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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17 21:03:21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就业保障

提要 大学扩招后,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日益突出,不仅对国家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和挫伤家庭对高等教育的投入积极性,也对大学生自身的心理产生严重影响。从社会保障角度看待大学生就业问题,建立健全就业保障长效机制,对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解决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国家及地方出台了很多相关的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由于多种原因的限制,这些政策收效不明显。笔者认为,从社会保障角度出发,建立和健全大学生就业的社会保障长效机制对大学生就业问题有重要意义。

一、大学生就业难的负面效应

1999年高校扩招以来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在提供更多受教育机会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矛盾,其中大学生就业难带来很多负面效应。

(一)国家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随着大学毕业生的逐年递增,其择业标准随之降低,相同就业岗位的竞争性必然随之提高。近年来,我国对高等教育的投入费用大幅度增长,国家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在此背景下,大学生毕业生找不到工作或降低择业标准,选择技术含量较低的工作,这无疑是一种人力资源的浪费。

(二)家庭对高等教育投资的信心受挫。从长期来看,大学生毕业之后不能就业,不能为家庭减轻负担,不能收回家庭高等教育投资的成本,这势必影响大众投资高等教育的信心,在社会上可能营造出“上大学无用”的舆论环境。2009年湖北及重庆地区出现了高考罢考的现象,其主要原因都在于大学生毕业后同样面临着就业困难的问题。

(三)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受到严重影响。大学生就业困难问题还直接影响到了他们的心理健康。事实表明,大学生从学校迈向社会的初始阶段遭受坎坷,会对个人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对他们在今后的生活中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均将产生负面影响。

二、大学生就业难原因分析

(一)客观原因

1、高等教育的规模化。1999年以来,相关决策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高等教育扩招”政策,高等教育得到了迅速扩张,中国大学生的毛入学率为23.3%。我国目前正处于城乡二元化体系之中,农村城市化水平偏低、生活环境艰苦、工作条件落后,农村和城市对大学生就业的吸引力差别巨大,大部分高校毕业生依然选择毕业后留在城市发展,这势必增加城市的就业压力和竞争的激烈程度,因而产生了大学生就业难的困境。

2、高等教育质量滑坡。高校的扩招导致师生比例严重失调,“三本”等一些非正规化民办学院以营利为目的,师资力量、校园内各种硬、软条件略逊一筹,学校内整体学习氛围较差;高校管理体制科层化,部分高校老师比较功利,把大部分经历倾注到追逐经济利益和职称地位上去,重科研轻教育,课程设置不与时俱进,课堂内容陈旧,学生所学的知识体系明显与当今社会脱节;各高校的课程设置均偏重理论学习,对实践和动手能力的培养较为缺乏。

3、大学毕业生供应与需求错位。单位用人以利益的最大化为基本准则,企业行为以节省成本为基础,过于注重就业者的工作经验。而我国现行的高校体制培养出的人才多注重理论素养,忽视了对大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处理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的培养。另外,单位用人常对应聘者的专业进行限制与求职者的需求形成错位。单位在招聘过程中首先看重专业,忽略求职者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在大学生层面看,高不成低不就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主观原因

1、大学生自身能力欠缺。高等教育的扩招为自身素质相对较差、原本没有机会上大学的人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而他们在大学期间又没有努力学习,在竞争激烈的求职浪潮中被淘汰下来,成了大学生就业困难群体。还有些大学生认为考上大学后可以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他们把大多数的时间用来娱乐,荒废了学业,最终在竞争中成了失败者。

2、大学生缺乏正确的自我认识,对薪酬预期偏高。高等教育已由过去的“精英教育”转变为当今的“大众教育”,本科教育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精英教育”,大学生也不是过去所说的“天之骄子”,大学生不1

应该有上了大学就能找到稳定、体面、待遇好的工作那种过去的观念。以往的研究者针对大学生的工资预期进行了实证调查研究,研究结果显示大学生的薪酬预期普遍偏高。大学生在找工作时应该注重选择一个有利于培养和提升自身能力的工作,即使起薪并不高,但如果有利于自身的发展,也应该考虑选择。可是绝对部分大学生如果对薪水不满意宁可选择自愿性失业。

3、择业时盲目的地域限制。很多毕业生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从长远角度对个人职业生涯进行规划,一味地追求沿海发达城市,有些同学“宁要大城市一张床,不要边远地区一套房”,这种盲目的地域限制也增加了不少就业困难。其实相对东南沿海等一线城市而言,很多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急需人才,而且这些地区由于急需人才,也有很多优惠政策和优厚待遇,如果能脚踏实地地将个人所学应用于这些偏远地区和农村,其实也大有发展。

三、大学生就业保障现实困境

2006年中央14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从2006年9月1日起,仍未就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对进行失业登记的毕业生,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将发放就业服务卡,对登记失业毕业生中家庭困难、求职困难的将纳入重点帮扶范围。这说明,该《通知》已将大学生纳入到失业救助体系之中。我国已初步形成有关大学生失业保障体系的雏形。但从实施的效果来看,由于没有完全考虑大学生择业心理和就业需求,领取低保金使大学生群体感到尊严受辱,低保金的领取过程繁琐、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低保金杯水车薪。这一失业保险制度并未达到大学生就业的保障效果。

200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高校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等等。

这些政策的执行确实缓解了大学生就业的压力,但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仍然暴露出一些问题,使得原本意愿良好的政策收效甚微。笔者通过问卷调查及访问发现,尽管国家给予了一定优惠政策,但是真正还只是很少毕业生会选择去中西部就业。他们不是怕吃苦而不去中西部地区,而是认为那里的工作不利于其今后工作能力的提高和事业的发展;申请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并没有为了清偿助学贷款而去中西部地区工作。也就是说,政府利用代偿助学贷款和发放生活补贴等方式作为刺激大学毕业生去中西部和边远艰苦农村地区还不是非常有吸引力;将大学生应征入伍,从表面上看确实减轻了整体大学生的就业压力,但实际是等于把压力转嫁到几年以后,并未从本质上解决就业难的问题,而且部队吸纳大学生的总量有限。由于国家不同行业间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大学生求职的首选还是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著名企业和外企,有很小一部分人选择中小企业;政策虽然规定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享受一定优惠待遇,但大多数大学生有赚钱的心理,但缺乏冒险精神,加上创业环境差,创业的比例不高。

另外,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观点值得考证。事实上,小规模的创业无法吸纳更多大学生,无法带动就业。

四、我国大学生就业保障的建议

最近几年,随着大学生就业问题的突显,国家出台了许多短期治理政策,但从长远的眼光来看,应该建立制度化的大学生就业保障长效机制。健全大学生的就业保障已成为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和建立健全失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将大学生纳入社保,既保障了公民的生存权、发展权,还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稳定功能和公平性原则。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应注重大学生就业保障的长效性和大学生就业保障的合理性及制度性。笔者认为,我国大学生就业保障问题可以这样尝试:

(一)我国建立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时应纳入缓冲和激励机制。缓冲是指应该在大学生就业遇到困难时给予他们保障措施,让他们从心理和物质生活方面平稳过渡;而激励是指促进就业,要将物质补助与培训结合起来,以促进就业为目的,培养大学生的就业能力。

(二)大学生就业保障政策应充分考虑申请者的尊严问题,考虑他们的心理感受。要使大学生能够接受给予他们的就业保障,又要让他们觉得领取就业保障不丢失人格尊严。给大学生的就业保障要限定其名称,不能以“低保”命名或是不能以参考“低保”名义发放大学生失业金,低保是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的最后防

线,应将失业大学生作为相对弱势群体或一般失业者。

(三)加强大学生就业保障观念教育。大学生也应从转变自身观念、认清形势、将自身定位为普通劳动者中的一员,认清在市场的竞争中同样存在优胜劣汰的风险。

(四)大学生就业保障金应该适度。就业保障金水平过低,将不能实现保障的功能,大学生就业保障水平过高,则阻碍大学生就业的积极性。就业保障金的额度应该参考当地失业保险的金额,略比一般失业保险低一些;就业保障等待期应在3个月之内较合适,就业保障金的领取时限不应过长,应限制为6~12个月。

五、结语

我国正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大学生就业难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大学生就业难既有主观上的原因,也有很多客观原因。近些年来,从国家到地方都出台了不少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但实施效果并不太理想。从社会保障视角来看待大学生就业问题,建立和健全大学生就业的社会保障长效机制将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方。

推荐第2篇:残疾人保障

切实保障残疾人就业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最近,中央在“十二五”规划中又明确提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然而跟健全人相比,残疾人就业依然面临诸多困难。2009年、2011年,中国残联对全国29个省(区、市)进行了贫困地区残疾人状况调研,一些地区贫困残疾人生活十分艰难,状况令人震惊。而解决残疾人贫困生活最根本的做法是,解决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对残疾人来说,就业不仅是改善生存状况,更是增强他们生活信心的前提。

分析残疾人就业难,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先天条件不足。由于残疾人先天的一些缺陷,很多工作岗位无法胜任,这就导致企业普遍对残疾人技能缺乏信心,害怕承担在用工过程中出现的身体状况和诉求,因噎废食。

二是用人单位歧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国家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的特殊扶助政策,其实质是通过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方式,促进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进行就业。令人遗憾的是,这些保障残疾人就业的措施在很多用人单位根本没有得到落实。在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甚至在招聘启事上明示“不录用残疾人”,尽管有些残疾并不影响岗位工作需要。有调查显示,超过70%的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有过被歧视经历,其中32%的人表示经常受到歧视待遇。与此同时,国家对安臵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有一定的税费返还。但现实情况是,很多用人单位宁愿缴纳这些政策性费用,也不愿意接 1

