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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免会议记录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8-15 09:05:23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暂行规定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记实制度的建立,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基本格式应包括会议标题、会议组织情况、会议内容和结尾四个部分(样例附后)。

(一)标题。即会议名称,例如“中共××市委第×次常委会议记录”、“中共××市××局党组(党委)第×次会议记录”、“中共××县(市、区)委组织部第×次部务(部长办公)会议记录”等。

(二)会议组织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年×月×日×时至×时)、会议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列席人、缺席人、记录人的姓名和职务;缺席人缺席原因等。

(三)会议内容。会议内容是会议记录的主要部分,包括:会议议题,例如“关于××县(市、区)、××局、××公司的干部任免事项”;主持人讲话内容;汇报人的姓名、职务及主要汇报内容(逐人逐项汇报);到会人员对任免事项的意见和会议讨论发言情况;表决方式、表决

1 情况及形成的决定(逐人逐项表决);遗留问题;有关回避的情况及其它内容等。

(四)结尾。结尾另起一行空两格注明“本次会议结束”字样。

第三条

会议记录的内容要做到全面完整、真实准确、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一)对讨论对象的姓名、现任职务、拟任职务,组织(人事、干部)部门向会议提交讨论的有关材料名称和主要内容要准确、清楚地记录。

(二)对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特别是民主推荐情况和考察情况,要择其主要内容逐个记录(可附有关材料)。

(三)对会议讨论发言、讨论过程,特别是与会人员对任免事项的意见要如实、详细地记录。对主要负责人的发言,以及涉及重大的、关键性的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的发言,要准确记下原话。

(四)对会议表决方式、表决情况以及形成的决定要逐人逐项如实记录。

(五)会议记录人员对会议过程中没有听清或没有记录清楚的内容,不得凭主观想象任意推断,应找有关人员或材料认真核实后及时补充记录,要做到记录准确无误,字迹清晰,重要内容没有疏漏。每次会议记录都应认真编

2 写页码。

第四条

会议记录要确定专人负责。要安排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和保密意识强、熟悉干部工作、具备做好会议记录能力的同志负责会议记录工作。会议记录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或临时指定;特殊情况确需更换时,必须履行交接手续。

第五条

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必须使用统一规范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专用稿纸。每次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要及时整理装订,按规定归档管理。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或撕毁;记录内容要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任何无关人员不得擅自阅看。

第六条

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对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工作要开展经常化的监督检查,并建立有关责任制。对于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会议人员,要及时进行帮助教育,必要时予以调整。对擅自涂改、损毁、传播会议记录内容并造成后果的人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七条

本暂行规定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暂行规定从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推荐第2篇:干部任免

干部任免

市委公布接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嘉组干〔2015〕32号文件通知:俞志刚同志任桐乡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挂职期2个月)。市委任命沈小平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书记、市委政法委委员(兼);李新荣同志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包晓敏同志任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费朔军同志任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张茂华同志任市统计局党组成员、书记;陈丽悦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书记、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兼);丁立勇同志任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费国强同志任市委副镇级组织员(驻梧桐街道);姚伟平同志任濮院镇党委委员、副书记;高建松同志任市委副镇级组织员(驻濮院镇);杨晨智同志任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计亚平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兼);朱涯同志任共青团桐乡市委员会副书记(试用期一年);吴伟杰同志任梧桐街道党委委员、副书记;范定飞同志任凤鸣街道党委委员;姚国中同志任龙翔街道党委委员、副书记;姚自钢同志任乌镇镇党委委员;曹国强同志任崇福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沈春杰同志任大麻镇党委委员;朱跃龙同志任河山镇党委委员;朱坤兴同志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平伟良同志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张耘天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一纪律检查组组长;王沈标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一纪律检查组副组长;王明兴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一纪律检查组副组长;黄建富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二纪律检查组组长;钱少华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二纪律检查组副组长;盛泽世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二纪律检查组副组长( 试用期一年);沈剑飞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三纪律检查组副组长;徐有林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四纪律检查组副组长;裘贤标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四纪律检查组副组长;谢树彬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五纪律检查组副组长;姚伟良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五纪律检查组副组长;奚春友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六纪律检查组副组长;陆明仙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六纪律检查组副组长;曹建林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七纪律检查组组长;沈玉林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八纪律检查组组长;王新江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九纪律检查组组长;张英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十纪律检查组组长;凌建初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十一纪律检查组组长;诸月松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十二纪律检查组组长;李海强同志任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律检查组组长;刘建良同志任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律检查组副组长;蒋建根同志任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律检查组组长( 试用期一年);姚晨晓同志任市直属机关纪工委书记;胡春玫同志任市纪委( 监察局)办公室主任;卫亚敏同志任市纪委( 监察局)干部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市委免去吕忠飞同志的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李新荣同志的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职务;包晓敏同志的濮院羊毛衫市场管理委员会正局级领导干部、濮院羊毛衫市场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费朔军同志的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张茂华同志的濮院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陈丽悦同志的梧桐街道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丁立勇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局级领导干部职务;费国强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局级领导干部职务;姚伟平同志的龙翔街道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高建松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局级领导干部职务;谢峻同志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范建成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局级领导干部职务;戴克虎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局级领导干部职务;计亚平同志的崇福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姚国中同志的凤鸣街道党委委员职务;黄建富同志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正局级领导干部、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张耘天同志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职务;平伟良同志的市纪委驻市环境保护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王沈标同志的市纪委驻市振东新区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王明兴同志的市纪委驻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钱少华同志的市纪委驻市审计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沈剑飞同志的市纪委驻市行政审批中心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徐有林同志的市纪委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裘贤标同志的市纪委驻市商务局(粮食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谢树彬同志的市纪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奚春友同志的市纪委驻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陆明仙同志的市纪委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曹建林同志的市纪委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沈玉林同志的市纪委驻市财政(地税)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王新江同志的市纪委驻市民政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张英同志的市纪委驻市农业经济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凌建初同志的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副书记、成员、市纪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诸月松同志的市纪委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刘建良同志的市司法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姚晨晓同志的市纪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胡春玫同志的市纪委( 监察局)干部室主任职务;夏根伟同志的市直属机关纪工委书记职务;陆建明同志的市纪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陈建明同志的市纪委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钱锋同志的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于嘉平同志的市纪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顾根潮同志的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成员、市纪委驻市水利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沈建龙同志的市供销合作总社纪委书记职务;陈新悦同志的市纪委驻市广播电视台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同意吴大江同志辞去公职;同意皮裕龙同志辞去公职。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戴克虎为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苗青为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沈小平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代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人大常委会免去俞谷青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接受何伟明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市政府任命费朔军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陈丽悦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市委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主任;范建成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计亚平同志任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吴伟杰同志任梧桐街道办事处主任;姚国中同志任龙翔街道办事处主任;郑熙同志任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范定飞同志任凤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于嘉平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沈建龙同志任市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沈国萍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政府免去费朔军同志的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陈丽悦同志的梧桐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谢峻同志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市委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主任职务;包晓敏同志的濮院羊毛衫市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姚伟平同志的龙翔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皮裕龙同志的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吕忠飞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吴伟杰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姚国中同志的凤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黄建富同志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姚伟良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张耘天同志的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组织部任命张耘天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办公会议成员;蒋建根同志任市教育局党委委员;丁立勇同志任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范建成同志任市水利局党组成员;朱建清同志任市振东新区党委委员;沈国萍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姚晨晓同志任市直属机关党工委委员;黄建富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曹建林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王新江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党委委员;凌建初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苗青同志任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挂职期18个月);确定张耘天、黄建富、李海强同志的职级为正科长级;确定沈国萍、华春伟同志的职级为正科级;确定吕钢平同志为副科长级干部,职级为正科级;确定王沈标、王明兴、钱少华、盛泽世、沈剑飞、徐有林、裘贤标、谢树彬、姚伟良、奚春友、陆明仙、刘建良同志的职级为副科长级;确定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方炤玮同志任现职期间享受副科(局)级待遇;确定市公安局振东派出所所长朱建清同志任现职期间享受副科(局)级待遇;确定李国清同志的职级为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确定高炜人同志的职级为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提名姚伟平同志为濮院镇人民政府镇长候选人;提名曾正君同志为高桥镇人大主席。组织部免去吴伟杰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李新荣同志的市直属机关党工委委员(兼)职务;平伟良同志的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职务;姚晨晓同志的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职务;曹建林同志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委委员职务;王新江同志的市民政局党组成员职务;陈建明同志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职务;刘建良同志的市司法局党组成员职务;姚伟良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党委委员职务;奚春友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党委委员职务;裘贤标同志的市商务局(粮食局)党组成员职务;徐有林同志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委员职务;钱少华同志的市审计局党组成员职务;陆明仙同志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谢树彬同志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职务;王沈标同志的市振东新区党委委员职务;沈剑飞同志的市行政审批中心党组成员职务;提议张茂华同志辞去濮院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提议曹国强同志辞去崇福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推荐第3篇:干部任免自查报告

根据你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的通知》(川组通[2005]45号)的要求,省人口计生委党组对2003年7月以来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分析。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条例》和《办法》

党组高度重视《条例》和《办法》的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工作。《条例》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委党组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委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人事部门相对集中时间,认真学习,准确领会,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熟悉《条例》、《办法》,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办法》,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办法》。委党组中心学习组把《条例》和《办法》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了专题学习。委分管人事的领导多次组织委人事处、直属单位分管人事的领导和人事干部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加深对《条例》、《办法》的理解,对照《条例》、《办法》及“十条禁令”和“进一步服务党员干部的十八条措施”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查找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了学以致用。

二、严格执行《条例》,选准用好干部

《条例》颁布以来,委党组坚持以《条例》为准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选准用好干部。一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近年来,委党组根据《条例》规定,制定并完善了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试用等一系列制度,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和考察责任制。干部任用的考察工作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委领导牵头,人事、党办、纪检监察分别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对象、考察时间以及考察组的组成等预先告知群众。在考察中充分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听取考察对象的领导、同事、下级和群众意见,尽量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在考察方式上,既采取个别谈话,又采取一定范围的无记名民意测验。考察材料力求做到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个人情况,考察结果由委党组指派专人向考察对象反馈并实行考察责任制;三是实施有效监督,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与干部选拔工作,对选拔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实行任前公示制。凡晋升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下发正式任职通知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坚持有反映必查证。对查实的问题,影响干部任用的,不予任用。不影响任用的,也要向本人“打招呼”,敲警钟。对反映的问题足以影响任用但一时又难以查证的,暂缓任用;五是实行干部任免表决制。党组讨论提拔处级干部时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有效地防止了“一言堂”现象发生;六是实行试用期制。从1999年以来,我委机关凡晋升处级职务的干部,都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这些措施使我委的干部任免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实践证明,效果较好。

2003年7月以来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对机关处级及以下干部进行调整、交流、轮换共40人次。其中,处长转任调研员2人,副处长晋升处长4人,助理调研员晋升调研员1人、转任副处长3人,确任军转干部助理调研员1人,主任科员晋升副处长8人、晋升助理调研员6人,副主任科员晋升主任科员8人,科员晋升副主任科员2人。交流到直属单位任职5人,这些干部的晋升、调整和交流均按干部任免的任职条件,在编制职数限额内调整,没有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

三、切实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防止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我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做到了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程序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审批。在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方面,领导和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干部任用中坚持按照《条例》、《办法》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委分管领导带领人事部门的同志在干部任用的各个环节上坚持原则,积极给党组当好参谋,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积极参与干部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了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保障作用。

几年来,我委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严格执行《条例》、《办法》规定的各项程序。坚持“五公开”(职位公开、岗位职责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符合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落实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使我委的干部任用工作得到了省直人口计生系统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同。

四、认真落实“十条禁令” 和“十八条措施”,规范人事部门干部行为

按照“十条禁令”、和“十八条措施”的规定和要求,委党组和人事处认真学习,并将《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行为规范》贯彻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

推荐第4篇:干部任免程序

干部任免程序

1、党组会议研究说明任免职位;

2、进行民主推荐;(填写推荐表)

3、谈话推荐(记录谈话推荐内容)

4、向党组汇报推荐结果,党组会议确定考察对象

5、考察预告、酝酿;(公布考察预告5日,进行民主测评,填测评表)

6、党组会议决定任免事项

7局党组确定的任免名单,上报组织部审核(同时进行任前公示5日)

推荐第5篇:干部任免审批表

附件1:干部任免审批表

填表人:

附件2:《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说明

呈报中央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和向中央报送干部任免备案报告,均应按要求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表》要逐项认真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内容要准确无误。

“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出生年月(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年龄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换届时,提名候选人的年龄应按召开换届会议的时间计算。

“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河北盐山”。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在“入党时间”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无党派,如“民建”、“九三”、“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加入多个民主党派的,须如实填写,如“民建、民盟”。是民主党派成员又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要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要如实填写,不能随意更改。个别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经批准后方可填写新确认的时间。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 “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照片”栏中打印彩色照片。

“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中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

“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填写的具体要求是:

(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力”。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3)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其中: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栏;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的,填入“在职教育”栏。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区、市)委党校”。

(4)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

(5)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6)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不填写。

(7)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填写“大学理学学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见下表)。

(8)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力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如,通过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力攻读学位,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则在“在职教育”栏中填写“研究生经济学硕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相对应对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入(见下表)。

(9)以上学历、学位中,涉及国民教育学历、学位,需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

认的学历证书、国务院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涉及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学位,按其培养规格、学习年限、学业成绩或学分,比照我国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培养要求,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涉及党校学历需有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

“现任职务”栏中填写干部担任的主要职务,如:“××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兼任的较低职务可省略(如××部副部长兼任的机关党委书记职务可省略);××省委常委,××部党组成员兼任的主要职务须填写(如××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部党组成员、人事教育司司长)。本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常务委员、民主党派中央常委、副主席,应填写在实际职务之前(如××届中央委员,××省委副书记、省长;民建中央副主席、××省主委,××大学副校长)。

“拟任职务”、“拟免职务”栏中应填写拟任或拟免的中央管理的职务,一律使用全称或规范的简称。

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班子换届时,拟任职务栏中应填写全称,如:“提名为中共××省第×届委员会副书记候选人”、“提名为××省副省长候选人”、“提名为××省第×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提名为政协××省第×届委员会副主席候选人”。不再提名并办理退(离)休手续的,拟免职务栏中填写“退休”或“离职休养”。

省、自治区、直辖市届中调整或办理中央管理干部日常任免时,拟任职务、拟免职务栏中应填写比较规范的简称,如:“××省委副书记”、“××省副省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政协副主席”。免职并同时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应在拟免的职务后面填写“,退休”或“,离职休养”。

“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文化大革命”期间毕业留校待分配的,待分配时间应另段填写“留校待分配”。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党内职务以中央和各级党委批准任免的时间为准;行政职务(人大、政协及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以行政任免或有关会议通过或选举的时间为准;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一并任免的,可按党内批准的时间合并填写。在大、中专院校学习的经历,要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专业学习,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工作简历要按照干部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县(市)前面均应冠以省(区、市)名,地名或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填写当时的地名或行政区划名称。“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受迫害或下放劳动等情况应单写一段。参加过党校或行政学院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及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均应在本简历段后注明;上述情况跨两个及两个以上简历段的,应在该经历结束所在简历段后另起一行注明。工作单位和职务要写比较规范的简称。凡担任过中央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委员的,需在简历的最后隔行另段填写。

“奖惩情况”栏,填写受省、部级以上的奖励和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年度考核结果”栏中填写近两年的年度考核情况,没有年度考核结果的,应采取

写实的办法注明。现职中央管理干部,可填写“列入中央管理干部考核”。

“任免理由”栏应填写此次任免的具体理由,如工作需要、任职年龄到限、任届期满、不胜任本职工作需作调整、因身体健康原因本人请求辞去××职务等等。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副省、部级(军队副军职)以上高级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称谓的写法要规范: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

干部的配偶及子女有在国外(境外)学习、工作、定居和在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其所在院校、定居地点、工作单位及职务,应如实填写。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要填写填表时的真实情况。

“呈报单位”栏中应填写呈报单位的党委(党组),并加盖印章,填表日期应与呈报请示的时间一致。

干部任免审批表要用标准的格式,注明填表人,一律打印或铅印。

推荐第6篇:干部任免大会讲话

在公司干部任免大会上的讲话

2015年1月20日

同志们:

刚才***宣布了这次干部调整和提拔人员名单,**作了重要讲话。应该说,这次干部调整面比较宽,涉及干部25人,其中提拔14个,平职交流、调整11个。在研究这次干部调整和提拔的时候,我们感到,这一次调整面比较大,特别是一些年轻的同志要走上管理干部岗位,翻开人生新的一页,需要给同志们提一些建议和忠告,所以决定通过干部大会的形式来进行宣布。

公司党委对这次干部调整的指导思想、基本的思路,就是坚持公道正派、选贤任能的原则,大力推进**公司干部队伍的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业务精通,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打好干部的基础,保证公司“一年站稳、二年站好、三年站高,年年实现自我赶超”的发展思路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公司这几年,从收费经营、道路养护等中心工作到制度建设再到文化建设,都做了很多艰巨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比如说我们的收费去年实现了2.4亿元的收入,绿化完善工作使****面貌焕然一新,庭院美化及种养工作既统筹安排又因地制宜,探索出了具有独具**特色的种养之路,文 1 化和精神文明建设花开满园,等等。所有这些,都使我们站在了一个新的高度。

公司发展有这么好的一个势头,我们有这样一个好的工作局面,最最重要的是干部队伍。因为发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人才,人才的高度决定发展的速度,我们要想实现大跨越大发展,必须选准、用好一大批有才华、有干劲、有思想、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干部用的好不好,关系到公司的发展。虽然我们管的只是站级干部,但公司党委是高度重视、十分慎重的。在这次干部的调整和提拔过程中,我们可以说是坚持这么几个原则:

第一个原则,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行调整选拔,经过了民主推荐、组织考核、公司考察这样一个民主的过程,充分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注重了单位党政一把手的意见,只要他们的意见和组织考察和考核基本一致,我们就尊重了你们的意见。

第二个原则,注重干部的实绩,注重干部的实践。我们坚持从实践第一线来看干部,这一次新提拔的14名干部,大多都是一线的,这是我们任用干部的导向,注重干部的实践经验、注重干部的实践经历、注重干部的实践业绩。

第三个原则,注重干部的基本素质。我们使用干部不唯学历、不唯身份,但我们要看素质、看潜力。能不能成为一名干部,首先你要具备成为一名干部的基本素质,这个基本

2 素质是什么,是你的品德、你的业务能力、你的知识结构、你的作风、你对岗位的热爱和珍惜、你对事业的追求。

第四个原则,注重干部队伍的结构。我们细致研究了公司干部队伍的结构、各单位干部的配置情况,着重了解一个单位干部队伍的专业结构和气质结构。一些干部在一些地方时间长了,好处就是熟悉这方面工作,但从另一方面讲,适当地换一换岗位,增加一下对新岗位的敏感性,增加一些对工作的新鲜感,能够更好改善自身知识结构,有利于干部的成长进步,也有利于工作更好更新的开展。

总之,我们的思路是努力创造一个只要肯干加能干就有舞台的用人环境,创造一个干事创业的用人导向,创造一个选贤任能的用人氛围。当然,有些同志还没有得到提拔,不是不好,而是位置、指标有限。但是,干部的使用是个动态的过程,现在用不上并不意味着将来用不上。包括一些干部对调整的位置可能会有情绪有想法,这都是一种考验。组织的安排不可能不根据单位的工作实际与发展需要来进行,大家要理解支持。下面,针对这次干部调整提拔工作,给同志们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要勤学习善工作

我常跟大家说,学习可以明理、明智,可以增长才干、增强本领。这不是空话,更不是假话。从社会实践看,从很多同志的进步例子来看,学习确实是一个人成功与否的关键

3 所在。而且,我说的这个学习既包含理论知识的学习,也包含业务知识、管理知识的学习,还包含领导艺术、管理学问的学习。作为一名管理干部,面对的工作更复杂,需要解决的问题更多,这需要我们通过不断学习来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提升我们个人的修养和境界。我们在座各位都要从本职岗位去思考、出发,加快知识更新。人都是学而知之,而不是生而知之。人没有通才,但是通过学习可以弥补自己在某方面的缺陷。即便是院士、博士,也不可能把所有的工作都做得好,但通过学习可以提高知识层面、开拓知识视野,可以通过理论去思考,通过实践检验学习成效,进而探索到干好工作的方法和渠道。尤其是岗位调整比较大的在座干部,要有紧迫感和责任感,从本职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迅速熟悉业务、掌握新岗位的技能,尽快进入角色,推动工作。

二、讲作风求务实

在座的各位,有一部分是刚从员工中提拔上来的,有的是长期工作在一线的,与广大员工的联系都非常密切,可以说吃住行都基本上是在一起的。换句话说,都是从群众中来的,了解群众的喜怒哀乐,知道员工的所思所想,最明白员工喜欢什么憎恨什么。所以,希望大家继续保持之前好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脚踏实地,保持与广大员工的血肉联系,团结员工,关心员工,忠于职守,扎实工作。要在新岗位上,

4 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投入工作,更加认真勤奋的工作态度开展工作,以出色的工作作风赢得员工的信任和欢迎,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回报组织的培养和期望。要围绕工作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勇于探索和实践,高标准、高起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心系员工,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关心员工工作生活,切实维护员工的切身利益,让广大员工共享发展成果。

三、要讲团结顾大局

大家到新的岗位后,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找准定位,找准工作的突破口,从推动单位发展的大局和整体出发,讲团结谋发展。实践证明,一个单位,只有干部团结才会有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干部团结也容易出人才、出干部。大家无论到了哪个部门、哪个单位,都要切实维护单位团结,维护班子团结,作团结的表率。大家走到一起不容易,一起共事是一种缘分,要视团结为“生命”,讲大局、讲合作,自觉维护单位团结,形成整体合力。调整后任正职的同志,要敢抓敢管,大胆负责,勇于承担责任;副职要主动配合,协助好正职开展好工作,共同管理好本单位工作。共事过程中以诚待人,以心交心,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集体营造一个好的工作环境,共同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四、要懂管理重服务

5 管理也是服务。大到协调、小到保障;大到工作部署,小到生活细节,都是服务。这个服务既是服务于单位全局工作的需要,也是服务于员工更好工作的需要。管理其实就是管人的工作,人管理好了,工作自动就会开展好。比如说,工作安排妥当了,管理人性化了,员工爱岗敬业、心情舒畅、精神饱满、爱好健康、情趣高尚,单位的工作不就管理到位了吗?而这,我认为就是服务更深层次的内涵,也是管理的真谛。我们新走上管理岗位的年轻干部切忌职务不高、脾气不小;官不大、架子大;工作能力不长、脾气却见长。这对单位的发展,对单位的团结,对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都会损害。希望同志们明白个中道理,强化管理艺术,做好服务这篇文章,营造和谐的单位氛围,建设和谐的团队,创造焕然一新的工作局面。

五、要树正气守廉洁

廉洁是一名干部成长进步的守护神。一名干部的成长,如果离开了廉洁两字,就等于丧失了方向和对人生的把握权。我们站级干部,权力不大,能够出事或者出问题的可能性不大,但作为一名干部来讲,希望能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在有可能面对诱惑时,树得起正气,守得住本色,牢牢把握住个人人生的正确航向。

同志们,刚才我对公司这次站级干部调整、提拔情况作了一个说明,也对各位同志提了几点要求,讲那么多,归根

6 结底,希望大家更好的理解和服从公司的安排,希望大家更好的成长和进步,希望**公司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更加兴旺发达。在此,预祝大家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推荐第7篇:干部任免制度(推荐)

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广大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学生服务的。

第二条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对内应体现为满足广大同学的正当要求,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对外应体现为维护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及学生会的形象、荣誉和利益。学生会干部应本着认真、务实、负责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条为了更好地实现对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学生会干部的素质,严肃学生会干部的纪律,促使学生会干部更好的开展工作,保证学生会的工作效率,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团委、学生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学生会干部任职基本条件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在个人思想政治方面应做到成熟稳重,作风正派,原则坚定组织纪律性强,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第五条学生会干部应能够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使自己的学习成绩达到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学生会干部基本要求。

第六条学生会干部应具有积极投身于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学生会工作的热情,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与苦耐劳的精神。

第三章学生干部任用

第七条学生会主席团经过自荐,面试,民主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由主席团选举产生,任期均为一年。

