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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奖励 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8-01 06:02:55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八项表彰奖励

白莲岩中心学校2011年度喜获八项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玉兔辞岁传捷报、金龙迎春报喜来”。2012年2月3日(正月十二),在“霍山县2012年教育工作会议”上,白莲岩中心学校喜获“霍山县第三届文明单位”“中考综合考评三等奖”“全县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与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县义保机制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全县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县教育系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第六届党是阳光我是苗少儿书画比赛荣获省、县优秀组织奖”“全县第六届中小学生书信文化活动优秀组织奖”八项县级以上表彰奖励。该校彭少东校长就“深入开展'有效教学ˊ课程改革”作了经验介绍。

一年来,该校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以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为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深入开展“有效教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新的教育观念指导学校工作,科学、规范管理学校。成功承办了“霍山县有效教学(初中文科)课题结题现场交流会”,开展了“庆六一文艺汇演”及“庆元旦校园文化节”等大型校园文化活动。各项工作均取得丰硕成果。

该校全体教职员工表示,在新一年工作中,开拓创新,迎难而上,不断开创教育教学新局面,努力把学校打造成有特色的山区农村教育基地。

推荐第2篇:表彰奖励_拾金不昧

关于乌市97中学初二(5)班贾恺琳同学

“拾金不昧的好少年”的表彰申请

2015年5月6日上午,看病途中的我校初二(5)班贾恺琳同学在路上捡到一个棕色钱包,她打开一看里面装有上千元现金,李慎绍老人的身份证,医保卡、住院卡以及数张银行卡等。只需要一丝私心,她就可以买自己喜欢的玩具、可口的零食、高档的学具……,可她却没有这样做,因为她想到失主此时该有何等的焦急,她和妈妈辗转八钢退管委、多处社区,均无法找到老人。情急之下,贾恺琳请妈妈用微信寻人,没想到在更多好心人帮助下,很快就找到老人的女儿。联系到失主后,她便赶回学校继续上课,并嘱咐妈妈不要将这件事情告诉杨老师。但是因为失主来校感谢,我最终还是知道此事。贾恺琳拾重金而不昧的事迹令我感动,在家长会上我讲述了这件事,同样的,各位家长和同学也深受感动。

拾金不昧,这正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她在利益、占有、道德下,郑重选择了道德。像这样拾金不昧的好少年,不正是值得我们所有人学习和传颂的吗?实际上,15岁的贾恺琳这一可贵行为是与学校老师、父母严格的教育分不开的。她在学校就是一个学习认真、热心助人的好学生。在家里她又是个听话的好孩子。她平常的学习用品都是父母为其准备的,父母并不给她零花钱,而她也从不向父母要零花钱。在父母的严格教导下,她养成了诚实、不贪小便宜的好习惯。她一直铭记爸妈的教导,除非爸妈允许,不然绝不乱拿家里的东西。

为让贾恺琳同学拾金不昧的精神在我们的心中生根、开花、结果。本人特向领导申请奖励贾恺琳同学“乌市97中学拾金不昧好少年”光荣称号。

班主任寄语: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世,信以待人,毋忘立信,当必有诚!

初二(5)班班主任 :杨雪芹

2015年5月7日

推荐第3篇:表彰奖励项目

表彰奖励项目:

1、表彰奖励医院“先进集体”10个。表彰奖励范围为:临床科室5个、医技科室1个、护理单元3个,行政后勤部门1个。

2、表彰奖励“创先争优科室”3-5个。

3、表彰奖励“医院优秀管理者”10名。全院中层管理人员(临床科主任4名,医技科室主任1名,护士长3名,行政后勤人员2名)。

4、表彰奖励“院级先进个人”35名,其中:服务天使(护士)10名,医疗服务明星15名(医师10名,医技5名),行政后勤服务标兵10名。

5、表彰奖励“科研教学先进个人”10名,表彰奖励范围为:全院临床、医技、护理人员。

6、表彰奖励“优秀员工”若干名,表彰奖励范围为:全院员工(每科室1名,在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员工中评选产生)。

推荐第4篇:表彰奖励办法

学 校

表彰奖励管理办法

(第二次修改,讨论稿,请修改)(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了规范学校表彰奖励工作,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营造爱岗敬业、奋发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表彰奖励是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成绩显著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集体、个人给予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第3条 凡以学校党政名义对我校部门、集体或教职工个人进行的表彰奖励,或者以学校党政名义向校外有关机关、组织推荐我校部门、集体或教职工个人受表彰奖励,均必须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对学生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的管理办法、奖项设置方案和评选条件由学生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4条 表彰奖励分为综合性表彰、专项性表彰、特殊性表彰,按奖励对象又分集体表彰、个人表彰。

(一)综合性表彰。是对在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综合评价特别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一般四至五年开展一次。

(二)专项性表彰。是对在某一业务范围或某一阶段性工作中做出优良成绩、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一般阶段性工作结束时表彰一次或一至二年表彰一次。

(三)特殊性表彰。指对在重大项目、特殊事件或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可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表彰。

集体表彰:

1.受到校外有关机关表彰的先进集体或荣誉称号集体;

2.学校表彰的年度考核为先进集体;

3.学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党支部;

4.在校外有关机关组织开展的活动中为我校争得荣誉的集体。

个人表彰:

1.受到校外有关机关表彰的先进个人或荣誉称号获得者;

2.学校表彰的年度先进工作者和获专项奖的个人;

3.学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4.在校外有关机关组织开展的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个人。

第5条 校外有关机关、组织、机构的奖励分为以下五类: 第一类 上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

第二类 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的表彰奖励; 第三类 上级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及其工作部门的表彰奖励,以及由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授权的表彰奖励;

第四类 中央开放大学、省开放大学、城市职业学院的表彰奖励;

第五类 工会、共青团、妇联的表彰奖励。

各类协会、民间机构、组织的表彰奖励原则上不列入学校表彰奖励范畴。

第6条 表彰奖励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合理设置奖项、严格执行标准、逐级评选推荐、重点面向基层、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7条 表彰奖励工作由学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全校统筹考虑、综合平衡,相关机构审议,监察部门监督。

第二章 校内表彰奖励项目

第8条 校内表彰奖励项目的设置必须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必须有利于调动学校部门和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必须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必须避免相同或相近奖项的重复设置,必须与上级机关相关项目相衔接。

第9条 设置学校党政表彰奖励的奖项必须由学校党委或行政批准。

学校各部门可根据职责权限和工作需要自设表彰奖励项目并制定具体的评选办法,评选办法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此类项目以设置部门的名义表彰奖励,不以学校党委、行政的名义表彰奖励。

第10条 学校党政表彰奖励的项目包括常设奖和专项奖。 学校党政表彰奖励的常设奖有“先进集体”、“十佳优秀教师”、“十佳优秀班主任”、“十佳先进工作者”、“十佳优秀中层干部”和年度考核优秀等。常设奖项一般一年评选一次。奖项具体设置方案和评选办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制订,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实施。

学校党政表彰奖励的专项奖按照党建群团、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管理工作、教学工作、竞赛工作、科研工作、学生工作、招生工作、综合治理工作等十个系列分别设置。

学校党政表彰奖励的专项奖主要有:

(一)党建群团方面有“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和工会、团委工作方面的奖项,奖项具体设置方案和评选办法由党委办公室牵头,工会、团委参与制订,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实施。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等,奖项具体设置方案和评选办法由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制订,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实施。

(三)宣传工作方面有“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等,奖项具体设置方案和评选办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制订,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实施。

(四)管理工作方面有管理效能奖等,奖项具体设置方案和评选办法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制订,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实施。

