展法律讲座

每学期学校请法律专家到学校做一次报告,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力图在他们心目中逐步树立起正确完善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他们在学校要做遵守校规校纪的好学生,以后进入社会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和他人、社会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 3)开展法律主题班会

每个月开展一次以法律为主题的班会。在班会课上可以利用举案说法、案例分析,写学习日记等多种方法督促学生学法、知法、用法。懂得法律基本常识,明确自身享受的权利和应当承担和履行的义务,懂得运用法律作为最有效的武器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法律的侵害,同时做到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符合年龄和身份的事。

3、社会教育

(1)加强社会舆论的影响

目前社会中存在一些虚荣和金钱至上的不良风气,导致未成年人受其影响而误入歧途。一些同学养成了爱慕虚荣、好攀比的坏习惯,一些学生甚至为了得到更多的零花钱,而出卖自己的身体。英国流行病学专家理查德·威尔金森和凯特·皮克特在《不平等的痛苦》一书中提到,炫富行为来自所谓的“社会评价威胁”,这是一种身份焦虑,把自己的尊严和自信完全建立在他人的评价之上。通过提高自身,提升别人对自己的评价水平,希望能获得更多身份上的优越感。面对这些负面影响,所以我们的社会也应该树立正确的社会评价体系,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我们的媒体应该多提倡个人的正当努力,而不是投机取巧,建议社会上的人不应只是一味的追求物质享受,还应该重视精神世界,不应只想着自己的所得所失,还应更多的想着奉献社会。

(2)加强职校生的责任感

“青少年是青春的花朵,祖国的未来。”肩负着建设国家的重要使命。所以我们还应加强职校生的责任感教育,而不是以自我为中心,贪图享乐,应更多的关注社会,认识到自己身上肩负的历史使命。

职业学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如何,对能否培养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蓝领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有很大影响。所以我们要尽可能的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法,不断的提高职校生的法律意识,为我们的国家培养出更多的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者简介:王红,张家港工贸职业高级中学,研究方向:教育学。

推荐第4篇:读书笔记树立法制观念

谈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

-----读《邓小平文选》心得

从社会学角度讲,我国正在融入法制社会,对置身于未来社会的任何一个人,都是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的。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构建,所有市场主体都得遵循统一的规则或制度,在这种高度规则化的社会里,“法制手段”将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我们的现实社会关系中。这就意味着,从个体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到丰功伟业之创造,均离不开一定的法律知识或法律技能。当我们以审思发展和关注生活的态度来判断实践视域时,自然会发现,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现代市民特别是青年学生们立足社会的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

公民只有具有了良好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守法由国家力量的外在强制转化为公民对法律的权威的认同,从而使公民严格依照法律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充分尊重他人合法、合理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也会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自觉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能够主动抵制破坏法律和秩序的行为。然而,中国国民的法律意识还远远不够,特别是农村和偏远地区的群众,对法律一无所知,因此,普及法律迫在眉睫,创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更需要全民拥有良好的法律素养。

在中国,要普及法律,应该从小学生抓起,从小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和法制意识。邓小平同志曾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在二十一世纪,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是现代的,而我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却是传统的,像这样,制度与观念的脱节,造成了我们今天法制建设不健全的状态。想要根治这一切,就应该从观念上让人们进入到现代,让人们的法制观念真正的从传统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只有这样,我们的法制建设才有希望。中小学生由于没有传统的法制观念的积累,可以更快地接受现代的法制观念,因此,中小学教育是实施法制教育的最佳阶段。但是,中小学法制教育也会出现一些严重的问题。首先,现在的中小学生,深受应试教育的冲击,老师们往往为了应付升学考试而忽略了思想道德的教育,法制教育的方针并没有很好的贯彻执行;其次,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师资存在严重的问题,现在从事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的老师很少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教育的,他们自身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也不容乐观,像这样连自己都没有正确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又怎能培养出有正确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学生来呢?

然而,幸运的是,在党中央的大力推动下,刮起了一波又一波普法宣传的东风。从“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我们看到了社会为中小学法制教育创造了一个优良的社会大环境,在这个大环境里,中小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和途径与法律亲密接触,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但是这些还远远不够,教育部门要将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让法制教育在中小学教育方针中固定下来,借素质教育的东风扭转不利局面。其次,要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培养有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引导学生们从小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 加快完成中国的法制化进程。

普及法律的另一个重点是农民阶层。众所周知,农民阶层占据了中国将近70%的人口,而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在农村普及法律是加快中国法制化建设的重点之一。领导干部既是公民的一部分,又是其他公民学法用法的领导者、组织者。尤其在农村,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及其重要。首先要抓住关键环节,促使领导干部学法向纵深发展,其次,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化管理水平。从这两个方面展开,让领导干部在农民学习法律的进程中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

但是,法律知识的充实还是在基层,只有将普法宣传深入到群众中去,有针对性地宣传,在农民群众中重点宣传与公民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宣传涉及农民工作、劳动、生活的新法律法规,让农民群众实时了解我国的法制动向。在农村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和纠纷调解机构,让广大农民切身感受到法律的优势,以更快地实现村民自治。当然,与其授之以鱼,

更要授之以渔,在普法宣传中,更要注重农民群众运用法律的能力和水平,使农民真正树立起良好的法制观念,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

新时期新阶段,我们更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这根主线,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方面利用法治引导群众,及时把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引导到依法解决的轨道上来;一方面利用法制宣传教育威慑功能打造声势,变事后被动宣传为事前主动介入预防,把不稳定因素调节在可控制范围之内,为彻底消除不稳定因素创造有利条件。

推荐第5篇:大学生法制观念调查

大学生法制观念调查方案

1.调查题目:大学生法制观念调查方案

调查目的:通过调查从而了解大学生的法制观念的情况,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来加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

理论设想:

法制是社会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大学生是社会的重要构成部分,强的法制观念对社会的安定和个人的素质提高有重要影响。因此,大学生应该增强法制观念。

2.研究类型:

调查方法:无结构访问法调查方式:实地研究

资料分析方法:定量分析法

3.调查范围:高校(以河池学院为例)

4.分析单位:个人

5. 抽样单位:班级

6.抽样方案:以班级为调查对象,然后从各个班级里按人数比例进行分群抽样。

5.调查内容:大学生对法制的了解以及了解程度;大学生从哪些地方学习法制知识;法制对大学生的影响;是否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6.调查提纲:根据以上内容自由交谈或者填调查表,无调查表格。分专业分班进行调查。

7.调查场所:河池学院

8.时间计划:在第一次访问之后间隔几个月或半年后再访问一次,共访问两次或三次,调查时间大约一年半;

9.调查员:课题组有五人,调查员有50人,每个人负责一个专业。

10.调查经费:对打印和复印调查表的费用进行预算,预计两千份调查表,准备400块钱备用。

11.物质:水芯笔10支

12.总结阶段:把收集到的调查表进行问题归类和总结,结合资料的统计分析和理论分析撰写调查报告。

大学生法制观念调查

为了了解当代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我们进行大学生法制观念调查问卷,目的是为了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念。亲爱的同学,为了调查的真实性,请认真在你所选项打勾!

1.您的性别:男女

2.成长环境:农村城市

3.专业类型:文科理科

4.所在年级:大一大二大三大四

5.你认为大学开设法律知识对你有帮助吗?

有有一点没有

6.学校组织的法律讲座,你觉得?

很有意义很无聊没有去过

7.是否经常看法制节目:是

不是

8.你所知道的法律知识来自:(多选)

家庭学校网络朋友其他

9.对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解多少?

有了解不清楚知道一点

10.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侵犯,你会?

用法律维护请求老师帮助认了

11.遇到小偷,你会?

漠不关心大喊有小偷小心告诉警察 大打出手

12.是否可以做到有人没人都遵守红绿灯?

是不是有时不是

13.怎么看待大学生生活中的高等犯罪?(自由填写)

14.对法律存在的意义认识?(多选)

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

国家的统治工具

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规范生活

15.对于法律面前没有特权的认识?