第八条学生会个职能部门部长级别干部实行自荐,面试选举产生。每一学年初学生会主席团以公开纳新的方式面向我院全体同学公正公平公开纳新学生会部长级干部。

第四章干部罢免

第九条学生会在职干部由下列情形之一,学生会主席团应及时罢免其所在职位。

(一)干部在任职期间严重失职,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比较恶劣的影响。

(二)干部在本职岗位上玩忽职守或是能力有限怠于履行或无法履行自己的干部职责。

(三)干部自我的日常言行,行为等不检点,在工作中严重损害学院及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四)学生会干部学习成绩达不到学生会干部的基本要求。

(五)学生会干部在具体的工作中,犯有相关的经济错误经调查取证后情况属实。

(六)应当进行干部罢免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干部辞职

第十条在职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向学生会主席团递交书面申请辞职,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离职。

(一)因个人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二)无法协调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成绩明显下降的。

(三)自身领导和组织能力不够无法进行相关的工作。

(四)无法履行干部工作职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一条现任干部辞职应向学生会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辞职理由,学生会主席团经研究决定后做出是否批准辞职的决定。如批准辞职,应及时上报组织工作部备案。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学生会所有。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2010-9院学生会

推荐第8篇:股级干部任免权限

股级干部任免权限

1、由县委组织部任免的:①镇党委组织干事、宣传干事、监察室主任、人事劳动科员、政法委副书记、司法所长(商县司法局),②县直部门的纪委副书记、组织人事科长、监察室主任;县直部门具有组织人事工作职能的办公室主任;③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商镇党委同意,报县委组织部决定任免的:镇财政所长、教育科员;④未设党委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股级党组织负责人,由所在党组报县委组织部任免(批复);⑤其他未设党委(党组)的县直部门、单位股级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科根据镇和部门的任免报告提出方案提交部务会讨论决定任免;⑥副科级单位副职及助理。

2、由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任免的:县委组织部任免以外的股级干部;实行条块共同管理的镇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由主管方党委(党组)商协管方党委(党组)同意,并会同协管方组织民主推荐、考察,由主管方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任免。由县委工作部门任免的:县委组织部任免以外的股级干部。

3、由县人武部任免的:镇和县直部门人武部副部长、干事,由县人武部党委商相关党委提出建议人选,与县委组织部沟通后,县人武部党委与相关党委共同组织民主推荐、考察,报县委组织部批复,由县人武部任免。

4、由所在镇党委任免的:县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任免以外的股级干部。

推荐第9篇:一批干部任免信息

一批干部任免信息---

山东省王玉华同志任齐鲁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免去其齐鲁师范学院校长职务;林松柏同志任齐鲁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免去其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职务;免去尹方同志(女)的齐鲁师范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中央任免

傅兴国同志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局长(此前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自治区委党校校长);免去蔡国英同志的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职务(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此前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侯凯同志任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中央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委员和上海市纪委书记职务;廖国勋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委委员、常委、上海市纪委书记,免去其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委员、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职务;免去钟勉同志的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不再担任中共云南省委党校校长职务,另有任用;周小莹同志(女)任中共中央纪委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纪检组组长、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此前任中共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副组长(正局长级));免去刘洪才同志的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副部长职务(退休);免去鄂义太、管培俊的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副部长级);唐华俊同志任农业部党组成员、中国农业科学院院长(此前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杨宇栋同志任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铁路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雅鸣同志(女)任中国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其水利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职务;张京泽同志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专职委员;免去陈久松的国家信访局副局长职务;免去孙照华的国家外国专家局副局长职务;免去修济刚的中国地震局副局长职务;凌月明同志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重庆市委常委、委员、两江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职务;中国证监会

安青松同志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此前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中直机关工委付咏中任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委员、办公室主任(此前曾任中直机关工委研究室主任)。财政部

王家新同志任财政部文化司司长(现任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交通运输部莫鉴辉同志任中国船级社党组书记(此前任中国船级社党组成员、副社长);范强同志任中国船级社党组成员、副社长(此前任中国船级社江苏分社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教育部王珠珠同志任中央电化教育馆党委书记;免去高福廷同志的北京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常委职务;免去王涛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常委职务;免去王贵、李显扬同志的北京化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职务;免去王戈同志的中共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常委、委员、副校长职务。国务院国资委夏庆丰出同志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宣传工作局局长(此前任中共贵州省铜仁市委书记);徐文荣同志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副书记(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国家质检总局吕小斌同志任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其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免去姜宗亮的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局长职务,另有任用;许顺华同志任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王丽同志(女)任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鲁国苗同志的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张赞任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水利部乔建华同志任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副司长,试用期一年;赵乐诗同志任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副司长,试用期一年;张敦强同志任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副巡视员;顾斌杰同志任国家防汛抗旱督察专员(正司级),试用期一年;李青同志任中共水利部离退休干部局党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邢志勇同志任水利部离退休干部局巡视员,免去其水利部离退休干部局党委副书记职务;明确彭建明同志的职级为正局级;免去陈梦晖同志的水利部新闻宣传中心副主任(正局级)职务;吴春良同志任中共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委员会副书记、纪委书记;免去安中仁同志的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纪委书记职务;刘宝军同志任中共水利部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李松慈同志任水利部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提文献同志任黄河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中国科学院高培勇任中国社科院经济所所长,不再担任中国社科院战略研究院院长;何德旭任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不再担任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新华社刘健同志任新华通讯社江西分社党组书记、社长,免去其新华通讯社重庆分社党组成员、副社长职务;余孝忠同志任新华通讯社山东分社党组书记、社长,免去其新华社江西分社党组书记、社长职务。人民日报社王金海同志任人民日报社辽宁分社党组书记、社长(此前任人民日报社辽宁分社党组成员、副社长)。中国地震局余加虹同志任浙江省地震局副巡视员;免去窦淑芹同志的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纪委书记职务(退休);免去胡勤民同志的地震出版社副社长职务(退休)。中国气象局葛小清同志挂职任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副司长;杨引明同志挂职任中国气象局预报与网络司副司长;杨兴国同志挂职任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尹晓毅同志挂职任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世涛同志挂职任中国气象局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谭畅同志挂职任中国气象局办公室主任助理;陈楠同志挂职任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司长助理;黄永新同志挂职任中国气象局预报与网络司司长助理;李社宏同志挂职任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司长助理;高顺年同志挂职任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司长助理;杨兴明同志挂职任中国气象局计划财务司司长助理;周述学同志挂职任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司长助理;傅敏宁同志挂职任中国气象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助理;王淑巧同志挂职任中国气象局审计室主任助理;彭勇刚同志挂职任中国气象局现代化办公室主任助理;金琪同志挂职任中国气象局气象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助理。 北京市林克庆同志兼任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书记(现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提名杜灵欣同志为西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人选,不再担任西城区政协主席职务,按法律程序办理;李学伟同志任北京联合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此前任大连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免去卢振洋同志的北京联合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职务(保留正校级);付志峰同志(系九三学社社员)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长,免去其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提名李文起同志为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人选,免去其中共石景山区委副书记、常委职务(现任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上海市季晓烨同志任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免去其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天津市杨茂荣同志任中共北辰区委委员、常委、书记,免去其中共东丽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不再担任东丽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按法律程序办理;免去张盛如同志的中共北辰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现任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姚来英同志任中共南开区委委员、常委、书记(此前任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薛辉同志的中共南开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曲孝丽同志(女)任中共红桥区委委员、常委、书记(此前任天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免去张泉芬同志(女)的中共红桥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李清同志任中共西青区委委员、常委、书记;于立军同志任中共蓟县县委委员、常委、书记(正局级),免去其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职务;免去张炳江同志的中共蓟县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袁家健同志任中共红桥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刘广理同志的中共红桥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陈东杰同志(女)任中共红桥区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蓟县县委常委、委员职务;井春燕同志(女)任中共红桥区委委员、常委;免去杜忠晓同志的中共红桥区委常委职务;李绍洪同志任中共和平区委委员、常委、书记,免去其中共天津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职务;免去薛新立同志的中共和平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现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提名刘树增同志任河东区政协主席人选(此前任天津市政协研究室副主任);杨光同志任天津市机械设备成套局党组书记、局长(此前任天津市西青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孔德昌同志任中共东丽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东丽区人民政府区长人选;闫浩同志任中共武清区委委员、常委,免去其天津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职务;张铁军同志任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此前任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行政审批局(行政服务中心)局长(主任));免去孔德昌同志的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重庆市提名朱维同志为南岸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人选(现任中共南岸区委副书记、南岸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提名甘联君同志为南岸区政协主席人选,免去其中共南岸区委常委职务(现已出任南岸区政协党组书记,此前任中共南岸区委常委、副区长);提名胡奇明同志为九龙坡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人选(现任中共九龙坡区委副书记、九龙坡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提名马春同志为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人选,不再担任大渡口区政协主席职务;提名熊莉同志(女)为巫溪县政协主席人选(现任中共巫溪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政协党组书记);罗勇任中共忠县县委委员、常委、政法委书记;冉启智任中共忠县县委委员、常委、统战部部长,兼任忠县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刘杉树同志任中共忠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免去袁宏同志的中共忠县县委常委、委员、政法委书记职务;免去田波同志的中共忠县县委常委、委员、统战部部长、忠县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兼)职务。江苏省汤成快同志任中共泰州市委委员、常委、中共泰州市纪委书记,免去其中共江苏省纪委派驻江苏省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江苏省人大机关党组成员职务;马士光同志中共苏州市委委员、常委、中共苏州市纪委书记,免去其中共泰州市委常委、委员、中共泰州市纪委书记职务;免去周广智同志的中共苏州市委常委、委员、中共苏州市纪委书记职务(现任中共江苏省纪委副书记)。 浙江省王会能同志任中共嘉兴市委委员、常委(现任嘉兴军分区政委);孟小军同志任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此前任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计划财务处处长(重大科技专项办公室主任))。湖南省李爱武同志(女)任中共岳阳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正厅级),免去其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书记职务;陈雪楚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正厅级);龚凤祥同志任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中共郴州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李志坚同志任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免去其中共岳阳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免去陈雪楚同志的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职务;宋冬春同志任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其中共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正厅长级);易春阳同志任中共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正厅长级)(此前任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四川省肖友才同志任中共甘孜州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甘孜州人民政府州长人选,免去其中共广安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免去益西达瓦同志中共甘孜州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不再担任甘孜州人民政府州长职务,按法律程序办理;罗振华同志任中共甘孜州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阿坝州委常委、委员职务;张燕飞同志任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中共雅安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和政法委书记职务;侯志明同志任四川省作家协会党组书记(此前任峨眉电影集团党委副书记、总裁,峨眉电影制片厂党委副书记、副厂长);赵振铣同志兼任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现任四川省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委、四川省委主委)。云南省岳宁同志任中共文山州委委员、常委(此前任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处长)。贵州省提名杨华昌同志为安顺市政协主席人选,免去其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正厅长级);提名范元平同志为遵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人选,免去其中共遵义市委常委职务(现任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遵义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提名徐光华同志为遵义市政协主席人选,免去其中共遵义市委常委职务(现任遵义市政协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河北省 朱政学同志兼任中共河北省委老干部局局长(正厅级)(现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邓沛然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此前任河北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曾任河北省监察厅副厅长、沧州市委副书记);吕志成兼任衡水市工业新区党工委书记(现任衡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1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河南省 李哲同志任中共河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此前任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安徽省

车建军同志任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中共安徽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此前任中共安徽省纪委副书记)。山西省

赵建华同志任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老干部局局长(此前任山西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张晓峰同志任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中共山西省委党建办主任(正厅级),免去其中共忻州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和中共忻州市委政法委书记职务。陕西省

兰建文同志任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免去其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总工程师职务;李建义同志任陕西省会展中心主任,免去其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广东省

杨江华同志兼任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现任广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成员、副市长、广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正厅级));提名郑佳同志为汕尾市政协主席人选(此前任中共汕尾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提名周伟万同志为江门市政协人选(此前任中共江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湖北省