收残疾人。由此可见,残疾人就业十分艰难。

三是社会保障无法惠及。残疾人家庭普遍生活困难,又缺少来自国家和社会的必要保障和帮助,沉重的负担造成贫困在残疾人家庭第二代中延续。残疾人由于身体条件的限制,他们更需要特殊的政策照顾,以及法律制度来保障权益,摆脱贫困。2008年4月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进一步强调了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方面的权利,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的职责和社会的义务。但是有些规定并未得到很好落实。许多贫困残疾人只能依靠每天平均不足一元的低保维持生计,还有很多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不能享受低保或者按照标准享受低保。

针对以上问题,必须从政府角度,运用宏观调控手段,通过政策调整维护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确保就业平等。

1、依法、依政策建立机制,从根本上保障残疾人的权益。对残疾人的权益保护不能依靠一次性和临时救济,目前一些涉及残疾人利益的政策,在制定过程中由于对残疾人的权利和能力认识不足,而忽视了残疾人的特点、困难和特殊需求,使得制定的政策保障不到残疾人权益,有的甚至制定了客观上对残疾人权益造成侵害的政策。必须切实把握残疾人群体的特点和需求,从政策层面为残疾人争取就业权益保障。

2、加强残疾人的维权工作,创造就业条件。统筹运用劳动、工商和有关部门的资源,广泛发动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依托城镇劳动服务系统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残疾人服务中心,形成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网络,对残疾人劳动就业提供系统服务和维权管理。加强针对残疾人的特殊服务职能,完善服务手段,开展职业咨询、职业介绍、就业前培训

和职业技术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3、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建立激励机制。面向社会,尤其是企业,宣传国家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特殊扶助政策,并对安臵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有一定的税费返还,实施优惠政策,让企业充分了解到聘用残疾人的种种优势。同时,对于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予以一定的表彰和宣传,建立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吸收可就业的残疾人。

推荐第3篇:保卫处保障

保卫处保障《离退休职工庆建党九十周年》

大型歌会顺利进行

为确保此次大型歌会的顺利进行,保卫处领导班子严密部署精心组织,考虑到此次参加演出的演员年龄偏大人数众多,容易发生踩踏事件,从彩排到演出在每个出口、楼梯、过道都安排人员进行疏导。所有的外来机动车车辆不得进入现场,非机动车辆统一在大门两侧有序停放并进行看护,在保卫处共同努力下此次歌会安全有序。

推荐第4篇:保障措施

足球训练保障措施

(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我校除了2名专业体育教师外还鼓励专业能力强、思想作风好的其他学科教师和志愿人员担任兼职足球教师。制定校园足球教师培训计划,开发相关培训资源,组织开展足球教师教学竞赛、经验交流和教研活动,着力提升足球教师教学实践能力和综合职业素养。我校每学期至少1名足球专业教师参加区级以上足球教练员培训,并将经验和心得与本校教师交流,形成专业的足球教育体系。

(二)改善场地设施条件。学校加强校园足球活动的场地建设,按照因地制宜、逐步改善的原则,创造条件满足校园足球活动要求。

(三)健全学生参与足球机制。激励学生长期积极参加足球学习和训练。注重选拔各年级梯队,并定期选拔比赛,拓展青少年毕业入学机会,经过选拔推荐可以参加各大校园足球赛事和交流活动。

(四)加大经费支持力度。我校继续加大对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投入,统筹相关经费渠道,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逐步增加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经费保障,支持学校开展足球教学、训练和比赛。

(五)完善检查督导制度。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足球课,实行校领导和体育组长定期不定时听课,每学期对课堂教学,师生互动,师生行为规范,教学成果进行综合考评,与教师绩效挂钩。

二、安全措施

(一)足球训练的安全与保护。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园足球训练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发展”、“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全。

2、学校每位教师、职工都有责任、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发现学生有危及安全的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相应的救助。

3、学生在校内进行训练时,要有教练、体育教师和校医等在场。

4、学生到校外参加足球比赛或其他足球活动,须乘坐公交车,不得乘坐私家车;须有校级领导带队,安排足球教练、体育教师、校医等随队,以保障安全。

5、外出参加比赛、训练、竞赛等,出发前须事先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购买保险。学生须与领队、教练、体育教师等签定安全责任书;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预案。

(二)足球场地、器材的安全与保护

1、学校的运动场地、器材是学校的财产,要合理分配和使用;做到人人爱护、人人保护公有财产和设施。

2、增强对足球器材的保护意识,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在体育器材室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

3、定期检查足球场地、器材、器械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解决。

4、做到足球场地专人专管,保证场地、场馆、器材等安全。

推荐第5篇:住房保障

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保障性住房资源整合,实现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形成梯度管理的租金标准。积极探索共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权属模式,科学界定保障对象和政府之间的房屋产权比例,实现住有所居,健全完善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退有序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推荐第6篇:住房保障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问题及对策研究

教学目的:

一、引言

自古以来,衣食住行被认为是人类的四大基本要求。其中,住房为市民提供了基本的空间屏蔽和居住场所,是公民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基本物质条件。住房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本经济和社会问题,为低收入者提供住房即是住房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住房的需求也不断增长,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住房问题,有利于提高住房供给水平,促进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我国住房保障问题产生的原因

我国住房领域出现的系列问题不是孤立和偶然的,其背景和影响因素比较复杂,是在特定发展阶段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由于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城市化快速推进、婚龄人口大幅增加、部分居民的超前消费观念、居民对房价快递上涨的心理预期等因素的叠加,促使我国城镇居民住房需求集中释放,导致住房领域各种矛盾凸显。

2、我国住房市场发育时间短、水平低,市场机制和规则尚不健全、不完善,市场的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还比较落后。同时,对政府在住房领域职责的认识尚不清晰,也影响了政府住房保障措施的实施。

3、由于流动性过剩、人民币升值预期、国际投机因素加大等宏观经济乃至全球经济的诸多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国内住房市场的矛盾。

(二)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目前虽然建立了严格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但仍有相应的问题存在:

(1)建设荒山遭遇“软阻力”。让地方政府拿出相当数量的建设用地和资金以支持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意味着政府要突破以往的“以地生财”模式,牺牲部分土地收益,向保障住房输血,对此,出现了保障性住房比例不足的现实。

(2)政策缺位。近年来,随着房价的普遍上涨,商品房价格出现了大幅度的上涨,经济适用房价格通过二手房买卖也大幅提高,由于在经济适用房的再转让上的政策缺位,使得经济适用房成为投资性购房、炒房的工具。

2、具体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1)保障性住房的供求不平衡。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和普通商品房和高档住房的市场供应结构比例失衡,不能满足各个层次消费者的需求,尤其是不能满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2)选址、设计方面的不合理,造成“经济”不“适用”的现象。少数地房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交通、医疗、教育、商业等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性住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影响了使用功能,出现经济适用房“经济”不“适用”的现象。

(3)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平,保障对象划分困难。按政策规定,保障性住房只能出租或出售给中低收入的家庭,但在现实中,这一规定已经基本失去了意义。对象划分的难以准确,所以部分城市存在符合申请条件的低收入群体申请概率低,不合申请条件的依旧能申请到保障性住房的不公平现象。

3、政府在管理过程中的职能缺失。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缺乏应有的态度和决心。目前大部分城市的政府部门没有设立专门负责经济适用房开发和分配的机构,有关职责都是由开发商承担。由于开发商实际掌握开发的户型和面积、房号的发放等“实权”,采虚报成本、加高楼层、增加商品房比例、炒号、利用物业公司进行利润补充等等一些隐秘而繁杂的花样,政府的监督管理难以企及。

4、退出机制有待完善。由于住房保障制度的退出机制不完善,特别以获得产权为主的保障形式,容易产生福利固化的问题。经济适用房制度没有适当的退出机制,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在收入提高后如果已不再符合资格条件,或由于家庭人口出现变化,由于缺乏相应的退出机制而无法操作。

(三)、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对策

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自建立发展至今,已然取得不少成绩,但由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处于发展阶段,很多方面尚在改革期间,在制度方面还非常不完善。为了应对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需要,健全和完善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建立,根据我国保障性住房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对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实施提供法律保障。任何企图通过弄虚作假、虚报信息、权钱交易等非法手续,骗购保障性住房、牟取利益的行为都须受到法律、法规的处罚和追究。

2、注重保障性住房选址的合理性。保障性住房的空间选址不仅会影响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质量、福利水平和发展机会,也会影响整个城市的社会空间演变,需要有良好的制度安排、有效的政策工具和成熟的住房市场来实现其空间布局的优化选址。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合理布局,科学选址,把保障性住房安排在交通相对便利,基础设施相对完善,而且经济发展有一定基础的地方。

3、要立法明确住房保障进入、退出、监管政策。为实现保障性住房的可持续发展,不仅要完善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复核、退出等制度,政府还应建立长效监督体系,对申请资格、审批条件加强监督控制,定期复查,动态管理,要做好人口、住房、房屋、收入、就业等方面的基础工作。保证低收入群体致富后退租,以制度、法规保证廉租房的入住公平性。

4、制定和完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体系,了解保障性住房需求。公共住房的保障对象是中低收入群体,中低收入群体的划分标准是什么,这是制定住房保障政策的一个核心问题,确定这个群体的数量有多大,是制定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计划的基础。确定收入划分标准,需要统计部门在统计调研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得出。在确定合理的划分标准之后,还要结合政府保障目标和计划、居民的居住条件、家庭构成等因素,最终确定保障对象的数量,这是一项复杂的基础性工作。