大多数情况下是理论上是,实际上不是骗人的

16.自己打工受骗,会选择?

用法律保护自己忍气吞声找人帮助其他

17.知道全国的法制宣传日食哪天吗?知道不知道

18.借给他人较大数额的钱时你是否会打欠条?会不会 19.你对自己掌握的法制知识程度的评价是?

匮乏一般丰富

20.你在无证照的摊贩处购买食物或商品的频率? 从不偶尔经常

推荐第6篇:居民法制观念调查报告

关于**市**区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

学号:*************姓名:***

时间2012.2.10—2012.2.17

地点:******************************

活动内容及详细过程:

一.首先由我们派发法律意识传单 内容如下: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是一种观念的法律文化,对法的制定实施是非常重要的。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法律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法律要求),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法律感),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法律知识),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

法律意识同人们的世界观、伦理道德观等有密切联系,具有强烈的阶级性。不同阶级的法律意识各不相同。在阶级社会中,没有全社会统一的法律意识。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在社会上居于统治地位,起着支配作用。各阶级法律意识的内容,归根结底由该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在统治阶级内部,由于各阶层、各集团乃至个人所处的具体地

位不同及其他原因,其法律意识也不完全相同,但在基本点上都服从于统治阶级的利益。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如我在99年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入室抢劫案,涉案人员有三人,其中年龄最小的王某年仅14周岁,99年10月的一天晚上,楼某与李某到我市甜梦歌舞厅找到王某,并邀王某去玩,王某就跟随前往来到带湖路一住宅区,楼某带头敲开被害人陈某家的门,后进屋要陈某拿钱,陈不从,李某便上前抢陈某脖子上的金项链,王某见状退出房外,最后楼某被判8年徒刑,李某被判5年徒刑,王某因年少,不辩是非,又没有实施具体行为,为体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政策,我们对他作不起诉处理,此案中如果王某也积极主动动手帮助实施抢劫,那么王某也将被判刑坐牢。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如我办理的舒某抢劫、伤害案,案犯舒某原是我们信州区五中的学生,因从小养成了娇生惯养的不良习惯,一直不好好读书以至成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把他转到三中读书后,他认为自己不是读书的材料,还是自暴自弃,成天泡在游戏机房玩游戏,并结识

了也是不读书的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未成年儿童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直接指导法的制定、执行和遵守。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法律制度,保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法律、法规等,都是在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指导下确立和制定的;司法人员在应用法律规范时,他们的法律意识对实施法律规范和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具有重要作用。法律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法律意识的增强,有助于他们依凭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更好地履行法律义务,并对法制的健全、巩固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然后我们进行法律意识的调查

问卷如下:

1.您是否知道自己有那些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2.您认为法律在你的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是什么? 3.通过这次调查您觉得您有必要提高法律意识吗?您会怎么做?

基础的认识如下:

第一题 1.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内容:

我国公民的八大基本权利:

(1)政治权利和自由(2)功宗教信仰自由;(3)人身自由;(4)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5)社会经济权利;(6)文化教育权利;(7)妇女、老人、儿童受国家的保护;(8)保护华侨、归侨和侨誉的权利和利益。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4)依法服兵役的义务。(5)依法纳税的义务。

此外,公民还有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所谓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权益,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做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应的行为。所谓义务,是指公民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它表现为负有义务

的公民必须做出一定的行为或禁止做出一定的行为。对这一原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从法律关系上讲,二者是同时产生的,是相对应的一对范畴。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没有义务,也就没有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从法律关系的主体来说,一方面,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既没有脱离义务单独存在的权利,也没有可以摒弃权利而单独履行的义务。所以说,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规定中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另一方面,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要求权利的实现。也就是说,公民享有权利需要条件,这个条件的实现依靠义务来创造,如果不履行义务,那么权利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公民能够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就根据公民所尽的义务确定;同样,公民的义务,也是根据它所享有的权利确定的。

(3)从我国来说,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民得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可以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调动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地承担对国家和社会地责任,尽自己的义务。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又反过来为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和创造了条件。

(4)对公民的要求来说,在我国,任何公民都必须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原则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既要认真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自觉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在行使权利时,要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和他人权利的义务。

第二题

1、法律具有明示作用。法律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法律所具有的明示作用是实现知法和守法的基本前提。

2、法律具有预防作用。对于法律的预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们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这样人们在日常的具体活动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自觉地调解和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从而来达到有效避免违法和犯罪现象发生的目的。严格及时有效的执法也可以警示人们,未违法,违法必受罚,受罚不可变通也。这样可以在每一个人的心底上建立起一道坚不可崔的思想行为防线。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收到欲方则方,欲圆则圆的良好的规范效果。

3、法律的校正作用。也称之为法律的规范作用。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校正。

4、法律具有扭转社会风气、净化人们的心灵、净化社会环境的社会性效益。理顺、改善和稳定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提高整个社会运行的效率和文明程度。作为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则是一个高度秩序、高度稳定、高度效率、高度文明的社会。这也是法制的最终目的和最根本性的作用。

综上所述,法律作用的大小,主要是由立法质量,普法质量和执法效力的大小所决定的。在立法上,必须在明确是非的法律界线的界定上,一定要做到一就是一,二就是二,绝不能在合法与非法的行为界线的划分上出现一些莫凌两可,含糊不清的表述。更不能在对违法处罚的裁量上有幅度的现象出现。像现今的法律中经常出现的这样的条款“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对于这些现象应是立法中的大忌,是绝对不允许的。在普法上,对于每一部法律都要做到人人皆知,不留死角。只有知法才能使法律的明示作用,法律的预防作用才能得到更好地体现。知法是守法的前提,立法是知法的前提。在执法上,对于任何一部法律,不管它制定的多么明确、严密和严厉,普法工作做得多么的广泛而深入人心,如果出现执法不严,对违法者惩处不利(不及时不严厉),再严厉的法律也会成为了一纸空文的,形同虚设,没有任何意义可言的。

三.总结分析报告

居民们都踊跃答题,争先恐后的表明自己的关于法律意识的看法。许多不会写字的老人都进行口述由我们代笔,都纷纷的表明了自己对法律的看法。通过这次活动,许多居民都对法律有了一定的了解,弥补了对法律知识方面的空白。每天活动结束他们都还愿意再多了解一些,都希望这样的活动多多益善。

居民的法制水平仍有待于加强。如前所述,近几年来,我区城镇居民的法制观念虽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与现代社会的要求相比,我区居民的法制水平仍有待于加强。我区居民虽对婚姻法、土地管理法、义务教育、民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但对宪法、合同法、诉讼法、选举法等一些比较重要的法律,及一些比较重要的地方法规的了解相对较少。如在问卷调查中,各人员对有关公民选举权的资格、国家机关职权分工、监护责任、赠与合同等问题的选择中,选择正确的比率普遍较低。此外,部分居民对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整体法律意识仍有待于加强。有些居民即使认识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了,但对通过法律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持否定态度,尤其是在“民告官”的案件中,有些居民认为“官官相护”,不相信通过法律能够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

村(居)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于加强我区村(居)干部有了一定的民主治村及依法治村意识,他们真心实意带领和帮助群众奔康致富,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爱戴与支持。但是,还有一些村(居)干部仍保留以行政手段为主的工作方式,搞家长式管理;或者民主作风和法制观念不强,乱作为或不作为;还有个别村(居)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挪用集体资金、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虚报基塘整治面积骗取专项资金等等。这些现象虽然是少数,但侵害了群众利益,破坏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进而影响了依法行政和民主治理社区工作的进程。