(五)教学工作方面有“教学工作先进集体”、“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教学优秀奖”和“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等,全日制教学的奖项具体设置方案和评选办法由教务处负责制订,开放教学的奖项具体设置方案和评奖办法由开放中心负责制定。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实施。

(六)竞赛方面有“两课”评比、创新大赛、技能大赛、信息化大赛、文明风采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根据全国、省、市、学校的奖项设置,其

一、

二、三等奖的奖励方案由教务处、学工处负责制订,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实施。

(七)教科研工作方面有“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等,奖项具体设置方案和评选办法由教科室负责制订,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实施。

(八)学生工作方面有“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班主任”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等,全日是的奖项具体设置方案和评选办法由学生处、就业办公室负责制订,开放教育辅导员方面的奖项具体设置方案和评奖办法由开放中心负责制定。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实施。

(九)招生工作方面有“招生工件先进个人”、“招生工作标兵” ,全日制招生的奖项具体设置方案和评选办法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制订,开放教育招生的奖项具体设置方案和评选办法由开放教育中心负责制订,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实施。

(十)综合治理工作方面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等,具体奖项设置方案和评选办法由保卫处负责制订,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实施。

第11条

对于在学校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重要工作、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确有必要表彰奖励,经学校党委、行政同意可设置学校党政表彰奖励的非常设奖项。

非常设奖项表彰奖励工作方案由相关部门提出、经相关机构审议通过,报请学校党委、行政审定后实施。

第12条 学校党政表彰奖励项目在评选时间上应与上级机关相关项目的评选年份相衔接,一般不在同一年份集中进行多个系列多项表彰奖励。

第三章 表彰奖励程序

第13条 学校党政表彰奖励和以学校党政名义向校外有关机关、组织、机构推荐我校集体或教职工作为拟受奖集体或个人的,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相关部门拟定表彰奖励工作方案并提交有关机构审议。2.表彰奖励工作方案经有关机构审议通过后,报请学校党委、行政批准。

3.表彰奖励工作方案学校正式发文通知。4.学校各部门推荐受奖集体或个人。

5.有关机构对学校各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审议,向学校党委、行政提出受奖集体或个人的建议。

6.学校党委、行政审定拟受奖部门或个人名单,并决定奖金等有关事项;或学校党委、行政授权有关机构审定拟受奖部门或个人名单,并决定奖金等有关事项,报请学校党委、行政认可。

7.对拟受奖集体或个人名单公示。

8.学校党委、行政正式发文表彰奖励或者以正式文件推荐。第14条 学校各部门、各基层组织以其名义进行的表彰奖励,或以其名义向校外有关机关、组织、机构推荐我校各级单位或教职工作为拟受奖集体或个人,其程序参照学校党政表彰奖励的程序进行。拟受奖单位、集体或个人名单必须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

第四章 表彰奖励形式与奖金标准

第15条 学校党政表彰奖励由学校党委、行政正式发文,或学校党委、行政授权有关机构以其名义正式发文,对获奖集体、个人颁发证书(奖牌),并给予适当的物质、经济奖励。奖牌和证书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制。获得校外表彰奖励,学校不另发文

和颁发奖牌、证书,有关机关已发放奖金者,如奖金高于学校同类奖项的奖金标准的,学校则不再发放奖金,如奖金低于学校同类奖项的奖金标准的,学校则补齐奖金的差额。

第16条 对获得学校党政表彰奖励和被授予校外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但有关机关未对其发放奖金的集体或个人,学校发放一次性奖金,奖金的具体数额由学校党委、行政统筹决定;奖金数额应考虑如下因素:受到表彰的规格与层次、获奖的难易程度、学校的导向、取得奖项或项目给学校带来的预期收益等,总体原则为综合奖一般要高于专项奖,集体奖一般要高于个人奖,常设奖一般要高于非常设奖。

(一)学校党政表彰奖励常设奖项奖金标准如下:

1.集体综合奖基准数4000元,集体专项奖基准数3000元,可上下浮动20%;

2.“十佳优秀教师”等常设个人奖基准数1000元,年度考核优秀等其它常设个人综合奖基准数500元, 可上下浮动20%;

3.常设个人专项奖300-2000元。

4.对做出特别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经学校党委、行政决定可予以重奖。

非常设奖项奖金标准由学校党委、行政参照常设奖项奖金标准和表彰奖励的具体情况决定。

(二)对被授予校外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集体或个人发放奖金的标准如下:

1.获得国务院表彰的先进个人,发给基准数5000元的一次性奖金, 可上下浮动20%。

2.获得国务院工作部门或省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先进个人,发给基准数3000元的一次性奖金, 可上下浮动20%。

3.获得市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先进个人,发给基准数1500元的一次性奖金, 可上下浮动20%。

4.获得国务院工作部门或地方省政府专项性表彰的先进个人,发给基准数2000元的一次性奖金, 可上下浮动20%。

5.获得省政府工作部门或市政府专项性表彰的先进个人,发给基准数1000元的一次性奖金, 可上下浮动20%。

6.获得中央开放大学表彰的专项性先进集体,发给基准数2000元的一次性奖金;获得省开放大学表彰的专项性先进集体,发给基准数1000元的一次性奖金;获得中央开放大学表彰的专项性表彰的先进个人, 发给基准数1000元的一次性奖金;获得省开放大学表彰的专项性表彰的先进个人, 发给基准数500元的一次性奖金。均可上下浮动20%。

7.获得上级部门其他表彰,可由由学校党委、行政参照学校党政表彰奖励常设奖项奖金标准确定。

8.如上级表彰文件规定了奖励标准,则按照文件执行。第17条 学校各部门、各基层组织以其名义的表彰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需要发放奖金,则参照学校党政表彰奖励的标准确定奖金数额,但奖金标准不得高于学校相应党政奖励标准。相关经费预算及方案报经学校同意。

第18条 学校各级各类表彰活动一般采取行文表彰;表彰应采取庄重节俭的形式,一般不单独召开表彰会议,可结合工作会议、业务会议进行,在学校办公平台公布,也可在校园网等媒体发布消息。对一些值得推广的经验和事迹可召开报告会、座谈会进行宣传。

第五章 违纪处理

第19条 已获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后撤销荣誉称号,收回颁发的奖牌、证书和发放的奖金,并视具体情况对直接责任人和受奖人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处分:

(一)申报事迹严重不实、弄虚作假、骗取表彰奖励的;

(二)获得表彰奖励后短期内发生触犯法律、受到行政或党纪处分及出现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三)严重违反评选程序、师生意见大、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获得荣誉称号后,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被开除、受刑事处罚或者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五)发生不宜享受表彰奖励的其他情况的。

撤销奖励,由原申报部门提出,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经学校研究同意,及时做出撤销奖励的决定。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20条 校级领导一般不参加校内个人表彰奖励项目的评选。近三年内获得国家级、省级或校内同类奖项者不能参加校内该类项目的评选和校外该类项目的推荐。学校各部门、各基层组织负责人一般不参加该部门、组织自设的个人表彰奖励项目的评选。

第21条 对群团组织授予的荣誉称号,如“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 等,以及开展技术比武、群众性劳动竞赛等授予“技术能手”、“先进班组”等表彰不属于行政表彰的范围,有关待遇按活动组织单位的规定办理。

第22条学校党政表彰奖励所需的奖金及费用由学校承担,学校每年单列党政表彰奖励经费预算。

第23条 学校宣传部门负责对获得表彰奖励的单位、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

第七章 附则

第24条 本办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5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两课”评比奖励办法 附件2:创新大赛经费核算及奖励办法

附件3:技能大赛项目经费核算办法与奖励标准 附件4:信息化大赛项目实施及奖励办法 附件5:文明风采大赛奖励标准 附件6: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奖励标准