5、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完善的退出机制更有利于保障性住房的循环使用,节约社会资源,最大限度的利用好住房资源。通过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再转让制度,限制流通的范围,建立起相应的退出机制,保证低收入群体致富后退租,以制度、法规来保证廉租房的入住公平性。

三、结语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一个重要内容。住房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更应将其作为现阶段的政策目标,并在实践中努力寻求自身的完善与发展,不断提高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从而争取早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理想。

推荐第7篇:劳动保障

劳动合同上约定的试用期满工资为2300,那就应该按2300支付工资,你还可以主张试用期工资不足试用期满工资的80%,要求公司为你补足。请看法律规定: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以上规定,你的试用期工资应该不低于1840元。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

3、10条和《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解读】本条是关于试用期工资的规定。

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另一个表现方面是试用期间付给劳动者的薪金待遇低。实践中。试用期劳动者薪金待遇低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用人单位视试用人员为廉价劳动力,任意压低基本薪水,甚至不给工资。还有一些单位,硬性规定在试用期间一切意外伤害不列入工作范围。这也是用人单位热衷于约定试用期的重要原因之一。对试用期内工资待遇较低的问题,社会反响非常强烈。

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

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在德国,对于试用期工资待遇问题,首先看劳资双方有没有约定,再看工资协定中有没有相应规定。如果既没有约定,工资协定中也没有相应规定,试用期工资待遇应和正式工的工资待遇一致。

(二)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

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

(四)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一种保障制度。它确保了职工在劳动过程中至少领取最低的劳动报酬,维持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确立了将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直系亲属死亡按规定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规定,从法律上排除了企业以非劳动者本人原因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为由拒付工资的可能性。最低工资制

度是法定最低标准条款,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企业,劳动者本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6年8月7日,小张应聘到东万设备公司,并与后者签订了“试用员工工资、奖金制度”协议。协议约定:小张应聘任润滑油的销售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基本工资为1000元,奖金在公司所派任务完成的情况下每桶提取10元。如未完成销售任务每月结款10桶润滑油,公司有权给予处罚或者不发试用期基本工资。小张称,他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便开始上班,但是由于任职期间他未能推销出润滑油,公司拒绝向其支付工资。9月18日,小张申请辞职。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了小张的请求。法院经审理认为,有关协议违反了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规定。裁定该条款的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应按协议约定1000元每月的标准向小张支付试用期工作期间的工资。小张拿到了全额工资。

最低工资制度也从客观上给企业和劳动者本人注入了竞争意识,促使企业进行公平竞争,而劳动者也必须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提高自身素质,才能在最低工资的基础上获取更丰厚的利益。

最低工资一经确定,并非永不改变。最低工资率发布实施后,如果确定最低工资时所参考的诸因素发生变化,如当地就业者增多、职工平均工资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加快等等,或者本地区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累计变动较大时,应当适时调整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据报道,上海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2006年9月1日起由每月690元提高到每月750元,小时工最低

工资标准由6元提高到6.5元。这是上海自1993年在全国率先推出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14次提高标准。上海市政府最新出台的这一政策还明确规定,上述调整后的最低工资为实得收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另行支付。这意味着,上海职工每月最低能拿到剔除社保费等费用之后的750元净收入。作为就业人员与日俱增的特大型城市,1993年,上海市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试行文件,在国内各大城市中率先进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探索和实践。当年,上海首次规定,企业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10元,只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所在企业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这个标准。1994年,上海在实施最低工资标准的第二年,依据当时的物价水平、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把标准从210元调整到了220元。上海13年来连续14次提高的最低工资标准,划出了一条醒目的上行线,使低收入劳动者获得了“涨”工资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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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加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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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行业变化很快,企业起伏极大,究其原因就是没有核心竞争力,千色佳人所开创的就是一个与众不同,别人无法复制、而自己可以快速复制的盈利系统。加盟千色佳人与其它传统经营方式相比,优势众多:

1、首先,千色佳人连锁专卖店开启的是一个三赢模式,开店者可依靠这样的系统,拉开竞争差距,所有的营销和管理全部由总部输出,投资者只需紧跟公司步伐即可,不必为下一步如何开拓而考虑;有效避免了传统生意单打独斗的局面,它依靠的不是个人的能力和水平,而是一个成功系统的力量;其次良好的项目使得代理商,招商极其容易,整个管理自成系统,前期网络铺开,整个公司只需1--2人负责这个项目就可以了,而下属加盟店强大的持续盈利能力,给代理商带来滚滚利润,代理商可以说是相当轻松。同时市场的发展和连锁店铺的增加使网络迅速覆盖,反过来又推动连锁事业总部的发展,使总部有更多的精力更新产品,研究市场变化,更有利于连锁的壮大。

2、其次千色佳人整店输出是一种真正的专卖连锁模式,可最大程度避免对手的竞争,确保利润的实现。传统的项目,虽然也采用加盟模式,但仅仅是产品的加盟,配以微弱的市场教育和辅导,客户忠诚度极低,市场稍有变化,加盟店就立即选择退出,辛辛苦苦健立起来的终端网络倾刻就化为乌有,而千色佳人连锁专卖店有严格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开店和关店都需经总部按照风险保障体系进行,其死亡率为千分之五,可谓是一劳永逸的好项目。

3、自成系统,高效垄断,所有产品都严格为专卖,经营者不能销售其它产品,若有越轨将遭受严励处罚,它有效把同行和竞争对手的产品拒之门外,不必担心外来者侵吞利润,独门生意的结果就是确保每月的返单销售高。

4、个人护理用品涉及到的服务极少,而传统的化妆品代理公司,却总有做不完的售后服务。为实现完整的复制,确保连锁事业的成功开展,包括开业、陈列、培训、促销、终端会等全部由总部完成,所以对于代理商而言千色佳人是一个非常轻松的投资项目。

5、千色佳人市场定位与销售渠道与传统行业相比更为广泛。个人护理用品倡导的是一种全新的美的生活方式,它等同于我们每天的洗脸、刷牙,人人都需要,家家都欢迎,所以消费群极其广泛。

6、连锁模式与传统代理相比操作非常简单,所有环节均已形成系统。如培训、企划、新品研发、品牌推广、开店营运辅导等,随时可以复制使用;而传统的代理模式仅凭自己的个人力量和公司的实力打拼,既辛苦、又劳累,回报还极其低。

7、严格的区域保护,千色佳人总部对加盟店所在的商圈实行严格的区域保护政策,区域保护范围为每个商圈只开一家千色佳人专卖店,我们根据您当地的经济水平及其他综合因素来划分商圈和开设加盟店的店数,既让专卖店形成一定的规模效应,又不会让各个加盟店的商圈受到影响。

六:公司支持

▲:开业服务支持

1、协助寻找到理想的店址,免费提供店面设计服务,提供标准的SI形象系统,出具平面图、效果图,施

工参考图等。

2、市场督导驻店开展相关的开业筹备指导工作,如 产品陈列、开业前宣、开业促销等。

3、免费向加盟商、店长及销售人员提供相关的技术及管理培训。

4、开业时总部安排团队支持作业,确保成功开业。

▲经营管理支持:

1、开业支持的同时,安排督导、讲师指导加盟店导入标准化管理,应用先进管理软件,培训相关人员,

管理模式化、规范化。

2、长期安排市场督导巡回下店给予提供管理、培训、促销等其他服务。及时沟通加盟商,了解经营状况,

给出合理建议及指导。

3长期安排市场督察人员下店巡察,监督导师的工作质量,接受加盟商的投诉,并及时解决相关的问题。

▲物料配送支持:

1、基于周密的市场调研,严谨规划各星级设备配置,突出设备的高端化及功能的合理布局,确保加盟店

能以高端设备为服务特色,形成竞争优势。

2、给予按既定标准配送给相应的铺底产品、运营物料、易耗品、礼品、内部刊物、宣传资料等,尽最大

限度免除加盟商再补充购买的麻烦。

▲费用返还支持:

1、在合作过程中,总部按既定标准给予加盟商返还首批货款,做到无风险投资。

2、费用返还可以以现金的方式,也可折算用于补充购买产品。

▲推陈出新支持:

1、总部随时研究市场消费态势,把握消费趋势,及时推出适销对路的产品及服务项目,保证加盟店的产

品及服务项目的市场领先优势。

2、免费不定期提供适季新产品、新技术及新管理理念的培训服务等。

▲广告推动支持:

1.总部不断强化品牌宣传力度,让品牌进一步做家喻户晓,并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以配合加盟店在当

地经营运作

2.总部先以产品销售特色吸引消费者,建立品牌形象,而后,央视、地方卫视、各大网站、媒体广告等

轰炸

3.总部已出巨资,为品牌形象树立良好的形象

先锋团队,助您赢定市场

集团作战•快速响应

▲企划部

市场营销策划、店家开业策划、促销活动策划,并提供卓越创新的设计支持,满足市场对店面设计、柜台

设计、广告设计、终端物料设计、形象升级的需求。

▲市场部总部与代理商、经销商、经营者信息交互、协作拓展、战略执行的运营中心。

▲客服部强大的后勤支持,提供高效的电子化的订单处理服务,准确快捷畅通的货品流、配赠流、物料流、信息部;

并以专业的400电话和网络技术深度服务品牌。

▲培训部千素专家培训团队通过全方位的培训指导(包括经营战略、管理技巧、店铺装修、店内陈列、促销宣传、

服务、质量、销售技巧等), 把成功经验复制给连锁店。

历经多年市场调研,总结出千素“整店输出——连锁经营”成功模式,以

其连锁化、样板化、系统化、专业化和信息化的赢利模式而焕发旺盛的生命力。

加入千素,即可享受投入少、风险低、丰厚利润回报,从高起点经营你的事业,

踏上通往成功的捷径。

▲连锁化

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市场机会对于小资本的独立创业者来说已是越来越少, 加入连锁经营网络不仅