法制观念不够强的原因分析(1)落后的历史传统禁锢。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而广大的农村地区则是封建统治的重灾区。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民的民主观念虽然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封建残余思想在农村地区仍然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各种封建流毒没有彻底地得到清除,农民群众的民主思想和法制观念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广大的农民群众还没有彻底地挣脱封建思想的禁锢,没有从封建残余势力的影响中真正地解放出来。(2)文化背景的影响.不可否认,我区农村的教育发展还有待于加强,科学文化知识比较贫乏。而教育的落后使广大农民群众文化水平都比较低,无法对法律知识进行自主的学习和深入的研究,民主法治的思想无法通过知识这个渠道进入农民的头脑。农村地区的文化欠发达,同时给了那些落后腐朽的封建文和封建思想以死灰复燃的条件,而民主自由平等的思想则往往被排除在农村的大门之外。

法律的社会作用指的就是法律在调整人们的行为时所产生的社会效果。因为人不是孤立的,任何一个人都是社会中的人,因此人的行为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经济社会环境下做出的。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就体现了法律对社会思想、社会习惯以及社会环境的不同程度的评价。法律对于违法行为的制裁,在社会效果上就表现为,让其他人明白这种行为的违法性,在社会生活中抑制自己的非法行为,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法律对于良好行为的倡导,在社会上的效果则表现为,让大众明白法律的价值取向,积极创造社会财富,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法律与社会是不可分割的,研究法律必须要把法律放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研究。法律的运作也必然会引起社会对法律的评价,这就是说,法律与社会的作用又是相互的。社会行为也会给法律提出各种要求,法律又必须适应社会。但法律也会保持自己应有的价值立场,倡导新的社会思潮。

最后,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无规矩不成方圆。正是有了法律规范,社会才得以安定,经济才得以发展,人民才得以生活。

推荐第7篇:树立法制观念论文

树 立 法 治 观 念

尊 重 法 律 权 威

姓名:杨林 班级:15电气自动化

系别:信息与控制工程系

一、树立法治观念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而作为大学生应当具备哪些法律意识呢?首先,应培养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社会主义法制得以真正实现。其次,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任何个人和机关、组织都不具有超越干法律之上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办事,坚决反对“权大干法”,“人情大干法”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使大学生认识到自己在国家生活中所处的地位,无条件地服从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再次,也即最重要一点,即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法律最主要的精神即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

二、树立法制观念的重要意义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一尊严。因此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

三、大学生应具备的法律意识

公民要正确对待权利义务关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要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以社会主义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在享有个人所拥有的权利时,不忘记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忘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同时,应杜绝一切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培养只有付出才有收获的良好观念。另外,应培养大学生法律与自由相统一的观念。我国宪法和法律从各个方面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义务,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以内,有着极为广阔的自由活动天地。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时要慎重考虑自己的言论、行为的社会效果,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全民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应树立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密切联系的自由现,珍惜和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最后,应培养公民在法律面前八人平等的观念。公民在法律面前人入平等,主要指公民不分性别、民族、种族、职业等一律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是犯了法,都要依法受到追究。公民在运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的精髓,也是邓小平同志一贯强调的法制原则,所以要教育大学生树立公民在法律面前八八平等的观念。

推荐第8篇:交通法制观念调查总结

交通安全是指不发生交通事故或少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观条件,即指交通参与者要严格遵循交通法规,进步警惕,不因麻痹大意而发生交通事故。只要有行人、车辆、道路这三个交通安全要素存在,就有交通安全题目,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意外,就会造成严重后果,断送美好的前程,甚至生命。

一、当前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规模和经济建设都有了飞速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在逐步加快,城市人口在急剧增加,大量流动人口涌进城市,人员出行和物资交流频繁,使城市交通面临着严峻的局势。当前,全国大中城市普遍存在着道路拥挤、车辆堵塞、交通秩序混乱的现象。如何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大众的迫切呼声。

二、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

★公路交通事故多,公路交通的事故死亡率远高于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逐年增加,呈现恶化趋势。

★道路交通事故按全年、全天成时间不均衡分布,除了在常规的早、中、晚高峰出现明显外,在凌晨零至一时也是一个高峰时段。

★经济发达地区较不发达地区交通事故相对较多,死亡人数多;沿海地区较内陆地区交通事故相对较多,死亡人数多。

★绝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由于交通违法而引起的。

★摩托车驾驶人、自行车骑车人和行人因交通违章造成的伤亡严重。★低龄机动车驾驶员成为交通事故的主要主体尤其突出。

★因大货车、摩托车肇事致死人数下降幅度较大,因小货车、农用运输车肇事致死人数略有增加。

★机动车数量迅速增加,机动化水平不断提高,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大幅度上升。

★农村人口、进城农民工以及城市个体劳动者是交通事故伤亡的主要人员。

三、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分析

♦人的因素

☉从驾驶员方面分析

由于机动车驾驶员数量以及增长速度过高,群体文化素质不高,安全驾驶技术水平不高,部分驾驶员缺乏职业道德,交通违法行为严重,是发生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注意力分散、疲劳过度、休息不充分、睡眠不足、酒后驾车、身体健康状况欠佳等潜在的心理、生理性原因,造成反应迟缓而酿成交通事故。引发交通事故及造成损失的驾驶员主要违规行为包括疏忽大意、超速行驶、措施不当、违规超车、不按规定让行这5个因素。其中疏忽大意、措施不当与驾驶员的驾驶技能、观察外界事物能力及心理素质等有关,而超速行驶、违法超车、不按规定让行则主要是驾驶员主观上不遵守交通法规或过失造成的,驾驶员驾驶技术生疏,情绪不稳定,也会引发交通事故。同时,驾龄在2-

3、4-5年的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次数多,死亡人数多,而驾龄为1年的驾驶员人数在驾驶员总数中并不占优势,但造成损失的比例却是最大的。

☉从骑自行车人分析。

不走非机动车道,抢占机动车道;路口、路段抢行猛拐;对来往车辆观察不够;自行车制动系统失灵或根本就没有;骑车技术不熟练,青少年骑车追逐嬉戏等均可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

☉从行人分析。

不走人行横道、地下通道、天桥;翻越护栏、横穿和斜穿路口;任意横穿机动车道,翻越中间隔离带;青少年或儿童突然跑到道路上,对突然行进的车辆反应迟缓、不知所措;不遵守道路交通信号及各种标志等,从而导致交通事故。 ♦车辆因素

我国机动车种类多,动力性能差别大,安全性能低,管理难度大。机动车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导致机动车的性能不佳、机件失灵或零部件损坏,最终成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因素。机动车拥有量增加速度已大大超过了道路的增长速度,使得本来不宽裕的路面更是雪上加霜,使交通事故绝对数和交通事故伤亡人数急剧上升,加之我国高速公路建设步伐比较快,而车辆性能更新速度还未能跟上高速公路的建设步伐,车辆高速行驶可靠性差、安全性差,导致我国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于快速增长的趋势。车辆猛增的势头剧增不减,特别是一些人图便宜购买一些大城市淘汰的、已近报废的车辆,使得交通安全形势变得复杂。有些本地的不符合标准,安全技术检测状况差以及报废的车辆仍在行驶,有些个体户的出租车昼夜兼程,多拉快跑,只用不修,导致车辆技术性能差,故障多,机件很容易失灵,引发交通事故。 ♦道路因素

许多城市道路结构不合理,直线路段过长,道路景观过于单调,容易使驾驶员产生疲劳,注意力分散,致使反应迟缓而肇事。另外,路面状况对交通安全影响也较大。道路等级搭配不科学,路网密度不足,交通流不均衡,个别道路交通负荷度过大,交通安全性差;道路建设方面缺乏有效的交通影响分析,缺乏足量配套的措施、交通管理措施、停车设施等,容易形成交通安全隐患。我国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速度低于交通需求的发展速度,有的道路的设计要求与实际运行状况不协调;各地区道路线形、道路结构、道路设施不一,客观上给过境车辆的驾驶员适应交通环境带来难度;道路标志标线设置不科学、数量不足、设置不连续;道路周边的环境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没有与交通安全混为一体,设计标准和实际不协调,所有这些必然会导致交通事故层出不穷。 ♦经济因素