2014年9月30日

附件1: “两课”评比奖励办法

“两课”评比实行项目管理、目标激励的办法,按照参赛项目在省、市获奖情况核定竞赛项目费用。项目费用80%用于获奖选手备课、上课、说课等补助。有关经费核算办法及标准如下:

(一)项目经费核算办法

1.学校按照参赛项目获奖情况与目标达成情况预算经费,由

各学科或专业教研室制定项目费用使用计划,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2.学校依据参赛项目,按每个项目150元支付各相关教研室,作为参赛选拔启动经费。

3.国、省、市参赛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经费核算。

(二)项目经费核算标准

1.市赛:获得示范课、研究课分别奖励600元、200元。 2.省赛:获得示范课、研究课分别奖励4000元、1500元。 3.国赛:获得

一、

二、三等奖分别为11000元、9000元、7500元。

4.组织奖:省级示范课2000元,省级研究课1500元;国家级一等奖4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

附件2: 创新大赛经费核算及奖励办法

为了更好地激励我校教师和学生参加省市创新大赛,提高我校创新作品质量,特制订本奖励办法。

一、关于经费核算

1.凡经学校评审并推荐参加市级竞赛的作品,每个项目给予200元启动资金。

2.根据参加市赛获得的奖项,每个项目再分别增加启动资金: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

3.参加市、省竞赛的作品制作材料费经创新工作组、教务处、分管校长、校长批准后由学校支付。

二、获奖作品的奖励标准

1.市赛:获得

一、

二、三等单项奖的项目费分别为400元、150元、50元。

2.省赛:获得

一、

二、三等单项奖的项目费分别为4000元、1500元、500元。

3.国家赛:获得

一、

二、三等单项奖的项目分别为7500元、6000元、5000元。

附件3:

技能大赛经费核算及奖励办法

技能大赛实行项目管理、目标激励的办法,按照参赛项目在省、市获奖人次、目标达成情况核定竞赛项目费用。项目费用80%以上用于获奖选手或指导老师奖励、训练生活补助、培训课时酬金等。有关经费核算办法及标准如下:

一、项目经费核算办法

1.学校按照参赛项目获奖情况与目标达成情况预算经费,由各专业系制定项目费用使用计划,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2.学校依据参赛项目(按中职、高职、教师分别计算),学生组按每个项目500元支付专业系,如果是团体项目,则多一人加100元;教师组按每人500元支付专业系,作为竞赛培训等启动经费。

3.省、市参赛项目单独进行经费核算。

二、项目经费核算标准

1.市赛:获得

一、

二、三等单项奖的项目费分别为1200元、450元、150元。

2.省赛:获得

一、

二、三等单项奖的项目费分别为12000元、4500元、1500元。

3.国家赛:获得

一、

二、三等单项奖的项目分别为22500元、18000元、15000元。

4.获团体奖的项目,原则上按照相应单项项目标准的2/3×参赛人数核算项目费用。

三、目标考核

1.以本次省、市技能大赛下达的获奖目标为主要依据,并对本次省市竞赛获奖进行纵向与横向比较。

2.如果达到目标,按照上面规定的标准核算费用;如果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学校将视情况增加10%~15%的项目经费;如果未能达到既定目标,将减少项目经费5%~10%。

四、组织与支持服务补助

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分工做好工作,学校将根据技能大赛组织与获奖情况,对有关部门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附件4:

信息化大赛项目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市赛、省赛、国赛均按比赛项目和比赛组别分别设奖。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0%、二等奖占总数的20%、三等奖占总数的30%。省赛、国赛其余选手为优秀奖。

二、奖励办法

有关经费核算办法及标准如下:

(一)项目经费核算办法

1.学校按照参赛项目获奖情况与目标达成情况预算经费,由各项目团队制定项目费用使用计划,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2.学校依据参赛项目,按每个项目150元支付各项目团队,作为参赛选拔启动经费。

3.国、省、市参赛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经费核算。

(二)项目经费核算标准

1.市赛:获得

一、

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0元、150元、50元。

2.省赛:获得

一、

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00元、1500元、500元。

3.国赛:获得

一、

二、三等奖分别奖励7500元、6000元、5000元。

(三)目标考核

1.信息化大赛评比获奖情况纳入教研室、专业系学年度目标考核。

2.组织奖:省级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国家级一等奖4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

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照每次比赛获奖最高奖项获得。

附件5:

文明风采大赛奖励标准

文明风采大赛是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特制订本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国赛:共包括6类15个赛项。学生作品奖设

一、

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每个赛项分别按作品总数的3%、5%、8%比例设立

一、

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设杰出指导教师奖200名和优秀指导教师奖600名,颁发署个人姓名的证书;面向校级初赛组委会,设卓越组织奖100名和优秀组织奖500名,颁发署学校名称的证

书。

2.省赛:共包括6类15个赛项。学生作品奖设

一、

二、三等奖和四等奖。每个赛项分别按作品总数的10%、13%、20%、25%比例设立

一、

二、

三、四等奖。设优秀指导教师奖400名,颁发署个人姓名的证书;面向校级初赛组委会,设优秀组织奖40名,颁发署学校名称的证书。

二、奖励办法

1.国赛:一等奖12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800元,优秀奖600元;

2.省赛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四等奖200元。

3.组织奖:国赛

一、

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为600元、500元、400元;省赛

一、

二、

三、四等奖分别为400元、300元、200元、100元。

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照每次比赛获奖最高奖项获得。

附件6:

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奖励标准

为了更好地激励我校班主任参加省市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提高我校班主任的专业水平,特制订本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省赛按单项、全能和团体分别设奖。全能: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3%、二等奖占总数的6%、三等奖占总数的12%。单项: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3%、二等奖占总数的6%、三等奖占总数的12%;团体:一等奖占参赛团队的10%、二等奖占总数的20%、三等奖占总数的25%。

2.市赛按单项、全能和团体分别设奖。全能: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5%、二等奖占总数的12%、三等奖占总数的12%。单项: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0%、二等奖占总数的20%、三等奖占总数的30%;团体:一等奖占参赛团队的15%、二等奖占总数的30%、三等奖占总数的60%。

3.校赛设全能奖。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0%、二等奖占总数的20%、其余为三等奖。

二、奖励办法

1.市赛:全能获得

一、

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200元、1000元、800元;单项获得

一、

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0元、300元、200元。

2.省赛:获得

一、

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00元、3000元、2000元;单项获得

一、

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0元、600元、400元

3.校赛: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4.组织奖:省赛

一、

二、三等奖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市赛

一、

二、三等奖分别为500元、400元、300元。

省市赛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照每次比赛获奖最高奖项获得。

推荐第5篇:表彰奖励申请书

表彰奖励申请书

尊敬的老师:

你们好!我们是信息工程专业的四个学生。。我们有一个温馨而舒适的小家,那里是我们学习,生活的场所。它就是我们的宿舍——西18-324。我们想申请“文明宿舍”的称号,请老师予以考核批准。下面我介绍一下我们宿舍的具体情况:

这里,有随风飘扬的叶子;这里,有馥郁芬芳的花儿;这里,有翩翩起舞的彩蝶;这里,有扣人心弦的旋律;这里,住着一群快乐的蓝精灵,她们是:大姐董健、二姐杨婧娴、小三周蕾、鑫爷李兰鑫 。这个小屋充满温馨,充满热情,充满笑声,充满关爱,这就是由我们四人临时组建起来的小家---西18-324。在这里,我们团结一致,和睦相处,关系融洽;在这里,我们互相关心,互相帮助,齐心协力;在这里,我们有福一起享受,有难一起担当。尽管我们来自不同的家庭,我们亲近的跟四姐妹一样,做到了像爱家一样的爱我们的小家。