降低风险,而且运用连锁体系的资源与模式可实现快速成功。投资千素,即刻拥有一个知名品牌、一个

强势连锁机构的全部资源与优势。

▲样板化

历经多年市场实践与考验,整合千素的经营模式,打造可复制的成功样板,树立省会城市、地级城市、

县级城市为代表的样板店,无论是否熟悉化妆品市场,无论是否有创业经验,按照样板店的经营与实践

模式,你即可踏上通往成功的捷径。

▲系统化

无论是产品、店面装修、营销培训、陈列摆设、营运管理、还是产品价格、促销方式、物流等均已形

成系统,随时可以复制,所以无论是何人开店,开到那里,都可以保证各个环节的统一,确保经营者的投资利益与经营回报最大化,基本实现零风险,给投资者以足够的信心。

▲专业化

没有专业知识?没有运营经验?你不必花那么很长时间去摸索,加入千素你立即可得到经过我们不断实践形成的一套规范化、行之有效的运营系统。千素专家培训团队通过全方位的培训指导(包括经营战略、管理技巧、店铺装修、店内陈列、促销宣传、服务、质量、销售技巧等),把成功经验复制给连锁店。 ▲信息化

建立信息共享系统,及时将市场资信与营销策略传达给各合作伙伴;总部定期举行交流会全国各地的经销商共享资信与成功经验(各地的经营状况、销售服务技巧、营销策略及经营管理经验等),整合成功模式。

推荐第9篇:劳动保障

《劳动保障协理员考试2011年1月17日》文章简介:《劳动保障协理员考试》

操 作 技 能(1~50题,共50道题,全部为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满分为10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最

《劳动保障协理员考试》

文章《劳动保障协理员考试》正文开始>>操 作 技 能

(1~50题,共50道题,全部为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满分为10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最恰当的答案,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答案的相应字母涂黑。)

试题

1、下岗失业人员管理

案例一:

北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经过一年的努力,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基础资料档案,劳动保障服务站站长小吕为了及时了解杜区内基本信息的变化情况,定期在社区内开展入户调查,更新基础信息及台账。2006年3月,劳动保障服务站决定对社区开展新一轮普查性入户调查,全面准确了解本辖区劳动力资源情况,尤其是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情况。为此,北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成立了调查领导小组,由小吕任组长。小吕制定了详细的调查计划,设计了调查问卷,并对新聘任的两名劳动保障协理员进行了培训,要求工作人员在调查中要注意言行仪表,尊重少数民族习惯。在分组走访过程中,劳动保障协理员甲于上午10点钟来到居民赵大宝家,但是赵大宝家没人。第二天,甲于下午3点钟再次访问了赵大宝家,但还是没人。甲向小吕汇报说:“调查真难啊,居民总不在家,能不能改为抽样调查?”小吕答:“不行,要全部入户调查,你可以在晚饭时间去看看嘛。”当天晚上6点,甲来到赵家,赵大宝正好在家,回答了甲提出的问题。在填写调查问卷时,赵大宝半天才找到一只圆珠笔,耽搁了甲调查下一户居民家的时间,甲有些不满。经核实,赵大宝的基本情况是:赵大宝下岗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每天都去劳动力市场,找些临时性的活儿做,平均算来一个月收入150多元,还不及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劳动保障协理员乙来到居民张青家,张青说自己失业后虽然没有工作,但可以有时间照顾丈夫、儿子上班,暂时不想出去找工作,问能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乙答复不知道。另外,张青的儿子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录用为社区保安。一个月后,本次入户调查结束,小吕对调查获得的数据、情况和调查问卷进行了汇总、归纳和整理,更新了有关台账,并把更新后的数据填表上报。统计结果显示,自上一次入户调查以来,北苑社区有150名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被公益性岗位吸纳;本社区劳动力资源自然供给数量9460人;有30多名失地无业农民进入本社区。请认真阅读案例一,回答1—13题。

1、小吕在组织入户调查时在工作程序上有一个重要疏忽,这个程序是( ),(调查程序:制定计划、确定入户时间(最佳)、做好调查记录)

(A)仪容仪表 (B)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C)注意事项 ( (D)确定最佳入户调查时间

2、北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在开展入户调查时采用的调查方法是( )。(三个调查方案)

(A)观察法 (B)实验调查法

(C)询问法 (D)抽样调查法

3、劳动保障协理员甲和乙在本次调查过程中都有一些不妥的做法,这些做法包括( )。

(A)没有准备好工具 (B)使用禁忌语言

(C)没有做到耐心细致 (D)以上都对

4、在本次入户调查中,北苑社区要加强基础信息管理,你认为应包括下列( )工作。

(A)建立各类基本台账 (B)对各类人员分类登记

(C)对各类人员分类管理 (D)以上都包括

5、在编制台账时,针对赵大宝的情况,正确的做法是( )。

(A)记入《城镇失业人员管理台账》,因为赵大宝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视为失业

(B)记入《城镇失业人员管理台账》,因为赵大宝属于临时性就业

(C)记入《就业和再就业管理台账》,因为赵http:///fanwen/大宝虽然收入低些,但毕竟已经就业

(D)记入《就业和再就业管理台账》,因为赵大宝属于灵活就业人员

6、张青说自己失业后虽然没有工作,但可以有时间照顾丈夫、儿子上班,暂时不想出去找工作。对此,劳动保障协理员乙应该( )。

(A)动员张青先就业,以便增加家庭收入

(B)将张青纳入“无就业愿望人员”统计,并要其本人认可

考試卷

一 单选题

1 社区协理员接到《信息表》后的( )日内,要在计算机中做从市退管初次转入,然后由各区退管中心录入档案存放地和档案编码。

A.2 B.3 C.5 D.7 (B)

2 社区协理员要在接到《信息表》( )日内上门走访慰问

A.3 B.5 C.10 D.15 (d )

3 对辖区内的退休人员,至少( )上门走访一次,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尽力帮助解决生活上发生的困难。

A.每月 B.每半年 C.每年 D.每两年(C)

4 对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街道和社区退管协理员至少( )上门走访一次,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A.每月 B.每季度 C.每半年 D.每年 (C)

5 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建立自管小组人数以( )人为宜

A.10—20 B.20—30 C.30——40 D.30——50 (D)

二 多选题

1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 )

A.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相分离 B.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C.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 D.由社会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ABCD

2 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要意义是( )

A.这是进一步保障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B.这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 C.这是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措施 D.这是经济社会化发展的客观要求ABCD

3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 )

A.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管理 B.社区管理 C.依托企业管理D.社区和企业共同管理 ABC

4 街道和社区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内容有:( )

A.足额发放养老金 B.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 C.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D.帮助去世企业退休人员的家属申请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BCD

5 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的采集包括( )

A.核对《信息表》 B.《信息表》内容若存在问题,应与退休人员及时进行沟通进行补充 C.《信息表》计算机录入 D.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的动态管理ABCD

三、判断

1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相分离、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

A 对 B 错B

2 全面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是顺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是满足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具体体现。( )

A 对 B 错A

3 对于远离城市的独立工矿区和企业退休居住比较集中的企业生活区,可以委托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确定或设立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对退休人员实行管理服务。( )

A 对 B 错A

4 街道和社区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八项内容。( )

A 对 B 错A

5 社区退管协理员接到《信息表》后要核对《信息表》的内容,首先要检查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有答非所问等情况。()

A 对 B 错B

推荐第10篇:保障细则

七里河区廉租住房保障细则

以下细则是依据兰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规定及兰州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会会议纪要而定。 廉租住房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民政部门确认的低收入家庭;(自2010年开始兰州市确认的廉租住房申请低收入标准是人均每月420元以下含420元。)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4)申请家庭成员为非农业常住户口。

2、廉租住房申请细则

(1)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一辖区的,可在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申请。

(2)廉租住房的申请对家庭成员迁入本区的户籍时间不限定。

(3)孤儿在他人处寄住的,应认定为无房,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可以予以认定。

(4)亲戚过世,户主收养亲戚遗子女,且该子女随该家庭

享受低保的,该子女认定为该家庭成员。

(5)申请家庭超生,有住房,但超生子女没有户口,其孩子和家庭成员合并计算人均住房面积。

(6)申请人家庭系“农转非”,且享受低保,但在农村有住房后自称在农村借住、承租父母房屋的,应认定为有住房。 (7)申请人家庭系“城中村”改造中,其身份有农民改变为城镇居民,且享受低保的,自称借住、承租父母房屋的,应确认为有房。

(8)户口空挂在本辖区的,本人长期不在本区居住,需提供暂住地街道办事处住房证明方可申请,收入证明材料以民政局低收入标准核定。

(9)户口空挂在亲戚家,借住在亲戚家或另外租住私人房屋的算无房。

(10)申请人租住单位(房管所)公房的,租金低于市场价格按福利房对待,认定为有房并计算面积。

(11)租住单位(房管所)公房的,另外扩建或搭建住房,面积和租住公房面积合并计算。

(12)租住公房,另外又租私房,面积按公房面积计算。 (13)夫妻离异后,虽孩子判给了一方,但孩子却和另一方共同生活,申请中认定孩子为判给的一方。

(14)申请人离异,房子判给了对方,离异者租住私人房屋的,可视为无房。

(15)离婚不离房的算有房,并按现有人口计算面积。 (16)父母去世留下房子,没有遗嘱,房产也没有明确财产分割协议,其中一个子女住该房屋,算其有房。

(17)父母去世留下房子,没有遗嘱,也没有明确财产分割协议,多子女共同居住该房屋,其中有的子女申请廉租住房的,住房面积合并计算,收入按实际申请家庭人口计算。 (18)申请人家庭原有住房系父母的,但其父母未与申请人家庭在同一处房屋居住的,应认定为申请人家庭有住房。 (19)申请家庭与父母同住,父母有一院落或多层楼房,房间很多(平房),虽产权归父母,但应认定申请人家庭有房,合并计算住房面积,收入按民政局低收入标准核定。 (20)申请人家庭与父母同住一套住房,合并计算面积。 (21)申请人原有私房,没有任何手续和证明,按原有私房实际建筑面积认定。