周霁同志兼任中共宜昌市委委员、常委、书记,提名为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免去其中共十堰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现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程武(女)、胡和平、杨彪、吕义斌任襄阳市委常委;吕晓华同志(女)任中共荆门市委常委;高义勇同志任中共荆门市委委员、常委;王海丰同志任中共十堰市委委员、常委(挂职)(现任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委员(副局级));王兆民同志任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襄阳市委常委、委员职务(此前还兼任常务副市长);王太晖同志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此前任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委书记);张维国同志任中共十堰市委书记,提名为十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不再担任十堰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按法律程序办理;陈新武同志任中共十堰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十堰市人民政府市长候选人(此前任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湖北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总指挥(正厅级)、党组书记、省援疆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省政府驻新疆办事处主任)。甘肃省提名俞敬东同志为兰州市政协主席人选,免去其中共兰州市委常委职务;冯旭同志任中共甘肃省纪委驻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组长、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嘉峪关市委常委、委员职务;袁秀智同志任中共甘肃省纪委派驻甘肃省民政厅纪检组组长、甘肃省民政厅党组成员(此前任甘肃省农牧厅人事劳动处处长);焦玉兰同志(女)任甘肃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此前任嘉峪关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陈元龙同志不再兼任甘肃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职务(现任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副部长);蒲晓贞同志任甘肃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中彪同志任中共金昌市委委员、常委;李晓同志任甘肃省监狱管理局政委(副厅长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黄三平同志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书记、常委、委员、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职务;王志军同志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党工委常务副书记,免去其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副州长职务(正厅长级);梁超同志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党工委副书记(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副厅长);王昌霖同志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正厅级)(此前任巴音郭楞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西藏自治区许珠武同志兼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现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徐占山同志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张志军同志任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海波同志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常务副书记、副主任(此前任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常务副市长);索朗顿珠同志兼任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西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现任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于永河同志任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西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挂职);黎林同志任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西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此前任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才旺同志任西藏日报社党委委员、副总编辑。 广西壮族自治区曾坚同志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副主任。吉林省提名韩兴海同志为延边州政协主席人选(现任延边州委常委、副州长,延边州政协党组书记);孔令奇同志任中共吉林省委党校校务委员(此前任中共吉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进修部主任)。辽宁省刘焕鑫同志兼任中共辽宁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现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务副秘书长、省委办公厅主任);王献耀同志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中共辽宁省纪委驻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纪检组组长、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王冬青同志任中共辽宁省纪委驻辽宁省交通厅纪检组组长、中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此前任中共辽宁省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正处级));刘征同志任沈阳体育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系民进成员),免去其辽宁省体育局副局长职务;免去姚守齐同志的沈阳体育学院院长职务(现任沈阳体育学院党委书记)。黑龙江省曲敏同志任中共绥化市委书记,提名为绥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不再担任绥化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按法律程序办理;提名张子林同志为绥化市人民政府市长候选人(现任中共绥化市委副书记);张恩亮同志任中共鹤岗市委书记,提名为鹤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此前任黑河市委副书记、市长);免去武凤呈同志中共鹤岗市委书记职务,不再担任鹤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另有任用;刘爱丽同志(女)任中共双鸭山市委委员、常委、宣传部部长,免去其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 (综合自:人事调动)

推荐第10篇:干部任免考察材料

某某同志干部任免考察材料

某某某,女,1980年8月生,中共党员,2005年7月从某某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毕业后应聘到我校教务处工作,2008年11月任副主任科员。经过对该同志的认真考察,我处的意见如下:

一、该同志能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的学习,认真贯彻学习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积极主动地参与学校的各项改革;做事认真踏实、任劳任怨、责任心强。

二、该同志工作上兢兢业业,2005年7月至2009年8月在教务处师资科工作,承担过学校师资培训、教研管理及质量工程方面的工作;2009年8月-12月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工作,主要承担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等工作,能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2009年12月至今作为科室负责人负责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各项工作。

三、该同志主要工作表述如下:(1)按时完成了学校的2005-2008年新进教师的岗前培训工作。2008年度获得江西省师资培训先进个人的称号;(2)在师资科工作四年来,该同志共主持试讲工作380余场次,每场试讲都能坚持原则,基本没有出现过有违反规定或工作不周情况;(3)做好与学校整体荣誉及教师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申报工作,组织申报国家及省教学名师工作4次,其中申报到国家教学名师1人,省教学名师13人;组织国家教学团队申报工作4次,申报到国家级教学团队1项,组织参与考核及申报江西省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工作2次,积极组织2007年以来教育部开展的质量工程工作,负责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等工作;(4)做好学校教师进修及培养的工作,07年到09年国家开展了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三年来我校共有11位教师进行了申请,8名教师已如愿进入到国内的重点大学进行访问学习。博硕士报考及攻读学位期间与学校签订的各项协定,该同志都认真审核,并对各项申报材料进行妥善归档和管理;(5)做好教师信息及师资培训的诸多日常工作,在近四年该同志对本校教师信息进行了大量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在教务科的同志的帮助下,教师信息库已经初步建成。每年认真核算下拨各院系的师资培训费用;(6)协助科里其他同志做好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7)整理并编辑了2009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90余篇,并汇编成册。(8)2009年12月作为科室负责人以来,组织了学校各项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及立项管理、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及各种教学奖的申报及评审工作。在负责期间各项工作都顺利而有序地完成。(9)除做好本职工作外还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方面的理论学习,积极参与申报教育教学课题,主持及参与省级教育教学课题数项,在教育教学类刊物发表论文数篇。做到理论与实践工作相长,相互促进。

四、该同志在工作中廉洁自律,恪尽职守,作风扎实;在日常生活及为人处事方面大方得体、热情乐观、尊敬领导、与周围同事相处融洽;注重加强自身修养,从各方面努力和完善自身,严于律己。

我们认为,该同志已具备担任科长的基本素质,建议提拔任用。

考察人:某某大学教务处

2010年9月20日

第11篇:社区干部任免主持词

社区干部任免主持词

同志们:

今天,我们来到银星社区,是受银三角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委托,就龚文英同志辞职和万文军同志任职进行安排。龚文英同志于2015年担任银星社区书记以来,一直认真开展工作,现在她因为个人原因辞去银星社区支部书记一职,银三角党工委、管委会对她的工作成绩表示肯定,对她的辞职决定表示尊重。

为了确保银星社区的党务和居务工作顺利推进,不致于因为龚文英同志辞职而出现纰漏,特安排万文军同志担任银星社区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万文军同志此前一直担任横岗村党支部副书记,有着优秀的工作业绩,银三角党工委、管委会已对其进行任前考察,深得同事和群众的一致肯定。

现在,请万文军同志做个表态发言,大家欢迎。 (万文军表态)

银三角党工委、管委会对这次银星社区的负责人任免工作非常重视,对龚文英同志的继任人员的选定是经过反复酝酿、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采取民主测评、征求意见方式,多方面,全方位了解了万文军同志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下面我就这次的两位同志的任免工作,提出几点希望:

一要奋发向上。不管是辞职的还是任职的,都是因为工作的需要,要坚持从大局出发,服从银三角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将来,龚文英同志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同样要保持蓬勃的朝气,争创一流业绩。万文军同志被提拔到新工作岗位上,要将以前在拆迁工作中锤炼出来的一不怕苦二不怕难的工作精神继续发扬,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更大成绩。

二要精诚团结。银星社区是一个富有战斗力的集体,在以前的网格工作中和现在的民情连心桥工作中,都做出了表率,在整个银三角乃至全县都有一定的美誉度。新同志到任,组成新班子,大家要尽快熟悉,更好磨合,形成最强大的合力,共同把本职工作推动好,把社区环境建设好,把为民意识强化好。

三要坚持不懈。工作中,难免碰到困难和挫折,尤其银星社区还是一个老旧社区,面对的矛盾多,问题大。新班子要有新目标,要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向着既定目标努力,不要碰到困难和麻烦就停下来、轻易放弃,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不到长城非好汉”的精神,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更上一层楼”,制定的目标才能最终实现。

同志们,今天我们只是开一个短会,任免工作安排到此结束。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各级都在围绕有效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开展工作。相信银星社区在新班子的带领下一定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第12篇:干部任免大会讲话

同志们:

我们这一次干部人事调整,是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以后,对缺额副职进行的补充调整。这次调整面比较宽,涉及干部228人,其中提拔139个,平职交流、调整89个。在提拔的干部中有一部分是非领导职务。常委会研究的时候,大家一致感到,这一次调整面比较大,特别是一些年轻的同志要走上领导岗位,迈开人生新的一步,需要给同志们提一些忠告,所以,常委会研究决定,通过干部大会的形式来进行班子的宣布。我们在家的副书记都要讲话,刚才程完忠副书记就廉政问题对同志们提出了要求,我感觉到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一个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或多或少要掌握一种权力,怎么样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成为党和人民满意的合格干部,这是对干部最起码的要求,希望同志们都要牢记在心。王永平副书记对同志们提出三条要求,就怎样当好副职、怎样加强学习、怎样干好实事讲得非常好。王建林区长是从乡镇第一线走出来的干部,他在乡镇当过副职,当过一把手,他从自己切身的人生实践中总结了五条经验,对同志们非常有用,对当前的工作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志们在即将走上新的岗位的时候,区委对同志们寄予了厚望,衷心地希望每一位同志都成为我们党和人民事业的优秀合格的领导干部,这就是召开这次大会的主要目的。

区委对这次干部调整的指导思想,基本的思路,就是坚持公道正派、选贤任能的原则,继续推进榆次干部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为榆次持续稳定的发展,在较长时期内打好干部的基础,保证榆次“五大中心”战略思路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这几年,我们在实践中总结榆次的发展经验,总结榆次历任班子的工作思路,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所创造,提出了榆次“五大中心”的战略思路。经过三年多的实践,“五大中心”在榆次的发展中,在我们的工作实践中,产生了一定的效果。榆次工业园区、榆次老城、文化中心、榆次一院、还有我们的二中,所有这些重点工程,使我们站在了一个新的高度。我们的榆次工业园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给予很高评价,工业园区的招商大楼、服务大厅,它的整个建设规划的水平达到我们全省一流的标准。省计委、省经贸委的领导看了我们榆次工业园区后说,榆次的工业园区是全省最好的。最近,山西省留学人员创业园落户榆次工业园区,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非常重大的机遇,这是涉及到榆次今后长远发展和子孙后代的大事。榆次要跨越发展、跑在前列,要实现兴区、富区、强区的目标,工业园区是一个非常重大的战略性思路。我们只有依靠这样一个载体,才能实现榆次跨越式的发展。在市场经济竞争的条件下,区域经济发展的优势就是生产要素富集程度的优势,我们只有做好这样一个平台,把全国更多的生产要素吸引到榆次,使榆次成为聚集生产要素的一个洼地,才能实现跨越式的发展。榆次工业园区是榆次发展实践中最有创造性的一个产物,它会带动我们榆次的跨越式发展,有这样的载体,形成这样一个思路,榆次才有了发展的可能。我们要保持旺盛的发展势头,创造我们非凡的榆次速度,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一个好的工作思路。比如,我们的绿色农业,我们的蔬菜,我们的红枣,我们的特种养殖,都在继续向纵深发展。我们的旅游产业从无到有,展示出了一个非常迷人的广阔的前景。我们的榆次老城虽然目前只完成了三分之一的工程,但一面世之后就给游客和观众带来强大的文化震撼力。所以我说,这是历史的神话,这是民族的智慧,这是灵魂的震撼,这是时代的绝唱。过去我讲,榆次这样一个地方可不可以做出全国一流的业绩,现在可以说,在榆次做出中国的概念的就是我们的榆次老城。将来我们榆次老城在中国是什么地位呢?就是在中国看了故宫之后必须来看榆次老城,我为榆次老城题的广告词是“看历史中国,到榆次老城”,我们就是要有这样的雄心,这样的胸怀,这样的气魄,这样的境界。榆次老城对外开放之后,接待各方面的领导非常多,“9·29”的时候同志们都参加了,刘振华省长看了老城之后非常激动,从省长基金里奖励了榆次1000万元。什么事情都要干起来寻求支持,你在那儿躺着,什么事也不干,光想着一堆困难要钱,这可能吗?干起来之后寻求支持,这是我们的基本思路,那一级领导都希望我们做出业绩来,只要你创造业绩后,都会得到各级领导的支持。现在我们看榆次老城的开发对整个社会的带动是非常大的,旅游产业是带动性、关联性非常强的产业,它会创造诸多的就业机会。

我们的旅游产业,我们的科技教育中心,都有载体。昨天二中剪彩的时候,省教育厅的张副厅长,是在山西小有名气的教育家,跑过世界很多国家的学校,看到我们二中的软件硬件,认为不要说在全国,就是放在美国都不落后。当然,我们的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是另外的事,但学校的载体,学校的硬件、软件的配套,达到了国际的水平。在当前的建设过程中,我们要站在什么样的高度来审视自己的工作,我们要站在什么样的起点来进行自己的决策,我感到这是非常重要的。我们的商贸物流中心,有百货大楼、新世纪商贸城和将来要改造新建的城市广场,都有载体,我们的文化艺术中心,其规模和品位可以说在山西省整个文化方面是绝无仅有的。