我们的卫生:我们的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无垃圾堆积、无蛛网、无乱贴乱画现象,空气清新,卫生整洁,地面干净;宿舍平时卫生及成员个人卫生状况都非常好。这是因为我们寝室制定了健全的轮流值日制度,四个人分别做好打扫寝室卫生的工作,大家都表现积极,认真做好自己应该做的工作,因此我们得宿舍在疏远的宿舍美化大赛中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在书院的宿舍卫生检查中多次得到了表扬,这一次我们会更加努力,争取获得这一次的“文明宿舍”的称号。

我们的学习和活动:我们四个人都明确的知道学习仍是大学生的第一要务。大家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积极性很高。大家平时都会积极地去自习,在宿舍也会经常讨论学习问题,交流学习经验。在大一四个人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四人均分都在八十四以上。我们四个人当中,有两个人担任了班委的职务,大家都参加了社团以及学生会。平时我们会以最好的办法平衡学习与活动之间的关系,争取做到既不耽误学习又能很好的参加各个活动。

我们的思想:作为跨世纪的新一代,我们不仅要善于学习,勇气钻研更要思想上的进步,以实际行动想党组织靠拢,我们都积极的递交入党申请书,并且参加了党课的学习。宿舍成员积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拥护中国共产党。我舍同学都有强烈的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积极参加学院以及学校的各项活动,并严格按照合格大学生的标准要求自己,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和政治觉悟。

宿舍就是我们的一个小舞台,我们每个人都是其中一个不可缺少的角色,在这里我们用自己的青春和才能谱写着一个个故事,虽然故事不大,但每个都令我们难以忘怀,它们深深的刻在我们心中,它是我们的一种财富,或许以后的某一天回想起来我们会知道我们曾经拥有过那段友情,一起奋斗和拼搏过。不会忘记我们是324的一员,不会忘记我们在西18-324的日子。我们宿舍成员认为我们做得好是老师教导我们的结果,我们会继续保持我们良好的作风,以“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为目标,让我们的宿舍变得更舒适,从而使我们每个人回到宿舍都有归家之感。

希望我们这一次的申请能得到老师们的认可。老师,我们会继续努力的,我们争取“文明宿舍”的光荣称号永远扎根在我们宿舍。

此致 敬礼

西18-324全体成员:

董健

杨静娴

周蕾

李兰鑫

2012年10月3日

推荐第6篇:表彰奖励决定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并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校教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努力工作、积极进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全体学生踏实认真、勤奋学习、涌现出了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质课教师、模范班主任、优秀班干部和三好学生。

为了弘扬我校优良校风和教风,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校风和教风的建设。经民主评议推荐,学校审查研究,决定对叶红霞等10名“优秀教师”, 刘志雄等10名“先进教育工作者”, 辛海等9名“师德标兵”, 刘定生等2名“优质课教师”,张金等 4名“模范班主任”,李帅等8名“优秀班干部”,张波等16名“三好学生”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教师再接再厉,谦虚谨慎,珍惜荣誉,把成绩和荣誉作为新的起点,以更加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投入到新一学期的工作中去,受表彰的学生戒骄戒躁,继续奋发图强,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希望全校师生以他们为榜样,团结奋进,努力工作,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推荐第7篇:表彰奖励决定

表彰奖励决定

在2016年杭锦后旗第三届“旗长杯”足球赛中,我校男女足球队全体队员在比赛中展现了较高的竞技水平和临场战术素养,传切流畅、配合默契,展示出近几届足球赛以来最强的攻击力——男足2场比赛全胜共取得5个进球,勇夺本届足球赛冠军,女足一胜一负获得亚军。而且,难能可贵的是全体队员在比赛过程中真正做到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充分展现了陕中学生严格的组织纪律性、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队精神。

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赛场上精彩的表现、优异的成绩是全体队员用辛勤的汗水换来的,也体现了教练老师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训练水平。在教练冯涛、李永强老师的指导下,全体队员进行了刻苦训练,在身体素质并无优势的条件下,除技术外,还苦练体能和下肢力量。凭借长时间的刻苦训练来弥补先天的不足,他们用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印证了“勤能补拙”和“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古训。陕中足球队的教练老师及全体队员用行动为校争光,感动陕中!感谢他们,祝贺他们!他们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经研究,决定对在杭锦后旗第三届“旗长杯”足球赛中表现出色的有功人员进行表彰。授予周密、郎嘉旺、金豆豆、景世娟等36位同学“优秀运动员”称号。

希望全体同学在今后的学习和各项工作中,秉承陕中人的优良传统,团结协作,努力争先创优,不断创造优异成绩,以实际行动感动陕中。

陕坝中学 2016年10月24日

陕坝中学足球队队员名单

男队名单:

郎嘉旺、周

密、李耀庭、李政东、

卢晓鹏、刘俊男、韩曜钟、刘金龙、朱

龙、王鹏飞、张

顺、焦泽鑫、张佳越、康振雄、康俊义、李昊龙、朱佳俊、王

女队名单:

王悦娥、张婉茹、白

宇、魏梦婷、刘

佳、胡佳玉、乔凤英、金豆豆、景世娟、香慧甜、李

敏、李

琪、胡

谦、陈

晶、李少昕、段艳茹、吕

君、吕欣雨

推荐第8篇:表彰奖励决定2

关于2012年初升高前20名学生表彰奖励的决定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全市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绥芬河市市政府特拿出一部分经费用于奖励在初升高中成绩优异的学生。按2012年全市初升高成绩总排名,经学校审查研究,绥芬河市高级中学决定对刘新等20名同学予以表彰奖励。初升高全市排名1-3名,各奖励3万元;4-10名,各奖励2万元;11-20名,各奖励1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希望其他同学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同学们要把成绩和荣誉作为新的起点,以更加饱满的学习热情,高昂的斗志投入到学习中去,再创佳绩!

绥芬河市高级中学

2012年12月29日

奖 励 名 单

第一名刘新奖励3万元

第五名李林彦奖励2万元

第八名 (小)孙悦奖励2万元

第九名杨佳璇奖励2万元

第十名任首佳奖励2万元

第11名马悦姝、第12名杨靖桐、第13名陈洪、第14名王欣航、第15名张坤、第16名周泓延、第17名卢俊博、第18名徐浩然、第19名叶家毓、第20名时百成,各奖励1万元。

推荐第9篇:班主任奖励表彰制度

班主任奖励表彰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据《班主任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对象和荣誉称号

学校班级德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班主任老师,授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二、评比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3)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强,每月班主任综合考评成绩优异;

(4)班级每学期均评为“文明班级”;

(5)班集体积极、健康、向上,有良好的班风班貌。

(6)能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班会或团队活动。师生关系融切,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7)有一定质量的德育工作论文或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文章。

三、评比办法

根据镇教委的要求进行评比。

四、奖励表彰

1、被评比为 “优秀班主任”的教师,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有以上荣誉称号的老师,在晋级、职称评定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学校根据每日、每周和每月应查项目,对班主任每月综合考评一次。

1、主要考核项目为:

(1)日考核项:广播操、大课间时班主任的出勤管理情况;

(2)周考核项:周一班会活动、周五大扫除出勤组织情况、班级日志签阅情况和本班级四项常规得分情况;