(22)拆迁后货币补偿安臵的算有房,其住房面积按拆迁协议认定。

(23)拆迁过程中将原有房屋出售给他人的,不在保障范围内。

(24)拆迁后安臵房屋的,现在过度期内,也不在保障范围内。

(25)拆迁后因各种原因未安臵房屋,不发放过度费的,其它条件符合廉租房规定,视为无房。

(26)申请人家庭为两半户的,其申请人配偶系农村户口,但在农村无住房,申请人家庭且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但其证明材料必须是所在乡(镇)政府出具。 (27)申请家庭原有住房,后将其住房出售的,需区别对待,如因家庭成员有病而致贫的,其家庭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可予以确定。

(28)未婚(离异或丧偶)单身35岁以上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可独立申请。

(29)申请人家庭已享受廉租住房补贴,孩子考上大学户口迁走,家庭住房人均面积仍按原有人口人数计算,但孩子毕业后应按现有人口数计算。

(30)劳教人员释放后,户口落在亲戚家中,寄住或租住私人房屋的,算无房。

(31)老人有子女,子女有住房,老人不得独自申请廉租住房。

(32)户口属于集体户口,但在近郊四区租住(借住),收入也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给予申请。

二、廉租住房申请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应当由申请家庭的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成员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1、低保户提交本年度低保证完整复印件。

2、低收入家庭由申请人家庭提交近期三个月的收入证明,由社区街道确认,开具证明。

2、申请家庭成员有单位的,可由所在单位出具现住房证明;无单位的提供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个人有证房屋的提供居住房屋的产权证明,申请人的无证私房可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租住的需提交租房协议书);

3、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薄;

4、其他证明(离婚协议、离婚证、学生证、产权公证书) 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还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委托书。 廉租住房的审核制度

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行年审制度,享受廉租住房资格家庭应当按时接受年审,年审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9月30日。(如遇市房改办调整时间,将会及时告知)。 审核时采用三级审核三次公示制度。由街道办事处初审(包

括用入户、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方式进行调查)汇总,在本辖区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区保障管理局会同民政局审核,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上报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办公室,市房改办进行第三次审核,在兰州晚报上公示,无异议可确认为本年度符合条件的廉租户。

四、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现阶段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发放租赁补贴,发放租赁补贴以月为单位,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局向街道办事处核拨,街道直接打到申请人帐户。一种是实物配租(售)。

廉租住房配租(售)工作程序及要求

廉租住房配租(售)工作依据兰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规定及兰州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共有产权配售管理实施意见而定,具体细则如下: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售)在现阶段实行轮候制度,轮候以申请时间为标准,并参考家庭困难程度。各街道要在分房前将各自的廉租户,按此要求进行排序,并公示,无异议后存档,待分房时使用。同时将此花名册上报区房管局备用。配租户如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需退出其配租的廉租住房; 已经出售的廉租住房如改变用途的,市住房保障部门有权按原价收回。

(一)廉租住房配租工作要求: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对象,优先面向孤、老、病、残及特殊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人实行年审制,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廉租住房纳入国有直管公房管理,租赁合同按年度签订。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程序:申请人可向所在街道提出申请,街道在收到申请后可对其资格进行初审,上报区房管局;区房管局进行审核后上报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复核,复核、公示无异议确认后签发廉租住房配售通知书。配售申请人可持配售通知书,与区房管局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二)廉租住房配售工作要求:

已经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可以购买其住房。 廉租住房申购程序:购买时申请人可向街道提出申请,街道在收到申请后可对其资格进行初审,上报区房管局;区房管局进行审核后上报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复核,复核确认后签发廉租住房配售通知书。配售申请人可持配售通知书,与区房管局签订廉租住房购买合同。

廉租房申请资料装订程序及要求:

廉租房申请资料共需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其中原件和三张申请(审验)表装订到一起,这是报送各相关部门审核所用的一份资料。还有两份复印资料一份上报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留存,一份留存街道。

一、装订程序:

(一)相关部门审核资料(原件)的装订程序:

申请(审验)表三张——手写申请书——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街道、社区住房、收入确认表(原件)——住房证明原件(

1、借住或租住私房,无证房屋由街道社区出具证明。

2、住单位房屋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3、个人产权房屋提交产权证复印件。)——收入证明原件(

1、低保户提交本年度低保证完整复印件。

2、低收入家庭由申请人家庭提交近期三个月的收入证明,由社区街道确认,开具证明。)——其他证明(离婚协议、离婚证、学生证、产权公证书)

(二)留存的两份复印件装订程序:

手写申请——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街道、社区住房、收入确认表(复印件)——住房证明复印件(

1、借住或租住私房、无证房屋由街道社区出具证明。

2、住单位房屋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3、个人产权房屋提交产权证复印件。)——收入证明复印件(

1、低保户提交本年

度低保证完整复印件。

2、低收入家庭由申请人家庭提交近期三个月的收入证明,由社区街道确认,开具证明。)——其他证明(离婚协议、离婚证、学生证、产权公证书)

二、基本要求

(一)申请、审验表要求填写完整。

(二)申请书、出具的所有证明粘贴到A4的复印纸上。

(三)上述三份资料在左侧面中间装订一次。

(附件):街道、社区房屋及收入确认表表样

证 明

兹有 社区居民 ,家 中 口人,借(租)住在 号,现住房建筑面积合计为: 自有产权 ㎡、自行搭建房最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

特此证明

社区盖章

平方米(其中公房 ㎡、㎡)。申请人家庭系社区 元。 街道盖章 年 月 日

第11篇:服务保障

承诺书

尊敬的企业客户:

非常高兴为您服务!里德尔机构将本着“高质量,优服务,求发展”的精神,以“优质产品,合理价格,贴心服务”的理念为您带来便利。力争以全面、专业的服务让您满意,增强您对我们的信任与认同。

为了我们的服务给您带来更多的发展与更大的利益,也便于用户对我们的产品进行及时的反馈,

我们将做到

有任何投诉问题保证二十四小时之内答复。

我们将提供全天24小时的咨询服务热线。

每个月将有为期一天的CRM营销峰会。

每个季度一次对您的定期回访及问候。

快速,耐心,主动,热情,体贴,细心。

如有任何疑问,详情请致电客服13895794911,每一位致电的用户都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将全心全意为您服务!

感谢您对哈尔滨里德尔机构的支持与信任!

里德尔机构

规章制度

1、遵守上班时间。因故迟到和请假的时候,必须事先通知,来不及的时候必须电话联络,否则视为旷工。

2、工作要有步骤、有计划、迅速踏实地进行。每周,每月进行计划总结。

3、办公用品和文件必须妥善保管,不能随意处理或遗忘在桌子上。

4、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班。

5、事假:公司员工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不能亲自办理的可用电话、短信等方式请假,应事先请假,过了工作时间请假视为旷工,假满应提前续假,假完回公司应立即补齐手续。

6、病假:员工因病休假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不能亲自办理的可用电话、短信等方式请假,应事先请假,过了工作时间请假视为旷工,假满应提前续假,假完回公司应立即补齐手续。

7、员工到医院看病,按事假记考勤。

8、旷工:员工以下情况均以旷工论

1) 无申请不到公司上班者

2)申请休假没批准者

3)无原因迟到半小时以上

9、迟到超出半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不请假无故旷工一天者扣除三日工资,二天者予以罚款七天工资,三天者予以辞退。

10、员工须按值日表规定每天上班下班前清洁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11、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技术、服务、团队

公司汇聚了数十位实战教练专家、营销专家、CRM专家及IT专业人才,承接了十余年管理软件开发经验和多年的 CRM 咨询、培训经验。

企业提供客户支持、售后服务的自动化和优化功能,能有效地进行产品售后追踪、投诉记录和管理、服务结果的跟踪等,最终实现客户忠诚度的有效提升。

面对广大客户的期望,面对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未来,里德尔公司组建出了一支能打胜仗、硬仗的精英团队。让中国企业真正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实现企业自动化管理。

第12篇:保障措施

沂水兴华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保 障 措 施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本质安全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各项目标和方针顺利实施,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整体向好发展,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保障措施。

(一)围绕“一个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安全生产的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及监督的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各岗位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紧紧围绕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黄金周、春节运输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的无缝隙、全覆盖管理。坚持领导干部每日安全带班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的发生。

2、严格执行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奖惩考核机制,细化奖惩标准,强化执行力度,实行月度、年度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现安全目标考核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的处理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屡次发生超速、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部门负责人、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拒不执行上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和工作部署,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的,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实行约谈制度和问责前移。

(二)抓住“两个重点规范”,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深入贯彻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对照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管理职责、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目标考核等规定,逐条逐款进行落实和整改, 围绕“人、车、过程控制”三个环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完善内业资料,规范管理行为和从业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的全过程,以规范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重点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覆盖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规章制度的适用有效。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台账、安全生产会议台账、安全生产活动台账、安全检查及整改台账、法律法规等台账,在公司内部形成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2、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依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实施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建设,建立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的动态安全管理体系,突出现场和基础资料两个关键环节,实现本质安全的有效提升,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的自评、送审、申报等各项工作。