我国东部省份与沿海经济发达省份(像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的交通事故就比较多,这主要是因为当地的交通需求旺盛,交通活跃造成的,这些地区的经济条件相当发达,处于国家经济的最前沿,交通设施较齐全,交通流量大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相反,我国大部分地区属于内陆,在这些地方经济发展缓慢,交通需求量相对较小,交通设施还未完善,交通流量小,交通事故相对较少。另外,随着经济的好转,通往农村的公路上畜力车不断减少,机动车急剧增多。但由于农村各种社会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机制滞后并奇缺,仅有的个别的管理部门也是人少力薄,加上农民本来文化及法律意识就不足,多种有意无意的拒管、抗税、逃费等,在农村形成了相当的管理“真空”区,致使通往农村的道路上,轮子飞转,各种车辆肆意横行,“三无”车辆随处可见,农村几近是“黑车王国”,随着这些“黑车”的横行,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 ♦管理因素

由于交通管理不足而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表现为: (1)警力严重不足,整体执法水平不高。 (2)道路交通设施欠缺。

(3)交通科学技术管理落后,科技含量不高。

(4)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社会化管理交通的各种措施没有落实。 (5)各有关部门在管理立法规划等方面,缺少严密和长期的合作。 (6)管理决策者的思想观念不适应。 ♦交通法规因素

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是秩序化交通,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前提。道路交通规则的意义就在于秩序化交通,减少因无序交通而产生的交通堵塞、交通碰撞及因碰撞现象给人的生命和财产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利益,让每一个交通者都能平安、顺利地实现交通目的。《道路交通法》不为老百姓所熟知致使各种交通隐患得以上路,从而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而路上尽管有一定的秩序规范,但它不仅缺少对隐患的制约能力,而且对路面秩序控制能力也明显不足。

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对策

加强政府领导与整合各相关部门的力量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协同作战。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各级政府要切实发挥好主导作用。要进一步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新机制,并通过新机制的运行,使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地、主动地开展工作,形成道路安全隐患有部门治理,源头管理责任有部门落实,宣传教育有部门推动,严重违章有部门依法查处,发生事故有协作机构妥善快速处理的“五有”工作格局,建立一套运转高效的联动系统,形成交通安全管理上的强大合力。要继续贯彻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思路。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村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基层政权和自治组织的作用,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联系公安、教育等部门,深入广泛进行交通安全村(社区)、校建设等活动,广泛组织和发动群众参与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不断增强群众的交通法制和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违章,逐步形成全社会都来关注交通安全,都来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

推荐第9篇: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法制观念

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法制观念

——龙亢农场小学组织学生参观龙亢法庭

应龙亢法庭邀请,龙亢农场小学组织学生参观了龙亢法庭。

6月5日上午,龙亢农场小学20多名学生兴高采烈来到龙亢法庭,在法院常法官的带领下,学生们依次参观了法庭的大厅,走廊文化、审判区、工作区、活动区等布局与设施,在参观图书室的时候,龙亢法院工作人员还向农场小学赠送了人民调解案例的图书。参观结束后,小学生听取了龙亢法官对小学生的法律知识介绍,法官们也对学生提出的身边的法律问题做了细心的讲解,并就提出的问题作了相关法律知识解释。最后,同学们愉快的和龙亢法官们在一起合影留恋。

通过参观,不仅揭开了法院在同学们心中的的神秘面纱,对法院这个神圣庄严的地方有了较为直观的了解,并且提高了农场小学生的守法意识,提升了他们的法制观念,对预防未成年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推荐第10篇: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

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

[ 作者:张传生发表时间:2004-8-24 15:12:29阅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提高。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执政的能力,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和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不学法、不懂法,自恃特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甚至徇私枉法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在某些方面还相当突出。这不仅影响了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而且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因此,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这是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自觉性的需要。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目标的有力保障。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模范地遵守宪法,严格按照宪法办事,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要求领导干部掌握各种法律知识,充分认1

识依法治国的含义、内容、要求和重要意义,懂得法律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从而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其次,这是保证法律法规在领导干部所领导的地区、单位和部门得到贯彻实施的需要。领导干部只有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才能从依法治国的全局出发,严格要求自己所领导的地区、单位、部门的工作人员坚持依法办事,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把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纳入法治的轨道。再次,这是在全党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良好氛围的需要。领导干部只有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才能努力掌握和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本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引导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党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为坚持依法治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领导干部增强法制观念,一要自觉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这是增强法制观念的前提和基础。为此,一方面要学习法律的基础知识,对法、法律的概念、本质、发展和作用等要有所了解,特别是对国家根本大法——宪法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另一方面要学好与领导职责和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特别是学好与依法行政和发展市场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对这些方面的知识的学习不能停留在一般了解的水平上,要舍得投入时间和精力进行认真钻

研,以做到真正熟悉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运用。二要注重在实践中增强法制观念。领导干部要有意识地在应用法律处理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要善于总结自己和别人在依法办事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进行认真思考,以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从我个人的亲身经历来看,在从事基层企业领导工作实践中注意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应用,往往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的正当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三要通过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法制观念。要通过党的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把领导干部是否知法守法,是否按法律办事,作为新时期领导干部能否胜任领导工作的重要标准之一,并作为职务考核、升降的一个重要条件,从而促进领导干部自觉增强法制观念。

第11篇:大学生如何增强法制观念

大学生如何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权威?

一、大学生应当具备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而作为大学生应当具备哪些法律意识呢?首先,应培养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 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社会主义法制得以真正实现。其次,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任何个人和机关、组织都不具有超越干法律之上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办事,坚决反对“权大干法”,“人情大干法”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使大学生认识到自己在国家生活中所处的地位,无条件地服从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再次,也即最重要一点,即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法律最主要的精神即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公民要正确对待权利义务关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要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以社会主义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在享有个人所拥有的权利时,不忘记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忘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同时,应杜绝一切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培养只有付出才有收获的良好观念。另外,应培养大学生法律与自由相统一的观念。我国宪法和法律从各个方面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义务,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以内,有着极为广阔的自由活动天地。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时要慎重考虑自己的言论、行为的社会效果,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全民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应树立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密切联系的自由现,珍惜和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最后,应培养公民在法律面前八人平等的观念。公民在法律面前人入平等,主要指公民不分性别、民族、种族、职业等一律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是犯了法,都要依法受到追究。公民在运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的精髓,也是邓小平同志一贯强调的法制原则,所以要教育大学生树立公民在法律面前八八平等的观念。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一)进行普法教育

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1998年教育部关于“两棵”课程设置意见中提出,“法基”课通过让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观点和邓小平民主法治思想,基本的法律基础,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定,理解和实践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根据这一规定,在实际大学教育中则要坚持高校的普法教育。现今高校课程中也几乎都没有法律基础课,但在开展普法教育及开设法基课程时,应注导在教学中注意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今虽多数高校均已开设法律课程,但由于是公共课,课时少,学生多不加以重视,许多学生只求在期考中成绩合格,这与当初教育部关于设置此课程的初衷相违背。作为一名法学教师,笔者从“教“这方面谈谈在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的几点建议。第一,教学内容选择:如前所述,法基课属大学课程中的公共课,课时少因此在教学中,法学内容的选择尤为重要。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应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部门法,如民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由干与学生密切相关,因此也容易提高学生兴趣,增强普法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普法教育了解法律,值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第二点即要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以往的普法教育,法学教师多采用讲.授这一单一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更不用说去努力学习法,以法保护自己。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因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二)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

只是通过开设法基课程,进行普法教育,不足以使学生真正提高法律意识。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