(3)月考核项:本月应交材料、班主任工作例会与重要活动的组织出勤、学生违纪和有无责任事故等情况。

3、奖励办法

授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翔雁小学

2012年2月8日

推荐第10篇:小学表彰奖励决定

关于表彰二0一二学年秋季学期中考 “学科骨干教师”“优秀学生”等的决定

本学期,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乡教委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素质教育为重点,以“两抓一促”和课堂教学改革为中心,整体推进,全面发展,教育教学质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本学期期中考试中,年报100人,参考人数100人,参考率100%。全科合格73人,合格率为73%,全科优秀27人(语数英三科),优秀率为27%,综合成绩为69.1分。居全乡第三名。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科、单科均呈上升局势。学校整体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在前半学期教育教学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学生和教师。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新学期全校教育教学快速、和谐发展,学校决定对全科优秀的李亚伟等27名同学授予“优秀学生”称号,对代亚明等进步快的6名学生授予“进步快的学生”称号。对在期中考试名列全乡前二名之内科目的科任教师授予“骨干教师”称号,并对在学校各类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学生予以表彰奖励。 学校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学生,在后半学期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校广大师生要以受到表彰和奖励的个人为榜样,以“当一流教师,出一流成绩”为己任,以“争当名优学生,做世纪新主人”,力争成绩再上台阶。

后附受表彰名单 (总计63人)

1、骨干教师奖励名单

语文骨干教师:任娟娟、范娅娅 数学骨干教师:盛丽娟、邵生明

2、优秀学生名单(27人)一年级(人) 二年级(人) 三年级(人) 四年级(人) 五年级(人) 六年级(人)

3、进步快的学生(6人) 一年级(人) 二年级(人) 三年级(人) 四年级(人) 五年级(人) 六年级(人)

4、作文竞赛(低年级讲故事)活动优胜学生(12人) 一年级(人) 二年级(人) 三年级(人) 四年级(人) 五年级(人) 六年级(人)

5、小组合作学习优秀小组、优秀组长、优秀组员(一年级(人) 二年级(人) 三年级(人) 四年级(人) 五年级(人) 六年级(人)

6、读书写字活动优秀学生 一年级(人) 二年级(人) 三年级(人) 四年级(人) 五年级(人)

12人) 六年级(人)

第11篇:表彰奖励Word 文档

表彰奖励:

获得月“自主管理星级班级”的班级学校发奖状奖励,获得学期“自主管理星级班级”的班长,学校将授予“班级自主管理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记入德育档案,个人德育分加10分,并给与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12篇:学生表彰奖励方案

九中学学生表彰奖励方案

为了全面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创设良好的学风、校风,学校每学期将开展五好少年、优秀团员、劳动卫生标兵、学习标兵、优秀班干部的表彰活动。现将学生获奖方案制定如下。

一、学校五好少年、优秀团员、劳动卫生标兵、学习标兵、优秀班干部评比资格。

(一)、凡我校在籍学生均可参加五好少年、优秀团员、劳动卫生标兵、学习标兵、优秀班干部评比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比。(1)、考试作弊者;

(2)、旷课一天以上者(含一天);

(3)、本学期因违反纪律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

二、学校五好少年、优秀团员、劳动标兵评比条件。

(一)、五好少年评比条件。

1、思想品德好:自觉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1)、思想要求进步,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2)、热心学校工作,热爱、关心集体,积极为集体、同学服务,不计较个人得失。(3)、自觉遵守法规校纪,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完成作业。(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5)、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项劳动, 生活俭朴,作风朴实。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具备下列条件者,即为“学习好”。

(1)期末考试成绩为优秀或良好。

(2)、美术、音乐、劳动技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操作等科目需及格以上。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上好两操一活动,积极参加课外锻炼及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心健康,体育期末考试成绩及格以上。

(二)、优秀团员奖励条件。

优秀团员条件:思想表现好,在同学当中能起表率作用。组织纪律性强,没有无故旷课、迟到现象;日常行为习惯养成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敢于和坏人坏事做斗争;学习认真、刻苦;能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及时缴纳团费,参加班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表现。

(三)、“劳动卫生标兵”基本条件

1、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举止文明,仪表整洁,尊师守纪,团结同学,模范遵守学校校规校纪。

2、能够起带头表率作用,无任何违纪现象。

3、积极为集体和同学服务,事迹突出。

4、多次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劳动。

5、对学生校有特殊贡献者优先。

(四)、“学习标兵”基本条件

1、思想积极,自律意识强,思想品德好,行为表现好。

2、学习刻苦,勤于思考,有良好的行为习惯,讲究学习方法。

3、能综合运用各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探究式学习。

4、乐于帮助同学提高成绩,在班中能带动同学学习。

5、各科成绩在班中均为优秀且总分在班中名列前茅。

(五)、优秀班干部条件:

其本符合“三好”学条件,密切联系广大同学,处处以身作则,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学校或老师交给的工作,是学校教师和班主任的好助手;任职累计有一个学期。

四、本条例的解释权在政教处、执行过程中如有改变,则以新的制度执行。

五、各班级分配名额如下

五好少年、优秀团员、劳动卫生标兵、学习标兵各班均一人。

第13篇:表彰奖励工作管理办法

表彰奖励工作管理办法

江西电力报

国内统一刊号CN36-0038 邮发代号43-16 2008年12月06日 第946期 (每周六出版)

主站电力报一版二版三版四版五版六版七版八版

七版

公司表彰奖励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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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表彰奖励的激励作用,维护表彰奖励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表彰奖励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表彰奖励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人资【2008】752号)文件精神,结合省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表彰奖励事项应具有全局性、重要性、先进性、典型性。能够产生较好的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利于促进省公司的改革、发展和创新,有利于圆满完成省公司年度各项生产经营指标和年度工作目标,有利于调动员工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三条

表彰奖励工作坚持总量控制、规范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坚持归口管理、规范程序、严格控制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表彰奖励办法范围适用于省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县供电公司及其员工。 第二章

表彰奖励项目

第五条

表彰奖励项目分为常设项目和非常设项目,包括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 常设项目是指,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以及上级领导机关有关规定和省公司日常工作需要设立的有一定评选周期的项目。

非常设项目是指,没有一定评选周期,根据省公司工作需要或由省公司统一组织的专项活动结束后,需评选表彰的项目;或因工作需要,经总经理特批的一次性特殊贡献奖励项目。

第六条

省公司常设的表彰奖励项目为:

(一)集体项目:省公司“四好”领导班子、文明单位(标兵)、农电“双十佳”、长周期安全考核(百日安全运行)奖、科技进步奖、劳动竞赛奖技术比武与调考奖、特殊贡献奖。

(二)个人项目:省公司劳动模范、科技进步论文奖、劳动竞赛奖、技术比武与调考奖、业绩考核奖、特殊贡献奖。第七条

常设表彰项目的评选周期为:省公司“四好”领导班子表彰每两年评选一次;文明单位(标兵)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农电“双十佳”每两年评选一次;省公司劳动模范每年评选一次;长周期安全考核(百日安全运行)奖按每100天为一周期;科技进步奖、劳动竞赛奖、技术比武与调考奖按年度计划项目结果评选。 第八条

江西省电力公司对单位和集体的非常设表彰奖励项目一般为:通报表彰、江西省电力公司××(专项工作)先进单位(集体)、授予××(专项工作)荣誉称号等。 对员工个人的非常设表彰奖励项目一般为:通报表扬、江西省电力公司××(专项工作)先进个人、授予××(专项工作)荣誉称号和特殊贡献奖等。 第三章

表彰奖励的管理 第九条

省公司人力资源部是省公司负责奖励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拟定省公司表彰奖励工作管理办法、负责总经理专项奖励的归口管理工作。

第十条

表彰奖励由省公司财务资产部根据人力资源部下达的奖金拨付单,负责奖金的拨付工作。 第十一条

规范表彰奖励工作,建立表彰奖励申报审批制度。凡拟以省公司名义进行表彰奖励的,由省公司本部责任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江西省电力公司××年度表彰奖励事项申报表》(见附件)、经省公司分管领导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各常设表彰项目奖励申报,由各专项奖励申请的责任部门在当年的3月份以前编制好奖励费用预算计划,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申报表彰奖励事项应提供如下资料:

一、表彰奖励的名称、理由、依据;

二、评选条件;

三、拟表彰奖励的单位、集体、个人数量;

四、表彰奖励的形式;

五、奖励标准、经费数额和来源。第十四条

评选表彰先进,要以思想道德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为衡量标准。被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要有突出的事迹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第十五条

在开展评选表彰先进时,要以适当形式公布评选的范围、数量、条件和评审程序。推荐对象要通过群众评选、征求工会意见、所在单位推荐、审批机关批准并予以公布等程序。 第十六条

涉及

到对企业负责人员实施表彰奖励时,应当按照省公司企业负责人管理权限和薪酬发放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奖 第十七条

对获得奖励的集体,颁发奖牌、奖状或锦旗。对获得奖励的个人,颁发奖励证书或奖章。奖励证书等按规定的式样和格式,由省公司统一监制。

第十八条

对获得省公司表彰的员工,可以给予一定数额的一次性物质奖励。 第十九条

对获得表彰的集体,原则上只进行表彰,予以精神奖励,不进行物质奖励。确需进行物质奖励的,由省公司相关部门会同人力资源部提出奖励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条

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经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可以予以重奖。

第二十一条

对获得国家电网公司、华中电网公司、省政府等上级部门授予的各类荣誉称号,按照“谁奖励、谁出资”的原则,省公司原则上不进行物质奖励。确需由省公司进行奖励的,经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参照省公司同类别表彰奖励标准执行。 第五章

奖励资金列支渠道 第二十二条

由省公司支付的奖励资金,纳入省公司预算管理。预算安排及资金拨付按照省公司有关财务规定执行,并列入省公司工资总额管理范畴。

由本单位自筹的奖励资金,同时纳入省公司和本单位预算管理,预算安排及资金按照省公司及本单位有关财务规定执行,并列入省公司工资总额管理范畴。

第二十三条

无特殊原因,省公司奖励资金的来源按分公司、独立核算单位等情况分别确定如下:

一、由省公司拨付的单位:公司本部、供电企业、电网建设分公司、上海经营部。省公司按照规定下达“奖金拨付单”,并拨付奖励金额。

二、由本单位自筹的单位:电科院、信通公司、物业公司、置业公司、物资公司、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电力技师学院、柘林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井冈山电力培训中心、庐山电力休养院、电力设计院、省火电建设公司、省送变电建设公司、省水电工程局、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电力设备总厂,各县供电公司。省公司按照规定下达“自筹奖金通知单”,资金由本单位自筹。

三、凡涉及以下奖励项目,不论受奖单位是否为分公司、独立核算单位,其奖励资金来源均由省公司拨付:

(一)省公司对所属各单位实行的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奖励;

(二)省公司对所属各单位获得省公司表彰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奖励;

(三)省公司对所属各单位获得的科技进步奖的奖励;

(四)省公司特别指定由省公司拨付的其他奖励。第六章

督 第二十四条

向省公司申报专项奖励的有关部门负有申报管理责任,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表彰奖励工作负有归口管理责任。要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和省政府等上级部门、省公司的有关决策与规定,正确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把关。 第二十五条

省公司审计部、纪检组(监察部)负责对表彰奖励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从事表彰奖励和参与推荐评选的人员出现违纪的现象,予以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表彰奖励活动的,不认可其评选结果,并视情节对主办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追究主办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集体和个人获得奖励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奖励,收回奖励证书及奖金、奖品等:

伪造事迹,骗取奖励的;

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第七章

则 第二十八条

属党内表彰与奖励的项目,依据党组织的表彰奖励条件、范围、比例确定,表彰项目、评选周期按上级党组织要求,由公司党组审批决定。

第二十九条

省公司以往出台的文件规定涉及表彰奖励事项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省公司所属各单位可参照本办法制订本单位表彰奖励管理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从二OO九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亮剑”就是为了决胜

国网考核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家县公司获国网一流企业

省综治办来公司检查考核

公司一电网调度科研项目通过评审

省电科院一科技项目通过鉴定

川绵阳局来赣答谢公司抗震救灾

公司《决战冰雪》专题片获金奖

两代人与变电站的情缘

赣西公司做足服务文章“温暖”市...

全省地调专业调考竞赛成功举行

抚州吉安公司积极备战迎峰度冬

江西电职院一教学科研论文获奖

鹰潭公司“九个一”活动助推廉洁...

汽车撞断电杆供电快速抢修

感恩节里的感恩

基层在线

为了4名井下遇险工人

冬夜倒闸忙

奇怪的电费

乐安县公司低压线架进“空心村”

峡江县公司做好超前服务

青山湖区公司力促村民愿望早实现

万载县公司为返乡人员用电开“绿...

宁都县公司多措整治高线损台区

宜丰县公司“四面镜子”促安全

农网短波

讲诚信就是讲责任

让诚信成为一种习惯

唱响诚信之歌

诚信与爱同行

承诺如山

水调歌头?致电院

“井冈山”作证

永丰县公司:降损的“五包”模式

南供计量中心:兢兢业业为“秤”...

视点

公司新录用员工招聘办法

赣州公司:打造客家亲情服务品牌

公司员工违章违纪行为处罚办法(...

公司基层单位定员定编执行情况与...

公司表彰奖励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建立县公司电费回收预警机制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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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电力公司主办

本报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湖滨东路66号 邮政编码:330077 E-mail:jxdlb@jxepc.com.cn 传真:0791-7494037 93412-4037(系统)

第14篇:捐资助学表彰奖励办法

捐资助学表彰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加快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国内外组织自愿无偿向区内各类学校及幼儿园捐赠款物,用于教育事业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捐资助学应遵从自愿和无偿原则。

第四条 捐资助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捐赠人捐赠款物用于教育事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六条 凡在本区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捐资助学的中国公民、外籍侨胞,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一)捐资五十万元(含五十万元)以上者,由区政府授予“捐资助学模范”荣誉称号,颁发奖杯和证书,并在全区范围内表彰,载入xx区地方志。

(二)捐资二十万元(含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者,由区政府授予“捐资助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在全区范围内表彰,载入xx区地方志。

(三)捐资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者,由区政府授予“捐资助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在全区范围内表彰,载入xx区教育志。

(四)捐资五万元(含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者,由区政府授予“捐资助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在全区范围内表彰。

第七条 凡在本区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捐资助学的国营、集体、私营、外商独资及中外合资企业和团体,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一)捐资一百万元(含一百万元)以上的单位,由区政府授予“捐资助学模范单位”称号,颁发奖杯和证书,并在全区范围内表彰,载入xx区地方志。

(二)捐资五十万元(含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单位,由区政府授予“捐资助学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在全区范围内表彰,载入xx区地方志。

(三)捐资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单位,由区政府授予“捐资助学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在全区范围内表彰,载入xx区教育志。

第八条 所有捐赠款额均含实物折价,捐赠以累计款额计算。

第九条 由捐赠方出资新建的学校、楼舍或改建的老学校,可根据捐赠方的意愿,经区政府同意,予以冠名。

第十条 捐资助学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区政府每年予以表彰奖励。

本办法公布后三十日起施行。

第15篇:公司表彰奖励决定

公司表彰奖励决定范文3篇

为公司的表彰人员作奖励决定,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表彰奖励决定范文,仅供参考。

公司表彰奖励决定范文一:

公司各部门:

20xx年是公司全面发展,推进新项目的关键一年,也是接受挑战和考验的一年。一年来全体干部员工团结一致,群策群力,艰苦奋斗,同心开拓,涌现出了一批管理科学、敢于创新、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尽职尽责、甘于奉献的先进分子。为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干部员工奋勇向前的工作热情,推动全公司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总经理会议精神,经公开、民主评选和现场认真审核,决定对 等4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公司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公司号召全体干部、员工要虚心学习他们的经验,胸怀全局,积极探索,勇于革新,扎实工作,埋头苦干,不计得失,勤于动脑,敢于负责,以严谨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为加快兰州煜峰工业园有限公司发展再立新功。