(三)强化“三种意识”,增强全员安全自觉性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岗位操作技能和业务水平,增强安全生产自觉性和主动性,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的更高需求,着重提升强化“三种意识”(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的忧患意识,遵章守法、严格执行的规范意识,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的责任意识)。安全科加强对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重点抓好驾驶人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员教育培训, “五一”、“十一”、春运等重点时段、重要任务前要组织进行专项培训;

2 对新录用人员和新上岗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

(四)严把“四个关口”,筑牢安全生产管理防线

1、严把驾驶人上岗关。严格驾驶人上岗资质审核,由安全科落实驾驶人的驾驶经历、违章记分、违法、肇事处理、外地从业资格证备案等手续,对从业证不满一年的,违章记分考核6分以上的,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以及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癫痫、精神病等疾病病史的,有酗酒、吸毒等行为的驾驶人,一律不予上岗。完善驾驶人自我申报驾驶履历制度,实行驾驶员岗前培训。

2、严把车辆技术关。落实机动车辆维护制度,制定车辆维护计划,保证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以及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维护,严格车辆安全例行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定期检查车载安全监控设备、安全带、灭火器、故障车警告标志、防滑链条、三角木等应急设施和各种安全标识标志是否齐全有效,确保车辆行车安全;车载GPS设备能够正常监控车辆运行轨迹;严格执行安全例行月检制度。

3、严把营运车辆运行过程控制关。严格落实实时动态监控制度,充分利用公司“安全监控平台”,对营运车辆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及时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和纠正并事后进行处理,监测监控日常运行状态和突发事件,及时发布天气状况、道路情况、地质灾害等信息。按照法律规定设置的道路通行最高车速限值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应路段的车辆行驶速度限速标准。严防驾驶人疲劳驾驶,合理安排运输任务,尽量减少夜间运行时间,

(五)做好“五项重点工作”,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

1、做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以“安全生产发展年”为载体,

3 夯实公司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加强本质安全企业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按规定、按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经费使用台账,落实相应安全生产项目资金投入,所提安全生产费用纳入企业年度预算,列入生产成本,专户专用,使用情况定期公示。严格落实机动车辆保险由公司统一办理制度,切实提高公司安全风险保障能力,充分依托公司的网络资源优势,通过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方式,全面做好车辆安全保障工作。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痕迹化管理,凡是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在记录上要留有痕迹,入档备查。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2、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营运车辆、驾驶人、运营过程等安全生产各要素和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一般安全隐患,立即组织进行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依据方案及时进行整改;对于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整改。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日期;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事故隐患治理意见;参加隐患排查治理的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及其签字。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采取突击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深入生产一线、作业现场、重点部位,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督办,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的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警示月”、“百日安全”等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知识,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强乘客安全乘车意识和应急自救能

4 力。利用公司安全监控平台、宣传栏、标语、条幅、广播、电子显示屏、安全交待、一封信等各种形式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常识的宣传,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氛围。

4、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求,修订、编制规范的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专项预案以及现场处置方案,加强应急管理,突出主动预防,落实应急组织、设备、车辆,明确应急程序、责任分工。要于上半年、下半年分别组织一次从业人员应急救援培训和预案演练,演练要结合实际,针对性强,以起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发现问题、整改不足的效果,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5、做好消防及内部保卫工作。全面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认真贯彻临沂市《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临公发[2011]31号)实施意见,实行消防安全教育责任制。通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四懂、四会”,在单位内部树立起“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不断提高职工和从业人员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要结合行业特点,培养一名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要按照《纲要》“十个一”标准逐步实施,在规定时间内达标。要对辖区场所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做到单位场所底数清楚,火灾隐患明确,整改责任落实。要加强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备消防工作内业资料,各项活动有记录,有台账,做到消防档案规范化。切实做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按照“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进一步深化单位内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防范工作措施落实,扎实做好防破坏、防冲击、防爆炸、防投毒、防事故等任务,坚决防止发生严重的破坏袭击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要切实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全面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

第13篇:保障安居工程

2012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预测:保障安居工程

2012-01-22 11:02 作者:江西华图 来源:未知

国家公务员面试命题历年跟社会热点紧密相联,考查的是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或者思考问题的思维方式,江西公务员考试网也从这一角度出发,根据目前社会热点大胆预测可能出现的面试题型,以下是有关“保障房建设”的事件解读。

(一)背景链接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十二五”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标志性工程。今后5年,我国将新建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3600万套,覆盖面将提高到20%左右。按照一家三口计算,意味着将解决1亿多人的住房问题。2011年将开工建设1000万套,比2010年增加72%,截至6月底,全国保障性住房新开工超过500万套,超过全年目标任务的50%。眼下,各地正按照中央部署,坚决打好住房保障这场“硬仗”。

今年1—8月份,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已实物开工868万套,开工率86%(不含西藏自治区)。按照全国部署,各地保障房建设应在11月底之前全面开工。但随着截止日期的临近,一些地方为“冲关”赶任务,可能会仓促开工,加快施工,由此造成质量隐患。

(二)怎么看

1.保障性住房的概念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2.保障性住房的意义

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具体实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有效途径。在我国大规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既可以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分流商品住房市场需求,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还可以稳定群众住房消费预期,对市场起到“镇静剂”的作用,有利于管理好通胀预期,把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好势头保持下去。 3.保障性住房存在的问题

第一,按规定,各地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但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22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未达到上述要求。

第二,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在一些地方执行中出现了偏差。

第三,一些地方廉租住房建设中存在配套设施不完善、工作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由于廉租住房配套设施不完善、地址偏远、交通不便等,一些地方存在廉租住房配租困难、房源闲置的问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已入住家庭退房的情况。而新建、收购或装修的廉租住房项目,也存在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第四,一些地方廉租住房入住后出现了租金、物业费收取难和不符合条件住户退出难等问题。

第五,一些地方存在套取、挪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等问题。

(三)怎么办

第一,中央和地方增加资金投入,并加大省级统筹力度。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不足的地区,要提高土地出让收益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比重。规范和利用企业债券融资,专项用于公租房等建设。在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向实行公司化运作并符合信贷条件的公租房项目直接发放贷款,也可向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放贷款。确保用地供应,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引导企业、其他机构参与建设运营,多渠道增加公租房的供应。公租房项目可以规划建设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统一管理经营,以实现资金平衡。

第二,提高规划水平,确保工程质量。贯彻省地、节能、环保原则,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需要,优化规划布局和户型设计,配套建设服务设施。严格执行抗震设防等强制性标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项目法人对住房质量负永久责任,逐步推行参建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终身负责制。

第三,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规范准入审核,严格租售管理,加强使用管理,健全退出机制,切实防范并严厉查处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变相福利分房和以权谋私行为,切实纠正将保障性住房违规出售、转借、出租或转租、闲置、改变用途等行为。建立公众监督机制,落实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第四,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年度建设任务,不搞“一刀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周密部署,精心落实,注意总结经验,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廉洁工程、平安工程、放心工程。

第五,公租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租金标准由市县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合理确定。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安排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逐步实现廉租房与公租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

(四)命题角度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发现,近年来,各地在保障房土地供应方面下了不少功夫,如广东首创保障房用地单独储备制度;北京通过划拨和商品房配建等方式,2010年供应保障房用地超过住宅用地供应量的一半。通过各地的住房“新政”,考生也可以“管窥一豹”。考生要重点体会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意义、措施、新政。

住房问题是一项重要的民生问题,而保障性住房建设是解决我国住房问题的有效举措,因此,必将成为公务员面试考试的重点内容。就具体面试题而言,可以出材料题、综合分析题、漫画题、计划组织协调题等;就命题角度而言,会重点考查我国保障房建设的意义、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办法,甚至还可以与腐败问题相结合进行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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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保障食品安全

“保障食品安全”

“保障食品安全”政策背景:

“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指食品中包含有毒、有害物质,影响人体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餐桌上的污染”已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而在转型期的中国,这个问题表现得更加严峻。曾几何时,媒体上关于食品安全的负面报道接二连三。染色馒头、三鹿奶粉事件、“苏丹红”事件、粉丝中发现致癌物等等,这些暴露出来的现象让人触目惊心。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食品安全问题步入法制化轨道。仅2010年一年,各地就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0余万家。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保障食品安全”迫在眉睫。

“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食品的小作坊式分散化生产。从近年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看,几亿农民分散生产农产品,几十万小作坊随意制作各种食品,他们使用的设备简陋、技术水平落后、卫生状况恶劣、产品质量难以得到控制。食品生产从“田间”到“餐桌”的环节越来越复杂,给监管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国家质检总局调查的45万个食品生产企业中,10人以下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有35万家,29%的企业无标生产,60%的企业出厂不检验或根本不具备检验能力,这些小作坊“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条件差、工艺乱”,食品质量和安全难以保证。如何有效解决“食

品小作坊”难题,已经成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决定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突出问题。

二、违法成本低是一些食品企业以身试法的重要原因。按食品安全法规定,罚款上限是“货值金额十倍以下罚款”或“十万元以下罚款”。由于罚款不能伤筋动骨,一些违法企业即便被吊销许可证,也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一家新企业又开张了。现行法律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恶意违法行为的震慑力较小,特别是对于一些主观故意违法、但危害后果轻微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量刑,如何实现惩戒的目的,还需要在今后完善相关配套法规时进一步细化。