榆次有这么好的一个发展势头,我们有这样一个好的工作思路,要保持旺盛的发展势头,创造非凡的榆次速度,最最重要的是干部队伍,因为经济的最终的决定因素是人才,人才的高度决定我们今天发展的高度,我们榆次必须造就一大批有超前眼光,有前瞻性眼光,有文化眼光的干部,既有超前的前瞻性眼光,又有非常开阔的思路,还有极大的务实精神,我们榆次就会有非常灿烂的明天,我想这对于榆次是最重要的。在现阶段,我们的干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个好的单位要有一个好的一把手,一个好的一把手,就带起了一个团结的班子,这样才能创造出新的业绩。我感觉到这次干部的调整,区委是非常重视的,尽管我们是区级单位,管的就是科级干部,但我们是非常慎重的,干部用的好不好,涉及到榆次50万人民的幸福与安康,因此,这次推荐干部工作,坚持了五个原则:

第一个原则就是严格按照《条例》来进行干部的选拔。这次干部选拔,充分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这几年榆次的干部的人选是怎么样提出的呢?过程是什么样的呢?我们每次调整干部之前,都要进行年度的考核,在单位考核完以后要进行民主测评和推荐,民主推荐和测评结果要向常委会具体汇报,我们常委会研究干部是非常民主的,经过充分讨论的。那么这些人是怎么提出的呢?他不是某个领导打招呼的产物,也不是某个领导的主观想象,看到哪个好,自己从脑袋里提出来的,而是经过民主推荐出来的前一二名,是民主的程序推荐出来的,决策过程就是这样一个过程。所以我们这次调整,特别注重了单位一把手的意见,这次乡镇副职的调整,基本上按照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集体研究的意见,只要他们的意见和组织考核基本一致,我们就尊重了他们的意见。我们这次配备局里的干部时,比如农口的局级干部,我们的几大中心,也是完全听了我们中心主任的意见,他们提的意见和组织程序是一致的,就按他们的办。我们的干部任用,这次就是经过组织考核,民主推荐,部门推荐,分管领导推荐,这样一个民主的过程。

第二个原则,注重干部的政绩,注重干部的实践。使用干部的时候,注重干部的实践,注重干部的实绩,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条原则,那么看干部怎么看呢?那只有从实践第一线来看干部,这一次我们特别注重向乡镇第一线倾斜,这次乡镇调整提拔共79个人,区直机关下去的是13个,乡镇内部平移调整的是66位,乡镇缺额的16个副书记,全部从乡镇提拔,这次区直机关下去的副局级干部担任的都是副乡镇长,这就是我们任用干部的导向,注重干部的实践经验、注重干部的实践经历、注重干部的实践业绩,这是我们坚持的第二个原则。

(XX年10月27日)

耿 彦 波

同志们:

我们这一次干部人事调整,是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以后,对缺额副职进行的补充调整。这次调整面比较宽,涉及干部228人,其中提拔139个,平职交流、调整89个。在提拔的干部中有一部分是非领导职务。常委会研究的时候,大家一致感到,这一次调整面比较大,特别是一些年轻的同志要走上领导岗位,迈开人生新的一步,需要给同志们提一些忠告,所以,常委会研究决定,通过干部大会的形式来进行班子的宣布。我们在家的副书记都要讲话,刚才程完忠副书记就廉政问题对同志们提出了要求,我感觉到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一个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或多或少要掌握一种权力,怎么样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成为党和人民满意的合格干部,这是对干部最起码的要求,希望同志们都要牢记在心。王永平副书记对同志们提出三条要求,就怎样当好副职、怎样加强学习、怎样干好实事讲得非常好。王建林区长是从乡镇第一线走出来的干部,他在乡镇当过副职,当过一把手,他从自己切身的人生实践中总结了五条经验,对同志们非常有用,对当前的工作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志们在即将走上新的岗位的时候,区委对同志们寄予了厚望,衷心地希望每一位同志都成为我们党和人民事业的优秀合格的领导干部,这就是召开这次大会的主要目的。

区委对这次干部调整的指导思想,基本的思路,就是坚持公道正派、选贤任能的原则,继续推进榆次干部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为榆次持续稳定的发展,在较长时期内打好干部的基础,保证榆次“五大中心”战略思路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这几年,我们在实践中总结榆次的发展经验,总结榆次历任班子的工作思路,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所创造,提出了榆次“五大中心”的战略思路。经过三年多的实践,“五大中心”在榆次的发展中,在我们的工作实践中,产生了一定的效果。榆次工业园区、榆次老城、文化中心、榆次一院、还有我们的二中,所有这些重点工程,使我们站在了一个新的高度。我们的榆次工业园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给予很高评价,工业园区的招商大楼、服务大厅,它的整个建设规划的水平达到我们全省一流的标准。省计委、省经贸委的领导看了我们榆次工业园区后说,榆次的工业园区是全省最好的。最近,山西省留学人员创业园落户榆次工业园区,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非常重大的机遇,这是涉及到榆次今后长远发展和子孙后代的大事。榆次要跨越发展、跑在前列,要实现兴区、富区、强区的目标,工业园区是一个非常重大的战略性思路。我们只有依靠这样一个载体,才能实现榆次跨越式的发展。在市场经济竞争的条件下,区域经济发展的优势就是生产要素富集程度的优势,我们只有做好这样一个平台,把全国更多的生产要素吸引到榆次,使榆次成为聚集生产要素的一个洼地,才能实现跨越式的发展。榆次工业园区是榆次发展实践中最有创造性的一个产物,它会带动我们榆次的跨越式发展,有这样的载体,形成这样一个思路,榆次才有了发展的可能。我们要保持旺盛的发展势头,创造我们非凡的榆次速度,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一个好的工作思路。比如,我们的绿色农业,我们的蔬菜,我们的红枣,我们的特种养殖,都在继续向纵深发展。我们的旅游产业从无到有,展示出了一个非常迷人的广阔的前景。我们的榆次老城虽然目前只完成了三分之一的工程,但一面世之后就给游客和观众带来强大的文化震撼力。所以我说,这是历史的神话,这是民族的智慧,这是灵魂的震撼,这是时代的绝唱。过去我讲,榆次这样一个地方可不可以做出全国一流的业绩,现在可以说,在榆次做出中国的概念的就是我们的榆次老城。将来我们榆次老城在中国是什么地位呢?就是在中国看了故宫之后必须来看榆次老城,我为榆次老城题的广告词是“看历史中国,到榆次老城”,我们就是要有这样的雄心,这样的胸怀,这样的气魄,这样的境界。榆次老城对外开放之后,接待各方面的领导非常多,“9·29”的时候同志们都参加了,刘振华省长看了老城之后非常激动,从省长基金里奖励了榆次1000万元。什么事情都要干起来寻求支持,你在那儿躺着,什么事也不干,光想着一堆困难要钱,这可能吗?干起来之后寻求支持,这是我们的基本思路,那一级领导都希望我们做出业绩来,只要你创造业绩后,都会得到各级领导的支持。现在我们看榆次老城的开发对整个社会的带动是非常大的,旅游产业是带动性、关联性非常强的产业,它会创造诸多的就业机会。

我们的旅游产业,我们的科技教育中心,都有载体。昨天二中剪彩的时候,省教育厅的张副厅长,是在山西小有名气的教育家,跑过世界很多国家的学校,看到我们二中的软件硬件,认为不要说在全国,就是放在美国都不落后。当然,我们的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是另外的事,但学校的载体,学校的硬件、软件的配套,达到了国际的水平。在当前的建设过程中,我们要站在什么样的高度来审视自己的工作,我们要站在什么样的起点来进行自己的决策,我感到这是非常重要的。我们的商贸物流中心,有百货大楼、新世纪商贸城和将来要改造新建的城市广场,都有载体,我们的文化艺术中心,其规模和品位可以说在山西省整个文化方面是绝无仅有的。

榆次有这么好的一个发展势头,我们有这样一个好的工作思路,要保持旺盛的发展势头,创造非凡的榆次速度,最最重要的是干部队伍,因为经济的最终的决定因素是人才,人才的高度决定我们今天发展的高度,我们榆次必须造就一大批有超前眼光,有前瞻性眼光,有文化眼光的干部,既有超前的前瞻性眼光,又有非常开阔的思路,还有极大的务实精神,我们榆次就会有非常灿烂的明天,我想这对于榆次是最重要的。在现阶段,我们的干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个好的单位要有一个好的一把手,一个好的一把手,就带起了一个团结的班子,这样才能创造出新的业绩。我感觉到这次干部的调整,区委是非常重视的,尽管我们是区级单位,管的就是科级干部,但我们是非常慎重的,干部用的好不好,涉及到榆次50万人民的幸福与安康,因此,这次推荐干部工作,坚持了五个原则:

第一个原则就是严格按照《条例》来进行干部的选拔。这次干部选拔,充分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这几年榆次的干部的人选是怎么样提出的呢?过程是什么样的呢?我们每次调整干部之前,都要进行年度的考核,在单位考核完以后要进行民主测评和推荐,民主推荐和测评结果要向常委会具体汇报,我们常委会研究干部是非常民主的,经过充分讨论的。那么这些人是怎么提出的呢?他不是某个领导打招呼的产物,也不是某个领导的主观想象,看到哪个好,自己从脑袋里提出来的,而是经过民主推荐出来的前一二名,是民主的程序推荐出来的,决策过程就是这样一个过程。所以我们这次调整,特别注重了单位一把手的意见,这次乡镇副职的调整,基本上按照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集体研究的意见,只要他们的意见和组织考核基本一致,我们就尊重了他们的意见。我们这次配备局里的干部时,比如农口的局级干部,我们的几大中心,也是完全听了我们中心主任的意见,他们提的意见和组织程序是一致的,就按他们的办。我们的干部任用,这次就是经过组织考核,民主推荐,部门推荐,分管领导推荐,这样一个民主的过程。

第二个原则,注重干部的政绩,注重干部的实践。使用干部的时候,注重干部的实践,注重干部的实绩,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条原则,那么看干部怎么看呢?那只有从实践第一线来看干部,这一次我们特别注重向乡镇第一线倾斜,这次乡镇调整提拔共79个人,区直机关下去的是13个,乡镇内部平移调整的是66位,乡镇缺额的16个副书记,全部从乡镇提拔,这次区直机关下去的副局级干部担任的都是副乡镇长,这就是我们任用干部的导向,注重干部的实践经验、注重干部的实践经历、注重干部的实践业绩,这是我们坚持的第二个原则。

第三个原则,注重干部的基本素质。这次我们使用的年轻干部,特别注重干部的学历,我们希望我们榆次的干部从结构上有个大的变化。我们不搞唯学历论,有学历不一定有水平,但是,一个干部必须过文化的基本素质关,走向21世纪的干部必须起码应该接受大学的教育,这是个干部的资格问题,这次我们下去干部,前学历全部是大学专科以上的,大多数是大学本科,少数是大学专科,特别注重了干部自身的知识结构。

第四个原则,注重了干部的年轻化。这次我们下派乡镇的干部,定了一下标准是35岁左右,一般在35岁以下,最大的不能超过36岁,要继续推进我们榆次干部年轻化进程,从长远的战略眼光来培养干部,为今后几十年的发展打好干部的基础。上一次,调整乡镇干部,配了几位30岁以下的乡镇长,这就说明榆次的干部有后劲,说明榆次既出政绩又出干部。我们想在一个地方工作最简单的有两个标准,第一个是我们办了哪些事情,乡镇一样,部门也一样,你在任上做了几件事情,拉出一二三四五,非常直观,非常简单,这是一条。第二条是,我们事业发展之中出了多少干部,我们这个地方的干部是不是有希望,有没有美好的前景,有没有人生美好的前途,我觉得这是最重要的指标。作为这样一个指标,我们干部的年轻化是非常重要的,年轻化就有后劲,他才能一浪推一浪的前进,那么从我们榆次长远的发展战略高度来讲,榆次要加大年轻化的步子。

第五个原则,注重班子的结构。这次我们注重了班子的专业结构,班子的气质结构,进行了班子结构的优化,对少数班子的干部进行了交流。一些干部在一些地方时间长了,适当地换一换岗位,时间长了的好处就是熟悉这方面工作。另一方面大家也都想换换新的岗位,增加一下敏感性,增加一些新鲜感,能够更好地工作。所以对一些干部进行了调整优化。