XXXXXXX

xx年x月x日

公司表彰奖励决定范文二:

经天矩公司董事会会议决定,对公司员工陈建明、马宜英、赵艳丽三名员工在公司前期开展的整顿停车假年卡期间,积极配合公司并整顿工作中查出落实停车假卡一张,鉴于三人在此此整顿中有重大立功表现,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员工陈建明、马宜英、赵艳丽三名员工各奖励人民币壹佰元,以资鼓励。

安康市汉滨区天矩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事长(签字):

xx年x月x日

公司表彰奖励决定范文三:

公司各部门、车间,万盛新公司公司,新路标公司:

在20xx年的工作中,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奋力拼搏,推动公司快速发展。本年度的\"评先\"工作,根据《公司优秀员工评选管理办法》,经民主推荐、组织评审和公司董事会认真审核,决定对刘德才等52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一、公司优秀干部(10名):投资管理部澹台生、七八车间高延锋、成品一车间王培川、财务部张立浩、精制二车间刘德才、万盛新公司王建锋、万盛新公司尹国胜、万盛新公司张赛、新路标公司卢军栋、刘环环。

以上人员授予公司优秀干部,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奖金3000元。

二、公司级优秀员工(10名):循环车间张军平、八车间李素梅、精制二车间薛果、精制三车间代卫彪、成品一车间陈卓、成品二车间何长发、精制一车间陈增、万盛新公司万仁云、万盛新公司闫程、新路标公司毛洪杰。

以上人员授予公司级优秀员工,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奖金2000元。

三、部门级优秀员工(31名):证券部杨亚坤、人力资源部陈亦男、质量控制部翟方伟、仓储部陈建华、财务部杜书宽、采购一部孟帅、工程部李水、设备管理部倪晓勇、安技环保部冯军豪、动力部张占东、精制一车间刘伟、精制二车间虞贝、精制二车间王鹏飞、精制二车间孙孔、精制三车间潘哲、成品二车间耿中见、水处理车间李宾、七车间陈刚记、七车间石彦伟、循环车间杜洋洋、循环车间张欢欢、循环车间张天位、循环车间裴占立、循环车间李书臣、万盛新公司党娟、万盛新公司马利、万盛新公司陈爱景、万盛新公司陈新生、万盛新公司王天虎、新路标余海、新路标孙万恒。

四、公司营销贡献奖(1名):市场部蒋相丽。

以上人员授予部门级优秀员工,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奖金1000元。

在以上这些受奖者身上,集中体现了\"真诚、创新、求实、奉献\"的公司精神,体现了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扎实作风,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湛的职业技能,他们不愧是我们全体员工学习的榜样。

公司董事会、党总支、工会号召全体员工要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开拓创新、奋力拼搏,脚踏实地,迎接新挑战,为加快公司的发展再立新功。

第16篇:表彰奖励大会主持词

各位领导、各位同学、各位家长:

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举行隆盛中学2014—2015学年度秋季表彰奖励大会,目的在全民重视教育工作,营造读书成才的良好氛围,形成人人重视教育,人人积极读书,人人积极成才的良好风气,继而形成崇尚知识、崇尚人才的学习型社会,建设好家乡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2015届毕业生中,我校綦江中学上线66人,考入綦江城区三所高中的学生有133人。近些年我校努力推行教育课程改革,迎接教育部指导,以及其他省、市、区县的教育交流现场会共计2万5千多人次。介于近几年我校师生的共同努力,我校荣获了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邦之兴衰,系于教育。区委、政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予以高度重视,关心教育、支持教育,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特别重视抓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使教育教学条件不断改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这些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基于这些年隆盛中学在教育教学中取得的成绩,我校的教育设施设备也不断的进行完善。

各位同学、各位家长、:

现在由我向大家介绍今天前来参加本此大会的领导有:

在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最热烈的欢迎!

今天的会议共有四项议程:

一、宣读2015年隆盛中学表彰奖励决定

二、某某领导发言。

三、发放表彰奖品及奖金。

1、下面,进行第一项 宣读表彰决定

2、下面进行会议第二项:请 颁发优秀学生会成员奖

优秀学生会干部奖 优秀班干部奖 自主学习标兵 优秀管理家长奖 学业优秀等奖 学业一等奖 学业二等奖

请以上同学上台领奖。

会议最后一项: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由请 镇党委书记 讲话。 今天的会议议程到此全部结束,希望今天受到表彰的同学们,再接再厉,发扬勤学上进的精神,在新学年学习中,进一步提高品德修养,进一步提高学业水平,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将来为祖国的建设、为家乡的发展奉献力量!也希望家长能够认识到知识经济时代的大形势,能够进一步发扬光大全民重视教育工作的传统美德,积极营造读书成才的良好风尚,崇尚知识、崇尚人才,家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

第17篇:德育表彰奖励(未修改)

德育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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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德育工作顺利开展,增强每位教师做好德育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1、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学校要以不同形式给予表彰。

2、凡在“转化差生,转变学风,转变班风”工作中,效果明显的教师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3、注重自身修养严格自律,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坚持经常的教师,且周围群众对其都有一致好评的教师可作为师德先进个人向上级推荐。

4、被评为校、乡、区、市级以上的德育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学校分别给记入档案,并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

5、凡被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工作者”,“德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学校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号召全体教师向其学习。

6、学校要把师德表彰奖励纳入期末工作总结中的重要一项。

第18篇:集团公司表彰奖励办法

集团公司表彰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了表彰在集团经营、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队及个人,弘扬公司企业文化,展现优秀员工风采,增强员工对于企业的归属感,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人人争为公司发展做贡献的良好氛围,发挥表彰奖励的激励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表彰奖励要紧密结合集团各单位的经营、管理中心工作进行,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考核制度和审批程序。

第四条 奖励设置:分集团级先进与公司级先进两类。

(一)集团级先进

1、集体奖励设:最佳团队奖、优胜部门奖

2、个人奖励设:

1、综合类:

(1)嘉奖——优秀员工(管理者)奖

(2)立功——总裁奖

(3)立大功——荣耀员工(管理者)奖

2、专项类:特殊贡献奖、红管家、和平卫士等

(二)公司级先进:由各单位参照集团办法,结合实际,自行设置奖项及评选标准等。

第五条 集团级先进 评选条件:

(一)集体奖励:

符合下列条件的部门或公司,可参加评选:

1、能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深入领会集团精神和宗旨,积极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各项决议,积极合法经营;

2、完成本单位全年经营管理工作目标,工作业绩显著,为集团公司创造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经营、管理指导思想明确,创新能力强。实施各项经营、管理措施得力,勇于开拓本公司或部门工作新领域,各项工作和改革成绩显著;

4、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落实到;

5、员工团结精神好,大局观念强,学习氛围浓,工作情绪高;

6、维护集团公司的声誉和整体利益而做出突出贡献;

7、积极为公司的发展出谋献策,并产生积极成效;

8、安全措施切实可行,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和案件。

(二)个人奖励: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可参加个人综合类评选:

(1)在公司工作连续达12个月以上者(含12个月);

(2)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12个月内请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未受任何处罚;

(3)品德优秀,清正廉洁、秉公办事、思想作风好;

(4)敬业精神强,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无“三不”行为,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5)创新意识强,锐意进取,在完成本部门工作目标中起到比较关键作用或对公司的改革和发展有创新的建议并被采纳;

(6)大局观念强,群众基础好,善于团结群众,能正确处理相互关系,工作协调一致,表现突出;