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里,笔者谈几个这方面的建议。

1、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如前所述,我们的法学课程由于课时少,在教学;中,我们只能采用“少而精”的方法,在部门法选择上,磨刀能控与崇全有密切共连的几门部门法,但中国法学精深,我们要全方位了解我国法律,从而更全面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则可通过开展以“某法”为主题展开知识智力竞赛,学生通过这一活动,能主动去学习合同法内容,提高学法兴趣,何乐而不为。第三,可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很多是课一堂——宿舍——食堂三点一线,大学生涯极为枯燥,通过组织学生去校外分听法庭审理,能开拓视野,也能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某方面,从而使学生能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另外,对于现今社会上的一些著名案例,诸如“胡长青受贿案”、“远华特大走私案”等一些重大复杂案例,可组织学生看录像,或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树立“法大于权”的论点,从另一层面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最后,要彻底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转变大学生某些错误观念,也要重视提高大学生的文化思想道德水平,特别要同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结合起来,一个人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就为其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主观要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并把法律素质作为现代人素质的主要方面。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不学法,不懂法,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就不适应时代需要。因此,我们应努力提高法学教学质量,真正培养出一批具有全面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联系实际,请你谈谈大学生应如何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权威

(一)进行普法教育:学校应注重《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学校的《法律基础》课应实行以法律意识教育为中心的教学改革,从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内容,增强教学的说服力和吸引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老师也应该改善教育手法,多举一些案例,通过实际案例来教育学生。并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达到掌握法律知识,使大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的目的。

(二)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学校可以组织“模拟法庭”一类的活动来,让学生在假设的环境中了解并利用法律知识。能够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或者开展一些竞赛活动,在竞赛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学习热情。并且还应该在假期多组织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某方面,从而使学生能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

(三)社会和学校应加强法制氛围的制造:社会应该通过多种媒体,宣传法制观念,进行普法教育。占领网络思想教育阵地,让互联网同样也成为法律宣传的一个新平台。摒弃网络弊端,发扬网络平台的广泛性。

加强社会注意荣辱观的教育,创造良好的道德环境氛围,进而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大学是一个学术重镇,要有活跃而浓厚的学术氛围,有宽松而自由的创新环境,从而,有利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探索精神和创新思维。最后要有良好的文化环境。让大学生在良好的文化氛围中接受教育。从而让大学生自觉学习法律知识,维护法律权威。

第12篇:大学生的法制观念(优秀)

大学生的法制观念

大学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而且要树立法律信仰,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权威和尊严,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 法律权威是就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而言的,是指法的不可违抗性。法律权威的树立主要依靠法律的外在强制力和内在说服力。法律的外在强制力是法律权威的外在条件,主要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尽管法律权威不可能完全建立在外在强制力的基础之上,但必要的外在强制力,是树立法律权威不可缺少的条件。法律的内在说服力是法律权威的内在基础。正是由于法律本身及法律实施具有这些内在合理性,法律才受人尊重,被人信赖,为人敬仰。

在当代中国,树立法律权威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法律权威是国家稳定的坚实基础。当国家的最高权威是领导者个人时,政治的稳定、国家的兴衰就将寄托于领导者个人身上。当国家的最高权威是法律时,由于法律是一种超越于任何个人之上的普遍性规则,并且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尽管领导者会不断流动和更迭,但政治统治与社会秩序仍将会保持相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因素。例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个人角度来说,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对于大学生来说,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大学生应当通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大学生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帮助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残余思想,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熟悉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大学生不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后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第13篇: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观念调查报告

弘扬法治精神

促进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观念调查报告

姓名:XXXXX

学院:XXXX学院

专业班级:

时间: 2012年2月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观念调查报告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守法与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自八五年以来我国普法宣传已经深入基层,法律开始走进并更近的影响农民的生活,在中国不断与世界扩大交流的今天,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呢?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民主意识状况如何呢?对此,我在2012年寒假期间对山西省平定县冠山镇西6村的部分居民就各种法律问题进行社会调查。

一、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

1.调查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通过了解进而加强和增进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扫除法盲。通过普法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深入进行,使得法律知识在普及,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在提高,进而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确的态度,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2.调查地和调查对象的选择

调查对象是山西省平定县冠山镇西六村的村民和干部(大峪村、小峪村、胡家庄、河头、后沟、上庄)。所被调查的的人群中无文盲人员,文化程度在小学到大专之间,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因此他们都具备理解和回答问题的能力。

3.调查程序

本次调查组要采用的是问卷调查为主,访问调查为辅的调查方法。

二、社会调查的结果与分析

1.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问卷主要是面向农民发放的。在内容上主要分为七部分,分别是:法律知识及获得途径部分;法律理念部分;对法律功能的认识部分;对法律实施的评价部分;对法律的信任程度部分;纠纷解决途径部分;对村委会的认识和评价部分。为使调查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被调查者的思想和观点,我们在设计问卷时充分考虑到被调查者的文化水平的参差不齐,尽量做到文字的浅显易懂,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因为采用了当场收回式,所以300份问卷全部收回。

2.访谈的基本情况

有些问题的设计旨在确定被调查农民的初步的法律知识水平及他们获得这些知识的途径,从而得出国家进行普法宣传所起到的效果,并且有助于找出可以更好的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的方法。通过对比不同文化程度的农民的测试结果,来观察知识水平是否对于农民接受法律意识有促进作用。有几个题的设计就从不同的角度来测试农民的法律理念。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各个阶层的居民较之从前的法律意识有一定的提高,但总体来讲还是比较落后的,尤其表现为教育程度的差异导致法律知识掌握程度的差异。

3.民的法律意识现状现及成因分析

随着普法规划推进式的实施,我省农村法治化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有所增强。在全社会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农村依法治理的法治环境大有改观。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培育和形成,不能脱离他们赖以生存的乡村的法治环境。通过调查和资料分析发现,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现象:

1、在职责上缺乏明确的定位。普法和依法治理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还是具有政策性和临时性的工作?作为推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基层政权机关和组织,应当充分认识到普法和依法治理是政府的职责。

2、在方法上往往以法律条文的宣讲作为硬性指标。由于对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存在模糊认识,灌输法律条文几乎成为培养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主要方法。虽然国家常进行

普法教育,但普法宣传中只注重形式,没有注重实质,使农民对法律缺乏切身体会,难以真正了解法律的规定,更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知识结构和心理结构。而十多年来,国家的法律法规也进行了很大程度的完善,虽然国家常常在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后在新闻或报纸上公布,但农民阶层通常不关心这些,这时,农村基层也不会向村民介绍新的法律法规,或者发放新的法律法规的资料。所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到达不了农民的耳边。

3、在实施过程中未能形成基层组织与农民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普法”似乎也在向农民“摊派”法律知识,“依法治理”则是以法律为“罚则”治理乡村。

4、在评价机制上,注重于形式的普及,有些经验来源于文字总结与模仿复制。尽管这些问题是非主流的现象,但是在今后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不能不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存在这些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点则是认识问题和观念问题。

5、基层执法人员素质比较差,未能按法律办事,做好示范,从而对农民理解法律精神和法律内容形成错误引导;使农民对法律功能和法律价值形成错误评价。

为此,必须明确什么是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如何“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和“提高法律素质”?

三、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问题的具体策略

1.坚持以往的普法政策

回顾15年的乡村普法历史,我们发现,乡村普法是在国家自上而下的推动下运行的,通常采用的是福利引导型模式,即国家组织人员、资金开展普法,调动农民的学法积极性,引导农民逐渐习惯依法规范自己的生产生活。这其中主要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传播法律信息,主要是以案说法、新闻调查、解释新法等形式,缩短农村与外界的时空与心理距离,潜移默化地促使农民变革思维和行为方式,最终使法制成为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2.法律意识淡薄引起的反思

通过调查显示被调查地的居民的法律意识虽然整体看来有一定的提高,但个别看来还

是十分淡薄的,这就表明有关部门普法的工作做的还有不足之处,正因为如此才使得部分居民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常识,因此,为了更多的居民免遭不法利益的侵害,司法所及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教育方法,进一步加强普法力度,进而使得更多的居民法制意识得的到加强,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真正把农村这一块的普法教育工作做好。

二〇一二年二月

第14篇:如何增强国防法制观念

如何增强国防法制观念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国防是一个国家之所以为国家的基石,也是一个国家区别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标尺。

作为一个当代的大学生,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已远远不是我们的要求。诚然,科学文化是一个大学生应有的素质,但作为将来挑起祖国的大梁的我们又岂能仅仅满足于此。增强国防法制观念是每一个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而作为法学专业的我们更加应该担起先锋榜样的作用。那么,作为一个大学生究竟该如何从实际上增强国防法制观念,我们又该如何好好利用起我们所学的专业来更好地为此服务呢?