我们的思路是努力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创造一个干事创业用人导向,创造一个选贤任能的用人规则。我们一直讲,要在榆次创造一个政治清明的小气候,让我们的干部只要埋头苦干,就有一个好的结果,这是我们主观的一个想法。从榆次用人的情况来看,榆次不存在跑官卖官的情况,我们现在完全是有条件有资格说这样的话。榆次提拔了这么多干部,好多干部我们连面都没有见过。有些干部主动来找领导,主动推荐自我,我说这不属于跑官的范围,大家来推销自我,宣传自我,来找领导,说适合干什么,有什么专长,这完全可以。通过谈话来了解干部,这也是我们识人的一个重要渠道。尽管这样,我深深感到,“事之至难,莫如知人,知人不易,人不易知”,怎样做到知人善任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尽管是我们的主观愿望,我在这里不敢百分之百说每一个干部都用得非常好,在干部方面一点问题也没有,我不敢把话说得这么绝对、这么满,因为识人用人是个千古难题。过去曾国藩先生写了一部书叫《冰鉴》,他是怎么认人呢?他是通过结合传统的相面术,把相面带到他的实践中。曾国藩认为,人的“一身精神,具乎两目”,人有三宝精气神,看干部有没有精气神,主要是看你的两眼有没有神。目光滞呆,面如灰土,你这个干部肯定没有希望。“一身骨相,具乎面部”,首先要看你的面部。当然这是唯心的东西。在新的条件下用人选人任人,我们只能看干部的业绩,用实践来考核干部,但是我们现在的实践,我们一些部门的同志,我们好多干部的工作不是用尺子量的,不是数据化的,我们的工作具有模糊性,他不是一个精确的系统数字,干部有没有能力,是不可能用尺子量出来的,这就增加了我们选人用人知人方面的难度。我感到我这个本事还是有限的,我的主观愿望就是常对同志们讲,一定要把榆次真正能干的干部都挖出来、用起来,我们现在缺人才,我们经常感到人才的短缺,经常发出这样的慨叹,我们的人才还是少啊!不要把真正的人才淹没了,我们各项事业都需要非常优秀的人才,我们在人才问题上没有任何的框框,选谁用谁哪有什么框框,我们有亲疏远近吗?有什么所谓的“感情交流”吗?我说的是背后的所谓的感情的交流,大家跑一跑啊,送一送啊,有那样的情况吗?我们希望广开思路,广开渠道,把榆次真正的人才用起来,现在我们的好多岗位还是缺优秀人才啊。哪一方面有优秀人才大家可以推荐。我们在常委会上讲,榆次把好干部、优秀人才都用起来了。当然有些同志还没有用起来,不是不好,他们来找我说,我们单位的干部都用起来了,就留下我一个。我说,不是你不优秀,而是指标有限。过去有句玩笑话,人人都有帝王相,就是人多轮不上,意思就是位置有限,但是我们干部使用是个动态的过程,现在用不上并不意味着将来用不上。现在没有用起你,对你也是一种考验,包括我们的一些干部对调整的位置不太满意。这对你是一种考验,如果你能经得起这种考验,让实践证明你不管在任何一个岗位都能任劳任怨,这就是好干部。人生的机遇是处处都存在的,现在用不上你也是一个机遇,为什么呢?现在不用你,表示明天有一个机遇。我们的干部说,你不用我,我牢骚满腹,我没有面子了,我不能活人了,我对不起大家,我非常的惭愧,我活得不体面。我说这就麻烦了,背着这么个包袱,不好好工作,你还能用吗?哪一级组织见干部闹意见、发牢骚,就用起你,有这种情况吗?所以你等于把自己的后路给断了。同志们,组织的安排与你的主观愿望可能有不相符的时候,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多互相理解,同志们要平心静气地接受。一个成功的人要做到三条,哪三条呢?第一条要有度量去容忍那些不可改变的事,要有宽阔的胸怀,暂时不能改变的要容忍下去。第二条是要有勇气去改变可能改变的事情,可能改变的事要有勇气,不能未见困难先输三分,要有勇气去改变可能改变的事。第三句话就是要有智慧去区别那些可能改变的和不能改变的事情。我想成功的人生,这三条是非常重要的。有一个退下来的老领导说了三句话,第一句是官大官小没完没了。官职多大是够呢?第二句是钱多钱少都有烦恼;第三句话是这好那好身体健康最好。我感觉这是非常有智慧的人生总结,我感到人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平心静气的对待,就是一时有气,在所难免,人活一口气,人是气的凝聚物,但是稍微有一点气的时候同志们一定要放开,调整自己的心态。调整好心态我们才能面对人生,才能有美好的人生,才能创造机遇,才能抓住机遇,这是人生的辩证法。

第13篇:干部任免情况自查报告

L Y区民政局关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自 查 报 告

区委组织部:

2008年以来,民政局党委十分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提拔、任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严格控制股级职位和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自觉执行《条例》所规定的内容,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使民政局全体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根据区《关于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民政局党委结合《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对2008年以来股级干部任免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情况

2008年以来,民政局党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领导干部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学深、学透,贯彻执行到位。党委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认真抓好学习:一是要求组织人事干部首先学好《干部任用条例》,正确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及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要求,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上下功夫。二是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实,使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广大职工了解《干部任用条例》,为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

1 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集中辅导、座谈讨论等形式深入推进《条例》学习,全面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二、股级干部选拔使用情况

1、“三定”方案的编制情况

民政局按照编制(商梁政办[2010]76号文件)规定,应有正股级领导干部职数9名,内设机构9个——综合股、政工股(社会工作股)、优抚股、救灾和社会福利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老龄工作股、民间组织管理股(民间组织执法监察股)、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股、区划地名股。

2、单位存在的实际情况

2008年以来,民政局一直延续着原来民政职能的划分,没有进行股级干部的新任命。现有在职机关干部42人,机关内设股室13个——办公室、政工股、优抚股、群工室、社会股、老龄股、地名办、财务股、民政股、基层政权股、退伍办、军休办、慈善协会(筹)。其中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7人,正股级干部13人、副股级干部8人。

三、存在问题

1、机关行政编制过紧,人少事多的矛盾十分突出。2008年以来,民政工作职能不断扩展,任务不断增加,民政工作线长面广,承担着20多个大项100多个小项工作任务,民政工作力量没有相应加强,出现了工作人员不足,难于适应工作需要的现象。局机关有些股室处于一室一人状态,人少事多的矛盾十分突出,多项民政工作难于为继。

2、机关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股级干部断层明显,难于适应民政发展需要。我局42名在编机关行政干部,年龄最小的28岁,

2 年龄最大的59岁;30岁以下的仅3人,30-40岁的8人(其中领导班子1人),40-50岁的14人(其中领导班子3人),50岁以上的17人,平均年龄49.57岁。机关现有业务股室的正股级干部中年龄最小的39岁,最大的59岁,年龄在40岁以下仅2人,50岁以上的有7人;人员老化,骨干队伍年龄结构断层,制约了民政工作创新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下一步,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大《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规范性,进一步强化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监督检查,按照规定程序、方法、步骤,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保证干部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建议:

1、增加区级民政机构人员编制。按照民政工作职责和任务,以有人做事为原则,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区(县)级民政局机关定编30人为宜。

2、建立科学合理的股级干部进退机制。对于在正股级岗位任职满8年,年龄50岁以上的,推荐为副主任科员人选,由上级组织部门审批备案。从而形成股级干部科学合理的进退渠道,解决中层骨干断层严重的现象,提升广大中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3、对于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而没有明确的、实际已在职在岗多年正股级干部,请人事部门给予重新认定。

中共LQLQLQ民政局委员会

2012年10月17日

第14篇:干部任免的通知

土城镇中心学校文件 土教字【2008】09号土城镇中心学校 关于中小学校长、中层干部任免的通知中学、各小学: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 高明儒同志任土城初中校长; 陈绍兵同志任龙坪小学校长; 王德成同志任土城中心小学校长; 王厚清同志任白鸡小学校长;

张永国同志任通省小学校长,免去原通省初中教导主任职务; 张科银同志任堤坪小学校长; 魏军成同志任马蹄小学校长; 贾永强同志任土城初中副校长,免去原通省初中校长职务; 李传军同志任土城初中教导副主任,免去原塘埂小学校长职务; 宋仁学同志任土城初中政教副主任,免去原通省初中政教主任职务; 况成鄂同志任通省小学教导主任,免去原通省小学校长职务。

房县土城镇中心学校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第15篇:社团干部任免制度

学生社团干部任免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增强干部的责任感,吸收学习好,工作能力强,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同学加入学生社团,提高学生社团的感召力和整体战斗力,制定如下任免制度:

1、学生社团干部推荐(须填写干部推荐考核表);

2、学生社团干部必须参加竞聘演说,并投票选举产生,校团委社团部拥有一票否决制。

3、学生社团干部的基本条件是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和学院纪律及有关规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服从学院党政团组织的领导。

4、学生社团干部必须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和学校有关部门的规定,拟定本协会的规章和制度。

5、学生社团主要干部由校团委社团部组织的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6、校团委社团部有权罢免学生社团干部,但是必须经过校团委社团部主要负责人审议,然后报团委老师,由团委老师决定。

7、对于上一届社团干部推荐的社团接班人,必须经过校团委社团部的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成为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如果不合格,校团委社团部有权面向全校公开招聘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

8、学生社团干部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义务心,切实做好\"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工作宗旨,集体荣誉感强。

9、学生社团干部在个人思想政治方面,应做到成熟稳重,作风正派,原则坚定,组织纪律性强,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

10、学生社团干部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在工作中能积极主动、有计划性、有针对性、高效率地完成本职工作。

11、学生社团干部对现任工作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缺乏开展现有工作的能力和动力,而对其他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兴趣时,可以主动书面申请调换职务。

12、学生社团干部因个人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无法协调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成绩明显下降的、自身领导和组织能力不够,无法正常开展相关工作的、不能很好地处理与同学的人际关系,在工作中缺乏相应的群众基础、无法履行干部工作职责的,可以向校团委社团部提出书面申请辞职,经团委老师批准后即可离职。

13、由于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出现重大失职时,必须自动提出辞职。

附:本准则最终解释权贵校团委社团部

第16篇:少先队干部会议记录

高 渡 中 心 小 学

少 先 队 会 议 记 录

2012年秋学期

九月份少先队干部会议记录

时间: 9月6日 地点:会议室

参加人员:少先队大队委全体成员 主持:辅导员 内容:

1、

评选新一届少先队大队委,明确职责 大队长:肖晖燕 副队长:肖润 大队旗手:邱雨航 卫生委员:刘许鹏 宣传委员:张月圆 组织委员:肖明聪 学习委员:杨心如

2、值日安排

卫生、红领巾、班风纪律检查

星期一:杨心如

琴(检查

一、四年级组) 星期二:张

刘许鹏(检查

一、四年级组) 星期三:周瑞池

肖明聪(检查

一、四年级组) 星期四:巩

润(检查

一、四年级组) 星期五:刘

影(检查

一、四年级组) 星期一:肖晖燕

张月圆(检查

二、三年级组) 星期二:王

胡婷婷(检查

二、三年级组) 星期三:芮

阳(检查

二、三年级组) 星期四:周

宋倩倩(检查

二、三年级组) 星期五:魏

张汉年(检查

二、三年级组)

星期一:池

孙小雅(检查

二、三年级组) 星期二:张

刘绪东(检查

二、三年级组) 星期三:张雨欣

徐梦菲(检查

二、三年级组) 星期四:徐

月(检查

二、三年级组) 星期五:张

陈倩倩(检查

二、三年级组) 路队检查(1-6年级)

星期一:张

星期二:薛

星期三:肖

赵婷婷

星期四:王娇娇

张好文 星期五:唐苏惠

3、

学习《四小小学日常行为检查细则》

4、

值日要求: A、值日生佩戴袖章。 B、每天更新值日栏。 C、检查要公平、公正。

D、肖晖燕同学负责每周的总分评比;

E、每周一上午课间操时,大队长宣布上周的流动红旗获得班级,并颁发流动红旗。

5、大队长和副大队长训练新一届升旗手。

时间:2010年9月18日

地点:会议室

参加人员:少先队值日干部 主持:辅导员 内容:

1、总结上周工作:值日栏更新及时;值日干部工作认真负责。

2、存在的问题:

a、值日生没有佩戴袖章值日。 b、有些值日生不能按时到岗值日。

3、本周工作

a、中午执勤时间改在13:30点。 b、值日员要认真检查红领巾的佩戴情况。

十月份少先队干部会议记录

时间:2010年10月11日,星期一 地点:会议室

出席:少先队值日小组组长 缺席:无 主持:辅导员 内容:

一、总结上月少先队工作情况

1、值日工作认真、主动,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

2、值日栏做到了及时更新,登记详细。

二、明确任务

1、各小组长要认真督促本组值日生做好值日工作,要求:

佩戴值日袖章;从教室后门进入教室检查红领巾的佩戴情况和卫生情况。

2、早、午自习时各检查一次公共区卫生,督促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

3、做好每天的值日登记,不能涂改分数。

4、做好每天的值日栏更新,要求字迹工整,写清日期、值日生名字。

三、检查时间: 早上:8︰00 中午:12︰40

时间:2010年10月25日 地点:会议室 出席:升旗手 缺席:无 主持:辅导员 内容:

一、任务

少先队选派优秀升旗手训练各周的升旗手。 二:要求

1、提前一周做好升旗手的训练工作,每次升旗前进行一次训练,做到熟练、迅速。

2、训练升旗手养成良好习惯,升旗的姿势、着装、表情等。

十一月份少先队干部会议记录

时间:2010年11月8日,星期一 地点:会议室

参与者:少先队大队委全体成员 主持:辅导员 内容:

1、总结十月份工作: 值得肯定的地方

a、工作认真负责,做到了公平、公正。 b、日志栏更新及时。

c、大队长工作主动、积极,每周及时做好优秀班级的评比工作。 b、杨兰英同学统分工作认真、负责、及时。 存在的问题

a、公共区的划分不清楚 b、值日本填写不工整

2、本月工作需注意的地方

a、重新熟悉各班公共区,公共区划分图下发到每个值日生手中 b、要加强公共区的检查、督促工作

c、每周的国旗下讲话由大队委提前向各班传达 d、各班要及时做好升国旗的准备工作。 e、少先队要督促各班上交广播稿资料。

十二月份少先队干部会议记录

时间:2010年12月6日 地点:会议室

参与者:少先队大队委全体成员 主持:辅导员 内容:

1、总结十一月份工作: 值得肯定的地方

a、少先队工作虽然遇到了困难,但同学们一直认真负责,做到公平、公正。

b、大队长工作主动、积极,认真负责少先队大队部的日常工作,每周及时做好优秀班级的评比工作及督促每周广播稿和国旗下讲话稿的存档工作。

C、杨兰英同学统分工作认真、负责、及时。 存在的问题

a、各执勤小组组长如发现什么情况应及时向各班班主任反映,少先队的工作本就是督促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

b、卫生检查时如发现纸屑除扣相应班级的分外,自己要主动清理。

2、本月工作需注意的地方 a、要加强公共区的检查、督促工作

d、每周的国旗下讲话由大队委提前向各班传达,认真做好讲话准备工 作。

d、各班要及时上交国旗下讲话稿。 e、少先队要督促各班上交广播稿资料。

第17篇:04队干部会议记录

2011年少先队干部会议记录

九月份少先队干部会议记录

时间:9月6日

地点:队室

参加人员:少先队大队委全体成员 主持:辅导员

内容:

1、评选新一届少先队大队委,明确职责 大 队 长:张钦儒

副大队长:宗雨森

组织委员:储天阔

学习委员:濮云梦

文娱委员:刘欢

宣传委员:徐婧

体育委员:顾玎

劳动委员:周静宜

2、值日安排

星期一潘恂武 胡子午 李欣怡姜宗颖 星期二湛姗姗 穆诗龙高雅心 钟金 星期三龚紫颜徐磊邱章启李 航 星期四吴 冰聂美会穆伟廖能飞 星期五胡子午许诺陈梦瑶赵薇

3、学习《李堡小学日常行为检查细则》

4、值日要求:

A、值日生佩戴袖章。

B、每天更新值日栏。

C、检查要公平、公正。

D、李慧同学负责每周的总分评比;

5、大队长和副大队长训练新一届升旗手。

十月份少先队干部会议记录

时间:10月15日

地点:队室

参加人员:少先队值日干部

主持:辅导员

内容:

1、总结前阶段工作:争星榜更新及时;值日干部工作认真负责。

2、存在的问题:

a、值日生没有佩戴袖章值日。

b、有些值日生不能按时到岗值日。

3、本周工作

a、中午执勤时间改在112:30点。

b、值日员要认真检查红领巾的佩戴情况。

十一月份少先队干部会议记录

时间:10月11日

地点:队室

出席:少先队值日小组组长

缺席:无

主持:辅导员

内容:

一、总结上月少先队工作情况

1、值日工作认真、主动,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

2、争星榜做到了及时更新,登记详细。

二、明确任务

1、各小组长要认真督促本组值日生做好值日工作

2、早、午自习时各检查一次包干区卫生,督促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

3、做好每天的值日登记,不能涂改分数。

4、做好每天的值日栏更新,要求字迹工整,写清日期、值日生名字。

三、检查时间:

早上:8:00

中午:12:30

十二月份少先队干部会议记录

时间:12月2日

地点:队室

参与者:少先队大队委全体成员

主持:辅导员

内容:

1、总结工作:

值得肯定的地方

a、工作认真负责,做到了公平、公正。

b、争星榜更新及时。

c、大队长工作主动、积极,每周及时做好优秀班级的评比工作。 b、李慧同学统分工作认真、负责、及时。

存在的问题

a、公共区的划分不清楚

b、值日本填写不工整

2、本月工作需注意的地方

a、重新熟悉各班公共区,公共区划分图下发到每个值日生手中 b、要加强公共区的检查、督促工作

c、每周的国旗下讲话由大队委提前向各班传达

d、各班要及时做好升国旗的准备工作。

e、少先队要督促各班上交广播稿资料。

第18篇:少先队干部会议记录

瑶理小学2010年少先队干部会议记录

九月份少先队干部会议记录 时间: 9月6日 地点:会议室

参加人员:少先队大队委全体成员 主持:辅导员 内容:

1、评选新一届少先队大队委,明确职责 大 队 长:徐桥香

副大队长:姜悦组织委员: 张平艳、姜国柳、姜国权等

2、值日安排

星期一二年级值周生 星期二三年级值周生 星期三四年级值周生 星期四五年级值周生 星期五六年级值周生

3、学习《四小小学日常行为检查细则》

4、值日要求: A、值日生佩戴袖章。 B、每天更新值日栏。 C、检查要公平、公正。

D、赵永德同学负责每周的总分评比; E、每周一上午课间操时,大队长宣布上周的流动红旗获得班级,并颁发流动红旗,贴出小红旗。

5、大队长和副大队长训练新一届升旗手

6、时间:2010年9月18日星期一

地点:会议室

参加人员:少先队值日干部 主持:辅导员 内容:

1、总结上周工作:值日栏更新及时;值日干部工作认真负责。

2、存在的问题:

a、值日生没有佩戴袖章值日。 b、有些值日生不能按时到岗值日。

3、本周工作

a、中午执勤时间改在13点。

b、值日员要认真检查红领巾的佩戴情况

十月份少先队干部会议记录

时间:2010年10月11日,星期一 地点:会议室

出席:少先队值日小组组长 缺席:无 主持:辅导员 内容:

一、总结上月少先队工作情况

1、值日工作认真、主动,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

2、值日栏做到了及时更新,登记详细。

二、明确任务

1、各小组长要认真督促本组值日生做好值日工作,要求:

佩戴值日袖章;从教室后门进入教室检查红领巾的佩戴情况和卫生情况。

2、早、午自习时各检查一次公共区卫生,督促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

3、做好每天的值日登记,不能涂改分数。

4、做好每天的值日栏更新,要求字迹工整,写清日期、值日生名字。

三、检查时间: 早上:8︰00 中午:12︰40

时间:2010年10月25日,星期一 地点:会议室 出席:升旗手 缺席:无 主持:辅导员 内容:

一、任务

少先队选派优秀升旗手训练各周的升旗手。 二:要求

1、提前一周做好升旗手的训练工作,每次升旗前进行一次训练,做到熟练、迅速。

2、训练升旗手养成良好习惯,升旗的姿势、着装、表情等。

十一月份少先队干部会议记录时间:2010年11月8日,星期一 地点:会议室

参与者:少先队大队委全体成员 主持:辅导员 内容:

1、总结十月份工作: 值得肯定的地方

a、工作认真负责,做到了公平、公正。 b、日志栏更新及时。

c、大队长工作主动、积极,每周及时做好优秀班级的评比工作。

b、杨兰英同学统分工作认真、负责、及时。 存在的问题

a、公共区的划分不清楚 b、值日本填写不工整

2、本月工作需注意的地方

a、重新熟悉各班公共区,公共区划分图下

发到每个值日生手中

b、要加强公共区的检查、督促工作

c、每周的国旗下讲话由大队委提前向各班传达

d、各班要及时做好升国旗的准备工作。 e、少先队要督促各班上交广播稿资料。

十二月份少先队干部会议记录时间:2010年12月6日,星期一 地点:会议室

参与者:少先队大队委全体成员 主持:辅导员

内容:

1、总结十一月份工作:

值得肯定的地方

a、少先队工作虽然遇到了困难,但同学们一直认真负责,做到公平、公正。

b、大队长工作主动、积极,认真负责少先队大队部的日常工作,每周及时做好优秀班级的评比工作及督促每周广播稿和国旗下讲话稿的存档工作。

C、杨兰英同学统分工作认真、负责、及时。 存在的问题

a、各执勤小组组长如发现什么情况应及时向各班班主任反映,少先队的工作本就是督促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

b、卫生检查时如发现纸屑除扣相应班级的分外,自己要主动清理。

2、本月工作需注意的地方

a、要加强公共区的检查、督促工作

d、每周的国旗下讲话由大队委提前向各班传达,认真做好讲话准备工作。

d、各班要及时上交国旗下讲话稿。 e、少先队要督促各班上交广播稿资料。

第19篇:五河县干部任免情况汇总

2010年五河县干部任免情况汇总(20110211)

戴 鹏、李颖固两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挂职); 王成图同志任城关镇党委书记;

张 伟同志任县经信委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丙成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孙发童同志任县农委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钱 帅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鲍文娟同志任县文广体新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左宗元同志任县卫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冯建兵同志任县计生委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盛夕武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许衍庆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法制办主任职务; 邱 华同志不再担任县发改委党组成员职务; 于恒亮同志任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县物价局副局长; 崔 峰同志任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王 曙同志任县政府咨询组副组长;

高明会同志不再担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职务; 郝 亮同志任县政府咨询组副组长;

李贵兵同志任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免去其县财政局党组书记职务; 张耀武同志任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郭泽慧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县城投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免去其县招标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樊向东同志任县人社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尹翠萍同志任县人社局副局长、党组书记;

丁 伟同志任县人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正科级); 彭晓光同志任县人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陈秀峰同志任县人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王秀芹同志任县人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蔡道平同志任县环保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环保局总工程师职务; 朱增新同志任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徐家友同志任县交通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陆 静同志任县交通局党委书记,免去其县公开办主任职务; 马 飞同志任县交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汪升爱同志不再担任县交通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职务; 孙仁成同志不再担任县农委副主任、党委委员职务;

张耀对同志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广体新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免去其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职务; 孔 赞同志任县文广体新局党组书记;

张开亮同志任县文广体新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李 磊同志任县文广体新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胡茂友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职务; 张奋战同志任县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吕有辉同志任县行政执法局局长、党组书记,县市容局局长; 祁开军同志任县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县市容局副局长; 张 洪同志任县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其县畜牧水产局党组成员职务;

张文杰同志任县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其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 (沱湖湿地保护) 管理处副主任、党工委委员职务; 郏正国同志任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 维同志任县安监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 李子文同志任县安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其县农委党委委员(挂职)职务; 常秀峰同志任县安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其县粮食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职务;

魏永梅同志任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顾为国同志任县招商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主持行政工作),免去其县政府办副主任职务;

王卫华同志任县招商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县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王德斌同志任县招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单志贤同志任县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 张从学同志任县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刘会辩同志任县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胡 雁同志任县编办主任,免去其县新经济组织党工委书记职务; 张 艳同志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局长; 裴锦茹同志任县总工会主席;