三、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责不明确。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方面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监督管理部门多,如水产品的监管就涉及到包括渔业、质监、食监、卫生防疫、检验检疫和工商等部门。部门间的职能交叉、重复执法、重复抽检、执法缺位、监管空白等现象较为突出,部门之间形不成合力,监管责任难以落到实处。2010年2月,国务院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意在加强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

四、食品质量安全的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共有各类检验机构数万个,行政色彩浓厚,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检测设备、检测技术落后,很难为食品质量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此外,由于部门障碍,检测报告的法律效力不被广泛承认,造成了检测资源的不必要浪费。而不同环节的检测,必然导致监管效果的不同。如工商部门为了整治流通市场食品安全,制订

了一系列商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试图通过进行经常性的市场抽检发现问题。但由于处于管理链条的最末端,发现问题时危害往往已经造成。

“保障食品安全”的对策:

一、要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和环境安全管理;建立国家农兽药残留监控制度;建立和规范食品召回监督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抽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加快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不断改进监管手段。建立严密的食品监管网络,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二、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

三、构建食品安全评估评价体系和食品安全信息体系。以国家级食品质检机构和食品安全专家为专业技术支持,对监测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和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测,及时发布预警公告;同时基于评估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作为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决策的技术依据,提高国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与风险预警的能力和水平。

四、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和相关认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的力度;推动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进程;根据我国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具体情况,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过渡标准或分级标准;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食品认证体系,完善认证制度;加快我国食品认证的国际互认进程。

五、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全面加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督查督办力度,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回访督查制度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六、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重点开展高风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整顿和规范食品广告,重点整治中小城市食品广告;全面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七、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进口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制订科学合理、与国际接轨的准入程序;提高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的有效性;完善进口食品查验制度;建立完善的进出口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制定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制订、修订与食品检测相关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此外,还要提高食品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保障食品安全”名言佳句: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一部实施仅两年的法律,连续组织两次全国范围的执法检查,史上绝无仅有……这样的罚款与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所得相比,还是罚得太轻。一个违法经营者受到了处罚,其他人依然毫无顾忌,照样干着丧尽天良的事情。因为在高额的利润面前,这点小小的处罚根本算不了什么,何况还不一定就会被查处……罚得那些敢于以身试法者倾家荡产,不敢再下手……国外有“黑名单”制度,这样的企业和个人都要永久退出食品行业”

第15篇:保障住房

保障房“中考”成绩不乐观,虽然不意味着10月31日“大考”成绩不乐观,但“中考”能暴露出保障房建设的很多问题。开工率偏低,既说明地方政府重视程度还不够,也说明制约保障房开工的因素不少,如资金保障不够、行政审批效率偏低等。唯有及时发现和解决“中考”暴露的问题,“大考”才可能有好成绩

按照计划,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必须在10月底前全部开工。从部分城市今年以来保障房开工情况来看,成绩并不乐观,一些城市开工率不到三成。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保障房开工率不高,既是项目进程自身规律使然,也与融资困难等因素有关。预计下半年各地将逐渐迎来开工高峰期,但资金难题依然是障碍。

住建部要求各地在6月6日前必须公布保障房的项目进程,包括年度保障房计划、开工项目以及竣工项目信息等,可以看作是保障房“中考”。从最新数据来看,这次“中考”成绩并不理想,能否在住建部规定时间内全部开工是个大大的问号,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权益能否如期得到保障让人忧虑。

尽管住建部与各地政府签订了《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书》,并下达了“死命令”:所有分配完成的目标任务,必须在10月31日前全部开工,否则主要领导将遭到从约谈到行政处分乃至降级、免职等严厉处罚。但公众仍然对保障房能否如期100%开工心存忧虑,一方面是因为往年任务完成情况很不理想,另一方面,今年落实任务存在资金等难题。

以2009年为例,住建部曾表示年初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年内可以完成。但媒体披露,2009年地方廉租房建设完成任务不足一半。这说明,建设保障房的困难远远超过了想象。今年与往年不同的是祭出了问责“杀招”,但问责能否保证任务完成还需观察。因为,现实中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问责同样也可能遭遇各种对策。

比如,地方政府以“哭穷”等方式为自己完不成任务进行辩解。青海省住建部门官员就表示,中央补助资金标准对青海这个欠发达省份来说还是低了一些,中央补助没有考虑青海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资金。“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青海真的不能如期开工,问责起来可能没那么容易。再比如,地方政府以银行不支持保障房建设为由,又把皮球踢给银行。

保障房“中考”成绩不乐观,虽然不意味着10月31日“大考”成绩不乐观,但“中考”能暴露出保障房建设的很多问题。开工率偏低,既说明地方政府重视程度还不够,也说明制约保障房开工的因素不少,如资金保障不够、行政审批效率偏低等。唯有及时发现和解决“中考”暴露的问题,“大考”才可能有好成绩。尤其要关注和解决如下几个问题:

其一,保障房建设开工率有没有水分。比如,一些地方是否把单位自建房、职工集资房、职工宿舍算入保障房开工率来凑数,值得追问。据报道,部分地方政府将之前在建的教师宿

舍、企业员工宿舍等统统纳入保障房房源,而保障房总量并没有增加。

其二,保障房建设当前最大困境是资金不足,那么,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用于保障房建设是否落实?银行不积极支持保障房建设是否需要“红萝卜加大棒”?这些问题也都值得追问。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去年,广州卖地收入用于廉租房建设的比例仅为5%,而国家的规定则为10%;在该市2011年的预算中,这一比例连5%都不到。显然,这种情况不仅存在于广州。

其三,对“中考”成绩很不理想的地方政府,能否提前约谈值得考虑。保障房问责制包括行政约谈、行政处分、降级、免职。在我们看来,行政处分、降级和免职,似乎更适合在“大考”之后,而行政约谈则适合“中考”———约谈不仅可以沟通,还可以警告,只有对地方政府保持高压态势,对促进保障房开工才有积极意义。

当然,我们不能只关注保障房开工率,还要关注竣工率、工程质量、保障房分配、退出等问题。如果只关注开工率,开工之后可以“磨洋工”,甚至不排除出现假开工。

在2011年元旦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冒着严寒,在北京市实地考察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各族人民致以新年的祝福。

民生无小事,民生最关情,胡锦涛总书记时时惦念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29日上午,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等陪同下,来到北京市一些基层单位,深入到困难群众家庭,详细了解民生工作落实情况,给大家带来了党中央的真情关爱。

帮助低收入群众解决住房困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胡锦涛一直把这件大事放在心上,这次特意前往朝阳区管庄路保障性住房常营项目建设区考察。

一路上,总书记听取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总体情况汇报。他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增加用地供应,确保工程质量,建好配套设施,搞好管理服务,向低收入群众提供更多实用价廉的住房。

【标准表述】

[深度分析]

在2008年的低迷和2009年的高潮之后,2010年的中国楼市站到了一个新的十字路口,调控成为年度最热的词汇之一。

从2010年1月份的“国十一条”开始,房地产调控疾风骤雨般地展开,“新国十条”、“国五条”、提高首付门槛、三套房停贷、“限购令”和“限外令”等让人眼花缭乱、力度空前的“组合拳”使房地产市场调控成为2010年中国经济最吸引眼球的部分。

与以往的楼市调控相比,2010年中国楼市的里程碑意义在于,保障性住房的重要性已经被调控部门充分理解,居有其屋的概念也被重新认识,廉租房和公租房将成为保障性住房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住房保障方式也将从“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转变。

继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后,北京市于4月30日制定《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再推十二条调控措施。

作为第一个积极响应“新国十条”的地区,北京出台的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这是全国范围内“限购令”的开山之举,旨在对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实施严厉打压,成为北京楼市年内的一枚重磅炸弹。几个月后,深圳、上海、广州等十余个大中城市陆续颁布“限购令”举措。

[权威观点]

向低收入群众提供更多实用价廉的住房。

——胡总书记

[表现和影响]

权威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保障性住房已经开工建设580万套,北京市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22.5万套,超额完成全年新开工13.6万套的任务。相当数量保障性住房的供应一方面可以让无力承担高房价的中低收入者居有其屋,一方面将改变中国楼市供应结构,缓解供需矛盾,改变“只涨不跌”的预期,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拿出了2011年新增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天量”计划,国土资源部再曝光土地违法,2010年年末有关部门的这些表态和举措传达了中央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坚强决心。中国楼市已经开始从“价高者得”的野蛮生长走向注重普通人福祉的平民时代。

[措施]

一是完善准入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确保住房保障资源真正用于需要保障的对象。

二是完善动态监管机制。依托“数字房产”信息管理平台,与社保、税务、银行、证券等机构的信息管理平台合作,积极探索建立资格审核协查机制,实行动态监管。

三是完善退出机制。为促进房源合理配置和流动,强化退出机制的刚性和力度,对年审

未通过而需要退出住房保障体系的对象实行逐步退出,并引导和鼓励退出家庭通过自行买房或租房实现“住有所居”。

第16篇:劳动保障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一些矛盾也越发尖锐。诸如频频见报的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劳动者工伤无处索要费用问题等等,这些都昭示着我国企业目前劳动用工不规范,保障问题不到位的问题。那么,目前我国企业在劳动保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都是什么呢?下面我和大家分享我所搜集和了解到的一些情况。

目前我国企业劳动保障主要存在以下这六个方面的问题,正是这些问题阻碍了我国劳动保障事业整体建设的发展。

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个体工商户和私营、股份制企业为了转嫁风险,更多的获取劳动者的剩余价值,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普遍存在。网上资料显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股份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仅为25%。