对于在校的大学生,一个很好的平台便是融国防法制观念于平时的教育当中。充分发挥学校这个平台,这不仅对大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学校的老师,学校的领导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校的老师,领导只有真正的领悟了国防法制观念的重要性,真正地从心底里重视国防法制的教育,才能在实际的教学环节中充分地发挥作用。但是,我们需要的是并不是韩信点兵,只会纸上谈兵。教育不应该是一句空话,不应该是一件面子工程,不应该是为了教育而教育。正如许多的地方官员,为了升迁,为了所谓的名声,虚张声势,排场搞得沸沸腾腾,却完全没有一点有价值的意义。前车之鉴,我们该如何避免这样的耗时耗力而无一点收获的举动,让大学生真正地从中获益。这就要求学校要很好的结合大学生的兴趣爱好,大学生的普遍的心理思想,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让大学生领悟,学校的任务是为学生前进的方向以及到达目的地的路标,但最后的路需要大学生自己来走。大学里的形形色色的活动节目便是一个不二的选择。比如关于国防法制知识的竞赛,每周播放关于国防法制的电影,以主题班会的形式进行国防法制观念的教育,比如说正在进行的军训形式。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真正在贯彻党中央的学习,在认真践行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对我们的要求。对于学习法学的我们,更加应该一马当先,在做好自己的同时,肩负起宣传教育影响身边的人的作用。

其次,任何一种思想要想真正的能够普及,能够为大众所接受,离不开一个良好的氛围的打造。这个氛围的营造不单单是国家的事,是社会的事,是学校的事,更是我们每个人的事。一个国家无可厚非的在大局上进行统筹,规划。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国家已经做的很好了,如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均在会上明确提出要加强国防法制建设,在党的一些重要文件中也明确地说明加强国防法制建设的重要性。由此可见,国家在这一方面已经给我们起了一个好的榜样的作用。社会与学校也都在尽最大的可能为我们创造氛围,如一些宣传海报,一些横幅,标语等等。现在,该是我们每个大学生自己积极主动地听党的号召,主动地把党的思想融入到自己的学习生活当中,一起为我国的国防法制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的时候了。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作为祖国的接班人,为我国的国防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我们义不容辞。在此呼唤我们所有的大学生,让我们一起加入到国防建设的大队伍中来吧!

第15篇:居民的法制观念的调查报告

关于四川省隆昌县居民的法制观念的调查报告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仅是需要健全的法律体系、公正的司法程序、严格的执法制度,更重要的是需要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本人利用寒假时间,对家乡居民的法制观念进行调查。

首先,我对我县对居民的普法工作进行了调查。本人从隆昌县有关部门获悉,在5月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表彰2006年~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我市的隆昌县名列其中,被表彰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县”。这是隆昌县政法系统,继县法院被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县公安局继续保持全国优秀公安局等荣誉称号后,隆昌县获得的又一国家级荣誉。

2006年~2010年的5年,隆昌县的司法部门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市法建办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按照市、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试验示范区”建设,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普法掀开法治隆昌新篇章,圆满完成“五五”普法各项任务,为构建和谐隆昌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我县加强了普法制度的建设,

“五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隆昌及时调整和充实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加强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化建设,制定了工作年会和例会、年终考核、法制宣传干部定期培训、法制宣传信息报送、法制宣传档案归档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从而形成“县委、

县政府统一领导,县法建办牵头协调推进,县法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的法制宣传工作机制。

县级各部门将“五五”普法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经费预算,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县司法部门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围绕年度目标,抓好组织、检查、落实等各项工作,根据市司法局和市法建办的考核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报表、信息及年度工作总结,将有关文字、照片、影像材料进行归档,做到台账齐全、管理规范。

进行调查得知,居民的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是普法宣传资料普法宣传活动对您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很有帮助,由此看来,政府进行的普法宣传活动很有帮助。

以下是我对居民的法制观念进行调查的结果:在被调查的群众中,有超过一半的人认为普法宣传活动对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有帮助的,大部分的人认为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是普法宣传资料, 这比例在同项调查中相对偏高,这说明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效。同时,有少数的人认为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是媒体,这一比例也不小。显然社会在不断进步,科技在迅猛发展,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传媒成了人们了解外部信息的重要渠道,也成了人们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

大部分公民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特别是缺乏维权意识。在与他人发生经济、民事纠纷时,竟有一半的人选择私了。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时, 竟有近一半的人选择通过信访寻求解决。选择用法律维护自

己权利的人仅占极少数。这说明大部分公民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他们不懂得如何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说他们不了解法律,不知道法律能在哪些情况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然也有不少人对法律不了解,没有信心。这直接反映出公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公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公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大部分主要采用双方和平协商的方式进行私了。同时也反映出公民权利意识淡薄。由于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公民的心中的都是政府管理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维护公民权益这一功能。公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所以,不少公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没有积极地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公民的思想认识较低,对法制建设认识不够。对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途径这一问题,群众的思想认识分歧较大,有人认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学校的责任,有人认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家庭的责任,有人认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学校的责任,也有人认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多方面的责任,各项比例接近,说明公民思想认识不够统一。对于道路交通整治工作这一问题,有一半的人认为当前我县道路交通整治工作的关键是严惩交通肇事者。 其实,交通肇事罪是过失

犯罪,严惩交通肇事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道路交通整治工作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关键是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搞好道路交通设施的建设,交警队伍的建设。

法制建设环境较差,公民对执法机关缺乏信任。多数的人表示除非不得已,一般不跟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执法机关打交道,还有少数的人表示持有异议,极少数的人也只是持“比较信任”的态度。仅有很少的人对执法机关 “充分信任”。 对法律的信任程度,仅过半数。对于我县举报职务犯罪的渠道,仅很少的人认为是畅通的,其它多数人认为不畅通或不知渠道或另外因素。

对此,我认为我们应该加大普法力度,首先是普法内容要突出重点,加大与公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法制宣传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上,更重要的是要让老百姓理解各种涉自身的法律法规的本意和精神实质,特别是要让老百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后的救济办法,从而维护其合法权益。让老百姓真切地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

其次是普法的方式方法要创新。现行的法制宣传仍然是一种政府主动策划实施,公民被动接受的模式,方法单一,流于形式,鲜活度不够,不易为广大公民群众理解和接受,效果不明显。因此要改进和创新普法的方式方法,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方面要结合公民群众文化素质较低、认知能力有限的实际情况,在法制教育中改变单一的说教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如采取以案说法、在农贸集市设立法律咨询点以及法制文艺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群

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公民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增强法制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识。另一方面,要多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优势,进行普法工作。只有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不断拓展普法工作的渠道和方式,才能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真正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要大力发展本县的市场经济,因为现代法律意识是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产物。要大力推进民主化进程和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因为法制是民主的法制,法律意识是在民主意识的基础上产生的法律意识的完善和提高有赖于整个社会精神文明的完善发展。 同时,要强化对法律执行的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不严、违法必究”。执法部门应提高自身的执法力度和效率,提高信誉度,确实做到执法公正,执法高效,拉近公民与法律的距离,增强公民对法律部门的信任程度,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

第16篇:增强法制观念 预防违法犯罪

增强法制观念 预防违法犯罪

5月11日下午,尖山镇派出所为尖山中学全体师生举办了青少年普法、预防犯罪专题讲座。

派出所所长从其专业角度,用具体事例生动、详实地阐明了增强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详细地分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和自我防范意识,要求同学们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自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讲座内容充实,深入浅出,密切联系学生和学校实际,让全校师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了同学们对自身安全的保护意识,加深了对法律的理解,讲座取得圆满成功。