张 展同志任县委督查组副组长,免去其县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职务; 顾登奎同志任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免去其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职务;

马昌龙同志任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沫河口工业区(精细化工园区)管委会主任;

陈先璜同志任城关镇纪委书记,免去其城关镇副镇长职务; 王培操同志任浍南镇纪委书记; 杨正权同志任申集镇纪委书记;

刘士清同志不再担任县国家保密局局长职务; 华柏松同志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发兵同志任县档案局(馆)副局(馆)长,试用期一年; 李如对同志不再担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对台办主任职务; 王世堂同志任县林业局党组书记; 王邦华同志任县林业局局长; 孙家忠同志任县教育局局长;

陈宏政同志任大新镇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免去其县委办副主任职务;

曹永茂同志不再担任浍南镇党委书记职务;

曹玉门同志任浍南镇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免去其双忠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职务;

刘家鹏同志任双忠庙镇党委书记,免去其临北回族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职务;

胡 跃同志任县卫生局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免去其县医院院长、党委书记职务;

张茂飞同志任县卫生局局长,免去其县计生委副主任职务; 任艾冰同志任县文明办主任,免去其县卫生局局长、党委书记职务; 刘伶明同志任县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免去其县文明办副主任职务; 丁 伟同志任县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袁 健同志挂任沫河口镇党委第一书记(一年); 宋在昌同志挂任武桥镇党委第一书记(一年); 李智光同志挂任新集镇党委副书记(一年); 贾玉勤同志挂任城关镇党委副书记(一年); 陈学东同志挂任头铺镇党委副书记(一年); 赵 磊同志挂任城关镇党委副书记(一年);

正式任用张干同志为县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主任(副科级),挂任头铺镇党委副书记(一年);

王秀芹同志挂任朱顶镇党委副书记(一年); 张翠芹同志挂任小溪镇镇长助理(一年); 李成斌同志挂任大新镇镇长助理(一年); 郑运庄同志挂任临北回族乡党委副书记(一年); 李 军同志挂任沫河口镇党委副书记(一年);

蔡道平同志任县经济开发区沫河口工业区(市精细化工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县环境保护局沫河口园区分局局长,挂任沫河口镇党委副书记(一年);

白洛阳同志挂任小圩镇党委副书记(一年); 沈 光同志挂任申集镇党委副书记(一年); 吴 杰同志挂任沱湖乡党委副书记(一年);

丁星灿同志挂任县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一年);

杨永春同志挂任县经济开发区沫河口工业区(市精细化工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一年);

王培操同志挂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一年); 姜德忠同志任朱顶镇党委书记,免去其东刘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职务; 王启卫同志任东刘集镇党委书记,免去其沱湖乡党委书记、乡长,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沱湖湿地保护)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吴 亚同志任沱湖乡党委书记,提名为人民政府乡长人选,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沱湖湿地保护)党工委副书记, 免去其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常委职务;

陈宏政同志任大新镇党委书记; 曹玉门同志任浍南镇党委书记;

张元永同志任双忠庙镇党委副书记,提名为人民政府镇长人选,免去其团县委书记职务。

提名郭志先同志为朱顶镇人大主席人选,免去其武桥镇党委委员职务; 提名胡开平同志为临北回族乡人大主席人选; 提名周礼同志为申集镇人大主席人选;

提名陈寿尧同志为沱湖乡人大主席人选,免去其小圩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訾庆学同志任沫河口镇党委委员,提名为沫河口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人选,免去其小溪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郎德飞同志任县沫河口镇党委委员,提名为沫河口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人选,免去其申集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丁云红同志不再担任小溪镇党委书记职务; 顾晓峰同志不再担任朱顶镇党委书记、镇长职务; 曹金魁同志不再担任头铺镇人大主席职务; 免去盛宏凤同志的浍南镇党委委员职务;

曹永茂同志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副书记、第一副主席;

梁作庭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免去其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科级侦查员职务;

高永飞同志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免去其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职务;

樊立新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免去其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职务;

冯从光同志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品监管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队长职务; 张贤成、刁元军、郭晓奋三同志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顾 飞同志任五河一中校长(试用期一年)、党总支书记; 吴 标同志任五河二中党总支书记; 王培芳同志任五河三中党总支书记; 郑 伟同志任五河一中副校长(挂职两年); 邓 浩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挂职两年)

胡 照同志任刘集中学校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丁 伟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孔 军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其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 (沱湖湿地保护) 管理处副主任、党工委委员职务; 刘善训同志不再担任县教育局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吴大传同志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正式任用杨大松同志为县行政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正科级); 正式任用杨健同志为县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区管委会主任; 正式任用李向前同志为县对外宣传办公室(县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原身份不变,副科级);

正式任用方体远同志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正式任用王尔朋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庭长(副科级); 正式任用曹沛专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小圩法庭庭长(副科级); 正式任用贺国庆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沫河口法庭庭长(副科级); 正式任用郭保同同志为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副科级); 正式任用郭术桥同志为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督查大队)教导员(副科级);

正式任用孙义霞同志为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教导员(副科级); 正式任用赵辉同志为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重案中队队长(副科级); 正式任用沈旭辉同志为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技术中队)主任(副科级);

正式任用吴涌同志为县公安局城关责任区刑警队队长(副科级); 正式任用曹军同志为县公安局浍北责任区刑警队队长(副科级); 正式任用朱明龙同志为大新派出所所长(副科级); 正式任用郭韶军同志为双忠庙派出所所长(副科级); 正式任用郭晓波同志为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长(副科级); 正式任用陈海涛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正式任用俞维安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正式任用李莉同志为县统计局总统计师(副科级)。 杨 昆同志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免去王超同志的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职务;

屈 伟同志任县委机要局(密码管理局)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杨 飞同志任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纪工委书记; 刘守攀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朱前进同志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县司法局沫河口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 伟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 迪同志任县水利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志超同志任县文化广电体育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主任职务;

陈传舟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小圩镇党委委员职务;

赵士景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大新镇党委委员职务;

于如锦同志任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杨德胜同志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谢明光同志任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免去其县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区党工委委员职务;

孙 枫同志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党支部书记(副科级); 黄志刚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党委委员; 华卫东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姚绍太同志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曹 斌同志任县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免去其县委副科级组织员职务;

王云侠同志任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免去其小溪镇党委委员职务; 孙新运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姜 义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光明同志任头铺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明亮同志任头铺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姚启刚同志任朱顶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其锋同志任小溪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彭朝青同志任小溪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陈 刚同志任浍南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陈作军同志任东刘集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钟 声同志任小圩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庆冰同志任申集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沈泽光同志任武桥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高竹生同志任武桥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士庆同志任沱湖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朱俊昌同志任长淮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朱 波同志任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高 如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免去其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主任职务;

王庆功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正式任用凌应琴同志为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正式任用王尊昌同志为县财政局总会计师(副科级);

正式任用朱永同志为县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综合室主任(副科级); 正式任用房发友同志为县纪委、监察局宣传教育研究室主任(副科级); 正式任用倪家胜同志为县纪委、监察局政风建设、外来投资者、个私企业、行政服务投诉受理中心主任(副科级);

正式任用梁杉同志为县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副科级); 正式任用乔恒同志为县财政局农村财政管理局局长(副科级)。 胡维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党组书记; 顾为国同志任县招商局(对外合作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房发友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县纪委、监察局宣传教育研究室主任职务; 正式任用姚启高同志县委党校副校长; 正式任用邓衍刚同志为五河一中副校长; 正式任用朱儒标同志为五河一中副校长; 正式任用杨进同志为五河二中副校长; 正式任用张文如同志为五河二中副校长。

第20篇:近期我省干部任免信息

近期我省干部任免信息

姚 斌 同志 任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成员、书记

杨伯明 同志 任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肖晓军、何晓平、甘映平、刘文芝、李凯 同志 任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郝凯临 同志 任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

向泽朗 同志 任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党委书记、党组成员

任永昌 同志 任农业厅厅长、党组成员、书记

姜文康、张强、祝钧、杨朝波、祝春秀、牟锦毅、涂建华 同志 任农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舒 军 同志 任农业厅机关党委书记、党组成员

李学东 同志 任省纪委、监察厅派驻农业厅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农业厅党组成员

潘海平同志 任农业厅总农艺师、党组成员

肖小余 同志 任农业厅总经济师、党组成员

杨昌明 同志 任农业厅巡视员

沈 骥 同志 任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党组成员、书记

王雪、张祖芸、杜波、张波、欧力生 同志 任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冉茂琴 同志 任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党委书记、党组成员

宋世贵 同志 任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

慕新海 同志 任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书记兼省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免四川博览事务局局长、党组书记、成员

唐宏、张继勇、谭欣、张涛 同志 任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孙 胜 同志 任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党委书记、党组成员

罗 雷 同志 任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党组成员

周国良 同志 任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成员、书记

赵 勇 同志 任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党组成员兼省版权局局长

张晓杰、黎万恒、于丽、彭佳、周青 同志 任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曾祥明 同志 任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成员

杨 静 同志 任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党委书记、党组成员

贾玉刚 同志 任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巡视员

于 丽 同志 免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邵革军 同志 任省信访局局长、党组成员、书记兼省委省政府信访办主任

杨旭、邓大江 同志 任省信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程兴洋 同志 任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信访局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省信访局党组成员

李宇卫 同志 任省信访局副巡视员

牛建平同志 任省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保留正厅级)

罗光辉、魏兴亮 同志 任省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保留副厅级)

底 瑜 同志 任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党委委员、书记

唐 燕 同志 任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谦祥、陈建平同志 任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党委委员

谭嘉林 同志 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党组成员、书记

刘华军、陈建春、谢民 同志 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王小东 同志 任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

郑晓幸 同志 兼任省文物局局长

王 琼 同志 任文化厅副厅长

刘中伯 同志 兼任省重大办主任

郑 莉 同志 任四川博览事务局局长、党组成员、书记

周敏谦 同志 任省委台办(省政府台办)主任

刘俊杰 同志 免省委台办(省政府台办)主任

姚义贤 同志 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党组成员、书记,省食品安全办主任

崔兆全 同志 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党组书记、成员,省食品安全办主任

李文星 同志 任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宾军宜 同志 任林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蒋天宝 同志 任德阳市委委员、常委

易 杰 同志 任德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政府常务工作)

马 健 同志 任省委统战部副厅级纪检专员

张凤羽 同志 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周 鸿 同志 任省知识产权局机关党委书记、党组成员

张志怀 同志 任省社科联机关党委书记、党组成员

赵世勇 同志 任遂宁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免凉山州委副书记、常委、委员

王川红 同志 任省政府金融办主任,免达州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

李 清 同志 任自贡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委书记

赵 辉 同志 任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免攀枝花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

杨自力 同志 任攀枝花市委副书记,免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于会文 同志 任攀枝花市委委员、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政府常务工作),免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郭亨孝 同志 任达州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林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许春秀 同志 任甘孜州委常委,免甘孜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张永德 同志 任甘孜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郑 备 同志 兼任遂宁市船山区委书记

周霖临 同志 免遂宁市船山区委书记

冯 键 同志 任省委副秘书长(兼)

黄 林 同志 任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书记,免省委党建办副主任

陈冠松 同志 任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免泸州市委常委、委员

李 酌 同志 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免眉山市委常委、委员

崔雨风 同志 任省委藏区办专职副主任

林 梅 同志 任省纪委、监察厅派驻商务厅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商务厅党组成员

喻在岗 同志 任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地税局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省地税局党组成员,免省委办公厅副厅级秘书

郭东军 同志 任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工商局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省工商局党组成员

丁宗进 同志 任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免省纪委、监察厅副厅级纪检监察专员

王 勇 同志 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党委书记、党组成员

陈 岚 同志 任四川日报报业集团总编辑、党委副书记、四川日报社总编辑

罗晓岗 同志 免四川日报报业集团总编辑、党委副书记、委员,四川日报社总编辑

罗大玉 同志 任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党委书记、校长,免乐山师范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常委、委员

杜幼文 同志 免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党委书记、校长

杨胜宽 同志 任乐山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免乐山师范学院纪委书记

胡 丹 同志 任乐山师范学院院长、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西华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委员

周介铭 同志 任四川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免四川师范大学校长

丁任重 同志 任四川师范大学校长、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高林远 同志 免四川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常委

林戈尔 同志 任四川音乐学院院长、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易 柯 同志 免四川音乐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常委

李富元 同志 任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

(省委组织部供稿)

干部任免会议记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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