(7)主人翁意识强,乐于奉献,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信誉,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8)学习勤奋、刻苦钻研,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提高快;

(9)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

2、对符合上述第1条规定条件的个人,根据其事迹及作用、影响等,确定奖励等级。

(1)对年度内成绩突出的,可予嘉奖;

(2)对成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且连续三年(或累计五年)获得集团嘉奖的,可予立功;

(3)对成绩卓著,有特殊贡献和重大影响,堪称典范,且连续五年(或累计八年)获得集团立功的,可予立大功。

3、对年度内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因增收节支、资产增值、见义勇为等方面专项成绩显著,可给予个人专项奖励。具体表彰荣誉酌情而定。

第六条 集团级先进奖励标准:

(一)集体奖励:

1、最佳团队奖

奖金: 元

2、优胜部门

奖金: 元

(二)个人奖励:

1、立大功——荣耀员工(管理者)奖,为集团最高荣誉。

(1)授予集团终生员工,按规定享有集团股份,享受集团退休待遇;

(2)奖金 元;

(3)受奖次年起,由集团为其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保额为20万元以内);

(4)受奖次年安排本人及家属1人境外旅游一次(地点公司确定)或带薪休假10天;

(5)受奖次年起晋升一级工资。

(6)根据工衔及任职情况,晋衔或晋职。

2、立功——总裁奖

(1)奖金 元;

(2)受奖次年安排本人及家属1人境内旅游一次(地点公司确定)或带薪休假5天;

(3)安排与工作相关的带薪培训或学习(价值 元以内的);或对自费参加与工作相关的学历深造或培训的费用给予50%的报销(不超过 元);

(4)受奖次年起晋升一级工资;

(5)根据工衔及任职情况,晋衔或晋职。

3、嘉奖——优秀员工(管理者)奖

(1)奖金: 元;

(2)受奖次年安排本人境内旅游一次(地点公司确定);

(3)安排与工作相关的带薪培训或学习(价值 元以内的);或对自费参加与工作相关的学历深造或培训的费用给予30%的报销(不超过 元);

(4)酌情予以晋衔或晋升一级工资。

4、专项奖励

(1)奖金: 元

(2)受奖次年安排本人境内旅游一次(地点公司确定)。

(3)安排与工作相关的带薪培训或学习(价值 元以内的);或对自费参加与工作相关的学历深造或培训的费用给予30%的报销(不超过 元);

(4)酌情予以晋衔或晋升一级工资。

5、获得奖励的员工和集体,除以上奖励之外,公司可根据事迹推荐其参加市区级如:人大代表、劳动模范、标兵、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的评选。

6、集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奖励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第七条 评选办法

( 一) 集团公司成立表彰奖励评先小组,成员为集团总裁委员会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集团人事部负责具体落实。

(二) 集团级先进评选不分配名额,评选总额由评先小组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三)集团级先进评选程序:

1、集体奖励:由各单位采取推荐或自荐方式,首先在各单位内部进行初选,然后将评选结果上报集团,由评先小组根据各单位年度经营、管理及安全情况,综合评定。

2、个人奖励:由评先小组根据个人实绩及各单位上报材料,结合年度员工考核情况,从各单位公司级先进个人名单中,择优评选。

(四)公司级先进由各单位根据员工的工作实绩,结合年度员工考核情况,择优评选。

(五)被择优评选为集团级先进的个人,不再重复入选公司级先进。

(六)评选时间为每年12月份。

第八条 表彰形式

(一)以精神鼓励为主,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集团级先进在全年集团总结表彰会上授奖表彰,颁发荣誉证书、锦旗及奖金;公司级先进由各单位自行给予表彰。

(二)在集团网站及和平科技报刊上给予公开表彰,大力宣传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

第九条 各单位应参照集团表彰奖励办法,结合各自实际,另行制订切实可行的表彰奖励办法,报集团人事部备案。

第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有关奖励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19篇:班主任奖励表彰制度

笪桥镇中心小学

班主任奖励表彰制度

班主任奖励表彰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据《班主任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对象和荣誉称号 学校班级德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班主任老师, “优秀班主任荣誉” 授予 称号。

二、评比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3)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强,每月班主任综合考评成绩优异; (4)班级每学期均评为“文明班级” ;

(5)班集体积极、健康、向上,有良好的班风班貌。

(6)能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班会或团队活动。师生关系 融切,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7)有一定质量的德育工作论文或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文章。

三、评比办法

根据镇中心学校的要求进行评比。

四、奖励表彰

1、被评比为 “优秀班主任”的教师,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一定 的物质奖励。

2、有以上荣誉称号的老师,在晋级、职称评定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学校根据每日、每周和每月应查项目,对班主任每月综合考评一次。

1、主要考核项目为:

(1)日考核项:广播操、大课间时班主任的出勤管理情况;

(2)周考核项:周一班会活动、周五大扫除出勤组织情况、班级日志签阅情 况和本班级四项常规得分情况;

(3)月考核项:本月应交材料、班主任工作例会与重要活动的组织出勤、学 生违纪和有无责任事故等情况。

3、奖励办法 授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六、本制度自2011年9月起实行。

第20篇:表彰奖励通知(整理)

伊春市教育局 文件 伊春市人事局

伊教联发„2010‟15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教师节

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局)教育局(科)、人事局(科),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教育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奋进精神,加快教育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市委、市政府拟在教师节期间表彰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及名额

(一)市委、市政府拟命名表彰全市基础教育“名校”15所、“名校长”15名、“名师”50名;拟表彰全市支援教育先进单位10个(全市基础教育名师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市教育局、市人事局拟联合表彰全市基础教育“优秀

- 1

4、连续2年高考成绩、中考成绩、小学质量抽测成绩优秀。

5、无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现象,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二)全市基础教育名校长评选条件

名校长须产生于2008-2010年度被评为名校的学校,有校长岗位工作5年以上经历,现岗位工作2年以上。

初中、小学校长参加评课大赛获奖者或具有免试资格者。

(三)全市基础教育名师评选条件

1、现工作在教学一线的任课教师,有5年以上学科教学经历,曾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

2、名师须产生于3年内所在学校所教学科高考成绩、中考成绩、小学抽测成绩优秀,群众公认为教育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贡献突出的学科教师中。

3、在全市教师基本功“过关”学科知识测试中成绩优秀者或具有免试资格者。市里尚未组织测试的学科教师被推荐为名师人选,须获得市里单独组织的学科知识测试过关证(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优秀业务副校长评选条件

1、任业务副校长职务3年以上。每学期听课、兼课100节以上。

2、初中、小学业务副校长参加全市评课大赛获奖者或具有免试资格者。

3、所在学校教学成绩在全市同类学校中居于前列或提高幅度较大。

(五)优秀教导主任评选条件

- 3

(八)全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履行职责,曾被评为县(区)级以上优秀教师或教育工作者。

2、努力学习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学指导能力,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和本职工作任务。

3、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勇于探索、不断创新,注重校本研修和培训,起到引领与示范作用。

4、初中、小学教师在参加全市教师基本功“过关”学科测试中,成绩优秀者或具有免试资格者。

(九)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教风、学风。

3、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办学效益高,社会声誉好。

4、依法治教,廉洁从政从教,无安全责任事故,无违纪、违规现象。

四、具体要求

(一)推荐单位为各县(市)、区(局)和市直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

(二)推荐要严格按照各类荣誉称号的评选条件、分配名额,采取群众评议,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要重视学科建设的均衡发展,注重音乐、体育、美术、科学等学科的推荐。

(四)各单位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即各类荣誉称号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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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全市师德先进个人推荐一览表

16、全市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17、全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一览表

18、全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19、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一览表 20、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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