作者:钟国洪

第17篇:大学生犯罪 法制观念 法制教育

大学生犯罪 法制观念 法制教育 大学生犯罪

大学生犯罪案例:马加爵 药家鑫 李启铭李双江之子打人北影学生打死清洁工 学生漠视生命

.关于大学生犯罪的思考:大学生被人们誉为“天之骄子”、“栋梁之材”,是中国的未来和希望。然而,少数大学生却为了吃喝享乐无视法律,最终坠入犯罪的深渊,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实在令人扼腕叹息。尽管大学生中犯罪的是极少数,在检察机关办案的总数中比例也不高,但其发展趋势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

当代大学生犯罪的原因:

(一) 市场经济冲击、改变大学生的思想价值观。

3、对法律藐视的心态。

法官在调查中发现,不懂法不是大学生犯罪的主要原因,犯罪的大学生大多对法律条文的规定有大致的了解,有的甚至攻读法律专业。在犯罪大学生中,有的学生明明晓得

那样做是违法的,但心存侥幸,认为自己手段比较高超,不会被查获,所以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这是一种藐视法律的心态。

(三) 不良社会文化的影响。

近年来,一些领域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封建迷信活动和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泛滥,文化事业受到消极因素的严重冲击。 作为大学生,他们学知识的能力更应该懂得是非好坏,更应该知道什么是违法犯罪的行为。现在法律对他们的犯罪行为法外开恩,认为大学生犯罪是一种失足行为,人才难得,所以法律要对他们采取宽容政策,这只能起到纵容作用。犯罪事后痛悔的人比比皆是,法律从来不会因为犯罪者的痛悔而改变它的原则。

1、首先,应加强对大学生政治素质的教育培养,增强其公德意识,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加强对大学生的心理引导,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3、多形式强化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

法制观念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一尊严。因此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

人的需要。

(一) 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不高。二)大学生法律观点偏差,法制观念淡薄。

三)高等院校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违法犯罪现象。

第18篇:大学生法制观念调查问卷总结报告

大学生法制观念调查问卷总结报告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在中国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高低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又可以映射出法制贯彻的效果。对于大学生来讲,法律意识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对实际法律问题的观点、态度与解决方法,简单得说,就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法律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是对每一个大学生素质修养的必备要求,是能够懂法运用法律的前提;在生活中,对案例的解决和反应则是是法律意识高低的具体表现,具有直观性。党的十七大把依法治国作为党的基本政策贯彻以来,我国法制建设突飞猛进。特别是加入WTO后,掌握和应用法律日益重要。

鉴于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较低,法律知识薄弱,易产生错误的观点、淡薄的法制观念,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公正持怀疑、不信任的态度;另一方面,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的情况。为此,我们开展了以问卷调查为形式的调查活动。

此次调查活动是以选择题为主要题型。问卷内容围绕“大学生的法律自觉意识”“法律知识了解程度”以及“法律信仰度”展开,对大学生总体法律知识的各个方面都有所涉及。在调查的学生中,大一新生占了近2/3,他们的答案基本代表了在校的非法律专业大学生的法律程度,在此基础上,对问卷调查数据的统计和分析是比较客观的。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当代大学生的法制自觉意识并不是很高,法制观念也不是很强,缺乏一定的法律知识,具有自觉提高自身法律知识的潜意识,但不知道通过何种途径增强自身法制观念。调查中有90%的大学生选择很少关注法律案例,半数以上认为只有媒体宣传才能让他们了解法律,近95%的大学生不知道如何维权,不会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是发发牢骚、抱怨几句;同时对于现实生活中的一些违规犯罪行为,超过50%的大学生选择视而不见、逃避,不愿理会制止;而对于学校组织的一些法制宣传活动或讲座的参与积极性也不够高,只有40%的大学生表达能学到东西,而另有30%的同学则觉得“太形式化,没意义”,还浪费自己的时间,25%的大学生则表示想都不会想,更别说参加了;问及是否会在晚上或无人时闯红灯和购买来路不明的物品时,会与不会的比例却非常接近,令人堪忧。这种对法律“无所谓”的态度值得深思,需慎重采取相关举措加强大学生法律知识,激发他们的法律潜意识,逐步推进我国校园法制进程对于基本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60%的同学表明想拿起法律武器处理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只是苦于不知道有效法律途径的选择,但仍有将近20%的同学选择忍气吞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于社会中思想最为激进的大学生仍有这种思想的存在,并占据如此之大的比例,不禁让人汗颜,引人思考。

根据当今社会情况,我们分析出以下几点原因:

1..大学生自身因素的作用

大学生处在生理心理尚未完全成熟的阶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在形成之中,而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大学生又肩负着父母、老师、亲友和社会的希望,承受着各种现实生活中的压力。能否妥善解决心理生理压力,直接影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个人成长。另外,在种种现实压力下,大学生普遍认为学好专业知识比学习法律知识更为实际与重要,而且法律知识相对较为枯燥繁琐,缺少吸引力,因此大学生没有深入学习法律知识,没有扎实的法律基础,法律意识自然不会很高。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非法侵害,大学生也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加以维护,部分大学生甚至根本没有诉诸法律的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而浑然不知的大学生比比皆是。这些都是因为法律知识的欠缺,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够所导致的。而理论得不到实践的检验,使得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严重脱离实际生活,只是流于形式。

2.高校现行教育制度和模式的固有弊端

在进入大学的高等教育之前,应试教育模式下只关注学生成绩与分数,只重视高考必考科目的理论学习,对法律知识不可能有深入系统的教育。宣传法律的途径也只是举办讲座,征文比赛等固有形式,对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作用较小。而据资料了解,我国的法律基础课程在高校普遍开设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二十多年来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均进行了大力改革,社会生活环境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这门课程的教学宗旨、理念和模式却一直未能与时俱进。过分重视法律基础教育而忽视法律教学的专业针对性,一味侧重知识性与常识性的教育,考试要求也只是通过即可,不能真正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与素质。

3.学生家庭教育和社会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

家庭教育在学生成长成才的道路上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过分苛刻或溺爱的家庭环境都会对学生的成长带来不良影响。前者可能导致对规则的叛逆心理,后者可能导致对规则的藐视心理,都不利于树立正确的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而当前正处在信息空前泛滥的时代,大学生尚未涉足社会,入世未深,对于各种纷杂的信息难以做成客观而理性的判断。不同个体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也大有差异,面对现实生活中各种诱惑和条条框框的法律约束做出的反应也相应不一,整体呈现出的法律意识难免显得比较淡薄,素质也有待提高。

而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度依然引人思考,很多同学对于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是否有用的问题持默许态度,认为可能会用得到;并且对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执法机关的信任程度也只是一般信任,并且没有充分地信任。更有甚者认为当今执法、司法部门腐败现象严重,87%的大学生认为物质利益诱惑和侥幸心理是执法者丧失公正的主要因素。不过还有许多人也表明对法律的正规化发展仍保有信心,相信我国法制机关的深化改革,完善法律机制的内涵建设,认为法律可以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由上述分析可知,当代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并不乐观,自觉的法律意识有待提高,法律知识有待丰富,对于法律的信仰度则要深入各方面究其原因。因此,学校针对目前的分析情况,果断推出了相关的对策与建议。 由此,提出以下看法:

一、加强对大学生法律知识的丰富和法律兴趣的培养 学校是教育机构,承担大学生学习与受教育的责任,因此对大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投入更加迫在眉睫。要积极组织和开展法律教育课程和法律意识培养的措施,活跃于校园内的有关法律的社团也应该积极开展活动,培养同学们的法律兴趣,活动开展要注意避免形式化、古板化,要让学生们去参与和配合中真正有所收获。

二、全面普法教育任重道远 作为社会 中知识分子的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如此欠缺的情况,推及全民的法制意识,结果自然不容乐观。因此,全民的普法教育及其法制进程可想而知,面临巨大挑战。因而,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各级教育机构,组织机构都应该注意把法制教育提上日程,完善法律咨询机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三、司法机关应建立法律公信度,提高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度

不断暴露的司法处理问题,司法腐败现象,让人民对法律的信任度急剧下降,法律的信任危机越来越严重。因而加强对公、检、法机关的规范化整治,以及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行为作风的整治也越显重要。普法的基础是信仰法,建立法律的公信度是法制进程的关键一环。

总之,当代大学生的法制意识急待提高,这需要家庭学校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第19篇:3、大学生法制观念调查问卷

宁夏师范学院大学生法制观念调查问卷

亲爱的同学们,您好!依法治国关系着国家的安全和稳定,法制教育影响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了解我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及对法律的认识现状,为学校管理层提供相应的数据参考,我们设计了以下问题,希望得到您的支持和合作,请将您的真实情况和想法提供给我们。问卷采用匿名填写的方式,对于调查的内容我们将会严格保密,请您放心填写。在此,特向您致以诚挚的谢意!