二是社会保险覆盖面窄,但是效率低。一些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职工大都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甚至一些较大型的股份制企业为了不缴或者少缴社会保险费,不给职工参保,或只给少数职工参保。规模较小的非公有制企业参加社会保险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对社会保险认识不到位,参保意识不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愿参加社会保险;部分劳动者只顾眼前利益,参保积极性不高,或因担心“上了保险,丢了饭碗”而不能主动维权;劳动保障监察力量相对薄弱,缺乏强制措施,监管难以到位;相关职能部门交叉管理,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管体制。

三是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现象严重。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主要集中在建筑、餐饮和娱乐等行业。尤为严重的是建筑行业,由于准入制度不严格和不完善,一些无资质承包者进入施工市场,农民工未经合法职业介绍机构介绍,而是通过亲属、朋友介绍进入建筑工地务工,不签订劳动合同,工程完工后,农民工和建筑队自行解散,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调查时证人无处可寻,证物无从核实,给追讨农民工工资造成了很大困难。四是职业中介市场管理混乱。职业中介机构无合法证照经营现象严重,营利性职业中介机构及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单位大多数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专职工作人员不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存在超标准收费等现象;没有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个别企业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置若罔闻,打着政府保护的旗号,招工不签合同,不参保、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企业经营者拒绝劳动保障法执法人员的检查。

五是劳动保障法法律意识淡薄。在这次监督检查中发现,以往宣传、检查工作大多数针对国有及其股份制等企业和事业单位,而针对城市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乡镇企业的宣传较少,涉及面窄。

六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不到位,导致监察问题比较突出。其问题主要表现在:体制不顺严重制约保障监察工作;“监察难,难监察”的思想误区,影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企业对劳动监察的抵触情绪较大;监察缺少强制措施;管理重叠等方面。这些问题都严重的影响了监察工作的开展。

针对以上在当下企业劳动保障中存在的问题,我有以下几点粗俗的应对对策:

一、加强劳动保障方面的立法。

通过国家立法这种强制性措施规范企业劳动保障方面的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劳动者维权提供法律保障。

二、做好劳动监察工作

1、注重组织建设,理顺体制加快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组织机构。考虑一线工作人员的实际,加强一线监察员的配置。明确省、地、县的管辖权,各级监察管辖是按属地、按级别,或者授权管辖,避免交叉执法,重复执法。;

2、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促进监察工作的开展;

劳动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复杂多变,仅靠劳动监察部门的力量,不可能取得好效果,要取得相关执法部门的支持,加强与法院、公安、安全、招商、工会、妇联、工商、税务、卫生、城建等部门的协调,坚持多沟通,多联系,多配合,使各部门在工作中增加理解,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多职能部门的作用,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3、加强经济法制建设,赋予劳动监察相应的权力;

赋予劳动监察部门查封、扣押、冻解账户,没收违法所得等职权改变劳动监察执法弱、执法难的问题。

4、务实基础,打造一支过硬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基础工作是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障,监察员队伍建设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基础。打造一支过硬的监察队伍,监察员的素质尤为重要,能否完成劳动监察任务,不仅取决于数量,更主要取决于质量

三、充分利用舆论作用

1、一方面通过舆论作用对劳动者维权予以鼓励,使广大劳动者可以明白和体会在劳动中获取相应的保障是自己的权力,是可以得到支持的,应该积极争取,不要畏惧企业的强权。

2、另一方面通过舆论作用谴责那些侵害劳动者权力的企业,使那些企业可以碍于舆论压力,为了自己企业的信誉和形象着想,主动强对劳动者的劳动保障。

劳动保障工作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根本,所以希望取得相应部门的关注和重视,以期早日解决劳动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第17篇:劳动保障

一.1.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2.(1)合同的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必然是单个劳动者,即自然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而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形式上是工会或者是由劳动者推举的代表,实际上是全体劳动者,即职工一方;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在行业性或地区性的集体合同中,一方是某一行业或区域的劳动者,另一方是某一个行业或地区内的用人单位。

(2)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必备条款,主要规定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而相形之下,集体合同的内容则比较灵活,其内容很多取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的结果,既可以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也可以只涉及劳动关系的一个或者几个方面,如可以仅就劳动报酬或者劳动条件订立集体合同。

(3)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同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的约束力是相同的,但对劳动者来说,劳动合同只约束劳动者本人,而集体合同则对签订集体合同的全体劳动者有效,且集体合同的效力要高于劳动合同。如《劳动合同法》在第5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4)合同的订立程序不同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经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而集体合同的订立在程序上要严格得多,如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5)合同的期限不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三种类型,而集体合同一般都是有固定期限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经过近20年的艰苦努力,我国初步形成了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社会保障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养老保险。我国现已基本形成以基本

养老保险为核心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框架。按现行制度规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18%左右缴费。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我国的失业保险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保险费。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

2%,职工个人为本人工资收入的1%。在失业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财政给予必要补贴。医疗保险。1998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确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政策框架,奠定了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引入医疗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分担机制和个人账户的约束机制,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并实行属地管理。

二.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本法对此项权利也做了规定。从而以立法的形式原则性规定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这样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身的能力、特长、志趣爱好 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充分发挥劳动者自身潜能,从而有利于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遵守解除预告期

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预告期是各国劳动立法的通行做法。劳动者在享有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权的同时,也应当遵守解除合同预告期,即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有效,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还应继续工作至少三十天,这样便于用人单位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保持劳动过程的连续性,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避免因解除劳动合同影响企

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这样也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化。否则,将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将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二、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因为这一时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解除预告期的起算时间,也关系到劳动者的工资等利益,所以必须采用慎重的方式来表达。

本条还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做了规定。试用期既是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各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的期限,看劳动者是否具备录用条件,也是新招收职工用以考察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是否符合劳动合同规定的选择期限。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劳动者对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仍有选择的权利。为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与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介绍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或者发现自己不适于从事该工种工作,以及存在其他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无须任何理由,可以通知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

如果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给付经济补偿金。

第18篇:最低工资保障

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的规定,现就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推动劳动力市场建 设与工资分配法制化,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劳动行政部 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与有关 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协商,力争在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前拟定 出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保证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在1994年底以前拟定和调整最低 工资标准的,应先报劳动部,报出25日内未接到我部提出变更意见,或接到变更 意见进行修改后,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并抄报劳动部;1995年1月1日 后,拟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先报劳动部征求意见,报出25日内未接到我 部提出变更意见,或接到变更意见进行修改后,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并报国 务院备案,同时抄送劳动部。

三、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对《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劳部发〔1993 〕333号文件,以下简称《规定》)作出如下修正和补充:

1.《规定》中使用的“最低工资率”均改为“最低工资标准”,其含义不变。

2.《规定》中的“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 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律、法规的规定休假、探亲以及参加社会活动等,应视 同提供了正常劳动。

3.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除《规定》中列举的扣除项目外,用人单位通过 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亦不包括在内。

4.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 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参照《规定》执行。

《劳动法》实施后,《规定》其他未修改条款规定继续有效。

第19篇:保障所

2011年工作总结

今年,在市局和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单位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紧紧围绕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乡镇中心工作,以建立群众满意的劳动保障所为目标,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加大劳动行政执法监察力度,落实目标责任,健全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劳动保障作用,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劳动监察

通过上一年的工作,我对劳动监察有了一定的认识,劳动监察不是简单的下到企业、砖厂问问话,走走看看,而是要深入进去和工人谈心,了解砖厂的工资、现状,为我们进一步的工作打好基础。

1、砖厂实行网格化管理,根据市局的要求将砖厂责任到人,对砖厂实情一个月至少巡查2次,做巡查记录。及时掌握砖厂劳动用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上报市劳动监察大队协调解决。

2、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情况,辖区内正常生产的砖厂100%办理工伤保险和用工备案。

3、工资支付情况,本年度出现三起工资拖欠情况,通过企业办和劳动保障所共同努力均圆满处理。

职业介绍

五月份市局组织对我市十个乡镇进行了抽样调查。我所积极配合,对我镇十个村外出劳动进行详细的统计,同时对这十个村的能人进行了调查,及时、准确、完整地统计和上报各项报表数据。

劳动力转移方面我所按照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要求,对各村的2011年新增劳动力进行了全面的统计。在我所和各村会计的配合下,我镇全年新增劳动力1700余人,完成了全年的劳动力转移任务。

失业保险

按照市失业保险中心的要求,我们利用一周时间,及时准确的上报我镇事业单位和大学生村官51人的失业保险审核工作,完成了失业保险中心交付的任务。

农村基本养老保险

按照农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的要求,我所积极宣传农村养老保险,为各村书记、主任办理今年的缴费手续,在村里积极给村民做工作,讲政策,鼓励群众缴纳养老保险,以熟悉的人为切入点做工作,征缴农村养老保险42000元。

认真完成60周岁以上老人统计工作,为新农保实施打好基础。我镇人口基数大任务重,在分管镇长的指导和协助下,我所认真组织新农保60周岁以上人员统计动员会,安排统计工作的各个步骤,不到一个月完成了我镇60周岁老人的统计工作。我镇60周岁以上老人6200余人,其中符合条件人数4700余人,无法统计1500余人。

2012年工作计划

回首这一年的工作还存在许多的不足和问题,2012年抓好以下4方面的工作:

1、开展好社会保险的宣传和征缴工作,2012年是我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开局之年,我们要抓住这一年配合市局做好我镇的社会保险扩面和征缴工作。

2、依法行政,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执行工作,更好的维护好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3、继续做好砖厂的检查工作,保证每月去砖厂检查两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解决。

4、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水平,深入村舍、企业求真务实提高解决劳动保障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把我镇的劳动保障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第20篇:经费保障

学校安全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1、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

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

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3、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

搬经镇初级中学

2009.09

保障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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