法学社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1、您所在年级 ( ) A.大一 B.大二 C.大三

2、您的性别 ( ) A.男 B.女

3、您认为法律的主要作用是 [多选题] ( )

A.保护公民权利 B.处罚违法犯罪分子 C.规定公民义务 D.巩固阶级统治

4、您认为法治的关键在于 [单选题] ( )

A.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B.必须保证法律是良好的、健全的 C.官员守法,能够受到法律的有效监督 D.大家都信仰法律,自愿服从法律的统治

5、您认为我国目前权力和法律的关系是

( ) A.法大于权 B.权大于法 C.权法关系和谐

6、您认为造成法律教育薄弱的原因是 [多选题] ( )

A.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B.贫富悬殊所引发的犯罪,影响了教育效果 C.公民的自觉性较差 D.法律教育的局限性

7、您认为影响法律执行效果的因素主要是什么 ( )

A.立法问题,立法的权威性不够 B.教育、传统以及社会习惯使人门对法律不够重视 C.执法不严 D.法制教育缺失

8、您认为我国当前亟待完善或出台的法律是 [多选题] ( )

A.大学生就业保护法 B.食品、化妆品安全法 C.网络安全法 D.婚姻家庭法 E、其他

9、您关注国家新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如《反间谍法》《环境保护法》吗 ( ) A.经常关注 B.偶尔关注 C.几乎不

10、对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司法执法机关,您的态度是 ( ) A.充分信任 B.比较信任 C.除非不得已,不和他们打交道 D.不信任

11、您认为现在大学生缺少哪方面的法律意识 ( ) A.自我安全保护 B.隐私保护 C.知识产权保护

12、您认为法律与您的生活、学习的关系是 ( ) A.关系密切 B.关系不大 C.说不清 D.没关系

13、您认为我校大学生的总体法律意识情况 ( ) A.很强 B.一般 C.较弱 D.很弱

请看背面

14、对于法律的不同领域,您平时更容易接触到哪一方面的问题 ( ) A.刑事纠纷 B.民事纠纷 C.行政纠纷

15、您平时观看类似《今日说法》的法治节目吗 ( ) A.经常看 B.偶尔看 C.几乎不看

16、如果他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会怎样做 ( )

A.双方和平协商解决 B.向有关法律机构提起诉讼解决 C.如果问题不严重就不做深究

17、甲、乙两人是亲密无间的好朋友,因买房需要,甲向乙借款五万元,并承诺一年内归还,您认为乙应该要求甲写借条吗 ( ) A.应该,这是借款前提 B.视情况而定 C.不应该,会破坏友谊

18、假如您不幸遭到抢劫或是被盗,您会报案吗 ( )

A.会,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B.不会,报案也没有用 C.会,但对挽回损失不抱太大希望

19、您在饭店吃饭时有索要发票的习惯吗 ( ) A.每次都索要 B.偶尔索要 C.大笔金额才索要发票 D.很少索要发票 20、在火车站,如果有人向您推销iPhone6,您会怎么办 ( ) A.直接拒绝 B.如果价格合适就会购买 C.只是了解情况,但不购买

21、您参加勤工俭学或兼职工作时,您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吗 ( ) A.会 B.不会 C.视情况而定

22、您如果购买到小型假冒伪劣商品,您会采取哪种措施 ( ) A.自己找商家协商,要求其进行退换 B.找消协投诉,让其来协调解决 C.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23、如果您购物时商场保安人员无理搜查您随携带的物品,您会 ( ) A.拒绝,强烈抗议 B.找商场领导或消费者协会解决 C.忍让,不跟他一般见识,但以后再也不来这里购物

24、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您希望以怎样的教学方式进行 [多选题] ( ) A.课堂理论教学 B.实践活动教学 C.情景案例教学 D.其他

25、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之间有什么关系 [单选题] ( ) A.无关 B.息息相关 C.等值 D.辩证统一

26、我国根本大法《宪法》是由下列哪个机构制定的 (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政府机关

27、您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 ( ) A.两个月 B.三个月 C.六个月 D.一年

28、您知道全国宪法日和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吗 ( ) A.3月15日 B.11月1日 C.12月4日 D.12月1日

29、您对此次问卷调查的建议和意见

问卷设计、问题内容、不足之处、:

再次感谢!

法学社

请看背面

第20篇:大学生法制观念行为调查分析

大学生法律观念行为调查分析

法律素养是大学生全面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法制教育是培育大学生良好的法律品质、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有效途径,关注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对依法治国的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面对当代大学生,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应该反思原有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教育观念滞后、内容僵化、方法简单等问题,不能及时适应形式发展的需要。信息社会、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对高校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法治社会要求高校的法制教育在主体、客体、内容以及方法上有所创新,当前,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学生类型增多,教育的形式不断多样化,以上种种新变化都对高校的法制教育提出了新要求。高校应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在高校,素质教育还没有得到认真、全面、深入的实施是不争的事实。如: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时时处处规范着公民的行为,只有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才能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生活。法律素质是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要素之一,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律素质教育远不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首先,观念陈旧,认为只要不违法、不犯罪,法律跟自己就没关系。因而法制教育活动少、渠道单一,缺少其他渠道和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很多学生在权利与义务、纪律与自由、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上的认识仍是模模糊糊,虽然学法、知法,但守法、用法意识差的现象普遍存在,甚至有些大学生知法犯法、违法犯罪。因此,高校必须加强和改进法制教育。 法律素质主要指大学生要能正确认识民主与法制、自由与纪律、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具有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自觉履行公民的权利与义务,遵纪守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正当权益并与违法犯罪做斗争。即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是加强法制建设,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因为任何法律的制定、遵守、执行都离不开一定社会的法律意识的指导和支配。列宁曾把法律意识视为法制建设的核心环节。因而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的强弱对法制建设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早在1980年邓小平就明确指出:“在党政机关、军队、企业、学校和全体人民中,都必须加强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1986年他更加明确地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法制教育在建立法治国家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指明了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的根本途径。高校承担着为国家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后备干部和各级管理人才的重任。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引导大学生学法、知法,使他们形成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而做到守法、用法、护法,对于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我们正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因为新中国成立以前,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相当差,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虽加快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步伐,但仍未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我们过去制定的不少法律、法规已经不适应不断发展的客观物质生活条件,尤其是在目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加快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尤其是加快立法、加强执法(包括司法)更显迫切。立法的前提条件是客观条件的需要,这里的客观条件除主要包括生产力发展水平之外,还包括公众的法律意识的现状。法律的制定就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调节人们相关之间的社会关系,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处在较低的层次上,法律就不可能得到很好的贯彻和实施,即使在实施过程中,也会因此而增加法的实施成本。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与法律实施的关联程度较大,如果大学生能有较高水平的法律意识,这对法律的实施无疑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进而带动和促进全体社会公众对法律实施的支持。

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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